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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谢选骏:永远遭到军管的不幸“中国”


《“清零”证明了中国政府的控制能力,但治理是另一回事》(袁莉 2022年12月27日)报道:


自中国政府放弃“清零”政策以来,中国各地无处不在的检测点基本上空了。


在一心实施“清零”战略的过程中,中国政府仿佛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用无限的资源和不受限制的权力来控制国家。在几乎耗尽资源和公众的善意之后,在许多中国人感染这种病毒而出现重症或因此而死亡时,政府却消失了。

在今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在深圳当工程师的杨先生几乎每天都要在他家附近政府设立的40多个检测站中的一个进行核酸检测。每错过一次,他都会收到他所在区的短信提醒。在买了止痛药后,他接到了三个不同社区工作人员的电话,因为国家对这种非处方药的销售有严格的规定。

自中国领导层几周前突然放弃严格的“清零”政策以来,杨先生很少听到来自政府的消息。

“现在没人管了,”杨先生说。出于安全考虑,他要求只透露自己的姓。他女儿的学校上周仍在上课,尽管大多数学生都呆在家里,要么是因为生病了,要么是因为担心生病。国家不再强制戴口罩。有轻微症状的人会出现在工作场所,因为再也没有人关心他们的身体情况了。药品短缺,所以杨先生把药品分给朋友们。他的家里有四份快速检测试剂盒,是留到关键时刻的。

自“清零”政策被放弃以来,感染病例上升,但尚不清楚确切的上升数字。


对于一个喜欢吹嘘对国家的掌控,并出版了最高领导人四卷本讲话和文章汇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强大政府来说,在危机时刻没有方向,使公众对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产生了怀疑。它还突显了领导力中一个至关重要但并不总是很明显的区别。


“管控能力不等于社会治理能力,”企业家陈天庸上周在微信朋友圈写道。

以探索中国官僚政治复杂运作的小说而闻名的畅销书作家许开祯在他的认证微博账户上写道,这种突然的变化非常清楚地表明,“我们的政府究竟会干什么爱干什么能干什么不爱干什么不会干什么不愿干什么。”

如果说善治意味着透明、负责、问责和对人民需求的回应,那么中国政府几乎没有践行这一点,无论是在严厉的“清零”政策中,还是在杂乱无章的重新开放中。

它本可以把资源花在提高老年人的疫苗覆盖率和增加重症监护室床位上。然而,它把钱花在了大规模的新冠检测和建造巨大的方舱上。

它本可以传达关于奥密克戎变种的症状和死亡率的科学事实。然而,它煽动人们对新冠的恐惧。

它本可以储备退烧药,并向公众提供最好的疫苗。然而,它让人们很难买到退烧药,并且没有批准公众使用国外的mRNA疫苗,这些疫苗已经被证明在预防重症方面比中国的疫苗更有效。


周二,北京一家药店的货架几乎空无一物。人们在微信上分享富余的发烧药物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


与许多政府在重新开放前采取措施压平感染曲线不同,中国政府突然取消了几乎所有的限制,很可能是为了让一个庞大的国家迅速实现群体免疫,而这会把老年人和弱势群体置于危险境地。

它对公众的主要建议是:“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自今年早些时候重新开放以来,官方媒体和地方政府一直在宣传和重复这一口号。


但这场大流行是一场公共卫生危机,而这种危机正是政府存在的原因之一。

以倡导小政府而闻名的中国顶级经济学家吴敬琏在接受《财新》杂志采访时表示,疫情控制策略的变化并不意味着政府“无所作为”。它“必须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前记者覃里雯在她的微信上写道:“只有政府把该做的做好了,人民才能自己负责自己。”

地方政府也没有采取什么措施。许多官员可能在等待上级的指示。“清零”可以量化,这样每个人都知道该怎么做。在共产党这样一个自上而下的体制下,当上级没有设定目标时,下属往往会不知所措。

几周来,习近平对结束中国的“清零”政策只字未提,该政策被认为是他的标志性运动。周一,在他对取消“清零”的首次公开讲话中,习近平含糊其辞,说中国的疫情防控正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他敦促公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他的讲话既没有提到高感染率,也没有提到死亡人数。

官员们等待他的指示是明智之举。但公众不能等待。


群情激愤,因为每天都有数百万人被感染,药店货架空空如也,医务人员不堪重负,停尸房堆满尸体。

“病毒并没有被清零,”最近一条微博评论说。“是政府的可信度被清零。”

12月的北京街景。几乎所有新冠限制措施突然结束,令公众感到不安。


微信上一篇广为流传的文章推测,发烧药物的短缺反映了政府对放松管制缺乏准备。文章认为,如果政府表现出跟实施“清零”同样的政治意愿,本可以确保这种药物的充足供应。文章说,“对老百姓不管不顾,任由自生自灭,甚至抱着看笑话的心理放任自流。”文章敦促官员出现在公众最需要他们的地方,以赢回信任。

对政府没有信心迫使人们自助和互相帮助。在本地微信群中,人们与邻居分享退烧药和快速检测试剂盒。

社交媒体巨头腾讯也建立了一个微信项目,帮助人们向有富余药物的陌生人寻求帮助。要求并不高:六片对乙酰氨基酚;四片布洛芬;两套快速检测试剂盒;一个温度计。


他们向陌生人寻求帮助,因为他们无法从政府那里得到帮助。

笔名“笑蜀”的前记者陈敏在微信上写道:“对利维坦就不要有任何指望了。呼吁也没有意义。”利维坦指的是中央政府。“归根结底还是靠自救。”他还说,只有建立一个广泛的社会横向联系,“才能在至暗时刻编织出真正的社会安全网,打造出真正的诺亚方舟,拯救无数生灵。”

这正是习近平曾经警告过的一种共产党的治理危机。

“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习近平在2013年的一次讲话中说。“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如果自诩高明、脱离了人民,或者凌驾于人民之上,就必将被人民所抛弃。任何政党都是如此,这是历史发展的铁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北京一个几乎空无一人的购物区,显示新冠预防规则的大屏幕。尽管放松了新冠限制,许多人仍呆在家里。


谢选骏指出:上文不懂,“清零”所证明的,并非“中国政府的控制能力”,而是一个“永远遭到军管的不幸‘中国’”!

我们的一生,就在永远的军管下度过。

谢选骏:南泥湾精神就是死不回头的毒贩精神


《中领事馆警告:华男带“毒奶粉”回国 被判死刑》(2023-06-23 华人生活网)报道:


男子回国携带“奶粉”,结果海关检查发现竟然是毒品,目前根据中国法律,陈某某已经被判处死刑!


小编这里一定要提醒华人朋友,毒品害人!华人也要特别注意已经在美国多州娱乐合法化的大麻制品不能携带回国问题。


近日,一名长期在海外生活的华人男子携带大量奶粉罐,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查,海关工作人员其后在罐内检获48斤可卡因。


虽然男子被查后认罪认罚,但法院认为其走私毒品食量大、含量高,故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这名贩毒男子陈某某本人于1998年移居巴西后染上毒瘾,经常吸食K粉、摇头丸、海洛因等毒品,并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


2019年,他在巴西期间结识了一个贩毒集团的成员,对方让他带毒品回深圳,并承诺支付报酬。陈某某乘坐国际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选择了无申报通道入境,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计划转机前往深圳。


在首都机场海关检查时,海关关员开箱后发现,箱内装有30个奶粉罐均以胶膜包裹,又用多层防撞泡沫袋包围,罐中则是用透明胶袋密封的蜂胶味白色粉末。


这一奇怪的举动也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


经过海关关员用毒品试纸检测震惊发现,这些白色粉末尽然都是可卡因!每罐中的可卡因含量为57.5%到59.4%不等,总净重竟达到24138.7克,重量超过24公斤(即48斤)。


陈某某被当场拘捕,毒品被全部收缴。


在之后的讯问中,陈某某表示:“知道走私毒品后果,曾向朋友发消息“我是回不了头的”“拼了命多做事多挣钱,其他都不想,想多了会分心”。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从轻处理。


但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构成了走私毒品罪。尽管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但考虑到他走私的毒品数量大、毒品含量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决定不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某犯有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同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并处以全部个人财产的没收。


陈某某对判决表示认罪服判,没有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已向北京高院报请复核,并等待最高法院的核准。一旦核准后,陈某某将被执行死刑。


法院表示,对于毒枭、职业毒贩、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涉及走私毒品入境、多次贩卖毒品、引诱他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逮捕,或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法院必须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这几年,大麻合法化在美国多州都已经通过。


一代华人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对于大麻的态度都持有谨慎态度 ,但是很多年轻人和二代移民却更容易接受大麻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但是不管您在美国生活的州大麻是否合法或者是否使用过大麻,我们在这里必须强调一点:在中国大麻是毒品,华人回国千万不要携带任何大麻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亦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在中国境内非法种植、持有和使用大麻是违法行为。


洛杉矶的蔡先生曾表示,因长期有失眠症,尝试多款睡眠药物都会造成第二天精神不振等副作用,在加州时就可以用大麻类产品助眠,每次回中国都希望能带一些回去。虽然他一直不敢冒这个险,但确实动过这念头,因为大麻电子烟和普通电子烟看起来基本没有区别,而且烟油密封在烟弹里面也没有气味。


和蔡先生一样动这个念头甚至实践的人不少,在许多美国或加拿大的华人网络论坛上,都有人问怎么或可否携带大麻产品乘飞机回国,也有人询问想要给国内患有癌症的亲友带含大麻的药品。


此外,也有人通过邮寄方式希望侥幸避过海关检查,甚至有不法卖家直邮中国。杭州海关曾查到的一个包裹中,发现六盒电子烟油,检查后发现有大麻成分。警方根据包裹地址逮捕了收件人后,此人表示是通过微信联系美国的卖家,该卖家则通过国际包裹寄到中国。


这几年,相关的报道,我们也报道了很多:


我们提醒华人朋友,首先大麻即便在合法州,也不是随便可以买到的,一般都有专门的销售商店,当然现在也有一些流动性的销售网点,华人要记住与这些单词Hemp,Poppy seeds,THC(是四氢大麻酚)有关的东西都可能是大麻制品。


大麻的制品可能是千奇百怪,饮料,蛋糕,糖果……


在这一问题上,中国驻美国领事馆也曾发出过重要通知。


领事馆建议旅游、留学等人员充分了解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认识大麻的危害,避免因不当行为损害自身健康,导致违法犯罪。


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在国外登机回国前吸食了大麻,即使没有携带,下飞机时被查出吸毒,等同于在国内吸毒,根据不同情况,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戒毒条例》。


(二)如果携带、行李夹带大麻入境时被中国海关查获,无论数量多少,都不属于“非法持有”,而是“走私”行为,属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四氢大麻酚(THC)在中国属于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即毒品,含有THC的各类制品不得带入中国。


(四)毒品一经吸食,会相应在尿液、血液、唾液和毛发等生物检票中留下痕迹,成为认定吸毒违法的证据。不同各类的检材具有不同的吸毒追溯期。毒品在尿液中的追溯期一般不超过3天,血液一般不超过24小时,而在毛发内的追溯期可长达几个月至数年。所以,如果在美国旅游、商务、留学期间吸食大麻,有可能回国后被检测到吸食了毒品,受到相应处罚。


华人同胞,一定要警钟长鸣!


网民嚎叫:


7576879 2023年06月23日 21:47

芬太尼创汇, 举国体制, 国家行为。

花蜜蜂 2023年06月23日 18:47

看得出来这家伙早就很多不耐烦了!他自己毒瘾太严重了,估计也没有家庭,没有工作。找机会死了算球了!反正早晚都一样。

Siewkim 2023年06月23日 18:09

精神病的理由申诉试试?

编程随心 2023年06月23日 17:05

不仅中国海关人员震惊,我也震惊了:没见过这么傻的毒贩子!从过去七八年起,中国海关跟疯狗一样,狂咬入境的代购,居然还有人带30罐“奶粉”回国,还不申报!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有人真的是笨死的。

百年未有之大骗局 2023年06月23日 16:05

为什么厉害锅却放任芬太尼走私到美国?厉害锅及五毛都认为厉害锅的芬太尼走私泛滥是美国国内需求造成的。那厉害锅对毒品的需求也很旺。


谢选骏指出:网民不懂,这个毒贩是“南泥湾精神”的传人——南泥湾精神就是死不回头的毒贩精神。1930年代,王震将军在共产党中央的指挥下,在陕西的南泥湾进行“大生产运动”,大肆种植鸦片,张思德也参加了提炼鸦片的“烧炭”活动,结果发生爆炸而死——所以说毒贩精神南泥湾精神就是死不回头的毒贩精神。而且,越死越光荣!

谢选骏:北港的香炉也吸毒

《陈文茜轰黄子佼无底线 揭大小S涉毒内幕》(2023-06-20 星闻)报道:


陈文茜直言这次黄子佼的乱爆料,最大的受害者是阿雅。


台湾知名主持人黄子佼遭爆料也是性骚扰惯犯,昨(19日)自拍影片全盘拖出过往黑历史,还在直播中点名18位艺人的黑料,引发外界譁然。对此,资深媒体人陈文茜则在脸书发文感慨:“原来人性走向绝境求生时,可以如此无底线”。


陈文茜今天(20日)凌晨在脸书上谈起黄子佼事件,还以“一个人的灭顶”来形容。她直言,“黄子佼的崩溃,我可以想像,但这正是测验一个人的人性”。她看到过去黄子佼与小S的情史,原以为黄子佼心存愧疚,谁能料到如今他垮台,竟将前女友、好友全都扯进来,甚至还指控她们吸毒,让她相当心痛。


此外,黄子佼昨天点名阿雅吸毒一事,陈文茜也还原当时情况。她透露,当初为了週刊销量,收视率大肆报道她吸毒,虽然最后法院判周刊败诉,但由于阿雅原先以健康剉冰形象闻名,传出负面消息后广告代言全都停了,在台湾打官司的那几年阿雅完全没有发展空间,后来到大陆才东山再起。如今陈文茜回想起这段往事,忍不住感慨“阿雅曾经是一个无良媒体现象的大受害者”。


事实上,19日黄子佼爆料一出,阿雅、大小S也出面否认。阿雅在微博上发表声明表示,“本人柳翰雅(阿雅)从未以任何形式使用违禁药物、毒品,严守法律法规。关于他人对我诽谤中伤,我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特此声明。”


大小S则在脸书发声明表示,“对于黄子佼先生在情绪不稳而选择自残前所做的吸毒相关不实指控深感遗憾,尤其黄子佼先生指控的一週刊吸毒事件,熙媛根本不在现场,而法院早已在2004年判一週刊败诉,透过司法还给熙娣清白。再者,具俊晔先生曾于2009年在韩国主动提告媒体,并公开于记者会上表明坚决不碰毒的立场,请大众媒体不要因为他在夜店工作就三番两次指控他吸毒。”


谢选骏指出:二十多年以来,陈文茜号称“北港的香炉”、“被人骂作妓女”,现在却又参与指控别人吸毒,台湾真是乱成一锅粥——


《图文:台湾“立法院”再爆骂战 陈文茜被辱妓女》(2001年12月12日 中新网香港消息)台北讯:


继无党籍“立委”罗福助殴打亲民党“立委”李庆安后,台湾的“立法院”昨天再爆发男女骂战。


民进党“立委”林重谟昨天突然连珠炮般,用粗言秽语大骂候任无党籍“立委”陈文茜,称她是“陈泼妇”,说她在媒体批评时政时犹如“菜店查某”(街市婆)、“妓女”,还说像她这种“不要脸的女人”选上“立委”,会“带衰”“立法院”。林的言论立即引起众多女“立委”口诛围剿。


事缘外逃的台湾无党籍“立委”罗福助较早前争取其子罗明才出任“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召集委员”职务时,引来陈文茜在其主持的政论节目中,质疑林重谟支持罗明才,种下林对陈的强烈不满。


昨日“立法院”举行“国是论坛”时,林重谟一上台即说,现在选举选完了,人民需要一个和谐的“立法院”,但“走了一个罗大哥,却来了一个陈泼妇”。他指陈文茜的阶级观念重,瞧不起乡下女子及菜市场的人,不知道乡下女子其实很纯朴很孝顺,不像“北港香炉”吃饱讨客兄,讨不到还骂男人。


林重谟的言论顿时引起全场哗然,主席饶颖奇连忙制止,但已压不住男、女性“立委”的围剿,多名“立委”批评林不应利用言论免责权,作如此不当、粗俗的发言。民进党及“立法院”党团不断接获妇女打来的抗议电话,党团随后公开表示遗憾,会考虑是否以党纪处理。


陈文茜稍后发表新闻稿,指林的谈话污辱了提名他的民进党。以后必须和这样的人在“立法院”共事,可见得她的牺牲不少。


林重谟在饱受抨击后澄清,“妓女”等用语是“比喻”不是污辱,陈文茜多次辱骂陈水扁是“笨蛋”、“骗子”,扁嫂吴淑珍是“乡下的老太婆,没有知识”,又骂他“胆小鼠”。他绝不会向陈文茜道歉。


陈文茜一直是政坛知名人物。九九年,她任民进党文宣部主任期间,知名女作家李昂出版新书《北港香炉人人插》,陈文茜认为书中影射她用身体向政坛男性交换权力,爆发哄动一时的骂战。


谢选骏指出:陈文茜参战,让人联想到“北港的香炉在吞云吐雾”也吸毒了。


《热搜爆了!黄子佼曝大小S吸毒 更大的瓜还在后面》(2023-06-19  木棉说)报道:


热搜爆了!


台湾知名主持人黄子佼承认性骚扰,公开直播爆料大小S吸du,自己被强迫不止2次!


给大家讲讲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最近,由于台湾METOO(反性骚扰运动)持续发酵,黄子佼被指控在一女生19岁时强吻对方且拍裸照。


而就在今天中午,他公开直播承认性骚扰并道歉:


“首先我必须当然还是道歉,也很抱歉辜负了很多人的信任跟期待”


“我一直很努力想要改变自己,可是很多事情改变不了,已经发生了”


他真的只是为了认真道歉吗?


不,更炸裂的信息还在后面。


他说METOO不应该只讨论性骚扰,演艺圈很多事情也给了他很多“阴影”。


接着便曝了一堆艺人的料:范晓萱、阿雅、周俊伟、吴宗宪……


其中最劲爆的瓜就是:大小S疑似吸毒。


自己也被迫跟着吃:


“被邀请、被说服、被硬塞,我不快乐”


“她们为什么可以逃过这一切?为什么?为什么?如果我逃不过,她们为什么可以逃过……”


颇有一种“既然我完蛋了,那大家一起完蛋吧”的意味。


他的这种“共沉沦”的道歉方式,足以掀起了娱乐圈新一轮的腥风血雨,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恐怕都难以平息,无数明星可能因此塌房……


目前事件还在持续发酵,真相究竟是什么,按照一贯的吃瓜原则:先让子弹飞一会。


很多人都注意到黄子佼的状态堪忧:


他疑似轻生、秃头、压力大、这些年掩饰得很累很累,到今天再难以掩盖,才选择把一切黑料公之于众。


他说:“硬要把结痂的伤疤掀开来,会流血”。


但究其根本,走到今天这一步,到底是谁造成的?怪朋友?怪家人?


比起浮于表面的八卦,有两点想和大家聊聊。


第一,环境造就人,但环境不决定一切。


黄子佼提到自己畸形的原生家庭,让人震惊:


母亲在他儿时当着他的面出轨,对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长大后又受到日本AV的影响,导致心理变得更加病态和变态。


抛开那些大瓜小瓜,在面对性骚扰的控诉,他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试图去归因,并且把根源指向了原生家庭:我很抱歉,但是我也有难言的苦衷。


在很多网友看来,这是妥妥的甩锅:


接着就是朋友和恋人。


大家都知道,黄子佼和小S曾经交往过一段时间。


分手原因未知,但今天回看,或许有迹可循。


据黄子佼袒露:自己第一次去韩国印象很差,是被小S带去的,后来不止一次被强迫,所以心里一直很难过去这道坎。


如果这事是真的,大小S免不了牢狱之灾,从此在娱乐圈销声匿迹。


而对于黄子佼,有网友将这一段解读成:“我吸du,不止一次,但是是被朋友逼的”。


都说人是环境的产物,从小成长的家庭环境、长大后交往的朋友、工作后的职场环境,每一个岔路口,都可能把我们导向成为和今天截然不同的人。


如果遇到了不好的环境,就只能步步沉沦吗?


有人随波逐流,但总有人逆流而上。


人的成长,就在于不断超越环境的限制。


孟母可以三迁,作为一个成年人,难道不能有自己的信念和坚持吗?


不要因为你被伤害过,就去伤害别人。


不要因为你被强迫过,就去强迫他人。


要从痛苦中,找到逆生长的力量。


原生家庭是一个太好用的借口,让人企图逃避自身的成长。


自认为无可奈可地活在原生家庭、后天环境的阴影里,无视自身的问题和欲望,哪怕止步不前,也可以心安理得。


黄子佼说自己早期是王八蛋,但现在真的已经改过自新了。


既然已经改过,为什么此前还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站在台前赚钱?


不应该早早地承认自己的错误,真心地忏悔吗?


为什么等到一切都装不下去的时候,才敢站出来道歉?


他说人人都有秘密,于是爆料了身边人所有的秘密:xx已婚歌手和制作人搞在一起;xx好朋友好兄弟婚内出轨,现在形象还好;xx和xx明明在一起,但就是死不承认……


他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孩,当意识到惩罚难以躲避时,气急败坏地把身边的糟粕抖落一地:


“为什么他们犯了错可以过得好好的,为什么我不能?”


那些人固然有错,但不是你可以转移自身错误和焦点的借口。


大小S吸毒爆料的真假,固然值得关注,但性骚扰的真相和追责,同样不容忽视。


第二,黄子佼毁灭性的爆料,不过是撕开娱乐圈最不堪的一角。


如果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都有内心阴暗的部分,那么娱乐圈的秘密,恐怕超乎了绝大部分老百姓的想象。


代yun、偷税漏税、吸du、出轨、du博……


有的违反法lv,有的是私德有亏,有的钻营取巧,那些在普通大众眼里无法被轻易原谅的事情,在某些人眼里却成了:


只要不曝光,永远不塌房。


哪怕曝光了,只要挡得住、骗得过,就可以明目张胆、大言不惭地撒谎否认。


拿着被调侃的208w日薪,却担不起一个公众人物该有的正面形象。


这样的人还有多少?


有句话说:当阳光下看见一只蟑螂,说明阴暗处的蟑螂已经挤不下了。


如果黄子佼爆料为真,那只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某些人不无辜,都很烂。


娱乐是个圈,送走一圈又一圈,流量明星换了一波又一波,总有人不以为意,以身试法。


也正因为如此,那些默默耕耘的演员更显得珍贵。


有话说:这个世界千疮百孔,但总有人在缝缝补补。


这句话用在娱乐圈,同样适用。


在不断被人搅浑的娱乐圈,总有那么一些人,用自己日复一日的坚持,守得一方清流。


张颂文用20年的光阴,践行热爱,才等来了今天的爆红。


赵丽颖跑了近10年龙套,摸爬滚打,才走到一线顶流。


这些数字不是荧幕上一晃而过的字眼,而是无数日日夜夜结结实实的摔打。


但对于这些人品实力都没得挑的演员来说:


热闹的春天过后,哪怕不红了,10年、20年后,他们也会在做同样的事情。


什么样的人永远不会塌房,时间给出了答案。


比起他们,那些高高在上、俯视众生的“顶流们”,在大众面前装模作样的“明星们”,应该感到脸红。


据台媒报道,黄子佼承认性骚扰后疑似轻生,酒后情绪不稳,在家中拿刀割自己,已紧急送往医院,送医时意识不清,目前生命迹象稳定,详细情况还有待厘清。


不管怎样,还是希望他好好活着。


如果真的有罪,也请活着赎罪。


瓜已经曝出来了,总得有个收尾。


事件的另一边,是阿雅、大S已经发声明否吸du、吴宗宪要起诉黄子佼。


这次的爆料,时间长的可以追溯到十几年前。


十几年过去了,还有证据可循吗?


等一个实质性的证据和真相。


事情虽曝在娱乐圈,但不要把违法事件娱乐化。


如果是真的,严肃处理,事关重大,直接封杀。


谢选骏指出:整个台湾社会似乎已经摇摇欲坠,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变成草木皆兵了——北港的香炉也吸毒,很可能成为下一个主题!

谢选骏:查理·马特一个私生子拯救了西欧



查理·马特(铁锤查理,法语:Charles Martel,英语:Charles "the Hammer",德语:Karl Martell)(688年8月23日-741年10月23日),法兰克王国宫相,任职时也是法兰克王国实权的掌握者。他出生于埃斯塔勒(位于当代比利时的列日附近),是丕平二世的私生子,丕平三世的父亲。是欧洲中世纪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其功绩包括奠定加洛林王朝的基础,确立了采邑制,巩固与发扬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737年法兰克国王死后,他成为帝国的惟一统治者,但像他父亲一样,没有国王的称号。

查理·马特715年继任宫相后,模仿罗马军团建立起一支由自由农民组成的强大步兵,先后击败各地的割据势力和地方贵族的叛乱,重新统一了法兰克王国,并成为国家的实际统治者。

732年,阿拉伯人越过比利牛斯山大举入侵,查理·马特先避其锋芒,任其取得大批战利品,丧失其骑兵的机动性,从而赢得集中兵力的时间。在普瓦提埃战役中,查理·马特布置其重装步兵在两条河流的交差底部背水列阵,使正面进攻的阿拉伯骑兵陷入包围,全军溃败,主帅阿布杜勒·拉赫曼·伊本·阿布杜勒·加菲基阵亡。查理·马特因此获得马特(铁锤)的称号。此战法兰克仅损失1500人。普瓦提埃战役是改变欧洲命运的决定性战役,查理·马特在此战中的排兵布阵令人惊叹,展示了其天才的军事才能。按日耳曼人的传统,马特在死前将帝国分给了他的两个儿子丕平三世和卡洛曼。


宫相世家

查理·马特(Charles Martel,688—741)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末期的宫相。他抚平内乱,抗击外敌,实行采邑改革,为后来加洛林王朝的建立奠定基础。

出生于法兰克王国贵族家庭,他是法兰克王国宫相赫斯塔尔·丕平的私生子。他出生在法兰克王国四分五裂、干戈扰攘的年代。当时法兰克王国境内存在两个小王国,南部的奥斯特拉西亚和中部的纽斯特里亚,以及一些独立的领地(比如勃艮第)。奥斯特拉西亚和纽斯特里亚分别由墨洛温王室的后裔担任国王。按照一位法兰克历史学家的记载,王室“久已失去了一切权力,除了国王的空洞称号以外,什么都没有了,因为国家的财富和权力都入于宫廷长官——宫相之手,他们操纵全权”。

法兰克王国的宫相一职,原是国王宫廷总管,起初只掌管宫廷财务和王室地产,后来权力日重,代替国王主持王室法庭,统率军队,经管官员任免和土地封赏等事务。居此职位的人在七世纪已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而到八世纪则更成为实际的王国统治者了。

奥斯特拉西亚宫相与纽斯特里亚宫相为争夺全法兰克的领导权,不断进行战争。赫里斯塔尔·丕平于687年击败纽斯特里亚宫相的军队,集两宫相的大权于一身。他任命两个儿子分别为两国的宫相。714年,赫里斯塔尔死,其妻普莱克特鲁德把持大权,将查理投进监狱。不久,纽斯特里亚发生叛乱,查理逃出监狱,召集一些奥斯特拉西亚的军队,镇压了纽斯特里亚的叛乱,将宫相大权集于己身。

铁锤查理

当时的法兰克王国,除了内部贵族叛乱之外,还有外族入侵的威胁;萨克森人攻入莱茵地区的法兰克尼亚;阿瓦尔人进入巴伐利亚;阿拉伯人征服北非之后渡海来到西班牙,成为法兰克王国最危险的敌人。面对内忧外患的形势,查理·马特依靠奥斯特拉西亚自由农民组成的军队,平定了各地的叛乱,重新统一了纽斯特里亚、勃艮第和阿奎丹等地。在此期间,查理·马特建立了一支强大的骑兵, 阿拉伯人在711年征服西班牙后,720年越过比利牛斯山脉,夺取纳尔榜地区,继续北进,攻入法兰克王国的阿奎丹。阿拉伯名将阿布德拉赫曼统率的骑兵,粉碎了当地贵族的抵抗,长驱直入,直抵波亚迭。查理闻讯,率领一支由奥斯特拉西亚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组成的军队来到都尔。732年10月,两军在今法国境内罗亚尔河之南、都尔与波亚迭之间的原野上发生激战。阿拉伯人虽然是一支久经战斗的军队,但因沿途劫掠财物甚多,士卒无心恋战,结果被法兰克人击退,悄然退走。查理打算趁胜攻取纳尔榜也未成功。都尔之役(或称普瓦提埃战役),是世界历史上著名的战役之一,它不仅捍卫了法兰克王国的独立,也阻止了阿拉伯人向西欧的继续深入。查理由于这一战功,名声大振,获得了“马特尔”(意为锤子)的称号。

南征北战

查理·马特尔在这次战争之后,继续镇压了法兰克王国南部的叛乱,在北方又屡次打败萨克森人和弗里斯人的进攻。他通过一系列的战争把法兰克王国的版图扩展到东起威塞尔河,西抵大西洋,西南接比利牛斯山,北至北海,使法兰克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实际上他已经把法兰克王国的最高统治权操在自己手中了。

封建采邑

查理·马特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还是优秀的政治家,为了改变法兰克国的面貌,他采取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他废除了无条件分赠土地的制度,推行采邑制。过去,由于墨洛温王朝诸王实行将土地无条件赏赐的作法,耗尽了王室的全部地产,从经济上削弱了中央。那些“由于牺牲王室而创造出来的豪绅显贵阶级,千方百计地促进了王权的毁灭”。另一方面,由于封建化过程的发展,战争的连绵不断,自由马尔克成员纷纷破产,国家的兵源成为严重问题。所以,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土地占有制度,使豪绅显贵、军政官员和王室中央密切联系起来。查理·马特创立的采邑制就是针对上述问题而在土地占有关系方面实行的一种变革。

采邑制是一种有条件的土地占有制,接受采邑的豪绅显贵,必须提供自备马匹武器的骑兵,上下之间结成封主与附庸的关系。领主有责任保护附庸,附庸要宣誓为封主效忠,随时应召为封主作战。如果附庸不履行臣属职责(如拒服骑兵役、滥用权力、窝藏盗贼、不敬敕谕、拒纳贡税等)就要收回采邑。

起初,采邑制的分封是及身而止,如果封主或受封者有一方死亡,封主和附庸关系即告中止。封主或其继承人如果愿意继续从前的关系,或者受封者之子要继承采邑,都必须重新履行受封仪式,结成新的主从关系。这些规定后来逐渐废弛,到九世纪时,采邑变为世袭领地,但仍以服骑兵役为条件。

这次改革,对法兰克王国的发展和西欧历史的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它确立了以土地和服役为基本条件的臣属关系,削弱了贵族势力,加强了王权,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一;采邑制推行之后,中小封建主都要服兵役,他们自备马匹,装备精良,构成了新型的骑兵,奠定了西欧中世纪骑士制度的基础;法兰克王国以后正是依靠这支骑兵,建立起强大的查理曼帝国。更为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对欧洲中世纪社会关系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欧洲中世纪那种国王、大封建主、中小封建主之间层层分封的模式,就是采邑制确定的。随着改革的深入,法兰克王国的实力大增,查理·马特的权势也增加了,他实际上已经超越国王,成为法兰克王国的实际统治者。事实上,他也为正式接管法兰克王国在作准备。

查理·马特用来封赐臣属的采邑,首先来自没收谋叛者的土地,等到用完这些土地时,则开始征用教会的土地。法兰克人皈依罗马天主教会以后,从国王到臣民,都大量地向教会捐献土地、金钱和财宝,以求赎罪。因此,教会获得了大量地产,成为最大的土地所有者,直接威胁和损害王室的权益。查理·马特除征用部分教会的土地作为采邑封赠臣属外,还任命了一批听命于他的世俗人士担任主教和修道院长。这些人从不穿着教士服装,依旧束带佩剑,实际上还是他的附庸。史料记载:查理·马特曾把兰斯和特里尔两个大主教区封赐给一个名叫米乐尔的封臣;把巴黎、卢昂等地的大主教区和一些修道院封赐给他的侄子休。

由查理·马特开始并由其子孙完成的土地关系的变革——采邑制的广泛实行,对法兰克王国正在发展的封建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首先,它加速了封建化过程。采邑是连同土地上的居民一起封赐的,这就使大批的自由农民成为受封者的依附农民。其次,采邑制的实行巩固了中小封建主阶层,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骑士制度的产生和扩大,加强了封建主对内镇压人民,对外侵略扩张的军事力量。查理·马特以及他的后代,正是依靠中小封建主的军事力量,扩展了法兰克国家的版图,为后来的加罗林帝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第三,采邑制的实行,形成了封建贵族的等级制度。后来,大大小小的封建主们也把自己的土地作为采邑,逐次封赐给自己的下属,形成了以国王为首的金字塔式的封建等级制度。采邑制成了查理·马特加强政治和军事力量的有效工具,然而,采邑制本身潜伏着一种和中央离心的力量。

建国准备

737年,法兰克国王去世,查理·马特没有设立新的国王,自己直接以宫相的名义管理国家。在此期间,他为了缓和与罗马教会的关系,积极支持传教活动,取得了教会的支持。740年,格雷戈里三世封他罗马贵族称号,还把尊贵的圣彼得坟墓的钥匙送给他。

查理·马特享年53岁。他虽然至死也没有登上法兰克王国王位,但他已经为他的家族统治法兰克王国奠定了基础。他死后按照传统,把国土平分给两个儿子,卡洛曼和丕平三世。751年,查理·马特的儿子丕平三世终于登上法兰克王国国王的宝座,建立了加洛林王朝。

8世纪后半期,丕平三世的儿子查理曼统治法兰克王国时,把法兰克王国的势力推向顶峰,通过近半个世纪的连年征战,到8世纪末,法兰克王国的版图空前广阔,东起易北河、西至大西洋沿岸、北濒北海、南临地中海,几乎占有了整个西欧大陆,同古代西罗马帝国的范围差不多。800年圣诞节时,罗马教皇利奥三世在罗马的圣彼罗大教堂亲自为查理加冕并涂圣油,称其为查理大帝,也就是承认他是古代罗马皇帝的继承人,即“伟大的罗马人的皇帝”,法兰克王国正式成为帝国。由于查理大帝也译成查理曼,这个帝国便也称为查理曼帝国。


谢选骏指出:查理·马特在法国扛住了阿拉伯人的攻势,拯救了西欧;就像一千年后的联军在维也纳抗住了特人去人的攻势,拯救了中欧——这两次欧洲文明差点就亡于穆斯林的毒手。查理·马特一个私生子为何能够拯救西欧?因为穆罕默德虽然是个吃女人饭的干活俗称鸭子,毕竟还不是私生子——结果呢?卑贱者最聪明,比穆罕默德更加卑贱的一个私生子查理·马特自然就赢了、并且无意之间拯救了西欧。后来政府英国的诺曼底私生子威廉,他的胜利也是出于同样的道理。

谢选骏:罗马教权的实际创始人



佚名网文《格里高利一世》报道:


格里高利一世(拉丁语:Gregorius I,英语: Gregory Ⅰ,约540~604),第64任罗马天主教教皇(590.9.3~604.3.12),中古世纪教宗。曾当过隐修士、590年被选为教皇,595年兼任罗马行政长官,对意大利中部、西西里、撒丁岛和科西嘉进行政教合一的统治。自称天主的众仆之仆。他凭借敏锐的政治嗅觉,广建修道院,强制实施了宗教教规,又允许修士从事经济活动,扩大教会资产。极大地提高罗马教皇的地位而削弱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的地位及职权,使得罗马教皇的地位与皇帝的地位相当。其神学思想主要遵循奥古斯丁的学说,但较少强调预定论。著有《伦理丛谈》、《司牧训话》等。


生平

贵族隐士

格里高利一世(Gregory I,540——604)540年出生于古罗马元老院贵族家庭。他的家族拥有巨大的财富,在罗马教会中也占据要津,他的曾祖父在483年被选为罗马主教,即菲利克斯三世.,他的父亲在晚年也进了教会,获得枢机助祭的神品。573年,他被当时统治意大利部分疆土的拜占廷帝国任命为罗马城执政官,但由于预见到意大利的教会将比世俗政权的权势更大,也由于受到隐修生活的吸引,在他任执政官一年后,便走上了弃官隐修之路。他把全部家产捐给教会,大建隐修院并自愿成为修士,还接济穷人,从而大大提高了他在教会中的声望。约586年,他在罗马担任自己创设的圣安德烈修道院院长,不久,就被教皇任命为罗马教区总辅祭,管理教会财务。伦巴人入侵时,也曾代表教皇贝拉吉二世出使君士坦丁堡,要求东方的军事援助,他的使命并没有达成,因为皇帝莫里斯一世正忙于和波斯周旋,无兼顾西方。格里高利出使君士坦丁堡期间,使他对政府的组织有了深切的认识,所以,后来能够从事教会行政的改革。他对君士坦丁堡产生了极度的反感,促使他日后采取脱离拜占庭而独立的政策。590年罗马发生大瘟疫,教皇贝拉吉二世不幸染病身亡,格里高利被推选担任教皇,他是第一个隐修士出身的教皇,法号格里高利一世。

罗马执政

格里高利一世上台时,罗马形势对他十分有利,基督教会已经拥有可观的政治、经济实力,教皇地位扶摇直上。西欧最强盛而又信仰基督教的法兰克王国认识到罗马教会是西欧基督教最大的中心,教皇在教会中最有权势,因而要想扩大势力就必须重视与教皇发展关系,于是常常请教皇协助整顿高卢教会。6世纪末,由于伦巴德人劫掠的威胁,意大利又深受自然灾害之苦,所以掌握神权的罗马主教倍受瞩目,意大利人将他视为天然的保护人。在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的气氛中,格里高利一世迅速抓住时机以扩大教权。他经常举办大规模的救济事业,将千千万万的灾民,由死神手中挽回。他还常用大量金钱将俘虏由伦巴第族人手中赎回。并且认真叮嘱主教们将教堂的金属器皿拿去变价,变作赎回俘虏之用。在格里高利任教皇的第三年,即593年,常骚拢意大利的伦巴第人大规模进犯罗马,这时人心惶惶,秩序大乱,再想依靠趋于衰落的拜占廷帝国的武力来抵抗入侵已不现实,于是格里高利一世以罗马城主教的身份成为保卫城市的真正组织者。他一方面采取断然措施,独揽罗马城的军政大权,自称“总司令”, 另一方面他下令拆毁异教神庙,修建城垣,还用教会的钱财作为军费,招募和训练军队以抗击伦巴德人的进攻。另一方面,他背着拜占廷驻拉文那总督与伦巴德人谈判,为了保住罗马城,格里高利一世甚至鼓动过拉文那居民投降伦巴德王。终于签订30年和平条约,又以大量财物劝来犯者北归,还通过信奉基督教的伦巴德王后劝其丈夫改宗。格里高利一世运用各种策略,使罗马城免于沦陷,教皇的威信由此大增。趁着混乱的局势把前西罗马帝国皇室在西西里和意大利卡拉布利亚的大地产收到自己手中,将管辖范围扩大到意大利中部、西西里、撒丁岛、科西嘉以及北非的某些地区。

格里高利一世还开办学校,培养人才;控制罗马的法庭、监狱;培植一批神职人员作为亲信;铸造货币,管理市场,整顿财政,严惩罗马城的渎职、贪污分子;创办慈善事业和广行善事。他在军事、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实行一系列的新措施,使罗马教会不仅成为罗马城的世俗统治者,而且成为在西欧的一股独立的政治力量。

普世牧首

6世纪末,罗马主教已成为意大利的罗马以及中部诸省的世俗统治者,并已逐渐拥有中世纪教皇的职能,与基督教其他主教区的大主教在实际的权力和地位上已经大相径庭。君士坦丁堡牧首在拜占廷的中央集权国家中执行宗教的最高权力,但他完全依附于皇帝。与之相对照的是,罗马教皇形式上不受在前西罗马帝国领土上新建的各蛮族国家的直接管辖,但教皇上任还需拜占廷皇帝的批准,在一些方面还受拜占廷帝国节制。格里高利一世为摆脱拜占廷皇帝的控制而努力斗争,在同外国进行交涉时,他与皇帝派来的“钦差”周旋,设法避开来自拜占廷方面的干涉。格里高利一世支持百夫长福卡斯在拜占廷国内斗争中取得皇位,福卡斯为报答他对起义的支持,则承认罗马主教在基督教会内具有最高权力,尊教皇本人为“普世牧首”。格里高利一世与君士坦丁堡牧首争夺教会首脑权的斗争由此揭开序幕,他也不再屈从于拜占廷皇帝而敢于分庭抗礼,中世纪教皇制的权威开始显现。

教会产业

在基督教传播的过程中,格里高利一世特别倡导在西欧各地建立修道院,作为扩大罗马教会实力的据点。6世纪末的修道院与教堂不同,是俗人依附教会过苦修士生活的团体,直接归修道院院长领导,不受当地主教管辖。修道院内教士扩建庄园,有大量土地出租,农奴进行耕种,同时经营手工业和商业。格里高利一世原是本笃修会修士出身,与本笃修会关系密切,并按该修会的规章和模式加以推广。格里高利一世领导下的本笃修道院中的本笃思想是西欧新建修道院的基本思想,对修士、修女进行严格的说教和控制。本笃思想的传播和本笃修道院的巩固,加速了西欧修道院的发展。

理财措施

格里高利一世除了从“圣彼得遗产”中获得可观的收入以外,还用一部分收入购置更多的土地,使教会地产得以无休止地膨胀。他重视商贸活动,罗马教会的经办人从欧洲向埃及运去木材,向君士坦丁堡输送小麦,又把撒丁岛的生铁运往拜占廷帝国以制造武器,还在教会领地和修道院中制造葡萄酒并输往各地。教皇的理财措施多种多样,在他手下有一批称为“教会商人”的商业代理人,都是擅长贸易和远途贩运的能手。格里高利一世在位期间的各种经济措施都为7世纪以后罗马教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基础。

扩大教权

格里高利早在未当上教皇之前,就重视在诸“蛮族”中的传教工作。在就任罗马主教后,他利用罗马城与拜占廷统治隔绝的局面,直接控制了拉文那、伊利里亚等地教会的事务,595年在亚尔勒地区又重建了教皇的代牧区。他同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签订了友好协定,罗马教会得到了法兰克的支持,也对王国一些教区中的弊端进行了改革。教皇特别重视在前罗马帝国境内所进行的传教活动,因为当时境内的大多数居民还没有信奉基督教,不仅城市里有很多“异教”信仰者,广大农村人口还普遍信仰着名目甚多的宗教。格里高利一世曾严责卡塔利亚里主教说:“由于你的疏忽,容许了那些属于你教会的农夫到今天还保留着异教信仰。……如果有这样顽固不化的农夫竟拒绝皈依主宰上帝,他必须负担着这样苛重的税款,用重税的处罚迫他赶快走上正路。”597年,教皇派遣40位修道士到英格兰诸国传教,使肯特、埃塞克斯、东盎格里亚的国王先后信奉了基督教,还逐渐向其他王国扩大传教。格里高利一世曾指示传教士们,在传教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不要破坏异教神庙,而要对它洒圣水,在其中设坛,放上圣徒遗物,把基督教的仪式、节期同异教的献祭惯例结合起来,把蛮族的过去一笔抹掉是不可能的,要逐步、缓和地前进!”在扩大传教的过程中,格里高利一世还重视以武力作为后盾。他曾对非洲总督说过,为了扩大宗教据点,除了用和平方式之外,在传教难于进行的地方,也可以“发动几次战争”。据此,后来有些学者称他是“十字军”东征思想的最初提倡人。

在他生命的末刻辗转于病榻上,仍然关怀者教会的大小事情,他听说有一位主教正感受了风寒,他连忙把一件大毛氅派人送去!他在公元604年去逝,后世尊称他为“伟大的教皇”实在是当之无愧。

理论

神论

格里高利一世不仅是一个很有政治才干的教皇,而且是一位神学理论家。他根据圣·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认为,一切对人有用的知识,都已包括在《圣经》中了。任何人如遇疑难,都可以从《圣经》中求得解答。所以,解释《圣经》也就成了人类最大的学问。但怎样解释《圣经》呢?他很夸耀人抽象的“灵感”,认为“灵感”一来,即便自己原来不太懂,也会脱口而出。格里高利一世曾对法兰克的维昂主教发出指示,基督教会应反对世俗知识,这一点也成为中世纪教会长期的方针。格里高利一世还写了许多宗教著作流传于世,其中有三部著作在中世纪的欧洲可谓家喻户晓。一部是《伯约记解说》(或译《道德论》),这部书是对《圣经》的诠注,也是关心教会伦理道德的教科书。一部是《论神职人员的职责》,写的是关于主教、神父们的人品和职责指南,曾被译为希腊文、英文而流行各地。还有一部是《意大利父老生平神迹对话录》,在书中他把世界描绘成充满神迹、天使、魔鬼和炼狱等情景,并有好人享乐,罪人受苦之类的宗教故事。格里高利一世对奥古斯丁关于教会的论述又有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更多地结合了大众基督教的内容。他像奥古斯丁一样认为上帝已把拣选人规定好了,但又不那么过分强调“预定论”。他认为,人得救不仅要靠上帝的恩典,而且也要靠个人的“善功”。他强调个人的主要善功就是履行教会的圣事。比如受洗后犯了罪,就要靠忏悔来补赎,灵魂便可以得救。他详细阐述了善功在灵魂得救中的作用,对中世纪基督教徒的宗教生活起了很大的影响。他还表示“圣餐”非常重要,可以救助活人和死人。关于“炼狱”,他指出这是基督教信仰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炼狱”是指善人生前罪恶没有赎尽,死后灵魂升天之前暂时受罚的场所。他要求活着的人对在炼狱中亲人的灵魂抱有一种信念:“要相信在审判之前,有炼狱的火,炼尽某些轻微的罪。”可以说,“善功”和“炼狱”的教理是格里高利一世最为重要的宗教主张,是原罪和救赎思想的深化体现。

格里高利一世强调严格执行教士独身制以及教士、修士和信徒必须苦修和遵守“绝对服从”的誓120言,表示“即使当局的行为应受指责,而用暴力反对当局也是绝不容许的”。

舆论

与此同时,格里高利一世开始大造舆论,称罗马主教之位来自使徒彼得一脉相传。彼得受主命而负责照管所有教会,故罗马主教应当成为普世教会之首。从此,西方教权主义开始兴起,罗马教会当局逐渐演变为罗马教廷,格里高利一世正式宣布“教皇”的称号只能属于罗马主教,其他主教不得再称“教皇”。由此可见,格里高利一世实际上是中世纪第一位教皇。

音乐艺术

公元6世纪末,罗马教皇格里高利一世为了统一教会仪式中的音乐,将教会礼仪歌曲、赞美歌等收集、整理成一本《唱经歌曲》(即“圣咏”),共收集整理了三千多首歌曲,它后来就被人们称做“格里高利圣咏”。格里高利圣咏只用人声,歌词采用拉丁文,不用器乐伴奏。格里高利圣咏没有和声和对位,旋律简单,不用变化音和装饰音,音域也很窄,一般不超过八度。虽然它的旋律没有明显的节奏重音,速度徐缓,但较好地配合了拉丁文歌词的抑扬顿挫。格里高利圣咏原来是没有记谱的,而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来传播。后来,由于圣咏数目的增多而需要给演唱者提示不同旋律的轮廓,于是就逐渐产生了简单的记谱。格里高利圣咏追求一种肃穆、超脱的气氛,排斥人世的激情。格里高利圣咏在产生、发展过程中,吸收了古希腊、希伯莱、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的音乐,因此,它使我们了解了已失传的古代地中海地区的音乐文化。同音,格里高利圣咏也孕育了西方一千多年来的音乐艺术。

格里高利歌调

格里高利歌调的基本音阶有sol、la、do、re、mi这五音构成,为吟诵式颂歌,最初专用于男声演唱,其特点是单音无伴奏,不分拍子与小节,而依歌词字音的长短唱出节拍,节奏自由,没有和声。其歌词采用无韵散文形式,取自拉丁文的《诗篇》。在演唱中,独唱与合唱轮换进行的方式称为“应和”,而仅以合唱各半相轮换的方式则谓之“对答”。格列高利歌调根据教会的宗教仪式而分为两大类,以耶稣最后晚餐与受难为内容的乃“弥撒曲”,而当作赞美歌用于每日祷告的则为“祷告曲”。格列高利歌调在9世纪时已流行欧洲,12世纪前后在英、法等国被称为“平调”,译自拉丁文cantus planus,其名也用来泛指所有古代西方教会的颂调。

格里高利圣咏

格里高利圣咏作为欧洲封建社会初期的主体音乐,可以说是西方音乐文化中的第一朵花。它的发展与整个西方音乐史有密切的关系。在记谱法的研究、音乐理论、复音音乐的兴起与发展、音乐学校的成立等许多方面,都要提及格里高利圣咏,即使现代的调式音乐也是以格里高利圣咏的调式为基础。

格里高利圣咏中最富特征的旋律不仅长久地保存在中世纪作曲家的创作中,而且还保存在后来许多世纪的作曲家的创作中。我们在巴赫、莫扎特等人的作品中可以听到这些旋律,如莫扎特的《朱庇特交响曲》、李斯特的《死之舞》,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第5乐章、圣·桑的附有管风琴和钢琴的《 C小调第三交响曲》、拉赫玛尼诺夫的作品钢琴和管弦乐曲《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流传至今的许多乐曲,如小步舞曲、军队进行曲,以及奏鸣曲第一乐章 等,都是由格列高利圣咏扩展而成。而产生在基督教背景下的复音音乐就是由两个或更多互相独立的声部构成的音乐。这种音乐的产生,标志著西方音乐前进了一大步。复音音乐出现在中世纪基督教的背景之下,是由格列高利圣咏发展而成,其音乐家都是天主教会的僧侣。

格里高利一世的主教观

教宗使用“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历史始于格里高利一世。传统观点认为,格里高利启用该名号,是为了与君士坦丁堡教会的“普世牧首”争夺教会首要权。受其影响,对“天主众仆之仆”的研究长期围绕这场名号之争展开。经考证,格里高利一世在就任教宗伊始就可能经常使用“天主众仆之仆”名号,早于“普世牧首”之争。“天主众仆之仆”名号是4—6世纪修道文化影响教会的产物。格里高利一世是修道士出身的教宗,采用该名号,是对其特有的“修士—主教/教宗”主教观的表达,与争夺教会首要权无关。格里高利一世对教会首要权的理解也与罗马教会传统的教会首要权理论不尽相同。随着中世纪教宗制的发展,“天主众仆之仆”成为体现教宗在大公教会中最高权威的专属名号,其内涵与格里高利一世笔下的“天主众仆之仆”业已分道。

“天主众仆之仆”(Servus servorum Dei)是教宗(papa)的一个常用名号。教宗完整的头衔是:“罗马主教、耶稣基督之代表、宗徒长之后继者、普世教会最高教长、意大利首席主教、罗马教省总主教及都主教,梵蒂冈国家元首,天主众仆之仆”。这个完整的名号仅出现在梵蒂冈出版的《宗座年鉴》,在实际使用时,教宗往往根据场合而有所取舍。与“元首”、“最高教长”等明确表明身份、地位与权威的名号相比,“天主众仆之仆”呈现的谦卑色彩,似乎显示它是一个自谦之号,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在现在的天主教会中,“天主众仆之仆”是教宗的专属称谓,仅用作教宗自称。其次,该名号是教宗诏书固定格式的组成部分。诏书(Bulla)是教宗发出的信函,是教会法最重要的来源。在诏书中,教宗名讳与“主教,天主众仆之仆”的字样以大于正文的字体出现在全文起始,有时还加以彩色勾绘,甚至独占一行,是教宗诏书醒目的标志性抬头。因此,“天主众仆之仆”这个貌似谦卑的名号,实质上也是教宗权威的象征。

“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使用,常常会追溯到格里高利一世(Gregorius I, 590—604年在位)。现代历史研究中,格里高利一世被冠以“中世纪教宗制之父”的头衔,许多带有中世纪特点的教宗制度,都曾溯源到他,诸如:将教宗制打造成为一种现世的半君主制;有意识地将罗马教会的发展重点转向欧洲西部的诸蛮族王国;建立教廷管理机构;等等。然而,晚近研究已经不再支持这样的理论。事实上,格里高利一世虽然认为教宗地位高于其他主教,但并未主张教宗应当拥有诏令其他主教的权力。他以“天主众仆之仆”作为书信落款时,这个名号尚是主教的自称,并非教宗专用。然而,伴随着中世纪教宗制的发展,“天主众仆之仆”被等同于“所有教会之首”(caput omnium ecclesiarum),成为彰显教宗在整个教会中最高权威的符号,并被沿用至今。实际上,“天主众仆之仆”是格里高利在上任时的自冠;“所有教会之首”则是皇帝弗卡斯(Phocas,602—610年在位)为平息罗马与君士坦丁堡教会之间的“普世牧首”之争,而给予教宗博尼法斯三世(Bonifacius III,607年在位)的恩准。从相关研究来看,对于“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研究大多以“普世牧首”之争为观察视域,这使得该名号成为探讨格里高利一世的主教观、教会首要权理论等重要思想的中心概念之一;与此同时,受观察视域的局限,围绕该名号展开的讨论,往往带有一定的先入之见,从而对客观认识格里高利一世的宗教思想及相关史事产生不利影响。有鉴于此,本文拟对“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启用经纬进行考证,以期从源头上为相关研究理清脉络。

 一、“名号之争”的历史建构

从叙史传统上看,史家们多将“天主众仆之仆”与“普世牧首”理解为一组对立的名号,认为格里高利一世启用“天主众仆之仆”的名号,是为了反击“普世牧首”对教宗首要地位的挑战。这种认识可以追溯到九世纪的罗马教会。受教宗约翰八世(872—882年在位)指派,执事约翰(Johannes Hymonides,876—882年间卒)撰写《圣徒大格里高利传》,将格里高利塑造为以打造“圣教会”为己任的“基督战士”(athleta Christi)。“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启用经纬,是该书列举的一个例证:

针对君士坦丁堡主教约翰此前无礼地篡用傲慢的普世名号,他按照此前教宗们的惯例,下达最严厉的警告,予以批驳;他还开教宗之先河,十分谦卑地自称“天主众仆之仆”,写在书信的开头,且在此后的所有文书中,全部以此谦卑的方式书写。这一低调的教宗体例,为其后的罗马圣教会沿用,形成传统,保留至今。

尽管在《圣徒大格里高利传》之前,已经有数部格里高利一世的传记流布于世,但它们无一提及“天主众仆之仆”。执事约翰对该名号启用经纬的表述,不仅点明了其作为教宗自号的成例乃出于格里高利一世的“创作”,亦说明这一“创作”的背景或原因是罗马教会与君士坦丁堡教会的权力之争。

所谓“普世牧首”之争,是格里高利一世在任时期东西教会之间爆发的最大冲突,导火索是一桩异端仲裁案。查尔西顿教会的司铎约翰与伊萨利亚地区(Isauria)的部分修道士被君士坦丁堡教会判定为异端。他们上诉罗马教廷,控告君士坦丁堡教会在审讯中使用暴力,强迫涉案人员进行信仰告解。君士坦丁堡主教约翰四世(582—595年在位)认定此乃君士坦丁堡牧首辖区内部事务,拒绝教宗干预。593年,在双方书信交涉中,君士坦丁堡主教使用了“普世牧首”的名号。执事约翰所说的“下达最严厉的警告”则是595年6月格里高利向皇帝、皇后、君士坦丁堡主教、亚历山大主教与安条克主教发出一系列信函,指出“普世牧首”实为自诩“唯一主教”(solus episcopus),要求君士坦丁堡主教终止此名号的使用。其间,格里高利一世拒绝与约翰通讯,并一度中断罗马教会与君士坦丁堡教会的团契。这场旷日持久的冲突,直到格里高利去世之后的607年,才告一段落。

倘若如执事约翰所言,格里高利自称“天主众仆之仆”,是为针对“普世牧首”,那么这个名号的启用就成为教宗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约翰自称“普世牧首”,挑战罗马主教首要权;格里高利为维护教宗权威,同样通过自冠名号的方式予以还击。按照这个逻辑,“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启用,是格里高利一世用来争夺整个大公教会最高权威的一种手段。

事实上,长久以来,教宗制的研究者倾向于接受上述逻辑。他们认为,格里高利以谦卑之名行夺权之实,因而在评述此段历史时,常语带嘲讽。例如:施梅芬尼指出,后世往往囿于格里高利的修道士出身,认为自称“天主众仆之仆”必然是出于谦卑的美德,实际上,他乘势制造出一个貌似谦卑的头衔,恰为表达自己作为教宗拥有的高高在上的地位。厄尔曼在《中世纪教宗制简史》中评论道:“天主众仆之仆”貌似谦恭,实则是以自己的“谦卑”反衬对手的“傲慢”,最终达到“抬高教宗地位”的目的。厄尔曼将格里高利塑造为“欧洲之父”,认为格里高利一世为摆脱拜占庭的束缚、实现教宗至高权威,刻意安排这场“普世牧首”之争,只为名正言顺地与君士坦丁堡主教约翰决裂。

需要注意的是,教宗制研究的一个核心主题是,教宗权威如何由早期的主教权限发展为中世纪盛期以英诺森三世(1198—1216年在位)为代表的教宗至上的权力——这种权力既包括教宗国的统治权,也包括在整个基督教世界的最高管辖权(jurisdiction)。格里高利一世留下丰富的史料,其教宗任期又恰好属于古代向中世纪的转折时期,于是成为研究者容易追溯到的源头。在这种研究语境下,格里高利一世与君士坦丁堡主教的种种矛盾,以及此后他派人前往不列颠传教并与蛮族诸王国频繁通讯,被解释为教宗工作重点的战略转向:由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地中海转向西部诸蛮族王国。这个战略转向,被认为是中世纪教宗制发展的关键步骤。在探讨权力机制建设的话语框架下,格里高利一世启用“天主众仆之仆”名号,很容易被解读为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

与教宗制研究者不同,教会史家不仅否认“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启用是政治斗争的手段,甚至认为“普世牧首”之争并非权力之争。达让和马库斯认为,“天主众仆之仆”与“普世牧首”体现了两种品质——谦卑与傲慢的对立,名号之争的本质是两种牧灵观与教会观的冲突。斯爵认为,君士坦丁堡主教自冠“普世牧首”的行为已涉及教会生活之根本,关系到如何界定属灵的生活与行为,而这对格里高利一世而言是根本性问题。“普世牧首”否定了“天主众仆之仆”对上述问题的设定。因此,斯爵将“普世牧首”之争定性为“文化战役”。

与教宗制研究者相比,教会史家的研究重点是两个名号代表的教会观的对立,对于他们而言,相关的历史背景则似乎无足轻重——马库斯甚至表示,选用“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动机,是否确为针对君士坦丁堡主教,其实并不重要。但是,强调两个名号在观念上的对立,并不能消解“天主众仆之仆”被用作争权夺利手段的可能。倘若“天主众仆之仆”确为教宗对同僚的反制,那么世俗的逻辑通常难以推演出格里高利一世此举的“善意”。更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教宗制研究者还是教会史研究者,他们均将考察的前提设定为“天主众仆之仆”与“普世牧首”是一组对立的概念,而他们的区别仅仅是这种对立关系所在的场域——现实政治或思想观念。那么,一个需要首先澄清的问题是,“普世牧首”之争是否对格里高利启用名号造成影响?在时间轴上,格里高利一世启用“天主众仆之仆”名号与“普世牧首”之争的发生,究竟孰先孰后?

二、“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使用情况

按照执事约翰的记述,格里高利一世就任教宗之后不久,“普世牧首”之争爆发,于是他自称“天主众仆之仆”,并且在此后的“所有文书中,全部以此谦卑的方式书写”。对于这一记载,需要结合格里高利一世作品的存留状况及其流传历史来进行分析和考辨。

格里高利一世存世的作品共有七部:《书信录》收录了他任教宗十四年间的部分书信,共14卷850封;解经巨篇《约伯道德书》(Moralia in Iob);解经残卷《雅歌释义》(Expositio in Canticum Canticorum),写给牧灵者的指导手册《牧灵规章》(Regula Pastoralis);对话体的圣徒传《对话录》(Dialogues)以及两部解经布道集《福音书布道辞》(Homiliae in Evangelia)与《厄则克耳书布道辞》(Homiliae in Hiezechielem Prophetam)。“天主众仆之仆”这一名号从未在格里高利一世任何作品的正文中出现,它仅以名号的形式,置于信端。拉丁文书信的信端,相当于现代英文中信头(heading)与称呼(salutation)的结合。例如:《约伯道德书》的附函,信端为“致可敬且神圣的兄弟,同为主教的雷昂达,格里高利,天主众仆之仆”。信端既包含了写信人格里高利与收信人雷昂达的名字与身份,也完成了写信人对收信人的称呼。现存的格里高利一世的书信中,载有“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书信共有18封,这些书信按照出处可分为两类。

一是作品附函。作品附函是书信中较为特殊的一种,内容主要是对相应作品的介绍。附函内容长短不一,但重要性并不亚于作品本身。无论古时手稿誊抄,还是现代文献编订,都将它们置于正文之前。格里高利一世的上述著述中,除《书信录》、《雅歌释义》与《对话录》之外,其他四部作品各有一篇附函。其中,《牧灵规章·附函》(591年1月)仅署名“格里高利”而未带任何表示职位的名号,其余3封——《福音书布道辞·附函》(593年中)、《约伯道德书·附函》(595年7月)与《厄则克耳书布道辞·附函》(601—602年)均署有“天主众仆之仆”名号。

二是日常书信。现存的格里高利一世书信逾850封,大多收录于《书信录》。然而,《书信录》却显示该名号的使用频率很低。现在通行的拉丁文点校本——诺伯格的编订本中,“天主众仆之仆”名号共出现15次,这与前述执事约翰“所有文书中,全部以此谦卑的方式书写”的记载似乎大相径庭。对此,米涅在编订《书信录》时(19世纪),曾在前言中加以解释,但其说法前后矛盾:一方面,米涅相信约翰的记载,推测信端在古代手稿誊抄中被省略;另一方面,他又怀疑约翰的记载出于后世篡改,因而判断格里高利一世启用名号是为反击君士坦丁堡主教的说法不可信。在诺伯格的编订本中,“天主众仆之仆”首次出现于《书信1.41》(591年4月);第二次出现,已在“普世牧首”之争发生以后的《书信5.53》(595年7月)。因此,梅恩道夫提出,“天主众仆之仆”成为格里高利的惯用名号,在时间上远远晚于罗马与君士坦丁堡两地教会的冲突。西埃齐安斯基在系统梳理教会史关于教会首要权问题的讨论与冲突后指出,在“普世牧首”之争爆发后,格里高利“越来越多地自称‘天主众仆之仆’,目的是让约翰自感羞愧”。

笔者认为,疏解《书信录》中“天主众仆之仆”使用频率与约翰记述之间的矛盾,需要充分考虑到《书信录》的成书历史及其收录书信的来源问题。

格里高利一世在教宗任期内发出的书信可能多达两万封,其在世时,每年都对书信进行拣选。经过甄选的书信按照任职年份分为14大卷,保存在拉特兰的教宗档案室,被称为拉特兰的书信母版(Registrum Lateranense),又称L集。但L集在9世纪下半叶损毁。现存的格里高利一世书信,绝大多数转抄自L集。诺伯格编订本所收信件的来源可分为两类。

其一,来源于8世纪末教宗档案室从L集中选抄而成的R、P、C三集,这三集收录的书信全部省略信端。

其二,R、P、C三集以外的书信。一是收录自比德《英吉利教会史》(Bertram Colgrave本)的7封书信,它们由伦敦教会的司铎抄录于罗马教廷,且抄录时间不晚于715年,可知这7封书信是直接抄写自L集。其中有5封(6.52、6.53、11.39、11.45、11.56)署有“天主众仆之仆”。需要注意的是,比德收录的7封书信全部见于R集,但R集中的信件已不见信端,比德收录的书信中6封仍保留了信端。二是收录自《西班牙教规集》(Collectio Canonum Hispana,即H集)的6封(1.41,5.53,9.228-230,附录1)。三是来自高卢地区的两部手稿集——沙尔特集(Collectio Carnotensis,8世纪)与伯尔尼集(Collectio Bernensis,约727年)——共同保有的2封书信(9.214,9.219)。四是罗马圣保罗教堂的碑文1篇(14.14)。五是转引自教宗格里高利九世(1227—1241年在位)1240年教令的1封(附录2)。R、P、C集以外的信件共计17封,其中15封署有“天主众仆之仆”名号。

综合分析作品附函和《书信录》的情况,我们可以获知如下信息:其一,现存书信中非R、P、C集来源的书信(含4封作品附函)共计21封,其中18封署有“天主众仆之仆”名号。其二,R、P、C集在抄录时略去了信端。这至少说明,目前《书信录》中“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低出现率与执事约翰所谓“所有文书中,全部以此谦卑的方式书写”之间的矛盾未必不可解释。换言之,格里高利一世任内频繁使用该名号的可能性至少到目前为止是不能被完全推翻的。

尽管所获分析样本有限,我们仍然可以大致推断“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启用与“普世牧首”之争的关系。上述署有名号的书信中,属于格里高利一世第一个任年(590年9月—591年8月)的书信共3封。其中,“附录2”写于590年底,是一封地产转让函,收信人是圣安德鲁修道院的院长及全体修道士;“附录1”写于591年3月16日,收信人是罗马教会的副执事彼得;“书信1.41”写于591年4月,收信人是格里高利的好友、西班牙主教雷昂达(Leander,约534—约601)。591年度保留下来的R、P、C集之外的书信,总计4封。其中,仅《牧灵规章·附函》一封未署此名号。由此可见,格里高利初任教宗之时就已启用“天主众仆之仆”的名号;而从收信人身份各异这一点来看,在启用之初,该名号的使用可能已属频繁,而此时距“普世牧首”之争爆发尚有近两年时间。可见,所谓在罗马与君士坦丁堡两地教会交恶之后,格里高利一世越来越多地以“天主众仆之仆”自称的说法,并无史料依据。

三、“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启用经纬

如上所述,“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启用与“普世牧首”之争关系不大,然而根据我们对格里高利一世书信的考证,他在就任教宗之后,确有可能频繁地使用“天主众仆之仆”名号,那么这一举动是否含有某种深意?参读他同期写下的书信与作品,尤其是《牧首函》、《牧灵规章》和《约伯道德书》,不难发现,在上任伊始,格里高利一世对自己承担的职务有深入思考,但其关注点并非教宗在整个教会中的特殊地位,而是主教作为所在教会的统领,应当如何牧灵,以及修道与牧灵之间的关系。

“天主众仆之仆”并非格里高利原创,最早将其作为名号使用的,是希波的主教奥古斯丁(Augustinus, 354—430年)。奥古斯丁传世的书信很多,但这个名号一共只出现过两次,远称不上常用。最早以它为常用名号的,是北非主教富尔根蒂乌斯(Fulgentius,约467—532年)。现存他的所有书信,均以“基督众仆之仆”(Servorum Christi Famulus)自称。富尔根蒂乌斯出身贵族,年轻时曾担任地方税官(procurator),但在上任不久,放弃仕途和财产,出家修行,后进入教会成为主教。格里高利一世的经历与其极为相似。在学术研究中,类似富尔根蒂乌斯这样出身修道士,且在当上主教后仍坚持修道生活的人,被称为“修士—主教”。

“修士—主教”是4—6世纪罗马社会基督教化过程中的一个独特现象。在早期基督教会中,主教与修道士属于两种不同的群体。主教是宗徒的继承者,肩负传教的使命,承担施行洗礼与训导的职责。这种职责,要求他们生活在信众之中。早期修道传统则强调修行者需远离人群,免受尘世碍染。4—6世纪,基督教会在自身的文化重塑中,接纳并推崇修道文化,为“修士—主教”的出现提供了土壤。这种文化重塑,是4世纪基督教会社会身份急剧变化的产物。在313年皇帝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之前,基督教是一个受到帝国迫害的教派;君士坦丁皈依之后,基督教会获得帝国扶持;380年,成为罗马帝国唯一的合法宗教。原本以殉道为光荣的教会文化,已经不再适合时代需要。但是殉道的事迹依旧鲜活地存在于基督徒的历史记忆中。新的状况要求基督教会在继承殉道士文化的基础上,打造符合其帝国宗教新身份的宗教文化。后殉道士时代的需要,让修道文化走出荒漠。4世纪开始,基督教由尊崇殉道士,逐渐转变为尊崇修道的圣人。伴随这种转变,享有圣洁之名的修道士得以进入教阶,担任要职。罗马帝国东西部先后涌现一批修道士出身的主教。5世纪下半叶的帝国东部,“修士—主教”更是成为常态。

“修士—主教”不仅将斋戒、节欲、守夜、诵经、祷告、默观等修道生活方式带入教会,这些修道活动也成为他们的权威基础。按照基督教传统,主教的权威由圣职所赋予。修道文化则以圣洁为尊。圣洁是“修士—主教”虔诚的标志,也是他们主教权威的一个重要基础。早期的“修士—主教”往往以圣洁著称。习惯自称“天主众仆之仆”的富尔根蒂乌斯和格里高利一世均属此例。他们都以虔诚闻名:他们在修道生活的感召下出家,执着于修道,成为主教是无奈之举。他们认为,因自己修道的属善生活,而获得信众拥立,所以他们要以推广修道生活为己任。他们走出修道院,放弃全心修道的生活而成为主教,承担牧灵的责任:这是他们作为“天主的仆人”,以牺牲自己的意志服从上主的意志,本身就是谦卑的示范。谦卑,是修道士进入教阶的逻辑,是他们虔诚的标志,也是他们在教会中的一个重要权威基础。名号“天主众仆之仆”高度概括了这个逻辑。

有学者认为,格里高利一世的“天主众仆之仆”传承自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以此名号传递出一种质朴的教会观,格里高利对名号的沿用代表了对这一教会观念的继承。实际上,奥古斯丁使用的名号形式较为复杂,是“主教,基督之仆,并在基督之中,他的众仆之仆”。格里高利的自称则十分简要,或者用“主教,天主众仆之仆”,或者仅仅使用“天主众仆之仆”。在形式上,格里高利的用法其实与富尔根蒂乌斯的自称更为接近。奥古斯丁的长自称与格里高利的短名号的最大区别是,前者在“主教”之后添加了“基督之仆”的字样。奥古斯丁以此强调,他虽然身为主教,是教会的统领,却与其他信众一样,都是基督的仆人。仆人以谦卑之心侍奉主人。主教与其他信徒一样,都需要奉行谦卑的美德,并且主教作为众仆的仆人,应当比普通信众更加力行谦卑。奥古斯丁的名号突出主教与普通信众作为基督徒的共同身份,传递的是等级制下的教会领导人对平等的认知。“众仆之仆”表达的谦卑主张,是奥古斯丁对等级制作出的一种平衡。格里高利的教会观念中并不需要此种平衡。主教的工作是牧灵,牧灵是“艺术中的艺术”(ars artium),只有经历刻苦修行且已经获得成就者,才有资格当主教。“修士—主教”出于悲悯之心,放弃令人心悦的默观生活,去引导信众过善的生活。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俯就”(condescensio)。在牧灵方面,“修士—主教”理当在教会中享有绝对权威。然而,这并不削弱“天主众仆之仆”对主教奉行谦卑的要求。相反,修道文化对圣洁的推崇,转化成为名号对谦卑的进一步强调。格里高利一世尊奉谦卑为最高道德,称其为“德之师、德之母”。谦卑成为人真正皈依基督的标志,是灵魂之师必备的根本品质。

格里高利与奥古斯丁在教会观念上的微妙差异,集中体现在“天主众仆之仆”的重要组成部分——“天主之仆”的语义变迁上。从奥古斯丁到格里高利一世的两百年间,是基督教世界由古代向中世纪的过渡期,是基督教会急剧变化的历史时期。“天主之仆”是一个表示虔敬观念的语汇。教会自身的变化孕育了虔敬观念的改变,带来“天主之仆”涵义的变化。

奥古斯丁生活在4世纪下半叶至5世纪上半叶。这是一个多种宗教与哲学思想共存的时代。基督徒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加入教会。“异教”的存在与“异端”的涌现,既令基督徒有危机感,也同时给他们提供了通过与上述二者对抗来证明并坚贞信仰的机会。在这种环境之下,信仰坚贞不动摇即为精英。普通基督徒与基督教精英的差距并不大。洛克对奥古斯丁“天主之仆”用法的考证,印证了这种状况。奥古斯丁文献中的“天主之仆”有三种指代对象:所有基督徒,基督教精英,修道士。洛克的考证还显示,奥古斯丁的后期文献中,“天主之仆”更多地用于指代基督教精英与修道士。

根据笔者对格里高利文献中“天主之仆”一词的考证,格里高利的“天主之仆”仅剩下两种指代对象:传教的圣人/“修士—主教”和修道士。第一种用法主要见于《约伯道德书》。此书以格里高利修道生活中的个人体验为基础,阐释如何成为真正的基督徒。这部讲经集的主人公——“天主之仆”约伯是基督徒理想的化身。“天主之仆”指代理想的基督徒——布道的圣人。这在《书信录》中体现为以“天主之仆”褒奖“修士—主教”,格里高利称赞他们是既服务教会又坚持修道的典范。“修士—主教”是在现实世界中布道的圣人。第二种用法在格里高利的作品中很常见,并且在指称修道士时,格里高利甚少使用“修道士”一词,多以“天主之仆”相称。比较格里高利笔下上述两种“天主之仆”,不难发现,“修士—主教”与虔诚的修道士,都需要过修道生活。按照格里高利的标准,他们都是以修道生活实现皈依的真正的基督徒。这种使用,符合格里高利时期的教会状况。此时,基督教被确立为唯一合法宗教已有两个世纪,人们自出生就接受洗礼,教会鱼龙混杂,教会与社会不再有明确区分,基督徒无法从教会之外获得参照。像格里高利这样的基督教精英,追求一种强调个人内心转变,且带有强烈宗教性与道德色彩的修道文化。“天主之仆”的语义变迁说明,修道文化对教会的渗透,早在奥古斯丁时期就已经开始;到格里高利时期,修道已经成为精英的身份象征。

当带有嘉许色彩的“天主之仆”成为修道者的专用称谓,“天主众仆之仆”的涵义也悄然改变。格里高利曾说:“我当是所有司铎之仆(cunctorum sacerdotum seruus),前提是他们需得活得有司铎的样子。”“天主众仆之仆”与“所有司铎之仆”异曲同工。按照这个逻辑,“天主众仆之仆”只有在面对真正皈依的基督徒之时,才需要秉持仆人的谦卑。换言之,教宗的谦卑是有前提的,即对方是真正的基督徒;反之,面对不够虔诚的人,他需要展现的不是谦卑而是权威。

在格里高利看来,权威与谦卑并非相互对立,谦卑与权威是主教职能的两个方面。教会圣职赋予主教权威,是主教管理教会的依据。这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恩德的差异。这种差异要求教会内部要有等级,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分。格里高利完全接受教会等级观,认为主教位于教会权力机构顶端,施行管理与惩治。与此同时,因为平等是人的本质属性,这要求教会内部可以有分工的区别而无地位的高下,教会应是一个以多样性为基础的平等联合体。主教行使权威,拯救灵魂,是服侍上主;主教践行谦卑,示范谦卑,同样是服侍上主。由于二者在本质属性上一致,主教可以在上述两个系统之间实现随时切换。切换的关键,取决于信徒的善恶。对“天主之仆”,主教以平等心相待,与之谦卑共处;“对罪人之过”,主教则需“秉持正义之热忱,刚正不阿”,“在位者管制的是恶,而非兄弟”。格里高利要打造的是一个高度道德化的教会管理模式,完全模糊了教会与修道院的边界。主教与修道院院长一样,身兼道德楷模与授业恩师的双重职能,以言行感化并以律令教牧信众。在这种文化之下,主教对谦卑的践行,不仅是一种示范,实际上也要求信众谦卑地服从权威。

综上所述,探寻格里高利一世在就任教宗以后使用“天主众仆之仆”这一名号的内在含义,既需要结合基督教会发展的历史背景,特别是“修士—主教”现象为主教权威基础带来的变化,梳理这一概念的生成和发展史,也要充分考虑就任教宗前后,格里高利一世的教会和主教观。格里高利一世使用“天主众仆之仆”作为名号,实则展现了他对主教职务内涵的理解——正如他在《牧首函》中引用的保罗经句:“我们只是因为基督的缘故作了你们的奴仆”,这或许是对其“天主众仆之仆”观念的最佳备注。

四、格里高利一世的教会首要权理论

格里高利一世是罗马教会历史上第一位出身修道士的教宗,与此同时,他也将“天主众仆之仆”名号带入罗马教会。但是,如前所述,当时这个名号是主教的自称,即便格里高利一世升任教宗以后,这一称号也并未成为教宗专属名号。自中世纪至今,“天主众仆之仆”却被用作教宗的权威符号,表示教宗在教会中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样的理解,不仅偏离了格里高利一世对“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理解及使用意图,也有悖于他对教会首要权的界定。

中世纪的神学家与法学家在缔造教宗在基督教世界中的最高权威时,经常引用格里高利一世的文献。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必然是罗马主教首要权的捍卫者。事实上,在后世的教会首要权论争中,格里高利一世成为各种教派为自己辩护时“诉诸权威”的对象。这也反映了格里高利一世思想的复杂性。实际上,格里高利一世认为教会中存在首要权,但他所谓的首要权,既不同于东部教会认同的罗马主教首要地位,也不同于罗马教会主张的罗马主教首要权。

教会首要权的拉丁文“primatus”,本意是“首要”,以“primus”(第一、首先)为词根。这个词语代指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使用主体中,具有不同的内涵。关于“首要”,存在东西教会各自表述的现象。即使在罗马教会内部,从古代到中世纪,“首要”的涵义也呈现出明显的变化过程。中文常将它笼统地翻译为“首要/首席地位”或者“首要/首席权”,对“地位”与“权力”不加区分,不利于探讨早期教宗制的发展。事实上,罗马教会的教会首要权观念在教宗制形成之初经历过一个质的变化:由荣誉性的“首要地位”转变为主张治权的“首要权”。这个过程,在格里高利一世上任教宗之前就已经完成。

罗马主教首要地位,即罗马主教具有高于其他主教的地位与威望,在325年尼西亚公会议上就已经获得肯定。早期教会中奉行宗徒传承的原则,无论是罗马帝国西部的拉丁语教会,还是帝国东部的希腊语教会,都承认罗马主教在整个教会中具有首要地位。在当时,这种优越仅停留在精神层面。在法理上,罗马主教对其都主教辖区外的主教尚不具备约束力。罗马教会对首要权的主张与将首要权法理化的举动出现在4世纪后期至5世纪末。在此期间,罗马教会的地位受到不断提升的君士坦丁堡教会的威胁。一方面,罗马城在帝国中的地位日渐下降。4世纪下半叶,罗马城已经失去首都职能,甚少有皇帝踏足罗马,帝国西部的政治中心转移至拉文纳。另一方面,君士坦丁堡主教得到皇帝扶持。皇帝与东部教会坚持认为,罗马教会的首要地位,来自于罗马城作为罗马帝国旧都的特殊地位;基于教会权威与帝国行政权威相匹配的原则,“新罗马”——君士坦丁堡的教会当享有与其帝国都城相应的崇高地位。面对这种威胁,罗马教会发展了一系列理论,通过神学构建,将首要地位转化为教会内的最高权威。这种权威借助习惯法的力量,成为受到制度维护的治权。首要地位最终转变为首要权。

格里高利一世时期,罗马教会对首要权的主张主要体现为仲裁权,即当其他教会出现教义分歧并上诉至罗马时,教宗有权进行仲裁。这种仲裁权主张的理论依据是“三宗座论”。三宗座论最初于382年由达马苏一世针对381年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决议提出,451年经利奥一世批驳查尔西顿公会议第28条决议奠定法理基础。它的基本内容是:罗马、亚历山大与安条克三个教会皆为宗座,即传承自宗徒彼得的主教之座,他们在整个教会中分居第一、二、三的位置。据此,罗马主教——教宗,因其宗座最接近宗徒彼得而得以在整个教会中享有最高权威。教宗的仲裁权,曾经在5世纪得到皇帝和部分东部教会的支持,到格里高利一世时期,已经成为罗马教会中“古已有之”的传统。皇帝一度接受教宗享有高于其他主教的权威,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统治帝国的需要。5世纪时,包括罗马在内的帝国广大西部疆域遭到蛮族入侵,皇帝希望通过扶持教宗来笼络蛮族占领之下的西部教会。东部的一些神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也接受罗马教会的仲裁,希望以此抗拒皇帝对教会的直接干预。部分不服上级教会或所在教会判罚的主教、教士与修道士也向罗马寻求援助。在此背景下,5世纪末,杰拉斯一世进一步扩大首要权的法理依据,不仅诉诸圣经与彼得权威,还依据保罗在罗马殉道的历史,将教宗界定为正统基督教教义的捍卫者。著名的“杰拉斯教令”强调罗马主教的权威高于其他所有主教,在此基础上颁布了教会典籍与禁书名册。

格里高利继承了部分罗马教会传统。他相信,罗马教会作为彼得之座,享有仲裁权,有权就教义问题受理其他教会提起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书信录》显示,格里高利一世在罗马教会直属辖区外,以受理地方上诉的方式数度行使首要权,对当地教会进行干预。作为普世牧首之争导火索的593年异端裁判案即属此类。涉案人员所在教会隶属君士坦丁堡牧首辖区。这些神职人员被君士坦丁堡教会裁定为异端,遂向罗马上诉。受理上诉,进行质询,这种行为本身足以说明格里高利对教宗享有首要权的坚持。在这一点上,他与前任教宗们立场一致。

但是,在首要权的法理依据与继承者问题上,格里高利明显背离罗马教会的传统。格里高利的教会首要权完全建立在彼得的特殊权威之上,并不涉及宗徒保罗。他指出,教会中有数位宗徒,但是,唯有彼得是宗徒之首,教会首要权只是对宗徒之首的继承。格里高利此说,是对传统坚持的教宗因传承自两位主要宗徒而享有独有的特殊权威提出修正,实际上削弱了罗马主教首要权的法理依据。

格里高利的另一个新主张则是“三一宗座论”。他提出,彼得权威不为罗马教会独享:

宗座之首的座席,是一个,却分在三地。这宗座由圣彼得亲自升起,他认定值得在此地静修并终其余生;这宗座为他本人所喜,故派弟子前往此地传福音;这宗座由他亲自加强,尽管后来离开,却已在此地主持了七年。

罗马、亚历山大与安条克三地的主教座席,实为一个宗座。罗马教会由彼得亲自建立;亚历山大深得彼得喜爱,因而他派遣弟子马可前往建立教会;安条克是彼得驻留七年之地,当地教会经由彼得确立。三地教会都因与彼得的因缘而得以建立,共享基于彼得作为宗座之首的权威。与“三宗座论”不同的是,格里高利认为,三种因缘,不分高下,不论次第。在此,格里高利以基督教三位一体的逻辑,将传统中位居第二、第三的亚历山大教会与安条克教会抬升到与罗马比肩的地位。这三个宗座,在建立的时间上有先后之分,但是相互之间却并非派生关系;它们都由圣彼得建立,在其后的教会中,通过彼得的继任者,由彼得亲自坐于宗座上。因而,三地教会完全同质。与罗马教会传统的“三宗座论”相比,格里高利的宗座认识可称为“三一宗座论”。

格里高利一世的上述首要权理论,是他在597年7月写给亚历山大主教欧罗基乌斯(Eulogius,580—608年在位)的书信中提出的。这是格里高利任期内唯一一次系统阐释教会首要权。596年7月,格利高里也曾表达过类似的共融的宗座观。他在给欧罗基乌斯的信中,提到罗马之座与亚历山大之座紧密相连,因为彼得与马可是师徒,藉由这二者的合一(unitas),两地教会实为一体。罗马主教与亚历山大主教不分彼此,罗马主教主持着亚历山大教会,亚历山大主教同样主持着罗马教会。598年7月,亚历山大主教向格里高利一世表示,“奉您之命”(sicut iussistis),不使用“普世牧首”;格里高利则回复,不可以使用“命令”这个词:“因为我知道我是谁,您是谁;在职位上,您是我弟兄;在德性上,您是我之父。”

格里高利提出首要权理论,以及数次表达三宗座共融的观点,均晚于“普世牧首”之争。它们都是罗马教会与君士坦丁堡教会对抗之下的产物。这样的主张,难免有博弈之术的嫌疑。然而,促使格里高利思考教会首要权,令他开始强调教会权威的宗座属性,恰恰正是“普世牧首”之争。在此之前,格里高利并不特别强调他的宗座权威。《书信录》中,将罗马教会与彼得作关联的案例不多,且往往是在赠送彼得圣物时,提到圣物的所有者彼得是宗徒之首。只有在针对传统上曾经是罗马教会的势力范围,但彼时已经摆脱或正在力图摆脱罗马影响的地区时,格里高利会动用“宗座”(sedes apostola)字样,甚至诉诸“圣彼得,宗徒之首”的权威。这种情况,在“普世牧首”之争发生之前,仅有两例,分别针对努米底亚教区(Numidia)与巴尔干地区的大查士丁尼亚教会(Prima Justiniana)。上述诉诸宗座权威的个案,均未涉及亚历山大与安条克两大宗座所辖教会。对于亚历山大与安条克两地牧首,格里高利始终礼敬有加。格里高利在“普世牧首”之争发生以前的行为,未见有违后来提出的教会首要权理论。因而格里高利的教会首要权理论可以自洽。

格利高里理解的教会首要权只是一种仲裁权。在实践上,它仅限于因教义争议而上诉至宗座的个案,在格里高利的教会观念中,主教是所在教会团体的权威,他们凭借自己的布道与示范引领他们管辖的信众,如同点亮夜空的群星。教会首要权是维护基督教会教义正确的一种纠正制度,并不以牺牲单个主教权威为代价。相对于当时已有的罗马教会传统,它削弱了对教宗权威的主张。不仅如此,格里高利关于教会首要权的理论,还向东部两大宗座让渡了原本为罗马主教独有的彼得权威。这种理论,或许是他应对强大皇权支持下的教会新贵的无奈之举。但是,它表达了教会最高权威“同僚间的平等与共享”(collegiate)。这种观念,与5世纪以来罗马教会内部一路攀升的罗马主教首要权的理论背道而驰,亦与607年教宗博尼法斯三世为罗马教会争取来的“所有教会之首”相去甚远。

余论:一个权威符号的形成

格里高利一世理解的“教宗”权威,与中世纪教会实际形成的教宗权威有着质的不同。他对自己的定位,并没有超过传统意义上的“罗马主教”。格里高利固然认同彼得之座的继承者在整个大公教会拥有高于其他主教的威望,并因此拥有仲裁教义争议的权力,但是他对罗马主教首要权的主张,明显弱于罗马教会传统。格里高利认为彼得之座的权威为罗马、亚历山大与安条克三地主教共有。不仅如此,格里高利一世主张的教会首要权不是行政权力,而是“本体性”(ontological)或者“圣事性”(sacramental)权威。在现实层面,它仅体现为宗座维护教义正统性的责任。

格里高利时期,“天主众仆之仆”是主教的代名词。格里高利将名号带入了罗马教会。后世将它理解为所有教会之首,作为格里高利对罗马主教首要权的主张。这既不符合他较为共融的教会观,也有悖于他选用名号的初衷。“天主众仆之仆”承载着“修士—主教(教宗)”的教会理想,传递了有别于罗马教会传统的主教观。同期的书信、著述与布道辞表明,格里高利有整肃罗马教会的意图。教宗试图重用“修士—主教”,将修道权威纳入教会体系,通过“修士—主教”的言传身教,以修道思想改造教会。格里高利确实重用过大批修道士,并因此遭到教会中许多人的反对。他去世之后,继任教宗萨比尼昂(604—606年在位)复辟传统,“以教士充实教会”。此后几十年中,教士与修道士两派在罗马教会交替掌权。与之相应,“天主众仆之仆”的使用时断时续。而教宗们将它固定为名号的做法,则要到9世纪才开始。

在格里高利过世后的两个世纪中,罗马教会选择将他遗忘。这位被后世冠以“伟大”的教宗,能够再次在罗马获得关注,得益于查理曼的教会改革。受邀主持改革的阿尔昆(Alcuin of York, 约732—804年)来自英格兰教会。面对法兰克人的质疑,他要以所谓正统的“格里高利圣咏”纠正法兰克教会的礼仪制度。8世纪末,查理曼的问询将格里高利重新拉回了罗马人的视线。现存格里高利书信的最主要来源,即省略了“天主众仆之仆”名号的三个抄本集,全部出自这个阶段教宗档案室的誊抄。

加洛林的君王将格里高利奉为圣徒与权威,这促成了9世纪教廷推动的格里高利圣徒崇拜。执事约翰编撰《圣徒大格里高利传》,将“天主众仆之仆”的启用错误地归因为“普世牧首”之争。这一历史重构,反映的是经历过圣像破坏运动与佛提乌分裂(The Photian Schism)之后的东西教会关系。843年,圣像破坏运动结束后,罗马教会与君士坦丁堡教会增强了沟通。但是,佛提乌分裂再次破坏两地教会的关系。这次分裂源于拜占庭皇帝罢免君士坦丁堡主教依纳爵(Ignatius,847—858、867—877年在位),代之以平信徒佛提乌(Photius,858—867、877—886年在位)。依纳爵向教宗求援。863年,教宗尼古拉一世绝罚佛提乌。867年佛提乌对尼古拉施以绝罚。两地教会交恶历时约20年。在双方持续论战中,东西教会的分歧与敌对尤为明显。《教宗列传》中的《尼古拉一世传》的续写部分与《哈德良二世传》对这段历史着墨甚多。戴维斯提出,《尼古拉一世传》续写者与《哈德良二世传》的编撰为同一人,可能正是受约翰八世委派,撰写《圣徒大格里高利传》的执事约翰。在此背景下,重现辉煌的“天主众仆之仆”,已经不再完全属于格里高利一世。此时的教宗们远离了深受修道文化影响的古代晚期的基督教世界,既失去了亚历山大与安条克两大宗座的精神参照,又绑缚着“圣彼得国”的世俗关切,“天主众仆之仆”名号被赋予了新的意涵。


谢选骏指出:格里高利一世是罗马教权的实际创始人,他奠定了西方基督教社会的方方面面,使之从西罗马帝国衰亡的废墟中振作了起来,揭示了“罗马帝国的衰亡史就是基督教会的兴盛史”这个历史的真相。可以说,格里高利一世来得正是时候,因为不久之后,阿拉伯人的狂潮就要袭来了——而罗马教权的确立,正好为此提前做出了准备。与此相比,拜占庭帝国统治之下的牧首,还是更多沿袭了罗马帝国的惯例,因此未能创造更多的奇迹。罗马教权的实际创始人,给中国基督教化也起到了一个可以参考的先例——中国教会不必听从罗马的使唤,就像罗马的基督教会不再听从君士坦丁堡牧首的指挥。换言之,宗教的中心可以转移,从耶路撒冷到罗马再到拜占庭再到罗马……再到任何一个中国城市,但是圣灵始终如一。

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

谢选骏:《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超过中国历代法律汇编之总和

佚名网文《查士丁尼法典》报道: 


公元526年2月13日,拜占廷帝国的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主席由“圣宫廷”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并可加以增删、修订,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再按内容分类,按时间先后排列。

这部《敕法汇集》在公元529年颁布施行,也就是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

534年《查士丁尼法典》修改后再度颁布。


简介

《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是《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法典》四部法律文献的统称,由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

该法典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和新法典。最后完成于公元530年左右。法典内容为东罗马帝国时期的皇帝敕令,以及权威的法学家对于法律的解释,还有给法律学生当作法学的入门教材等。

在整个编纂工程完成之后,任何对于《民法大全》的评论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该法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

起源

相较于希腊,罗马给人的第一印象想必是务实,「罗马人对西洋文明的最伟大贡献就是博大精深行之久远的罗马法」。

而在经过长期的演变,「博大精深行之久远的罗马法」,「也跟着渐趋式微,而丧失了古典时代既有的精神」。于是查士丁尼开始将紊乱不堪的法律一一作出详细的整理,找来当时的大臣帮他编纂。说是要编纂,但这其实是一件浩大的工程,「当时帝国时期,律有二类,一类是帝国法令,为历代皇帝所颁布的立法;一类是法律判例,包括过去司法家和法学家对于法律实际运用时所做的判断和解释,但数世纪来,过去司法家和法学家对于法律实际运用时所做的判断和解释,积累繁多,终至于法令滋章,运用为难」。然而查士丁尼观看这数世纪累积的法典,有些法典早已不合时宜,于是他便开始统合整修,希望能做出一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法典。

历史背景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内忧外患,本已摇摇欲坠的帝国大厦,在强悍野蛮的日耳曼人的冲击之下终于灭亡了。西罗马覆灭后,东罗马帝国依然健在,并且进入一个“黄金时代”,这主要得力于东罗马有利的地理环境。东罗马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旧称拜占庭)位于欧亚两洲交界处,扼黑海咽喉,海上贸易发达,经济发展十分迅速。

527年,查士丁尼续任为东罗马帝国皇帝。528年,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他便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来编辑一个新法典,即《罗马民法大全》。

四部法典

《查士丁尼法典》,由委员会把自2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元首颁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剔出其中互相矛盾的条例后编成。

《法学汇纂》,由委员会把历代罗马法学家有关法律问题的论文和著作汇编而成。

《法理概要》,由委员会编成指导学习法律的文献。

《新法典》,由查士丁尼命人将自己执政时期的法令编辑而成。

以上4四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

其人

查士丁尼483年生于托莱索(在今南斯拉夫境内)的农民家庭。

他是查士丁一世的侄儿。查士丁一世只是一个目不识丁的色雷斯农民,靠军队发迹,爬上东罗马君主宝座。查士丁一世对自幼跟随着自己的侄儿查士丁尼寄予了厚望,让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从518年后,查士丁尼就协助叔父掌理政务,担任帝国行政指导。

公元527年,他继承了叔父的权位,正式成为罗马皇帝。

查士丁尼在即位的那天起,就把重建罗马帝国的统治当作终生奋斗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军事上,他东征西讨,花了20年的时间打败波斯帝国,击溃汪达尔族,从哥特人手中收复了意大利、北非和西班牙的一部分,地中海再次成为罗马的内湖;在国内,查士丁尼把注意力集中在反对政府里的腐败作风上,鼓励发展商业、工业,着手大兴土木,建筑城堡、修道院和教堂。君士坦丁堡著名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就是其中的一座。大兴土木及应付战争耗资巨大,导致税收加重,酿成许多地方叛乱,几乎推翻查士丁尼的统治。

565年,查士丁尼去世,不久东罗马再度走向衰落。

法典的基础

罗马法,一般泛指公元前6世纪罗马国家形成之后至6世纪中叶查士丁尼皇帝编纂法典为止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所有法律总称。公元前6世纪的塞尔维乌斯·固里乌斯时期(约公元前578年—前534年)实行了一系列军事和政治改革,是罗马国家和法律形成的标志。与此同时,罗马奴隶主阶级为了适应统治的需要,要求建立新的社会规范,罗马奴隶制法随之产生。

公元前451~前450年,在平民反对贵族斗争中产生的《十二铜表法》是平民取得的巨大胜利。同时也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罗马法的雏形。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有的学者认为《十二铜表法》从未废除过,它的一些条款一直实施到罗马历史的结束。

公元前3~公元1世纪,罗马通过一系列的对外征服战争,领土不断扩大,成为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这一时期罗马法的主要特点是市民法占据统治地位,市民法亦称公民法,是罗马早期的法律,是公民大会和元老院所通过的、带有规范性的决议以及其他一些习惯规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

此外帝国内还有所谓的万民法,意思是“各民族共有”的法律,它也是罗马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通过罗马最高裁判官的司法活动所制定的,实际上是罗马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它是按照罗马奴隶主阶级的需要,吸收了各民族已有的法律成果,在较为复杂的关系中发展起来的。内容主要是调整财产关系,特别是有关所有权和契约关系。至于家庭、婚姻和继承权等仍归市民法调整。

虽然,这些法律一直被日耳曼人、罗马人、意大利人所普遍使用,但内容仍十分简陋,而且只是采录当代以前诸位皇帝的敕法,没有足够的深度以适应时代的更新变化。即使是最晚颁布的《狄奥多西法典》,至查士丁尼时代,也已有许多不符当时的需要。

雄心勃勃的查士丁尼审视这些法典,认为这些旧有法典具有无法掩蔽的基本缺陷。为了他的帝业,他要为人们提供一种永久恪守的行为规范,绝不是将敕法收集然后转载在一本书里。这并非单纯的立法事业,也并非宗教事业的延伸,它将是他恢复帝国的另一个支柱。

法典内容

《查士丁尼法典》共12卷,卷下分目,每目按年代顺序排列敕令的摘录,上面标出颁布敕令的皇帝的名字和接受人的姓名,敕令的末尾注明日期。《查士丁尼法典》颁布后,又陆续颁布了《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编》和《查士丁尼新律》3部分,作为《查士丁尼法典》的续编。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名《法学阶梯》,于533年底完成。共分4卷,卷下分目,辑纳了历代法学家的论文,简要阐明法学原理,是学习罗马法学原理的简要教材。

公元530年,查士丁尼再度任命特里布尼厄斯为主席,11名博学、有名望的法学家和从别留托斯、君士坦丁法律学校选出的5名教授为委员,共同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著作,分门别类加以搜集、整理并进行摘录,共花费3年时间编成了《学说汇集》,又名《查士丁尼学说汇编》,于533年底颁布施行。

此外,565年法学家又把查士丁尼皇帝在法典编完后陆续颁布的168条新敕令汇编成集,称为《查士丁尼新律》。其主要内容属于行政法规,也有关于遗产继承制度方面的规范。

以上4个部分,在12世纪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由于《查士丁尼法典》最早编成,并且是这部《民法大全》的核心,所以一般以《查士丁尼法典》作为这部民法大全的代称。《查士丁尼法典》这一重要法律文献虽然是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编纂的,但在编纂过程中曾根据当时情况作了加工,所以一般说来它能够反映出罗马帝国全盛时期的罗马法,即“古典时代”的全貌。

《查士丁尼法典》明确宣布皇权无限,维护教会利益,巩固奴隶主的统治地位;法典要求“人人都应安分守法”,否则,要依法给予严厉制裁;法典还特别强调奴隶必须听命他的主人的安排,不许有任何反抗,据此可见,查士丁尼编纂法典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完全一致的,他试图通过法律规范的系统化,达到巩固皇权的目的,并运用这个法典来为其挽救奴隶制的统治服务。

《查士丁尼法典》虽然保留了奴隶法,但取消了父母可以把子女卖为奴隶以补偿自己对他人冒犯这一部分;法典肯定了妇女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典强调了基督教的思想统治,确立了君权神授的原则,并详细规定了基督教生活的各个方面,强调了对异教徒的强行改信基督教和镇压的政策,甚至规定了教堂和修道院的规模和生活规则,强化了对隶农的统治;法典也用许多条文严格规定了奴隶与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他的主人,对不服从者处以重罚乃至死刑,只是由于隶农的反抗斗争才不得不写上释放奴隶的条文。

法典的推广

12~15世纪,欧洲出现了《罗马法》“复兴时期”,许多国家相继采用了罗马法。德国是采用罗马法最积极的国家。德国马克西尼安一世于公元1459年,发出通告“宣布帝国法院的审判以共同的法律为基础,由十六名法官共同执行”。法官中至少有八名是法律博士,他们必须精通罗马法;另外八名,则是从罗马法赋予其特权而对罗马法深具好感的贵族阶级中选任。罗马法在德国一直被沿用到19世纪末期,而重新制订的《德国民法典》也挣不脱罗马法深入骨髓的影响。

在法国,罗马法一开始曾遭到严格禁止,但在政治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下,从16世纪起,罗马法逐渐成为法官断案的具有权威性的准则。拿破仑引以为傲的《法国民法典》也是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它后来成为大陆法系中民法典的经典之作。

在英国由于贵族们不满查士丁尼将所有特权均归诸于帝王一人,故而纷纷抵制罗马法的采用,但这一切,没有阻止罗马法成为12世纪英国法律进修科目的普遍讲义。虽然英国的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直接来源于原始的日耳曼法的“私法”部分——契约原则、遗嘱、信托制度及人法、海商法等方面,没有接受罗马法的形式,但它仍摆脱不了罗马法的影响。

社会影响

《查士丁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它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它标志着罗马法本身已发展到极其发达、完备阶段,对以后欧洲各国的法学和法律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

另外,法典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法更为详尽。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严格、确切和结论明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的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为后世法律奠定了基础。

评价

①《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和《查士丁尼新敕》的合称,它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它保留了罗马在法学方面的创造成果,对人的行为做出详细的法律规范,为调解复杂的社会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

②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③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是以罗马法为基础。

谢选骏指出:我看《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超过中国历代法律汇编之总和,这对造成欧洲法治社会的贡献,无法低估。流风所及,我看到仅仅一套纽约州的法律典章,就超过了五米之厚。


佚名网文《纽约州法律汇编》(Consolidated Laws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报道:


纽约州法律汇编(Consolidated Laws of New York;纽约州法典汇编)是纽约州议会所颁布的具有通用性质之纽约州永久法律的法典汇编。


纽约州法律汇编内容篇章是由一些相关的法律章节所组成。纽约州使用一种称为"连续法典化编纂"(continuous codification)的系统,其中每个州议会法律汇编都清楚地确定了受其通过影响的"纽约州法律汇编"之法律及篇章。与民法典不同,纽约州法律汇编是系统性的、但是既不全面也不先声夺人,在实务上的应用通常需要参考其他的法律以及判例法。纽约州法律汇编在1909-1910年间仅由纽约州印刷过一次,但有三个全面且经过认证的更新商业私人版本。纽约州法律汇编可以在网上找到,不过没有附加评论。


也存在有未汇编的法律,比如各种法院的法案。未汇编的法律是属于未法典化的,通常是局限于它们的区域性质,不过在其他方面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纽约州的州议会法律汇编是在纽约州议会法律汇编中公布。


谢选骏指出:一百年过去了,习惯法运用之下的层层叠加,使得美国法律变成了无法穷尽的系统工程——其好处是法治社会的确立,坏处是给了律师骗子和骗子律师等等行业以极大的可乘之机……上下其手,操纵政府,祸害社会,愚弄大众。

谢选骏:亚洲人挣的都是辛苦钱


《美国小镇居民集体举报,至少19名华女被捕》(2023-06-20 华人生活网)报道:


一名报住在法拉盛的华裔妇女近日涉嫌卖淫和无证按摩,在长岛苏福克县(Suffolk County)的一家按摩店被捕。


警方表示,今年以来,苏福克县至少有19名华女在按摩店被捕,她们全部被控无证按摩罪,其中12人被指控卖淫。


苏福克县在美国长岛,人口大约150万,因为跨度较长,所以各城市人口密度并不到。


据警方说,他们之所以展开调查,是因为收到众多社区投诉针对纽约大道(New York Ave)454号的红门按摩店(Red Door Spa),投诉称该店影响社区的生活质量。


于是,警方和亨廷顿镇(Town of Huntington)执法人员在13日下午2点左右到这家店进行突击检查。


经过调查,46岁的陈丽娇(Lijiao Chen,音译)被捕,她报住在法拉盛艾德大道(Elder Ave),被控两项卖淫罪和两项无证按摩罪。


陈丽娇收到法院传票后被释放,她将于7月3日在中伊思利普(Central Islip)第一地区法院过堂。


在美国从事非法按摩行业,尤其是这种在社区内的门店,由于影响治安以及周围的环境,经常会被周边的社区居民举报。


本月初,纽约警方也接到众多居民举报,警方在一次卧底诱捕行动中关闭了皇后区木边(Woodside)一家色情场所。


并在距离此场所一条街外的酒吧内以卖淫罪逮捕了两名60多岁的亚裔妇女。当地民众称,此地类似场所云集,居民早已不堪其扰,并多次举报。


6月2日,警方关闭了位于罗斯福大道(Roosevelt Ave)63-02号的一家色情场所,此地直到去年都是旁边一家名为“金城超市”的华人超市。


但超市负责人称自从去年房东重新控制了这栋建筑以来,超市就没有使用这个被查封的场所,但被封的店面上方仍有印着“金城超市”的遮阳篷。


警方表示,超市和该场所是相连的,但没有提供如何相连的细节。根据市政府记录显示,房东登记为Key Fat Corp。


据本地居民和商家说,罗斯福大道63-02号是一家有名的色情场所,门口经常能看到穿着暴露的女人,她们拉着男人进去按摩。


当地居民早就呼吁关闭这家场所了,类似的场所此地泛滥成灾,从61街到111街的罗斯福大道上随处可见。


周四(6月8日),皇后区最高法院向罗斯福大道63-02号的房东发出了一份起诉书,并将其贴在前门上。起诉书称,该场所的人在2022年8月和2023年1月向一名卧底警察提供100美元现金的性服务。该投诉通知房东于6月12日出席有关减少滋扰的视频动议。


被查封的场所仍有不少人驻足观望。


另据警方消息,上周他们在距离一个街区外的罗斯福大道64-01号,逮捕了两名年龄分别为64岁和60岁的亚裔女性,并以卖淫罪起诉她们,因为她们向一名卧底警官提供性服务以换取现金。这家叫Tijuana Bar Restaurant的酒吧餐厅目前处于关闭状态。


一名在此地居住超过35年的本地居民告诉记者,平日里当人们和她们的家庭从此地经过时,这些衣着暴露的女性会拉着路过的人问要不要服务,“这些女性穿着很少的衣服坐在路边拉客,影响非常不好,因为很多孩子从这里经过,这样的人在这条街上很多,我很尊重和热爱亚洲文化,但这样的事导致对亚洲人的口碑非常不好。”


当记者离开此场所时,仍可见数位穿着暴露的亚裔女子站在附近街边揽客。


事实上,美国的按摩行业是非常正规的,但是很多人打着“正规按摩行业”的幌子,却在做非法的事情。


对于新移民来说,语言障碍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在美国考取按摩证书需要英文通过考试。


华人朋友从事正规按摩行业,收入也相当可观。


在美国,所有按摩工作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无证按摩一旦被警方发现,很可能会面临警方的逮捕和起诉!而按摩师执照需要申请者年满18周岁,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满足一定的教育职业培训水平,并且学习心肺复苏课程,同时申请人还必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如你想获取一个纽约按摩证书,需经过专业培训以及按摩行业从业程序的规定的指定培训,学习不少于1000小时。另外如果申请者完成了解剖学、生理学、神经内科学、人体工学、病理学、卫生学、急救学、心肺复苏学、感染学课程,同时完成东方按摩理论或西方按摩理论课程后,必须完成特定的最少150小时的个人按摩练习实践课程。


完成学习的专业要求后,申请人还必须在每年一月或八月参加纽约州按摩疗法考试,考试的四大项内容包括评估检测、治疗按摩计划、按摩治疗技能和专业道德,分别占据考试内容的14%、29%、51%和6%。


通过专业学习以及考试者再经过纽约州行业办公室最后审核,发放执照。但全英文的试卷考试另众多希望从事按摩行业的华裔申请者,不得不暗自叹气。


当然很多按摩师月薪也不错加上客人小费,高达上万美金。


谢选骏指出:亚洲人挣的都是辛苦钱。


《大戏开演 房地产摇摇欲坠波及一线城市》(2023-06-19 子龙)报道:


2023年即将过去一半,中共所宣扬的经济反弹至今没见动静,用百业凋敝形容大陆经济一点也不过分;尤其是房地产行业寒风依旧,中共原本认为今年第二季度房市可以转好,现实是该季度房地产销售量创下新低。


大戏开演  房地产摇摇欲坠波及一线城市


用数据说话,223年5月,大陆10个重要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环比下降,成交量为73187套,环比下降了13.83%,这意味着解封后的房屋销售还不如疫情封城的光景,交易量上不去,二手房挂牌量却继续上涨,涨幅为3.62%。


房子卖不动直接影响到土地财政,举个极端点的例子,武汉市2023年全市税收收入预算为1388亿元,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为1220亿元,结果截至5月30日,武汉土地成交金额为32.19亿元。要知道,预算1220亿,结果半年卖地收入仅30多亿,只完成了预算的2.6%。疫情最为严重的2021年第一季度,武汉卖地都进账200亿。


2023年1-5月,大陆300城各类用地出让金达8659.13亿元,同比下降12.5%。武汉和昆明的下降幅度最惊人,2018年武汉卖地收入为1830亿,如今32.19亿,这意味着这座人口上千万的城市随时会破产。

武汉、昆明是最糟的,其他城市也好不到哪去,无锡2022年土地出让金达1036亿,目前仅114亿;郑州2022年土地出让金达448亿,目前仅80亿;济南去年453亿,目前仅40亿。


再看看房贷情况,据大陆六大银行统计,2023年第一季度,个人住房贷款仅新增了4724.58亿,仅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66%;2018年同期,个人住房贷款为2.53万亿元,房贷下滑了10倍不止直接说明房地产行业的疲软。


分析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各种拗口的指数不如直接看卖地数据和挂牌量,结论是大陆的房地产依旧处于恶化状态,即便当局出台行业利好举措,真正起到的效果还是微乎其微。


数据太惨烈,中共嘴上说房住不炒,身体却早已按捺不住,中共国务院被迫考虑降低主要城市一些非核心区域的首付比例,同时降低交易中介佣金,并打算进一步放宽购房限制,新一轮的救市可谓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大陆的支柱产业,更是中共的命根子,如今房地产这个中共的七寸恶化速度之快简直超乎想象。一面是中共紧急商讨对策计划救市,一面是房屋挂牌量激增。


北京去年的二手房挂牌量是5.5万套,现在是9.3万套;杭州,去年6.5万套,现在超过12万套了;重庆,4.8万套,如今已经超过16万套,这种增长算不算是抛售,大家自己脑补。


前不久,上海网友发布了一段2分钟视频称,永康路(靠近复兴路)的老外走光了,房租暴跌,没有新近补充的客源,房子只能降价出租,客源又补充不进来只能在恶性循环之中。


疫情期间,中共当局为了维持财政,通过收紧贷款逼迫老百姓买新房,在二手房购买上层层设限,其目的是帮助开发商清库存。现在的情况是刚需不敢买,怕掏空六个钱包最后血本无归;改善型民众原来是卖旧买新,现在更多的是卖掉多余房子回笼资金。对于购置新房,人们明显更为谨慎。


大陆房地产繁荣是建立在前所未有的泡沫之上,很多人由此跨入富裕阶层,毫不夸张的说房地产繁荣让人们迷失于中共所描绘的虚假盛世内,房地产更是与中共的执政合法性挂钩,只要房子一直涨,共产党就有花不完的钱与喝不完的茅台,问题是这种循环出了问题,且直接威胁到中共的统治根基。


毕竟房地产行业贡献了大陆GDP约四分之一,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支柱,也是地方政府的一个主要收入来源。中共想房地产恢复到2019年水平的想法是好的,然而塌方的又何止是房产市场,


泡沫总有破的一天,中共编织的盛世梦也有醒来的一天,在这十数载,多少人为房发狂,中共则是这场游戏的最大赢家,天下从来没有不破的泡沫,只是缺少一根捅破泡沫的竹竿而已。


房地产市场越强势越涨,越涨越强,反之越跌越抛,越抛越跌。这个角斗场参与其中的不单单是资本,遍地是权贵,曾狂言房子不涨就算跌的砖家,今年恐怕要真心体会一下什么是过山车。


房地产泡沫之后,中共将不得不面对执政合法性的挑战,真正的大戏即将开演。


谢选骏指出:亚洲人命苦,挣的都是辛苦钱,否则就是一手泡沫。

制度的失靈/價格雙軌制/八九民運 (編年史小説 《兩個中國》第30卷) Annals Novel The Two Chinas (Volume 30)

June 2026 First Edition 2026年6月第一版  谢选骏全集第530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530 (另起一頁) 【第八十七部】 【制度的失靈】 【(1987 年)】 【第八十八部】 【價格雙軌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