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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

谢选骏:《古兰经》有没有原文?

谢选骏:《古兰经》有没有原文?
一般认为,没有原文的作品,是赝品的可能很大。例如日本学者就以为《田中奏折》没有日本原文,而以为它是赝品。
可是,伊斯兰教的经典《可兰》(古兰经)却没有原文!因为,它是用7种方言传述的。谁也不知道哪一种算是正本和原文。

首先,需要了解阿拉伯语单词“艾哈若弗”(احرف)的意思,它是单词“哈若弗”(حرف)的复数,从语言角度来讲,它的意思是“边缘”、“虚词”或“字母”;而从《古兰经》诵读学术语来讲,它的意思为“意义”、“读法”和“方言”等。所以,用七种方言降示的《古兰经》,也可理解为用七种读法降示的《古兰经》。众多学者对解释“艾哈若弗”一词的含义意见不一,苏尤蒂(السيوطي)在其著作《古兰经学问之精解》中甚至说:“有关这一方面的见解大约有40种。”因此,这一主题的意义重大,不但可以了解到真主对仆人的慈惠,从而世世代代地传诵《古兰经》;还可以看到众多学者为了宣扬真理,捍卫《古兰经》的神圣性所发表的见解,揭露出一些利用这一主题妄称“《古兰经》是被篡改的”别有用心者的真面目。
 《古兰经》是用七种方言降示的有大量的具有完整传述系统(众传)的《圣训》来证明。《布哈里圣训实录》记载欧尔沃·本·祖拜尔的传述:米斯沃尔和阿布杜·拉罕曼二人听欧麦尔说:“在先知穆罕默德年代,有一次,我跟着哈基姆的儿子希沙姆礼拜,他当时念的是《准则章》,我在听的过程突然发现他以多种方言颂读该章节,这是先知从未教过我的。在拜中我强自克制自己没有扑了上去,等礼完拜后我就扭着他问道:‘我刚才听你以多种方言在念《准则章》,是谁如此教你的?’他回答说:‘是真主的使者如此教我的。’我(欧麦尔)听后反驳说:‘你是在撒谎,真主的使者给我也念过,可与你刚才所念的完全不同!’就这样,我把他扭到使者那儿说:‘这个人刚才以多种方言在颂读《准则章》,这是我从你这儿从未听到过的。’使者听后说:‘你先放开他,’并说道:‘希沙姆呀!你念念我听听。’希沙姆听后就念了一遍,与刚才所念别无二致,使者听后说:‘是的,该章启示确以如此的方言降示过。’接着使者说:‘欧麦尔啊!你念念我听听。’我听后就按使者曾教我的诵读了一遍,使者听后说:‘是的,该章启示确也以如此的方言降下过,因《古兰经》是以七种方言而降示的,你们拣容易的诵读。’”
据伊本·阿巴斯的传述:先知穆罕默德说:“哲布拉伊勒天使曾教我用一种方言读《古兰经》,我反复要求增多读法,直到七种方法为止。”
据乌拜·本·凯阿布传述:先知在义法尔族池塘附近,哲布拉伊勒天使来说:“真主命令你的教民按照一种读法诵读《古兰经》。”先知说:“求主宽大,教民能力绵薄,恐不能胜任。”天使如此往返四趟,结果定为7种。他说:“他们按那种读法诵读都是正确的。”一说,先知说:“哲布拉伊勒啊!我的教民多为文盲、老头、老太、小孩、丫头,还有不少人都目不识丁,不会读书。”天使说:“穆罕默德啊!天经以7种读法而降示。”
1.大部分学者认为7个“艾哈若弗”是指表达同一意思的7种阿拉伯部落方言,即这些方言在同一意思的表达方式上有所不同,而在意义上无任何分歧。大家对确定这7种方言的看法也不一致,一部分认为,这7种方言分别为:古莱氏(قريش)、赛给夫(ثقيف)、亥贼里(هذيل)、泰米姆(تميم)、海瓦济努(هوازن)、尅纳奈(كنانة)和也门(اليمن)方言;而艾布·哈提姆·赛吉赛塔尼(ابوحاتم السجستاني)说:“《古兰经》是以古莱氏、亥贼里、泰米姆、艾利艾宰德(الازد)、若比阿(ربيعة)、海瓦济努和塞尔德·本·拜克尔(سعدبن بكر)部落语降示的。”
2.一部分学者认为,7个“艾哈若弗”是指降示《古兰经》所用的7种阿拉伯方言,即7种做标准的语言。它们依次为使用最多的古莱氏语,然后是亥贼里、赛给夫、海瓦济努、尅纳奈、泰米姆和也门语。这一见解与第一种不同,它是指7种方言分散在《古兰经》的不同章节中,而非不同方言就某一单词在同一意思上的表达方式不同。
3.部分人认为,7个“艾哈若弗”是指7种表达方式,即《古兰经》中有命令、禁令、许诺、告诫、辩论、故事和鉴戒等表达方式。据伊本·麦斯乌德传述,先知说:“第一本天启经典是用一种方式、一种语言降示的,而《古兰经》是用7种方式、7种语言降示的,即禁令、命令、合法的、非法的、明确的、暖味的和鉴戒的。”
4.部分学者认为,7个“艾哈若弗”是指在语法上有分歧的7种变化形式。
(1),名词在单数、双数、复数、阴性和阳性上的分歧。 比如:把某一名词读成单数或复数都具有完整传述系统的《圣训》依据。
(2),语法分析上的差别。比如:古莱氏语和泰米姆语对虚词(ما)的用法不同。
(3),动词变格的差别。比如:呼唤句型和名词句型的应用不同而动词的位格会发生变化。
(4),按照阿拉伯人的习惯前置与后移字母或单词的差别。比如:第9章111节:“他们或杀敌致果,或杀身成仁。”这里的“杀敌致果”和“杀身成仁”两个动词的位置前后变化的读法都是正确的。
(5),字母或单词的更换差别。按照《古兰经》诵读学,把某一单词的某个字母读成合口符或开口符,或把某个字母换成另一个字母都是正确的。圣门弟子伊本·麦斯乌德和其他人也把某一单词读成同义词。
(6),字母或单词增加与减少的差别。在阿拉伯语语法中,可以增加或省略某个介词。然而这两种读法都有完整传述系统的《圣训》支持。
(7),关于“雄壮的”读法、“柔和的”读法、“明显的读法”、“并入读法”和“偏读”等诵读规则上的区别。
 由于这一部分举例复杂,所以放弃很多实例说明。
5.一部分学者认为7个“艾哈若弗”代表7种读法,借指阿拉伯部落表达同一意思的7种方言。例如单词:عجل 、هلم、 تعال、 اقبل、 اسرع 等表达不同,但意思一致。支持这一观点的印证了艾布·拜克尔的传述,哲布拉伊勒说:“穆罕默德,你用一种读法诵读《古兰经》。”米卡伊利天使说:“你再要求增加”。于是说用两种,一直到7种。哲布拉伊勒说:“每一种读法都明了足矣,真主赏罚分明,如你的语言中的单词:عجل、اسرع、تعال、 اقبل、اذهب、هلم(都是读法不同,意义一致)。”
总之,上述五种观点是在《古兰经》研究方面历代权威人士的见解,他们各执一词,持之有理,而用7种方言降示《古兰经》的看法比较统一。学者们概括了用7种方言降示《古兰经》的意义:为了便于文盲比例占很大比例的阿拉伯人诵读和背诵《古兰经》;法学家可以从7种读法中演绎各自的法学观点;这是真主的慈惠,便于广大穆斯林世世代代诵读《古兰经》,减少分歧,并接受其教导。
假如每个部落或民族都想要按照他们的语言降示《古兰经》,按照他们习惯诵读的语言而降示,那么,这确实是更困难的,是更大的考验,也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随着穆斯林疆域的不断扩大,众多诵读学家都分散到各地,每一个地方都以该诵读学家的读法为准。而《古兰经》是用7种方言降示的,在这种情况下难免出现分歧、质疑,每个地方的穆斯林都声称自己的读法是先知的真传。但事实上谁也不是。
对此,哈里发奥斯曼和4位圣门弟子规定了世界统一的版本,即奥斯曼订本,此做法得到了所有圣门弟子的赞同。至今穆斯林都通用这一订本。显然,这一定本比那些原始分歧的版本,更加远离本来就不存在的“原本古兰经”。
伊玛目巴格俩尼(الباقلاني)和其他学者都认为7种方言都保留在现在的《古兰经》中,奥斯曼订本《古兰经》覆盖了7种方言。正如伊玛目巴格俩尼在其著作《援助》中所述:“奥斯曼想把一切具有完整传述系统并可追溯到先知的读法收集起来,而将其余的读法排除,以免后来人产生分歧与怀疑。”但是这难免人为篡改的过程。
由于阿拉伯语原来只有辅音,而没有元音,也没有标音符号,这对非阿拉伯人来说,学习诵读《古兰经》的难度很大,到了伍麦叶王朝,派驻巴士拉省的总督齐亚德在这方面迈出了第一步,给每个字母标上了元音,即开口符、齐齿符、合口符、鼻音符。后来学者们给读音不同,形状雷同的字母加点以作区别,后来阿拉伯语法学家们创造出了静符长、音符、叠音符等符号。随着阿拉伯文正楷体的出现,《古兰经》有原来的库法体改为容易辨认和书写的正楷体,后经历代经注学家和诵读家的研究,在经文上逐渐统一了标音符号,形成了目前所沿用的规范的奥斯曼订本的《古兰经》。
……
但无论怎样,也无法取消这一事实:《古兰经》没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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