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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

谢选骏:无组织无纪律的天才创造历史——拆穿勒庞的谎言



《为什么群体“无组织无纪律”,但却有力量?》(2016-11-09 李好帅)报道:


只有对群体心理有一定的认识,才能理解法律和制度对他们的作用是多么微不足道,才能理解除了别人强加给他们的意见,他们是多么没有能力坚持己见。——[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


一、不必读的经典


网上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书单,叫做“不必读的经典书籍”,其中《乌合之众》就赫然在列。


为什么说不必读?引用刘瑜老师的一句话“世上本没有经典,装得人多了,也就有了经典。”


或者说,经典之所以是经典,不应该是有多少人赞美过它,而是它真的能帮助我们认识当下的世界与自己。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乌合之众》确实有很多不必读的原因。


先从书名说起,法文原版Psychologie des Foules,直译为“群体心理研究”。英文版书名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群体:大众心理研究”,也是一个比较中性的翻译。


可是为什么到中文版就变成了“乌合之众”这样一个有偏见的标题了呢?这简直就是标题党啊。


这本书能在中文世界获得如此大的名声和影响力,标题的翻译功不可没。要是遵从原意翻译为“群体心理研究”,还会有多少小伙伴有兴趣去读呢?


再说一下这本书的时代局限性,或者说想要了解一本书的内容,如果脱离了作者所处的时代和阶级,都是耍流氓。


作者古斯塔夫·勒庞站在精英的立场上看待群体,整本书充满了种族优越感、对女性的歧视和对平民群体的鄙夷。


这类语言在书中比比皆是:


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

噗,这种话放到今天,太不政治正确了,肯定会被人喷。但如果把这类描述带入到它被创造的时代去看,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就像成语“妇孺皆知”,现在看来这也是一种对妇女的歧视,但我们能说这个词本身有问题吗?在这个词被创造的时代,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确实很低。


《乌合之众》这本书首次出版于1895年的法国,那个时候的法国,在过去的一两百年,先后经历了启蒙运动、大革命、七月革命、第二、第三共和国建立。法国社会民主和共和思想逐渐蔓延,传统权威和信仰崩塌,群体在反反复复的革命浪潮中,变得野蛮、极端、盲从。


作为一名保守派的社会精英,勒庞目睹了这一切,伴随着惶恐和抵触,随之有了书中那些充满偏见的观点,也就不足为奇了。


除了时代的局限性之外,还应该注意的就是不能把《乌合之众》当作一本学术著作,起码不能用我们现在的标准去评判。它几乎没有任何的系统研究、调查论证,反而还带有非常多的臆断和偏见。


语言上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一本对群体的吐槽大全,充满了智商优越感。现在经常火爆朋友圈的那种所谓的乌鸡汤、吐槽文,跟勒庞比起来那真实小乌见大乌了。



如果你想系统性地了解群体心理这个领域,《乌合之众》帮不上你,不如去读一读迈尔斯的《社会心理学》,被很多大学用来当教材使用。

所以说《乌合之众》是一本不必读的经典是有道理的,观点偏颇语言偏激,又缺乏论证,如果我们直接把它全盘吸收,肯定会消化不良。


对这本书的评论经常出现两种极端,一种觉得惊为天人,简直是跪着读完的,而另一种则认为无理无据,偏见太多不值一读。其实都是因为上面这些原因造成的,前者囫囵吞枣,后者因噎废食。


我们一开始就花了这么篇幅,去介绍这本书的缺点,就是为了帮大家避开这本书的几个大坑:写作的时代局限性、作者所处的阶级、缺乏系统论证以及博眼球的标题。


如果抓住这些缺点不放,很难让这本书去帮助我们认识当下世界,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把一些不符合当今价值观东西剥离开,然后再去看勒庞到底对群体有着什么样的观察。


《乌合之众》这本书的意义在于,勒庞首次提出了社会心理学的一些重要问题。他给人们提供的是一些社会心理学领域的原始发现。他对于群体心理的所谓研究,更像是一种缺乏论证的观察和洞见。然而这些洞见,在许多年后,对于我们解读社会问题仍有很大帮助。


二、乌合之众乌在哪?


既然这本书研究的是群体心理,那我们就先搞清楚什么是群体。也就是乌合之众的众指的是什么。一群人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地点,就是群体吗?并不是。


勒庞认为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人还不能形成群体心理。马路上广场上地铁站的人一抓一大把,但这称不上群体。


虽然广场上随便一群人算不上群体,但广场上跳舞的大妈们就是一个群体了;微博上关注了同一明星的人们算不上群体,但如果一个明星被黑,一帮粉丝组团出来哭天抢地喊着“你知道我家爱豆有多努力吗”,那么这些人就是一个群体了。看奥运会的观众算不上一个群体,但一块在网上骂霍顿的人们,就是一个群体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言不合就尬舞

勒庞定义的群体,不必有多么庞大的数量,也不必同时出现在某一地点。而是当人们共同受到了某些东西的刺激和影响,并且情感和思想向着共同的某个方向发展的时候,那么群体心理便形成了。


广场舞大妈、明星的粉丝群、爱国的小粉红们,之所以可以被称之为群体,是因为都受着同一事物的影响和感召,情感和行为都朝着一个共同方向发展。


再看看乌合之众乌在什么地方。


群体一旦形成后,群体中人的思考、感觉和行动的方式,会和这个人独处的时候完全不同。群体的智力或者心理,不是人群的总和,也不是人群的平均值。群体会有自己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最有代表性的特点就是群体的无意识取代个体的有意识行为。


群体的这种无意识有什么具体的特点?我引用一些书里的描述。


群体聚集的是蠢而不是智慧。


群体野蛮、不擅讲理,却善于行动。


群体冲动,多变,易怒。


群体的情感容易简单化和夸大化。


群体缺乏理性和主见,没有头脑,从来不渴望真理。


一个人独处时,他可能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在群体当中,他便成了一个野蛮人,一个凭本能行事的人。


只要一个人属于有组织的群体的一员,他就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了好几步。


按照勒庞的描述就是群体中的个体像动物、像白痴、像幼儿、像原始人。


介绍到这里,不论读过这本书还是看这篇文章的小伙伴,都能感觉出勒庞的这些言论无理无据开始不讲道理了,这些缺乏调查和论证的判断,令人难以信服,甚至感觉他这是在骂人。

然而现在读这本书的一个有趣的地方是,明知道他不讲道理,但听上去这些描述说得也不是完全错误。不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社交网络上,尤其是当一些事件发生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些群体的行为真的很像勒庞描述的那样。


接着往下看,群体的这些特点是如何产生的?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会很有修养,为什么在群体之中就变成暴徒了呢?书中给出了三点原因。


第一,是因为在群体中,个人感受到了强大的力量,并且由于群体无名无姓,因此可以不负责任。勒庞认为,在群体中,蠢人和白痴不会再感到自己平庸和无能,而是产生了一种强烈、短暂却巨大的力量。


第二,群体中的情绪和行为具有传染性。还记得过去几年有多少次人们疯抢口罩、食盐或者板蓝根吗?


第三,身在群体中的个体,容易接受暗示。由于群体的无意识,人们很容易服从引导者的心理暗示,做出一些跟自己的性格习惯完全不懂的事情。换句话说就是从众。


这几点原因我们就不展开来聊了,除了群体的这些特点以及形成的原因之外,书里面还有关于群体的情感、道德、信念与主张,很多描述,大多是反复强调和印证群体的这些特点,论证方式也不是很站得住脚。


当然就像前面介绍的,《乌合之众》这本书,不在于它的逻辑和论证,而是勒庞首次将群体心理作为一个研究对象去看待,以及他指出的这些群体的特征,盲从、偏见、缺乏理性、容易被情绪感染等等,成为了社会心理学的一个研究起点。他提出的这些,被后来的人们逐一解答甚至印证,所以说他提供的是一些“原始发现”。


三、从未消失的意见领袖


《乌合之众》这本书之所以受到追捧,被奉为经典,像我们前面介绍的,一方面它确实有很多新发现。


另一方面,由于勒庞的精英立场,读者读过之后能获得瞬间的智商优越感,就像黄章晋先生说的“合上书那一刻,你会发现你与民粹分子站在五百米开外的地方,头脑清楚到恨不得抽身拍拍自己肩膀夸自己一下。”


除了这两个原因之外,受到追捧或许还有一种理由,就是可能有不少人把它当成了工具书。类似什么《洗脑术》《心理操控术》这样的书籍。


不少有远大理想有野心的朋友们,可能希望通过这本书来学习如何影响并控制群体,比如在传销或者微商体系中再上一个级别,成为被崇拜的领袖领导等等。


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勒庞自己在书里都说“群体是温顺的羊,决不能没有首领。”“谁影响群体的想象力,谁就掌握了驾驭他们的艺术。”


不是说世界上有两件最难的事么,把别人的钱装到自己的口袋,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


如果有一本书无意间揭示了把思想装进别人脑袋的方法和规律,那人们对此趋之若鹜,也就不足为怪了。


勒庞还真做到了,他不仅观察到,还分析了群体领袖是怎么样创造信念并且把群体组织起来的:如果想让思想和信念深入群体的头脑,领袖主要采取三种很明确的办法:断言、重复和传染。


不要小看这三个词,由勒庞提出来的这三个明确办法,经过了100多年,现如今已经在传播、营销、管理各个领域,被人们发挥得淋漓尽致,可以说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接受别人以这类方式把想法装进我们的脑袋。


可以想一下,是不是几乎我们听过的每一场演说,都有这几种方法的影子。


断言,通常搭配着一些不留余地的形容词一起出现,比如“年轻人一定要怎么怎么样”“这个时代最好的机会就是什么什么”“这是市场上唯一一个BlahBlah”。


断言作为演说最常用的方法,尤在“成功学”演讲中被使用得最多。


我曾以为,在当今如此多元化的社会中,这样斩钉截铁、粗暴地给出观点,会不会太过于简单化了。后来知道了断言是一种把思想装进别人脑子里的好方法,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还是too simple。


再说重复,最典型的就是广告了。早些年在电视上反复播出的那种“今年过节不收礼”,到现在电梯间、地铁站反复给你洗脑的各种广告。都在时时刻刻向我们证明,重复,这个简单粗暴但行之有效的方法。


能记得这一对老头老太太给我们洗脑了多少年吗?


最后一个,传染。老套一点的,就是“杯子连起来可以绕地球几圈”这种广告,让人感觉大家都在买。


可随着媒介的发展,现在这种传染更深入更加难以察觉。营销者们用一种简单粗暴的行文风格,帮你说出了你想说的话,帮你宣泄了情感,帮你表达了欲望,使我们获得了一种爽快的感觉。这种传染,传染的是观点和情绪。


而这些观点和情绪的缔造者,就是我们所说的意见领袖。现在人们已经比较少提意见领袖这个词了,甚至开始抵触这个标签。


但深谙群体特点的人怎么会放过我们,意见领袖没有消失,虽然人们对观点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人们愈加挑剔,但同时也更容易被有深度和共鸣感的内容所影响。


从天涯、猫扑到博客、微博,再到微信、知乎,当各种各样的鸡汤和反鸡汤充斥着社交媒体时,庞大的点击量和用户量在证明着群体的活力。


Simple Read,就到这里。


谢选骏指出:我觉得上文说的并不很对——简言之,古斯塔夫·勒庞所描述的群体,和我所经历的大相径庭。例如,他所说的“法律和制度对群体的作用是多么微不足道”和“除了别人强加给群体的意见,他们是多么没有能力坚持己见”——这两个“群体特点”是完全自相矛盾的。


根据我的亲身经历,“无组织无纪律”的并不是群体,而是少数反抗群体的天才,也就是说,无组织无纪律是天才的标记。引申而说,真正有力量的并不是群体,而是天才——他们才是“无组织无纪律”,但“却有力量”。从上幼儿园开始,我就是因为“无组织无纪律”而备受群体的压抑,群体总是告诉我这里错了那里错了——但我最后总是发现,出错的不是我,而是群体。而我的不幸之源“无组织无纪律”,却使我获得了创造历史的力量。


lindy c @kbclindy Replying to @xxj2040:


当所有的演员都全军覆没的时候,先生可以假设是其中一员,并勇敢的成为唯一的例外。


谢选骏答曰:因为我不信“中国终无一人”——所以着手这样的系统工程——中国终须弃绝马裂主义,而后创造“上不封顶”的一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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