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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7日星期一

谢选骏:共产党专政依赖恋尸癖

网文《恋尸》报道:


恋尸,是个人对尸体表现爱恋或性吸引的现象。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在《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把恋尸列为“性欲倒错”。但是恋尸行为的含意显然颇为多样。研究者在访谈恋尸者的研究中发现,多数会描述自己有欲望占有一个全然不抗拒的对象(68%),或是希望与已死的爱人结合(21%),有些人对尸体感觉性吸引(15%),或者希望透过与尸体结合来克服孤立的感觉(15%),或者透过全然控制死者来寻求个人的自尊(12%)。[1]恋尸者并不一定会将对尸体的性欲付诸于行动,即不一定会与真正的尸体进行亲密接触或性交,通常恋尸者会以阅览相关文章、影片、图片,或是通过幻想、角色扮演等其他方式来满足自身的性需求。


外语名称


德语写作Nekrophilie,亦作Negrophil/-ie,英语为necrophilia。Necrophilia一词于精神病学家理查德·冯·克拉夫特-埃宾1886年的著作《性精神病态》中首次出现[2]。


详细定义主要为以下行为:


抚摸尸体会觉得兴奋;

旁观奸尸或观看他人抚摸尸体会觉得兴奋。

喜欢边看着尸体边自慰

如果有以下行为会被归为其他类别(淫乐杀人、猎奇杀人等):

先奸后杀会觉得兴奋;

男性因强奸或者甚至绞杀女性导致对方处于窒息状态,因而阴道激烈收缩而变的狭窄,强烈刺激男性生殖器,令对方致于死地而觉得有达成就感的兴奋;

旁观先奸后杀而觉得兴奋。


历史


作为一个文化现象,恋尸在古埃及社会颇为普遍。为了防止年轻女性死者在做防腐处理时被恋尸者奸尸,多半都会让尸体放置三五天,等到开始腐烂才送去防腐处理师那里制作木乃伊[3][4][5]。缅甸某些少数民族因为相信没有结婚的女性无法瞑目长眠,因此处女的葬礼都会包含某种婚礼的成分,就是与死者性交。尚未进入工业革命、教会权力仍然很大的前现代中欧社会也有类似习俗。现代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都有包含禁止侮辱尸体的相关条文,可见得并非对恋尸无感。


心理机制

从个人心理的角度来看,美国著名精神分析派学家、哲学家弗洛姆(Erich Fromm)认为大多数人都具有程度不等的恋尸心理。他指出:个体在社会中的成长,都存在着爱死与爱生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恋生者是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人,他“在各个方面都被生命和生长过程所深深吸引”,追求欢乐的情感体验,喜欢富有活力的新鲜事物。爱死的主要表现则是恋尸,“有恋尸定向的人被所有没有生气的和死的东西所吸引和迷狂,诸如死尸、腐物、粪便和污垢。”弗洛姆认为一般人的肛门性格与恋尸性格之间并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由于父母强迫儿童控制自己的便溺、保持清洁习惯的结果,反而形成洁癖、恋物和偏执狂这些性格特征,因此,恋尸心理以不同形式大量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


精神分析学派虽然承认恋死与恋生的并存,以及与养育方式和社会文化之间的关连,却显然把恋生恋死视为彼此零和消长的关系,而无法认识到两者并存恐怕才是个人生命中最现实的状态。毕竟,没有人是全然恋死或恋生的。


个人性格


恋尸的性格是一种久被压抑而形成的精神能量系统。人类性行为本身就是人的精神能量的释放,而在恋尸者那里,这种释放同死亡冲动的发泄结合起来,表现为性虐待与受虐的需要。在这种性行为的过程中,由于当事者曾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觉得受到重大打击和挫折,于是通过对性对象的施虐与折磨来抒泄缓解被压抑的情绪,或满足统治及占有的欲望。另一种情况则是,恋尸者本质上害怕性爱中的人性自然表现,只有在能完全控制对方、把性对象当作缺乏自主性与生命活力的物品时才有安全感和快乐。


历史事例


恋尸与其他性欲倒错一样被认为自古已有,但因其异常而秘密进行,极难找到实例。


在中国

有关奸尸的纪录,部分跟盗墓有关。原因之一是女尸不腐的比例相对高于男性。从现代考古发掘报告中可以发现,出土的完好尸体多是女性,如历2000年而不腐的长沙马王堆和江苏连云港两具汉代湿尸,均是女性[6][7]。不少性学家都将盗墓史上出现的这类奸尸记录,当作人类性欲倒错的佐证来处理。如中国大陆开设中华性文化展览馆的刘达临教授就曾把中国古籍上的这类文字作为其研究性欲倒错的例子加以引用和分析。


例如:


司马干

东晋干宝《搜神记》卷15:汉桓帝冯贵人病亡;灵帝时有盗贼发冢,七十余年,颜色如故,但肉小冷;群贼共奸通之,至斗争相杀,然后事觉。

慕容熙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赤眉……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乃复还,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唐代戴孚《广异记》:“开元初,华妃有宠,生庆王琮;薨,葬长安。至二十八年,有盗欲发妃冢,遂于茔外百余步,伪筑大坟,若将葬者,乃于其内潜通地道,直达冢中,剖棺,妃面如生,四肢皆可屈伸,盗等恣行凌辱,仍截腕取金钏,兼去其舌,恐通梦也,侧立其尸,而于阴中置烛……”


其他相关记载包括:


宋代周密《齐东野语》:“宋嘉熙间,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宜兴前某令女有殊色,及笄而夭,稿葬县斋前红梅树下,赵某“遂命发之……颜色如生,虽妆饰衣衾,略不少损,真国色也。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舁尸至密室,加以茵藉,而四体亦柔和,非寻常僵尸之比,于是每夕与之接焉;既而气息惙然,疲薾不可治文书,娼家人乘间穴壁取焚之,令遂属疾而殂,亦云异矣。尝见小说中所载,寺僧盗妇人尸,置夹壁中私之,后期家知状,讼于官;每疑无此理,今此乃得之亲旧目击,始知其说不妄。”

清代乐钧、俞越《耳邮》:“奚呆子,鄂人也,以樵苏为业,贫未有妻,然性喜淫,遇妇女问价,贱售之,不与论所直,故市人呼曰‘奚呆子’。市有某翁者,生女及笄,有姿首,奚见而艳之,每日束薪,卖之其门。俄而翁女死,奚知其瘗处,乘夜发冢,负尸归,与之媾焉。翌日,键户出采薪,而遗火于室,烟出自笮,邻人排闼入,扑灭之,顾见床有卧者……,发其衾,则一裸妇,近视之,死人也,乃大惊。有识者曰:‘此某翁女也。’翁闻奔赴,验之,信,闻于官,论如律。异哉,天下竟有好色如此人者!乃叹宋孝武帝为殷淑仪作通替棺。欲见辄引替睹尸,尚非异事。”

清代景星杓《山斋客谭》:“本朝安徽抚院高,讳承爵,旗员,罢官后,爱女死,殡于通州别业。守庄奴知其殓厚,盗弃之,见女貌如生,将淫之,女忽起,抱奴甚固,奴求脱不得,抱滚二十五里,遇巡员获之,论磔,七日旨下。女今东浙备兵高其佩之(堂)妹也。”[8]

虽明、清期间法律规定“奸尸者死”,亦不能禁绝。


1935年12月号杂志《AMATORIA》曾报导,中国于数百年前就有可供客人拥抱尸体的妓院。《九春亭读书录》里记载着如何防止尸体腐败以及消除尸斑的按摩方法。民国初年上海外滩一带的妓院尚存这种服务。[9]


在其他国家

希罗多德的著作《历史》第二卷记载,在古埃及,达官贵人的妻子或者美女死时,为避免被木乃伊制作者奸尸,会摆放三至四天才移交(即使假设其记载是真的,那就可以成为尸奸古已有之的证言,亦不可以断言木乃伊制作者有恋尸癖)。在古代,与死者性交有时候被认为含有魔力。在莫希文明的废墟中,有描绘生者与骸骨性交的陶器出土。


在18世纪法国的妓院,有一种特色服务,是妓女躺在棺材中扮死尸,嫖客穿扮成牧师与之性交,甚受一部分人欢迎。莎拉·伯恩哈特也被传曾睡在棺材里。


动物界的事例

不仅是在人类,动物界也观察到有恋尸癖的情况。2003年搞笑诺贝尔生物学奖就颁授予荷兰鹿特丹自然史博物馆的C. W. Moeliker,他忠实地记录了一只绿头鸭的同性恋恋尸癖。他目击了一个雄绿头鸭“强暴”另一只在博物馆草坪上死亡的雄绿头鸭达七十五分钟之久,最后他再也忍不住而去“解救”那只死鸭,并验尸确认它是公的。[10]


法律与宗教的看法

在台湾,奸尸会被判有期徒刑。据《中华民国刑法》:

第247条,损坏、遗弃、污辱或盗取尸体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坏、遗弃或盗取遗骨、遗发、殓物或火葬之遗灰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49条:发掘坟墓而损坏、遗弃、污辱或盗取尸体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50条:对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犯第二百四十七条至第二百四十九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2007年在新竹发生奸尸案,被告杨忠平被指控的罪名当中则包括上述第247条的损坏、污辱尸体罪[11][12],一审后该项罪行判刑两年六个月。[13]


于香港,恋尸癖者有可能被控以阻止尸体合法埋葬罪。


于中国大陆,对尸体进行性行为可能被控以侮辱尸体罪,先杀后奸这类淫乐杀人行为一般被控为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常规判决中,犯罪行为构成两个以上罪名应该依照数罪并罚原则。


于美国,直到2006年5月,联邦法律并没有相关法律[14],而以下州份则自行立法,在某些州是轻罪,在某些州则是重罪:


阿拉巴马州 - 13A-11-13

阿拉斯加州 - 11-61-130 

阿肯色州 - 5-60-101

加利福尼亚州 - 最重入狱三年

科罗拉多州 - 18-13-101

康乃迪克州 - 53a-73a

特拉华州 - 11-5-1332

佛罗里达州 - 872.06

乔治亚州 - 最重入狱十年16-6-7

夏威夷州 - 7

爱荷华州 - D级重罪;最重入狱五年

明尼苏达州与内华达州 都有立法禁止奸尸

俄亥俄州 - 2927.01

俄勒冈州 - ORS 166.085

宾夕法尼亚州 - Title 18 §5510

德克萨斯州 - [2]

华盛顿州 - RCW 9A.44.105

威斯康辛州 - 940.225 (7)

在日本

现时并没有相关法律,但因为在1999年光市母女杀害事件中,受害人曾被奸尸,舆论开始倾向要把奸尸列为非法。

在佛教,奸尸为犯五戒当中的邪淫戒,不论阴道、口腔、肛门,有交合的话则属于不可忏悔的罪业,手淫的话亦犯下不可悔罪。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佛告诸比丘。优婆塞,不应生欲想欲觉。尚不应生心。何况起欲恚痴结缚根本不净恶业。是中犯邪淫有四处。男、女、黄门、二根。女者。人女、非人女、畜生女。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亦同于上类。若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邪淫。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若发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下可悔。若二身和合止不淫。犯中可悔……若人死乃至畜生死者。身根未坏。共彼行邪淫。女者三处犯不可悔。轻犯同上说。”[17]

《四分律戒经》:“受戒者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之三处行淫,或于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处中行淫,犯重罪不可悔。若对男尸或女尸行淫亦犯不可悔罪。然若起淫心,两身未和合者,犯下可悔罪。若自行手淫者亦犯下可悔罪。”

在中国民间宗教

成书于清代光绪年间的《金科辑要》中,玉皇大帝颁令,奸尸的罪等同乱伦,要永远打入地狱。[18]


《冥罚淫律》: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影视及文学作品中的恋尸癖

电影中也经常将恋尸癖作为主题例如鹅毛笔。如德国先锋派地下导演J?rg Buttgereit所拍的《困惑的浪漫》(1987)及《困惑的浪漫2》(1991)中,用相当激烈的手法表现了对尸体的爱恋。类似的后继者还有Lynne Stopkewich导演的Kissed(1996)。


恋尸癖主题最有名的电影化作品应数希区柯克的《迷魂记》(1958),在希区柯克极为艺术化的导演之下,这部线索错综复杂的心理悬疑片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其中的恋尸癖内容更多地是为悬疑主题服务。另一部极其风格化的恋尸癖片子是法国导演Fran?ois Truffaut的La chambre verte(中译《绿房间》)(1978)本片和《迷魂记》一样充满了心理暗示。


在童话故事《白雪公主》的一些版本中,描写王子因为有恋尸癖,才会亲吻玻璃棺中看似死去的白雪公主。


中国民初作家沈从文的自传也提过一家豆腐店老板挖出商会会长女儿的尸体,背到山峒中去睡三天,方又送回坟墓去,最后被逮捕,执行死刑之前还说:“美得很!美得很!”[19]


英国作家莫·海德的小说《鸟人》也讲述一恋尸癖的故事,主角招一男妓后,为于男妓身上获得满足而将其杀死。


斯蒂芬·金的小说《杰罗得游戏》中,主角被一位喜爱掘尸的恋尸癖者跟踪。


恋尸癖和音乐


一些金属乐和死亡金属的歌词中常常提到恋尸癖。在流行乐中也经常出现恋尸癖的主题,比如Nick Cave和Kylie Minogue的Where the wild roses grow及Cat Stevens的单曲Lady D'Arbanville。另外像是Avenged Sevenfold 的A Little Piece Of Heaven的MV中也有提到奸尸的部分。某些说唱乐手也以恋尸癖为主题。


香港乐坛目前只有一首歌隐晦地提到当事人有恋尸癖,它就是“超生培欲”,由香港流行音乐歌手麦浚龙主唱,方大同作曲,林夕填词,并收录于他的唱片《Nothing Lasts Forever》中。


参见

恋尸癖事例

参考文献

 Rosman, J. P.; Resnick, P. J. (1989). "Sexual attraction to corpses: A psychiatric review of necrophilia".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sychiatry and the Law 17 (2): 153–163. PMID 2667656.

 Richard von Krafft-Ebing(1886). Psychopathia Sexualis. English translation: ISBN 1-55970-425-X.

 Herodotus (c. 440 BC). The Histories (Book 2). [2014-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26). The wives of men of rank when they die are not given at once to be embalmed, nor such women as are very beautiful or of greater regard than others, but on the third or fourth day after their death (and not before) they are delivered to the embalmers. They do so about this matter in order that the embalmers may not abuse their women, for they say that one of them was taken once doing so to the corpse of a woman lately dead, and his fellow-craftsman gave information. |chapter=被忽略 (帮助)

 Brill, Abraham A. Necrophilia. Journal of Criminal Psychopathology. 1941, 2 (4): 433–443.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klaf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http://big5.huaxia.com/zt/whbl/2004-67.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马王堆汉墓挖掘30周年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2-07/31/content_504977.ht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华网:连云港再现千年古尸 近期我国连获重大考古发现

 http://mobile.lalulalu.com/index.php?tid-715495[永久失效链接] 揭秘中国盗墓史上令人吃惊的奸尸现象

 桐生操/著 王姿雯/译 《世界情死大全》麦田出版社 2006.08 ISBN 9789861731179

 存档副本. [2007-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8-30).

 http://www.scc.moj.gov.tw/ct.asp?xItem=109275&ctNode=21529&mp=013[永久失效链接]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检察署-《新闻》被告杨忠平涉强盗杀人案提起公诉

 存档副本. [2008-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2-29). 自由电子报-奸尸不算性侵 竟只算毁尸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IssueID=20080701&art_id=3070586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壹苹果网络-奸尸烹煮 人魔仅判无期

 Section 3a. [2008-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2).

 as described in the footnote on page 43 of Mary Roach's bestselling book Stiff: The Curious Lives of Human Cadavers

 http://www.chengte.org.tw/%E4%B8%8B%E8%BC%89%E8%B3%87%E6%96%99/%E8%A5%BF%E6%96%B9%E5%A4%A9%E5%A0%82%E4%BA%BA%E9%96%93--12.%E9%80%9A%E5%BE%80%E8%A5%BF%E6%96%B9%E5%A4%A9%E5%A0%82%E8%B7%AF%E7%9A%84%E7%AC%AC%E4%B8%89%E6%A0%B9%E6%9C%AC%E6%88%92%EF%BC%9A%E4%B8%8D%E9%82%AA%E6%B7%AB.ht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西方天堂人间--12.通往西方天堂路的第三根本戒:不邪淫

 http://www.nwk.com.cn/crystalradio/%E4%B9%B178%E7%B3%9F/%E4%BD%9B%E6%95%99/%E2%98%85%E5%A4%A7%E6%AD%A3%E8%97%8F/%E7%AC%AC%E4%BA%8C%E5%8D%81%E5%9B%9B%E5%86%8A%20%E5%BE%8B%E9%83%A8%E4%B8%89(1448%E2%80%941504%20%E7%B6%93)/T24n1476.pdf[永久失效链接]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一卷 CBETA电子版No.1476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51.ht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报佛恩网-冥罚淫律

 《从文自传——清乡所见》


谢选骏指出:上文林林总总,却没发现共产党专政也是一种恋尸癖,并且共产党专政的延续还要依赖恋尸癖。如果不是,为何共产党国家要设立僵尸制度以便毛粉玩弄?不仅大陆如此,台湾也是这样——中华民国的瓦解有其宗教上的必然。


《恋尸癖真“可爱” ——对恋尸癖的看法》(知乎 2020-04-04)报道:


“恋尸癖”为何要加引号?在“特殊含义”的语言系统中,该语言符号中与其他符号,甚至是“老僵尸”这个符号比较获得了其意义。“恋尸癖”们的无意识主体,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机器以及或多或少受其影响的左圈大他者传唤了,主体化为了这种意识形态的受众,狂热的接受一切意识形态内容,被拼接进了左圈景观再生产中。他们抱残守缺,将某个实在界中存在的已经死了的人在象征界复活,并用这个自我在象征界里存在的符号(也即“神像”)以及被符号化的话语当做自己言行的教条。其常见症状不用我多说,相信各位在这个”左圈”池沼中看得出来。这是可以不用言传的。


“恋尸癖”们,最次的只是局限在某高中政治必修四和斯毛著作中当中进行无意识的复读,好一点儿的将无意识的复读面扩大到托先知,曼德尔,西马,和某鼻炎患者(只可惜,复读某鼻炎患者的还没看开“某某某某的某某某体”),并且拒斥了自己反思这些思想流派的可能性,而且在别人对自己在象征界中的那个人的话语质疑时,常常又表现出排他性,对着对方释放力比多,以阴阳怪气等方式徒劳无功的回复回去。因为意识形态会将个人传唤成为“主体”,个人作为“小主体”对“大主体”臣服”,所以他们让自己处在原地打转的局面,因为神像是先锋队必然产生的一种权威,这就让自己跑不了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圈圈,使得自己永远跑不出形而上学里面。(想必不只是恋尸癖,老僵尸们也会因为看到“形而上学”这四个字想释放力比多)。另外,恋尸癖们对自己的“神像”也是百般爱护,如果看到自己费七八力树立起的神像哪怕是损耗了一点点,无意识主体在意识形态狂热的控制下,当起了卫道士的角色,甚至不惜用笛卡尔二分来给自己的神像涂漆。还会利用身份政治带来的狂热去给别人扣上自己认为的“最恶毒”的帽子,甚至从想象界构造一个虚无缥缈的左籍之后再去否定它。最后整一个类似某社民导师宣布辩论胜利的闹剧。如此循环往复,非但自己没前进一步,反而加深了自己的意识形态狂热。这样的倒错结构里,每一个人都剥离出真实的生命情感,反而只会对着一个个空洞无物的符号(知识碎片)发情,在以“革命,理想,意识形态”作为主人能指构建起来的大梦境中进行高度“本我异化”和“歇斯底里”的社会活动。对荒谬符号的朝圣,也都只能意味着自我完全切入“我是革命者”这一主体符号当中,那么异化,单向度,和神经质化,都只能是某种结构主义式的必然。


“人的人格从不属于自己,而是镶嵌在周边复杂的权力流动里,同时,符号界就是无意识发生的场合。”


“要成为一个真实的主体,就必须让他去承担自己的无意识,让主体在言说中去直视自身的欲望的真相。”


我知道某些恋尸癖看了会释放力比多,你们不是把自己封闭在象征界的符号里吗?好,我把你们存在于实在界中的“神像”的话语复读一遍,你们自己品。


“我们不需要死记硬背,但是我们需要用基本事实的知识来发展和增进每个学习者的思考力,因为不把学到的全部知识融会贯通,共产主义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就会成为一块空招牌,共产主义者也只会是一些吹牛家。你们不仅应当领会你们学到的知识,并且要用批判的态度来领会这些知识,使自己的头脑不被一堆无用的垃圾塞满,而能具备现代有学识的人所必备的一切实际知识。如果一个共产主义者不用一番极认真、极艰苦而浩繁的功夫,不理解他必须用批判的态度来对待的事物,便想根据自己学到的共产主义的现成结论来炫耀一番,这样的共产主义者是很可怜的。这种不求甚解的态度是极端有害的。要是知道自己懂得太少,那就要设法使自己懂得多一些,如果有一个人说自己是共产主义者,同时又认为自己根本不学要知道其他任何事物,那他就根本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

不要活在前现代,不要让自己陷入庸俗的功利主义中,越是这种自以为伟大的庸俗功利主义,反而离GM,离马克思主义更远,越意识形态,就离胜利越远,读书只能体现出自己的无知,而不是体现出自己的优越感。话就这么多,怎么做自己想。


谢选骏指出:上面这些字里行间,透露出“共产党专政依赖恋尸癖”的信息。共产党专政依赖恋尸癖——不仅高举马恩,而且腌制列毛,以便满足继续专政的变态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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