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思项羽 于 2005/10/14 发布在 凯迪)报道:
说实在,我到美国非常勉强。跟豹子头林冲上梁山差不多。都是被逼的。
1981年我大学毕业。那时候我是个标准的“文学青年”,一脑门子的作家梦。我读过一篇文章,好象叫什么“十种人不宜于去美国”,其中赫然上版,而且是最不适宜去美国的,就是俺们这类“读文科的人”。这篇文章把我整整毒害了9年。俺始终觉得搞文学的人要是出了国,那横竖就是一个“死”字。
范学德学生说他出国前是个大学老师。俺比他糟糕,俺是窝中学教书的。俺们77级的那界毕业生,多数都进了党政部门。分配到中学的,大多都带有一种惩罚的性质:要么就是没有社会关系,要么就是“政治思想落后”。俺是属于后者。或许,俺如果也象老范那样在大学搞“学问”的话,可能多半就不会选择去美国了。
进了中学也没觉得怎么样。心想:反正俺迟早都要成为一个大作家,在那里不一样?刘心武不就是个中学老师么?所以俺在中学吃了八年的粉笔灰。这其间,俺没有发表,或尚未发表的文章和小说,加起来大概足有好几百万字。可是,嘿嘿,非常遗憾,在这一段漫长的岁月里,我竟然就没有遇到任何一位伯乐。
穷俺不怕。那时候教师的薪水大约RMB100多不到,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俺是感觉精神压抑。无可形容的那种压抑,好象天天都生活在卡夫卡形容的那个“城堡”之中。俺活着,可TNND怎么就象他笔下的那个甲壳虫呢?
在大学里俺就是一个“自由PIE”。毕业的时候,俺系的党支部书记,特别在俺的个人档案上关照了一把。大概写了几行非常富有“党性原则”的评语。从此之后,俺所在的那个中学的党支部书记们,就都对俺“另眼相看”了。俺所在的那个中学的副书记,俺记得,和个坛上的“马列老太太”姜悠长得很象。(都是女八路)一脸阶级斗争五官。在俺到中学的第一个礼拜起,她就叮上了俺的长头发。大概她的理解是:头发长,资产阶级,头发短,无产阶级。结果俺被她逼着,一个星期内剃了两次头。(第一回不合她的标准,长了半寸左右)
但俺别的不成。讲课却是一把罩。这不是吹牛。俺说课象马季一样煽情,学生们听得脸红脖子粗,如同充足了气的轮胎一般。可这顶什么用?美国的中学,动不动就给学生发什么“eva1uation”,让学生们给上课的老师评分。可中国的中学不搞这一套。你书教得再好都是孱头。等到要涨工资了,评职称了,或是要分房子的时候,你就会突然发现:别人都拿你当蹬子了。那些学历没你高,讲课没你好的主们都上了,你自己倒给踹了下去。仔细一看:原来人家没什么特别的本事,就是有一看家手腕:会往书记们的家里跑。不仅跑得勤,而且还知道上门的时候,从不空手。这个厉害。书记们说:这叫“积极靠拢党组织”。
俺既然是个落后分子,不懂得该怎么“靠拢”,当然临到有好事的时候,就得乖乖地“靠边站”了。俺知道这是中国人的宿命,不“靠拢”,就得“靠边站”。除非你不打算做中国人了。
其实1982,俺就有机会到美国去的。俺一亲戚从美国回来探亲,说俺的个性“很适合在美国生活”。俺却对她说“NO”。那时候俺脚得中国的文坛可以没有刘心武,但是却不可以没有俺。(靠,真是痴得厉害!)所以俺要留在贫穷的中国。
小说没法见报,俺想去考研。英语俺不怕。专业课也拎得起。可问题出在“政治经济学”和“党史”这两门课上。俺栽得很难看。本来俺在大学里的时候,这两门课就一塌糊涂。更没料到这两个“党八股”,竟然变成炸掉俺前途与梦想的“哈马斯肉弹”。俺只要一摸那些本本,眼皮就发蔫,没办法。这一条路又死了。
俺还写正耳八经的论文。内容和网友“神赋平等”今天写的那些东西很接近。可惜当时没有网络这个好东西。所以基本上这些好文章的唯一读者就是偶自己。出国之前,我写了最后一篇好几万字的论文,是探讨近代西欧国家的流血革命的问题的,俺的主题非常吓人:为什么某些国家会发生一系列流血的,暴力革命或内战?而一些国家却没有,或极少发生这样的流血的暴力革命?
俺认为这得归功于“新教改革”。凡是那些新教改革彻底的国家,譬如北欧国家,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没有发生流血的“无产阶级革命”。盖因社会内部的矛盾与对立,已经通过普遍的思想和道德改良的方式被化解了。另一些国家,譬如法国,意大利,德国,墨西哥,“新教改革”不彻底,或失败了。所以它们发生“无产阶级流血革命”惨烈程度,相对来说就要比第一类国家严重的多。最后有一类国家,它们压根就没有过什么“宗教改革”这档事,或者干脆什么信仰也没有。结果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就血流浮秆,伏尸遍地。譬如俄国和中国。
俺的方法非常简单:将流血革命比之于地震,然后用某种“烈度”来衡量。譬如说第一类型的新教国家,如果它们“流血革命”的烈度是0-1级的话,那么第二类型的旧教和新教混合的国家,它们“流血革命”的烈度,则基于2-5级之间。第三类型是完全旧教的,或干脆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家,它们发生流血革命的规模之大,牺牲之惨,和6-8级以上的“强震”差不多。大抵么,这些国家无法以一种和平的,灵魂与道德改良的方式,来减低社会不同等级或阶级间的仇恨对立。社会矛盾积累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就来一个大爆炸,彻底发作。非得开膛破肚不可。
俺花了大半年的业余时间来鼓捣这篇东西。投递了好几个不同的的刊物,结果都一样成了打狗的肉包子。这是俺在中国最后一次严重的挫折。在坚持到第八年的时候,俺发现自己前途堪忧: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俺还在绝望地爬格子。当老师俺学不会“靠拢”,考研又不甘被洗脑,做学问嘛又找不到伯乐。想想在国外的光景再糟也糟不到什么地方去了。
所以这就有了俺在“我这就告诉你,我为什么爱美国”一文开头所说的:俺是揣着$250美刀下关东的。那就是俺的全部家当。俺到美国,就是一个典型的无产阶级,除了一张皮,还有一付“锁链”(这是老马说的)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俺就想知道,象我这样一个即没有一技之长,又没有什么“关系”,且说着一口破英语的普通中国学生,在美国这样一个号称“高度自由”的国家里,究竟有没有一个可以凭自己勇气与诚实,去创业并获得成功的机会呢?
三句半破英语,在美国怎么混?
说说我为什么去美国之(2)
我对美国的认识,其实并不是她表面的那些物质繁荣。对我来说:一个富有,又不失人格尊严的生活,固然是最上选的。但退而求其次,贫穷,却不失人格尊严的生活,也是可以忍受的。最糟糕的情形就是:既贫穷,又没有丝毫的人格尊严。你的月薪百蚊不足,可人家还觉得你欠他党国祖宗三代的恩情。成天拍着你的脑袋说:年青人啊,你的头发长了点,你可要多注意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不良影响厄。
说去美国追求“自由”,这未免太诗意话些。我宁可说:我是向往一种“理当如此”的,“正常”的生活方式。这就是我的“美国梦”。我不奢望自己会太“有钱”。不过我绝对希望,除了上帝和我自己之外,我的未来,不要有任何的第三者来支配。“正常的生活”的意思,是指除了一个人的勇气,品格,和能力之外,我不需要依靠出卖自己的人格尊严,来达到我人生的目的。尤其是不必依靠“权力”这种深具中国特色的东西。
有网友问我是怎么学英语的。其实我的英语很烂。充其量也只能达到“一般”的水准而已。初来美国,我选择了纽约郊区一所很小的文科学校落脚,除了想保持自己的学生身份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上他们的硕士课程,居然不需要“托福”,他们有专门的英语课程提供给我们这些外国学生,所以我们可以一边上它的硕士课程,一边恶补英语。那个学校几乎没有中国人,而整个镇上也只有一户中国人家。所以我被迫天天练英语。练到一个程度的时候,居然连梦呓都是CHINGLISH。我觉得这是炼英语捷径。
奇怪的是,那些嘲笑我英语说得烂的家伙,几乎都不是美国人。反都是中国大陆人。当然也有例外,两年有一回我写信给老美一大公司的总裁,企图向他推销我们公司代理的产品,结果他冷冰冰地给我回了一段话:大意是在考虑跟我们做生意之前,希望我先修正一下自己的语法和拼写云云。不过在绝大多数的情形下,美国人都会对我说:你的英语说的很好。或,你的英语已经足够胜任了。
起先,我以为这或许是美国白人的一种“虚伪”。心里瞧不起你,嘴上却不说。但后来发现,其实不然。这是美国人尊重鼓励他人的一种非常“自然”的习惯。他们自己从小到大,就是在一种被鼓励,被肯定的环境中成长。成人之后,当然不懂得什么“批评与自我批评”之类的生活方式。说是在美国学校里,一个老师问小朋友:1+1=?有回答说1+1=3的。中国老师若遇到这样的学生,大抵第一个“自然”的回答会是:靠,你个猪头,这么简单的算术都学不会,你的脑瓜是怎么长得?但是美国的老师的“自然”回答却会是:哦,“GOOD TRY ,YOU ARE VERY CLOSE TO THE RIGHT ANSWER NOW,TRY ONE MORE TIME”。(很好的尝试,加油,你已经非常接近正确的答案了)在这种被鼓励和被肯定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真的是有一种非常健康,豁达,和包容的心理素养。靠“装”是绝对装不出来的。
而我所要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理当如此”的,“正常”的生活环境。
和别的留学生不同,我在美国总共只打了一个多月的餐馆工。那是在1990年,我刚到美国以后不久,暑假时唯一一次很不愉快的美国经历。从那时起我就痛恨中餐馆,特别是中国大陆移民开的中餐馆。我发誓哪怕是饿死,也要比到那里打工强些。那个地方使你感觉又回到了那个人压迫人,象猪笼一般的专制社会中去。俺的老板是个福州人,俺的那点破英语,在他耳朵里听起来象仙乐。于是他就给俺点了个每月$1800美刀的“高薪”工作:不搞外卖,专做“PLACE ORDER”之类的白领活儿。——也就是接听电话,点菜的什么的。其实俺那阵子和老美(尤其是老黑)说话,根本就是鸭子听雷。能搞懂“FRY RICE”(炒饭)“EGG FU YOUNG ”(芙蓉蛋)或者是“BEEF NOODLE”(牛肉面)之类的破玩意儿,已经很不错了。
一个多月后俺走投无路,就决定豁出去做一个最有挑战性的工作:当推销员。俺在来美国之前就知道,美国是个“推销员”的理想国度。美国人看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你能赚钱,你就是KING。中国人“面子”之类的概念,在美国人那里是绝对没有的。这个英明决定决定了俺后来在美国一辈子的前途。打那时候起,俺就在再也没有离开“推销员”这个行业了。而且俺推销的,还都是地道的美国货,绝对本地生产制造的。
俺没有特长,又不是学理工科的料,胳膊也不是太粗壮。全身上下唯一可用的地方就是俺的嘴皮子了。学文科的人当推销员,倒正好派上用场。推销员在美国号称是“公司之王”。记得有一个给我们这些“菜鸟”提供训练的美国人曾经问我说:你知道在一个公司,尤其是一个小公司里,如何分辨谁是老板,谁是推销员吗?俺说不知道。他说:这很简单:你看到哪个家伙人模狗样,西装笔挺,穿着皮鞋把俩脚翘在办公桌上的,那就一定是TMD推销员了。反之,你看到那个家伙蓬头垢面,穿着T-杉,牛仔裤,满头大汗地在那里掏厕所的,那就是老板了。后来我发现,这小子,他的观察还真是入骨三分。
我做推销员,也就会三句半破英语。俺和学校里的一个日本同学,两个美国同学合开一部欧茨莫比尔的破车,从纽约南下到康州,新州,卡罗莱纳一带,走街串巷子,推销礼品,画片,或鲜花一类的小玩意儿。“Hello, my name is John, I am a Chinese student” 这是第一句,通常是跟人家打招呼的。接下来:“I am selling those pictures to raise my tuition, are you interested in taking a look?” 是第二句,通常就直奔主题了,告诉人家俺这是学生呢,搞推销是为了赚学费。这第三句就是谈钱了:“One for 7 ,two for 10”。一张7美刀,给您优惠呢,两张10美刀。还剩半句呢?那就是一些废话了,譬如什么“Very good” “Very beautiful”之类的。
俺后来对朋友开玩笑说:贺龙是俩把菜刀闹革命。咱也不差,三句半破英语闹革命。玩的就是个大胆。美国,才真正是冒险家的乐园嘛。
我是美国人,所以我很牛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3)
第一次听到用“牛”这个词来形容美国人的,俺已经不记得是在啥时候了。1995年那会,俺因为要给自己做退休计划,开始接触美国的股票和共同基金,学会了一个字叫“牛气”-Bullish。股票投资人说这词表示股市的多头与上扬趋向。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门口,就有这么一头怒眼圆蹬,奋力向前的斗牛铜雕。股市牛气谁不开心?美国西部是牛仔们的故乡。电影上时不时就能见识到。没一个不是硬汉。而当今在台上的这个总统哥们,也是典型的牛脾气,并且来自牛仔的故乡德克萨斯。这本来就是一个牛的国家。用“牛”这个词来形容美国人,倒也十分贴切。
俺想做推销员,发现周围的那些美国同学,几乎每一个人在大众面前说话时候,都是那么神闲气定,从从容容的样子。这就是“牛气”。俺很羡慕。也当然也很想邯郸学步一把。无奈这种素质不是靠三天或三个月的速成就能学得会的,这乃是人家文化日积月累的丰厚沉淀。一个生在开放的,尊重人权的,自由的国家的公民,他的心理素养与人格,总得说来要比我们这些来自集权国家的人要“阳光”的多,也积极正面的的多。他们的那种仿佛与生俱与的自信与自尊,根本无需雕琢。
这里面的反差实在大了去。按说俺在中国人里面,已经算是相当开朗,有自信的了。可一到了美国的那些“牛人”当中,我就发现自己好象有无数的心理障碍。比如说:不敢开口和洋人们说英语。一和老美说英语,俺的脑袋就好象要开天窗。记得俺在出国前,有一次跟一个老美打电话,拿起听筒,那边人家一句:“Who am I speaking to ?”俺这头就已经给震昏了,一句话都说不上来。头冒冷汗,牙关乱颤。脑袋一片空白。
这种情形后来持续了很久。甚至我到美国以后好几年,都还时有发生。这就好象一个演员站在聚光灯下,戏演到一半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在一刹那间全部蒸发掉了。什么台词都记不起来。那种情形是极端恐怖和无助的。我想来想去,没有其他原因,只能将其归结于一种过往的心理创伤。一个人在专制集权国家下生活长了,无疑他的整个内心世界就是阴暗的和扭曲的。他的个性和他的思维方式,注定就是负面的和否定的。专制集权对人最彻底的毁坏,大概无过于使其完全丧失信仰,诚实与尊严。
俺的销售的启蒙老师,给了我石破天惊的一课。俺开始学习什么叫“自信”,什么是积极和正面的思维方式。这哥们到底叫啥名字,我早给忘了。只记得第一他是个基督徒,会带着全体听课的学哥学姐们低头祷告,请上帝帮我们每一个人学做好推销员。第二是他被很多美国大公司邀请,开销售人员培训课程。他的一堂课要消耗俺半年的薪水。第三么,这哥们非常容易相处,平易近人。无论知识和经验都非常渊博。可他同时也“牛”的厉害。
他讲演,90%的内容对俺来说都是猪八戒看芭蕾,一头雾水。不过他说的三个例子,俺倒是连猜带朦地听懂了大意。那故事也是一个比一个牛。他先让我做试验:叫大家都闭眼,然后他告诉我们地板上有$500美刀。要我们睁开眼睛后去找。谁找到就归谁。当然,大多数学生都把他的话当真,都非常认真地低头在地上傻找起来。只有非常少的几个精明透顶学生,可以猜到这不过是他的一个玩笑而已,没有受骗上当。
我以为他会嘲笑那些傻乎乎地在地上找钱的笨蛋。但结果正好相反,他却告诉我们:那些在地上寻找的人不是笨蛋,只有那些不去找的人,才真正是笨蛋。他说这里有两种思维方式:如果有人告诉你地上有500美刀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相信“有”,也可以选择相信“没有”。但第一种思维方式是正面积极的。而第二种是思维方式则是负面和消极的。
选择第一种思维方式,他认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比选择第二种的思维方式对我们更为有益。他管第一种思维方式为“Winner Attitude”(胜利者的态度),第二种为“Loser Attitude”(失败者的态度)。他的根据是:地板上如果真的有$500美刀的话,那么Winner就赚到了,而Losers却什么也得不到,这是实实在在的损失。但假如地板上真的没有$500美刀呢?那么对于Winner来说,他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损失。所以根据这个道理,他说,只有笨蛋才会把“没有”当成一种选择。譬如我们的信仰,选择信上帝,怎么也比选择不信上帝要好些。只有笨蛋才选择相信“没有”上帝。
一个有“Loser Attitude”的人去申请一个职务,他举例说。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比其他所有的申请者都更胜任。因而他就表现出紧张,没有自信样子。而另一个有“Winner Attitude”的人则不然,甚至在他还没有见到老板之前,他就已经相信自己得到这份工作了。他不是去“申请”什么,而是去敲定一下具体的上班时间,是去签一份雇佣合同。Loser相信自己得不到这份工作,Winner则相信自己可以得到这份工作。最后的结果,也都是“各遂其愿”。相信“有”的就得到,相信“无”的,得到就是“无”。
一个好的推销员,天生就是一个有“Winner Attitude”的人。这是他举的第三个例子。一个客户约他见面介绍产品,那个有“Winner Attitude”的推销员,不会把他们的会面想象成一次“谈判”。而会认定这宗买卖已经做成了,done deal。客人不是要他去介绍产品,而是等着他上门收钱,高高兴兴地给他开支票呢!所以他心里没有任何的惧怕——既然你是到你的客人那里收支票的,那你还担心惧怕什么呢?You just go there and pick up a check!
那次销售培训,给我一次很强烈的洗脑。远胜过后来我参加过无数次类似的培训。仔细回味起来,你说这是美国精神也好,美国价值也好,它的确体现出一种正面的人生态度:积极,乐观,自信,进取。和我以前在中国的经历的正好相反。在这个国家,你到处都能感觉到一股阳刚之气,遍地“牛人”下夕烟。
说美国人很牛,其实还可以用一些数字来表示。有一次我参加一个投资讨论会,讨论美国通货膨胀,债券,和共同基金从1927年起到90年代末期,各自成长的情况。主持人拿出个图表来问与会者:如果1927年你拥有一美元的话,那么70年下来,按通膨的比率,政府债券的利息,和股市的回收情况来计算,目前各自的价值大概是多少?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前面二者的数目大概不超过区区数百美元。但是后者的数目,则高达了$4700多美元。换句话说:你如果是一个具有正面和积极的思维方式的人,相信美国的股市能有好的回报的话,那么70年以后你的财富,可能就是别的那些具有负面,悲观思维的人的几十倍:所以说到底,不同的生活态度,绝不单单影响一个人的心理状态,也会影响一个人的财富。
我现在多少也是个“牛人”了。我觉得没什么不好。我的孩子,最近生物课程得了个“B”。我不太满意,想找他谈谈。若按我原来的脾气和习惯,是一定会臭扁他一顿的。但我后来决定用正面的积极的方式跟他谈判。偶是这么说的:得“B”固然很不错,比拿一个“C”要强多了。但如果你的努力还不够的话,那么这个“B”就仅仅是“次好”而已(good),它不是“更好”(better),也不是“最好”(Best)的。我相信,儿子,如果你再努力一点的话,你就可以做得更好,然后你可以达到最好。
俺这么说,结果当然非常成功。
平生第一回,被一个陌生的美国姑娘拥抱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4)
俺在美国所干的营生,当年在中国就叫“奸商”或“投机倒把”。一本万利。譬如一张非常普通的8 X 11的烫金动物图片,俺的进价大约是$0.25美刀。但从俺手中出去,价格立马就得变成$5美刀,有时候顾客要我们给些折扣,2张$8美刀也成。赶上节假日什么的,4张$20美刀,销路照样很好。
我们那个销售团队,一共有4个同学,大家共用一部1986年产的“奥兹莫比尔”破车,沿着新泽西,康涅迪格州一路南下。基本上是到美国一些的偏远小镇,将车在市中心停下,约定好一个固定的返回时间后,大家分手散开了,朝几个不同的方向,挨家挨户地推销那些我们携带的小玩艺儿去了。2-3小时以后,我们再返回停车的地方,接着赶往下一站。
四个人中,SUSAN是美国的白人姑娘,销售业绩是我们这个TEAM中最棒的。其余的三个,我是中国人,另外两个一个是韩国人,另一个是日本人。我们每天工作大约8-10小时。平均收入在$80-120元之间。有时候周末出去工作两天,也能赚3-4百美刀,感觉到中餐馆当一个礼拜的苦力,还不顶俺这两天。
SUSAN赚的钱,要远远高于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至少一倍以上,如果我们平均一天能赚$120美刀的话,那么她至少要在$240-280美刀之间。极少例外。俺起先以为她有什么特别的销售技巧,后来才明白:这哪里需要什么技巧嘛?一个女人,又是一个甜美可爱的白种美国女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我们这些亚洲男人无法比拟的天然的优势嘛。美国人可不像老中,遇到自己人总是往死里整,他们永远是胳膊肘向内。
当然俺后来也摸到了一些“窍门”,知道推销给什么样的人,成功的机率会比较大些。譬如首先是那些30-40岁之间的女人,其次便是中低层的男性有色人种,包括西裔和非裔。而那些30-55岁之间的白人男性,则是最难打交道的。你几乎很难当面向他们推销些什么。
有一点则是共同的,是我在中国从未曾体验过的。那就绝大多数的美国人,即使不买你的东西,也都会非常有礼貌地告诉你说:“No, thanks”或“ I am not interested, but thank you anyway。(我没兴趣,但无论如何,谢谢你了。)那种粗暴无理,恶言恶语拒绝的情形,不是没有,但却极为罕见。
但是最令人费解的是,几乎所有的顾客,他们在买了你的东西,付完钱之后,还会非常真诚自然地对你说声:THANK YOU。这对我的震动真是非常之大——你不仅赚了人家的银子,还顺带饶了个“谢谢”,这样的买卖关系,在中国恐怕一辈子也搞不明白是为什么。
所以尽管我的英语说得不道地,买卖却能不垮。凭良心说,我个人的“能力和本事”,其实只占了非常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除了一点点的勤奋和大胆之外,我完全是受益于这个国家整体的社会环境。美国人民善良,慷慨,乐于帮助那些有自立精神,又勤奋工作的人。否则的话,我的那点小生意早就玩完了。
当然,我也遇到过一些非常不友好,歧视华人的家伙。其中有白人,有黑人,也有拉美裔人。这些不愉快的经历,我大概会在后面叙述中提及。但总的来说,这些人的比例非常之小。而且我对此早有了足够的思想准备,我知道美国绝对不是天堂。在中国所遇到的那些邪恶的人或事,这里也免不了。
但本质上的不同在于:一种是基于文化和体制而产生的“整体”的邪恶,另一种则是基于个人的信仰和品格缺陷所导致的“个别”的邪恶。对于前者,你根本无能为力,唯有绝望。但对于后者,你却可以毫无畏惧,迎头痛击。
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不愉快的,给你心灵带来创伤的人与事,你都会慢慢地将它们遗忘掉。但是那些美好的,给你心灵留下温馨记忆的人或事,却会伴随你一辈子。你会不停地被激励,感觉“活着”还是很值得的。
都说美国人很看重金钱。但一旦和普通的美国人做买卖的时候我就发现,其实中国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守财奴。美国人一旦发现金钱可以换来快乐和满足的时候,他们根本不在乎自己的银行帐户是否已经超支。(这也造成美国人负债累累)反而中国人却更像是金钱的奴隶。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享受生活。
我有很多这方面愉快的回忆。十多年过去以后,我都还不停地回味它们。譬如说我会想起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夜,我到一个十层楼高的Apartment推销我的那些宝贝画片,敲了很多的门都没有收获。结果非常意外地在3楼的地方遇到一位主动打开房门邀我喝咖啡的中年白人妇女。我坐在她家客厅的的地毯上,外面在下雪,我们一边喝着热咖啡,一边聊天,地板上摊着我背包中所有的那些画片,她一张张地看,说这张好,那张好,几乎每一张都喜欢。我们变得好象老朋友一样。离开的时候,我手里揣着$40美刀,身上是热的,心里很温馨。
我还遇到另一个台湾老板,开饭店的。她那个地方很偏僻,我根本就想不起来究竟是那个旮旯了。大概她一年中,也没几个机会看到黄面孔。所以见到我这个华人就特别高兴。那天跟着我的三个“外国人”,都一起沾光了。我们不但在她那里吃香喝辣,而且还只有半价。
我平生中仅有的几次和陌生美国女人拥抱的经历,也是发生在十多年前的“推销”的途中的。我时常开玩笑地对朋友说:俺这是“财色双收”。不但赚人家的银两,顺带还吃了人家的豆腐。
我只记得这是一个身材姣好,穿着西装套裙,有着一付棕色迷人脸蛋的拉丁裔美国女孩。她的办公室大概不是律师楼便是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总之,那天俺冒冒失失地闯进了她的办公室。首先见到的是一个大约40-50之间的男人,(我估计他是这里的老板)他对我的画片没看两眼就摇头说,没兴趣,他不需要,谢谢。不过,就在我有感到有点而失望,想离开的时候,他却突然告诉我说,慢着,等一等,他办公室里的另一位小姐,或许会对我的这些画片感兴趣,他叫我先站着,他到里面帮我叫人去。
结果真的发生了奇迹。这个小姐一从里面的房间跑出来,便要我把身上背着的所有图片都放在桌上,一张一张地让她挑选。她一共要了4张,问我该付多少钱?俺想了想,估摸她说不定会向我要些折扣什么的,便咬咬牙说:4张$20美刀。没料到她想都不想,立刻就从兜里掏出$20来递了给我。一边连声说着谢谢。
底下发生的事情才是最窝心的:就在我收下她的钞票,客客气气地对她说谢谢,准备离开她办公室的时候,她突然往我面前一靠,非常自然地用她的双手绕住了我的脖子,将她柔软的身体贴了上来,亲热地我的脸颊上吻了一下。用非常甜美的语调对我说:谢谢你给我带来这么好的画片,她感觉很快乐,这几张图片真是太美丽了。一时间我有点而手足无措。我闻到这个阳光一样的美国姑娘,她头发上和脸上散发出的一股浓郁的香水味。
这是我平生第一回,被一个年青陌生的姑娘“献吻”。又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里。你不但赚了她的钱,她还倒贴你一个香吻。
不过下一回遇到的另一个美国女人的时候,俺就没这么幸运了。那是一个又黑又胖的大妈。块头和吨位足有俺一倍大。胸部像个火锅。当俺推开她的家门的时候,俺立刻就自己发现走错了地方。想逃都来不及了:里面坐着整整一屋子的黑人老大哥,而且还是那种五大三粗的美国“贫下中农”。凶巴巴地盯着俺这个可笑的中国佬。俺当时真是心里发毛,腿上哆嗦,思忖着能全身而退,已然是万幸了,三魂只剩一魂了,那还敢有别的赚钱奢望?
当他们知道俺是个中国学生,卖画片赚学费时,开始叽叽嘎嘎的讥笑俺了。说什么反正俺也听不懂,黑色英语,只知道绝不是什么好话。后来一个哥们开口了,指着站在他们中间的那个大吊车一般的胖黑大妈对俺说,(大概是那个意思)你要是能给她一个Hug & kiss的话,她说不定就会买你的画片呢。于是全屋子的老黑,这时候都爆发出一阵响亮的嘻笑声。
奇怪是这时候俺反倒镇定了。心想不就是Hug & kiss嘛。既然我是个基督徒,我就没什么理由不爱这个又黑又胖又丑的女人。这样一想反而很坦然了。于是俺就大方地走上去和她拥抱,并且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天,她的胳膊足有我的腿那么粗)
当我这样做的时候,非常奇怪地,全屋里的人瞬时都安静了下来,不吵也不闹了。大家都用一种非常惊讶的眼光看着我。我对他们耸耸肩膀。接着一个男人走过来,握了握我的手,又非常友好地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开始要看我的货了。结果,当我离开他们的时候,我手里攥着两张这个胖黑女人开给我的支票,一共是$35美元。皆大欢喜。
非常奇怪,以后我再看到其他黑人的时候,我就再也没有恐惧感了。相反,我喜欢他们的大大咧咧,心里没有诡诈个性。你跟他们做生意,他们几乎不懂得什么叫“讨价还价”。
可以这么说,我认识美国,首先是从认识美国人开始的。而且是这些普普通通的美国老百姓。我爱他们。
鲁爷写“阿Q”,说阿Q摸了一下尼姑的脑袋后,好几天都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手指尖的那个地方也感觉得滑腻腻的。中学的时候,有一次俺也曾经不经意地碰了一下俺的“暗恋对象”的芊芊玉手,(大概是交团费时候吧)随后下来的那一整个礼拜,俺都体验到阿Q的那种飘飘然感,手指间的地方果然就是麻酥酥的。类似这种男女间的身体接触,我想大概总会使人连想到“性”。不过我在美国,和这两位美国女人的身体接触,却从未使我联想到“性”。相反,我回想她们的时候,倒好象就是品味一杯甘醇的陈酿。里面盛满温情和感激。
美国的狗权与人权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5)
这其实是两个毫不相干的话题。俺把它们往一快扯,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俺喜欢狗。小时候俺在中国的农村养过一条小黄狗。今天我在美国,养的是一条纯正的大狼狗。好象俗称“黑背”吧。
1969年俺在闽西落户。那年春节俺爹打牙祭,把小黄关到一个鸡笼里,然后放到河里淹死后,炒酒烹了。这个痛苦的回忆给我留下一辈子难以平复的“心理创伤”。虽然我非常尊敬我的老爹,他绝对是个好人,但他做的这件事情,我直到今天还耿耿于怀。
这一点美国的狗就很幸运。杀不得也,哥哥。前几天看到一个报道,一个美国的哥们被警察逮捕了,后来被法院判了好象是8个月的徒刑吧。外加好几千美刀的罚款。罪名是“虐待动物”。坦白地说吧,在中国人的眼中看来,这哥们实冤枉的厉害。那天他在地里埋东西,怎么恰恰好就有一个警官打那路过,看着他形迹可疑,就上前盘查,结果一条浑身伤痕累累的死狗就出土了。靠,这还了得?警官当时就亮出他的铐子来。哥们就为了这么一条不值3个美刀的狗命,到局子里蹲点去了。俺不知道他是否有请律师辩护。打自家的狗,不是属于“内政”问题么?
警察是不是狗拿耗子了?
俺爱狗,尊重狗权。走到那里都跟狗狗们打成一片。连带也喜欢那些挺身捍卫“狗权”的朋友。美国有许多善心人士专门收留那些流浪的,无家可归的狗三毛。我有一个做“安利”的朋友,3万尺大的庭院,一共收容了5只老弱病残的孤寡。其中有白内障的,有高血压的,有瘸腿的,也有神经病的。其中有一只老狼狗,今年13岁,我的朋友非常伤感地说他恐怕最多只有一年的时间了。他本来后腿都已经完全瘫痪了,后来喂他吃安利的蛋白粉和钙片,现在又能摇摇晃晃地走路。不过就是这么个老家伙,我的朋友说,陌生人到他们家里,如果手里拎着东西想出院子话,那是绝对是出不了大门的。这老狗整一个活扬根思。他会死死咬住你的汽车前轮,打死不松口,除非你从他身上碾过。
但俺有一个做邮递员的主内弟兄,却忒烦狗。他说全美国的狗都痛恨一种人,是非追着咬不可的。那就是他们这些穿着深蓝色制服的“国家邮政部门”的公务员。美国所有的居民都很尊敬他们。只有狗是例外。因为狗有极高的“领土主权”意识,而偏偏这些走家窜院的邮递员,又常常目中无狗,肆意侵入它们的领地,破坏它们的领土主权完整。所以狗遇到邮递员,就好象王伟遇到EP-3一样,非往死里整不可。
在美国被狗狗咬一口,搞不好坏事会变好事。变成赵燕第二。我的那个邮递员朋友,有一回就真的碰上一只凶神恶煞般的二郎犬了。不过是屁股被啜了一口而已,结果他歇了3个月的带薪假,医疗费用全部由邮局的劳工保险支付。狗主人的保险公司,另外再拿$1万多美刀的“人身伤害”赔偿给他。我以前听说美国有一家最大的个人住屋保险公司叫“STATE FARM”,好几年以前故意从自己的保单中删除掉“狗咬人”的赔偿条款,结果一些粗心的狗主人,真是为此吃足了苦头。
狗象凶器,有时候难免走火伤人。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养狗的屋主,都要在自家的门口,或篱笆上挂一些“狗警告”牌子(DOG WARNING),以便少担当一些法律责任。有趣的是,俺发觉这些警告牌上口号,大都和狗的危险程度有关。譬如说“BE AWARE OF DOG”是最常见的,说明这户人家养的,也就是条普通的菜狗而已。很有可能是个老掉牙的武器。俺把它翻译成中文叫:“当心!俺家有米格15”。
有上档次一点的,就挂“BE AWARE OF GUARD DOG”或者 “BE AWARE OF SECURITY DOG”。说明这可不是一般的菜狗。尤其你不可以视为纸老狗。翻译成中文, 应该是这么个意思: “当心,俺家有歼10!”
但我曾经看过一个最牛逼的,却和上面的这些都不一样。它说:“NEVER MIND THE DOG,BE AWEAR OF THE OWNER”。这口号非常吓人。一改以狗为中心的思想,而是突出“以人为本”。俺翻译来翻译去,就是把握不到那个狠劲。最后就翻成这样:“歼10算个鸟,当心俺家王伟!”。
这个最牛逼的狗警告牌,几天前本地的“洛杉矶时报”有一个报道,说是一家洛杉矶墨西哥塔可饼餐馆外,也挂了一个。俺从照片上看到的,我的妈妈咪呀, 它上面不仅公然写着这句话,还画了一只手,攥着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冷冰冰地直指着进门的客人。报道说:可就有这么一位12岁的黑人少年先锋队员潘东子,不信这个邪,非要上门打土豪不可。他第一回还真的让他得了手。接着他就要再搞二回,大概是3天之后吧。但这一次人家墨西哥王伟不干了,奋起还击,发炮连轰三响。报道说,这三响枪枪夺命。其中有一炮几乎直接命中黑人潘东子的眉心。他几乎当时就丧命了。可见人家这洋王伟,绝不是个吃素的孬种。在美国打土豪没那么容易。
不过这都是题外话。
狗不需要对主人做的溴事负责,但狗惹事,主人却要担待。狗可以淘气,但你打它却得做班房。这里面的法理好象挺玄乎。试想看:我们打死自家一条狗,即不伤人身体,又不毁人财产,不跟打破自家的一只碗,一个茶壶差不多嘛?跟俺们要打台湾的陈水扁是同一个道理,都是属于“内政“问题,照理说外人是无权干涉的嘛。我打破了自家的一个茶壶,凭什么就该被罚坐牢呢?
这个问题原先我没仔细斟酌,一直到后来,英鸡利国首相,俺的好朋友克莱尔先生的一席话,才使得偶茅塞顿开。他说:我们不但要打击恐怕行为和恐怖分子,还要打击那些散布仇恨和恐怖思想的人。照他的说法,法律也不是完全不可以“诛心”的。教唆恐怖思想,和毒打自家的狗,看来都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问题”了,而是属于“传播仇恨和残忍”。打狗杀狗,已经不再属于“内政”的范畴了。
所以,在美国没人敢搞“挂羊头,卖狗肉”的营当。超市里买得到羊肉,却绝对买不到狗肉。俺认为这是一种文明。俺的一个朋友便大怒,跟我争论。他说偶们中国人不吃牛肉,跟你们美国人不吃狗肉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尔等吃“匹夫”(BEEF)便是文明,偶们吃狗肉便是不文明?
说实话,我一时语塞。竟然也答不上来。真是头痛。
那年,俺差点成为“道德法庭”的被告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6)
生活在现在的年轻人,大概都不知道80年代中期,很多省级的党报上都有一个叫“道德法庭”版面,专门刊登一些大专院校中的“现代陈世美”的故事。不同的是,这种国外地摊小报才看得到的黄色八卦中人物。一旦被推到这个“法庭”的被告席上,那么身败名裂的下场几乎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无一例外,他们都会被冠以“资产阶级自由化典型”帽子。遭到所在单位的处分或除名。在我印象里,这里面绝大多数的“被告”,都有些拥有博士,硕士,或者学士学位的“臭老九”。
俺那年也几乎差一点就成为了这个狗屎“法庭”的被告。俺那年大概26-27岁,经同事介绍和一位叫“W”的小学教师认识。长话短说,开头两个月我们的关系发展顺利,不错,开始进入到谈论婚嫁的阶段。但到了第三月的时候,情况急转直下。俺发现这个小姐十分凶悍,如河东狮子。于是决定紧急刹车,想要全身而退。结果这个“W”小姐大发雌威,一状便将俺告到学校党支部,市委教育局,还有省党报的那个“道德法庭”那里。说我为人师表,却道德败坏,公然玩弄女性,坚决要求党和人民政府,将我这个“败类”清除出人民教师队伍。
这也罢了,偏偏负责这个“道德法庭”栏目的那俩个记者,是两个大概跟我一样处于“性饥渴”状态的,45-50岁之间的老男人,老流氓。那年头,街上尚未有象今天这么多的“桑拿房”,这两个流氓记者读到“W”小姐的申述报告后,竟然兴奋得如同初中生首次阅读到因随手抄本那样。除了我是他们所要寻找的那种在政治意识形态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之外,“W”小姐给他们提供了无数在那个年代你根本无法接触到的,只有在以后的“黄带”上才能看到的那种极端刺激的细节。譬如说,他们会公开询问“W”小姐诸如:你的内裤湿了没有?这一类赤裸裸的问题。他们非常肯定地告诉我:“道德法庭”一定会配合“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运动,将我做为一个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来报道。
1998年,所以当我看到美国的电视媒体,因为陆文斯基姐姐的桃花事件,对老克总统穷追猛打时,我立刻就想到了自己当初自己被这两个党报的痞子记者折磨得死去活来的痛苦经历。我几乎在第一时间内就原谅了我们这位可怜的总统。不仅如此,我也相信他没有撒谎。盖因我自己当时和“W”小姐之间所发生的事情,与总统和陆小姐之间的情形极其类似。我们都和对方发生过“某种程度的亲密关系”,但最终结局,却都象我们那里一句土话所形容的:“糍粑没吃到,糍粑壳却被贴到了背上”。
虽然我的父母后来通过各种手段和关系,使我能侥幸脱逃出这两个流氓记者的魔掌,不过俺那时候昼夜恶梦缠身,度日如年。好像一觉醒来,就会一眼看到自己坐在他们流氓法庭的被告席上。
这件事情让我明白:处于政治权力结构之中的中国人,跟生物界中处于“食物链”上的大小动物非常相像。位于这个“权力食物链”中的某个中国人,他随时都必须扮演两个完全相反的角色:对于处于下端的弱者来说,他是一只穷凶极恶的狼,但对于上端的强者来说呢?他却像一只没有丝毫反抗能力的温顺的羊。或者,用另一个比喻也非常恰当:每一个中国人都像一个蜘蛛,各依权力的大小,编织出一个又一个形状大小各异的网,专门用来捕食那些比自己更弱小,却又不幸落入他们“法网”之内的另一个中国人。
2004年冬,我曾经回到高中毕业后插队过的小山村,又见到当年的那位村党支部书记。时隔近30年,今天他居然还在那个相同的岗位上。唯一不同的是,现在他对我们的态度,和他当年对我们的态度,已经完全判若二人了。想来好笑,30年前时候,他手里的一个公章,就可以决定我们这些城里年青人大半辈子的青春。所以我记得,我每次从城里回来的时候,我父母都会特地吩咐我带些诸如香烟、糖果、鱿鱼干一类的 “贡品”来孝敬他这位山村的土皇帝。 1976年,好像是他40岁生日,我们几个知青还特地给他办了一桌酒席贺寿。有一道特别令人恶心的八宝糯米饭,我至今都不回忘记。里面有葡萄干、有杏仁、莲子,面上是用红枣排出的一个大大的 “寿”字。就这样,这家伙一边打着饱隔,一边还要振振有词地教训我们说:要节约闹革命嘛,这要的酒席,厄,厄,今后要少办点。然而时过境迁,那次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滑稽的是,这个党支部书记却对我表示说:他愿意来美国替我看门。
当然很多人非常适应这种令人窒息的权力文化,或者说他不得不去适应它。我有一位在银行中当了大约7-8年的科长朋友告诉我,他的愿望是爬到“正处级”的位置上,这一辈之也就知足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就经常陪他顶头上司打麻将,然后借机 “输个几十上百的”(其实他的牌技要比他的那个顶头上司好很多)。他当然心里会感到很憋屈,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
到了美国以后才发现:心灵没有被权势扭曲的人,才是最快乐的。和在中国的情况相比,我在美国也同样是一个 “无权无势”的人,生活在一大群同样是像我这样“无权无势”的人当中。不同之处在于:在中国,我每天都会听到有人象轰炸机似地跟我介绍说:某某人是个 “处级干部”,某某人又是什么 “司局级干部”。每一个听起来都很牛逼。(俺2000年时曾经到北京公干,感觉就连地下的一只蚂蚁,都有可能是个处级干部!)可在美国,你一辈子也不会听到一次,有人这么介绍他自己。
不是说在美国就不需要和那些有权力的人物或机构打过交道,而是说,美国社会不存在那种扭曲人心灵的“权力食物链”。美国几乎每一级的地方政府官员,都是由当地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对他来说,不存在像中国那样的所谓“上级领导部门”。他只对本地民选的议会负责。譬如,俺所在的地区,是个人口2万不到的小城,可就这么一个区区小市长,州长阿诺,总统布什,他都可以统统不甩。
一个无官的世界,小老百姓不知道什么叫“恐惧”。
这当然不是说美国的没有所谓的“官府”。只不过是权力在美国人那里,更多的时候是用在“服务”方面的。美国的官府如移民局、地方的市府、警察局、法院,或美国的国税局,都是我们这些外国移民最常打交道的对象,说实话,我对它们没有半点不良的印象。
回想起来,我到美国也近18年了。迄今为止,接触到的美国有“权势”的政府官员,也不过那么区区3-4位而已。按过去中国的经验,这可是那种一句话,一个签名,就可以决定你一辈子“身家性命”的官儿。若换成在中国,我估计遇到类似的情形,你就算不被“敲骨吸髓”,被扒掉一层皮,也已然是三生有幸了。
譬如美国说美国税务局的官员,俺就从来没有机会瞻仰过他们的尊容。俺从1991年开始,就给山姆大叔赋税了,全部都是在纸头上。美国人说,你一生有两样东西是逃不掉的,一是死亡,二是国税局。可见美国的这个“IRS”(国税局)绝对不是吃素的,权力比美国总统还大。但是这么多年来,对比一下同样是在中国国内做小生意的那些朋友,我就发现,美国这块土地,还真是那些“小老板,小雇主”们创业的天堂。我在国内开饭店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必须经常和当地的这些税务部门的官员应酬,送红包。不然的的话,他的税起码会比目前的高一倍不止。俺说, 在美国,呵呵,你连送红包的机会都没有。
哥们是1991年拿到美国绿卡的。印象中不过是付了150美刀而已。 我只记得当时负责问话的是一个美国黑人移民官,他究竟问了我那些问题?我绝大多数都记不起来了。反正他非常友善,没有半点要刁难人的“狗官”模样。只有一个问题,因为非常可笑,我就记住了:你加入过法西斯或共产党吗?我摇摇头,于是他就将绿卡批给我了。前后10分钟都不到。
1996年入美国籍,那印象就比较深刻了。因为考官是一个韩国人,这使我莫名其妙地感觉好像在申请入韩国籍似的。 滑稽的是这位美国移民官的一口破韩国腔英语,居然比我的CHINGLISH还不道地。他以韩国人特有的那种正经八百的态度,问了我一大堆愚蠢的问题,譬如:你加入过法西斯或共产党吗?(可笑不可笑?) 你今天早晨是怎么来的?(开车来的呗,难道还走路不成?) 你是干什么的工作的?(嘿嘿嘿,俺是干革命工作的)你去年交税否?(靠,俺去年交税交到心碎的!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行不?) 你知道加州在国会参议院里的那个女议员叫神马名字吗?(不是叫爱因斯坦吗?我的天,这么简单的问题你也问得出口?) 美国独立战争是那年爆发的?(我的大妈阿,你知道我曾经是中国的一位历史老师吗?像这样的幼稚的问题你也敢来考我?)
结果,15分钟之后,当我从他的移民官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摇身一变成了美国公民了。连半点的惊奇都没有,全在俺的意料之中。
说起来,唯一让俺吃过苦头的“官员”,倒是美国的警察和“青天大老爷”们。哥们那年刚从纽约移民到洛杉矶,初来咋到,两眼一摸黑,交通法规不熟,又“恶搞”交通英语,结果酿成大祸。被他们整得很惨。俺这里就记下了。
加州的高速公路通道有 “快车”道与 “慢车道”之分。快车道是给车内有2位以上乘客使用的。叫 “CAR POOL LANE”(共乘车道)。俺那时候是个老土,以为这是 “两部车并排进入”的意思。结果都每回都大大咧咧地把车开上这“共乘车道” 内。不幸大概1个多月后,终于被一个警察逮到,他开了罚单,让我上当地的交通法庭去见“青天大人”。俺在法庭上试图说服那个法官,说俺刚从纽约搬来此地,人生地不熟嘛。而且英文不好,不知道 “CAR POOL”的意思,以为那是允许 “两车共用一道”嘛。结果俺此话一出,整个法庭里20-30位跟我一样原先愁眉苦脸的被告们,这个时候都齐声发出整天动地,东倒西歪的哄堂大笑声。好像再大观园里见到刘姥姥那么开心。但是这个面无表情的美国的“青天大人”对俺没有半点的同情心。还是恶狠狠地判了俺大约$360美刀的罚金。
(从那时起,俺才明白原来“不知者不治罪”在美国的法庭上根本行不通。在美国的法庭上,你如果对法官说“我不知道”,那么这官司你已经栽了。所以以后,俺会对所有要上美国法庭打官司的中国朋友说:切记,千万不可对美国的“包青天”说“冤枉啊,大人,我不知道”。。。当然,这是后话。)
但话要说回来,俺也同样领教过这些警察和“青天大人”的好处。我记得另外有一回, 俺半夜开车又“犯事”了。大概是因为白天12个小时忙着推销我的那些礼品吧,这时候已经累得像一只熊了,开车好像喝了半斤“二锅头”似的。结果就被三部警车给盯住了。为首的那个白人警官,硬是拒绝我的说请,给俺开出一个罚单来,上面居然有两项控罪:一是开车压线吧(大概),另一个则是没有“车辆所有权状”证明。
拿着罚单出庭,说实话,我是不报有任何指望的。这天下“官警一家”,哪有法庭不为警察撑腰的呢?我唯一的指望就是,就是这“青天大人”到时候能手下留情点,别罚得太猛了,俺就知足矣。那知道上了法庭,前后5分钟都不到的,这“青天大人”只问了一个问题:“车辆所有权状”带来了没有?我说:在这里呢。他看过以后就开始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通东西,俺什么也听不懂,只记得一个字他反复说了好几遍:叫“dismiss”。俺猜想他这是叫俺走的意思。赶紧问俺要付多?他摇摇头说“NO”。我再问:我可以走了吗?他点点头说“YES”。
当我腾云驾雾一般地离开这个克拉克法庭的时候,我几乎还是没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呵呵,警察在前线辛苦抓人,这法院在后方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把人给放了?这案办得有点儿意思。人家的司法独立,果然不是挂在外面的胡弄人的“羊头”啊。回到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翻字典:搞清楚“dismiss"的意思——果然也和“走人”差不多,但严格地说起来是“撤销控罪”意思。警察叔叔白忙了一场。
和美国的警察打交道,自从我有了哪一次被“青天大人”当场“无罪释放”的经历之后,就再也没有“老鼠见到猫”的感觉了。权力,原来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用来提供“服务”与“保护”的,而不是仅仅意味着“严打”,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什么的。
这也算是美国的一个纳税人,可以理直气壮地从政府得到的一点儿回馈吧。
1990年的冬天的一个深夜,我有一在外面卖东西时开车迷了路,东转西转就是找不到回家的高速公路。跑到一个加油站里,见到那里有一部警车,我就过去向那位警察哥们求援。这位老兄热情有加,给我说了一大堆该怎么走怎么走之类的“行动指南”。不过非常遗憾的是,这哥们一口标准道地的美式英语,把俺听得是一个头两个大。他一看不行,干脆一挥手对俺说:得,你干脆跟着我吧,我带你上高速公路。结果他在前面警车开道,俺开着自己那部100美元的买来的,左边的车门已经被撞得惨不忍睹的“奥斯莫比”老爷车,跟在他那如同巡洋舰一般拉风的大警车背后,享受这种在国内属于“外宾”才有资格享受的特殊待遇。在我的记忆里,这是平生第一回,(惭愧啊)我实实在在地被“公仆”伺候了一吧。
还有一回是过马路,我也必须记下。当时我正牵着俺家的狗狗,步行通过一个四面都有红色“STOP”(停车)标志的十字马路。俺走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有一部四门大“凯迪拉克”在我面前停了下来。里面坐着个大概40多岁左右的贵妇人。这女人用冷漠,目中无人的眼光抬头瞅了俺一下,大概见到这是一个中国人吧,就无须礼让了,她居然敢不等俺通过路口,就一踩油门,“轰”的一声就从俺的面前冲了出去。就在我十分生气,用无可奈何的用目光尾随她那绝尘远去的车子,恨恨地跺脚的时候,俺身后响起了一声惊天动地,鬼哭狼嚎的警铃声。一辆闪着红蓝大灯警车跟着就从边上像狼一样猛扑过去。俺先一愣,跟着就乐歪了,哈哈,这老娘中了警察哥哥的埋伏罗。这附近常有一个“公仆”静悄悄地在此“蹲点”,就专门抓那些不懂礼貌,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这个女人这一回真难得啊,居然被“守株待兔”了。我知道她肯定要为自己的大小眼付出惨痛代价了。不但要到法官大人那里交纳至少180美刀以上的违规罚款,以后连续3年,这老娘的汽车保险保费,也要也要跟着水涨船高罗。
赫赫,这“公仆”,可给俺出了一口冤气了。
生在中国,死于洛杉矶(上)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7
到美国来的中国人形形色色。尤其是像洛杉矶这样的国际性大都会。汇集了全世界几乎不同肤色,不同文化的人种。在这个地方,你不需要太多的英语,也不需要太高深的文凭,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一个属于你自己的谋生圈子。所以在洛杉矶这个地方,你时常会在不经意之间,就遇到一个你可能在大陆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见到的“人物”。譬如说,有一次我在罗兰岗的一家中餐馆用餐的时候,发现坐在我桌子对面的一个衣着入时的女人,竟然是国内一个十分有名的女喜剧明星宋丹丹。我太太10多年前还是一个美容师的时候,她说有一天,马季突然走进了他们的理发店……
我是在教会里认识刘大叔的。这也是一个怪事。按说常常到教会里来参加聚会的,多半都是一些思想上相对来说比较“右倾”的朋友。但是这位刘大叔不同,他的背景和我们都不一样。他是这一位16岁就入D的“红小鬼”,老革命。所以当最初牧师跟我介绍起他的背景时,我感到非常难以置信。我觉得这好像比在洛杉矶的一家小理发店里遇到名人马季更令人感到惊奇。而且这个老头竟然在我们的教会中,一呆就是3年的时间,一直到他最后再洛杉矶去世为止。想起来是有点不可思议。
这位老哥到教会里来要寻找什么呢?起先我们谁都不知道。我从牧师那里略微知道他的一点背景:出生贫苦,是个孤儿。后来被部队收养。长大,在那里入党,提干,接受教育。1950年参加过抗美援朝,杀过美国兵。59年从部队复员后,就在一个地方中级法院担任副院长。按照保守的估计,他来美国的时候至少有62岁了。照理说,一个受D教育和培养了那么多年的“老革命”,要转变思想和信仰,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
。
我想给这个“刘大叔”写个传记。因为绝大多数到美国的华人,都有一个非常具体明确的目的。但这位老头却没有。他在美国,一不要美国政府的各种救济补贴,二不申请绿卡或入籍,第三也不到外面打工赚钱。说起来,他来美国之后享受到的一个唯一的“好处”,就是一张免费的公车“月票”,这是美国政府给所有55岁以上的老人所发放的免费的福利。除此之外,他似乎什么好处都没捞着。
但是他却有他自己的理想。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在美国呆了好多年了,早已经超过了他探亲护照上所允许的在美国合法逗留的时间。按说他回到中国去的话,生活状况可能要比他留在洛杉矶更好些。但他为什么不回中国去呢?这里面的原因众说纷纭。但依我的了解,他不是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实现一个他自认为是十分重要,也是十分伟大的“革命工作”而自愿留在美国的。
他来美国,原本是为了探望在芝加哥读博士的儿子。时间大概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的春夏之交。哪一年发生了什么样惊天动地的大事,大概我们谁都知道。而这个政治事件,竟然也影响到他后半生最后几年的命运。大概他老人家感到理想极度破灭,便决定留在在美国,参加海外的一些“民运”团体,以便协助中国进行民主改革。
老头非常活跃,出入于任何一个有民运团体出没的场所。所有的募捐,讲座什么的,只要他知道的,没有不参加的。这样的光景大概有持续了一年多吧。后来他就和所有的这些“民运团体”闹翻了。原因是他到处宣讲自己的“民主运动三项基本原则”:一是你必须承认大多数的党员同志还是好的﹐腐败堕落的毕竟是少数﹐第二你必须对D一分为二﹕60年代以前的D基本是好的﹐这必须承认。以后是犯了错误了﹐尤其是痛打学生娃这件事情,过头了。应当批评。第三﹕你必须从外部帮助共产党搞改革,但是不能搞革命什么的。他不仅到处宣讲他的这个“三个必须”的理论,还脸红脖子粗地跟人家辩论,搞到后来,“民运组织”看到他,就像老鼠汤姆遇到大猫杰理一般。
不过离开了这些“革命组织”﹐他就觉得自己无所事事,生不如死。昔日朝鲜战场上的英雄。如今却要低声下四地为五斗米折腰,这老脸他丢不起。当年朱自清教授宁死不喝美国奶﹐他也想争这口气。所谓的“88绿卡”,他坚决不要。美国政府的医疗保险﹐生活补助也一概拒绝。只有老人公交车月票卡﹐也是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才申请的:原因是不搭乘公车,他就无法离开家门一步,如何搞民运呢?
他原先是靠他儿子救济。但父子后来闹翻了。这“粮栈”也就断了。刘大叔的这个儿子听说相当优秀。美国博士学位,还有一个很好的工作。飞黄腾达的经历很有传奇色彩:他的“博导”是个台湾华人,在学业和生活上,都曾经给过他许多资助﹐末了﹐甚至还把自己的女儿都下嫁给了自己的这位大陆学生。让他当了上门女婿。
但他的这个儿子,后来竟然要跟这个对他恩重如山的台湾太太离婚。这使得老爹怒不可遏。本来结婚离婚,在那些大陆来美学人中﹐流行得跟吹泡泡糖似的,没人在乎。可这在我们刘老头那儿﹐就成了惊天动地的事情﹕他说自己在国内革命奋斗了几十年﹐ 一生中最痛恨的一种人之一就是“陈世美”。他过去曾经有两次开枪打人的故事(不知道有没有夸大﹖)。一次是冲那个治死了自己老婆的庸医。而另一次呢﹐就是冲者一个非要抛弃自己妻子的“第三者”。可见,他痛恨“陈世美”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起先是苦口婆心﹐接下来是大吵大闹﹐后来发展到父子见面如同寇仇一般。显然他的儿子固执也象他的老爹。还硬是将恩师的女儿给休掉了。结果老头子一怒之下,就离家出走,一人跑到了洛杉矶,再也不和自己的这个“逆子”有任何的往来了。平常连提都不提。日子一久,他不晓得自己的儿子在那里,同样,他的儿子也不晓得老爹在什么地方。
他的生活这时极其清贫,居无定所。很多时候是住在大陆偷渡客所谓的“移民公社”里,一间斗室8条汉子,每天仅区区6美元的开销而已。不过,他是属于那种低生活要求的人。除了烟酒﹐罕有多余的奢侈享受。既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穿﹐只要能闹革命,哪怕维持一种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他也甘之如饴。
性格刚硬,拙于沟通。要么过于压抑自己﹐要么性情火爆。这是他后来患肝硬化,肝癌的心理因素。一方面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很低﹐但另一方面﹐对于理想和原则问题﹐却往往保持一种普通人很难企及的“高标准”﹐毫不妥协。谁要是在这些问题上和他发生冲突,他多半是没有半点的人情味的。
他和我在“为什么要来美国”的理想上,完全没有任何的共同语言。相处于同一个教会,他一发言,我通常都会保持沉默。一来觉得自己是“老基督徒”了,二来知道你必须“尊老爱幼”。这大叔天生就是一个为着理念而生﹐为着理念而死的人。他可以没有饭吃,没有地方住﹐但绝对不能没有地方让他宣讲他的理想。能不为发财,而单单为“救中国”而在洛杉矶四处奔忙,虽然愚蠢,但也令人尊敬。
他十三岁投身革命﹐过世哪年大概是67 岁﹐死时我们谁也没在场。包括他在蒙特利公园市的那个香港女友都没有通知到。我和牧师,是在第二天早晨,从南加大医院社工的来电中,才得知这位老革命已经在凌晨4 点钟左右离开人世了。原先医生估计他最多只能再存活3-6个月,没想到连死神在他的坚强意志目前都要退避三舍。他居然硬撑了一年半。
去世的前两年,实际上他已经淡出民运。他发现另一个可以为之献身的伟大事业。这时台湾冒出来个李登辉﹐老头子一下子又被激活了。离开民运,他转而投身到台湾新党的义工团队。从此变成一个职业“反独拥统”人士。从支持欢迎郝柏村开始。研讨会,筹款餐会,游行,不管什么“发独”活动,他都是出了名的积极分子。
老头子永远有滔滔不绝的演说冲动。而且可怕的是:他有很多的时间和耐性。洛杉矶本地最有名的华人电台,在傍晚的黄金时段谈两岸关系时﹐他多半一定会“叩应”,发表自己义正词严的反台独纲领的。这样的机会他一次也不想错过﹐他非要和人争论到他的时间完全用完为止,还不肯善罢甘休。然后还要再争取﹐再拨打进去。那种耐性真的是让人家目瞪口呆。我自己就曾经试者给那个节目拨过一次电话﹐结果是在电话接通之后﹐整整等了20 分钟都还没有发言的机会。可见大叔的耐性有多好了。到了后来﹐我想节目主持人都讨厌他了吧﹐他的发言太多了﹐人家一听他说出头俩字﹐就知道完了﹐这位著名的,没完没了的反台独的大陆老党头又来了﹐怎么办呢﹖
他最后一次反台独发言,是在他临死前的一个多月左右。
那时候,他已经住院好一阵子了。先是在一个地区医院,然而被转到赫赫有名的洛杉矶-南加大公立医院。那里本来是不接受非急诊病人的。只是,原来的那个地区医院的美国医生,被他这个坚决不吃西餐的中国老头闹的七晕八素,只有将他转院一途了。他非要吃教会弟兄姐妹给他做的小米稀饭什么,可医院离得远﹐谁也不可能天天给他送吃的呀。他就想在医院里自己动手做﹐这哪成呢?
在南加大县医院住了些日子﹐病情竟然有些好转﹐人家开始劝他回家﹐或转去疗养。所以他也只好回“家”里住了——所谓的“家”,也就是大陆人的“移民公社”﹐8来个人挤在一个800-900平方英尺的小地方。他就在那里,给电台“叩应” 节目打了最后一次反台独电话,打那以后,洛杉矶的华人们,就再也没有机会听到他的声音了。
但回家还不到2个礼拜﹐他又再一次被我们送回到了县政府医院里去了﹐是以“急诊”的方式送进去的。而这一回﹐他就再没能够出来了。
我有机会在他大约临死前的7-8 天左右﹐在他的病床前﹐最后一次聆听他老人家关于台湾统一问题的看法。我握着他干枯,苍白﹐脱水了的手掌﹐一种疼痛与平静感觉从心里油然生起。他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就象在水里的人﹐拉住一根救命的木头那样。我知道他已经不久于人世了,只能和他在一起祷告。心里默默地祝愿他走的时候﹐不但平安,而且有尊严有喜乐。
这是一次什么样的谈话啊。人之将亡也,灯之将灭,他竟然还能想着国家﹐想着拯救我们的“民族”。这样的人,大概也是中国一个特定的时代的所独有的。仅仅一个小时前﹐ 医生刚给他抽完了腹水﹐身体舒服了些﹐精神刚有点好转﹐马上又想到他的“中国统一”的伟大事业了。甚至还打算到电台“叩应”,发表他的高论。但可惜的是﹐病房里固然有电话﹐可他的手,却虚弱到连握听筒的力气都没有了。
生于中国,死于洛衫机(下)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8)
老头子什么时候受洗信主的?我始终不太清楚。但这个老革命,最终还是信了上帝。这一点却是可以肯定。我听过他的一个见证。说有一回﹐他开车送两个台湾人去机场﹐车到半途﹐这两个台湾人开始批评大陆同胞﹐说中国人怎么怎么不好﹐台湾应该独立了。他说他当时就已经气炸肺了﹕这还得了?真反了你们。这俩台湾人自然不知道这开车的﹐竟然就是洛杉矶赫赫有名的反台独,老共党头﹐这不是摸老虎的屁股找死吗﹖他说他当时真想卡住这俩台独的脖子﹐把车撞到高速公路边的隔离墙上﹐大家同归于尽才解气。不过好在这时候他看到了挂在前面后视镜上的那个十字架﹐他就立刻把自己的右手抓在那个十字架上﹐很痛苦地开始祷告说﹕主阿﹐让我学会忍耐吧﹐学会爱我的敌人﹐让我知道有平安。结果﹐的确很灵验﹐他的气竟然就消了一半。他说﹐那两个台湾人啊﹐他们可真的是很幸运厄﹐要是在一年前﹐他们说完这些屁话,还能完整地走下我的车吗﹖到机场﹖ 。。呵呵呵。。
这个老共产党员﹐追求革命﹐救国救民一辈子﹐可到了晚年﹐当蜡烛将尽﹐生命将残的时候﹐忽然却发现﹕不对呀﹐他们用他们毕生的经历所追求的东西﹐革命也好﹐民主也好﹐其实都象草上的露水一样﹐转眼之间就便成了虚空。儿子令他失望﹐民运令他失望﹐新党国民党同样也让他失望﹐到后来,看来就剩下一位上帝,他还能寄托些希望吧。
他跟牧师也吵架﹐一次一次地离开教会﹐后来又一次一次地回来。我相信这里面的确是有一样东西深深地吸引住他了。那就是一种比斗争和仇恨更强大的,爱与宽恕的基督教信仰的力量。
老头到这个时候了﹐我估摸着,才有机会来调整一下自己的内心。虽然是迟了一些﹐但总是给他以一种新生的感觉。譬如象死后财产安排这样的事情﹐原来我们都是非常顾忌的。牧师说应该趁他还没有离开的时候﹐就做一些安排﹐因为美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是非常严格的。不要到了最后的时刻﹐你再安排怕都来不及了。可是我想﹐谁能在这种时候开这个口呢?谁敢阿﹖ 再说来﹐老革命哪有什么财产阿﹖几件旧衣服而已﹐再加上一些药丸子﹐可能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不错﹐他是有一辆七成新的三菱车﹐但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也不是他的财产。而是他的一个香港女友“送”给他的﹐本来,人家是有意要跟他结婚的。但老革命觉得在 “理想”方面与她的差距太大了。所以只好跟人家保持一种“朋友”的关系了。我们估计如果他过世的话﹐他的这个香港女友当然会把车子再要回去。
令人惊讶的是﹐后来他居然能非常冷静地,主动找牧师谈他的身后 “遗产”的安排事宜。他的意见非常慎重﹐算是正式的 “遗言”。连牧师都感到意外。第一﹐他说他不想将他过世的事情通知他在国内和本地的任何亲属。当然包括他的儿子在内。统统不许找。第二﹕ 他的那辆车子﹐一定要捐给教会﹐因为他会说服他的女友同意他这么做。因为他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上帝﹐回报弟兄姐妹们对他的爱心与关怀。第三﹕他要求捐出他的遗体给美国政府做癌症研究之用。绝对不可以埋葬或是火化了。
当然有些事情是谁也料想不到的。他人走了。后面会发生什么?也就由不得他了。他最感叹的一个经历就是:他革命﹐反美反了几乎一辈子﹐在战场上也厮杀过。可万万没想到是﹐到了最后﹐他过去的敌人竟然对他这么好。他没钱﹐没地位﹐在美国的身份也非法﹐比在路上的那些无家可归者还糟。可是他连着两回住医院﹐人家都没有因为他是中国人﹐因为他贫穷,而把他拒之门外。实际上连他的身份都没有查﹐只问他有医疗保险吗﹖他说没有﹐于是社工就说﹐那好吧﹐你先住院吧,看急诊﹐我们帮助你申请一个特别的补助项目。
就这样,他在南加大医院里住下来了。而且还是这么一个一流的美国大医院。生病固然不幸。但不幸中的大幸的是﹕如果在中国得了这个病﹐没钱,没地位﹐没身份﹐没关系﹐就象一个乡下人那样,那么,那一家医院不是把他当狗一样给轰出去呢﹖
这是我在他那里听到的唯一句幽默话。他说他现在感觉象当部长了。病房是俩人一间的﹐有空调﹐厕所﹐电视﹐电话一应俱全。还有专门的医生护士﹐而且这些医生护士们从来不对他发脾气﹐很多时候他骂人﹐吵闹﹐可人家都还是那么认真地替他治疗﹐从不敷衍了事。这样的待遇,在中国可不是部长级的么?
这样的病房,每天的费用是多少呢﹖ 他问我。我说如果是普通的加急病房的话﹐一天至少$800美刀起﹐还要再加上其它的费用。我8 年前我也在这里住过3 天2 夜﹐因为是肾结石。回来我收到的账单是一个$7000 多元的天文数字。但是﹐我说﹐如果是重症病人的加护病房的话﹐恐怕说什么也得$1500-1800 一天吧﹐而且手术费是另算的。
老革命听了我的话﹐吃惊的俩眼都快要暴出来了。说﹕这可怎么办阿﹖以后要是出了院﹐不是得背一个$40 万到$50 万的超级账单吗﹖可我心里想﹕嘿嘿,刘叔﹐我倒希望你真的能背这么一个账单阿。
这次谈话以后几天﹐老革命差一点就报销了。原因是他不听医生的劝告﹐偷偷吃中国的点心。这一吃不要紧﹐他因为腹水而导致的门脉静脉血管曲张﹐碰上这些硬邦邦的中国糕点﹐一下子就破裂了﹐演变成内出血。当时就昏迷过去了。按理说﹐这种情形若是在中国﹐他根本已经回天乏术了。可一来是他生命力顽强﹐二来是医院的技术一流﹐不愧是洛杉矶有名的大医院。一个晚上的抢救﹐硬是将他暂时从死神的手中给夺了回来。他居然又多活了一阵子。
三天后我再去看他时﹐他一边吊着血浆﹐一边对医生护士们称赞不已。他告诉我说﹐医生们都替他高兴﹐说他竟然能活过来真是奇迹。当然他更高兴了﹐说自己不会死,时间还没有到呢﹐上帝要让他活下去,多做一些救人的工作。 他说医生们给他使用了一种高级的针药,一针下去就得$800-1000 美元呢。我说我不知道。
他又问我这样一次急救手术﹐要花掉多少钱呢﹖我说不清楚。这么大的一个手术﹐至少得好几万吧。他听了以后就默然。我心想怎么到这个时候了﹐你老人家还关心钱不钱的呢? 他又问我说﹕你说人家为什么要救我呢﹖我反正都要死的﹐今天死﹐和明后天死﹐有什么区别呢﹖你说他们何必在我这个中国穷老头身上浪费呢﹖值得这样做吗?他们又没有什么东西有求于我的﹐我又不能回报他们什么﹖ 我说﹕大叔﹐话不应该这么说的吧﹖他摇了摇头﹐缓缓地说﹕唉﹐我只能感谢上帝了﹐我想这样的事情﹐大概只有在一个信上帝的国家里﹐才是有可能的吧。
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仿佛哪就是他一生结束时的一个惊叹号。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显然,他明白自己的人生,要在离他故乡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洛杉矶,画上句点了。
好几年以后﹐我有机会看到 “拯救大兵雷恩”。我忽然将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联系在一起﹕大兵雷恩与这个刘老头,这里面有一种我们中国人完全陌生的关于 “拯救”的概念。看起来他们美国人是相当地愚蠢﹕在战场上为了拯救一个普通士兵的生命﹐他们宁愿花出比这多出几十倍的生命代价﹔在医院里面﹐明知无法救活一个癌症晚期的中国老头子了﹐却还是楞往他身上白白地砸下几十万美元﹐尤其是这个老头连半个美国公民都不是。他们图什么嘛?
( 后记﹕那次手术以后10 天不到﹐老革命就走了。最后的那几天﹐他一直在昏迷中度过。走的时候很平静﹐不知不觉当中﹐就将一生的道路走尽了。不过他在此之前﹐总算跟牧师说定﹐死后一定要帮他将他的遗体捐献出去。做医学研究之用。他是流着泪对牧师说这话的。意思是他欠的债,唯有献出自己的身体来还了。如果他的身体能对美国社会做出一点点贡献的话﹐那么他在天上﹐也算是可以暝目了。
我们照着他的遗嘱去做了。
只是遇到了一个小小的﹐然而却是我们无法跨越过去的法律的障碍。我们到了洛杉矶县的民政部门﹐要求他们接受大叔的遗体给南加大做癌症研究之用。但令人惊讶的是﹐这样的好事﹐竟然被他们给拒绝了。说来可笑﹐拒绝的理由仅仅是由于大叔生前没有在一份什么小小的文件上签名。我们找了主管的部门经理﹐给他看有大叔签名的遗嘱﹐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 “遗体捐献”这样的字眼。但还是不行﹐差一个地方没签字就是不行。我们告诉主管的人﹐这是大叔的最后的一个心愿﹐假如他不答应的话﹐可能大叔在天上都会不开心的。但哪位老兄还是一个劲地说 “SORRY﹐I CAN’T HELP”。最后我们只好问他﹕那你们准备将他的遗体怎么办呢﹖那位老兄说﹕没办法﹐政府会先将遗体冷冻一段时间﹐看看有没有什么家属来认领﹐如果没有的话﹐一年以后就要火化了﹐如果两年以内再没有亲属认领的话﹐那州政府只好将其当作无主尸体来处理了。我问﹐这是什么意思﹖那位先生说﹐意思是﹐那政府就会找一个公共的墓地将那骨灰给埋葬了。
我想想有时感到挺难过的﹐想到刘叔此刻正孤独地躺在一个什么黑暗的地方﹐遗愿竟然没有实现。而且﹐还要等几年以后才能下葬。 而他的儿子﹐还有他在国内地那些亲属们﹐则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在那里﹐也永远不会知道大叔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他想给美国留下一些贡献﹐结果呢﹖还是没有如愿阿﹗唯一的安慰是;他在最后接受了上帝,而上帝也接纳了他。)
一辆破车,横行美国数省。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9)
一直到九十年代之前,我所使用过的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我的一个在美国的舅舅,80年代中到中国探亲的时候,曾经感叹自己已经20多年没有骑过自行车了,再骑,感觉竟然非常享受。俺形容他这是吃惯了大鱼大肉,忽然改吃喝野菜的那种精神愉悦。 但俺那时骑的,却是一辆70年代初的“永久”牌载重自行车,老态龙钟。朋友开玩笑说它是“浑身都响,就是铃铛不响”。那时候,怎么都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可以开四个轱辘的车子。
1990年,俺在美国的第一辆“坐骑”是一部4人座的1986年的“奥茨莫比尔”。哪是教会的一位弟兄“半卖半送”,以100美刀的价格卖给俺的。从此俺鸟枪换大炮,从“蹬车”一族,摇身一变成了“开车”一族,这可是一个质的飞跃。虽说俺囊中羞涩,但能供得起这老爷车,已然兴奋不已了。
其实就年份来讲,俺的这部“奥茨莫比尔”并不算旧,5年都不到嘛。问题是这哥们是一部在车祸中严重受损的所谓的“报废车”,俗称叫“Salvaged Car”。它左边驾驶座方向的车门,已经被撞得凹下去有半米深,然后它的冷却系统也被撞得伤筋断骨。哥们开它的时候,必须作“两手准备”:第一是我必须从它右边的门进出,否则有可能这车门打开了,就再也关不起来了。第二是俺必须准备很多的机油和冷却剂。这哥门是个“浑身冒烟,就是屁股不冒烟”的主儿,经常开到半路,俺就得歇一阵子,让它消消气,再喂它喝几大缸。
但没了它,你还真的寸步难行。俺的那个“销售团队”,全得仰仗它的鼻息。说起来还真是多亏了这爷们,否则俺在美国的那“第一桶金”,还不知从何捞起。美国有一些节日是“发财”的大好时光,譬如感恩节,情人节,母亲节,圣诞节。通常到了这个节日期间,你只要会花70-80美刀,买些玫瑰啊,康乃馨之类的鲜花。用塑料纸包好后放在水桶里,往车后厢里一搁,大体上生意就可以开张罗。要是你能有足够的幸运,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话,那么3天的节日下来,赚个800-1000美刀,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一枝成本25毛的玫瑰,通常最低的卖价是3美刀。无疑这是一个10倍暴利的生意。
俺是“无照经营”。所以通常只能采取的是那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游击战法。要是没车子,这生意当然就翘掉了。美国的警察,虽说执法通常要比中国的“城管”文明些,不搞“抄家”一类连锅端的缺德事,但他们通常会攆。所以我们就不得不经常更换地点。如果能找到一个人流多,警察又不管的地方,那可就大发了。我曾经创造过10分钟内销售35美刀的“辉煌业绩”。哪是在纽约上城,一个坐落于某个富人区内的大型购物中心的“交通要塞”上,既是进出车辆的必经之道,又有“Stop”(停车)的标志,俺只不过是将手中的玫瑰花束,朝那些驾驶员的眼前晃晃而已,这火爆的买卖就马上就开张了。不过很可惜的是,在这种黄金地段,警察哥们的眼睛,通常也都贼尖,10分钟之内,俺就被他们“驱逐出境”了。这发财的兴奋,与美梦破灭的悲痛,统统都在转瞬之间。
话说回来,美国拥车容易,养车难。别的不说,买完车,过一阵子后俺去上保险,我的妈妈咪呀,六个月最简单的一个责任险,价格居然是俺这老爷车的3倍都不止。请人来教车,每小时学费最低25美刀起价。俺大概只花了2小时“启蒙”吧。后来干脆就豁出去了,决定走“自学成才”之路。
俺居然找到一个旅馆上夜班的好差使。每小时5美刀薪水,从晚上8点上到第二天清晨8点。这是个台湾人开的小旅馆,坐落在一个小机场的边上,周围群山环抱,极其宁静。大概到了晚上1点钟过后,整个旅馆基本上就没有进出的客人了。更深人静,无忧无扰,俺起先是战战兢兢地在停车场练一些简单的动作,然后胆子稍大点了,就练急行,刹车,拐弯等等复杂的花样。再过一个礼拜的时候,俺已经感觉这小小的停车场太乏味太没刺激了。
白天,俺通常都将车子停得离旅馆很远的地方。因为俺的台湾老板说我若把车子停在他旅馆的门口,他的客人多半都会给吓跑了。(门口最显眼的位置,是他崭新的BMW750)但是到了半夜的时候,我就会感觉自己就是这儿的山大王了。万籁俱寂。你一个人开着辆车窗洞开,被山风吹得呼呼作响的破车,怡然自得地地行进在这个叫“伯克希”的宁静的小山区里,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道路不宽,但却是平整的柏油路,上面看不到任何的坑坑洼洼。路两边是茂密的枫树林,兔子,鹿,臭鼬等一干大小动物,大大咧咧地从你的车灯里横穿过街。偶尔有一两间乡村别墅的灯火,一晃而过。扑面而来的的,是美国的乡村特有的那种宁静,清香。而一个人在山路盘旋多时,却看不到任何来车。那种感觉,不但令人飘飘欲仙。而且还特刺激——因为我即没有驾驶执照,又没有汽车保险。就像个游荡在群山旷野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幽灵。
这样的冒险,一直到一天晚上,我差点儿被警察逮到才歇手。那一天夜里,我开了很远的路,到了凌晨3点多钟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已经下了山,快要进入到人口密集的城市的边缘了。这时候我却突然发觉自己迷了路,不由得心里发毛起来。我转了个弯,拐进一个商场的停车场内,准备在那里掉头回去。就在这时候,我突然看到一辆警车跟着我后边鱼贯而入,在离我的车子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这哥们也不亮红灯,和不打警笛,只是用车头明晃晃的高灯,死死地罩住我的车。非常幸运的是,不知为何,当我离开那里的时候,这哥们竟然没有将我拦截下来盘查。我成了他手中的一条漏网之鱼。他想他大概只是觉得我有点儿形迹可疑而已。但没有明显的违规动作,所以也就没动手逮我。感谢上帝啊,他若是将我拦截下来的话,呵呵,我真的不敢想象自己的搂子会捅得有多大——没有驾驶证,也没有保险。。就算不蹲局子,光罚款和吊销行车考试资格这两项,估计就够俺们喝一壶了。
我考驾驶执照最大的感触就是:美国和中国,在制度及理念之间的差距实在有若天渊,反映在考驾驶执照,这样非常细微的生活细节上,更是看得一清二楚。以前我在中国的时候,看到驾驶练习场,里面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障碍物,驾驶员就在这些弯弯曲曲的障碍物中,学习如何规避,绕行,躲闪。。等等高难度的“技巧”。俺那时的印象就是:这开车,可不就是和在做人一个道理么?你得有很深的城府和心计。知道那些陷阱是你能跨过去的,那些则是你必须绕过去,或躲过去的?这就全凭你个人的“本事”了。
但在美国开车,就完全不必学这些奇奇怪怪的,七拐八弯的“本事”。说白了,你是否能拿到驾照执照,考官看的主要是你的“态度”,而不是你的“技术”。你的技巧哪怕再高超,如果上车不系安全带,左右拐弯不打信号灯,在“Stop”标志前没停6秒以上的时间,或者是闯红灯,看见行人过斑马线时不停车。。。所有这些在中国司空见惯的开车恶习,只要你犯了其中任何的一条,那么对不起,你的驾照考试立时就算玩完了。说明在美国开车,也跟在美国做人是同一个道理:你不必有很深的城府和心计,但是你一样东西你肯定得先学会:那就是守秩序,守法,这比什么都重要。
多年以后,俺曾经不止一次遇到从中国大陆,或从台湾来的中国人,对我说他们在国内已经开了几十年的车子,可来到美国后,“路考”却三番五次落第,他们都搞不懂这究竟是什么原因?我想这当然是他们不明白在美国做人,和在中国或台湾做人,是有极大不同的。这也难怪么?美国人读的最多的书是《圣经》,而中国人读的最多的则是《三国》。《圣经》教人如何“守法”和“守信”。《三国》则教人如何“权谋”和“算计”。这就叫“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吧。
言归正传,俺的这辆破车,开了将近一年后才进了“坟场”(Junkyard)。但这时俺已经从它那里榨取了触目惊心的“剩余价值”。虽说它经常给我带来麻烦,但基本上都还算“有惊无险”。譬如有一回,我的教会牧师来旅馆看望我,俺亲自开车接送。没想到它居然敢在半路上抛锚。结果我们只好将它送到附近的修理厂。回家的时候,我们没有车,俺的这位台湾牧师当场传授如何在美国搭“顺风车”宝贵经验:你站在路边,冲着迎面而来的车辆竖起你的右大拇指头,人家就会明白你需要一个“Ride”呢。结果我们试验了一下,嘿嘿,还真灵。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用这样的方式搭了3辆不同的便车。
90年的那个寒假,我们在四个轱辘上跑了上万里的距离。我们住在纽约,但足迹却遍及新泽西,佛吉尼亚,康乃迪克,宾夕法尼亚,北卡罗莱纳等好几州。我生平中最辉煌的一次销售纪录,是在北卡罗莱纳的一个空军基地的家属营中创造的。俺至今都不记得那个小地方叫什么名字。只记得那天正好是圣诞节,俺们稀里糊涂地闯进了这个空军基地家属的营房——哪是一个由好几排活动房屋(MobilHome)组成的小村子。貌不惊人,我们绝对没有想象到,在这等简陋的房子中,竟然居住着一群乐善好施的“富婆”。如果说大多数美国人平时就很慷慨的话,那么到了圣诞节,他们就简直像天使。我们在哪里逗留了一个多小时吧,赚了多少银子呢?俺没敢问别人,自己口袋有一大叠厚厚的票子,一元的,五元的,十元和二十元的,乖乖,俺一连点了三遍,足有350多美刀。他姥姥的,我终于发财了。
有一天,从康州回家的时候,我的这部老爷车终于在高速公路的半途中“光荣”了。那是在半夜10点多钟左右,它将我们一车4个人,都抛在了旷野里。无论我们怎么鼓捣,它都不再呼吸喘气了。我知道它的末日终于来临了。那个地方离我们学校还有将近2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打电话回学校去找“救兵”来接我们回去。但俺的这部“英雄车”,却永远地留在了那里。拖车的人告诉我,如果要修理的话,大概得花上千美金不止,这不值得。而且光拖车的费用,至少就得600-700美刀。怎么办呢?最后那个拖车的人说,他可以“免费”将我的车拖到附近的“汽车坟场”中处理掉。我左思右想,心如刀割。知道我别无选择,这是唯一一个最好的,可以让它“善终”的方式了。- 毕竟,它已经成就到了它在人世间,所能成就的最辉煌的功业。它的光荣的一生,就象那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共产主义战士保尔。科查金一般,可以毫无遗憾地结束了。
今天,俺终于入党了——说说俺什么去美国之(10)
俺从小就是一个调皮,不听话,又喜欢捣乱的“落后分子”。小学3年级,全班几乎所有的小朋友们都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就少数几个和俺一样的“野孩子”脖上无物。到了中学,俺从初二起就积极争取加入团组织,还特地找了一个已经“在组织”里的哥们,做俺“一帮一,一对红”的伙伴。可恨俺不争气,老犯错误。一直到高中毕业临近,快下乡了的时候,才总算是搭上了末班车。后来,在大学的时候,俺已经很有“自知之明”了,知道凭俺这副臭皮囊,要加入“无产阶级先锋队”,还不如考虑如何上火星更实在些。
一个政党,在我看来,应该是非常严肃的,“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可奇怪的是,在英文里,这么一个掌握国家生死命运的组织,居然叫做“Party”。以前在中国的时候,俺对“Party”这个词,向来是有一种“畏惧”的感觉的。想到这个字,就联想到革命,联想到专政,联想到枪杆子和监狱之类的东东。到了美国以后才发觉:不对啊,和"Party"的本义最接近的意思,应该是“派对”才对嘛。美国的年轻人时常在周末的时候聚集,大家在一起喝酒,唱歌,跳舞,狂欢。这叫“派对”(Party)。再过分一些的“派对”,甚至还有摇头丸和乱性的表演。这一大帮老不正经少不端的家伙聚集在一起,吃喝玩乐,实在和我头脑中原有的那些血腥暴戾的概念,相去甚远嘛。
后来就恍然大悟了:所谓的“政党”,不就是一群臭气相投的哥们聚在一起搞“派对”嘛。这是吸引美国的年轻人“入党”的高招。一提到“某党”,无论是“大象党”(共和党)也好,“驴子党(民主党)也好,立刻就能联想到吃喝玩乐的狂欢派对,这多引人入胜啊?有谁不愿意加入呢?今天你要参加大象们的派对,欢迎,明天你不爽了,说我要参加“驴子”们举办的派对,这也没人拦着,悉听尊便。
党员嘛,也不必男像洪常青,女像江水英。美国有一种人叫“Party Animals”,俗称就是“派对狂人”,喝酒狂欢上了瘾的,谁都拦不住。今天去这个派对,明天去那个派对。俺觉得这用这个短语来表示所谓的“党员”,要比“Party Members"这样死板板的翻译,不知道要信,达,雅多少倍。譬如,金二胖的“朝鲜人民劳动党党员”,翻译成英文就是“The Animals of Korea Labor Party”.,听起来就十分美妙,贴切的狠。
俺是1996年入驴子党的。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有机会向“党组织”靠拢。没有入党申请,没有漫长的考验,更没有什么“预备”期。过去在电影中看到的那个在庄严肃穆的党旗下,举起拳头宣誓的神圣的入党仪式,回想起来,竟好像是火星人在地球登陆的一个情节。俺连自己“入党介绍人”是谁,长啥模样?很遗憾,俺都不记得了。估计也就是个在投票站里服务的白人大妈。因为那年俺决定要出来投票,选举美丽坚国的CEO。俺的入党介绍人对我说你要投票,就必须先登记,叫“选民登记”。她问俺是哪个党的?俺说还没入呢?她说好,这“选民登记”上有一栏目,问你是哪个党的?你喜欢当“大象”呢?还喜欢当“驴子”?悉听尊便。只要在上面画个“X”就得了。俺想了想,似乎这“驴子党”,对俺们这些新移民比较关心,比较有无产阶级感情。俺加入他们的“派对”, 应该是不错地。于是俺就这么入了。进去了
但到了2000年,俺就决定要叛党了。因为民主党的蠢驴主张,和俺的理想差距太大了。多年来在美国生活,俺发现的一个最重要“政治规律”:道德上的保守,必然和政治经济方面的自由开放相结合,这就好像俩磁铁,只有它们正反两面,才会相互吸引一样。共和党是道德上的保守派,反对堕胎,反对同性恋,反对人妖家庭。可是在政治上,却是不折不扣的“自由派”。提倡“小政府”,坚持开放市场,自由经济。所以,俺在那年的总统大选的投票前,就已经决定要投奔共和党的阵营了。
入党有什么好处呢?想来想去,大概唯一的好处就是俺可以堂堂皇皇地投下决定生死的关键一票。(当然,你不入也可以去投票)俺投谁,谁准赢。俺手中握有压断骆驼脊梁骨的哪最后一根稻草。你说俺厉害不?譬如1996年,俺的票投给老克,结果他赢了。4年后,俺的一票又投了小布兄弟,结果呢,他真的高视阔步入主白宫的“象园”。只有今年例外,国会中期选举的时候,俺忘了去投票,结果大意失荆州。国会的参,众两院,一宿之间就变成了“驴园"。我现在痛心疾首,正懊悔不迭呢。
还有另一个好处,如今俺正在考虑是否也要享受一把。这可是我所投靠的这个“大象党”,所坚持的最主要的公民权利之一:你可以拥有一枝你所喜欢的左轮枪或来福枪什么的。俺觉得这非常重要。我记得很久以前,俺在康州作小贩子,倒卖哥伦比亚玫瑰。有一回曾被两个拦路打劫的墨西哥小混混给抢过。后来一个20来岁的墨西哥小姑娘,路见不平,跳出来搭救俺。她帮我从那两个小混混的手中夺回玫瑰花,而且还用西班牙语和英语。将那两个小混混给狠狠地臭骂了一通。末了她大声对我说:你下一回再来这里做生意的时候,别忘了随身带一支草蛋左轮枪吧。看看这些混账东西还敢不敢来抢你。她说的这最后一句“to carry a fucking gun with you”,俺印象特别深刻。这不就是共和党人的传统的主张嘛。
枪杆子和选票,在美国属于大众消费品也。按我以往的“中国常识”,入党无非就是为了吃喝嫖赌福禄寿嘛。但俺在美国入党多年,却实在是个只出不进的“赔本生意”。说白了,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我记得2001年,911事变发生后不久,我们教会的一位弟兄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几乎丧命。而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的签证官,又接连两次拒绝他老婆来美探亲的签证。我们就想到了去找本选区内的共和党的“区委书记”―― 一位众议员出来说项,对北京的美国大使馆的签证官施加一些影响。这是我在美国唯一的一次求“党组织”帮忙的经历。但是后来我却非常失望地发现:俺们的这个“区委书记”,他手中的那点权力和他的关系网,其实也不过是个“面子”或“人情”一类的东西而已。别看他的头衔听起来牛逼,可手中的实权,其实还不如中国的一个普通的科长。
后来俺就聪明多了。知道这美国的政党,管它是驴子党也好,大象党也好,八成就跟俺的那个美国儿子差不多。只有一种情况他会主动来找你:哪就是他缺钱花的时候。从这个角度来说:地球上所有的政党都是一个德行:都是只花不赚,光进不出的王八蛋,河马,恐龙。
我的老爸老妈,在中国都是老党员。我知道他们必须每个月固定交“党费”,这钱是直接从他们每个月的工资里扣除掉的。当然在美国入党,你也要交“党费”,只不过在俺们这旮旯,党费叫“兜内凶”(Donation)。交不交,或交多少,全凭你的阶级觉悟。一辈子都不交这“兜里凶”,吃里爬外党员有没有呢?俺猜测应该为数不少。前面已经说了,人家的政党就是“狂欢派对”, 既然如此,那就少不了白吃白喝的相公。
说到交党费,俺最近一个礼拜很心烦,俺居然一连收到3个同样的电话,都是来讨钱的。而且都是来自那个叫“共和党全国委员会”的机构。虽然每次打电话来的人有男有女。但说话的内容,却全象是从一个模子里倒出来似的。(俺每次都误以为在和电脑说话呢!)台词大致是这样的:
啊,你是我们大象党忠诚的同志,巴拉,巴拉。。。我们的党现在已经到了最危急的关头,你知道这次中期选举,驴子们控制了两院,他们正准备将我们的国家带到一个非常危险的方向上去,他们,,,巴拉,巴拉,,是可耻的同性恋,和堕胎的鼓吹者。同志们,2008年,我们一定要从他们的手中,将我们的国家重新再夺回来,我们要赢得最后的胜利。。。巴拉,巴拉,现在,我们需要募集200万美刀的广告经费,作为我们整个夺回政权战役的一部分,我们可以不可以指望你的参与呢?。。。巴拉,巴拉,多乎哉,不多也,100美刀最好,75美刀也不赖,再不行,20美刀也成,同志,你的信用卡号码准备好了吗?
说实在,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电话讲演时,俺激动得热血沸腾。无产阶级感情立刻就升上来了。这还得了?反了你们这些蠢驴。俺连想都没想,二话不说就拔出信用卡,将一笔75美刀的“兜内凶”给划了过去。这就不得了了,从此以后i,俺就以一个“忠贞党员”的身份上了他们的黑名单。三天两头,就要接到从哪里打来的相同的电话。
最近一次,是在昨天,一个美丽的小姐又给俺来电了,但这次她的台词刚说了一半,俺就已经不耐烦了。俺打断了她的话说:喂,昨天你们那里已经有人给俺"来电"过一次啦,说的话跟你一模一样,你怎么又来了?俺不是告诉过你们了吗,俺2006年的“兜内凶”已经交完了,俺有固定的预算,多一个子儿都没有。你等明年再来吧?这小姐一听说“明年再来”就乐了,说:
“你等等,俺这就回头找领导(Supervisor)来和你谈谈,太谢谢啦,我们要核对你的姓名和地址,好给你寄信过去。你要不要现在就给我你的信用卡号码?”
说实话,我的儿子从来不敢这样向我要钱的。
假如,我今天就决定逃离美国的话
。。。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11)
如果有人问我:用最简短的四个字来归纳美国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征是什么?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信用”与“守约”。俺经常用中国人最能理解的“吃饭”做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做菜,好比一项经济活动,那么这个“信用”和“守约”是什么呢?就是菜里的盐和水。缺了这两样最基本的元素,任你是再高明的厨师,都倒腾不出可口的饭菜来。
说到“守约”,最近俺有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向俺诉苦,他说他收到美国新泽西州高等法院的一张传票。美国的一家非常著名的复印机制造公司将他们给告上了法院。俺惊问其故,这老兄说他去年3月,向这家复印机公司租借(Lease)了一台高级复印机,说好了每月180美元,连本带利5年内还清。但是后来由于机器养护的问题,双方起了争执,结果他从今年的2月份开始,就没有再履约支付这个月租。不想事隔半年之后,人家却一状将自己给告到了法庭上。狮子口大开:连本带利加上律师费,一共索赔5千8百多美元。他问我该怎么办?俺不客气地告诉他:你已经明显违约了,这官司无论怎么打,你都要破财消灾。
这就是美国日常经济活动最“心脏”的部分:契约,双方签字的合同就是“生死状”。不管你的权力再大,理由再充分,借口再多,统统没用。只要你是违约的那一方,那法官就笃定罚你吃“红牌”。俺的这位朋友,虽说在美国已经呆了15年了,可习惯上,却还是像过去在中国那样,拿合同上自己的签字当儿戏。结果就是吃官司。
“契约”又和“信用”是一对双胞胎。你老老实实地履行契约,就意味你有很好的“信用”。不久前,俺的一位教会的弟兄从加拿大移居美国。他在俺家附近的一家车行那里,相中一台白色的奔驰500越野车。5-6万美元的车子。他准备先付百分之三十头款,余下靠银行信贷。结果车行告诉他:贷款的利息最低也要7.8厘。俺觉得这个利息太高。对他说:且慢,让我来当你的借款“担保人”试试看(Co-Signer)或许,利息会低一些。结果是,车行这边收到俺的个人资料以后,一查俺的信用记录,二话不说,贷款的利息立刻就从7.8降到了5.5厘。
少付2.3厘的利息,他等于节省了大约2500多美刀。车行的人对我的那位弟兄解释说:因为他刚到美国,没有任何的“信用历史”,也没有任何“信用分数”,(Credit Score)。当然就必须支付较高的利息。但我的情形就不一样了,通常在美国,如果信用分数达到650分以上,就算很优秀了,但是我的信用分数高达700分以上。我做他们的担保人,人家银行一看这么高的分数,知道我过去“信用历史”很优秀。自然二话不说,马上提供最佳利率。
这两个例子,说明“契约和信用”,对每个生活在美国的人来说,实在是每天生活中的必需品。生意人,体会当然更深。我们几乎时常都要在不同的“契约”上签名:大到销售,代理合同,小到办公室租约,或一台复印机。有的契约是薄薄的几页,有的却厚的却可以像一本书。而且,所有的这些契约上的文字或用语,都是由专门的商业律师,逐字逐句地推敲过不知多少遍了。而个人生活也是一样:举凡买车,买房,读书上学,买保险,找工作。。家庭中几乎所有重大的经济活动,。无一不和你的“信用历史”挂钩。按俺的说法:“诚实守约”在中国人哪里可能是一个火热的口号,可是在美国人哪里,却是一个冷冰冰的数字。人家的制度,早把你的性格和行为,和你的荷包挂钩了。
说到这美国的“信用记录”,其实这跟国内的那个“人事档案”最为类似——都好像如影随形的幽灵,非得到你死了不能甩脱。你某年某月做了什么错事,受了什么处分,往档案里一记,得,无论你往哪里走,都像背着殼的蜗牛一般。人家只要把你的档案一打开:嘿,什么屁大的溴事,都瞒不过领导雪亮的眼睛。而美国的这个“信用记录”,也同样有这种“寻常看不见,偶尔露峥嵘”的本事。平常好像没什么用,到了有一天你要做生意,买房子,买车,找工作,向银行借钱的时候,得,你的全部“老底”就要被兜翻出来:某年某月,你黑了人家张三多少钱不还,又某年某月初一,你本该付李四200大洋,可你一直拖到正月15。。。所有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全都要现出庐山真面目出来。末了的那个“信用评分”——简直跟人事档案里的那个“组织鉴定”,差不多,一句话,就决定你是上天堂呢?还是下地狱。
俺当初为了建立这个“信用”,可是付出了沉重代价的。1990年初来美国,俺在一家叫“Montgomery Ward”的百货公司里看中一台彩电,俺想买,却只能付得起一半的价钱。于是,俺便试着向这家百货公司申请一张区区500美刀的信用卡,心想这鼻屎大的金额,料他们不会拒我于门外吧?那晓得人家一查我的社安号码,得,当场就以“无法提供合理的收入证明”为由,把我给毙了。俺气得七窍生烟,心想此处不留爷,好,俺到别处去。后来接着又去了“西尔斯”(Sears)和“百老汇大街”,(Broadway)两家大百货,竟然得到的,都是相同的命运。
熬到1992年,俺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要搞“信用工程”。于是,这就有了俺在美国买的第一台的“贷款车”。那是一部6缸,88年的丰田的“金马力”(Camry V6 Le)。卖主是号称全世界最大的丰田经销商—洛杉矶的“Longo Toyota”。车子本身的价格近一万八美刀,但鬼子狮子口大开:要收俺将近19厘的贷款利率,为期3年。结果,俺虽然气愤不平,却还是忍痛接受了他们的“不平等条约”。
但两年后,俺就开始找到“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了。不同的信用卡公司寄来的“邀请信”(Invitation)开始渐渐多起来,好像廉价的情书那样。而且,俺的“价码”也好像“绩优股”那样一路飚升,屡创新高。从500美刀开始,变成$1000,$2500,$5000,…。一直到后来的5万,10万。奇怪的是,你越是不喜欢花钱,按时还款,人家就愈是追着要给你钱花。以至于到现在,俺一收到信用卡公司寄来的这种“求爱信”,多半是连拆都不拆,直接就进了垃圾桶。
或许,有看官会说俺这是报喜不报忧,非也。俺后来可是栽了个大跟头的,那一跤,差点儿就没把俺多年来辛苦建立的这个优良的“信用历史”给毁了。打那以后,俺才开始学乖的。
那是在1999年,俺公司请了一个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上海小姐,来头很大。赚的是最低工资,但开的却是一部最拉风的黄色双人奔驰小跑。那年,也正是美国的“纳斯达克”股市,最牛气冲天的年景。这姐们是一位炒股的高手,据说她的台湾男友给了她将近30-40万美刀的股本,她经常每天到俺面前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哇,今天早上起来,俺又赚进1000美刀了”。或是“啊。。每股净赚5美刀,当时要是多买几千股。。。沃塞”。这样刺激的话,几乎要把我的耳朵都听爆了,想俺也是一肉体凡胎,那里还把持得住?自然也是跟着她就一头扎下去了。这就成了俺后来麻烦的开始。直到美梦变成恶梦时候,俺才发现:不妙啊,俺多年下来的积蓄泡汤了不说,怎么还欠了信用卡公司好几万的债呢?难道俺借债炒股了不成?上帝啊,那时候你怎么就没拉俺一把呢?
随后的那2年,是俺在美国最狼狈的一断时光。俺的“三叉戟”掉到蒙古的沙漠里了。
俺的信用记录这个时候大概非常糟糕。债台高筑,每当信用卡公司的帐单出现的时候,俺的日子就像杨白劳见到黄世仁一般。有一阵子我甚至决定要“破罐子破摔”,干脆宣布个人破产得了。省得自己每天面对这些如狼似虎的债务。或者干脆躲到南美洲的某个国家也好。但是说来也奇怪,我竟然无法狠下这个心来。我想大概上帝要我学一个Lesson,从什么地方跌倒了,还从什么地方爬起来。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缓兵之计。我到处申请不同的信用卡,大小通吃。多年累积下来良好的“个人信誉”,这个时候就成了我的救命稻草,很少信用卡公司拒绝过我的申请。俺大概搞了不下十来种,然后就开始每天玩“嫁祸于人”的把戏。将“A”公司的债务转给“B”公司,过几个月后在将“B”公司的债务,转给“C”公司,如此这般,好像转轮盘一般,将债务在几个不同的信用卡公司中转来转去,最后给自己赢得时间,一点一点将十多万的债务,一一逐步还清。
后来,当俺用“借债还债”的办法,终于度过俺这一段最艰难的“经济危机”后,俺想起中国有一句古语叫“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用在这里,好像挺合适。
时至今日,我时常会从我的这段经历中思考这么一个问题:美国经济的核心推动力是什么?我会回答:“消费”,但是推动“消费”的力量又是什么呢?我会说是“借债”。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有成千上万的公司或机构,每天都在发行各种各样,名目繁多信用卡的缘故。而美国人也几乎是人手一卡。但问题在于:这么多的信用卡公司能靠做“借债”生意来发财,不破产,原因在哪里呢?与其说是这些公司懂得如何做生意,还不如说:他们拥有着世界上最优秀的一群顾客,一群世界上最知道“守约”的“债务人”。这些人,他们信守着一些非常根本的“文明法则”。而一旦这些愿意遵守“文明法则”的顾客不复存在的时候,那就等于釜底抽薪一般,再聪明的企业家,恐怕都要变成阿斗。
1989年,俺在东部的一所非常小的,只有好几百人的文科学校读书。那里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生意”是我这个从中国来的学生,过去从未见识过的。那是一个无人的自动销售柜台,这个柜台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诸如饼干,巧克力,花生糖之类的小吃,都是明码标价。柜台没有售货员,而只有一个纸盒做的小钱桶。学生们下课后,想吃点什么,就可以自己到那个柜台上拿,拿完后自己把钱塞到那个小钱桶中,或者,如果是大面额的钞票,也可以打开那个小钱桶兑换。全部的“买卖”过程,都是由顾客自己凭“良心”的约束来完成的。完全无人看管。经营这个小买卖的,是一个韩国来的女学生,她大概每隔两天,来“收银”一次,摆上新的货品。很显然,按我推想:她的生意绝对没有做“亏本”。否则她不可能长期经营下去。而她之所以敢于完全信赖她的“顾客”们,是因为这里的学生,绝大多数都受过基督教的教育。过着非常严谨的宗教生活。否则,哪怕只要有5%的顾客不遵守游戏规则,她的“经营”马上就会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局面。
这个南韩女学生的“小生意”,使我开始对马克斯。韦伯的理论有了最直接,最感性化的了解。美国的经济,有别于许多远东国家的地方在于:这些国家的经济活动,多半是与“权力”相结合的产物,所以就伴随着严重的无序,混乱,腐败,和社会不公的现象。但是美国的经济活动,却完全不同,它是一个和马克斯韦伯所说的那个“新教伦理”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它所体现出来的就是一种最有序,最公平的理性化的运作。
这样的经济秩序,当然也有它致命的弱点,就是它无法有效的防范那些敢于“作奸犯科”的小人。譬如,我曾经有一回突发奇想,假定自己打算离开美国这个国家,要在这个以“信用”和“契约”为核心的经济体系中,大捞一把的话,那么我可以做什么呢?
首先,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利用我过去良好的信用记录,以我的个人房屋增值而产生的“净值”为抵押,向银行贷到一笔30-40万的款子,数目大概会超过我付给银行的本金的两倍左右。用同样的办法,我又可以将我的公司再“抵押”一次,得到另一笔几十万元的贷款。接下来,我可以毫不费力的弄到一大堆的信用卡,我可以尽情地用它们购物,提款。。。然后,当我将所有的这些银行和信用卡公司都敲诈一空后,我可以怀揣数百万美元的“赃款”,再加上我自己那些储蓄,舒舒服服地跑回中国退休养老去。按美国目前的这种经济体制,它根本对我这种钻漏洞的做法无能为力。
只是:我问自己一个问题:我可以这么做,但,为了这区区几百万美元,就放弃掉你心里所珍视的那些信仰和生活方式,这究竟是值,还是不值?
所以,直到今天,我都还选择留在美国。绝不当海归。
鸡与蛋:直话直说基督教与西方民主制。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12)
这是一个长久以来一直使我感兴趣的课题。首先必须说明的是:第一:所谓的“基督教”,可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说,基督教可以指“新教”,也就是所谓的“改革宗”(PROTESTANT)。广义上基督教也可以包括天主教和东正教。
关于“民主”,我们也必须对这个名词有一定的界定。它必须特指“政治制度”而言。再进一步说,我们这里所说的“民主制度”应该是特定于“西方”的政治民主制度。“民主”,可以是一种“思潮”或“生活方式”。甚至也可以是一种“经济管理”的模式。譬如,公司的“股东大会”中的投票表决方式,也可以看成是另一种形式的“经济民主”,但这些都不是我们要讨论的对象。
广义说基督教一定会导致“政治民主制度”,可能太牵强。俄罗斯从9世纪开始就一种是个“基督教”国家(以东正教为国教)。但俄罗斯直到今天,还没有形成西方,尤其是西欧和北美那样成熟的政治民主制。
但如果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基督教,则“改革宗”和“近代”西方的民主制度的关系就极其密切。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今天的北殴,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新教疆域”,会是世界上政治民主制度最成熟的地区。用“偶然”,是绝对无法构成一个科学的答案的。
我曾经在很久以前就发现过这样一个非常特别“规律”:一个国家内部的流血暴力革命的“次数”和“惨烈度”,和这个国家是否是“新教”国家正好成正比。美国,北殴,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几乎从未发生过流血的,以夺权为目的暴力革命(独立战争,对外战争除外)。天主教国家,这样的革命就开始增加,譬如法国,意大利,德国等都有暴力夺权的所谓“革命”,东正教国家更多。(俄国的“十月革命”,等)。而无神论国家,革命流血的风气最甚(譬如中国)。
基督教的“改革宗”和西方近代“政治民主制度”间直接的联系,可能不明显。但是“间接”的关系,却非常易于观察到。一如土壤和树木的关系一般:“好土”,并不一定会产生“好树”。但“好树”必须根植于“好土”之内。
文化土也,制度树也。基督教信仰,和相应的基督教文化所提供好的“社会土壤”是什么?
第一:自治。所谓“新教”,咋看之下似乎宗派,教堂林立,但基本教义与管理体系,却没有什么根本差别。最大的特点就是自治。譬如号称美国的“四大”新教系统的卫理公会(Methodist),长老会(Presbyterian),路得会(Lutheran),和浸信会(Baptist),在内部的管理上,几乎无一例外地遵循独立,与分权的民主管理的原则。大教会多则上万会众,小教会小至区区几十,上百号人不等,但全部互不隶属。自给自足,自负盈亏。
而每一间教会的“政治结构”,几乎就是一个“民主国家”微缩版:牧师,执事会,会员大会三权分立。牧师一如国家总统,执事会(或长老会)好似内阁,而会员大会于议院无二。牧师和执事会主席,由会员大会聘任,有一定的期限。牧师,绝大多数情况下,除了提供“属灵”的引导之外,行政权与财务权则由“执事会”,或“长老会”掌控。举凡财务预算,牧师的聘用,或解雇,或投资办学等诸多事宜,皆由会员大会决定。
高度自治和分权管理的能力,世界上没有任何的国家可以与美国相比。这是第一。美国的整个国家民主政治制度,都是基于同样的理念的外延。
第二:伦理。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必须以相应的道德或信仰系统做基础。古今中外概无例外。中国的集权专制的道德基础,根植于儒家纲常。伊斯兰国家,基于“政教合一”的穆斯林伦理。而共产制度,倚靠的是无神论与唯物主义。
西式民主制的伦理基础是什么呢?一曰:不承认可以有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二曰:不承认可以有任何高于法治和契约的个人意志。此二者,又恰恰都来源于基督教的两个最基本的教义:一是所有人类皆是“罪人”,(SINNER),犯错乃天性。上至国王,下至乞丐皆无例外。因此权力不可以不受制衡。二是“守约”乃是得救的前提。上帝的全然公义,体现在他和人类所定的那些永恒不变的契约(Covenant)中。(譬如摩西律法)。不受地上任何人意志的左右。
第三:个体。集权政治提倡所谓国家或集体利益。而民主政治则首重"个人权利"。这是我们都知道的常识。问题是:西方的这种个人主义,如果背后没有新教"个人得救"的神学做依托的话,它非常容易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或者被其它化妆的国家主义,种族主义信仰所取代。有别于所有其它宗教,甚至于天主教和东正教,新教将得救与否的选择,完成都赋予于了个人。她强调个人责任,超过世界上任何其它宗教。在新教那里,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祭司”,直接和上帝沟通(Priesthood。),而无需限借助于外在的权威,譬如国王或主教。而每一个人,也都能成为上帝的“好管家”“(Stewardship)。财产,孩子,自由,权利,这一切都是每个信徒,在上帝面前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上帝将自由完全赋予我们个人的同时,责任也被一并赋予。个体神圣意义,在此被完全确定。
没有自治,分权的管理体系,没有重约守法的伦理体系,没有一个基于“个人”权利的终极价值观,就不会有民主制度。这就是鸡与蛋的关系。或许对一个无神论者来说,这是一个无解的命题。但是在基督教,先有鸡,后有蛋,是不证自明的“启示性真理”。
更进一步:民主制度的出现和发展,绝对不可能来自某个伟大领袖,或伟大政党的“赐予”。在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没有对上面这三个基本条件此形成某种压倒性的“共识”,变成一种普遍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以前,民主制度只能是一种空想。这也回答了近百多年来,为什么中国人上下求索西方“德先生”,而最终却渺渺茫不可得的根本原因。
后记:我是如何获得美国领事馆签证的?
上面的这篇政论文,我决定将它作为我整个“美国经历”的一部分,而收录到我的个人回忆录中。原因无它:若不是当初我对这个问题报有那么大的兴趣的话,我肯定和这个伟大的国家无缘。1980年,我的大学毕业论文的题目是:“美国的西进运动与美国民族性格的形成”。这是我对这个问题探讨所迈出的第一步。
我强烈地认为:一个民族的政治体制,最终是由这个国家的整体“民族性格”所决定的。而民族性格又是由什么塑造的呢?我从许多西方学者的论著中得到了一个最令人信服的答案:那就是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以美国人为例:他们的民族性格特征是独立,包容,尊重个人,热爱公益,爱好自由,直率,有强烈的竞争精神…等等。这些精神特质,如果不从他们最独特的“新教伦理”来分析的话,那就根本无法获得令人信服的答案。我们无法明白事物的“第一推动力”来自何方。
我因为研究美国历史而接触到基督教,因为研究基督教而认识上帝,因为认识上帝而有了无穷的快乐和满足。这是一个美妙的,充满了喜剧色彩的结局。对于我来说,我已经达到了孔子所说的那个:朝闻道,夕死可也的境界。这个“道”就是耶酥。屈原的无休止的“路慢慢兮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痛苦过程,在我这里已经划下一个圆满的句号——“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上帝就是我们人类一切问题的答案。
这一篇短短的政论文,就是我对人,信仰,政治制度这三者间的关系究竟如何?这个问题的回答。这代表我人生20年的探求,现在已经告一个段落了。20前,当我开始探讨美国和西方历史与基督教的关系,为什么法治,民主,人权,自由等等这些“普世价值”会独独出现在欧洲和美国这些“基督教文明区”?而不是出现在“伊斯兰文明区”,“玛雅文明区”,“佛教文明区”,或“儒教文明区”时,我几乎没有任何的“知己”。中国的学者中,几乎没有人一个人认为基督教,可以和这些“普世价值”有任何的内在联系。
如今我放眼望去,却万分惊奇地发现:许许多多的中国的学者,普通人,甚至很多的官员,都已经开始认识到:仰望上帝,才是我们个人,乃至于我们这个民族和国家拯救的开始。中国人的苦难,起源于他们的不信。我已经发现很多很多的“知音”了。可见:只要是真理,所有探求的人,都会殊途同归。
当然基督教信仰,并不是为了民主制度而存在的。我们也不是为了追求民主而信上帝的。然而:民主制度,的确是基督教伦理最直接的社会“副产品”。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无心插柳柳成荫”的那种情形。原因同样也十分简单:上帝本质是公义,爱,与和平。而在人类所有的文明体系中,唯有自由和民主的精神,最能反映上帝的这种本质。
人的一生可以有无数的选择,可以有无数感兴趣的事情。如果没有对于这个问题的强烈兴趣,我不可能来到美国这个国家。而我的一生的命运,也因为对这个问题的探究,而发生根本的变化。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我是一个中国三流大学的毕业生,学的是文科,报考的也是美国的文科专业。为了来美国,我曾经历尽艰险,签证屡签屡败,可以说已经到了完全绝望的地步。但是,上帝使奇迹发生。我不但拿到美国学校的提供的全额奖学金,而且手里还拿着他们用快件邮寄来的一张机票。当我第3次走进广州的美国领事馆时,签证官草草看了一眼I-20和材料,总共只问了我一个问题,在5分钟不到的时间内,就完成了我来到这个国家所需要的最后一道,也是最难的一个手续。
我的一生,从那时候起就完全改变了。
财富,是这么来的,又是这么去的。
说说俺为什么老美国之(13)
我们一生的年日是70岁,若是强壮可到80岁。但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我们便如飞而去。
-- 圣经旧约。诗篇 90
1991年4月,我从纽约迁移到洛杉矶。那年的感恩节我在纽约帕克西小镇当了3天的“卖花郎”,赚了大约800多美刀,正好够买两张纽约到洛杉矶的机票钱。我是到加州来投奔我的“姨婆”—也就是我的外婆的姐姐的。在这之前,她曾经给我妈妈挂过一个电话,说她开了一个小型商场,需要请一个部门的“经理”。她问我妈妈是否愿意让我去试试这个工作?她给的条件是一个月4百美刀的薪水,外加一个免费的住宿和一部车子。我想啊,这条件么,当然不算优厚,但也不算太差,毕竟,这是我在美国第一个“正式”的工作机会,所以当时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
我也因此而认识了我的“表哥”维克多,也就是我姨婆4个子女中的那个老幺。我的姨婆哪年大概78岁,而表哥维克多也已经40多岁出头了。他一直和他的妈妈生活在一起,既没有出去工作,也一直没有结婚成家,就靠老妈养着。说到我的这个美国表哥,如果是走在路上,估计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个美国人。他中等个头,衣着邋遢,头发蓬乱,一张典型的东方人的大扁脸,一张嘴就能看见二排稀疏不齐,被烟熏得发黑的大黄牙。但是,他却连半句中文都不会讲,是个地道的华裔美人。
按一般的收入标准,我的姨婆不能算“富翁”。但在普通美国的中产阶级里面,她却又属于很“上层”的。照中国人过去所熟悉的那个“阶级划分法”,她大概会被列在“富农”的行列。她在洛杉矶的好区“喜瑞都”市,有一栋4房三浴,带花园和游泳池的独立屋。又有一栋二层楼,12个单位的商业公寓。按1991年当时的市场价值估计,大约在120万美元左右。我的姨婆将这个商业公寓的二楼的4个单位拿出来做自己的商场,楼下的一个单位拿出来做我的住宅。剩下的,她当时打算全部出租做办公室。
但是在我们这些穷得叮当响的大陆人眼里,我的姨婆绝对算得上是一个“成功人士”,一个在异国他乡个人奋斗成功的楷模。她是50年代初,随丈夫来美国的——那是一个后来在台湾和大陆地区都鼎鼎有名的历史学家。但是来美国以后不久,她的这个学者老公,有一天就突然离家不归了。留下她和4个孩子。后来30-40年时间,我的姨婆都没有再婚,而是独自一人在美国打拼,靠手艺谋生。她长期生活在芝加哥地区,在那里她给自己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叫Jane。又用这个名字开了一家裁缝店,给当地的美国人做各种婚纱,礼服,还有套裙什么的。她的客人么,大多数都是本地的那些有良好教养和收入的,白人贵妇和淑女。所以她的事业后来做的相当成功。不但可以独立抚养4个孩子,而且还能有多余的钱,来做股票投资。这个裁缝生意她一干就是25年,一直到90年代初,她搬到洛杉矶后很多年,她当年的一些老客户——都已经是老妈妈,老祖母级的人了,都还会千里迢迢地从芝加哥跑来洛杉矶看望她。
本来她的晚年生活是相当优裕的。除了领取美国政府固定的退休养老金及各种福利之外,她还有一笔更大的收入,是来自股票的分红。我的母亲告诉我,说她60年代到70年代之间,投资美国的一些石油公司,现在一个月就至少有8千多美元的收入。这当时在我的眼里,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换句话说,她与世无争,与人无求,每个月不动一个指头,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坐享其成,这样的生活,是很多中国的老人,连做梦都不敢想的。
但是我的姨婆,按她自己的话来说可,是那种极其“苦命”的人。倔强,勤奋,不安于平淡,也无法忍受无所事事。30多年来,一个人独自在美国创业,成了一个“工作狂”。“清闲”对她来说不蒂与活受罪。所以她在将近80岁的年龄,居然还象一个年轻人那样,梦想着另一个事业的“第二春”。起先她计划开一个小吃店,叫我妈做帮手。后来决定开一个小型商场,主要以经营各种的服装为主。老太婆每天自己开着一部美国的“别克”大轿车上下班,(她痛恨日本人,打死不用日本货,开日本车),自己到外头找租户,自己到洛杉矶的“Down Town”进货,自己和供货商谈判,签约。
因为她年轻的时候事业很成功,所以她对自己晚年的这个生意也同样满怀信心。但是后来情形证明: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投资决策。
首先,洛杉矶的服装零售市场,价格之低,竞争之激烈,已经是一个令小业主无法生存的,可怕的“黑洞”。其次,她所投资的那栋商业楼的朝向,是侧对大马路的,视野窄,客流量低。所以无法吸引到长期的租户。最要命的是:90年代初的美国房地产业,正从80年代末期的荣景中,一路惨跌下来,自从她买了这栋商业大楼之后,她就发觉自己已经被彻底“套牢”了。洛杉矶房地产业,后来经历了整整10多年的低谷,很多80年代末投资房地产的华人,都有惨不忍睹的经历。而我的姨婆,就是那众多的牺牲者中的一个。
和母亲坚强,勤奋,又野心勃勃的个性相比,我的表哥维克多却正好相反。他聪敏,善良,心地单纯。但是性格却十分软弱,意志薄弱。尤其是不谙任何人情事故,头脑中没有丝毫关于如何当家理财的概念。更不懂得该如何帮母亲经营事业。(即没兴趣,也毫不在乎)。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工作经历,是在20多岁那年,好像到一家电子工厂做过一阵子的装配工。几个月而已,就撒手不干了。而我的姨婆,以后也就听之任之,从不勉强维克多出去学习或工作。我想她大概失去丈夫之后,内心的创伤始终没有抚平,潜意识当中,极其害怕再失去自己这个小儿子。从那时起,几十年下,维克多就一直闲赋在家,无所事事。先是学作油画,创作了大量希腊神话为主题的作品。然后到了80年代末,电脑和电子游戏流行,他的生活开始丰富起来了。每天的一成不变的生活内容就是,玩电脑游戏,租录影带,看电视中的时事新闻。他那时对中国80年代末的政治演变特别感兴趣,每次我们见面,交谈的内容必然离不开这个主题。虽然他一句中文都不会说,一说起中国的事情,他就要义愤填膺地大骂中国的某位领导人是“伊低耳特”,或“厥克”。
后来我分析大概有三个情况,导致她生意和投资最终彻底破产。首先是那个小型商场,有时候一整天竟然连一个客人都没有。其次是她的那栋写字楼大多数的房间长期空置,没有租户。第三是,银行的贷款利息很高,但房地产的价格又暴跌近30-50%。而这座写字楼每个月的银行按揭,这时候却慢慢地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了。我记得90年代初那会,银行的贷款利息高的可怕,动辄就是10%到12%。像这样一栋商业楼宇,每月的按揭,加上地产税,加上保险,再加上其它的维修费用,大概平均每个月7千美元的开销,是肯定跑不掉的。而她租金的收入,却恐怕连这个数目的1/5都不到。
先是关闭那个小型商场,将所有的存货,都以惨不忍睹的低价出清。然后,为了减低每个月的银行债务,她又不得不忍痛,将自己的那栋已经住了10多年的温馨舒适的房子,以赔本的低价出手。然后搬到写字楼里,将那个腾空出来的那个小商场,改装成他们母子二人的临时公寓。她仍然希望靠自己的这个最后一搏,能熬过这段最艰难的房地产低迷期。但她没想到的是:晚年丧家这件事,对她的心理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亲眼目睹自己一辈子辛劳的结果,在晚年的时候,就这么于转瞬之间失去,哪怕再坚强的个性,都要崩溃。
1995年,我在美国事业,已经有了一个相当不错的发展。我们在美国有了第一栋属于自己的,漂亮的房子。但我姨婆的生命,这时却已跌到了最低谷。那年,我请维克多和他妈妈来我们家作客。她已经完全无法下地行走了,一整天都必须坐在轮椅上。1994年一场突如其来的中风,使她全身陷于瘫痪,连说一句完整的话都很困难。
但她这时还要面对一个更大的身心的煎熬:他的儿子维克多,竟然要和一个在他们家做女佣的菲律宾老女人结婚。
这个菲律宾女佣是如何“勾引”维克多的呢?细节我全然不知。一个独身了将近50多年的老男人,几乎从未和女人单独地接触过,到了这个年纪,大概连老母猪都会被当成是美女。这个女佣不仅年龄大,而且长相奇丑,满脸痘痘。但问题是:我的姨婆中风以后生活完全无法自理。而维克多却连煮饭和扫地,这样简单的家务事都不会做。买菜,做法,吃药,打针,做卫生,护理。几乎所有的大小事,都必须仰仗这位菲律宾女佣。但我姨婆她人虽瘫痪,意识却又很清醒。她明白这个菲律宾女佣居心不良,来者不善。但她又不能将她从家里面驱逐出去。
后来我听说,维克多径自和这个女人跑到赌城拉斯维加“快速结婚”去了。整个婚礼只有他们二人,连一个亲友都没有。前后大概10分钟就完成了。
但维克多的这桩婚姻,却引发了他与他哥哥之间的一场蚌鹤之争。我的姨婆本来有4个子女,其中老二在美国失踪(据说偷偷跑回中国,死在边境上),老三是女儿,也是她最疼爱的。但不幸多年前患肝癌过世。剩下一个老大,是最聪明又有才华的。一直在旧金山的加大担任经济学教授。本来他几乎和自己的母亲很少有来往的,但在维克多结婚以后不久,他就开始时不时地南下,回到母亲的身边来了。名义上是探望生病的母亲,但真正的原因么,大家不说,心里却都明白。包括维克多自己。
老大建议将老妈手中这栋商业楼尽快出手,说这样他们财务上的负担就可以减低,可以有更多的医药费,而且还可以租一个像样点的民宅。维克多自己没什么经济头脑,当然都是听他哥哥的。于是,兄弟两个终于在1996年前后,将自己母亲手中,这块最后的产业,给廉价脱手了。这虽然又是一桩赔本的买卖。但却对老大很有利,因为他怕夜长梦多,这个弟媳妇今后会独吞他们家的财产。所以即便是买卖赔本,起码他还可以从中分到一份。而我姨婆她本人,即便是心里100个不愿意,可到了这个份上,他们要做什么,不做什么,却全都由不得她了。
所以,这个事情发生后还不到一年,我姨婆就过世了。
我亲自送她老人家入土的。在维克多夫妇新租的住宅的后院,我们为她举行了一个追思礼拜。主持仪式的,是他们家隔壁的一个邻居,一个韩国的牧师。他们夫妇准备了一些水果和甜点之类的小吃,招待寥寥无几的10多个来宾和亲友。而其中绝大多数,又都是那个菲律宾女佣娘家的人。比如她的兄弟和表兄什么的。说实话,我对他们的印象糟糕透了,感觉那就象是一群帮派分子,难民。
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姨婆的这个丧礼,结束后还不到两个月,我就在另一个类似的场合,出席了维克多自己的丧礼。
按中国人迷信的说法,或者是他母亲的亡魂实在太孤独了,连到天国,都不愿意撇下自己在地上的这个儿子。毕竟,他们母子二人已经相依为命,已经厮守了大半个世纪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我突然接到那个菲律宾女人的一个电话,告诉我维克多出了车祸,现在正在医院里面,已经快不行了。医院希望能马上通知到他们最近的一个亲属。于是她就想到了我。我赶忙连夜赶往那个医院。到那里的时候,看到维克多实际上已经在“脑死”的状态了。只不过是心脏还在依靠人工呼吸机跳动而已。他的嘴唇肿得很大,身上插满各种急救用的管子。头上捆这纱布,但是血水却从耳朵里面渗透出来。显然他的伤是致命的。医生问我是否同意将那个呼吸机关掉?我沉思了片刻,就在院方的同意书上签了我的名字。我亲自送维克多的灵魂,回到他妈妈那里去。
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他老婆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后来我亲自打电话到办案的橙县警察局,这才了解到的悲剧的原委:据那个菲律宾女人自己的口述和目击者的证词,大概那天下午,他们夫妻俩人为什么事情发生了争执,那个菲律宾女人开车就要走,维克多不让。挡在车子的前面,还趴在车盖上。那个狠心的女人,却突然向后倒车,一脚大油门,就将自己的丈夫甩出老远,他后脑着地,几乎当时就毙命了。
这起车祸后续法律行动如何?我再也没有兴趣去关心了。起先听说维克多的两个表弟要起诉这个菲律宾女人。但我知道这里面没什么胜算。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是一起刑事谋杀。最多只能当作一个普通的车祸来处理,一个不幸的意外而已。而真正的受害人已经死亡了,连民事诉讼都无法成立。
有一点倒是可以确定的:这个菲律宾女人,就是这起不幸事件的最大的受益者。因为按美国的法律,丈夫所有财产的第一,也是无条件的继承人,就是自己法律上的妻子。换句话说,我的姨婆辛劳一生到死,所留下的那些财产:什么退休金,股票啊什么的,这时候全都进了这个和她毫不相干的,甚至她非常讨厌的菲律宾女人的腰包里去了。省吃俭用,早出晚归,看来全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而我,一个远在中国,本来和他们的生活没有丝毫关系的外人,无意中却成了他们一生的送终者和见证人。我来到加州,完全是由于姨婆给了我那么一个机会。我也因此而在无意之中,进入一个我原来丝毫都不熟悉,甚至感到畏惧的,经商的领域。在这以前,我一直以为我到美国应该读一个博士学位,然后在一个学校里面做学术研究,从来没有打算“下海”经商过。
我一直在反复思考的是;我姨婆的这一生,究竟有什么意义?她的一辈子,从一无所有,变成很富有,再从很富有,又变回到一无所有。生命好像在原地转了一个圈。
我来美国的时候,也是一无所有,两手空空的。我们的父母几乎没有留给我们任何的物质财富。但是我从大人的嘴里,知道其实我们家,在我爷爷那一辈人的时候,还是相当富有的。我们家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意大利风格的三层小洋楼。我们拥有一个大果园(大概栽的是龙眼)。而且,我们家在今天我们那个城市中,最繁华的沿江的地段,拥有两个很大的零售店面。但是命运弄人:1955-1957年的那场所谓的“公私合营运动”,几乎在一夜之间,就使我们家重新回到了一无所有的“无产者”行列中。
中国人说,创业难,守业更难,大概道理就在这里。依我看来,无论是个人也好,国家也好,如何获得财富,相对来说应该是一个更容易的过程。而财富的管理,财富增值,和财富的应用,才是难度最大的。当然在美国,一部分人依靠手中的政治权力,暴力剥夺另一部分人的财富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但你今天是富翁,明天变成一个流浪汉或破落户这样的风险,却同样很大。在中国,你必须依靠政治权力来保护你的个人财富。但是在美国,你的一个错误的投资决定,一个无法改变的恶习,甚至是你的健康状况的改变,或是交到一个不好的朋友,都有可能使你在一夜之间,失去你几十年,甚至是你一辈子所积累下的财富。这里没有权力可以提供给个人,做他们财富的保护伞。那么,你必须用怎样的心态和方法,来管理你的些财富呢?这就是一个大问题。
一个必须,也应该毁灭的文明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14)
今天我是一个小生意人,我公司的年营业额非常小。大约$2百40万美元左右。我们一家的年收入在$15万美元上下。
可是在15年前我到美国的时候,我身上只有区区$250美元。我在美国是个标准的穷学生。大陆人。
现在,我就告诉你我为什么爱美国,只要有一条就足够了:
如果以生意额来算,$2百40万美元的年营业额,大约是折合1600万人民币。我现在就要问一下在中国做生意的那些老板们:
1、你们需要和政府的官员们吃饭喝酒,唱卡拉OK吗?
2、你们需要花钱贿赂官员吗?
3、你们需要惧怕警察或“居委会”的老大妈吗?
4、你们经常不得不和各种的“税务人员”,“卫生检查人员”,“市容办”……的人打交道吗?
不管你怎么骂美国,俺可以无愧地告诉你,俺在美国奋斗11年,从来没有贿赂过任何一个美国政府官员,哪怕是一分钱,我从来没有请过任何一个美国官员哪怕吃一顿$2.99的廉价工作午餐。
我的公司里,从来没有来过任何一个美国政府方面的人员,什么狗P“税务人员”,“卫生检查人员”,“市容办”,他们长的啥模样,俺都不知道。从来就没有来搅扰过我。连一个对话都没有。
俺每年规规矩矩地报税,定额$250捐款给我当地的警察局举办的“社区警察大展”(完全是我的自)——除此之外,我和美国政府没有任何接触的地方。
知恩图报,人之常情。你说我能不爱美国吗?
邓小平说:发展是硬道理。那一天中国人可以在上面我所例举到的那4个方面,大大方方,堂堂正正地回答说:“我--不--需--要!!!”的时候,那么我看什么口号都不要喊,我们都会由衷地说:“我--爱--中--国”!如果你做不到,那我只好说:SORRY了。
如果我是贪官,或许我会说:I LOVE CHINA。BUT SORRY,俺不是贪官。所以我没必要对我自己,也对别人撒谎。
谢选骏指出:这篇文章关于美国的叙述,大体正确但有些地方失真,例如入籍考试完毕并非立即成为美国公民,而是需要经过一个宣誓仪式以后,才可以领取公民证书的,那以后才算美国公民,等等。但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我要说的是,为什么这位作者不爱现在的中国,而我却特爱现在的中国——这是因为,现在的中国比现在的美国和未来的中国,更有我们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正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