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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2日星期一

广西吃人事件的民族背景

谢选骏:广西吃人事件的民族背景
(一)
《布洛陀经诗》是中国壮族巫教的经文,也叫“黼洛陀”,黼洛陀是壮族的智慧祖神,壮语之意,“黼”是对德高望重老者的尊称;“洛”是知晓、懂得;“陀”含普遍、全面之意,合起来通译为无所不知的智慧老人。它唱诵壮族祖神布洛陀创造天地万物,规范人间伦理道德,启迪人们祈祷还愿消灾祛邪,追求幸福生活。这部经诗贯穿着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的原始宗教意识。《布洛陀经诗》各篇都可以独立成篇。
在《布洛陀经诗译注》中的《唱童灵》一章中则有这样的描写:
男孩童灵上山放牛,一日见母牛生小牛时很痛苦,回家后将情况告诉母亲,母亲说生你时比牛更痛苦。童灵听后很痛心,后来他母亲死了,他不再让人吃他母亲的肉,在他的影响下,人民也照着他去做。
这个记载反映了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曾有过人吃人的野蛮时代,壮族先民的诞生或再生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先民们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从愚昧状态中进化而来的。
壮族吃人肉传说流传于桂西北(东兰县最多)、桂西南及滇东南、黔东南,说明吃人肉是壮族的古风。
不仅壮族如此,其他少数民族也有。
1985年前后,我在三江侗族自治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进行田野调查时,就发现那里也是文革吃人事件的中心地带。
郑义《红色纪念碑——广西文革人吃人惨剧》发问说,阶级斗争的残忍何以会发展到大屠杀、人吃人的极端?这是一个最严峻的理论挑战。
这个问题问得好。
于是他自述道:“第一次广西之行后,我曾带着这个问题跨过几天图书馆。大量有关广西的史志皆证实广西少数民族历史上便有吃人之俗。最早的文字记载大约该算《楚辞招魂》:‘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上些。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王固所撰之《汉书》亦赫然写道:‘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宋代范哗所撰《后汉书》更写得骇人:‘南方曰蛮,雕题交趾。……其西有啖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以遗其君,若喜而赏其父。……’注:《人异物志》曰:‘乌浒,地名也。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桓出道间伺侯行旅,辄出击之。利得人食之,不食其财货,并以其肉为肴菹,又取其髑髅破之以饮酒。以人掌趾为珍异,以食长老。’《后汉书》另一条注也写道:‘乌浒,南方夷号也。’《广州记》曰:‘其俗食人;以鼻饮水,口中进啖如故。’北齐魏收所撰《魏书》对于‘僚人’亦有如下记载:‘性同禽兽,至于愤怒,父子不相避,惟手有兵刃者先杀之。……若报怨相攻击,必杀而食之。’此外,在《隋书》、《宋史》、《异物志》、《桥南琐记》、《炎缴纪闻》等书中,亦有对南方壮族先民嗜杀食人之俗的记载。后来见到的《武宣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件》,在分析人吃人狂潮时亦提及‘壮族有吃人肉旧俗。’”
这是一个正确的开端,本来可以继续探索下去。
十分可惜的是,郑义《红色纪念碑——广西文革人吃人惨剧》被政治正确主义误导了,作者“从感情深处厌恶大汉族沙文主义,厌恶从这一立场去理解少数民族文化历史。”结果这一主观设定,导致作者“深信”这些“极其谦和善良的民族”不可能和吃人联系在一起。结果作者用这种宗教般的态度却寻求“科学的理论解释”,自然是缘木求鱼了。
作者宣称:“把文革中大屠杀,人相食归结于广西少数民族的历史传统,听来显然最现成最省力。但这个答案是我无法认同的。我从感情深处厌恶大汉族沙文主义,厌恶从这一立场去理解少数民族文化历史。此外,同壮族人民的接触,使我深信这是一个极其谦和善良的民族。这样,一头是大量古籍,皆言之凿凿,不容置疑;一头是我的情感与笃信不二的直觉。显然我已陷入理论的困境:直觉只是直觉。直觉不具有理性的说服力。对广西发生的一切反人类事件,我必须找到科学的理论解释。我知道,那神秘的答案肯定险藏在壮族的文化历史之中。从文化人类学角度对壮族作全方位考察,这便是第二次广西之行的任务。”
这个第二次广西之行,显然执行的不是科学任务,而是宗教任务。其结果,和作者企图反对的“阶级斗争为纲”,却正好结成了联盟,只是把解释颠倒了一下:
广西吃人事件是“红色纪念碑”。
(二)
但事实并非如此。日本人是法西斯,德国人和意大利人也是法西斯,但是日本人吃战俘的人肉,德国人不吃,仅仅拿人皮做了灯罩,而意大利人也这个纪录也没有。所以这就是民族背景的差异。
在共产党内部,也有这样的差异。广西共产党吃人,不等于全国共产党吃人。中国共产党吃人,不等于苏联共产党吃人。少数民族吃人,不等于汉人吃人。
在“汉人内部”,也有“地区差异”。
例如,刘邦就喜欢吃人,朱元璋也喜欢,还拿大量的妃子殉葬,恢复了中断很久的人殉暴政。因为这两个“平民皇帝”同为淮人。淮夷在古代是一种异族,不属于华夏,很有战斗力,商纣王都没能征服他们,还因为和淮夷打仗而亡国了。
因此,“壮民qiuye”在“红水河岸9”说:“听我老爸说从前我们市里有一个是讲土白话的穷村庄,因为穷,村里每一戸人家轮流在固定的时间供一个亲人给村里人分食。还有一戸人家,没荤下菜然后把自己的爷爷杀食之。二战时期一个连的日本兵入该村全部被食之!”
还有人说:“只要是外族,杀了猎头没什么不好,不要用现代的标准看过去的习俗。”
(三)
《1949年后中国的人吃人事件》一文说,1949年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建立政权之后,曾经发生过两次骇人听闻的大规模人吃人的事情。
人吃人,在几乎所有人类文明的认识中,都是一个极为恐怖的事情。到了近现代,人吃人更成为一种受到严厉道德批判的恶行。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中国共产党1949年建立政权之后,在中国大陆起码发生过两次较大规模的人吃人事件。有关这方面的历史资料,过去几十年一直受到中国官方的严密封锁,并刻意过滤隐瞒。
1959年曾在安徽亳县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的梁志远,退休之后对当地发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大饥荒期间的人吃人事件曾经做过详细的调查,有关文章发表在中国出版的炎黄春秋杂志上。在接到我们的电话后今年已经八十五岁的梁先生婉言拒绝了采访,原因是“太敏感”。
“这个事情很敏感,是最敏感的了。”
“当时我拿着中国作家协会的介绍信,通过广西自治区政法委开的绿灯,一级一级批下去,才能接触到这些案件。但后来他们警觉了,可能想到你这什么意思,所以就封锁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国知名作家郑义,曾两次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查发生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吃人事件。后来他根据调查的材料,写成了《红色纪念碑》一书,九十年代中在香港出版。
“当然都不愿意说,是很丑的事。以前说四九年前是人吃人的社会,鲁迅说专制社会是人吃人的社会,那种现象是对权力最严重的否定,他们当然不愿意让人讲。”杨继绳,炎黄春秋副总编辑,曾在新华社长期任职,他利用到采访报道的机会,调查了中国多个省份在大饥荒年间饿死人的时间,并撰写了《墓碑》一书,2013年在香港出版。
美国劳改基金会负责人,曾在中国的监狱劳改队中渡过了十九年。最近几年,他一直在搜集有关中国发生的人吃人的各种案例:“周恩来让两个官员做一个粮食生产和人口变化的统计,周恩来一看,下令全部销毁,原版材料全部销毁,而且要互相证明,后来还打电话追问有没有消掉。但我当时一点不知道,我是在社会最底层,我居然不知道人吃人这样的事情。我不说中国人要不要纪念毛泽东,不管习近平要纪念毛泽东,我不管政治,我只要记载这个历史,要搞清楚。”
正是因为中国官方的刻意掩盖,中共执政期间发生的两次大规模人吃人事件很难在官方资料和历史文件中看到,但各种民间的调查从未停止,在一些中共各级官员的自传中也常常被不经意地透露出来。
邓小平的侄子邓自力,1939年加入中共,1949年曾后任川南行署合江县委书记,和泸州地委宣传部长,最后官至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和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年去世。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他的回忆录《坎坷人生》谈到发生在1959年到1962年的大饥荒:“饥荒越来越严重,后卖人肉吃人肉的可怕的事也发生了。宜宾市就发生了将小孩骗到家中,整死煮熟后作为兔肉到街上卖的事,谣传吃人肉能治肿病,于是有肿病的人就从死人身上取下些肉煮食之。”
中国作家任彦芳所著的长篇报告文学《焦裕禄身后纪实》中,纪录了和五十年代任河南开封地委书记,后曾任河南省委副秘书长张申的对话。张申对1958年商丘地区发生的事情记忆犹新。
“这年冬天.副省长赵文甫和地委书记陈冰之一人带一个秘书到下边私访,到禹城杜集,一进村口.就见人们浮肿厉害,老百姓哭着说:再不来粮食,就都饿死了。陈冰之从村西头走进一家,见一老人在草窝里睡,看不见粮食,见屋里有个小缸,淹着一缸肉,问:是什么肉哩,狗肉?猫肉?老人哭了,说那是我孙女的肉哩!饿的人吃人肉了!陈冰之再也呆不住,便找到赵文甫,一块看了看那淹女孩肉的小缸!……”
当时在开封地区任分管工业的第二书记张申,后因向上级讲了一些真实情况,很快被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大饥荒时期任甘肃临夏州委书记,后来长期担任甘肃省妇联主席的李磊,在她自传体《悠悠岁月》一书中记载:“临夏所属的十个公社中,588人吃掉337具尸体。红台公社共有人口1267人,饿死414人,吃掉尸体125具,活人五名。小门沟生产队8个作业队,有六个发生吃人的情况。23户吃掉57人。有的父子、母女、夫妻、儿女、姐妹相互残食。社员白一努先后吃了8个人,其中有父、妻、女三代人。李尕六吃了自己的两个死孩子,李尕六死后有又被社员胡八吃了,胡八死后,又被肖正志吃了。”
显然,这里的吃人原因是因为饥饿。

(四)
另外一种吃人,则不是出于饥饿的原因。
据郑义《红色纪念碑》对广西原环江县委书记王定的采访,这个曾经放出过亩产十三万斤水稻大卫星的县,十六万人口在三年期间饿死了四万,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人被饿死。而王定本人因对人民公社提出质疑,1957年被打成右派,直到1979年才获得平反。
不过,和1968年发生的事件比较起来,因饥饿而死亡,似乎已经成为一种相当高级和文明的死亡方法。
1968年夏天,广西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进入高潮,广西各级革委会已经成立,并号召在全自治区内“刮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短短一个多月之内,全自治区被杀死的各类阶级敌人无以计数,而杀人吃肉的风潮也在十多个县的区域中愈演愈烈。
1985年,郑义两次前往广西对当年吃人事件进行了实地采访调查,后来撰写了《红色纪念碑》并在香港出版。郑义认为,文革期间的吃人事件,性质和大饥荒吃人完全不同。
“这个性质差别非常大。人饿了要吃东西,不吃就得死。这个是一般情况。饿到了一定程度,除了人就没有别的东西吃了,这个虽然也突破了人类的底线,但它有一个要活命的需求。这个事情古已有之,而且不会随着人类进步会完全禁绝。比如在战争和突然发灾难都会发生。当人饿得把树皮和观音土都吃了以后,就会出现人吃人的现象。
但广西的人吃人有相当大的差别。因为当时不缺吃的,不是生死绝境,只能吃人,不吃生命就受到威胁。
那个情况完全不同,它是出自于一种仇恨。人类历史上,由于战争或其他因素发生的仇恨,但从来没有过要把人吃掉。这种战争中的仇恨,从来就没有达到中国文化大革命所达到的那种烈度。这是一种所谓的阶级仇恨,因为被吃掉的人都是所谓的阶级敌人。人类好像从来没有达到过这样的一种仇恨,这种仇恨能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呢,就是你把敌人从肉体上消灭之后仍然不能泄愤,用种种残酷的方式虐杀仍然不能泄愤,中国人创造到这样一个高度,就是要把他们吃掉。用一种极端的方式,用吃,来表达他的仇恨,和表达他坚定的无产阶级阶级立场。”
郑义观察的吃人是由于“仇恨”。但是人类学另有一套解释。那就是“吸收精华”。
简单说,谁也不会由于仇恨垃圾就去吃垃圾。
一般说来,吃人的原因主要是嫉妒和希望分享被吃者的生命精华。
所以,一般都是下等人吃上等人。
日本人喜欢吃白人战俘,但很少吃中国战俘。
这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德国人不吃敌人的尸体。
中国历史上,贪官被杀的时候,大家赶去吃肉,就是为了分享他们的财运。如果叫花子被打死了,除非饿极了,没有人会去吃他们的。
西藏的原始民族也有这个习俗:他们常给路过的陌生人下毒,然后分食他们的尸体。因为原始人认为:吃掉高贵的的人,高贵的品质和幸运的能量,就被自己吸收了。
(五)
广西吃人事件出了民族背景,最让人思考的就是被吃者以前都是上层阶级,而吃他们的共产党人,其实是怀着一种“仇富”、“嫉妒”以外的“分享精华”的原始心理。这种原始心理的潜意识,就是缺乏自信,甚至自认为是劣等人类,必须依靠吸取优秀人物的精华才能生存下去。
无产阶级专政为什么必然失败?因为无产阶级一旦掌握了政权,就迫不及待地变成了资产阶级。这种宿命注定了马克思主义的荒谬绝伦。人歧视人、人剥削人、人压迫人,是一种基本的人性,是“原罪”的体现,是无法消灭的。共产党国家用自己的“实践”一再证明了这一点。马列主义对于人性的错误理解,导致千百万人头的落地。
当然,就本文而言,这种“分享精华”的原始心理,也因具备了一种“民族背景”而在广西得到了突出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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