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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8日星期日

谢选骏:24史都应该禁止出版


 
(一)
 
《主权和猪权》说:
 
国家主权真是可以包办一切。既然至高无上,就可以规定其他任何权利。如此一来,人权变成猪权,并不奇怪。尤其因为,主权的谐音就是猪权。
 
人如果在心理上都变成了猪,只知猪权,再想变回来就很难。
 
主权(英语:sovereignty)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简言之,即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是对内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来源,也是对外交往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当今主权的概念正因为其至高无上的排他性,外交官不断援引之;跨国组织及企业设法规避之;政治学家、宪法、国际法学者等学者仍争论之,讨论全球化及国际及区域组织对主权概念的影响。
 
在主权之下,人权也就成为猪权了,在“生存权”的名义下。
 
犹有甚者,是直接拿猪狗的权利来代替,例如过去租界里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不能拿“猪权”来糊弄“人权”》说:
 
2008年新年刚到,就在网上看到好消息:说重庆实施了"人性"化屠宰,被杀的猪在死前可以享受到桑拿浴,死时还伴奏着《安魂曲》……云云。
 
没有核实此事是真是假,不过以前也不止一次看到过类似的在不同地点的报导,这种作秀,初一看只能说是"猪性"化:让猪安乐死去,减少死时的痛苦,并让猪的在天(或地)之灵魂(如果有的话)得到安慰。
 
但这并不是真的保护"猪权",如果真是这样关怀猪的生命的话,那又何必送去屠宰呢?试看为了保护生命物种多样化,保持生态平衡,我们做了多少努力啊!就是家养宠物也不会弄进屠场的,所以这只是作秀,是为了表示一种对生命的普遍关怀与敬畏。
 
这还是为了表示"人性",也有一说,说是猪死得愉快时,其肉也好吃些,类似于奶牛听音乐时,产的奶就又多又好……,这一切还不是为了人享用吗?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人权"
 
再说这人权,它就决不等于猪权,不能用猪权来糊弄人权。当然人也与任何生物一样,首先要生存,首先要温饱,这也不假,但我们也看到了不少负面报导,使人的生命都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就是在同一个重庆,近日也有报导,病危老人在西南医院因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在关怀生命上,我们总该先关怀人的生命,再去世关怀猪吧!
 
更为重要的是:人权还有更为本质的是作为人的存在的财产权与自由权。在财权方面,又是重庆,去年的最牛钉子户拆迁可是闹了很久啊!
 
在言论自由上,也是重庆去世年的彭水诗案被称为现代文狱而进入记录。
 
生存权是首要的,是人权的必要条件,但它绝不是人权的全部,更不是人权的充分条件,人的自由权才是当今人权的核心。
 
独立的人权组织"自由之家"发表调查报告指出,2007年全世界有五分之一国家违反公权和公民自由,俄罗斯、伊朗、巴基斯坦、委内瑞拉和中国等世界许多国家的政治自由出现倒退,36%的世界人口不是生活在自由中,其中约一半是中国人。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时代,尚未结束。
 
《食品政治漫谈(4):趣谈狗权、猪权……》说:
 
狗有权利吗?如果有,是什么?同样可以问的是:猪又有什么权利?在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人权课还没上完的时候,又送来了一个新鲜玩意——动物权利和动物福利。
 
普通民众对动物福利(Animal Welfare)和动物权利(Animal Rights)往往会不加区别地混用。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动物福利指的是,人类基于各种需要(如取食动物之肉、娱乐、科研等)而使用和屠杀动物时,要人道,不能给动物造成太多痛苦。而动物权利,则具有更广的含义,而且更多指的是保护动物不被人类作为占有物使用物来对待的一种社会思潮。这都是对人类本位的一种反思。动物福利相当于人类对死刑犯讲执行人道死刑一样,而动物权利则将动物从财产提升到与人类比的生命,甚至拥有人类的精神权利。两者之间的根本性区别是动物福利还是将动物当成一种工具和如附属于人类的财产之物;而动物权利则是将动物和人类相对对等的生命。动物权利的批评者认为,动物无法自我表达,无法对社会契约进行讨论并做出道德判断,对权利没有概念,因此不能谈什么类似于生命权等基本权利。还有一部分温和的动物权利批评者认为虽然将动物用于食用、娱乐或科学研究没有错,却应该立法保障这些动物免受不必要的痛苦。温和派的动物权利批评者相当于动物权利的压缩版,基本上等同于动物福利主义。
 
无论是动物福利还是动物权利,人始终是参照物和中心体。人类开始有组织有意识地讲权利的时候,就开始有各种政治机制和机器去保证权利的表达和运行。动物之所以有福利和权利,不是因为他们去主动争取来的,而是一派支持动物福利和权利的人与另一派反对的人之间的博弈,前者占了上风,而使得动物有了福利和权利。所以,动物的福利和权利不是人与动物的政治结果,而实际上还是人与人之间政治博弈后的结果。因为动物无法表达和主张自己的权利,于是动物的权利基本都属于人类代为行使的状态。今日世界,大多数政府都承认大部分动物都可以为人类所使用、有的可以被宰杀用作人类肉食,但这个过程需要更人道。几乎所有发达的或有特殊宗教信仰的国家和地区,都对某些动物施行动物权利的习惯法或成文法。
 
动物福利法已经大摇大摆地进入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立法,而这些法律可不是标榜的。从国际贸易角度,对发展中国家的冲击首当其冲。劳苦大众养个猪牛的,不容易,可是欧盟要是怀疑你在养猪的过程中虐待了猪,譬如,把很多猪放在一个狭小的空间,猪基本的住房条件、生存空间没有达到欧盟所设定的标准;或者如果你把猪千刀万剐,杀猪杀得很暴力,也就是让猪不得好死,不给比较人性的方式让猪死得其所;对不起,你这猪或猪肉我不能要了。于是人给猪主张权利后,就不经意成为贸易的一个障碍,专业点,这里猪的福利法律成为了贸易壁垒。从刑事法角度,虐待动物,根据动物类别、情结严重等,有可能要受刑事处罚。2006年夏天的时候,我在香港就见报章上报道了一则内地听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大致好像说,一位宠物主忙工作结果将自己的宠物反锁在屋内,几天没有给食物。结果被警察拿去问话,据说还蹲了几天监狱。
 
有组数据着实把我惊着了。世界粮农组织(FAO)相当于整个地球世界的农业部官方数据显示,中国从2003年左右猪存栏数开始占到半壁江山,什么意思?世界每杀两头猪就有一头来自中国。2005年中国存栏数达到5亿之巨,什么意思呢?就是每两个中国人就要养头猪。说咱是猪国,一点也不过分。
 
欧洲人认为动物福利与动物健康和食源性疾病有密切联系。动物在压力状态下及不良的环境下容易生病从而反过来对人造成健康隐患。欧盟实施了当今世界上最高动物福利标准。为此还专门制定了《动物福利2012-2015战略》(Animal Welfare Strategy 2012-2015)。欧盟将动物福利与食品安全连接起来,为此授权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评估动物福利与食品安全的关系。欧洲食品安全局则专门成立动物健康及福利专家组(Panel on Animal Health and Welfare)提供独立的动物疾病与福利的专家科学意见。近年来,一些动物保护组织都在呼吁善待动物,从喂养的方式、运输到加工等方面都有细致规定,有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要求供货方必须能提供畜禽或水产品在饲养、运输、宰杀过程中没有施行虐待的证明才准许进口。在动物保护和人道主义温情的背后,动物福利屡屡成为贸易壁垒的杀手锏。
 
2015年的夏天,广西玉林又沸腾了。猫狗和猫狗肉成为新闻头条。欧美主流媒体也参与报道,乐此不疲。玉林讨论的焦点是猫狗有没有生命权,也就是动物的权利问题。这个问题在欧美甚至在广东的对岸香港似乎是不言自明:猫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不能用来宰杀做肉吃。广西玉林人素有吃狗肉习俗,特别是夏至这一天,狗肉与荔枝、酒、火锅为当地特色,当地人摆酒,外地人蜂拥。2009年,玉林举办美食节,有商家借势猛推“狗肉节”。无独有偶,2014年,江苏沛县为声援玉林,居然临时增办狗肉节,引起舆论轩然大波。2015年的玉林可能成为中国唯一一个还大张旗鼓保留了所谓的“狗肉节”的城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沛县鼋汁狗肉进入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如果反虐待动物法禁吃猫狗真的实施,那这道地方历史名菜就真的要变成历史遗产了。中国人吃猪还吃狗啊猫之类的。但是欧美人都是当孩子来养着,杀了猫狗之类来吃无异于食人肉乎?惊为天人啊?这同是世界上的猫狗,狗命在中国就生不逢时,狗命在欧美,命同人命。可以和主人同床共枕,有的还甚至拥有继承权,主人一命呜呼,什么猫狗之类的还堂而皇之地将所有家产都拥有了。跟非洲人讲动物权,人家大猩猩好像都抓来吃。我们很容易讽刺道,我们连人权都搞不好,还谈什么动物权。
 
有人说是有那么一伙人吃饱了没事干,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人,吃饱了撑着,总得找点事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和作用。于是造出这么一撮人以及被这撮人游说了的立法机器。对于此说,我是中立的。有一小撮人非常激烈,因为要动物权利,于是劝说人们素食主义。这些人不一定是宗教徒之故,可到时与佛教宣扬的效果要异曲同工。还有一部分不那么激烈,于是劝说人们不要买这些非人道方式生产出来的肉。前者很难成行,后者还真成气候了。为了说服人们动物福利是有必要的。
 
中国猪真的不好做,好比欧美牛不怎么好做一样。我们吃的猪肉要多于欧美人人均一倍,所以我们只好拼命地养,狠命地杀。而欧洲前些年闹出了疯牛病,大批大批的牛被人类无情地宰杀,没得商量,还要毁尸灭迹,为的是要保住人命。香港《猫狗条例》确实禁止屠宰猫狗、禁止售卖和使用猫狗肉,但同时,对于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猫狗,警察等可以进行扑杀。站在动物角度上说,动物福利和权利,实际上只是人类的一种施舍。也就是人类想给就给;但危害到人类安全时,马上就拿掉。参照物就是到底怎样才能保住人命或者让人类好过。
 
……
 
谢选骏指出:国家主权真是可以包办一切。既然至高无上,就可以规定其他任何权利。如此一来,人权变成猪权,并不奇怪。尤其因为,主权的谐音就是猪权。
 
人如果在心理上都变成了猪,只知猪权,再想变回来就很难。
 
 
(二)
 
上述文章不知何故,却遭到“博讯新闻网”以下的公告:
 
 
谢选骏:主权和猪权
(博讯20170607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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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作者:这种自己文字只占很小一部份他人文字占很大部份的文章暂停发表。——博编 [博讯来稿]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17/06/201706070919.shtml)
 
……
 
 

谢选骏指出:我并没有要求“博讯新闻网”刊登上述文章。博讯刊发与否是其在网络时代的自由选择,但是为何隆重地发出这一公告?是为了要一个“耐人寻味”吗? 是为了向有关方面表达忠心吗?
 
况且,这里推出的理由算是什么理由?
 
如果这也算是一个理由,那么所有的24史都应该禁止出版。
 
大家注意到没有?2017年春天以来,“博讯新闻网”正在发生某种本质的变化。但愿这不会持续很久,不会毁掉十几年来的积累,就像以前的“多维新闻网”那样。
 
人如果在心理上都变成了猪,只知猪权,再想变回来就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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