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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7日星期二

基督教作为中国国教


 
 

 

●谢选骏

 

前言:圣经内容列入中国教材

 

(一)

 

台湾“中央社”20121118日报道,根据《单片眼镜》(Monocle)杂志公布的最新调查,英国首度超越美国,登上世界软实力排行榜之首,成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家。

 

报道援引英国《每日邮报》消息称,这家英国杂志每年进行这项全球软实力调查,这是英国首度表现胜过美国,名列第一。调查发现,英国在全世界投射的正面影响力超过任何国家。

 

软实力一词于1990年由哈佛大学学者奈伊(Joseph Nye)所创,意指国家如何运用吸引力和说服力达成目标,而非透过动武威逼或以金钱收买的方式。

 

《单片眼镜》这项调查有多项评比标准包括政府的外交表现、教育差能和对企业的吸引力,以至在奥运赢得的奖牌数目。

 

2012年排在前十名的国家除了英美两国,其后依序是德国、法国、瑞典、日本、丹麦、瑞士、澳洲和加拿大。亚洲除了日本名列前茅,韩国也排名第11

 

(二)

 

英国的软实力为何如此突出?原因很多。但其中有一项应该引起中国人的足够重视,那就是英国的教育注重“兼听则明”,从而避免了中国现行的“偏听则暗”体制。例如新闻封锁、教育单一,都会导致一个社会信息闭塞,进而导致精神呆滞。

 

举一个例子:

 

早在1980年代,英国国会就通过了立法,使得佛教内容得以成为英国各个中小学校的正修课,堪称史无前例。

 

报道指出:有史以来,英国的教育政策,针对宗教教育方面,作了空前之改革。传统唯一基督教之教育法令,已由「修改教育法令一九八八年法令第九条之第三款(The Education ReformAct一九九八Section9《3》)」代替,改为中小学宗教教育不仅“表达反映大英王国传统的以基督教为主的宗教,且应顾及与实行其它各大宗教教育。

 

Reflect the fact that thereligioustraditions in Great Britain arein the main Chrisitian whilst taking accountof the teachingand practices of the other principal religiousrepresented in Great Brain)”。

 

自此教育法令立法后,因无增上缘之助,而此法令亦默默无闻。直到一九九四年七月五日,英国的教育部长、大英王国大主教与全英国教科书决策委员会主席三人,招集了全英国各大宗教代表会议,正式推广与促进此新教育法令之实施,宣布政府主办之公费学校的所有学生由五岁至十六岁,在中学(GESC)会考之前,必需研读五种宗教科目,即基督教为必修科外,佛教、伊斯兰教、印度教、犹太教、锡克教等,由各地方教育部与学校磋商,选读其中之四科。

 

据知中学会考之宗教考试,最少要考其中二科,即基督教必考科与另外任何一宗教科,所以各私立学校亦不能例外。

 

一九九四年,全英国教科书决策委员会,公布了二种模范教科书与课目选择之指南,以资促进与协助辅导各学校对此新教育法令之实行。

 

全国一百零八个大小州郡以此为依据,分别制订出各自的宗教教学大纲。譬如肯特郡(Kent Country)为全英国最大之州郡,亦拥有最多学校(共有六百三十所中小学校)。此郡之教育部(地方教育部)已议决公布,并指示其所管辖之所有学校,选择佛教为第二宗教必修科(基督教是当然的必修科)。

 

据主管肯特郡宗教教育的韩利普先生所言,佛教以缘起法、四圣谛为基石,符合当今科学,易为西方人所接受;倡导五戒、十善、四摄、六度;又主张和平、非暴力,对提升社会道德、维护社会安定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肯特郡教育部宗教组的官员,尤其是他本人都非常乐意、并积极促成佛教在每一所学校成为正修科。然而由于这是英国政府有史已来第一次公开在各中小学推广佛教教育,困难颇多,诸如适合当地学生的教材、课本奇缺,而教师对佛教的认识与教学的常识全无。更困难的是由于英国是传统的基督教国家,不少人对于政府提倡佛教教育不太理解,造成很多障碍,诸如缺少经费,因此有时实在感到力不从心、无能为力。他们诚恳地希望各佛教团体,多多协助,把握空前的机缘。

 

在以基督教为国教的英国,佛教能得到承认,并由政府立法,列为全英国中小学校之正修课程,不但是在英国,就是在全世界(除东方的泰国与斯里兰卡以外),尤其是西方国家,实为史无前例的创举。正因为如此,我们若能把握这千载一时之殊胜因缘,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英国将成为西方佛教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而这对整个西方社会又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三)

 

英国的成功使我想到了中国的失败。偌大一个中国,不仅在两百年前败于只有中国一个省份那么大小的英国“岛夷”,而且两百年后的今天,中国的人均产值还是不到英国的十分之一。

 

为什么?

 

一切失败都起源于教育失败。 

 

英国在传统上是一个基督教国家,为了保持世界领先地位,他们竟肯学习佛教。那么中国呢?即使不为别的门仅仅为了赶超英国,中国也有必要学习基督教。

 

英国能把佛教内容列入中小学教材,中国为什么不能把基督教内容列入中小学教材?

 

中国不仅需要把基督教内容列入中小学教材,而且必须能把基督教内容列入中小学教材——这样的中国,才可能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才可能实现教育兴国的百年大计。

 

(四)

 

我们呼吁给予基督教同等权利:要求把《圣经》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科书,就像儒佛道马列毛曾经获得并一直获得的那样。这样,就可以让属灵的战争无远弗届了。“救救孩子”的匕首不该刺向弱势者如1918年那个时候的“仁义道德”,而应该指向绑架儿童的语言暴力如1968年那个时候的“毛泽东思想”。而我所说的“把《圣经》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科书”,即使从“文化多元化”的平衡角度看,也是必要的。至少,中小学生应该得到一个接触属灵真理的机会!否则,福音真理岂不等于“在灵性之争中预先投降”?

 

历史的证据表明:人性软弱,易于向罪恶屈服,一切良善的信仰若不经历某种国教化阶段,便无从占据人类灵魂的主流,甚至连支流、末流都难企及。观察一下古代中国,儒佛道三教都曾有过它们各自的国教化时代,更不用说那种本来就是国教的、起源于先秦礼制的“天地社稷崇拜”了。三教后来之所以可能合一,是因为它们都曾经获得过国教地位这一平等权利。而没有获得过国家地位的景教、回教、摩尼教等,就只能排除在正统之外了。所以在未来中国,为了获得“进入主流的平等地位”,基督教在中国必须争取发起一个国教化运动!让马列主义和无神论也都尝尝上帝的滋味、福音的甘甜。

 

就传播福音说,在未来中国,基督徒的目标是“要福音占据人们灵魂的主流”呢,还是以“政教分离”为借口,干脆不要主流地位,只要支流甚至末流的地位?如果不要主流地位,那是否意味着“取法乎下”、甚至自甘堕落?是否“向撒但屈服、给魔鬼留地步”?如果要主流地位,中国社会是否需要经历一个“基督教的国教化的阶段”?以便基督教在意识形态领域,获得与儒教、佛教、道教、马列主义的同等话语权利,可以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说话。因为儒教、佛教、道教、马列主义,在中国社会都曾经获得过国教地位或接近国教的主流地位,如果基督教没有获得这样的地位——哪怕短短的几十年,基督教就无法与儒教、佛教、道教、马列主义“站在平等地位上发言”。

 

2012121

 

 

01

 

除了基督耶稣以外,没有人能预测并执行自己的死亡,并为杀害自己的凶手祈祷,请求神的赦罪。

 

我们都感谢耶稣宝血的赎罪功能,但是在这种感谢后面,是否隐藏着我们的险恶、诡诈和巧言令色的罪?我们难道不是企图通过耶稣的受难,来为自己牟利?

 

基督的复活仅仅是一种“胜利”吗?当然不这么简单。否则基督的受难岂不成了一个“失败”?上帝之子本来就是永生的,因此复活是必然的,哪里需要类似复活这样的胜利?基督的受难与复活,是上帝在显明我们的罪,并给我们机会,以信仰、顺服来取得赎罪的可能。基督的复活,是他“本相的呈现”,是当然之事而非意外之举。如果那是作为对于失败的一个“胜利”,则总是含有再度失败的可能的。

 

《约翰福音》结尾处写道:“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的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这潜在之书的全部,超越了“福音书”以致整部圣经以及全部可以理解的基督教。由此可知,人们对上帝和救恩的见证,不是上帝的全部启示,不是上帝的全部存在,更不可能是上帝的全部存在。

 

多遍拜读《约翰福音》这被人称为“最具希腊神学性的福音书”,依然发现其信息没有超过《马可福音》。《马可福音》在平凡中见神奇,让我们在“人子耶稣”身上,看见“圣子基督”,是如何从伯利恒的马槽,走上各各他的十字架的。

 

 

02

 

救赎的含义是“救主的恩典”,“救主的恩典”之含义接近中文里的“救赎”而不是“拯救”。如此看来,有一些“文化基督徒”创作了“拯救与逍遥”这样的标题,却无意中泄漏了其作者对于相关的问题有些“望文生义”,在其“由东方到西方”的过程中,仅仅是以“东方游客”的身份到“西方宗教”中进行观察,结果不能得到西方居民的心得,更是远离了福音的本意。一言以蔽之,“拯救”只是华人基督徒对于“救赎”的一个误解。

 

拯救,只是“拉人一把”;救赎,则是“舍己救人”──拯救,则是基本上无需牺牲而且代价可以不大的援助,是无须十字架上的极端苦难就可以实现的。救赎,体现为十字架的流血、受难主的荣耀。救赎是典型的基督专有行为,由此赎罪所引领的是朝向永恒的属灵生命的终极皈依:由亚当夏娃的犯罪而堕落的灵体,由此获救。相对于救赎,拯救则是属于普遍启示的领域而非属特殊启示的领域,因此“拯救”也可以是异教式的概念。因此也可以说,“救赎”与“拯救”的区别,乃是福音与异教的最本质最精致的分野所在。

 

把“拯救与逍遥”相提并论,说是分头代表基督教世界与大中华世界的两种主流精神,更是大谬不然──因为稍有常识的人就会知道,就算“拯救”代表了基督教世界的主流精神,但“逍遥”却无法代表大中华世界的主流精神,可以代表大中华世界主流精神的是“整合”而不是“逍遥”,而类似“逍遥”的精神其实在基督教世界也存在,那就是“科学”。所以我们说,在欧洲和中国可以对称的精神,是“拯救与整合”或是“科学与逍遥”。另外还要注意我们一直作出的这一区分:福音的基本精神也不是“拯救”,而是“救赎”。

 

让我们纪念并爱戴十字架上的救赎吧!我们要对得起这“出自爱”的赎罪。我们如果不想让基督的血白流,就需要明白我们的获救不是无代价的──而是属于宇宙史上最昂贵的一项计划:独一全智的父神因为如此厚爱我们,如此看重我们,以致让他一体同在的圣子来到我们中间,并为我们的罪受死:这就是救赎的代价。

 

在这样沉甸甸的爱面前,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屈膝?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拒不放弃自己的傲慢?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拒不口称耶稣基督是主?良善的人,要知恩图报、领受上帝的救赎。

 

 

03

 

施洗的约翰被人卑鄙谋杀,而圣子耶稣却起来主动寻求献身!客西马尼园的祷告表明,作为人子,耶稣基督是踏着施洗约翰的血迹前进的──而他所取得的人间最辉煌的胜利,也是在宝血之上完成的。即使人文主义者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耶稣基督骑驴进入耶路撒冷,却在四百年后摧毁了罪恶的罗马!而窃据了主的圣名帝国教会,代表叛教者镇压完了多纳特纯洁派之后,罗马城也就在410年遭到洗劫和攻陷。罗马的这一沦陷是一个让叛教者的代表、神学家奥古斯丁主教百思不得其解的事件,其实答案就摆在这个鼓吹杀害纯洁派基督徒的神学家面前:那就是帝国教会流了义人的血,所以必须悔改。所以只有在蛮族入侵以后,新的教会才由大格利高里于590年左右建立起来。而缺乏蛮族入侵这一洗礼的西亚、北非和东欧,在拜占庭帝国的控制下,最后不得不遭到阿拉伯人(北非)和土耳其人(小亚细亚和东欧)先后征服。但耶稣所传的福音,还是从蛮族入侵的一片荒野中,开辟了当今的全球文明。我相信,主以后还会让伊斯兰教的蛮族入侵继续鞭打腐败的基督教文明,以便让救恩临到每一个人头上。

 

在这种意义上,相信灵界的存在,相信灵界超然于属世事物的生生灭灭──并不是诺斯替主义,而是基督耶稣的真传。为了属灵的国度而摒弃属世的国度,这就是属灵的基督与属世的弥赛亚的区别,他们争战的国度是不同的;这也是永生上帝的独生圣子,与所有先知之间的本质区别。

 

在这种意义上的耶稣基督的灵体,是我们永恒的堡垒,是我们回归灵界的中介,那是超乎“天人之际”的无限风云,这个上帝的国,与我信主之前“以普遍启示的方式表达的‘阳’和‘反压制’”,是不同的,是特殊启示,当然也不同于古代中国的“天人之际”。只有基于这种特殊启示的末世论,人才可能为属灵的国度,而舍弃属世的国度。

 

04

 

如果传道人在售卖上帝、推销福音的时候,自我吹嘘说他“把耶稣看得很亲,就好像自己家里人一样”……接下来他就像”对待家里人“一样,玩起欺骗和愚弄的把戏。你配吗?弟兄?要知道这不是赞美,而是亵读。不要忘记神和人之间的无限距离。耶稣不是你家里的人,耶稣要你抛弃你家里的人去追随主;如果你企图把耶稣基督变成你的家庭奴隶,你是不会有好结果,你的家庭会爆炸,因为你那肮脏的地方绝对容纳不了主的圣洁。

 

至于我自己,我知道我不配,我的丑陋变形如同尘土般的存在,怎么与耶稣基督的永生明亮的灵,相提并论?我的家人够纯净吗?可以比拟耶稣基督?中国的血缘崇拜千万不要和基督的圣灵崇拜,混合到一起!混合主义的污秽,必须清除。

 

人怎么可以“成为基督的兄弟”呢?除非是洪秀全那样的恶棍,才敢于冒充基督的家人,并把耶稣基督当作他的”大哥“──华人的风俗一旦混合上了加尔文式的“基督教要义”可以产生多么可怕的后果。所以基督要中国,不仅要被人们否认,还会被人们歪曲,被这个罪恶累累还妄图称圣的世界变成“另一个耶稣”。但愿我们不要以基督的名义推行萨满教,不要把传道人变成巫师,不要把教会变成恶棍们的”拜上帝会“和其他种类的”迎神赛会“。

 

传道不是宗教殖民主义,传道不是扩张政治制度,传道不是道德习俗训练,传道不是诡辩艺术表演,因此抬高传道人,其目的至少其后果将很糟糕,无非是在贬低上帝。正如抬高文盲大众为国之栋梁的“文革做法”,其目的无非是为了让一个中专生成为伟大导师、让一个师范生成为伟大的统帅,然后用这一文一武的哼哈二将,集权于一身,张扬物欲、消解尊贵。

 

05

 

“回到耶稣”是个单纯的口号,但它很容易引起误解,仿佛我们这些罪性的浮尘真的可以凭自己的意志和选择行动,进入纯粹的神内。须知,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最多只能“回到臣服耶稣的状态中”。也就是归队到“主仆的行列”──而不再以某某伟大传统的“圣徒”自许。我们应该拒绝这样的诱惑:通过口称耶稣是主,通过“回到耶稣”的口号,把自己打扮成神的代言人,从而使自己变成神汉。无论如何,张扬个人,都是出自丑陋的人欲。

 

“直接回到耶稣”如果可行,固然很好,但就怕若无相应之德、“法力阙如”的话,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因为自我崇拜而毁灭了自己,且将冒犯基督之灵、玷辱基督之名。信徒尤宜慎之,真的信徒首先是寻求主的十字架,而不是寻求主的荣耀。

 

06

 

说到”下放“,宇宙史上最严重的”下放“该是发生在降卑为人的耶稣基督身上:他作为圣子竟堕落为人,并生为卑微的人:在马槽中,在客旅里,又被犹太人列为罪犯和最大的说谎者,以最耻辱的方式,遭到处死在十字架上的酷刑……然而,正因为他“自甘下放”,我们才得到救赎。他不是为人民“谋”幸福的,这位真诚的人子是以身试法、设立神的新约。所以高傲者屈膝,口称耶稣基督是主,并把荣耀归于独一全智的父神。阿们。

 

圣子耶稣是“鲜血淋淋的上帝”,而非被美化的、虚假的神。他流的是自己的血,而不是像古往今来的风流人物,牺牲别人甚至牺牲自己的家人,来博取自己的富贵功名,还美其名曰”为革命贡献了多少亲人“云云。所以千古风流人物死灭殆尽,唯有耶稣基督迄今活着。我们的生活已经证明:只要生命的血腥一日留存,主耶稣就不会退出世界,他的恩典直到世界的末了。

 

为什么基督的圣灵,也给人带来“世界的赐福”?而基督却又让人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在我的理解之中,世上的平安,是要保持门徒的健在、鼓励门徒的自信,并让我们知道,父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而奉耶稣基督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理论上都可以得到,因为上帝的权柄是无限的。世界的赐福可能还是要告诉门徒:我们并不低能,只是不屑和世人”竞争“。因为我们知道:只要不择手段,谁都可以战胜这个世界的某些部分。但是如果用邪恶的手段这样战胜了,在神的国度里就是失败了:你已经成为你所反对的那种东西。好在由于主的救恩,我们可以不必像世人那样堕落,并因堕落而获取”杰出成就奖“。

 

基督的灵由此彰显他的大能大德,他不是作为失败者的首领而是作为胜利者的表率,进入上帝的国度。基督徒虽然是弱者,但基督教并不是弱者,至于基督则更是超强的。基督的灵由此告诫我们:面对这罪恶累累的世界,不要退缩,更不能“通过胜利而进入彻底的失败”,例如像”新民主主义者“那样,为了夺取政权、巩固政权,而禁止别人发言,结果自己堕落成为专制政权的奴隶。

 

基督常会赐给我们属世的福份,用以巩固我们属灵的盼望。他知晓我们人性的全部软弱和所有底细,知道我们克服不了罪恶的根性,知道我们”凡事都问一个为什么“,因而最容易受到诱惑、遭到拐骗,结果我们“需要证明的确据”、“渴望奇迹发生”……等习性,恰恰被狐狸所利用,一句谎言就骗走了乌鸦的全部食物。而基督赐予的属世福份,为了表明神并不从我们这里拿走什么,而是恩上加恩:这不是迁就我们的罪,而是怜悯我们的痛苦。

 

 

07

 

愿主的无名之名响彻天涯海角,震憾宇宙的每一根神经:耶稣基督。耶稣基督,也是那无名之名,也是那无名之朴救赎人类的爱的显现。他的爱,普遍化、现象化以后,就体现为“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正如《歌罗西书》第一章所说:“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既然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又照律法上所写的,将我们头胎的儿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们神的殿,交给我们神殿里供职的祭司。”(这个典故出自《尼希米记》第十章36节:“照律法上所写的,我们头胎的儿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们神的殿,交给我们神殿里供职的祭司。”)

 

圣子耶稣有弟弟妹妹,但却没有出卖他们,让自己功成名就;相反他却牺牲自己,救赎世人。圣子耶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子嗣,这是他与一切“教主”的区别所在。圣子耶稣是一切世俗权力的批判源泉,是永恒的审判者。仁慈的主曾经约定:在这世上最大的,在天国将是最小的。在这世上最小的,在天国将是最大的。这圣言同样适于这世上的基督教会。在末日审判的那些日子,许多“异端”、被削除教籍者甚至一直被教会闭门不纳的人,也许将坐在荣耀的主的身边,而教皇、主教、牧师等不少貌似“虔诚尊贵的人们”,也许反倒降尊为贱,甚至打入永恒的地狱。耶稣说过,“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马太福音》二十四章36节)

 

并非我们对耶稣基督的信心比山还大,而是耶稣基督对我们的爱心比山还大。这是我刻骨铭心地感到的。所以,别人眼中的我们的信心,其实是从基督的爱心和能力中转换和假借来的,是我们从基督里转借过来的。离开了基督的爱,基督徒什么也做不了,甚至什么也不能信不了。因为在信基督以先,他早已是一个“被社会弃绝的虚无主义者”了。

 

上帝在最卑微的拿撒勒人身上,显出他的荣耀来。“经上写着说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马可福音》十二章1112节)不是“我们得了重生”,而是“耶稣基督怜悯了我们”。受到基督怜悯的人,曾是灾难最重的人,曾是不可救药的人,只有仁慈的基督不嫌弃我们,只有全能的天父有能力救我们。不是我们得了重生,而是耶稣基督可怜我们的不幸──我们本是万人中最不幸的人,基督要在万人中最不幸的人身上,显出他的荣耀来。

 

08

 

由于我们以往的罪(包括祖先的罪)和现在放弃不了的罪(如每日的生活和心理的各种欲念所示),我们自距于上帝,也无从“全然归入圣子耶稣基督”。但如果我们最终能够接纳上帝的恩典,并“全心朝向圣子耶稣基督”,仿佛向日葵那样,我们就能活在对于太阳的朝拜之中,并在太阳光的爱里,得到绵延。所以圣经说“神就是爱”(《约翰一书》第四章8节),因为“命令的总归就是爱”(《提摩太前书》第一章5节)。尽管被爱的向日葵也会死,并将腐烂──但是他的生命却体现了太阳的能量。

 

耶稣基督的救赎并无条件。虽然神因此免了我们的罪,但我们对他人所欠的债,并不因此就免除了。如果有人借口自己已经“属灵”,不再涉及世事,从而赖掉他曾经欠下的债务,那他岂不等于加倍亏欠了神的荣耀?并为耶稣基督作出反面的见证?这样的人,和偷盗教堂圣物的窃贼其实没有什么区别,所以耶稣警告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第七章15节)

 

有人因为看见假先知胡作非为,就悲观地认为“所有的信徒或多或少都是个假基督徒”。但这并不等于牧师的儿子尼采就对了,他说“只有一个基督徒,就是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个人”。其实,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个人是基督而不是基督徒。基督是完美的,基督徒不是完美的。这位牧师的儿子大概看见了自己牧师父亲的劣行实在缺乏好的见证,所以对耶稣基督的神性也失去了信心,更企图抹煞上帝的亲在。但我们已经确认基督的神性,“或多或少的假基督徒”一语的前提,是把基督徒多多少少偶像化了,因为世上并无一个完美的基督徒,所以基督徒无论皈依多深多久,都无法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得救。否则,基督徒岂不是可以通过“自己的信仰”去指挥上帝了?那是萨满教,不是基督教。

 

说到底,只有每天承认自己或多或少是个假基督徒的人,才在无形中向着“真基督徒的方向”即“十字架的道路”,又迈进了一步。而口口声声教导别人应该如何如何虔诚进深、举目向天,仿佛自己那样的苟活就算是功德圆满、得救的门票已经在握了的“传道人”,最终只能沦为“吃洋教的米基督徒”(RiceChristian),他们离开主的道路已经越来越远了。

 

圣子耶稣的信徒对上帝的顺服,不是“信教”,不是“做好人好事”,不是“雷锋式的战士”;而是“信耶稣”、“获得了新生命”、“上帝的奴仆”──当这生命进入我们里面,我们的全部思想行为就会更新。除此之外,世界上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只有新的生命,能够赐人以义,和自我更新的能力。

 

09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主使主所爱的人在这世界、这“罪恶的世代”上,成为最小最小的,以便在天国里成为稍大一点的。愿主让我们的思索被时间的流沙所埋没,愿主救我们脱离名利的诱惑和胜利的陷阱。我们在天上的父!愿我们的书写,仅仅是对主的赞美或是自己的认罪。愿我们在基督的钉刑里看到主的万全,并让我们卑微的理性顺服主的荣耀。

 

我们本是来自“天上的灵体”?可是现在却坠落在物质世界的尘埃中。我们起源于遥远的尘埃,后来却在主的爱里,变成了这里的生命。所以即使在尘世的绝望中,我们依然能够知道神的存在,我们的生命体会到如下的神秘:

 

1、有神;

 

2、神是活的;

 

3、神干预我们的生活;

 

4、神爱我们,这包括肉体生命本身的确证以及来自灵体生命的信息;

 

5、神喜悦我们的悔改重生,这包括耶稣复活和他必定赐给信徒的永恒生命。

 

以前,我们曾是“神的仇敌”,因为不认识耶稣而以为神是残酷的,并决心反抗这样维护世俗压迫者的老天爷。自从二十岁开始,读了福音书,惊讶耶稣怎样区分了恺撒和上帝,颠覆了我以前的世界观,这就不由我不去仰慕耶稣的人格。我看耶稣如同“伟大的教主”,但不视他为我的救主,也不视他为独一的圣子。三十七岁我在日本,却尝到了一个“基督教国家”的冷酷,于是自认受到上帝的启示,要反对西方这种败坏了的基督教。尽管我一直尊敬耶稣个人,却反对奉他的名为圣,“我怎么能拜一个犹太人为主呢?这不是偶像崇拜吗?”我更担心基督教和共产主义的配合,会让中国在亡国灭种的漩涡里越陷越深,会让我自己蒙受更大的耻辱。感谢神!四年多以后在美国,神秘的力量彻底改变了我,通过一系列特别的经历,迫使我归入圣子耶稣基督的名下,成为他的仆人。

 

10

 

神秘的力量,蹂躏我,使我颤栗!践踏我的心脏,使我蒙尘!撕碎我的颜面,使我灰心!生活的颠簸,和颠簸中的极度巧合,最后都使我不得不称颂主,并把荣耀归于主,因为我的苦难证明了主的能力……“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哥林多后书》十二章9节)

 

十字架已经成为茫茫苦海中最后剩下的救生圈。请不要离弃我。如果我们的肉体注定死亡,那么,请接纳我们的灵魂吧!人子临终的时候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6节)让我们记住这样的圣言。

 

当我被流离颠沛所困,不由祷告说:“主啊,我多么辛苦。”这时我仿佛听见主对我说:“你有我辛苦吗?”“可是我比那么多人都苦呢。”我说。“你为什么不和我比呢?”主说。于是我被感动了,说:“我是一个罪人。”

 

我没有意识到,耶稣基督的印记已在我的身上。如果我拒不承认耶稣基督是自己灵魂的救主,就在无形中参与了谋杀耶稣的血腥事件,就是至今还把耶稣基督的爱钉在自己罪性之中。因为耶稣基督就是为了救赎世人,来到世间,并被钉死的。如果我们至今依然拒绝耶稣基督,岂不还把耶稣基督钉在自己身上?岂不等于在继续虐待我们的救主?

 

而意识耶稣基督的印记就在自己身上,承认耶稣基督就是自己的救主,我们就能战胜那一直辖制我们的恶魔,就在我们身体这个十字架上,放下了受难中的耶稣基督,并使他在我们身上复活,使我们与神和解,成为神的儿女:“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第一章913节)

 

成为神的儿女,其前提是与神和好:“我们既借着我圣子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借着他,以神为乐。”(《罗马书》第五章11节)在与神和好之后,“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马书》第八章1617节)

 

神的儿女这一身份,是一种“归化”的结果;因此不是从祖先那里先天遗传的,而是根据自己的行为后天获得的:“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罗马书》第九章68节)

 

《加拉太书》第四章详细讨论了“肉身所生的儿女”(犹太人)与“那应许的儿女”(基督徒)的本质区别:“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2231节)

 

新约的关键在于基督的恩典:“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拉太书》第五章16节)这不仅因为圣子的地位超过了律法和先知,还因为圣子成全了律法和先知。

 

“神的儿女”不是新约的发明,而是旧约的传承,早在《申命记》就有这一概念的出现:“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十四章12节)读到这里我不禁猜想:清朝最后禁止基督教,是不是因为《申命记》上明确批判、并且禁止了“剃光额上”这一满洲风俗?尤其这一风俗因为满洲鞑汗的强暴推广,已经在中国占领区变为极其恶劣的暴政。

 

耶稣基督以他“空前的牺牲”说服我们与“公义的上帝”和解,而能够再度成为“神的儿女”,就是他赐予信徒的最大恩典。这恩典迫使我们每个人作出抉择,不是做主的仆人,就是做主的敌人,反过来就是说,拒绝耶稣基督的牺牲,就只能继续做撒但的仆人、上帝的敌人,因为耶稣所付的赎价不仅是为信徒付出的,也是为了让人类明白父神的心意而向父神付出的。也许这样表达并不恰当,但经上记着说,耶稣是无罪而死的,他的血洗净了一切的罪。血染的事实证明了墨写的预言。哪怕这预言不被撒但的营垒采信。人不能论断神,魔鬼的话语无法抵消耶稣的刑罚。

 

 

11

 

人活着,在肉体的牢笼、隔绝下,可能做到“全然与神合一”吗?当然不能。甚至耶稣也需要通过祷告来与父神沟通、获得力量。否则,这“全然与神合一”,与中国式的“天人合一”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常常思想:说耶稣是一个“百分之百的人”,到底是什么意思?没有罪的圣子如果是百分之百的人,那么寻常的罪人是百分之多少的人?难道只是百分之五十的人,还有百分之五十是兽?

 

我自己的思想理不出一个头绪,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神秘的力量还是在我们身上显出他的信实来──让我们与他一起亲自经历了生命的改变。那是一种“朝向至上者的转折”,就如向日葵朝向阳光那样不由自主地旋转。

 

朝向上帝,也就是进入天国,这不是“烈火中的永生”,而是“在基督里与上帝契合”。这样的天国不是“我的永生”,而是“上帝天国”,也就是说,“我不再是主体,甚至不是主语,而仅仅是客体和宾语,是被荣耀而不再是荣耀的东西。”这是基督教与“拜上帝会”的基本区别。“拜上帝会”炮制的“洪秀全主义”是一种自我崇拜的恶劣示范,是一种“披马列之皮、执秦皇之法”的混合主义,是一种没有圣灵同在的行尸走肉。

 

 

12

 

“伟大的上帝”怎么会和“伟大的世界”同列?创造者怎可与被造物同等?由此可见,在上帝面前口称世界伟大者,辜负基督的救恩,无异于向魔鬼下拜。因世界是在那恶者的掌中,并注定要被神圣三位一体的末日审判所摧毁。

 

对一个基督徒来说,他对上帝有两个基本义务:一是信靠上帝,灵魂得救;一是传播福音,爱人如己。这两个义务包括在同一种关系之下──也就构成了“神人关系”的两个方面。而爱人如已的第一要义是传播福音,而不仅仅是“做好人好事”,因为,魔鬼也会做好人好事。而且好人好事不能救人,只有追随上帝能够救人。

 

就传播福音说,在未来中国,基督徒的目标是“要福音占据人们灵魂的主流”呢,还是以“政教分离”为借口,干脆不要主流地位,只要支流甚至末流的地位?如果不要主流地位,那是否意味着“取法乎下”、甚至自甘堕落?是否“向撒但屈服、给魔鬼留地步”?如果要主流地位,中国社会是否需要经历一个“基督教的国教化的阶段”?以便基督教在意识形态领域,获得与儒教、佛教、道教、马列主义的同等话语权利,可以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说话。因为儒教、佛教、道教、马列主义,在中国社会都曾经获得过国教地位或接近国教的主流地位,如果基督教没有获得这样的地位──哪怕短短的几十年,基督教就无法与儒教、佛教、道教、马列主义“站在平等地位上发言”。

 

我们呼吁给予基督教同等权利:要求把《圣经》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科书,就像儒佛道马列毛曾经获得并一直获得的那样。这样,就可以让属灵的战争无远弗届了。“救救孩子”的匕首不该刺向弱势者如1918年那个时候的“仁义道德”,而应该指向绑架儿童的语言暴力如1968年那个时候的“毛泽东思想”。而我所说的“把《圣经》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科书”,即使从“文化多元化”的平衡角度看,也是必要的。至少,中小学生应该得到一个接触属灵真理的机会!否则,福音真理岂不等于“在灵性之争中预先投降”?

 

历史的证据表明:人性软弱,易于向罪恶屈服,一切良善的信仰若不经历某种国教化阶段,便无从占据人类灵魂的主流,甚至连支流、末流都难企及。观察一下古代中国,儒佛道三教都曾有过它们各自的国教化时代,更不用说那种本来就是国教的、起源于先秦礼制的“天地社稷崇拜”了。三教后来之所以可能合一,是因为它们都曾经获得过国教地位这一平等权利。而没有获得过国家地位的景教、回教、摩尼教等,就只能排除在正统之外了。所以在未来中国,为了获得“进入主流的平等地位”,基督教在中国必须争取发起一个国教化运动!让马列主义和无神论也都尝尝上帝的滋味、福音的甘甜。

 

13

 

既是人,就有限;既有限,就不免落于罪中;既在罪中,就与禽兽相去不远,甚至物我同一了。一个人不可能脱离自己的天性和教养去崇拜上帝,否则,便构成了某种“矫情”以致“虚伪”,这种虚伪甚至无法达到“伪善”的程度,就在“伪”那里停止下来,企及不了“善”的边缘。于是,在上帝的启示面前,人与人的差异体现出来,国与国的差异也体现了出来。以往我们思想“国民性问题”,现在我们关注“信与不信的问题”──国民性是基于风俗与制度的差异,难道信与不信会是基于天性的差异?

 

然而上帝并不在我们的感官中存在,他超越存在。而我们的一切语言和思想,又十分可怜,无一不是基于感官存在并指回感官存在的。所以,上帝的本质难用人的语言来谈论甚至无法思想。明白了这一点,便可知道“我们的上帝”是一个“我们所理解的上帝”,而不等于真实的上帝,而只有真实的上帝才会赐给我们启示,和基于启示的知识能力。

 

既然上帝不受时间束缚、且位于时空的彼岸,那么,他又如何与自然、与包括人在内的各种时空形式的总和交流呢?他又怎能是“最高的存在”或“一切存在的总和”呢?由此可见,泛神论的“神”、自然神论的“神”,不可能是上帝,也不可能是属灵的真神。

 

我们不是为了获得那些上帝还没有给予我们的权利,如赐上天堂或免下地狱,而爱他;而是为了上帝报答已经给予我们的,如上帝的爱或能认识上帝的能力,而爱他。我们虽然还是自私的,但毕竟不是为了行贿的动机而爱上帝。

 

用真实的神人关系去看待各种自称“基督教”而其实是混合主义的宗教大杂烩,可以发现它具有以下几个代表特点:

 

1)成功神学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因为它无法解释耶稣十字架的受苦,……“成功”是对殉道者的否定,是对基督徒的误导。成功神学引导基督徒世界化、世俗化,而其尽头是物欲、是堕落的无底洞。在这种意义上,成功神学不是基督教神学,而是比佛教和儒教的更肤浅的精神处方。

 

2)社会福音是极大的混淆,因为它把肉体的舒适等同为灵魂的救赎,把上帝的启示变质为福利和金钱──这明显是“旧酵”,不能做成“无酵的面团”。

 

3)“工作就是事奉”的教条乃是导致社会福音和成功神学的逻辑开端,因为人的自然天性原来并不把世俗的工作当成对于上帝的事奉,现在却在“工作就是事奉”的误导下,把对上帝的事奉变成对世界的谄媚,从而把世界里的成功等同于神的祝福,甚至等同于天国的降临。事实上,“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是上帝让我们成长,而不是成功神学──世界里的成功只会使人变得自满,产生的是骄傲、停滞与腐败,而不是生命的成长。

 

所以,我总结了加尔文神学的三阶段:(1)工作即奉献──(2)社会福利──(3)成功神学:工作狂是加尔文神学的恶果;“极力挣钱,极力地奉献”是成功神学的口号,也是导致现代世界严重的环境破坏和生态危机的的罪魁祸首。

 

全球化的时代,历史的航程转向;错误的神学也会得到整合,而整合的第一步,就体现为“清算”;整合的第二步,就体现为“终结”;整合的第三步,就体现为“回归”。

 

 

14

 

我们是一种多么堕落而又伪善的生灵啊。我们表面上寻求神,实际上却是寻求自己的愿望,甚至是欲望,有时竟向神祈求赤裸裸的肉欲!“上帝”经常成为我们的幌子。“基督的受难”经常成为我们逃避责任的藉口。甚至连“复活和救赎”也被单独提出来证明我们自己的优越性──以至于值得神的儿子为我们作出如此的牺牲、显出我们多么重要等等。……

 

我们一边犯罪,一边自称为上帝的信徒,以便逃避可能的惩罚;我们一边巧取豪夺,一边把掳物的十分之一拿来奉献,以换取良心的平衡,甚至是为更大的犯罪打掩护。我们甚至标榜自己的忏悔,四出作见证,然后收取讲演费,还说这是在为上帝作工……我们不仅寡廉鲜耻,而且以耻为荣,还说这是谦卑,这是“放弃自己”,其实是放弃自己的责任和廉耻。这样子做基督徒,不过是伪装成基督徒的小人:难怪在中立的观察家看来,基督教的小人,比儒家的君子,更远离上帝的真理。吃洋教的基督徒,比“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屠夫,更远离基督的救赎。因为人格卑劣的家伙,实在无法成为好基督徒。

 

任何真实的信仰和伟大的宗教,最后也是被人的罪恶所利用的?不是用以敬拜上帝,而是通过敬拜上帝来为卑劣的家伙谋福利,这就是隐匿、转化、并继续滋养自己的罪性……这就是我们这些“堕落的天使”在信仰问题上表现得最为狡猾的地方。

 

 

15

 

对基督教和基督徒的许多责难和咒骂,实际上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赞颂了福音和主耶稣。反基督者和敌基督,有时比假基督徒更好地为主作了见证:并不是律法、上帝、社会的制裁等等摧毁了人的自信,而是人的罪行本身摧毁了人的自信,因为所有的罪行,都要大量地额外地消耗人的精力:“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加拉太书》第五章1921节)。而耗尽精力后的衰弱状态,便可以看作是对罪行的报复了:“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拉太书》第五章21节)社会的制裁,其实也正是建立在这样的“病理学的基础”之上。良心、内疚、追悔等紧箍咒,事实上是为“保全生命”效劳的,是为了免于过度的、无益的消耗,而设立的安全阀。良心、内疚、追悔等紧箍咒,并不像撒但教徒所设想的那样“是戕害生命的”。所以说,“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书》第五章2224节)

 

禁欲主义者之所以提倡禁欲,是因为希望借此来遏制欲念的(恶性)膨胀;而禁欲主义者之所以力行禁欲,也并非出自外部的理念或启示的进入,而是由于自身欲念过度的因而是恶性的膨胀与冲动,已经危及禁欲主义者的生活平衡,甚至毁坏了禁欲主义者的健康──使他不得不走上禁欲主义的道路。上述情况尽管有千变万化,但都是被人的罪性决定的。

 

以下的诡辩其实是无法成立的:──某个机能健康、生存平衡的人,由于误信某种禁欲邪说而中了毒,“违反自然本性”地厉行禁欲、压制正常机能,结果导致“病──罪──病──罪”的恶性循环。这个道理同样简单:人的罪性,避难趋易,决不允许不利于生存的思想扎根在自己的丹田,这当然包括禁欲主义的思想。我们的理智、怀疑、良心是罪性的最后庇护所,为了和罪性斗争,有必要承认理智、怀疑、良心本身的局限性也就是罪性,重新检讨“我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如果我们承认,罪性的初级庇护所是习俗、经验、常识甚至科学,那么对这些初级庇护所进行适当的清理、必要的抑制,就会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放松而不是更加沉重。

 

16

 

科学、艺术、政治、哲学、知识系统、理性的光照等等,都是解决人的生活问题的:让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得更美好、更惬意、更从容;也就是让人在这罪恶淫乱的世代,更具耐力。主的救赎因此不可能通过科学、艺术、政治、哲学、知识系统、理性的光照等等来实现,强为之名,毋宁说是能过背弃上述诸端,通过谦卑、通过放弃(包括在心理上彻底远离),来实现。

 

知识阶层拥有较为强大的属世手段,从科学到传媒,但都远离了主的救赎;财团和政客则通过金权挂钩操纵立法,设立假基督以代替救赎。属世的权能不仅与属灵的救赎背道而驰,而且正在侵蚀后者,导致西方社会长期以来的内在平衡遭受破坏。这是比“伊斯兰教的外患型威胁”远为根本的内乱型危害。

 

西方主流社会,受到世俗化支配,已经堕落为偶像崇拜的市场了。从自由女神到体育健将、影视明星的“日益加深的沦丧系列”……其上流社会的行为,已经实际落入无神的地狱。这依靠金权和毒品支撑的帝国,从街头毒贩到战地凶犯,无不典当最后的、所剩无几的灵魂。

 

被人说成是“以基督教立国”的社会,背叛上帝和辜负耶稣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三天两头地纵火焚烧教堂,竟成为“法治”之下必不可少的景观。而色厉内荏的警方,对此竟然束手无策。这里面许多人的良心已经腐烂了,一切都开始恶性循环、环环相报,“上帝的责罚”因此不久就会接踵而至。例如艾滋病泛滥,从主后19831996年的短短十三年间,从百人染病,传染到一千四百万人。这里面如果没有道德败坏的助纣为虐、火上浇油,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是背叛上帝的恶果之一。

 

狂牛病开始,有预测认为,新传染病的为害规模将超过艾滋病。这一切都是由于现代的属世文明过于僭妄,已经破坏了人与上帝的关系,甚至毁弃了人与自然的平衡,结果导致了人的鼠目寸光根本就无从逆料种种危害,直接导致文明走入“竞相自杀性的发展”,历史上所有昌盛一时的文明,最后都毁于形形色色的自杀过程:有的是黩武杀戮,有的是滥垦滥伐,有的是纵欲败德。现代世界可能还要加上一条:科技的“和平发展”,比古代的争战、近代的杀戮,更具毁灭性。

 

现代世界的末日已经不远,因为科学狂人和人文智士正在设计新的僭妄:他们企图改变物种甚至改造人自身的基因,其动机是以神自居,自比自然过程还要高明。如此之深地“掉入魔鬼的陷阱”,能避免“魔鬼的戕害”吗?到最后,不是仁慈的上帝“惩罚”了我们,而是我们自己“活得不耐烦了”,选择了自杀以终结文明。“文明的冲突”,就这样让位给了“文明的终结”。

 

17

 

二十世纪的欧美主流社会,是崇拜物质的、现世的,是一种用十字架打扮起来的异教──人文主义交叉着科学万能。这些异教徒假冒为基督徒,用十足的伪善和卑鄙,把基督教脱胎换骨为撒但教──把耶稣的宝血化为魔王的资本;把道成为肉身化为生财之道。

 

这个世界有许多美丽绝伦的部分,实际上却是撒但的杰作而不是上帝的杰作。破坏成性的撒但,正借此离间我们对上帝的信靠,煽动我们的欲望、野心、骄傲,使我们远离上帝,并最终毁掉我们的存在。

 

“上帝的仆人”就是那拒绝扮演任何社会角色的人。不论扮演主人还是扮演奴隶,不论扮演成功者还是扮演失败者,不论是扮演愚夫愚妇还是扮演哲人大师。孤独的甚至无望的人生,是走向主的救恩的捷径,所以希腊教父奥瑞根割下了自己的器官,以去势的决绝告别红尘。他知道,由于人的罪性,“在基督里”的超然恩宠,只能来自属世的绝望;并来自绝望中的祈祷与信靠。他相信基督的灵性磁场,能够保护虔诚的求告者与祈祷者,所以他反而被某些教会势力目为异端。

 

圣洁,意味着某种自我阉割,即终极意义的舍命。“舍命陪君子”,是一种社会的美德;那么“舍命陪上帝”,显然就是属灵的恩典了。对于一个好爱思考的人来说,最大的圣洁就是在面对永生上帝时,放弃自己的神学思想;面对永恒的沉默,放弃自己的喧嚣。能够放弃自己的喧嚣,才会做出行善与让步。

 

行善与让步是一种很好的心理治疗,因为行善与让步比起算计与进取来,较少遇到社会的阻力,较多遇到社会的接纳甚至赞扬。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行善者与让步者因此很少遭到挫折感的鞭打。相反,算计者与进取者则更多与挫折、愤怒甚至伤害,相互伴随──更遑论行恶者与争斗者。所以,对于体弱多病的人、心理脆弱的人、年老力衰的人,行善、让步,比算计、进取,更加有福;而行恶、争斗,对朝不保夕的人更是大忌。到了最后,“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当然,我这里指的“行善与让步”并不是慈善事业,因为慈善事业既然是一种事业,其本质上还是一种“算计与进取”。

 

超越于慈善事业的“行善与让步”,确实是一种很好的心理治疗,因为行善与让步比算与进取较多“施比受更有福”,常常少受期望落空的“坠地感”打击。

 

祈祷也应该秉持“施比受更有福”的原则,这样的祈祷不会使人失望的。尤其应当注意,不在祈祷中要求、恳求具体的事务,而是求主使自己行在主看为正的道路上,求主看顾自己、怜悯自己,学会奉献给神一颗单纯的心。相反,如果提出具体的要求,就会时刻活在殷切的盼望中,反而会让自己承受莫名的压力,而极不利于心理的健康。

 

 

18

 

人只能依据历史和经验去“预测未来”,因此,这种本于人的“人本主义”、自我中心的预测,就得出了并不可靠、进退失据的“社会科学”。这不仅因为人们的历史经验和个人的体验都太有限,且由于测量者的动机总是利己的,因而无法客观,无法达到“科学地观测”。在人的自私面前,“客观的自然科学”,只能变成“主观的人体科学”,无法克服属世的、物质的壁垒,更加谈不上属灵的、洞彻的见地。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固然有理。但是“能知天下事”,并非“能行天下事”,能知不能行是文明人的通病,奈何秀才,徒呼负负。但是未来世界特别需要的,并非知者,而是行者。“知行合一”也许只是理想,如果知与行只能择一,让我们选择行而不是选择知吧!

 

汽车文明,电视文化,电脑技术,尤其是其综合起来的效应及趋势,正在培养“未来的世界公民”,在此之前,超民族的文明集团,业已出现。新的教养,新的信仰之光,也将以此为基础。基督不会逝去,但他的变容也许令人吃惊。

 

一个基督徒,不会崇拜“自由女神”。十分明显的一个事实,自从“自由像”于十九世纪的某日在纽约的一个小岛上树立起来并作为“美国的象征”受到崇拜的时候,这个被误解为“基督教立国”的美洲利维坦,就开始了外强中干的过程。二十世纪后半期,这一名为“自由”实为外强中干的过程,加速发展,其间种种恶状,不过只是这一“精神病症的躯体反应”罢了。人在孤独的时候,表现比较好;一旦成帮结伙,定然为非作歹。个人如此,国家亦然。奉行孤立主义的美国,是比较美好的。孤独时,则非不为也,实不能也。人在悲伤的时候,表现比较好;一旦志得意满,定然轻狂。人在弱势时,比较富于人性;强势时,就会兽性大发。因为人的罪性是如此深不可拔,一旦得到养份,必定滋长无疑。

 

从另外一个角度观察,也不难发现:在同一信仰的面具下,隐藏着形形色色的个性。“好人”、“坏人”,说穿了并不是信仰的产物,而是个性的体现。任何信仰集团中,都有它的“好人”与“坏人”──甚至到了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程度:黑手党中有义士,教会里面却不乏败类。

 

在这所多玛时代,人们都在生活中追求相反的需要……真实愿望反被当作牢笼甚至讨厌的负累,加以责难。有时,人们为了追寻抽象的甚至想象的快乐,忍饥挨饿以致自蹈死地。同时又为了逃避抽象的甚至相似的痛苦,而走向黑暗、走向深渊。

 

社会主义者的深渊就是如此。他们的名言是:“目的是没有的,运动就是一切”。这显示了社会主义者和他们的言行,浸泡在虚无主义的毒液中,所以他们的政治运动正如他们的文化运动,不是为了建立稳健的社会,而是为运动而运动,为寻求刺激而末日狂欢,为玩世不恭而言行分裂,所以社会主义者们还有一句名言,叫做“与人斗,其乐无穷”。

 

“过程就是一切,目的是没有的”──这是魔鬼的口号,是“不和的金苹果”。尽管这个口号的每个毛孔都散发着诱惑力,我们还是得拒绝它!如果没有目的,那么过程就堕落为感官之旅──堕落为“体验”,而不再是“灵魂的操练”,而这个“无目的体验”的病态思想,正是现代文明刺激起来的多种并发症的总病源。

 

幸福仅仅依赖于“忘记自己”?如许多贤人所言?不。这样的幸福只是主观的幸福,尽管它还有待生存环境提供某些使我们可以忘记自己的、哪怕是暂时的把注意力从自身引开的条件如诱饵、“目标”等等──但基本上,它还是某种“幸福感”,而非幸福本身。

 

幸福,除了要忘记自己,还要记住自己,记住自己的归宿是在那不能朽坏的属灵国度。这样的运动是具有意义的:一幅星系撞击的画面,一堆人间角逐的场景……相似的运动,相似的意义;不同的规模,不同的尺度。如果局限在属世的、物质的、必死的层面,大至星系、小到蚁蝼,似乎“意义是没有的,运动就是一切”,只能这样。但灵界呢?在上帝的国度,未必如此。由此可见,“没有意义,只有运动”──这只是动物语言,是灵性被幽闭在肉体牢狱时,所发出的哀鸣。它比动物的嗥叫略高一筹之处是:它还懂得“失去意义”的痛苦。

 

 

19

 

说起“开光”,不禁要说到中国宗教。

 

在佛教的术语里,“开光”已经成为一种巫术行为:“佛像落成后,择日致礼而供奉之,谓之开光。亦曰开眼,或曰开眼供养。《佛说一切如来安像三昧仪轨经》曰:‘复为佛像,开眼之光明,如点眼相似,即诵开眼光真言二道。’”相关的民俗认为,开光了的佛像就灵;不开光的佛像就不灵。这与萨满教的巫术不谋而合。

 

开光,又称开光明、开眼、开明,就是新的佛像、佛画完成后,安置于佛殿、佛室之前,所举行的“替佛开眼”的仪式。《禅林象器》上说:“凡新造佛祖神天像者,诸宗师家,立地数语,作笔点势,直点开他金刚正眼,此为开眼佛事,又名开水明。”在佛教中,经过开光的佛像, 就有了宗教意义上的价值,受到佛教徒的顶礼膜拜。开光时,将佛像安好,先诵经及咒语,“奉请佛菩萨安座”,然后才请“高僧”为佛像开光说法。《黑谷灯语录》中说:“开眼者,本是佛匠雕开眼,是事开眼;次僧家诵佛眼真言,诵大日真言,而成就佛一切功德,此谓开眼也。”

 

在比较高级的解释中,“开光”就是为佛像举行一种“说法”的仪式,这种解释认为:所谓“开光”就是主动把自己的心灵开一道缝,让佛法的智慧和光辉透进来,照亮我们混沌愚痴顽固不化的心,从而能使我们在佛菩萨的引导下忏悔过去累劫以来的深重罪业,最终达到各自不同的学佛心愿。其具体仪式如下:主持者先拿新毛巾向佛像做一个擦拭佛像的动作,说一首偈语,赞颂佛菩萨的功德;其次用镜子向佛像正面对照,说几句寺院、佛像完成的因缘;然后拿起朱砂笔,再说一首偈语,然后将朱砂笔向佛眼的方向作一个“点”的动作,大喊一声“开”,开光就算完成了。开光时,“由于佛菩萨的功德不同”,所以主持者所说的“法”也有所不同,并且主法者常常会提到为佛像开“六通”,即眼通、耳通、鼻通、舌通、身通、意通,让佛像具有六种“神通”:1、点眼眼通,真见无所不见;2、点耳耳通,妙闻遍及十方;3、点鼻鼻通,普嗅法界诸香;4、点舌舌通,演说妙法无穷;5、点身身通,分身尘尘刹刹;5、点意意通,能鉴三世群机。

 

但是实际上,这些“神通”只是后来附会的高级解释;而开光的原始仪式是源自道教以及更早的萨满教民俗的,由于佛教在流传过程中,受到中国民间原先的“鬼神迷信”的影响,所以便接受了开光这种仪式,这也是佛教中国化的一种表现。所谓“鬼神迷信”,也就是萨满教巫术或受其影响的民俗,例如洪秀全表面上是个基督教徒,实际上是个萨满教徒,他们的“拜上帝会”其实就是“迎神赛会”,他们用降神活动代替了崇拜活动。而在当代中国,萨满教的影响、鬼神迷信的变相,依然存在,其表现之一就是《老子与圣经》一书所体现的,以《道德经》去解释《圣经》,企图将萨满教的鬼神迷信直接灌注到“中国化的基督教”里去。参照一下佛教之前的中国,开光是用人血的,后来改用鸡血,佛教兴起后主张不杀生,所以改用朱沙。而现在《老子与圣经》一书的作者竟然又在《上帝与中国》一书中说,中国古代是信奉圣经里的上帝的,这里的萨满教性质就太严重了。把基督教解释成萨满教,或者反过来把萨满教解释成基督教,这显然是一种诬蔑,因为上帝是不会让人杀人祭祀的。把基督教解释成萨满教,或者反过来把萨满教解释成基督教,显然破坏了基督教在中国的健康发展的前途。这是一种倒退。

 

回过头看,印度传来的佛像落成仪式,显然不同于后来中国流行的、具有巫术渊源的“开光法会”。最早见于北宋太平兴国五年(980年)的佛像落成仪式记载,是北印度乌填曩国传法大师施护在开封太平兴国寺译经院译出的《佛说一切如来安像三昧仪规经》。该经指出,佛像塑画雕造完成后,就要举行安像庆赞活动。首先选择吉日良辰和结界胜地,其次在此处设置伴盖、幢幡、香花、水果、灯明等佛供,接着由身著庄严如法的阿诸梨起身入佛堂安像,并同弟子们一心观想如来一切圆满之相。然后合掌作礼,以净香花等供于佛前。再是入定心,离疑念,诵咒三遍,请一切佛安住于此,受此香花、灯、果、饮食等供养。复次,安置佛像坐西向东,并用黄布覆盖。阿诸梨作观想佛如一聚火,如来真身诸相圆满,然后以奄阿牛三字安于佛之身上。把“奄”字安于顶上、“阿”字安于口上、“牛”字安于心上。若是金、石、铜等佛像,就要涂上香油,用草刷子刷干净,然后用歌舞妓乐赞颂,僧人复颂香油真言。再用盛满香水和五宝五药花果的净瓶,灌浴佛像,僧众齐诵偈赞,并作歌舞妓乐。若是画像,要用镜子照之,再以前述五种净火涂于镜,沐浴镜中影像。再依次吟诵著衣真言、安耳真言、安发髻真言、安指甲真言、安此须真言、献涂香真言、安庄严真言等等,然后依灌顶仪规将佛像置入曼荼罗,诵本尊真言三遍。一切供养仪具足后,开眼师用笔作点姿势,这是为佛像开眼之光明,再诵开眼光真言三遍。这时,佛像即已开光。诵完开眼光真言后,令施主入曼荼罗,齐诵护摩真言、增寿真言、息灾增益真言,使众生普获吉祥。这时,阿诸梨即教化施主结缘,施利增福,金银财帛等随布施。复次,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也施以财物,令福德更具圆满。曼荼罗之内所供财物,必须都归阿诸梨,其他人不得享用。当这套仪规全部完成后,即可收坛。这就是所谓“密宗的开光”。

 

具有巫术渊源的“开光法会”,则不仅在佛像落成仪式上,也在其它场合举办。中国各地的道教道观、佛教庙宇等,在“初请神佛”时,一定要进行“开光点晴”。“开光点晴”的对象,不仅有神、仙、佛、灵,还有动物!甚至还有无机物体,如乾隆钱、八卦牌、化煞罗盘、水晶球、文昌塔等等。区别在于,有机物的对象既开光又点睛,而无机物的一般吉祥物,如乾隆钱、八卦牌、化煞罗盘、水晶球、文昌塔等等,只开光,不点睛。

 

佛教的开光仪式最为繁杂,不过,现在大多失传了。道教的开光仪式也很繁杂,而且,派别极多,有正一道、茅山道、天师道等等。例如仅仅正一道的开光法,就有如下繁琐的步骤:请神、开光、点睛、回神、送神、定神等几步,点睛分九步:点眼、点耳、点鼻、点口、点额、点心口、点背、点手、点足。点睛所用的“神沙”是“师父”传下来的种子,不知传了多少千年。神沙是红色的,古代是用人血的,后来改用鸡血,后来佛教主张不杀生,影响了道教,所以改用朱沙。这里明显可见萨满教的影响是多么深厚,其“神沙”的“种子”不知传了多少千年,而所谓“师傅”其实就是“萨满”。

 

以下“关于开光的知识介绍”,更加可以看到“开光”的萨满教的背景:

 

1、开光的种类:佛教、道教、堂口、五杀(煞)。

 

2、开光的方法:主要有单独开光和群开两种。五杀捆绑八字开光只能是单独开光,佛教、道教、堂口都可以群开,也有单独开的。

 

3、开光的效果比较:五杀捆绑八字开光的效果要好的多,因为开光的时候是和个人的八字捆绑在一起的,所以对化煞避灾、防小人、官职提升、考学、婚灾等重大的事情的效果很是明显。但是其弊端在与时效性强,开光目的达到以后,一般就不能再佩带了,否则就可能有害,这是要特别注意的。五杀开光一般要连开七日,特殊的情况还要加持,要在子时进行,开光期间要沐浴,换内衣,不能探视病人,探监,参加葬礼,女性有的项目还要注意经期等。

 

群开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寺庙里进行的,有时候堂口里也有,主要的优点在于香火旺盛,有的佛光就会威力很大,这时可能存在的问题在于:

 

A)他并不一定适合您,这就是为什么有的明明配带的佛像是开过光的,但是却没有什么作用,让明眼的人一看,什么也没有。这就是这个佛虽然是开过光的,可是他却和你无缘,自己走了,你佩带的就不过是个工艺品了。

 

B)还有可怕的是有的开光以后有了法力,但是这个佛很讨厌你,就像人和人不对眼一样,这时候他就会对你有害,有时候会和你处处作对,这样的结果就更适得其反了。

 

C)也有的人开始佩带的不过是个工艺品,可是带了一段时间发现很灵验,这时候找人看,就可能发现有佛光了,这就是您和这个佛特别有缘分,他也会找您的,这时您的佛就会对您特别的好,处处事事的帮助你。(群开的时间一般的很短)

 

4、人有好恶、佛亦有善恶,不管善恶只要是对您有利的,对您来说就是好的,所以大家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命局,进行合理的搭配,就像根据季节变换衣服一样进行合理的调整才是对的。

 

特别提醒:购买开光物品一定要慎重的看看是否适合自己的命局,一定不要胡乱购买、佩戴、摆放!

 

从上述可以看出,萨满教侵入佛教的结果,是“佛菩萨”的“鬼神化”,甚至“恶鬼化”,佛竟然具有害人的恶意。在萨满教那里,萨满们声称能够跟灵魂交流来诊治深受魔道所害的人:有些社会区分能治病的萨满和害人的巫师(白萨满和黑萨满);其他的相信所有的萨满都有治疗以及害人的力量;也就是说,萨满在有些社会也被认为有能力害人。萨满在社团里通常享有极大的权力和声望但也可能被怀疑害人而招致恐惧。大多数萨满是男人,但也有些社会里女人会成为萨满(在旧挪威拉普人文化里,只有女人才可以,男人做萨满被认为是不体面的)。

 

批评者认为:有的佛教徒忘记了开光的涵义,偏重追求仪式的隆重,这是执事废理;另一极端认为开光仅是一种仪式,没有什么实在价值,这是执理废事。现代一般的开光活动,趋向形式与迷信,把开光的哲理意义丧失掉了。

 

如果说一尊佛像,请一位法师来给开光就灵了,不开光就不灵了,那么看来,佛像还不如法师管用。最可笑的是,荣毅仁在无锡建造灵山大佛,却请了不信佛的“最高领导人”去亲自点睛、开光。

 

中国人无论是做哪一行哪一业的都喜欢“图个吉利”。甚至佛教、基督教这样的高级宗教,一旦传到中国,也都多多少少退化为祈福、保佑平安的仪式。结果是中国教徒对待“开光”的理解,集中体现了他们对待宗教的态度:开光的方法多种多样,虽然形式不同,但是最终结果都是追求“灵验”。而且要用自己的“诚”,去换取神佛的“灵”。所谓“莫道天宫远,诚心福自来”。“要想神像灵就需要‘开光’了。开光是通过一定的方法,使得神佛与神像或神位能够沟通起来,我们在给神像上香上供,就能使得神佛享受到我们的供奉。我们祈求时,虽然对着我们的神像,但是内心的祈求是要到神佛那里的。让此像‘灵’,就需要这尊像里包含有此神的一点信息,用现在科学家流行的话叫‘磁场’、‘气场’。就比如孙悟空一根毫毛变出那么多猴一样,按照经书上记载,神佛们是化身亿万的,无数化身。有赞美观音菩萨的诗“千处祈求千处应,苦海常坐度人舟”,赞美太乙救苦天尊“千处请师千处降,爱河常作度人舟”。开光的方法各门各派传承不一,有的人用镜子,有的人就不用镜子;有的人用朱砂点眼,有的人就不点眼;还有的装内脏有的不装。这个不是谁对谁错,是方法不一而已。开光必须请寺庙道观的人或者学过法的修行者来进行,否则不知神像上占据的是神明还是邪物,也不可以依样画葫芦,自己拿支笔学别人去点眼等。”

 

从开光仪式的情况看中国宗教界,不难发现“宗教宽容”的传统导致了泥沙俱下的混乱。混合主义导向了混乱状态。混合主义是中国宗教的一大特点,这是因为缺乏“宗教裁判”的概念,没有“清理异端”的行动,致使邪门歪道“沧海横溢”,邪教人物成就了“英雄本色”。

 

从“开光”想到中国宗教的未来:“开光”体现出来的混乱及其包容的混合主义习俗,从反面显现出来宗教裁判的必要作用;宗教裁判是灵魂的清洁剂,是健康的精神生活必不可少的程序。

 

20

 

在中国宗教的包围下,我们不禁想到《以赛亚书》感叹说:“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伟大的先知,你的悲哀已经陈旧,现代人的罪恶,还要超过你那时的。在当前这个时候,我对神职人员的问候是:“你们所传的,你们自己信吗?真的信吗?你们所信的,是不是仅仅是你们的职业与饭碗?”其实,以赛亚在自己的时代,还是受到世俗的尊崇的,据说他是大卫王的后代,出身王室,系亚玛谢王的兄弟──亚摩斯的儿子即马西雅王的堂兄弟,妻子也是女先知。以赛亚在王宫里做先知,历经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诸王;不像先知阿摩司,仅仅是个平民出身的牧羊人。而现代中国的基督教传承,很少有“上流社会”人员的参与,而多数是由平民出身的牧羊人担任“教会领袖”的。他们很少受过教育,或仅仅受过教会学校的教育;因此基督教在中国迟迟无法进入上层建筑的领域。

 

基督,我罪深重,皈依已有半年,可如今还是喜欢异教的读物,内心尊崇敬畏你,行为却悄悄迷恋别的东西,并以对你的尊崇敬畏来遮掩对于别物的迷恋,再以对别物的迷恋来支持对你的尊崇敬畏……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怎么阅读圣经味同嚼蜡,对教父们的作品浅尝辄止,对“等而下之”的解经作品、通俗读物,更是兴趣阙如。然而却爱不释手那些谈论信仰主题的假基督徒、反基督者的作品──尽管我一边阅读一边斥责,尽管看穿了他们的魔鬼伎俩但却还是捧读不辍。这怎么解释呢?是想从相反的方向来学习福音的真理?

 

通过自我分析,我觉得这可能是一种“精神断裂现象”。也就是说,我在信仰上虽然成了基督徒,但在文化上还没有成为一个基督徒,从而形成了某种精神断裂的现象。在信仰上我喜欢基督,但在文化上我还是喜欢人文主义的东西。这可能就是有人批评的“文化基督徒”?不过我觉得他们说反了,应该说是“文化非基督徒”才更加准确。

 

“神学是一种诗歌”(艾利基纳,John Scotus Erigena 810877年),当然,这不是寻常的诗歌,而是赞美诗。但是,有的神学家把神学变成了什么?变成了训诂讲章。正如从训诂讲章是很难寻觅诗歌意境的,从堆积如山的解经著作,我们也无法得到神的启示。因此,好的神学生终须扔掉神学的“小学”,直接进入启示的“大学”。

 

“以肯定和否定的方式来谈论神,都是无效的”,因为“神是不可理解的,即使天使也不知道他的本质”。──我喜欢这样的说法。尽管《约翰一书》说过神的一个定义,“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

 

“回到圣经”的运动已经迫在眉睫,让它先从我们自己身上开始:信仰的秘密,就在于使人重新变为“孩子”(甚至不知道福音的孟子都知道使人重新变为“孩子”的重要性:“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儿童主日学、青年查经班……的作用就是“洗脑”,让人得以用赤子之心,朝拜上主。

 

 

21

 

与使人重新变为“孩子”的赤子之心相反,十九──二十世纪以来的“神死”思潮,却是企图理解上帝的狂妄努力。这种努力可以上溯到奥古斯丁的过于拟人化、理性化的三位一体观念,当这样僵硬的上帝观念无法容纳“科学事实”时,西方神学的大厦便嘎嘎作响甚至轰然倒地,实证主义的瘟疫因此进袭灵界,“神死”的精神黑死病从此席卷西方社会的内心世界。

 

十五世纪开始的文艺复兴,使欧洲艺术失去了“灵”。这实际上是欧洲人与欧洲社会同时也失去灵魂的“艺术表现”。十七世纪以后,欧洲社会更是进入群魔乱舞的时代,其典型之一就是三十年战争,宗教借口下的互相仇杀。

 

中古时代,画的是灵魂;十五──十八世纪,画的是形体,形体的美感和形体的沉沦;十九世纪以来,画的是形体的破碎。灵魂何时开始重返美术的世界?

 

人们区分一种思想或行为是不是“胡闹”,往往是从其后果或“效果”来判断的,对艺术作品也应该如此。我们不应该从艺术的过程来判断艺术的价值。如果过程胡闹而效果奇佳,人们反倒誉之为举世瞻仰的伟大成就。从另面说,属灵的事很难得到属世的证明──否则,“奇迹”就不再是奇迹了,因为“奇迹”不是别的,正是对属灵的事,提出属世的证明。在这种意义上,“正因为它荒谬,所以我才相信”的断言,确实道出了信仰的秘密:“正因为信仰在属世的意义上如此荒廖,我才相信它是真正属灵的”。

 

一千五百年来的多数时期,西方的多数基督徒是以“天上的超级自我”这一投射方式,来看待神和定义神的。这难道不是潜入基督营垒内的异教思想?正是这一来自北欧蛮族的、“潜入基督营垒内的异教思想”,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科学主义的热孵下,终于破壳而出,演出了“权力意志乃是宇宙本原”这样的北欧海盗宣言,尽管这一宣言是由一个牧师的儿子、德国和波兰的混血儿、梅毒患者尼采先生给说出来的。

 

在耶稣被犹太人伙同罗马人杀害以后五百年不到,475年,西罗马帝国崩溃。又过了五百年,975年,西欧开始复苏。又过了五百年,1475年,葡萄牙人绕过好望角。又过了五百年,1975年,葡萄牙帝国完全解体。再过五百年,2475年,会发生什么?欧洲文明再度崩溃甚至完全毁灭?

 

自从诺斯替派和奥古斯丁以来(甚至在主前的库姆兰教派那里),摩尼教的二元论(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的永恒斗争),就渗入希腊──罗马世界,甚至渗入基督教。尽管基督的福音极少以致毫无黑暗之子的存身余地,但教父信众甚至教会官员们却相信魔鬼的存在──尽管他们也崇拜上帝,并企图靠这崇拜来抵制魔鬼。“信魔鬼”并不等于“拜魔鬼”,有时还可以表现为“恨魔鬼”。

 

二十世纪以来的西方社会,名为基督教,实为巫教与科学的混和,殖民掠夺、世界大战、集中营、跨国公司,一一无视上帝、敬拜巫教与科学。它的文化也是如此。无视灵魂,敬拜肉体,体育和影视明星俨然是“新时代的教父与教母”──

 

这一切都从所谓“新教伦理”开始的,也就是从变相的希腊异教的复活开始的。甚至是从天主教的圣徒灵物崇拜开始的,也就是从披着基督徒外衣的偶像崇拜开始的。法国神父,与其说是耶稣基督的代表,不如说是圣母马利亚的代表?巴黎的教堂,到处都是马利亚的影子,而圣子耶稣,反而成了一个婴儿,一个“不成熟的需要保护的救主”。“人若不变成孩子的模样,就不能进入天国。”耶稣的这一说话也许是“圣母和圣子”造型的属灵依据,但基督毕竟不只是人,而是神、是与人迥异的超然。

 

有关圣子耶稣基督的“神人一性论”的观念,已被宗教的历史经验是条死路。“耶稣基督具有百分之百的神性和百分之百的人性”这样不合逻辑的启示,才是道路、真理、生命。神人一性论过于妥协,过于属世,和诺斯替派适为两端,因此无力抵御伊斯兰教的冲击?而诺斯替又过于脱俗,无从建立强大的教会并影响属世的工程。结果只有既坚持“神人二性的各百分之百”、又坚持“父神、子神、灵神的三位一体”这样矛盾离奇的启示,才能保持强大的内部张力?仿佛满弓,箭在弦上,时刻警醒。如此看来,所谓“基督教”,乃是主的福音和各国、各族原有文化相结合之后的“混合”产物,是某种“混合主义”的历史文化现象,因此与福音不同,基督教,不论什么派别的,都是有其时间性质、空间限制的:

 

有犹太人的基督教(初期教会),有希利尼人的基督教(东正教),有罗马人的基督教(天主教),有日耳曼人的基督教(新教),所以半拉丁化的英国就只能拥有“半新教”。有埃及人的基督教(科普特教),有巴比伦──波斯人的基督教(景教),甚至还有中国共产党人的基督教(“三自”和“爱委”)!而在日耳曼边区的巴伐利亚和奥地利,由于其日耳曼特性的相对衰微,日耳曼特性十足的新教,就难以立足。

 

就上述意义而言,超越时空的“主的福音”,与限于时空的“人的基督教”显然不同。人的基督教,只是基于人的罪性而不得不产生、不得不接受的一种迫不得已的产物。是“取法乎上(主的福音),仅得其中(人的基督教)”的结果,如若我们仅仅“取法乎中(人的基督教)”,那么就只能“仅得其下”,其下,就是偶像崇拜、文化崇拜、固守律法的仪文……

 

当中国基督徒和他人的基督教接触时,一定要效法耶稣,把福音从律法仪文、他人的基督徒中脱出,在圣灵的帮助下直接吸收福音,从而形成“我们的基督教”。否则我们就只能是“二传手”,甚至是“吃洋教的”。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参照一下希腊人的历程。例如殉道者游斯丁,这位早期的护教士。他是最早把希腊哲学和基督信仰起来结合的教父,由于竭力辩论真道,其思想被认为是基督教哲学的开端。尽管在他之前的犹太教学者斐洛就已经论述过神学与哲学的关系,并提出哲学应该服膺于神学的观念,但游斯丁的思想却开辟了基督教神学的新路。

 

游斯丁相信哲学的使命是探求真理,“哲学实际是最伟大的产业,而在上帝面前是最有荣誉的,惟有它才把我们引领到他那里,并使我们与他同在”(《与推芬的对话》第二章)。游斯丁向人们证明基督教价值的至上性和合法性,运用希腊哲学阐述信仰,除去希腊世界对基督教的误解;运用希腊哲学调和文化和信仰的的冲突,将信仰带到反教的人群中去。当然,游斯丁的有些看法比较过分,带有混合主义的特点,他对苏格拉底的作法和思想表示赞许,例如苏格拉底借理性和研究,教导年轻人,拯救他们离奇希腊宗教虚假的神祇崇拜(《第一护教辞》第五章)。在此意义上,苏格拉底、赫拉克利特等异教哲学家竟然被他看作是基督之前的基督徒,游斯丁说,“他(基督)是全人类分享了的道;而凡曾按道过活的人都是基督徒。” (《第一护教辞》第四十六章)这明显混淆了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之间的关系。

 

游斯丁的“道种论”是很怪诞的。他片面地认为,基督之道在基督未降生以先,就成为种子播撒在每个人的心灵里,而上帝给予希腊人的礼物就是哲学,透过哲学的思考让人通往上帝。这个说法的荒谬在于,他不懂《箴言》第八章所预表的基督,也不管基督自己说在亚伯拉罕以前就有了基督。为了补救自己的漏洞,游斯丁不得不回过头去论证,哲学让少数人靠近信仰,其观念与信仰相似,但如果没有基督教的信仰,哲学就变得没有安全和裨益了。在《与推芬的对话》第八章他表示,愿意在基督之中、在真理怀抱里,成为哲学家。

 

游斯丁并不完美,但是没有他,就不会有后来的欧洲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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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来(19741994年),我不断寻求英雄的业绩,最终结果是不断失望。这一过程是和我自己写作《天子》的过程互为表里的。我把自己的全部失望都写在天子里面,企图用书写来弥补现实的缺憾。1991年,《天子》初成,于是我放心地离开了中国。1994年,《天子》出版,我却陷入了精神真空。到1996年我发现,终极英雄的印记早就在我自己身上了,那就是圣子基督的救赎。

 

臣服于圣子基督耶稣,可以使人得到由衷的平安。无限的暧流,款款进入,托住灵魂,一种升天的感觉,一种融化在宇宙的境界。意识到圣子基督耶稣的存在,承认圣子基督耶稣的主权,可以使人获得真正的自由、真正的力量。

 

在当代中国大行其道的尼采宣言,虽然充满了反基督教内容,其实却为耶稣提供了见证。如果注意到这一精神现象即尼采宣言的流行,就可以发现这也是阐扬耶稣真理的一个契机,尤其是尼采本人的结局,突出说明了人如果没有了上帝其处境会变得多么可怕。人道主义的僭妄和背弃仁慈救主的后果,不用等到来世就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尼采所批判的基督教式的善良(“奴隶道德”),实际上是任何大规模社会(如城邦和部落以上规模的社会)得以形成和构建的基本要素。

 

在城邦社会,恶可以是美德,它代表优秀、力量、骄傲、狡黠、智慧、不择手段地争胜……因为对统合规模如此之小的社会,恶的征服已经足够。希腊城邦、中国殷商时代、两河流域文明的军事强权,都是崇拜强力、血腥的。所以,希腊城邦只能采取殖民分裂的模式,但也因此无从组合更大规模的社会。中国殷商终于被德化了的周人所征服,后者以“天听自我民听”的政治意识,组建了更大规模的社会。两河流域的强权,最后只有创立了摩尼教的波斯和创立了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得以幸存下来。一个十分明显但却遭到忽略的事实就是:所谓“轴心时代”其实都是帝国时代的总结:如孔墨显学、摩尼教基督教,或是更大帝国的前兆,如佛教耆那教、苏格拉底。

 

意大利诗人但丁,就好像已经是个“在救恩之外的人文主义者”了。他的《神曲》竟然依据自己的好恶,乱排天堂──炼狱──地狱的名单,把异教徒维吉尔和自己心仪已久的相思女人捧入天堂,反过来倒把他自己不喜欢的许多信徒下在了地狱里。这个诗人不守本分,好像在扮演上帝,但谁给了他这样的权柄?难怪但丁以后,欧洲的基督教在文艺复兴的名义下,逐步沦陷于敌基督势力的魔掌中。此后新大陆“发现”五百年来的世界,欧洲列强以类似城邦希腊的方式,张扬异教的恶,压抑基督的善,他们靠更强大的技术力量来弥补善的匮乏。当然比起希腊罗马的前辈,他们已有一千五百年福音的浸润,故得以建立规模更大的殖民地。

 

福音所宣告的天国如《主祷文》所示,是通过神的能力“降临”的,而非如但丁《神曲》所示,是通过我们的努力“爬升”的。神的能力所降临的天国,乃是“上帝恩典”的原始出处及其本质要义所在:它既不是我们可以争取的,也不是我们可以拒绝的──这是基督福音中的天国,和佛陀、穆罕默德、犹太(卡巴拉)教等的“乐土”之不同。

 

当尼采“魔鬼附体”时说,“其实只有一位基督徒,但他已死在十字架上了,福音死于十字架上。”而当他没有被魔鬼附体的时候应该知道,基督是神,而不是作为人的“基督追随者”──基督的福音并不是死在十字架上,而是从十字架的血中诞生。退去吧,撒但,不要用基督徒的言行作尺度,来衡量永世长存的基督!

 

克尔凯廓尔(Soren  Aabye Kierkegaard1813-1855年)是一个比尼采还要典型的案例。他虽然不是“牧师的儿子”,却是一个“虔诚教徒的儿子”,甚至傲慢地认为自己“两个原罪”,“两个原罪说”显然比“一个罪魁说”更能放大自我。说来十分奇怪,克尔凯廓尔大力批判现代社会,但现代社会却最终热情拥抱了他。克尔凯廓尔所谓“信心的跳跃”,也是一个异教徒的东西,类似一个北欧海盗的赌博宣告。他把上帝看作北欧神话里的深渊,把信仰上帝看作毫无把握的赌命冒险,仅凭海盗的勇气,他冒险跳入茫茫大海……这完全违背了主的教导:“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翰福音》十五章6节)。主还通过他的拣选,把遵行吩咐的门徒从仆人变成了朋友:“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或作该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翰福音》十五章1219节)

 

克尔凯廓尔违背主的教导,公然让人们去选择上帝、选择信仰,这表明在他的精神世界中,北欧神话比福音真理更为突出。他的学说之所以具有影响力,正是近代西方社会异教昌盛、异教大举进入基督教的结果。但是这样的昌盛并不与救恩同在,所以比克尔凯廓尔晚了三十一年的尼采才会进一步说“耶稣基督是唯一的基督徒”之类的“魔鬼话语”。这种魔鬼观点现在十分流行,这表明,犹太人“怀疑基督”的毒素,已经进入了欧洲人的内心深处。难怪尼采死后一个世代(三十年),具有四分之一犹太人血统的希特勒要“痛改前非”、洗面革心、一意孤行、大举灭犹。在心理学上,希特勒的灭犹,非常接近克尔凯廓尔的虔诚,都是为了对付自己身上的“原罪”。也很接近佛洛伊德的“弒父”,这正是所谓“同性相斥”、“同室操戈”的典型案例。犹太人和罗马人这一罪恶的联合体,作为现代欧洲人的先行者,企图先杀死耶稣基督的身体,后玷污耶稣基督的圣名,最后诱导人类背叛上帝、走向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全面专政道路,而纳粹主义不过是马列主义的一个变种。但愿神能饶恕他们──因为基督不是基督的门徒,基督更不是最后一个基督徒。

 

基督怎么能是基督的门徒?耶稣基督怎么能是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怎么能把仰望基督的亚伯拉罕当作自己的祖宗?《启示录》记载说:“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为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二十二章16节)很明显,在《启示录》这里,“又是他的后裔”的前提,是“我是大卫的根”──只有从“我是大卫的根”的意义上,去理解“又是他的后裔”一语,“又是他的后裔”才是可以理解的。

 

基督徒所面对的上帝不是深渊,而是永生的桥梁,根本无需北欧赌博式的“信心的跳跃”。上帝是通往彼岸的唯一凭藉,而根据人类败坏的天性,按照《约翰福音》,基督说“不是你们选择了我,而是我选择了你们”,因此,人完全无法选择上帝而只能被基督拣选。那么看来,“信心的跳跃”所选择的,更可能是魔鬼而不是上帝,这已经由两次世界大战给不幸证明了。从宗教改革到世界大战,可以证明这个“信心的跳跃”所获得的,确实是深渊和深渊里的撒但,但决不是基督的和平、上帝的怜悯。

 

求主原谅我这样论断人,因为这样的论断,毕竟不是我的职业。

 

 

23

 

卡尔·巴特(Karl Barth18861968年)所谓“我们要一手拿着圣经,另一手拿着报纸”的说法,当然体现了二十世纪的心思和神学主流的实况,但是,这正是一边事奉上帝一边事奉玛门的心思和实况,因而是一种犯罪的心思和两边讨好的实况,是神学的风派。在这方面,卡尔·巴特为我们提供了典型的案例。好在感谢上帝,现在到了二十一世纪,报纸的时代已经快要结束了。

 

卡尔·巴特的“新正统派”(Neo-Orthodoxy)是“打着红旗反红旗”的能手,其本质是以颂扬基督的方式来继续钉住基督。彼拉多不也颂扬基督是“犹太人的王”吗?新正统派不也颂扬基督“超越历史”吗?“新正统派”就是用世俗方法埋葬基督的“神学上的本丢·彼拉多”──一口粗鄙的罗马猪。

 

难怪有人批评说,“从外表看来,新正统派好像是在宣扬真道,引领新派的人归回真神,但仔细观察一下,并不如此。新正统派虽然引证圣经,并且使用正统神学所常用的名词,如十字架、悔改、信心、神的道等等,但他们却对很多名词有新的解释。巴特本人所受的是新派神学训练,他虽察觉新神学的种种漏洞,而有返回正统派的倾向,但他所作的并不彻底,他一方面接近了正统神学,但另一方面又不放松新神学的种种基本观念,他企图返回正统信仰,又不愿舍弃一个新派学者的模样,他飘荡于二者之间。新正统派也是如此,他们的思想非常微妙,他们沿用圣经的名词却予以新的解释,使很多信徒一时不能察觉其伪,甚至很多信仰纯正的神学生初听时也不能分辨其虚,直到后来被这种思想灌输日深,欲脱而不能自拔了。”

 

为什么保罗在希腊化的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中间传福音的效果,要超过十二门徒?首先我们注意到,希腊化的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十分相似,因为所谓希利尼人已经不但是希腊人,而且是地中海东部世界说希腊语的各个种族的大杂烩,有些接近现代的“英语民族”,广义地说,也可以是把希腊化的犹太人包括在希利尼人里面了。其次我们注意到,保罗作为一个具有罗马公民身份的改宗者,要比我们现在能够想象的复杂得多,他决不单单从犹太教的传统出发的,他早就不是一个单纯的犹太人了,否则就无法解释他的罗马公民身份,那绝不会是罗马人主动的白白给他的。最后我们注意到,保罗懂得希腊语,这就不可能不受希腊文化的影响,而且不可能不是希腊文化影响的结果。在上述基础上,保罗蒙神恩典皈依了福音真理,因此他对希腊化世界的复杂居民尤其是其中的知识阶层,当然也就具有了文化的亲和力和说服力。

 

按照这个思路考察一下,为什么早先的摩尼教徒奥古斯丁,后来成为影响最大的拉丁教父?同样,因为他比正统的基督教人士尤其是出生于基督徒家庭的人们,更深地进入过异教的文化,所以更能说服形形色色的异教徒的皈依。

 

由此我们知道,正统的神学教育和福音事工,对已然的信徒当然具有巩固信心的作用,但对未然的、潜在的信徒,则隔着一条文化的鸿沟,而渡过这条鸿沟的使命,责无旁贷地落在那些曾经深入过本族文化、异教思想、抵抗甚至反对过福音、然后在圣灵带领下皈依耶稣基督的“改宗者”身上。

 

中国的基督教化,需要大量的改宗者,而说服他们皈依基督的任务,落在了那些先前的改宗者身上,这更甚于需要传统的神职人员和家族生来信徒。因为前者是从异教文化中幡然悔悟的,具有“双方的体验”,更有能力实现文化的沟通。其结果不是所谓“中国文化的基督化”,而是“福音进入中国”。

 

24

 

从来就没有什么“伟大的神学家”,而那些越是被人们吹捧为伟大的,就越有可能对恩典进行割裂、对上帝进行曲解、对基督进行亵渎。因为做得越多,犯的错误可能越大,岂不是需要格外的警惕?我们的觉悟是:在某种意义上,只有放弃神学的坚持,才能重新回到神那里去。我们的呼吁因此是:放弃神学和教派的分歧,在基督里合一。

 

许多所谓“基督教思想家”所做的工作无非就是:调和基督教与异教的思想。但是弄得不好,“基督教思想家”就成了“披着福音外衣的异教思想家”。说到底,福音不是人的思想,而是上帝的启示;“讨论”甚至“论证”福音,弄得不好就会从上帝的启示中堕落,堕落到人的思想。

 

基督教神学在二十世纪的完全堕落,追究下来甚至在早期的教父学那里已经有迹可寻。教父学,与其说是基督精神还不如说是希腊──罗马思想的表达,是从福音向哲学的妥协。这样的神学,弄得不好就会偏离神。偏离真理。这样的神学,表面上是阐述启示的内容,其实却败坏了启示的精髓。越伟大的神学体系,就可能偏离神的真理越远;正如越庞大的辐射光圈,距离本体光源越是遥远。我们的口号因此是:取消神学分歧。唯有取消神学分歧,才能回到耶稣基督的救赎中。

 

神学只是人的争论,不代表神的旨意。神学,就其本意是,人对神及其启示的理解与知识,也就是“人间的有关神的学问”,神学的本质因此是人的学问,而不是神的学问。就人的罪性来说,即使神学也不能逃避人的污染。这样一来,各种“人间的有关神的学问”与其说是体现了上帝的伟大、荣耀,不如说是体现了人的猥琐、卑怯──尽管,那是人在仰视上帝的伟大与荣耀时,所体现出来的猥琐与卑怯。

 

信仰上帝的是羊,是弱者;信仰自己的是狼,是强者。信徒一般都安心做羊,但许多神职人员却不是这样,他们想扮演牧羊犬的角色,结果一有私心就变成了狼。欺上瞒下的神职人员们也许无法理解,有的时候羊比狼更强大,上帝的羔羊基督则是羊里面最强大的。

 

信仰自己的狼,其实何尝不是外强中干?他不得不独自承担自己很难承担的重任。更加过分的事,作为头狼的领袖有时还要扮演上帝,在自立为神的闹剧中趋于癫狂,最后死到临头,不得不灰溜溜地趋于崩溃,就是像教皇那样的超级神职人员,也常常不得不承认失败而退下舞台。

 

25

 

德国犹太人马克思·韦伯(Max Weber 1864-1920年)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所谓的“新教伦理”,是以新教形式售卖的赎罪券。在这种伦理下,那些英国新教徒可以通过武装抢劫、贩卖鸦片来发家致富。这些国教份子加清教份子的总和,到了北美也没有闲着,贩卖黑奴、华工,创建世俗文明,忙得不亦乐乎,这说明他们信奉玛门的程度,要大大超过信奉上帝的程度。

 

而主说过,你不能既事奉玛门又事奉上帝。这让我们特别看透了韦伯所谓的“新教伦理”,其实是“披着福音外衣的希腊异教”、“名义上崇拜上帝,实际上崇拜玛门”──这是对商业神、技艺神、财神甚至妓女神的综合崇拜,然后盗用父神和耶稣基督的名号掩护之──这样的”新教伦理“,是比直接的异教和玛门崇拜、巴力崇拜,还要堕落的“信仰”。

 

另一个德国犹太人卡尔·马克思在其《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喋喋不休地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苦难的抗议”。这种多少有些语无伦次的话,显然出自典型的无信仰者对信仰的胡乱揣测。宗教里的苦难,实际上是超现实的苦难,是以现实手段无法解决的“生命限制”及其苦难,如老、病、死,以及更重要的,是对死后前途的疑惑。这是因为,灵魂的纠葛面对现实世界的基本怀疑,而不是对于现实苦难的抗议──凡此种种,卡尔·马克思这种钱串子只能理解“现实的苦难”,而完全不懂“超现实的苦难”。我以前认识一个人,他大言不惭地宣称:别人需要求主帮助的事情,他自己都能完全办到,根本不需要“信教”……但过后不久,他所赖以为生的一个女人就死了,从此他就一贫如洗了。

 

面对现实的苦难,可用社会改造甚至人性阉割等残暴的现实手段予以解除、减缓;相形之下,宗教式的解决倒像是“麻醉剂”甚至是“鸦片”──但是,面对超现实的苦难,甚至面对自然过程例如人的死亡、自然变动等等被叫做灾难的过程,一切现实手段就变成了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所以我们看到,社会主义阵营的独裁者们,临死的时候也都变得十分脆弱,甚至趋于疯狂,发动一个又一个谋财害命的政治肃反运动,以此减轻五十岁开始的临终焦虑。这是因为,他们所皈依的卡尔·马克思等类的共产主义论断,全是出自对于灵性世界甚至人性世界的茫然无知。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卡尔·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又是一个语无伦次:无情的世界里怎么会有感情的叹息?世界既有能够叹息的感情,可见这世界里并不是无情的。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那么,谁是未受压迫的生灵?未受压迫的生灵有无叹息?他们的叹息又是什么?是哲学?是艺术?是科学?还是魔鬼的谵语?在我们这些看破了马克思主义的人看来,宗教不是叹息,而是克服叹息、接受现实。而且,任何宗教和某种生灵是否受到他种生灵的压迫,并无因果关系,因为宗教所面对并力图解决的问题其实是死亡和生命的去处,而并不是这个现世世界内部的压迫与反抗。受压迫的生灵可能是无神论者,而压迫者也可能是宗教虔信者──所以解决这个现世世界内部的压迫与反抗的问题,是通过政治、军事、经济等物质手段,而不是通过宗教这样的精神手段。除非,是在那些自己不信却诱使别人相信的神职人员那里,宗教才构成了一种政治手段。

 

在德国哲学里,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年)的不可知论与其说得益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不如说受惠于基督教的启示真理:这一点在康德的前辈、英国的爱尔兰人乔治·贝克莱主教(16851753年)那里表现得更显著也更清晰。启示的真理,直指人心的局限及罪性所构成的“理性”,故必定超乎这局限之外、罪性之上;因此启示的真理不可能是“哲学性的”,如原始佛教那样,也不在儒学“同心圆思想”的局限中,而只能是“永恒的生命”。

 

上帝之子并未受到压迫,他却自愿下降、道成人身,与我们分享苦难,并独自实现救赎之功。他是宇宙之情,是有情世界的终极见证,所有人类的感情,也必见证他。不懂宗教的人在谈论宗教的时候总是最可笑的:“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卡尔·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里面首先需要指出的错误是:“没有获得自己”(即没有犯罪之前)和“再度丧失了自己”(即经过救赎而顺服上帝),不该作为贬义而应该视为上帝赐予的恩典并分享了上帝的荣耀。这里面其次需要指出的错误是:不是“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而是“与更高者合一的意识”,造成了宗教的起源,是所谓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其实来自于“在基督里”这一实际的状态。

 

凡此种种宗教意象,其实都不是卡尔·马克思这个犹太教的叛徒之子所能理解的高级状态,于是他便以“卑贱者的自己”去猜度一切高贵,甚至推己及神。所以,卡尔·马克思笔下的“宗教”,显然仅指他的犹太老爹所能理解并背叛了的仪文、律法系统;而无法包括连他自己这个犹太小子也甚为不解的生命之道。

 

 

26

 

保罗的顺服基督,也不是什么莫名其妙的事,更不是尼采所谓的“由于仇恨而造伪币”。恰恰相反,保罗的顺服基督,是基督生命活生生的确证;如果只是出于犹太式的仇恨,他只会残害更多的基督徒,而不会改弦更张、传扬福音。我认为保罗没有明显篡改基督,而是通过自己的书信,使得基督的神秘比较容易被通常的心智的所理解和接受。

 

西部教会对多纳派的武装镇压,开了恶例,后遗症严重,三百年后导致北非沦陷于伊斯兰,正如东部分教会对诺斯替派的镇压,导致西亚和小亚细亚的全部沦陷。于是,伊斯兰成为“基督教”的洗涤剂。命运就是如此“仁慈公义”的,早先在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之间,也发生过如此的安排。在这个意义上,伊斯兰的“圣战”是对天主教和东正教的一种历史性回应,是以恶制恶的“范例”之一,多少有些近似上帝用巴比伦王来惩罚犯罪的以色列人。就这种意义说,执剑的穆罕默德的前辈该是执棍的奥古斯丁而不是保罗,更不是耶稣。因为基督的福音不是奥古斯丁的神学,更不是穆罕默德的可兰。耶稣基督在这个世界是“失败主义”的,是被压迫者的最后希望,而非奥古斯丁那样投靠官府、镇压信徒的“圣人”,也非穆罕默德那样掌握刀抢、谋财害命的“先知”。

 

 

27

 

卡尔·巴特(Karl Barth18861968)瑞士的新正统神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这位“二十世纪神学界的巨人”,其神学却是尼采“上帝已死”论的“瑞士变种”。瑞士作为“洗钱乐园”,也同时培养了一堆神学上的诡辩家。瑞士人虽然身处内陆山地,很少向海外移民,却在欧洲各地充当佣兵。于是卡尔·巴特这位披着基督教神学外衣的尼采主义者,以雇佣兵的观点为他的同胞推卸罪责说:“人们寻求神的全部努力已归于失败,神高踞于世人之上”,是与人的思想毫无相通之处的“绝对的另一体”。这是什么神学?我认为是“雇佣兵神学”。“神能够也的确不时进入人间,但人却不能靠任何理性的思考或神秘的修炼而洞察神的奥秘。”这实际上也是一篇“佣兵自供”,表明这些“金发碧眼的野兽”“企图洞察神的奥秘”──他们已经不仅是凯撒的俘虏,而且是撒但的俘虏。近代欧洲的雇佣军、殖民者,放弃了十字军的精神,一步一步地“复兴”了北欧海盗的路,自我放逐到了人文主义、科学主义的炼狱之中。上帝并不与人隔离,相反是阳奉阴违的欧洲殖民者,以自己的罪再度背叛了上帝,并用机巧的物质文明为手段,把自己包裹起来,隔绝了上帝的救恩。

 

巴特的学生范布伦(Padvan Bruren)称,基督的复活并非神迹,只是“爱的感染”的故事。这种说法真有犹太式的精明。但这种精明能帮助我们渡过死亡线吗?如果不能,那么灵魂会连同感官世界一同死去。“神就是爱”固然不错,但这爱必能体现为、必能生发出复活的神迹。否则上帝怎么能是上帝呢?否则爱又怎么能是爱呢?如果连复活的能力都付之阙如的话,上帝怎么能是上帝呢?当然,范布伦也有真的聪明之处,例如他说,上帝并没有死去,死去的只是上帝的话语。但在我们看来,死去的也并非上帝的话语,只是对上帝话语的陈旧理解──因为上帝的话语也是永生的:“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马太福音》二十四章35节)

 

人文与科学是必要的,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却是有害的。人文与科学帮助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却极力掩盖人们的无知。而认识自己的无知状态,才会因此萌生对上帝的敬畏、信靠和爱:对神的这一态度,是属灵知识的开始,也是属世知识的极境。但属灵知识并不等于“神学”;因为《传道书》说了,“认识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尽管,犹太人在属世知识方面的贡献,是零;但他们在保存圣经方面的功绩,怎么说也不过分。我有时候在想,上帝真是奇妙,他怎么就选择了犹太人这样的守财奴来保存圣经?真的,世界没有一个民族在金融投机上比犹太人更加有害的,但也没有一个民族在经典保存上比犹太人更加有益的,单凭这一点,就不应该灭犹,而只能限犹。让犹太人从事精神财富的看管工作,这样才会让世界走向精神充实,而不是走向投机破灭后的经济大萧条。

 

 

28

 

十足的“肉欲”不仅是性欲,但都是发源于贪欲,而不是像奥古斯丁这个亢奋的圣徒所体验的,一切贪欲中肉欲和性是最放肆、最不可抑制的。也许我们的天性、文化、遭遇不同于他,也许我们受到的启示不同于他;反正我们的见证是:贪欲阻碍人的皈依更甚于“肉欲”和性欲,因为奥古斯丁的“肉欲”也就是性欲,只是一时的,而贪欲却要持久得多、隐蔽得多;而过分的“肉欲”和性欲,其实也是由于内心的贪欲造成的。我们的体验和耶稣的教导是比较接近的──“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太福音》十九章2324节)但是对于色鬼,耶稣却没有相应的悲观论述。

 

养生的奥秘在于“均匀的衰退”,也就是延缓某一个器官早衰,更不能让它首先坏掉。因为我们既然不能长生不老,那么在“消耗器官”的意义上,就要学会“取长补短”,让所有的器官均匀地衰退、坏死,这样就能延长总体的寿命。千万不能学习秦始皇,为了长生不老,服食仙药,结果中毒,破坏了特定的器官,反而过早身亡。甚至在精神领域也是如此。要达到精神健康,一定要注意均衡,不要试图通过极端行为来延长属灵的生命,因为生命的原则就是持之以恒。神职人员的贪欲如果比俗人更甚,就更加有害。教宗、主教、神甫、牧师、传道人等──他们比之平信徒是地位越高、越为不肖。他们不仅以虚假的见证玷污了主的圣名,而且他们用言行不一,歪曲了主的道路。犯罪是一回事,盗用主的名义犯罪是又一回事,而且是更为严重的一回事,是无法以忏悔来钩销的“自动增长的欠债”。

 

一个人不能既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按照原来的道理,牧师传道和教授讲课的区分在于:前者事奉的是上帝,后者事奉的玛门(或曰“财神”);但是现在的事实是,牧师们一边传道一边盘算收入,这样的牧师其实比“售业”的“教售”都不如,简直无异于神汉。这样一来,“基督教”的牧师比之异教的神汉,其实更深地背叛并侮辱了上帝──他们的“传道”比之街头小贩的叫卖假货,还要可悲。

 

我们盼望这样一个时代:牧师不拿薪水,没有人为了攫取收入而四出“传道”,而神学院学生也不必缴付学费,当然也不能免费地又吃又住,结果招来了一帮蠹虫。在那美好的时刻,信仰的系统的“义”,从商品系统中的“利”全面退出,主的道路得以用完全的形式表明了出来。“因信称义”是:由义的道路才会坚定信仰;由利的道路只能败坏信仰。

 

传道者在精神上必须是“业余的”,这不是说他不应该专业化或精通上帝赐予他的能力;而是说他不应该把传扬上帝之道,作为谋财的工具,作为自己衣食住行的来源。谋财害命,害命谋财,谋财者怎能不害命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谋财者怎能不走向灭亡呢?我们需要某种“废除了职业的神职人员的基督教”,亦即某种纯净的、没有寄生阶层从中阻挡信徒亲近神、亲近圣子基督的基督教。这意味着福音“第三度大复兴”,“也许是以中国为主要基地的复兴”?

 

按照福音书的记载,耶稣本人的传道显然是业余的,尽管其能力远远高于一切收费的文士与职业化的法利赛人,但我们从未听说他靠此为生,相反,他亲自拿饼喂饱所有的听众。他清洁圣殿,掀翻叫卖者的摊位,我觉得这是有象征意义的:不是耶稣和小贩们过不去,而是他在扫荡文士和法利塞人的害人生意。

 

使徒保罗也是凭借自己的双手而不是靠自己的嘴皮来挣饭吃的。凭手挣饭吃和凭嘴挣饭吃,有什么不同?本来没有什么不同。但在“传道”的问题上却有了很大的不同:所以禁止用传道来牟利,正是为了保证“传道的真实性”而不得不采取的“分别为圣”的措施。假如为了“传道”的美名而说谎、做假见证,这岂不等于是为了谋财而去害命?如果传道都不收费,那么骗子们就会因为无利可图而退出传道领域了。

 

使徒保罗凭借自己的双手而不是靠出卖福音和基督来挣饭吃的──这是效法基督,所以他传扬的是真基督。相形之下,开办文法学院的奥里根和干脆当上主教奥古斯丁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多少都是把“传道”当作一项有利可图的“事业”甚至是生意来做的。尤其“圣徒”奥古斯丁,他对基督徒进行的迫害,没有个人利益的考虑在内是解释不了的。

 

亚西西的法兰西斯(Francis of AssisiGiovanni Francesco Bernardone11821226年)就比较好,他不仅不从福音事业中获益,而且舍弃所有的财富给比自己更穷的人,以此与主同行。这对那些冠冕堂皇的神职人员,靠推销福音吃饭甚至卖主发财的,都是个绝妙的讽刺。有了“衣冠禽兽的假圣徒”作为对比,我们才知道世界上确实还有“贫穷的真圣徒”的存在。

 

当依靠施舍的牧师比乐捐善施的信众更富财物的时候,他到底在讲述上帝之道还是在表演敛财之道?他真以为“牧师”的意思,就是应该通过“宰肥羊”来过上物资充裕的生活?可是,开名牌车的牧师要进天国,应该比骆驼走得还要慢。按照福音书的意思,财主要进天国,比骆驼过针眼还难,因为此生的豪华房屋,应是通向地狱的道路。

 

 

28

 

在属世的即属物质的、属肉体的意义上,甚至诸神也会衰老,难逃劫运;在属灵的即灵界的、灵体的、灵魂的意义上,上帝都是超越时间的,因而是人们无法应对更无从理解的。基于空间的人类知觉、囿于时间的人类理性,面对抽象的上帝而不是具体的诸神,只能有朦胧的感觉。即使顺服、敬畏、崇拜等积极作为,也是和“无法逃避”的认知紧密相连的。

 

在“宗教改革”的意义上,穆罕默德(Mohammed570632年)可以说是马丁·路德的先驱,尽管穆罕默德不像马丁·路德那样托庇于德国王侯、仰人鼻息,而是自己组织武装,就像二十世纪的第一木乃伊列宁一样。传说中穆罕默德的形像,就是一手执利剑,一手举《可兰》(AlQur'an)。和基督教初期的“和平征服”不一样,伊斯兰教的扩张与征服自始至终都是伴随着铁血的。就是这样一种血腥扩张的“宗教”,就是这样一种走样翻版的“上帝”信仰,与“黑暗的中世纪欧洲”对峙的同时,却奇迹般地发展了科学和宽容了艺术,使阿拉伯帝国与唐宋帝国达到同样繁荣昌盛的水平,成为当时世界文化的两大中心。穆斯林也许会把这阿拉伯沙漠里冒出的奇葩归功于“真主的伟大”,但是我们倒也发现,这与宗教改革以后欧洲社会的迅速世俗化和欧洲文明的持续繁荣,确实相像,而且都维持了四五百年。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有关上帝的信仰在中世纪的阿拉伯世界和宗教改革以后的欧洲并未摧残科学和艺术?而在早期基督教的欧洲却会造成一个“黑暗时期”?可见,这里有另外的因素起了作用。我认为,导致欧洲黑暗时代的主要是蛮族入侵,而不是基督教。这也与中国的情况相类:导致北朝中国黑暗时代的是五胡乱华,而不是佛教。同样,何以上帝的信仰在现今的美国社会并未阻碍科学与艺术的发展,但在现在的伊斯兰教地区却阻碍科学与艺术的发展?显然,这和它们各自的社会状态复杂相关,而非一个宗教问题。

 

还有一对相似的宗教运动经常被人讨论,但其实却没有触及要点:

 

1、罗马教会与东正教会封闭希腊的雅典学院并焚烧了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图书馆,对世俗文化进行迫害与禁闭;

 

2、伊斯兰圣战者炸毁阿富汗古代遗迹(例如大佛像)、破坏各种现代化设施,对世俗文化进行迫害与禁闭;

 

看来上述行为自有其社会演变方面的内在原因,并非单纯的宗教教义所致:无论是当时新兴的基督教,还是现今古老的伊斯兰,都受到宗教以外力量的干预。否则就无法理解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何以发生,因为当时秦国并未接受任何神学信仰。根据同样的理由,希特勒和毛泽东的焚书运动,也是出于政治原因,而非宗教原因。按照这个分析,基督教的上帝观念在近代不再为难科学与艺术的发展,可能也不是出于神学的力量,而是社会演变的因素导致的。进一步说,上帝观念的起伏变化,也是社会演变的一个结果,而不单单是宗教运动。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年)的事例突出说明了这一点:他作为近代“宗教改革”的发起人,本是天主教奥斯定会的教士,发誓独身,后来为了和一名修女结婚,他转而鼓吹灵魂得救只须信仰,不用善行,并进而放弃誓言、发起“宗教改革”。这就表明,宗教原因在宗教改革中的作用,远远不及宗教以外的因素那么强大。

 

马丁·路德生于农民家庭, 父亲叫汉斯(Hans),母亲叫玛格丽特(Margaret),他的父亲来历不明,其姓氏被人称为LuderLudherLeuder,连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姓什么。这大概是因为他曾多次犯法、逃亡、遭到判刑,需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所以在本乡被人藐视、厌弃。因为他的父母经常打他,人们因此传说马丁·路德是一个恶魔和一位妇人所生的孩子,尤其他晚年曾说:“我的双亲待我极其严厉,使我变成十分的怯懦”,他举例说明,有个早晨曾被连续鞭打十五次。

 

1505年,当路德经过荒野差点被雷电击中,恐惧之中他向圣母玛丽亚祷告,并发誓说:“若果今次大难不死,就会成为一名天主教修士。”此事之后路德就不理其父的反对,进入了奥古斯丁修道会,当时其父汉斯含泪骂他:“去荣耀你在天上的父吧,不用再理会我这个父亲了!”后来,他年老的父亲诱惑他成家立业,他起初说:“神若乐意,他可以改变我的心。但至少目前我不想娶。我并非不懂爱情,然而我害怕日日等候异端者的刑罚和死亡。” 可是他最终受不住诱惑,觉得应当结婚。怎样能够既结婚破戒又不必等候异端者的刑罚和死亡?显然,只有改变宗教的教条本身。从此以后,马丁·路德走上了“宗教改革”的道路。由于私欲作怪,在路德翻译《圣经》的中,多处篡改原文,例如《路加福音》中耶稣的话语路德都敢删除:“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十四章26节。“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7)中的“妻子”被马丁·路德偷偷删除了, 以便于为马丁·路德的背约娶妻的窃贼行为,扫平理论道路。

 

为了得到政治支持,这个窃贼不惜宣布:皇帝和王侯比教宗更有召集大公会议的权力。因为他很清楚,这些王公都很想获得“良心的自由”,一边摆脱宗教的束缚、一边争夺精神的权力。从1517年开始宗教改革,到1525年足足用了八年时间,马丁终于如愿以偿地结婚了。可见马丁·路德并无真实的信仰,他为了破戒结婚连《圣经》都敢于篡改,还有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干不出来?而整本圣经的倒数第三节明明写着这句话:“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示录》二十二章19节)马丁·路德对此视而不见,说明他已经成为目无上帝的无神论者了,基督教不过是他发家致富的工具罢了。

 

马丁·路德褒贬圣经、割裂圣经甚至批判圣经,如将《希伯来书》列为“次经”甚至“伪书”,这是与英王享利八世在1534年和罗马教会决裂,出自同样的原因:想要结婚。而且马丁·路德甚至更加邪恶,因为他的私欲是以发誓独身的修女为对象的。他自己当然发过独身的誓言,不然在那个时代他是吃不上“教会饭”的。这样背誓的人,明明自己的行为是原罪的充分体现,却因为要给自己的卑鄙开出通行证,而以宣扬“因信称义”来判断圣经本身的真伪!这表明马丁·路德完全是把圣经当作“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加以利用,他根本不信那上面记载了神的启示。马丁·路德的做法流毒深远,有时与路德会的教徒谈话,觉得他们崇拜马丁好像更甚于崇拜耶稣,他们竟然觉得耶稣的工作是遥远而抽象的,而马丁的工作却是具体而实在的。为此,他们就不惜攻击基督教派(如天主教徒)为异端。这是十分可怕的同室操戈。

 

由于马丁·路德这个敢于篡改圣经的“改革家”强调“皇帝和王侯比教宗更有召集大公会议的权力”,结果在他死后九年的1555年,残酷流血的宗教战争的交战双方,彼此在奥格斯堡所签订的和约,就达成了一个荒谬的协议,其内容可以综合成三点:

 

1、根据1530年所定的奥格斯堡信条,路德教派在日尔曼帝国境内的地位与天主教相同。

 

2、帝国境内各地区的宗教信仰应该由诸侯领主来决定,而不是由一般百姓自行决定,假如有人不愿意接受该地区诸侯所选定的教派,那麼他们必须离开这地方到他想去的地方,而不必改教。

 

3、凡是神职人员兼任诸侯的主教或修道院的院主,只能私自个别改信路德教派,而在改信路德教派之後,他也就丧失了他的封地,因为土地并不属于他们继承的产业。

 

可见,路德所谓“良心的自由”,之室王公大臣们的权力,而非平民百姓的权利。这无疑开启了现代世界宗教难民和种族清洗的先河。格斯堡和约签订以后,根据条约的内容,由封建领主而非圣经来决定百姓的宗教信仰,也就是说,一般百姓没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他们信仰宗教,得受封建领主的控制,而领主的子孙又可随意更换教义。在领地之内,领主要百姓信什么教派,百姓就得信仰什么教派。从此以后,“属谁管辖,便信奉谁的宗教”这一句话,就成了德国公民的习惯。在这个意义上,纳粹主义在德国兴起是十分自然的,希特勒是马丁·路德留下的遗产,马丁·路德蓄意“改革”教会的结果,是造成了教会的永久分裂。

 

至于路德本人的个性,他自己也承认自己“粗野、狂暴、激烈、好战”,在人们眼中,路德不但火爆,而且是一个好酒成性的醉鬼。 在政治上,路德更与天主教联手迫害再浸礼派的信徒,宣扬“要受浸的就让他们浸死”,结果再浸礼派的很多领袖都被投入河中惨死。这样一个酒色暴徒所主导宗教改革运动,显然会偏离正轨,所带来的最明显的恶果就是建立了各种互相敌对的教派。宗教改革运动所带来的第二个重大结果是在欧洲广泛进行了持续的宗教战争,其血腥程度叫人难以相信,例如从1618年到1648年的德国三十年战争,使德国死了八百万人,从此德国的天主教人数“变”为少数,而德国自己也分裂为无数的小邦,直到两百年后才组成德意志联邦,直接引爆了两次世界大战。路德宣称要使德国教会摆脱罗马的政治权力,结果却把各国的教会放在世俗君王的权力之下,这注定使得基督教分裂成无数的派系。

 

但愿我们所说的,不是凭着一己的意念贸然行事,求主怜悯我们,栽培我们的灵命,也赐给我们信心。

 

 

29

 

卡尔·巴特以来的现代神学,从总体上说来是令人反感的。这些“神学”一方面是对魔鬼掌权的二十世纪的病理反应,另方面它本身也足以引起正直灵魂的呕吐。对其“呕吐”的诊断,并非理论性的总结,而是生理性的描述:拜读这些“神学”的主要功用,是可以帮助人们减肥。

 

十九世纪尤其是二十世纪以来的西方神学,已经堕落为“魔学”。它们是在上帝的光环下注入魔鬼的怀疑乃至魔鬼的形象。神学家们以这种方式讨好掌握权柄的各行各业的暴发户:财阀、党阀、军阀、学阀乃至新闻阀、影戏阀、宗教阀。

 

两次世界大战暴露了欧洲现代文明的敌基督性质。从而也显明了欧洲三种教会(东正教、天主教、新教包括英国国教)的历史性失效。

 

正如罗马、马其顿、巴比伦等帝国征服对以色列所构成的“轮奸”,显明了犹太教的失效、法得赛人的罪,并导致了旧约时代的终结。这有点像文天祥的殉难和中国社会的屈服,暴露了儒学精神作为中华支柱的倾圯。

 

杜维明认为,儒学只有在这些异国文化中扎根,才能以康庄的姿态回到中国。但是新的儒学是否还有生命力,并不会像杜维明所说的那样,主要取决于儒学是否能经过纽约、巴黎、东京最后回到中国。但是根据我的研究,按照历史的惯例来看,任何宗教、哲学、意识形态如果能在异国扎根,那么就会在本国绝种。就像佛教在印度绝种、基督教在以色列断根一样。我认为,儒学是从汉武帝的南征北战中产生的;新的儒学,更可能是从“中国文明整合全球”的“新文化之战”诞生的。

 

即使基督教,也不是所谓对话的产物,而是殉道者的血形成的。西方人对上帝的极力背叛、对耶稣基督的曲线出卖,在二十世纪的显赫“神学”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演。神学界的脱衣舞,比纽约街头的色情行业,还要尽兴。这是否预示着,欧美的教堂将像耶路撒冷的圣殿那样沦为废墟。看美国南方的教堂在1990年代已经浓烟四起,烈火弥漫了……

 

如果把西方人群体看作一个整体,那么就其社会主流而言,无疑已经背离了主的福音。现在,基督教的良善更多是作为一些风俗习惯而不是作为一种信仰,存留在欧美社会,即便如此,也还是处于衰减而不是增进之中。

 

中国的基督徒,应该和西方的基督徒联盟,作为主内兄弟,应该和西方的教会结为肢体;但同时也应该和西方的主流社会保持距离,应该清醒地看到:西方主流社会五百年来的物质进步,或多或少都削弱了福音的社会影响,而不能相反。如果有人因为羡慕甚至觊觎西方的世俗文明,而采取了“信奉基督教”的手段,作为一个爬近现代文明的阶梯──那是缘木求鱼。中国的基督徒应和这样的吃教者划清界限。我们应该看到,西方的强盛源于殉教者,而不是吃教者。

 

五百年来的欧美社会,不仅犹太人影响日增以致像美国也变成了“半犹太化”的国度;而且在欧洲文明的沉沦过程中,欧洲和美洲的各种基督教会也已不同程度地“犹太化”,以至于“时代主义”这种荒谬绝伦的教义,竟然登堂入室成为北美各种查经班的教材。回头看看古代的犹太社会,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表面尊崇上帝,其实则通过谋杀基督而断绝了他们与上帝的关系。再看看现代的欧美社会,天主教、东正教像是撒都该人,而其他新教各派像是法利赛人,再加上半信不信的文化基督徒像是文士──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表面承认上帝,背地却远离基督的神性。这样,基督教就遭到了“犹太化”,其必然结局就是“遭遇犹太人的下场”。

 

A

 

卡尔·巴特比较深刻的地方在于,指出了唯有通过耶稣基督的中保作用,人方能实现与神的和解,并因这样的复和而顺服神,从而重获我们业已失落的价值。如果不实现“以人为中心”向“以神为中心”的反动,我们就无法继绝世,因为人的有限不可能把握神的无限。但是显然,巴特关于神人关系的神学深受尼采甚至黑格尔“上帝已死”的影响。再往前溯,则看见康德的本体论,再往前,则有诺斯替派的灵体世界和柏拉图的理念。──这样的人—神关系可以满足理性的究诘、拷问,但却满足不了人的感情饥渴: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正义的上帝而且是亲切的上帝。而这,只有耶稣基督所显示的上帝才能带给我们。

 

B

 

美国“神学家”瓦汉尼(Galrel Vahanian1927──)在1957年出版了《上帝之死》他所描述的“后基督教时代”,并非普遍实况,而是“魔鬼的子孙们的自供状”,严格地说,那是“希望西方社会堕落到前基督教的水平”。也许上帝将兴起新的民族,以取代文士化和法利赛化了的“西方基督教世界”?

 

C

 

有一种观点认为,朋谔斐尔(Pietrich Bonhoellen19061945年)也就是上述意义的“魔鬼”,这位牧师和他企图杀死并最终杀死了他的希特勒,堪称“对立的统一体”。朋谔斐尔对基督福音的“非宗教性解释”,其实仅仅是注释了那位与主同钉在十字架并嘲弄基督的强盗:“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马太福音》二十七章40节)但是,朋谔斐尔一类的“神学海盗”们听着:圣子正是因为不救自已,方能救世界,并代赎众人的罪。这是你们这些维金海盗的后裔永远也不能领悟的奥秘──因为你们祖先的血腥殖民,已经拒绝了上帝的恩典、基督的救赎,你们这些末代子孙最后连眼睛都会瞎掉,视而不见上帝的荣耀。

 

D

 

加尔文说,“由于原罪和败坏,我们必须承受上帝的忿怒。”然而,这种说法过于简单化了,一笔抹杀了亚当夏娃犯罪以后,神给人的许多恩典。仁慈的主不会和加尔文一般见识来让人承受神的忿怒,神不会加害人,不会一味报复。相反,是人自己的罪使得自己与上帝隔绝,自陷于魔鬼的掌握并乐此不疲。我们是在罪恶中寻求生命的意义;但这并不是上帝的安排,而是我们背离上帝而尝到的苦果。另一方面,加尔文的“全然败坏”说,则比他的“上帝忿怒”说较为可取:“所有的人都是从罪中怀胎的,出生时是可怒之子,他不爱慕一切得救的善事,反而倾向邪恶,死在罪中,做罪的奴仆;他得不到圣灵更生的恩典;他不愿意也不能向神回转,以更改自己败坏的本性,或为更改这种本性而交出自己。”在这种意义上,加尔文自己和一个普通的罪犯,并无质的不同。“基督徒”与“异教徒”、“无神论者”,并无质的不同。

 

E

 

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43年),这个“德国新教神学家”,生于现今的波兰属地,却比尼采更甚地代表了普鲁士精神──此外他不仅是牧师的儿子,而且自己还做了牧师。但结果如何?一点也不长进。施莱尔马赫认为,宗教的恰当根源既不是知识,也不是道德,而是“情感”(Feeling)。他以“无限的人性”来取代基督的救恩,以“激情与品德”顶替十字架的道路,“意志与教育的力量”变成他的偶像:这是一位披着神学外衣的尼采主义者,而且是假托上帝的、先行的尼采主义者。

 

施莱尔马赫认为:对未受教育者只应讲道,而写作是提供给受教育者的(假定他们无法满足于讲道)──就技术层面而言,这似乎有其合理性。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接下去说:对受过教育但无智慧者只应提供短小的体裁、简洁的思想;而长篇钜制只能与智者、天才、受过极高教育的专家们分享?

 

施莱尔马赫还认为,基督教的根子并不在犹太教之中,而是不可还原地、无法解释地在那位“被弃者”基督之中,在基督身上,普遍败坏与救赎的基本观念,通过更高的中介而第一次展现。……所有的有限者都需要一个更高的中介以便与上帝保持一致。施莱尔马赫强调宗教是人对绝对者(神)的意识,而不是神对人的启示,因此他的理论被认为是“对人的神化”。他用发现代替了启示,用宗教意识代替神的话语。可见,施莱尔马赫真是一位“新教神学家”,他对宗教的看法与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这一系列人物的叛教哲学十分接近。

 

施莱尔马赫还是一位披着神学外衣的社会主义者,因为他竟把人的原罪归结为所谓“社会性”的。他以“养成的习惯”来取代“遗传的罪”,无形中否定了基督的属灵救赎的必要性、独一性,而使基督徒退化,滑向旧约的弥赛亚道路和属世的拯救。当然,施莱尔马赫如此主张,具有那个时代的强烈色彩,如当时的法国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的《新基督教》之类亦是如此。但两百年来的历史足以证明,这种社会主义的狂想是救赎意义的死路,向善的人们早该回头了。

 

 

30

 

在我们看来,有限者就是不完善的“有罪者”。耶稣基督不是有限的,圣子同时是神与人,既参与神圣本质,又参与人的本性。“无人知父,只能知子,父把一切都向子启示。”(“没有人看见过上帝,唯有父怀里的独生子,把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这样一位自称上帝的基督,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因为他不仅仅是先知、导师,甚至不仅仅是天子、神子,而是上帝都住在他里面。犹太人杀死了人类的救主,救主则通过复活显示了他对全人类的救赎。现在的欧洲人则背叛了人类的救主,欧洲人背叛福音的确据,是“超人”观念所代表的世俗化浪潮。超人继续发展下去其实就是敌基督。超人比人类更杰出,正如人类比动物更杰出;但超人不能逃避死亡,所以超人还不足以成为撒但,只是撒但的俘虏、撒但的门徒。超人又如何?不还是某种肉体吗?尽管是“更高的生命类型”,总不能逃脱死的阴影、魔鬼的权势;但在罪的方面,超人只能比人类还更堕落;正如人类比动物更为堕落。没有罪恶,不足以成为人类;罪恶不大,不足以成为超人。超人既然位于“善恶的彼岸”,就可以为非作歹、放手发动群众,直到堕落为撒但的俘虏、撒但的门徒。

 

“超人”观念并不只是某位哲学家的幻想与病态。实际上,“超人”的理论与实践已经支配了二十世纪欧美社会生活的主流。超人哲学的本质,是对人文主义者和科学主义的登峰造极地综合;而人文主义者和科学主义者,发展下去都会是偶像崇拜者、撒但教徒。

 

──人怎么会堕落到“超人”那种地步呢?

 

──那不是出于人的力量,而是由于魔鬼的势力。

 

是的,若不以“魔鬼”的概念,则无以解释人的堕落、疾病、衰老以致变态与死亡。堕落的天使!不仅是撒但魔鬼;而且潜伏在每个人身上,咬啮义人正如咬啮不义的人,直到人们彻底胜利或彻底失败。

 

牧师的儿子尼采揭发说:基督教倡导“奴隶道德”。应该承认他所揭发的是一个真相?但问题是:人在神面前,连做一个奴隶都不配,所以成为神的奴隶还是抬举了人。在神面前的奴隶道德,比在人面前的主人道德,更加具有强势──主奴关系还是一种人际关系,与神人关系是无法等同的,所以只有骄傲的使徒才有资格宣称自己是“基督的奴仆”,以为自己高于世间的万有。

 

尼采对基督教的批评歪打正着,倒使我想起:在基督里做奴隶,应比在人间做超人,更有悬念,也更加刺激,更有挑战性,更合乎“做人的尊严”。属世的超人必死,属灵的基督永生。所以,还是让我们匍匐在基督面前,口称十字架上的圣子耶稣是主吧。和各种宗教、哲学、理论无不具有其渊源(如马克思主义具有空想社会主义、费尔巴哈哲学、李嘉图经济学等三大渊源)不同,基督的福音是“全无人间的渊源”的,圣经学者到今天也弄不明白,耶稣到底属于什么教派的。由此可见,基督的福音却是来自天上的启示,能够降临在这罪恶的撒但国度,实在是我们的福气,而这一降临事件本身就是一个明显的奇迹。

 

犹太人最为恐惧这圣子的奇迹,千方百计要抹杀他,为此甚至不惜倒向无神论。例如马丁·布伯(Martin Buber18781965年)就是一个典型的病例。其学说的罪恶性在于,抹煞了上帝的灵性,从而模糊了神圣与凡俗的界限,又通过诋毁上帝的客观性,企图使神蜕化为“人的幻觉”。上帝仅仅是“你我他”关系中的“你”吗?当然不是。因为上帝是“我”的主宰、原生者、创造者。上帝不是人的对话者,而是人的创造者与毁灭者──连这个前提都不懂,还谈什么哲学、宗教?

 

连这个都不懂或不想懂的人──他活着,就是一种受罪,也是一种犯罪,是一种对基督受难的健忘和抹杀。基督的福音完全胜利了吗?没有,基督要我们脱离这世界,可惜从基督教被封为国教的那时代开始,对福音的公然篡改就开始了,直至把基督“封为”其实是贬为“属世的君王”。奥古斯丁的“上帝的城”最终就会显形为“撒但的国”──以基督教的名义,对纯正的基督徒进行反攻倒算。新教徒们不就是据此引申到另一种逻辑,把罗马教会比作“大淫妇”和“撒但”吗?而布伯一类的敌基督的犹太人这种公然的篡夺神圣,是从对属灵者的放逐、以致屠杀入手的,最终的目的是把属灵的基督修正为属世的基督,也就是把基督篡改为撒但。

 

 

31

 

“文化基督徒”的实际含义是:文化侵入福音,从而形成一种相当劣质的基督教,这就是魔鬼的“文化”对基督徒进行腐蚀的活生生的案例。然而正如基督说过的,一个人不能既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我们怎能事奉基督又事奉文化呢?文化基督徒试图瓦解对基督的属灵信仰,其方式是把信仰属世化。他们把信徒对永恒生命的盼望篡改为“怕死”,并进而断言“耗尽一生去为死作准备,这简直荒唐透顶”。谁说过信仰基督是在玩弄“死亡艺术”?但无可否认,信仰基督确实是“救我们脱离这个罪恶世代的唯一道路”。基督的救赎是赐人以属灵的生命,但其前提是信徒必须憎恨并抛弃属世的生命,然后才可能尽心尽力地追随基督。

 

32

 

当马丁·路德宣称“我不知道我有何罪孽,也不知道我有何圣洁。我一无所知,只知道上帝的权柄在我心中”(《认信》)时,他已经背弃了基督的救恩,他说的“上帝”肯定不是耶稣基督的“天父”,因为基督的上帝首先就是要教我们认清自己的罪,以便倒空自己来迎谒基督的救赎。马丁·路德阉割了基督教最本质的东西即末世论和基于末世论的“离弃这个世界”的倾向。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与其说是一种“进”不如说是一种“退”──是向肉欲、家庭、财富的让步,是把罪恶打扮为圣洁,结果把“脱离这罪恶世代”的呼召,篡改为“投入这罪恶漩涡”的嚎叫。

 

33

 

不把“基督教的历史”与“基督指引的未来”等同起来。人是供神审判而不是来审判神的,凡逾越了这一界限而试图判断上帝者,就等于处在地狱的煎熬中,何须等待来世的另一个地狱?

 

法国女作家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19091943年)的遗书《在期待之中》,是一部令人生厌的、纠缠不休的作品。是这位女士力图玩弄神秘?仿佛唯恐自己的罪业不够深刻或是高耸?但奇怪的是,中文版译者,却将之纳入“基督教学术文库”。如此捉弄“基督教学术”,结果使之成了“反基督”的代号,这是不幸的。因为这不诚实,虚伪如魔鬼的谎言。

 

光明正大的反基督者,应该公开向基督宣战,而不该潜入基督的营垒内部作乱。当然,这种“不该”中的不诚实性,正是典型的敌基督的魔鬼手段,是邪恶意义的“应该”。所以,热爱基督的人也要认清魔鬼的方法论!那就是“今生的盼望”。今生的盼望者,他(她)们的方法论,是一种苟合的产物,是从属于他(她)们的生计的。同时,我们还要感谢基督,让我们从文化基督徒的“淫行”中,也看到我们自已的罪性。这罪性就是为了彰显莫名其妙的自我而与魔鬼无条件地“行淫”,并为了这一需要而在必要的时候利用基督,从而玷污了基督教的名誉。敌基督者敢于杀死上帝的圣子,还有什么恶事做不出来?当然,我们虽然憎恨他们,但自己也不是什么好货,迄今还在罪的捆绑中,继续参与钉死基督的罪行。这十字架不在各各他,就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如果不能像保罗所说的那样钉死了自己的罪和旧我,就会钉死了基督的样式,使自己再成魔鬼的奴仆。

 

 

34

 

天主教比东正教更为强势,这也许也得力于它的“二传性”,即,希腊语《新约》是一传的福音,拉丁语《新约》则为二传的福音,而从拉丁语翻译过来的现代欧洲各国语言的福音则为三传。二传者何以反而具有更强的灵性?因为再传的过程,尤如灵魂突破肉体的过程,尤如从死里复活的过程,使神的福音得以更多地摆脱人的语言的限制?

 

人们总结说,东正教的崇拜重点在基督复活,天主教的崇拜重点在基督受难。但明显的现象是,强调受难的天主教比强调复活的东正教更为强势,甚至更有侵略性。看来受难的主题比复活的主题更为深入,更能激起人的敬畏、怜悯、顺服和爱。

 

福音的三传,由拉丁语向欧洲各民族方言的移位。福音的四传,由欧洲方言(如英语)向中文和各种殖民地也就是“第三世界”的语文移位……从传播学的角度看,每一次转译,都给基督的灵性以一次新表达、新转型的机会。于是,基督的信息就曲曲折折地进入了现今的中文里面。从今以后,当基督徒跪在十字架前,以中文书写赞美神的话语,充满身、心、灵的就不仅是幸福的自我感觉,而且把中文世界的传承也都纳入基督里面了。

 

圣灵赐人特别的光,可以穿透希伯莱语这个迦南语族的屏障,使迦南语族以外的“外邦人”得以亲近上帝、信从基督。

 

圣灵赐人特别的光,要以穿透希腊语的外壳,使整个地中海沐浴在福音的再度传扬中。

 

圣灵赐人特别的光,可以穿透拉丁语的封闭,使欧洲蛮族青出于蓝,把基督的爱推向整个地球。

 

圣灵赐人特别的光,可以穿透欧洲海盗商人的语言,使福音与当今世界上最古老最复杂的语言例如中文也都契合。福音的传播或许可以借此得到原教旨意义的复兴?基督恩典的丰盛,要超过古老中文的复杂:如果这两者结合起来,就会产生全球奇迹?

 

全球奇迹不把现在的基督教与福音等同起来,全球奇迹不把信徒也就是“承认基督是主的罪人”与基督等同起来,全球奇迹不把“基督教的历史”与“基督指引的未来”等同起来。人是供神审判而不是来审判神的,凡逾越了这一界限而试图判断上帝者,就等于处在地狱的煎熬中,何须等待来世的另一个地狱?

 

35

 

上帝的旨意使罗马教会(中译为“天主教”)后来居上,超过拜占庭教会(中译为“东正教”)而蒸蒸日上,遍传世界,也许是出自这样的启示:《新约》是以希腊语首先记录的,因此骄傲的希腊人难免步上先前记录了《旧约》的希伯莱人的后尘,因而更容易趋于自满、停滞、颓废、堕落。这也正如后来的拉丁人陷入天主教无法自拔,不能像日耳曼人那样在宗教改革上开风气之先。

 

由此可见,神不偏待任何人与任何民族,创造谁与启用谁,往往也是成就谁与废去谁的前奏。上帝给每个人与每个民族都保留了一次机会:属于他的也仅仅属于他与上帝发生密切关系的一次机会,除此之外,神如何会偏待任何人与任何民族呢?

 

日耳曼人包括日耳曼人、拉丁人、凯尔特人三种民族混血而成的英格兰人又如何呢?应该说他们虽然比较生番,在信仰方面比熟透了的拉丁人还不如。例如物理学家伊萨克·牛顿(Isaac Newton16421727年)1727320日去世时,据说其墓碑上竟然刻上了如此亵渎的话:“让人类欢呼这样一位如此伟大的人曾经荣耀地存在于世界。”这听起来就好像是在赞颂耶稣基督。而这位物理学家牛顿偏偏又是怀疑三位一体说的,他认为那是不可理解的。这是因为,这个科学人材依赖经验与逻辑,只相信自己的感官观察与理性综合,不相信超越逻辑的启示、超越感官的神迹。他以自己一介凡夫俗子,而否认耶稣的神性,自己觉得这就是优越了。然而否认基督,不仅违背《圣经》,而且破坏人的最后盼望──现在有人竟然称这样的牛顿为“基督徒”,称牛顿所信仰的仍为“上帝”,这才是真正令人无法理解的。这样溢美,使得牛顿所起的破坏作用远远大于一个无神论哲学家或是直接否认上帝的科学家──这就像一个推销员如果用冒牌货来为一家名牌公司作推销,会比直接赞美敌对公司,更加有效地败坏本公司的信誉。

 

而“牛顿的神学努力”,是典型的“鞋匠治国”。其污七八糟的结论如否定基督的神性,否定三位一体的真理等等,是典型的“外行试图领导内行”。为这些污七八糟的结论,这位严谨的物理学家甚至不惜篡改神学历史,公然制造伪证。这足以说明,把物质世界和属灵天国混为一谈,甚至套入相同的模式加以探讨,有百害而无一利,是为死路,是为地狱之旅。

 

法国神甫让·梅叶(Jean Meslier16641729年)在他的《遗书》(Le Testament de Jean Meslier)中,也表明了类似的荒唐──吃宗教饭神甫自己,竟然对基督教作了全面的批判!这不论从哪个方面说,都可以证明他是个骗子。当然,撇开异常的情绪不论,其逻辑和理性是相当清楚的──他的意见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基督教完全荒谬。”但我也看到了,基督教的这种荒谬性,正是对荒谬人生的反制,也是人生荒谬的最佳的解释与彻底消解。“正因为它荒谬,所以我才相信。”──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人生更加荒谬的呢?

 

让·梅叶神甫的《遗书》攻击耶稣基督是“宗教狂热病者”,这就是属世的吃教者,对属灵的基督──被吃者──永生上帝的圣子,唯一可能的“评价”?梅叶神父当然不会狂热,所以他用诈骗的方式偷吃教会的饭,然后背地里出卖基督,这真是“一举两得的神职人员”。老实说,我看不起这种人,他们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如同垃圾,连老鼠都不如。这样的神职人员既不忠义,又不诚实。老鼠还可以用作动物实验,这样的神职人员却只能污染环境,因为现行法律不允许拿他们派其它用途。而这位梅叶神父比较普通的“一举两得的神职人员”的唯一可取之处,就是留下了他的《遗书》,让人们可以从神职人员的无耻谰言里,从其反面,看见耶稣基督这位被吃者的信实与爱。

 

在如何识别神职人员—宗教骗子的问题上,有种做法值得参考:在美国,有一种“宗教工作者签证”叫做“R1”,就经常遭到宗教骗子们的冒充申请和诈欺滥用。宗教工作者签证因为遭到滥用的情况层出不穷,几度被迫暂停签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政府设计了新的R1签证规定。新规定的最大改变就是申请人必须提交移民局审批同意的“I-129表”。这使得申请宗教工作签证的人和申请其他类别工作签证的人一样,必须先经过一道常规的审查,从而取消了宗教工作签证的申请者们原先享有的一项豁免权:原先外籍申请人士并不需要持有获准的I-129表,就可以前往美国使领馆申请R1(宗教)签证,这就给骗子留下了漏洞。。新规定也对“宗教工作者”的资格加以定义,那就是“终身从事宗教工作的人士”。美国政府的这一改弦更张提示我们:如果连常规的道德与法律都不遵守,那么那些所谓“宗教人士”,几乎可以肯定就是“宗教骗子”。对付他们,必须收紧篱笆。像是梅叶神甫这样的吃教者,不好好工作却批判被他吃了的基督,真是太不应该了,简直是一种丧心病狂。

 

 

36

 

弗洛伊德在《摩西与神教》中,指出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即犹太一神教与阿顿(埃及太阳神)崇拜之间的历史渊源。然而,他的结论却是灾难性的,具有魔鬼般的诡诈与狠毒。他把基督的福音说成是“保罗所创立的新宗教”,这显然是受了尼采的影响;而他把人类的原罪解释成为是对杀父行为的忏悔──这就是在亵渎上帝了,因为我们在天上的父,是不可能像我们的肉体之父那样有罪并有限的。

 

现在知性的扩张也带来了灵性的透彻,我们对于事情的理解已经超过了弗洛伊德:一神教在阿肯那顿的太阳崇拜中,还是对感官宇宙的礼赞;而到了耶稣的福音,已成为对感官世界的诅咒、对末日的预言:“有人谈论圣殿,是用美石和供物妆饰的。耶稣就说,论到你们所看见的这一切,将来日子到了,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他们问他说,夫子,什么时候有这事呢?这事将到的时候,有什么预兆呢?耶稣说,你们要谨慎,不要受迷惑,因为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又说,时候近了,你们不要跟从他们。你们听见打仗和扰乱的事,不要惊惶,因为这些事必须先有,只是末期不能立时就到。当时耶稣对他们说,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地要大大震动,多处必有饥荒瘟疫。又有可怕的异象,和大神迹,从天上显现。但这一切的事以先,人要下手拿住你们,逼迫你们,把你们交给会堂,并且收在监里,又为我的名拉你们到君王诸侯面前。但这些事终必为你们的见证。所以你们当立定心意,不要预先思想怎样分诉。因为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驳不倒的。连你们的父母,弟兄,亲族,朋友,也要把你们交官。你们也有被他们害死的。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然而你们连一根头发,也必不损坏。你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或作必得生命。你们看见耶路撒冷被兵围困,就可知道他成荒场的日子近了。那时,在犹太的,应当逃到山上。在城里的,应当出来。在乡下的,不要进城。因为这是报应的日子,使经上所写的都得应验。当那些日子,怀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降在这地方,也有震怒临到这百姓。他们要倒在刀下,又被掳到各国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践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满了。日月星辰要显出异兆。地上的邦国也有困苦。因海中波浪的响声,就慌慌不定。天势都要震动。人想起那将要临到世界的事,就都吓得魂不附体。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云降临。一有这些事,你们就当挺身昂首。因为你们得赎的日子近了。”(《路加福音》二十一章528节)

 

宗教改革常在政治上引起巨大的风险,有时导致亡国,如埃及十八王朝法老阿肯那顿所推行的一神教运动,再如迦勒底王那波尼德的命运更为典型:他推动众神序列化运动,却导致祭司阶层叛乱,让波斯人居鲁士得以成功入侵、执掌了巴比伦王权,改革家自己却沦为阶下囚。在另些时候,宗教改革却带来政治上的巨大收益,如马丁·路德之反叛公教,增加了德国境内日耳曼王公们的独立性;而在某种意义上英国国教的胜利,则使英国在随后几百年间跃登世界霸主地位。

 

从上述两极化的例子似乎可以说:宗教改革对统一政权和中央政权是不利的,而对分离主义、地方政权则是有利的。

 

阿拉伯人从拜占庭人那里承袭了希腊科学、罗马法律的丰厚基础,难道他们的伊斯兰教真的没有抄袭基督教的内容?穆罕默德就自己承认受到基督福音的教化。但实际上,耶和华神的坛,要以未经雕凿的石头来筑。这与阿拉伯神庙中陨石,完全不是一回事,而且那里的神庙里供奉着三百六十位神。退一步说,即使阿拉伯宗教与圣经旧约信仰真的同出一源,但既然否认了基督救恩,就是变节者,也是无法获得永生上帝的喜悦的。另方面,伊斯兰教在北非、西亚之取代基督教,除了基督教内部的腐败之外,也是得力于阿拉伯人在社会上的纷争和政治上的分裂倾向,有如希腊文明的广布也与希腊式的纷争、分裂结下不解之缘。欧洲近代的殖民扩张史,也有这个特点。然而这种“分头扩张”模式,发展到一定规模就会发生大面积撕裂与全局性冲突,需要再由罗马或秦那样的集中兼并来予以整合。

 

后来罗马式的统一,在西欧被蛮族打破,反而激发了基督教的活力;而东欧的基督教板块由于拜占庭的统一沿袭,反而抑制了基督教的活力。许多东方的基督徒居住在北非、西亚等原先的闪、含民族的故土,他们宁愿接受阿拉伯式的分裂混乱也不愿接受拜占庭式的统一秩序,结果连带也就接受了伊斯兰教的保护。由此可见政治对信仰的反作用力,有时是危险而具有伤害力的。

 

“宗教改革”的积极方面是重新回到《圣经》尤其是回到耶稣基督;并取消了日积月累下来的中介性的圣徒与机构所起的阻隔作用。其消极方面则是打开了世俗化的闸门,使肉欲合法化了。“家庭价值”的恢复,几乎成为“背叛基督”的同义语,而混同圣职与世俗职业的结果,是败坏了教会,把传道义务变成了一项业务,甚至是一门生意。而对此情此景我们应该切记:新约的本质是末世论与基督再临;基督徒的盼望与忍耐是基于此。所以保罗说:“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因我们见证神是叫基督复活了。”(《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415节)

 

 

37

 

在基督的福音照耀之下,犹太教并非宇宙一神教,而只是某种部落宗教;这种部落宗教承认多神存在,但却禁止部落权柄下的部落民敬拜别的神,这是它与普通的部落宗教的不同之处,也是它曾经受到神的恩宠的证明,但这并不等于可以反过来证明,犹太教是所谓的“纯粹一神教”。

 

其实犹太教的灵性低落,并非受到律法主义的桎梏,而是因为先天不足。在属灵意义上,犹太教仅仅是“特殊启示的预备”,其功能是“预备主的路,修直他的道”,而非特殊启示本身。所以在基督纪元之后,犹太经书《塔木德》之中,旧约先知书的精神消失了,因为先知书本来就不是为犹太人预备的,而是为圣子耶稣的来临预备的。基督已经出现,拒绝他的犹太人一并归于无用,沦为毒蛇的种类、魔鬼的子孙。

 

上帝的特殊启示,只是基督的救赎,这是全部圣经的唯一中心。因此初学圣经者,切忌从摩西五经起读,更不可从犹太史书和律法以及《雅歌》之类起读。读圣经、接纳上帝的启示,要先读新约、后读旧约;在新约中要先读福音书,后读使徒行传、书信和启示录──如此才不致迷路。

 

有的人“传道”时,教人研读新约,却不按顺序从福音书起读。他们的理由是说因为基督的灵性太强,非初学者可以参透消化,所以初学新约者,宜从使徒行传和保罗书信起读,而后再读福音书和启示录。……在我看来,这种“以奴仆的身份去仰望基督”也许是有点道理,但是也有很大的危险:可能被师父在其中“上下其手”、给与误导,结果使初学者反而误入歧途了。由此可以理解,基督福音的三位一体说,并不是“从一神论立场的后退”,而是史无前例的进步──因为福音宣布了耶稣基督是通往唯一上帝的唯一道路;而不是在禁止敬拜别的神的同时,承认他神的存在。



 

基督教的精神与犹太教的精神是多么南辕北辙!前者以复活节为代表,后者以逾越节为代表,尽管二者就差几天。复活节是赐人生命的,它的前提是倾倒上帝之子的血;它不同于逾越节,逾越节是杀人生命的,其前提是流敌人的血。因此,复活节的精神是宇宙一体的、无限开放的、仁爱的;逾越节的精神是部落至上的、狭隘封闭的,复仇的。

 

从逾越节到复活节,应该说巴比伦被囚的经历和先知书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被掳被囚不仅让犹太人意识到“选民”的本质为何,且让他们有机会阅读广泛并且参与世界进程,从而帮助他们朝向真正的一神教,耶稣基督的福音。

 

基督纪元后形成的所谓“拉比犹太教”作为法利赛人的产物,抽去了巴比伦之囚哺育出来以色列先知的“圣经信仰”。而许多人对犹太教的美好错觉,其实是来自巴比伦和波斯的先知年代,甚至是来自希腊和罗马的基督年代。

 

基督徒视撒都该人、法利赛人为异教徒,这是理所当然的。正如基督徒视希腊哲学家、欧美人文主义者为异教徒,一样是理所当然的。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诵读《旧约》,就和欧美人文主义者诵读“古典作品”一样,丝毫不能使人得救──唯有“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马太福音》二十一章9节)

 

伊斯兰教对东方教会的征服,与其说是基督的福音在世界的掌权者那里的再次挫折,不如说是“希腊人的社会在政治上的再次失败”。先前,希腊语世界已然在罗马人手中被征服;再早,希腊人也臣服于马其顿之铁蹄──是希腊语世界的分离倾向,招徕了《可兰经》的祸乱,至于拉丁语的世界,回教势力连西班牙这一块骨头都不能完全啃掉,反而输在西班牙八百年复国战争上,最后还让西班牙人趁机冲出了欧洲、占领了美洲和北非。在日耳曼语和斯拉夫语世界,伊斯兰教的入侵也只能擦边而过,没有沾到多大便宜。

 

 

 

38

 

传道的人格与做见证的人格:前者是以道或上帝的代言、代表乃致“化身”自居,并以“道的方式”说话和教训他人,但并不把自己放进去──这是许多华人传道人容易扮演的角色,因为他们承袭了儒家的私塾教师的传统。私塾教师就是首先把自己放进去,然后再从中引出道的奥秘来──这样,即使他对道的“引出”并不成功,但毕竟他还是取得了一个成功,那就是把自己“放进道里”去了,而且是亲身实在的、具体入微的:所以很多华人基督徒喜欢听见证的故事,而不喜欢听讲道。不过耶稣在世的时候犹太人也是如此的,所以耶稣对他们说话多用比喻。

 

基督教与佛教的共通之处似乎是:否定并消除了“可见的上帝”论,从而演化出了“肉眼无法看见神”这一高级宗教的观念。但接下来的推论就不同了。佛教说,只要掌握了宇宙的法,人人都可以达到宇宙的真理,成为类似神的不朽存在;但基督教则转向另一极端:只有一位永生的、不可见的神,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并注定死亡,除非他接受永生神的儿子──基督的救赎。在这种意义上,诺斯替教实际上比较接近佛教的类型:企图通过掌握宇宙的法则来获得天国的奥秘。然而基督并不与佛同等,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是通往上帝之国的阶梯。而佛却是自我认定中的终极状态,是无神论者的目的本身。佛与基督的这一区别,决定了“人可能成佛却不可能成基督”。为什么在佛教看来人通过修炼可以成为终极理想和目的本身,但在基督教看来人却连成为天国的阶梯都不可能呢?显然,这是因为基督教的阶梯是基督,却要大于佛教的终极也就是佛,更不用说基督教的终极即上帝了──上帝位于佛教的大劫之外,而且高于佛教的整个宇宙。与佛教相比,基督的福音似乎把人贬得很低;然而,这种貌似贬低实为还原的判断,却解放了对人的一切束缚,从而赐人完全的自由与生命。

 

人是有限的,所以人可以成为的东西也必是有限的。佛是人可以成为的东西,所以佛必然是有限的。有的宗教认为人也可以成神,但是人可以成神的那种“神”,只是中国意义的、鬼神意义的“神”,或是日本意义的、神道的神──那是“精神”意义的神,因此也是有限的神,必非终极的真神。许多“华人基督徒”,信的其实还是这种意义的“神”;他们心目中的耶稣基督,就像一位儒家传统中的模范教师。

 

如果一个人的眼界很高,他的人生起点也就很高,这时他会发现:要是我们不是尘土一般的罪人,而是类似莎士比亚所颂扬的那种半神──那么时光流逝、香消玉殒的终局,尘世的人生除了“悲剧”也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之外,还能剩下什么?

 

如果一个人的眼界很低,他的人生起点也就很低,这时他会发现:要是我们都是罪人且注定归入死灭──那么人生的结局就是坏得不能再坏,人生连悲剧都算不上,因为人生本来就是尘土的张扬,毫无价值。如此一来,拒绝悔改的人演出的是闹剧,部分悔改的人演出的是喜剧,完全悔改的人演出的才是正剧。

 

明白了“人生剧目”的上述区别,让我们放低自己的眼界,并首先认罪吧。认罪是放下重担的第一步,也是力量生长的第一步,更是迈向“新造的人”的第一步。那新造的人就是悔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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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信仰必定具有目的论的性质。即,较之必然论是更进一步的必然论。当人们念唱主祷辞中的“国度、权柄和荣耀,全是父的”,就深受感动,因为即使金玉满堂、留芳百世,也都是“莫之能保”的虚空;因为“一切全是父的”,一切全是由于父的怜悯而暂时借给我们的。不需多几时,我们就不得不将所有的一切连同我们自己的生命,归还给永生的天父。

 

过去,我喜欢“以直报怨”,相信“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的公正性。现在,我知道“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的祷告”并不等于简单的“以德报怨”──因为以德报怨乃是主权在我,裁判在我;而“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的祷告”却是主权归于上帝,通过爱、祷告、宽恕,把裁判的权柄还给上帝,让上帝审判一切也断定是非,让上帝判决恶人也处理恶行。在我看来,为敌人祷告,是以宽恕的心,把他的言行上达于天,让神去决定其命运。以上帝的处置为本位,而不是以自己的“直”为本位,顺服上帝的意思,而不是发挥自己的“德”──我们不是上帝的代表,你们不是上帝的代表,他们不是上帝的代表,因此所有的人都不可自比基督,不可窃据定罪与赦罪的权柄。我们可以为敌人祷告,把裁决权交给上帝,但我们无权赦免他们。

 

基督徒视耶稣基督为上帝的同在,并相信基督的再次来临为世界的末日。在此信仰上,信基督再临之前耶稣的一切话语依然具有有效性与支配性。如,耶稣对他那个时代的抨击,也是对我们这时代的批判:“当众人聚集的时候,耶稣开讲说,这世代是一个邪恶的世代。他们求看神迹,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约拿怎样为尼尼微人成了神迹,人子也要照样为这世代的人成了神迹。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路加福音》十一章2931节)

 

一种错误的看法认为:圣子耶稣的话语只适用于他的生前和受难、死亡时;耶稣的复活、福音的传播,已使耶稣的话语成为过时的。这种错误看法所以他们认为圣子耶稣批判“法利赛人”的话语,不适于用来教育“基督教徒”;圣子耶稣预告圣殿拆毁,不适于预告当今世界;仿佛“天国近了,你们必须悔改”的声音,已经完全成为“过去式”。正是这种过去式,使得基督的福音成为多余的教条,于是让信徒们产生了“上帝已死”之类的绝望。

 

然而按照耶稣的话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3节),而照《罗马书》八章的说法,即使连天使也无法把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开来:“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然而,为什么天使可能隔绝我们与上帝的爱呢?是因为天使可能会有的“反面见证”?就像撒但曾经做过的?是因为教会成员们(“肢体”)的犯罪行为?是因为教皇的权欲膨胀?是因为教父们的异端见解?是因为改教者们的一己邪说?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卑鄙无耻?其答案正如安瑟伦体会先知以赛亚的话之后所说的那样:“除非你有信仰,你便无法理解。”我之所以渴望窥见我的心所相信和热爱的真理,因为我不是为了拥有信仰而去寻求理解;而是我先被信仰给占有了,然后被迫才去寻求理解,以便给自己的信仰状态,寻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40

 

按照印度教的经典《薄伽梵歌》,其精神境界是“不吃白不吃”,崇拜印度—波斯精神的“德国—波兰人”尼采,亦如是也。按照佛教经典《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其精神境界是“吃了也白吃”。《薄伽梵歌》与《般若波罗密多心经》一长以短,南辕北辙,但两者的共通之处都是心灵深处的虚无主义。这是一种与《福音书》对天国的向往,完全背反的精神趋向,所以印度的宗教缺乏基督教那样的扩张力量;而佛教也是传到印度以外的地区,才重新获得了传播动力的。

 

这给我一个前所未有的典范:多做事,少讲话;唯有“放弃自己的文化使命”者,方能“成全文化的使命”。同理,唯有不以“福音化身”自居并自吹自擂自己是“神的代言人”,才真是基督徒。真基督徒所传的,才是上帝之“道”,而不再是“自己的表现欲”和“今生的骄傲”。所以传道者,在张开嘴以前,先闭上嘴:在传道以先,先灭掉自己的欲念。

 

“在张开嘴以前,先闭上嘴:在传道以先,先灭掉自己的欲念”──从这一角度看,在仰望上帝时,鼓吹“百家争鸣”的“多元化”,乃是撒但布下的诡计。这是在挑动纷争、奖励骄傲、达到分裂教会肢体的暗算。此外,想让基督的福音仅仅成为各派中的一派的人,鼓吹“兼容并蓄”,就不是真的传道者,甚至不是基督徒,而仅仅是吃教者,是“披着狼皮的羊”:“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第七章15节)。这样的吃教者,并不想让基督的福音成为社会精神的主流,因为他害怕这样的努力会使他暴露,现在就丢失了饭碗,但是有一天基督教的力量真的扩大了,他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最积极的国教派,直接插手政治事务。这种混世魔王不是真信福音,更不在真传福音,他们的因循守旧或为非作歹,都是在“为稻梁谋”。

 

基督教的职业化,乃是福音的大敌;而要排除基督教的职业化,就需要一些“魂游象外”的经历。如彼得在约帕城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看见异象,有一物降下;保罗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看见主向他说话。缺乏魂游象外的经历者,难以成为完全的基督徒,因为假如没有了更高更大更美更久的“天国”作为替代,谁能不依靠甚至贪恋这个不断流失的“唯一世界”和日益腐化的“唯一肉体”呢?一切美味佳肴都会瞬息腐化,唯有魂游象外的奇异,可以摒除一切言语,让圣灵永驻我心。真实的基督徒,更加需要奇迹的激动、异象的支持,作为天上降下的灵粮。

 

41

 

边缘化的处境也许倒是灵魂的一个转机。在边缘化的人群中,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灵性反而变得活跃起来。当然,灵性也可以分为圣灵与邪灵。耶稣是在边缘化状态下生长的,穆罕默德也在边缘化中,释迦弁尼则是从主流退往边缘化地带,进行身与心的双重退隐。拿撒勒是以色列内部的边缘地区,而以色列又是罗马世界的边缘。耶稣在拿撒勒又处于双重的边缘:木匠的家庭、流亡的身份。圣子就是这个世界放逐者。再看其它方面:穆罕默德是阿拉伯─犹太─拜占庭─波斯的边缘;释迦弁尼是雅利安─达罗毗荼─中国世界的边缘;一如孔子是周鲁与殷商的边缘。边缘地带不一定造就边缘化,但唯有“主流的边缘”,方能重新集结再入主流、再造主流的灵性,灵性的活跃于是造就了伟人。在政治意义上,英格兰也是欧洲的边缘,所以才能建立现代世界的典范。甚至连近现代“基督教世界”的独裁者也都是一些边缘人:拿破仑是科西嘉人入主法国,希特勒是奥地利人入主德国,斯大林是格鲁吉亚人入主苏俄。在中国,越人边区出现了洪秀全与孙中山,苗人边区出现了毛泽东,蒙古边缘出现了“陕甘宁边区政府”这样一个怪胎。

 

《马太福音》第六章68节:“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你们不可效法他们,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这是耶稣基督在《登山宝训》中的话,仿佛说活了边缘人群的精神世界。四千字不到的登山宝训,颠覆、更新了人类历史。建立在登山宝训基础上的《新约》,不能被当作仅仅属于世界的“信史”,而应被视作属于灵界的“见证”──不仅《新约》具有如此超然的灵性,反观《旧约》亦然。

 

旧约历史,说到底非希腊意义的城邦史如《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或中国意义的世界史如帝国时代的《二十四史》,当然更不是非归类于现代世界史名目之下的国别史、族别史、部落史。旧约历史,是“以‘人的历史’为线索的‘神的启示’”。上帝的启示在此终于使得“世界的信史”成了“灵界的见证”──因此与新约相比,旧约虽然多了一层世俗历史的“地区史”的外貌,但它的指归却不是历史的:既不是希腊式的“历史科学”,也非中国式的“资治通鉴”,而是“神的启示”。作为上帝的启示而非世俗的历史,希伯莱的“历史的见证”与希腊的“历史的科学”中国“历史的借鉴”是全然不同的,不仅着墨不同,运思也迥异。在见证意义上,没有任何其他史籍可与旧约相比;同理,任何人也无法通过有意识的修史活动,把一部异教的历史改编成旧约那样的启示性见证。若强以为之,则难免僭越之嫌,最终亵渎圣灵。

 

旧约如此,新约亦然。企图从属灵的福音中归纳出属世的历史,终归枉然,所以形形色色的“耶稣传记”都是支离破碎的。“给神的作见证”是一个特别的角度,新约与旧约在见证而非历史的意义上,并无对峙,而有互补:律法与恩典,复仇与宽恕,等等。为什么新约并不废掉旧约?显然,包容式的成全比废除式的成全,更符合基督的爱人如己的灵性,也更有助于确立尽心爱神的传统──所以,新约对旧约的包容成全,开辟了解释学的新纪元。弥纶天地之学、启示新约旧约,是为基督道成人身的要旨。

 

《旧约》末了的话:“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免得我来咒诅遍地。”(《玛拉基书》第四章56节)继起的《新约》则在双重意义上成全了《旧约》的末句。耶稣的福音不仅体现“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而且预言父母和儿女互相反对,宣告了“刀兵时代”的来临。与此同时,耶稣基督并不咒诅世界,而是以自己的血,救赎了该受咒诅的遍地灵魂。

 

新约与旧约因此冲突吗?并不冲突,而是完美结合了。新旧约之间中断了四百年之久,这个“沉默时代”发生了许多事,许多体现了“咒诅遍地”的事。两代人和解的日子已在犹太社区完全飘逝了,犹太人甚至杀害耶稣基督,因此不得不被扔在地狱的火里。但即使这样的刑罚也不足以使犹太人悔改,为救世人,上帝以爱的恩典代替了咒诅的责罚,神的公义超越了民族的界限,上帝的救恩已经临到其他民族。《四福音书》末了的话:“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的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翰福音》二十一章25节)

 

42

 

福音,在神学信仰上是“神的启示”;在社会学上和文明交流史上,则可以被分析为“边缘化”的产物,所以,流亡者们不必害怕边缘化。边缘化最能接纳天地正气:社会边缘化的程度越深,就越是接近大自然,就越能得到神的启示;而“被人间完全抛弃”,就成了“做上帝儿女”的最佳条件。

 

“预定论”被认为了不起,是因为它一方面暗示了“上帝永恒计划”的确定性,另方面又预示了得救的灵魂存于上帝永久的记忆中。然而,预定论作为一种神学理论而非神的启示,其本身又是有限的,正如人对上帝属性的任何表述一样的有其限制。不信请看《约拿书》这一神的启示──上帝竟然是可以因人的行为而改变其既定判决的!由此可见,说“上帝不变”和“上帝多变”一样,都是人的有限性与上帝的无限性相印证时,发生的“不确定的表述”,甚至是“片面的总结”。

 

我读《约拿书》有这样的感动:不可对上帝说“假如你欺骗了我”。既然主权在神不在人;那么主当然有权作出任何改变而不算欺骗。何况从主权的意义讲,掌握主权的神,从来也没有作出过改变。作为人,面对这样至高的主权,不仅该顺服,而且应无怨,因为这样的顺服无怨,是对至高者的事奉。此外,我们应该理解,上帝确实会临时改变他预定的东西,至少在我们人类有限的眼光看起来是如此的,因为耶和华不在他自己的计划之下。

 

再读《约拿书》有感:上帝是会改变其意志和“既定计划”的。所以我们不可以说“上帝欺骗了我”,因为主权在神不在人。人应当顺服上帝的改变,并衷心赞美这一改变,不论这对我们个人意味着什么。说穿了,“只有人自己觉得自己重要。”当专业的神职人员或业余的宗教骗子紧紧捂住你的脑袋说“你很重要”的时候,他或她是在夸大你的重要性、满足你的虚荣心,上演一齣古老的“狐狸和乌鸦”的闹剧。相比之下,反倒是“上帝遗弃的人有福了,因为上帝曾经重用过他”。

 

三读《约拿书》:爱人如己,意味要爱仇敌,爱万恶的尼尼微人。尘土般的人类虽如过江之鲫一般毫无价值,我们也要为这样的人祷告,何况神还垂听他的话。要记住,做上帝的仆人,这件事本身就是苦行,且是不求回报的苦行。

 

四读《约拿书》:之所以不可对上帝说“为什么欺骗我”,是因为(一)上帝并没有许诺一定满足我们任何属世的盼望,相反,那只是魔鬼的诱惑。(二)自从人类犯罪以后,除了死亡和苦难以及最终的沉沦、失丧以外,上帝并没有其他的许诺曾给我们。除非,我们接受基督的宝血和他所传的福音。而接受这一福音,即意味着把上帝的东西还给上帝。

 

但我们知道,旧约的神在《约拿书》中已开始改变态度,宁愿抛弃自己的先知,也不再执行“屠杀尼尼微全城人民”的审判与惩罚,《新约》的神,已经出现在《旧约》的字里行间。外邦人的光,早在保罗和耶稣来到人间之前,就出现了。当然这个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约拿书》的神秘性:如果以常人的理性来揣度上帝,则只能在两个错误中择其一:一、并非上帝全能、全知、始终一贯的;二、上帝背弃与约拿之间的约。新旧约全书中类似这样的神秘比比皆是。所以,我们的理性必须服从信仰。但是《申命记》二十九章29节说得好:“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号称最早收集新约书卷的记录者的马吉安(Marcion100165年),却不幸是个异端,因为他否定基督道成人身、受难及复活,但是却十分奇怪地颂扬耶稣基督“平静、温和、良善而卓越”,“显现了另一个神的存在,他从未被犹太经典提到过”。为什么马吉安如此表态?原来,他是为了否定《旧约》具有的神的启示的地位,因此他对《旧约》横挑鼻子竖挑眼,挖苦神以一时好恶,屠杀整个民族,并对此感到“震惊”……还说“这个好战、态度摇摆不定且自我矛盾的犹太神创造了世界及其罪恶”。马吉安140年前后在罗马提出,要收集和重订新约书卷。受了诺斯底派的影响,他对照旧约与新约两书,就认为有“两位神”。于是他只收集路加福音与保罗书信,且是经过他的剪裁的。他写成一套自己的正经,结果教会为了抵制他的影响,不得不起来作出决定,何为正统的新约正经。之后出现的正典书单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 Canon),是二世纪末时罗马教会的新约收集,里面没有提到彼得前后书、雅各书、希伯来书四卷,而奥里根(185254年)引用过的二十七卷书,则提及彼得后书、雅各书、希伯来书、约翰二、三书、启示录是有争议的。到了四世纪初,教会史家优西比乌(Eusebius)说类似的争议仍在持续之中。到367年,教父亚他那修为免混乱,为了清楚救恩、敬虔教义、分辩正典,正式给东方教会,提出了二十七卷为正典,不多不少;可是西方教会到了397年在迦太基会议上才接受。

 

虽然教会迟至397年才定出正典的清单,可是保罗书信与四福音,却早就被公认接受了,例如保罗书信的清单在144年马吉安的目录里就已经存在了。虽然并不清楚四福音书的精确的收集年代,但在140年左右它们已被视为与旧约有同等权威的书了。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100165年)提及福音书,认为那是使徒有关主的回忆录。他的学生特提安(Tatian)编辑了最早的一本四福音合参(Diatessaron)。教父们的著作大都显示,200年前后,四福音作为正典已被各个教会接受了。

 

有人说保罗书信成于福音书之前;这显然并不确切──因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就说:“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34节)《哥林多前书》在保罗书信中,还属早期(55年前后)。如果这里的保罗所说的“圣经”真的仅指《旧约》,不包括《新约福音书》,那么如何解释他的上述言论?在我看来,保罗对于“基督的奥秘”确实体会甚深:“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9节)“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十五章32节)因为“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十五章14节)可见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是十分艰苦地过着宗教生活,不像现代人这样,仅把宗教作为一种止痛剂来使用。

 

43

 

地狱和天国往往只有一步之隔。有时,地狱和天国甚至并存于一个世界。例如,从某种角度看,一个不再信神的人,如果他还沿着“清教徒的工作伦理”的轨道疯狂行,就难免不使自己沦为“撒但的得力干部”,如大祭司、文士和法利赛人以及“后基督教的欧美人士”,都是这样一些假冒伪善的干部。他们工作得越起劲,他们在撒但的陷阱陷得越深。按照同样的道理。一个不再信神的国家如拒绝圣子基督的以色列,如果还坚持其“选民观念”的传承,认为他们居住的那个地方还是“受到拣选”,那么他们的天国岂不就是偶像崇拜者的天堂?这也可以从侧面说明,何以现代西方世界的中心,其间流行的异教与邪教,反而特别猖獗。

 

地狱和天国往往只有一步之隔。有时,地狱和天国甚至并存于一个世界:

 

1、罗马帝国政府对纯洁派的迫害,从反面刺激了伊斯兰教的贪欲,迫使北非、中东、甚至东南欧地区纷纷易帜。

 

2、拉丁世界里西欧蛮族的贪婪,使十字军兄弟阋墙,分裂了拉丁与希腊教会。

 

3、日耳曼地区的“宗教改革”更分裂了拉丁世界世界的基督教,使之每下愈况,穷斯滥矣。而新大陆则给无神论者和各种旁门左道大开方便之门。从此一步步,基督的教会就在“时代主义”的精神下,被敌基督的魔鬼,四马分之。

 

教会分化瓦解的四大悲剧阶段:(一)罗马国教镇压虔诚派;(二)希腊教会与拉丁教会分裂;(三)拉丁教会内部的日耳曼人发起宗教改革;(四)殖民主义扩张的全球运动。

 

基督的爱,要求我们弥合上述四大悲剧所撕裂的教会。这样的创伤若不痊愈,若不能跟自己的兄弟和解,外部的福音广传,有什么益处呢?“把福音传回到耶路撒冷”,结果回头发现,自己的教会已经易帜,那才会大吃一惊──这不是危言耸听,伊斯兰教不就是这样起来攻陷了一块又一块基督教领地吗?

 

如果教会不能联合,那怎能体现基督的爱?怎能对得起基督的血?怎样领悟基督的言?中国教会如能体现这样的联合使命,那就要在“普世合一”的使命中,首先克服自己最为显著的特点──纷争、分裂、自立为王等恶习。求慈爱的父子圣灵赐给我们这样能够兼容的爱心。

 

44

 

流俗所谓“一跺脚、一闭眼、一跳河就信了基督教”的说法,就属于巴斯卡“信仰赌博论”的翻版,本质上是不信者的聊以自慰。可是此论流毒之广,竟从法国的上流社会跨越半个地球,传到了中国的下层民间,还经历了三百年的时间跨度,中间还有丹麦人克尔凯廓尔等人的喧嚣。

 

还有一种说法,也是信仰赌博论的变相,叫做“先信了再懂”,意思是先发愿去信,然后再求理解。这种说法貌似虔诚,实际上却是强人所难:试想,“懂了”的人都未必“能信”──即理解了教义也并不能导致信仰“基督所表明的上帝”,何况不懂,又何从去信?又去信什么?除非是假装相信,除非是为了“吃教”而摆出一副真信的模样来。我们根据亲身经历知道:信仰不是人力可以造就的,而是来自上帝的恩赐,那是高于我们的道路和意念注入我们的结果。人力造就的信仰,必因人力而瓦解;教会培养的信徒,必因教会的失误而迷惑。

 

45

 

“有法利赛人,和几个文士,从耶路撒冷来,到耶稣那里聚集。他们曾看见他的门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没有洗的手,吃饭。(原来法利赛人,和犹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遗传,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从市上来,若不洗浴,也不吃饭,还有好些别的规矩,他们历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铜器,等物)。法利赛人和文士问他说,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遗传,用俗手吃饭呢?耶稣说,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如经上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们是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拘守人的遗传。又说,你们诚然是废弃神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耶稣又叫众人来,对他们说,你们都要听我的话,也要明白。从外面进去的,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有古卷在此有,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耶稣离开众人,进了屋子,门徒就问他这比喻的意思。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是这样不明白吗?岂不晓得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因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厕里。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又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马可福音》第七章123节)

 

神学家们的布道,鲜有不以人的吩咐当作神的道理去教导人的……这样的布道会,名义上拜上帝、拜基督,其实是在自我张扬、假传圣旨,到头来也是枉然。曲终人散,荒塚也无。

 

基督的福音,不是人类的耳朵能够明白、人类的嘴巴能够议论的。耶稣曾经借用人类的语言来打开人类的心,但人的心最终是受到物欲摆布的,是“油蒙了的”,只能片面曲解神的话语。或从“好”的方面,或从“坏”的方面……但总无法真正从“神”的方面──因为神的超然,超乎我们的理解甚至想象。“讨论福音”,本是不得已的“心灵医治”过程,但企图以此固化神的旨意,甚至让自己扮演神的代言人,乃是对上帝的小瞧和冒犯。

 

有的人力图在《福音书》中耶稣所讲述的大量比喻中,寻找天国的奥秘;有的人力图在《启示录》中发掘耶稣本人并未说过的微言大义,以便由自己掌握通往上帝之国的钥匙。然而,耶稣本人对此是怎么说的呢?他为什么要讲些深奥的话?为什么说些比喻?这些比喻的所指究竟是什么?《马太福音》十三章1018节,《马可福音》四章1012节,《路加福音》八章910节,都记载了耶稣本人的答案,而以《马可福音》所记最为简洁:“无人的时候,跟随耶稣的人,和十二个门徒,问他这比喻的意思。耶稣对他们说,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

 

原来,耶稣的比喻是为那些注定不能得救的人们“预备”的,是用来“隔离”上帝与罪人的烟幕。更准确一点说,那些比喻是用来分别为圣的尺子。这样看来,“研究”耶稣的比喻,实属无益:因为那本来就是为了隔离上帝与其不予赦免者的屏障;而企图“破译”这些神的话语,不仅会在技术上流于穿凿附会,而且在神秘的意义上可能会得罪上帝,因为这会泄露了上帝有意隐藏起来的秘密真理。

 

可是,这类“研究”、“破译”之多,汗牛充栋,且构成不少讲道辞的核心。这样的“讲道”岂能不是对牛弹琴?因为这些传道人既然已把自己的听众列为基督不愿赦免的、“听比喻的”人们了,又再向他们讲解天主故意隐藏的意义,岂不是莫名其妙。

 

耶稣曾经明确说过,只有少数的人才能进入永生的窄门;多数人是油蒙了心,不能进窄门,不能进入上帝的国。(《马太福音》第七章1515节:“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他又说有关末日的事情,连他也不知道,只有父知道。如此看来,《启示录》也有可能是为非信徒的读者们准备的?让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但愿以上所思,不是对圣言的曲解,而仅仅是我自己的猜测。

 

神学和“神学研究”,十分生动地表达了有限的人在面对永生上帝时的困扰、有限,和最终的无能为力、无答案状态。越真实的神学,就越难有确定的答案──它最多只是试图作出答案:它知道,真理就是人最终无法理解的东西,真理就是上帝的奥秘。

 

“神学问题”本质上不是理论问题,而是生命问题。有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理论,有什么样的恩赐就有什么样的神学──所以仅仅通过辩论去“解决神学问题”,只能添乱。神也可以命令魔鬼进入宗教领袖的心,例如让他顽固地禁止中国礼仪,就像十八世纪以后的欧洲人,开始大规模地贩毒和贩奴,并以上帝的名义背叛基督,结果摧毁了基督福音的一个个园地──这本是恩典,可以使中国人早一点脱离苦海。但由于失去了这个机会,中国人不得不在十九世纪的屈辱中接触基督教;并从此种下了冲突的诱因。

 

“以上帝的名义背叛基督”,其方式就是把“为人流血牺牲的福音之爱”,变成了“要人流血牺牲的世界之恨”。这种明火执仗的传教活动本来是伊斯兰教的擅长,结果在八百年复国战争中传给了西班牙人,又被西班牙人带到美洲和其他殖民地。这种以恨为基础的传教活动,往往不是发自基督的福音,而是出于人类的贪婪──因为人的语言,说到底只能比较准确地复述福音而无法比较正确地讲解福音,所以说,“牧师一讲道,上帝就发笑。”

 

 

46

 

宗教起源于“越过死亡线”的努力。如果不是面对死亡并意识到了不可思议的神秘,活在感官世界里的人们就产生不了恐惧,就产生不了宗教的敬畏之情。恐惧和随之而来的敬畏与崇拜,是宗教的起源,而死亡事件和神秘意识本来就是一体两面。

 

a)宗教并不是“死亡恐惧”的唯一后果,因为死亡恐惧还可以表现为麻木不仁、残酷无情、寻欢作乐、纵欲堕落。

 

b)宗教并非含义浮泛的“超越死亡”的姿态,而是具体入微的“越过死亡线”的努力;而崇拜行为所力图突破的,则是受到极端限制的“困境”,一个终极陷阱,例如“死期将至”即是。

 

就人的精神活力来说,对人自身最有利的状态是“适中”,如不能适中,则先天过剩比先天不足更加危险,因为过剩的精力会反过来淹没甚至杀死人的自身,或至少使他四处碰壁、多愁善感甚至悒郁终生,因为他过剩的精力格外使他容易看穿感官的虚妄、肉体的无益、光阴的飘逝,以及光明后面的全部黑暗……而耶稣基督的福音,恰恰适合此种人格的救赎。福音可以平衡人的精神、减除焦虑,使之平安喜乐、趋于健康。

 

如果按照某些自由派神学家否认耶稣基督神性、奇迹、复活、救赎的说法,那么我从主后1974年初读圣经、喜欢耶稣的时候算起,就是一个“基督徒”了。然而不是那样的。凭着自己的经历我知道:这样的“基督徒”是没有生命的,也没有平安喜乐。这样的基督徒所理解的“福音”,只是高超权威的“人的话语”罢了。而从“神的话语”的角度看,科学是越新越好,神学是越旧越好:而“回到耶稣基督里”,则是一切真理的总汇。如果承认奇迹和启示就活生生地在我们身边,而不仅仅是存在于《旧约》经典或《福音书》、《使徒书信》中──那么,福音对我们所展示的道路、真理、生命,就不再只是一种哲学或是“宗教”了。这样的福音是活的,决不只是宗教,它是“上帝的话语”。

 

自由主义神学,是从福音淡出的神学,因而是向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属世文明的大肆让步,因而是犯罪的神学或“神学的犯罪”?“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约翰福音》十六章2节)这句话也可以从另一个方向来理解。所以,在神学领域必有征战,因为这是主所预言的。虽然从人的角度看,神学争论很大程度上倒像是“精力过剩之无情宣泄”的结果,是那些不能“活在基督里”的人们,在极力宣泄自己、标榜自己时,所发出的“自我喧嚣的不和谐的音程”:言甚易,行甚难;怯于行的人们就兴起神学的纷争,有意无意掩盖自己无法“活在基督里”的困窘。甚至可以说,所有神学争议,都是撒但挑起的。其内部根源,是利用人的虚荣、属世的骄傲,来为人的犯罪天性和种种劣迹,横加辩解。上帝的诫命本是简单明了的,但是结果上帝的儿女在复杂的神学争议中,所看到的并非上帝的话语,而是撒但的诡计。

 

教会是否一个社会?教会与社会之间有无区别?教会与社会的区别,正如主日与其余六日的区别。教会因此既是社会,又不是社会。教会因此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特殊的社会”,是“一个奉献给主的社会”。因此,“世俗的城”与“上帝的城”的提法,多少有些摩尼教的味道,很可能是叛教者奥古斯丁从摩尼教里带入基督教的。尽管叛教者奥古斯丁后来又从摩尼教营垒中再度背叛,重新成了一个基督徒──但他显然比较能够理解摩尼教的善恶二元论的概念甚至更能体会叛教者的感情,难怪奥古斯丁自己最后也成了多纳特纯洁派的敌人。

 

由于奥古斯丁也深知他周围的教会组织不配称做“上帝的城”,所以他就把天上地上的圣徒一起拉来,作了他的教会拉拉队。甚至连主也不能幸免为他背书。但这样一来,那些利用教会的人们,岂不等于直接冒犯了万能的神?岂不是迫使天国堕落成为“世俗的城”?这样的“教会”,其罪行显然并不小于耶稣基督亲自动手清理之前的犹太会堂。

 

47

 

耶稣基督生前没没无名,死后声震寰宇:

 

1、“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二十八章)

 

2、“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力比书》第二章)

 

从人的观点看,属世的名声和赞誉,足以导致虚脱,甚至败坏灵性的根基;而外在的抑制,倒能让生命更趋充实;唯有死后的名声,才不会软化灵魂的成长。凡此种种因果,都是由人的肢体中的“另一个律”也就是犯罪的律的压力,所决定的。这不同于神的律的另一个犯罪的律,是由泥土产生的,而不是由神口中的气产生的:所以,追求灵魂生长的人,也应远离属世的成就,以免过早结束了生长的潜力;追求永恒生命的人,也应闭耳不听剧场的掌声,就像至高者也会拒绝倾听恶人的祷告。热衷于群众的掌声,就会变得油蒙了心,再也听不明白上帝的语话。而“拒绝掌声”,这是对人的罪性的“反制措施”。

 

现代的教会组织是属世的,但福音却是属灵的,人组成的教会怎能垄断上帝的福音?基督徒的基本属性是属世的,基督的基本属性却是属灵的,属世的羊群怎能代表属灵的牧人执行神圣的权柄?别说普通的羊只,就连“头羊”也无法代替牧人,引领羊群脱离死地。

 

就描述而不是就审判的意义说,看看历史的成败之鉴也许是令人寒心的:号称“公教”的天主教传统,实际上是由大迫害时期的叛教者及其宽容者,以及这两造的后人,所缔结的神圣同盟。以严格著称的拉丁教父、希波主教奥古斯丁,实际上也是宽容叛教者的宣传活动家。相反,拒绝接受叛教者的“多纳特派”(Donatism),反而全军覆没,成为异端!这可能因为,奥古斯丁本人就是一个叛教者,曾经的摩尼教徒。

 

早先,多纳特派就是在北非形成的,因四世纪迦太基主教多纳图(Donatus Magnus)而得名。多纳特派是四世纪在戴克里先时期的迫害之后出现在北非的,他们认为圣礼的功效,受到施礼教士的影响,所以施礼教士不能是叛教者。但当时的罗马教会却认为人人都有罪,教士也没有例外,上帝却能藉着有罪的教士施行圣礼,将恩典赐下。多纳图声称,教会是义人的教会,罪人无份;罗马教会让叛教者受任主教,已成“罪人之子”,不能列入圣教会;只有义人施行的圣事才有功效。由于过分纯洁,结果该派自己却被目为分裂派的异端。在311年,教士开其里安在迦太基被罗马教会按立为主教。多纳特派认为参加按立者中有一个名叫腓利克斯的人在迫害期间曾经叛教,因此这次按立应该无效,于是312年在迦太基另又按立教士马约里努为主教与之对抗,这样一来教会就分裂了。应双方要求,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us I Magnus,全名Flavius Valerius Aurelius Constantine272337年)于313年在罗马召开教会会议,会上宣布腓利克斯无辜,并作出有利于开其里安的决定。这使得教会的分裂难以弥合了。多纳特派当时遍布北非,在每个城市都有罗马建立的教堂与多纳特教派的教堂相对而立,都有罗马委派的大主教和多纳特教派的大主教对立。314年,君士坦丁一世在高卢南部的亚尔勒召开会议,东方教会的主教也到会了。这次会议不仅继续支持开其里安,而且将多纳特派定为异端。这就使得“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教会分裂演变为暴力冲突,最后导致强力压制。该派下属教会曾有三百名主教,与容纳叛教者的罗马教会分庭抗礼,多次被罗马教会绝罚,并因此遭到罗马帝国政府的武力镇压。当伊斯兰教进入北非时,惨遭镇压的北非基督教徒已经没有力量保护教会了,北非的基督教会终于被伊斯兰教淹没了。七世纪阿拉伯人占领北非后,来自罗马的迫害压力消失了,多纳特派的抗议随之消失。

 

著名的拉丁教父奥古斯丁就支持使用暴力手段来镇压多纳特派,奥古斯丁站在罗马教会的镇压政策一边,著文反驳多纳特派,例如其后期著作《论洗礼》(400年)、《驳多纳特派》(400年),《答比提良的书信》(401402年),以及《纠正多纳特派》(417年)。奥古斯丁认为:“彼得主持洗礼,是上帝在主持洗礼,约翰或犹大主持洗礼,也是上帝在主持洗礼。”不过圣经上却没有说上帝让犹大出卖耶稣,而是说是魔鬼进入了犹大的心。(《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才能杀害耶稣,是因他们惧怕百姓。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他去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他们欢喜,就约定给他银子。他应允了,就找机会要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把耶稣交给他们。”)尤其是,奥古斯丁没有解释,为什么犹大可以主持洗礼,而多纳特教派却不可以?可惜的是,罗马教会后来根据“教父权威”维护的“正统教义”,基本上就来自这些含混不清的著述。这就使得基督教营垒内部两败俱伤。这种恶例一开就难以收拾,使得国家暴力成为宗教分歧的裁判。到伊斯兰教开始扩张时,内部裂痕就使基督教处于明显的劣势。难怪有人曾经评论说,“就我们现今所知的基督教而言,其创立者已不再是公元一世纪的耶稣基督,而是公元四世纪的君士坦丁一世。”

 

延伸观察一下,一千多年后的十六世纪在日耳曼及其影响所及的地区所兴起的“新教”各派,其实都是从罗马教会的两造人即“叛教者”和“宽容叛教者”中分化出来的。至于那些秉持不宽容立场的“多纳特派”等纯洁派,早已大都斩杀殆尽,其残余,消失在伊斯兰教的征服中。

 

多纳特派的命运提醒我们,纯洁派好像历来都是被其反面力量的“投降派”打败的,教条主义、理想主义,永远败给机会主义、现实主义。不仅基督教如此,后来的伊斯兰教也是这样。因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为什么要划分门户和教派呢?只要是奉耶稣基督的名,遵循属灵生命的道路,就应该彼此尊重,停止攻击,联合起来,结成更大的而不是更小的教会。仁慈的主不愿遗失任何一只羊,只有当所有的羊都回来,主才再临,施行审判。而我们的工作就是在主再来之前,集合所有的羊?

 

在上述原则下,如何对待背叛基督的叛教者?处罚还是谅解?尤其是如何对待那些在背叛基督以后又重新发表信仰告白的“前叛教者”?是加倍处罚还是加倍谅解?在上述原则下,应该说,这是属于上帝的主权而不是人或人的组织如教会的主权。当然使徒的教会应该例外,因为主曾经亲自授权给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十八章)除了主所授权的人,后人不可以就此而审判他人,只可以据此原则审判自己的叛教罪是“罪无可赦”。不过奇怪的是,罗马能够接纳叛教者悔改,为什么不能接纳多纳特教派呢?

 

上帝的奥秘当然无法穷尽,甚至无从究诘。凡欲穷尽上帝者,无异是在质疑上帝;凡欲究诘上帝者,无异是在拷问神秘──这样的僭妄者,怎能免受上帝的责罚呢?毋宁说,这样的穷尽即是自我的穷尽;这样的究诘即是已然的受罚。所谓“愚拙”,也并不总是好的。如十个迎接新郎的童女中,五个愚拙的没有预备足够的灯油,五个聪明的却预备了足够的灯油。主的仆人在信仰上虽应该“愚拙”,但在实践信仰的技术上,却应该是聪明的、儆醒的。

 

48

 

改教派被中文翻译为“基督教”,以别于翻译为“天主教”的公教──虽然迅速发展,但内部裂痕却日益扩大,结果进一步的分裂日益明显。路德的助手墨兰顿(Philip Melanchthon, 14971560年)是一位温和派,一面寻求与天主教和解,一面接受加尔文派对圣餐的说法。墨兰顿的神学很早便与路德有歧见,特别是他对人的自由意志的看法,接近路德攻击的人文主义者,同时他也相信人的善行是救恩的一部分,虽然人不能靠善行得救,但他却强调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墨兰顿的看法显然比路德更为良善一些。在我看来,所有的教会都会散伙,只有耶稣基督的福音不会消失;所有的信徒都会背叛,只有十字架的灵依然荣耀。基督教史表明:继绝世者,唯有福音书。唯有福音书,不断浇灌干死的教会与了无生气的信徒,方能起死回生、在在展示神秘的见证──那是我们浅薄的头脑迄今无法了解的奥秘。神学家们试图解开这些奥秘,结果只是让自己跌倒。

 

49

 

神,是没有欲望而能生存的本体?但是人,却是没有欲望就活不下去的现象。没有了食欲与睡眠欲,没有人可以活过一周、一月。然而,有了欲望就有了局限,有了局限就有了罪的根源。这罪不仅是宗教意义的罪恶,而且是存在物本身就具有不完满性的性质。不完满,就会导致宗教上的罪恶,乃至道德和法律上的罪行。一个有关“区别”的疑问是──如果出于误解上帝的旨意而犯了错误,明察秋毫的神会区别有意冒犯与无心得罪吗?如果因为从未听说福音而不知基督,是否和那些知道福音却一味否认基督的同罪呢?

 

福音的力量何在?在于它是对人世价值的根本颠覆,是对人类罪性的倒悬审判,是对一切权力机构的根本蔑视,是对一切权能者的响亮耳光,而不是无关痛痒的批评、匡正、改革等等。奇怪的是,这样的颠覆与审判竟然“成了”!甚至成了流行的以致统治的思想。这里面的转折是怎样实现的?这个最大的奇迹是怎么能够屹立不摇的?这如果不是“神的作为”还能是什么呢?

 

没有信仰的人说,他自己决定拒绝上帝。我知道,这是一种缺乏生命、很不真实的说法。人能凭藉自己的意志作决定,来选择上帝吗?当然不能。既然不能,那么,人能凭藉自己的意志作决定,来拒绝上帝吗?《约翰福音》说,是主拣选了人。而当这“拣选令”下达后,相应的安排和启示也就随之而至,使人根本无从拒绝:既没有机会拒绝,也没有力量拒绝。

 

用理性主义证明上帝的存在与基督的救恩,很容易剌激甚至导致理性主义的反证,因而以人的理性去证实上帝与证明上帝,是同样偏差、迷误终致有害的。上帝的存在只能以上帝的亲临来证明,基督的救恩只能以耶稣的代赎来证明。所以,不可反驳的论据乃是恩典本身。

 

人与上帝的关系,在基督教里与在犹太教里相比,获得了本质的突变:由报应观到救赎观,由律法论到恩典论的飞跃。而这一切“新约的消息”,都是由耶稣基督带来的,并由圣餐礼中的饼与酒,作出见证的。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17节)主如是说。主是如何成全律法和先知的呢?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捶胸。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人又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马太福音》十一章1119节)主的成全乃是生长与收割之歌;律法和先知因此只能是被主所成全和完善的。如果没有主,律法和先知岂不成为空洞无益的摆设?

 

传教,既不是功利性的,也不是公益性的,因为它追求的目标,不属于这个世界而属于天国。而教会制度下的“传教”,为了鼓励传道人的积极性,遂不免将“事业”的因素导入属灵的追求,结果事与愿违,在属灵的名下,填入属世的货色。

 

“上帝的行动是很慢的,但上帝的行动是坚决的。”上帝的意志,常在似是而非的世事之后,显露出来,惊世骇俗,好得超出任何智者的最大想象,尤其在经历了如此苦难的劫后余生……上帝的恩典常在属世的苦难中体现,有时这可以被我们的经验所证实,有时则不能,因为我们的经验乃至理性,不是高于“恩典──苦难”,而是低于它;所以无法理解貌似变幻不定的“恩典──苦难”,而且我们的经验乃至理性,还是由“恩典──苦难”一手铸造的。

 

50

 

“牧师一讲道,上帝就发笑。”太多的讲道者,以属世的内容去阐释属灵的话语,以“为你祈祷”的许诺,去代替“为神奉献”的道路,这是新的生命?显然不是。这只是穿新鞋走老路、以旧酒灌新瓶。这也不能怪罪他们,因为他们需要讨好听众,讨好“施主”,讨好他们的“衣食父母”。尽管和佛教不同,钻入基督教营垒内部的吃教者,把施舍叫做“奉献”,把衣食父母叫做“信众”与“羊群”;但他们的行为却与和尚、道士别无二致──而那使人发笑的讲道,就根植在人的罪性中。

 

51

 

为什么从“属世的观点”看,基督教尽管“充满自相矛盾的地方”甚至“不乏语无伦次的胡说”,结果它还能广布四海、流行五洲?这实在是因为:人有“属灵的需要”,且一切属世的“常识”终于被这一需要所压倒。所以,劝人舍弃生命的福音,反倒成了赐人以生命的福音。

 

其实人的“自己”是复杂的,而“上帝之道的奥秘”却是简要的──那就是放弃自己,学会顺服。顺服了,就得简要,就能理解,并因此进入“上帝的话语”,也就是进入“上帝永恒的国”。百般忍耐……为耶稣的名,为基督的灵。尤其要忍受来自伪善者的攻击。忍受伪善比忍受凶恶,需要更大的耐心、更多的祈祷。因为伪善是隐蔽的因而是两重的凶恶。因为伪善后面必定隐藏了处心积虑的阴谋。耶稣基督最恨伪善,唯有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可以战胜伪善。这胜利的前提是:决不以伪善来应对伪善。

 

52

 

199797日]

 

“基督教徒”并不一定是“基督徒”,基督教徒多而基督徒少;而即使少有的“基督徒”也肯定不是“基督”,甚至连“小基督”这个原始基督徒的美称也算不上。基督徒是罪人,尽管他的罪由于主的怜悯而被覆盖遮蔽,甚至蒙恩得赦,但他还是通过“肢体的律”在经常犯罪,甚至每天犯罪。所以爱上帝者,切忌看人不看神,切忌因神职人员的罪行、因基督教徒的罪行、因基督徒的罪行,而放弃对永生上帝的信、望、爱。而当我们斥责别人的罪行时,不可忘记我们也是与罪人同等,而不是与基督同等的。所以需要时时祈祷,事事依靠。不仅为自己祈祷,更要为他人祈祷。当然,这不是作为一种生意的“公开代祷”,不是有口无心的敷衍。

 

信仰并不能完全改变一个人的性情,但可以缓解人的天性倾向。不错,有的教徒比非教徒“更坏”;但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个教徒的信是真的,这个“更坏”的教徒现在要比他信上帝以前,肯定会多少好一点。除非他是为了别的目的假装相信,如果那样,他当然就会变得更坏,他其实并不信,只是在靠“信仰”、“见证”、“传道”,招摇撞骗混饭吃。在这种意义上,以信仰来点石成金固然不易,但仅仅是修理修理顽石,总还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能够做到的。

 

53

 

有些神职人员要求别人在教会关系中不可奉行社会准则,但自己则大肆运用社会准则即利字当头的准则,且暗渡陈仓,青出于蓝。这样,这些神职人员就给牧师的儿子尼采这类攻击“基督教是奴隶道德”的人,提供了行为的见证。这可悲的坏见证,可能正是尼采的父执一辈给他留下的遗产。当然,神职人员的罪恶也从另一面为上帝作了见证:即只有上帝和基督是纯洁的,除此之外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义人。人和人多是彼此利用,行不出完全的爱;在吃教会大锅饭的人中间,尤其容易发生这种流弊──这是人类罪性的必然体现;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每时每刻需要上帝的救赎。



 

54

 

“骗子的独霸”好呢,还是“骗子之间的势力均衡”好呢?

 

由于断章取义耶稣的话“你们是以外貌(原文作凭肉身)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约翰福音》第八章15节),基督教养成了“奴隶道德”;由于隐藏了“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第八章16节),所以在真的基督徒之间,有许多骗子在横竖穿行,甚至装神弄鬼。于是有的教会成了骗子独霸的天下。但难道启蒙运动和科学主义好吗?启蒙的科学,不是消灭了骗子,而是传染甚至制造了更多的骗子,“人的天生的平等权利”,于是就是人人都可以成为骗子甚至强盗的权利,而在此以先,唯有僧侣可做骗子,唯有王公贵族可做强盗。人的罪性的这一“解放”,这也是“解放军”、“解放阵线”之类称谓的本质所在,使人人可成地痞流氓,于是造就了“骗子之间的势力均衡”。这一“制衡”最终带来了什么结果?带来了世界大战与阶级斗争,带来“人对人像狼一样凶狠”的地狱。

 

55

 

“宗教”可能是令人崇拜魔鬼的,唯有福音才引人崇拜上帝。

 

崇拜魔鬼的宗教,会依赖教士的“作法”、仪式与布道;崇拜上帝的福音则仰赖基督的圣灵、苦行与祈祷。教士、仪式与布道,对教化群众即不进窄门的多数人,也许是有益处的;但对预定进入窄门的少数人,则难免会演化为灵魂的毒药?

 

“每种宗教的背后都有一股其所代表的灵界势力”──这样的说法是否带有多神教甚至泛神论的性质?无疑,承认灵界势力的多元化,就近乎多神论,正如承认魔鬼在灵界(而非世界)的统治,就近乎魔鬼教了。而承认一个无秩序的灵界,就是泛神论;接近这样的灵界并与之交流,唯有通过巫术的“作法”。在这种意义上,有人也把“极端的灵恩派”归结为一种降神巫术。例如,他们认为自己“崇拜”的时间一到,歌舞声乐一起,神就降临了,并与他们同在。批评者认为,这岂不是把圣灵与泛神论的怪力乱神等同起来了?岂不是把一神教与多神教混合使用了?实际上,这就是华人基督教界盛行的“ABC神学”、“混合主义”一再顽强表现的劣根性。

 

苦难是一种恩典,“为上帝而受苦”,更是一种超级的明显的恩典。这样的恩典与祝福,在那种专为恶人和被遗弃者准备的地方,更加显现出启示的意味。为上帝而受苦,不是所谓“替上帝受苦”等渎神的说法,而仅仅是“被上帝击打责罚”了。那时,杀了他就是终极地爱他。那时,被杀就是殉道的开始。

 

56

 

神性、神之所以为神者(“Godhead”)是伟大的,但却经常被目为虚无的;而且越伟大就越虚无,越虚无就越无法证伪。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人性和神性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唯有父怀里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才赐人以虚无之神所无的爱,以及恩惠与平安,所以圣子基督因此成为神人之间的永恒中保。在泛神论者看来,老子的“道”几乎就是神了,而有些“中国基督教徒”受到影响,也指认“老子之道”为神一样的存在;但这“道”却远离基督,没有十字架的救恩。因为体现老子之道的圣人,只有权变,没有爱;只有赢取的光环,没有流血的荆冠。

 

开国皇帝和亡国之君,以及在二者之间的过渡的若干承平之主,除了名号方面的承袭外,其他的行为、性格之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甚至连遗传素质也因为杂多母系的掺入而迥然相异……初期的使徒与现代的教会领袖,也有类似的相异:播下了龙种,生出了跳蚤。

 

至于耶稣基督,更不在此列,因为他是圣子,他的奥秘我们人类无法完全通晓。但我们知道耶稣的话语是无欲的、纯净的,仿佛与这世界脱离了,完全是“圣灵在说”,完全不看环境,仿佛神圣的独白。与此相应,旧约的“人子”(Son of Man)一词是上帝用来称呼特定的先知的,而新约的“人子”则是耶稣用来自称的,由此可见,“人子”的意义就是“耶稣代表神在称呼自己并发言”,所以耶稣称呼自己用的是“人子”这一“第三人称”。保罗的话语里还有人类的欲望,批判世界、介入世界,可以看出:保罗是“怀着圣灵在说”,而不是“圣灵在说”,在这种意义上,使徒作为“器皿”的含义显明了:人的最高境界只能是“怀着圣灵”而不是“道成人身”。

 

人的最高境界是做神器皿而不是成为神。所以即使保罗这样的人,其书信可以列入圣经的人,也只是“怀着圣灵在说”,而不是耶稣式的“圣灵在说”。一个明显的例子在《哥林多后书》十一章:“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但我想,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我的言语虽然粗俗,我的知识却不粗俗。这是我们在凡事上,向你们众人显明出来的。我因为白白传神的福音给你们,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这算是我犯罪吗?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尤其其中“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一节,明显与《加拉太书》第一章不同:“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本来,我们没有资格作出上述议论的,因为我们连“怀着圣灵在说”的状态也无法充分理解。但我知道,圣子和人类之间也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从我们的身上,可以长出上帝的器皿,但不能长出上帝的本质。在人的身上,这体现为“生长的过程”,而不是“生就的结果”。在过程意义上,算命、相面等方术,是无法断言人的一生的。凭借人的方法、技术,如何预测、控制上帝的意志呢?所以人的方术在神的面前就成了妖术。但“成为外邦人的光”──这却是基督徒的义务。“外邦人”,也就是异教徒,这也包括“我们身边的外邦人”,甚至“我们家庭中的外邦人”。这“邦”,就是信仰的国度。我们要做光,照亮一切“不信基督是主的外邦人”,哪怕他是我们的至亲好友,我们也要冒着得罪他们的风险,照亮他们黑暗的内心世界,哪怕仅仅一闪 。但是除了上帝的能力,谁能赐人以这样的风险、这样的幸福呢?

 

57

 

新约时代,与其说是以耶稣降生为始的,不如说是以基督复活为始的。基督复活,表明新约的基督取代了旧约的弥赛亚,“普世上帝”观念取代了“部落神明”的观念。耶稣的诞生,还可能与旧信仰并存;但耶稣的复活,却无法与旧信仰并存了。耶稣受难时门徒四散,因为他们还是以旧约的头脑来看待新约的启示,结果未能理解基督的“救赎”福音,面对“救主失败”而产生了怀疑、恐惧,结果他们被失败主义给驱散了。基督的复活,则表明旧约的应许已有新的精神形式。门徒在“救赎”观念的引导下,获得了新的动力,变成勇于殉道的圣徒。什么是圣徒?勇于殉道的才是圣徒。正是以此,他们才可能重整旗鼓,变溃散的逃命,为“传福音到地极”。这不是使徒们的能耐使之然也,而是“上帝的计划如此安排”。

 

急流勇退、安于“边缘化”的处境,把“被抛弃和被遗忘的状态”,视为自己理所当然的命运──这是一个真基督徒的肖像。所以圣子耶稣对众人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十四章)只有在这如此绝决以后,靠着主的恩典──变腐朽为神奇、化边缘为中心、以囚牢为王座……的奇迹,方能实现。实际上,两千年来的欧洲蛮族,就是如此靠主得活,并一步步走向胜利扩张的。

 

新约时代,并不废弃旧约,而是让旧约为新约作见证。这是耶稣基督亲自制定的“征服战略”,这当然首先是其神性的表露。如果没有神迹奇事、甚至不以神迹奇事为核心,福音就不成其为福音了,基督教也就不能成其为基督教了。如果没有神迹奇事、甚至不以神迹奇事为核心,基督的奥秘、上帝的计划,也就是一句空话,而不再是救赎的背景了。总之,如果没有神迹奇事,福音只是一种高明的人生哲学,甚至可以被人平庸成为一种教化,一种“奴隶道德”,甚至被山沟里的马列主义论断为“一种阿Q式的遁辞”。

 

由此可知,“基督教—科学”、“成功—神学”这些词组是多么混淆视听。基督教科学、成功神学有害于纯正的信仰。能救肉体的东西,未必能救灵魂;能救肉体的东西,往往害了灵魂。在寻常情形下,如果以信仰为衣食父母,来救肉体,那么这样的信仰原本具有的救灵魂的神迹便被冲淡了,姑且不说全然失效了。难怪为了保全纯正的信仰,许多时刻必须苦行,因为肉体的苦行者,更容易赢得属灵的战争。

 

 

58

 

福音是上帝对人的启示,因此也是“上帝在世界上的活动”。福音是上帝本质的表达,但并不直接是上帝的本质:大多数福音章节是说给人听,且不能让人们听得太明白。福音是道路与真理,而人们就要通过福音,重返上帝的国,重新回复人们早先经历的较高的阶段、伊甸园的状态──也就是尚未被罪污染的状态。以此拥抱永恒的生命:不仅是“不死”,而是是“在上帝里”、“在永恒中”、“与圣子在一起”……

 

这样的祈祷不同于咒语,它不是巫术,不是降神仪式,而是与主宰者的属灵交流,不仅是汇报,而且是倾听。祈祷不仅是承认上帝的主权,且是把这种主权一次次地归于上帝,只求他的国与他的义,请求由他来作主、作裁决。相反,咒语则是人企图通过法术,把主权操控在自己手里,无视并企图干预神的裁决,因而形成了“僭越”与“亵渎”。

 

“神的本体”和“神在世间的活动”,用人的思想和语言,就被旧约表述为“上帝”和“天使”、被新约表述为“圣父”和“圣子──圣灵”。据此,神在西奈山向摩西所显现的,并非其本体,而只是天使?所以《约翰福音》才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第一章8节)天使所传达的还是神的某一部分的奥秘;正如圣父通过圣子耶稣向人类传达的福音,并非其全部奥秘,而只是其愿意启示给人的那些,即人们可以承受的那些。

 

混合主义者们认为,不同的宗教所崇拜的实际上同一位神。但这是明显违背圣经的。不同的宗教所崇拜的,并不仅仅是神的“不同方面”、“不同位格”;因为按照圣经所说,除了至高者之外的其他,很可能就是偶像和魔鬼。这使基督教与佛教等其他信仰具有深刻的差别:佛教容纳一切信仰要素,基督教则排斥一切违背圣经的信仰要素;佛教承认自己的经典是人写的,可以修正并增加;基督教则认为自己的经典是神的启示,不容改动和补充。有的宗教表面上崇拜的是神的幻影,其实崇拜的是人的自我投射,这还会带来很大的恶果。至于崇拜偶像乃至魔鬼的,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地上便发生了“属灵的争战”,而不是欧洲“宗教改革”那样的同室操戈。至于现在中东流行的“圣战”,倒是比较接近“属灵的争战”。而从“属灵的争战”这一角度看,在属灵的意义上消除犹太人和回教徒的历史谬误,是每个基督徒对圣子耶稣基督所负担的不可推卸的义务。

 

谈到宗教改革,不得不谈到“新教”。一个神职人员不仅结婚,还生儿育女、组织家庭,却同时声称“正在事奉神”,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消费信徒们奉献给神的金钱和礼物,甚至转赠这些“奉献”给自己妻子儿女……这岂不是变相地售卖赎罪券吗?这岂不是变相地以神自居?这岂不正像《罗马书》上所说的,在事奉自己的肚腹:“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十六章18节)已经被玛门吃过的供物,还可以“把自己献上,当作活祭”吗?如有传道人如此声称,那是在敬神还是在渎神?

 

对此,《腓立比书》一针见血地重申“肚腹说”指出:“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圣子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第三章1820节)人性中有罪恶性的一面,也有神圣性的一面。以神性的、净化的准则检视人,则人人都是罪人;以罪性的、堕落的标准检视人,则人人可为尧舜。社会风俗中有相对善的一面,也有相对恶的一面:如果社会风俗推崇罪性、奖励恶行,则人人趋向犯罪;反之,如果社会风俗推崇神性、奖掖爱心,则人人趋近善行。

 

如此看来,仅仅“传福音到地极”还是不够的,因为那并不等于“令人信服”。还要鼓励良善的风俗,建立一套相当的社会体制,从而净化人性。即,减少恶行,增加善行;抑制罪性,激发神性。而这确实有待福音的“国教”地位。当然由于人性的趋恶倾向,由于肢体中另一个律的作恶多端,国教化还是会被人利用,造成大量的副作用,但这不是国教化本身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国教化还是必要的,如果没有国教化,问题只会更糟,不会更好。国教化应被视为“不得已的选择”。

 

“神职”不该是一项可选的职业,而应是不可选择即无从推委的的独一事奉。否则的话,所谓“神职”或打着类似的“事奉上帝”的旗号的谋生系统,该是一个充满更多虚伪和更多诈骗的行业。结果现在这个行业里,克扣他人的报酬、连合同也不遵守的现象,却多于商业机构。上帝尚且与人立约,并遵守这样的约;何况人与人之间呢?神职人员更该守约,否则,与假见证何异?

 

即使“事奉神”是真的,而不是一项生财之道甚至是谋财害命,也要谨防过多的事务阻碍了自己对上帝的感恩、对基督的记念。要谨防现代的“事务”像古代的“仪式”那样,流于“就事论事”的状态,否则,“基督教活动”与“邪教活动”、“异教活动”的区别在哪里?仅仅是旗号的差异?

 

以基督的福音为旗帜、为号召,举办各种社会服务、人道关怀,亦当如是切记──切忌迷失在服务、关怀之中,而忘记了神的救恩。因为这些关怀本身毕竟救不了人,而迷失在这些服务之中,则无异于误导了人的灵魂,最后则害了人的生命。

 

教阶制,本来是为管理人众而设的,所以它与政治体制颇为相像。但我们不要忽略:教阶制效忠的对象,并非政治体制的效忠对象,如那些有限的、血气的君王、人民或宪法,而是上帝及其属灵的国度──所以,教会的效忠对象若是指向人及其传统,便大错特错了。

 

 

59

 

信仰是可讨论的吗?信仰是可以交流的吗?──不是在信徒与上帝之间,而是在信徒之间,在性格与能力完全不同的这样的信徒与那样的信徒之间?说到底,信仰是可讨论的吗?在我的经验中,信仰是交流不了的,也是无法与人讨论的──这是信仰与科学不同的地方。神秘的电流原来就在语言之外,而且只存在于神─与人之间,并不存在于人与人之间。

 

《罗马书》第七章经常遭人曲解甚至断章取义:“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圣子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许多传道教人读经,读到下面就嘎然中止,然后仿佛圣灵在握;“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圣子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岂不知,保罗的重点却还在下面:“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很明显,即使在保罗这样的使徒身上,肉体也不能不顺服罪的律,更不用说一般的基督徒,更不用说那些“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神职人员了。基督徒与常人的区别仅仅在于:他还能在内心顺服神的律。但在肉体对肢体的律也就是罪的律的屈服方面,他能比常人能好到哪里去呢?除非,他紧紧依靠耶稣基督。就是说,上帝的恩典再大,我们也无法与上帝同等,无法做到无罪;我们所能达到的,只能是在注定沉沦和灭亡的定罪状态下,被主的恩典所遮蔽和赦免罢了。同样,基督的爱虽是万能,但人与神之间还是有逾越不了的界限。主基督,上帝的纯净羔羊──人无法与他同等,因为他与上帝同等。“使人升格为基督”,那是佛教、道教、儒教式的幻想,在中国人中特别流行;但这既不合乎人的本性,也不合乎上帝的本性,起码不合圣经所启示的那种上帝的本性:“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罗马书》八章1节)不被定罪,并不是无罪状态,而是有罪却获得赦免的状态,这是基督徒要能达到的最佳状态。

 

当有的人用一种类似佛教的辩证法,说牧师的儿子尼采只是反对基督教,却不反对“基督性”的时候,我看他要么出于无知,要么出于亵渎。很明显,尼采这个牧师的儿子经常以“权力意志”的想法来“分析”耶稣基督,结果他把耶稣与凯撒等量齐观,视为权力意志光谱的另一极端。也就是说,这几乎等于是在把上帝与魔鬼等量齐观,把上帝与魔鬼放在了权力意志色谱的两个极端。这其实是摩尼教、拜火教甚至包括奥古斯丁的二神观念在起作用,是黑白之战,而不是什么基督性。很明显,基督的基本特性就是爱,而尼采这个牧师的儿子却没有爱,只有恨。尼采没有基督性就像他背叛自己吃过的基督教一样,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德国小人,一个有着波兰血统的德国边境小人。

 

 

60

 

信仰所思:

 

1、新约时代以来,基督徒而不是犹太教徒,才是“真以色列人”。

 

2、新约时代以来,“真以色列人”就是以耶稣基督的救恩为生活中心的人。

 

3、新约时代以来,敌基督的犹太人拒绝了耶稣基督,于是上帝拣选希腊罗马和欧洲蛮族等“原先的外邦人”为“真以色列人”,即基督徒。

 

4、五百年来,欧洲人逐渐开始不再以耶稣基督为生活中心,开始背离上帝。

 

5、由此可见,真以色列人不以种族、国籍、文化传统、社会阶层来划分,唯一的标准“是否以耶稣基督的救恩为中心”,如果是的,他们就依然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

 

6、旧约圣经见证不是敌基督的犹太人的历史遗产,新约圣经也不是信耶稣的欧洲人的文化遗产,相反,新旧约全书上的见证都是“真以色列人的精神轨迹”,是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新人类的精神指南”。

 

7、拒绝耶稣基督的,是古代和现代的敌基督的犹太人;背离耶稣基督的,现代的后基督教的欧美人──他们都已失去了天国的权利,不再享有选民的资格。

 

 

 

61

 

随着文明的演进,人的痛苦也越来越抽象了。……具象的痛苦,与其说是被一一排除,不如说是被一一挑选出来,并汇入那日益模糊并日益抽象化的痛苦。信仰的抽象化,产生于抽象的痛苦──这不仅由于启示的奥秘所致,而且也是世界史的嬗替所造成的层层剥茧作用所致:信仰和文明相似的一点就在于:越到后来就越空灵、越纯粹。信仰的抽象化,方能安慰抽象的痛苦,并能接近更有效的救赎道路。

 

《旧约全书》也是信仰抽象化过程的记录?先知书中的上帝,是最为抽象化的信仰对象,因为先知书也是最晚出的。创世纪中的上帝,是最不抽象化的,这还因为早期的人们还不足以领受较为抽象的启示?从《旧约全书》到《新约全书》,是信仰继续抽象化过程?耶稣基督的出现,是信仰抽象化过程的证明而非反证。换一个角度看,耶稣基督似乎具象得不能再具象,他有血有内,有情有义,有个性与灵性的完美结合,落实了《旧约全书》上的许多预表,他不仅是启示,还直接说出上帝的话……然而,从见证的角度说,“基督的奥秘”却是最抽象的。甚至连栩栩如生的耶稣生平,也因其单纯而合乎预表,从而成为最抽象化的神学表达。耶稣的单纯,超越各种传说凸现了教义的鲜明,不仅成为上帝的启示,而且使得圣子与人同在。

 

基督的奥秘,乃是“信仰世界中的代数学”。“三位一体”,“百分之百的神子与百分之百的人子”──仿佛一些属灵的、神秘的、抽象极了的代数符号。“基督的福音”因此是比“佛陀的智慧”更为抽象的信仰──不仅因为福音信靠至高的上帝,而且由于福音拒绝了那些依据人理来推论的思辨,而紧紧依靠祷告,依靠圣灵的引导。建立在据天启福音之上的基督教,要比建立在人间智慧的佛教,更简单也更纯粹、更抽象。

 

“反对偶像崇拜”,其实也是一个“信仰抽象化的过程”。崇拜偶像就是崇拜具象;崇拜具象就使得信仰容易停滞不前、陷入泥沼。可以说,伊斯兰教在中亚、南亚、东南亚对佛教的许多胜利,也是贯穿世界历史的“信仰抽象化过程”的步履。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设想:伊斯兰教在中东、北非、小亚细亚、巴尔干半鸟对基督教的胜利,是否也属“信仰抽象化过程”的步履?毕竟,那些地区虽然归入了基督教名下,但毕竟崇拜“圣像”的风气太盛,甚至引起了教义混乱、教会分裂,结果给了异教入侵以极大的空子和便利。所以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抽象化的信仰战胜具象化的信仰”,这是历史的解释;而神学的解释,则是“上帝战胜魔鬼”?

 

 

62

 

至于“中国福音化、福音中国化”的口号,应该是错误的。福音就是福音,怎能中国化?如果就传道策略讲,保罗已经说的十分清楚,“向什么样的人,我就做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前书》第九章22节)但是如此灵巧象蛇,也只能导致“中国基督教化、基督教中国化”,而不能导致“中国福音化、福音中国化”。福音和基督教具有根本差别,福音是神的启示,基督教是人的文化,尽管这个文化受到了福音的光照,但却不是福音本身──这就像向日葵与太阳光的关系一样。许多外国传教士,为了向汉人传福音,不也是先学习做汉人?问题不在于“传道策略”,而是不可“另传一个耶稣”、“另受一个灵”、“另得一人福音”(《哥林多后书》十一章4节)──“中国化的福音”具有“另一个福音”的全部可能性。

 

对福音,不可存心用“本土化”、“本色化”来篡改其内涵,为了传教的“果效”、收钱的“方便”,而做出这样“本土化”、“本色化”的“法门”,可谓罪大恶极:“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书》第一章69节)

 

如果说,福音传播中自然形成的本土化和本色化过程,作为“人性的弱”点和“文化的病毒感染”是难免的“阐释学现象”;那么刻意为之的本土化、标新立异的本色化,岂不是故意在削弱福音的真谛,而把上帝的启示搁置在人的判断以下?存心的本土化难道是一种免疫针?人为的本色化是一个疫苗?不是的。置文化于福音之上、置社会的效果于上帝的启示之上,是“坏果子”,绝不可取。

 

我想撒但正用这两个挑拨离间的方式极力抵挡汉人信主,一个是上述的基于“洋教论”错误的“福音中国化”,一个是“犹太人优先,欧美人次之,中国人最差”的“人种差别论”──这双管齐下,更可以使中国人觉得上帝不公正,这样一来,中国人就赶紧与上帝的救恩断绝了。其实不然。上帝与犹太人并无血缘关系,只有圣约关系:上帝与欧美人也是基于圣约关系而无溺爱纵容。如果中国人承认上帝的大能与救恩,就与上帝缔结了新约而成为神的儿女;正如犹太人、欧美人忘记了上帝的圣约,就不再是主的选民、不再是上帝的儿女。福音是神的大能,对所有人类一视同仁;福音超越了人种、历史、文化等人类学命题。愿圣子耶稣基督的恩典与我们的所思同在!

 

63

 

中国堪称世界历史上“宗教──信仰资源最丰富”之地,因而思想也最庞杂,意识也最混乱──以前我曾经对此总结说:“十个中国人就有十一个想法。──聪明人同时有两个互相独立的想法,随时准备拿一个合适的出来用。”除去原始的民间宗教如各地萨满教之外,儒、释、道及其各种混杂合流形态,从白莲教到一贯道、气功热已经然眩人耳目,况复有扎根西北并深入内地之回教穆斯林,以及后来居上、传习已数百年之基督教各派。这与北欧国家(包括德、英等“新教地区”)和斯拉夫等地的蛮族接受基督信仰之前仅有原始宗教的简单状态,相去甚远,可谓两个极端。非洲与美洲的原住民在最近五百年接受基督教的情况,和欧洲人两千年到一千年以前接受基督教的情况比较接近。

 

这种意识混乱、思想庞杂,造成了混合主义、相对倾向,加上中国人追逐眼前功利的性格,结果形成了“严重的信仰障碍症”。许多中国人是拿信仰作为晋身之阶、谋利工具,而断不以己身作为信仰的见证、上帝的器皿。比之犹太社会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中国社会更多油子、痞子,甚而因此跃登社会龙头的位置。而本来就为数不多的虔诚者,因为“逆向淘汰”而进一步稀有化了。

 

有一天发生奇迹,华人克服了混乱,中国社会极为丰富的“信仰──宗教资源”,就能在“后来居上”的福音感召下,催化新一代的“神爱世人”:以爱的信仰来统合分裂的宗教,而不再由宗教来摆布信仰。这“神爱世人”,将汇合人类迄今为止的一切宗教,以实现全球人类的共同精神──从原始宗教到世界三大宗教,以及中国本土的儒、道传统,结出最有生命的福音果子。其中佛教早在两千年前即已开始进入中国同化,伊斯兰在一千多年前也已进入中国,基督教则分别三次大举进入中国:唐元景教,明清天主教,近代新教。“神爱世人,这是奉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通过上述系统的思考,我产生了两个感觉:

 

1、对福音在中国的传播来说,第一步障碍是无神论与儒教;第二步障碍则是佛教、道教和各种民间宗教与新兴宗教。

 

2、福音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中国基督教应该把儒、释、道作为福音的准备而不是福音的敌人来对待。真正的儒释道已经逝矣,中国基督徒何必因其现在的末流而去攻击其逝去的晚霞呢?简单说,中国基督徒虽然不可用早期教父继承《旧约》的态度来继承儒释从神秘的观点看道,但毕竟可以借鉴他们对待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芝诺、普罗提诺的方式,来对待孔孟老庄、佛教理学,以迎谒耶稣基督。万能的主上帝耶和华是在这一切之上,如果他愿意成全、拯救中国,这实在是易如反掌。

 

从神秘的观点看,佛教和宋明理学,甚至可以上溯到玄学、汉学、先秦儒墨老庄──也可以视为是替福音传播到中国而准备的。如果它们不曾“修直主的路”,利玛窦他们又怎能把天主教信仰和理学思想调和起来,并藉助理学以阐明福音呢?尽管耶稣会士们的传教活动不无缺点,如没有张扬十字架的奥秘等等,但他们的奉献精神与探索活动还是值得肯定的。不是所谓“中国化福音”如“老子化胡”说,而是“福音化中国”──所以宽恕仁慈的福音并不敌对儒释道,福音较高一个层次,故能包容并超然于儒释道。所以,我们不妨把“儒释道三教合一的果子”,视为“修直主的路”。福音化中国也不是强迫受洗,也不是破四旧、立四新;而是以主的福音去裁判一切,化育一切。

 

在以福音去成全、裁判、化育它们的意义上,历史上的佛教主流并不一定就是“魔鬼的教理”,而很可能是“福音的准备”,因而它们的流行毕竟“曾经是主所许可的”。福音在中国以外的华人社会如港澳台等“佛教环境”中的传播,也许反而可以获得它在现代西方社会传播时所缺乏的某种免疫力,也许反而可以减缓乃至逆转“西方基督教社会异教化、佛教化”的趋势?

 

中国的三教合一运动:

 

1、明清以前的儒、释、道,已经合一;

 

2、明清以来的正教(东正教)、公教(天主教)、新教(分裂派),即将合一;

 

3、儒释道、基督教、回教(及其他民间宗教),才会合一。

 

上述第二项,是当务之急;它将承先(第一项)启后(第三项),继往开来。

 

64

 

中文翻译的“论断”一词极其贴切。论断不是描述,甚至也不完全是评论,而是带有“审判”的意思,所以说,当人在论断他人时,自己也就受到审判了。因为我们论断人的标准,同样也适于审判我们自已;同样,我们也可以对他着的观照中,看到自己的影子。在这种意义上,批判甚至论断他人也不乏积极意义,那就是反观自己、看到自己的败坏。

 

欠缺的只是,往往我在论断他人时,忘记补上一句:“我也是这样的;甚至比这还不如。”正如有的传道人、牧师、“师母”在传道时,总是说“有人如何如何”或是“你们如何如何”,而没有用“我们如何如何”。其结果,是借用神的名来宣扬自已的神性,甚至用自己的论断来代替了神的审判。──我们有时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有人认为:中国的三自教会,假冒“自治、自传、自养”之名,去接受异教的指挥,这与一个基督教会接受一个佛教和尚或伊斯兰的阿匍为领袖,有何区别呢?教会不该背弃救圣子耶稣去接受任何其他人间组织及其“领导”的发号施令,否则,这与出卖基督的犹大何异?正如字面的、因而是“科学主义的《圣经》解释”,是为每一个人服务的,但不是为蒙召的人准备的。圣子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宣告他的血是为“多人”、“众人”即蒙召免罪的人们作赎价而流的。但这并不等于是为“一切人”作赎价而流的,因为圣经上没有一个地方说过,一切人最终都可以得救。

 

在历史上,以佛教为国教的中国依然是中国,所以在未来,一个以基督教为国教的中国,也依然是中国。基督教要成为中国的团结力量,而不是分裂力量。我们并不同意“基督教民族主义”的说法,因为中国人并不是韩国人,韩国人因为缺乏自己的精神遗产,需要用“远交近攻”的方式,用欧美的基督教来抗衡西边中国儒学佛道马列主义、东边日本神道教天皇政治的夹击。感谢上帝,华人基督徒无需“基督教民族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走到另外一个极端,用“基督教”去反对“民族主义”。

 

至于我自己,并不是出于属世的考虑和事功的需要而选择福音的。我纯粹是为了能让自己顺畅地呼吸,为了能平衡幻灭所造成的恐慌,而接受基督为我的救主的。按照圣经所说,不是我选择了上帝,而是上帝选择了我,且教我无所逃避、无可推诿。尽管在我事奉上帝一年半之后,我终于认识到人的两面性:属灵的一面是需要属世的一面予以支持、鼓励的。而大部分属灵活动其实具有属世的动机、动力。就像我的呼吸和平安,其实不也是属世的?尽管这不同于“数钱”。

 

就拿犹太人来说,上帝在对他们提出灵性要求的同时,也对他们作出了属世的应许,赐他们以迦南美地。再拿欧洲的基督徒来说,上帝在他们灵性成熟之后,同样也在属世上赐福他们,使他们能从内外交困、朝不保夕,走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对民族和集团所应许的属世地位,不仅可以调动其成员的潜能,从而接通其传统资源,进而把整个当下世界呈现在他们面前,任其驰骋……而且,可以通过这种任其驰骋,在无形中传播了上帝的话语。最后面这一点,可能才是全部事情的真正重点。

 

上帝的应许,不仅可以祛除接受应许者们“邯郸学步”的困境,赐给此民族此集团最大的应变力与创造力;而且可以敦促其他民族与其他集团向之看齐,一起崇拜上帝的话语。最后面这一点,可能才是全部事情的真正重点。

 

要使无神论或鬼神论的中国人接受基督教为“文化主流”以至成为“国教”,而不是作为一个赏心悦目的亚文化或是小教派,就必须说服中国人:唯有基督的福音可以赐给中国人以某种的应许地位。尤其考虑到,中国的鬼神论者实际上比无神论者还多,占了有神论者中的极大比例。使徒保罗的成功传教,正是通过对犹太人的批判、剥夺其选民地位,来给予“外邦人”、“希利尼人”以及罗马境内各民族的基督徒以某种应许地位,从而使他们从犹太律法必然带给他们的从属地位和屈辱感中解放了出来,赋予他们上帝选民、“新以色列人”、“真犹太人”的自豪感,以便于他们分享上帝的荣光。在某种程度上,“新约中的反犹主义”是为让外邦人分享上帝的荣光所必不可少的代价。因为若不如此,死不悔改的犹太人过了时的“选民地位”,就会拦阻福音传遍地中海沿岸的广大异教世界。

 

参考保罗提供的上述例子,我想,对中国基督徒来说,消除福音传播的障碍,就必须删除西方人过了时的“传教士地位”。而为了福音在中国的普及,为了中国得以成为福音大复兴的基地,某种程度的“脱西方化”甚至“非欧主义”,也许是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赎卖政策”:对于中国人这样急功近利的群体,“不见兔子不撒鹰”、“不见棺材不落泪”,是其顶礼膜拜的哲学。要让他们普信福音,实在太难太难了。“像鸽子一样驯良,像蛇一样灵巧”,在关键问题上,为让他们得救,可能需要采取某种“诱惑”作为“交换”,如让小孩子吃药时然。要为他们准备一些糖果,如大米,让饥民入其彀中。现在,“民族自豪感”、“世界新兴超强地位”,就可以作为这样的糖果和大米,撒向他们心中。

 

然而,在“基督教民族主义”的旗帜下,在基督圣灵的感召中,基督教在中国如何具体处理与三教(儒释道)甚至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呢?

 

有人主张,这可以参照“新旧约的启示”。“新旧约的启示”是指:把儒释道(以及伊斯兰教)的种种教义及启示(普遍启示”),也作为圣子耶稣所说的“律法和先知”,一概予以成全。当然,这只是作为“各国各族的旧约”来予以成全,而不是作为新约来遵循。相比之下,在未来的信仰世界中,只有现在的《新旧约全书》才可以作为“救主的福音”、和广义的新约,来予以接受,而其他各国各族的传统信仰,都只能作为广义的旧约予以接受。《新旧约全书》在这种意义上就成全了各国各族的传统信仰,而《新旧约全书》也就把各国各族的传统信仰列为自己的“预表”,成其新解和成全。简单说,如果能够宽容一些,把儒、释、道(还有伊斯兰及印度教、日本神道等等,当然也包括现在拒绝耶稣基督救恩的犹太教各派)的传统信仰,都作为“广义的旧约”予以承认,那么在这之上,再加上现行的《新旧约》作为圣子耶稣所承所传的“广义的新约”,那么全球性的信仰统一就完成了:儒、释、道以及世界各地的其他各教的传统信仰,不仅将被如是成全;而且全球世界将不需要通过思想斗争,就能实现和谐一致的精神世界──就向基督教统和了新约和旧约的精神世界。

 

可惜我们不能接受上述的相法和做法,并称之为“混合主义”、“ABC神学”。

 

我们始终警醒:记得使徒的告诫:“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他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歌罗西书》第二章815节)

 

我们认为:不是人心创造了上帝,而是上帝创造了人心。上帝的启示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但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在神学上还是有严格限定的。我们必须坚持认为:前基督教以前的中国,只是接受了上帝的普遍启示,而未能接受上帝的特殊启示。例如,拥有殷周式的“上帝”和两汉式的崇拜“天”的“主神教观念”及其信仰,而没有《旧约》和《新约》那样的一神教──否则,如果强说古代中国也有类似基督教的信仰的话,就不免陷入我们所说的“ABC神学”,ABC神学,也就是把不同宗教(ABC)的神(A神、B神、C神)等同起来,结果是混合了不同宗教的内涵,背离了唯一的圣子耶稣基督。起码,是淡化了耶稣基督救恩的独一性与必要性。基督的救恩不是由言语说出来的,而是由他的流血、受死、复活的神迹,行出来的。我们岂能舍流血复活之本,而逐言语论辩之末呢。

 

在我们看来,新约不仅是旧约的诠释,也是旧约的统领。旧约是上帝的启示,新约却是上帝的亲临。所以,新约就好像是镜子,唯有透过它,瞎眼的人方能看见旧约所启示的上帝荣光。

 

先秦之儒,大致是属世的智慧,尽管吸取了阴阳五行之说的汉儒、吸取了佛、道的宋儒,已有属灵的关怀。但这种属灵关怀正如阴阳五行和佛、道、民间迷信的属灵关怀一样,无法沟通唯一真神与人类属灵的渴求,更无法给人类终极的拯救。

 

在根本意义上,伊斯兰是“阿拉伯异教向一神教的发展”,始终没有达到旧约的水平,虽然穆斯林把它抬到了新约的高度。也就是说,它本质上并不像汤因比等人文主义者所说的那样是“亚伯拉罕宗教”,因此无法过渡为“启示给全人类的救赎福音”。在这样的意义上,伊斯兰教徒之奉《可兰经》,一如基督降临后的犹太人之奉《塔本德》,是一个错误的方向,脱离了圣子的中保,通过任何先知、无论怎样“进深”都不可能得救,由此演变出来的形形色色的“新约”,如穆斯林的《可兰经》和犹太人的《塔本德》,就没有内在的生命。

 

65

 

“基督教”如果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而非“上帝的福音”,如果不能给信仰者带来应许的地位,则其所传的就是枉然了:“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4节)如果这样,福音的接受度必然会降低。如果它给接受者带来的只是从属地位甚至屈辱感,则其受到信仰的可能性会很低落:“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9节)对此暗淡的前景,暴力的征服,只能招来一些吃教者;人为的洗脑,只能俘虏心智不全的人。

 

基督教在近代中国的命运正是如此。信了“洋人的基督教”,对一个有教养的现代中国人来说,并不是分享了上帝的荣光,而是确立了从属于西方人却又被隔绝在科学主流之外的二等地位,这种次等状态其实成为福音传播的最大障碍。所以华人到了欧美,比在国内更容易“接受基督教”,因为“随大流”的惯性起了作用──次等地位已经是一个既成事实,但自愿同化却可以获得顺水推舟的好处。

 

民族不是个人,社会不是圣人领导的,要一个民族和一个社会完全顺服福音,需要在同时满足人们某些属世的需要甚至某种骄傲与野心。所以,上帝曾以“选民”来激励犹太人,又以“主的仆人”来激励欧洲人,使他们优越于不信者,并以这种优越地位作器皿,来顺势传达主的话语。相形之下,儒家之所以比道教与佛教在中国取得更大的成功、获得更久的主流地位,也是因为儒家曾经给与中国人更多的应许。不仅儒家,其实先秦百家都曾或多或少给予中国人自己以更多的应许、更高的地位。

 

夏的文明,如“夷夏之防”。周的文明,如“郁郁乎文哉”。这使中国人区别于蛮族。就像埃及、巴比伦、印度、希腊的主流文明曾经给与其居民的一样。至于佛、道,以及受它们养育的理学,民族性格就不那么强了,所以它们虽然不能让中国像先秦两汉那么强盛,但毕竟让东亚其他各国各族比较能够接受,所以宋明以后的新儒学,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汉字各国都欣欣向荣,并一一获得了官方地位。按照这个逻辑,受到基督教影响的现代儒学,也许能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然,在学理方面,作为新儒学的理学不仅比魏晋以前的本土儒学更多一些深入的思辨,而且也比佛教道教更加切合社会整合方面的实用,当然不是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固有的原始宗教可以抵御的。而中国文明也由于在汉朝以后补充了所谓“高级宗教”的养份,而活得了新的活力,尽管它没有放弃这一性格:注重实用、缺乏时间深度。

 

基督教可以给中国人怎样的应许和地位?这对基督教在华的传播前途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是来世的期盼;其次,是三位一体的奥秘;最后,是主的救恩。基督教要想在中国扎根,它能够给予中国的应许地位,需要超过儒、释、道的总和;这样才能调动中国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其中。只有中国调动了比之儒释道曾经调动的更大热情投入了基督教,事情才会发生戏剧性的转变。那时,“万物皆备于我”就不是一句空话,而成为“信仰超越者”的实况。

 

早先,由于犹太人弃绝了基督的救恩,上帝的恩典转移到了希腊──罗马世界。现在由于西方人背弃了救恩(从否定基督复活到主张删改《新约》,无奇不有),上帝的恩典临到了中国。至于中国到底能否获得选民资格,就要看中国人是否真诚悔改,接受救恩。而从技术上看,中国人的主流是否真诚悔改、接受救恩,就看他们能够获得怎样的应许,从而把自己的命运和福音有效联系起来。如果仅仅停留在“你必须低头认罪,老老实实接受改造”的毛式水平,那样的传教只能造就奴才,无法造就新人。

 

回顾一下反面的例子:西方人以炮舰轰开中国的大门,以暴力为基础的治外法权,成了基督教传播的护符。这种“官方地位”在后来的“反帝运动”中长期得不到中国人的谅解,福音的传播没有从洋人得益,反而因其受损,被恶意竞争的、“同样外国来源”的共产主义描写成为邪恶的化身。但与共产主义不同,福音从来不是站在胜利者一边的,即使通过炮舰的帮助而不是通过殉道的见证传到中国的“福音”,也只是一种“边缘化的力量”。因为当西方帝国主义用武力为后盾,向中国以及广大殖民地世界输出基督教的同时,他们自己却开始了从内到外的“脱基督教”过程。教廷的腐败就不去说,新教改革也是流弟兄姐妹们的血,来满足一小撮“改教者”的个人野心。这种复杂的演变,导致一种“剪刀差现象”的形成:西方基督教日衰,中国基督教日盛。一衰一盛之间,可能有一天,西方与中国,在基督教的声势方面,达到了平行线。如果这一点可以预期,那么进一步的发展就不是绝无可能:基督教在西方颓废、老化、变质;而在中国,基督教则开花、结果,甚至可向西方反转传播。

 

可以看到,十九世纪时西方用“不平等条约”把基督教输入中国,就像送进了一个成熟的然而趋于老化的果子,在这个果子开始腐烂的时候,却把自己的果核,以某种急迫的饥不择食的方式,植入中国大地。这也许正是上帝的美意所在:兴灭国,继绝世。通过中国,让福音的薪火,不绝如缕。

 

西方传教士所采用的“急迫的方式”和多种“不当的手段”,何尝不是在开导中国人:该以“看神不看人”的态度去看待福音的传播者。接受者需要把人的因素从神的福音中剥离出去,就像一个学生可以从坏老师那里学到好东西。进一步说,西方传教士的不良行为以及“整个传教活动受到不平等条约保护的尴尬处境”,何尝不是提供了一个证据:福音并不是西方人恩赐给中国的,而是上帝恩赐给中国的──既然世界上连一个义人也没有,所以西方传教士在中国也就理所当然地行不出什么真正的“义”来。但是,即使他们是打着福音的幌子在数钱,福音还是传开了。

 

“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分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这一等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那一等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腓立比书》第一章1518节)如此说来,福音得以传到中国,当然不是西方人之功,而是“上帝永恒计划”的一部分。而福音传播过程中的不良因素,则是人性所致,为的是警醒中国人:要“看神不看人”,这是要我们知道,不是信上帝的人带领世界,而是上帝要谁带领世界,就会给他必要的启示,让他先成为主的门徒与合用的器皿。

 

“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马书》第九章1418节)上帝往往拣选最卑微的人来带领世界,先是犹太人(寄人篱下的国际盲流),后是希利尼(希腊化世界的广大奴众)和欧洲蛮族,现在则是中国人。现在,“中国人”不是一个好词,而是一千七百年来不断受辱、亡国的代名词,并在当今全球流窜,当今的中国人是“无信的群众”──无信仰、无信义、无信用、无信心。但是上帝也许正要起用这种当今世界上最糟的人呢?作为当代世界的犹太人、希利尼、蛮族,这种寄人篱下的国际盲流、全球血汗工厂的广大奴众、真正粗鄙的现代野蛮人──如果成为福音的载体,那才是上帝的大能。如此一来,中国的“无信危机”的现况,最终导向了主的福音。

 

 

66

 

我们和“ABC神学家们”的基本分歧在于:

 

他们为了传教的方便法门,不惜把福音和上帝,同化于文化传统、变质为中国思想,如以《老子》、四书五经,混同于神秘启示,甚至用所谓的“《老子》VS.《圣经》”,在玩世不恭里亵渎了圣灵,企图让耶稣的上帝变形为周公的神明,让流血的基督沦为老子的道士……

 

在“ABC”神学看来,孔孟荀的天命观、老庄易的天道观,比起西周的敬天祭神的虔敬,是一种退步甚至“从高处的坠落”。但是我们知道,西周的崇拜中,仍有拜偶像的要素,如祭器上的动物纹样所示。在这种意义上,孔子的“仁”,孟子的“义”,虽然脱离了人格上帝的崇拜;但比起东周以前许多诸侯国祭天、祭河、祭祖时的杀殉仪式,也许更接近宇宙主宰的抽象天命。因为仁义比杀殉更抽象,仁义观念的兴起,不仅见证了信仰的抽象化过程,而且更接近上帝的抽象本质。

 

从秦汉以后中国本土宗教发展的显明证据看,我们无法认同这样一种谬论:殷周鬼神崇拜中的“上帝”观念是一神教的表达。而两汉纬书更加显示,围绕在“中国上帝”,不仅多神崇拜迹象严重,且各种符瑞──灾异的徵兆名目繁杂,令人困扰,这种迷信状态,实与罗马的多神国教相似,而与基督教相去太远。这种宗教是“主神教”而非“一神教”。

 

西汉董仲舒的儒学比之先秦儒学似乎违背了“信仰抽象化”的规则,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它不是单纯的思想言论,而是意识形态的综合体。就像罗马和拜占庭的基督教不是单纯的福音,而是信仰的综合体。这些综合体,乃是文明上层的思想言论与文明底层的多种秘仪(阴阳五行与龟蓍占卜等)以及神话、习俗以致巫术、咒语的复杂混同。这种混合的结果,在局部也有违背抽象化原则之处,但在全局却依然具有日益抽象化的一面。宋明理学或称道学,它比佛教高明的地方,就是在吸取佛学思辩的抽象性的同时,脱离了佛教五百罗汉、十八层地狱式的具象世界。如果未来中国的思想和文化能够匍訇在造物者面前、得以升入上帝天国,并受到洗礼,那就得以抽象化了。具体说,是要让中国人及其文化蒙召得救,改变自己,而不是为保养自己,以“保种”、“保教”的血缘中心主义,去改编福音。从今开始,如有中国人真以耶稣基督为自己生活的中心,并以上帝天父为生命的重心,那就是基督的传人了,那就是天国的儿女了,那就是上帝所拣选的继承产业的儿子了。这一切是新的,对于中国人的祖先、对于中国过去的思想文化,可以说是脱胎换骨了──仅仅具有一种“跨越了大河”的关系。

 

上帝在往昔不也是这样,从“大河那边”招选了亚伯拉罕,从以色列人祖辈的奴役、父辈的迷误中,拣选了以色列人。后来又如此拣选了欧洲基督徒和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今天看起来,亚伯拉罕的列祖列宗们在哪里呢?教父和教宗们的异教先辈又在哪里呢?他们在“文化断裂”的过程中,折戟沉沙,消失在历史的浊流之中了。

 

现在中国基督徒所能做的,是学道,而不是损道、益道。洪秀全式的修改福音,以“适应中国的民间信仰”,虽然开了毛泽东“山沟里出马列主义”的先河,但却被两次证明是一条死路。况且主的真理不是人的主义,是不可修改损益的;否则只能遭到诅咒。洪与毛等的历史败局,正注解了“损益者不能得益”的道理。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消解──但愿中国基督徒的传道,不是在消解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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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上人神互通”,讲求天人合一、“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用民意来取代天命。许多人说自己信了耶稣,其实还用异教的方式在理解神、敬拜神。我不知道在神秘的领域,这会引起怎样的后果;但我担心这种“ABC神学”的混合主义,使得人们所传的福音变质。中国宗教只有自恋、求神保佑,不会爱神、为神献身。如此心态,就是接受了福音,结果还是“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马可福音》第四章12节)。总的来说,在信仰程度上,许多中国的基督教会可能还处在“出埃及之前”的状态:不仅处在埃及式的偶像包围中,沉沦在自恋和拜物的邪恶中;而且似乎缺乏神的带领,没有总结过旷野的磨炼,所以对真神的信仰流于表面,不是延续异教的牵强附会,就是干脆为了社会适应。这是中国传统的“鬼神论”披上了福音的包装,而鬼神论和无神论一样,都是福音的敌人。

 

感谢圣子耶稣基督的宝血,使得基督徒们可能不必一个个都亲自经历“外在旷野的磨难”,就可以“与上帝和好”。但是从此之后是否就连内在磨炼也要逃避呢?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在外部旷野四十年,我们如果没有至少四十年的内部旷野,也是无从得见应许之地的。而真信仰也许只能在真磨炼中树立;否则即使到了应许之地,也还是会失去的──犹太人的命运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然,由于逾越节的羔羊,他的血为我们献祭,洗净了我们的罪,我们也许可以不再失去应许。但有关神秘日子的奥秘,说到底连人子耶稣也说他不知道,只有父知道:“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马可福音》十三章32节)

所以基督徒尤其是“中国的从鬼神论转化而来的基督徒”还是要谨慎:“你们要谨慎,儆醒祈祷,因为你们不晓得那日期几时来到。”(同上33节)

 

“天人合一”并不同于“我与父本为一”。天人合一,当然讲了人要主动、自律地与天契合的意思,但也是包含人了“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天对人的调适性。“我与父本为一”则不然,它表述的是上帝的绝对诫命、意志、计划、救赎等,是不以人间的意志(民听、民视)来改变的。在这一方面,毛泽东的“愚公移山”是“天人合一”的,而同样是毛泽东说的“历史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则是基督教的世俗化──这两者完全是对立的、分裂的,可见毛泽东毫无逻辑,毛泽东思想根本是“冇(Mao,没有)思想”。

 

“天人合一”的要害是调合,结果是呼应、对话;“我与父本为一”的要害是顺服,以致顺服地上十字架、受难、死后三日复活、完成对世界的救赎。“天人合一”的上等境界可以是文天祥(12361283年)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下等境界可以是张弘范(12381280年)的“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两个极端在托名屈原的《楚辞·渔父》中已见端倪。“我与父本为一”则无此弹性,故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马太福音》第十章3740节)

 

1996年信主以前,我以为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可以为现代文明的困境寻求出路。为此,我花了二十年时间研究并书写《黄金时代的重来──论礼制的天下统治》一书。信主以后,我本来已经放弃了这些手稿,但后来想到,写过这些东西的人信了耶稣,和没有写过这些东西的信了耶稣,是不同的;而和根本看不懂这些东西的人信了耶稣就更加不同了──因此才决心把它们结束一下,公之于众,为耶稣基督做一个见证。

 

1996年复活节以后,我相信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只是未经验证的一厢情愿,且此“天人合一”早在一百年前即已破局。相反,古希腊罗马的现代性文明(人本主义与科学思想)确是经由福音而带出绝境的──此“已被验证的实底”是不难再次验证的。这再次验证的对象即为文艺复兴、宗教分裂、地理发现、启蒙运动以来的全球性现代文明。

 

剽剥中国的思想(哲学)以对应、调和于基督的福音(启示),正如剽剥基督的福音以调和、对应于中国的思想,与其说是推陈出新的综合建构,不如说是旧瓶装新酒、异体蛋白相斥的解构。在我现在看来,唯一正确的道路是独尊福音。而在独尊之下,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尚且在欧洲得以易服潜入基督教的营垒;如果在中国公然提倡调和老子与圣经、调和儒家与基督教,岂能不乱福音的实质、并失真中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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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读法国神甫沙百里写的《中国基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会1998年中文译本),里面写到陆徵祥著名的结论:儒家的孝德在耶稣基督身上完全实现了,他与天父间接着至爱的纽带。这位陆先生,是五四时期的著名人物。早年为旅欧外交家,1912年满清崩溃后领洗为天主教徒,1919年卷入五四运动、成为斗争对象,1926年出家为修士,1945年死在修道院。他比我们早八十年,但就已经试图“从西方世界的宗教秘密中获得精神力量,以便振兴积弱不振的中国”……陆徵祥企图“用上帝而不是被上帝所用”。但是我想,他关于耶稣基督体现了最大孝道这一思想,是可以打动中国人又不至于破坏中国人的“传统美德”的。耶稣无怨无悔地上十字架为天父而死,比最极端的二十四孝图更为醒目──这至少要比儒家化的基督教要人首先顺服自己的父母君上,更接近福音的本意吧?

 

我想,唐代的景教,元代的也里可温教,都是只传教义不传福音的──尽管他们的教义里有些福音,但片面的教义宣传掺杂了大量的人为因素,从而导致变质的福音。而且他们在仪式上所用的语言是全体中国人完全不懂的叙利亚文,正如明清的中国天主教徒在崇拜仪式中所用的是自己完全不懂的拉丁文一样──如此与母语隔绝的崇拜,是很难深入独立思考的人心的。这种现象当然也是中世纪欧洲蛮族国家的普遍现象。所以它们把这种“念经方式”照本宣科搬到中国来了。

 

另一个极端当然是洪秀全给中国基督教留下的劣质遗产,那实际上是披着基督教外衣的萨满教(跳大神),是假货,就像当代中国流行的伪劣产品一样。虽说《旧约》大量中也有降神仪式(如“出埃及记”前后一段时间的记录)的描写,但那是不可重复的,就像今天如果有人冒名顶替耶稣基督“附体发言”,岂不是混乱了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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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在欧美主要国家或多数社会,基督教会多少被人视为“反动势力的堡垒”,多少有些类似耶稣基督在世时由文士和法利赛人甚至撒都该人把握的“犹太教”。它藏污纳垢,有时到了非夷所思的地步。中国没有基督教传统,我们又无法经由西方的基督教传统去理解福音、传播福音,否则就会流于生硬尤其是流于“表面化涂料”,于是,如何使福音注入中国的传统,从而长出中国自己的基督教传统来,是中国基督徒面临的最大挑战!

 

我同样理解:在当前或未来的中国,基督教会尤其是家庭教会,必将成为“革命力量堡垒”,一如耶稣基督时代的使徒教会。所谓“革命”,是指“根本性的变革”,革命不必是暴力的,暴力的未必都是革命。教会相对于社会,应该是一股革命性的力量、因为教会应该代表根本性的变革:教会所蕴含的灵性动力,可使僵化颓废的“犹太教徒”,与上帝重新和解。如果福音要兴起于中国,中国教会必先成为“社会进步与革命的堡垒”,一如在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如此,中国基督徒的工作难度当然要大于加尔文、马丁·路德。因为他们改教着毕竟是在西欧的基督教传统中活动,而我们却没有这样的传统,因此如何让福音的种子扎根于中国异教的土壤──这是中国基督徒前无古人的任务。

 

愿主成全这样的事:给我们五十年时间,让我们进入中国这个世界最大的迦南,使中国成为一个“基督徒社会”,而不是“基督教国家”!由于我们自己的错误,可能会再次招致延误,但愿主能怜悯我们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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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015日我写到:“在我的内心,1975年开始的思想《黄金时代的重来:论礼制的天下统治》,已经让渡给了‘福音东移运动”。”

 

蛮族入侵之前的基督教各民族,即罗马帝国治下各民族,有文字信史传统者如希腊人、埃及人、叙利亚人、亚美尼亚人等,由于原先传统的阻碍于混合,不得不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基督教”。如希腊正教会、科普特教会、叙利亚景教会、亚美尼亚使徒教会等等。科普特教会、叙利亚景教会大家比较熟悉了,下面说说亚美尼亚。亚美尼亚教会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教会”。公元301年,亚美尼亚国王梯里达底三世定基督教为国教,使得亚美尼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基督宗教国家。大约在302年,启蒙者格列高利从凯撒里亚宗主教处获得宗主教称号,成为第一位亚美尼亚宗主教。 由格列高利创立的亚美尼亚教会也被以他的名字命名为格列高利教会。在梯里达底三世的王宫边上,格列高利建起了亚美尼亚的第一座教堂──埃奇米阿津大教堂,一千七百年来,王宫早已荡然无存,而教堂却一直是亚美尼亚大主教的驻地,被称作“亚美尼亚的梵蒂冈”。公元405年,米索为亚美尼亚的人民创造了亚美尼亚字母,翻译制作了亚美尼亚圣经(410年)。从5世纪中叶以来,亚美尼亚教会就一直保持独立。直到现在,亚美尼亚教会依然独立于基督宗教主流派以外。后来的罗马天主教和希腊正教都是从基督教主流派及展而来,那么当然亚美尼亚教会跟双方都没有关系了。

 

亚美尼亚教会,于是成为一个独立基督教会,信奉单一属性说,独立于基督教主流派以外。基督教的主流教义强调神的“三位一体”和“两种属性”,即认为基督的本身具有两种本性,即神性与人性,这两种属性相和而不相混。基督有两种性质,“每种性质本身都很完善,彼此又有区别,二者却完全结合在一个人的身上,这个人既是上帝,又是人。” 基督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在451年,基督教迦克墩公会议上,这种“两性说”获得胜利,成为基督教的正统。亚美尼亚教会并没有追随迦克墩公会议,不承认迦克墩公会议的合法性。亚美尼亚人另外提出了一种基督教观点,既不同于罗马的观点,也不同于波斯人的观点。与主流信奉不同,亚美尼亚教会信奉神的“一性说”,认为基督的人性完全溶入神性,因此只有一个真正的属性──神性。与一般教会所认为的1225日圣诞节是耶稣诞辰不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坚持16日主显节是耶稣的诞辰。

 

注重法律与社会整合的为拉丁──罗马人,他们形成的拉丁教父学,也比希腊教父学较为实用。但是也可能由于这一点,使得罗马帝国之下的基督教具有日益增强的整合性及其带来的“制度性”、“压迫性”。基督教在十六世纪以前连遭重创:七世纪失去北非、中东;十四世纪失去小亚细亚,十五世纪,失去拜占庭和东欧并因宗教改革引起内部分裂……基督教十六世纪“地理大发现”以来所进行的卓有成效的反攻和扩张,却是由于那些半伊斯兰、半摩尔人化了的比利牛斯人主导的……这是否意味着,阿拉伯跨越地中海、甚至突破比利牛斯山脉进行武力传教,比之基督教早期的大致和平的传教更为有效?──如穆斯林对东正教区域的两次侵占,七世纪的阿拉伯人,十三至十四世纪的突厥人。正是按照穆斯林的武力传教的模式,比利牛斯人对北非以外的非洲、中南美洲和菲律宾的武力传教侵占纷纷得逞。这是耐人寻味的。这是不是说明人性很贱?

 

变质的福音不如没有福音?因为变质的福音所代表的是狼,是强盗。唐代的景教、元代的也里可温教、明清的天主教是否混入了变质的福音?但无论如何,它们分别以叙利亚社会与拉丁社会为背景,它们所形成的教义—仪式系统,怎能全面征服中国人的灵魂?这样的教义—仪式,是业已过滤的,因此可能变质的,其过滤器就是叙利亚文化和拉丁文化。

 

据报,叙利亚人的景教(元代叫作“也里可温教”)、拉丁人的天主教,都没有或没有及时地向中国人呈现《福音书》,这是否可以从旁证明他们所传的乃是“过滤的以致变质的福音”?如果不是直接面对福音,那么当时中国人所拒绝的,可能并不是福音真理,而主要是包在福音外面的那层叙利亚文化和拉丁文化?

 

至今,欧洲基督徒以及后来的美洲殖民地的外向传道事业,已经持续五百年了。有意思的是,这五百年恰好是福音在欧洲以及后来在美、澳等殖民地衰落的时间,这期间欧美的基督教社会日益“异教化”了。在很大程度上,外向传道虽然是与殖民活动相联系,但多少也会反过来缓和、阻遏乃至逆转了内部的异教化,因为扮演教师的缘故,使得自身的学习生涯得以持续下去。这种“教学相长”,就构成了原异教地区对欧美基督教社会的正面激励──“福音的激励”。

 

这五百年来,欧洲人所传的福音伴随他们的殖民统治,形成许多混血人种的社会,但是除了菲律宾、非洲的原住民这些没有自己文字史的原始民族,得以全民主流皈依基督之外,别说中国、印度、波斯、阿拉伯等曾经创造过文明的的民族,就连日本、韩国、越南、西藏、蒙古、土耳其、泰国、缅甸、马来人等借用他国文明的民族(一如欧美人借用了希腊罗马),其主流社会也同样拒绝接受基督教,他们的表现,和使徒时代的犹太人是差不多的。检视一下“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异教化运动,奇妙的是与全球福音布道运动二者交互的。这一双向运动开始之前的“基督教各民族”,基始于“蛮族入侵”带来的日耳曼、斯拉夫诸种,他们多系“生番”,没有自己的文字“信史”传统,故易于接受基督教化,成为以后全球福音布道活动的中坚力量。相反。文雅的希腊人后来连本土都被土耳其人一一夺去。二十世纪开始,欧美社会经历了“世俗化”乃至“异教化”过程,同时一些有志之士却把福音大力输入中国──这多少相似于,当初犹太人的弃绝福音,但使徒们却把福音传入希腊──罗马世界。

 

西方社会1970年代以来的二十余年所流行的中国文化热,如所谓针灸、气功、风水尤其是“东方宗教”,只是它们正在经历的“异教化”的新表象,这既非现代文明的进步(如打破欧洲中心论),亦非中国文化的胜利。

 

再看中国。唐宋元传播的景教失败了,因为它很少谈到基督的救恩,而没有基督救恩的人就无法到上帝那里去。我们不能不指出,明清之际“耶稣会”的传道,也只谈抽象的“天主”而回避“基督的奥秘”,他们片面认为当时中国文化的传统和士人的心智,还不足以领会这一难解的奥秘;但他们如此“传教”,却把基督教的灵魂丢掉了。

 

唐朝和元朝的景教是以叙利亚文为中介的,明末清初的天主教是以拉丁文为中介的,因此难以突破他们各自的民族文化的樊篱,进入中华文化的主流并成为其中国精神的主导。如果基督的福音不以中文的精髓来传播,则中国又如何福音化呢。十七世纪的“中国礼仪之争”也许只是以西方风俗取缔中国风俗的“风俗歧视事件”?如果使徒保罗当初照此办理希腊罗马的宗教事务,而厉行割礼、禁食猪肉等不洁动物,则福音如何行于欧洲?所以保罗说向什么人他就做什么人,只是为了多救些人。依其精神,中国总有一天会成为基督教国家,并保留自已的良好风俗。罗马教廷的失败与使徒保罗的成功,多么强烈的反差。学习保罗,中国基督徒应该“促进中国人接受福音”──像福音这么好的灵粮,如果不能让同胞都来分享,似乎有点对不起自己的民族;这么广袤的地土、这么众多的人民,如果不能让福音传布、上帝临在,对不起耶稣基督的受难与创造天地的上帝恩典。

 

中国的“礼”无终极性,无论礼魂还是礼仪,尽管合乎天理,其本质毕竟是人文主义的、自然主义的。同样,中国的“理”无本体性,无论人理还是天理,尽管具有精神,其本质毕竟是自然主义的、人文主义的。“礼”与“理”的要害在于,缺乏神性。若以福音的神性来损增“礼”与“理”此二者,则,“礼制的天下统治”何尝不能成为人类政治的良好模型?地球村的安危兴替,也许需要一种更加合理化的保障。

 

缺乏神性的“礼”与“理”,必定被罪性所充满。“祭神如神在”的儒家传统,其倡导的“礼”与“理”,只能是基于人欲的,其天理也不是天启的,而只能以亲疏贵贱来确立人间秩序、文化结构,因之无法藉助“超自然的”或曰“自然超限的”能力,扩展于整个地球村。结果,“存天理、灭人欲”中的人欲,只是“个人主义”的代词,而其对应的“天理”,则是“集体主义”的代词。由于这一“天人对偶”“天理──人欲”同样缺乏神性,只有“人的自我精神”意义,因此即使在人文主义、世俗文明的意义上,“礼”与“理”也无从获得基督教式的张力。

 

我要说的只是一个可能:随着犹太人的沉沦和欧美基督徒的异教化,上帝正兴起中国基督徒作为神国的仆人。这并不需要从中国古代的异教文化那里获得“授权证明”,也不能用中国近代的苦难经历来回避或否认。

 

由于我们卸不掉中国传统文化的“酱缸”负担,从长期看,福音要成为如此这样一个中国社会的精神主流,就不得不发展出某种“有自己特色的基督教”?即使这是客观形势使然,也不可急功近利地仿效洪秀全、康有为这两位边陲之人,短期之内就人为制造“托古改制”的信仰交易。

 

急功近利,以主观意图代替神的福音,率性作伪,人工制造所谓“救国工具”──这个前车之鉴需要避免。我们需要纯粹的福音、无伪的传道,以及本于良心的敬拜和回报上帝的爱。──而这一切,有待于“中国人的光”、“中国人的使徒”。中国人的光,不需要以中国的异教文化来证明福音的可信可靠。即使外邦人的光首先普照的希腊──罗马人,也没有斗胆宣称他们的异教文化是福音的预备!因为他们的内心毕竟没有如此自卑。上帝不断兴起一些民族来推动福音布道,如在保罗时代,“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马书》三次提到),这先后顺序不是恩典的先后多寡,而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所以“在后的”常常变成了“在前的”。我们不要因为自己“事事都想当前浪”的妄想,而拒绝福音如毛泽东或篡改福音如洪秀全。这些都已经证明是死路,切切不可重蹈。

 

中国人的光,将是接纳福音的光,而不是异教文化传统的光!主在《福音书》中说,旧瓶不能装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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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儒家人士会说这样奇怪的话:“儒家的真消息要经过纽约、巴黎和东京才能更有生命力和说服力。”(杜维明:《现代精神与儒家传统》后记,台北联经1996年版)在我看来,这一奇怪的逻辑其实是说儒家必须经过基督的教化,才能变“真”。当然这一说法并不真实。事实上,“经过纽约、巴黎和东京的儒家消息”已经失真,不再是“真”消息,但却是“好”消息,是经过基督教文明洗刷的、更“有生命力和说服力”的消息。而对日本来说,还有美军占领的作用。但儒家与其如此煞费周章地改头换面(“现代转化”),何不直入基督教文明的堂奥,以致从福音获取直接的灵洗?

 

对我来说,二十一世纪的真消息是:如果新儒家人士真爱儒学并渴望使之绝处逢生,则应在中国先传福音。除非他们只是想利用“儒家遗产”来为自己牟取生计、博得名利,一如吃洋教者在基督教界的所作所为。否则,试想一下,“儒学第二期”是在“儒学第一期”衰歇数百年、荣华富贵都被佛教取而代之后,才得以深入、展开,其前提是吸取了佛学之长。而到了近代,此前的“儒学第二期”不过衰歇百年,尚未从福音获得全面更新得救,即指望其死而复生、度众生、继绝世,岂有此理!

 

要彻底地学会一样东西,就需要某种程度的排他性。不同的信仰之间,除了各说各话,如何“对话”?上帝与魔鬼,如何握手言和?除非像亚当与夏娃那样在堕落之后,混淆上帝与魔鬼。在我看来,只有在互换了不同的崇拜对象之后,其信徒之间才有真正对话的前提。对话因此取代了论战与审问,而为混合主义铺平了道路。据此而言,所谓“宗教对话”只不过是“绥靖的愿望”、“妥协的政策”、“学术的把玩”、“理论的探索”,而恰非其追求的“要义──信仰内核的交融”!而即使“信仰内核的交融”也其实存在一个巨大的危险,那就是类似的“基因杂交”最终将产生令人惊悚的怪胎。

 

最可悲的是,这种“对话”往往是由颓废的一方首先发起的。其或是因为先前战败而尊荣扫地的,或是因为内里腐化而意志消沉的,或是因为组织涣散而土崩瓦解的:由于这种对话而产生的混合主义是颓废的结果,所以想据此喜结良缘、得到良善茁壮的结局,今古中外,未之有也。

 

尤其福音之在中国,还远远不到可以和儒、释、道诸教平等对话的时日,只因福音在中国从未获得如儒、释、道诸教那样的主流地位──如它们三者一度得到的官方国教般的影响力……因此福音在势利的国人心目中,始终受到歧视,无法平起平坐。基督徒现在所应做的,不是在这种歧视处境下去急忙进行诸如此类的不平等“对话”,因为此类不对等的对话,无异于城下之盟。中国基督徒现在以及将来相当长的时期如百年之内,所当作的,是传纯正的福音、不推行混合主义、不推动多元并存、不扭曲福音以适应和光同尘的传统惰性。传纯正的福音,以消除国人对福音的歧视;传纯正的福音,以获得与儒释道的对等地位;传纯正的福音,使之成为中国思想的主流、官学、国教、正统。在获得这样的平等地位之后,中国基督教再来讨论“对话”问题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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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福音在中国的必要性,我曾经想写某种历史哲学,就像我在1980年代写作的《第二南北朝的曙光》这样的“历史比较论”,来证明福音信息这样的神秘软件而非基督教这样的世俗硬件──在中国即将获胜的命运,以此俘虏“急于投靠胜利者的中国公众”。

 

一种历史哲学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奇迹实际上仅限于教会起源时期”?如果这样,当代中国人几乎是惟一有资格领受奇迹的民族了。犹太人、欧洲人,早已与神的恩典绝缘了,因为他们的会堂和教会已经太“成熟”了、太“系统化”了。事实上,就在二十世纪末叶,我们这些“被遗弃的中国人”身上,正应验着最伟大的奇迹。那就是“接待耶稣为主”。这是Miracle!真正的Miracle!“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第一章)

 

为什么耶稣的十二门徒以及早期教会的多数成员,都是出身微贱?为什么中国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教民”,也大体如此?除了“上帝要拣选他们这样的人”这一神秘的属灵因素外,属世的因素是否在于:基督的福音是为失去家园的人们所准备的“最后的晚餐”?而出身微贱的人们,就是在本乡本土失去了家园之爱的人们。例如耶稣本人从小就是一个流亡者,是一个典型的“失去家园的人”。而他的福音就是“为国破家亡的人们所预备的最后的晚餐”:“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第六章35节)

 

一种历史哲学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我们需要一种“告别演说”:“‘中国的神灵’、‘中国的列祖列宗’:我还是爱你们的。只是,我已经效忠圣子耶稣基督了。这是逃避不掉的宿命。为了你们的名,我曾经数十年之久拒绝接纳耶稣基督为主,但我最终失败了。因为耶稣给了我新的生命,我不得不把自己原本已经没有了的的余生交给他。中国的神灵、中国的列祖列宗,我不得不略带伤感地收拾并埋葬过去的一切,但愿你们也不是徒劳的,但愿你们也是为基督预备道路的。但愿在基督里你们可以得安息,并获得圣洁的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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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412日,当我快要信主的时候,我仿佛在每一扇折射了阳光的窗子上面,都看见了圣灵闪现。那时我想,耶稣基督的救恩,是否像阳光一样临到了每一扇窗户的玻璃上?

 

199654日我写道:中国人要想重归祖辈的精神、重振自己的雄风,就需要首先“与神和好”。

 

199655日我写道:半部《圣经》(《新约》)就可以征服世界,这并不是一个未来主义的想象,而是一个过去事实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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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说,中文是世界上最美的语文,就现今和未来的日子而言,中文也是传达神的意思的最妥当最“传神”的语文。──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妥当。有的中国基督徒宣传要“敬鬼神”。但他们所敬之“鬼”却是那些“敬神的先祖”。为什么古代中国人称“鬼──神”,而非“神──鬼”?因为在古代中国,人们要到达神那里,需要祖先亡灵之鬼作为中介,就像天主教的圣徒是人神之间的中介。但是我们要警醒,我们要注意在接受福音的时候,与混合主义、“ABC神学”乃至“别的福音”保持距离。

 

《加拉太书》第一章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对此我有几点想法要说:

 

1、我们要彻底抛弃洪秀全主义,消除自立为王、僭越并妄图与圣子耶稣比肩的“秦始皇传统的遗绪”,如洪秀全、毛泽东等乱臣贼子。那样的凯撒主义在罗马帝国晚期的欧洲,已经清扫过了。

 

2、扬弃“基督教中国古已有之”的权力意志;扬弃“圣子耶稣中国古已有之”等幻念,放弃《老子》或《四书五经》相当于“第五福音书”等变相的“老子化胡说”。

 

3、彻底悔改、接受救恩,放弃这一僭妄:企图将福音与中国文化混合使用、让信仰为政治服务;鼓吹“基督教混合主义可以包治中国的百病”、“中国人离上帝多远离民主就有多远”等等谬论。

 

4、我们可以思念:主常常恩待“后受启示的民族”,“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马可福音》第十章31节)。

 

5、现代的西方人在信仰上的堕落,有如耶稣纪元前后的犹太人在信仰上的堕落。也许上帝正是要起用原本并不信神的中国人,来继续神的恩典。有如耶稣纪元前后的上帝起用了希腊人和罗马人完成这一“继绝世”的使命。

 

6、欧洲异教在文艺复兴时代复活了,导致欧洲基督教宗教改革中分裂,然后演化出“科学杀死了上帝”。圣子耶稣的受难在近代欧洲被理解为“上帝死了”,一如犹太人杀死了并一直羞辱人子耶稣。但是与此同时,圣子耶稣基督的福音却开始进入中国──史无前例的救恩,已经降临中国。这个时候,正是历史的巨大转机显现出来的时候。我们要谨记《加拉太书》第一章说的福音准则:“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作为中国基督徒,我们有义务清楚意识到圣子耶稣存在的意义:文明史越久的民族,社会罪孽也越深重──中国是世界上文明最久的区域之一,因此也是罪孽最深的社会之一,因此我们需要额外努力地悔改,才能得救。“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书》第一章1617节)

 

首先是彻底忏悔、心灵悔过,而不是推说“古代中国有一神信仰”甚至“中国古代也有耶稣的思想印迹”,所以“我们的祖先在古代是近乎得救的”。恰恰相反,我们看到即使在卜辞、金文中,中国的“上帝”也是与“百神”并存的,这与希腊、罗马的多神信仰并无质的区别,说明中国的“上帝”只是主神,并非一神。此外,中国更无先知传统,缺乏殉道的鲜血以刷新并强化神圣信仰。殉道的鲜血具有持久的示范作用,以至于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年)说,“自由之树必然时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血来灌溉。”(The tree of liberty must be refreshed from time to time with the blood of patriots and tyrants.)而他本人就是死在美国国庆日。

 

其次要完全改宗、行为转变,这不是通过模仿欧洲人外表、犹太人的历史就可以实现的。恰恰相反,上帝只向那些亲自经历他并吁求他的个人与民族显现。上帝的降临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人要为他敞开心扉,并让信仰的种子落在行为的土壤。我们如果文过饰非,而不懂得忏悔,就决难净化、无从接受主的恩典。

 

最后,我们需要知行合一:文明史越悠久的社会虽然越罪恶、越难迎接主的恩典;但主还是眷顾这些具有悠久历史的新信仰者。尤其考虑到,皈依最晚的民族,反倒没有了犹太人和欧洲人那样的“以神的名义犯罪”、“玷污了主的荣耀”──因此我们不要悲观,我们盼望主的恩典特别施予后来居上的信徒。

 

1、“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或作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报告耶和华的恩年,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六十一章12

 

2、“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马太福音》第四章23节)

 

3、“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罗马书》第一章2节)

 

犹太人没有珍惜福音,他们的最大罪恶,就是以上帝的名义杀死了圣子耶稣。欧洲人没有谨守福音,他们的最大罪恶,就是以圣子的名义互相残害并虐待已经归主的其他民族。这样重大的罪行,中国人还没有机会犯下。如果在未来的世纪中,信主的中国人不像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人那样自相残杀,不像殖民者那样残害别的民族并以宗教的名义犯罪,中国应该可以得到主的特别眷顾。

 

基督的福音是为失去传统家园的人民准备的──这正符合现在急剧城市化和全球化的中国社会的需要。在古代欧洲,罗马帝国的征服,使得千千万万的城邦之民、区域国家之民,沦为失去家园的奴隶和亡国阶层。正是在各种奴隶之中、各种亡国的游民中,基督的福音获得空前广泛的传播。后来,甚至连罗马公民自身也日益游民化、奴隶化了,结果基督教就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不是基督教灭亡了罗马帝国,而是灭亡中的罗马帝国接受了基督教,后来的欧洲正是通过基督教得到了新生。

 

现代中国,在国际压力下急速改组。中国人失去家园、游离四方,失去国家、流窜世界。我们日益成为无家可归者:社会失序,精神失根。正是在这种绝境下,在失去家园的飘泊中,基督的福音成了生命中唯一的凭藉和安慰:

 

“神是我们的避难所,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所以地虽改变,山虽摇动到海心,其中的水虽砰訇翻腾,山虽因海涨而战抖,我们也不害怕。(细拉)。有一道河。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欢喜。这城就是至高者居住的圣所。神在其中。城必不动摇。到天一亮,神必帮助这城。外邦喧嚷,列国动摇。神发声,地便熔化。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雅各的神是我们的避难所。(细拉)。你们来看耶和华的作为,看他使地怎样荒凉。他止息刀兵,直到地极。他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雅各的神,是我们的避难所。”(《诗篇》四十六章)

 

75

 

古老中国一旦与福音结合,是否也将结出世界上最完整的文化系列呢?

 

1、中国本身是旧大陆上的“四大第一代文明中心”之一,另外三个中心为两河、埃及、印度。

 

2、一千五百年来的中国已充分吸收印度佛教,是中、印两大文化的保全者、化合者,成为充满活力的“第二代文明”。

 

3、基督教立足于福音,但吸取了第二代文明希伯莱、希腊文化的诸多成份。如希伯莱先后游走于第一代文明埃及、被掳于第一代文明巴比伦;希腊先是学习第一代文明埃及──米诺斯,后征服第二代文明波斯,广取两河文化。马其顿、罗马更可称为“第三代文明”。

 

4、未来的中国在吸取基督教文明的基础上,开始自己的第三代文明,也为世界提供第四代甚至第五代文明的范式。

 

5、生活在这样的中国文明里的人们,将是世界上最需要上帝救赎的。

 

有人说,“旧约比新约更能和中国古典文化‘对话’。”这对吗?我认为当然不对──因为只有旧约与新约相结合的“神的话语”,方能洗涤中国的罪并净化之。而用一种充满僭妄的态度“与旧约对话”,只能加深中国的罪,甚至强固之。

 

76

 

基督是我们的先天的、灵魂的归宿,中国是我们的后天的、感情的归宿。如果二者对立了,我们站在哪一边?这一假设不会成立,因为这二者不是同一层次的存在,因此不会对立的。此二者既然非在同一层面,故无对,亦无待。基督是我们先天的、灵魂的义务,中国是我们后天的、感情的义务。基督的东西归于基督,中国的东西归于中国。正如上帝的东西归上帝,凯撒的东西归凯撒。

 

不同层次的存在还可以互相支持。文天祥的《正气歌》表明,当人面对国破家亡和失败死亡的命运时,多么需要本体论的支持。当此灭顶之灾来到时,属世的忠诚已无所依附、归属,所以人需要寻求飘摇的万象之上的至上永续者。可惜中国文化那时无法提供类似的支持,所以文天祥就去先秦文明中吸取了必要的“正气”,坦然面对蒙古野兽的死亡威胁。但“正气”是没有位格的,且只被士大夫所认识,正气无法凝聚大众,故中国只能亡于蒙古、满清,而无法像俄罗斯那样反过来追击蒙古到其本土并最终控制了蒙古。悲哉!一千年来,中国不断遭受欺侮的历史,说明了儒教、佛教、道教的虚空性和无力感。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人必自尊之而后人尊之。

 

士大夫的正气无法凝聚全体中国人,只有贯通全人类的、有位格的圣灵,可以做到这一点──因为圣灵可以对毫无出路的此岸,提供来自彼岸的、终不撤销的支持。主的福音要在中国大行其道,并形成“中国基督教”,也许不得不经历一个“国教化时期的压力”。只有这样,主的福音一统了家庭教会和“三自爱委”,一统了新教各派和天主教,一统了外来的基督教和本土的儒、释、道、马列等诸端文化,那时以后,直指人心的福音,消减罪性、迎纳救恩,共襄基督崇拜的盛举。

 

国教化的诸多弊端,已有近世欧洲人的诸多论证。但那些弊端是在国教化之后发生的,是权力的腐蚀作用造成的;而不是国教化之前发生的,不是信仰本身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国教化的弊端而听凭异教化泛滥。尤其考虑到,中国社会还没有成熟到可以绕过意识形态而直接进入法治轨道。不论如何,各种异教的偶像崇拜与文化崇拜,即使在进化论的意义上,也是需要被福音一一克服掉的。

 

77

 

在国教化的过程中,我们也要避免艾儒略(Giulio Aleni1582年—1649年)式的陷阱。当时有个叫黄贞的士人,曾拿周文王的例子问艾儒略。旧史说周文王多后妃、生百子,难道这样一个圣人,也要下地狱吗?艾儒略只好支吾不言。其实艾儒略的支吾不言是一种狡猾的忸怩作态,也等于是说文王该下地狱。可是圣经上十分清楚地记载比文王更晚的所罗门王,既是著名的贤王,又是一个嫔妃三百的大淫虫。所罗门王应该下地狱吗?而他的淫乱成性的父亲大卫王呢?该下几次地狱呢?

 

更有记载说艾儒略的在福建对中国士人宣讲“文王恐已入地狱”之说。这与其说是破坏了文王的形象,不如说是破坏了基督教在华传播的前景,而且这个论断本身就是违背圣经的。艾儒略这个耶稣会传教士,1582年生于意大利布雷西亚,1613年才到中国传教,尽管在华三十六年,但是来的时候已经三十一岁了,太老了,无法很好地掌握中国的学问。这是善意地理解他。从不善的角度理解这个意大利人,周文王是耶稣纪元前十几个世纪的人,他怎么会因为没有听说那时还没有问世的耶稣基督的福音而下地狱呢?意大利人是不是故意设置障碍,破坏福音在中国传播?艾儒略这样的破坏者,明明负有“挑拨离间”的使命,竟然还被有些神志不清的阿谀者誉为“西来孔子”,难怪基督教在中国长期打不开局面,甚至走入了死胡同。这些洋教士,完全是用后来居上的毛式“不破不立”在传福音,结果当然事倍而功半。

 

综合上述,可以得出以下几点比较中肯的看法:

 

1、文王生于圣子耶稣之前,较之同时代的《旧约》诸王并不逊色。

 

2、中国远离中东,未闻福音,不知,不为过也。

 

3、面杀害圣子耶稣的犹太人,受惠但不相信福音的欧美人,其实都比文王有害。

 

4、信主的中国,作为主所拣选的预备队,可以承弊起衰。新一代文王,当为主的福音,追随耶稣、深入地狱。

 

 

78

 

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并不是认可上帝的主权、顺服上帝的奥秘,而是一种明智的怀疑论,是智者的“止于至善”──这不是上帝的奥秘的终极性的善,而只是“人的理性在临界线上的善”。所以我们切忌像利玛窦那样,把孔子装扮成一个滑稽的、预言耶稣基督的东方博士。如果那样,对孔子和耶稣都不正确。

 

“人人都有佛性”、“人人可以成佛成圣”,这种拙劣的、廉价的“平民主义”,是中国一千年来的社会乱源。不仅如此,根据我的研究,北宋和南宋的平民主义,对于北宋亡于金、南宋亡于元,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尤其考虑到,不论金、元,都是崇尚贵族主义和英雄精神的半开化社会。后来明朝和清朝的对决失败,其中也包含了平民主义败于贵族主义、科举文官败于军事贵族的因素。而现代的中国与日本之间的战争故事,也是同样情节的不同翻版。这不仅因为贵族主义比平民主义更有社会凝聚力,而且因为科举官僚的社会责任感要大大低于军事贵族。

 

当然,说某种流行思想是社会的乱源,只是一种“方便的解释”。平民主义的另一面相就是专制主义。而平民主义与社会混乱,也不是因果关系,而是骈生关系。人人可以成佛,社会就会趋向解构,精神就会趋于虚无,祸莫大焉。这还是就功利角度说。如若就其真理角度说,人人都有佛性,则此“佛性”,与罪性何异?人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佛性而成“佛”,则此佛与“罪魁”何异?

 

牟宗三遗憾“人人不能做基督,人人只能做基督徒”,这就是上述病态思想的表达。至于他申言这“对于人类的尊严是一大的贬损”,就更是把人类的罪性,夸大到令人厌倦的高度。这与其说是“新儒家”,不如说是明显在“以佛辅耶”──佛佗是从多神的印度教来的,基督是从一神的以色列来的,而圣人则是从敬天的中国来的。所以,中国儒家的敬天、畏天命,也许更加接近独一全智的基督教,而较为远离怪力乱神的印度教。

 

 

79

 

1996711日的醒悟,使我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

 

“弥赛亚”与“天子”的差异,还可以像我在十年前出版的《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里所写的那样,是“文化形态”上的。但是那超越了文化的拿撒勒人、十字架上的“基督”,却与“天子”也与“弥赛亚”截然不同了,因为他已经不是简单的受膏者,而是“与神同在的圣子”。这个差异,不是形态上的,而是性质上的。

 

以前,我把耶稣理解为一位天子、受膏者、弥赛亚,现在我学会把耶稣理解为“天”本身:中国的“天”,几近《约翰福音》的“道”,与独一全善至高的神是同在的。

 

把十字架上耶稣仅仅理解为弥赛亚是不够的,在某种意义上,救主基督是上帝至道的亲临人间,圣子是神的“亲在”而不仅仅是“差遣”的,是神的“道成人身”。这一奥秘,作为不可思议的神迹,后来在“三位一体”论中,得到了人类理性的初级认知。

 

天命近似上帝的意志,但天子却不近似独一的圣子耶稣基督,因为圣子是与天同一的。如果用一种“宗教对话”的方式说,天子是高级灵体,但独一圣子却不仅仅是高级灵体,而是灵的本原、至高者上帝的亲在。天子是周期性的反复出现的,而作为上帝亲在的独一圣子却是不可重复的。每个物种都有自己的天子,但独一圣子却为救赎人类而来。

 

皈依圣子比服从天子更平安,因为天子缺乏“基督的奥秘”。虽然天子因此要比圣子更加具体、更能激发人们基于本能也就是基于罪性的能动性,但只能让人“像骆驼、像狮子”,而无法让人“像婴儿”。唯有皈依了圣子的人方能与上帝和解,再度成为上帝面前的婴儿。天子仍是罪人,所以在理论上可以“下罪己诏”。后来那些剽窃了天子名号的”皇帝“们,因此也利用了这一理论。仿冒伪劣的假天子、真皇帝,因此不惜颁布罪己诏,用以挽回政治危机。天子具有的“罪的嫌疑”,可以涉及法律上的、道德上的、人类意义上的甚至生物意义上的……所以可以说,中国的天子理论基本上还停留在旧约时代,像“受膏者”而不像“圣子”,也缺乏新约时代深刻反省。而在新约时代,作为“上帝亲临”的、十字架上的受难者,圣子则是完全无辜的:不是因为他像天子一样可以不受法律、道德、人类意义与生物意义的约束,而是因为即使在这些框架以内来衡量,圣子也确实是无辜的!

 

唐、元时代的景教、明、清时代的天主教、民国时代的社会福音派,其传到中国都不只是“福音直接注入中国”之后所产生的“纯粹祝福事件”,而且是“叙利亚文化(景教)、拉丁文化(天主教)、英美文化(新教)与中国文化接触”之后所产生的“历史文化事件“。这些事件不能“在中国结出圣灵的果子”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文化的“酵”、世上的“小学”迷惑了人。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圣灵永远无法在中国结出福音的果子。相反我坚信,只要圣灵的工作继续存在,中国大地上一定能结出圣灵的果子──其标志是可以自行生长,而无需外部力量的干预,那就是“基督教在中国真正确立”。等中国基督徒过完了自己的“除酵节”、排除了小学的干扰──那就是“基督教在中国真正确立”。

 

我们在比喻的意义上,使用“中国基督徒过完了自己的‘除酵节’”一语。

 

除酵节,是旧约时代的节令之一。从希伯莱历法的亚笔月(公历34月间)14日晚到21日晚。时值大麦收割之际。这七天之内希伯莱人只吃新麦做的饼,不能发酵,以示食物中没有一点上年收获的,除酵节祭品是当年收割的第一个禾捆。这七天最初和最后一天不得工作,只能举行宗教集会:“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头一日要把酵从你们各家中除去,因为从头一日起,到第七日为止,凡吃有酵之饼的,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一日你们当有圣会,第七日也当有圣会,这两日之内,除了预备各人所要吃的以外,无论何工都不可做。你们要守无酵节,因为我正当这日把你们的军队从埃及地领出来;所以你们要守这日,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从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们要吃无酵饼。在你们各家中,七日之内不可有酵,因为凡吃有酵之物的,无论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从以色列的会中剪除。有酵的物,你们都不可吃,在你们一切住处要吃无酵饼。” (《出埃及记》十二章1520节)

 

比喻的意义上使用“除酵节”一语,不是我们的发明,而是新约的示范:“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或作阴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哥林多前书》第五章68节)

 

在比喻的意义上使用“除酵节”一语,还意味着要除去世上的小学:“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他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歌罗西书》第二章810节)很明显,世上的小学也是一种旧酵,必须除掉。

 

具有精神基础的民族虽然亡国如古代的犹太人,仍然可以活出一个样子来;而缺乏精神基础的民族如现代的中国人,仍然难以活出一个样子来。现代中国人已经不是明末遗民笔下那样的“有根无土的兰花”,而是“断了根的残枝败叶”。根,就是传统,没有传统的人,就像断了根的残枝败叶,随风飘零,一无是处。中华亡国,是从自甘堕落开始的。自从中国人失去了内心的敬畏,社会的分寸也就没有了,灾难也就绵延不绝了。中华复兴,不是以破坏他国的利益为方式,而是以提升自身的品质为道路。而这,必须重生,必须皈依上帝。

 

如果中国基督徒不能团结起来,如果中国各教派无法弥合彼此的分歧,从而结成一个统一的信仰团体──那么,“传教”、“传道”何益?这样的传教传道岂不变成了分裂社会的行为?这样一来,即使中国完全“基督教化”了,我们所得出的,依然是个四分五裂的中国,一个超级巴别塔,一个灵性的深渊。

 

中国的家庭教会,将来可能被证明为“上帝赐予中国的一大恩典”?什么时候,当家庭教会拒绝了一切外来“援助”的时候,而把根基牢牢扎在对主的彻底信靠上,主的恩典就成全、显明了。外来的金钱“援助”,常被证明是和外来的干涉、扭曲、属世的诱惑紧密相联的。

 

中国基督教会的独立成长,被政权机关规定为“自治、自传、自养”等“三自”,这仿佛成了一道紧箍咒,结果还成立了一个分裂教会的“三自教会”──这本身就不是三自的,这本身就违反了三自,这本身就说明三自的虚伪性质。事实上,自治、自传、自养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怪诞的事情,好像是说中国教会是不能自治、不能自传、不能自养的,就像残废的人一样。一个不能自治、自传、自养的教会,是吃教者吸血组织,如何能够传扬主的福音呢?就是现在的“三自教会”,也还是无法自治、自传、自养的,因为它要依靠政府拨款才能苟活。结果,主的福音虽然冲决了西方文化、西国历史、西人贪欲所构筑的殖民主义的歧视和拦阻,却无法冲决“本国政府”的指令、“中国政府”的监视,无法与中国人的心发生共鸣,无法开创中国精神的新页。而且,教会的独立与自治、自传、自养,首先应是从世俗势力的管制下解放出来,尤其是从一个无神论的、反基督的、充满仇恨的专制政权管制下解放出来。

 

不错,把凯撒的东西还给凯撒,也是基督徒对上帝的顺服。但是首先,上帝的东西应该还给上帝!也就是说,基督徒应该无条件地服从上帝,而不是无条件地服从政府,基督徒要拒绝“爱国爱教”的反动口号。“爱国爱教”的口号,把“爱政府”放在“爱教会”的前面,而根本不提“爱主你的上帝”和“爱人如己”,这就使得“爱国爱教”变成了一个魔鬼的圈套。

 

简要地说,中国基督教三自运动(“三自教会”)之所以不同于英国圣公全、德国路德会、北欧新教教会、俄国东正教会之处,不在于它受到政府控制,而在于它受到一个反基督的无神论政权的控制。尽管前面那些国家的主流教会也与政权关系密切,甚至作为曾经的国教,政教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因此多少受到政权的辖制。

 

80

 

“只有基督教能够救中国”一语,是“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的翻版,不仅出自迷误,而且十分有害。它把基督的福音沦为一种世俗的工具,而福音一旦沦为工具,哪怕是“救国的工具”,也很容易遭到人性的腐蚀败坏,结果不仅什么也救不了,连自己也给败坏了。基督的道路是指向天国的,通过真理,达到新的生命。基督的福音不是来旧瓶装新酒的,也不能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中国人,该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空前闹剧中,汲取到了足够的教训?

 

再换一个角度,“救中国”这一庞大工程,不是任何罪人可以担负的。从福音的角度看,救国者所需要的,首先是更新自己、接受耶稣基督的救赎。如果每个人都得到了更新、救赎,整个社会自然也就更新了,社会更新之后,新的国家自然就是一个承受了恩典的国家了。那就不仅是“救国”,更甚超过“复兴”,而是成就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国家、新王国。

 

为了理解以上所言,不妨参考一下美国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18121884年)在其《中国总论》(The Middle KingdomVo1.Ⅱ,1882)里的心得。他在谈到1850年代中国的太平天国时指出:“当时中国很多人狂热地支持这一场政治革命是不符合逻辑的,因为太平天国革命的口号是片面的,中国的问题在于下层民众,而不在于政府,改变统治者仅仅是改朝换代。”这位传教士认为,改变民众比改变政府更为重要;所以信仰的传播比政治的革命更为重要。他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基督思想在人们头脑中扎根,那么政府权力的性质自然会改变。”

 

这使我想起了舞剧《天鹅湖》──它体现的西方精神是日耳曼神话的,而非俄国民间故事的,是与中国精神大相径庭的。其剧情大致是: 被魔法师罗德伯特变成天鹅的奥杰塔公主,在湖边与王子齐格弗里德相遇,倾诉自己的不幸,告诉他只有忠诚的爱情才能使她摆脱魔法师的统治,王子发誓永远爱她。在为王子挑选新娘的舞会上,魔法师化成武士,以外貌与奥杰塔相似的女儿奥吉莉雅欺骗了王子。王子发觉受骗,激动地奔向湖岸,在奥杰塔和群天鹅的帮助和鼓舞下,战胜了魔法师。天鹅们都恢复了人形,奥杰塔和王子终于结合在一起。

 

这里有几个值得我们中国人特别注意的情节:

 

1、王子不是凭借暴力打败魔法师的,而是凭借爱,以及用来体现爱的信与望。

 

2、这说明在王子和魔法师之上还有一个至善的裁决力量存在,那就是上帝及上帝之道。

 

3、中国人的内心没有上帝及其良善之道,所以只有凭借暴力去战胜魔鬼,如果战胜以后呢,结果自己的正义之事也变成了魔鬼的成就。

 

4、王子拯救那位被魔法师罗德伯特变成天鹅的奥杰塔公主,正是体现了基督精神:“法利赛人和文士,就向耶稣的门徒发怨言,说,你们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稣对他们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第五章3032节)

 

5、从上述情节我们可以看到,《天鹅湖》与中国的《西厢记》之类的大团圆是多么不同。这些不同,决定了当事者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巨大差异,所以导致不同的社会命运。

 

由此可见,中国的转折,一不是“政治改革”甚至“制度改造”能够单独奏效的;二不是上层改革甚至政府更迭能够单独奏效的。中国的转折,需要全民的多方参与、需要全民自身的改变。而这谈何容易呢?如果没有上帝的旨意、基督的救恩,那基本上就是天方夜谈了。所以任何人间的活动,都不如祷告来得重要。而这已经被中国的近代史一再证明了。

 

81

 

过去,中国的武侠小说,恩怨仇杀,伏尸狼籍,可谓双方对阵、皆是群魔乱舞,一点看不到上帝的恩典与荣耀作为,因为这是一个费拉民族的作品?费拉民族,由于怀疑、怨恨,失去了对于上帝的公义性的信仰,梦想在自我尊崇中重获荣华,然而,连公义和信仰都丢弃了的民族,可能有好的出路吗?从《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来看,“道”不仅不是终极之词,而且远在“天命”之下。当然,我们也知道有人谬说,企图混淆真道、误人子弟:“华夏文化的终极之词称为‘道’,儒道两家皆然”,这实在误人子弟。因为儒家的终极之词是“仁”(先秦)与“诚”(宋明),而非“道”。

 

现在,为了实现“从一千年的异族统治解放中华”的梦想,我们只有仰靠圣子耶稣的仁慈了。基督不是“异族”及其文化的产物,而先天先地而存在着的宇宙之爱──万物都是借着他造的。仰靠基督,可以恢复华人的自信以致创造某种属灵的尊贵感:这是中华复国的基本前提。“基督教在中国的确立”,有待于基督徒们的认罪、悔改,用中国基督徒的心,打开中国非信徒的心,让非信徒和基督徒,成为同个家庭的兄弟姐妹,一起来,直接迎纳主的福音──这不仅需要撇开其他民族的文化干扰,更需要卸下自己民族的文化遗产。

 

82

 

狠狠地打在中国护照上的外国戳记,就像侵略者的铁蹄。但基督说,要爱人如己。所以我们不要求报复,有一天中国强大了,要克制自己膨胀中的罪性,要善待弱小国家。这样的事,是上帝所悦纳,终必成就。而成就这事的人,必得到属灵的祝福。

 

现今的欧美人甚至日本人对于中国人的恶劣态度,也常是基于中国人自己的弱点甚至是罪,而发作出来的。这多少有些像《圣经》故事所说的,上帝由于以色列人的罪而放出亚述人攻打他们,又让罗马人奴役犹太人。正是在这种末日感下,施洗的约翰开始宣告:“天国近了,你们必须悔改。”《马太福音》三次提到“天国近了”,我想谁真能悔改了,主必让他的敌人屈膝在面前。

 

近代中国的灾难深重,来自先秦中国的缺乏信仰。在缺乏精神基础的社会里,情况只能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元人的散曲就如是咏叹。没有耶稣基督的救恩,一切兴亡都是轮回,一切苦难都是枉然。

 

截止现在,1996年底,没有一位中国居民得过任何一项诺贝尔奖。这其实是中国的幸运,说明中国的西化程度甚低,是当今世界上“免受西方炸药文明毒化”的最后一块主要“净土”。任何“亲西方”的中国人士,只要它还保留中国国籍,都无法得到任何一项诺贝尔委员会的青睐。这说明“背景”与“身份”,在炸药文明的心中,是远远大于“个人价值”的。许多成就,都是“系统”赐予的,不是“个人”能够获得的。“荣誉”不是给人的,而是授予栽培人的那些机构的。

 

为什么近代日本西方化甚速,却唯独坚决拒绝了基督的福音?难道真像利玛窦神甫(Matteo Ricci15521610年)的前辈方济各·沙勿略(St. Francis Xavier15061552年)所了解的那样:“日本人声称,如果基督教确实是真正的宗教,那么聪明的中国人肯定会知道并且接受它。”但是因为中国尚未基督教化,所以一贯师从中国的日本,只能在天主教面前彷徨、犹疑,而最终走向了神道崇拜这一人造宗教、政治宗教、工具宗教。

 

反过来看一看,日本的存在,仿佛也是上帝给中国的一项“特别恩典”,要中国人朝夕惕厉、避免过度的腐败──因为像中国这样不争气的国家,“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给他多大可能性,他就敢于腐败到多大程度。好在日本像一根毒刺,紧紧叮住中国不放,让中国百般痛苦的同时,也抑制了中国的内在腐化。尤其近代历史表明了:中国人只有在日本的压迫下,才能保持团结御侮的精神。

 

82

 

中国历史上有过“追求上帝”或“探索终极”的运动,如殷周的上帝祀拜、春秋的墨子天志,西汉董仲舒的天人合一,魏晋王弼的自然主义、南北朝的佛教运动、宋明道学的天理认同,甚至洪秀全的拜上帝等。但是无论如何,中国历史上所追求的“上帝”并不是圣经所启示的上帝,中国历史上对于终极关怀所达到的认识,也无法企及耶稣基督所表明的上帝。其原因,从我们可以看得见的层面上来说,即在于缺乏认罪悔改;这并不奇怪,因为没有基督的福音,即不能达到上帝的纯粹,也无法认识罪的本质,这认识是对上帝的正确认识的起点。这样正确甚至完善的认识,本来不可能由天性犯罪的人来达到的,现在唯有通过直接来自上帝的恩典,即圣灵的感动、耶稣基督的流血赎罪,才有可能。而圣餐仪式,就是在接纳上帝的恩典、圣灵的感动、耶稣基督的流血赎罪。而中国以往追求上帝的终极关怀之所以失败,即在于缺乏耶稣基督的宝血作为中保。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竟然成了中国智慧的符号。为什么“可说的不可做,可做的不可说”,成为华人主流社会“为人处世”的方针。正如使徒保罗所说,“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马书》第七章2123节)心里想为善,行出来的却是恶,这就是人尤其是“好人”的“基本困境”。而确信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行出完善来的人们,除了流于“满嘴的仁义道德”之外,还有干出什么好事来呢?因为取死的身体总受另一个律的支使,趋向于男盗女娼!所以中国的智慧也并非中国的独创,不过是人类普遍处境的典型说明罢了。

 

“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这是最坏的儒家,而不是基督徒。基督徒应首先认罪而不是用仁义道德来粉饰自己,否则就成了耶稣批判的法利赛人、粉饰的坟墓。只有经过充分的认罪悔改,基督徒对上帝的颂扬才是赞美,而不是阿谀,因为一张虚伪的嘴所说的,只能是阿谀,而不是赞美。

 

有人说,福音是“洋教”,“多了一个基督徒,就少了一个中国人”等等。我信主以前不懂其中分际,也是这样人云亦云的。但事实上,对哪一个民族而言,福音不是“洋教”呢?对希腊人来说,福音是外来的,对罗马人来说,福音也是外来的,对后来的欧洲各族和如今的世界各国,福音无一不是外来的──甚至犹太人也把福音当作外来的异端邪说呢!即使对犹太人来说,福音也是外来的、闻所未闻的,他们甚至因此而杀了耶稣。因为耶稣宣布自己里面住着上帝,这个福音太伟大了,因此对犹太人那种猥琐封闭的心灵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异已的、外来的。

 

是的,福音的核心对全人类而言,都是外来的──福音,那是天上的至宝,是从上面、从上帝的国里来的“永生上帝之子的信息”。正是因为福音这种先天的“外来性质”,耶稣才一再宣布,“我来不是要废去律法和先知,而是要成全。”因为耶稣的新约,使得律法与先知为主构成的旧约,获得了新的生命,一种由外(来)而内(化)的超越民族、跨越地域的福音,从此再无畛域,传布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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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定目标的仇恨指数”,即是一个社会腐败程度的指标,是社会综合症的病理心理反应。这种指数在“华人社会”尤其是在中国大陆的社会是特别高的。表面上看,这和历年政治运动的清算斗争史,具有密切关系,也和异族入侵、文明老化具有密切关系。苏联的例子可以看出,中国的病态不是孤立的。要消除这种“恨的壁垒”诚非易事,需要时间,尤其需要基督的爱心。这一点苏联比中国的条件还要好些,毕竟,苏联的主要地区还有基督教一千年的教化遗泽。若无教化,单靠严刑峻法的制裁,反而容易形成“抗药性”的恶性循环。

 

社会进步的根本要道是“治人心”,而非“治人身”。在“治人心”方面,基督教比儒佛道都更加有效,因为耶稣基督牺牲救世的榜样是无与伦比的。而儒佛道,悬壶济世就算头等极品了。在一个有信仰的社会里,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掘井,后人汲水。在一个无信仰的社会如当前的中国社会或久已成型的“中国国民性”中,前人大便,后人污秽,前人过河拆桥,后人陷入绝境。人们被迫先打扫厕所,然后再使用厕所。所以,代复一代地还债,而后又代复一代地欠债,永无止息──弥漫在这个社会中的感情,因而不会是爱,而只能是恨,轻的是怨恨,重的是仇恨。这样的社会,特别需要基督的救恩。

 

在这样的社会中生活,“做基督徒”和“做中国人”,不仅不相冲突,而且“做基督徒”还是上帝给当今中国人的“特殊恩典的标记”。西方人几百年来不断背叛耶稣基督,现在其主流社会已经“脱基督教”了,将来,上帝如果拣选中国人,来担当新一波的福音使命──这意味着,一个中国基督徒,首先要能把“基督的福音”与“西方的基督教形式”给区别开,不让后者误导我们对基督救恩的理解和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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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是充满纷争的,所以它颂扬和谐。这从中国的纪元方式上也可以一目了然:我们是以人断代,以代断文明;以文明断神明。而不是相反,以神明纪元(如耶稣纪元或奥林匹克祭典)或以文明纪元(如罗马建城或穆罕默德起事)。中国的纪元方式本身,就是习于中国文化的人们(即“中国人”)不断纷争的活生生的象征。

 

满人乾隆为何在朱元璋墓题上“治隆唐宋”的字样?是因为他们一丘之貉,都以“治天下”而非“理天下”为务?这些半开化的蛮族,用一下汤因比的概念,乾隆是“外部无产者”,朱元璋是“内部无产者”。而福音的传播者,则采取了完全相反的路线:从文明的最深部仰靠上帝的恩典,自我更新,即认罪悔改,如耶稣倡导示范的那样:天国近了,你们必须悔改!

 

世界有些事情是十分奇妙的。例如中国采用“公元”和耶稣纪元,却是从无神论掌权的1949年开始的。在此之前,中国通行是政权纪元,1911年以前是王朝纪元,1912年以后是民国纪元。中国在传统上把“正朔”看得至关重要。正朔是一年第一天开始的时候。正和朔分别为一年和一月的开始。夏历以冬至后第二个月为正月,天历以冬至所在的月份为正月,夜半为朔。因为正朔是王权(皇权)的象征,所以在王朝更迭之际,采用哪家的正朔也同时表明了政治取向。一个例子是:孔子在《春秋》中,每年之初必称“某年春王正月”。古代帝王易姓受命,必改正朔;故夏、 殷、 周、 秦及汉初的正朔各不相同。自汉武帝后,直至现今的农历,都用夏制,即以建寅之月为岁首。如此看来,1949年中国确立了耶稣纪元的正朔,其神秘意义非同小可。

 

从技术上说,因为1949年中国沦为苏联的卫星国,因此奉行了苏联的正朔“公元制度”,这好像是共产主义的,但其实不是──因为苏联奉行的公元制度来自于俄国东正教的耶稣纪元传统。中国奉行耶稣纪元这一事件,在神秘意义和文化意义上,已经大大超出了历法意义和政治意义,而成为一个历史性、趋向性的暗示:中国最终并且已经开始成为“基督教国家”。尽管在其开始的几十年,这个国家是受到了“敌基督者”的控制。但是“奉行基督教正朔”一事表明,中国的基督教化,将是不可避免的神秘过程。

 

反过去看,中国的僭主们自立为王、自封皇帝,侵犯了上帝的特权,很早开始都像是受了诅咒的人。这样的人所统治的社会,若不尽早归入耶稣基督,如何得到赦免?这诅咒并非外在的、可以逃避解脱的,而是内在的、早于“与生俱来”的。它使我们夜不能安寝、昼不能安食,劳碌奔波,终归捕风。我们的劳苦仿佛显明了:我们作为“罪人”的生物学意义,可与我们作为“罪人”的神学意义,是可以互相印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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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是一个怎样的事件呢?老大指着一个拒绝了他的女人对群众说:“凡是在心里动了淫念的,就是犯了奸淫;你们中间谁要是无罪的,就动手把她打死。”于是群众一涌而上,乱棍打死那位胆敢拒绝老大求欢的坚贞女子;然后为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就必须投入老大的“不断革命”,这种革命就是互相斗殴──最后斗殴完毕,所有这些人都遭到老大的厌倦,受到促狭、暗算、戏弄和收拾。当一个暴君由于缺乏娱乐而心情闷闷的时候,他手下的人们就必须变成马戏团里的牲口,供他开心。

 

最终的结局,就是那自命为“四个伟大”的老大皮囊,在“关河空锁祖龙居”的没落中,在秘书太监、护士宫女的扶持下,终于现形为完全彻底的僵尸。僵尸的“斗私批修”闹剧,才终于闭幕。马戏团里的牲口纷纷变回人形,控诉文革,说文革时老毛放纵自己大私大修的遮羞布,是为老毛遮盖自己的淫行作旗帜的。他们甚至控诉说,这是地地道道的“共产主义运动的写照”,是用基督教方法推行的“反基督的运动”,不仅仅是“反基督教的运动”。他们好像不记得自己在其中曾经扮演过一些角色,一些他们自己后来希望忘掉的角色。

 

难怪老大的皮囊尚未死透之际,福音已在中国已经复生。老大一死,标志着冰河解冻、春潮涌起,从现代北朝的荒原上,兴起了永生上帝的真理,那是超越政治、超越人欲、超越物象世界的救主福音。

 

如果没有救主福音,很难奢望“改造国民性”的政治运动甚至“历史运动”,会有什么积极的成果──因为特别丑恶的国民性,也正是普遍的原罪中,衍生出来的。没有积极成果,不是因为“决心不够”或“力量不足”,也不是“时断时续”造成的;而是由于“改造主体的缺席”。更准确地说,不是良善缺席,而是恶魔主席。于是,“改造”成了一项“歪打而不能正着”的“瞎搞”──以罪犯去惩治腐败,用恶棍来唤醒民众,结果只能是越改越歪,越描越黑。近代中国的一百多年,就是如此步步步入泥潭的。

 

那么,上述不幸是否由于技术失误造成的呢?不是。信耶稣以后我才恍然大悟:“改造国民性”的外科手术思想,从一开始就错了,那是周树人之流的留日学生“以倭为师”时的幻想。而在一个基督徒看来,除非圣灵亲自动工,“改造人”的事业是毫无胜算的可能的;而如果圣灵动了工,已非人事,无从研议;乃是天命,唯有虔诚祈祷了。

 

如果未来的中国接纳了基督的福音以形成精神的主流,则无异于耸起了“世界史上的民族命脉的一大高峰”。这是山峦之上的奇迹:替补儒学的世故、更新道家的灵性、清洗佛教的慧智;兼并三教的机巧、复兴敬天的古道、吐纳现代的知识、超越既定的时空、进入灵界的奥秘。如此,必在东亚的核心地带,开一文明世界的新局。如此,将在孔墨的故地、佛教的本营、回教的东陲(中国西部)、基督教的西部前哨(中国东部)的汇流处:造成全球效果。世界历史为之改写;世界格局,为之改观。

 

如此深度的演进,不仅涉及民族命脉,而且决定人类走向。埃及人和希腊人的改宗基督教,波斯人和印度人的改宗回教──都不能与之相比:不仅缺乏如此幅员的广度,而且没有这样三层文明的累积与历史叠加的连锁反应。例如,埃及人和希腊人的改宗基督教,波斯人和印度人的改宗回教,都只有两番叠加。中国则是在“第一南北朝”期间改宗佛教之后,再加上现在的“第二南北朝”的改宗基督教,于是形成中国特有的三层文明的叠加。

 

86

 

一切新思想都是“外来”的,一切新信仰说到底也只能扎根在移植的土壤中而非原生的土壤中。例如,儒家只是鲁国文明的产物,而后才成功移植到秦晋,结出汉代长安“独尊儒术”的果实。秦代以后,秦晋的土产法家,反倒在原产地沦为次要的了。道家本是楚文明的产物,一如先秦的每一名家显学,都是某一特定国别及其从属的文明实体的产物。

 

东亚的佛教是外来的,在其原产地的南亚反倒湮灭无闻。伊斯兰教是从麦加神庙以外的非阿拉伯世界输入的若干元素组合的,这些元素不仅有拜占庭的基督教、还有波斯的摩尼教、散居各处的犹太教等等,这些元素和穆罕默德一起改造了麦加神庙。按照人文主义的说法,欧洲的基督教则是由犹太会堂输入的,而犹太教则是从埃及输入的。甚至连日本最自豪的“本土神道”,也还是从中国输入的。中国的列宁主义是从俄国输入的,俄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从德国输入的,德国的社会主义则是从英法和无祖国的犹太人那里输入的。甚至连泛斯拉夫主义也是由日耳曼输入的。

 

我可能理解得不对,但我相信:基督不是犹太人的种族产物,不是欧洲人的精神产物,耶稣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他为救赎全体世人的罪,被犹太人和法利赛党陷害,被欧洲人本丢·彼拉多杀害,然后受死、复活,荣耀了上帝。这带来了一个全球性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宇宙意识就萌芽了。这首先是发轫于那些较早的文明世界,如埃及的一神教革命,而后经过商人和征服者之手,流布全球。这还是就宗教的形式而言。如果就信仰的本质而言,则更是“外来”的:对上帝的信仰和原始映象,本来就是“从上帝的光”那里渗透出来,逐步潜入人心的──是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在人心中为自己预留了位置”。信仰岂是人心的造物呢。人哪里有能力信仰自己无法相信的对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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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评论者说:“佛教博大精深,而基督教就只有耶稣,除此以外,空无所有。”此言的确矣。但基督信仰是不可能没有耶稣的,所以基督教尽管可能有一千个错误,却不可能是空无所有的。

 

比如说佛教的理论、修行,构造宏大精致,仿佛巨大的建筑;而基督的福音却是简单的,只要求一个“信”字,“望”与“爱”以及其他附属行为,都是基于“信”。是信心使圣灵得以与我们同在。圣灵是光,而建筑哪怕是神学理论的大厦却是阻隔光、遮蔽光的,至少也是分解光、曲折光的。不错,好的建筑可以现出光来,但并不能增益光。

 

仪式化、群众性的祷告辞中所求的种种,如“叫我们可以合而为一”,“叫人间可以有正义与和平”等等,大都是可望而不可求,可求而不可即的。但即使如此,只要这样的祷告是奉耶稣基督的圣名,还是要持续不断下去的;否则,人们就会彼此屠杀,人间就要由邪恶掌权,田野就会沦为刑场:这样的惨状不是疯狂的想象,而是中国两千年来大一统皇朝史的主轴。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秘密,就在于缺乏上述的祷告,故致邪恶势力登堂入室,成为正统。所谓“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此之谓乎!如果仅仅取法乎下,那么我们只能像在二十世纪的中国那样,得到一个阶级斗争的地狱。

 

不算唐代景教至今一千余年,元代也可里温教至今也有七百余年;不算明末清初的天主教至今四百余年,即使从新教的马礼逊来华二百年甚至从条约保护的传教士至今一百五十余年起算的话──福音在华传播的势头,仿佛已经失去了锐气。或历来就锐气不多?

 

有人拿当前1990年代中国大陆的福音传播与罗马帝国早期的福音传播相比……然而,当主后三百年时,君士坦丁一世,都快皈依了!而且那么多希腊的罗马的神学家已经星罗棋布。而中国呢?中国的传教事业似乎在追求无冲突境界?然而,没有冲突的传教,是无从产生火花的。如果真的要让福音成为中国社会的精神主流,我们已经没有很多时间可以浪费了。如果再过一百年,福音还不能占领主流地位,那么就将陷入胶着状态,中国福音化的良机可能不再。基督新教势将重蹈景教、也里可温教、天主教的覆辙。

 

佛学重包容,基督重排他。从人的角度说,包容是美德;从神的角度,包容是首恶。从人的角度说,条条大道通罗马;从神的角度说,“若不通过基督,没有人能到上帝那里去。”佛教的道理是因功报果;基督的道理则首重预定论、拣选论。佛教是把主权放在人类和行者手里;基督则是主权归还给了上帝。在这种意义上,即使上乘的佛教也还只是一种“旧约之前”,一种注重行为胜过注重灵魂的属世律法。涅槃,不就是以佛教术语表达的渴望吗?渴望进入灵界、获得永恒生命──这与“为我和福音的缘故而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的“生命”,不是一回事。轮回,不就是在物质世界的奴役下万变不离其宗吗?摆脱轮回的涅槃状态,就是摆脱犯罪与堕落之“宗”、跟随基督出死入生。这时,需要加上“上帝的恩典”、“基督的救赎”,就可以获得“无从把握的涅槃”了;也可以摆脱历尽修炼无法脱离的轮回。

 

佛教的法则是“戒──定──慧”;基督的救赎则是显现为“慧──定──戒”。这慧就是基督的光,是从永生上帝那里降下的,而不是从我们自身生出的。这定,就是基督的十字架和他的宝血,是从永生上帝那里的灵魂降下的,而不是从人类的血气生的。这戒,就是基督的新约,是从基督的血和光中诞生的,而不是我们凭藉自己的努力苦行,可以达成的。

 

佛教的“戒──定──慧”,其核心是依靠自己。基督的“光──十字架上的血──新约”,其核心是仰望上帝。这样的新约,并非戒律的集成,而是恩典的见证。这样的新约还不是光,而是与光的契合。这样的光,不仅是真理,不仅是道路,而且是永恒生命的本身,是高于“内在涅槃”的外在神能。这样的神能在根本上不是基于我们而是外于我们的;也就是说,这样的神能不是我们的努力攀登“道路”或尽量放弃“自我”,就可以达到的;这样的神能是永生的上帝从外面为我们开启的灵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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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喜欢佛经,但从来不喜欢佛教;佛经中有人生的智慧,佛教中无上帝的带领。故,读佛经,不可以当作属灵信仰的依归,只可当作属世知性的超度。佛经的悟性,尽管还是人本主义的,但毕竟高于世俗的挣扎;但也仅此而已。如逾雷池一步,将之奉为灵魂得救的要道,反而尽失诵吟佛经的益处,不仅无功德,甚且有害处。而拜佛教的偶像,则从佛经落入了偶像的崇拜。大乘近乎多神教,令人神散意驰;小乘则为自我修炼,越陷越深,哪来的超度?

 

佛教所澄清的空无性,可以帮助灵魂脱离世俗的肉体的生活;但却不能给予灵魂提供进入上帝国度的道路──因为一切有效的道路必须是有形而具体的,而不可以是朦胧的、模糊的甚至随主观的感受性而不断游移的。“一切众生都有佛性,例如,傻子也有佛性”──这样的思想与万物有灵的平等论何区别?但愿这样的佛性与灵魂毫不相干。因为这样的理论抹煞了神与万物的区别,抹煞了人的高贵性,从而也就抹煞了人的灵魂的方向感。这显然已流于虚无主义,尽管披上了不同于世俗的虚无主义和玩世不恭的“圣洁外衣”。

 

原始佛教是以无神论为基础的。即使在大乘佛教看来,“法”也大于“神”。表面上看起来,法大于神与“道成人身”是相通的,然而实际上,佛的法却是人的手可以掌握的,所以人能成佛。仿佛可以通过咒语、秘仪,就可使人获得不朽、可以成神:摆脱轮回、达于涅槃、进入永恒。这显然过分了,说它过分,是因为它为背离生命的原理:如果每片树叶都涅槃、都不朽,那么世界是否过于繁杂了?宇宙之道不是树叶可以掌握的,那为什么就一定是人心可以掌握的?要求得太多就有泡沫化的风险!很可能连合理的希望也将失去了!

 

我们不该将福音与佛教之类的东方宗教混同起来,更不该像欧洲的混合主义者弗·尼采那样,以佛教的镜子来透视基督教。即如他的奴隶道德说,就是把基督教“佛法化”的产物。实际上,基督教是打仗的(保罗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动刀兵的(耶稣说“我来不是致太平而是动刀兵”)信仰。既然与异教的战争本来就是福音的内核,我们又岂能步欧洲混合主义的后尘,以佛法、婆罗门教义来篡改基督信仰?

 

佛法只是三维世界的真理,天堂、地狱、人间都可括入这一范畴,福音则超越三维,进入灵界,融进不可思议的神秘──佛法是既定的、呈现的,福音则是未知的、隐秘的。另外一面,佛法无极,福音则有极;那极便是上帝。福音以上帝的实存,答了佛法的虚无主义;尽管这实存是属灵的、超越三维世界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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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重殊途同归,福音重父子圣灵。殊途的偶像同归于一个佛法,父子圣灵扩散到无限的时空。佛法说到底还是局限在物性的世界以内,尽管它预言末世大劫,能够帮助我们和世界保持距离,却无法帮助我们进入大劫之后的灵界。父子圣灵则超越时空的物性,能够帮助人们进入永生上帝的国。“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哥林多前书》第五章7节)我们纪念羔羊耶稣,具有义务接受耶稣基督为主;否则,就是下在地狱里,也不如那些生前没有听过福音就下在地狱里的灵魂,他们还有一次在地狱里悔改得救的机会。听过福音而拒绝福音的人,永远不得救赎,“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哥林多前书》第五章7节)

 

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这就是中国教会必须一体化的理由。否则,所有的教会肢体都对不起主。所有的教会肢体都必须在耶稣基督里获得同一性:这就是中国文化必须福音化的理由。不合福音的文化必须摒除:这就是中国社会必须基督教化的理由。──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一切不信上帝的人,一切摒弃福音的人,一切拒绝接受羔羊基督为主的人,一切分裂教会的人,一切假冒伪善的人,你们,我们,和他们,都必须面对这样的血。羔羊基督被杀献祭的血,印在所有人类的身、心、灵上,使得所有人类都必须背负这样的血债。

 

“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中国人的社会健忘症,不是生理的病,而是灵魂的病,是因怯懦而不敢面对恶势力,也包括不敢盯视自己身上的恶。基督的门徒则是以“纪念基督”,而不是以仇恨和战斗,来战胜撒但。基督教的核心就是“纪念”:纪念主的受难与复活;纪念主的话语和神迹──这样的纪念是奉主名来的,高高在上和散那;这样的纪念,是永不止息的爱。

 

对“真诚的基督徒”来说,在我们内心,在真诚的中国信徒彼此之间──我们对中国的异教文化和异教历史所应抱持的唯一态度只能是:一笔钩销并在内心予以蔑视。

 

我们或许需要“纯粹的福音”更甚于需要“中国文化与基督教相结合”──因为逾越节的羔羊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被杀献祭了。在他的鲜血面前,我们岂不具有一种义务──拒绝撒但的诱惑,拒绝“中和”、“中庸”的诱惑,一意孤行行进在十字架的道路上!

 

90

 

在耶稣基督降生为世人赎罪那前后几百年间,有些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说希腊语的人,包括欧洲、中东许多混合民族)从期待弥赛亚(受膏者、复国者、受难者)的世俗的国,转而投入基督的属灵的国,从而融合为新的“基督教民族”。而拒绝这一新约及其转化的犹太人,也从此失去了救恩,沦为亡国的奴仆。与此同时,中国人则从期待天子(有德之君),转向了服从“皇帝”(窃国盗匪),中国人与犹太人相似的是在那几百年间完成了一次灵性目标的转移,只不过是,这一转移在大部分中国人这里是下行的,在一部分犹太人那里却是上行的──从属世的弥赛亚转向属灵的基督,这部分犹太人后来就升华成为基督徒。而下行的中国人却从宗教政治的真命天子转向军事政治的盗匪皇帝。就此而言,仿佛执政掌权的中国人比丧权辱国的犹太人更加“变通”,但这里却体现了一种向下的变通,即灵性的完全堕落。真命天子的宗教性完全消亡了,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政治符号,任何一个无道昏君都可以利用。而到了现代,“真命天子”竟然演变为一个情场代号,成为女人向别人介绍自己情夫的代词。

 

进入现代,帝制废除,皇权亦被驱离庙堂。也许这是上帝给中国的一次机会?让中国可以作出选择,脱离那次下行的改轨,而通过上行的道路,进入羔羊基督。

 

91

 

福音在中国传播的主要障碍是“洋教论”。相比之下,科学理性的障碍倒在其次。如果破除了洋教论。以福音的优越性和“现代性”,不仅可以收服无神论的游子,更可以接纳鬼神论的浪子。

 

1、所谓“洋教论”的意思是,基督教是外来的。但经过我们的研究,可以证明基督教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洋教”──因为福音是天上的灵粮,是超越种族与文明的特殊启示。

 

2、福音与基督教的关系,仿佛灵魂与身体、软体信息与硬体容器的关系。“洋教论”在批判错误的传教方式时,是有用的;但在批判福音时,是无用的。错误的传教方式,就是把福音等同基督教,把灵魂等同身体,把软件信息等同硬件容器。

 

3、大写的真理与小写的真理:福音代表的是特殊启示,是大写的真理;文明代表的是普遍启示,是小写的真理。不幸的是,基督教常常脱离福音,沦入文明代表的普遍启示里去,沦入小写的真理里去了。

 

4、福音在中国历史中的必然性:这体现为中国将从传统的普遍启示──儒释道三教合一的理学,走向特殊启示的灵性。

 

5、“吃教者”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职业化、物欲性;这与“殉道者”正好相反。尤其吃洋教者,决不会去殉道的,其行为甚至还不及中国传统的君子。但愿主的永恒光,能驱散各级组织的阴霾,叫我们得见神的国与神的义是超然于伪信之上的。

 

6、人生三境界:

 

A)前卫,向前疾驶──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B)向上,向著标竿直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C)祈祷,做器皿,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92

 

洋教问题的历史渊源一二三:

 

1、洋教的形成,与建立在“不平等条约”上的西方国家的武力护教史有关。与此对照,中国南北朝的佛教虽然几度被异族政权(北朝)奉为为国教,其传统护教毕竟是和平的,尤其它们作为内驻政权而非殖民政权,就更少激起一些中国社会的异体排他性。

 

2、洋教的形成,与基督教体质上的排他性有关。与圣经的业已完成的封闭性质相对照,佛教的经典是一个开放系统,包容到了庞杂的地步,可以容纳不同宗教和各种哲学。

 

3、洋教的形成,与因信称义的“选民”观念有关。尽管新约废了犹太人的选民身份,但又立了基督徒的选民身份(参见《加拉太书》四章)。在与其他几个“世界宗教”的对比下不难发现,伊斯兰教因是“以实玛利的后裔”阿拉伯人传下的,故种族主义较强,只能以阿拉伯语读经,甚至禁止翻译经文。佛教则过于兼容以致纲纪废驰。唯有福音适中。福音是亚兰语说出来的、希腊语记录的,拉丁语翻译的,而后转译为各国语文。而原始的亚兰语现在已无传人,故福音必然成为真正国际性的,甚至成为“天国的绝响”。

 

对中国基督徒来说,可以在圣经历史(包括旧约新约两者)中受到的训练,是无从在中国历史典籍中习得的。圣经历史是上帝的启示,而中国历史典籍则不是。有人认为学习圣经历史是与华人的文化习俗显得陌生的以致艰涩的乃至格格不入的,因此需要编出一些中国自己的“圣经历史”。但是,唯有坚守真正的圣经历史而不是杜撰伪造中国自己的“圣经历史”,才不会误入歧途。唯其如此,才能补足华人文化习俗中的缺陷,从而使得自己可以触及上帝的启示,也能受到潜移默化的训练,能够易恶俗为良善。反之,华人将在恶俗中打滚,正如自己所评说的“永世不得翻身”。



 

1、思考一下洋教的历史命运:亚伯拉罕的流亡,摩西过红海传播洋教,耶稣的流亡,保罗过地中海传播洋教。占有埃及和犹太全地的拜占庭人过黑海传播洋教到俄罗斯……十字军再过地中海,西欧人过大西洋与印度洋,欧──美人分别从西──东两方合围太平洋、进击远东、渗透中国……

 

2、思考一下洋教的文化性质:洋教成了航海民族的信仰,若无基督教的精神力量,不可能有地理大发现以后的世界格局。洋教的历史性变革契机,所谓命运转折点,皆发轫于飘洋过海!海洋是国际通道。如果把“洋教”理解成“国际文化”,那么洋教本来就不是任何民族的产物。而且,福音还不仅仅超越民族意义的洋教,因为福音不是文化甚至不是复杂的国际文化,福音是天上的灵粮、神明的启示、天国的绝响。

 

落实到中国,佛教补了耶稣纪元前后到十五世纪这一千五百年间的天主教一课,明末以来的传教以致马列主义的共产主义天堂论则补了宗教改革和“新基督教”及各种异端神学的一课,现在,到了让福音本身直接进入中国正统思想的时候了。也就是说,中国已经到了可以排除各种中介物而直接接受福音的程度了。

 

耶稣所传达的福音信息,说明了这哥世界里对垒的两造,都是坏的。包括保罗所谓“这世界的神”,也是敌基督的:“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哥林多后书》第四章310节)。

 

耶稣在《福音书》中多次比喻说,上帝要发兵除灭罪恶的传统势力:“园主来的时候,要怎样处治这些园户呢?他们说,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耶稣说,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所以我告诉你们,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谁掉在这石头上,必要跌碎。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稀烂。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听见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们说的。”(《马太福音》二十一章4045节)仁慈的主,是以爱心来除灭人渣,清理人类垃圾的目的是要实现他的爱。所以主说,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马太福音》第十章34节)

 

上帝总是先救“最败坏的”,正如医生先救病危的。古代中国人“好过”犹太人、罗马人,所以上帝先救更坏的、病危的;现代中国人已经从人世意义的较好沦为较坏,甚至变成了“次殖民地”,中国既然作为最糟的病例之一,所以主的救恩就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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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七尺之形,死为一棺之土,所谓立德、立言、立功,都可以视为超越形体的物质奴役、恢复灵体的精神本性、重归永恒净土、星空故乡的努力──这些努力的后面都离不开“苦行”,甚至以苦行作为它的最高表现。而苦行的前提,是人在至高者面前的极度的谦卑和虚已。

 

“人心唯危、道心唯微”,是人生存处境的写实;但“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却不能构成解决之道。除非,人把“中”理解成为“纯洁的羔羊”,理解成为“救赎世人的罪而自愿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圣子耶稣基督”。“中”的字形可以理解为“十字架加圣杯”。十字架和圣杯告诉我们:我们都亏欠了神的荣耀,从而陷自己于劫难。人若不是追随圣子耶稣基督,皆无法脱离灭亡的命运。而儒家的中道及其种种学说和实践,早在文天祥殉难时就被证明已经过时了。儒家的失败,使它无法培育足够的“人”、足够的尊严,以平民主义的宋朝去抵抗贵族主义的蒙古。到了明清两代,儒家干脆就成为表面的涂料,因为我们已经无法想象,如果华人还有儒家教导的那种气节,怎么会被朱家父子这样的病人一再施虐近三百年?又怎么会被满洲披毛戴角之辈敲骨吸髓了近三百年?相形之下,西欧的基督教社会就成功得多,因为那同时也是一个半开化的贵族社会,而不是东欧的东正教、西亚的景教、北非的科普特教所立足的“成熟的平民主义的费拉社会”──难怪在相同的教义之下,半开化的贵族社会成功了,“成熟的平民主义的费拉社会”失败了。而在东正教里面,唯一获得成功的俄罗斯相应之下却不是一个“成熟的平民主义的费拉社会”,而是一个“半开化的贵族社会”──可见我们上述的分析与的理解是多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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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中国流行的“西方物质文明”、“东方精神文明”的对称二分法,并非完全不了解西方文明,而是多少基于这样的事实:十六世纪以来的西方主流社会,背弃基督、糟蹋福音、自立为王、僭越天庭的极度败坏,已使他们的子孙堕落为物欲充斥、精神颓废的撒但教徒。尽管这些撒旦教徒还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招摇撞骗。耶稣在福音书中对犹太人的斥责,用在对这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欧洲殖民者身上是十分适宜的:“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约翰福音》第八章3137节)

 

“信耶稣”的犹太人都想杀耶稣,“信耶稣”的欧美人会好一点吗?会好一点,毕竟他们创造了“基督教”。但是这个往往是建立在“另一种福音”的基础上的“基督教”,往往在执行敌基督、反耶稣的行动方针。这在德国诗人歌德的诗剧《浮士德》中得到了典型的表达。浮士德就是十六世纪以来西方精神的写照,浮士德博士这样的欧洲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无所不用其极,其罪行比惯于烧杀劫掠的蒙古人毫不逊色。

 

再看中国,事奉基督重于事奉父母,这显然违背中国传统的孝道,如果坚持而不妥协,福音难免和中国社会发生冲突,因为中国是个以复杂的人际关系精心包装起来的社会,已经让人造的、虚幻的安全感,取代了生命随时面对的危机,并因而如此降低了上帝的必要性,而使自身跌入自我美化的甚至魔鬼控制的领域。但现在情况丕变,独生子女政策已经瓦解了中国的人伦社会。中国社会的未来,在无法无天之上还要加上“不伦”,五伦消灭之后,一个极度空虚的野蛮国家,也许正在为基督的福音敞开大门、扫清道路。

 

另一方面,中国传统中的“无名超象”,较之东正教雕像、天主教绘画的传统,也许更近于福音中的无名上帝、超象圣灵。物质的造型,弄得不好反会阻隔灵性的交通,因为人的造型常常带上人的罪性──而对自己的罪性,我们更倾向于无视、宽囿、谅解甚至纵容。但若没有造型艺术,却又无法满足大批群众的生理需求,难道可以让群众因此被异教掳掠了去,从而构成一个急迫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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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洋教论”是基于误解。尤其中国基督徒在试图摆脱“洋教论”的同时,也要防止犯下相反的错误:在企图发展“中国特色的基督教”的时候,不知不觉自身却陷入了“白莲教化”的泥坑。这警告我们,需要抵制“本色化”、“政治化”的诱惑。相反,基督教应该化育出新的政治、新的文明,而不是为了“传播自己”,就让福音“屈就中国的国情”──好的东西不该受到委屈、真理不该蒙上灰尘。不该用难民的心态和方式传扬福音:难民为了自身安全,经常在美女脸上涂上污泥、烟灰,防止她们受到强盗和绑匪的劫掠。

 

据介绍:白莲教是唐、宋以来流传于民间的一种秘密宗教结社,渊源来自佛教的净土宗。相传净土宗始祖东晋释慧远在庐山东林寺与刘遗民等结白莲社共同念佛,后世信徒以为楷模。北宋时期净土念佛结社盛行,多称白莲社或莲社。南宋绍兴年间,吴郡昆山(今江苏昆山)僧人茅子元(法名慈照),在流行的净土结社的基础上创建新教门,称白莲宗,即白莲教。

 

早期的白莲教崇奉阿弥陀佛,提倡念佛持戒,规定信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号召信徒敬奉祖先,是一种半僧半俗的秘密团体。其教义比较简单,经卷通俗易懂,为下层人民所乐于接受,所以常被用于组织人民群众反抗压迫。在元、明两代,白莲教曾多次组织农民起义。流传到清初,又发展成为反清秘密组织,虽遭到清政府的多次血腥镇压,但到了嘉庆元年(1796年),白莲教大起义却是嘉庆年间规模最大的一次起义。

 

嘉庆年间的白莲教起义,前后持续了九年零四个月,最早参加者多为白莲教徒。参加的人数多达几十万,起义爆发于四川、湖北、陕西边境地区,斗争区域遍及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甘肃五省,甚至还波及到湖南省的龙山县。白莲教起义军在历时九年多的战斗中,占据或攻破清朝府、州、县、厅、卫等二百零四个,抗击清政府从全国十六个省征调的兵力,歼灭了大量清军,使清军损失一、二品高级将领二十多人,副将、参将以下的军官四百多人。清政府为镇压起义,共耗费白银二亿两,相当于当时清政府五年的财政收入。从此,清王朝从所谓“隆盛之世”陷入了武力削弱、财政奇黜的困境,迅速跌入没落的深渊。

 

白莲教作为一种宗教概念,包括的内容很广。可以说它是一千多年来,发生在中国这块古老土地上的各种“异端”、“左道”、“邪教”的总括,是佛教、道教以外的重要的民间宗教。反映的是中国下层社会百姓的生活、思想、信仰和斗争,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充当着重要的角色。

 

白莲教教徒的主要特征是烧香、诵偈(即宝卷),信奉弥勒佛和明王。他们的经典有《弥勒下生经》、《大小明王出世经》等等。为了适应下层百姓白天劳动的实际情况,白莲教徒多是“夜聚晓散”,愿意入教的人不受任何限制,不分贫富、性别、年龄,男女老少只要愿意均可加入,“男女杂处”。到了明末清初,白莲教逐渐在教理方面趋于完备,教义也更加体系化。

 

白莲教教义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互相斗争的势力,叫做明暗两宗。明就是光明,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代表罪恶与不合理。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将最终战胜黑暗。这就是所谓“青阳”、“红阳”、“白阳”的“三际”。教徒们侍奉“无生老母”,信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的八字真言。无生老母是上天无生无灭的古佛,她要度化尘世的儿女返归天界,免遭劫难,这个天界便是真空家乡。无生老母先后派燃灯佛、释迦牟尼佛、弥勒佛下界。他们分别在不同时期内统治人类世界。

 

青阳时期是由燃灯佛统治的初际阶段,那时还没有天地,但已有了明暗。明系聪明智慧,暗系呆痴愚蠢。

 

红阳时期是由释迦牟尼佛统治的中际阶段,那时黑暗势力占上风,压制了光明的势力,形成“大患”,这就是所谓“恐怖大劫”的来临,这时弥勒佛就要降生了。经过双方的决斗,最后光明驱走了黑暗。

 

白阳时期是由弥勒佛统治着的后际阶段,明暗各复本位,明归大明,暗归极暗。

 

初际明暗对立,是过去。中际明暗斗争,是现在。后际明暗各复本位,是未来。教首们宣传,人们如果信奉白莲教,就可以在弥勒佛的庇佑下,在大劫之年化险为夷,进入云城,免遭劫难。待彻底摧毁旧制度,破坏旧秩序后,即可建立新的千年福的境界,那时人们就可以过安居乐业的好日子了。

 

白莲教认为现阶段(即中际),虽然黑暗势力占优势,但弥勒佛最后一定会降生,光明最后一定会战胜黑暗。它主张打破现状,鼓励人斗争。这一点吸引了大量贫苦百姓,使他们得到启发和鼓舞。加上教首们平日的传授经文、符咒、拳术、静坐以及用气功为人治病等方式吸收百姓皈依,借师徒关系建立纵横联系。

 

白莲教信徒众多,主要来自社会下层。各派内部实行家长制统治,尊卑有序,等级森严,成为很多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在元末以滦县为中心,冀东及长城沿边一直是白莲教活动的地区,并从这里向全国蔓延,爆发了韩山童、刘福通领导的反元大起义。明初永乐年间有唐赛儿领导的起义,明末天启时期有徐鸿儒、王好贤领导的起义。此外还有很多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如明代嘉靖年间的江南太湖流域马祖师领导的农民起义和山西、内蒙古一带的农民起义等。到清朝乾隆年间,在山东一带爆发了王伦领导的农民起义。规模最大的一次当属嘉庆年间,即清代中叶爆发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

 

白莲教的组织在清代时分布很广,黄河上下、大江南北到处都有,尤其是直隶、山东、山西、湖北、四川、陕西、甘肃、安徽等省,白莲教最为活跃,各阶层人民踊跃参加。在农村中则有“乡约吃教”,在城镇、集市则有“差役书办吃教”。当时教门派别很多,有清茶门教、牛八(朱)教、十字教、焚香教、混元教、红阳教、白阳教、老君门教、大乘教、清香教、圆顿教、八针教、大阳教等,五花八门,其中许多教派都是白莲教的支派。白莲教拥有的群众最多,影响最大。它本身又分为许多别支,各以教主、首领为中心,组织相当复杂。领导人的名称也很多,有“祖师”、“师父”、“老掌柜”、“少掌柜”、“掌教元帅”、“先锋”等等。它的这种组织形式,适合秘密传教(有时也用经文编成歌词,配上民间小调,击渔鼓,打竹板,用说唱的形式传教),分散活动。

 

白莲教的教主和首领们利用白莲教经文中反对黑暗,追求光明,光明最终必将战胜黑暗的教义,宣传“大劫在遇,天地皆暗,日月无光”,“黄天将死,苍天将生”,“世界必一大变”。他们还号召信徒以四海为家,把教友关系看成是同生父母的兄弟姊妹关系,号召教友之间互通财物,互相帮助,男女平等。这些口号直接反映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和迫切要求,因此对贫苦农民有极大的吸引力,发展非常迅速,在当时成为一股巨大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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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虔诚、公正、聪明的修行,而变得和上帝相似,从而得以与上帝合一,达到永生:这是柏拉图(Palato)思想,而非福音。像柏拉图这样自圣的人,其实和彼拉多一样,可以在犹太大祭司该亚法的压力下,杀害圣子。在我看来,PalatoPilate仅些微之差。Pilate就是彼拉多(Pontius Pilate,本丢·彼拉多),其生卒年不详,主后26年至36年间担任罗马帝国犹太行省的执政官。根据新约圣经,耶稣基督在他任内被判钉十字架。

 

福音的核心和“根基”是什么?是十字架的真理。是耶稣复活的事实,即“基督的奥秘”。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如果耶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一切都是枉然。而耶稣的受死和复活,使他生前所说的一切,不再是话语(或比喻)、逻辑(或反逻辑)、道理(或革命),而成为道路、真理、永恒的生命。这样的道路、真理、永恒的生命,杜绝了一切自圣的可能。为什么传教事业变得日益困难?就是因为自圣干扰了基督的奥秘。尽管,圣灵还在持续激励着不间断的福音复兴运动。自圣对于传教的阻拦在于:随着教义史和教会史的延长,自圣造成的坏见证也日益加增,正如世俗历史的绵延,使得“历史因素”的积淀造成文明的梗阻与痼疾。尽管“好的见证也许更多”,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何况任何好人的持续见证,也比不上《福音书》的原初见证那样,“在属灵的意义上激励人心”。于是,朝向天国的运行,因蒙上灰尘,而变得日益蹒跚了。

 

什么是坏的见证?坏的见证是这样的:

 

1、多纳派一心爱主,因不愿向“政治现实”妥协而遭到整肃清洗。这起迫害事件确立了罗马的国教,但对三百年后的北非与中东沦丧给异教,却起了伏笔的作用。

 

2、十字军攻占君士坦丁堡,不仅彻底分裂了欧洲的东、西教会,而且无形中帮助土耳其人完成了阿拉伯人完成不了的征服,沦丧了小亚细亚和巴尔干这两个半岛的基督教领地。

 

3、薄伽丘《十日谈》一类的书籍所揭露的“教会组织背后的基本面”:梵蒂冈大肆敛财,而新教教士们则答之以结婚育儿。基督教领地在遭到阿拉伯人与土耳其人的前后夹击后,又受到拉丁天主教腐败、日耳曼新教徒背叛的左右合围,基督徒的信仰也陷入日甚一日的四分五裂。这就为后来居上的启蒙运动和现今的科学主义,奠定了“以毒攻毒”的基础。

 

教派争端使人们无所适从。不仅无所适从,而且教派间的互相拆台和攻击还使外人怀疑基督的真理,因为人们看到的坏见证,不是显扬了神性,而是显扬了人性的卑劣一面。结果为适应这种分裂──竟有神职人员出于自己的生计考虑,还为这样的分裂竞争辩护说:不同的教派具有“不同的教育功能和社会服务层面上的作用”。他们完全不提这种分裂所造成的破坏,且用“教育功能和社会服务”来代替并见证福音。但是我们要反问一句:既然而宗教的教化系统可以胜任这些“不同的教育功能和社会服务面上的作用”,那么“基督的奥秘”还有什么意义?那么人们又何必要信你们这个没有基督的基督教呢?

 

然而在另外一个方面,在信仰的意义上,克尔凯廓尔式的彻底反传统态度,又可能导出某种自我神化的倾向。难道历史上的如许贤哲都不如克尔凯廓尔一人的智慧吗?克尔凯廓尔的“两个原罪”等自我神化倾向,导致其不能自圆其说,甚至是极度虚伪。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海盗报》事件”。在1840年代的丹麦,《海盗报》是由青年诗人哥尔德施米特创办的一家周刊,这份周刊格调不高因此很受一般公众欢迎,发行量相当大。哥尔德施米特在该刊上发表了一篇赞扬克尔凯廓尔的文章,却引起克尔凯廓尔极度不满,克尔凯廓尔认为受到《海盗报》的赞扬,等于降低了自己的身份,于是克尔凯廓尔公开发表文章尖锐抨击《海盗报》,由此引发了该报的全面反击。这就是克尔凯廓尔的“极端虚伪”之处了,因为他谴责教会的中产阶级化,结果他自己比教会还要中产阶级化,甚至资产阶级化,因为他竟然连一个格调不高的小报都不能容忍,可见克尔凯廓尔眼界之低。对比克尔凯廓尔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克尔凯廓尔式的自我神化,在我们自己身上,难道真的连一点影子都没有吗?我们一点没有“自圣”的问题?我们需要为此不断地进行祷告,求主帮助我们克服我们自身的自圣倾向。

 

自圣的典型之一,就是十八世纪初年法国乡下的神甫梅叶,他的《遗书》被马克思主义者称为当时罕见的“战斗的无神论著作”。但这是一位怎样的“无神论者”呢?原来这是一位靠教会和信徒们的血汗供养的无神论者,一个典型的吃人血馒头的法国人。他背叛了自己的组织,而他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了当时教会确实很腐败,怎么会养了这样一批没有心肝的人。从人性论看,他是因为分赃不匀而背叛基督的;最能说明教会组织腐败状态的是,梅叶他对“基督的奥秘”一窍不通,结果还能作为神职人员而吸食他自己所咒骂的“不劳而获”的社会财富。正是梅叶类型的寄生虫的生活方式,使他拥有闲暇得以写下一厚册黑暗的“敌基督的遗书”。这还不是教会组织十分明显的坏见证吗?“堡垒是从内部攻破的。”当然,还有那些既想又不想还俗还想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如为了和修女结婚而发起宗教改革的马丁·路德之辈。马丁·路德叛教在先,梅叶紧随其后背叛基督。原来梅叶同志是比路德先生还要激进的“宗教改革家”。

 

在这两个“背叛组织”的寄生虫身上,我们看到神职人员是打着“宗教组织”的灵性旗帜在行骗的,所以形成了“对于真正灵性的特别污蔑作用”。结果这些诈骗机构的破坏力量,远远大于无神论者的活动──它们虽然无法伤害并破坏超越于这个罪恶世界之上的真正灵性,但它们确实对“渴望接近灵性的俗人们”,发挥了巨大的阻拦作用。虽然它们的阻拦破坏格外说明了“人性败坏且无药可救”,格外表明了人若不是随时信靠上帝和圣子耶稣,就不能获得任何持久的改善;但毕竟,与上帝隔绝的广大群众,无法真正做到“看神不看人”,需要“见证的中介”这一偶像才能仰望上帝的大众,既然看到了坏的见证,便在内心远离了“遭到玷污的神”,尽管这一玷污仅仅发生在他们内心,因为至高者是不会受损的。由此可见,“道成人身”的神学,是只能奉献给圣子耶稣一人的,而不可用“仿效基督”的美名而“发扬光大”的──否则,我们又将重蹈人格崇拜甚至人体崇拜的覆辙,否则,我们可能会比杀害基督的犹太人更堕落,堕落回到偶像崇拜和万物有灵的古老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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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神秘的意义说:近代欧洲的内在力量也许来自于──广大信众以自己不懂的语言(拉丁语)做了一千年的礼拜。他们在灵里的呼求,并未因语言障碍而不蒙垂听;反而,由于他们是以自己的肉体所不懂的语言在赞美上帝,因此反而减少了人性的干扰,这种干扰往往是随时随地的。与此形成一个参照的是,中国的佛教,也是从大量译经之后的唐朝中叶,开始衰落的。这两者的共同之处,看来就是“理论可以掌握群众,但群众不可掌握理论”。群众一旦掌握了理论,人性的败坏就潜入了理论的建筑,结果很快就破坏了理论本身──换言之,理论的普及可能导致的主要改观就是灵性的衰颓、肉欲的张扬。

 

撇开不同宗教之间的对比,同一个宗教之下也往往包括了不同的内涵:欧洲的基督教是从“受逼迫”开始的,中国的基督教是从“吃救济”开始的──也许正是这种开端的不同造成了后来的区别。受逼迫的开端,使信徒“以殉道为美德”;吃救济的开端,使信徒“以发迹为盼望”。这一区别导致中国教会经常以发达兴旺、人数众多,来判断传教事业的成败。所以中国信徒不会欣赏奥里根教父那样的人,因为他不合中国人的价值观,所以许多人也就干脆不想知道他了。

 

什么时候,上帝赐给中国信徒一个转辙,以“受逼迫”替换了“吃救济”,福音在中国,才能从“洋教”的阴影下,一跃而出,直接看见主的奇迹。血,是福音的见证和播种;血的殉道,也是福音区别于儒、释、道的社会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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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我在“创造论”、“救赎论”方面,已经懂得一些了;现在我的主要难题在于“审判论”、“末世论”没有过关,因此缺乏行动能力。1999年,我的主要进步是相信新旧两约的联贯性,其前提是确认了新约耶稣的父神即旧约的耶和华神,而且相信他是仁慈的:“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出埃及记》十五章26节)

 

在我自己的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败坏以前甚至企图审判上帝:

 

1、逃避自由的原因是:不要自由,只要利益。“自由”仅仅作为“利益”被接受。不要自由,是因为不想付出“自由的代价”。

 

2、耶稣给了我们真自由,这不同于人文主义者宣扬的“生而自由”──因为在宗教意义上、在神的面前,人其实活在罪的天性中,所以不寻求真理、不喜欢真理,只喜欢不义。“不自由毋宁死”,变成了“没有好处活的事情绝对不干”,结果只能是“人为财死”。

 

3、民主制度基于人的弱点而非人的优点,强权专制则是人的弱点彻底战胜了优点。在不信上帝的前提下,如有一天“中国自由民主制度”真的建立起来了,那么在这之后,中国将陷入一片精神荒芜,一片礼俗和意识形态的虚无。台湾社会的发展,已在局部印证这一点。

 

4、仁慈的圣子耶稣基督,如我们为了主修直道路,为福音打开中国的大门!这也是四百年来最好机会!如果那样,殉道者的血才没有白流。

 

5、我看见“冰天雪地里的全民受洗运动”:圣诞节期间,露天泳池、江河湖海的全身浸礼。……自愿的。像冬泳一样。但也是全民性的。不分城乡的。结果是全中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人口得以受洗成为基督徒。同时,辅之以福音传播,祝福和祛邪仪式。──不流血的革命。佛教道教民间宗教等彻底改革。

 

6、十字架颠覆世界。主说,我是来动刀兵的。十字架的荣光无远弗届。我们能够信神,不是出于我们的良善,而是出自我们的贪婪。

 

我做了一个梦。在梦中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西风东渐已使得中国的风俗完全败坏,不仅人心为之浇薄,而且淫欲恣肆,传统的贞节横遭瓦解……结果是各种社会规范随之动摇。这个声音告诉我,这个“西方的阴谋”是败坏中的西方文明要让全世界为他们殉葬、和他们一同归入灭亡的“系统计划”。他们五百年来的纵欲、敌基督,欠下了大量的孽债,现在要来拖整个世界下水,为他们一起还债……

 

我痛哭失声,几乎醒来,在梦中绝望,因在一种更纯粹的意象间,而更绝望。但我无从醒来,因为被一种更大的哀痛缠住了。那个声音告诉我,只有基督的福音(而不是再传、三传直到传得变了态的形形色色的“基督教派”)可以帮助中国摆脱这一绝境,帮助中国重建礼魂和规范,并在废墟间起死回生良好的风俗。而这意味着,必须确立福音为国教,甚至以福音引导死去的灵魂,并从孩子身上开始,从国民教育、从小学中学的耳濡目染开始,其最终结果,是缔造一个新民族。

 

这时,一个幽灵以我的某位朋友的面目出现了,他打岔说:“这不是你该干的事;你还是写你的书吧。”我心里明白,幽灵的这话是指示我走向灭亡的,让我在书写的自戕中,了结此生。上帝啊,我该怎么办?是在书写中走向死亡呢?还是放弃书写以获得生命?因为我想:基督的福音既然全备,多余的书写还有必要吗?

 

“叫化子当了三年,连皇帝也不想做了。”──这就是我目前的沉沦状态。这种自我省察是我在清晨快要苏醒的梦中,所得到的一点精神亮光。一天中的这个时候,好像是我对自己的处境,认识得最为清醒的时候,过了这个半睡半醒的状态,完全清醒的人就开始投入一天的忙碌和事务,而不再关心自己的真实处境了。在这个头脑尚未完全清醒但对自己的处境最为清醒的时刻,我们可以得到个人的启示:知道在世界上我们是一贫如洗的,随时可以接到命令、被迫走向另一个世界,就像一个来去匆匆的旅客经常忘记提起行囊。唯有在基督里,我们可以获得稳定与平安,并不忘提起自己的行囊──基督的丰盛,可以让我们完全忘了自己的贫穷;基督的丰盛超过了权力、财富、知识、智慧、健康等希腊神话梦想的总和。

 

这个罪恶的世代为丑角们预备了多么丰盛的晚餐啊。但是世界上没有任何晚餐,比圣子耶稣“最后的晚餐”更有生命:“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629节)谁要是对此没有清醒的认知,就无法做基督的门徒。谁要是逃避这样的命运,就是逃避十字架。

 

为黑暗时代掌权的人祷告,也就是求上帝审判他们。观江泽民的美国之行有感:袁世凯是什么人?坏人?为什么?因为他称帝?拿破仑不是也称帝吗?袁世凯密谋《二十一条》?列宁不是也下令签订了《布列斯特和约》?如此看来,袁世凯被人诟病,主要是因为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又是由于他死得太早了;他提早退出了战场,结果把话语权让给了别人。如果袁世凯晚死八年,就像邓小平在1989年的六四大屠杀之后又活了八年,会是什么局面?那就无人知晓了。但肯定的,如果袁世凯晚死几年,他的名声将不会如此之坏,更不会被冠以“窃国大盗”的恶名。如果他有幸扶持一位甚至两位儿皇帝如江泽民、胡锦涛,是否会作为“伟大的设计师”载入史册呢?如果真是那样,“袁世凯主义”是否会指导中华帝国的命运以至今日呢?有一个外国的例子很能说明这一点:伊朗1979年发生“伊斯兰革命”,推翻了巴列维王朝,但却形成了一种新的独裁制度,但由于霍梅尼活了十年到1989年才死,这个制度竟然延续了下来。

 

19971118日在皈依基督一年半之后,跪下来感谢:“主啊,我知道即使中国变成一个基督教国家,那也只是地上的事业,和主永恒的国度相比实在算不得什么。但中国变成一个基督教国家毕竟能帮助许多人走向主的国度,何况这许多人还构成了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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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基督那样的神能和神格,那么,在如此贫乏的状态下,我们怎么可能做到“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呢?答案只能是:“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马可福音》第十章27节)──即便是我们的仁爱之心,也要通过祈祷来获得,而无法从修炼得到。所以我们要信任“神的亲自带领”,超过人的言谈教导。

 

我们不是“依从古代迷信而信基督教”的,我们是在现代科学技术、商业文明一手造就的精神废墟和社会集中营,走出来重新归入上帝的怀抱的,因此我们所见证的福音乃是为“后现代社会”所预备的。因此我们所见证的福音当然区别于“为中世纪和启蒙时代、甚至科学时代所预备的系统神学”。

 

对渴望与神沟通的人来说,上帝创造睡眠和梦的主要目的,就是当人在工作和努力之后依然无法理解时,就让睡眠和梦来帮人领悟:灵魂与身体好像是分开的莲蒂,但在睡眠的时候,灵魂与身体却合在了一起。这时惊奇的梦与美好的天启,便可能出现了。

 

我曾经受过两次梦中的冲击,两次都大大改变了我的生命:一次是脱离死(19962月),一次是进入生(199710月)。第一次我受到十字架圣灵的拥抱,第二次我看见了天父的黄金册,那是为我预备的生命册。小小的生命册,好像是黄缎封面,簇新发光,寥寥数页,上面的符号是我们所不能认识的。

 

在我们每个人出生时,天父就为我们每个人准备了一个生命册,上面记载了他对我们的祝福和应许。这里倾注了他的关爱,甚至我们的生身父母也是忙于事务和自己的压力,而忘记了这样的祝福,至于一生的应许,他们更是无能为力。每个人都有一本这样的生命册?那上面本是只有祝福和应许,而没有咒诅与责罚的。天父是如此爱我们,超过我们的父母和我们自己。我们后来的不幸与苦难,是由于自己的过犯和本性的堕落,而把事情搞砸了。

 

那美丽的生命册,就静卧在我们小床旁的一个小巧玲珑的架子上。它灌注了天父的永久而普遍的爱,也见证了我们自己后来的不轨行为如何破坏了这样的生命。

 

──这是19971018日凌晨,我所梦见的景象。我在梦中赞美说……(这无法以文字记录下来)。我哭得很厉害,是感恩的痛哭流涕:知道世界上还有如此的爱,如此的祝福,如此美好的应许。从今以后,我从巴斯卡式的魔咒下解放出来,知道宇宙并非冷漠,而人也并不孤独的,因为有天父一直在关照我们。

 

于是我说《因为我们有了天父》:我们本是尘土,当我们诞生时,天父却喜悦,仿佛得了一块金砖,充满爱意,精心镌刻,一生的祝福,一生的应许。我们本是泡沫,瞬息即逝,是天父的爱,将我们记念,视为珍贵。全能者分享的恩典,时时在我们身上,劈开惊涛骇浪,呈现沉默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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