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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星期日

谢选骏:康德黑格尔尼采都是“国家的走狗”

谢选骏:康德黑格尔尼采都是“国家的走狗”


网文《德国古典哲学》报道:


德国古典哲学一般是指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是代表西方近代哲学的最高阶段。它继承了由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代表的唯理主义倾向,同时又受到了苏格兰启蒙运动中著名哲学家休谟的经验主义和怀疑论的影响,此外以莱辛、歌德为代表的启蒙运动文学也对德国古典哲学起到了相当程度的影响。(斯宾诺莎的宿命论思想有时也被认为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在这些思想的共同影响下,德国古典哲学家总结并探讨了一系列哲学上的重大问题,尽管他们中的多数经常被泛泛地认为是唯心主义,但他们的主张却不是统一的。


康德是一个二元论者和不可知论者,他为了调和唯理主义和经验主义,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 费希特则持有一种主观唯心主义(后期也被认为倾向于客观唯心主义),谢林和黑格尔有时候被认为是客观唯心主义者,但事实上他们的意见是非常不同的。 直到费尔巴哈以一种唯物主义的观点对黑格尔宏大的形而上学体系提出抨击,从而终结了德国古典哲学。


德国古典哲学具有抽象性和思辩性的特点,它最重大的意义在于从康德开始,世界观发生了巨大转变。 世界再也不再是是其所是,理性再不只是被当作法则的附属品所对待,而是转变为由理性为世界立法,世界被认为是由我们的观察所决定的。跟随康德,产生了以叔本华为代表的唯意志主义;跟随费尔巴哈,产生了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历史唯物主义,此外分析哲学、现象学等等哲学分支,甚至直到哈贝马斯都受到了德国古典哲学的重大影响。


Nihilism@xooxoox17 Replying to @xxj2040:


很多犹太人其实早已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犹太人了,大部分干活工作谋生的一个手段而已。自三十年宗教战争之后的德意志地区,特别是腓特烈这个自视为哲学王的普鲁士君主,不仅不新教变成国家宗教,而且也把哲学变成一种国家宗教意识形态,从腓特烈的康德开始到后来的黑格尔尼采,早已没有独立的哲学和宗教——无论是哲学还是宗教全部都被严密的控制在强大的中央君主专制政府手里,根本没有他们随便自由说的话。


谢选骏指出:对啊,真正的犹太人要割掉阴茎的包皮,这使得他们很难逃避没有割掉包皮的四分之一犹太人希特勒国家的屠杀。至于康德黑格尔尼采等等,都是此前的“国家的走狗”。甚至笛卡尔这个法国杂种,竟然也不要自由,自觉自愿为瑞典女王提供服务而死。可见人类的奴性多深吧,哲学家尤其如此。从孔子、韩非,到柏拉图、亚理士多德、奥古斯丁、阿奎那,皆莫能外。


《古典哲学》(Ancient philosophy)报道:


古典哲学又叫德国古典哲学,是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资产阶级哲学。它提出了包括认识论、本体论、伦理学、美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以及政治哲学等领域的各种重大问题和范畴,标志着近代西方哲学向现代西方哲学的过渡。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


德国古典哲学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资产阶级哲学。创始人为康德,黑格尔为集大成者,费尔巴哈为最后的代表。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成就是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内核”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

工业革命时期欧洲哲学舞台上的主角是德国古典哲学。它提出了包括认识论、本体论、伦理学、美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以及政治哲学等领域的各种重大问题和范畴,标志着近代西方哲学向现代西方哲学的过渡。在这一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哲学家有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

德国哲学从I.康德、J.G.费希特、F.W.J.谢林、G.W.F.黑格尔到L.费尔巴哈哲学的发展阶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之一。

产生和特点

德国古典哲学是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德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独特条件下产生的。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它的辩证法,反映了英国产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所引起的急剧的社会变化,但也表现了德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它的理论往往具有抽象的、思辨的形式。

古典哲学

德国古典哲学广泛吸收了以前哲学家们的思想成果,对它有直接影响的主要是:以R.笛卡尔和B.斯宾诺莎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学派、17~18世纪英法经验主义学派和启蒙运动学派、德国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和以 G.E.莱辛为首的启蒙运动学派。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在总结前人哲学学说的基础上,提出并探讨了一些新的重大哲学问题,把哲学思维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但是 ,德国古典哲学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学派。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康德是二元论者,费希特是主观唯心主义者(另有一种意见认为费希特后来已倾向于客观唯心主义),谢林和黑格尔是客观唯心主义者,费尔巴哈则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然而德国古典哲学又有其内在的首尾一贯的发展规律,康德开始了德国哲学的革命,经过费希特和谢林的努力,最后由黑格尔集德国唯心主义之大成,完成了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到了费尔巴哈,德国哲学开始向另一个方向发展。费尔巴哈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进行了批判和清算,重新确立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但同时也充分暴露出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表明它在原有的基础上已不可能继续前进了。这样,德国古典哲学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而宣告终结。

主要成果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前,辩证法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得到了最详尽而全面的探究,虽然这种辩证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

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大成就,是从世界观的高度用辩证法代替了形而上学。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反对把世界看作固定不变、没有矛盾的东西,而把它理解为具有矛盾发展的不断变化的运动过程,这就从根本上推翻了长期以来统治人们头脑的形而上学世界观。

历史影响

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批判宣告了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直接继承者,马克思主义这一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登上了世界历史舞台。马克思和恩格斯充分肯定了德国古典哲学的积极成果,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把辩证法从他神秘的哲学体系的束缚下解救出来,同时又批判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吸取了他的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内核。他们把辩证法与唯物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开辟了哲学史上的新纪元。德国古典哲学的巨大历史意义在于它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前提,成为古典哲学。

古典哲学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源之一。德国古典哲学对以后资产阶级哲学思想的发展也有很大影响,但资产阶级哲学家们完全不能正确地分辨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精华和糟粕。他们曲解或根本抛弃辩证法,着重发挥了德国古典哲学家们的唯心主义、不可知论以及一切神秘和保守的思想。主要代表人物是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和费尔巴哈。

德国古典哲学是西方哲学思想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它经历了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两个发展阶段。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他建立了实质上是先验唯心主义的调和矛盾的哲 学体系和不可知论。费希特从唯心主义立场上继承和批判了康德,建立了彻底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谢林改造了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建立了客观唯心主义的同一哲学。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他在批判继承前辈哲学家的基础上,创建了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费尔巴哈从人本主义出发,批判了宗教神学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地解决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建立了人本学唯物主义。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最大成就是唯心主义辩证法。康德肯定了人的心理结构和知性范畴的意义,看到了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揭示了理性思维产生矛盾的必然性。费希特揭示了自我”与非我”、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他在自我”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行动的主体的规定中,抽象地阐述了精神的能动作用,以及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统一。谢林更明确地叙述了自我”与 非我”、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为黑格尔辩证法的产生作了更为直接的思想准备。黑格尔系统地发挥了康德、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中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思想,全面阐述了辩证法的主要内容,并把它提升为客观真理和普遍 规律。黑格尔把发展的观念应用于人类社会,揭示了某些 历史辩证法,从而在他的哲学中包含了许多历史唯物主 义思想的萌芽。但是,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思想,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因而是不科学、不彻底的。这种体系和方法的深刻矛盾,是德国资产阶级既要求革命又害怕实际斗争,既反对封建主义又向封建势力妥协的阶级性格的反映。德国古典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发展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过程,也是德国当时社会关系的必然产物;它为德国1848年资产阶级政治革命作了先导。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改造了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批判地继承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


谢选骏指出:马克思主义产生当时似乎并非国家的走狗,但是后来还是被共产党国家“走狗化”了——马克思主义者因此沦为“马列狗”、“黄俄猪”,成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文革术语)了。


谢选骏:精神虐待创造历史

 



《對自己或他人的過度期望,是壹種精神虐待》(2021-12-28 好少人)报道:


每個人對於生活、對於自己,都有自己的期望。


有期望是壹件好事,它可以激勵我們朝著自己心中的目標奮鬥。


但是,期望過高的話帶給我們的就不是激勵作用,結果可能會適得其反。


我們要做出適合自己的期望,莫要過高期望。


01 據說,期望可能變成謀殺


壹個人被他人期望成為壹個什麼人、取得什麼樣的成就或處於什麼狀態,壹般來說是件愉快的事。


這表示妳不是孤獨的,有人關心妳,很看得起妳——這顯然可以極大地滿足妳的自戀。

妳就像被信任的原始股票壹樣,被持有者期望著天天漲停板。


但被過度期望,就不愉快了。


過度期望本身,就是壹種巨大的壓力,可以使妳的身心都處於應激狀態。


從本質上來說,給予他人過度期待,實際上是向他人傳遞焦慮的壹種方式,簡單地說就是推卸責任。


比如,妳跟朋友在山裏碰見老虎,結果他對妳說,我很看好妳哦,妳壹定打得過老虎的。


說完就躲到壹邊去了,顯然,他在用對妳的期望使自己置身事外。


在這個極端的例子中,期望變成了謀殺。


02 警惕,別用期望施虐


日常生活中的過度期望當然不足以構成謀殺,卻足以成為施虐。


父母期望孩子成才、妻子期望丈夫賺更多的錢、老師期望學生更有成就、老板期望員工更加努力,無處不在的期望壹旦過度,就變成了虐待。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的是,很多親密的關系,最後被強烈的期望拆解得四分五裂。


在期望的背後,隱藏著不滿意。


期望不太大的時候,不滿意的程度也較小,所以不易被察覺,也就不易造成傷害。


但是,隨著期望增加,不滿意也就增加了,到壹定程度可以被察覺,就可能制造心理上的傷害。


從深層心理學來說,壹切過度的期望,在潛意識層面都可能包含相反的內容和作用。


例如,壹對畢業於著名大學的夫妻,希望孩子成績好,能夠上他們上過的大學。


從孩子很小的時候,他們就為實現這壹理想作出很多努力。


遺憾的是,孩子高考成績本科線都沒達到。


通過深入分析發現,這對夫妻潛意識裏有很多對墮落、失敗、無能的恐懼,潛意識裏不被覺察的恐懼也渴望著被實現。


於是這些恐懼以“期望”的名義傳遞到孩子身上,孩子被動地接受了,就如滿足了父母潛意識的願望,把自己變成了壹個不成功的人。


簡而言之,所有過度的期望,最後都會使事情朝相反的方向發展。


03 出路,勇於自己擔當


願意自己承擔責任的人,不會對他人有過度期望,自然也不會用期望虐待他人。


而壹個人能夠承擔責任的基本前提,就是他/她有充分的自由——奴隸不必承擔責任,因為奴隸沒有人身自由。


如果壹個人被他人過度期望,他/她就變成了他人期望的奴隸,他/她活著的目標,只不過是滿足他人的期望而已。


過度期望直接抹殺了壹個人活著的價值。


怎樣才能知道期望過度了呢?


很簡單,問壹問被期望的人的感受就知道了!


但遺憾的是,如此簡單的事情,很多人卻沒有去做。


因為他們在過度期望他人的時候,並不知道、也許是不想知道,他人也是血肉之軀,也會有不能承受的期望之重。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鼓勵被過度期望者覺醒,覺醒到可以對那些用期望施虐的人說:


我也許永遠不會像妳期望得那麼好,但我希望我能夠做到像自己期望的就足夠了!


不驕不躁方能成功,過高或過低的期望都是不切實際的。


只有符合自己實際,從自身出發做出的期望才是可以實現的,才是合情合理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期望,讓我們用自己滿腔的熱血去實現自己那心中美好的期望吧!


谢选骏指出:人说“细思极恐”,我看“精神虐待创造历史”——难怪人说“病夫治国”。但却不知,病夫只能治国,如要创造历史,非得升级为精神虐待不可了!

谢选骏:文化书法能否促进中华复国运动


《邵光亭:我为什么批评大名鼎鼎的王岳川教授?》(无问西东 2019-12-27)报道:


在无聊的世界里,书写有趣的人生。


书法本质上是一门实践艺术,无论给它贴上什么样的标签,点缀什么样的装饰,实践这个核心都不会改变。


我之所以批评王岳川,是因为其在书法创作上表现出的低能和拙劣。批评本身是“指谬”,也是“纠偏”,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也是“美育”的一种手段,引导、帮助书法爱好者树立书法审美的意识和准则。


王岳川教授扛起“文化书法”这杆大旗,如果只是作为理论家的观点,我是赞赏的。可是,后来王教授更多的以“书法家”的身份活跃在各种场合,既然是书法家,实践功夫是前提。理论家可以“雅尚空谈”,但书法家必须“知行合一”。


不是说“书法”之“技不如人”者,就不能谈论“书法”。中国书法的一个重要品格,就是包容,无论什么文化程度,甚至是不识字的人,也能多少领略其艺术魅力,可以谈论其优劣短长。《兰亭序》之所以是公认的书法精品,就是因为达到了“技”与“道”完美合一的高度。作为书法家来说,如果不是达到“技法”与“字外功夫”两方面合一的高手,就难以服众。


文艺批评要注重逻辑关系,不能想当然,更不能顾此失彼,而要全面、深度地考虑问题,能发现问题的真正症结在哪里。自古以来,多数人的共识是:书法是由“技”和“道”两部分组成,“技”就是“技艺”、“技法”,就是“写尽八缸水,砚染涝池黑”所锤炼的功夫;“道”是“文化”,是在技巧的基础上升华的含蓄韵味。书法艺术创作的高境界是“技近乎道”,“书法艺术的特殊处又在于,欲使‘文化’体现于书法作品中,必要以‘手艺’作为转化的唯一‘跳板’,没有‘手艺’或‘手艺’不精,即便书写者是如孔子一般的文化圣人,其写出来的书法作品中也不会有‘文气’”。


纵观历史上的大书法家,无不是文化修养深厚者,但大文豪未必一定是书法家,比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虽文重百代,但书法水平的确一般,与同时代的苏轼、黄庭坚等人相比可以说是相去甚远。


相信没有人会否定书法的技法,否则书法就不需要练了。学习书法,到底是先练技法,还是先了解相关的文化知识,没有严格的顺序区分。另外,是不是有了“技”就必然能进“道”?也不见得。够进做到“技”进于“道”的都是开宗立派的大书法家,在整个历史上也是寥寥无几的。


王岳川书法的问题在于,既看不到临帖的基本功,又对结字一知半解,主观臆造。其“文人书法”,是针对“专业书法”或“艺术书法”唯重“技法”,缺少“文化”的现实,进行的矫正。但是王先生在“北大”这个金字招牌下,以高校书法教育为阵地,撑起一面“文化书法”的大旗,说是要给书法界“正本清源”,却没有展现出高人一等的水准,实在令人遗憾。且不说其笔力孱弱,单就常写错别字一条来说,其号称书法家就不合格。


有人说,王岳川提出“文化书法”的概念,难道他写的字就得是“文化书法”?王岳川的字不行,他的理论就一定不行?是不是写字水平差的人就没资格谈理论?


知与行的问题,从学理上说,不必苛求其是否齐头并进,先“行”或者先“知”都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以书法家的身份公开活动,肯定是达到了艺术上的“知行合一”,起码是具备了相当高的水准,如果“知”与“行”不能做到相对统一,那就不是书法家。


北京大学官网对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的介绍:


北大书法研究所提出“文化书法”教育的十六字方针:“回归经典,走进魏晋,守正创新,正大气象”,“守正创新”意味着只能取法乎上,转益多师,要求北大书法发展方向正,走一条中国书法未来发展的主流道路;“正大气象”则要求具有一种正大书风,对书法研究生和书法家提出更高的审美文化要求,因为当代中国崛起在世界文化语境中须有大气象大境界。这一高标准要求师生深入进行传统文化理论教学,全面讲解中国书法理论知识,针对学生书法创作中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拓展视野,全面提升创作和理论水平。


王岳川先生倡导书法要体现文化含量,我坚决支持。无论什么行业,总是要靠实力才能服众。书法是一门实践艺术,书法家应当首先是善书者。一个认真学习毛笔字的人,经过长时间的练习,不管能不能达到很高的水平,其字起码有一些韵味,至少能做到线条舒展劲爽,点划和结构规范。王先生号称资深书家,但却没有体现出多少对传统书法的继承,在书法的实践上力不从心,毛笔字的基础太弱。其字要细节没细节,要传承没传承,用笔几乎没有变化,结字不知来历出处,线条虚弱缺少内涵。一个错字连篇、不通古文字、书写不得法的“书法家”,又是教授、老师、研究生导师,怎么教学生?能把学生教成什么样?这不是误人子弟吗?水平拙劣没关系,但要是占据重要的位置,那对社会、对书法的危害就大了。


王岳川先生明确指出:“文化书法”的概念,比美术院校所提出的“美术书法”实践起来更难,因为“文化书法”并不是不要技术,而是超越技术之后,对文化内涵、文化修养、生命体验要求更高的一种书法。“文化书法”不能只是一个书法概念,提出这个观点,是为了指引书法的发展方向,因此毫无疑问必须要有具体的书法作品作为支撑。王岳川先生既然是书法家,是“文化书法“的倡导者,他写的字当然就应该是“文化书法”的代表作。作为“文化书法”的“开山祖师”,其个人创作必然是鹤立鸡群,艺压群芳。这里有一个基本的逻辑不能颠倒,就是王先生先有了高超的艺术水平,然后才能引领书法创作朝着“文化”方向前进;而不是因为王先生提出了“文化书法”这个概念,就证明其书法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文化书法表达的书法理念当然没有问题,对王先生的批评,绝对不是抵制经典,更不是反对创新,而是不能只是流于“空洞”的口号。我们要问的是,王先生自己的创作,做到“回归经典”、“走进魏晋“、“守正创新”、“正大气象”了吗?显然没有,“他的艺术主张和他的艺术实践完全是相悖的”。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孔颖达疏:“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只有达到一定水准,其见解才会成立,所言才能得其要,所讲的道理才足传后世。


我在读大学的时候,老师曾告诉我一个在学术界扬名立万的诀窍,说起来很简单,就是五个“一”:“发明”一个观点,搭建一个平台,笼络一批同党,招收一批学生,出版一系列著作。别管起步早晚,不论是不是真在学问上下了功夫,也别管炒作的是不是伪命题,总是能得到一些人士的认可。你制造了学术制高点,哪怕是欺世盗名,被业内同行唾骂,又怎么样呢?你挨了骂却出了名获了利,单位也出了成果,领导有了政绩,岂不“皆大欢喜”?


有人说,自古不是有“善写者不鉴,善鉴者不写”之说吗?这个问题怎么理解呢?


据传这句话出自卫夫人的《笔阵图》。对这句话的理解,不能只看字面意思,在整篇书论里与前后没有呼应,作者也没有具体解释,历代研究者也多有争论。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直译字面意思,认为善于鉴赏的人不要去写书法,善于书法创作的人不要去鉴赏、评论,这是把“鉴”和“写”对立起来。第二种看法则认为,不会书法创作的人怎么会鉴赏书法的好坏?反之,不会鉴赏的人又怎么会善于书法创作?正如唐代的孙过庭《书谱》中引用曹植《与杨德祖书》中的名言:“闻夫家有南威之容,乃可论于淑媛。有龙泉之利,然后议于断割。”有像南威那样的美貌,才可以去评论淑女的标准;有像龙泉那样的宝剑,才能去评价宝剑是否锋利。总而言之,批评鉴赏必须以相应的创作实践为前提,“鉴”和“写”之间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在不同的时间里交替出现在一个艺术家身上。“善写”或“善鉴”,不过是特定的语境下,艺术家自身一分为二地两种不同身份。创作的时候,不能把理论家鉴赏的那一套完全带入创作之中,而使创作受到干扰。而要成为能与前代大师并驾齐驱的艺术巨匠,就要建立一套自成一家的、能被人们认可并且可以流传下去的艺术理论体系。艺术家这种自我身份的转换在中国古代美术史上是十分常见的。


唐代的张彦远,在理论上的成就很高,但对于自己的艺术创作,张彦远自述:“书则不得笔法,不能结字,已坠家声,为终身之痛。”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善于创作的人,只是个“善鉴”者,并因此视为终身之痛,很明显对自己是不满意的。


没有创作上的成就,能否成为书法家?能不能引领书法创作的方向?不能。《南帖北碑论》的作者阮元,《艺舟双楫》的作者包世臣,《艺概》的作者刘熙载,均有可考的书法作品传世,平心而论他们确实“不善书”。他们的书论虽然流传千古,至今仍被我们频繁引用,但是学习书法的人,有几个是把他们的作品作为临摹范本的?阮元、包世臣、刘熙载等人,没有一个能够引领书法创作的潮流,更没有形成各自的“流派”。


我一再强调,书法最大的特点是“实践性”,没有笔墨实践得来的经验,对于书法的理解,就只能停留在表面上,无法做到从深处理解。没有实践基础的理论家,有几个敢自封书法家?


书法审美确实是多元的,艺术也没有绝对客观的“标尺”,站在不同的审美立场上得出的审美结论往往完全相反,但不能因此就可以把拙劣、粗俗、未能入门者吹捧成“行业标准”。


王先生的书法作品俗不可耐,全无“法度”可言,艺术观点谬误百出,却自诩为“正大气象”。公开展示的作品,几乎每件都有错字或字法不规范者,几乎达到了泛滥的程度,这个问题已有很多朋友系统指出,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


对于“书法家”来说,起码要过文字关,要有古文字的基础,不能写错别字。现在信息很便利,各种字典也很完备,自己不会写的,或者拿不准的字先去查查字典再落笔也无妨。谁都可能会有笔误的时候,这本无可厚非,即便是古人也不例外。问题是,一个具备基本文化修养的人,首先要知道自己写错了,比如古人常见的作法是将错字点掉,然后在旁边以小字将正确的标出,或者在题款中加以说明。可是王教授写错字,不是一处两处、一幅两幅,这到底是书写态度不够认真,还是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写错了?


另外在引经据典上也是谬误迭出,比如关于胡适“打倒孔家店”问题,王先生在访谈中曾痛批胡适“打倒孔家店”的极端观点。把“打倒孔家店”的帐算到胡适头上,公平吗?


从公开的履历得知,王岳川先生是北大研究生毕业,后任北大中文系教授。在中国人眼中,北大是最高学府,作为北大教授,作为北大书法研究的领军人物,自然也一定是当代书坛的领军人物,是“名副其实”的学术权威。可实际上呢?


1921年,吴虞编辑出版《吴虞文录》,请胡适写序言,在序文中,胡适“给各位中国少年介绍这位‘四川省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吴又陵先生”,把吴虞比作是“中国思想界的一个清道夫”。


这是“打孔家店”的由来,请注意,这里只是说“打”,但没说是”打倒“,那么“打倒孔家店”的说法哪来的?在《新青年》、《每周评论》、《新潮》、《国民》、《少年中国》等刊物上都没有出现。因为“打倒孔家店”是一种误传,是将“打孔家店”传说成了“打倒孔家店”。孔子曰:“道听而涂说,德之弃也”,这个道理,王先生不应该不懂吧。


凡此种种,不能尽言。人们由此而怀疑王先生的文化修养,尤其是与书法休戚相关的传统文化修养,进而质疑其“文化书法”的合理性,非议其作为书法家的权威性,不能说没有道理吧?


谢选骏指出:王岳川的字好是不好,见仁见智,诗无达诂。那么文化书法到底是什么呢?


《文化书法与书法文化生态——与韩国金炳基先生的对话》(2020-12-12)报道: 


一、书画是否同源:文化书法提出的质疑


王岳川:金教授,您好。前些年,我在北大书法所提出“文化书法”的观点,并希望以此作为北大书法所研究生教育方向,同时也作为我的书法文化输出的基本方略。在我看来,书法与文化有非此不可的联系,书法实际上成为了中国文化的精神指纹。我希望听听金教授的看法,同时了解韩国书法界对书法与文化关系是怎样看的,以求更深入地探讨这样一些全球化时代困扰东亚国家书法界的重要问题:究竟怎样去体现书法的本质?书法是更靠近文化还是靠近美术呢?书法与文化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深层地关系?书法的未来命运究竟怎样?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中日韩等国书法的当代意义和未来走向,而且关系到书法的命运和文化呈现的价值。换言之,这些问题不仅困惑着中国书法界,也同样困惑着韩国书法界。


金炳基:我同意您的看法,我觉得书法应该是靠近文化的。如果以美术的观点来定义书法的话,那很不容易了解书法。在现代社会,应用书法也是相当重要的,可是在没有“文化书法”的基础上讲求“应用书法”的话,那是没有希望的。因此,中国和韩国需要共同努力将“文化书法”培养建设起来。


王岳川:长期以来,书法主要作为东亚地区的一门独特的艺术,之所以遇到危机,是因为西方现代派绘画等艺术进入中国、日本、韩国之后,使得书法忽然被划归为美术之属。比如,一些大学书法专业所招的博士生、硕士生都是挂靠在美术学下边。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书法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一种形式结构艺术、美术造型技法,或者是西方行为艺术和非文字的中国翻版,甚至是一些搞笑做秀的“反艺术”。这些使得书法在全球化中强行纳入西方体系,而成为一种与西方行为艺术、波普艺术等后现代艺术因素相关的既奇又怪的艺术形态。我的问题是,东方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书法这样做秀下去是否有前途?这样游戏下去究竟对人类而言有何意义?会导致人类精神生态出现怎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值得中、日、韩书法家理论家们共同去思考并着手解决。


金炳基:书法是汉字文化圈独特的艺术,是西方所没有的。书法就是书法,用西方的人文艺术来代替或说明书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书法必须以书法自身的环境、观点来了解书法。中国古代的书法大师,比如苏东坡、黄庭坚,他们在开始写书法之前,先要培养自身的人格、学问以及文化素养,而不是从外在的形式、技巧以及美术的构图方式进入书法的。我的观点是,只有具备真正的文化涵养才能搞书法。以西方的艺术观念来理解书法的话,是没有前途的。可是目前在韩国(我不知道中国的状况),一些美术系毕业的不算书法家的书法家,他们误导书法,这是韩国书法界的一个相当大的问题,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想,应该由懂中国或韩国传统文化的人来引导书法,才是比较可行的。


王岳川:在古代一直有“书画同源”的说法,但是在我看来,书画并不同源,或者说书画有关系但并不同源。从文字起源上看,不管是甲骨文还是河南舞阳发现的几个古字,都是图像的抽象,已不是图而是文字。在中国书论画论中,主张书画相通者为数不少。有些论者认为,画与书法同体,是由书法演化而来的。同时,也有书生于画之说。我以为,书(文字)画同源同体,或书出于画,或画出于书大多为似是而非之说,值得认真清理。上古诗文舞是“同体”不分的,而书与画则不同体。象形文字的特殊性在于,一旦创造了某个字形之后,就成了相对固定的记事符号。汉字发展到成熟阶段时,已经不是以象形为其主要特征。而书法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是远远在汉字成为成熟文字之后的。可以说,随着象形文字由图案化的形象符号逐渐地演变为由线条构成的文字,人们也提高了对于线自身表现力的认识,并逐渐发展用毛笔的技巧,形成了独立的书法艺术。书法艺术的产生发展过程,是汉字抽象化逐步完成的过程,是汉字逐步以至彻底摆脱形象羁绊的过程。汉字的象形因素越少,书法艺术就越趋成熟,其表现力就越强。可以认为,书(文字)与画相分,是发生在人类创造了表意文字以后,这时图画才得以与文字分道扬镳:“文字”成为实实在在的概念“符号”,逐步褪去图画的外衣;图画摆脱了文字硬加在身上的桎梏,也逐渐向名实相符的"绘画"(艺术)进化。


举例来说,唐代的吴道子,宋代的范宽、马远等画家很少写书法,在他们的画作上也几乎看不到题字或名字。到清代虽出现了题款,但我们只能称之为画家的字,它仅仅是画的一部分,而不能称之为书法。今天如果将书法家看成比画家次一等的,并且让他们去追求构图、夸张、变形甚至非文字的书法,我认为那是走向了歧途。正是在这点上,中国古代的书法大家王羲之、欧阳询、虞世南、颜真卿、苏东坡等,他们都是文化大家与书法大家的统一。而看看朱熹、王阳明的字,就会认为他们主要是思想家哲学家而不是书法家。


新世纪以来,中、日、韩的书法应该有自己的文化自觉,而不应该再按照西方的美术思维去做。举一个例子:行为艺术经常从事“性”方面的探索,或对丑陋世界加以批判抵制而生产出一些“丑陋艺术”。但迄今为止,我没有在中、日、韩的书法作品当中看到那种“国骂”的文字写成的书法。这说明了书法不仅仅是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形式背后的意义。现在,我们看到的书法更多的则是有关儒、道、释以及各种品位高境界高的语言,这说明了书法的形式要服从内容。它一定是尊重文字的,而且与文字形成和谐美的。如果按照西方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方式走,就把中、日、韩的书法引向歧途,我们应该对此进行反省。


金炳基:我同意您的意见。我在韩国写过一篇论文,探讨“书画同源”的含义。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汉字是从象形文字发展而来的,因而说“书”与“画”是同一来源,我是不同意的。在原始先民的观念里,文字是由图像间的沟通意识所促成的,文字与图像是不同的,因而“书画同源”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书画同源”的说法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时的文人们尚“韵”,以“韵”的观念来理解书法和绘画。书法与绘画的艺术性都在于“韵”,于是,以这种艺术性的相通观念来理解“书画同源”。以文人的观念来理解书法是行得通的,但是以绘画的观念,甚至是以西方的绘画观念理解书法则不能。


还有,行为艺术最发达的国家是中国,唐、宋、明、清的一些和尚为了得道,就做出了一些稀奇古怪的行为。他们已经悟出了人生的奥妙,而表现出这样怪异的行为,这在我看来是非常了不起的。现在,西方人用一些小人物来表现行为艺术,我认为是太浅薄了。而中国古代和尚的行为则是非常了不起的行为艺术。中国古代的“行为艺术”、书法、绘画是以一贯之的,那么以这种以一贯之的中国文化来理解书法,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如果不是这样,而用外来的东西理解中国文化是不可行的。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的先进性毋庸置疑,但是在文化上,中、日、韩要比它们先进得多。所以汉字文化圈的东西是要以我们自己的方式来理解的。


王岳川:当然,在书法与画皆为心画的说法的意义上,也说明书法与绘画在精神上可以相通。书画皆为内在灵性的呈现,是生命才情的写照。书为心画,画亦是心画,书与画本质都是写心。书与画都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结果,都是通过对天、地、人的感应激发主体情感,再通过点线虚实而创造出来的审美境界。只不过绘画是“半抽象”艺术,而书法是纯抽象的类似音乐的艺术。书法尽管在“现代书法”的创新中,有过“具象”的“书法画”的尝试,但总体上看书法仍然将再现因素减少到最小,而将其从表现客体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以表现主体即自身感情作为重点。于是书家从笔法、笔力、结构、布白、气势、神韵、意境方面抒发自己感情,而不借助于具体实在的物象模拟。


那种将中国书法看成美术,实际上是受了西方美术东方扩张的影响。那些将书法“行为艺术”化的做法,其实没有看到中国书法作为一种“生命艺术”的意义。怀素的“忽然绝叫三两声,满墙纵横千万字”等,是对天、地、人的本质思考的内心勃发与外在的生命艺术体现。而西方的现代派艺术则不然,它是对现实进行反叛、决裂与对抗。所以现在的行为艺术总是强调“欲”“性”,强调“丑”“怪”,强调行为主体的自我戕害,这在理念上,与中国古代高人的“生命艺术”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中国书法大可不必仰仗西方美术鼻息,而是可以按照中国文化观念本身去理解阐发的。


此外,中、日、韩书法若仅仅追求西方波普等后现代文化的话,将会使书法变得大众化、低贱化之后,更加缺乏高远意境与超迈境界,书法艺术的魅力也将随之飘散而丧失殆尽。因而,中日韩以及新加坡的高等院校应当介入书法文化,因为诊断当代书法的弊端,弘扬书法文化精神不仅仅是书法家的事情,而应该是所有文人和整个文化圈共同关注的事情。


二、书法非画:突显书法的文化之维


金炳基:在韩国,高等院校设立书法系的时候,总是将之设于美术学院之下。而我认为应当设立于文学院之下才对。可是,韩国很多书法家却以为书法是美术。韩国最早的书法系——圆光大学书法系颇为后悔它们属于美术学院,书法系学生毕业后没有特殊的出路。目前在韩国,很多小孩都去美术、钢琴、小提琴补习班。书法系毕业的与美术系、音乐系毕业的学生都被一视同仁。美术与钢琴比较具有现代性,很多家长很愿意让孩子去学,而认为书法是“老古董”。以西方艺术观点的看,书法没有什么现代性的价值,因而,家长对书法并不关注。


我们必须以书法的观念来看书法,才能将书法“特殊化”。21世纪要发展书法的话,必须以特殊的观念、视角来看书法。以传统的文化观念来理解书法,才能懂书法。传统的文化观念是很特殊的,但不是故意特殊的,它本来就是很特殊的。举个例子,比如传统女子用细线穿针孔,需要集中精力才能穿过去。同样,写书法的时候,所有的精神也要集中在笔尖才能写成,这是需要非常高深的功夫的。书法不同于美术的那种构图、形式,而是精神化的。要恢复书法,就必须恢复书法的这种人文精神。刚才王教授提到了书法内容的文化价值问题,加上刚才说的写书法时的全神贯注与精神性,这就是传统的书法文化精神。而现在书法家最大的毛病就是注意力不集中,精神分散。因而,我的意思还是:要以书法的方式来开展书法。


王岳川:您说得很对,书法必须按照东方文化的规律、特点和文化精神来表达文化意愿。必须集中精力,像一个丝穿过一个针头那样,去达到一种专一和对对象的穿透,这正是与美术不同的地方。美术强调的是对自然对象的描摹,是对形象重复的表达,而书法是表达心性修为、崇高胸襟、视野广博等,因而书法更具有精神形而上的特征。法国华裔书法家熊秉明曾经说过:书法是一种最具哲学性的艺术。如果把书法仅仅等同于绘画构图,过分强调形式性,技巧性而忽略形而上性的话,那么书法就会被等同于一种“玩艺儿”。


另外,金教授刚才也提到一个问题,就是在韩国,许多家长和学生普遍用西方的那种流行的、时髦的观念将书法视为“老古董”。中国也有类似的情况:写书法的人越来越少,书法渐渐被硬笔甚至电脑文字所取代了其实用性。中国各大学书法系包括北京大学的书法所也在努力,将中国书法作为国民精神提升与文化修为的一种文化精神形式,而非仅仅是为了创作出对象的艺术形式。对书法的深厚的文化理解在中国古代比比皆是:古人写书法之前要焚香沐浴,要在阳光明媚、春和景明、心情舒畅之时,有好笔、好纸、好酒、好友,才能写出传世作品。而今天人们在黑屋拿破布沾宿墨在纸上狂涂鸦,继而美其名曰“后现代艺术”,我认为是对书法艺术精神的莫大误解。


书法应该在大学、中学、小学中被提倡并制度化,在将来的升学考试中给予更多的优惠。韩国的书法大学生毕业后,被等同于美术、音乐系的毕业生。中国也有相同的情况,甚至很多人还找不到工作。在我看来,未来的书法人才将只有通过高校的扩大教育才能找到工作。如果今后的大学、中学、小学都开设了书法课,那么书法系毕业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将会有好的工作,他们将会在各个年龄层与教育层中普及书法。同时,书法家更需重视的是文化,就书法技法而言,一般来说,不管是篆书、隶书、行书、草书等技法,大学四年就可以基本把握了。但是要成为书法家,最难的应该不是技法层面的问题,而是深厚的文化和对新文化的创造和领悟层面的问题。因为书法是一个“长期做功”的过程,就像一个和尚念经,不能把经念会就可以了,还必须去以生命深度加以体悟。所以,书法的“人书俱老”,是说需要一辈子去提升自己。书法技法,大学四年就能掌握主要法则,其后就是不断总结技法和创新自我风格的过程,而其中最难掌握的是书家心性的提升,修为自身仁爱的精神和对世界、他人与自我的关爱。有了这一切,书写的书法才是真正有品位的“文化书法”。相反,那些“涂鸦者”,仅仅是个名利醺心者,仅仅是希望自己的书法能在市场上卖个好价钱的“待沽者”,这样的“形式书法”,我认为是没有前途的。


金炳基:我非常同意王教授的说法。汉朝末年蔡邕曾经说过,“书,散也”。很多人根据这句话,以为书法是可以表现自己感情的一门艺术,这是对的,书法是表现了自己的感情。可是,现在西方人理解艺术的时候,认为艺术就是把自己的感情表现出来。所以,他们以艺术的名义什么都做,包括行为艺术。比如说,拿一个农具,来挖挖土地,或者拿一个斧来破坏一架钢琴等。他们以为,透过这样的行为来表现他们的感情,这都是算艺术。我觉得,“书,散也”不是西方人说的艺术“表现”的意思,“宋人尚意”,很多人认为“意”是非常尊重个人的个性、个人的感情,所以宋人书法当中,个人的成分比较多。把“宋人尚意”的这个观念跟汉朝末年蔡邕的“书,散也”连起来解释书法:书法就是表现个人的个性、个人的感情的一个道具。这个话没有错,可是表现的感情的内涵是什么呢?不是西方以为的那种随便的感情。我以为,书法感情是已经修养过、已经涵养过的以人格来表现出来的感情,不是布隆菲根说的“野性的感情”。宋朝的苏东坡、黄庭坚都主张书法是要表现自己的意志。可是,他们所说的“自己”是什么呢?是已经修养过的、涵养过的人品。苏东坡和黄庭坚认为要涵养人品最好的方法是读书,通过读书涵养人品,把人品表现出来就是书法。书法作品里就体现出“气”就是“书卷气”。西方人以为艺术是仅仅表达感情,这种比较简单的观念跟同中国“书尚意”和“宋人尚意”的观点是完全不一样的。西方人用表现感情来定义书法的时候和宋人的在内涵上不一样,在程度水准上有很大的差别。应该以人文人格的观点来了解中国文化里一以贯之的文化内涵,如果不了解文化的话,那还是没有了解书法精神。


王岳川:书法和文化紧密相关。书法具有精神“内在性”,它和人的内在的情感相关。人的情感很多,七情六欲等之类。书法犹如人的宗教情绪、哲学情绪、形而上学情感,是人的一种正面的情感、向上升华的情感、向上提升的情感,还有人和人之间和谐相处的情感。可以看到,古代书法大部分都是信札。王羲之、王献之写的很多的书法,包括《兰亭序》,都是在人与人之间交流中产生的。他们没有想到要去参加一个美术展,没有想到去参加一个会去获得一个大奖,没有想到去获得很大一笔奖金。在古人那里,书法完全是一种自然、无为而天然修成的。可是,今天在西方的拜金主义导引下,人们有太多的功利目的,为了外在的东西而抛弃了内在的情感,使得书法日益背离了书法的本质,变得越来越不像东方文化的标志性书法。


还有一个问题是,今天的书法“单一化”。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写书法者,诗词不懂,平仄不会,落款不清,年号不明,甚至是日、月、时辰,春、夏、秋、冬的雅称也不清楚,连拓印拓到什么地方都有问题。这说明他的文字学、文献学、文章学、印章学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知识空洞,其文化基本内涵的丧失,使其书法出现苍白贫乏的形态。更重要的是,人们写的内容也单一化了。今天动辄就写“床前明月光”、“春眠不觉晓”那些耳熟能详的诗句。我看了日本著名书法家西川宁在中国历史博物馆的书法展,写的全是中国上古的经典文句,尤其是《尚书》、《诗经》、《易经》中的名句。再看看我们今天的书法家,书写的内容单一单薄,甚至热衷于写一些打油诗,完全不通却自恃甚高。虽然他的用笔技法可能达到了一般书法家的水准,但是书作内容相当贫乏苍白,透露出学养等各个方面的严重不足。


更深地看,书法和佛法相关,如果不知道“以手指月”、“拈花微笑”、“万法唯心”、“天女散花”、“女大十八变”,如果不知道佛学东来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其书法也是苍白的。一个重要事实是,佛教在汉代进入中国以后,为汉语增加了两万三千多个词汇。可想而知,不懂佛学,他就不能懂书法禅意的真正内涵。再有,如果不懂道家,他就不懂得书法黑白对比中的虚白空间意义,而是一味地写得像西方现代派绘画一样,凶悍、强力、恶狠狠、黑压压的,甚至充满了杀气。这样的书法挂在墙上,让疯狂世界中的人更加疯狂,让人更快地丧失生命美感。如果不懂儒家,不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不懂“道不远人”,那么,有人就会写一些“发大财”“发横财”之类的话,俗不可耐,完全丧失了文化品位。因此,写文化书法要懂儒、道、释,要懂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书法和文化紧密相关。如果我们今天仅仅将书法看作是美术(“Calligraphy is fine art”)的话,那么会出现很多问题。


这里,我愿同金教授等韩国书法家一起来推进中、日、韩以及世界各国的书法的“文化化”进程。我认为,文化与人与书法密切相关。书法只有表现了每个国家、每个民族和每个人的生命指纹、生存特点、心性特征,才可以使我们通过书法形式和线条还原这个国家、民族、个体的“文化心电图”。在这个意义上说,书法是“文化心电图”。出现在纸上的那些符号,并不仅仅是纸上的线条,而是文化意绪导致心跳的结果。通过这个符号,可以感觉到每个人的心跳和心灵的曲线。这样才是真正读懂了书法的内在符码。


三、汉字书写:书法的文化血脉


金炳基:刚才王教授提到书法和文化的相关性,听王教授讲,我很惭愧。因为,目前在韩国书法界最脆弱的地方就在这里。刚才王教授提到的年号、四季、节气的雅名,该怎么题诗,该怎么样落款,这些都是非常优雅的文化。以前古人有双落款,就非常有情感,也很有幽默。可是,目前在韩国搞书法的人,我觉得,没有一个人能做以前古人一样那么优雅的书法风格。这个是很令人惭愧的事情。


目前韩国书法界出现这样的情况的最大原因是什么呢?我觉得,1945年韩国光复以后,采用了“韩文专用”的语言政策。采用了“韩文专用”的政策以后,可以说韩文里的汉字几乎消失了,所以年轻人不懂汉字。我今年是53岁,跟我差不多一样年龄的人,懂汉字的人很少,根本无法了解书法里头高程度的文化内涵。我刚刚提到“韩文专用”的文化政策,这个方面出现了问题,我不清楚中国的人们如何理解我要说的事情。


我们回头看一下,在韩国社会里头,拿去汉字的是谁呢?我以为是美国。北韩地区光复了以后,也是一个汉字都不能用。在北韩,拿去汉字的是谁?我觉得是苏俄。蒙古本来是用汉字的,拿去他们的汉字的也是苏俄。美军来到日本之后,让日本的公民、日本的政府绝对不要用汉字,他们已经禁止了两年。中国大陆我个人看法,不知道中国怎么看,我希望千万不要误解。我觉得,在中国大陆里头拿去“正体字”是苏俄。我不喜欢用繁体字,汉字根本没有繁体字,就只有“正体字”和简体字而已,哪里有繁体字?做了简体字,然后把“正体字”当成繁体字,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在中国大陆拿去正体字而代称以“繁体字”的,还是苏俄。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了以后,中国大陆受到苏俄的影响比较多。韩国受日本和美军的影响比较多。我以为,他们进来亚洲以后,进入汉字文化圈的国家以后,把这个地区的汉字废除,结果使中国、韩国、北韩等国都变成了新的独立的新生国家,但都遗失了5000年以上的历史。因为5000年的历史和传统文化都是通过汉字来记载的。中国、韩国、日本、越南、蒙古、北韩都失去了正体字。现在看,中国也遗失了很多的文化遗产。用了简体字以后,很多人不懂“正体字”,不懂“正体字”可以说就不能懂中国古代的历史。当然,最近电脑的发达,比如《二十五史》可以换成简体字让人家读。这个不是小小的事情。那么,所有的书法作品,所有画的作品当中的题画诗,不懂正体字根本不能了解。在韩国带给书法最大的危害就是“韩文专用”的语言政策。我主张,要在韩国恢复汉文和韩文混用的语言政策。我敢说,中国还是恢复正体字比较好。这是我个人的意见,我不晓得中国人怎样理解。


王岳川:中国对简化字与书法的关系,简化字对文化传承的影响也有不少探讨。


金炳基:书法将来要有怎么样的出路呢。我主张要在韩国恢复汉字文化,汉字和韩文要混用,才能发展起来我们的文化。大部分人说:不容易学的汉字,为什么要全体国民来学?有几个专家来学汉文,然后把所有韩国的历史、所有韩国的传统文化全部翻译成韩文,一般的老百姓用韩文来读一读就可以了。我认为这样的主张真是可笑。比如足球,训练11个足球非常优秀的选手,然后去参加世界杯足球赛,训练11个人就够了嘛,何必让全国人民来支持他们,来为他们加油呢?文化只有在全国国民一起共同努力、共同理解、共同接受的时候才能发达。养成一两个人,来期待文化的发展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我还是主张要在韩国全国推行韩文和汉文混用的政策,这个政策会比较好。


书法也一样,主张文化与书法关系的人,高声呼吁书法要走“文化书法”才是正路。这样的主张如果没有人响应的话,很难有明显的效果。要创立“文化书法”,先要改善整个东方社会的原有的文化潮流。看看我们的日常生活吧,韩国大部分大学的教授,韩国的最高层次的知识分子,下班回去做什么呢?大部分是看电视或聊天。当然,其中也有晚上很晚在研究室有读书、有研究的人。连教授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也是迎大众文化的潮流而上,他们在西方进来新的电视、舞蹈中,在这种大众文化的喧闹中,享受感官的欢乐。那么,以这样的生活态度、这样的生活方式、这样的生活规范来理解书法的话,那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书法。我们把书法推向国内,而且进一步推向世界化的话,就要先改善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的文化潮流和文化方向,这样才有效果。我的主张就是这样。如果每个书法家天天喊着要恢复“文化书法”,都不动,那怎么能行。如果要改善我们的文化,如果要接近本来的我们的那个文化精神,就应在我们穿的衣服、吃的东西、日常的生活里头,所有的文化要一起并驾齐驱,这样去改善才较有效果。如果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西方的东西,百分之一是书法,书法很单独地很孤独地走传统的路和人文精神的路。中日韩要共同努力,要改变整个文化的现状。以这样的方式来努力,才会有效果。要做这样的事情我觉得会很难,可是还是要这样做才会有效果。


王岳川:刚才金教授将书法与文化关系,文化书法的落脚点,进一步引申到了书法和文字的关系,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现在出现了一种思潮,就是写非文字的书法。这就进一步把书法变成了绘画。他不仅不写中文,不写韩文,不写日文,所有的文字他都不写,书法就变成了一些墨团、线条的无意义对比。看着是书法,但却是“非书法”。文字对书法的意义非同小可,因为文字最初创造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惊天地而泣鬼神,文字对书法的含义极其重要。在电影《英雄》中,秦始皇背后有一个小篆,叫“剑”。当时电影放映的时候,很多人非常感动。在书写的过程当中,那种飘逸、那种高迈、那种洒脱,把生命都书写到里边去了,所以人们才感动。还有一幕,当万箭穿过齐国写书法的那个书馆,很多孩子夺门而逃的时候,书法老师说:孩子们,国可破,家可亡,而书法不能丢,大家要用生命来写书法。他把书法的写看成是保存文化,国家亡了以后,文字还存在,那么文化就存在。


在中、日、韩、外蒙和越南,在50年代和80、90年代两次都出现了“去汉字化”,“去中国化”的倾向,中国也出现了四次汉字简化运动。其实都是按照美国文化霸权主义的战略来做:将东方文字的“拼音化”。如今,半个多世纪以来,东方文字的“拼音化”情况很严峻,比如韩国去掉了大部分的汉字,现在去韩国连街牌都不认识。日本曾经废除了汉字,现在又慢慢恢复了一部分。我去越南,也几乎看不到汉字,去外蒙古,也不可能看到汉字。这几个受中国影响的东亚大国,都已经“去汉字化”。中国自己不幸也走向这条道路,不断地将汉字简化。这个简化的过程使得大部分的青年学生不认识中国的古籍,读不懂古书。这样一来,不仅使得中国文化萎缩,更为西方文化的扩展,甚至西方的文化霸权的扩展,留下了巨大的文化空间和民众的接受基础。所以,金教授的提醒非常的重要。我们要重新恢复中国古代的一些文字。在我看来,汉字的简化到现在,恢复起来难度可能比较大。但幸好有我们的书法,因为书法写的碑帖都是正书,而且大部分都是繁体字。在这个意义上说,使得一代年轻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弥补一下由简化字造成的阅读古籍的困难。同时,金教授提出的韩国应该恢复汉字和韩文的互相并存的状态,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这使得汉字拼音化不再进一步加剧,因为拼音化的进程就是西化的进程,就是希腊、罗马、拉丁字母的全球化过程。


更重要的是书法和文化的关系。金先生提出用足球做比较,我觉得是很新颖的。如果我们只是培养一两个顶尖级的书法高手,而全民都是这方面的文化哑巴和书法无能者,我认为这种文化肯定是会中断和灭亡的。埃及的金字塔,如果它没有宽阔的塔底塔座,何来高的塔尖?


在我看来,制度可能对书法也是极为重要的。因为,一种新的思想,如果不同一种制度结合起来成为一种普遍化的制度和要求的话,那么这种思想就可能萎缩、被篡改,甚至消亡。我们还要回到一些具体制度和方案上来。比如中国现在准备开播一个24小时的书法专业频道。各个大学,不管是美术学院、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都开始招收书法、本科、硕士、博士。现在,中国教育部已经成立了一个“书法考级委员会”。那么,中国的中小学的所有学生都要通过书法来考级。在这种制度化的书法教育方式下,不会写书法的学生就是不合格的学生。通过这种制度化的、全社会的推行,书法将在中国重新获得年轻一代的体认,重新获得家长的新认识。


四、精神生态平衡:文化书法的世界意义


书法对人格形成有很多好处,是生态文化的表现。这种文化不仅包括个体修为,而且包括个体心理的平衡。我们今天为什么那么多人那么焦虑,那么多人精神崩溃,那么多人吸毒,那么多人自杀,就在于内在精神出了问题。尽管外在的财富、外在的金钱、外在的住房更大更多更好,但是他的内在越来越觉得绝望、焦虑和痛苦。书法犹如“参禅”,它能够平息内心。我们知道,古人写书法的时候就像练气功一样,纳“天地之正气”于心中。那么,今天的书法应该重新回到这个正道上来。我们会看到,唐代人均寿命只有五十岁的时候,而书法家都是长寿的——八十多岁。为什么今天西方现代派艺术推广了以后,在人均寿命接近八十的情况下,还有那么多的艺术家自杀,这说明他们内心特别的痛苦和焦虑。以书法为代表的东方艺术是让人宁静、和平、和谐、宽容和慈爱的一种艺术,而西方的艺术可能更多的是一种竞争、反抗、对抗、自我戕害的艺术。所以,我曾认为“现代西方张扬丑学”而“东方应该凸显美学”。我们应该回归到东方的美学。因为人要活下去,需要勇气、需要审美、需要善良、需要文化理解,同时需要差异性的文化对话。


金炳基:好,非常同意王教授的意见,我还很羡慕中国。我一年差不多到中国三四次。来中国的时候,看到中国社会中恢复书法的“书法热”。在韩国书法界还是很冷漠,还没有什么恢复书法的征兆。看到中国书法界很活泼的活动,很有活气和生气,我觉得很羡慕。我想,如果中国书法恢复起来的话,我们韩国受到中国的影响,韩国也能够恢复起书法来,很期待将来有这样的情形出现。


刚才王教授提到,中国、韩国古代的书法家成名以后,取得了书法成果之后很健康长寿,而西方的一些艺术家做现代艺术以后,自杀吸毒以及精神的疯狂现象严重。确实如此。


我曾经在韩国时写过一篇论文,论文这样定义书法的艺术性,第一,书法有“思无邪”的清净性。第二,书法有“发乎情而止乎礼仪”的节制性。第三,书法有“天人合一”的自然性。这是书法的三大艺术性。清净性可以说是参禅性,刚才您提到佛教的参禅性。书法有这样的特性,西方的美术怎能比得上?这样的精神性,怎么能用西方的美术观念来理解书法的基本性?


王教授刚刚提到,现代艺术中的吸毒,生活当中很多的压力。我想,将来21世纪的世界,我们拿着书法来净化世界。可以说,书法是体现人类和平、人类健康的一个非常有效的工具。我想,将来无论是中国、韩国,还是日本,要推向书法到世界化的话,在我们共同努力之下,一定要以东方根本的文化精神来理解书法,以这样的文化精神来开发、传播书法,然后把书法当作净化世界艺术的一个工具。这样,我们的书法应该有一天会成为世界上最高程度的、最有水准的艺术。这是我的想法,我的期待,我的希望。


王岳川:正如金教授刚才谈的书法的三种文化特性。我曾经写了篇文章,谈到了书法的生态美学的含义。我们知道有自然生态,自然生态现在已经被破坏了,比如环境污染、过度开发、温室效应、风暴以及海啸等等,使人类遭遇了很多灾难。那么,人类的精神生态也同样出现了问题。可以看到,今天很多人的精神正处于崩溃的边缘。虽然人的物质和金钱增加了,但幸福感没有增加。从社会学调查可以看出,如果按照人民币来说的话,1976年,当时人的工资平均是50块钱,但今天很多人的工资拿到2000块钱,您能说他的幸福感增加了40倍吗?没有,今天并没有增加40倍。所以,金钱并不是个人幸福的一个必然的表达。


我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韩国、日本在先,中国紧随其后,东方的现代化进程已经持续了100多年了。这100多年来,东方国家无疑在痛苦的现代性经验当中,也获得了现代性的实惠,比如说GDP的增加、住房的宽敞、交通的便利以及工业的发展等。但是,人们也发现,西方在现代化进程当中同样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并不是基督耶稣,也并不是上帝可以救世界。西方开始了反省了西方现代和现代化,出现了后现代postmodernism,出现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新左派、法兰克福学派等对西方现代性的批判。那么,我们东方在接受西方的现代性的时候,难道不应该有批判精神吗?难道不应该对西方过度的开发、杀鸡取卵的做法,甚至是违背人道和人文精神的过激的开发,做出反应吗?


“书法是世界的”,这意味着书法将对世界的空气进行净化,将给世界的艺术提供一个精神高度。书法的这种高度是告诉人们:书法既是艺术,更是文化,它超越了艺术,它超越了美术,成为一种真正的对人、社会、国家、民族和整个人类有滋养作用的艺术。如果说西方的现代化滋养了全世界的欠发达国家,使他们高速发展了。那么,我相信,东方的精神、东方的文化、东方的艺术,尤其东方的书法,应该成为能够让全世界人民共同欣赏的、能够提升大家精神修养的一种文化生态方式。


这里特别要提出书法生成的文化性。中国书法的名著,也就是“法书”,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是在聚会的过程当中偶然成就的,《祭侄文稿》是在颜真卿悲痛时书写的,《寒食帖》是苏东坡心情很痛苦的时候,命运很不济的时候无意于书而书写的,王铎的狂草是作为贰臣被人们贬抑的时候,甚至良心受到谴责的时候而写出来的。所以,历代的书法大作都是文化凝成的,就像河蚌怀出了珍珠,并不是想怀颗珍珠就行,而是它必须怀颗珍珠才能够成形。


书法究竟是什么?如果是仅仅把它列为“美术”的话,就是去谈形式、构图,就是“剑走偏锋”,走的是斜锋。这样写出来的字可能会越来越背离东方文化的传统。书法不是仅仅通过技巧、技术或者说形式、构图就能获得很高的水准。那样走的结果就真正背离了大书法家和书法名著诞生的过程,跟他们南辕北辙。我们要遵循古人探索200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经验,走他们发展的道路,把书法做得更加精粹,而不是在书法家进入了更高层次的时候,相互来比矮,来自毁长城,自己来贬低自己,去迎合西方,这是落后的、后殖民心态的表现。


我相信,在中、日、韩三国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书法教育家共同努力下,在各个文化界的共同倡导下,书法将获得新的繁荣和新的世界性意义。中国就出现了“将军书法”、“部长书法”、“市长书法”、“企业家书法”,尽管这听起来有点滑稽,但它说明了一条:当在各行各业,书法家都风起云涌的时候,中国的书法、韩国的书艺、日本的书道,将成为代表东方人的一种精神性的艺术,一种哲学性的艺术,一种生态性的艺术,一种呼唤和平、和谐的艺术,使得这个世界按照人往上升华的高度去走,而不是变成充满了战争、充满了杀戮、充满了原子弹的威胁、充满了人类偶然的和必然的自杀的艺术。我相信,书法可能比较卑微,但它和文化联合的时候它就变得非常强大了。


金炳基:我真的期待,王教授说的这样的情形有一天会到来。


王岳川:金教授对中国书法界未来走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中国书法究竟怎么走,如果它背离了文化而仅仅走向了美术的话,不仅将影响中国书法,而且还可能影响韩国、日本书法。因为,中国书法书写的人数众多,历史悠久,稍有不慎,不能好好反省、探索、研究,平心静气地为书法的未来去考虑,只是人为地斗气,去争权夺利的话,就将成为书法的罪人。在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在金教授这种殷切期望中,中、日、韩三国的书法应该代表人类书法的最高境界,同时将启迪世界各个国家中爱好东方文化的人们来认识文化书法。


五、书法展望:新世纪东亚书法走向


金炳基:王教授,为了二十一世纪书法的发展,中国、韩国、日本书法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东亚国家应走一条怎样的书法发展道路?


王岳川:书法是一门古老的东方艺术,在当今世界的定位与西方艺术中心主义相比而言有其特殊性。如果说,二十世纪电影、电视、小说、诗歌、建筑、美术、音乐这些艺术形态,基本上是西方风头出尽稳操胜券的话,那么,相应的东方艺术形态与西方相比有不小的差距,但是惟有一门艺术——书法——是西方难以匹敌的,而且影响了西方二十世纪抽象艺术。


书法对西方艺术家来说,其抽象性和激情性具有极大的当代吸引力,能让西方人直接感觉到东方艺术的魅力。这也给中国韩国日本等东亚国家提出一个问题:即三个书法大国的书法各有什么特点?西方人可能不太了解,书法本身的魅力他们喜欢但却知之不多。就中国而言,二十一世纪的书法,当然不能跟着西方美术走,不能亦步亦趋地按照西方的艺术规则、结构、形式去追逐,更不能再走全盘西化的老路。而是应当反思行为书法、观念书法、现成品艺术、涂鸦艺术、构成物艺术等究竟给人类带了什么?究竟为书法注入了何等元素?实际上,书法不应在美术化的道路上飘荡下去而是应该从自身发展本题依据出发,寻找到一条传统和当代结合的最佳道路,创生出具有东方审美意识和西方大众能够接受的书法当代形态。这就要求我们在传统中创新——在走正道大道中开拓新的境界——守正创新。换言之,传统是首要的本体论命题,创新是在它的价值论命题。


金炳基:您个人认为,书法本质上到底是一种怎样的艺术?


王岳川:书法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艺术?说起来很简单,其实是很复杂,它关涉到书法本体论的关键。书法面临两个极点,一极是“文化”,一极是“技法”。书法在文化和技法这两端之间寻求重心平衡。


书法书写的内容是文化——文字魔方、经史子集、名言警句、自我感悟等。可以说,书法是文字的书写,不管是汉字还是日文还是韩文,都代表了该国家民族文字经验和精神经验的积淀形式,即通过形式表达了中国经验、韩国经验、日本经验的内容。书法书写的内容不外乎古往今来哲人睿智的哲诗或智慧话语,这当然是关乎民族文化精神和文化身份的重要话语。


书法的形式不仅有笔法、章法、墨法等,还有黑白对比、强弱对比、结构对比等艺术辩证法。而且书写装裱形式、文房雅趣布置、张挂的空间文化氛围等,代表了书法家和欣赏者的审美趋味和人生观价值观。尽管这个层面是以技法为主,但不难看到,这个层面仍然洋溢出浓郁的文化基因和精神要素,是贝尔所说的“有意味的形式”,非常靠近文化一端。


在我看来,书法是通过一定技法的文字书写所获得的结构化的文化精神形态。这意味着:一,书法最初阶段面对的主要是“一定的技法”,技法是书法初级阶段的表征,是到达文化大道的基础和关键;二,书法中级阶段,则是“文字书写”中的“机构化”,是“由技到道”或“技近乎道”中介环节;三,书法最终要达到的高级阶段或最高境界,是超越了技法之上对“文化精神形态”的呈现——无法而至法的文化之道。一言以蔽之,书法本体是运用技法又超越技法之上最终达到文化精神内核的艺术境界。


金炳基:近年来,中国书法界比韩国书法界更活泼,我们想知道,目前在中国书法界的长处和短处是什么?哪些成绩是中国书法界感到骄傲的?哪些问题表明出现了较严重的缺点?


王岳川:中国书法近三十年来有一次重要的“书法复兴运动”,主要指是七十年代以前书法不被重视,书法只成为退休老人的夕阳红休闲活动,与下棋钓鱼属于同一范围。到了七十年代后期的思想解放运动时期,随着思想开放,文艺勃兴,文化复兴,书法也开始大规模地“文化复兴”:一是书法观念复兴。每个人通过不同的书法观念和形式表达自己的情感,二,书法作为国粹是一门表现国家文化身份的艺术文化;三,书法具有新时期当代国际交往的属性。可以说,正是在改革开放后的七八十年代,中国与韩国,中国与日本,中国与西方才有书法团体的互相交流访问和展出,包括青少年书法、女性书法、学者书法、名人书法的多国互动,迎来了书法发展的新局面。


当然,中国书法复兴运动和优点仍是主要的。我认为,当代中国书法的大发展。


首先,是有广阔的群众基础。据我所知,中国书协会员有七千人,各个省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有十万人,全国各县书法家协会会员有一百万之多,喜欢并练习书法的人当不会少于一千万。其次,是相当一部分喜爱书法的人,不为大众化书法的“土时尚”和“西化书法”的洋时尚所动心,自觉按照历代书法经典和传统精髓去做,一些经理历史风雨的家长,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价值。所以大学教授培养博士和硕士都很重视传统传承,中学教育学生相当重视经典的传递,而家长教育孩子更是心明眼亮,不为时尚所动。再次,中国书法面对现代性的挑战,现代硬笔书法和电脑书法的出现,使得毛笔书法的阵地在不断缩小,人数不断减少。因此自觉地把书法文化的追求变成书法的主要追求,而不是把一般的写信等人际间交往看成第一位的,相反,尽量突出书法的艺术性甚至展厅性,一次使人们重新重视书法的视觉空间冲击力。因此,中国书法展恐怕是全世界最多的,不断推出层出不穷的各种各样的展出,中国美术馆可以说,不堪其重,几乎每一天都有开幕式,我们经常被请去参加开幕式剪彩。


但也应该看到,在书法复兴运动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可谓大浪淘沙,泥沙俱下。其一,某些人片面理解了“书法群众运动”的意义,一味将书法大众化世俗化,大众喜欢什么就写什么,市场需要什么就卖什么,于是书法越写越俗越写越怪越写品位越低;其二,一些对西方现代性追逐的书家全力将书法西方化,按照西方理念趣味去引进西方的理论流派,将中国书法传统消解后重新构造出“西化书法”,造成书法领域模仿西方前卫多而继承传统发扬光大少的局面;其三,书法普及面大而提高度不够,在普及群众书法和推出重量级书法家之间失去平衡。在当代书坛说谁在于右任之后能成为大师,大家心里都还没谱;其四,中国书法批评和理论家缺席或匮乏,各种“书法家”可以说成千上万,而书法批评家理论家屈指可数,使得中国书法发展缺乏理论透视和引导,有非理性化群龙无首的倾向。总之,这种过分的“大众化书法”,使书法的艺术境界和文化精神让位于一般的技法普及;“西化式书法”,又急功近利揠苗助长地将书法弄成西方当代先锋艺术的中国版;而普及很大提高不够与书法批评和理论家缺席等问题,都应引起书法理论批评界的关注和批评。


金炳基:王教授,您刚刚谈及中国书法界的长处和短处时,谈到了大众对书法关心的程度,我还要更确切地了解,一般中国老百姓对书法的关心成都究竟怎样?


王岳川:中国老百姓近三十年对书法的关心,对书法的喜好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大众对书法可以说是无保留地喜欢,就认为书法是国粹是中华民族留下来的国宝。第二阶段,由于众多书法展很前卫,很现代,甚至很后现代——有人拿着毛笔在女人赤裸肉体上写字,有人拿一桶墨从自己头上浇下去搞行为书法,还有些更多让人吃惊的写法不绝如缕,老百姓看不懂的焦虑逐渐演变成对这类西化书法的厌恶,很多人站在展厅门口抵制这类展览。


近几年,随着东亚文化的崛起,中国文化开始重新反省自己的价值,所以,今天中国书法更为理性地开始回到经典上,重视历史上的一些大家,如于右任、沈尹默、林散之,还开始注重文人书法,如梁披云、季羡林、饶宗颐、冯友兰等的文化书法,这些学术思想大师的书法作品,在拍卖市场上卖得很好,老百姓觉得这才是书法的正路。


六、大学书法:新的书法美学原则在崛起


金炳基:韩国书法界都知道,王教授在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倡议创办了北大书法研究所,以前北大没有书法研究机构,王教授特意在北京大学创办书法研究所的目的是什么?在书法研究所讲课时跟学员怎么讲办学方针?教他们要走怎样的书法之路?北大要培养怎么样的书法家或者书法理论家?


王岳川:中国书法界一般将书法教育分成三个方面:一是美院系统,诸如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南京艺术学院等,他们招书法基本上是把书法搁到美术专业下边,强调书法是美术的一个分支,讲究用笔用墨用色的技法创作状态,能够在创新和美术技法方面达到前沿水平。这样做出的书法能够和市场结合,毕业以后的去向可以做形象设计做广告,可以去做书法教室办些书法培训;二是师范大学系统,主要目标是培养中学老师,要求能够在板书书写方面标准雅致,师范书法学生的书法写得秀雅。包括北师大启功先生和首师大欧阳中石先生的教学体系,都有很好的影响和传承;三是综合性大学系统,办书法研究所大概均不到十年左右时间。我八年前在北大就筹划成立书法所,但是一直未能批准,直到2003年才获得成功。


北大书法所办学方针是:坚持综合性大学的书法教学,既不同于美院太过强调技法和美术形态,也区别于师范院校为培养中师书法素养而大多重视书法传承。北京大学书法所制订的教学方针是:重视全球化时代跨国书法文化交流推进中国书法的世界化进程,通过北大人文学术优势提升国内书法界的书法理论批评的人文学科水准,强调书法创作中的中国传统精神和当代西方审美精神的人文生态整合,反对把书法仅仅看作谋生手段职业饭碗,而是倡导将书法看作是个人乃至国人的艺术人生精神修为。


北大书法研究生班不仅招收书法博士生硕士生,还招了两届书法研究生班约130多位学员。我们办学思想主要分成三个方面:


一,在北大书法教学方针上,提出了“文化书法”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走近经典”的书法教学和创作方向;强调“走进魏晋”的具体教学实践路径。并以此来要求和规约我们的文化理论课程教学和书法创作训练。


二,将文化课和书法理论作为重点:文化理论课程主要是依托北大,考古系、宗教系、哲学系、历史系、中文系、艺术系的名教授都请来授课,而且从清华、社科院、复旦大学也请来很多名家授课;书法理论方面聘请相当多知名教授或书法领域杰出者,来做北大的客座教授或客座研究员给学员授课。我们强调书法的跨国经验交流,尤其坚持要把东亚书法即以中日韩为主的书法文化向世界输出,所以请了像英国苏立文教授、吴芳思教授、法国的柯乃柏教授、美国的屠新时教授,以及众多的日韩新加坡书法家和书法教授来华讲演交流,拓展了研究生的文化视野和书法艺术眼光,形成了一套高端教学体例和切实的书法训练方法。


三,坚持高强度高难度的书法创作集训。在文化理论教学之后,开始大量高难度书法创作集训。我们请了近二十位中国、韩国、日本、新加坡专家、教授进行集中创作,主要解决的创作中疑点难点焦点问题,而不是低水平的一般的技法的重复。凡是在大学书法本科就完成了技法问题,书法研究所的博士生硕士生和研究生班都不再重复这类课程。在书法创作方面我们要求更高,强调每个人书法风格的形成和提升,强调北大书法集体呈现出来的创作风貌,强调创作集团不断的创新理念创新意识创新动力,反对无视传统消解经典标新立异胡乱拼凑,反对拿一些自己也不懂的试验品来作秀或标榜自我,反对书法山头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总之,我们的办学理念、文化理论、创作实践三位一体结合得如何,有待时间的检验。不过,这几年我们再首都博物馆的大型展出获得成功,日本和韩国的国际书法展和高峰论坛的成功,说明北大“文化书法”办学方针、文化理论课程拓展、书法技法创新集训三位一体的做法,还是有道理的。


金炳基:您说中国书法大学教学分三大类:美院派、师范派、综合大学派,我知道美术学院主张书法要走美术的路,认为学生毕业后较有出路,您对书法美术化的主张怎样看呢?


王岳川:美术学院书法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一套教学方法。我想,美术学院的做法,对书法有局部生长意义和局部创新意义,比如在技法上可以像美术那样更圆熟更有视觉感。但我仍要说,书画不同源,也不会走一条路,它们从并行而行,今后可能会分道扬镳。


书法家更看重文字的书写性,重点在于把心情、灵感、人性、文化、经典融为一体,在提升自我精神中打通情与物的对立,在感悟的瞬间达到了神游式精神的超越,在心手双暢的过程中创作出书法高雅的精神境界。怀素大气盘旋的狂草“忽然绝叫三两声,满墙纵横千万字”,“醉来信手三两行,醒后却说书不得。”这些说明了怀素精神的高迈亢奋,以及作品的犹如神来之笔的消泯了人我之间的对立的灵感状态。苏东坡在《书晁补之所藏文与可画竹》中曾说过一段很著名的话:“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凝神。”这说明了艺术家在创作之中,进入虚静凝神之致,身心俱遗,物我两忘,达到主客体完全融一的境界。我想,过分冷静的技法是必要的,但是灵肉一体的文化精神再艺术中提升同样重要。


“中国性”和“西方性”在新世纪的全新整合,将会使东西方能够放弃“同质性”看法,换上差异性眼光而彼此欣赏。这样,不仅东方在向西方学习了两个世纪之后会继续吸收其所长,相信西方会也会再未来的岁月中放弃文化单边主义立场,开始欣赏差异性文化——向东方注目书法艺术,感知宣纸毛笔书写的温润灵动和鲜活气息,那种不同于鹅毛笔和复印纸书写的本质差异性。


七、文化书法:中国书法世界化的一个尝试


金炳基:现当代中国人对书法本质的看法,比起古代如宋朝清朝有何不同?古人头脑里的书法观究竟是什么?而受到西方影响的当代中国人感觉到的书法究竟是什么?


王岳川:我个人的看法,古人对书法的看法比当代人单纯和高迈得多,尽管古代书家从不参加什么大展,也不奢望去获一等奖。书法在古人心目中有很重要的地位,包括几个方面:一,古人参加科举考试,字是敲门砖,字写得不好,考官是不看甚至认为此人学问也不行,从而名落孙山。二,字好大致可以判断这个人的学问好甚至人品好,因为字如其人。柳公权说:“心正则笔正”,心都不正笔就不正。反过来,从笔之歪斜可判断心颇不正。古代书家就此认为,书法有“八病”,需要高明地治病。但当代有人追逐洋时尚嗜好写偏锋集病笔,偏爱“反潮流”的理念弄的一些人竟然丧失了基本判断力。中国古代书法强调“过犹不及”与中庸之道、中正之气、浩然之气紧密相关。三,书法在古代是人和人之间的保持情义的人际交流方式。尽管王羲之的书法是不展出的,但他写给对方的尺牍看后就会珍藏起来。当时的书法尽管不拍卖,但是有很高的价值。今天的书法家目的更为功利——为了参展拿奖牌——不管是国内展还是国际展,不管是兰亭奖还是中青展,目的就是为了拿金奖。书法家忽略了日常交谊,忽略了朋友间人情互动,忽略了社会上真心对真心的人文关怀。这大抵是西方美术对中国书法神经的侵蚀造成的,这当是西方全盘西化带给东方文化的一个弊端。


因此,古人认为书法是自己的人生修为,是亲朋好友的佳集雅会,是字如其人的人格表征和自我形象。当代人则认为,书法是拼命标榜创新的疯狂制作的小圈子活动,是为获得书法大展中金奖名次的美术冒险活动,甚至有人要写出非汉字成为西方纯粹抽象绘画的追星一族。我认为,对书法理解不能认为当代比古代先进,这种幼稚看法早就被历代中西哲人批得体无完肤。因为,文化的发展从来不是直线延伸的,而是螺旋往复发展的,那些人为标新立异反而是艺术精神的大倒退。对此我们不可不察!


金炳基:那么,您以为古人心目中的书法观念,比当代人心目中的书法观念好。那如果以这样的观念来推断书法的话,西方人不太了解中国古人的书法观念,怎么会接受东方书法文化?东方又如何可能将书法世界化呢?


王岳川:您的问题提得很尖锐,我尝试回答之。首先,东方人写书法不是为了西方人。西方人能欣赏者便欣赏,他们欣赏不了,暂时也没有太大的关系。随着东亚的富强和大国文化崛起,西方人他们会学会更谦虚地了解地球的另一半。否则的话,东方又会为了向西方文化霸权“邀宠”而创作,又会走进为西方中心主义而自贬身份的文化死胡同。其次,西方人在历史上也有一个复杂的转变过程:在照相机出现之前,西方人大多喜欢具像,无论是古希腊中世纪,还是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画家创作大多都是具象的。但是照相机发明以后,西方画家的饭碗成了危机。这时,他们掉头向东发现东方书法者极其抽象的艺术,对他们有着极大的启发,从此,西方的具象绘画开始变得抽象了,十八世纪以来“中西互看”已经成为中西文化交流历史的人类记忆。毕加索就说过,自己的绘画得益于东方抽象艺术的启示。马蒂斯家中客厅中有巨幅汉字楷书匾额,说明其作品受东方文化某些影响。如今,西方人已经懂得艺术抽象的价值和位置,这里面不乏东方审美趣味的播撒,隐含了中国书法的可持续发展和输出进而形成的世界化清香的可能性。


这就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空间,这个空间就是中日韩这仅仅黑白二色而极富抽象精神的书法艺术,在今天没有必要成为西方美术的下属学科。正在文化崛起的中国应该有自己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不再对自我传统盲目否弃,也不对传统的全盘照收。同样,西方艺术也不会成为人类未来艺术发展的唯一模式。我们只能“守正创新“而不能剑走偏锋“追新逐奇”。所谓“守正”即传承本土文化经典中的正气正道,所谓“创新”即吸收西方文化中优秀成分化为自我精神新元素。二者缺一不可。


就书法文化而言,新世纪有国际眼光的书法家,应该保留传统美好人性、仁爱情思、艺术体验,将其融合到书法创作实践中,默默地感动和净化人的内心,而不是一味冲击和征服人的视觉,这在张扬生态文化生态艺术的当今时代已成落后之举,其效果也是适得其反的。


[1] 2007年初,北京大学书法所王岳川所长,同韩国成钧馆大学宋河璟教授、韩国全北大学金炳基教授、韩国圆光大学宣柱善教授等在北京讨论书法的国际交流问题。然后,王岳川教授同韩国全北大学著名书法家书法理论家金炳基教授,再做了一次书法生态美学的前沿对话,并在韩国电视台《当代书法》摄制组,拍摄王教授对国际书法的见解时,提出了若干问题,进行对话。本篇由两次对话综合而成。


谢选骏指出:韩国属于汉字圈,和日本越南一样,因此这样的“国际交流”,只是两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这两个地方国家之间的交流交吧。更何况这两个国家在自己民族内部,还是两个分裂国家。尽管如此,这些对话还是承认了,中国、韩国、日本、越南、蒙古、北韩的去中国化的殖民主义行径。同时也让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文化书法,能够促进我倡导了几十年的“中华复国运动”?我一贯认为,中国需要一次彻底驱逐欧洲殖民统治——马裂猪意(马列主义)的独立战争!


《书法文化》播报:


书法文化,书法是中国古典艺术的一朵奇葩,在世界各国文字书写中,没有任何其他文字的书写,像汉字的书写一样,最终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并且源远流长,中国五千年璀璨的文明及无与伦比的丰富文字记载都已为世人所认可。

中文名书法文化外文名Calligraphy Culture


文化概况

中国五千年璀璨的文明及无与伦比的丰富文字记载都已为世人所认可,在这一博大精深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书法艺术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艺术语言再现了这一历史性的嬗变过程。而具有姊妹性质的书画艺术在历史的嬗变中又以其互补性和独立性释读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内涵。由于书、画创作所采用的工具与材料具有一致性。《历代名画记》中谈论古文字、图画的起源时说:“是时也,书、画同体而未分,象制肇创而犹略,无以传其意,故有书;无以见其形,故有画”。书法虽然具有同源的可比性,但以后的发展状况是以互补的独立性发展变化的。中国书法艺术的形成、发展与汉文字的产生与演进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连带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是“书法”呢?可以从它的性质、美学特征、源泉、独特的表现手法方面去理解。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用毛笔书写的、具有四维特征的抽象符号艺术,它体现了万事万物的“对立统一”这个基本规律又反映了人作为主体的精神、气质、学识和修养。

中国文字把文字的书写性发展到一种审美阶段——融入了创作者的观念、思维、精神,并能激发审美对象的审美情感(也就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书法的形成)。有记载可考者,当在汉末魏晋之间(大约公元2世纪后半期至4世纪),然而,这并不是忽视、淡化甚至否定先前书法艺术形式存在的艺术价值和历史地位。中国文字的滥觞、初具艺术性早期作品的产生,无不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时代性。就书法看,尽管早期文字——甲骨文,还有象形字,同一字的繁简不同,笔画多少不一的情况。但已具有了对称、均衡的规律,以及用笔(刀)、结字、章法的一些规律性因素。而且,在线条的组织,笔画的起止变化方面已带有墨书的意味、笔致的意义。因此可以说,先前书法艺术的产生、存在,不仅属于书法史的范畴,而且也是后代的艺术形式发展、嬗变中可以借鉴与思考的重要范例。

中国的历史文明是一个历时性、线性的过程,中国的书法艺术在这样大的时代背景下展示着自身的发展面貌。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出现使书法艺术大放异彩,他的艺术成就传至唐朝倍受推崇。同时,唐代一群书法家蜂拥而起,如:虞世南、欧阳询、楮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等大名家。在书法造诣上各有千秋、风格多样。 [1-2]  

书法简史编辑 播报

中国文字起源甚早,把文字的书写性发展到一种审美阶段——融入了创作者的观念、思维、精神,并能激发审美对象的审美情感(也就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书法的形成)。

中国的历史文明是一个历时性、线性的过程,中国的书法艺术在这样大的时代背景下展示着自身的发展面貌。在书法的萌芽时期(殷商至汉末三国),文字经历由甲骨文、古文(金文)、大篆(籀文)、小篆、隶(八分)、草书、行书、真书等阶段,依次演进。在书法的明朗时期(晋南北朝至隋唐),书法艺术进入了新的境界。由篆隶趋从于简易的草行和真书,它们成为该时期的主流风格。

唐代的书法理论在三国、两晋、南北朝基础上更加精密、完善。如:孙过庭的《书谱》、张怀瓘的《书断》、《书仪》及张彦远的《法书要录》都被后人奉为准则,对后世书论的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五代、宋、辽、金、元的书法是对晋、唐时期书法的追述与继承,这一时期由于战乱和政局不稳,呈现出复杂局面。书法家转向以书法抒发个人的情感意趣的轨道。出现了北宋的“宋四家”,元代的赵孟頫等名家。书法理论也获得了发展,出现了如:《墨池篇》、《书史》、《宣和书谱》、《翰墨志》、《广川书跋》、《法书考》、《翰林要决》等理论著作。给当时及后世书法家的艺术创作提供了参考的文样和理论的指导。

明代书法艺术基本上是继宋、元帖学书法而后加以发展。而今人论及清代书法时,每以“帖学”、“碑学”划分为前后两期,大致以嘉庆道光之际为分期点。也就是以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以前为帖学时期,之后为碑学时期。这种划分是否合理当另当别论。不过,宋元之后,以二王书学为中心的所谓碑帖学时代,至今已转入最低潮,而学习汉魏以前的篆隶书法的作者,则逐渐增长,当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这时也是名家辈出、各领风骚。而这时的书法理论比前代更有成就,《书筏》、《艺舟双楫》、《书概》、《广艺舟双楫》等理论著作相继产生。

明清的书法作品如同绘画一样传世、遗留的较多。当前见诸于市面上出现的也较多。中国的书法和绘画作品,至迟从魏晋以来,一直被历代宫廷和民间作为艺术品珍藏起来,成为人们的精神食粮,但在流传中竟出现了作品的真赝问题,困惑着收藏家、鉴赏家。而在历史上也曾经有过赝品的官案。明清时,由于部分沿海城市的工商业先后发展起来,书画的需求便日渐增多,明间制造赝品便应运而声。什么“苏州片”、“河南造”、“湖南造”、“后门造”,铺天盖地,无孔不入。这也是困扰收藏家、鉴赏家难题所在。明清的作品虽然流传很多,但里面鱼目混珠、滥竽充数者也大有其作。因此,对于当下艺术市场中的收藏家、收藏界来说,购买、收藏这部分作品时应保持谨慎的态度。

文化影响编辑 播报

中国的书法艺术与京剧、武术、针灸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四大国粹。在华夏五千年文明的发展过程中,汉字的书写逐渐升华为一门艺术,这在世界各种文字的发展史上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书法之所以能够超越实用的局限而成为一门艺术,是由于汉字的构成特点及其书写工具和载体等因素决定的。汉字由点和线组合而成,具有高度抽象化的特质。而“点”是线的浓缩,“线”亦是点的延长,“点”和“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因而中国的书法艺术,又被称作线条的艺术。这简单而抽象的线条如何会有如此大的艺术魅力呢?毛笔的使用是首要因素。汉字史上,起源最久远的成字工具是契刀和毛笔,但使用时间最长的书写工具是毛笔。与甲骨刻辞同时出现的殷商甲骨书辞即为明证。当契刻文字退出历史舞台后,毛笔的制作工艺和书写功能却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毛笔的特性是软,“惟笔软则奇怪生焉”。当然,此“软”指弹性而言,非软弱之意。随着遣毫之时的提、按、顿、挫、疾、徐、迅、缓,产生出极尽变化的线条造型,分割出大小兼存的块面,营造出别有洞天的艺术世界。另外,为中国书法所采用的书写载体,也规定着它能够具备艺术感染力的特性。汉字的书写载体历经甲骨金石、简牍缣帛等多种变迁,韧性强、质柔软的安徽宣州纸最终成为理想的书写载体,笔墨挥洒其上,交融渗化、黑白浓淡之间情趣并出。可以说书法艺术丰富的表现力与这种书写材料的应用有着至为密切的关系。

中国书法成为世界艺术之林中之独响,并且能够成为中国文化精髓的代表,除了上述客观原因外,更重要的是,中国书法艺术与中国文化相表里,与中华民族精神成一体。中国文化的精神是天人合一、贵和尚中。这种强调整体和谐的思想,肯定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主张以广阔的胸襟、海纳百川的气概,兼容并包,使社会达到“太和”的理想境界。书法的理想境界也是和谐,但这种和谐不是简单的线条均衡分割,状如算子的等量排列,而是通过参差错落、救差补缺、调轻配重、浓淡相间等艺术手段的运用,达到的一种总体平衡,即“中”、“和”意义上的平衡。笔画间的映带之势,顾盼之姿,在注重个体存在的同时,兼顾补充其它的功用。如<兰亭序>的章法整体雅致匀衡,也是通过对每一纵行的左偏右移不断调整、造险救险而实现的。黄庭坚《黄州寒食诗卷跋》的章法也是这方面的成功范例。可见,一点一画,互相牵制,互为生发,彼此衬托;一字一行,小大参错,牝牡相衔,彼此渲染,中国文化“和为贵”的价值观,通过书法艺术的中和之美得到了完美体现。

儒道互补、刚柔相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又一基本内容。儒家倡导刚健有为、自强不息,《论语》用“任重而道远”来勉励“弘毅”的“士”;《老子》主张“致虚极,守静笃”,引导士人以清静无为从喧嚣的尘世中得到解脱,成为儒家思想的补充。中国书法艺术对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的追求,毫无疑问受儒道两家追求理想人格的影响。当然,书法艺术中对阳刚与阴柔的表现,不是二者仅取其一,非此即彼,而是兼而备之,有所侧重。以王羲之为代表的晋人书法,由于晋代士人的价值取向,崇尚高迈俊逸的精神风格,洒脱清远的精神气度,其书法艺术总体上以阴柔为基调,含蓄蕴藉,寓俊宕之骨于清逸之气,柔中带刚;反之,清代又由于汉民族在心理上有着抑郁愤懑之情结,特别是金石之学昌盛,使书家从中获取一种强劲的动力,以释抑郁之怀。康有为、梁启超的书法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既有雄强浑穆之气象,又有意态潇洒之奇逸,刚中带柔。

先秦哲学中,道家的虚无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深远。《老子》云:“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淮南子》云:“有生于无,实出于虚”。书法艺术中注重对空白的经营,强调在无墨处施展才华,计白当黑,正是这一观点的具体体现。如在颜真卿《刘中使帖》、宋克草书《杜甫壮游诗》、董其昌草书《白居易琵琶行》、怀素《自叙帖》中,虚实相间的例子更为比比皆是。在书法艺术中,一纸之上,着墨处为黑,无墨处为白;有墨处为实,无墨处为虚;有墨处为字,无墨处亦为字;有字处固要,无字处尤要。白为黑之凭,黑为白之藉,黑白之间,相辅相成;虚为实所参,实为虚所映,虚实之际,互为所系。老子的对立统一思想,被书法艺术中计白当黑之实践体现得淋漓尽致。

书为心画。就个体而言,书法作品中的笔墨线条,是书者情感的倾诉,心性的抒发,怀抱的展示:《兰亭序》可见王右军之飘逸,《祭侄稿》可睹颜鲁公之悲愤;就整体而言,自古至今的书法珍品,凭借着千姿百态的线条构建,共同聚集着对中国文化的陈述,对民族精神的彰显。拙朴的甲骨文和端严的金文,描绘了商周先民卜问上苍“此受又(佑)?”时的虔诚神态和镌刻“子子孙孙永保用”时的郑重神情;中正匀衡的秦刻石,表明了四海之内初统于一时,始皇经营秦帝国的良苦用心。即使是从某个汉字的书写中,也可以体味到民族文化的内涵。

中国书法艺术对中国文化的诠释深刻而周详,对中华民族精神的体现博雅而细腻。从对中国书法文化的研究中,看到了中国文化中富有生机的精华,更看到了书法艺术中所蕴涵的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

文化特征编辑 播报

书法是中国古典艺术的一朵奇葩,在世界各国文字书写中,没有任何其他文字的书写,像汉字的书写一样,最终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并且源远流长,在当代不仅没有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电脑的普及、手写量的减少而导致魅力消减,相反仍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当代中国参与者最多、受众最广泛的艺术形式之一。

中国的书法艺术,表面看来非常普通,不过是拿毛笔蘸墨汁在宣纸(当然有时也用其他的书写载体)上书写汉字而已,似乎人人都会,没有任何神秘和独特之处。但事实恰恰相反,看起来形式如此简单的艺术,却一点也不比那些在形式上显得复杂得多的艺术容易掌握、容易明白。

她表面的简单中,蕴含着无限的丰富。

一、以简驭繁

书法艺术的形式,最为简单不过——只有汉字、只有黑白的组合,至多加上纸色和装裱形式的变化以及红色印章的搭配。但是,这最简单的形式中,却包含着无限变化、无限丰富的形态。 作为一幅完整作品组成部分的印章和装裱艺术的形式也是丰富多样的。

二、以静寓动

中国书法是一种诉诸视觉的艺术形式,它的作品,最终体现为凝定在纸上的形态,无论是悬挂墙上还是置诸案头,都是一种静态的欣赏。 好的书法作品却总是给欣赏者以动感。任何艺术品都是创作过程的物化,仔细寻绎,都有可能从其最终形式中找到运动过程的痕迹。然而,汉字书写过程的运动性质却是独特的:它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不可重复性和不可逆性。点划书写的起、行、收的各个环节和字形书写的笔顺、章法安排的前后顺序,都有基本的规范,其运动方向是任何一个接受过汉字书写基础训练的书写者都了然的。其运动过程往往还不许重复、不可逆转,因此指向性相当明确。这一特点,与音乐、舞蹈十分接近。

三、纵横有象

汉字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其结构、点划在产生之初,就已经不是写实的。经过书写的逐渐改造,发展出各种文字形态,特别是草书、隶书、楷书之后,篆书中残存的一点“物象”更是全无踪影了。楷书的横、竖、撇、捺,尽管各有各的形象,然而哪一笔也不是自然物象的传摹;至于每个单字,与物象本身的外形特点,更可能是矛盾的,例如“日”字已变成方形,与太阳这个物象的圆形特征完全不同了。

汉字起始时字形是以象形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并且在先民的观念中,汉字是圣人“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而创造出来的。这种观念影响深远,造成了人们对书法艺术极重要的一种诉求:以形写象。希望在抽象的点划、结构乃至章法中,表现出或欣赏到自然的大美。

在古文字阶段,尤其是小篆以前,汉字随体诘屈,自然物象的形式以一种相对直观的方式存留于汉字的表象。这种特点,易于使人们在阅读时同时产生对自然万象美的联想,从而有可能越过文字字义而直接进入对形式美的欣赏、玩味,并反过来生发出在书写中表现自然美的要求。

四、书为心画

扬雄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这句话,本是用来描述文章意义的,但后来却成为关于书法与人的关系命题的经典论述。刘熙载<书概>说:“扬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把它上升为对整个书法艺术审美本质的一种界定。

艺术是人的创造。书法与其他一切艺术一样,必然反映创作主体的心智、性情、修养乃至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特征。早在汉代后期书法的艺术性质初步被社会所承认的时候,赵壹就已经指出这一点:“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传为锺繇所作的<笔法>说得更加简洁:“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

历史分期

中国书法历史的开篇,由于考古材料的限制,只能从现存最早的成体系文字——甲骨文算起。由于文字的应用性,书法艺术与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总是随着文化的变迁而发展;同时,它本身也在逐渐形成自己的特定规律。综合两方面的因素,可以把书法艺术的发展划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殷商到秦,可称为古文字时代。

第二阶段,两汉,可称为隶书时代。

第三阶段,从汉末经魏晋南北朝至唐代,是楷行今草的时代和经典书法艺术精神的确立时代。

第四阶段,包括宋、元及明代前中期,是书法艺术的文人化时代。

第五阶段,从晚明至清代,是古代书法艺术的总结和转型的时代。

晚明和清代书法的许多探索,都与艺术家走出书斋、面向社会的生存状态有一定的关系。换句话说,文人化书法审美诉求的生存土壤已经被社会化的生活境遇所改开始了书法艺术向现代形态的转型。变,因而其审美理念、技巧探求已经打上了深深的社会烙印,初步具有了审美大众化的特点,开始了书法艺术向现代形态的转型。



谢选骏指出:文化书法还是书法文化?总的看来,“文化书法”还是“书法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一个极其细微的墨汁一个组成部分。但即使这样,也足以够人“喝上一壶”的了。如果,文化书法能够促进中华复国,让中国不再沉沦于殖民主义,那么,功莫大焉。而邵光亭之所以批评王岳川,可能就是由于文化书法未能促进中华复国。

谢选骏:国家就是有组织犯罪的中国共产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总局涉及职能的法律 2021年12月24日)报道: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


第三章 案件办理


第四章 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


第五章 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手段,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


第四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与反腐败相结合,坚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第五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动员、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


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


第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


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将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纳入考评体系。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十条 承担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


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三条 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内有组织犯罪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行业主管部门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可以书面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反馈。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有组织犯罪情况,确定预防和治理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或者场所。


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或者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公安机关反馈。


第十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为公安机关侦查有组织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网信、电信、公安等主管部门对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或者下架相关应用、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调查。对互联网上来源于境外的上述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及时阻断传播。


第十七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发现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可疑交易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经调查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 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矫正措施。


有组织犯罪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帮教等必要措施,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第十九条 对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


第二十条 曾被判处刑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开办企业或者在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查,对其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移民管理、海关、海警等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严密防范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入境渗透、发展、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移民管理机构对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有权决定不准其入境、不予签发入境证件或者宣布其入境证件作废。


移民管理、海关、海警等部门发现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入境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发现相关人员涉嫌违反我国法律或者发现涉嫌有组织犯罪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 案件办理


第二十二条 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


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十三条 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有组织犯罪线索收集和研判机制,分级分类进行处置。


公安机关接到对有组织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及时开展统计、分析、研判工作,组织核查或者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有关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或者接到对有组织犯罪的举报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调查措施。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信息。


公安机关核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发现涉案财产有灭失、转移的紧急风险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涉案财产采取紧急止付或者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期限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期限届满或者适用紧急措施的情形消失的,应当立即解除紧急措施。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第三十条 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办理案件和维护监管秩序的需要,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和辩护人。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实施控制下交付或者由有关人员隐匿身份进行侦查。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揭发重大犯罪的其他共同犯罪人或者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证据,同案处理可能导致其本人或者近亲属有人身危险的,可以分案处理。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配合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但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严格适用:


(一)为查明犯罪组织的组织结构及其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的地位、作用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二)为查明犯罪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三)为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四)协助追缴、没收尚未掌握的赃款赃物的;


(五)其他为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情形。


对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四条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依法并处没收财产。对其他组织成员,根据其在犯罪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所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次数、性质、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损失等,可以依法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十五条 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执行机关应当依法从严管理。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执行刑罚。


第三十六条 对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减刑的,执行机关应当依法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复核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假释的,适用前款规定的程序。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参加审理,并通知被报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参加,听取其意见。


第三十八条 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以及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充分考虑罪犯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配合处置涉案财产等情况。


第四章 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


第三十九条 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依法查封、扣押。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需要,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


第四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依法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本人财产与其家属的财产,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查询与有组织犯罪相关的信息数据,提请协查与有组织犯罪相关的可疑交易活动,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回复。


第四十三条 对下列财产,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先行出售、变现或者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扣押、冻结机关保管,并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


(一)易损毁、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


(二)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


(三)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权利人申请,出售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涉案财产审查甄别。在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时,应当对涉案财产提出处理意见。


在审理有组织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当对与涉案财产的性质、权属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法庭调查、辩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收益,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或者责令退赔。


依法应当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无法找到、灭失或者与其他合法财产混合且不可分割的,可以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或者混合财产中的等值部分。


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第四十六条 涉案财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一)为支持或者资助有组织犯罪活动而提供给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


(二)有组织犯罪组织成员的家庭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部分;


(三)利用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第四十七条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与有组织犯罪相关的洗钱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的,应当依法查处。


第四十九条 利害关系人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提出异议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核实,听取其意见,依法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后,利害关系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第五章 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


第五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


(一)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二)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三)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五)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六)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违法犯罪的线索,应当依法处理或者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工作人员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控告、举报。有关部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五十二条 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或者依照职责支持、协助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到报案、控告、举报不受理,发现犯罪信息、线索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者未经批准、授权擅自处置、不移送犯罪线索、涉案材料;


(二)向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阻碍案件查处;


(三)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


(四)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 有关机关接到对从事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的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对利用举报等方式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从事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合作。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情报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


国务院公安部门应当加强跨境反有组织犯罪警务合作,推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警务合作机制。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边境地区公安机关可以与相邻国家或者地区执法机构建立跨境有组织犯罪情报信息交流和警务合作机制。


第五十六条 涉及有组织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引渡,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通过反有组织犯罪国际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依据条约规定或者我方承诺不作为证据使用的除外。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八条 国家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


第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专业力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训练,提升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能力。


第六十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一条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六十二条 采取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保护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变更被保护人员身份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和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三条 实施有组织犯罪的人员配合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对侦破案件或者查明案件事实起到重要作用的,可以参照证人保护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对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的人接触等保护措施。


第六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予以没收:


(一)参加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


(二)积极参加恶势力组织的;


(三)教唆、诱骗他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他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的;


(四)为有组织犯罪活动提供资金、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阻止他人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提供有组织犯罪证据,或者明知他人有有组织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


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不按照公安机关的决定如实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未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协助公安机关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拒不为侦查有组织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不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的。


第七十三条 有关国家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定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反有组织犯罪调查取证,或者在其他工作中滥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有关措施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有本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谢选骏指出:以上残缺了一条——“国家就是有组织犯罪。特别专政国家。”国家就是有组织犯罪,而撰写《有组织犯罪 ——关于政府的真情实话》的迪洛伦佐,也许忘记了这一关键;所以它仅仅点名“政府”这个经理人,没有点名“国家”这个所有人。但是实际上,国家就是有组织犯罪,不论什么政府执政,都改变不了这个基本事实。

谢选骏:为何说“孔子奴性深”

 



《儒家思想催生了中国人的奴性》(森森 读者投稿刊登在 2006 华夏快递kd060612.)报道:


很多人已经认识到,中国人浓重的奴才意识和奴才思想(统称奴性)是共产党得以在中国实行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


奴性作为中国人人性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为何如此根深蒂固?我以为与儒家思想的深远影响密不可分。或者可以说,正是儒家思想培育了中国人的奴性,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奴才。


“三纲”奠定了奴才思想的架构


先看看董仲舒的“三纲五常”。虽然它也讲仁、义、礼、智、信这些人际交往的规矩(即五常),但是它的三纲是根本。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臣子必须无条件绝对服从君王,妻子必须无条件绝对服从丈夫,儿子必须无条件绝对服从父亲。后来的儒学鼓吹者更进一步发展成这样的行为规范: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夫虽不夫,妻不可以不妻。也就是说,君王(或总书记,或教主)其行为不论有多荒唐,作为臣民的只有忠心跟随的份儿,绝对没有任何怀疑或批评的权利。


这样的思想,不但彻底抹杀了任何可能存在的批判精神,还是把全国臣民变成了君王一人的奴才。而儒家思想的所论述的“君权天授”,更是赤裸裸地彻底剥夺了人民的参政权利,使得君王可以凌驾于全国人民之上作威作福不受制约。这种思想基础,正是共产集权主义者求之不得的温床。当年毛泽东一人就可以胡作非为,追随者无人胆敢提出批评意见,制度上也不存在任何制约因素,这不正是儒家思想最经典的杰作吗?


等级观念造就了不平等的社会


儒家思想更卑鄙的理论还在于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而且这种成分划分是与生俱来的。共产党搞的那些阶级成分划分,正是儒家思想的“革命版”。而目前的中国,农民的孩子一出生就只能有农村户口,在医疗、教育、就业等各方面的生存和发展机会都远远不如有城市户口的孩子。至于那些高干子弟比普通民众的子弟有更多的机会在官场上发迹这一事实也是有目共睹的。这种论出生、论血统的伦理思想从哪里来?还不就是从儒家思想来的。


孔子的训条扼杀了人民的创造性


儒家思想最窒息人性的,要数孔子的这个训条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就是说,没有统治者的允许,人民是不能去看、去听、去说话、去行动的。


在民主社会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所指明的条款,人们就可以做他们想做的事情、看他们想看得东西、说他们想说的话。如果人们做的某些事情会引起新的社会问题,那么新的法律条款就必须因应而生。在新的法规出台之前,人们的行动应该不受制裁。所以文明国家里的法律是对人们行动的具体制约,而不是指明人们如何行动的行为准则。孔子的教条与此恰恰相反,它规定人民的一举一动都必须符合皇家贵族们制定的行为规范,它是束缚人民行动和思想自由的枷锁。而共产党在中国的专制统治正是得益于这个思想。长期以来,全国人民只有与中共中央统一思想的份儿,只有与中央保持一致的份儿,只有按照中央的规定说话做事的份儿,而绝对不允许怀疑和批评中共中央。


孔子的这个思想,不但彻底扼杀了中国人的创造性,还为统治者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奴才。而且许多奴才还是名声显赫的人物,例如茅盾当初就紧跟中共去批斗地主,巴金当年也拍着中共的马屁去批胡风,那个钱学森就更荒唐,居然为了讨好中央而搞出一个水稻可以亩产万斤的文章发表在《人民日报》上。至于郭沫若在1949年之后写的许多诗文早已成为世人的笑料。


“忠孝”所包含的思想糟粕


再来说说儒家提倡的忠孝。如果是对国家的效忠,比如岳飞的事例,那当然比效忠一个政党或效忠某个“伟大领袖”更符合人民的利益。象岳飞这样的军人,在文明国家里都是要效忠国家的,这是军队国家化的结果,是家常便饭,是最基本的要求,根本就不值得大书特书。相反,在中国历史上,军队往往都是效忠当朝皇上的,所以岳飞的故事才显得与众不同。


对于那个“孝”字,其中的糟粕路人皆知。儒家所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今如果有个女人因为身体上的疾病不能生育,或者她根本就不想生育,你能指责她最为不孝吗?这儒家思想分明就是要将女人变为没有自尊又没有自决权的生育机器。其荒唐、反人性之意不言自明。


以期盼明君来麻痹人民


《大学》里有这么一段: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后人简述而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是在中国三千多年有史书记载的历史上,哪个帝王统治者是靠自己的修身养性来治理国家的?哪个帝王不是靠军队杀戮、血腥镇压、恐怖统治、甚至焚书坑儒来坐稳其帝王交椅的?


对于当权者而言,如果其权力来源不是来自人民的授权,如果其权力不受限制,任何一个人去当权,不论其修身养性的层次有多高,结果一定是个独裁者,甚至是个暴君。


世界上也有不用靠血腥镇压、不用靠屠杀人民、不用靠恐怖统治而上台的政府,但这些政府多数出自不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欧美国家。这些国家的统治者即使自身的涵养不太完美,象克林顿还乱搞男女关系,但是国家却可以治理得井井有条、人民安居乐业、生活自由自在。


为何会有这样的天壤之别?事实已经一再证明,强调个人的修身养性是绝对不能造福于人民的。


不单单中国的历史,即使在世界历史上,在实施民主制度之前也没有哪个帝王是靠个人的修身养性来治理国家的。只有民主制度才能把帝王的权利交给人民,让人民来决定谁当国家领导人,并有权更换不合格的领导人。只有这样的制度才能确保长治久安、天下太平、人民自由、社会进步。


儒家思想片面强调人的修身养性,极具欺骗性,而绝口不谈那些不受制约的皇权正是产生腐败和荼毒生灵的根源。其实,真正可以使天下太平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是民主的社会制度,不是个人的什么修行。正是与民主制度相对立的专制制度导致了人的堕落、暴君的肆虐、人民的惶惶不可终日、以及对人民创造性的严重压制。


儒家思想一直提倡“君权天授”,而不是“君权民授”。为了让人民有个盼头,它告诉人民:如果君王也修身养性,天下就会太平,人民就会幸福。它的目的是麻痹人民,让人民整天做梦,永远期盼出一个修身养性层次极高的“明君”,却不让人民直接参政、不让人民选择心目中最佳的君王人选。可是中国历史上出过几个明君呢?确切地说:一个也没有!但是人民就这样在儒家思想麻醉之下期盼“明君”期盼了几千年。我不得不承认,儒家思想是中国最成功的精神鸦片。


专制制度不但充分利用儒家思想,还篡改歪曲儒家的部分论述来为其服务


对于帝王而言,任何有利于集权统治的思想都是求之不得的。既然儒家思想有浓重的奴才意识,历代帝王崇尚儒学也就顺理成章了。非但崇尚儒学,更有把儒学断章取义者,如把《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北山》中的一句牢骚话“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变成这样一个集权统治的理论依据而流传千百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总结


总而言之,儒家思想是催生奴性的思想根源,对中国千百年来专制制度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被儒家思想深重毒害的中国大陆,正是产生邪教和发展邪教的温床。中共在形式上虽然也批判过儒家思想,但是中共的专制统治正是得益于许多国人脑子里根深蒂固的奴才意识。


最近,新加坡的李光耀也提出要新加坡人民学习儒家思想了。因为他看到民主是全世界的大势所趋,新加坡新的一代人民对自由的追求正得到越来越多文明的西方国家的支持。他数来数去,也只有中国的封建糟粕儒家思想可以挽救专制制度了。


当然,我并不是要全盘否定儒家思想,毕竟儒家思想也有一些精华部分。至于如何吸取儒家思想的精华就不是本文的任务了。我只想强调,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这些现代文明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观在儒家思想里几乎找不到。我们这些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一代人,学习外来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观念也是很困难的。但是人类社会总要要向前发展,中国社会也是一样要向前发展。中国人当了几千年的奴隶,如今也已经厌烦了。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大陆人开始用实际行动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他们是中国的希望。

谢选骏指出:儒家的奴性,和孔子的关系何在?我看与“孔子是‘野合’的产儿”有关。这不能怪他,要怪也只能怪他的父母。但是,孔子为了在传统秩序之下给自己正名,就处处以礼教的代言自居了。这也不能怪他,要怪只能怪时代环境。所以他当时的人嘲笑他脱离现实是不明就里——孔子其实非常现实的,甚至极其精明的……他的学说,不是曲线救国,而是曲线自救。

我说孔子奴性,指的就是他极力吹捧压迫他的等级制度,其实呢,他自己不过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但是他的曲线自救还是发挥了作用,因为没有一个“非野合生子”好意思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候如此正经八百地“不忘初心跟党走”的。所以等到天下大定之后,当官的终于把他捧了出来,如获至宝,一捧就是“两个帝国周期”——前汉后汉、前明后明(后明,这是我为“冒称为明复国、实则窃取中国”的满清去的历史名称)。

奴性大有用处!否则要雷锋干嘛呢?孔子不就是一个“古雷锋”吗?孔子其人,就是文武周公的好学生,尽管孔子是殷人后代,但是他“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了——像不像一个十足的“殷奸”。

在这种意义上,后来投靠金元清的“衍生公”们,确实传承了孔子的衣钵,而不仅仅是汉奸贱狗。

为何说“孔子奴性深”,以此也。


《古人奴性思想严重,儒家是首要帮凶?易中天:就是一场大型PUA秀》(2020-05-03 刘宅宅)报道:


过去梁启超说,中国历史,乃是三千年专制史。五四以来,无数人对儒学恨的“咬牙切齿”,核心原因就在于认为,儒学被利用为一套奴化民众的洗脑术,导致国民心中的始终无法解套,所以必欲“打倒孔家店”。


奴性


的确,我们的儒学思想,自董仲舒巧加改造、汉武帝挪用独尊之后,就被那些封建统治者当万能大法一般大力推崇,成为佐证他们“合法性”的理论支撑,更成为了他们牧民、辱民、培养奴才的无双利器。1897年,谭嗣同写《仁学》就说,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而“黄种之所以衰,虽千因万缘,皆可归狱于儒法之道”。


现如今搞“国学”的,总爱说儒家与自古以来的奴性现实没啥关联,可除了儒学,那能与什么学有关联,能撇的一干二净吗?


我想,唯一需要补充的是,原始儒学也确非“成奴之学”,也特别独立人格,也热衷宣扬抗暴精神,标榜的是杀身成仁,对奴化与专裁都极为警惕。


推尊


我们的儒学老祖宗,即孔老师本人,就非趋炎附势,只知歌功颂德之人,他也是有骨气的。鲁迅说他纯一“圣之时者也”,还是偏激的。实际上,孔老师对彼时社会及特权寄生者,痛斥远多过奖饰,尤其是对还活着的统治者,他基本没好话,时常当面怼,一辈子充满批判精神——混的不大好也是因为不愿无耻地合作。


可问题在于:“孔子以后,儒分为八”,主流的儒学,逐渐彻底堕落为一套奴化功能深藏的意识形态。那些儒生,如叔孙通等等,有奶便是娘,遂为权力所收买与利用,此即梁启超所谓的“陋儒误解经义,煽扬奴性”。所以,孔子以后儒学,我直接称为“帝国儒学”或“奴化儒学”。


这样的奴化儒学,可说儒学最核心的一流脉,且越到后来,越成为主力。实事求是者理当承认。你不能好的都抢功给儒学,孬的就拒认,说都是别家的谬种,对不对?


可稍微武断地讲,自秦制取代周制以后,中国封建教育系统,大体都是在贯彻一套愚民化、奴民化的方案。而儒学是其中成本最低、最见效的洗脑术。


儒学本是诸子学之一,统治者如此热心独尊它,不惜让海内所有智识者的大脑,都每天笼罩在“子曰诗云”之中,其核心目的,体面说来是“文治天下”,说穿了不过就是明人李贽讲的,“不过诱你作他奴才耳”。这是一场大型PUA运动。


就像前所言及的,本来以仁心为主导的、同时骨架是刚健的、抗暴的儒学,被统治者看中并国家化后,实际早被抽髓换骨, 转化为奴性价值观的培育与灌输,历代儒生、读书人、士大夫,在欢欣雀跃的不自觉中,日益成为给自己、也给国民洗脑的中坚力量,沦为王权门前的“看家狗”。鲁迅说他们,歌功颂德惟恐人后,奴化民众不遗余力。


这套儒学\儒术,如顾准当年所说,压根没有“自治”的思想资源,内部也生发不出多元、独立文化的启蒙因子,主导思想就是压制与奴化:比如,“夫为妻纲”、“守节殉死”、“男尊女卑”等纲常礼教;比如,“贤愚贵贱”的不平等观,“各安其位”的森严等级观念;


比如,它所傲娇的“君子之治”,实际是用“政刑”、用“德礼”去禁锢民众思想;比如,“四书五经”强疏灌性,切断多元信息源,实际是以行政手段圈养民众,禁锢他们生活,及大脑所思所想;比如,封建帝国对任何稍微离经叛道的言行,都加以无情诛罚、对所有怀疑批判精神,几乎都予以肃清,“思想言论犯”遍地开花等等。


可以说,千百年来,封建王朝治下,从来只有“子民”而无“公民”意识。民众都是日夜手持这一套成奴教材,为不二课本,为真理所在,为言行导航,万口一辞地摇头晃脑,千人一面地磕头捣蒜,从此造成了奴化思想渗入民众骨髓,所有国民“不可一日无君”,思想文化为“独夫民贼”永远垄断的可悲局面。


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举国奴化局面,儒学作为其思想帮凶,责无可逃,罪无可恕。也正是此种表面上极其整齐划一、思想一统的社会,每每成为每一个封建帝国,天下不安的前兆,乃至土崩瓦解根源。


由这也可见,中国封建王朝,也并非一点都不关心民众的教育问题,它们有时也会热心供予各种公共产品。比如,断章取义后的儒学教育。


只是说,封建统治者所大方赐给的这些公共教育,侧重点依然在于识文断字后封闭化的奴化教育。他们用心直接教你君臣主奴的的光荣,却压制你独立思考与胡思乱想。你若是觉醒过来,反思下王权的合理性,与家天下的荒谬,对不起,大刑伺候。


这种统治者,更不会培育你的公民意识、主人意识、独立意识、人的觉醒意识。可以说,历代王朝能如此成功地,跟培养韭菜一般,孵化出一批又一批乌压压的麻木“看客”,儒学功劳最大,简直“功不在禹下”。孔夫子何尝想“吃人”,其思想偏偏被删改为“人肉筵席“上的朗诵诗。


封建时代的统治者们,及其豢养的儒生们,太擅长太娴熟地,利用儒家思想中的奴化养分,去维护与巩固他们的统治了。这套鬼把戏,鲁迅嘲为“口上仁义礼智,心里男盗女娼”。可惜,这套手法,被看穿也已经是晚清时代了。似乎是严复说的了,“取古先儒言论之最便于己者,作一姓机关之学术; 利于民者,辟之为邪说;专以柔顺为教,养成奴隶之性质,以便供己轭束役使之用”!


封建统治者为什么这么仁慈,也要教人读书、劝人念儒学呢?很明显,要是治下子民,都能有些知识、有些技能,同时习惯服从,认同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等,无需思想,愿意干活,那么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就会大大提高,每个人都会尽可能地兑换出自己的“剩余价值”,这是他们最喜闻乐见的。


因为,只有如此,社会才能繁荣,国家才能稳定,政权才能长治久安,而他们也才能尽情挥霍。


这个从现代政治学上解释,就是在说,封建统治者们,最害怕的并非群众的不满,而是都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


子民


民众一旦真有了“主人翁”的精神意识,就会动辄质疑权威,让享权者地位岌岌可危。何以至此?道理也很显豁,与流行看法恰恰相悖的是,民众的不满并不会致使造反,甚至一定程度的贫困不均反有助封建政权的巩固:盆满钵满的特权阶层,只会维护现状不会参与造反;而在社会底层泥泞中挣扎的穷人,满脑子都是如何谋生,怎么填饱肚子,怎样让家人免于冻饿,更没心情与余闲去折腾。


也就是说,真正动摇封建王朝专裁统治,对其足以构成釜底抽薪式的威胁的,倒并非武力,而是独立与批判思想——任何武力其实也都是被“思想”所煽动起来的。是以,封建王朝史上,一些儒学士大夫一旦有了点“从周仇秦”的情绪流露,基本都要被王权所无情肃清。而奴化教育,则继续以各种变形记形式持续渗透,潜移默化,一点一滴。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统治者也无法解套的矛盾在于:任何一个王朝的崩盘,往往都是因为培养出过多的分子所导致的:假设有很大比例的民众,通过阅读,或通过交流,竟然也能独立思考了,不约而同地发现了自己被“奴化”的事实,那王朝早晚是撑持不下去的。一个经典的案例,是正如著名学者大卫.科兹,在他那本名著《来自上层的革命》一书所揭示的:


智识


当初强大的“战斗民族”之所以一夜之间土崩瓦解,并非民众生活不下去了,而是权力松散后的独立判断能力增强了,对各种现状很不满,主动放弃了对原有权力层的支持。


大众


也所以,中国历代王朝,一旦政局平稳、人心,统治圈必然会再度启用儒学,继续贯彻那一套奴化教育,形成周而复始的循环。


思定


也因此,中国封建社会,似乎永恒地困在了传统儒家文化的局限,与惯性之中。社会无论再怎么发展,太多民众的大脑,始终都还停留在“圣人之治”的幻想之中,于民是去不掉子民化的奴性思维,于国是总不能开拓出一条新路,在机制上除弊兴利,走出文明化的游戏规则,脱掉秦制的破衣裳。易中天所说的“巨无霸PUA秀”也就无法中断了。


“百代都行秦政制”。正因为不去反思,所以古代中国的教育系统,以及此制下涂着香奈儿乐呵呵的子民,就一定还是封建王朝与奴化思想残渣合成的怪胎。


谢选骏指出:诚然,孔子的奴性比董仲舒以下的儒家少得多。这是因为孔子生在一个多元化的“公议社会”。所以,春秋时代的孔子,其奴性恐怕多于战国时代的儒家。而董仲舒一下的多数儒家,尤其是两汉与明清的儒家,都是帝国压榨的废垃不做奴隶不得活命。为何说“孔子奴性深”?因为他可以自由却拒绝了自由,而标榜“克己复礼”。他这是想“傍大款”呢?


刘家人@liu_jiaren Replying to @xxj2040:

孔子当时,天下不归杨即归墨,他远谈不上一支独大,当权力重新发现并定义了儒家后,董仲舒的歪楼奠定这片土地上持续至今的斯德哥尔摩灾难。

以上,先生知道。

我要说的是,孔子毕竟不同于钱学森的亩产一万斤,他是个探索者,不是个权利的附庸,我们也无法判断他的内心,是不是渴望附庸,不能诛心还是。


谢选骏指出:对于古人,我们搁置判断是最好的。但是,我们搁置判断别人却胡乱判断了,奈何。所以逼得我们不得不做判断了。

谢选骏:人权事业就是一门可以出卖的生意

《扒下习近平“皇帝的新衣”》(纪思道 2022年12月1日)报道:


中国有一个流传已久的苏联笑话,讲的是一个人在莫斯科红场举着一张白纸抗议而被逮捕。

“你怎么能逮捕我?”在故事的一个版本中,男人表示反对。“我什么也没说。”

“是个人都知道你想说什么,”警察回答。

这个老笑话是一些中国抗议者最近几天展示白纸的灵感来源。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知道抗议者想表达什么,但又害怕说出来。

而当每个人都能在内心将许多普通中国人都有的沮丧和愤怒写到一张白纸上时,这样的挑战是事实上的皇帝习近平无法像逮捕个别抗议者那样轻易压制的。习近平精心培养了对自己的个人崇拜,让民众将其当作慈祥的“习大大”——他的口号可以是“恢复中国伟大荣光”——但是在大城市,现在很明显,他被许多人视为一个顽固、无情和不太有效的独裁者。

那么,这些抗议活动将会走向何方呢?

尽管有很多人说这些示威活动是1989年天安门运动的回响,但其实并没有那么遥远。1989年的示威活动发生在中国300多个城市,有100多万人聚集在北京市中心,封锁了领导人住地园区中南海的入口,并且得益于令中国领导层陷入瘫痪的权力斗争,这一斗争推迟了镇压行动。相比之下,如今,习近平政权已经在拖走抗议者,并在地铁上搜查违禁品,例如手机上的Instagram应用程序。

在今天的中国,挑战国家政府会招致牢狱之灾——一名男子在上海因携带鲜花和发表隐晦的评论被拘捕——因此很难看出公开的抵抗如何持续下去。从历史上看,在中国,大规模抗议不是在状况最难以忍受的时候发生的(比如1959年到1962年的饥荒),而是在人们认为不会被惩罚的时候,比如1956年的“百花齐放”运动、1976年的“四五”事件、1978-1979年的“民主墙”松动、1986年的学生抗议和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

但话又说回来,1989年我还是《纽约时报》北京分社社长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认为那一年不可能发生大规模抗议——直到它发生了。人类的勇气具有感染力,也是不可预测的。所以,不要理会任何自信地预测中国走向的人。在过去150年里,中国为数不多的连续现象之一就是周期性的、出人意料的不连续性。


然而,无论未来几周或几个月发生什么,一些重要的事情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是对‘大沉默’的决定性突破,意义重大,”《中国数字时代》创始人兼编辑萧强说。“现在大家都知道皇帝没穿衣服。”

萧强承认,习近平可能会重新实行“大沉默”,但他补充说,“这仍然是一个不同的中国。”

部分原因是,虽然全国各地有许多抗议活动,但通常都是关于劳资纠纷、土地征用或污染的地方性抗议。相比之下,中国的“清零”政策是习近平的同义词。它属于他。谴责新冠封锁的中国人知道,他们是在批评习近平。

习近平已经把自己逼到了墙角,如果他放松他那备受憎恶的新冠政策,将会付出很大代价。

这是一个习近平自己制造的问题。他拒绝进口高效的mRNA疫苗,而中国为老年人接种疫苗的努力一直缺乏成效。在80岁以上的中国人中,只有40%的人打了加强针,因此放松新冠限制规定可能导致数十万人死亡。

与此同时,目前的“清零”政策对经济造成了破坏,并引起了民众的反感。这似乎不可持续。

“人们已经失去了希望,”一位中国朋友坦言,他是一位领导人的后裔,但现在却嘲笑共产党。他还补充说,北京“感觉一片死寂”。从企业主到出租车司机,中国人在不断的新冠检测和封锁中挣扎,然后在电视上,他们看到在卡塔尔世界杯中,大批球迷摘下口罩,享受着正常的生活。

前共产党领导人江泽民周三的去世使情况更加复杂。江泽民扩大了经济改革,并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政治改革愿景(例如,他在2001年开放了对《纽约时报》的访问,但在2012年其继任者治下,该网站遭到封锁)。而周恩来和胡耀邦等前任领导人的去世,成了中国人通过名义上的哀悼来表达抗议的方式。

中国人抗议的一个特点是,当最温和的批评被禁止时,人们就会转向讽刺挖苦——这相当于对中国宣传的嘲讽。

美国学者吉恩·夏普曾撰写推翻独裁者的手册,他曾经说过,对暴君最大的威胁之一是幽默。专制者能够经受住对言论自由的强烈呼吁,但是一旦遭到嘲笑,他们就会泄气。

我不知道这是否对这位一丝不挂的皇帝构成挑战,即使他恢复了大沉默。

中国大学生一直在唱国歌,因为国歌里有这句话(写于1949年共产党革命之前):“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因为唱国歌而逮捕年轻人是很尴尬的,但是——就像那张白纸一样——每个人都知道它意味着什么。这对习近平来说可能是不能容忍的。

一位同样报道过天安门事件的中国资深记者预测:“召集三五个人一起唱国歌,就会被逮捕。”

当警察出现时,抗议者有时会转而高呼支持“清零”政策的讽刺性口号,比如,“我们要做核酸!”

当北京的抗议者被批评为境外势力的棋子时,人群中,一个人毫不迟疑地问道,“你说的境外势力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吗?”

最近,许多中国网民们在讨论“香蕉皮”和“虾苔”。为什么?因为前者与习近平的名字缩写相同。而“虾苔”听起来像中文的“下台”。


谢选骏指出:纽约时报的文章,往往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它们为此不惜出卖人民,对邓小平大拍特拍。因为对于这些铜臭来说,人权事业就是一门生意。再说说这个萧强,二十多年前他就在贪污成型的纽约“中国人权”这个“非盈利机构”里面谋职,后来因为这个“工作关系”,获得了一笔五十万美元的奖金——但是他马上携款离职,再也不“干人权工作”了。在我看来,这种行径和中国国内那些捐款逃窜的贪官大同小异。这也与“纽约中国人权”这个腐败机构的恶俗氛围息息相关。——对于他们来说,人权事业就是一门生意,所以必要的时候就出卖人权事业,就像出卖一门生意。


《中国共产党正在失去民心》(吴强 2022年12月2日)报道:


北京——近日在中国出现的一幕幕让人振奋。

上周末,从国际大都市上海到遥远的西部新疆,全国多座城市的老百姓走上街头,抗议政府令人窒息的防疫政策,有些还喊出了呼吁民主和言论自由的口号。

对于扰乱生活、分离家庭、破坏经济的过度防疫措施,民众压抑了近三年的不满情绪突然爆发,导致了自1989年以天安门为中心的民主示威以来规模最大的反政府抗议活动。与当年一样,抗议者成功的几率不大。完全控制了国家的中共已迅速采取行动,进行镇压。

但中国人民已经走到一个临界点。1989年的残酷镇压将中国人民去政治化,被逼接受三十年来主宰生活的社会契约:让党来搞政治,以换取一定程度的经济自由。被政府坚持新冠“清零”逼到无路可走的新一代,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事情之所以走到这一步,其实相当讽刺。2011年的“阿拉伯之春”起义后,防止中国出现民主抗议成为习近平主席的当务之急。中国的公民社会被彻底消灭,通过清洗党内一切潜在政治对手以及在2018年修宪废除主席任期限制,习近平使自己可以无限期掌权,从而加强了手中的权力。对疫情毫不妥协的态度只是这种专权的延伸,是阻止开放社会形成的另一种手段。在倾注十年巨力向中国灌输反对革命的观念后,中共的“清零”政策给自己带来了一场革命。

革命的种子在今年四五月就已播下,当时为了阻止奥密克戎变异株的快速传播,上海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封城。全中国眼睁睁看着这座城市的2500万民众遭受着巨大的心理和经济痛苦。在不经意中,民众被拉回到政治生活中。要么被封在家,要么与家人分离,要么担心食物短缺,他们被迫重新评估这份社会契约是否还能维持。上海遭受的集体创伤与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众所经历的一切都不同,它为过去一周的示威奠定了基础。

中共还在往上海的伤口撒盐。等到封城终于结束,政府不仅没有给予任何政治上的回应或精神上的安慰;相反,在10月的二十大,上海的最高领导人李强因严格执行封城而得到奖励,被提拔为政府二把手。预计明年3月,他将成为中国的新任总理。在过去三年的防疫中,这已经见怪不怪;哪怕老百姓蒙受痛苦和损失,领导层连最起码的道德或责任感都没有。

在二十大上,习近平加紧了对这个如今只能被称为极权政权的掌控,确保了自己再连任五年,而且党内高层都是他的亲信。中国领导人再次宣布新冠政策取得了成功,得到了公众的充分支持,并将继续坚持不动摇。

愤怒的中国人民忍无可忍,当本月卡塔尔世界杯开幕时,世界各地的无数球迷不戴口罩观赏比赛的画面让中国人全都醒了过来。在被强行灌输近三年的政治宣传——即中共挽救了中国免受病毒侵害,而美国等民主国家应对疫情不力——之后,人民看到了真相:世界已走出疫情,生活已恢复常态。

中国老百姓还在继续承受难以想象的苦难:到处都流传着民众因防疫限制无法及时就医而死亡的报道,中国中部一家iPhone工厂的工人因奖金延迟发放和生活条件恶劣与警方发生冲突,在南方一座城市,民众因食物短缺冲破封锁进行抗争。

11月24日新疆首府乌鲁木齐一栋公寓楼造成至少10人死亡的火灾,成了最后一根稻草。虽然官方否认,但许多中国民众立刻怀疑是防疫措施阻碍了消防人员去救火,全国都掀起了同情和不满的浪潮。中国人总说我们的社会有一种冷漠和自私的倾向,但大家突然在恐惧和愤怒中找到了共识。

我自己也忍受着新冠清零带来的侮辱:每天向牲口一样排队做核酸检测;不停关注手机上不得不安装的健康码,它决定了你能否在公共场合活动;不知道明天是否又要面临长达数周的封锁。上周末,随着中国社交媒体上开始流传年轻的示威者手拿白纸(代表着无声的反抗,这已成为这场运动的符号)抗议的影像,我坐在北京家中,和无数国人一样刷手机直到深夜。

对于过去三年在中国生活过的所有人来说,这都是一种宣泄;我们共同的恐惧变成了共同的力量。次日,示威者冲出封闭的社区和大学校园,哀悼乌鲁木齐遇难者,要求解除“清零”,呼吁人权和自由。

新冠对某些群体来说可能依然致命,对其他人却不会比流感更重。但现在很明确的是,中共领导人面临着他们自己制造的重大政治危机。习近平的强硬做法造成的社会和经济灾难,让民众清楚看到了共产主义制度的僵化,及其意识形态和话术的破产,并揭示出公众反对的真实程度,这是二十大政治舞台上看不到的。中国的抗议生动地呈现出习近平政府与人民的距离有多远。

与北京大学生为主的“八九”运动相比,如今的抗议给中共带来了更严重的挑战。最近的示威将工人、大学生和中产阶级团结到了一起,全民自发表达了对政府权力不受制衡的绝望。

这场运动将不可避免步香港民主示威的后尘,遭受同样的严厉镇压,以及防疫限制措施的升级。但政府要无限期维持这种局面将是极其困难的。习近平的新冠政策暴露了这个体制的固有弱点,他正在失去中国最关键的两大政治根基的支持:大学生和中产阶级。

当示威者走上街头,就像尤利乌斯·恺撒横渡卢比孔河的时刻。一切已成定局。中国的未来属于街头那些人。

吴强是一名撰稿人和政治分析人士,现居北京。他是清华大学前政治学讲师。


谢选骏指出:“中国共产党正在失去民心”显然是一种客气的说法,为了获得某种“刺刀下的喘息”。事实上,六四屠杀之后中国共产党就遭到了唾弃。由此可见,要想获得纯净的观察,仅仅拒绝生意和奖金的腐蚀是不够的,还需要拒绝稿费和出名的诱惑。


谢选骏:“加冕”推翻了中国共产党



《习近平“加冕”后,抗议浪潮挑战其威权统治》(储百亮 2022年12月2日)报道:


周日,警方封锁了北京的部分街道,那里发生了反对中国“新冠清零”做法的抗议活动。

周日,警方封锁了北京的部分街道,那里发生了反对中国“新冠清零”做法的抗议活动。 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不到六周前,习近平曾大步走出来,带着帝王气派,向全国人民发表讲话。他刚刚获得了可能是又一个十年的统治权。他将清一色的亲信安排进新领导班子。二十大的召开巩固了他的威权主义议程,并承诺将中国带入14亿人民会始终忠于他和中共的“新时代”。

但全国各地最近的抗议浪潮已释放出一个惊人信号:尽管已被习近平统治了十年,但仍有一小部分以年轻人为主的人口敢于想象,甚至敢于要求一个更开明、更少控制、政治上更自由的中国。从习近平的审查制度、拘留和惩罚中幸存下来的喃喃异见声突然爆发为一种集体的咆哮。

“我可以重拾对社会、对一代年轻人的信心了,”直言不讳的中国记者、作家陈敏(笔名笑蜀)本周在一篇文章中写道。“现在我找到了我的信心的依据,洗脑成功但其成功终究有限。”

警方已从上周末起开始行动,镇压新的抗议活动。有关当局搜查民众的手机,警告潜在的抗议者,审问已被拘留的参与者,并在可能发生抗议的地点严阵以待。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于周三去世后,官方只会进一步加强警惕。江泽民在退休后而非在任上获得了相对温和领导人的政治光环。他的追悼会将于下周二举行。

尽管如此,突然爆发的反抗表明,习近平在未来几年的掌权时间里可能会面对更多异见和动荡,仅一个月前这似乎还是难以想象的。他对党内精英的控制似乎不容置疑。他对社会某些部分,尤其是对年轻人的控制,却似乎不是那么确定。

以前潜入水下的反对习近平强硬政策的少数派现在知道了他们有盟友,更有可能在其他问题上发表新的反对意见。政府已试图平息当前的不满情绪,它在周四发出信号,表示将对最严厉、最任意的防疫措施进行限制。但最近抗议运动的支持者们表示,他们想要的远不止这些,他们希望缩小中共威权主义的管辖。

“这个愤怒不是来自对一个政策的愤怒,而是可能积怨了三四年,”现年23岁的爱德华·罗(音)说,他目睹了上海的抗议活动。“没有任何一个表达的渠道,像一个高压锅一样。”

上周末,曾出现了规模达数百人到数千人不等的抗议活动,反对习近平严厉的“新冠清零”政策,有时甚至演变成了对民主目标的大胆诉求,习近平2012年上台后不久就一直把民主诉求作为打击的对象。

在一些大学校园里,学生们喊出了结束审查的口号。一名男子在北京的一个集会上警告说,抗议活动已被“境外反华势力”利用——这是中共对民主诉求惯用的说法,其他人气愤地反驳了他。

“咱们的公民都拥有基本权利,咱们有游行示威言论的自由权,但是真的有吗?”一名声音沙哑的年轻女子对聚集在成都的数百人说道。

习近平已把中国的安全机构增强为镇压反抗的强大机器,大大降低了重演1989年民主抗议运动的可能性。但从长远来看,最近的抗议活动可能会产生一种强大的,而且对习近平和中共来说可能是麻烦的余晖。

要求政治变革的人群标志着被压制下去的异见思想的复苏。在习近平统治了10年后,异见思想似乎已不复存在,但它们在网络审查的缝隙中、在小型私人书店里、在让不同世代的志同道合者聚在一起的非正式社交圈里幸存了下来。

“这就像某种民族的潜意识重新浮出了水面,”新西兰研究中国异见的学者白杰明(Geremie R. Barmé)说。“现在,这种对自身、对权利和思想的设想重新浮出了水面。”

抗议者在中国人口中只占一个很小部分,那些提出最大胆政治诉求的人更是少数。他们中有些人可能会迫于官方的压力,或因为担心他们在这个中共控制各种机会的社会里的职业前景,或仅仅因为他们改变了主意而后悔之前的直言不讳。但是,对有些抗议者来说,这种经历和通过其建立起来的联系也许会持续下去。

“这代大学生几乎肯定会比1989年后读大学的几代人更焦躁不安,”密歇根大学研究中国威权主义政治的教授高敏(Mary Gallagher)说。“而且他们有更多的理由会这样:从经济上看,未来很暗淡。”

在过去三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将新冠病毒感染保持在接近零水平的防疫战体现了习近平向人民提出的一笔交易:接受他的严厉政策,就能得到享受一定程度的安全和稳定的回报,这种安全和稳定在美国和其他遭受了一波又一波大规模感染的国家可望而不可及。而且,在大部分时间里,许多中国人都接受了,甚至是热情地支持这笔交易。

但公众的支持今年已明显减弱。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持续不减弱传播,让封城变的更频繁、也更艰难。一些中国人羡慕地看着其他国家恢复了类似正常的生活。新冠清零政策也在加剧经济放缓的痛苦。

相应地,一些批评习近平防疫政策的人开始把这些政策视为更广泛危险的象征,是习近平全面专制做法的体现。

以前对中共的政治要求相对不在意的中国中产阶级已对新冠防疫官员的侵扰、旅行限制,以及强迫居民去大规模集中隔离设施的规定感到不满。这种情况在10月份召开了二十大后变得更糟,习近平在二十大上获得了第三个五年任期,公布了自己的领导班子阵容,也让把错误归咎于其他官员的余地变的更小。新阵容中没有合适的继任者,意味着习近平可能至少再执政10年。

二十大召开前夕,北京四通桥上出现了一名独自行动的抗议者,他打出横幅谴责习近平是“独裁国贼”。尽管有政府的审查,有关他大胆行为的报道仍在中国传开了,尤其是在知道怎么访问海外新闻网站的学生和专业人士中。

“四通桥之前,我从来不想太多地谈论政治,”北京的一名21岁的学生说。她表示,警察周一阻止她去参加一个拟定的抗议集会。她担心警察会上门找更多麻烦,要求只具王姓。

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的中国历史教授华志坚(Jeffrey Wasserstrom)说,中国一些群体的不满情绪增加,似乎也反映了来自世界其他地方的想法、信息和图片,它们通过海外的中国学生和专业人士等各种渠道流入中国。

对中国人民来说,在国内旅行和去国外旅行仍很困难,而且很贵,但他们已看到自己的领导人习近平在国外出席峰会时不戴口罩。

尽管中国人民仍在接受严格的核酸检测规定,而且在大多数公共场所都戴着口罩,但许多人也看到世界杯赛场上不戴口罩的人群。中国开始删减世界杯比赛中的观众席镜头后,流行的社交媒体服务微博上出现了一个讨论这种惊人差异的群聊。

“即使是最极权主义的信息流动控制也有漏洞,”华志坚说。“仍有人在跨越边境进行信息交流。”

在中国这么多年没发生大规模城市抗议活动之后,在度过了几年孤立的新冠防控生活之后,抗议体验——甚至只是从远处在网上观看——对一些人来说几乎是不真实的。现在,这种体验可能会让他们再次反抗的胆子更大。

我们是第一次听到自己母语的这样强烈又直白的反抗,这很有意义,”梅·胡(音)说,她说她在湖南家中看了 Instagram上的上海抗议视频。她希望用自己的英文名,以免遭到官方报复。“我觉得让很多人都感到了有希望。”

但是,虽然一个受异见和民主思想启发的不同的中国已经部分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但习近平肯定会坚持自己对中国的想法,也就是有坚定秩序、打心眼里不相信开明思想的中国。

习近平的顾问们可能正在研究加强大学里的审查和意识形态灌输的方法。习近平上台后不久,曾在2013年4月批准颁布了一份内部文件,要求打击民主选举、新闻自由和用宪法限制国家权力等想法——这正是成群的学生和居民最近几天所呼吁的。

现在,习近平在掌权的第二个十年开始之际,可能会再次展开意识形态攻势,以重申中共对思想的控制,尤其是在学生和年轻工人中。


“这将是一场艰巨的、精心策划的、无休止的反应战,”新西兰学者白杰明说。“这是个有着近亿党员的制度,管着社会的所有方面。”


谢选骏指出:“这就像某种民族的潜意识重新浮出了水面”——白杰明说得好。但是英语国家的猪脑袋们不懂——“加冕”就是推翻了共产党!这是因为,共产党是一种豪强,而不是国王——有人加冕就意味着共产党的灭亡。为什么英语国家的猪脑袋们不懂“加冕”就是推翻了共产党?这是因为,英国奉行君主制度,加冕就是权力继承。但是中国大陆奉行却是共产党豪强的分赃,有人加冕就意味着共产党的灭亡。

谢选骏:歐洲殖民者後裔不敢面對祖先的罪惡

《印第安人的千年之“病”》(2002-12-23 朱步冲)報道: “在那些日子里一切都好,我们百病全无,而白人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我们的贫穷开始了,战乱开始了,受苦受难开始了。”这段由17世纪初玛雅人写下的诗句,被频繁引用,作为欧洲对美洲灾难性征服的有力佐证。 墨西哥印第安人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