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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第五节 南北朝反佛斗争的发展与神灭思想的新形式



贯串于思想史上的规律,是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斗争,在中世纪特别表现为宗教正宗和无神论的斗争。南北朝时代的二百七十一年中,既有佛教国教化,必然也有反佛的无神论与之相抗争。此时代的无神论者,大体上都是桓谭与傅玄、杨泉式的儒家,即以儒家而接受了道家自然之义的学者。不过,由于正宗的主流已在佛教,反佛遂为其唯一的斗争任务,此其不同之点。又由于南朝北朝的文化遗产及其佛教的发展有别,所以北朝与南朝的反佛思想,也颇有差异。

先说北朝。北朝的两次毁佛,皆道家的神仙派为主谋者;例如北魏的寇谦之与北周的卫元嵩,皆为道家。但此等毁佛,只是一种直接的政治行动;其真正从理论上与佛教作斗争者,则仍为儒家。例如:高谦之、阳固、裴延侨、张普惠(广弘明集“惠”字作“济”)、李瑒、杨炫之、刘书、章仇子陁、樊逊、李公绪等人,就北史、魏书及北齐书本传来看,同为儒家。

北朝由于名理不发达,所以北朝儒家在反佛思想斗争上,多从政治伦理方面立论,鲜有新义。例如:杨炫之的洛阳伽蓝记,为公认的反佛的激烈文献,也只从尊君、理财、卫国等处着眼;李瑒上言宜禁绝户为沙门,以孔子“未知生焉知死”论据,主张不应弃堂堂之政而从鬼教(魏书李孝伯附传、北史卷三三),为唯一的无神论萌芽,然由于自理(全后魏文卷三三)之作而被迫取消其议。大体言之,北朝初期,从未出现无神论及神灭论思想。北齐以降,如樊逊的天保五年举秀才对策(北齐书本传),及邢邵与杜弼的论生灭(北齐书卷二四杜弼传),其所展开的无神或神灭思想,及其名理精神,皆出现于范缜以后;在某种意味上可视为南朝反佛理论的北渐,而不是北朝固有的思想路向。

次说南朝。南朝的士族由于在晋时已有了充分的名理教养,其时佛教也富于佛理研究;故反佛的理论斗争,远较北朝为发展。例如,从南朝初期,反佛的理论,就已经从多方面展开,而神灭思想即作为反佛理论的有机一环而率先出现。关于此事,弘明集的编者梁释僧佑说得最为明白:“夫二谛差别,道俗斯分:道法空寂,包三界以等观;俗教封滞,执一国以限心。心限一国,则耳目之外皆疑。……详检俗教,并宪章五经。……一疑经说迂诞,大而无徵。二疑人死神灭,无有三世。三疑莫见真佛,无益国治。四疑古无法教,近出汉世。五疑教在戎方,化非华俗。六疑汉魏法微,晋代始盛。”(弘明集后序)

今按僧佑此说,如果剥去其门户偏见,颇能道出南朝反佛的中心论题。

其所述六大争论颇值得我们注意。兹就前三疑而言,它明确地指出:(一)当时反佛的“俗教”是“宪章五经”的儒家。(二)当时反佛的儒家是“耳目之外皆疑”的肯定感觉为实在的理论者。(三)肯定感觉为实在的观点,是无神论或神灭论所依据的理论。

与此三点同时,它又在相反的方面指出:(一)与儒家的肯定感觉的观点相反,佛教是从“等观三界”的泛滥于超感觉、超经验的世界出发,而以“耳目之外”为地基来建立空寂的系统;因而,从这里也就说明了从感觉或经验出发的思想是中世纪无神论思想的唯物主义的本质或其历史的界限。(二)与儒家的无神及神灭思想相反,佛教是有神论及神不灭义的支持者,因而也就解明了神之有无及神灭与否的争辩,是当时反佛斗争的重要论题。

南朝初期的神灭思想,首先我们可以从佛家著作中所谓“客难”的看法上得其鳞爪。例如:刘宋的郑鲜之(道子)所作神不灭论(弘明集卷五)中,即有下列五段由“客难”所代表的神灭思想:“形神同灭,照识俱尽。”

“客难曰:‘子之辨形神尽矣,即取一形之内,知与不知精矣。然形神虽粗妙异源,俱以有为分。夫所以为有,则生为其本。既孰有本已尽,而资乎本者独得存乎?出生之表,则廓然冥尽,既冥尽矣,非但无所立言,亦无所立其识矣。识不立,则神将安寄?既无所寄,安得不灭乎?’”

“难曰:‘子推神照于形表,指太极于物先,诚有其义,然理贵厌心,然后谈可究也。夫神形未尝一时相违,相违则无神矣。草木之无神无识,故也。此形尽矣,神将安附而谓之不灭哉?苟能不灭,则自乖其灵不资形矣。既不资形,何理与形为生终不相违?不能相违,则生本是同,断可知矣。’”

“难曰:‘神不待形,未可顿辨。就如子言,苟不待形,则资形之与独照,其理常一。虽曰相资而本不相关,佛理所明,而必陶铸。此神以济彼形何哉?’”

“难曰:‘形神虽异,自然相济,则敬闻矣。子既譬神之于形,如火之在薪,薪无意于有火,火无情于寄薪,故能合用无穷,自与化永。

非此薪之火移于彼薪,然后为火;而佛理以此形既尽,更宅彼形。形神去来,由于罪福。请问此形为罪,为是形邪?为是神邪?若形也,则大冶之一物耳。若神也,则神不自济,系于异形,则子形神不相资之论,于此而踬矣。’”

“难曰:‘神既形为照,形因神为用,斯则然矣。悟既由神,惑亦在神,神随此形,故有贤愚。贤愚非神,而神为形用。三世周回,万劫无算,贤愚靡始,而功显中路。无始之理玄,而中路之功末,孰有在末之功,而拔无始之初者邪?若有嘉通,则请从后尘。’”

凡此有关形神离合而怀疑形尽神不灭之说,在郑论中虽是假出客问以为折驳对象,然在当时必有其人实持此义,以与佛教相斗争。此等人当是僧佑所说宪章五经的反佛儒家。

(一)何承天在报应问、白黑论及达性论所表现的无神论思想

据文献考察,在南朝初期,最先以无神论与神灭论观点反佛的儒家,当以数学家何承天为代表。据宋书(卷六四)本传:何承天元嘉二十四年坐宣漏密旨免官,卒于家,年七十八。是知何氏生于东晋废帝太和五年(公元三七○年),卒于刘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公元四四七年)。按此,其卒前一年,正是北魏太武帝毁佛之年。但是北朝由寇谦之、崔浩所发动的毁佛,如前所述,并无何等理论;而时代相先后,在南朝由何承天所作的反佛斗争,则是从无神论或神灭论观点出发的思想斗争。综计何承天的反佛理论斗争,共有三次:其一,报应问之争;其二,白黑论之争;其三,达性论之争。兹分别述之于下:

(一)何承天的报应问,是从无神论观点反对佛教报应之说的文献。刘少府作答何衡阳书以驳之。二文同见广弘明集(卷二○)。刘文只是滥用因果律,武断地肯定报应为实有,殊无足取。兹仅录何文如下:

“西方说报应,其枝末虽明,而即本常昧。其言奢而寡要,其譬迂而无徵。乖背五经,故见弃于先圣;诱掖近情,故得信于季俗。夫欲知日月之行,故假察于璇玑;将申幽冥之信,宜取符于见事。故鉴燧悬而水火降,雨宿离而风云作,斯皆远由近验,幽以显著者也。夫鹅之为禽,浮清池,咀春草,众生蠢动,弗之犯也;而庖人执焉,鲜有得免刀俎者。燕翻翔求食,唯飞虫是甘,而人皆爱之,虽巢幕而不惧。非直鹅燕也,群生万有,往往如之。是知:杀生者无恶报,为福者无善应。所以为训者如彼,所以示世者如此,余甚惑之。若谓燕非虫不甘,故罪所不及;民食刍豢,奚独婴辜?若谓禽豸无知,而人识经教,斯则未有经教之时,畋渔网罟,亦无罪也?无故以科法入中国,乃所以为民陷阱也。彼仁人者,岂其然哉?故欲谓佛经但是假设权教,劝人为善耳,无关实叙。是以圣人作制,推德翳物,我将我享,实膺天祐。固获三品,宾庖豫焉。若乃见生不忍死,闻声不食肉,固君子之所务也。窃愿高明,更加三思。”

按何承天此论,明显地是从儒家观点和他的天文历数的科学知识结合在一起的,并自然哲学反对佛教报应之说。但是儒家在思想传统上,对于“天”的理解,没有摆脱有神论的宗教观点。例如:所谓“圣人作制,推德翳物,我将我享,实膺天祐”,即是明证。所以以儒家思想与无神论相结合,一方面甚难成为彻底的无神论,另一方面也必然使自己的体系陷于矛盾。儒家的这一矛盾,曾经为南朝的佛家所批评。例如僧佑在其弘明集后序中,关于此点曾说:“若疑莫见真佛,无益国治,则禋祀望秩,亦宜废弃。何者?苍苍积空,谁见上帝之貌?茫茫累块,安识后只之形?民自躬稼,社神何力?人造庸畷,蜡鬼奚功?然犹盛其牺牲之费,繁其岁时之祀者,岂不以幽冥宜尊,教民美报耶?况佛智周空界,神凝域表,上帝成天,缘其陶铸之慈,圣王为人,依其亭育之戒,崇法则六天咸喜,废道则万神斯怒。今人莫见天形而称郊祀有福,不睹金容而谓敬事无报,轻本重末,可为震惧者三也。”

僧佑此论,虽不足证成有神,而运用矛盾律以攻击儒家观念的自相抵触,则不仅恰中儒家的弱点,在逻辑方法上,也有注意的价值。然而,何承天在南北朝佛教有神论思想正宗化的时代,率先提出了无神论观点以反对佛教的报应之说,对于其后的反佛斗争,是有着发端的意义。

(二)所谓白黑论之争,乃是报应问之争的延长或扩大。在何承天与刘少府之间,所争者只是神鬼报应的有无;而在白黑论之争中,则已经从有神无神转到了神灭与否的争论。我们前面说过:神灭与否的争辩是有神无神之争的具体形态,所以从报应问到白黑论的发展,在逻辑上是合理的。

这次论争以释慧琳的均善论(又名白黑论)为导火线。此论设为白学先生与黑学道士的问答,对于佛理颇多讥评。其重要论旨如下:“今效神光无径寸之明,验灵变罔织介之异,勤诚者不睹善救之貌,笃学者弗克陵虚之实,徒称无量之寿,孰见期颐之叟?咨嗟金刚之固,安觌不朽之质?苟于事不符,宜寻立言之指,遗其所寄之说也。且要天堂以就善,曷若服义而蹈道?惧地狱以敕身,孰与从理以端心?礼拜以求免罪,不由只肃之意。施一以徼百倍,弗乘无吝之情。美泥洹之乐,生耽逸之虑。赞法身之妙,肇好奇之心。近欲未弭,远利又兴。虽言菩萨无欲,群生固已有欲矣。甫救交敝之氓,永开利竞之俗,澄神反道,其可得乎?……是以周孔敦俗,弗关视听之外;老庄陶风,谨守性分而已。……周孔疑而不辨,释迦辨而不实,将宜废其显晦之迹,存其所要之旨。”(宋书卷九七天竺迦毗黎国传)

此外,该文批评到佛教的糜费奢华,“务权化之业,结师党之势。”其论既出,一时僧众,谓其身为比丘,不能忌经护师,竟尔贬黜释教,欲加摈斥(高僧传道渊传载琳被斥交州);赖蒙宋文帝善救,“得免波罗夷”。当时,何承天以慧琳此论富有无神思想,独为同情,乃送均善论于宗炳(释慧远弟子),并作与宋居士书,请其对于此次争议,“试寻二家谁为长者?”于是,何承天与宗炳之间,遂起争论(此即所谓“白黑论之争”)。计此争论,其辩难文书有如下五篇:(1)宗炳:答何衡阳书(弘明集卷三);(2)何承天:答宗居士书释均善论(同上);(3)宗炳:答何衡阳书(同上);(4)宗炳:明佛论一名神不灭论(弘明集卷二);(5)何承天:答宗居士书(同书卷三)。

在宗何的往复辩难中,从慧琳的均善论为论题,首先接触到有神无神,及报应虚实等问题;但循着辩难的逻辑,终于出现了神灭与否的争论。兹为使易于理解双方持论的真相,并便于分析其正误起见,特将双方的主要意见,对照摘录如下(见次页表):(三)所谓达性论之争,系由白黑论之争派生而出;更严格地说来,直可视为白黑论之争的继续发展。如前所述,宗炳在白黑论之争时,曾作明佛论以证成神不灭义。何承天遂针锋相对,作达性论宗炳的神不灭论 何承天的神灭论今人形至粗,人神实妙,以形从 形神相资,古人譬以薪火。薪弊火神,岂得齐终? 微,薪尽火灭;虽有其妙,岂能独传?

若身死神灭,是物之真性,但当华戎自有不同。何者?中国之人,禀即其必灭之性,与周孔并力气清和,合仁抱义,故周孔明性习致教。……何(为)诳以不灭之教;外国之徒,受性刚强,贪欲欺以佛理,使烧祝发肤,绝其忿戾,故释氏严五戒之科。来论所牉合,……以伤尽性之美?谓“圣无常心,就物之性”者也。

夫火者,薪之所生;神非形之夫明天地之性者,不致惑于迂诞,识所作,……极则超形独存。盛衰之径者,不役心于理表。倘令无形而神存,法身常住之谓雅论,不因善权笃诲,皆由情发,也。……昔不灭之实,事如佛岂非通人之蔽哉?言,而神背心毁,自逆幽司,安知今生之苦毒者,非往生之故尔邪?以难宗作明佛论。何论要旨,除不信报应而外,仍坚持形死神灭:“生必有死,形毙神散;犹春荣秋落,四时代换。奚有于更受形哉?”(弘明集卷四、艺文类聚二二、全宋文卷二四)

达性论既出,颜延之作释达性论以难之,何作答颜光禄,颜作重释达性论,何又作重答颜光禄(各文并见弘明集卷四、全宋文卷二三及三七)。宾主往复辩难甚苦。但此次争论,神灭与否又处于副次地位;只在“人”与“众生”差别同异所在的争辩上,何承天提出了鬼神问题和有无问题。例如在重答颜光禄中说:“又云‘天下宁有无形之有?顾此唯疑,宜见定正。’寻来旨,似不嫌有鬼,当谓鬼宜有质。得无惑于天竺之书说鬼别为生类故邪?昔人以鬼神为教,乃列于典经,布在方策;郑乔吴札亦以为然。是以云和六变,实降天神;龙门九成,人鬼咸格。足卜雅秉周礼,近忽此义,方诘无形之有,为支离之辩乎?”

综观上述何承天所作三次反佛斗争,可得结论如下:

第一,佛教的神不灭义是其报应思想的理论基础,所以神灭论与无鬼论成了当时一般反佛者的共同思想。佛教在刘宋元嘉年间为最盛,故反佛的论争也集中于此点。例如:“任城彭丞著无三世论,僧含作神不灭论以抗之。”(汤用彤佛教史下册页四二七)前引郑鲜之的神不灭论,也作于元嘉之际(郑氏卒于元嘉三年)。宋书(卷六九)范晔传载:“晔尝谓死者神灭,欲著无鬼论。……又语人寄语何仆射:天下决无佛鬼。”何承天在这一点上,可谓以无神论、无鬼论及神灭论与佛教相抗争的代表者。

第二,何承天的神灭论,大体是承袭汉晋以来的“薪火”之喻,并无新义;其无神论与无鬼论,也由于儒家的“天”的信仰,未能贯彻。论点一涉及儒家经典,即不自觉地丧失了无神无鬼的反佛斗争精神,例如答宗居士书释均善论,“华戎自有不同”(前表引)以下,曾说:“惩暴之戒,莫苦乎地狱;诱善之劝,莫美乎天堂。将尽残害之根,非中庸之谓。周孔则不然:顺其天性,去其泰甚。淫盗著于五刑,酒辜明于周诰。春田不围泽,见生不忍死。五犯三驱,钓而不网。是以仁爱普洽,泽及} 鱼。嘉礼有常俎,老者得食肉。春耕秋收,蚕织以时。三灵格思,百神咸秩。方彼之所为者,岂不弘哉?”

似此所说,只是与佛教站在同一层次上作门户之争。于儒家的有神则信之,于佛家的有神则反之,实是自相矛盾之说。关于此事,梁僧佑的弘明集后序说:“若疑人死神灭,无有三世,是自诬其性灵,而蔑弃其祖祢也。然则周孔制典,昌言鬼神,易曰:游魂为变,是以知鬼神之情状。既情且状,其无形乎?诗云:三后在天,王配于京,升灵上旻,岂曰灭乎?礼云:夏尊命是鬼敬神,大禹所只,宁虚诞乎?书称周公代武云:能事鬼神,姬旦祷亲,可虚罔乎?苟亡而有灵,则三世如镜,变化轮回,孰知其极?俗士执礼而背叛五经,非直诬佛,亦侮圣也。若信鬼于五经,而疑神于佛说,斯固聋瞽之徒,非议所及,可为哀矜者二也。”

执僧佑此评以绳何承天,确有“信鬼于五经,而疑神于佛说”的“聋瞽”之嫌。

第三,何承天的无神及神灭思想,虽有一般儒家所难免的严重缺点,但其所作的三次反佛斗争,确已刺中了佛教正宗的若干论点,而具备了人民性的战斗的基本性格。此点,由何尚之答宋文帝赞扬佛教事(弘明集卷一一,全宋文卷二八)中取得明证。尚之说:“时有沙门慧琳,假服僧次,而毁其法,著白黑论(汤用彤定琳论作于元嘉十年前后)。衡阳太守何承天与琳比狎,雅相击扬,著达性论。并拘滞一方,诋呵释教。永嘉太守颜延之,太子中舍人宗炳,信法者也,检驳二论,各万馀言。琳等始亦往还,未抵迹乃止。炳因著明佛论,从广其宗。帝善之,谓侍中何尚之曰:‘……颜延年之折达性,宗少文之难白黑论,明佛法汪汪,尤为名理,并足开奖人意。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

这样看来,佛教的隆替与封建王朝的治乱直接相关;则反佛即是“异端”,已极为明白。

(二)刘孝标辩命论所发展的无神论思想

何承天以后,宋梁之际的刘峻(宇孝标,刘宋后武帝大明六年至梁武帝普通二年,公元四六二至五二一年)所作辩命论,在南朝无神论思想发展史上,也是重要文献。据梁书(卷五○)及南史(卷四九)本传,我们知道,他的身世具备着被压迫人物的悲剧的性格。例如:八岁被略为奴;贫不自立,与母并出家为尼僧;寄人庑下自课,博闻异书;齐竟陵王子良时,因人求为国职,抑而不许;梁武帝天监初年,文学之士,多被引进,擢以不次,峻贫瘁冗散,竟不见用。所作自序,固是异端的控诉,而辩命之论则尤为孤愤之作。此论从实质上看来,是王充自然哲学的引申。例如他说:“夫通生万物,则谓之道;生而无主,谓之自然。自然者,物见其然不知所以然,同焉皆得不知所以得,鼓动陶铸而不为功,庶类混成而非其力,生之无亭毒之心,死之岂虔刘之志,坠之渊泉非其怒,升之霄汉非其悦。荡乎大乎,万宝以之化;确乎纯乎,一化而不易;化而不易,则谓之命。命也者,自天之命也;定于冥兆,终然不变,鬼神莫能预,圣哲不能谋,触山之力无以抗,倒日之诚弗能感,短则不可缓之于寸阴,长则不可急之于箭漏,至德未能逾,上智所不免。是以放勋之世,浩浩襄陵;天乙之时,焦金流石;文公■其尾,宣尼绝其粮,颜回败其丛兰,冉耕歌其芣苡,夷叔毙淑媛之言,子舆困臧仓之诉,圣贤且犹若此,而况庸庸者乎?……咸得之于自然,不假道于才智。故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其斯之谓矣。”(梁书卷五○本传、艺文类聚二一、全梁文卷五七)

上文“天命”与“自然”为同义语。倘译为今语,即是一种机械的必然法则。这种机械的必然法则,在刘孝标看来,就是宇宙的构成及发展的原理,就是国家治乱与人生穷通的最高决定者。这种思想,和论衡的逢遇、命禄、幸偶、命义、治期、自然等篇,实相近似。

刘孝标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成熟于齐梁之际,其意义颇为重大其一,南朝以来,反佛的儒家(例如何承天),由于被传统的宗教天道观所支配,以致在无神、神灭的斗争上,显示了种种的缺点与矛盾。刘孝标这种思想的出现,对于以前反佛的缺点与矛盾,提供了理论上的补充。其二,对于以后的反佛理论,预示了使儒家的反神学传统与道家的自然哲学重新结合(在桓谭傅玄杨泉的思想中曾经结合)而走向更高级发展的可能。其三,刘孝标著辩命论,较范缜在竟陵王座上发表不信因果的偶然论,晚出十八年(参看下章范缜生年学行略表),而与范缜发表的神灭论则约略同时;且刘范二人,均与竟陵王及梁武帝有相当渊源,其境遇也颇相近,二人在思想上自可能相互影响。由于刘孝标在南朝反佛理论的发展上,占有着这种承先启后的地位,所以我们对于他的辩命论,不能不特别重视。

谢选骏指出:有鬼无鬼、神存神灭,各执一词,个从所善,社会皆能包容之——只是古代南朝的气象,现代南朝中华民国有时亦能如是。但是残暴的北朝就不同了,在古代,那是蛮族的天下,活杀活剐,祸福难料;在现代,这也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活报剧,那里年年上演活人祭祀的活报剧。


【第九章 范缜神灭论的唯物主义体系与战斗业绩及其影响】


第一节 范缜思想在唯物主义发展史上的地位


范缜在南北朝佛教国教化时代,不但“盛称无佛”,并且是反佛斗争的勇敢坚决的发动者,无疑地是王充以来伟大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这一位伟大的异端思想家,在中世纪思想史上的地位,可以说是两汉魏晋(乃至先秦)以来所有神灭思想的综合者和发展者。

第一,反神学斗争与唯物主义自然哲学的综合及发展。南朝自刘宋以来,反佛的儒家,例如何承天,缺乏着王充所坚持的首尾一贯的世界观;而是富有唯物主义的自然哲学的学者,例如刘孝标,又不在文字中明白地反佛。这二者的分离存在,到了范缜才完成了有机的综合。如前所述,在两汉之陈,儒家桓谭曾吸收道家自然之义而主张神灭;西晋初叶儒家傅玄与杨泉也曾如此。但桓谭所反的是图谶宗教,傅=杨所反的是老庄的玄学与神仙之术;到了范缜才用之于反佛的新的斗争中来。“对象决定着事物的性质。”(费尔巴哈语)此一综合,正由于以反佛为对象而获得了具体化的发展。

第二,名理教养与反佛斗争的综合及发展。魏晋以来的士族名理教养,其先与老庄相结合,某后又与佛教相结合,始终是宗教迷信、神学与玄学的方法论;所以,在范缜以前,有名理教养者多不反佛,而反佛者又多缺乏着名理教养。例如:将何承天的反佛著作与佛教僧徒的辩难文献相较(例如梁释僧佑的弘明集后序等),便可以发现双方世界观与方法论教养之间的不相应的对照。这就是说,反佛的学者,在世界观上虽以唯物主义而与佛家的唯心主义相对立,而在方法论上,却显出落后于佛家的学者。但是,到了范缜才吸收了士族的名理教养,将本来被宗教家与玄学家所玩弄的方法,转化为反佛的斗争武器。名理教养的这一从神不灭义到神灭论的转化,相似于辩证法之脱离黑格尔而从属于唯物主义,取得了新的发展的地基。在这里,表现着“方法论从属于世界观”的范例。

由于这两大综合与发展,皆由范缜所完成,所以他也就使从来的反佛斗争,迈进于新的阶段。在这一新的阶段上,首先,继承了过去唯物主义的传统,丰富了自己神灭论的体系构成;其次,使神灭思想的反佛战斗威力,发展到尖锐化的程度,空前的坚定与勇敢;最后,表现出反佛的著作,具有了不但赶上论敌,而且也超过论敌的逻辑构成。

诚然,神灭思想的悠久发展,唯物主义的自然哲学的绵延不绝,反佛斗争的长期进行,清谈名理的传统,这一切条件,确乎提供了完成前述两大综合与发展的可能性。但是,由可能性到现实性的转化,却需要配合着思想家的主观条件。因此,我们应该对于范缜的时代及其身世特点,率先加以研究。范缜的生卒年月,梁书(卷四八)及南史(卷五七)本传不详;其生平学行,所载也多失实。我们可以知道:

第一,在南朝身分性地主阶级统治的时代,范缜这种少孤家贫而出身寒微的幼年遭遇,虽然不是他反抗正宗意识的决定条件,但对于他孕育反抗精神是有关系的。这一点,他和王充相似。本传所说,“在瓛门下积年,恒芒履布衣,徒行于路;瓛门下多车马贵游,缜在其间,聊无耻愧”,可为明证。本传又说他“性质直,好危言高论”。某所言所论者为何,史无明文,但“不为士友所安”一语,却可以证明其言论与正宗思想非为同科;其如何“危”其言而“高”其论,虽无从知悉,而“琛名曰口辩”,此“口辩”二字则带有“名理”意味。范缜以这样的思想和性格,处于“车马贵游”之间,就一方面说,固然表现出中世纪进步思想家的超人和俗人斗争的形式,所谓“卓越不群”;就另一方面说,则是他与身分性地主阶级发生颉抗,而陷于孤愤境遇的根源。此所谓“孤愤”,例如,二十九岁即作白发咏以自嗟;与梁武帝虽有“西邸之旧”而不在“八友”之列;两次发表神灭思想,而论敌多是西邸旧游;天监初年,西邸人物大都显贵,而范缜所“私相亲结”者,却是在亡齐时代“同台为郎”而入梁废为庶人的王亮;以五十八岁的老境,谪徙广州,也是出于西邸旧游的任昉的弹劾。其终身不与贵族们相契,而落落寡会,可以想见。

第二,范缜虽然处于孤愤境遇,却始终作着“不为士友所安”的异端战斗,而从未与代表正宗思想的贵族势力相妥协。例如,竟陵王子良的西邸,在文惠太子的扶持之下,招致了大批的名僧讲说佛法,子良本人也“精信释教”,而范缜在这一佛教圣地(西邸在南北朝佛教发展上,有重要的地位),竟“盛称无佛”,“不信因果”。非有战斗的魄力者,不敢出此!所从南史本传说:“此论出,朝野喧哗,子良集僧难之,而不能屈。……子良使王融谓之曰:神灭既自非理,而卿坚执之,恐伤名教。以卿之大美,何患不至中书郎,而故乖刺为此,可便毁弃之。缜大笑曰: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邪!”

这样看来,斥那些同时代蜕化了的人物附和佛教为“卖论取官”,以“大笑”表示对俗人的鞭挞,这种对于自己理论的忠实态度,实为老唯物主义战士的模范。并且经过了这次波折以后,范缜实际上也确乎没有放弃他的无神论立场。例如本传说:“后为宜都太守,性不信神鬼,时夷陵有伍相庙,唐汉三神庙,胡里神庙,缜乃下教断不祠。”

他的这种毁庙政策,在和宗教斗争的历史意义上讲来,客观上反而帮助有神论者的借口,这是无神论者的偏激,但这却表现出他的天真的言行一致之处。梁武帝天监三年宣布佛教为国教,范缜于天监六年就发表了神灭论,这是针锋相对的战斗。在论战展开以后,由皇帝和教皇(梁武帝与大僧正释法云)联合发动了论客王公朝贵六十四人之多,而范缜在他的答曹思文难神灭论中,仍然不屈不挠。这更是中世纪唯物主义战士的模范态度。

第三,如前所述,范缜不但是反佛的神灭论者,而且是反一切迷信观念的无神论者。但是,我们更必须指出,他不仅是思想上的理论战士,而且也是政治上的现实批判者。例如梁书(卷一六)王亮传说:“天监……四年夏,高祖宴于光华殿,谓群臣曰:朕日昃听政,思闻得失,卿等可谓多士,宜各尽献替。尚书左丞范缜起曰:司徒谢胐,本有虚名,陛下擢之如此;前尚书会王亮,颇有治实,陛下弃之如彼;是愚臣所不知。高祖变色曰:卿可更馀言。缜固执不已,高祖不悦。御史中丞任昉因奏曰:臣闻息夫历诋,汉有正刑;白褒一奏,晋以明罚。

况乎附下讪上,毁誉自口者哉?……又今月十日,……诏留侍中臣昂等十人,访以政道,缜不答所问,而横议沸腾。……缜言不逊,妄陈褒贬,伤济济之风,缺侧席之望,不有严裁,宪准将颓。……臣谨案尚书左丞臣范缜,衣冠绪馀,言行舛驳,夸谐里落,喧诟周行,曲学謏闻,未知去代,弄口鸣舌,只足饰非。……顾望纵容,无至公之议;恶直丑正,有私讦之谈。宜实之徽纆,肃正国典。……玺书语缜……具以状对。所诘十条,缜答支离而已。”

上引王亮传语,虽皆出诸正宗家之口,而我们却可从从相绌的方面看出了范缜的学行的伟大处:其一,当面不仅攻击司徒,而且攻击皇帝,以致“高祖变色”,而仍“固执不已”,可见他所作现实的政治批评,态度异常坚定。其二,“夸谐里落,喧诟周行”,可见范缜不仅对上层公然指摘,并且也向下层宣传。其三,“曲学謏闻”,“只足饰非”,可见范缜的现实批评,从人民性的观点出发,而在群众中间,也的确发生了“物质的力”。总之,范缜对于当时以豪族地主为阶级根源的、从佛教为国教的中世纪统治阶级的宗教世界观,采取了对角线的战斗态度。无怪乎统治阶级的维护者要把他以“附下讪上”之“异端”罪名,准之封建法律而“肃正国典”了!上面所述的,是我们关于范缜的时代及其身世性格和战斗精神的认识。但是,这样的战斗,需要着一个坚固的思想体系。这就是他的两次发表的神灭论。

梁书及南史均于范缜与子良论不信因果文下,载“子良不能屈,缜退论其理著神灭论”。而与弘明集所载,显然矛盾。但矛盾只是旧史将范缜在梁时所作的神灭论误入竟陵王时代,而不能断定在竟陵王时代范缜没有发表过神灭思想的议论。所以,我们认为,范缜作过两次神灭论的战斗,第一次在竟陵王时代,从偶然论的观点出发到神灭论作结,而以竟陵王所集的名僧为对手。这次的神灭之争,发生在齐武帝永明七年(纪元四八九年),而刘瓛也正是这一年死去的。据南史(卷五○)刘瓛传说:“……竟陵王子良亲往修谒,七年,表武帝为瓛立馆,以杨烈桥故主第给之。未及徙居,遇疾。子良遣从瓛学者彭城刘绘、顺阳范缜将厨于瓛宅营斋。及卒,门人受学者并瓛服临送。”

似此,范缜之“盛称无佛”,“不信因果”,并与王融辩论神灭,必然和“将厨于瓛宅营斋”,及瓛卒“门人受学者并弔服临送”直接相关。正因为这一次是对于本师而起的争论,所以豪门太原王琰著论讥缜,才有“呜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灵所在”之言。第二次,在梁武帝时代,以王公朝贵为对手,展开了大规模的神灭论战。

谢选骏指出:古代南北朝的范缜不仅发表了神灭论,而且公开反对梁武帝,竟然可以善终;现代南北朝的人如果发表“灭共论”,必然死无葬身之地矣!而且即使共产党的同路人甚至同党徒,只要让其党魁甚至屁大的上级稍不开心了,也会不得好死……枪毙之后还要向死者的母亲索取五分钱人民币的行刑子弹费!由此暴虐可见,中国历史不是进步了,而是退步了;西方的真理比东方的谬误,更加不成体统。


第二节 范缜神灭论中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与逻辑思想

我们已经知道范缜神灭论的特点之一,是和唯物主义的自然哲学世界观相结合的。这种世界观,从王充时代起,就包含着两个似乎相反而实相一致的构成部分:其一,机械的必然论;其二,自发的偶然论。这二者在南北朝时代各有传人,例如:上节所述刘孝标的辩命论代表着前者,而范缜则代表着后者。范缜的偶然论,前面已经说过,表现在他和竟陵王子良所作因果有无的辩论中。其原文如下:“子良精信释教,而缜盛称无佛。子良问曰:君不信因果,何得富贵贫贱?缜答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堕。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

在这里,范缜明白地肯定了人生的富贵贫贱,完全是偶然的际遇,并无所谓因果。此所谓无因果,就是说人生是循着自然法则的运行而延续,所谓因果报应的神意,根本就不存在。这种见解,和王充论衡物势篇所说“天地合气,人物自生”同样,都是无神论的根据。并且,这种世界观,王充在儒家正宗化的汉代,用以反对儒家的“天地故生人”之说,范缜在佛教国教化的南朝,用以反对佛教的“三世因果”之义,都是老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关于王充本书已有专章论述。关于范缜,我们必须知道,他以“博通经术,尤精三礼”的儒家而吸收了道家的“自然之义”,这首先就使他的神灭论,不但成为反对宗教迷信的无神论著作,而且成为反对唯心主义的唯物主义文献。现在我们要对于此点加以研究。

神灭论这名著(全文载梁书卷四八范缜传)通篇用问答体,共分五段。

前四段逐层说明神灭的道理;后一段,说明“浮屠害政,桑门蠹俗”,其结果使人们相信“神不灭”,故能“惧以阿鼻(按:地狱之名)之苦,诱以虚诞之辞”,指出所以著论的目的。这种五分法,是萧琛的难范缜神灭论的传统分段方法。但萧琛是分作五段加以辩难,我们则是分作五段而疏证其义理:“或问予曰:‘子云神灭(“子云”二字据弘明集卷九萧难增补。——引者按),何以知能灭也?’答曰:‘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

“问曰:‘形者,无知之称;神者,有知之名。知与无知,即是有异;神之与形,理不容一。形神相即,非所闻也。’答曰:‘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也。’”

这是第一段。神灭论立论的主旨,它的唯物主义的本质,即无神论的基础,及其逻辑思想的精髓,均在于此。关于逻辑方面,俟下文详述。现在我们先来考察这里的唯物主义及无神论的思想:

第一,“即”“异”二字是问题的关键。“即”者“来即我谋”(诗卫风氓)之“即”,义谓“接近”;译为哲学用语,则与“结合”、“涵蕴”、“渗透”等词可以互训。“异”者“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礼曲礼)之“异”,义谓“分离”;论语所谓“叩其两端”(子罕篇)之“两”,左传所谓“国不堪贰”(隐公元年传祭仲语)之“贰”,公孙龙子“坚白石二”(坚白论篇)之“二”,皆与此同义;凡两件东西只能相粘着而不能相化合,彼此永远保持游离状态的关系,皆谓之“异”。据此可知,所谓“形神相即”,“不得相异”,就是说灵魂和形体永远相互涵蕴,不能分离。反之,主张灵魂和形体可以相异,也就是说二者可以互相分离而独存。前者是神灭论的基本命题,后者是神不灭义立论的前提。所以,神灭与否的争辩,其关键就在于“形神相即”与“形神相异”之争。范缜所说:“神即形也,形即神也。”

这是明白的“形神相即”论。而问者所谓:“神之与形,理不容一。‘形神相即’,非所闻也。”

这也是明白的“形神相异”论。

第二,从“形神相即”出发,自然也可能导出“形神平行”论。但是,范缜则以为在“相即”的“形”与“神”中间,则不是平行的关系,而是以“形”为基础、以“神”为派生的主从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神”的“生”“灭”随“形”的“存”“谢”为转移。所以他说:“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

这种观点,无疑地是唯物的一元论。此所谓唯物的一元论,就是说只有形骸是基本的存在,人的精神和灵魂,只是形体所发生的一种作用,或从属于形体的一种性质,根本不能离开形体而独立存在。前引荀子所谓“形具而神生”,即是此义。所以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按:严格地说,应该是“神之与形”),不得相异也。”

第三,根据上述唯物的一元论的命题,依逻辑推论,就可以说,宇宙间只有物质是基始的存在,精神则是物质的属性,或物质的作用,根本不能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这样,就成了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对于范缜的体系来说,是他的无神论的理论的基础。我们前面说,范缜的神灭论,不但是无神论著作,而且也是唯物主义文献,正是此义。

“问曰:‘神故非质,形故非用(按梁书作“神故非用”,兹据弘明集校改),不得为异,其义安在?’答曰:‘名殊而体一也。’”

“问曰:‘名既已殊,体何得一?’答曰:‘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梁书作“刀”,兹据弘明集校改,以下同此);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

“问曰:‘刃之与利,或如来说;形之与利,其义不然。何以言之?木之质,无知也;人之质,有知也。人既有如木之质,而(又)有异木之知;岂非木有其一,人有其二耶?(二“其”字据弘明集校增)’答曰:‘异哉言乎!人若有如木之质以为形,又有异木之知以为神,则可如来论也;今人之质,质有知也;木之质,质无知也;人之质非木质也,木之质非人质也,安在(“在”字据弘明集校增)有如木之质,而复有异木之知哉?’”

“问曰:‘人之质所以异木质者,以其有知耳;人而无知,与木何异?’答曰:‘人无无知之质,犹木无有知之形。’”

“问曰:‘死者之形骸,岂非无知之质耶?’答曰:‘是无人质。’”(按弘明集作“是无知之质也”。)

“问曰:‘若然者,人果有如木之质,而(又)有异木之知矣。’答曰:‘死者如木(弘明集作“死者有如木之质”),而无异木之知;生者有异木之知,而无如木之质也。’”

“问曰:‘死者之骨骼,非生者(“者”字据弘明集校增)之形骸耶?’答曰:‘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区已革矣(按谓区以别矣);安有生人之形骸,而有死人之骨骼哉?’”

“问曰:‘若生者之形骸,非死者之骨骼;非死者之骨骼,则应不由生者之形骸,不由生者之形骸,则此骨骼从何而至此耶?’答曰:‘是生者之形骸,变为死者之骨骼也。’”

“问曰:‘生者之形骸,虽变为死者之骨骼,岂不从(弘明集作“因”)生而有死?则知死体犹生体也。’答曰:‘如因荣木变为枯木,枯木之质,宁是荣木之体?’”

“问曰:‘荣体变为枯体,枯体即是荣体;丝体变为缕体,缕体即是丝体;有何别(弘明集作“咎”)焉?’答曰:‘若枯即是荣,荣即是枯,应荣时凋零,枯时结实也。又荣木不应变为枯木;以荣即枯,无所复变也。荣枯是一,何不先枯后荣,要先荣后枯,何也?丝缕之义,亦同此破。’”

“问曰:‘生形之谢,便应豁然都尽;何故方受(原作“爱”据弘明集校改)死形,锦历未已耶?’答曰:‘生灭之体,要有其次,故也。夫歘(“忽”本字)而生者,必歘而灭;渐而生者,必渐而灭。歘而生者,飘骤是也;渐而生者,动植是也。有歘有渐,物之理也。’”

这是第二段。在体系构成上,本段是对于第一段主旨的补充说明。但是,却也有其独立的论点。兹分述如下:

第一,以“利之于刃”喻“神之于形”,以“木之荣枯”及“丝”之变“缕”,喻人之生死;固然没有超出第一段主旨的范围,但是,在这里,首先应该注意的是:范缜的神灭论和以前各家不同,前人证成神灭,所取素材,不出“薪火”“烛脂”等事,而范缜却汲取了更多的自然素材,表现了更深刻化的自然认识(物之理)。这就说明了范缜的神灭思想,不但有了更雄厚的自然科学基础,而且也与自然科学取得了更密切的结合。

第二,此所谓更深刻化的自然认识,就是说范缜对于自己所汲取的自然素材,已经有了“质”的认识。例如,他明白告诉我们,人“有知”而木“无知”,是因为“人之质”和“木之质”本不相同。并且这样的看法,一方面固然表现着范缜的自然认识的具体性,而另一方面却也证明了第一段主旨所说神是形的产物,只能即形而存在,不能离形而独立。这样就更进一步确定了“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的必然性。本来古代的神灭论者荀子,早也说过:“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王制篇)

范缜所说的“人无无知之质,犹木无有知之形”,正是荀子的注脚。不过,把这一看法,转移到“质”“用”关系上来,借以证成神灭,则是荀子思想的发展。

第三,范缜已经认识“质”的变动性。所以“人之质”虽然是“有知之质”,而一旦“生者之形骸,变为死者之骨骼”,即转化成“无知之质”,即所谓“是无人质”。在这里,“人质”与“非人质”,有着相通互转的道路。他说的“荣体变为枯体,丝体变为缕体”,其“质”的转化,也同此义。并且,在范缜看来,质的变动性即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内在原因。例如他明白肯定:如果从“荣”到“枯”不是质的变动,即是“无所复变”。质的变动,范缜以为是合法则性的过程。所以木之荣枯,一定“要先荣后枯”,“不先枯后荣”。

第四,范缜以为,质的差别性,是事物所以相互区别的标帜;反之,“若枯即是荣,荣即是枯”,即“应荣时凋零,枯时结实”,非致“是亦彼也,彼亦是也”的“荣枯是一”的齐物论境地不可。正由于范缜强调了质的差别性,所以又使其质的变动性的理解更加具体化。这就是说,他又进一步指出:不同的质有其不同的变动规律。“歘而生者必歘而灭,渐而生者必渐而灭”;“有歘有渐,物之理也”。荀子曾说:“物也者大共名也”(正名篇)。则范缜这里所谓“物之理”,即应为宇宙间的普遍法则之义。

据上四点可知,神灭论从第一段到第二段,虽是补充说明;而这种补充,却不是平面地扩张范围,而是纵深地发展第一段的主旨;在诸多的发展中,尤以“质”的认识有其卓然独到的见解。

“问曰:‘形即是神者,手等亦是神(“神”字据弘明集校增)耶?’答曰:‘皆是神之分也。’”

“问曰:‘若皆是神之分,神既能虑,手等亦应能虑也?’答曰:‘手等亦应能有痛痒之知,而无是非之虑。’”

“问曰:‘知之与(此三字据弘明集校增)虑,为一为异?’答曰:‘知即是虑;浅则为知,深则为虑。’”

“问曰:‘若尔,应有二虑,虑既有二,神有二(以上八字据弘明集校增)乎?’答曰:‘人体惟一,神何得二?’”

“问曰:‘若不得二,安有痛痒之知,复有是非之虑?’答曰:‘如手足虽异,总为一人;是非痛痒,虽复有异,亦总为一神矣。’”

“问曰:‘是非之虑,不关手足,当关何处?’答曰:‘是非之虑(“虑”字梁书作“意”,兹据弘明集校改),心器所主。’”

“问曰:‘心器是五藏之心,非耶?’答曰:‘是也。’”

“问曰:‘五藏有何殊别,而心独有是非之虑乎?’答曰:‘七窍亦复何殊?而司用不均。’”(弘明集“均”下有“何也”二字)

“问曰:‘虑思无方,何以知是心器所主?’答曰:‘五藏各有所司,无有能虑者(此十一字,弘明集作“心病则思乖”五字),是以知(“知”字据弘明集校补)心为虑本。’”

“问曰:‘何虑(“虑”字梁书原缺,弘明集作“知”,于义不通。兹以己意改补)不寄在眼等分中?’答曰:‘若虑可寄于眼分,何故不寄于耳分耶?’”

“问曰:‘虑体无本,故可寄之于眼分;眼目(“目”字弘明集作‘自’)有本,不假寄于佗分也。’答曰:‘眼何故有本,而虑无本?苟无本于我形,而可遍寄于异地,亦可张甲之情寄王乙之躯,李丙之性,托赵丁之体。然乎哉?不然也。’”

这是第三段。前两段都是从生死之际说明形神关系,本段则是就活人来论证形神关系。这里的结论,仍然是形为神之质,神为形之用;而论锋所指,则转向于新的领域,因而也就使神灭论取得了新的根据。兹分述如下:

第一,范缜以活人的生命为对象,从其中分析出形成生命的两种要素,其一,是生理的构造;其二,是心理的作用;而以前者为后者的基础。所谓心理的作用,在范缜统名之为“神”,相当于今人说的“精神”这一概念,它的构成要素,计有感觉(知)、思维(虑)、情欲(情)、性格(性)等四种。所谓生理的构造,在范缜统名之为形;形的构造要素,计有手足、眼耳、七窍、五藏等,而以心器(专司思维的器官构造)为五藏之一。范缜以为每一种心理作用,都为司其机能的生理构造所决定,永远“相即”而不能“相异”。所说“苟无本于我形,而可遍寄于异地,亦可张甲之情,寄王乙之躯;李丙之性,托赵丁之体,然乎哉?不然也”,正是阐明此义。

第二,范缜以为思维的判断能力(是非之虑),虽然和感觉的知觉反应(痛痒之知)形态不同,而却同为心理作用的一种。所以说“皆是神之分也”。至于心理作用的种类不同,则是因为生理构造的差异。例如手等的构造,就只能有“痛痒之知”而不能有“是非之虑”。这种情形,可以视为形神关系的通则。所以又说:“七窍亦复何殊,而司用不均”。至于思维能力,也在生理构造上有方有本,不能离形而独立活动。思维能力的所本,在范缜看来,也有专司其用的器官,这就是五藏之一的“心”。心的构造,就是专司思维作用的器官。所以说“是非之虑,心器所主”。

第三,范缜以“是非之虑”为“心器所主”,将循环系统认成神经系统,当然是一种错误。但是,其一,心为思官之说,发自孟轲,至清儒戴东原仍祖述其义。其二,在科学不发达时代,不能据此苛责古人。在这里,我们所注意的是范缜的进求方向:其一,对于精神活动而求其本于形体构造,这完全符合于生理心理学的道路;其二,从形的构造形态中,寻求精神的基础或差异,也就是无质不能有用,凡用皆本于质的命题。王充论衡的物势篇,从生物的器官构造上,探求其优胜劣败的根源,在范缜这里,无疑地得到了合理的承借。

“问曰:‘圣人形犹凡人之形,而有凡圣之殊,故知形神异矣。答曰:不然!金之精者能昭,秽者不能昭,有能昭之精金,宁有不能昭之秽质?又岂有圣人之神,而寄凡人之器?亦无凡人之神,而托圣人之体。是以八采重瞳,勋华之容;龙颜马口,轩■之状;此(“此”字据弘明集校增)形表之异也。比干之心,七窍列角(弘明集作“并列”),伯约之胆,其大若拳,此心器之殊也。是知圣人定分,每绝常区,非惟道革群生,乃亦形超万有。凡圣均体,所未敢安。’”

“问曰:‘子云圣人之形,必异于凡者。敢问阳货类仲尼,项籍似帝(原作大,据弘明集校改)舜,舜项孔阳,智革形同,其故何耶?’答曰:‘珉似玉而非玉,鸡(弘明集作“鹄”)类凤而非凤,物诚有之,人故宜尔。项阳貌似而非实似,心器不均(弘明集作“貌似而非实,以心器不均”),虽貌无益。’”

“问曰:‘凡圣之殊,形器不一,可也;圣人(此二字据弘明集校增)员极,理无有二,而丘旦殊姿,汤文异状,神不侔色,于此益明矣。’答曰:‘圣同于心器,形不必同也(弘明集作“圣与圣同,同于圣器;而器不必同也”)。犹马殊毛而齐逸,玉异色而均美。是以晋棘荆(弘明集作“楚”)和,等价连城;骅骝騄骊,俱致千里。’”

“问曰:‘形神不二,既闻之矣。形谢神灭,理固宜然。敢问经云:为之宗庙,以鬼飨之。何谓也?’答曰:‘圣人之教然也。所以弥(弘明集作“从”)孝子之心,而厉偷薄之意。神而明之,此之谓矣。’”

“问曰:‘伯有被甲,彭生豕见,坟素著其事,宁是设教而已耶?’答曰:‘妖怪茫茫,或存或亡,强(弘明集作“理”)死者众,不皆为鬼,彭生伯有,何独能然?乍为人豕(弘明集作“乍人乍豕”)未必齐郑之公子也。’”

“问曰:‘易称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而不违。’又曰:‘载鬼一车,其义云何?’答曰:‘有禽焉,有兽焉,飞走之别也;有人焉,有鬼焉,幽明之别也。人灭而为鬼,鬼灭而为人,则未之知也。’”

这是第四段。这一段所论共有二事:其一,说明圣凡之殊,由于心器不同;圣与圣同,也只是同为圣器,而其器的构造则不必同。其二,对于旧籍所载鬼怪斥之为妄,而对于儒家经典有关鬼神祭祀的记载,则释为以神道设教的必要的礼制。范缜在这两点上,都显示了不可讳言的重大错误。兹分述于下:

第一,范缜论到了“圣凡之殊”,由于儒家传统的约束,对于自古传来的圣人神话,自然就失掉了批判的能力。这样,神灭论中的重要范畴,例如形、神、心器、貌、实等,其确切所指,也就陷于概念混乱。关于这一点,萧琛的难范缜神灭论早经指出:“论又云:‘圣同圣器,而器不必同。犹马殊毛而齐逸。今毛复是逸器耶?马有同毛色而异驽骏者如此,则毛非逸相,由体无圣器矣。人形骸无凡圣之别,而有贞脆之异。……向所云圣人之体旨(指),直语丘舜之形,不言器有圣智。非矛盾之说,勿近于此惑。’”

我们对于范缜的论敌,在理论的根源上与社会的根源上,均有着最大的反感;而独于此点,即他们指出了范缜的立论是一种“矛盾之说”,则颇有同感。但论敌仅从形式逻辑上指出了范缜的缺点,至于圣凡的问题,这些论敌也完全不解。这是因为形神问题虽可从自然科学取得合理的解决,而人类“圣凡之殊”则完全是社会范畴,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能解答,旧唯物主义者从生理构造上或心理学上来区分圣凡,都要陷于错误。在这里,我们可以说,范缜和其他旧唯物主义者一样,虽是自然哲学上的唯物主义者,而却是社会科学上的唯心主义者。这是范缜的历史局限,而同时也是其立论陷于“矛盾之说”的根源。它不是当时论敌们所能了解的。

第二,范缜对于一般旧籍所载鬼的故事,虽然斥之为妖怪茫茫的妄谈,而对于儒家经典的宗教迷信,却只敢说“圣人之教然也”。对于这样的“圣人之教”,只有“神而明之”借以“弥孝子之心,而厉偷薄之意”。在这里,范缜就变成了依违于有神无神之间的折衷主义者,表现出无神论的不彻底性。从王充时代的儒家,到南朝初叶的反佛的儒家何承天,都不免此失,而在范缜,也一样是留下了这个有待历史解决的,并且也只有历史才能解决的矛盾。

“问曰:‘知此神灭,有何利用耶?’答曰:‘浮屠害政,桑门蠹俗,风惊雾起,驰荡不休,吾哀其弊,思拯其溺。夫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趋佛,而不恤亲戚,不怜穷匮者何?良由厚我之情深,济物之意浅。

是以圭撮涉于贫友,■(吝)情动于颜色;千锺委于富僧,欢意畅于容髮。岂不以僧有多稌之期,友无遗秉之报,施阙于周急(弘明集作“务施不关周急”),归(弘明集作“立”)德必在于己。又惑以茫昧之言,惧以阿鼻之苦,诱以虚诞之辞,欣以兜率之乐,故舍逢掖,袭横衣,废俎豆,列缾(瓶)钵;家家弃其亲爱,人人绝其嗣续;致使兵挫于行间,吏空于官府,粟罄于堕游,货殚于泥木。所以奸宄弗胜,颂声尚拥。惟此之故,其流莫已,其病无限(弘明集作“垠”)。若陶甄禀于自然,森罗均于独化,忽焉自有,怳尔而无,来也不御,去也不追,乘夫天理,各安其性,小人甘其陇亩,君子保其恬素;耕而食,食不可穷也,蚕而衣,衣不可尽也,下有余以奉其上,上无为以待其下,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为己,可以为人(以上十二字据弘明集校增),可以匡国,可以霸君,用此道也。’”

这是第五段。范缜在这篇名著结尾的本段中,表明了神灭思想的战斗任务在于反佛。单就本段来看,范缜反佛的立场,是道家自然之义与儒家德治主义的混合;其反佛的理由,如指出佛教于政为害,于俗为蠹,在思想上为欺骗,在经济上为堕游,在国防上为失败主义,在伦理上为弃亲绝嗣等等的议论,较之南北朝时代的一般反佛理论(例如荀济的论佛教表),并无甚多的精义。但是,如果将本段与以前四段联合起来考察,我们马上就可以看出下列几点新的意义:第一,由于有了本段,使神灭论不止是哲学上的纯粹理论,而且是实践上的战斗原理;使“解释世界”的哲学变成了“改革现实”的哲学。我们前面曾说:“范缜不仅是思想上的理论战士,而且也是政治上的现实批评者”,从本段中也获得了进一步的明证。

第二,范缜以神灭思想为根据,揭发了佛教欺诈敛财的罪恶,如“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趋佛”,“圭撮涉于贫友,吝情动于颜色。千锺委于富僧,欢意畅于容发”,“粟罄于堕游,货殚于泥木”等不关周急的施舍,范缜又以为皆由于佛教的欺诈:“惑以茫昧之言,惧以阿鼻之苦,诱从虚诞之辞,欣以兜率之乐。”在这里,我们应记取:自由的科学的研究在经济学范围内所遇到的敌人,不仅和它在其他范围内所遇到的相同。经济学研究的材料,含有一种特殊的性质,那会把人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唤起,把代表私人利害的仇神召到战场上来,成为自由的研究之敌。(参看资本论第一卷初版序,人民出版社版,页五)是的,宗教的最后要求总不能忘了地租。因此,神灭论之所以在当时成为皇帝与教皇以及一般王公朝贵的众矢之的,就在于它把代表整个中世纪统治阶级的私人利害的仇神召到战场上来。

第三,西洋的唯名论者奥卡姆(Wilhelm von Occam,1280—1347 或1349),在一三二二年贝当鲁亚的宗法大会上,曾以其犀利的辩才,纵论教皇不应有私产,以致身罹缧绁,著作并遭禁止;在加特力教所支配的经院哲学黑暗时代,成了异端战斗上可歌可泣的光辉代表者。范缜在神灭论战中,攻击到佛教欺诈敛财的罪恶,正与奥卡姆的战斗性,事同一律。

世界观是逻辑推理程序中的大前提。因而,在分析了神灭论中的无神论思想及其唯物主义的本质以后,我们应进而研究其逻辑思想。在这里,我们为了探本溯源,应该从中世纪逻辑史的特征出发:在本书第一卷中,我们已经指出,作为古代逻辑思想摇篮的名辩思潮,其所辩的素材在于“坚白”;并以“坚白”为契机而划分成“坚白离”与“坚白盈”两派的对抗,公孙龙代表着前者,墨经作者代表着后者,而以后者为唯物主义逻辑思想的综汇。到现在,我们应进而指出,作为中世纪逻辑思想摇篮的名理清谈,其所谈的素材,到了南北朝时代,一般的趋向,则在“形神”。例如宋文帝称:“颜延年之折达性,宗少文之难白黑论,明佛法汪汪,尤为名理”(见本节第一段)。又如北齐书(卷二四)及北史(卷五五)杜弼传称:“弼性好名理,探味玄宗。……尝与邢邵扈从东山,共论名理。”(按其所论,即今传的与邢邵议生灭论,详见下文。)皆为明证。

我们又应指出,与古代的坚白之辩,其辩的关键在于“盈”“离”同样,中世纪的形神之争,其争的关键在于“即”“异”;又与古代在坚白之辩中划分为“盈”“离”两派同样,在中世纪的形神之争中,划分为“形神即”与“形神异”两个对抗的学派;更与古代的名辩中,由“盈”派的墨经作者代表了唯物主义逻辑思想的综汇同样,中世纪的名理中,也由“即”派的范缜代表了唯物主义逻辑思想的成就。但是,与古代的名辩之以坚白为素材,因而在逻辑思想上展开思辨领域的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斗争不同,中世纪的名理,在佛教国教化的神学世界中而以形神为素材,则其逻辑思想必然富于另一种社会的现实性格,即为宗教而服务。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了范缜神灭论在中国逻辑史上的战斗性格及其历史地位。

我们更应指出,范缜的逻辑思想,具有二重性的作用和意义。此即是说,一方面它意味着古代贤人作风的中世纪延长,从贤人作风的中世纪延长出发,他只能在具体的思想内容的展开程序中,显示出逻辑的运动线条,而没有建立起以思维为对象的独立体系的认识论逻辑学。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以现实的社会范畴为素材,只要论题把握了时代矛盾的核心,而又取得了变革现实的作用,其著作即易于成为论争的导火线;而循着论争所固有的破立规律,在辨别同异、考校是非上,即不但对于概念、判断及推理等方面可能作出应有的界说及捶炼,而且也往往提供出“具体的逻辑学”的特定范本。范缜逻辑学的贡献,正是这种二重性所交互规定的产物。

范缜的神灭论一出,朝野喧哗,连当时皇上梁武帝及光禅寺大僧正释法云在内,共计受到了六十六人,七十五篇文章的攻击。在这些攻击范缜的文章中,虽然都题名为“难”(辩难),而实则只是对于范缜加了一些“背经”、“乖理”、“灭圣”的背叛帽子,充满着武断的教条背诵,毫无名理价值;所以范缜对之,一概不答;只对于东宫舍人曹思文“上启”皇帝并奉“诏答”嘉许的代表著作,即难范中书“神灭论”,提出了一篇答曹录事“难神灭论”(二文题目从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五二卷。中文本弘明集前者名难“神灭论”,后者名答曹舍人)。今合范论、曹难、范答三文,宾主往复诘辩,计四十一则(曹思文重难范中书“神灭论”诘辩四则除外),针锋互对,破立相反。范缜除了在涉及“圣凡之殊”的场合,一度陷于概念混乱(见前)而外,自始至终,未曾有反逻辑规律的判断和推理;前后命题相生而互用,根据和归结递嬗而前进,充分表现着名理教养的优越。范缜“著神灭论自谓辩摧众口,日服千人”(见萧琛难“神灭论”序),实出于名理的自信,未可目为夸张。

在范缜的逻辑思想中,其判断和推理所依据的前提,可以归约成这样一个根本原理:宇宙万有为“质”与“用”的统一体,“用”由“质”而生,离“质”即没有“用”,二者永远“相即”,不得“相异”。这一根本原理,当然也就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根据这种世界观,来看形神关系,也就是统一在生命现象中的“质”与“用”。所以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质”与“用”,不是生命现象的两个孤立的部分,而是同一实体的相互渗透的两个侧面。所以说“形称其质,神言其用”。从这里出发,可能产生两个判断:其一,就积极方面说,产生了一个肯定判断:“神即形也,形即神也。”其二,就消极方面说,产生了一个否定判断:“神之与形,不得相异。”这两个判断,通过了交互规定的力,产生了一个在唯物主义世界观支配之下的必然性的结论:“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就一般的逻辑原理讲,结论的正确性的保证,以大前提的周延性为最高根据。范缜对于“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的结论,也指出其大前提在一般“质”“用”关系上的普通妥当性。就中最典型的表现,即所谓:“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由于这一指出,一方面加强了“神灭”结论的充足理由;另一方面又摧毁了“名殊而体一”的疑难。从“名殊而体一”的观点出发,则“名”的独立化,并不足以否定“名”对于“体”的从属性,在这里,范缜就迈进了唯名论的途径,并通过了这一途径,复归于原来出发点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范缜在神灭争辩中,从挑战到应战,始终固守着这一逻辑阵地,发挥着这一思维方法。

范缜的逻辑思想,和当时豪族名门的名理清谈有原则性的差别。用他自己的话说,逻辑的任务,在于“穷理”而不在于“穷辩”(答曹录事难神灭论语)。此所谓“穷理”,就是即物而穷其理。在这里,逻辑学与认识论就取得了有机的统一。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范缜在逻辑上的光辉成就,与其在认识论上关于“质”的深刻而具体的理解(见前),密切而不可分。诚然,由于时代的限制,范缜的自然知识也不免于错误。例如为了证明“神形相即”,他曾经说过:“如蛩巨(駏)相资,废一则不可。此乃是灭神之精据,而非存神之雅决。子意本欲请战,而定为我援兵耶?”(答曹录事难神灭论)

今按:“蛩”虽寄生于“駏”,而“蛩”仍自为一生命有机体;所以“蛩”“質”关系,与“质”“用”关系殊不同科。执此以证神灭,显然是一种取譬非类的错误。所以曹思文的重难范中书神灭论曾说:“蛩蛩巨虚(驉),是合用之证耳;而非形灭即神灭之据也。何以言之?蛩非虚(驉)也,虚(驉)非蛩也,今灭蛩蛩而駏驉不死,斩駏驉而蛩蛩不亡,非相即也;今引此以为形神俱灭之精据,又为救兵之良援,斯倒戈授人,而欲求长存也。悲夫!斯即形灭而神不灭之证一也。”“论云:‘形之与神,犹刃之于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雅论据形神之俱灭,唯此一证而已;愚有惑焉。何者?神之与形,是二物之合用,即论所云蛩巨(駏)相资是也。今,刃之于利,是一物之两名耳;然一物两名者,故舍刃则无利也。二物之合用者,故形亡则神逝也。今引一物之二名,以徵二物之合用,斯差若毫厘者,何千里之远也!斯又是形灭而神不灭之证二也。”

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范缜的错误,只在于取譬非类;此诚不可为讳。曹思文的错误,则在于将取譬的错误曲解成论敌的本意,将错就错地走入舍本逐末的歧途,而导出了夸张的结论;这就是所谓“可谓穷辩,未可谓穷理”的清谈诡辩的例子。兹将双方正误列表对照如下:观上表可知,范缜的大前提,是一个全称判断;而曹思文的大前提,则是一个偏称判断。偏称判断和全称判断之间,根本没有对当关系,依逻辑规律曹论即不能难范缜;今范缜以全称判断立论,而曹思文以偏称判断难之,本质上就犯了诡辩论的错误。由于诡辩,所以他的大前提,当作一个独立的判断来看,虽然为“是”,而将这一偏称判断和范缜的全称判断对当起来,即成为“非”。前引曹思文所说“形灭而神不灭之证二也”,就是以偏称判断来否认全称判断的诡辩论的错误。

总之,就所有的辩难文献来分析,范缜的论敌,只能从枝节上作一点一滴的论难;对于范缜立论的大前提,在六十六人的七十五篇文章中,则没有一人一语能提出符合于逻辑规律的批判。所以,我们可以说:范缜较之并世的王公朝贵,实在具有着更丰富的自然认识和更高度的名理教养,因而,范缜也就在中国的中世纪逻辑史上具有空前的成就。

谢选骏指出:侯外庐等人一面纵论“西洋的唯名论者奥卡姆(Wilhelm von Occam,1280—1347 或1349年),在一三二二年贝当鲁亚的宗法大会上,曾以其犀利的辩才,纵论教皇不应有私产,以致身罹缧绁,著作并遭禁止;在加特力教所支配的经院哲学黑暗时代,成了异端战斗上可歌可泣的光辉代表者。范缜在神灭论战中,攻击到佛教欺诈敛财的罪恶,正与奥卡姆的战斗性,事同一律。”——一面却对大批异议人士遭到共产党关押致死甚至直接虐待处决不置一词,不仅是双重标准,而且是叶公好龙!须知古今中外,权力的邪恶是一致的,这是基于人类的原罪,和意识形态没有直接关系!


第三节 范缜以后南北朝反佛战斗中的无神论及神灭思想



南北朝的反佛战斗,在范缜以后仍然继续发展,无神论或神灭论思想,绵延未绝。尤其北朝,在范缜以前的反佛战斗中,并没有无神及神灭的思想,但到了范缜以后,竟相继出现。这种后起的思想,虽不能视为范缜的直接影响,但不能说与范缜全无关系;为慎重起见,所以特名为范缜以后的无神论及神灭思想的延续。

(一)朱世卿的法性自然论

朱世卿的生年行事皆难详知。惟其作法性自然论,陈释真观作因缘无性论难之(二文并载广弘明集卷二五,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史传部四作卷二二),可断二人同时。又按:真观于陈时住泉亭光显寺,入隋,住灵隐山天竺寺。大业中(纪元六○五至六一六年)卒。真观难朱世卿文,严可均辑入全隋文(卷三四),而以朱文辑入全陈文(卷一○);广弘明集则于二人名上皆冠以“陈”字。是知此次争辩,当在陈时。若依此递推,朱世卿卒年,当早于真观;至迟不得在陈亡(纪元五八九年)以后。而朱世卿生年,或与范缜卒年相接。关于朱世卿的学行,可由真观因缘无性论的序中窥其大略。该序开首数语有下面的话:“泉亭令德,有朱三议者,非惟外学通敏,亦是内信渊明。常自心重大乘,口诵般若,忽著自然之论,便成(兴)有性之执。或是示同邪见,或是实起倒心。交复有损正真,过伤至道,聊裁後论,以祛彼执。”据此可知,朱世卿在南朝末叶,是本出于佛而又反佛的学人。其反佛的基本观点,是援引道家自然之义的世界观,而以法性自然论为其代表著作。此论设寓兹先生与假是(氏)大夫问答,以“寓兹所说则盛辨自然,假是所明则高陈报应”;而以“自然锋镝,克胜于前;报应干戈,败绩于後”(真观因缘无性论语)。法性自然论的重要论旨是这样:“……人为生最灵,……皆由自然之数,无有造为之者。夫有造为之者必劳,有出入之者必漏,有酬酢之者必谬;此三者非造物之功也。

故墨子曰:使造化三年成一叶,天下之叶少哉!盖圣人设权巧以成教,借事似以劝威。见强勇之暴寡怯也,惧刑戮之弗禁;乃陈祸淫之威。伤敦善之不劝也,知性命之不可易;序福善以奖之。故听其言也,似若勿爽;徵其事也,万不一验。……故鶡冠子曰:夫命者自然者也,贤者未必得之,不肖者未必失之。斯之谓矣。……夫富贵自有贪竞,富贵非贪竞所能得;贫贱自有廉让,贫贱非廉让所欲邀;自有富贵而非贪求,贫贱而不廉让。且子罕言命,道借人弘;故性命之理,先圣之所惮说,善恶报应,天道有常而关哉?”

朱世卿显然是根据道家的自然之义来反对佛家的因果报应之说。但是,他所承借的却不是刘孝标辨命论中机械观点,而是范缜无神思想的偶然观点。并且他所取证的比喻和语法,也和范缜颇相类似。兹列表对照如下:范缜的偶然论 朱世卿的法性自然论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堕。 譬如温风转华,寒飚扬雪,有委溲粪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 之下,有参玉阶之上。风飚无心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 于厚薄,而华霰有秽净之殊途;天……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 道无心于爱憎,而性命有穷通之在何处? 异术。

这样相类似的文字和思想,如果出于同时代人的手笔,将不免有抄袭之嫌。范缜与竟陵王所作不信因果之辩,虽是口头论难,也曾哄传一时。朱世卿去范缜未久,当受过他的影响。事实的具体经过,或不尽如我们所推测,然朱世卿既后于范缜,而在反佛教因果报应的无神论斗争上,又使用了同一的论据,通过了同一的取譬程序,导出了同一的结论,实在不能不说其间存在着广义的传承关系。

(二)樊逊的天保五年举秀才对策

在范缜以后,北朝的反佛战斗,理论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此所谓长足的进步,即与以前只有反佛政变而无反佛理论不同,首先也与南朝一样,出现了反佛的无神论思想。此种无神论思想,可以樊逊天保五年(纪元五五四年)的举秀才对策为代表。该对策共有五段,其中有两段涉及无神。兹摘录其一段如下:“臣闻天道性命,圣人所不言。盖以理绝涉求,难为称诣。……至若玉简金书,神经秘录,三尺九转之奇,绛雪玄霜之异,淮南成道,犬吠云中,子乔得仙,剑飞天上,皆是冯虚之说,海枣之谈,求之如系风,学之如捕影,而燕君齐后秦皇汉帝信彼方士,冀遇其真,徐福去而不归,栾大往而无获,犹谓升遐倒影抵掌可期,祭鬼求神,庶或不死,江璧既返,还入骊山之墓,龙媒已至,终下茂陵之坟。方知刘向之信洪宝,没有馀责,王充之非黄帝,比为不相。……二班勒史,两马制书,未见三世之辞,无闻一乘之旨,帝乐王礼,尚有时而沿革,左道怪民,亦何疑于沙汰。”(北齐书卷四五樊逊传,全北齐文卷七)

樊逊此说,较诸南朝的无神论思想,虽不足称为十分高明,但较诸北朝前期的道家者流,伪造神怪魔术与佛教作迷信竞赛,代替理论斗争的落后情势,则不可同日而语。并且在宗教支配的北朝,樊逊率先以无神论观点,对于各种迷信思想给以全般的批判,这种战斗精神,颇为难能而可贵。

尤应注意者是,樊逊虽以儒为宗而抨击“刘向之信洪宝”,虽排斥道家而强调“王充之非黄帝”;此种“有宗旨而无门户”的作风,更为值得发扬。(三)邢邵的神灭争辩北朝的神灭思想,也出于范缜以后。就文献可考,北朝的神灭论者,可以邢邵为代表。据北齐书(卷二四)及北史(卷五五)杜弼传载:“弼性好名理,探味玄宗。……尝与邢邵扈从东山,共论名理(即辩论神灭。——引者按)。……前后往复再三,邢邵理屈而止。文多不载。”此时北朝的思想界,染有南朝谈说名理的风习;且其所谈名理的素材,也为神灭与否,或形神关系的论题。所可惜者,邢邵在其与杜弼“往复再三”的辩论中,如何发表了他的神灭思想,详情已无从考知。只有“扈从东山”的一次辩论,保存在杜传里;文苑英华(七五八)及全北齐文(卷五),题为与邢邵议生灭论,流传于世。不过,邢邵的神灭思想,在杜弼的与邢邵议生灭论中,是被杜弼(弼是信佛者)当作了批判的对象,赖以流传,恐难免遭受割裂及曲解。兹为保存佚文,逐条辑出;明知已非旧观,然这是仅有的研究依据。

(1)人死还生,恐是为蛇画足。

(2)圣人设教,本由劝奖。故惧从将来理望,各遂其性。

(3)死之言澌,精神尽也。

(4)季札言无不之,亦言散尽。若复聚而为物,不得言无不之也。

(5)神之在人,犹光之在烛,烛尽则光穷,人死则神灭。

(6)舍此适彼,生生恒在。周孔自应同庄周之鼓缶,和桑扈之循歌。

(7)鹰化为鸠,鼠变为鱉,黄母为鳖,皆是生之类也。类化而相生,犹光之去此烛,复然彼烛。

(8)欲使土化为人,木生眼鼻,造化神明,不应如此。

右辑佚文八则,可知邢邵的神灭思想,并无新义。然此在北朝,是仅有的反佛理论。并且此等佚文,在杜传中,也是被割裂了的残骸。例如第五则以“烛尽则光穷”喻“人死则神灭”,在杜传中,载有杜弼的驳语:“旧学前儒,每有斯语;群疑众惑,咸由此起。盖辨之者未精,思之者不笃。窃有未见可以核诸烛,则因质生光,质大光亦大。人则神不系于形,形小神不小。故仲尼之智,必不短于长狄;孟德之雄,乃远奇于崔琰。神之于形,亦犹君之有国。国实君之所统,君非国之所生。不与同生,孰云俱灭?”

就此则分析,可以看出下列几点意义:

第一,邢邵对于杜弼的神不灭之论,必有驳难,而杜传则只字未提。依此例他,可知邢邵的本义,定多挂漏。

第二,杜弼的神不灭思想,取譬于“君之有国”;并由“国是君之所统,君非国之所生”,以证神不与形俱灭。由此可知,神不灭论不但是教权的奴婢,而且也是君权的羽翼。神灭争辩,在当时的实践意义,尤为明白了。

第三,邢邵与杜弼的神灭之辩,也是以形神及质用关系为争论中心。此点从杜弼所说“未见可以核诸烛,则因质生光,质大光亦大;人则神不系于形,形小神不小”,取得证明。从这里,虽然不能说邢邵一定受了范缜的影响,而却可以证明从范缜所开始的质用关系之争,形神关系之争,到了邢邵时代,尚在北朝继续发展。

谢选骏指出:古代南北朝时代的北朝,属于蛮族部落,现代南北朝时代的中共,属于苏联体制——它们的思想斗争,虽然简单原始粗陋不堪,但却更为激烈武断,诉诸于暴力形式时古今南北朝的共同特点。


第三节 晋宋间的般若学与涅槃学



与般若学分为六家七宗的时代相衔接,印度著名论师龙树的中观哲学通过鸠摩罗什的传译而流入中土,般若学因此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鸠摩罗什是一位深通经义的译经大师,他影响并培养了整整一代的佛教学者。高僧传中说:“鸠摩罗什硕学钩深,神鉴奥远,历游中土,备悉方言。复恨支竺所译,文制古质,未尽善美,乃更临梵本,重为宣译,故致今古二经,言殊义一。时有生、融、影、睿、严、观、恒、肇,皆领悟言前,辞润珠玉,执笔承旨,任在伊人,故长安所译,郁为称首”(卷三),又载时人对罗什弟子的评语说:“通情则生融上首,精难则观肇第一”,此中生即竺道生,为涅槃之圣,肇即僧肇,为三论宗的奠基者(三论指龙树中论、十二门论与提婆百论)。此外,罗什弟子僧导僧嵩又为成实宗的创始者,此宗在南朝极盛。

僧肇佛学思想的发展途径是由玄学而般若,复由般若而融贯三论。高僧传中说他早岁“家贫,以佣书为业,遂因缮写,乃历观经史,备尽填籍,志好玄微,每以庄老为心要,尝读老子道德章,乃欢曰:‘美则美矣,然期栖神冥累之方,犹未尽善。’”据此,僧肇最初便通习外典,于玄学有一定修养,在他后来的论著中,也时时援用玄学术语,而在中外思想的交融上远远超出“格义”的樊篱。以后,僧肇成为一个有声望的治般若方等的佛教学者,“后见旧维摩经,欢喜顶受,披寻玩味,乃言始知所归矣。因此出家,学善方等,兼通三藏,及在冠年,而名振关辅,时竞誉之徒,莫不猜其早达,或千里负粮,入关抗辩,肇才思幽玄,又善谈说,承机挫锐,曾不流滞。时京兆宿儒,及关外英彦,莫不挹其锋辩,负气摧衄。”那时,僧肇对佛学已有颇高水平,而且表现出机智和辩才。他师事鸠摩罗什后,在佛学上当更有进展,罗什善般若、三论,僧肇当亦于此时吸取龙树学说以发挥般若义旨。传记中说:“后罗什至姑臧,肇自远从之,什嗟赏无极。及什适长安,肇亦随入。及姚兴命肇与僧睿等入逍遥园,助详定经论,肇以去圣久远,文义舛杂,先旧所解,时有乖谬,及见什谘禀,所悟益多,因出大品之后,肇便著般若无知论,凡二千余言,意以呈什,什读之称善,乃谓肇曰:‘吾解不谢子,辞当相挹。’时庐山刘遗民见肇此论,乃叹曰:‘不意方袍,复有平叔’,因以呈远公,远乃抚几叹曰:‘未尝有也’,因共披寻玩味,更存往复。……晋义熙十年,卒于长安,春秋三十有一矣。”他的主要著作有物不迁论不真空论,般若无知论,涅槃无名论,均见现存之肇论一书。

物不迁论与不真空论都引征龙树中论,这是最能代表他融贯般若与三论的作品。

我们先来看物不迁论。这篇论著所论的对象是客观世界有无变化、生灭、运动的问题。在过去的中国佛学中,往往以事物的生灭、变迁,不能常住来论证事物的虚幻与空无,僧肇则提出一个薪的命题:“物不迁”。他承认在现象上物是变迁的,“生死交谢,寒暑迭迁,有物流动”,但若把这现象加以逻辑的分析,则可发见:现象所提供给人的这一流动、变迁的表象是不真实的。他论证“物不迁”时,就直接从现象的变迁上开始。

一切变迁、生灭、运动都是在时间内进行的,而时间本身的变迁便是变迁的显著例证;一切变迁、生灭、运动又表现为无限的因果联系,而由因至果的变迁便是变迁的显著例证。这两个问题又是和“有”“无”、“色”“空”问题相联结的:在事物的变迁中,当它还没有出现或已经消灭时,便是“空”、“无”,而当它已经出现而尚未消灭时,便是“色”“有”;当甲还没有变成乙或乙已变成丙时,甲、丙为“色”“有”而“乙”为“空”“无”,当甲已变成乙而乙尚未变成丙时,甲、丙为“空”“无”而乙为“色”“有”。因此,僧肇论证物不变,对于解决“有”“无”“动”“寂”的问题是有紧密联系的。变迁以时间为前提,僧肇论“物不迁”亦以时间的不迁为前提,而这一方面的论证是龙树所已充分提供了的。

在龙树的论著中,我们到处可以看到“二律皆反”的运用,他提出相反的两方面论证,这两方面的论证又互相摧破,由此论证所论证的对象为虚幻不实,他在揭示矛盾的基础上,并没有发现真理,反而建立其两可而两非、兼取而兼遣的怀疑论。我们知道,发现矛盾或二律背反,可以通向辩证法,又可以通向怀疑论,龙树就是后者,而古代的怀疑论也常辛苦地去揭发矛盾或二律背反(参看列宁哲学笔记九三页)。

在论证时间的虚妄性时,龙树所揭示的时间的矛盾之一便是:时间的绵延是不可能的,同时,时间的不绵延又是不可能的。中论观时品说:“若因过去时,有未来现在,未来及现在,应在过去时。”

“若过去时中,无未来现在,未来现在时,云何因过去?”

“不因过去时,则无未来时,亦无现在时,是故无二时。”

“以如是义故,则知余二时,上中下一异,是等法皆无。”

“时住不可得,时去亦叵得,时若不可得,因物故有时,物若无所有,何况当有时?”

这一论证的结构是:(1)如果过去中有未来现在,则现在未来便不能成立,因二者已蕴涵于过去中;同理,过去亦不能成立,因过去中既已表现现在未来相,便不成其为过去(百论释此义说:“过去已堕未来相,云何名过去?”),这样,“过去时有未来现在”这一命题既然不能成立,则时间之绵延便是不可能的。(2)如果过去中没有未来现在,则过去、现在、未来的三项便各自截然分立,不待相因。但此说亦不能成立,因时间三相是相因的,青目释此段说:“今不因过去时,则未来现在时不成,不因现在时,则过去未来时不成,不因未来时,则过去现在时不成”,故三时之中,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时,其他二时便不能成立。这样,“过去时中无未来现在”的反命题既然亦不能成立,则时间的不绵延也是不可能的。(3)由于时间的绵延与不绵延均不可能,即由于“时住不可得”、“时去亦叵得”的二律背反,时间便是虚幻的,它只是假象,不过因物而起,而物亦无所有,时更不可得。

僧肇在物不迁论中对时间的论证,截取了龙树破时间的绵延性的一面,他说:“今若至古,古应有今,古若至今,今应有古,今而无古,以知不来,古而无今,以知不去,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于一世,有何物而可去来?”

我们且对这段话作一简略的诠释:“今而无古”,“古而无今”,乃是对“过去中有未来现在”的否定,即对时间的绵延性的否定,僧肇进而认为时间三相截然分立,不相往来,时间既然是不绵延的,故“古今常存”。

相应于龙树“时住不可得,时去亦叵得”的命题,僧肇亦提出“言住不必住”“称去不必去”的物不迁的命题:“征文者闻不迁,则谓昔物不至今,聆流动者,而谓今物可至昔,既曰古今,而欲迁之者何也?是以言住不必住,古今常存,以其不动;称去不必去,谓不从今至古,以至不来。不来,故不驰骋于古今,不动,故各性住于一世。”

这是由时间的不绵延性而否定事物在时间内的运动。在这里僧肇虽以“不住”“不去”并提,而其主旨似仍重“不去”,这从物不迁论的主题和举证看来,皆可证知。

由“古今常存”而论物不迁,僧肇提出如下论证:“求向物于向,于向未尝无,责向物于今,于今未尝有。于今未尝有,以明物不来,于向未尝无,以明物不去。复而求今,今亦不住,是谓昔物自在昔,不从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从昔以至今。故仲尼曰:‘回也,见新,交臂非故’,如此,则物不相往来明矣,既无往返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动乎?”

这一论证是用形式逻辑的同一律,揭示矛盾的两面虚妄,进而推论出三时内事物之各自分立而不相往来。我们且根据这段话推衍其意如下:(1)若承认事物是变迁的,则必然导致时间上的三时分析,即以过去的事物甲变为现在的事物乙,或以现在的事物乙变为未来的事物丙。(2)但甲若变为乙时,则现在的乙便不是过去的甲,过去的甲也不复是现在的乙,若乙仍是甲,便无所谓变迁,因此,甲只存在于过去而不存在于现在,乙只存在于现在而不存在于过去,物各住于一世,在这里,找不到过去的甲和现在的乙有任何沟通往来的连续的可能。(3)现在事物与过去事物既截然分立而不互相往来,则变迁便是不可能的。

僧肇论证生灭为不可能,又见于维摩诘经注,其意和前面论断略同,今录之以资参证:“过去生已灭,已灭法不可谓之生也。”

“未来生未至,则无法,无法何以为生?”

“现法流连不住,以何为生耶?若生灭一时,则二相俱坏,若生灭异时,则生时无灭,生时无灭,则法无三相。法无三相,则非有为也。

若尽有三相,则有无穷之咎。此无生之说亦备之诸论矣,三世既无生,于何而得记乎?”(大正藏卷三八,页三六一)

以上三段释经文之“若过去生,过去生已灭”,“若未来生,未来生未至”,“若现在生,现在生无住”。

僧肇认为,从事物的因果关系不能成立来看,亦可得出同样结论,物不迁论有这样的论证:“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灭,果不俱因,因不来今,不灭不来,则不迁之致明矣。”

这是说,因果不同处,果不由因而得。在他看来,若因起于过去,果见于现在,则因存在于过去而不存在于现在,果存在于现在而不存在于过去。由于时间三相的方立因果亦各住一世。因此,他以为,若承认因果,则必导至因果关系的消失;若承认事物是变迁的,则必有前因后果的联系,但分析的结果是因果不可得,因而物无变迁。按中论破因果品论证繁复,肇论所取,仍是时间不迁的同语反复,无甚新义。

物不迁论的结论是动静一如,但僧肇认为,动是假象,“物不迁”是真实,他说,“旋岚偃岳而常静,江河兢注而不流,野马飘鼓而不动,日月历天而不周”,“四象风驰,璇玑电卷,得意毫微,虽速而不转”。在这里,我们可从看到,僧肇持论的特色即在于从运动的洪流中抽出“不迁”的绝对常理。这种凭借于逻辑的诡辩分析,有如下面他所说的:“寻夫不动之作,岂释动以求静?必求静于诸动。必求静于诸动,故虽动而常静,不释动以求静,故虽静而不离动,然则动静未始异,而惑者不同”。这是他对自己的论证方法的玄妙的表述。然而诡辩论是不能从事物上检证的,因此,他又解释说,“若动而静,似去而留,可以神会,难以事求。是以言去不必去,闲人之常想,称住不必住,释人之所谓住耳,岂曰去而可遣,住而可留也?”但似是而非之说毕竟难以立足,因此,去留虽不可执,而去在他看来,“去”终为虚妄,“留”却为真实,他说:“故谈真有不迁之称,导俗有流动之说,虽复千途异唱,会归同致矣”。这样看来,去住之谈仍有真俗二谛之分,而真谛还是“物不迁”。

综观僧肇的物不迁论,我们可以作如下的评价:

(1)僧肇揭示了运动矛盾,但他并不理解这种矛盾之本身正是思维与思维对象之间的矛盾的辩证法。黑格尔曾说:“从来造成困难的总是思维,因为思维把现实中联结在一起的一个对象的各个环节彼此分隔开来考察。”这是正确的,列宁曾就此点作了更确切的发挥:“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末我们就不能想像、表达、测量、描述运动。思维对运动的描述,总是粗糙化、僵化。不仅思维是这样,而且感觉也是这样;不仅对运动是这样,而且对任何概念也都是这样。”(列宁哲学笔记页二六二——二六三)他在另一处又说:“康德有四种‘二律背反’。事实上每个概念、每个范畴也都是二律背反的”。(见哲学笔记页九三)诚然,想像、表达、描述运动时,不可能不使之割碎、僵化,但僧肇正抓住这一点而否定运动,在揭示运动与不迁的矛盾时,他透露了辩证法,但由此而否定运动肯定物不迁时,他却是否定矛盾,用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否定了辩证法,形而上学地认为运动就是运动,不迁就是不迁,二者不可能统一。虽然,他表面上承认动静一如,但通过真俗二谛的分野,把二者割裂开来,即就谈真而言,只能是不迁,而不能是运动。

(2)僧肇揭示了作为运动矛盾的时间与空间的间断性与点截性的矛盾,但他抓住了这矛盾的一面作为本质。他的时空三相的分析也是这样。关于这一些,黑格尔下面一段话是可以提供我们一种启示来批判僧肇的物不迁论:“时间和空间的本质之所以是运动,就因为运动是普遍的;理解运动,就是用概念的形式来表达运动的本质。运动作为概念、作为思想来说,表达为否定性和不间断性的统一;但是不论不间断性或点截性,都不能被单独地当做本质。”

列宁曾对此评述说:“‘理解就是用概念的形式来表达’。运动是时间和空间的本质。

表达这个本质的基本概念有两个:(无限的)不间断性(Kontinuit)和‘点截性’(=不间断性的否定,即间断性)。运动是(时间和空间的)不间断性与(时间和空间的)间断性的统一。运动是矛盾,是矛盾的统一。”(哲学笔记页二六○——二六一)

显然,僧肇不能理解这种统一,而在分析时间三相与物不去来时,正抓住了时空的点截性作为本质。他去分析矛盾时透露了辩证法而又用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加以否定,由分析矛盾而否定矛盾,与他论运动同。我们再来看不真空论。这篇论著所论述的对象是“有”、“无”和“色”、“空”问题。这一问题的提出,在龙树学说中是和运动、变迁、事物是否有“自性”或“定性”的问题相联系的,观行品中论中说:“问曰:‘云何知一切诸行皆是空?’答曰:‘一切诸行虚妄相,故空。诸行生灭不住,无自性,故空。”

虚妄相即“不真”,“不真”故空,这就是僧肇“不真空”立名之所由,注维摩诘经中说:“诸法如电,新新不停,一起一灭,不相待也,弹指顷有六十念过,诸法乃无一念顷住,况欲久停?无住则如幻,如幻则不实,不实为空。”(大正藏卷三八,页三五六)中论中对事物的虚妄相是这样揭示的:(1)事物无定相,它是变迁不住的,“如婴儿时色非匍匐时色,匍匐时色非行时色,行时色非童子时色,童子时色非壮年时色,壮年时色非老年时色”;(2)但如果因为这种“不住”而认为“分别决定性不可得”,则亦有过,理由是,“若婴儿色异匍匐色者,则婴儿不作匍匐,匍匐不作婴儿,何以故,二色异故,如是童子、少年、壮年、老年色不应相续”,但事实上婴儿可以匍匐,童子至老年的色相是相续的,因此,否认决定性亦不能成立。正因为这种二律背反或正反两难的道理,故事物现象都是虚妄不真而空。

其次,如果认为“色虽不定,婴儿色灭已,相续更生乃至老年色”,这种看法也同样不能成立,因为“色相续生”只能有二义,一是灭已相续生,一是不灭相续生,而此二义均不可能。若灭已相续生,则“婴儿色灭,云何有相续”,若不灭相续生,则“婴儿色不灭,常住本相,亦无相续”。因此,相续与不相续的二律背反,就证明事物是虚妄不真的。

龙树在偈文中说:“诸法若无性,云何说婴儿,乃至于老年,而有种种异?”

“若诸法有性,云何而得异,若诸法无性,云何而有异?”(中论观行品)

这是从事物有性无性的正反两难论证事物的分别和转化都属虚妄。从因缘来说,(一)事物无自性,理由是“若诸法有性,不应从众缘出,何以故?若从众缘出,即是作法无有定性”;(二)事物亦无他性,理由是:“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根据这两方面的论证,物既无自性,亦无他性,而“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因此,结论是,诸法毕竟是空。换言之,龙树“空”的观念是离有无,离自性他性,“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以上见中论观有无品)。僧肇在不真空论中论有无,大体上即采取这一途径,以不真为“空”,但所论多在概念上作同语反复,殊少新义。他说:“摩诃衍论云:‘诸法亦非有相,亦非无相。’中论云:‘诸法不有不无者,第一真谛也。’寻夫不有不无者,岂谓涤除万物,杜塞视听,寂寥虚豁,然后为真谛者乎?诚以即物顺通,故物莫之逆,即伪即真,故性莫之易,性莫之易,故虽无而有,物莫之逆,故虽有而无,虽有而无,所谓非有,虽无而有,所谓非无,如此,则非无物也,物非真物,物非真物,故于何而可物?故经云:‘色之性空,非色败空’,以明夫圣人之于物也,即万物之自虚,岂待宰割以求通哉?”

在这里,僧肇认为“物非真物”,既然不真,物就无,这是从有离有而证无;另一方面,既有不真之物,则物便不无,这是从无离无而证有。总而言之,“虽无而非无,无者不绝虚,虽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在这样的意义上,虽然在形式上是“有无异称,其致一也”,而最后还是要证明“万物之自虚”!僧肇又从因缘问题论证“有”“无”说:“中观云:‘物从因缘,故不有,缘起,故不无’,寻理即其然矣。

所以然者,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岂待缘而后有哉?譬彼真无,无自常无,岂待缘而后无也?若有不自有,待缘而后有者,故知有非真有,有非真有,虽有不可谓之有矣。不无者,夫无则湛然不动,可谓之无,万物若无,则不应起,起则非无,以明缘起故不无也。”

这是说,物待因缘而有,而不是自有,既非自有,便非真有,但因缘既起而有物,则物又不可谓无。他又说:“欲言其有,有非真生,欲言其无,事象既形,象形不即无。非真非实有,然则不真空义显于兹矣。”

“譬如幻化人,非无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

这是说,如果要谈有,则考察有的结果却是无,因此有是假有,有是幻化之有;如果要谈无,则考察无的结果却是有,因万物确实待缘而生。不论从正反两面来看,有无皆虚妄相,虚妄不真,故空。这样看来,物不迁论和空不真论的逻辑相似,都从诡辩方法,得出一个唯心主义世界观。僧肇还认为,就虚幻相而言,则万物纷然杂陈而异,就实相而言,则“物物斯净”,既同为不真之空,何得有异?因此,不真空论中说:“万象虽殊,而不能自异,不能自异,故知象非真象,象非真象故,则虽象而非象,然则物我同根,是非一气,潜微幽隐,殆非群情之所尽。”注维摩诘经中又说:“若能空虚其怀,冥心真境,妙存环中,有无一观者,虽复智周万物,未始为有,幽鉴无照,未始为无,故能齐天地为一旨,而不乖其实,镜群有以玄通,而物我俱一,物我俱一,故智无照功,不乖其实,故物物自同。”(大正藏卷三八,页三七二)

在僧肇看来,不仅物物相异而自同,而且最后是“物我同根”、“物我俱一”,这就是“无我”,因物我“二者不殊为无我义也”(同上,页三五四)。由物我俱一的特种唯我主义出发,在认识论上就成为智无照功的直觉论,这就是所谓般若之智无知,此问题在般若无知论中有较详细的阐发。

统观不真空论所论,其主旨在于证明事物现象界不论是有是无,皆属不真。这里运用的推理方法仍然是二律背反的诡辩逻辑。它显然采取了龙树中观的手法,如论缘起故不有不无,取因缘说,论万象虽殊而不自异,则似取离自性他性说。此外,不真空论又着重在说明有无的相即相离的关联,而不在具体说明物如何从缘而有、从缘而无。僧肇即就此方面批评了般若学三派的持论,他评心无派说:“心无者,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此得在于神静,失在于物虚”;评即色派说:“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也。夫言色者,但当色即色,岂待色色而后为色哉?此直语色不自色,未领色之非色也”;评本无派说:“本无者,情尚于无,多触言以宾无,故非有,有即无,非无,无亦无,寻夫立文之本旨者,直以非有、非真有,非无、非真无耳,何必非有无此有,非无无彼无,此直好无之谈,岂谓顺通事实,即物之情哉!”他批评三派对有无的看法,以为他们都不明“不动真际而诸法立处”的义谛。

在事物的动与不迁、有与无的问题上,僧肇亦和一般的佛教学者一样,坚持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主张外物依存于“心”而起,他在答刘遗民书中说:“且夫心之有也,以其有有。有不自有,故圣心不有有,不有有,故有无有,有无有故,则无无,无无故,圣人不有不无,不有不无,其神乃虚。何者?夫有也无也,心之影响也,言也象也,影响之所攀缘也。”(肇论,大正藏卷三八,页一五六)

这是说,外物的有无,归根到底,只是心之有“有”无“无”的结果。在注维摩诘经中,僧肇更露骨地表现了这种唯心主义的观点,并且以此论证外物之虚幻不真,他说:“万法云云,皆由心起。”(大正藏卷三八,页三五六)

“夫有由心生,心因有起,是非之域,妄想所存,故有无殊论,纷然交竞者也。”(同上,页三七二)

但僧肇的主旨并不在于形式上灭绝有无,而是要在内容上阐明主观客观二者的合一(“物我俱一”),从认识论讲来,心灵的作用是所谓非有非无,亦有亦无,非动非寂,即动即寂,是所谓“照无相,而不失抚会之功,睹动变,不乖无相之旨”,主观便是绝对的精神体,而超时空地照睹了相对的客观。僧肇企图双遣有无而诠明本体(实相),然而,我们知道,“作为宗教,它是既无本体也无领域的”。(马克思恩格斯论宗教,页八)

僧肇的般若无知论主旨在于兼遣能知与所知、知与不知。他以为,物我俱一,便难以分别知识之真伪。因为万物虽有而无,故无“知”之对象,而“知”为“无知”;但万物又虽无而有,故无知而有知。论中说:“言知不为知,欲以通其鉴,不知非不知,欲以辨其相,辨相不为无,通鉴不为有,非有,故知而无知,非无,故无知而知,是以知即无知,无知即知。”

然而僧肇不仅是不谴是非的知识论者,而且是否定世界可知性的怀疑论者。注维摩诘经说:“智之生也,起于分别,而诸法无相,故智无分别,智无分别,即智空也。诸法无相,即法空也。以智不分别于法即知法空已矣,岂别有智空假之以空法乎?然则智不分别法时,尔时智法俱同一空,无复异空。故曰:以无分别为智空,故智知法空矣,不别有智空以空法也。”(大正藏卷三八,页三七三)

般若无知论在肇论中具有独立的地位,同时又与物不迁论不真空论相辅,在世界观上是诸法无相、诸法不真而空,在认识论上便是由“法空”而陷于“智空”。

除以上三论外,肇论载有涅槃无名论,汤用彤疑非僧肇作。但这一问题尚须作进一步的考证。论中有九折十演,即开宗、核体、位体、徵出、超境、搜玄、妙存、难差、辩差、责异、会异、诘渐、明渐、讥动、动寂、穷源、通古、考得、玄得,其主旨在于辨“有馀涅槃”与“无馀涅槃”乃“出处之异号,应物之假名”。按僧肇在有无动变问题上以不迁、空寂为谈真,以流动、幻有为导俗,有真俗二谛之分判,此论中似亦以顿悟之无馀涅槃为谈真,以渐悟之有馀涅槃为导俗,故作诘渐,又作明渐。有馀涅槃是指对道“体而未尽”,文中加以诘辨说:“经曰:‘是诸圣智,不相违背,不出不在,其实俱空’,又曰:‘无为大道,平等不二。’既曰无二,则不容心异,不体则已,体应无穷,而曰体而未尽,是所未悟也。”这当是就谈真而言。若就导俗而言,则又因智力不同,所乘亦不能一,故有所谓渐悟:明渐中说:“虚无之教,重玄之域,其道无涯,欲之顿尽耶?书不云乎:‘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为道者为于无为者也,为于无为而曰日损,此岂顿得之谓?要‘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损耳。”

又僧肇在注维摩诘经中对涅槃的理解是:“七使九结,恼乱群生,故名为烦恼,烦恼真性即是涅槃,慧力强者,观烦恼即是入涅槃,不待断而后入也。”(大正藏卷三八,页三四五)

由此可见,僧肇似以有馀涅槃与无馀涅槃为一,不断烦恼与入涅槃不背,其主旨固同于涅槃无名论中以二者为“出处之异号”的论点。

从僧肇的现存著作看来,他撷取龙树中观学说,发挥了中土般若学的玄学命题,在形式上是魏晋玄学的遗绪,而在内容上则更多地渗透着印度的佛学思想。

晋宋之陈,佛教已开始在中土滋长,作为有教养的哲学形态的般若学与作为粗俗的宗教形态的教义便要求人们作理论上的调和,于是,与僧肇同时,出现了另一位著名的佛学大师竺道生。高僧传中说:“竺道生本姓魏,钜鹿人,寓居彭城,家世仕族,……后值沙门竺法汰,遂改俗归依。……初入庐山,幽栖七年,以求其志,常以入道之要,慧解为本,故钻仰群经,斟酌杂论,万里随法,不惮疲苦。后与慧睿慧严同游长安,从什公受业,关中僧众,咸谓神悟。……生既潜思日久,彻悟言外,……于是校阅真俗,研思因果,乃言善不受报,顿悟成佛。……而守文之徒,多生嫌嫉,与夺之声,纷然竞起。又六卷泥洹,先至京师,生剖析经理,洞入幽微,乃说一阐提人皆得成佛,于时大本未传,孤明先发,独见忤众,于是旧学以为邪说,讥愤滋甚,遂显大众,摈而遣之。”

道生的著作除经疏、经注外,有善不受报义,顿悟成佛义,二谛论,佛性当有论,法身无色论,佛无净土论,应有缘论,涅槃三十六问,释八住初心欲取泥洹义,辩佛性义,这些论著都已佚失,其内容无可考见,但其所论的问题,显然都是宗教性的问题。现存的关于道生学说的材料,较完整的只有妙法莲华经疏二卷(续藏经一辑二编乙第二十三套第四册),注维摩诘经和涅槃经集解中亦保留了道生学说的若干断片。由于道生所论以宗教问题为多,而其著作又阙佚甚多,我们在这里只简略地论述他的哲学理论与宗教命题之间的关联。

首先,应该指出,般若学与涅槃学是相通的,涅槃经北本且明言涅槃源出般若(卷八、卷一四);道生曾受学于鸠摩罗什,般若、三论的学说亦为他所撷取。因此,如果我们把僧肇的般若学与道生的涅槃学作一对比,便不难看出,他们的基本论点上是并不相左的。

在有无问题上,道生和僧肇一样,以离有无为实相,他说:“空似有空相也,然空若有空,则成有矣,非所以空也,故言无相耳。”(注维摩诘经,大正藏卷三八,页三四七)

“夫言空者,空相亦空,若空相不空,空为有矣。空既为有,有岂无哉?然则皆有而不空也,是以分别亦空,然后空耳。”(同上,页三七三)扫除空有二相,则得非空非有之实相,僧肇以此为不真空义,道生以此为“究竟都尽”的空义,但空有都尽,并不排除不实的幻有。道生说:“非不有幻人,但无实人耳,既无实人,以悟幻人亦无实矣。”(同上,页三八三)

“有是有矣,而曰非有,无则无也,岂可有哉?此为无有无无,究竟都尽,乃所以是空之义也。”(同上,页三五四)

在一与多、同与异的问题上,道生和僧肇一样,主张万物毕同毕异,僧肇认为“万物虽殊,而不能自异”,道生则认为“万物虽异,一如是同”(法华疏),“一如是同”的涵义是:“如者,无所不如也,若有所随则异矣,不得随也,都无所随,乃得随耳。”(大正藏卷三八,页三四六)

“心既不在三处,罪垢亦然也,反复皆不得异,诸法岂容有殊耶,则无不如也。”(同上,页三五六)

在生灭动常的问题上,道生和僧肇一样,采取处中不二的中观,他说:“缘生非实,故不出,缘散必灭,故不常,前后故不一,不离故不二也。来去之义,类生灭也,非作因故非因,非因故非果也。”(涅槃经集解,大正藏卷三七,页五四八)

“常与无常,理本不偏,言兼可珍,而必是应获,由二乘漫修,乖之为失也。”(同上,页四○六)

生灭与无生灭、常与不常,既“言兼可珍”,因此僧肇所以论物不迁之义亦即道生论法性、法身、涅槃之义。僧肇认为,谈真则不迁,导俗则流动,此不迁者,无生灭而可感应万端,亦正是道生所谓“法性”,道生说:“法者,无复非法之义也。性者,真极无变之义也。即真而无变,岂有灭耶?今言灭是法性,盖无所灭耳。”(同上,页四一九)

“法性圆照,理实常存,至于感应,岂暂废耶?”(同上,页四二)

这一常存的圆照的法性,亦即是佛的法身,而丈六体的佛色或佛的色身,则是由感应而现,二者谈真导俗,各不相背,正如有无真俗之相即,此法身与丈六体不二。由此,道生从般若学与涅槃学的理论,阐明了这一宗教问题,他详细地阐述说:“夫佛身者,丈六体也,丈六体者,从法身出也,以从出名之,故曰:即法身也。法者,无非法义也,无非法义者,即无相实也。身者,此义之体,法身真实,丈六应假,将何以明之哉?悟夫法者,封惑永尽,仿佛亦除,妙绝三界之表,理冥无形之境,形既已无,故能无不形,三界既绝,故能无不界。无不形者,唯感是应,佛无为也。至于形之巨细,寿之修短,皆是接众生之影迹,非佛实也。众生若无感则不现矣。非佛不欲接,众生不致,故自绝耳。若不致而为现者,未之有也。譬日之丽天,而影在众器,万影万形,皆是器之所取,岂日为乎?器若无水,则不现矣,非不欲现,器不致故自绝耳。然则丈六之与尺八,皆是众生心水中佛也。佛常无形,岂有二哉?以前众患皆由有身,故令乐佛身也,然佛道迹交在有,虽复精粗之殊,至于无常,不应有异。”(注维摩诘经,大正藏卷三八,页三四三)

“夫色身佛者,皆应现而有,无定实形,形苟不实,岂寿哉?然则方形同致,古今为一,古亦今也,今亦古矣,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若有时不有处不在者,于物然耳,圣不尔也。”(法华疏)这样,归根到底,道生所谓的“佛”,乃是指实相而非指“人佛”,他说:“佛者,竟无人佛也,若有人佛者,便应从四大起而有也,夫从四大起而有者,是生死人也。佛不然矣,于应为有佛无常也。”(大正藏卷三八,页四一○)就谈真来说,佛是无相的实相,不生不灭,但它不妨有色身的幻有,而且感应万端。在这里,我们已经接触到道生的这一中心思想,归根到底,佛是这一实相,诸法也是这一实相,众生也是这一实相,一切差别性最后是不存在的,心、佛、众生是三位一体的。

维摩诘经中说:“佛即是法,法即是众。”道生注云:“以体法为佛,不可离法有佛也。若不离法,有佛是法也,然则佛亦法矣。”

“亦以体法为众。”(大正藏卷三八,页三九八)

“法”,一方面是幻有,但其实相则无生灭,佛之色身,同于幻有,而其涅槃,则同于无生灭之诸法实相。因此,道生论“法”说:“从他生,故无自性也,既无自性,岂有他性哉?然则本不自然,何有灭乎?故如幻”(同上,页三四八),涅槃亦然,“法既无常苦空,悟之则永尽泥洹,泥洹者不复然也,不然者,事之靖也,夫终得寂灭者,以其本无实然,然既不实,灭独实乎?”(同上,页三五四)

正如诸法之有“本不自然,今则无灭”(维摩诘经语)的法性,众生亦有佛性,而“诸法皆从妄想而有”(注维摩诘经,大正藏卷三八,页三五六),众生之佛性亦为妄想所蔽,因此,道生说:“良由众生本有佛知见分,但为垢障不现耳”(法华疏)。不寗唯是,诸法之幻有与实相本来不二,众生与佛亦本来不二,故说:“一切众生,莫不是佛,亦皆泥洹。”(同上)所谓人皆有佛性,人皆能成佛,当即由此义推出,此点因文献阙失,难以评论。综观以上所论,道生的基本理论仍是离有无、去生灭的实相之论,并由此诠解佛性、佛身等宗教问题。但应该指出的是,道生以此佛性的“本有”,为“自然”,为“理”,在形式上不是谈“空”而是谈“有”,不是明“本无”,而是明“本有”,例如他说:“即生死为中道者,明本有也。”(涅槃经集解,大正藏卷三七,页五四六)

“十二因缘为中道,明众生是本有也,若常则不应有苦,若断则无成佛之理,如是中道观者,则见佛性也。”(同上)道生的“佛性”具有“自然”与“理”这两种涵义,今析言之如下:(一)佛性本有,所谓“本有”是指佛性不因因生,无有作者,故即为“自然”。道生释涅槃经“非因非果,名为佛性”,“非因果故常恒无变”说:“不从因有,又非更造也。”

“作有故起灭,得本自然,无起灭矣。”(涅槃经集解,大正藏卷三七,页五四八)

又释“佛者即是佛性”说:“夫体法者,冥合自然,一切诸佛,莫不皆然,所以法为佛性也。”(同上,页五四九)

(二)此“自然”亦即是“理”:“夫真理自然,悟亦冥符,真则无差,悟岂容易?不易之体,为湛然常照,但从迷乖之,事未在我耳。苟能涉求,便反迷归极,归极得本。”(同上,页三七七)“法性圆照,理实常存。”

“常与无常,理本不偏。”(见前引)

“智解十二因缘,是因佛性也,今分为二,以理由解得,解为理因,从理故成佛果,理为佛因也,解既得理,是谓因之因也。”(同上,页五四七)

“成佛得大涅槃,是佛性也。今亦分为二:成佛从理而至,是果也,既成得大涅槃,义在于后,是谓果之果也。”(同上)

“理既不从我为空,岂有我能制之哉?则无我矣。无我本无生死中我,非不有佛性我也。”(注维摩诘经,大正藏卷三八,页三五四)

“本有”、“自然”或“真理”是绝对的东西,“性”与“理”的冥合,即是说“悟”在一次而反本。

竺道生的这种“本有”的理论,结合他的离有无、即是非的处中不二的基本理论来看,与僧肇的谈不真空并没有多大的差异,因为“本有”与“不真空”都是绝对的无规定性的东西,所谓“真空”“妙有”,其涵义犹如黑格尔所谓纯有与纯无那样不可分别。我们且抄引小逻辑中关于“纯有”的诠释,或可有助于说明:“这种纯有乃是一纯粹的抽象,因此只是一绝对的否定。此种否定,同样地就其直接性而言,即是‘无’。”(重点号系原书所有)

“因此便推演出对于绝对的第二界说:绝对即是‘无’。其实,这个界说所包含的意思,不啻说:物自身是无确定性的,因此纯全是形式而毫无内容的。或是说:上帝只是最高的本质,此外什么东西也不是。

因这实无异于说上帝仍然只是同样的‘否定’。彼佛教徒认作万事万物的普遍原则、究竟目的和最后归宿的‘无’,也是同样的抽象体。”(页二○二至二○三)

“附释”中说:“今‘有’既只是纯全无确定性者,而‘无’亦复同样的没有确定性。因此,两者间的区别只是一指谓上的区别,或完全抽象的区别,这种区别同时又是无区别。”(页二○四)

不用说,僧肇的“空”与道生的“有”,都是纯全的实相,同样无确定性,就此实相本身而言,即是本有,就实相之无相而言,则为“空”。二者在实质上是无差别的,但僧肇所论是要说明此“空”,道生所论是要说明此“有”,其间固存在着说明上的殊途。

“本有”既为纯全,故对此纯全的认识,在理论上必然要倾向于顿悟而非渐悟,刘虬无量义经序说:“生公曰:道品可以泥洹,非罗汉之名,六度可以至佛,非树王之谓,斩木之喻,木存故尺寸可渐,无生之证,生尽故其照必顿”(出三藏记集卷九),其意似同于涅槃无名论所谓“不体则已,体应无穷”。汤用彤曾搜辑遗文,证道生顿悟之义有二:“(一)宗极妙一,理超象外,符理征体,自不容阶级,支道林等谓悟理在七住,自是支离之谈。(二)佛性本有,见性成佛,即反本之谓,众生禀此本以生,故阐提有性,反本者真性之自发自显,故悟者自悟,因悟者乃自悟,故与闻教而有信修者不同。”(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页六六八)这样的顿悟,撇开宗教的实践,而仅从认识论讲来,是否定对象性的自我对语似的冥证,是唯我主义在黑夜里惟把自己的反照当做灯塔的写意。前面我们考察了魏晋以来佛学与玄学交融合流的概况。以后的佛学思想尽管流注着玄学的血液,却已斩断了原来所胚胎它的魏晋玄学这一母体的脐带。然而当它离开了原来所倚存的魏晋玄学而真正独立时,它的社会意义也就削弱了,它只是当作宗教哲学而繁荣昌盛,而与作为宗教的佛学相辅流行。在这一意义上,哲学史的传统材料,便重新经过改造,凝成了中国思想与佛教哲学融合的各种宗教哲学的派别。宗教的教义发展成为中土的禅宗、天台宗、华严宗等“诸宗”,然后又反过来影响了中国哲学的再改造,这一进程在隋唐时代还在潜移默化地进行着,而在宋代的道学中才完全透露出它的消息。

如所周知,宋代道学是受佛学(特别是禅宗)影响的,就其悠远的萌芽形态来说,我们实可溯源于魏晋间佛学与玄学的合流,虽则说这两个圈并不是直接相连的而是通过隋唐诸宗的发展而相衔接的。我们可以指出,宋代道学的若干思想与论述、甚至其借用的术语范畴,在魏晋、晋宋间的佛学中已不无痕迹可循:举例说,寂然不动、渊默而感应万端的本体,从安世高的禅观系统以至僧肇、道生的般若学与涅槃学,从来便是一个主要的论题,而在宋代则更以儒家的理论形式加以改造而提到道学的领域中来,如周敦颐谓:“寂然不动者,诚也,感而遂通者,神也。”(通书,圣第四)二程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天理具备,元无少见,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因不动,故言寂然,虽不动,感便通,感非自外也。”(二程遗书卷二)又如以心本湛然,以有意欲所蔽而致昏乱。在魏晋以来的各派佛学中,为屡见的论题,在宋代亦从儒家理论形式加以改造而提到道学的领域中来,如邵康节谓:“任我则情,情则蔽,蔽则昏矣。因物则性,性别神,神则明矣。”(皇极经世观物外篇)杨慈湖以更多的佛学语调说:“人心自明,人心自灵,意起我立,必固碍塞,始丧其明,始失其灵。……不知方意念未作时,洞焉寂焉,无尚不立,何者为我?”(慈湖遗书卷二)至于陆象山以“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万物森列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是理”,其义旨更接近佛学的论题。凡此种种,均可看出宋代道学与魏晋佛学与玄学的悠远的历史联系。

谢选骏指出:上文只是看到了“宋代道学与魏晋佛学与玄学的悠远的历史联系”,却不明白“宋代道学与魏晋佛学与玄学的悠远的历史联系所为何来”。而在我看来,魏晋佛学与玄学,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曙光;正如宋代道学,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夕阳。至于明清官学,就像两汉官学,是精神世界的夜未央了。


【第十章 佛学与魏晋玄学的合流】



第一节 汉魏的禅学与般若学


科学和宗教,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常在一起联系着的。因此,科学在一定的情况之下可能摆脱神学的因素而支持唯物主义,然而也可能附庸于神学。自秦汉以来,阴阳五行说,虽然如黄帝内经中还保持着素朴的唯物主义的形态,但一般讲来,已经和神学、宗教结合在一起,就其有教养的哲学形态而言,成为以儒家经籍缘饰的正宗神学,就其粗俗的宗教形态而言,又成为与方技道术相结合的各种迷信符咒。后汉书方术列传:“汉自武帝,颇好方术,天下怀协道艺之士,莫不负策抵掌,顺风而届焉。后王莽矫用符命,及光武尤信谶言,士之赴趣时宜者,皆驰骋穿凿争谈之也。”我们且取下列史料略加按证:“是时(武帝时)李少君亦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上尊之。”(史记封禅书)

“齐人少翁,以鬼神方见上,上有所幸王夫人,夫人卒,少翁以方,盖夜致王夫人及灶鬼之貌云。”(同上)

“儒书言:淮南王学道,招天下有道之人,倾一国之尊,下道术之士,是以道术之士,并会淮南,奇方异术,莫不争出。”(论衡道虚)

“成帝末年,颇好鬼神,亦以无继嗣,故多上书言祭祀方术者,皆得待诏。”(汉书郊祀志)

“哀帝即位,寝疾,愽征方术士,京师诸县,皆有侍祠使者。”(同上)

“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网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汉书王莽传)又平帝纪:“(元始五年)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

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在西汉之世,定于一尊的儒学是和鬼神方术相互通款的,后者又是和科学混杂在一起的。此种方术,又兼括“方技”“数术”。七略判“方技”为四家,即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初学记卷二十引,汉志同),汉志列“数术”为六家,即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哀平之陈,图谶纬候之学大盛,东汉之世,更为俗儒所宗。隋书经籍志:“光武以图谶兴,遂盛行于世。汉世又诏东平王苍正五经章句,皆命从谶,俗儒趋时,益为其学,篇卷第目,转加增广,言五经者皆凭谶为说。”谶纬本为方士所依托,自谶纬繁兴,鬼神方术亦随之炽张。在后汉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东汉儒者,大多兼明方术(主要是数术),或通“星官风角算历”,或通“天官推步之术”,或“善风角星算、六日七分,能望气占候吉凶”,或“善天文阴阳之术”,或“兼综风角星官算历河图七纬推步变易”。这一时代,也正是佛教自西域输入中国的时代。严格说来,佛教的输入,当上推至西汉末叶,哀帝时已有伊存授经事:“昔汉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于景卢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经。”(鱼豢魏略西戎传,三国志裴注引)

奉祀浮屠见于史籍者,始自楚王英(光武之子)。后汉书本传载英“晚节更喜黄老,为浮屠斋戒祭祀”,明帝给楚王英的诏书中也说到:“楚王尚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这时已有伊蒲塞与桑门(优婆塞与沙门)。汉末,桓帝好神仙祭祀事,于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事见襄楷上疏。据此,佛教传入之初,不过是作为祭祀方术之一种,梁启超在佛教教理在中国之发展中说“楚王英襄楷时代,盖以佛教与道教同视,或径认为道教之附属品”,汤用彤于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又详加考论,所言均属史实。

正由于佛教最初被当作一种祭祀方术,因此,当时来华的译经名僧,也多半被当作方技道术之士看待。这在高僧传中是可以按证的:“安清,字世高,……志业聪敏,克意好学,外国典籍,及七曜五行,医方异术,乃至鸟兽之声,无不综达。”(康僧会安般守意经序亦称:“有菩萨名安清,字世高,……博学多议,贯综神模,七正盈缩,风气吉凶,山崩地动,针脉诸术,睹色知病,鸟兽鸣啼,无音不照。”)“昙柯迦罗,此云法时,……幼而才悟,质像过人,诗书一览,皆文义通畅,善学四韦陀论,风云星宿,图谶运变,莫不该综,自言天下文理,毕己心腹。”

“康僧会……笃志好学,明解三藏,博览六经,天文图谶,多所综涉。”

上引诸人都是汉末或三国时人物,他们都有一定的科学知识,并以之附庸于方术。他们和十六世纪以来基督教传入中国的人物有些相似,是以科学和方术的结合作为弘教的手段,晋时佛图澄便曾以方术取得石勒的信仰:“(石勒)召澄,问曰:‘佛道有何灵验?’澄知勒不达深理,正可以道术为征,因而言曰:‘至道虽远,亦可以近事为证’,即取应器盛水,烧香咒之,须臾生青莲花。光色曜目,勒由此信服。”(高僧传佛图澄传)

据此,汉末僧徒施行的方术,或由于传法之初恐时人不达深理,而从道术为征。

当然,浮屠之祠与中土的各种鬼神祭祀,并非尽合,但作为神人仙鬼之祠来说,在时人心目中,其性质是可以当作同类的东西看待的;外来僧徒的方术,未必就是图谶纬候之学,但作为方技数术来说,在时人心目中,其性质也可以当作同类的东西看待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汉代传习已久的鬼神方术,实为佛法在中国的最初流布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佛教输入之初,实以鬼神方术而见合于世俗。

在宗教形式上,佛教传入之初既列于鬼神方术,那么在教义上,也就容易被当时人理解为与黄老图谶不相出入的神道,后汉纪中说:“浮屠者,佛也,西域天竺,有佛道焉。佛者,汉言觉,其教从修慈悲心为主,不杀生,专务清净,其精者号为沙门,沙门者,汉言息心,盖息意去欲,而欲归于无为也。又以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行善修道,以炼精神而不已,以至无为而得为佛也。佛身长一丈六尺,黄金色,项中佩日月光,变化无方,无所不入,故能通百物而大济群生,……有经数十万,以虚无为宗,苞罗精粗,无所不统,善为宏阔胜大之言,所求在一体之内,而所明在视听之外,世俗之人以为虚诞,然归于玄微深远,难得而测,故王公大人,观死生报应之际,莫不瞿然自失。”(孝明皇帝纪)

后汉书中说:“至于佛道神化,兴自身毒,而两汉方志,莫有称焉。……汉自楚英始盛斋戒之祀,桓帝又修华盖之饰,将微义未译,而但神明之邪,详其清心释累之训,空有兼遣之宗,道书之流也。且好仁恶杀,蠲敝崇善,所以贤达君子,多爱其法焉。然好大不经,奇谲无已,虽驺衍谈天之辩,庄周蜗角之论,尚未足以概其万一。又精灵起灭,因报相寻,若晓而昧者,故通人多惑焉。”(西域传论)

按此处所论,似即为汉魏之际安世高系统的禅学。此派人物可考者为南阳翰林、颍川皮业、会稽陈慧,曾向三人请问者为康僧会。这派的主要经典为安般守意经、阴持入经、六度集经等。从这些经典的译文中,可以按证后汉纪及范书所论佛教的输廓及其与中土道术的离合。

世高系统的禅学主旨在于修练精神,在于守意而明心。此派认为,“心”是极端微妙的,康僧会安般守意经序中说:“心之溢荡,无微不浃,恍惚仿佛,出入无间,视之无形,听之无声,逆之无前,寻之无后,深微细妙,形无丝发。”(大正藏卷一五,页一六三)

这种对“心”的描述,和中国道家对“道”的描述是相通的。然而据此派讲来,这样神妙的“心”,因了诸“阴”的积聚,便从“心”之转而孳生亿万“意”念,“弹指之间,心九百六十转,一日一夕,十三亿意”,同时,“意有一身,心不自知”,即无数纷繁意念之生灭,为“心”之本然所不知,且此“心”之为意欲所蔽,犹如明镜处于泥秽垢污,只有澄清一切意欲,才能使“心”复明。这时,人就成为神,并且由于修练这一神妙的“心”而可能达到一切神通。

这种精神修练,便是“摄心还念”,使“诸阴皆灭”,便是“安般守意”,便是行禅观,它的最高境界是:“得安般行者,厥心即明,举明所观,无幽不睹,往无数劫方来之事,人物所更,现在诸刹,其中所有世尊法化弟子诵习,无遐不见,无声不闻,恍惚仿佛,存亡自由,大弥八极,细贯毛厘,制天地,住寿命,猛神德,坏天兵,动三千,移诸刹,八不思议,非梵所测,神德无限,六行之由也。”(同上)

康僧会所论“安般”的最高境界实本于所译六度集经中的“四禅”,禅度无极章中说:“菩萨心净,得彼四禅,在意所由,轻举腾飞,履水而行,分身散体,变化万端,出入无间,存亡自由,摸日月,动天地,洞视彻听,靡不闻见。心净观明,得一切智,未有天地众生所更,十方现在亦心所念,未萌之事,亦生魂灵为天为人,入太山、饿鬼、畜生道中,福尽受罪,殃讫受福,无远不如。”(大正藏卷三,页三九)

这一最高的神境,也就是“佛”的境界。汉末牟子理惑论便是这样来理解“佛”的:“佛之言觉也,恍惚变化,分散身体,或存或亡,能小能大,能圆能方,能老能少,能隐能彰,蹈火不烧,履刃不伤,在污不染,在祸无殃,欲行则飞,坐则扬光,故号为佛也。”(弘明集卷一)

在中国人看来,这样宗教的“佛”,从神学意义上解释也就是“道”,因此,理惑论中便把“安般”的最高境界当作“道”,当作“无为”,在汉魏佛经的译文中,也是如此,牟子说:“道之言导也,导人致于无为,牵之无前,引之无后,举之无上,抑之无下,视之无形,听之无声,四表为大,綩綖其外,毫厘为细,间关其内,故谓之道。”(同上)

在这里,“佛”与“道”合,“道”与“心”合,由“安般守意”的精神修练言,可以由人而成神,由心而合道。

在安世高系统的佛学中,这一微妙的“心”的修练,即所谓“安般守意”,不论在理论上或宗教实践上都有详细的说明,特别是现存的安般守意经一书,言之尤悉。这一经籍,由康僧会作序,而经文与注文错综不分,宫本在经末注云:“此经按经首序及见经文,似是书之错经注不分而连书者也,义当节而注之,然往往多有不可分处,故不敢擅节,以遗后贤焉。”(大正藏卷一五,页一七三)在这一经注不分的译本中,往往用中国固有的概念,特别是道家的术语传译或注释经文,当然,我们要判别何者为佛学的本然思想,何者为佛道融合思想,还需要经过一番说明,但这种混合中印思想的传译注释,已是表见汉魏时期佛学风貌的重要史料。

在这一译本中,“安般守意”的涵意是这样表述的:“安为身,般为息,守意为道,守者为禁,亦谓不犯戒,禁者亦为护,护者遍护一切无所犯,意者息意亦为道也。安为生,般为灭,意为因缘,守者为道也。安为数,般为相随,守意为止也。安为念道,般为解结,守意为不堕罪也。安为避罪,般为不入罪,守意为道也。安为定,般为莫使动摇,守意莫乱意也;安般守意,名为御意,至得无为也。安为有,般为无,意念有不得道,意念无不得道,亦不念有,亦不念无,是应空定意随道行。有者谓万物,无者谓疑,亦为空也。安为本因缘,般为无处所,道人知本无所从来,亦知灭无处所,是为守意也。

安为清,般为净,守为无,意名为,是清净无为也。无者谓活,为者谓生,不复得苦,故为活也。安为未,般为起,已未起便为守意,若已意起,便为守意,若已起意,便走为不守,当为还,故佛说安般守意也。安为受五阴,般为除五阴,守意为觉因缘,不随身口意也。守意者无所著为守意,有所著不为守意,何以故?意起复灭故。意不复起为道,是为守意。守意莫令意生,生因有死为不守意,莫令意死,有死因有生意亦不死,是为道也。”(大正藏卷一五,页一六三——一六四)

显然,从哲学的涵义言,“安”“般”是对立的两个范畴,“安”“般”为“生”“灭”,为“有”“无”,“生”、“有”则为有万物,“灭”、“无”则为空万物,“守意”则为“生”“灭”、“有”“无”的统一,亦即为“道”,亦即为“无为”;这种统一,意味着不生不灭、非有非无、无为而无不为。这里所表现的世界观,正是以万物之“有”为心意之外化,因之可以通过“安般守意”而使之“无”,但这种“无”并不是绝对的虚无,“意不复起为道”,固已摒去意念,但摒去意念,仍是“守意”,仍是有意可守,这就是一方面既主张“莫令意生”,另一方面又主张“莫令意死”。可以想见,这种“有”虽然客观上好像是指万物之总体,或宇宙之大全,但它却是各种意念生起之总和。这一总体与大全,就其排斥个别性与特殊性而言,与“无”没有差异,因此,“安般守意”的最高境界乃是心灵上的万有总体的混沌观,而反对执着任何个体或殊相;就其不执着任何个体而言,所直观到的便是“无”,即与“有”相统一的“无”。因此,“安般守意”的最高境界,又是超脱一切个别的、特殊的、无数意念的生灭而直观出一个作为绝对的、统一的意念——“心”。就此种超脱而言,即为“止”、“寂”,就此种直观而言,即为“观”。在早期禅学中,虽没有像后来的天台宗那样侈言止观寂照,但对“止”“观”已连类并提,如说:“止与观同”,“佛有六洁意,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安般守意经),“何等为九(指九绝处),一止,二观,……”,“二法为行,一为止,二为观”(阴持入经)。世界万物的本体或总体,就全体言,是“有”,亦是“无”,就个体言,乃是有生有灭的各个意念,当直观到这种“有”“无”的统一时,即入神境,好像安般守意的结果,并不是槁木死灰的空虚,而是得大自在,得大神通,无所不入,神与道合,即这一神秘的“心”与“心”通过意念而外化的宇宙万物的合一,以及“心”在这种合一中所获得的绝对自由;因此,就可以“别天地,住寿命”等等,即回复于“心”之本然,世间的一切苦难也均由此解脱。

“安般守意”的主旨即在于此,在这里,有些问题,我们还需作补充的论证与考察。

(一)心意外化而为万物,在此派禅学中并未如后世所传译的唯识宗经论那样详加论述,但亦不无痕迹可循。安般守意经释“无身”说:“有身亦无身,何以故,有意有身,无意无身。”(大正藏卷一五,页一六七)

“无有故者,谓人意及万物,意起已灭,物生复死,是为无有故也。”(同上)

“视上头无所从来者,谓人无所从来,意起为人,亦谓人不自作来者,为有所从来,人自作自得,是为无所从来也。”(同上)

“知起何所,灭何所?谓善恶因缘起便复灭,亦谓身亦谓气生灭,念便生,不念便死,意与身同等。”(同上)

据此,则身之有无,可归结为意之有无,意与身同等;推身以至万物,则物之生死,可归结为意之起灭。这就露骨地暴白出唯我论的世界观。

又“心”之溢荡为“阴”(见前引安般序),“阴”积聚于“心”(参看阴持入经注),“阴”有五阴,即色、痛、想、行、识。今大藏经中标名为陈慧注的阴持入经注中说:“四大可见谓之色。志所存愿,惨怛惧失之情为情劳,谓之痛也。想,像也,默念日思在所志,若睹其像之处已则前,故曰思想矣。■,行也,已处于此,心驰无极,思善存恶,周旋十方,靡不迊也,故曰■也。识,知也,至睹所■,心即知之,故曰识也。”(大正藏卷三三,页九下)

由此可见,“阴”是主观的感觉思维,此种主观的感觉思维被认为不依存于客观物质世界而直接由“心”所起,而客观物质世界复被认为是五阴所外化的“五阴相”,从下列的例子中可以窥见:“何等为五阴相?譬喻火为阴,薪为相也。”(安般守意经,大正藏卷一五,页一六七)

这样看来,此派实认为不是由薪生火,而是由火外化为薪,同理,不是由外物引起人的感觉思维,而是由人的感觉思维外化为外物。从这样颠倒的世界观出发,“安般守意”便可以从物质世界中获得绝对自由。

(二)应该指出,在安世高系统的禅学中也援引了一些中国本有的概念。在下列的译文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理家又曰:‘夫身,地水火风矣,强为地,软为水,热为火,息为风,命尽神去,四大各离,无能保全,故云非身矣。’王曰:‘善哉!佛说非身,吾心信哉!’”(六度集经卷三,布施度无极经,见大正藏卷三,页十六)

此假合为“身”的“四大”复按中国“气”的概念而指为“气”的化现。“深睹人原始,自本无生。元气强者为地,软者为水,暖者为火,动者为风,四者和焉,识神生焉。……神依四立,大仁为天,小仁为人,众秽杂行,为蜎飞蚑行蠕动之类。由行受生,厥形万端。识与元气,微妙难睹,形无系发,熟能获把,然其释故禀现新,终始无穷矣。”(六度集经卷八,察微王经,见大正藏卷三,页五一)

阴持入经注又以“元气”注释五阴说:“师云:五阴种,身也,身有六情,情有五阴,……灭此生彼,犹谷种朽于下,栽受身生于上;又犹元气,春生夏长,秋萎冬枯,百谷草木,丧于土上,元气潜隐,禀身于下,春气之节,至卦之和,元气悁躬于下,禀身于上,有识之灵,乃草木之栽,与元气相含,升降废兴,终而复始。”(大正藏卷三三,页一○)

此种“元气”概念之导入佛经译文,颇可注意。按汉代“气”的概念,可以作唯物主义理解,亦可作唯心主义理解,前者如王充,后者如正宗神学。汉魏经师采用“阴”这一译名,似与汉代神学“阴阳”之概念有关。我们且举如下材料以资对比:“性者生之质,命者人所禀受也。情者阴之数,精内附著,生流通也。情者魂之使,性者魄之主,情生于阴以计念,性生于阳以理契。”(孝经援神契)

“情生于阴,欲以时念也。性生于阳,以就理也,阳气者仁,阴气则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孝经钩命诀)

据此看来,汉儒以“阴”为人的精神中的消极因素,利、欲、贪,均系之,以“阳”为人的精神中的积极因素,仁、理、性均系之。在古佛经的传译中,“阴”的涵义已扩大为感觉思维,且取义于“出入无间,莫睹其形”,但同样是作人的精神中的消极因素。在这里,五阴、识神、元气,虽有异义而可旁通。又按春秋元命苞:“元者端也,气泉,无形以起,有形以分,窥之不见,听之不闻”,察微王经亦谓“识与元气,微妙难睹”,这种神秘化的“气”,在谶纬中又是与人的精神相感通的,乐动声仪说:“神守于心,游于目,穷于耳,往乎万里而至疾,故不得而不速,从胸臆之中而彻太极,控引无题,人神皆感,神明之感,音声相和。”据此,则纬书中所描述之心意,亦为通元气(太极)、达天地的神妙的精神而与佛家言心意之恍惚仿佛、出入无间者,可以旁通。元气、心意、识神等概念,在经文的传译中固可窥见其与中土本有概念相通款的消息。因此,佛经中,援引了“元气”的概念以释宇宙与四大,并以此与识神并提。

安世高一派的禅学理论,已如上述,其修练方法(数息禅观等)在安般守意经、阴持入经、佛说禅行三十七品经中亦有详细表述,这些表述充满着宗教的罪恶意识与戒律观念,如言守意即是不犯戒、不堕罪,守意是为了止恶等等,此处不作赘述,但须指出,数息之法,在形式上实可与中国道教之食气、吐纳、胎息等相比附。

我们且以后汉纪与范书西域传论中所说的佛教来和上述的教义作一比较。所谓“息意去欲,而欲归于无为”,“清心释累”等,当均指“安般守意”的禅法;所谓“练精神而不已,以至于无为而得为佛”,“所求在一体之内,而所明在视听之外”,“佛道神化”,当即指得安般行与进入四禅学之最高境界;至于“空有兼遣之宗”“以虚无为宗”,则当指“安般守意”之对立范畴的统一、神与道的合一、自我与宇宙的合一。此外,所谓“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精灵起灭,因报相寻”,在六度集经及阴持入经注中所在多有;所谓“宏阔胜大之言”,“好大不经,奇谲无已”,更是诸经所充斥;不待烦举。

与安世高康僧会一派的禅学系统并行的为支谶支谦一派的般若学系统。

他们所译出的重要经典为道行经、首楞严经、维摩诘经、大明度经等。道行经与大明度经是般若经最早的两种古译,其后般若学大盛,此经之各种异译本繁出,在罗什之前,即有如下几种:放光般若经(据朱士行所得梵本九十章译出)、光赞般若经与小品经(西晋竺法护译,光赞般若为放光大品之异译,小品经已佚)、摩诃般若波罗密道行经(晋惠帝时卫士度译)、般若经抄(即长安品,东晋昙摩蜱、竺念译)。因此,对般若经的这两种最早的古译,应加特别注意,一方面由此可以窥见汉魏时般若学的思想面貌,另一方面,亦可由此窥见晋宋之际般若学发展的渊源。

如果与安世高系统的“安般守意”的禅观相比较,则支谶支谦系统的“般若”“本无”之学,尤重虚无,尤重空有兼遣,前者欲从精神之修练,明心净意,以至于成佛,后者更着重心亦非有,佛亦如幻。这两派在兼遣的义理上固可相通,但他们所侧重的实不相同。道行般若经载有这样一段对白:“舍利弗谓须菩提:‘云何有心无心?’须菩提言:‘心亦不有,亦不无,亦不能得,亦不能知处。’舍利弗谓须菩提:‘何而心亦不有,亦不无,亦不能得,亦不能知处者,如是亦不有,亦不无;亦不有有心,亦不无无心。’须菩提言:‘亦不有有心,亦不无无心。’”(大正藏卷八,页四二五—四二六)

据此,般若学者视“心”为非有非无,即不能对“心”下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如把“心”列为判断对象,则必或为“有”,或为“无”,如是则非“心”之本然,因此,般若学者所侧重说明的不是“心”的微妙仿佛、出入无间,而是“心”之亦不有,亦不无。由此,佛亦不是作为肯定的对象,大明度经中说:“诸天子复问:‘乃至佛亦如幻如人乎?’曰:‘乃至灭度,亦如幻如人。’诸天子言:‘灭度亦复如幻如人乎?’曰:‘设使有法过于灭度者,亦复如幻如人矣。’善业(即须菩提)告诸天子:‘是幻是人,泥洹皆空,俱无所有。’”(大正藏卷八,页四八三)

这样,般若学所否定的乃是一切,如果说出“有”,那末这一“有”便该否定,如果说出“无”,那末这一“无”便该否定,如果说出“非有”,那末,这一“非有”便该否定,如果说出“非无”,那末,这一“非无”便该否定,这种绝对的否定,便是“俱无所有”。在这里,最高的范畴,如心、道、佛都在否定之列。这种无例外的否定,用佛学的术语来说,便是“离四句,绝百非”,下面这一段话,很能表见这一精神:“佛无所住,亦不在动摇不动摇处住,亦不不住,亦无无住,一切无是如如来住,当作是住,不当住不住,亦不当住无住,当作是住,学无所住矣。”(大明度经,大正藏卷八,页四八二)

甚至归根到底,“我”亦不可明,“道”亦不可知:“善业言:菩萨大士,不于始近,不于终近,亦不中近,色无际,道无际,痛想行识道俱无际,是故菩萨无近无得,无知无明,色,菩萨不知不明,不致不得,痛想行识亦如是,都一切,于一切,无知无明,无致无得,当为何菩萨说明度无极?尚不见菩萨,何用见明度无极?菩萨者但名耳,犹我为我,无可专著,我者空虚不可审明,我不可明,道何可知?如是诸法无有专着。”(同上,页四八一)

我们且以这一段重要的文句,结合其他文句以及经的古注来考察其中所表现的世界观。

在般若学中,“色”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是表征我们所指的物质世界的一个范畴,大明度经行品的注文中说:“地水火风谓之色。”“色”是无限的,其所以无限,乃是由于按它的本然来说,是空无,亦由于人的执着而才显现为“有”,因此,在上段所引经文的注中说:“色所以无边无极者,色之性本空故。”

紧接这一注释的经文便是:对于色与菩萨都是不可知、不可明、不可致、不可得的东西,因为它本来就是无,接下去的注文便是:“色与菩萨于是无有。”

因此,按照般若学看来,我们所指的物质世界是虚幻的、空无的。由此提出二个重要的论题,即“色”与“幻”无异,或色即是幻,幻即是色;不宁唯是,甚至我们所指的主观领域,亦同为虚幻。所谓“色、菩萨不知不明、不致不得,痛想行识亦如是”,这二个论题在般若经的下列文句是可以清楚地看到的。我们且把道行经与大明度经的两种译文兼引于下:“(佛言:)‘幻与色有异无?幻与痛痒思想生死识有异无?’须菩提报佛言:‘尔天中天,幻与色然异也,色是幻,幻是色,幻与痛痒思想生死识等无异。’佛言:‘云何须菩提,所想等不随法从五阴字菩萨?’须菩提言:‘如是,天中天,菩萨学欲作佛,为学幻耳,何以故?

幻者当持此所有,当如持五阴,幻如色,色六衰五阴如幻,痛痒思想生死识作是语,字六衰五阴。’”(道行经,大正藏卷八,页四二七)

“佛言:‘云何幻与色异乎?’‘不也,世尊。’‘幻与痛想行识为有异乎?’‘不也,世尊,色犹幻,痛想行识犹为幻。’‘云何善业,明是中想知立行五阴而为菩萨?’对曰:‘菩萨学如幻人,是中持如幻者即五阴,所以者何?如佛说识如幻,若此识六根亦然,何者?意幻为三界耳!如三界即六根,即五阴。’”(大明度经,大正藏卷八,页四八○)

据此看来,般若学之主旨即在于论证物质世界为虚妄,客观与主观俱为虚妄,色、三界、痛想行识、五阴、佛、道、俱为虚妄,一切皆是虚妄。于是佛与菩萨,皆是“名”而非实有,其至“名”亦不可得:“善业白佛言:‘吾以为菩萨者其不可见,名亦不可得。又所匡政,皆不可见、不可得者。当何为菩萨说法?如是世尊,所疑有著,吾与佛也。斯不可得,赀货费耗,皆非有得,但以名为菩萨,至于佛亦名也。

然不住不住,所以者何?名不可得,是故名者,非住非不住。’”(同上,页四七九)

由摒绝“有”、“无”而至否定佛为实有而至佛之名亦不可得,其最后所得的最高范畴,即为“本无”。大明度经本无品中说:“如法无所从生,为随教,是为本无。

无来原,亦无去迹,诸法本无,如来亦本无,……

一切皆本无,亦复无本无,等无异于真法中本无,诸法本无,无过去当来现在,如来亦尔,是为真本无。”(同上,页四九四)

又行品注文中论及“本空”说:“师云:一切人自然无有作者,是谓生死亦空,道法亦空,如空者无有从生死中来得佛者,佛空、法空,故无有出灭诸法者,一切人本空故,亦无有造作众生者也。”(同上,页四八一)

据此看来,真“本无”之涵义实为绝对意义的对“有”“无”的兼遣,而不是指“有”生于“无”的“无”。就当时贵无一派的玄学家讲来,“有”生于“无”,但这种“无中生有”之说,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没有的事实。般若学之“本无”,和“无中生有”不同,此派对此种“有”“无”都予以否定,视一切事物为“无本原”“亦无去迹”,“无过去当来现在”,无作者,无生灭,这种“无”乃是超绝时空的“无”,而不是显现于时空中的“无”。此处我们更须指出:“本无”还不仅是单纯对“有”“无”的否定,如果“本无”是对低一层次的“有”“无”的否定而为高一层次的“无”,则此“无”必仍与高一层次的“有”相对立,而仍具有相对性,但“本无”的涵义则并此相对性而排斥之,即所谓“一切皆本无,亦复无本无”,其意为:若寻求此“本无”,则“本无”亦不可得,即“本无”亦不过为一名,犹说佛为一名,而此名亦复不可得。

洞察这一“本无”的道理,即为“明度无极之行”,然其摒绝主观意识与客观世界言,又与“安般守意”之义相接近:大明度经中说:“以不取色,不取痛想行识,所以者何?色无彼受,痛想行识无有彼受,若此色无彼受为非色,痛想行识无有彼受为非识。明度之道,无有彼受,所以者何?吾受如取影无所得,是为明度无极之行也。”(大正藏卷八,页四七九)

又在另一处注文中说:“师云:观明度为不起色,故言不近也。”

“不取色”,即为摒绝客观世界,“不取痛想行识”,即为摒绝主观意识。这样的“色”、“识”就成为“非色”“非识”,其所以如此,以“色”“识”本空故。

由此可见,“不起色”与“安般”于义为近,“不取痛想行识”与“守意”亦可相通,只是提法有些不同:前者归结于“识”亦本无,后者偏于“意”有可守,“心”有可明。安世高康僧会一派的禅学,侧重精神之修练,侧重息意去欲、数息行观的宗教实践,而支谶支谦一派的般若学则侧重义解,侧重直探“本无”,于空有兼遣虽有甘义繁说,而于数息行观则不甚注意。因此,就佛学思想之本身而言,此派禅学接近于渐悟,而般若学则接近于顿悟,就其与中土学术思想相比较言,前者接近于道术,后者接近于玄学。

魏晋之世,玄学盛行,般若学亦随之而兴,成为佛学思想的主流。佛学与玄学的合流,也就于此时开始。唯心主义最后总是通向神学,而神学的教义总是凭借于唯心主义。

谢选骏指出:南北朝是依靠宗教来重组社会的时代,古代南北朝如此,现代南北朝亦然。佛教在古代南北朝的作用,在现代南北朝被基督教取代了——南朝中华民国的三民主义、北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产主义,都是基督教的变种。在这种意义上,马列主义也是一种宗教,用侯外庐等人的逻辑,那是凭借于唯心主义的——如此说来,历史唯物主义也是一种十分典型的唯心主义了,尽管那是一种没有灵魂的唯心主义。


第二节 玄学氛围中般若学的兴起



两晋的义学高僧,往往是清谈人物,他们的风姿、言论、行径、交游,无不习染着当时的时代气氛,在这一气氛中,使他们离开宗教的仪式远些,而接近于玄学中“玉柄麈尾”的仪式。

他们的风姿,正如下面的例子所形容的:帛法祖:“才思俊徹,敏朗绝伦,……研味方等,妙入幽微。”

帛尸梨密多罗:“天姿高朗,风神超迈,直尔对之,便卓出于物。”

僧伽提婆:“从容机警,善于谈笑。”

竺法雅:“风彩洒落,善于枢机。”

支孝龙:“少以风姿见重,加复神彩卓犖,高论适时。”

支遁:“幼有神理,聪明秀徹,初至京师,太原王濛甚重之曰:‘造微之功,不减辅嗣。’”(以上见高僧传)

不仅他们的风姿神彩绝类于执麈尾的谈客,而且他们的言谈所资,行径所由,亦复酷肖名流:帛法祖:“每至闲晨静夜,輒谈讲道德,于时西府初建,后乂甚盛,能言之士,咸服其远达。”

帛尸梨密多罗:“(周)顗遇害,密往省其孤,对坐作胡呗三契,梵响陵云,次诵咒数千言,声音高畅,颜容不变,既而挥涕收泪,神气自若,其哀乐废兴,皆此类也。”

支孝龙:“时或嘲之曰:‘大晋龙兴,天下为家,沙门何不全髮膚,去袈裟,释梵服,被绫罗?’龙曰:‘抱一以逍遥,唯寂以致诚,剪髮毁容,改服变形,彼谓我辱,我弃彼荣,故无心于贵而愈贵,无心于足而愈足矣。’其机辩适时,皆此类也。”(以上见高僧传)

竺叔兰:“性嗜酒,饮至五六斗方畅,尝大醉,醉卧于路傍,仍入河南郡门唤呼,吏录送河南狱,时河南尹乐广与宾客共酣已醉,谓兰曰:‘君侨客,何以学人饮酒?’叔兰曰:‘杜康酿酒,天下共饮,何问侨旧?’广又曰:‘饮酒可尔,何以狂乱乎?’答曰:‘民虽狂而不乱,犹府君虽醉而不狂。’广大笑。”(出三藏记集卷一三,竺叔兰传)

竺法深:“竺法深在简文坐,刘尹问道人何以游朱门?答曰:‘君自见其朱门,贫道如坐蓬户。’”

康法畅:“畅等常执麈尾行,每值名宾,清谈尽日。”

“庾元规谓畅曰:‘此麈尾何以常在?’畅曰:‘廉者不求,贪者不与,故得常在。’”

支遁:“支道林常养数匹马。或言道人畜马不韵,支曰:‘贫道重其神骏!’”

“支公好鹤,住剡东山,有人遗其双鹤,少时翅长欲飞,支意惜之,乃锻其翮,鹤轩翥不复能飞,乃反顾翅,垂头视之,如有懊丧意。

林曰:‘既有陵霄之姿,何肯为人作耳目近玩?’养令翮成,置使飞去。”“林公见东阳长山,曰:‘何其坦迤!’”

“支道林殷渊源俱在相王许。相王谓:‘二人可试交一言,而才性殆是渊源崤函之固,君其慎焉。’支初作,改辙远之,数四交,不觉入其玄中。相王抚肩笑曰:‘此自是胜场,安可争锋?’”僧意:“僧意在瓦官寺中,王苟子来与共语,便使其唱理。意谓王曰:‘圣人有情不?’王曰:‘无。’重问曰:‘圣人如柱邪?’王曰:‘如筹筭,虽无情,运之者有情。’僧意云:‘谁运圣人邪?’苟子不答而去。”

道壹:“道壹道人好整饰言辞,从都下还东山,经吴中,已而会雪下,未甚寒,诸道人问在道所经,壹公曰:‘风霜固所不论,乃先集其惨淡,郊邑正自飘瞥,林岫便已皓然!’”(以上见世说新语)

这些言谈、行径,无疑是“才思儶彻”、“风神超迈”、“风彩洒落”等等的绝好注脚。在这里,我们所看到的不是汉末的带方士气的高僧,也不是如后世的虔诚佛教徒,而是典型的魏晋名流人物。

由此看来,当时名僧与名士在风姿、言谈、行径上都如出一辙,因此,他们往往披襟致契,结为知音之交,如:康僧渊:“初过江,未有知者,恒周旋市肆,乞索以自营,勿往殷渊源许,值盛有宾客,殷使坐,麤与寒温,遂及义理,语言辞旨,曾无愧色,领略麤举,一往参诣,由是知之。”(世说新语)

帛尸梨密多罗:“晋永嘉中,始到中国,值乱,仍过江,止建初寺,丞相王导一见而奇之,以为吾之徒也,由是名显。太尉庾元规、光禄周伯仁,太常谢幼兴,廷尉桓茂伦,皆一代名士,见之终日累叹,披襟致契。”

支孝龙:“陈留阮瞻、颖川庾凯,并结知音之友,世人呼为‘八达’。”支遁:“王洽、刘恢、殷浩、许询、郗超、孙绰、桓彦表、王敬仁、何次道、王文度、谢长遐、袁彦伯等,并一代名流,皆著尘外之狎。”

(以上见高僧传)

孙绰更以竹林七贤拟配七僧:以法护配山巨源,以帛法祖配嵇康,以法乘配王浚冲,以竺道潜配刘伯伦,以支遁配向子期,以于法兰配阮嗣宗,以于道邃配阮咸。他说:“护公德居物宗,巨源位登论道,二公风德高远,足为流辈矣。”(高僧传卷一,昙摩罗刹传)

“帛祖舋起于管蕃,中散祸作于钟会,二贤并以后迈之气,昧其图身之虑,栖心事外,轻世招患,殆不异也。”(同上,帛远传)

“法乘安丰,少有机悟之鉴,虽道俗殊操,阡陌可以相准。”(同上卷四法乘传)

“索索虚衿,翳翳闲冲,谁其体之,在我刘公,谈能雕饰,照足开蒙,怀抱之内,豁尔每融。”(同上,竺道潜传)

“支遁向秀,雅尚庄老,二子异时,风好玄同矣。”(同上,支遁传)

“兰公遗身高尚妙迹,殆至人之流,阮步兵傲独不群,亦兰之俦也。”(同上,于法兰传)

“孙绰以邃比阮咸,或曰:咸有累骑之讥,邃有清冷之誉,何得为匹?孙绰曰:虽迹有窪隆,高风一也。”(同上,于道邃传)

这种看法,在当时是具有代表性的,它表明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名僧与名士乃是同一类型的人物。

我们再来看他们的学问修养:帛法祖:“世俗坟索,多所该贯。”

竺道潜:“优游讲席,三十余载,或畅方等,或释老庄,投身北面者,莫不内外兼洽。”

竺法雅:“外典佛经,遞互讲说。”

“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

慧远:“少为诸生,博综六经,尤善庄老。……年二十四,便就讲说,尝有客听讲,难实相义,往复移时,弥增疑昧。远乃引庄子义为连类,于惑者晓然。”(以上见高僧传)

支遁:“庄子逍遥篇旧是难处,诸名贤所可钻味而不能拔理于郭向之外。支道林在白马寺中将冯太常共语,因及逍遥,支卓然标新理于二家之表,立异义于众贤之外,皆是诸名贤寻味之所不得,后遂用支理。”“支语王(少逸)曰:‘君未可去,贫道与君小语’,因论庄子逍遥游,支作数千言,才藻新奇,花烂映发,王遂披襟解带,留连不能已。”(以上见世说新语)

显然,他们都能贯综内典外书,而且一般都具有颇高的玄学修养,支道林甚至成为庄学的权威。另一方面,他们又多半是般若学者,如支孝龙“常披味小品,以为心要,叔兰译出放光,龙披阅旬日,便就开讲。”支道林曾钻研大小品,作对比要妙。竺法雅、慧远、道壹等皆治般若学。由此看来,在两晋之世,不仅名僧与名士同类,而且般若之学更以玄学来缘饰。如果说般若学是引老庄外典为连类以释佛理,同时也可以说玄学是借般若方等以畅胜理。

在这里,我们自不当停留于名僧名士的风尚玄同的论述,更重要的在于探究当时佛理与玄学之间的理论联系。对于这一问题的探究,我们首先要考察当时般若学的分派及其原因。

由于对般若“本无”的理解不同与持义歧异,当时出现了三大般若学派,即本无派、即色派、心无派。安澄中论疏记引梁释宝唱续法论说:“宋释昙济作六家七宗论,论有六家,分成七宗,一本无宗,二本无异宗,三即色宗,四心无宗,五识含宗,六幻化宗,七缘会宗。今此言六家者,于七宗中除本无异宗也。”(大正藏卷六五,页九三)

当时般若学理论为什么会发生歧异呢?首先,这是由于早期般若经的译理未尽,义多暧昧。

前面已经提到:晋以前般若经的古译有二种:一为汉末支谶所译的道行般若经,一为吴支谦所译的明度无极经。应该说,这些传译遇到了在翻译初期所必然遇到的困难。僧祐在出三藏记集中曾说:“佛之著教,真人发起,大行于外国,有自来矣。延及此土,当汉之末世,晋之盛德也。然方言殊音,文质从异,译梵为晋,出非一人,或善梵而质晋,或善晋而未备梵,众经浩然,难以折中。”(新集安公注经及杂经志录第四)

这是佛经早期传译的普遍情况。般若经的古译同样是有不少问题的,同样由于方言殊音、文质从异而难以折中。对支谶的道行经,晋宋时人论述说:“佛泥曰(洹)后,外国高士,抄九十章,为道行品,桓灵之世,朔佛诣京师,译为汉文,因本顺旨,转晋如己,敬顺圣言,了不加饰也。然经既抄撮,合成章指,音殊俗异,译人口传,自非三达,胡能一一得本缘故乎?由是道行颇有首尾隐者,古贤论之,往往有滞,仕行耻此,寻求其本,到于阗乃得,送诣仓垣,出为放光品。”(道安道行经序,见出三藏记集卷七)

“初天竺朔佛以汉灵帝时出道行经,译人口传或不领,辄抄撮而过,故意义首尾颇有格碍,士行尝于洛阳讲小品,往往不通,每叹此经大乘之要,而译理不尽,誓志捐身,远求大品。”(僧祐朱七行传,见出三藏记集卷一三)

可见道行经的译本,不仅译理不尽,而且其中还有许多疏脱而致首尾格碍。支谦的大明度无极经为道行般若经的再译。这位“博览经籍,莫不究练,世间艺术,多所综习”(出三藏记集卷十三支谦传)的高僧在翻译时表现了擅长文辞的才华,支愍度说他“才学深彻,内外备通,以季世尚文,时好简略,故其出经颇从文丽,然其属辞析理,文而不越,约而义显,真可谓深入者也”(合首楞严经记,见出三藏记集卷七),然而,他的译文同样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般若学者道安便说他是“斫凿之巧者也,巧则巧矣,惧窍成而混沌终矣。”(般若抄序,同上,卷八)

这两种古译都不能令人满意,于是有朱士行的西行求法。以后,般若经的各种译本增多了,但其真正的义谛仍在辛勤的探索中:或由“格义”,或由“合本”。“格义”是以经中事数配拟外书,为生解之例,“合本”是比观各种异本之同异,以寻求义旨所在。般若学派分为六家七宗的时代正是这一译理不尽而须从多方面探索的时代,僧睿在毗摩罗诘提经义疏序中说:“自慧风东扇,法言流咏已来,虽日讲肄,格义迂而乖本,六家偏而不即。”(出三藏记集卷八)可见,对般若义理的理解,在当时虽经辛勤的探求而仍偏而不即。因此,我们认为,般若学各派分歧的客观条件之一,便是汉魏以来译经未臻完备,经义不够明确,当般若经的研究有进一步展开时,分歧的意见便产生了。

股若经译本的粗率与暖昧,概念传译上的比附与不确切,固然造成研究上的困难,但另一方面,也大大地便利了玄学与佛学思想的合流,这种暖昧性与不确切性对各种自由比附与任意发挥洞开了广阔的门路。

当然,我们还不能把六家七宗的般若学派的出现完全归之于译理未尽的客观条件,这一客观条件虽提供了对般若义理有各种解释的可能,但这些解释也必有其所依据的出发点。因此,我们所要注意的是:这些般若学者是从哪些角度去理解,以致得出分歧的看法。这一问题,便不是从般若经译本本身的暧昧性与不确切性中所能得到解释的。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归根到底,乃是玄学的问题。晋宋的义学僧徒,如前面所说,往往是清谈人物,他们熟悉外典,通习老庄。他们实陈上是以玄学作为理解般若学的钥匙,而且当般若学的本义还封锁于暧昧性与不确切性的迷雾中时,他们除了用玄学作为辨别方向的指示器外,实在也没有更可靠的、更有效的办法。这样,他们的出发点便是玄学的,因而当时玄学中论点的分歧也必然反映到他们对般若学的研究中来。我们甚至可以说:当时般若学各派的分歧,本质上乃是玄学各派的分歧。

般若学各派的分歧,既可理解为玄学各派的分歧,因而般若学的繁兴也可理解为魏晋玄学的进一步发展及其思维形式的延长。这样,六家七宗时代的般若学不仅对中国思想史的发展有所影响,而且直接构成为中国思想发展史大圈里的一小圈。如列宁所说,“每一种思想——整个人类思想发展的大圆圈(螺旋)上的一个圆圈。”(哲学笔记,二四九页)

在这里,我们还须作进一步的说明。自王何的天人之学的路到向郭的庄学义注,玄学的发展几乎已达到它所能达到的饱和的程度,支道林讲释逍遥篇的轶事暗示我们:在当时,诸名贤已不能拔理于郭向之外,要超过郭向是很困难的;就在这时,玄学的发展从般若学中取得了新的启示。史称支道林由于有般若学的修养,卓然标新理于向郭二家之表,立异义于众贤之外,他竟获得了如此的成功,以致他如在世说新语中所表述的,扮演了重要的玄学家的角色。我们从这里所看到的是:般若学扩大了玄学的领域,加浓了玄学的内容。因此,玄学的发展促成了般若学的繁荣,并且通过二者的合流,般若学最后成为玄学的支柱。

般若学在中国流传的社会根源胚胎于玄学的社会根源。这一时代的般若学,其本身也不过是历史必然的产物,当它的使命不自觉地完成时,它便仓促地退出了历史舞台。自罗什以后,经典的传译完备起来了,佛学的暖昧性开始消散了,“格义”与“合本”的研究方法成为没有必要的了,印度哲学本身的派别——特别是龙树的中观哲学,被介绍进来了,这时,六家七宗便告结束,而由僧肇出来作了批判性的总结。

以下我们来考察般若学六家七宗的论点。

本无派的代表人物是道安。他的一生经历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师事佛图澄,与法和、法汰、法雅、法进等同学;第二个阶段是在河北教学,钻研安世高系统的禅学经籍,注阴持入经十二门经、道地经,并讲说般若;第三个阶段是钻研般若学;第四个阶段是以译经为主,兼讲般若(参看汤用彤著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八、九章)。

祐录中载有道安所作的安般注序、阴持入经序、人本欲生经序、了本生死经序、十二门经序、大十二门经序,这些序文有的是第二阶段的作品,有的年代不明,但从内容看来,都是用同一种观点来诠释禅观。祐录中又载有道安所作的道行经序与合放光光赞略解,其持论与上述的经序稍异,因此,我们认为,道安的思想是发展的,结合他所经历的各阶段来说,他似由禅观而转入般若学。他的早期的禅学思想与后期的般若学思想虽有紧密的联结,但必须加以分别地探讨。

道安的早期禅学思想,主要是以王何玄学而解释世高系统的禅学,这里分几方面来论证:(一)王弼学说中的一个重要论点是:从静制动,以一御万,以简济众。例如他说:“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能制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周易略例明彖)从这一玄学论点去理解安世高系统的禅学,则“安般守意”便是以静制动,以一御万,以简济众。世界是变化的、是万象森罗的,然而得安般行者却因了心的直观,可从和全宇宙合一。因此,道安认为,息心去欲的修练可以达到玄学家所提出的这一最高境地,他说:“寄思故有六阶之差,寓骸故有四级之别,阶差者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级别者忘之又忘之,以至于无欲也。无为,故无形而不因;无欲,故无事而不适。无形而不因,故能开物,无事而不适,故能成务。成务者即万有,而自彼开物者,使天下兼忘我也,彼我双废者,守于唯守也。……夫执寂以御有,崇本以动末,有何难也?”(安般注序,出三藏记集卷六)

这里用的几乎都是儒道合派的玄学概念,其中最可注意的则是“执寂以御有,祟本以动末”的命题,他对这一命题又从另一角度发挥说:“不滞者,虽游空无识,泊然永寿,莫足碍之,之谓真也。何者?

执古以御有,心妙以了识,虽群居犹刍灵,泥洹犹如幻,岂多制形而重无色哉!”(大十二门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六)

显然,与“御有”的“有”相对称的“执寂”或“执古”的“寂”或“古”正是“本无”。

(二)何晏曾说:“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夏侯太初是也。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司马子元是也,唯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吾闻其语,未见其人”(魏志卷九何晏传注引魏氏春秋),其所引为易系辞传文。道安认为,开物成务,可以由执寂御有的安般守意而得,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亦可以由“成四谛”而致,他说:“以慧断知,入三部者,成四谛也,十二因缘讫净法部者,成四信也。其为行也,唯神矣,故不言而成,唯妙矣,故不行而至。”(隐持入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六)

这样,他从王何的易理解释禅学,复从禅学解答了何晏所企望达到的玄学境地。道安由此发挥玄学说:“四谛所鉴,鉴乎九止,八解所正,正乎八邪,邪正则无往而不‘恬’,止鉴则无往而不‘愉’(按以上二句为庄子语义)。无往而不愉,故能洞照‘傍通’(按引易传文),无往而不恬,故能‘神变应会’。神变应会,则不疾而速,洞照傍通,则不言而化。不言而化,‘故无弃人’,不疾而速,‘故无遗物’(按引道德经文),物之不遗,人之不弃,斯禅智之由也。”(人本欲生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六)

这里,除了插入若干佛学术语外,通段都是三玄的论题,可以看出,道安所主张的禅智途径虽为玄学家所无而为安世高系统的译经中所固有,但问题的提出与最终的归结处,则为玄学佛学所共具。

(三)王弼在论语注中释“志于道”说:“道者,无之称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是道不可体,但念慕之而已”(刑昺论语正义引),何晏无名论中说:“夫道者唯无所有者也,自天地以来,皆有所有矣。然犹谓之道者,以其复用无所有也”(列子仲尼篇注)。道安亦谓:“其为像也,含弘静泊,绵绵若存,寂寥无言,辩之者几矣,怳忽无行求矣。漭乎其难测,圣人有以见因华可以成实,睹末可以达本,乃为布不言之教。陈无辙之轨。”(道地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十)综观以上所述,道安此处所循的实为王何的天人之学的途径,在与世高系统的禅学相融合的“本无”观念中,尚未足表见他的后期论点。

在道行经序中,我们可以看到,道安发展了他原来的论点,他说:“大哉智度,万圣资通,咸宗以成也。地合日照,无法不周,不恃不处,累彼有名,既外有名,亦病无形,两忘玄莫,块然无主,此智之纪也。夫永寿莫美乎上■,而齐之殇子,神伟莫美于凌虚,而同之涓滞,至德莫大乎真人,而比之朽种,高妙莫大乎世雄,而喻之幻梦,由此论之,亮为众圣宗矣。何者?执道御有,卑高有差,此有为之域耳,非据真如游法性冥然无名也。”(出三藏记集卷七)

在这里,他已把“执道御有”贬低为“有为之域”,并进而追求“据真如游法性”的更高的义谛了,他在合放光光赞略节序中解释“如”与“真际”说:“等道有三义焉:法身也,如也,真际也。故其为经也,以如为首,以法身为宗也。如者尔也,本末等尔,无能令不尔也。佛之兴灭,绵绵常存,悠然无寄,如日如也。法身者,一也,常净也,有无均净,末始有名,故于戒则无戒无犯,在定则无定无乱,处智则无智无愚,泯尔都忘,二三尽息,皎然不缁,故曰净也,常道也。真际者,无所著也,泊然不动,湛尔玄齐,无为也,无不为也,万法有为而此法渊默,故曰,无所有者,是法之真也。”(同上)

据此看来,道安早期持论,主张执寂御有崇本动末,似以本无与末有相对立,而至此则重本末对立之消解,故以“无所有”为“真”;以“本末等尔”为“如”,以“有无均净”为“法身”,以“无所著”为“真际”。然而道安的思想既由禅观之学以达般若之理,因此他仍然保留了“本无”的空寂之义,仍然执着“无所著”,而断言此“无”为“泊然不动,湛尔玄齐”。这就是他的“本无”义。

了解了以上的两方面,我们可以取后人论道安本无义的材料加以按证:“一者释道安明本无义,谓无在万化之前,空为众形之始,夫人之所滞,滞在未(末)有,若诧(宅)心本无,则异想便息。……详此意,安公明本无者,一切诸法,本性空寂,故云本无。”(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释道安本无论云:如来兴世,以本无弘教,故方等众经,皆明五阴本无。本无之论,由来尚矣,谓无在元化之前,空为众形之始,夫人之所滞,滞在未(末)有,若诧(宅)心本无即异想便息。”(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二)

“(昙济)著七宗论,第一本无主宗曰:如来兴世,以本无弘教,故方等深经,皆备明五阴本无,本无之论,由来尚矣。何者?夫冥造之前,廓然而已,至于元气陶化,则群像禀形,形虽资化,权化之本,则出于自然,自然自尔,岂有造之者哉。由此而言,无在元化之前,空为众形之始,故谓本无,非谓虚豁之中,能生万有也。夫人之所滞,滞在未(末)有,宅心本无,则斯累豁矣,夫祟本可从息末者,盖此之谓也。”(名僧传抄昙济传引)

“弥天释道安法师本无论云:明本无者,称如来兴世,以本无弘教,故方等深经,皆云五阴本无,本无之论,由来尚矣,须得彼养,为是本无,明如来兴世,亦以本无化物,若能苟解本无,即异想息矣,但不能悟诸法本来是无,所以名本无为真,末有为俗耳。”(慧达肇论疏)综观这四段材料,可以看出,道安的本无义仍带有浓厚的禅观色彩。第一,他主张宅心本无,以息异想,主张崇本从息末,由此所表现的由禅观而至般若的思维发展途径,实可归结为:由“执寂以御有”而至执寂息有,即“末”“有”既息,便无可“御”,“御”便是有为之域;由“崇本以动末”而至“崇本息末”,即“末”“有”既息,便无可动,“动”便是有为之域。至此,异想已空,此心亦寂,主客泯灭,而归于“渊默”。但“寂”仍可执,“本”仍可崇,这就显露出禅观的本色。第二,按照禅学的持论,外物由心意起,异想息时,外物亦归虚无,这时只剩下一个绝对意义的没有任何感知的空寂常住的“心”,这样的“心”也就是“本无”,道安保留了这一理论。因此,他所谓“崇本息末”的涵义是:一方面,“心”的活动内容抽空了,另一方面,物的内容也抽空了,这样便是“本末等尔”,也是“有无均净”,剩下的是主客二界泯灭后的绝对的空寂的“本无”,这一“本无”实际上就成为所谓“心”的本然,即“泊然不动,湛尔玄齐”的“渊默”的“心”。据此,道安的主张,主要在于空外物,在于息异想而不空心神之本然。第三,外物与异想之所以可空,因其本性空寂故,即所谓“一切诸法,本性空寂”,“无在元化之前,空为众形之始”。

综观以上所论,道安的本无义是禅智与般若义理交融的烦琐的玄学,这种交融还不是一种糅合,而是从禅观解般若、复从般若推演禅观的二重迁化。如果他的禅观途径可联系于王何的天人之学的途径,那么,般若学之持义亦未始不是遁此途径而直探“本无”的进一步玄想。

本无派的异宗,为琛法师。

“琛法师云:本无者,未有色法,先有于无,故从无出有,即无在有先,有在无后,故称本无。”(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二谛搜玄论十三宗中本无异宗,其制论云:‘夫无者何也?壑然无形,而万物由之而生者也,有虽可生,而无能生万物,故佛答梵志,四大从空生也。’山门玄义第五卷,二谛章下云,复有竺法深即云:诸法本无,壑然无形,为第一义谛,所生万物,名为世谛,故佛答梵志,四大从空而生。”(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三)

就以上引文而论,本无异宗似执着有无之先后,形而上学地认为无能生有,有生于无。但其持论无可详考,这里不作论述。

与本无派持义相对立的是心无派。据陈寅恪的考证,心无义的创始者为支慜度(支慜度学说考),此派人物有竺法蕴、道桓、桓玄、刘遗民。我们且把有关史料引证如下:“心无者,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僧肇肇论,大正藏,卷四五,页一五二)

“无心万物,万物未尝无,谓经中言空者,但于物上不起执心,故言其空,然物是有,不曾无也。”(元康肇论疏,同上,页一七一)

“温法师用心无义。心无者,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此释意云:经中说诸法空者,欲令心体虚妄不执,故言无耳。不空外物,即万物之境不空。”(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山门玄义第五云:第一释僧温,著心无二谛论云:有,有形也,无,无像也,有形不可无,无像不可有,而经称色无者,但内止其心,不空外色。……二谛搜玄论云:晋竺法温,为释法琛法师之弟子也,其制心无论云:夫有,有形者也,无,无像者也。然则有象不可谓无,无形不可谓无(当作“有”)是故有为实有,色为真色,经所谓色为空者,但内止其心,不滞外色,外色不存,余情之内,非无如何?岂谓廓然无形而为无色乎?”(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四)

据此看来,心无派持论的要旨有二:(一)有形之外物为“有”,而不是“无”,而且不可能使之“无”,即“万物未尝无”,“有形不可无”。“有为实有,色为真色”,(二)所谓“无心”乃是指“心”不执着于外物,即“无心于万物”,“但于物上不起执心”,“内止其心”,由此而言,心无派实以心物皆为“有”,心“无”之无,只是“止”其心,“不滞”于色。由这一观点去理解,则经中所言之空无,只是“欲令心体虚妄不执”的一种假设或一种人为的心理状态,而非外物的实际情况。就止心而言,心无宗与本无宗无异,其不同处在于:前者认为心止不滞于物时,物仍是有,而后者则认为心止时物便是无。对于外物的“有”“无”的论断分歧,自是哲学上的严重的分歧,故本无和心无二派实处于对立地位。但就心无派不执着于物而言,又是因了和玄学合流,而与本无宗具有时代相同的色彩。

在这里,我们应该指出:心无派的持义似受了玄学中的“崇有”观点的影响。自王何贵无以至裴頠崇有,玄学中实有反对虚无的一派,崇有论中说:“夫至无者无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自生而必体‘有’,则‘有’遗而生亏矣,生以‘有’为己分,则虚无是‘有’之所谓遗者也,故养既化之有,非无用之所能全也,理所有之众,非无为之所能循也。”(晋书卷三五)

这是反对无能体有,无能生有,而主张体有者为有,生有者为有。就崇有而言,与心无派的主旨相同,就具体论证言,则因心无派的论著今已全佚,无可按证。裴頠又说:“老子以无为静,而旨在全有”,心无派亦谓经中说诸法空,而外物未尝无,其口吻亦相类似。

因此,我们认为,心无派很可能是玄学中祟有一派在般若学派的代表,因文献不足,此处不能下论断。至于崇有是否即为唯物主义倾向,我们也因文献不足而不强作断案。

即色派的代表人物是支道林、于法开、道壹、于道邃,他们代表即色、识含、幻化、缘会等四宗。

支道林的即色义,乃是玄学与般若学的综合,其持论实出于向郭庄注之学而融会般若色空同异之义,因而又标新理于向郭之表。

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向郭庄注为王何贵无与裴頠崇有的综合:以“所以迹”为“无迹”,取贵无义,但又谓,“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自生耳!”,则又取裴頠“夫至无者无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之义。崇有论与向郭义的联系在般若学中也反映为心无义与即色义之间的联系:心无义主无心于万物,即色义主“无物于物,故能齐于物”;其于物皆不作绝对之本无观;另一方面,贵无义与向郭义的联系在般若学中又反映为本无义与即色义之间的联系;本无义主崇本息末,即色义亦主“尽群灵之本无”,且以本无宗之“本无”义为未尽。支道林的“色即为空,色复异空”的本义正是“本无”宗的贵无义和“心无”宗的崇有义的综合发展,在形式上和向郭同其玄学的途径,但在内容上却有区别。

在第六章中,我们已详细论证向秀论“所迹”与“所以迹”的义旨,“所迹”是属于现象界,“所以迹”是属于本体界,“所迹”是可以作为对象的,“所以迹”则是对象之所以成为对象的自身的条件或根据,即“物性”。支道林持义即由“所迹”与“所以迹”的玄学概念的剖析出发,进而达到对“所迹”与“所以迹”的两忘。他在大小品对比要钞中说:“理冥则言废,忘觉则智全,若存无以求寂,希智以忘心,智不足以尽无,寂不足以冥神,何则?故有存于所存,有无于所无。存乎存者,非其存也,希乎无者,非其无也,何则?徒知‘无’之为‘无’,莫知所以无,知存之为存,莫知所以存,希无以忘无,故非无之所无,寄存以忘存,故非存之所存。莫若遗其所以无。忘其所以存,则无存于所存;遗其所以无,则忘无于所无。忘无故妙存,妙存故尽无,尽无则忘玄,忘玄故无心,然后二迹无寄,无有冥尽,是以诸佛因般若之无始,明万物之自然。”(出三藏记集卷八)

我们且对这一段话略作辨析:支道林反对“存无以求寂,希智以忘心”,而认为“寂不足以冥神”,似针对本无宗的“执寂”而发,他贬斥徒“知存之为存,莫知所以存”,则似针对“心无”宗的不空外物而发。支道林自己的看法是:按照“所迹”与“所以迹”的范畴来划分,则“有”“无”可归结为“所无”、“所存”与“所以无”、“所以存”,如果就“所存”、“所无”以论“有”“无”,则始终陷于“所”的范畴即现象界的范畴,而永远达不到“所以”的范畴即本体界的范畴。因为“所以”的范畴并不存在于“所”的范畴中,因此,他反对“有存于所存,有无于所无”,这样的“有”“无”都是“所”的范畴内的“有”“无”。但他认为,不是要把握“所以”范畴内的“有”“无”(即“所以有”与“所以无”),而应该对“所迹”与“所以迹”的范畴都遗去,即所谓“二迹无寄”。

在这里,我们所要探索的有二个问题,第一,支道林既斥“徒知无之为无,莫知所以无,知存之为存,莫知所以存”,那末,他所说的“所以无”、“所以存”究竟是什么?第二,他所说的“莫若遗其所以无,忘其所以存”,而达到“二迹无寄,无有冥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第一个问题,也是最主要的问题,是在他的即色义中回答的,由于直接的文献已经丧失,我们只能把后人所论的有关材料揭出如下:“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也。”(僧肇肇论,大正藏卷四五,页一五二。元康肇论疏释此段云:“今寻林法师即色论,无有此语,然林法师集别有妙观章云:‘夫色之性也,不自有色,色不自色,虽色而空’,今之所引,正此引文也。”又世说新语文学注云:“支道林集妙观章云:‘夫色之性也,不自有色,色不自有,虽色而空,故曰:色即为空,色复异空。’”)

“东晋支道林作即色游玄论,……彼谓青黄等相,非色自能,人名为青黄等,心若不计,青黄等皆空,以释经中色即是空。”(文才肇论新疏,大正藏卷四五,页二○九)

“支道林著即色游玄论,明即色是空,故言即色游玄论,此犹是不坏假名,而说实相,与安师本性空故无异也。”(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山门玄义第五卷云:第八,支道林著即色游玄论云:夫色之性,色不自色,不自,虽色而空,知不自知,虽知而寂。彼意明:色心法空名真,一切不无空色心是俗也。述义云:其制即色论云:吾以为即色是空,非色减空,斯言矣,何者?夫色之性,不自有色,色不自有,虽色而空,知不自知,虽知恒寂。然寻其意,同不真空,正以因缘之色,从缘而有,非自有故,即名为空,不待推寻破坏方空,即言夫色之性不自有色,色不自有,虽色而空,然不偏言无自性边,故知即同于不真空也。”(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四)

这几段引文,内容复出,归结其意,不外下列几点:(一)色之性不自色,故色即是空。色之性既不自色,则因何而呈色相?此问题之回答无可详征,但可从二方面推测,一是因心起色,故说:“青黄等相,非色自能,心若不计,青黄等皆空”,即心计之则有色,心不计则无色。二是因因缘而起色,故说“从缘而有,非自有故”。应该指出:支道林是否主因缘说,未有明文可征,从缘而有之说,或为安澄之推测。

(二)色复异空。这一命题在现存材料中无史实可以详征,但窥其意,支道林似以心计起色,就此所起之色而论,此色为“色”“有”,而不是“空”“无”。

“色不自色”的涵义中固包含另一涵义,即在非“不计色”的前提下可以色“色”。色不自色是一回事,而心计之而色色又是另一回事,就前者而言,色即为空,就后者而言,色复异空。

在这里,“色不自色”的命题已超越了向郭的玄学藩篱,我们知道,向郭认为“明物物者无物,而物自物耳,物自物耳,故冥也。”(知北游注)“物自物”即非“物不自物”,其义与“色不自色”异。正因为支道林认为“色不自色”,他就必须保留“心”“神”。

复次,既然色不自色,则与色相对立的“无”亦不是自无,大小品对比要钞中即有一段诠明此意:“夫无也者,岂能无哉?无不能自无,理亦不能为理,理不能为理,则理非理矣,无不能自无,则无非无矣。”

因此,支道林的即色义实包含另一命题,即:夫无之性也,不自有无,无不自然,虽无而色,故曰:空即是色,空复异色。色的成立是有条件的,离开了“心计色”这一色之所以色的条件,则色为空,同样“无”的成立亦是有条件的,离开心不计色这一无之为无的条件,则无即为色。

支道林的即色义与道安的本无义在对“有”“无”“色”“空”的实践态度上是大有歧异的。道安一派是要崇本息末,宅心本无,而支道林一派却是兼遗本末,使“二迹无寄,无有冥尽”,前者是去现象界而住本体界,而后者则是宅心于本体界与现象界的冥合。这一问题,便是我们所要探求的第二个问题。

我们且看支道林所说的“至人”的理想人格:“夫逍遥者,明至人之心也,庄生建言大道,而寄指鹏鷃,鹏以营生之路旷,故失适于体外,鷃以在近而笑远,有矜伐于心内。至人乘天正而高兴,游无穷于放浪,物物而不物于物,则遥然不我得,玄感不为,不疾而速,则逍然靡不适,此所以为逍遥也。若夫有欲,当其所足,足于所足,快然有似天真,犹饥者一饱,渴者一盈,岂忘蒸尝于糗粮,绝觞爵于醪醴哉!苟非自足,岂所以逍遥乎?”(逍遥游论,世说新语文学篇注引)

“夫至人也,览通群妙,凝神玄冥,灵虚响应,感通无方,建同德以接化,设玄教以悟神,述往迹以搜滞,演成规以启源,或因变以求通,事济而化息,适任以全分,分足则教废,故理非乎变,变非乎理,教非乎体,体非乎教,故千变万化,莫非理外,神何动者,以之不动,故应变无穷。”(大小品对比要钞序)

“夫以万声钟响,响一以持之,万物感圣,圣亦寂以应之。”(同上)

这样的“至人”之“心”,一方面是寂然不动,一方面又是应变无穷,它不必空万物,而可以随万物而迁化,“物物而不物于物”,正是色色而不滞于色。色不能自色,物不能自物,至人之心正可以色色,也可以物物。当“心”与“物”相应而动、无有执滞时,这种“动”也就是“寂”,也就是“冥”。因此,支道林主张,“寂”不必也不可能离开了“动”来求得,“无”不必也不可能离开了“有”而求得。这样的“寂”只能“应”,而至人便是“寂以应之”。这样的至人更玄化了向郭的冥于内而游于外的至人,故又说:“夫至人也,览通群妙,凝神玄冥,灵虚响应,感通无方”。

支道林既说到寂以应变,因此,他也必然有较明确的体用观念,即以“寂”为体,而“应变”则为体之用。在大小品对比要钞序中说:“耶赖其至无,故能为用”,又说:“至理冥壑,归乎无为,无名无始,道之体也。”

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道安的本无义是要通过把握“心”的虚寂而把握万有的本无,支道林的即色义是要通过感应万有而达到“心”的虚寂。郗超奉法要中说:“夫空者,忘怀之称,非府宅之谓也。无诚无矣,存无则滞封,有诚有矣,两忘则玄解;然则有无由乎方寸,而无系乎外物。虽陈于事用,感绝则理冥,岂灭有而后无,偕损以至尽哉!”这段话很能表见支道林的即色义。“灭有而后无,偕损以至尽”乃是道安本无派的行径,“无诚无,有诚有,两忘则玄解”,则是支道林即色派的行径,二者对本无的实践态度,固有歧异。

支道林的即色义是以“色不自有,虽色而空”为主旨。色不自有,则色因何而有的问题,便需要解答,这一问题的解答,在支道林似为“心计”,在于法开为“识含”,在道壹为“幻化”,在于道邃为“缘会”。这四种解答,主旨皆在说明色不自有、色因何而有的问题。因此,这四家可以归结为即色一派。今列举有关材料于下,以资比观:识含:“三界为长夜之宅,心识为大梦之主,今之所见群有,皆于梦中所见,其于大梦既觉,长夜获晓,即倒惑识灭,三界都空,是时无所从生,而靡所不生。”(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山门玄义第五云:第四于法开著惑识二谛论云:三界为长夜之宅,心识为大梦之主,若觉三界本空,惑识斯尽,位登十地。今谓其以惑所睹为俗,觉时都空为真。”(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四)

幻化:“壹法师云:世谛之法,皆如幻化,是故经云,从本已来,未始有也。”(吉藏中观论疏,大正藏卷四二,页二九)

“玄义云:第一释道壹著神二谛论云:一切诸法,皆同幻化,同幻化故名为世谛,心神犹真不空,是第一义,若神复空,教何所施,谁修道?隔凡成圣,故知神不空。”(安澄中论疏记,大正藏卷六五,页九五)

缘会:“玄义云:第七,于道邃著缘会二谛论云:缘会故有是俗,推拆无是真。譬如土木合为舍,舍无前体,有名无实,故佛告罗陀,坏灭色相,无所见。”(同上)又宗少义答何承天书中说:“夫色不自色,虽色而空,缘合而有,本自无有,皆如幻之所作,梦之所见,虽有非有,将来未至,过去已灭,现在不住,又无定有。”(弘明集)其持论似为即色各派之综合。

根据以上的论述,晋时般若学六家七宗的主要派别的持论,皆与玄学合流:道安的本无义,是王何贵无的玄学在般若学中的理论延长,支慜度的心无义是裴頠祟有论在般若学中的理论发挥,支道林的心无义是向郭冥内游外的玄学在般若学中的批判进展。当然,我们这里并不是机械地认为般若学只是被动的作为表现玄学的工具和素材,相反的,我们认为,不仅玄学与般若学互相启示而递嬗进展,即般若学之六家七宗也相互推助而融贯。在这里,我们更不能忽视早期般若学传译的影响,它的义理尽管在当时未能完全为人所理解,但对晋时的般若学来说,与各派玄学同为先行的环,同为后来思想所承借的资料。

我们还须指出:自王何贵无、裴頠崇有以至向郭冥内游外的玄学发展途径,就其历史现实来讲,都是通过名教与自然如何合一的道德问题之折射,而在理论上作出的抽象的返原。然而,当问题已返原到玄学的领域内时,在一定的限度内就产生了理论上的惯性发展,即不仅现实是推动理论发展的根本动力,理论本身的惯性传习在根本动力的范围外复形成相对的独立过程,般若学的兴起与发展,即为此种相对的独立过程的一环。当然,这样的环也并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同质异形地存在的。在六家七宗中,支道林的即色义是最富现实色彩的,这位侈谈色空的般若学大师谈到“述往迹以搜滞,演成规以启源,或因变以求通”的至人时,他完全不是宅心世外的高僧,而是与晋时清谈的名士一样,表现为关心统治阶级世道的俗人。

谢选骏指出:名士与高僧的结合,促成了第二期中国文明的诞生。聂葛明姚培锋《论东晋南朝时期陈郡谢氏的佛教信仰及影响》一文曾说,东晋南朝时期,佛教在中国南方的影响日益增加,名士奉佛的风气日浓。作为东晋南朝社会地位和文学影响最大的侨寓文化世族之一的陈郡谢氏,其家族经历了由天师道世家向奉佛世家转变的历程,佛教信仰绵延不绝,代有其人。他们结交名僧,参与佛教活动并撰写佛教文章,为推动佛教中国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的佛教信仰也影响了文学创作,而山水题材诗的出现对南朝文学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众所周知,陈郡谢氏,中国古代著名门阀之一。陈郡谢氏起家于魏晋时期,在著名的“淝水之战”中,以谢安为首的谢氏家族为东晋大胜立下至伟的贡献,解除了汉人政权的第一次亡国危机,也奠定了陈郡谢氏为东晋以及南朝的当轴士族。陈郡谢氏还出了许多于文学贡献与艺术才能的杰出人物。以至后人将门阀士族鼎盛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比喻为“王谢”并称的年代。南朝四大盛门“王谢袁萧”第二位,兴起于曹魏,衰落于南朝梁,至南朝陈亦有人出任高位,但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在南朝末年,与很多士族一样走向没落,在南朝四大侨望之中没有能像兰陵萧氏那样繁盛到唐朝。但是淝水之战却让中国免于第一次亡国危机,为第二期中国文明的顺利成长,准备了南北朝格局这一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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