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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日星期一

谢选骏:脱贫对先富



《脱贫攻坚与共同富裕》(2018-3-10 “中国政府网”转载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刘少华)报道:

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几处让我(记者 刘少华)很受触动。
一是过去五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7.4%、超过经济增速,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一是五年来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但任务依然严峻,比如今年,还要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

改革开放走过40年风雨历程,中国人民的确经历了富起来、强起来的过程。与此同时,一些二元对立现象开始出现。走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城市,高楼鳞次栉比,新兴产业旺盛蓬勃,很难想象中国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走在一些贫困山区,看到许多村子的现状,恐怕也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不甚协调。这当然还不是我们理想中的社会形态。

早在1985年,邓小平同志就对来访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说,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处在如今的历史节点,第一个百年目标可望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13亿多人“一个不能少”全部带入全面小康。当这个千年梦想变成灿烂的现实,将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壮举。

这几天在人民大会堂和各省代表团驻地,听到全国人大代表们谈论最多的话题,便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无论哪个领域的代表,都对扶贫有话可谈,这绝非偶然。基层代表有一线经验,政府官员有一大本账和军令状,金融、教育、医疗界的代表各有手段……最重要的是,每个人谈到这个话题,都有必胜之决心。2020年这个时间节点,对于代表委员们来说,是当然的共识。

如今我们欣然可见,许多老区、穷村已然摆脱贫困,正在巩固胜利成果;东部对西部的帮扶正在越来越见成效,浙江的企业家对我讲他们计划如何去西部扶贫,宁夏的官员则正展望如何让东部人才也能流入当地;大家瞄准的都不只是脱贫,而是如何在贫困地区造血。

毫无疑问的是,未来几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然会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未来很多年,共同富裕这个话题在中国社会都不会过时。我们不但要摆脱贫困,还要继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数量与质量同样重要。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值得人们抱以很高的期待。

谢选骏指出:脱贫对先富,这可能是“突破限期制”的辅助工程。先富的人们要注意了,你们的好日子可能要结束了。先富的人穷了,并不意味着穷人会富——按照毛泽东狗日的路线,穷人只会因此更穷,因为连要饭的机会也没有了。

谢选骏:刘军宁不知王法和党法



《刘军宁:法在王上,王在法下——从《大宪章》到美国宪法的宪政保守主义的脉络》(2018年3月15日 转载作者博客)说:

今年是英国《大宪章》签署800周年。在与英女王共同出席的《大宪章》800年庆典上,英国首相卡梅伦宣称:《大宪章》改变了世界,永远改变了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权力平衡。的确,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权力的天平至今还是偏向政府一边的。当年,英国通过《大宪章》做到的,至今,在许多国家还没有做到。

800年前,数十名有爵位的贵族与坎特伯雷大主教在苏格兰王和威尔士王的见证下,迫使英王约翰签署了《大宪章》。这部宪章确认:王在法下,国王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国家应该尊重与保护个人的财产权、人身权与自由,政府征税应该先得到纳税人的授权与同意,未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得定罪。所以,它也被称作《自由大宪章》。在签署之后,《大宪章》也几经坎坷,数次废立,最后被正式确立为正式的法律。

《大宪章》并不是横空出世的。约翰王的曾祖父,英王亨利一世,在1100年即位之际,就颁布了一部《自由宪章》(Charter of Liberties)。这部宪章保障贵族的财产权与人身权,是《大宪章》的先声。但是约翰王却无视这一宪章,践踏贵族国民的自由权,任意掠夺国民的土地、财产,未经同意就征税。于是,贵族们决定采取行动,用成文的法律文件来限制国王与政府的权力,保护个体的自由权、财产权与人身权。这个法律文件就是《大宪章》。它用法律约束了暴力,用自由压倒了权力。从《大宪章》对自由传统的贡献来看,后来人们称之为《英格兰自由大宪章》(The Great Charter of English Liberties),可以说是名至实归。

《大宪章》是对盎格鲁自由传统的进一步确认。为了重申这一自由传统,《大宪章》开宗明义地强调,“首先,我们感谢神通过宪章向我们自己和我们万世万代的后代证实英国教会需要自由,充分拥有所有权利和完全的自由。”“我们还给予在王国中的我们还有万世万代后代以下列举的自由,坚持并将这种自由传承给他们,一代一代传承下去,直到永远。”《大宪章》把个人自由置于国王的权力之上,用法律确立了英国人的自由和法治的诸原则。《大宪章》所确立的是个体的自由。这样的自由,连国王也必须尊重。

《大宪章》是盎格鲁自由传统的里程碑。它产生于在英国,但是其作用并不局限于英国。它传达的是普世的信息,它贡献的是人类自由的共同传统。《大宪章》所确立的“法律之下的自由”不仅是英国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且是全人类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

美国法学家萨姆纳认为,有一条笔直的路从《大宪章》的签署地兰尼美德(Runnymede)通向独立宣言与美国宪法的诞生地费城。在今天的美国国家档案馆大厅,紧邻着高悬的《独立宣言》便是当年《大宪章》的13世纪珍贵抄本。美国建国后,《大宪章》从英格兰延伸到北美,构筑了盎格鲁-美利坚的自由传统。当英国的殖民者抵达北美新大陆之后,也将盎格鲁的自由传统与《大宪章》的精神带到了那里。1606年《弗吉尼亚宪章》、后来的《独立宣言》、宪法和《权利法案》,都贯穿了《大宪章》的政治理念。《独立宣言》与美国宪法再现了《大宪章》的精华。《大宪章》的原则继续渗透到最高法院的审判中。《大宪章》对美国的意义远远深于对美国宪法这一单一文件的影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援引《大宪章》达百次之多,即便它不是美国的正式法律。

《大宪章》所承载的自由与正义,法律与秩序,将在下一个八百年继续鼓舞与引导着热爱自由的人。就生命力而言,《大宪章》已有漫长的过去,可以相信,它将有更加久远的未来。《大宪章》,从发端于英国的自由传统,传承为美国的自由传统,同时在扩展为是人类自由的大传统。从《大宪章》到美国宪法的传统是一个保守自由的传统。《大宪章》是保守自由的宪章,美国宪法是保守自由的宪法。美国的宪法是一部保守主义的宪法,它保守的是《大宪章》所光大的自由传统,继承的是《大宪章》的宪政原则。这一传统在美国也被称为宪政保守主义的传统。英国二十世纪伟大法学家丹宁勋爵认为:《大宪章》是历时历代中最伟大的法律文件,是个人反对专制赢得自由的基石。

最后我想用《大宪章》结语来结束这篇短文:“英国的臣民及其子孙后代,在任何事件中,适度而和平,自由而安静,充分而完全,享受上述各项自由、权利和让与。”如此享受这样的自由,不仅限于英国国民及其子孙,而且同样适用于各国国民及其子孙。

谢选骏指出:英国《大宪章》是现代宪政的雏形,也是古代约法的延续,是从《圣经》获得支持的范例。刘军宁盼望英国的《大宪章》可以适用于中国,但却不懂得没有圣经信仰,中国是无法施行宪政的。没有圣经支持的中国,古代只能通行王法,现代只能通行党法,哪有可能实行宪法呢。而想要宪政却拒绝基督教的人,无异于缘木求鱼了。

谢选骏:轧人脚趾的物理学说



《你不知道的霍金:最爱用轮椅轧人脚趾头》(2018年3月15日 转载齐鲁晚报)报道:

被誉为现代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1942年1月8日出生于英国牛津的斯蒂芬·威廉·霍金今天与世长辞,享年76岁。

据英国《卫报》报道,霍金的突然去世已经得到其子女的证实。

霍金生前曾患上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全身瘫痪,不能言语。霍金的孩子的声明中写道,“他的勇气、坚持以及他的杰出及幽默鼓舞了世界各地的人”。声明中写道,“我们将永远怀念他”。

声明还说,“他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一位杰出的人,他的工作和遗产将继续流传于世”。

霍金厉害在哪里?

霍金被誉为继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1979至2009年任卢卡斯数学教授,是英国最崇高的教授职位。

霍金1942年1月8日出生于英国牛津,曾先后在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学习,1965年获得理论物理学博士学位。1974年,霍金在《自然》杂志上发表论文,阐述了自己的新发现——黑洞是有辐射的。该论文被称为“物理学史上最深刻的论文之一”。

1988年,霍金的惊世之著《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出版,该书从研究黑洞出发,探索了宇宙的起源和归宿,解答了人类有史以来一直探索的问题:时间有没有开端?空间有没有边界?许多中国人正是通过这本书开始了解霍金教授。

霍金得的是什么病

霍金童年时学业成绩并不突出,但喜欢设计复杂的玩具。

他于1959年在牛津取得自然科学一级荣誉学士学位,20岁往剑桥大学研究宇宙学。

霍金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渐冻症),全身瘫痪,不能说话,唯一能动的只有两只眼睛和三根手指。后来连说话也只能利用贴在脸上的传感器感应脸颊肌肉运动来打字,再用电脑发声。每两个句子之间,以电脑不断发出的细微“滴——滴——”声间隔。

1963年,22岁的霍金被诊断为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医生当时认为,他只能存活2-3年。然而,医生的预测并不准确,霍金继续进行他的科研工作,结了两次婚,并育有三个孩子。

霍金的前妻简恩服事、照顾霍金25年之久,一天24小时、一周七天看护他,推着轮椅带他到各地旅行,还要照顾几个孩子、操持其它家务。25年的时间,她看着他从默默无闻的研究生变成“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

此后病情一直不断恶化,1969年他被迫坐上了轮椅。但霍金并没有因此消沉,他甚至喜欢上了“轮椅飙车”这项运动,经常把电动轮椅开到全速档,疾驶到马路中间,享受助理被吓坏的表情。

他有一个特殊的“爱好”,据美国《野兽日报》报道,霍金最喜欢做的事儿,就是用轮椅轧过讨厌的人的脚趾头。在1976年的一次英国皇家宴会中,英国王子查尔斯就不幸中招,霍金轧过他的脚趾之后,还高兴地开着轮椅在地上转了一圈……

在自己的自传里,霍金也曾写过:人生中最大的遗憾之一就是没有轧过撒切尔夫人的脚趾。

最近有一款叫做“科学家格斗”的游戏风靡网络,在游戏里,霍金先生把一驾轮椅使得出神入化。

据悉霍金所得的这个疾病尚无有效疗法,患者在疾病晚期会完全失去行动能力,最终可能因无法呼吸而死亡。

霍金的预言

霍金在2011年接受美国著名知识分子视频共享网站BigThink访谈时,称地球将在200年内毁灭,而人类要想继续存活只有一条路:移民外星球。

霍金表示,人类如果想一直延续下去,就必须移民火星或其他的星球,而地球迟早会灭亡。至于这个时间期限,霍金预言,地球将在200年内毁灭。此消息一出,引起坊间热议。

2017年为英国BBC录制纪录片《探索新地球》。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11月6日表示,技术有望逆转工业化对地球造成的一些危害,有助于消除疾病和贫困,但人工智能需要加以控制。

2017年11月,霍金预言2600年能源消耗增加,地球或将变成“火球”。

霍金近年力撑安乐死,主张人们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死。霍金近日受访时透露,若觉得已对世界再无贡献,或成为至爱的负累,他会考虑用"协助自杀"(Assisted Suicide)的方式,结束生命。

霍金客串过很多电影

身为物理学家的霍金曾客串过多部影视作品,最具知名度的应该是在热门美剧《生活大爆炸》中的本色出演。

他以客座教授的名义来到谢尔顿所在的大学授课几周,指出了谢尔顿辛辛苦苦做出的研究中的错误。看着倒地的谢尔顿,霍金还淡定吐槽:“又一个晕倒粉”,这还成为了剧中的经典片段之一。

他的故事也被翻拍成电影,例如《万有理论》和《霍金的故事》。

霍金的“荧幕秀”也不少。

1992年他在电影《星际迷航:下一代》献上自己的荧屏“处女秀”,客串自己,与扮演牛顿、爱因斯坦的演员一起打牌。

除了这些,在动画片《辛普森一家》和《飞出个未来》中霍金也是本色出演,并亲自配音,十分厉害了。

霍金还是梦露粉,据透露,霍金的房间挂满了梦露的海报,60岁生日时还请来了梦露的Coser助兴。“如果真给我一台时间机,”霍金说,“首先我要拜访的就是风华正茂的玛丽莲·梦露,或将望远镜转向宇宙的伽利略。”

跨界玩摇滚的霍金

作为享誉全球的物理家,史蒂芬·霍金可谓是个不折不扣的"Slash ",不仅横跨物理学界,宇宙学界, 写作出书,拍电影,广告和纪录片……

早在1994年,霍金就在该乐队的专辑《藩篱之钟》中献声。“我喜欢各种各样的音乐,流行乐、古典乐、摇滚乐、歌剧……”

唱歌是他的三大爱好之一,另外两个分别是物理和打赌。虽然他的赌运并不怎么样。曾经参与三次有关黑洞的赌局,霍金全都输了。

虽然因为疾病已不能发声,但在1994年,他利用电子发声器献声,和英国大神级迷幻摇滚乐团Pink Floyd合作录制了摇滚作品“Keep Talking”。

“Keep Talking”专辑的封面,充满了迷幻色彩

在歌中,霍金通过电子语音合成器说了这么两段话:

“千百年来,人类像动物一样生活。但突然我们的想象力被释放了出来,那就是我们学会了讲话。”

“没有必要这样的冷漠,所有我们需要做的是确定我们在保持交流。”

这两段话突出表现了在霍金心中,人与人之间交流是无比重要的,交流是一切的起点。

为了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霍金还是各种科学和社会活动的常客。

比如2007年,霍金为了激起人们对太空飞行的兴趣以及展现残疾人士的潜能,他亲自参与了零引力飞行实验。

还参加了2014年风靡一时的冰桶挑战,呼吁人们关爱渐冻人。

当然了,霍金教授本人是没有被冰水浇的,代替他的是教授的孩子们,但这也让我们看到了霍金面对人生的乐观和豁达。如果要用两个词来形容霍金教授的话,我想这两个词再贴切不过了:那就是人生乐,学术高。

霍金与中国的渊源

霍金曾于1985年和2002年两次来中国。

2006年6月,他应好友、著名数学家丘成桐教授之邀,来北京参加2006年国际弦理论大会。6月19日,他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一场学术演讲,竟然有逾6000人到场聆听,创下了国际物理史学术讲演会的听众人数之最。

2016年4月12日,霍金在新浪开通自己的微博并先后发布了两条状态,分别介绍自己如何与中国结缘以及未来的“突破射星”计划中的纳米飞行器。

一石激起千层浪,微博发出后不久便迅速引爆网络。短短两天,霍金就收获了300多万粉丝和50多万条评论,其热度恐怕连当红明星也会自叹不如。

而他在微博的日期永远留在了2017年,与歌手王俊凯的对话。

网友都说,霍金只是去了另一个空间!

霍金这些经典语录

“我注意过,即便是那些声称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而且我们无力改变的人,在过马路之前都会左右看。”

“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把宇宙整个明白(路人甲:‘霍金是东北的?’)——它为何如此,它为何存在。”

“在我21岁时,我的期望值变成了零。自那以后,一切都变成了额外津贴。”

“如果生活没有了乐趣,那将是一场悲剧。”

“永恒是很长的时间,特别是对尽头而言。”

贴在霍金办公室墙上,有这样一段话:

大意是:

不管在什么时候

我们都不能忘记头顶的星空

要永葆好奇

永远前进

今天也是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诞辰日(1879年出生)。而霍金的出生日(1942年1月8日),则是另一位科学家伽利略逝世(1642年1月8日)300周年的日子。

即使一生被禁锢在轮椅上,身体动弹不得,他依然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鲜活可爱,值得好奇与惊叹。

都说有趣的灵魂终将相遇,他出生的那天,是伽利略去世的日子,他离开的那天,是爱因斯坦的诞辰。

今天会不会在世界的哪个小角落里,有一个新的小生命的诞生,在往后的日子里,继续未探索完的宇宙之谜。

谢选骏指出:上文只知霍金喜欢轧人脚趾,不知其物理学说也是轧人脚趾的物理学说。按照人格心理学,心理变态的人,其理论也是变态的。喜欢轧人脚趾的霍金,其理论怎么可能不是在企图“轧人脚趾”呢?霍金显然衷心希望,比他优秀的人都变成和他一样无法行走的瘫子,他的物理学说显然也是服务于这个恶作剧的。所以他极力否认上帝和耶稣基督的救恩。其实要是没有神的怜悯,谁来照顾他的一生呢?

谢选骏:小日本与大中华——汤因比对东亚的无知(《“日本”起源于中国考》序言)



小日本有何底气并吞大中华?因为小日本自视为大中华的代表,就像中共自视大中华的代表那样,而且,日本虽小,人口毕竟还多过中共几千万人,历史也比中共悠久十几倍。
但是,英国人并不懂得这一点,所以在《历史研究》中,汤因比创造了一个“日本文明”,把它变作“远东文明”的“子文明”——这说明汤因比对日本的基本无知。因为日本人都不把自己当做一个英国那样的化外之国(例如亨利八十脱离基督教化),而是而日本自己当做中华文明的重头戏,甚至争当中华文明的领头羊。早在隋代,日本就模仿秦国和齐国自称“西帝东帝”,自称“东皇帝”而称隋朝领袖为“西皇帝”。其辞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使人鸿胪寺掌客裴世清等至,久忆方解。季秋薄冷,尊候如何。想清念,此即如常。今遣大礼苏因高、大礼乎那利等往,谨白不具。”(《日本书纪》推古天皇十六年九月条)大业三年,刚刚学会中文不就得日本国王多利思北孤遣使朝贡,使者曰:“闻海西菩萨天子重兴佛法,故遣朝拜,兼沙门数十人来学佛法。”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至书日没处天子无恙”云云,隋炀帝览之不悦,谓鸿胪卿曰:“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隋书》卷八十一列传第四十六)

汤因比混淆概念,把第一期中国文明叫做“远东文明”,把第二期中国文明下降一级,和日本、越南、朝鲜等子文明相提并论,是完全说不同的。其体现出来的无知程度,确实令人震惊。因为这位英国人连这个都不知道:在“中华”的或曰“汉化”的程度上,日本是比越南和朝鲜等熟番更加生番的生番,所以才可能保留了比较强烈的侵略性格。

而汤因比所说的“中华文明”,恰恰不是中华文明,而是中华文明和印度西域文明的混合体,我称之为“第二期中国文明”。

我所说的,在所谓的“中日关系”的历史中是一目了然的,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而汤因比所说的,却是方枘圆凿,完全对不上号。

《“日本”起源于中国考──兼谈琉球、朝鲜、越南起源于中国》
A Research On Japan's Origin with China ,  and On the Origins of Ryukyu Islands, Korea and Vietnam,Too

2005年电子版
2016年印刷版

谢选骏编著

内容简介
“日本”、“天皇”、“神社”、“武士”、“八纮一宇”,这些概念和词汇及其意义和内涵,无一不是起源于中国。琉球、朝鲜、越南的情况也大致如此。简单回顾一下天皇制的兴衰,可以发现这一进程也与中国的影响息息相关。

Synopsis
“Riben (Japan)”, “Tian Huang (Mikado)”, “Wu Shi (Palace Guards)”-- these concepts and terms and their definitions as well as connotations-- all originate in China without exception . And this is roughly true of the cases of Ryukyu Islands, Korea and Vietnam.  A brief review of the history of rise and fall of the Tian Huang system would reveal a close Chinese influence.

目录

引言1

第一章
“八纮一宇”中的“八纮”3
第二章
“八纮一宇”中的“一宇”14
第三章
“日本”一词起源于唐倭战争18
第四章
“天皇”起源于中国意识35
第五章
“神社”起源于中国宗教47
第六章
倭国进化为“日本”的历程51
第七章
从中国得到“日本”意识之前的倭国56
第八章
“日本”是王朝的名字而非国名66
第九章
日本〔Nippon〕和尼泊尔〔Nepal〕73
第十章
日本诞生于“岛屿对大陆的向心行动”81
第十一章
关于“日本向心行动”的四个事例
〔一〕日本陶瓷文化的历史轨迹94
〔二〕作为明治维新之前身的“大化改新”94
〔三〕“东亚世界”──“东亚文化圈”98
〔四〕外夷与中华104
第十二章
天皇制的兴衰与中国影响的兴衰108
第十三章
从琉球、朝鲜、越南来思考日本
〔一〕考察琉球国137
〔二〕考察朝鲜国154
〔三〕考察越南国178
〔四〕思考日本国198
第十四章
从园林建造看中国如何影响日本
〔一〕古代园林207
〔二〕中古园林211
〔三〕近世园林215
〔四〕樱花与和魂218
第十五章
海洋世纪与东亚世界
〔一〕二十一世纪是争夺海洋的世纪227
〔二〕从海神天后看中国文明向海洋的渗透233
〔三〕“黑潮”与东亚社会236
〔四〕日本—台湾—朝鲜的错综关系239
第十六章
对日本的一些深刻误解246

结论251

引言

“日本”、“天皇”、“神社”、“武士”、“八纮一宇”,这些概念和词汇及其意义和内涵,无一不是起源于中国。琉球、朝鲜、越南的情况也大致如此。简单回顾一下天皇制的兴衰,可以发现这一进程也与中国的影响息息相关。
天皇本身也是中国影响的产物,中国影响衰退了,天皇影响就衰退;中国影响增强了,天皇影响就增强。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似乎是上述现象的例外,其实也不尽然。我们知道,正是清朝在西方列强面前亡国灭种的危机,激起了日本“尊王攘夷”的运动。在日本人看来,既然“西皇帝”已经不复存在,那么“东天皇”就是独一无二的天下共主了。
学界一般认为,距今六千多前至公元三世纪前后,日本新石器“绳文时代”使用陶器,金属器的使用和水田耕作,则是“弥生时代”的标志。弥生时代约在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三世纪之间的六百年,相当于中国战国和秦汉,那时正好是中国文明大兼并、大扩张之后,进入周边国家的时代。日本列岛的弥生文化,因此依靠中国人为主的海外人员不断进入,得以发生和发展。由此看来,创造出弥生文化的主体是那些征服了日本列岛绳文居民的日本海外民族,他们跨海进入日本列岛。事实上八世纪以后,仍有大批大陆包括半岛移民跨海,携带佛教、儒教、道教甚至基督教等文化以及形形色色的科学技术产品,东渡日本。在这种意义上,有别于“倭人”的“日本民族”的形成,应该在八世纪前后开始。
中国文明对日本的塑造,世所公认。日本人木宫泰彦在《中日交通史》中说:“日本中古之制度,人皆以为多系日本自创,然一检唐史,则知多模仿唐制也。”在日本人的生活中,中国文化的影响痕迹处处可见。从汉字、围棋到饮茶,自传入日本,长期发展已成常人习惯。日本平安朝时书界有名的“三笔”,即空海、桔逸势、嵯峨天皇三人,其中两名都曾到中国留学。李白的挚友阿倍仲麻吕,回国后利用汉字创立片假名的下道真备和为日本完善律法的大和长冈等人。出身法律世家的大和长冈,入唐后潜心学习唐律,回国后曾与下道真备共同删定律令二十四条。膳大丘在唐长安国子监学经史,归国后被任命为日本大学寮助教,他向天皇奏请尊孔获准,推动了日本儒学的发展。营原娓成入唐学医,回国后被任命为针博士,对日本的医学发展极有贡献。日本史家伊势专一郎说:“日本一切文化皆从中国舶来,其绘画也由中国分支而成长,有如支流小川对本流江河。”日本汉学家内藤湖南说:“日本民族未与中国文化接触以前是一锅豆浆,中国文化就像卤水一样,日本民族和中国文化一接触就成了豆腐。”
这一情况甚至到十六世纪仍然延续。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eoRicci,1552-1610年〕的先行者沙勿略〔FranciscoXavier,1506-1552年〕传教士,1542年到达印度的果阿,致力于建立亚洲传教基地。1547年他在马六甲遇见一位日本人,并在两年后通过他的帮助到达日本。后来他向一位日本学者传福音,那学者问他:“如果你信仰的是真实的,为什么中国人却不知道呢?”〔谢选骏:《服从·贞洁·神贫──读《爱的使者:基督圣徒传》〕可见当时的日本依然是把中国当作真理的标准。
本书试图通过几个众所周知的“日本名词”如“八纮一宇”、“日本”、“天皇”、“神社”等,来考察上述概念的中国背景,并思考作为中国文明的边缘,日本是如何起源于中国的。

2016年2月第二版
February 2016 Second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二十二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Xuanjun
Volume XXII


谢选骏:魂不守舍的全球居民



网文《魂不守舍:都是手机惹的祸》(高凡玉的博客2008-06-06)说:

现代通信技术彻底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最大程度的放大了人作为信息集散体的互动作用,而手机在其中承担的作用不言而喻,它的意义无可替代,也无法替代。如今,出了家门可以不带钱夹,不带手表,但万万不可以不带手机。手机是连接自己和世界的通道,没有了这个通道,仿佛一个人被世界抛弃到荒岛孤漠之上,只能面对孤独的自己。对于大多数人来讲,现在如果不随身携带手机,感觉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一种想象的总结。
若有所失型:如果手机不在身边,这种类型的人总感觉却少了什么东西,心里比较空荡,失落感比较强。这部分人群,手机已经成为他们身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了,没有了手机,就好象缺心少肺,从心里感觉到丢了什么东西,而自己也说不清。只是心里有荒草,在疯狂的生长。
抓耳挠腮型:这种类型的人群,平时把手机作为自己的掌上宠物,机不离手,时刻都抓在手里,那怕一天也没有几个电话,也总是把手机紧紧的握在手里,像握着一棵救命草,生怕自己被世界遗忘在偏僻的胡同里。如果手机不在身边,总是下意识的抓耳挠腮,一会儿摸摸脑袋,一会儿搓搓手掌,一会儿又随便的抓起身边的小物件,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对手机产生了强烈的依赖。
精神恍惚型:这种类型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手机不在身边,好像丢了魂似的。做事情也心不在焉,整个人只剩下了空壳。在旁边的人看来,还以为在沉思什么哲学问题,其实什么也没有想,就是像个大猩猩样的发呆,傻傻的盯着眼前的东西,满脑袋的良辰美景,花好月圆。如同没有灵魂的人,没有了手机就没有了自己。
无动于衷型:这种人比较常见,手机不在身边也没有什么改变。大不了打固定电话或者别人找不到自己,也是好事,落得了难得的清闲。以前没有手机不也过了么!巴望不得从此不带手机了,想去那里就去那里,谁也找不到自己。不像现在,在老鼠洞里都可以被别人翻出来。
其实,无论上述的那种类型或者其它类型,手机使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使一个孤单的人变为了信息链上关键的环节。之所以手机不在我们的身边,使我们产生了多种的不适,深层的原因是社会压力的巨大造成的表面反应,更多的原因是我们的精神空虚。在日常不知不觉的生活里,手机已经变成了我们形影不离的伙伴,已经作为一种象征,深深的扎根在我们的思想意识里。可以想想看,我们每天对着它说了多少的知心话,又从中获得了多少的安慰和解脱,它又知道我们多少的秘密啊!虽然它只是一个中介物,可人们还是愿意给它穿上美丽的外衣,挂在胸前,去外面的世界游荡。哪怕去天涯海角也不怕,因为世界就在我们的手中。有了这个沉默的朋友,我们就是世界的中心,而不是主人!

谢选骏指出:二十一世纪开始,街上出现了一些喃喃自语的人,起初以为是精神病人,后来发现他们旁若无人,原来是在和手机说话……再下来手机有了上网功能,于是大家都成了沉默的低头族人,周围世界反倒形同陌路了。再后来,人人变得魂不守舍……此文所言的现象已经过去十年了,情况已经不再是手机惹的祸了,魂不守舍早已成为现代人的通病。这是因为,手机不再是谈话工具了,而是上网工具了——许多人一边谈话一边翻看手机,身在曹营心在汉,简直无可救药了,或说,一种新的全球文明已经就此形成了。例如,许多在美华人通过“微信”和中国国内随时联通,而与周围世界却是基本隔绝了——而他们和邻居的联系竟然可以通过翻译软件!“地球村”原来可以是建立在这样“魂不守舍”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是我2004年所说的“消灭主权国家、建立全球政府”的技术基础。

谢选骏:山西大学的特立独行



《山西大学罕见张贴反修宪抗议习无限任海报》(2018年3月14日 转载法广RFI 小山)报道:

据美国中文网络报道,2018年3月13日,中国首间高校山西大学学习会建筑、宣传栏等处,出现了“抗议中共伪宪法和习近平”的海报,此海报与海外中国留学生在不同国家的学校发起的抗议行动为同版海报。目前还没有消息报告中国官方对此调查与整肃的情况。

据自由亚洲报道,中国山西大学学生会建筑物、校园宣传栏等多处地方,周二(13日)张贴了多张中英文海报,文中表示「我们从来不承认中共国、伪宪法、伪主席」「习从来不是我的主席」等。

报道说,这是中国目前可知的境内大学,首次出现与海外留学同版的抗议海报。继中国海外留学生在外地发起「NOT MY PRESIDENT」运动,抗议中国修宪移除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以来,中国境内周二(13日)首现与海外同版的抗议海报。其中一位张贴海报的山西大学学生,接受自由亚洲访问时认为,习近平正在重蹈毛泽东的历史。

近期多个西方国家的中国留学生持续发起抗议修宪行动,在社交媒体上和校园张贴「不是我的主席」海报;近日,该活动已蔓延至美国、澳大利亚等多所大学。

谢选骏指出:山西大学如此特立独行,让我想起了1989年的往事——那年1月,我应山西大学政治学系的邀请,前往宣讲《河殇》。我出场时,礼堂的台下挤满了学生,连走廊里都是满满的,当我讲了一半的时候,学生走掉了三分之一,因为他们颇为失望。第二天,我代苏晓康讲,他有事不能前来,临行给了我一份提纲,我按照他的思路发挥,结果是观众越聚越多,最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个戏剧性的场景,说明不是我讲的不好,而是我的思想没有市场。但事实证明,我的思想却是真正具有前瞻性的。

下面就是我当时的讲稿,按照录音整理出来的:

《中国文化的失轴状态(大学演讲稿)》

一,王:传统政治的轴心

任何一部机器若要正常运转,必需一个稳定的中枢、主轴,以钮接整个网络。社会、政治、文化的机器,亦是如此。政治权威的轴心和文化模式之轴,原为一;也都是社会生活之轴。任何一部社会机器的正常运转,都要仰仗一个制度化的主轴以协调社会关系的整个网络。而失此主轴,社会文化即在整体上陷入“失轴的涣散状态”。

这个主轴或是习惯法的,或是成文法的。例如,这个主轴在现代西方社会体现为成文的宪政,即由立法机关颁布的法令、由最高法院解释的宪法,由独立的司法系统执行的法律,由新闻媒介所代现的舆论,由代议制政体所保证的普选等合成的“法律的统治”。

再如,在许多尚未现代化的国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主轴则涣散为干政的武装力量,或由武装力量的文职化而产生的超越于法律之上的专政集团。这种武力形成的主轴具有强烈的僭主性质,个人意志代替法律统治,常常不得善始善终,更难以和平方式实现权力的世代交替,因而极不稳定。

在古典传统下的中国,这主轴则为皇权,以及围绕皇权建立起来的帝室—官僚制。帝制基于皇权,皇权则基于“王道”观念和支持这种观念的精神支柱,天人合一的文化坐标和天子本位的价值观。尽管如前所述,古典的中国社会在“西周先秦的封建时代”与“秦至清的大一统时代”之间,发生了重大的社会革命,皇权帝制与王的历史,因此发生了重大变革,但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支撑力,其不绝如缕,殆可无疑。

中国有一个字,过去连不认识字的小孩子都认识,这就是些在老虎头上的“王”。人们之所以在诸如老虎形象的额头上,也画上了这个字,是为了表示最高的尊严。因为“王”,就是世间的“极尊”。在这传统下,中国的孩子们所学的第一个字,就是王权的象征。用双音词和多音词代替了单音词的现代汉语中,政权教给小孩子们学会的第一个词组是“毛主席万岁”,这是很多人都遭受过的洗脑,是不容易忘怀的。因为“毛主席”其实不是某个人,而是王权的替代品。因为“王”的作用在中国生活里,至关重要。

当然,替代品和真货是有区别的。君主(如“王”)可能是开明的,僭主(如“毛主席”)则不可能开明。因为君主的权力是天生合法的,无须以光辉业绩证明自己权力的合理,故可以下罪己诏书,且得以兼听则明;僭主的权力则非法,故须党同伐异,且在错误的方向上坚持自己一贯正确,用“实事求是”的伪证,来证明自己确实英明伟大。因此,君主的宽恕被视为仁慈,僭主的宽恕被视为软弱;所以僭主的语录常常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非法的因而需要不断证明自己一贯正确的僭主,尤其不能被人联想到任何“罪”;故僭主必须残暴,才能瞒天过海,巩固自己的权力;而君主必须仁慈,且行中庸之道,才能符合自己的象征。

“王”的构字法很有象征性:上面一横象征天,下面一横象征地,天地相加代表自然;中间一横则象征人的社会与文化。天、地、人,由王来协调并统一。这个协调并统一的象征就是王字中间的一竖。这竖,就是轴,是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的主轴。这轴,是中国社会的整合力与张力,他出现在中国的历史记忆中,至少已有三千年之久了。在周朝以前几百年,就产生了王的观念与制度。

王的社会功能很宽泛,在原始宗教中,他具有沟通人神关系的神秘力量,后来就转化成为不可阙如的政治角色。在古代他是超级祭司,后来则为超级酋长。所以王既是中国的精神领袖又是中国的政治领袖,横跨神圣与世俗两个领域。这就使得王权对古典中国的思想与政治,比对其他民族的思想与政治,更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前提。这尤其因为,古典中国的官方宗教,始终没有独立地充分发展;而政治化、人伦化的信仰体系,代替了原始宗教向高级宗教的发展。在中国思想的这种背景下,王的“协和万邦”的协调作用与凝聚作用,被格外突出了。

横跨神圣与世俗两个领域,使得中国的王具有“天子”这位神人中介的身份,握有一种现世的神权也即“王道”。王道既代表上天的神秘,又有入世的政治性;用来协和天人关系并进而调理社会。天子因此在构成中国社会的主轴的同时,也成为中国心灵思考问题时不言而喻的归宿。即使在最为超凡脱俗的《老子道德经》中,这类事例也比比皆是。这是就皇权的哲学层面即“王道”的意义而言。

换一个角度,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层面说,传统中国社会好比一把伞,这把伞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轴心部分的伞柄,第二部分是最外表的伞面,中间还有两个骨架部分,一是紧贴伞面的骨架,一是撑开伞面与伞柄的骨架。皇权好比轴心的伞柄,伞面则是社会表皮即广大群众,而贴近伞面的骨架部分则为“绅”,它“代表人民”。而负责撑开伞面的骨架、使得伞面具备伞的功能的,即是官僚体系。

中国近代发生的“推翻帝制”的革命,正好把轴心的伞柄给抽掉了,官僚机构骨架扭曲歪斜,绅士阶层骨架倒错凌乱,人民大众无所适从,整个社会结构趋于全盘的瓦解。因为中国的“推翻帝制”不是由内部力量的生长导致的,而是由外部思想的传播导致的,所以没有任何一种现成的力量可以取代王权,而成为社会的主导。由此,中国社会仿佛失去主心骨,只得在不断革命的道路上不停地战抖。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这个歌词是中国处境很有象征性的解说。二十世纪的中华民族,其举止陷入前后矛盾,但实际上,这些貌似混乱的挣扎,十分顽强地指出了一个定同的努力──那就是,必须重建中国社会的结构。而要重建中国的结果,则必先寻求主轴并建立主轴。


二,失去轴心的后果

历史教科书告诉人们:“辛亥革命失败了。”但这是不确切的。实际上,辛亥革命是成功的,并在“破”和“立”的两个方面都完全达到了它的目标:“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只是在寻找一个新的王权或是王权替代的方面,未有建树。不论后来的“建国大纲”还是“马列毛思想”所指示的方向,都无法解决这个致命的真空。正是这一致命的真空,引起了日本的侵略和僭主的专政。

这一致命的真空,不仅是辛亥革命所具有,而且也在不同程度上,被后来的北伐革命、僭主革命所承袭,至今十分奇特地贯穿在迄今为止的全部中国现代史中。即使所有企图超越僭主政治的新兴力量,也对这一真空视而不见,避而不谈。

这一致命的真空,使得中国革命破坏了旧社会的传统,却无力建设一个新社会的楷模。结果是旧轴废弃,而新轴阙如,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政治、文化、道德、习俗,统统陷入青黄不继的混乱状态。“中国”终于成为“没有章法”、“一盘散沙”的代名词。

辛亥革命的当时人们想得好,认为满清“王朝”的逆胡统治一旦拔除,中国的现代化就指日可待;但后来发现情势远非如此简单。推翻满清二百六十七年的窃据中国,未能推动中国社会的迅速现代化,反而使中国陷入更大的混乱,因为在推翻满清时也王权也一并废除了。王权废除后的中国,只有用军阀割据来“建国”;结果,把“好端端一个中国”搞得国已不国(著名的“二七大罢工”领袖林祥谦临刑前语)。“好端端一个中国”并不是满清统治下的中国,而是王权保护下的中国。王权是中国社会规范的总结。

致命的关键在于,二十世纪初年的中国,共和思想的渗透和亡国灭种的压力,使在中国建立一个新的王权之轴,成为不可能。袁世凯的野心与卖国求荣互为表里,他的皇权即便是打着“洪宪”旗帜的立宪许诺,也比满清的旧皇权更加缺乏理论支持。这也使得权威主义在此后若干年间的中国社会,变得声名狼藉。权威,几乎成了暴虐无道、腐败堕落的代名词。社会伞柄被抽掉,文化构架失去了支点,道德良知涣散了。中国社会的皇权之轴,跟随满清一起解体,婴儿和脏水一起被倒掉了,社会的基本秩序随之瓦解。

中国的社会中坚,尤其是官僚系统和它的后备军──广大读书人,从此失去了约束力,失去了效忠对象。没有人监督官僚系统,它也无从向任何规范效忠。因为“皇帝死了”带给中国社会的冲击比,比“上帝死了”带给西方社会的冲击,更为巨大深远;官僚和军人从此仅仅是“自己效忠自己”。而自我效忠肯定会导致贪污腐败弥漫、社会风气恶化。在古典时代,中国的皇权帝制当然属于“专制政治”,但它毕竟维护一个普遍的规范和秩序,这使皇帝像个独断专行的牧羊人,百姓在他的秩序下像一群羊;而传统的官僚阶层则像一群经过训练的牧羊犬。而辛亥革命、王权解体以后,不仅牧羊人倒台了,而且牧羊人的制度完全废弃,牧羊人与羊群之间、牧羊犬之间,缺乏行之有效的结构关系,结果,牧羊犬一起转而竞相吃羊。所以中国大地一时间几乎退回“狼+羊关系”的野蛮社会,其间的混乱和残暴,比之古典时代王朝交替其间的军阀混战,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在建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更是如此。因为传统的王权之轴,无法完全修复了;中国必须重建新型的政治轴心,在此之前,维持一个正常的社会秩序都很困难,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只能是遥不可及的。

“人对人比狼对狼还要凶狠”的社会分裂、内战绵延,困扰中国。甚至在极端处形成了一种哲学,一种以“斗争”为人生最高目标的哲学。原先,皇权不仅对官僚系统及其效率构成操作层面的监督者,且是官吏道德的支柱、精神理想的估价者。但随着这一效忠对象的消失,外在的监督没有了,内心的堤防也崩溃了。传统的王朝末路上的吏治败坏,顷刻间滑入民国初年特有的无所禁忌和无所皈依的社会虚无主义。几年以后(1919年),全面解构中国社会的“新文化运动”暴兴,再有几年(1927年),揭开全面内战序幕的“北伐战争”终于爆发。1949年以后流行的“解放”一词,则是全面颠覆、解构、破坏中国社会的时髦。

对于那些官吏们来说,“大总统”不过相当于帝制结构中的宰相即最高行政长官。因此,大总统不可能取代皇帝在传统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于是就在公众的良心、行为规范、社会网络、政治机器上,留下了巨大的裂口甚至真空。因此,没有皇帝的现代中国,不仅不可能获得现代意识,而且比起拥有皇帝的传统中国来,无异于“一条被砍掉头脑的巨龙”,其垂死挣扎的惨状可想而知。知识份子对这种状态最为敏感,尽管这种无头状态一时还没有进入新文化运动之后的那种垂死痉挛来得疯狂。

无头状态其实就是无君世纪的真实写照,除了王权,中国社会迄今为止并不能找到一个真正的权力来源。

问题不仅出在官僚系统本身,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官僚系统和整个社会层面的脱节,使原先的社会政治纽带遭到彻底的颠覆、解构、破坏、“解放”。皇权思想和帝制设施,作为传统中国社会的基本纽带,是传统社会的生活赖以为继的轴,甚至是中国哲学赖以出发的前提。中国传统社会结构这把伞,突然从中心一下抽去了伞柄,刹那间依附于伞柄的伞架失去顺序与支点,张开的伞面必定散落、萎缩,稍有风吹草打就零乱不堪了。

两千多年来的长城时代,中国大一统的郡县制的官僚社会内部,并非停滞不前或铁板一块的“超稳定结构”,而是经历了不同的周期,内部千变万化,虽然由于汉字的作用,这些变化相比于经历了文字变化的中东和欧洲社会,像是“结构内的变化”。这结构早在始作俑的秦始皇律令中就得以坦诚相告──“以吏为师”的圣旨,仿佛千年咒语,镇定了中国的活力。在以吏为师的教条中,知识份子相对的独立地位与自由人格,先从政治上被取消了,后在社会上被幽闲了,最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生活中也遭到褫夺。从此,知识份子被分为“在朝的官僚”和“在野的布衣”两个部分。就个体的参与状态而言,官吏和布衣间的关系尽管常常互置;但二者的社会的功能却截然不同,前者依存于官僚系统的结构内,后者却游离在官僚系统的边缘与外部。在经济上,前者享有国家颁给的俸禄,后者则自食其力。因此在古典社会中,布衣们的独立人格和独立地位,只能在文化和经济上得到保证,而无法在政治和法律上得到保证。

没有多少汉人会真心拥戴晚清背景的异族皇帝,甚至曾国藩之类“俯首甘为孺子(异族皇帝同治、光绪之流)牛”的家伙,也是如此;甚至连最顽固的顽固派也是如此。但所有这些老支那人的故有生活与文化状态,却如此紧密地与皇权、帝制勾连着──牵一发而动全身,何况这里所触及的,还是一个民族传统里的中枢神经部分呢!

政治上的无权状态常常延伸为文化上、经济上的被剥夺,尤其是在社会大变乱的情况下。而知识阶层经济和文化的独立性一旦取消,也难免陷入人身依附的奴性网络。这在蛮族统治时期,最为典型。“以吏为师”作为郡县制官僚主义传统的咒语,不仅笼罩中国的政治层面,且扩展到文化层面,渗透到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中,自然而然会左右摆布人们的效忠感。官僚对皇帝效忠,绅与民则受官僚的摆布。人民与皇帝虽无直接的社会联系,但却通过效法皇帝的代理人官僚,而单方面保持这种联系,可是在皇权与帝制崩溃后的现代中国,官僚系统却陷入失去对象的迷惘与混乱,“以吏为师”的大一统社会咒语,充分暴露出其缺乏封建性区域效忠的流弊──在大一统官僚社会的每个王朝末日,吏治败坏是普遍现象;吏治败坏也同样受到全民的仿效,从而导致全民道德解体。

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晚期社会也同样很是明显。而在皇权与帝制本身也趋于瓦解的共和革命的现代,道德危机和行为失范的程度,远甚于以往王朝更迭时。现代中国政治权威所面临的任务,也就不仅是重建意义上的“复兴”,而是再生意义上的“创立”。这意味着,中国社会必须创造某种传统皇权和帝制的代用品,否则不能恢复基本秩序。

这种代用品,在我们看来就是“立宪君主”。君主立宪还须具有两个功能:1、不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2、能团结各个社会阶层一同奋进。显然,如此复杂的综合性目标,不是任何一次革命能够迅速达到的。太阳落山了,世界沉入黑暗,人们陷入怀疑和恐怖的境地。事态的可把握性、过程的可预测性,越来越低。一切都显得难以捉摸。当此黄昏,中国人开始寻求自己的太阳了,不是为了追问终极的神秘,只是为了确立生存的秩序。这奄奄一息的余辉,鼓舞人们的想象,诱发最新的设计。



三,失轴的现代传统

如前所述,中国近百年来的长期革命,造成不同于中国古典传统的革命传统。这个革命传统具有全球社会最为强烈的反文化倾向,甚至远远高于其外部根源布尔什维克。有教养阶层在中国被有系统地毁灭掉,而残余的知识份子社会地位越来越低。有的作家称此为“最后的贵族”是不确切的,因为中国社会一千多年来除了蛮族之外并无贵族,充其量只有“有教养阶层”、“文化阶层”。

在红色中国,有教养阶层先是政治地位低落,后是经济地位低落,最后被消灭。剩余的“知识分子”也丧失了教养,变成与贫下中农实行三同政策的土人。三同就是“同吃同住同劳动”,表现好的还要通婚或献身。1980年代开始,在宣传上,知识份子的地位是提高了,但在讲求实惠的时代却沦入了货真价实的“脑体倒挂”,这不是如领导阶层所虚构的那样,是由“一时的社会分配失调”造成的,而是长期革命所形成的“解放”即反文化政策和反文化结构,必定会导致的。

历史表明,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强大的知识份子阶层作为民族的脊梁,就无法健康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希特勒占领了波兰,他的长期目标是消灭和同化波兰民族,于是他采取系统消灭波兰教会组织和知识份子的办法。波兰天主教会具有强大而独立的社会影响力,消灭教会势力,再消灭知识份子,就等于消灭了民族的灵魂。我们并不是说知识份子个人很好,都是民族魂,都是民族的脊梁,但作为整体,一个民族的精神和历史,确实是通过它的知识份子而传递下来的。

我以前到少数民族地区,就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少数民族的反汉人意识甚至独立思想,据观察,是通过僭主在大学里培养的知识份子甚至是工农出身的知识份子们鼓动起来的。因为知识分子的民族主义,远比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少数民族文盲群众,要强烈得多。他们的汉语说得很好,也读过不少汉文书,对汉人的生活习惯也比一般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得多,但越是这样,他们的民族情绪才越是强烈。而少数民族文盲群众却只是觉得,汉人仅是些外来的陌生人而已,就像汉人彼此之间对“外地人”的观感差不多,稍有歧视但并无特殊的憎恶。而少数民族知识份子就因为和汉人接触得多,反而激发了民族情绪,从而更深地强调了本民族的历史,并为此耿耿于怀。这和留学日本的很多成了“民族主义者”、留学美国的很多成了“新左派”,是一个道理。

比如在西藏组织抗议示威的,许多人都是喇嘛,因为他们对藏族历史了解得多,有些人又在汉地受过教育,反而强化了民族的独立意识。相反,如果某个民族完全忘了自己的历史,或是纯粹封闭在自己的社区,民族意识反而不容易醒觉,只觉得过去的好坏跟自己无关。这个民族已经无头了,生命已经完结了,这时只要异文化的载体、异种族的知识份子(如马克思)一来,传播一些异己学说,什么主义、什么文化思潮之类,这个无头的民族就没有抵抗力了,马上就跟着潮流走,甚至把自己的语言都丢弃掉。西藏人不同,他们还有头,所以它们的抵抗力量比无头的内蒙古人强得多。

在文化政策和知识份子的处境上,中国的“两大块传统”很不相同。现代的革命传统反文化,过去的古典传统则尊重文化。不仅尊重文化,而且尊重知识份子。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包括读书做官之类,都是给文化人以统治地位。但现代,流行所谓“知识越多越反动”,或是“知识越多越贬值”。“知识越多越反动”与“知识越多越贬值”政治倾向不同,社会作用相近,实际意思都是指出文化无价值。有一顺口溜是说,“教授教授,越教越瘦,要想不瘦,只有不教。”格外生动点出了“高级知识份子”一个月二百元工资、只够买二十公斤牛肉的狼狈处境,而且这只相当于一个合资企业工人的工资三分之一!

时至今日,这种“革命传统”虽然日渐淡化,但并没有根除,仍旧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极大阻力。它倡言的“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具有极大的社会破坏性,已经深入到中国人行为中,使得中国人被目为“喝狼奶长大的一群”。“喝狼奶”长大的人不把斗争作为达到社会和谐的手段,而是作为人生的最高乐趣和享受。一旦不斗了,就意味人生没有快乐,“这怎么得了”?不斗,不就等于放弃世界的至宝了!因为人活在世界上是为追求快乐而来,如果把斗争当作快乐,那么合乎逻辑的结论当然是“不斗不行”。于是就得出定论,叫做“八亿人口,不斗行吗!”如果从“喝狼奶的人的快乐”的意义上去理解这个命题,“八亿人口,不斗行吗”就不再是伪命题了,因为八亿人民没有“快乐”不行。而这个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

但是如果把斗争当作快乐本身,国家、民族的长治久安,社会、文化的持续建设,也就误人歧途了。这使得社会比狼群还要危险。狼以凶残著称,但它们内部斗争却有限度,非常克制。当两只狼发生争斗时,都不咬脖子,以免致命。当一只狼斗败,就摆出肚子朝天的姿势,狼爪子像刀样锋利,肚子是要害部位,很脆弱,对方的爪子只要一抓就会破裂。承认失败的狼把肚子亮给胜利者,表示屈服,对方绝不会冲上去抓破肚皮,而是象征性的碰一碰、表示一下征服者的姿态就算了。而后,败者围着胜者摇头摆尾,表示臣服。狼与狼之间,正是通过这种斗争和妥协、征服和领导的关系,而达到互助,以形成秩序的阶梯。最后,在征服者的狼之间再进行竞争,决出头狼,便于狼群的领导秩序和整体生存。狼的限度是,绝不杀害别的狼,只有当猎人打倒了一只狼,其他饿极的狼才会扑上去将它吃掉。这样也有利于保持生态环境,消灭传染病温床。所以说,动物都知道互助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共存下去。

中国影片《末代皇帝》描写日本人毒死了溥仪的妃子,溥仪迫于日本人的压力说,“死了活该。”但日本人却说,“不对,应该对她进行嘉奖、表扬。”这就是人比狼的狡猾之处。人的文明是杀死同类后再去惺惺哀悼。但日本人一般对自己本民族的人不是这样凶残的,所以它们才有力量对外扩张。你想,如果一群狼仅仅因为饥饿就互相残杀,那它就不用再去追捕别的猎物了,互相吞食岂不就地取材?但这样做的结果,必定这群狼在地球上的消失。因为唯有对内合作的群体,奉行“种族利他主义”,才有机会保存下来。所以,在一个民族内部中提倡阶级斗争,提倡无产阶级专政,显然是这个民族受到其他民族的欺骗,正在进行自相残杀,这样一意孤行,必定会因为某种难以克服的危机而走向自我毁灭。实际上中国现代的革命传统及其自杀高潮毛主义时代就是如此走向终结的。

而在中国古典传统中,虽也存在周期性的“大相砍”,像黄巢杀人八百万,张献忠屠尽四川人等,但那基本上都是由于大饥荒和人口过剩造成的,并不是有计划地推行“解放”、“改造”等颠覆行为、破坏运动所造成的。所以古典传统在哲学上并不倡导这类颠覆行为、破坏运动,相反,它倡导的是“和为贵”,以中和人性的恶。甚至连酷刻寡恩的法家,都不倡导斗争,而标榜自己的宗旨在于消灭恃强凌弱的乱世现象、反对以多数的暴力奴役少数人。一个集体只有这样内部宽容以后,才可能去和其它集体相竞争。如果内部自相残杀,窝里斗盛行,内耗越演越烈,它就会在世界其他民族面前日益落伍,现代中国及其无头世纪正是如此。

僭主正是把这种“无限制的内部斗争”,当作几十年的信仰。应该承认,人比其它动物具有更强的斗争性,否则岂能征服其它动物而为世界霸主?用尼采的话说,在人的天性中有强烈的罪恶性、嗜血性,使人杀死了上帝。即,人破坏了各种东西后仍不满足,最后杀死了自己生命所寄的终极信仰。所以,现代社会成了冷血动物的世界,成了科学主义的世界。从达尔文主义的感染开始,中国的革命传统也带上了这种冷酷现代性。

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人有嗜血性,所以格外应该以伦理道德控制它,应提倡仁爱、提倡克己。否则,如果雪上加霜、火上加油,鼓吹斗争之乐无穷,那后果不仅是灾难重重,而且是民族自杀。人家都知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并不稀奇;稀奇的是,人能创造无缘无故的爱,使得人性中的日益恶化的倾向,得到缓和。如果借口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就把坏事做绝,那不过是一个坏人为非作歹的借口罢了。其结果不仅他自己一个人越来越冷酷、残忍,世界也会因为他的夺权成功而陷入灭顶之灾,只会变得越来越糟。在这个意义上,扬弃现代革命传统,铲除僭主的斗争哲学,成了当代中国和未来中国的重大课题。不反掉这个血流成河、釜底抽薪的革命传统,就无法真正持久地“把经济搞上去”。

经济问题绝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就像一个人的力气绝不仅仅是个单纯的肌肉问题。一个人得了肝炎、心脏病,这时庸医却告诉他:“你为什么得肝炎、心脏病?就是因为没有好好锻炼身体,你现在就去练习举重、拳击。”结果这个病人不练还好,一练就会病情恶化,甚至一命呜呼。社会的经济问题也是这样,经济落后是个综合指标,说明社会病态已很严重。经济问题,不是病因,只是病症。若说中国人口问题严重,那日本人口密度要比中国大多了,人家怎么不一样?南朝鲜呢,人口密度也不比中国小,怎么能搞好?台湾的事例更有说服力。所以中国问题,不是经济问题,不是人口问题;而是使经济规律瘫痪和使人口反自然增长的“政策问题”。而此政策,又是一连串历史事变促成的。不深挖此中缘故,一味摸着石头过河,能行吗?水将没顶,又如何摸着石头过?“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用资本主义的药救社会主义的病“。药如果起作用,社会主义就强大了,可以再把资本主义的尾巴拿掉,继续干社会主义的专制;如果用药无效,当然更得扔掉资本主义、恢复左派统治!如此看来,社会主义的病始终无法根除的,所以不管资本主义这个药是救的好还是救不好社会主义的病,最后胜利一定属于社会主义……这样的改革能够挽救中国吗?当然不能。



四,无法无天的小和尚

在无头现实下,现代中国所说的“民主”是“独裁的民主”,“自由”是“奴役的自由”,不仅官方这样,民间也是如此。例如,你不能对一个民主主义者讨论民主问题,也不能和一个自由主义者讨论自由问题,除非你和他的意见完全一致,否则他就会给你扣上一顶“不民主”、“反自由”的帽子。

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毛泽东这位“解放人民”的领袖,最后却变成了一个自称无法无天的癞和尚。所有希望继续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人,都被他用一个语义完全相反的“反革命”帽子扣上,尽管按照正常的语义,1949年以后的毛泽东自己才是货真价实的反革命分子,就像1927年以后的蒋介石一样。

再看看“封建主义”的语义也同样遭到极度的扭曲和篡改。封建主义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其社会结构、意识形态,社会关系、生产方式,和僭主的社会主义,毫无共同之处。所以我们把僭主的历史性失败所应负的责任一古脑推给封建主义,实为不妥。尽管旧风俗、旧习惯的渗透,确实阻碍了现代化进程也是没有疑问的。如裙带风、家族主义、任人唯亲、不重法律(以权代法),不尊重民意,以及会上唯唯诺诺、会后另有对策,也是一大病症。国家的重要事务很少在会议上形成决策,人多是会前、幕后的活动悄悄决定的,会议只不过是一个摆门面的仪式罢了。这种现象甚至和僭主的老祖宗苏联也不尽同,苏联在会议上的辩论往往是很激烈的,因为在那里,会议上还是多少可以解决一些问题的。这跟汉人的民风有关系,但把民风的败坏硬套在“封建主义”头上,其实也很牵强,这是我们无头世纪的一大特点。

其实,败坏的民风可以在任何时代存在,统治阶层腐化,就可以大搞幕后活动,何必非得封建主义不可?再如僭主的创举“脑体倒挂”,也不是所谓“封建主义的”。例如古典传统讲究“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人者食于人,治于人者食人”,但僭主却着手“消灭三大差别”、进而实行脑体倒挂,这既不是封建主义的,也不是资本主义的,谁也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东西?但和中国历史上遭到的历次蛮族入侵的后遗症倒是颇有相似之处。这就叫“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如果撇开蛮族入侵的传统不谈,僭主还是颇有成就的,确实创造了某些特殊的东西。比如这脑体倒挂,就在人类文明历史上从未有过,不属封建主义体系,而是“左派幼稚病”的后遗症。早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就大力宣传过“痞子精神好得很”,从此无法无天的小和尚造反运动,被当作“革命的三纲”供奉了起来。所以僭主可以不讲法律,可以根据“领导意图”把人活活打死。一个人如果犯罪,应通过法庭审讯予以惩处,这是正常的,但是不经任何审讯,在各种政治运动中活活打死成批的人,就使自己的政权成为“杀人机器”了。毛泽东的好学生、亲密战友、指定接班人林彪就根据毛思想发挥说:“政权就是镇压之权”。(他说不好普通话,在他的湖北方言中,“政”与“镇”都发音为“Zen2”。)就是这么紧跟,这个好学生、亲密战友、指定接班人,还是被毛泽东杀死在蒙古沙漠里。与其说现代中国之弊在于“反封建不彻底”,勿宁说是贵族主义的过早消亡与两千年中央集权传统,再加上无法无天的小和尚革命传统,综合形成了民族的奴性、社会习惯的堕落。

习惯可怕,中国现代化的最大障碍,是民间的习惯而不是上层建筑。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多少保留着这些习惯,而在更早的先秦时代,在那种更为多元化的社会格局中,社会恶习就较易克服,因为在互相竞争中,恶习太多的“单位”极易被恶习较少的“单位”挤垮。多元竞争的社会中,就不会能让官僚机器“选拔”出来的人去控制政治,因为这样的人经不起竞争的严酷考验。如果让他们垄断政治,社会就会僵化,如果让他们垄断经济,社会就会贫困。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可怕的遗产。而在地方自治传统更强的先秦社会,情况就不一样,各地区、各国家有各自的发展,一支力量新兴了,其他地区就要跟着走,不紧跟就会落伍。但在大一统下,一支力量兴起了,中央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把这支力量消灭掉,使这地区和其它地方一样,以便“保持稳定”。

举个例子,国民党在1940年代的军事失败,有重要的经济原因,就是其领袖集团大多出自江浙、两广等工商业发达地区,所以他们在国策上优先考虑这些地区的利益,急于发展外向型经济,结果加剧了内地和沿海、城市和农村的利益冲突。这样导致大陆腹地的破产、半破产的农村,袭来一场革命,形成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局势,最终消灭了城市的抵抗。僭主吸取了这一教训,实行“全国一盘棋”,集中大一统力量的威力,这就是宁愿全局不发展,也不突出地区优势以便保持全局平衡的“国情”,构成了多元化社会无法想象的梦魇。

以前宣传“南京路上好八连”的影片《霓红灯下的哨兵》,里边就讲了一个典型的“用农村文化去改造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方式”的故事。说实在的,那里的所谓“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其实就是城市生活方式,但被这个山沟里的新政权禁止了,所以要用军队的传统去改造它。结果如何呢,上海在1980年代以前的四十年里一直没有什么像样的新建筑,市区的规模依然如故,但日益破烂。如果让上海从那时起就自主发展,到现在不知要比香港强多少。

本来上海号称是“东方的巴黎”,远在日本向美国打开门户以前,日本就知道上海的存在了,那时上海是远东最大的一个现代城市。但现在,上海要比香港落后几十年。但即便是这样,上海每年上缴国税还比整个广东省多二十倍,广东还是国内发达的地区。这就是抽肥补瘦,把发达地区的钱拿去救济贫困地区;但贫困地区所以贫困,是有历史原因的,所以资金流到那里以后,就像水流进沙子里,没有结果,反倒使人们又失去一次“穷则恩变”的机会。因此,应当倡导自治精神,穷困,就更应自强,一味依赖抽肥补瘦,越补助惰性越大,越补助越少脑筋。即使资源缺乏甚至没有资源,也可以发展智能、开发智能,抽肥补瘦,绝非长久之计。

对此,发达国家的办法是,听任可以发达的地区首先发达起来。如在德国,明显是鲁尔和萨尔地区首先发展起来。美国也是这样,先是东北海岸发达,后来才转移到西海岸和南方,中西部到现在还相对落后。英国也是先在东南海岸即伦敦附近发展起来的。一直到现在,这些发达国家还有部分地方很穷,工业化程度很低。但这种做法只能在富于自治传统的多元社会中行得通,在大一统之下是不行的。

专制政治一方面培养顺民,另方面也培养依赖性。在政治上顺从,在经济上则“不要选票,只要饭票”!中国如果推行破产法,将有三千万城市居民失业,再加上现有一亿的农村失业人口,将是爆炸性的社会压力!所以,破产法断不可在僭主体制下实行。



五,古王国的宪政精神

现代中国人是以缺乏政治能力著称的。我们不仅把祖国大地搞得一塌糊涂,听任各种激进派别胡作非为,把中国家园变成一个社会原子弹的试验场;而且在海外,炎黄子孙也以缺乏政治能力闻名世界。在马来西亚,华人虽占人口的将近半数,政治表现却力单势薄。东南亚各地也莫非如此。在欧美各国的唐人街,以脏、乱、差著名,作为少数民族,华人社区是最不团结、最少政治影响力的。但在祖辈的时代,中国人却完全不是这样,否则难以解释我们的祖先如何开疆拓士,创造并保持了世界历史上最长期和最广裹的政治实体。他们能完成这样的业绩,肯定有精神上的支持、行为上的操守。

什么是祖辈中国的精神?祖辈中国的精神,是以现世的人政治为归宿的精神,它以人为本,它的世界观是史官的而非巫觋的。从精神战略的角度讲,史官文化(中国精神)是“非宗教的宗教”。在近代以前,世界历史没有与之匹敌的政治哲学。它以立足于心理学的“中庸战略”为先导,懂得适度的自我压抑以永葆青春,避免两极之间的动荡摇摆。

广义说,“人生无往而不是政治。”狭义而言,“政治是一项职业。”但在祖辈中国的思想传统中,政治从来不是一种职业,而是近乎“道”的“使命感的搏动”,它负责协调人性与宇宙,是秩序的高尚活动。但所谓“东方政治”,无论如何也不像半开化的西方人黑格尔及其门徒所想象得那么严酷。因为支配中国精神,不是机械主义的绝对论,性灵主义的相对论。祖辈中国的习惯法(“礼”)因而成为人的宇宙使命的时空形式,“礼制”,并不为现代人理解的“礼貌”、“礼节”、“礼仪”等等所包容,而非常接近我们所说的“宪政”,是不可违反的社会政治习惯的惯例。所以在先秦,甚至连天子也不能不遵守礼,违礼、背礼的天子,将失去神格,会遭到驱逐。

现代的政治必须合乎宪政,正如古代的政治必须合乎礼制;不以宪政和礼制为指归,政治将沦为克劳塞维茨式的普鲁士屠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绝对政治,这就是普鲁士—俄罗斯式的专制。

在现代欧洲的机械主义看来,政治仅仅是一项职业,就像工程技术人员那样,甚至像清道夫那样,不分贵贱的一项职业。因此,政治活动也仅仅是一项分配利益甚至直接牟取利益的操作,一项类似于股票买卖那样的生意和出卖。局部的完善不能改变现代政治的这种“生意性质”。于是,近现代社会的历史演变,业已证明此等生意经观念对于政治的破坏甚大。

还是让我们重温祖辈传统中的《国风》吧,里面的现世精神,可与《春秋左传》甚至《书经》中,阐说礼制与宪政的精彩处媲美,要比儒家学说更深扎根于中国国民性中,堪称一种“儒学的原型”。就此而言,新儒学的梦,也许还要到下层人民的习俗去圆;用一种时髦的说法,是要“到集体无意识中去寻根”。

在古代,先秦诸子的出现,乃是中国精神深入支配诸夏人民生活的直接证据。一种精神,不论其形式为“宪政”、“礼制”、“宗教”、“权威”、“学说”、“武装”、“财富”等等,一旦占据了支配地位,伴随其外部扩张而来的,是相应幅度的自我分化。外扩范围多大,内分程度就多深。如果它统治了世界,那么世界固有的全部敌视、对抗和分裂也就都同时进入它的内里。从此,一切争斗都将以此势力的“内战”形式展开。如秦“统一中国”之后的“内战”罗马“统一地中海区”之后的“内战”等等,莫不如此。

这种贯穿祖辈中国之命运的精神,鼓舞中国数百年,创造迄今无法企及的先秦文明。即便现代,最狂妄的外来政权建立者,一再发动“改造中国”的文化革命,但他也不敢断言中国精神已被彻底摧毁了,反而忧心忡忡地日夜恐惧“复辟”发生;而今日其徒子徒孙们正企图剽窃先秦思想,来防守外来政权的残余地盘。

历史上有多少中国精神死灰复燃的故事!中国民族正苦苦期待命运将其再度赐予。──这并非一种奢望。我们已经听到,那祈求重建中国文明、中国内力、中国荣耀的呼声,多么浩大:古王国的中国精神,正在穿过时间的壁垒,照亮未来中国的道路。



六,缅怀王国时代风采

中国的祖辈传统可以从《春秋左传》所记载的史事看出端倪。那时的中国人,决不和现代中国人一样庸庸碌碌,因为他们可能根本就不是现代中国人在血缘上的祖先。那时中国人的独立自治精神、人格尊严非常强盛,“宁愿站着死,不属跪着生”是普遍的人生观。这和社会的多元化格局有关。汉朝的司马迁曾专门探讨这种区别,他就说汉朝的游侠已经越来越蜕化了,游侠甚至即将绝种了。因为大一统的中央极权的进程,使得游侠无处可游,到最后,连敢于保护游侠的人民也消失了。从更深入的角度说,这样一代代下去,游侠的基因在遗传上都被淘汰干净!中国的英雄气质,在生物学上绝了种。这样的大一统,对民族的种族遗传是根本性的破坏,保留下来的人种日益窝囊,日益自私,只知苟且偷生。这种苟活的人,缺乏公益心,公共的东西不知爱护,而家之敝帚却享之千金,把自家的脏东西扫到大街上和甚至公共楼道里就完事大吉了。笑人无,恨人有,红眼病蔚然成风,窝里斗横行无忌。

这种苟活成风的“中国人行为”,在有自治传统的社会里就很罕见。所以仅仅通过“思想教育”,试图改变这种大一统社会的劣根性,是很难奏效的。一个有自治权的人,他不会允许别人把脏东西扔在公共的领地里;可是在没有自治权的社会中,甚至连官僚对此都不得不默认,因为做官的原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乌纱帽哲学。他想,“与其劳心劳力去管理,不如睁只眼闭只眼,你好我好大家好,一笔糊涂账最好。得过且过,反正我当不了几年官,自己捞够就走,这地方又不是我的!”但自治的人(如古代的贵族或现代的公民)却不是这样,他世世代代在这里扎根,对这个地方有深厚的爱,有一种不可代替的占有欲,这与游食于政府的官僚,有根本区别。

贵族热爱自己的土地,官僚则不能。为适应大一统的秩序计,中国传统中的“轮换制”非常强,对此有一整套严格的规定。一个官员在一个地方只能做三年官,而且不能在本省做官,必须在外省,这样就免除了许多公私勾结、官商勾结的腐败,防止地方官员与土豪劣绅联合起来,鱼肉乡里。只当三年官,他还勾结不成一个很强的关系网,如果在一个地方当上十年甚至三十年官,那结果就大不一样了。即便是北方南下的老干部,经过三十年也与地方地头蛇们打成一片了。僭主因为自己名不正言不顺,所以需要这样违法乱纪的“特权”来巩固自己反民族的全面专政。所以他们纵容官僚在本省做官,在本乡本土作威作福;例如,有人是四川人,被派到西南大区当官;有人是广东人,被派到中南大区当官,有人是内蒙人,被派到内蒙地区当官,有人是广西人,被派到广西当官,有人是新疆人,被派到新疆当官……他们死了,儿子孙子还可以继续在那里当官,世世代代承袭下去,千秋万代永不变色。

这种现代僭主专政特有的结构性腐败,在中国传统的大一统官僚社会中没有先例。为什么僭主专政这样“党天下”,也未能培养起僭主专政下的官僚们的贵族气质和责任感?关键如前所述,是没有名分、理论脱离实际。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古典的官僚轮换制,当然要比现代一贯制、终身制要好,尽管还与自治社会的公民意识,不可同日而语;其流弊,导致帝国时代中国的官与民缺乏公益心,只管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种习惯迄今不绝,大家都把那些为公共利益做出牺牲的英雄,看做傻瓜和笨蛋。这是否可以归咎于中国老百姓的素质特别低劣呢?也不尽然。不能怪罪底层百姓,当然也不能单方面归罪于统治阶级的暴虐无道;这其实是由文明抛物线的下行发展所具有的“结构特征”给预定了的。甚至连僭主专政的一贯制、终身制、世袭制,都不能完全改变两千年来官僚形成互相推诿责任的劣根性。

甚至僭主专政的领袖本人,也是如此喜欢推诿责任的手下。僭主最恨谁?最恨那些敢于替人打抱不平的人,僭主的“统治艺术”就是铲除那些为民请命的“野心家”、“阴谋家”。一九五七年“反右斗争”时,两个好朋友,在一个单位工作,一个人只为自己的利益提意见说,某领导有问题,不给我分房子、不给我长工资,不给我解决两地分居的困难。另一个人则是为他人说话,只字不提个人的困难。后者的行为在贵族主义的侠义标准下是很高尚的,不是为自己的私欲向领导提意见,但偏偏却犯了大一统模式的大忌:帮别人说公道话会被目为“别有用心”、“搞阴谋”、“犯上作乱”;而为自己说话的则仅被视为“自私”、“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对“自私”、个人主义的惩罚,只要接受批判、思想改造就可以了;而帮别人说话却必须戴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而受到长期体罚、劳动改造甚至处死,毫不留情。类似原因使得僭主大开杀戒,牺牲者数以百万。

这种“枪打出头乌”的现象后果严重,对整个民族精神和社会发展都是灾难。见义勇为、仗义执言和为公益事业谋求利益的人越来越少。在前斯大林主义的社会里,包括苏联、东欧在内,都有这种通病。细心的观察者可以发现东欧人和中国人的表情举止有某种相似,那就是恐惧和奴性,在加上土、放肆、无教养,苏联人就更是如此了。这就是斯大林主义的僭主专政的烙印,用烧红的烙铁烫在牲口身上的印记!

就拿“打扫卫生”来说吧,“上面”来通知说要检查,下面就停止其他工作倾巢而出“制造卫生假象”,上面的来人一走,卫生就没人管了,“脏、乱、差”依然如故。冉如,只要政治需要,人造的好人好事就成批涌现,但政治鼓励一旦松弛,社会风气随之败坏。这在具有自治传统的国家里,是不可思议的“怪现象”。为什么日本产品质量高,这是因为日本人习惯于自治、自我管理,把产品和人格等同看待:谁的产品不好,谁的人格低劣。日本人从小就被训练成自己背包,从来不要求大人代劳。所以,每个人拿出的产品、造成的后果,都被认为是代表其人格的,哪怕产品很小,也要做得精致。

在现代化过程中,奉行自治原则的贵族,逐渐影响到平民和资产阶级,结果普遍的社会风气的压力,使一个要显得自己的人格高贵,不得不自律,表现的谦让、自制、有礼貌。但在大一统模式的官僚体制的窒息下,政府的行为不负责任,人民的行为也就不可能负起责任来。

“责任内阁”这个词是由西方传过来的,一个政府做错了事,必须道歉,甚至下台以示向人民负责,这样才称得上是一个责任政府;而不负责如僭主专政,即使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也从不向人民道歉,好像人民天生是贱骨头,该死;好像人民天生欠了它八百吊钱,应该任其宰割。僭主政权做错了事,只是当作“交一次学费”。只要宰相不谋反,对皇帝忠心耿耿,即便杀人放火也是“枝节问题”。僭主就是这样教育自己的干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是人,一定犯错误,所以你们要接着干,干得越离谱越好,只要不反对我就行。”相反,万一有位干部不识相,真正为民请命,干得很出色,关心人民疾苦,对社会发展很有贡献,僭主“倒要好好考察考察你是不是有巨大的野心,想要削弱我的威信、对我进行逼宫动作”。

这就是判断价值的不一样。在宪政社会,文官武将如果有个“桃色新闻”,就得道歉、辞职;而在僭主专政的社会这根本就不算一件事。为什么?因为人治的僭主大人看来,只要手下的奴才“政治上可靠”,能够与其集团利益同流合污就可以了。如果同属一个团伙,政治路线也就对了,政治上也就可靠了,那么一来,一切丑闻都只属于“枝节问题”,可以放过不问。或是,抓住后当作小辫子,以便换取政治上的屈从。所以僭主政治常常是越是犯了错误的人,提升得反而越快。但与宪政社会中的舆论是正好相反的,是认为这种丑事丢了整个阶层甚至整个国家的脸,责任者必须负责下台。否则这种渣滓不滚蛋,执政党这伙人都得完蛋了。这是“民族心态”上的不同吗?还是不同的社会结构逐步养成的?

中国人力资源世界第一,版图世界第三,为什么迄今如此贫弱?证明其发展指向有误。正因为不敢独立思考,又没有自治传统,总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由别人做决定,由别人来安排,自己无法担起责任来。这样,永远是由别人在那里打算盘,打来打去也总不对我们自己的需要,结果整个民族的发展延误了。

回归祖辈的文化,就是要求在传统与变革之间取得一个平衡,并使开放的风气、多元的格局,获得民族力量的认可。这有待于“礼制的复兴”也就是“宪政的创立”。中国先秦的礼制,实际上就是一套当时行之有效的习惯法。在先秦自治社会中,没有人能高于这种法,甚至连国王也不能。用现代术语说,那就是社会政治结构的契约化和文明化。现代人经常侈谈“多元化”,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有多元化而无契约化,社会必乱;只有以约法和习惯法为基础、以宪法为裁判的宪政,才能贯彻政治多元化、保证社会多元化。而未来中国的宪政建设,才是我们回归祖辈社会多元化传统的关键保障。



七,复兴祖辈传统的战略

要复兴中国的祖辈传统,不仅需要宪政保障,还必须遵循正确的战略:通过反对父辈来继承祖辈,通过发扬祖辈来超越父辈。

父辈和祖辈是相对概念,那为什么要在父辈的基础上继续前进,就反而需要反对父辈传统?难道父辈没有继承祖辈吗?

在我们看来,反对父辈传统(如帝国时代的专制)的必要性在于:父辈距离我们太近、对我们的控制过于严密,且是习惯、体制层面的而不仅仅是文化、观念上的。所以,要革新前进,就必须跟它保持距离。另方面,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他必须寻求一种支援来完成对于父辈的超越。如“五四”时代需要反对父辈传统,却为此召来西方的科学与民主、俄国的马列主义,尽管这些方式被历史证明先后失败,但对破除妨碍中国进步的秦至清两千年的大一统父辈传统,已经起到积极的作用。所以我们现在是运用更直接的方式,即在自己的祖辈传统(如王国时代的礼制)中去开发资源的方式,来完成对父辈传统的超越。

这种例子古今中外比比皆是。如日本明治维新,利用祖辈的古代天皇制反对父辈中古幕府制,最后实现了新的中和即近代天皇制。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利用古希腊罗马的祖辈传统去反对欧洲中世纪的父辈传统,最后完成了对中世纪的超越,形成近代欧洲的新文化。而在中国传统中,“托古改制”、“述而不作”,更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战略。

要革新、要超越父辈传统,必须动员一切可能动员的资源,不动用祖辈的心理支援,单凭自己的和外来的力量,事实已经证明是不能胜任的。很明显,在社会变革中,进步的个人之间彼此要进行重新组合,借助共同的文化心理载体,才能服众。这种文化心理载体,只能在传统中存活,不可能现买现卖,否则缺乏感召力,难以得到认同,这就注定了,它要么是外来的要么是祖辈的。而现代中国,已经试用了几乎全部的外来思想资源,但在绵延百年革命中,这些试验却是屡战屡败,并未成功。所以,现在已经到了可以试试中国祖辈资源的时候了,如回归中国自己的礼制传统、创立现代的宪政。

任何一个头脑清楚的知识份子都必会明了:像中国这么一个庞然大物,是不可能把“向西方寻求真理”的奴性当作自己的归宿。中国,要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必须到自己的命运中寻找立足点。这些立足点当然不同于父辈传统,因为父辈传统出了问题,才需要我们检讨改进,需要不断革新。所以,可以断言的是,我们在祖辈传统中寻求的东西,肯定是父辈传统中正好忽略和缺乏的。只因祖辈遗产与我们相隔遥远,实际联系已被父辈传统切断,所以当我们想象祖辈遗产如何理想,实际是一厢情愿,是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更深刻的前进战略。我们把这种创造性的战略投射到祖辈传统身上,本质上却是一种新东西──至少是对古代精神与制度的绝妙新解吧!

这是一种“远交近攻”。远交近攻,是战国时期的一种著名的政治战略,就是通过交结远方的盟友,来攻击和兼并邻近的敌人。如前所述,这也是文明向前发展的不二法门。这体现在生物现象上,是所谓“隔代遗传”,如一个人发现自己某些方面跟爷爷、奶奶比较像,而跟父母倒不那么相像。这是因为遗传基因起了作用:据说每个人的遗传基因只有10%是被直接启用的,还有90%处于未被启用、专供遗传的库存状态中,这不被启用部分要在他的儿辈、孙辈身上逐步启用。社会、文化甚至政治现象,也有类似机制。所以,传统的东西,隔了许多世代又仿佛复活,以某种新的形式、借助某个新的契机,突然苏醒。远交近攻是政治战略上的;回归祖辈传统是社会革新上的;隔代遗传则是生物现象上的。而思想史上的类似概念则是“抽象继承”,就是对古代学说做出“时代的新解”。凡此,都是以“回归”“复兴”为名的重新生长。

原先,某种思想是和当时的社会环境紧密相连的,具体而不抽象,如“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对我们非常具体,警棍、大盖帽、文攻武卫、群众斗争会等等。但再过一百年,这概念就可能不那么具体了,词变抽象了,这时也可能发生一些抽象继承,即只吸取它的精神,不照搬它所依附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消失,使抽象继承趋于完美。”

再拿“仁义道德”这概念来说吧,在鲁迅那时代它是和当时的社会环境结合在一起的,所以“仁义道德”也可以很坏,它要“吃人”。但在我们这时代,仁义道德就不会吃人了,而是无产阶级专政在吃人;为什么?因为仁义道德已经失去原先的社会环境,而僭主专政的社会环境却是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贪污腐败、假公济私、不负责任、短期行为等无产阶级专政的特点,紧密相连的社会环境。所以,我们现在对仁义道德,又可以抽象继承了。

思想一旦和社会环境脱离,就可被抽象继承了。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现在可以说有了一种复兴中国先秦传统的条件和历史机会了。因为秦至清的传统,已经把先秦传统的社会环境连根截断;近百年来的不断斗争精神,一直是把现代化和传统对立,结果是两败俱伤。现在,我们已经意识到这问题的严重性,这表明,解决中国历史难题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而我们除此之外,已别无选择:运用抽象继承法,在新的社会环境中,激活中国先秦传统,以背离父辈文化、回归祖辈文化的姿态,创造新一代的中国宪政社会。

埃及历史上,继古王国与中王国的衰败之后,在同化了异族的影响从而生成了新的埃及文化的新的基础上,出现了新王国的鼎盛之势。我们中国的文明,实际上也经历了古王国(殷周至东汉的本土文化)和中王国(魏晋至明清的佛教文化),现在已进入新王国的前夜,其特点是吸收并同化西方的影响。

我们有没有能力把中国的势运再度推向高峰?其关键在于:我们有没有能力把传统与现代化巧妙地结合起来。而这取决于我们进入新王国的正确战略。

那个战略就是:拒绝父辈的野蛮、回归祖辈的文明!

(1989年1月于山西大学)

【原载】


书名
8889论集
(1988──1989年间中国论集)
A Collection of Essays on China: 1988-1989


谢选骏全集第八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VIII


2001年电子版
2015年印刷版


目录

代序  黄河心理的分析1
[1]自己思考和思考自己26
[2]人生态度与现代化动力29
[3]人是什么?32
[4]费厄泼赖应当缓行吗?35
[5]黑暗中的光明38
[6]贵族主义与官僚主义42
[7]权威与妒忌46
[8]法与痞49
[9]我们要不要现代化?52
[10]是传统还是革命?56
[11]中国问题的症结何在?59
[12]“战国时代”的语境62
[13]有各种真理便无真理65
[14]一个老派美国人的回顾与展望69
[15]一篇值得推敲的论纲73
[16]反文化现象的历史思考76
[17]读《大唐西域记》所思85
[18]压力与成年89
[19]二十世纪的主题92
[20]自由的悲喜剧与英雄主义95
[21]从天地翻覆到阴阳错位98
[22]我们文化中的多动症102
[23]两刃剑:当代中国的青年文化106
[24]跟着感觉走112
[25]译与著:文化的变戏法115
[26]电影《弧光》的得与失118
[27]当代都市青年的灵魂对话123
[28]民族精神的新世界:《大原野》主题的文化分析127
[29]来自混沌世界的报告:《阴阳界》主题的文化分析141
[30]我与《河殇》149
[31]传统文化已经终结152
[32]《激情的阴影》与“阴影的激情”155
[33]中国人的命运真是“无从改变”了吗?160
[34]且说长城与龙的评议165
[35]一个反文化思潮的迹象168
[36]《神话与民族精神》台湾版序172
[37]我写《荒漠·甘泉:文化本体论》175
[38]传统与现实──我写《空寂的神殿:中国文化之源》182
[39]文学的理性和文学的奴性──一个从古到今的鸟瞰188
[40]《红高粱》:艺术的民族性与真实性之消解198
[41]《庄子》新说:《内篇》的意识流结构216
[42]从《老子》对《孙子》的阐释看哲学中术、道系统的互渗227
[43]宗教:另一种声音244
[44]中国文化与基督教249
[45]代与代文化的冲突281
[46]现代人的感情301
[47]道德代价主要是道德系谱的代价322
[48]反传统主义七十年──中国现代史的一个基本线索328
[49]意识形态的神话与现实348
[50]当代社会病(大学演讲稿)363
[51]中国的合法性危机(大学演讲稿)379
[52]社会主义在中国(大学演讲稿)396
[53]论“传统文化”已死(大学演讲稿)412
[54]中国文化的失轴状态(大学演讲稿)430
[55]反思与回归(大学演讲稿)457
[56]与徐冰谈鬼字天书电脑乱字码484
[57]回归祖辈的文化──访谢选骏《光明日报》509
[58]爱与性──宇宙生成的三个方式514
附录一:四人批判稿529
附录二:谢选骏的自由肃不清──与四共产主义者对话544
附录三:清华师生揭露国安秘密绑架杨子立内幕552
附录四:我教你怎样创作《天书》554
跋582

谢选骏指出:不幸的是,即使我讲的这样保守,邀请我们讲演的山西大学教师,在“六四”以后还是遭到逮捕,并被判刑坐牢。

谢选骏:王法、党法,约法——“党纪”为何高于“国法”



(一)

“王法”就是由“王”制定法律,“王法”出自《逸周书·小明武》:“敦其王法,济用金鼓,降以列阵。”指国王颁布的法律、法令;同时也泛指行为准则:“王法必本于农。”(《汉书·魏相传》:“臣谨案王法必本于农而务积聚,量入制用以备凶灾。”)

《三国志·魏志·董卓传》:“暹奉不能奉王法,各出奔。”

唐韩愈《读皇甫湜公安园池诗书其后》诗:“《春秋》书王法,不诛其人身。”

《红楼梦》第十四回:“凤姐笑道:‘依你说都没王法了!’”

巴金《秋》十三:“你敢骂五少爷!你太没王法了。”

文心海洋《重回明末辽东·听教睢阳袁可立》:“杨太曦忙上前恭谨施礼道:‘但让我最为感到难得的还是大人不认权贵,只认王法的公正无私,铁面无情。’”

(二)

“党法”就是由“党”制定法律,现代的“党”相当于古代的“王”。“党法”出自“党纪国法”的实践,而后形成了“党纪”高于“国法”的观点。

《党法关系是依法治国核心问题》(2016-04-07 中国社会科学报)报道:

党与法的关系是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共产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灵魂。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对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党法关系是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条根本经验。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兴旺、就发展、就能取得成就,就能对中国对世界不断作出贡献!

党法关系是法治与政治关系的集中反映。世上没有无政治的法治,尤其是当今世界,离开政治的法治是根本不存在的。这个道理业已成为世界的共识,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事实证明: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种法治道路中都包含了一种政治立场。我国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党法关系是一种相互依赖、高度统一的关系。习近平同志说得好,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是因为,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与法律,党同时领导人民实施宪法与法律,党自身又必须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

“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

在社会主义中国,特别是在宪法明文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提出“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显然是个伪命题。如果不是有意攻击党和社会主义法治,至少也是糊涂认识。之所以这样讲,主要有如下理由。

从法律的制定来看,从宪法到基本法律及其他法律的草案绝大多数都是党中央直接提出的,尤其是宪法草案及其修正案,都是由中共中央直接起草,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通过的。党中央不仅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同时领导国务院的行政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党组直接接受中共中央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

从法律的运行来看,中国共产党按照“依法执政”的方针,在全国范围内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教育守法、引导护法,保障法律的各个环节健康运行和有效实施。就是说,从法律的制定到法律的实施,每个环节都贯穿了党的领导。如果离开党的领导,法律就寸步难行。

从法律的内容来看,总的来说,我国的法律都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的具体表现。也就是说,我国绝大多数的法律法规,都是以党的政策为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法律的灵魂;离开党的领导,法律就会失去方向,没有精髓。

从法律的实施来看,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离不开党的政策的指导。宪法离不开党的总路线或基本路线的指导;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及自治法规离不开党的具体政策的指导。同时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宪法与法律,从而有力地保障宪法与法律的实施。至于司法机关适用法律,也必须在党组引导下根据党的政策的精神来把握方向。一句话,偏离党的领导,偏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就难以实施,甚至迷失方向或造成冤假错案。

总之,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教育守法、引导护法,以达到人人守法。所以说,根本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它无疑是个伪命题。

“权大还是法大”是个真命题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今中国,确实需要认清“权大还是法大”这个重要问题,如果不从思想上解决、从行动上落实,必将阻碍法治建设的深入。

法直接确定权的内容,或者说权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国家首先是由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机关的组成及其职权。如我国宪法便明文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并规定了其职权范围。同时,也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并规定其职权范围。任何公共权力,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比如警察,其权力就是由《警察法》明文规定的。没有法律规定或法律授权的权力在法治国家不存在。即使是某些非法治国家,其国家公共权力在形式上也是法律规定的。现在世界上有170多部宪法,几乎都把国家权力规定在宪法之中。这就是说权力的内容是由法律规定或确定的。否则,这个权力就是非法的。当然,法律在确定或规定权力内容时,是有边界的,有范围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力是合法的,而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权力则要受法律的处分。对法律规定的权力不作为造成后果的,也要受到法律处分。

法律明确规定行使权力的原则。公共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合法行使权力会给人民带来福祉,非法行使必然会给人民带来损失,甚至祸害。因此,必须由法律限定其行使权力的原则。法律严厉制裁滥用权力危害人民的犯罪行为,保障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制。对那些滥用权力者、违法乱纪者、以权乱法者、以权压法者、贪赃枉法者,必然要绳之以法。近几年的反腐斗争就是明证。

由此可见,法是大于权力的,即法大于权。当然,我们在谈论法与权的关系时,要分清权力的两种形态,即政权与治权。在我国,政权是人民的,即人民当家作主,它与法是一致的,是不可分割的,是相互依赖的,谁也离不开谁。法是政权机关制定的,并以人民政权来保障法的实施。但治权就不一样了,它是国家机关受人民委托来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力。因此,我们讲法大于权,是专指治权而言,这才是法大于权的真正含义,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与权关系的本意。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众所周知,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由一定的政党以执政党的形式来领导国家,尤其是实行法治的国家,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十分明显。然而不同的是,西方国家的政党是通过竞选来取得执政党地位。而在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和现实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以领导人民通过长期的革命战争,用鲜血和艰苦卓绝的斗争,赢得革命的胜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事实,博得了中国人民的拥护与赞许。历史在发展过程中选择了中国共产党,这叫做“历史的合法性”。我国人民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中感受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人民在切身感受下,选择了共产党为执政党,或者说,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早已得到人民的认可,这叫“事实的合法性”。中国人民正在建设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正在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奋斗。这种活生生的现实,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这叫做“现实的合法性”。中国共产党用人民当家作主的事实,用国家富强的事实,用GDP稳居世界第二的事实,博得了13亿多人的拥护而成为执政党。

正因为有了党的领导,中国才有进行法治建设的可能,才有可能实现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人人守法、全面护法的局面。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使依法执政在各个环节得到全面落实。

第一,领导立法。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以制定良法为基点,强调法律的人民性、科学性、统一性、稳定性、公开性,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宪立法,使每一项法律都能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为此,凡重大立法活动,中共中央总是最先提出法律草案或制定相应政策,确保立法的方向正确、内容科学,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

第二,保证执法。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它不仅数量多,而且直接关系人民的生活与利益。执法,主要指行政执法,首先要尽快建立法治政府,做到法律授权必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一切活动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把公共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明确:法治政府一方面要“控权”,防止权力滥用,反对以言代法,处理以权压法,制裁贪赃枉法与以权乱法;另一方面,要做“保权”,即保护政府部门正确使用,发挥权力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权力具有两面性,滥用权力必然危害人民,依法运用权力将有利于人民。因此,既强调“控权”,又要“保权”,切实发挥对权力的特殊作用。

第三,支持司法。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司法机关(包括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领导党,各级司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并通过党组向中共中央和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另外,中共中央提出最高司法机关、各级党委提出同级司法机关领导人选名单,由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产生。党中央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体制改革方案,不断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入。党组织还及时地引导全国人民学习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特别是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运行,保障法治的正确实施。

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与加强党的领导,必须理直气壮地弘扬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

“约法”出自《圣经》,指上帝和信徒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中国思想中没有类似的传统,但这个约法观念却是现代宪政的基础。

在中国传统中,约法,仅指“简约法令”。也指政治集团在夺取政权过程中制定的政策或法律。如刘邦的“约法三章”,也如第三次国共内战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公布的约法八章。

出处:《韩诗外传》卷十:“制礼约法于四方,臣弗如也。”

《后汉书·乌桓传》:“其约法:违大人言者,罪至死。”

《南史·袁昂传》:“幸因约法之弘,承解网之宥,犹当降等薪粲,遂乃顿释钳赭。”

《汉书·食货志上》:“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

《晋书·李雄载记》:“雄性宽厚,简刑约法,甚有名称。”

后受西方影响,也指国家在未成立以前,由议会制定政府与人民共同遵守的根本法。如辛亥革命后所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胡适名篇<人权与约法>全文》(2014年02月13日 新浪历史转载)说:

四月二十日国民政府下了一道保障人权的命令,全文是:

世界各国人权均受法律之保障。当此训政开始,法治基础亟宜确立。凡在中华民国法权管辖之内,无论个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违者即依法严刑惩办不贷。著行政司法各院通饬一体遵照。此令。

在这个人权被剥夺几乎没有丝毫剩余的时候,忽然有明令保障人权的盛举,我们老百姓自然是喜出望外。但我们欢喜一阵以后,擦擦眼镜,仔细重读这道命令,便不能不感觉大失所望。失望之点是:

第一,这道命令认“人权”为“身体、自由、财产”三项,但这三项都没有明确规定。就如“自由”究竟是那种自由?又如“财产”究竟受怎样的保障?这都是很重要的缺点。

第二,命令所禁止的只是“个人或团体”,而并不曾提及政府机关。个人或团体固然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但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 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如今日言论出版自由之受干涉,如各地私人财产之被没收,如今日各地电气工业之被没收,都是以 政府机关的名义执行的。四月二十日的命令对于这一方面完全没有给人民什么保障。这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第三,命令中说,“违者即依法严行惩办不贷”,所谓“依法”是依什么法?我们就不知道今日有何种法律可以保障人民的人权。中华民国刑法固然有“妨害自由罪”等章,但种种妨害若以政府党部名义行之,人民便完全没有保障了。

果然,这道命令颁布不久,上海各报上便发现“反日会的活动是否在此命令范围之内”的讨论。日本文的报纸以为这命令可以包括反日会(改名救国会)的行动;而中文报纸如时事新报畏垒先生的社论则以反日会的行动不受此命令的制裁。

岂但反日会的问题吗?无论什么人,只须贴上“反动分子”“土豪劣绅”“反革命”“共党嫌疑”等等招牌,便都没有人权的保障。身体可以受侮辱,自由可以完全被剥夺,财产可以任意宰割,都不是“非法行为”了。无论什么书报,只须贴上“反动刊物”的字样,都在禁止之列,都不算侵害自由了。无论什么学校,外国人办的只须贴上“文化侵略”字样,中国人办的只须贴 上“学阀”“反动势力”等等字样,也就都可以封禁没收,都不算非法侵害了。

我们在这种种方面,有什么保障呢?

我们且说一件最近的小事,事体虽小,其中含著的意义却很重要。

三月二十六日上海各报注销一个专电,说上海特别市党部代表陈德征先生在三全大会提出了一个“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此案的大意是责备现有的法院太拘泥证据了,往往使反革命分子容易漏网。陈德征先生提案的办法是:

凡经省党部及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或其它法定之受理机关以反革命罪处份之。如不服,得上诉。唯上级法院或其它上级法定之受理机关,如得中央党部之书面证明,即当驳斥之。

这就是说,法院对于这种案子,不须审问,只凭党部一纸证明,便须定罪处刑。这岂不是根本否认法治了吗?

我那天看了这个提案,有点忍不住,便写了封信给司法院长王宠惠博士,大意是问他“对于此种提议作何感想”,并且问他“在世界法治史上,不知在哪一世纪哪一个文明民族曾经有一种办法,笔之于书,立为制度的吗?”

我认为这个问题是值得大家注意的,故把信稿送给国闻通信社发表。过了几天,我接得国闻通信社的来信,说:

昨稿已为转送各报,未见刊出,闻已被检查者扣去。兹将原稿奉还。

我不知道我这封信有什么军事上的重要而竟被检查新闻的人扣去。这封信是我亲自署名的。我不知道一个公民为什么不可以负责发表对于国家问题的讨论。

但我们对于这种无理的干涉,有什么保障呢?

又如安徽大学的一个学长,因为语言上挺撞了蒋主席,遂被拘禁了多少天。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处奔走求情,决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席。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诉,这是人治,不是法治。

又如最近唐山罢市的案子,其起源是因为两益成商号的经理杨润普被当地驻军指为收买枪枝,拘去拷打监禁。据四月二十八日大公报的电讯,唐山总商会的代 表十二人到五十二旅去请求释放,军法官不肯释放。代表等辞出时,正遇兵士提杨润普入内,“时杨之两腿已甚臃肿,并有血迹,周身动转不灵,见代表等则欲哭无 泪,语不成声,其凄惨情形,实难尽述。”但总商会及唐山商店八十八家打电报给唐生智,也只能求情而已;求情而无效,也只能相率罢市而已。人权在那里?法治 在那里?

我写到这里,又看见五月二日的大公报,唐山全市罢市的结果,杨润普被释放了。“但因受刑过重,已不能行走,遂以门板抬出,未回两益成,直赴中华医院医治。”大公报记者亲自去访问,他的记载中说:

……见杨润普前后身衣短褂,血迹模糊。衣服均贴于身上,经医生施以手术,始脱下。记者当问被捕后情形,杨答,苦不堪言,曾用旧时惩治盗匪之压杠子, 余实不堪其苦。正在疼痛难忍时,压于腿上之木杠忽然折断。旋又易以竹板,周身抽打,移时亦断。时刘连长在旁,主以铁棍代木棍。郑法官恐生意外,未果。此后 每讯必打,至今周身是伤。据医生言,杨伤过重,非调养三个月不能复原。

这是人权保障的命令公布后十一日的实事。国民政府诸公对于此事不知作何感想?

我在上文随便举的几件实事,都可以指出人权的保障和法治的确定决不是一纸模糊命令所能办到的。

法治只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法治只认得法律,不认得人。在法治之下,国民政府的主席与唐山一百五十二旅的军官都同样的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国民政府主席可以随意拘禁公民,一百五十二旅的军官自然也可以随意拘禁拷打商人了。

但是现在中国的政治行为根本上从没有法律规定的权限,人民的权利自由也从没有法律规定的保障。在这种状态之下,说什么保障人权!说什么确立法治基础!

在今日如果真要保障人权,如果真要确立法治基础,第一件应该制定一个中华民国的宪法。至少,至少,也应该制定所谓训政时期的约法。

孙中山先生当日制定“革命方略”时,他把革命建国事业的措施程序分作三个时期:

第一期为军法之治(三年)

第二期为约法之治(六年)……“凡军政府对于人民之权利义务,及人民对于军政府之权利义务,悉规定于约法。军政府与地方议会及人民各循守之。有违法者,负其责任。……”

第三期为宪法之治。

“革命方略”成于丙午年(1906),其后续有修订。至民国八年中山先生孙文学说时,他在第六章里再三申说“国度时期”的重要,很明白地说“在此时 期,行约法之治,以训导民人,实行地方自治。”至民国十二年一月,中山先生作“中国革命史”时,第二时期仍名为“过渡时期”,他对于这个时期特别注意。他 说:

第二为过渡时期。在此时期内,施行约法(非现行者),建设地方自治,促进民权发达。以一县为自治单位,每县于散兵驱除战事停止之日,立颁约法,以规 定人民之权利义务,与革命政府之统治权。以三年为限,三年期满,则由人民选举其县官。……革命政府之对于此自治团体只能照约法规定而行其训政之权。

又过了一年之后,当民国十三年四月中山先生起草“建国大纲”时,建设的程序也分作三个时期,第二期为“训政时期”。但他在建国大纲里不曾提起训政时 期的“约法”,又不曾提起训政时期的年限,不幸一年之后他就死了,后来的人只读他的建国大纲,而不研究这“三期”说的历史,遂以为训政时期可以无限延长, 又可以不用约法之治,这是大错的。

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虽没有明说“约法”,但我们研究过他民国十三年以前的言论,可以知道他决不会相信统治这样一个大国可以不用一个根本大法的。况且 建国大纲里遗漏的东西多著哩。如二十一条说“宪法未颁布以前,各院长皆归总统任免”,是训政时期有“总统”,而全篇中不说总统如何产生。又如民国十三年一 月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已有“以党为掌握政权之中枢”的话,而是年四月十二中山先生草定建国大纲全文二十五条中没有一句话提到一党专政的。这都可见建 国大纲不过是中山先生一时想到的一个方案,并不是应有尽有的,也不是应无尽无的。大纲所有,早已因时势而改动了。(如十九条五院之设立在宪政开始时期,而 去年已设立五院了。)大纲所无,又何妨因时势的需要而设立呢?

我们今日需要一个约法,需要中山先生说的“规定人民之权利与革命政府之统治权”的一个约法。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 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有侵犯这法定的人权的,无论是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我们的口号是:

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

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

(四)

谢选骏指出:胡适的浅薄由此可见一斑。因为胡适不知——
没有基督教化的基础,想要实施现代宪政,无异于缘木求鱼。没有基督教化的基础,约法只能退化为组织的、集体领导的党法,甚至再度退化为独裁的、个人崇拜的王法。所以我一再说了,没有彻底的基督教化,中国无法获得政治和法律的现代化,只有依赖枪杆子和暴力治国——因为他们心里没有神,他们必然人亡政息。袁世凯如此,蒋介石父子如此,毛泽东如此,邓小平也是如此。

思想孤狼的最後邊疆——AI時代的自生性智識與主權重建

第一章 滅絕威脅:數字利維坦與孤狼的棲地消失 一、當荒野被格子化 斯賓諾莎磨鏡片的那個時代,還有物理意義上的荒野。 你被社群驅逐,你被教權詛咒,你被主流知識圈排斥,但你仍然可以找到一個角落,一張桌子,一扇窗,讓陽光照進來,繼續推演你的幾何式倫理學。王船山藏在石船山下,那個時代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