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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8日星期日

谢选骏:没有核武,国将不国


《总统尹锡悦罕见公开讨论拥核 韩国人为什么想拥有核武器》(吉恩·麦肯锡(Jean Mackenzie)BBC驻首尔记者 2023年4月22日)报道:


在首尔一家地下餐厅的私密房间里,一群与众不同的韩国人聚集在一起,共进午餐。这些人里有政治家、科学家和军方人士,其中一些人的身份过于敏感,无法公之于众。这是核政策论坛的首次会议,他们这次午餐的目标雄心勃勃——谋划韩国如何发展核武器。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这个曾经边缘化的想法已经爆炸性地成为主流。甚至韩国总统尹锡悦也在一次国防会议上提出了这种可能性,这使他成为近年来唯一一位将该选项摆上台面的总统。现在,韩国的报纸专栏每天都在大肆宣传这一想法,而令人惊讶的是,四分之三的公众支持这一想法。韩国人对他们那个拥核的北方邻国,日渐焦虑,周三尹锡悦将前往白宫,寻求拜登的支持。


韩国曾在20世纪70年代考虑过发展核武器,当时甚至实施了一项秘密计划。但美国发现后对韩发出通牒:要么首尔继续搞下去,要么让美国用其现有核武库来保卫韩国。韩国选择了美国的保卫,至今仍有数以万计的美国军队驻扎在朝鲜半岛。


在那之后,地缘政治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朝鲜正在建造越来越先进的核武器,甚至有能力打击美国各大城市,让人不禁怀疑华盛顿是否还会保卫韩国。


以下是他们在餐会上讨论的一种场景:好战的金正恩袭击韩国,美国被迫介入。然后,金正恩威胁要在美国本土上空引爆一枚核弹,除非美国退出战争。华盛顿会怎么做?它是否会冒着让旧金山变成废墟的危险来拯救首尔?可能不会,这是秘密午餐会的参与者们得出的结论。


“认为另一个国家应该保护我们是不理性的。这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和责任。”论坛成员、韩国执政的人民力量党成员崔智英(Choi Ji-young,音)说。


朝鲜承认“模拟”核攻击韩国 盘点近期导弹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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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正恩的导弹与核武,我们所知道的一切

“朝鲜实现核武小型化具有弹道导弹核攻击能力”

朝鲜连番武器试验背后有何盘算

从核武到接班人 2023年我们会看到怎样的金正恩

图像加注文字,

韩国核政策论坛的成员们希望自己的国家走拥核路线。


论坛主席、学者张成章(Cheong Seong-chang,音)提出了他们的建议。下次朝鲜测试核武器时,首尔应该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如果在六个月内,金正恩还不放弃发展核武器,首尔将开始建造自己的核武器。张成章认为,如此一来,将降低朝鲜半岛发生核战争的概率,因为金正恩知道韩国可以反击,就不太可能发动攻击。


但是,来自美国智库“北纬38度”(也称“三八线”,38 North)的汤恩(Jenny Town)质疑这一假设,即一个拥有核武的韩国会使朝鲜不再那么冒进。她说,“更多的核武器并不能使世界在核利用方面更加安全。如果以印度和巴基斯坦为例,我们没有看到那种情况。拥有核武器在某种程度上反而给他们俩开了绿灯,让他们走得更远。”


一个拥有核武的韩国绝对不是华盛顿想要的。然而,这头野兽有一部分是美国制造的。2016年,时任总统特朗普指责韩国搭便车。他威胁说要让首尔为驻扎在其领土上的美国军队付出代价,否则他将撤出这些军队。这些话带给给人们的恐惧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越来越多的韩国人敏锐地意识到,美国的承诺换了总统就不再作数,这些人现在赞成制造核武器。


最近的一个周日下午,在首尔当地的一个桑拿房里,来自各种背景的年轻人和老人聚集在一起,缓解他们一周的酸痛,同时沉浸在啤酒和炸鸡中。在这样的环境中讨论核扩散可能看起来很奇怪,这些天来,这类谈话在这样的小范围内进行。


31岁的郭盛旭(Koo Sung-wook,音)说:“美国不会用它的核弹来保卫我们,所以我们应该主导我们自己的防御。”他在军队服役期间就已经开始动摇。他在2010年服役,当时朝鲜炮击韩国一个岛屿,造成4人死亡。


“感觉就像一次真正的紧急情况。各个单位都在给他们的父母打电话,写遗嘱,”他回忆说。现在他担心的不仅仅是朝鲜,还有中国。“我们被这些大国所包围,如履薄冰。为了具有竞争力,我们需要拥有核弹。”


桑拿房里的人几乎都同意,甚至82岁的洪仁秀(Hong In-su,音)也同意。她童年经历过20世纪50年代的朝鲜战争,她说自己曾反对核武器,后来勉强得出结论,核武器是一种必要的恶: “其它国家也在发展自己的核武器,所以我不知道没有它我们怎么能继续下去。世界正在发生变化。”


82岁的洪仁秀担心核武器,但认为韩国需要它。


另一位女性对美国是否会保卫韩国感到纠结,她认为“最好有核弹以防万一”,而一位年轻的母亲则担心首尔与美国目前的关系随时可能发生变化。


华盛顿现在努力地向其盟友保证在共同防卫方面“铁一般”的承诺。本月早些时候,美国在韩国南部的釜山港驻扎了一艘巨型核动力航母。但令美国政策制定者感到沮丧的是,这种安抚姿态似乎已不再奏效。


首尔的政治家们对被蒙在鼓里的感觉越来越担忧,不清楚什么会触发美国总统代表韩国按下核按钮。目前,没有规定拜登这样做之前必须告诉尹锡悦。汤恩说:“至少我们可以设立一个强制性通话,让我们知道这是美国总统的决定。”


位于首尔的峨山研究所(Asan Institute)的国防分析员杨武(Yang Uk,音),在尹总统发表关于韩国拥核言论时,他就在现场。他表示,尹锡悦是在间接向美国施压。他说:“美国如此不情愿与韩国讨论其核政策,但如果半岛爆发核战争,我们将是受害最深的人。”


首尔正在推动更多参与到围绕核利用的规划和执行中去。这可能意味着让美国的核武器部署在韩国,或者做出类似于欧洲的核共享安排,如此一来,韩国在发生战争时能够动用美国的武器。一个不那么激进的选项是建立一个联合核规划小组。


韩国总统尹锡悦将访问美国会晤拜登。


美国不太可能提供很多,但美国也知道必须拿出些具体的东西,让尹锡悦可以把它当作一场胜利,并向韩国公众推销。即便如此,事实证明可能为时已晚。这个曾经不可想象的想法,现在已经牢牢地扎根于韩国人的心里,很难将它连根拔起。


拥核是一个重大决定。当前的国际秩序是建立在不扩散核武器的基础上的,那些威胁到这一秩序的国家,如伊朗和朝鲜,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分析人士说,韩国公众可能没有考虑到后果。美国可能会取消防务承诺,中国可能会通过对韩国的制裁进行猛烈报复,而他们的国家可能最终被孤立,成为另一个失败的被孤立的国家,其国际声誉也会碎成一地。


在桑拿房里,人们似乎对这些情况并不感到不安。只有一位女士承认,如果这意味着韩国成为“邪恶轴心”,那么这可能不值得。


但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韩国在战略上和经济上都很重要,不可能像朝鲜那样能被轻易忽略。大多数分析人士甚至不相信美国会结束其长达几十年的军事联盟。相反,人们担心的是,韩国一旦进行核军备,将为核不扩散制度带来裂痕,从而导致其它国家效仿。


82岁的洪仁秀似乎对未来的危险有所认识。她引用了一句韩国谚语,大概意思是“你会掉进自己的大便里”,或者换句话说,人们会自食其果。


“我确实认为核武器会反过来伤害我们,”她说,“我为下一代感到难过。”


谢选骏指出:韩国人为什么想拥有核武器?因为乌克兰的悲惨遭遇告诉世人——没有核武,国将不国!乌克兰的今天,很可能就是日韩与台湾的明天!没有核武,国将不国。

谢选骏:秘密建储的算计孵出了慈禧太后这只不下蛋的老母鸡

《或动摇全球秩序根基,习近平的接班人之谜》(法广 2023-05-24)报道:


华日今天撰文试图纵观历史来看解习近平接班人之谜。并称,在年近70岁之际,中国领导人习近平清除了所有潜在竞争对手,也没有公布接班人,这种情况可能危及中国的稳定,同时动摇全球秩序的根基。


华尔街日报署名Chun Han Wong报道称,清朝的秘密建储制度是1722年登基的雍正皇帝的发明。他深感于其父康熙皇帝在世时发生的夺嫡之争的惨剧,决定在生前选定储君后秘而不宣,死后再由大臣们将两份写有皇位继承人的遗诏对照验看,其中一份遗诏藏在正大光明匾后面,另一份由皇帝随身收藏。雍正认为,秘密建储可以减少诸皇子夺嫡的风险,不至于让皇帝在位时大权旁落,也避免了储君向皇帝争权。


三百年后的今天,毛泽东之后中国权力最大的领导人习近平也似乎乐于此道。去年开启第三个总书记任期的习近平可以自由选择他的接班人和接班时间,但却迟迟不愿亮出底牌。他打破了前几任中国领导人建立的为期十年的执政周期,并在党内遍植亲信,这些亲信论年龄,论资历,均不足以挑起接班人的大梁。


对今年6月即将年满70岁的习近平来说,这是他有意布下的一个迷阵。在接班人计划不明朗的状况下,党内精英需要小心翼翼,帮助习近平维持掌控,并为他争取时间来评估潜在的接班人。但保持悬念过久可能适得其反,会疏远门生并激怒敌人,进而削弱领导者的地位,甚至播下政变的种子。在毛泽东时代,习近平的家族曾经历过变幻无常的党内斗争,他非常了解这种风险。习近平也清楚,鉴于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并且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还拥有最强大的军队之一,如果21世纪的中国发生继任危机,将在国内和全球引起震动。


表面上看来,习近平虽然实现了稳定的治理,但稳定不同于韧性。正如1991年苏联解体所表明的那样,一个看似坚固的政府可能脆弱得惊人;西方很多人当时都没预见到苏联的解体。习近平曾对官员表示,中共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没有人能打败中共,除了该党自己。但在推动中国跻身超级大国之列的过程中,习近平以自身为中心重塑中共的做法,可能已让他成为这一进程中最薄弱的一环。


据该报道称,威权体制的领导人还要提防在被动丧失权力的情况下将会面临的严重后果。即使是自主退位的专制者,除了能够保持对继任者的影响力之外,自身安全也没有什么保障。在2010年的一项研究中,政治学家亚历山大·德布斯(Alexandre Debs)和H.E.戈曼斯(H.E. Goemans)回顾了从20世纪10年代末到本世纪头十年初执政过的全球1,800多名政治领导人的命运,对这些领导人按政权类型进行了分类。这些研究发现,在其中的1,059名专制者中,约有41%的人在卸任后一年内遭受流放、监禁或死亡,而在763名民主体制下的领导人中,这一比例仅为7%。政治学家王裕华对中国49个朝代282位皇帝的研究发现,相较于没有指定接班人的君主而言,指定接班人的君主被废黜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自1949年中共胜利以来,中国已经历数次权力交接的戏剧性事件。在毛泽东反复无常的统治期间,一名潜在继任者被清洗,并在遭酷刑后死亡,而另一位潜在继任者死于飞机失事,事后他被指策划篡权失败后试图逃离时遇难。正如毛泽东在自己73岁生日时对身边的人所言,会背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敌人就在党内深处,因为“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


到了习近平时期,形势变了。自2012年担任中共总书记以来,习近平的个人影响力达到了自毛泽东之后从未有过的程度。他宣称自己是中共的“核心”领导人、最伟大的在世思想家,确保自己能够终生保持中国最高政治领袖的地位,直至去世,用党内人士的说法就是“去见马克思”。对于基本上是仪式性的国家主席一职,他取消了任期限制,推翻了经过几位前任强化的退休模式,抹杀了后毛泽东时代最重要的政治改革。


中共在纸面上禁止领导干部终身任职。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务上只能担任两届(10年),而担任同一层级领导职务最多15年。但在2022年,中共官员一致支持习近平获得第三个中共总书记任期,令这些规定看起来形同虚设。


谁可能接替习近平?很多人都在关注1960年代出生的高级官员,这些官员比习近平这些1950年代出生的官员年轻10岁左右。在被称为习近平的“60后”亲信中,部分已经担任了高级职务,包括中国四位副总理中的三位,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这四个直辖市的党委书记。但习近平也可能在便于延长自己的统治的过程中,选择跳过这些60后官员,从更年轻的官员中发掘潜在接班人。


如果习近平突然离任,无论因为去世、生病,还是辞职,都没有可以遵循的明确程序,也几乎没有先例。从理论上讲,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委员会将开会选出新的总书记和军委主席,而国家副主席将担任国家主席。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一个得到党内精英广泛支持的指定继任者,在习近平突然离任的情况下遴选继任者的过程可能会充满政治纷争。在毛泽东晚年健康和机能日渐衰退的情况下,为了赢得毛泽东的青睐,成为选定接班人,一些官员使出了尔虞我诈的手段。


该报文章引述历史学家唐志学(Joseph Torigian)表示,马列主义政权中的精英斗争就像一场“按照诡异规则进行的械斗”。他写了一本分析斯大林和毛泽东去世后苏联和中国夺权之争的书。这些夺权争斗颠覆了苏联和中国的政坛,获胜者摒弃了独裁主义,同时构建了新的权力结构,希望这种新结构不会屈从于一人统治。斯大林和毛泽东都很强大,但都无法确保自己的统治体系可以在身后延续。专制者的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很可能就是他自己。


网民嚎叫: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12:45:47

習近平不用接班人,他是共產黨最後一位總書記。

时空穿越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12:23:28

1976 年,老百姓能活到80岁确实不容易。可对当时的中共最高领导人来说,大多数都活到80以上,甚至90以上。除了那几个文革中被打倒的。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8:45:30

老共这种体制确实存在接班人问题,如果不是孙政才弄个龙袍供着,习近平也没机会第三任,一个中国最大直辖市的一把手弄一个凤凰男任职,确实有问题。但什么全球秩序就是扯淡了,二战后形成的世界秩序随着发达国家经济比重在世界的比重逐年降低,必然会被其他国家定义的秩序取代。上个世纪G7国家占有的经济在世界中的比例据说最高时达到过80%以上,如今只有30%左右,按照可比价格与中国这一个国家差不多,更无法与金砖国家比较,这次G7会议被一些媒体形容为破落贵族的聚会。

世界秩序必然发生变化,不能不变。

弯刀月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8:27:00

到时也许法广都不存在了

modems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8:19:31

土共不需要接班人,没班可接了!习包之后无共党

行走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7:55:48

搞得好像在1976年活到80岁很容易很简单似的。

portfolio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7:21:34

习近平忙于斗争,精神压力巨大导致压力激素皮质醇飙升。习近平嗜酒减压,酒精慢性中毒导致胰岛素飙升。这二个激素飙升的特征性表现——腰腹巨大,其后果,不说大家也知道。

苍松翠柏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7:03:00

习货这种心胸狭窄一肚子鬼的人应该不会那样长寿,能活到毛腊肉那个年纪就差不多了

时空穿越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6:59:45

他内心会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越往后越紧张。所以命不会太长。

能否活过老毛(83),还不一定呢。

上山砍柴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6:50:17

老习的计划是一步一步皇权化,让老婆先接替一年的女皇帝,然后让他女儿接着作皇帝。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老习自己永生会一直作万岁皇帝,当年毛泽东梦想的万岁万万岁,没准儿老习能实现这个愿望。

kdgirl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6:48:42

不用接班人,到时谁抢到就是谁的。应该有下一个邓小平。

Huilianghu5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6:06:47

把一个平庸之辈扶上最高威权之位是一项大工程。

腐败泛滥,政权危机,需要集权。把所有小组长都推到一个小学生头上,连总理的工作都由他承担,这个初始阶段把政治局的成员都看呆了。反腐打掉不少腐败官员,最后还是不敢动自己圈子里的人。维护那些既得利益阶层也就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力。贸易战中中国处于绝对孤立的地位,于是祭出爱国主义。战狼叫得越凶越孤立,但对国内这是必须有的姿态,否则被当作卖国贼被老百姓唾弃。修宪连任,这个极端愚蠢的举动是野心大暴露,让中央蒙羞,为全国人民所不齿。疫情三年,前两年还算成功,但第三年继续清零封城,把经济推向崩溃的边缘。十年功夫,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积累快被他折腾完了。但还是没有到危机严重的地步。你看专制独裁这么胡搞也只是引发一场轻微的白纸运动,毫发无损。接班人还没出生呢。

山龙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6:00:00

翡翠要是像吕正操那样长寿,还要祸害中国三十多年呢,希望老天有眼,可怜中国人民,早点让包子下去见腊肉吧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5:14:00

当年老毛天不地不怕,只信他自已,他要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 等到口水长流,话也说不出,就一天到晚哭,最后时光还问保健医生有希望吗?

nanoptics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5:14:00

习主席万岁,虽说不一定能活1万年,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一千年是肯定的,立储的事儿还早着,谁提立储谁就是恶毒攻击党和国家领袖!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5:05:00

不要把一个蠢货脑袋瓜想这么复杂;他只想做皇帝做到死,看看世界上所有独裁者的一生, 从列宁到最后勃列日涅夫,还有老毛做皇帝,做到死管他身后洪水滔天...

竞选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5:03:42

任何独裁政权都会灭亡,道理很简单:要维持独裁统治,要求独裁者具有毛泽东、斯大林、希特勒那样控制全国局势的能力,但独裁者的这种能力总是一代不如一代,直至末代独裁者因无力控制全国局势,独裁政权就自然灭亡了。独裁政权必定会灭亡,因为独裁者都是前一个独裁者指定的,其控制全国局势的能力总是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末代必然灭亡,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规律,古今中外没有例外。苏联共产党政权是这样,前东欧各共产党独裁政权也无一例外都是这样。中国历朝历代的独裁政权也没有例外。

rogersune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4:52:39

习近平会终身在位, 不会退的, 直到他死亡。他的寿命是多少? 至少八十, 九十也很有可能。以九十五计,他2048年去世的话,还有25年。到时候接班的会是80后或者90后。 60、70都没有机会了。当然在他晚年(去世年5-10年)丧失清醒思维的时候,会有权力斗争,权力会被身边的人把持,像毛泽东晚年(1973-1976)一样。

酒酿圆子羹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4:50:16

大陆男人真让人寒心,这么多的男人就没有一个敢站出来手起刀落干脆利落的杀了习近平,大家竟然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小丑在台上胡作非为,谁杀了习近平不就自然是谁的天下了,是个男人就应该就像个男人样,不能贪生怕死,要敢作敢当地行动起来,做出惊艳四方的一搏

groogle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4:20:00

看看金三胖 答案不是很明了 关键是时机 把那些老的都干掉 接班人就水到渠成了

菲斯普的里尔克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3:22:00

不是女皇吗?

洋知青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2:57:19

小傻红: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美国佬:怎么复兴?

小傻红:当然是伟大领袖主导一切了,那是一尊的皇帝梦!

美国佬:不是说中国梦吗?和一尊有什么关系?

小傻红:一尊就是中国,一尊代表中华民族。

美国佬:那他疯了,病了,老年痴呆怎么办?

小傻红:皇帝疯了也英明,痴呆也伟大!

美国佬:那中国还有前途吗?

小傻红:伟大领袖的前途就是中国的前途。屁民死一半,中国照样是胜利者。这可是前皇帝毛泽东说的。

美国佬:皇帝死了怎么办?中国就不复兴了吗?

小傻红:皇储早就准备好了,实在不行不还有女皇吗?

美国佬:还有一问,中华民族复兴借用西方淘汰的马列主义吗?

小傻红:那是新皇的初心。皇权在中国太臭了,披上马列马甲才所向无敌。

美国佬:好象马列也被全世界淘汰了呀?

小傻红:负负得正,俩垃圾结合世界无敌,东升西降。

美国佬:祝...  查看完整评论

橡皮潜艇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2:47:16

胡春华瑟瑟发抖中

BMF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2:46:00

习总接班人还没出生呢。习总至少为革命工作到250岁。

seator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2:46:00

所有可能接班的都被他亲自干掉了

freemanli01 发表评论于 2023-05-24 02:41:08

那些可能接班的人,甚至被认为可能接班的人,大概都比外人紧张,一边工作还一边警惕第二只靴子什么时间掉下来,但靴子就是不掉。为什么非要把游戏搞这么血腥、紧张。就不能参考一下民主制度怎么设计游戏规则的吗?

人家看着也好笑吧。


谢选骏指出:秘密建储的算计似乎完美,但却孵出了慈禧太后这只不下蛋的老母鸡——结果这只老鸡竟然连杀三只小鸡(同治、光绪、宣统),活活扼杀了两百年的“鞑清”。所以说,任何制度,都无法防范人性的贪婪。例如邓小平废除了终身制,但却不耽误终身执政——正是这个坏榜样,导致了后来的连串“宕机”!这些都是六四屠杀的后遗症。马云吹嘘六四屠杀好,现在不也沦为一只弱鸡;川普性侵犯也是如此蓬头垢面——”强中自有强中手,用诈还逢识诈人。 “(摘自《三国演义·第十七回》)

谢选骏:第七个回合伊斯兰教很可能征服中国吗

 《六大回合伊斯兰教为何无法征服中国》(网文 10/2/2016)报道:


别以为中华文化就是金钟罩、铁布衫,只有我们同化别人,没有别人同化我们的事?我们中华文化,能传承几十个世纪直到今天,主要原因并不是我们的文化有多伟大,而是因为两个原因。


为什么绿教没有征服过中华?因为正在征服过程中。事实上,伊斯兰文明一直有向东扩张的倾向。如果从一个较长的时间线来看的话,比如以千年为单位,可以看出,伊斯兰文明一直在和佛教文明、儒家文明进行激烈而残酷的斗争,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不断产生新的平衡,又不断打破旧的平衡,这个平衡点,从怛罗斯开始,在千年的历史中反复摇摆,一度推进到华夏文明的腹地——西安,如果换一个角度,是不是也可以这么说,经过长达一千年的战争,伊斯兰的影响力一步一步的从中亚渗透到华夏文明的内核区域之一。


第一回合:阿拉伯帝国vs大唐帝国


公元739年之前,大唐和阿拔斯王朝并没有直接对抗的环境,大唐钦点突起施作为葱岭以西中亚各国的“保护人”,作为大唐和阿拔斯王朝之间的缓冲。但在739年,唐朝平定突起施苏禄部之后,突骑施内部二姓相争,实力大减,失去了作为中亚各国保护人的作用,为阿巴斯王朝的东进客观上创造了条件。天宝九年,安西节度使高仙芝认为石国“番礼有亏”,前往征讨,石国王降后,高仙芝背约将其献俘杀害,引起中亚各国的不满。石国王子逃入河中地区,引中亚各国欲攻四镇。高仙芝在751年秋,率领葛逻禄以及拔含那军队三万余人深入700余里,与十万阿拔斯王朝的军队战于怛罗斯。对峙五天后,葛逻禄人临阵背叛,“士卒死亡略尽,所余才数千人”。


怛罗斯之战可以视为高仙芝平西域之战的延续,对唐朝和阿拔斯王朝的关系,以及各自在西域的范围几乎没有影响,仍然保持着友好往来的关系。这主要是因为安西四镇已经是全盛时期统治的极限,而阿拔斯王朝同样要忙于稳定征服的叙利亚地区无力东侵。在这里,伊斯兰文明和儒家文明第一次达到一种势均力敌的状态。


第二回合:喀啦汗王朝vs于阗王国


喀啦汗国是西迁的回鹘后裔,在9、10世纪之交,喀啦汗王朝的统治者在与波斯萨曼王朝的战争中接触到伊斯兰教。喀啦汗奥古尔恰克的侄子萨克图为了取得河中地区穆斯林的支持,首先皈依伊斯兰教,随后在圣战者的支持下打败了他的叔叔,自称博格拉汗。伊斯兰历330年(公元942年),他依靠伊斯兰的力量占领巴拉沙滚,成为全国的大汗,在他的儿子和孙子统治时期,伊斯兰教正式进入新疆,成为喀啦汗王朝的国教。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信奉伊斯兰教的突厥语民族国家。


喀啦汗王国完成伊斯兰化之后,开始对信奉藏传佛教的于阗王国发动“圣战”,经过四十年的征服(约960-1000年),西域千里佛土血流成河,成为真主的土地。十一世纪初,喀啦汗王朝的疆域达到极盛,以新疆的荒山隔壁为界与高昌回鹘(高昌回鹘以汉人和回鹘人为主,受辽和宋的影响,佛寺兴盛)为邻。在这个回合,伊斯兰文明拓地千里,新疆东部的高昌回鹘王国成为佛教文明抵抗伊斯兰的前线。


第三回合:塞尔柱王朝vs西辽


1134年,懦弱的东喀啦汗易普拉辛无法有效统治国内的葛逻禄人,叛乱四起,便请求耶律大石到他的都城巴拉沙滚来,耶律大石“登上他那不费分文的宝座”,封易普拉辛为土库曼王,保留对喀什葛尔和和田的统治,作为西辽的附庸继续存在。


1141年,已经成为塞尔柱王朝附庸的西喀啦汗国爆发了与葛逻禄的冲突,西卡啦汗马赫穆德向塞尔柱苏丹桑贾儿求援,葛逻禄人向西辽皇帝耶律大石求援,桑贾儿率十万骑兵度过阿姆河,双方在撒马尔罕以北的卡特万会战,塞尔柱军队打败,桑贾儿带着马赫穆德退入呼罗珊,塞尔柱王朝的实力退出河中地区,西卡啦汗国另立新汗,成为西辽的附庸。卡特万之战是佛教文明对伊斯兰文明的一次反击,两个文明的平衡重新回到了中亚地区。信奉佛教的西辽皇室实行温和的宗教政策,允许人民自由选择信仰各种宗教,对附属的喀啦汗王朝也很少干预其内政和宗教政策。在西辽王朝统治时期,各民族宗教矛盾趋于缓和。


第四回合上半场:帖木儿帝国vs大明帝国


截止13世纪初,伊斯兰已经控制了整个新疆,而随后的蒙古帝国崛起,横扫亚欧大陆,打断了阿拉伯的进一步扩张。但依然留下了更大的恶果:回回大规模在甘陕定居。明朝建立时,就不得不开始着手处理甘陕的问题,但终身未能在西域将伊斯兰势力赶出甘陕。


1404年帖木儿东征明朝,途中去世。东征明朝的时候帖木儿已经70岁了,而且和明朝隔着瓦剌和别十万八千里……他的后裔征服了印度。


第四回合下半场:吐鲁番vs大明帝国


1514年吐鲁番占领哈密卫,从此明朝再也没有控制过哈密。


第五回合:叶尔羌vs准格尔


在清王朝康熙时期,准噶尔崛起,噶尔丹是佛教系对西域的一次猛烈反击,新疆的穆斯林国家叶尔羌被噶尔丹灭掉,但清王朝在灭掉噶尔丹并未着手处理新疆的穆斯林问题。

仅仅两年,代表穆斯林势力的大小和卓便迅速叛乱,随后在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清廷才开始正视新疆的穆斯林问题,设立伊犁将军、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等机构。虽然中央正式确立的对新疆的直接管理,然而新疆汉人势力的衰弱,让西北的局面变得十分不稳定。


第六回合:洪福汗国(阿古柏)vs大清帝国


虽然清廷最终以雷霆手段强硬收复了新疆,但仅仅是行政收复,文化上新疆以然伊斯兰化,再未收复,直至现在也未文化收复。


别以为中华文化就是金钟罩、铁布衫,只有我们同化别人,没有别人同化我们的事?我们中华文化,能传承几个世纪直到今天,主要原因并不是我们的文化有多伟大,而是因为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我们的祖先占据了东亚最适合人类繁衍的地带,人口基数一直很大,即使最弱的时期,对周围民族政权的人口优势也一直是碾压状态。人口是一切力量的源泉,有了人口,怎么发展都行,没有人口,就算有再好的制度条件,也很难发展起来,尤其在古代那种丛林社会里,没有人口优势,注定国运不昌。


第二个原因:我们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中华文化有两次最危险的时候,一次是安史之乱后,一次是元朝中期。


首先说安史之乱,安史之乱前,大唐如日中天,盛世高歌,长安城下,明皇抚琴,贵妃起舞,转身奏歌卧君怀,怎料已然危机四伏。公元751年8月,怛罗斯之战大败,大唐联军在和阿拉伯联军的战争中败下阵来,虽然战败,但对大唐并不是致命的,战后,唐军卷土重来,仍然在中亚进行扩张。但是接下来的事件,对大唐确是致命的,甚至影响了中国整个封建王朝的历史进程,那就是无数历史学家痛心疾首的安史之乱。公元755年12月,大唐爆发了安史之乱,唐王朝由盛转衰。短短地一句话,却写尽了对盛世大唐的惋惜之情。


安史之乱后,河北一带彻底胡化,不听中央号令,直到六百年后,朱元璋北伐收复故土,这块土地才重新回到汉人王朝的控制中。安史之乱后,国势骤降,已然无力恢复对西域的统治,甚至连河西走廊到河湟一带,也被吐蕃占去,华人百万皆陷于吐蕃。吐蕃不过占领这块土地一百多年时间,已将当地汉人全部同化,汉人的小孩不学汉话,都学吐蕃话,对唐王朝更无效忠之心,甚至把唐朝当作敌人。所以才会有司空图的那首诗:


河湟有感


一自萧关起战尘,


河湟隔断异乡春。


汉儿尽作胡儿语,


却向城头骂汉人。


如果安史之乱后,阿拉伯阿巴斯王朝趁唐朝内乱,联合周边一直被唐朝欺负的民族政权,进攻唐朝,结果会是怎样,还真的无法预知。在安史之乱前,大唐周边的那些民族政权已经被强唐欺负了上百年,安史之乱对他们是重大利好,如果真的有一股强势力量带领他们复仇唐朝,结果还真不好说。但紧接着,阿巴斯王朝也发生了内乱,没有继续东扩战争,由于吐蕃的崛起,中亚成了吐蕃的势力范围,也在阿拉伯帝国和唐帝国之间形成了一道屏障,阻碍了中原腹地被阿拉伯伊斯兰化。


总的来说,我们的运气还算不错的,在由盛转衰,大厦倾覆的情况下,阿拉伯帝国内部也出了问题,无暇东侵。我们躲过了伊斯兰的侵袭,躲过了中华文化被彻底湮灭,但是西域那块土地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西域是千里佛国,中原的佛教就是通过西域传进来的,从此正式开始伊斯兰化。等到一千年后的公元1759年,准格尔汗国被清朝彻底打败,西域再次回到中华王朝的怀抱中时,这块土地的佛教文化早已不复存在,连渣都不剩了,而伊斯兰势头正旺,还在东扩,直到新疆全面伊斯兰化。


元朝时期就像国歌中唱的那样: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要感谢一位蒙古族皇帝,他就是元武宗,元朝第三任皇帝——孛儿只斤·海山,早年在宫中受过一定程度的儒学教育,文化上,在崇信藏传佛教的同时延续宗教自由政策,并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1307年元成宗无嗣而崩,爱育黎拔力八达在大都发动政变,除掉了成宗皇后伯岳吾·卜鲁罕及她试图拥立的安西王阿难答。


阿难答,成宗皇后是想立他当太子的,那么这位有可能当大元皇帝的阿难答又是什么来路呢?元世祖忽必烈之孙,安西王忙哥剌之子。元成宗去世后,曾与元武宗孛儿只斤·海山争夺帝位,失败被杀。他是一位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贵族,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有希望争夺帝位的穆斯林。这个阿难答身为蒙古人,竟然是一位蒙古穆斯林,差点成为大元的皇帝,华夏大地的最高领导人。据拉希德丁《史集》记载:阿难答自幼受一穆斯林家庭抚养,“木速蛮(即穆斯林)的信仰在他心中已经巩固起来,不可动摇”。“他在自己的营地上建立清真寺,经常念诵《古兰经》,沉湎于祈祷”。“他还使依附于他的15万蒙古军队的大部分归信了伊斯兰教”。


这一幕熟悉吗?这不正是世界各国的伊斯兰进程吗?如果真让他当了元朝皇帝,那么全国范围的伊斯兰化势不可免,你我上学时念的就不是《论语》《三字经》了,而是《布哈里圣训》《古兰经》了。有人可能会说,即使阿难答当了元朝皇帝,我们也不可能伊斯兰化,中华文化一定会把伊斯兰文化同化。那请问:元朝时,蒙古人从西域中亚带来的色目人,都过去块八百年了,他们被同化了吗?回民还是回民,信仰一直没变过,而且人口还在扩张。当时元朝统治下的汉人,民族自豪感早已荡然无存,民族自信心也损失殆尽,元朝是汉人政权第一次全面亡国,但并没有亡天下,如果阿难答做元朝皇帝,那就是彻彻底底的亡天下,一旦亡天下,中华文化绝无翻身可能。


什么叫亡国?蒙古人灭了汉人的宋朝,建立了元朝,这叫亡国。一百年后,汉人大起义,朱元璋北伐成功,恢复汉家天下。


什么叫亡天下?古波斯人被阿拉伯帝国灭国,彻底伊斯兰化,直到今天,伊朗不论政权更迭,都自认是安拉的子民,都不承认古波斯文化的先进性,不承认波斯的雅利安血统,这叫亡天下。


在伊斯兰的威胁面前,大元境内的所有民族利益一致,那就是坚决反对伊斯兰化。元武宗信仰藏传佛教,倡导宗教信仰自由,对儒教也是尊崇的态度,但是对于伊斯兰,他的头脑是相当清楚的,因为伊斯兰明显违反“祖宗之道”,要坚决打击。阿难答为争夺帝位,建立他所畅想的大元伊斯兰国,发动对元武宗的战争,最后兵败被杀。虽然全国化的伊斯兰进程被终结了,但是中国西北地区的伊斯兰化已不可避免:阿难答死后,安西王的领土被转封给帮助元武宗海山夺取帝位的爱育黎拔力八达。他镇守川陕地区时,对伊斯兰教不支持,并从严限制。但是伊斯兰教在西北地区已成气候,正处在方兴未艾,生气勃勃的上升阶段。阿难答及其部下的改宗伊斯兰教,对宁夏地区该教的传播发展和回族的形成起了很大作用。同治陕甘回变可以看作此人政策的一项远期成果。学界做过当时陕西关中平原民族构成的分析,回族占关中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吧,后果是众所周知的。


所以,我们能看到,直到今天,伊斯兰在整个中国西北依然有很大的影响,而那块地区,正是华夏民族的龙兴之地啊。无论元朝有多么不好,但在这件事上,元武宗彪炳千古,不论他的初衷只是争夺权位。


明朝,要不是当年帖木儿死在东征的路上,华夏文明又要呵呵了。


从武力上来看帖木儿帝国打西边的奥斯曼像打孙子一样容易,西边打完了,帖木儿拼上全部家当,20万铁骑讨伐明朝,就要完成当年蒙古帝国那样的伟业,所以对于入主中原势在必得。明朝根本无法抵挡,朱棣纵然是个很能打的皇帝,但独木难支,而帖木儿发起进攻明朝的时机,正是选择朱棣叛乱夺权未稳的时刻,还打着讨伐朱棣篡位旗号来减轻中原人民的抵抗情绪,可见帖木儿是多么老谋深算。同时,帖木儿还标榜自己是成吉思汗的子孙,以此拉拢北元势力,借助蒙古骑兵,一起攻打明朝。也是满鞑入主中原的前传,看来真是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而在蒙元统治刚结束,中西部大量穆斯林人口,要知道穆斯林是凝聚力非常强,并且是跨种族的信仰。


在入侵时,大量中西部汉族穆斯林,有能给帖木儿做内应,提供粮草,补充兵员。据《明史.西域火州传》记载:“永乐四年五月,命鸿胪丞刘帖木儿护别失八里使者归,因赍彩币赐其王子哈散。明年遣使贡玉璞方物。使臣言,回回(即中亚人)行贾京师者,甘、凉军士多私送出境,泄漏边务。帝命御史往按,且敕总兵官宋晟严束之。”众所周知,甘、凉军士中回族、蒙古族多,尤其是穆斯林多,此次事件显然与前一年帖木儿东征有关。他们既能私送回回行贾京师者出境,还敢“泄漏边务”,当然更会在战场上临阵倒戈。由此看来,由这些人把守的嘉峪关想顶住帖木儿军的攻势,无异于天方夜谈。即使贴木儿首轮干不掉明朝,也能在中西部常驻下去,而且伊斯兰教极强的传播能力,只能让更多的人民信仰穆斯林。明朝被打不死,也得被绿化。


纵然明朝的中原已经被回回渗透得筛子,明朝可没有能力对伊斯兰大军进行“反渗透”。也有人指出帖木儿劳师远征等不利因素,对于中国战败的预测有争议。好吧!就算明朝大胜,斩敌一半,俘获一半。10万俘虏要不要杀光?如果不杀光,表明上是明朝胜了,从历史的长线中依然是伊斯兰胜了。要知道,在山东横行的回回是菲律宾苏禄的移民后裔,在海南与中国海军对峙的回回是被越南排外的占城难民。几经风霜,主仆易位,这10万伊斯兰俘虏的后代也将俘获中华文明的后代。只要帖木儿大军走到中国,不论战果如何,伊斯兰都是胜利者。


而伊斯兰教是由阿拉伯强盗发明传播的一种宗教,迎合人性的黑暗面,对普通大众有着极强的感染力。如今伊斯兰教传遍世界,信徒几十亿已经说明一切。这是儒家思想无法比拟的。如果贴木儿入主中原成功,中国90%的人口都将成为穆斯林,而儒家思想只能保留在官僚阶层一种小众文化。儒家文化在强大穆斯林面前一点抵抗力都没有。最后,中国大量民众都将大量使用阿拉伯文书写,因其是拼音文本要比复杂的汉字好学的多,汉字将不再是中华大地的主流文本,而失去统一书写的汉字,各地不同的方言很可能导致中国文化上的分裂,进而造成中国无法统一的大分裂,如同欧洲,阿拉伯世界一样。


中华文化一旦被伊斯兰文化倾覆,绝无翻生之日,可以看看那些古代河流区域的文明现状:中华文明是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交汇形成的文明,并且融合了周边部族的文明,所形成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文明。古印度文明发祥于印度河流域,古印度文化早已断层,印度河现在巴基斯坦境内。古巴比伦文明发祥于两河流域,古巴比伦文明早已灭绝,两河流域现在活跃着伊斯兰国。古埃及文明发祥于尼罗河流域,古埃及文明只剩历史,尼罗河流域现在是伊斯兰国家。都几千年过去了,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谁还会相到这片土地上曾经产生过璀璨的文明。


莫拿中华文化的先进来说事。看看现在北非西亚一带,他们的原文明难道就比中国差?我们平时经常嘲笑印度三哥,可曾知道古印度文明要比古中国文明发祥更早,更先进,中华文明有相当一部分是受古印度文明影响。我们经常自豪自己的汉字,几千年来一直沿用至今,可曾知道古巴比伦的苏美尔人公元前3200年就发明了楔形文本,比甲骨文还要早2000年。古埃及在数学,工程学方面的发展就不多说了,大家都知道。这些古文明都曾深刻影响着这个世界,可是已经断代,那些传承的人们要么是被灭国屠杀了,要么是被异族文化同化了。那是因为他们被打趴下,然后套上颈环。然后就像狼训服为狗一样。一代不服,那下一代呢?吃不吃猪肉根本不是问题,中原兴盛的佛教什么肉都不吃。暴力胁迫下的剃发留辫也实行了。人生代代无穷已,总有一代会屈服!


只有我们还传承至今,他们没有我们这么好的地形条件,能天然阻挡异族的入侵。无论是武力征服,还是文化渗透,近和远的差别太大了。一旦距离远了,不但军队的后勤补给跟不上,而且一出征就几年,自己大本营出什么问题都不知道,非常危险。文化渗透方面,很难跳跃着来,只能步步渗透,一旦在某个点受阻,那进程就会停滞。伊斯兰教势力笼罩的除了半岛,就是其周围近的地方,包括北非、东非、东欧、西亚、中亚以及东南亚。有人会问,东南亚不是很远吗?其实没有那么远,因为主要是通过海路来,和东非是一样的。伊斯兰再强,距离是无法跨越的。猜一猜哪里的伊斯兰势力最少?对,就是离伊斯兰内核区最远的地方,日本和南美。即是一个强文明,拜占庭帝国。但它的悲剧是离伊斯兰内核区太近了,最终逃不掉被灭的命运。另外一个类似的,就是波斯文明,波斯文明曾经勇敢反抗伊斯兰,最终没有抵抗住,也是太近了。现在的伊朗人,已经完全不承认波斯文明,只认伊斯兰,真是让人感慨。印度文明运气就不错,因为距离稍远一些,而其统治者虽然是伊斯兰化突厥蒙古人但不属于内核伊斯兰体系,宗教政策开明,使得印度文明保留了下来。当然,除了这些近但文明强的状况,也有很远但实在文明很弱,一感染就同化的例子,比如印度尼西亚的那些岛屿。


那些消失的文明也没我们这么好的运气,每到最危险的关键时刻,总能化险为夷。两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尼罗河流域,都是一马平川,新崛起的大帝国都会试图征服这些地区,改变当地的民族、文化、人口结构。而在没有航海技术的古代,西方大帝国要想征服中国的黄河-长江流域,得先翻越帕米尔高原,再吃一路沙子,等打到河西走廊,已是强弩之末。而在中国历史中,绿教帝国的强盛期与东方帝国的强盛期惊人一致,四大哈里发时代的强大阿拉伯与天宝时代的盛唐自是难分高下,大唐转衰后不久,阿拉伯也陷入长达三个世纪的内斗与西方基督教的反攻(法兰克)最终走向分裂。在宋代衰弱时,又赶上十字军的百年东征。瘸子帖木儿不是叫嚣,要占领中国吗,走到一半自己先挂了。所以我说,中华文明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一个文明能3000年里长盛不衰,靠的不光是实力,更要靠运气。


汉人今天还保持独立,一方面是祖先给力,遗泽丰厚。另一方面就是上天保佑了。人与人之间的本质真的没有多大差异。实话说,今天中华文明的状况并没有比伊斯兰好太多,甚至还有所不如,至少伊斯兰教仍然存在于穆斯林的生活中。中华文明则基本上从生活中消失了,余下的也就剩汉字和一些节日了,兴个汉服还能被扣帽子,跟伊斯兰教的存在感根本没法比。还有人没有民族文化危机感,以为中国可以重新像汉唐一样,唯吾独尊。别搞笑了,今天的中国只是世界的非主流而已,中国人移民到欧美是要信基督教来融入当地的。趁现在有空,大家还是想想怎么样当世界的少数民族吧,看看世界会不会对中国人两少一宽。要知道穆斯林在世界上都比华人主流。


但是距离的运气已趋于消散。因为时代不一样了,有了飞机火车,肉体征服的距离远近不是问题;有了互联网,文化渗透的远近也不是问题。大欧洲斯坦,不是没有可能;中华斯坦,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要认为中华文明有什么特殊免疫性,然而并没有啊同学们!我们只是离得远而已,然后坚持了自己的文化,这并不代表以后一直安全。


有句话叫“命是弱者的借口,运是强者的谦辞”,国家亦如是,国运好因为我们的祖辈父辈,足够坚强,足够努力,度过了一次次的厄运。我想危机之中的前辈们是不会觉得我们国运好的,而应该是每天都觉得国危如累卵,好在虽然不断失败,但他们没有放弃,才有我们今天笑谈“国运”的好时光。我们也可以用自己的努力,为后代打造更好的“国运”。而如果我们将祖辈奋斗出来的民族生存空间当做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忘了努力,那天上很快就会砸下石头。

谢选骏指出:作者只知“中华文化有两次最危险的时候,一次是安史之乱后,一次是元朝中期。”——却不知道“五胡乱华”、“佛教中华”才是亡国灭种的危机。在我看来,如果不是佛教的消极影响,致使汉人像后来的西藏人蒙古人那样丧失了尚武精神,新疆未必就会伊斯兰化,回民更加没有机会像癌细胞一样深入中国各地的核心地带。“六大回合伊斯兰教为何无法征服中国”提醒人们,伊斯兰教渗透中国正如渗透了印度,如果中国不加反抗,努力消除内部威胁——那么六大回合之后的伊斯兰教,很可能就征服中国了,就像犹太人的马列主义那样。

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

谢选骏: 阿拉伯对外征服战争直到新疆陕甘宁



佚名网文《阿拉伯对外征服战争》报道:


阿拉伯人对外征服战争是公元7—8世纪,穆斯林的统一国家——阿拉伯帝国形成后,以“传播伊斯兰”为口号,攻入西亚、北非和西南欧大片领土的军事行动。公元7世纪的阿拉伯半岛,在鹰旗旗帜下,沙漠中的阿拉伯游牧民族开始征服世界的行动。

简介

7世纪30年代,阿拉伯人的势力扩展到中亚。他们在征服波斯、占领莫夫后,于651年到达阿姆河流域。705年起,阿拉伯的呼罗珊总督库泰拔对中亚作最后进攻,整整用了十年(705-715年)的时间,征服了河中地区。当时中亚政治分裂,统治者内讧。库泰拔利用当地统治者的内部矛盾,实行各个击破。花剌子模的军队就曾参加712年对撒马尔罕的围攻。各地的封建主又力图与阿拉伯人妥协。当阿拉伯军队进兵花剌子模时,当地的统治者就与库泰拔联合镇压农民的反抗。这样,到715年,阿拉伯人最后征服了中亚的大部分地区。

阿拉伯帝国原规定接受伊斯兰教的农民免除人头税,但当许多粟特人农民成为穆斯林之后,阿拉伯统治者又以武力迫使他们纳税。728年,粟特人举行大规模起义,整个费尔干纳地区都掀起反抗斗争。许多封建主乘机混入起义队伍,很多游牧的突厥人部落也与粟特人联合。但起义者很难抵抗阿拉伯人的优势兵力,栗特人和突厥人的联军在坚持十年之后,于737年失败。力图保持自己财产和特权的大封建主,又与阿拉伯贵族相勾结,最终接受伊斯兰教。

747年在呼罗珊爆发的阿布·穆斯里姆起义,有许多中亚农民和手工业者参加。阿拔斯利用了这次起义推翻倭马亚王朝,自立为哈里发。新的王朝在中亚依旧实行高压的外族统治,迫害曾被利用的起义者,杀死其领袖穆斯里姆。不久,中亚塔什干国王为唐将高仙芝所俘,共子与阿拉伯人联合,欲入侵安西。751年,唐朝进兵怛逻斯河附近,被阿拉伯军击败。以后唐因安史之乱,无力远顾,退出中亚。于是阿拉伯人在中亚的统治势力更其扩大和加强了。

776-783年,在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河中地区发生了粟特农民起义,反抗阿拔斯王朝的统治者和本地的大封建主。起义的领袖是哈希姆·伊本·哈金,他参加过阿布·穆斯里姆起义,并被监禁了十五年。从监狱逃出后,他立即到河中地区组织斗争,宣称自己是神的化身,凡人不能忍受他脸上的光芒,因此经常用绿布蒙面,时称“蒙面者”。起义群众夺取本地封建主和阿拉伯贵族的土地,实行自行分配,并且占领许多城市和堡寨,逼近撒马尔罕城下。山区游牧的突厥部落支持起义农民,封建主及其武装则支持阿拉伯贵族。经过长期顽强的斗争,这次农民起义也失败了。

806-810年,中亚各族又发生一次反抗阿拉伯人统治的斗争。他们攻占撒马尔罕,杀死总督,然后席卷从花剌子模直到帕米尔高原的广大地区;突厥人和其他游牧民族也参加进来。哈里发马蒙派兵镇压,同时以特权和土地为钓饵,收买动摇变节分子。反抗阿拉伯人的力量渐趋分化瓦解,最后遭到失败。

9世纪后期,阿拉伯帝国日趋分裂。波斯人的萨曼王朝(874-999年)推翻阿拉伯人在中亚的统治,占领布哈拉,统一河中地区。伊斯迈尔统治时期(892-907年),萨曼王朝的版图北达咸海,南至印度河上游,东至阿姆河与锡尔河上游,西迄里海,成为中亚最强大的国家。10世纪时,萨曼王朝的经济和文化都很发达。统治者依靠突厥部落的军队,建立集权专制。军队由佣兵和奴隶混合编成,受突厥人军官指挥。突厥人军官获得很多领地,形成一个特殊的封建主阶层。首都布哈拉和撒马尔罕、莫夫等,不但是经济和文化的中心,而且和东西各国都有很活跃的贸易关系。

10世纪末,萨曼王朝走向衰落。它受到各突厥部落和伽色尼王朝的马赫穆德联合攻击,终于灭亡。

对中国的战争

怛罗斯之战

公元654年,阿拉伯伊斯兰圣战大军开始了对中国的入侵。在半个多世纪内,相继征服了唐朝所辖的中亚诸国及这一地区的许多重要城镇。

公元709年,阿拉伯帝国驻伊拉克总督哈贾智给其亲信卡希姆与库泰拔下令:伊斯兰教东征的最后目的地将是中国,二人中谁先征服大唐帝国,谁就是未来的中国总督。在这个强烈诱惑的鼓舞下,任阿拉伯驻呼罗珊总督的库泰拔,直接向东用兵,要与唐安西大都护的主力部队决一高下。公元715年,唐安西都护府1万大军拔贺那(今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城下给前来进犯的阿拉伯伊斯兰教东征军以迎头痛击,取得巨大胜利。可惜由于唐玄宗对阿拉伯人攻打中亚的问题上采取了绥靖态度,致使这次战果未能进一步扩大。就在当年,库泰拔的一支部队乘虚攻占了疏勒都督府(今喀什噶尔),在今新疆的土地上第一次树起了伊斯兰教的大旗。很快,拥重兵在外的库泰拔因不服新登位的阿拉伯哈里发苏莱曼而举兵谋反,结果失败被杀。不久,又在崛起于西域的吐蕃大军的攻击下,阿拉伯军队被迫西撤。

公元751年,阿拉伯大军卷土重来。唐帝国为了保护四镇及安定安西地区,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率领汉兵两万、藩兵一万,长途奔袭七百余里,翻越帕米尔高原海拔 7224公尺的穆斯塔格山主动出击阿拉伯人。两军在恒逻斯城相遇。阿拉伯方面的主将是阿拉伯的呼罗珊总督阿布。兵力为呼罗珊本部宗教战士四万人,加上被阿拉伯人控制的阿姆河与锡尔河流域的属国的兵力数万,总兵力当在十万至十二万之间。

唐军骑兵一般使用马槊,在近身肉搏时候则是用横刀,也就是现所称的“唐样大刀”。横刀的锻造技术在当时世界上是极为先进的,锻造出来的刀锋锐无比,而且步骑两用,制造横刀的技术后来被日本学去,成就了日本刀后世的声名。唐军步兵均用陌刀,威力极大,列阵而出则“如墙而进”,肉搏时候威力不减,史载李嗣业用陌刀肉搏“当嗣业刀者,人马俱碎”。唐军的铠甲抛弃了魏晋的具装铠,演变为以明光铠为代表的唐十三铠,重量更加轻,但是防御力却大大的提升。唐朝军队在武器上最大的优势是拥有成熟的弩,唐军一般使用四种弩,伏远弩射程三百步(450米),擘张弩射程二百三十步(345米),角弓弩射程二百步(300 米),单弓弩射程百六十步(240米)在不同范围均可以形成威胁。阿拉伯军队在这方面显然逊色不少。

马匹方面阿拉伯人占了绝对的优势,阿拉伯马是世界上最好的马种,这是唐军所不能相比的。

靠着步兵的强弓硬弩,高仙芝曾经占有很大的优势,中国骑兵一度完全压制了阿拉伯骑兵,但是由于阿拉伯联军数量极多,高仙芝无法取得最后的胜利。战斗进行到第五天,形势突变,中国军队战斗到傍晚之后,葛逻禄藩兵突然叛变,他们从背后包围了中国步兵并且断绝了他们与骑兵的联系。而阿拉伯联军乘中国军队由于葛逻禄雇佣兵突然叛变而暂时混乱的机会,出动重骑兵突击中国军队的中心,于是高仙芝终于溃败,两万人的安西精锐部队,只剩下数千人逃出生天。在收拢残兵之后骁勇的高仙芝并不甘心,依然想进行一次反击,但是在副将李嗣业的劝说之下终于放弃。段秀实和李嗣业保着高仙芝撤离了战场。由于对中国军队在怛罗斯战役中表现的惊人的战斗力印象深刻,阿拉伯人并没有乘胜追击。

怛罗斯一役对整个唐帝国的影响却并没有像某些人所说的那么明显,虽然此役导致葱岭以外诸国相续叛唐,依附阿拉伯帝国阿拔斯王朝,但整个唐帝国并未受到太大影响。

于阗圣战

公元915年的一个深夜,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人索图克带领自己的穆斯林亲军,在喀什噶尔的皇宫内进行了一场流血的宫廷政变,杀死了他的叔叔,不信伊斯兰教的大汗奥古勒恰克,一举夺回了喀拉汗王朝大汗之位。这是新疆历史上第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地方政权首领。他死后被安葬在阿图什。苏丹索图克麻扎(陵墓)今还被新疆穆斯林们视为宗教圣地。

从此,喀拉汗国靠武力开始对本境和邻近地区推行伊斯兰化。

当时的于阗国(都城今和田县境)国王李圣天,有汉族血统维吾尔人(称有维吾尔血统汉族人似乎更合适),祖上曾娶唐宗室女,所以其一直自称宗属,称中原为舅家,于阗国以佛教为国教。作为一个在汉文化下孕育并成长起来的西域人,李圣天忠诚的奉大宋政府为中央政府,穿汉服,行汉制,遭到了伊斯兰教的仇视,喀拉汗的几次大规模进攻,都遭到了他有力的抵抗,在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依靠对佛教信仰的忠诚和敦煌归义军的支援,他勇敢的率领西域各族人民抗击喀拉汗王朝的伊斯兰圣战。

李圣天曾派人告诉当时的阿拉伯呼罗珊总督说:“你们敢加害于我们的任何一人,我就要聚歼所有穆斯林团体!”

公元917年,于阗国不堪穆斯林的屠杀,大军直逼喀什噶尔城下报复。在喀什噶尔南70余公里的英吉沙一线,双方血战7天7夜,于阗军获胜。此后,这两大政权之间的战争消沉了好些年。

公元955年,索图克的长子巴伊塔什继位。靠武力继续推行伊斯兰化,伊斯兰教被正式定为国教。以喀什噶尔为中心的喀拉汗王朝,就是从公元960年开始,为国际伊斯兰教界所正式承认。喀拉汗就成为我国新疆历史上第一个伊斯兰地方政权。

喀拉汗对本境和邻近地区的异教徒不断采取野蛮的军事进攻。从公元963年开始,于阗政权就开始发动了针对喀拉汗的军事报复,双方相持不下。969年7月间,于阗又发大兵入侵喀拉汗,曾一度攻占喀什噶尔。971年 (宋太祖开宝四年),于阗国王李圣天派遣一名叫吉祥的僧侣,将战利品——一头大象献给了宋太祖。这事在《宋史》里有专门记载。

公元998年,于阗大军于再度兵临喀什噶尔。他们以自己强大的军队为后盾,同时策反了喀什噶尔一带潜伏的势力里应外合发起了大规模的武装暴动,又一次占领了喀拉汗的首都。喀拉汗国王阿里· 阿尔斯兰在中亚撒马尔罕闻报后,立即火速率军东救。喀什噶尔城下一战,于阗军被迫撤退,困守喀什噶尔城之南的艾斯克萨城堡,经过长达5个月的攻守战,于阗军队突围杀回于阗。

公元998年,于阗政权发动了对喀拉汗攻势最凶猛的一次攻击。当阿里·阿尔斯兰得知于阗军再次兴兵而来,他挥师南下,两军再次对垒于英吉沙。第一回合,阿里的四叔侯赛因战死沙场。第二战,阿里的二叔哈桑又重伤毙命。第三次猛攻,喀拉汗的这位最高统帅与自己的姐姐艾丽努尔同时被斩,他的尸体被于阗军队抛弃,而头颅被带到喀什噶尔悬挂于艾斯克萨城堡墙头。伊斯兰士兵全军覆没。

阿里·阿尔斯兰的死,为喀什噶尔留下了三处“圣战遗迹”,今天,依然是喀什噶尔穆斯林每逢年节必去朝拜的“圣地”。

第一处,即艾斯克萨城遗址。在今喀什市郊东南部的艾斯克萨村。

第二处古迹是奥达木麻扎。位于今喀什市东南约50公里处的疏勒县与英吉沙县交界处的阿拉甫流沙地带;是公元991年与998年于阗与喀拉汗两次血战的杀场。作为伊斯兰教在新疆初期传播的圣战纪念地,引得当地与外地穆斯林世代争相朝拜。奥达木麻扎朝拜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祷告真主让当年战死于此地的阿里阿尔斯兰头首重合,并祈求当年的圣战英灵们为自己消灾求福。

第三处遗迹,便是阿尔斯兰墓。

该墓坐落在市区东南部吐曼河东岸的高埠之上

公元998年的英吉沙大战,几乎使喀拉汗王朝毁于一旦。阿尔斯兰堂侄卡德尔在公元999年,派出使节,向中亚伊斯兰世界求援。由布哈拉的4位著名伊玛目(伊斯兰教首领)率领的穆斯林东征军,以及从巴格达、伽色尼(今阿富汗斯坦加兹尼)、花刺子模(在中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地招募的士兵纷纷加入了进军喀什噶尔征讨中国异教徒的行列。这支号称14万的伊斯兰星月军。翻越帕米尔高原杀逼喀什噶尔城下,气焰十分嚣张。于阗两万汉人及各族军队主动放弃喀什噶尔向南撤退,诱敌深入。卡德尔以为有机可乘,穷追不舍。结果在李圣天神出鬼没的数次出击后,接连损失了来自巴格达的将军贾拉尔丁与花刺子模的将军卡希姆,但他们依然冒险前进。

公元1000年11月11日,战线转移到今策勒县南部山地的波斯坦乡(殉教者岭,时至今天新疆还保留着此战场遗址,每年都有数千新疆伊斯兰教教徒前来拜祭)。伊斯兰星月军进入了于阗军队伏击圈,喀拉汗大军在军情不明的情况下竟然还全体做起了礼拜。于阗军队当然毫不犹豫如猛虎扑食般冲下山来,打得喀拉汗军一败涂地。阿拉伯人叹息说“圣战者象雪崩一样被杀死”。这一场鏖战,伊斯兰星月军全军覆没,来自布哈拉的4位伊玛目全部牺牲,至今在波斯坦乡还能看到“四伊玛目麻扎 ”。卡德尔败北而归。这一年多的圣战,使喀什噶尔到于阗的千里大道两旁,留下了一座又一座穆斯林的“圣战”之墓,到今天仍历历在目。

公元1006年,经过相当的休整恢复,卡德尔再发大兵进攻于阗政权。在一场殊死的决战之后,于阗王战败身亡。随着于阗地区的被征服,整个塔里木盆地西南缘的佛教势力开始宣告消亡,并逐渐伊斯兰化。

谢选骏指出:阿拉伯人就是一群言而无信的流寇匪帮,但是他们捏造了一本胡言乱语的《可兰》,作为争权夺利的理由——但是这却意外给了野蛮部落一种粘合剂,使得它们得以四处撒野、东跑西颠、攻城略地、自封苏丹,直到如今。共产党为何逃窜陕甘宁边区重振旗鼓?因为那里的穆斯林对抗中央、制造分裂。


谢选骏: 阿拉伯帝国因为野蛮落后而迅速征服广阔的土地


《阿拉伯帝国何以迅速征服广阔的土地?》(新京报 记者 徐悦东 编辑 张婷 2020-05-13)报道:


在7世纪至8世纪中,面对强敌拜占庭帝国和萨珊波斯帝国,阿拉伯帝国为何能够在如此迅速地征服如此广阔的土地?为什么这场征服对被征服地区产生了永久性影响?与大家想象中不同,阿拉伯帝国几乎以和平的方式完成了被征服地区的伊斯兰化,这又是怎么做到的?

原作者 | [英]休·肯尼迪  摘编 | 徐悦东


 阿拉伯帝国的征服对人类历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与亚历山大大帝东征和成吉思汗西征相比,阿拉伯帝国的大征服直接对被征服的地区的语言和宗教产生了永久性影响。在这场大征服中,除了伊比利亚半岛扭转了伊斯兰教的传播趋势,其他地区都成为了伊斯兰教的基本盘,也使得伊斯兰教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这场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大征服,直接塑造了我们今天生活于其中的世界。


面对强敌拜占庭帝国和萨珊波斯帝国,阿拉伯人到底为什么能够如此迅速地征服广阔的土地?为什么这场征服的影响如此持久深远?如今的中东乱局以及恐怖主义,使得人们很容易将伊斯兰教与一些负面刻板印象联系在一起。但实际上,与许多人的刻板印象不一样的是,在阿拉伯帝国早期“一手拿剑,一手拿经”进行征服的时候,阿拉伯人对待异文化的态度是相对宽厚的,他们并没有强迫其他居民改宗伊斯兰教,也很少屠杀平民、毁坏城市村庄或强征财产。


因此,被征服地区的伊斯兰化与阿拉伯化进程,要在征服结束后的两到三个世纪之后才出现。而且,这种转化并不是征服直接导致的结果,而是越来越多被征服的居民自觉自愿地认同和参与当时的主导文化,几乎以完全和平的方式完成了伊斯兰化。这到底是如何做到的?以下摘选自英国中东史专家休·肯尼迪的《大征服:阿拉伯帝国的崛起》,经出版社授权刊发。 


现在,让我们回头再看看本书开头约翰·巴尔·彭卡耶提出的那个问题:为什么阿拉伯人能够如此迅速地征服如此广阔的土地?为什么这场征服的影响如此持久深远?


首先让我们来讨论他们征服的土地,究竟是什么让这些地区如此不堪一击?一些难以详述或量化的长期性因素在其中起到了作用,人口衰退可能是重要因素之一。诚然,关于这段时期我们并没有多少可靠的人口数据,但根据大部分文献资料的描述,在540年地中海鼠疫爆发后的一个世纪中,就在穆斯林日后征服的大片土地上,人口都严重衰减,其中城市和乡村的人口损失尤为惨重。阿拉伯军似乎时常途经荒无人烟的土地。他们对伊朗和伊比利亚半岛广大地区的征服来势凶猛却抵抗甚微,可以证明当时的人口衰减。战争中劫掠的战利品,有许多都是战俘奴隶,也表明当时人力的宝贵。波斯军于540年攻占安条克和573年攻占阿帕梅亚时,他们将大量居民迁往萨珊帝国境内建立新的聚落或充实已有城镇,这证明当时的萨珊帝国境内出现了严重的人口短缺。从北非捕获的大量奴隶被贩运至中东地区,说明人力成了某种贵重甚至稀缺的资源。


还有许多著名的古老城镇显然未曾奋力抵抗就被攻克,晚期罗马帝国的三座重要城市无疑经历了这样的命运。大概在636年,安条克仅经历了轻微抵抗便被占领;698年,穆斯林军最终占领迦太基城时,这座城市似乎大部分已经荒废无人了;712年,凭据天险的西哥特王国首都托雷多也没能拖住穆斯林军的脚步。因此,尽管有关人口衰退的历史证据十分分散,且大多并非直接史料,但人口衰减显然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固然人口衰退并非阿拉伯大征服的起因,但它很可能削弱了抵抗的烈度,因此阿拉伯军才不会被有大量人口定居、驻防严密且居民斗志昂然的城市所阻碍。当时可能只有在河中地区,本地居民才会凭借高昂的士气积极抵抗敌人。


除以上长期性因素之外,战争还带来了一些短期影响,并进而引发了动乱的局面。自克拉苏于公元前53年率军进攻帕提亚帝国惨遭失败开始,罗马帝国与伊朗帝国之间就纷争频传,而602年莫里斯皇帝遇刺后爆发的那场战争是其中波及地域最为广大、损失最为惨重的战争。波斯军横扫拜占庭帝国领土,在许多层面上对当地社会造成了深刻影响。波斯军摧毁了拜占庭帝国对近东地区的统治,断绝了当地与君士坦丁堡的联系。拜占庭帝国从此以后不再为这些地区任命总督、指派军队,赋税也无法从这些地区收齐。迦克顿正统教会失去了帝国权威的扶持,沦为了众多基督教支派中的一支。


许多教士和其他精英人士都逃去了相对安全的北非和意大利地区。考古证据表明,至少在安纳托利亚地区,波斯军在进军途中对当地的城镇造成了巨大破坏,当地居民被迫废弃了平原上的大型城镇,转而逃往山间堡垒避难。到阿拉伯军从麦地那开拔时,拜占庭帝国才刚刚收复失地不过一两年,可以说拜占庭帝国在许多地区完全没有建立起军事和政治秩序。


这场“古典时代的末日决战”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在这场战争中,两大帝国以同样残酷野蛮的手段,耗尽了彼此的国力。与波斯军入侵拜占庭帝国相比,希拉克略对波斯帝国的入侵同样造成了惨重破坏。他摧毁了席兹的大火庙,历代萨珊皇帝都曾在这座火庙中举行加冕仪式,位于达斯特格尔德的皇宫也被他劫掠一空。更致命的是,著名的波斯皇帝霍斯劳二世(591年至628年在位)也被自己手下的将领杀死。与拜占庭帝国不同,萨珊波斯帝国是一个典型的王朝国家。希拉克略的进攻挫败了萨珊皇族威望,动摇了波斯统治者的信心。皇族成员的内斗使得萨珊帝国长期国势不稳。到伊嗣俟三世(632年至651年在位)被各方拥立为皇帝时,阿拉伯军已经敲开了伊拉克边境的大门。


641年2月希拉克略去世后,皇子的继位纷争让拜占庭帝国的统治陷入了瘫痪,这场事件也为阿拉伯征服的成功提供了条件。似乎正是由于当时帝国宫廷内的权力纷争,拜占庭军才没能有效支援埃及的防御。假设希拉克略去世后继位的是一位强势有为的皇帝,拜占庭帝国很可能会在叙利亚或地中海沿岸地区发起反击,在656年奥斯曼哈里发遇刺后的混乱时期尤其可能得手。然而由于拜占庭帝国的内乱,穆斯林赢得了一代人的时间来巩固他们从拜占庭帝国夺取的国土。


拜占庭帝国与萨珊帝国都拥有一个同样的优势,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当国家走向衰落时,这一优势反而变成了弱点。拜占庭帝国和萨珊帝国的军权高度集中,两大帝国都依赖于由税收财政维持的职业军队。拜占庭帝国曾拥有一支“边防军”(limitanei),这些军队戍守在国家边疆,国家发放土地与薪金来供养他们防守帝国边境。六世纪前半叶,帝国解散了这些军队,取而代之的则是拜占庭帝国的游牧盟友加萨尼王朝。582年拜占庭帝国与加萨尼王朝决裂之后,帝国依靠常备野战军来防卫边境。当时拜占庭帝国对沙漠方向的袭击似乎毫无防备。七世纪的军事操典《军略》中记载了波斯人、突厥人和阿瓦尔人的战术,但从未提及阿拉伯人。除去当地阿拉伯盟军之外,似乎抵抗穆斯林军入侵的拜占庭军队中并没有多少当地人。这些官兵要么是来自帝国其他地区的希腊人,要么是亚美尼亚人。


在萨珊帝国,军队的演变也与之相似。六世纪前半叶,霍斯劳一世(531年至579年在位)大大加强了帝国的中央行政权力,建立了一支由税收财政供养的帝国常备军。与同时代的拜占庭帝国一样,萨珊帝国也不再依靠盟友拉赫姆王朝协助防守边境。波斯皇帝的直属军队担起了守卫国家的重任。


从许多方面来看,这些发展可以说是中央权力集中和政府机构成熟的标志,然而矛盾的是,这却让这两个强大的帝国变得出奇脆弱。假如帝国政府陷入混乱,或者假如帝国军队在某场大战中遭受重创,那么地方上就难以抽出可用之兵组织防御。因为国家既没有市民组成的城镇军队,也没有可以征集的农村民兵。值得注意的是,阿拉伯军所遭遇的持续最久的抵抗来自河中、亚美尼亚、厄尔布尔士山区以及西班牙北部的坎塔布里亚山区等地,这些地区始终位于帝国和平原王国的直接统治范围之外。只有在这里,本地居民才会积极保卫家园,抗击侵略者。


有记载表明,在穆斯林征服的许多地区,入侵者都因这些古老帝国的内部矛盾而坐得渔翁之利,也就是说,某些时候他们被当地人看作是解放者,或者至少是可以忍受的统治者。其中有的是宗教矛盾:比如埃及和叙利亚北部的一性论派基督徒显然不可能拥护拜占庭帝国,尽管也罕有证据证明他们曾确实协助过入侵者。伊拉克萨瓦德地区的农民很可能因波斯统治阶层的崩溃而感到如释重负;信德地区的商人和手工业者据说曾自愿协助穆斯林打击信仰婆罗门教的军事贵族。在北非,柏柏尔人时而抗击侵略,时而与穆斯林联合,时而臣服于他们,唯独将拜占庭人甩在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在第一次征服后,被征服的群体并没有在文化上自觉反抗外来侵略。他们对于实行苛政,执法不公的总督颇有怨言,但就我们所见,并没有传道士或作者呼吁人们挺身而出积极反抗新的统治者。基督教文献中的反穆斯林宣传都是以末日文学的形式呈现,预言了未来会有一位伟大的皇帝或英雄人物自外界降临,解放基督徒。而与此同时,基督徒所要做的只有坚持祈祷和坚定信仰。与其敌视阿拉伯人,基督教不同派别之间彼此的敌意更加强烈,犹太人更是基督徒最为仇视的对象。在被征服者中,并没有人呼吁大家推翻新统治者。


拜占庭帝国与萨珊帝国境内存在的以上内部矛盾为阿拉伯大征服的成功奠定了基础。假设穆罕默德早一代人时间出生,并且与其继承者在600年出兵进攻这两大帝国,那么很难想象他们会取得任何成果。


阿拉伯军队之所以能取得胜利,也不仅仅是利用了既有国家的政治制度缺陷。当时的穆斯林军本身就拥有十分强劲的实力,因此他们比此前和之后出现的任何一支贝都因武装都更加强大有力。


关于侵略军的宗教热情和殉道与天园的观念对于战斗的激励作用,我们在前文中已经谈到很多。这些观念与前伊斯兰时代传统的部族忠诚感,以及个人英雄主义激情相互联系,彼此结合。游牧社会的文化价值观与新兴宗教观念相互混合,爆发出了强劲的威力。


我们必须指出,参与早期伊斯兰征服的是一支真正的军队,而并不是大批游牧部族组成的移民潮。他们将家中女眷、牲畜、孩童和老人留在了后方的帐篷或房屋中。士兵则编制成队,指挥官则由上级任命,指挥官的选任往往经过了哈里发或总督们的会议讨论。只有在战斗胜利之后,军人家属才能与士兵团聚。


如我们所见,阿拉伯军并非拥有他们的敌人所没有的先进技术,也并非以数量优势取胜,但他们的确拥有一些无可置疑的军事优势,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机动力。大征服期间穆斯林军奔袭跨越的路程之远令人震惊。他们的行军距离自西方的摩洛哥边缘到伊斯兰世界东端的中亚地区,绵延远达七千公里以上。与之相比,罗马帝国的疆域从哈德良长城延伸至幼发拉底河,距离尚不到五千公里。机动灵活的穆斯林军在如此广大的地域中来去如风,占领了大片地区。他们所穿越的许多地区都是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这些土地只有坚毅可靠的人才能从中畅行。他们的部队行进时并无辎重车队。战士们似乎自备粮草,当补给耗尽时,他们便会就地购买、掠夺或征取给养。士兵与牲畜都已对贝都因人粗糙贫瘠的饮食习以为常,并且惯于在恶劣的环境中安然入睡。在寒凉的夜晚依靠闪亮的星星作为导向行军是沙漠生活的必备技能,许多有关大征服的史书都曾记载阿拉伯军在战斗中展现了高超的夜战能力。强大的机动性使他们能够快速撤往沙漠进行避难、战败后重新整编,或者出其不意地突袭敌军。


穆斯林军的统帅能力无疑十分高强。军中的高层指挥官大多出身于希贾兹地区城市居民中的少数精英阶层,尤其是古莱氏部族及其分支部族最多,这些人中有许多都是极其可靠的将才。叙利亚的哈立德·本·瓦立德、埃及的阿慕尔·本·阿斯与伊拉克的萨阿德·本·瓦加斯都是名望远扬的军事将领。此后则有北非的乌格巴·本·纳菲、西班牙的塔里格·本·齐亚德和穆萨·本·努赛尔、河中地区的屈底波·本·穆斯林以及信德的穆罕默德·本·卡西姆·萨伽非等优秀将领。阿拉伯文史料还大量记述了战前军议和指挥官在实行军事行动前听取建议的行为。尽管这些记述部分是虚构的,目的是为了生动概括可能确有其事的军事行动,并凸显早期穆斯林社会的“民主”特征,但它们可能也反映了事实,也许当时阿拉伯军的决策的确需要经过协商和讨论才可施行。


某种程度上说,强大的领导力是阿拉伯社会政治传统的产物。阿拉伯社会的领导权往往在特定的家族中代代传承,但在这些群体中,志向远大的领袖需要向族人证明自己富有勇气、智谋过人且善于交际。假如领袖没能证明自己的能力,那么族人就会转而支持其他人。领袖还要考虑他所领导的族人有何观点与看法。仅靠父辈的荫蔽是远远不足以成为合格的领导者的。中亚的伊朗人王太后曾因屈底波的儿子没有继承父亲的权力而大为震惊,这一事例便体现了伊朗文化与阿拉伯文化中的不同观念。无能或独断专行的将领都不可能长期为人信服。阿富汗的乌拜杜拉·本·艾比·拜克拉和河中地区的祝奈德·本·阿卜杜·拉赫曼就属于这种失败者。他们很快便倒台了,并且遭到了同时代诗人与时事评论者的强烈贬损。


在穆斯林的统治结构中还有一些特点促成了他们的成功。史料总是在强调哈里发与总督,尤其是欧麦尔哈里发(634年至644年在位)在组织与领导征服行动中起到的作用。据说许多涉及军事行动细节的书信都出自欧麦尔的手笔,但实际上这些书信不可能全都是由他所写,尽管如此,这些叙述材料还是体现了当时的麦地那和后来的大马士革拥有强大的组织与控制能力。极少有将领敢于违抗命令,远方战场或偏远省份的将领也极少有反叛中央的情况发生。这是十分不同寻常的,因为相比于同时期的拜占庭帝国,后者的军力常常因觊觎皇位的地方将领叛乱而大大受挫。令人惊讶的是,像哈立德·本·瓦立德、阿慕尔·本·阿斯、穆萨·本·努赛尔和穆罕默德·本·卡西姆这样的优秀将领在被撤职召回时,都会乖乖地交出职位回到首都,接受处罚,承受羞辱。


大征服之所以能够成功,还有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穆斯林军对待被征服者的方式往往相对较为宽松。只要承诺上交贡赋并保证不协助穆斯林的敌人,阿拉伯将领便会乐意缔结条款,为被征服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保护,宗教场所的权利也会得到保证。在武力攻城中被击败的城市守军时常会被处决,但大规模屠杀平民的事例也极少发生。像在霍姆斯城那样征用房屋供穆斯林居住,或强征其他财产的情况十分少见。蓄意破坏或摧毁已有城市村庄的行为也同样罕见。与十三世纪的蒙古军臭名昭著的屠杀与毁灭行为相比,可谓判若云泥。尽管我们无法确定,但可能至少在征服初期,阿拉伯军对平民征取的物资和劳役要比拜占庭帝国和萨珊帝国宽松许多,他们征收的税赋也更轻一些。直到七世纪末,我们才发现有抱怨强征苛税的记载出现。很可能对于大多数被征服者来说,阿拉伯军的入侵仅仅是昙花一现的奇迹,或者一场仅持续一年的大规模袭掠,此后便会销声匿迹——因此,乖乖缴纳税款,签订必要的文件,总比眼睁睁看着城池陷落、男人被杀、女人和小孩被卖作奴隶要来得划算。


征服结束后,阿拉伯穆斯林军队很快便在新征服的土地定居下来。他们定居时几乎总是会与本地居民分区而治。在伊拉克,他们聚居在库法、巴士拉和摩苏尔这三座穆斯林新城中。埃及最早的阿拉伯人聚居点是福斯塔特,这座聚落大部分位于开阔的平地上。在北非,主要的早期穆斯林聚落是新建的城镇凯鲁万,而在呼罗珊,最大的阿拉伯人聚落则是梅尔夫,他们在这座萨珊古城的城墙外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居民区。在叙利亚,阿拉伯人往往定居在已有城市的郊区地带,而不是占据城市中心地带,比如在哈尔基斯和阿勒颇便是如此。这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征服军与当地人之间由于共用庭院与狭窄的街道而发生难以避免的冲突。


阿拉伯大征服在不同地区也有所不同。阿拉伯军入侵时沿大道行进,一路进攻或招降沿途的主要城镇。但在大道之外的山区或偏远村落,一定有许多社区此前从未与阿拉伯人有过交往,可能直到几周、几月甚至几年之后他们才会听闻自己已不再受拜占庭皇帝或波斯皇帝的统辖。在阿塞拜疆山区、里海南岸山脉、库尔德的丘陵地区、摩洛哥的大阿特拉斯山区和西班牙的格雷多山脉,都鲜见穆斯林的踪迹。直到早期征服结束后的两到三个世纪间,才有穆斯林传教者、商人和探险家进入这些地区传播新的宗教,并为当地人带来有关新兴统治者的消息。这些地区的居民没有动机抵抗入侵者,因为入侵者绕过了这些地区。


我们在上文中曾多次提到,穆斯林征服者极少有逼迫被征服者皈依伊斯兰教的行为。任何强迫改宗的行为都可能会引发大规模反抗或公开敌视。因此,穆斯林统治者与教会领袖和其他臣服于他们的宗教机构建立了一套合作关系。人们部分是因为财政压力而改宗,为了逃避臭名昭著的人头税而皈依伊斯兰教,但不仅如此,改宗还能使人获得机遇逃离现有社会阶层约束,成为新兴统治阶层的一员。对于想要谋得军职的人来说,皈依伊斯兰教是必须之举。到十世纪,在某些地区还要更早,没有穆斯林身份就很难在文官系统中官运亨通。因此,这个新兴信仰的魅力主要在于吸引力,而非强制力。


在建立以来的头一个世纪,穆斯林帝国的社会环境十分开放。穆斯林是新兴帝国的精英阶层,他们宣称伊斯兰教是面向全人类的宗教。任何想要皈依伊斯兰教的人都可成为这个精英群体的一分子。相比之下,罗马帝国的公民或波斯帝国的贵族则是难以企及的特权阶层,受既得利益者捍卫。皈依新兴的伊斯兰教之后,被征服者也能够成为征服者,加入统治阶层,并且至少在理论上与其他穆斯林共同享有平等地位。诚然,不久之后穆斯林元老和新皈依的阿拉伯及非阿拉伯穆斯林之间便爆发了长期的暴力斗争,但这不能否定伊斯兰教是对所有人开放的。


早期穆斯林还抱有强大的文化自信心。真主通过先知穆罕默德用阿拉伯语向他们传达训诫,他们遵从真主的信仰,传播真主的语言。我们可以将他们与五世纪入侵西罗马帝国的日耳曼人相比。日耳曼人占领罗马帝国的领土之后,他们便抛弃了旧有的诸神,皈依了基督教,也即他们所征服帝国的宗教,至少就我们所知,没有人宣称神的语言是日耳曼语。强大的文化自信心确保阿拉伯语成为行政语言与新兴高等文化的语言载体。任何人想要完全融入政府或知识活动,就必须能够读写阿拉伯语才行,最好还有穆斯林身份。这与西欧的日耳曼国家也差异明显。至少到十二世纪为止,西欧的日耳曼人仍旧将拉丁语作为行政语言和高等文化语言,新兴统治阶层仍旧使用诸如“公爵”(dux)和“伯爵”(comes)之类的拉丁语头衔,而日耳曼语则只有方言俗语留存下来。但穆斯林的头衔如“哈里发”(khalīfa)、“埃米尔”(amīr)和“瓦力”(wālī,即地方官,总督)都源自阿拉伯语。


尽管如此,征服仅仅为改宗拉开了序幕。穆斯林建立了一套政治与社会架构,因此伊斯兰教才能在其中缓慢发展扩张。到1000年,穆斯林可能在所有于750年前被征服的地区都成了多数人口。大征服并没有引发改宗,但它的确为其奠定了先决条件:没有大征服,伊斯兰教也就不会在这些地区成为主流信仰。


穆斯林征服的成功还要归功于当时独特的历史条件和新兴一神论信仰的传播。伊斯兰教拥有许多便于基督徒和犹太教徒理解接受的特点。它拥有一位先知、一部圣书、完善的祈祷文、饮食准则和家庭法。亚伯拉罕和耶稣在穆斯林传统观念中同样也是伟大的先知。伊斯兰教从一开始就作为一个独立的宗教发展起来,但它却宣称是过去一神论宗教的完善者,而非摧毁者。伊斯兰教并不像其他某些宗教(比如佛教)那样陌生,因此它与既有宗教的相似性和共同的宗教传统很可能也鼓励并促进了人们改变信仰。


在很大程度上,穆斯林针对敌人的政策也使他们的统治被广为接受:毕竟绝大多数情况下,向入侵者投降,订立和约并上交贡赋总比顽抗到底更划算。假如政治层面的征服没有完成,伊斯兰化与阿拉伯化进程也就不会在征服结束的两到三个世纪之后出现,但这种转化并不是征服所直接导致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而是越来越多人自觉自愿地认同和参与当时的主导文化,渐渐以几乎完全和平的方式造成了伊斯兰化的普及。


归根结底,穆斯林征服的成功是整个后罗马世界的动荡衰败、贝都因武士的坚忍顽强以及新兴伊斯兰教的激励与开放特质共同作用的结果。


谢选骏指出:人问“阿拉伯帝国何以迅速征服广阔的土地”?我看阿拉伯帝国因为野蛮落后而迅速征服广阔的土地——就像人民解放军击败了国民革命军一样。人说“阿拉伯帝国的大征服直接对被征服的地区的语言和宗教产生了永久性影响”——我看这是鼠目寸光,因为仅仅一千余年,如何就是永久呢?这就像中国共产党迄今为止也不能统一中国。

谢选骏: 人民紫蒂兵对号入座成母狗



《网友挖出:“两只野狗追松鼠”的梗 出处居然是这个》(推特 2023-05-18)报道:


目前,关于“笑果脱口秀事件”的各类阴谋论甚嚣尘上,在微博上有网友认为,House在表演中称“两只狗追松鼠”是暗讽电影《上甘岭》中的这一段画面。 pic.twitter.com/1IFUKrvDzm— 李老师不是你老师 (@whyyoutouzhele) May 18, 2023

狗追松鼠恐怕是只有美国人听了才有感觉的梗,因为这事在美国更常见。


F可以手动换子弹  @耿直的马桶猪:


为啥我说国内的脱口秀有一种舶来品的感觉呢,因为他们有些梗和桥段确实与国内大多数人的认知有区别,反而更符合国外的一些场景。


比如狗追松鼠的这种描述,很多国内网友说很少见到这样的场景。但也有人说这在美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美国的松鼠更多。


所以我顺着这个说法检索了一下,发现美国的视频网站上确实有不少狗追松鼠的视频,就连知名的《飞屋环游记》里那只会说话的狗,都有一个“松鼠!”的梗。


另外,我还去国内的视频网站搜了下,发现那里虽然也有狗追松鼠的视频,但量不仅明显少于美国视频网站的,也没啥人观看,有的视频还是从国外搬运过来的。


所以,这或许能说明,狗追松鼠恐怕是一个只有美国人才会听了觉得有感觉的梗。而在中国去做这样的描述,就会让人觉得奇怪,并会让人琢磨为什么要去描述这么一个少见的场景。结果自然会有人就发现了上甘岭里战士追松鼠的场景。


虽然那个场景在如今国内的网络上知道的人可能不一定很多,可house自己又用了描述军人那8个字去描述狗追松鼠的场景,这就更会让大家怀疑是不是与上甘岭有关,是不是一种“别有用心”了。


中国军队是不是全世界军队中最玻璃心的?被喜剧演员调侃了一句就要死要活的,要置之死地,世界上有哪支军队脸皮这么薄的,一句玩笑话就“真切感觉到了挑衅、侮辱和激愤”,上了战场被敌军骂一句岂不要气死?自称人民子弟兵,其实是把自己当成人民说不得的皇上。 pic.twitter.com/ukpZAvq0VG— 方舟子 (@fangshimin) May 18, 2023

 

这种就是小丑 pic.twitter.com/NMikOBBrtd— 每日反共 (@FHtxWIgJMI3yoLO) May 18, 2023

 

哀莫大于心死。这每个字节中都充满了愤怒、无奈和对这个社会的无力感。 pic.twitter.com/qTq1FOK4w9— Jixian Wang (@hellojixian) May 18, 2023


强烈支持!吴京涉嫌辱化,辱军 pic.twitter.com/oeNkWdwdTq—徐晓冬 北京格斗狂人 (@Xuxiaodong3) May 18, 2023


过去几年,演员吴京自编自导《战狼》系列电影炒作“爱国情怀”,赢得中共当局的大力支持。在政府的“加持”下,吴京更是挣的盆满钵满。


你为了狗粮,丧失良知;

你为了私利,坏了良心;

你为了讨好邪党,丢掉了起码的新闻道德;

“到此为止”?你等着吧!

这是网络时代,不是毛时代! pic.twitter.com/BZjzgvym7e— 独钓寒江雪 (@dudiaohan) May 18, 2023

一语成谶!!

笑果文化,罚款1335万元,在京所有演出活动无限期暂停!

在中国不能说半点与普世价值观念的话语,否则轻则罚款重则牢狱之灾! pic.twitter.com/BaKBeNYxBV—罗翔(@XIAOMIEHM) May 18, 2023

 

这个作品在中国网络又一次疯传,因为笑果脱口秀事件让人们再次体会到中共的禁区无处不在。 pic.twitter.com/wWPXa1VfZ0—Gancheng Wang (@GanchengW) May 18, 2023

墙内热传视频:《看不见的墙》

突发

5月17日晚,多地网友投稿称,近期的外国音乐人/乐队在华演出被突然取消,原因不明。 pic.twitter.com/QmRWhYl9tM—李老师不是你老师 (@whyyoutouzhele) May 17, 2023


“能打胜仗”这种说法不知是哪个没文化的笔杆子想出来的,它蕴含的意思是以前一直打败仗,所以才希望以后能打胜仗。如果以前就能胜仗,那应该提倡不打败仗、百战百胜才对。—方舟子(@fangshimin) May 18, 2023


说人民公安是忠于党的狗,这算不算侮辱公安啊?抓不抓?能不能也说人民军队是忠于党的狗? pic.twitter.com/7L6rBPGnd3—方舟子 (@fangshimin) May 18, 2023


网民嚎叫:

o88 发表评论于 2023-05-19 08:31:16

哪裏是兩只野狗,明明是一群野狗好不好?

阳冬籁 发表评论于 2023-05-19 07:58:00

不论本义如何,长城和野狗都成了代名词了。“野狗”要火呀,呵呵

大荣确 发表评论于 2023-05-19 06:51:58

脱口秀是舶来品,本就不招上面待见,这次估计是死定了。


谢选骏指出:人民紫蒂兵吃饱了撑的,对号入座成母狗。


《作风优良 能打胜仗?军区大院开出一辆法拉利惹众怒》(Newtalk  2023-05-18)报道:


解放军军区开出一辆要价超过五百万的红色法拉利,遭网友嘲讽。


笑果文化公司脱口秀演员李昊石(HOUSE)13日在北京演出时,说自己领养的两条野狗追松鼠的场景让他想起“作风优良,能打胜仗”,被指控对中国解放军不敬。推特网友 17 日拍下解放军军区开出一辆红色法拉利,遭网友讽刺“这是作风优良?”、“又是哪位大佬”。


针对笑果脱口秀事件,解放军西部战区陆军通过官方微信表示:“做为一名军队宣传文化工作者,对多元文化也足够包容,但看到此种蠢货的无耻言论,还是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挑衅、侮辱和激愤’”。


科普作家方舟子今 ( 18 ) 日批评:“中国军队是不是全世界军队中最玻璃心的?被喜剧演员调侃了一句就要死要活的,要置之死地,世界上有哪支军队脸皮这么薄的,上了战场被敌军骂一句岂不要气死?自称人民子弟兵,其实是把自己当成人民说不得的皇上”。


网友近日也拍下解放军基地内开出了一台红色法拉利,该辆 Ferrari SF90 Stradale 基本车价为 547 万元。也遭网友讽刺:“这是作风优良?”、“军区大门裡跑出一条狗还好解释这……怎么洗?”、“它作风已经很优良了,没有先封路再出来”。


笑果脱口秀因内容涉及诋毁解放军,遭开罚巨额,并无限期停止演出。


作风优良 pic.twitter.com/mCkN46ozhV— 墙国蛙蛤蛤 (@GFWfrog) May 17, 2023


网民嚎叫:

ArduinoDude 发表评论于 2023-05-19 11:01:24

作风优良,能打胜仗,更能打败仗!

湾区范儿 发表评论于 2023-05-19 10:59:44

感谢这次风波,让吃瓜群众知道中国军队比野狗还不如,野狗只会和外面的敌人去抢食物。中国军队被老百姓联想一下就暴跳三丈,要把老百姓置之死地。

加拿大小毛驴 发表评论于 2023-05-19 05:14:56

解放军的人才提拔体制,就是一层层的买官卖官,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刘亚洲曾言:军队里的高层将领,除了他和刘源,都给郭伯雄、徐才厚送过钱。这样的军队战力如何?


谢选骏指出:人民紫蒂兵对号入座成了母狗还不过瘾,还要全国人民都知道,这是唱的哪一出?


《她被警方拘留 只因声援House 说了这样一句话…》(法广/CDT 2023-05-18)报道:

中国脱口秀演员House李昊石指野狗“能打胜仗、作风优良”被控“辱军”后,仍有中国民众公开或私下表达支持。大连一名女子因为以“兵哥哥难道不都是狗哥哥么”表达声援,被警方行政拘留。


据中央社今天引述消息称,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17日通报,公安机关16日接获举报,指微博用户“花花花未央HWY”发布“涉军人不当言论”。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在16日晚间8时10分将涉案的34岁史姓女子传唤到案并侦讯。


据中国网络讯息,微博帐号为“花花花未央HWY”的史女,16日在回应“笑果文化旗下脱口秀艺人House被指冒犯解放军”的话题时,写下“也(为)啥 要封杀啊?”,并指“兵哥哥难道不都是狗哥哥么?”,且用狗脸的贴图代替文中的“狗”字,随后就被举报。


消息称,目前史女已被甘井子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但通报没有提到裁定拘留的天数。


“兵哥哥难道不都是狗哥哥么”

5月16日,一位微博网友 @花花花未央HWY 在“笑果文化旗下脱口秀艺人House被指冒犯解放军”的相关话题下评论,认为不应该对艺人进行永久封杀,并同时发表了一句嘲讽评论“兵哥哥难道不都是狗哥哥么”。


网传举报过程:


https://twitter.com/SpeechFreedomCN/status/1658762090184671233


然而,这句评论遭到了其他微博用户的举报。最终这位女网友被大连公安查明身份、行政拘留,理由是“在网上发布涉军人不当言论”。


@中国日报:[#网民发布涉军人不当言论被行拘#]17日,@甘井子公安 发布警情通报称,2023年5月16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微博用户“花花花未央HWY”发布涉军人不当言论。甘井子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于当日20时10分许依法将涉事网民史某(女,34岁,某公司员工)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审查,史某承认其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在网上发布涉军人不当言论。目前,史某已被甘井子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5月17日,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微信“文旅北京”公众号消息,因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演员李昊石(House)“肆意篡改演出申报内容”,演出中出现“严重侮辱人民军队的情节”。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2.5万元,并罚款1335万元。同时,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无限期暂停涉事公司在京所有演出活动。 (事件背景)


此次“笑果脱口秀演出风波”起于微博网友的一次公开举报,而在引发舆情之后,更是出现了举报行为的效仿、升级。例如有网民建议“对支持笑果文化及李昊石的人举报”、“对李昊石现场发笑的观众进行处罚”、建立“快速发现、快速举报机制”。


以下为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摘自部分推特网友评论:


Mario20200928:中国人不可能因言获罪。


sgfdhrsv:不要太过离谱……就这一句话,花这警力抓???还拘留???


wa1920:国内抓人真方便随便抓。


liaozhengshier:文革预热。小粉红卫兵们摩拳擦掌,就等领袖第一张大字报了。


Ander_9339:以后骂别人是狗,是不是可以用上那八个大字了。


bketck:个人感觉从这么重视军队来看,大概率皇帝是打算真的要动台湾。


Andres_789wang:杂种包子现在唯一能依仗的大概也只有党卫军了,所以它势必要把先军政治这杆旗给竖起来。


fgzj123:这个女生说的没错!军哥哥就是狗哥哥。


Ock3Zsn:文革余毒至今仍在毒害中国。


Luoweiwei11:泄露国家机密。


CCP_LMAO:警力都放这上了是吧。


kewang35663706:因言获罪升级版。


网民嚎叫:

法治中国 发表评论于 2023-05-19 09:08:01

解放军从来没有进行国家化,并不是国家公器,而是共产党打江山(人民)坐江山(人民)的私人武装,其性质并变更过。

BananaeEggs 发表评论于 2023-05-19 06:54:03

共慘黨的兵,不是整天喊「為人民服務」嗎?狗是養來看家的,與主人作伴的,狗亦是「為人民服務」,所以,軍人和狗都在為人民服務,屬同一階級層次。軍人= 狗。

lifecycle1 发表评论于 2023-05-18 21:32:18

脱口秀里不一定是那个意思。但我是这个意思:凡是只为党服务的军人,狗都不如。

谢选骏指出:人民紫蒂兵对号入座成母狗,惟恐天下不知,却又不准网民跟风吹嘘,如有违者,还要逮捕法办……这是什么世道?这是人民紫蒂兵对号入座成母的新世道。

谢选骏:公民权不能侵犯人权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法语: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简称《人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1])是在法国大革命 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最初的起草人是拉法耶特侯爵,受到了美国人杰佛逊的影响。


历史

人权宣言受到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各州权利法案的影响,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 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 关于人权宣言的思想渊源,学术界仍存在争论,德国学者吉欧·耶林内克认为它抄袭北美的权利法案,而法国学者埃米尔·布特米则认为它的文本是法国原创的,观念则是18世纪精神的体现。


1793年6月24日,雅各宾派通过的新宪法前面所附的《人权宣言》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宣布《社会的目的就是共同的幸福》,提出《主权在民》,并且表示如果政府压迫或侵犯人民的权利,人民就有反抗和起义的权利(革命权)。


但是,这份宣言里保障的人权受历史发展的社会环境局限,仅仅是针对「拥有市民权的男性」(Homme=「人」=「男性」、Citoyen=「男性市民」)而言的。 在当时,女性、奴隶等是不被当作完整的「人」来看待的,并无公民权。


谢选骏:公民权不能侵犯人权


《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思想源流与规范演变》(王建学  )报道:

摘要: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对理解基本权利发生学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它长期被视为理所当然因而未得到应有阐释。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首次对人权和公民权进行了明确区分,它一方面继承了英美自由主义,并将自然权利抽象化和普遍化为人权,另一方面通过公民和公民权的概念集中体现了法国式共和主义,特别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因此,英国式自由主义与法国式共和主义共同为宣言中的二分法提供着思想基础。宣言糅合了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国民主权等近代启蒙观念以及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从而有效协调人和公民两种身份。几乎所有当代权利清单都可以在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中找到其思想渊源,当代人权文件所采取的二分法、三分法乃至四分法也都受惠于它。我国宪法中亦存在人和公民以及人权和公民权的纠葛关系,只有人和公民两种身份能够并存,共和主义、社会主义与个人的适度自由才会有协调的余地。


一、问题的提出


基本人权已经毋庸置疑地成为现代各国宪法的核心价值,如学者所言,“对基本权利的确认与保障,是整个宪法价值体系的核心所在。”[1]基本人权也上升为整个国际法律秩序的价值基础,得到《联合国宪章》等的一再重申。对于当代人权条款而言,主要问题在于如何有效实施。为其实施过程更加有效,人权条款本身必须首先具有严谨的逻辑和清晰的结构,因此,人权的类型化成为司空见惯的作法。比如,意大利1947年宪法将基本权利分为公民关系、伦理和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四个方面;1966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并立则是人权类型化的普遍表现。追本溯源,此种类型化实际上滥觞于法国。法国现行宪法中的权利法案包括三个支柱:确认自由权和政治权的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本文简称1789年宣言)、确认社会权的1946年宪法序言、确认环境权的2004年环境宪章。显然,在人权类型化的问题上,1789年宣言将人权和公民权并举具有开创意义。


然而,人们将人权类型化视为理所当然,不仅对其滥觞熟视无睹,对其背后的基本法理也缺乏应有追问。最值玩味的是,1789年宣言在人类宪法史上具有众所公认的重要地位,以至于它自颁布以来就一直是各国学者的研究热点,虽然不同时期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相关研究从未中断。然而,学者们一直忽略了一个表面上无足轻重但其实极为重要的问题,即:1789年宣言在名称和内容上首次将人权与公民权并列,其背后的法理到底为何?由此,必须从1789年宣言入手深入剖析人权和公民权界分的法理基础,包括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所采取的文本形式,其思想基础与规范演变,以及对宪法演进的历史意义。


二、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文本形式


(一)“人的和公民的权利”的两种解读


1789年宣言的标题是在“权利宣言”的基础上增加了“人的和公民的”作为所有格限定语,这种法语构词法可以作两种解读。一种是它宣告了“人和公民”的权利,也就是兼具人和公民两种不可分的身份所享有的作为同一整体的权利;另一种是它同时宣告了人的权利(即人权)和公民的权利(即公民权)这两类权利,二者在性质上互不统属,在形式上可以并列。事实上,两种解读都曾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过,且相互间具有“暧昧”关系。比如,潘恩是世界范围内第一个系统解读宣言的著名思想家,他一方面将人权和公民权进行类型上的相互区分,另一方面又将整个宣言视为人和公民的权利原则由抽象到具体的逐次展开,并且对人、公民、社会成员等概念存在一定程度的混用。[2]


在现代宪法理论中,学者们基于各自不同的立场继续发展着前述两种解读方案。比如,社会连带法学的代表人狄骥批判了将人权和公民权并列的观念及其自然法基础,继而指出:“《宣言》中所列举和确认的是既作为人、又作为公民的个人的权利,也就是指那些属于理论上的人、同时又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有效保障的权利。在这里,公民权与人权已毫无差别;公民权就是得到保护和确保的人权。” [3]那么,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真正含义究竟为何?其实,应当首先在宣言的文本中寻找这一问题的答案。


(二)人权和公民权的文本统计及初步答案


1789年宣言共包含一个简短的序言和17条正文,其中使用了人、人权、公民、公民权、国民、社会等不同措辞。其措辞极为考究审慎,总体而言有三条规律可循。


第一,凡是强调人基于其自然、天赋的普遍性道德资格而享有权利时,总是单独使用“人”及“人权”的表述。比如第1、2、4、5条在表达关于权利和自由的普遍性原则时仅使用“人”,特别是序言中“自然的、不可让渡的与神圣的权利”更是以“人”作为主体;再比如第7至9条宣告获得司法保护的权利,以及第10至11条宣告信教自由和思想自由,都使用同样的表述。此种措辞表明这些具体人权是与作为政治体成员的公民资格无关的。


第二,凡是强调人基于政治体成员的资格而享有权利时,总是单独使用“公民”及“公民权”的表述。比如第6条的参与法律制订的权利及平等担任公职的权利,第13至14条的参与决定赋税的权利和赋税分担的平等性,均仅使用“公民”。尤其是当人的身份与公民的身份同时出现在某一条款时,人权和公民权的对比就特别明显,比如在第7条中,免受非法逮捕是人的权利,而服从合法传唤则表述为公民的义务。这种差别不仅意味着主体身份的不同,更意味着当人以公民身份出现时还需要承担特定义务。


第三,凡是在泛指时,总是使用“人权和公民权”的表述,也即“人的和公民的权利”。除标题以外还有序言中的“承认并且宣布如下的人权和公民权”,以及第12条中的“人权和公民权的保障需要公共的武装力量”。在此情况下,前文所述的两种解读均可成立,因此歧义性特别显著。然而,与此不同,“人权”或“公民权”单独出现时,除在序言部分使用了“人权”表述外,其他地方均表述为“人(人)有权”或“公民有权”这样的具体形式。


此外,第3条在表述主权原则时既未使用“人”也未使用“公民”,更未使用卢梭极为欣赏的“人民”,而是使用了辨识度非常高的“国民”。此中意蕴暂且按下不表,后文进行深入剖析。第15条的规定也颇值玩味,“社会有权要求一切公务人员报告其行政工作”,并没有使用“公民”一词。这又涉及社会与国家和政府的关系,以及人或公民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通过分析1789年宣言的文本,能够初步厘清人和公民以及人权和公民权的差别,即人权和公民权是两类并列的权利,但也带来了更多疑问,人、公民、国民、人民、社会等一系列措辞的差别到底意味着什么?


(三)两种草案作为深入研讨的线索


1789年宣言表达了特定时代的权利观念,其首次提出的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也必有其特定的思想渊源,因此,准确解读1789年宣言就不能仅仅止步于它的文本,还必须深入探究制宪过程中的思想碰撞。法国制宪国民议会于1789年7至8月收到了代表们提交的20余种宣言草案,这些草案反映了代表们对人权和公民权的不同看法,连同代表们对这些草案的讨论,都对8月26日正式通过的宣言存在或多或少的影响。


从议会审议情况看,最有代表性且影响最大的草案有两个。一个是拉法叶特于7月11日提交制宪国民议会的宣言草案,这也是议会最早收到的草案。该草案受到美国各州权利宣言的影响,内容表述极为简练,且采取条文列举式。由于其提出时间最早,并且拉法叶特本人作为“两个世界的英雄”深孚众望,因此其草案成为最受瞩目的版本之一。另一个是西耶斯于7月20日提出的宣言草案。西耶斯受卢梭影响至深,因此公认其草案具有卢梭思想的因子,此草案在形式上采取论述式,颇具法国本土色彩。由于西耶斯对大革命影响巨大,被称为法国大革命之父,[4]因此其草案也备受推崇,西耶斯还因此获得了“法国人权之父”的美誉。[5]

制宪国民议会还收到了穆尼耶等人提出的不同草案文本,其风格基本上介于拉氏草案和西氏草案之间。制宪国民议会还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对不同草案进行研究并另行提出其他调和性草案,比如以米拉博为首的五人委员会草案,[6]以及默默无名的第六组草案。[7]在决定采取何种草案作为逐条审议的蓝本时,拉氏草案和西氏草案双双落选,令人意外的是几乎无人问津的第六组草案获得票数最多。这种意外结果其实是在情理之中的。一者,拉氏草案和西氏草案均有独立的思想体系,其支持者甚众,且有不少不可调和的党徒彼此不肯让步,而同时自己赞成的草案又没有当选的可能,结果名不见经传的第六组草案“渔人得利”;[8]二者,第六组草案作为一个折衷方案也有优点,在一定程度上同时反映了拉氏草案和西氏草案,因此成为两派对立观点折衷的理想选择。然而,第六组草案并非一人独立完成,而是多人合作的成果。因此,其不如前两个草案那样具有代表性,后文通过拉氏草案和西氏草案这两条线索来追溯人民和公民权界分的思想渊源。


三、英国式自由主义作为人权的思想渊源


(一)拉叶法特草案及其北美渊源


拉法叶特草案无论在标题还是内容上都最为简练。[9]它的名称是“权利宣言”,而没有使用“人的”或“公民的”作为限定语。很明显,这种标题措辞具有鲜明的北美色彩,因为此前北美各州的人权文件均称为“权利宣言”。在内容上,拉氏草案也遵循了北美权利宣言的简洁风格,开门见山地列举正文(共计10条),而没有像典型的法国式法典那样包含序言。

总体上看,拉氏草案只用四百余字便勾勒出天赋权利、国民主权和权力分立等一系列近代宪法原则。尽管从标题和正文的措辞上看,自始至终都没有直接出现“人权”或“公民权”的概念,但人和公民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分。拉氏在表达自然权利时均以“人”作为主体,而在宣言后半部分涉及政治社会的运行规则时则使用了“公民”一词。在表述主权原则和宪法修正时,他使用了“国民”一语,似乎在有意无意地回避“人民”表述,这种风格完全投射到了正式通过的1789年宣言中。


拉法叶特将起草和提出权利宣言视为自己最重要的两项成就之一,而且其回忆录毫不掩饰其草案受到北美权利宣言的影响,并且认为北美权利宣言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他写道:“北美革命时代为全世界开启了一个新的社会秩序,可以恰当地将这个时代称为权利宣言的时代。下列状态是不配权利宣言这个神圣名称的:一方面,贵族和教士的专制构成社会秩序的重要内容,而权力由此而生;另一方面,人民的权利只是来自少数人的例外让与,而这些人是权力的主要所有者。1688年由威廉三世被迫签署的著名的权利请愿书即属此种性质。只要对比一下‘请愿书’与‘宣言’这两个名称,就足以揭示二者的差别了,前者表述了古英格兰的习惯性特权,而后者则显示了对人民权利的不断诉请,这在北美的话语里是多么重要啊!” [10]拉法叶特的论述提供了追溯人权和公民权区分的一条重要线索。沿着这条线索,有必要进一步考察北美各州在1789年之前所颁布的权利宣言。


(二)弗吉尼亚权利宣言及其英国渊源


北美第一部权利宣言诞生于1776年6月12日的弗吉尼亚,其后宾西法尼亚、马里兰和北卡罗来纳等州纷纷效仿。众所周知,北美在宪法传统上沿袭英国,然而,1776年弗吉尼亚权利宣言则以“宣言”命名,放弃了以“请愿书”或“法案”为名称的英国传统。从具体措辞和总体内容来看,弗吉尼亚权利宣言并没有提出人权和公民权的二分法,甚至它对人权的主张亦若隐若现。


一方面,弗吉尼亚宣言对英国权利法案有所创新,主要体现在其简短的序言和前6条中。序言虽然极其简短,远比不上法国1789年宣言那样长的篇幅,但它宣告了弗吉尼亚善良人民的代表通过自由集会制定一项权利宣言,这些属于他们自己及其后裔的权利是政府的基础。前6个条文依次宣告了自然权利和固有权利、社会契约、民选政府、反特权、权力分立、选举平等与选举权等内容。这些内容旨在构建一个关于理想政府的模型,于此,频繁使用了“人民”这一群体性称谓。此处的人民与卢梭的人民是否为同一概念?此问题同样暂且按下不表。无论如何,这些内容显然属于新世界流行的启蒙观念,在内容上与英式权利法案格格不入。


另一方面,弗吉尼亚宣言也继承了英国权利法案的自由主义传统,多数情况下通过对公权力的禁止性规范来表达权利主张,比如不得暂停法律(第7条)、非依国法或同辈审判不被剥夺自由(第8条)、不得要求过度保释金或过高罚款(第9条)等等,这种传统以及类似内容早已体现在从1215年自由大宪章至1689年权利法案的每一部英式权利法案中。而在此种场合,宣言只在必要时才采用了“人”这一称谓,且多未将其作为权利主体,字面上具有道德意味的“man”和不具有道德意味的“person”并用,它远未像法国1789年宣言那样采取“人人有权……”这样具有道德普遍性的权利性规范,由此,“人权”本身也就被隐藏起来。在1789年宣言和拉氏草案中出现的“公民”一词,则完全付之阙如。


(三)人权的普遍化:1789年宣言的贡献


北美权利宣言的前述风格一直延续到1791年权利法案。因此可以肯定,人权和公民权的提出及其二分法是法国1789年宣言独一无二的贡献。尤其就人权演变而言,在总结北美这条线索时可以发现,拉氏草案尽管受到北美的影响,尤其是继承了英美的自由主义思想,但其本身无论在风格还是内容上,都表现出更多的理想性和普遍性。[11]1789年宣言超越了人的民族或国别身份,首次宣告和确认了道德与伦理意义上抽象的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如学者所言,“法国人的贡献是,首先发现了人权这个观念。它并不是附在贵族或平民的身份上的各种特权,而是人的一般的权利,这就是法国人权宣言中‘人’这个字所具有的份量。也就是说法国革命首次正面否定了身份制,抓住了人的普遍性。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 [12]虽然权利的普遍性在北美宣言也有一定程度的存在,但显然不如拉氏草案那样明显。而如果回到英式权利法案,理想性和普遍性则基本上被务实性和特别性所取代。因此,“美国的权利法案将英国人传统的各种自由赋予其自然法的基础,并加以确认,与此不同,法国的人权宣言,则抽象地描述出具有新的纲领性的人权。” [13]


围绕1789年宣言的思想渊源,法制史上曾出现过一桩公案。德国学者耶利内克提出,1789年宣言基本上抄袭自北美各州权利法案,而北美权利法案也不像通常认为的那样来自于英国法,而是源于宗教自由,宗教自由及其涉及的国家与个人关系建构则源于日耳曼民族固有的法律观念。[14]这种观点受到法国学者布特米的严厉批判,后者驳斥了耶利内克的每一个论点,认为1789年宣言乃是法国原创,与北美各州权利法案在观念和表述上格格不入,而且北美权利法案实际上来源于英国法。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权利法案或宣言及其蕴含的权利观念,并非以宗教自由为模范,而是与宗教自由并列,均为18世纪精神的要求,耶氏的观点囿于国别或民族是错误的。[15]从人权和公民权的相关措辞和观念变化来看,以上两种观点均有偏颇之处,特别是耶利内克持论较为极端。客观而言,英美法三国在不同时期的权利法案和宣言既有传承和延续也有不断的创新和发展。


四、法国式共和主义作为公民权的思想渊源


(一)西耶斯草案中的人和公民


如果说拉氏草案是法国式宣言的一个极端,那么西耶斯草案则是另一个极端。西氏草案的名称——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得到了1789年宣言的完整采纳,并且,制宪国民议会所收到的绝大多数草案在名称上都受到西氏草案的影响,将人权和公民权并列在标题中。在内容上,西氏草案先以一个篇幅约6800字的严整论述开篇,这已经超出通常所谓“序言”的范畴,再以论述为基础开列32条权利清单正文。


从总体上看,西氏草案关于人权和公民权的措辞表述与正式通过的1789年宣言高度一致。在泛指时,“人权和公民权”总是同时出现,而在具体描述某项权利或自由的过程中,凡指自然权利或天赋权利时总是将“人”作为主体,凡基于政治体的成员身份时则使用“公民”。他在论述部分系统阐述了人权和公民权的关系,先是利用大量篇幅分析了自然状态以及人的自然权利,并将这种权利称为“自然的和私人的权利”, [16]再分析自然状态的人通过契约进入社会状态之后所享有的“政治权利”。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在两部分的前后过渡中,西耶斯很自然地将公民表述为自然权利的主体。对于人权和公民权的差别,西耶斯认为,“前者是为了维持和发展那些之所以组成社会的权利;而后者则是社会据以组成的权利。出于语言的准确性,最好称前一类为消极权利,称后一类为积极权利。” [17]也就是说,人权是基于人的普遍性道德身份而应当享有的天赋权利,为了使这些权利得到更好的保证,人通过社会契约组成政治体并成为其一员,由此又基于成员身份而享有公民权。


(二)西耶斯草案的卢梭渊源


然而,当人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后,就将其“自然的和私人的权利”表述为“公民的权利”,西耶斯的这种用法令人费解。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此时的人已经时刻以公民身份来享有权利,而人权和公民权则是以兼具人和公民两种不可分身份为前提的权利整体。这种解读在根本上来源于卢梭的绝对社会契约观,即在进入政治社会时,“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转让既是毫无保留的,联合体也就会尽可能地完美,而每个结合者也就不会再有什么要求了”。[18]因此,每个人就自然地获得了“公民”这种不可剥离的身份,人的身份就不能从其公民身份中区分出来,二者高度整合。


然而,西耶斯在遵从卢梭的教导时会遭遇一个现实问题,即在当时,儿童、妇女等并不享有公民权,由此,其人权主体的身份与公民权主体的身份并不完全重合。该问题在卢梭人民主权的理想图景中被刻意回避了,而西耶斯的草案却无法回避它。为解决这一问题,西耶斯进一步提出了消极公民与积极公民的区分,“一个国家的所有居民均必须享有消极公民的权利:一切人享有其人身、财产和自由等受保护的权利,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享有参与公共权力之组成的权利;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是积极公民”。[19]


由于需要处理关于公民的一系列理论和现实问题,西氏草案在论述和正文部分都大量使用了公民表述,比如正文的32个条文中有13个以“公民”作为主体。相比之下,拉氏草案只出现了1次“公民”,频率极低,而在英国不同时期的权利法案、北美各州的权利宣言乃至1791年权利法案中,“公民”一词几乎从未出现过。这种数量上的对比无疑有助于说明公民和公民权的观念来源。


(三)公民权的提出及普遍化:1789年宣言的贡献


众所周知,“公民”是卢梭特别中意的概念,《社会契约论》借此构造政治体和主权结构,并且该书第一版卷首署名是“卢梭,日内瓦的公民”。[20]公民身份不同于人的身份,后者在本质上可以并能够消极地逃逸于国家之外,这种古典自由主义思维中的人“可称之为‘自由、独立的人’,这是一种原子主义的、自我中心的‘人的形象’”;[21]而前者则意味着通过积极行使其参与权来促进一个政治体的完善,更意味着通过承担特定的公民义务来构建一个良好的共和国,一群精致的自由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不配拥有一个共和国。因此,在西氏草案和1789年宣言中,不仅借重公民来宣告公民权,还在特定条款中宣告了公民的义务,比如平等服从法律和服从合法传唤。当1789年宣言将“人的和公民的”增加为“权利宣言”的所有格限定语时,反映的是一种强烈的法兰西共和传统。人们习惯将1789年宣言简称为人权宣言,这在严格意义上是欠妥的。


除了人和公民以外,西氏草案还交替使用了相关的“人民”“民族”“国民”和“社会”等表述。这些表述也与政治体中的公民直接相关,并波及人的地位,其背后的具体意蕴,连同前文两次按下的相关疑问,即将在下一部分揭示答案。


五、 二分法的思想基础与规范演变


(一)二分法的思想基础:自由主义加共和主义


从前文展现的两条线索来看,英国式自由主义与法国式共和主义共同为1789年宣言的二分法提供着思想基础。


就自由主义的基本脉络来看,发源于洛克的以限权政府为主要载体的古典自由主义可以说是其主线。[22]就1789年宣言的思想基础而言,“用《人权宣言》去限制国家权力的办法”并不来源于卢梭,而是有诸多根据说明其来自北美,[23]并在根本上受益于英国的古典自由主义。法国人之所以接受通过权利宣言限制国家权力的自由主义,一方面是由于启蒙观念在跨国意义上的相互交融,分权限权等诸多自由主义的观念经常出现在孟德斯鸠、伏尔泰等法国启蒙思想家笔下。比如,孟德斯鸠不仅定义了自由,而且将分权作为自由的保障,甚至夸张地说如果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合一“则一切便都完了”。[24]另一方面,法国社会对自由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旧制度下的权力滥用早已使民众怨声载道,因此在1789年等级会议召开之际,全法各地提出了总数约在5万以上的陈情书。[25]几乎所有第三等级的陈情书、大部分贵族的陈情书和部分僧侣的陈情书都要求保障或承认无数的具体权利,亦不乏直接提出拟议的宣言草案。[26]因此,1789年宣言中的人权表述代表了普遍化的古典自由主义及其对法国国情的切实回应。


就共和主义的基本脉络来看,法国近代启蒙思想家如孟德斯鸠、卢梭等显然是最主要的代表。尤其是卢梭,通过公民、人民、主权等一系列理想概念,将人民共和国的政治理念推演到了极致。而1789年宣言将“公民的”与“人的”并列,并且在条文中大量表述公民的权利乃至公民的义务,无疑都是法国式共和主义的体现。当然,这并不是说英美不存在共和主义思想,英国思想家洛克、弥尔顿等,以及美国的杰弗逊、麦迪逊等亦有关于共和主义的主张,但英美的共和主义大体上更倾向于通过个人自由的恰当运用和政府的适当构造来实现良好的政治。如学者所言,“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是非常复杂的,它和自由主义、民主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共和主义政制在于通过社会不同阶层对国家的共同治理,避免多数或者少数的专断和零和事件的产生,以实现国家荣耀与个人自由。” [27]与此不同,在卢梭主义主导的法国式共和理念中,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由公民组成的整体(国民或人民)则具有更显著的位置。因此,1789年宣言中的公民权(及义务)表述主要代表了法国式的共和主义思想。


(二)二分法背后的主权理论与社会观


如果将人权、公民权及相关表述在前述所有文献中的规范演变进行综合比较,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思想基础及所有相关疑问的答案便会一目了然地展现出来。


“人权”和“公民权”的演变具有如下规律。首先,人权的规范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从英国权利法案中的古英格兰特权到北美权利宣言中相对普遍化的权利表述,再到拉氏草案、西氏草案和1789年宣言中的普遍人权表述。其次,公民权的规范演变则是独特的法式共和现象,拉氏和西氏草案共享这种观念并与1789年宣言一脉相承。最后,公民义务的强共和观念则只存在于西氏草案(偏卢梭)并最终投射到1789年宣言的第7条。从横向比较来看,只有在拉氏草案、西氏草案和1789年宣言中,人权和公民权才同时出现,且唯独西氏草案出现了公民义务并得到了1789年宣言的采纳。由此更可以肯定,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思想基础来自于英国式自由主义与法国式共和主义的融合。但相关考察不能止步于此,因为国民、人民和社会等概念构成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观念背景,并影响着人权和公民权的关系样态,也需要作深入剖析。


“国民”是个法国化的表述,只出现在拉氏和西氏草案以及1789年宣言中,但其具体用法则极为微妙。拉氏草案明确以国民作为主权的归属者,并得到1789年宣言的采用。但在西氏草案中,“国民”一词只出现在论述部分,正文则转而使用“人民”。西耶斯在论述部分指出:“所有公共权力无一例外均为公意的表现;均来自于人民亦即国民。人民与国民这两个术语理应是同义词。” [28]西氏草案的正文部分没有像拉氏草案那样明确使用“主权”一语,而是规定“一切公共权力均来自人民,且只能以人民的利益为目标”(第28条)。另有一处规定一个民族总是有权复审和改革其宪法。那么,西耶斯为何采取这种措辞方式?人民与国民是否同义?为何拉氏草案没有使用“人民”表述?


“人民”的使用情况更加复杂。首先,它出现在多部英国的权利法案中,但在总体上是指代个体的概念,并未抽象化,比如1215年大宪章第32条规定的“定为重罪的人”。在北美的权利宣言中,人民开始指称个人所组成的集体,并且具有政治体的含义,比如1776年弗吉尼亚宣言在序言中所说的“善良人民”。但在法国语境中,人民已经被卢梭极度抽象化乃至神化,成为主权归属者和公民宗教的神。在法国的三个文本中,西氏草案大张旗鼓地使用了人民,而拉氏草案和1789年宣言中完全没有出现人民。这种情况反映了宣言制定者对于主权的不同看法。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主权理论大体上分为两个流派。卢梭主张人民主权论,主权由人民按份共有并直接行使,在全民集会限于客观因素无法实现时,代议制中的议员必须严格服从选民意愿且得被随时撤换。而拉法叶特反对这种绝对的主权观,支持国民主权,即主权归属于国民的集合体,其行使委托给代表,并且人民“仅可通过其代表行动”。[29]作为温和克制的自由派,拉氏同情并支持人民的权利,厌恶贵族的贪婪,但也反对暴民统治,并认为贵族体制有助于自由,因此更倾向于通过社会各阶级(尤其是人民、贵族与王权)的妥协来实现政治改良。1789年宣言的主权观不是人民主权,因为人民一词根本就没有出现。它基本上是但又不完全是拉法叶特意义上的国民主权。之所以不完全是因为,卢梭还是通过西耶斯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影响,不仅宣言第6条“法律是公意的表达”直接来自卢梭,而且在所有文本中,唯独西耶斯所使用的“社会”一词最终出现在宣言中。


“社会”表述大量分散在西氏草案的论述部分和正文部分,这昭示着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影响,而且反映了卢梭契约论中个人通过缔结契约所建立的社会连带关系。[30]比如正文第25条明确规定:“一切公民若无力满足自身之需要,均有权诉诸其同胞公民。”这一条款显然反映了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理念。西耶斯甚至将其提出的另一草案直接命名为“社会中的人的权利之宣言”, [31]并在其正文中更充分地表达了社会权、社会关照等社会主义理念的核心内容。


综上所述,1789年宣言中人权和公民权的二分法并不简单地来自于某个特定的思想家或思想流派,而是不同观念在其时代背景下综合作用的结果。大体而言,其思想基础是英国式自由主义与法国式共和主义,同时也糅合了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国民主权等近代启蒙观念以及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由于以特定的主权理论和社会观为背景,1789年宣言中的人权和公民权区分扑朔迷离,但在思想源流与规范演变中进行关键词梳理,仍能揭示其清晰轮廓。


六 、分法的历史遗产与当代意义


(一)二分法在法国的延展


1789年之后,法国开始了不断制宪的历史进程,几乎每一部宪法都包含专门的权利宣言。[32]尽管不同时期的宣言在条文数量及内容方面存在差别,但基本延续了1789年宣言的风格,既以“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为名称,也在人权和公民权的内容表述上遵循着1789年宣言的三条规律。绝大多数宪法明确宣告将1789年宣言(而不是其他时期的宣言)作为其组成部分,比如1946年宪法和1958年宪法。但在特定时期也会出现异常情况。


第一,1795年宪法(即共和三年宪法)包含一个“人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宣言”,不仅将“义务”二字明文写入标题,而且其正文分为“权利”和“义务”两章,分别宣告人和公民的权利、人和公民的义务,并且在条文表述上存在人的身份与公民的身份高度合一的现象,这种现象在“义务”一章尤其显著。


第二,1814年宪法(即路易十八《钦定宪章》)包含一个名为“法国人的公权利”的专章,既未采用专门宣言,也未使用人权或公民权的名称,其内容抛弃了天赋权利和自然权利的基调,分12条规定法律上所认可的权利,包括法律面前平等、正当程序、宗教自由、新闻自由、财产权等。这种作法得到1830年宪法(即七月王朝宪法)的承袭。


第三,1848年宪法(即第二共和宪法)包含一个名为“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的专章,既未采用专门宣言,也未使用人权的名称,分16条列举免受非法逮捕或关押、住宅自由、正当法律程序、免受奴役、宗教自由、结社集会请愿、新闻自由、教育自由、担任公职、财产权、劳动自由和营业自由、赋税实质平等,等等。


规范演变过程中的异常现象与其思想基础的不同配比直接相关。1795年是大革命的高潮,人民主权观念得到高扬而个人自由受到压制,因此1795年宪法强调人和公民的义务。1814年宪法是波旁王朝的复辟宪章,作为重归旧君主制的结果,其权利表述接近保守的英国式权利法案。[33]1848年宪法由资产阶级共和派主导,秉持一种温和的共和精神,因此强调公民的权利主体地位。总体上看,自由主义、共和主义乃至社会主义元素的不同配比,会影响到二分法的具体样态,比如,人民主权和社会主义的成份越多,自然权利和天赋自由就越受限制,而公民权甚至公民义务就越会得到发扬。其实,在最初制定1789年宣言的过程中,制宪国民议会对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进行了充分讨论,比如,一个抽象空洞的普遍性人权宣言是否有被随意解释的风险进而危及整个法律秩序,权利宣言是否应当扩大地包括一个义务宣言等。[34]显然易见的是,1789年宣言本身代表了对这些问题的常规处置方案,而之后的各部宪法及其权利宣言则展示出特定的其他处置方案。所有这些处置方案背后的思想观念,大都可以追溯到1789年的制宪讨论。


(二)二分法的世界性传播


1789年宣言在人类宪法发展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作为第一部具有普遍意义的权利宣言,对后世的权利法案产生了深远影响,其所及范围绝不仅是近现代法国宪法,更包括多国宪法特别是其中的权利宣告,以及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1950年《欧洲人权公约》、1966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81年《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等国际人权文件。加蓬、塞内加尔等国甚至直接将1789年宣言纳入本国宪法。[35]当代宪法和国际人权法用人权来泛指各种类型的权利,而不再局限于1789年宣言的狭义人权,这本身就是1789年宣言将人权予以道德普遍化的结果。


现代各国宪法通常都包含关于基本权利的专章,尽管标题与内容各不相同,但大都能在其中发现1789年宣言的轮廓。比如,我国现行宪法第二章的标题体现着强共和主义的观念。综合当代各国宪法的权利清单可以发现:首先,就权利类型而言,自由权和政治权是最为普遍的权利分类,二者分别对应着1789年宣言中的人权和公民权;其次,就公民的宪法义务而言,相关条款也可以溯源到1789年宣言第7条;最后,就思想基础而言,现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共和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均可以回溯到1789年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在第3至14条和第18至21条分别宣告个人权利和政治权利,1966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将二者并列,所有这些显然都受惠于1789年宣言。在人权不断普及的当代,1789年宣言所开创的先例又带来了交互影响,人权和公民权的二分法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中的相关规定,又影响到了世界各国宪法,同时亦不排除各国宪法之间产生的相互影响。比如,根据学者统计,“就《宣言》中包括的个人权利、政治权利及自由来讲,老的宪法的平均比率是49.8%,1948年以后的宪法是60.7%。” [36]由此可见人权与公民权二分法的普遍影响。


(三)人(权)和公民(权)在我国宪法中的关系变迁


在我国宪法演变中,人(权)和公民(权)的关系一样婉转曲折。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在传统帝制中首次以附录形式规定了“臣民权利义务”。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首次宣告“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2条),随后在第二章“人民”中列举了人民的各种权利及义务,权利又包括自由权和政治权两类。1949年共同纲领用“人民”指基本权利的主体和主权的归属主体,而承担基本义务的主体则称“国民”。1954年宪法废弃国民转而采用人民和公民的表述,其中,人民作为抽象整体是国家一切权力的归属者,公民作为具体个体则是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体。[37]总体上看,自宪法在清末传入中国以来,人由君主制下的臣民变为民主制下的人民以及共和制下的公民,权利在类型上日益裂变为自由权、政治权、社会权和义务等,人背后的主权观念也由君主主权到国民主权再到人民主权,社会主义进一步搅动了人权与公民权的界分。


在2004年以前,我国宪法中的权利主体表述是高度集体化的,以人民主权取代了国民主权。宪法赋予人全新的排他性身份———公民,人具有道德普遍性的自然身份被公民身份所吞噬。同时,“个人”成为一切道德贬义性的代名词,甚至还上升到个人主义的批判高度,在宪法文本中也成为否定性或禁止性规范的对象。尽管宪法列举了表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住宅自由等可以纳入自然权利的类型,但由于人被公民所吞噬,这些权利或自由对国家的防御性并不明显。根据修宪说明,现行宪法专章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为了提高公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翁的自觉性”,[38]从而更好投入国家建设。如学者所言,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39]因此,“任何公民在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时候,都必须从这个根本目标出发”。[40]这种以高度集体化为主旨的人与公民的身份合一,极易造成对私人空间的侵害,对个人自由的否定,甚至个体道德地位的整体性沦丧。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社会变迁,个人在日益多元化的社会中得到了正当性认可,2004年修宪终于为“人权”正名。对于2004年人权入宪,王兆国在草案说明中将人权提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的高度,[41]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的一种开拓性理解,终于使人作为道德意义上的个体获得价值认可。人们普遍认为人权入宪“突出了人权在国家生活中的坐标与功能,使人权从一般的政治原则转变为统一的法律概念和具有独立规范价值的宪法原则,预示着国家价值观的深刻变化”。 [42]从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角度来看,2004年人权入宪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宪法终于具有了人权和公民权的实质性界分,使人具有了区别于公民的个人性地位,公私两济得以可能,宪法中的人的形象也开始多样化。在一个人民的共和国中,只有人和公民两种身份能够并存,共和主义、社会主义与个人的适度自由才会有协调的余地。


七 、结语


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反映了宪法以何种态度将个人安放在国家中,直接决定着个人在国家中的地位。如文首所言,基本人权条款的主要问题在于如何得到实施。在此背景下,如其他许多国家一样,“中国的宪法学正在经历一场法解释学的转向”,由高屋建瓴、宏大叙事和抽象价值的讨论转向“通过分析和解释法律文本,确立法律条款的规范内涵,为具体案件的法律判断确定大前提”。[43]当代基本权利研究早已演化为一种教义学的研究,主要面向法律实践与解释适用。在此背景下,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法理辨析似乎已经过时,但其实它不仅没有过时,反而变得更加重要。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需要具有价值基础和历史背景,而人权和公民权二分法的思想源流与规范演变,作为基本权利的发生学,提供了其规范建构的前提。基本权利体系包含着不同类型的权利,其背后的价值基础各异甚至相互冲突。我国宪法中亦存在人和公民以及人权和公民权的纠葛关系,在对基本权利条款进行体系建构时,无法回避不同权利背后的价值判断,更不能忽视其之所以如此的历史背景,比如,若不能从公民中析出人的道德身份,自由权建构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价值支持。从根本上讲,基本权利释义学必须协调人和公民的身份冲突,妥当界分人权和公民权,并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处理好共和主义、社会主义与个人自由的关系。

注释:

〔1〕林来梵著:《宪法学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301页。

〔2〕参见[英]潘恩著:《潘恩选集》,马清槐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85-187页。

〔3〕[法]莱昂·狄骥著:《宪法学教程》,王文利等译,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76页。

〔4〕“从一定意义上说,西耶斯开始了法国革命,也结束了法国革命”,参见[法]西耶斯著:《论特权第三等级是什么》,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张芝联序言。

〔5〕[法]罗歇·斯特凡娜:《西哀士的第三等级》,侯贵信译,《法国研究》1989年第3期,第111页。

〔6〕五人委员会草案原文及米拉博的说明报告参见Archives Parlementaires, tome VIII, Paris: Librairie Administrative de Paul Dupont,1875,pp.438-440。

〔7〕第六组草案原文参见Archives Parlementaires, tome VIII, Paris: Librairie Administrative de Paul Dupont,1875, pp.431-432。

〔8〕第六组草案得到620票,而拉氏和西氏草案分别得45和240票,其他各种草案总计得200余票。参见Walch, la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 et l’Assemblé Constituante, Paris: WrightE.H.,1903,pp.139-140。

〔9〕Cf. Lafayette, Projet de la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in Archives Parlementaires, tome VIII, Paris : Librairie Administrative de Paul Dupont, 1875, p. 222.

〔10〕Lafayette, On the Declaration of Rights, in Memoirs, Correspondence and Manuscripts of General Lafayette, London: Thomas C.Savill Printer, 1837, p. 289. 另: 拉法叶特于此处犯了一个无伤大雅的小错误,权利请愿书在1628年由英王查理一世签署,而威廉三世签署的是1689年权利法案。

〔11〕拉法叶特认为必须在制定宪法前颁布一个权利宣言,一是唤醒个人对自由的向往和情感,二是揭示一切政治制度的永恒真理即其源泉乃是自然权利。参见Archives Parlementaires, tome VIII, Paris: Librairie Administrative de Paul Dupont, 1875, p.221。

〔12〕[日]樋口阳一:《四个八九年——人权宣言二百周年的意义》,王国强译,《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0年第9期,第44页。

〔13〕[日]芦部信喜著:《宪法》,林来梵、凌维慈、龙绚丽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57页。

〔14〕耶利内克的观点及论述可参见[德]耶利内克:《人权宣言论———近代宪政史研究析论》,林万里、陈承泽译,载王建学主编《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思想渊源之争》,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5-52页。另一中译本参见[德]格奥尔格·耶里内克著:《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现代宪法史论》,李锦辉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15〕布特米的观点及论述可参见[法]埃米尔·布特米:《〈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与耶利内克先生》,王建学译,载王建学主编《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思想渊源之争》,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53-83页。

〔16〕西耶斯用“civil”来定性自然权利和天赋权利,这与1966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civil rights”在用法上是一致的,中文世界在将其译为公民权利时,极易与以公民为主体的政治权利相混淆。因此,郑贤君教授强调civil rights独特的自然法背景,并主张将其译为私人权利,参见郑贤君:《宪法上的Civil Rights是公民权利吗?——解读constitutional civil rights》,《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第52页。

〔17〕[法]西耶斯:《论人权和公民权》,王建学译,载张翔主编《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第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47页。

〔18〕[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9-20页。

〔19〕[法]西耶斯:《论人权和公民权》,王建学译,载张翔主编《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第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47页。

〔20〕[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页。

〔21〕余军:《论宪法中的“人的形象”》,《浙江学刊》2011年第6期,第128页。

〔22〕“古典自由主义,按照通常的理解,是从英国哲学家洛克开始的。”参见廖申白:《〈正义论〉对古典自由主义的修正》,《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第126页。

〔23〕张奚若:《人权宣言的来源问题》,载王建学主编《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思想渊源之争》,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94页。

〔24〕[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3页。

〔25〕此种陈情书的制定经过参见Amédée Vialay, Les Cahiers de Doléances du Tiers-Etat aux Etats Généraux de 1789,Paris: Librarie Adadémique, 1911, pp. 22-31。

〔26〕Cf.Stéphane Rials, la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 Paris: Hachette, 1988, p. 115.

〔27〕万绍红:《美国宪法的共和主义原旨解读》,《浙江学刊》2006年第5期,第117页。

〔28〕[法]西耶斯:《论人权和公民权》,王建学译,载张翔主编《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第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48页。

〔29〕国民主权论的代表是马尔贝格,相关评介参见王蔚:《大革命、国民主权与现代国家建构——马尔贝格的国家法学理论》,《法学评论》2018年第3期,第34页。

〔30〕狄骥的社会连带关系与卢梭式社会契约论有某种亲和力,前者只是用了一种不同方式来解决后者所要解决的问题。参见胡兴建:《“社会契约”到“社会连带”——思想史中的卢梭和狄骥》,《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第125页。

〔31〕Sieyès,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n Societé,in Archives Parlementaires,tome VIII,Paris: Librairie Administrative de Paul Dupont,1875, pp. 422-424.

〔32〕只有1875年宪法未对人权作任何规定,国会曾两次讨论将1789年宣言作为宪法前言,但均遭否决。参见[法]让·里弗罗:《法国法律上对人权的宪法保障》,王名扬译,《法学译丛》1979年第3期,第14页。

〔33〕夏勇教授提出,近代人权概念在产生过程中有两种人权推定,一种是英国为代表的经验式推定,另一种是法国为代表的先验式推定。这种判断其实有似是而非之嫌,1814和1830年的君主制宪法其实是经验性推定,旧制度之下的权利推定(如高等法院的谏诤书和大革命前的陈情书)多为经验式推定。与其说法国是先验式推定,不如说近代启蒙本身的权利推定是先验性的。参见夏勇著:《人权概念起源——人权的历史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0页。

〔34〕相关讨论可参见张奚若:《人权宣言的来源问题》,载王建学主编《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思想渊源之争》,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00-114页。

〔35〕参见加蓬共和国宪法序言第3段、塞内加尔共和国宪法序言第8段,载孙谦、韩大元主编《世界各国宪法(非洲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第311、853页。

〔36〕[荷]享克·范·马尔赛文、格尔·范·德·唐著:《成文宪法:通过计算机进行的比较研究》,陈云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6页。

〔37〕近代中国宪法中的人民、国民、公民等词语的用法和演变极为复杂,具体过程参见杨陈:《论宪法中的人民概念》,《政法论坛》2013年第3期,第4-6页。

〔38〕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1982年11月26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年第1期,第39页。

〔39〕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理论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63-64页。

〔40〕张庆福、王德祥著:《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19页。

〔41〕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04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年第1期,第72-73页。

〔42〕韩大元:《宪法文本中的“人权条款”的规范分析》,《法学家》2004年第4期,第8页。

〔43〕张翔著:《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页。

作者简介:王建学,法学博士,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5期


谢选骏指出:1990年代的时候,有的西崽们对我说,十九世纪美国的《排华法案》并不违反人权,因为它是由美国国会通过,代表了美国的公民权利,属于美国的内政。我告诉他们这是诡辩,因为公民权不能侵犯人权;否则,这和共产党的专政理论就无异了。果不其然,二十多年的后,美国国会就一百多年前的《排华法案》做出了道歉。因为二十一世纪的国会议员们也开始懂得了,公民权不能侵犯人权,否则就是古希腊罗马和美国的奴隶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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