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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

第四节 后期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学

 




墨家的认识论,第一,承认人类主观意识之外,有客观的物质的存在,而且它是第一性的东西;第二,承认我们主观的官能——所谓“五路”(即五官)和“心”“知”——有“貌”“拟”外物(即反映外物)的能力;第三,认为主观的官能,不但须与外物接触,并且还须与外物相习,才能认识外物,即是说,承认认识是一种实践的过程;第四,承认客观事物是有真理的基准的,真理须以实践的检证为基准。

从这里,可以证明墨经作者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这种辉煌的哲学思想,贯彻着全部墨经(连同大取小取二篇在内),处处表现出它的鲜明的环炼。经下:“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说在病。”说:“物,或伤之,然也;见之,智(知)也;告之,使智(知)也。”(校注)此章说明是以“病”为例。“智”读为“知”。“告”旧作“吉”,依王校改正。说“物”字牒经标题,不连下读。

这一章是说明“物之所以然”的真相、从它所获得的知识、和他人由告语所获得的知识,三者不必相同。所谓“物”,就是普通所谓的事物。我们观察一种事物,往往不能够如实地知道它的真相,毫无遗漏。比方眼睛有病,就会看朱成碧;片面地观察事物,也会看不见它整个的状貌。这就是“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不必同”。我们以所得的知识告诉他人的时候,或因所用语言(文字)不够正确,或因听者(读者)豫备知识不够充分等等,以致对方不能完全接受,甚至发生误会。这就是“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如果告诉的人所得的知识,本不充分,或谬误,对方就简直没有获得完全知识的可能。这就是“物之所以然,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譬如因负伤而致病,负伤情形就是病的所以然。现在观察伤痕和病象,就可获得病理的知识。告诉人这病是因负伤所致及其病状如何,就是要使人获得同样的病理知识。

因为三者在事实上不必相同,所以墨家一方面要广求真实的知识,另一方面也要研究正确的言辞。(大取:“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经上开宗明义就写下明“故”一章,而小取也把“摹略万物之然”放在“论求群言之比”的前面,与本章先举“物之所以然”,都是同一用意;都是指示“物之所以然”为一切知识的基本来源。经上:“故,所得而后成也。”

说:“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无(不)然。若见之成见也。”

(校注)说“有之无不然”,旧作“有之必无然”。鲁大东说:“本书‘必’与‘不’二字常互讹,此处‘不’讹作‘必’,而又上下错倒,致生歧义。”今依鲁校正。张惠言校移“体也若有端”五字于下章,今依鲁校仍列于此。

本章所谓“故”,就指“物之所以然”。就事物说,它是形成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就“立辞”说,它是构成立论的道理。在第七章里我们曾说墨子书常说到“类”与“故”,自墨子提出“类”和“故”这两个概念,先秦“名辩”各家都受其影响。到了后期墨家的墨经里,这“故”的概念,更有了发展,不但把“故”分成“大故”与“小故”,而且联贯地说明其在认识进程里的作用与价值。说所讲的“故,使为之也”,是从另一方面说明“故”。比方加热于水,达到摄氏百度就变成汽。从原因方面说,是“使为之也”;从结果方面说,则是“所得而后成也”;就事物本身来说,则为“物之所以然”或规律。一切事物的所以然,一定有若干的“故”。仅为故的一部分而无决定性的故,叫做“小故”,诸故中起着决定作用的才叫做“大故”。譬如人之有见,其原因繁多。有外物还要有眼睛,有光线还要有心知,仅有其一,未必能见,但若缺其一,即不能见。故曰:“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故”之一部分,实只是“故”之一体,譬如“尺”之有“端”(墨经“尺”作“线”解,“端”作“点”解),故说“体也,若有端”。如果众因毕具“大故”形成了,则“见”之事便具备了。故说“大故,有之无不然,若见之成见也。”

关于“体”的意义,应该顺便说明一下。经上第二章说:“体,分于兼也。”说:“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所谓“体”,就是部分,“兼”就是全体。部分是由全体所分出,故说“体分于兼也。”又墨经通例,一切事物未经思维上的分析而作为整个看的谓之“兼”;经过思维上的分析而作为集合的全部看的谓之“二”,例如经说上“见,时者,体也;二者,尽也”之“二”。所以,本章经说“若二之一”之“二”,与积“端”而成的“尺”对举,如果作数目字的“二”解,便不洽通。就第一章说,“小故”是“体”,“大故”就是“二”了。“大故”是综合众“小故”而成,数字的“二”怎样包括得了?其次说:“焉摹略万物之然。”

(校注)“焉”,“乃”也。汉书杨雄传音义引字林:“摹,广求也。”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略,约要也。”“略”训“界”,见左传庄二十一年“与之武公之略”注;义训“取”,见广雅释诂一。“然”即“物之所以然”,小取下文也说:“其然也,有其所以然也。”

这一句表明一切客观事物为知识的直接的来源,以别于“群言”之为间接的知识。经说上:“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可以互相发明。从人类主观能动性方面说,谓之“貌”,谓之“摹略”,若从客观对于主观所“貌”的结果说,即是我们说的反映。“摹略”又含有“规摹而略取之”的积极的意义,正和“认识乃是思维对实体的永远的无穷的接近”、“乃是(智力)浸渍无机自然的过程而使其服从主观的权力”这些科学的规定,有相似的意义。

(二)现在再看墨经对于认识过程初步阶段的说法。它首先就说到主观的能感觉的官能。

经上:“知,材也。”

说:“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若明。”

(校注)“知”读为“智”。孙注引淮南子主术篇高注:“才,智也。

才与材通。”又说:“此言智之体也。”梁说:“材者,本能也。”孟子“非材之罪”、“不得尽其材”之“材”与本章“材”字同义。“而不必知”句,“不”字原夺,今补。

人具有能感觉的官能,这是人用以求知识的工具;但仅有官能,未必即能获得知识。譬如眼睛有“明”的功能,才能见物,但仅有明,未必成见。那首先必须客观世界有物,眼的明与物接触,始能成见。官能与物接触,始能获得知识。故说:“所以知也,而不必知,若明。”经上:“知,接也。”说:“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

(校注)说中的“过”字,孙校:“‘过’疑当为‘遇’,与经云接同义。”鲁校:“过物者,谓知物之已然;过者犹过从相习而为经验是也。‘过’为经中术语,……孙说非是。”按鲁说义长。“接”即“接待”,与“过从”义相洽,今从之。庄子庚桑楚篇说:“知,接也。”与此处所讲的相同。这是说,人以其“所以知”的才能,去和外物“接”触,“过”从而与之相习,就能够由对象的形色而摄取其仪貌。故说:“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从本章中可以看到三点:第一,承认认识是一种过程,对于外物要切实“貌之”,并必须与之相习。第二,承认物可以知。第三,人的才能也确能知物。——这属于感性的认识。

但是,我们在认识过程中,不但不限于“物来顺应”,像镜子般地只有消极的被动的反映;而绝大部分却是积极的能动的追求。上文所引“摹略万物之然”,正是墨家注重认识的积极作用的明证。而这种思想,在写定年代较早的经上中就已经表现得很好。

经上:“虑,求也。”

说:“虑,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

(校注)说文心部:“虑,谋思也。”目部:“睨,袤视也。”

“虑”就是有意识地以其“所以知”的才能去有所求索之谓。这与荀子正名篇“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微有不同。譬如睨而视物,已含有主观的能动的作用在内。但睨而视之,不必即能得到其所要视的对象。故说:“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若睨。”既有能动的作用,即已涉及最简单的谋思,其“有求”,就不是漫无目的的寻求。所以,“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的动作,表示

(一)其官能的动向必有所禀受;

(二)其所“过”的物是有目的的活动的对象。

(三)上面说过,“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的动作,其官能的动向必有所禀受,以其知有求也,不是漫无目的的寻求。其任指挥引导作用的,荀子归之于“心”。正名篇说:“心有(又)徵知;徵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徵知必将待天官(指感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同样的见解,在墨经也表现得非常明显。经上有连次的四章:

“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疑即上章之说。)

“言,口之利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疑即上章之说。)(校注)张之锐说:“循,顺也。察,明也。”说文言部:“直言曰‘言’,论难曰‘语’。”诗:“执竞武王”之“执”,笺:“持也。”夏小正:“持养宫事”之“持”,传:“操也。”因此,“循所闻而得其意”者,谓顺其所闻之言,以得言者之意;“执所言而意得见”者,谓操持所言而其意谓得以表见。

由此可见,墨经一方面重视五官的感觉,另一方面也重视心知的辩察。

因为如果没有心知,不但理性的认识的发展没有可能,而且初步的感性的认识也没有保障。

(四)所谓“心之察”和“心之辩”的“心”,在另外几章里,也称做“知”,即“形与知处”之“知”。

经上:“生,刑(形)与知处也。”说:“生,盈之生,商(常)不可必也。”又说:“卧,知无知也。”(本章之说,有标题而无文字,疑脱失。)又说:“梦,卧而以为然也。”(本章之说也有标题而无文字,疑脱失。)(校注)毕说:“‘刑’同‘形’。”曹说:“形,谓四肢百体也。知,谓视听聪明心意知觉也。处,同居也。形与神离则死矣。”经说“盈”字旧作“楹”,依张据吴钞本校改。经上:“盈,莫不有也。”广韵:“商训常。”

“卧,知无知也”,伍说:“上‘知’为能知,下‘知’为所知。”

“生,形与知处也”,即是说,形体有知觉则生,否则死。但形体与知觉相盈而得“生”,不是常可必的。人生在世,不但时时有可死的机会,而且长生不死,势不可能。故说:“盈之生,常不可必也。”睡眠时候,知觉之体(即能知)虽尚与形处,但知觉之用(即所知)却暂停其活动。故说:“卧,知无知也。”若在“知无知”之时,犹自以为有所“动作云为”,那就是做“梦”。故说:“梦,卧而以为然也。”

这三章的界说,其重要性不在其心理学上的分析,而在其哲学上的观点。

问题是“形”与“知”的关系是怎样?从所谓“形与知处”的说法看来,“形”与“知”似乎是互相独立而并存的。又从“卧,知无知也”看来,则“知”是统一体,也可无疑。这种“形”“知”并重的提法,自然不像王充、范缜那样,明确地提出了“神由形生”,“形之于神,犹刃之于利”,“形亡则神灭”的概念,可是墨家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却是明显的,这是墨经自身的说明可作证明的。

(五)关于知识创获的由来,墨家大体上分为三种。第一为“亲知”,通过自己的亲身经验,由感官的感觉而得来的;第二为“说知”,根据直接间接知识经验,由思维的推论而得来的;第三为“闻知”,由他人的告语传授或阅读文字等而得来的。层次虽然有三, 但墨家判断知识的真伪,则以客观事物的真相为标准,同时以实践为真理的检证。

经上:“知,闻,说,亲;名,实,合,为。”说:“知,传受之,闻也。方不■,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校注)孙校:“集韵四十漾云:“‘障’或作‘■’。方,谓方域,言不为方域所限生障碍也。”梁校:“方,犹史记‘见垣一方’之方。”

本章充分表现出墨家认识论重客观、贵实践的特点,而这特点就是墨家的成就高出先秦各派知识论的主要精神。墨经还有很多章分疏本章所提出的各个概念,很值得仔细领略。兹分别说明如下:

第一,“亲”知——说:“身观焉,亲也。”这里“身”代表五官,指的是由五官亲历所获得的知识。譬如儿童弄火,手触炽炭,觉得灼痛;这即是由亲身经历认识了热。糖要亲吃才晓得怎样地甜;玫瑰花要亲嗅才晓得怎样地香;佳风景要亲看才晓得怎样的美丽;好音乐要亲听才晓得怎样的谐和。这是得到知识的第一条道路。亲身经历得来的感觉的经验是知识的最可靠的基本源泉,一切常识乃至科学,都是在这基础上面建筑起来的。而墨家正是注重这一方面的知识的。

第二,“说”知——“说”,也是墨家常用的一个术语。经上:“说,所以明也。”经上、经下,篇各有说;经下每章都有“说在某某”语句;小取篇有“以说出故”,这些都是用以指陈“立辞”的原故的说明。而说明又必须详述原委始末、事实的经过、因果的关系,以及推理的过程等等。考工记说:“厚薄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侈弇之所由兴,有说”就是明证。故“说”又包含有“推理”的意思。“说知”之“说”,就是指由推理所得来的知识说的。身亲所得的知识,固然是最近于真实的,感性的认识,固然是可靠的,但是身所能亲的范围十分狭隘,若事事必待身亲,知识的发展就要发生阻滞。而且现象的本质,简直是感性不能把握的。例如秒速三十万公里的光的运动,感性就不能够把握,但思维却能把握住它。这就非靠“说知”不可。说知就是根据其所已知去推其所未知而达到的知,这就是所以“明”,这就叫做“说”。例如从墙隙看见角,就知隔墙有牛;望见远处有炊烟,就知那里有住户;墙壁和地域都不能范限我们的知识。由此可见,说知是求得知识的第二条道路。自最简单的类推以至最复杂的推理,自概念的构成以至一种哲学体系的建立,都可以说是属于说知的范围。

第三,“闻”知——经说:“传受之,闻也。”“受”“授”古字通。这是说传闻授受所得来的知识。譬如我们承认古时有一位主张兼爱非攻的墨子,但墨子已死去二千多年,不能和我们谋面,也不能因为有了孔子就推知一定有墨子;而且孔子也已死去二千多年,不能面见和推知,与墨子相同。不但时间不同,有这种困难,就是空间的隔绝,也有同样的困难。如果不到江西就不能看到庐山;就是面对庐山,还不一定能知道庐山的真面目。对于这些,靠亲知和说知都办不到。可是有了墨子这部书传下来,我们阅读了,就知道古有墨子。根据墨子的记载再和其他先秦的书比较考证,我们又可知道墨子生卒的大约年代以及他的兼爱非命等学说的内容。虽然这是得到说知的帮助,但若无这些古书,说知也无能为力。我们可以由地志或游记以及报章的记载或人们的口述,知道江西有庐山,乃至于它最近有怎样的变化。这是获得知识的第三条道路。更重要的是,闻知包含着遗产。哲学思想的洪流都是前波接后波的,恩格斯曾指出,为了思维的发展,我们只有向哲学史学习。

梁启超说:“人类最幼稚之智识,多得自亲知;其最精密之智识,亦多得自亲知。人类最博深之智识,多得自闻知;其最谬误之智识,亦多得自闻知。而说知则在两者之间焉。中国秦、汉以后学者,最尊重闻知,次则说知,而亲知几在所蔑焉;此学术之所以日窳下也。墨家则于此三者无畸轻畸重也。”这话是极其糊涂的。人类感性认识不能这样两面论证,而且秦汉前后的思想史也不能这样划分。我们说,墨家自墨子始,最重实践,故在认识论上必然也更重视亲知,而以亲知为求知识的基础。

经下:“闻所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说在告。”说:“闻:在外者,所知也,在室者,所不知也。或曰,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是(闻)所不智(知)若所智(知)也。犹白若黑也,谁胜?若是其色也若白者,必白;今也智(知)其色之若白也,故智(知)其白也。夫名,以所明正所不知,不以所不知疑所明,若以尺度所不知长。室外,亲知也,室中,说知也。”(校注)“所知也在室者”六字旧阙,依梁校补。“犹白若黑也”之“若”,训“与”。“是闻所不智”“闻”字旧脱,依伍校补。

鲁注:“室外有人焉,于室内者有所不知也。或告之,室内人之色同于室外人之色,是不知者与所知者相若,则两知之矣。”(墨辩新注卷下页三七)按这一章说明的是,亲知为说知的基础。“夫名,以所明正所不知,不以所不知疑所明。若以尺度所不知长”云云,尤明显地表现其重亲知与实践。

所谓“所明”,即是“所谓”,即是“实”;在本章中即指“室外人之色”和“尺”之长。“名”不过用以唤起对于事物的观念而已。可见墨家对于亲知、说知和闻知三者,并不是“无畸轻畸重”的。

经下:“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说:“知,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惟以五路知。久,不当以目见,若以火见。”(校注)鲁校:“本章说文各家断属互异,今从梁校”,今仍之。“久”,时间也。“五路”,五官也。荀子谓之“天官”。

本章意义颇为重要,不但对说的文字各家断属互异,而解释也各主一说。

鲁大东说:“‘五路’者,谓五官也。人之知识必由五官之感觉而后得之。时间既久,感觉已频,于是习为经验而记忆之;此时虽其五官未接,亦可明识于心矣。

“知识因官感而觉知,然能见之目,必得所见之火而后可成见,而火固不可以自见;外物之火苛与感觉之目不相接,其人虽具五官诚无由得此知识也。此习验之时间既久,记忆已坚,则其知之也斯不必以目之见当之,若夫火之为物固可自发而见于心也。”(墨辩新注卷下页二六)

鲁氏的解释,是以“久”为本章的“知”的成立条件,不以为“知”的对象。依他的见解,这种知识仅是旧时貌物所得的知识,现在因长时返复可以离物而于心(脑)中唤起来的。这可说是旧知识的再现,并非一种新知识的创获。我们认为墨经所特立的这一章的用意不是这样。梁启超解释说:“‘五路’者,五官也。官而名以‘路’者,谓感觉所经由之路。若佛典以眼耳鼻舌身为五入矣。……例如见火,目为能见;火为所见,火与目离,火不能独成见也。此之谓‘惟以五路知’。虽然,亦有不以五路知者,例如

‘久’是。久者时间也。吾人之得有时间观念,纯由时间相续而得来。吾人因时间而知有时间,若以火见火也。”(墨经校释页一三七)

梁说和鲁说最不同的一点,在梁氏以“久”的观念为“不以五路知”的知识的一种,也即认本章所说的知识为创获的,而非再现的。这一点较鲁说为得经旨。但他说:“时间观念,全不恃五官之感受,……纯由时间相续而来。吾人因时间而知有时间”,则显与墨经原意不符。墨经关于时间的观念并不如此。经下“行脩以久”章可为明证。

经下:“行脩以久。说在先后。”

说:“行,行者必先近而后远。远近,脩也。先后,久也。民行脩必以久也。”

(校注)经“脩”旧作“循”,从张校改。说牒经“行”字下旧衍“者”字,从张纯一校删。“脩”均“修”之假字,孙校:“吴钞本并作‘修’。”

“民”,鲁臆改为“明”,但不改亦通。

这章是以时间的先后说明道路(空间)的修短。同时,也可说是以空间(道路)的远近,说明时间(“久”)的久暂。故说文于侧重时间之中,仍寓双管齐下之意。尤其重要而值得注意的是,以“行者”的“行”路——即物质的运动——来说明人类获得空间(和时间)观念的由来。这绝对不像梁氏所谓“纯由时间相续而得来”,“因时间而知有时间”的。足见墨经的时间观念远比梁氏所见的远远进步。

现在言归正传,回转到“知而不以五路”章吧。张纯一也认“久”是“不以五路知”的一种知识,与梁氏相同。不过他是以“唯识”义说墨经;以为“因藏识中,具名言种,例如久是。故闻久之名,即知为久。是久固不以五路知,盖由识即名而知。”这种“玄之又玄”的说法,离墨经的本旨更远了。

依我们看来,经文的“久”,是指获得这类知识的条件说的;但并不妨碍“久”这观念本身也属于这类知识的一种。人类在现实生活中,返复了不知几十万万回的实践,就是使客观实在性概括成为表象的真正基础。只有在实践中,例如在农业上,人们要屡次耕耘土地,砍倒树木,处置木料的时候,“地面”这一表象才会在人们中间构成。同样,在行路上,只有用一定步武行路,或以一定时间行路,行过各式各样的崎岖或平坦的路,返复了千百万回之后,“一日路程”这一表象才会在人们的脑里构成。中国计量耕地的“亩”之用“步”做单位,就是很好例子。而“里”的长短,“亩”的宽狭,各地不同。这也是由于各地地形的差异以及人们体格习惯等等的差异而来。时间的观念也是这样地形成的。这些都可以作“行修以久”的适切的例证。而由这样的长久的实践所创获的知识,分析至最后,虽和五官的感觉有关,但是它们却不是直接由感觉得来的知识。故说,“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而经说所谓“久,不当以目见,若以火见”云云,也是以譬喻来说明“久”在创获“不以五路知”的知识中的条件性。不然的话,“不当以目见”的“当”,就无着落处,就费解了。这种“不以五路”而获得的知识,在上述三种知识中,最和亲知接近,但又和亲知的途径不同。所以墨经为之特立一章。

(六)上段说明知识的由来,指出墨家于闻、说、亲三种知识中特别重视亲知。其实在同章后半,已经明显地把这一意思表现出来。

在墨经中,关于“闻知”,有专章详释,而对于“亲知”、“说知”却没有立专章。大概因为“亲知”的绝大部分已包含于实践之中,既有释“为”一章——“为,存,亡,易,荡,治,化。”——详分“求存的为”、“已(亡)病的为”、“交易的为”、“荡涤的为”、“图治的为”、“变化的为”六目,而加以解释,故不特立专章(“见,体,尽”章,只说明亲知的一部分)。至于说知,则经下及小取两篇几乎全部内容都与“说知”有密切的关系,也没有另设专章的必要。

经上:“闻:传,亲。”说:“闻,或告之,传也;身观焉,亲也。”(校注)鲁说:“梁校‘身观’改作‘身亲’,非是。身所观者,即属亲闻,如读书之所知者,是亲闻也。”

“闻知”有两种:一种是“传”闻,即因人的辗转告语而知的;另一种是亲闻,即由自身的亲观体察而知的。吕氏春秋说:“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慎行论察传篇)本章特把闻知分为传、亲两种,其用意正在指出“亲闻”较“传闻”更能接近于客观的现实性。

关于“名”、“实”,经说上:“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例如说这本书是墨经一句话,其中“这本书”是“所谓”;墨经是“所以谓”。“所谓”有实可指,故谓之“实”;“所以谓”是“以名举实”,故谓之“名”。

经说下:“举彼尧也,是以名视(示)人也;指是臛也,是以实视(示)人也”,也是同样的意思。如果我们说“墨经是难读的古书”一句话,那末,墨经就变成“所谓”,“难读的古书”就是“所以谓”了。在上面两例里,都以“是”字把“所谓”和“所以谓”联系起来,以成一辞(即小取篇所谓“立辞”)。如果这一联系,恰合于两端即“所谓”与“所以谓”的客观的实在的关系,那就是“名实耦”,就叫做“合”。所谓“耦”者即是二人并耕的“耦耕”之“耦”。耦耕者的动作必须协调一致,是参差不得的。所以,必须名实“耦合”才能成为真正的知识,也就是说,判断才能成立。

但是,问题不在于名实的形成的“耦”,而在于其实在的“耦”。到了名实在实际上不一致的时候,即实在已不相“耦”的时候,怎样地使之相“耦”呢?用名去正实呢?还是用实来正名?前者属于唯 心主义,后者属于唯物主义。因为无论那一家的“名辩”,从来在形式上就没有不主张名实是应该“耦”的。

墨家重实,所以,采取后者,即“用实正名”的态度。因此,我们就要来考察墨经中怎样地表现出这种态度。小取篇:“以名举实”。关于“举”这个术语,经下云:“举,拟实也。”说:“举,告以文名,举彼实故也。”

经上接着又说:“言,出举也。”说:“言,言也者,诸口能(态)之出名者也。名若画俿(虎)也,谓言犹石致(致)也。”(校注)张纯一说:“‘举’即礼记曲礼上‘主人不问,客不先举’之‘举’,犹概括之词。”栾调甫说:“‘举’即概念。”说文:“拟,度也。”栾又说:“拟实,谓比拟其实状。即易系辞‘拟诸形容象其物宜’之义。”梁说:“模拟其实相也。”“举彼实故也”旧倒作“也故”,依曹校改。鲁说:“‘能’即‘态’之假借。”“名”旧作“民”,依孙校改。“俿”,“虎”字异文。张纯一说:“‘致’通‘緻’。言如石之坚实致密,不可夺也。”由这两章看来,可见墨家对于名实的态度,明显地是以“实”为主导,即凡名必须副实,不能副实之名即无意义,能副实才算是确切的名。经上:“言,口之利也。”经说上:“声出口,俱有名。”声发而为言,故说,“言也者,诸口态之出名者也”。“名”之用在于“举实”“见意”(即“执所言而意得见。”)。“告”则为“举”。所以,“举”之用也在于“拟实”“见意”。经上又说:“实,荣也。”说:“实,其志气之见也。”尔雅释草说:“木谓之华,草谓之荣。”所以,名对于实,也像荣为实的“志气之表见”那样,模拟着“实”的真相及其所以然之故,以“告”诸人。因名为实之荣也,故说“文名”,故又说“告以文名,举彼实故也”。而世所以有“名”,是由于有“实”,是由于必需有以辨别诸“实”。经说上:“有实,必待文名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因为名是实,实是主,所以名之用在于“貌物”以“举实”。故说:“名若画虎也。”倩人画虎,若其技艺拙劣,画虎而反类犬,则惟有另请高明,从新再画;必不能反去责虎令其类犬,以肖所画!如果像画虎类虎那样,“拟实”如实,则名称其实,言便正确。这样的言,便可颠扑不破,牢靠如石,故说:“谓言犹石致也。”贵义篇说:“子墨子曰:‘吾言足用矣,舍言革(更也)思者,是犹舍获而攈(拾也)粟也。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犹以卵投石也,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这可说是“谓言犹石致也”的确诂,也证明墨家自墨子始,“立辞”怎样不苟,对于自宗的立言怎样自信!

由此可见,墨家之所谓“名实耦”,是“以名举实”的“耦”,不是“强实从名”的“耦”。这样的耦,才能得到事物的客观的联系的保证。见之明,故信之笃,故有根据可以说“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而非漫然的自夸。

(七)最后说“为”——墨经把“为”放在“知、闻、说、亲;名、实、合、为”章的末尾,其用意是在表明重视实践。这里包含两种意义:一为求知的目的在于联系实际的致用;一为知识的正确与否须靠实践的检证。所以,墨子说:“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兼爱下篇)这种联系实际的致用的精神,像一根红线似地贯串于墨经全部,使它放出科学的异彩。

经说:“志,行为也。”经上:“行,为也。”鲁注说:“人类之动作,能有自觉之目的,且有助于意志之主持者,是谓‘行为’。行为具有动机与效果二者而兼之,不可因其动机之善或不善而断其效果也。盖有正当之志愿,非徒感情冲动之欲望也。故曰:‘志,行为也。’”颇得其解。墨子对于“行为”的估计,虽重效果(上引“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可见其一斑。)但也未尝忽视动机。例如耕柱篇说:“巫马子谓子墨子曰:‘子兼爱天下,未云利也;我不爱天下,未云贼也(广雅释诂:“云,有也。”张说:“此两‘云’字,均当训有。”)功皆未至,子何独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今有燎者(说文:“燎,放火也”。)于此,一人奉水将灌之,一人掺火(毕校:“‘掺’即‘操’之异文。”)将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贵于二人?’巫马子曰:‘我是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夫掺火者之意。’子墨子曰:‘吾亦是吾意,而非子之意也’。”这段对话,可作墨子未尝忽视动机的证明。这种见解,在鲁问篇表现得更具体而明显。鲁君问立太子于墨子,墨子的答语有“未可知也,或所为赏与(孙读‘与’为‘誉’,是。)为是也。魡(钓)者之恭,非为鱼赐也;饵鼠以虫,非爱之也。吾愿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观焉。”“志”即“志,行为”的“志”,即指意志方面的动机;“功”即效果,墨经所谓“志,行为也”,大取篇所谓“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都是推衍着墨子的这种思想。

墨家在行为上注重联系实际的效用,因而他们在认识论上注重实践。贵义篇说:“子墨子曰:‘今瞽曰,皑者白也(“皑”旧作钜,依前校改。),黔者,黑也。虽明目者,无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经下:“知其所不知。说在以名取。”

这即是推衍着墨子的这种思想。故本章说:“知,杂所知与所不知而问之,则必曰,是‘是所知也’,是‘所不知也’。取去俱能之,是两知也。”

(校注)说文“知”,旧并讹作“智”,据鲁校改。

说文所谓“取去俱能之”的“取、去”,即是选择的“行为”,也即是实践。对于知识本身说,也就是“致用”。由墨家看来,一切知识,必须名实悉辨,取去俱能,才算能致用,才可谓为真知识。不然的话,就不算知识,就等于“瞽不知白黑”,所以说“天下之君子不知仁”。

其次,知识之正确与否以及其正确的程度,尤须从实践中得到证明。墨子立论,已经有所谓“三表法”。从逻辑的观点说,三表法自然远较墨经的方法素朴,但它已经充分地包含着以实践为认识真理的检证的尺度。

三表法,推其究竟,前两表仍然是以实际的经验为基础的。所谓“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即是根据古时圣王实践所得的经验,所谓“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即是参酌当时百姓在实践中所获得的经验。至于第三表,所谓“发以为刑政,见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是要在实践中去检证理论是否适合于实际,换句话说,就是以实践来做真理的规准。墨经在认识论上,继承了墨子这种见解,更作出了理论的阐扬。

经上:“法,所若而然也。”

说:“法,意、规、员,三也(者)俱,可以为法。”(校注)毕校:“‘若’,顺也。”梁校:“‘若’,顺也,似也,肖也。说文法字下说,‘法,刑也。’刑字下说,‘刑,从井;井,法也。’型字下说,‘型,铸器之法也。’模字下说,‘模,法也。’范字下说,‘范,法也。’足证法之本义为模型或模范。”张纯一校:“然,如是也,礼记大传‘其义然也’注。”“员”同“圆”。“也”同“者”。

“法”即模型或模范。“所若而然”,就是说,顺着这模型制作一种物件,而产生出来的物件就和原模一样。例如由一个钱笵铸出来的钱,其形状花纹,都和钱笵相同;同时,其钱也彼此相同。拿“圆”来做例子吧,脑子里所意(臆)察的圆形的观念、画圆的工具的圆规与画出来的圆形,三者俱备,就可以为作圆的模范。故说:“意、规、圆,三也(者)俱,可以为法。”

法是模范,引申起来,就是“法则”的“法”。我们要得出一抽象的法则,第一,必须有“方案”(“意”);其次,又须有可以实现这一理论的工具——方术(“规”);最后,还须能够把这一方案实现为事实(“圆”)。

经过这样的实践的检证,然后才能够成为真理,成为法则。这就是墨经着重实践检验的明证,也就是墨经作者对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见解。这较墨子的三表法,已有很大的进步。因为它已不仅从政治理论的观点立论,而是从法则本身的性质上,从认识的理论上,来阐扬这种见解。

这里,依照次序要从墨经的知识论转到逻辑学了。

墨经讲思维过程尚未形成概念时,叫做“虑”,例如经上:“虑,求也。”

说:“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现在我们先研究概念(名)。墨经把“名”分为三类:

经上:“名,达、类、私。”

说:“名,‘物’达也,有实必得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

这里讲的是大共名、类名、专有名。何谓实?上面说过,“所谓”即实,在思维中即是判断的对象;依据“所谓”的判断给以名,即为概念,故说“所以谓,名也。”

墨经中所讲的“实”,指主词,所讲的“名”,指叙词,故又说:“名实耦,合也。”合即成了“辞”,所谓命题。

墨经所讲的命题,皆指事物之外部关联,这是形式逻辑的特点。

战国时的辩者把命题中的个别和一般做了论争的中心。墨家的“坚白楹(盈)”,在命题上统一了个别与一般,而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论,即分离了个别与一般。

小取篇说的“以辞抒意”,指的就是命题,“以说出故”,指的就是推理。何谓“故”?何谓“说”?

说即“经说”之说,说其故也。前人以“说,所以明”的“说”释此句之说,不确。“故”,即理由或前提。这在上面已经有详细的解释,不再重复说明了。

然而真理却不简单,因为认识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改正,才能不断地发展出更高的理论。墨子有“合志功而观”和“言足以举行者常之”之说。墨经有“志,行为也”;大取篇有“志功不相从也”之说。然而只有这一些贫乏的概念,还没有高级的认识,这是古代哲人的局限。经下有“以名取”之说,发展了墨子所谓“非以其名也,而以其取”之论,但这些也仅是简单的命题,而没有事物的发展、联结的说明。这也是他们的局限。

经下:“知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取。”说:“我有若视曰知。杂所知与所不知而问之,则必曰,‘是所知也’,‘是所不知也’。去取俱能之,是两知之也。”

“去取”虽有分析与综合的成分,也有选择的实践意义,但其公式却是抽象的。故墨学的推理,又重视形式逻辑的演绎法。

大取篇有“语经”之称,语经必注意推理方法,故小取篇详言思辩的七法:(一)演绎法的绝对前提,谓之“效”。(二)举他事以明此事之比较法,谓之“辟”。(三)比较两个同一命题的平行法,谓之“侔”。(四)援例拟事的类推法,谓之“援”。(五)盖然判断,谓之“或”。(六)假设命题,谓之“假”。(七)以类取而以类予之归纳法,谓之“推”。(详见原文,不具引)

后期墨家和各派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特别在认识论和逻辑学上对当时的各派思想给了有力的批判。所以经说下说:

“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常(当)者胜也。”

小取篇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

这是因了和各派斗争而得出的总论。其关于明是非、审治乱、察名实三者,上面已有详述,今就其特别提出的“明同异之处”约述于下,因为这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思想。墨子所争论的“兼”与“别”二义,以“兼”反对儒家之“别”(儒家主张的族类)。庄子在兼别二者之间发为“两行”论。

诡辩学派把兼别纳入于命题的同异(个别和一般)。后期墨家在形式逻辑上承认了墨子的传统,得出了归纳法的同异论。这个方法论的优点是,否定先验的类别,而依据客观对象的类别,分析事物的规律,这是墨子理论的发展。

此一学术的价值,前人知其然,而未知其所以然。小取篇说:

“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他者同也,吾岂谓他者异也。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辞(命题)之侔也,有所至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辟、侔、援、推之辞,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则不可不审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

此段后期墨家最珍贵的推理论是墨学理论的综合。大取、小取、经与说之中的举例,多沿用当时庄子的“有无”与“是非”,诡辩者的“坚白”与“马”“石”,但在经上讲“同异交得”的经说中,所举的例子就丰富了。

如拿有无的概念讲家族,拿故的概念讲姓氏,拿贵贱的概念讲商业。今就墨子的中心思想,把上面小取篇的推理形式在理论上返原一下。

例如墨子的阶级论,对于贵贱贫富展开了一系列的说明(参看尚贤诸篇)。他指出了一般人只知道富贵贫贱是“其然也”,而不知道为什么其然即“所以然也”。一般人只看到其然的现象,即富者贵者和贫者贱者,而看不到富贵和贫贱的所以然的理由。把这样的现象个别地取为对象来考察,一个一个现象之间可以相同,而对象的理由则不必同,故他主张“以类取”。

何谓“类”?西周以来传统的观点,是以氏族的地位来区别的,即“氏所以别贵贱”,荀子还有大套“礼”论,说明“始贵”之义,把一个不许怀疑的类范畴,在人类行为方面规定而为序贵贱之礼,所谓“礼者别也”。这是儒家演释法的大前提,其推论便是:凡人都有贵贱之类(大前提),君子大人为始贵者,小人野人为无天爵者(小前提),故人类社会是治野人(安荣)与养大人(安辱)的富贵与贫贱对立的社会(结论)。墨学的归纳法便不然了。首先我们根据小取篇所综结的“取予”推论,来看“非命下”怎样应用方法论以类“取”:

取 1.“王公大人不敢怠倦者何?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听政)

取 2.“农夫不敢怠倦者何?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耕稼)

取 3.“妇人不敢怠倦者何?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暖,不强必寒。”(纺织)

取 4.5.6.“百工”、“国中之众”、“四鄙之萌人”……,“强必贵,不强必贱。”

上面所“取”各例里,背后有一个客观的类,这类不是先天的氏族,而是后天的“固以其力也”的理由,所谓“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这在墨子叫做“义”,(反之,谓之“不义”)而在方法论上谓之“所以取之者”。

根据这样的类标准,便得出了富贵贫贱的断案,即劳力之“强”者为富者贵者,反之劳力之“不强”者为贫者贱者;而在方法论上谓之“以类予”,“以其所不取(未举例者)之同于所取者予之”。

基于这命题,便推论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结论。

从这种归纳法所得出的人类概念,在社会史讲来,固不是如这样贫乏的内容,但其在古代社会的思想史中却为破天荒的进步思想,因而多方、殊类、异故的归纳法则,同样是人类思维史的进步思想。我们拿这个方法,也可以研究墨子兼爱篇的“兼是别非”论和非攻篇的义与不义论。这里,我们再依据小取篇的“取予”论,以非攻上为例,说明推理的方法:

取 1.“窃桃李者”,不义之一例。

取 2.“攘犬豚者”,不义之二例。

取 3.“取牛马者”,不义之三例。

取 4.“杀不辜者”,不义之四例。

取 5.“杀百人者”,不义之五例。

取 6.“攻国者”(?),不义之六例。

前面五例所取者,当时是人人皆知的,故说“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第六例就有问题了,当时人对“所以取之者”,则以为殊类异故。因为攻国,正是“远而失,流而离本”的难以认识的事物,所以“天下君子,谓之义,从而誉之”。然而墨子认为六例都是同类、同故的对象,因为类与故皆在“不以其劳获其实,已非其所有取之。”(天志下)

“以类予”之断案如何能得出来呢?未取者虽然很多,但同于所取者,只要知类,他者(未取者)亦同。因此,就归纳出凡非其所有而取之者皆为不义(攻国亦然)。

以上所述二例,是墨学反对氏族贵族的对内专政与氏族贵族的对外混战的理论。后期墨学在方法论上发展了墨子的理论,这就是小取篇的一段名文。

因此,著者前面说“返原”二字,实质上后期墨家的逻辑学是更把墨学系统化了。

墨经同异之辩,以明类为其前提。更详言之,同异可从四种性质来区别,如下所说:

经上:“同:重、体、合、类。”说:“同,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

经上:“异,二、不体、不合、不类。”说:“异,二,毕异,二也;不连属,不体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类也。”

经上:“同异交得,放有无。”(说文错落很多,从略)

以上所讲的同异,都是以四种性质来区别的,但同异交得,要特别注意其“有无”,“放”即“求放心”之“放”,即寻求特性之有无。例如经说下言“不偏有,偏无有”,即以牛马之类的特性而明牛与马之同异。

墨家反对了庄子的齐物论、惠施的“万物毕同毕异”以及公孙龙的“离坚白”诸说,其主要根据则在类概念之同异。后期墨学基于墨子的传统精神所修正并发展的学说,是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是中国哲学的优良果实。墨学传统之在后世衰微,正由于这一果实本身的意义,因为这在封建社会是“异端”。墨学不但在实践上“好天下”,而且在推理上不脱离现实,所以尚贤说“民无终贱”,天志说“我之仪法”,兼爱说“兼以易别”,明鬼说“贵贱同享”,都是以人民百姓的利益反对贵族君子的利益。这实在是和中古封建的正统思想相矛盾的。如贵义篇载穆贺对墨子说:“子之言则诚善矣,毋乃曰贱人之所为而不用乎!”荀子说墨子是“役夫之道”。实际上问题还不仅在于墨子的贱人和役夫的行为,因为孔子也说过“吾少也贱”;而主要在于其“所为”与“道”。墨子的“所为”与“道”,又正是所谓“僈差等”、“尊卑无别”、“无益于人君”,这是与秦以后封建专制的“名教”适相矛盾的。例如佛学虽然有时作为异端看待,唐韩愈还曾上表主张“人其人,火其书”,但佛学也被统治阶级有时作为国教看待。墨学就不同了,直到清代,汪中有墨子一序,就竟然被斥为“名教”的罪人!

欧洲中古经院学派只能笺注神学,不能笺注古希腊的自然科学与艺术。

后期墨学所发展的是思维方法的科学,与封建社会的黑暗愚昧是适相反对的。注经大师的经今古文学派之争,争乎神秘的专利者有之,未闻要争科学;争乎讥纬迷信者有之,未闻要争判断之合乎科学。名学为言语科学,而不是言语符咒,所以它就必然为中国的注经大师所排斥。所谓定“一尊”,是中外封建制社会的共通精神,而墨学在这样的社会可以尊么?墨学可能如道家被自由解释为“虚者道之常,因者君之纲”(史记自序)么?墨学可能如佛学之被引伸为宋、明理学的佛儒一贯么?

因此,墨学衰微的原因就在于他的学派性与中古封建制度之不相容。到了汉代,墨子学派发展为农民运动的游侠,这也并不是偶然的。汉以来“杀人者死”这一生命保障的要求,原来早已是“墨者之法”,被农民所拥护的口号。

谢选骏指出:“定‘一尊’,是中外封建制社会的共通精神”——完全是颠倒黑白的胡说八道。相反,帝国时代的共同精神才是“定于一尊”。例如秦始皇开创的秦两汉帝国、忽必烈开创的元明清帝国。而此前的春秋战国和南北朝唐宋,则是未定一尊的封建割据的社会。


第三节 后期墨家的科学思想

 




后期墨学所发展墨学的部分,更有自然科学思想。这是最具特色的,并且是和其唯物主义思想分不开的。他们在社会经济领域内,讨论到经济学的“自然价格”,也在生产技术发展的当时,研究到自然科学。按墨经共有三百五十余条,由于文法简约,讹夺过多,号为难读之书,其中讲逻辑的最多,占第一位,讲自然科学的占第二位,讲道德定理的占第三位,讲心理学的占第四位,其他如经济政治等理论、对各家学说的批判又次之。这里特就科学思想部分论述如下:第一,墨经中所讲的物质,时间、空间、量、运动诸范畴,不但和当时各派的形而上学的认识,有严格的分别,而且具有古代唯物主义的特点。这些范畴,是哲学的,也是科学的。从因果关系来看,它们是科学的,从理论的还元来看,它们是哲学的。

(一)墨经肯定物质是第一性,也是客观的实体。从科学上看来,物是有比较的。

经下:“物甚,不甚,说在若是。”

说:“物,甚长甚短。是言是也。言是也者,莫甚于是。”其次,物质是可认识的实在,例如:经下:“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说在病。”说:“物,或伤之,然也。见之,知也。告之,使知也。”

这是拿病伤之义来说明物质的性质,指一般的自然变化。墨经中所讲的科学变化,多指物理变化,而少化学变化。科学的物质(物)对象有了变化(然),其变化的理由即“所以然”。我们要知其所以然,依经验也可能明其大数,如航行于是江三峡的老船夫能预测气候,但这是不可言传的,如果“使人知之”,就须求出其中的因果定律。

(二)墨经详细地讲到时、空范畴。

经上:“久(时间),弥异时也。”说:“久,合古今旦莫(暮)。”

经上:“宇(空间),弥异所也。”说:“宇,蒙东西南北。”

“弥”指周遍之义。“久”与“宇”即哲学上的时间与空间的范畴。“时”即科学上的时间,“所”即科学上的“空间”。墨经讲“时”、“所”,多属于几何学的领域。因此,产生了联结的范畴:经上:“栌,间虚也。”说:“栌,虚也者,两木之间,谓其无木也。”张惠言说:“与夹者相及则谓之‘间’,但就其虚处则谓之‘栌’,例如两点之间的空隙。”

经上:“盈,莫不有也。”

“盈”,粱启超解释为“函”,近似。如经说上:“异处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上面讲的物质的盈虚即科学上物质性能的相吸相排。因此,经上又说:“撄,相得也。”

“次,无间而不相撄也。”

“撄”,谓联结。“次”,谓不联结,如所谓“有间,在中也。”(经上)墨学就使用了这样盈虚之理,反对了诡辩学派的“坚白同异”之说:经下:“不坚白,说在无久无宇。若坚白,说在因。”

说:“无,坚得白,必相虚也。”

(三)墨经讲到运动与变化。运动范畴,在墨经中是科学的,也是哲学的。例如:经上:“动,或徙也。”说:“动,遍际徙……。”

经下:“宇,或徙。”说:“宇,长徙而有处。……”

“或”字即古“域”字,指方位。“徙”,即移动。“遍际徙”即周遍空间而移动。这里说的运动,偏重科学的对象,与老子所谓“反者,道之动”的运动有别。因为墨经偏重机械的运动,静便成为动之一部分,例如:经说上:“时,或有久,或无久。”

经上:“止,以久也”。说:“无久之不止,若矢过楹。有久之不止,若人过梁。”

“久”指时间范畴,“时”指可分割的时间,“止”指静态。所以说静态是从时间分割看出来的。墨家注重科学,故动静的变化在时间上是可计算的,经说上所谓“尽,俱止动”。墨经又说:经下:“行修以久。说在先后。”

说:“行者,行必先近而后远。远近,修也。先后,久也。民行修,必以久也。”

“行”作行路的意思,详见下节解释。这里,如果把“行”作广义的行动或劳动解释,那么劳动过程是积功而成,由近而远;劳动时间便指所谓先后的“久”。从这里,可以看出墨家思想和生产劳动相关联的特征。墨家据此反对诡辩者所谓“今日适越而昔至”的命题。

(四)墨经怎样讲变化呢?春秋到战国的思潮中,各家都有变异的观念,这是古代社会变革时期反映在意识上的特征。墨经所说的“变化”不是“大而化之”的神化,也不是“万物以不同形相蝉”的虚化,而是一物到他物的转移或物质不灭的相互损益。生产者看见麦种变化而为新麦,木头变化而为输与鸢,谁也不会想到麦子和木头是“无”,谁也不会否定他的“手”。墨学就反映了这种意识。“损己而益所为”(经上),“死生利若一,无择也”(大取),即以“利”的变化而权其损益。

经上:“化,徵易也。”说:“化,若鼃为鹑。”

荀子说:“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正名篇)这话和这里讲的“化”相似。“化”仅征验其“易”,如虾蟆之变为鹑。这里没有天地、乾坤、贵贱、动静、刚柔、吉凶的易理,故既非“阴阳不测之谓神”,也不至“观变……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易传)墨经里所说的变化只就损益方面而言:经上:“损,偏去也。”

说:“损,偏也者,兼之体也。其体或去或存。谓其存者,损。”

这正反对了“其成也毁也,其毁也成也”(庄子)的理论。这仅是说,天下事物,没有的,可以没有算了,而尝有之物,变来变去,不过是损益,永为尝有而不灭。故又说:经下:“可无也;有之而不可去,说在尝然。”

说:“可无也;已然则尝然,不可无也。”

这就是说,存在的事物不能说成什么“无”,给老子的“无,名天地之始”的命题以有力的打击。不可去而尝然之事物是有变化的。变化的形态有六:经上:“为:存、亡、易、荡、治、化。”

说:“为:甲台,存也;病,亡也;买鬻,易也;霄(消)尽,荡也;顺长,治也;鼃鼠,化也。”这些变化的形态,合而言之,不外成、亡二者,即生存和死亡二者,成、亡之结果谓之“已”。例如:经上:“已:成、亡。”

说:“已:为衣,成也;治病,亡也。”

旧校释家对此条的解释都不确切。此条说的是,例如做衣的结果,由布变衣,“成也”;治病的结果,不治而死,“亡也”。不管生成和死亡,其形态是有相对的稳定性的,叫做“已”。墨经举例过简,常省略了推论,因此比较难懂。这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旧唯物论者只解释事物,大都不谈鬼神。这里墨经讲的事物变化的道理,好像科学家凡尔离说的:“宇宙间的一切现象,不问它是起于人类的加工或是一般的物理学诸法则,都不是现实的新创造,不过是物材的改变而已。结合——分离。”

(五)墨经中有量变与量定之说,例如:经下:“偏去,莫加少,说在故。”

说:“俱一,无变。”

这是说,增减物体的一部分,在一定的程度上,并不能变其物性,物性仍“一”而未变化;但是,如果达到了饱和点,就会发生变故,即开始由量变发生质变。

经下:“异类不仳(比),说在量。”

说:“异,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爵、亲、行、贾,四者孰贵?……”此条旧校释者不解其义。“异类不仳”,在形式逻辑上讲来,是类概念的规定,因此,“木”和“夜”不是同类,不能比较(长短),“智”和“粟”不是同类,不能比较(多少),推而至于贵族、亲戚、劳动者和商人也不能比较(价格),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何以“说在量”?这就没有人解释了。“一个几何学上的简单例子,便可以说明这个道理。为了决定并比较一切直线形的面积起见,我们把一切直线形分解而为三角形。其次再使这个三角形本身,还元而为与其形态上完全不同的表现——还元而为它的底边和它的高度乘积的一半。”(资本论,参看人民出版社版第一卷页八)这个共通物,便是一个通约出来的量。有这一个共同量,则比较便可能了。同样地,经济学上的同为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使用价值与使用价值具有不同的类,是不能比较的,而其所以能比较,是因为它们被还元而为一定的劳动量。数学上的通约也是此一定量还元的道理。

(六)墨经关于科学的定理,涉及的范围很广,如几何学、物理学、光学、数学等。兹举几例如下:“体,分于兼也。”说:“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端,体之无厚而最前者也。”说:“端,是无间也。”“穷,或(域)有前不容尺也。”“尺,前于区而后于端。”“区,物一体也。说在俱一惟是。”“厚,有所大也。”说云:“区无所大。”上面所讲的名词,用现代语译出来,“体”指分量,“兼”指全量,“端”指点,“尺”指线,“区”指面,“厚”指体积。这些都是几何学的术语。

“平,同高也。”说:“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平也;同然,平也。”

“中,同长也。”说:“中,心,自是往相若也。”

“圜,一中同长也。”说:“圜,规写交也。”

“方,柱隅四杂也。”说:“方,矩见交也。”

以上讲的是几何学有关圆和方的定理。“力,刑(形)之所以奋也。”说:“力,重之谓。下,举。重,奋也。”“正而不可摇,说在转。”说:“正,丸,无所处而不中,县转也。”

以上讲的是力学。

“景迎日,说在转。”

“景之大小,说在杝(斜)正、远近”。说:“景,木杝,景短大;木正,景长小。光小于木,则景大于木;非独大小也,远近……。”“临鉴而立,景到(倒),多而若少。说在寡区。”说:“临,正鉴,景寡。貌能(态)、白黑、远近、杝正、异于光。”按墨经论光学有八条,皆讹夺而难解,引以上三例作证。

自然科学的发达,是以社会的生产力的发达为前提的。后期墨家参与了生产劳动,他们的自然科学知识的来源,不能不说是因为他们掌握当时生产技术的知识。为要具体地了解此点,我们试以考工记当作一个测量的尺度来说明一下。考工记今列为周礼的冬官,自江永以来即认它是春秋时代齐国的著作。郭沫若曾考证考工记是春秋年间的齐国官书:“考工记毫无疑问是先秦古书。且看那开首的叙记里说到‘有虞氏上陶,夏后氏上匠,殷人上梓,周人上舆’,可知时已不属西周,而书亦非周人所作。又说到‘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郑、宋、鲁、吴、越等国入战国以后都先后灭亡,其技艺亦早已‘迁乎其地’,可知这所说的还是春秋时代的情形。又说到‘粤无镈,燕无函,秦无庐(原注:这个“庐”字也不是“庐舍”的“庐”,考工记“庐人为庐器”,是做戈戟枪矛的杆子,也可以说就是殳。古语说“侏儒扶庐”,就是矮子爬棍棒。)胡无弓车’,或‘燕之角,荆之干,妢胡之哿,吴、越之金锡’,作者之国别连燕、秦、荆楚、妢胡都是除外了的。当时重要的国家所没有提到的只有齐和晋。‘妢胡’,旧注以为‘胡子之国在楚旁’,这样的小国不应有被举的资格;我疑‘妢’是‘汾’,指晋国,胡仍是‘胡无弓车’之胡,如此则只剩下齐国一国了。再看书中所用的度量衡多是齐制,如冶氏为杀矢的‘重三垸’,‘垸’据郑玄注即东莱称重六两大半两(大半两即三分之二两)的‘环’;如栗氏为量的釜豆等量名都是齐制,又如‘梓人为饮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三升,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即所谓‘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左传昭公三年)。据此我们尽可以断定:考工记是春秋年间的齐国的官书。”(十批判书页二七至二八)

郭氏断定考工记为齐国的官书,比江永更详尽了。但“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一语,似尚不足以证明考工记作于郑、宋、鲁、吴、越等国未灭亡以前,因为在灭亡以后,其技艺“迁乎其地”,似更可检证其“弗能为良”。并且就上下文的口气来推敲:“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材美工巧,然而不良,则不时,不得地气也。橘逾淮而北,为枳;鸜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地气然也。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因此,与其定考工记作于郑、宋、鲁、吴、越等国尚未灭亡的春秋时代,不如定于“其技艺早已迁其地”的战国时期,更合于原文的语意。我们以为,考工记颇有可能出于齐稷下学士先生,他们可能依据旧存档案编撰成书;由于其书成于战国,遂为孟子所据,按往旧造说,以成其理想化的井田制度论。若果如此,则后期墨家可能与肿涨孔学的孟子相反,从另一角度上着眼,即依据考工记里的农业与手工业的劳动工具的制造与使用的生产经验,提炼出自然科学知识,而完成墨子思想通约的有机的一环。此所谓一环,只是指后期墨家的某种承藉关系,如果作全面的考察,那末墨家应该是综合当时自然科学成果的伟大的学派。他们利用自然科学完成了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那些歪曲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唯心主义世界观的各派展开斗争。

谢选骏指出:“歪曲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唯心主义世界观”——这正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一类的胡说八道。马恩的唯物主义,其实是一种极端的唯心主义——因为他们所说的“物质”从来没有人见过,完全是他们凭空想象出来的心——思想观念罢了。况且十九世纪人们所说的“物质”,也只是暗物质、反物质的之外的区区小数。


第二节 墨经作者的时代思潮及其对墨学的通约

 




我们已经知道,墨辩一派的活动,开始于孟、庄时代,终结于荀、韩时代。这个时代,思、孟肿胀了孔学,走向宗教性的唯心主义,老、庄以为孔、墨改革现实的乐观想法和历史的前途并不一致,因而走向否定历史发展的玄妙世界观,诡辩者超“存在”而逃避到概念的抽象世界,离开人类社会走向离坚白、合同异的诡辩论。墨辩一派在这样的思潮里采取了特别的路数,他们把墨子的社会变革理论通约于人类思维的世界。单单就思维发展史而论,这就不能如有些人说,是从常识的判断到科学的判断之发展,宁是人类思维史的高级发展。孔子没有否定感觉以外的物质存在,颇重经验,倡“以思无益,不如学也”之说;墨子热心于物质世界,倡“言以举行”之说;然而到了这个时代,思孟、老庄、诡辩者三派都否定感性认识源于客观的实在,唯有墨辩承认感觉源于客观的实在。他们的学说既然都在思维形式上发展,因此,他们之间的斗争主要是在认识论的领域之内,从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两条路线的斗争形式,也和孔、墨时代有些不同。常识与否之说,极其皮相。思维规律这一门学问(所谓名学)既然在各派中间都认作是重要的武器,好辩善辩都自认不疑,那么,这个思维规律本身的发展,就必然走向高级的形态,同时这也是历史的趋向,即由判断真实到真实判断,由孔、墨是非的现实世界到孔、墨是非的概念世界。从人类思维的批判活动讲来,这一高级形态,是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中发展起来,唯心主义者就害怕这种斗争,拿孟子主观的话来讲,即所谓“处士横议,邪说暴行有作”(滕文公下篇)。

后期墨学走进概念的世界不是偶然的。然而墨学和其他各派却不能一概而论,中间有严格的分水岭。肿胀了儒学的思、孟学派可以发展到“诚”的理念世界、神的世界;老、庄学派否定判断的真实,可以发展到无名浑沌的世界;诡辩学者可以“离坚白,合同异”,在特殊与一般的问题上,作命题的游戏;然而后期墨学却没有如此神秘,既无“大而化之之谓圣”,亦无是非两可的“天均”,更无“然不然,可不可”的立异。反之,它相对地走入了名学领域中的科学途径,坚持了认识论的唯物主义。这是什么理由呢?在氏族混战与劳动力危机的时代,后期墨学之所以走入科学的概念世界,是有其原因的。方授楚道破了这点:“墨子本注重知识,又与其弟子,多参加实际生产事业。日积月累,亲身之经历既多,后学继此精神加以组织之,说明之。……当时重要学派,如儒家之求知识,多在论说,道家多重冥想,名家则颇以文字语言为游戏,因均脱离生产关系(?)也。”(墨学源流考第八章)

方氏文中使用“生产关系”这一经济学的术语,显然有语病,因为谁也不能脱离自己时代的生产关系。以意拟之,他所指的大概是“劳动”,荀子说,子夏氏之贱儒“曰君子固不用力”,反之,墨子学派重视“农耕女织,百工强事”,足证其重视劳动生产。

由于重视劳动实践,后期墨家在古代思想史上完成了三大成就:第一,他们发展并修正了墨学;第二,他们具有特别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第三,他们综结了先秦的名辩思潮。这三方面,就其内在的联系性来说,虽不容分裂,但在叙述方法上则仍需分别论述。自然认识及思维科学是通过政治的与社会的实践而出现的,因此,我们应从他们对于墨子社会政治思想的发展与修正方面谈起,然后依次阐述他们的自然科学思想、认识论及逻辑思想。如果说思、孟学派唯心主义地肿涨了儒学,那末,我们在说明后期墨学对墨子思想的继承关系上也可以这样说:他们唯物主义地把墨学“通约”(借用数学的术语)了。

后期墨学对于墨子学说有所修正、有所发展,并使之更逻辑化,三者都达到古代理论的高级形式。下面就从这三方面依次说明。

后期墨学修正墨子学说的地方,大都重在洗刷其对旧形式的曲解。墨子政治学说的主要内容是在于反对氏族贵族的专政,而其形式则利用着氏族贵族所依托的“先王”,故他不惜把先王“近代”化。墨子学说中的阶级的观点是从国民阶级的立场出发,而其形式则利用“天志”“明鬼”,故他不惜把天道“规矩”化,把鬼神平等化。墨子学说中的心理研究是从“人之欲富贵而恶贫贱”的自然性出发,所谓欲、恶都是“众人之耳目之情”,而其指导形式,则沿用着西周“天人合一”的观念,“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去恶,而用仁义”,手足口鼻耳目都从事于义,才为圣人。这样,圣人的耳目与众人的耳目,其形式与内容便不同了,且圣王乃是天的意志力的代表者,故他的志功相合之说,也发生了矛盾。后期墨者对这些理论都作了重大的修正。

先王观念的修正:后期墨学除大取小取偶及先王之外,关于“天志”“明鬼”之说,不立专说,至少墨辩一派不但不论究此道,而且近于否定上帝。在这方面,他们受了老、庄学派攻击的影响,把三表法仪放弃了。然而更主要的是由于他们在认识论方面发展了墨子的唯物主义。墨子“天志”的规定,叫做法仪,如规矩之方法,但是既然依方法来讲道理,为什么还要什么“天志”呢?故墨经把“方”与“法”更理论化了,例如(引文经过校正):经上:“法,所若而然也。”

说:“法,意、规、员(圆),三也(者)俱,可以为法。”

“意”谓观念,“规”谓仪器,“圆”谓图形。又如:经下:“一法者之相与也尽,若方之相合也,说在方。”

说:“一,方尽类俱有法而异,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尽类犹方,他物俱然。”

这即是说,同法的必然同类。关于三表中“本之者”的先王,在墨子思想中为“原”与“用”的附属物。鲁问篇已有“焉在矣来”之句,“在”者,察也,“来”者,将来也。然而,这却不是原来“不与先王同”(庄子天下篇)而把先王曲解为新式尧、舜的作法所能察知的。故墨经依据墨子“述而且作”的方法,扬弃了尧、舜的旧形式。例如:经下:“在(察)其所然者于未然者,说在推之。”

说:“在(察),尧善治,自今在(察)诸古也,自古在(察)之今,则尧不能治也。”

经下:“尧之义也,生于今而处于古,而异时。说在所义。”

说:“尧臛,或以名视人,或以实视人。举彼唐帝也,是以名视人也;指是臛也,是以实视人也。尧之义也,是声也,于今;所义之实,处于古。”“义”谓“法仪”之“仪”,所仪之实是古今不同的。若必以古时尧之仪是从,则尧生于今日也是不能治的。这显然推翻了春秋的先王理想,修正了墨子的形式与内容二者间之背离。后来荀子思想相对地接受此一破天荒的理论,韩非子更根据后期墨学的这一理论而反对孔、墨。人性论的修正:墨子的人性论重“所染”、重“欲恶”,而又主张人性的“损益”,如损欲与恶而益仁与义,如损小己的福利而益众人的福利。墨经继承着他的主张,进一步把它理论化了。例如:经上:“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

说:“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

这即相似于大取篇所谓“圣人恶疾病,不恶危难。正体不动,欲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墨家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体,“士”颇类该组织中之成员,圣人颇类领袖(钜子)。领袖与成员皆应比一般人先忧患而后安乐,因此,这里的“任”士就不是对一般人讲的。墨子理论的缺点是明显的,他的“去欲与恶”之说便成了被人攻击的对象,如说“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庄子天下篇)后期墨家,在这一点特别规定圣人和“任”士,正是解答所受攻击的话。

心理学的修正:墨经对知、情、意三者,作了明白的规定。它肯定人生离不开知识,肯定情感要从损益上得其所宜,肯定意志把知与情二者联系在一起。

第一,墨经以为人生的活动要靠感性知识,离开了感性活动的梦想就没有思维活动的客观根据:经上:“生,刑(形)与知处也。”

规定“形”与“知”相处才合于生,是墨家所独有的见解。在墨家看来,卧以为知是不知,故说:“卧,知无知也”;梦以为知是冥知,故说:“梦,卧而以为然也”。“知”的要素是以客观作标准,客观即此派所讲的“平”字,故说,“平,知无欲恶也。”(经上)

第二,墨经讲感情仍本墨子的损益说。什么叫做损呢?

经上:“偏,去也。”

说:“偏也者,兼之体也。其体或去或存;谓其存者,损。”

经下:“损而不害,说在馀。”

说:“损,饱者去馀。适足不害,饱能害,若伤粟之害脾也。且有损而后益者,若■病之人于■也。”

损其馀,即损其一部分(偏),损去一部分不但不害于全体(兼),而且有益于全体。故合理的感情,要在于不任情地欲其所欲而恶其所恶,例如:经下:“无欲恶之为益,损也。说在宜。”

说:“无欲恶,伤生损寿,说以‘少连’,是惟爱也。尝多粟,或者欲不有能伤也。若酒之于人也。且■,人利,人爱也,则虽欲恶弗治也。”墨经的感情(欲恶)论,是有条件的情感观,这是针对氏族贵族的穷欲专恶而发的,我们且称之为“损益感情论”。它既异于孔子之安乐于道德情操(安仁、利仁),也异于老子之绝欲去私,故说,损益在于宜不宜。“少连”据方授楚注解,即论语中之“逸民”,似为禁欲论者,禁欲而伤生,即为不宜。饮食可以使人饱,但酒却可以使人损,损酒之欲则益人生,即为宜。又例如知,在于爱利,如果知仅止于卧知或梦知而无感性活动,即不宜之知。经中“弗治”之治,即“治,求得也”以及“人有治同此”(经上)之治。第三、墨家注重以知识来调节感情,已如上述。还有一个重要的心理因素——意志,却常为学者所忽略,或虽未忽略而误与知情混同,如梁启超说,“儒家言道德多重动机,墨家言道德多重结果”,这话是不对的。墨学的精神,注重实践,即所谓“好天下”。墨子曾说劝人兼爱必须有志,其功效虽暂时不能得到,但有他一个人劝人有志,总比没有一个人劝人有志要好些。“志”谓意志,“功”谓结果,故说“合其志功而观焉”。且他的“非命”论的心理因素就重在意志,他说“岂可以为命哉,固以为其力也”。“力”即所谓“强为”的意志力。学者间只知墨子有重实利重结果的主张,而不知其“志功合一”之说。惟墨子语焉不祥,后期墨学才在这一点有了明白的规定,并发扬了墨子的精神。

大取篇说:“志功不可以相从也。”这即是说,主观的意志和客观的功效是未必相契合的;又说:“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这都是志功合一之说,决不是仅论结果。经说上更明言:“志,行为也。”

经与说及大取篇中的“意”字,指“意度”之“意”,如经下:“意未可知”,大取:“意人之指也,非意人也。”古字今释是要慎断的。天志之“志”也有数解。墨经中与意志这一概念相当的,有如下几条:经说上:“实,其志气之见也,使人如己,不若金声玉服。”这是指有目的的行为,达到了目的,意志便表现出来。

经上:“勇,志之所以敢也。”

说:“勇,以其敢于是也,命之(命名);不以其不敢于彼也,害之。

(于勇无害)”

这是指意志的能动精神,因为人应该从事于有目的之意志活动,而不应妄动,所以有时不做那种无益的事,并无害于勇。

经上:“必,不已也。”

说:“必,谓台执者也。……”

这是指有目的之意志的活动,为了达到目的,必须坚持不已。“台”即持,“执”是什么呢?经上:“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大取篇也说:“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取”谓心理学上的选择意志,“执”谓持此意志而不已。故下面又说:“谓陈执既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执之所为,因吾所为也。若陈执未有行为,而我为之陈执,陈执因吾所为也,暴人为我为天之以人非为是也。”(此段有错讹,但文义是讲意志之合目的的活动甚明)然而意“志”之合目的的活动,未必都是正确的,所以“志”要和“功”相合,才能产生“正”确的标准。例如:经上:“合,正;宜,必。”

说:“力正反中志功,正也。臧(孙校为“义”)之为,宜也。

非彼必不有,必也。圣者用而勿必,必也者可勿疑。”(从诸说校)

“正”、“反”、“中”指什么呢?“正”谓“欲正”,“反”谓“恶正”,“中”指所谓“权”。故经上说:“欲正,权利;恶正,权害。”说:“正者两而勿必,权者两而勿偏。”“权”即衡量之义。大取篇说:“权其轻重之谓权,……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

“权”之一义,是知情意三者的复合的因素,意志与功利两者相合即谓“正”。“宜”即“欲不欲,在宜不宜”之“宜”,通过“权”来审定的“宜”,就可以必而不疑了。

上面的解释是“合志功而观”的原则。至于对知情而言,意志是统驭知、情二者的。例如:经上:“为,穷知而■(系)于欲也。”说:“为,欲■(斫)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之也,无遗于其害也,而犹欲■之,则离(罹)之。是犹食脯也,骚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骚,是不以所疑(知)止所欲(情)也。廧(墙)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趋之而得刀(货币),则弗趋也,是以所疑(知)止所欲(情)也。观“为穷知而■于欲”之理,搔脯而非■(智)也,新指而非愚也。所为与不(否),所与(以)为相疑也,非谋也。”(从诸说校)

这一段话是讲知、情二者之相疑而非相谋;知害于情,或情害于知,则知情二者便不统一。所谓“为”即指意志之表现于外的行为。经说上说:“志,行为也”,为有六种:“存、亡、易、荡、治、化”。若使知和情不相疑而相谋,那便应统之于意志,故说:“为,穷知而■于欲。”这里的“为”,指合而正之义,可与“权”义互明。其他修正:除上述修正之外,墨经把墨子尚同之义发展而为:“君,臣萌(宾萌之萌,即民之另一语法)通约也。”(经上)

“君,以若(顺)名(民)者也。”(说)

通过这样的修正,墨子学说更“无益于人君”了。不但如此,墨经作者最早发现了所谓社会契约说,这和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所赞美的希腊古代的这样发现,有同样的历史价值。

后期墨学把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之说,通约于人们的一切行为与道德。例如:“利,所得而喜也。”(经上)

“利,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其害也,非是。”(说)

“害,所得而恶也。”(经上)

“害,得是而恶则是害也,其利也,非是。”(说)

“所得”言知,“喜恶”言情。此条还是上面说的权正之义。这是就墨子的基本命题“去天下之大害,兴天下之大利”发展出来的人性说。

“仁,体爱也。”(经上)

“仁,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者。”(说)

这里的“体”即“体分于兼”之“体”,故仁是爱的一部分。这就给兼爱无差等的学说下了一个逻辑的定义,“义,利也。”(经上)

“义,志以天下为爱,而能能(善)用之,不必周。”(说)

按梁启超将“周”字校改,(旧本“周”字作“用”),甚是。他说:“周,遍也。仁以周爱为鹄,故言兼相爱。义不必以周利为鹄,故言交相利。小取篇云:‘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义者其志务欲能善利人而已,利之所及,势固不能周遍。”(墨经校释)

“礼,敬也。”(经上)

“礼,贵者公,贱者名,而俱有敬慢。等,异伦也。”(说)

这条讲礼的话是古代重要的文献。经讲的“礼”是平等一义的反对名词。说是批评保守派的旧说。此条旧校释家皆末加解释,梁启超也致疑未校,他的解释则是臆说。按“公”乃公族君子的贵族别称,故说“贵者公”,古者“氏所以别贵贱”,庶人无姓,只称为屠牛坦、寺人貂、徒人费之类,故说“命之‘马’,类也。命之‘臧’,私也。”(参看“名,达类私”一条)“马”与“臧”(奴)对称,可以知贱人之所以为贱人的身份。“马”是类名,“臧”是奴隶类名之下的一种,因为古代的奴隶有“臧”和“获”的区别,“臧”主耕,“获”主织,因而“臧”是特定的“私”名。贱者仅有私名,故说“贱者名”。过去如民间称做官的为“老爷”,而以称名为不敬;等级低的人自称“小的”或自称微贱的职名,而不敢用第一人称,理亦同此。荀子说墨子“僈(无)差等”,即指他反对等级身份的异伦。然而墨经却说“等”级是一种区别(异)贵贱的伦理。正因为如此,墨经才把“忠”字规定成这样:“忠,以为利而强低(同之)也”(经上)(此条之说讹夺颇多,从略)利民即忠的命题,在古代是革命的思想,这种思想也有渊源,例如“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桓公六年)。

“孝,利亲也。”(经上)

“孝,以亲为爱,而能能利亲,不必得。”(说)

“功,利民也。”(经上)

“功,不待时,若衣裘。”(说)

“功”即志功合观之“功”,功不待时即未雨绸缪之义,与曲突徙薪的主观努力有别,因为功要讲利民的客观效果,并且应随时有所措施。

从墨经对墨学的修正和发展看来,墨经把墨子的世界观和社会理论都推进了一步,特别是对上帝和先王的否定,更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谢选骏指出:共产党的现身说法,使得这样的墨经类似斯大林的《联共党史》——“从墨经对墨学的修正和发展看来,墨经把墨子的世界观和社会理论都推进了一步,特别是对上帝和先王的否定,更是值得我们注意的。”这等于是在说——“从列宁对马恩的修正和发展看来,列宁把马恩的世界观和社会理论都推进了一步,特别是对世界革命的否定,更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第十四章 后期墨家的墨学发展及其唯物主义思想】

 




第一节 墨家学派的分裂和墨经的成书年代


在第七章里,我们曾说,墨子死后,他的弟子主要分为两派,一派注重名辩的研究,是为墨辩;另一派注重游侠的社会运动,是为墨侠。现在,应将此事加以考辨,以便利于我们从事后期墨家思想的研究。

孔、墨同为古代显学,但到了秦、汉之际墨学就衰微了。例如司马迁能够对孔子弟子特为列传,而于墨子弟子则叹他们“湮没无闻”,没有为他们传纪,只在游侠列传里暗示出墨侠的发展,在晏婴列传里暗示出墨学的一些宗旨。在先秦典籍里,片断地讲墨子弟子活动的,当推韩非子显学篇与庄子天下篇,兹分别摘录如下:“世之显学,儒、墨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孔、墨不可复生,将谁使定后世之学乎?”(显学篇)“相里勤之弟子五(伍)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至今不决。”(天下篇)

这里就上引资料加以分析:第一,以“儒分为八”的儒家八派例之,则“墨离为三”的墨家三派,即使不一定同时,也颇有可能是三个陆续成立而取舍相反的派别。郭沫若在十批判书名辩思潮的批判中说:“相里勤不用说就是相里氏,五侯大概就是柏夫(按“相夫氏”元和姓纂作“伯夫氏”,并引韩子说:“伯夫氏墨家流也”,孙诒让说:“唐本相或作伯,或当作柏,与相形近”,郭考或依此)。这两派属于北方。邓陵与苦获、己齿属于南方,与前两派相合仍是三派。派别之分不知始于何时,但彼此之间有斗争,是不容忽视的。”(十批判书页二八○)

据我们研究,天下篇与显学篇所讲的,或为时代相接的两件事。此两事虽同样讲述墨家后学的派别分裂,但显学篇所讲的是离为相里、相夫与邓陵三派,文字语句甚明,而天下篇所讲的则似此一分裂的继续,在继续分裂的阶段上,对立的派别似也未必仍为三派。例如,“五侯之徒”,既已明言为“相里勤之弟子”,即不必为相(柏)夫氏其人(郭考将上下断读,分为北方的两派)。可能是以五侯为代表,而与“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相对立,似已演变成为南北两派。且其时已有墨经可诵(墨经晚成详见下文),其“相谓别墨”的争论,到了天下篇作者时代,仍在“至今不决”的阶段,则上距墨子之死为时颇久,疑为墨家分裂的晚期情形。

第二,庄、韩二书所指出的后期墨家派别,都是墨辩一派的支派,至于墨侠一派的人物,似均未言及。但墨子徒属众多,墨学兼涵“辩”“侠”,似不得以古人未言,即断为无有。兹分别说明如下:关于墨子弟子部分,例如:

(1)公输篇记墨子说楚王说:“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

(2)吕氏春秋当染篇说:孔、墨“从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又说:“孔、墨之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众矣,不可胜数”。

(3)淮南子、泰族训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关于墨学的武侠传统(名辩部分另述)例如:

(1)备城门篇记禽滑厘问“大攻小,强执弱,吾欲守小国,为之奈何?”墨子遂语以守城之具六十六事(李筌太白阴经守城具篇作五十六事)。

(2)吕氏春秋尊师篇说:“高何县子硕(吕览“硕”作“石”),齐国之暴者也,指于乡曲,学于子墨子,……为天下名士显人”。

(3)太平御览(四三七、四九六卷)引“胡非子修墨以教,有屈将子好勇,胡非子曰:‘吾闻勇有五等,而以曹刿匹夫徒步之士,布衣柔履之人,一怒而劫万乘之师,存千乘之国,为君子之勇’”。

(4)吕氏春秋上德篇记:“墨者巨子孟胜为阳城君守城,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以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不听;遂反死之”。

(5)同篇记:“孟胜弟子徐弱与孟胜同死楚阳城君之难。”

(6)同书去私篇记:“腹■为墨者钜子,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吕不韦曰:‘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

据此可知,墨子弟子本来很多,其活动范围也不为不广。墨子施教,似略仿孔门的分科制度。耕柱篇记墨子答复县子硕“为义孰为大务”问时,曾说:“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此所谓“谈辩”、“说书”、“从事”,是否即为“墨离为三”的先天胎盘,不敢妄断;但“谈辩”近乎“名辩”,“从事”有类“武侠”。武侠所谓墨者之法,似成为秦末农民战争的口号,后为刘邦所窃,可知侠有主义。

第三,显学篇与天下篇皆就墨辩一派立论,原文所言甚明;惟墨辩派的人物当不止于此。大体论之,墨辩派或起于惠、庄以及孟子、儿说诡辩盛行之际,墨子后学,师承墨子“辩”的精神,发展并修正其固有遗义,并出而与之进行名辩思想的斗争;约至荀、韩之际,始告终结。郭沫若曾说:“墨家染上了辩者的色彩,似乎在孟子当时便已经开始,孟子说:‘距杨、墨,放淫辞’。庄子外篇也爱把杨、墨之辩相提并论:‘骈于辩者,累丸结绳窜勾,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也。’(骈拇篇)‘钳杨、墨之口。……知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垢同异之辩多,则俗惑于辩矣。’(胠箧篇)”(十批判书页二八一)

此外,在荀、韩书里,很多对墨辩的批评,可见其在先秦时代确是最活动的思想家。此派墨辩,与墨侠之间有无斗争,“辩”“侠”是否为各派所同具的精神与方法,则文献有缺,无从判断;然由所谓“取舍相反”,所谓“倍谲不同”等原始按语推之,墨子后学的发展,或于“辩”“侠”之际有所偏重,因而皆自谓真墨,相谓别墨,这也是合理的。

第四,关于墨学的传承,古无成书。近世孙诒让始就墨子本书及先秦诸子的记载,网罗掇拾,写成墨学传授考(见墨子后语卷上),计得墨子弟子十五人(附存三人)、再传弟子三人、三传弟子一人、治墨术而不详其传授系次者十三人、杂家四人,共三十九人。另外也有人另为考据的,更得墨子弟子九人、附存一人,共十人。

今存墨经(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疑为此辈墨者所陆续写定,就中年辈最晚的,为介于荀、韩之间的田鸠。马驌梁玉绳及孙诒让考定“田鸠”与“田俅子”为一人;果尔,则墨经纵非由田鸠所最后写定,也必系写定于田鸠的时代。人名有■符号的,表示其人染有辩者的倾向,虽不一定即为墨经编者,但或有助于墨家名辩思想的发展。表中人名与人名之间,只有传授辈次而无传授符号处,是依生年先后推定,并非表示其间的师承关系。

总之,墨家徒属众多而可考者少,其派系的分合起讫及传授的源流,尤不易辨。因此,上表不仅残缺,而所据的资料也间有未可尽信处,然掇拾遗文,网罗坠绪,也不过欲存梗概,借利于研究而已。孙诒让说:“墨学之昌,几埒洙、泗,斯亦盛矣。……犷秦隐儒,墨学亦微;至西汉儒复兴,而墨竟绝;墨子既蒙世大垢,而徒属名籍亦莫能纪述。……彼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急,而姓名澌灭与草木同尽者,殆不知凡几;呜呼悕已!”(墨学传授考)在解明了后期墨家的派别及其活动时代以后,我们要进而研究他们的著作。墨侠一派,有无著作,不得而知;但墨辩一派的著作,如前所述的六篇,则灼然可指。

现在,我们研究墨经的成书年代问题。

首先,应该证明墨经不是墨子自著的书,而是墨家后学的著作,其书写定的年代是相当晚的。

晋时鲁胜所作的墨辩注,今已亡佚,据他的保存于晋书隐逸传里的原叙说:“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刑(形)

名显于世。……自邓析至秦时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颇难知,后学莫复传习,于今五百馀岁,遂亡绝。墨辩有上、下经,经各有说,凡四篇,与其书众篇连第,故独存。”

可见鲁胜显然认为(一)经上、经下及经说上、经说下四篇为墨子自著;因而(二)惠施、公孙龙的“名辩”是祖述“墨辩”的。后来治“墨学”的人不少继持这种见解。到了孙诒让著墨子间诂说,“据庄子所言,则似战国之时,墨家别传之学,不尽墨子本指。毕(沅)谓翟所自著,考之未审”,才怀疑到这四篇不是墨子自己的著作。关于墨经(连同大取、小取二篇)的作者问题,近人见解,不甚相同。现在还有人费力考证墨经出于墨子。依我们看来,孙诒让的见解是可取的,而方授楚的考定(六篇都是墨家后学所著),当取意于此。但关于写定年代问题,我们认为方氏推定“此六篇殆楚威王以后至荀子以前,始先后写成”,其下限还须推迟些。兹分别说明如下:

一、墨子年代略后于孔子。一般承认当时(春秋末叶)尚无个人著书的风气。论语一书,是孔子再传弟子所记述的。所谓老子,郭沫若曾证明成于战国时楚人环渊之手(先秦天道观之进展)。在墨子中最能表现墨子学说的尚贤以下十篇,都分上中下三篇,大抵也和耕柱以下五篇一样,是他的门人所记述的;其文字较古朴,成书在墨经等六篇之前。

二、就墨经的内容看来,有些见解,已是墨子思想的发展或修正,在思想上表现了时代进展的痕迹。在尚贤、尚同、兼爱等篇,常以“爱”“利”并举,如“兼相爱,交相利”,如“爱利万民”(尚贤中篇),如“众利之所生,从爱人利人生”(兼爱下篇)等等。至于“爱”和“利”的关系,也只说到“兼而爱之,从而利之”(尚贤中篇)而已。但到了经上篇,这思想就发展了。经上说,“义,利也”,经说上说,“义,志以天下为爱(“爱”旧作“芬”,依孙校改),而能能(善)利之,不必周。”这就是说,不是因为爱之,所以从而利之,而是不能善利之,即不得谓之“爱”,不得谓之“义”。“利”就是义的内容也是“爱”的内容。所以经上又说:“孝,利亲也”。经说上说:“孝,以亲为爱而能能(善)利亲,不必得。”扩而充之,经上说:“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经说上说:“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这是说,为要达到爱人必须利人的目的,有时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也在所不惜。至于“利”的性质,经上说:“利,所得而喜也”,说:“利,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这样进一步地作心理上的说明,是尚贤等篇所没有的。这一发展,固然有它内在的逻辑的必然,但同时也是时代进展的结果。孟子中记孟子与宋牼的对话,以“仁义”与“利”对立(告子下篇),同时,宋牼已有“语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庄子天下篇)的心理学说(宋钘即宋牼、宋荣子,但并不是墨者),所以墨家后学也就有“利”即是“义”的主张,并进一步对于“利”有从心理上说明的必要。

三、墨子是最重理智的(贵义篇说:“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而用仁义”,仁义连用,始于孟子,贵义篇为墨家后学所记,不一定墨子已用此语,但“去喜”云云,确能传墨子思想的性格),但在墨经中却加进了情感的要素。经上说,“为,穷智而■(“■”字异文,系也)于欲也。”经说上说:“为:欲■(“■”旧作“■”,依孙校改,斫也)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文(“文”言思想之密察,各端兼顾,杨霓说)也,无遗于其害也;而犹欲愼之,则离(罹也)之。是犹食脯也,搔(毕沅云:“骚”,“臊”字假音)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搔,是不以其所疑止所欲也。廧(同“墙”)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趋之而得刀(“刀”旧作“力”,依孙校改,指刀币);则弗趋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观(见也)‘为,穷知而■于欲’之理,搔脯而非■(智)也,■指而非愚也。所为,所不(“否”也)为,相疑也,非谋也。”

方授楚解说:“食之美恶未可知,与墙外之利害未可知,其疑同也,智也;一则欲得骚而不止,一则不欲得刀而止(弗趋),为与否在欲之强弱,情也。”这说明行为不尽依据理智,而尤在于欲望的强弱。杨氏则以主张经上为墨子自著的缘故,遂读“■”为“远隔”,说,“为也者,当尽其智力而绝其所欲,必依放‘知’之所谋虑而从事,不可任所‘欲’为也。贵义篇云:‘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而用仁义’,义同此”(墨经哲学)。不但对于说的举例,说明很为勉强,而且于经文也不适合。因为经文明明是说:行为是尽知之后悬决于欲望的;是申说语,并不含有“当为”之义。

又如经下“在(察也)其所然未然者(“未然者”旧作“未者然”,依梁校改),说在于是推之”章,经说曾说:“在:尧善治,自今‘在’诸古也;自古‘在’之今,则尧不能治也。”这种不承认先王的观念,实在是战国后期的产物,到了荀子手里遂具体化为“法后王”的思想。

再如关于天鬼一类的宗教思想,在这六篇中,几乎没有留下影子。大取小取两篇,虽也还有一两处提及“天”“鬼”字样,但其意义决不是墨子所谓“我有天志,譬若输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天志上篇)那样的“天”,也不是他所谓“能赏贤罚暴”(明鬼下篇)那样的“鬼”。墨辩所谓“天”,似乎仅有“天性”的涵义;所谓“鬼”,也仅是人死为鬼的意思;至多只能说是墨子天鬼思想的残余,看不出宗教的痕迹。反之,我们却可于经下看到一种代替天鬼思想的新世界观:“可无也,有之而不可去。说在尝然。”说:“可已无也,已然则当(尝)然。[若](依鲁增)不可无也。久,有穷无穷。”这里提出了有无的观念、久暂的观念,并且以为人的言动对于整个人类的文化必然要发生影响,表面看来,虽似消失(有穷)而实常潜存(无穷)。这些都是墨经作者对于墨子思想的修正。

四、就文字说,这六篇与尚贤等篇的作风显然不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说:“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言多而不辩,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令晋为之饰装,从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其用。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用),直以文害用也。此与……秦伯嫁女同类。故其言多而不辩。’”这楚王据方授楚考定为楚威王(其与田鸠问答,当在公元前三三七年至三二八年十年之内),其时约当墨子卒后七十年左右。由此可以看到:(一)墨子的“言多而不辩”(照田鸠的解释)是“恐人怀其文忘其用”,而有意如此。(二)当田鸠对楚王问时,尚争好辩的风习已经大张,所以说“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文选注载“墨子南游于楚,献书惠王,王受而读之,曰良书也”。同是楚王,前王称为“良书”,后王却谓其“言多而不辩”,足见时代风习之不同。正惟如此,所以墨经与墨子尚贤等篇的作风也就不同。

五、经上与经下,体裁的繁简文质大不相同。最显著的是经下每章(有一二章因错简讹夺而缺)都系以“说在某某”字样,大取篇末自“故浸淫之辞,其类在鼓栗”以下十三类,也有“其类在某某”字样,足见此二篇即使不是出于同一作者,也是成于同一时代。此与韩非子内储说、外储说各篇的“其说在某某”,吕氏春秋有始览的“解在某某”,是同样的体裁。尤可注意者,韩非子的“其说在某某”各篇也有所谓“经”(出于后人伪托的管子牧民篇与牧民解篇,也同样有“经”“解”字样)。这就足证此种体裁为战国时代末期的特有作风。今按韩非被害于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二三三年),其书当著于入秦以前;关于吕氏春秋,据本书序意篇“惟秦八年,岁在涒滩”考定,则成书于秦始皇八年(公元前二三九年);二书都是战国末期的作品。所以,和此种体裁相同的经下与大取,当也近于此时成书。墨子时代尚不可能有这种文体。

六、经上“辩,争彼(佊)也。辩胜,当也。”经说上“辩,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不若当犬。”此话明是针对庄子齐物论篇“辩无胜”及“大辩不言”之说而发的,但墨子不能生存到庄子时代,不及见庄子此说,均无疑义。并且,墨经此义到了经下篇更表现为明显的批评语调:“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经说下释云:“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又如经下“以言为尽誖,誖。说在其言。”“非诽者誖。说在弗非。”这均是驳庄子之说。“五行毋常胜,说在宜(多)。”这是批评邹衍的“五德终始说”。“仁义之为内外也,内(疑原作“非”)。说在仵颜。”这似乎是批评告子“仁内义外”之说。今按墨子公孟篇载有墨子与告子辩诘的故事,但“仁义”并提始于孟子;孟子书有“仁义内外”之辩,管子戒篇也有“仁从中出,义从外作”之语,这样看来,此一争论是在孟子时代出现的,墨子当不及见此。

七、至于大取小取两篇,其非墨子手笔,尤为明显。大取篇说:“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厚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伦”通“轮”。“列”,次第也,“伦列”即以次轮转的意思。)这是答复荀子正名篇“圣人不爱己”的非难的。正名篇说:“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验之所[以]为(以也)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王引之说,“验之所”下“以”字,后人所增)

荀子上文“见侮不辱”是批评宋钘的,余二事都是批评墨家的。墨家的话便是答复荀子的非难。因为在理论上,必须先有“圣人不爱己”的非难,然后才发生爱人是否“外己”的问题;在语气上,以“圣人不爱已”云云为非难,以“爱人不外己”云云为答辩,则顺理成章;反之,如果墨家既已说过“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并把其所以“在所爱之中”的理由说得明明白白,那么还指其“不爱己”而非难其以名乱名,就成为“无的放矢”了。

大抵当时,人们见墨家主张兼爱,主张“损己”(天下篇说墨家“以自苦为极”,孟子尽心上篇也说“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都指损己利人的事),就以为“圣人不爱己”(天下篇曾批评墨家“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固不爱己”)。荀子即据以非难墨家“用名以乱名”,其论旨在于“人”“己”概念的相异,施爱伦列的原则不同;固不必以大取篇的文字为其批评对象。而大取篇“爱人不外己”云云却正就人己观念不同这一点上,提出墨家施爱的“伦列”,予荀评以反驳或答复。单从形式逻辑而言,荀子的立论就欠公允。因为,既以“‘盗’之名之内涵,亦包含有是人之义”,为什么“亦人类中之一人”的“己”就不可以“包有其是人之义”呢?为什么一说到“己”就一定要用分别“人”“己”的狭义的“人”,而不许用那连“盗”包含在内的广义的“人”(“人类”的“人”)呢?在同一批评中所用的名的涵义就不同如此;若用荀子的说法,也同样可以说是“用名以乱名”的!八、关于“杀盗非杀人也”的问题,小取篇也有一段答复说:“盗,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它故焉,所谓内膠外闭而不解也。”

这段话,就语气看来,为答复荀文的诘难,殊为明显。所以大取小取两篇,大体可断定为写成于荀子正名篇之后。和大取篇体裁相同的经下篇也可能是写定于同时的。

九、综上各段所述看来,墨经六篇决不是墨子自著的。那末,它们的作者是谁? 可惜书缺有间,不能指出其姓名。不过,依据思想的内容看来,其根本观点是师承墨家的传统,其中虽对于墨子的见解有若干发展或修正,但都可以说是墨学必然的合理的演进。再就成书的过程看来,可以说作者并非一人,编定亦非成于一时,大抵前表所列墨子再传及三传弟子里带有名辩色彩的诸人,均可能先后参与其事。倘更由各篇的内容来推定,则年代的先后,大体是这样的顺序: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经下记载着很多关于各种科学的见解以及与各家的辩难,可以看出墨辩在辩诘里成长的痕迹。大取小取,尤其是小取篇,综合地说明了推理和“辞辩”的方法,它带有总结墨学的性质。这一顺序,是逻辑的层次,也是历史的先后。方授楚说:“墨经辞约义丰,包罗甚富,如决定为一人所著,亦非一人所能著也。……吾颇疑其如佛教经典结集,乃开会决定之者。”(墨学源流考)如果如此,则最后一次的编定,或者与大取小取两篇的写成约略同时,当在荀子成书与韩非子成书的年代中间,相当于田鸠即田俅子的时代。大取篇说:“(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者也。”

小取篇说:“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

又说:“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遍(偏)观也。”

上面的话是综合性的说法,这和经上、经下的编次是不同的。经上以“故,所得而后成也”章开始,经下篇则以“止,类以行之(旧作“人”依孙校改),说在同”章开始;一冠以“故”,一冠以“类”,似非偶然的巧合。

十、因为墨经六篇是墨家后学多次的集体论撰而成的,所以它们是一部贵经验、重实践、发展墨子思想的并总结百家名辩的有体系的著作。单就体系性一点看来,不仅小取篇组织严密,条理井然,就拿经上经下来说,其中每章相次,虽在错简讹夺之后,处处还可看到它们先后联贯的脉络,窥见作者根据着“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的原则而编次的苦心。而且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其成就能远高于先秦各家的名辩思想之上。

因为墨经是有组织地编定而成的著作,所以其思想是宏博的,其逻辑是严密的。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不妨把这六篇作为一个整体的对象来考察。

谢选骏指出:墨经俨然成为“古代中国的革命理论”——“组织地编定而成的著作,所以其思想是宏博的,其逻辑是严密的。”——这不是《马恩全集》、《列宁全集》的古代版本了吗。


第四节 公孙龙诡辩思想的总评价

 




综合前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下:第一,公孙龙所代表的离坚白的逻辑学之所以成为诡辩,首先因为他的世界观是以概念离事物而独有的,以种类离个体而自存的;其次因为在概念论上是以共名与别名可在绝对分离中来把握的。所以此派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观点,而以绝对主义与分离主义二者为支柱,来证成其诡辩。此派诡辩的逻辑价值,我们可从下列几点来衡量:(一)此派的离异观点,虽可矫惠施合同异派之失,然片面的夸大,推至极端,见离而不见合,见异而不见同,遂流于诡辩。

(二)庄子齐物论的观点,将相对主义绝对化,将变化的观点绝对化,以致泯灭彼此,不见差别;公孙龙的观点虽可矫庄子之失,然侧面的肿胀,持之太过,流于绝对静止,遂陷于诡辩。

(三)此派所持“指不至物”之义,虽没有思、孟学派天人合一的神秘主义宗教观,但竟将概念与事物绝对离而为二,徒知违异而不知主观和客观照应的底蕴,遂流于诡辩。

第二,此派逻辑虽为诡辩,但它也并非纯粹的迷妄,其中尚具有“一粒真理”。例如名实论说:“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不以其所不正疑其所正。……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当,乱也。……其以当而当也;以当而当,正也。”

凡此云云,在概念真妄判断上,有其部分的是处。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谓此派“控名责实,参伍不失,不可不察”,想系指此。此外,如像有尽与无尽、运动与静止、具体与抽象等所固有的自己矛盾,此派虽在主观里坚决地否认,而其论题则在客观上表现出直观的察知;就此点言,此派在中国逻辑史上的地位,颇近于古代希腊的芝诺。至若此派的著作喜设为主客之辩,展转论难,愈转而愈深,俨如佛典的百论疏,则不仅足以证其逻辑范畴的丰富,而且也是古代逻辑史资料的宝藏。

第三,此派的逻辑思想中,虽尚有“一粒真理”,然其所持论题,因矫枉过正,几无不循他自己主观的看法,而陷于另一极端的谬误。因此,此派虽然吸收了当时的自然科学的成果,但科学到了他的手中却为其唯心主义服务去了。在运用自然科学的知识进行“坚白离”与“坚白盈”的对立斗争中,墨经作者一派是在正途上,而公孙龙派是在歧路中。此点拟于下章详论,这里暂不讨论。

第四,此派逻辑的思想,一方面开除社会与生产的名实,从马儿、石头里面辨析兼别同异,滑入概念的游戏;他方面,此派取辩之物,由其将具体事物纳入逻辑范畴而言,所凭借的古逻辑遗产是比较丰富的。此派形成于逻辑思想发展的时代,因而可能承藉孔、墨、思、孟、惠、庄等人的遗产,以成一家之言,但倘与墨经取辩之物更富于生产及社会的名实相比较,那就大有逊色了。尤其重要的是,此派的缺点,除了取辩之物本身,更在其取辩的方法及其所得论题之为完全错误,这是与此派在实际历史进程上之为保守派相对应的。

第五,更具体言之,此派逻辑思想之历史的意义,似在下列几点:(一)由离坚白以衬托“氏所以别贵贱”之礼,严限绝对分立之名,故此派在当时或是氏族贵族专制的拥护者,反对“贤人”民主要求的保守学派。此派“是别非兼”,而墨经“是兼非别”,所谓“名墨訾应”,其更深的根源,或即在此。(二)此派所持“力与知,果不若”的论题(坚白论),明白地说实践无裨于认识,其否定真理的客观标准也至明显,故其与墨经一派对立,更非无故。

(三)因保守,故复古。名实论结尾处所谓“至矣哉古之明王,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至矣哉古之明王!”正可以说明此点。

所以郭沫若也说:“毫无疑问,公孙龙是位帮闲者。……他一身是做着上层的食客,……在上层的卵翼之下提出他的一些诡辞来,……是应该认为反动言论的掩饰的。……事实上他自己也时而透露着自己的立场,例如他说‘异则君臣争而两明’,‘两明而道丧’,……在他的政治主张上分明表示着臣不能与君相争,争则天下丧乱。这把先秦的初期学者的革命意义完全否认了。”(名辩思潮的批判,见十批判书,人民出版社版,页二七九——二八○)

据此可知,此派以逻辑中的范畴“疆畴”于君臣,其绝对的分离观点,即是通过君臣阶级差别的道德的折射而反映出的意识;其绝对的静止观点,即是通过反对进取而主张保守复古的政治实践的折射而反映出的意识;其以概念离事物而独有、共相离别相而自存的观点,即是氏族贵族世界观的抽象的代数符号。黑格尔说:“逻辑是反映于思维中的时代。”其实我们应进一步说:逻辑是通过了逻辑学者的实践态度及现实主张或政治见解,而折射出来的思维中的时代。因为,意识形态不是直接反映时代的经济,而是通过道德和政治等折射而反映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关系的。

谢选骏指出:上文说——“世界观中的根本问题,即是心物关系的问题。世界观之为唯物主义或为唯心主义,直接规定着一家思想的认识方法与认识内容。所以各派的思想体系,均以其世界观为理论根源。”——这完全是把阶级斗争对立的观点搬到哲学领域里来了。在我看来,说“公孙龙是绝对主义唯心思想”的人,势必是“绝对主义唯物思想的人”了。但既然是人,又怎么可能绝对唯物呢?再是贪财好色的唯物之徒如马克思恩格斯,总还是把自己的狗命放在首位的,因此还是一个多多少少的唯心论者。所以他们只能诡辩说,“意识形态不是直接反映时代的经济,而是通过道德和政治等折射而反映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真会扯蛋,等于没说。这岂不等于走向了唯心主义了?岂不承认了“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了?


第三节 公孙龙学派诡辩的概念论和推理论

 




由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出发,公孙龙学派进而在逻辑上提出其诡辩的概念论。此种诡辩的概念论,是以“白马”与“马”的关系为实例而展开的。概念论上的“白马”与“马”,即是个体概念与一般概念,或别名与共名的关系问题。墨经论“私”与“类”,荀子论“单”与“兼”,也是讲这一问题。

我们以为,别相是共相的基础,别名是共名的基础,也就是说,先有别相、别名,然后概括别相而得共相,概括别名而得共名。正因为共名是概括别名而得的,所以凡共名所有者,别名必具有之;但别名所有者,共名则不必具有之。

进一步讲来,共名,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可再共而得大共名;大共名最为一般,最为抽象,但其内包也最为贫乏。别名,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可再别而得个体名;个体名最为特殊,最为具体,但其内包也最为丰富。因此,抽象的东西是灰色的,而具体的东西是常青的。无论别名与共名,都是从实陈事物产生的,故墨家说“名者实之宾”,又说“名以举实”。名之所以能别,是因为事物实际中各有别相;名之所以有共,是因为关联中的个体互具共相。名必符实,始得为真;必实且真,才可以作为实践中的指针。

再进一步讲来,别名与共名的分别,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无止的互通互转中,别可为共,共又可为别。例如,与兽相对,马为别名;与白马相对,马又为共名。马一方面存在于与兽相对之中,另方面又存在于与白马相对之中,所以马名是别名,同时又是共名。马名如此,他名也是如此。更进一步讲来,共名本来是在别名之中,离开别名更无共名。例如,马名可以涵蕴兽名,而不足以涵蕴白马名。白马名的内包是马而又白,故较马名为多。共名不能离别名而独有。

上述我们的看法,与公孙龙学派的看法完全不同。此派所持“白马非马”之论,是以共名与别名之绝对分离、独立自存为前提。换言之,其根据在于种类概念与个体概念之绝对分离,相外而不相容。所以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白者不定所白,忘之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白马论)列宁关于辩证法问题的札记中所讲的真理,恰足以暴露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诡辩方法的错误:“辩证法一般的叙述(或研究)方方,必须从最单纯的、通常的、大量的等任意的命题开始,如像树叶是绿色,约翰是人类,黑犬是犬等等之类。在这里(正如黑格尔所曾天才的指示过的那样),便存在着所谓个别范畴及一般范畴的辩证法。(参照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二卷第三篇第四章所谓“在可见的各个房屋之外,再也不能有一个房屋——房屋一般——的存在。”)结局,对立物(个别范畴与一般范畴的对立)是同一物。个别范畴不导入对一般范畴的关联中,便不存在;而一般范畴只有在个别范畴之中,通过个别范畴,才能存在。一切的个别范畴,都不能完全箝入一般范畴之中等等。一切个别范畴,经过若干的移行而与他种个别范畴(物、现象过程)相结合等等。在这里已经存在着自然的必然性,客观的关联等等的要素,端绪概念。偶然范畴与必然范畴,现象本质,也已经存在于此。因为当我们说约翰是人类,黑犬是犬,这是树叶等等的时候,就已经将一联的表徵作为偶然范畴而放弃,使本质从现象区别开来,将两者相互对立起来的缘故。这样看,在任意的命题中,剔抉出辩证法全部要素的端绪,然而便可以显示在人类的认识中一般的内在着辩证法(而且不得不如此)。自然科学已经将各种性质的客观的自然,将个别范畴向一般范畴的转化,偶然范畴的转化,对立物的移行交流,相互关联等,统同显示于我们(这一层也该用任意的最单纯的实证来证明)。”(谈谈辩证法问题,参看论马克思恩格斯及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版,页二八○)

这里说“黑犬是犬”,公孙龙说“白马非马”,两相对比,可知后者全然是非辩证法的命题。公孙龙不理解特殊与普遍之辩证的统一,而形而上学地将普遍的马自体从白马这个具体的物分离开来。

我们以为,凡马皆兼有形色,离形无色,离色无形,故白马是马。白者必定所白,不定所白者即不能成其为白;马者必有其色,应“有马”必为黄黑白等有色之马;色者必有其体,应“有黄黑白等有色之马”即是应“有马”;无马形而有马色,或无马色而有马形,皆不可解。如果所谓“真际”在这里可以勉强借用的话,那么“真际”即在实际之中,故白马是马。我们虽承认凡马不皆是白马,但离开黑黄白等有色之马,更无马在。否则,准此“白马非马”之义,则天下无无色之马,各个具体的马即均不得为马。更推衍下去,就可得出“万物一马也”的结论,各个具体的物就不得为物了。然而公孙龙明言离开别名另有共名,二者有分无合,异而不同。不但形与色可离,即形与所形,色与所色,以及一般不定所物之纯“真际”的“物”与定于所物之实际的“物”,也都是绝对分离的。如果拿图表示此派的论旨,则其图如下:此种概念论,就事物之内容而言,显然是诡辩的。且就此派本身的持论来说,也是前后自相矛盾的。兹以其意衍之,此派前后持论的矛盾,应如下式:天地与其所产物者,皆物也。

物(形色)者,不定所物,定所物者、非物也,故天地与其所产者皆非物也。

就此式的矛盾而论,诚然应受“苛察缴扰”(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语)、“辞巧理拙”(刘勰文心雕龙诸子篇)的讥刺。

正因为此派的概念论是巧于辞而拙于理的诡辩,故自昔即为各家所抨击。而古代的批评中比较合理的,有墨经作者、荀子与韩非三家。

墨经作者以为:“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墨子小取)

荀子以为:“‘白马非马’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则能禁之矣。”(正名)

韩非承墨经与荀子的传统,更进一步设出实例作了具体的批评:“儿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齐稷下之辩者;乘白马而过关,则顾白马(“白”字疑系衍文)之赋。故藉之虚辞,则能胜一国,考实按名,不能谩于一人。”(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概念之为真为妄,是以实践为检验标准的。列宁曾指出,辩证法和诡辩论的区别就在于是否经得起实践的检证。

关于公孙龙学派的诡辩的概念论,已如上述。现在,更进而考察此派诡辩的推理论。

我们前面曾引名实论中所谓“彼谓不行”、“此谓不行”、“其谓行彼”、“其谓行此”等语。但其所谓“行”之意义为何,我们并未说明。现在应该指出,此派所说的“行”,即是今日形式逻辑中所谓“推理论式”之“论式”。谓“行”,言推理与论式相合;“不行”,言推理不合于论式。倘将此点作为此派推理论式的原理,则可分为正负两方面如下:(一)从正面说,即是:“彼彼当乎彼,则唯乎彼,其谓行彼;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此。”

(二)从反面说,即是:“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此而此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倘再将原理所说之“彼”与“此”代以“白”与“马”,并以推理论式表示之,则其式如下:(一)正论式:“白”与“马”各有自性而自藏,今谓白马非马、马白非白,故谓之白白当乎白、马马当乎马。

(二)反论式:白定于马非白,马定于白非马,今谓白马是马、马白是白,故谓之白白不唯乎白、马马不唯乎马。

此派的推理论式,就通变论中所举,计有八个。这些推理论式大抵都是此派所共同使用的形式,以申述其世界观与概念论,并反驳其论敌。兹分述如下:第一,“二无一”——按“二”即荀子所谓之“兼”,如言“白马”;“一”即荀子所谓之“单”,如言“白”言“马”。“二无一”者,仍即是“白马非马”或“马白非白”之义,其式已见前文。

第二,“二无右,二无左”——按“右”即兼之“右项”,如白马之“马”;“左”即兼之“左项”,如白马之“白”。马的种类既然可以离开实际的马而独有,故白马中的“马”不是离开白马而独有的“马”;“物白焉不定所白,定所白者非白”,故定于白马中的“白”就不是不定所白的“白”。如以数学程式表之,即是:二无右=白(左)马(右)非马二无左=白(左)马(右)非白第三,“右不可谓二,左不可谓二”——按此是第二式之换位,也即是从反面来说离开白马之“马”非定于白马之“马”,不定所白之“白”非定于白马之“白”。第四,“左与右可谓二”——按此言定于白马之“马”与定白马之“白”相与,二者各有定所,互为“与件”,即可谓“白马”(“二”或“兼”)。第五,“羊合牛非马”——按此言羊与牛虽有“有齿”和“无齿”的区别,但“不俱有而或类焉”。若马与羊牛,则“羊牛有角,马无角;马有尾,羊牛无尾”;“若举而以是,犹类之不同”,故羊牛相与而非马。是知“羊合牛非马”,也即是前举“二无右,二无左”、“右不可谓二,左不可谓二”之义。第六,“牛合羊非鸡”——按此式系驳合同异派的谬论。合同异派以感觉中的“数足”与概念中的“谓足”是无差别的,即“数”鸡足虽二,“谓”鸡足则一;“数”牛羊足虽四,“谓”牛羊足则一、牛羊鸡“一足”皆同,故云“非有以非鸡”。“非有以非”,义指“不为不类”。以牛羊鸡为同类,即指“犬可以为羊”之义。但公孙龙离坚白一派反对这种论式。离坚白学派以为,“牛羊有毛,鸡有羽,……材不材其无以类审矣;举是,谓乱名,是狂举”。“乱名”,“狂举”即是“不行”,也即与推理论式不合之义。第七,“青以白非黄”——据章士钊研究(见逻辑指要),公孙龙似取方图以相解说,其图为:青白黄。此图白为他词,居中。其式为:白非黄 青为白 故青非黄青为白 白非黄 故黄非青如果我们将“青以白非黄”代以“白马非马”,则其式为:白马非马 此马为白马 故此马非马此马为白马 白马非马 故马非此马第八,“白以青非碧”——此亦当如章士钊所言,取下列方图以相解说:白青碧。但此图与前图的涵义相反。易言之,即前图所以示真,此图乃以见妄。所以说:“黄其正矣,是正举也,……木贼金者碧,碧非正举矣,……与其碧寗黄。黄其马也,其与类乎!碧其鸡也,其举暴乎!”(通变论)

此言碧于色乃青白之合,使相异者相合,就要争胜争明,而至于暴乱失明,无可分别。所以又说:“青白不相与而相与,不相胜则两明也。争而明,其色碧也。暴则君臣争而两明也。两明者,昏不明,非正举也。非正举者,名实无当。骊色章马,故曰两明也。两明而道丧,其无有以正焉。”(同上)

据此可知,“白以青非碧”乃是此派所认为的谬误论式。其式为:青非白 碧为青 故白非碧碧为青 青非白 故碧非白此论式之所以“非正举”,即因此派根本不承认“碧为青”一论题之故。综观上述八个论式,或正或反,皆与此派的世界观及概念论相适应,都是强调分离,反对合同,主张绝对,反对相对。其方法、其精神,是一贯相承而不可分说的。伍非百不知此理,以为,“公孙各论多与墨经为敌,唯此篇(按即通变论篇),则相互发明”(陈柱公孙龙子集解引),实属错误。章士钊所持名墨“方”“行”之辨,自多可取,惟因对于所谓“青白黄碧,如甲乙丙丁,乃偶举之符,毫无意义”之说持之过甚,未能辨析黄与碧、马与鸡等符号在古代逻辑家使用上本有“正举”、“狂举”之别,也即本有其约定俗成的相反涵义,故终于在推理论式上抹煞了公孙龙学派与墨经作者的对立。所以他说:“或曰:‘子持名墨訾应之议者,于此独浑名墨而一之,何也?’曰:‘此为辩之初步也,非可为异同者也。墨曰行,龙曰方,姑各翘一名以起论而已,尚无异同之足言也。’”(名墨方行辨逻辑指要第四八九页)这样,将此派的推理论式与其世界观及概念论的思想内容完全断为两橛,是不对的。

谢选骏指出:“列宁关于辩证法问题的札记中所讲的真理,恰足以暴露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诡辩方法的错误”——这种论述完全是神学格式,而不是什么思想哲学!


谢选骏:背叛国家主权、拥抱网络主权

《中国网络审查内幕:一个前任微博审查员的自述》(BBC 2021年3月20日)报道:


刘力朋曾经担任新浪微博审查员,对中国的网络审查有相当深入的了解,也熟知中国是如何利用网络审查控制舆论风向的。


多年的网络内容审查工作让他认识到中国网络民意的虚假表象和背后的“肮脏”。在担任审查员期间,他保留了每天工作的审查日志,后来提供给外国媒体让外界也能够窥探究竟。


2020年在新冠病毒疫情爆发期间,他因为担心北京日益严重的全面监控做法而举家离开中国前往美国,并公开了自己的日志,曝光中国网络审查内幕,对抗这个体制。


刘力朋近期在接受BBC专访时说,他希望通过讲述自己的经历能让更多人认识到中国网络审查“每天都在真实发生”,这样在面对有关中国的信息时就能采取“更有效的策略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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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如何审查你的思想?

中国历史如何影响影响其网络审查和宗教自由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我为什么要做审查员?”

当初我应征的职位是微博编辑,工作描述有要求应征者必须要有政治敏感度,我可以猜到以后的工作可能会是内容审查,但我当时并不了解审查员的具体工作内容,所以还是抱着好奇的心理加入了。


这个工作就像个审查工厂,一个流水线,为什么我要做这个工作?在中国,如果我不在数字工厂工作,那就是在电子工厂工作。


做这个工作感觉不是很好,好像是个“脏活儿”,觉得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但是其他人并不觉得,只认为是在混口饭吃。


大部分同事都不会使用自己的产品(新浪微博),因为他们自己是审查员,所以都不会用,只有我和另一个朋友有在使用,因为我是真的喜欢社交媒体,喜欢这个空间可以在上面表达自我。


“没有培训和指导手册”

我们没有经过正式培训,其实不需要什么培训,任何在中国出生长大,在中国受过基础教育,大学毕业程度的人都应该理解所谓的中国版政治正确,哪些是敏感词,在这方面可以说中国的洗脑做的相当成功。


我们也没有什么指导手册,告诉我们哪些是敏感词要删贴,哪些能发表,有的是经常接到上面下来的直接命令,告诉我们因为发生了某一政治事件,所有与之相关的字词都要删贴屏蔽。


2011至2013年我在担任网络审查员期间,一开始接到直接命令要求删帖屏蔽的每天也就十几个,到后来一天能有好几十个要求删帖屏蔽的敏感词,再后来要删帖屏蔽的敏感词越来越多,一天能有超过200条指令。


石黑一雄:“我非常担心年轻一代作家”正因“恐惧”自我审查

微信和直播平台“屏蔽了数百新冠关键词”

“我保留了每天的审查日志”

图像来源,CHINADIGITALTIMES

图像加注文字,

2014年8月23日审查日志关于BBC中文网的一篇文章,上面指示审查员“见到私密”(截图自中国数字时代网站)


因为这个工作,我每天要阅读大量的内容,可能多达数十万字,我也保留了每天工作的审查日志,这些审查日志我后来提供给了外国媒体,现在我到了美国也整理在中国数字时代网站上发表。


在我记录审查日志的时候,我并不觉得害怕,也不觉得这是非常危险的工作,因为我是在后台做审查的工作,我个人也有在用VPN隐蔽个人身份,我是一直到后来回头去看手上累积的资料的时候才意识到情况的严重。


去年我离开中国到了美国,离开中国的原因是我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我曾向外国媒体提供网络审查的内容,光是这一点就能让我惹上麻烦。


(离开中国时)直到飞机起飞的那一刻,一颗心都是悬着的;就像电影《逃离德黑兰》一样,在飞机终于起飞后心里才踏实。


“今后只有好消息”:中国严整网络信息的四大问题

肺炎疫情:中国官方“正能量”宣传引众怒

“我决定必须离开中国”

我离开中国的另一个原因是自从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国对国内的控制越来越严,到处都是检查站,到处都要求刷手机扫个人码,在这样没有任何隐私日趋恶劣的情况下我决定出走。


我不希望我记录的审查日志如果因为我个人被捕或遭遇什么不测而从此消失,所以我到了美国将这些内容在网站上发表。


因为有防火长城,中国控制国内的网络内容控制得非常好,而且近年来也倾全国之力对外发展舆论攻势,进行大外宣,利用五毛网军做舆论打手,这样的情况西方世界少有了解。


我希望通过叙述我个人的经验,能让更多人认识了解到在中国,网络审查确实是存在的,每天都在真实发生的,


有更多的人能意识到这一点,那么在面对有关中国的信息时,就能采取更有效的策略来解读。


抖音海外版被指屏蔽敏感内容 中国社媒出海的尴尬

抖音解锁批评新疆帐号 称是“人为错误”

关于字节跳动和TikTok

图像来源,REUTERS

图像加注文字,

TikTok在美国引起信息安全的疑虑


TikTok根本不需要网络审查员,字节跳动有两万名内容管理员(或称内容优化)每天的工作就是在看上面的视频,所谓的算法,或是机器学习,只能识别视频中出现什么物体,什么动作,但没办法判别视频能不能吸引眼球,只有人工优化才能做得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有两万人每天在做内容优化的工作,已经把审查内置在内容优化的流程里面了。


在2018年的时候,字节跳动宣布要在中国扩充招聘一万个内容优化管理员,TikTok这个产品大概就是在这之后火起来了,因为他们运用大量的内容优化让内容变得好看,同时也是审查。


因为字节跳动的内部保密非常严格,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现在是否在中国审查TikTok,但是在2018年的时候,我曾经去过字节跳动的办公楼,他们的人力资源经理明确的告诉我他们要做TikTok的审查,但是不能对外公开他们审查海外用户。


我去的地方是在天津一个高档的办公楼的17层,人力资源经理在门口等着我,开门带我进去,在这栋建筑里面绕着圈走,而不是直接从工作区域通过,他还警告我不要往里面瞧,非常机密,就像是进入到毒枭的老巢一样。


我当时心想,干脆给我套个黑头套得了。


图像来源,REUTERS

在Clubhouse回答关于新疆审查的提问

我是和中国数字时代网站一起在Clubhouse上面回答网友关于中国网络审查的提问,我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对这个话题有兴趣,人均要提问三个问题。


主持人在节目进行到一个多小时的时候就关闭了举手提问,但还是有很多问题要回答,我最后一直回答了四个半小时,聊天室里还有1400多人在线上听讲。


Clubhouse被中国屏蔽前 参与者讨论的那些热门话题

Clubhouse在中国昙花一现,曾为政治话题讨论“绿洲”

关于新疆问题,中国的审查系统对维吾尔人或维吾尔语是非常歧视的,完全不尊重,任何文明世界遵守的规则在中国眼里什么都不是。


如果审查员在后台上看到了维吾尔语,不管他说的是什么直接删掉,在直播里也是这样,如果听到有人说维吾尔语就会警告要切换到汉语否则就要关掉直播,这样的规则很可怕。




谢选骏指出:“一个前任微博审查员的自述”的故事,就是“背叛国家主权、拥抱网络主权”的故事——虽然远远比不上斯诺登所经历的那样精彩。


《中国政府如何审查你的思想?》(麥笛文 BBC驻北京记者

2017年10月16日)报道:


微信上,到底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呢?


能够控制讯息传播的话,就能控制人们的思想与行为。这正是中国的习近平政府所倚仗的管治之道。


在重要的政治会议召开前夕,更是如此。


五年一度的全国代表大会,今年将迎来第十九次,会议将于下周展开,总书记习近平治下的新一届领导层即将揭晓。


审查者相当忙碌,一方面限制言论,另一边厢又着力传播特定讯息。他们监察着社交网络上的关键字与表情包,一旦发现任何有反抗意味、或嘲讽国家领导人的内容,立即将其屏蔽,发表这些内容的网民则很可能被举报给政府。


在即时通讯软件“微信”中,包含“习近平”或其别名“小熊维尼”的讯息,无法发送至多人对话群组,关于习近平或前任国家领导人的表情包亦然。


表面上,中国社交正逐步开放:一座又一座高度发展的新型城市,街上处处是荷里活最新猛片的海报;电子货币的普及程度领先全球;打扮入时的年轻人骑着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游走于先进现代的光景之中。


然而,自五年前习近平上任以来,公共言论空间的审查日益严苛,从政治思想到性生活,中国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被严控。


奥运带来自由?


在2008年北京奥运前夕来到中国,会感到这里是一个表达自由越来越开放的地方。


当时政府颁下新规,外国传媒记者毋须得到地方政府批准,就可自由通行全国各地。


今天看来也许难以置信,但当时,谷歌搜索没有被屏蔽。


中国本地传媒的调查报道质量不断进步,如《南方周末》或《财经》杂志的报道,堪与国际传媒比肩。


我还记得当年出席一个公开活动时,曾与一群记者一道,与一名外交部发言人表示种种忧虑,而那位发言人向我们重申,一切都会好起来。


“别担心,”他笑着说道,并做出推动汽车换档杆开车的手势:“中国只有一个方向,那就是向前。”


今时今日,这个比喻或许已不太准确。


中国有著名的万里长城,也有“防火长城”,将政治不正确的网络资讯拒诸门外——当年,很多人都相信“互联网是不可能被控制的”——这似乎是全球性的新现实。


但中国政府却成功找到了控制互联网之道。中国并没有与世界网络接轨,而是建造出“防火长城”,在内构建出一个类似内联网的封闭网络。


中国民众无法自由浏览国际特赦组织、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等网站,除非他们使用“虚拟私人网路”(VPN)来翻越防火长城。


随着十九大临近,当局针对VPN展开扑杀行动,例如要求苹果公司将中国版应用软件商店App Store内的VPN应用全数下架。


为了不被踢出中国这个庞大市场,苹果公司顺应了中国政府的要求。


多年以前,谷歌也面对着同一抉择:配合中国政府审查搜索结果,或被踢出中国。谷歌没有屈服,自此被中国政府屏蔽于防火长城之外。


“微信”在中国极为普及


中国最有效的监控工具,同时也是中国最多人使用的通讯方式。


在中国,几乎所有会上网的人,都会使用即时通讯、群组通讯、图片分享、地点搜索与电子支付等多项功能于一身的“微信”(WeChat)。


在政治敏感时期——譬如十九大临近的现在——微信上很多字词均会被屏蔽或引来监控。发送一些敏感度较高的字词,甚至会引来国安人员登门造访。


早前颁布的新规,也将群组通讯内出现任何敏感内容的责任,归于群组发起人身上。可以想像,一个足球群组的管理员,现在会对群组成员醉后所发的讯息感到相当紧张。


读者或许会质疑,一个由大型科技集团腾讯、而非中国政府营运的手机应用,怎么可能有如此严密的监控。


但在中国监管机构“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改小组办公室”(简称网信办)的监管之下,营运网络平台的民营企业,不但要实行内容管制,还必须将发表敏感内容的使用者上报给“有关部门”。


对中国民众、以至身在海外的中国民众而言,微信除了是通讯软件,还是他们最主要的新闻资讯平台。只要管控微信上传播的内容,就能有效地控制新闻传播。


与此同时,试图挑战微信垄断地位的其他竞争者,发展亦受到限制。譬如在国际上十分流行的通讯软件Whatsapp,就因为无法被中国当局100%掌控,而在十九大临近之时被“屏蔽”,没有VPN的用户无法使用。


目前还不清楚,针对Whatsapp的封锁,只是因应十九大召集的暂时性措施,还是长期性的。


中国的报章及电视台均由中国共产党全面掌控,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去年,习近平曾视察《人民日报》、新华社及中央电视台三大官媒的总部,并要记者对党要绝对效忠,“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均要紧跟党的领导。


这样还不够。为免一些记者仍然不听话,今年十九大的报道又被加诸多项限制:所有关于十九大的专家学者访问,必须获得有关新闻机构的领导层、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的许可。


这样的审查制度,范围不只政治议题,其他范畴亦被波及。


现时,中国的网上书店必须加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评级体系,当中的评核标准备包括“道德价值观”。以富人、名人及明星秘闻为题材的人气微信公众号则被迫关停,因为这些话题被认为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净化电视剧

不久之前,低成本网剧是开拓中国网上言论空间的一大渠道,中国也曾经出现以同志为题材的情景喜剧。


但现时视频网站已被勒令停播海外节目,中国本地制作的网络节目,则面对与电视节目一样严格的内容审查。


在中国的电视上,连激情拥吻的场面也十分少见。


两年前一部大型史剧《武媚娘传奇》,因为女角戏服“忠于史实”地露出乳沟,被指过份暴露,被迫重新剪辑将大部份女角画面转为特写,否则不准播映。


在习近平年代,像这样由国家严控道德价值观的案例,可谓屡见不鲜。


上个月,当局颁布新规,要求电视剧必须“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并鼓励电视剧“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此前颁布的规定则要求,电视剧不可出现婚外情、赌博、毒品、同性恋等“不道德”行为。


在这部强大的政治宣传机器中,一个高于所有的人物形象渐见鲜明。


“习近平个人崇拜”?

中国当局的审查制度压制异见,同时致力宣扬一种思想,引导民意相信当今中国所有良好发展,全都源于一人——习近平。


近日,一个宣传中国政府近年成就的展览在北京开幕。在偌大的展厅中,中国政府在科学、交通、军事、经济、体育、少数民族等多方面的成就展示,均有大幅习近平肖像置于居中位置。整个展览中有数以百计的习近平肖像。


连日来,英文官媒《中国日报》每一日的头版报道,均围绕习近平的指示,对全国不同村、镇、市带来的正面影响。有中国民众笑称,这样报道,与朝鲜媒体报道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手法如出一辙。



中国政府官员发表讲话时,往往也要多番强调自己推动的政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一旦质疑“习核心”,整个国家的审查机器就会排山倒海地压向你。然而,究竟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当中的界线却始终模糊不清,当局从来没有作出任何清晰界定。


如此一来,民众自会瞻前顾后,而当局要出手打压,便毋须交代任何确切理由。


“习核心”会在十九大升级为“习领袖”吗

英媒:习近平19大人事布局“将效忠者安排到位”

不论是传媒编辑、漫画家、记者、影视导演、网上博客、电视笑匠、社交网站管理员在工作的时候,还是每一个中国平民在与家人朋友通讯、交流之时,无一不是小心翼翼,唯恐掉入“敏感”领域。


总结而言,中国的审查相当成功,而全世界不少国家,正以羡慕的眼光从旁观摩着。


谢选骏指出:BBC似乎狗屎不通,竟然把共产党集团叫做“中国政府”,但实际上却是“实事求是”的——因为英国政府也和这个中国政府一样,都是妨碍网络主权、操纵民间舆论的高手。所以,“背叛国家主权、拥抱网络主权”,就不仅是中国人民的使命,也是世界人民的使命——正是在即时互联网所呈现的这种“网络主权”的前提之下,我才在2012年提出了“思想主权”的不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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