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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1日星期日

谢选骏:“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是公议而不是民主



《时亮: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快评热议2017-02-06)报道: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出自我国最古老的史书《尚书》,是民本思想最重要的经典表述。在诸子百家思想争鸣的时代,相关内容曾被孟子、墨子等众多古代先哲引述和阐发,奠定了华夏民本传统的思想基础。


民本思想以及与此相应的德政传统,奠基于中华上古的尧舜时代,其后由周公、孟子等思想家在汤武革命的历史背景中予以层层递进地重述,终致蔚为大观。对于汤武革命这个历史事件,《千字文》把它称为“吊民伐罪,周发殷汤”,其中的“周发”就是周武王姬发,殷汤则是商朝的开国之君商汤。史载,夏朝末代君主夏桀不敬上天、滥用权力、祸国殃民、百姓怨声载道。上天倾听人民的呼声,兴起商汤,带领人民讨伐夏桀,推翻夏朝,建立商朝,使人民重归安乐。而商朝最后一位君主商纣王也是不敬上天、肆意妄为,不顾黎民百姓的生计死活。于是上天再次听从人民的声音,兴起周武王讨伐商纣,建立了被孔子赞叹为“郁郁乎文哉”的周朝。


而记载着“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等古语的《尚书·泰誓》篇,就是武王伐纣时发布的誓约。虽然周武王原为商朝臣属,但2000多年来的传统文化并不把他看作犯上作乱的罪人,而是把他看作救民于水火的贤圣之君。武王伐纣被称为顺天意、应民心的丰功伟绩,《泰誓》甚至认为此举“于汤有光”,即周武王虽然推翻了商朝的统治,但从根本上讲,他发扬了商汤的精神,继承了商汤的事业。


“敬天爱人,德政保民”是民本思想的主要内容。周王朝建立后,总结桀纣失国的教训,迅速确立了民本德政的思想和国策。他们认为,上天可以在统治者有德的情况下给予天命,也可以在失德的情况撤回天命,转给别的有德者。统治者必须谨慎地认识和理解天命,并通过礼乐来发扬和实施让周获得天命的“德”,也就是“以德配天”。他们又认识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即上天并不直接向人说话,而是借着人民来表达意思和施行选择。于是,这种德性政治最后的落脚点,自然而然地由“敬天”转到了“爱人”,由“以德配天”过渡到“保民而王”。也就是说,周朝民本德政的核心在于,通过让人民实现安居乐业来彰显他们所具有的“德性”,并在“天命”之下,通过实施以“德性”为基础的礼乐措施,完成代天理民的国家和社会治理,从而通过民安保证国泰。由此,这种德性政治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厚利民生。


孟子是三代时期民本思想的集大成者,对这种德性政治有着极其透彻的理解和阐发,并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具体落实为听民音、达民意、厚民生。在国家与社会治理中,孟子认为民心民意在国家大事尤其是重大决策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并突出对民生问题的制度解决。他再三强调,君王有养民的责任,要通过各种制度满足人民的需求,带给人民实实在在的福利。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制民之产”,也就是说让百姓的正当产业获得国家法制的有效保护,从而让人民有恒产、养恒心,养生送死,安居乐业。如此一来,国家必然能够实现长治久安。不仅内政如此,在处理列国关系时,孟子也坚持民心民意的重要性。孟子身为齐王顾问时,齐国举兵讨伐因王位继承不当而陷入内乱的燕国,很快就取得了军事胜利,控制了燕国局面。此时有人劝齐王尽快占领燕国,把燕国土地并入齐国版图。孟子则劝齐王要效法周武王的榜样,倾听燕国人民的声音,如果燕国人民愿意并入齐国,则可以占领;如果燕国人民不愿意并入齐国,则应该尽快把战争中俘虏的燕国老少遣返故土,并与燕国民众商议,选立新的燕王,恢复燕国秩序,然后撤兵。可惜齐王没有听从孟子。接下来,列国联合,攻齐救燕,齐国大败而归。


秦汉以降,中国大多数思想家都是民本思想的信奉者和诠释者,重视民情舆论,强调厚利民生。而历朝伟大的政治家也都以民本思想为基础,直面时代问题,施行治理教化。2000多年来,时代更替,传统文化却拥有一个不变的民本结构,那就是以天为则、以史为鉴、以民为心,正所谓“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如今,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强劲复兴,从华夏民本思想中吸收有益元素,建立让人民安居乐业的时代文明,此其时哉,正其宜也。


谢选骏指出:“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这是中国社会公议传统的体现。但是,中国的公议并非欧洲的民主。正如《"为民做主"不是"由民做主"——"孔子、孟子思想"备课札记》(朱永俊 2010年出版)所说,“今天,民主已成为当今社会使用频率非常高的词语。我国虽然进入民主社会的时间不长,但对民主的宣传与认识也在不断加深。有些学者为了让国民更好地理解民主的内涵,增加对我国传统思想的认识,把儒家的民本思想解释为民主思想在我国古代的体现,如蔡元培在《中国伦理学史》中赞扬孟子‘提倡民权’,何新在《为中国声辩》也赞扬在儒家经典中可看到大量关于‘贵民轻君’,‘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等,具有强烈民主色彩的言论与教诲,仿佛民主思想在儒家思想中早已出现。”——显然,公议还是属于“为民做主”的范围,不是属于“由民做主”的范围。如果搞不清楚这一点,就会犯下蔡元培之流的小学错误。


谢选骏:绅士公议来限制君权



《黄宗羲:中国绅士公共空间的本土源头》(2020-06-05  双体实验室)报道:


提起黄宗羲,大家并不陌生。“多才博学,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以及释、道无不研究,尤其在史学上成就很大。”可以说,黄宗羲是个百科全书式的人物。

网上有人总结道:黄宗羲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为“明末清初五大家”,与陕西李颙、直隶容城孙奇逢并称“海内三大鸿儒”。

而他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主张以“天下之法”取代皇帝的“一家之法”,更是被冠以“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

那么,黄宗羲真是“中国版的卢梭”?他有没有提出“中国版的社会契约论”,他的思想是不是民主思想,对于他的《明夷待访录》又该如何看待?请看下文详解。

黄宗羲:中国绅士公共空间的本土源头

文/金观涛、刘青峰


黄宗羲是个百科全书式的人物,在经学、史学、天文、地理、声韵等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和成就。他生性刚烈,是有名的孝子;又曾在四明山结寨防守抗清,作为明遗民,他著书立说,至死未失气节。死时他连棺木都不要,裸葬,垫块青石板葬了算了。为什么呢?他要速朽啊,不是不朽,赶快烂掉算了。



船山、梨洲、亭林这批明遗民都是了不得的人物,有非常强的内疚感,觉得明朝在他们这一代人亡掉了,生不如死啊。黄宗羲从父遗命,拜刘宗周为师,其儒学脉络是在以一气周流为中心的心学一系。哲学家往往从儒家心性论是否纯粹,去比较黄宗羲与其师刘宗周的高低,至今争议很大。


如牟宗三先生认为黄的思想不如其师纯粹,有所下堕,更偏向自然主义一点。其实,这正好反映出黄宗羲的思想偏离了正宗的心学。刘、黄师徒都认为“盈天地皆心也”、心即一气流行,刘宗周着重气易受扰动的流动性,提出慎独工夫论。黄宗羲也是从“心为气之灵”、即心的感知功能作为出发点,但他更侧重于气时聚时散的特性。


在理气关系上,他认为一理可分化为万殊,由万殊又至于一理;在修身上,他强调要从体验心的万殊来了解心的本体。黄氏强调从普遍到个别、个别到普遍的互动。黄宗羲的这种气论道德哲学,使他做出比其师更大的理论创新。


黄宗羲一生著述达两千万字,其中最著名的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以及《南雷文定》等。《明儒学案》是黄宗羲梳理明代儒学史的名著。他特别重视在学术流变中,以史料证据来分析评判儒学各派系、学者各自的理据和特点。这本书狠批王学末流之害,《四库提要》评点该书是“知明季党祸所由来,是亦千古之炯鉴矣”。他的弟子章学诚说,黄宗羲的浙东之学的思想学术史研究具有“言性命者,必究于史”的精神。


《明儒学案》在史学和儒学史中的地位极高,树立出学术史写作的新典范,可以视为开出此后清代史学经世之先河。《明夷待访录》更是一本奇书,书名是什么意思呢?“明夷”出自《周易》中“箕子之明夷”卦名, 所谓“明夷待访录”,可以理解为处在患难中有智慧的人,等待明君来访的备忘录。


有人说,乾隆(清圣祖,讳弘历,1711~1799)要修明史了,黄宗羲叫学生去参加,他写《明夷待访录》是期待清帝来访问他,是跟清廷妥协。是不是这个意思呢?我认为,当然不能这样讲。黄宗羲为了使文字流传,有时也使用了清帝年号,但他终生不仕,未失气节。从另一个意义上看,《明夷待访录》书名确实有预见性,二百年后它成为家国同构体转向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思想资源,受到后代仁人志士重视采纳。


为什么《明夷待访录》的思想具有如此之大的穿透力呢?儒家论证以君权为核心的家国同构之社会组织方式的正当性,关键是移孝为忠,把父子关系推展到君臣关系。而此书中的《原臣》篇,一刀砍断了父子关系和君臣关系之间的关联,指出这两种关系有本质不同,从而否定了儒家的家国同构的理论基础。


他说,臣不能与子相提并论,父子一气同血缘,子分父身而得到其身;君臣只是为治天下而产生的名分。如你不担当治天下之责时,可视君为路人;如你当官而不把治天下当回事,你就只不过是皇帝仆妾;如你当回事,你则是皇帝的师友。君臣关系中的臣之名可多变,而父子关系则固定不可变。


黄宗羲是用了气论作出这一划时代论证的。他把血缘关系定义为同气,又说心为气之灵的感知。他认为,两个人之间的气是否相通,自个儿会有实在的感知;在同气同血缘关系中,感知相通。他由此推论说,仁义礼智都是虚名,只有父母兄弟之间的与生俱来、不可分解的同血缘的亲情是实在的,儒家以此为根据才有了仁义之名。


黄宗羲论证了君臣之间跟父子间的气不一样,由孝不能推出忠,否定了忠孝同构。那么,他力破忠孝同构,还算儒家吗?当然是。儒学的本质是讲家庭伦理,黄宗羲仍以家庭伦理为终极关怀,只不过其范围缩小了,建立在基于血缘、气相通的儒家道德伦理,就只限于家内部,而不再适用于君臣关系。家仍然是社会组织基本细胞,而国不再是家的同构放大,在没有血缘关系人之间的社会组织原则就不能再完全套用儒家伦理了。


这样,黄宗羲必须回答一个新的理论问题:用什么样的新原则来处理家以外的公领域之社会关系、安排公共生活呢?为此,他提出一套不完全同于儒家传统政治伦理的设想。二十世纪初,黄宗羲的限定家庭伦理适用范围的思想方法可以接引现代普世价值等观念。


黄宗羲正是以一理分万殊、万殊整合为一理,以及强调人心感知的气论哲学,重新界定了公与私、君与臣关系以及如何达成公共之理,做出了最有原创性的理论贡献。


先看看黄宗羲如何定义私和公。他说,理气浑为一体,气质人心是浑然流行之体,是未分化的公共之物,人欲则是它分散后,落到某一具体之处所而显现的,是一己之私;而天理正可由这些一己之私的人欲中得见,如无人欲,天理也无从说起。因此,道不是一家专有之私,它是圣贤的血脉散殊于千百万家。


黄宗羲指出,一己之私和人欲是由天理分殊而来的,它本身无所谓好坏。纲常伦理的那些规则,被世人当做是天地万物的公共之理,对于要穷这个理的儒生来说,就必须从公共之处去了解,他只有凭个人感知才能有所得。你们看,黄宗羲把周流一气的一理视为公共之理,这一理又分为万殊,散到千百家中的个人,所有人的欲望合成为一个公共之理;而个人感知的是非都指向这个公共之理。


黄宗羲所讲的公共之理,就是圣贤制定的纲常伦理之则,他当然还是儒家。根据这种对公与私的划分及其性质的看法,黄宗羲又是如何来看君臣关系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呢?首先,他认为人各自私、各自利没有什么不妥,但对治天下者而言,其职责是要兴天下之公利,除天下之公害;要使天下人不敢仅私其私、利其利,要“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他说,历代君王都是搞家天下,私天下,不能为天下兴利除害,因此,天下之大害,唯君而已。此乃黄宗羲批判君权为天下之大害的历史名句。


既然黄宗羲认为各自私其利是人的天性,那么,为什么皇帝不可以私天下呢?黄宗羲以尧舜禅让为例来说明这个道理。君王之位的设置,是为天下各家服务的,从人之常情来看,这是一种付出多、收益少的辛苦工作,没人愿意当君王。尧舜是深明君王之义的圣贤,当他们感到担当不了治天下之职时,就会禅让。


三代以后,历代皇帝都是搞家天下,以国家百姓来谋一姓之私,这是中国政治所有弊病的总根源。黄宗羲否定了移孝为忠,但是皇帝治理天下,不能没有人辅佐,那么他又如何重新定义君臣关系呢?


《明夷待访录》中以职责分工来谈君臣关系。他以拉大木头作比喻,皇帝是在前面唱号子指挥的那个人,臣子呢就是拉木头的人,皇帝和臣子所做的事只是分工的不同。如果臣子一天到晚只想取悦皇帝,不去拉木头,那不是最大的失职吗?设君之位是为了治天下,天下不能一人而治,才进一步设官辅佐以治之;当官的,是分君之身、分君之职而已。因此,我当官是为天下、为万民,非为君王之一姓。


黄宗羲说:“臣之于君,名异而实同”,君臣是由分工不同所得的名分,实是为治理天下;因此,不能把天下人民视为皇上囊中的私物。虽然葛洪和鲍照言(字明远,约415~470)早在东晋时就提出无君论观点,但他们否定君权的理据是以回到先秦道家的无君无臣的小社会自然状态,并没有理论创新,而黄宗羲则是从社会分工角度来谈君臣的设置,为千古第一人。


更为难得的是,黄宗羲提出了一套监督公权利的制度设计。建议你们去看看《明夷待访录》中的《学校》篇,文字很好读。黄宗羲提出学校不仅要养士,也要教育和培训君臣;储君或天子年至十五岁便应随大臣一起到太学就读,郡县各级官员也要拜各地学官为师。为了防止君王把天下作为一己之私,他主张把学校变为士人议政机构,“公其是非于学校”。为了防止学校功能变质,他提出由布衣和退任官员主持郡县的公议,如有人稍涉干预清议,诸生可共起更换之。


黄宗羲反对皇帝家天下,以绅士公议来限制君权,并提出以现存官立学校机构作为相应的制度设计,这些都是空前的、有建设性的理论创新。除此以外,在涉及封建、宗族、土地等制度安排的大政方针上,他都做出了分析、批评及建设性提案。


二百多年之后,黄宗羲的这些思想受到重视。清末新政,特别是在立宪的政治改革中,采取了划分出公私两个领域之二分的意识形态,儒家伦理退到家与家族私领域;绅士作为私领域中家和家族的代表,参与公领域的各项新政,包括经济、教育改革和预备立宪。


在公领域能全面引进西方制度和各项改革举措,正有赖于打通公私领域的合法之绅士公共空间的存在。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对公私领域的划分,对绅士参政议政的设想,虽不能与西方的议会制相提并论,但仍可以说它开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现代转型的一个重要方案。我们把清末由绅士主导之改革的公共领域,称为绅士公共空间。


如此,我们也就不必奇怪,为什么黄宗羲被视为中国的卢梭(法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刘师培(字申叔,1884~1919)在1903年出版的《中国民约精义》中评《明夷待访录》时说:“其学术思想与卢氏同,本此意立国,吾知其必为法美之共和政体矣。” 钱穆先生也认为这本著作“发明民主精义”。


其实,更准确地讲,黄宗羲并没有讲社会契约论,但他提出的以家作为基本细胞,在家以外由绅士参政的政治思想,在清末可以接引西方的共和主义,既可以学习西方现代价值,又保持了家庭内部对儒家伦理的认同,成为清末第一次共和民主尝试中,绅士公共空间建构时的本土思想资源。


谢选骏指出:说黄宗羲是中国绅士公共空间的本土源头,这显然不对。因为早在汉朝,就有清议兴起了——党锢之祸九四因为压制天下公议而引起的——后来众所周知,导致黄巾起义和汉室完结。由此可见,绅士公议来限制君权,不是谁的发明,而是中国古代公议社会的通例。

谢选骏:社会性死亡是中国公议社会的人民公审




《被围观被人肉被网暴,如何拯救“社会性死亡”?》(这场论坛支招 2022-05-30)报道:


当我们谈论网络暴力,我们在谈论什么?


或许会好奇,为何网暴事件频发?仅2022年以来,就有“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上海女子打赏骑手200元被网暴坠楼”“大学生捐巧克力被网暴”等案例,进入公众视野引发热议。


或许也会关心,如果不幸遭遇网暴,可以向谁求助以实现自我保护?平台会处理那群躲在账号后面的施暴者吗?依据现有法律,如何打赢反网暴的官司?


或许还会思考,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每个人既可能是网暴的实施者,也可能是受害者,那么如何构筑反网暴的“防护网”?


以上种种问题,这场论坛将精准答疑。5月31日,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将举办第八期南都数字经济治理论坛,主题聚焦“网络暴力的预防和治理”。


4月24日,中央网信办宣布开展“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就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进行专门部署。近期多地网信办也发布通知,将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人肉搜索、辱骂攻击、传播谣言等行为。


在此背景下,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将在论坛上重磅发布《网络暴力典型案例与防治机制观察报告》,其中盘点了过去两年关注度较高的十起网暴典型案例,并尝试梳理网暴的规制路径。


报告还与多位网暴受害者进行对话,了解网络暴力对个体产生的影响。为帮助个人应对网暴危机,报告深入访谈3位心理学专家,请她们分享走出网暴情绪深渊、增强心理耐受力的方法。


在平台治理方面,报告实测了新浪微博、抖音、B站、豆瓣等8个平台,从防护功能设置、不文明用语拦截、客服处理反馈等方面,深入了解平台当前的反网暴机制。同时与多家平台相关负责人就网暴问题展开对话,以梳理行业治理难点问题。


在司法判例篇,报告梳理了30份判例并结合公开资料,尝试厘清网暴的法律规制路径、案件争议焦点和司法判决情况。结合受害者访谈、心理疏导、平台治理、司法判例等发现的问题,报告尝试提出防治网络暴力的建议。


此外,这场论坛的嘉宾也颇受关注,既请到了热点网暴事件的当事人,也有来自高校、法院、律所、平台企业的代表作分享。他们将从不同学科背景和实践经验出发,多元剖析网暴问题。


南都记者获悉,论坛邀请了因反诈宣传走红,辞去警察身份仍受网暴困扰的陈国平,以及上海捐巧克力给校友被网暴的当事人陈真真,他们将在现场分享自己的经历,并告诉受害者如何走出网暴阴影。


聚焦法律层面,网暴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程啸将作题为《网络暴力行为的民法规制》的演讲,从民法典对人格权的规定出发,分析网暴的法律规制。


在理论研讨之外,论坛还将听到来自一线实践的声音。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袁玥将结合审理过的案件,详细梳理网络侵权纠纷的疑难问题。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的代理律师郑晶晶则以《诽谤类刑事自诉案件的问题浅析》为题,分享对网络暴力的思考。


网暴行为是个成因复杂的社会现象,治理的方向并非单一。从网络传播学的角度,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讲师董晨宇将谈及应当引起重视的三个网暴问题。在圆桌讨论环节,来自大型平台企业的代表也将加入其中,谈谈平台的治理工作与难点。


想知道这些重磅嘉宾分享了哪些精彩观点,想获悉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报告?敬请锁定5月31日下午2点举办的南都数据治理论坛。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人肉”网暴频发, 平台岂能无责?》(2022年01月14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高源)报道:


近日,某网红记者的粉丝在一论坛中发帖,“人肉”出其各种私人信息,随即引发大规模网暴。虽然散布内容未知真假,但如此疯狂的泄露隐私、人身攻击行为,再次震惊舆论场。


这些年,网络社交平台的蓬勃发展,给了每个人更多发声渠道,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负面效应,隐私泄露与网暴泛滥尤为突出。不只明星艺人的健康宝照片、航班信息及身份证号等被明码标价售卖,一些新冠患者的流调轨迹也被“人肉”,连反虐猫志愿者的家人都能被锁定并遭到威胁……隐私泄露的范围早已超越公众人物范畴,任何普通人的私人信息都可能被恶意曝光、公之于众,随即恶言恶语飞短流长扑面而来。


毫无疑问,“人肉”曝光他人信息既缺德也涉嫌违法,而在太多狗血事件背后,同样不能忽略的角色还有网络平台。毕竟,“人肉”隐私也好、泼污骂战也罢,都是借助这样那样的“平台”对外发布的。在一次又一次隐私泄露事件中,平台事前对于信息发布缺乏审核,往往坐视舆情四起才删帖回应;被主管部门约谈,每回都表态反省整改,可改来改去效果依然不彰。如此这般,守土之责何在?


如今,公众隐私保护意识日渐增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肉”网暴、造谣毁谤之乱象也到了必须整改的时候。越是大平台,越是责无旁贷。加强治理力度、规范用户发言,一方面要将治理关口前移,利用技术手段强化内容审核,力争通过动态管控“见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另一方面,也要重视事后追责,建立“由号到人”的惩戒手段,形成震慑效果。当然,仅靠平台自查自纠恐怕不行,相关监管部门也应有所行动,倒逼平台守好用户信息“安全阀”。


互联网确实是有记忆的,但作为这一工具的使用人,我们有权也应该选择让个人隐私在公共平台“被遗忘”。这需要监管发力、平台尽责,也需要所有人尽一分力:既然谁都不愿意在互联网时代“裸奔”,那么不去围观议论他人隐私,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谢选骏指出:人们只知“社会性死亡”的可怕,却不知社会性死亡正是中国公议社会的人民公审结果。这个公审结果不一定公正,但却是一种社会制衡。

谢选骏:三不政策体现了公议传统


《文艺属于人民》(2015-02-11 上观新闻叶永烈)报道:


无论如何,我们要顶住那些大大小小的框框和各种各样的棍子。棍子决不会自己消灭,我们也无法要求那些用棍子推销框框的人高抬贵手,检讨、沉默和懦弱都解决不了问题。做一个作家必须有充分的勇气和责任心。只要作家们有决心对人民负责,有勇气坚持真理,那么一切的框框和棍子都起不了作用,而且会逐渐销声匿迹。


“出气简报”大骂姚文元


1962年,春回大地,和风吹拂。中国的政治气候转暖,变为宽松。


“大跃进”的锣鼓紧敲了四年之后,总算歇一歇了。


1962年初,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扩大的工作会议。参加会议者达七千多人,于是便称“七千人大会”。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作报告,指出:当前经济困难的原因,除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农业歉收以外,“还有一条,就是从1958年以来,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在会上,毛泽东就前几年工作中“左”的错误,做了自我批评。


3月,周恩来、陈毅专程前往南方,出席了文化部、中国剧协在广州召开的话剧、歌剧、儿童剧座谈会。这个会议后来被称为“广州会议”。周恩来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指出“十二年来,我国大多数知识分子已有了根本的转变和极大的进步”,指出我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属于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陈毅快人快语,明确提出了“应该取消‘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戴上无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亦即“脱帽加冕”。


4月,经党中央批转的文化部党组和全国文联党组提出的《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即著名的《文艺八条》)下达了,明确指出要纠正“对一些文学艺术创作所进行的简单粗暴的批评”。


“翻译”成通俗、明白的语言,那“简单粗暴的批评”,亦即“棍子”。


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指出:“凡是在拔白旗、反右倾、整风整社、民主革命补课运动中批判和处分完全错了和基本错了的党员、干部,应当采取简便的办法,认真地、迅速地加以平反。”


一次次会议,一份份文件,不断地加温。上海,开起“出气会”来了。


什么“出气会”呢?


“白天出气,晚上看戏。”上海的知识分子之中,流行着这么句口头语。


“白天出气”——那就是出席“出气会”,吐出积压在心头的闷气、怨气、怒气。


“出气会”规定了“三不”,即“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为了体现“三不”精神,规定会议不作记录,让大家“敞开出气”。


如此“敞开出气”,放出来的是重要的“气”——平常听不见的声音。“上头”很想知道下面出了什么“气”。


为了便于向“上头”汇报“出气”的情况,会场上出现许多“联络员”,差不多每个小组都有两个“联络员”。


“联络员”们只带耳朵,不得在会场上作记录。


令人惊奇的是,“联络员”们虽然不大喝茶,却仿佛患了“多尿症”,不时在会场和厕所之间穿梭。


原来,“联络员”们在会场上听,躲到厕所里记。因为“联络员”们正以“阶级斗争”的目光审视会场,把那些“气话”当作“反党言论”。他们的脑子的记忆力毕竟有限,于是,不得不常常躲进厕所,飞快地在小本本上记下那些“反党言论”。


凭借着“厕所笔记”,“联络员”们写出了一份份“出气简报”,飞到柯庆施手中,飞到张春桥手中,飞到姚文元手中。


来自文艺界的“出气简报”,不约而同地朝姚棍子“出气”——人们对他充满怒气!


看着“出气简报”,姚文元按捺不住心头的火气,要披挂出击。


张春桥的话,一下子使姚文元“清醒”了:“你忘了1957年的大鸣大放?不到火候不揭锅!”


姚文元耐着性子、硬着头皮,读着那一份份“出气简报”。


有人在“出气”时质问姚文元:姚文元连篇累牍发表“美学笔记”,其实姚文元对美学一窍不通。姚文元胡说什么“白色是象征恐怖的,红色代表革命”,试问,毛主席的诗《沁园春·雪》如何解释?难道那写的是一片“恐怖”世界?


姚文元气得七窍生烟了!


就在这个时候,上海市第二次文代会自5月9日至16日召开。光是在“出气会”上出气,还不过瘾,这次文代会,成了上海文艺界人士的大规模的“出气会”。


巴金怒斥“姚棍子”


写过“爱情三部曲”——《雾》、《雨》、《电》,写过“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巴金的作品使巴金在上海文艺界具有崇高的声望。鲁迅在1936年写的《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一文中,曾称赞巴金:“巴金是一个有热情的有进步思想的作家,在屈指可数的好作家之列的作家。”受鲁迅赞誉时的巴金,不过32岁巴金素来埋头于创作,是一个擅长于文笔却不善于言谈的作家,几乎没有见到过他厉色疾言。


在上海第二次文代会的讲坛上,巴金破例作了充满火药味的长篇讲话,题为《作家的勇气和责任心》。他的发言稿,经删改后,载于《上海文学》5月号。24年之后,当《巴金六十年文选(1927—1986)》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时,巴金根据原稿,把当年被迫删去的文字补齐,成为完璧。


巴金的讲话的主题,便是拿出“作家的勇气和责任心”,批判了姚文元之流的棍子。


按照巴金发言原稿,摘录如下,从中可以窥见一位中国当代卓有成就的作家对于“棍子”们的愠怒:


我有点害怕那些一手拿框框、一手捏棍子到处找毛病的人,固然我不会看见棍子就缩回头,但是棍子挨多了,脑筋会给震坏的。碰上了他们,麻烦就多了。我不是在开玩笑。在我们新社会里也有这样的一种人,人数很少,你平日看不见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但是你一开口,一拿笔,他们就出现了。他们喜欢制造简单的框框,也满足于自己制造出来的这些框框,更愿意把人们都套在他们的框框里头。倘使有人不肯钻进他们的框框里去,倘使别人的花园里多开了几种花,窗前树上多有几声不同的鸟叫,倘使他们听见新鲜的歌声,看到没有见惯的文章,他们会怒火上升,高举棍棒,来一个迎头痛击。他们今天说这篇文章歪曲了某一种人的形象,明天又说那一位作者诬蔑了我们新社会的生活,好像我们伟大的祖国只属于他们极少数的人,没有他们的点头,谁也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他们人数虽少”,可是他们声势很大,写稿制造舆论,他们会到处发表意见,到处寄信,到处抓别人的辫子,给别人戴帽子,然后乱打棍子,把有些作者整得提心吊胆,失掉了雄心壮志。


……无论如何,我们要顶住那些大大小小的框框和各种各样的棍子。棍子决不会自己消灭,我们也无法要求那些用棍子推销框框的人高抬贵手,检讨、沉默和懦弱都解决不了问题。做一个作家必须有充分的勇气和责任心。只要作家们有决心对人民负责,有勇气坚持真理,那么一切的框框和棍子都起不了作用,而且会逐渐销声匿迹。本来嘛,在我们的光辉灿烂的新社会里,它们早就应该销声匿迹了。


说到这里,我还应该加一个说明:我在上面提到的并不是批评家。对于批评家我是怀着很大的敬意的。我们的确有不少很优秀的批评家。但是不必讳言,我们也有一些专门看风向、摸“行情”的“批评家”,对于他们,我要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他们能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作家,好的批评家是作家的朋友,并不是作家的上级。我们国家并没有这样一种法律,指定批评家比作家高一等。可是我们有些“批评家”写文章,不管说好说坏,总是把自己放在居高临下的地位,不用道理说服人,单凭一时“行情”或者个人好恶来论断,捧起来可以说得天上有地下无,驾起来什么帽子都给人戴上,好像离了捧和骂就写不成批评文章似的。我只知道真理越辩越明,却未听说真理越骂越显。谩骂决不是批评,盛气凌人更解决不了问题。


痛快!淋漓!痛快淋漓!巴金的不讳直言,赢得响雷一般的掌声。


骨鲠在喉,对于“姚棍子”,作家们往日敢怒而不敢言,或者只在私下里数落他,如今巴金在广众大庭,痛斥“姚棍子”,个个欢跃,吐出了胸中积愤。


姚文元听着巴金的发言,肺都快要气炸了。


此后,在姚文元棍下,巴金的发言稿成了“大毒草”。


此后,在“文革”中,巴金被打成上海文艺界的“黑老K”。


1980年6月15日,年已古稀的巴金,用笔写下痛楚的回忆:“我写作了几十年,对自己的作品不能作起码的评价,却在姚文元的棍子下面低头,甚至迎合造反派的意思称姚文元做‘无产阶级的金棍子’,为什么?为什么?今天回想起来,觉得可笑,不可思议。反复思索,我有些省悟了:这难道不是信神的结果?”


1980年10月15日,巴金用锋利似刃的笔,剖析了“姚文元道路”。巴金毕竟经历了“文革”炼狱的磨砺,他的话令人久久思索。那是出自他的肺腑的真话。唯其真,才显得那样的深刻。


……第二年(指1958年——引者注)下半年就开始了以姚文元为主力的“拔白旗”的“巴金作品讨论”。“讨论”在三四种期刊上进行了半年,虽然没有能把我打翻在地,但是我那一点点“独立思考”却给磨得干干净净。你说写十三年也好,他说写技术革新也好,你说文艺必须为当前政治服务也好,他说英雄人物不能有缺点也好,我一律点头。但是更大的运动一来我仍然变成了“牛鬼蛇神”,受尽折磨。张春桥恶狠狠地说:“不枪毙巴金就是落实政策。”他又说:“巴金这样的人还能够写文章吗?”


其实不仅是在“文革”期间,五十年代中期张春桥就在上海“领导”文艺、“管”文艺了。姚文元也是那个时候在上海培养出来的。……这些人振振有辞、洋洋得意,经常发号施令,在大小会上点名训人,仿佛真理就在他们手里,文艺便是他们的私产,演员、作家都是他们的奴仆。……尽管我已经丧失独立思考,但是张春桥、姚文元青云直上的道路我看得清清楚楚。路并不曲折,他们也走得很顺利,因为他们是踏着奴仆们的身体上去的。我就是奴仆中的一个,我今天还责备自己。我担心那条青云之路并不曾给堵死,我怀疑会不会再有“姚文元”出现在我们中间。我们的祖国再也经不起那样大的折腾了。


张春桥、姚文元就要给押上法庭受审判了,他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他们散布的极左思潮和奇谈怪论是不会在特别法庭受到批判的。要澄清混乱的思想,首先要肃清我们自己身上的奴性。大家都肯独立思考,就不会让人踏在自己身上走过去。大家都能明辨是非,就不会让长官随意点名训斥。


文艺究竟属于谁?当然属于人民!


从1962年批判姚文元,到1980年进行再批判,巴金的声音代表着中国正直的作家们的声音。


发人深思的是,挨过姚文元的棍子的作家,从巴金、丁玲、冯雪峰、艾青、姚雪垠、秦兆阳,到王蒙、刘绍棠、流沙河、邓友梅……受尽磨难,没有一个被打倒;而被押上历史审判台的,却是“姚棍子”其人!


谢选骏指出:被押上历史审判台的,不仅是“姚棍子”其人,而且是整个毛派集团——其中也包括六四屠杀的主谋邓小平。因为“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戴帽子”的三不政策,体现的其实是古已有之的公议传统。即使整个国际共产主义阵营,也无法扼杀这一传统——1989年在对六四屠杀的全面抗议中,国际共产主义终于崩溃。

谢选骏:人肉和网暴是中国公议社会的时髦




《造谣、网暴、人肉,互联网的正确打开方式是什么》(2020-12-16 胡谈)报道:


隐私是个好东西,希望大家都能有。


很多人都喜欢八卦,但是又不喜欢自己被八卦,喜欢吃瓜却不愿意去当瓜,这就很魔幻。当然,我也是这样,喜欢扒别人,别不喜欢被人扒。


最近发生了很多值得关注的造谣、网暴和人肉事件。比如今年七月份的时候,一名女子去拿快递被超市老板偷拍了小视频,然后这个小老板用自己的"聪明材质",编出来了一个知音里的小故事,这个小故事就给这名女士带来了很大影响。


警方调查后,确认这是捏造事实并诽谤无中生有的当事人,随即请这个小老板吃了盒饭。这件事情一直发酵到了现在,仍然没有完成收尾工作。


与此同时,某平台主播辛巴又被爆出在糖水燕窝事件后,泄露出其断他财路、怀疑他售卖燕窝掺假的购买者的个人信息,并纵容自己的粉丝将其人肉搜索和网暴。最终导致这名维权用户因承受不住蜂拥而来的谩骂和攻击,产生了抑郁症状。


清华学姐事件后,有人在知乎提问说,如果你是这个学弟,在无法用监控证实自己清白的情况下,该怎么办?


结果大家的态度都很悲观,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能当一回剖腹验粉的六子,或者就是直接面临社会性死亡,无解。


网暴的本质其实还是为了执行道德上的正义,或者是来谴责在道德上不正当的行为。往往这种行为就会先入为主,谁惨就去帮谁。


所以就会出现这么一个情况,哭着找奶吃,当有些人遇到了一些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就会添油加醋的放到网络上,来引起大家的重视。继而号召力量进行反攻,或者是引导舆论进行网暴。


清华学姐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只要拳法好,谁也伤不到我。


再有就是之前的学校体罚事件,某位家长称自己女儿被老师罚跑,导致女儿吐血。当时在网上就引起了很大的舆论,这名当时老师也是被扒了个精光,惨遭网络暴力。


然而不久后形势却突然反转,说假的一切都是假的,没有吐血,所谓的血迹只是化妆品和颜料罢了。事情反转,舆论也是跟着反转,谁赢,他们就帮谁。


网络暴力、人肉搜索和编造谣言一般都是同时出现的或者是说有因果关系。一个不正确的消息,就可能引起人肉搜索,继而产生网络暴力。


原因无非也就是网络的开放性和匿名性,既然匿名了,自然就可以有选择的脱离现实,从而进行"言论自由",那么一旦自由起来,就容易失控了。


还有一点,其实仔细想想,促使人去进行网暴和人肉行为的诱因是感同身受,而网暴行为就能很好的去发泄情绪。比如说自己在生活中遇到了不公,无法进行宣泄,那么在网络上遇到同类事情时,发表不满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当这种倾诉和不满得到另外一部分的同理心后,又接着被放大传播,传着传着可能就过界了,变成了网暴和人肉搜索。


前几天,成都郫都区爆发疫情,一个在酒吧工作的小姑娘就遭到了过度的网暴。比如说她生活方式有问题啦、有故意传播病毒嫌疑啦等等。


因为有些信息大家是有知情权的,比如说小姑娘的活动轨迹等等,传播这点不算是涉及到隐私权,或者是有网暴和人肉到嫌疑。但是不能过界呀,想知道的多了,说的多了就可能接触到违法的边缘了。


所以对于执行网络暴力的人,又有一部分被叫做喷子和键盘侠,这个就是真的闭眼喷了,没啥好说的。


另一方面来说,网暴和人肉搜索就是一件坏事吗?网络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用对了自然就是一件好事。


比如说大数据吧,其性质也和人肉搜索差不多,都是用各种数据集成渗透的形式,把一个人了解的一清二楚。再比如说网络寻人,性质也基本一致,纯人肉搜索。


这或许就是人肉搜索正面的一个意义。


网络暴力也是同样道理,本身目的就是为了惩戒,或者是把惩戒方式渗透到法律没有接触到的地方,比如说虐待动物?再比如说,韩国网民对素媛案凶手赵斗顺 态度,就是网络暴力加上生活中的干扰。


最后,互联网的正确打开和使用方法,完全是看使用者的态度和习惯,用得好是工具,用的不好就是暴力的手段,拿起键盘或许是一个喷子,或许也是真正意义上的侠。


谢选骏指出:上文懂得人肉和网暴,但却不懂人肉和网暴是中国公议社会传统的时髦体现。由于人肉和网暴是中国公议社会传统的体现,所以它仿佛全球第一无二的兴盛,因为它根深叶茂,立足于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所在。在这样的社会里,“谣言”成为了“遥遥领先的预言”。

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

谢选骏:秦汉监察制度是公议传统的专制独裁化



《秦汉监察制度简述》2018-03-29 报道:


封建监察机构是皇帝个人的耳目工具,其监察对象是皇帝属下的大小各级官僚,监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君权,限制官权。在职权上,御史不理庶政,专督各级官吏,不受行政管辖,只对皇帝负责,独立行使监察权。秦汉监察制度主要分为两部分,对皇帝的谏诤和对官员的监察。

封建监察机构是皇帝个人的耳目工具,其监察对象是皇帝属下的大小各级官僚,监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君权,限制官权。因此为了有效地监督百官,封建统治者在机构设置上,实行独立建制,不附属于其他政府衙门,与其他独立的政府机构具有平行的地位。在职权上,御史不理庶政,专督各级官吏,不受行政管辖,只对皇帝负责,独立行使监察权。当然这种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吏的独立性,是属于皇帝控制下的一定范围的独立,是随着封建中央集权和封建君主专制的发展而逐步实现的,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秦汉监察制度主要分为两部分,对皇帝的谏诤和对官员的监察。


1、对皇帝的谏诤


谏官是执掌谏诤的官员。秦代以谏诤为专职的官是谏议大夫。另外还有些兼职,比如公卿以上职官均负有“导善”“论道”的职责;还有就是加官给事中。谏官的活动基本上是围绕着皇帝的行为和封建统治措施而进行的,其目标是促使封建政治秩序的良性循环。谏官的主要任务是建议政事和匡正君过。遇有政务大事,谏官则需要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陈其利害。对皇帝不当的举措或言行,谏官需要进行规谏。谏诤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朝议、书奏和面奏。


汉代的谏诤主要是针对皇帝的,这与秦代有所不同。汉代皇帝从名义上看仍具有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双重身份,但实际上,汉代政府的权力已经相当大了。皇室与政府划开了,皇权与相权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各自的范围。因而,汉代谏诤的内容涉及面很广,其所围绕的主题,一如秦故,仍然是匡正过失,监督决策。


谏官制度的设立,反应了统治阶级内部的一种软约束的制衡机制。皇帝作为统治阶级的最高代言人,虽然享有足够的权威,但是当其所作所为危害到整个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时候,由其本阶级内部也产生出制约的需求。然而这种需求在秦汉时期更多的还是表现为一种软约束,效果如何主要是看皇帝开明与否。因为谏官进谏,往往要冒仕途甚至人身安全的危险,而且皇帝还不一定要听取。这一点在秦代表现的尤为明显,而两汉在前期政治开明时期则表现的稍好些。


2、对官员的监察


这是秦汉监察制度的主体。


秦汉时期已经建立起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监察制度。这套机构,在秦和西汉初期由御史大夫、监郡御史和县令长组成。汉武帝时设立十三部刺史代替监御史,成帝时,御史大夫晋升为三公之一,其监察之权反被削弱。东汉时,中央的最高监察官是御史中丞。以下为详述。


秦代的监察是由御史组织实施的。御使的官名早在西周的时候就出现了。最早的时候是负责为天子起草法令,向官吏解释法令,同时负责保管这些法令。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御史是带有书记官性质的官员。向监察官的过度大约要在战国的晚期才完成。到秦统一后,御史组织便正式称为监察的主体。


秦代御史组织的长官为御史大夫,统领御史中丞、侍御史、或柱人御史组成的监察机关,藉以纠察百官,振刷纪纲。在地方,有高级监御史,掌监郡。建立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制衡机制。通过御史机关行使纠察百官举劾违失的监督作用,形成一种以君主为最高统治的制约力量。


秦代监察的职权和任务,大致有如下几项:举劾非法,典正法度。参与议政。监督审判。草拟并发布政令。考课政绩。辅助丞相治理国事。保管国家文书档案典籍。另外御史还经常接受皇帝的临时派遣,比如追捕盗贼镇压反叛等。


这种御史大夫和丞相之间的关系,体现了秦代帝王统治的智慧。为了杜绝行政官员与监察官员相与比周、结党营私,并鼓励御史大大胆监察,秦代往往以升迁丞相为诱饵,刺激御史大夫厉行职权,对丞相及其属下严加监察,以期早日搬倒丞相,取而代之。然而御史大夫毕竟“位次丞相”,对丞相必须有很多尊礼,如果意轻丞相或与丞相均礼,御史大夫就要受到左迁的惩罚。很显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限制监察权的无限制扩张以避免监察权压倒行政权,不致使丞相因为害怕御史大夫的监察而谨于因循,毫无作为。从而使丞相与御史大夫,既不可能朋比为奸,又不可能轻易压倒对方,擅用其权,只能相与维系,共同受制于皇帝,从而使监察权与行政权有机结合在一起。但是,这种行政权与监察权模糊不清的制度,也反映了封建监察制度在其初创阶段的不成熟,因为监察权的独立性是现代监察制度的基本要求,将行政权与监察权混合在一起,即便有皇帝的制度安排,也不能杜绝两者的相互干涉。这种局限性在之后的历史进程中反复出现。


秦代监察的对象,不仅包括百官公卿及其言行,而且还延及到士民阶层。百官要被监察主要是因为他们手中多少都掌握权力,这样,皇帝要通过监察实现这么几个目的:第一,将百官公卿的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使之不能对皇权构成威胁。第二,维护封建等级关系,严禁僭越。第三,百官公卿是国家政务的具体执行者,他们是否忠于职守对国家统治的状况关系极大。因此要通过监察管理吏治。而士民被列入监察范围是和专制政体的性质分不开的。  


监察的依据是指监察活动赖以实施的前提,即封建皇帝或国家以法律形式对监察组织的授权。律是秦朝法律的主要形式,是比较稳定的行为规范和法令的总和。秦始皇“明法度,定律令”。范围遍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中自然也有对官吏行为规范的要求。比如官吏要力求五善,防止五失等,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规则。


秦代检查的基本方式主要有五种:一是通过处理公卿百官的奏章从中了解情况;二是派监御史就地检查,即御史大夫派遣监御史驻郡府,负责对郡县两级进行监察;三是审查上计簿,从而确定官吏政绩的优劣,提出赏罚意见上报皇帝批准;四是通过告奸捕捉线索,然后收捕按问,再进行处理;五是皇帝巡查,实地考察各地官员的实际情况。


汉承秦制,总体来说汉代监察的主要承担者有三个:一是御史,负责监察中央;另一是刺史,负责监察地方;还有一个是司隶校尉,兼领对中央和地方的监察权。两汉御史组织最高长官的地位和待遇有所不同。西汉时,御史大夫位列三公,而且西汉政府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为丞相者,需要先为御史大夫。而东汉时,御史中丞和他的属官的待遇是比照西汉制定的,无法与御史大夫相比。当然,御史中丞在东汉官僚体系中的地位还是很显赫的,而且一旦被派往地方为官,就可任太守,地位待遇和朝廷中的九卿没什么区别。这种变化反映出了两汉时期内外朝的演进规律。外朝的官员总体来讲地位是下降的。下面再具体记述御史大夫和刺史的演变。


御史大夫在西汉前期仍为副丞相。由于他和皇帝较为亲密,并且负有监察弹劾百官的责任,因此常常接受皇帝的差遣去完成许多重要的使命。这种“亲密”,是中国古代很多官吏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共性,反映了“人治”的原则。但是这种行政和监察含糊不清的制度,反应了其局限性。到后来刺史的出现,算是完全独立的监察机构的开始。但是后来又逐渐的负担起行政职责,为之后的地方割据埋下了伏笔。这是后话。


御史大夫的属官,重要的是御史中丞,后来改名为御史长史。“秦官也,掌弍大夫,汉因之。”《历代职官表》记载:“御史亚长曰中丞,弍大夫,以领其属。汉仪,大夫副丞相,以备其阙,参维国刚,鲜临府事,故中丞专焉。”所以御史大夫的权力,更多的集中在中丞一人身上。而且中丞更接近皇帝,更为亲信。中丞的具体职责有:第一,掌图籍秘书。按《汉官仪》的说法是御史中丞“兼典兰台秘书”。兰台是藏书之地。第二,外督部刺史。刺史负责监察各州,而在中央则隶属于御史中丞。第三,内领侍御史。御史中丞之下比较高级的属员有四十五个,其中以中丞为首的十五个是在殿中的,称为侍御史。内领侍御史也是当时御史中丞经常性的大量工作,因此采用分曹办事的方法。因为宫中琐事,事无大小都归中丞所管,所以中丞还单有一印,通行宫中。因为这种地位,所以有说他“受公卿奏事”,起一个上传下达的作用,内外朝的相通,也是通过他来传送的。第四,举劾案章。这是御史中丞的主要执掌。以上几条也可以归结于此,即执法。虽然是御史大夫的属官,但在行使监察权时,依法弹劾,不受御史大夫或其他人的限制。与执法有关的,御史中丞还有权承诏治狱。除此之外,御史大夫的属官还有御史四十五人。除侍御史十五人外,还有治书侍御史、符玺御史、监御史、绣衣御史等等,依各自的执掌而命名。


两汉时期的地方监察制度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汉初因为郡国并行且郡的权力不重,为了贯彻无为而治的统治思想,曾一度废除御史监郡的制度,后来惠帝时恢复。但是,这是的监御史和丞相史都负责出行监察,职位上出现重叠,各自为政,也没有固定的监察区域。同时由于丞相史和监御史都是一级政府机构,同时负担一定的行政职能,使得行政和监察没有完全分离。这些都不利于加强中央集权。所以汉武帝的时候废除了御史和丞相史监郡的只能,改设十三刺史。刺史秩低而权重,以六条问事,直接隶属中央的御史中丞。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刺史是村脆的监察官而非行政长官,对所监察的二千石既无上下级关系,也没有利害关系,权责各自独立而分开,便于发挥监察作用,同时也防止刺史滥用权力。在设置初期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但是后来,刺史逐渐的被授予了六条以外的权力,监察的对象也从二千石逐渐向下延伸,到东汉末年以下及县令长。东汉则发展到所有的朝廷命官。同时还获得了一系列的行政权力以及兵权。这样一来,刺史就由单纯的监察官发展为总揽地方大权的行政长官了。东汉灵帝时将刺史改为州牧,实际上也是对既成事实的一种无奈接受罢了。随着中央控制权力的衰弱,州牧逐渐把管辖的地区发展成了独立的王国。在这个渐进的过程中,逐步的越职侵权是造成最后结果的主要原因。


两汉时期郡对县的监察也形成制度。郡守既是行政长官,也是监察长官,负责对辖县实行全面的监察。郡守每年春季行县,其实主要就是考察和整顿吏治。同时也传布教令,发现人才。另外,郡守还在每年秋天分部派遣督邮对所属县进行视察。重点是审理刑狱和评定成绩,同时对地方豪右的步伐活动进行纠察。县令长是一县的行政长官,也全面负责该县的监察工作。县把属乡分成若干部,任命专门的监察官廷掾对属乡分部监察。


两汉的监察制度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它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分级多层次的监察机关,中央有御史大夫(后来御史中丞)总其成,地方相应的有刺史、郡守和督邮以及县令长和廷掾。这使得监察制度的职权比较分明。其次,监察官秩低而权重,又与行政政权脱离,便于开展工作。最后,它他经常性的监察与定期巡视相结合,以提高监察工作的效能。当然,监察制度的好坏一方面与制度本身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整个国家的政治气候有关。另外我认为,对于监察与行政的分离,两汉的政治家认识还不够深刻,刺史权力的变化反映了这一点。这也为后来者提供了教训,也体现了两汉监察制度的时代局限性。


参考文献:


1、《中国监察史 第一部》 邵伯歧 刘海彬 王永平 著 中国审计出版社 1991


2、《中国政治制度史》 白钢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


3、《秦汉制度史论》 李玉福 著  山东大学出版社


4、《秦汉监察制度的形成》 王春知  


5、《试论秦汉时期的监察制度》 曹金祥


6、《试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 田莉妹


7、《一统天下一脉流远_秦汉监察制度的基本框架及对后世的影响》 卢圣泉


8、《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及其得失评析》林雅


9、《西汉至隋刺史制度的演变———兼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朱华


10、《“异体”监察与西汉刺史制度》 万孝行


11、《中央地方关系史的一个侧面——两千年地方政府层级变迁的分析》 周振鹤


谢选骏指出:在我看来,秦汉监察制度,是公议传统的专制独裁化——也就是把公议的功能集中到了朝廷手里。换言之,专制独裁者无法消灭公议传统,就把它垄断起来了——这和现在流行的“新闻导向”一脉相承。

谢选骏:千夫所指是中国公议社会的制动器



网文《千夫所指》报道:


千夫所指(拼音:qiān fū suǒ zhǐ)是一则来源于历史故事的成语,成语有关典故最早出自于东汉·班固《汉书·王嘉传》。 

“千夫所指”的原义是被众人所指责,形容触犯众怒;在句子中可充当作定语、宾语。


成语出处


千人所指,无病而死。(东汉·班固《汉书·王嘉传》) 

后人据此概括出成语“千夫所指”。

成语故事

西汉时期,有个人名为王嘉,生性刚正不阿,敢说敢当,汉哀帝刘欣任命他为丞相。哀帝有个宠臣名叫董贤,不学无术,善于奉承拍马,因此很受宠爱,他的家人都在朝廷中当了大大小小的官。董贤没有为国家做出任何贡献,却因为会博得天子的欢心而成为西汉末年最有权势的贵族。汉哀帝没有儿子,一些皇族便想篡夺帝位。东平王刘云和王后请来巫师诅咒哀帝,希望他快点驾崩。此事被息夫躬和孙宠两位大臣知道了,写了一道奏章,向汉哀帝告发。汉哀帝马上下令,将有关人犯统统处死。结案后,汉哀帝论功行赏,侍中傅嘉劝汉哀帝趁机给董贤封侯,遭到丞相王嘉的强烈反对,哀帝不得已,只好作罢。 

过了几个月,汉哀帝不顾群臣反对,下诏封董贤为高安侯。王嘉知道后,再次强烈反对,哀帝很不高兴。

公元前2年,汉哀帝借用祖母傅太后的遗命,封给董贤二千户。王嘉连忙上奏章说:“董贤仗着您的宠幸,在外面胡作非为,已经引起了公愤。俗话说:‘千夫所指,无病而死’,为众人所指责,不会有好下场的。希望陛下以国家为重,不要再这样做了。” 

汉哀帝对王嘉措辞尖锐的奏章非常不满,给他扣上欺君的罪名,逼他服毒自杀。王嘉坚决拒绝。汉哀帝把他关在牢中,二十多天后,王嘉呕血而亡。 

成语寓意

王嘉面对汉哀帝的胡作非为,敢于直言进谏,认为董贤的做法必将遭“千夫所指,无病而死”,这样的直谏精神实属难得,不幸的是却被迫害致死。如果当时多一些这样的官员,西汉就不会被王莽取代了。可见,统治者一定要尊重民意,不能干千夫所指的事情。

成语运用

成文用法

“千夫所指”在句子中可充当作定语、宾语;形容触犯众怒。 

运用示例

学者·章炳麟《联省自治虚置政府议》:“千夫所指,其倾覆可立而期。”


谢选骏指出:千夫所指是中国公议社会的制动器——


网民嚎叫:


一、为什么戳脊梁骨是那个意思。戳脊梁骨并不痛啊,为什么要这样形容呢?


首先要明白脊梁骨在人体的什么地方?


脊梁骨在人体的背部,也就是说脊梁骨在人的背后,那么戳脊梁骨的意思就是说当面人家不会说你什么,但是背后人家会戳着你的脊梁骨对你咬牙切齿的骂。


其次,要明白戳脊梁骨到底代表着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大家就都明白了:日本侵华的时候,你当着日本鬼子的面是绝对没有胆量骂他的,因为他有枪、他有炮、他有军队,所以你不能当着他的面骂他是日本鬼子;但是你可以在他背后戳着他的脊梁骨骂他是日本鬼子,反正他也听不着。


所以,戳脊梁骨的意思就是说邪教篡权了、或者是说国家被外国鬼子给侵略了,老百姓恨他们恨的咬牙切齿的,但是这些土匪、这些鬼子、这些邪教徒的力量太大了,以至于老百姓无法当面和它们对抗,只能在背后戳着他们的脊梁骨痛骂他们、咒骂它们不得好死。


只要是出现戳脊梁骨的现象,一定意味着社会上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腐败现象的出现、黑暗现象的出现、邪恶现象的出现,而且是一定权力被篡夺了、所以社会环境才出现了欺压百姓、奴役百姓、剥削百姓、欺骗百姓的邪恶现象了。发布于 2021-04-01


二、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是


一个风评不好的人要过来了,大家都不说话。等他走过去了,大家就指着他的背后骂他批评他。这里“指着他的背后”就好像有根无形的手指在戳你嘛。发布于 2019-05-31


三、“骨”代表气节,比如“风骨”、“傲骨”,所以戳骨头代表节操有亏,而“戳脊梁骨”表达的重点不在于痛,而是在于人家在你背后说三道四——为啥在你背后说啊,肯定不是说你好话嘛。发布于 2019-05-26


谢选骏指出:千夫所指是中国公议社会的制动器——千夫所指,无病而死——坏人都死了,暴行也就终止了。所以我说,千夫所指是中国公议社会的制动器。

《創造論已經包括了進化論》(兩卷本) Creationism Already Encompasses Evolution (Two-Volume Work)

【上卷:基礎與溯源(第1節–第100節)】 Volume One: Foundations and Origins (Sections 1–100) 第一部分 概念澄清與定義(第1節–第20節) 第1節 廣義創造論的定義:從嚴格字面到寬鬆包容 Defining Broad C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