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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第二节 玄学氛围中般若学的兴起



两晋的义学高僧,往往是清谈人物,他们的风姿、言论、行径、交游,无不习染着当时的时代气氛,在这一气氛中,使他们离开宗教的仪式远些,而接近于玄学中“玉柄麈尾”的仪式。

他们的风姿,正如下面的例子所形容的:帛法祖:“才思俊徹,敏朗绝伦,……研味方等,妙入幽微。”

帛尸梨密多罗:“天姿高朗,风神超迈,直尔对之,便卓出于物。”

僧伽提婆:“从容机警,善于谈笑。”

竺法雅:“风彩洒落,善于枢机。”

支孝龙:“少以风姿见重,加复神彩卓犖,高论适时。”

支遁:“幼有神理,聪明秀徹,初至京师,太原王濛甚重之曰:‘造微之功,不减辅嗣。’”(以上见高僧传)

不仅他们的风姿神彩绝类于执麈尾的谈客,而且他们的言谈所资,行径所由,亦复酷肖名流:帛法祖:“每至闲晨静夜,輒谈讲道德,于时西府初建,后乂甚盛,能言之士,咸服其远达。”

帛尸梨密多罗:“(周)顗遇害,密往省其孤,对坐作胡呗三契,梵响陵云,次诵咒数千言,声音高畅,颜容不变,既而挥涕收泪,神气自若,其哀乐废兴,皆此类也。”

支孝龙:“时或嘲之曰:‘大晋龙兴,天下为家,沙门何不全髮膚,去袈裟,释梵服,被绫罗?’龙曰:‘抱一以逍遥,唯寂以致诚,剪髮毁容,改服变形,彼谓我辱,我弃彼荣,故无心于贵而愈贵,无心于足而愈足矣。’其机辩适时,皆此类也。”(以上见高僧传)

竺叔兰:“性嗜酒,饮至五六斗方畅,尝大醉,醉卧于路傍,仍入河南郡门唤呼,吏录送河南狱,时河南尹乐广与宾客共酣已醉,谓兰曰:‘君侨客,何以学人饮酒?’叔兰曰:‘杜康酿酒,天下共饮,何问侨旧?’广又曰:‘饮酒可尔,何以狂乱乎?’答曰:‘民虽狂而不乱,犹府君虽醉而不狂。’广大笑。”(出三藏记集卷一三,竺叔兰传)

竺法深:“竺法深在简文坐,刘尹问道人何以游朱门?答曰:‘君自见其朱门,贫道如坐蓬户。’”

康法畅:“畅等常执麈尾行,每值名宾,清谈尽日。”

“庾元规谓畅曰:‘此麈尾何以常在?’畅曰:‘廉者不求,贪者不与,故得常在。’”

支遁:“支道林常养数匹马。或言道人畜马不韵,支曰:‘贫道重其神骏!’”

“支公好鹤,住剡东山,有人遗其双鹤,少时翅长欲飞,支意惜之,乃锻其翮,鹤轩翥不复能飞,乃反顾翅,垂头视之,如有懊丧意。

林曰:‘既有陵霄之姿,何肯为人作耳目近玩?’养令翮成,置使飞去。”“林公见东阳长山,曰:‘何其坦迤!’”

“支道林殷渊源俱在相王许。相王谓:‘二人可试交一言,而才性殆是渊源崤函之固,君其慎焉。’支初作,改辙远之,数四交,不觉入其玄中。相王抚肩笑曰:‘此自是胜场,安可争锋?’”僧意:“僧意在瓦官寺中,王苟子来与共语,便使其唱理。意谓王曰:‘圣人有情不?’王曰:‘无。’重问曰:‘圣人如柱邪?’王曰:‘如筹筭,虽无情,运之者有情。’僧意云:‘谁运圣人邪?’苟子不答而去。”

道壹:“道壹道人好整饰言辞,从都下还东山,经吴中,已而会雪下,未甚寒,诸道人问在道所经,壹公曰:‘风霜固所不论,乃先集其惨淡,郊邑正自飘瞥,林岫便已皓然!’”(以上见世说新语)

这些言谈、行径,无疑是“才思儶彻”、“风神超迈”、“风彩洒落”等等的绝好注脚。在这里,我们所看到的不是汉末的带方士气的高僧,也不是如后世的虔诚佛教徒,而是典型的魏晋名流人物。

由此看来,当时名僧与名士在风姿、言谈、行径上都如出一辙,因此,他们往往披襟致契,结为知音之交,如:康僧渊:“初过江,未有知者,恒周旋市肆,乞索以自营,勿往殷渊源许,值盛有宾客,殷使坐,麤与寒温,遂及义理,语言辞旨,曾无愧色,领略麤举,一往参诣,由是知之。”(世说新语)

帛尸梨密多罗:“晋永嘉中,始到中国,值乱,仍过江,止建初寺,丞相王导一见而奇之,以为吾之徒也,由是名显。太尉庾元规、光禄周伯仁,太常谢幼兴,廷尉桓茂伦,皆一代名士,见之终日累叹,披襟致契。”

支孝龙:“陈留阮瞻、颖川庾凯,并结知音之友,世人呼为‘八达’。”支遁:“王洽、刘恢、殷浩、许询、郗超、孙绰、桓彦表、王敬仁、何次道、王文度、谢长遐、袁彦伯等,并一代名流,皆著尘外之狎。”

(以上见高僧传)

孙绰更以竹林七贤拟配七僧:以法护配山巨源,以帛法祖配嵇康,以法乘配王浚冲,以竺道潜配刘伯伦,以支遁配向子期,以于法兰配阮嗣宗,以于道邃配阮咸。他说:“护公德居物宗,巨源位登论道,二公风德高远,足为流辈矣。”(高僧传卷一,昙摩罗刹传)

“帛祖舋起于管蕃,中散祸作于钟会,二贤并以后迈之气,昧其图身之虑,栖心事外,轻世招患,殆不异也。”(同上,帛远传)

“法乘安丰,少有机悟之鉴,虽道俗殊操,阡陌可以相准。”(同上卷四法乘传)

“索索虚衿,翳翳闲冲,谁其体之,在我刘公,谈能雕饰,照足开蒙,怀抱之内,豁尔每融。”(同上,竺道潜传)

“支遁向秀,雅尚庄老,二子异时,风好玄同矣。”(同上,支遁传)

“兰公遗身高尚妙迹,殆至人之流,阮步兵傲独不群,亦兰之俦也。”(同上,于法兰传)

“孙绰以邃比阮咸,或曰:咸有累骑之讥,邃有清冷之誉,何得为匹?孙绰曰:虽迹有窪隆,高风一也。”(同上,于道邃传)

这种看法,在当时是具有代表性的,它表明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名僧与名士乃是同一类型的人物。

我们再来看他们的学问修养:帛法祖:“世俗坟索,多所该贯。”

竺道潜:“优游讲席,三十余载,或畅方等,或释老庄,投身北面者,莫不内外兼洽。”

竺法雅:“外典佛经,遞互讲说。”

“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

慧远:“少为诸生,博综六经,尤善庄老。……年二十四,便就讲说,尝有客听讲,难实相义,往复移时,弥增疑昧。远乃引庄子义为连类,于惑者晓然。”(以上见高僧传)

支遁:“庄子逍遥篇旧是难处,诸名贤所可钻味而不能拔理于郭向之外。支道林在白马寺中将冯太常共语,因及逍遥,支卓然标新理于二家之表,立异义于众贤之外,皆是诸名贤寻味之所不得,后遂用支理。”“支语王(少逸)曰:‘君未可去,贫道与君小语’,因论庄子逍遥游,支作数千言,才藻新奇,花烂映发,王遂披襟解带,留连不能已。”(以上见世说新语)

显然,他们都能贯综内典外书,而且一般都具有颇高的玄学修养,支道林甚至成为庄学的权威。另一方面,他们又多半是般若学者,如支孝龙“常披味小品,以为心要,叔兰译出放光,龙披阅旬日,便就开讲。”支道林曾钻研大小品,作对比要妙。竺法雅、慧远、道壹等皆治般若学。由此看来,在两晋之世,不仅名僧与名士同类,而且般若之学更以玄学来缘饰。如果说般若学是引老庄外典为连类以释佛理,同时也可以说玄学是借般若方等以畅胜理。

在这里,我们自不当停留于名僧名士的风尚玄同的论述,更重要的在于探究当时佛理与玄学之间的理论联系。对于这一问题的探究,我们首先要考察当时般若学的分派及其原因。

由于对般若“本无”的理解不同与持义歧异,当时出现了三大般若学派,即本无派、即色派、心无派。安澄中论疏记引梁释宝唱续法论说:“宋释昙济作六家七宗论,论有六家,分成七宗,一本无宗,二本无异宗,三即色宗,四心无宗,五识含宗,六幻化宗,七缘会宗。今此言六家者,于七宗中除本无异宗也。”(大正藏卷六五,页九三)

当时般若学理论为什么会发生歧异呢?首先,这是由于早期般若经的译理未尽,义多暧昧。

前面已经提到:晋以前般若经的古译有二种:一为汉末支谶所译的道行般若经,一为吴支谦所译的明度无极经。应该说,这些传译遇到了在翻译初期所必然遇到的困难。僧祐在出三藏记集中曾说:“佛之著教,真人发起,大行于外国,有自来矣。延及此土,当汉之末世,晋之盛德也。然方言殊音,文质从异,译梵为晋,出非一人,或善梵而质晋,或善晋而未备梵,众经浩然,难以折中。”(新集安公注经及杂经志录第四)

这是佛经早期传译的普遍情况。般若经的古译同样是有不少问题的,同样由于方言殊音、文质从异而难以折中。对支谶的道行经,晋宋时人论述说:“佛泥曰(洹)后,外国高士,抄九十章,为道行品,桓灵之世,朔佛诣京师,译为汉文,因本顺旨,转晋如己,敬顺圣言,了不加饰也。然经既抄撮,合成章指,音殊俗异,译人口传,自非三达,胡能一一得本缘故乎?由是道行颇有首尾隐者,古贤论之,往往有滞,仕行耻此,寻求其本,到于阗乃得,送诣仓垣,出为放光品。”(道安道行经序,见出三藏记集卷七)

“初天竺朔佛以汉灵帝时出道行经,译人口传或不领,辄抄撮而过,故意义首尾颇有格碍,士行尝于洛阳讲小品,往往不通,每叹此经大乘之要,而译理不尽,誓志捐身,远求大品。”(僧祐朱七行传,见出三藏记集卷一三)

可见道行经的译本,不仅译理不尽,而且其中还有许多疏脱而致首尾格碍。支谦的大明度无极经为道行般若经的再译。这位“博览经籍,莫不究练,世间艺术,多所综习”(出三藏记集卷十三支谦传)的高僧在翻译时表现了擅长文辞的才华,支愍度说他“才学深彻,内外备通,以季世尚文,时好简略,故其出经颇从文丽,然其属辞析理,文而不越,约而义显,真可谓深入者也”(合首楞严经记,见出三藏记集卷七),然而,他的译文同样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般若学者道安便说他是“斫凿之巧者也,巧则巧矣,惧窍成而混沌终矣。”(般若抄序,同上,卷八)

这两种古译都不能令人满意,于是有朱士行的西行求法。以后,般若经的各种译本增多了,但其真正的义谛仍在辛勤的探索中:或由“格义”,或由“合本”。“格义”是以经中事数配拟外书,为生解之例,“合本”是比观各种异本之同异,以寻求义旨所在。般若学派分为六家七宗的时代正是这一译理不尽而须从多方面探索的时代,僧睿在毗摩罗诘提经义疏序中说:“自慧风东扇,法言流咏已来,虽日讲肄,格义迂而乖本,六家偏而不即。”(出三藏记集卷八)可见,对般若义理的理解,在当时虽经辛勤的探求而仍偏而不即。因此,我们认为,般若学各派分歧的客观条件之一,便是汉魏以来译经未臻完备,经义不够明确,当般若经的研究有进一步展开时,分歧的意见便产生了。

股若经译本的粗率与暖昧,概念传译上的比附与不确切,固然造成研究上的困难,但另一方面,也大大地便利了玄学与佛学思想的合流,这种暖昧性与不确切性对各种自由比附与任意发挥洞开了广阔的门路。

当然,我们还不能把六家七宗的般若学派的出现完全归之于译理未尽的客观条件,这一客观条件虽提供了对般若义理有各种解释的可能,但这些解释也必有其所依据的出发点。因此,我们所要注意的是:这些般若学者是从哪些角度去理解,以致得出分歧的看法。这一问题,便不是从般若经译本本身的暧昧性与不确切性中所能得到解释的。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归根到底,乃是玄学的问题。晋宋的义学僧徒,如前面所说,往往是清谈人物,他们熟悉外典,通习老庄。他们实陈上是以玄学作为理解般若学的钥匙,而且当般若学的本义还封锁于暧昧性与不确切性的迷雾中时,他们除了用玄学作为辨别方向的指示器外,实在也没有更可靠的、更有效的办法。这样,他们的出发点便是玄学的,因而当时玄学中论点的分歧也必然反映到他们对般若学的研究中来。我们甚至可以说:当时般若学各派的分歧,本质上乃是玄学各派的分歧。

般若学各派的分歧,既可理解为玄学各派的分歧,因而般若学的繁兴也可理解为魏晋玄学的进一步发展及其思维形式的延长。这样,六家七宗时代的般若学不仅对中国思想史的发展有所影响,而且直接构成为中国思想发展史大圈里的一小圈。如列宁所说,“每一种思想——整个人类思想发展的大圆圈(螺旋)上的一个圆圈。”(哲学笔记,二四九页)

在这里,我们还须作进一步的说明。自王何的天人之学的路到向郭的庄学义注,玄学的发展几乎已达到它所能达到的饱和的程度,支道林讲释逍遥篇的轶事暗示我们:在当时,诸名贤已不能拔理于郭向之外,要超过郭向是很困难的;就在这时,玄学的发展从般若学中取得了新的启示。史称支道林由于有般若学的修养,卓然标新理于向郭二家之表,立异义于众贤之外,他竟获得了如此的成功,以致他如在世说新语中所表述的,扮演了重要的玄学家的角色。我们从这里所看到的是:般若学扩大了玄学的领域,加浓了玄学的内容。因此,玄学的发展促成了般若学的繁荣,并且通过二者的合流,般若学最后成为玄学的支柱。

般若学在中国流传的社会根源胚胎于玄学的社会根源。这一时代的般若学,其本身也不过是历史必然的产物,当它的使命不自觉地完成时,它便仓促地退出了历史舞台。自罗什以后,经典的传译完备起来了,佛学的暖昧性开始消散了,“格义”与“合本”的研究方法成为没有必要的了,印度哲学本身的派别——特别是龙树的中观哲学,被介绍进来了,这时,六家七宗便告结束,而由僧肇出来作了批判性的总结。

以下我们来考察般若学六家七宗的论点。

本无派的代表人物是道安。他的一生经历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师事佛图澄,与法和、法汰、法雅、法进等同学;第二个阶段是在河北教学,钻研安世高系统的禅学经籍,注阴持入经十二门经、道地经,并讲说般若;第三个阶段是钻研般若学;第四个阶段是以译经为主,兼讲般若(参看汤用彤著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八、九章)。

祐录中载有道安所作的安般注序、阴持入经序、人本欲生经序、了本生死经序、十二门经序、大十二门经序,这些序文有的是第二阶段的作品,有的年代不明,但从内容看来,都是用同一种观点来诠释禅观。祐录中又载有道安所作的道行经序与合放光光赞略解,其持论与上述的经序稍异,因此,我们认为,道安的思想是发展的,结合他所经历的各阶段来说,他似由禅观而转入般若学。他的早期的禅学思想与后期的般若学思想虽有紧密的联结,但必须加以分别地探讨。

道安的早期禅学思想,主要是以王何玄学而解释世高系统的禅学,这里分几方面来论证:(一)王弼学说中的一个重要论点是:从静制动,以一御万,以简济众。例如他说:“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能制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周易略例明彖)从这一玄学论点去理解安世高系统的禅学,则“安般守意”便是以静制动,以一御万,以简济众。世界是变化的、是万象森罗的,然而得安般行者却因了心的直观,可从和全宇宙合一。因此,道安认为,息心去欲的修练可以达到玄学家所提出的这一最高境地,他说:“寄思故有六阶之差,寓骸故有四级之别,阶差者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级别者忘之又忘之,以至于无欲也。无为,故无形而不因;无欲,故无事而不适。无形而不因,故能开物,无事而不适,故能成务。成务者即万有,而自彼开物者,使天下兼忘我也,彼我双废者,守于唯守也。……夫执寂以御有,崇本以动末,有何难也?”(安般注序,出三藏记集卷六)

这里用的几乎都是儒道合派的玄学概念,其中最可注意的则是“执寂以御有,祟本以动末”的命题,他对这一命题又从另一角度发挥说:“不滞者,虽游空无识,泊然永寿,莫足碍之,之谓真也。何者?

执古以御有,心妙以了识,虽群居犹刍灵,泥洹犹如幻,岂多制形而重无色哉!”(大十二门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六)

显然,与“御有”的“有”相对称的“执寂”或“执古”的“寂”或“古”正是“本无”。

(二)何晏曾说:“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夏侯太初是也。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司马子元是也,唯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吾闻其语,未见其人”(魏志卷九何晏传注引魏氏春秋),其所引为易系辞传文。道安认为,开物成务,可以由执寂御有的安般守意而得,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亦可以由“成四谛”而致,他说:“以慧断知,入三部者,成四谛也,十二因缘讫净法部者,成四信也。其为行也,唯神矣,故不言而成,唯妙矣,故不行而至。”(隐持入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六)

这样,他从王何的易理解释禅学,复从禅学解答了何晏所企望达到的玄学境地。道安由此发挥玄学说:“四谛所鉴,鉴乎九止,八解所正,正乎八邪,邪正则无往而不‘恬’,止鉴则无往而不‘愉’(按以上二句为庄子语义)。无往而不愉,故能洞照‘傍通’(按引易传文),无往而不恬,故能‘神变应会’。神变应会,则不疾而速,洞照傍通,则不言而化。不言而化,‘故无弃人’,不疾而速,‘故无遗物’(按引道德经文),物之不遗,人之不弃,斯禅智之由也。”(人本欲生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六)

这里,除了插入若干佛学术语外,通段都是三玄的论题,可以看出,道安所主张的禅智途径虽为玄学家所无而为安世高系统的译经中所固有,但问题的提出与最终的归结处,则为玄学佛学所共具。

(三)王弼在论语注中释“志于道”说:“道者,无之称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是道不可体,但念慕之而已”(刑昺论语正义引),何晏无名论中说:“夫道者唯无所有者也,自天地以来,皆有所有矣。然犹谓之道者,以其复用无所有也”(列子仲尼篇注)。道安亦谓:“其为像也,含弘静泊,绵绵若存,寂寥无言,辩之者几矣,怳忽无行求矣。漭乎其难测,圣人有以见因华可以成实,睹末可以达本,乃为布不言之教。陈无辙之轨。”(道地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十)综观以上所述,道安此处所循的实为王何的天人之学的途径,在与世高系统的禅学相融合的“本无”观念中,尚未足表见他的后期论点。

在道行经序中,我们可以看到,道安发展了他原来的论点,他说:“大哉智度,万圣资通,咸宗以成也。地合日照,无法不周,不恃不处,累彼有名,既外有名,亦病无形,两忘玄莫,块然无主,此智之纪也。夫永寿莫美乎上■,而齐之殇子,神伟莫美于凌虚,而同之涓滞,至德莫大乎真人,而比之朽种,高妙莫大乎世雄,而喻之幻梦,由此论之,亮为众圣宗矣。何者?执道御有,卑高有差,此有为之域耳,非据真如游法性冥然无名也。”(出三藏记集卷七)

在这里,他已把“执道御有”贬低为“有为之域”,并进而追求“据真如游法性”的更高的义谛了,他在合放光光赞略节序中解释“如”与“真际”说:“等道有三义焉:法身也,如也,真际也。故其为经也,以如为首,以法身为宗也。如者尔也,本末等尔,无能令不尔也。佛之兴灭,绵绵常存,悠然无寄,如日如也。法身者,一也,常净也,有无均净,末始有名,故于戒则无戒无犯,在定则无定无乱,处智则无智无愚,泯尔都忘,二三尽息,皎然不缁,故曰净也,常道也。真际者,无所著也,泊然不动,湛尔玄齐,无为也,无不为也,万法有为而此法渊默,故曰,无所有者,是法之真也。”(同上)

据此看来,道安早期持论,主张执寂御有崇本动末,似以本无与末有相对立,而至此则重本末对立之消解,故以“无所有”为“真”;以“本末等尔”为“如”,以“有无均净”为“法身”,以“无所著”为“真际”。然而道安的思想既由禅观之学以达般若之理,因此他仍然保留了“本无”的空寂之义,仍然执着“无所著”,而断言此“无”为“泊然不动,湛尔玄齐”。这就是他的“本无”义。

了解了以上的两方面,我们可以取后人论道安本无义的材料加以按证:“一者释道安明本无义,谓无在万化之前,空为众形之始,夫人之所滞,滞在未(末)有,若诧(宅)心本无,则异想便息。……详此意,安公明本无者,一切诸法,本性空寂,故云本无。”(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释道安本无论云:如来兴世,以本无弘教,故方等众经,皆明五阴本无。本无之论,由来尚矣,谓无在元化之前,空为众形之始,夫人之所滞,滞在未(末)有,若诧(宅)心本无即异想便息。”(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二)

“(昙济)著七宗论,第一本无主宗曰:如来兴世,以本无弘教,故方等深经,皆备明五阴本无,本无之论,由来尚矣。何者?夫冥造之前,廓然而已,至于元气陶化,则群像禀形,形虽资化,权化之本,则出于自然,自然自尔,岂有造之者哉。由此而言,无在元化之前,空为众形之始,故谓本无,非谓虚豁之中,能生万有也。夫人之所滞,滞在未(末)有,宅心本无,则斯累豁矣,夫祟本可从息末者,盖此之谓也。”(名僧传抄昙济传引)

“弥天释道安法师本无论云:明本无者,称如来兴世,以本无弘教,故方等深经,皆云五阴本无,本无之论,由来尚矣,须得彼养,为是本无,明如来兴世,亦以本无化物,若能苟解本无,即异想息矣,但不能悟诸法本来是无,所以名本无为真,末有为俗耳。”(慧达肇论疏)综观这四段材料,可以看出,道安的本无义仍带有浓厚的禅观色彩。第一,他主张宅心本无,以息异想,主张崇本从息末,由此所表现的由禅观而至般若的思维发展途径,实可归结为:由“执寂以御有”而至执寂息有,即“末”“有”既息,便无可“御”,“御”便是有为之域;由“崇本以动末”而至“崇本息末”,即“末”“有”既息,便无可动,“动”便是有为之域。至此,异想已空,此心亦寂,主客泯灭,而归于“渊默”。但“寂”仍可执,“本”仍可崇,这就显露出禅观的本色。第二,按照禅学的持论,外物由心意起,异想息时,外物亦归虚无,这时只剩下一个绝对意义的没有任何感知的空寂常住的“心”,这样的“心”也就是“本无”,道安保留了这一理论。因此,他所谓“崇本息末”的涵义是:一方面,“心”的活动内容抽空了,另一方面,物的内容也抽空了,这样便是“本末等尔”,也是“有无均净”,剩下的是主客二界泯灭后的绝对的空寂的“本无”,这一“本无”实际上就成为所谓“心”的本然,即“泊然不动,湛尔玄齐”的“渊默”的“心”。据此,道安的主张,主要在于空外物,在于息异想而不空心神之本然。第三,外物与异想之所以可空,因其本性空寂故,即所谓“一切诸法,本性空寂”,“无在元化之前,空为众形之始”。

综观以上所论,道安的本无义是禅智与般若义理交融的烦琐的玄学,这种交融还不是一种糅合,而是从禅观解般若、复从般若推演禅观的二重迁化。如果他的禅观途径可联系于王何的天人之学的途径,那么,般若学之持义亦未始不是遁此途径而直探“本无”的进一步玄想。

本无派的异宗,为琛法师。

“琛法师云:本无者,未有色法,先有于无,故从无出有,即无在有先,有在无后,故称本无。”(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二谛搜玄论十三宗中本无异宗,其制论云:‘夫无者何也?壑然无形,而万物由之而生者也,有虽可生,而无能生万物,故佛答梵志,四大从空生也。’山门玄义第五卷,二谛章下云,复有竺法深即云:诸法本无,壑然无形,为第一义谛,所生万物,名为世谛,故佛答梵志,四大从空而生。”(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三)

就以上引文而论,本无异宗似执着有无之先后,形而上学地认为无能生有,有生于无。但其持论无可详考,这里不作论述。

与本无派持义相对立的是心无派。据陈寅恪的考证,心无义的创始者为支慜度(支慜度学说考),此派人物有竺法蕴、道桓、桓玄、刘遗民。我们且把有关史料引证如下:“心无者,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僧肇肇论,大正藏,卷四五,页一五二)

“无心万物,万物未尝无,谓经中言空者,但于物上不起执心,故言其空,然物是有,不曾无也。”(元康肇论疏,同上,页一七一)

“温法师用心无义。心无者,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此释意云:经中说诸法空者,欲令心体虚妄不执,故言无耳。不空外物,即万物之境不空。”(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山门玄义第五云:第一释僧温,著心无二谛论云:有,有形也,无,无像也,有形不可无,无像不可有,而经称色无者,但内止其心,不空外色。……二谛搜玄论云:晋竺法温,为释法琛法师之弟子也,其制心无论云:夫有,有形者也,无,无像者也。然则有象不可谓无,无形不可谓无(当作“有”)是故有为实有,色为真色,经所谓色为空者,但内止其心,不滞外色,外色不存,余情之内,非无如何?岂谓廓然无形而为无色乎?”(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四)

据此看来,心无派持论的要旨有二:(一)有形之外物为“有”,而不是“无”,而且不可能使之“无”,即“万物未尝无”,“有形不可无”。“有为实有,色为真色”,(二)所谓“无心”乃是指“心”不执着于外物,即“无心于万物”,“但于物上不起执心”,“内止其心”,由此而言,心无派实以心物皆为“有”,心“无”之无,只是“止”其心,“不滞”于色。由这一观点去理解,则经中所言之空无,只是“欲令心体虚妄不执”的一种假设或一种人为的心理状态,而非外物的实际情况。就止心而言,心无宗与本无宗无异,其不同处在于:前者认为心止不滞于物时,物仍是有,而后者则认为心止时物便是无。对于外物的“有”“无”的论断分歧,自是哲学上的严重的分歧,故本无和心无二派实处于对立地位。但就心无派不执着于物而言,又是因了和玄学合流,而与本无宗具有时代相同的色彩。

在这里,我们应该指出:心无派的持义似受了玄学中的“崇有”观点的影响。自王何贵无以至裴頠崇有,玄学中实有反对虚无的一派,崇有论中说:“夫至无者无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自生而必体‘有’,则‘有’遗而生亏矣,生以‘有’为己分,则虚无是‘有’之所谓遗者也,故养既化之有,非无用之所能全也,理所有之众,非无为之所能循也。”(晋书卷三五)

这是反对无能体有,无能生有,而主张体有者为有,生有者为有。就崇有而言,与心无派的主旨相同,就具体论证言,则因心无派的论著今已全佚,无可按证。裴頠又说:“老子以无为静,而旨在全有”,心无派亦谓经中说诸法空,而外物未尝无,其口吻亦相类似。

因此,我们认为,心无派很可能是玄学中祟有一派在般若学派的代表,因文献不足,此处不能下论断。至于崇有是否即为唯物主义倾向,我们也因文献不足而不强作断案。

即色派的代表人物是支道林、于法开、道壹、于道邃,他们代表即色、识含、幻化、缘会等四宗。

支道林的即色义,乃是玄学与般若学的综合,其持论实出于向郭庄注之学而融会般若色空同异之义,因而又标新理于向郭之表。

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向郭庄注为王何贵无与裴頠崇有的综合:以“所以迹”为“无迹”,取贵无义,但又谓,“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自生耳!”,则又取裴頠“夫至无者无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之义。崇有论与向郭义的联系在般若学中也反映为心无义与即色义之间的联系:心无义主无心于万物,即色义主“无物于物,故能齐于物”;其于物皆不作绝对之本无观;另一方面,贵无义与向郭义的联系在般若学中又反映为本无义与即色义之间的联系;本无义主崇本息末,即色义亦主“尽群灵之本无”,且以本无宗之“本无”义为未尽。支道林的“色即为空,色复异空”的本义正是“本无”宗的贵无义和“心无”宗的崇有义的综合发展,在形式上和向郭同其玄学的途径,但在内容上却有区别。

在第六章中,我们已详细论证向秀论“所迹”与“所以迹”的义旨,“所迹”是属于现象界,“所以迹”是属于本体界,“所迹”是可以作为对象的,“所以迹”则是对象之所以成为对象的自身的条件或根据,即“物性”。支道林持义即由“所迹”与“所以迹”的玄学概念的剖析出发,进而达到对“所迹”与“所以迹”的两忘。他在大小品对比要钞中说:“理冥则言废,忘觉则智全,若存无以求寂,希智以忘心,智不足以尽无,寂不足以冥神,何则?故有存于所存,有无于所无。存乎存者,非其存也,希乎无者,非其无也,何则?徒知‘无’之为‘无’,莫知所以无,知存之为存,莫知所以存,希无以忘无,故非无之所无,寄存以忘存,故非存之所存。莫若遗其所以无。忘其所以存,则无存于所存;遗其所以无,则忘无于所无。忘无故妙存,妙存故尽无,尽无则忘玄,忘玄故无心,然后二迹无寄,无有冥尽,是以诸佛因般若之无始,明万物之自然。”(出三藏记集卷八)

我们且对这一段话略作辨析:支道林反对“存无以求寂,希智以忘心”,而认为“寂不足以冥神”,似针对本无宗的“执寂”而发,他贬斥徒“知存之为存,莫知所以存”,则似针对“心无”宗的不空外物而发。支道林自己的看法是:按照“所迹”与“所以迹”的范畴来划分,则“有”“无”可归结为“所无”、“所存”与“所以无”、“所以存”,如果就“所存”、“所无”以论“有”“无”,则始终陷于“所”的范畴即现象界的范畴,而永远达不到“所以”的范畴即本体界的范畴。因为“所以”的范畴并不存在于“所”的范畴中,因此,他反对“有存于所存,有无于所无”,这样的“有”“无”都是“所”的范畴内的“有”“无”。但他认为,不是要把握“所以”范畴内的“有”“无”(即“所以有”与“所以无”),而应该对“所迹”与“所以迹”的范畴都遗去,即所谓“二迹无寄”。

在这里,我们所要探索的有二个问题,第一,支道林既斥“徒知无之为无,莫知所以无,知存之为存,莫知所以存”,那末,他所说的“所以无”、“所以存”究竟是什么?第二,他所说的“莫若遗其所以无,忘其所以存”,而达到“二迹无寄,无有冥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第一个问题,也是最主要的问题,是在他的即色义中回答的,由于直接的文献已经丧失,我们只能把后人所论的有关材料揭出如下:“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也。”(僧肇肇论,大正藏卷四五,页一五二。元康肇论疏释此段云:“今寻林法师即色论,无有此语,然林法师集别有妙观章云:‘夫色之性也,不自有色,色不自色,虽色而空’,今之所引,正此引文也。”又世说新语文学注云:“支道林集妙观章云:‘夫色之性也,不自有色,色不自有,虽色而空,故曰:色即为空,色复异空。’”)

“东晋支道林作即色游玄论,……彼谓青黄等相,非色自能,人名为青黄等,心若不计,青黄等皆空,以释经中色即是空。”(文才肇论新疏,大正藏卷四五,页二○九)

“支道林著即色游玄论,明即色是空,故言即色游玄论,此犹是不坏假名,而说实相,与安师本性空故无异也。”(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山门玄义第五卷云:第八,支道林著即色游玄论云:夫色之性,色不自色,不自,虽色而空,知不自知,虽知而寂。彼意明:色心法空名真,一切不无空色心是俗也。述义云:其制即色论云:吾以为即色是空,非色减空,斯言矣,何者?夫色之性,不自有色,色不自有,虽色而空,知不自知,虽知恒寂。然寻其意,同不真空,正以因缘之色,从缘而有,非自有故,即名为空,不待推寻破坏方空,即言夫色之性不自有色,色不自有,虽色而空,然不偏言无自性边,故知即同于不真空也。”(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四)

这几段引文,内容复出,归结其意,不外下列几点:(一)色之性不自色,故色即是空。色之性既不自色,则因何而呈色相?此问题之回答无可详征,但可从二方面推测,一是因心起色,故说:“青黄等相,非色自能,心若不计,青黄等皆空”,即心计之则有色,心不计则无色。二是因因缘而起色,故说“从缘而有,非自有故”。应该指出:支道林是否主因缘说,未有明文可征,从缘而有之说,或为安澄之推测。

(二)色复异空。这一命题在现存材料中无史实可以详征,但窥其意,支道林似以心计起色,就此所起之色而论,此色为“色”“有”,而不是“空”“无”。

“色不自色”的涵义中固包含另一涵义,即在非“不计色”的前提下可以色“色”。色不自色是一回事,而心计之而色色又是另一回事,就前者而言,色即为空,就后者而言,色复异空。

在这里,“色不自色”的命题已超越了向郭的玄学藩篱,我们知道,向郭认为“明物物者无物,而物自物耳,物自物耳,故冥也。”(知北游注)“物自物”即非“物不自物”,其义与“色不自色”异。正因为支道林认为“色不自色”,他就必须保留“心”“神”。

复次,既然色不自色,则与色相对立的“无”亦不是自无,大小品对比要钞中即有一段诠明此意:“夫无也者,岂能无哉?无不能自无,理亦不能为理,理不能为理,则理非理矣,无不能自无,则无非无矣。”

因此,支道林的即色义实包含另一命题,即:夫无之性也,不自有无,无不自然,虽无而色,故曰:空即是色,空复异色。色的成立是有条件的,离开了“心计色”这一色之所以色的条件,则色为空,同样“无”的成立亦是有条件的,离开心不计色这一无之为无的条件,则无即为色。

支道林的即色义与道安的本无义在对“有”“无”“色”“空”的实践态度上是大有歧异的。道安一派是要崇本息末,宅心本无,而支道林一派却是兼遗本末,使“二迹无寄,无有冥尽”,前者是去现象界而住本体界,而后者则是宅心于本体界与现象界的冥合。这一问题,便是我们所要探求的第二个问题。

我们且看支道林所说的“至人”的理想人格:“夫逍遥者,明至人之心也,庄生建言大道,而寄指鹏鷃,鹏以营生之路旷,故失适于体外,鷃以在近而笑远,有矜伐于心内。至人乘天正而高兴,游无穷于放浪,物物而不物于物,则遥然不我得,玄感不为,不疾而速,则逍然靡不适,此所以为逍遥也。若夫有欲,当其所足,足于所足,快然有似天真,犹饥者一饱,渴者一盈,岂忘蒸尝于糗粮,绝觞爵于醪醴哉!苟非自足,岂所以逍遥乎?”(逍遥游论,世说新语文学篇注引)

“夫至人也,览通群妙,凝神玄冥,灵虚响应,感通无方,建同德以接化,设玄教以悟神,述往迹以搜滞,演成规以启源,或因变以求通,事济而化息,适任以全分,分足则教废,故理非乎变,变非乎理,教非乎体,体非乎教,故千变万化,莫非理外,神何动者,以之不动,故应变无穷。”(大小品对比要钞序)

“夫以万声钟响,响一以持之,万物感圣,圣亦寂以应之。”(同上)

这样的“至人”之“心”,一方面是寂然不动,一方面又是应变无穷,它不必空万物,而可以随万物而迁化,“物物而不物于物”,正是色色而不滞于色。色不能自色,物不能自物,至人之心正可以色色,也可以物物。当“心”与“物”相应而动、无有执滞时,这种“动”也就是“寂”,也就是“冥”。因此,支道林主张,“寂”不必也不可能离开了“动”来求得,“无”不必也不可能离开了“有”而求得。这样的“寂”只能“应”,而至人便是“寂以应之”。这样的至人更玄化了向郭的冥于内而游于外的至人,故又说:“夫至人也,览通群妙,凝神玄冥,灵虚响应,感通无方”。

支道林既说到寂以应变,因此,他也必然有较明确的体用观念,即以“寂”为体,而“应变”则为体之用。在大小品对比要钞序中说:“耶赖其至无,故能为用”,又说:“至理冥壑,归乎无为,无名无始,道之体也。”

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道安的本无义是要通过把握“心”的虚寂而把握万有的本无,支道林的即色义是要通过感应万有而达到“心”的虚寂。郗超奉法要中说:“夫空者,忘怀之称,非府宅之谓也。无诚无矣,存无则滞封,有诚有矣,两忘则玄解;然则有无由乎方寸,而无系乎外物。虽陈于事用,感绝则理冥,岂灭有而后无,偕损以至尽哉!”这段话很能表见支道林的即色义。“灭有而后无,偕损以至尽”乃是道安本无派的行径,“无诚无,有诚有,两忘则玄解”,则是支道林即色派的行径,二者对本无的实践态度,固有歧异。

支道林的即色义是以“色不自有,虽色而空”为主旨。色不自有,则色因何而有的问题,便需要解答,这一问题的解答,在支道林似为“心计”,在于法开为“识含”,在道壹为“幻化”,在于道邃为“缘会”。这四种解答,主旨皆在说明色不自有、色因何而有的问题。因此,这四家可以归结为即色一派。今列举有关材料于下,以资比观:识含:“三界为长夜之宅,心识为大梦之主,今之所见群有,皆于梦中所见,其于大梦既觉,长夜获晓,即倒惑识灭,三界都空,是时无所从生,而靡所不生。”(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山门玄义第五云:第四于法开著惑识二谛论云:三界为长夜之宅,心识为大梦之主,若觉三界本空,惑识斯尽,位登十地。今谓其以惑所睹为俗,觉时都空为真。”(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四)

幻化:“壹法师云:世谛之法,皆如幻化,是故经云,从本已来,未始有也。”(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玄义云:第一释道壹著神二谛论云:一切诸法,皆同幻化,同幻化故名为世谛,心神犹真不空,是第一义,若神复空,教何所施,谁修道?隔凡成圣,故知神不空。”(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五)

缘会:“玄义云:第七,于道邃著缘会二谛论云:缘会故有是俗,推拆无是真。譬如土木合为舍,舍无前体,有名无实,故佛告罗陀,坏灭色相,无所见。”(同上)又宗少义答何承天书中说:“夫色不自色,虽色而空,缘合而有,本自无有,皆如幻之所作,梦之所见,虽有非有,将来未至,过去已灭,现在不住,又无定有。”(弘明集)其持论似为即色各派之综合。

根据以上的论述,晋时般若学六家七宗的主要派别的持论,皆与玄学合流:道安的本无义,是王何贵无的玄学在般若学中的理论延长,支慜度的心无义是裴頠祟有论在般若学中的理论发挥,支道林的心无义是向郭冥内游外的玄学在般若学中的批判进展。当然,我们这里并不是机械地认为般若学只是被动的作为表现玄学的工具和素材,相反的,我们认为,不仅玄学与般若学互相启示而递嬗进展,即般若学之六家七宗也相互推助而融贯。在这里,我们更不能忽视早期般若学传译的影响,它的义理尽管在当时未能完全为人所理解,但对晋时的般若学来说,与各派玄学同为先行的环,同为后来思想所承借的资料。

我们还须指出:自王何贵无、裴頠崇有以至向郭冥内游外的玄学发展途径,就其历史现实来讲,都是通过名教与自然如何合一的道德问题之折射,而在理论上作出的抽象的返原。然而,当问题已返原到玄学的领域内时,在一定的限度内就产生了理论上的惯性发展,即不仅现实是推动理论发展的根本动力,理论本身的惯性传习在根本动力的范围外复形成相对的独立过程,般若学的兴起与发展,即为此种相对的独立过程的一环。当然,这样的环也并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同质异形地存在的。在六家七宗中,支道林的即色义是最富现实色彩的,这位侈谈色空的般若学大师谈到“述往迹以搜滞,演成规以启源,或因变以求通”的至人时,他完全不是宅心世外的高僧,而是与晋时清谈的名士一样,表现为关心统治阶级世道的俗人。

谢选骏指出:名士与高僧的结合,促成了第二期中国文明的诞生。聂葛明姚培锋《论东晋南朝时期陈郡谢氏的佛教信仰及影响》一文曾说,东晋南朝时期,佛教在中国南方的影响日益增加,名士奉佛的风气日浓。作为东晋南朝社会地位和文学影响最大的侨寓文化世族之一的陈郡谢氏,其家族经历了由天师道世家向奉佛世家转变的历程,佛教信仰绵延不绝,代有其人。他们结交名僧,参与佛教活动并撰写佛教文章,为推动佛教中国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的佛教信仰也影响了文学创作,而山水题材诗的出现对南朝文学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众所周知,陈郡谢氏,中国古代著名门阀之一。陈郡谢氏起家于魏晋时期,在著名的“淝水之战”中,以谢安为首的谢氏家族为东晋大胜立下至伟的贡献,解除了汉人政权的第一次亡国危机,也奠定了陈郡谢氏为东晋以及南朝的当轴士族。陈郡谢氏还出了许多于文学贡献与艺术才能的杰出人物。以至后人将门阀士族鼎盛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比喻为“王谢”并称的年代。南朝四大盛门“王谢袁萧”第二位,兴起于曹魏,衰落于南朝梁,至南朝陈亦有人出任高位,但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在南朝末年,与很多士族一样走向没落,在南朝四大侨望之中没有能像兰陵萧氏那样繁盛到唐朝。但是淝水之战却让中国免于第一次亡国危机,为第二期中国文明的顺利成长,准备了南北朝格局这一温床。


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第六章 韩愈李翱排斥释老的政治理论及其唯心主义的天命论】

第一节 韩愈在唐代“党争”中的依违态度及其悲剧的政治命运


韩愈(公元七六八——八二四年)活动的时代是中国封建主义发展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一方面封建主义统治阶级的“品级联合”重新编制,并由法律予以固定;另一方面在统治者内部也发生了新的矛盾,这就是在第一章所论的封建专制主义既在巩固而又有危机的历史情况。该章所详论的三次政治斗争,都通过皇权所拟制的“品级联合”而表现出庶族地主集团与豪族地主集团的阶级背景。不论二王、刘、柳集团的政治革新运动,或杨、元和刘、卢的党争以及牛、李党争,都应从这样的阶级背景去研究。

当时一切著名的历史人物几乎无不依此两大政治集团的斗争的开展而表示其自身的政治倾向或党派性。有的政治态度明显地倾向于此方,有的政治态度明显地倾向于彼方,也有的在依违两者的表面下而实际倾向于一方,也有的在游离两者的表面下而实际倾向于另一方。韩愈在当时两大集团政治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是怎样表现的呢?我们说,他是在依违两者的矛盾中,而实际依附于豪族地主集团,而与庶族地主集团对立。

在韩愈前期的政治生活中,唐代“党争”达到这样的高潮,即二王、刘、柳集团与宦官刘忠言相结纳,爆发了一次有名的政治革新运动,而宦官俱文珍(即刘贞亮)则纠合了守旧势力,和革新者展开激战,并击败了革新者(参看下章)。史称:“〔牛〕美人以帝旨付忠言,忠言授之王叔文,叔文与柳宗元等裁定。……忠言素儒谨,每见叔文,与论事,无敢异同;唯贞亮乃与之争,又恶朋党炽结,因与中人刘光琦、薛文珍、尚衍、解玉、吕如全等同劝帝立广陵王为太子监国,帝纳其奏。贞亮召学士卫次公、郑絪、李程、王涯至金銮殿,草定制诏。太子已立,尽逐叔文党。”(唐书卷二○七宦者传)

韩愈所依附的正是俱文珍。贞元十三年韩愈曾作送汴州监军俱文珍序,对俱文珍歌颂备至。贞元十九年,韩愈被贬至阳山,这次贬谪,经宋人方崧卿考订,并非如唐书本传所说的,是由于“上疏极论宫市”,也不是如洪兴祖年谱所考的是由于上疏论宫市与上疏言天旱人饥二事,而是由于二王、刘、柳革新集团对他的政治性的摈斥:“公(韩愈)阳山之贬,寄三学士诗叙述甚详。……公诗云:‘或自疑上疏,上疏岂其由’,则是又未必皆上疏之罪也;又曰:‘同官尽才俊,偏善柳与刘(柳宗元与刘禹锡),或虑言语泄,传之落冤仇’;又岳阳楼诗云:‘前年出官由,此祸最无妄,奸猜畏弹射,斥逐恣欺诳’,是盖为王叔文、韦执谊等所排矣。德宗晚年,韦、王之党已成,是年补阙张正买疏谏它事,得召见,与所善者数人,皆被谴斥,意公之出,有类此也。忆昨行云:‘伾、文(王伾、王叔文)未揃崖州(韦执谊)炽,虽得赦宥常愁猜’,是其为叔文等所排,岂不明甚?”(洪兴祖:韩子年谱,方崧卿按语)后来韩愈作顺宗实录,爱憎分明,对俱文珍多加褒辞,而对二王集团则充满着敌意,例如,其中写道:“天下事皆专断于叔文,而李忠言、王伾为之内主,执谊行之于外,朋党喧哗,荣辱进退,生于造次,惟其所欲,不拘程度,既知内外厌毒,虑见摧败,即谋兵权,欲以自固,而人情益疑惧,不测其所为,朝夕伺候。会其与执谊交恶,心腹内离,外有韦■、裴垍(垍当作均)、严绶等笺表,而中官刘光奇、俱文珍、薛盈珍、尚解玉(按人名有误)等皆先朝任使旧人,同心怨猜,屡以启上。”(卷四)

因此,我们如果把韩愈歌颂俱文珍、见摈于二王、刘、柳集团以及其著顺宗实录时对此次政治革新所持的态度联系起来看,则韩愈前期在政治上依附豪族地主集团而与庶族地主集团对立,就不难理解了。

在韩愈后期的政治生活中,牛、李党争已由李逢吉、韦贯之与李吉甫(李德裕父)裴度的纷争揭开序幕。在纷争中所牵涉的问题之一,即为对藩镇的用兵问题。李吉甫裴度一派,即后来成为李党的豪族地主集团,主张用兵;李逢吉、韦贯之一派,即后来成为牛党的庶族地主集团,则主张息兵,史称:“元和初,用兵伐叛,始于杜黄裳诛蜀。吉甫经划欲定两河,方欲出师而卒。继之(武)元衡、裴度;而韦贯之李逢吉沮议,深以用兵为非。而韦、李相次罢相,故逢吉常怒吉甫、裴度。而(李)德裕于元和时久之不调,而逢吉、(牛)僧孺、(李)宗闵以私怨恒排摈之。”(旧唐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

韩愈直接参加了这一纷争,与豪族地主集团共进退。事实经过是这样的。当裴度力主对淮西吴元济用兵,而韦贯之李逢吉一派反对时,韩愈上论淮西事宜状支持裴度,由此为韦、李等人所深恶,见抑不得升迁。李翱的韩吏部行状载:“上(宪宗)将平蔡州,先命御史中丞裴公度使诸军以视兵,及还,奏兵可用、贼势可以灭,颇与宰相(当指韦贯之)意忤。……朝廷之贤,恬于所安,以苟不用兵为贵,议多与裴丞相异(当指韦、李一派的庶族地主集团)。唯公(韩愈)以为盗杀宰相(指武元衡)而遂息兵,其为懦甚大,兵不可以息,以天下力取三州,尚何不可(见论淮西事宜状)?与裴丞相议合。故兵遂用,而宰相有不便之者。月满,迁中书舍人,赐绯鱼袋,后竟以他事改太子庶子。”(李文公集卷一一,唐书韩愈本传所载与此略同。)

元和十二年,韩愈从裴度征淮西。大约即在此年,韩愈作为宰相贺白龟状,他说:“蔡者龟也,今始入贼地而获龟者,是获蔡也;白者,西方之色、刑戮之象也,是必擒其帅而得地也。……此象既见,其应不远。”平蔡后,他随裴度还朝,以功授刑部侍郎。接着他奉诏撰平淮西碑,对裴度歌功颂德,结果以碑辞不实,宪宗令磨愈文,命翰林学士段文昌重撰文勒石,事情最后就这样很不体面地结束。由此可见,韩愈后期在用兵、息兵的党争中直接和豪族地主集团站在一起而与庶族地主集团对立。

韩愈在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中所表现的党派性已如上述,这里我们还须指出,他又和一般的豪族地主阶级有些区别,因为他的政治态度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依违的倾向。

韩愈的身世和社会地位都接近于庶族地主;他曾循着这一阶层所采取的以文章为仕途阶梯的一般途径为自己谋求出路;他也和这一阶层有广泛的联系,并且和这一阶层政治集团中的某些重要人物有一定联系。现在根据史实,就这些方面择要略述如下。

韩愈生三岁而孤,就养于宗兄韩会。韩会正是庶族地主集团首脑人物元载的党人,因了与元载厚善,坐元载党,贬至韶州。韩愈祭嫂说“年方及纪,荐及凶屯,兄罗谗口,承命南迁”,复志赋说“当岁行之未复兮,从伯氏以南迁”,即指韩会被贬事。

在以元载为首的庶族地主集团中,韩会是颇有声望的文章家。柳宗元在先君石表阴失友记中称韩会为“善清言,有文章,名最高,然以故多谤”(柳柳州全集卷一二)。韩会对韩愈无疑是有影响的,宋王銍曾指出:“观文衡(韩会作)之作,益知愈本六经、尊皇极、斥异端、节百家之美而自为时法,……甚矣其似会也。……会兄弟师授伟矣。”(韩会传)这里所说的显然有所夸张。我们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所谓文以载道、推尊六经的议论并非韩会所孤鸣先发,而是当时古文家的共同主张,韩愈与韩会年代相接,又同出于一宗,在时代思潮的影响之下,他们之间的持论有相通之处,是不足怪的。韩愈之成为古文家,除了早岁所受的韩会的影响外,又与其本人的身世以及社会地位有密切的关系,他自称:“愈之族亲鲜少,无扳联之势于今。”(释言)

“愈少鄙钝,于时事都不通晓,家贫不足以自活,应举觅官,凡二十年矣。……性本好文学,因困厄悲愁,无所告语,遂得穷究于经、传、史记、百家之说,沉潜乎训义,反复乎句读,砻磨乎事业,而奋发乎文章。”(上兵部李侍郎书)

“愈少驽怯,于他艺能自度无可努力,又不通时事,而与世多龃龉,念终无以树立,遂发愤笃专于文学。”(答窦秀才书)

这些自述,都足以说明韩愈的身世与社会地位都接近庶族地主,舍文章以求仕进而外,别无身分可依,以期自异于“常品”。但这里所说的,只在于论证他的历史的较复杂的一面,而不能因此就忽视他的基本的政治倾向性。在韩愈的同辈交往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和柳宗元、刘禹锡的关系。

他们都是著名的古文家,尽管在政治上处于敌对地位,但无可否认,他们中间也有一定限度的交谊。这种交谊,在颇大的程度上乃是论文之交。据张岱史阙中所载的传闻,柳宗元很赏识韩愈的文章,称之为“大雅之文”。刘禹锡在祭韩吏部文中说:“昔遇夫子,聪明勇奋,常操利刃,开我混沌。子长在笔,予长在论,持矛举盾,卒不能困。时惟子厚,窜言其间,赞词愉愉,固非颜颜,磅礴上下,羲农以还,会于有极,服之无言。”(全唐文卷六一○)这里所谓“持矛举盾”,实已暗示出他们之间,不但在文“笔”和理“论”方面各有所专,而且在认识方面也相对立。这种交谊一旦涉及尖锐的政治斗争与思想斗争,则又依各人自身的政治倾向与思想倾向而转入各自所属之对立营垒。因此,韩愈不仅是因了言语之泄而和刘禹锡们落于冤仇,而且更因了他所持的天命论还遭刘禹锡等的无情的批判。

此外,韩愈与牛党也有一些关系。牛党核心人物皇甫湜即为从韩愈学古文的弟子。王定保唐摭言还载有一节富于戏剧性的传闻:韩愈与皇甫湜曾设法荐引牛僧孺,使其名“大振天下”;这种传闻的真实性是可怀疑的,但他们三人之间确有文章上的交往,李钰在唐丞相太子少师赠太尉牛公神道碑铭的序中提到牛僧孺“早与韩吏部、皇甫郎中为文章友,其名相上下”(唐文粹卷五六)。从上面的论证看来,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韩愈身上所存在的矛盾,这即是说,他的政治态度,在重要关键的问题上依附着豪族地主集团,但由于他的身世、行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关系,又在一定的条件之下接近于庶族。这种矛盾的历史事实并不奇怪,本身反映着当时历史的矛盾的现实。在唐代身分等级制度的再编制过程中,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既处于“品级联合”的一定的调和状态,而由专制主义皇权来左提右携,企图达到一种平衡;但又处于旧的“品级联合”改变,而士庶之间存在着混乱的局面。有的豪族地主可以没落而与庶族无异,有的庶族地主也可能在取得官级之后而跻于品级性的地位,并和豪族地主同化。这两大阶层本来有着品级性的区别,但他们之间却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这种历史的情况之下,历史人物既有以鲜明旗帜出场的,又有以中间的、骑墙的、本身充满着矛盾的标志出场的;属于后者的人物,在两大集团斗争尖锐的情况之下,一般不会是中间派或第三条路线者,而最后总是和保守方面结成一条战线。命运坎坷的李商隐是如此,韩愈也是如此。

韩愈在豪族地主与庶族地主间的依违态度是非常明显的,因而他的悲剧命运便是历史的必然。一方面,庶族地主集团虽看到他的庶族色彩、并赏识其文章,给以相对的赞美;但同时却不满意他在政治上保守主义的实质,而对他不能不加以排摈。另一方面,豪族地主集团虽看到他政治的倾向依附于本集团,而同情其遭遇,但同时又因他的庶族色彩,特别是他的文风,而不能引以为可靠的同类,以致在一些问题上产生隔阂。这样,一方面,韩愈因二王刘柳集团秉政而有阳山之贬,因韦贯之、李逢吉执政而不得升迁,晚年更因见抑于皇甫鎛而改袁州刺史;另一方面,当他被接纳于豪门时,也不断遭受谗言。甚至裴度也对他表示既爱敬而又怀疑,裴度寄李翱书说:“昌黎韩愈,仆旧识之矣,中心爱之,不觉惊叹,然其人信美材也。近或闻诸侪类云:恃其绝足,往往奔放,不立文立制,而以文为戏,可矣乎?可矣乎?今之作者不及则已,及之者当大为防焉耳!”(全唐文卷五三八)这样看来,在品级性地主阶级的偏见中,一个所谓“以文为戏”的人是不可信任的,甚至是有害的。

韩愈依违两端的结果是:尽管这两个政治集团中都有与他交往的友人,但双方都或明或暗地对他怀着敌意或戒心,韩愈为此不胜愤懑,例如他自述:“公不见信于人,私不见助于友,跋前踬后,动辄得咎。”(进学解)

“不善交人,无相先相死之友于朝。”(释言)

“其知我者固少,知而相爱不相忌者又加少,内无所资,外无所从,终安何为乎?”(与李翱书)

了解韩愈本身的这种矛盾,颇有助于把握他的思想的社会根源。

我们知道,韩愈之成为历史人物,除了以古文家著称外,还由于他一生力排释老、“扶树教道”,二者又由“文以载道”形式地联结起来。这两方面的活动和他政治上的依违态度是相应的。作为文章家来说,他带有庶族色彩,而作为卫道者来说,他的世界观又带有浓厚的品级性地主的意味。关于前者,即人们赞许的所谓“文起八代之衰”,关于后者,即人们说的“道济天下之溺”。从哲学思想来讲,我们应在这里首先指出二点:

(一)韩愈在卫道的理论中把“道”与“性情”品级化:他的“性”“情”各有三品的分类法,在理论形式上显然是承接着董仲舒的性三品说。根据这种人性论,容易导出封建的等级制以及等级性的人格依附关系是天理自然的,因而使封建的“法律的虚构”在人性论上有了基础。“道统”在理论形式上抄袭佛教的祖统。但不论祖统或道统,其本身都是俗世贵族谱牒等级观念在宗教上的反映。

(二)韩愈的理论根源乃在于中国中世纪神学的天命论,这种天命论正是品级性地主一般的神学世界观,同时又是封建统治者神权和君权合一的意识形态。唐代品级性地主中的著名儒学世家多源自北朝,他们具有经学教养,这种经学直接承自汉代,其中充满着符命、休祥、天人感应等等虚妄的谬说,天命论的世界观即与此种经学相依存。关于这两点,在以下二节中将分别论究。

谢选骏指出:古代的党争不同于现代的党争——那只是朝廷大臣或学生士子的事情,并没有把基层群众裹挟进来。所以不会形成“国共两党”这样大规模的社会撕裂。古代的党争也没有现代的意识形态对立,不会产生“儒家党”——“佛教党”这样的分庭抗礼。


第二节 韩愈排斥释老的理论



恩格斯指出:“行动每一次都是产生于直接的物质动因,而不是产生于伴随着物质动因的词句,从而反过来说,政治词句和法律词句,也恰如政治行动及其结果一样,都是物质动因的结果。”(论卡尔·马克思著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莫斯科版,第一卷,页三四七)我们并不把韩愈之力排释老、“扶树教道”看作是“道济天下之溺”的孤军奋战,而是把它看作一种有代表性的社会政治行动;我们也不只从韩愈所执持的儒家形式来看取其在排斥论敌释老方面有着逻辑的必然性,而还须寻求这样的一些道理:反释老的社会政治行动的物质动因如何产生了裁抑佛道的政治词句和法律词句,又如何通过这种政治、法律、道德的折射而提升到更抽象的哲学思想的领域中来,从而发展成为儒家的“道统”形式。

自南北朝以来,佛教道教已经形成封建社会特殊的势力。封建专制主义的皇权在唐初曾一度抬高道教,尊奉备至,在武周时又一度抬高佛教,沙门可以袭爵赐紫,但在以后历朝,二教互有进退,这两种宗教都未被定为一尊。在它们的发展中,蕴含着愈来愈深刻的俗世地主与僧侣阶层的矛盾,这种矛盾把出世的高僧与世俗的贵族都号召到卑鄙的经济战场上来。

如果说,在唐初,主张裁抑佛教道教的议论多半是从封建礼教出发(参看第三章),那么,自武周以还,随着上述矛盾的日益深化,主张裁抑二教的议论已经把问题提到更涉及物质利益的范围,这些议论的出发点已经是关于赋税户口、国计军防的考虑和盘算,在政治词句和法律词句的掩盖下,已经露骨地表现热爱地租和占领劳动人手的意图。

我们首先把这样一些政治词句和法律词句择要抄录如下:(1)狄仁杰:“里陌动有经坊,阛阓亦立精舍。化诱倍急,切于官徵,法事所须,严于制敕;膏腴美业,倍取其多,水碾庄园,数亦非少。逃丁避罪,并集法门。无名之僧,凡有几万,都下检括,已得数千。且一夫不耕,犹受其弊,浮食者众,又劫人财,臣每思惟,实所悲痛。”

(旧唐书卷八九狄仁杰传)

(2)李峤:“道人私度者几数十万,其中高户多丁,黠商大贾,诡作台符,羼名伪度。且国计军防,并仰丁口,今丁口皆出家,兵悉入道,徵行租赋,何以补之?”(唐书卷一二三李峤传)

(3)辛替否:“今出财依势,避役亡命,类度为沙门,其未度者,穷民善人耳。……今天下之寺无数,一寺当陛下一宫,壮丽用度,尚或过之。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其七八,陛下何有之矣?”(同上卷一一八辛替否传,参看唐会要卷四八)

(4)姚崇:“自神龙以来,公主及外戚皆奏请度人,亦出私财造寺者,每一出敕,因为奸滥,富户强丁皆经营避役。”(唐会要卷四七)

(5)杨炎:“凡富人多丁者,率为官为僧,以色役免,贫人无所人,则丁存,故课免于上而赋增于下,是以天下残瘁,荡为浮人,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如是者殆三十年。”(旧唐书卷一一八杨炎传)

(6)常衮:“今军旅未宁,王畿户口十不一在,而诸祠寺写经造象,焚币埋玉,所以赏赉,若比丘道士巫祝之流,岁巨万计,陛下若以易刍粟,减贫民之赋,天下之福岂有量哉?”(唐书卷一五○常衮传)

(7)李叔明:“佛、空寂无为者也,道、清虚寡欲者也,今迷其内而饰其外,使农夫工女堕业以避役,故农夫不劝,兵赋日屈,国用储为斁耗。”(唐书卷一四七李叔明传)

(8)彭偃:“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织而衣,广作危言险语,以惑愚者,岁计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举一僧以计,天下其费可知。”(唐会要卷四七)

从这些奏议中可以看出:(一)僧侣阶层占有大量土地和物质财富,并享有免役免税的特权,这个阶层不但成为大的僧侣地主,而且也和封建专制主义的皇权的利益发生矛盾。(二)僧侣阶层大量地荫附避役的农民。(三)僧侣和皇室贵勋、豪族地主以及庶族地主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不但有“高户”、“富户”、“黠商大贾”牵涉其间,而且“公主及外戚”也奏请度人,出私财造寺;他们通过与宗教的结合来增加特权。(四)这样,俗世地主与僧侣阶层之间,在特权与地租方面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联系的一面;佛教道教在意识形态的领域内既有与封建礼教背违的一面,又有可以用作统治工具的一面。正由于这种错综的情况,主张裁抑佛教道教的固然随着矛盾面的扩大,更频繁地出现;而支持佛教道教的也因了联系面的传统利益,大有人在。

因此,我们不能仅从一般的反对佛教道教来抽象地对待所提出的问题,而应看反对者从什么角度、从什么立场提出问题。例如有的从要求取缔僧侣的特权来提出问题,这一点,也仅仅在这一点,带有非品级性色彩的庶族地主和农民阶级的利益有相一致之处;如上面所举的例子,杨炎把“课免于上”与“赋增于下”连类并提;辛替否把“出财依势”者与“未度”的“穷民善人”对立起来,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都具有进步的意义。

但所有上面的议论,还只是伴随着物质动因而产生的政治词句和法律词句,而没有提到哲学思想或世界观的高度;所有这些议论还只是从国计军防的考虑出发,而没有从理论上根本否定二教。例如,李叔明只是主张“澄汰”佛道,彭偃只是主张僧道就役输课与百姓同。

韩愈排斥释老之所以显名于时,正由于他不仅陈言时弊,而且还以儒家先行者的思想材料作为理论形式的出发点,企图修改儒学来代替佛道的宗教。他的“扶树教道”的理论尽管在哲学思想上极为贫乏,但毕竟已是一种哲学思想。他的这种理论工作乃是社会政治行动的理论的表现,正由于它有深刻的社会根源,因而在当时及后世,曾引起广泛的影响;他的以儒教来代替佛教道教的理论工作虽然仅仅揭示了释道并不是理想的思想统治工具,而且韩愈的理论本身也还没有成熟,但他的“道济天下之溺”的尝试却为后来的“道学”开启先河。宋史道学列传所讲“道学”的渊源,是和韩愈的说法一致的。

现在我们就来分析,韩愈如何承接那些裁抑佛道的政论而又进一步发展为与佛道正相对立的哲学体系。

元和十四年,韩愈上论佛骨表,这是一篇反佛的名文,共论点大致可以归结如下:(一)从华夷之辨,指斥佛教为“夷狄”之法,与中国先王之教背违:“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

(二)从历代盛衰来检证佛教的实际效果,指出佛法传入中国之前,百姓安乐寿考,自有佛法之后,反而“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以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由此得出结论:“事佛求福,乃更得祸,佛不足事,亦可知矣”。这更明白表示佛教对统治者的不利。

(三)结合当时情况指出:第一,奉佛有违高祖之志;第二,奉佛伤风败俗。

这些论点,大抵都是前于韩愈就有的。例如唐初傅奕上书已谓:“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其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又例如用史事来检证事佛求福的虚妄,也是过去已有的一般论调,唐太宗斥萧瑀的手诏中即引史事谓“求其道者,未验福于将来,修其教者,翻受辜于既往”(旧唐书卷六三萧瑀传),姚崇、辛替杏也有类似的说法。由此可见,韩愈反佛的持论和前人裁抑二教的持论是有承接关系的。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指出:韩愈之所以不同于前人,乃在于企图建立一完整的与佛教道教相对抗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虽极简陋,但已粗具轮廓。原道、原性、原人、原鬼、原毁这五篇体例相同的论著,可说是他所要建立的这个理论体系的论纲。

今将韩愈的论纲的结构及其与释老正相对立的论点剖析于下。

原道一篇着重提出并论述与释教道教的“道”相对立的“道”以及与祖统相抗衡的道统。

在这一篇中,韩愈首先对“道”作一界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

这一界说,还没有如后来的道学家那样的微言大义。宋代有些道学家如杨亿、杨时等就把这一界说完全道学化。韩愈的本意是比较浅显的,他只表明:“道”“德”这两个范畴是佛、道、儒三者所共同使用的范畴,但三者所赋予这两个范畴的涵义则各不相同,释氏有自己的“道”,老子也有自己的“道德”,“道有君子小人,而德有凶有吉”,因此,作为哲学范畴来说,“道”与“德”为虚位;但“仁”“义”则是儒家所固有的用语,佛道二者都摈而不取或鄙薄之,因此,“仁”与“义”为定名。韩愈认为,有必要把他所谓的“道”“德”与佛道所谓的“道”“德”在界说中区别开来,他以“仁”“义”之定名来确定“道”“德”之虚位,规定他的所谓“道”是由“仁”“义”而至。

为什么“道”由仁义而至呢?韩愈的持论是:仁存于内,义见乎行,他所着重的是由存于内的“仁”到见乎行的“义”的整个过程,即由“正心诚意”到“有为”的过程,他援引大学以佐成其说:“传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然则古之所谓正心诚意者,将以有为也。”

这种提法,在形式上仿佛是大学中已有原则的推衍。这里虽然还没有象宋代有些道学家那样纠缠在“正心诚意”与“格物致知”的问题上探求其“哲学”涵义,但全祖望从理论形式上考察,说韩愈之作原道,“实阐正心诚意之旨以推本之于大学”(鲒埼亭集外论卷三七,李习之论),也是有原因的。我们需要指出的是:韩愈之援引大学,意在借重一种与佛老相抗的理论材料,他标明他所谓的“道”不但“治心”,而且要见乎治国平天下之行,而佛、老则仅欲“治心”而外天下国家;他说:“今也,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子焉不父其父,臣焉不君其君,民焉不事其事。”归根到底,他所属意的仍在于指责佛道之有害于封建统治,“不父其父”、“不君其君”、“不事其事”的道德词令后面潜藏的正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经济利益及其社会秩序。恩格斯一方面指出,“每一时代的哲学都把一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这材料是从他先行者继承下来,而它就是从这里出发的”;另一方面更着重指出:经济“决定着现存思想材料的变更方式和更进一步发展的方式,当他作为政治、法律、道德的反映而对哲学发生着重大的直接作用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信页九○——九一)。韩愈之以大学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我们也应从这方面去理解。

从韩愈由“道”的界说进到“道”这一范畴的具体涵义看来,他所谓的“道”,多富于伦理的性质,或与伦理相结合的典章制度等政治原则的范畴,而并不显示完整的世界本源的实体或本体的范畴。这个“道”乃是中世纪封建主义的国家、法权、教化、道德的绝对原则。原道中写道:“古之时,人之害多矣,有圣人者立,然后教之以相生相养之道,为之君,为之师,驱其虫蛇禽兽,而处之中土;寒然后为之衣,饥然后为之食;木处而颠,土处而病也,然后为之宫室;为之工以赡其器用,为之贾以通其有无,为之医药风济其夭死,为之葬埋以长其恩爱,为之礼以次其先后,为之乐以宣其壹郁,为之政以率其怠勌,为之刑以锄其强梗;相欺也,为之符玺斗斛权衡以信之;相夺也,为之城郭甲兵以守之;害至而为之备,患至而为之防。”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其文诗书易春秋,其法礼乐刑政,其民士农工贾,其位君臣、父子、师友、宾主、昆弟、夫妇,其服麻丝,其居宫室,其食粟米果蔬鱼肉,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也。是故以之为己则顺而祥,以之为人则爱而公,以之为心则和而平,以之为天下国家,无所处而不当;是故生则得其情,死则尽其常,郊焉而天神假,庙焉而人鬼飨。曰:斯道也,何道也?曰: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韩愈所谓的“道”就是这样的封建主义的标本,因而,他指斥道家的“剖斗折衡”、佛教的“清净寂灭”都是“灭其天常”。近代资产阶级的先进人物严复辟韩一文,就是从这里批判的。

为了与佛教的祖统相对抗,韩愈更提出神秘的道统说:说“道”是古圣贤一脉相传的,中间虽曾断绝,但到了他本人复继承起来。他说:“尧以之传之舜,舜以之传之禹,禹以之传之汤,汤以之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死不得其传焉;荀与扬也,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祥。”(原道)至于他本人之以传道者自居,在与孟尚书书中早已有暗示,他说:“使其道由愈粗传,虽灭死万万无恨。”这种道统传授史的谱系,使他所谓的“道”和“天常”统一起来,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他所创立的新宗教是先王式的儒教。

原道一篇是韩愈排斥释老、“扶树教道”的总纲,基本论题虽已在此篇中提出,但仍有待从各个角度展开论述,因此,韩愈又有原性、原人、原鬼、原毁四篇的补充。

原道中一开始就说“道”由“仁”“义”而至,而“仁”“义”则涉及所谓“性”的问题,因此,原性中对“性”作界说时便提到:“其所以为性者五:曰仁、曰礼、曰信、曰义、曰智。”“性”的问题之所以需作专篇论述,是由于这一问题是当时佛学中最重要的论题之一。在韩愈活动的时代,佛学的情况是:三论宗、唯识宗已趋衰微,禅宗最盛,华严宗在禅宗的影响之下还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这里所谓的发展,是指着它与禅宗合流的趋势,这一点在与韩愈年代相接而稍晚的“五祖”宗密的教义中表现得最明显。天台宗由“九祖”湛然而中兴,曾与禅宗有所论争,宋天台宗人所作的佛祖统纪卷七说:“至于教外别传(指禅宗),但任胸臆而已,师(湛然)追援其说,曰金錍(指所著金刚錍),曰义例(指止观义例),皆孟子尊孔道、辟杨、墨之辞。”按韩愈先辈之梁肃即为湛然的门人,而湛然在金刚錍中所立的“无情有性”之说,谈的正是“性情”问题。

很明显地,韩愈要建立排佛的理论体系,就不能不在这一论题上展开诘辩,但他并不能把握住如何破佛学性情之说,而只是按儒家的理论,另外讲了一套,最后写道:“曰:今之言性者异于此,何也?曰:今之言者,杂佛老而言也,奚言而不异?”这里说的“异”即“异端”之“异”,好象只要和儒家异就不对了,这一点柳宗元曾从逻辑上予以辩驳。

原性中的主要论点是这样:“性”是天生的,“情”是后起的。“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构成“性”的要素有五:仁、礼、信、义、智;构成“情”的要素有七:喜、怒、哀、惧、爱、恶、欲。“性”与“情”各有三品的等级。

关于“性”的三品,韩愈写道:“上焉者之于五焉,主于一而行于四;中焉者之于五也,一不少有焉,则少反焉,其于四也混;下焉者之于五焉,反于一而悖于四。”

“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

关于“情”的三品,韩愈写道:“上焉者之于七也,动而处其中;中焉者之于七也,有所甚,有所亡,然而求合其中者也;下焉者之于七也,亡与甚直情而行者也。”

在中国思想史上,凡是把人性分成伦理的等级而划出不可逾越的鸿沟的,实在是为“阶级即等级”的封建制度建立理论的基础。在这里,我们并不是拿只有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抽象的人性这一原理作为尺度来衡量马克思主义发生以前的人性论,而只指出把“性情”品级化并把这种品级论证成固定不移的人类倾向论,是有其社会根源和理论根源的。这种在理论的罩幕之下掩盖的荒谬的说教,在下列韩愈的两段文句的对比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来:“曰:然则性之上下者,其终不可移乎?曰:上之性就学而愈明,下之性畏威而寡罪,是故上者可教,而下者可制也。其品则孔子所谓‘不移’也。”(原性)

“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财货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失其所以为臣;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财货以事其上,则诛。”(原道)

原性中所谓“上者可教而下者可制”之说,指的正是上下两大阶级的命运。这是直接抄袭自汉代儒学正宗的教义。但韩愈更露骨的地方,在于把吃地租享贡纳并支配劳动力的统治者作为一种“人性”,而把被剥削的无特权的所谓“民”,又作为一种“人性”。这里,如果我们把他的人性改为人格,那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这种理论的实质是什么。因为他所谓“民”,指的主要是直接生产者,“出粟米麻丝”的是“农”,“作器皿”的是“工”,此外还有“通财货”的是“商贾”。在人性论上,对待这些无特权者应该采取专制主义的“制”,使之“寡罪”(按韩愈认为罪是这些人先天所具有的);那么在法律上,对待这些人则只有用严厉的刑律了,有不听剥削的,诛无赦!韩愈也自豪他正是“名不著于农工商贾之版”的人物。由此可见,这种人性论乃是封建主义“教级结构”以至“品级联合”在人性论上的虚构。

这样看来,近代资产阶级学者严复之攻击韩愈,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严复正代表了“运动的所有权”,他正如马克思形容近代资产阶级的代言人,“怜悯着他的敌人把他看作一个关于他的本质一窍不通的蠢才,……而这个蠢才企图把粗暴的不道德的暴力和农奴制放到道德的资本和自由劳动的地位上面”(参看经济学—哲学手稿页七一——七二)。

我们再来看原人、原鬼。

原道中以“先王之教”与“夷狄之法”对立,原人即论夷华之别,结论是:“人者夷狄禽兽之主也”。这篇文章同样意在贬斥佛教,但论点是从中世纪的一般的国民狭隘性方面出发,这里不具述了。

原道中解释“道”时,已经把“道”和“天神”“人鬼”联在一起,所谓“郊焉而天神假,庙焉而人鬼飨”;原鬼即论“天神”“人鬼”交相为用,而在一定的时候下殃祸于人民:“漠然无形与声者,鬼之常也。民有忤于天,有违于民,有爽于物,逆于伦而感于气,于是乎鬼有形于形、有凭于声以应之,而下殃祸焉。”这篇文章就其排斥释老的意义而言,是以儒家传统观念中的“天神”、“人鬼”立异于佛教道教的鬼神说,所谓“忤于天”、“违于民”、“爽于物”、“逆于伦”云云,即指对封建秩序的反抗。然则,韩愈的思想,显然是个有神有鬼论者。

最后,我们要提到原毁。这篇文章很可能是韩愈因排释道而见忤于世的辩解之辞,其内容虽未直接排斥释老,但与“扶树教道”之意则不无关联,文中最后还是说到“得吾说而存之,其国家可几而理欤!”

我们认为,韩愈的这一天真而粗糙的理论体系,如果仅从他的反对僧侣特权而强调一般的人伦日用关系来讲,他表现出一些人道主义的提法;但就其理论本身及其所表现之世界观而言,他是一个从理论上为封建主义服务的大俗人。至于他的理论之为天命论的一个学派,我们将在下面再加详论。

谢选骏指出:恩格斯发明了“共产党自己当资本家”,并招供了“主义”是这样诞生的——“行动每一次都是产生于直接的物质动因,而不是产生于伴随着物质动因的词句,从而反过来说,政治词句和法律词句,也恰如政治行动及其结果一样,都是物质动因的结果。”——由此可见,马列狗们写的《中国思想通史》,也都是“直接的物质动因”的产物,是狗主人“重赏之下”的写作。


第三节 道统说与性三品说的天命论的实质


在唐代,神学的天命论不仅是品级性地主的一般的世界观,而且还是官方正统哲学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一切官样文章都不断重复着这种从汉代以来的正宗神学,而再版出陈辞滥调。关于这一点,我们只随意举出如下三个例子:梁肃受宝命赋:“若夫符命之所加,历数之所归,莫不天人合发,区宇乐推,休祥焕然,灵命显思。”(全唐文卷五一七)

李吉甫对素服救日蚀仪疏:“日为阳精,人君之象,若君行有缓有急,即日为之迟速逾常;为月所掩,即阴侵于阳,亦犹人君行或失中,应感所至。”(同上卷五一二)

裴度神龟负图出河赋:“茫茫积流,祚圣有作,动上天之密命,假灵龟以潜跃,盖欲以庆遥源,敷景铄,写物象之精秘,化人文之朴累。”(同上卷五三七)

韩愈对于这类谶纬神学是熟习的,如在省试明水赋中说:“唯玄月实水精,故求其本也,明为君德。……德业于坎,同类则应,形藏在虚,气应则通。”

我们在论证韩愈的天命论世界观时,并不能单就那些应试的文章、歌功颂德的文章、祭神祭鬼的文章以及发抒愤懑的游戏文章作为依据;我们应充分考虑到,在中世纪神学天命论的思想统治之下,发表无神论的思想是异常艰危的。唯物主义者如王充犹以“可以免于罪”而有齐世、宣汉、恢国、验符之作,无神论者如柳宗元犹有贺“嘉禾”、“芝草”、“甘露”等一系列的贺表。因此,仅片面地凭这一类的文章是不足以论证古人的。但我们要着重指出,在韩愈的世界观中,天命论之占统治地位,有许多确凿的材料可资按证。在韩愈看来,“天”是有威灵的人格神,能赏善罚恶,能以其好恶来主宰不同等级的人们的命运:“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不可戒惧而轻为之哉?”(答刘秀才论史书。按:无神论者柳宗元对此曾严加斥责。)

“况天之与人,当必异其所好恶无疑也,合于天而乖于人何害,况有时有得兼者邪?”(与崔群书)

“积善积恶,殃庆各以其类至。”(与孟尚书书)

“三子者之命则悬乎天,……故吾道其命于天者以解之。”(送孟东野序)

韩愈由此认为,社会阶级以及各类等级的地位与祸福都决定于天命,人对之是无能为力的,只能对之随顺敬畏,而不可对之用人力来改变,因为这里的“命”是和“道”合一的:“贤与不肖存乎己,贵与贱、祸与福存乎天,名声善恶存乎人。存乎己者,吾将勉之,存乎天、存乎人者,吾将任彼而不用吾力焉。”(与卫中行书)

“足下曰:‘命之穷通,自我为之’,吾恐未合于道;足下徵前世而言之则知矣。”(同上)

“盖君子病乎在己,而顺乎在天。……所谓顺乎在天者,贵贱穷通之来,平吾心而随顺之,不以累其初。”(答陈生书)

所有这些论调,虽毫无新意,但对于把握韩愈的道统说和性三品说的理论根源都是不可忽视的钥匙。按照这种天命论的世界观,人命悬乎“天”,圣人更是受命于“天”。

这样,道统中传授道业的圣贤都是天命所系的特殊头脑中的领袖人物,负有上天所赋予的特殊使命。韩愈谈到尧舜禹汤等“道统”中的圣人时说:“天之生大圣也不数,其生大恶也亦不数。”(对禹问。按:行难中谓“圣人不世出,贤人不时出,千百岁之间傥有也”,亦同此意。)

“故禹过家门不入,孔席不暇暖,而墨突不得黔。彼二圣一贤者,岂不自知安逸之为乐哉?诚畏天命而悯人穷也。夫天授人以圣贤才能,岂使自有馀而已,诚欲以补其不足者也。”(争臣论)

圣贤才能天授之说正与性三品说相为对应。我们要进而指出的是,天命、道、天授圣贤之说在韩愈自命为道统承继者的自白中完全结合成一体:“盖上天之生予,亦有期于下地,盍求配于古人,独怊怅而无位,唯得之而不能,乃鬼神之所戏。”(感二乌赋)

“天不欲使兹人有知乎?则吾之命不可期;如使兹人有知乎?非吾其谁哉!其行道,其为书,其他今,其传后,必有在矣。”(重答张籍书)

“驱马出门,不知所之,斯道不丧,天命不欺,岂遂殆哉,岂遂困哉!”(上崔员外书)

“其有作者知教化之所废,抑诡怪而畅皇极,伏文貌而尚忠质;茫乎天道,窅尔神化,道之行也,其庶已乎!”(本政)

所有这些都确证:韩愈的“道”和“道统”说,虽赋予了自身以一种类似祖统的形式,而涂上时代的面貌,但仍与所由脱胎的神学母体维系着最近亲的血缘纽带。道统中的人物是夭命所特定的,而所传之道,亦只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道”的神学呓语而已。

在韩愈的性三品说中,同样贯穿着天命论的观点。人既然是悬命于天,因此与生俱生的性亦为天定,这一点只要对原性所用以具体说明“性情”的例证略加考按即可证知。韩愈所举的是这样一类例证:“叔鱼之生也,母视之,知其必以贿死;杨食我之生也,叔向之母闻其号也,知必灭其宗;越椒之生也,子文以为大戚,知若敖氏之鬼不食也。”

“后稷之生也,其母无灾,其始匍匐也,则岐岐然,嶷嶷然。文王之在母也,母不忧,既生也,傅不勤,既学也,师不烦。”

叔鱼事见国语:“叔鱼生,其母视之曰:是虎目而豕喙,鸢肩而牛腹,谿壑可盈,是不可餍,必以贿死。”杨食我事并见国语、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叔向生子伯石,叔向之母视之,及堂,闻其声而还曰:是豺狼之声,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越椒事见左传宣公四年,后稷事见诗生民,与上述怪诞之说相类,兹不具引。所有这一类神话,一般的神学目的论都用之证明“天命”的绝对,在汉时即已如此,谶纬中对圣人形体的描述已介乎人兽之间,骨相学更见盛行,所谓“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论衡骨相篇)。韩愈论性之为“天”定,即取证于这种骨相学。

这里应该指出,文化遗产的继承决不是如资产阶级学者所胡说的什么抽象的东西,因为对遗产继承的态度和观点也存在着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两条路线的斗争。韩愈利用国语等典籍来证成其性情的天命论,反天命论的无神论者柳宗元却作了一篇非国语,其中也引“叔鱼生”一条,他对叔鱼、杨食我二事的记载批判说:“君子之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犹不足以言其祸福,以其有幸有不幸也。今取赤子之形声,以命其死亡,则何邪?或者以鬼事知之乎?则知之未必贤也,是不足书以示后世。”(柳柳州集卷四五)这里可以看出,在对先行者材料的态度和观点上就显示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条路线的斗争。韩愈的有神论是一种继承,而柳宗元的无神论又是一种继承,谁也没有什么“抽象的继承”。

从继承哲学遗产来讲,孟子到董仲舒是一个传统,而荀子到扬雄又是一个传统,前者是唯心主义的传统,后者是唯物主义的传统。韩愈怎样对待它们呢?他对于荀子扬雄多加贬斥,反之他的性三品说承继于董仲舒的性三品说,他的道统说又宣称直接从所谓“醇”儒孟子那里继承过来,这就不是偶然的,而在道、性的理论方面,是有其共呼吸的关系的。同时,我们也可以说,从旧“原道”到“新原道”,在道统上也有着一脉相承的反动本质联系着。其间的继承性更不是什么“抽象的东西”在那里作怪,而是由于社会的根源和理论的根源所决定的。

在唐代中叶无神论与有神论的斗争中,韩愈站在有神论的一边。在韩愈与柳宗元、刘禹锡关于“天”、“人”的论战中,柳、刘坚持着“天”的自然物质的论点,针对着韩愈所说的“天”能赏善罚恶的有神论开火,刘禹锡的天与人交相胜之说,又针对着韩愈所说的人只能随顺天命的神学奴婢性格,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从这一斗争来看,不但韩愈的世界观之为唯心主义天命论至为显然,而且两种世界观的尖锐对立也甚显然。

我们不能容忍的是:“新原道”论者现在竟然还把韩愈看作是唯物论者,并把韩愈、柳宗元、刘禹锡看作是政治上和哲学思想上的同等人物。这除了混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同时又抹杀二者间的两条路线的斗争之外,我们实难对这种论调有别的理解。从这里又可以看出一条经验,即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是“朋友”的谬论,就是不惜歪曲历史实际以取得证验的。

谢选骏指出:此节杀气腾腾地冒出来一句——“我们不能容忍的是:《新原道》论者现在竟然还把韩愈看作是唯物论者,并把韩愈、柳宗元、刘禹锡看作是政治上和哲学思想上的同等人物。”——天哪,哲学讨论何以变得“不能容忍”?这是在召开批斗大会,还是宣判大会?是准备执行死刑,还是下放劳动?同时,也可以看出,原来《新原道》也是讲述唯物论等废话胡话的。

《新原道:中国哲学之精神》(冯友兰 著)报道:此书是冯友兰的经典著作,是一本中国文化的普及读物,通过考察中国古代各个思想流派,点明中国哲学的最高境界——“极高明而道中庸”,这不仅是的哲学智慧,也是极高的人生境界,在出世与入世之间找寻中国哲学的独特精神内涵。该书贯穿了冯友兰对中国哲学的认识,阐述了新理学哲学体系在中国哲学中继往开来的地位,可以从中品味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精髓。

谢选骏指出:看来冯友兰和侯外庐不相上下,有得一比了。


第四节 李翱唯心主义思想及其实际应用

韩愈与李翱并时齐名,两人在学术思想上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在考察了韩愈的唯心主义的天命论之后,应论及李翱的思想。

李翱字习之,陇西人,约生于唐代宗大历时(约公元八世纪七十年代初),文宗朝任至刺史、侍郎等职,卒于武宗会昌年间(约公元八四一至人四六年)。他的著作汇集为李文公集十八卷,又与韩愈合著有论语笔解二卷。

和韩愈相似,李翱本人的社会地位也不甚高。他是凉武昭王李皓的后裔,但他的门第早已衰微以至“穷贱”(荐所知于徐州张仆射书,李文公集卷八,下简称文集),所以裴度在给他的信中说:“仆之知弟也,未知其他,直以弟敏于学而好于文也。”(全唐文卷五三八寄李翱书)在政治态度上,李翱和韩愈大略相同。李翱在任庐州刺史时,曾下“以田占租”之令,不满“贱市田屋,牟厚利”的兼并(新唐书卷一七七本传),但他主张恢复唐初的均田制(“复高祖太宗之旧制”),以期防止所谓“交相攻伐,未始有穷”(复性书上)的社会矛盾,并从“有土地者有仁义”的前提出发,力主恢复古代的所谓“公田”制,从而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皇权。因此,他对于王叔文主持的改革,指责说使“天下懔懔”(文集卷一二故东川节度卢公传),导致出社会的危机,这和韩愈的反对新政是没有多大差别的。

在学术思想上,李翱所受韩愈的影响是非常深的。唐德宗贞元十二年(公元七九六年),韩愈从董晋到汴州,同时李翱自徐来汴,始相结识。此后李翱就依附韩愈,并娶韩愈从兄韩弇的女儿为妻。李翱曾为韩愈鼓吹说:“……我友韩愈非兹世之文,古之文也;非兹世之人,古之人也。其词与其意适,则孟轲既没,亦不见有过于斯者。”(文集卷七与陆傪书)韩愈也说:“习之可谓究极圣人之奥矣。”(论语笔解卷下子路第十三)从韩李这样的互相标榜,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学派性,从论语笔解所记他们两人的意见,更可以看出他们在许多重要问题上的见解都是一致的。

李翱的思想还受了佛学很大的影响。李翱和韩愈相似,也力主排佛,李翱在去佛斋(文集卷四)一文中所举排佛理由和韩愈相同,但他的学说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佛学。有人认为李翱承袭天台宗,这主要是根据他和梁肃的关系。按李翱以前的古文家,如梁肃、李华,多受天台宗的影响,梁肃更著有天台法门议、止观统例议(全唐文卷五一七)。贞元九年九月,李翱始就州府贡举,曾“执文章一通”,谒见梁肃,深得赞赏(文集卷一感知己赋),这时李翱尚在少年,而梁肃在两个月后就死了,因此,李翱、粱肃间的学术上的承授关系似并不怎样深刻。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三五载,李翱任朗州刺史时,有赠禅宗僧侣药山惟俨诗二首,其中有“我来问道无馀说,云在青霄水在瓶”之句,可以证明他与禅宗更有学术上的关系。

李翱的哲学思想是不很完整的,他所着重论述的只限于人性论和修持方法的问题,而以复性书三篇为代表作。因此,我们应通过复性书的剖析,从中抽绎李翱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

北宋欧阳修说:“予始读翱复性书三篇,曰:此中庸之义疏耳。”(读李翱文,欧阳文忠公集卷二三。)韩愈、李翱注解论语,又特别推崇孟子和礼记中的大学、中庸,这是后世道学家尊“四书”为最高经典的滥觞。在复性书中,李翱捏造了一套以中庸的传授为中心的“道统”,他说:“子思,仲尼之孙,得其祖之道,述中庸四十七篇,以传于孟轲。轲曰:‘我四十不动心。’轲之门人达者公孙丑、万章之徒盖传之矣。遭秦灭书,中庸之不焚者一篇存焉,于是此道废缺,其教授者唯节行、文章、章句、威仪、击剑之术相师焉,性命之源则吾弗能知其所传矣。

道之极于剥也必复,吾岂复之时邪?”(文集卷三复性书上)

所谓中庸原有四十七篇,是毫无根据的,其目的无非是在炫示他不仅能“以心通”中庸一篇的义蕴,而且能“以心通”那早已失去的四十六篇的真谛,这样李翱岂不就是当世的圣人了么?他又假借陆傪的口气说:“子之言,尼父之心也。东方如有圣人焉,不出乎此也;南方如有圣人焉,亦不出乎此也。”(同上)

于是他自我吹嘘说:“有问于我,我以吾之所知而传焉,遂书于书,以开诚明之源,而缺绝废弃不扬之道几可以传于时,命曰复性书,以理其心,以传乎其人。乌戏!夫子复生,不废吾言矣。”(同上)

这和韩愈的原道如出一辙,都是鼓吹自己得到了神秘的天启,继百世不传之道,可以“应帝王”,为封建统治者拥彗扶轮。近代新原道一派,也以孟子所说“圣人复起,必从吾言”,而”高自期许”(新原道自序),就是继承着这种陈词滥调。

李翱的复性书,一方面阐述学庸、继承思孟的唯心主义传统,另一方面又输入禅学的内容,加深僧侣主义的色彩。从社会根源和学术源流上看,它是宋明道学,特别是二程“理学”的先声。

在复性书开端,李翱写道:“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非性之过也;七者循环而交来,故性不能充也。”(文集卷三复性书上)李翱的性情说与前面所提到的韩愈在原性中的理论相似,但更多地导入了禅学的内涵。李翱的“性”相当于禅学的“佛性”;李翱的“情”相当于禅学的“五阴”或“妄念”,如阴持入经注所说:“身有六情,情有五阴。”(参看本书第三卷第十章第一节)

竺道生以来的佛学宗派,多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李翱也说:“百骸之中有心焉,与圣人无异也。”(文集卷四学可进)

这就是说人人本来具备至善的性,恶的起源在于情,而不在于性。李翱模仿着孟子的文体写道:“问曰:‘凡人之性犹圣人之性欤?’曰:‘桀纣之性犹尧舜之性也,其所以不睹其性者,嗜欲好恶之所昏也,非性之罪也。’曰:‘为不善者,非性邪?’曰:‘非也,乃情所为也。情有善不善,而性无不善焉。’”(文集卷三复性书中)

这样把性和情划分为不可两立的二元,以区别凡圣的品类,一种人物不以情累性,而另一种人物却以情累性,前者为圣人,后者为凡人。从这里得出结论,“凡人”必须去其生活的情欲才能“复性”。

然而究竟怎样就能达到如李翱所说的境地呢?在实际运用的情况之下,那就不是凡人所能想象的事了。他的复性书所述的“复性”的方法,后十分神秘的,其实质是一种宗教的自我修炼,李翱这样说:“或问曰:‘人之昏也久矣,将复其性者必有渐也,敢问其方。’曰:‘弗虑弗思,情则不生。情既不生,乃为正思。正思者,无虑无思也。……’曰:‘已矣乎?’曰:‘未也,此斋戒其心者也,犹未离于静焉。有静必有动,有动必有静,动静不息,是乃情也。易曰:吉凶悔吝,生于动者也,焉能复其性邪?’曰:‘如之何?’曰:‘方静之时,知心无思者,是斋戒也;知本无有思,动静皆离,寂然不动者,是至诚也。……’”(复性书)

这是一套极奇怪的清规戒律,其中一条戒律到另一条戒律之间没有逻辑可言。李翱所提出的这种修持法,用佛学的术语说,乃是“渐悟”以至“顿悟”的神秘过程,也近似于天台宗的“止观”。他把“复性”划分为两段:首先是作到一种所谓“弗虑弗思”的境界,使情不生,但“无虑无思”的所谓“正思”仍是“思”,它还没有超出有动有静的层次,所以它不过是“渐悟”的高级形式,即所谓“沐浴,可以事上帝”(孟子离娄下)的“斋戒”。这个“正思”已经使凡人仰之弥高,实质上已经说到了太虚幻境,然而据他说,真正的“复性”还要进一步作到“知本无有思”,于是“动静皆离”,也就是“情性两忘”(论语笔解卷下阳货第十七),这种“顿悟”了的神秘的境界,李翱称之为“至诚”。

这样“复性”或“尽性”的人,李翱才称之为“圣人”或“善人”。论语记有:“子张问善人之道,子曰:‘不践迹,亦不入于室’。”这段话本来平淡浅显,但韩愈,李翱把它解成这样的神秘的意义:“韩曰:……吾谓‘善人’即圣人异名尔,岂不循旧迹而又不入圣人之室哉?盖仲尼诲子张,言善人不可循迹而至于‘心室’也。圣人‘心室’惟奥惟微,无形可观,无迹可践,非子张所能至尔。

李曰:仲尼言‘由也,升堂矣,未入其室也’,‘室’是心地也。

圣人有心有迹,有造形有无形,堂堂乎子张,诚未至此。”(论语笔解卷下先进第十一)

论语子张记:“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李翱这里重复了曾子对子张的批评,也表现出他与思孟唯心主义学派的关系。“心室”一语出于庄子人间世篇“虚者,心斋也”的“心斋”,这个“心斋”在庄子书中被比做明镜或静水:“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也,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天道篇)李翱也这样说:“水之性清彻,其浑之者沙泥也。……清明之性,鉴于天地,非自外来也;故其浑也,性本弗失,及其复也,性亦不生,人之性亦犹水也。”(复性书中)这里,主观唯心主义的性质是非常显明的。所谓“复性”不但否定了一切具体知识,而且排除了全部的思维活动,最后只是“心寂不动,邪思自息,惟性明照”。

和佛学一样,李翱也把圣人之心比喻为“能照”,并且以此解释大学,他说:“问曰:‘本无有思,动静皆离,然则声之来也,其不闻乎?物之形也,其不见乎?’曰:‘不睹不闻,是非人也;视听昭昭而不起于见闻者,斯可矣。无不知也,无弗为也,其心寂然,光照天地,是诚之明也。……’曰:‘敢问“致知在格物”何谓也?’曰:‘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致知也,是知之至也。’”(文集卷三复性书中)

这样,心好似一面死的镜子,不是一种可变的思维活动,因而能照的镜子是离开世界而绝对存在的自明体,对于万物只有本能的或先验的明照,而没有活动的推理作用。这种解释曾影响了宋代的理学。李翱所论述的“复性”的理论形式就是这样唯心主义的独断论,但我们不应停止在这里,还必须进一步分析其实际的意义。

首先应该考察李翱所谓“凡人之性犹圣人之性”这一命题的实质。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暗示着人类先天的平等,似乎是否认了差别性和品级性,但李翱马上就用狡猾的手法否认了这个命题。在论语笔解中,韩李曾引用论语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和“惟上智与下愚不移”两段,进行了如下的讨论:“韩(愈)曰:上文云‘性相近’,是人可以习而上下也;此文云上下不移,是人不可以习而迁也。二义相反,先儒莫究其义。……

李(翱)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此性命之说极矣,学者罕明其归。今二义相戾,当以易理明之。‘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又‘利贞者,情性也’,又‘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谓人性本相近于静,及其动感外物,有正有邪。动而正,则为上智;动而邪,则为下愚。寂然不动,则情性两忘矣,虽圣人有所难知。故仲尼称颜回‘不言如愚,退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盖坐忘遗照,不习如愚,在卦为复,天地之心邃矣。亚圣而下,性习近远,智愚万殊。……

韩曰:如子之说,文虽相反,义不相戾,诚知‘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坤道顺乎承天,不习无不利’,至哉,果天地之心邃矣乎!”

(卷下阳货第十七)

按照韩、李的解释,“性相近”就是“凡人之性犹圣人之性”,“上下不移”则是先天的品级差别,这两者是互相矛盾的,李翱则用诡辩来消除这一矛盾。原来“性”只是就空想的形式的可能性而言,即在一种莫须有的“静”的状态之下,才是人人平等的,而就现实性而言,即“动感外物”时,就有着正邪智愚的差别,而这种差别又是天赋的,复性书说:“性者,天之命也,圣人得之而不惑者也;情者,性之动也,百姓溺之而不能知其本者也。”(文集卷三复性书上)

“……诚者,圣人性之也,寂然不动,广大清明,照乎天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行止语默无不处于极也。”(同上)

有些人天生有圣人之性,可以通向“天地之心”。有些人虽就形式的道理而言可以说有同样的性,但为情所蔽,他们的情(邪思)到了不能破除的地步,因而不能复性,这一切都是天命所决定的。兜了一个大圈子,仍然回到天命论,这就无怪乎要为韩愈大加称赏了。李翱的这种“乾道变化,各正性命”的诡辩,虽然不如后来程、朱所谓“理一分殊”之说的狡猾,但其欺骗性是一样的。

李翱不但强调了圣人与凡人(即统治者与“百姓”)的先天差别,而且把统治阶级内部也分为“四品”。论语笔解引论语“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旧所谓“四科”),解释说:“仲尼设四品,以明学者,不问科,使自下升高,自门升堂,自学以格于圣也,其义尤深,但俗儒莫能循此品第而窥圣奥焉。”(卷下先进第十一)

这样,具备“德行”一品的人,即具备封建伦理标准的人,被虚构为最高的品级,其他三品则等而下之,各有其相对的品级地位。这种理论正是为封建主义的品级结构涂抹打扮。

李翱认为列为最高品级的“圣人”有一种例外权,为人民虚构法律仪式,使等级低下的“百姓”服从,他说:“……圣人者,人之先觉者也。……圣人知人之性皆善,可以循之不息而至于善也,故制礼以节之,作乐以和之,……视听言行循礼而动,所以教人忘嗜欲而归性命之道也。”(文集卷三复性书上)

这里所讲的“礼”是永恒不变的。按论语说礼在因袭中是有损益的,本来是说礼可以改变,但李翱甚至连这一点都不承认,他说:“损益者,盛衰之始也。礼之损益,知时之盛衰,因者谓时变而礼不革也。礼不革,则百世不衰也。”(论语笔解卷上为政第二)

这样就连“损益”也完全否定了,因而礼教和法律的虚构就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了。

最后,李翱的思想就归结于这样一点:等级即阶级的封建主义之所以永治不乱,就必须使社会人类“各正性命”,即“正位”,划分出各种贵贱等级而加以严格的法律规定和道德的制裁,于是等级低下的人便服从高贵的统治者了。他写道:“善理其家者,亲父子,殊贵贱,别妻妾、男女、高下、内外之位,正其名而已矣。古之善治其国者先齐其家,言自家之刑于国也。

欲其家之治,先正其名而辨其位之等级。名位正而家不治者有之矣;名位不正而能治其家者未之有也。是故出令必当,行事必正,非义不言,三者得,则不劝而下从之矣。”(文集卷四正位)

这样看来,在贵贱殊位以及名分等级不齐的社会,人们毕竟不能各守其位而各安其分的,因此,李翱又发挥了一套不同等级的人的各守其中的中庸道德律,他说:“夫毫厘分寸之长,必有中焉;咫尺寻(八尺为寻)常(倍寻为常)之长,必有中焉;百千万里之长,必有中焉。居之中,则长短、大小、高下虽不一,其为中则一也。”(文集卷五杂说)这样,人类虽然高低不齐,等级不一,但各在自己的地位各“守其中”,而不互相矛盾,那就没有什么非分的追求了。这正是为封建主义的等级制度涂抹神圣的油漆,并作僧侣主义的理论说教。

他的“复性”说的中心思想,一面以成贤成圣作钓饵,诱使人民“忘嗜欲”,“奚为交争而实不祥”(续集复性辨),即放弃争取生存和自由的斗争;另一面又以虚构的圣凡的等级制来美化现实的封建制社会的图案。这样两面的说教,看来是矛盾的,但从阶级理论上讲来,却是头头是道的,因为照他的说法,一方面无权者可以放弃权利的嗜欲,另一方面特权者却可以主张神圣的法权。最神妙的东西,在现实检证的时候正是最粗鄙的东西。

谢选骏指出:共产党对“复性”的批判,其实是一种自况——在我看来,这适足以说明,马列主义是一种粗鄙的东西,虽然它们自称是科学的东西,可以拯救人类。在我看来,马列主义用阶级和阶级分析阶级斗争这一套“话术”来分裂社会,拒绝承认人性,目的只是为了摧毁社会。


【第七章 柳宗元和刘禹锡的唯物主义、无神论及其战斗性格】


第一节 刘柳的政治革新和刘柳思想体系在斗争中的成长


刘禹锡(公元七七二——八四二年)和柳宗元(公元七七三——八一九年)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就其内容、体系、战斗性和科学性等方面来看,不仅在唐代最为突出,而且在中国唯物主义无神论史上也有其创造性的建树和特殊的历史地位。如果把刘、柳的理论体系从历史上加以考察,它就突出地显现出如下三个特点:

第一,刘、柳在认识自然现象、解释自然现象的场合,不仅坚持了一般的“元气”一元论的原理,并且创立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由于通过无神论的战斗道路在认识论、世界观上都体现了唯物主义的观点,所以对于许多自然现象做出了创造性的阐述;在阐述过程中,并对于当时及历史上各种形式的有神论思想和宗教迷信观念,进行了广泛的分析批判;通过这些批判丰富了唯物主义的思想内容。

第二,刘、柳在关于自然现象的阐述过程中,更在主观上试图把他们这种世界观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极力从他们所能理解的社会的客观规律来认识历史发展,解释社会现象;并对于当时及历史上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和神学的社会历史学说展开了批判;通过这一比较深入的批判,又创立了富有人民性和反抗性的一种“生人之意”的人道主义的历史观,从而把唯物主义世界观在实际的运用时变为政治斗争的手段。这一点,对于后代的唯物主义者富有启发作用。

第三,刘、柳不仅在理论战线上坚持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同时又在贞元、元和之交,代表着带有非品级性色彩的庶族地主与王伾、王叔文结成政治革新集团,向宦官、藩镇所代表的特权势力和豪族所代表的品级性地主阶级等反动统治集团,展开了搏斗。(参看本卷第一章)这就充分证明,刘、柳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富有斗志昂扬的实践性格。同时我们也应指出,从刘、柳这样有组织的政治斗争起,已开启了宋代王安石以及明代方以智等人以唯物主义哲学家而直接参与大规模的政治斗争的先河,而与前代唯物主义者多倾向于文化斗争相比较,就不同了。

根据这三个特点来给以综合的评价,刘、柳在中国唯物主义史上的贡献和地位,不仅超过了荀子,而且也超过了王充和范缜。

但是,中唐特权势力通过宦官和藩镇,内外结合,罗致而成的“八司马”冤狱,隐蔽着历史真实;长期以来,除少数学者如王安石等肯定他们的功绩外,封建的史书总是诬蔑他们为“小人”;刘、柳的文章,虽为人们所熟读,但很少有人脱出字面上的背诵,对他们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予以公正的评价和应有的阐扬。甚至“五四”以来有关中国哲学史或思想史的著作,除极个别的以外,也从无片言只字提及刘、柳的姓氏。这样的冤案是不能令人容忍的。

刘、柳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体系之被湮没,是和中国封建社会“异端”

思想家所遭受的悲剧的命运,有其共同之点的,然而最使人困惑的是,有些进步的思想家的著作因了遭受禁忌以至佚失,从而也就难于知道他们的思想内容,但刘、柳的著作却不然,他们的文章传诵之广并不下于正宗学派的。为什么他们的思想一直湮没着呢?原来刘、柳的文章被统治阶级正宗化了,偏见成了公论!因此,我们必须依据列宁所指示的,首先揭除旧史的掩盖的偏见,重新估价他们的思想。

在刘梦得集(卷次依崇兰馆本)和柳河东集(卷次依世綵堂本)中,关于唯物主义无神论的著作,约计八十篇上下;直接而系统的表述世界观的著作,则依原论证展开的逻辑顺序,集中的表现于如下六篇:(1)柳宗元天说(卷一六);(2)刘禹锡天论上篇(卷一二);(3)刘禹锡天论中篇(同上);(4)刘禹锡天论下篇(同上);(5)柳宗元答刘禹锡“天论”书(卷三一);(6)柳宗元天对(卷一四)。

这六篇著作,应视为中国唯物主义无神论史上的重要文献。历来的正宗派注释家(例如宋人所谓“五百家注”),由于地主阶级意识形态的偏蔽,对刘、柳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采取了敌视或抹杀的态度,故于其写作年代,很少给以考辨。我们从这些著作来看:一则说“盖有激而云”,再则说“今以一己之穷通而欲质天之有无”,断之为刘、柳永贞(公元八○五年)贬谪后的“孤愤之书”是合乎历史实际的。

元和八年(公元八一三年)韩愈的答刘秀才论史书(韩昌黎集外集卷二)说:“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

针对韩愈这种有神论的世界观,柳宗元曾作与韩愈论史官书(柳集卷三一)给以批判:“前获书,言史事,云:‘具与刘秀才书’。及今乃见书藁,私心甚不喜。……又言‘不有人祸,则有天刑’,若以罪夫前古之为史者;然亦甚惑。……凡鬼神事,渺茫荒惑无可准,明者所不道,退之之智而犹惑于此?……此大惑已。”

上述韩、柳就“史官”问题所展开的有神与无神的理论斗争,与柳作天说,从“韩愈谓柳子曰”起论,先后恰相衔接。因此,他们颇有可能从一次论争连续出现了若干作品,亦即从“论史”争到“说天”。依论争的逻辑顺序而言,从人事的“当然”深入到天理的“本然”,由“天人之际”穷究“道之大原”,也符合于理论斗争一般的展开过程。

倘若这个推断得以成立,则上引前五篇论争性的无神论著作,就完整地反映着韩和柳、刘如下一个论争的场面:(一)元和八年,正当“王叔文之党既贬,有诏:虽遇赦不得量移的四年之后,韩愈以“论史”为题目对柳宗元进行有神论的说教;(二)柳宗元坚持其无神论的立场,除在与韩愈论史官书中对之进行批判外,特另撰天说“以折韩退之之言”;(三)刘禹锡以柳宗元的终点为起点,续作天论三篇“以极其辩”,使刘、柳共信的无神论思想更加完整而牢固;(四)柳宗元最后作答刘禹锡“天论”书,声明天论乃天说的“传疏”,二者在原则上“无异道焉”,实乃一个学派之言论。论争至此结束。

把论争年代和论争过程这样确定下来,有其重要意义。因为由此可以证明:刘、柳在政治革新运动失败以后,丝毫没有屈服,经过实际斗争的考验,其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体系更加成熟与巩固,成为继续坚持斗争的理论武器。

就论争的思想内容来看,韩、柳之间,为有神论与无神论的根本对立,从韩文到柳文,意味着有神论被批判和无神论被树立的过程;反之,刘、柳之间的异同商讨,则是无神论思想自身的深刻化、丰富化并体系化的成长过程,也即无神论与唯物主义相结合,而上升为完整的世界观的过程。

这就是说,论争过程的前后两个阶段,在理论意义上有严格的区别,不容混同。因为这一论争,实质上是政治革新斗争在思想战线上的继续或延长,它反映着中唐“朋党”分野的社会根源或阶级关系。这里,必须破除旧史家和近代唯心主义者的阶级偏见,依据当时阶级斗争的规律,来划清两条路线的是非界限。

前面说过:论争的起点,是韩、柳之间的有神论与无神论的根本对立,是柳宗元持其无神论武器对于韩愈的有神论展开批判。但是,正如天说所示,这一论争的逻辑特点,在于主敌双方,各从实质相反的根据出发,导出了形式上好象并无多大分歧的结论。为了揭穿这一论争场面的实质,特将韩、柳在论争中所显示的逻辑体系,列表对照(表见下页)。

从结论上看,韩说凡呼天怨天者举不知“天”,柳说凡求天赏罚或望天哀仁者均是大谬。不怨乎天与不求于天,好象在形式上是没有多大分歧的;而从根据上看,韩说天能赏功罚祸,柳说天只是“物”,根本不能有报有怨。这样看来,人格神与自然物,在前提上是根本对立的。因而韩、柳之间的论争焦点在于理论根据,已非常明白。至于在结论上对“天”的态度,韩愈只教人不怨,那就无异教人不必对于贫困世界控诉了,逆来顺受而已,否则,就不知“天”或神之妙了。

从逻辑的根据和结论上看来,在韩、柳之间,更存在着这样的分歧,韩愈的根据和结论的关联在于消除上帝和现实的矛盾,而柳宗元的根据和结论的关联在于暴露上帝和现实的矛盾。韩愈以不应怨(怀疑)而怨(怀疑),谓之“极戾”(破坏统一),而柳宗元则以从莫须有的东西找寻理由,谓之“大谬”(矛盾之至)。

逻辑的根据就是世界观的缩写。所以柳宗元写“天说以折韩退之之言”,也就是柳持其无神论以批判韩的有神论。但是,韩愈的逻辑秘密究竟何在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本书第六章已经指明:韩愈在中国思想史上所以占有“正宗”地位,是由于他首创了“道统”之说,并以直接孟轲,继传“道统”自命;与此同时,韩愈也师承了思、孟学派的“无类逻辑”,用以阐述其有神论的世界观,这是韩愈思想特点及其逻辑秘密的所在。兹据天说所转引的“韩退之之言”,给以具体分析如下:第一,韩愈完全学孟轲笔法,以类比述意而又绝不知类,袭用曾参、子思“以身形物”的方法,推演出歪曲实际的天人关系,他说:“果蓏饮食既坏,虫生之;人之血气,败逆壅底为痈疡疣赘瘘痔,虫亦生之。木朽而蝎中(出),草腐而萤飞,岂不以坏而后出耶?物坏,虫由之生;元气阴阳之坏,人由之生。”

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在韩愈看来,所谓“坏而后出”就是宇宙的普遍规律之一。准此,则事物转化的过程,新陈代谢的质量跃进或突变的过程,被事物互灭的过程所代替,必甲坏灭而后乙生成,因乙生成而甲益坏灭,因而发展规律便被他歪曲了。韩愈这个主观臆造的所谓规律,其如何歪曲了客观实际,已由刘禹锡给以批判,这在下文另有叙述。这里只指出:韩愈把蝎与腐木、萤与腐草,人类与元气阴阳的关系,视同一律,互相比附,实为“坏而后出”见解的来源,而这也正是思、孟学派“无类逻辑”的应用。从方法论上看,完全不顾事物的种差,抹煞事物的差别性,而片面地夸大其同一性;或完全不顾事物的普遍联系,只抽象地抓住表面矛盾一个侧面,而抹煞其互相依存转化的发展,正是形而上学的特点,也就是韩愈逻辑错误的根源。第二,韩愈更进一步,把“无类逻辑”和中庸的“拟人推理法”结合起来,从而本来属于个人对集体的“功”、“祸”概念,遂转变成为神学范畴,转变成为人对于“天”的伦理关系,是功是祸,都以天的意志或损益为标准,他说:“虫之生而物益坏:食啮之,攻穴之,虫之祸物也滋甚。有能去之者,有功于物者也;繁而息之者,物之仇也。

“人之坏元气阴阳也亦滋甚:垦田原,伐山林,凿泉以井饮,窽墓以送死,而又穴为偃溲,筑为墙垣城郭台榭观游,疏为川渎沟洫陂池,燧木以燔,革金以熔,陶甄琢磨,悴然使天地万物不得其情,悻悻冲冲,攻残败挠而未尝息;其为祸元气阴阳也,不甚于虫之所为乎?

“吾意:有能残斯人,使日薄岁削,祸元气阴阳者滋少,斯则有功于天地者也;繁而息之者,天地之仇也。”

由此可见,韩愈的“坏而后出”的世界观和人类起源论,把人类征服自然、发展生产的行为,也即使自然归顺于人类的“享有”(An-eignung)或使“异己对象的性能加以同化”(参看本卷序论补),反而看成了“为祸元气阴阳”有“甚于虫之所为”的罪证,因而人类在本性发展上就是“天地之仇”。他由此得出一个仇视生产者的结论:“能残斯人”者才是“有功于天地”,“繁而息之者”反而是“天地之仇”!这就把中世纪的贫困世界用神学说教加以理论化了。

第三,和上面说的“同化”或“享有”相对立,土地极力人格化了之后,土地便倒行逆施站在生产者的头上,而远离开生产者压迫生产者,这就是所谓“异化”(参看序论补),因此异化了的东西即权力,大事残害人类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上表所列韩愈逻辑的实际意义。封建主义的特权和例外权,也即从主权到各种品级的人格权力,本来是“能残斯人”的法律虚构,而韩愈竟然把与人民为敌的封建主义统治阶级的利益还元成为天的意志,把地主阶级对于人民的压迫以至残杀曲解为天人的正常关系,把阶级之间的利害相反类比为天人之际的功祸相反,这就是“坏而后出”的虚幻规律的理论根源。

韩愈一方面把天当作能够“赏功罚祸”的人格神,断定“有功者受赏必大”,“其祸焉者受罚亦必大”;而同时在另一方面又断定“残民者昌,佑民者殃”是合乎天意的。这从正常的人的逻辑来看,其根据和结论已有显明的矛盾,因而是两个不通的背谬命题。但是,从无类的神学逻辑来看,则“人刑”、“天祸”,一以贯之。这就是说,在韩愈的豪族地主立场上,“天之说”与“论史书”,恰为首尾呼应,浑然一体,其间并不矛盾,因为残民的人是有功于天地的人。由此足证,无类逻辑的谬误、拟人推理的臆造和有神论的颠倒的世界观,这三者相结合所形成的思想体系,在当时豪族地主与庶族地主的斗争中,确已显示着它的露骨的奴婢实质。针对着韩愈的这些论点,柳宗元首先指出:“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是虽大,无异果蓏痈痔草木也。”这就是说,世界上所有的客观现象,从形态上看虽是千差万别的,而实质上则同样是自然物质的范畴。自然物质上没有人格神,也就没有“赏功而罚祸”的意志。因此,他从“元气”一元的唯物主义进而对于韩愈的有神论提出有力的反驳:“天地,大果蓏也;元气,大痈痔也;阴阳,大草木也;其乌能赏功而罚祸乎?!”

其次,柳宗元认为:“功”、“祸”观念只是个人对集体关系中的范畴,绝对不能在人类对自然的关系中,亦即在天人之际滥设伦理规范。他特别强调“功者自功,祸者自祸”的与上帝毫无关系的命题,就是对于韩愈的能赏能罚的有神论的直接驳斥。无类逻辑渊源于孟轲,在柳宗元看来,即是他说的推论“不类”(参看辩鶡冠子),是需要给以揭露的。所以他在天说结尾处特地点明:“子而信子之仁义,以游其内,生而死尔;乌置存亡得丧于果蓏痈痔草木耶?!”

我们知道,“仁义”是孟轲“按往旧造说”的专名,柳宗元在天爵论(柳集卷三)中曾对之有所批驳,力辩以仁义道德来说明等级的天定论,是一种虚构,而力主能“明”能“志”的人,虽庸人可以为孔子,失去了明志,则孔子也可以变为庸人。这里在驳斥韩愈的有神论世界观时,又用画龙点睛的笔法,发抉其理论传统之所自。

上述柳宗元对韩愈有神论的批判,只是刘、柳之无神论思想体系的雏型。至于刘、柳的世界观及历史观构造的逻辑环节和主要内容,我们应对刘禹锡的“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学说和柳宗元的“元气”一元论以及“生人之意”学说进一步地阐述。

谢选骏指出:我记得1971年毛贼东死前不久,中华书局突然推出一本章士钊的《柳文指要》,这真是莫名其妙。因为那时毛狗还在发动痛批“封资修黑货”哩。原来,章士钊老贼把自己的养女章含之送给毛泽东玩弄,毛贼东就不顾礼义廉耻,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以物易物”兜售私货了。不过在我看来,柳宗元只是一个文化人,并不懂得哲学,例如他说天只是“物”,根本不能有报有怨……这就是错的,明显违反生态常识。在我看来,“天”并不是人们所知的“物”,也不会按照人能理解的方式有报有怨——但这决不是说“天不能有报有怨”;相反,有德报德,有怨报怨,迟早而已。


第二节 柳宗元和刘禹锡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及其特点



柳宗元和刘禹锡都是以出入“百家之学”和“不根师说”自命的,他们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是基本上一致的,这即柳宗元所说的,“凡子(刘)之论,乃吾天说注疏耳,无异道焉。谆谆佐吾言,而曰有以异,不识何以异也?”(柳集卷三一答刘禹锡天论书),但是在他们的推论的枝节(柳宗元所谓“枝叶”)方面却也有着不同的看法。

(一)柳宗元的“元气”一元唯物主义柳宗元的天说和天对都是在被谪以后所写的,在为批判韩愈而写的天说中,多为概括的结论,关于如“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异者,世谓之阴阳”,“功者自功,祸者自祸”等命题,并没有展开分析。他在天对一文便比较全面地把他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反复表达出来。

天对是为答复屈原天问所提出的有关宇宙和历史的大问题而作的,仅从题意来看,就可以知道柳宗元的理论是以探究自然哲学和历史学为己任的。他说,“务先穷昔人书,有不可者而后革之。”(柳集卷三一与刘禹锡论周易九六书)在宗教和科学相联系在一起的天问中,充满着古代哲人在大问题方面的知识,其领域是非常之广阔的。要解答屈原所集中起来的古代人提出的宇宙和历史的问题,那么,按照柳宗元的方法,首先便须穷究昔人的知识,然后再根据自己的认识,排除神话传说之“不可”(谬误)部分,而提出“革”命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因此,天对一文可以看作柳宗元唯物主义思想的代表著作,但遗憾的是,历来把这篇哲学名著大都看成了一种游戏的或愤慨的笔墨。

(1)关于宇宙生成的问题柳宗元的世界观是自然混屯存在的唯物主义“元气”一元论,否定在“元气”之上虚构一个东西,当做有意志的决定者;否定由人们设计出一个“极”物,当做最初的原因。他在天对开宗明义便揭示出了这一题旨:“对曰:本始之初,诞者传焉。鸿灵幽纷,曷可言焉?曶黑晰眇,往来屯屯;庞昧革化,惟元气存,而何为焉?!”

按屈原天问开首所发的五个问题,都是有关理论根源的基本问题,大意是问宇宙有没有一个“极”物?有没有造始者?最初的造始者是谁来传道的?一切变化从那里考究?怎样知道?谁在那里主宰造为呢?这些问题在古代有不少的有神论和唯心主义的解答,屈原天问多对这些神话传说提出怀疑式的追问。历来有关天问的注释家各有不同的态度,不少唯心主义者如朱熹等倾向于神秘的理解,而唯物主义者则对宗教予以否定,如王船山在楚辞通释说:“发端问此,以见荒怪之事,无所征验,得失兴亡,要诸理而已。”

柳宗元这里以直接了当的方式,对答了这些宇宙根本问题,同时揭出了他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宇宙是一元混屯之气而成的,没有任何怪物在那里主宰造为,而那种所谓本始的神秘的东西,原来是怪诞的迷信者所传道的,完全不可信赖。这里“惟元气存”而否定有作者的自然哲学,比天说中的“元气”范畴更丰富了。他在非国语上说,“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天地)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和这里所说的命题相同。他更说:“辟启以通,兹气之元。”

这是对于天问“西北辟启,何气通焉?”而答复的,否定了神话传说西北天门之谬说,把自然运行还元于自然元气之自为。因此,柳宗元在答复“圜则九重,孰营度之?惟兹何功?孰初作之?”这样最初上帝造作九重圆天的神话,简洁地说,浑沦自然没有谁来营造,也没有谁来最初创作,而是自己运动着。“九”重不过是一个假定罢了(参看论九六书中的有关九数的易说),他说:“无营以成,沓(积)阳而‘九’;转輠浑沦,蒙以圜号。冥凝玄厘,无功无作!”

在柳宗元看来,实际上所谓“九天”之说是莫须有的胡说,他在答复“九天之际,安放安属?”时就这样说:“无青无黄,无赤无黑,无中无旁;乌际乎天则?”神话传说,女娲是一个女神,人头蛇身,他一日变化七十次,是造作世界的人物。屈原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柳宗元答说,这种图腾式的动物名,完全是古人由于迷信的幻想而造出的诡说:“娲躯虺号,占以类之;胡曰化七十,工获诡之?”

柳宗元不但肯定浑沦自然的实体,而反对有神论说的宇宙有个造作者,例如“幽厉之云为上帝者,无所归怨之辞尔,不足喻乎道”(答刘禹锡天论书),而且根据物质无限的时间形式和空间形式,反对唯心主义者所主张的天地所赖以产生的任何“极”物,例如太极等等神秘观念,他在答复“斡维焉系?天极焉加?”时,说:“乌徯(待)系维,乃麋身位?无极之极,漭瀰非垠(时间);或形(空间)之加,孰取大(太)焉?”

这就进一步把一切安置在自然的物质形式之上的“太极”之类打落了。

(2)关于自然规律的问题柳宗元吸取了当时自然科学的成就,在答天问中阐发了:自然合规律的运动是实在的,而且这些规律是可以认识的,根本驳斥了一切有神论和唯心主义的虚构。他在答复“阴阳三合,何本何化?”这一问题时,揭出了这样一个宇宙运动的基本规律,那就是对立的阴阳二者的统一或同一,表面上是合而为三,实陈上是一中有二,自然的运动(吁、吹),并不赖有一个本始的东西来助成变化,而只是由于对立物的交错而发展的。这一天才的洞察,具有辩证法的朴素形态:“合焉者三,一以统同。吁炎吹冷,交错而功。”

柳宗元的这一基本规律的特色,要比刘禹锡的基本规律“气雄相君,力雄相长,天之能也”的自然生杀观点,更高明些。在答刘禹锡天论书中,柳宗元便提出“要以乱为天理,理为人理耶?”以表示他在基本规律的观点上,和刘禹锡有枝节上的分歧。这里我们且把柳宗元在天对中的一些有关自然规律的命题,列举主要的几条如下:天 对: 天 问:“皇熙亹亹,胡栋胡宇?完(一作宏)

离不属,焉恃夫八柱?”

“‘八柱’何当?东南何亏?”

“巧欺淫誑,幽阳以别;无隈无隅,曷懵厥列?”

“隅隈多有,誰知其数?”

“折篿剡筳,午施旁竖;鞠明究曛,自取十二;非余之为,焉以告汝?”

“天何所沓?十二焉分?”

“规燬魄渊(指日月),大虚是属;棊布万熒(指列星),咸是焉托。”

“日月安属?列星安陈?”

“当焉为明,不逮为晦;度引九穷,不可以里!”

“自明及晦,所行几里?”

“明焉非辟,晦焉非藏!” “何阖而晦?何开而明?”

“孰旦孰幽,缪躔于经(度),蒼龙(宿名)之寓,而廷彼角亢。”

“角宿(东方星)未旦,曜灵安藏?”

“幽阳潜爨,阴蒸而雨,■冯以兴,厥号爰所!”

“■(雨师)号起雨,何以兴之?”

“从民之宜,乃九于野;坟厥贡艺,而有上中下。”

“地方九洲,何以坟(分)之?”

“东西南北,其极无方,夫何鸿洞,而课棱脩长?”

“东西南北,其修(长)孰多?”

从上面列举的命题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柳宗元对于自然发展变化的规律,从天文到地理,都依据了当时科学的知识,作了物质自己运动的解答,而同时也斥责了宗教的世界颠倒意识,并从世界可知性方面反复阐发着光辉的唯物主义世界观。

因此,在天对中柳宗元坚决地反对命定论,例如:“天邈以蒙,人么(或作厶)以离;胡克合厥道,而诘彼尤违?”

(解答天问:“天命反侧,何罚何佑?”)

他更坚决地主张神灭,而反对灵魂不死说:“仙者幽幽,寿焉孰慕?短长不齐,咸各有止;胡纷华漫汗,而潜谓不死?”(解答天问:“延年不死,寿何所止?”)

在天对中他反复斥责那些神话无稽之说,例如传说康回(共工名)怒触不周之山,折了天柱,因而大地西北高而东南倾。天问:“康回冯怒,地何故以东南倾?”柳宗元对:“圜焘廓大,厥立不植。地之东南,亦已西北。彼回小子,胡颠陨尔力,夫谁骇汝为此,而以慁(辱)天极!?”

这和答对天问“八柱何当?东南何亏?”一样,柳宗元认为,广大宏复的自然,根本不存在着什么八柱,用不着什么植立者。西北高而东南倾,是自然“无功而作”的,那里还赖一个康回小子妄用气力,对自然规律加以神秘的干涉!

复次,柳宗元的自然哲学,也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他对于好多问题,不是依据实验科学的结论,而是依据古代传说性的知识来解答的;更应指出的是,当他无法对答时,便露出了偶然论的缺点。例如天问:“南北顺椭,其衍几何?”柳宗元的答复是:“茫忽不准,孰衍孰穷”。天问:“惊女采薇,鹿何祐?北至回水,萃(止)何喜?”柳宗元答复是:“萃回偶昌,鹿何祐以女?”他更在 说一文中,概括地答复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说:“子欲知其(何)以乎?所谓偶然者信矣。”在这一点,他便不及刘禹锡的观点,而和范缜相似了。

(二)刘禹锡的“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学说前面说过:柳宗元的天说,从原则上对韩愈的有神论思想划清了是非界限,刘禹锡以为天说对于天人之际的全面关系,尚有“未究”,续作天论(刘集卷一二)三篇,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独创学说。

这个独创的学说,有其丰富的唯物主义内容,而其完整的体系是由以下四个逻辑环节来构成的:在这个学说的第一个逻辑环节上,就是对于“古之言天”的学派,给以分类,并从中表明自己的立场。如果摆脱文字形式,就思想内容来分析,刘禹锡关于这个问题的主张,约如下表:刘禹锡对于历象的“天体三法”和邹子的“高远卓诡”之说,只说了一句“吾非斯人之徒也”,便付诸存而不论,对于阴骘说与自然说两派,则进行了分析。

这完全是应该的。因为天论是继天说而作的,其任务要进一步阐发柳宗元的无神论思想,从唯物主义世界观高度,对于有神论思想展开批判。为此,刘禹锡首先对于阴骘说与自然说的涵义及其思想实质,作了客观的解释:“世之言天者,二道焉:拘于‘昭昭’者则曰:‘天与人实影响,祸必以罪降,福必以善徕,穷伌而呼必可闻,隐痛而祈必可答’。如有物的然以宰者,故阴骘之学胜(世綵堂本作“腾”兹据崇兰馆本校改)

焉。泥于‘冥冥’者则曰:‘天与人实相(世綵堂本作“剌”)异。霆震于畜木,未尝在罪;春滋乎堇荼,未尝择善;跖、跷焉而遂,孔、颜焉而厄’。是茫乎无有宰者,故自然之说胜焉。”(天论上)他指出了阴骘说为有神论,而自然说虽为无神论,但还有缺点,随即提出了他自己“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唯物主义学说。

在这个学说的第二个逻辑环节上,对于天人关系问题,展开唯物主义论证。关于这个问题,刘禹锡认为,当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作为盲动力量支配人类,而人类被迫处于茫然无知境地的时候,就产生有神论思想;但是,当人类一旦认识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从而能够支配自然,预见未来的时候,就会从有神论解放出来,而转变成无神论者。他为了具体阐明这一原理,并从自然斗争和社会斗争中各举若干实例,给以分析。第一,在自然斗争实例中,刘禹锡关于“操舟”一事所作的分析,最为完整:“夫舟行乎潍、淄、伊、洛者,疾徐存乎人,次舍存乎人。风之怒号,不能鼓为涛也;流之溯洄,不能峭为魁也。适有逆而安,亦人也;适有复而胶,亦人也。舟中之人,未尝有言天者,何哉?‘理’明故也。”“彼行乎江、河、淮、海者,疾徐不可得而知也,次舍不可得而必也。鸣条之风可以沃日,车盖之云可以见怪。恬然济,亦天也;黯然沈,亦天也;险危而仅存,亦天也。舟中之人未尝有不言天者,何哉?‘理’昧故也。”(天论下)

此所谓“理”,即今语所谓“规律”。“理昧”就产生有神论,“理明”就产生无神论。准此原理,肯定了人类对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可知性,从认识论根源上消灭了有神论所据以滋长的思想基础。

第二,关于社会斗争,刘禹锡举出了他所理想的“法制”,进行了分析。他把“法制”当作规定社会秩序的准则、判别言行是非的标准。这一“法制”的概念在客观上是和封建主义的特权、例外权相对立的平等观念,其内容包含着古代法家的传统观点即社会契约说的萌芽形态。他认为只要能充分发挥平等法权的威力,人们的社会活动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就会坚持无神论立场;反之,就必然走入有神论迷途。所谓“人能胜乎天者,法也”,就是这个意思。根据这一认识,刘禹锡从“法制”“行”“■”的三种不同情况,企图揭示有神论和无神论的社会根源:“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之必罚。当其赏,虽三旌之贵,万钟之禄,处之咸曰宜,何也?为善而然也。当其罚,虽族属之夷,刀锯之惨,处之咸曰宜,何也?为恶而然也。故其人曰:‘天’何预乃人事邪?唯告虔报本,肆类授时之礼,曰‘天’而已矣。福兮可以善取,祸兮可以恶召,奚预乎‘天’耶?

法小■,则是非驳;赏不必尽善,罚不必尽恶;或贤而尊显,时以不肖参焉;或过而僇辱,时以不辜参焉。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彼不当然而固然,岂理邪?‘天’也!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人道驳,故天命之说亦驳焉。

法大■,则是非易位;赏恒在佞,而罚恒在直;义不足以制其彊,刑不足以胜其非;人之能胜天之实,尽丧矣。夫实已丧而名存,彼昧者方挈挈然提无实之名以抗乎言天者,斯数穷矣。……

法大行,则其人曰:‘天何预人事耶?我蹈道而已。’法大■,则其人曰:‘道竟何为邪?任人而已。’法小■,则天人之论驳矣。”

上述刘禹锡的“法制”观点,是他的“理”的观点的实现形式,这即是唯物主义在实际运用上的一种人道主义。从历史条件看来,这一“法制”思想是对于封建主义特权者的军事权和司法审判权的抗议,也即对封建主义的“法律虚构”的否定。基于这样“天下之人”都具有“公是公非”的平等形式的法权的享受,在刘禹锡看来,好象祸福就属于人的自为了,既然人类社会没有赋予一种人以特权,使其取福避祸;既然人类社会没有剥夺一种人的权利,使其有祸无福,好象在这样“法大行”的社会,就平等了,也就无须祈天降命了。反之,则必然产生宗教的幻想。这一观点,显明地反映出带有非品级性色彩的庶族地主的阶级愿望。看来刘禹锡的分析好象只是从公是、公非出发,但其实质却表现了刘禹锡自己的阶级观念。从中国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史上来看,王充的宿命论,范缜的偶然论都是从社会根源上寻求贫富贵贱所以形成的理由,这些结论不能不带有消极的抗议性质;但对于有神论与无神论的区分及转化关系,从社会根源上进行积极性的研究,实以刘禹锡为第一人。至其所以能有此创造性的研究,如前所述,一方面当然是得力于当时天文数学等科学上的先行成就,而同时更应该视为顺宗时代“政治革新”斗争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概括。因此,可以说刘禹锡的“天与人交相胜”学说,虽在无神论与有神论两大阵营中属于自然说一派,而实为该学派在中唐的新的发展。

从思想史的承藉关系来看,刘、柳的无神论,应与荀子的天论篇有内部联系。就刘禹锡来说,在唐故吕君集纪(刘集卷二三)一文中,曾推崇其“政治革新”的战友之一吕温“以谪似贾生,能明王道似荀卿”,并特依“贾生之书首过秦而荀卿亦后其赋”的编纂体例,手定唐故衡州刺史吕君集,恳切要求“后之达解者,推而广之,知予之素交,不相索于文字之内”。此一史实,确足证明刘禹锡与荀子的学派渊源。

在这个学说的第三个逻辑环节中,刘禹锡把“交相胜”与“还相用”两个原理结合起来,对于无神论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作了系统的阐发。

首先,刘禹锡与柳宗元同样,认为世界是自然的物质实体,万物的生成和发展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其(天地)本在山川五行,浊为清母,重为轻根。两位既仪,还相为庸。嘘为雨露,噫为雷风。乘气而生,群分汇从:植类曰生,动类曰虫。倮虫之长(按指人类),为智最大,能执人理,与天交胜。用天之利,立人之纪,纲纪或坏,复归其始。”(天论下)

这就是说,从天地日月、山川五行、雨露雷风、植物动物,直至“为智最大”的人类,同为物质通过两仪相互为用的嘘噫(指运动)而存在的形态。单就人类来说:“今夫人之有颜、目、耳、鼻、齿、毛、颐、口,百骸之粹美者也,然而其本在乎肾肠心腑。”(同上)

“为智最大”的人类,因为是“倮虫之长”,所以“其本”亦与一般动物同样,首先“在乎”满足物质要求的“肾肠心腑”。所以“能执人理与天交胜”的首要内容,就是进行生产斗争。因此,他说:“阳而艺树,阴而揫敛,防害用濡,禁焚用洒,斩材窽坚,液矿硎鋩,义制强讦,礼分长幼,右贤尚功,建极闲邪,人之能也。”(天论上)

但是,在人类进行生产斗争以满足物质要求的活动中,其与天的关系,并不象韩愈所说的是“坏而后出”的互灭关系,相反的,在刘禹锡看来,恰巧是建立在“天之所能”的物质基础上:“阳而阜生,露而肃杀,水火伤物,木坚金利,壮而武健,老而耗眊,气雄相君,力雄相长,天之能也。”(同上)

上述刘禹锡的生杀观点,是不被柳宗元所赞成的,但是强调指出人类征服自然、利用自然的重要性与可能性,与荀子天论篇在精神上实为一贯。其关于义礼法制等上层建筑起源的理论,尤与荀子礼论性恶等篇相互发明,此点将在下面另论。

其次,刘禹锡综合“人之所能”相应于“天之所能”的物质基础,进一步指出:“交相胜”与“还相用”是世界万物的普遍规律:“万物之所以为无穷者,交相胜而已矣,还相用而已矣。”(同上)在“交相胜、还相用”的既有斗争又有联系的关系中,物质运动不仅没有伦理的“功”、“祸”的因素,不仅根本不是片面的纯粹对抗性质的互灭关系,相反的,是在客观规律的支配下面,循着必然的轨道不断向前发展的、无穷的矛盾统一的过程。

这是因为:凡是相关联的事物,都建立在两个以上的特殊规律的交叉点上,一经交叉,便产生一种新的共同力量,支配着相关事物的运动与发展方向,相关的双方,均不能逃脱此共同力量的支配。刘禹锡把这种产生在事物特殊规律交叉点上的共同力量或新的规律,叫做“数”与“势”。例如他说:“水与舟,二物也。夫物之合并,必有数存乎其间焉。一以沈,一以济,适当其数、乘其势耳。彼势之附乎物而生,犹影响也。本乎徐者,其势缓,故人得以晓也;本乎疾者,其势遽,故难得以晓也。彼江海之复,犹伊淄之复也;势有疾徐,故有不晓耳。……又恶能逃乎‘数’而越乎‘势’邪?!”(天论下)

这里所说的“数”相当于时空的“质点”说,所说的“势”相当于机械力关系的因果说,刘禹锡把它们叫做“理”。人类掌握此“理”,就可以执一御万,他说:“大凡入乎数者,由小而推大,必合;由人而推天,亦合。以理揆之,万物一贯也。”

就“天人之际”而言:天与人各有其特殊规律,其规律亦各有其特殊作用;天人在相互关联中,亦有其“数”与“势”,如昧于此“理”,即陷于盲目,隳于阴骘:“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天恒执其所能以临乎下,非有预乎治乱云尔;人恒执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预乎寒暑云尔。生乎治者人道明,咸知其所自,故德与怨不归乎天;生乎乱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举归乎天。非天预乎人尔。”(天论上)

这里,天道的生植、强弱的规律和形式,人道的法制、是非的规律和形式,的确表达出一位中世纪唯物主义者的战斗态度。刘禹锡就依据了这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理论,对于韩愈的有神论世界观及其所臆造的“坏而后生”原则,给予彻底的驳斥。刘禹锡所以能够创立“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唯物主义学说,有破有立地阐发出若干重要的规律或范畴,以完成其理论体系,显然吸取了当时的天文历数科学成就,例如他和柳宗元就辩论过科学家僧一行的学说渊流(与刘禹锡论周易九六书),特别从傅奕与吕才的无神论思想中,受到了启发。

在这个学说的第四个逻辑环节上,刘禹锡对于佛家所谓“空”、所谓“无”进行了分析批判。在这一批判中,使其唯物主义世界观得到了新的重要的发展:“若所谓‘无形’者,非‘空’乎?‘空’者形之希微者也;为体也不妨乎物,而为用也恒资乎有,必依物而后形焉。

今为室庐,而高厚之形,藏乎内也;为器用,而规矩之形,起乎内也。音之作也有大小,而响不能逾;表之立也有曲直,而影不能逾。非‘空’之‘数’欤?”(天论中)

似此,把“空”当作物质存在的形式,进而阐明它与“有”的矛盾统一关系。并从认识论上证明,所谓“空”或“无”,并不是超越在“器用”“常形”以外的孤立概念:夫目之视,非能有光也,必因乎日月火炎而后光存焉;所谓晦而幽者,目有所不能烛尔;彼狸猩犬鼠之目,庸谓晦为幽邪?吾固曰:以目而视,得形之粗者也;以智而视,得形之微者也。焉有天地之内有无形者邪?

古所谓‘无形’者,盖无‘常形’尔,必因物而后见尔,乌能逃乎‘数’邪?!”(同上)

对于佛家“有”与“无”的唯心主义的对立看法,刘禹锡在牛头山第一祖融大师新塔记(卷四)一文中,也同样给予了批判:“夫上士解‘空’而离‘相’,中士著‘空’而嫉‘有’。不因‘相’何以示‘觉’?不由‘有’何以悟‘无’?彼达真谛而得中道者,当知‘为而不有’,贤乎以‘不修’为‘无为’也。”

我们将塔记与天论合看,就可知刘、柳生平虽以“百家之学”自命,未尝明言排佛排道,而在基本理论上则绝未放松对佛道的批判。现在有这样一种看法,似乎以刘、柳不排佛道为证据,就指他们倾向于唯心主义,这显然是一种误解。殊不知对立的学派在范畴的吸取或继承上加以改造,非但不足证明接受对立学派的观点,而且往往是丰富自身体系的形式之手段。关键问题,仍应从刘、柳哲学体系及基本理论上来评价。倘舍此主要方面的论证而从形式上别立所谓标准,则排佛的韩愈,同时又是忽忽诗篇的作者;而承认庄子的自然之说可取的柳宗元,又是从基本理论上批判庄子为“空言而无事实”的愚惑论者(参看卷五辩亢仓子);这样就会使人们将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两大阵营的分野搅成一团混乱。

综上所述,“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学说的四个逻辑环节,就构成了刘禹锡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思想体系。所以他在天论下篇结尾处,对于历史上有神论思想,又作了总结性的批判:“尧舜之书,首曰‘稽古’,不曰‘稽天’;幽厉之诗,首曰‘上帝’,不言人事。在舜之庭,元凯举焉,曰‘舜用之’,不曰‘天授’;在殷中宗袭乱而兴,心知说贤,乃曰‘帝赉’。尧民之余,难以神诬;商俗以讹,引天而殴。由是而言,天预人乎?”这里,刘禹锡在其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体系中,已经涉及到历史领域的有神论思想的批判;但是,关于无神论历史观的探索和成就,却主要由柳宗元担当起来。

谢选骏指出:柳宗元虽然反对孟子把仁义礼智视为“天爵”,反对孟子脱离现实功利而空谈仁义道德,认为孟子陈义过高,其道“缓以舒”,既不符合生民的现实之需,也不符合孔子的“急民”之道……但是我认为柳宗元却发展了孟子废十伦为五伦的恶俗人本主义,进一步把人抬高到与天齐平甚至超过的位置上了。难怪共产党如此抬举柳宗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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