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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

谢选骏:光武帝和严子陵断袖之谊

《光武帝刘秀与同学严子陵感情好到要同榻而眠》(2020-05-11 搜狐)报道:

   

公元25年,刘秀于河北鄗县南千秋亭登基称帝,建立政权,后定都于洛阳,史称东汉。随后,又经过12年的战争,消灭了关中的赤眉军、西北的隗嚣、西南巴蜀的公孙述等地方割据势力,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逐步安定下来。


战争过后的华夏大地,满目疮痍,一片萧条,人民渴望安定渴望发展。洛阳城里,高大巍峨、雄伟壮丽的皇宫中,一心图治的光武帝刘秀却是眉头紧皱满面愁容。十来年的战争打下来,战争物资消耗极大,国家府库入不敷出。一张张嘴,一双双手,都在向着他这位最高统治者——皇帝陛下张了开来。光武帝深信自己有能力去治理这百废待兴的汉家天下,但是,纵使自己浑身是铁,又能打出几颗铁钉啊?治理天下,还得需要更多的真才实学的能人啊!


自己手下人才不算少,这来歙、邓禹、吴汉、耿弇、盖延、马武等等一大批文臣武将,哪一个不是忠心耿耿、才华横溢的能人啊!可是,这对于整个大汉来说毕竟是太少了!再就是这些人,大多都是武将。打天下的时候行,现在这治理天下的时候,他们的能力就显得不足了!还得找更多的治世之才啊!


这时,光武帝刘秀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人,自己的同学——严子陵。这位同学比自己大三十来岁,当年在太学时是同学里面的佼佼者,博学多才,满腹珠玑,深受同学们的敬佩。自己当年勤奋好学,没少向他请教,两个人的关系很是深厚。现在自己当了皇帝了,必须想办法把老同学找出来,请过来,让他帮助自己治理天下。


光武帝刘秀当机立断,马上派人画出严子陵的图像,发布公告,让严子陵家乡的地方政府找寻他。严子陵在家乡早就听说了刘秀当皇帝的事。听说以后就从老家会稽余姚搬走了,隐名换姓,隐居在桐庐富春江畔,每日以垂钓为乐。当地政府苦寻多时,终于发现了跟画像上极为相似的严子陵,立即上报。光武帝刘秀闻报后,马上派出使者奔赴桐庐。


使者赶到桐庐富春江畔,果然看到了披着羊裘在泽中垂钓的严子陵。使者恭恭敬敬走上前去,一脸微笑,满眼热切,张开嘴就要表达光武帝刘秀的诚挚邀请。这时,严子陵听到了身后的动静,好像知道他们的来意似的,头不回,眼不抬,慢条斯理地说“我只是一个爱钓鱼的老头,不是你们要找的人!你们赶快回去吧!不要影响我钓鱼啊!”使者顿时愣在了那里,一番踌躇后才又满怀期待地表达了光武帝刘秀的好意。严子陵态度冷淡,一脸严肃,坚决拒绝了刘秀的好意,使者只得灰溜溜的回去复命。


光武帝刘秀听了汇报后,这牛脾气也是上来了。你不是不来吗?我偏要你来,这次不行,我再派人去请你,直到你来才罢休。使者又出发了,带着光武帝刘秀的亲笔信。老同学的亲笔信,字字含情,句句有义,整篇信中都没有皇帝的盛气凌人,散发出来的都是当年一起同窗学习的深深情谊。看罢来信,严子陵长叹一声,站起身来,无可奈何地坐上了车,向着遥远的洛阳开始进发。


千里迢迢,路途遥遥,等到了洛阳,已经是百花盛开,温暖怡人的春夏时节。到了住处,严子陵安然而卧,怡然自得。每天吃好的喝好的,吃喝完了看书写字,累了倒头就睡,仿佛根本就是来度假旅游来了,什么刘秀啊皇帝啊,都抛在了九霄云外。


等了好几天,光武帝刘秀也没有等到老同学严子陵拜见自己,一想,就知道肯定是老同学的怪脾气犯上来了。于是,嘿嘿一笑,命令摆驾老同学下榻之处,自己主动找他去。


刘秀来到严子陵居住的馆舍,严子陵还在睡着不起来,刘秀就慢慢走进了他的卧室,坐在了严子陵的床边,静静地等待着他的醒来。等了好一会儿,严子陵还是赖在床上装睡,头朝里,用屁股对着刘秀。光武帝笑呵呵伸出手来,抚摸着严光的小肚子说:“哎呀!子陵兄,就不能相帮着我做点事吗?”严子陵还是装睡着不讲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睁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悠悠说道:“过去唐尧那样显著的品德,巢父、许由那样的人听说要授给自己官职尚且去溪边洗耳朵。读书人本各有志,何以要到强迫人家做官的地步?”刘秀说:“子陵,我竟然不能使你作出让步?”严子陵闭上了眼睛,默不作声,光武帝刘秀无奈地出了门,上了车,叹息着离开了。


后来,刘秀又请严子陵到宫里去,谈说过去的交往旧事,两人在一起相谈甚欢,甚至彻夜不眠。就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相处了好多天。有一次,刘秀随意地问严子陵:“我比过去怎么样啊?”严子陵回答说:“陛下比过去稍稍有点变化。”说完话便睡在了床上,刘秀也很洒脱,倒头便睡,两个人在床上一起睡着了。严子陵睡熟了后,很不老实,竟然把腿伸出来,压在了刘秀的肚子上。


第二天,太史奏告,有客星冲犯了帝座,很厉害。刘秀笑着说:“我的老朋友严子陵与我睡在一起罢了。”不久以后, 看到严子陵意愿有所松动,光武帝刘秀就授他谏议大夫。严子陵想了又想,最后还是不肯屈意接受,于是重回会稽,归隐富春山(今浙江省桐庐县境内)耕读垂钓。后来,严子陵钓鱼的地方被叫做严子陵钓台,是现在桐庐的著名旅游景点。


佚名网文《严子陵》报道:


严子陵,名严光,字子陵,生卒年不详,东汉著名高士(隐士),汉族,浙江会稽余姚(今宁波慈溪市)人,妻子梅氏。严少年时就很有才气,与刘秀(后来的汉光武帝)是同学好友。刘后来登基做了皇帝,回忆起少年时期的往事,想起严子陵,便多次征召其为谏议大臣,严子陵婉拒之并隐居富春江一带,终老于山林间;其因此被时人及后世传颂为不慕权贵追求自适的榜样。


人物生平


严光本姓庄,后人避汉明帝刘庄讳改其姓,一名遵,字子陵,会稽余姚(今浙江余姚)人。少有高名,与刘秀同游学。


建武元年(25年),刘秀建立东汉,严光于是隐名换姓,隐居在桐庐富春江畔,每日垂钓,后此地为桐庐严子陵钓台。刘秀思贤念旧,就下令按照严光的形貌在全国查访他。齐地报称有一男子披着羊裘在泽中垂钓,刘秀怀疑那就是严光,即遣使备置安车、玄纁,三聘而始至京都洛阳。


司徒侯霸与严光是老相识,派人送信给严光。送信的人便对严光说:“侯公听说先生到了,一心想立刻就来拜访,限于朝廷的有关制度不便,所以不能来。希望能在天黑后,亲自来向你表达歉意。”严光不说话,将书简扔给送信的人。口授说:“君房先生:官位到了三公,很好。怀着仁心辅助仁义天下都高兴,拍马屁看人脸色办事可就要身首异处了。”侯霸收到信看过,封好了再上奏刘秀。刘秀笑着说:“这狂家伙还是老样子。”当天就亲自来到严光居住的馆舍,严光睡着不起来,刘秀就进了他的卧室,摸着严光的腹部说:“唉呀!子陵,就不能相帮着做点事吗?”严光又睡着不讲话,过了好一会儿,才睁开眼睛,看了好一会,说:“过去唐尧那样显著的品德,巢父、许由那样的人听说要授给官职尚且去洗耳朵。读书人本各有志,何以要到强迫人家做官的地步?”刘秀说:“子陵,我竟然不能使你作出让步?”于是便上车,叹息着离开了。


后来,刘秀又请严光到宫里去,谈说过去的交往旧事,两人在一起相处好多天。一次,刘秀随意地问严光:“我比过去怎么样?”严光回答说:“陛下比过去稍稍有点变化。”说完话便睡在一起。严光睡熟了把脚压在刘秀的肚子上。第二天,太史奏告,有客星冲犯了帝座,很厉害。刘秀笑着说:“我的老朋友严子陵与我睡在一起罢了。”后授谏议大夫,严光不肯屈意接受,于是归隐富春山(今浙江省桐庐县境内)耕读垂钓,后人把他垂钓的地方命名为严陵濑。


建武十七年(41年),朝廷一次征召他,严光仍不就。严光八十岁时,在家中去世。刘秀倍感哀伤,诏郡县赐钱百万、谷千斛安葬,墓在陈山(客星山)。


后世纪念


严子洞位于汝州市蟒川乡十字路村南,严子河(现误为燕子河)东岸富春山(群众叫东山)脚下,有一石洞,高、宽约3米,深约4米,大洞往里延伸为一小洞,深约3米,只可放物,不可住人。此洞曾为严光的隐居处。


清道光《直隶汝州全志》记载:“富春山面临严子河,传即子陵隐居处。山上有子陵洞(即严子洞),嘉庆七年(1802年)监生杨顺重修,并塑子陵像于其中。山下有小山,即钓鱼台也。”


今仍存洞内的石钟及洞口西侧的石井、煎药灶,洞后的炒药灶、放药杵处,及山下河边的钓鱼台等遗迹。


严光在此隐居期间,常为人消灾治病,其家乡流传着许多传说。人们为了尊敬他,称之为“严子爷”,并在洞前建祠奉祀、起庙会以示纪念,洞前的河流也被叫做严子河(现误写为“燕子河”)。


人物评价


范晔:江海冥灭,山林长往。远性风疏,逸情云上。道就虚全,事违尘枉。


权徳舆:绝顶耸苍翠,清湍石磷磷。先生晦其中,天子不得臣。心灵栖颢元,缨冕犹缁尘。不乐禁中卧,郗归江上春。潜驱东汉风,日使薄者淳。焉用佐天下,持此报故人。则知大贤心,不独私其身。弛张有深致,耕钓陶天真。奈何清风后,扰扰论屈伸。交情同市道,利欲相纷纶。我行访遗台,仰古怀逸民。矰缴鸿鹄远,雪霜松桂新。江流去不穷,山色凌秋旻。人世自今古,清辉照无垠。


梁肃:当哀平之后,天地既闭,先生韬其光,隐而不见建武,反正云雷既定,先生全其道而不屈,消息治乱之际,卷舒夷旷之域,如云出于山,游于天复,归于无间,不可得而累也,则激清风耸,高节以遗后世,先生之道可见。


吴筠:汉皇敦故友,物色访严生。三聘迨深泽,一来遇帝庭。紫宸同御寝,玄象验客星。禄位终不屈,云山乐躬耕。


罗隐:岩岩而高者,严子之钓台也。寥寥不归者,光武之故人也。故人之道,何如睨苍。苔以言之,尊莫尊于天子,贱莫贱于布衣。龙争蛇蛰兮,风雨相遗。干戈载靡兮,悠悠梦思。何富贵不易节,而穷达无所欺,故得脱邯郸之难,破犀象之师,造二百年之业,继三尺剑之基者,其唯有始有卒者乎?下之世,风俗偷薄,禄位相尚。朝为一旅人,暮为九品官,而亲戚骨肉已有差等矣,况故人乎?呜乎!往者不可见,来者未可期,已而已而。


范仲淹:先生,汉光武之故人也。相尚以道。及帝握《赤符》,乘六龙,得圣人之时,臣妾亿兆,天下孰加焉?惟先生以节高之。既而动星象,归江湖,得圣人之清。泥涂轩冕,天下孰加焉?惟光武以礼下之。在《蛊》之上九,众方有为,而独“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先生以之。在《屯》之初九,阳德方亨,而能“以贵下贱,大得民也”,光武以之。盖先生之心,出乎日月之上;光武之量,包乎天地之外。微先生,不能成光武之大,微光武,岂能遂先生之高哉?而使贪夫廉,懦夫立,是大有功于名教也。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梅尧臣:不顾万乘主,不屈千户侯,手澄百金鱼,身被一羊裘。借问此何耳,心远忘九州。青山束寒滩,溅浪惊素鸥。以之为朋亲,安慕乘华輈。老氏轻璧马,庄生恶牺牛。终为蕴石玉,敻古辉岩陬。


王安石:汉庭来见一羊裘,闵默还归旧钓舟。迹似蟠溪应有待,世无西伯岂能留。崎岖冯衍才终废,寂寞桓谭道被尤。回视苍生终不遇,脱身江海更何求。


陈鉴之:渭滨一叟发垂素,西伯与之无雅故。幡然为舍钓鱼竿。八极风云生指顾。先生少与文叔游,眼看日角兴炎刘。胡为掉头不肯住,垂纶依旧披羊裘。周文虚已师贤哲,光武规模欠宏阔。三公清坐台阁尊,先生回首桐江月。桐江月色无古今,白波苍嶂幽人心。


范成大:浮生有几,叹欢娱常少,忧愁相属。富贵功名皆由命,何必区区仆仆。燕蝠尘中,鸡虫影里,见了还追逐。山间林下,几人真个幽独。 谁似当日严君,故人龙衮,独抱羊裘宿。试把渔竿都掉了,百种千般拘束。两岸烟林,半溪山影,此处无荣辱。荒台遗像,至今嗟咏不足。


杨万里:客星何补汉中兴,空有清风冷似冰。早遣阿瞒移汉鼎,人间何处有严陵!


张轼:考子陵之言论风旨,亦非索隐行怪必欲长往而不返者。彼与光武少而想从,知其心度最为详也。以治谓光武欲为当时之治,则当时之治,则当时之人才固足办之,而无待乎已也。若欲进乎两汉之事,则又惧有未能信从者。不然,徒受其高位,享其尊礼之虚名,非子陵之本心也,故宁不就之。


钱时:污浊成风,节廉道丧,鼓一世于浮竞之途,贪荣冒而不知耻,于是而有人焉脱身势利,高蹈林泉,优游恬退以终其身,虽消息盈虚,与时偕行,未必合圣人之中道,而风节凛凛足以激颓波,厉污俗,此严光、周党之徒,后世犹有取焉。


徐钧:故人风谊可态忘,辞禄无嫌故态狂。仁义一言非小补,此身何必佐岩廊。


郑锐:先生少与光武同学,熟知光武为人,其曰“差增于往”盖有以觇其衷,度其后居无何,后废子易,不能保骨肉之爱,而何有于微时一布衣交。此则揣摩未形之恶,捐弃生平之好,非君子长者事,而先生忍为之呼?


宋濂(《苍云轩铭》):子陵光武少相友善,使光武能任人,可为尽力。子陵何隐而不出,既出而决去哉?盖光武察察自用,其后宰辅多不以礼退,子陵预知其如此,故决然避去而不疑,以全故旧之义。此子陵所以为高也。苟徒以隐为高也,孰不可为子陵哉?


方孝孺:敬贤当远色,治国须齐家。如何废郭后,宠此阴丽华。糟糠之妻尚如此,贫贱之交奚足倚。羊裘老子早见几,独向桐江钓烟水。


李昌祺:桐江连天兮秋水长,富春摩空兮烟树苍。客星兮寒芒,汉宫兮苔荒。彼争攀龙鳞兮铭勋旗常,此宁着羊裘兮垂纶沧浪。以足加腹兮忱故态之犹狂,亷贪立懦兮掲世之防。云台钓台兮其髙颉颃,二十八人兮图像已忘,先生万古兮岿祠堂。


何孟春:春观子陵与侯君房书之所言,有以知子陵之胸臆矣。霸得书奏帝,帝有“狂奴故态”之哂,及幸其馆,抚腹之问,声以“咄咄”,又曰“我竟不能下汝耶!”此岂礼貌贤者之言也。子陵是时年亦已长矣,帝不以师友处子陵,而职谏议大夫之除,何哉?使子陵而职谏议大夫,不能一毫阿谀顺旨,而帝又不能一一尊信之,然则如子陵何哉?帝不任三公而政归台阁,其大臣至以直言死,其群臣往往以非谶而见罢黜,将来之事废后易太子,皆人道不可之大者。子陵是时有死其职而已矣,不然,亦有去而已矣。夫死其职,非贤者所以爱其君之初意,去其君受职之余,孰与今日之不受之为全其节,而君臣之间两可无憾也哉!呜呼,此子陵之心也!


徐渭:碧水映何深,高踪那可寻。不知天子贵,自识故人心。山霭消春雪,江风洒暮林。如闻流水引,谁听伯牙琴。


袁宏道:因山以为台,因水以为滩,因草以为丝,因木以为竿,因拙而辞世,因傲而弃官。严翁诚自知,刘叔亦难瞒。宁有同肝膈,而不可羽翰。


郭子章:严光加足于帝腹,光忘帝之贵也;唐肃宗因李泌假寐,登床捧泌首置于膝,良久方觉,帝自忘其贵也。布衣之遇天子,至光、泌极矣。桐江一丝,扶汉九鼎;历佐四圣,而后脱屣。光、泌所以报人主者,亦至矣哉。


王夫之:矫厉亢爽,耻为物下,道非可隐,而自旌其志,严光、周党是也。


李光地:古来高隐人,不尽是忘世,多是志愿极大,见不能然,遂决意不臣人。……严子陵便是看得光武未能十分像意,所以不肯出。子陵高风峻节,不污新莽,亦不臣光武,乃能激厉天下之人心。东汉末,宦祸、党锢频兴,而赴仁蹈义者,视死如归,子陵之力也。


谢选骏指出:人说“张三昔日同窗好友李四如今发达了,张三前去拜访,李四热情款待,又吃又喝,又歌又舞,李四带着醉意对张三说,今晚我俩睡一个被窝,说完拉着张三的手就往卧室里走。这样的场景,在现今某些人眼里,一定是酒后乱性,是性变态或同性恋,总之是个有性意味的事。其实这是三国演义里周瑜和蒋干的一段故事。————我看既然“一切历史都是当下史”,那光武帝和严子陵何尝没有断袖之谊?只是严子陵看到光武帝宫中人才太多,就浅尝辄止、自觉隐退了。这反倒使得光武帝和严子陵的断袖之谊成为历史佳话,让万千士子为之头晕,以为能够重复这样的机缘,好让自己过回官瘾。

谢选骏:一步到位逃亡美国

《香港示威:台海两岸关系趋紧,流亡台湾港人面临新的恐惧》(丹尼(Danny Vincent)BBC记者,发自香港 2023年4月17日)报道:


港区《国家安全法》实施近三年,香港的民主抗争运动已几近沉寂。


大多数的知名活动人士,不是身陷囹圄,就是被迫流亡境外。很多人因为担心被捕而逃往台湾,但是那里却又正面对北京越发加强的威胁。


留在香港的活动人士


陈宝莹很确定自己在受监控。她的那一群活动人士是最后一个长期进行抗议活动而又仍然留守在香港的政治组织。


“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会用些什么文件作为证据指控你,”她说。“法律下的红线很模糊。我们就尽力发声,直到他们阻止我们的那一天。”


陈宝莹已经不知道红线在哪里。她带上街的横幅是空白的,公众必须自己去读懂言下之意。


她的丈夫是“长毛”梁国雄,他和另外46名民主活动人士正被关押,面临着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


“如果你要求释放政治犯,你就有可能触犯国家安全法,”另一名资深活动人士曾健成说。


国家安全法


上月,香港最大的国家安全法案件开审。颠覆政权罪名一旦罪成,这座城市当中最知名的47个民主倡议人士可能面临终身监禁。


2021年,包括立法会议员、学者和社工等在内的多名民主派倡议者在一次清晨的突袭行动中被捕,他们被指参与了一场非官方的选举。当中的大多数人被禁止保释,还押候审超过两年。


批评者称,司法系统正在被利用来镇压异见声音。


2020年,香港反政府示威持续多个月之后,北京对这个特区城市强行实施了国家安全法。


北京当局称,这项法律令香港恢复了秩序。批评者则指,它侵蚀了这个前英国殖民地曾经被许诺过的自由。


移民海外


如今,大多数的香港民主派领袖要么被拘押,要么已经逃离这个地方。


自国安法实施之后,这座城市有超过1%的人已经离开,令这个城市人口出现创纪录下降。而自从英国政府推出方便港人获取英籍的途径之后,已有超过10万香港居民移居英国。


台湾


在2019至2021年间,有超过2.7万香港人以临时签证移居台湾,很多人希望在这个自治岛屿重新定居。


“香港作为一个地方已经没落。即使我的朋友和家人都在那里,我也不能够回家,也再看不到任何我熟悉的一切,”一个化名为哈利(Harry)*的前线示威者说。他在台湾嘉义匿名接受BBC的访问。


“那是我们的故乡,但它已不是我们的家。”


他在2019年参与冲击香港立法会,当时数百名示威者强行闯入政府大楼,试图阻止通过一项争议性的逃犯条例修订。之后他逃离香港。


2020年,在港区国家安全法实施之后,台湾总统蔡英文表示支持香港民主派人士。


但是,流亡的香港人失望了。台湾没有庇护法,而对于身在那里的很多香港活动人士来说,并没有获得身份的清晰途径。很多人担忧,随着台湾面临着北京越发加强的威胁,台湾当局可能会将支持香港视为一种不必要的挑衅。


团结


北京视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统一台湾是必然会发生的,并且不排除会使用武力。


“台湾仍然是自由的。我们面对着同样的敌人,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作为一个离开家园来到这里的人,如果有一天中共入侵台湾,我不会再逃了,”哈利说。


在台北一条霓虹灯照耀的街中,一个高楼层的健身房里,一群年轻的香港流亡示威者正在参加自卫术训练。


他们身穿2019年抗争运动当中的标志性黑衣,有些人的T恤上还有政治标语。


2019年8月12日,在香港国际机场发生的反政府示威中,示威者身穿黑衣,其中一人挥舞黑旗


害怕回归


“如果我回到香港,国安法下,我会因为过去和现在的状况遭检控,”一名化名西门(Simon)*的学生说,“可能至少监禁五年。”


正在自我流放的他现居台北。他两年前在示威“手足”被捕后逃离香港。他说,一旦发生战争,他会愿意为台湾征战,但是又担心,台湾的人口或许并没有“准备好”应对北京的威胁。


“如果你出生在台湾,你甚至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在与共产党对抗,所以你对现状变得麻木,”居于台中的异见艺术家黄国才(Kacey Wong)说。


他在2019年创作的抗议艺术在他的仓库中延展开来,如同对示威运动的纪念。他的墙上挂满横幅,当中的标语在香港已被视作非法。


在47名民主活动人士被捕并面临国安法审讯之后,他在2021年逃离这个前英殖民地。


异见艺术家黄国才


“我们的法律系统已经被变成武器,用来对付香港人,它有点像一个警察政府,”黄国才说。


支持国安法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亲北京议员的观点,他们支持在动乱抗议之后采取的措施。


“法律就在那里。人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你喜不喜欢。它是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也是我们需要维护的法律,”亲北京的立法会成员张宇人在香港接受访问时说。


“如果你犯法了,就会有相应的后果,”张宇人说。


*标记的名字为化名,以保护受访者身份


谢选骏指出:香港人民开始尝到了1989年北京人民的亡国痛苦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台湾弹丸之地,朝不保夕,何如一步到位逃亡美国——


《逃離中國3年 深圳教會63人在泰獲釋抵美 將落腳德州》(世界日報 2023年4月8日)报道:


不隸屬中國共產黨所轄「愛國教會」管理的家庭式「深圳改革宗聖道教會」(又名「五月花號教會」)63名成員6日晚間離開泰國,分乘班機於7日抵達華府及紐約,估計他們將獲得美國基於人道理由給予政治庇護,未來將落腳於德州;基督教人權組織「對華援助協會」(ChinaAid)主席傅希秋(Bob Fu)表示,參與援救這批教徒的有美國國會、外交界及聯合國單位,一周來的經歷可謂出現神蹟。


「達拉斯晨間新聞」(Dallas Moring News)7日報導,這次尋求庇護的教徒預計經由達拉斯、福和市(Fort Worth),改定居在德州泰勒(Tyler)市。


多方營救 關鍵48小時 泰終放人


這63位教徒已逃出中國三年,先是前往南韓濟州島,但當局拒絕庇護他們,一行人遂在2022年8月轉往泰國,但到上周在芭達雅的簽證已經逾期,因此遭泰國警方逮捕拘留,並被處以罰款,隨後被帶到曼谷拘留在移民設施中。


這63名教徒包括28名成年人及35名兒童和嬰兒。


對華援助協會出力協助這批教眾;傅希秋指出,參與營救的有美、泰官員、活躍人士、聯合國官署,過程中中共官方介入,差一點迫使這些基督徒回國;談判非常艱苦,尤其在過去48小時,但最終談出成果,曼谷當局允許教眾赴美,由美國悉數接收。


隱私及安全考量 國務院未說明


國務院7日聲明表示,出於隱私及安全考量,對深圳改革宗聖道教會一行的情形無可奉告。


非官方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上周發表聲明,呼籲泰國方面別把這63名教眾遣返中國,不然他們在中國會遭到迫害、折磨等嚴重傷害。


人權觀察亞洲部門主任伊蓮·皮爾森(Elaine Pearson)在聲明中表示,中國在國家主席習近平統治下,對拒絕加入官方教會的家庭式教會的領袖、信眾,騷擾、蠻橫逮捕及囚禁日益增多。


「首批家庭式教會 大舉逃出中國」


人權促進人士表示,深圳聖道教會信眾是第一批以大團體方式逃出中國的家庭式教會。


新澤西州的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發表題為「五月花成員安全抵達美國」的聲明說:「中國基督教會成員在逃離共產主義中國的宗教迫害後,終於能夠在美國自由踐行信仰了。」


他在聲明中提到,這些中國基督徒抵達美國正逢基督教的耶穌受難日,而周日是復活節。他說:「假如他們被強行遣返中國,他們將受到監禁和嚴厲迫害。」


華爾街日報報導,深圳聖道教會創辦於2012年,被中國官方視為非法組織,教眾表示面臨官方騷擾;2019年底及2020年初,許多信眾離開中國,滯留南韓濟州島。


達拉斯晨間新聞指出,以人道假釋進入美國的這批信眾是否有律師協助,為他們申請庇護,目前並不清楚,不過有一點明顯可知,中國人在聯邦移民法院獲得勝訴的機率很高。


雪城大學助理教授柯徹(Austin Kocher)指出,從本會計年度來看,華人尋求庇護被駁回僅16%,相比整體駁回率的50%,要低很多;聯邦政府對逃出共產國家的人看來更容易提供庇護。


谢选骏指出:亚洲的“民主国家”全是假的,什么泰国、韩国、台湾、日本,都不给人基本避难,因为它们没有接受上帝之子耶稣基督的光,至今都在魔鬼的统治之下!相比之下,美国才是上帝特赐给文明人类的应许之地。聪明的基督徒取了“五月花”的名字,叫移民局的官僚也难以拒绝入境的申请!

谢选骏:熊猫为何遭到全球唾弃


《把7只大熊猫送回中国,英美四国的举动,是凑巧?还是继续脱钩?》(2023-01-30 思政课)报道:


近日,来自芬兰的一条消息引发中国网友的关注,该国艾赫泰里动物园正在考虑,将两只租借自中国的大熊猫提前送回中国,理由是没钱养了。而在一个月内,美国、英国和日本,也将要把大熊猫送回中国。有些网友不淡定了,什么情况?难道西方国家连大熊猫都要和我们“脱钩”吗?

旅居芬兰大熊猫“金宝宝”


要想把这事弄清楚,咱们先来了解另外一个故事:熊猫外交。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大熊猫自古以来,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分布,可以说,是我国特有的动物。圆滚滚的身材,憨憨的外表,大熊猫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


早在1338年前,大熊猫就有着“民间外交官”的潜质,公元685年,一代女皇武则天将两只大熊猫和70张熊猫皮送给了日本天皇。新中国成立后,大熊猫在一定时期内也成为了改善外交的载体,曾经以赠送和短期巡演的方式走出国门,为中国外交打开新局面,立下不小的功劳。


旅英大熊猫“甜甜”


从1994年起,大熊猫的出国,从外交属性变成了合作研究。如果哪个国家的动物园或者动物研究机构,想要中国的大熊猫,必须签一份10年的租赁协议。


从这份协议的内容来看,中方完全是“甲方爸爸”。中方提供一对健康、有繁殖能力的大熊猫,除此之外,大熊猫的所有权是中国的,租金1年100万美元,租借期内如果产下后代,甭管几个,所有权也是中国的,对方还要给中方60万美元,如果在租借期内,大熊猫非正常死亡,也要赔偿中方50万美元。


而这份协议签署是有前提的,你首先得具备饲养条件,否则免谈。另外,饲养大熊猫也需要不菲的费用,一年至少需要100万美元。


旅日大熊猫“香香”


即便是这样的条件,很多国外动物园还都争抢着租借大熊猫,没办法,谁让大熊猫满脑门刻着两个字“可爱”呢?


了解以上内容后,你就会清楚,芬兰的这家动物园为啥要把两只大熊猫“华豹”和“金宝宝”送回去中国了,一年100万美元的饲养费,对一个受到疫情影响,债务缠身的动物园来说,实在是扛不住了。


英国的爱丁堡动物园的“阳光”和“甜甜”,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动物园的“丫丫”和“乐乐”,都是租借期满回国,其中,“丫丫”和“乐乐”03年就开始旅美了,满10年后,因为太受欢迎,动物园又和中方续约10年,直到今年4月到期。“丫丫”和“乐乐”现在一个24岁,一个22岁,比野外大熊猫的寿命还长了近10年。


日本上野动物园的“香香”情况则有点不一样,她是在日本出生的,父母也是旅日大熊猫。按照约定,“香香”早就应该在3年前回国,结果受到疫情影响,回国日期往后延了4次。


旅美大熊猫“乐乐”


可以说,这7只旅居国外的大熊猫生活都很好,吃好的,喝好的,还躺着给国家赚钱。


当地民众也很喜欢大熊猫,英国方面承诺,将给“阳光”和“甜甜”举办欢送会;日本民众得知“香香”要走,纷纷排长队抢票去送别;旅美的“丫丫”和“乐乐”,当地动物保护组织一直关注,园方但凡有一点照顾不周,马上出来声讨。


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围堵的当下,7只大熊猫扎堆回国消息出现,确实会让部分网友产生联想。但要是以此来断定,西方国家“集体”送回熊猫,是为敌视中国,与中国脱钩,这有点不太现实了。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发达的多元社会,外国人对中国的认知和了解途径有很多。中国早已经不需要用熊猫来进行外交了,大熊猫出国进行合作研究,更多是在充当传播中国文化的“使者”


旅新大熊猫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共有59只熊猫生活在海外,分布在19个国家的23个动物园。即将回国的7只大熊猫,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7只大熊猫将被送回来,但还有更多的国家依旧对大熊猫趋之若鹜、视若珍宝。卡塔尔世界杯开赛前三天,来自中国的大熊猫“京京”和“四海”正式亮相。为了让“京京”和“四海”生活的更舒适,不差钱的卡塔尔人建了一座12平方米,堪比沙漠王宫的豪华熊猫馆。馆内的竹子都是从四川空运过来,据说,两只大熊猫在这里乐不思蜀,世界杯还没结束,就胖了六斤。


旅居新加坡的大熊猫凯凯和嘉嘉,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消息惊动了李显龙,新加坡总理激动地在社交平台发文庆祝。


对于我们中国民众来说,对待大熊猫回国,应该以平常心来看待。大熊猫出国是传播文化,回来是载誉归国。随着中国的发展和国际局势的变化,以后还会有类似于大熊猫回国的事情出现。


只要我们把心态摆正,把视野和格局打开,就不会局限于是谁送大熊猫回来的问题了。


谢选骏指出:熊猫是否没有遭到全球唾弃?似乎不然。


《马来西亚5月将送别“谊谊”和“升谊”两只大熊猫回中国》(央视新闻 2023年03月25日)报道:


据马来西亚国家动物园3月24日公布的消息,该园将在5月份把两只在马出生的大熊猫宝宝“谊谊”和“升谊”送回中国。


马来西亚国家动物园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公布了上述消息并配合上大熊猫的照片和视频展示,引来众多当地网民观看。


据悉,为配合马中建交40年,中国在2014年租借大熊猫“兴兴”和“靓靓”给马来西亚,而这一对“伉俪”于2018年和2021年生下大熊猫宝宝“谊谊”和“升谊”。


谢选骏指出:马来西亚这种二流子国家竟然也要唾弃熊猫!为何?显然,因为拥抱熊猫派已经夹起尾巴了。


《中国“熊猫外交”落下帷幕…因习近平“战狼”外交接连被送回中国》(崔有植 朝鲜日报东北亚研究所所长)报道:


最近,中国的国宝大熊猫经常登上新闻。美国、日本、英国、芬兰等国家接连传出将向中国租赁的大熊猫归还给中国的消息。


熊猫凭借可爱、讨喜的形象广受各国人民喜爱。中国也以每年每只100万美元的不菲租赁费赚取了丰厚的外汇收入。但对于中国政府而言,大熊猫作为中国与租赁国之间友好亲善大使的作用还要更大一些。所以才会有“熊猫外交”这样的说法。大熊猫以其温和、富有魅力的形象扩大了中国的影响力,被认为是中国软实力的象征。


分析认为,虽然归还大熊猫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租赁合同到期、饲养费负担过重等,但中国的国际形象较过去大有不同才是影响最大的原因。随着中国一改过去隐藏力量等待时机的韬光养晦路线,转为粗暴攻击对方国家的“战狼外交”,大熊猫便不再是被广泛认可的中国外交象征。其中不乏中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关系在过去数年间出现大幅恶化的影响。


仅租赁费每年100万美元


新年伊始,英国爱丁堡动物园就宣布计划将饲养了11年的大熊猫夫妇阳光和甜甜归还给中国。动物园给出的理由是因新冠疫情游客减少,去年全年赤字达200万英镑(约合34亿韩元)等经营状况不佳。2011年底,英国与中国签署10年租约,这对大熊猫来到英国,后来因新冠疫情合同延期两年。今年10月左右它们将回到故乡四川。


2月,在日本上野动物园出生的大熊猫香香,和歌山县主题乐园“冒险世界”饲养的30岁的雄性大熊猫梅梅和8岁的双胞胎姐妹樱滨、桃滨回到了中国。据悉,在海外出生的熊猫所有权归属中国,原则上需在2岁后送回中国。


芬兰艾赫泰里动物园也准备将饲养的大熊猫Lumi和Pyry归还给中国。2017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芬兰时签署了大熊猫保护协议,自2018年起将两只大熊猫租赁给艾赫泰里动物园,为期15年,如今仅过了5年就意欲归还。


据欧洲当地报道称,艾赫泰里动物园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无力承担饲养大熊猫所需的高额费用。两只大熊猫每年的租赁费就高达200万美元。加之,每天要从中国四川空运30千克的新鲜竹叶。因新冠疫情导致游客减少,动物园无力支付费用。


美国今年送回4只


动物园方面要求芬兰政府支援500万欧元,但因金额比保护本国濒临灭绝动物所需的费用还要高,芬兰议会表示反对。最终,不得不在租赁期限还剩超过十年的时候推进提前归还。


芬兰国内有不少专家认为,中国认为芬兰提前归还大熊猫有辱国格,两国关系可能会因此恶化。


本月,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动物园将把20年租赁期限到期的22岁的雌性熊猫丫丫送回中国。


年底,史密森尼国家动物园的大熊猫夫妇美香、添添和它们的幼崽小奇迹三只大熊猫也将结束租期返回中国。一年间4只大熊猫回国,美中关系的紧张程度可见一斑。


曾是活跃的“最佳外交官”


中国的熊猫外交始于中华民国时期。最初是1941年中日战争时,前台湾总统蒋介石的夫人宋美龄女士为感谢美国的援助,向美国捐赠了一对大熊猫。1946年,还为英国送去了一只大熊猫。


共产党执政以后也积极利用熊猫开展外交。1972年,理查德·尼克松总统访华,作为友好的礼物赠送给了美国一对熊猫。目前在全世界19个国家旅居有66只大熊猫。2016年,韩国也租赁了一对大熊猫,目前生活在龙仁爱宝乐园。


专业研究人员分析认为,中国送大熊猫完全是为了贯彻国家利益。2012年,中国与法国政府就核电合作达成一致后,租赁了一对大熊猫给法国。2011年,中国与苏格兰签署贸易协议后,也送去了一对大熊猫。


舆论认为,大熊猫接连被退回与围绕中国的国际形势不无关联。习近平打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旗号向周边国家施压,展开攻势外交。新冠病毒责任论调,支援发动乌克兰战争的俄罗斯等,在国际社会上事实上处于被孤立的处境。香港民主化镇压,新疆维吾尔族人权蹂躏等问题也持续引发争议。随着大熊猫象征的中国软实力失去操作余地,“熊猫外交”的时代也宣告终结。


谢选骏指出:毛泽东的熊猫外交其实并非他的发明,而是取法李唐家的母狗武则天——


佚名网文《熊貓外交》报道:


1972年2月22日,(罪犯)尼克遜總統夫人帕特·尼克遜在北京動物園觀看大熊貓展覽。熊貓外交是中國在1940年代到2000年代向境外贈送或租借大熊貓藉以增進友好關係的外交方式。


古代

熊貓外交的歷史最早可以上溯至唐朝武則天時期。據日本《皇家年鑑》記載,早在武后垂拱元年(685年),臨朝稱制的太后武則天就曾送給日本天武天皇兩隻「白羆」和70張「白羆」毛皮。據大熊貓專家胡錦矗考證,此「白羆」即今之大熊貓。


國民政府時期

1941年,宋美齡、宋藹齡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向美國由政府支持的民間機構救濟中國難民聯合委員會贈送一對大熊貓,以對其救濟二戰中的中國難民表示感謝。此為中國現代「熊貓外交」之濫觴,也開創了「熊貓外交」的政治性贈送模式。此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於1946年向英國政府贈送了大熊貓一隻,正式開始了大熊貓作為國禮出國的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

贈送

從1950年代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續採取政治性贈送的方式進行「熊貓外交」,中國以政府和人民的名義將大熊貓作為國禮贈與那些與中國保持良好外交關係和中國希望與之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先後有蘇聯、朝鮮、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西班牙及墨西哥等九個國家接受過中國贈與的24隻大熊貓。


最早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贈與的大熊貓的國家是蘇聯。1957年,平平被作為國禮贈送給蘇聯;1959年,安安作為其配偶也被贈送給蘇聯。朝鮮在1965年至1980年間也先後獲贈5隻大熊貓。


1956年至1957年,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稀有鳥類飼養場以及美國芝加哥動物園分别致信北京動物園,望「以貨幣或動物交換中國一對大熊貓」。1957年5月17日,北京動物園將交換辦法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文化聯絡局,獲得了該局同意,但要求需「雙方互派人員到對方動物園訪問並領取交換的動物」。由於美國國務院等方面「不同意直接與中國進行動物交換」,此事作罷。


1972年2月21日,美國總統尼克遜攜夫人抵達北京,開始了震撼世界的訪問。抵京後次日,尼克遜夫人帕特·尼克遜即赴北京動物園參觀,同大熊貓進行了親密的接觸。中國方面根據美方訪問人員及美方先遣組對大熊貓的關切,判斷美方有意要大熊貓。此後在該訪問期間的一次宴會上,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將熊貓牌香煙遞給了尼克遜的夫人帕特·尼克遜,表示將向美國贈送2隻大熊貓。1972年4月,大熊貓興興和玲玲到達美國首都華盛頓,受到當地人民的熱烈歡迎。


從1950年代起,至1982年止,熊貓外交模式一直是純政治性的贈送模式,既不和商業掛鈎,又不採取租借的形式。[3]1982年,為了響應保護瀕危動物的全球性號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從1982年開始停止贈送大熊貓出國。這標誌着傳統的政治性贈送模式下的「熊貓外交」宣告結束。


巡展與租借

1984年美國洛杉磯奧運會期間,中國將北京動物園兩頭的大熊貓「永永」和「迎新」臨時借給洛杉磯動物園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巡展活動,以顯示中國對洛杉磯奧運會的支持。這是大熊貓出國巡展的開始。巡展結束後,兩頭大熊貓又被租借給三藩市動物園進行了三個月的展出,為此三藩市動物園向中國方面支付了不菲的租金,從此打開了大熊貓商業性租借的大門。商業性租借並不直接涉及中國的外交活動和政治問題,但在一段時間內牽涉到中國的外交,並改變了此後大熊貓出國的主要方式。此後,中國各動物園的大熊貓便採取短至數月、長至1年巡展的方式出國。


大熊貓巡展是既可以帶有政治色彩,又可具有商業效益的活動。比如上述洛杉磯奧運會期間在洛杉磯動物園的巡展,就是主要帶有外交意味的活動,而此後在三藩市動物園進行的展出,則是具有明顯商業性質的租借。巡展給大熊貓所在動物園等機構帶來了可觀的收入,但也影響了大熊貓的繁殖和發育。


由於大熊貓獨特且惹人愛憐的外形以及其稀有的數量,使得它在歐美和日本極受歡迎,各家動物園為了獲取商業利潤紛紛從中國引進大熊貓以供展出。中國方面的林業部門、各地動物園和熊貓繁殖機構通過熊貓出租可以獲得相當可觀的收入,遂形成了熊貓租借的慣例。由於熊貓租借所帶來的巨大商業利益驅使,中國的林業部門和動物園不斷地在保護熊貓的名義下大量捕捉野生熊貓,中國通過熊貓租借獲得的資金大部分被用來興建大熊貓繁殖中心和從野外捕捉野生熊貓,1990年代初,越來越多的環境保護團體對熊貓租借採取抵制態度,並試圖遊說有關方面中止熊貓租借交易。在各方面的努力下,美國魚類及野生動物管理局禁止了商業目的的熊貓租借,中國之後也宣佈停止商業目的的熊貓出租;此後大規模的以盈利為目的的熊貓租借基本中止。此後中國境外的動物園改以「繁殖」或「保護」的名義向中國租借大熊貓。


1990年代中期以後,為解決商業性租借帶來的問題而採取的各項措施使大熊貓出國巡展的機會大大減少,基本結束了主要採取巡展方式進行熊貓外交的潮流。但在極個別的特殊情況的下,仍有採取短期出國方式進行外交活動者。如2001年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在俄羅斯莫斯科召開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第112次全會,決定2008年奧運會舉辦國,中國即派大熊貓「奔奔 (大熊貓)」和「文文」作為文化使者赴莫斯科為中國的申辦活動加油助威。


問題

對於中國方面,熊貓租借不僅意味着不菲的租金,還有一系列工作人員和相關領導可以獲得出國考察的機會,因此中國境內各個飼養了熊貓的機構在看到熊貓租借帶來的好處後,都不遺餘力的推銷自己的熊貓;另一方面,由於中美關係和美國熊貓熱的升溫,美國的動物園可以在短短三兩個月的熊貓租借期獲取高達數千萬美元的巨額門票受益。除了經濟利益的驅動,政治的因素也對熊貓租借產生極大的影響,包括紐約市在內的一些美國大城市,都曾經動用政府資源鼓勵或幫助本市的動物園從中國租借熊貓進行展出。在各方面因素的下,熊貓租借的大門一經打開便迅速升溫,從1984年到1988年的四年內,僅北美地區就有洛杉磯、三藩市、紐約、聖地亞哥、多倫多、西雅圖、波特蘭、亞特蘭大、卡加里、孟菲斯、哥倫布市、底特律、溫尼伯、佛羅里達州等地方從中國租借到了熊貓,此外日本、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德國、愛爾蘭、墨西哥、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的眾多城市也從中國租借了熊貓。


在中國方面,最初的熊貓租借是由中國動物園學會組織運作的,提供大熊貓的各個動物園成為最大的受益者,這使得對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物擁有管理權限的林業部非常羨慕,後者不久也加入熊貓租借的行列,並利用他們建在中國各自然保護區的大熊貓繁殖基地向境外輸送熊貓,有時甚至直接捕捉野生熊貓以供出租。兩個系統同時進行熊貓租借工作使得其管理非常混亂,故難以確切統計究竟有多少熊貓因為租借交易而被捕捉和輸出,此外人工飼養的熊貓由於分屬不同機構,信息也不能很好溝通,血緣關係不明,在各飼養機構均有孤對熊貓存在。


1988年前,熊貓租借被普遍認為是一件有利於熊貓保育的事情,因為人們相信出租熊貓所獲得的受益都被用於對大熊貓的保護和研究事業中,但是一些環保團體和專業組織也開始注意到熊貓租借對大熊貓個體和種群造成的一些影響。旨在保護瀕危野生動植物的華盛頓公約也對熊貓租借表示有條件的支持,國際自然保護聯盟、世界自然基金會、美國動物園和水族館協會都公開表示應該對熊貓租借進行一定規範,防止商業性的租借行為對被租借熊貓的生活和繁殖造成影響,同時保證通過熊貓租借所獲得的利益被用於大熊貓的保護。


1988年2月,在環保團體的壓力下,美國魚類及野生動物管理局宣佈暫時中止簽發大熊貓的入境許可,要求中國方面對輸入的熊貓提供證明,租借行為不會對熊貓造成損害,且收取的租金確實用於大熊貓保護事業。但是這項禁令在短短數星期後便迫於美國政府的壓力而撤回了。此後環保團體和動物園以及美國政府展開拉鋸戰,美國魚類及野生動物管理局最終還是在1988年6月中止了從中國輸入大熊貓。1988年9月,中國動物園學會和林業部也聯合宣佈停止向美國輸出熊貓,但是對其他國家的熊貓租借仍然繼續進行。面向美國的熊貓租借在此之後轉以科學研究等其他名義繼續,且租借的規模明顯減小。


哥倫布市動物園

1990年之後,由於美國國內政治因素,美國魚類及野生動物管理局對熊貓輸入的禁令開始鬆動,哥倫布動物園暨水族館獲得了租借熊貓的輸入許可證,美國其他動物園受此事件鼓舞也重新投入到熊貓租借的熱潮中。各環保團體為了抑制這一新的熊貓租借熱潮,紛紛明確表達反對此類交易的立場。1990年11月,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在華盛頓召開關於熊貓保護的國際會議,提出了展出大熊貓的標準,和反對捕捉野生熊貓的立場;美國動物園和水族館協會更是以嚴厲的態度聲明,違規租借熊貓的美國動物園將被吊銷會員資格,並處以停業的處罰;1991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致信華盛頓公約,要求後者禁止租借進口大熊貓專供短期展示的行為。


1991年美國哥倫布動物園暨水族館執意租借大熊貓,為防止世界自然基金會對租借行為施加干預,動物園向地方法院起訴世界自然基金會,並獲勝訴,地方法院禁止基金會干預熊貓租借的相關事宜,世界自然基金會旋即向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決。但是法院的判決和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干預都沒有能夠阻止該動物園在1992年從中國租借的兩頭大熊貓入境,為此哥倫布動物園暨水族館被美國動物園和水族館協會弔銷會員資格。美國動物園和水族館協會的懲罰措施很快收到效果,聖地亞哥等地的動物園由於懼怕失去美國動物園和水族館協會的會員資格,中止了與中國方面商議的一些帶有商業目的的熊貓租借。此後,中國向美國租借熊貓的數量顯著下降,美國各動物園的熊貓熱降溫,中國的動物園和熊貓繁殖中心轉而向歐洲和日本市場尋求新的客戶。但是在美國的帶動下,世界範圍的動物園熊貓熱也逐漸冷淡下來,租借熊貓對動物園來說已經不再是一項能夠迅速獲得巨大利潤的投資,到了1990年代中期,熊貓的商業租借逐漸減少。


合作研究

為了解決大熊貓出國帶來的種種問題,更好地保護大熊貓,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和中國動物園協會與國際動物保護機構達成協議,中國可以將一對健康、有繁殖能力的大熊貓送至其他國家進行為期10年的合作研究,其間繁殖的後代歸中方所有。若大熊貓意外死亡,其遺體也歸中方所有。中方可派出技術人員與外方共同進行對大熊貓的研究工作,外方每年付給中方100萬美元,10年總共支付1,000萬美元。


1994年,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將一對大熊貓運至日本和歌山縣,此為大熊貓出國合作研究的開端。大熊貓國際合作研究首要考慮的自然是科研水平和培養大熊貓的能力,但外交關係也是非常重要的決定因素。大熊貓出國進行合作研究,需建設部、林業部、外交部會簽,同時還需分管的副總理或總理的簽字。


目前一定數量的熊貓被租借到中國以外的地區,但是與1980年代和1990年代不同的是,目前的租借大多是以研究和繁殖為主要目的的長期租借,那些生活在海外的熊貓大多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殖的子代或者經人類長期豢養的個體,無論從數量還是從來源考慮,熊貓租借對野生熊貓種群已經不再構成威脅。


至2017年底,歐洲只有7個動物園裏有大熊貓,分別在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荷蘭、西班牙和英國。2018年1月,贈送芬蘭的兩隻大熊貓已抵達赫爾辛基萬塔機場。


谢选骏指出:短短几年之间,武汉病毒、风云变色、战狼出没、生意锐减、繁华散尽、熊猫倒霉!“百年之后”的新时代就这样来到了我们身边。

谢选骏:中国共产党接管美国“铩羽而归”

《FBI在纽约拘捕两名美籍华人,涉运作中国海外“秘密警察站”》(霍利·洪德里克(Holly Honderich)BBC记者,发自华盛顿 2023年4月18日)报道:


美国逮捕两名华人涉嫌营运中国“秘密警察站”——美国检察人员在纽约拘捕两名男子,指控其在曼哈顿唐人街一带运作“秘密警察站”。


被捕人士为61岁的卢建旺与59岁的陈金平,二人均为纽约市居民,面临被起诉图谋为中国充当间谍代理人,以及妨碍司法公正。


预计他们将于周一在布鲁克林联邦法院出庭。


中国过去曾否认运作海外警察站,称它们是面向海外侨民的“警务服务中心”。


美国司法部在周一称,居于布朗克斯区的卢建旺和居于曼哈顿区的陈金平代表中国公安部在美国合作设立了第一家海外警察站。


司法部指,在相关人士意识到联邦调查局(FBI)正在进行调查后,该站已于2022年秋天关闭。


“这一起诉显示,中国政府通过在纽约市中心设立秘密警察站,公然侵犯我国主权,”布鲁克林区的首席检察官布雷恩·皮斯(Breon Peace)说。


外界相信,至少有100个这样的警察站正在运作,遍布全球53个国家,包括英国和荷兰。上个月,加拿大联邦警察宣布,对蒙特利尔区两个被认为是警察分支的站点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动远远超出可接受的民族国家行为的范围。我们将会坚决捍卫所有生活在我国的所有人的自由,免受威权压迫的威胁,”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部门的助理司法部长马修·奥尔森(Matthew Olsen)说。


据检控方指,卢建旺与中国执法部门关系密切,从2015年开始被征召协助中国进行“镇压活动”,当中包括骚扰中国异见人士。


2018年,他被指参与行动,迫使中国声称的通缉人士返回中国,包括反复骚扰和威胁居住在中国和美国的相关人士及其家人。检控方指,他也被征召,在中国寻找一名民主派活动人士的下落。在面对美国当局时,卢建旺否认了相关的行动。


他与陈金平于2022年10月被美国当局问讯,当时FBI对这个涉嫌的警察站进行了搜查。他们的手机在搜查中被收缴,而检控方指,二人均承认已经删除了与中国公安部官员的通讯,后者被指是指导他们在美国的行动。


一经定罪,卢建旺和陈金平可能面临最高25年的监禁。


中国驻美及驻加拿大大使馆已经表示,这些地点是涉侨事务“海外服务站”,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间开设,以协助海外侨民进行驾驶执照更新等等事务。


但是,人权组织指,中国利用这些驻外站点来威胁及监控境外的中国公民。


中国一直否认的海外“警察站”


去年以来,荷兰、爱尔兰等国均有报道指中国政府在其国境内曾设立非公开的“警察站”。


荷兰外交部在去年9月曾表示,相关警察站的存在属非法,而爱尔兰首都都柏林的一处“福州警务海外服务站”则在其外交部实施审查后关闭。


有非政府组织报告指,中国在多个国家建立服务站,表面上是打击跨国犯罪和协助办理如更新驾驶执照等行政业务,但是实质上是对身在海外的中国异见者进行“说服行动”,令他们回国。


总部位于西班牙的非政府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在去年9月称,在2021-2022年间,经此类行动被“劝返”的海外中国人超过20万,并指中国借此避开国际警察或司法合作机制,建立“治外法权”。


对此,中国政府一直否认。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当时曾称,所谓“国外警察站”,其实是涉侨事务海外服务站,而中国严格遵守国际法,充分尊重他国司法主权。


2022年9月2日,中国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确立了对全球所有涉嫌此类欺诈的中国公民的治外法权主张。


新法律连同中国在外国的警察机构理论上让异见人士无处可逃。


加拿大警方表示,他们正在调查蒙特利尔地区的两个据称是中国运作的“警察站”。


上月,加拿大联邦部队呼吁那些可能受到过所谓“中国警察站”威胁的加拿大华人站出来。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Justin Trudeau)表示:“我们正在确保皇家加拿大骑警(RCMP)跟进,我们的情报系统会严肃对待此事。”


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在去年11月称,他的部门正在监察有关此类站点的报告,并称这是一个“切实的问题”。


“对我来说,中国警察不经过恰当协商就在纽约开店,想想就觉得离谱,”克里斯托弗·雷说,“它侵犯了主权和绕过了标准的司法与执法合作程序。”


周一,另一宗由美国官员披露的诉状指,中国公安部有34名人员被起诉使用虚假社交媒体帐户骚扰在美国的中国异见人士,以及散播中国政府的官方宣传。


检控方指,所有受指控人士都属于一个被称为“912特别项目工作组”的精英任务工作组,其目的是“针对身在世界各地的中国异见人士,包括在美国。”


“正如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遣它的国家警察和912特别项目工作组,并不是作为维护法律和保障公众安全的工具,而更多是巨魔农场(troll farm)来攻击我们国家行使言论自由的个人,”助理司法部长皮尔斯说。


外界相信全部34名被告均居住在中国或者亚洲其他地方。


海牙政府表明民间组织所称的中国“国外警察局”非法,议会朝野议员均要求马上关停。中国外交部称有关说法“不实”。


谢选骏指出:中国海外“秘密警察站”的存在,表明中国共产党正在接管全球,而且以把触角伸入美国,甚至已经接管了美国。中国共产党接管美国很久了,美国政府为了“大局”一直隐忍不发。


《美检方首次对中国海外警务站提起刑事指控,两名华人被捕》(WILLIAM K. RASHBAUM, KAREN ZRAICK 2023年4月18日)报道:


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布伦·皮斯周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指控。

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布伦·皮斯周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指控。 

多年来,成千上万的纽约人和游客都会路过曼哈顿下城一座不起眼的办公大楼。周一,联邦检察官公布了刑事指控,指控两名男子在那座楼里参与管理着一个未经授权的中国警务站,它是全球100多个用来恐吓和控制海外中国公民、压制对执政共产党的批评的警务站之一。

两人于周一被捕,被控密谋担任中国政府代理人和妨碍司法公正。据称,他们利用这个警务站代表中国恐吓居住在美国的中国异见人士。

另外两起相关案件的指控也已公布:一起是34名中国警察被指控骚扰居住在纽约地区的中国公民,另一起是八名中国官员被控指示一名在中国的Zoom员工将异见人士从该平台赶走。

法庭文件称,曼哈顿的警务站由中国公安部下属的福州市公安局监管。这是世界各地数十起令外交官和情报官员感到不安的此类行动之一。


据布鲁克林的美国检察官办公室说,这起案件是首次对此类警务站提出刑事指控。

这两名男子分别是61岁、又名哈里·卢的卢建旺(音),以及59岁的陈金平,对他们的指控源于联邦调查局和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对该警务站的调查,该警务站在没有管辖权或外交批准的情况下开展活动。

“今天的指控是对中国的一个非常明确的回应,我们注意到了你们,我们知道你们在做什么,我们会阻止这种事情在美利坚合众国发生,”布鲁克林的联邦检察官布伦·皮斯说。“在我们伟大的城市里,我们不需要也不想要一个秘密警察局。”

有关官员称,这三起案件都是中国政府在世界范围内压制对其批评所做的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公安部开展了一场多线作战,将其威权体制的范围和影响扩大到美国和世界其他地方,”司法部驻华盛顿的最高国家安全官员戴维·纽曼说。

作为去年秋天调查的一部分,联邦调查局反间谍特工搜查了位于东百老汇107号一栋普通玻璃幕墙建筑三楼的警务站。

这栋六层楼高的写字楼位于曼哈顿下城华埠边缘的一条繁华街道上,两旁林立着餐馆、海鲜店、电子产品商店和其他企业,还有一家针灸馆、一家工程公司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

此次搜查行动意味着围绕中国在海外管理海外侨民的全球争议进一步升级。

爱尔兰、加拿大和荷兰的官员呼吁中国停止在这些国家的类似行动。联邦调查局在纽约的搜查行动是目前所知的首次有当局查抄此类警务站的材料。


卢建旺和陈金平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并被控于2022年10月,也就是联邦调查局展开搜查的前后删除了他们与公安部负责人之间的短信。

他们还被控密谋充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理人,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在司法部注册。

周一,皮斯、纽曼和负责纽约办公室的联邦调查局助理局长迈克尔·德里斯科尔在布鲁克林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这些指控。

又名哈里·卢的卢建旺住在布朗克斯区,在中国有一处住所。陈金平住在曼哈顿。两人都是美国公民,周一下午在裁判法官面前出庭后获取保释。

这些人的亲属拒绝置评。法庭为陈金平指定的律师苏珊·凯尔曼说,陈金平是一名家庭健康助理,没有财产可以用作抵押。

在2018年的国税局申报文件中,卢建旺被列为非营利组织美国长乐协会的会长,警务站就设在该组织的办公室里。


周一公布的一份刑事起诉书称,该组织成立于2013年,并将其慈善使命列为从中国福州市前来者的“社交聚会场所”。起诉书称,卢建旺担任该协会的总顾问,陈金平担任秘书长。

今年1月,当联邦调查局搜查曼哈顿办公室的消息首次被报道时,中国驻华盛顿大使馆淡化了这些警务站的作用,称它们由志愿者组成,帮助中国公民完成日常事项,比如更新他们在中国的驾照。

但美国当局表示,他们显然是在重点监视海外华人,侵犯他们的言论自由权。

“我们相信,这个非法警务站的最终目的不是保护和服务,”德里斯科尔说,“而是对身在美国的人实施骚扰和威胁,让他们保持沉默。”

另外两起案件涉及数字领域的政治言论。但据信所有被告都在中国,中国与美国没有引渡条约。

其中一个案件是在2020年首次提交的,检察官对视频会议公司Zoom在中国的前高管金新江提出指控,称他破坏和审查1989年天安门广场大屠杀的纪念活动。


周一公布的修改后的起诉书将指控范围扩大到八名中国官员,以及另一名据检察官称是指使者的人。

其余案件指控中国公安部34名官员经营“喷子农场”,攻击中国异见人士,散布分裂和虚假信息。检察官说,这些官员属于一个名为“912特别项目工作组”的精锐专项工作小组。

起诉书称,该组织在Twitter等社交媒体网站上创建了数以千计的虚假资料,并就香港和新疆地区的人权、俄罗斯入侵乌克兰、警察杀死乔治·弗洛伊德后的骚乱以及新冠等话题进行宣传。

William K. Rashbaum是城市版面的资深撰稿人,负责报道政治和市政腐败、法院、恐怖主义和执法。 他是获得2009年普利策突发新闻奖的团队的一员。


谢选骏指出:中国共产党不仅想要接管美国,而且想要接管全球事务——这都是二十年前“中国文明整合全球”光辉思想照耀下取得的成果吗?。困难的是,共产党能否代替中国文明?现在的“铩羽而归”,似乎证明这一代替十分困难。

逃犯格劳秀斯创造了国际法学说


《格劳秀斯及其理论学说》(何其生 2004-03-15)报道:


《格劳秀斯及其理论学说》(何其生收稿日期:2004-03-15)报道:

摘要:文章首先介绍了格劳秀斯的生平及其渊博的学识,之后对于其代表之作《海洋自由论》和《战争与和平法》,尤其是他在这两部书中所展示的国际法思想和相关的理论学说,进行了重点评析,从而揭示出格劳秀斯对于国际法的重大贡献。

一、格劳秀斯介绍[1] 

1583 年 4 月 10 日,胡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诞生于荷兰的德尔福特市(Delft)。他的家系原为荷兰名族。伯父曾留学巴黎,精通古语,1575 年拉丁大学创立后,任哲学及法律学教授,曾六次被推任为大学校长。其父叫詹德格罗特(Jan de Groot),亦为哲学及法学博士,曾任莱登大学董事。 

格劳秀斯极具天赋,且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未到 7 岁,就开始学习罗典及希腊语。

8 岁(1590 年 10 月)时已能够以罗典语作一些祝贺战争中荷兰战胜西班牙的诗歌。由于其天资聪慧,且勤奋好学,11 岁就入莱登大学学习希腊罗马的历史、数学、天文学、哲学、宗教学以及法律学。大学时代常常以罗典语和希腊语作诗,因享盛名。14 岁大学毕业,虽然年龄尚幼,但学识渊博,颇为当时硕学者器重。15 岁任当时有名的政治家巴尔佛尔德(Barneveld)的随员,赴法国参与使命。在安吉尔城内庭园与法王会见时,法王曾惊叹其公正的判断,明敏的智能,卓绝的理解,并将黄金颈饰授与格劳秀斯,以示激励。1 格劳秀斯留居法国一年,复精通法语,王储科登会恳请他任秘书,奥尔良大学且授以法学博士学位(年仅 16 岁)。 

1599 年格劳秀斯归国后,完成注解古罗马文豪马丁奈斯·加白拉(Martinus Capella)的著作“言语学与麦叩利神之结婚”。当时一些有名的学者,都深佩其卓绝的学识。2

17 岁时曾任职律师,当其出庭辩护时,观众常结群到法庭聆听其雄辩,并对其学识和口才赞不绝口。但格劳秀斯对于律师职务并不感兴趣。

1601 年荷兰政府为纪念与西班牙多年的战役,请格劳秀斯出任编纂国史。格劳秀斯历经 12 年方才完成。3

在这期间,即 1608 年 7 月和玛利亚(Maria van Reigersherg)结婚。 4

玛利亚对其丈夫温良恭俭,慰勉有加,对于格劳秀斯后来的伟大成就,有着重要的作用。

格劳秀斯是由于一个法律案件偶然涉猎国际法而成名的。1601 年荷兰正与西班牙交战,荷属东印度公司一支船队在马六甲海峡附近捕获一艘葡萄牙船,当时葡萄牙为西班牙属地,该葡萄牙船及其贵重船货被带往荷兰并作为战时捕获物出售了。公司股东中有人反对这一做法,宣称基督教国家间不应发动战争。公司就此事征询年轻的格劳秀斯的意见。格氏乃于1604-1605 年冬季写成《捕获法论》(De Jure Praedae)一书。1609 年他将该书第十二章、一本不到 80 页的小册子《海洋自由论》(Mare Liberum)匿名发表,以“自然法”为依据,宣布罗马教皇赋予西班牙的海上霸权为非法,主张“贸易自由”和“航行自由”。 5

其后,格劳秀斯任荷兰驻英国使节,向英国提议废弃英国所主张的北海渔业专有权,不过,当时荷兰 Gomarist 和 Arminian 两党派发生纷争,国内混乱,1618 年总督莫里斯(Maurice van Nassau)实行苦迪打(Coup d’Etat),以兵力废除宪法,对属于 Arminian 党的格劳秀斯进行迫害,不仅没收其财产,而且判处终身监禁,并囚于罗佛斯泰因(Lovestein)城堡。

他的妻子玛利亚坚决要求和丈夫共渡监牢生活,后得到城堡守备长官的批准。此时格劳秀斯36 岁,虽在囚禁之中,由于得贤妻抚慰,于是潜心著述。6玛利亚和丈夫在狱中呆过一年半之后,随时设法逃狱。一天,夫妻俩商定将格劳秀斯藏在书柜之中,伪称格劳秀斯染上传染病,近期内不能读书,并将所有先后借来的书全部还给他的朋友。当书柜由看守兵抬出城门时,玛利亚机智镇静,使之免于检查,安全运至友人丹色勒尔(David Dazelaer)的住宅后,格劳秀斯才从书柜中出来,并立即化装成泥瓦工于 1621 年 11 月 4 日逃至法国。格劳秀斯逃到法国以后,曾上书荷兰议会诉冤,并辩明逃狱的理由,并声称虽被祖国迫害,而爱国之心则未稍减。7荷兰议会嘉许玛利亚的行为,赦免其同谋逃狱之罪。玛利亚后来也赶到巴黎,与格劳秀斯一起度过了一段极为贫困的生活,并对其丈夫完成国际法的巨著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自 1622 年至 1624 年,格劳秀斯用两年时间写成他的传世之作《战争与和平法》(3 卷集)8(Jure Belli ae paeis Libri tri, 1625)献给法王路易十三。当时三十年战争(1618-1648)激战正酣。格劳秀斯希望通过他所掌握的法理学、哲学和神学的渊博知识,说服当权者,以恢复法制与和平;同时,作为一个毫无地位的流亡者,他也希望引以自荐。

他的著作立即得到高度赞赏。1634 年,瑞典女王克里斯丁娜(Christiana)慕其才学,任他为驻法国的瑞典大使,但由于瑞典的宰相李特流(Richelieu)忌其才能,使其到处受制,1645 年他被召回,在斯德哥尔摩受到盛大欢迎,但却没有新的任命。他便决意退出瑞典,女王知道后特为其准备了一条船,并送到留培克。但他乘坐的船在波罗的海遇到风暴,在波美拉尼亚海岸触礁。上岸后,格劳秀斯精疲力竭,乘坐一辆敞篷运货车希望到达卢卑克,但离开罗斯托克(Rostock)后不久,便卧病不起,1645 年 8 月 29 日死于归国途中,时年 62岁。 

格劳秀斯的遗骸临时安葬之后,移葬于故乡德尔福特。格劳秀斯曾以简洁的语句,为他自己写下了墓志铭:“Grotius Hic Hugo Est Batavum Captivus et Exsul Legatus regni, Suecia Magni,Tai.” 

意为:“荷兰的囚人及流放者 并瑞典王国的公使 胡果·格劳秀斯长眠于此”。 

二、《捕获法论》与《海洋自由论》 

格劳秀斯于 1609 年化名出版的《海洋自由论》,是其国际法学说的最初著作。但根据1864 年在海牙发现的草稿,则仅为 1605 年脱稿的《捕获法论》的最后一章(第 12 章)。9

1493 年,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将世界海洋划分给西班牙与葡萄牙以后,10印度洋上的一切通商贸易,归葡萄牙独占。第 16 世纪末后,荷兰在欧洲大陆击退西班牙以后,将势力延伸至印度洋上,成为新的海洋大国。1598 年荷兰五公司船舶二十余艘,自东印度回航之际,被葡萄牙作为海贼待遇,于是,五公司团结组织东印度公司,对葡萄牙开战,并捕获敌船。当时,格劳秀斯任东印度公司的法律顾问,已觉葡萄牙独占印度洋通商并非正当。1603年 2 月荷兰海军捕获葡船加达里那号,双方发生争端。格氏为论证此捕获的正当性,起草《捕获法论》。 

《捕获法论》共三编,第一编为捕获法学说(Dogmatica de jure praedae),讨论的是自然法与万民法上战争的意义,交战权及捕获权;第二编为沿革,分四个部分:(1)叙述荷兰不得已与西班牙及其同盟国交战,实在是由于西班牙的横暴而至;(2)叙述荷兰对于腓力二世的主张;(3)记载荷兰东印度航海者自 1596 年最初航行于印度洋以来到 1603 年 2 月捕获葡船加达里那号,多年来受葡萄牙人横暴无理的损害;(4)叙述荷兰与葡西开战的理由。

第三编即海洋自由论,证明东印度公司有和印度通商的权利,结论是葡萄牙禁止这种和平的交通是完全没有正当的理由。 

《捕获法论》立论的基础是根据罗马万民法的原则,即各国有相互通商的自由,拒绝此权利就可以成为发动战争的原因。他认为,从历史的角度看,葡萄牙对东印度并无先占的权利,从而不是印度的所有者。而且葡萄牙也没有和这些地方的人民发生战争,既非因征服而获得,又无因时效而取得。格劳秀斯认为海洋和空气同样,人类可以自由利用,航海对于一切人类是自由的,并驳斥了那种认为海洋属于最初航海国家所占有的主张。 

格劳秀斯的《捕获法论》中心论点是主张海洋自由,而《海洋自由论》的主要论点如下:[2]

(1)根据万民法的原则,任何国民得与其他国民通商。否认此项权利,就可以成为发动战争的原因,而且古来皆有实例。如西班牙和美洲居民的战争,以色列人和亚摩拉特人的战争,希腊人的战争,希腊人和米西亚人的战争,耶稣教徒和阿拉伯人的战争,都起因于此。

(2)葡萄牙人在印度本无任何特权,既非其领有者,又未占领爪哇(Java)及摩鲁加(Molucca)的大部分。这些岛屿有自己本地君主,并实施其固有的法律。 

(3)即使说是葡萄牙人所发现的,也不能主张其权利。因发现必须同时占领,才能领有,印度群岛不仅在几世纪前已为欧洲人知悉,而且就其现状而言,土民仍确立其自主权。

(4)罗马教皇的权利限于灵界,不及于俗界,故不能根据教皇的敕令,而获得对海洋的独占权。

(5)葡萄牙也不能根据征服而占有。因为和荷兰人通商的群岛,葡人并未对其居民施以战争行为,故不能主张军事的占领。至于海洋更是如此。 

(6)葡萄牙也不能根据时效而领有。因为时效是私法的一部,私法不可与自然法对抗。

自然法以航海为适应人类的需要,各国人民在海洋是自由的。而且时效对于无形物也不能赋予权利。 

(7)占有,对动产而言,要能获得它;对于不动产而言,要能圈围它,不能获得且不能圈围的,不算是财产。海洋为全人类所共有,全人类得以自由利用,不应限定属于某一特殊的国民。

(8)就物而言,使用而能消耗者,和使用而不能消耗者,显然是有区别的。后者属于全人类所共有,人类可以自由利用。空气之所以成为共有物,是因为任何人不能单独占有,且人们可以使用它又不能消耗尽。海洋和空气同样是无限的,不能占有,同时,不论航海渔猎都适于人们利用。

(9)海洋不能成为买卖的目的物,从而不能合法的获得。海洋的任何一部分,不属于 4某一国所有。即使依时效或习惯,也不能认定海洋归个人所有,因为任何人都没有对全人类有害的特权给予某一人的权能。因此,一国家领有海洋,独占其航海及渔业,乃违反事物本然之理。 

(10)对外国渔民征税,禁止渔业自由,妨害航海自由,是一种罪恶的行为,是野蛮人非人道的行为。如果某一人在大海之上,主张管辖权及主权,排斥他人的共同利用,私自专有,则等于主张法外的领有权。

格劳秀斯的《海洋自由论》出版后,褒贬均有之。由于其主张对当时的海洋霸权者西班牙和英国对海洋的权利提出了挑战,因此,遭到了这两个国家政府和学者的强烈反对。英王詹姆士一世即以敕令(1609 年 5 月 16 日)宣布外国人未得特许,不准在英国近海从事渔业。

这显然是排斥荷兰人一贯从事渔业的惯例。学者间也有反对主张《海洋自由论》的,如为牛津大学教授金特里斯于 1613 年著西班牙辩论(Advocatio Hispanica),辩护西班牙及英国的主张。同年威尔伍德(William Welwood)著《海洋所有论》(De Dominio Maris),替英国辩护。1618 年塞尔登(Selden)著《海洋闭锁论》。11不仅如此,英国驻荷兰大使,还对荷兰政府提出惩罚《海洋自由论》作者的要求。

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说,17 世纪之初,无论是学理上还是事实上,一般都主张海洋支配,不能容纳格劳秀斯的新学说。但格劳秀斯的《海洋自由论》,不仅打破西班牙葡萄牙等的海洋独占说的理论根据,而且为全人类建立了自然法则。1674 年威斯特米尼斯丹条约以后,固守海洋支配说的英国,也在默认中放弃了从来独占支配的主张。18 世纪以来,格氏海洋自由的思想得到推崇,并风靡一时。此后,其在《战争与和平法》中,根据客观实践的需要,又主张港湾及其他陆地的水域,能为沿岸国所有。1702 年敦克舒克刻(Bynkershock)著《海洋支配论》(De Dominio maris),沿用格氏的学理,主张接近一国领土的海洋,即沿岸海与其以外的海洋即公海有区别。公海完全自由,不属于任何国家的主权。18 世纪,3海里领海说确立,此外水域为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之主权,也不能适用先占而取得。从而公认不得征收通航税或禁止从事渔业。后公海自由原则得到世界的承认,格劳秀斯的《海洋自由论》历经两百年的演进,19 世纪以后,已被确认为国际法上一个基本原则。

三、《战争与和平法》

格氏著《战争与和平法》时,当时欧洲的外交推崇马克维利主义,12不尚正义,不讲信用,外交手段以奸诈狡狎为运用原则。战时不承认敌人的人格,极其残酷,其中尤以三十年战争的残暴为最,人民在战争中遭受极大的痛苦。而且,第一,罗马帝国灭亡后,继之而起的神圣帝国也陷于衰退,当时各国间无中心的政治势力;第二,因宗教改革,罗马教皇已丧失其在各国间最高的统一权力,各国间的争议没有适当的仲裁者和调解者;第三,15 世纪以来,美洲大陆的发现,好望角的绕航,航海顿然发达的同时,对于发现、占领及海上权等,常成为欧洲列国纷争的因素;第四,封建制度衰退,近代国家勃兴。于是,鉴于共同存在的问题,需要维系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共通法规。格劳秀斯在此时代背景下,加以其渊博的学识和广阔的视野,遂产生奠定国际法基础的伟大创作。虽然,在格劳秀斯以前,已有一些学者,如金特里斯和阿亚拉等,论述国际关系,但都未能如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一言为天下法”。 

1625 年的《战争与和平法》,即论证国际间战争与和平的法规。格劳秀斯以希腊斯多噶学派(Stoic school)的自然法观念为其理论的根据。他认为,尽管人类确实是一种动物,但他是一种非同寻常的动物。人类所特有的属性之一是渴求社会生活——即同他的同类彼此交往,但并非单纯的交往,而是一种平静的联系,即同他的智能性质适合的联系。这种联系,斯多噶派称之为“群性”。他还说,“我们已概括提到的那种同人类智能的本性相符合的对社会的关心,正是严格意义下的法律的渊源。”[3]

这便是格劳秀斯认为遵守条约或不得不“战”,5 或即战亦不许肆意残害的原因。格劳秀斯根据前述的理论,采纳在罗马帝国内各民族间施行的法规(即万民法),并应用到规范近代国家间的关系上来。

《战争与和平法》第一篇,首先论述法规的起源,继而讨论是否应有正当的战争的问题。

其次,区别公的战争与私的战争,说明主权的性质,及如何的人民有完全的主权,或仅有一部分或有主权让渡的权利,或没有主权让渡的权利等问题。第二篇,以论述产生战争的一切因素为目的。该篇详细指明何者为公有物,何者为私有物;人对于人有何等的权利,同时负何等的义务,王位承继的规则如何。哪种的约束从契约而产生,公私的宣誓有何等的效力,损害的赔偿如何,土地的不可侵犯以及刑罚的性质等。第三篇研究战争中应适用何种法律,媾和的种类,以及战时实行的各种军事规约,等等。《战争与和平法》的主旨,已如前述,意在减少战争的残酷和惨祸,故大部分为论述关于战争的法规。然而格劳秀斯并非将国际法分为平时国际法和战时国际法,他只在战争将发或已发时,检讨所必须遵守的法规及一定的正义法则。 

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吸收了前代的实践和理论成就,并始终贯穿了主权、国际合作和人道主义三个原则。由于始终不渝地捍卫这些原则,使他能够建立作为一门学科的国际法的体系。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这本书中将自然法思想和对现行法,即实证法的研究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所依据的是对法律现象进行哲学研究和本来意义上的法学研究的统一。因此,它赋予国际法学以坚实的方法论基础,同时又同国际法律生活的现实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历史上,这种态度不仅从科学(理论认识)意义上说是进步的,而且从社会意义上说也是进步的。 

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序言中指出,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是各国明示的(在条约中)和默示的(惯例)协议。这些协议均基于利益的考虑(序言,X VII)。但是,万民法却还有着更深的根基,它的“渊源是自然本身或者说是由上帝的法律规定的”(序言, I)。从这一点出发,格劳秀斯给万民法下了这样的定义:“……所有国家或多数国家相互协议的结果可以产生某些法律。甚至与这类法律之产生不是为了单独每个人们共同的利益,而是为了一切这种共同体总体的利益。这也就是称之为万民法的法,我们将这个名称同自然法区别开”(序言XVII)。可见,这一定义的基础不是列举国际法的基本制度,而是揭示该法律部门的实质。

这便使之成为一个科学的定义。格劳秀斯把国际法条约性质放在第一位,从而相当准确地划清了国际法同国内法的界限。[4]

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出版之后,学者间或尊之为“国际法之父”,或称之为“人类的国际法学家”。13按照施特劳斯教授的说法,他是“一个真正天资独厚的奇才和实干家”;[5]其不仅给马克维利的欺诈政策以致命一击,而且很多学者认为是促成威斯特伐利亚和平条约的动力。自威斯特伐利亚会议后,格劳秀斯的学说得到各国的承认。14具有权威性的《奥本海国际法》在其 1992 年出版的第九版中,开宗明义就说:“国际法是从中世纪下半叶逐渐发展起来的。它作为一部有系统的规则,主要归功于荷兰法学家雨果·格劳秀斯。他所著的《战争与和平法》出版于 1625 年,并成为一切后来发展的基础。”[6] 

此后,国际法发展迅速。1899 年第一次海牙和会,制订了关于战争的法规惯例,及和平处理国际纷争的方法。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成立国际联盟,维系和平的方法和手段日趋健全,日内瓦和平议定书更区别战争原因是否合法,实现格劳秀斯的战争概念。《战争与和平法》曾由各国学者翻译,国际上许多大学采用为教科书,至第一次大战爆发止,总共已达 79 版。足证明格劳秀斯的思想,为全世界人类放出伟大的光芒。15我国早期曾有学者认为:“格氏和战条规,成于亡命巴黎之际,1625 年印行。书中精神,远归罗马万民法,旁参耶教新旧约。近仿詹倜利战争法,取材既富,立义自宏。其大意分国际法之根本原则为二:一、自然的国际法,二、制定的国际法。而尤置重于前者。故其书曰6‘世有自然之原理,即生一定之原则。神圣不可侵犯,大地莫敢谁何,神之自身,亦惟自然法则之命是听。’是说也,与吾国先正谓礼起在天地未分之前。谓礼必本于大一,实有东海四海心同理同者,宜共推之为国际法学之开山祖师矣。”[7]

四、格劳秀斯的其他理论主张 

1.主权理论 

最早提出国家主权学说的是 16 世纪法国思想家让·布丹。16 成功地把主权概念由国内政治引申到国际政治的,则是格劳秀斯。其主权思想主要有以下几点:(1)主权的不可剥夺性。他认为主权即“权力的行使不受另外一种权力的限制。”[8]在格劳秀斯看来,一国处理内部事务时不受他国控制,这就是主权的表现,是国家存在的原则。这种观点使主权成为现代国际体系的基石;(2)主权的独立性与平等性。在《战争与和平法》中,格劳秀斯指出:

“所谓主权,就是说它的行为不受另外一个权力的限制,所以它的行为不是其他任何人类意志可以任意视为无效的。”[9]这就是说,国家的主权是独立的、平等的,他国不得任意干涉; 17(3)国家主权的相对性。主权的基本内容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布丹提出的主权理论主要是否定教权的绝对权威,主张尊重各国对内部事务的管辖自主权。到 17 世纪的格劳秀斯,则提出了国家的对外主权,并进一步把主权国家对外行使主权的行为规范到国际法的范围内。他认为公民个人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会求助于法庭,法庭会根据已经确定的准则做出判决;主权国家同样应该把自己置于国际司法之下,以便维护一国和另一国公民的利益。

[10]这样,一个国家在对外行使主权的时候并不是完全绝对不受限制的,为了各国的共同利益,各国主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国际法的制约。18

2.国际关系的基本理论

在国际关系研究的历史上,历来不仅有国家关系论与社会关系论的分野,而且存在三大国际思想传统:霍布斯主义(现实主义)、康德主义(普世主义)和格劳秀斯主义(国际主义)。国际主义传统既不同于现实主义和普世主义又与它们相联系,它对国际关系的描述依据的是国际社会的概念,一方面它反对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认为国际关系不仅仅是权力斗争,国家之间还有共同的东西;一方面又反对康德的世界主义,认为主权国家的存在是基本的事实,国际冲突仍然存在,是国家而非个人才是国际社会的成员。[11]他认为国家的团结或潜在的团结(solidarity)使得国际法得以实行,因而国家体系构成了国际社会。 

格劳秀斯承认国家体系中有理性的因素,认为共同的法则和制度会把国家间的冲突限制在一定的范围。这一点与康德的主张有相似之处。但另一方面,他的眼光却是国家主义而非世界主义。他认为,国际政治表现的既不是国家间的完全的冲突,也不可能是全球利益的一致认同。在国际政治活动中,国家的互动会受到它们所构成的国际社会的法规和制度的约束。

国家必须做的并不是推翻国家体系代之以人类的全球共同体,而是在国际社会中接受共存与合作。这种构想或许可看作是后来建立均衡体制、集体安全体制乃至国际组织的思想的来源。 

3.自然法理论与国际法

如果说 11 世纪“教皇革命”后,教会法的系统化一点儿也离不开当时对罗马法的系统研究,格劳秀斯时代产生的现代西方世界的国际法更是以罗马法为蓝本。这种国际法本质上是西方法,它的内在精神通过自然法的观念得以展现。这种观念具有鲜明的伦理性、道德性,借上帝的名义禁止或指令人们做某事。如此浸透宗教意识的伦理道德是西方文化的显著特点。不过,格劳秀斯明确指出:“正如甚至上帝也不能使二乘二不等于四一样,他也不能使本来是邪恶的东西变得不邪恶。”[12]也即上帝也不能改变自然法。格劳秀斯是近代第一个比较系统地论述自然法问题的思想家,其关于自然法的贡献主要有下:7

首先,其重要理论贡献之一在于他把法学从神学中分离出来,使法学摆脱了中世纪神学的桎梏而获得了独立的地位,为人本主义的自然法理论奠定了基础。他的那句“上帝不存在,自然法仍将存在”的名言,廓清了笼罩在自然法问题上的神学迷雾,否定了上帝之永恒法高于自然法的神学法观念。他认为“自然法是真正理性的命令,是一切行为善恶的指示”,这种理性是人的理性而非上帝的理性,把人的理性视为自然法之母,这就开启了理性自然法论的先河。自然法是永恒的、普遍的和绝对的,它是国家和法律产生的基础。格劳秀斯认为,自然法至少包含如下几条原则:不侵犯他人财产,归还属于别人的东西,赔偿损失,履行诺言,遵守契约,承担义务,惩罚犯罪者等等。[13]

其次,在近代,第一个把“契约”关联于“自然法”的是荷兰思想家阿尔色修斯,但真正使这种自然法最后割断其宿命的脐带并使之趋于深刻的却是格劳秀斯。诚然,格劳秀斯更多的不是以契约突显社会和国家生活中的个人意志,而是把它的所由发生归结于深藏在人的天性中的社会本能。他称述了自然和人道的一致,他也因此而多少漠置了个人的权利主体地位。但自然法的独立价值毕竟在全然人道的意味上得到了认肯,这则无异于对法之成其为法的理念的坚定。格劳秀斯之后,以人性为依据的“永恒的正义”的信念成为以后社会契约论者的共通信念。[14]

再次,格劳秀斯所说的自然法,是作为正确理性的命令,是对人的行为而言;是禁止或指令那些本身和因其本身性质是义务性或允许性的事;这种自然法以道德为基础,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规范,而是具有了法的特征。格劳秀斯认为,法可以定义为规则,自然法也是规则。“无论何时,只要[法]这个词,取其最宽泛之意义,作为设置义务,指明什么是正确的,这样一种道德行为的规则,便具有成文法规一样的效力。……而且,我们说‘设置义务,指明什么是正确的’,不仅说什么是合法的,因为我们在此使用法这一术语,不仅只是与正义的问题相关,而且涉及其他品质。然而,符合这种法,就是正确的(right),在最广的意义上,就称为正当(just)。”显然, 这种法的定义说根源于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的法—正义观念。[15]

现代西方法的前提性特征是拥有主权的民族国家之存在。与先前各个时代不同,现代西方各国的法律具有地域性。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需有超地域的国际法。在《战争与和平法》一书里,格劳秀斯提出,国际法的渊源首先是自然法,其次是意志决定的法(volitional law)。19格劳秀斯在很大程度上是秉承了罗马共和国后期的西塞罗自然法理论,他反对罗马帝国时代大法学家乌尔比安所谓“自然法是大自然传授给一切动物的法则”这种观点,认为自然法仅仅是对人类而言,“因为人具有善与恶的知识,会克制自己不加害于他人,即便这对自己不利。”在格劳秀斯的眼里,正确理性指令的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是永恒不变的。

自然法是人类行为的衡量标准。在 16、17 世纪,随着教皇权势的衰落,各个享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崛起,出现了国际社会的无法状态。格劳秀斯力主国与国之间的交往须遵循自然法和意志决定的法。这种国际法理论的基础是将主权国家人格化。每个国家就像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主体。于是,西塞罗所说的自然法和《尤士丁尼法学概论》所说的正义观及其法律戒规就完全适用了,以致由格劳秀斯创立的现代国际法理论从概念到体系(国际人格、国际法客体、先占、时效和争端以及国际条约)无不以罗马法为基础。尽管随着现代国际法的发展和完善,条约法逐渐成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是,正如《国际法院规约》第 38 条第2 款规定:在缺乏国际条约或公约、国际习惯、司法判例和各国承认之一般法律原则的情况下,“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着正义与公平的精神(ex aequo et bono)行使裁判案件之管辖权。”[16]

4.格劳秀斯的其他贡献 

(1)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明确提出了对国际性罪犯实行“或起诉或引渡” 8的原则,奠定了近代引渡制度的理论基础。 

(2)代理制起源于古罗马,但一直没能得到发展,直到格劳秀斯提倡自然法与商法的发展,这个概念才得到较快的发展,并逐步形成商务活动中的一种交易形式。现在所说的商业代理制或商务代理制一般是指代理商与制造商或销售商在商业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商业代理制在经济活动中主要表现为人格化的。早期的罗马法中没有代理制度,直到格劳秀斯时代,大陆法上才开始出现代理的理论。格劳秀斯在其著名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写道:“代理人的权利直接来源于本人,他的行为基于本人的委任”20

(3)在 16、17 世纪自然法思想流行时,许多自然法学家提出了有关情势变更问题的观点,格劳秀斯也认为,合同义务的履行如果变得过于艰难而不可忍受时,无论是基于一般的人类理性,或是比较人、事与法律关系的目的之后如认为是正当的,则可使该义务归于消灭。[1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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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同[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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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同[3]11. 

[13] 王哲.西方政治法律学说史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132.

[14] 黄克剑.“社会契约论”辨正 [J]. 哲学研究.1997(3): 28-39. 

[15] 张乃根.论西方法的精神—一个比较法的初步研究(二)[J]. 比较法研究.1996(1)1-~28.

[16] 同[15]. 

[17] 关涛.情势变更原则辨[J].法律科学.2000(4): 52-58. Grotius, His Ideas and Related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Law 

9 HE Qi-sheng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China) 

Abstract: The article firstly gives a brief account of the Grotius life and his immense erudition, then lay stress on analyzing his Mare Liberum and Jure Belli ae paeis Libri tri, especially his international ideas 

and related theories exposed in these books. Finally, the article brings to light major contributions of 

Grotius toward international law. 

Key words: Grotius; international ideas; contributions 

1 法王亨利四世曾称赞道:“voilia le minacle de la Hollande”,意即“看罢,荷兰的奇迹”。 

2 如当代著名学者沃西斯(Vossius)曾称之为:“全世界也不能产生比格劳秀斯更伟大的学者”,的确,当时 16 岁的童年,能如格劳秀斯那样精通罗典、希腊等古文学的事实上是没有。格劳秀斯在其准备出版该书时曾谈道:“予曾对照研究同一问题之朱著者之学说与思想。最初之二册,则曾参考记述古代哲学者的感情之诸人之学说;例如阿彪利阿(Apuleius),阿尔柏利克斯(Albericus)等,其他不遑列举。文法方面,则曾比较古代文法学者之学说;修辞学方面,对照亚塞禄(Cicero),及亚基拉(Aquila);论理学方面,对照波尔非利(Porphyry);亚里斯多德(Aristoteles),卡西俄多拉斯(Cassiodorus),阿彪利阿;地理学方面,对照斯特累菩(Strabo),密拉(Mela),索利努(Solinus),普托罗美乌斯(Ptolomaeus),尤其是普利尼乌斯(Plinius);算术方面,对照欧几里德(Euclid);天文学方面,对照海基尼乌(Hyginus),及其他论及次问题之诸人;音乐方面,对照克利俄尼特斯(Cleonides),维特卢维阿斯(Vitruvius),普伊喜阿斯(Boethius)等诸学者之学说。”转引自[日]寺田四郎:《国际法学界之七大家》,韩逋仙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0~51 页。格劳秀斯于 1597 年还翻译出版了荷兰大数学家赛蒙斯提维乌(Simon Stevius)于 1586 年的静力学及流体静力学一书,次年,完成诗人亚拉图(Aratus)关于天文学的诗体论文《现象论》的翻译。

3 格劳秀斯担任编纂国史、荷兰现代史,搜寻自 1560-1609 年荷兰与西班牙 12 年间开战至停战期间的资料,1612 年完成,但当局未准许发表,直至格劳秀斯死后的 1657 年才出版。

4 夫妇两曾有三男一女,但大儿子和小儿子都及成年而夭折。

5 海洋自由论出版后,国际间对于海洋的观念,颇受影响。1609 年荷兰与西班牙缔结条约,承认印度自由航海及贸易的权利。其次,格劳秀斯任荷兰使节期间,到英国交涉北海渔业专有权的存废问题,当时英国学者塞尔登(Selden)著《海洋闭锁论》(Mare clausum)与《海洋自由论》,双方针锋相对,各执一端,没有结果。

6 格劳秀斯在此期间曾以荷兰语草成《基督教之真理》一论文,1627 年他又将该文翻译成拉丁语。

7 格劳秀斯于 1622 年曾写《释明书》(Apologeticus eorum qui Hollandiae),在荷兰引起一大感动,但却遭到荷兰总督府的不满。

8 除《捕获法论》和《战争与和平法》外,格劳秀斯还于 1616 年出版了《格劳秀斯全诗集》(Hugonis Grotu Poemata Omnia)和 1631 年出版的《荷兰法学入门》等书。 

9 此原稿由拉丁大学法学部购得。

10 依罗马教皇的敕令 15 世纪以来,葡萄牙与西班牙平分当时的世界。即根据教皇所定之区划线,葡萄牙得有其东方一切的发现地,西班牙得有其西方一切的发现地。

11 塞尔登将其所著海洋闭锁论,呈现英王詹姆士一世,1635 年以敕令出版。塞尔登之立论,乃反对格劳秀斯学说中之最著名者,然其理论的根据其为薄弱。他说基于上帝赐给亚当以鱼类所有权的圣经,得以所有 10海中的鱼类,海洋本身正如土地也得为所有,英国依时效获得海上权力。

12 马克维利(Miccolo di Bernardo dei Macchiavelli,1469-1527),为意大利政治家兼外交家,曾著 Al Principe等书,不顾道德的观念,不问宗教的精神,尚权谋术,处理政务,因而其方式被称为马克维利主义。

13 德国法学家马丁斯(Georg Friedrich von Martens 1756-1821),尊称格劳秀斯为国际法之父。意大利法学家威考(Giovanni Battista Vico,1668-1744),称格劳秀斯为“the Jurisconsult of the human race”(人类的国际法学家)。 14 《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究竟对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诞生发挥了多大作用,或许今天已经很难搞清楚了,因为明显的事实是当时交战的各国都已经精疲力竭,没有力气再打了。所以,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定究竟是因为读了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还是参战各国实在是无力再继续进行战争了,或者是这两方面的因素都起了作用,今天确实难以考证。但是从后来的历史发展来看,有一点却很清楚,这就是《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不仅把国际法的制订提上了人类的议事日程,而且也为国际法的制订提供了一套理论体系,尽管这也只是一家之言。参见姚礼明:《台湾主权漫议》,载《学术界》2001 年第 2 期,第 205~213 页。 15 参见刘达人、袁国钦:《国际法发达史》,商务印书馆 1937 年,第 88~89 页。又有学者写道,此部著作在 17 世纪末叶以前,拉丁文原著翻译成西班牙文、荷兰文、英文、法文、德文等语种,一个半世纪共发行45 版,几乎每三年一版,在欧洲所有的大学用作教科书。 16 他认为国家必须有一个拥有最高权力的合法政府,保护着家家户户及其私有财产。公民的天职就是个人服从君主,而主权是对所有公民和国民行使的不受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这样,国王就有权制订、解释和推行法律,不受任何人类权威的限制。

17 劳秀斯的这种思想与当时荷兰的处境有着相当的联系。16 世纪的荷兰处在欧洲最强大的国家西班牙统治之下。1566 年不堪西班牙高压统治的尼德兰爆发起义。1581 年尼德兰北方七省宣告脱离西班牙,成立荷兰联邦共和国。西班牙举兵武装干涉。虽然武装干涉最终被挫败,但荷兰在国际上的独立地位却得不到承认。而且,当时的欧洲到处都是穷兵黩武,武力成为裁决一切的手段。荷兰需要一种理论支持它的独立,欧洲也亟须确定国家间关系准则来稳定局势。于是,格劳秀斯的主权独立、不可分割、主权平等思想应运而生。

18 参见刘早荣:《对国家主权基本特征的再认识》,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年第 4 期,第484~488 页。1648 年,西欧主要国家为解决 30 年战争问题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该和约实践了格劳秀斯的国际法理论,在肯定了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与国家独立等国际关系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的同时,还创立了条约必须遵守、对违约国可施行集体制裁的案例。可见,主权从来都不是不受限制的,而是有限制的,笔者注。

19 他如此解释自然法的定义及其内涵:

(1)自然法是正确理性的命令,而理性的自然是衡量行为的标准,与之相符合的,便具有道德的基础或必要性。

(2)基于这种命令的存在,这些行为本身或是义务性的,或是非允许性的,因此可以理解它们必然地为上帝所指令或禁止。由于这一特点,自然法不仅区别于人法,而且不同于意志决定的神法。因为意志决定的神法并不指令,或禁止那些本身和因其自身性质是义务性或允许性的事,而是通过禁止使这些事成为非法的,和通过指令这些事,使其成为义务性的。

(3)我们必须注意:某些事符合自然法,并不就是某种“适当”意义,而是根据推理得出的,即自然法与这些事没有冲突。

(4)有必要进一步理解,自然法处理的事情不仅是在人的意志领域之外的,而且是许多由人的意志行为产生的事情。因此,由人的意志而致,比如现在取得的所有权;一旦如此,自然法便指出,对于我而言,违背你的意志,夺走属于你所有的东西, 是错误的。 因而法学家保罗(Paul)说过,根据自然法,禁止盗窃;乌尔比安认为,这是基于自然而定;(5)自然法又是不可改变的——甚至在这个意义上,上帝也不能改变它。上帝的力量无比巨大,但是可以说,有些事连这种力量也鞭长莫及。因为这类事据说只是口述,而没有相应的现实和互相的对立。正如即使上帝也不能使 2×2 不等于 4,因此他不可能将本质是恶的说成非恶。 20 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第 2 卷,第 11、18 页。


谢选骏指出:上文谈论“格劳秀斯及其理论学说”,却没有抓住要点——“逃犯格劳秀斯创造了国际法学说”。是的。格劳秀斯知法犯法,而且组织了里应外合、联手犯罪的雌雄大盗集团。正是出于这样的犯罪需要,他才发明了“国际法学说”,展开了共产党式的“边区游击”犯罪模式。国际法学说的这一起源,不能不根深蒂固决定其后来的发展。


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谢选骏:皇帝制度彻底败坏了中国的人性

《从春秋到明清,中国人是如何变“坏”的》(文|博弈人生)报道:


自民国开始,关于国民性的讨论非常多,如何提高国民性和民族素质,一直以来都有很大的争论。但很少有人想到今天中国和过去的中国本质上的不同,两者之间发生了重大的文化断裂。 


1921年,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到中国旅行,来中国前他有一个想象,中国人应该都像诸葛亮、李白、杜甫、辛弃疾、苏轼、文天祥那样,个个光明伟岸、个性分明,讲气节、懂礼貌。但到中国后,芥川龙之介发现他看到的中国人却像《金瓶梅》中描写的西门庆、陈敬济。 


用他的原话来说写这句话前,他正看到一个中国男人当众脱下裤子朝美丽的湖水里撒尿,现实中国和他在书里读到的中国相去甚远。 


更早的时候,英国海军上将乔·安森在乾隆初年,曾不顾中国官员的警告率领船队强行驶入广州湾,修理船只和进行补给。那是中国社会的鼎盛时期,但他们"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鸡鸭除了缺斤短两,肚内填满沙砾和石块;买到的猪肉也灌满了水以增加斤两"。 


1793年来中国造访的英国外交团长马噶尔尼,彻底打破了莱布尼茨、伏尔泰此前对中国的想象。英国人注意到,在暴力统治下,中国人缺乏自尊心,冷漠、自私、麻木。 


他们的船经过运河时,一伙看热闹的人压翻了小船,许多人掉进河中,英国人要停船救人,中国船员根本不理睬选择继续航行。英国人在菲律宾群岛、巴达维亚(今雅加达)、槟榔屿等地方看到的中国人,活泼自然,聪明有创造力,而在自己国土上的中国人,是胆小、冷漠、麻木和残酷的。 


他们的记录说: 


英国使团成员在他们的报告里,第一次向世界详细描述了中国人的国民性格及其起因。我在此引用几段文字——马嘎尔尼对中国政权的结论广为人知:"自从北方或满洲鞑靼征服以来,(中国)至少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没有改善,没有前进,或者更确切地说反而倒退了;当我们每天都在艺术和科学领域前进时,他们实际上正在成为半野蛮人。" 


巴罗说:"中国朝廷有的是闲暇和精力,按自己的意愿来塑造国民……灌输清心寡欲的思想,摧毁相互的信任,培养人们的冷漠,使他们对自己的邻居猜忌和怀疑,凡此种种朝廷煞费苦心做出的努力,不能不使人们终止社会交往……(中国人)满足于在朝廷中没有任何发言权,他们甚至从来没有想过他们是否有任何权力。"


"在这样的国度里,人人都有可能变成奴隶,人人都有可能因官府中最低级官员的一点头而挨板子,还要被迫亲吻打他的板子、鞭子或类似的玩意……人的尊严的概念巧妙地消灭于无形。"


仔细翻阅中国历史,我们会清晰地看到,古代的中国人和后来的中国人,似乎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源头的中国人,品格清澈。唐宋时的中国人,雍容文雅。及至明清,中国人的品质却大幅劣化,麻木懦弱,毫无创造力。



先说春秋战国时期的尚武精神。那时的中国人个个强悍好战,连吴越地区(今天江浙上海地区)都是非常尚武的土地。不论男女,皆以高大健硕为美。当时的贵族下马能文,上马能武,侠客遍地,武士横行,一言不合就拔剑相斗。 


但到了明朝万历年间,传教士利玛窦已在信中说:"很难把中国的男子看作是可以作战打仗的人。他们彼此争斗时表现出来的,也只是妇道人家的愠怒,相互殴斗时揪头发。" 


《南京大屠杀资料集》中,一个日本军人回忆,成千上万的中国士兵默然地经过如山的同伴尸群,走向死亡,而毫不反抗。那个日本人百思不得其解,是中国人太容易驯服,或是对死亡悟得太透?日军以百人小分队屠杀几千人,



再来看看侠义精神。春秋时代,是中国侠文化最灿烂的时代。赵氏孤儿、聂政刺侠累、荆轲刺秦王,一个个动人心魄的故事,演绎了那个时候男人们的壮烈与决绝,告诉后代什么叫轻生重义、生死相许。春秋时代的侠客,最大的特点是极端重视人格的独立与平等。他们行侠仗义,不是为利,甚至不是为名,而是为了心中的一股豪气。 


及至明清,"侠客"们却自愿攀附权力,沦为权力的附庸。《三侠五义》中的侠客个个自称"罪民",以向权力规则屈服为荣。如鲁迅所说,春秋时的侠客,是以"死"为极终目的,他们的结局也确实是一个个慷慨赴死而去,而


春秋时的中国人生机勃发  


说过了"侠",再来看看"儒"。后来被统治阶级做为统治工具的"孔孟之道",诞生之际其实并不像后来那样充满奴性,而是有着刚健清新的一面。春秋士人每以君王的师友自居,将自己所学之"道"凌驾于权势之上。合则留,不合则去。这一点,以儒家最为突出。 


秦汉以下,虽然在世俗层面,士人们遵守权力秩序,但是在精神层面,他们中的许多人却以"圣人"自期,追求"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保持着一定程度的人格独立。 


但到了明清,儒生出身的大臣们已被驯化得"百炼钢成绕指柔"。在皇帝明察之下,他们老老实实,卖命效力,以图飞黄腾达。皇帝一旦放松警惕,他们就会大肆贪污,尽一切可能盗窃皇帝的家产。他们选择了动物式的生存。所谓操守、尊严和人格,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不着边际的空话。


就皇权时代而言,宋代以前的中国人,可以称得上伟大-——创造着,体验着,发现着,说自己想说,想自己所想,生机勃勃,生趣盎然。宋代以后的中国人,不但失去了创造力,也失去了感受力。整个民族只剩下躯壳,没了灵魂。社会如同一潭死水,散发出腐烂的气味,从上到下,人们既狡猾又愚昧,既贪婪又懦弱。


因此,宋以前的中国人和宋以后的中国人,其实是两个物种。中国人的性格历史如同黄河,先秦是上游,清澈见底;汉唐是中游,虽泥沙俱下,毕竟有波涛汹涌之雄大气象。明清是下游,已干涸萎缩、奄奄一息了。


今天的中国人也许仍有盛赞明清社会之稳定者,但西方人的语言里,对这种僵化状态只有赤裸裸的厌恶。 


赫尔德把中国比喻成一具僵尸:"这个帝国是一具木乃伊,它周身涂有防腐香料,描画有象形文字,并且以丝绸包裹起来;它体内血液循环已经停止,犹如冬眠的动物一般。"比万博士说:"为了避免中国的命运,欧洲付出了一千年野蛮生活的代价。"这个代价在他们看来是值得的。 


为什么宋代以前的中国人和宋代以后的中国人差别这么大?变化是什么时候开始、如何造成的?其实,最早的改变要从秦朝说起。在当时的七国,秦国处于荒凉的西北高原,物产稀少,靠游牧和狩猎为生,秦国自立国之初,就没有经历过充分中原化过程,长期与戎狄杂处,因此染上浓烈的蛮夷气质。草原文化中没有民主观念,没有权利意识,以绝对服从为天职,具有高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上下一心,都很团结。所以后来秦孝公变法,商鞅主政,迅速统一思想,提出了靠战争立国的发展思路。 


本来,夏商周以后,春秋战国时期,中国进入封建时期,各诸侯分封天下,爵位世袭,形成了一个贵族世代统治的体制,进入春秋末期,平民阶层崛起,一个开放自由的社会已经形成,但商鞅的变法让秦国崛起,打破了平衡,也改变了中国人。 


中原文化经过长期发展,此时已经变得比较柔软,比较有宽容度,崇尚优雅和尊严。但是秦国不同。西北少族民族的生产关系比较简单、原始、纯朴,所以他们直接以追求生存、积累财富为目的,很少加 以掩饰。因此秦人比楚人更醉心武力,崇拜强权。 


商鞅从军爵制度开始,取消贵族世袭制度,收回特权,只有在战场上立下功劳,有军功战绩,才能够重配爵序,列籍贵族。商鞅还企图统一国民思想,采取"愚民政策",把文人、商人、工匠视为"国害"。他在渭河边论法,一次性就屠杀了700多反对他执政路线的文人。秦国这样的发展模式,当时的其他国家称之为"虎狼之国"。但打来打去,最后野蛮战胜了文明,秦国击败六国,统一了天下。 


春秋战国时期的知识分子,大都是理想主义者,他们不迷信权威,也没有思想禁区,以君王的师友自居,将自己的"道"凌驾于君王的"权"之上,合则留,不合则去。等到秦始皇统一六国, 


皇帝制度的发明,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了灾难性后果。皇帝支配一切、主宰一切,所有的权力,都为皇帝一个人垄断,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为皇帝一个人所牢牢控制。它通过空前严密而有效的专制体制抑制了社会活力,束缚了人民的创造力。 


在此后的两千年间,中国社会万马齐喑,死气沉沉,再没有出现一个可与先秦诸子比肩的大思想家,社会制度也没有出现一次大的创新和变革。中国人一直在"做稳了奴隶"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了无新意的一治一乱中挣扎,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民性劣化的第一个推手是秦始皇。


如果直接从唐朝跳到宋朝,你会打一个冷战:这两个时代的气质是如此不同。从唐到宋,中国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唐人粗豪,宋人细腻;唐人热烈,宋人内敛;唐诗热烈,宋诗沉思。到底发生了什么,使得唐宋两代的面貌如此迥然不同?这一切,源于宋代统治者对武器的深深恐惧。


也难怪,从开元盛世到宋朝建立的220年间,中国都是在打打杀杀中度过的:先是生灵涂炭的安史之乱,然后是动荡不安的藩镇割据,后来又是乱成一团的五代十国。以兵变从孤儿寡母手中夺了江山的赵匡胤不想再继续这无望的恶性循环,因此,宋代政治设计的第一个特点是对武力的全方位防范。


开国不久,赵匡胤就"杯酒释兵权",戏剧性地解除了几位最有实力的将军的军权。接着,他又在宋代官僚制度设计中,文官升官很容易,武官晋升却非常缓慢。除了给武将戴上无形的枷锁,赵匡胤还破天荒地给武器也加上了锁链,禁止武器的法令后来发展到了可笑的程度:连民间祭祀、社戏时所用的仪仗刀枪也被禁止。


除了对武将大力防范,赵匡胤也没忘了给文臣套上笼头。精明的宋太祖运用分权和制衡之术,消除了文臣在制度上对皇权形成威胁的可能:他把宰相大权分割成几块,将军权交给枢密院,部分行政权交给新设立的"参知政事",即副宰相。又设"三司"专门管理财政,分掉了宰相的财权……


虽然代价是形成有宋一代难以根治的"冗官"格局,但是赵匡胤终于排除了一切使贵族阶层死灰复燃的可能,独揽军、政、财一切大权,达到"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群臣不与"的乾纲独断境界。 


在专制集权的方向上,赵匡胤做到了他那个时代的极限。有宋一代,继秦朝之后,实现了专制政治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升级。 


宋代民间流行的俗语是:"做人莫做军,做铁莫做针。"宋代男人开始失去了尚武精神,他们沉醉在案头书牍之中,在日复一日的浅吟低唱中把流光送走。他们的体质越来越差,性格也越来越细腻。正如梁启超所说:"重文轻武之习既成,于是武事废坠,民气柔靡……奄奄如病夫,冉冉如弱女,温温如菩萨,敢敢如驯羊。"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赵匡胤通过整体民族的文雅化保证了赵氏的身家安全,却导致整个民族失去了安全。虽然宋代物质实力远在四夷之上,社会发展也较有成就,人民生活相对安定,但缺乏战斗力的军队、过于分权的官僚体制,却使宋朝数百年间积弱不振。


如果说宋朝只是使国民普遍在气质上变得更文弱,那么元朝则彻底打断了中国人的脊梁,后者对国民性的改变是摧毁性的。


蒙古人一直比较残暴,靠暴力统治。元代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


忽必烈就曾发出疑问:"汉人惟务课赋吟诗,将何用焉?"虽然后来忽必烈决定以汉法治汉人,但对汉人的礼法传统,始终不予重视。有位著名的外国学者曾说:"鞑靼统治不但压迫了为其牺牲品的人民,并且凌辱而且消磨了他们的灵魂。"


由于华夷之辨独盛,所以蒙古人在中国所遇的抵抗是他们征服世界的过程中最为顽强的。事实上,南宋军队虽称软弱,但是也涌现了众多铁骨铮铮的人物:襄阳之围,宋人坚守了5年。1275年的常州之战,数千守军战斗至死,只余六人,反背相柱,杀敌多人后才壮烈殉国。元兵围扬州,守将李庭芝誓死坚守,甚至南宋太皇太后亲自劝降也拒不接受。他们杀掉元朝的招降使者,焚招降书于城上。"城中粮尽,有自食其子以坚持者"……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数十年的抗元战争,最可怕的后果是消耗掉了汉民族最精英的人物。那些有血性、有骨气、有胆量的人大面积地被消灭。崖山之后,已无中华"。这一方面是指中国文化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另一方面也指中国的脊梁已被打断,中华精神已经灭绝。


其根源在于大明王朝的开创者朱元璋。他从社会底层起家,发明了政治流氓统治术,核心是十六个字:不讲规则,没有底线,欺软怕硬,不择手段。这一政治统治方式虽令人不齿,然而在社会中迅速蔓延,拥有强大的生命力。朱元璋为禁止官吏们过度剥削,在开国初的诏书中曾打了个生动的比方:"且如人家养个鸡狗及猪羊,也等长成然后用……"


因此,虽然朱元璋赶走了蒙古人,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汉族的光复,然而朱元璋的统治比蒙古人更为野蛮强硬。他继承了蒙古人统治的精髓--户口世袭制,把全国人口分为农民、军人、工匠三大类,在三大类中再分若干小类,比如工匠之中,还分为厨子、裁缝、船夫等。职业先天决定,代代世袭,任何人没有选择的自由。他认为凡是威胁到朱家统治的,皆有目的地进行清除和屠杀,往往是满门抄斩。


在明朝,士人们做隐士的自由首次被剥夺。朱元璋认为拒绝为他服务的士人必定是看不起他,发布命令:"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在这道前无古人的律令下,苏州才子姚润、王谟因征诏不至,被朱元璋斩首、抄家。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把左手大指剁去,以示不肯出山做官,被朱元璋"枭令,籍没其家"。中国士人从此失去了最后一块保持独立性格的空间。


朱元璋的统治原则,是消除一切可能不利于江山稳定的因素,断绝与外部世界的一切联系,禁止海上贸易,闭关锁国,由官僚包办一切事情;对内是全面社会控制,打击商人大户,避免商人财富增长可能对政权带来的挑战。当时的命令规定,商人外出经商,必须经官府严格审核,发给通行证才行。在他的统治下,大明成了一个大监狱,各级官员都是狱卒,所有百姓都是囚犯。百姓稍有逾越狱规,则惩罚立刻劈头而来:"充军"、"斩首"、"乱棍打死"……


随着明代社会的日益腐败,几乎每个社会成员都学会了颠倒的社会规则:"故夫饰变诈为奸轨者,自足乎一世之间;守道循礼者,不免于饥寒之患。"底层百姓无条件地接受了流氓规则,他们相信,"强中更有强中手,恶人须服恶人磨"。对待社会上的不合理,只能用另一种不合理来压服。因此,明代后期底层社会风气极为败坏,造假之风大兴。假银子虽古已有之,可到了明代,其种类之繁、名目之多、手段之精、工艺之巧,都超越了历代,可谓登峰造极。


清朝入关以前,经常跑到关内烧杀抢掠。清兵向努尔哈赤汇报时,是把人、马、牛、驴混到一起的,因为满族人是从奴隶社会直接发展过来的,所以满族大臣喜欢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这样一个落后的社会体系,靠暴力统治中国,杀光了有血性的男儿,给中国发展造成了大倒退。


当时的清代名臣张廷玉有一个习惯,下朝归家后把身上带的有字的纸条都要烧掉,也很少跟别人通信。因为家里有文字,将来一旦犯事都会成为罪证。


清代的帝王首次提出,大臣应该像狗一样地为皇帝服务,臣子不但身体要属于君主,心灵也应该属于君主,不应该有任何独立意志、个人尊严。


雍正皇帝在《朋党论》中说:"你们各位大臣如果将朕之所好者好之,所恶者恶之,是非画一,则不敢结党矣。"乾隆更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奸臣"固然并非国家幸事,"名臣"的出现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国家只需要唯命是从办事敏捷的奴才。他说:"乾纲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


一百多年的文字狱运动,如同把整个社会放入一个高压锅里进行灭菌处理,完成了从外到里的"全面清洁",消灭了一切异端思想的萌芽,打造了一个清代皇帝们自认为万代无虞的铁打江山。用乾隆皇帝的话来说,就是:"前代所以亡国者,曰强藩,曰权臣,曰外戚,曰女谒,曰宦寺,曰奸臣,曰佞幸,今皆无一仿佛者。"


但可以看出,从清朝到民国,很多社会管治办法,其实还有明朝的阴影。


西方人认为,中国自秦始皇之后两千年是一个僵化的历史,用黑格尔的话说,中国的时间停止了。但从中国人的角度看,秦始皇以后,中国的皇朝历史也是不断演进发展变化的,其中也正因此,轰轰烈烈的国民性改造运动,鲜有成效者。


从梁启超到鲁迅甚至毛泽东的"文革",有一个共同的主题——改造中国人,改造每个中国人的思想。但改造了一百年,我们整个民族的素质好像变化不是很大,甚至有些方面还有退步。这说明中国这一百年的改造运动是有问题、有误区的?


从春秋战国一直到元明清,国民性的不断退步告诉我们:不同的制度背景,对民众的素质有决定性影响。在制度建设没有根本改观的前提下,期待国民性的彻底改造是不可能的。


谢选骏指出:从春秋到明清,中国人是如何变“坏”的?上文看到了现象,却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我认为,从春秋到明清,中国人是因为秦始皇这个龟儿子所发明的“皇帝制度”彻底败坏了中国的人性。记得1960年代大饥荒的时候,由此吃到了炒黄豆,觉得真是美味。就感叹这对父亲说——“我要是当上皇帝就好了!就可以随便吃黄豆了!”因为我那时已经看过十三陵地宫,知道皇帝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任何约束!我父亲听后却笑了起来说——“你当了皇帝就只想吃黄豆?”我那么小的时候,已经受到了皇帝制度的诱惑,因为皇帝制度已经彻底败坏了中国的人性。

谢选骏:僭主必须留下项上器官以谢天下

《僭主与哲人——科耶夫与施特劳斯的争论》(郝春鹏 2015-10-28)报道:


摘要:自笛卡尔—康德—黑格尔以来,“形而上学”在西方传统研究中逐渐僭取了支配地位,色诺芬因不谈“形而上学”逐渐被冷落,不再被看作地位很高的古希腊经典作家。但我们并不能因《希耶罗》这篇政治哲学气味浓厚的对话,而抹杀掉它“形而上学”的价值。施特劳斯和科耶夫的解读,凸显了哲学与政治方面古典派与现代(或说黑格尔)派的争论,同时它还呈现出了掩盖在政治争论下的形而上学(关于存在和真理)问题,并且我们惊异地发现,在现代性这场旷日持久的浓雾里,这个问题竟鲜未被真正地触及。


色诺芬的《希耶罗》[1]、[2]*《论僭政》,施特劳斯、科耶夫著,古热维奇罗兹编,华夏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亦可参看《驯服欲望》中《希耶罗》的另一版本,该篇由古希腊语译出,与前者在内容上有些许不同。关于科耶夫与施特劳斯的争论,请参看《论僭政》中的《僭政与智慧》和《重述色诺芬〈希耶罗〉》两篇文章。本是一篇不为人所重视的对话。文本中只有两人:作为诗人的西蒙尼德和作为僭主的希耶罗。对话始于一次闲暇,西蒙尼德询问希耶罗,最为幸福的到底是平民的生活,还是僭主的生活。从这两种不同生活的考察,问题逐渐转变为:是僭主的生活,还是哲人的生活更为可欲?


这种转变乍看上去令人惊奇,因为一个诗人,或者说哲人、爱智者,竟会放弃对比平民生活与僭主生活的优劣,转而去比较自己的生活(哲人的生活)与僭主的生活。从这点看,似乎哲人本身就对自己的生活提出了疑问,而不再是安稳地待守在自己沉思的世界。也就是说,哲人意图通过教育僭主,而从事政治了。


科耶夫与施特劳斯,也就是在这方面展开了争论。


一、科耶夫的质疑


施特劳斯用了大量的篇幅,细致地解读了《希耶罗》的微言大义。然而在科耶夫看来,这一解读虽然是“杰出和热情的”,但是对于《希耶罗》的解读,却并不能像阅读“侦探小说”那样,以揭露出最后的“罪犯”为结果。在他看来,重要的在于问题。


科耶夫的质疑始于希耶罗的沉默:


(一)希耶罗的沉默


在西蒙尼德的追问下,僭主希耶罗自己道出了僭主的重要缺陷,即僭主不能享有平常人所享有的爱,他爱人却得不到被爱。于是西蒙尼德很自然地建议僭主去做一些事,譬如嘉奖某些竞赛中的优胜者以获得尊重,将不好的惩罚行为交托给其他人完成,鼓励生产和将雇佣军转化为国民军等。最后,他甚至开始运用诗的方式,描述自己的建议,他将改良后的僭政宣扬得如此伟大,以至于这样的僭主不仅能够获得幸福,甚至在获得的同时也不会被人妒忌。而在这最高潮的描述中,希耶罗却一直保持着沉默。


在科耶夫看来,施特劳斯对待希耶罗的沉默,是以僭政的不可调和性为原因的。哲人按其本性,是不应有政治活动倾向的,并且他们懂得最好的政治一定是与僭政不相容的,因而在根本上哲人是反对僭政的。从而,色诺芬的设计——关于一个哲人与僭主的对话——在形式上就出现了矛盾,但这种矛盾恰恰反映了色诺芬的意图:通过哲人意图改进僭政的不成功——希耶罗对哲人建议的沉默——来说明完美的僭政无法实现,哲人拒绝一切形式的僭政。[1](P151)所以科耶夫认为,施特劳斯或说色诺芬,在根本上是在尝试描述僭政的缺陷,以及表明改良僭政也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哲人在根本上就是与僭政不相容的。


但科耶夫并不认为这种改良就一定是乌托邦的。他重新解释了希耶罗的沉默。科耶夫与施特劳斯一样,都认为希耶罗的沉默表明了西蒙尼德的建议与希耶罗的想法的冲突,否则希耶罗就一定会继续追问西蒙尼德,进而尽快根据西蒙尼德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他的沉默表明了希耶罗自己的思想:他看出了这种建议的不现实性。在科耶夫看来,希耶罗的沉默反而表明了他是一个老成的政治家,他像一个“自由主义的”政客,既不当即否定西蒙尼德改革的不切实际性,也不做出改革措施的行动。他保持着沉默,任由西蒙尼德和平地说话和离去。而提出建议的西蒙尼德,反而像一个公共知识分子,脑子里充满了对现实政治的批判,却基于一种话语世界的“理想”,不切实际地试图建议僭主去采取一种乌托邦的而非现实有效的改革。


(二)智慧者和哲人


科耶夫首先严格地根据哲人的定义,区分了智慧者和哲人,智慧者是拥有知识的人,而哲人则是探寻智慧的人,智慧者致力于对问题提出解决,哲人只是提出和探讨问题。严格说来,不可能有真正的智慧者存在,或者说就算存在我们也不知道。[1](P161,182)*而自称为智者的人就更等而下之,他们同时低于,也类似于科耶夫批评的那些拥有“少数”贵族思想的哲人,科耶夫一并将他们与“疯子”并列。真正存在的是哲人,他们追寻智慧,侧重于如何去思考,而不是思考到了什么。但哲人低于智慧者并不意味着他与一般人等同,在通往智慧的道路上,他比其他人要走得更远,离智慧更近。科耶夫列举了哲人通常的三个特点:1.比一般人更娴熟于辩证法;2.更能摆脱自己的偏见;3.对现实更为开放。第一点就表明了哲人与僭主的冲突。因为在科耶夫看来政府从根本上是话语性的,只要是话语的主人,他就具有了成为国家统治的能力。所以希耶罗对西蒙尼德的担心是必要的,这也是一个政治人必然具备的警戒——尤其是他的对手有可能是一个比自己更有见识的人。[1](P2)*希耶罗将西蒙尼德称为智慧者,并且相信其比自己知道得更多。第二点,哲人的无偏见使他能更好地治理国家。这在相对稳定的时期或许不太明显,因为日常的治理完全可以遵照习俗和惯常进行,但在改革或革命阶段,这一特点就尤为重要了,哲人就比一般的“未入门的”统治者更加适合牵引和领导国家。最后一点,无论是在“保守”或“革命”时期,不忽视具体的现实对统治者来说也都是非常可取的。由此,哲人是完全能够掌握政权,且比僭主掌握得更好的。并且哲人可选择治理的方式灵活多样:既可以给僭主建议,充当僭主的智囊;也可以取而代之,成为僭主。


所以在科耶夫看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哲人是否想要统治了。


哲人选择,或者不选择从政,根本取决于时间。因为人的有限性,尤其是在时间方面,他就不得不在追求智慧与参加政治活动之间做出决断。况且,追求智慧本来就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在二者之间,智慧无疑是神圣的,它优越于政治,具有最高的价值。故哲人必然会选择追求智慧,从而把自己的一切时间献身于沉思和理论研究。这样看来,哲人就必然不会参与政治行动,他唯一政治方面的要求,就是请僭主不去打扰他的这种沉思生活。


科耶夫拿伊壁鸠鲁来作为哲人的代表。这位隐居者藏身在“花园”里,不问世事。然而这类隐居者往往是具有异教特点或者贵族式的人,他们至少不会为生计去做营生的工作。同时,他们也鄙视一般庸众的见解,只在“花园”内进行小范围的交流与思考。这种生活从理论上看似乎并不会与僭主产生什么冲突。但科耶夫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对哲人的隐居生活提出了两方面的质疑。


(三)哲人与政治家


一方面,他认为这种归隐避世的“态度是来自哲学对一个人认定的智慧或者真理的追求这一定义的”,[1](P166)而这一态度并非自明,因为它建立在“存在在本质上是不变的”这一前提之上。这种观点允许,人(哲人)能够在任何时候加入对真理的探究和揭示,而这一探究的唯一要求就是“天赋”,也就是说拥有高贵的灵魂,具有洞见真理的潜质。这样,隔离的环境,对平庸同胞的忽视,以及对社会问题的缺乏兴趣,就提供了他追求真理,过哲人沉思生活的必要条件。这种真理(存在)观其实是一种有神论的思想,作为黑格尔派的无神论者看来,存在本身是暂时的,存在就是不断地生成。[1](P166)一个有限个体难以探究真理,因而人必须将自己的有限性融入历史的整体当中(真理就是全体)。哲人对真理的沉思就要求他必须脱离开“花园”的隔离状态,介入到现实之中,就如同苏格拉底一样,需要在市集中与人对话。他不能通过隔离历史来揭示存在。


另一方面,哲人的这种隐居和隔离,也会导致一种“疯狂”。因为在科耶夫看来,隐居思考是以一种成问题的永恒真理观为前提的。这样,一旦一个人主观上确信了自己拥有真理,具有了“明证性”,他也就因此被认为拥有了真理。这种直觉的明证性,是从柏拉图到笛卡尔,再到胡塞尔的所有理性主义者们所认同的。科耶夫指出,这种明证性是难以与同样自以为明证的“伪先知”区分开的,世界上总会有一些自称的先知先觉者,他们对自己“直觉”到的“启示”深信不疑。由此看来,这就缺乏一个公正的标准来说明真理的有效性。这种貌似主观正确的推演,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疯狂。在科耶夫看来,避免这种疯狂,唯有在自认是真理者的思想能够被分享的时候才有效。而生活在隔离世界的哲人是需要通过这种分享才能证实真理的。“花园”中的哲人虽并不是单数,但却是少数,在科耶夫看来,这些人的选择明显具有“贵族异教的偏见”,它摒弃了多数人。更为糟糕的是,这种“精英主义”涉及一个严重的危险:这些人只选择符合自己胃口的另一些人作为少数交流的对象,只是“那些接受这种偏见、以之为荣耀的人们才允许加入其中”,选择时的偏见只会加重这种偏见的“真理”,而不会得到证明。并且,这种团体虽然从一个人走向了少数人组成的团体,但并不能真正脱离“疯狂”。它本质上仍然是以排除多数人为出发点的。带着这种偏见,哲人就难以自称为哲人,哲人的特点要求他不具有偏见,那么他就必须尽可能迅速和完全地从中逃离,就像苏格拉底一样,生活在一个广阔的世界中。认为苏格拉底只是为了寻求“认同”而在市集上与人辩论肯定是错误的,但这并不妨碍苏格拉底为了测试自己的同时也在寻求外界的承认。人们可以认为苏格拉底藐视别人对他的崇拜,然而这种疯子的自我崇拜必然是由他人的崇拜而来,也就是说,崇拜必然以他者的崇拜为前提。[3]*从中可以发现法国哲学一些有关“他者”思想的痕迹。


黑格尔式的哲人认为,现实不是一劳永逸地给定的,而是在时间中不断地创造自身,那些隐遁者因此就必须积极参与到历史的进程中,否则就会“被抛到事件的后面去”。[1](P170)


科耶夫进一步分析了哲人的这种介入,从根本上说,哲人介入其实是在寻求“承认”。而在这一点上,哲人与政治家是相同的。[1](P171)他认为施特劳斯并不认同这一点,因为根据施特劳斯,希耶罗与西蒙尼德的区别是:前者寻求被人“所爱”,后者只满足于“少数人”的赞扬和承认。但在科耶夫看来,希耶罗只可能欲求自己爱人的爱,却不会寻求整个城邦公民的爱。城邦的广大使它不会泛爱所有人,对民众的欲求,与其说是被其所爱,倒不如说是寻求所有人的“承认”。对爱的需要,并不迫使一个人自我完善,而对承认的欲求,则要求一个人去尽量完善自己。所以,科耶夫否定僭主欲求被爱,来试图证明,僭主在寻求承认的时候,同时也是在完善自己。这种提升类似于哲人西蒙尼德对完善的追求。并且,科耶夫认为西蒙尼德欲求少数人的赞扬,事实上也是在寻求“承认”,也就是寻求对他的完善的承认。如此,在本质上,哲人与政治家就没有什么“原则”上的不同了。*进一步,哲人欲求的是“少数精英”的承认,而政治家则欲求“多数人”的承认。然而就如同前面所说的,哲人的这种“精英主义”反而是有可能导致一种“偏见的疯狂”;而政治家欲求的“多数人”,并不意味着缺乏西蒙尼德这样的“哲人”,他并不是以欲求“大众”的赞许而牺牲了“精英们”的承认。如此看来,仿佛政治家要比哲人(至少是封闭的哲人)更为开放和缺少偏见了。科耶夫严厉地质疑了古典贵族所遵循的少数派“精英主义”。


政治家与哲人的相似并不意味着两者达成了同一,相反,正是这种认同,催生了他们之间的冲突。


就前面提到的哲人的第一个特点而言,哲人的“对话”也必然是一种对谈话者的教育,也就是说,哲人同时就是一个哲学教育家。一个真正的哲人,必须不使自己固守在隔离的环境中,而试着无限制地扩展他的对话范围,也就是教育的范围。这种“扩张”必然会影响到僭主和国家的治理范围,而“国家本身实际上也是一个教育机构”,[1](P178)由政府控制和施行的教育是其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此,哲人为了保证自身真理性就必然不能放弃教育,而国家亦遵循此道,从而,哲人与国家在教育方面的争夺便凸现出来。


同时还有另一个问题。哲人本身作为一个有限的人,不可能在追求智慧与从事政治之间保持两全。如果他意图很好地平衡,就必须保证在智慧方面的求知,同时亦在政治方面只起到最低的作用,这就意味着他不能投入大量的时间在政治行动上。如此,最好的平衡方式就是哲人直接教育僭主。科耶夫认为,在所有政治家中,僭主无疑是最有可能听取和施行哲人建议的人。但僭主同样有听取而不施行的理由,因为他要比哲人更了解现实,他不会考虑一些不切实际的建议。故哲人的教育要想成功,就必须提出一些有实际执行性的改革意见,但如此,就要求他了解政治,从而必须投入到政治生活中去。这样哲人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再去“搞哲学”了,也就是说,最终会导致他与其他“未入门者”一样的平庸。并且,这也不是哲人从政失败的最终原因。科耶夫假设了柏拉图的叙拉古之行如愿已成,僭主也听从了他的建议,但在一段时间之后,他必然发现自己在“理想建构”与“实际行动”上的差异。因为他最终不是一个智慧者,而只是一个爱智者,所以理论的不确定和道德上的冲突,再加上忙于政事而无暇专注于哲学,“良心的罪感”便会最终使他放弃对僭主的教育,选择离去,重新回到沉思的世界。


(四)知识分子


科耶夫把哲人与僭主的冲突归结为“知识分子面临行动必然性时的冲突”。这种冲突类似于哈姆雷特与浮士德,是一种不可解决的悲剧冲突。


但科耶夫并不因此而认为哲人应该放弃行动,相反,他认为哲人必须要政治行动。*科耶夫本人也正贯彻着这一点,他积极地参与法国政府的决策。它通过重新确定哲人的任务来完成这一点。根据哲人与智慧者的不同,哲人生活在问题的世界中,他所要做的只是讨论问题,尝试去解决它。而实现这一问题的解决的最好方法就是“辩证法”。哲人本身作为有时间性的存在,不可能提出一个完满解决的思路,因而在黑格尔的观点看来,哲人就应当融入这个世界,把问题提交出来,而不是给僭主提供日常的政治建议或批评。他应将问题置入历史之中,令其在历史中得到讨论,历史能够在实践中把个人所不能解决的沉思中的问题加以解决,因为历史超越了个人的有限性,它在自身中达到了完成:通过辩证与扬弃,最终实现了问题的解决。所有问题的解决必然就是历史的终结,在此,历史满足了一切可能的否定行动,最终得到了完成,并且,历史的完成,也就是科耶夫的普遍和同质国家的实现。


科耶夫列举了亚里士多德,或说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之于亚历山大的普世帝国,以及圣保罗之于基督教普世化的影响。


然而,在这些业已实现了的哲人的政治行动中,最为关键的实现保证却是知识分子。在科耶夫看来,哲人的教诲,即便是其中具有政治方面的意义,它也不可能直接和当即地被采纳。因为它缺少与政治现实的联系。但“知识分子中介者”却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通过发现和建造两者之间的桥梁从而使理论面对现实。僭主可以从中汲取这些指导,并在适当的时候采取行动。从黑格尔的观点来看这一过程就是:哲学家将现实政治与哲学思考拉开,但这种距离并不足以单凭其中的一个哲学思考来解决,只有让两者彼此区别,同时又要在具体的政治行动中使哲学“超越”,不是单独地沉思,而是直接去面对政治现实(知识分子的衔接作用),如此方可能开启一个新的历史或政治。也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哲学才能开辟自己通往智慧的道路,当所有可能的政治问题被扬弃和完成时,哲学才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由此科耶夫总结,哲人如果不给予必要的“建议”,那么就不会有历史的进步;政治家如果没有通过政治行动而使哲学建议“现实化”,那么也没有哲学的前进。一方面哲人的“合理”建议迟早会被僭主实现;另一方面,哲人与僭主也总是“根据理性”来相互对待。[1](P191)因而,僭主根据实际情况不采纳一个乌托邦的建议是有道理的,因为他需要时间来填充理想与现实的沟壑;同时,哲人不将理论下降到政治层面也是对的,否则他就没有时间留给哲学的思考。这其中的空缺,便由知识分子来填充。这些知识分子分散在各种不同的时间和地方,在适当的机会(比如闲暇),将建议提供给僭主,而僭主不听从这些建议也是对的(比如沉默),直到现实已经符合了这一建议的实施条件。


在科耶夫眼里,诗人西蒙尼德不是一个哲人,更不是一个智慧者,而是一个知识分子。[1](P150)*科耶夫在书的开头就透露了这点,虽然在论述中他常常用哲人、智慧者来称呼西蒙尼德。然而当最后科耶夫点明了知识分子在哲人与政治家之间的关系的时候,西蒙尼德身位的归属也就明朗起来。正因为他是一个知识分子,所以他在色诺芬与希耶罗之间建立了某种联系。色诺芬作为一个哲人,具有优于“未入门者”的思考;希耶罗作为政治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识。由于色诺芬是一个哲人,而至少必须保证自己对于沉思哲学的生活,同时又不会花大量的时间从事政治,他就有必要利用西蒙尼德这个人——作为知识分子,向希耶罗这位政治家传达他的关于政治问题的思考。而西蒙尼德,因为其建议是出自于色诺芬——一个哲人的思想,故希耶罗就并没有像个僭主一样独断地将其处死或者流放;同时,希耶罗作为政治人具有强烈的现实感,他也知道知识分子得自于哲人的那些建议具有乌托邦的特性,但因时机不到,就不应当盲目实施。希耶罗的沉默,在科耶夫看来,正是这两方面的综合。而从整体来看,哲学不再固守在独自沉思的花园里,它开始积极地介入政治行动。由此,通过知识分子这个中介,政治与哲学共同参与着历史的进程。


二、施特劳斯的《重述色诺芬〈希耶罗〉》


施特劳斯的《重述色诺芬〈希耶罗〉》是针对沃格林和科耶夫的质疑而做出的。然而对于前者,施特劳斯只用了很短的篇幅就将其打发掉,原因很简单:沃格林并不明白施特劳斯所探究的根本问题,施特劳斯也就无须同其多说什么。[1](中译本说明第3页)但对于科耶夫,施特劳斯基本上一一进行了答复,并由此引申出了两人的根本分歧。


(一)阅读


一开始,施特劳斯就否定了科耶夫的阅读方式,他认为对于《希耶罗》的阅读绝不能草率,也就是不能像科耶夫所说的那样,直接探究所谓的“重要问题”。施特劳斯倡导的阅读方式是古典的,它不同于今人取其所需的阅读方式。一个现代人已经遗忘了这种古老的阅读方式,所以就有可能像科耶夫那样误读《希耶罗》这样的古典文本。[4]


在开篇,施特劳斯就说到,科耶夫竟然令人惊异地做了一件马基雅维利式的事情,他公然将无神论与僭政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科耶夫以黑格尔的无神论自居,同时又断言现代所有独裁者都是僭主,这种可怕的直白不免会让人震撼。但施特劳斯立即指出,应当在科耶夫与那些“不知羞愧的无神论者”和“拜占庭式的僭主趋奉者”之间做出区分。在施特劳斯看来,科耶夫是一位哲人,而不是一个知识分子。*关于“知识分子”的问题,施特劳斯所谈甚少,他只以一句“科耶夫不是知识分子”便将问题结束了。科耶夫是一个哲人,也就是说他是一个追求智慧的人,他不像一般的庸众和知识分子那样,趋奉或者迷信于意见和权威,而是像哲人一样用理性去对待和思考僭政与无神论的问题。[5]*可对观《理想国》第一卷:正是以“虔诚”为代表的克法洛斯的退场,关于“正义”以及理想政体的探究才得以进行。所以关于僭政,科耶夫不像那些“缺乏勇气面对僭政”的人,充满了依附和谄媚。他直面的是僭政问题本身。[1](P229)


需要注意的是,施特劳斯精通寓意解经,那么对其文本我们也有必要进行同样的思考——他也有可能同时运用着这种古典的写作方式,尤其是,这篇文章是在针对一个与自己看法迥异的友人而做出的答复。因此,就有必要关注《重述色诺芬〈希耶罗〉》这篇文章的结构,尤其是开篇与结尾,同中间部分的关系。同样关注对于科耶夫也是有效。我们会发现,科耶夫在他的文章中间与前后部分出现了一些不一致,其中就有关于西蒙尼德的身位问题。在开篇与结尾,科耶夫将西蒙尼德明确定义为一位知识分子,而在中间部分——文章的核心,西蒙尼德却俨然是一个哲人。在科耶夫的论证中,哲人与僭主在同样追求承认的目标下,似乎在逐渐地趋同:僭主在逐渐地接近哲人。文章的最后,科耶夫对于知识分子的中介作用,似乎有意把中篇的西蒙尼德一分为二,也就是,将一个不明智的哲人拆分成了一个沉思的哲人和一个公共知识分子。这其中的分裂促使了僭主地位的提升,以至于给人这样的印象:在历史的实现中,僭主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哲人脱离了政治——更像一个智慧者,知识分子囫囵吞枣地把得自于哲人的知识带给僭主,但最终却由明智的僭主在恰当的时机加以实施,最终完成历史前进的脚步。


施特劳斯看出了科耶夫对僭政的偏好以及对哲人的肢解。他的回答也依托于此。按照科耶夫的定义,以及他的作为,科耶夫肯定不是不掌握知识而充满献媚的知识分子,那么他就只能属于哲人的行列。同样的反驳也表现在了关于西蒙尼德的身位上。[6]、[7](P244)*通过科耶夫的解读,我们甚至会发现西蒙尼德与科耶夫自己的相似,譬如直接向统治者提供建议。当然,在科耶夫看来,西蒙尼德的建议会因不切实际而被僭主“沉默”地回绝——好的建议关键在于切合实际。但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科耶夫自己的身上,他的建议也不是完全被法国政府部门所采纳。


(二)何谓哲人


施特劳斯对科耶夫的反驳由西蒙尼德(哲人)身位的界定而展开,或者说,施特劳斯认为,科耶夫理解的哲人是有问题的。


科耶夫认为,希耶罗的沉默表明了他不想实践西蒙尼德的建议。这说明西蒙尼德犯错了,他错在没能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将一个实际的坏僭政转变成好僭政。希耶罗明白西蒙尼德的乌托邦不切实际,所以他待之以沉默。在施特劳斯看来,所谓的不切实际,就是希耶罗所提出的关于雇佣军的问题。这一问题关系到僭主自身的生存问题。如果在把雇佣军过渡到国民军的问题上稍有差错,僭主安全的保障就会转为对自身的威胁。同时这一行为也未必能取得公民的信任,最终僭主将会导致脚踏两船的危险。然而在施特劳斯看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西蒙尼德的建议不可行。科耶夫批评的基础在于,他没有充分欣赏乌托邦的价值。而在理想秩序中,考察僭政并没有什么不妥,废除僭政或许在现实上不可行,故最好的希望也就是改善僭政。[8]僭主将权力从雇佣军转向公民,这一行为在适当的时机也可以实现,施特劳斯就假设了叙拉古遭到蛮族入侵所可以实现的情况作为例子。所以,西蒙尼德这样明智的人,就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劝诫僭主,将一个坏的僭政尽量扭转,通过他的影响力而为同胞谋利。


但哲人的这种危险行为(可能被僭主当作潜在的敌人)并不意味着哲人自身必须要进行介入政治的行动。科耶夫指责哲人的疯狂和自我明证,并由此介入城邦——他的这些论证并不为施特劳斯所认同。


施特劳斯同意哲人需要朋友,这是有关友爱的教诲。但朋友必须是有助于哲人的人,也就是说他们应是现实的或潜在的哲人。朋友之间的友爱就达成了一种共识。科耶夫批评这种小范围的少数人会导致偏见。为了避免这种“主观确定性”,避免偏见,哲人就必须走出封闭的朋友圈子,离开自己的宗派,走进市集,融入更宽广的领域。但在施特劳斯看来,即便放弃了这种宗派性的活动,也并不意味着有助于哲学自身的真理追求。从宗派走向最大范围的文字共和国,本质上是以共识取代对真理的追求。在文字共和国中,没有任何哲学宗派具有比他者更有说服力的地位,于是折中主义便出现了,大致的真理或者常识成为大家的共识并被接受,真正学术宗派所研究的真理问题却受到多数人的冷淡。如果说党派算是比宗派包融进更多的共识的话,那么实际上它也只是一条拖着更长尾巴的宗派。在这里,常识取代了真理或对真理的思考。


进一步,党派与宗派之间也并不是二者必取其一的关系。施特劳斯从哲学本源的意义上来重新定义哲人:“哲学在其原初意义上不是别的,而只是对无知的知识。”[1](P212)从这点出发,哲学本身并不是“决定性的”,而是探究性的。哲学只是对一些根本性的问题进行思考与研究,同时并不倾向于一种解决的方法。*科耶夫在这方面也是认同的,但他从黑格尔的视角去重新解释哲人,认为关于一些问题,哲人不应当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关于政治事务,哲学家应当为政治家提出问题。哲人本质上只是爱智者,他是智慧的追求者而不是智慧者,故所有问题的解决办法的论据都必然小于这一问题的论据。因而,哲人的朋友圈子或许可以称为宗派,但绝不是一个必然达成共识的同一个宗派的成员。因为哲人本身最大的敌人正是“屈从于解决之道的诱惑”。当哲人对一个问题的解决变成“主观确定”的时候,他也就丢弃了这个问题,也就不再是一个哲人了。


(三)哲人与政治家的区别


苏格拉底就是哲人的代表,他自知自己无知,故而能够保持着对问题的关注。因而他并不蜷缩在家中沉思,而是走到市场里与人谈话。这种出走并不意味着科耶夫意义上的“寻求承认”。在科耶夫看来,哲人与政治家都在寻求承认,他们在原则上没有不同,“从根本上说他们都是对普遍承认的欲望推动的”。[1](P213)施特劳斯提醒我们注意哲人与统治者的差异,他们都从欲望开始。[1](P219)所有的人都欲望“满足”。但这并不意味着满足就是承认,在古典意义上,满足等同于幸福。哲人与政治家的区别就在于对幸福的理解。哲人是对真理的欲求,他们追寻永恒的知识,整体的原因。所以他们的眼光更为高远和根本,他们“是唯一能够称得上具有气量宏大品质的人”,他们关注人的“理念”,世界整体的秩序和规律,而不是具体的个人或者自己的肉身,从而也不关心个人和他们的历史。政治家本质上依托于人,他的工作要求他必须去注意自己的周围和人群,人类是他统治的根基,是他实现一切的基本要素。这同时也是一个人的基本特点,政治家与平民的区别是:政治家所关心的范围更广。他关爱的不仅仅是身边的人,而是具有对一个城邦共同体的所有人的爱。


所以在施特劳斯看来,哲人并不以追求承认为目标。同样,政治家也不是在寻求认同,而是爱。科耶夫举例反驳,一个母亲是爱自己的孩子的,其原因只是因为孩子是其所是,而不是他做了什么。故而政治家之于城邦不同于母亲之于孩子,只有后者才是爱,前者不可能是爱,而只可能是对荣誉的欲望和寻求所有人的承认。施特劳斯反驳了这一点,母亲之于孩子的爱,并不是因为他是其所是,而是因为他是“我”(母亲)的儿子,也就是说他身上具有母亲的性质。同样,政治家之于城邦的公民也是如此,他的公民就是他的子民,他们之间的爱正是因为彼此共属于同一个母邦,这个共同体类似于家庭。但与政治家不同,哲人并不是以这种爱为目标,他爱的是真理和智慧,属于离城邦最远的人,他不存在这种政治家的爱。


然而哲人也并不是与他人毫无关联。哲人与他人的联系正是源于自然:任何人都不是自足的,他是一个社会动物,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系是自然的,它先于任何形式的利益计算。哲人也未超出人的根本自然,他如果不受到别人在身体方面的照顾,也就难以在哲学方面进行全身心的投入。哲人存在于一个分工的社会,他也要为他人服务。虽然他不期望能够建立最好的秩序,但当苦难或邪恶到来之时,他也会试图减轻或者缓解这些苦难来帮助他的同胞。


另一方面,哲人对智慧的爱也促使他组成一个同样的爱智团体,亦即一个依系于现实或潜在的哲人或朋友的团体。他同这个共同体的关系是不同于其与城邦其他同胞的关系的,出于对智慧的爱,朋友之间的关系比最亲近的人的关系还要深。同时,哲人对于“永恒秩序的尝试必然是一种从那反映出永恒秩序的易朽事物的上升”[1](P217)开始的,也就是说哲人会进入城邦以寻找同类。而灵魂的秩序在不同的人当中也是不同的,那些健康良序的灵魂,一旦被哲人发现,他便会亲近;对于有病的灵魂,他们就会躲避。因而,哲人对于这些有健康灵魂者的爱的原因,才是因其是其所是,这是哲人教育的出发点。所以施特劳斯反对科耶夫不区分哲人的教育与统治者教育的观点。统治者是公民的统治者,他面对的是全体城邦内的公民,故而其教育是面向全体;哲人并不是关心所有人的,他只关心那些潜在的或者已经是的哲人。苏格拉底只同自己想要谈话的人谈话,而不是同所有人谈话。同样,哲人也不会因为缺少了与所有普通的人的交谈而陷入“主观确定性”的缺陷中,因为他的朋友就足以弥补那些缺陷,而不必诉求于本身不具有弥补那些缺陷的其他人。


施特劳斯认同科耶夫的观点,他同意哲人必须去市场,并且存在着哲人与城邦的冲突。哲人去市场的原因是为了“吸引”潜在的哲人。他想使年轻人转向哲学生活的行动必然会被城邦以腐蚀青年论罪,故而哲人就有必要捍卫哲学的事业。然而施特劳斯并不因此同意科耶夫的以下观点,即哲人必须决定或者共同决定城邦或统治者的政治。


在施特劳斯看来,在根本上,科耶夫混淆了哲学的政治行动与哲人可能承担的旨在建立最好的政体或者改善现有秩序的政治行动。哲学的政治行动并不一定要以建立理想中的城邦为目的。施特劳斯举了柏拉图为斯巴达政体辩护的例子。在政体上斯巴达优越于雅典,即便最终雅典判处了苏格拉底的死刑(这表现了雅典政体坏的方面),但至少在她允许苏格拉底从事教育活动直到七十岁的情况来看,雅典无疑是比斯巴达更能包容哲人生活的——倘若在斯巴达,苏格拉底早就被处死了。因而,哲人的政治活动并不一定必然以理想的政治为目标。他的行动,更多的是表明哲人对城邦的尊重,他并不是城邦的颠覆者。“哲学与城邦的冲突同苏格拉底的死一样,没有什么悲剧性”,[9](P115)况且在死前,苏格拉底也一直要遵守着城邦的律法,并从容饮鸩。


关于哲人在政治中扮演的角色,施特劳斯与科耶夫具有明显的分歧。他在根本上认为哲人应过一种沉思的生活,而科耶夫则认为哲人应积极参与政治,以求推动历史的进程,加快完美国家的到来。这一问题的根基必然牵扯到对于真理和存在本身的争论。


(四)黑格尔式的历史观


对于科耶夫所说的哲人对统治者的影响,尤其是亚历山大和圣保罗的例子,并借此来论证普遍同质国家建立的历史理由,施特劳斯认为这是循环论证:他事先假定好了需要证明的命题的真理性。科耶夫认为,现在所有的独裁者都是僭主,借由葡萄牙的僭主萨拉查的统治来证明好的僭政已经能够历史地实现,并且认为现在具有了达到实现好僭政的条件。然而施特劳斯对这一政体持怀疑的态度。[1](P204)科耶夫以区别古典的僭政与现代的不同试图从理论上证明好的僭政的可能,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基督教的普世思想引入。科耶夫以普遍和同质的国家作为最好的社会秩序,它遵循了黑格尔的历史观,在历史的发展和扬弃中,最终实现全民的满足。


施特劳斯质疑这种最终状态的实现。在他看来,科耶夫说的现代僭政包含了两个因素。一个是西蒙尼德所说的对荣誉的追求,科耶夫将其作为主人道德加以概括。然而施特劳斯反对这种看法,他引述了西蒙尼德的话,[1](P206)说明在古典,荣誉并不是最高的追求,它低于投身于最高善的智慧或德性。智慧者有别于僭主,那么按照主奴二分的划定,他就应当有一部分属于奴隶的道德,那么智慧者就不会在最后的国家里得到类似于奴隶上的单纯工作方面满足,也不要求主人道德或说荣誉上的满足,他所要求的一定是真理方面的满足。现代僭政的另外一个组成因素是基督教带来的奴隶思想。这种思想使那些奴隶或工作者满足于《圣经》道德,他们致力于工作和劳动中,而不追求荣誉,科耶夫以独自建筑沙堡的孩子为例,说明这种工作中获得的快乐和满足。如此,科耶夫推断,一个人想要获得荣誉,完全是他以主人思想的任务来要求自己,这一要求促使他去当僭主,从而获得权力。施特劳斯认为,这一说法是很成问题的,因为僭主的卑劣是人所共知的。无论古典的道德,还是《圣经》道德,都不会使一个人为了可能产生善的缘故而有意去作恶。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是无意的,或说被什么东西蒙瞎了眼,而蒙瞎双眼的,只可能是激情,具体地说,就是被对荣誉或威望的欲望蒙蔽了双眼。[1](P208)施特劳斯惊异于这种双重约束的道德反而导致的松弛的道德,科耶夫竟然在言辞中鼓励别人做行动中自己都不会去从事的事情。而这种做法,颇为类似于马基雅维利,并且,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本身就是一个融合苏格拉底和马基雅维利的综合。施特劳斯认为,黑格尔承接了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的事业,继续解放了现代的激情。黑格尔的主奴思想就是建立在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的基础之上的。他们同样属于建立在一个不真实的前提之下:“即人作为人是被设想为一种缺少对神圣约束的意识的存在”,是一种“只受对承认欲望指导的存在”。[1](P209)这种激情的扩张就可以藐视一切道德方面的阻碍,历史的齿轮可以压过任何路边的小草。


由此,施特劳斯认为,科耶夫低估了这种激情的作用。很难想象,一个由激情驱动的运动,会在最终达到一个理性的结果。并且,科耶夫对于主人与奴隶各自满足的区分,就表明了,在这个同质的国家内,存在着不平等地对待平等的人。假设技术的进步,在经过劳动者的同自然的战斗中,使这一历史的终结实现了,以前使人类超出动物的劳动和斗争,在经过技术进步及其对自然征服的胜利后,最终达到了普遍同质社会的,但这种推动力量的劳动却在此变成了只是礼仪性的东西。人类从一个最原初的动物,经过了一番成人的历练,却又重新回到动物的开始。在历史的终结点,人性重又退回动物性,那么这样看来历史本质上就是“悲剧性”的。新的人性在此必然又会萌发,如此,一场新的否定再次开始,之后又回到终结,之后又是轮回复转。


但或许人的构成本质并不是战斗或者工作,而只是思想,也许构成人的目的的东西不是承认,而是智慧。也就是说,普遍同质的国家是为智慧的来临而做的准备,在历史真正的最后阶段,所有的人都得到了真正的满足,实现了真正的幸福,因为他们全都获得了智慧。不再有任何战斗和工作,也不再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历史实现了完成。这或许就是为什么,科耶夫质疑古典的根本:因为古典否定了所有人都有获得智慧的可能。


但施特劳斯说,如果古典的思想是对的,那么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人,而只有少数人能够获得智慧,也就是说,在历史业已完成的普遍同质社会里,只有少数人是真正幸福的。而这一点,科耶夫似乎也认同,他说,最后国家的普通公民只是“潜在地满足”。[1](P227)


照这样的思路,既然所有的人不可能实际地得到满足,施特劳斯推论出,这样最后的社会,就一定会是一个国家。或者说是一个具有强制力的政府。


那么在这个国家里,统治者就一定不是智慧者和哲人,因为他们在本性上都是不想统治的。结果,这个国家就必然是由一个不智慧的僭主来统治。为了保持秩序和权威,他就不得不运用压制的手段来剔除怀疑普遍同质国家的健全活动。哲学家就必然成为矛头所指的对象,被冠以腐蚀青年的蛊惑者的名号加以清除。而且统治者为了维持这个最后的国家,必然以智慧者自居,并将一切真正的哲人和智慧者作为错误的哲学加以消灭。如此,历史似乎重演,哲人不得不再次起身为哲学辩护,而当这种战斗难以为继的时候,他们甚至没有选择隐藏或者流亡的可能(而这在古典时期是可能的)。在一个普遍同质的世界里,一切都囊括在了统治者的控制之下,哲学已经无处可逃了。在这一点上,施特劳斯与科耶夫实现了一致:普遍和同质的国家的来临将是世上哲学的终结。


回到施特劳斯的看法,在古典看来,所有人的幸福不可能实现,因此哲人们并不意图在历史中建立一个完美的政体,也不会梦想历史的完成。他们会选择以最为接近人性的社会,作为现实中施行的最好政体。只是这种最好政体的实现是要靠运气的。而在现代性的思想框架中,人们为了在现实上有所成就,抛弃掉了古典式乌托邦的理想,将目标建立在了最低的普遍承认的基础之上,以此取代了古典所倡导的幸福目标,并相信历史的进程能够综合以往的发展,在现实行动中实现最终的同质国家。但这样国家的实现,是以抛弃掉最好标准为代价的。在古典的视野下,实现这样的目标依靠机运;而在现代的视野里,是用普遍同质的国家取代了这个最好的标准,使之无从发生。


三、结语


在两人的争论中,施特劳斯秉持了古典的看法,科耶夫更多地吸收了黑格尔的思想。两人的争论始于僭政与智慧的冲突。科耶夫在对哲人和僭主的描述中明显倾向于后者,而施特劳斯在回应中则重新纠正了科耶夫对哲人的理解。两人的不同如同政治家和哲人的区别一般,体现着政治与哲学的张力。


或许正如施特劳斯所说,虽然他与科耶夫在僭政方面有许多的不同,但根本的争论都是围绕存在问题而展开。施特劳斯认为,哲学的研究在于对永恒真理的追求,这也就预设了永恒秩序的存在,或说自然的不变法则,即便历史的发展也包容在了整全的自然之中。科耶夫拒绝这一前提,现代的观点要求按照人实际所是的样子来定义人,它必须牢固地建立在人类事务这个根基之上,并且在这一前提下,它赋予历史更为宏大的志向。两人争论仍是围绕着这个古老的形而上学问题:存在是一个恒久不变的真理?还是,存在只是暂时和生成性的(如黑格尔所说的,真理是全体)?


在这一形而上学问题的分歧上,科耶夫遵循了黑格尔式的历史观,主张真理必须在历史的完成中才能实现。因而,哲人与政治家就必须在历史中达到融合,即有限的哲人与有限的僭主必须经由对立向统一的转化,在正反合式的辩证法的上升中体现整全的真理。而施特劳斯认为,在哲学与政治这一问题上,他宁可保持双重真理的倾向:哲学与政治各有其自身的合理性,但二者不可能达到调和。*科耶夫与施特劳斯的争论也正体现着这一不可调和性。哲人作为追求智慧的爱智者,与关注城邦事务的政治家不能同一。哲人的本质要求他思考真理,若下降到城邦去从事政治家的活动必然会损害其本性。但另一方面,哲人自身并非完全自足,他不能脱离城邦而独立生存,故而哲人在一定程度上必须同城邦维系必要的联系,尊重城邦的习俗和法律。同时,这一联系也牵引着哲人为城邦做出某些必需的贡献:譬如,在一个坏的城邦中给统治者提供改良建议,以及出于爱智的本性寻找“潜在的哲人”等。


科耶夫与施特劳斯在存在问题上的差异决定了他们在哲人与僭主、哲学与政治方面的分歧,这同时也是古典真理观与现代真理观的差异。这一差异,在现代性的裹挟下,渐渐上浮到了历史与政治的层面,在表层上呈现出为政治观念的冲突。而另一些不敢面对僭政、转去“谈论”存在的懦弱者,虽无休止地进行着存在研究,谈论着“何为存在”的形而上学问题,但可以发现,问题的根基始终未能被真正触及。存在与真理的问题,只有依托辩证法(不是黑格尔意义上的“正反合”)的上升方式,*科耶夫与施特劳斯的争论也体现着这一特点。两人的对话并不是为达到一个“合题”,而是由哲人从事政治行为开始,逐渐过渡到真理和存在的问题。这一进展使谈话得到了深入与提升,凸显出某些最根基问题的悖论性。正因为存在着悖论性,或者说人认识的限度,我们就只可能尽量地充实这些问题,呈现它的诸多方面,却难以在其中做出真正圆满的解决。并将其放在一个更为宽广的视野之中(政治方面的思考绝不能忽视),才可能有一个较为整全的思考。


参考文献:


[1]施特劳斯,科耶夫.论僭政[M]. 何地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2]科耶夫,等.驯服欲望[M]. 贺志刚,等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3]文森特·德贡布.当代法国哲学[M]. 王寅丽译. 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


[4]坎特. 施特劳斯与当代解释学[A]. 程志敏译. 刘小枫.经典与解释的张力[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


[5]柏拉图.理想国[M]. 郭斌和,张竹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6]雷蒙·阿隆.雷蒙·阿隆回忆录[M].刘燕清,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


[7]莎蒂亚·德鲁里. 亚历山大·科耶夫 [M].赵琦译. 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


[8]柏拉图.法律篇 [M].张智仁,何勤华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9]施特劳斯. 什么是政治哲学 [M]. 李世祥,等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2011.


谢选骏指出:马列主义者好像不懂古今历史——不懂僭主必须留下他的项上器官,来为自己的暴行赎罪,凯撒就是最好的例子。


佚名网文《亞歷山大·科耶夫》报道:


亞歷山大·科耶夫(俄語:Александр 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Кожевников,法語:Alexandre Kojève,1902年4月28日—1968年6月4日)是一位出生於俄羅斯的法國哲學家和政治家,他主辦的哲學研討會對20世紀法國哲學產生了巨大影響,特別是通過他的介紹使得黑格爾概念進入二十世紀的法國哲學。作為政治家,二戰後科耶夫在法國經濟事務部工作,並在組建歐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科耶夫是列奧·施特勞斯的好友並始終保持着哲學對話。


科耶夫影響了喬治·巴塔耶、雅克·拉康、安德烈·布勒東、阿爾貝·加繆、梅洛-龐蒂和雷蒙·阿隆等人。弗朗西斯·福山稱其思想受到科耶夫的影響。


生平

1902年,亞歷山大·科耶尼科夫出生在莫斯科一個富有的貴族家庭。他的叔叔是藝術家康定斯基。三歲時,科耶夫的父親在日俄戰爭中喪生。他十五歲時十月革命爆發,為了求生被迫到黑市倒賣肥皂被捕,等到他離開監獄時他受到馬克思主義的影響,後來更是成為了斯大林主義者。[1]1919年,他與朋友喬治·維特(George Witt)準備出國,科耶夫跑到德國,靠變賣首飾維持着生活。他用賣首飾的錢入股了一家奶酪廠,並獲得不菲的分紅。他後來在柏林洪堡大學和海德堡大學學習。1926年,他在卡爾·雅斯貝爾斯的指導下完成了關於俄羅斯宗教哲學家弗拉基米爾·索洛維約夫的博士論文,從海德堡大學畢業。


1928年,他來到法國,改名科耶夫。他因為搭訕亞歷山大·夸黑的弟媳而偶然結識亞歷山大·夸黑,讓他有機會進入法國知識界。從1933到1939年,夸黑受聘到開羅大學任教,他推薦科耶夫到巴黎高等應用學院講授黑格爾的宗教哲學。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科耶夫在Robert Marjolin和Olivier Wormser的引薦下進入法國經濟事務部工作,成為歐洲共同市場的主要規劃者之一,並參與簽署了巴黎條約 (1951年)和關貿總協定。


他是一名多語言學者,他研究並使用梵語,漢語,藏語,拉丁語和古典希臘語。他還精通法語,德語,俄語和英語。


1968年,柯耶夫代表法國政府在歐洲經濟共同體發表演講後不久突發心臟病在布魯塞爾去世。


哲學觀點

科耶夫講授黑格爾《精神現象學》長達六、七年之久,但他不是一位學究,字斟句酌地講解非他的專長。他的解釋揉合了馬克思、海德格爾、尼采等人的思想,使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煥發出迷人的色彩,深深地吸引了科耶夫的學生和讀者。儘管有人不認為科耶夫忠實地解釋了黑格爾的思想,但科耶夫無疑是黑格爾主義哲學陣營中的一員驍將,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是否忠實"的問題所能否定的。真正的生命力在於是否能讓舊有的思想煥發出新的力量。黑格爾可以說是由科耶夫等人的解釋而成為左右現代法國哲學思想的"三 H"(黑格爾 Hegel,胡塞爾Husserl,海德格爾Heidegger)之一的。[2]


科耶夫在眾所周知的《歷史的終結》文章中提出了這樣一種觀點,即在有限的意義上,意識形態的歷史以法國大革命和拿破崙政權而終結,並且不再需要進行暴力鬥爭以建立「合理的權利制度和平等的承認」。科耶夫的「歷史的終結」的觀點不同於弗朗西斯·福山後來的同名論文,因為福山認為歷史終結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的綜合,也就是自由資本主義的勝利。


馬克·里拉指出,科耶夫不贊成20世紀30年代歐洲知識分子認為的「資本主義和民主是啟蒙運動的失敗產物,而這些產物將被共產主義或法西斯主義所摧毀」的觀點。相比之下,科耶夫雖然最初對蘇聯比美國更有同情心,卻把他的大部分思想都用於保護西歐自治,尤其是法國,使它不受蘇聯或美國的統治。他認為,資本主義的美國代表右派黑格爾主義,而國家社會主義的蘇聯代表左派黑格爾主義;他認為,任何一方的勝利都會導致里拉所說的「一個沒有階級差別的合理組織的官僚機構。」


1947年科耶夫的《黑格爾導讀》被翻譯成英文。他對黑格爾的解釋是過去一個世紀最具影響力的一部。他的講座由一小組有影響力的知識分子參加,包括雷蒙·格諾,喬治·巴代伊,莫里斯·布朗肖,莫里斯·梅洛-龐蒂,安德烈·布勒東,雅各·拉康,雷蒙·阿隆,Roger Caillois,Michel Leiris,亨利·柯賓,Jean Hyppolite和éric Weil。他對主奴辯證法的解釋對雅克·拉康鏡像階段理論產生重要影響。其他承認自己受到影響的法國思想家包括後結構主義哲學家米歇爾·福柯和雅克·德里達。


科耶夫與列奧·施特勞斯的通信已發表於《論僭政》。在20世紀50年代,科耶夫還遇到了右派法律理論家卡爾·施密特,他的「政治概念」在他對黑格爾關於「主權與束縛」的文本的分析中曾暗中批評過。另一位密友是耶穌會黑格爾哲學家加斯頓·費薩德(Gaston Fessard)。


除了他關於精神現象學的講座之外,科耶夫還出版包括一本關於伊曼努爾·康德的小書,以及關於黑格爾與馬克思主義思想和基督教之間關係的文章。


科耶夫與蘇聯

1999年法國的《世界報》文章稱,根據法國情報部門從前蘇聯獲得的檔案,科耶夫為蘇聯進行了三十多年的間諜活動。[3]儘管這份資料一直沒有被公開,其真實性存疑。


著作

《黑格爾導讀》,姜志輝譯,譯林出版社,2005。

《法權現象學綱要》,邱立波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

《科耶夫的新拉丁帝國》,邱立波譯,華夏出版社,2008。

《論僭政》,施特勞斯、科耶夫著,收錄施特勞斯《論僭政》、科耶夫的評論和科耶夫-施特勞斯通信集,華夏出版社,2006。

《權威的概念》,姜志輝譯,譯林出版社,2011

參考文獻

 (法)多米尼克·奧弗萊著;張堯均譯, 《亞歷山大·科耶夫 哲學、國家與歷史的終結》Alexandre Kojève la philosophie, l'Etat, la fin de l'Histoire Dominique Auffret. 《亚历山大·科耶夫 哲学、国家与历史的终结》.

 孙向晨:从黑格尔到现代法国哲学——论科耶夫的黑格尔主义_爱思想. www.aisixiang.com. [2019-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09).

 克里斯蒂瓦被指系情报人员 萨特加缪科耶夫都是间谍?. news.ifeng.com. [2019-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15).

刘小枫:历史玩完了?──从约阿希姆到科耶夫. 愛思想. [2019-0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30).

孙向晨:从黑格尔到现代法国哲学——论科耶夫的黑格尔主义. 愛思想. [2019-0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09).

亚历山大·科耶夫摄影术. www.artsbj.com. [2019-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18).


谢选骏指出:马猎猪意的间谍渗透了法国思想界,他们集体掩盖了一个历史力学的法则——僭主必须留下他的项上器官以谢天下,来为自己的暴行赎罪,否则他的国家将永无宁日!列宁斯大林和他们的继承人都没有受到死刑处决,所以俄国的灾难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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