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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

谢选骏◆仰望基督、受苦的上帝◆第六章中国道路

第六章中国道路


(1999年10月25日)



第1节犹太人的恶行与悔改



犹太人的问题,实际上也是撒但的工作重点。犹太人不就是受了撒但的蛊惑才谋害耶稣基督并至今诬蔑耶稣、抵挡基督的吗?



犹太人称耶稣基督为撒马利亚人,这在新约上有明确记载。而耶稣又特别表扬过好撒玛利亚人,批评过文士和法利赛人人,这在新约上也有明确记载。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中,只有犹大是犹太人,其余十一个都和耶稣一样,是加利利人。而卖耶稣的,就是这个比较纯粹的犹太人。这是很奇妙。这也许就是上帝已经更换选民的标记,是把以色列人的权利,恩赐给了基督徒。从此,外邦人的救恩来临了。福音要离开犹太人,转向神的儿女。人称保罗为“外邦人的使徒”,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在《以赛亚书》中外邦人的救恩已经被宣布了,而耶稣基督召选的门徒,更是指明了这个方向。还有,教会的主流多把“因信称义”归于保罗,其实主召选亚伯拉罕这一事件本身,就是一个因信称义的典范。亚伯拉罕不是挪亚那样的义人,他是没有资格凭行为称义的。再者亚伯拉罕被召选是也没有记载他已经信了主,他只是后来跟从主的,而因为他始终不渝的跟从,得称为义。因此说,不是我们拣选了主,而是主拣选了我们。主拣选我们,不是凭着我们的工作,而是凭他的恩典。



有一个影片《鸽子》,叙述犹太老归被害是因走私武器,但她的亲属及犹太人邻居却坚持说是反犹势力干的,这其实犯了伪证罪。而为了证明他们的伪证,又不惜采取其他犯罪手段来栽赃陷害,甚至要胁警察一同作伪。……这多么像犹太人在新旧约时代的表现啊。彼拉多就像那位美国警察,在犹太人的胁迫下签署了耶稣的判决。从十诫上禁止作伪证的情形看,伪证在犹太人中大概是特别盛行的,而在福音书中,是大祭司本人带头作伪证的。犹太人阴谋集团是何等猖獗啊。有时我在纽约街头,看到三五成群的犹太人,脸色阴郁地交头接耳,就想起他们的祖先是如何阴谋陷害耶稣基督的。这难道不是撒但的工作成绩吗?



上帝当年召选流浪的希伯莱人,正如耶稣基督降节为人首先救赎罪大恶极的妓女税吏一样,是特别的恩典。也正如耶稣基督降生在马槽,是上帝用不好的环境来反衬他的大能。但希伯莱人一旦停止流浪,就开始偷偷摸摸地干坏事,拜偶像,危害邻人,从而背叛了上帝的恩典。永远流亡直到世界的末了,大约就是他们背叛主的工价吧?



有的犹太人自吹其流浪的意义,即《希伯来书》说的“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十一章15─16节)。可惜这一解释似乎与圣经不合,简言之,犹太人的流浪该不是恩典,而是惩罚。《申命记》十分清楚地写道:“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的神的话,不谨守他的一切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以下的咒诅比追随你,临到你身上;……耶和华必使瘟疫贴在你身上,直到他将你从所进去得为业的地上灭绝。……你必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你聘了妻,别人必与他同房: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入其内:……你因心里所恐惧的,眼睛所看见的,早上必说,巴不得到晚上才好,晚上必说,巴不得到早上才好。”总之,整个《申命记》二十八章大部分都是耶和华对犹太人命运的预言。



这个神秘预言的实现,可以说在二十世纪上半叶曾经达到空前的程度。二十世纪下半叶,犹太人复国了,但谁知道上帝的旨意以后是如何安排的呢?也许这只是历史上屡见不鲜的“人为复国”的翻版,不仅不能得到神的祝福,反而会因此触怒神,招致更大的恶果,最终还是昙花一现。



无论历史上还是从现实中看,犹太人似乎没有丝毫悔改之意。他们只会把责任推给邻人、算计和谋害邻人、恨恶邻人,从不想想自己的问题。犹太人待人接物的前提是恨而不是爱。耶稣基督之所以被犹太人杀害,一个主要就是因为他宣扬了“普遍的爱”、要犹太人爱人如己,所以犹太人要除掉他,好继续作恶。因为上帝首先爱了我们,所以我们务必要爱邻舍。这样的福音当然让“仇恨满胸膛”的犹太人受不了,所以他们不惜以伪证、阴谋、串供、诬告、聚众闹事、放手发动群众等卑劣手段,一定要让黑暗得胜。每当我读到耶稣反问犹太人为什么不在会堂上逮捕他,却要半夜摸黑来绑架他时,深感基督说的“现在是黑暗掌权了”,是那么一针见血。二十世纪的许多特务组织,也都是在半夜下手害人的。



犹太人的胜利,现在已经渗透到了全世界。他们和他们的雇佣兵国家已经联合了起来。“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就以反面的方式实现了。包括像美国这样的第一强权,都被犹太人控制了,来为犹太人的利益作出牺牲。当然,犹太的控制比纳粹的控制要温和一些,但是更加持久,因为犹太的控制是以多元论的方式来推行的,包括同时运用左翼和右翼的双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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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行与悔改”的主题,贯穿在亚伯拉罕一族的历史见证中。



《圣经创世记》为何毫不掩饰亚伯拉罕一族的恶行?可能别有深意:正如在《新约圣经》里面,圣子耶稣拣选妓女和税吏做成有用的器皿,以便彰显主的大能。



(1)神怎样恩待流亡者“希伯莱人”(“大河那边来的人”)亚伯拉罕,也就怎样恩待信奉耶稣基督之名的各国人。《圣经》上第一次提到希伯莱人的地方是在《创世记》十四章13节:“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不妨认为,以色列是上帝在迦南地创立的“信仰的试验田”,其面积比台湾岛还小,其辐射却比迄今为止的所有帝国(包括亚历山大帝国、回教帝国、汉唐帝国、蒙古帝国、英语国家)都大。



(2)《约翰福音》说“没有人看见神”,但是亚伯拉罕却见过神,所以与其说他是人,不如说他是“信心之父”:《创世记》十八章1—5节:“耶和华在幔利橡树那里,向亚伯拉罕显现出来。那时正热,亚伯拉罕坐在帐棚门口,举目观看,见有三个人在对面站着。他一见,就从帐棚门口跑去迎接他们,俯伏在地,说,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离开仆人往前去。容我拿点水来,你们洗洗脚,在树下歇息歇息。我再拿一点饼来,你们可以加添心力,然后往前去。你们既到仆人这里来,理当如此。他们说,就照你说的行吧。”至于“耶和华”和“那三人”之间的关系,我却无法参透。有人说,“那三人”就是三位一体的神。



(3)是信心而不是血缘,使他成为多国的、不同种族的“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信心,才构成了“教族”。《创世记》二十二章16—18节:“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4)亚伯拉罕的儿子们并不都信神,如以实玛利还是阿拉伯人的祖先。可见亚伯拉罕的后裔是基于信仰,而非基于血缘。“亚伯拉罕”是信心的载体,而非基因的载体。《路加福音》第三章7—8节:“约翰对那出来要受他洗的众人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有意义的是,圣经上第一次提到“亚伯拉罕的子孙”这一集合概念的地方并不是旧约,而是新约圣经《路加福音》:“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十九章9—10节)结果以色列家的人拒绝了基督的救恩,于是外邦人的光把救赎的福音带到了整个世界。



(5)犹太人之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待人接物,很像“欺诈成性的吉普赛人”,但他们信靠神,所以还可以得到“特别赐福”。据《创世记》二十五章,“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但这个雅各却抓住一切机会,为夺取别人的东西甚至不惜进行欺诈。而亚伯拉罕也是惯于行骗的人:例如让自己的妻子撒拉冒充妹妹,先介绍给别人做妻子,然后再相机而动,一起逃走。中国农村的类似骗术叫做“放鸽子”。不但亚伯拉罕而且以撒也都惯以妻子冒充妹妹来行骗,理由是怕别人害他们,这也许是国际流浪者缺乏安全感,以己之心度人之腹?(《创世记》十二章9—13节:“后来亚伯兰又渐渐迁往南地去。那地遭遇饥荒。因饥荒甚大,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在那里暂居。将近埃及,就对他妻子撒莱说,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这“以己度人”的结果是提供了让人犯错的机会。也许因为他们夫妇劣迹斑斑,后来神要为他们夫妇更改名字、更换身份:《创世记》十七章15节“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但是亚伯拉罕夫妇在更改名字以后仍然不改“放鸽子”的行径,《创世记》二十章记载说:“亚伯拉罕从那里向南地迁去,寄居在加低斯和书珥中间的基拉耳。亚伯拉罕称他的妻撒拉为妹子,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但夜间神来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说,你是个死人哪,因为你取了那女人来。她原是别人的妻子。亚比米勒却还没有亲近撒拉。他说,主阿,连有义的国,你也要毁灭吗?那人岂不是自己对我说,她是我的妹子吗?就是女人也自己说,他是我的哥哥。我作这事是心正手洁的。神在梦中对他说,我知道你作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拦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着她。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归还他。因为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使你存活。你若不归还他,你当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亚比米勒清早起来,召了众臣仆来,将这些事都说给他们听,他们都甚惧怕。亚比米勒召了亚伯拉罕来,对他说,你怎么向我这样行呢?我在什么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国里的人陷在大罪里。你向我行不当行的事了。亚比米勒又对亚伯拉罕说,你见了什么才作这事呢?亚伯拉罕说,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况且她也实在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后来作了我的妻子。当神叫我离开父家,飘流在外的时候,我对她说,我们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你可以对人说,他是我的哥哥。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亚比米勒把牛,羊,仆婢赐给亚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归还他。亚比米勒又说,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随意居住。又对撒拉说,我给你哥哥一千银子,作为你在合家人面前遮羞的(羞原文作眼),你就在众人面前没有不是了。”(1—16节)



(6)从亚伯拉罕出卖、出租妻子撒拉给人的事实,再结合他们夫妻长期不能生育的事实,现代科学完全有理由认为他们的孩子以撒是别人和撒拉生育的。所以犹太人后来制定了世系和血统要根据母系来计算的习俗,这样的孩子至少还有一半的犹太血统。《创世记》上关于亚伯拉罕夫妇与基拉耳王亚比米勒的三角故事还没有讲完,下面是紧接着的二十章17节到二十一章3节的故事,就讲述了一个奇迹:“亚伯拉罕祷告神,神就医好了亚比米勒和他的妻子,并他的众女仆,她们便能生育。因耶和华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缘故,已经使亚比米勒家中的妇人不能生育。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他所说的给撒拉成就。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神所说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



有的无神论者、圣经分析者根据上述描写推测,撒拉为亚伯拉罕所生的孩子以撒,很可能就是从基拉耳王亚比米勒那里接种所得的。当然,我们不能同意这一“猜测”,因为这不合圣经记载的神的应许。但是亚伯拉罕家族的故事本身就是一个奇迹的见证,和后来犹太人的性质一样的,那是信仰的团体,而非血缘的团体,而且是超验的,是不能用寻常的经验去看待的。况且,早在《创世记》十五章里,亚伯拉罕(那时还叫做亚伯兰)就与耶和华神有一段对话:“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后来犹太人形成了传统:凡是犹太女人生的才算犹太人,犹太男人的孩子反而不一定算作犹太人,如果这个孩子的母亲不是犹太人的话不仅如此,《创世记》二十六章还记载了撒拉和名义上是亚伯拉罕所生的的儿子以撒,重复使用亚伯拉罕和撒拉惯用的诈骗伎俩“放鸽子”:“以撒就住在基拉耳。那地方的人问到他的妻子,他便说,那是我的妹子。原来他怕说,是我的妻子。他心里想,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因为她容貌俊美。他在那里住了许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从窗户里往外观看,见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戏玩。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对他说,她实在是你的妻子,你怎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说,我心里想,恐怕我因她而死。亚比米勒说,你向我们作的是什么事呢?民中险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寝,把我们陷在罪里。于是亚比米勒晓谕众民说,凡沾着这个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从世俗的角度看,显然非利士人的亚比米勒衡量人心与以撒是不同的。值得注意:亚伯拉罕一家都与“亚比米勒”这个名字反复相关。



(7)亚伯拉罕名义上的长孙雅各,后来改名为“以色列”(意思是“与神较力者”),其来由也是一个信心的见证:“那夜,雅各在队中住宿。他夜间起来,带着两个妻子,两个使女,并十一个儿子,都过了雅博渡口,先打发他们过河,又打发所有的都过去,只剩下雅各一人。有一个人来和他摔跤,直到黎明。那人见自己胜不过他,就将他的大腿窝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窝正在摔跤的时候就扭了。那人说,天黎明了,容我去吧。雅各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那人说,你名叫什么?他说,我名叫雅各。那人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雅各问他说,请将你的名告诉我。那人说,何必问我的名,于是在那里给雅各祝福。雅各便给那地方起名叫毗努伊勒(就是神之面的意思),意思说,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日头刚出来的时候,雅各经过毗努伊勒,他的大腿就瘸了。故此,以色列人不吃大腿窝的筋,直到今日,因为那人摸了雅各大腿窝的筋。”(《创世记》三十二章22—32节)“面对面见了神”这一记载,明显与《新约》的论断相冲突:“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第一章17—18节)“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翰一书》第四章12—13节)因此可以说,雅各──以色列其实不是“历史意义的人”,而是“见证意义的人”。尤其考虑到,他甚至还战胜了“那人”!难道人真的可以战胜神吗?哪怕仅仅一次?



(8)用中国传统观念看,犹太人种贱命大,像是稗子,落到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开花,这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约瑟的行状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并非“被掳”以后的遭遇所形成的新特性,更非在罗马统治下浪迹欧洲的结果,而是从吾珥出来时就已经具备的“国际性格”。这也许就是《新约》中税吏性格与妓女身份的古老起源。因为神的能力就是最善于使用最低劣的材料,做成最优良的东西,以便证明神是无所不能的。而最坏的人渣只要对神真有了信心,就可以做成人间奇迹。



(9)“希伯来”原意为“大河那边过来的人”,在当时当地的背景下,这称谓含有“移居”、“难民”、“浪人”之贬义。可见,“圣子耶稣的福音是为国破家亡者预备的最后晚餐”,不仅是新约时代的新生事物,而是从亚伯拉罕时代就开始的恩典——所以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第八章56节)



(10)王权是不蒙耶和华喜悦的(见《撒母耳记上》第八章),因此扫罗、大卫及后来诸王一个比一个更远离神。据此,撒母耳应是较好的统治方式,是弥赛亚的原型。故圣经以撒母耳来统领王国史。撒母耳有诞生记,扫罗与大卫皆无诞生记,可证之。扫罗彷佛项羽,大卫好比刘邦——前者疯狂,后者无赖;所罗门以下,“穷斯滥矣”。



(11)大卫以扫罗之婿身份谋图篡夺政权,却不能与米甲(扫罗之女)生子,又以卑劣手段抢夺所罗门之母拔示巴,故使所罗门王朝以下成为“非法”,使以色列成为不能名正言顺的污秽之地。



(12)《撒母耳记下》第六章记载,大卫一度拒绝约柜入城,且将之搁置于外邦人的家。后来看到约柜确实可以带来好处,才回心转意:“大卫起身,率领跟随他的众人前往,要从巴拉犹大将神的约柜运来。这约柜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万军之耶和华留名的约柜。他们将神的约柜从冈上亚比拿达的家里抬出来,放在新车上。亚比拿达的两个儿子乌撒和亚希约赶这新车。他们将神的约柜从冈上亚比拿达家里抬出来的时候,亚希约在柜前行走。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松木制造的各样乐器和琴,瑟,鼓,钹,锣,作乐跳舞。到了拿艮的禾场,因为牛失前蹄(或作惊跳),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神耶和华向乌撒发怒,因这错误击杀他,他就死在神的约柜旁。大卫因耶和华击杀(原文作闯杀)乌撒,心里愁烦,就称那地方为毗列斯乌撒,直到今日。那日,大卫惧怕耶和华,说,耶和华的约柜怎可运到我这里来。于是大卫不肯将耶和华的约柜运进大卫的城,却运到迦特人俄别以东的家中。耶和华的约柜在迦特人俄别以东家中三个月。耶和华赐福给俄别以东和他的全家。有人告诉大卫王说,耶和华因为约柜赐福给俄别以东的家和一切属他的。大卫就去,欢欢喜喜地将神的约柜从俄别以东家中抬到大卫的城里。”



(13)由于大卫的罪恶,所以神预言说“刀剑必永不离开你(大卫)的家。”(《撒母耳记下》十二章)神这样斥责大卫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脱离扫罗的手。我将你主人的家业赐给你,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又将以色列和犹大家赐给你。你若还以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赐给你。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你既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所以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7—12节)如此污秽的大卫王,怎么可以称为基督的祖先呢?迄今为止,犹太人与阿拉伯人,依然在此血腥之家天天仇杀、日日灭亡。难道基督是这家的子孙?当然不是。所以耶稣明确说:“大卫既然称基督为主,基督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路加福音》二十章44节)《启示录》记载说:耶稣首先是大卫的根,然后才是大卫的后裔。(二十二章16节)很明显,耶稣首先是圣子,然后才降生为人子。



(14)摩西─撒母耳─施洗的约翰。如果圣子耶稣不让使徒保罗特派传“外邦人的光”,则欧洲现在还在黑暗中。这“外邦人的光”的说法,不是保罗自己捏造的,而是耶稣基督的使命(参见路加福音第二章“西面颂”)。这样,上帝也向中国人阐明了“以色列历史的意义”正好就是阐明“圣经启示并非犹太历史”,所谓“以色列—犹太历史”只是为上帝所作的见证——这就是福音即将盛行于中国的理由。



(15)犹太历史的意义就是:旧约时代的“犹太人”(希伯莱人──以色列人),不是血缘集团、种族集团,而是信仰集团、文化集团。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一如新约时代的“基督徒”。这种信仰集团,种族上是混杂的,文化上是兼容的,唯有信仰是唯一的且排他的。新约时代以来,犹太人则沦为文化集团,固步自封,甚至沦为种族集团,近亲通婚、日益颓败。



(16)耶和华为外邦人基遍人申冤,除灭以色列王扫罗的七个子孙(《撒母耳下》二十一章)。圣经启示在此昭告天下:外邦人可以“为耶和华的产业祝福”,而犹太人的赎罪方式则是“将他们悬挂在耶和华拣选扫罗的基比亚”。(同上)



(17)从亚伯拉罕以下,雅各、摩西、撒母耳、扫罗、大卫、所罗门的形迹看来,耶和华神似乎无一例外地偏爱立约。



(18)从《列王纪上》第一章可以明显看出,大卫是拔示巴、所罗门母子、先知拿单、祭司撒督、武将比拿雅的联合宫庭阴谋的牺牲品。



(19)摩西所造的铜蛇,被打碎,“因为到那时,以色列人仍向铜蛇烧香。”(《列王纪下十八章》)神人之间的媒介如果成了偶像,也必须予以破除。



(20)人类灵性的三项堕落:一,巴比伦──迦南人;二,希腊罗马──撒都该人;三,欧美──自由派神学。第一次拯救的选民是以色列;第二次拯救的选民是中世纪欧洲的基督徒;第三次拯救的选民则是在现代巴比伦、现代罗马的废墟上建立的。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21)在属灵意义上,自由派神学比无神论更危险,因为“敬拜别神──假神──偶像”的,这是上帝最憎恶的,是比不会敬拜上帝的外邦人,更加可恨的,因为“主是忌邪”的。



(22)“吸血鬼”故事应是欧洲异教的灵魂之一,因为圣经原文的上帝是最反对吸血者的,他甚至禁止食用任何动物的血,并严禁私自流人的血。(参照《摩西五经》中的许多有关记录)



(23)人类的第三次灵性堕落,是从希腊罗马异教的“文艺复兴”和科学主义与无神论的“启蒙运动”开始,而在当代欧美的“世俗社会”,已达顶峰。例如当前的美国“主流社会”正以典型的迦南方式,在崇拜形形色色的偶像,从国家偶像到歌星偶像;从性的献祭(性解放和爱滋病泛滥)到血的献祭(枪支泛滥和恐怖活动)。



(24)犹太人与其祖国──两河流域(亚伯拉罕起源于偶像崇拜中心吾珥)的关系始终紧张,但与法老的埃及却较亲善,有难即逃往埃及。为什么?仅仅是地缘接近呢,还是真有“一神教”方面的授受关系?



(25)读《约伯记》三十二至三十七章,以利户这样代神发言:“我还有话为神说。我要将所知道的从远处引来。”(三十六章2─3节)



A:“神审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鉴察。……他原知道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在夜间倾倒灭亡。”(《约伯记》三十四章23节)这是不同于最后审判的一种审判。



B:“你这话无理,因神比世人更大,你为何与他(神)争论呢,因他(神)的事都不对人解说!”(同上三十三章12─13节)神的这一神秘的特性,可以构成“否定神学”的依据吗?



C:“但在人(如以利户)里面有灵,全能者的气使人有聪明。尊贵的不都有智慧,寿高的不都能明白公平。”(三十二章8─9节)可能,约伯讲的是“人间的道理”,因此在神面前变为谬误。上帝讲的仅仅是“自然的现象”,反而是具有永恒性。



E:有的“万能解经家”解释约伯的命运说,上帝与约伯一起受苦云云。其实,这比之约伯的友人更加离题千里,不仅误导,甚且虚伪──万能的主没有为了和撒但的一个赌局,而和约伯同受人间的尘土之苦。与人一起受苦,是圣子耶稣基督后来的工作。我们要明白主的话语是:“那时,耶和华从旋风中回答约伯说,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你要如勇士束腰。我问你,你可以指示我。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你若有聪明,只管说吧。你若晓得就说,是谁定地的尺度?是谁把准绳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处?地的角石是谁安放的?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海水冲出,如出胎胞,那时谁将它关闭呢?……是我用云彩当海的衣服,用幽暗当包裹它的布,为它定界限,又安门和闩,说,你只可到这里,不可越过。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约伯记》三十八章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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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纪之交的那几天里,我读J·B·加百尔和C·B·威勒合著的《圣经中的犹太行迹》(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1996年重印)一书。这本书是无神论者写的人类学—历史考证学著作,立场中立,不偏袒犹太人,成见似乎不多,行文也十分洗炼。它帮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解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两约之间的沉默时代”和“死海古卷”与福音成书之间的关联。正如我们生了病,不仅要祷告,也要吃药,甚至动手术;我想救赎灵魂的事业,不仅要信仰也需要读经,甚至还需要科学。在这种意义上,科学(正如医学,而不是“科学主义”一类的观念偶像的崇拜)也是上帝给人的某种启示,普遍启示。严肃的科学是可以促进信仰的:它不仅可以颐养的人身体,也可以滋润人的灵魂。例如,我也并不赞同把创造与进化论对立起来,进化论是一时的,创造论则是永恒的;暂时的东西是不配与永恒的荣光对立的。如果人为对立之,岂不荣耀了暂时而拉低了永恒?应该让暂时的东西融入永恒,让进化论为创造论服务;而不是用创造论去简单否定“进化现象”。实际上,也可以把进化现象理解为“在创造的过程中”,因为“主看千年如一日”:“亲爱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得后书》第三章8节)。





第2节犹太人的前车之鉴



(351)



偏袒犹太人、攻击基督徒,似乎是二战以来西方学术界甚至神学界的一个时尚,这可能是对“纳粹大屠杀事件”的某种愧疚或补偿吧,但对我们中国人似乎有另一种意义和完全不同的效果了——因为中国人没有像德国那样主导屠杀,也没有像东欧苏联那样参与屠杀,甚至没有像英美法西方国家那样拒绝援救并默认屠杀;相反,由于1930年代到1940年代当时中国的国门洞开,中国对犹太人难民是来者不拒的。



我们可以看到《旧约圣经》最后一次提到迦南人的时候,其说法具有深意:“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凡献祭的都必来取这锅,煮肉在其中。当那日,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殿中,必不再有迦南人。”(《撒迦利亚书》十四章21节)我看到一个令人发省的问题是:《圣经》后来为什么不再提到主所敌视的迦南人?因为到了新约圣经时代,迦南人已经和犹太人完全混血;背叛主、杀害主的犹太人,也已经因双重原因而取代了迦南人的遭到咒诅的地位——一是和迦南人混血,二是拒绝福音、杀害救主。这不仅是我的看法,而且是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的文本共同提供的。



《撒迦利亚书》之后的《玛拉基书》,是《旧约圣经》的最后一书,它开宗明义写道:“耶和华借玛拉基传给以色列的默示: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恶以扫,使他的山岭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以东人说,我们现在虽被毁坏,却要重建荒废之处。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任他们建造,我必拆毁。人必称他们的地,为罪恶之境,称他们的民,为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你们必亲眼看见,也必说,愿耶和华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为大。藐视我名的祭司阿,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且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现在我劝你们恳求神,他好施恩与我们。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他岂能看你们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我坛上烧火。万军之耶和华说,我不喜悦你们,也不从你们手中收纳供物。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因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第一章)上述所言,表明耶和华神作为宇宙的君王,已不再被认为是局限于以色列家的了。外邦人的光已经来到各族人民中间,耶和华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为大。耶和华神已经不再对以色列人直接说话,而要通过玛拉基转告。为什么耶和华神对于以色列的爱已经是过去时的了?因为以色列人将污秽的食物献在耶和华神的坛上,且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这样可恶的话。



《新约圣经·加拉太书》说:“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第四章、第五章)其中的关键意思,是说新约时代的基督徒取得了选民地位,就像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一样;而新约时代的以色列人—犹太人,已经丧失了原有的选民地位,就像旧约时代的迦南人一样。



而《使徒行传》记载说:“弟兄们,先祖大卫的事,我可以明明地对你们说,他死了,也葬埋了,并且他的坟墓,直到今日还在我们这里。大卫既是先知,又晓得神曾向他起誓,要从他的后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宝座上。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他的灵魂,不撇在阴间,他的肉身,也不见朽坏。这耶稣,神已经叫他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他既被神的右手高举,(或作他既高举在神的右边)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大卫并没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第二章)



照此看来,以色列人、犹太人拒绝耶稣基督,不是出于无知,而是出于邪恶、堕落、败坏。因为“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



但即使如此,神还是网开一面。《罗马书》:“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又说,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就着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就着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十一章)这不是说神赏罚不明,相反是说神不会放过以色列全家,一定会动手“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神“除去他们罪的时候”,也就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的时候。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就是以色列全家得救。这也许不体现为以色列人在肉体上的完全消灭,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体现为他们作为一个拒绝上帝新约的文化群体即将消灭,这体现为他们作为一个杀害基督的文化符号即将消失。“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352)



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的区别:以色列有十二个支派,其中一个支派是犹太人。犹太人被认为是信仰较为纯正的以色列人,但后来由于杀害耶稣基督而且拒绝悔改,而成为以色列人中间最为堕落的人。后来,犹太人就成为犹太教徒的代称。从此,“犹太人”就成了拒绝接受耶稣基督为其救主的犹太教徒的同义语,因为所有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以色列人和犹太人,都已经归入基督徒的行列,而不再是犹太教徒,因而也不被称为“犹太人”了。“犹太人”就是“基督徒”的对立面,是“敌基督者”的信徒。



关于“犹太人”问题,我想,主既然降卑为人,道成人身,总要生在一个人家,而这个人家不得不属于某个家族、某个地区,以致某个民族和某种文化传统……但这种区别重要吗?无论如何,犹太人是有罪的,和其他民族毫无区别;而耶稣基督(不仅是圣子“基督”,而且人子“耶稣”)则是没有罪的。不仅在神子的意义上无罪,而且在人子的意义上也是无罪的,因为圣子与人子的神人二性,在基督耶稣身上是全然合一的。



其实,耶稣基督在犹太人中间,正如他“生在马槽里”,是主降卑为人的情节。但主总不会因此就成了“马槽的居民”吧。因此我想如果有人特别强调主具有“犹太血缘联系”,就表明这人不论在信仰上还是在神学上,都是没有相信主是真正超越时空的。正如,我不会在意主是生在马槽中还是生在木匠家里,但我也绝对不会认为主是一个木匠。如果想起主的诞生,我会赞美上帝说:天父真的伟大,让基督降卑为人得如此彻底充分……让圣子如此卑微,作为人类的赎罪剂……就像《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预表的那样神奇。



在这种意义上,主到世间“先救犹太人”,正如他先救税吏、妓女等贱人一样,是对特殊人群的优先医治?普世的救主,不只是犹太人的救主,虽然他降生伯利恒的犹太人家中,那是出于他的怜悯,是他对特别弱势族群和特别病态社会的特别怜悯。而犹太人竟然因此而藐视主、虐待主并最终杀害主,可见了“乌龟也会凶残地咬人一口”。



(353)



关于“弃绝了上帝的犹太人”与“外邦人基督徒”之间的关系,《加拉太书》这样说:“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做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是怎样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女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第四章28─31节)圣子耶稣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约,已经实现了器皿的转换:旧约中“以色列人”(以撒之子)与“阿拉伯人”(夏甲之子)的区别,已经由新约中“基督徒”(圣灵之子)与“犹太人”(血气之子)取代了。主的选民已是基督徒,他们注定承受主的基业。



犹太人指称耶稣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耶稣反驳他们有关“鬼附”的指称;但对“撒玛利亚人”的指称却不置一辞;不仅如此,耶稣还反称犹太人“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欢乐。”(约翰福音第八章48─59节)可见耶稣对于犹太人的弃绝程度。还有一个例子也值得深思:耶和华神为什么选择摩西这位没有施行过割礼的“假犹太人”去带领以色列民完成“出埃及”的壮举呢?同时却忍不住想要杀他:“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华遇见他,想要杀他。西坡拉就拿一块火石,割下他儿子的阳皮,丢在摩西脚前,说,你真是我的血郎了。这样,耶和华才放了他。西坡拉说,你因割礼就是血郎了。”(《出埃及记》第四章24─26节)摩西在血统上也许是犹太人,但文化上却是十足的埃及人,他连希伯莱语都讲不好:“摩西对耶和华说,主阿,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从你对仆人说话以后,也是这样。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耶和华对他说,谁造人的口呢?谁使人口哑,耳聋,目明,眼瞎呢?岂不是我耶和华吗?现在去吧,我必赐你口才,指教你所当说的话。”(《出埃及记》四章10─12节)。但这种“边缘处境”,正是主耐着性子拣选摩西的重要原因?这是很大的奥秘。我们只能猜测,而无法知悉。



(354)



以色列人在埃及恩将仇报、在旷野中又一再背叛耶和华、在应许之地崇拜偶像……从这些劣行看来,这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刁民、奸徒、坏种。但主却爱他们并首先与他们立约。这与新约时代,耶稣基督首先救污秽的人、妓女、税吏,是出自同样的爱。正如为人父母者,对呆傻残疾的孩子,有一分特别的不舍与照顾。因此,我们应从主对犹太人的救恩历史,特别体悟主对我们所有人的爱,他对一再背弃他的犹太人都肯如此恩待,还会不爱我们这些普通人吗?



耶稣基督首先是作为道成的人身,而不是首先作为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是作为大卫的后裔、更不是作为犹太教徒和犹太人,来到世间的。其证据,首先不是来自《新约圣经》如《约翰福音》的开头处,而是来自《旧约箴言》第八章:“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这虽是借“智慧”说话,但毕竟这个智慧是有位格的,他有人性但不是犹太性。何况耶稣基督在世的时候自称人子,而不自称犹太人;“犹太人”这个词在《福音书》中更多是作为一个反面角色被使用的。



再思考一下:在圣经中的“以色列”、“以色列家”——那更多是指信仰属性而非血缘属性;选民是立约的结果,而非自然的创造。《马太福音》因此记载耶稣基督说,大卫曾经称基督为主,所以基督自己不可能是大卫的子孙(二十二章)。在十六章,耶稣基督又称赞西门彼得领会了天父上帝的指示,承认耶稣就是那奉主名来的基督。在十二章中,耶稣基督更自我宣告“比殿更大”,是“安息日的主”。……他虽然准备救犹太人,但从未自称过犹太人。



我也曾经有一个疑惑:耶稣的天父和犹太人所说的神,是不是同一位?这个问题我同样无法用理性来解决,因为我自己的心意可能是悖逆神的心意。但后来,启示的力量帮助我从迷惘中走出,迫使我承认,耶稣基督的天父与耶和华神是同一位。耶和华神不仅疾恶如仇,也慈爱无比,是他创造了我们。而在创世以先,他就与圣子耶稣基督同在了。《旧约圣经·箴言》第八章就这样记载了,而不仅仅是新约才如此“创新发明”。如果《箴言》第八章所称的那位“我”不是耶稣基督呢,那么连犹太人自吹自擂的“犹太教”也都不能算是“一神教”了。所以,不承认圣子耶稣基督是主的犹太人,就不再是一神教徒,而崇拜别神的异教徒了。



即使仅仅依据旧约圣经,耶稣也完全有根据对犹太人说,“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约翰福音》第八章54节)这当然就是说耶稣的天父就是圣经记载的耶和华神。然而犹太人完全无视耶稣紧接下来说的话:“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同上55节)事实上,犹太人已经因为说谎而抛弃神,转而崇拜魔鬼,成为魔鬼的子孙了:“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同上43—44节)



尤其耶稣基督对犹太人明确指出,“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第八章56节)这表明,耶稣与亚伯拉罕自觉仰望的耶和华神,具有相同的性质,亚伯拉罕仰望耶和华,等于仰望圣子耶稣;大卫求告耶和华,等于求告圣子耶稣。所以“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



“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第十章30节)的宣告,说明圣子耶稣不同于一切天子神子的特殊位格。“还没有亚伯拉罕以前,就有了我。”(《约翰福音》第八章5节)说明耶稣并非周文王那样偶然降生的天子,而是亘古不变的灵体。是“子神”(相对于“父神”),而不仅仅是“神子”——因为神可以有各种形态的“子”(如我们也可以是上帝的儿女),但是只有一位独生的“圣子”。



(355)



圣父、圣子、圣灵就是“父神”、“子神”、“灵神”。即,以父的位格与本质出现的独一全智的神。以子的位格与形象出现的独一全爱的神。以灵的位格与象徵出现的独一全能的神。



通过圣经的启示,我知道新约的基督并不等于旧约的弥赛亚,正如耶稣所启示的,基督不是犹太人:基督不是大卫的子孙,而且早在亚伯拉罕以前就有了他:



1,“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马太福音》二十二章41—46节)



2,“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但我认识他,也遵守他的道。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翰福音》第八章54—58节)



在犹太人的始祖亚伯拉罕以前就有了的耶稣,怎么可能是一个犹太人呢?



现在,我们可以多少知道一些了:“耶稣―基督”是不可分离的,只承认以致尊爱耶稣的人性之美而不承认耶稣具有基督的救赎神性的,依然是敌基督者,最多只是“信他的犹太人”。而唯独承认耶稣的子神位格,并相信他的受难是通往复活、迎接最终救赎及主再来的最后审判——才是“不敌挡基督的”:“约翰对耶稣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跟从我们。耶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没有人奉我名行异能,反倒轻易毁谤我。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扔在海里。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里。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有古卷在此有凡祭物必用盐腌)盐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彼此和睦。”(《马可福音》第九章38—50节)



在接受主耶稣以前,我也像“信他的犹太人一样”,承认耶稣的伟大但不承认他是圣子。于是我像敌基督者一样,没有平安;但我却执迷不悟,以为是那“上帝的考验”。直到主耶稣通过十字架向我显现后,我相信十字架是圣子耶稣的标记,而不是任何其他圣灵的象徵,我才逐步悔悟,直至口称耶稣基督为主。感谢神,如此指引我,从此给我无限的平安。阿们。其实,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区别,仅仅在于两者与上帝的关系不同。而人与上帝的关系,并非基于血缘,而是基于“圣经之约”。这里的人应该包括犹太人但不仅包括犹太人。这一点从旧约看,和从新约看,是同样清楚的。所谓“律法书”本来就是“神人之约”,在先前,“律法书”奠定了犹太人与上帝关系的基础;但是最终,“律法书”颠覆了犹太人与上帝关系的基础——因为犹太人自己在背离“律法书”,并在耶稣基督来到以后顽固地拒绝福音的新约,使得犹太人自己沦为血气之子。



“不信派”误断《约翰福音》是“保罗思想”,所以称“外邦人的光”为保罗,我读过他们的著作,所以知道他们以历史文化考古学为突破口,来“阐释”“福音的起源”、“神的演变”,这派在美国这个半犹太化的异端大体营里是特别的昌盛和猖獗。但其实,创造天地的时候“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第一章3节)这光就耶稣基督。“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箴言》第八章22-23节)这就是圣子,独一的基督、首生的耶稣。如此看来,“外邦人的光”当是耶稣基督。既然至上者是三位一体的真神,光,也就是我们人所能见到的耶和华神,也就是天父。他明言人不能直接见他,所以摩西和以色列众民都只能望其项背,只能看见无限的荣光。使徒则是耶稣所说的照在人前的“灯光”,作盐作光的光,也是从父子圣灵折射而来的,愿圣子耶稣基督怜悯我们的所思。



(356)



我读《申命记》二十八章,看到耶和华神预言,背弃圣约的犹太人必将遭遇弃绝的命运,其细节竟与纳粹德国驱逐犹太人的情况不谋而合,尤其最后64─68节的预言,最为突出:“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在那些国中,你必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脚之地。耶和华却使你在那里心中跳动,眼目失明,精神消耗。你的性命必悬悬无定。你昼夜恐惧,自料性命难保。你因心里所恐惧的,眼中所看见的,早晨必说,巴不得到晚上才好。晚上必说,巴不得到早晨才好。耶和华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走我曾告诉你不得再见的路。在那里你必卖己身与仇敌作奴婢,却无人买。”这段预言的出处,“是耶和华在摩押地吩咐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话,是在他和他们于何烈山所立的约之外。”



《申命记》十三章9—10节记载耶和华神咒诅传扬别神的假先知必死,命令“总要杀他”(“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接下来的15─17节又命令说:对接受异教的犹太人的惩罚仪式,比种族灭绝还要彻底,因为连牲畜和所夺的财物,都必须销毁,城市也永为荒堆(滩):“你必要用刀杀那城里的居民,把城里所有的,连牲畜,都用刀杀。你从那城里所夺的财物都要堆积在街市上,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的财物都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烧尽。那城就永为荒堆,不可再建造。那当毁灭的物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从神迹的角度看,纳粹的灭亡可能和用他们贪图犹太人的财物有关,因为纳粹没有按照《圣经》上的指示销毁赃物,而是占有了这些肮脏的东西,结果反而自取灭亡:“你要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诫命,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正的事,耶和华就必转意,不发烈怒,恩待你,怜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数增多。”



正如旧约全书末了的《玛拉基书》开篇处所声明“耶和华借玛拉基传给以色列的默示”,这也是预言犹太人的命运:



(第一章)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恶以扫,使他的山岭荒凉,把它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你们必亲眼看见,也必说,愿耶和华在以色列疆界之外,被尊为大。……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是可畏的。”



(第二章)“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牲畜的粪,抹在你们的脸;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所立的约,可以常存。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先知玛拉基书是以色列人吗?为什么圣经要说耶和华“借”玛拉基传给以色列的默示呢?但无论如何,即使玛拉基是犹太人,耶和华借他传给以色列的默示,也表明了耶和华对以色列的态度:“你们(以色列人)要与粪一同除掉。”由此可见,所谓“外邦人的光”,并非使徒保罗,也非耶稣基督,而是耶和华神即天父自己。或者说,耶稣基督和使徒保罗都是天父的光。愿荣耀归于至上者,奉主来的,是值得称颂的。而对待“托耶和华的名说假预言的”,“生他的父母在他说预言的时候,要将他刺透。”“那日,凡作先知说预言的,必因他所论的异象羞愧,不再穿毛衣哄人,他必说:‘我不是先知,我是耕地的,我从幼年做人的奴仆’。”(《撒迦利亚书》十三章3─5节)现代以来,假先知和他们的追随者“宗教学者”、”人文主义者”虚构了一个“保罗教”的恶名,企图分裂使徒与基督的关系;又断裂新约与旧约,企图全裂圣父与圣子的关系;最终的目的是诱惑我们沉沦——但按照《玛拉基书》的启示,这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第3节耶稣作为犹太人的王





(357)



有一篇失名的文章认为,“犹太人的最大弱点”是“政治上的弱智”。



这篇文章指出:



犹太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之一,但是就政治而言,又是世界上最无能和弱智的民族之一,尽管从一开始他们就放眼世界,雄心勃勃。在过去的三千年内,犹太人真正能维持一个独立完整的国家的时间,满打满算,不会超过三四百年。很多人有错觉,觉得那是因为犹太人数太少。大谬!



在公元前后,在巴勒斯坦和其他地中海区域,犹太的总数至少有七八百万。这在当时绝非少数,实际上可以算是一大旺族。而同时代中国汉朝的人口,大概也就在一千万到五千万之间,据估计在三国分裂之后,中国人口少于一千万。两千年后的今天,中国乃泱泱大国,人口众多,而以色列靠着纳粹大屠杀后英美所施舍的同情,占着巴勒斯坦那块弹丸之地,惶惶不可终日,即使全世界总共加起来,也不过一千三百万犹太人。



犹太人是政治弱智民族,这一点,不是反犹人士提出来的,而是犹太人中一些头脑清醒的学者自己几千年前就认识到的,是在看到他们国家政府的昏庸、无能和残酷之后,所得出的清醒结论。



大家都知道犹太复国主义,但很少人知道还有犹太人中的反犹太复国主义。伊朗开国际反犹太复国主义大会,后者就去捧场。大家不要以为反犹太复国主义的犹太人是犹奸,其实不是,他们认为他们才是正统的犹太人和犹太教徒。



在宗教上,他们认为上帝的旨意是让犹太人生活在其他国家和民族之中,以便见证上帝、教化蛮族。政治上,他们认为犹太人复国,必然和从前一样搞得一团糟,给犹太人带来更多的灾难。以色列复国已经六十年了,是成功还是失败,现在还无法定论。但“犹太人政治弱智”这一点,好像没有太多改善。也许,犹太人应该学习学习中国人的四书五经?也许,这可以从请教《中庸》一书开始。……



上面这篇文章,不知作者其谁,但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不过我觉得其结论并不正确。因为“犹太人问题”极其复杂,而且极其独特。政治上弱智的民族很多,希腊人也是一个典型,不过这并没有给希腊人带来类似的问题。



(358)



耶稣生而为“犹太人的王”,死却成为人类的救赎。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犹太人自己弃绝了主的救恩,亲手杀害了救主。所以新约的诞生不是由于上帝背弃了旧约,而是犹太人背弃了旧约。事情的原委可以这样予以考察:



耶稣作为“犹太人的王”而生——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阿,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当下希律暗暗地召了博士来,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就差他们往伯利恒去,说,你们去仔细寻访那小孩子。寻到了,就来报信,我也好去拜他。他们听见王的话,就去了。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他们看见那星,就大大地欢喜。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马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马太福音》第二章1—11节)



耶稣不再仅仅为犹太人而死——



“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你说的是。他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彼拉多就对他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 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巡抚说,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11—26节)



耶稣基督一生恪尽职守,作为犹太人的王而活动:“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马太福音》十五章24节)但是连他自己家里的人也不相信他:“当时犹太人的住棚节近了。耶稣的弟兄就对他说,你离开这里上犹太去吧,叫你的门徒也看见你所行的事。人要显扬名声,没有在暗处行事的。你如果行这些事,就当将自己显明给世人看。因为连他的弟兄说这话,是因为不信他。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你们的时候常是方便的。世人不能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他们所作的事是恶的。你们上去过节吧。我现在不上去过这节。因为我的时候还没有满。耶稣说了这话,仍旧住在加利利。但他弟兄上去以后,他也上去过节,不是明去,似乎是暗去的。”(《约翰福音》第七章2—10节)



福音书这样总结犹太人背弃了耶稣基督:“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第一章11—13节)所以救恩就从犹太人那里,转移到了基督徒那里:“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第一章14—18节)



如果说犹太人当初背弃耶稣基督还是因为《马太福音》所解释的“嫉妒”,但犹太人迄今为止依然否认耶稣基督就不再是由于认识不清,而是执意与神为敌了。耶稣对此已有先见,对犹太人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翰福音》第八章39—47节)



(359)



至于“耶稣基督不是犹太人、而是犹太人的创造者”的证据,主要来自圣经。首先还不是《约翰福音》开头处,而是《旧约箴言》第八章:这里虽是借“智慧”说话,毕竟“人子”的性情,是指“普遍的人性”,而非“独特的犹太性”。何况耶稣基督在世的时候自称人子,而不自称的犹太人。在圣经中“以色列”、“以色列家”,更多指信仰属性而非血缘属性。选民是立约的结果,而非自然的创造。在《马太福音》和其他福音中,都记载耶稣基督说,大卫曾经称基督为主,所以基督自己不可能是大卫的子孙,如《马太福音》二十二章41─46节是这样说的:“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马可福音》记载相同的事情: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就问他们说,文士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大卫被圣灵感动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大卫既自己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众人都喜欢听他。”(十二章35—37节)



《路加福音》也记载了相同的事情:“耶稣对他们说,人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诗篇上,大卫自己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二十章41—44节)



在《马太福音》十六章,耶稣基督则称赞西门彼得领会了天父上帝的旨意,承认耶稣就是那奉主名来的基督,所以要授予西门彼得地上的权柄:“耶稣到了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就问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有古卷无我字)他们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权柄原文作门)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当下,耶稣嘱咐门徒,不可对人说他是基督。”。(13—20节)



在《马太福音》十二章中,耶稣基督更宣告自己“比殿更大”,是“安息日的主”:“那时,耶稣在安息日,从麦地经过。他的门徒饿了,就掐起麦穗来吃。法利赛人看见,就对耶稣说,看哪,你的门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作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他怎么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独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记的,当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你们没有念过吗?但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1—8节)



耶稣虽然一度准备先救以色列人,但他从来没有自称为犹太人;相反,撒玛利亚妇人才称他为犹太人:“有一个撒玛利亚的妇人来打水。耶稣对她说,请你给我水喝。那时门徒进城买食物去了。撒玛利亚的妇人对他说,你既是犹太人,怎么向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呢?原来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耶稣回答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给了你活水。”可见,耶稣并不认可撒玛利亚妇人称他为“犹太人”。紧接下来,“妇人说,先生没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从哪里得活水呢?我们的祖宗雅各,将这井留给我们。他自己和儿子并牲畜,也都喝这井里的水,难道你比他还大吗?耶稣回答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妇人说,先生,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也不用来这么远打水。耶稣说,你去叫你丈夫也到这里来。妇人说,我没有丈夫。耶稣说,你说没有丈夫,是不错的。你已经有五个丈夫。你现在有的,并不是你的丈夫。你这话是真的。妇人说,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我们的祖宗在这山上礼拜。你们倒说,应当礼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耶稣说,妇人,你当信我,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们所拜的,你们不知道。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因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神是个灵(或无个字)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他来了,必将一切的事都告诉我们。耶稣说,这和你说话的就是他。”(《约翰福音》第四章7—26节)耶稣之所以和无知的撒玛利亚妇人说这些话,就是为了澄清犹太人问题,并宣告自己就是基督。“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指的是古代的亚伯拉罕和摩西,“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指的却不是犹太人了,而是基督:“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



耶稣所救赎的,并非犹太人,而是“世间属自己的人”。《约翰福音》十三章1节说:“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这段主的话语表明,信神所差遣的耶稣基督的外邦人,也可以蒙恩得救,胜过背弃上帝、敌视基督的“亚伯拉罕的后裔”。例如,有个信主的外邦人,是比撒玛利亚人更加远离旧约圣经传统的迦南人,也因信主而得救:“耶稣离开那里,退到推罗西顿的境内去。有一个迦南妇人,从那地方出来,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耶稣却一言不答。门徒进前来,求他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马太福音》十五章21—28节)。和前面一个事例非常相似,耶稣听这迦南语妇人叫他“大卫的子孙”就一言不答、理也不理,反而搬来犹太人的逻辑回答她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直到迦南妇人两次称耶稣为“主”,耶稣才正面回答她说:“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而先前“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也是对迦南妇人“大卫的子孙”呼吁的一个回应。因为既然是“大卫的子孙”,当然“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这个“不过”用得太好了,十分传神——暗示主的使命绝对不仅仅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因为基督怎么能是大卫的子孙呢?



(360)



耶稣基督是“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但作犹太人之王的并不一定要犹太人。实际上,当时犹太人已经归于罗马人统治,现实中的“犹太王希律”不过是个卑贱的傀儡、罗马的奴才。



耶稣基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王”,显然不是“希律王”意义的王。耶稣自己说得很清楚:“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翰福音》十八章36节)但是人不能理解这一点,所以恶意竞争就一直追随耶稣。这从下面三个属世者着眼点观察下来,可以一目了然:



(1)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阿,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当下希律暗暗地召了博士来,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出现。就差他们往伯利恒去,说,你们去仔细寻访那小孩子。寻到了,就来报信,我也好去拜他。他们听见王的话,就去了。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他们看见那星,就大大地欢喜。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马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博士因为在梦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就从别的路回本地去了。他们去后,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同他母亲,逃往埃及,住在那里,等我吩咐你。因为希律必寻找小孩子要除灭他。约瑟就起来,夜间带着小孩子和他母亲往埃及去。住在那里,直到希律死了。这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希律见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发怒,差人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照着他向博士仔细查问的时候,凡两岁以里的,都杀尽了。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在拉玛听见号啕大哭的声音,是拉结哭她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马太福音》第二章1—18节)这是“希律王对耶稣作为王的理解”。



(2)



“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你说的是。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彼拉多就对他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马太福音》二十七章11—14节)这是“祭司和巡抚对耶稣作为王的理解”。



(3)



“耶稣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犹太人围着他,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他。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约翰福音》第十章23—36节)这是“犹太人对耶稣作为王的理解”。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犹太人和后来的基督徒对于“基督”的理解完全不同,犹太人还是把新约的基督视为旧约的弥赛亚。



由于希律王、祭司、巡抚、群众的恶意都是发生在犹太社区,以致耶稣对犹太社区已经完全失望,并把“犹太人”当作一个被神遗弃的代号。例如,在最后的晚餐快结束的时候,犹大出去告密,耶稣对剩下的十一个门徒说:“小子们,我还有不多的时候,与你们同在。后来你们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话我曾对犹太人说过,如今也照样对你们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十三章33—35节)在这里,耶稣已经把自己拣选的门徒和犹太人分别出来、对立起来,耶稣已经不把自己所拣选的门视为犹太人了。



上面说过,犹太人和基督徒对于“基督”的理解完全不同,犹太人还是把新约的基督当作旧约的弥赛亚看待。那么,新约的基督和旧约的弥赛亚到底有些什么不同呢?还是让耶稣自己来说吧:“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作了什么事呢?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翰福音》十八章33—36节)



到了这种地步,犹太人还是执迷不悟,他们像化石一样的脑袋,无法理解圣子降卑到世界、替人赎罪这一奇迹。“彼拉多又用牌子写了一个名号,安在十字架上。写的是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有许多犹太人念这名号。因为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与城相近,并且是用希伯来,罗马,希利尼,三样文字写的。犹太人的祭司长,就对彼拉多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约翰福音》十九章19—22节)犹太人似乎还认为,“犹太人的王”这一称号的使用还须经过他们的认可。其实,一个亡国的卑贱民族是不再享有这种权利的,难怪犹太人要被遭到罗马巡抚彼拉多的无情嘲笑了。



正因为犹太人的这种化石特性,耶稣即使对“对信他的犹太人”也有严厉批判:“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耶稣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犹太人对他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象你们一样,但我认识他,也遵守他的道。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约翰福音》第八章31—59节)



看来上面的报道,我们有什么想法呢?显然,这些“信耶稣”的犹太人之所以有这种似乎矛盾的言行,是因为他们只信耶稣为拉比,而不信耶稣为圣子,甚至只信耶稣是弥赛亚、大卫的子孙,而不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大卫和亚伯拉罕的主。可见,只要一个人还是“犹太人”,就意味他还没有彻底成为基督徒;因为“犹太人”这个称呼和“中国人”这个称呼还有所不同,那是一个信仰标记(“犹太人”),而不仅仅是一个文化标记(“中国人”)。



(361)



由于犹太人也就是犹太教徒给人们造成的思想惑乱,我也曾经有一个疑惑:耶稣的父和《旧约》所说的神,到底是不是同一位呢?



这个问题我同样无法用理性来解决,或是说我自己的悖逆神的心意,是认为有所不同的。但后来,是启示的力量帮助我从迷惘中走出,迫使我承认,耶稣基督的天父与耶和华神是同一位。耶和华神不仅嫉恶如仇,也慈爱无比,是他创造了我们,而在创世以先,他就像《箴言第八章》所预表的那样,与圣子耶稣基督同在了。



无信仰的人是无法理解这些审神迹的。例如卡尔·马克思之父是一受洗并背弃犹太教的犹太人,这显然成为卡尔马克思后来得以进入欧洲上流社会的条件,同时也埋下他因为改宗的身份而不满自己的处境并进而诋毁上流社会及其信仰的前提。据说马父的受洗完全是机会主义的,而不是真心悔改。敌基督的犹太人要悔改,就像富人要进天国一样,难就难在:烂苹果要重新发绿,成年人要重新变成小孩子,真难!



这使我想起了一件往事。在《纽约时报》周日杂志(New York Times Magzing)1999年4月11日发表有关《河殇》四位撰稿人故事的采访记“The Pilgrimage From Tiananmen Square”的记者Ian Buruma,和我讨论信仰问题时和我说过,他自己的母亲是犹太人,他自己的父亲则是荷兰的新教牧师,他自己本人则是无神论者。他看待基督徒的尤其是中国基督徒的信仰,就像一个熟透的苹果看待一个青涩的苹果那样,觉得有些幼稚可笑。所以他采访我的时候我不得不告诉他,我接受耶稣基督为我个人的救主,其关键在于,我终于确认了耶稣基督不是犹太人,福音不是“洋教”,而是”天上的灵粮“:因为耶稣基督是先于亚伯拉罕的,也是大卫向之祈祷的,是耶和华神创世之时就同在的圣子。他后来还专门打电话来,向我一一核实这些圣经经文的具体出处,我据实告之一一告知:这些经文在三个对观福音中都存在。尤其是《马太福音》,公认是为犹太人读者写的,最要争取犹太听众,因此不可能像约翰福音那样被说成是“反犹主义作品”。马太福音当然也不会曲意逢迎犹太人,可见它有关耶稣基督的非犹太身份之宣告,的确不是出自人的意思,而是出自至高者的启示。



从《马太福音》的上述见证还可以发现,福音书也不是为了布道的目的而作的。因为保罗说过,传道的秘诀在于,“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前书》第九章20─22节)《马太福音》向犹太人,竟然“不作犹太人”,不说犹太人“喜闻乐见”的党八股和“工农兵形式”,可见它不是人间的作品,而具有启示的本质。



(362)



关于犹太教的关系,弗洛伊德与犹太教的关系已经清楚了。至于爱因斯坦与犹太教关系,特别是“广义相对论”的创始说与圣经创世记有无关系?如果说,光速(假定每秒三十六万公里)中一秒等于地球上的一百万年,那么以一百亿年来估算宇宙时间,那么上帝创世迄今不过两个多小时?



如果找出相对论与圣经的内在联系,则近代犹太人的“创造”,事实证明皆为“对上帝进行科学化”的实证,此功甚大。自从新约时代开始,信主的基督徒就是选民了,而不信主的犹太人反倒沦落为外邦人,被上帝弃绝了。新约不是靠亚伯拉罕的血缘而是靠亚伯拉罕的信仰,来建立人与神的关系。在另一方面,“分别为圣”还是至关重要的。在中国传统中,所谓“君子无执,易易无方”等相对理论,确实纵容国人沦为玩世不恭的刁民。慧能不仅胜过神秀,而且越过了界限、消解了佛教。这个边缘地带的“岭南人”,确实预示了中国文明的重要转折,是中国走向“费拉化”的关键步骤。以前我佩服这样的刁民,现在知道为了十字架上的救恩,我们宁可变回生番,变回小孩子的模样,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而不是变成油子和痞子,因为这不是主所喜悦的。教条主义和机会主义相比,毕竟还愿意恪守某些原教旨成分。



清理异教的“神”是必须的,因为真神只能是唯一的。现在世界各地的敌基督的犹太人都在齐心协力地攻击上帝,他们的重要方法,就是引进异教的“多神”的观念、强调“多元文化”、“多中心论”和所谓“历史方法的解说”,以便变乱人们的思想,最后让人拜倒在物质、玛门和技术、撒但面前。我看过一本《神的历史》(作者Karen Armstrong),就是这样一本畅销书。结果我呢,是从书的反面受到了教益。你想,神怎么会有历史呢?所谓“神的历史”只是“人们有关神的种种混乱观念的历史概要”罢了。但敌基督的犹太人为了撒但的利益,是不择手段的,不惜以“人们关于神的种种混乱观念”,来替代我们不能完全认识的“神”!并据此编制出来所谓“神的历史”。这不是使我们的文明退回到了赫西俄德的“神谱”的水平了?所以有必要认真清理国人习惯中有关“神”的错乱观念,免得大家入了犹太教徒的迷魂阵,自己跌入了多神教乃是泛神论的陷阱,还自以为是“得了神的救恩”。正因为人类凭借自己的智慧无法认识神,而只能藉著基督仰望上帝,所以基督徒才有灵性的指引与依靠。





(363)



昨日读《约伯记》,觉得解经家们忽视以致误解了这部重要的启示。以致不能理解《约伯记》非常清楚地传达了从旧约亚伯拉罕到新约保罗一脉相承的“因信称义”的教义,也是耶稣基督让人因信他而得救的真理。关健就在于,人们忽视了“以利户”的言论实际上是“神的代言”。以利户是约伯及其三位友人以外的评论者,他的发言紧接之后就是上帝的发言。故以利户明显是上帝的先声,且与耶和华的话一脉相承,其具体记载在第三十二至三十七章。如“我还有话要为神说。我要将所知道的从远处引来。”(三十六章)“神审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鉴察……他原知道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在夜间倾倒灭亡。”(三十四章)“你这话无理,因神比世人更大,你为何与他争辩呢,因他的事都不对人解说!(三十三章)中心内容是强调“耶和华的道路高于我们的道路,耶和华的意念高于我们的意念”。即神的不可预测性,以及人的必须顺服。



在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之交,有人要我用“一句话”来对异教徒说明福音的优越性,由于这样须用各方都接收的理性和逻辑来说明“超越于理性和逻辑的信仰真理”,确实很难:我想了好久,觉得只有让启示自己说话: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第三章16节)



我的理解也不知道对否,特提出来:“异教的道理是人的头脑和理性可以理解的,所以它只能是内生的、人自己的产物,是人的终极关怀;福音的真理不是人的头脑和理性可以完全明白的,所以它只能是外来的启示——外来的启示有可能不是真的,但毕竟可能是真的;但内生的、人自己的产物却不可能是真的,因此福音比各种异教更真实。”



福音大概是基于人的无知性质而可能向人类呈现的唯一真理了?为它抹煞了人的客观性、肯定了人的局限性。我想说,在信仰系统中有两部分,1、仪式系统;2、教义系统。这两者都是来自启示。仪式是教义的演出,教义是仪式的说明。在旧约中,教义多由历史故事说明,这不同于异教的神话;在新约中,教义多由比喻说明,不同于异教的寓言。神的“计划”其实就是“救世故事”,而我们的崇拜仪式其实就是在演出并赞美这样的故事。“解经的钥匙就在经中”,因为上帝的话语本身是完全的,只是需要我们互相参照,就能显示他的完全。



(364)



信仰所思:



1、新约时代以来,基督徒而不是犹太教徒,才是“真以色列人”。



2、新约时代以来,“真以色列人”就是以耶稣基督的救恩为生活中心的人。



3、新约时代以来,敌基督的犹太人拒绝了耶稣基督,于是上帝拣选希腊罗马和欧洲蛮族等“原先的外邦人”为“真以色列人”,即基督徒。



4、五百年来,欧洲人逐渐开始不再以耶稣基督为生活中心,开始背离上帝。



5、由此可见,真以色列人不以种族、国籍、文化传统、社会阶层来划分,唯一的标准“是否以耶稣基督的救恩为中心”,如果是的,他们就依然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



6、旧约圣经见证不是敌基督的犹太人的历史遗产,新约圣经也不是信耶稣的欧洲人的文化遗产,相反,新旧约全书上的见证都是“真以色列人的精神轨迹”,是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新人类的精神指南”。



7、拒绝耶稣基督的,是古代和现代的敌基督的犹太人;背离耶稣基督的,现代的后基督教的欧美人——他们都已失去了天国的权利,不再享有选民的资格。



(365)



人不仅是“他人的地狱”,也是“他人的乐土”——因为人的痛苦与快乐,很大程度上来自与他人的交往,来自与他人的对比等等。无论衣食住行,还是友谊爱情,以致权力与财富,甚至连健康也是如此。既然人是如此依赖他人,依赖与他人的对比而生存,则改变处境的方式就有两种:一是改变自己,提升自己;一是改造他人,毁损他人。甚至连征服者,也要依赖被征服者,而后才能使得自己成为征服者——所以面对不畏死亡的“被征服者”,“征服者”是无法功成名就的。文士、法利赛人、祭司阶级的所作所为显示了极端的暴力形式,那就是“从肉体上消灭比自己更高贵的人以提升自己”。是的,如果圣子耶稣不比他的敌人高贵,他的敌人为什么要处心积虑地谋害他呢?如果资产阶级不比无产阶级富裕,无产阶级为什么要剥夺资产阶级呢?



性变态的连续杀人犯,觉得惟有杀死女方才最终地占有了她们。败坏的爱滋病人,觉得只有用传染的方式来杀人,方才使得自己能够忘记病痛。因为在人的罪性深处,“杀人”和“建立政权”一样,乃是确定自身支配权的终极形态。杀人是小规模地建立政权,建立政权是大规模地杀人。



斗争、陷害、诽谤、毁损、残害以致杀戮比自己更优越更年轻或更聪明更美丽更富有更得宠更有地位名望……的人以“提升”自己,不仅是人的罪性之流露,也是生物世界甚为普遍的选种方式。它的侧面也可以体现为谄媚:谄媚就是企图在不毁损对象的前提下搜刮对象,以便同样地提升自己……于是文士、法利赛人,乃至祭司集团和罗马总督(相似于苏联书记),又何尝不可以在谋害了基督以后,又把他偶像化?以达到相似的、“利用基督的福音来提升自己作恶的能量”这一的险恶的目的呢?这都是因为,文士、法利赛人和祭司集团无法改变自己,提升自己,就企图改造他人,以致毁损上帝的儿子。





(366)



随着文明的演进,人的痛苦也越来越抽象了。……具象的痛苦,与其说是被一一排除,不如说是被一一挑选出来,并汇入那日益模糊并日益抽象化的痛苦。信仰的抽象化,产生于抽象的痛苦──这不仅由于启示的奥秘所致,而且也是世界史的嬗替所造成的层层剥茧作用所致:信仰和文明相似的一点就在于:越到后来就越空灵、越纯粹。信仰的抽象化,方能安慰抽象的痛苦,并能接近更有效的救赎道路。



《旧约全书》也是信仰抽象化过程的记录?先知书中的上帝,是最为抽象化的信仰对象,因为先知书也是最晚出的。创世纪中的上帝,是最不抽象化的,这还因为早期的人们还不足以领受较为抽象的启示?从《旧约全书》到《新约全书》,是信仰继续抽象化过程?耶稣基督的出现,是信仰抽象化过程的证明而非反证。换一个角度看,耶稣基督似乎具象得不能再具象,他有血有内,有情有义,有个性与灵性的完美结合,落实了《旧约全书》上的许多预表,他不仅是启示,还直接说出上帝的话……然而,从见证的角度说,“基督的奥秘”却是最抽象的。甚至连栩栩如生的耶稣生平,也因其单纯而合乎预表,从而成为最抽象化的神学表达。耶稣的单纯,超越各种传说凸现了教义的鲜明,不仅成为上帝的启示,而且使得圣子与人同在。



基督的奥秘,乃是“信仰世界中的代数学”。“三位一体”,“百分之百的神子与百分之百的人子”──仿佛一些属灵的、神秘的、抽象极了的代数符号。“基督的福音”因此是比“佛陀的智慧”更为抽象的信仰——不仅因为福音信靠至高的上帝,而且由于福音拒绝了那些依据人理来推论的思辨,而紧紧依靠祷告,依靠圣灵的引导。建立在据天启福音之上的基督教,要比建立在人间智慧的佛教,更简单也更纯粹、更抽象。



“反对偶像崇拜”,其实也是一个“信仰抽象化的过程”。崇拜偶像就是崇拜具象;崇拜具象就使得信仰容易停滞不前、陷入泥沼。可以说,伊斯兰教在中亚、南亚、东南亚对佛教的许多胜利,也是贯穿世界历史的“信仰抽象化过程”的步履。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设想:伊斯兰教在中东、北非、小亚细亚、巴尔干半鸟对基督教的胜利,是否也属“信仰抽象化过程”的步履?毕竟,那些地区虽然归入了基督教名下,但毕竟崇拜“圣像”的风气太盛,甚至引起了教义混乱、教会分裂,结果给了异教入侵以极大的空子和便利。所以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抽象化的信仰战胜具象化的信仰”,这是历史的解释;而神学的解释,则是“上帝战胜魔鬼”?





第4节中国基督徒的归属





(367)



读了《列王纪》,就会知道“荣耀的所罗门王”原来是大卫王与拔示巴的儿子,拔示巴就是那个大卫王为了占有她而杀害其夫的那个裸体洗澡的女人。所罗门王的哥哥就是大卫王与拔示巴通奸生下的那位私生子,是被耶和华神除灭的。



《撒母耳记下》记载了耶和华对于大卫的处罚:“拿单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脱离扫罗的手。我将你主人的家业赐给你,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又将以色列和犹大家赐给你。你若还以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赐给你。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你既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所以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十二章7—12节)所罗门王也是血债累累的,他杀害了家族嫡子、自己的异母哥哥以便篡夺王位,从行文事理看,大卫王最后可能是宫廷阴谋的牺牲品,像齐桓公或是隋文帝那样被这个淫乱之子所罗门逼宫而死的。



(368)



所罗门王为耶和华建立圣殿是假,为自己正名是真:因为他很快就为别神广立神庙,崇拜别神。他偏好外邦女子,可见犹太人连在“鼎盛时期”都是崇拜外邦人的,根本没有看不起外邦人一说。最后所罗门王受到耶和华神的咒诅,其后代只能成为一个支派的王,另外十一个支派要归别的以色列王统治。而所谓“所罗门的智慧”,不过充满异教的智慧罢了。这多少有些像阿拉伯人在七世纪扩张成功之后,突然变得聪明起来,那是因为广采博纳,但终究不过昙花一现。这样看来,《传道书》所载的思想,很可能是所罗门堕落为偶像崇拜者以后的内心独白,充满了虚无主义的色调,就是因为《传道书》确实消极颓废,所以大得我们异教时代的欢心。我们以前在异教中沉沦的时候,不都是这样思考问题的吗?那么这部《传道书》为什么要放在圣经里呢?我想圣经只是“神的启示”而不是“神的话语”,因为圣经里不也记载了魔鬼的话语吗?当然这是神默示给人类的。



“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丘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丘坛献祭烧香。所罗门王上基遍去献祭。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丘坛(极大或作出名),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耶和华我的神阿,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所以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象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象你的。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列王纪上》第三章1—15节)



参照一下以色列“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的命运,其实上帝对待中国人,并没有厚彼薄此:



1、所罗门治下的以色列人如海边的沙子那么多,已经实现了上帝的有关应许,但在那不到海南岛大的迦南地,其人口不过百多万人。这和同时代的中国人,更和现代中国人的沙子般多,无从等量齐观。尽管由于中国缺乏信仰的合力,迄今为止还是“一盘散沙”。



2、先秦的君王虽然没有得到特别启示、受到耶和华神的直接光照,但文武周公的言行似乎要比大卫所罗门收敛一些。周公的勤政不在撒母耳以后的祭司与先知之下……周成王不仅不杀兄弟,还以桐叶分封他们,并努力去兑现自己的许诺,其仁慈和信义,更与所罗门的凶残和背叛,适成反照。这是为什么呢?



3、但是我也看得出来,天启的《圣经》确实和中国的《五经》不同,因为圣经记录这些“犹太王”的恶行,而《五经》却隐恶扬善。《申命记》、《撒母耳记》、《列王纪》,耶和华对犹太人、大卫家、所罗门的三项咒诅,都一一实现,直到近代的大举灭犹——只有神的启示才会如此丝毫不爽。我想,这足以破除中国人接受福音的最大障碍,即所谓“洋教”一说。显然,圣经不是犹太人创造,否则就不会记录这些犹太人的污点。圣经不同于中国人所写的五经,因为五经上就没有记录“圣王的恶行”。



只要正确理解了犹太历史,就可以明白上帝的公义,耶和华并不偏袒以色列人。当然另一方面,公义的上帝总要先通过某个人群作为中介,来传达福音;当然,这也是有条件的,即中介者必须符合圣约。否则就会沦落到犹太人现在的可悲光景。犹太人不自责自己背叛上帝所招致的咒诅,反而一味怪罪德国人和欧洲人排犹,现在又以暴易暴,企图通过所罗门式的手段来实现所罗门式的“业绩”,完全没有学到所罗门的教训。实在可悲。这也是值得我们大家警惕的“自我膨胀”。



就中国基督徒而言,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已经成为所有基督徒包括中国基督徒的主;而“黄帝的神”、“尧舜禹的神”、“周公的神”反而倒是圣经意义上别神、偶像甚至魔鬼。中国基督徒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关系,是立于圣约之上的属灵关系,而与黄帝、尧舜禹、文武周公孔子的关系,反而不过是缺乏信仰关联的血气关系──中国基督徒不可追随血气而背叛圣灵,不可学习犹太人:犹太人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关系,在犹太人杀害耶稣基督且拒绝承认基督耶稣是圣子以后,则只剩下血气残余,而无圣灵纽带了。



(369)



至于“中国福音化、福音中国化”的口号,应该是错误的。福音就是福音,怎能中国化?如果就传道策略讲,保罗已经说的十分清楚,“向什么样的人,我就做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前书》第九章22节)但是如此灵巧象蛇,也只能导致“中国基督教化、基督教中国化”,而不能导致“中国福音化、福音中国化”。福音和基督教具有根本差别,福音是神的启示,基督教是人的文化,尽管这个文化受到了福音的光照,但却不是福音本身——这就像向日葵与太阳光的关系一样。许多外国传教士,为了向汉人传福音,不也是先学习做汉人?问题不在于“传道策略”,而是不可“另传一个耶稣”、“另受一个灵”、“另得一人福音”(《哥林多后书》十一章4节)——“中国化的福音”具有“另一个福音”的全部可能性。



对福音,不可存心用“本土化”、“本色化”来篡改其内涵,为了传教的“果效”、收钱的“方便”,而做出这样“本土化”、“本色化”的“法门”,可谓罪大恶极:“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书》第一章6—9节)



如果说,福音传播中自然形成的本土化和本色化过程,作为“人性的弱”点和“文化的病毒感染”是难免的“阐释学现象”;那么刻意为之的本土化、标新立异的本色化,岂不是故意在削弱福音的真谛,而把上帝的启示搁置在人的判断以下?存心的本土化难道是一种免疫针?人为的本色化是一个疫苗?不是的。置文化于福音之上、置社会的效果于上帝的启示之上,是“坏果子”,绝不可取。



我想撒但正用这两个挑拨离间的方式极力抵挡汉人信主,一个是上述的基于“洋教论”错误的“福音中国化”,一个是“犹太人优先,欧美人次之,中国人最差”的“人种差别论”——这双管齐下,更可以使中国人觉得上帝不公正,这样一来,中国人就赶紧与上帝的救恩断绝了。其实不然。上帝与犹太人并无血缘关系,只有圣约关系:上帝与欧美人也是基于圣约关系而无溺爱纵容。如果中国人承认上帝的大能与救恩,就与上帝缔结了新约而成为神的儿女;正如犹太人、欧美人忘记了上帝的圣约,就不再是主的选民、不再是上帝的儿女。福音是神的大能,对所有人类一视同仁;福音超越了人种、历史、文化等人类学命题。愿圣子耶稣基督的恩典与我们的所思同在!



(370)



中国堪称世界历史上“宗教──信仰资源最丰富”之地,因而思想也最庞杂,意识也最混乱──以前我曾经对此总结说:“十个中国人就有十一个想法。——聪明人同时有两个互相独立的想法,随时准备拿一个合适的出来用。”除去原始的民间宗教如各地萨满教之外,儒、释、道及其各种混杂合流形态,从白莲教到一贯道、气功热已经然眩人耳目,况复有扎根西北并深入内地之回教穆斯林,以及后来居上、传习已数百年之基督教各派。这与北欧国家(包括德、英等“新教地区”)和斯拉夫等地的蛮族接受基督信仰之前仅有原始宗教的简单状态,相去甚远,可谓两个极端。非洲与美洲的原住民在最近五百年接受基督教的情况,和欧洲人两千年到一千年以前接受基督教的情况比较接近。



这种意识混乱、思想庞杂,造成了混合主义、相对倾向,加上中国人追逐眼前功利的性格,结果形成了“严重的信仰障碍症”。许多中国人是拿信仰作为晋身之阶、谋利工具,而断不以己身作为信仰的见证、上帝的器皿。比之犹太社会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中国社会更多油子、痞子,甚而因此跃登社会龙头的位置。而本来就为数不多的虔诚者,因为“逆向淘汰”而进一步稀有化了。



有一天发生奇迹,华人克服了混乱,中国社会极为丰富的“信仰──宗教资源”,就能在“后来居上”的福音感召下,催化新一代的“神爱世人”:以爱的信仰来统合分裂的宗教,而不再由宗教来摆布信仰。这“神爱世人”,将汇合人类迄今为止的一切宗教,以实现全球人类的共同精神——从原始宗教到世界三大宗教,以及中国本土的儒、道传统,结出最有生命的福音果子。其中佛教早在两千年前即已开始进入中国同化,伊斯兰在一千多年前也已进入中国,基督教则分别三次大举进入中国:唐元景教,明清天主教,近代新教。“神爱世人,这是奉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通过上述系统的思考,我产生了两个感觉:



1、对福音在中国的传播来说,第一步障碍是无神论与儒教;第二步障碍则是佛教、道教和各种民间宗教与新兴宗教。



2、福音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中国基督教应该把儒、释、道作为福音的准备而不是福音的敌人来对待。真正的儒释道已经逝矣,中国基督徒何必因其现在的末流而去攻击其逝去的晚霞呢?简单说,中国基督徒虽然不可用早期教父继承《旧约》的态度来继承儒释从神秘的观点看道,但毕竟可以借鉴他们对待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芝诺、普罗提诺的方式,来对待孔孟老庄、佛教理学,以迎谒耶稣基督。万能的主上帝耶和华是在这一切之上,如果他愿意成全、拯救中国,这实在是易如反掌。



从神秘的观点看,佛教和宋明理学,甚至可以上溯到玄学、汉学、先秦儒墨老庄——也可以视为是替福音传播到中国而准备的。如果它们不曾“修直主的路”,利玛窦他们又怎能把天主教信仰和理学思想调和起来,并藉助理学以阐明福音呢?尽管耶稣会士们的传教活动不无缺点,如没有张扬十字架的奥秘等等,但他们的奉献精神与探索活动还是值得肯定的。不是所谓“中国化福音”如“老子化胡”说,而是“福音化中国”——所以宽恕仁慈的福音并不敌对儒释道,福音较高一个层次,故能包容并超然于儒释道。所以,我们不妨把“儒释道三教合一的果子”,视为“修直主的路”。福音化中国也不是强迫受洗,也不是破四旧、立四新;而是以主的福音去裁判一切,化育一切。



在以福音去成全、裁判、化育它们的意义上,历史上的佛教主流并不一定就是“魔鬼的教理”,而很可能是“福音的准备”,因而它们的流行毕竟“曾经是主所许可的”。福音在中国以外的华人社会如港澳台等“佛教环境”中的传播,也许反而可以获得它在现代西方社会传播时所缺乏的某种免疫力,也许反而可以减缓乃至逆转“西方基督教社会异教化、佛教化”的趋势?



中国的三教合一运动:



1、明清以前的儒、释、道,已经合一;



2、明清以来的正教(东正教)、公教(天主教)、新教(分裂派),即将合一;



3、儒释道、基督教、回教(及其他民间宗教),才会合一。



上述第二项,是当务之急;它将承先(第一项)启后(第三项),继往开来。



(371)



中文翻译的“论断”一词极其贴切。论断不是描述,甚至也不完全是评论,而是带有“审判”的意思,所以说,当人在论断他人时,自己也就受到审判了。因为我们论断人的标准,同样也适于审判我们自已;同样,我们也可以对他着的观照中,看到自己的影子。在这种意义上,批判甚至论断他人也不乏积极意义,那就是反观自己、看到自己的败坏。



欠缺的只是,往往我在论断他人时,忘记补上一句:“我也是这样的;甚至比这还不如。”正如有的传道人、牧师、“师母”在传道时,总是说“有人如何如何”或是“你们如何如何”,而没有用“我们如何如何”。其结果,是借用神的名来宣扬自已的神性,甚至用自己的论断来代替了神的审判。──我们有时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有人认为:中国的三自教会,假冒“自治、自传、自养”之名,去接受异教的指挥,这与一个基督教会接受一个佛教和尚或伊斯兰的阿匍为领袖,有何区别呢?教会不该背弃救圣子耶稣去接受任何其他人间组织及其“领导”的发号施令,否则,这与出卖基督的犹大何异?正如字面的、因而是“科学主义的《圣经》解释”,是为每一个人服务的,但不是为蒙召的人准备的。圣子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宣告他的血是为“多人”、“众人”即蒙召免罪的人们作赎价而流的。但这并不等于是为“一切人”作赎价而流的,因为圣经上没有一个地方说过,一切人最终都可以得救。



在历史上,以佛教为国教的中国依然是中国,所以在未来,一个以基督教为国教的中国,也依然是中国。基督教要成为中国的团结力量,而不是分裂力量。我们并不同意“基督教民族主义”的说法,因为中国人并不是韩国人,韩国人因为缺乏自己的精神遗产,需要用“远交近攻”的方式,用欧美的基督教来抗衡西边中国儒学佛道马列主义、东边日本神道教天皇政治的夹击。感谢上帝,华人基督徒无需“基督教民族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走到另外一个极端,用“基督教”去反对“民族主义”。



至于我自己,并不是出于属世的考虑和事功的需要而选择福音的。我纯粹是为了能让自己顺畅地呼吸,为了能平衡幻灭所造成的恐慌,而接受基督为我的救主的。按照圣经所说,不是我选择了上帝,而是上帝选择了我,且教我无所逃避、无可推诿。尽管在我事奉上帝一年半之后,我终于认识到人的两面性:属灵的一面是需要属世的一面予以支持、鼓励的。而大部分属灵活动其实具有属世的动机、动力。就像我的呼吸和平安,其实不也是属世的?尽管这不同于“数钱”。



就拿犹太人来说,上帝在对他们提出灵性要求的同时,也对他们作出了属世的应许,赐他们以迦南美地。再拿欧洲的基督徒来说,上帝在他们灵性成熟之后,同样也在属世上赐福他们,使他们能从内外交困、朝不保夕,走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对民族和集团所应许的属世地位,不仅可以调动其成员的潜能,从而接通其传统资源,进而把整个当下世界呈现在他们面前,任其驰骋……而且,可以通过这种任其驰骋,在无形中传播了上帝的话语。最后面这一点,可能才是全部事情的真正重点。



上帝的应许,不仅可以祛除接受应许者们“邯郸学步”的困境,赐给此民族此集团最大的应变力与创造力;而且可以敦促其他民族与其他集团向之看齐,一起崇拜上帝的话语。最后面这一点,可能才是全部事情的真正重点。



要使无神论或鬼神论的中国人接受基督教为“文化主流”以至成为“国教”,而不是作为一个赏心悦目的亚文化或是小教派,就必须说服中国人:唯有基督的福音可以赐给中国人以某种的应许地位。尤其考虑到,中国的鬼神论者实际上比无神论者还多,占了有神论者中的极大比例。使徒保罗的成功传教,正是通过对犹太人的批判、剥夺其选民地位,来给予“外邦人”、“希利尼人”以及罗马境内各民族的基督徒以某种应许地位,从而使他们从犹太律法必然带给他们的从属地位和屈辱感中解放了出来,赋予他们上帝选民、“新以色列人”、“真犹太人”的自豪感,以便于他们分享上帝的荣光。在某种程度上,“新约中的反犹主义”是为让外邦人分享上帝的荣光所必不可少的代价。因为若不如此,死不悔改的犹太人过了时的“选民地位”,就会拦阻福音传遍地中海沿岸的广大异教世界。



参考保罗提供的上述例子,我想,对中国基督徒来说,消除福音传播的障碍,就必须删除西方人过了时的“传教士地位”。而为了福音在中国的普及,为了中国得以成为福音大复兴的基地,某种程度的“脱西方化”甚至“非欧主义”,也许是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赎卖政策”:对于中国人这样急功近利的群体,“不见兔子不撒鹰”、“不见棺材不落泪”,是其顶礼膜拜的哲学。要让他们普信福音,实在太难太难了。“像鸽子一样驯良,像蛇一样灵巧”,在关键问题上,为让他们得救,可能需要采取某种“诱惑”作为“交换”,如让小孩子吃药时然。要为他们准备一些糖果,如大米,让饥民入其彀中。现在,“民族自豪感”、“世界新兴超强地位”,就可以作为这样的糖果和大米,撒向他们心中。



然而,在“基督教民族主义”的旗帜下,在基督圣灵的感召中,基督教在中国如何具体处理与三教(儒释道)甚至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呢?



有人主张,这可以参照“新旧约的启示”。“新旧约的启示”是指:把儒释道(以及伊斯兰教)的种种教义及启示(普遍启示”),也作为圣子耶稣所说的“律法和先知”,一概予以成全。当然,这只是作为“各国各族的旧约”来予以成全,而不是作为新约来遵循。相比之下,在未来的信仰世界中,只有现在的《新旧约全书》才可以作为“救主的福音”、和广义的新约,来予以接受,而其他各国各族的传统信仰,都只能作为广义的旧约予以接受。《新旧约全书》在这种意义上就成全了各国各族的传统信仰,而《新旧约全书》也就把各国各族的传统信仰列为自己的“预表”,成其新解和成全。简单说,如果能够宽容一些,把儒、释、道(还有伊斯兰及印度教、日本神道等等,当然也包括现在拒绝耶稣基督救恩的犹太教各派)的传统信仰,都作为“广义的旧约”予以承认,那么在这之上,再加上现行的《新旧约》作为圣子耶稣所承所传的“广义的新约”,那么全球性的信仰统一就完成了:儒、释、道以及世界各地的其他各教的传统信仰,不仅将被如是成全;而且全球世界将不需要通过思想斗争,就能实现和谐一致的精神世界——就向基督教统和了新约和旧约的精神世界。



可惜我们不能接受上述的相法和做法,并称之为“混合主义”、“ABC神学”。



我们始终警醒:记得使徒的告诫:“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他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歌罗西书》第二章8—15节)



我们认为:不是人心创造了上帝,而是上帝创造了人心。上帝的启示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但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在神学上还是有严格限定的。我们必须坚持认为:前基督教以前的中国,只是接受了上帝的普遍启示,而未能接受上帝的特殊启示。例如,拥有殷周式的“上帝”和两汉式的崇拜“天”的“主神教观念”及其信仰,而没有《旧约》和《新约》那样的一神教──否则,如果强说古代中国也有类似基督教的信仰的话,就不免陷入我们所说的“ABC神学”,ABC神学,也就是把不同宗教(A、B、C)的神(A神、B神、C神)等同起来,结果是混合了不同宗教的内涵,背离了唯一的圣子耶稣基督。起码,是淡化了耶稣基督救恩的独一性与必要性。基督的救恩不是由言语说出来的,而是由他的流血、受死、复活的神迹,行出来的。我们岂能舍流血复活之本,而逐言语论辩之末呢。



在我们看来,新约不仅是旧约的诠释,也是旧约的统领。旧约是上帝的启示,新约却是上帝的亲临。所以,新约就好像是镜子,唯有透过它,瞎眼的人方能看见旧约所启示的上帝荣光。



先秦之儒,大致是属世的智慧,尽管吸取了阴阳五行之说的汉儒、吸取了佛、道的宋儒,已有属灵的关怀。但这种属灵关怀正如阴阳五行和佛、道、民间迷信的属灵关怀一样,无法沟通唯一真神与人类属灵的渴求,更无法给人类终极的拯救。



在根本意义上,伊斯兰是“阿拉伯异教向一神教的发展”,始终没有达到旧约的水平,虽然穆斯林把它抬到了新约的高度。也就是说,它本质上并不像汤因比等人文主义者所说的那样是“亚伯拉罕宗教”,因此无法过渡为“启示给全人类的救赎福音”。在这样的意义上,伊斯兰教徒之奉《可兰经》,一如基督降临后的犹太人之奉《塔本德》,是一个错误的方向,脱离了圣子的中保,通过任何先知、无论怎样“进深”都不可能得救,由此演变出来的形形色色的“新约”,如穆斯林的《可兰经》和犹太人的《塔本德》,就没有内在的生命。



(372)



“基督教”如果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而非“上帝的福音”,如果不能给信仰者带来应许的地位,则其所传的就是枉然了:“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4节)如果这样,福音的接受度必然会降低。如果它给接受者带来的只是从属地位甚至屈辱感,则其受到信仰的可能性会很低落:“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9节)对此暗淡的前景,暴力的征服,只能招来一些吃教者;人为的洗脑,只能俘虏心智不全的人。



基督教在近代中国的命运正是如此。信了“洋人的基督教”,对一个有教养的现代中国人来说,并不是分享了上帝的荣光,而是确立了从属于西方人却又被隔绝在科学主流之外的二等地位,这种次等状态其实成为福音传播的最大障碍。所以华人到了欧美,比在国内更容易“接受基督教”,因为“随大流”的惯性起了作用——次等地位已经是一个既成事实,但自愿同化却可以获得顺水推舟的好处。



民族不是个人,社会不是圣人领导的,要一个民族和一个社会完全顺服福音,需要在同时满足人们某些属世的需要甚至某种骄傲与野心。所以,上帝曾以“选民”来激励犹太人,又以“主的仆人”来激励欧洲人,使他们优越于不信者,并以这种优越地位作器皿,来顺势传达主的话语。相形之下,儒家之所以比道教与佛教在中国取得更大的成功、获得更久的主流地位,也是因为儒家曾经给与中国人更多的应许。不仅儒家,其实先秦百家都曾或多或少给予中国人自己以更多的应许、更高的地位。



夏的文明,如“夷夏之防”。周的文明,如“郁郁乎文哉”。这使中国人区别于蛮族。就像埃及、巴比伦、印度、希腊的主流文明曾经给与其居民的一样。至于佛、道,以及受它们养育的理学,民族性格就不那么强了,所以它们虽然不能让中国像先秦两汉那么强盛,但毕竟让东亚其他各国各族比较能够接受,所以宋明以后的新儒学,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汉字各国都欣欣向荣,并一一获得了官方地位。按照这个逻辑,受到基督教影响的现代儒学,也许能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然,在学理方面,作为新儒学的理学不仅比魏晋以前的本土儒学更多一些深入的思辨,而且也比佛教道教更加切合社会整合方面的实用,当然不是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固有的原始宗教可以抵御的。而中国文明也由于在汉朝以后补充了所谓“高级宗教”的养份,而活得了新的活力,尽管它没有放弃这一性格:注重实用、缺乏时间深度。



基督教可以给中国人怎样的应许和地位?这对基督教在华的传播前途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是来世的期盼;其次,是三位一体的奥秘;最后,是主的救恩。基督教要想在中国扎根,它能够给予中国的应许地位,需要超过儒、释、道的总和;这样才能调动中国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其中。只有中国调动了比之儒释道曾经调动的更大热情投入了基督教,事情才会发生戏剧性的转变。那时,“万物皆备于我”就不是一句空话,而成为“信仰超越者”的实况。



早先,由于犹太人弃绝了基督的救恩,上帝的恩典转移到了希腊──罗马世界。现在由于西方人背弃了救恩(从否定基督复活到主张删改《新约》,无奇不有),上帝的恩典临到了中国。至于中国到底能否获得选民资格,就要看中国人是否真诚悔改,接受救恩。而从技术上看,中国人的主流是否真诚悔改、接受救恩,就看他们能够获得怎样的应许,从而把自己的命运和福音有效联系起来。如果仅仅停留在“你必须低头认罪,老老实实接受改造”的毛式水平,那样的传教只能造就奴才,无法造就新人。



回顾一下反面的例子:西方人以炮舰轰开中国的大门,以暴力为基础的治外法权,成了基督教传播的护符。这种“官方地位”在后来的“反帝运动”中长期得不到中国人的谅解,福音的传播没有从洋人得益,反而因其受损,被恶意竞争的、“同样外国来源”的共产主义描写成为邪恶的化身。但与共产主义不同,福音从来不是站在胜利者一边的,即使通过炮舰的帮助而不是通过殉道的见证传到中国的“福音”,也只是一种“边缘化的力量”。因为当西方帝国主义用武力为后盾,向中国以及广大殖民地世界输出基督教的同时,他们自己却开始了从内到外的“脱基督教”过程。教廷的腐败就不去说,新教改革也是流弟兄姐妹们的血,来满足一小撮“改教者”的个人野心。这种复杂的演变,导致一种“剪刀差现象”的形成:西方基督教日衰,中国基督教日盛。一衰一盛之间,可能有一天,西方与中国,在基督教的声势方面,达到了平行线。如果这一点可以预期,那么进一步的发展就不是绝无可能:基督教在西方颓废、老化、变质;而在中国,基督教则开花、结果,甚至可向西方反转传播。



可以看到,十九世纪时西方用“不平等条约”把基督教输入中国,就像送进了一个成熟的然而趋于老化的果子,在这个果子开始腐烂的时候,却把自己的果核,以某种急迫的饥不择食的方式,植入中国大地。这也许正是上帝的美意所在:兴灭国,继绝世。通过中国,让福音的薪火,不绝如缕。



西方传教士所采用的“急迫的方式”和多种“不当的手段”,何尝不是在开导中国人:该以“看神不看人”的态度去看待福音的传播者。接受者需要把人的因素从神的福音中剥离出去,就像一个学生可以从坏老师那里学到好东西。进一步说,西方传教士的不良行为以及“整个传教活动受到不平等条约保护的尴尬处境”,何尝不是提供了一个证据:福音并不是西方人恩赐给中国的,而是上帝恩赐给中国的——既然世界上连一个义人也没有,所以西方传教士在中国也就理所当然地行不出什么真正的“义”来。但是,即使他们是打着福音的幌子在数钱,福音还是传开了。



“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分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这一等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那一等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腓立比书》第一章15—18节)如此说来,福音得以传到中国,当然不是西方人之功,而是“上帝永恒计划”的一部分。而福音传播过程中的不良因素,则是人性所致,为的是警醒中国人:要“看神不看人”,这是要我们知道,不是信上帝的人带领世界,而是上帝要谁带领世界,就会给他必要的启示,让他先成为主的门徒与合用的器皿。



“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马书》第九章14—18节)上帝往往拣选最卑微的人来带领世界,先是犹太人(寄人篱下的国际盲流),后是希利尼(希腊化世界的广大奴众)和欧洲蛮族,现在则是中国人。现在,“中国人”不是一个好词,而是一千七百年来不断受辱、亡国的代名词,并在当今全球流窜,当今的中国人是“无信的群众”──无信仰、无信义、无信用、无信心。但是上帝也许正要起用这种当今世界上最糟的人呢?作为当代世界的犹太人、希利尼、蛮族,这种寄人篱下的国际盲流、全球血汗工厂的广大奴众、真正粗鄙的现代野蛮人——如果成为福音的载体,那才是上帝的大能。如此一来,中国的“无信危机”的现况,最终导向了主的福音。



(373)



我们和“ABC神学家们”的基本分歧在于:



他们为了传教的方便法门,不惜把福音和上帝,同化于文化传统、变质为中国思想,如以《老子》、四书五经,混同于神秘启示,甚至用所谓的“《老子》VS.《圣经》”,在玩世不恭里亵渎了圣灵,企图让耶稣的上帝变形为周公的神明,让流血的基督沦为老子的道士……



在“ABC”神学看来,孔孟荀的天命观、老庄易的天道观,比起西周的敬天祭神的虔敬,是一种退步甚至“从高处的坠落”。但是我们知道,西周的崇拜中,仍有拜偶像的要素,如祭器上的动物纹样所示。在这种意义上,孔子的“仁”,孟子的“义”,虽然脱离了人格上帝的崇拜;但比起东周以前许多诸侯国祭天、祭河、祭祖时的杀殉仪式,也许更接近宇宙主宰的抽象天命。因为仁义比杀殉更抽象,仁义观念的兴起,不仅见证了信仰的抽象化过程,而且更接近上帝的抽象本质。



从秦汉以后中国本土宗教发展的显明证据看,我们无法认同这样一种谬论:殷周鬼神崇拜中的“上帝”观念是一神教的表达。而两汉纬书更加显示,围绕在“中国上帝”,不仅多神崇拜迹象严重,且各种符瑞──灾异的徵兆名目繁杂,令人困扰,这种迷信状态,实与罗马的多神国教相似,而与基督教相去太远。这种宗教是“主神教”而非“一神教”。



西汉董仲舒的儒学比之先秦儒学似乎违背了“信仰抽象化”的规则,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它不是单纯的思想言论,而是意识形态的综合体。就像罗马和拜占庭的基督教不是单纯的福音,而是信仰的综合体。这些综合体,乃是文明上层的思想言论与文明底层的多种秘仪(阴阳五行与龟蓍占卜等)以及神话、习俗以致巫术、咒语的复杂混同。这种混合的结果,在局部也有违背抽象化原则之处,但在全局却依然具有日益抽象化的一面。宋明理学或称道学,它比佛教高明的地方,就是在吸取佛学思辩的抽象性的同时,脱离了佛教五百罗汉、十八层地狱式的具象世界。如果未来中国的思想和文化能够匍訇在造物者面前、得以升入上帝天国,并受到洗礼,那就得以抽象化了。具体说,是要让中国人及其文化蒙召得救,改变自己,而不是为保养自己,以“保种”、“保教”的血缘中心主义,去改编福音。从今开始,如有中国人真以耶稣基督为自己生活的中心,并以上帝天父为生命的重心,那就是基督的传人了,那就是天国的儿女了,那就是上帝所拣选的继承产业的儿子了。这一切是新的,对于中国人的祖先、对于中国过去的思想文化,可以说是脱胎换骨了——仅仅具有一种“跨越了大河”的关系。



上帝在往昔不也是这样,从“大河那边”招选了亚伯拉罕,从以色列人祖辈的奴役、父辈的迷误中,拣选了以色列人。后来又如此拣选了欧洲基督徒和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今天看起来,亚伯拉罕的列祖列宗们在哪里呢?教父和教宗们的异教先辈又在哪里呢?他们在“文化断裂”的过程中,折戟沉沙,消失在历史的浊流之中了。



现在中国基督徒所能做的,是学道,而不是损道、益道。洪秀全式的修改福音,以“适应中国的民间信仰”,虽然开了毛泽东“山沟里出马列主义”的先河,但却被两次证明是一条死路。况且主的真理不是人的主义,是不可修改损益的;否则只能遭到诅咒。洪与毛等的历史败局,正注解了“损益者不能得益”的道理。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消解──但愿中国基督徒的传道,不是在消解福音。



(374)



“中国传统上人神互通”,讲求天人合一、“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用民意来取代天命。许多人说自己信了耶稣,其实还用异教的方式在理解神、敬拜神。我不知道在神秘的领域,这会引起怎样的后果;但我担心这种“ABC神学”的混合主义,使得人们所传的福音变质。中国宗教只有自恋、求神保佑,不会爱神、为神献身。如此心态,就是接受了福音,结果还是“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马可福音》第四章12节)。总的来说,在信仰程度上,许多中国的基督教会可能还处在“出埃及之前”的状态:不仅处在埃及式的偶像包围中,沉沦在自恋和拜物的邪恶中;而且似乎缺乏神的带领,没有总结过旷野的磨炼,所以对真神的信仰流于表面,不是延续异教的牵强附会,就是干脆为了社会适应。这是中国传统的“鬼神论”披上了福音的包装,而鬼神论和无神论一样,都是福音的敌人。



感谢圣子耶稣基督的宝血,使得基督徒们可能不必一个个都亲自经历“外在旷野的磨难”,就可以“与上帝和好”。但是从此之后是否就连内在磨炼也要逃避呢?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在外部旷野四十年,我们如果没有至少四十年的内部旷野,也是无从得见应许之地的。而真信仰也许只能在真磨炼中树立;否则即使到了应许之地,也还是会失去的——犹太人的命运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然,由于逾越节的羔羊,他的血为我们献祭,洗净了我们的罪,我们也许可以不再失去应许。但有关神秘日子的奥秘,说到底连人子耶稣也说他不知道,只有父知道:“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马可福音》十三章32节)
所以基督徒尤其是“中国的从鬼神论转化而来的基督徒”还是要谨慎:“你们要谨慎,儆醒祈祷,因为你们不晓得那日期几时来到。”(同上33节)



“天人合一”并不同于“我与父本为一”。天人合一,当然讲了人要主动、自律地与天契合的意思,但也是包含人了“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天对人的调适性。“我与父本为一”则不然,它表述的是上帝的绝对诫命、意志、计划、救赎等,是不以人间的意志(民听、民视)来改变的。在这一方面,毛泽东的“愚公移山”是“天人合一”的,而同样是毛泽东说的“历史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则是基督教的世俗化——这两者完全是对立的、分裂的,可见毛泽东毫无逻辑,毛泽东思想根本是“冇(Mao,没有)思想”。



“天人合一”的要害是调合,结果是呼应、对话;“我与父本为一”的要害是顺服,以致顺服地上十字架、受难、死后三日复活、完成对世界的救赎。“天人合一”的上等境界可以是文天祥(1236—1283年)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下等境界可以是张弘范(1238—1280年)的“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两个极端在托名屈原的《楚辞·渔父》中已见端倪。“我与父本为一”则无此弹性,故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马太福音》第十章37—40节)



1996年信主以前,我以为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可以为现代文明的困境寻求出路。为此,我花了二十年时间研究并书写《黄金时代的重来——论礼制的天下统治》一书。信主以后,我本来已经放弃了这些手稿,但后来想到,写过这些东西的人信了耶稣,和没有写过这些东西的信了耶稣,是不同的;而和根本看不懂这些东西的人信了耶稣就更加不同了——因此才决心把它们结束一下,公之于众,为耶稣基督做一个见证。



1996年复活节以后,我相信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只是未经验证的一厢情愿,且此“天人合一”早在一百年前即已破局。相反,古希腊罗马的现代性文明(人本主义与科学思想)确是经由福音而带出绝境的──此“已被验证的实底”是不难再次验证的。这再次验证的对象即为文艺复兴、宗教分裂、地理发现、启蒙运动以来的全球性现代文明。



剽剥中国的思想(哲学)以对应、调和于基督的福音(启示),正如剽剥基督的福音以调和、对应于中国的思想,与其说是推陈出新的综合建构,不如说是旧瓶装新酒、异体蛋白相斥的解构。在我现在看来,唯一正确的道路是独尊福音。而在独尊之下,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尚且在欧洲得以易服潜入基督教的营垒;如果在中国公然提倡调和老子与圣经、调和儒家与基督教,岂能不乱福音的实质、并失真中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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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基督徒的多数,“对自己罪性及能否自救的认识”不够,并和古书中充斥隐恶扬善的内容、“性善”、“良知”、“反求诸已”……一脉相承。这些传统是很虚伪的。为什么圣经是上帝的启示?因为圣经绝不隐恶扬善。例如所罗门王在耶和华神殿里杀人的罪行刑,都得到秉笔直书,赞曰“董狐笔”都是不够的,因为圣经做到的,其实董狐笔做不到,因为董狐笔已成中国绝笔,无法贯穿成为类似圣经的批判传统。



中国文化的传统势力和中国社会的习惯势力,很僵化,且由于其僵化性而增其“稳固”的假象,甚至变得无孔不入。这很像汉人特别喜欢挡住别人的去路,站在大街上高谈阔论,或是堵在门口阻碍他人进出,完全没有公共空间的意识,或是太有公共空间的意识,故意要破坏公共空间。在这种顽固性之下,即使我们对它说“不”,它还是会潜移默化进来,如果我们一开始就在内心对之姑息,并在虔诚信徒之间商讨如何迎接它,甚至与它妥协,那我们岂不是在养奸?我们岂不是注定了会离福音越来越远,最后成为异教阴魂的俘虏?成为“ABC神学”的信徒?



中国人的生活态度过于注重实际,中国人的世界观缺乏超越性,造成中国人对死亡的普遍恐惧和对生命无条件的依恋……这就足以使人们在压力面前“选择”专制制度,向地痞流氓无条件屈服——因为一切“自由”的本质就是“自己承担风险”。所谓“咎由自取”就是自由的伴生物;不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就会把自由拱手出让,让别人来替自己决定命运。



一种发明了三十六计的文化,在灵魂的意义上已经完全堕落了。尤其,当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已不再把三十六计作为对外战争的谋略,而是作为对内斗争的技能,甚至连同自身存在都“三十六计化”、沦为无耻谋略的驯服工具时,人们还能以此“智慧”沾沾自喜吗?在这样的成熟与腐败面前,倒真不如重新变为愚拙,重新返生,变成像五胡鲜卑或日耳曼蛮族那样——那样还能再创中国的隋唐文明和欧洲中世纪文化。否则就是“中国特色”:一千多年来,成熟的中国人不断遭到周围生番和熟番的轮番蹂躏,一再沦为鱼肉的对象。



当然,在传道的时候,当面对异教徒的时候,我们须如耶稣所说,“像蛇一样灵巧,像鸽子一样驯良”──我们需要掌握对话的现场,需要策略和分寸,需要“一分为二”……但这只是外表,是(属灵)征服者的步伐,是“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 耶稣对他们说,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马可福音》第四章11—12节)新的中国文化与中国历史,将与福音的国教化,与“全民受洗运动”,一同开始?在此之前的中国史,只是“异教中国史”──它仅仅属于过去,而不能开创未来。



我们希望未来的世界,在福音和广大的异教世界及其文化传承之间建立桥梁的使命,将落在中国社会身上,就像现在1999年全世界的“马列主义传承”,主要靠中国血肉在维持。那也许需要一位蒙恩得救、但并未受过“完整的神学教育毒害”的中介者,因为完整的神学教育也许反而会在受教育者与异教世界之间,划出一道难以弥合的鸿沟。相反,以世俗语言来讲说福音的精神,所表现的心路历程,反倒更加接近耶稣的风范,也许更能引人入胜,更加容易引人归主?也就是说,福音与异教世界的中介者,不仅要以福音的精神来表明他自己是如何“入生”的(即“进入基督”、“在基督里”),也要以世俗的语言即异教徒懂得的语言来表明自己是如何“出死”的;而且,“出死”还应写在“入生”之前,这样才能征服世界人心。因为,出了死不一定就能入了生,倒是很有可能进入虚无,沦为一个无神论者。



(376)



关于“所有的统治者至少都是神允许的”,我同意,“所有的统治者至少在他们被上帝推翻、审判以前都是神允许的”。甚至迦南诸王在他们已经被耶和华神交在约书亚手里的时候,其王位也依然暂时还是“神所允许的”,甚至在他们被极为悲惨地处死之前的一天,他们也还是在“神所允许的”之下发号施令呢!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其实在“时候未到”的时候,报应已经开始了,只是我们不确切知道罢了?上帝当然不是善神,正如魔鬼不是恶神,因为上帝与魔鬼并不像善神与恶神那样对等,上帝不知要比魔鬼丰盛多少、完全多少,上帝的能力也不知道要比魔鬼的能力大得多。魔鬼不会做好事,上帝则赏罚具备。《列王纪上》二十二章有记载说,耶和华要引诱一个以色列王亚哈去送死,结果一个神灵应声而出,愿意前往,耶和华问他用什么方法,他回答说“我去,要在他众先知口中作谎言的灵。耶和华说,这样,你必能引诱他,你去如此行吧。”结果那王听从了众先知的虚假预言,果然覆亡。



我不太赞同一种说法:“即使是耶和华所选的仆人的犯罪,那或者也在耶和华的救赎计划之中”。因为旧约中经常记载了上帝耶和华是如何“后悔”某某计划,然后发怒,然后惩罚那些违反了他良好的初衷设计的人与事。这是否表示上帝对他所选的人,也无法预后其发展呢?如果解释说,这也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那么我们仁慈的主为什么如此周折地实行复杂的救赎计划呢?可见,要对神学问题进行本体论的“真理探讨”,基本上不可能。所以约伯和他的朋友不一样,基本上不做这样的探讨,因为他知道不可能弄清楚。我想,我们的解释大概只能围绕着“工具论层面的真理”,即怎样有利于上帝,怎样有利于福音,怎样有利于做见证……而无法弄懂究竟为什么。例如,说上帝特别恩待中国人云云,是有助于中国领悟主的恩典、有利于人们破除“洋教”成见——这就是在“工具论的层面”来说真理的,不是在“本体论的层面”来说真理的。



(377)



这几天读法国神甫沙百里写的《中国基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会1998年中文译本),里面写到陆徵祥著名的结论:儒家的孝德在耶稣基督身上完全实现了,他与天父间接着至爱的纽带。这位陆先生,是五四时期的著名人物。早年为旅欧外交家,1912年满清崩溃后领洗为天主教徒,1919年卷入五四运动、成为斗争对象,1926年出家为修士,1945年死在修道院。他比我们早八十年,但就已经试图“从西方世界的宗教秘密中获得精神力量,以便振兴积弱不振的中国”……陆徵祥企图“用上帝而不是被上帝所用”。但是我想,他关于耶稣基督体现了最大孝道这一思想,是可以打动中国人又不至于破坏中国人的“传统美德”的。耶稣无怨无悔地上十字架为天父而死,比最极端的二十四孝图更为醒目——这至少要比儒家化的基督教要人首先顺服自己的父母君上,更接近福音的本意吧?



我想,唐代的景教,元代的也里可温教,都是只传教义不传福音的——尽管他们的教义里有些福音,但片面的教义宣传掺杂了大量的人为因素,从而导致变质的福音。而且他们在仪式上所用的语言是全体中国人完全不懂的叙利亚文,正如明清的中国天主教徒在崇拜仪式中所用的是自己完全不懂的拉丁文一样──如此与母语隔绝的崇拜,是很难深入独立思考的人心的。这种现象当然也是中世纪欧洲蛮族国家的普遍现象。所以它们把这种“念经方式”照本宣科搬到中国来了。



另一个极端当然是洪秀全给中国基督教留下的劣质遗产,那实际上是披着基督教外衣的萨满教(跳大神),是假货,就像当代中国流行的伪劣产品一样。虽说《旧约》大量中也有降神仪式(如“出埃及记”前后一段时间的记录)的描写,但那是不可重复的,就像今天如果有人冒名顶替耶稣基督“附体发言”,岂不是混乱了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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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乃是人文主义的极致:个人独对历史,只向历史负责并彪炳历史。这种历史本体论的背后当然是无神论的人文主义。如果只在社会意义上评论,作为英勇的个人,文天祥的就义富于英雄性,因为他是单独面对审判和处决,而耶稣却有天父上帝在背后支持。然而从“忘记背后的,努力向前”的灵性意义说,文天祥的就义只是人世英雄的终点,耶稣的受难则是上帝之子的起点。从此,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所有权柄都授予圣子了——耶稣开创了新纪元,文天祥则没有;基督召集了无数基督徒前赴后继,文天祥的精神则绝迹于中国,直到西风东渐,才催化了明末的夏完淳、清末的反满派。这就是神与人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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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在欧美主要国家或多数社会,基督教会多少被人视为“反动势力的堡垒”,多少有些类似耶稣基督在世时由文士和法利赛人甚至撒都该人把握的“犹太教”。它藏污纳垢,有时到了非夷所思的地步。中国没有基督教传统,我们又无法经由西方的基督教传统去理解福音、传播福音,否则就会流于生硬尤其是流于“表面化涂料”,于是,如何使福音注入中国的传统,从而长出中国自己的基督教传统来,是中国基督徒面临的最大挑战!



我同样理解:在当前或未来的中国,基督教会尤其是家庭教会,必将成为“革命力量堡垒”,一如耶稣基督时代的使徒教会。所谓“革命”,是指“根本性的变革”,革命不必是暴力的,暴力的未必都是革命。教会相对于社会,应该是一股革命性的力量、因为教会应该代表根本性的变革:教会所蕴含的灵性动力,可使僵化颓废的“犹太教徒”,与上帝重新和解。如果福音要兴起于中国,中国教会必先成为“社会进步与革命的堡垒”,一如在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如此,中国基督徒的工作难度当然要大于加尔文、马丁·路德。因为他们改教着毕竟是在西欧的基督教传统中活动,而我们却没有这样的传统,因此如何让福音的种子扎根于中国异教的土壤──这是中国基督徒前无古人的任务。



愿主成全这样的事:给我们五十年时间,让我们进入中国这个世界最大的迦南,使中国成为一个“基督徒社会”,而不是“基督教国家”!由于我们自己的错误,可能会再次招致延误,但愿主能怜悯我们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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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15日我写到:“在我的内心,1975年开始的思想《黄金时代的重来:论礼制的天下统治》,已经让渡给了‘福音东移运动”。”



蛮族入侵之前的基督教各民族,即罗马帝国治下各民族,有文字信史传统者如希腊人、埃及人、叙利亚人、亚美尼亚人等,由于原先传统的阻碍于混合,不得不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基督教”。如希腊正教会、科普特教会、叙利亚景教会、亚美尼亚使徒教会等等。科普特教会、叙利亚景教会大家比较熟悉了,下面说说亚美尼亚。亚美尼亚教会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教会”。公元301年,亚美尼亚国王梯里达底三世定基督教为国教,使得亚美尼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基督宗教国家。大约在302年,启蒙者格列高利从凯撒里亚宗主教处获得宗主教称号,成为第一位亚美尼亚宗主教。 由格列高利创立的亚美尼亚教会也被以他的名字命名为格列高利教会。在梯里达底三世的王宫边上,格列高利建起了亚美尼亚的第一座教堂——埃奇米阿津大教堂,一千七百年来,王宫早已荡然无存,而教堂却一直是亚美尼亚大主教的驻地,被称作“亚美尼亚的梵蒂冈”。公元405年,米索为亚美尼亚的人民创造了亚美尼亚字母,翻译制作了亚美尼亚圣经(410年)。从5世纪中叶以来,亚美尼亚教会就一直保持独立。直到现在,亚美尼亚教会依然独立于基督宗教主流派以外。后来的罗马天主教和希腊正教都是从基督教主流派及展而来,那么当然亚美尼亚教会跟双方都没有关系了。



亚美尼亚教会,于是成为一个独立基督教会,信奉单一属性说,独立于基督教主流派以外。基督教的主流教义强调神的“三位一体”和“两种属性”,即认为基督的本身具有两种本性,即神性与人性,这两种属性相和而不相混。基督有两种性质,“每种性质本身都很完善,彼此又有区别,二者却完全结合在一个人的身上,这个人既是上帝,又是人。” 基督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在451年,基督教迦克墩公会议上,这种“两性说”获得胜利,成为基督教的正统。亚美尼亚教会并没有追随迦克墩公会议,不承认迦克墩公会议的合法性。亚美尼亚人另外提出了一种基督教观点,既不同于罗马的观点,也不同于波斯人的观点。与主流信奉不同,亚美尼亚教会信奉神的“一性说”,认为基督的人性完全溶入神性,因此只有一个真正的属性——神性。与一般教会所认为的12月25日圣诞节是耶稣诞辰不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坚持1月6日主显节是耶稣的诞辰。



注重法律与社会整合的为拉丁──罗马人,他们形成的拉丁教父学,也比希腊教父学较为实用。但是也可能由于这一点,使得罗马帝国之下的基督教具有日益增强的整合性及其带来的“制度性”、“压迫性”。基督教在十六世纪以前连遭重创:七世纪失去北非、中东;十四世纪失去小亚细亚,十五世纪,失去拜占庭和东欧并因宗教改革引起内部分裂……基督教十六世纪“地理大发现”以来所进行的卓有成效的反攻和扩张,却是由于那些半伊斯兰、半摩尔人化了的比利牛斯人主导的……这是否意味着,阿拉伯跨越地中海、甚至突破比利牛斯山脉进行武力传教,比之基督教早期的大致和平的传教更为有效?——如穆斯林对东正教区域的两次侵占,七世纪的阿拉伯人,十三至十四世纪的突厥人。正是按照穆斯林的武力传教的模式,比利牛斯人对北非以外的非洲、中南美洲和菲律宾的武力传教侵占纷纷得逞。这是耐人寻味的。这是不是说明人性很贱?



变质的福音不如没有福音?因为变质的福音所代表的是狼,是强盗。唐代的景教、元代的也里可温教、明清的天主教是否混入了变质的福音?但无论如何,它们分别以叙利亚社会与拉丁社会为背景,它们所形成的教义—仪式系统,怎能全面征服中国人的灵魂?这样的教义—仪式,是业已过滤的,因此可能变质的,其过滤器就是叙利亚文化和拉丁文化。



据报,叙利亚人的景教(元代叫作“也里可温教”)、拉丁人的天主教,都没有或没有及时地向中国人呈现《福音书》,这是否可以从旁证明他们所传的乃是“过滤的以致变质的福音”?如果不是直接面对福音,那么当时中国人所拒绝的,可能并不是福音真理,而主要是包在福音外面的那层叙利亚文化和拉丁文化?



至今,欧洲基督徒以及后来的美洲殖民地的外向传道事业,已经持续五百年了。有意思的是,这五百年恰好是福音在欧洲以及后来在美、澳等殖民地衰落的时间,这期间欧美的基督教社会日益“异教化”了。在很大程度上,外向传道虽然是与殖民活动相联系,但多少也会反过来缓和、阻遏乃至逆转了内部的异教化,因为扮演教师的缘故,使得自身的学习生涯得以持续下去。这种“教学相长”,就构成了原异教地区对欧美基督教社会的正面激励——“福音的激励”。



这五百年来,欧洲人所传的福音伴随他们的殖民统治,形成许多混血人种的社会,但是除了菲律宾、非洲的原住民这些没有自己文字史的原始民族,得以全民主流皈依基督之外,别说中国、印度、波斯、阿拉伯等曾经创造过文明的的民族,就连日本、韩国、越南、西藏、蒙古、土耳其、泰国、缅甸、马来人等借用他国文明的民族(一如欧美人借用了希腊罗马),其主流社会也同样拒绝接受基督教,他们的表现,和使徒时代的犹太人是差不多的。检视一下“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异教化运动,奇妙的是与全球福音布道运动二者交互的。这一双向运动开始之前的“基督教各民族”,基始于“蛮族入侵”带来的日耳曼、斯拉夫诸种,他们多系“生番”,没有自己的文字“信史”传统,故易于接受基督教化,成为以后全球福音布道活动的中坚力量。相反。文雅的希腊人后来连本土都被土耳其人一一夺去。二十世纪开始,欧美社会经历了“世俗化”乃至“异教化”过程,同时一些有志之士却把福音大力输入中国——这多少相似于,当初犹太人的弃绝福音,但使徒们却把福音传入希腊──罗马世界。



西方社会1970年代以来的二十余年所流行的中国文化热,如所谓针灸、气功、风水尤其是“东方宗教”,只是它们正在经历的“异教化”的新表象,这既非现代文明的进步(如打破欧洲中心论),亦非中国文化的胜利。



再看中国。唐宋元传播的景教失败了,因为它很少谈到基督的救恩,而没有基督救恩的人就无法到上帝那里去。我们不能不指出,明清之际“耶稣会”的传道,也只谈抽象的“天主”而回避“基督的奥秘”,他们片面认为当时中国文化的传统和士人的心智,还不足以领会这一难解的奥秘;但他们如此“传教”,却把基督教的灵魂丢掉了。



唐朝和元朝的景教是以叙利亚文为中介的,明末清初的天主教是以拉丁文为中介的,因此难以突破他们各自的民族文化的樊篱,进入中华文化的主流并成为其中国精神的主导。如果基督的福音不以中文的精髓来传播,则中国又如何福音化呢。十七世纪的“中国礼仪之争”也许只是以西方风俗取缔中国风俗的“风俗歧视事件”?如果使徒保罗当初照此办理希腊罗马的宗教事务,而厉行割礼、禁食猪肉等不洁动物,则福音如何行于欧洲?所以保罗说向什么人他就做什么人,只是为了多救些人。依其精神,中国总有一天会成为基督教国家,并保留自已的良好风俗。罗马教廷的失败与使徒保罗的成功,多么强烈的反差。学习保罗,中国基督徒应该“促进中国人接受福音”——像福音这么好的灵粮,如果不能让同胞都来分享,似乎有点对不起自己的民族;这么广袤的地土、这么众多的人民,如果不能让福音传布、上帝临在,对不起耶稣基督的受难与创造天地的上帝恩典。



中国的“礼”无终极性,无论礼魂还是礼仪,尽管合乎天理,其本质毕竟是人文主义的、自然主义的。同样,中国的“理”无本体性,无论人理还是天理,尽管具有精神,其本质毕竟是自然主义的、人文主义的。“礼”与“理”的要害在于,缺乏神性。若以福音的神性来损增“礼”与“理”此二者,则,“礼制的天下统治”何尝不能成为人类政治的良好模型?地球村的安危兴替,也许需要一种更加合理化的保障。



缺乏神性的“礼”与“理”,必定被罪性所充满。“祭神如神在”的儒家传统,其倡导的“礼”与“理”,只能是基于人欲的,其天理也不是天启的,而只能以亲疏贵贱来确立人间秩序、文化结构,因之无法藉助“超自然的”或曰“自然超限的”能力,扩展于整个地球村。结果,“存天理、灭人欲”中的人欲,只是“个人主义”的代词,而其对应的“天理”,则是“集体主义”的代词。由于这一“天人对偶”“天理──人欲”同样缺乏神性,只有“人的自我精神”意义,因此即使在人文主义、世俗文明的意义上,“礼”与“理”也无从获得基督教式的张力。



我要说的只是一个可能:随着犹太人的沉沦和欧美基督徒的异教化,上帝正兴起中国基督徒作为神国的仆人。这并不需要从中国古代的异教文化那里获得“授权证明”,也不能用中国近代的苦难经历来回避或否认。



由于我们卸不掉中国传统文化的“酱缸”负担,从长期看,福音要成为如此这样一个中国社会的精神主流,就不得不发展出某种“有自己特色的基督教”?即使这是客观形势使然,也不可急功近利地仿效洪秀全、康有为这两位边陲之人,短期之内就人为制造“托古改制”的信仰交易。



急功近利,以主观意图代替神的福音,率性作伪,人工制造所谓“救国工具”——这个前车之鉴需要避免。我们需要纯粹的福音、无伪的传道,以及本于良心的敬拜和回报上帝的爱。──而这一切,有待于“中国人的光”、“中国人的使徒”。中国人的光,不需要以中国的异教文化来证明福音的可信可靠。即使外邦人的光首先普照的希腊──罗马人,也没有斗胆宣称他们的异教文化是福音的预备!因为他们的内心毕竟没有如此自卑。上帝不断兴起一些民族来推动福音布道,如在保罗时代,“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马书》三次提到),这先后顺序不是恩典的先后多寡,而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所以“在后的”常常变成了“在前的”。我们不要因为自己“事事都想当前浪”的妄想,而拒绝福音如毛泽东或篡改福音如洪秀全。这些都已经证明是死路,切切不可重蹈。



中国人的光,将是接纳福音的光,而不是异教文化传统的光!主在《福音书》中说,旧瓶不能装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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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够信神,不仅是出于我们的良善,也是出自我们的贪婪。我们以前所追求的“体验生活”,其实是魔鬼的诱惑。现在我们“体验过了”,才知道那是“中了共军的奸计”了。上帝的仆人保持简单的生活、简单的思想,乃是得了简单恩典、最大恩典的明证——因为一切生命在耶稣基督里已经完全,“我们的体验”不过是“浪子误入歧途”的遁辞与代称罢了。



时间仿佛魔鬼,他花样翻新、充满诱惑;上帝则是永恒,他亘古如一,宁静平安。以前我歌颂时间,称之为“阳”、“乾元”、“普遍的天子”,并用“浑沌”来称呼超越时间的永恒存在。现在我想知道:这是否一种罪性的体现呢?生命来自超生命,世界来自超世界:唯有知道超世界、尊崇超生命,生命的世界才有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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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奴性?这一点人们谈论太多了。但一个奴性的民族能开创那么独特的文明吗?实际上,中国人的奴化是过程,是从外来统治开始的。只是到了现在,推翻外来统治容易,铲除奴化心理却难。



“被出卖恐惧症”笼罩中国人的内心,所以,坦诚的非信仰状态和伪装的信仰状态成为可悲的一体两面。如何在这样的国民中传播福音的许诺而令人接受?答案是:无条件的强制而非有条件的说服。因为有条件的说服不免被证明为并不可靠的说教、许诺以致可靠的哄骗、欺诈,从而开始又一个恶的循环。



华人是一个不断在社会生活中经历到被欺诈和被出卖的民族,而这些欺诈和出卖,又经常和信仰、意识形态联在一起,因此我们患上了“信仰的进食恐惧症”,信仰、信用、信任的多重空白造成了极端的饥渴,反过来加剧了胡乱进食的毛病,使社会变得更混乱、更不可靠,更充斥了欺诈。现在,也许唯有“福音的进食”可以打破这恶的循环,并拯救我们的身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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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儒家人士会说这样奇怪的话:“儒家的真消息要经过纽约、巴黎和东京才能更有生命力和说服力。”(杜维明:《现代精神与儒家传统》后记,台北联经1996年版)在我看来,这一奇怪的逻辑其实是说儒家必须经过基督的教化,才能变“真”。当然这一说法并不真实。事实上,“经过纽约、巴黎和东京的儒家消息”已经失真,不再是“真”消息,但却是“好”消息,是经过基督教文明洗刷的、更“有生命力和说服力”的消息。而对日本来说,还有美军占领的作用。但儒家与其如此煞费周章地改头换面(“现代转化”),何不直入基督教文明的堂奥,以致从福音获取直接的灵洗?



对我来说,二十一世纪的真消息是:如果新儒家人士真爱儒学并渴望使之绝处逢生,则应在中国先传福音。除非他们只是想利用“儒家遗产”来为自己牟取生计、博得名利,一如吃洋教者在基督教界的所作所为。否则,试想一下,“儒学第二期”是在“儒学第一期”衰歇数百年、荣华富贵都被佛教取而代之后,才得以深入、展开,其前提是吸取了佛学之长。而到了近代,此前的“儒学第二期”不过衰歇百年,尚未从福音获得全面更新得救,即指望其死而复生、度众生、继绝世,岂有此理!



要彻底地学会一样东西,就需要某种程度的排他性。不同的信仰之间,除了各说各话,如何“对话”?上帝与魔鬼,如何握手言和?除非像亚当与夏娃那样在堕落之后,混淆上帝与魔鬼。在我看来,只有在互换了不同的崇拜对象之后,其信徒之间才有真正对话的前提。对话因此取代了论战与审问,而为混合主义铺平了道路。据此而言,所谓“宗教对话”只不过是“绥靖的愿望”、“妥协的政策”、“学术的把玩”、“理论的探索”,而恰非其追求的“要义──信仰内核的交融”!而即使“信仰内核的交融”也其实存在一个巨大的危险,那就是类似的“基因杂交”最终将产生令人惊悚的怪胎。



最可悲的是,这种“对话”往往是由颓废的一方首先发起的。其或是因为先前战败而尊荣扫地的,或是因为内里腐化而意志消沉的,或是因为组织涣散而土崩瓦解的:由于这种对话而产生的混合主义是颓废的结果,所以想据此喜结良缘、得到良善茁壮的结局,今古中外,未之有也。



尤其福音之在中国,还远远不到可以和儒、释、道诸教平等对话的时日,只因福音在中国从未获得如儒、释、道诸教那样的主流地位——如它们三者一度得到的官方国教般的影响力……因此福音在势利的国人心目中,始终受到歧视,无法平起平坐。基督徒现在所应做的,不是在这种歧视处境下去急忙进行诸如此类的不平等“对话”,因为此类不对等的对话,无异于城下之盟。中国基督徒现在以及将来相当长的时期如百年之内,所当作的,是传纯正的福音、不推行混合主义、不推动多元并存、不扭曲福音以适应和光同尘的传统惰性。传纯正的福音,以消除国人对福音的歧视;传纯正的福音,以获得与儒释道的对等地位;传纯正的福音,使之成为中国思想的主流、官学、国教、正统。在获得这样的平等地位之后,中国基督教再来讨论“对话”问题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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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福音在中国的必要性,我曾经想写某种历史哲学,就像我在1980年代写作的《第二南北朝的曙光》这样的“历史比较论”,来证明福音信息这样的神秘软件而非基督教这样的世俗硬件——在中国即将获胜的命运,以此俘虏“急于投靠胜利者的中国公众”。



一种历史哲学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奇迹实际上仅限于教会起源时期”?如果这样,当代中国人几乎是惟一有资格领受奇迹的民族了。犹太人、欧洲人,早已与神的恩典绝缘了,因为他们的会堂和教会已经太“成熟”了、太“系统化”了。事实上,就在二十世纪末叶,我们这些“被遗弃的中国人”身上,正应验着最伟大的奇迹。那就是“接待耶稣为主”。这是Miracle!真正的Miracle!“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第一章)



为什么耶稣的十二门徒以及早期教会的多数成员,都是出身微贱?为什么中国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教民”,也大体如此?除了“上帝要拣选他们这样的人”这一神秘的属灵因素外,属世的因素是否在于:基督的福音是为失去家园的人们所准备的“最后的晚餐”?而出身微贱的人们,就是在本乡本土失去了家园之爱的人们。例如耶稣本人从小就是一个流亡者,是一个典型的“失去家园的人”。而他的福音就是“为国破家亡的人们所预备的最后的晚餐”:“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第六章35节)



一种历史哲学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我们需要一种“告别演说”:“‘中国的神灵’、‘中国的列祖列宗’:我还是爱你们的。只是,我已经效忠圣子耶稣基督了。这是逃避不掉的宿命。为了你们的名,我曾经数十年之久拒绝接纳耶稣基督为主,但我最终失败了。因为耶稣给了我新的生命,我不得不把自己原本已经没有了的的余生交给他。中国的神灵、中国的列祖列宗,我不得不略带伤感地收拾并埋葬过去的一切,但愿你们也不是徒劳的,但愿你们也是为基督预备道路的。但愿在基督里你们可以得安息,并获得圣洁的灵性。”



1996年4月12日,当我快要信主的时候,我仿佛在每一扇折射了阳光的窗子上面,都看见了圣灵闪现。那时我想,耶稣基督的救恩,是否像阳光一样临到了每一扇窗户的玻璃上?



1996年5月4日我写道:中国人要想重归祖辈的精神、重振自己的雄风,就需要首先“与神和好”。



1996年5月5日我写道:半部《圣经》(《新约》)就可以征服世界,这并不是一个未来主义的想象,而是一个过去事实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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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说,中文是世界上最美的语文,就现今和未来的日子而言,中文也是传达神的意思的最妥当最“传神”的语文。——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妥当。有的中国基督徒宣传要“敬鬼神”。但他们所敬之“鬼”却是那些“敬神的先祖”。为什么古代中国人称“鬼──神”,而非“神──鬼”?因为在古代中国,人们要到达神那里,需要祖先亡灵之鬼作为中介,就像天主教的圣徒是人神之间的中介。但是我们要警醒,我们要注意在接受福音的时候,与混合主义、“ABC神学”乃至“别的福音”保持距离。



《加拉太书》第一章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对此我有几点想法要说:



1、我们要彻底抛弃洪秀全主义,消除自立为王、僭越并妄图与圣子耶稣比肩的“秦始皇传统的遗绪”,如洪秀全、毛泽东等乱臣贼子。那样的凯撒主义在罗马帝国晚期的欧洲,已经清扫过了。



2、扬弃“基督教中国古已有之”的权力意志;扬弃“圣子耶稣中国古已有之”等幻念,放弃《老子》或《四书五经》相当于“第五福音书”等变相的“老子化胡说”。



3、彻底悔改、接受救恩,放弃这一僭妄:企图将福音与中国文化混合使用、让信仰为政治服务;鼓吹“基督教混合主义可以包治中国的百病”、“中国人离上帝多远离民主就有多远”等等谬论。



4、我们可以思念:主常常恩待“后受启示的民族”,“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马可福音》第十章31节)。



5、现代的西方人在信仰上的堕落,有如耶稣纪元前后的犹太人在信仰上的堕落。也许上帝正是要起用原本并不信神的中国人,来继续神的恩典。有如耶稣纪元前后的上帝起用了希腊人和罗马人完成这一“继绝世”的使命。



6、欧洲异教在文艺复兴时代复活了,导致欧洲基督教宗教改革中分裂,然后演化出“科学杀死了上帝”。圣子耶稣的受难在近代欧洲被理解为“上帝死了”,一如犹太人杀死了并一直羞辱人子耶稣。但是与此同时,圣子耶稣基督的福音却开始进入中国——史无前例的救恩,已经降临中国。这个时候,正是历史的巨大转机显现出来的时候。我们要谨记《加拉太书》第一章说的福音准则:“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作为中国基督徒,我们有义务清楚意识到圣子耶稣存在的意义:文明史越久的民族,社会罪孽也越深重——中国是世界上文明最久的区域之一,因此也是罪孽最深的社会之一,因此我们需要额外努力地悔改,才能得救。“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书》第一章16—17节)



首先是彻底忏悔、心灵悔过,而不是推说“古代中国有一神信仰”甚至“中国古代也有耶稣的思想印迹”,所以“我们的祖先在古代是近乎得救的”。恰恰相反,我们看到即使在卜辞、金文中,中国的“上帝”也是与“百神”并存的,这与希腊、罗马的多神信仰并无质的区别,说明中国的“上帝”只是主神,并非一神。此外,中国更无先知传统,缺乏殉道的鲜血以刷新并强化神圣信仰。殉道的鲜血具有持久的示范作用,以至于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年)说,“自由之树必然时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血来灌溉。”(The tree of liberty must be refreshed from time to time with the blood of patriots and tyrants.)而他本人就是死在美国国庆日。



其次要完全改宗、行为转变,这不是通过模仿欧洲人外表、犹太人的历史就可以实现的。恰恰相反,上帝只向那些亲自经历他并吁求他的个人与民族显现。上帝的降临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人要为他敞开心扉,并让信仰的种子落在行为的土壤。我们如果文过饰非,而不懂得忏悔,就决难净化、无从接受主的恩典。



最后,我们需要知行合一:文明史越悠久的社会虽然越罪恶、越难迎接主的恩典;但主还是眷顾这些具有悠久历史的新信仰者。尤其考虑到,皈依最晚的民族,反倒没有了犹太人和欧洲人那样的“以神的名义犯罪”、“玷污了主的荣耀”——因此我们不要悲观,我们盼望主的恩典特别施予后来居上的信徒。



1、“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或作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报告耶和华的恩年,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六十一章1—2节 )



2、“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马太福音》第四章23节)



3、“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罗马书》第一章2节)



犹太人没有珍惜福音,他们的最大罪恶,就是以上帝的名义杀死了圣子耶稣。欧洲人没有谨守福音,他们的最大罪恶,就是以圣子的名义互相残害并虐待已经归主的其他民族。这样重大的罪行,中国人还没有机会犯下。如果在未来的世纪中,信主的中国人不像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人那样自相残杀,不像殖民者那样残害别的民族并以宗教的名义犯罪,中国应该可以得到主的特别眷顾。



基督的福音是为失去传统家园的人民准备的——这正符合现在急剧城市化和全球化的中国社会的需要。在古代欧洲,罗马帝国的征服,使得千千万万的城邦之民、区域国家之民,沦为失去家园的奴隶和亡国阶层。正是在各种奴隶之中、各种亡国的游民中,基督的福音获得空前广泛的传播。后来,甚至连罗马公民自身也日益游民化、奴隶化了,结果基督教就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不是基督教灭亡了罗马帝国,而是灭亡中的罗马帝国接受了基督教,后来的欧洲正是通过基督教得到了新生。



现代中国,在国际压力下急速改组。中国人失去家园、游离四方,失去国家、流窜世界。我们日益成为无家可归者:社会失序,精神失根。正是在这种绝境下,在失去家园的飘泊中,基督的福音成了生命中唯一的凭藉和安慰:



“神是我们的避难所,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所以地虽改变,山虽摇动到海心,其中的水虽砰訇翻腾,山虽因海涨而战抖,我们也不害怕。(细拉)。有一道河。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欢喜。这城就是至高者居住的圣所。神在其中。城必不动摇。到天一亮,神必帮助这城。外邦喧嚷,列国动摇。神发声,地便熔化。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雅各的神是我们的避难所。(细拉)。你们来看耶和华的作为,看他使地怎样荒凉。他止息刀兵,直到地极。他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雅各的神,是我们的避难所。”(《诗篇》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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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德音是为家族社会的成员准备的;基督的福音是为无家可归者的世界准备的。



主的恩典:



1、中国文化中,一神论信仰从来没有扎下根基。但也因此,中国人还没有机会杀害基督和他的门徒如犹太人,还没有机会得而复失基督的精神如欧洲人,中国人因此还没有机会以上帝的名义大规模犯罪,还没有犯下得以玷污上帝和基督圣名的“宗教上的超级罪恶”。



2、将来的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只有彻底忏悔并信从主三位一体的,方能确实领受上帝的恩典,并使得主的恩典注入我们的生活,使我们的生命获得灵性的实质。



“主的恩典”不是一个历史概念,因为“主的恩典”是超越民族、地域、时代的。主的恩典也无厚薄之分,他不偏待犹太人与希利尼人,也不偏待欧洲人与亚洲人。圣子耶稣不是犹太人,尽管他出现在犹太人中间;主上帝不是欧洲人的私产,尽管他曾经主导欧洲人的生活。主的恩典在每个人身上,虽然每个人的福份不同,那是由于对于主的认识程度不同。每个人与主的关系,取决于每个人对于主的接纳程度:“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第一章9—12节)人与这真光的关系,是本质意义的“私人关系”。



圣子耶稣曾明言,他来,首先是要救以色列失散的羊:“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马太福音》十五章24—29节)无论这是正话还是反话,反正都是主的话语,但结果呢,厚颜无耻的犹太人知恩却不图报,他们不仅杀害了救主,而且迄今拒绝主的道、神的国,作为一个提供反面见证的信仰集团,这个血缘杂乱的混合集团至今还在冒充种族纯粹的文化集团。但他们明显差异的种族特征,就彻底否定了他们的自称。



主的计划落空了吗?主的计划缓期执行?但无论怎样,犹太人作为福音传人第一梯队的使命,显然业已结束。后来主兴起欧洲人作为福音传播的第二梯队。有人说《启示录》的第二、第三章,预言了最近五百年间的欧洲教会。不知这种对号入座对不对。但是显然的,五百年来欧洲殖民扩张的历史,也同时是对福音的背离史。



有人认为,中国是上帝预备的福音传播的第三梯队,因为圣经上说过:“我必使我的众山成为大道,我的大路也被修高。看哪,这些从远方来,这些从北方和西方来,这些从秦国来”。(《以赛亚书》四十九11─12)这里的“秦国”很可能就是指中国(Chin)而言的。中国作为上帝预备的“第三梯队”,命定要继北方(希腊)和西方(罗马)等欧洲第二梯队之后,继续登上“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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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中国一旦与福音结合,是否也将结出世界上最完整的文化系列呢?



1、中国本身是旧大陆上的“四大第一代文明中心”之一,另外三个中心为两河、埃及、印度。



2、一千五百年来的中国已充分吸收印度佛教,是中、印两大文化的保全者、化合者,成为充满活力的“第二代文明”。



3、基督教立足于福音,但吸取了第二代文明希伯莱、希腊文化的诸多成份。如希伯莱先后游走于第一代文明埃及、被掳于第一代文明巴比伦;希腊先是学习第一代文明埃及──米诺斯,后征服第二代文明波斯,广取两河文化。马其顿、罗马更可称为“第三代文明”。



4、未来的中国在吸取基督教文明的基础上,开始自己的第三代文明,也为世界提供第四代甚至第五代文明的范式。



5、生活在这样的中国文明里的人们,将是世界上最需要上帝救赎的。



有人说,“旧约比新约更能和中国古典文化‘对话’。”这对吗?我认为当然不对——因为只有旧约与新约相结合的“神的话语”,方能洗涤中国的罪并净化之。而用一种充满僭妄的态度“与旧约对话”,只能加深中国的罪,甚至强固之。



举一个例子。毛泽东小名“石三伢子”,因他母亲先前生了两个孩子全都早夭,于是这个村妇听了术士的话,磕头叩拜祭祀石头精灵,才得来这个宝贝儿子。而叩拜祭祀石精——在中国古代已被列为“淫祀”。所以毛泽东这个“淫祀之子”能在中国掀起大风大浪,可能具有邪灵的背景。



(389)



基督是我们的先天的、灵魂的归宿,中国是我们的后天的、感情的归宿。如果二者对立了,我们站在哪一边?这一假设不会成立,因为这二者不是同一层次的存在,因此不会对立的。此二者既然非在同一层面,故无对,亦无待。基督是我们先天的、灵魂的义务,中国是我们后天的、感情的义务。基督的东西归于基督,中国的东西归于中国。正如上帝的东西归上帝,凯撒的东西归凯撒。



不同层次的存在还可以互相支持。文天祥的《正气歌》表明,当人面对国破家亡和失败死亡的命运时,多么需要本体论的支持。当此灭顶之灾来到时,属世的忠诚已无所依附、归属,所以人需要寻求飘摇的万象之上的至上永续者。可惜中国文化那时无法提供类似的支持,所以文天祥就去先秦文明中吸取了必要的“正气”,坦然面对蒙古野兽的死亡威胁。但“正气”是没有位格的,且只被士大夫所认识,正气无法凝聚大众,故中国只能亡于蒙古、满清,而无法像俄罗斯那样反过来追击蒙古到其本土并最终控制了蒙古。悲哉!一千年来,中国不断遭受欺侮的历史,说明了儒教、佛教、道教的虚空性和无力感。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人必自尊之而后人尊之。



士大夫的正气无法凝聚全体中国人,只有贯通全人类的、有位格的圣灵,可以做到这一点——因为圣灵可以对毫无出路的此岸,提供来自彼岸的、终不撤销的支持。主的福音要在中国大行其道,并形成“中国基督教”,也许不得不经历一个“国教化时期的压力”。只有这样,主的福音一统了家庭教会和“三自爱委”,一统了新教各派和天主教,一统了外来的基督教和本土的儒、释、道、马列等诸端文化,那时以后,直指人心的福音,消减罪性、迎纳救恩,共襄基督崇拜的盛举。



国教化的诸多弊端,已有近世欧洲人的诸多论证。但那些弊端是在国教化之后发生的,是权力的腐蚀作用造成的;而不是国教化之前发生的,不是信仰本身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国教化的弊端而听凭异教化泛滥。尤其考虑到,中国社会还没有成熟到可以绕过意识形态而直接进入法治轨道。不论如何,各种异教的偶像崇拜与文化崇拜,即使在进化论的意义上,也是需要被福音一一克服掉的。



(390)



在国教化的过程中,我们也要避免艾儒略(Giulio Aleni,1582年—1649年)式的陷阱。当时有个叫黄贞的士人,曾拿周文王的例子问艾儒略。旧史说周文王多后妃、生百子,难道这样一个圣人,也要下地狱吗?艾儒略只好支吾不言。其实艾儒略的支吾不言是一种狡猾的忸怩作态,也等于是说文王该下地狱。可是圣经上十分清楚地记载比文王更晚的所罗门王,既是著名的贤王,又是一个嫔妃三百的大淫虫。所罗门王应该下地狱吗?而他的淫乱成性的父亲大卫王呢?该下几次地狱呢?



更有记载说艾儒略的在福建对中国士人宣讲“文王恐已入地狱”之说。这与其说是破坏了文王的形象,不如说是破坏了基督教在华传播的前景,而且这个论断本身就是违背圣经的。艾儒略这个耶稣会传教士,1582年生于意大利布雷西亚,1613年才到中国传教,尽管在华三十六年,但是来的时候已经三十一岁了,太老了,无法很好地掌握中国的学问。这是善意地理解他。从不善的角度理解这个意大利人,周文王是耶稣纪元前十几个世纪的人,他怎么会因为没有听说那时还没有问世的耶稣基督的福音而下地狱呢?意大利人是不是故意设置障碍,破坏福音在中国传播?艾儒略这样的破坏者,明明负有“挑拨离间”的使命,竟然还被有些神志不清的阿谀者誉为“西来孔子”,难怪基督教在中国长期打不开局面,甚至走入了死胡同。这些洋教士,完全是用后来居上的毛式“不破不立”在传福音,结果当然事倍而功半。



综合上述,可以得出以下几点比较中肯的看法:



1、文王生于圣子耶稣之前,较之同时代的《旧约》诸王并不逊色。



2、中国远离中东,未闻福音,不知,不为过也。



3、面杀害圣子耶稣的犹太人,受惠但不相信福音的欧美人,其实都比文王有害。



4、信主的中国,作为主所拣选的预备队,可以承弊起衰。新一代文王,当为主的福音,追随耶稣、深入地狱。



(391)



上帝爱世人,常常让人们免受“极端状态”的磨难。但是这恩典经常却成为罪人们逃避救恩的藉口。罪人,是否一定要上帝把自己抛入“极端状”态,然后再警醒过来,祈求救恩?



在“拒绝承认上帝的绝对主权”这一前提下,我们有关“救国救民”甚至“创造历史”、“挽救文明”的言行中,其实包含着许多凶恶的动机、刻毒的仇恨、善良的伪装、时刻准备付诸行动的罪恶。难道不是这样吗?静下来想一想,确实如此。



(392)



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并不是认可上帝的主权、顺服上帝的奥秘,而是一种明智的怀疑论,是智者的“止于至善”——这不是上帝的奥秘的终极性的善,而只是“人的理性在临界线上的善”。所以我们切忌像利玛窦那样,把孔子装扮成一个滑稽的、预言耶稣基督的东方博士。如果那样,对孔子和耶稣都不正确。



“人人都有佛性”、“人人可以成佛成圣”,这种拙劣的、廉价的“平民主义”,是中国一千年来的社会乱源。不仅如此,根据我的研究,北宋和南宋的平民主义,对于北宋亡于金、南宋亡于元,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尤其考虑到,不论金、元,都是崇尚贵族主义和英雄精神的半开化社会。后来明朝和清朝的对决失败,其中也包含了平民主义败于贵族主义、科举文官败于军事贵族的因素。而现代的中国与日本之间的战争故事,也是同样情节的不同翻版。这不仅因为贵族主义比平民主义更有社会凝聚力,而且因为科举官僚的社会责任感要大大低于军事贵族。



当然,说某种流行思想是社会的乱源,只是一种“方便的解释”。平民主义的另一面相就是专制主义。而平民主义与社会混乱,也不是因果关系,而是骈生关系。人人可以成佛,社会就会趋向解构,精神就会趋于虚无,祸莫大焉。这还是就功利角度说。如若就其真理角度说,人人都有佛性,则此“佛性”,与罪性何异?人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佛性而成“佛”,则此佛与“罪魁”何异?



牟宗三遗憾“人人不能做基督,人人只能做基督徒”,这就是上述病态思想的表达。至于他申言这“对于人类的尊严是一大的贬损”,就更是把人类的罪性,夸大到令人厌倦的高度。这与其说是“新儒家”,不如说是明显在“以佛辅耶”——佛佗是从多神的印度教来的,基督是从一神的以色列来的,而圣人则是从敬天的中国来的。所以,中国儒家的敬天、畏天命,也许更加接近独一全智的基督教,而较为远离怪力乱神的印度教。



(393)



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一般认为,我则把它理解为:“贵族时代的人们学习知识是为了消费知识,商业时代的人们学习知识是为了出售知识。”在这种意义上,批判了商业主义的“儒家思想”,是更适合于“后现代化社会”的。



以英语民族为首的现代世界的“战国霸权”集团,是靠技术与科学的力量,先后击败了“德日意反共同盟”和“社会主义阵营”(“苏联共产集团”)等“秉持意识形态的战国霸权集团”。这些战国霸权集团被一再战败的的中国人叫做“列强”,其登峰造极的表现形式是核子攻击、火焰喷射器的地毯式轰炸。尤其冷战以后,“德日意反共同盟”的意识形态对手“社会主义阵营”(“苏联共产集团”),也不得不服从英语民族的技术科学的领导。自那以后,意识形态在世界范围内让位给了金融、科技、肉体的三位一体。而连接这三位一体的则是广告。广告取代了意识形态,成为新的意识形态。如果说“广告是商业集团的宗教仪式”,那么“商品化的偶像崇拜就是名牌”。事实证明,这些东西对基督信仰的危害,有时比世俗政治的意识形态,更加深远。这是为什么呢?这很可能因为,意识形态是信仰瓦解过程的一个替代品,而商业主义则是信仰瓦解以后的一个替代品——所以意识形态是在现代化过程中出现,而商业主义则在后现代社会出现。



根据以上现象考虑一下中国与西方的遭遇,来观察其冲突及融合,大概也要经历三个阶段,而后才可达到稳定状态:



1、技术与科学的阶段:自鸦片战争、洋务运动到甲午战败和满清之完全解体。这是“科学救国、科学万能”的境界。



2、新文化运动、救亡运动到共产革命的试验。这是“革命救国、人文改造”的境界。



3、从今而后的时代,中国的命运将从属世的拯救转入属灵的救赎。这是“基督救世、罪性涤净”的境界。



以上三阶段,互有渗性。如第一境界末期,已开始萌生第二境界之要素,如《天演论》之流行、十次武装起义。再如第二境界末期,已开始萌生第三境界之要素,这是“改造国民性”、“灵魂深处爆发革命”。



三境界要旨归结于:科学──人文──属灵的生命(科学的叫法为“宗教”,人文的叫法则为“信仰”)。



西方列强曾以他们的治外法权来“传播福音”,结果是纵容自己的私欲来压迫别人,从而在中国的土地上,多多少少败坏了基督的名声。现在,是由中国人自己通过信仰独一全善的主,来为圣子耶稣基督在中国恢复名誉的时候了!从文艺复兴以来就公然背主并祀拜异教的西方列强,是根本不能冒充主的见证者的。



(394)



1996年7月11日的醒悟,使我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



“弥赛亚”与“天子”的差异,还可以像我在十年前出版的《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里所写的那样,是“文化形态”上的。但是那超越了文化的拿撒勒人、十字架上的“基督”,却与“天子”也与“弥赛亚”截然不同了,因为他已经不是简单的受膏者,而是“与神同在的圣子”。这个差异,不是形态上的,而是性质上的。



以前,我把耶稣理解为一位天子、受膏者、弥赛亚,现在我学会把耶稣理解为“天”本身:中国的“天”,几近《约翰福音》的“道”,与独一全善至高的神是同在的。



把十字架上耶稣仅仅理解为弥赛亚是不够的,在某种意义上,救主基督是上帝至道的亲临人间,圣子是神的“亲在”而不仅仅是“差遣”的,是神的“道成人身”。这一奥秘,作为不可思议的神迹,后来在“三位一体”论中,得到了人类理性的初级认知。



天命近似上帝的意志,但天子却不近似独一的圣子耶稣基督,因为圣子是与天同一的。如果用一种“宗教对话”的方式说,天子是高级灵体,但独一圣子却不仅仅是高级灵体,而是灵的本原、至高者上帝的亲在。天子是周期性的反复出现的,而作为上帝亲在的独一圣子却是不可重复的。每个物种都有自己的天子,但独一圣子却为救赎人类而来。



皈依圣子比服从天子更平安,因为天子缺乏“基督的奥秘”。虽然天子因此要比圣子更加具体、更能激发人们基于本能也就是基于罪性的能动性,但只能让人“像骆驼、像狮子”,而无法让人“像婴儿”。唯有皈依了圣子的人方能与上帝和解,再度成为上帝面前的婴儿。天子仍是罪人,所以在理论上可以“下罪己诏”。后来那些剽窃了天子名号的”皇帝“们,因此也利用了这一理论。仿冒伪劣的假天子、真皇帝,因此不惜颁布罪己诏,用以挽回政治危机。天子具有的“罪的嫌疑”,可以涉及法律上的、道德上的、人类意义上的甚至生物意义上的……所以可以说,中国的天子理论基本上还停留在旧约时代,像“受膏者”而不像“圣子”,也缺乏新约时代深刻反省。而在新约时代,作为“上帝亲临”的、十字架上的受难者,圣子则是完全无辜的:不是因为他像天子一样可以不受法律、道德、人类意义与生物意义的约束,而是因为即使在这些框架以内来衡量,圣子也确实是无辜的!



唐、元时代的景教、明、清时代的天主教、民国时代的社会福音派,其传到中国都不只是“福音直接注入中国”之后所产生的“纯粹祝福事件”,而且是“叙利亚文化(景教)、拉丁文化(天主教)、英美文化(新教)与中国文化接触”之后所产生的“历史文化事件“。这些事件不能“在中国结出圣灵的果子”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文化的“酵”、世上的“小学”迷惑了人。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圣灵永远无法在中国结出福音的果子。相反我坚信,只要圣灵的工作继续存在,中国大地上一定能结出圣灵的果子——其标志是可以自行生长,而无需外部力量的干预,那就是“基督教在中国真正确立”。等中国基督徒过完了自己的“除酵节”、排除了小学的干扰——那就是“基督教在中国真正确立”。



我们在比喻的意义上,使用“中国基督徒过完了自己的‘除酵节’”一语。



除酵节,是旧约时代的节令之一。从希伯莱历法的亚笔月(公历3、4月间)14日晚到21日晚。时值大麦收割之际。这七天之内希伯莱人只吃新麦做的饼,不能发酵,以示食物中没有一点上年收获的,除酵节祭品是当年收割的第一个禾捆。这七天最初和最后一天不得工作,只能举行宗教集会:“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头一日要把酵从你们各家中除去,因为从头一日起,到第七日为止,凡吃有酵之饼的,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一日你们当有圣会,第七日也当有圣会,这两日之内,除了预备各人所要吃的以外,无论何工都不可做。你们要守无酵节,因为我正当这日把你们的军队从埃及地领出来;所以你们要守这日,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从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们要吃无酵饼。在你们各家中,七日之内不可有酵,因为凡吃有酵之物的,无论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从以色列的会中剪除。有酵的物,你们都不可吃,在你们一切住处要吃无酵饼。” (《出埃及记》十二章15—20节)



比喻的意义上使用“除酵节”一语,不是我们的发明,而是新约的示范:“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或作阴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哥林多前书》第五章6—8节)



在比喻的意义上使用“除酵节”一语,还意味着要除去世上的小学:“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他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歌罗西书》第二章8—10节)很明显,世上的小学也是一种旧酵,必须除掉。



具有精神基础的民族虽然亡国如古代的犹太人,仍然可以活出一个样子来;而缺乏精神基础的民族如现代的中国人,仍然难以活出一个样子来。现代中国人已经不是明末遗民笔下那样的“有根无土的兰花”,而是“断了根的残枝败叶”。根,就是传统,没有传统的人,就像断了根的残枝败叶,随风飘零,一无是处。中华亡国,是从自甘堕落开始的。自从中国人失去了内心的敬畏,社会的分寸也就没有了,灾难也就绵延不绝了。中华复兴,不是以破坏他国的利益为方式,而是以提升自身的品质为道路。而这,必须重生,必须皈依上帝。



如果中国基督徒不能团结起来,如果中国各教派无法弥合彼此的分歧,从而结成一个统一的信仰团体──那么,“传教”、“传道”何益?这样的传教传道岂不变成了分裂社会的行为?这样一来,即使中国完全“基督教化”了,我们所得出的,依然是个四分五裂的中国,一个超级巴别塔,一个灵性的深渊。



中国的家庭教会,将来可能被证明为“上帝赐予中国的一大恩典”?什么时候,当家庭教会拒绝了一切外来“援助”的时候,而把根基牢牢扎在对主的彻底信靠上,主的恩典就成全、显明了。外来的金钱“援助”,常被证明是和外来的干涉、扭曲、属世的诱惑紧密相联的。



中国基督教会的独立成长,被政权机关规定为“自治、自传、自养”等“三自”,这仿佛成了一道紧箍咒,结果还成立了一个分裂教会的“三自教会”——这本身就不是三自的,这本身就违反了三自,这本身就说明三自的虚伪性质。事实上,自治、自传、自养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怪诞的事情,好像是说中国教会是不能自治、不能自传、不能自养的,就像残废的人一样。一个不能自治、自传、自养的教会,是吃教者吸血组织,如何能够传扬主的福音呢?就是现在的“三自教会”,也还是无法自治、自传、自养的,因为它要依靠政府拨款才能苟活。结果,主的福音虽然冲决了西方文化、西国历史、西人贪欲所构筑的殖民主义的歧视和拦阻,却无法冲决“本国政府”的指令、“中国政府”的监视,无法与中国人的心发生共鸣,无法开创中国精神的新页。而且,教会的独立与自治、自传、自养,首先应是从世俗势力的管制下解放出来,尤其是从一个无神论的、反基督的、充满仇恨的专制政权管制下解放出来。



不错,把凯撒的东西还给凯撒,也是基督徒对上帝的顺服。但是首先,上帝的东西应该还给上帝!也就是说,基督徒应该无条件地服从上帝,而不是无条件地服从政府,基督徒要拒绝“爱国爱教”的反动口号。“爱国爱教”的口号,把“爱政府”放在“爱教会”的前面,而根本不提“爱主你的上帝”和“爱人如己”,这就使得“爱国爱教”变成了一个魔鬼的圈套。



简要地说,中国基督教三自运动(“三自教会”)之所以不同于英国圣公全、德国路德会、北欧新教教会、俄国东正教会之处,不在于它受到政府控制,而在于它受到一个反基督的无神论政权的控制。尽管前面那些国家的主流教会也与政权关系密切,甚至作为曾经的国教,政教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因此多少受到政权的辖制。



(395)



“只有基督教能够救中国”一语,是“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的翻版,不仅出自迷误,而且十分有害。它把基督的福音沦为一种世俗的工具,而福音一旦沦为工具,哪怕是“救国的工具”,也很容易遭到人性的腐蚀败坏,结果不仅什么也救不了,连自己也给败坏了。基督的道路是指向天国的,通过真理,达到新的生命。基督的福音不是来旧瓶装新酒的,也不能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中国人,该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空前闹剧中,汲取到了足够的教训?



再换一个角度,“救中国”这一庞大工程,不是任何罪人可以担负的。从福音的角度看,救国者所需要的,首先是更新自己、接受耶稣基督的救赎。如果每个人都得到了更新、救赎,整个社会自然也就更新了,社会更新之后,新的国家自然就是一个承受了恩典的国家了。那就不仅是“救国”,更甚超过“复兴”,而是成就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国家、新王国。



为了理解以上所言,不妨参考一下美国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1812—1884年)在其《中国总论》(The Middle Kingdom,Vo1.Ⅱ,1882)里的心得。他在谈到1850年代中国的太平天国时指出:“当时中国很多人狂热地支持这一场政治革命是不符合逻辑的,因为太平天国革命的口号是片面的,中国的问题在于下层民众,而不在于政府,改变统治者仅仅是改朝换代。”这位传教士认为,改变民众比改变政府更为重要;所以信仰的传播比政治的革命更为重要。他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基督思想在人们头脑中扎根,那么政府权力的性质自然会改变。”



这使我想起了舞剧《天鹅湖》——它体现的西方精神是日耳曼神话的,而非俄国民间故事的,是与中国精神大相径庭的。其剧情大致是: 被魔法师罗德伯特变成天鹅的奥杰塔公主,在湖边与王子齐格弗里德相遇,倾诉自己的不幸,告诉他只有忠诚的爱情才能使她摆脱魔法师的统治,王子发誓永远爱她。在为王子挑选新娘的舞会上,魔法师化成武士,以外貌与奥杰塔相似的女儿奥吉莉雅欺骗了王子。王子发觉受骗,激动地奔向湖岸,在奥杰塔和群天鹅的帮助和鼓舞下,战胜了魔法师。天鹅们都恢复了人形,奥杰塔和王子终于结合在一起。



这里有几个值得我们中国人特别注意的情节:



1、王子不是凭借暴力打败魔法师的,而是凭借爱,以及用来体现爱的信与望。



2、这说明在王子和魔法师之上还有一个至善的裁决力量存在,那就是上帝及上帝之道。



3、中国人的内心没有上帝及其良善之道,所以只有凭借暴力去战胜魔鬼,如果战胜以后呢,结果自己的正义之事也变成了魔鬼的成就。



4、王子拯救那位被魔法师罗德伯特变成天鹅的奥杰塔公主,正是体现了基督精神:“法利赛人和文士,就向耶稣的门徒发怨言,说,你们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稣对他们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第五章30—32节)



5、从上述情节我们可以看到,《天鹅湖》与中国的《西厢记》之类的大团圆是多么不同。这些不同,决定了当事者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巨大差异,所以导致不同的社会命运。



由此可见,中国的转折,一不是“政治改革”甚至“制度改造”能够单独奏效的;二不是上层改革甚至政府更迭能够单独奏效的。中国的转折,需要全民的多方参与、需要全民自身的改变。而这谈何容易呢?如果没有上帝的旨意、基督的救恩,那基本上就是天方夜谈了。所以任何人间的活动,都不如祷告来得重要。而这已经被中国的近代史一再证明了。



(396)



过去,中国的武侠小说,恩怨仇杀,伏尸狼籍,可谓双方对阵、皆是群魔乱舞,一点看不到上帝的恩典与荣耀作为,因为这是一个费拉民族的作品?费拉民族,由于怀疑、怨恨,失去了对于上帝的公义性的信仰,梦想在自我尊崇中重获荣华,然而,连公义和信仰都丢弃了的民族,可能有好的出路吗?从《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来看,“道”不仅不是终极之词,而且远在“天命”之下。当然,我们也知道有人谬说,企图混淆真道、误人子弟:“华夏文化的终极之词称为‘道’,儒道两家皆然”,这实在误人子弟。因为儒家的终极之词是“仁”(先秦)与“诚”(宋明),而非“道”。



现在,为了实现“从一千年的异族统治解放中华”的梦想,我们只有仰靠圣子耶稣的仁慈了。基督不是“异族”及其文化的产物,而先天先地而存在着的宇宙之爱——万物都是借着他造的。仰靠基督,可以恢复华人的自信以致创造某种属灵的尊贵感:这是中华复国的基本前提。“基督教在中国的确立”,有待于基督徒们的认罪、悔改,用中国基督徒的心,打开中国非信徒的心,让非信徒和基督徒,成为同个家庭的兄弟姐妹,一起来,直接迎纳主的福音——这不仅需要撇开其他民族的文化干扰,更需要卸下自己民族的文化遗产。



(397)



狠狠地打在中国护照上的外国戳记,就像侵略者的铁蹄。但基督说,要爱人如己。所以我们不要求报复,有一天中国强大了,要克制自己膨胀中的罪性,要善待弱小国家。这样的事,是上帝所悦纳,终必成就。而成就这事的人,必得到属灵的祝福。



现今的欧美人甚至日本人对于中国人的恶劣态度,也常是基于中国人自己的弱点甚至是罪,而发作出来的。这多少有些像《圣经》故事所说的,上帝由于以色列人的罪而放出亚述人攻打他们,又让罗马人奴役犹太人。正是在这种末日感下,施洗的约翰开始宣告:“天国近了,你们必须悔改。”《马太福音》三次提到“天国近了”,我想谁真能悔改了,主必让他的敌人屈膝在面前。



近代中国的灾难深重,来自先秦中国的缺乏信仰。在缺乏精神基础的社会里,情况只能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元人的散曲就如是咏叹。没有耶稣基督的救恩,一切兴亡都是轮回,一切苦难都是枉然。



截止现在,1996年底,没有一位中国居民得过任何一项诺贝尔奖。这其实是中国的幸运,说明中国的西化程度甚低,是当今世界上“免受西方炸药文明毒化”的最后一块主要“净土”。任何“亲西方”的中国人士,只要它还保留中国国籍,都无法得到任何一项诺贝尔委员会的青睐。这说明“背景”与“身份”,在炸药文明的心中,是远远大于“个人价值”的。许多成就,都是“系统”赐予的,不是“个人”能够获得的。“荣誉”不是给人的,而是授予栽培人的那些机构的。



为什么近代日本西方化甚速,却唯独坚决拒绝了基督的福音?难道真像利玛窦神甫(Matteo Ricci,1552—1610年)的前辈方济各·沙勿略(St. Francis Xavier,1506—1552年)所了解的那样:“日本人声称,如果基督教确实是真正的宗教,那么聪明的中国人肯定会知道并且接受它。”但是因为中国尚未基督教化,所以一贯师从中国的日本,只能在天主教面前彷徨、犹疑,而最终走向了神道崇拜这一人造宗教、政治宗教、工具宗教。



反过来看一看,日本的存在,仿佛也是上帝给中国的一项“特别恩典”,要中国人朝夕惕厉、避免过度的腐败——因为像中国这样不争气的国家,“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给他多大可能性,他就敢于腐败到多大程度。好在日本像一根毒刺,紧紧叮住中国不放,让中国百般痛苦的同时,也抑制了中国的内在腐化。尤其近代历史表明了:中国人只有在日本的压迫下,才能保持团结御侮的精神。



(398)



一个关公像充斥的华人社会,为何忠义却荡然无存?一个不忠不义的社会,怎么会有信用?一个没有信用的社会,怎能有效运转?一个无法正常运转的系统,怎能得到救恩?(推广到其他社会看问题,美国2008年爆发的“信用危机”,其实也不是经济问题,而是丧失了忠义,被崇拜金钱的偶像给压垮了。——2008年注)



有形的关公偶像,摆设、利用最多的地方,就是商场、饭肆茶馆──这并不说明商人与忠义很有关系,而是奸商在“打广告”,在做“相反相成”的“欺人之谈”。这就是古代中国“商人”——殷商王族的后裔?这种“商业精神”是否有点“可悲极了”?



有形的关公偶像已被玷污的地方,要靠无形的基督精神予以净化。这就是“爱”。需要永不止息的爱——而不仅仅是被伦常亲疏所区别对待的“忠义”。对陌生人也不可以行欺诈!对敌人也要有怜悯!新的中国,需要这样的基督圣灵。



(399)



不是“万物皆备于我”,而是“万物皆备于耶稣基督”。万物皆备于我,故步自封,不求上进,只求前卫,终于堕落。万物皆备于耶稣基督,认罪悔改,终日乾乾,以致于无极。万物皆备于我,名为中国思想,实为灵性堕落的藉口,故宋明以下,君子亦不能乾乾,终招亡国之祸。



中国帝国时代历史上较好的时代如西汉文景之治、唐朝贞观之治,其统治的主流思想都是“顺乎自然”、“无为而治”;而帝国历史上较坏的时代如秦、隋,主流思想都是号召“人要胜天”、“改造自然”。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分?我们知道,顺乎自然、无为而治,虽未达到认识宇宙真宰、永生上帝的境界,但讲的也是人的自我放弃,以及其前提如人的有限性、人性中的恶等等。相反,那些鼓吹人要胜天甚至“人定胜天”的,终于沦为邪道。它们是在彰扬人性中的恶,把人的有限性,夸张为优越于神的无限性,终致生灵涂炭,天下不可收拾。正是根据这一悲惨的事实,毛派的口号“与人斗,其乐无穷”,被重新句读为“与人斗,其乐无,穷”。当然,即使帝国时代的“顺乎自然”、“无为而治”,比起王国时代例如西周成康之治的敬天勤政,还是差了一大截;所以和西周的成康之治相比,西汉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不仅毫无创造性可言,而且是明显消极的。只是“不作恶”,而没有“做好事”:这就是“顺乎自然”、“无为而治”的基本性质,而缺乏西周制礼作乐的创举。至于清朝的康乾之治,基本上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400)



埃及的沙漠、以色列的旷野,是上帝向人显示奇迹的地方。那里的地貌环境比较单调,接近永恒的意味。在这种意义上,到某地朝圣,或认定某地具有神秘,从人的角度说也并非没有道理。和埃及的单调环境相比,中国的地貌丰富,所以中国的灵性较少永恒的意味,而多世俗的变化。如果说到希腊,则显具某种激励思辩的海天一色的优雅地貌。印度的原始森林则给隐遁者良好的空间,不像西奈山的荒凉鼓舞着苦修者舍弃自己。人的灵性,就是如此受到环境的诱发或抑制,所以在必要的时日选择必要的地貌、环境,是使人接近上帝的必要方式。



轮回的而非进化的意识形态,如台北电影《饮食男女》和北京电影《轮回》所示,在唯独肉欲的华人社会中居于主流思想。所以华人一旦有钱,立即吃喝嫖赌,两眼空洞无物,恢复了动物的本相,他们的人生极境,就是“搂着小老婆在炕上吸大烟”。究其原由,是主流的华人早已放弃了进化的努力、来世的盼望。对于他们来说,“既然荣华富贵已经到手,人生就不再有任何奔头”,所以“中国的富人”很快就陷入同室操戈、争夺财产、家庭纠纷的内乱。这种费拉民族式的堕落,使人的罪性如虎添翼、雪上添霜。



但是新约改变了这一切。“耶稣说,妇人,你当信我,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神是个灵(或无个字)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他来了,必将一切的事都告诉我们。耶稣说,这和你说话的就是他。”(《约翰福音》第四章21—26节)在脱离罪的轮回,朝向更高目标乃至朝向天国的意义上,基督精神不仅不与进化论冲突,且可以说是进化论的先驱。更进一层,永恒天国的属灵的盼望,要比物性进化的属世运动更富于“进化”的精髓。



如此看来,基督信仰在当代,不仅不该向广义的进化论包括地质地层说、天体演化论宣战,而且应该包容它。因为这样的包容乃是更高意义的扬弃、进化意义的废去。基督徒对科学──进化论的态度,应如圣子耶稣对先知和律法的态度: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这样的比喻也许并不恰当,但意思是说,在前人的基础上前进,乃事在必然。同样,我们来,也不是要废掉中国文化,而是要消化它、成全它。消化的方式,就是让中国文化与福音结合;成全的方式,就是产生中国形式的基督教。中国可以有自己的基督教,但不可有自己的福音;中国基督教可以不是西方基督教的效仿者、学步者、拙劣的盗版者;但中国的福音必须与世界各地的福音完全一致。从另方面说,中国文化久已衰颓了,若不注入福音,早已僵化。所以,我们即使“废掉”了中国文化,也是在更高意义上成全了它。



“圣灵感动”不似于“良心发现”,它是外生的,而非内生的。“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第三章)“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同上)



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上帝的荣耀,没有寻求上帝的,只有背离上帝的。如果凭藉内在良心发现,我们也还是只能犯罪,无从行出完全的善来。所以,宋明儒学的“致良知”,无法达到“追随基督”的效果。因为人的良知有其限量,而把上帝表明出来的耶稣基督却没有限量:“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的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翰福音》结束语)在主面前,人须先承认自己的犯罪和无能行善,才能把自己真正交托出来,面向永恒的上帝,来超越自己的局限、罪恶和死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只能流于口是心非、口密腹剑的伪善。



(401)



中国历史上有过“追求上帝”或“探索终极”的运动,如殷周的上帝祀拜、春秋的墨子天志,西汉董仲舒的天人合一,魏晋王弼的自然主义、南北朝的佛教运动、宋明道学的天理认同,甚至洪秀全的拜上帝等。但是无论如何,中国历史上所追求的“上帝”并不是圣经所启示的上帝,中国历史上对于终极关怀所达到的认识,也无法企及耶稣基督所表明的上帝。其原因,从我们可以看得见的层面上来说,即在于缺乏认罪悔改;这并不奇怪,因为没有基督的福音,即不能达到上帝的纯粹,也无法认识罪的本质,这认识是对上帝的正确认识的起点。这样正确甚至完善的认识,本来不可能由天性犯罪的人来达到的,现在唯有通过直接来自上帝的恩典,即圣灵的感动、耶稣基督的流血赎罪,才有可能。而圣餐仪式,就是在接纳上帝的恩典、圣灵的感动、耶稣基督的流血赎罪。而中国以往追求上帝的终极关怀之所以失败,即在于缺乏耶稣基督的宝血作为中保。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竟然成了中国智慧的符号。为什么“可说的不可做,可做的不可说”,成为华人主流社会“为人处世”的方针。正如使徒保罗所说,“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马书》第七章21—23节)心里想为善,行出来的却是恶,这就是人尤其是“好人”的“基本困境”。而确信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行出完善来的人们,除了流于“满嘴的仁义道德”之外,还有干出什么好事来呢?因为取死的身体总受另一个律的支使,趋向于男盗女娼!所以中国的智慧也并非中国的独创,不过是人类普遍处境的典型说明罢了。



“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这是最坏的儒家,而不是基督徒。基督徒应首先认罪而不是用仁义道德来粉饰自己,否则就成了耶稣批判的法利赛人、粉饰的坟墓。只有经过充分的认罪悔改,基督徒对上帝的颂扬才是赞美,而不是阿谀,因为一张虚伪的嘴所说的,只能是阿谀,而不是赞美。



有人说,福音是“洋教”,“多了一个基督徒,就少了一个中国人”等等。我信主以前不懂其中分际,也是这样人云亦云的。但事实上,对哪一个民族而言,福音不是“洋教”呢?对希腊人来说,福音是外来的,对罗马人来说,福音也是外来的,对后来的欧洲各族和如今的世界各国,福音无一不是外来的——甚至犹太人也把福音当作外来的异端邪说呢!即使对犹太人来说,福音也是外来的、闻所未闻的,他们甚至因此而杀了耶稣。因为耶稣宣布自己里面住着上帝,这个福音太伟大了,因此对犹太人那种猥琐封闭的心灵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异已的、外来的。



是的,福音的核心对全人类而言,都是外来的──福音,那是天上的至宝,是从上面、从上帝的国里来的“永生上帝之子的信息”。正是因为福音这种先天的“外来性质”,耶稣才一再宣布,“我来不是要废去律法和先知,而是要成全。”因为耶稣的新约,使得律法与先知为主构成的旧约,获得了新的生命,一种由外(来)而内(化)的超越民族、跨越地域的福音,从此再无畛域,传布开来。



(402)



“无特定目标的仇恨指数”,即是一个社会腐败程度的指标,是社会综合症的病理心理反应。这种指数在“华人社会”尤其是在中国大陆的社会是特别高的。表面上看,这和历年政治运动的清算斗争史,具有密切关系,也和异族入侵、文明老化具有密切关系。苏联的例子可以看出,中国的病态不是孤立的。要消除这种“恨的壁垒”诚非易事,需要时间,尤其需要基督的爱心。这一点苏联比中国的条件还要好些,毕竟,苏联的主要地区还有基督教一千年的教化遗泽。若无教化,单靠严刑峻法的制裁,反而容易形成“抗药性”的恶性循环。



社会进步的根本要道是“治人心”,而非“治人身”。在“治人心”方面,基督教比儒佛道都更加有效,因为耶稣基督牺牲救世的榜样是无与伦比的。而儒佛道,悬壶济世就算头等极品了。在一个有信仰的社会里,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掘井,后人汲水。在一个无信仰的社会如当前的中国社会或久已成型的“中国国民性”中,前人大便,后人污秽,前人过河拆桥,后人陷入绝境。人们被迫先打扫厕所,然后再使用厕所。所以,代复一代地还债,而后又代复一代地欠债,永无止息──弥漫在这个社会中的感情,因而不会是爱,而只能是恨,轻的是怨恨,重的是仇恨。这样的社会,特别需要基督的救恩。



在这样的社会中生活,“做基督徒”和“做中国人”,不仅不相冲突,而且“做基督徒”还是上帝给当今中国人的“特殊恩典的标记”。西方人几百年来不断背叛耶稣基督,现在其主流社会已经“脱基督教”了,将来,上帝如果拣选中国人,来担当新一波的福音使命——这意味着,一个中国基督徒,首先要能把“基督的福音”与“西方的基督教形式”给区别开,不让后者误导我们对基督救恩的理解和追随。



(403)



华人的习俗是认为死人的灵魂可以保佑活人,许多民族的本能和原始萨满教也都是如此。这不仅是古代祖先崇拜的遗留,也是一种生物性的震撼带来的余波。比如一个人活着的时候,人们背后议论他不觉得什么,但是如果他死了,人们再议论他的时候,总觉得他可能听见!这不是很奇怪吗?人活着的时候听不见的东西,死了以后反而会听见!这就是我上面所说的,死亡带来了生物性的震撼。多么可怜的人性!



多数人都不是心甘情愿地死去的。如果说一个死去的人连“自己想活下去”这一点都办不到的话,他又怎能听见自己生前都听不到的东西?又怎能赐福于“比死人还略胜一筹”的活人呢?尤其是那些生前就缺乏灵性的“多数人”!死后倒反而有灵了?真是异想天开。



(404)



中国社会是充满纷争的,所以它颂扬和谐。这从中国的纪元方式上也可以一目了然:我们是以人断代,以代断文明;以文明断神明。而不是相反,以神明纪元(如耶稣纪元或奥林匹克祭典)或以文明纪元(如罗马建城或穆罕默德起事)。中国的纪元方式本身,就是习于中国文化的人们(即“中国人”)不断纷争的活生生的象征。



满人乾隆为何在朱元璋墓题上“治隆唐宋”的字样?是因为他们一丘之貉,都以“治天下”而非“理天下”为务?这些半开化的蛮族,用一下汤因比的概念,乾隆是“外部无产者”,朱元璋是“内部无产者”。而福音的传播者,则采取了完全相反的路线:从文明的最深部仰靠上帝的恩典,自我更新,即认罪悔改,如耶稣倡导示范的那样:天国近了,你们必须悔改!



世界有些事情是十分奇妙的。例如中国采用“公元”和耶稣纪元,却是从无神论掌权的1949年开始的。在此之前,中国通行是政权纪元,1911年以前是王朝纪元,1912年以后是民国纪元。中国在传统上把“正朔”看得至关重要。正朔是一年第一天开始的时候。正和朔分别为一年和一月的开始。夏历以冬至后第二个月为正月,天历以冬至所在的月份为正月,夜半为朔。因为正朔是王权(皇权)的象征,所以在王朝更迭之际,采用哪家的正朔也同时表明了政治取向。一个例子是:孔子在《春秋》中,每年之初必称“某年春王正月”。古代帝王易姓受命,必改正朔;故夏、 殷、 周、 秦及汉初的正朔各不相同。自汉武帝后,直至现今的农历,都用夏制,即以建寅之月为岁首。如此看来,1949年中国确立了耶稣纪元的正朔,其神秘意义非同小可。



从技术上说,因为1949年中国沦为苏联的卫星国,因此奉行了苏联的正朔“公元制度”,这好像是共产主义的,但其实不是——因为苏联奉行的公元制度来自于俄国东正教的耶稣纪元传统。中国奉行耶稣纪元这一事件,在神秘意义和文化意义上,已经大大超出了历法意义和政治意义,而成为一个历史性、趋向性的暗示:中国最终并且已经开始成为“基督教国家”。尽管在其开始的几十年,这个国家是受到了“敌基督者”的控制。但是“奉行基督教正朔”一事表明,中国的基督教化,将是不可避免的神秘过程。



反过去看,中国的僭主们自立为王、自封皇帝,侵犯了上帝的特权,很早开始都像是受了诅咒的人。这样的人所统治的社会,若不尽早归入耶稣基督,如何得到赦免?这诅咒并非外在的、可以逃避解脱的,而是内在的、早于“与生俱来”的。它使我们夜不能安寝、昼不能安食,劳碌奔波,终归捕风。我们的劳苦仿佛显明了:我们作为“罪人”的生物学意义,可与我们作为“罪人”的神学意义,是可以互相印证的。



(405)



“富而有礼”只是浮光掠影的表象,因此也是不可信赖的期待;“有礼而富”才是问题的症结,是生命的秘密所在。因为“礼”不仅是礼貌,更是秩序:秩序是财富的根源、进步的前提;而不是财富的后果。相反,过多的财富有时反而会导致社会的腐化、秩序的瓦解。一个无秩序的社会,如果由于外部的输血而突然富了,会更危险,这时进入它体内的财富形同炸药。而是一世界的中国,即将面对这一局势。



依据救主的福音,对恶势力该如何?抵抗?投降?不作反应?──也许,不论行为是抵抗还是投降,内心该是不作反应?──这样的“抵抗”便是顺服上帝,这样的“投降”也是顺从上帝。让我们仅仅注视基督,而不要注视一切干扰我们视线的灰尘。让我们的视线穿透一切灰尘,与永生上帝的光,交流在一起。



(406)



“文革”是一个怎样的事件呢?老大指着一个拒绝了他的女人对群众说:“凡是在心里动了淫念的,就是犯了奸淫;你们中间谁要是无罪的,就动手把她打死。”于是群众一涌而上,乱棍打死那位胆敢拒绝老大求欢的坚贞女子;然后为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就必须投入老大的“不断革命”,这种革命就是互相斗殴──最后斗殴完毕,所有这些人都遭到老大的厌倦,受到促狭、暗算、戏弄和收拾。当一个暴君由于缺乏娱乐而心情闷闷的时候,他手下的人们就必须变成马戏团里的牲口,供他开心。



最终的结局,就是那自命为“四个伟大”的老大皮囊,在“关河空锁祖龙居”的没落中,在秘书太监、护士宫女的扶持下,终于现形为完全彻底的僵尸。僵尸的“斗私批修”闹剧,才终于闭幕。马戏团里的牲口纷纷变回人形,控诉文革,说文革时老毛放纵自己大私大修的遮羞布,是为老毛遮盖自己的淫行作旗帜的。他们甚至控诉说,这是地地道道的“共产主义运动的写照”,是用基督教方法推行的“反基督的运动”,不仅仅是“反基督教的运动”。他们好像不记得自己在其中曾经扮演过一些角色,一些他们自己后来希望忘掉的角色。



难怪老大的皮囊尚未死透之际,福音已在中国已经复生。老大一死,标志着冰河解冻、春潮涌起,从现代北朝的荒原上,兴起了永生上帝的真理,那是超越政治、超越人欲、超越物象世界的救主福音。



如果没有救主福音,很难奢望“改造国民性”的政治运动甚至“历史运动”,会有什么积极的成果──因为特别丑恶的国民性,也正是普遍的原罪中,衍生出来的。没有积极成果,不是因为“决心不够”或“力量不足”,也不是“时断时续”造成的;而是由于“改造主体的缺席”。更准确地说,不是良善缺席,而是恶魔主席。于是,“改造”成了一项“歪打而不能正着”的“瞎搞”──以罪犯去惩治腐败,用恶棍来唤醒民众,结果只能是越改越歪,越描越黑。近代中国的一百多年,就是如此步步步入泥潭的。



那么,上述不幸是否由于技术失误造成的呢?不是。信耶稣以后我才恍然大悟:“改造国民性”的外科手术思想,从一开始就错了,那是周树人之流的留日学生“以倭为师”时的幻想。而在一个基督徒看来,除非圣灵亲自动工,“改造人”的事业是毫无胜算的可能的;而如果圣灵动了工,已非人事,无从研议;乃是天命,唯有虔诚祈祷了。



如果未来的中国接纳了基督的福音以形成精神的主流,则无异于耸起了“世界史上的民族命脉的一大高峰”。这是山峦之上的奇迹:替补儒学的世故、更新道家的灵性、清洗佛教的慧智;兼并三教的机巧、复兴敬天的古道、吐纳现代的知识、超越既定的时空、进入灵界的奥秘。如此,必在东亚的核心地带,开一文明世界的新局。如此,将在孔墨的故地、佛教的本营、回教的东陲(中国西部)、基督教的西部前哨(中国东部)的汇流处:造成全球效果。世界历史为之改写;世界格局,为之改观。



如此深度的演进,不仅涉及民族命脉,而且决定人类走向。埃及人和希腊人的改宗基督教,波斯人和印度人的改宗回教——都不能与之相比:不仅缺乏如此幅员的广度,而且没有这样三层文明的累积与历史叠加的连锁反应。例如,埃及人和希腊人的改宗基督教,波斯人和印度人的改宗回教,都只有两番叠加。中国则是在“第一南北朝”期间改宗佛教之后,再加上现在的“第二南北朝”的改宗基督教,于是形成中国特有的三层文明的叠加。



(407)



使徒保罗引圣经旧约说,“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异诡诈,满口是咒骂苦毒,他们的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他们的眼中也不怕神。”(《罗马书》第三章13─18节)一则流传颇广的故事说孔子论杀人的方法,以刀杀人最低下,以笔杀人为中等,而以口杀人最高明。可见他们都把人的口舌列为一种武器并且是是一种凶器。语言的力量是无穷的,因为语言可以改变生命的作用,可以改变生命的努力方向。



如果仅仅把“传福音到中国”视为一种百花齐放的文化运动;如果没有决心“用福音树立未来中国的脊髓”──那就是因为没有看见耶稣基督的圣子一面,没有看见人子的圣子一面,就无法看见福音的神秘一面。传福音到中国,不仅是一种“文化运动”,不仅是一种“精神运动”甚或“神圣运动”——传福音到中国,是可以使灵界的力量注入人间的,是可以攻克地球上最后一块无神论和最大一块鬼神论的领土的。这属灵的战争要比军事意义的战争更难进行,也更有意思,任重道远,志士其勉为之!



如果中国基督徒能以上帝的灵、基督的名,攻陷并同化中国,从而恢复中国居民心中“上帝为自己预留的位置”,那么,中国这个“世界历史上最大且最后的无神论的人类动物园”就会变得面目全非;无论是好是坏,世界历史也许真将趋于“终结”了;因为那意味着世界统合、基督复临、最后审判的前期准备,都已一一完成?



(408)



一切新思想都是“外来”的,一切新信仰说到底也只能扎根在移植的土壤中而非原生的土壤中。例如,儒家只是鲁国文明的产物,而后才成功移植到秦晋,结出汉代长安“独尊儒术”的果实。秦代以后,秦晋的土产法家,反倒在原产地沦为次要的了。道家本是楚文明的产物,一如先秦的每一名家显学,都是某一特定国别及其从属的文明实体的产物。



东亚的佛教是外来的,在其原产地的南亚反倒湮灭无闻。伊斯兰教是从麦加神庙以外的非阿拉伯世界输入的若干元素组合的,这些元素不仅有拜占庭的基督教、还有波斯的摩尼教、散居各处的犹太教等等,这些元素和穆罕默德一起改造了麦加神庙。按照人文主义的说法,欧洲的基督教则是由犹太会堂输入的,而犹太教则是从埃及输入的。甚至连日本最自豪的“本土神道”,也还是从中国输入的。中国的列宁主义是从俄国输入的,俄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从德国输入的,德国的社会主义则是从英法和无祖国的犹太人那里输入的。甚至连泛斯拉夫主义也是由日耳曼输入的。



我可能理解得不对,但我相信:基督不是犹太人的种族产物,不是欧洲人的精神产物,耶稣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他为救赎全体世人的罪,被犹太人和法利赛党陷害,被欧洲人本丢·彼拉多杀害,然后受死、复活,荣耀了上帝。这带来了一个全球性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宇宙意识就萌芽了。这首先是发轫于那些较早的文明世界,如埃及的一神教革命,而后经过商人和征服者之手,流布全球。这还是就宗教的形式而言。如果就信仰的本质而言,则更是“外来”的:对上帝的信仰和原始映象,本来就是“从上帝的光”那里渗透出来,逐步潜入人心的——是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在人心中为自己预留了位置”。信仰岂是人心的造物呢。人哪里有能力信仰自己无法相信的对象呢。



(409)



有评论者说:“佛教博大精深,而基督教就只有耶稣,除此以外,空无所有。”此言的确矣。但基督信仰是不可能没有耶稣的,所以基督教尽管可能有一千个错误,却不可能是空无所有的。



比如说佛教的理论、修行,构造宏大精致,仿佛巨大的建筑;而基督的福音却是简单的,只要求一个“信”字,“望”与“爱”以及其他附属行为,都是基于“信”。是信心使圣灵得以与我们同在。圣灵是光,而建筑哪怕是神学理论的大厦却是阻隔光、遮蔽光的,至少也是分解光、曲折光的。不错,好的建筑可以现出光来,但并不能增益光。



仪式化、群众性的祷告辞中所求的种种,如“叫我们可以合而为一”,“叫人间可以有正义与和平”等等,大都是可望而不可求,可求而不可即的。但即使如此,只要这样的祷告是奉耶稣基督的圣名,还是要持续不断下去的;否则,人们就会彼此屠杀,人间就要由邪恶掌权,田野就会沦为刑场:这样的惨状不是疯狂的想象,而是中国两千年来大一统皇朝史的主轴。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秘密,就在于缺乏上述的祷告,故致邪恶势力登堂入室,成为正统。所谓“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此之谓乎!如果仅仅取法乎下,那么我们只能像在二十世纪的中国那样,得到一个阶级斗争的地狱。



不算唐代景教至今一千余年,元代也可里温教至今也有七百余年;不算明末清初的天主教至今四百余年,即使从新教的马礼逊来华二百年甚至从条约保护的传教士至今一百五十余年起算的话──福音在华传播的势头,仿佛已经失去了锐气。或历来就锐气不多?



有人拿当前1990年代中国大陆的福音传播与罗马帝国早期的福音传播相比……然而,当主后三百年时,君士坦丁一世,都快皈依了!而且那么多希腊的罗马的神学家已经星罗棋布。而中国呢?中国的传教事业似乎在追求无冲突境界?然而,没有冲突的传教,是无从产生火花的。如果真的要让福音成为中国社会的精神主流,我们已经没有很多时间可以浪费了。如果再过一百年,福音还不能占领主流地位,那么就将陷入胶着状态,中国福音化的良机可能不再。基督新教势将重蹈景教、也里可温教、天主教的覆辙。



佛学重包容,基督重排他。从人的角度说,包容是美德;从神的角度,包容是首恶。从人的角度说,条条大道通罗马;从神的角度说,“若不通过基督,没有人能到上帝那里去。”佛教的道理是因功报果;基督的道理则首重预定论、拣选论。佛教是把主权放在人类和行者手里;基督则是主权归还给了上帝。在这种意义上,即使上乘的佛教也还只是一种“旧约之前”,一种注重行为胜过注重灵魂的属世律法。涅槃,不就是以佛教术语表达的渴望吗?渴望进入灵界、获得永恒生命——这与“为我和福音的缘故而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的“生命”,不是一回事。轮回,不就是在物质世界的奴役下万变不离其宗吗?摆脱轮回的涅槃状态,就是摆脱犯罪与堕落之“宗”、跟随基督出死入生。这时,需要加上“上帝的恩典”、“基督的救赎”,就可以获得“无从把握的涅槃”了;也可以摆脱历尽修炼无法脱离的轮回。



佛教的法则是“戒──定──慧”;基督的救赎则是显现为“慧──定──戒”。这慧就是基督的光,是从永生上帝那里降下的,而不是从我们自身生出的。这定,就是基督的十字架和他的宝血,是从永生上帝那里的灵魂降下的,而不是从人类的血气生的。这戒,就是基督的新约,是从基督的血和光中诞生的,而不是我们凭藉自己的努力苦行,可以达成的。



佛教的“戒──定──慧”,其核心是依靠自己。基督的“光──十字架上的血──新约”,其核心是仰望上帝。这样的新约,并非戒律的集成,而是恩典的见证。这样的新约还不是光,而是与光的契合。这样的光,不仅是真理,不仅是道路,而且是永恒生命的本身,是高于“内在涅槃”的外在神能。这样的神能在根本上不是基于我们而是外于我们的;也就是说,这样的神能不是我们的努力攀登“道路”或尽量放弃“自我”,就可以达到的;这样的神能是永生的上帝从外面为我们开启的灵界。



(410)



我以前喜欢佛经,但从来不喜欢佛教;佛经中有人生的智慧,佛教中无上帝的带领。故,读佛经,不可以当作属灵信仰的依归,只可当作属世知性的超度。佛经的悟性,尽管还是人本主义的,但毕竟高于世俗的挣扎;但也仅此而已。如逾雷池一步,将之奉为灵魂得救的要道,反而尽失诵吟佛经的益处,不仅无功德,甚且有害处。而拜佛教的偶像,则从佛经落入了偶像的崇拜。大乘近乎多神教,令人神散意驰;小乘则为自我修炼,越陷越深,哪来的超度?



佛教所澄清的空无性,可以帮助灵魂脱离世俗的肉体的生活;但却不能给予灵魂提供进入上帝国度的道路——因为一切有效的道路必须是有形而具体的,而不可以是朦胧的、模糊的甚至随主观的感受性而不断游移的。“一切众生都有佛性,例如,傻子也有佛性”——这样的思想与万物有灵的平等论何区别?但愿这样的佛性与灵魂毫不相干。因为这样的理论抹煞了神与万物的区别,抹煞了人的高贵性,从而也就抹煞了人的灵魂的方向感。这显然已流于虚无主义,尽管披上了不同于世俗的虚无主义和玩世不恭的“圣洁外衣”。



原始佛教是以无神论为基础的。即使在大乘佛教看来,“法”也大于“神”。表面上看起来,法大于神与“道成人身”是相通的,然而实际上,佛的法却是人的手可以掌握的,所以人能成佛。仿佛可以通过咒语、秘仪,就可使人获得不朽、可以成神:摆脱轮回、达于涅槃、进入永恒。这显然过分了,说它过分,是因为它为背离生命的原理:如果每片树叶都涅槃、都不朽,那么世界是否过于繁杂了?宇宙之道不是树叶可以掌握的,那为什么就一定是人心可以掌握的?要求得太多就有泡沫化的风险!很可能连合理的希望也将失去了!



我们不该将福音与佛教之类的东方宗教混同起来,更不该像欧洲的混合主义者弗·尼采那样,以佛教的镜子来透视基督教。即如他的奴隶道德说,就是把基督教“佛法化”的产物。实际上,基督教是打仗的(保罗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动刀兵的(耶稣说“我来不是致太平而是动刀兵”)信仰。既然与异教的战争本来就是福音的内核,我们又岂能步欧洲混合主义的后尘,以佛法、婆罗门教义来篡改基督信仰?



佛法只是三维世界的真理,天堂、地狱、人间都可括入这一范畴,福音则超越三维,进入灵界,融进不可思议的神秘──佛法是既定的、呈现的,福音则是未知的、隐秘的。另外一面,佛法无极,福音则有极;那极便是上帝。福音以上帝的实存,答了佛法的虚无主义;尽管这实存是属灵的、超越三维世界的奥秘。



(411)



佛教重殊途同归,福音重父子圣灵。殊途的偶像同归于一个佛法,父子圣灵扩散到无限的时空。佛法说到底还是局限在物性的世界以内,尽管它预言末世大劫,能够帮助我们和世界保持距离,却无法帮助我们进入大劫之后的灵界。父子圣灵则超越时空的物性,能够帮助人们进入永生上帝的国。“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哥林多前书》第五章7节)我们纪念羔羊耶稣,具有义务接受耶稣基督为主;否则,就是下在地狱里,也不如那些生前没有听过福音就下在地狱里的灵魂,他们还有一次在地狱里悔改得救的机会。听过福音而拒绝福音的人,永远不得救赎,“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哥林多前书》第五章7节)



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这就是中国教会必须一体化的理由。否则,所有的教会肢体都对不起主。所有的教会肢体都必须在耶稣基督里获得同一性:这就是中国文化必须福音化的理由。不合福音的文化必须摒除:这就是中国社会必须基督教化的理由。──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一切不信上帝的人,一切摒弃福音的人,一切拒绝接受羔羊基督为主的人,一切分裂教会的人,一切假冒伪善的人,你们,我们,和他们,都必须面对这样的血。羔羊基督被杀献祭的血,印在所有人类的身、心、灵上,使得所有人类都必须背负这样的血债。



“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中国人的社会健忘症,不是生理的病,而是灵魂的病,是因怯懦而不敢面对恶势力,也包括不敢盯视自己身上的恶。基督的门徒则是以“纪念基督”,而不是以仇恨和战斗,来战胜撒但。基督教的核心就是“纪念”:纪念主的受难与复活;纪念主的话语和神迹──这样的纪念是奉主名来的,高高在上和散那;这样的纪念,是永不止息的爱。



对“真诚的基督徒”来说,在我们内心,在真诚的中国信徒彼此之间──我们对中国的异教文化和异教历史所应抱持的唯一态度只能是:一笔钩销并在内心予以蔑视。



我们或许需要“纯粹的福音”更甚于需要“中国文化与基督教相结合”──因为逾越节的羔羊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被杀献祭了。在他的鲜血面前,我们岂不具有一种义务——拒绝撒但的诱惑,拒绝“中和”、“中庸”的诱惑,一意孤行行进在十字架的道路上!



(412)



在耶稣基督降生为世人赎罪那前后几百年间,有些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说希腊语的人,包括欧洲、中东许多混合民族)从期待弥赛亚(受膏者、复国者、受难者)的世俗的国,转而投入基督的属灵的国,从而融合为新的“基督教民族”。而拒绝这一新约及其转化的犹太人,也从此失去了救恩,沦为亡国的奴仆。与此同时,中国人则从期待天子(有德之君),转向了服从“皇帝”(窃国盗匪),中国人与犹太人相似的是在那几百年间完成了一次灵性目标的转移,只不过是,这一转移在大部分中国人这里是下行的,在一部分犹太人那里却是上行的——从属世的弥赛亚转向属灵的基督,这部分犹太人后来就升华成为基督徒。而下行的中国人却从宗教政治的真命天子转向军事政治的盗匪皇帝。就此而言,仿佛执政掌权的中国人比丧权辱国的犹太人更加“变通”,但这里却体现了一种向下的变通,即灵性的完全堕落。真命天子的宗教性完全消亡了,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政治符号,任何一个无道昏君都可以利用。而到了现代,“真命天子”竟然演变为一个情场代号,成为女人向别人介绍自己情夫的代词。



进入现代,帝制废除,皇权亦被驱离庙堂。也许这是上帝给中国的一次机会?让中国可以作出选择,脱离那次下行的改轨,而通过上行的道路,进入羔羊基督。



(413)



《老子》的“圣人”思想还是人本主义的,如他倡言“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第四十九章)这比《福音书》以致《先知书》的人性批判甚至咒诅百姓的神本主义,仿佛是生于两株不同的精神之根:圣人自有智慧,冷峻无情,明哲保身;基督依赖祷告,多愁善感,杀身成就父神的旨意。



《老子》的圣人崇拜与《约翰福音》“道成人身”不同,还是基于自然主义、人文主义的偶像崇拜,因为《老子》的“道”是没有位格的;而《约翰福音》的“道”与“圣言”,则是以《旧约》的位格之神为前提的。《老子》的“圣人”仿佛是超时代的,不似庄子、孟子甚至孔墨等笔下的圣人都有时代性。但明眼人可以看出,老子的圣人,实乃夫子之自况也,是其作者的“我”及“超我”,并非另有所指。



如果说《老子》的圣人与耶稣在表面上还有“相似”,那也只是像孔子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登山宝训》的“相通”。爱与仁(仁者爱人)、虚己和克己……诸端思想,本为“轴心时代”里各个文明社会的相通倾向──如中国的圣人、以色列的先知、印度的行者、希腊的哲人,尽管他们四国的思想之根,迥然不同,不论他们彼此之间如何移花接木、巧妙嫁接,皆非亲生可比。例如,柏拉图的上帝是“流出世界”的,是没有位格的,从普罗提诺到柏格森,皆从其类;这与《圣经》上那位具有喜怒哀乐的位格之神耶和华上帝,完全不同。再如《老子》的“圣人”也是“无喜怒哀乐”的典范,完全不同于圣子耶稣基督的多愁善感。



如果强指《老子》之“圣人”为《新约》之“基督”,其渎神之意是始料所及的:圣人之道,只是没有位格的自然之道;基督之道,则是拥有位格的上帝之道。无位格者,有死;有位格者,永生。所以从圣人之道发展出来的是魏晋玄学,而从基督之道发展出来的则是欧洲神学。“玄学”讲论了自然之道;“神学”则讲论上帝之道。



(414)



美国黑人,很少纯种的非洲裔;在这种意义上,美国黑人是美国白人的亲兄弟,他们身上奔流着白人祖先的血液。从种族纯净的“黑色美学”来看,这也是一种“黑人的原罪”;正如从社会纯净的中华意识来看,中国一千年来的亡国历史,使我们这些亡国奴的后代,带有种族与文明双重意义的原罪。难怪,“我们生下来就被人藐视”。但十字架和圣子耶稣的殉难,是可以洁净中国的。也只有十字架与圣子耶稣,方能洁净中国。



(415)



福音在中国传播的主要障碍是“洋教论”。相比之下,科学理性的障碍倒在其次。如果破除了洋教论。以福音的优越性和“现代性”,不仅可以收服无神论的游子,更可以接纳鬼神论的浪子。



1、所谓“洋教论”的意思是,基督教是外来的。但经过我们的研究,可以证明基督教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洋教”——因为福音是天上的灵粮,是超越种族与文明的特殊启示。



2、福音与基督教的关系,仿佛灵魂与身体、软体信息与硬体容器的关系。“洋教论”在批判错误的传教方式时,是有用的;但在批判福音时,是无用的。错误的传教方式,就是把福音等同基督教,把灵魂等同身体,把软件信息等同硬件容器。



3、大写的真理与小写的真理:福音代表的是特殊启示,是大写的真理;文明代表的是普遍启示,是小写的真理。不幸的是,基督教常常脱离福音,沦入文明代表的普遍启示里去,沦入小写的真理里去了。



4、福音在中国历史中的必然性:这体现为中国将从传统的普遍启示──儒释道三教合一的理学,走向特殊启示的灵性。



5、“吃教者”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职业化、物欲性;这与“殉道者”正好相反。尤其吃洋教者,决不会去殉道的,其行为甚至还不及中国传统的君子。但愿主的永恒光,能驱散各级组织的阴霾,叫我们得见神的国与神的义是超然于伪信之上的。



6、人生三境界:



(A)前卫,向前疾驶──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B)向上,向著标竿直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C)祈祷,做器皿,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416)



洋教问题的历史渊源一二三:



1、洋教的形成,与建立在“不平等条约”上的西方国家的武力护教史有关。与此对照,中国南北朝的佛教虽然几度被异族政权(北朝)奉为为国教,其传统护教毕竟是和平的,尤其它们作为内驻政权而非殖民政权,就更少激起一些中国社会的异体排他性。



2、洋教的形成,与基督教体质上的排他性有关。与圣经的业已完成的封闭性质相对照,佛教的经典是一个开放系统,包容到了庞杂的地步,可以容纳不同宗教和各种哲学。



3、洋教的形成,与因信称义的“选民”观念有关。尽管新约废了犹太人的选民身份,但又立了基督徒的选民身份(参见《加拉太书》四章)。在与其他几个“世界宗教”的对比下不难发现,伊斯兰教因是“以实玛利的后裔”阿拉伯人传下的,故种族主义较强,只能以阿拉伯语读经,甚至禁止翻译经文。佛教则过于兼容以致纲纪废驰。唯有福音适中。福音是亚兰语说出来的、希腊语记录的,拉丁语翻译的,而后转译为各国语文。而原始的亚兰语现在已无传人,故福音必然成为真正国际性的,甚至成为“天国的绝响”。



对中国基督徒来说,可以在圣经历史(包括旧约新约两者)中受到的训练,是无从在中国历史典籍中习得的。圣经历史是上帝的启示,而中国历史典籍则不是。有人认为学习圣经历史是与华人的文化习俗显得陌生的以致艰涩的乃至格格不入的,因此需要编出一些中国自己的“圣经历史”。但是,唯有坚守真正的圣经历史而不是杜撰伪造中国自己的“圣经历史”,才不会误入歧途。唯其如此,才能补足华人文化习俗中的缺陷,从而使得自己可以触及上帝的启示,也能受到潜移默化的训练,能够易恶俗为良善。反之,华人将在恶俗中打滚,正如自己所评说的“永世不得翻身”。



1、思考一下洋教的历史命运:亚伯拉罕的流亡,摩西过红海传播洋教,耶稣的流亡,保罗过地中海传播洋教。占有埃及和犹太全地的拜占庭人过黑海传播洋教到俄罗斯……十字军再过地中海,西欧人过大西洋与印度洋,欧──美人分别从西──东两方合围太平洋、进击远东、渗透中国……



2、思考一下洋教的文化性质:洋教成了航海民族的信仰,若无基督教的精神力量,不可能有地理大发现以后的世界格局。洋教的历史性变革契机,所谓命运转折点,皆发轫于飘洋过海!海洋是国际通道。如果把“洋教”理解成“国际文化”,那么洋教本来就不是任何民族的产物。而且,福音还不仅仅超越民族意义的洋教,因为福音不是文化甚至不是复杂的国际文化,福音是天上的灵粮、神明的启示、天国的绝响。



落实到中国,佛教补了耶稣纪元前后到十五世纪这一千五百年间的天主教一课,明末以来的传教以致马列主义的共产主义天堂论则补了宗教改革和“新基督教”及各种异端神学的一课,现在,到了让福音本身直接进入中国正统思想的时候了。也就是说,中国已经到了可以排除各种中介物而直接接受福音的程度了。



耶稣所传达的福音信息,说明了这哥世界里对垒的两造,都是坏的。包括保罗所谓“这世界的神”,也是敌基督的:“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哥林多后书》第四章3—10节)。



耶稣在《福音书》中多次比喻说,上帝要发兵除灭罪恶的传统势力:“园主来的时候,要怎样处治这些园户呢?他们说,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耶稣说,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所以我告诉你们,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谁掉在这石头上,必要跌碎。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稀烂。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听见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们说的。”(《马太福音》二十一章40—45节)仁慈的主,是以爱心来除灭人渣,清理人类垃圾的目的是要实现他的爱。所以主说,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马太福音》第十章34节)



上帝总是先救“最败坏的”,正如医生先救病危的。古代中国人“好过”犹太人、罗马人,所以上帝先救更坏的、病危的;现代中国人已经从人世意义的较好沦为较坏,甚至变成了“次殖民地”,中国既然作为最糟的病例之一,所以主的救恩就来到了!



(417)



在汉人中传教的难处在于:其以往惯常的文化模式是封闭的、内敛的、自我消解的,而非开放的、外扩的、殖民远方的——因此“传教”这种“宗教殖民主义”很慢很难地才与汉人的脾性相适应,尽管在历史上如隋唐时代汉人也有过辉煌的传教记录,但在多数时间内,尤其在近代,积极的传教行为反被保守内敛的汉人视为“非诬即枉”。



怎么办?大约只有大一统的板块解体,全民开始流散世界各地的时候,传教的方式才能打入汉人生活的状态,并契合之。实际上,这个过程在十九世纪甚至更早就开始了。不过于今为烈罢了。未来中国的进一步全球化,也会带来进一步福音化?但愿如此。



(418)



人:生有七尺之形,死为一棺之土,所谓立德、立言、立功,都可以视为超越形体的物质奴役、恢复灵体的精神本性、重归永恒净土、星空故乡的努力──这些努力的后面都离不开“苦行”,甚至以苦行作为它的最高表现。而苦行的前提,是人在至高者面前的极度的谦卑和虚已。



“人心唯危、道心唯微”,是人生存处境的写实;但“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却不能构成解决之道。除非,人把“中”理解成为“纯洁的羔羊”,理解成为“救赎世人的罪而自愿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圣子耶稣基督”。“中”的字形可以理解为“十字架加圣杯”。十字架和圣杯告诉我们:我们都亏欠了神的荣耀,从而陷自己于劫难。人若不是追随圣子耶稣基督,皆无法脱离灭亡的命运。而儒家的中道及其种种学说和实践,早在文天祥殉难时就被证明已经过时了。儒家的失败,使它无法培育足够的“人”、足够的尊严,以平民主义的宋朝去抵抗贵族主义的蒙古。到了明清两代,儒家干脆就成为表面的涂料,因为我们已经无法想象,如果华人还有儒家教导的那种气节,怎么会被朱家父子这样的病人一再施虐近三百年?又怎么会被满洲披毛戴角之辈敲骨吸髓了近三百年?相形之下,西欧的基督教社会就成功得多,因为那同时也是一个半开化的贵族社会,而不是东欧的东正教、西亚的景教、北非的科普特教所立足的“成熟的平民主义的费拉社会”——难怪在相同的教义之下,半开化的贵族社会成功了,“成熟的平民主义的费拉社会”失败了。而在东正教里面,唯一获得成功的俄罗斯相应之下却不是一个“成熟的平民主义的费拉社会”,而是一个“半开化的贵族社会”——可见我们上述的分析与的理解是多么深刻。



(419)



“万物一体”的宋明理学思想,窃取庄子与佛教的虚无主义,貌似无神论的泛神论,实为抹煞人的灵性。这种“贬人之仁”,与先秦儒家的“尊人之仁”,貌合神离,实不可取。它是自人而下沉的堕落,而非自人而上溯的升华,实在不足为训。



人对万物,应该亲和,但不苟同。天理不是上帝,最多只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所启示的“话语”。为什么说“最多”?因为神的话语是启示性的,而非逻辑性的,所以是在人的理性把握之上。不像宋明儒学的“天理”之类那样,终究是在人的理性把握之下,很容易遭到证伪程序的否决,反而缺乏内在的生命。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走遍天下,传扬福音,涤荡不义;寸步难行,遇到邻舍羞辱,甚至遭受家人唾弃。这里,不仅是人理、天理,而且是在可解的天理之上的、不可解的上帝启示。上帝的本真,通过圣父所显示的圣子,及其十字架的羔羊奇迹,显示出来。



没有主心骨的人,在什么地方都是“呆着”。这句北京土话相当深刻地表达了人类的处境,那就是存在着,但无所作为。这不仅因为“天下的乌鸦一般黑”,还是由于“无理寸步难行”。消除无理状态的方式就是建立信仰,有了信仰就有了主心骨;结果是“有信仰的人支配他人,无信仰的人受人支配”——有主心骨的人再弱,都强于无主心骨的人;即使坏的信仰,也能造成强大的行动力。何况好的信仰,终能清洗文明、再造历史。



(420)



民国初年,中国流行的“西方物质文明”、“东方精神文明”的对称二分法,并非完全不了解西方文明,而是多少基于这样的事实:十六世纪以来的西方主流社会,背弃基督、糟蹋福音、自立为王、僭越天庭的极度败坏,已使他们的子孙堕落为物欲充斥、精神颓废的撒但教徒。尽管这些撒旦教徒还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招摇撞骗。耶稣在福音书中对犹太人的斥责,用在对这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欧洲殖民者身上是十分适宜的:“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约翰福音》第八章31—37节)



“信耶稣”的犹太人都想杀耶稣,“信耶稣”的欧美人会好一点吗?会好一点,毕竟他们创造了“基督教”。但是这个往往是建立在“另一种福音”的基础上的“基督教”,往往在执行敌基督、反耶稣的行动方针。这在德国诗人歌德的诗剧《浮士德》中得到了典型的表达。浮士德就是十六世纪以来西方精神的写照,浮士德博士这样的欧洲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无所不用其极,其罪行比惯于烧杀劫掠的蒙古人毫不逊色。



再看中国,事奉基督重于事奉父母,这显然违背中国传统的孝道,如果坚持而不妥协,福音难免和中国社会发生冲突,因为中国是个以复杂的人际关系精心包装起来的社会,已经让人造的、虚幻的安全感,取代了生命随时面对的危机,并因而如此降低了上帝的必要性,而使自身跌入自我美化的甚至魔鬼控制的领域。但现在情况丕变,独生子女政策已经瓦解了中国的人伦社会。中国社会的未来,在无法无天之上还要加上“不伦”,五伦消灭之后,一个极度空虚的野蛮国家,也许正在为基督的福音敞开大门、扫清道路。



另一方面,中国传统中的“无名超象”,较之东正教雕像、天主教绘画的传统,也许更近于福音中的无名上帝、超象圣灵。物质的造型,弄得不好反会阻隔灵性的交通,因为人的造型常常带上人的罪性——而对自己的罪性,我们更倾向于无视、宽囿、谅解甚至纵容。但若没有造型艺术,却又无法满足大批群众的生理需求,难道可以让群众因此被异教掳掠了去,从而构成一个急迫的社会问题?



(421)



自西周以后,对上帝的信仰,在中国日趋式微,而不是日趋强固了。再以后,“《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唐代的李白如此感叹。而后续的中国精神的发展史中,甚至连怀疑上帝的公义性的《大雅》,也成为不可企及的原典,这真是“道愈下”;因此,重振纲纪的运动在中国从来都是无疾而终的:内心的纲纪既然已经荡然无存,社会的纲纪也就不复可得。



在这意义上,中国本土的宗教在秦始皇以后就寿终正寝了。而中国本土宗教的最后一次伟大改革,武王伐纣以后发生的周公“制礼作乐”。从此,上帝实施救恩(“降天命”)的条件,不再是特定的种族(如殷人或以色列人),而是信心(“德”)——这就形成了普世一律的、世界主义的声音,也使得中国社会的主流最早摆脱了原始宗教的“迷信”。



(422)



回顾一下: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是文天祥死后“识时务者为俊杰”统治中国人心的大时代中,兴起的最后补救。这说明,明朝的王阳明已经认识到:中国人的“知”个个都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贵族性,中国人的“行”个个都是“认时务者为俊杰”的平民性、费拉性。



什么是费拉性?



“费拉性”就是费拉的特性。“费拉”是一种人类类型(Fellah type),这是德国历史学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年)在其《西方的没落》(the Decline of the West,1918年)下卷《对世界历史的透视》中,运用的一个术语,其原义指“阿拉伯世界的农民”,衍生义则是指所有大一统帝国的臣民。包括晚近的阿拉伯人,以及古代的罗马帝国臣民、以及从古至今延续下来的印度和中国的居民,汉人是一种典型的费拉类型的人。而最典型的费拉就是“后期罗马时代的埃及人”。



作为元明清以来亡国奴的后裔,我们已经无法理解《孟子》所说的“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精神。除非是从“知行分裂”、“理论脱离实际”、“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角度。费拉类型的人们,在“知”上是大丈夫,在“行”上是真小人,而且猥琐卑鄙。不信,请看世界各地的华人聚居区。



(423)



“诚”是万物的灵?“诚”能解开死亡问题的症结吗?如果不能,“诚”就只是“万物有灵”的灵,而非“圣灵”的灵。“万物有灵”的灵,其实就是古代意义的“鬼”,而不是高级宗教的“神”——在其上形成的宗教是鬼神论,而非一神论!



(424)



中国居民的自新,首先必须是内心的认罪,其次才可能拥有实践的悔改。如果主要把认罪、悔改当作自强的工具使用,那只是假认罪、假悔改,全然达不到自我生命的更新之效。只有“忘却自新的果效”而彻底皈依圣子耶稣,才有意想不到的自新效果。那是一种全然解放的感觉与彻底自由的状态,而不仅仅是消极的解脱、无奈的逃避。



由于汉朝中国的居民早已失去信仰、分寸和规矩,才会产生五胡乱华?由于唐朝以后的中国居民失去信仰、分寸和规矩,一千年以来才会落入了不断王国的苦难中。但人类心中的信仰种籽不会灭绝,证据是前仆后继的“民族脊梁”始终存在,他们的行动继绝世,显明神的恩典“天无私覆”。现在的课题,则是如何“汇聚散漫的民族脊梁于神的呼召下”,并奉圣子耶稣的名。



基督的福音,已经成为中国居民走上自新道路的最后动力?但即使这样的福音,还是不得不面对一个如何“阐释”的问题。如果我们多少承认一些“历史的检验”论,那么中国基督徒的阐释还须参考经过时间洗炼的西方教会阐释与实践的福音(包括天主教与新教分裂派),而不是业已消亡的景教、只剩残余的科普特教以及较无生气的东正教所阐释与实践的福音。



(425)



前面说过,“洋教论”是基于误解。尤其中国基督徒在试图摆脱“洋教论”的同时,也要防止犯下相反的错误:在企图发展“中国特色的基督教”的时候,不知不觉自身却陷入了“白莲教化”的泥坑。这警告我们,需要抵制“本色化”、“政治化”的诱惑。相反,基督教应该化育出新的政治、新的文明,而不是为了“传播自己”,就让福音“屈就中国的国情”——好的东西不该受到委屈、真理不该蒙上灰尘。不该用难民的心态和方式传扬福音:难民为了自身安全,经常在美女脸上涂上污泥、烟灰,防止她们受到强盗和绑匪的劫掠。



据介绍:白莲教是唐、宋以来流传于民间的一种秘密宗教结社,渊源来自佛教的净土宗。相传净土宗始祖东晋释慧远在庐山东林寺与刘遗民等结白莲社共同念佛,后世信徒以为楷模。北宋时期净土念佛结社盛行,多称白莲社或莲社。南宋绍兴年间,吴郡昆山(今江苏昆山)僧人茅子元(法名慈照),在流行的净土结社的基础上创建新教门,称白莲宗,即白莲教。



早期的白莲教崇奉阿弥陀佛,提倡念佛持戒,规定信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号召信徒敬奉祖先,是一种半僧半俗的秘密团体。其教义比较简单,经卷通俗易懂,为下层人民所乐于接受,所以常被用于组织人民群众反抗压迫。在元、明两代,白莲教曾多次组织农民起义。流传到清初,又发展成为反清秘密组织,虽遭到清政府的多次血腥镇压,但到了嘉庆元年(1796年),白莲教大起义却是嘉庆年间规模最大的一次起义。



嘉庆年间的白莲教起义,前后持续了九年零四个月,最早参加者多为白莲教徒。参加的人数多达几十万,起义爆发于四川、湖北、陕西边境地区,斗争区域遍及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甘肃五省,甚至还波及到湖南省的龙山县。白莲教起义军在历时九年多的战斗中,占据或攻破清朝府、州、县、厅、卫等二百零四个,抗击清政府从全国十六个省征调的兵力,歼灭了大量清军,使清军损失一、二品高级将领二十多人,副将、参将以下的军官四百多人。清政府为镇压起义,共耗费白银二亿两,相当于当时清政府五年的财政收入。从此,清王朝从所谓“隆盛之世”陷入了武力削弱、财政奇黜的困境,迅速跌入没落的深渊。



白莲教作为一种宗教概念,包括的内容很广。可以说它是一千多年来,发生在中国这块古老土地上的各种“异端”、“左道”、“邪教”的总括,是佛教、道教以外的重要的民间宗教。反映的是中国下层社会百姓的生活、思想、信仰和斗争,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充当着重要的角色。



白莲教教徒的主要特征是烧香、诵偈(即宝卷),信奉弥勒佛和明王。他们的经典有《弥勒下生经》、《大小明王出世经》等等。为了适应下层百姓白天劳动的实际情况,白莲教徒多是“夜聚晓散”,愿意入教的人不受任何限制,不分贫富、性别、年龄,男女老少只要愿意均可加入,“男女杂处”。到了明末清初,白莲教逐渐在教理方面趋于完备,教义也更加体系化。



白莲教教义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互相斗争的势力,叫做明暗两宗。明就是光明,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代表罪恶与不合理。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将最终战胜黑暗。这就是所谓“青阳”、“红阳”、“白阳”的“三际”。教徒们侍奉“无生老母”,信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的八字真言。无生老母是上天无生无灭的古佛,她要度化尘世的儿女返归天界,免遭劫难,这个天界便是真空家乡。无生老母先后派燃灯佛、释迦牟尼佛、弥勒佛下界。他们分别在不同时期内统治人类世界。



青阳时期是由燃灯佛统治的初际阶段,那时还没有天地,但已有了明暗。明系聪明智慧,暗系呆痴愚蠢。



红阳时期是由释迦牟尼佛统治的中际阶段,那时黑暗势力占上风,压制了光明的势力,形成“大患”,这就是所谓“恐怖大劫”的来临,这时弥勒佛就要降生了。经过双方的决斗,最后光明驱走了黑暗。



白阳时期是由弥勒佛统治着的后际阶段,明暗各复本位,明归大明,暗归极暗。



初际明暗对立,是过去。中际明暗斗争,是现在。后际明暗各复本位,是未来。教首们宣传,人们如果信奉白莲教,就可以在弥勒佛的庇佑下,在大劫之年化险为夷,进入云城,免遭劫难。待彻底摧毁旧制度,破坏旧秩序后,即可建立新的千年福的境界,那时人们就可以过安居乐业的好日子了。



白莲教认为现阶段(即中际),虽然黑暗势力占优势,但弥勒佛最后一定会降生,光明最后一定会战胜黑暗。它主张打破现状,鼓励人斗争。这一点吸引了大量贫苦百姓,使他们得到启发和鼓舞。加上教首们平日的传授经文、符咒、拳术、静坐以及用气功为人治病等方式吸收百姓皈依,借师徒关系建立纵横联系。



白莲教信徒众多,主要来自社会下层。各派内部实行家长制统治,尊卑有序,等级森严,成为很多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在元末以滦县为中心,冀东及长城沿边一直是白莲教活动的地区,并从这里向全国蔓延,爆发了韩山童、刘福通领导的反元大起义。明初永乐年间有唐赛儿领导的起义,明末天启时期有徐鸿儒、王好贤领导的起义。此外还有很多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如明代嘉靖年间的江南太湖流域马祖师领导的农民起义和山西、内蒙古一带的农民起义等。到清朝乾隆年间,在山东一带爆发了王伦领导的农民起义。规模最大的一次当属嘉庆年间,即清代中叶爆发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



白莲教的组织在清代时分布很广,黄河上下、大江南北到处都有,尤其是直隶、山东、山西、湖北、四川、陕西、甘肃、安徽等省,白莲教最为活跃,各阶层人民踊跃参加。在农村中则有“乡约吃教”,在城镇、集市则有“差役书办吃教”。当时教门派别很多,有清茶门教、牛八(朱)教、十字教、焚香教、混元教、红阳教、白阳教、老君门教、大乘教、清香教、圆顿教、八针教、大阳教等,五花八门,其中许多教派都是白莲教的支派。白莲教拥有的群众最多,影响最大。它本身又分为许多别支,各以教主、首领为中心,组织相当复杂。领导人的名称也很多,有“祖师”、“师父”、“老掌柜”、“少掌柜”、“掌教元帅”、“先锋”等等。它的这种组织形式,适合秘密传教(有时也用经文编成歌词,配上民间小调,击渔鼓,打竹板,用说唱的形式传教),分散活动。



白莲教的教主和首领们利用白莲教经文中反对黑暗,追求光明,光明最终必将战胜黑暗的教义,宣传“大劫在遇,天地皆暗,日月无光”,“黄天将死,苍天将生”,“世界必一大变”。他们还号召信徒以四海为家,把教友关系看成是同生父母的兄弟姊妹关系,号召教友之间互通财物,互相帮助,男女平等。这些口号直接反映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和迫切要求,因此对贫苦农民有极大的吸引力,发展非常迅速,在当时成为一股巨大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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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界之交的的某一天,礼拜时听牧师讲到,先知以利沙为叙利亚将军乃曼医治麻风病,却不让病人近前见面,因为这违反犹太人关于洁净的律法。这使我突然想到圣子耶稣医治麻疯病人,亲手触摸他,是多么巨大的恩典:“有一回耶稣在一个城里,有人满身长了大麻疯,看见他就俯伏在地,求他说,主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耶稣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大麻疯立刻就离了他的身。耶稣嘱咐他,你切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又要为你得了洁净,照摩西所吩咐的,献上礼物对众人作证据。但耶稣的名声越发传扬出去。有极多的人聚集来听道,也指望医治他们的病。耶稣却退到旷野去祷告。”(《路加福音》第五章12—16节)从人间角度看,耶稣的爱不怕传染病;从神秘角度看,耶稣的爱打破了古代的禁忌。耶稣这样奋不顾身的爱,引起了犹太人的恐惧和仇视,因此千方百计要杀害主。主为医治我们,不惜触犯禁忌,授人以柄,直到面对十字架的苦难……主的风范使我泪流满面。



于是我向主祷告说:我的母亲是一个遗腹女,从小就失去父亲,但主还赐给她五个孩子,其中有三个儿子活了下来,其中一个最小的就是我。如果没有前面的夭折,我可能没有出生的机会。我觉得自己有些义务,要为不幸夭折或有幸早进天国的他(她)们,活出一点人的尊严来。


这个世界上本来不应该有我的。1937年我的母亲从湖北撤退到重庆,我的父亲从上海撤退到重庆,他和她如此偶然地相识,我的出生就更是偶然中的偶然了。我的父母在1940年代的重庆,几次差一点被日本飞机炸死,后来又饱受布尔什维克的压榨,我觉得自己大难不死,有一种义务为他们说出他们没有能够说出来的话。


我的一生多经磨难,但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搭救我,让我最终能够感受主的荣光。在主面前,我是一个麻疯病人,但主没有嫌弃我,主的荣光在律法之上。求主摸摸我,求主洁净我,求主赐我勇气和福气,能够追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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