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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日星期一

费正清《中国新史》批判 10

 


【【第十章 造反与中兴】】


太平天国之乱,一八五一——一八六四


一八五〇年代以后,清朝政府几乎已穷于应付连连发生的内乱。一八四二年的鸦片战争虽然只在几处海岸上交火,皇帝却制服不了英国番鬼,大大动摇了朝廷的威望,接着来的一八四六至一八四八年的水灾和饥馑,普遍祸及已经增加的全国人口。一八五〇年终于出现大规模的变乱,并不出人意外。

乱事起于最南的广东及其腹地之间的省分。这个区域与扩大中的外贸发生关联最早,也是最后被收入清朝版图的地方。正是在这最易受外贸扰动力影响的地方,清朝的军事控制力比较弱。按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Jr.1966)分析其地方社会,大权操于地主大家族之手。在这些政府统治力量弱的地方,一姓的村子与另一姓的村子,或多个村子组成的团体之间经常发生集体械斗。此种地方性的战斗起于族裔的分裂。由于华南地区融入了自北方迁移来的客家人等族群,而客家人的生活习俗和早先来的汉族居民与山区土著都不一样。

人口续增而生活条件更恶化之时,外国来的鸦片贸易终于给了反清的秘密结社一个良机。加入这些会党的兄弟们,尤其是从商者,彼此互相帮助,为疏离分子与铤而走险者提供一个次级社会系统。按传统模式,领导造反的人理当是“三合会”的分支或旁系分子,因为这个会党组织早已遍布华侨社会与外贸界。

太平天国之所以未联合这些既有的反清集团,原因在于太平天国创始者洪秀全其人。洪秀全传布的信仰是他自己版本的旧约圣经基督教,他凭这个信仰建立的太平天国自一八五三年建都南京,统治至一八六四年止。但是许多因素从一开始就注定它要失败,第一个就是其宗教神学。洪秀全于一八四三年在广州第四次应试不第之后,爆发了对满清统治中国的愤怒,然后又读了一些别人给他的基督教传教文宣小册。作为洪秀全主要基督教教义来源的小册子,乃是广东籍的教徒梁阿发所写,梁本人从圣经旧约里,看到了少数的上帝选民在上帝扶助下反抗压迫统治的道理。梁阿发强调耶和华的正义之怒甚于耶稣之爱,教给洪秀全的只是基督教神学的皮毛。但是梁的传教小册似乎能解释洪秀全早先一次精神性疾病期间看到的景象:天父上帝呼召他救天下人,耶稣乃是他的天兄。

此后洪秀全成为积极的传教者,劝人过道德生活,信奉唯一真神。一八四七年间,他跟随浸信会传教士罗孝全(Issachar Jacox Roberts)数月,学会了怎样祈祷、布道、唱圣诗、问答教理、忏悔、施洗,以及其它属于基督教基本教义派的行事方式。洪秀全和两名最先皈依的教友所创的打破传统的一神教,威力足够建立太平天团神治政权,却太渎亵上帝而得不到外国传教士支持,太坚持拜上帝而得不到三合会之类的会党支持,又太怪诞荒唐而争取不到汉人知识分子认同,这最后一者正是一般组织行政系统所不可少的。

洪秀全的“拜上帝会”最初设在广西山区。当地的居民有徭族、壮族,以及洪秀全籍贯的客家人。客家人是数百年前从华北迁来的,仍保留北方的方言以及其它旧有的族群特点,反对缠足就是一例。客家人是华南的一个少数族群,却异常坚忍而进取,并且很懂得在有敌意的环境中保护自己。

洪秀全一跃而成为半壁中国江山之王的故事,颇像拿破仑与希特勒的兴起,充满戏剧性、奇妙机缘,以及始终为人们所争论的个人与社会因素。他的教友相信上帝命他们推翻满清,要他们在上帝的儿女之间建立起兄弟姊妹的新秩序。居领袖地位的是六名结为义兄弟的激进者,洪秀全与他们地位平等,只在六人之中居长而已。主控军权的是原来以烧炭为业的杨秀清,此人未读过书却有头脑,能蒙上帝附身而以上帝的声音讲话,令洪秀全目瞪口呆。其它四个都读过书,没有一个是佃农出身。太平天国的政治军事系统取材自《周礼》。太平军起兵的动机强烈,组织精密,而且一开始时是严格禁欲的,男女决不可相混。

太平天国的基督教信仰半借半创了整套的祈祷文、赞美诗歌、仪式,以便中国人适用。并且要所有人联合为兄弟姊妹,共奉唯一真上帝。基督教旧约和道家的消极政治思想与佛家的来世之说同。主张的是勇敢的族群应号角之呼唤而向其压迫者进军。最初的客家信众正是打起仗来最勇敢、体恤一般百姓的一群,这并不足为奇。洪秀全的思想创造出一个有作战组织力的中国新教派,利用基督教一千八百年历史中实验而证明无误的技巧,灌输热烈的信仰给每个人,以确保人人为教国效命。太平天国的基督教,是以思想与实践从属军事行动的独一无二的东西混合物。再有类似情形出现,等到一百年后中国借来马克思列宁主义而予以中国化的时候。

一八五〇年间的广西,距离北京很远,只驻守了少量的官军。鸦片走私者以及被英国海军追缉沿西江逃入内陆的海盗,对此地影响很大。骚乱频仍促使居民培训了自卫兵力,其中有乡勇也有土匪,两者其实不相上下,都是就食于百姓的人。开始只有一小群的拜上帝会教徒也和别人一样,为自卫而武装起来,但是在暗中进行,而且别有目标。到了一八五〇年尾,有两万教徒跟随洪秀全起事大败了前来驱散他们的清军。一八五一年一月十一日,洪秀全在自己三十八岁生日这天自尊为太平国天王。

好战的太平天国信仰激励出一支勇猛的军队。初期的这些战士们都严守道德纪律,善待一般百姓,并且凭其奉献意志吸引了新的投效者,也吓跑了来镇压的官军。太平军配备有极多大小旗帜,部分作用在于识别所属单位。他们不作表示效忠清朝的薙发打扮(脑门剃光,脑后蓄长辫),任头发自然生长,因此被称为“长毛”。他们的模样,在拥护既有体制者看来,比大约一百年后搞西方化、反共产的学生还要可怕。


内战


一八五一年至一八六四年肆虐的这场战争,人命伤亡与财物耗损都十分惨重。约有六百个市镇在血战中易主。一八六〇年代初的美国南北战争乃是工业化时代的第一场大战斗,铁路与汽艇运输、精确的武器都是关键要素。太平天国与清军之战却是最后一场近代以前形态的战争,军队都是徒步,要靠占据的当地供应给养。没有医疗人员随队,也没有新式地图和电报机。攻城时或许会用炮击,但最常用的战术仍是从墙下掘地道、埋火药、引爆。长江上和以南的主要河川中,会以帆船或舢板进行水战,极少使用汽艇。有时会使用火枪,但大多数行动是用剑、刀、矛、棍的短兵相接。这种战斗需要动机甚于技能训练。

进行侵略的这一方有人员折损时,可以就地补充,或以俘虏充数。但是带兵的人对于这种兵丁能否固守岗位已经没有把握了,遑论要他们冲锋陷阵。官军的人马之中有世袭的满族蒙族军人,但是他们来到湿熟的南方却变得水土不服,骑兵阵到了稻田里也发挥不出威力。因此,作战时多是汉人与汉人搏斗。依官方报告,每支军队人数为二、三万人,多者有二十、三十万人。这令人疑惑他们究竟如何取得粮给,又如何在普遍没有道路的地区之中行军。军队总人数一向都是粗略估计的,也许应该酌量扣减才比较正确。

一八五一年间,太平军大举北进,占领了武汉各市。一八五三年又顺长江而下,攻陷南京,建都为“天京”。太平天国的战略,大致不出一个不识字的烧炭夫操控下的野心勃勃的委员会可能想到的范围。这些人对外面的世界茫然无知,放着上海不攻,又不发展外交关系。他们被顺势冲昏了头,竟同时派两支实力不足的军队北上取北京、往西攻华中。结果两支远征军都败了。军队指挥官大致都是独立作业,没有可靠的情报,也没有通讯联络与配合行动,只能随机应变。首领诸王一心只专注在宗教和战斗上,应付不来经济、政治,以至全面擘划的事务。

由于欠缺训练有素的行政人员,太平天国不懂得占据治理乡间为基地,以供应人力与粮食。他们只顾连连攻占市镇,以战利品和征用物资为补给,作风和官军差不多。孔斐力(Philip Kuhn,见CHOC 10)指出,他们实际上一直“被围在城市里”,让地主士绅待在乡间。这种现象都是他们的狭隘宗教狂热心态所致,使他们和士大夫阶级对立,而不能吸收这些可能替他们组织管理政府的人才。

这时候,最初的信仰和严格纪律淡化松弛,对于太平天国形成严重打击。各个首领纷纷在南京自拥兵力,自设宫殿、后宫嫔妃,以及其亲信集团。传教士于一八六〇年造访一位太平天国丞相时,见他头戴缀金冠,身穿与属下军官一样的红黄色丝袍。平等主义只存在于基层民众间。

最初的领导结构自毁于一八五六年的血腥内讧。这一年,东王兼正军师与左辅的杨秀清计谋篡天王洪秀全之位。洪秀全便令北王韦昌辉扑杀杨秀清及其部下。事后韦昌辉及其部属得寸进尺,又得令翼王石达开将他除掉。石达开深感遭到洪秀全的猜己,率领很大一批兵力向西边出走。留给洪秀全的残余部属只是洪自己那批昏庸无能的兄弟与亲戚。

以后的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曾试图从太平天国抗清行动中抢救出一些具有正面意义的反清民族主义与社会改革范本。太平天国对于赌博、鸦片、吸烟、偶像崇拜、通奸、娼妓、缠足等诸恶一律都反对。对妇女特别开放,妇女担当军队后援,代理自古由太监负责的王宫内务,也可以上阵杀敌。但是,太平天国的历法和科举考试——用洪秀全自己的著作小册为教本,并不比清朝现行的进步。以二十五家为一共享“圣库”单位的理想公社制度,始终没有推行到乡下。最后一任丞相洪仁轩——为洪秀全堂弟,曾与传教士共事过,他的西化方针一直不曾付诸实施。而且,太平天国领导阶层无知而排外,缺乏经济计划,未能以军事长才为基础而建设扩展,导致流血不断百姓遭殃的后果。集体造反的行动,在中国一向不曾给人好印象,这一回又让基督教也担了恶名。

基督教新教的传教士们刻意垄断的上帝福音被人侵占,令他们怨恨不已。比较固守文字而欠缺想象力的人,更是不能容忍洪秀全自称是耶稣的弟弟,而且还把中国家庭制度注入基督教的天国,给上帝和耶稣添了妻妾。在我们现代人的眼中看来,洪秀全的一套改编,毫无疑问是基督教真正融为中国旧文化一部分的最佳时机。没有一位中国的先知,哪个外国宗教信仰可以征服中国?但是,少数几个能够进入太平天国的南京城的外国传教士,虽然受到礼遇,却清楚觉得太平天国的基督教并不需要他们来教导基本教理。太平天国甚至自认为是中央是上位,不过对于所有“外兄”都待之以礼。他们的第六诫“不可杀人害人”,用了中国传统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为注释。洪秀全编给儿童背诵的《三字经》,列举了上帝扶助摩西与以色列人、救世主耶稣的降生与死、古代中国(商周两朝)敬拜上帝(这一点与耶稣会的方法不谋而合)等事迹。秦、汉、宋的皇帝被指为步入歧途。一直等到一八三七年洪秀全被接入天国之时,他才受命要除鞑妖,拯救天下(中国)人。这是真正做到异种文化通婚了,但是少有传教士能容忍。信奉天主教的法国更以太平天国基督教是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余孽为由,而予以反对。

太平天国留给后世的只是一个名称。文字记录有偏颇,因为官军将太平天国大部分文书销毁了,留传的多属外国人所保存(有些于本世纪才在法国和英国的图书馆中找出)。最后几年曾有一些富领导才干的人出现,但为时已晚。一个能促使这么多人奉献生命的信仰,必定有其动人之处。只不过太平天国的优点,需在清朝衰朽的旧秩序相形之下才显得出来。


一八六〇年代清朝中兴


清朝之得以从内乱外患夹攻中挺过来,主要归因于一般称之为“清朝中兴”的政策与领导转变。一八六一年间,清廷似乎气数已尽。英法联军于一八六〇年占领北京,继而迫使清廷接受了不平等条约制度,终于使操持朝政的顽固反洋派败下阵来。此时正有一位太平军新掌率,将包围南京的清军大败,随即进攻长江三角洲,并且将于一八六二年直逼上海。这个危机激发了一八六一年的辛酉政变,事后即成为慈禧太后摄政,由恭亲王和军机大臣文祥主持政务的局面。新政府力行的两大政策是:外交方面接受缔约制度以安抚洋人;内政方面多用汉人任实权之职以平乱。这种更富弹性的策略,使朝廷势力开始重振。

新获得统辖讨伐太平天国军务大任的,是湖南进士出身的曾国藩。一八五二年他自北京回乡编组团练,眼见太平天国对整个儒家秩序的亵渎与猛烈攻击,大为惊骇,决心要以古来就确立的方式——重振道德——予以消灭。为此故,他着手组织自卫团练。先选性格相近而效忠他的人为将领,由将领自己去选军官,再由军官自募兵士。按这个方式组成一个领导从属的人对人的关系网,大家彼此依赖,在作战时可以互相支持。这乃是将家庭制度中人人按其身分相互负责的精神搬到军事上来运用。结果效率奇佳。团练的每名兵士都是清白朴实人家的子弟,训练精良,粮饷充足。

曾国藩还在长江练了水师,设置军火库、妥善运用自己的资源。华南来的客家太平军将物资渐渐耗竭时,曾国藩的湘军便开始打胜仗了。满清朝廷一旦明白最上策是信任那些忠于旧秩序的汉人,曾国藩便有了任用自己的将领为巡抚的权力,也能够动员协调一致的战力。他有条不紊地从上下两方围攻太平军,长江上游湖北湖南的武汉首府曾六度易主:下游方面,英法军终于放弃中立,也投入保卫上海宁波之战。在年轻的慈禧太后听政之下的北京新朝廷,一方面接受西方的条约制度,一方面支持各省的保守派汉人巡抚,得以在一八六四年平定太平天国,给了满清朝廷奋力自新的机会。同治中兴时期的理想主义气氛,所展望的是像东汉光武中兴或中唐安史之乱以后盛世的那种保守的振衰起蔽。率先研究同治中兴的西方史学者瑞梅莉(Mary Clabaugh Wright,1957)曾生动地描述,传统儒家式政府的人臣如何在一八六〇年代活力充沛地要整顿朝政。一群八股科举出身而忠于朝廷的廉正文官,毅然平定了内乱之后,试图好好照料农业经济,为百姓谋福。华中各省恢复了安定秩序,税赋减免了,土地再发放耕种,学校重建了,有才之士补入了公职。不过高级大臣主张提倡的多,真正能在基层实现的较少。在如此复兴传统秩序之时,中兴的重臣们也开始进行西化。设置了补给新式武器的兵工厂、建造轮船、翻译西方科技与国际法的书籍,成立外交部原始型的特别委员会“总理衙门”,隶属军机处。重组的湘淮乡勇配备有新式武器,足以防杜农民造反。这些西化措施也得到西方列强配合政策之助,列强的帝国主义之争要到一八七〇年代才趋于紧张。

近来所作的详尽评估,态度比较不乐观。因为同治中兴让无知而反进步的慈禧太后掌得大权。西化行动大多是交给各省巡抚自理,由于各省内的汉人势力渐居上风,满清朝廷反而陷入了守势。但是省内的行动未能协调一致,而且得不到北京朝廷的支持。结果,清政府的中兴新气象压不倒传统中国政治的惰性,仍然得按过了时的老方法运作。

同治中兴的诸大臣固守重视农业为国家税收与百姓生计根本的观念,全然没有近代式的经济成长开发概念,只是一昧反对贪利。他们仍旧轻视商业——包括对外贸易,认为商业是不事生产的。只顾向农民和官吏强调古来节俭廉洁的重要,以为这样便可促进土地农产供养人民与政府所需。为了扶助农业,大臣们也试图降低长江下游的田赋而不见成效(见刘广京于CHOC 10所述),同时并未降低佃租,也未限制地主的地产权。他们试图整顿防治水患的必要公共设施,长江水患整治方面的成绩却没有比前任政府好多少。

中兴气势在一八七〇年以后衰退下去,其原因很多。大臣们煞费苦心地复兴过往,却不拿有建设性的眼光去面对中国的新未来,他们不能有效地激励基层官吏配合,也没有能力处理西化过程中的专门技术知识问题。正是他们保守复旧的力量,抑制了中国以革新方式响应西方接触的行动。


其它乱事之平定


同治中兴一项无庸置疑的成就是平定内乱。太平天国控制长江下游地区的时候,在太平天国以北的淮河与黄河之间又发生了捻乱。捻子兴起于华北平原南端有土墙防卫的村落,他们按自己的旗号系统组成骑兵而四出劫掠,取地方团练而代之,成为控制本乡的势力。捻子虽然没有太平天国夺取清室天下的野心,却于一八五三至一八六八年的期间在相当大的地区内取代了朝廷,并且以劫掠邻省物资的行动困扰朝廷。

清廷屡次想要肃清捻乱,却屡次失败。捻匪村子的土墙被夷平了又再筑起。曾打败太平军的一般儒士将领承诺要保障百姓安全、格杀捻匪头目、赦免其部下,试图藉此断绝乡村百姓给捻匪的支持。在此同时,华北地区多处又闹起其它乱事。这些叛乱与捻匪后来都被配了新式武器的湘淮新军制服,策略是切断其粮食与人力补给,终于以封锁防线加上反骑兵战全面剿平。

华中华北经过动乱震撼之后,西南西北又于一八六〇年代与一八七〇年代发生血腥的回民叛乱——这些激烈争斗最近才开始被人研究。总之,近代中国求变革的运动,要在以农民为基础的叛乱和平定叛乱的中兴之后开始,不出传统的行事模式。其间有几百万倒霉的人丧了命。战乱拖到后来终于精疲力竭。据现代估计,一八五〇年的中国人口总数约为四亿一千万,经过太平天国、捻乱、回乱,以及其它小规模战乱以后,一八七三年的人口大约只有三亿五千万了。

所以,西方炮艇的威逼,甚至是一八六〇年英法联军占领北京,比起十九世纪中期遍及各大省的乱事,只是短暂的小灾难罢了。争取到中国新通商口岸特权的欧洲人和美国人,只是居于这种社会大动乱的外沿,并不是引发事端的人。在当时某些中国人眼中,他们代表新秩序与新机会。但大多数中国人却觉得他们无甚重要。

即便如此,一八六〇年代早期,中英双方开始达成非正式谅解(entente)。英国要的是贸易的稳定,所以就帮清廷购买一支炮艇舰队(这是当时的终极武力),不过由于舰队该由谁指挥的问题没解决,这笔交易也未成。赫德与他主持的总税务司,以中国官员机构的身分,主动应和英国敦促的革新财政便利贸易。然而,英国人为维持清朝安定而涉入中国内政,后来也成为爱国人士攻击的题目。

【谢选骏指出:清朝的“中兴”是一种假象,与“东汉中兴”不可同日而语,结果不过是死灰复燃的余烬。死灰复燃是何等命运?以尿尿之!太平军1864年灭亡之后,过了不到四十年,1900年八国联军到北京撒了一泡尿,消灭了满洲的余孽。又过了十年,武昌起义的辛亥革命,迫使袁世凯代表的汉奸集团反正了。我常思考,为何太平军和国民党共产党都要通过“外来的灵感”组织革命?结论是,中国内部的“儒释道”久经体制化,已经成为官匪一家的“入室盗”了——因此无法动员足够广泛的体制外力量参与叛乱,也就无法摧毁三教合一的政治僵尸。太平军和国共党,都算第三期中国文明的曙光所照见的新生力量,但是他们都不成熟,无法担当再造中国的历史重任。】


费正清《中国新史》批判 09

 


【【第九章 边境骚动与门户开放】】


中央领导衰弱


究竟是英国炮艇打开了中国的门户,抑或是中国自己主动开放,已不再是争论的重点了。人口与对外贸易的成长,都迫使中国进一步与外面的世界接衔。这种趋势使国内与对外贸易方面都发生剧变。此时,工业化脚步已经慢了的日本和俄罗斯,完全要倚赖政府的领导即起直追。不幸,正当十九世纪的中国最需要政府强势领导与高瞻远嘱之时,政府却愈来愈孱弱而短视。

十八世纪将结束时,人口压力渐渐削弱了人们抵抗旱灾、水灾、饥馑、疾病的能力。这种情况又给已经老旧的满清政府机器许多无力应对的难题——水患防治、赈济饥荒、税收的需求量增加、收到税赋的难度也增加。皮耶艾田·威尔(Pierre Etiennee Will,1990)作的赈饥研究有很清楚的说明。清代中叶的官吏都以常平仓储粮,抵抗涨价,评估饥荒灾情,从外省运来粮食,再小心监督放粮。但是到了十九世纪,人口暴增一倍以后,这套官方制度崩溃了,管理田赋的士大夫阶级要负担的赈饥公务愈来愈重。这些弱点,加上官吏士气低落,又只顾追逐私利,使政府的效能更差,威信丧失。十九世纪变成一页冗长的帝国衰败史。

中国在十九世纪的经历,受三个基调的主导,即是内乱、外患、政府力图压制内乱抵挡外患同时还要保持朝廷统治力。由于乱民、侵略、政府控制到二十世纪更是有增无减,本章所述的内外祸殃与政府作为只是日后更重大情况的浅尝。

近年的研究结果重塑了我们印象中的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影响力。十九、二十世纪交替之际的郝布森(J.A.Hobson)与列宁式的命题,强调外国输入制造品打击本土手工艺生计所造成的经济破坏,以及外国金融资本主义耗贫本土政府的经济破坏。较晚近的研究构成的经济图像却不那么严酷了,其中的外贸、投资、工技有时候可刺激本土经济成长与工技进步。现今的历史学者的侧重点,比较可能放在社会动乱和外国帝国主义引起的人心涣散。外力长时期侵袭中国社会人心造成的祸害之广,至今仍难以尽书。基督教传教团、西方教育、外国投资等新奇事物,变成具有双重不同含意了,从西方人长远观点来看常被视为前进的步骤,对于中国当时的安乐却也时时造成破坏。笼罩在其威胁之下的是整个生活方式,是比帝国主义经济学或心理学更宏大范畴之上的文明文化。

总括来说,我相信“帝国主义”已经变成一个涵义甚广的术语,类似“封建”,由于太广,不能全盘予以接纳或否决,当作形容词来描述集体情况之特性时,比较好用些。不论如何,中国在十九世纪时的问题始于境内的动乱,不是从外患开始的。

清室的式微,从乾隆末期一次内乱未能一举平定的事实可以得到明白的佐证。此后,其它小乱相继发生。清朝的战术用于平定四川、新疆的内乱,显然十分有效,拿来应付广州的洋鬼子却不管用了。我们先看内部造反的问题,然后再来讨论引起外贸造反的诸般影响力。


白莲教之乱,一七九六——一八〇四


在乡间,人力和粮食供给是作战的主要资源,动员起来可以推翻朝廷。因此,类如元代就存在的白莲教这种组织,有时必须行动诡秘才能自保。白莲教招揽贫困的农民为信徒时,宣称弥勒佛将降生人世,明朝将复兴,现世的灾难、疾病、折磨可以免除,来生可享幸福。十八世纪晚期,这个教派在湖北、四川、陕西三省邻接边境,以及长江三峡以北与汉水上游一带传布。这个不宜农耕的多山地区是国境的边区,才开放垦殖不久。到此垦殖的穷苦百姓虽然受官方鼓励,获官府支助,却没有同等的朝廷法治跟着他们一起来。这儿的人生活仅能糊口,在天高皇帝远的情形下为所欲为。白莲教的头目不久就在其诉求之中添上反清的一条。

一七九六年乱起原是为了反抗收税小吏的勒索。官军虽然把小撮乱民一一扑灭,但是继起的教民不断,多到政府无力控制。百姓本来就有抵抗南方土著的自卫组织,而且备有武器和粮食。这种组织团体作武力反抗的时候,能在官兵还没赶到之前就进入山区利于固守的防御工事之内。此时已是老年人的乾隆皇帝放任贪污舞弊的结果是,官军素质大打折扣。军队缺乏补给、士气、动机,也缺乏精干的领导。官军教匪都以蹂躏百姓为能事。

白莲教的肃清要等到嘉庆皇帝于一七九九年乾隆死后真正掌得大权,并且任用能战的满族将军为司令。官军一方面穷追不舍,一方面扣紧人力与粮食补给,终于平定了教乱。首先,官军动员村民修筑几百处碉堡,以集中当地农民。在周围有墙的村子里,新编组的乡勇担起保卫的任务。此时乡勇很容易招募成军,因为乡村已被破坏荒芜,耕作不成生计无望了。朝廷于是先将百姓控制住了。继而训练乡勇参加剿匪战役。同时对被强迫加入白莲教叛军的人进行说服招降;另外也防止逃难百姓再投入叛军之中。就这样武力、仁德、行政措施联合运用。逐步将叛军逼至援尽粮绝的境地。

这个“坚壁清野”之策,终于耗完教徒的元气,使白莲教于大约一八〇四年间完全消失。但此次内乱对朝廷损耗极大。花费了大约等于五年国库总收入的钱财(二亿两银子)。更糟的是,八旗军勇猛无敌的美名毁了。人们发现,乡勇经过恰当训练后可成为专业军人,英勇而具威胁力,因此朝廷还得费功夫要他们缴回军械。

一八一三年,白莲教支派的八卦教在华北一个县里起兵,后来更直攻紫禁城,但此一支很快就被消灭。韩书瑞(1976)认为,这次事件前后共有七万人丧命。

这些农民造反似乎是十九世纪初叶的不祥之兆,事实上,中国的海事关系正有同等不祥的情势在发生。这边的坏消息也来自中国人而非外国人,是蔑视明朝与清初禁令而往海外跑的中国人。简言之,中国人有一个被忽略的边沿部分——我们称之为沿海中国(Maritime China)——正要变成中国历史上的一股重要势力。


沿海中国:海外华侨的起源


沿海中国与大陆区中国(Continental China)悬殊差别之大,几乎不亚于中国与内亚细亚相异的程度。受过正统四书五经教育的史官专注于朝廷大事,几乎没人到过海上。中国的航海者也不写回忆录。因为海上和边境大草原不同,那儿没有争夺统治权的对手藏着。海洋在中国历史上占的分量极小,其实从一开始,中国生活就含有靠海的这一部分,与内亚细亚边疆的那一部分大致等量,但性质相反。

我们从中国境内走近海边,就会遇上一种叫作季风的重要地理事实,这是夏天从赤道地带向北吹,冬天向南吹的一种季节风。这些季风之稳定可测,远比华北农业仰赖的雨水可靠。因此,早在有文字历史以前的新石器时代,航海便已发展,台湾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遣址足资证明。因为有季风之

故,即便间或有台风袭击,从台湾往返海上并不艰难。

几千年后,由于海上运输可靠,促成秦汉时期将广州一带与越南北部纳入版图。如果只循河流的驳船航道和相关联的陆上运输路线,从内陆南下到此,即便能够到达,也不可能带着足以夺取主权的兵力一起来。在那么古的时候能将势力延伸到中国的最南端,非得有充分沿岸航行经验与设备不可。广州出土的汉代墓葬用的船只模型是很具说服力的证据,船身中央有艉柱舵,这项航海科技的关键性发明要到一千年后才在欧洲出现。由此可知中国极早便有精密的航海技术了。

中国既然那么早就精于海上航行,最初在中国东南地区港口活动的远程国际贸易商却是阿拉伯人,似乎颇奇怪。其实,自伊斯兰教于第七世纪在阿拉伯创立以后,穆斯林航海者与侵略者便向四面八方扩张出去。中古欧洲人不久也体会了这件事实。

读世界史忽略了伊斯兰教这一章的人应该记住,这个宗教是先知穆罕默德于公元六二二年在麦地那所创。其信徒叫作穆斯林(MuSlim),信奉唯一真主阿拉和穆罕默德训示的《可兰经》,相信命运由真主注定与死后复活。穆斯林必须严守每曰五次祈祷的清规,一生至穆罕默德出生地麦加朝圣一次,并且准备对异教徒展开圣战。宗教信仰加上阿拉伯人的贸易航海技术,促使阿拉伯人往东方与西方流动扩张。

穆斯林势力不久就征服了叙利亚、波斯、伊拉克、埃及。虽然有反抗与内战,穆斯林大军占领了北非和西班牙,继而入侵法国南部,至公元七三二年才被击溃。同时,往东进的穆斯林势力占领了阿富汗、印度西北部的印度河下游谷地、中亚商贸城市布哈拉与撒马尔罕(二城均在乌兹别克)。比波动不断的战争与统治君主更重要的是,从巴格达到布哈拉的各个穆斯林城市都成为科学与艺术成就的中心。

到了第十世纪,穆斯林征服的各邦,将地中海地区的海上贸易与印度洋海上贸易串连,从此可将胡椒、豆蔻、肉桂等香料从东印度群岛的产地一直输送到亚历山大城的欧洲市场上。这桩后来刺激欧洲向远东扩张的香料贸易,到达中国的时间更早,也更容易。中国人与欧洲人一样需用香料来腌存食品。穆斯林与元代中国的广泛接触,陆路是从中亚经丝路而来,水路则是从沿海港口来。但是穆斯林世界中,阿拉伯人、波斯人、土耳其人,以及一些印度人,一同投入转移各邦势力消长之争,使得贸易途中变数增加。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中,大批中国的货运帆船便在沿岸已走熟的路线上,助长远程的穆斯林商贸在福建泉州(阿拉伯语叫作Zayton)等大港发展。

阿拉伯贸商先来到中国以后,中国帆船至少在第十世纪时已开始在中南半岛与东印度群岛的港口进行贸易。早在唐代以前,朝廷史书提及中国与东南亚贸易的文字就愈来愈多。等到郑和于一四〇五至一四三二年间出使远征的时候,中国的贸易商品已在东南亚与南亚各地甚至非洲东岸找到市场。一五八九年所载的二十多个向明朝进贡的小国,大致都是两条贸易航道上常到的停靠港,分布于马来西亚海岸至马六甲海峡的航线,以及经菲律宾与苏禄(Sulu)岛国至东印度群岛的航线。

中国贸易商当然就会在这些贸易港找定代理人或联络对象,逗留此地的人形成的华侨社区也就开始成长。到一八一八年,马来半岛的利革、巴达尼、宋格拉、丁加奴、彭亨、柔佛等停靠港,都在中国政府文献中以比较实际的用词登录为“未进贡的贸易国”,也就是指这些地方常有中国商人往返,但并不向北京纳贡。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于十六世纪侵入东亚的时候,中国早已在此奠定广泛贸易圈的活动。

王赓武(Wang GungWu,1991)提醒我们,中国人居留国外的社群并不在中国官方管辖之下。对于华侨移民,中国朝廷不予鼓励支持,甚至不赞同。在中国境内,士大夫阶级不让商人阶级次文化像在十六世纪日本和欧洲那样成长。到了东南亚外邦,中国人感受到很不同于国内的地域性、官方

的、社会的限制。他们通常可以积聚资本,变成有自己一套生活方式的风险企业家。在英国、荷兰、法国的殖民区(缅甸、马来西亚、东印度群岛、中南半岛)里,他们的家族企业依欧洲法律行事,大感便利。在曼谷和马尼拉,他们更藉通婚进入当地望族阶级。在外邦,做善事和摆阔式的消费并不如在中国境内那么管用。反而发展经济比较受当地君主的重视。

东南亚华侨的社会地位与功能,颇能令人忆起祖国士大夫阶级。因为他们在侨居地也成为介于欧洲来的统治阶级与当地村民之间的阶层。华侨变成帮忙收税以及维修渡船与桥梁、主办市集等地方服务的中间人了。在殖民地社区里,他们通常都是一种安定力,人数少故不至于夺权,对于提供服务与经营本地商贸的获利则十分在乎。

华侨在马尼拉的角色是很好的教材。西班牙人于一五六〇年大军进入菲律宾,开始以基督教教义与大农庄菲律宾劳工为基础建立殖民地。此时西班牙人发现,明朝禁止海上贸易的规定已无效,与中国沿岸海盗有关联的日本海上探险剧增,都构成了威胁。明朝不准中国人从事海上贸易的禁令早已是空有其文,后于一五六七年解禁。西班牙人开始在马尼拉建设首府的时候,当地的中国人约有一百五十个。到了一六〇〇年,共有二万五千人,住在马尼拉一个另外划出来专供他们居住的区域之中(改奉基督教的中国人就不被制定居住此区)。华侨的两种社群从此便开始发展,一个是在华人都市内经营所有商店手艺的华商群,另一个是华侨与菲律宾人的混血儿基督教徒群,这一支日后即成为有华人血统的菲律宾领袖阶级。

华侨大都创组一些兄弟会或秘密结社,以便保护自身的利益。同时也组行会同乡会,里面设有关帝庙和天后宫。华侨贸易业并不是用具有投资及经营海外交易的大型公司来操控,他们用来载货的牢固而耐风浪的帆船都是私有的,载运的货也多属个人财物或家族商号的东西。有许多华侨很快就把当时的欧洲式经商技术搞得很精熟。

时日久长,海外华人贸商形成了“沿海中国”的活跃外围。沿海中国抗衡的,是明清两代以土地为基础、以农业为重心的作风。从更早以前,这儿的人就看惯了中国内陆河流运输在港市口岸和华侨那边来的船只相会。莱纳德·卜鲁斯(Leonard Blusse,1986)指出,尽管朝廷禁止海外贸易,在明朝与清初,每年约有一百艘大型中国帆船进行对东南亚的贸易。只要机会许可,这些船只都可以扩张到国际商业的范围。它们以福建的厦门为沿岸的主要货物集散地,这儿与广州和福州不同,这儿不是官方设置商船运输监督所的地方。


欧洲贸易公司与广东贸易


与欧洲之间的海上贸易加快了沿海中国成长的速度。英国人与荷兰人在大约一六〇〇年前后成立的东印度公司,是势力雄厚的法入团体,以合股投资者累积资本,而且分别由其国王授权垄断贸易并治理国境以外的领土。这种极强势的商业扩张工具,开辟出英属印度与荷属东印度群岛。英国对中国发展的大宗贸易,中国输出品包括茶、丝绸、瓷器,输入品包括白银、羊毛织品,以及后来从印度来的鸦片。起初是循固定路线,用中国帆船贸易业的人领航。国际商业活动中的中国人和外国人形成一个以贸易为核心的社群,也变成近代第一个中西交会点。

虽然厦门是中国对东南亚贸易的主要中心,位置也在海岸上,一七五九年以后却是广州被定为对欧洲人开放的唯一港口。西方人所知的广州贸易(Canton trade),是按典型中国式的行事方法进行的:政府委托一些中国商家来担任监督外商的经纪人。每一艘西方货船由一家中国商行负责,作用形同担保商。这些担保商人组成行会,叫作公行(Cohong),全都听命于皇帝钦派的广东区海关总监。这个官职通常是北京内廷的内务府的旗人出任,外国人称他们为Hoppo。公行和总监便负责征收外商输入货品的关税,尤其要对其输出的茶和丝绸课税。

英国东印度公司于一八三四年丧失其独占对中国大宗贸易的“皇家”地位,在此以前东印度公司一直配合广州贸易的特有方式。伦敦东印度公司董事会派来的押运人员,在十至二月的贸易季里,住在广州首府外江边的英国商馆。过着阔气的生活。四至九月的淡季里,转至澳门的葡萄牙租界休假。

由于海关监督向来惯于压榨行商,向他们勒索规费,行商经常会拿不出钱来买茶丝等装载东印度公司船只的货。按契约行商必须供货,不买货就是对英国人负债。海关追讨税费使这些有执照的公行一直负债,甚而破产,又引起英国人抱怨公行专办贸易的效果不佳。短缺购买茶丝货回英国的资金,成了东印度公司的长期困扰。

中外贸易行为中的另一个要素是,十六、七世纪持续不断的白银输入,其来源以日本与美洲为主。据估计,每年约有价值一千万美元的白银流人中国国内贸易。这种大量流入的情形导致物价上涨、铸币量增加、商业更趋活络。然而,十七世纪中期时,日本、西班牙、中国发生的事情引发了有

些人称之为“十七世纪危机”的结果,使中国白银进口减少。其影响极惨重,物价全体因而骤跌。中国便是这样在没真正参与之前就被拉入了国际贸易界。

帝制中国晚期的外贸居于从属地位,却是重要角色,除了进口白银,也刺激了出口货品的生产。据一项统计,一七五九年以后的东印度公司高峰期内,该公司收购的中国茶叶占送上市场总量的七分之一。一七八四年的“减刑法案”扫除了走私茶叶到英国市场的欧洲私货业者,东印度公司没有了竞争对手,英国自己的税律也降低,更是其业务的大好时光。

统治印度至一八五八年为止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于一七九三年派了一个外交使节团来中国。这件事算是日后发展的一个兆头。该团由马戛尔尼(Lord George Macartney)带领,随行一百人中包括科学技师和画家等,搭乘有六十六门炮的军舰,另有两船满载英国制造业技术的成品。清朝指此为“英国贡使”。工业革命这时候正势不可当地发展,衰老的乾隆皇帝却毫无所闻。英国要求在公布税制的情况下放宽贸易限制,并要求在北京设外交机构,这些都是邀请中国加入刚诞生的近代世界的行动。清廷礼貌而自大地全部予以拒绝。二十三年后,阿美士特勋爵(Lord Amherst)带领的使臣团却遭到无礼的对待而被斥回。这时候,英国和英属印度已经在开放中国的国际贸易门户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了。很不幸,清朝对于东南沿海的活动漠不关心,也不了解不久就得应对的外在世界是怎么一回事。朝廷关注的是,维持在境内与在沿海内陆边境的统治权威。十九世纪初叶时,广州正有纷扰蕴酿之时,内亚细亚却爆发了争夺中国边境外族统治权的兵乱。


新疆回乱,一八二六——一八三五


贸商从新疆古代丝路上的绿洲城市出发后,需越过帕米尔,尤其是喀什噶尔与葱岭以西的浩罕国这一段。十九世纪初叶,这儿的边疆出现了危机。研究中亚的约瑟·费莱辙(Joseph Fletcher,见CHOC 10)记述,先知穆罕默德或其它早期宗教领袖后裔的家族,对百姓影响力很大。清朝于一七

五〇年代平定新疆之前,新疆曾被这种圣裔家族统治过一个时期。流亡到帕米尔西部的浩罕以后,这些家族的人怀着复位的意图,不时带着骑兵翻山越岭,进入喀什噶尔骚扰。

圣裔之一的张格尔(Johangir)成为道光皇帝于一八二一年登基后的第一个大问题。张格尔对清朝发动的圣战,导火线是宗教信仰与商业的结合。简单地说,喀什噶尔往西的贸易操于浩罕商人之手,浩罕国王向清朝进贡,此乃是打通外贸路径的惯用策略。浩罕既是进贡国,便拘禁了张格尔,清朝每年赏赐丰厚礼物以酬佣这份忠诚。等到浩罕商人在喀什噶尔主要市场上的影响力扩大以后,浩罕就要求享有特权——贸易税降低、派浩罕人去监督喀什噶尔的浩罕贸商。

一八一七年,这些要求被驳回,浩罕便释放了勇猛急躁的张格尔。一八二六年,张格尔以横扫之势侵入新疆。清朝派出二万二千名救难的远征军,穿越沙漠走过绿洲,终于在一八二七年夺回了喀什噶尔。张格尔被盟友出卖,清军将他押回北京。道光皇帝先举行在祖庙献上张格尔以告慰先皇的仪式,再下令将他凌迟处死。

清朝恢复了在新疆的统治权,但是浩罕已经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商业实力和军事威胁力。北京随后派来的使者以逐步谈判的方式达成一八三五年的行政协议,内容包括:(1)浩罕在喀什噶尔设政治性的代表,其下的商务代理分设五个城市内;(2)这些官员对于当地外籍居民(大多敷是浩罕人)有领事、司法审判、警察等权;(3)这些官员应对这些外籍人的货品课征关税。此外,交战期间被清朝逐出的贸

商将获清朝赔偿。


继续看本章以下的部分,会发现这次事件乃是道光皇帝以后应对广州闹出来的英国人问题的参考依据。一八三四至一八四二年间的清朝对英政策,来自一八二六至一八三五年清朝处理中亚边境贸易的经验,乃是极自然的事。清廷与浩罕的一八三五年新疆协议,乃是在办理夷狄事务,地方商务上的让步与一些赔偿不是换来了边疆平静吗?


鸦片与广州新秩序之争,一八三四,一八四二


一七五九年以后,由公行与粤关监督负责的广州洋商贸易,一如往常是当作赏给进贡国的恩赐而进行的。鸦片进口将于此时突然引发剧变。

鸦片产于印度,在英国官方赞助之下在印度拍卖,再由统治印度(至一八五八年止)的东印度公司发给执照的英国与印度私营贸商运往中国。在兴旺的印、中、英三角贸易中,售往广州的鸦片抵付了运往伦敦的茶叶钱。为支付输入量不断增加的鸦片而导致银子大量流出的情形,开始令清朝官吏警觉了。百姓必须用铜钱兑买银子缴税,而银价正在上涨,使政府税收与百姓生计都蒙受其害。林满红

以极详尽的研究报告(未出版)分析了清廷对这种货币危机的反应。官吏们明确指出为购买鸦片造成银钱流失,却都浑然不知中国财政与世界贸易的关系已经有多深。相关的许多变量——如自日本进口白银、拉丁美洲白银生产、中国的铜币制造、铜币贬值、囤积、世界贸易衰退,官员们都没有看见。

一八三四年,英国政府终止了东印度公司独占对中国贸易之权,并派遣一位英国官员来监督贸易。中国因而面对两个紧要问题,一是如何遏止鸦片贸易,一是如何应付这位英国官。

东印度公司在广东贸易制度下曾充分与行商合作,由行商经手一艘一艘船的贸易,并且替海关监督收税。但是,一八三四年自由贸易突然展开以后,诸如一向在进口鸦片的“怡和洋行”(Jardine.Matheson & Co.)之类的英国私营贸易行,现在也开始做起东印度公司出口中国茶丝的生意。英国官来了以后,不肯依贸易行的老样子和行商打交道,一定要以外交对等身分和清朝官吏见面。他这是在藐视进贡制度的规矩。

接受英国的外交对等地位,就是摧毁清朝皇帝在所有外国君主之上的地位,而“君临天下”是中国皇帝维系地位的一个要素。至于鸦片贸易,如果再予以容忍,不但会把铜币兑银的恶况加剧,而且会伤害到皇帝的道德威望。鸦片烟瘾虽然不如现代他类毒瘾厉害,却是一个足以毁掉吸食者及其全家的社会祸患。土地浪费在种植鸦片上,鸦片烟属违禁品的高价格也导致走私者诉诸暴力与官吏舞弊。与现今美国市中心贫民区颇相似的阴暗陋巷角落中,鸦片烟的需求只增不减。这桩庞大的社会罪恶,是英属印度政府的嗜利贪婪、把鸦片带到中国来的外国人、受贿供输鸦片的中国人合力触发的。今天的美国人对这种合作模式会感到眼熟,也感到怵目惊心。

清廷为此争议好几年都拿不定主意,只因为没有把握铲除国内的鸦片私运网,也怀疑自己能否对英国贸易实施禁令——英国的新式蒸汽动力炮艇可是机动火力之中的上上者。一八三六年间,曾有人主张令鸦片贸易合法化,反正根本禁止不了。坚决反对姑息的另一派人,由一些有整顿雄心的官吏领导,以北京一个诗社为集会处。按詹姆斯·波拉切克(James Polachek.1992)新近的研究,这一派人的机会主义式道德正义后来占得上风,道光皇帝于一八三九年派廉明正直的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要强制洋商停止运鸦片来中国。林则徐查禁了广东供输鸦片的中国人,并且封锁商馆,勒令洋商将现有的鸦片存货缴出。洋商却知道,有更多鸦片——现在价格也更贵——正在印度运来的途中,英国政府也可能补偿他们被没收鸦片的损失。

林则徐正当的禁鸦行为陡然引发了战争,英方极大部分为的是商业利益。怡和洋行老板买丁(william Jardine)跑到伦敦去帮英国外相帕默斯顿爵(Lord Palmerston)谋划战争目标与策略。怡和洋行出租船只给英国舰队,借领航员和翻译员给英军,尽地主之谊并提供情报,凭军需账单向伦

敦支款。但是英国派了以新式桨轮汽艇带队的远征团,目的地是广州以及广州一路海岸,以谋求按西方对等基础进行外交及一般商务往来的特权,并不是专程为扩张鸦片贸易而来。但是鸦片贸易却迅速自行扩张,而鸦片泛滥只是中英国际关系规划间普遍敌对之中的一个摩擦点。

一八三九至一八四二年的鸦片战争中,双方在东南沿海交锋六、七次,英国炮艇便打赢了,并且让清朝签下了一八四二年八月的南京条约。

费莱辙指出,中英南京议和以及后来的议和,都是按照一八三五年浩罕议和的范例来办的。南京条约内容包括:(1)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这是将旧例升级;(2)赔款;(3)适度课税,外人直接与关税司员接触;(4)最惠国待遇(中国对所有外人“无偏见之善待”(impartial  benevolence)之意);(5)可自由与任何来人贸易,不可垄断(这也是喀什噶尔早已实施的)。此外,指定开放通商口岸也是中国一向的边疆政策,见皇帝不行三跪九叩礼的平等关系,是浩罕及俄罗斯边界一带都已通行的。

清朝在陆海边境运用的策略是连贯一致的,但是陆海情况却大有不同。第一,英、美、法都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侵略成性的海上势力。那是一个往海上做生意作战的世界,受法律与条约权利支配。对他们而言,一八四二至一八四四年的第一次议和只是逐步侵占的开始。第二,清朝用优惠让步,便可稳定遥远中亚地区浩罕与喀什噶尔的关系。同样的办法用在中国本土上,只会损毁清朝的威望。满人入主中国的时候,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天朝地位,令使外邦称臣纳贡乃是天子的本分。因此,不平等条约就代表失败。这种失败以后将每下愈况。

为了平息英国人的怒气,清朝把荒岛香港割让了,并且开五口通商。清朝的首席和谈代表还乘英国炮艇去了一趟香港!但是中国并不完全接受一八四二年南京条约包含的原则,而英国人又觉得条约给予的特权还不够。因此,条约制度之确立,要等到英法两国再与清朝开战并且在一八五八年订定天津条约之后。甚至那时候清朝仍不愿承认新秩序,直到一八六〇年英法联军进占北京了,才接受了事实。从进贡关系到条约关系的转变,一八四二年以前已有广州的二、三十年摩擦,以后又经过二十年的贸易、谈判、压制,才算完成。


一八四二年开始的条约世纪(treaty Century)


中国与英国(一八四二,四三)、与美国法国(均在一八四四)、与英、法、美、俄(一八五八)签的条约,虽然是以平等主权国的地位签定,其实都相当不平等。中国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被逼入劣势,任由西方的商业与一并前来的文化侵蚀。到了二十世纪,历经三代西方领事的积极拓展据点,订条约变成意思清楚而用途广泛的办法。订条约的首要原则就是开通商口岸。最初是开五口通商,到后来,开放了八十多处。

主要的通商口岸,明显有物质条件与设施结构上的相似之处。这些口市都有喧闹拥挤的码头区与货栈,其间到处都是替代机器的苦力。码头的活动全部由中国的买办监督,买办听地位更高的外国大班(洋行经理)的吩咐办事。每个通商口岸的中心都是在拥挤的中国市区边缘新兴的洋人区,其中最醒目的就是女王陛下的领事馆前高高的白旗杆。外国人的设施包括俱乐部、跑马场、教堂。这些地方由体面的英国领事和他的其它国籍同僚统洽,并且由停泊在滨水码头区外的炮艇保护。在广东、厦门、福州三地,外国社群以岛屿为据点,更有安全保障。在宁波、上海等地,洋人区和中国人的市区之间都有河川、运河、小溪之类的水道隔离。

这种沿海的小块地区起初只是西方文化的旁支,和欧洲国家殖民地上的城市一样,是西方帝国领治的最边沿。但是从一开始其中就含有中国的成分,因为外国侵略者对于仆役和小铺子生意人的需求程度,并不亚于中国的上等人家。所以,通商口岸迅速变成中西混合的都市,外国人也在这些地方成为中国都市化过程中的影响力。

依据治外法权,外国人在中国的行为只受外国法律约束,并不受中国法律管制。这种办法不是近代才有的新发明。中国的中央政府在中古时代就曾实行与君士坦丁堡的土耳其人颇相似的做法,要求海港上的外人社群由其各自的领袖依其各自法律管辖治理。这表示中国朝廷比较赞成最低限度统治,因而令使子民自我监督。早期来到中国的阿拉伯商客即是如此。至于鸦片战争以前的英美人要求在广州实施治外法权,是因为他们与北非、鄂圆曼帝国等伊斯兰邦国交往时就习惯仰仗自己本国法律的保护。而且西方人不堪中国人拿中国刑法治他们的同时,不理会西方人重视证据的规则,也不管近代西方人对刑求的反感,最重要的还是,外国商人需要其本国契约法的帮忙。

条约的另一要项是协议关税。按其约定的低关税率,将使中国无力保护本土企业——假使中国在一八九〇年代以前就看出保护政策的长处而有意实施的话。在一八四〇年代,中国的海关税务人员都习惯自己来和商人谈交易,而且手上没有可以强制外国人的权威和工具。以至于议定关税则例的事务交到中国人手上办,仍做不到不偏袒而有效率。因此,一八五四年间被派在上海关主管中国税务的竟是外国督办。中国政府任用外国人是古代早有先例的,就条约体制而言,是最有建设性的特点之一。在赫德(Sir Robert Hart)的领导下,中国“总税务司”的西方官员们成为每个港口上的要人,维护着竞争机会均等(藉强制执行外贸法规),以及中国政府从均等的外贸之中征收的百分之五的微薄之税。外贸的成长带给了北京朝廷和沿海各省一笔重要的额外收入。

所有缔约国家凭最惠国待遇的条款(这是个很便捷的外交策略),可以共享任何一国能从中国压榨取得的优待特权。条约系统愈扩愈大,清朝财力也随之愈来愈衰弱。原本是中西联营的鸦片贸易业移入了中国境内,一八八〇年代以后,中国本土生产的鸦片开始取代印度产品,印度鸦片至一九一七年停止输入。英国赞助下的印度鸦片进口中国,前后共持续了一百多年。

“条约世纪”始于一八四二年,终止于一九四三年英美正式放弃不平等条约中关键性的治外法权之时。治外法权使中国法律的管制力碰不到外国人,这也让中国的统治阶层回味了古代的经历,即是,在给予异族支配权的条件下统治中国。从时间上衡量,条约世纪只比以前据于华北的金朝(一一一五,一二三四)略短,比元朝(一二七九,一三六八)还长几年。从文化的观点看,即便条约世纪只损伤中国主权,并没有外国来取中国而代之,其影响力却比金、元、清各朝外族入主的影响更深远。这两种情形的比较研究仍有待史学者努力为之。

例如,十九世纪西方商人侵略的程度,有多少可以与四至十四世纪在中国边境进行商贸与军事骚扰的中亚细亚异族相提并论?又如,按琳达·库克克.琼森(Linda Cooke Johnson)所说,初期的上海国际租界与一般同乡会馆有多大相似性?其中有头目(领事)为其成员负责,并且依官方许可培养本行实力,岂不与会馆的会长相似?这些问题隐约暗示,就中国的长久的经验而言,十九世纪带来的不连贯性并不如我们所想的严重。

事实乃是,一八四二至一九四三年(或一八四二——一九四九年)可以视为具有以下特色的独特时期:(1)中国渐渐对外来探触开放,(2)外国军事侵略,始于英法的外围攻击,终于日本的两度侵略(一八九四——九五,一九三一——三七——四五),(3)西方商业与宗教侵略,一八三〇年代始于广州,逐步增加至一九三〇年代止,(4)国民党与共产党先后统治中国大陆。

从外国人的这边看,条约世纪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持续到一八七〇年代止,由英国商业的“自由贸易之帝国主义”主宰。英国人在一八四〇,四二年、一八五八年、一八六〇年三度战胜缔约之后,又在一八六〇年代与后来,支持已势衰的清朝复位。

第二阶段大约是一八七〇至一九〇五这段时期,是列强在中国进行帝国主义式竞争的阶段,其间俄、法、德、日、英都侵略了中国领土。中英共操中国海岸大权的短促时期过去,紧接着而来的是一九〇二年的英日同盟。欧洲帝国主义列强在亚、非的竞争,终于引发拚得你死我活的第一次世界大战。

比较有建设性的第三阶段(将于第三卷详论),从一九〇〇年起,至一九三〇与四〇年代止。

条约世纪期间对外来接触的开放,与一八四二年以前清朝进贡制度的封闭态势呈鲜明对比。从中国以外的地方看来,第三阶段(二十世纪初叶)将是外来因素涉人中国人生活最重要的时期,乃是电子时代来临以前的一个世界史上的文化交流高峰。中国的爱国者迫切要求创造并保有自己的历史,将外国参与成分降至最小,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要谈上海就不能不提上海工部局(ShanghaiMunicipal Council),要论香港历史就不能不提怡和洋行。同样的,我们必须把条约世纪看作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阶段,也是国际史的一个部分。

【谢选骏指出:费正清等人是善于搅混水、模糊焦点的高手,所以他们竟说“究竟是英国炮艇打开了中国的门户,抑或是中国自己主动开放,已不再是争论的重点了”。事实上在我看来,既不是英国炮艇打开了中国的门户,也不是中国自己主动开放——而是鸦片长驱直入,瓦解了满清的僵尸结构。难怪现在有人说,二十一世纪的美国,“对外像苏联,对内像晚清”!美国现在,每年死于吸毒者超过十万人,已经陷入“鸦片战争”的灭顶之灾。美国的联邦制度已经完全无法应对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了,但想改革,门也没有。因为,联邦制度的“发展”,那就意味着联邦的解体!】


费正清《中国新史》批判 08

 【【第二卷】】


【【帝制中国的晚期(1600—1911)】】


公元一六〇〇年至一九一一年间的帝制中国晚期内,人口增加了一倍——如果事实上不是增加两倍的话。在生产、贸易,以及支持这两者的制度机构,也有相对的成长。十七世纪明清交替时的混乱过后,接着的是大约自一六八〇年起至十九世纪初叶的清朝全盛时代。西方来的接触开始失控,是大约一八二〇年以后的事。这时候的清朝已经步入衰微期了。

这个物质成长政治衰退的戏剧化的历程中,专制的政府理论上仍自称主掌中国人生活的各个层面,但事实上,晚明和清代的政府在中国经济社会的活泼成长中只扮了次要角色。因此,我们在第二卷把讨论重心从政治转向经济,从政府转向社会。

按老旧的维多利亚时代刻板印象,中国在西方发展逐渐笼罩全球之际仍保持被动而不变,这一套早已过时了。我们必须换个态度,想象一下一七五〇年间包含大国家的亚洲——有二千八百万人口的日本比法国、德国都大,有大约两亿人的中国和可能有一亿人口的印度更大。欧洲只是欧亚大陆地块上的一个半岛,挤在地中海和波罗的海之间。南北美洲可能有一千万的原住民,欧洲来的人除了较早来到墨西哥和中南美洲的西班牙殖民者之外,只有大致集中在圣劳伦斯河上游(在美加边界)和太平洋与墨西哥湾沿岸的殖民者了。所以,不过二百五十年前,世界人口的分布和今天的情形大不相同。

大约自一七五〇年以后,工业革命促使制造业和运输业的蒸汽使用大增。继蒸汽动力之后的汽车动力、电子动力等等使全世界的人类生活条件改观。但是事情的原委如何,迄今尚无一致的看法。甚至工业革命如何起动的问题,到了今天仍是经济史学者之间争论的题目。其过程中的十多个因素仍在评估之中。这些因素包括市场的成长,工厂制度之运用,新发明,科学与工技,民众教育,私人财产之保障,农业革命,对外贸易,人口成长,资本与信用之提供,劳动力来源与生产力增加,投资率等等。也许真正的动力来自这些因素彼此刺激的互动关系。

前人传给我们的近代初期中国的形象显示,上述的各项因素若不是全部不足,就是大多欠缺。类似的工业化过程并未在十九世纪的中国发生;但是,维多利亚时代西方人印象最深的中西工技物质发展悬殊,现在该从新的视角来看了。这个视角强调中国国内贸易量大且成熟度高,也强调官方记录只间接提及的明朝与清初商人渐增的势力。即便是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也看得出来,中国国内的市场比欧洲各国的所有市场的总和还大。广泛的省际贸易包含的意思是:中国已经高度商业化,但大体上是自给自足的。例如,苏格兰的兰开夏纺织品未能囊括中国的市场,只因为中国的手织紫花布(南京棉布)质地更好价格却较便宜,更符合本地的需要。迟至一九三〇年仍是这种布在供应华北地区大部分的需求。经过“打开”中国市场的长期奋斗之后,中国大量消费的主要进口货只有一种药品——鸦片,以及一种燃料——煤油。而煤油应属地质条件的产品,并非西方工业领先的成绩。中国近代经济真正开发后,大体上仍是操于中国人之手的。

晚清有极大的物质成长却只有极小程度的工业化,其原因不只是经济性的,而且涉及社会、政治、文化等因素。这不是一个只用经济理念就能解决的问题。所以在第二卷里,在开始讨论一八二〇年以后的西方入侵之前,我们先检讨两个要点:一是中国国内经济成长的程度,以及某些阻止其工业化的制度性约束。第二是,海外中国人——沿海地区——与对外贸易,这两者将有助于中国踏进外面的世界。

(另起一页)



【【第八章 成长而无发展之矛盾】】


人口上涨


人口增加通常会有贸易上的增加伴随着发生(其实也是贸易增加有利人口增加),两者几乎不可能单独出现。依据西方经验,商业提供了环境条件,工业化才能起步,从而导致科学、工技、企业、运输、通讯、社会变化等等的兴起成长,这一切我们笼统称之为开发。这样的开发在中国并没有发生,至少未曾出现西方那样的规模。黄宗智(Philip C.C. Huang,1990)等研究者认为,观察中国的时候应当把根据欧洲经验作的假设放在一旁,并且必须放弃亚当·史密斯和卡尔·马克斯等欧洲经济理论学家对这类假设的反应。中国的经济有其特殊的问题。举个例说,中国幅员太广,同一时期在不同地区可能发现迥然不同条件与趋势的证据。

先看欧洲的人口大量增加,起初被归因于工业化。但同期在中国也发生同样情形,而中国并没有类似的工业化产生。估计汉朝中叶公元第二年的时候人口约为六千万,唐朝中期的人口大致也是这个数目。由此可知,一千年间的增增减减的结果只造成总人口的微幅增加。到了宋代,总人口远超过一亿。但元、明两代都有明显下降。十七世纪满清灭明的时候,人口数字显示,在过去六百年间似乎只有很缓慢的增长。

清朝于二八五一年登记全国共有一千万户,每户约有六人。不过我们都知道,各朝的户口数目常有少报的情形。原因在于一行政区的课税额是以人口为标准之一的。所以不论负责收税的机关或百姓,都乐得少报。一九八〇年以前的中国从未作过现代化的真正户口普查,不曾按某个日期记录有关年龄与性别的分布、婚姻状况、迁移等细节的精确数据,以便进行科学化的分析。相反的,中国的户口数据是为了政府的目的而作的登录计算,主旨在查出能够耕田、服徭役、从军、纳赋的人数。政府并未期望人民配合普查,常有整批的人口未登录入册。普查起迄日期各地不一,也没有精准的地图或受过专职训练的统计人员。有不少人口统计根本就是官样文章。例如,河南省在十九世纪大部分时候只以每年增加一千人上报交差。

我们可以推测,一六〇〇年的中国人口接近一亿五千万。明清交替时可能数字有下降。自一七四一年至一八五一年太平天国起事的这个期间,每年数字稳定而大幅上升,从一亿四千三百万人增加到四亿三千二百万人。如果我们接受这个数字,就会遇上中国人口在五十年中(一七九〇——一八四〇)增加一倍的问题。如果我们态度再谨慎些,假设十八世纪初叶的数字较低,一八五〇年只有四亿,又遇另一种情况:在西方接触、对外贸易、工业化等条件能发生较大影响力之前的一百年中,中国人口差不多增加了一倍。

若要解释这骤增的缘故,我们不能往中国社会经常存在的因素上找,而是必须留意在这个时期才开始产生作用的环境条件和混合性的因素。其中之一是,清朝十八世纪的统治期间几乎维持境内完全和平不乱的局面。同时,外贸经广州也有增加,国内运输也有改进。疾病的控制——如以种痘防天花——可能有相当影响,但最重要的因素还是粮食供应。

经济学者面对这许多不可靠的数字,曾以一三六八年以后的六百年中的人口记录,和耕种土地面积与谷类生产量的总数做比较。德魏特·柏金斯(Dwight Perking,1969)假设中国在一四〇〇年间约有八千万人口,依此推断,后来增加到一九六〇年代的七亿之多,原因在于谷类供给稳定成长。而谷类增产量在一四〇〇到一八〇〇年间增加了五至六倍,从一八〇〇至一九六五年间再增加了百分之五十。粮食供给增加,可能一半是因为耕种土地面积增加了,特别是华中和西部省分移入定居的人开垦了新的耕地,另一半则是因为生产力提高了,农民从每块土地能收获更多作物了。

农耕技术的进步有许多形态:其一是不断从南方引入早熟种类的稻子,因此一年能有二期收成。另外又有自美洲引入的玉米、甘薯、花生、烟草等新的作物。以玉米为例,可以在华北的干燥土壤和贫瘠山坡地上生长,可供该地区的食物、燃料、饲料之需,占其可用食物能源的七分之一左右。在沙质土壤中生长的甘薯,比同等面积农地栽种的其它作物提供的食物能源多,在华南稻米区许多地方成为穷人的主食。

资本投入也是促成农业生产力改进的因素,首要的是在灌溉方面的投资。一四〇〇年至一九〇〇年间,灌溉土地面积几乎增加了三倍。此外,农具、耕畜、粪肥的增加都有帮助。人口成长的本身更是最大助力,其成长程度为耕种土地的一半,增加了每块耕地上的工作人手和施灌的粪肥。因此,持续增加的人口从更趋密集的农耕中获得粮食,同时也给予土地更多劳动力和粪料。

从这更广的视角看来,中国在过去六百年间的人口平均每年只有干分之四的成长,大体上不算快。但是十八世纪与十九世纪初叶的人口加倍与再加倍,颇类似同期欧洲因马铃薯耕种之推广等因素引发的人口爆炸。近年来,有人臆测,近代早期同时在中国、俄罗斯、欧洲出现的经济人口成长,是地球升温造成的,因为暖和气温延长了栽种作物的季节。这可能是中国的人口经济成长的一个重大原因,但此说仍有待详细探讨,尚不够格成为可然(Probability)。


农村劳力的报酬递减


帝制晚期的中国虽然人口与粮食供应都有极大成长,但平均每个农业劳动者的生产力却下降了。这个现象打击了读孔孟之书的官吏心目中的国之根本。农业一向最受他们关注,还著述了不少为当时模范的农技指南等。不幸的是,这些读书人并不是精于“投入——产出”分析的经济学家。由于农家莫不埋头苦干,大家都疏忽了报酬递减的事实,尤其是稻米耕作的报酬递减。

稻米耕种的技术曾与人口的增加同步稳定前进。一一二八年北宋灭亡后,从华北往南方的迁移增加了,长江流域的人口和稻米耕种同时成长了,土地在人们努力开垦下成为稻田。罗伯·哈特维尔(Robert Hartwell,1982)以实例说明,一一七〇年至一二二五年间,“从太湖到海以及从长江口到浙江北部沿海的可耕土地,几乎全部都是”新筑堤堰或圩田促成的新生地。从浙江至广州的整条东南沿海地带上,新的农地都是以海岸低地筑堤的方式形成的。同时,丘陵地区开垦的梯田也在华南各地增加了稻米栽种面积。

以人力完成的稻米耕作必须有许多恰到好处的因素配合,如:选种、种植间隔、耕土、灌溉、施肥、插秧、锄草、收割、簸谷、晒谷、储谷、运谷,以及售卖。要考虑到的细节很多。技术提高与不懈的努力促成稻米收获量的增加,不亚于其它作物与家庭手工艺。然而,在有充足劳动力可用的情况下,稻米收获的无定量成长并不能永久抵挡报酬递减的定律。

今天来看那些塑造中国许多地方景致的梯田,人在大自然里刻下的层层轮廓线条之美会令观者赞叹,其中呈现昔时投入的人力也会令人敬畏。有经济学眼光的人会估算,这环境中每名农人可能有多高生产力。从等大的农地生产的稻米能提供的热量高于其它作物,这使得稻米自宋代起就是中国人的主食。但种稻的确是需要密集劳力的。

例如,要在耕作中的多层梯田之上再开一层田出来,但凡攀登梯顶去整地、运秧苗上顶层去插、调整灌溉水流、运肥料上顶层去施洒、随时照顾除杂草,以至最后的用手收割,无一不需要额外的劳动力。据赵冈(1986)估计,同样面积的耕地上,中国的劳力密集农耕系统投入的劳动力,是别国的广耕农业所用劳动力的十至二十倍。事实上,种稻的农夫注定了一生劳苦。柏金斯指出,耕地面积随着人口成长而增加,但是新增的田地当然都是得来较不易,而且效用较差的。投注在种稻上的心力转向其它作物或转向非农业的手工艺品生产方面,同样的缺限迟早也会发生。农人付出的劳力渐增之际,获得的产品却愈来愈少。

所谓“人口压力”,指的是有过剩的人口使劳力多于土地,从而使劳力变得廉价。这个术语是概论中国时的一个常用语,不过“人口过剩”乃是经济史学家才能判断的问题,至于这种情况在中国于何时何地严重到什么程度,至今还未有一致定论,相关的主要土地人口统计数字仍在争议中。但有许多事实可以归纳出一个笼统的结论:人口压力确曾延缓了中国的经济与工业成长。

例如,农民因为急欲取得土地,就不断侵占湖泊的面积。据彼得·普杜(Peter Perdue,1987)研究,本世纪内在湖南省洞庭湖周围筑起的堤堰有三处上下,全长约有六千四百五十公里。湖泊面积减少,导致泛滥的水可流出的汇水盆缩小了,因而使洪涝的问题加剧。基士·修帕《R.Keith Schoppa,1989)指出,杭州附近的湘湖历经九百年的填占,终于消失了。

与水争土的背后隐藏的问题是,人与土的比率持续不断恶化。公元四八五年至第八世纪中期的“均田”期间,每户耕地约为八十亩。到了十二世纪,约为二十至三十亩。一九三六年中国每户耕地大约只有三.六亩。有关中国的大量的各种类的统计数字究竟有什么意义,常把研究者搅得头昏脑涨。不过,人与土地比率的长期每下愈况的含意却是一目了然的。

另一个显示中国农民困境的重要资料是,中国的重大工技成就如丝绸、瓷器、运河水闸、钟表擒纵轮、艉柱舵、印刷术、火药、有犁壁的铁犁,以及曾被李约瑟等人士详实陈述过的其它种种发明,大致都在宋朝截止。以后,既然有充裕的劳动膂力可用,节省劳动力的发明也就不大需要了。赵冈指出,一三一三年间的一本便览中登载的七十七种农业技术发明(如灌溉用的戽水车》,后来的同类文籍并予以重视而收录。

制丝、制茶、织布等农村家庭工业,又有另一条证据可循。宋朝的开封、杭州建为大市以后,直到十九世纪以前,中国再没有人口超过百万的大城兴起,这似乎颇奇怪。按赵冈所说,部分原因似乎在于工业被“农村化”了。或是如黄宗智所说,是“家庭化”了。也就是说,农村妇女能以低于都市工坊或缫丝厂的成本制成产品。农村妇女在自己家中经营设备简陋而工时长的工厂,以低于可维生的酬劳制造家庭用品和可出售物品。这与其说是资本主义萌发的征候,不如说是农夫因为太小的土地收获不敷用而想出来的补贴之计。手工制品可以拿到宋代渐渐兴起的那种地方市场上去卖,换取额外的收入。这些产品证明农家的赤贫景况,农民的妻子儿女都不得不努力纺织,只为了取得能使他们不致饿死的微薄津贴。

中国人口与生产方面的成长记录,和“贫穷化”(immiseration)——至少某些地区的生活水平下降——的证据能够不相冲突吗?,经济学家目前仍为这个反常现象在争论。若指称在明朝和清朝先后两度达到人口加倍的中国有“人口过多”的现象,似乎是故意忽视证据,因为一九四九年以后又再度成长加倍。其实,问题不在这些人口能不能吃饱肚子并且继续增加下去,而是在能不能维持整体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十九世纪末叶时,这种人口压力引来好几个问题:机器在运输与工业上与廉价的人力竞争,似乎威胁到民众的生计。贫穷即意谓缺乏购买力,缺乏制造成品的市场。机械化与标准化的步伐迟缓,使中国连手工制品的竞争力都受到阻碍——如产茶被印度取而代之,产丝被日本夺去优势。

若按农村劳动力的每人平均生产力来计算,以缠足的人为方式削弱妇女能力的习俗,更加剧了土地的损失。


妇女的从属地位


古代中国妇女的卑下地位,在一切有关家庭制度的著述中都列举过。但是,只提妇女要被嫁出自己的娘家、没有财产、极少受教育,不容易给匆匆看过去的读者鲜明的印象。这点缺憾可以藉专注于极特殊的缠足风俗,达到某种程度的弥补。

我和内人于一九三〇年代初住在北京的四年中,有三件事令我们觉得很不寻常。第一,我们不是中国人,却因为以前外国帝国主义者入侵,使我们享有中国统治阶级上等人的特权。警察不会找我们的麻烦。第二,人力太充裕、太廉价,所以我们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就是黄包车,在车杠间拉车的是充当马的有高等智慧的人。你叫他快跑,他就会快跑。如果他因为在寒风中跑步流汗而染上咳血,一定会给我们找来替他的人。第三,所有中年和中年以上的妇女都有一双缠过的脚。她们用脚跟笨拙地跺着步子走,就好像脚的前半部被切掉了似的。旅行经过华北各省乡间的时候,我们没见过三十岁以上却未缠过脚的农妇。这三件事都是令人不快的现象——外国人的特权、人力过剩、妇女缠足,却都是中国文化固有的部分。

古时候的中国妇女基本上都是其家庭的产物和财产。迟至近代,社会仍明白表示妇女的从属地位,并且用缠足的风俗予以加强。中国人普遍都避开缠足的话题,以致相关的现代著述极少。研究中国的西方人自然都吸收了中国人对此事的敏感,本性好耙粪的人毕竟不多。然而,缠足曾使几个世纪中的大多数妇女生活蒙上阴影。其所造成的社会的、心灵上的影响,尚需作历史性的评估。但最明白的一点是,农家妇女体力与劳动力的损伤,导致经济上的损失。

有关缠足行为的一项重要事实是,脚并不是停止生长,而是要使脚长成畸形。想象你自己是个小女孩,从五至八岁的年龄起,到十三或十五岁止,在六至十年的长久时期中,也是你的童年与青春生长期里,你的两脚不分日夜地被长条的裹脚布缠着。布条不能放松,这样你的脚才会变成畸形的三寸“金莲”。为了使你的脚在不断挤压下变得再瘦一些,你两脚上的第二至第五趾被向内压到脚板下缠住。如果你试图以正常的方式步行,你全身的重量就压在脚板下面的八个小脚趾的骨头上。好在你不可能这么做,因为,为了使你的脚更短,裹脚布已经把脚趾从前方压到了后方。在不断施压之下,你的脚背已经断了,变得向上弓起。因此只有脚跟后缘可支撑你的体重。就在你的脚背渐渐折断的时候,你的脚跟和脚板前半(跖)也从原来的水平状变成了直立状,脚底对折起来,其间的空隙只够塞一枚银元进去。其后果是,你永远不能跑了,只能用脚后跟很辛苦地走动。就连站立都会感到不适。等你的脚停止生长了,痛感也随之消失。不过,裹脚布仍得缠着,一则是为了支撑你的脚站立,再则是因为缠过的脚是不可爱的东西,畸形得可怖而丑怪,你不可以让任何人看见你拆下裹脚布的脚。

你在生长期让自己受这毫无宽容余地的折磨,理论上应该是欣然乐意的。因为小脚可以帮你觅得好婆家,给娘家赚到好彩礼。小脚是媒人强调的一个重要条件。你母亲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所以要教你照样做。她教导你如何可以不阻碍血液循环,以防止坏疽生脓。教你修剪弯到脚底下的脚趾甲,以免脚部皮肤刺伤。如何天天拆开再缠以保持压力连贯,如何洗脚以除臭味,如何按摩腿部以减轻酸疼,如何穿可爱的小鞋来炫耀你的辛苦成果并吸引男性注意。你嫁人以后,但求生个儿子,整个生活都限制在家务事中。如果你不巧是个侍立在缠了脚的女主人身旁的丫环,她也许会准你倚着墙壁站,以减轻久站的不适。你是的的确确不能跑掉的。此外,你的腿部肌肉长久不用,使你的两腿萎缩成难看的纺锤状。

一八八〇年代的传教士依据耳闻的情事估计,约有百分之十的女孩子被缠足后未能保住性命。当然,中国儿童的夭折比率本来就很高。我们没办法将这个无从计量的问题量化,但是有证据指出,小女孩在缠足的头一  、两年都睡不好,当然更不用提行动了。有些小女孩会把脚压在母亲的身体下面,或是把脚搭在床板上,这两种做法都可使脚部因为缺乏血液循环而麻木,也就不会痛了。

缠足风俗背后还隐藏着男性的恋物狂(fetish),这一点常有人提及,但罕有真正的深入研究。缠足之风始于第十世纪的宫廷里。霍华·莱维(Howard Levy,1966)曾重写北宋诗人兼政治家苏轼(一〇三六,一一〇一)的一首诗如下:

沐了芳香,她挪动莲花步;

虽然常是悲戚的,她却走得轻巧。

她似风般地舞,不留下任何形迹。

别人偷偷地而愉快地装出宫廷模样,

但是想要走的时候却如此苦恼!

把它们放在你掌中瞧,没有文字能描画它们的绝妙娇小。

缠足风俗最残忍的一面是,农民大众也模仿上层社会阶级的人这么做。蒙古人、满人,以及大多数的其它少数民族都没有缠足之风。清朝皇帝激烈反对缠足,主张打破传统的读书人也反对。但是,在必须过辛劳生活的农村妇女间,缠足却普遍盛行。我们欠缺有关其存在时间与普遍程度的研究资料,但显然有些地区盛行,有些地区则否。无论如何,缠足在十九世纪仍旧普遍存在,其后果到了一九三〇年代还看得见。

为缠足风气付出的精神的社会代价有多大?——姑不论其经济代价了。乡村妇女把它看作和分娩之痛一样当然的事,反而讥笑有着一双正常大脚的女子。她们会相信男人们说的——缠足可以让脚长出能增加丈夫交媾快感的肌肉来——吗?她们残害自己的肢体时,有没有觉得自尊心、自信心受挫伤了?孔子教诲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对妇女也适用吗?理学大家朱熹是否赞成缠足,仍是争论的话题,不过他并未主张妇女自由。缠了足的女子可能不自觉卑下吗?她不是一个深恐违背传统而受无情命运摆弄的牺牲者吗?这种创伤,无论是意识到的或无意识的,必定已成为中国妇女人格的一部分。

不幸的是,缠足不是可以作比较研究的一种社会习俗。维多利亚时代西方妇女为了勒出蜂腰而罹患郁气症,非洲妇女在颈部加套一层层项圈以拉长脖子,都不足以伦比。非洲某些地区有切除女子阴蒂的习俗——由妇女替女孩子切除,或许在某些方面可以与缠足相提并论。但是,以一个施加于上亿妇女的社会恶行而言,缠足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中国文化独有的一个特色。因此它不是列入一般社会学研究中的题目。奇怪的是,研究中国社会史的人,不论男女,迄今几乎都不曾承认此事的存在。它是中国社会各层面之中最少被研究涉及的一个。婚姻安排之复杂繁琐以及妇女一般所受的不平等待遇,都有人作过精辟的探讨,但没人提到缠足。这样的避而不谈,也许反映出汉学者的职业性怪癖,是一种对第二祖国的爱国心,或是爱中国癖(Sinophilia)所致,使头脑清楚的学者不愿说自己所研究题目的坏话。然而,已经制度化的社会弊病,即便提起来会令人感到丢脸,仍旧必须面对。非洲人在美国之受奴役,历史学者多曾以健康的态度作各层面的探讨。中国的缠足风俗不能只把它掩盖起来就算了事。这件有起因有深远影响的事实,仍有待吾人去理解。

【谢选骏指出:费正清不懂“缠足战略”让中国保住了大致的种族纯正。】


国内贸易与商业组织


伴随人口成长而来的国内贸易扩张,是从农业开始的。农人种植作物、饲养禽畜、制作手工艺品送出去卖,渐渐使大区域内的贸易孔道涨满,继而涌向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孔道。因此,华北的原棉可以顺大运河南下运抵长江下游的纺织生产重镇,上海地区曾有一段时期是棉纱输往广东的主要出口地。特殊产品如江西景德镇的瓷器之类,当然会向四面八方卖到区域边界之外。至于华中出产的茶砖,可以溯汉江而上,到内亚细亚边境的茶马市场上换别的东西回来。

威廉·罗(William T.Rowe,1984,1989)就汉口(一七六〇——一八九〇)所作的精湛研究,提供了此种商业化形态的重要范例。汉口除了连接长江上下行的水上运输之外,也是从西北来的汉江水上商业与南边襄水经湘南至达广州的商贸的汇集地。这个渠道可以运稻米换取东南亚来的香料。木材、稻米,以及后来的鸦片,从四川顺长江而下,上海以北海岸盐滩出产的盐则是从下游往上游运。福建省山坡上出产的上品茶也可由此往北方运。到了十九世纪,中国境内已有相当大量的区域间的贸易,从广州——以及后来的上海与福州——出口至外国的丝绸与茶数量也更大了。

国内贸易的成长当然会带来市场系统的成长。乡村居民会进出自己一般性的市场,这些市场都附属于更大规模的中心市场。巡回的商人在同一区域内的一般市场间走动,可以选购农民送来的生丝和手织布等手工制品,以及供食用的产品。

商业活动增加也导致市集镇的成长,这些本来不是行政中心的地方都是为了服务商贸和工业而兴起的。尤其是长江三角洲一带的这种新兴集镇,是最早看见手工艺作坊按资本主义方式利用劳工的。镇上的掌权阶级是商人,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开始以名副其实的无产阶级身分出现,通常都组合成一伙由包工头管理的劳工群。愈来愈多的农人把劳动力从农耕转移到手工艺上,也有不少人投入了逐渐成长的运输业。

中国已经有了可以应付贸易成长的广阔水上运输网。贸易成长的指数之一,是长江与其支流以及沿岸的各式中国帆船运输大增。这些船只从汕头、厦门等港口出发,带着华南出产的糖到满洲南端,再带着东北的豆饼回南方来供肥料用。

另一个表现成长的指数是,从十八世纪末叶开始的贸商行会的激增,其中又以设在各省首府的接待行商的同乡会增加最快。威廉·罗研究过经营茶或纺织品等行业的同业公会组织,以及宁波商人在汉口的同乡会等。这种行会、同乡会专门服务从事跨区域贸易的远地商人,不但有厅堂供商人们晤谈,还提供储货的仓房、住宿、本行的祖师爷或守护神的神龛、戏台、应考举子的学舍,这儿也是结识各类人的地方。

行会的资金来自入会费,有的会所还有房地产,能有大笔租金收入。甚而有行会可以藉发行债券融资。各行公会公布并执行有关的行规;行会可以发起抵制行动,也会调停争端。主要商品的买卖业基础稳固以后,其同业行会的功能与影响力也渐渐增大。基于热心公益与照顾自家利益的动机,行会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城镇里设有防火的瞭望塔和消防队。在当地港口则设置救生船。行会通常都会捐善款、在饥荒时施粥、出钱雇巡夜打更的人。此外,也会修桥补路,改善供水设施,处处表现儒家“推己及人”的精神。总之,这种行会成为地方性的机构,有能力组织乡勇民兵、发动抵制、调解纷争,却不受地方官吏的直接管辖。

当然,贸易成长也带动了财务技术的改进。自十八世纪末叶就开始主导上海银行业的宁波商人,发展成功一种叫作“转两”的办法,以便结算每天的帐目。山西的汇划钱庄是汾河沿岸(隋唐两朝的核心所在)各市镇的家族合股事业,这种钱庄于十九世纪间开始利用通行于各地支行的庄票和信用状来调运资金,免去了押运大量银两还要提防盗匪的麻烦。威廉·罗列举的财务金融革新还有“汇票、存款、存户间的转帐、透支信用……可转让信用等。”

不幸得很,帝制晚期中国如此了得的商业成长发生的背景,却是长久陷农人商人于固定地位而不得轻易转变的社会。帝制晚期中国的商业化,并不像西方模式那样有工业化接踵而来。但是,有许多证据显示,欧洲工业化发生之前的那种原始工业化(proto-industrialization)也曾存在于中国。在长江三角洲等地区,类如商镇的兴起、商人经营家庭手工制品营销网而成大企业、都市资薪劳工或无产阶级的出现,都可以找到文字数据佐证。但是,这些欧洲式的现象,若与中国某些经久不变的乡村事实相比,却只具表面意义了。一户农家拥有的土地非常小,因此,副业和手工艺品——尤其是养蚕和纺棉——都成为维生所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么一来,农家可以说是商业化了,可是却付出最高量的劳力,早已超过报酬递减的起点,而投入的资本却又是最低额的。

农家需要靠务农收入和做手工制品的收入,才能够维持生活。结果,如黄宗智(199〇)所说:“在农业方面,雇工人的农场竞争不过以家庭成员自耕的农户。在工业方面,都市工厂竞争不过低成本的居家制产品。”农村经济难逃退化的命运,也就是说,产品成长,每工时的生产力却没有提

升。亚当·史密斯所理解的那种市场经济,在这种退化情况下是无法运作的。史密斯和马克思之类的经济学家依据欧洲经验而预期的结果,尚不足以解释中国社会中已经累积的事实。

商人阶级在人数和能力两方面虽然都有扩大,却仍旧得随时应付做官的人压榨。例如要捐款赈灾或资助军备,有执照、专卖权、所有权的人必须送礼孝敬官吏。企业投资对商人而言仍是次要的,首要的还是房地产投资,为的是要挤进地主士大夫阶级以求自保。农村人口向都市集中的现象发生以后,官吏压榨商人的情形也稍减。但是商人始终摆脱不了官吏的监督——说得不好听则是欺凌。


官商共生的状态


商人是受官吏牵制的一个盟友,这个盟友的活动可以利用,也可以为私或为公从他那儿抽取好处。白乐日(E.Balaz)曾指出,商业交易行为永远要受官吏监督征税的支配。政府公卖重要物品——如最早的盐与铁,以及后来的茶、丝、烟草、火柴等,显示政府有高于一切的经济特权。任何商人阶级都没有资格独立壮大到可能侵犯这种特权的地步。

做官的人确保这种特权的实际行动,就是漠视商人的私有财产权。因此,任何大的商业行动都必须有官方照顾支持做为后盾。其后果是,官商的利益有了密切的一致性,各自单独不能成功的事,合作起来双方都有利。商人、钱庄老板、掮客因而成为从属于官僚系统的一个阶级。他们以货品与资金的调度者、操纵者的身分,协助官吏从商业中——以及农业——抽取盈余。

明末以后商人被给予的地位,反映了财富在成长的经济中占有多大分量。他们可以借着买土地买科考功名,或是藉联姻,颇轻易地进入士大夫阶级。中国不像欧洲,几乎没有可供商人投资的有系统的外贸。事实上,前面说过,明朝曾禁止私人从事外贸有两百年之久。土地投资虽不如商业利润大,却比较安全,因此也一直是投资的大目标。商人阶级更容易乐意制造地主,制造起独立的商业资本家则略逊了。

近代以前的中国金融系统也抑制了资本主义的产生。代表累积资本的储蓄通常都投入放款业,因为放款可收的利息最高。高利贷的利率是农人对现钱的季节性高需求的指数,这些钱要用来缴赋税,也要维持到下次作物收成以前的生活。放给农人的短期贷款,利钱比长期的工业贷款要高。也因此故,把储金投入工业生产的动机比较小。

总之,资本主义未能在中国兴旺,是因为商人一直不能脱离士大夫阶级与官僚的控制而建立自己的地位。在封建时代的欧洲,商人阶级是在市镇中发展的。由于地主统治阶级都定居在自己土地上的庄园宅第里,欧洲的市镇可以不被并入封建制度而在其外自行成长。中古欧洲的市镇居民之所以另外独立,是因为在这些新兴市镇中有另一个生态环境,并且受到新的政治权威——单一民族国家的君主本人——的保护。这些条件中国都没有。封建制度很早就废除,加上皇帝和官吏都有倚重地方士大夫阶级之处,并没有一个在既定秩序之外的新政治权威可以让商人去投靠。

中国市镇通常都是先设立为行政中心。士大夫阶级既与官场关系密切,便进入市镇,以它为文化中心,同时也当它是避匪盗和暴乱农民的有高墙围住的安全处所。士大夫家庭的最佳安全保障不能只靠有土地,而是靠有土地有官吏特权二者结合。家产本身不是安全保障,家里有人做官才能保护这个家。因此,在农民经济上一层的士大夫阶级,其安全感得自土地和官职,不是得自商贸和工业。士大夫阶级和官僚们也共同努力,不让商人脱离他们掌控而另起经济炉灶,只要商人替他们挣钱。

私有企业可能在政府征税的掌控范围之内朝小规模农业、经纪业、少许的贸易等方面自由发展。但这不算是资本主义典型的私有企业。从农民在自己私有土地上辛苦耕作的成果中,官吏藉课税便可得较多的一分盈余。同理,他们也打算从商人或工业生产者可能赚到的利润中抽取一分。许多商人曾被载于中国古代的历史文献,但大多不是以一个有政治势力的阶级形态出现。对皇帝而言,商业成长较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不断监督农业经济。明朝和清初的国库收入中,田赋占的分量大于贸易税。

近代前的中国商人的心态,和我们的古典经济学家鼓吹的西方企业家是大不相同的。按理论,经济人(the economic man)借着生产货品,借着从增加产量中获取市场能给予的一切利润,便可以兴旺发达起来。然而,中国古时候的经济人的上策是,在已经生产出来的东西上增大自己所占的那一分。从事创新的企业!!为新产品争取新市场!!的意愿较小,拿到独占权——花钱向官方买到控制既有市场的许可——的意愿大得多。中国的传统作风不是做个更巧妙的捕鼠机来诱捕老鼠,而是要取得官方给的独占老鼠的许可。

有现代头脑的企业家若处在帝制中国的晚期,还得与政府官吏的官僚体制搏斗。用西方眼光来看中国的官僚体制之前,应该记得十九世纪期间美国中西部的俄亥俄、密西西比、密苏里三条河的大盆地上,除了一  、两百万印地安原住民之外,大多是没有人烟的空地。而长江水系却供给至少两亿人的生计。中国发明官僚制度已有两千年历史,美国的文职公务员立法大部分却在一八八〇年代展开,即是在里根总统之前仅一百年的格兰总统(Grant)政府时期。美国短短一百年的经验不过刚刚开始教我们认识的制度性机关陷阱,中国人早已是烂熟的了。

帝制时代的官吏要为自己辖内的一切公共事务负责,但是公家经费不在此例。预算与会计的程序还没发展出来以前,做官的人赖以维生的即是我们现代人称之为“制度化贪渎”的作为——甚者可以变成勒索。和这种行为形影相随的是,每个做官的人都得与上司、同僚、下属维持的一整套繁复的私人关系系统。

榨取好处是从礼敬的管道运作的,不是偷偷摸摸的。职位低的官吏按规矩要送“礼物”给上司。礼物的厚薄也和其它贿赂一样,端看关系经营的深浅度。送礼收礼并不是呆板固定的,而是和中国人生活中其它坦然讨价还价的行为没什么两样的。官吏之间转手的法外之财,数目虽然大些,却与工资遇低的家仆从每一笔金钱往来中刮下来的回扣性质相同。

肥水不落外人田的观念也与榨取油水的风气相呼应,可以枉顾公家利害而任用亲人。连四书五经的教诲都主张齐家在治国之前,尤其孝道更是百善之先。因此故,京里朝廷的利益就经常和所有地方官吏的各式各样私人利益相冲突。中央政府需要各省的税收支持,每个地方官却得照顾亲人以及自己的前程。

高官位通常就意味着财富。乾隆皇帝的宠臣和珅于一七九九年被继位的嘉庆皇帝以贪赃等罪审判时,查抄他的财产总值合当时美元十亿以上,可能是空前绝后的记录了。我无意暗示西方人在收贿敛财方面落人之后或技术欠佳。但是贪污受贿之为官场习俗,在中国一直维持到近代以后,而且是理直气壮面不改色的。它并未替企业性的资本主义提供发展的环境。


法律的缺点


帝制时代的中国已有很完备的法律系统,却无利于培养资本王义,这也是个小矛盾。依照近代以前的标准来看,中国的法典足为模范。公元第八世纪的唐代律制,以及宋、元、明、清四朝的律法,现在仍然经得起剖析。早期欧洲的人士对于中国的司法都非常拜服,一直要到十八、十九世纪近代西方有了法律刑罚改革以后,中国的法律才显得“落后”了。

然而,中国的法律概念基本上就与西方的法律构想不相同。第一,法律不被视为社会中的一个外在客观而绝对的元素;也没有藉神的启示赐给人类的“超法律准则”(higher law)。《圣经》中的摩西在山顶上得到上帝赐的法版,孔子却不靠神助,只是从日常生活推出道理来。他说的合乎礼的规范,并未宣称有任何形而上的认可。他只说这些规范来自天地间的伦理,是现世的,不是人类不可知的来世的。因此,法律规条只不过是世界伦理道德的一种体现,如可供遵循的模式范例,或行政的章程、祭祀仪典规矩。违反这些准则只是实行得当与否的问题,并不是触犯了宗教性的原则。法律是附属于道德之下的,必须得到共同社会经验——道德观念之基础——认可。这种制度下不会有西方社会出现的二元论——一边是法律条文,一边是情理道德。

中国帝制时代的法典主要是有关处罚的,为了纠正无知粗野的人。此外也是有关行政的,规定了各种礼仪的细节。部分法律原本是从行政决策累积而成的,其内容几乎全是公法,涉及办事常规、婚姻、继承,以及其它与政府行政相关的事务。法律在大众生活领域中占的分量比较小,一般人都避免打官司。因为一入官府,原告被告都要挨板子受审,而且每个人都得拿钱打点衙役。县令会聘一位师爷当参谋;除他之外没有执法律业者,没有可以帮客户出庭的民间状师。司法审判是政府公务,倾向以政府与社会秩序为考虑。它的作用是垂直的,从政府达于个人,较少有解决人与人之间冲突的水平作用。

在其有限的范围之内,清朝法律系统十分详尽地编成,而且执行起来也颇严谨。五种处罚(轻竹板与重竹板笞打、罚劳役、流放、处死)的判决从县衙开始一层层向上,经府、省、京城刑部,最后由皇帝批定处死。案件要向上级呈,由上级长官批审。不服审判的人可以上告。县令拘押犯人有一定时限,误审者会受到严厉申斥。大清律例共列四百三十六条主要条例,另有一千九百条附款,载明那些罪该受那些刑罚。地方官吏必须从中找出最适用于某一罪行的条款,再依法判刑。他可以援以往的判例,或是依理类推。但是法律毕竟不是用刑案聚积而成的。虽然有上千个案件收集成册,附评介注释以供地方官吏参考,却极少有通盘原则上的改进。条例之中也有互相矛盾者,往往不易确定是否真的适用。大体而论,法律既不是首要准则,也不是无所不在的。若是紧抓着法条的文句不放,就是漠视真正的道德,或是等于承认自己辩词本身就有弱点。

这套法律制度的一个主旨是,保全儒家的伦常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所以,同样的罪行,其刑罚却因犯者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其亲属关系中的地位——而有所不同。不孝是罪大恶极的。儿子打了父母亲,就可以处斩。至于父母打儿子,如果是因为儿子不孝,就算打死了,只应责打一百大板(按习惯,一百板通常只打四十),或者根本就没有刑责。妻子打丈夫应责一百板,至于丈夫打妻子,要打成重伤而且妻子提出告诉了,丈夫才有刑责。年轻男子骂了伯父叔父所受的刑责,比他骂了曾叔(伯)祖的孙子应受的刑责要重。导致父母死亡,即便是无意的,也要判死罪。瞿同祖(1961)记述清朝一个刑案如下:“邓逢达(译音)与人打架时跌倒了,对方压在他身上。对方拾起一块石头,邓之子恐怕此人会用石头伤及父亲,便拿起小刀冲向此人。此人移动了,小刀竟刺入邓的腹部,邓因此丧命。官府认为邓子本意在救助父亲,将此案上呈皇帝时,请求开恩将“凌迟”减轻为“立斩”,请求照准。”这种处罚条款的含意无非是要维护礼教,因为礼教是社会秩序的支柱。侵犯了社会秩序,就要承担处罚的报应。

简言之,法律不是一个独立的别项——如美国近代的法律,大体上只是行政的一个工具。依照以读书人为统治阶级的儒家哲学的宏观看法,法律是不断努力维持道德秩序应当用的一个手段。墨子刻(1977)认为,许多中国官吏“自觉居于平和与混乱中间的位置,……儒生所见的周遭社会是腐化的,而且它与几乎遥不可及的理想处于紧张对立”。但这是道德的问题,区区法律条文并不能令他们感到安慰。

十九世纪西方人最关注的是,中国的法律系统缺乏保护个人应有的诉讼程序。被控告的人可能被强行逮捕,被无限期拘押,被假定有罪,被强迫招供以致陷自己于不利,而且没有律师替他出主意辩护,甚至根本没什么辩白的机会。面对政府时,个人毫无保护。

既然正式的法律主要是为政府的利益服务,这套法律系统中的私法或民法始终只有非正式的制订。因此,百姓间的冲突得用各种不同习惯的非官方的管道谋求解决。生意往来或契约上发生的冲突也许可在行会中调解。邻居有了争执,可以由村中大老、邻里社团、士绅来调停。另外更重要的是家族的族长。族长的本分除了主持祭祖、为族中子弟办家塾、安排族人婚事之外,还要尽全力防止族人进衙门公堂,办法是打点应纳的税赋,以及调解族人纷争。毕竟法律是公家的东西,是表象的,高高在村人日常生活之上的。所以大多数的冲突都是藉调解或诉诸旧俗与地方舆论,以法律之外的方式解决。

中国法律不按西方熟知的路线发展,显然与资本主义未发展以及古时中国没有独立的商人阶级有关联。中国没有法人团体为法律认可之个人的概念。大企业公司都是家族事业。生意上的关系并不是和家人无关、在家以外的世界中,一种受法律与契约上通用原则控制的冷漠而没人情味的事务。反之,生意公务是维系中国式生活的情面友谊、亲属恩义、私人关系的大纲中的一个部分。在以前的中国,合法“诉讼”程序、契约的神圣性、不受政府千预的私人企业三件事,从未形成它们在资本主义西方世界中那样的神圣三位一体。

本章已提示,十九世纪的中国将迟迟不能工业化。其原因是社会性与政治性的,也是经济性的。换句话说,中国政府和社会已经养成了可能产生反效果的心态、目标、行事方法,这些都将阻碍现代化。儒家轻视图利的观念、朝廷总以控制权为要务、官吏利用商人的习俗、农家的报酬递减现象与缠足风气,加上读书人的自尊自大与一般百姓的恐外心理,整个汇合起来,导致惰性产生。西方商业与文化前来袭击时,帝制晚期的中国便措手不及了。

非官方资本的企业与政府对于企业的扶植,都未在十九世纪的中国活跃起来。我们印象中,约一七五〇年前后的中国与欧洲的工业化之前的社会颇为相似;从表面来做比较的话,这两个社会彼此相像,却与十九世纪被工业革命改头换面的欧洲有很大差别。不过我们得承认,这种相似性只是表层的。在表面之下的是社会结构、文化、思想上的极大差异,这些要到十九世纪时才会突显。

【谢选骏指出:“大历史”黄仁宇及其援引者例如这本《中国新史》作者们等等的“研究者”们,经常被堆积如山的明清史料“搅得头昏脑涨”,原因就在于他们基本不懂“帝国是不能发展的”。因为,他们不懂帝国是一种僵尸结构,一旦发展那就瓦解了!所以猪头院长朱元璋定下一堆成规,勒令小猪们务必死守。不懂得这个帝国的僵尸奥秘的人们所推行的“大历史”,结果就成了“大理石”,似乎中看,却不中用。再如,他们也不懂缠足是一种生存战略,是汉人为了“保种”发明出来的——目的是通过“残害妇女”,保护她们不被游牧民族掳走。这是谢选骏的伟大发现。也只有这一发现才能解释,何以劳苦大众也要自己的女眷缠足——这显然不可能是为了满足什么变态的审美要求,而是为了传宗接代的需要。】


费正清《中国新史》批判 07

 



【【第七章 清朝治世】】


满清灭明


满清于一六四四年灭了明朝,再次证明从外面接收中国,比从内部做起来容易,因为必备的文武合一的条件,在长城以外比在长城以内容易办到。地理因素是其中的关键。十六世纪时的满洲只有最南端的沈阳以下地区是按汉人的密集耕作方式开垦的。明朝认定这个地区是边境,并不只设民政单位,而是将其编为军事区。明朝在战略要地设置世袭的卫所编制,与农业地区的民政单位是分籍的,藉此既可以对外族侵犯构成缓冲,又可以遏阻地方官谋反的意图。明朝政府很清楚,隔着长城入海口的山海关与华北相连的满洲南部,是随时可能失去的领土。

满人在壮大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了位居边境上的优势,既学会了中国习俗,又不完全受中国的管制。建国的清太祖努尔哈赤(一五五九~一六二六)本是满洲南部农业盆地东边一个部的领袖。受他统御的人各族的都有,但主要是曾于十二世纪在华北建立金朝的半游牧女真族的后裔。努尔哈赤与成吉思汗一样,将毗邻的各部归于自己的指挥之下,于十七世纪初建立后金朝,以沈阳为都城。继承他王位的皇太极是极有才干之人,向东征服了朝鲜,往西又与内蒙的蒙古人结盟。一六三六年以满为族名,建国号大清。同时用已发展成功的满文翻译了一些中国经典古籍。

到了一六四四年,满人已经数度侵入华北,但尚未能够灭明。明朝早已愈来愈弱,到处都有流寇作乱。李自成的人马在西北各地洗劫之外,还进入四川与长江流域。后来他得到读书人为谋士,开始组织起王朝政府的架构。一六四四年,李自成入据北京,随时可以建朝称帝,但是他能以武力打下江山,却无法用制度予以巩固。

这时候,华北和西北的明朝武将已经对朝中争执不休的文臣们——大多是长江下游籍贯者——感到彻底不满了。这些出身东南省份,有地产家族的子弟都是考场上的能手,所以占了朝中一大半的位置,但是他们无甚军事知识。精于兵战的明朝武将们晓得清军的攻击力多么强悍,因此,虽然明军数量大于清军,他们却希望能借清军的战力到关内一用。所以,总兵吴三桂和一些同僚便欢迎原来一直被他们挡在关外的清军进入华北,以便帮忙制服据在北京的乱军。但是清军一旦入关,就要进行接收了。

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Jr.,1985)与琳·史特鲁福(Lynn Struve,1984)有关这个动乱时期的研究,强调长江下游地主家族和华北的明朝武将受着截然不同的心态驱策。而满人便在这种差异之间找到缝隙。清军一扫击溃北方的流寇乱军后,长驱直入长江下游心脏地带。他们利用了儒家礼教和先例,也展示了大清狠起来能残酷到什么地步。如「扬州十日」的屠城,就是向邻近各地发出的一个威吓警讯。明朝文官武将都面临了不降即死的绝境。一六二一年间,明朝一名文官的妻子得知丈夫被俘,以为他必定宁死不降,就带领四十二名仆婢亲族集体自杀以殉。不过她那比较务实的丈夫认为天命已不在明,所以降了大清。到了一六七七年,这位降臣的孙子在清朝为官,因为不肯投降反清的叛军而遭杀害,他的妻子又带领三十八名家人「在一夜之间」自杀以殉。有了汉人官吏(以及他们的妻眷)这样尽忠,满清得以统治中国。有些明朝官吏选择一死,也有一些做了清的高官,使接收过程更和缓平顺一些。

清军虽于一六四四年攻下北京,但经历整整一代,统一大业仍未完成。包括吴三桂在内的明朝三名降将在华南和西南地区获封为藩王,各自拥兵而成一股势力。一六七三年间,三藩叛变,占领了南方各省的大部。刚主政不久的年轻皇帝康熙耗了八年时间才平定三藩,其间他以富庶的长江下游地区为基地,是致胜的要素,而臣民向清效忠之心也是一个要素。毕竟,吴三桂是个双重叛臣,一次叛明,一次叛清。

汉胡共治的效率很快就获得证实。明末败亡主要应归因于流寇,尤其是张献忠的一支,其杀戮曾导致四川人口大幅下降。张献忠和竞争对手李自成都曾试图拉拢读书人来帮忙建立朝廷政权,但两人都未成功,也均以败寇收场。满清能成大业而汉人流寇未能成事,根本原因在于满人建立了政治性的体制。

制度之调适

半游牧起家的满人的首要之务是:如何从部落政治的状态进一步发展。早在一六〇一年间,他们已开始在自己的版图内设置统一的行政单位,并且将可作战的兵力纳入平行的八旗之下,各以不同色式的旗帜代表。满洲八旗都划分有自属的土地,但这些土地是分散的,所以八旗并未成为地域性的单元。归顺满人的蒙古人和汉人也按此编制分属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这二十四旗都是直属清帝指挥的战力。

帕梅拉·柯若斯里(Pamela Crossley,1990)将这种建制追溯到突厥蒙古的世袭军役制度。清帝对八旗军的关系不是儒家式的父与子,而是游牧风格的主与奴。战时八旗军可以享用战利品,平时则有钱和米粮可领。军士们珍视这种高度仪式化的奴隶身分,因为这是「他们对朝廷重要地位与密切关系的象征」。这种身分要求他们最高度的忠诚。注意这个事实:十五万(登于籍册的不过十六万九千)所向无敌的旗军就灭了明朝。即便还有汉奸帮忙,仍是十分惊人的。

旗军组织号称是三族共组的,但一六四八年的阵容中,汉人占了四分之三,蒙古人占百分之八,满人只占百分之十六。到了一七二三年间,满人的比例增加到百分之二十三,但距离总数的三分之一还远得很。总之,与太监相较,旗军(以及汉人奴才)做为皇帝倚重的侍从和内廷助手,要强得多了。也们形成一个可以从中拔擢文官人选的人才储备库。努尔哈赤派自己的诸子率领八旗,但统率权要受国务大会的中央控制。如此,最初君主与各部领袖和族人之间的人与人的关系便制度化了。

满人扩大政治格局的最后一步,和金朝、元朝的前例一样,是接过儒家的术语、形式、观念来,照着该运用它们的方式用它们——支撑并持续政治权威。清初的皇帝们提倡研读四书五经与敬拜祖先,制定祭孔之礼,宣讲并书写「圣谕」(三百年后日本人也在满洲国如法炮制),颂扬儒家德行,并且接受了天子以德服人的观念。

满清入主中国前的十多年间,已经在沈阳组织了仿照汉人模式的行政体制,设有明朝的六部等重要官制,分别任用了满、蒙、汉族的官员。等到进入华北领受天命之时,已经有了充分准备,可以按汉人的方式来统治,同时仍不失其满族本色。

有几个环境条件是有利的。第一,满清不像蒙古那样还有西边大片帝国版图要顾及,所以不致于在处理首要的中国事务上分心。再者,他们来自满洲南部边境,不是像蒙古那样的大草原,不必跨越牧草场与农耕地之间的文化鸿沟。由于清初有两位英明的皇帝各在位长达六十年,使得清初一百十三年间的三朝——康熙(一六六二~一七二二)、雍正(一七二二~一七三六》、乾隆(一七三六~一七九六)——打下强固的行政领导基础。三位皇帝都勤政爱民,通常都是每天黎明就接见大臣。三人都曾精读经典古籍,维持精干的躬亲统治。

满人为保持其宗室的活力与根本而实行的策略,是颇有趣的研究题材。如皇帝到内蒙去避暑的时候,要骑马、狩猎、射箭,呈现出一个很不符儒家模式的强健体魄典范。此外,清朝不准汉人出关垦殖,将满洲北部维持成汉人农耕经济之外的一个狩猎领域。为阻止汉人从满洲南部向北移入,又筑了数百公里长的柳条边,以标示汉人不得踰越的界限。满洲则另组一个满人的军政府。因此,汉人地界以北的满洲直到十八世纪末期都是一个人口稀少的空旷地区,很令俄国人和日本人垂涎。

满人也以维持血统纯正的方式来保存传统。满汉禁止通婚,两族各保有其不同的习俗,例如满族妇女就是不缠足的(见第八章)。满人不从商不做苦力劳工。满人的宗族组织则利用萨满教(Shamanism)的系统保存下来。

满清在中国的战略要地驻防八旗军,以掌握军事控制。唯一被认可的汉人军种乃是各省的乡勇,但这种军队主要是在关卡上维持治安或逮捕盗匪,并没有受过军事攻击的训练。

清初几位皇帝给宗室亲王俸给钱财,但不允许他们在地方坐大,以巩固其领导地位。宗室都留在北京城内,无权过问政事。鉴于明朝的皇后太监干政导致宫中阴谋纷争不断,清朝一直到一八六〇年以前都避免让后宫主政。

在文官行政方面,清朝采用满汉双任的制度,内阁大员满汉各半。史景迁(Jonathan Spence,1990)曾指出,起初的策略是起用满洲南部亲近清朝的汉人,这些人大多已编属汉军八旗或是家臣包衣,是必须依靠满清效忠满清的。后来的策略改为任用有才干的汉人办事,再由满人从旁监督。京城里的满人多于汉人,到了各省里,汉人官吏的数目远多于满人。为了要引来最有才有能的汉人,清朝特别做到让科举制度以最具威信、最有效率的形态继续运作。

共同统治(synarchy)的策略用得彻底。不仅是蒙古人汉人都编入八旗制,连京里的六部都是采双首长制,满汉尚书各一人,地方总督、巡抚也是满汉并行。常见的情形是,由一位满人总督兼辖两省,而两省总揽民军政的巡抚为汉人。这些高官都是直接上奏皇帝,各省内的机关则是将例行报告呈交六部。督察院所属的十五个各地及京城内的御史,负责纠察弹劾大小官吏,也可以直接上奏折进谏皇帝(但此例不常见)。

清朝皇帝的控制手段之一是保存满洲语言文字,并按契丹、女真人、蒙古人的先例,用满文编写文献数据,这些数据通常汉人官吏是无法取得的。最重要的还有内务府,其中包含财务库房,府内职员都由旗下属人包衣担任。这个与京城正规部处并列的隐密的政府阶层从土地、独占贸易(包括东北的人参)、海关(包括广州贸易在内)、盐税、织造、借贷、罚金、贡品各方面获取大量收入,使皇帝能在贸易工商成长上有利可得。内务府初设是为了不让宦官有经手的机会,以杜绝防不胜防的宦官贪污。但时日一久,内务府自己也腐败起来。不过,清朝皇帝用这个法子确实可以直接控制庞大资源而不让官吏染指。

在内亚细亚,清政府的第一步策略是,按明朝的方式将蒙古人分编为盟,各有其放牧的草场。如此一来,蒙古人被固定、分离,再也不可能集合统一于另一个成吉思汗之下了。清朝支持西藏的喇嘛黄教,这一教派已传入蒙古,以拉萨为其中心,这些涉及内亚细亚的事务都归理藩院主管,但是从邻近的越南、朝鲜以及外国经海路而来的贡使事务仍由礼部主管。

满清无意进行社会革命,抗清者格杀勿论,汉人士大夫家族肯接受清朝统治者,则可确保其社会地位。汉人表示顺或逆的最明显证据即是男子的薙发——将额顶剃光,后脑的长发束成辫子。清朝也必须接下明朝遗留的缺憾,如只征收总生产额百分之五的税率造成的财库衰弱,反商主义,市面流通多种不同兑换单位的纯银锭。发源于内亚细亚的满人和明朝一样,对海上贸易等关系也不感兴趣。

雍正皇帝自一七二二年至一七三六年在位期间,以有效的改革来加强行政系统。第一项改革就是税收。他发现,许多地主利用关系和衙门书吏串通,用狡计花招减轻自己应纳的税额,把税赋的负担转到一般农民身上。这种情形又以富庶的长江下游各省最多。按玛德莲·泽林(Madeleine Zelin,1984)记述,雍正时的税务人员要收地主士大夫家族的税赋时,往往无功而返。依照一项改革,累积的小额附加税,改代以按照相当低的基本田赋抽取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的一笔「耗羡」。各省将这笔税收的部分付给高阶官吏,以为「养廉」之资。但是,利用私人关系在仕途谋进已经根深蒂固于整个政府结构之中,已不可能祓除。甚至到了今天仍有这个问题存在。

雍正一朝又以广用「亲呈御览」的奏折的方式,避免官僚的例行公事阻碍效率。这种允许地方督抚直接上奏皇帝的制度始于康熙时期,皇帝批阅之后再将奏折发还,这种打小报告的举措使皇帝在整个臣僚系统中部布下耳目。一七二九年间,雍正皇帝又设置了军机处,由军机大臣处理紧急事务。后来却变成总揽内阁实权的内廷机构,外国人称之为Grand Council(最高政务会)。

军机处是内廷决策的一个非常有效率的单位,主要原因在于不拘于形式。军机大臣大约为七人,包括汉、满、蒙各籍的大学士、尚书、侍郎等高官。大臣们也在外廷任职,军机处里的事务则密不外泄。军机大臣以下有三十二名军机章京,都是前途看好的青年才俊。

碧翠丝·巴特利(Beatrice S.Bartlett,1991)亦指出,军机处建立自己的机密档案,其中包括大臣的密奏,许多重要文件都是以满文缮写的。军机处里的文书工作大多由最效忠皇帝的八旗子弟担任(绝大多数为汉军八旗)。

耶稣会教士始末

十七世纪前半期明清两朝交替之际,也是欧洲人从海上航抵东亚之时。传教士循着贸易航线随后而来。中国与欧洲的第一次接触成果丰硕异常,因为前来的耶稣会教士都是饱学之士,可以用彼此都是知识分子的态度和中国这些做官的读书人交往。一六〇一年间,意大利的耶稣会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便获准长住北京,并且以西方学者的身分领皇家俸禄。继他之后的人也都在钦天监任职,负责编制官历。耶稣会教士能顺利成功,除了因为善用天文、地图绘制、欧洲钟表机械、记忆锻炼术等等新奇知识,以吸引中国读书人的兴趣,还使用了聪明的「迁就通融」策略。例如,他们接受了早期儒家的古代伦理,只抨击佛教和理学思想。认为中国天主教徒的敬祖行为是「世俗(非宗教)的仪式」(civil ritc),和天主教信仰并不冲突。

耶稣会在欧洲是受到多面攻击的一个教派。不久,托钵守贫的多明我修会教士(Dominicans)与方济各修会教士(Franciscans)从西班牙属地菲律宾来到中国,以平民百姓为传教对象,并且驳斥以士大夫阶级为主要对象的耶稣会教士。教会争端提交教皇仲裁后,教皇派了两名特使向清朝皇帝说明,宗教事务中教皇有至高无上的职权。耶稣会教士后来又涉入清朝宫廷政治。结果,皇帝于一七二四年指天主教为异端而予以勒禁,耶稣会教士则只准在北京城内停留。

天主教传教士在中国的自毁事例,已是广为人知的故事了,正如利玛窦当初成功的故事一样著名。史景迁(1984)对于后者有极鲜明的详述。耶稣会教士除了翻译宗教著作之外,还用中文出版了欧基利德几何学等上百种西方科学工技文献。这些译作在中国造成的影响,尚有待更深入的探讨。但是,耶稣会在中国的这个文化前哨以及其达成的(与未达成的)思想交流,均有无庸置疑的重要意义。

至于中国对于十八世纪欧洲的影响,一般是循两条主线进行研究。一是哲学界研究的中国政治思想,另一者是在园艺、宝塔建筑、家具、陶艺等事物上流行的「中国装饰风格」研究。中国透过耶稣会教士对欧洲造成的冲击,其实是极大的一个研究领域。

清朝对内亚细亚的控制

清朝在十八世纪的强盛,亦可见于在内亚细亚的势力扩张,特别是在蒙古、西藏、东土耳其斯坦(Chincse Turkestan)三地。东土耳其斯坦的辽阔地区包括天山以北的伊犁草原,以及以南的喀什噶尔沙漠与绿洲。

既然帝国周边的土地不划入版图就等于舍弃,清朝在十七世纪时便开始制止俄罗斯皮货商人和探险者越过西伯利亚进入满洲北方的黑龙江流域。由于水上运输已开发,清军可以大举北上,镇吓住西伯利亚补给线末端上为数甚少的俄罗斯人。结果,在北京的耶稣会教士翻译并拟稿之后,于一六八一年签下多种语文写成的重要的尼布楚条约。加上一七二七年的另一条约,确定了中俄边界,让一支俄罗斯的传教团在北京安静地做工作,还许可很少量的俄罗斯商队贸易活动进入北京。

在满洲以西的蒙古,各部的人都在清朝行政组织法的控制之下,宗教上则共尊黄教在西藏拉萨的达赖喇嘛为领袖。因此故,西藏成为控制蒙古的一个关键,所以清军便在拉萨驻守。清朝皇帝和十三世纪的元世祖忽必烈一样,利用宗教达成政治目的:让俄罗斯的东正教管理北京的俄罗斯人,天主教在朝廷里促成与欧洲的接触,黄派喇嘛教治理西藏和蒙古。

但是,在西边更远处还有东土耳其斯坦是大清边境一个不安定的地带。这儿的蒙古部族在十六世纪与十七世纪初期渐渐变成一支好征战的扩张势力,威胁到清朝君临蒙古的地位。因此,清军一连数次沿着汉唐前人留下的路往西远征,终于在一七五〇年代制服了漠西蒙古各部。

与其它征服者没有两样的,清朝也觉得有必要再把毗邻的天山以南喀什噶尔绿洲一并归入版图。在这儿却遇上更难克服的另一个宗教社群——伊斯兰教。喀什噶尔的百姓一般都是按伊斯兰年历生活息作,其宗教的、教育的、文化的生活无一不受宗教领袖的左右。清朝于一七五〇年代平定天山南路后,任派当地的部族首领为城长以治理回民。城长都是穆斯林,所以法律事件都按伊斯兰法规处理。北京的清帝在征收税赋——尤其是贸易税——之余,也设法维持秩序不乱。但是御用的儒家礼教莫奈其何,充其量是偶尔对这自成一格的伊斯兰秩序表示笼络之意。

清朝便在其全盛时期画下了远比明朝广阔的帝国版图。简言之,内亚细亚现在已归于北京的清帝统治之下,而清帝之所以成此功业,部分原因在于满族自己也发源于内亚细亚,其意识形态是可以变通的。清朝在内亚细亚的霸权自一七五五年起展开一个新纪元,务农的中国和大草原的部族开始无休止的交互影响。中国是游牧部族需要的谷物、丝绸等物的「日用商品铺」。汉人和内亚细亚各族构成了一个地缘政治的小区(geopolitcal)。到头来,二十世纪的中国在内亚细亚将有自己的版本的殖民帝国等待处理。

明末到一八〇〇年前后的这个时期里,满清不断表现出创造力,但是环境中的问题也正在扩大。我们看见清朝终于在一七五〇年代征服漠西蒙古,整合了清朝在亚洲大陆上对蒙古、中亚、西藏的统治。同时也必须看到西方的大环境。英法两帝国在一七五〇年代的「七年战争」之缠斗,给英国赢得加拿大和印度两地,以供其海上势力的经营。所以,清朝取得中亚干燥不毛地区中贫瘠的南旅之路的控制权之际,英国开始从整体看来更高的势力层次上,征服海洋世界了。

整合政治与文化的企图

为达致保住政权的首要目的,清朝皇帝必须先办成两件任务,一是维持御用儒学的社会秩序与政治秩序,二是保全外族君主的权威。这两件事有重迭之处,但并不是同一回事。后来便可明显看出,满族统治被历史陷入了反对中国有民族主义的困境,而民族主义显然正成为世界其它各国之中的一个主要动力。

第一件任务——儒术统治——是要在相互依赖中把统治与中国文化整合。其政治意义十分明确:以武力征战建立的王朝权势被人们的需要所认可,需要的即是在一个无异议的统治者之下的统一状态。这种统一状态又被对秩序的需要认可,而秩序来自礼教与端正的行为,旁边还要有惩戒力以备不时之用。

在现今传播媒体的环境中,一般百姓在讯号供应超出需要的情况下直接观看到事情发生,不大容易体会古时候仪式典礼的重要。治理帝制中国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是,社会各阶层要实行恰如其分的礼仪。儿子对父亲谦恭有礼,一如父亲也会对皇帝和大官谦恭有礼,因为群居社会秩序的本质就在阶级关系分明。依理想,恰当的举止乃是内心价值观的具体化;即便内心并无感受,外表举止合仪也可以做好与他人共同认可的形式上约束。如此一来,表面上的和谐便可确保实际上的和谐。如韩书瑞(Susan Naquin)与饶懿伦(Evelyn Rawski)所说(1987):「伦理规范和恰当的礼仪若不被遵循,可能引发在国家里、社会里、家庭里,以致个人身上的乱象。提倡秩序防止『乱』的发生,是中国社会上下一致的心愿。」

皇帝乃是重要的促进秩序的人。他的地位要用各种各样的行动在众人跟前得到肯定与加强,最起码的就是每天问候母亲的起居,做好敬拜祖先的仪式。儒术政府的另一个力量来源是,时时刻刻追求被统治的人民给予道德上的赞许。要做到这一点,就得扶持拥护宋明理学的典籍与教诲;也得维持标明季节呈现天人关系的各种仪礼;还得每天表现统治者堪为全民表率的行为,因为,按理想,这种行为表示他有德,故可以德服众。统治者的行动中有许多是以为民谋福为宗旨的,例如为整治洪水而筑提堰,用常平谷仓贮粮以备赈济饥馑或歉收时贷粮。统治者并且要鼓励道德行为,办法是封赏年老而有德的人,尤其要旌表守节的寡妇。

与崇尚道德并行的,即是以严刑惩治做恶败德者——尤其是欺君犯上者——产生的阻吓力。对于作奸犯科者,甚而只是有可能作奸犯科者,法律的用途包括任意调查其家人与私下生活,以及用拷打逼供。有一种踝部的刑具可藉收紧的方式加压,使用的技术巧妙时,可以让受刑者的骨头变成糊状。假如主审官一时不能确定触犯了那一条法律,仍可以援引惩治「做了不应当做的」的律条,姑不论不应当做的是什么。

赏罚为的是要使人们循规蹈矩。处罚犯法者的亲属乃是刑法惩治的一个常规。古时候的集体连坐法的实际意义即是:有关联就是有罪。

神权政治的中国尊皇帝为天子,不容许异端旁道侵犯。具策略意义的士大夫阶级是地方上的领导阶层,其中约有一百万人拥有科举初级的生员或监生资格,这个资格还不能做官,但是已有较高等的社会地位,而且有机会再考高一级的资格。在此之外,可能还有大约五百万受过一些经书教育的男子。在这些人的协助之下,新儒学士大夫视为己任的教化百姓的工作才得以进行。

我们可以举康熙皇帝于一六七〇年为维护善良风教而颁布的十六条圣谕为例。这每条均为七个字的圣谕所传递的,依维克多·麦尔(Victor Mair,见David Johnson等,1985)说,是「适用于一般百姓的儒家正统思想的基本要点」。一六七〇年以后,又相继有圣谕的评注、释义、改写出笼,汇成相当可观的一套文献。用口语白话写成经典古籍讲解的概念似乎始于元朝,在清朝以前就有明太祖的《教民六谕》。清朝的圣谕后来便用于乡约之中,这个最初由朱熹大力提倡的组织,在明清两代时继续挞伐离经叛道者,并且给正统之维护带上了宗教色彩。

在最穷困的少数民族偏远地区,地方官吏会端出圣谕来用土语吟诵。在宣讲圣谕的集会中,会有仪式、焚香、蜡烛、供鲜花,还有奏乐者,用鼓和板给吟诵者伴奏。有司仪会宣告会众何时下跪、鞠躬、叩首。地方官吏也可能做集会记录,把村民如何反应、其行为习性、冲突如何和解一一记入。十八世纪初叶时期,曾有每月宣讲圣谕雨次的政策。圣谕文句多因宣讲对象不同或用易懂的方言讲,或添加典故,或编上一些好记的短歌配合。

经过以上种种,雍正皇帝又在一七二四年颁发了圣谕的「增补训示」,全长将近一万字。皇帝的意思是要把圣谕解释得明白无误,但是这一套增补大多数人看不懂,于是大臣们又制订出白话的释义本。这个版本应宣读给民众听,不论他们听得懂北京话与否,再由一名会说方言的人讲解。在宣讲集会中,八、九十岁的老年人安排坐在士大夫读书人后面,有茶可喝。一般百姓则必须「肃立恭听」。从明朝的六谕、康熙圣谕、雍正补述可以明显看出,驳斥非正统的意味愈来愈强。麦尔举了十种圣谕讲解为例,认为这都是「承担高层次文化的人有意而且存心想要塑造大众文化」的实例。但是,现在要谈论其成绩如何,仍然嫌早了。

皇帝发挥领导作用的另一个领域是民间信仰方面,特别是古时候著名人士的神化敬拜方面。最著名的民间信仰神祇即是三国时代蜀国武将出身的关羽(公元一六二~二二〇)。杜亚拉(1988)指出,关羽是民间无所不在的一位神,同时是忠义、财富、文教之神,守护寺庙,庇佑演员和秘密结社,而且是战争之神。许多社团因此以他为神秘象征。一六一四年间,明朝皇帝正式尊封他为关帝。一七二五年间,「关帝信仰受到朝廷有系统的控制」,在每县之内数以百计的关帝庙之中,选出受捐奉资金最丰厚的「列为官定的关帝庙」。到了一八五三年,清廷又将关帝的官方祭祀提高到和祭孔一样的水平。他被彻底儒家化,变成一个熟读孔孟之书的人;关帝于是成为英勇的庇护者、提供生计者、战士,他所效忠的又以合法的权威与既定的秩序为第一优先。杜亚拉的结论是,类似关帝崇拜的行为能发挥整合乡村于更大社会之中的功效。关帝在民间与朝廷中的许多象征性作用是可以相互补强的。

同样的,詹姆斯·华森(James L.Watson,见David Johnson等,1985)曾研究过:「政府认可的教派之倡导极有成效,到明清时代,地方性的神祇实际已被四、五个政府认可的神祇压倒了。一实例之一是天后妈祖,即渔民、航海者、海上贸商的守护神。她于公元第十世纪时,开始成为福建海岸地区的一个小神祇。起初她只是林氏家族一位关心出海者安全的女子,被乡人称为「林姑」。以后经过制定的官僚作业程序,渐渐纳入政府认可的诸神之中,其历程颇似天主教教会确认圣徒资格的情形。皇帝正式关注这位圣神对国家的贡献,自一一五六年起开始封赠尊衔。一二七八年间连元世祖忽必烈也加封。到一四〇九年,她被尊为保佑黎民的天妃。清朝皇帝为了要控制华南海岸,再提高妈祖的地位,终于在一七三七年封为天后。台湾也有有官方的与非官方的妈祖庙,好几个在福建有事业的商会是以妈祖为守护神,而专抢劫这些商人的海盗也以她为守护神。

地方上的大族开始敬拜妈祖为庇佑之神以后,她在官方与地方两个层次上都成为有效益的象征。地方士绅敬拜妈祖,就是在按政府认可的方式表现合作。妈祖变成结合中国文化主流的象征。妈祖信仰纳入了各种截然不同社会背景的信徒,这些信徒可能各有其不同的信仰角度,但政府只要能认可民众已经接纳的事物,便可更强固地与文化整合。

另一形态的整合等于是整体附从(integral subordination),是戴维·琼森(1985)称之为「优势结构」(Structure of dominance)的条件促成的。他所指的是,一般百姓若是佃农身分,极少能够摆脱与乡间地主的关系而自主,若是学徒身分,极少能摆脱与城市里雇主的关系而自主。这种依附较高权威者的意识,反映在平民百姓的文化活动上。民间文化的文字记录包罗甚广,有皇历、宗教经文等等。地方戏曲或其它剧种也属于民间文化,其演出与剧团组成多是在有市集的城里,也有的属于乡村或宗族子弟。无论是那一种类,整个民间文化中不容许表示异议的声音存在,若有的话也要尽全力予以扑灭。

政治体制与文化的整合支撑住清朝第二大任务的合法性,亦即前面说过的,巩固外族王朝的统治势力。驻防戍卫的满洲旗兵在同化中渐渐腐败而拮据,有许多不能用自己的农地维生,卖了土地也同时丧失生计,更有的娶了汉人女子。其间,满族的领导阶级仍以抓牢汉人士大夫的忠忱为要务。科举制造出来的士大夫阶级人数远超过可派给他们的官职空缺,为了不让这些人闲着,清朝皇帝积极奖励学术,赞助工程浩大的典籍整理编纂。这不仅仅是精明的机会主义,本质也是在履行朝廷的职责。汉、隋、唐、宋、明各朝都有皇帝大收内府藏书。明成祖更于一四〇九年编《永乐大典》,这部百科全书共有一万册,许多著作都被抄录编入。康熙皇帝时代编成了著名的《康熙字典》,以及一部共含五千零二十卷的百科大全。肯待·盖伊(1987)认为,这种编书计昼显示皇帝对于一切文宇著作有责任、有控制权,同时对于教育和所有读书人的思想也负有责任、有控制权。

清高宗乾隆皇帝在位期间,共促成大约六十种典籍问世。自一七七二年起的十年中,他进行汇集所有中国要籍,按经、史、子、集四类编辑成《四库全书》。经审阅一〇、八六九种书之后,选中三、六九七册扩入其中。这样大部头的书根本不能印,总共只修成七部,共三六、五〇〇卷,是用人力抄录的。印制的目录就长达四、四九〇页(不堪评阅书籍泛滥的普立兹奖委员会应该鼓起精神来了)。整个编纂计划是由提倡考证学的人士主导的。

盖伊指出,各种笺释疏证由非官方的学者——包括考证学界保守的「宋学」派与较大胆的「汉学」派——整理研究之后,负责编纂的官僚们才在家长般的独裁皇帝监督之下进行编辑。皇帝如此参与的过程,也是支撑其合法性的一个条件,因为这证明皇帝在尽自己的职分。中国皇帝「在学术与知识生活上的特权,大不同于我们在西方所熟悉的一套」。他们「不但是政治领袖,也是贤明的智者,是经书古籍的总管」。我们不妨说,这个道理自商代起就留存在中国政治体制之中了。

清朝廷逐渐利用其庞大的藏书为工具,进行文字查禁。虽然盖伊认为,编书最初的目的并不像西方学者假设的,是要查禁书刊。不过清廷确实曾积极扫荡对异族统治者不利的言论。在搜集各类书籍珍本的同时,编纂官员也找出一切有违官方正统的言论予以销毁。搜集过程中,常需以高价购得珍本,甚至挨家挨户搜购。查禁的书种包括有关军事或边关事务的论着,有贬谪夷狄胡人的字眼者,尤其是赞扬明朝者。遭查禁的书总共大约有二、三二〇种。文字狱使涉入编书工作的数千读书人和文官都更加谨慎。有一个名叫王锡侯的人编了《字贯》批评《康熙字典》的内容,还把清朝皇帝的名讳刊印其中,犯了欺君之罪。王钖侯本人被处死之外,其二十一名家人变成了奴隶,赞助他出版字典的江西巡抚也惹上杀身之祸。

外族专制统治的代价实在就是无休止的警戒。孔斐力(Philip Kuhn,1990)的研究指出,一七六八年间,乾隆皇帝必须应付盛传的妖术引起的恐慌。据传说,此种妖法是以剪掉男子的发辫摄取其灵魂,民间百姓莫不恐惧被摄魂。不久,皇帝觉察,对于象征效忠清朝的薙发而言,剪辫行为含有煽动反叛的意味。于是皇帝严令搜查罪证,结果建起大量审讯记录档案,因为只要以严刑拷打,贫苦的和尚乞丐什么话都肯招供。后来经过军机处详细审查,才发现逼供得来的「证词」全是无中生有。

皇帝对于最细微的反叛迹象如此敏感,甚至在清朝全盛时期也不例外。颇令人怀疑,满清在避免自己被同化与促进汉人效忠这两件事上究竟成功了多少分?这提出的是一个未解答的问题:迟至一九一一年,难道不是为了巩固朝廷势力才出现阻止中国进步的顽固保守主义吗?

同样的问题也可以对做官的读书人阶级发出。狄百瑞(1991)在叙述「儒家思想的毛病」的时候明白提示过,儒家读书人与政府势力面对面时是无力自卫的。读书人没有自己的势力基础,除非也们保持对君主的忠忱,或是加入志趣相投的同侪党系。

十七世纪的批评者眼见明末的败乱,但没有质疑君主独裁的理论依据,便重新提倡封建观念:例如,不固守回避的原则,让县官在本籍长期任职,壮大其实力,以压制舞弊的衙门书吏和地方士大夫家族。这种政策能给县令更强的动机、更多机会来整顿地方。但是清朝不能冒培养地方势力的险,所以,只有零星少数人说了真心话,大多数读书人都发现附和朝廷之议是万全之策。批评的态度看来可能会像异端。甚至批评朝廷最犀利的人士——如十七世纪的黄宗羲,也认为应当由一位有德之君来执行国家的最高权力。一八二〇年以后的知识界因为缺乏和西方书籍或思想的接触,一直以理学家确立的秩序为依归。

整体看来,清朝中叶文明盛世的都市生活与知识界文化细末并不太受政府干预。但是某些地区却显示,政府的经济活动时常大有可观之处。如景德镇的官窑雇用了大约十万人役,两、三百座窑房夜间仍是火光通明。在十七世纪晚期,每年都有几百万件瓷器出口至欧洲。苏州的内府织造也不逊色,一六八五年间共有八百架织机,工人二、三三〇名。商业发展和企商私有化一样快速前进。十八世纪那些有上百架织机的工坊曾被毛泽东主义的中国呼为「资本主义之芽」。若不是被西方帝国主义打断,这个基础原可使中国的经济现代化。在此时,商人阶级的地位渐渐突显了。一八〇〇年以前,北京有大约二十三个招待各省商人的同乡会馆;到一八七五年,同乡会馆增为三百八十七处。可列举的明显商业成长实例还多得很。

韩书瑞和饶懿伦(1987)纵观十八世纪中国大区域(macroregions)的研究,一开始就指出,中国在欧洲启蒙运动时期(Enlightenment)的名声甚佳,到十九世纪有更近的接触时才遭贬低。早先的欧洲观察者大都「对中国的精进成熟与壮丽卓越倾倒不已」。康熙皇帝在一六八〇年代巩固清朝统治以后的一百二十年间是极蓬勃有力的时代,中国的版图扩张到最广的范围,这也是承接晚期已展开的经济成长与社会变革之后的另一波多面发展的一个部分。欧洲启蒙时代的专家学者对中国的辉煌成绩感到赞佩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我们问,这种辉煌成绩是否就等同十八世纪中国的「繁荣富足」?那么我们就要落入整体性一概而论的陷阱了。核心区域有新的开发活力所含的意义是未来发展潜力方面的,并不是全国各地现有状况的。我们晓得,国民生产毛额(GNP)是把百万富翁和乞丐加起来平均的,所以往往可以在统一数字上表示某个国家富裕,而事实上该国还有很多人是赤贫的。若打算以近代以前的时代作一番有意义的归纳概论,更是难办了。韩书瑞和饶懿伦特别提醒,「对于拿一个个国家作的一概而论表示不耐烦,是很重要的」。在没有人口普查和贸易统计数字的情况下,从盛清时期地方县志和地方档案记录研究地方史,虽然大有可为,却是辛苦的。

既然有沿袭已久的习俗制度当前,可以先从比较近代初期中国与欧洲的角度提出假设:在中国,帝制时代晚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其说是变革,不如说是延续。十八世纪的中国在面积、活动、进步成熟等方面都比得上欧洲,但中国已处于八百年前北宋时代已展开的高度文明进步的末期,启蒙时代的欧洲却正踏入世界史的一个崭新阶段。或可换个方式来说,中国若有新的发展,也只能在君主专制与士大夫社会的旧有基质之中进行。这个政治社会基质在整个十九世纪里仍将居于主导。下文将详论之。

【谢选骏指出:清朝不是什么治世,而是假装复古的僵尸。这一点连到热河觐见乾隆的英国使节都看出来了。而一百多年后的费正清却仿佛是一个睁眼瞎——他以一个外来侵略者的心态,把清朝说成是“治世”——这是他没有给予过(清朝前后的)明朝和民国的桂冠。因此他也闭口不谈满洲人的禽兽行为。因为这和欧洲人在美洲干下的恶行,就算小巫了。事实上,正如我所看到的,如果没有清朝这个外来政权的百般压制,中国应对西方的挑战就会简单得多——例如,清亡之后的百年与比清亡之前的百年,做一个对比,就一目了然了。】


费正清《中国新史》批判 06

 


【【第六章 明代的政府】】


洪武皇帝的遗赠


明代的二百七十六年间(一三六八~一六四四),中国的人口增加了一倍,从原来的大约八千万人增至大约一亿六千万。有破坏力的内战多能予以避免,教育、哲学、文学、艺术各方面的伟大成就,反映了士大夫社会的高文化水平。然而,元明交替的光景并不好。明朝政权起初是军事化的,为的是要将蒙古人逐出,并且抵挡在境外,继而试图维持境内安定,避免来自中国境外的影响。推翻蒙古人的汉族复兴主义并不打算延续宋代,而是在理论上企图回归汉唐的盛世,不过事实上却持续着元朝的某些风貌。

明朝的气质始于其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心态。自一三六八年至一三九八年在位的洪武君,原是佃农之子,少时贫苦,曾乞讨为生,做小沙弥时跟寺僧学识字读书,后来加入反元的宗教组织。他起兵反元之后,以武力消灭了长江下游地区的其它反元势力。在儒生襄助之下,发布了檄文,施行了受天命的仪式。一三六八年赶走了内讧分裂的蒙古诸王,在南京建都即皇帝位。

这位新的专制君主的人品,虽然一如其它开国皇帝般受到赞颂,总体而论似乎是中国的一个劫难。洪武皇帝相貌丑陋,精力过人,脾气暴烈,而且多疑猜忌,唯恐有人图谋不轨。牟复礼(Frederick Mote,见CHOC 7)认为,明朝统治形态的许多独有特色源自「这位奇怪而强有力的人的个人特性。」

洪武皇帝的目的是要在全世界最大规模、最多样化的国政之上,维持中央控制权。为达此目的,他颁下了无数规范子民行为的忠告,包括法律、典章、祖宗训示、一系列堂皇的教谕、乡村法令、礼仪规程。爱德华·法默(Edward Farmer)认为,这许多规章形成了一幅理想社会秩序的蓝图,还包含了支撑这个秩序的奖惩条款。洪武皇帝不怎么像黩武者,倒更像理论家,满脑子的概念。

至于实际行动方面,洪武皇帝基于个人经验,了解农村的疾苦,尽可能用政策压低田赋、种植树木防止水土流失、维修黄河长江上的堤堰、在谷仓中储粮防饥、编里甲以杜绝盗匪、鼓励士绅济助贫病者。但是他的经济理念只限于传统儒家的看法,以农业为富国之本,认为商贸是剥削的、可耻的,并且以节俭为皇帝的主要德行。

太祖洪武的政府曾试图培养自给自足的小区,让大众自己管理自己,让军队自己屯田供粮,由人民服徭役自筑道路或供衙门差遣。皇帝本人的俭省也延及官吏,只发放有名无实的微薄俸禄,迫得官吏们只得谋取法外的收入来维持生计。因此,太祖的不增税(no-new-taxes;布什语)终不免导致贪污腐败。

但是,太祖关注的重点仍是军事。由于中国必须防止蒙古势力复兴,便因袭了元人兵制,在重要据点设卫与所,将军民分籍,军职世袭。军人屯田自供粮饷,并且随时备战。蒙古王公原是各有大封地的一个分散的贵族阶级,明太祖则是将带兵的人封赐成为一个武官贵族阶级,职等和俸禄都优于文职大臣——至少在他疑心武官谋反而大开杀戒之前是如此的。

必须在文与武两者中做一选择的时候,明太祖尽管法令多又爱说教,却站在暴力的这一边。一三八〇年间,他发现宰相谋反,将宰相斩首之后,其亲族也全部处死,前后总共杀了大约四万人(有「关系」的害处在此)。以后连续处死大臣,加上好几次的整肃,杀人之数可能达到十万之多。其后果是可用的人才丧失与恐怖统治,儒家好仁好礼的政府根本无从施展。大臣受廷杖的刑罚羞辱,在明朝已变成常例。受刑者要伏倒,手脚被人扯住,露出臀部由司刑的人役边打边唱杖数。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有损人格、有害生命的仪式了,因为几杖之下便会皮开肉绽,感染生疮是难免的。一五一九年间,因为进谏皇帝勿再流连南方不理朝政,有一四六位臣子受了廷杖,其中有十一人因而致死。一五二四年,大臣们反对以追赠先皇与皇后的名号称皇帝的生父母亲——因为他的皇位继承自堂兄,结果有一百三十四人受廷杖,其中十六人丧命。这些令人觉得,皇帝和臣子们经常陷于皇帝的暴力解决不了的制度性争斗之中。

明太祖的判断错误,大体上可溯至他非巩固维持个人控制不可的决心。由于他一心一意要独揽大权(这乃是自古留传下来的一个必要),便于一三八〇年取消中书省,废了宰相,使身为皇帝的他成为全国民政与军事的「总经理」(CEO)。这么一来,他有了控制权,但也有了极沉重的负担。明朝行政制度的研究权威贺凯(Charles Hucker)指出,曾有一度,太祖在八天的期间收了一千六百件奏章,其中共计有三三九一条请示的问题。按每天十小时批阅两百件的速度来算,每件奏章平均看三分钟时间。以前的朝代中,这种每天例行的公务,由宰相带领一批属员去处理。在明清两代,这个重担落到了皇帝身上。既然皇帝不见得都是超人,皇帝的办公室通常成为一个瓶颈,政府因而更容易堕入无效率可言的例行公事。

明太祖废除宰相和中书省,等于将文官层僚斩了首,而文职官僚及其工作必须由外廷的首长宰相领导(外廷即指六部、监史台,以及京中其它官署)。因此,明朝的皇帝不得不藉助于身边的随侍者(内廷)来理事,进而变成行政、军事,以及其它特殊事务都要靠太监去办。到后来,宫中太监人数高达七万。

财政问题

洪武皇帝给后世子孙留下的最怵目的缺陷,按财政史学家黄仁宇(1974)看来,是财务方面的。首先,国库和皇帝可动用的御库并没有分开。明成祖(一四〇二~一四二四)在内战中篡得皇位后,迁都到北京,因为这儿是他个人势力所在的地区,而且是可以北控蒙古的战略要地。环绕紫禁城四周的京师面积将近七点八平方公里,其中有五十多个供应铺,雇用工匠人役大约十万人,专为宫内提供服务,所服之务也没有公私之分。这种情形正符合了一项事实:皇帝的个人生活和仪礼性质的行为,都是政府活动的一个部分,应受儒士、道学家的监督和评判。

在太监的管理下,宫中开销无来由地扩大。皇帝的亲军卫「锦衣卫」的费用也是如此。锦衣卫除了负有保护皇帝的任务,还是一个特务机关,主管令人闻之丧胆的镇抚司,专门查办政治犯。一三八二年锦衣卫设置时卫卒有大约一万八千人,后来扩增到七万五千人。

姑不论洪武时代的朝廷或以后的皇帝如何,明太祖本人是力求节俭的。他规定的田赋约为农产量的百分之十,税率不重。这似乎是善意的轻税,使政府岁入匮乏。从现代人的观点看,就是使政府发挥不出功能,帮助不了百姓的经济生活。太祖却期望地方小区代中央政府之职,负责各种各样与税金相关的私人花费。为了纳税与管制之便,农民自一三八一年起按里甲制编册,每里之中有十户户长担任甲长,其上再有一位里长。由里长甲长负责全里内的税收和各种差役事务,并且要负责更新户口「黄册」登记的土地人口数据。里长甲长都是轮流制,每十年轮过一回。

这个巧妙的安排和相互监视保安的「保甲」制一样,都有重大缺点。这是饱学的行政官设计出来教导百姓如何履行多种义务的蓝图;却详尽得没有改动的余地。到了必须适应地质实况和乡村生活的人际关系时,弊端开始出现。不用多久,就腐化得千疮百孔了。这个不可收拾的综合症候群还包括税收、军备给养、通货供给等,都或早或迟变得失效无用。在这一切问题之下的,是死守着太祖定下的旧制不改。以至于明朝行政后来无法配合中国需求转变的脚步。

以税收为例,为了省却将各地收得的税赋送进京师的麻烦,安排好各缴纳地区直接把税收送到指定支销该笔税收的机关。其结果是,各路自行——或依法——进出的税收在全国交叉往来乱成一团。这套不能便通的既定办法却不受任何监督,因为没有一位从头到尾负责的官员。黄仁宇说过,明朝财政系统的主要顾虑「始终在求统治上的安定」。因为每个财税机关都从无数个不同的来源收税,地方官全都没有能力独立,也无力改善行政质量。因此也无人建立起有造反财力的根据地。「国家税收作业太分散,以致根本不可能被人操纵」。

如此散乱的税收花销制度,使中央政府起不了作用。大批衙役、书吏、小办事员几乎一年到头都在忙着收各季到期应缴的田赋。田赋的总额不至于对经济构成过重的负担,真正的累赘在于收取的效率太低,税收机关冗员太多。换句话说,有上百万的中间人是靠着投入这个税收系统的繁琐过程维生的。

又如大运河的养护并没有预算经费可拨,完全由地方徭役负责,中央政府不给分毫。到了十五世纪中叶,国内有一万一千七百七十五艘运谷船,由十二万一千五百名官吏军役负责调度。由于这些运输兵难得有酬劳可领,就只好在谷船上私带货物牟利。总之,国库每一笔收入都在实收之前就预定好应收之数。甚至田赋尚未入库,应领该额的部门就被扣上已支销的帽子,毫无便通的余地。一旦发生水灾之类的事故,就必须以处理危机的方式另募专款。

此外,明代夸赞军人屯田自给的卫所制度的记录并不可信。按黄仁宇说,军人距离自给自足还远得很。明代记录所述的是理想,不是事实。军官根本没作记录,明朝史官则只顾要面子好看。整个的军人屯田制度只是一套未经筹备、调查、实验就拟出来的计划书。既未设置主控机关,管理也不严密。被迫进入军役的民户经常弃逃,兵士们没有固定的饷可领,只是偶尔拿到不定期的奖赏。这种制度不过是把军人再变回农人。军人的权势结构不振,是因为军方的饷给被削减了。军人们因此把自己的田出售或抵押,军中无饷可发的情形日甚一日,人数也因为逃兵而减少。边区需要补充兵额的地方,卫所数目降到了原有的十分之一。但是由于军人自给的这种不切实际的传奇一直存在,就不能废除或调整筹资的旧法。

再看通货制度,赶不上贸易成长的速度,也是失败的。起初,中央政府靠发行纸钞支持财政。明太祖却不明白,无限量发行纸钞会导致通货膨涨,只管拿纸钞当赏赐。到了一四二五年,纸钞只有其原值的四十至七十分之一。后来纸钞终于废而不用了。其间,政府一直禁止银两的使用。

中国的铜币是浇铸的而不是冲压的,所以每一枚都需要以手工修边。明代铜币需求量虽然比宋代大得多,铸造量却远远少于宋代。政府的铸币机构经常是完全不发新币,只好由民间的伪造者来代劳了。后来铸币的职权转给了各省,但是省级铸币掺铅又造成币值降低,铜币供给量始终不符需要。中央政府对发币处理不善,导致伪币充斥,币值从原来的一千钱兑一两银子,降到了六千钱兑一两银子。总之,正当贸易成长扩大通货需求之时,明朝政府却拿不出恰当的币制配合,是大大失策。

十六世纪时,对外贸易成长导致银的输入,虽然时有间断,但输入量很大,主要来自日本和(经多条不同路径转来的)美洲大陆。因此,中国原来的商品经济变得货币化了,纳谷与徭役在后来改行的「一条鞭法」之下渐渐合并,全部改为纳银。地方居民按里甲制必须负担的丁粮,渐渐并入田赋折算。需服差役的时候,财力负担得起的人不必去做修路之类的公共工程,可以出钱雇人代做。

不幸的是,从日本和美洲流入的白银并未带给中国白银通货。铜钱和银子一并通用,形成类似复本位的制度。人们日常交易都用铜钱,即便政府不能不贬它的值。拿白银来铸币以维持通货稳定是不可能的,因为明朝政府从未有过铸银币的打算。用一块块银子缴税并不是计划决定的,而是因为其它通货都不管用了,逼不得已才用银子。纯银块的流通非常不便,因为各地用的「两」,单位大小不同,甚至各行业各官署衙门也有不同。有时候,一个城市同时通行着二十种不同的银两,主要商品——如盐或棉布——各用各的银两,买卖外地的货物又要用别种银两。流通中的每锭银子还要秤,要验纯度。这些条件造成银两单位杂乱,兑换方式繁多,操作钱的人可以从中取利,而且可以支配想投资做计划生产事业的人。

财政体制结构似乎一直跟着明太祖力求节俭的意念走,因为他坚信营利本身就是邪恶的。经商的利益根本上就与社会国家的利益相冲突,因此必须竭尽可能予以遏止。同时,国家不可求「自富」,因为,依这个天真的观点看来,政府有所获利自然就意味着百姓有所损失。所以政府发展不出可能有的经济力,反而以政治上的控制力为治国的基础。结果明朝便始终不肯建设起运作财政必需的最低限度的财政力量,甚至连投资做公共运输设施都不肯。在如此一穷二白的情况下,不免就时常要征用百姓来服差役。

黄仁宇指出,大体上看,明代中国若有某一地区显示可能因企业或外贸而成长的趋势,政府不但不觉得应该给予支持,反而反对这种成长,因为它造成的不均衡「终久将危及全国的政治协调」。倒不如把所有的省分都压低在较落后地区的水平。

黄仁宇认为,宋元两代都比明朝老于世故,行政质量也都高于明朝。「唐、宋、元皆未实施过明朝这么僵化的财政结构」,也不像明朝给最高层政府官员这么少的业务责任。「明朝制度代表中国财政史上一个重大的突变。从此以后,政府财务的主要目的是要维持政治现状,不再表现出任何动态性质。」明朝面对航海世界的退缩,正是此一卓见所述情形的写照。

中国闭关自守

南宋和元代都眼见了中国在造船、航海科技,对日本及南亚、东南亚海陆贸易各方面向前大步跨进。到了一四〇〇年间,和中国有海上贸易的国家地区已经为人们所知有百年以上的时间,中国商人输出的货物有丝绸、瓷器、铜币等。明成祖五度北上远征蒙古的同时,命令大太监郑和循海上贸易的航路南下出使。郑和本姓马,是回教徒,父亲曾至麦加朝圣。他带领一批有能耐的太监,为执行皇帝派下的特殊任务而远征南洋。

郑和自一四〇五年至一六三三年间的七次航程都不是等闲之事。南京附近的造船厂,仅是在一四〇三到一四一九年间就造了两千艘船舰。其中包括近一百艘大型的「宝船」,船长在一千一百至一千二百多公尺之间,横宽在四百五十到将近五百公尺之间。据密尔斯(J.V.G.Mills,1970)估计,每艘宝船的排水量必在三千吨左右。这种有四至九根高达二百七十公尺桅杆的船,有十多个不透水的舱格,有艉柱舵,舱房可能多达五十个,可载四百五十至五百人。一四〇五年至一四〇七年的首航舰队大约共有三百一十七艘船,其中六十二艘是宝船(一五八八年的西班牙无敌舰队〔Armada〕不过是一三二艘船)。郑和率领从属太监七十人,医疗人员一百八十人,占星官五人,军官三百人,兵丁两万六千八百人。前三次出使航至印度,途中港市都曾停靠。第四次越过印度远抵荷姆兹(Hormuz)。后三次都到了非洲东岸各港,最远到达马林地(Malindi,在今肯亚东南附近)。而宋朝的瓷器和铜币早在郑和之前已经来到此地。远征船队的分遣部队还有额外的航程,有一支曾到达麦加。郑和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带着进贡的使节回中国,事后并且送这些外使返回其本国。虽然也有一些贸易活动,但主要还是进行与大约三十个国家的外交往来关系。郑和出使虽未摆出武力侵略架势,但亦曾数度用兵。

有三点是值得注意的。第一,这几次奉命出使与达加马(Vasco da Gama)或哥伦布的探险之旅的性质不同,航行的路线是阿拉伯人和中国人在非洲以东海上贸易的既定航线。第二,中国的远征为的是外交不是商业,当然更不是为了海上劫掠或殖民。郑和与各国互赠礼物,招徕进贡国,携回地理信息和科学上的新奇事物,如长颈鹿就被当作祥瑞之兽展览。第三点也是最值得注意的一点,一四三三年停止这种出洋远征之后就再没有后续了。而且兵部侍郎更于一四七九年将七次出使的记录数据销毁,中国的海外商业行动受到严格禁止,直到一五六七年才开放。航海时代在全球各地初现曙光的时候,明代中国本来已经遥遥领先他国,却不肯继续向前。欧洲人再花了将近五十年时间才摸索到起点上。一四三三年以后,再过了三十七年,葡萄牙人才到达西非海南端的黄金海岸。而哥伦布率领总吃水量四五〇吨的三桅船队伍出航,则是在一四九二年。

爱德华·德雷耶(Edward Dreyer)详述过中国这些伟大的航海行为如何受阻于儒生出身的大臣们,这些读书人理论上就反对贸易与对外接触。黄仁宇亦指出,明朝财政窘迫,无力担负这样耗费不赀的海上外交。例如,明朝于一四〇七年正式将安南划入版图,后来却因为安南作乱反明,朝廷苦厌兵事,不得不于一四三一年承认其为独立的藩属国。此外,明成祖为抵制科举出身的文官把持朝廷,在军事和安全方面任用太监,也引起京师官吏的妒忌。

到了十五世纪中叶,京师又面临蒙古势力再起与边境的骚扰。一四四九年间,一名专进谗言的大太监说动天子御驾亲征,结果被蒙古军俘虏。蒙古人要以明帝为条件进行交易谈判之时,明朝却迅速立了新帝。此后明朝便在蒙古人的威胁下渐渐束手无策。据阿瑟·华德伦(1990)研究,朝臣们曾有无休止的政策讨论,一面恐惧对蒙古人出兵,一面却又不肯允许蒙古人与中国贸易以减少其南下侵扰。一四七四年以后,以至十六世纪期间,明朝进行的长城修筑,留下了吾人现今所见的有几百个岗哨卡的万里长城。就军事用意而言,这是徒劳无功的,但是却表达了中国长期受外患折磨的心态。

造船只限于小型船舰以后,明朝海上势力渐衰,替中国南海上的海盗打开了壮大之门。这些海盗名为「倭寇」——日本人,实际上大多是中国人。明朝非但不以武力反攻,反而强制执行了使自己蒙受重大损失的海岸闭关,目的要使海盗因补给枯竭而退,结果仍是徒劳一场。这套国防政策还包括限制外贸,规定所有外来商贸都要装成进贡的模样。据撤拉辛·维拉蒲(Sarasin Viraphol,1977)所述,中泰商人运售的暹罗稻米必须做出与进贡使团相关的样子输入。进贡制在明朝达到高峰,但是这种自卫形态意味着的不是势强而是衰弱。

总之,反商主义与恐外症(xenophobia)占了上风,中国自此退出了世界舞台。武人势衰了,大局由文官主控。逢到昏君当朝的时候,替皇帝查案、问刑的太监势力就会构成太监独裁,以恐怖手段压制文官。明代中国手握海上扩张的优势条件,却被保守的理学儒士掐死,简直就像是故意错过近代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这班船。

这个贬抑的评价来自二十世纪末,正当科技与经济成长在全世界的各个生活层面都造成无数混乱,却还找不出可以将人类文明毁灭延缓的秩序原则之际。明朝独立而自足式的经济成长,以及其相对的平静安乐,也许终将受到历史学者的推崇,在我们看来是失败之处,或许别人看来是某种成功。

朋党政治

政治家兼哲学家的王阳明(一四七二~一五二九),在士人的思想领域中博得了许多追随者,启发读书人走向理学的一个新趋势。王阳明是大学者也是文韬武略兼备的大臣,曾平定宁王之乱,致力于利用乡约建设地方小区。而乡约正是最接近儒家尚古风的一个制度。在哲学思想上,王阳明继承的是与朱熹同期的陆象山的学说,比较不讲究躬行实践,而是侧重致良知的内在德行修养。他认为本原世界是一整体,既在人心之外,也在人心之内。因此,人应当让致得的良知导引自己的行为。这种说法带有佛家的弦外之音。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按威勒·彼得逊(Willard Peterson,1979)解释,其实是要求「道德知识与社会行为的统一」。阳明学说在日本和中国同样有深远的影响。

明亡以后,清朝后来的批评者攻讦阳明学说太抽象、被动、唯我。因而促成一种观念:明代学术思想培养了理直气壮贬低实用工技的态度。朱熹和王阳明两家理学正统,都教导明朝的为官者肯定合乎道德的言行为治国的根本,却将科技视为匠人与等而下之者的事。

道德问题随即提供对立朝臣党派相互抨击的题目。而朝中派系之争也激起大臣们的道德说教,批评皇帝偏离正道,与奸宦斗争。派系倾轧最严重的事例多发生在明神宗万历的四十八年间(一五七三~一六二〇)。

神宗在位的最初十年中,首辅大学士张居正励行严改,也累积了中央国库的资本。只要神宗支持,他便不怕得罪人,拿坐领干薪的冗官开刀。他的目标不在变法革制,而是要建全国家财政。不过,他的做风直来直往,蔑视因循的常俗,死后遭到弹劾抄家。

神宗皇帝听怕了大臣们的说教与相互攻击,索性不上朝了。后来更使出阻碍或不理朝政的报复手段,连续多年不见大臣、不批奏章。他也不肯任派应该补缺的官,以致中央政府里的人员都不足。总而言之,神宗想扔开当皇帝的职责,却竭力搜刮饱入私囊。若就皇帝为国政运转主轴的角色而论,他这样和朝臣做对的行径不但是一塌糊涂,而且是叛国。

明神宗的一意胡为,加上掌大权的宦官贪污,激起长江下游诸省的另一个层次的党争。这个区域不论上缴田赋的分量或入朝为官的人数都超出了土地面积比例。就在无锡附近的东林书院,改革运动兴起。一群清高的儒士因为以道德为首要关注,对大小官吏都发出有成见的抨击。政府的实际问题他们看不见,只顾鼓吹儒家名教为绝对的准则,对他们要攻击的靶子发出责难。很难说是那一边比较有理,因为争论重心是道德问题和人身攻击,涉及实际行政问题的很少。一六二〇年代,神宗死后当权的太监(魏忠贤)以惨暴手段倾陷东林党,但仍有一些幸存者后来留下对他不利的最终定论。正当明朝极需要有力的领导之时,明末的党争却造成决策分裂与朝廷停顿。

十七世纪初期,荷兰与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加上本来已在推展中的葡萄牙与西班牙的贸易,都在响应日本与中国商人及官吏的行动,形成活络的国际贸易。在中国内部,大规模的陶瓷、丝绸、棉布生产,伴随着盐谷贸易广布、都市增多、从事地区间贸易而更富裕的商人阶级的扩大,同时发展。白银流入中国乃是促成这种成长的唯一因素,有些历史学者认为明末的文学艺术成就,以及都市生活发展,乃是社会、文化、经济各方面将出现活泼有力新生的前兆。但是,商业活动和西方接触却带来巅覆政治秩序的威胁。十七世纪初的日本便是以断然的态度,对西方商人和传教士关闭了自己的门户。在中国,新起的朝代取代了明朝,却继承了明朝对外贸和西方接触的焦虑不安。中国明末的新生之望,似乎已经消磨得没有了。

【谢选骏指出:上文作者似乎认为“明代的政府”是由朱元璋的丑陋人格(我称之为猪猿獐)决定了的,殊不知猪皇帝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并由他的逆子朱棣逆袭成功、夺取最高权力,似乎无法用一系列偶然性来解释——这里的关键在于“元明清结构”正是“秦两汉”结构的周期复现。而“碰巧”西汉与明朝的皇帝都是流氓出身,正如东汉和清朝的皇帝都是地方小贵族出身。朱元璋教条主义是假,暴力专断是真——“中国明末的新生之望”,则纯属马列主义的胡说八道。这正如虽然佛教在东汉初年已经传入中国,但要发挥关键作用,还要经历一个朝代,到了魏晋才有可能。基督教也是如此,虽在明末传入中国,但要发挥关键作用,还要经历一个朝代,过了鸦片战争才有可能。】


费正清《中国新史》批判 05

 


【【第五章 宋代中国与内亚细亚的矛盾】】


文武的共生


中国自创的科技、政府体制、艺术、思想、社会组织等等,都在宋代达到一个高峰。内亚细亚异族侵略中国夺取主权的行动,也于此时趋于高潮,中国竟然在文明发展到顶点的时候被外族征服,这似乎是令人惊愕的矛盾。更不可思议的是,外族征服并不是一举灭宋,而是在公元九〇七年宋朝未建立之前就开始,断断续续进行了三个半世纪,到了一二七九年才完成。历时这么长久的发展,不能说它是意外了,在其背后又存在着什么样的长期趋势呢?

宋代积弱的一个因素是,官职增扩得太多而军费支出过繁。保罗·史密斯(Paul J.Smith,1991)索性直说「到了南宋时,朝廷已变成寄生状态」。在这背后还有儒家重文轻武的观念,武人的地位因而比商人还低。这种轻武的心理是根深蒂固的,以致固有的「四民」分类只有士、农、工、商,未给武人一席之地。德克·博德(1991)指明,四民之说并不是孔孟提出来的,很可能是周末汉初法家的理论。不过,从那时候起,历经二十一个世纪,这个观念在中国一直普遍通行。

由于武力可创建王朝、支撑王朝,可扩张帝国、保卫帝国,一朝之中通常会有很庞大的军事权力结构。也可以说,武人在中国也是一个行业或阶级。有人认为,商代甲骨上刻写的「士」当时是指战士、士兵。显然武人未被列为「第五民」是因为划分四民的是儒家的「文人」,这些人视习武者为死对头,当他们是横暴大恶的化身,为维护合礼的行为,儒家有道义上的责任要予以铲除。把他们列为第五民无异于容忍他们,使他们的存在合法,给他们道德地位。

儒家学者还可以更进一步说,诉诸武力向来都是读书人兼文官身分的统治阶级可以运用的手段。要进入这个阶级就必须是读书人,然后入仕为官;做了官便可以调兵遣将。读书人而握有兵权乃是常有的事。最早的军队不过是招募成军或是征用农民组成的。在读书人看来,能够自成一个团体的武人「阶级」,其成员不外是被招降的匪徒、骑士佣兵、训兵的小班长、弓箭手等等,是个三教九流杂处的团体,在朝延用人的系统中是等而下之的,武举考试、武人官职等级,虽然和文职官是并行的,却是士人明白表示不屑的。使用暴力的军人是皇帝内廷的一部分,也是官僚系统之中的文人管不到的。而太监有时候是可以统率军队的。

中国文人为什么赞同儒家这种不肯承认从武是一种行业的态度达两千年之久?中国历史上一直有职业军人的力量出现,我们若拒绝正视武人这个阶级,就表示研究中国的人仍末脱离伟大的儒家治国迷思——以德统治——的支配。如果换个角度看,又可从这儿看见古老中国的一大光荣成就——深思熟虑后的和平反战主义。我们也看见其中一个极可忧的弱点,即是,无力避免被大草原的异族征服。

彼得·波尔(Peter Bol,1992)认为,从科举策试的题目可以断定,南宋的人相当明白有军事困难存在。然而他们仍旧依赖靠社会下层糟粕组成的佣兵,这些人欠缺纪律,连指挥层级的人亦然,岂能把决策权交付给他们?以文率武乃是统治阶级控制朝政的策略,但这种策略却使国家的武力不振。宋的国土和军事资源都比相对的金(以及后来的蒙古)大而多,可是宋的大臣们都不好武。查尔斯·贺凯(Cherles Hucker,1975)以及其它人都认为,南北对峙时期的中国这一部分变得太过文明,以致没有了抵御外侮所需的尚武精神和族裔意识(sense of ethnicity,不同于culturalism〔文化主义〕),而且外来侵略者通常都承诺按中国方式统治。事实是,儒家思想熏陶的人特别宜于行政治理,却不宜于掌握大帝国的权威。他们毕竟受的是实实在在文职官的训练,也有「暴力孳生暴力」的先知卓见,即便如此,南宋阻住所向披靡的蒙古人达四十五年之久——将近两代,却是不争的事实。

托马斯·巴菲尔德按年代顺序记述的草原部族入侵史料,可提供有关中国皇帝对边境外患关系的正确观点。巴菲尔德认为,中国国力强大时与外来部族的关系培养了这些部族的霸主地位。如汉代强盛时,匈奴在内亚细亚称霸,唐代则有突厥。主张维持这种关系的看法后来遭到阻力,而证据显示,阻力主要来自中国这边。

宋代因为与内亚细亚无甚接触而不易获取作战所需的马匹,构成很大的不便。秦汉、隋唐之际都透过贸商或使者与内亚细亚的强势外族保持联系。各朝都善于寻得盟友,并且利用某一族势力抵制另一族势力。宋朝的外交政策不当;先助女真人抵挡契丹人,随即败于女真,继而联蒙古抗女真人,之后又亡于蒙古。运用这种外交政策,可能是与内亚细亚没有直接往来,对其生活也仅止于最低限度的参与之故,其实宋代中国与好几个周边国家并存,包括南方的越南、西南的南诏、西北边的西藏和西夏、北边契丹的辽。因此中国实际上的外交处境,按莫里斯·罗撒比(Morris Rossabi,1983)所说,是「在地位对等者之中」。明朝自称高于所有他国之上的地位奠定,还是因为十三世纪的蒙古大帝国开了先例。

自宋代起,可看得出有文官行政的综合系统和武官掌权的综合系统在儒家政体内一前一后操持着国政。两者都是治国必需的。文官体系包括科举出身的人、受理学调教的文职大臣,还有培育这些人才的地方士大夫阶级。第二类是比较没学问的武人体系,包括皇帝、皇亲贵族、军队、禁军,再加上特别专属皇帝本人的太监群和安全情治单位(套用现代的说法)。

也许我们可以分辨两种权力结构功能上的分野。前文提过,皇帝独裁是与官僚政府互补所必需的。因为它是未例行化而自主的,变动改革和猝发的阻力都由此而来。它的作用本质上是不可预测的,经常是残酷无情的,而且隐含着灾祸。在有条有理的儒家秩序中,皇帝既在层峰发生作用,同时又代表极端形态的强烈失序。他称得上是大刽子手(the great executioner)。

几乎从一开始,中国政府就是这两种作用共同管辖的状态。内亚细亚部族勇士们持续不断的草原游牧黩武活动模式,助成了皇帝掌大权的功能。另一个功能则由中国的儒家文职行政官来完成。每一朝代开创时都是尚武的,待基业奠定了,用的官僚全是文人。两者的意识形态都符合其需要。诉诸暴力的开国之君相信「天命」,夺天下的阻力消失之时,便证明天命确实归属他。朝中为臣的这些读书人却鄙视诉诸暴力的人,因为用「武」即是欠缺「文」(修养)的表现。儒者之邦的主要迷思即是,君主堪为表率的端正行为证明他有德,有德便可吸聚子民得授天命。这话是有理的,只要造反叛乱者闹不起来,而治乱的上策是处以斩首极刑。

这桩儒家治国迷思的一大弱点是,君主若要持续主政,决不能舍弃为了维护社稷随意砍人脑袋的武力特权(militaristic prerogative)。所以,「帝王儒学」下的政府是由为一位独裁者效命的官僚们操持,君臣是相互依附的。这种政治实施起来,受儒家熏陶的地方行政主官能够率军平乱的时候,文武均衡的状态便可以达致了。许多读书人是专精于用兵的;有些还成了名将。但是他们能否掌兵权都在皇帝一念之间。

中国人在宋代将科举发展成为培训忠顺官僚的完善制度。同时期的外患——契丹(辽朝)、女真(金朝)、蒙古(元朝)则证明了皇帝权威的尚武根本是有用的。古人说的中国只能按儒家重仁、尚礼的方式治理,只对了一半。御用的儒家思想要发挥功用,必须统治天下的一朝能掌握足以消灭叛乱的暴力,而这种暴力正是内亚细亚外族的特长。我们看得出来,中国的行政官与内亚细亚的外族势力自古就有不同的功能专精所在,以致外邦异族在中国的统治上参与愈来愈多,有时候甚而全盘接管了。

异族统治中国之始

我们回顾一下内亚细亚异族介入中国政体的始末。发祥于中国西北部的周、秦两代,藉与北方的部族交往与通婚,学会一些善战的长处。隋唐两代亦然。再往前迈一步便是,北方外族侵略者直接占据中国的部分领土,利用中国人的协助而由非中国人的王朝统治。公元第四世纪在满洲地区的南部就已经有汉胡二元统治模式的迹象了。到了蒙、满灭亡中国的时代,达到了完全由异族控制的顶峰。

受文化上的异族统治,在中国政治理论中构成一个尖锐的问题。早在商代皇帝统治时期,文化即是政治体制的主要部分了(文化包括了甲骨文、使用铜的礼器、巫教问卜,以及君王在仪式上表现对自然力的敬重)。古时的中国温和主义信条是,中土的中国在文(文化与文明)的方面优于四邻,终将统御内亚细亚各部族不堪一敌的武(暴力)。只要胡人之主向中国皇帝表示恭顺,承认中国为上国。而中国的皇帝受天命统治中国,其伟大的德意仁心自然吸引外邦来归顺,并且接受中国同化。

汉、唐时期因为没有接触过文化成就可与中国平等的外邦,因此外交政策基本上是进贡制,即上国与下国馈赠互惠的对外关系,与维持中国社会安定的「三纲」关系相似。由于外族的进贡通常都换得中国皇帝丰厚的赏赐,向中国称臣在物质上是值得的。此外,进贡古时便成为定制,而且替代了外贸活动。

唐朝的中土大国地位崩溃后,约有十个国家在第十世纪的中国继起,形成有些类似秦统一以前的战国时代那样的多国政体。十国彼此相交的关系也多少类似战国时代,都派遣使者谈判,但此时的议题中心是:该由谁来重振居中央的帝国势力?而且这一回胡人也加入了逐鹿中原的竞赛。等到胡人首度在华北统治汉人之时,昔日的政治文化结合体制也打破了。汉代建立唐代复兴过的汉人世界秩序——用以处理外交关系的一套思想与制度的系统——于是完全瓦解。

外族统治始于契丹的兴起(契丹是蒙古族的一支,中古时期欧洲人指华北用的名称Cathay便是由此而来)。契丹在华北部分地区、满洲、蒙古建立的帝国维持了两百多年(公元九一六~一一二五年)。起初的契丹是半游牧的民族,既从事农作——以小米为主,也饲养羊、马、猪。渐渐从大草原边缘,往可以融和游骑武力与农耕生计的地区扩张。建立帝国的这一股势力以耶律氏为领袖,而耶律王朝实行了中国的君主世袭制度,以及许多儒家政府模式,才得以延续其辽帝国的统治。

按维特福吉尔(K.A.Wittfogel & Feng,1949)以及其它人的研究,辽帝国是二元式的国制。南半边是包含燕云十六州(约合宋的三百个县)的部分,按照唐代文职官僚制度采汉人的治理方式。北边面积大得多的部分,仍旧是马上英雄治国。因此,契丹皇帝在南边利用科举制度任用文官,北边则募训了骑射好手为御用精兵(契丹语音ordo;亦即英文字horde〔游牧部族〕的字源)。到后来,共有十二支精兵队伍分设在不同的地区,总人数约六十万,是一支储备中的可动员的震撼武力。

二元制的辽可能有四百万人口,大约为南边宋朝的十五分之一。但是辽的骑兵骁勇无比,迫得宋朝每年供给物资来维持边境和平。北宋皇帝于一〇〇五年和一〇四二年与辽签下破财消灾的盟约,同意降低宋的地位,每年赠币绢等。一〇四四年又和西北方的西夏国签立了类似的盟约。宋虽然富裕先进,却无力征服戎狄,主要原因也许不一定在于欠缺实力,而是在于欠缺决心。

按李约瑟说,火药是中国的炼药术士于公元第九世纪发明的。中国抵挡外患的时候用过简单的炸弹和火矛,但是这项军事科技上的伟大突破显然未受到读古籍诗书的宋朝大臣的重视。在此我们发现,儒家学问迟迟不跨跃科技的马背。

一一二五年间,满洲北部的通古斯女真人灭了辽,建立金朝。起初仍实行辽的二元统治模式,汉化游牧的金帝国可以融和草原马队和华北农谷,发动军事袭击,迫使宋人南退。公元九六〇年宋朝建立以来,国都一直是黄河以南大运河口的开封。一一二六年的金兵南侵却迫使宋朝放弃了华北领土。宋朝抗金的行动因为主战主和的争议不下而瘫痪。到了一一四一年争议最剧烈的时候,主和宋臣兼谈判代表的秦桧,设计害了主战领袖岳飞,从此岳飞也就成为中国民族英雄的不朽典范。一一四二年间,南宋依和约割让淮河以北的华北土地,并且向金称臣,每年纳贡。华北平原和黄河下游流域一向都是汉人生活的心脏地带,如今很大一部分中国人首度臣服于异族统治之下了。

灭了北宋之后,女真人建立的金朝(一一一五~一二三四)有大约四千五百万人口,其中女真人仅约六百万,辽的遗民大约占四百万,所以金朝必须统治大约三千五百万的汉族子民。为此,金朝首先藉助于汉化的契丹人和辽朝留下来的汉人官吏。另外,也从宋的政府官员中拔擢人才任用。但是金朝皇帝不久就发现,必须巩固中央势力以对抗女真各部的领袖竞争,因为这些北方来的贵族武将有意掌控他们征服的土地。为了自保,金朝皇帝便依儒家政府的模式建立起朝廷官僚系统,既然必须以学养丰富的人为大臣人选,金朝皇帝于十二世纪晚期设置了女真文学校,翻译儒家典籍为女真文,确立了女真人的考试制度。不过,任用的新人以汉人为主,一一八五年以后的二十五年中,扩大的汉人科考制至少录取了五千名京师举子。彼得·波尔指出,儒家文化的传布也是重要的事实,有「数以万计的人接受了科考教育」。

然而,说金朝皇帝要追求的是「汉化」,并不恰当。他们并不想要「变成汉人」,而是要展现皇帝主张文治的角色。这样的角色具有超乎族裔性的价值,凭此可以使汉族百姓和入侵的游牧者在统一帝国之内和平共荣。换句话说,中国本来的文化主义(儒家所持的思想行为方式)被异族的统治者提倡了。统治者维持其族裔本色,同时在中国和内亚细亚以皇帝的身分运转。金人便是这样发展成多族裔帝国的理论基础,再由其后裔的满清将它发挥到极致。

金朝皇帝为表示其国朝为「正统」,采纳了传统的中央集权制度,也刻意执行皇帝应行的祭拜仪礼。据陈学霖(Hok-lam Chan,1984)指出,其中首要的是商代特别注重的祖先社稷祭拜。这些仪式可维护周代主张的天命之说,以及孟子提出而由儒家学者发扬光大的智者君主行仁政的教条。汉初以五行交替为中心理论的相关性宇宙观,也传到了后代。这套假定自然现象与人为事件有相关性的理论,强调归属五行、颜色等等的重要性,因为一朝地位可由此而合法化。例如,汉武帝便选中土德,尚黄色,以五为吉数等等。以后的朝代,不分大小,也都按五行交替之理来确定自己的正统地位。如唐朝也选土德以表示继汉的正统,宋朝则崇火德,尚红色。金朝因此以土德承宋之后。

金朝于一一五三年将国都自哈尔滨迁至北京,再于一一六一年迁至北宋旧都开封。金朝诸帝有的暴虐无比,以审问大臣后杖笞为常例,与中国一向免除读书人——尤其是有官职者——体罚的传统背道而驰。也有的皇帝斩杀数以百计的宗室、臣子、武官,以免受政敌威胁。

但是,金末的世宗却是一位模范的儒家仁孝之君。他在位的期间,金国的汉人儒士曾发起文化复兴之风,以维护先代传承的仁治文化。有儒家思想的女真皇帝和朝中为官的汉族读书人都认定,非汉族的王朝确实可以维持「中国的」(即中国和内亚细亚的)文化传统。总之,金朝正史在元代写成之时,其正统地位便得到确立了。

南宋理学的出现又为朝代的正统性定了更宽的评判尺度。征战胜绩、政府推行的敬祖膜拜及其仪式表征、学术理论、威吓的控制手段、相互监视、民众(或社会菁英)的拥护等等,在中国或西亚或欧洲一样都是取得合法地位的重要因素。但是多亏儒家学问的传播,中国的评判尺度比别处的统一而具同构型。宋代理学家强调其宇宙观和价值观是放诸世界皆准的,这给了异族侵略者很大方便。因此,从政治理论的层面来看,如果非接受不可的话,中国已经有了接受内亚细亚外族统治的准备了。

分析到最后,异族统治中国的合法性还包含一个事实——这是避免不了的,因此必须将它作一番合理解释。韩国观察者后来发现,在满族统治下的中国内,读书人可以厌恶清朝统治,却不会留下表示厌恶的记录。这种内心愤恨,外表接受的态度,与古今大多数受专制压迫者的态度相似。这种态度需要表现自制力和某种程度的虚伪——假装的顺从。表面上承认,内心却否认统治势力的正当性。抱持这种态度会使大多数人看来正如统治者指称的那样——对政治漠不关心。

若往前看,我们可能假设,征服中国的辽、金、元三朝形成内亚细亚军事势力侵入中国的一个相关连续状态,虽然有间断,却必须视为单一的过程。辽持续得最久,但只占据了华北的北边地带。元占领整个中国,但朝代最短。因此,只有金占到了对全局有重要意义的地位,学会了外族入侵者怎样借着吸收灭亡的北宋留下的现成汉人,得以统治华北的中国心脏地带。与蒙古人灭中国的气势相比,金的统治相对有些受忽视了。 蒙古帝国内的中国

蒙古征服是十九世纪中国经历西方帝国主义的前驱,两次都是相冲突的外来影响使中国遭受文化震撼。这也就是说,吾人审视元朝(一二七九~一三六八)的时候,必须视之为酝酿明清两代(一三六八~一六四四~一九一二)出现的重要现象的时期。

第一步骤必须看清蒙古人缔造大帝国的惊人成就。蒙古人的战争机器乃是纵横欧亚大陆的铁骑军武力的极致发挥。成吉思汗于一二〇六年统一各部并且发兵四处征伐之后,儿孙辈分别在波斯、俄罗斯南部、中亚、中国统治四个汗国。做为征服者,蒙古人凶狠的破坏力换来恶劣的名声,尤其为好讲道德的儒士所不齿。举一个例子,蒙古人首度侵入华北的金朝就把九十多个城镇烧得只剩瓦砾。

蒙古灭金是在一二三四年,灭宋是在一二七九年,只迟了四十五年。在这四十多年间,他们统治着已经有过受外族统治经验的华北心脏地带,也弄懂了可以马背上取天下,却不可马背上治天下的道理。这和十九世纪的欧洲帝国主义者的情形差不多,他们发现刺刀不是戴着好看的。

后来,成思吉汗最有才干的孙子忽必烈——一二六〇至一二九四年间为蒙古大汗——以北京为都,建国号元,从一二七一年开始统治中国,采用的是汉制。然而,他不时要为政治纷争及夺权对手而分神,又要以伊斯兰信仰保卫者的姿态迎合教民;为了信奉西藏喇嘛教的蒙古百姓,他还必须是信佛教的万民之主。宗教信仰的多样反映了元朝社会的富于国际性与多族群性,当时甚至中亚传来的景教也有皇室成员为其信徒。

在自己的国家里沦为异族顺民的屈辱,必然使元代以及后世的汉人产生愤慨。然而元代中国人生活的实际状况,如约翰·蓝洛依斯(John Langlois,1981)所说,是复杂的,需要给予至今尚未有人做过的详细再评估。首先,尚武精神方面无疑是受蒙古人影响的。中国古典的理想是,每个农民都应该是潜在的、有自卫能力的军人。自秦至唐的各代,军队都是招募百姓组成的。秦汉的制度规定,身体健全的男子,一律要服两年徭役。隋朝和唐初用的是府兵制,令某些家庭提供服役的壮丁,并自备装备给养,有男丁服役的家庭可以免税赋。唐初约有六三三个府兵单位,每府约有一千名兵员,府兵多设于西北地区和京畿一带。公元七四九年府兵制废除,以后的唐宋就以雇来的佣兵集合成军,这些人的品行使军队的声誉大坏。

反观内亚细亚的部族,生长环境培养每个人成为骑射好手,经过征战后很容易就变成了一支专业的世袭武力。凡农皆兵只是个理想,凡猎皆兵却很容易变成事实。女真人以每三百户为基本单位供应百名军士。成吉思汗在一二〇六年间,设有九十五个千户的军事组织单元,每千户都包含供应给养的家庭和派给的放牧草场。蒙古人是征服并统治中国全境的第一个内亚细亚民族,也正是在军事上给中国影响最多的一族。萧启庆(Ch'i-Ch'ing Hsiao,1978)曾指出,蒙古征服者「一直极为关注权力,倾向于从军事观点思考」,给了中国新的军队组织,「将大部蒙古人纳入其中」。

占领了中国之后,戍守的蒙古军队都分得了华北地区的人口已经减少的土地,必须靠自己或奴隶的耕作换取生计。家传的战斗能力不久就退化了。蒙古大臣自成一个不掺外族的自家相传的领薪俸的贵族集团,即是武官们居优势的一派。但大体上,中国的蒙古军人变穷了。他们有的娶了汉族女子,许多人丧失了地产,甚而迫得卖让妻儿,有的人因为逃债而沦为游民。在太平时代做世袭的军人竟成了大不幸。

历史学者辩论的一个问题是,蒙古统治影响中国传统儒家式政府更趋于专制了吗?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但是影响并不全然来自蒙古人。也许更肯定的因素将是后来的明太祖。蒙古人被汉人鄙视——汉人常说站在蒙古人的下风处,就闻得到其膻腥味,元朝的统治不满一百年,比女真人在华北的统治期还短。除了在长城一带,蒙古人无法在土地上生根。但这并不表示其作风未经被汉人模仿。

统治中国的时候,蒙古人面临的第一个困难就是文化的问题。在外蒙古是纯粹游牧者的他们,早先就和中国接触不多。蒙古人的语言、衣着、习俗、背景都和南宋人大不相同,双方的文化鸿沟难以跨越。由于蒙古人多不识字,人数又少,政府中就任用了许多西域人(如维吾尔突厥人、阿拉伯人,甚至有马可波罗等欧洲人)和金朝遗留下来的汉化女真人,南宋人则因为忠诚度不可靠而遭到冷落,南宋人则以不做官为回应。劳延瑄(Yan-Shuan Lao,见Langlois,1981)曾举例指出,考中进士的南宋人愿入书院教书,却不肯任官学教席,而官学教师是有官阶的,虽然是最低一阶。

总的看来,文化隔阂导致政府管制较松。元朝的刑罚显然不及宋朝的严峻,税赋上也较少有不合常规的苛捐杂税。忽必烈对于喇嘛教、道教,以及正统儒家学术都给以保护之外,也不曾查禁书籍文物。蒙古王公们可以在各自的封地上安逸生活,或是互有纷争。蒙古人能戍守要冲,在政府行政、地方治安监督、文学戏剧检查、提供知识界文化界领导力量等方面,却无力可施。

赫伯特·法兰克(Herbert Franke,见Schram,1987)将辽、金、元三朝作比较,认为其行政之放松几近殖民政府的性质,原因在于汉人和三民族习俗像水和油一样地难以混融。所以,在三朝多民族、多种语言的政府中,各族仍是按自己的——契丹的、女真的、蒙古的——脚本演出。中国人仍旧预期权威阶层以世袭的方式传承,入侵者却是按有些民主意味——至少是各部宗王联合开会——的选举方式决定继位者。对中国人而言,法律是一贯的而且具普遍性的,游牧民族却是因人而异的——以其人所属部落的惯行法则处置其人。这样的差异性致使中央集权不能彻底,也不易形成强大稳固的专制权威。

由于科举制度迟至一三一五年才恢复,行政官员的空缺就以增用衙役的方式填补。有不少汉人便是利用这个管道谋得公职。但是衙役欠缺儒家知识熏陶,又没有蒙古人监督,助长了普遍的腐败。为了保持在地方上的势力,蒙古人增设了一层地方官吏。在枢纽性的地方,朝廷安排全权的蒙古官员——也有些是汉人——总理军事民政,即「大断事官」(札鲁忽赤),这些人都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元末的几十年中,儒家思想被研习了,蒙古的行省首长也予以充分运用,但是又遭到未汉化的顽固蒙古人内斗的破坏。

蒙古人有游牧民族好动的特性,总想不断前进夺取更多战利品和奴隶。扩张到原先未知的西方世界又征服中国之后,他们又利用夺来的宋人的船队和经验丰富的船长船员,向海外远征。一二七四年与一二八一年间,元朝以上千艘船的舰队试图征服日本,侵略了越南和占城(在中南半岛南部),进攻琉球群岛,又于一二九二年攻爪哇,都未成功。缅甸和暹罗也遭受了攻击。蒙古战士们虽然有向外扩张的冲动,却没有让中国的海上贸易加入正开始在亚洲各海域成形的早期世界航海系统。蒙古统治带给中国几十年的内部安宁和越过亚洲的沙漠商队贸易。有些欧洲人便是由这条陆路来到中国的。有人说,约于一三三一年至一三五四年间流行并大量减少中国人口的腺鼠疫,也是从这条路传到欧洲而成为一三四八年至一三四九年间的黑死病,似乎是有理的。

忽必烈实施的大运河第二网络系统等公共工程,对经济繁荣有相当程度的帮助,但是西亚和印度来的海上贸易主要仍操于阿拉伯人之手,原因前文提过,伊斯兰教徒大迁移使穆斯林商人来到中国,除了经丝路而来,也走运输东印度群岛香料到中国的香料之路。活跃于中亚旅行商队贸易界以及海上商贸界的穆斯林商团,受元朝廷的管制,也获赐贷款投资贸易。这些商客还兼营包收税款,帮忙元朝廷收取农地盈余,并将之转投入贸易。商业的成长可以从广泛发行纸币得到证明,这个发行业务也是由宫廷里的穆斯林金融家监督的。

元朝政府不用南宋人,也不干扰南人的地方社群,因而刺激了汉人的私人学术发展。数千的汉族士人由于得不到政府的任用,可以自由从事个人志业,进而成为汉人社群中的领袖,孔孟教诲的传承者。因此故,元代有曲的兴起发达,绘画也发展至顶峰。学术界大力提倡朱熹的自我道德修持,以个人的品格修养为社会秩序与良好政府的基础。除了朱熹学派敦促研习客观世界之外,另一位理学家陆象山的信徒则主张发明人之本心。与这些较哲学思考性的学风同时发展的权术学派,以研究实用的政治制度为主。这两类学问,一讲道德一讲功利,同样强调「忠」。与其说是对某一国朝的忠,不如说是对于理学大道的忠。此外还有重法的理论,目的在矫治政府的专断无常。

解释宋代

没有一个文明高峰时期可以用简单的术语描述明白。然而,学者将某个伟大时期作的一番阐释,往往会变成这个时代历史记录的一部分。宋代转变极深极广,以致日本史学者内藤湖南从其中看见了「近代」中国的诞生。他所指的近代中国是一直延续到他自己的时代的清末二十世纪初的中国。内藤在这个近代之中看出两个势力层:一是专制皇帝与其「亲信及走狗」,二是「中央任派的官僚之下的地方社会」。这个新生的近代时期的特色是,「政府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的重要性渐减,同时文化的重要性却渐增」(见Fogel,1984)。内藤看出这个过程的一种移转,即是我们曾指出的,从贵胄家族的寡头统治,移转至较强势的皇室利用有学养科举背景的官僚与地方士大夫统治。皇帝远离了每天与寡头统治同僚的非正式接触,变得更专横。「其后果」,按崔维泽(见CHOC 3)说:「是皇帝和社会之间以及皇帝与他藉之发挥统治权的大臣之间的隔阂愈来愈深。」崔维泽认为,内藤的论点「很经得起现代研究探索的考验」。但是这个论点并未特别关照宋代的全盛发展以及外族征服对这种发展的阻遏。中国在宋元两朝下的不寻常发展,以及后来阻碍这项发展的因素,似乎早该有人来重作一番评估了。

多家学者的说法由一个人纵观过,再予以结合关联,似乎可以从其中归结出一个理论。别人也用不同的言语表达过差不多的意思,前提大致如下:⑴古时中国建立了为达中央控制之目的而编制的「政治化」国家政府,其手段是从官僚体系中灌输学术信仰,以及独裁皇帝可运用的暴力;⑵内亚细亚的异族入侵者,凭着军事本领和行政技巧,变成了中国政体中固有的「参与者」;⑶由此而形成的汉胡皇权,一直保持在次要的经济成长与文化多样过程之上的地位,为中央「政治控制」的首要之务。

简而言之,从一开始,异族入侵者就有助于维系政治挂帅的地位,使政治控制了中国古来固有文化的、经济的生活。如今政治仍然(或是格外)控制着全局,愿意被控制的倾向,主要是受理学意识形态的加强,因为理学家强调在层次分明的社会秩序中向权威尽忠,并且较看重务农的自给自足,却看轻较难控制的贸易发展与对外关系。在政府专制持续加剧的同时,随附着的是前文提过的,在中国人心目中「文化的重要性渐增」。换句话说,我们要讨论的是两个层次:国家政府,以及伏于其下的社会。

因此,内藤的第二个论点——有关政府角色缩小而文化与地方社会角色扩大的,可以由前面讲过的士大夫社会之形成行到证实。不过,这种在地方层次上的成长,却使在上层的皇帝和朝廷专制如旧。

中国被辽、金、元三朝外族征服所受的影响,现在才刚开始被人们探讨。外族征服造成的经济冲击似乎仍难确定,但这确是创痛,而且可能整体上是剧烈的心理挫败。它对明代中国发生的影响很快就突显出来了。

【谢选骏指出:上文作者缺乏“中国文明周期”的观念,不懂“两宋是第二个战国时代”,所以只能说说“宋代中国与内亚细亚的矛盾”。其实,所谓“宋代中国”就像古代的南朝或现代的港澳台一样,只是中国的一部分,而非中国的全部——中国的全部应该包括了辽金元西夏吐蕃南诏朝鲜越南日本等战国X雄。而所谓“宋代中国与内亚细亚的矛盾”,其实就是“农耕与游牧的矛盾”,是“二元帝国”自古以来的基本要素。】


费正清《中国新史》批判 04

 


【【第四章 中国最伟大的时代:北宋与南宋】】


物质欣欣向荣


宋代三百年存在一种奇怪的反常现象。一方面,宋代是伟大的创造时代,使中国人在工技发明、物质生产、政治哲学、政府、士人文化等方面领先全世界。印刷的书籍、绘画、文官考试制度,只是中国此种卓越地位的两、三个实证。而另一方面,就在中国如此兴盛的同时,内亚细亚(Inner Asia)的外族侵略者,渐渐从军事与行政上控制住中国的政府和人民。宋代的文化成就是否与后来的外族统治有关呢?这是极其重要——却不单纯——的问题。

公元九六〇年,五代的末一朝,后周的殿前都点检在禁军拥立之下成为皇帝,新登帝位的赵匡胤便改国号为宋。深谋远虑的宋太祖与宋太宗解除了武将们的兵权,任文官接掌,并且将最精锐的军队集合为禁军,文官层僚经由科举建立,税收集于中央。这些都是控制军权与制订文官职权的代表性措施。历时一个半世纪的北宋(九六〇~一一二六)从此将成为中国最富于创造的时期之一,有些方面恰似两百年后才在欧洲展开的文艺复兴。

评价宋朝在中国历史中关键性的地位,必须从多方面着眼。首先,是从有形的成长方面,如人口、都市化、生产、工技,以及国内与对外的商贸各方面。

中国人口于汉代中期(约公元第二世纪时)达到大约六千万之数,经过分裂时期很可能发生的数目下降,似乎又在第八世纪早期的盛唐时回升到五、六千万。在宋初可能增至一亿,到十二世纪结束时,约维持一亿二千万:大约四千五百万在淮河以北的地区,七千五百万在长江沿岸以及西南。

人口成长引来了兴旺的都市生活,这在京城尤其显着。做为北宋的政治行政中枢,开封城是朝臣官员的最大集中地,也是衙门人役、军队、宫廷扈从及闲杂人等汇集之处。开封只有唐朝京城长安面积的五分之四,却有古罗马城三倍大。公元一〇二一年间城内人口将近五十万。如果连京城九郊在内,总计人口有大约一百万。到一一〇〇年,登入户籍的人口数为一百零五万,加上禁军,总数可达一百四十万。

如此人口密集的都市能够民生不虞匮乏,是因为开封位置靠近古时大运河与黄河的交会处,在黄河下游谷物集散地驳船运输线的起点。中国国内贸易与区域间的相互贸易之顺畅,得力于大运河、长江、长江支流及湖泊,以及其它河流系统上的廉价运输。这些水道总共长四万八千多公里,造就了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贸易区。中国境内既有如此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外贸不免只算得上旁系分支了。

开封的工业发展,主要是为了迎合政府的需要。例如,华北有大量煤与铁的矿藏,靠水上运输,可以低价供应京城。约第十世纪时将森林耗竭的情形,迫使冶铁必须舍木炭而改用煤为鼓风炉燃料,而且,宋代冶铁者因为使用以此法生产的铸铁,又发展成功可炼钢的脱碳法。到了一〇七八年间,华北生铁年产量有十一万四千吨(七百年后英国才能够出产出此数的一半之量)。

从这儿,战争的艺术得到了铠甲和钢质武器。围城作战中也使用了大炮前身的弩炮,而火药最初是用于火矛、榴弹、射石炮之上。古昔时候的围城是胜败难料的,因为被围的城中贮有补给,往往能比处于荒芜原野上的攻城者支撑得更久。但是宋代发明的新武器却能击毁城墙城门,引爆火药地雷,从城外燃起城内的大火。

不幸的是,宋人的这项战争技术很快就被女真人学会,一一二六年攻陷开封以后,便在华北建立了金朝。宋朝只得南下至杭州另建新都。

南宋这个都城在十三世纪早期最繁荣的时候,自钱塘江口一直绵延,从人口约四十万的南郊起,经过约有五十万人口的皇城,达于有将近二十万人口的北郊,全长三十二公里有余。据马可波罗记载,杭州颇有与威尼斯雷同的特色。宽广西湖的清澈之水,顺着大约二十条沟渠流入城中,再将城内的废物挟出,往东注入河口的有潮水域,城墙之内的总面积是十八平方公里,中央有由南至北的一条宽阔的御街。蒙古人于一二七九年征服中国之前,杭州人口超出了一百万(有人估计有二五〇万),为全世界第一大都市。马可波罗的故乡威尼斯可能有五万人口;我们不难理解他目睹中国都市生活时为何叹为观止了。

南宋时期的外贸在政府岁入中居于大宗,这几乎是十九世纪以前仅有的一回。杭州对于奢侈品的需求,是宋时外贸迅速成长的一个因素。其中又以经由香料之路从东印度群岛运至中国(亦通往欧洲)的香料需求最大。进口货品需求之高,甚至声名远播的中国丝绸与瓷器出口,以及铜钞,都不足以均衡进口。迁徙到西班牙并且影响欧洲至深的伊斯兰教民,也于宋时大量增加在广州、泉州、厦门、福州、杭州的海上贸易。中国的货运沿着东亚海岸抵达东印度群岛和印度,甚至远达东非。但是南宋的外贸大抵仍操于阿拉伯人之手。商贸课税使盐税和贸易税成为南宋税收的主体,不再像往昔那样仰赖土地税赋供养朝廷了。商业成长的一项影响是,唐代始创的纸钞再度起用。先是政府用汇票调动资金,继而使用期票、可转让票券,终至由政府发行全国通用的纸币。马可波罗见到纸币时,和见到煤的时候一样吃惊。

中国此时期的航海科技是领先全世界的。中国造的有分舱区的大船——包含四层甲板、四或六桅、十多件帆,用艉柱舵、航海图、罗盘导向,可载五百人。这种科技远远超前西亚与欧洲,此期地中海用的大木船还在靠人力和操舵橹航行。

宋代惊人成就的这些层面只是几个例子。任何有现代意识的扩张主义者回顾诸如此类的成长和创造力时,可以想象到,宋代中国若自由发展下去,将可能主导航海世界,并且自亚洲发动侵略,移民欧洲,从而改写历史。看起来,欠缺的只是动机和刺激。这当然是想入非非了,但也再度提出这个问题:究竟是什么阻滞了艾尔文(Elvin,1973)所说的中国的「中古时期经济革命」继续发展?答案容易指向异族侵略者,指蒙古灭宋是阻挠宋人走向近代之路的罪魁祸首。这种说法颇有单一恶因理论的诱人之处,但是我们随即可以知道,原因是不止一个的。

以下几节将论及科举制度如何成为文职官僚的主要来源管道,谋得官职的可能性降低如何鼓励士人转入地方事务而成为乡绅望族的领袖,理学思想又是如何助长这种转移。

教育与科举

宋代教育普及的技术性关键在于有了印刷的书籍。钱存训在其论书籍与印刷术的权威性著作中详述过,中国之所以能发明印刷的书,第一要件是纸。早在公元前一、二百年时,纸已发明,但迟至晚唐时期才用于木版印刷。北宋是第一个使用印刷书籍的时代,欧洲还落后得很。中国以植物纤维制的纸,比欧洲的碎布制纸便宜。若与活版印刷比较,木刻版印刷更为简便省钱,而且更适于汉字。印刷的文书正是逐渐扩张的宋代士人阶级的生命活血。

印刷的书籍带给佛寺与家塾的教育活动很大的激励。起初政府有意全面管制已经普及的印刷,到了一〇二〇年代,又改以授与土地和书籍为办学校的奖赏。目的是要在每一州县都设置官学。官学收期待朝廷任命的诸生,教以儒家经术及礼仪,据贾志扬(John W.Chaffee,1985)说,在宋徽宗时,官学总共占地一五〇万亩,可供二十万名诸生廪给。

科举制度成为上层社会阶级生涯不可或缺的巨大无比又盘根错节的定制。唐以后的一千年以至一九〇五年,这个制度扮演了与学术思想、社会、行政体系、政治相关的许多角色。

宋初的两位皇帝制定科举为甄选人才的办法。七品以上官员可以凭荫任举荐自家子弟为生员,所以官宦阶级仍可以一代代传下去。但是唐代只有百分之十五的官吏是科举出身,到了宋代增至百分之三十上下。宋代考官要选出愿意支持新文官秩序的人,即是彼得·波尔(Peter Bol,1992)所说的「会忠于文官治理概念」的人。主考官预防作弊的方法包括:应考者进场前搜身,考卷编号而不写姓名,誊写考卷以免批阅者识出考生的笔迹。公元九八九年间规定了每次科考录取人数分配额,使某些文风鼎盛的地方不至于占据太多录取机会。

几十年前最早进行宋代科举研究的人士认为,这是比真才实学的制度,使青年才俊不被埋没。近年来更详细的研究却显示,豪门巨族还是有超出比例数目的子弟进阶为官。除了因为大家子弟有良好的读书环境条件,也因为有推荐管道和关系影响。

贾志扬认为,宋代三百年中,科举之为谋求官职手段是每下愈况的,但矛盾的是,报考的人却愈来愈多。这种情形反映的事实是,在朝为官的「当权派」家庭愈来愈有办法安插自家子弟得第。不外乎是凭荫任特权,参加正规考试之外的各式各样特种考试或不对外开放的考试,以及奇怪至极的——只凭连连考试而每考必落第(这令人联想到成绩差劲的学生,起码成绩单上可以得一个「努力:甲等」)!因此,正规科举得第者占一〇四六年文官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七;一一一九年占百分之四十五;一一九一年占百分之三十一;一二一三年只占百分之二十七。报考人数渐增以后,规定的录取比例也递减了:一〇二三年每十人报考有五人上榜,一〇四五年为每十人取二人,一〇九三年每十人取一人,一一五六年每百人取一人,一二七五年是每二百人取一人。

于是,受经典教育参加科考变成证明社会地位的手段,至于得第或落第,有官做无官做,倒也无所谓。罗伯·海姆斯(Robert Hymes,1986)所做的一项社群研究可为例证。该研究追查出举子阶级之成长如何超过官职之成长,大多数科举得第者,因而根本得不到一官半职。官学注册的二十万生员之中,约有一半要参加科考。得中的五百个人,才有资格进入包含大约二万个职位的文官界。所以,对大多数举子而言,做官之路是走不通的。在此情况下,乡间市场小区成长而需要地方上的领导者,便吸引举子重回故里。南宋的家族地位高下,渐渐不再以有没有人做官为评定条件,而是要看在地方上的财、势、名望如何了。

海姆斯的研究发现,七十三个小区显要家族,平均维持其地位大约一四〇年。同时发现,家庭的、学业的、私人的「浓密关系网」结合了有官位的人与布衣百姓。做官只是奠定高地位的要素之一,而且不是非有不可的。换句话说,士人阶级扩大为涵盖地方富豪、家族长老、非正式的公职人员、卸任官员。所有人的先决条件只是受过正统经学教育,文化上具备「士」的资格。这些人由于受过儒家思想熏陶,自觉负有维持人世间物质与道德秩序的大任。导引他们的是新儒学的教条,亦即是北宋儒士文官思辩而产生的理学。

新儒学(Neo-Confucianism)的创立

儒家思想主张致力于行为的完美无私。但是由于败类在中国和别国一样常见,儒士们过一阵子就要呼吁改革。大多数的开国君主上台掌权,也是为了要来革除奸恶。科举制度确立以后,宋朝臣子都是正统学术调教出来的,改革者自然也在其中出现。我们观察儒家思想这种周期性的再振兴之时,可看出两个特征。第一,主张改革的大臣通常都希望皇帝授予他们从事改革的大权。他们假定皇帝的独裁权是一切政治力量的本源,以为他们可以强化此权、利用此权,却无意走到它背后,也不考虑政府、社会中会有其它形态的权威。第二,想要改革的人把平民百姓看作是被动的接受者,甘愿接纳改革派大臣导引下的善意专制。在他们眼中,商人心术不正只知贪财,军人险恶粗暴好用暴力。改革者的任务就是要使这些人各守其分,促使以皇帝为代表的统一中央权威得以有睿智的发挥。从这种观点看来,改革是伟大的使命,是保存帝国秩序而且为百姓谋福利(同时也控制百姓)的手段。

早期儒士改革家的一个范例即是范仲淹,从他的名言,——「士者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便可看出他的抱负。刘子健(James T.C.Liu,见费正清,1957)曾总结说,范仲淹于北宋任宰相时,推动的改革包括官僚任用不偏袒私人,科考注重实际课题,均公田以使地方官吏收入充裕而不压榨百姓,国防上加强府兵等等。他在扩大学制方面的新政略有成果,此外他也首创以「义庄」供给族中子弟求学费用。

宋代最著名也最具争议性的变法者乃是王安石。他的新制虽曾获得各种不同的评价,最近的研究分析却认为他是个跑在时代前面的极权统治主义者。他崇尚古文,视尧舜以至孔子的先圣先贤为完美典范,精神值得后人效法。按彼得·波尔(1992)说,王安石的新政旨在建立一个「完善的、自足而独立的、自我繁衍不绝的制度」。

一〇六八年间,在宋神宗支持下,王安石不理会其它大臣,安排了自己的人任职以行新政,要藉政府积极干预经济的方式,打击腐化平均财富。执行起来,便是吾人现今所说的「把私营经济势力挤掉」。即是,严格限制地产与私有财产,以及将百姓组织成相互负责的团体单位以便控制。王安石不容异己之见,认为反对他的是奸邪小人;一个统一有秩的国家社会里,应当人人价值观相同,各个阶级的人都在自己的地位上发挥功用,没有一个人能只凭一己之力去支持他人,也不可能去支持异议。依新法,地主不能借贷给佃户了;所有人都是一切靠政府。同时,相互负责的团体组织可启发社群关系,削弱家族势力。

由于王安石激进的改革打击地方豪富的根本,而科考举子和地方上的有势有财者都出自这种豪门,新政经过几年的试行和政界混乱,终于遭到罢黜。继起得势的一派,以同期的史学家司马光为代表。司马光主张朝政不应师法古圣先贤理论上至善的典范,而是应从研究历史撷取教训。因此撰写了《资治通鉴》,以编年方式记载了从公元前四〇三年至公元九五九年各朝代的历史。其中选述的史实,多在显示各种不同的政策如何推行。这种务实的编写方式,促请天子「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勿再奢望效法圣贤而搅得政局大乱。既定的秩序当然有需要修正之处,但不能按一纸蓝图就全盘翻新。地主与佃农乃是人的天资不同造成的自然后果,何需扫除?为人君者的首要职责乃是选任贤能,而贤材应取于受过孔孟之学教诲的士人。

这种有错则改,避免大恶以维持御用儒学不衰的保守态度,对于中国政体有长远的影响。王安石的目标是,将国政转换成为一个由政治权威领导的整合的社会政治秩序。这个秩序中,没有政府与社会之分,也没有政治性与道德性的差别。而司马光认为,国家必须由士人这个独立的特殊社会菁英阶级来统治,士人则大多来自有为官传统的家族,受过做官应受的教育。

后来耶稣会教士称之为「新儒学」的理学,于女真人驱逐北宋之后,在南宋时期成形。五位理学大家在宋代早期已有著述,但是要等到集各家之大成的朱熹(公元一一三〇~一二〇〇)出现,五子学说才受到重视。朱熹的理论并不是另一版本的国家宇宙观(state cosmology),却提供了有关天地以及个人在其中之地位的广阔哲学观。他和其它宋儒一样,贬抑隋唐儒学的价值,却推崇东周与汉代的儒家经典。他从约有一二〇巨册的十三经之中选出「四书」为儒家思想的精髓所在。四书即《论语》、《孟子》、《中庸》、《大学》。

朱熹的宇宙观主张一种二元论:永恒不变的「理」赋予形而下的「气」形体,理既化为气,凝聚而为质,造成了天地万物。在这二元性的背后,是充塞于天地万物的「道」。人唯有藉自我修养才能够理解道,并且藉致道陶冶品行。宋代理学家认为,个人与世间道德修养的大道,孔孟早已明示,但并未被后世传播。所以,一千五百年后的理学主旨,就是要重归圣人之道。

其实朱熹在儒学之中巧妙地掺入了必要的佛家空无之说的成分。这套既讲究理性又富于人性的新哲学,被其信徒推广发扬,以此告诫朝廷和士人应克制私欲,而力行儒家教诲的理念。凭借这少数几家批判思想的著述教导,理学思想此后成为中国菁英阶层活生生的信仰,一直传到二十世纪,实为世上最广布且影响力至深的伦理学之一。

近几十年中,以理学为菁英分子主要信仰的传统社会崩溃之后,研究中国学术思想的学者再度借着评估朱熹学说而重归正道了。例如,一九八九年在麻州剑桥的美国文艺科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举行了为期三天的「儒家人本主义研讨会」。当然,儒家人本主义现在已包括了现代的人权观念,即便理学最初关注的只有读过书的士人阶级,并没有一般民众在内。

狄百瑞以及其它人所作的理学典籍本文的研究之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读书人相当程度的独立自主性。读书人应发挥良知以及对于经典学问之洞察力。学问是「为了个人……从本心求得理」。为自己而不为他人(主考官)求学问并不自私,却能涵养自我。读书人以极力自制「去人欲」,这样自我磨练最终乃是为替大众谋福。

第二个要点是,理性与道德的学识才是首要目标,重要性远超过艺术文学。这些知识支持五伦,从而维系社会秩序,避免个人与社会的两极化。狄百瑞认为(1983),这可以称作「儒家人格主义」(Confucian personalism),而不算是激进的个人主义。在人「与他人契合」的时候,方能达到实践的极致。

为了与一般民众接触,朱熹使用方言白话,主张利用名为「乡约」的地方居民定期举行的聚会。乡约迟至明代一三六八年以后才普遍起来,但早在一〇七七年间就由宋代的吕大防兄弟初创。在此按月举行的集会中,人们聚餐,并记录集会过程。集会中要选出一、两位主持者,与会者实行有关言行的十分详细的规约。朱熹按吕氏规约修订的新规更为繁复,强调阶级层次分明,曾制立五个年龄等级,各有其言行规则要遵守。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要指示受过教育的士大夫阶级应该如何进退。朱熹认为士大夫应当衣着普通礼仪隆重,如果非士大夫阶级的人预会,则不必遵守按长幼叙座的规定。朱熹的修定规约中,还包含有关如何招呼乡约同僚、何时可拜访乡约同僚、如何邀请乡约同僚饮宴、如何主持宴会——包括该穿什么衣服、用什么名帖——等等的详细指示。真是个会搞组织的人啊!

在乡约聚会讨论中,可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朱熹认为这种俗制融合了私人与公众的利益,也是政府与家族之间的一种中介作用。七百多年后,共产体制下的中国会再度出现这种讨论与自我批判的方式,但内容却不同了,不论古今,此种集会都是实用道德方面的一种操演。

朱熹也提倡读书士子的书院。他自领二十名学生之外,也与大约二十四所私人书院有接触。书院教导的对象是个人,使其学会领悟道德,负起自我道德修养的责任,做到致知的功夫。朱子希望最终将有合乎体统的政府,其基础乃是从皇帝自省开始导致的人人克己。皇帝可以藉助于学者的讲授(这也是宫中仪礼之一),听取史官的判断。在讨论道德问题时,臣子和皇帝应是身分平等的。

朱子是伟大的经典编纂注释家,但是他最主要的贡献是扬起儒家的道德正义之旗,并且把它稳稳系在高杆之上。崔维泽(CHCO 3)说,宋代目睹了「中国逐渐变成有强烈正统感的意识形态社会之过程」。刘子健(1988)称理学家为「道德的超越主义者」(moral transcendentalists),但是终久因为「新传统主义渗入文化太透彻而丧失了转换的能力」。朱熹与理学的历史角色始终是争议之题:七百多年来的相关论述之中有的是论点。对于中国近代发展可能曾构成阻力的是理学家贬抑商人的态度,在他们看来,商人不事生产,只是将物品往来输送以图利,而图利是可耻的动机。

我们看一看中国古典学者的写作方式,就更能了解中文著作翻译后为什么有关其释义的争议不断。李约瑟曾指出,中国学者认为人世是源源不断的具体现象,值得仔细观察逐年记录,但是却不怎么利用分析式的归类。建立逻辑系统本来不是他们的特长。德克·博德(一九九一)说:「即便是朱熹这样的大家,我们仍得从那令人头昏的各种各样记诸文字的言语、古籍的评注、写给友人的书信与其它零散文件中归纳出他的系统来。大师本人并没有一部总结性的论述。」(这和同期的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可不一样。)

从事古文撰述的人受的是纂辑的训练而不是创作训练。他们先要熟背大部的经书和历史,再以大量剪贴古书古史章句的复制方式汇成自己的著作。如此不注明出处地引用他人的文字,现在人可以称其为剽窃。可是中国古代的著述者大都认为自己是在保存记录,鲜少自视为创作者。

翻译的困难出在中文文法没有单复数、动词时态、表关系的格与性的变化等精确规格;也没有可以辨识字词衍生来源的办法,顶多是从偏旁或读音上去找。反过来看,读者却可以从文句的抑扬顿挫或词语对仗上找出某些含意。这是我教授清朝公文翻译二十五年来的心得。

文言文的另一个难题是,不大能作抽象归纳或表达抽象观念。例如,要将存在述说成非时间的(nontemporal)而且是非活动的(nonactive)抽象意念,就是难事。文言文极少用到理论性的假设或是与事实相反的情况,也不大用得着演绎或归纳的逻辑推理。这一切都使得古文系统难以吸收新颖的外来观念,结果可能就是难以发展出理论性的科学。英译文言用语之中最鼎鼎大名的难题就是朱熹说的「格物」,英文译之为the investigation of things(事物之审检)。有些现代学者会觉得意思是要对自然界进行科学性的研究,其实按刘广京(1990)解释,意思是「借着详究古籍与细查历史与日常生活中的原则而获得道德知识」。

上述的造成意义不明确的诸多原因,加上现代研究哲学者的概念知识不断增加,使理学仍是新见解新兴趣可以垦植的沃土。

士大夫社会(gentry society)的形成

宋代中国扩大之际,社会结构也渐渐确立。这种结构的大致轮廓一直持续到了二十世纪。中上阶级家族主导中国人生活之甚,使许多社会学者称呼中国是「绅士阶级国家」(gentry State),一般人也会说「学者士大夫」是一个阶级。但是,切勿联想到英国那种烤牛肉、猎狐狸的地主绅士。因为中国的「士大夫阶级」是个带有两种主要意义并且内含意思暧昧的术语,需要特别处理。以下的描述主要得自清代(一六四四~一九一二),因为清代是被研究得最彻底的一代。中国的士大夫社会因制度更动的影响经历了长期多变的演化,其形貌之多样性已一一呈现于有关地方士人的研究中。但是,在鉴识其多样性之前,必须先有一个概括的印象,认识一个放诸全中国皆然的典型,这也是最初进行研究的人要做的。

非马克斯主义者基本上都同意,士大夫阶级并非就是封建的地主阶级。因为中国社会的组织系统根本称不上封建制度,可以算封建的也只有公元前二二一年以前的时代。「封建」一词虽然仍是常听见的骂人话,但就一个西方术语而言,把它用于中国是无甚意义的。例如,按照中古时期欧洲和日本的封建制度所包含的意义而论,最重要的特性即是地产不可以分割让予。西方中古时期的农奴受土地的束缚,自己离不开土地,也无权处理土地。中国的农人,法律上、事实上都是自由的,只要能力足够,就可以买地产。而且,可能正是小片小片不甚昂贵土地的买卖促使可耕农地分割成小得不能再小,有许多只是一个细长条状。总之,不把中国农人的处境叫作「封建」,并不表示他们遭遇比较不苦,但是如果这个用词要保持当初指欧洲或其它社会制度时的有效用意,用来指中国的一般状况时,便无法符合其义。

经历了自宋至清几朝发展的中国士大夫,必须从经济与政治——有土地、有功名——的双重意义上解析。较狭义的解释指经正常科举考试得第——或藉荐举或出钱买得——的有功名的「个人」。这样狭义解释的长处是有具体性,甚至可以量化。士大夫指有科考功名的人,都是有官方记录可查的,并不与社会地位或经济背景相关,更不与地主身分相干;而地主数量是极难从历史资料考查的。此外,清代百万名左右通过初阶秀才考试的人,应该算是何柄棣所说的「下阶层的士大夫」,与没有功名的百姓几乎没什么两样。通过省城乡试和京城会试殿试的人,却形成了影响力极大的「上阶层士大夫」。

士大夫社会模式的基础是家庭主义(familism),由家中的男子主导。女子是次等的人,多半要嫁到别人家去,是可有可无的。士大夫的目标是把子弟调教成读书人去谋取功名,藉以保住家族的地位不坠。受理学家的影响,读书人自小受的教育着重纪律而不重情感。自制功夫与繁重的功课不留余地给轻浮行为、性兴趣、肌肉锻练,甚而使人变得不自然。姜·萨里从研究晚清学者集合的证据,描绘出的是一幅士大夫家庭教育的严厉阴森画面。

士大夫个人自己担任公职官员,扮演政治与行政系统中的角色。他同时也纠缠于家族关系之中,这些关系可以供给他物质生计。这种政治与经济的二元意义,使许多人把士大夫阶级做较广义的界定,不限于指有功名的个人,而是指一群家族。不论广义狭义的解释法,都应牢记。

士大夫阶级的家庭大多以城内为居处,很少居于小村子里。其成分可包括介入广大农民之中的地主家庭,也可包括官吏和商贾——这两类人形成了整个行政商贸活动的流动性基质(fluid matrix)。士大夫是地方上的菁英阶级,对在下的农民社群与在上的官吏都发生某些功用。在务农的小区中,士大夫可指大地主,住在有好几进的深宅大院里,有仆婢、有储粮,有能力抵御盗匪。这种「大宅子」在老城镇上地位显着,也是中西小说很爱描述的。身为地方上统治阶级的士大夫,要处理有关土地使用的习惯性与法律性的权益。这些事务通常都极其繁杂多变,没有管理才干的人是搞不明白的。表土与底土的不同所有权、各种不同的承租关系、借贷、抵押、按常例的支付、地主佃户双方的责任义务,形成小区内部一个错综的集合体,以至于许多农人也不确定自己的小地主成分多,还是佃户成分多。

对于古时中国官吏而言,士大夫家族是一个媒介体,可藉由他们来完成税收任务。同样的,农民视士大夫家族为调解者,可以在缴税的过程中减缓官吏的压迫。地方官吏处理水灾、饥馑、初发的暴乱,各种小的犯罪事件、公共建设计划,都要靠士大夫阶级帮忙。士大夫乃是百姓大众和官场老爷之间的缓冲。

一个穷人若是科考得了第,就可以成为前述狭义的士大夫阶级的一分子,即便他和地主富户全不沾亲也无妨。不过,大多数有科考功名的人都有地主亲戚,而地主富户也多有科考得第的成员。大体上,士大夫家族是未居官职的得第举子和官僚的储藏所。大户人家是培养做官者的温床,也是丢官辞官的人可以返回的庇护所。

每个小区里的士大夫阶级都有许多「公家」性质的重要作用(注意「公」不是「官」也不是「私」)。我们要把数以百万计的人在数百年里的这类活动作概括之论的话,最好先在介于理想与实际之间的一系列状况的两端,各定下一个观点。我们从府志县志和其它文献中读到的理想观点是,士大夫阶级以服务桑梓的责任心为行动的出发点。因此,他们为公共建设募款,并且从旁监督,包括建筑维修灌溉系统以及沟渠、堤堰、道路、桥梁、渡船等交通设施。他们要参加乡约集会,维护儒家制度与道德——办书院学塾、建祠堂孔庙、刊印书籍(尤其是地方史料、县志等)、教导乡人仁义道德。太平时期,他们要领导地方风气。战乱之时,他们组织乡勇指挥自卫战。他们每天都在非正式地调停纷争,以此取代美国各地乡镇那种无休无止的争讼。士大夫阶级还要为本族人办慈善救济,主管赈济乡人的善款。显然没有一个人能包办上列的每件事,举出来不过是要说明士大夫阶级的行动范围有多么广。

另有一个任务是应官吏要求,捐钱补充国库,尤其是在有战争、水灾、饥荒发生之时。此种捐献用途甚大,以致许多朝代都以出售最低阶的科考功名换取收入,让很多人不经过考试就有了秀才诸生的身分。这样做虽然破坏了制度,却允许有钱人藉付出某种代价升入上层阶级,得享士大夫的特权——包括和做官的人来往、进衙门不挨板子。

士大夫「公」事作用的实际面,可以从宋代的证据展开。即是,可以监督地方上的定期市集,在税赋分配与征收上扮演某种角色。换句话说,可以承担截至初唐以前属于官吏的一些职责。杜亚拉(1988)以及其它人认为,这是士大夫在地方行政体系中的「掮客业务」功用。这种功用从买卖开始,延伸到土地税收之后变成了税款包收(即承诺上缴应纳的税额,却把超收的余额饱入私囊)。

商业交易中的批发经纪者(牙行)是收费用而提供便利服务的中间人。流动的商人每到一地方,就需要可靠的助手帮他处理方言、地方习俗、通货、搬运夫、旅店、市场等方面的事务。做这类事的地方经纪人——可能是个有钱人——可能是政府批准的,他可以提供仓库储货、食宿、交通等服务赚取费用,也可以替政府做档案记录领得酬劳。他自己也许就是个富裕的商人。扬州的大盐商和广州买卖常用外货的公行商人,只是全中国获政府许可替政府代理的无数掮客之中名气最大的代表。

由于士大夫凭有科举功名获得「许可」,可算广义「掮客」中的一个小类别。因此故,士大夫以私人身分监督税收和公共工程等公事的时候,也可以接受酬劳或佣金,以此为其部分的收入。可想而知,服务桑梓不纯粹是慈善,而是有费用可支领的。士大夫们持续做这些事,一直到后来士大夫的人数多到超出了可用资源的程度——超过可赚收入的土地,又以士大夫总管、福利机构经营者、士大夫商人的身分更积极地投入公众界。

士大夫家族发挥地方领袖与理事的功用,足以说明官僚为什么未能向下深入中国社会。换个方式来讲,就起源看,士大夫阶级之兴起,填补了初期官僚政府与中国农民社会中间的真空,农民社会亦于宋时渐渐扩大至政府无从控制。施坚雅(1977)发起的都市研究曾指出,从汉初到清朝中叶的两千年间,连续数朝都未增扩土地行政结构,同期间中国人口却增加了六倍。各朝最盛时期的最基层行政单位县的数目是:汉朝一一八〇县,隋朝一二五五县,唐朝一二三五县,宋朝一二三〇县,元朝一一一五县,明朝一三八五县,清朝一三六〇县。至于人口,公元八〇年总数可能是六千万,八七五年为八千万,一一九〇年为一亿一千万,一五八五年为两亿,一八五〇年为四亿二千五百万。所以,汉朝末期的县令统辖五万名百姓,晚清的县令却得管三十万人。施坚雅认为,如果清朝有了八千五百县(每县保持五万人),北京的政府根本无从运作。所以,中国政府并未机械化地把县的数目持续增到不可能管辖的程度,而是在人口扩增时把人口密集的核心区合并,再在边缘地区设新县。同时中央政府也减少对地方的行政业务。例如,唐代以后,中央政府不再主管官方操纵的城市经销系统,全面停止「对商贸事务的细密规定」,逐步退出对地方事务的干预。继之而来的是士大夫阶级的兴起以及这个阶级在地方上的作用。

便是这样,自宋代起朝廷就一直是大致规模未变的上层结构(superstructure)。举例来看,唐代登记的官职有一万八千个左右,宋代约两万个,清代仍是两万个。政府并不直接进入村庄,因为可以靠士大夫为其基层。地方上有科举功名者的许多办公事的功能,形成了一个在国家官吏之下的平台,让官吏们行动流畅自在,而且似乎不与地方有牵连。事实上,皇帝不论派什么人去当县令,唯有取得地方士绅的合作,这个县令才做得下去。总而言之,在一百多年前,一个人口超过四亿的国家里的正规官吏不到两万位,却有大约一二五万个有科考功名的人。

士大夫阶级高于农民百姓之上的地位维持不衰,不仅因为拥有土地之故,还因为延续书画、文学、哲学、官场生活等传统的「士」大多出自士大夫家庭。我们如果拿中国的士大夫社会与截至近代的欧洲相比,难免印象深刻。甚至在如今已经大为改变的环境条件下,理学家的观念系统仍可再度以调适过的形态获得人们尊重,甚至于受到拥护。理学家以个人自律为维持社会秩序第一要务的主张,是许多人欣然同意的。

中国人对于秩序(连带对于权威)的特别需求,社会人类学者都曾指出。例如派翠西亚·艾布瑞(Patricia Ebrey,1984)研究的一位宋代官员写的《群居生活规诫》,正足以唱和理学家的教诲。这位作者分两百个条目一一指示如何与亲戚相处,如何端正个人行为,如何管理大家庭里的事务。许多事实是我们不得不认清的。首先,一个人按亲戚关系、年龄、性别、法律所指定的身分该扮演的不同角色,都有应守的规矩,因此而有极其复杂的人际关系。书中提醒人们注意仆人、媵妾、丫环等人在大家庭这么一个「袖珍国家」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性。怎样责打佣人(不要亲自动手),怎样买婢女、怎样调教儿子,书中都教导了既实用又合理的办法,简直不亚于却斯特菲尔德(Chesterfield)的《致儿家书》和安·兰德丝(Anne Landers)的《礼仪大全》。还有,「对待侍婢妾媵大体不外乎谨慎于始,预防其所终。」

最突显的乃是人人——包括一家之主——都必须有高度自制。这很可能是团体伦理观念发挥的作用。与理学家绝对谨守原则不同的是,士大夫家庭的主人应当设想未来、面面顾到,而且随时抱持乐于妥协的心。

【谢选骏指出:上文不懂,北宋与南宋并非“中国最伟大的时代”,而是“第二个战国时代”。因此可说“中国第二个伟大的时代:北宋与南宋”,但不可说“中国最伟大的时代:北宋与南宋”。从“第二期中国文明的战国时代”去观察两宋以及其前后的南北朝隋唐和元明清——中国历史即将向你们呈现出与众不同的景观!】


谢选骏:美国的真孤立配合了中国的假开放

《美国“孤立主义”与中国“单边开放”: 表象之下的政治现实》(陈岩 BBC中文记者 2024年12月2日)報道: 特朗普的当选,在太平洋对岸的中国激起两圈相互矛盾的涟漪:中文社交媒体上,有众多特朗普的拥趸者,他们欢呼这个特立独行者的强势归来;另一边是忧心忡忡的精英人士,他们恐于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