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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6日星期四

谢选骏:中国封建制度


经典的中国封建制度在于先秦。
这种政治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
中国以上的“封建”即“封土建国”,即天子把自己直接管辖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诸侯再分封卿大夫,诸侯和卿大夫在自己的领地上有相当的自主权。分封是让他们建立封国和军队,协助统治。
(一)封建大义
“封建”一辞,最早见于春秋时富辰之说:“周公吊二叔之不咸,固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封建制度”中“封建”的原始含义,即“封”土而“建”国,“封”之本义起始于“丰”字,在殷墟甲骨文与金文中,其字形状如“植树于土堆”,故“封”是“疆界”“田界”之意。“建”乃由“封”而来,“建”字可见于金文,指“建国立法”;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封建”,简单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诸侯,而使之建国于封建的区域。这是上古时代部族联盟对各部族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种制度化管理方式。由此可见,所谓封建,自应有部族以来已有雏形。但封建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有人主张始于西周,有人主张始于商朝,有人主张始于夏禹。
古代汉语对古代中国的中原王朝,所封之地称为“诸侯”(“诸侯国”、“封国”或“王国”),统治诸侯(王国)的君主称为“诸侯王”、“君”或“王”,也使用“诸侯王”的称谓。同时,汉语对欧洲从中世纪起的君主制国家也称为“王国”,君主称为“国王”,尽管两者有诸多不同,但从纯粹的土地分封来看两者都是一致的。
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尧舜时期则有“协和万邦”,万邦均以天子为共主。《尚书·禹贡》又记载夏禹举行“分茅裂土”的仪式,分赐土地给诸侯。夏朝时还分封了斟灌、斟鄩、缯国、褒国等同姓诸侯。商汤灭夏后,分封夏朝的后人于杞国,还分封了费国、孤竹国等诸侯。商王武丁在位时,他的大臣侯雀、侯告以及王后妇好、妇井等人都拥有封地。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周室鉴于当时诸侯之众而又各据要津,后世必为共主之患,乃用兴灭国、继绝世之名义,封建诸侯,分封姬姓和功臣到各要地,利用各地原来的氏族部落建立国家,势力始自上达下,周天子正式成为天下共主,周朝的封建规模正式完成。传说中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周族立功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周朝时期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然而西周时各诸侯国的军队并不由国君掌握,而是在周天子的守臣手中。如《左传》:“齐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国氏和高氏就是掌握齐国兵权的守臣。东周诸侯国军队为国君所掌握,直接导致了周室的衰微。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名存实亡。从这时起,大国兼并小国后,多以其国土置县,封建制度逐渐式微。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国家政权实行中央集权制,取消“封建制度”,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历史上自秦汉开始直至最后一个清朝,地方管理基本以郡县制为主。
封建制度是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社会政治制度。唐代柳宗元在《封建论》文中认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柳翼谋认为,由封建制而入郡县制,“以一政府而统制方数千里之中国,是固国家形式之进化,抑亦其时思想之进化也”。封建社会发展成为一国政府体系统一治理的完全大一统社会,可说是社会进化(包括产业、商业、科技、交通、军事、行政、思想等发展)的必然结果。封建社会变为大一统社会,世袭贵族和全民阶级制度被取消,代之以官僚选拔和行政制度,确立了广大人民之间的平等原则;而基层民间自治机制,仍得以延续发展;在中央则采用君主集权制,直至民国。
(二)历代封建
商代封建
民国时期的学者胡厚宣,通过收集殷墟甲骨文和商晚期金文,写成《殷代封建制度考》一文。
经胡厚宣总结,商王武丁分封了邶、庇、黎、铁、奄、薄姑、权、梅、潜、索、萧、宋、桐、京、钟离、钟吾、繁、戴、沫、髦、御、时、苑、艾、施、邓、瓦、亘、长勺、尾勺等众多同姓诸侯。
据清华简记载,楚国的始祖季连娶了商王盘庚的女儿妣隹,也是商朝分封的诸侯。
殷墟甲骨文中有“杞侯”、“竹侯”、“应侯”、“多伯”、“告子”等称呼,可见商代已有各种爵位,但当时的“侯”、“伯”、“子”之间是平等的。
杞国是夏朝后代的封国,崇国是商朝在西面最大的属国,孤竹国是位于河北卢龙和辽宁西部的重要诸侯国,沚国国君则帮助商王处理过不少政务。
商朝曾出现“比九世乱”的局面,诸侯割据混战。后来的商王盘庚和武丁修缮德行,同时又消灭一些不服从王室的诸侯,重新分封给别人,使得商王朝出现了中兴的局面。
商代的分封制与周代的分封制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商朝时可以分封女性,而周朝时不可以。
西周封建
周武王实行第一次封建,原因有三:首先是为了安抚殷民,同时加以监视;其次是进行武装移民,藉此扩展势力;还有就是笼络人心,以巩固周朝的统治。
封建实际上是分封诸侯,即将土地分给诸侯去建立他们的管辖范围。周初第一次封建的经过和内容,主要有以下数项:
1、武王克殷后,自动退出殷都,封纣王的儿子武庚到那里,继续管理商的遗民;
2、武王在殷的附近,分封自己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目的是监视武庚,称为“三监”;
3、武王定都于镐京后,又分封亲属和功臣为诸侯,这些封国大多数集中于黄河南岸。
西周建立四年,周武王就死了。他的儿子周成王年幼继位,由武王的弟弟周公旦代理政事,这种做法称为“摄政”。三监不满,便散布谣言,说周公会对成王不利,又怂恿武庚共同起来叛乱,史称“三监及武庚之乱”。
周公亲自领兵东征对付三监,用了三年的时间,把乱事平定下来。后来他在雒邑(今河南洛阳)营建东都,并将其作为统治东部地区的政治和军事中心。又把参加武庚叛乱的“殷顽民”迁到那里,且派驻重兵加以监管。周公又制定礼乐制度,藉以维系国家和社会的秩序。
周公平定了三监之乱,实行第二次封建。目的有三:
1、分化殷地遗民,防止殷民再次起来叛变;
2、巩固周朝的统治,作为王室的屏藩;
3、扩大统治范围,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周初第二次封建的内容主要包括:
1、把殷人旧地分封为宋、卫二国,以方便统治;
2、大封亲属和功臣,作为王室的屏藩;
3、周公特意把第一次封建的一些封国向东移,部分更远至东方海边,藉此扩大统治范围,并将殷人的封国包围其中,以防其再生叛乱。
其中如将姜尚之子吕伋封在山东的齐,召公奭之子于燕,加强对东方的控制。
分封诸侯的作用
周武王和周公总共分封七十一国,其中姓姬的诸侯占了五十三个,可见周初两次的大封建,所分封的诸侯多数是周王的同姓子弟,其次才是功臣。在封建制度下,周王又称为“天子”,具有高高在上的权威,分封诸侯的作用,就是要他们作为中央的屏藩。
此外,诸侯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等五等。诸侯必须服从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纳贡品,定期朝见天子,并带兵随天子作战。
西周还建立了一套宗法制度,配合和维系封建制度的发展。宗法制度规定天子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其他儿子则被分封为次一级的职位,即诸侯、卿大夫或士。这两种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周朝的统治。
周朝封建制度的瓦解
周天子在地位上的变化,是其封建制度瓦解的主要原因。封建制是以天子为首,由上而下的系统。自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后,因其弒父之嫌及诸候不再拥护,地位日降,终至“王命不行”,乃诸侯崛起之时,霸政时代开始。为迎合需要,郡县萌芽,世卿世禄式微,上下阶级被打破,平民地位上升,经济教育权力下放。宗法随时间淡化,封建面临崩溃。及至三家分晋,战国开始,上述情况发展更盛,改变趋势锐不可挡。“周初千八百国,至春秋之初,仅存百二十四国。春秋诸国,吞并小弱,大抵以其国地为县。因灭国而特置县,因置县而特命官,封建之制遂渐变为郡县之制。”在秦灭六国之战后,秦朝废封建,置郡县,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制度。
西汉封建·封国与郡并行
西汉建立之初,汉高祖把七个协助他对抗项羽的功臣封为异姓王(与皇室不同姓氏的诸侯王),“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后来用谋反的罪名或其他办法削平了这些封国,改封皇室子弟于七王旧地,作为藩王、诸侯王。至于其他地方,则仍采用秦代的郡县制。
这种“郡国并行”的情形,使诸侯王国对中央构成威胁,埋下了西汉政治危机的伏线。
平定吴、楚七国之乱
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期间,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民生有所改善,国家一片兴旺。但诸侯王势力日盛,渐渐变得骄横跋扈,汉景帝为了加强中央权力,实行削藩政策,引起了诸侯王的不满,于是导致吴、楚七国之乱的发生。汉景帝派将军周亚夫平息了叛乱,并且削减了诸侯王的权力,使他们成为只食俸禄的闲员,不再治理人民。从而,中央集权统治的根基更加稳固了。
削减诸侯王国的势力
吴、楚七国之乱平息后,诸侯的权力已被削弱,不过他们仍拥有辽阔的领地,经济力量也很大。汉景帝死后,汉武帝承袭了其父的削藩政策,颁布“推恩令”,容许诸侯把王国的土地分封给他们的子弟,使诸侯王的力量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不再对中央构成威胁。

(三)评价封建
唐朝文学家及政治家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力陈封建之害:周代因封建制,使得诸侯强盛,尾大不掉,“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最后造成“周之败端”。“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且“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
南宋大儒朱熹对封建制度曾作评论:“若论三代之世,则封建好处,便是君民之情相亲,可以久安而无患。”对比而言,评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
明清之际的陆世仪认为:“古之为治者,治心、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一而已矣。自秦以吏为师,始有所为吏治,汉复以萧何继之,于是吏治二字,至今习以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变封建为郡县始。不行封建,吏治不可得而去也。不去吏治,三代不可得而复也。”
清人袁枚说:“先王有公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治。后世有私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乱。无先王之心,行先王之法,是谓徒政。”
清人李富孙指出,封建制使得“诸侯可骄不可叛,故周室得以久安”。秦代废封建改郡县,是“矫一时之弊而适贻后世之害”。李富孙说,“柳子之论,直一偏之见,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为利者大。既昧前世之利而不知后世之为害更深。”
相对于君主专制制度,封建制度诸侯与贵族有限的自主权可以制衡君主的权力。封建制下有“国中之国”的称号,一旦被封国之王势强,而中央势弱,则可能造成地方割据。郡县制下,如果皇帝昏庸势弱,则可能被权臣外戚获得权力,造成政治风险,比如两汉末年。封国诸侯和郡县官员,前者是治理自己所属的土地,后者是代皇帝治理国家的土地,两者的权利和责任不同,压力来源也不同。
封建制利于文化、政治、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多样性,各封国间的竞争也利于各方面内部因素的优胜劣汰,有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此外,由于政治的多样性,使得战火和政治风险相对不易蔓延,有利于文化的保护。郡县制利于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交流和整体性,但各方面缺乏外部竞争机制来进行客观的优胜劣汰,而内部竞争依赖上级裁决,结果由上级的利益和素质决定,无法客观公正和切合实际。郡县制君主缺乏外部竞争压力,官员唯上是从,士民无从选择,国家高度依赖中央和君主个人,使得政治风险加大。
(四)
谢选骏在《王国时代的智慧全书》第419节“中国自古缺乏庇护法规”里写道:
黄帝纪元2163年
公元前535年
鲁昭公七年
七年春季,周王朝历法的正月,北燕和齐国讲和,这是由于齐国的要求。十八日,齐景公住在虢地。燕国人求和,说:“敝邑知道罪过,岂敢不听从命令?请求把先君的破旧器物用来谢罪。”公孙皙说:“接受他们的归服而退兵,等待有空子再采取行动,可以这样做。”二月十四日,在濡水边上结盟。燕国人把燕姬嫁给齐景公,送给他玉瓮、玉柜、玉杯。齐国没有取得胜利而回国。
楚灵王做令尹的时候,打了国王用的旌旗去打猎,芋尹无宇砍断旌旗的飘带,说:“一个国家两个君主,有谁能忍受得了?”等到楚灵王即位,又建造章华宫,接纳逃亡的人安置在里面。无宇的守门人逃到章华宫里。无宇要抓他,管理宫室的官员不肯,说:“在国王的宫里抓人,这罪过就大了。”抓住无宇而进见楚灵王。楚灵王准备喝酒,无宇申诉说:“天子经营天下,诸侯治理封疆,这是古代的制度。边境之内,哪里不是国君的土地?吃着土地上的出产,谁不是国君的下臣?所以《诗》说:‘普天之下,无不是天子的土地。沿着土地的边涯,无不是天子的臣仆。’天有十个日子,人有十个等级。下边以此事奉上边,上边以此祭祀神明。所以王统治公,公统治大夫,大夫统治士,士统治皂,皂统治舆,舆统治隶,隶统治僚,僚统治仆,仆统治台。养马有圉,放牛有牧,各有专司以应付各种事情。现在官员说:‘你为什么在王宫里抓人?’不在王宫,又在哪里抓他呢?周文王的法令说,‘有逃亡的,要大肆搜捕’,因此就得了天下。我们的先君文王制订惩罚窝藏的法令,说,‘隐藏盗贼的赃物,和盗贼同罪’,因此就得到直到汝水的疆土。如果按照那些官员的做法,这就是没有地方去逮捕逃亡的奴隶了。逃亡的就让他逃亡,这就没有奴仆了。这样,国家的工作恐怕就会有所缺失了!从前武王列举纣的罪状通告诸侯说:‘纣是天下逃亡者的窝藏主,是逃亡者聚集的渊薮。’所以人们致死也要攻打他。君王开始求取诸侯而效法纣,只怕不可以吧!如果用两位文王的法令来逮捕盗贼,盗贼是有地方可抓的。”楚灵王说:“抓了你的奴隶走吧。有一个盗贼正受到恩宠,还抓不到呢。”于是就赦免了无宇。
《王国时代的智慧全书》第419节看到了“中国自古缺乏庇护法规”,这是先秦封建制度与欧洲封建制度的重要不同。这是由于中国向来缺乏宗教的独立地位。
相比之下,日本的封建制度也比先秦的封建制度较多一些宗教(神道天皇)的独立性。这是日本比中国容易现代化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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