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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

谢选骏:埃兰人是雅利安人的导师



《讲座纪要:埃兰与西亚地区的早期国家 (2400-600BC)

(北京大学2019-06)报道:


“伊朗考古:从旧石器时代到阿契美尼德帝国时期”是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与考古文博学院合作开设的课程,由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访问教授、德黑兰大学考古学系法兹里教授(Hassan Fazeli Nashli)主讲。课程主要在介绍伊朗概况、环境及伊朗考古学史的基础上,按照时间序列,系统介绍旧石器时代至波斯帝国阿契美尼德王朝时期(500,000—330BC)的考古学研究现状与基本认识,涉及当地最早的人类与其文化、农业的出现和扩散、城市与文明社会的发展、埃兰文明、波斯帝国等重大问题。


2019年5月21日晚,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访问教授、德黑兰大学考古学系法兹里教授(Hassan Fazeli Nashli)主讲的“伊朗考古:从旧石器时代到阿契美尼德帝国时期”课程第十一讲在红五楼5211举行,本讲主题为“埃兰与西亚地区的早期国家(2400-600BC)”(Elam and early states of the Near East, 2400-600BC)。


背景介绍


针对埃兰时期考古这一主题,法兹里教授首先指出,与之前各讲涉及的内容不同,这一时期有大量的文献资料,文献记载与考古学资料的结合是开展这一时期考古研究的重要特点。同时,对于伊朗任何时期的研究,都不能脱离与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关系。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为了拥有更多耕地和资源,为了扩展自己的疆域,而发生战争和冲突,这类事件在人类历史上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直至今日仍然时有发生。埃兰及其临近地区的其它国家,见证了目前已知最早的国家之间的战争与冲突。此外,埃兰的统治前后延续了近2000年,如果将原始埃兰文化时期算在内,其延续时间长达2500年,在伊朗历史和考古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要理解埃兰的兴起背景,就必须对原始埃兰文化有所了解。所谓原始埃兰文化(the Proto-Elamite horizon),是公元前四千纪晚期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其核心区域包括伊朗西部山地和中部高原的大部分地区,影响范围向东可延伸到今天的巴基斯坦境内。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原始埃兰文化只是一个习惯性的称谓,它并非指一个国家,甚至不是一个文明(civilization),只是一种本地的“利益群体”(communities of interests),在当时全球化过程(globalization process)的潮流裹挟之下,众多地区都接受并适应了苏萨Ⅲ期的管理体系(administrative systems)。陶筹、印章、数字泥板及原始埃兰文字的泥板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物质载体和实证。不过,当时的其它物质文化在不同地区表现出明显而复杂的差异性(详见本课程第八讲纪要)。由于这一时期恰好落在碳十四年代校正曲线的平台区,原始埃兰文化的确切结束时间仍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因为同样的原因,我们也不清楚埃兰到底是何时兴起的。


埃兰这个称谓最初只是苏美尔人对伊朗西部一个城邦国家的称呼,写作“NIM”(意为“高的”),通常与苏美尔楔形文字中的表意符号KI(意为“土地、国家”)同时使用,也就是指一个位于高地的城邦国家。埃兰地区曾存在着多个较为强盛的城邦,他们至少在公元前2700年前后就已经发生了联系,并最终在与美索不达米亚的冲突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多中心的高地联盟。也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埃兰作为一个疆域一直延伸到扎格罗斯地区的独立政体频繁出现在苏美尔的文献之中。因此,埃兰这一名称在后来多用来指这样一个高地政权联盟,其控制疆域大致与原始埃兰文化分布范围相当。


埃兰历史通常被分为三个大的时期,依次为古埃兰时期(Old Elamite period,约公元前2400-前1500年)、中埃兰时期(Middle Elamite period,约公元前1500-前1000年)和新埃兰时期(Neo-Elamite period,约公元前1000-前539年),各个时期内包含若干个前后更替的王朝。由于埃兰控制着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与东部高地之间的通道,美索不达米亚对于金属、石料、木材等资源的获取都无法绕开这一地区,埃兰各时期的历史也因此充斥着与美索不达米亚及周边其它地区的战争与冲突。


古埃兰时期


约公元前2700年前后,两河流域的基什第一王朝入侵了埃兰地区,使得“埃兰”这一名称首次出现在苏美尔的早期文献之中。根据已有的文献资料记载,古埃兰时期包括三个前后相继的王朝,即阿万王朝(Awan Dynasty,约公元前2400-前2100年)、西马什王朝(Sima?ki Dynasty,约公元前2100-前1970年)和埃帕尔提王朝(Epartid Dynasty,又称苏卡尔马赫王朝Sukkalmah Dynasty,约公元前1970-前1500年)。这些王朝与美索不达米亚及周边地区的其它族群之间通过战争、经济往来、联姻等多种方式保持着紧密的互动和联系。


战争是美索不达米亚与古埃兰时期诸王朝之间的互动中最为主要的形式之一,也是在苏美尔早期文献中提及埃兰最多的一类事件。统一两河流域南部的阿卡德王国、乌尔第三王朝等都曾征服过埃兰西部地区。乌尔第三王朝的第二任国王舒尔吉(Shulgi),从其统治中期开始就不断拓展乌尔王朝的疆域范围。这一扩张过程被其后的三个继任者进一步发展,使得两河流域和伊朗高原的多个城邦都被纳入到其控制范围之内。直到公元前2000年前后,埃兰的西马什王朝在第六任国王金达图(Kindattu)的带领下,攻入乌尔,并俘获了乌尔第三王朝的最后一任国王伊比辛(Ibbi-Sin)。


埃兰与两河流域的关系并非都是相互对抗和征伐的战争,他们也曾因为面对共同的敌人而结盟。其中一个共同威胁就是来自扎格罗斯山北部的库提人(Gutians),苏美尔早期文献将他们描绘成一个野蛮、贪婪的民族。埃兰的阿万王朝与苏美尔的阿卡德王朝曾为了共同抵御库提人的入侵而结盟,但最终不敌,库提人在大约公元前2154年攻占并统治了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地区,埃兰也因此受到重创。


此外,约公元前3000年前后在美索不达米亚西部(近叙利亚一带)出现的阿摩利人(Amorites),也曾对苏美尔地区和埃兰构成威胁,并促成了西马什王朝与乌尔第三王朝的结盟,但他们最终也未能阻挡阿摩利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建立起古巴比伦王国。需要指出的是,阿摩利人是闪米特人的一支,说闪米特语,同时期的周边族群都使用着不同的语言,如埃兰地区的人使用埃兰语、两河流域主要使用阿卡德语、两河流域最北部地区的人群则使用胡利安语等。


对于这一时期的埃兰历史和考古研究而言,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就是埃兰线形文字的发明和使用。目前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埃兰线形文字的发明与阿万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Puzur-In?u?inak直接相关,很可能是他的一位书吏创造了这一文字体系。遗憾的是,这一文字体系存续时间很短。迄今为止,在苏萨(Susa)、Shahdad、Konar Sandal和波斯波利斯(Persepolis)遗址中共发现了32件埃兰线形文字的文书,记录了约103个文字符号,其中40多个都是只出现过一次的罕见字。除此之外,近年披露的一批伦敦私人收藏中,有9件刻有埃兰线形文字的银杯,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可惜的是,这些器物的出土背景信息完全缺失,研究价值大打折扣。此外,还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对于埃兰线形文字的出现年代,也有研究者持不同意见,认为Konar Sandal遗址出土的埃兰线形文字可以早到公元前三千纪中期。


除了频繁的战争与冲突之外,经济贸易方面的往来也是埃兰与美索不达米亚及其它邻近地区交流互动的重要形式。美索不达米亚和伊朗高原地区各个遗址出土的器物生动地展示了原材料和各类制成品在不同区域间的流转状况。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苏萨遗址阿克罗波勒土丘(Acropole Mound)出土的一件陶罐,陶罐内发现了11件雪花石膏的器物,48件铜器和青铜器,6个滚印以及其它工具、武器、串珠等。这些器物本身有一定的时代差别,显然是世代收藏或流转的结果。另一方面,从器物的原材料和产地来看,这些器物也是源自多个地区的,例如铜料可能来自阿曼(Oman)而锡料则可能来自阿富汗。此外,绘有几何纹或具象纹饰的大型折肩彩陶罐在伊朗高原等地的广泛出现,也是当时各区域间物质文化交流和相互影响的一个重要体现。


总之,两河流域和伊朗高原地区当时生活着众多属于不同城邦国家、使用不同语言的族群,为了争夺土地或其它资源而发生的相互征战,通过商品交换、资源输送等形式而发生的经济联系,甚至是部分地接受或借用彼此的宗教信仰和艺术主题,使得他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推动着这一广阔地域内的社会进程。


中埃兰时期


中埃兰时期前后延续约500年,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分别对应基德努伊德王朝(The “dynasty” of the Kidinuid,公元前1500-前1400年)、伊吉尔基德王朝(The Igihalkid Dynasty,公元前1400-前1210年)和舒特鲁基德王朝(The ?utrukid Dynasty,公元前1210-前1100年),最后一个阶段,即公元前1100-前1000年是埃兰历史上的“黑暗时期”,对于这一时期的历史目前所知甚少。


严格来讲,基德努伊德王朝时期并非一个王朝,因为当时的五位统治者似乎并没有前后相袭的血缘关系。苏萨和Kabnak是基德努伊德王朝时期最为重要的两个城市中心,前四个国王统治期间的中心都位于苏萨,到最后一位国王Tepti-ahar统治期间,他兴建了新的中心城市Kabnak。苏萨遗址发现了大量属于这一时期的重要遗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编号为T的建筑遗迹,这是一处大型居住建筑,其中出土了50个裸体女性塑像残片,以及大量演奏乐器的男性塑像。


已有的考古研究已经证实,位于苏萨遗址东南约10公里处的哈夫特土丘(Haft Tepe)就是Tepti-ahar兴建的Kabnak。这处遗址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包括14座相对独立的土丘。该遗址的重要发现包括皇室墓葬、宫殿区以及工匠区。所谓的皇室墓葬实际上建有地上的大殿建筑,因此也有人认为应称之为神庙而非墓葬。这里共发现了两座墓葬,东部墓葬为拱形墓室,其内发现有21具人骨,墓室有通向墓上神殿的通道,另一座墓室中发现有23具人骨。除了这两座大型墓葬之外,这一区域还发现了其它土坑墓和瓮棺葬。宫殿区位于这两座皇室墓葬的东南方,其主体是一个巨大的、呈不规则形的阶梯状塔庙建筑,原始高度可能达30米。工匠区位于宫殿区东部的一座建筑之中,这里被分割为不同的区域,出土了大量与手工业相关的遗物,包括刚刚完成表面彩绘尚未烧制的陶器,被锯开的大象骨架,用于青铜器镶嵌的石质马赛克,以及大量的青铜箭头和铜钩等。这处建筑正前方的院落中还发现有陶窑,可能用于烧制陶器等。此外,这一区域还出土了超过4000个泥板文书和300个带有滚印痕迹的泥板等,内容涉及书信、账目等十分丰富的信息。从出土的文书看,其中一部分可能是书吏进行书写训练留下的,也就是说这里可能曾被用作书吏的培训学校。


伊吉尔基德王朝的统治者可能是来自苏萨以外的地区的入侵者,他们与加喜特巴比伦之间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前期的几任国王都曾与巴比伦王朝通婚,但是之后二者的关系逐渐恶化,开始相互征伐。苏萨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城市之一,其神庙建筑的泥砖等上面的文字记载了很多这一时期的历史。


伊吉尔基德王朝最有名的国王是Untash-Napirisha,统治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275-前1240年。根据苏萨出土的各类文献资料的记载,Untash-Napirisha曾在苏萨进行了大规模的神庙建设,包括重建了苏萨主神尹苏辛纳克(Inshushinak)的神殿。对这座神殿区域的考古发掘,最引人注目的发现之一是两处秘藏的器物。其中一处发现于泥砖砌成的器物箱中,包含大量未加工完成的珠子、滚印和金属铸像。另一处可能是早期盗掘的随葬品,其中包括金银造像、镶嵌黄金的青金石鸽子、沥青底座上的石雕动物、刻有阿卡德语的玛瑙珠等。在苏萨的另一座神庙,Ninhursag神庙中还发现了Untash-Napirisha妻子Napirasu的青铜像,高达1.29米,重1750千克。Untash-Napirisha和Napirasu的塑像残块在苏萨的其它位置也有发现。


Untash-Napirisha统治期间的另一个重要事件是他于公元前1250年开始在苏萨东南约40公里的地方兴建了一个新的圣城——乔加赞比尔(Chogha Zanbil),这可以看作他试图改变苏萨的政治和宗教地位的一项努力。乔加赞比尔占地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建有三重城墙。城址最中心是一座阶梯状塔庙(Ziggurat),外围有单独的围墙。塔庙基座部分为长宽各100米的正方形,高约53米,用于供奉Napirisha和尹苏辛纳克。塔庙围墙与第二重城墙之间的区域集中建造有23座神庙,用于供奉埃兰高地和低地的各个神灵,仪式性的道路直接从这里一直延伸到外城东门。城址东部为宫殿区,发现有大型建筑和5座券顶皇室墓葬。这些墓葬都曾被盗掘,其内发现有武器、珠宝等随葬品。这座新城的建设实际上并未完成,随着Untash-Napirisha的去世,所有建设都停止下来。不过在之后的数百年内,这里仍然被持续使用,直到公元前640年,随着亚述巴尼拔的入侵,这里才被破坏和废弃。


舒特鲁基德王朝是埃兰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国王舒特鲁克-那洪特(Shutruk-Nakhkhunte)与他的三个儿子对巴比伦王国进行了多次征伐,并在公元前1158年击败巴比伦之后将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石柱、马尔都克(Marduk)神像、阿卡德王纳拉姆辛(Naram-Sin)的记功石柱等运回到苏萨。在舒特鲁克-那洪特之后,他的第二个儿子Shilhak-In-Shushinak统治期间还对北部的扎格罗斯山地区进行了征伐,埃兰一度发展成为西亚最为强大的国家。也是在这一时期,苏萨和埃兰统治下的20个其它城市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建筑活动。苏萨Ninhursag神庙出土的一件青铜日出模型明确与Shilhak-In-Shushinak有关,其上写着“我,Shilhak-In-Shushinak,制作了一个青铜日出”。这座模型底座长60厘米,宽40厘米,上有两个裸体男性,其中一个手持带流的容器向另一个手中倾倒某种东西。周边还筑有台阶状塔庙、树木等其它形象,可能描绘的是一个宗教祭祀场景。不过,舒特鲁基德王朝的统治盛况并未持续很久,在巴比伦伊新第二王朝(Second Dynasty of Isin)国王尼布甲尼撒一世(Nebuchadnezzar I)的攻击之下,迅速衰败,中埃兰时期的历史也随之进入一段衰败的尾声时期。


新埃兰时期


新埃兰时期可以被分为三个阶段,其中新埃兰Ⅰ期(公元前1000-前770年)的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都十分有限。当时埃兰可能与巴比伦等国结盟,共同对抗过新亚述帝国,但是以失败告终。这一时期的埃兰在亚述等国的冲击之下,已经四分五裂,很难维系国家统一的局面。到了新埃兰Ⅱ期(公元前770-前646年),日渐衰微的埃兰王国在东方逐渐受到新兴的波斯人的威胁,他们大概在公元前700年以安善为中心建立了波斯王国,虽然仍受着埃兰的制约,但已经有相当的独立性。亚述自公元前700年前后开始对埃兰的持续征伐,使得埃兰国力进一步衰退。亚述巴尼拔对埃兰的三次大规模的征伐,攻占了多个埃兰城市,苏萨也在公元前646年的战争中被洗劫,埃兰从此不再是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大国。同样在公元前646年前后,埃兰失去了对东部法尔斯地区的控制,这里成为了波斯的核心统治区。这一时期之后的埃兰历史记录极少,大致在公元前539年,苏萨被波斯占领,埃兰沦为了阿契美尼德王朝的一个行省,长达两千余年的历史宣告结束。


新埃兰时期虽然整体上是一个国力衰败、四分五裂的时期,但苏萨城内仍然有很多属于这一时期的建筑,即使在亚述巴尼拔攻陷苏萨之后仍有一些建筑活动。此外,属于这一时期的考古发现中,较为重要的是波斯湾附近马伦河(Marun River)边的Arjan墓葬,其年代大约为公元前630-前550年。墓室由石板砌成,使用了具有亚述风格的浴缸形青铜棺(bath-tub coffin),棺外随葬品十分丰富,包括大量的纺织品和金属器,比如重要的有青铜灯柱和装饰精美的碗等。此外,还有一件制作精美的黄金环状器物,出土于墓主胸前部位。这件环状器物缺口两侧分别制成圆片状,上有相同的纹饰:两头凶猛的格里芬(griffin)面对面站立在一个台基之上,中间有一颗棕榈树,图像外围饰一圈套索状纹饰,整体呈图章状。


近年来,对于新埃兰时期,特别是其最后阶段的历史,有研究者通过对考古发现的梳理提出,基于文献的原有认识可能低估了埃兰在波斯王朝形成中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Arjan墓葬作为为数不多的明确属于这一时期的考古发现,展示了这一时期与多个地区的联系和交流状况,也集中体现了当时极高的艺术和手工业水平,为正确认识新埃兰时期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材料。


结语


由于当前关于埃兰的文字记载大多是来自美索不达米亚地区,这种来自敌对方的记述,难免有失偏颇,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们对埃兰历史的正确认识。不过,无可否认的是,埃兰确实在方方面面都受到了美索不达米亚的影响,包括书写系统、宗教、艺术、行政管理体系等。另一方面,埃兰地位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自身地理位置的优势,地处美索不达米亚与东方世界之间,埃兰成为了美索不达米亚获取东方的铜、锡、玛瑙、青金石等多种资源的必经之路。最后,我们还需要认识到的一个问题是,近几个世纪以来对于埃兰的认识,绝大部分材料都来自苏萨,这样的材料局限也需要在未来通过更多的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来突破。


谢选骏指出:上文作者是伊朗的波斯的伊斯兰教徒,这种身份使他掩盖了一个事实——埃兰人不是雅利安人,而且,埃兰人还是雅利安人的导师。也就是说,当埃兰人如日中天的时候,雅利安野人还没有开化呢。


网文《细品波斯史第一章:属于炮灰的时代——埃兰古国》(两分钟读神话2018-11-01)报道:


四个月的停笔,仿佛过了个年一样,工作换了两次,又小病两场,现在一切稳定下来,才开始重新提笔,许多文字都生疏了,好在现居国外,许多内容查阅起来都方便很多,希望各位看官不要嫌弃。


波斯史总共为五章至六章,每一章都将讲述波斯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由于篇幅等原因,有很多无法在节目中细述的内容各位看官可以查看我的微博:两分钟读神话。


波斯文明的母亲是伊朗高原,一万年前位于扎格罗斯山脉的原始人们开启了采集经济再到公元前五千纪末迎来了新石器时代。不过这波斯文明的第一章我不想讲述枯燥乏味的原始人是如何采果子、磨石头的故事。


我带来的是继波斯原始文明后第一个有明确历史记载的国度——埃兰古国,埃兰虽然国家小,但在波斯的文化传承上却发挥着不可小视的作用,埃兰人将自己的文明融入进了波斯的血液里,是波斯文明心脏的一部分,它为古波斯创造了楔形文字、宗教、司法、历法等等……


“埃兰”的得名来源于古希伯来人的《圣经》,沿用至今。苏美尔人称其为“尼姆”(高地)。不过傲娇的埃兰人自封为“神之国家”。国家经济以神庙经济为主,将宗教思想发展到了极致,国内大部分土地都由宗教祭祀所控制,所以埃兰的神庙内价值连城的珍宝是最先遭到外族入侵者抢夺之物。


聪明的埃兰人是伊朗高原最先使用文字的民族,一直到公元前三千年皆使用象形文字,到了公元前三千年末期开始由阿卡德人传播的楔形文字,直到阿黑门尼德王朝。


埃兰根据历史记载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约公年前2700-前1600年的古埃兰时期,中埃兰时期(约公年前1406-前1100年)、新埃兰时期(约公年前800-前600年),每一个时期中都间隔着一个无迹可寻的黑暗时代。


埃兰地处两河流域并靠着肥沃的土地滋养出丰富的农作物,如此优越的地理环境便成为了兵家必争之地,在古埃兰时期常常与两河流域的其它国家发生战争,根据古代埃兰地图不难看出,埃兰四面楚歌的艰难处境,后期崛起的强国安尚、苏撒让埃兰长期处于被统治的状态中。


关于最遥远的古埃兰时代(约公年前2700-前1600年)可以查询到的记载来自于《苏美尔王表》:“洪水涤荡大地之后,王权自天而降,基什成为王权的所在地……恩梅巴拉吉西,他击败埃兰国的武力,作为王,统治了九百年……”


不难看出古埃兰曾被基什第一王朝长期统治过,由于古埃兰自身并没有统一的政权,国王、祭祀与军事形成三足鼎力之势,所以内部互相争夺造成的外族入侵并不奇怪。即使公元前23世纪末,埃及所建立起的第一个属于自己的联邦国家也很快臣服于强大的乌尔第三王朝。


后来,乌尔第三王朝被更为强劲的西马什王朝所蚕食鲸吞,不幸的是西马什王朝被来自安尚的王朝所替代。渺小的埃兰进入了第一个无史书记载的“黑暗时代”。(ps:因为太弱了,武力值根本上不了榜啊!)


埃兰再次出现在历史上是中埃兰时期(约公年前1406-前1100年),当时的埃兰经过不断的改革逐步吞并了两河流域的许多地区,成为当时的军事强国之一。


当时整个伊朗高原正陷于巴比伦、亚述、安尚、苏撒等国的刀光剑影之中,安尚先为亚述所灭,到13世纪末,崛起的苏撒王朝先后挑战了亚述与巴比伦王国。埃兰再次沦为炮灰进入了一个无史书记载的“黑暗时期”。


公元前18世纪,新埃兰以强国的面貌出现在亚述的版图中,碍于亚述强大的军事实力无法正面发起战争。不过,埃兰一直在背后以各种形式支持着亚述的帝国与附庸国。


当亚述在镇压了来自巴比伦的叛乱后,直击埃兰,一次性摧毁了埃兰的的十四个王都,从此,埃兰在历史上正式灭亡。成为了亚述阿黑门尼德王朝的一个省份。


整个故事听下来埃兰是不是从头到尾是不是都是个炮灰呢?没错!好不容易真正独立了两次都很快被压下来了,不过人家是个有文化的炮灰啊!


当埃兰被亚述统治后,故事远不到这里结束,再庞大的帝国都会有分崩离析的时刻,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亚述正在解决内部纷争时,来自伊朗高原的伊朗部落来了,他们就是米底人——哈马丹的创造者。


谢选骏指出:“埃兰人将自己的文明融入进了波斯的血液里,是波斯文明心脏的一部分”——只不过,这个埃兰人却不是波斯人,甚至不是伊朗的雅利安人。


网文《4000多年前,海洋人种曾在伊朗西南部建立文明古国!》报道:


从两河流域进入有史记载以来,伊朗高原西南部(波斯湾凹陷处)就一直有一个边境民族出现在两河流域的各种历史资料中,他们就是埃兰人,而且两河历朝历代的国家君主都不可能无视这个民族对国家边境的威胁,这也说明这个民族曾经的强大。


埃兰人与其他两河流域边境地区的民族不同,他们从来没有完全融合到两河文明中,所以两河流域的历代居民也从来都把他们视为外族。古代埃兰人居住在今伊朗高原西南部的库泽斯坦地区,中心在苏撒。埃兰人的历史可分为史前时期(约前3400-前2600年)、古埃兰时期(约前2600-前1500年)、中埃兰时期(约前1500-前1000年)和新埃兰时期(约前1000-前550年)。


在古埃兰早期,埃兰人就与两河流域建立了密切的商贸关系,军事冲突也时有发生。阿卡德王国后期,阿卡德王一度攻占埃兰人都城苏撒。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埃兰也处于两河流域政权的统治之下,乌尔第三王朝还派遣官员统帅埃兰军队,为中央效力。到乌尔第三王朝末期,埃兰人逐渐摆脱乌尔苏美尔人的控制,并最终攻占乌尔城。约公元前2200年-前1890年,埃兰人建立了自己的王国,统治中心为苏撒。


约相当于中巴比伦王国时期,埃兰人建立了更成熟的行政管理制度,并向西扩张,中巴比伦王国与埃兰王国互派使节,还曾经王室联姻。但两国关系最终恶化,中巴比伦王国曾一度打败埃兰王,征服其首都苏撒及周边地区。可是,埃兰王笑到了最后,埃兰王国最终灭亡了衰落的中巴比伦王国。


值得注意的是,埃兰文字最早起源于约公元前3400年,与两河流域的文字几乎同时出现,甚至要更早一些。但是因为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影响范围十分广泛,埃兰人自己的文字并没有使用很长时间就被楔形文字取代了,比如阿卡德语就在很长时间里是埃兰人使用的官方语言文字。但波斯帝国早期曾经以埃兰文字为其官方文字。


谢选骏指出:埃兰人属于“海洋人种”?怪不得他们与周围闪米特人和雅利安人都是格格不入的——因为这两个后来崛起的种族,毕竟都是“第二代文明”,属于邯郸学步的后起之秀。

谢选骏:《资本论》的阶级论是胡说八道


《资本论(第三卷)》第五十二章 阶级


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各自的收入源泉是工资、利润和地租,——也就是说,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

在英国,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无疑已经有了最高度的、最典型的发展。但甚至在这里,这种阶级结构也还没有以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这里,也还有若干中间的和过渡的阶段到处使界限规定模糊起来(虽然这种情况在农村比在城市少得多)。不过,这种情况对我们的研究来说是无关紧要的。我们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常趋势和发展规律,是使生产资料越来越同劳动分离,分散的生产资料越来越大量集中成群,因此,劳动转化为雇佣劳动,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适应于这种趋势,土地所有权同资本和劳动相分离而独立[注:弗·李斯特说得对:“大领地上盛行的自给自足的经济,不过证明还缺少文明、交通工具、国内工业和富裕城市。因此,我们在俄罗斯、波兰、匈牙利、梅克伦堡到处都看见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以前在英国,这种经济也很盛行;但是,随着商业和工业的勃兴,它们就分成一些中型农场,被租佃制代替了。”(《农业制度、小农经济和国外移民》1842年版第10页)],换句话说,一切土地所有权都转化为适应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土地所有权形式。

首先要解答的一个问题是:什么事情形成阶级?这个问题自然会由另外一个问题的解答而得到解答:什么事情使雇佣工人、资本家、土地所有者成为社会三大阶级?

乍一看来,好象就是收入和收入源泉的同一性。三大社会集团的成员,即形成这些集团的个人,分别靠工资、利润和地租来生活,也就是分别靠他们的劳动力、他们的资本和他们的土地所有权来生活。

不过从这个观点来看,例如,医生和官吏也形成两个阶级了,因为他们属于两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其中每个集团的成员的收入都来自同一源泉。对于社会分工在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中间造成的利益和地位的无止境的划分,——例如,土地所有者分成葡萄园所有者,农场所有者,森林所有者,矿山所有者,渔场所有者,——也同样可以这样说了。


{手稿到此中断。}


【谢选骏指出:是噎住了,还是怎么了?】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资本论》第三卷增补[243]




《资本论》第三卷自从交给公众评判以来,已经遇到许多不同的解释。这并没有出乎意料。在编辑出版时,我最关心的是要编成一个尽可能真实的版本,即尽可能用马克思自己的话来表述马克思得出的各种新成果。只是在绝对不可避免的地方,并且在读者一点也不会怀疑是谁在向他说话的地方,我才加进自己的话。这样做曾经遭到指责。人们认为,我应该把摆在我面前的材料变成一本系统地整理好的书,象法国人所说的,en faire un livre,换句话说就是:为了读者的方便而牺牲原文的真实性。但是,我不是这样来理解我的任务的。我没有任何权利作这样的改写。象马克思这样的人有权要求人们听到他的原话,让他的科学发现完完全全按照他自己的叙述传给后世。其次,我也丝毫不愿意擅自侵犯这样一位卓越的人的遗著;那样做对我来说就是失信。第三,那样做也根本没有用处。对于那些不能读或不愿意读的人来说,对于那些在读第一卷时就已经不是花费必要的力气去正确理解它,而是花费更多的力气去曲解它的人来说,无论你下多少功夫都是徒劳无益的。而对于那些希望真正理解它的人来说,最重要的却正好是原著本身;对于这些人来说,我的改写顶多只有解说的价值,而且是对一部没有出版和没有机会得到的著作进行的解说。但是,在第一次争论时,就必然要查对原著;在第二次和第三次争论时,全部出版原著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这样的争论,对于一部包含着这样多新东西,但却只有一个匆忙写成的、有的地方还不完全的初稿的著作来说,是很自然的。在这里,为了排除理解上的困难,为了把一些重要的、其意义在原文中没有充分强调的观点提到更重要的地位,并且为了根据1895年的事态对1865年写成的原文作个别较为重要的补充,我加进一些话当然会有用处。事实上已经有两点,在我看来需要作一个简短的说明。


Ⅰ.价值规律和利润率



这两个因素之间的表面矛盾的解决,在马克思的原文发表之后会和发表之前一样引起争论,本来是预料中的事。有些人曾经期待出现真正的奇迹,因此,当他们看到面前出现的不是所期待的戏法,而是一种简单合理的、平铺直叙的解决矛盾的方法时,就感到失望了。当然,最乐于感到失望的,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洛里亚。他终于发现了一个阿基米得的支点,凭借这个支点,象他这样一个小妖居然能把马克思建立的坚固大厦举到空中,弄得粉碎。他愤怒地叫道,什么,这就是解决办法吗?简直是故弄玄虚!经济学家们说到价值的时候,指的是那种实际上在交换中确定的价值。

“但是,任何一个稍有点理智的经济学家都不会,而且将来也不会去研究这样一种价值,商品既不按照它来出售,也不能按照它来出售(nè possono vendersi mai)……当马克思主张,从未作为商品出售依据的价值,是比例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来决定的时候,难道他不是以相反的形式重复正统派经济学家的下述论点:作为商品出售依据的价值,不是比例于商品中耗费的劳动?……马克思说,虽然个别价格会偏离个别价值,但全部商品的总价格始终和它们的总价值一致,或者说始终和商品总量中包含的劳动量一致,这样说也无济于事。因为价值既然不外是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相交换的比例,所以单是总价值这个观念,就已经是荒谬的,是胡说……是形容语的矛盾。”

洛里亚还说什么,马克思在这部著作开头就说过,交换所以能使两种商品相等,只是因为它们里面包含有一个同种的并且同样大的要素,这就是同样大的劳动量;现在马克思又极其庄严地否定了自己的主张,断言商品不是按照它们里面包含的劳动量的比例,而是按照完全不同的比例进行交换。

“什么时候见过这样十足的谬论,这样重大的理论上的破产?什么时候见过这样大吹大擂地、这样庄严地犯下的科学上的自杀行为?”(《新文选》[244]1895年2月1日第477、478和479页)

请看,我们的洛里亚简直得意忘形了。他不是有理由把马克思当作和他一样的人,当作普通的骗子吗?请看,马克思完全象洛里亚一样在愚弄他的读者,完全象这位渺小到极点的意大利经济学教授一样靠故弄玄虚来过活。不过,这位杜尔卡马腊尽可以这样做,因为他精通他的职业。而笨拙的北方人马克思却完全陷入了窘境,说了一些胡言乱语和荒谬的话,最后只落得一个庄严的自杀。

我们暂且把商品从未按照也不能按照由劳动决定的价值来出售这个武断的说法留到以后再谈。在这里,我们只看一看洛里亚先生的这个论断:

“价值不外是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相交换的比例,所以单是商品的总价值这个观念,就已经是荒谬的,是胡说……”

要是这样,两个商品互相交换的比例,它们的价值,就纯粹是一种偶然的,从外部飞到商品上面来的东西,可能今天是这样,明天又是那样。一公担小麦是和一克金交换还是和一公斤金交换,丝毫不取决于小麦或金所固有的条件,而是取决于一些和它们二者全然无关的情况。因为不然的话,这些条件也会在交换中发生作用,大体上支配着交换,并且还离开交换而独立存在,因此才能谈到商品的总价值。但是,大名鼎鼎的洛里亚却认为这是胡说。不管两个商品按什么比例互相交换,这个比例就是它们的价值;这就是一切。因此,价值和价格是等同的。每一个商品有多少种价格,就有多少种价值。而价格是由需求和供给决定的。如果有人还要进一步提出问题,并期望得到答案,那他就是一个傻瓜。

不过事情终究还有一点小小的麻烦。在正常情况下,需求和供给是互相平衡的。因此我们把世界上现有的全部商品分成两半,一类代表需求,同样大的另一类代表供给。假定每一类商品所代表的价格都是10000亿马克(法郎,镑或任何其他货币单位)。按照亚当·里斯的算法把它们加起来,就是20000亿的价格或价值。但是洛里亚先生却说:胡说,荒谬。这两类商品加在一起,可以代表20000亿的价格。但是,说到价值,情况就不同了。如果我们说的是价格,那就是10000+10000=20000。但是,如果我们说的是价值,那就是10000+10000=0。至少在这里谈到商品总体时情形是这样。因为在这里,双方中每一方的商品之所以值10000亿,是由于双方中每一方都愿意并且能够对另一方的商品给予这个数额。但是,如果我们把双方的商品全部集中在第三者手里,那末第一个人手里就不再有价值了,第二个人也不再有价值了,第三个人更没有了——结果是谁也没有。在这里,我们看到我们的南方人卡利奥斯特罗这样把价值概念化为乌有的拿手好戏,不禁要再一次惊叹起来。这就是庸俗经济学的完成![注:这位“因为有名声所以被人知道”的先生(用海涅的话来说)后来也觉得,对于我为第三卷所作的序言,——在这篇序言已经在1895年《评论》[245]第一期上用意大利文发表之后,——非作出答复不可。答复登载在1895年2月25日的《社会改革》[246]上。他先对我奉承了一番,这在他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正因为如此,也就加倍令人讨厌。然后他声明说,他从来没有想要把马克思在唯物史观方面的功劳据为己有。他说他早在1885年就承认了这些功劳,那是在一篇杂志论文中附带地提了一下。但是,正是在应当承认的地方,即在他的那本涉及这个问题的著作中,他却更加顽固地闭口不谈这些功劳。在这本书中,直到第129页才提到马克思的名字,而且只是在说到法国的小土地所有制时才提到。而现在他却大胆宣布,马克思根本不是这个理论的创始人;如果说这个理论不是由亚里士多德早就大体上提了出来,那末至少哈林顿在1656年已经明确无误地宣布了它,并且在马克思之前很久,已经有一连串历史学家、政治家、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对这个理论作了阐述。这就是在洛里亚著作的法文版中可以读到的一切。总之,马克思是一个十足的剽窃者。在我使他不可能再从马克思那里剽窃什么来大吹大擂之后,他就鼓起勇气说,马克思完全和他一样,也是用别人的羽毛来装饰自己。——关于我在其他方面对他的抨击,洛里亚只是对这样一点即他认为马克思根本没有打算写《资本论》第二卷,更谈不上第三卷,作了回答。“现在恩格斯得意洋洋地把第二卷和第三卷扔在我面前作为答复……妙极了!这两卷书使我感到这么大的愉快,我由此得到了这么多精神上的享受,以致从来没有一个胜利象今天的失败——如果这真是失败的话——这样使我觉得如此可喜。但是,这真是失败吗?马克思真的为了发表而写下这么一大堆不连贯的笔记,好让恩格斯怀着虔敬的友谊把它们编在一起吗?真的可以设想,马克思……本来希望这些文稿成为他的著作和他的体系的王冠吗?真的可以相信,马克思会发表关于平均利润率的那一章吗,在这一章里,好多年前就答应要提出的解决,被归结为最无聊的故弄玄虚和最庸俗的文字游戏?这至少是可以怀疑的……在我看来,这证明马克思在发表他的光辉(splendido)著作以后就没有打算写什么续卷。说不定,他原来就是想把他的巨著交给他的继承人去完成,而自己不担负什么责任。”

在第267页上就是这样写的。海涅关于他的庸俗的德国读者说过一句最轻蔑不过的话:“作者终于和他的读者搞熟了,好象读者是有理性的生物了。”[247]大名鼎鼎的洛里亚又把他的读者看成什么呢?

最后,又向我这个倒霉的人倾注了一大堆新的恭维话。在这样做时,我们的斯加纳列尔很象巴兰,他本来是去诅咒人的,但是他的嘴却不听使唤,竟说出了“祝福和爱戴的话”。善良的巴兰与众不同之处正在于,他骑着一头比主人还要聪明伶俐的驴。可是这一回,巴兰显然把他的驴留在家里了。]

在布劳恩的《社会立法文库》[248]第七卷第四期上,威纳尔·桑巴特对于马克思体系的轮廓,作了大体上成功的描述。一个德国大学教授能够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大体上看出马克思真正说的是什么,宣称对马克思体系的评论不应当是反驳,——“让政治野心家去这样干吧”,——而只应当是进一步的发展,这还是第一次。当然,桑巴特也在研究我们现在的题目。他研究了价值在马克思体系中具有什么意义的问题,并且得出了如下结论:价值在按资本主义方式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交换关系中不会表现出来;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的意识中是不存在的;它不是经验上的事实,而是思想上、逻辑上的事实;在马克思那里,价值概念按其物质规定性来说,不外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是经济存在的基础这样一个事实的经济表现;价值规律最终支配着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的经济过程,并且对这种经济制度来说普遍具有这样的内容:商品价值是最终支配着一切经济过程的劳动生产力借以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一种特有的历史形式。——以上就是桑巴特的说法。这样理解价值规律对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意义,不能说不正确。但是,在我看来,这样理解未免太空泛了,还可以提出一个比较严密、比较确切的说法;我认为,这样理解并没有包括价值规律对于那些受这个规律支配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全部意义。

在布劳恩的《社会政治中央导报》[249](1895年2月25日第22期)上,也有一篇关于《资本论》第三卷的精辟论文,作者是康拉德·施米特。特别要指出的是,这篇文章中论证了,马克思怎样从剩余价值中引出平均利润,从而第一次回答了到现在为止的经济学从来没有提出过的问题:这个平均利润率的水平是怎样决定的,比如说为什么是10%或15%,而不是50%或100%。自从我们知道,首先由产业资本家占有的剩余价值是产生利润和地租的唯一源泉以来,这个问题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施米特的论文的这一部分可以看作是直接为洛里亚之流的经济学家写的,如果使那些什么也不愿意看的人睁开眼睛并不是白费力气的话。

关于价值规律,施米特也有他的形式主义的见解。他把价值规律叫作为说明实际交换过程而提出的科学假说;这个假说甚至在表面上完全同它相矛盾的竞争价格的现象面前,也被说成是必要的理论上的出发点,是说明这些现象所必不可少的东西。他认为,没有价值规律,就不可能有对于资本主义现实的经济活动的任何理论认识。而在一封他同意我引用的私人信件中,施米特直接宣称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内的价值规律是一种虚构,即使是理论上必要的虚构。[250]但是我认为,这种理解是完全不正确的。价值规律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来说远比单纯的假说,——更不用说比虚构,即使是必要的虚构,——具有更重要得多、更确定得多的意义。

无论桑巴特还是施米特——至于那位大名鼎鼎的洛里亚,我在这里顺便提到他,只是把他当作一个可笑的庸俗经济学方面的标本——都没有充分注意到:这里所涉及的,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

具有决定意义的是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上)第154页[注:见本卷第196页。——编者注]上的一段话:“全部困难是由这样一个事实产生的:商品不只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的产品来交换。这些资本要求从剩余价值的总量中,分到和它们各自的量成比例的一份,或者在它们的量相等时,要求分到相等的一份。”为了说明这种区别,我们现在假定,工人占有自己的生产资料,他们平均劳动时间一样长,劳动强度一样大,并且互相直接交换他们的商品。这样,两个工人在一天内通过他们的劳动加到他们的产品上的新价值就一样多,但是,每个人的产品却会由于以前已经体现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不等而具有不同的价值。已经体现在生产资料中的价值部分代表资本主义经济的不变资本;新追加的价值中用在工人生活资料上的部分代表可变资本;新价值中余下的部分代表剩余价值,这部分价值在这里属于工人。因此,两个工人在扣除只是由他们预付的“不变”价值部分的补偿以后,会得到相等的价值;但代表剩余价值的部分同生产资料价值的比率——它相当于资本主义的利润率——对二者来说却是不同的。不过,因为他们每个人在交换时都使生产资料的价值得到了补偿,所以这件事情也就完全无关紧要了。“因此,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因此,撇开价格和价格变动受价值规律支配不说,把商品价值看作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历史上先于生产价格,是完全恰当的。这适用于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的那种状态;这种状态,无论在古代世界还是近代世界,都可以在自耕农和手工业者那里看到。这也符合我们以前所说的见解,即产品发展成为商品,是由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换,而不是由同一共同体各个成员之间的交换引起的。这一点,正象它适用于这种原始状态一样,也适用于后来以奴隶制和农奴制为基础的状态,同时也适用于手工业行会组织,那时固定在每个生产部门中的生产资料很不容易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因而不同部门的互相关系就好象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共产主义共同体一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上)第155、156页[注:参看本卷第197—198页。——编者注])

如果马克思来得及把这个第三卷再整理一遍,他毫无疑问会把这段话大大加以发挥。现在这段话,不过是关于这个问题所要说的内容的一个大概轮廓。因此,我们要较为详细地谈谈这一点。

我们都知道,在社会的初期,产品是由生产者自己消费的,这些生产者自发地组织在或多或少是按共产主义方式组织起来的公社中;用这些产品的余额和外人进行交换,从而引起产品到商品的转化,是以后的事,这种交换起先只是发生在各个不同的氏族公社之间,但后来在公社内部也实行起来,于是大大地促使公社分解为大小不等的家庭集团。但即使在这种解体发生之后,进行交换的家长也仍旧是劳动的农民;他们靠自己家庭的帮助,在自己的田地上生产他们所需要的几乎一切物品,只有一小部分必需品是用自己的剩余产品同外界交换来的。一个家庭不仅从事农业和畜牧业,而且还把农牧业产品加工成现成的消费品,有些地方甚至还用手磨磨粉,烤面包,把亚麻和羊毛纺成纱,染上色并织成织物,鞣皮,建造并修缮木头房子,制造工具和家具,不少地方还从事木工活和铁工活,以致家庭或家庭集团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

一个这样的家庭要向其他家庭交换或购买的少数物品,在德国,甚至直到十九世纪初,还主要是手工业生产的物品。农民并不是不会生产这些物品,他所以自己不生产这些物品,只是因为得不到原料,或者因为买到的物品要好得多或便宜得多。因此,中世纪的农民相当准确地知道,要制造他换来的物品,需要多少劳动时间。村里的铁匠和车匠就在他眼前干活;裁缝和鞋匠也是这样,在我少年时代,裁缝和鞋匠们还挨家挨户地来到我们莱茵地区的农民家里,把各家自备的原料做成衣服和鞋子。农民和卖东西给他的人本身都是劳动者,交换的物品也是他们各人自己的产品。他们在生产这些产品时耗费了什么呢?劳动,并且只是劳动。他们为补偿工具、为生产和加工原料而花费的,只是他们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如果不按照花费在他们这些产品上的劳动的比例,他们又怎么能把这些产品同其他从事劳动的生产者的产品进行交换呢?在这里,不仅花在这些产品上的劳动时间对互相交换的产品量的数量规定来说是唯一合适的尺度;在这里,也根本不可能有别的尺度。不然的话,难道可以设想,农民和手工业者竟如此愚蠢,以致有人会拿10小时劳动的产品来和另一个人1小时劳动的产品交换吗?在农民自然经济的整个时期内,只可能有这样一种交换,即互相交换的商品量趋向于越来越用它们所体现的劳动量来计量。自从货币进入这种经济方式的时候起,一方面,适应价值规律(注意,指马克思所表述的价值规律!)的趋势变得更明显了,但另一方面,这种趋势又由于高利贷资本和苛捐杂税的干扰而受到了破坏;价格平均起来达到几乎完全接近价值的程度就需要更长的期间了。

以上所说,也适用于农民的产品和城市手工业者的产品之间的交换。起初,这种交换是在没有商人作媒介的情况下,在城市的集日里直接进行的。农民就在集市上卖出买进。在那里,不仅农民知道手工业者的劳动条件,而且手工业者也知道农民的劳动条件。因为手工业者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也还是一个农民,他不仅有菜园和果园,而且往往还有一小块土地,一两头母牛、猪、家禽等等。因此,中世纪的人能够按照原料、辅助材料、劳动时间而相当精确地互相计算出生产费用——至少就日常用品来说是这样。

但是,在这种以劳动量为尺度的交换中,对于那些需要较长劳动时间、劳动又为不规则的间歇所中断、劳动所得的产量也不确定的产品来说,例如对于谷物或牲畜来说,这个劳动量又怎样——即使只是间接地、相对地——计算呢?而且不会算的人怎样计算呢?显然,只有通过一个漫长的、往往是在暗中不断摸索、经过曲折才逐渐接近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也象在别处一样,人们只有吃一堑才能够长一智。但是,每个人必须大体上收回成本这一点又总是会帮助找出正确的方向,而且,进入交易的物品的种类不多,这些物品的生产方法往往几百年都没有什么变化,这一切又使得上述目的比较容易达到。其实要使这些产品的相对价值量相当近似地确定下来,决不需要很长的时间,这一点,单是由下面这样一个事实就可以得到证明;象牲畜这样的商品,由于每头牲畜的生产时间很长,它的相对价值似乎是最难确定的,但它却成了最早的、几乎得到普遍承认的货币商品。要使牲畜成为货币商品,牲畜的价值,它对一系列其他商品的交换比率,必须已经具有比较不寻常的、并且在许多氏族的范围内已经得到一致承认的确定性。当时的人——不管是牲畜饲养者还是他们的顾客——肯定都已相当精明,在交换中得不到等价物,就不会把他们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白白送给别人。相反,人们越是接近商品生产的原始状态,——例如俄国人和东方人,——甚至在今天,他们也越是把更多的时间浪费在持久的、互不相让的讨价还价上,以便为他们花费在产品上的劳动时间争得充分的代价。

从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一点出发,全部商品生产,以及价值规律的各个方面借以发生作用的多种多样的关系,就象《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所叙述的那样发展起来了;因此,特别是使劳动成为形成价值的唯一因素的那些条件发展起来了。而且,这些条件是在当事人并未意识到的情况下起作用的,只有通过辛勤的理论研究才能从日常实践中把它们抽象出来,因此,它们是按自然规律的方式起作用,马克思也已证明,这一切都是从商品生产的性质中必然发生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进步,是向金属货币的过渡。但是这种过渡也造成了如下的后果: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一事实,从此在商品交换的表面上再也看不出来了。从实践的观点来看,货币已经成了决定性的价值尺度;而且,进入交易的商品种类越是繁多,越是来自遥远的地方,因而生产这些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越是难以核对,情况就越是这样。此外,货币本身最初多半来自外地;即使本地出产贵金属,农民和手工业者一方面仍然无法近似地估计出花费在贵金属上的劳动,另一方面,对他们来说,由于习惯于用货币进行计算,关于劳动是价值尺度这种属性的意识已经变得十分模糊;货币在人民大众的观念中开始代表绝对价值了。

总之,只要经济规律起作用,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对于整个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是普遍适用的,也就是说,直到简单商品生产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出现而发生变化之前是普遍适用的。在此之前,价格都以马克思的规律所决定的价值为重心,并且围绕着这种价值来变动,以致简单商品生产发展得越是充分,一个不为外部的暴力干扰所中断的较长时期内的平均价格就越是与价值趋于一致,直至量的差额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因此,马克思的价值规律,从开始出现把产品转化为商品的那种交换时起,直到公元十五世纪止这个时期内,在经济上是普遍适用的。但是,商品交换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前就开始了。在埃及,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千五百年,也许是五千年;在巴比伦,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千年,也许是六千年;因此,价值规律已经在长达五千年至七千年的时期内起支配作用。现在,我们可以来欣赏一下洛里亚先生的高深见解了。洛里亚先生竟然把这个时期内普遍和直接适用的价值叫作这样一种价值,商品从未按照它来出售,也不能按照它来出售,并且说任何一个稍有点健全理智的经济学家都不会去研究它!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没有谈商人。直到现在,在我们进而考察简单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转化之前,我们可以不考虑商人的介入。商人对于以前一切都停滞不变、可以说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革命的要素。在这样的社会中,农民不仅把他的份地,而且也把他作为自由的私有者、自由的或依附的佃农或农奴的地位,世袭地和几乎不可转让地继承下来,城市手工业者则把他的手工业和他的行会特权,世袭地和几乎不可转让地继承下来,而且他们每一个人还会把他的顾客、他的销售市场以及他自幼在祖传职业方面学到的技术继承下来。现在商人来到了这个世界,他应当是这个世界发生变革的起点。但是,他并不是自觉的革命者;相反,他与这个世界骨肉相连。中世纪的商人决不是个人主义者;他象他的所有同时代人一样,本质上是共同体的成员。在农村,占统治地位的是在原始共产主义基础上成长起来的马尔克公社。起初,每个农民都有同样大小的份地,其中包括面积相等的各种质量的土地,并且每个人在公共马尔克中也相应地享有同样大小的权利。自从马尔克公社变为闭关自守的组织,没有新的土地可以分配以来,份地由于继承遗产等等原因而发生了再分割,与此相适应,马尔克的权利也发生了再分割;但是,由于仍旧以每份份地作为一个单位,结果产生了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的份地,以及相应地在公共马尔克中分享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的权利。以后的一切同业公会,都是按照马尔克公社的样子建立起来的,首先就是城市的行会,它的规章制度不过是马尔克的规章制度在享有特权的手工业上而不是在一定的土地面积上的应用。整个组织的中心点,是每个成员都同等地分享那些对全体来说都有保证的特权和利益。这一点还非常清楚地表现在1527年的爱北斐特和巴门的“纺纱业”特权上。(图恩《下莱茵的工业》第2卷第164页及以下各页)以上所说也适用于矿业劳动组合。在那里,每个股份都享有同等的一份利益,并且象马尔克成员的份地一样,每个股份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分割。以上所说也完全适用于经营海外贸易的商人公会。亚历山大里亚港或君士坦丁堡港的威尼斯人和热那亚人,他们每一个“民族”都在各自的商场(Fondaco,除中心办事处之外,还包括宿舍、餐馆、仓库、陈列处和售货处)建立了完整的商业公会;它们的成立是为了对付竞争者和顾客;它们按照互相商定的价格来出售商品;它们的商品都有一定的质量,要经过公开的检验并且往往盖上印记作为保证;它们还共同规定了向当地居民购买产品时许可支付的价格等等。汉撒同盟的人在挪威卑尔根的德意志桥上就是这样做的,他们的荷兰和英国的竞争者也是这样做的。凡是低于价格出售或高于价格购买的人都要倒霉!这种人受到的联合抵制在当时意味着必然的毁灭,更不用说商会对违反规章的人所直接给予的惩罚了。此外,还有为一定目的而建立起来的更狭窄的商业团体,例如,在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多年控制着小亚细亚佛克亚明矾矿和希沃斯岛明矾矿的热那亚的“摩阿那”。又如,从十四世纪末就同意大利和西班牙做生意并在那里设立了分支机构的巨大的拉文斯堡贸易公司;又如奥格斯堡商人富格尔、威尔塞、弗林、赫希斯特泰尔等人和纽伦堡商人希尔什福格尔等人创立的德国公司,它拥有66000杜卡特的资本和三艘船,曾参加1505年至1506年葡萄牙对印度的远征,获得了150%(根据另一种材料,是175%)的纯利润。(海德《列万特[注:地中海东岸诸国的旧称。——译者注]贸易史》第2卷第524页)此外,还有一系列别的“垄断”公司,对于它们,路德曾经表示了极大的愤怒。

在这里,我们第一次遇到了利润和利润率。而且是商人有意识地和自觉地力图使这个利润率对所有参加者都均等。威尼斯人在列万特各国,汉撒同盟的人在北方各国,购买商品时每人所支付的价格都和邻人一样,商品花费的运费也一样。他们出售商品得到的价格也和本“民族”的所有其他商人一样,而且在购买回头货时支付的价格也一样。因此,利润率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均等的。对大贸易公司来说,利润要按照投资的大小来分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象马尔克的权利要按照份地的大小来分配,或者矿业的利润要按照股份的大小来分配一样。因此,相等的利润率,在其充分发展的情况下本来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后结果之一,而这里在其最简单的形式上却表明是资本的历史出发点之一,甚至是马尔克公社直接生出的幼枝,而马尔克公社又是原始共产主义直接生出的幼枝。

这个原始的利润率必然是很高的。经商所冒的风险非常大,这不仅因为海盗异常猖獗;而且因为各竞争民族一有机会,就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暴力行为;最后,销售和销售条件要依靠外国君主的特许,而破坏或撤销特许的事情又经常发生。因此,利润中必须包含一笔很高的保险金。此外,周转是迟滞的,营业的进行是缓慢的,而在情况最好的时候(当然,这种时候很少是长久的),营业又是获得垄断利润的垄断贸易。当时通行的利息率很高,这也证明利润率平均是很高的,因为利息率整个说来总是要低于普通商业的利润率的。

但是,这种由商会的共同行动造成的、对一切参加者来说都相等的高利润率,只是在本商会的范围内,在这里也就是在一个“民族”的范围内才有效。威尼斯人、热那亚人、汉撒同盟的人、荷兰人——每个民族都各有特殊的利润率,甚至每个销售市场当初都或多或少各有特殊的利润率。这些不同的团体利润率的平均化,是通过相反的道路,即通过竞争来实现的。首先,同一个民族在不同市场上的利润率得到平均化。如果威尼斯的商品在亚历山大里亚得到的利润大于在塞浦路斯、君士坦丁堡或特拉比曾德得到的利润,那末,威尼斯人就会把更多的资本投入对亚历山大里亚的贸易,而把相应的资本从其他市场的贸易中抽出。然后,在向同一些市场输出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各民族之间,也必然会逐渐发生利润率的平均化,其中有些民族往往会遭到破产,从而退出舞台。但是,这个过程不断为政治事件所中断,例如,全部列万特贸易由于蒙古人和土耳其人的入侵而归于衰落。1492年以来地理和商业上的大发现[251],只是加速并最后完成了这个衰落过程。

接着而来的销售市场的突然扩大,以及与此相联的通商路线的改变,起初并没有引起商业经营方式的任何重大的变化。起初,同印度和美国进行贸易的也仍然主要是这些商会。不过,首先,在这些商会背后已经出现一些较大的民族。经营美国贸易的整个联合起来的西班牙代替了经营列万特贸易的加泰隆人;除西班牙外,还有英国和法国这样两个大国;甚至最小的荷兰和葡萄牙,也至少象前一个时期最强大的商业民族威尼斯一样强大。这种情况对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的远征商人,商业冒险家提供的支持,使那种对自己的成员实行武装保护的商会越来越成为多余的了,从而使商会的费用直接成为多余的负担。其次,财富在个人手里的积累现在已经显著加快,以致单个商人很快就能够在一个企业中投下象以前整个公司所投的那样多的资金。商业公司在它们继续存在的地方多半都变成了武装的团体,它们在祖国的保护和庇护下,对新发现的整块土地实行征服,并进行垄断的剥削。但是,在新的地区主要由国家建立的殖民地越多,商会贸易就越会让位于单个商人的贸易,从而利润率的平均化就会越来越成为只是竞争的事情。

到现在为止,我们只了解了商业资本的利润率。因为,到现在为止还只有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产业资本只是在这以后才发展起来。生产主要还是掌握在自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手里,因而他们的劳动不为任何资本提供剩余价值。如果说他们必须无代价地把一部分产品交给第三者,那就是以贡赋的形式交给封建主。因此,商人资本至少在开始的时候只能从本国产品的外国购买者那里,或者从外国产品的本国购买者那里赚取利润;只是到了这个时期的最后,对意大利来说,也就是在列万特贸易衰落的时期,外国的竞争和销路的困难才迫使制造出口商品的手工业生产者把商品低于价值卖给出口商人。因此,我们在这里看到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国内单个生产者之间进行的零售贸易中,商品平均说来是按照价值出售的,但是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上面所说的理由,通常都不是如此。这种情况完全和现在的世界相反。现在,生产价格适用于国际贸易和批发商业,但在城市零售贸易中,价格的形成则是由完全不同的利润率来调节的。例如,现在牛肉从伦敦批发商人转到伦敦消费者个人手中时增加的价格,要大于从芝加哥批发商人转到伦敦批发商人手中时增加的价格(包括运费在内)。

在价格的形成上逐渐引起这种变革的工具是产业资本。产业资本的萌芽早在中世纪就已形成,它存在于以下三个领域:航运业、采矿业、纺织业。意大利和汉撒同盟各沿海共和国所经营的那种规模的航运业,没有水手,即雇佣工人(他们的雇佣关系,可能被参加分红的组合形式所掩盖),是不行的,而且当时的大桡船,没有摇桨工,即雇佣工人或奴隶,也是不行的。原来由合伙的劳动者构成的矿业组合,几乎到处都变成了靠雇佣工人开采的股份公司。在纺织业中,商人已经开始让小织造业者直接为自己服务,他供给他们纱,并且付给他们固定的工资,让他们为他把纱织成织物;总之,他已经由一个单纯的购买者变成所谓的包买商了。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形成的开端。矿业组合作为闭关自守的垄断团体,我们可以把它撇开不说。就航运业主来说,很明显,他们的利润至少应等于本国的普通利润加上保险费、船舶损耗费等等额外费用。而至于纺织业的包买商,他们最先把那种直接为资本家生产的商品拿到市场上来,并同手工业者自己生产的同类商品进行竞争,他们的情况又怎样呢?

商业资本的利润率早已存在。它也已经平均化为近似的平均率;至少对当地来说是这样。那末,是什么原因推动商人去承担包买商的额外业务呢?唯一的原因是:在出售价格与别人相等的情况下可望获得更大的利润。他已经有了这种前景。当他雇用小织造业者来为自己服务时,他就打破了生产者只能出售自己制成的产品而不能出售别的东西这样一种对生产的传统限制。商业资本家购买了暂时还占有生产工具但已经不再有原料的劳动力。这样,他就保障了织工的经常就业,这样,他也就能够压低织工的工资,使他们完成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得不到报酬。因此,包买商就成了超过他原来的商业利润以上的剩余价值的占有者。当然,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还必须使用追加资本,以便购买纱等物品并让它们留在织工手里,直到织成织物为止。而在以前,他只是在购买织物的时候才支付全部价格。但是第一,在大多数情况下,他还必须把一笔额外资本预付给织工,这种织工通常只有在债务奴役之下才会屈从于新的生产条件。第二,即使撇开这点不说,计算总是采取如下的形式:

假定我们这个商人用资本30000(杜卡特、策欣、镑或任何其他货币单位)来经营他的出口业务。其中10000用来购买国内商品,20000用在海外销售市场上。资本每两年周转一次。年周转额=15000。现在假定我们这个商人要自己经营织造业,成为包买商。为此他必须追加多少资本呢?我们假定他所出售的那批织物的生产时间平均为两个月(这段时间当然是很长的)。我们再假定一切都要用现金支付。因此,他必须追加足够的资本,以便为他的织工提供两个月的纱。因为他的年周转额是15000,所以他在两个月内用来购买织物的是2500。假定其中2000代表纱的价值,500代表织工的工资。这样,我们这位商人就需要有追加资本2000。我们假定他用新方法从织工那里占有的剩余价值只等于织物价值的5%,这当然只是一个很低的剩余价值率25%(2000c+500v+125m;m′=125/500=25%,p′=125/2500=5%)。这样一来,我们这位商人从他的年周转额15000中会赚到额外利润750,因此,只要2+(2/3)年他就可以把他的追加资本捞回来了。

但是,为了加快销售和周转,从而使同一资本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赚到同样多的利润,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内比以前赚到更多的利润,他会把他的剩余价值的一小部分赠给买者,也就是说,会比他的竞争者卖得便宜一些。这些竞争者也会逐渐变成包买商,这时,额外利润对所有的人都会变为普通利润,在所有的人的资本已经增加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变为更低的利润。利润率的均等再一次形成了,虽然所形成的利润率的水平可能不一样了,因为国内生产的剩余价值已经有一部分让给国外的买者了。

产业从属于资本的下一步,是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工场手工业使得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还多半是自己充当自己的出口商人的工场手工业者(在德国直到1850年几乎普遍都是这样,甚至到今天也还有些地方是这样),有可能比他的墨守成规的竞争者即手工业者按比较便宜的方法从事生产。同一个过程会不断反复:工场手工业资本家占有的剩余价值使得他或者同他分享剩余价值的出口商人,能够比自己的竞争者卖得便宜一些,直到新的生产方式得到普遍推广为止,这时平衡就又重新出现。已有的商业利润率,即使它只是在局部地区实现了平均化,仍然是一张普罗克拉斯提斯的床,以它为标准,超额的产业剩余价值都会被毫不留情地砍掉。

如果说工场手工业由于产品变得便宜而迅速发展起来,那末大工业就更加如此。大工业通过它的不断更新的生产革命,使商品的生产费用越降越低,并且无情地排挤掉以往的一切生产方式。它还由此最终地为资本征服了国内市场,使自给自足的农民家庭的小生产和自然经济走上绝路,把小生产者间的直接交换排挤掉,使整个民族为资本服务。它还使不同商业部门和工业部门的利润率平均化为一个一般的利润率,最后,它在这个平均化过程中保证工业取得应有的支配地位,因为它把一向阻碍资本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的绝大部分障碍清除掉。这样,对整个交换来说,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过程就大致完成了。这种转化是在当事人的意识或意图之外,依照客观规律进行的。至于竞争会使超过一般利润率的利润变为一般水平,因而会从最初的占有者产业家手里把超过平均水平的剩余价值重新夺走,这在理论上完全没有困难。而在实际上却很困难,因为占有超额剩余价值的各生产部门,也就是说,可变资本较多而不变资本较少,因而资本构成较低的各生产部门,按照它们的性质来说,恰恰是最晚而且是最少受资本主义经营的支配;首先就是农业。相反,至于把生产价格提高到商品价值以上,——而这是为了把资本构成较高的部门的产品中所包含的不足的剩余价值,提高到平均利润率的水平所必需的,——这在理论上看来好象是非常困难的,而在实际上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却是最容易和最先办到的。因为,这类商品在刚开始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生产并加入资本主义商业中去的时候,会同那些按照资本主义以前的方法生产的、因而比较昂贵的同类商品进行竞争。这样,资本主义的生产者即使放弃一部分剩余价值,也仍然能够获得当地通行的利润率。这种利润率本来和剩余价值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在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生产之前,也就是在产业利润率成为可能之前,这种利润率早已从商业资本中产生了。


《资本论》第三卷增补[243]



Ⅱ.交易所




1.从第三卷第五篇,特别是第[二十七]章可以看出,交易所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占有怎样的地位。但是,自从1865年本书写成以来,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使今天交易所的作用大大增加了,并且还在不断增加。这种变化在其进一步的发展中还有一种趋势,要把包括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在内的全部生产,包括交通工具和交换职能在内的全部流通,都集中在交易所经纪人手里,这样,交易所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最突出的代表。

2.1865年交易所在资本主义体系中还是一个次要的要素。国债券代表着交易所证券的主要部分,它们的数量还比较小。此外,股份银行在大陆和美国虽已盛行,但它们在英国却刚刚在着手并吞贵族的私人银行。它们的数量还比较少。第三,铁路股票和现在相比也还比较少。直接生产事业还很少采取股份形式。这种形式象银行一样,大多数出现在一些比较贫穷的国家,如德国、奥地利、美国等等。当时,“老板的监督”还是一种不可克服的迷信。

因此,当时交易所还是资本家们互相夺取他们积累的资本的地方,它使工人直接关心之处不过在于,它是资本主义经济普遍产生的不道德影响的新证据,并且是下面这条加尔文教义的证实:在这个世间,福与祸,富即享乐和权力,与贫即穷苦和奴役,都是上帝预先决定的,或者说是碰运气。

3.现在情况不同了。自1866年危机以来,积累以不断增加的速度进行,以致在所有的工业国,至少在英国,生产的扩展赶不上积累的增长,单个资本家的积累已经不能在扩大他的营业方面全部用掉;英国的棉纺织业在1845年就已如此,此外,还有铁路投机。但是随着这种积累的增长,食利者的人数也增加了。这种人对营业上经常出现的紧张已感到厌烦,只想悠闲自在,或者只揽一点象公司董事或监事之类的闲差事。第三,为了便于这样流来流去的大量货币资本得到使用,现在又在以前没有设立过有限公司的地方,到处都设立了合法的新式有限公司。以前负无限责任的股东的责任,也或多或少地减轻了(1890年德国的股份公司。认股额的40%!)。

4.此后,工业就逐渐变成了股份企业。一个部门接着一个部门遭到这种命运。首先是现在需要巨额投资的铁业(在此以前是采矿业,不过还没有股份企业的形式)。然后是化学工业,以及机器制造厂。在大陆,有纺织业,在英国,还只有郎卡郡的少数几个地方(奥尔丹的纺纱业,贝恩利的织布业等等,缝衣合作社,但这只是准备阶段,在下一次危机到来时,又会落到老板手里),啤酒厂(数年前,有几家美国啤酒厂卖给了英国资本,然后有基尼斯、巴斯、奥尔索普等公司)。然后有托拉斯。这种托拉斯创立了实行共同管理的巨大企业(例如联合制碱托拉斯)。普通的独家商号只是越来越成为一种使营业扩大到足以“建立”股份公司地步的准备阶段。

商业也是这样。里夫公司、帕森斯公司、摩里公司、莫里逊公司、狄龙公司,全都变成股份公司了。现在,甚至零售商店都已如此,而且不单是徒具联合百货商店的虚名。

在英国,银行和其他信用机构也是这样。——大批新设的,都是股份有限公司。甚至象格林银行等那样一些老银行,也从原来只有七个私人股东变成有限公司了。

5.在农业方面也有同样的情形。大大扩充的银行,特别是在德国(在各式各样的官僚名义下),日益成为抵押土地的持有者;连同这些银行的股票一起,地产的实际的最高所有权被转移到了交易所手中;而在田庄落入债权人手里的时候,情形就更是如此。在这里,开垦草原所引起的农业革命,产生了强烈影响;长此以往,总有一天,英国和法国的土地也都会控制在交易所手中。

6.现在,一切国外投资都已采取股份形式。如果只讲英国:美国的铁路、北与南(参看证券交易一览表)、哥耳德贝克等等。

7.然后是开拓殖民地。现在,它纯粹是交易所的附属品。欧洲列强为了交易所的利益在几年前就把非洲瓜分了。法国人征服了突尼斯和东京[注:越南北部的旧称。——译者注]。非洲已被直接租给各个公司(尼日尔,南非,德属西南非和德属东非)。马肖纳兰和纳塔尔也为了交易所的利益而被罗德斯占有了。



注释:

[243]恩格斯的这篇文章是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出版以后写的。恩格斯在1895年5月21日写给考茨基的信中说,他打算在《新时代》杂志上发表《资本论》第三卷增补,共两篇论文。第一篇论文《价值规律和利润率》是针对资产阶级经济学著作围绕着《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之间的所谓“矛盾”掀起的喧闹写的。这篇论文在恩格斯逝世后不久,发表在德国社会民主党机关报《新时代》上。关于第二篇论文,恩格斯只就他打算在这篇论文中考察的最重要问题,写了一个七点的提纲。手稿的标题是《交易所。〈资本论〉第三卷补充说明》。——第1003页。

[244]《科学、文学和艺术新文选》(《Nuova Antologia di scienze,lettere ed arti》)——意大利自由派的文艺和政论杂志,1866年至1878年在佛罗伦萨出版(月刊),1878年至1943年在罗马出版(半月刊)。——第1009页。

[245]《评论》(《La Rassegna》)——意大利资产阶级双周刑,1892年至1895年在那不勒斯出版。——第1011页。

[246]《社会改革》(《La Riforma Sociale》)——意大利资产阶级自由派月刊,从1894年起在都灵和罗马出版。——第1011页。

[247]海涅诗集《罗曼采罗。后记》。——第1012页。

[248]《社会立法和统计文库》(《Archiv für soziale Gesetzgebung und Statistik》)——德国政治经济刊物,1888年至1903年在杜宾根出版的季刊,后来由社会民主党人亨·布劳恩主编在柏林出版。——第1011页。

[249]《社会政治中央导报》(《Sozialpolitisches centralblatt》)——德国社会改良派的周刊,1892年至1895年由社会民主党人亨·布劳恩主编在柏林出版。——第1012页。

[250]恩格斯指的是康·施米特1895年3月1日的信。恩格斯在1895年3月12日给施米特的回信中对这种说法也作了批判的分析。——第1013页。

[251]指的是古巴、海地和巴哈马群岛的发现,北美大陆的发现,绕过非洲南端到达印度的航路的发现以及南美大陆的发现。——第1023页。


【谢选骏指出: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和恩格斯的资本论第三卷之间前言不搭后语了——恩格斯的“增补”,是狗尾续貂,还是貂尾续狗?我看还是后者居多。因为总的说来,恩格斯的头脑比马克思清楚一点;所以恩格斯的昏头胀脑的“原创力”也就不及马克思膨胀的厉害了。至于《资本论》的阶级论如何胡说八道,见仁见智,仔细看看就明白了。】

谢选骏:《资本论》第二卷以下比尼采的《权力意志》还不如



百刀凌迟《资本论》第四卷


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四卷)


第一册(第1—7章)


[《剩余价值理论》手稿目录]………………………………………………………………………………………………… 3—6

[总的评论]………………………………………………………………………………………………………………………… 7

[第一章] 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区分“让渡利润”和财富的绝对增加]………………………………………… 11—14

[第二章] 重农学派………………………………………………………………………………………………………… 15—45

[(1)把剩余价值的起源问题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把地租看成剩余价值的唯一形式]……………………… 15

[(2)重农学派体系的矛盾:这个体系的封建主义外貌和它的资产阶级实质;对剩余价值的解释中的二重性]… 23

[(3)魁奈论社会的三个阶级。杜尔哥对重农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对资本主义关系作更深入分析的因素]… 28

[(4)把价值同自然物质混淆起来(帕奥累蒂)]……………………………………………………………………… 35

[(5)亚当•斯密著作中重农主义理论的因素]………………………………………………………………………… 36

[(6)重农学派是资本主义大农业的拥护者]…………………………………………………………………………… 40

[(7)重农学派政治观点中的矛盾。重农学派和法国革命]…………………………………………………………… 42

[(8)普鲁士反动分子施马尔茨把重农主义学说庸俗化]……………………………………………………………… 43

[(9)对重农学派在农业问题上的偏见的最初批判(维里)] ……………………………………………………… 44

[第三章] 亚当•斯密……………………………………………………………………………………………………… 46—141

[(1)斯密著作中两种不同的价值规定:价值决定于商品中包含的已耗费的劳动量;价值决定于用这个商品可以买到的活劳动量]………………………………………………………………………………………………………………………………… 46

[(2)斯密对剩余价值的一般见解。把利润、地租和利息看成工人劳动产品的扣除部分]………………………… 55

[(3)斯密把剩余价值的概念推广到社会劳动的一切领域]…………………………………………………………… 64

[(4)斯密不懂得价值规律在资本同雇佣劳动的交换中的特殊作用]………………………………………………… 65

[(5)斯密把剩余价值同利润混淆起来。斯密理论中的庸俗成分]…………………………………………………… 68

[(6)斯密把利润、地租和工资看成价值源泉的错误观点]…………………………………………………………… 73

[(7)斯密对价值和收入的关系的看法的二重性。斯密关于“自然价格”是工资、利润和地租的总和这一见解中的循环论证]……………………………………………………………………………………………………………………………………… 75

[(8)斯密的错误——把社会产品的全部价值归结为收入。斯密关于总收入和纯收入的看法的矛盾]…………… 78

[(9)萨伊是斯密理论的庸俗化者。萨伊把社会总产品和社会收入等同起来。施托尔希和拉姆赛试图把这两者区别开来]… 85

[(10)]研究年利润和年工资怎样才能购买一年内生产的、除利润和工资外还包含不变资本的商品…………… 89

[(a)靠消费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不可能补偿消费品生产者的不变资本]…………………………………………… 89

[(b)靠消费品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不可能补偿全部社会不变资本]…………………………… 111

[(c)生产资料生产者中间资本同资本的交换。一年生产的劳动产品和一年新加劳动的产品]………………… 126

[(11)补充:斯密在价值尺度问题上的混乱;斯密的矛盾的一般性质] ………………………………………… 140

[第四章] 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 142—318

[(1)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 142

[(2)重农学派和重商学派对生产劳动问题的提法]………………………………………………………………… 143

[(3)斯密关于生产劳动的见解的二重性。对问题的第一种解释:把生产劳动看成同资本交换的劳动]……… 146

[(4)斯密对问题的第二种解释:生产劳动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 152

[(5)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生产劳动问题上的庸俗化过程]……………………………………………………… 167

[(6)斯密关于生产劳动问题的见解的拥护者。有关这个问题的历史]…………………………………………… 170

[(a)第一种解释的拥护者:李嘉图、西斯蒙第]……………………………………………………………… 170

[(b)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最初尝试(戴韦南特、配第)]………………………………………… 171

[(c)斯密对生产劳动的第二种解释的拥护者——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176

[(7)]热尔门•加尔涅[把斯密和重农学派的理论庸俗化]……………………………………………………… 176

[(a)把同资本交换的劳动和同收入交换的劳动混淆起来。关于全部资本由消费者的收入补偿的错误见解]… 177

[(b)在资本同资本交换的过程中不变资本的补偿问题]……………………………………………………… 182

[(c)加尔涅反驳斯密时的庸俗前提。加尔涅回到重农学派的见解。比重农学派后退一步:把非生产劳动者的消费看成生产的源泉]…………………………………………………………………………………………………………………………… 195

[(8)]沙尔•加尼耳[关于交换和交换价值的重商主义观点。把一切得到报酬的劳动都纳入生产劳动的概念]… 201

[(9)加尼耳和李嘉图论“纯收入”。加尼耳主张减少生产人口;李嘉图主张资本积累和提高生产力]……… 212

[(10)]收入和资本的交换[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年产品总量的补偿:(a)收入回收入的交换;(b)收入同资本的交换;(c)资本同资本的交换] ……………………………………………………………………………………………………………… 233

[(11)]费里埃[费里埃对斯密的生产劳动和资本积累理论的反驳的保护关税性质。斯密在积累问题上的混乱。斯密关于“生产劳动者”的见解中的庸俗成分]………………………………………………………………………………………………… 258

[(12)]罗德戴尔伯爵[把统治阶级看成各种最重要生产劳动的代表的辩护论观点]………………………… 272

[(13)萨伊对“非物质产品”的见解。为非生产劳动的不可遏止的增长辩护]………………………………… 274

[(14)]德斯杜特•德•特拉西伯爵[关于利润起源的庸俗见解。宣称“产业资本家”是唯一的最高意义上的生产劳动者] …………………………………………………………………………………………………………………………………… 277

[(15)对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的反驳的一般特点。把非生产消费看成对生产的必要刺激的辩护论观点]… 291

[(16)]昂利•施托尔希[对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相互关系问题的反历史态度。关于统治阶级的“非物质劳动”的见解] ……………………………………………………………………………………………………………………………………… 294

[(17)]纳骚•西尼耳[宣称对资产阶级有用的一切职能都是生产的。对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国家阿谀奉承] … 299

[(18)]佩•罗西[对经济现象的社会形式的忽视。关于非生产劳动者“节约劳动”的庸俗见解]………… 304

[(19)马尔萨斯主义者查默斯为富人浪费辩护的论点]…………………………………………………………… 312

[(20)关于亚当•斯密及其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看法的总结性评论]……………………………………… 313

[第五章] 奈克尔[试图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阶级对立描绘成贫富之间的对立]……………………………… 319—322

[第六章] 魁奈的经济表(插入部分)……………………………………………………………………………… 323—366

[(1)魁奈表述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过程的尝试]……………………………………………………………… 323

[(2)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流通。货币流回租地农场主手里,不表现再生产]……………………… 324

[(3)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货币流通问题]…………………………………………………………………………… 332

[(a)把工资看成资本家对工人的预付的荒谬见解。把利润看成风险费的资产阶级观点]………………… 332

[(b)工人向资本家购买商品。不表现再生产的货币回流]…………………………………………………… 340

[(4)《经济表》上租地农场主和工业家之间的流通]……………………………………………………………… 349

[(5)《经济表》上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货币流回出发点的各种情况]……………………………………… 354

[(6)《经济表》在政治经济学史上的意义]………………………………………………………………………… 365

[第七章] 兰盖[对关于工人“自由”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观点的最初批判] ……………………………… 367—373


附录


[(1)霍布斯论劳动,论价值,论科学的经济作用]……………………………………………………………………… 377

[(2)]历史方面:配第[对于非生产职业的否定态度。劳动价值论的萌芽。在价值论的基础上说明工资、地租、土地价格和利息的尝试]……………………………………………………………………………………………………………… 378—388

[(3)]配第、达德利•诺思爵士、洛克…………………………………………………………………………………… 389

[(4)]洛克[从资产阶级自然法理论观点来解释地租和利息]………………………………………………… 390—393

[(5)]诺思[作为资本的货币。商业的发展是利率下降的原因]……………………………………………… 394—398

[(6)贝克莱论勤劳是财富的源泉]………………………………………………………………………………………… 399

[(7)]休谟和马西…………………………………………………………………………………………………… 400—404

[(a)马西和休谟著作中的利息问题]………………………………………………………………………………… 400

[(b)休谟。由于商业和工业增长而引起的利润和利息的降低]…………………………………………………… 400

[(c)马西。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用利润率说明利息的高低]…………………………………………………… 402

[(d)结束语]…………………………………………………………………………………………………………… 404

[(8)对论重农学派的各章的补充]………………………………………………………………………………… 405—407

[(a)对《经济表》的补充意见。魁奈的错误前提]………………………………………………………………… 405

[(b)个别重农主义者局部地回到重商主义的观点。重农主义者要求竞争自由]………………………………… 406

[(c)关于价值不可能在交换中增殖的最初提法]…………………………………………………………………… 407

[(9)重农学派的追随者毕阿伯爵对土地贵族的赞美]…………………………………………………………… 408—409

[(10)从重农学派的观点出发反驳土地贵族(英国的一个匿名作者)]……………………………………… 410—414

[(11)关于一切职业都具有生产性的辩护论见解]……………………………………………………………… 415—417

[(12)]资本的生产性。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 418—445

[(a)资本的生产力是社会劳动生产力的资本主义表现]…………………………………………………………… 418

[(b)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的生产劳动]……………………………………………………………………………… 422

[(c)在资本同劳动的交换中两个本质上不同的环节]……………………………………………………………… 427

[(d)生产劳动对资本的特殊使用价值]……………………………………………………………………………… 430

[(e)非生产劳动是提供服务的劳动。资本主义条件下对服务的购买。把资本和劳动的关系看成服务的交换的庸俗观点] … 432

[(f)资本主义社会中手工业者和农民的劳动]……………………………………………………………………… 439

[(g)关于生产劳动的补充定义:生产劳动是物化在物质财富中的劳动]………………………………………… 442

[(h)非物质生产领域中的资本主义表现]…………………………………………………………………………… 442

[(i)从物质生产总过程的角度看生产劳动问题]…………………………………………………………………… 443

[(k)运输业是一个物质生产领域。运输业中的生产劳动] ……………………………………………………… 444

[(13)《资本论》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计划草稿]…………………………………………………………… 446—448

[(a)《资本论》第一部分或第一篇的计划]………………………………………………………………………… 446

[(b)《资本论》第三部分或第三篇的计划]………………………………………………………………………… 447

[(c)《资本论》第三部分第二章的计划]…………………………………………………………………………… 447


第二册(第八——十八章)


·[第八章]洛贝尔图斯先生。新的地租理论(插入部分)

[(1)农业中的超额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农业的发展比工业慢]

[(2)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作为农业中的不变资本要素的农业原料价值]

[(4)洛贝尔图斯关于农业中不存在原料价值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

[(3)农业中的价值和平均价格[7]。绝对地租]

[(5)洛贝尔图斯的地租理论的错误前提]

[(6)洛贝尔图斯不理解工业和农业中平均价格和价值之间的关系。平均价格规律]

[(7)洛贝尔图斯在决定利润率和地租率的因素问题上的错误]

[(8)洛贝尔图斯所歪曲的规律的真实含义]

[(9)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的关系。地租的历史性。斯密和李嘉图的研究方法问题]

[(10)地租率和利润率。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农业生产率和工业生产率的关系]

·[第九章]对所谓李嘉图地租规律的发现史的评论[对洛贝尔图斯的补充评论](插入部分)

[(1)安德森发现级差地租规律。安德森理论的剽窃者马尔萨斯为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歪曲安德森的观点]

[(2)发展生产力的要求是李嘉图评价经济现象的基本原则。马尔萨斯为统治阶级最反动的分子辩护。达尔文实际上推翻了马尔萨斯的人口论]

[(3)罗雪尔歪曲地租观点的历史。李嘉图在科学上公正的例子。投资于土地时的地租和利用其他自然要素时的地租。竞争的双重作用]

[(4)洛贝尔图斯关于产品变贵时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关系问题的错误]

[(5)李嘉图否认绝对地租——他的价值理论中的错误的后果]

[(6)李嘉图关于谷物价格不断上涨的论点。1641—1859年谷物的年平均价格表]

[(7)霍普金斯关于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之间的区别的猜测;用土地私有权解释地租]

[(8)开垦费用。谷物价格上涨时期和谷物价格下降时期(1641—1859年)]

[(9)安德森反对马尔萨斯。安德森对地租的理解。安德森关于农业生产率提高和它对级差地租的影响的论点]

[(10)洛贝尔图斯对李嘉图地租理论的批判不能成立。洛贝尔图斯不懂资本主义农业的特点]

·[第十章]李嘉图和亚当·斯密的费用价格理论(批驳部分)

[A.李嘉图的费用价格理论]

[(1)重农学派理论的破产和地租观点的进一步发展]

[(2)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是李嘉图理论的基本论点。作为经济科学发展的必然阶段的李嘉图研究方法及其缺点。李嘉图著作的错误结构]

[(3)李嘉图在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问题上的混乱。他不懂价值形式]

[(4)]李嘉图对利润、利润率和平均价格等的解释

[(a)李嘉图把不变资本同固定资本,可变资本同流动资本混淆起来。关于“相对价值”的变动及其因素问题的错误提法]

[(b)李嘉图把费用价格同价值混淆起来,由此产生了他的价值理论中的矛盾。他不懂利润率平均化和价值转化为费用价格的过程]

[(5)]平均价格或费用价格和市场价格

[(a)引言:个别价值和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

[(b)李嘉图把同一生产领域内的市场价值形成过程同不同生产领域的费用价格形成过程混淆起来]

[(c)李嘉图著作中关于“自然价格”的两种不同的规定。费用价格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动而变动]

[B.斯密的费用价格理论]

[(1)斯密的费用价格理论的错误前提。李嘉图由于保留了斯密把价值和费用价格等同起来的观点而表现出前后矛盾]

[(2)斯密关于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自然率”的理论]·[第十一章]李嘉图的地租理论

·[第十一章]李嘉图的地租理论

[(1)安德森和李嘉图发展地租理论的历史条件]

[(2)李嘉图的地租理论同他对费用价格的解释的联系]

[(3)李嘉图的地租定义不能令人满意]

·[第十二章]级差地租表及其说明

[(1)地租量和地租率的变动]

[(2)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的各种组合。A、B、C、D、E表]

[(3)对表的分析]

[(a)]A表[不同等级的个别价值和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

[(b)李嘉图的地租理论同农业生产率递减观点的联系。绝对地租率的变动及其同利润率的变动的关系]

[(c)]考察生活资料和原料的价值——以及机器的价值——的变动对资本有机构成的影响

[(d)总地租的变动取决于市场价值的变动]

·[第十三章]李嘉图的地租理论(结尾)

[(1)李嘉图关于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前提。向新的土地推移取决于土地的位置和肥力]

[(2)李嘉图关于地租不可能影响谷物价格的论点。绝对地租是农产品价格提高的原因]

[(3)斯密和李嘉图关于农产品的“自然价格”的见解]

[(4)李嘉图对农业改良的看法。他不懂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发生变化的经济后果]

[(5)李嘉图对斯密的地租观点和马尔萨斯某些论点的批判]

·[第十四章]亚·斯密的地租理论

[(1)斯密在地租问题提法上的矛盾]

[(2)斯密关于对农产品的需求的特性的论点。斯密地租理论中的重农主义因素]

[(3)斯密关于各种土地产品的供求关系的论述。斯密对地租理论的结论]

[(4)斯密对于土地产品价格变动的分析]

[(5)斯密关于地租变动的观点和他对各社会阶级利益的评价]

·[第十五章]李嘉图的剩余价值理论

[A.李嘉图关于剩余价值的观点与他对利润和地租的见解的联系]

[(1)李嘉图把剩余价值规律同利润规律混淆起来]

[(2)利润率变动的各种不同情况]

[(3)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在价值上的彼此相反的变动以及这种变动对利润率的影响]

[(4)李嘉图在他的利润理论中把费用人价格同价值混淆起来]

[(5)一般利润率和绝对地租率之间的关系。工资下降对费用价格的影响]

[B.李嘉图著作中的剩余价值问题]

(1)劳动量和劳动的价值。[劳动与资本的交换问题按照李嘉图的提法无法解决]

(2)劳动能力的价值。劳动的价值。[李嘉图把劳动同劳动能力混淆起来。关于“劳动的自然价格”的见解]

(3)剩余价值。[李嘉图没有分析剩余价值的起源。李嘉图把工作日看作一个固定的量]

(4)相对剩余价值。[对相对工资的分析是李嘉图的科学功绩]

·[第十六章]李嘉图的利润理论

[(1)李嘉图把利润和剩余价值区别开来的个别场合]

[(2)一般利润率(“平均利润”,或者说,“普通利润”)的形成]

[(a)事先既定的平均利润率是李嘉图利润理论的出发点]

[(b)李嘉图在殖民地贸易和一般对外贸易对利润率的影响问题上的错误]

[(3)]利润率下降规律

[(a)李嘉图关于利润率下降的见解的错误前提]

[(b)对李嘉图关于增长的地租逐渐吞并利润这个论点的分析]

[(c)一部分利润和一部分资本转化为地租。地租量的变动取决于农业中使用的劳动量的变动]

[(d)在农产品价格同时提高的情况下利润率提高的历史例证。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可能性]

[(e)李嘉图对利润率下降的解释以及这种解释同他的地租理论的联系]

·[第十七章]李嘉图的积累理论。对这个理论的批判。从资本的基本形式得出危机

[(1)斯密和李嘉图忽视不变资本的错误。不变资本各部分的再生产]

[(2)不变资本的价值和产品的价值]

[(3)资本积累的必要条件。固定资本的折旧及其在积累过程中的作用]

[(4)积累过程中各生产部门之间的联系。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直接转化为不变资本是农业和机器制造业中积累的特点]

[(5)资本化的剩余价值转化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6)危机问题(引言)。发生危机时资本的破坏]

[(7)在承认资本过剩的同时荒谬地否认商品的生产过剩]

[(8)李嘉图否认普遍的生产过剩。在商品和货币的内在矛盾中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

[(9)李嘉图关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和消费的关系的错误观点]

[(10)危机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危机是资产阶级经济的一切矛盾的表现]

[(11)危机的形式问题]

[(12)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和消费的矛盾。主要消费品生产过剩转化为普遍生产过剩]

[(13)生产扩大和市场扩大的不一致。李嘉图关于消费增长和国内市场扩大有无限可能性的见解]

[(14)生产力不可遏止的发展和群众消费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生产过剩的基础。关于普遍生产过剩不可能的理论的辩护论实质]

[(15)李嘉图关于资本积累的各种方式和积累的经济效果的观点]

·[第十八章]李嘉图的其他方面。约翰·巴顿

[A.]总收入和纯收入

[B.]机器[李嘉图和巴顿论机器对工人阶级状况的影响问题]

[(1)李嘉图的观点]

[(a)李嘉图关于机器排挤部分工人的最初猜测]

[(b)李嘉图论生产的改进对商品价值的影响。关于工资基金游离出来用于被解雇的工人的错误论点]

[(c)李嘉图改正他对机器问题的看法表现了他在科学上的诚实。李嘉图对问题的新提法中仍保留了以前的错误前提]

[(d)李嘉图对采用机器给工人阶级带来某些后果的正确判断。在李嘉图对问题的说明中存在的辩护论观点]

[(2)巴顿的见解]

[(a)巴顿关于资本积累过程中对劳动的需求相对减少的论点。巴顿和李嘉图不懂得这种现象同资本统治劳动有内在的联系]

[(b)巴顿对工资变动和工人人口增长的见解]


附录


·[(1)关于农业中供求经常相符的论点的最初提法。洛贝尔图斯和十八世纪经济学家中的实践家]

·[(2)纳萨涅尔·福斯特论土地所有者和工业家之间的敌对关系]

·[(3)霍普金斯对地租和利润之间的关系的看法]

·[(4)凯里、马尔萨斯和詹姆斯·迪肯·休谟论农业改良]

·[(5)霍吉斯金和安德森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6)]利润率的下降


第三册(第十九——二十四章)


[第十九章] 托·罗·马尔萨斯

[(1)马尔萨斯把商品和资本这两个范畴混淆起来]

[(2)马尔萨斯所解释的庸俗的“让渡利润”见解。马尔萨斯对剩余价值的荒谬观点]

[ (3) 十九世纪二十年代马尔萨斯主义者和李嘉图主义者之间的争论。他们在对待工人阶级的立场方面的共同点]

[(4)马尔萨斯片面地解释斯密的价值理论。他在同李嘉图论战中利用斯密的错误论点]

[(5)马尔萨斯对斯密关于不变的劳动价值这一论点的解释]

[(6)马尔萨斯利用李嘉图关于价值规律的变形的论点反对劳动价值论]

[(7)马尔萨斯的庸俗的价值规定。把利润看成商品价值附加额。马尔萨斯对李嘉图相对工资见解的反驳]

[(8)马尔萨斯的生产劳动和积累的观点同他的人口论相抵触]

[(9)][马尔萨斯所理解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10)马尔萨斯的价值理论[补充评论]

[(11)]生产过剩。“非生产消费者”等等。

[(12)马尔萨斯同李嘉图论战的社会实质。马尔萨斯歪曲西斯蒙第关于资产阶级生产的矛盾的观点。马尔萨斯对普遍生产过剩可能性的原理所作的解释的辩护论实质]

[(13)李嘉图学派对马尔萨斯关于“非生产消费者”的观点的批判]

[(14)马尔萨斯著作的反动作用和剽窃性质。马尔萨斯为“上等”阶级和“下等”阶级的存在辩护]

[(15)匿名著作《政治经济学大纲》对马尔萨斯的经济理论原理的阐述]

[第二十章] 李嘉图学派的解体

(1)罗·托伦斯

(2)詹姆斯·穆勒[解决李嘉图体系的矛盾的不成功的尝试]

(3)论战著作

(4)麦克库洛赫

(5)威克菲尔德[在“劳动价值”和地租问题上对李嘉图理论的局部反驳]

(6)斯特林[用供求关系对资本家的利润作庸俗解释]

(7)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直接从价值理论中得出李嘉图关于利润率和工资量成反比的原理的徒劳尝试]

[(8)结束语]

[第二十一章] 以李嘉图理论为依据反对政治经济学家的无产阶级反对派

(1)小册子《国民困难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

(2)莱文斯顿[把资本看成工人的剩余产品。把资本主义发展的对抗形式同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容本身混淆起来。由此产生的对生产力的资本主义发展成果的否定态度]

(3)霍吉斯金

[(4)]政治经济学家的反对派布雷

[第二十二章] 拉姆赛

[(1)区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尝试。关于资本是不重要的社会形式的观点]

[(2)拉姆赛关于剩余价值和价值的观点。剩余价值归结为利润。关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价值变动对利润率和利润量的影响问题的不能令人满意的说明。资本的有机构成,积累和工人阶级的状况]

[(3)拉姆赛论“总利润”分为“纯利润”(利息)和“企业主利润”。在他关于 “监督劳动”、“补偿风险的保险费”和 “超额利润”等观点中的辩护论因素]

[第二十三章] 舍尔比利埃

[(1)把资本区分为两部分:由机器和原料构成的部分以及由工人的“生活资料基金”构成的部分]

[(2)关于工人人数同不变资本量相比不断减少的问题]

[(3)舍尔比利埃关于利润率取决于资本有机构成的猜测;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混乱。舍尔比利埃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占有规律”]

[(4)关于作为扩大再生产的积累问题]

[(5)舍尔比利埃的西斯蒙第主义因素。关于资本有机构成问题。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部门的可变资本绝对减少。在资本有机构成保持不变情况下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价值比例的变动。资本的有机构成以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不同比例。资本周转的差别及其对利润的影响]

[(6)李嘉图和西斯蒙第的互相排斥的见解在舍尔比利埃著作中的折衷主义的结合]

[第二十四章] 理查·琼斯

(1)理·琼斯《论财富的分配和税收的源泉》,第一部分:《地租》,1831年伦敦版。[地租历史观的因素。琼斯在地租理论的个别问题上胜过李嘉图之处以及他在这方面的错误]

(2)理·琼斯《1833年2月27日在伦敦皇家学院讲述的政治经济学绪论。附工资讲座大纲》1833年伦敦版。[“国家的经济结构”的概念以及用它来说明社会制度的不同类型的尝试。关于“劳动基金”的混乱思想]

(3)理·琼斯《国民政治经济学教程》1852年哈特福版


附录


收入及其源泉。庸俗政治经济学

[(1)]生息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关系的拜物教化。生息资本是这种拜物教的最充分的表现。庸俗经济学家和庸俗社会主义者论资本利息]

[(2)]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同产业资本的关系。更为古老的形式。派生的形式

[(3)剩余价值的各个部分独立化为不同形式的收入。利息和产业利润之间的比例。收入的拜物教形式的不合理性]

[(4)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的硬化过程以及这些形式同它们的内在实质即剩余劳动日益

[(5)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庸俗政治经济学的本质区别。利息和地租是商品市场价格的构成要素。庸俗经济学家企图赋予利息和地租的不合理形式以合理的外观]

[(6)庸俗社会主义反对利息的斗争(蒲鲁东)。不理解利息和雇佣劳动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

[(7)关于利息问题的历史。路德在进行反对利息的论战时胜过蒲鲁东。对利息的观点


谢选骏指出:《资本论》第2卷以下包括第3卷和这本《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四卷)》——比尼采的《权力意志》还不如!因为它们都是死后经由他人代劳“编辑出版”的,来历都很可疑,向来充满争议。尤其是这本“《资本论》第四卷”,所谓的“剩余价值理论”,其实就是一些文摘,只能用来充充门面——基本上属于马克思《历史学笔记》一类的东西。马克思晚年所写的《历史学笔记》,大概写于19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共有四本笔记本。马克思在这份手稿中按编年顺序摘录了公元前1世纪初至17世纪中叶世界各国,特别是欧洲各国的政治历史事件。关于各民族经济发展史的材料,马克思在另外一些笔记本中做了专门的记述。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整理这份手稿时,给他加上了《编年摘录》这一标题。其实就是恩格斯自己杜撰出来的。恩格斯为了神话马克思和自己,硬是胡说马克思对世界史各种问题的研究在他的“科学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说他把历史过程作为人类所创造的历史的实际进程来研究,始终主张只有仔细研究具体的事实才能了解真正的历史——为的是,把马克思读过的历史书籍的提要和摘录,作为马克思的“手稿”予以发表,以便壮大共产国际的声势。这就是恩格斯的天才!——把马克思一本写不下去的破书《资本论》,变成了七本——第2卷一本,第3卷两本,第4卷三本!真是魔法。

谢选骏:《资本论》第三卷是“资本的神学系统表述”



(百刀凌迟《资本论》第三卷)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序言………………………………………………………………………………………………………3—26


第三卷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上)


第一篇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


第一章 成本价格和利润………………………………………………………………………………………………………29—48

第二章 利润率…………………………………………………………………………………………………………………49—57

第三章 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58—83

第四章 周转对利润率的影响…………………………………………………………………………………………………84—91

第五章 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92—120

Ⅰ.概论…………………………………………………………………………………………………………………………92

Ⅱ.靠牺牲工人而实现的劳动条件的节约……………………………………………………………………………………104

Ⅲ.动力生产、动力传送和建筑物的节约……………………………………………………………………………………113

Ⅳ.生产排泄物的利用…………………………………………………………………………………………………………116

Ⅴ.由于发明而产生的节约……………………………………………………………………………………………………119

第六章 价格变动的影响……………………………………………………………………………………………………121—154

Ⅰ.原料价格的波动及其对利润率的直接影响………………………………………………………………………………121

Ⅱ.资本的增值和贬值、游离和束缚…………………………………………………………………………………………126

Ⅲ.一般的例证:1861—1865年的棉业危机…………………………………………………………………………………141

第七章 补充说明……………………………………………………………………………………………………………155—158


第二篇 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


第八章 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的不同构成和由此引起的利润率的差别…………………………………………………159—172

第九章 一般利润率(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173—192

第十章 一般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市场价格和市场价值。超额利润……………………………………………193—222

第十一章 工资的一般变动对生产价格的影响……………………………………………………………………………223—227

第十二章 补充说明…………………………………………………………………………………………………………228—234

Ⅰ.引起生产价格变化的原因………………………………………………………………………………………………228

Ⅱ.中等构成的商品的生产价格……………………………………………………………………………………………230

Ⅲ.资本家的补偿理由………………………………………………………………………………………………………231


第三篇 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


第十三章 规律本身…………………………………………………………………………………………………………235—257

第十四章 起反作用的各种原因……………………………………………………………………………………………258—268

Ⅰ.劳动剥削程度的提高……………………………………………………………………………………………………258

Ⅱ.工资被压低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262

Ⅲ.不变资本各要素变得便宜………………………………………………………………………………………………262

Ⅳ.相对过剩人口……………………………………………………………………………………………………………263

Ⅴ.对外贸易…………………………………………………………………………………………………………………264

Ⅵ.股份资本的增加…………………………………………………………………………………………………………267

第十五章 规律的内部矛盾的展开…………………………………………………………………………………………269—296

Ⅰ.概论………………………………………………………………………………………………………………………269

Ⅱ.生产扩大和价值增殖之间的冲突………………………………………………………………………………………275

Ⅲ.人口过剩时的资本过剩…………………………………………………………………………………………………279

Ⅳ.补充说明…………………………………………………………………………………………………………………289


第四篇 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商人资本)


第十六章 商品经营资本……………………………………………………………………………………………………297—312

第十七章 商业利润…………………………………………………………………………………………………………313—337

第十八章 商人资本的周转。价格…………………………………………………………………………………………338—351

第十九章 货币经营资本……………………………………………………………………………………………………352—360

第二十章 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361—376


第三卷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下)


第五篇 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


第二十一章 生息资本………………………………………………………………………………………………………377—400

第二十二章 利润的分割。利息率。“自然”利息率……………………………………………………………………401—414

第二十三章 利息和企业主收入……………………………………………………………………………………………415—439

第二十四章 资本关系在生息资本形式上的外表化………………………………………………………………………440—449

第二十五章 信用和虚拟资本………………………………………………………………………………………………450—467

第二十六章 货币资本的积累,它对利息率的影响………………………………………………………………………468—491

第二十七章 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492—499

第二十八章 流通手段和资本。图克和富拉顿的见解……………………………………………………………………500—522

第二十九章 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 ……………………………………………………………………………………… 525—538

第三十章 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Ⅰ ………………………………………………………………………………… 539—559

{商业信用。工业周期不同阶段上的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

第三十一章 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Ⅱ(续)……………………………………………………………………… 560—571

1.货币转化为借贷资本…………………………………………………………………………………………………… 560

{借贷资本的量和现有的货币量无关}

2.资本或收入转化为货币,这种货币再转化为借贷资本……………………………………………………………… 568

第三十二章 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Ⅲ(续完)…………………………………………………………………… 572—589

{由于现实资本的游离而形成借贷资本。概论。结果}

第三十三章 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段…………………………………………………………………………………… 590—618

第三十四章 通货原理和1844年英国的银行立法……………………………………………………………………… 619—639

第三十五章 贵金属和汇兑率…………………………………………………………………………………………… 640—670

Ⅰ.金贮藏的变动………………………………………………………………………………………………………… 640

Ⅱ.汇兑率………………………………………………………………………………………………………………… 650

第三十六章 资本主义以前的状态……………………………………………………………………………………… 671—692


第六篇 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


第三十七章 导论………………………………………………………………………………………………………… 693—720

第三十八章 级差地租:概论…………………………………………………………………………………………… 721—730

第三十九章 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级差地租Ⅰ)…………………………………………………………………… 731—758

第四十章 级差地租的第二形式(级差地租Ⅱ) ………………………………………………………………… 759—771

第四十一章 级差地租Ⅱ——第一种情况:生产价格不变………………………………………………………… 772—780

第四十二章 级差地租Ⅱ——第二种情况:生产价格下降………………………………………………………… 781—799

Ⅰ.追加投资的生产率不变……………………………………………………………………………………………… 781

Ⅱ.追加资本的生产率降低……………………………………………………………………………………………… 791

Ⅲ.追加资本的生产率提高……………………………………………………………………………………………… 792

第四十三章 级差地租Ⅱ——第三种情况:生产价格上涨。结论………………………………………………… 800—831

第四十四章 最坏耕地也有级差地租…………………………………………………………………………………… 832—842

第四十五章 绝对地租 …………………………………………………………………………………………………… 843—870

第四十六章 建筑地段的地租。矿山地租。土地价格………………………………………………………………… 871—880

第四十七章 资本主义地租的产生……………………………………………………………………………………… 881—917

Ⅰ.导论…………………………………………………………………………………………………………………… 881

Ⅱ.劳动地租……………………………………………………………………………………………………………… 889

Ⅲ.产品地租……………………………………………………………………………………………………………… 895

Ⅳ.货币地租……………………………………………………………………………………………………………… 897

Ⅴ.分成制和农民的小块土地所有制…………………………………………………………………………………… 904


第七篇 各种收入及其源泉


第四十八章 三位一体的公式…………………………………………………………………………………………… 919—940

Ⅰ …………………………………………………………………………………………………………………………… 919

Ⅱ …………………………………………………………………………………………………………………………… 921

Ⅲ …………………………………………………………………………………………………………………………… 923

第四十九章 关于生产过程的分析……………………………………………………………………………………… 941—963

第五十章 竞争的假象…………………………………………………………………………………………………… 964—991

第五十一章 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 992—999

第五十二章 阶级……………………………………………………………………………………………………… 1000—1001

弗·恩格斯《资本论》第三卷增补…………………………………………………………………………………… 1003—1030

Ⅰ.价值规律和利润率…………………………………………………………………………………………………… 1006

Ⅱ.交易所………………………………………………………………………………………………………………… 1028


注释……………………………………………………………………………………………………………………… 1033—1063

人名索引………………………………………………………………………………………………………………… 1064—1079

本卷中引用和提到的著作索引………………………………………………………………………………………… 1080—1102

名目索引………………………………………………………………………………………………………………… 1103—1135

计量单位和货币名称表………………………………………………………………………………………………… 1136—1137


插图


恩格斯《价值规律和利润率》手稿的第一页………………………………………………………………………………… 1007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序言


我终于把马克思的主要著作的第三卷,理论部分的终结,交给读者了。当1885年第二卷出版的时候,我曾以为,第三卷的困难大概只是技术性的,当然,某些极为重要的章节是例外。实际上情况也是这样;但我当时没有想到,正是全书这些最重要的章节会给我造成这么多的困难,同样也没有想到,还有其他一些障碍会如此严重地拖延本书的付排。

首先而且主要妨碍我的,是长期视力衰退,因此,我多年来不得不把写作时间限制到最低限度,直到现在,我在灯光下写东西也只是很偶尔的事情。此外,还有一些别的无法推卸的工作,如马克思和我本人以前各种著作的重新出版和翻译,就是说要订正、作序、增补等等,而这些工作没有新的研究是往往不可能进行的。首先要提到的是第一卷英文版,我对这个版本的文字担负了最后审核的责任,所以它占了我许多时间。谁要是稍为注意一下最近十年国际社会主义文献的巨大增长,特别是马克思和我以前的著作的译本的数量,他就会同意我下面的看法:我很庆幸自己只能在有限的几种文字上对译者有所帮助,因而只能在有限的几种文字上不容推卸校订的责任。但是文献的增加不过是国际工人运动本身相应发展的一个象征。而国际工人运动的发展又赋予我新的责任。从我们开始公开活动的那些日子起,各国的社会主义者和工人在本国进行的运动之间的联络工作,大部分落到马克思和我身上;这项工作随着整个运动的壮大而相应地增加了。但在马克思去世以前,这方面的工作主要由马克思担负,在他去世以后,这种不断增加的工作就落到我一个人身上了。不过在此期间,各国工人政党互相间的直接交往已经成为常规,而且值得庆幸的是,情况越来越是这样;虽然如此,从我的理论工作考虑,人们要求我给予的帮助还是太多了。但是谁要是象我这样五十多年来一直在这个运动中从事活动,他就会把由此产生的各项工作看作一种义不容辞的、必须立即履行的义务。在我们这个动荡不定的时代,也象十六世纪一样,在公共利益的范围内,只是在反动派方面还有单纯的理论家,正因为如此,这些先生们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理论家,而只是反动派的辩护士。

我住在伦敦,进行这种党的交往,在冬季主要是靠通信,在夏季大部分是靠面谈。由于这个缘故,并且由于我必须注视着运动在日益增多的国家中的发展以及增加得更快的机关报刊的情况,所以,凡是不容中断的工作都只好到冬天,特别是一年的最初三个月去完成。一个人过了七十岁,大脑中的迈内尔特联想纤维工作起来迟钝得令人讨厌,要克服困难的理论工作上的中断造成的影响,再也不象以前那样容易那样迅速了。因此,一个冬天的工作要是没有完成,到下一个冬天很大部分只好重新做起。这种情况,特别发生在困难最多的第五篇。

读者从下面的叙述将会知道,本卷的编辑工作根本不同于第二卷。第三卷只有一个初稿,而且极不完全。每一篇的开端通常都相当细心地撰写过,甚至文字多半也经过推敲。但是越往下,文稿就越是带有草稿性质,越不完全,越是离开本题谈论那些在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其最终位置尚待以后安排的枝节问题,句子也由于是按照当时产生的思想写下来的,就越长,越复杂。在许多地方,笔迹和叙述非常清楚地显露出,作者由于工作过度而得的病发作了,并且逐渐加重;这种情况起先使他独自进行工作越来越困难,最后竟时常使他的工作完全无法进行。这并不奇怪。在1863年和1867年之间,马克思不仅已经为《资本论》后两卷写成了初稿,把第一卷整理好准备付印,而且还为国际工人协会的创立和扩大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由于这个原因,他的病在1864年和1865年就显露出严重的症状,使他不能亲手完成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工作。

我的工作首先是按照原文把全部手稿口授一遍,弄出一个易读的抄本;这个手稿的原文,甚至我也往往费很大劲才能辨认。这件事就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抄完以后,才能开始真正的编辑工作。我把这种编辑工作限制在最必要的范围内。凡是意义明白的地方,我总是尽可能保存初稿的性质。个别重复的地方,我也没有划去,因为在那些地方,象马克思通常所做的那样,都是从不同的角度论述同一问题,或至少是用不同的说法阐明同一问题。在我所作的改动或增补已经超出单纯编辑的范围的地方,或在我必须利用马克思提供的实际材料,哪怕尽可能按照马克思的精神而自行得出结论的地方,我都用四角括号[注:本卷用花括号{}。——编者注]括起来,并附上我的姓名的缩写。我加的脚注有时没有用括号;但是,凡是注的末尾有我的姓名的缩写的地方,这个注就全部由我负责。

在这个手稿里面有许多提示,表示这些地方留待以后阐述,可是这些诺言并没有全都实现,这对一个初稿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我让这些地方保持原样,因为它们可以表明作者打算将来进行加工的意图。

现在谈一下详细情况。

对第一篇来说,主要的手稿只有大大压缩才能使用。这份手稿一开始全是关于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关系的数学计算(构成本卷第3章),而我们这个第一章阐述的题目,却是到后来才附带说到。这里有两个各有对开纸八页的修改稿的开头部分可供利用,但不是始终都写得很连贯。现在的第一章就是由这两个部分编成的。第二章采自主要的手稿。可用于第三章的有一系列未完成的数学计算,此外还有一整本差不多已经完成的、在七十年代写成的笔记,用方程式来说明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关系。把第一卷的大部分译成英文的我的朋友赛米尔·穆尔,为我整理了这个笔记,他作为剑桥的一位老数学家,担任这项工作是更合适得多的。然后我就按照他的摘要,有时也利用主要的手稿,编成第三章。第四章只有一个标题。但是,因为这一章研究的问题即周转对利润率的影响极为重要,所以由我亲自执笔写成,因而全章的正文都放在括号内。从这里我又发现,第三章的利润率公式实际上需要作一些修改才能普遍适用。从第五章起,对本篇其余部分来说,主要的手稿是唯一的来源,虽然在这里也还必须作很多的变动和补充。

以下三篇,除了文字上的修订,我几乎可以完全按照原来的手稿进行编辑。少数几处,大多是关于周转的影响的地方,曾经过加工,以便和我补写的第四章一致起来;这些地方也都放在括号内,并且标上我的姓名的缩写。

主要的困难在第五篇。那里讨论的也是全卷最复杂的问题。正当马克思写这一篇时,上面提到的重病又一次发作了。因此,这一篇不但没有现成的草稿,甚至没有可以提供轮廓,以便加以充实的纲要,只不过是开了一个头,不少地方只是一堆未经整理的笔记、评述和摘录的资料。起初我曾试图象对第一篇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做过的那样来编辑这一篇,即把空白补足,对只有提示的片断进行加工,使这一篇至少可以接近于作者原来打算写成的那个样子。我至少这样试了三次,但每一次都失败了,由此丧失的时间就是出版推迟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后,我看到这条路是走不通的。要这样做,我就得涉猎这方面的全部浩瀚的文献,而最后搞成的东西,就不会是马克思的著作了。没有别的办法,我只好当机立断,尽可能限于整理现有的材料,只作一些必不可少的补充。这样,我就在1893年的春天完成了这一篇的主要工作。

在各章中,第二十一章至二十四章大体上已经完成。第二十五章和第二十六章需要对引证的材料加以取舍,并且把从别处发现的材料补充进去。第二十七章和第二十九章几乎完全可以照原稿付印,第二十八章有些地方则必须重新组织。但真正的困难是从第三十章开始。从这章起,不仅要整理引证的材料,而且要整理思路,因为思路不时为插句、离题的论述等等所打断,然后再在别处展开,而且往往是完全附带地展开的。因此,第三十章是经过挪动和删节编成的,在别处也有这样的做法。第三十一章写得又比较连贯了。但手稿中接着是题为《混乱》的一长篇东西,都是议会关于1848年和1857年危机的报告的摘录。在这些摘录中,汇集了二十三个企业主和经济学著作家的证词,特别是关于货币和资本、金的流出、过度投机等等的证词,并且有些地方加了简短而诙谐的评注。几乎所有当时流行的关于货币和资本的关系的见解,都在这里用问答的方式表达出来了。马克思打算批判地讽刺地评论这里暴露出来的关于货币市场上什么是货币,什么是资本这个问题上的“混乱”。我经过多次尝试以后,相信要整理好这一章是不可能的;不过,在衔接得上的地方,我还是利用了那些材料,特别是马克思加了评注的那些材料。

接着是衔接得相当好的、由我收在第三十二章内的东西。但紧接着这部分的,又是一批议会报告的摘录,谈到各种各样和这一篇有关的问题,其中夹杂着作者或长或短的评语。在快要结束时,这种摘录和评语越来越集中在货币金属和汇兑率的变动问题上,最后又是关于各种各样问题的补充说明。相反地,《资本主义以前的状态》一章(第36章)却写得很完整。

我把所有这些从《混乱》起的材料,除了在前面使用过的以外,编成了第三十三章至第三十五章。当然,我不得不插入很多话使之衔接起来。在这些插入的话不只是具有形式的性质时,我都清楚地标明是我加的。我用这个方法终于成功地把作者所有的同这个问题多少有关的论述都收进本文了。删去的不过是摘录的一小部分,它或者只是重复别处已经说过的事情,或者涉及到在手稿中没有进一步阐述的地方。

论述地租的一篇写得完整得多,尽管也决没有完全整理好。这从下面的事实就可以看出:马克思在第四十三章(在手稿中是地租篇的最后一部分)发觉有必要把全篇提纲简略地重述一遍。这对编辑来说是十分需要的,因为手稿是从第三十七章开始,接着是第四十五章至第四十七章,然后才是第三十八章至第四十四章。最大量的工作,是由于级差地租Ⅱ的各个表以及发现在第四十三章中本来应该研究的这种地租的第三种情形完全没有研究而引起的。

马克思为了写地租这一篇,在七十年代曾进行了全新的专门研究。他对于俄国1861年“改革”以后不可避免地出现的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统计资料及其他出版物,——这是他的俄国友人以十分完整的形式提供给他的,——曾经按照原文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并且作了摘录[1],打算在重新整理这一篇时使用。由于俄国的土地所有制和对农业生产者的剥削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因此在地租这一篇中,俄国应该起在第一卷研究工业雇佣劳动时英国所起的那种作用。遗憾的是,马克思没有能够实现这个计划。

最后,第七篇的手稿是完整的:不过也只是初稿,必须先把无限错综复杂的文句拆开,才能付印。最后一章只有一个开头。在这一章,同地租、利润、工资这三个主要收入形式相适应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三大阶级,即土地所有者、资本家、雇佣工人,以及由他们的存在所必然产生的阶级斗争,应该当作资本主义时期的实际产物加以论述。这种结论性的总结,马克思通常总要留到快付印的时候再作最后的校订,因为那时最新的历史事件会按照必然的规律性为他的理论阐述提供最现实的例证。

本卷的引文和例证,和第二卷一样,比第一卷少得多。引自第一卷的话都注明了第二版和第三版的页码。手稿中凡是引证以前的经济学家的理论叙述的地方,大都只记下姓名,引文本身则要到最后整理时补入。我当然只好让它保持原样。引用的议会报告只有四个,但是每个都利用得相当多。这四个报告是:

1.(下院)《委员会报告》第八卷,《商业危机》第二卷第一部,1847—1848年,证词。——引用时题为:商业危机,1847—1848年。

2.《上院秘密委员会关于1847年商业危机的报告。报告1848年刊印。证词1857年刊印》(因为在1848年刊印被认为时机太不成熟)。——引用时题为:商业危机,1848—1857年。[2]

3.1857年的银行法报告。——1858年的银行法报告。它们是下院委员会关于1844年和1845年银行法的影响的报告,附证词。——引用时题为:银行法(有时也题为:银行委员会),1857年或1858年。[3]

第四卷——剩余价值理论史[4],只要有可能,我就着手去编。


在《资本论》第二卷的序言中,我不得不和那些自以为已经“在洛贝尔图斯那里发现马克思的秘密源泉和把洛贝尔图斯看作马克思的一个卓越先驱者”,因而大喊大叫的先生们约定,我让他们有机会表明,“洛贝尔图斯的经济学到底能够提供什么”;我要他们证明,“相等的平均利润率怎样能够并且必须不仅不违反价值规律,而且反而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来形成”。但是,那些当时从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出发,但照例决不是从科学原因出发,把这个善良的洛贝尔图斯吹捧为经济学上的特大明星的先生们,毫无例外地没有作出回答。相反地,另外一些人倒认为值得下点功夫来研究一下这个问题。

威·勒克西斯教授在批评本书第二卷时(《康拉德年鉴》[5]第11卷1885年第452—465页)提出了这个问题,虽然他不想给予直接解决。他说:

“如果我们对不同种类的商品单个地进行考察,如果它们的价值必须等于它们的交换价值,而它们的交换价值必须等于它们的价格,或必须和它们的价格成比例,那个矛盾〈即李嘉图—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和相等的平均利润率之间的矛盾〉[注:本卷引文中凡是在尖括号〈〉内的话或标点符号都是马克思或恩格斯加的。——译者注]就不可能解决。”

照他看来,那个矛盾只有在以下的场合才可能解决,那就是:

“放弃用劳动来计量各种商品价值的做法,而只考察商品生产的整体,只考察它在整个资本家阶级和整个工人阶级之间的分配……工人阶级从总产品中只获得一定的部分……落到资本家手里的另一部分,照马克思说来,形成剩余产品,也就是……剩余价值。然后,资本家阶级的各个成员把这全部剩余价值在他们自己中间进行分配,但不是按照他们所使用的工人的人数,而是按照各人所投的资本的量进行分配;而且把土地也作为资本价值计算在内。”马克思所说的由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单位决定的观念价值,和价格并不一致,但可以“看作是一个移动的起点,由此达到实际价格。实际价格则以等量资本要求等量利润为条件”。因此,有些资本家出售他们的商品时会得到高于观念价值的价格,另一些资本家出售他们的商品时会得到低于观念价值的价格。“但因为剩余价值的损益会在资本家阶级内部互相抵销,所以,剩余价值的总量同一切价格都和商品的观念价值成比例时一样。”

我们看到,问题在这里远没有得到解决,尽管已经含糊地、肤浅地,然而大体上正确地被提出来了。象作者这样沾沾自喜地以“庸俗经济学家”自居的人能达到这一点,实际上已经出乎我们的意料;如果同我们后面将要说到的那些庸俗经济学家的论述比较一下,这简直令人惊奇。诚然,这位作者的庸俗经济学有点特别。他说,按照马克思的方式当然可以得出资本的利润,但没有理由强迫我们这样去理解。正好相反。庸俗经济学有一种至少是似乎更有理的说明方法:

“资本主义的出售者、原料生产者、工厂主、批发商、零售商,由于每个人都高于买价出售,因而都按一定的百分比提高商品本身的成本价格,都能从他们的营业中获得利润。只有工人不可能实行类似的追加价值的办法。工人在资本家面前所处的不利地位,使他只好按照等于劳动本身费用的那种价格出卖劳动,也就是为了必要的生活资料而出卖劳动……因此,这种价格追加对于那些作为买者的雇佣工人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使总产品的一部分价值转移到资本家阶级手中。”

不用多动脑筋,就可以看出:这种对于资本利润所作的“庸俗经济学的”说明,实际上会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得出相同的结果;勒克西斯所说的工人所处的“不利地位”,完全和马克思所说的一样;工人都是受欺诈的,因为每个非工人都可以高于价格出售,而工人则不能;就象在英国这里人们曾经在杰文斯—门格尔的使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论[6]的基础上建立起庸俗社会主义一样,人们也尽可以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至少同样似乎有理的庸俗社会主义。我甚至推测,如果乔治·肖伯纳先生知道这个利润理论,他就会双手抱住它,一脚踢开杰文斯和卡尔·门格尔,然后在这块岩石上重新建立起他的未来的费边社教堂。

但是实际上,这个理论不过是对马克思的理论的一种改写。这全部追加的价格来自什么地方呢?来自工人的“总产品”。而且是因为“劳动”这种商品,或者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劳动力这种商品,必须低于价格出售。因为,如果一切商品都有一种共同的属性,即可以高于生产费用出售,如果唯独劳动是例外,总是只能按照生产费用出售,那末,劳动也就正是低于这个庸俗经济学界作为常规的价格出售。由此落到资本家或资本家阶级手中的额外利润就在于下面这个事实,并且归根到底只能是来自下面这个事实:工人在再生产他的劳动的价格的补偿物以后,还要生产他没有得到报酬的产品——剩余产品,无酬劳动的产品,剩余价值。勒克西斯在用语的选择上是非常慎重的人。他从来没有直截了当地说过,上述见解就是他的见解。如果这是他的见解,那就很清楚,我们这里碰到的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庸俗经济学家,即象他自己所说的,在马克思的眼中“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毫无希望的白痴”的那种人;而是一个伪装成庸俗经济学家的马克思主义者。至于这种伪装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那是一个我们在这里不感兴趣的心理学问题。要弄清这个问题的人不妨研究一下,象勒克西斯这样一个无疑很聪明伶俐的人,怎么竟然一时也会替复本位制这种荒谬的主张辩护。[7]

第一个真正试图回答问题的人,是康拉德·施米特博士,见他的著作《在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基础上的平均利润率》(狄茨出版社1889年斯图加特版)。施米特试图把形成市场价格的细节既同价值规律又同平均利润率协调起来。产业资本家从他的产品中首先得到他的预付资本的补偿物然后又得到他没有支付任何报酬的剩余产品。但是,要得到这个剩余产品,他必须把他的资本预付到生产中;也就是说,他必须使用一定量的物化劳动,才能占有这个剩余产品。因此,对资本家来说,他的这种预付资本就是他为了获得这个剩余产品而付出的社会必要的物化劳动的量。这一点也适用于其他每个产业资本家。因为按照价值规律,产品是按照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的比例来互相交换的,并且因为对资本家来说,制造他的剩余产品的必要劳动,就是那种已经积累在他的资本中的过去劳动,所以,剩余产品是按照生产它们所必需的资本的比例来互相交换的,而不是按照实际体现在它们里面的劳动的比例来互相交换的。这样,每个资本单位所应得的份额,就等于生产出来的全部剩余价值的总和除以所使用的资本的总和。因此,相等的资本在相等的期间内会提供相等的利润,而达到这一点的方法是,把剩余产品的这样计算的成本价格即平均利润,加到那个有酬产品的成本价格上,并按照这个已经提高的价格来出售这两个产品,即有酬产品和无酬产品。这样,尽管施米特认为单个商品的平均价格是按照价值规律决定的,但平均利润率还是形成了。

这种构思非常巧妙,完全是按照黑格尔的模式作出的,但是它也和多数黑格尔式的构思一样,是不正确的。如果价值规律对平均价格也直接适用,那末,剩余产品同有酬产品就没有区别,二者都必须按照制造它们所需要的、已经消耗在它们上面的社会必要劳动来出售。价值规律从一开始就同那种由资本主义思想方法产生的见解相反。按照这种见解,构成资本的那种积累起来的过去劳动,不仅是一定数额的现成的价值,而且因为它作为生产和利润形成的因素,也形成价值,所以是比它自身更大的价值的源泉;价值规律则确认,只有活劳动才具有这种属性。资本家期望按照自己资本的量的比例来取得相等的利润,因而把他们预付的资本看作是他们利润的一种成本价格,这是大家知道的。但是,如果施米特利用这个想法,借此来把那个按平均利润率计算的价格同价值规律协调起来,那末,他就把价值规律本身抛弃了,因为他把一种完全同价值规律相矛盾的想法,作为共同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合并到这个规律中去了。

或者是,积累的劳动和活的劳动一起形成价值。如果是这样,价值规律就不适用了。

或者是,积累的劳动不形成价值。如果是这样,施米特的论证就同价值规律不相容。

施米特在问题已经临近解决的时候走上了这条岔路,因为他认为,他无论如何必须找到一个数学公式,来证明每一单个商品的平均价格是符合价值规律的。不过,虽然他在这里,在已经接近达到目的的地方,走上了歧途,他那本小册子的其余内容却表明,他多少懂得从《资本论》的前两卷中得出各种进一步的结论。对于前人一直未能说明的利润率的下降趋势,马克思在第三卷第三篇作出了正确的说明,而施米特独自发现了这种说明,这是属于他的荣誉。他还说明了商业利润来源于产业剩余价值,并提出一系列关于利息和地租的论述,从而预先说出了马克思在第三卷第四篇和第五篇中所阐述的种种问题,这也是属于他的荣誉。

在以后的一篇文章中(《新时代》1892—1893年第3期和第4期),施米特试图用另一种方法来解决问题。这种方法可以归结为:平均利润率是由于竞争形成的,因为竞争使资本由利润不足的生产部门转移到有超额利润的生产部门。竞争是利润平均化的重大原因这种看法,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但是,施米特试图证明,利润的这种平均化就是,生产过多的商品的出售价格归结为社会按价值规律能为这种商品支付的那种价值尺度。为什么这样做也不能达到目的,这从马克思在本卷所作的说明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继施米特之后,彼·法尔曼曾尝试解决这个问题(《康拉德年鉴》第3辑第3卷第793页)。我不谈他对马克思的论述的其他方面所作的评论。这是出自他的误解,即认为马克思进行阐述的地方,就是马克思要下的定义,并认为人们可以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去找一些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用的定义。但是,不言而喻,在事物及其互相关系不是被看作固定的东西,而是被看作可变的东西的时候,它们在思想上的反映,概念,会同样发生变化和变形;我们不能把它们限定在僵硬的定义中,而是要在它们的历史的或逻辑的形成过程中来加以阐明。在此之后,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马克思在第一卷的开头从他作为历史前提的简单商品生产出发,然后从这个基础进到资本,——为什么他要从简单商品出发,而不是从一个在概念上和历史上都是派生的形式,即已经在资本主义下变形的商品出发。这一点,当然是法尔曼决不可能理解的。我们不妨把这些以及其他一些还会引起种种异议的枝节问题撇在一边,立即转入问题的核心。理论告诉这位作者,在剩余价值率已定时,剩余价值和所使用的劳动力的数量成正比,而经验却告诉这位作者,在平均利润率已定时,利润和所使用的总资本的量成正比。法尔曼对这一点的解释是:利润只是一个习惯现象(他的意思是说,利润只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态,并且和这种社会形态同生共死);利润的存在只同资本联结在一起;当资本强大到足以获得利润的时候,由于竞争,它就只好为自己获得一个对一切资本来说都是相等的利润率。没有相等的利润率,资本主义生产就不可能存在;在这种生产形式的前提下,在利润率已定时,每一单个资本家获得的利润量,只能取决于他的资本的量。另一方面,利润是由剩余价值即无酬劳动构成的。在这里,在数量上取决于劳动剥削程度的剩余价值,又怎样转化为在数量上取决于所需资本量的利润呢?

“这只是由于:在……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率最大的一切生产部门,商品高于它们的价值出售,这也就是说,在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率即。c∶v最小的那些生产部门,商品低于它们的价值出售,只有在那些c和v的比率代表一个平均数的生产部门,商品才按照它们的真正价值出售……各个价格和它们各自的价值之间的这种不一致,是不是对价值原理的否定呢?绝对不是。因为当一些商品的价格提高到价值以上时,另一些商品的价格就按相同的程度降低到价值以下,所以价格的总额仍然和价值的总额相等……‘归根到底’这种不一致就消失了。”这种不一致是一种“干扰”;“不过,在精确的科学上,人们从来不把可以估计到的干扰看成是对一个规律的否定。”

我们把第九章的有关段落同这一段比较一下,就会发现,法尔曼在这里实际上已经接触到了问题的关键。但是,他这篇如此重要的论文所受到的不应有的冷遇却证明,法尔曼甚至在这种发现以后,仍然需要有许多中间环节,才能十分明确地解决这个问题。虽然许多人也对这个问题感兴趣,但是他们总是害怕碰钉子。可以说明这一点的,不仅是法尔曼使他的发现处于不完善的形式,而且是他对于马克思的叙述的理解和他自己在这种理解的基础上对这种叙述提出的一般批评,具有不可否认的缺陷。

凡是有机会在难题面前出丑的时候,总是少不了苏黎世的尤利乌斯·沃尔弗教授先生。他告诉我们说(《康拉德年鉴》第3辑第2卷第352页及以下各页),整个问题要由相对剩余价值来解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不变资本比可变资本相对增加为基础。

“不变资本的增加以工人的生产力的增加为前提。但因为生产力的这种增加(由于使生活资料便宜)会引起剩余价值的增加,所以,在不断增加的剩余价值和总资本中不断增加的不变资本部分之间就形成直接的关系。不变资本的增加,表示着劳动生产力的增加。因此,在可变资本不变而不变资本增加时,剩余价值必然增加,这和马克思所说的一致。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的问题。”

尽管马克思在第一卷的上百个地方说了正好相反的话;尽管这种断言,即硬说马克思认为在可变资本减少时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和不变资本的增加成正比,令人如此吃惊,以致无法用任何议会辞令来形容;尽管尤利乌斯·沃尔弗先生写下的每一行都证明,无论是相对地说还是绝对地说,他既毫不理解绝对剩余价值,也毫不理解相对剩余价值;尽管他自己也说:

“乍一看来,好象在这里我们真是处在一大堆的不合理现象中”,

顺便提一下,这是他整篇文章里唯一的一句老实话。但是,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尤利乌斯·沃尔弗先生对自己的这种天才发现感到如此骄傲,以致他不禁要为此而给马克思以死后的颂扬,并且把他自己的毫无根据的这一派胡言说成是

“一个新的证据,证明他〈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批判体系,是多么深刻多么有远见”!

但是,接着就更妙了,沃尔弗先生说:

“李嘉图也曾断言,相等的资本支出产生相等的剩余价值(利润),同样,相等的劳动支出产生相等的剩余价值(按量计算)。问题是:一个怎样同另一个协调一致呢?可是马克思不承认问题的这种提法。他无疑已经(在第3卷中)证明,这第二个论断并不是价值规律的必然结果,它甚至同他的价值规律相矛盾,因此……应该干脆推翻。”

于是他要研究,在我们两个人当中究竟是谁错了,是我还是马克思。当然他不会想到,陷在错误当中的是他自己。

如果我对这番高论哪怕再多说一句话,那就是在侮辱我的读者,就是没有完全看透这种可笑的场面。我只补充一点:他过去曾经大胆地说,“马克思无疑已经在第三卷中证明了”什么,他现在又同样大胆地乘机散布一种所谓教授中间的流言,说什么康拉德·施米特的上述著作,是“在恩格斯的直接怂恿下”写的。尤利乌斯·沃尔弗先生啊!大概在您生活和活动的那个世界里,公开向别人提出一个问题,然后把答案私下告诉自己的朋友这种做法已经习以为常。我也乐于相信,您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我这一篇序言可以向您证明,在我来往的世界里,人们是不需要干这种卑鄙的勾当的。

马克思刚一去世,阿基尔·洛里亚先生就赶紧在《新文选》杂志(1883年4月)上发表了一篇关于马克思的文章[8]:首先是错误百出的传记,接着是对社会活动、政治活动和写作活动的批评。在那里,他以这样一种自信态度伪造和歪曲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这种态度让人推测出他抱有巨大的目的。而这个目的达到了:1886年,同一个洛里亚先生出版了《关于政治制度的经济学说》一书,在这本书中,他居然把他在1883年曾经如此完全并如此有意地歪曲了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宣布为自己的发现,而使同时代人大为惊奇。当然,马克思的理论在那里已经被降低到十分庸俗的水平;而且历史的证据和事例充满了连四年级小学生都不应当犯的错误;但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用这本书证明,政治状态和政治事件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在相应的经济状态中找到说明这样一个发现,根本不是马克思在1845年作出的,而是洛里亚先生在1886年作出的。至少,他曾经幸运地使他的本国人相信了这一点,自从他那本书用法文出版以后,又幸运地使某些法国人相信了这一点。直到他本国的社会主义者有朝一日从大名鼎鼎的洛里亚身上把他偷来的孔雀羽毛拔光以前,他满可以在意大利大摇大摆地自称是这个有划时代意义的新的历史理论的创始人。

但是,这不过是洛里亚先生的手法的一个小小的标本。他还向我们保证:马克思的全部理论是建立在自觉的诡辩上的;马克思即使认识到谬误本身,也不会在这些谬误面前停下来,等等。他用一系列类似的无耻谰言欺骗读者,要他们相信马克思也是象洛里亚一样的野心家,也象这位帕多瓦的教授一样,为了获得一点小小的舞台效果而玩弄同样小小的下流的骗人花招。在这样干了之后,他现在可以向读者泄露一个重大的秘密了,同时,他也就使我们回到利润率的问题上来。

洛里亚先生说:在马克思看来,一个资本主义工业企业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洛里亚先生在这里把它和利润等同起来)的量,取决于它所使用的可变资本,因为不变资本不提供任何利润。但是,这是同事实相矛盾的。因为实际上利润不是取决于可变资本,而是取决于总资本。马克思自己也看到了这一点(第1卷第11章[9]),并且承认,从表面上看事实是同他的理论相矛盾的。但是马克思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他要自己的读者去看一个尚未出版的续卷。关于这个续卷,洛里亚以前已经对他的读者说过,他认为马克思甚至没有闪过写这个续卷的念头。现在他扬扬得意地喊道:

“可见,我过去的说法不是没有道理的,我曾说过,马克思经常拿第二卷来威胁自己的反对者,但这第二卷始终没有出版,这第二卷很可能是马克思在拿不出科学论据时使用的一种诡计。”

这样说来,现在谁要是不相信马克思和大名鼎鼎的洛里亚一样善于玩弄科学骗术,那他就真是不可救药了。

总之,我们已经知道,在洛里亚先生看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同利润率普遍相等这个事实绝对不能相容的。现在第二卷已经出版了,我在那里公开提出的问题正是同这一点有关的。[10]假如洛里亚先生和我们一样是一个谨慎的德国人,他大概会觉得有些难为情吧。然而他是一个胆大妄为的南方人,出生在气候炎热的地方,他尽可以断言,在那里,不结冰[注:双关语:“不结冰”的原文是《Unverfrorenheit》,也有“厚颜无耻”的意思。——译者注]在某种程度上是天然条件。利润率的问题公开提出来了。洛里亚先生已经公开宣告这个问题不能解决。正因为如此,所以他现在要超出自己的能力公开去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奇迹出现在《康拉德年鉴》(新辑第20卷第272页及以下各页)上登载的一篇评述施米特的上述著作的文章中。在他从施米特那里知道了商业利润怎样形成之后,他就豁然开朗了。

“因为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件事会使那些以较大部分资本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家得到利益,所以,非生产〈应当说商业〉资本能够从这种受益的资本家那里强行索取较高的利息〈应当说利润〉,因而在各个工业资本家中间造成一种均等现象……比如说,如果工业资本家A、B、C在生产中各使用100个工作日,而使用的不变资本分别是0、100和200,并且100个工作日的工资包含着50个工作日,那末,每个资本家就得到50个工作日的剩余价值,利润率对A来说是100%,对B来说是33.3%,对C来说是20%。但是,如果第四个资本家D积累了300非生产资本,凭此向A抽取40个工作日的价值,向B抽取20个工作日的价值作为利息〈利润〉,资本家A和B的利润率就都会下降到20%,和C的一样了。D有资本300,获得利润60,这就是说,利润率也是20%,和其他几个资本家一样。”

大名鼎鼎的洛里亚用这种惊人的手法,转瞬之间就把那个他在十年前宣告为不能解决的问题解决了。可惜,他并没有把秘密泄露给我们:这种“非生产资本”究竟从何处得到权力,使它不仅可以从工业家手里抢走他们的超过这个平均利润率的额外利润,而且还把这些额外利润塞进自己的腰包,就象土地所有者把租地农场主的超额利润作为地租塞进自己的腰包完全一样。按照这种说法,事实上是商人向工业家征收一种同地租完全类似的贡赋,并由此形成平均利润率。当然,在一般利润率的形成上,商业资本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这几乎是尽人皆知的。但是,只有从内心深处瞧不起全部经济学的写作冒险家,才敢于断言商业资本具有一种魔力,能够在一般利润率尚未形成以前,就把超过一般利润率的全部超额剩余价值吸取过来,并把它转化为自己的地租,而在这样做的时候并不需要有任何土地所有权。同样令人惊奇的断言是:商业资本能够发现那些拥有恰好只和平均利润率相等的剩余价值的工业家,并且它引以为荣的是,不要任何代价,甚至不要任何手续费,就替这些工业家销售产品,以使马克思价值规律的这些不幸牺牲者们的命运得到某种程度的缓和。究竟是什么样的魔术师才能想得出马克思需要玩弄这样一种可怜的把戏!

但是,只有当我们把洛里亚同他的北方竞争者们,例如同那个也不是昨天才出名的尤利乌斯·沃尔弗先生相比较的时候,我们这位大名鼎鼎的洛里亚才放射出他的全部光辉。在这位意大利人旁边,沃尔弗先生甚至在他的巨著《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也多么象一条汪汪叫的小狗啊!和这位高贵的厚颜无耻的大师相比,沃尔弗先生是多么笨拙,我几乎想说是多么谦逊啊!这位大师就是用这样的厚颜无耻断言:不言而喻,马克思不多也不少,和一切其他的人一样,是一个恰好和他洛里亚先生自己一样的自觉的诡辩家、谬论家、吹牛家和江湖骗子;并且马克思明明知道不能也不打算写一个什么续卷,但每当陷入困境时,总是欺骗公众,说要在一个续卷中完成他的理论!极端狂妄,混不下去时又象鳗鱼一样滑掉;挨了别人的脚踢还充英雄好汉;抢占别人的研究成果;死皮赖脸地大做广告;依靠同伙的吹捧捞取声誉——在这一切方面,还有谁比得上洛里亚先生呢?

意大利是一个典型的国家。自从现代世界的曙光在那里升起的那个伟大时代以来,它产生过许多伟大人物,从但丁到加里波第,他们是无与伦比的完美的典型。但是,遭受屈辱和异族统治的时期,也给它留下了若干典型的人物脸谱,其中有两个经过特别刻画的类型:斯加纳列尔和杜尔卡马腊。我们看到,在我们这位大名鼎鼎的洛里亚身上体现着这二者的典型的统一。

最后,我必须把我的读者引到大西洋的彼岸去。纽约的乔治·斯蒂贝林医学博士先生,也发现了问题的答案,并且是一个极其简单的答案。因为它是这样简单,所以在大洋两岸都没有人愿意予以承认。对此他非常恼火,于是写了数不尽的小册子和报刊文章,在大洋两岸极其痛苦地诉说不平。虽然有人已经在《新时代》[11]上指出他的全部答案是以一个计算上的错误为基础的,但他毫不在乎,说什么马克思也曾有过计算上的错误,但是在许多事情上是正确的。那末,就让我们看一下斯蒂贝林的答案吧。

“假定有两个工厂,用相同的资本进行相同时间的作业,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率不同。假定总资本(c+v)=y,再用x来表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比率上的差。对工厂Ⅰ来说,y=c+v,对工厂Ⅱ来说,y=(c-x)+(v+x)。因此,工厂Ⅰ的剩余价值率=m/v,工厂Ⅱ的剩余价值率=m/v+x。我把总资本y或c+v在一定时间内所增殖的全部剩余价值(m)叫作利润(p),就是说p=m。这样,工厂Ⅰ的利润率是=p/y或m/c+v;工厂Ⅱ的利润率同样是=p/y或[m/(c-x)+(v+x)],即同样是m/c+v。因此,这个……问题就这样得到了解决: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在资本相等,时间相等,但活劳动的量不等时,由于剩余价值率的变动,会产生出一个相等的平均利润率。”(乔治·斯蒂贝林《价值规律和利润率》纽约约翰·亨利希版)

尽管以上的计算很巧妙,很清楚,但我们还是不得不向斯蒂贝林博士先生提出一个问题:他怎么知道工厂Ⅰ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量恰好等于工厂Ⅱ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量?关于c、v、y和x,也就是关于计算上的其他一切因素,他清楚地告诉我们说,它们对这两个工厂来说都是相等的,但关于m却只字不提。但是无论如何不能因为他用代数符号m来代表这里的两个剩余价值量,就得出它们是相等的。相反地,因为斯蒂贝林先生直接把利润p和剩余价值等同起来,所以这一点正好是他应当加以证明的。这里只可能有两种情况:或者是,这两个m相等,每个工厂生产同样多的剩余价值,因此在总资本相等时,也生产同样多的利润量,如果是这样,斯蒂贝林先生就是从一开始把他应当证明的事情当作前提了;或者是,一个工厂比另一个工厂生产更多的剩余价值,如果是这样,他的全部计算就站不住脚了。

斯蒂贝林先生不辞劳苦,不惜工本,在这种错误计算的基础上,作出了堆积如山的计算,公之于众。我可以向他作出令人放心的保证,几乎他的所有计算都是错误的,即使有例外,那它们所证明的事情也完全不是他所要证明的事情。例如,他对1870年和1880年美国的国情调查材料作了比较,确实证明了利润率的下降,但他对于这个事实的说明却是完全错误的;他还认为,马克思关于始终不变的固定的利润率的理论必须根据实践来加以修正。但是,我们从这个第三卷的第三篇中可以看到,这里所说的马克思的“固定的利润率”,纯粹是捏造出来的;造成利润率下降趋势的原因,也同斯蒂贝林博士所说的正好相反。斯蒂贝林博士先生的用意显然是非常好的,但是一个人如想研究科学问题,首先要在利用著作的时候学会按照作者写的原样去阅读这些著作,首先要在阅读时,不把著作中原来没有的东西塞进去。

全部研究的结果是:甚至在这个问题上,也只有马克思学派才取得了一些成就。如果法尔曼和康拉德·施米特读到这个第三卷,他们就会对于他们各自的那部分工作感到完全满意了。


弗·恩格斯1894年10月4日于伦敦注释:


注释:


[1]马克思从这个时期的俄国资料中所作的摘录,有一部分已经发表。见《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11卷(1948年莫斯科版)、第12卷(1952年莫斯科版)、第13卷(1955年莫斯科版)。——第11页。


[2]指下列报告:(1)《商业危机秘密委员会第1号报告。附证词》,根据下院决定于1848年6月8日刊印(《First Report from the Secret Committee on Commercial Distress;with the Minutes of Evidence.Ordered,by The House of Commons,to be Printed,8 June 1848》);(2)《上院秘密委员会受命研究一度遍及商业界的危机的原因以及随时能兑现的银行券发行管理法对该阶级的影响的报告。附证词和附件》,根据下院决定于1848年7月28日刊印[1857年重新刊印](《Report from the Secret Committee of The House of Lords appointed to Inquire into the Causes of the Distress which has for some Time prevailed among the Commercial Classes,and how far it has been affected by the Laws for regulating the Issue of Bank Notes payable on Demand.Together with the Minutes of Evidence,and an Appendix.Ordered,by The House of Commons,to be Printed,28 July 1848[Reprinted,1857]》)。——第11页。


[3]指下列报告:《银行法特别委员会的报告。委员会会议记录、证词、附件和索引》,根据下院决定于1857年7月30日刊印(《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Bank Acts;together with the Proceedings of the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Appendix and Index.Ordered,by The House of Commons,to be Printed,30 July 1857》);《银行法特别委员会的报告。委员会会议记录、证词、附件和索引》,根据下院决定于1858年7月1日刊印(《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the Bank Acts;together with the Proceedings of the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Appendix and Index.Ordered,by The House of Commons,to be Printed,1 July 1858》)。——第12页。


[4]恩格斯没有来得及实现把《剩余价值理论》当作《资本论》第四卷出版的打算。1905—1910年卡·考茨基出版了《剩余价值理论》,他对马克思的手稿作了许多删改和变动。1954—1961年按马克思的手稿次序出版了《剩余价值理论》俄文新版本,1962—1964年则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第二十六卷(共三册)出版;该书德文新版本出版于1956—1962年,1965—1968年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版第二十六卷(共三册)。——第12页。


[5]即《国民经济和统计年鉴》(《Jahrbücher für National&oumlkonomie und Statistik》),是双周刊,1863年在耶拿创办;1872—1890年由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康拉德编辑出版,1891—1897年由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勒克西斯编辑出版。——第12页。


[6]“边际效用”论——是替资产阶级辩护的庸俗经济理论,产生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相对立。按照这种庸俗理论,价值的基础不是社会必要劳动,而是商品的所谓边际效用,这种边际效用反映了对满足购买者最不迫切需要的商品的效用的主观评价。“边际效用”论的拥护者认为劳动价值的理论不正确,他们说,实际上价格和价值是不一致的,价值通常由一些偶然的、与生产无关的情况,诸如商品缺乏之类的情况所决定。“边际效用”论是掩盖资本主义制度下剥削雇佣劳动力的一种手段,它在现代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流传很广。——第14页。


[7]见威·勒克西斯《货币本位问题的批判分析》,载于《德意志帝国立法、行政和国民经济年鉴》1881年版第5年卷第1分册第87—132页(W.Lexis.《Kritische Er&oumlrterungen über die W&aumlhrungsfrage》.In:《Jahrbuch für Gesetzgebung,Verwaltung und Volkswirthschaft im Deutschen Reich》.JahrgangV,Heft I,1881,S.87—132)。《德意志帝国立法、行政和国民经济年鉴》(《Jahrbuch für Gesetzgebung,Verwaltung und Volkswirthschaft im Deutschen Reich》)是双周刊,创办于1871年;1877—1912年以现有名称在莱比锡由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古`施穆勒编辑出版。复本位制是金银两种金属同时起货币作用的币制。——第15页。


[8]指阿基尔·洛里亚《卡尔·马克思》一文,载于《科学、文学和艺术新文选》1883年4月罗马版第509—542页(《Nuova Antologia di scienze,lettere ed arti》.Roma,1883,Aprile,P.509—542)。《科学、文学和艺术新文选》(《Nuova Antologia di scienze,lettere ed arti》)是意大利自由派的文学、艺术和政论性杂志,从1866年至1878年在弗罗伦萨出版,每月一期,从1878年至1943年在罗马出版,每月两期。——第20页。


[9]洛里亚用的是《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第十一章相当于德文版第九章《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第22页。


[10]指恩格斯为卡·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写的序言(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第24—25页)。——第22页。


[11]指的是《评斯蒂贝林先生〈论资本密集对工资和劳动剥削的影响〉》一文,载于《新时代》杂志1887年第3期第123—127页。


谢选骏指出:《资本论》第三卷,可以说是“资本的神学系统表述”,也就是说,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等国际流窜犯在“经济学研究”陷入死胡同的时候,所运用的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诡辩的)逃跑路线!耶稣说,“上帝的东西归上帝,凯撒的东西归凯撒”,马恩等贼却要把二者混同,采取左右手交替魔术的方式,掩人耳目,把经济学变成神秘学,把神秘学变成经济学,可以偷梁换柱,愚弄下等的脑袋。

谢选骏:畅销书作者是否剥削了读者



《畅销书排行榜观察:老书为何长年“霸榜”?》(2020-04-23 新华网)报道:


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读书成为热议话题。记者梳理近年畅销书榜发现,部分老书长年“霸榜”,这是为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畅销书榜老书“常驻”


太原市民刘先生想在世界读书日这天趁着电商优惠买些书,可他在打开销量榜选书时却发现,榜上的书他几乎都有了。“畅销榜好像都没怎么变,来来回回就是那些,新面孔不多。”


很多人都有类似的感受。记者在图书销量较大的京东图书销售页面看到,2019年的销售冠军是余华的《活着》,《三体》《平凡的世界》分列第二、第四;2018年,《浮生六记》第一,《活着》《三体》《平凡的世界》分列榜单第五、第七、第九,畅销榜几乎成为老书的专场,罕见新书的身影。


由北京开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的2019年畅销书榜显示,排名前十的图书中有九本都是“老面孔”,其中《活着》位列榜首,《三体》三部包揽了第二到第四,《平凡的世界》《红岩》分列第六、第七,此外还有《窗边的小豆豆》《夏洛的网》等少儿类图书。


记者梳理开卷月度畅销榜单发现,不少热门新书如《美国陷阱》《少年的你 如此美丽》等,都在首发当月一度冲上销量榜,不久后掉出榜单。


是“头部效应”还是缺乏创新?


记者了解到,部分老书畅销、长年“霸榜”这一现象也被业内称为“头部效应”,存在已久。


“普通读者的图书购买受榜单影响大,市场表现更趋于‘畅销者恒畅销’,除非发生影响全民的社会性事件,否则变动较小。”新华文轩出版业务主管吴珍华说,这也是普遍的读者心理,选择阅读经过大众和时间检验的作品,从时间成本上来说更为保险。


教育助推也成为一大原因。吴珍华表示,畅销榜前十的品种差不多有一半是教育部指定中小学生必读经典书目中的图书,对于目前普遍重视孩子教育的家庭来说几乎是“刚需”。


也有受访业内人士指出,畅销书榜老书多这一现象背后,有着国家出版政策收紧、传统出版业读者转移等原因,也有出版业自身创新后劲不足的因素。


一位从事文学类图书出版的编辑告诉记者,受限于市场原因或者书号限制,一些出版社更愿意老书重做,也不愿意发掘和出版新书。一些出书单位只想“挣快钱”,两三分精力做书,七八分精力搞宣传,噱头大于内容。


让读者读到更多好书


“几十年前,一本普通的铅印小书就能给平淡的时光增添很多快乐,而在信息过载的今天,要想吸引年轻读者,就需要更有趣的表达方式,比如更有设计感的装帧、多感官的阅读渠道、更直接的互动等,而在这方面传统出版业还存在欠缺,与年轻受众有不小的距离。”出版从业者张凯说。


现代出版社编辑赵海燕表示,对很多从业者和作者来说,一方面希望多出书占领更多市场,另一方面又想出精品,往往很矛盾。“好的作品需要耐心,需要底气。”她说。


一些受访者表示,让读者读到更多好书,还需要相关机构平台的服务和引导。


读者李力敏说,现在新书很多,读者在选书的时候往往很迷茫,特别是在电商平台上购买时,只能看看封面和宣传语,很难对图书的相关信息有全面的了解,期待有更多的平台、机构、企业来做荐书、选书、评书的工作,让读者能以更便捷的方式、更低的成本选到想看的书,让真正的好书能“走”到读者面前。


谢选骏:畅销书作者是否剥削了读者?换言之,他的较高稿费是否属于“剩余价值”?按照马克思生吞活剥剽窃他人的“剩余价值论”,显然如此。不仅如此,名牌包包、苹果手机,也都是剥削了购买者,因为它们的价格明显高于普通包包和廉价手机。马克思哪里懂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这是“贸易”的特点,不叫“剥削”!


谢选骏:为何要“凌迟《资本论》”



网文《凌迟(中国古代刑罚)》报道: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1905年法国士兵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基本简介

《宋史·刑法志一》:“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凌,一本作“陵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

现代记录

1910年后,中国凌迟犯人的消息开始在欧洲声名大噪,因为1904、1905年法国士兵所拍摄的照片,当时藉由明信片形式编辑成册,开始大肆风行。1905年4月中国宣告废除凌迟。“凌迟”,在法国被视为“中国酷刑”的极致代表,引发无数的作家和艺术家的灵感,甚至一直延续到1960年乔治·巴岱耶的照片集发行出版,这些照片后来曾被陈界仁重新绘制。这些图像象征着中国及其历史、文明,类似的风格至今仍然持续影响着西方人。

19世纪末,法国公使马蒂尼翁博士在华亲眼目睹中国凌迟刑,写道:“按照习惯,首先是剜除双乳及胸部的肌肉,然后是双臂外侧和臂部前侧的肌肉,然后依次剔除身体其余部分的肌肉。血淋淋的肌肉堆在专门用于此刑的柳条篮里。几个小时以后犯人死去时,他已经关节离断。”20世纪初,亨利·诺曼,德国犯罪学家罗伯特·亨德尔(1926年)都目击并描述过中国凌迟行刑的场面。

发展过程

“凌迟”俨然化为中国刑罚系统中最典型的惩罚。虽然“凌迟”一词最早出现在第十世纪,但直至十三或十四世纪才正式编入刑律。此外,1905年法学史家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极刑获准,也是以此作为论据之一。毕竟“凌迟”不合乎中国的法学精神、刑罚特性以及应用方法,看起来比较类似“特殊法”的惩戒类型。当然,这项特殊法是隶属于帝王的司法系统,《元律》有记载执行。不过,经过仔细观察之后,建立非刑之正的处罚,毕竟违反正常的法学精神,从建立到废除为止,文人始终称之为残酷、不人道的处罚。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支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称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过我们不清楚是否真有这些数目,或只是虚构的数目。明朝时期的“刀”,有切伤和“多”之意,数目累加,行刑时间延长。

如古代刑法志,可以找到历史上诸多将帅、官吏被处以斩断的案例,最恐怖的细节可以联想到厨房的菜单。透过阅读这些历史的插曲,令我对“凌迟”的起源感到迷惑。当然肉体的切割有两种情况:所谓“脔”等极刑时,是将肉体割除殆尽,犯人变成食人者的肉,仇家可在自家厅堂饱食大餐;而“凌迟”之刑则相反,肉体被支解后,人形尚可辨识,事后悬挂街市展示。此外一项基本的差异为:“脔”刑案例极为罕见、独特,官方史学家细心将此保留,作为残忍、可怕的暴君范例。这些案例固然恐怖,但都是轶事,甚至可能只是传言。相反地,从十一世纪末开始,“凌迟”即是确有其名且经常施行的刑罚,并非仅是轶事或传奇,而是真实的骇人史实。我们可以在前几个朝代找到几乎相同的名词,不过第一个字最常出现为阜字旁的“陵”;“陵”的意思为土丘;“迟”字则不能解读为现代汉语的“迟到”,而是“逐渐铺平”或“刮平”的动词。具体而言,“陵迟”可以指为逐渐铺平或刮平土丘,意即一座坟堆,宗族的集体冢。不过,有些朝代的史篇记载具有象征意义:“陵”,斜坡或运河沿岸土堤,代表制度、律法,所有国体的划定界限;“迟”,代表界限的下沉与崩塌。所以“凌迟”意味着衰落的起始,此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制度的崩塌。因此,这个名词和刑罚系统没有直接关联,一直到辽代才用来指称一种肉刑。写法上有些差异(人们发现有写作“持”,而非“迟”),冰字旁的“凌”变得比阜字旁的“陵”常用。《宋史》中还同时采用两种写法。

对于研究刑罚系统改革的中国学者而言,这种刑罚具有蛮族的血性,它的名词晦涩难懂,虽然不属于为“五刑”系统,但非常明确的具有汉人的字词。然而,将人缚在木桩上刮杀、切割,不仅是蛮族地区或异国朝代的处决,凌迟手段愈来愈频繁、系统化、萧规曹随,宋朝传至元朝,明朝承续后,又传至清朝。这几个朝代的中国,如同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一样,继续将之传承下去。施行各类凌迟之翘首,首推对抗蒙古大汗、后来成为明太祖的朱元璋,他颁布《大诰》,已以“凌迟”之刑惩罚各式犯罪,特别是官吏的贪污,甚至无论财物数字如何微小。

《文献通考》指出,大臣用这些刑罚吓阻想要谋取皇位的官吏。南宋时期,凌迟的刑罚愈来愈多,但也有官吏反对,例如陆游的陈情奏表。我认为:用于惩治叛国罪中的叛变、共谋,仍属有限,这是可能的情况。

汉朝

汉朝以后,中国古代谨慎定义律法的刑罚规范。一个好的王朝必须尽力抑制死刑的数量,必须废除最残酷的肉刑。因此,隋朝为他们的权力制定了“五刑”:笞、杖、徒、流、死。唐朝也采行这项系统,后来的几代亦相继跟随,唐朝的刑罚有明显减轻。如果有司为了逼供而施以折磨,那么绞刑或斩首的死刑,便不能理解为,使被告遭受痛楚——745年的唐朝甚至考虑废除死刑!自安史之乱起,战乱频仍,因此经常施行极刑,当时进入一段难以解密的时期:理论上,隋朝与唐朝仍旧施行五刑的系统;实际上,从法典来看,则规定了许多更残酷的做法。

唐朝

我们同样也找到诸多类似惩治叛乱谋反的“凌迟”刑罚,例如613年隋炀帝判处谋反者肢解、穿箭与灭族,而同样地隋朝也曾删除《隋律》中的肉刑。这类刑罚除了运用在司法审判,战争时期也会采用,而且是真实存在的。几乎每个朝代都可以见到类似刑罚,通常称为“磔”或“支解”,所以经常会令人联想:“凌迟”一词并非应用于一种肢解的肉刑,而只用于法庭的法律裁决。所有的关键问题在于了解:如何于特殊案件使用极端的方法,而能在法典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成为一种法律上的完美“刑名”,法官经常得以藉此宣判。

“凌迟”二字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指名为一种肉刑的名目。这个名词非常神秘,无疑的是汉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宋朝

宋朝“凌迟”刑的持续扩张,但同样地王权拒绝更改刑律,因此《宋刑统》仍然不见“凌迟”的名目。首先,它是遵循人类宗教的牺牲教义,用以对抗流血叛乱的紧急措施。宋真宗诏令禁止大臣杨守珍支解叛乱者。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爆发党派之争,除了凌迟,腰斩也成为当时经常使用的刑罚。马端临在《文献通考》指出,大臣用这些刑罚吓阻想要谋取皇位的官吏。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宋后废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多认为始于五代。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力气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宋真宗时,内宦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捕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陵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通考·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元朝

不过从元朝开始,只能找到第二种写法,也就是冰字旁的“凌”,而且永远只作为刑的解释。古代的写法只有在古籍出现,后来的人不再采用。从此“凌迟”只是肉刑的名字,少数博学多闻的人才会记起它从前的意义。

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元朝正式将“凌迟”明定为刑法的一种死刑。其次的重点是,他们将它视为蛮族对汉人宣扬威权的工具,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元朝法律和南宋末年一样,将凌迟予以合法化。元朝初年,凌迟不再成为暴动镇压、危险宗派的一种极端手段,而成为特殊犯罪的常见刑罚。

第一类和第三类仅是将古代的肢解之刑予以合法化,附带一提,相当接近欧洲的犯罪惩罚:在法国,谋害君主之罪,处以四马分尸的极刑,帮派首领须遭受轮刑;在英国,他们采用裂体之刑,和中国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行刑、支解,一直实行到十八世纪为止。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参见本书《杂刑》)。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残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明朝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

先说刘瑾,陕西兴平人,明朝正德年间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改姓刘,净身入宫当了宦官。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再看郑鄤。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祯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如万历三十四年(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这里的“磔”即是凌迟。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明世宗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清朝

清朝初年,为了镇压汉人的民族反抗,凌迟之刑曾广泛推行,并且其施行的残酷程度远远超过明朝。例如行刑的刀数、延续时间等均作了改变。需要注意的是,凌迟行刑并没有固定的手法,各朝各代以及不同时期方式不同,轻者仅“分裂四肢”,重者则“千刀万剐”。清朝初由于“圈地”“投充”“逃人”“剃发易服”等一系列野蛮的统治政策,激起了汉民的强烈反抗,此时加大凌迟的行刑残酷程度,目的便是要起到震慑作用。此外,凌迟还往往与其他刑并用,施行极为频繁,以至于文字狱严重的康乾时期,文人仅因一句诗词而被定“大逆”之罪,并处以凌迟,其子孙则发配为奴,甚至还未出世的子子孙孙也要世袭奴籍!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凌迟的方式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共产党员莫言在小说《檀香刑》中描述过凌迟五百刀,下面是对小说内容的节选:

首先刽子手要猛拍犯人的心窝一掌,然后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要把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从犯人的右胸脯上旋下来。这一刀恰好要旋掉乳粒,留下的伤口酷似盲人的眼窝。这时刽子手用刀尖扎住那片肉,高高地举起来,向左右的看客们展示。他的徒弟或助手要在一旁高声报数。接着刽子手要将手腕一抖,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弹丸,飞到很高处,然后下落。这第一片肉是谢天。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还是那样子准确无误,要旋掉左边的乳粒。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是谢地。这两片肉的学名叫钱肉,专祭天地!犯人的胸脯上,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原因是开刀前那猛然的一掌,把犯人的心脏打得已经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地减缓了然后,刽子手用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着盐水,擦干犯人胸上的血,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刽子手在犯人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这片肉还是如铜钱大小,鱼鳞形状。新刀口与旧刀口边缘相接而又界限分明。这凌迟刑别名又叫“鱼鳞割”,的确是十分地形象贴切。第三刀下去,如果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凌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成功的凌迟,是流血很少的,开刀前,突然地一掌拍去,就封闭了犯人的大血脉。他的血此时都集中到腹部和腿肚子里。这样才能如切割萝卜一样,切够刀数,而犯人不死。否则血流如注,腥气逼人,血污肉体,影响观察,下刀无凭,势必搞得一塌糊涂。情况正常的前提下,刽子手会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这一甩谓之谢鬼神。

优秀的刽子手总有一些办法来对付第三刀的特殊情况。如果碰到血流如注、无法下刀的情况,应急的办法是劈头盖脸地浇犯人一桶冷水,让他突然受惊,闭住血道。如果凉水闭不住,就浇上一桶酸醋。《本草纲目》认为醋有收敛之功,劈头浇醋,盖取其收敛之意也。如果此法也无效,那就先在犯人的腿肚子上切下两块肉放血。但这种方法往往会使犯人在执刑未完时就因血竭而死。这时众看客的目光都会随着刽子手的刀尖转,更准确地说是随着刀尖上的钱肉转。钱肉上天,众人的眼光上天;钱肉落地,众人的眼光落地。古代的凌迟刑,要将切下来的肉,一片片摆在案头,执刑完毕,监刑官要会同罪犯家属上前点数,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刽子手违旨。宋朝时一个粗心大意的刽子手执凌迟刑时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属上告,丢了宝贵的性命。所以这个活儿并不好干,干不好还会有性命之忧。你想想吧,既要割得均匀,又要让他在最后一刀时停止呼吸,还要牢牢地记住切割的刀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时还要按照上边的吩咐,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巨大,一个铁打的刽子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后来的刽子手们学精了,不再把割下来的肉摆放在案子上,而是随手扔掉。老刑场的周围,总是有大群的野狗、乌鸦和老鹰, 所以每逢执凌迟刑,就成了这些畜生们的盛大节日。

刽子手向监刑官员和看刑的群众展示从犯人身上脔割下来的东西,这个规矩产生的法律和心理的基础是:一,显示法律的严酷无情和刽子手执行法律的一丝不苟。二,让观刑的群众受到心灵的震撼,从而收束恶念,不去犯罪,这是历朝历代公开执刑并鼓励人们前来观看的原因。三,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无论多么精彩的戏,也比不上凌迟活人精彩,这也是京城大狱里的高级刽子手根本瞧不起那些在宫廷里受宠的戏子们的根本原因。甩完第三片后,刽子手就开始割第四刀了。这时犯人血道已经闭住了,可以一直割了。如果犯人身体健康、肌肉发达,那么他(她)的肉一定很脆,很好割。这样的犯人才会有的肉。如果凌迟一个胖如猪或是瘦如猴的犯人,刽子手就会很累。累是次要的,关键是干不出俊活。 刽子手心情一定要安定,趁血脉避住了,一定要用五十刀切尽胸肌。

如此割下第五十片钱肉时,犯人的两边胸肌刚好被旋尽。至此,刽子手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十分之一。徒弟或助手要给他换上一把新刀。此时犯人的胸膛上肋骨毕现,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宛如一只裹在纱布中的野兔

但目标不是心脏!如果凌迟的是男犯,旋完了胸脯肉之后,接下来就应该旋去裆中之物。这地方要求三刀割尽,大小不必与其它部位的肉片大小一致。一般说来,男犯人最怕的不是剥皮抽筋,而是割去裆中的宝贝。原因并不是这部位被切割时会有特别的痛苦,而是一种心灵上的恐惧和人格上的耻辱。绝大多数的男人,宁愿被砍去脑袋,也不愿被切去男根。无论多么强悍的男人,只要把他的档中物一去,他就再也威风不起来了,这就跟剪掉烈马的鬃毛和拔掉公鸡的翎毛一个道理。刽子手要用一只手把那玩意儿从窝里揪出来,拿刀的一手要快如闪电,一下子,就割了下来。他的徒弟或助手高声向看客报数: “第五十一刀!”然后刽子手的徒弟或助手要把事先准备好的盘子端过来,由刽子手抠出男犯人的一个睾丸——因为它们已经缩进囊里,必须一刀旋下来。然后再次弯下腰去,抠出了另一个丸子,一刀旋下来,这是第五十三刀。然后将它们放在盘里,而不丢弃,原因是很多人认为能治病,往往重金求购。

这时的犯人,脸早已胀开,血沫子从他的嘴里噗噜噗噜地冒出来,原因是太痛苦而乱咬,可能咬烂了舌头,根本就没法子下刀。要挖去一个疯狂的死刑犯的舌头,像是虎口里拔牙齿。 这时助手要向犯人浇冷水,刽子手迅速伸手捏住犯人的喉咙,往死里捏,犯人那条紫色的舌头就会自然吐出唇外。于是用另一只手拿刀子,将刀尖一抖,就将犯人的舌头割下了。这是第五十四刀。这时,执刑的速度必须加快,切割的肉片必须缩小,血管密集的部位必须回避。用两百刀旋尽犯人大腿上的肌肉,用五十刀旋尽犯人双臂上的肌肉,在犯人的腹肌上割了五十刀,左右各切了七十五刀。

此时犯人内脏器官由于失去了肌肉的约束,都在向外膨胀着。尤其是肠胃,就如一窝毒蛇装在单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动。第四百九十刀要割下了犯人的左耳,接下来的一刀旋下犯人的右耳。按照规矩,此时可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剜掉犯人的双眼,一种是割去犯人的双唇。但犯人的嘴唇一般早已破烂不堪,所以大多数刽子手都选择挖犯人的双眼。最好能等到犯人闭眼时下手!因为即使对杀人如麻的职业刽子手来说,剜去目光炯炯的眼睛,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让刀尖沿着犯人的眼眶转了一圈……第四百九十七刀第四百九十八刀是另一只眼,这只肯定是睁开的,原因不详。程序如上,第四百九十八刀……第四百九十九刀,旋去犯人的鼻子。这很简单。最后,一刀戳中了犯人的心脏,一股黑色的暗血涌出来,结束了这残酷的刑罚……

特质

首先,第一个特质是君权与父权的同义化。尊亲属如同他们王国中的皇帝一般,是受到保护的,妻妾、子女、仆人是臣民,有共谋权位的倾向。在西方,弑亲罪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还不到惩罚谋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国人,将独创的方法发扬光大,以平亲属之间的叛乱。

第二项特质是“凌迟”的宣判株连三族,亦即所有父系与母系的尊亲属!甚且,有更荒谬之处,叛乱大都个人所为,但宣判时却视为家族之罪。尽管只有朱元璋有意推行这项法则,大力清除公职官员;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儿子永乐曾屠杀忠于前任建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连他的家族超过八百人。后来,“三族”法不再是株连尊亲属的死罪,而改为放逐。清朝的时候,只有成年的儿子会被放逐,时间长短不定。清朝延续明朝的法律,不过刑罚有减轻,包括第一大类的谋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狱案件经常判处凌迟刑罚,不过任何罪犯都不至于如戴名世等人,真正地遭受支解之刑,他们所犯之罪可以改为斩首或赐死。相反地,其他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等两大类犯罪,尤其是强盗罪,则会处以凌迟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废除为止。

女犯人凌迟,依据历史记载,在明清期间,判处凌迟处死的女犯在行刑当日会被剥光全身衣裤,将其乳房,生殖器和肛门予以公开展示后,她们的阴户和肛门会被插在木驴囚车的活动木橛上游街示众,称之”骑木驴”。游街结束之后,才将女犯人押到刑场凌迟处死(这段关于骑木驴的属于现代人的附会,骑木驴不存在性虐待功能)。

凌迟女犯的方式虽随年代和地域不同而略有差异,但一般由所谓“十八刀法”衍生而来。“十八刀法”即—第一刀剜舌,第二、三刀用牛耳尖刀剜去两颗乳头,第四、五刀将犯人的两只乳房齐根切下,第六、七刀割去两片大阴唇,第八至十刀挖去两半小阴唇和阴核(蒂),第十一刀将女犯的子宫取出,其中第六至十一刀这一系列切除女犯生殖器的部份另称为“幽闭”,正是王明德所言“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里面”幽其闭”所指。接着第十二刀和十三刀以尖刺刺入女人的屁股肉,造成其臀动脉大量失血,第十四刀到第十七刀用大斧锉断女犯的四肢,最后一刀刺心,确定女犯断气后,凌迟的程序才告结束。

在凌迟完毕后,女犯的头颅,双乳,大小阴唇和子宫依例会被展放在刑场的木台上示众,在隔一段期间后才允许家属或相关人收殓,没有家属或亲友前来认殓的,则会由官府予以焚尸扬灰。

根据清代中叶的地方县志记载,十八世纪华北地区对一名出轨并谋杀亲夫的二十四岁少妇曹氏的完整处决程序如下,可以藉此大至一窥女犯人受凌迟刑的情况:

一、 辰时正,曹氏被剥光全身衣裤,狱卒为她验明身分后由稳婆为之稍事梳洗,并将她的长发梳成受刑女犯人标准款式的大圆髻盘在头上,最后反剪双手于腰际背后,两脚脚踝铐上脚镣,防止抵抗或逃脱。

二、 辰时二刻,赤身裸体的曹氏捆缚妥当,长跪于一架平板囚车上被押出牢门,先行于城西的法场示众一个时辰。

三、 巳时二刻,祭祀受害亲夫的香坛设立,犯妇曹氏被带至坛上,在家属及围观众人面前由衙役以毛竹板抽打臀部,作为儆效和惩戒。

四、 巳时半,曹氏被拖上木驴,游遍城内主要街巷作为处刑前的游街。

午时三刻,犯妇曹氏正式被处以十八刀凌迟极刑。

正史上年轻女犯人被判处凌迟者通常为犯下诸如谋杀亲夫公婆多人,谋逆,谋刺主上等,而女犯被处刑的方式与地点也取决于身分的贵贱。贵族妇女或高等妃嫔即使被判处凌迟,通常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游街示众后将其裸身处死,而是在宫闱之中隔绝执行。

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以凌迟集体处决女犯人,发生在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的壬寅宫变之后,共有十八名女犯被凌迟处死,皆为企图谋刺明世宗的年轻妃嫔和宫人。

其中被认为是首谋的王宁嫔与宫女杨金英、杨莲香、苏川药、姚淑翠、邢翠莲、刘妙莲、关梅香、黄秀莲、黄玉莲、尹翠香、王槐香、张金莲、徐秋花、张春景、邓金香、陈菊花共十七人,于公开游街凌辱后磔于西市,受牵连的曹端妃则因品秩较高,在严加拷掠鞠讯后亦被凌迟处死于宫内。

文人反对凌迟出现在920年的辽代,十三世纪末成为一种法定的刑罚,1905年废除(1789年法国废除轮刑,1810年英国废除裂体之刑)。废除凌迟,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个措施,监禁、罚款取代原来的肉刑,并节制绞刑。 有些人发觉到“凌迟”的不人道酷刑,即认定中国人崇拜欧洲的法律与观念,这是一项严重的错误。从宋朝之后,就不断出现限制或废止凌迟之刑的声音。当时可证明废除凌迟的最好例证,就是伟大诗人和官吏陆游的《陈情书》,这篇文字在当时是出人意外之举:他认为只需斩决取代凌迟,慷慨激昂地辩护废除凌迟的好处。其实,陆游的论点可归纳如下:

(一)残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国族不受尊重,妨碍实践教化的使命;

(二)打压最恶劣的反对派,不应以牙还牙:支解罪犯并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经支解过别人;

(三)汉朝和唐朝两代同时提供革新与有效的刑罚系统,放弃酷刑。因此,他认为应该限制并废除凌迟与其他酷刑。

这篇文字经常被反对凌迟的文人引用,他们提出各种不同的论点。在此本人仅引述最重要的几则:清朝初年的法学家王明德,1680年印行的《读律佩》著作中提到,凌迟为五刑之外,因此为“正法之外”的刑罚,或者“非刑”。的确,尽管各朝皇帝采用,其实并不是合乎法理,有违中国刑罚的精神。擅长考证的大文人。所有的争论在文人间流传、搜集,清朝博学的法学家薛允升,他的两本著述《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对于清朝末年刑法的变革也有深远的影响。他大量引述陆游、王明德的观点,力陈恢复汉唐,不将凌迟纳入刑法之中。他的门生沈家本,也采用相同的论述,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当然,在帝王的统治之下,文人建请废除凌迟、或减少死刑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他们必须承受沉重的外在压力。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太平天国以后,类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频繁,因此凌迟废除数月前,法国使馆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三个不同死刑犯的凌迟照片。这些照片不利于中国的过去,化为恐怖的证物。但是如果有一张照片,或者一位摄影者能拍摄到类似凌迟的英国或法国酷刑的画面,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中国酷刑”,不仅是法律史上的客观事实,我在此强调,它同时也影响欧洲人,在须臾之间留下对中国的某种观感。这是历史中常见的例子,但是它是新颖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拥有科技的方法,将视觉定格于纸上。在此,历史学家们应该留给这位艺术家一些空间,他深知尽情展现蔑视权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观点。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两天后他便气绝身亡。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凌迟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剐”字原作“呙”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也像人的头颅骨。《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以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剐”又作“卨”,明朱国帧《通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卨之”。并注解说,卨,即“剐”字也。可见,“剐”的含义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这种情形,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仇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水游传》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请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

(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以上所引用《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致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关于郑鄤一案的详细背景与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统治者对农民起义的首领一旦捕获,总是要凌迟处死。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

(而事实上,凌迟在太平天国内部也是一种司空见惯的刑罚制度。东王杨秀清就曾经对一对私通的夫妇进行凌迟,仅仅因为他们没有遵守男女分营管制的非人道条例。太平天国同等严酷的刑罚还包括点天灯,油过瓢等残忍手段。在刑罚的严酷程度和频率来讲,太平天国和满清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在被废除的两个星期之前——1905年4月10日被使用过一次,是处决一个刺杀主人的奴隶(福朱力)。福朱力是一个满族人。他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之前,有人喂了他一些止痛的东西,照片上福朱力被凌迟的时候,一开始的表情并不痛苦。

两个星期以后,1905年4月24日,光绪皇帝宣布凌迟被正式废除。但是凌迟并没有因此永远在中国消失。1905年5月10日,康小八被处以凌迟。资料上记录:“老北京关于剐刑的种种传闻,大多来自康犯行刑时的‘目击者’。其实康小八行刑的时间不是在午时三刻,而是在黎明时分,目击者不算太多。当时剐刑已经久不使用,而且《大清律》上也无凌迟行刑的具体条款,所以执行者草草地了结了这条恶棍。”

康小八被凌迟以后,民国时期也使用过凌迟。

凌迟虽在清末被废除,但一些地方仍当私刑使用。民国时期剐刑在军阀中复活了。匪首毛泽东在其文录中对些有部分文字记录:

(在湖南……将湘潭总工会委员长斩决,而以脚踢其头,更用洋油注其腹内而焚之……在湖北各县挖眼拔舌,刳肠斩首,刀割沙磨,洋油焚烧,红铁火烙,均为豪绅对待革命农民的残酷刑罚。对待妇女,则以绳穿贯其乳,而趋其裸体游行,或零碎割死……)匪首贺龙的妹妹贺满姑,被敌人俘获后,正是受此刑而惨痛而死(注:关于贺满姑受刑的所记录过程其为残忍)。

事实上有关凌迟记录最详细的正是外国人,包括那些满清时的多组照片和文字记录,因而我们今天可以知道其一些详细真实内容。

在清朝时执行凌迟这种刑法多要上报清廷(镇压起义不论)。但到了民国各地军阀和地方民团可以随心所欲地用此刑惨杀人民。如:十八岁的女共产党员杨宸英、白正秀烈士,1928年在汉口散发传单被捕。后在一马场上被扒光衣服先割掉乳房,然后被郐子手惨无人道地用刺刀一刀刀割死。

据说当时有两张关于民国时期凌迟的照片,一张是福建一位红军被俘的师领导,光着上身绑在木柱上。行刑者在剐他之前给拍了照片,福建日报曾经刊出过此照片,许多人看过。行刑者本想宣传一番,事后反成了其罪证以及这位英雄不屈的历史见证。还有一张比较模糊,但可以看出受刑的是一个女性,全身赤裸地被绑受刑,拍照片的距离比较远。

关于贺龙妹妹贺满姑被凌迟的事,有几种不同记载。但都是讲被凌迟杀害(其中一篇记载是在河滩上被敌人脱光衣服,面朝天把四肢钉在地下,先从其脚上割起,郐子手们还强迫附近村里人的都来看)。

事实上当时执行死刑前往往会先拍照,特别是凌迟一些女共产党,也许这样做郐子手们可能认为会让受刑者心理完全崩溃,他们似乎觉得拍下这些女性赤裸受刑的照片可以达到永久性凌辱的目的。比方上面指的那次凌迟15岁小姑娘的事,Hartmann看到有人还拿着照机当着那女孩面照相。那些后来当时的政府觉得这样极为不雅,并且会被共产党宣传成其残暴。所以销毁了许多这些照片,但一些照片经过战乱还是保留了下来。

1952年1月,中国最后一次施行凌迟,是处决一个汉奸,他的名字叫张伯魁。

光绪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4月24日,光绪皇帝颁布《大清现行律例》,“更定法律,死罪至斩决止,除凌迟、枭首、戮尸等刑”。都以为凌迟酷刑到此终结。殊不知,时隔半个世纪,还会有一九五二年一月的巨鹿县凌迟张伯魁一例。

国外酷刑

十六、十七甚至十八世纪的欧洲,可以看到跟凌迟差不多的酷刑,譬如十八世纪欧洲最厉害的酷刑——分尸。1810年英国下院废除对扒窃者处以死刑的提案被英国上院断然否决。

基督教殉难名册上也为我们提供了不少这样的例英国旧法典规定死刑犯人的心脏和其他内脏必须在犯人活着的时候就剜出来,再扔到沸水中煮。这种刑罚,虽然很长时间以来已经弃去不用,却仍然出现在19世纪初的刑罚条例中。中国人将凌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为艺术,他们详细规定了凌迟刑的行刑方法。

越南的凌迟:《嘉隆律令》里规定:将罪人逐块割掉身上的肉,使之气息奄奄;随后男的割去阳物,女的铲掉阴部;剖腹,扯出肝肠,罪人断气而亡。再把死人手足砍去,使之关节脱落,骨骼粉碎,直至腐烂为止。

据《人类酷刑史》上记载:日本曾有“21刀处死”。刽子手一片片地切割受刑人的肉,最后一刀才可致命。这是日本的凌迟。

朝鲜在1894年执行过一次凌迟,受刑人的名字叫金玉均。

据说,绝大多数国家已经废除了这种惨毒的酷刑,但是少数伊斯兰教国家仍有凌迟。

起源争议

凌迟在秦汉左右就已经出现,但国家法典不允许,算是私刑。凌迟刑罚始于五代,法定于辽。宋仁宗时开始使用凌迟刑,宋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正式成为法定死刑的一种。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至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朝在修订《大清现行律例》时,正式取消了凌迟刑。


谢选骏指出:凌迟《资本论》有两层含义——

1、分析批判:因为《资本论》庞杂混乱,非凌迟不能条分缕析。2、明正典刑:因为《资本论》罪大恶极,非凌迟不能彰显正义。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谢选骏:贱民大国流行人造假面的女王



《范冰冰失踪109天 日本为她做了档专栏》(2018-09-20 东京新青年)报道:


说起在日本认知度最高的中国女星,那一定是范冰冰了,很多日本人对范冰冰的美貌都是赞不绝口。作为女神级别的人物,范冰冰给自己这张脸也买了19亿日元的保险。


记者采访到涩谷街头的两位留学生对范冰冰的印象,留学生表示范冰冰在中国几乎是无人不知的级别。而且只要是范冰冰推荐的化妆品,大家都会跟风买,瞬间卖到脱销。在日本的机场可以看到范冰冰代言的大幅广告。


之前在在小红书上分享自己的美妆心得时,晒出的日货分分钟被抢断货,甚至有代购直接留言说求不要再分享了,范冰冰是妥妥的带货女王。


在众多中国女演员中,范冰冰绝对是女神级别的,喜欢她的粉丝有很多。


和其他中国女演员比起来,范冰冰的国际知名度要高很多,演艺活动不仅仅局限在中国,也曾出演好莱坞电影。知名度的节节攀升,自然也吸引了很多品牌商的青睐,明星本人的知名度与品牌的知名度相辅相成,而范冰冰手上的代言多也是国际知名品牌。在日本也非常的有人气,也出演了日本广告。


范冰冰出演日本茶饮CM 


业内人士对范冰冰的印象,可以用超级巨星来形容,不管是外形、演技,还是语言能力,各个方面都很出色的女演员为数不多,范冰冰算其中一个,非常有才能的艺人。


去年在日本的一档综艺节目中,范冰冰的出场,引来了一众围观群众的尖叫,连外景主持人都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喊着范冰冰的名字。


与此同时,推特上日本网友也是对范冰冰本人的美貌惊叹不已,尤其是在范冰冰主演的《武媚娘传奇》在日本开播的时候,剧中的造型被很多网友夸赞美得不像人类。


在很多明星还所属于经纪公司的时候,范冰冰已经很早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自己工作室下面也签了新人,作为经营者也非常有头脑。


范冰冰已然成为了国际上非常有名的中国女演员,虽然演技上褒贬不一,但是并不影响她在国际上的地位。


2017年受邀担任第70届戛纳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评委,也是对她知名度和演技的认可。不管是知名度,还是收入,范冰冰几乎都站在中国女演员的顶峰上。


在去年的福布斯中国名人收入排行榜中,范冰冰仅次于成龙,位列收入排名第二位。


2016年7月~2017年6月这一年间的收入近3亿元,约51亿日元,这对于全部日本演员来说几乎都是天文数字,中国演员收入高在全球范围内也是惊人的。明面上的年收入3亿元,已经是非常让人震惊的数字了,而这个数字或许也不过是冰山一角。


自今年5月出席戛纳国际电影节之后,范冰冰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公共场合。


事情的起因很多小伙伴也知道,自崔永元揭发明星存在阴阳合同之后,网上开始怀疑其所指的对象可能是范冰冰,原本就自带热搜的范冰冰自然也被顶到了风口浪尖上。但是,随后范冰冰的工作室就对阴阳合同的传闻予以了否认,表示网上流传的全部为不实消息。


不过,随后税务局就介入其中,对明星的收入和税收开始进行全面调查。外界流传起各种传言,日媒综合其它多方消息,对范冰冰的失踪目前也怀疑可能是跟偷税漏税有关。


今天,关于范冰冰的新闻甚至上了日本雅虎的热搜排行。与此同时,新闻也报道了因为长时间的失去消息,范冰冰原本敲定的演艺工作和代言也终止了好几个。


外界对范冰冰的消息全无——如今也依然存在诸多猜测,而在日本能引起这种关注度的中国女明星确实也不多。范冰冰的个人微博的内容停止在6月2日,之后就再也没有更新,前几天微博上范冰冰的生日提醒自动发出后,也很快被删除了。


作为一名中国女演员,范冰冰在国内外都有着极高的知名度,在日本也有非常多喜欢她的粉丝,某种意义上来讲,范冰冰成为了很多外国人认识中国的一个渠道,这是明星效应。


而在中国,范冰冰或许也是演艺圈一个标杆式的存在,在获得众多粉丝的喜爱的同时,肩上也扛着相应的责任。演艺圈风气虽然不是一两个人造就的,但风气形成的背后,必然有足够量级的明星在其中起到“榜样”作用。


谢选骏指出:范冰冰失踪109天,日本为何为她做了档专栏?因为范冰冰有张人造的假脸——这能凸显一个贱民大国的流行,贱民大国流行人造假面的女王。


《站在“十字路口”,范冰冰谈丑闻与复出》(BBC 2019年8月6日)报道:


范冰冰在北京。去年,在波及中国整个电影行业的税务丑闻中,她失踪了4个月。

范冰冰在北京。去年,在波及中国整个电影行业的税务丑闻中,她失踪了4个月。

北京——女演员范冰冰大半生都是中国蓬勃发展的电影和电视行业的标志性人物,她从邻家女孩的角色发展成为国际明星和时尚名人。

去年,她的职业生涯被一桩税务丑闻搅得天翻地覆,丑闻使她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并伤害了整个行业——中国政府急于对该行业实施更严格的创作控制。“没有人是可以一帆风顺的,”范冰冰说。在一次少有的采访中,她以平静的、几近像事先排练过的语气说出这句格言,这也是她在丑闻爆发后首次提及此事。

去年,范冰冰失踪了四个月,这位中国最著名的影星无故失踪,令数百万影迷感到不安,并在她的影视圈同事中引发了恐慌。

当时没有人知道,但她被软禁了,税务机关仔细检查了她长期以来身为演员、红毯明星、奢侈品牌代言人和成功女商人这些利润丰厚的职业的记录。

下个月就满38岁的范冰冰,如今再次踏入这个曾经追捧她的社会。“这其实可能就是在我的生活,或者是在我的工作当中碰到的一个低谷。这个低谷其实对于我来说,我觉得是个好事情,”她说。“让我静下来,好好认真地去想一想,我今后的生活到底要怎么过。”

范冰冰去年5月在法国戛纳电影节上露面,不久后就失踪了。尽管她没有受到刑事指控,但这一丑闻使她的许多电影项目陷入困境。范冰冰去年5月在法国戛纳电影节上露面,不久后就失踪了。尽管她没有受到刑事指控,但这一丑闻使她的许多电影项目陷入困境。

她最近在微博——即中国版的Twitter——上向6200万粉丝发布了自己的第一批新消息,宣传慈善活动,并宣布与未婚夫、演员兼导演李晨分手。

上个月,她还出现在Instagram上的《355》宣传视频中,该片由演员兼制片人杰西卡·查斯坦(Jessica Chastain)执导。丑闻曝光后,范冰冰在这部动作惊悚片中的角色处于不确定状态。她的许多项目至今仍是如此。

她最后几部电影当中的《大轰炸》在中国取消上映,在其他地方的点播也不为人知。那些与她渐行渐远的奢侈品牌迟迟没有再打来电话。

上个月,她在北京参加了一场诗歌朗诵会,网上的反应十分激烈。“国家不能让这些人继续影响下一代!”有人评论道。在她开始努力复出的过程中,她本人的声誉所受的损害,以及这个中国希望用来向全球投射软实力的行业所受到的损害,已经可以开始估量了。

去年10月,中国透露范冰冰被处缴纳以近7000万美元的未缴税款和罚款,而她的同名工作室则被课以超过6000万美元的税款。同月,在自6月以来的首次公开声明中,范冰冰表达了悔意。她没有受到刑事指控,但她当时的经纪人和其他一些人一起被捕。尽管她很出名,或者也许正因为如此,在政府打击互联网和调查记者,甚至连耳环和文身都被认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冲突的时期,当局拿她树立了一个典型。

当宣布对范冰冰的罚款时,政府警告整个电影行业要坦白。鉴于中国普遍存在逃税现象,几乎所有人都受到审查。“很多业内人士都必须补缴税款,”影评人周黎明说。“我听说了很多数字,不过永远都无法证实了。”

自那以来,制片人一直在削减开支。为吸引电影制片人而设立经济特区的地区突然停止提供激励措施。国际投资者似乎感到不安,停止了不久前大量涌入的支持。

范冰冰的法律麻烦,以及她不受欢迎的行业替罪羊角色之所以如此令人意外,主要是因为她的形象。

她并非持不同政见的艺术家,而是来自一个演员和共产党员家庭。她最后一个重要的电影角色是在《空天猎》中,客气地说,这部影片是对《壮志凌云》(Top Gun)的致敬,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合作下拍摄的。重获自由后,她说,“没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她什么都不是。

范冰冰于1981年出生,在黄海港口城市烟台长大。父母鼓励她上音乐学校,成为一名音乐教师,但在14岁时,她决定成为一名演员。范冰冰并不是持不同政见的艺术家,她来自一个共产党员家庭,这让她在法律上的麻烦更加令人惊讶。

她在上海学习表演,16岁时在18世纪题材电视剧《还珠格格》中获得一个角色,令她家喻户晓。大批年轻粉丝伴随她一起成长,所以《名利场》(Vanity Fair)前不久将她描述为“中国千禧一代的艾玛·沃特森(Emma Watson)”。

正是她在大银幕上的突破性角色为她埋下了15年后身败名裂的种子。2003年,她在电影《手机》中饰演一位电视主持人的情妇。一位真正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指责导演诽谤,因为故事情节与他本人的职业生涯有着惊人但并不准确的相似之处。

2018年5月,范冰冰宣布拍摄该片续集后,愤怒的崔永元在网上发布了一些照片,展示了她为新片签订的合同:一份合同的片酬为160万美元,第二份合同的实际支付金额为780万美元。

在中国,签订“阴阳合同”是一种常见的避税手段,但正如影评人周黎明所说,崔永元的指责“点燃了导火索”。当局最终指控范冰冰四次伪造合同。另一起案件涉及由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主演的一部中国电影,这部电影最初的英文名是“Unbreakable Spirit”(《坚不可摧的精神》),后来改为“Air Strike”(《大轰炸》),讲的是日本轰炸中国战时首都的故事。范冰冰在影片中也扮演了一个角色。“这可能是我在生活或工作中遇到的一个低谷,但这实际上是件好事,”范冰冰谈起偷漏税事件时说。

合同曝光后的麻烦不仅给范冰冰带来了损失,似乎还对中国的票房产生了影响。今年上半年的上座率大幅下降,结束了多年来的高速增长。“影视行业遍地哀鸿、一片凋零,”北京电影学院退休教授郝建表示。

习近平主席自上任以来通过压制独立声音,改变了中国媒体的格局,在他的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前夕加大了对电影的审查力度,取消了多部电影的上映。其中包括一部大制作战争片《八佰》,讲述了1937年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战斗。该片由中国最大的民营电影公司之一华谊兄弟制作,自税务丑闻以来,该公司一直步履蹒跚。据报道,该公司一直在售后回租设备,它还通过一名代表承认,公司撤回了对《355》的最初投资。

在范冰冰看来,这个行业应该“冷静下来反思”哪里出了问题——正如她所说的,她自己正在这样做。

采访在北京东部工业区的一间工作室进行,范冰冰在那里为越南版的《芭莎》(Harper’s Bazaar)杂志拍照。采访期间,范冰冰显得放松而自信。她穿着一件深红色的长裙,妆容和头发仍然是时装拍摄时的造型,她听起来很后悔,但没有沉浸在种种遭遇的细节之中。“不可能事事完美,”范冰冰说。她把自己目前的复出形容为“十字路口”。她的粉丝和政府对她回归的接受程度,还有待观察。

周黎明将她的命运与另一位著名女演员汤唯相提并论。汤唯因2007年在李安的战时情色电影《色戒》中饰演的角色被长期列入黑名单,原因可能是露骨的性爱场面,也可能是影片对一名日方官员的同情刻画。范冰冰的导演、朋友李玉说,范冰冰很好地经受了磨难。这并不令她感到惊讶,她说范冰冰的实力和真诚,证明大众对漂亮女演员软弱和乏味的看法是错误的。范冰冰说,她已经为下一幕做好了准备,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能会有缺失会有遗憾,会有一些伤痛或者是脆弱,”她说。“但是我还是觉得要活下去。”


谢选骏指出:贱民大国流行的人造假面的女王可谓百折不挠,因为她出身于一个演员和共产党的家庭——演员就是共产党,共产党就是演员。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毫无真诚之可言!假的,全是假的!难怪贱民大国流行的是人造假面的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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