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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星期日

谢选骏:李定国奉猪为帝必败无疑

《李定国两蹶名王》报道:


李定国两蹶名王,是指南明时期民族英雄李定国在西南地区进行抗清斗争的过程中,先后大败两名清朝王爷,一名是定南王孔有德,另一名是敬谨亲王尼堪。


明朝灭亡后,明室在江南地区建立起南明政权,面对共同的敌人—满清,南明和农民军逐步走向联合。李定国为张献忠部将。张献忠死后,他率部继续抗清。顺治九年(1652年)春,清军大举进攻贵州、川南。李定国率部突进广西,七月,定南王孔有德与李定国战于榕江,李定国用战象突阵,清军狼狈逃窜,尸横遍野,孔有德负伤弃甲,仅以身免,退守桂林。四日,李定国包围桂林,并以云梯攻城,迅速攻破武胜门。


孔有德仓皇计穷,手刃其家室后自焚而死。桂林失陷,孔有德自焚的消息传到北京,清廷朝野震动。十五日,清廷为挽回败局,急派敬谨亲王尼堪为定远大将军,率师往湖南、贵州征讨大西军。十一月二十三日,尼堪在进军途中,在衡阳遭李定国伏击,又被斩于阵前。李定国一部在一年之内连杀两名清兵统帅,取得了抗清斗争的惊人战绩。黄宗羲在评述这次战役时说:李定国桂林、衡州之战,“两蹶名王,天下震动,此自万历戊午(1618年)以来所未有也。”


1、背景


李定国,早年追随张献忠参加明末农民起义。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成为张献忠手下第二号大将!统帅两万精兵追随张献忠进入四川、湖北,一度射杀明军上将张令。二十一岁(崇祯十四年,1641年)的时候,奉命奇袭襄阳,擒获明朝亲藩襄王。崇祯十七年,张献忠称制,李定国受封安西将军,位仅次于孙可望,是大西政权的第三号人物。时年不过二十四岁。[1]


李定国少年英武,军中称之为“万人敌”和“小尉迟”,张献忠战死后,李定国随孙可望转战滇、黔,建立了以昆明为中心的著名的“四将军”政权,李定国称安西王。特别是李定国忍辱负重、尊重孙可望的国主地位,为巩固云南基地立下汗马功劳,他率兵历时三个月擒获作乱滇省的沙定州,使得滇省大安。也因此有了资本可以和清朝、南明进行周旋。


李定国最早提出联明抗清,并且主张进占巴蜀、饮马长江。然而,孙可望只为个人打算,他对于李定国功高明显十分嫉妒,曾经借口他事责打李定国,李定国以大局为重 ,没有计较,此后,孙可望公开叫价要求南明方面封他为秦王,李定国深不以为然。公元1649年(明永历三年、清顺治六年),李定国亲率部队,一鼓荡平贵州,使滇省、黔省联成一片,声威大震!


2、过程


公元1652年(明永历六年、清顺治九年),清军南下,清廷命定南王孔有德由桂林出河池,进攻贵州,命吴三桂由嘉定(四川乐山)出叙州(四川宜昌)进攻川南。清廷的目的是要用两路夹击之策,实现对大西军抗清基地的包围。面对紧迫局势,李定国给孙可望写信,要求出兵湖广,粉碎清兵围剿。孙可望表示同意,决定大西军兵分两路出击,北路军以刘文秀为主将,白文选、王复臣为副将,进攻四川;东路军以李定国为主将,马进忠、冯双礼为副将,进攻湖南。孙可望则统率“驾前军”留守滇黔,大西军从此开始与清军主力正面交锋。


李定国请缨抗战,率军出全州,约法五条:不杀人、不奸淫、不抢财货、不宰耕牛、不放火。有力地保证了军纪和部队战斗力。


击败孔有德


五月,北路军连克沅(湖南芷江)、靖(湖南靖县)、武岗诸州。镇守宝庆(湖南邵阳)的清将沈永忠急忙向孔有德告急,孔有德从桂林分兵救援。李定国抢在援敌之前,从枫木岭渡江直取宝庆,消灭清军五千。


六月,李定国出兵祁阳,准备夺取广西的门户全州,消灭桂林孔有德。他兵分三路,由冯双礼率左路取全州,张胜率右路攻严关(广西兴安县严关乡),自己亲率一路攻桂林外围据点,然后三路合攻桂林。在桂林之役中,大西军勇猛顽强,采取速战速决的传统战术。左路出奇制胜,很快攻克全州,李定国当机立断,命令部队勿入全州,与自己合兵推进,直趋严关。这个决策为取得桂林大捷打下了基础。


六月三十日,清军来夺严关,大西军奋勇抵抗,“象亦突阵,王师大奔,死亡不可胜计,横尸遍野”。


七月初一,孔有德又率精锐来攻,只见“兵未交而象阵前列,劲卒山拥,尘沙蔽日,马闻象鸣皆颠厥,有德众遂奔,掩杀大败”,只有孔有德一人逃回桂林城。大西军乘胜追至桂林,将城包围。七月初四,大西军登云梯攻城,孔有德额头已中一箭,他自知走投无路,便“聚其宝玩于一室,手刃爱姬,遂闭户,自焚死”。仅有一女孔四贞逃脱。


孔有德自从航海归顺清朝,从山海关一路杀到广西,其间多次大败明军,南明著名督师何腾蛟即死于他手,最终竟被年仅三十岁的李定国逼得无路可走,孔有德死前表示要儿子将来千万不要从军、从 政。


桂林大捷后,广西全境很快被收复,有些地区的百姓,不等大西军到,便自动将清军驱逐,李定国“下令无妄杀,抚安孑遗之黎庶”,明将胡一青、赵印选、马宝等相继归顺李定国。为此,李定国在桂林七星岩摆下酒宴,庆祝胜利。他对明兵部尚书刘远生说:“文、张诸公(指文天祥、张世杰)其精忠浩气,固足以光昭青史,为天地生色,然吾侪之对于国家,窃不愿有此结果也。”表达了他决心收复被清军占领的土地,恢复明朝的志向。


八月,李定国以明巡抚徐天佑守桂林,又率军北上直捣湖南,连取全州、永州(湖南零陵)。九月,李定国进攻衡州(湖南衡阳),守将沈永忠再次弃城逃跑,长沙巡抚金廷献沿长沙逃至郫州,监司以下官员都逃遁一空,“兵锋未至,千里无人”。李定国在衡州安设官员,休整部队,准备继续北进。


同时,李定国又命令马宝率广西明军东取阳山、连州,占领广东西北部,派马进忠、冯双礼北取长沙,攻占常德、岳州,命高文贵东进江西,连下永新、安福、永宁、龙泉,围攻赣西重镇吉安。李定国“兵出凡七月,复郡十六,州二,辟地将三千里”。取得了史称湘桂大捷的胜利。

李定国的部队不仅战斗力强,而且纪律严明。明遗老李寄描述说:“定国兵律极严,驻师半载(指在长沙),居民不知有兵,入市输买。定国所将半为罗倮傜佬,虽其士官极难钤束,何定国御之有法也。”


手刃尼堪


九月,李定国兵发湖南,取衡州、进攻长沙,出兵七个月、拓地三千里,清朝震动不已,急忙命洪承畴经略湖广、云贵、两广,趋长沙。十一月,清廷又派敬谨亲王尼堪任定远大将军,率领三贝勒、八固山共十五万精兵朝长沙扑来。面对强敌,李定国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大西军暂退出长沙,引诱清兵渡湘江,将冯双礼、马进忠部埋伏白杲市,待清兵过衡山,李定国从蒸水(衡山西南)正面攻击,冯、马二将背后出击,两军相夹,合歼尼堪。但这一计划却被冯双礼透露给孙可望,孙可望“不欲定国之成功,而思陷之败死”。密令冯双礼退出伏击,马进忠见状也撤离了战场。


十一月十九日,尼堪进抵衡州,李定国在蒸水率军出击,接着转战到城北香草庵、草街,不分胜负,为此李定国准备采用伏击战术。二十四日,双方再战,李定国佯装败退,尼堪紧追不舍,追至演武亭,一声炮响,大西军伏兵四起,团团围住尼堪,李定国手举大刀,将尼堪一劈两半。清军失去主帅,大败而逃。李定国缴获了尼堪的铠甲、绣旗,正准备乘胜追击,才发现冯双礼、马进忠未到,派人侦察说已走湘乡。李定国才知自己是孤军作战,无法扩大战果,只得收兵向武岗转移。衡州战役后,李定国让人绘制孔有德、尼堪画像,刊布粤楚,“露布告捷”。 取得衡阳大捷,尽复湖南。


3、结果


李定国收复桂、湘。前后败敌数十万人,纵横数省。桂林、衡州两次大捷,使“清君臣闻警,上下震动,闻李定国名,股栗战惧,有弃湘、粤、桂、赣、川、滇、黔七省与帝媾和之议”。 顺治听说尼堪阵亡,大惊失色。尼堪尸体运回北京,和硕亲王以下均出城迎接。湖南军务只好委于洪承畴了,李定国行军作战九个月,秋毫不犯,纪律肃然。以致于百姓不知有兵,连少数民族的百姓都对李定国约束军旅表示由衷的钦佩。


但是孙可望嫉恨李定国威望,双方矛盾日趋尖锐。公元1653年(明永历七年、清顺治十年)六月,李定国约同郑成功会师北进,然而,郑成功因为天气的原因爽约,就在这时,孙可望竟然不顾大局,派冯双礼偷袭李定国,反被李定国击败,冯双礼投降。早在阵斩尼堪的时节,李定国意欲恢复湖南,就是因为孙可望的按兵不动,以致流产。此时,孙可望不顾大敌当前也不顾李定国的再三忍耐,居然首先挑起内讧。


李定国并没有因为孙可望的阻挠放弃和郑成功的会师北进计划,公元1654年(明永历八年、清顺治十一年),李定国再度东征广东,获得空前胜利,可是,郑成功失期不至,以致于功败垂成。这时,永历被孙可望逼迫不已,无奈以血书召李定国救驾,李定国将兵6000人,救出永历,永历封李定国为晋王、刘文秀为蜀王、白文选为巩国公。刘文秀和李定国、孙可望都是张献忠义子,他写信给孙可望以大义感召,但是,孙可望一意孤行,于公元1657年(明永历十一年、清顺治十四年)八月调兵十四万进攻李定国,李定国时兵不满三万 ,然而,孙可望的可耻行为已经受到全军将士的一致唾弃,所以,战役不到十天,孙可望大败,仅以身免!


孙可望兵败以后,向洪承畴投降。他把云贵的虚实都告诉了清军,清朝这才决定大举进攻云贵。公元1658年(明永历十二年、清顺治十五年),清军三路大军进逼云贵,这时,李定国中了敌人的缓兵之计,不听从刘文秀、冯双礼的建议,消极防御,而且,惑于马吉翔等人的吹捧,于当年十一月连续兵败,清军直扑昆明。李定国本来主张进取湖南,不料却被马吉翔、沐天波等人所阻,采取下策,退守滇西。


4、后续


李定国在撤退之前,完成了他一生最后一次战役——磨盘山战役,拟一举歼灭吴三桂主力。


李定国设伏三道,可谓天衣无缝,永昌境内的磨盘山“内箐深屈曲,仅容单马”,“李定国筑栅数道,左右设伏,大营屯山后四十里橄榄坡,炊食饷伏,令毋见烟火”。他估计吴三桂必无戒备,便以窦民望为初伏,高文贵为二伏,王国玺为三伏,清军进入三伏,“首尾横击之,片甲不令其逃也”。果不出料,2月21日,吴军追来,其先锋已进入二伏,却节外生枝,南明光禄寺少卿卢桂生潜出告密。吴三桂大惊,急令后撤,并炮击左右伏兵。农民军出伏作战,“短兵相接,自卯至午,僵尸堵叠”。李定国只好提前出动,此战役是云贵会战以来最大的恶战!清军虽然撤军在前,仍然死伤无数,固山额真沙里布当场阵亡。后来,清军底定云贵以后班师回京,主帅多尼、罗托不但不受到奖赏,反而因为追究磨盘山战役的失误,被罚银5000两。


磨盘山战役有三分之二的战士战死,清军也“死伤甚众,却三十里”,十八名将官都统被击毙。南明遗民刘彬诗曰:“凛凛孤忠志独坚,手持一木欲撑天。磨盘战地人犹识,磷火常同日色鲜”。李定国卓越的指挥才能和顽强果敢的斗志,使清军再也不敢骄横穷追。但李定国这最后的一次大战役,却不幸因叛徒告密而功败垂成。


李定国从磨盘山撤退以后,因为和永历失去联系,被迫进入缅甸,李定国为了索回永历,和白文选一道大破缅甸军队,缅人在清朝乾隆期说到李定国的名字,依然为之胆裂!然而,毕竟是强弩之末,不能久支,白文选等人在最困难的时候也被迫投降吴三桂,李定国染病不起,1662年(明永历十六年、清康熙元年)六月闻知永历死于昆明,李定国仰天大哭不止,二十七日,李定国去世。死前对他的儿子说:“任死荒郊,勿降也!”


5、评价


李定国出征不足一年,纵横数省,收复湘、桂,击败清军数十万,两蹶名王,天下震动。这是自从明朝万历年间以来,清军的最大损失!掀起了继1647年第一次抗清高潮后的第二次抗清高潮。黄宗羲赞道:“逮夫李定国桂林、衡阳之战,两蹶名王,天下震动。此万历戊午以来全盛天下所不能有。”


李定国一生出生入死,为了抵抗清朝,浴血奋战,直至最后。其人与百姓息息相通,在镇守云贵之时,爱民如子,云南人仍然视李定国为滇中脊梁!(云南人最为崇拜的就是武侯和李定国——影秋老人语)李定国的忠义节烈直到近现代依然被人们称赞不绝。辛亥革命时,蔡锷等仍以李定国为榜样。章太炎说:“愿吾滇人,勿忘李定国!”


谢选骏指出:李定国如此杰出,为何归于失败?我认为他犯了和郑成功同样的错误——那就是“奉猪为帝”,使用了永历的朱明年号,也就堕入了猪圈猪窝了。而他比郑成功更差的是,李定国本是反明的,后来又归明,出尔反尔,失信于天下了。吴三桂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反复无常,终归灭亡。所以这些浮萍都是必败无疑的。甚至三百年后的孙中山,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他靠着共和起家,然后却祭祀专制暴君“冥太祖猪猿獐”,能不失败吗?这是孙文狗东西后来投靠苏俄的前兆。所以我说,李定国奉猪为帝,必败无疑。


谢选骏:杀人狂食人魔收复国土第一人



《名将的另一面:清代汉尼拔——杀人狂兼食人魔兆惠》(京华烟云)报道:


无论《七剑下天山》还是《书剑恩仇录》里,兆惠都是可恶的大反派,直到《雍正皇帝》,他才咸鱼翻身,一跃成为千古名将的典范。那么,真实的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乌雅兆惠,生于康熙四十七年即公元1708年,是雍正生母孝恭仁皇太后乌雅氏的族孙,从小锦衣玉食,二十四岁便以笔贴式的身份进入军机处做办事员,该职务虽然级别不高,但很容易得到提拔,因为每天都与军机大臣们甚至皇帝本人打交道。


众所周知,雍正与乌雅氏的关系并不好,但皇帝对母亲娘家还是颇为照顾,继位的乾隆延续了这一做法,因而兆惠的仕途十分顺利,参加工作后七年获得七次提升,一直做到刑部右侍郎(从二品,相当于司法部兼公安部第二副部长)的高位,不久又加上了正黄旗满洲副都统以及镶红旗护军统领(都是正二品)的头衔。


不过,兆惠在刑部干得可不怎么样,该部的专业性非常强,而他对律法审判等业务一窍不通,出了很多洋相,两年后终于捅了大篓子让乾隆很不高兴。朝廷拟定的处分是革职,但皇帝对这个亲戚格外开恩,允许他留任。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兆惠很可能做为一个颟顸的八旗官僚而遗后人笑柄,但就在受处分的那年,第一次金川战争爆发了,他也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


当时,清军讨伐大小金川(今四川阿坝州金川、小金县和甘孜州丹巴县)的嘉绒人,虽然占尽兵力优势但却战局胶着,接连换了两个主帅,仍然没有起色。最后皇帝拍板,让帝国首相(领班军机大臣兼首席大学士)讷亲挂帅,前往金川“经略”各路人马。首相既然亲自出马,其他大佬当然也不能闲着,于是以兵部尚书班底为首,凡是能脱开身的部长、副部长们,统统被皇帝撵到前线帮忙,其中也包括兆惠。皇帝给了他一个新职位,兆惠便以兼管户部侍郎的身份,协助班第管理后勤,为大军押粮运饷。


说也奇怪,虽然做起司法纰漏百出,但兆惠似乎是天生的财会审计兼行政管理专家,在金川表现得非常出色。比如他了解到战略要地卡撒(位于今天阿坝州金川县卡撒乡)的军粮不能支撑太久,便将附近的存粮都紧急调运过来以防万一,为后来大军在这里长期扎营打下了物资基础。


与此同时,兆惠也没有忘记他中央部委的职能工作,很快他向乾隆写了份报告,说了自己发现的严重问题:咱官军已经烂到根儿了,高层除了少数几个将领外,统统都是酒囊饭袋,而底下则更多是吃空饷的,再不整顿一下可真危险了。


皇帝对兆惠的调查报告很满意,要新任经略大学士傅恒认真研究——清军频频损兵折将,总司令讷亲也束手无策,因此皇帝再次换帅,派出了自己的小舅子傅恒前往金川主持。


在宿将岳钟琪的斡旋下,第一次金川战争最终以清廷和金川土司各让一步达成和议而草草结束。战后,傅恒、岳钟琪等功臣纷纷加官进爵,但由于缺乏战功,兆惠并没有得到提升,他奉命随班第查核军需钱粮即审计这次战争中的军费开支情况。同年,兆惠被正式调到户部担任左侍郎,显然乾隆对其财会能力印象深刻。


不过,他与金川的缘分也就到此为止了,没有机会参加后来的第二次金川战争。兆惠的主要军事成就,其实是在西域取得的,他在平定阿睦尔撒之乱和大小和卓木之乱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阿睦尔撒纳是新疆准噶尔汗国的一个部族首领,因争权失败,愤而投奔清朝,引来清军大举远征,仅仅用了不到一百天,便灭亡了自己的父母之邦。战争中,兆惠协理军务并总管后勤,因功封为定边右副将军,得到了一等武毅伯的爵位。


战后,带路党阿睦尔撒纳本以为自己会成为准噶尔的新君主,但没想到乾隆竟然将该地一分为四。阿睦尔撒大为不满,遂借着进京朝觐的机会中途溜走,树起反旗自称汗王,史称阿睦尔撒纳之乱。


当时清军大部队已经撤离,剩下少量驻军的总司令是兆惠的老上级班第,一片混乱中,缺乏准备的他猝不及防,只能率身边的五百清兵且战且退,最后被叛军重重包围。班底不想被俘受辱,于是拔剑自刎。接替班第的是策楞,他的表现可圈可点,联合外蒙喀尔喀人打了好几个胜仗,不过就在战场形势一片大好的时候,策楞却稀里糊涂地摆了个大乌龙,从而彻底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这位清军总司令就贸然向乾隆报告说已经擒获叛军首领阿睦尔撒纳,欣喜万分的皇帝为此专门举行盛大典礼向祖先献祭,还封策楞为一等公爵并给予大量赏赐。但很快,这个消息就被证明是假的,丢了面子的乾隆勃然大怒,不久便找碴将策楞革职,命令将其押送京师法办。可就在路上,押解队伍不幸碰上了准噶尔人,倒霉的策楞就在囚车中被杀死。


乾隆二十三年(公元1758年),以定边将军兆惠为新主帅的清朝大军彻底平定了准噶尔人的反抗,阿睦尔撒纳逃亡俄罗斯,不久病死。随后,按照总司令兆惠的命令(其实是皇帝的指示),清军对准噶尔人进行了系统性的大屠杀,只杀得“数千里内遂无一人”。


清人留下的零星记载描述,当时的景象可谓惨绝人寰。乾隆的要求是“总以严行剿杀为要”,即能杀就不放过,兆惠和他的副手富徳严格执行了命令,清军分成多支搜索队,沿着山头河谷展开拉网式排查,每个网格之内的准噶尔人都绝无活命的机会。就这样,美丽的伊犁草原和赛里木湖畔人头滚滚一片血色,草场被分解的人体膏腴得无比肥沃,鲜花也因人血的渲染而越发妖艳……


清人统计,准噶尔人有一半以上死于直接屠杀,三成人死于瘟疫等疾病,只有两成左右设法逃离了这个修罗场。也就是说,除了早已投降并被安置在内地的少数人,以及逃亡俄罗斯和哈萨克的一部分,在兆惠等挥舞的屠刀下,这个曾称霸中亚的强大族群被整体灭绝了。


“准噶尔”从此只做为一个地名而存在。靠着这样一种极为残忍的方式,兆惠终于彻底解决了困扰清帝国六十余年的准噶尔问题。


阿睦尔撒纳之乱被镇压后,清廷再次犯下同样的错误——匆忙从新疆撤离了大部队,这主要是因为后勤补给太困难,大军长期驻扎实在难以维系。于是,北疆的准噶尔人刚刚从地球上消失,南疆就爆发了大小和卓木之乱。


大小和卓木是喀什地区穆斯林首领玛罕木特的儿子,此前都在准噶尔汗国做人质,汗国灭亡后被清军释放,他们利用这个巨大的权力真空趁机起事,企图建立政教合一的宗教国家,一时间几十万当地人群起响应,天山以南几乎全部陷落。


虽然仓促迎战,但清军总司令兆惠却表现得可圈可点。尤其是乾隆二十三年(公元1758年)农历十月,他带领千名轻骑突击敌人腹地,不料途中渡河时桥梁突然断裂,清军被截为首尾不相顾的两段。兆惠仅率先渡河的四百名骑兵且战且走,在黑水营(位于今天喀什地区莎车县)被十倍于己的叛军包围,清军弹尽粮绝,最后连马鞍子上的皮革都吃光了,但仍然坚持抵抗。


叛军久攻不下,不得不在清军的战壕外又垒了一道工事,企图把对方困死饿死。据说就在这危急关头,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兆惠后来给乾隆报告说,部队挖地找东西吃,竟然挖出了不知是谁埋下的几百石粮食,而更为神奇的是,他们随处掘井就涌出了水,就这样又挺了一段时间。


随着坚守的时间越来越久,清军挖出的那点粮食逐渐消耗殆尽,而马匹骆驼这些牲畜也光了。清人笔记写道,饿红了眼的清军于是打起了人肉的主意,他们突然杀了出来,捉住一批当地俘虏,这些倒霉蛋最后无一例外都成了饥饿官兵的盘中餐,其中上好部位,想必会孝敬兆惠等几位主将吧。


尝了甜头以后,清军从此一发不可收,时不时就要出击一次,每次都抓回几个当地人解馋。有的时候,不幸有夫妻被一起掠来,屠夫们便先宰了丈夫,然后让妻子负责炖煮烹饪,到了晚上她又成了被士兵肆意蹂躏的慰安妇。第二天,等丈夫吃光了,妻子便会大难临头,接替成为肉食来源。据说所有被捕杀的男女在大难临头时都毫无反抗,任凭清军宰割凌辱,如同汉尼拔博士眼中沉默的羔羊。


就这样靠着吃人肉,兆惠的小部队与敌人相持了整整三个月,眼看要撑不下去了。除夕新年夜,兆惠等几位将领聚在一起烤火,他们掰着手指头数剩下的军粮,认为再过十天恐怕就只能去阎王爷那里再会了。其中一位将军素来抠门,此时却突然说道,当初部队过酒泉的时候,收到不少劳军的点心,我一直舍不得吃,现在还剩下一些,今天咱们吃了吧!人肉都吃吐了的众将大喜过望,赶紧趁机大嚼,等临散伙时才突然明白——连这个吝啬的家伙都不留余粮,恐怕我们真到鬼门关了,不由得潸然泪下。


就在行将崩溃之际,富徳等部援兵终于杀到,内外夹攻下,叛军不得不解围撤退,兆惠他们也幸运地活着回到了阿克苏大营,这就是史上著名的“黑水营之围”,前后历时长达百日。黑水营可以说是这场战争中的斯大林格勒,如果兆惠失败,那么南疆甚至整个新疆都可能不复清帝国所有。


战后,乾隆亲自撰写了一篇名为《黑水行》的诗歌来记述此役,对兆惠极尽赞美。黑水营之围半年后,大小和卓木之乱终于被兆惠彻底平定,皇帝为自己的远征军总司令举行了盛大的凯旋式,兆惠也以一等武毅谋勇公、户部尚书的身份进入内阁,成为助理宰相即协办大学士。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清人笔记写道,为了体现皇恩浩荡和对兆惠的重视,乾隆竟然让这位识不了几个汉字的满洲将军担任了科举最高级别考试即殿试的阅卷大臣。皇帝还悄悄指点他其中的秘诀——“圈多即佳卷”,原来,成绩好的考卷上会有各位阅卷大臣的圈点,不识字的兆惠只要数一下圈圈的个数就成了。


不过如果仔细研究,便会发现这个故事其实很有问题。因为兆惠本非军人,而是笔贴式出身,即旗人高级官员们的秘书或文书,该职的主要工作就是撰写满汉公文,还要负责满汉双语的互译,因此他不可能不识汉字。当然,他肯定不懂科举专用的八股文,品不出考卷好坏也确有可能。


乾隆二十九年农历十一月,新疆的征服者兆惠在北京病逝,享年五十七岁,死后备极哀荣,追封太保,谥号文襄,皇帝亲临祭奠。到了嘉庆元年,他又“配享太庙”,从而取得了与乾隆一起在地下享用冷猪肉的资格。


做为乾隆朝最优秀的将军之一,兆惠虽起于技术官僚,但他却似乎是天生的名将,即使在最艰苦险恶的环境中仍指挥若定毫不动摇,既与士兵投醪抚寒同甘共苦,又对敌人毫不妥协斩草除根,他看似残忍决绝的将道影响了当时诸多清军将领,后来阿桂在第二次金川战争中对嘉绒人成功使用的全面封锁与种族灭绝战术,依稀便能见到兆惠那冷酷的身影。


谢选骏指出:乾隆狗的战无不胜原来靠的是杀人狂和食人魔,两百年后那个“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也是如此,在战争时代的人海战术之后,推行了饥荒时代的“人肉果腹”——穷人都被吃光了,1962年“困难时期”的问题也就解决了。接下来再发动一场文革,吃掉富人的肉,全国就成一片红了。


《中国有史以来收复国土最多的一人——兆惠将军》(2021-05-08 探究历史百科)报道:


乌雅·兆惠清朝乾隆时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雍正帝的生母孝恭仁皇后乌雅氏族孙,都统佛标之子。兆惠将军被誉为“中国反疆独第一人”。


雍正九年(1731年),兆惠以笔帖式的身份被授为军机处章京,入值军机处。历任兵部郎中、内阁学士、盛京刑部侍郎、刑部右侍郎、正黄旗满洲副都统、镶红旗护军统领。


乾隆十三年(1748年),兆惠兼领户部侍郎职务。当时清廷正在平定大小金川,兆惠亲自赴金川清军军营督办粮运。兆惠上疏乾隆帝商议粮运的事项,并说平定大小金川的诸将中只有乌尔登、哈攀龙两个人作战勇猛,并提及各个省的派兵情况多有不实。乾隆帝听说后下令经略傅恒查实这些情况。平定金川后,大军班师还朝,乾隆帝命兆惠核实以前各军所用军需是否真实,并调任户部侍郎。以后,兆惠赴山东查办传钞尚书孙嘉淦伪疏稿案,暂任山东巡抚。


乾隆十五年(1750年),兆惠入值军机处。


乾隆十八年(1753年),兆惠赴西藏办理筹防准噶尔部的事宜。


乾隆十九年(1754年),清廷出兵平定准噶尔时,兆惠受命协理北路军务并总理粮饷事务。


乾隆二十年(1755年),乾隆帝命兆惠驻守乌里雅苏台。准噶尔部台吉噶勒藏多尔济归顺清朝,乾隆帝命兆惠给以牲畜。同年,厄鲁特辉特部台吉、策妄阿拉布坦的外孙阿睦尔撒纳叛变,攻陷了伊犁。乾隆帝命兆惠移驻巴里坤,兼督额林哈毕尔噶台站。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清军击溃阿睦尔撒纳,收复伊犁,乾隆帝因为定西将军策楞不能胜任总领军务的重担,乾隆帝召兆惠回到北京,并授予他镇守北疆的方略。兆惠还没有回京,策楞就因为谎报军情和虚报战绩被逮捕,而且解除扎拉丰阿定边右副将军的职务,并将此职授予兆惠,筹办伊犁善后事宜。阿睦尔撒纳被清朝击败后逃亡哈萨克,定西将军达尔党阿率军逐捕没有成功,乾隆帝命大军还师。厄鲁特蒙古诸位在军中的宰桑(蒙古官号)阴谋策划叛乱,绰罗斯汗噶勒藏多尔济秘密告诉兆惠,巴雅尔将要入掠他的牧地。兆惠令宁夏将军和起率领百余人征收厄鲁特兵前去驻守。但是噶勒藏多尔济的侄子扎那噶尔布及宰桑呢吗、哈萨克锡喇、达什策零等人阴谋私通巴雅尔,中途发动叛变,和起战死。兆惠闻讯后亲自带领伊犁军士五百人前去平乱,经过济尔哈朗到达鄂垒扎拉图,与达什策零作战,大败达什策零。一直追击到库图齐,再战达勒奇,杀叛军士兵数千人。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兆惠率军到达乌鲁木齐,噶勒藏多尔济、扎那噶尔布等诸位叛军首领都在这集合,一日就作战十余次,战马都几乎用尽。大军在冰雪中行进,到达特讷格尔,被叛军所围。巴里坤办事大臣雅尔哈善先派遣侍卫图伦楚率领八百人去援助兆惠军。当时适逢兆惠派遣军校云多克德楞彻自围中杀出,到雅尔哈善的军营请求援助。这件事上报朝廷之后,乾隆帝嘉奖兆惠作战奋勇,以功被封为一等武毅伯,授户部尚书、镶白旗汉军都统、领侍卫内大臣。图伦楚兵到了后,兆惠包围被解。兆惠得到新兵之后,又追击巴雅尔的叛军至穆垒河源。巴雅尔迁移到别处放牧之后,兆惠还师巴里坤。乾隆帝因为兆惠奋力追击,追杀叛军不懈怠,赏赐兆惠御用玉韘、荷包、鼻烟壶,命定边将军成衮紥布分路进击厄鲁特。不久,兆惠与参赞大臣鄂实等一起自额林哈毕尔噶出发进剿厄鲁特。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兆惠发现回部头人波罗尼都、霍集占(大小和卓)有叛乱的迹象,令参赞大臣富德去追捕阿睦尔撒纳,自己的军队停驻在济尔哈朗等待富德。乾隆帝责备兆惠与成衮扎布以回部事务为重、而轻视了阿睦尔撒纳,处事有失轻重。于是兆惠率领军队在富德后继续北进,派遣使臣前往左右哈萨克宣谕,要求归还潜逃的阿睦尔撒纳。大军再进到额密勒河西岸附近,富德大军到达塔尔巴哈台,俘获潜逃的叛军首领巴雅尔以及随从数人,移送到北京。


哈萨克汗阿布赉遣使来朝献马,并上表请求入觐,乾隆帝下诏宣谕。阿布赉的使臣说阿睦尔撒纳率领二十骑前去哈萨克投奔,相约第二天清晨见面,阿布赉下令先没收阿睦尔撒纳的战马和牛羊。阿睦尔撒纳发现之后惊忙逃走,哈萨克汗俘获他的侄子达什车凌、宰桑齐巴罕,捆绑之后送到兆惠大营,兆惠以闻,命槛车致京师。兆惠分遣他的将领图伦楚、三达保、爱隆阿等人击败阿睦尔撒纳的属众,并招降阿睦尔撒纳的部下纳木奇父子,送到北京。兆惠再次进击,与富德的大军会合。秘密探查到阿睦尔撒纳已经逃入了俄罗斯,乾隆帝命他还师。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十二月,回部大小和卓叛乱。乾隆帝授兆惠为定边将军,前往南疆讨伐回部大小和卓波罗尼都、霍集占。兆惠上奏乾隆帝,请求先屯田于乌鲁木齐,待来年春天再率军进讨大小和卓。并进言说,如果不能立即率领大军进入回部,那么应该集聚很多粮食,购置很多战马,才能是稳重的策略。乾隆帝不以为然,下诏责备兆惠怯懦不战。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正月,兆惠因为厄鲁特人在沙喇伯勒还有一万户,决定先剿除他们,于是专心于回部的事务。乾隆帝授雅尔哈善为靖逆将军,命他进击南疆;命兆惠进剿厄鲁特的事情完成之后,在别道与雅尔哈善合兵进击。兆惠与副将军车布登紥布、副都统瑚尔起、侍卫达礼善等分四路进剿厄鲁特蒙古余部。乾隆帝因为哈萨克锡喇、鄂哲特等十多人都没有被兆惠抓获,命兆惠等更加谨慎。四月,兆惠抓获鄂哲特等人,并送往北京。乾隆帝仍责成兆惠尽快抓俘哈萨克锡喇等。不久又令兆惠赴库车视察军务,回到北京之后,乾隆帝的诏令未至兆惠的军队就已经出发。正赶上雅尔哈善的军队围困库车,霍集占突围逃走。乾隆帝逮捕雅尔哈善,以兆惠代替雅尔哈善。兆惠在中途上疏乾隆帝说:“我当亲率八百人赴库车,与雅尔哈善协力剿灭叛军,不破敌军势不还朝。”乾隆帝嘉奖他奋勇,赐给他双眼孔雀翎。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八月,定边将军兆惠奉命由伊犁率部南下,指挥清军平定回部大、小和卓叛乱。兆惠遣副将富德驻阿克苏,为第二梯队,自率马步兵4000余往攻小和卓霍集占所在的叶尔羌城(今新疆莎车)。叶尔羌城周十余里,城门12座。回兵在清军必经的城东5里处,挖沟筑台,以为屏障;并实行坚壁清野。十月初三日,兆惠所部抵辉齐阿里克,距叶尔羌城40里,隔河扎营,并派出左、右两翼兵,抢占了城东土台,控制进出要道。初六日,东、西、北三座城门中冲出数百名骑兵,两军厮杀,回兵三战皆败,遂退回城中固守。兆惠大营安扎于黑水河畔,故名“黑水营”。兆惠见叶尔羌城防守严密,便拨出800人清军交副都统爱隆阿,命其前往东南方向,防御盘踞在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的大和卓叛军,其余兵力密切监视叶尔羌城,待机再战。时获情报,言城南山下有回人牧群。兆惠决定往劫羊群,以补充给养,并诱敌出城作战。十三日,兆惠率千余骑兵南进。前面有河,清军夺占桥头,登桥而驰。岂料刚过桥400余人,桥骤断,叶尔羌城中随即冲出叛军5000骑兵、1万步兵,张开两翼攻围清军。清军人自为战,浮水还营,兆惠两易战马,面胫俱伤。直至夜晚,回兵方退回城中。清军亡100余人,伤数百人,总兵高天喜战死。十四日,霍集占组织回兵向黑水营发动猛攻。兆惠指挥士卒边战边筑起临时工事。战斗持续了整整5天。兆惠派出5名士兵,分别往阿克苏告急,驻阿克苏头等侍卫舒赫德飞章奏报朝廷。乾隆帝命靖逆将军纳木札尔往援。防御喀什噶尔的副都统爱隆阿奉兆惠之命,返阿克苏催促援军,途遇纳木札尔所率200名骑兵,爱隆阿劝其待大兵到后再进,纳木札尔未从,后于途中全军覆没。霍集占见强攻不下,便改为长期围困。黑水营自十月至次年正月,进行了艰苦的防御战。时天寒地冻,弹尽粮绝,援兵不至,无险可依。回兵于上游决河灌营,清军在下游挖沟泄水。回兵枪弹如雨,清军砍掉林木,由树干中挖出数万颗弹丸。后清军挖水井,掘窖粮,补充了给养。十一月间,回疆以西的布鲁特人抢掠了喀什噶尔所属英吉沙尔城(今新疆英吉沙),恰好黑水营清军纵火焚烧两座回营。霍集占以为清军与布鲁特人有约,惧被夹击,故攻黑水营稍懈。黑水营艰难持守之时,清廷急调援兵增援。驻阿克苏的定边右副将军富德与侍卫舒赫德于巴尔楚克(今新疆巴楚)合军,共率3000余兵,冒雪赴援。巴里坤办事大臣阿里衮领兵六百,解马两千匹、骆驼一千头,兼程来援,与爱隆阿所部会合。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正月,富德率领大军到达呼尔璊,以富德为定边右副将军,径赴叶尔羌解兆惠之围;与回兵遭遇,富德转战五昼夜。阿里衮将战马送至,两军合军后与回兵再战。布拉尼敦出战,中弹受伤,不得已回军喀什噶尔。清军至叶尔羌河岸,阿里衮与爱隆阿合军为右翼,富德及舒赫德为左翼,两军追击回兵。正月初八,兆惠听到北方有枪炮声,又见围营的和卓兵渐少,料想援军已至,遂分兵两路出击,攻取营垒,并派人联络富德。十三日夜,富德进兵至叶尔羌河岸,距兆惠兵营尚有二十里。十四日黎明,富德领兵斩杀和卓兵二三百人。和卓军队渡河而去。富德与兆惠会合,按照谕旨于当晚启程返回阿克苏。至此黑水之围解。


呼尔璊之战后,霍集占兄弟由于清军的进攻和维吾尔人的背离,整个陷入了困境。二、三月间,霍集占派人联络葱岭以西的巴达克山、浩罕等国。因浩罕未有回信,且惧布鲁特沿途骚扰,和卓兄弟决定逃往巴达克山,或再由巴达克山前往痕都斯坦(今克什米尔地区南部及巴基斯坦北部)。四月,清兵占领和阗的消息传来,叶尔羌人心惊动,霍集占将家眷、财物移往叶尔羌以西的赫色勒塔克。波罗尼都也向喀什噶尔居民索取军粮、马匹,在六月十日之前陆续运到塔勒巴楚克河,自己仅与亲信留在喀什噶尔居住。


在大小和卓准备出逃的同时,兆惠、富德正筹集粮饷,计划乘麦熟之前进攻叶尔羌。五月,避难于布鲁特的原喀什噶尔伯克和什克随清军侍卫布占泰来到阿克苏,向兆惠建议先攻取喀什噶尔,以免霍集占投奔浩罕的额尔德尼伯克。于是兆惠等人议定先攻喀什噶尔,再取叶尔羌。此时,流亡于境外的和卓后裔陆续向清军投诚。六月十一日,兆惠领兵九千由乌什南下,进兵喀什噶尔。阿里衮、巴禄领兵三千出巴尔楚克,在喀什噶尔、叶尔羌之间地方等待与富德会合,并把守各处关隘。六月十八日,额色尹、玛木特与波罗尼都交战,剿杀多人,随后来到兆惠军营投诚。


六月二十七日,波罗尼都将喀什噶尔居民掳至城南的提斯衮,由玉鲁克岭(在今疏附县西南)西逃,带走居民一百五十户,及其亲信之家眷、奴仆千余人。霍集占抢掠叶尔羌居民的马匹、牲畜后,又向当地毛拉勒索白银四千两,于闰六月二日启程,经伯克和罗木渡口逃往羌呼勒。大小和卓在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县)会合后向西出逃。留在喀什噶尔、叶尔羌二城的伯克随即派人迎清兵入城。闰六月十四日,兆惠进驻喀什噶尔城,富德所部先锋鄂博什进驻叶尔羌城。十八日,富德进入叶尔羌。乾隆皇帝令兆惠留驻喀什噶尔,办理喀、叶二城事务;富德、明瑞等速领兵追击。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军一统天山南北约19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取名新疆。新疆统一,兆惠率西征军凯旋回京,乾隆帝亲自为兆惠将军牵马回城。位列乾隆帝平定回疆之乱功臣图,悬挂于紫光阁。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兆惠被授御前大臣,协办大学士兼署刑部尚书,与大学士刘统勋查办杨桥河的案子。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兆惠又与刘统勋勘察江南运河。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直隶发生水灾,乾隆帝命他前去观看海口的情况。兆惠根据当时的地理条件,疏通天津、静海诸县的水道。然后乾隆帝又命他与两江总督尹继善筹划疏浚荆山桥的河道。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十一月,兆惠病逝,享年五十六岁。乾隆帝亲自驾临他的丧礼,赠太保,谥文襄。


嘉庆元年(1796年)十一月,命配享太庙。兆惠将军的画像位列中南海紫光阁功臣第二位。


有史学家认为,兆惠将军是平定新疆的功臣,是中国有史以来收复国土最多的一人,为国家统一做出了杰出贡献。兆惠虽然功绩显赫,却不像岳飞、郑成功等英雄被大家所熟识。但是无论何时,维护国家统一,保护全国各族人民的安定生活和人身安全,都功在千秋。


谢选骏指出:人说“中国有史以来收复国土最多的一人是兆惠将军”,又说“名将的另一面:清代汉尼拔——杀人狂兼食人魔兆惠”……综合来看,杀人狂和食人魔才能成为收复中国历史上收复国土最多的第一人。这是因为,只有喜爱战争、酷爱杀人才能成为征服者;而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征服者,甚至需要把人当作食物来享用——如此的游戏人生,想不成为赢家,都不可能了。


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

谢选骏:曹雪芹是个汉奸后代



《曹雪芹(清代学者)》报道: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1],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2]),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1],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3]。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4]。曾祖父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的保母;祖父曹寅做过康熙帝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极受康熙宠信。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1]。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经历了生活中的重大转折,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他蔑视权贵,远离官场,过着贫困如洗的艰难日子。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后,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

人物生平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正月,时任江宁织造的曹顒在北京述职期间病逝。康熙大帝恩旨,以曹顒堂弟曹頫过继给曹寅,接任江宁织造。是年三月初七,曹頫奏折:“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此遗腹子即曹雪芹[3],于四月二十六日(公历1715年5月28日)[5]生于南京江宁织造府[6]。

曹雪芹[7]满月后数日,六月初三,曹頫奏折:“连日时雨叠沛,四野沾足。”此即曹雪芹名“沾”的机缘,天时地利人和均占[5]。“沾”字取《诗经·小雅·信南山》“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有“世沾皇恩”之意。“雪芹”二字出自苏轼《东坡八首》之三:“泥芹有宿根,一寸嗟独在;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8]

曹雪芹的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的保母,祖父曹寅做过康熙帝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史。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主政江宁织造达五十八年,家世显赫,有权有势,极富极贵,成为当时南京第一豪门,天下推为望族[1]。康熙六下江南,曹寅接驾四次。不过,曹雪芹晚生了几年,本人并没有亲历康熙南巡盛事。《红楼梦》第16回可以为证,原著写到比贾宝玉年长的凤姐都要听赵嬷嬷等长辈的口述去了解那段历史。[5]

秦淮残梦

曹雪芹早年托赖天恩祖德(康熙帝之恩,曹玺、曹寅之徳)[9],在昌明隆盛之邦(康雍盛世)、花柳繁华地(南京)、诗礼簪缨之族(江宁织造府)、温柔富贵乡(西园)享受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公子哥生活[5],日子过得心满意足,“每日只和姊妹丫鬟们一处,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作画吟诗,以至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只在园中游卧,每每甘心为诸丫鬟充役,竟也得十分闲消日月”。他终生都对这段幸福生活记忆犹新,在《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作者自云》中亲切地呼曰“梦幻”[4]。

童年曹雪芹淘气异常,厌恶八股文,不喜读四书五经,反感科举考试、仕途经济。虽有曹頫严加管教,请了家庭教师,又上过几天家塾,但因祖母李氏溺爱,每每护着小曹雪芹[4]。幸而曹家家学渊深,祖父曹寅有诗词集行世,在扬州曾管领《全唐诗》及二十几种精装书的刻印,兼管扬州诗局。曹家藏书极多,精本有3287种之多。曹雪芹自幼生活在这样一个很富丽的文学美术环境之中[1],接受父兄教育、师友规训,博览群书,尤爱读诗赋、戏文、小说之类的文学书籍,诸如戏曲、美食、养生、医药、茶道、织造等百科文化知识和技艺莫不旁搜杂取。[4]

苏州织造李煦、杭州织造孙文成皆与曹家连络有亲,李煦且兼任两淮盐政(治所在扬州,曹雪芹祖父曹寅生前也曾兼任此职)。曹雪芹小时候走亲访友时多次游历苏州、扬州、杭州、常州等地,对江南山水风物十分钟爱,友人敦诚、敦敏诗作谓为“秦淮残梦”“扬州旧梦”[5]。

家遭萧索

雍正五年(1727年),曹雪芹十三岁(虚岁),十二月,时任江宁织造员外郎的叔父(一说父亲)曹頫以骚扰驿站、织造亏空、转移财产等罪被革职入狱,次年正月元宵节前被抄家[10](家人大小男女及仆人114口)。曹雪芹随着全家迁回北京。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

刚回北京时,尚有崇文门外蒜市口老宅房屋十七间半,家仆三对,聊以度日[12]。可是为了偿还骚扰驿站案所欠银两,以及填补家用,不得已将地亩暂卖了数千金,有家奴趁此弄鬼,并将东庄租税也就指名借用些。再后来,亏缺一日重似一日,难免典房卖地,更有贼寇入室盗窃,以至连日用的钱都没有,被迫拿房地文书出去抵押。终至沦落到门户凋零,人口流散,数年来更比瓦砾犹残。曹雪芹为着家里的事不好,越发弄得话都没有了,“虽不敢说历尽甘苦,然世道人情,略略的领悟了好些”[4]。

广交名流

雍正末期,曹雪芹一年长似一年,开始挑起家庭重担,渐渐地能够帮着曹頫料理些家务了。因曹頫致仕在家,懒于应酬,曹雪芹就出来代为接待,结识了一些政商名流和文坛前辈,在他们的影响下树立了著书立说、立德立言的远大志向,把少时那一派迂想痴情渐渐地淘汰了些,为了家族复兴而努力奋斗,一度勤奋读书,访师觅友,多方干谒朝中权贵。[4]

虎门晨夕

乾隆元年(1736年),曹雪芹二十二岁,谕旨宽免曹家亏空[14]。

乾隆初年,曹雪芹曾任内务府笔贴式差事,后来进入西单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学(旧称“虎门”)担任一个不起眼的小职位。曹雪芹在宗学里具体的工作,有助教、教师、舍夫、夫役、当差等说法。[13]曹雪芹北京朋友圈不乏王孙公子,如敦诚、敦敏、福彭等人。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曹雪芹得以领略北京王府文化。

乾隆九年(1744年),曹雪芹三十岁。敦诚(1734—1791)十一岁,敦敏(1729—1796)十六岁,入宗学。兄弟俩十分敬仰曹雪芹的才华风度,欣赏他那放达不羁的性格和开阔的胸襟。在漫长的冬夜,他们围坐在一起,听曹雪芹诙谐风趣、意气风生的“雄睨大谈”,经常被曹雪芹的“奇谈娓娓”“高谈雄辩”所吸引、所折服。敦诚《寄怀曹雪芹(沾)》诗云:“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记录并深切回味这段难忘的日子。

曹雪芹大约于本时期写作《红楼梦》的初稿《风月宝鉴》[5]。

燕市狂歌

乾隆十二年(1747年),曹雪芹三十三岁,大约于是年移居北京西郊。此后数年内住过北京西单刑部街,崇文门外的卧佛寺,香山正白旗的四王府和峒峪村,镶黄旗营的北上坡,白家疃(西直门外约50里)[15]。此一时期,曹雪芹住草庵,赏野花,过着觅诗、挥毫、唱和、卖画、买醉、狂歌、忆旧、著书的隐居生活,领略北京市井文化,一面靠卖字画和福彭、敦诚、敦敏、张宜泉等亲友的救济为生,敦诚《赠曹芹圃》诗云:“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1]曹雪芹长恨半生潦倒,一事无成,“在那贫穷潦倒的境遇里,很觉得牢骚抑郁,故不免纵酒狂歌,自寻派遣”,其正邪两赋而来的真性情愈加鲜明。[5]

著书黄叶

曹雪芹“补天”之志从未懈怠,友人敦诚《寄怀曹雪芹(沾)》还在安慰他:“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意思是因罪臣之后的身份及其它原因,曹雪芹的个人奋斗遭遇艰难险阻,敦诚劝他知难而退,专心著书。[1]曹雪芹亦不负所望,在隐居西山的十多年间,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将旧作《风月宝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写成了巨著《红楼梦》[5]。

重游故里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曹雪芹四十五岁,约在是年南游江宁。南游原因不明,可能是去看望离散的族人,也可能为其他家务私事(传曹雪芹曾于此时前后任两江总督尹继善的幕僚)。南游期间,阅历山川,凭吊旧迹,听话往事。张宜泉《怀曹芹溪》一诗当作于这一时期。[14]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曹雪芹四十六岁,初秋,敦敏作诗《闭门闷坐感怀》云:“故交一别经年阔,往事重提如梦惊。”可能是指曹雪芹南游、经年未归而言。此次南游历时一年多,于重阳节前后回京。节后不久,敦敏在友人明琳家养石轩偶遇曹雪芹,做《感成长句》以记之。[14]

贫病而逝

曹雪芹南游回京后,仍在继续写作《红楼梦》。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年),曹雪芹四十八岁,因幼子夭亡,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大约于这一年的除夕病逝于北京[17]。敦诚作《挽曹雪芹》,敦敏作《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张宜泉作《伤芹溪居士》。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曹雪芹去世十七年,敦诚作《寄大兄(敦敏)书》怀念曹雪芹。

主要功绩

曹雪芹最伟大的贡献在于文学创作。他创作的《红楼梦》规模宏大、结构严谨、情节复杂、描写生动,塑造了众多具有典型性格的艺术形象,堪称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高峰,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曹雪芹为中华民族、为世界人民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不仅对后世作家的创作影响深远,而且在绘画、影视、动漫、网游等领域产生了大量优秀衍生作品,学术界、社会上围绕《红楼梦》作者、版本、文本、本事等方面的研究与谈论甚至形成了一种专门的学问——红学。

文学特点

“生于繁华,终于沦落”。曹雪芹的家世从鲜花着锦之盛,一下子落入凋零衰败之境,使他深切地体验着人生悲哀和世道的无情,也摆脱了原属阶级的庸俗和褊狭,看到了封建贵族家庭不可挽回的颓败之势,同时也带来了幻灭感伤的情绪。他的悲剧体验,他的诗化情感,他的探索精神,他的创新意识,全部熔铸到《红楼梦》里。[18]

热爱生活又有梦幻之感,入世又出世,这是曹雪芹在探索人生方面的矛盾。曹雪芹并不是厌世主义者,他并不真正认为人间万事皆空,也并未真正勘破红尘,真要劝人从所谓的尘梦中醒来,否则,他就不会那样痛苦地为尘世之悲洒辛酸之泪,就不会在感情上那样执著于现实的人生。他正是以一种深挚的感情,以自己亲身的体验,写出入世的耽溺和出世的向往,写出了耽溺痛苦的人生真相和希求解脱的共同向往,写出了矛盾的感情世界和真实的人生体验。[18]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有两篇作者自序。在这两篇自序里,曹雪芹自述写作缘起、写作经历和心得体会,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文学思想和创作原则。[5]他首先批评了那些公式化、概念化、违反现实的创作倾向,认为这种创作远不如“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创作的作品“新鲜别致”,那些“大不近情,自相矛盾”之作,“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他既不借助于任何历史故事,也不以任何民间创作为基础,而是直接取材于现实社会生活,是“字字看来皆是血”,渗透着作者个人的血泪感情。作品“如实描写,并无讳饰”,保持了现实生活的多样性、现象的丰富性。从形形色色的人物关系中,显示出那种富贵之家的荒谬、虚弱及其离析、败落的趋势。他所写的人物打破了过去“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写法,“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使古代小说人物塑造完成了从类型化到个性化的转变,塑造出典型化的人物形象。曹雪芹以诗人的敏感去感知生活,着重表现自己的人生体验,自觉地创造一种诗的意境,使作品婉约含蓄,是那样的历历在目,又是那样的难以企及。他不像过去的小说居高临下地裁决生活,开设道德法庭,对人事进行义正词严的判决,而是极写人物心灵的颤动、令人参悟不透的心理、人生无可回避的苦涩和炎凉冷暖,让读者品尝人生的况味。[18]

人物评价

周汝昌:曹雪芹的一生,是不寻常的,坎坷困顿而又光辉灿烂。他讨人喜欢,受人爱恭倾赏,也大遭世俗的误解诽谤、排挤不容。他有老、庄的哲思,有屈原的《骚》愤,有司马迁的史才,有顾恺之的画艺和“痴绝”,有李义山、杜牧之风流才调,还有李龟年、黄旛绰的音乐、剧曲的天才功力……他一身兼有贵贱、荣辱、兴衰、离合、悲欢的人生阅历,又具备满族与汉族、江南与江北各种文化特色的融会综合之奇辉异彩。所以我说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代表形象。[19]

胡德平:英国人讲,宁愿失去英伦三岛,不愿失去莎士比亚。曹雪芹和莎士比亚、塞万提斯一样,用文学的火把给人以真情,给人以温暖,给人以诀别旧制度的勇气。[20]

蔡义江:曹雪芹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他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与成就,比之于莎士比亚、歌德、巴尔扎克、普希金、托尔斯泰都毫不逊色。[21]

曹青:担当哲思的意志,如奋的曹雪芹。[58]

张庆善:曹雪芹是中国最伟大的作家,他值得中国人民缅怀、纪念。因为他是《红楼梦》的作者,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象征。因为有了曹雪芹和《红楼梦》,中国人面对着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普希金、托尔斯泰等等世界文学巨匠,而不会不好意思。因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以其深邃的思想、精湛的艺术和永恒的魅力,可以与世界上任何一部文学经典相媲美而毫不逊色,它永远矗立在世界文学的珠穆朗玛峰上,是中华民族的骄傲。[21]


参考资料

1.《红楼梦》考证(改定稿).7,8,9,11.新浪网.2007-09-28[引用日期2015-01-03]

2.何安萍.红楼梦研究ABC[M].花城出版社,2009.

3.胥惠民.20世纪曹雪芹研究概述[J2].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社版,2004,01:18~26

4.曹雪芹.红楼梦(校注本).北京:北京师大出版社,1987-11:258,378,1740

5.朱楼梦剑.朱批红楼2.红尘醉[M].合肥:黄山书社,2014-01:197,205

6.第四节江宁织署.国学导航[引用日期2015-01-10]

7.5月14日曹雪芹其人其书(上)周汝昌.百家讲坛[引用日期2017-06-06]

8.黄冈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黄冈县特产辑览,黄冈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985.04,第42页

9.曹雪芹关外祖籍铁岭十证.语文网中网[引用日期2017-06-06]

10.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


网民嚎叫:


曹雪芹是不是标准汉奸后代?各位也太敏感了吧,我只是说他是汉奸后代,错了吗?你们何必为尊者讳?


谢选骏指出:黄俄汉奸们何必为尊者讳?因为黄俄头目毛贼东和汉奸后代曹雪芹,猩猩惜猩猩、猴子爱猴子,还把《红楼梦》封为黄俄汉奸红学教科书!因为曹雪芹不仅是个汉奸后人——他们曹家还是满汉杂种,真是腥膻满门,太太太臭了。但是在狗汉奸泽东看来,这可是一大优势,值得他这个湖南瘪三喝一壶的。

谢选骏:戴震不知《孟子》的首恶



《戴震哲学思想的重新审视——以<孟子字义疏证>中“如有物焉”为线索》(2021-11-24 曾海军)报道:


摘要:戴震对理之“如有物焉”的反对,不只涉及对理本身的理解不同,同时涉及心、性、情一系列问题,相关理解也变得极为不同。根据《孟子字义疏证》所论,戴震主张的“以情絜情”,没有了格物致知,连正心诚意都付之阙如,却让情自带一种天然的“不爽失”。他以“人无有不善”反对程朱之“性无有不善”,坚持的并非性善论,而是人善论。他又反对荀子的礼义在外,将礼义收归人性,看起来是想维护孟子内在化的路线,实则将礼义世界坍陷于人心之中,而人心又陷溺于血气之中。由此,传统儒家丰富的心性工夫论,被戴震一笔勾销,只剩下血气之情欲落到了实处。所谓理一以贯之,也掏空了实质性的内容,仿佛一切都只是为了防范“如有物焉”。


戴震哲学思想的最光辉之处,一向被定位于严厉批判程朱理学的封建纲常。虽然未必都认同“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道学的尖锐而深刻的批判”[1]这种评价,但戴震以情言理的原创性,批判程朱理学抽象的道德原则,对人性善的解释更具实践性乃至使得传统儒家思想接引现代性,等等,依然是许多学者对戴震思想的共识。基于特定的时代背景,对于戴震思想的哲学史意义和批判性价值不应有疑,但若就哲学思想本身的深刻性、牢靠性和完备性而言,戴震对程朱理学的诸多批判,恐怕还有不少值得仔细辨析的余地。譬如其最负盛名的著作《孟子字义疏证》,无疑能开风气之先,影响后世的思想潮流,只是这种意义恐怕远远大于思想本身所具有的力量。毕竟有学者早就指出“其学说不够深刻”,乃至认为“戴震最好称之为考证学派之大师,远甚于他之为一哲学家”。[2]只是基于这一思路的研究还不多见。


《孟子字义疏证》读下来,有一个特别深的印象一戴震在批判程朱理学时总喜欢论一句“如有物焉”云云。戴震谴责程朱理学最有名的说法当推“以理杀人”,所谓“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所用理据正是“如有物焉”。[3]戴震认为,以理为“如有物焉”,必然外在于人的性情而发生强制作用。这好比将理当成不同于人之性情的一样东西,拿这样东西强制人的性情,与拿着刀架在人的脖子上没两样,由此导致“以理杀人”。戴震对程朱理学的这一批判,从思想史的角度说,成功将程朱理学塑造成残忍而彪悍的反动形象,开启了此后长达300年的批判模式。虽然戴震本人对程朱理学亦不乏同情之理解,却未能改变程朱理学长期笼罩在“以理杀人”的阴霾中这一命运。戴震就像给程朱理学施了一道魔咒,而解开这道魔咒的钥匙就在其论“如有物焉”几个字。本文试以《孟子字义疏证》中的“如有物焉”为线索,重新审视戴震哲学思想,认清其理论的脆弱性,则所谓“以理杀人”的谴责或可不攻自破。


一、从“以理杀人”论起


从思想传播的角度讲,极具震撼效果的话最容易广为流传,“以理杀人”便是。因其既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又有传达情绪的痛快感。而从思想本身分析,“以理杀人”这种命题并不符合基本的思想逻辑。戴震声称“人死于法”,人何以死于法呢?若有人犯下死罪,其罪当诛,依法处死,这是戴震所言“人死于法”吗?显然不是。犯下死罪之人便是该死,法只是提供该死的条文,该死就还其一个死,肯定不能说“人死于法”,而是死于其罪孽,即通常所言罪有应得。人若未曾犯下死罪,却被法判为死刑,本不该死却因法而死,此时方属于“人死于法”。戴震所言正是此意,故而才有人怜。这话能成立,还基于恶法的存在。法非但不能伸张正义,反而制造新的冤屈,便是恶法。然而,法有良、恶之别,理却不曾有此理。该死之人还其一个死,这个“该”字便是理,合于这个理便是良法。若本不该死却被法处死,法既判其死罪,又何以得知本不该死呢?因为在法之上还有一个理,本不该死是依理而言,本不该死却判为死,就不合于这个理,故而为恶法。良法、恶法之别依于理,良法因循理而锄恶,恶法悻逆理而行凶。可见,理作为法的标准自身不可能如法一样再有善、恶之别,不能像理解恶法一样被解释为以恶理杀人,不然在理之上还得有一个更高的标准,而理也无法保障自身为一个标准。理即全善,恶理就像说恶善一样自相矛盾。依理而杀人必为该杀之人,人并非死于理。若杀了不该杀之人,不但不可能依理而杀,不该杀本身恰恰需要依理评判,“以理杀人”从逻辑上根本讲不通。


没有这种精细辨析,并不容易察觉“以理杀人”的表达有什么问题。这并非戴震的思想逻辑不过关,而是基于立场的缘由,乐见于某种表达,便难免缺乏善加体察的用心。比如今人常说的“道德绑架”,尽管已成为人们熟悉的口头禅,却没有人善加体察,发觉其中的问题。很多人觉得没毛病,只因早就不觉得道德有多好;道德就是那么回事,能不能绑架人,无关痛痒。一个在乎道德的人,仔细体察和思考之后,肯定能发觉,说“道德绑架”就如同说“真话欺骗”一样,意思上根本说不通。欺骗的意思就是用假话忽悠人,在逻辑上排除了真话的可能性。绑架的意思就是以不道德的方式强迫人,在逻辑上排除了道德的可能性。说真话欺骗人或道德绑架人,不符合思想逻辑。“以理杀人”亦然。生活中虽有“歪理邪说”这一说,且歪理邪说肯定能害死人,但“歪理”并非“理”,歪理邪说害死人,不能当成“以理杀人”的一种情形。理本身就包含了正的意思,不正就肯定不是理了。戴震其实也很清楚,所谓“以理杀人”,不过是错把意见当理了。按他的说法,说是理,却“因以心之意见当之也。于是负其气,挟其势位,加以口给者,理伸;力弱气慑,口不能道辞者,理屈”,正所谓强辞夺理。以意见当理只是夺了一个理,那就属于以意见杀人,本就与理无关,而不该把罪责推到理上。“今虽至愚之人,悻戾恣雎,其处断一事,责诘一人,莫不辄曰理者,自宋以来始相习成俗,则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4]症结找到了,就是以理为“如有物焉”。那么,理本身究竟是否如一物呢?


“以理杀人”除了有立场上的冲击力,还将理“如有物焉”的意思刻画出来了。理何以能杀人?仿佛拿着一样东西对人击杀,理就充当了这样凶器。将理说成如同一样东西,这是戴震倾其全部的思想能量要加以反对的。从《孟子字义疏证》中可以读到一种判断:理但凡有成为一样东西的可能,就不可避免沦为杀人的凶器,惟有将理还原为天的文理、人的伦理、物的分理或事的条理等,才能釜底抽薪杜绝“以理杀人”的可能性。戴震断言:“夫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未有不以意见当之者也。”故,凡以理为“如有物焉”,则必然以意见当之。戴震不遗余力地反对理的这种可能性,就是确保理之为分理的面目。由是他一开篇就声称:“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可以说,《孟子字义疏证》一书全部的意思,就在于破理为“如有物焉”,并将理一一落实为各种分理。理与万事万物的关系,并非“如有物焉”之理散在事物之中,而是不同事物有不同之理:“故视理‘如有物焉’,不徒曰‘事物之理’,而曰‘理散在事物’。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理散在事物,于是冥心求理……”[5]说到底,戴震忌讳的是“冥心求理”,对理的不同理解,直接导致对心认识理的理解发生变化。戴震对理之“如有物焉”的反对,不只涉及对理本身的不同理解,同时涉及心、性、情一系列问题,相关理解也变得极为不同。也只有结合戴氏对心、性、情这方面的论说,才可能认清其不遗余力地反对“如有物焉”的理意味着什么。


二、以情絜情


理之“如有物焉”,表现在情的方面,即“岂尝以理为如有物焉,外乎人之性之发为情欲者,而强制之也哉”。[6]以理为如有物,必定导致理外乎人之情欲而强制之,这是戴震的基本逻辑。根据程朱理学对天理与人欲的判分,认为理构成对欲的强制,这大致不差。用戴震反复批判的一句话说,“不出于理则出于欲,不出于欲则出于理”,程朱理学存在对理与欲之间判然二分的问题。就批判的矛头所指而言,不算是无的放矢,程朱理学严判天理与人欲,可谓尽人皆知。如二程所言“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人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7]朱子更有“于天理人欲之际,已判然矣”“遏人欲而存天理”“天理人欲,不容并立”[8]等。但这是否意味着“道学家把欲和理对立起来,认为政治的作用就是用理压迫老百姓,使他们的欲望得不到满足”?[9]这种论调显然失之粗疏。除了表达得更为精细和学理化之外,很多学者依然声称戴震更肯定百姓合理的欲望。基于对这种理与欲相判分的痛恨,戴震断定程朱理学无视“人之饥寒号呼,男女哀怨,以至垂死冀生”,因为程朱“空指一绝情欲之感者为天理之本然,存之于心”,导致对于人间苦难一律视为人欲而不予顾及。在程朱理学之前则不这样,“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无疵之为理;今之言理也,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而不顾之为理”。[10]可实情并非如此,“宋明儒从未如此的谴责情与欲,仅谓情欲之私与过甚,而于戴氏所称情欲之爽失,并无不同”。[11]亦即,就肯定百姓合理的欲望而言,程朱理学与戴震并无二致,甚至戴震也未必就肯定得更多。当然,就具体的历史经验而言,戴震的控诉自有其时代背景和真实情境。与此同时,程朱理学式的天理在历史经验生活中,可能出现“遮蔽具体个体的不同处境和情感需求”的现象,这就需要思考如何才能保持让道德“增进人们的幸福感而不是抑制人的情感去符合道德原则”,这就是戴震认为“需要改变的”。[12]这种思考和诉求亦有思想上的合理性。不过,戴震只能致力于人之情欲上求理,以此为关怀百姓苦难的不二法门,根本还在于思想力量上的不足。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若判分理欲难免有弊,于情欲上求理则恐怕弊远远大于利。


戴震致力于情欲上求理,很迫切地一开始就对“理”作出这样的定位:“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若就情与理的关系而言,这种表达并无不当,关键在于不能当作对“理”最高的定义。理可以表现在“情之不爽失”处,却绝不可以“情之不爽失”定义“理”。可戴震的用意正在于此,他由此提出“以情絜情”的说法:“以我絜之人,则理明。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戴震为了防范理成为情欲之外的“如有物焉”,采取的策略就是高度推崇情本身的作用,以至于陷入以情吞没理的危险。他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说:“问:以情絜情而无爽失,于行事诚得其理矣。情与理之名何以异?”“曰:在己与人皆谓之情,无过情无不及情之谓理。”戴震自己也意识到,按照他的理解,情与理之间到了几乎难以区分的地步,真可谓名虽异而实相同。为了表达对以理为“如有物焉”的痛恨,他不惜简单粗暴地说:“夫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未有不以意见当之者也。今使人任其意见,则谬;使人自求其情,则得。”[13]任其意见则谬,这个不多说;自求其情则得,却未免有些不可思议。一个任其意见的人,恐怕不能指望自求其情则得。不妨比较一下,理与意见之间、情与冲动之间,若理常常成为意见的装饰品而沦为祸首,则情更有可能滑向本能冲动而与欲壑难填划不清界限。一个人身上不同的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如《孟子》中的齐宣王,既有不忍杀牛的恻隐之情,也有忍心兴兵的杀戮之情。戴震将理全说成以意见当之,而将情全说成以天理当之,其间偏颇一目了然。


当然,戴震所言“以情絜情”,或者“自求其情”,对“情”自然有要求,并非认可所有的情。比如其云:“常人之欲,纵之至于邪僻,至于争夺作乱,”[14]看起来对情的判断并无特殊之处。情还是那个情,情的好坏之分可能也基本一致,根本不一样的是对情的定位。简言之,对于什么样的情才合于理,这种区分不会有太大出入,但对于合于理的情,究竟将情理解为理,还是将理理解为情,其思想旨趣就完全不同。在戴震那里,情有一种天然“不爽失”的状态,这如何可能却未加论证。有人为了解决“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得其平则理明,却令人费解”的问题,辗转引用“伽达默尔所谈论的‘共通感’和‘同情’”来理解戴震所论“‘心之同然’与‘以情絜情’的共同基础”。[15]笔者以为大可不必舍近求远。孟子“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上》),远比西方哲学中的“共通感”或“同情”要丰富和直截得多,合乎儒者“与天地万物旁通统贯、合体同流的根基情绪、基调”。[16]戴震坚持认为情有一种天然“不爽失”的状态,其实默认了孟子以恻隐之心论说人性善的传统。这一点特别不现代:戴震认为情有所失才是私的,有私则无理可言;现代学人更为熟知的是,情一开始就是私的,因为有私才相互约束,制定规则,才有理可言,由私才能达成公。戴震更为反现代的恐怕是承认“圣人之欲,无非懿德”,若情欲在先,情欲之为“懿德”的根据何在?戴氏默认情欲自带一种天然的“不爽失”,在这个基础上,集中阐明了如何才能保持这种“不爽失”而不至失于私,这就是他特别推崇的恕道。他说:“圣人顺其血气之欲,则为相生养之道,于是视人犹己,则忠;以己推之,则恕。”[17]顺血气之欲为何就会视人犹己而非拒人如敌,其中的关键只是默认了性善论的传统。戴震对于“忠”始终未加留意,与其忽视这种根据义密切相关(后文再论)。戴氏致力于恕道的阐明,又与其推崇情的地位相吻合。《论语》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说恕道,《大学》以絜矩之道详言之,戴氏综二者而论: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学》言治国平天下,不过曰“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以位之卑尊言也;“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以长于我与我长言也;“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以等于我言也。曰“所不欲”,曰“所恶”,不过人之常情,不言理而理尽于此。惟以情絜情,故其于事也,非心出一意见以处之,苟舍情求理,其所谓理,无非意见也。未有任其意见而不祸斯民者。[18]


戴震由此提出的“以情絜情”,不过是《大学》所言絜矩之道的翻版,算不上特别的创见。将絜矩之道理解为以情絜情是可以的,亦可见戴震对此体察颇深,心有所得。然于《大学》八条目中特别标举一个絜矩之道,转成“以情絜情”的戴氏命题,高举这一面旗帜而不及其余,问题就很大。没有了格物致知,连正心诚意都付之阙如,全在一个情上做工夫,这于儒家传统根本就不可思议。戴震声称“《大学》言治国平天下,不过曰”云云,好像治国平天下只需要以情絜情就够了,完全无视《大学》本身三纲八目的结构。他将《论语》言“所不欲”和《大学》言“所恶”,都付诸人之常情,而理则尽于此。其对情信任如此,与对“如有物焉”之理的忌惮,恰成一鲜明对照,充分说明偏好大于说理。《大学》中的絜矩之道的确体现儒家对情的体察有独到之处,笔者也撰文有过专门的讨论,而戴震所谓“以情絜情”之所以可能,取决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上的大段工夫。[19]缺失了这种在先的工夫,情根本不可能自带一种天然的“不爽失”,“以情絜情”就会成为一项高危事业。戴震却对这种恕道特别执着,《中庸》第十三章云“忠恕违道不远”,《孟子•尽心上》曰“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都被他注意到,与孔子所言“一以贯之”、曾子所言“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一道,表明忠恕足以代表儒家的一贯之道。其云“盖人能出于己者必忠,施于人者以恕,行事如此,虽有差失,亦少矣”,纵使有失也差不太多,仿佛自带保险一样,而圣人之仁且智,也不过是“忠恕至斯而极也”。[20]且不说忠恕在儒家学问中能否具有这种地位,关键在于戴震的忠恕还只有恕,其于“忠”则罕有论说,此与其对性的理解有关。


三、性善还是人善 


戴震有一大段论说《乐记》中的引言,其云:


《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灭者,灭没不见也。又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佚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诚以弱、寡、愚、怯与夫疾病、老幼、孤独,反躬而思其情,人岂异于我!盖方其静也,未感于物,其血气心知,湛然无有失,故曰“天之性”;及其感而动,则欲出于性。一人之欲,天下人之(之)〔所〕同欲也,故曰“性之欲”。好恶既形,遂己之好恶,忘人之好恶,往往贼人以逞欲。反躬者,以人之逞其欲,思身受之之情也。情得其平,是为好恶之节,是为依乎天理。[21]


所谓“反躬而思其情”,具体而言,以多欺少者,若自己是那个少数,还会欺负吗?以智诈愚者,若自己是那个愚人,还会诈骗吗?或者自己是那个老幼孤独者,还忍心让其流离失所吗?等等。此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之意,仅凭这个就能令“情得其平”,戴震未免过于信赖恕道的力量。而其对忠的论说却付诸阙如,唯一句“血气心知,湛然无有失”,就没有了下文。若无忠的保障,恕的作用便没有必然性;或者忠得不到阐明,恕必将落空。戴震何以乐于论“恕”而疏于论“忠”,原因在于他推崇情而看轻性,进而言之,他不得不看轻性,因为稍一看重,性就难免如同理一样“如有物焉”。他说“湛然无有失”,与说“情之不爽失”如出一辙。失则为私,所谓“贼人以逞欲”,意思很清楚,但无失究竟为何种情形则很不清楚。此未明,“忠”就暗昧不清。


对于《乐记》所言“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戴震未能揭明是什么,却肯定排除了仁义礼智。戴震明确声称,“古贤圣所谓仁义礼智,不求于所谓欲之外,不离乎血气心知,而后儒以为别如有物凑泊附着以为性”,是仁义礼智言乎欲之中,不离于血气心知而言,则不可能言乎欲之前的“人生而静”之时,而且仁义礼智也不是性。虽然《乐记》明确“人生而静”为“天之性”,戴震却十分淡定地断言“古人言性,但以气禀言”,“性者,分于阴阳五行以为血气、心知、品物,区以别焉”。他不顾《乐记》对“人生而静”与“感于物而动”的区分,论理、论天道、论性、论仁义礼智,一律只能在“感于物而动”上言,留给“人生而静”的只能是“湛然无有失”这句不着边际的话。令人惊讶的是,这并未妨碍戴震坚持孟子的性善论,其云:“欲者,血气之自然,其好是懿德也,心知之自然,此孟子所以言性善。”戴震用血气与心知之别区分耳目口鼻之欲与心之能,根据孟子所云“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告子上》),由是将心好懿德与血气之欲并论,视为一样的自然。但这显然有问题,血气之自然属于本能,不必加以论证,心好懿德则属于孟子所言之良能,与本能根本不一样,其自然之义有待揭明。如此十分艰深的哲学课题,却往往被戴震轻巧地一笔带过。其解孟子云,“举声色臭味之欲归之耳目鼻口,举理义之好归之心,皆内也,非外也”,以理义为内而反驳外在说;又云,“孟子明人心之通于理义,与耳目鼻口之通于声色臭味,咸根诸性,非由后起”,[22]以理义为先天所有,与理义内在说一起属于坚持性善论的表现,这都没问题。问题在于,戴震之论性善不过是将良能化作本能,良能与本能打成了一片:良能获得本能的自然,完全不证自明;本能获得良能的善意,往往不检自正。这也就不难明白,戴震何以如此信赖情欲,因为他像信赖良能的可靠一样信赖本能;又何以如此坦然于根据义的缺失,因为他像依赖本能的自然一样依赖良能。按说,戴震的这种处理,在孟子那里有一道明显的关卡过不了。孟子在区分性命之别时有云: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尽心下》)


孟子明确将耳目口鼻归于命,而将仁义礼智归于性。耳目口鼻虽未必不是性,但君子不谓性,孟子的态度毫不含糊。戴震会怎么看呢?果然,他又开始在字义上做文章:


不谓性非不谓之性,不谓命非不谓之命。由此言之,孟子之所谓性,即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声、鼻之于臭、四肢于安佚之为性;所谓人无有不善,即能知其限而不逾之为善,即血气心知能底于无失之为善;所谓仁义礼智,即以名其血气心知,所谓原于天地之化者之能协于天地之德也。[23]


“不谓性”还不同于“不谓之性”,这个字义未免令人费解。可戴震的用意再清楚不过了,即孟子还是说耳目口鼻之欲属于性,就如同心之好懿德属于性一样。所谓心好懿德,必定不会别有一个懿德可好,而表现在心能知血气之欲的界限,不逾越即为善,仁义礼智也就是在血气心知层面上的这种分寸或界限。问题在于,心之所好为懿德,其与耳目口鼻那种有分寸的不逾越,无法和谐地保持一致。耳目口鼻之欲虽未必为恶,荀子也是这个意思,但相对治耳目口鼻之欲而归于善,这个力量一定是异质性的,所以荀子的礼义与耳目口鼻之欲决不相染。戴震却批评荀子“知礼义为圣人之教,而不知礼义亦出于性”,[24]这在荀子的思想框架中完全不可思议,两种完全异质性的东西不可能直接消融在人性当中。


戴震一厢情愿地认为他坚持了孟子的性善论,其人性内涵却改造自荀子,接受了荀子以耳目口鼻之欲为性,并将在荀子那里完全异质的礼义归并到性之中而以为善。就此而言,戴震声称“宋儒立说,似同于孟子而实异,似异于荀子而实同也”[25]的判断,实可奉还其本人。戴震的思想有一个基本的旨趣,即力主“人无有不善”,看起来好像跟性善论传统高度吻合,但他的“人无有不善”是在人的形气、形质、气质、气禀等,或者他更喜欢的血气这个层面上表达的。他严厉谴责程朱理学关于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二分,认为这将导致人在气质的层面上除圣人之外都失其善,所谓“形气皆大不美”。他论道:


况如其说,是孟子乃追溯人物未生,未可名性之时而曰性善;若就名性之时,已是人生以后,已堕在形气中,安得断之曰善?由是言之,将天下古今惟上圣之性不失其性之本体,自上圣而下语人之性,皆失其性之本体。人之为人,舍气禀气质,将以何者谓之人哉?是孟子言人无有不善者,程子、朱子言人无有不恶,其视理俨如有物,以善归理,虽显遵孟子性善之云,究之孟子就人言之者,程、朱乃离人而空论夫理。[26] 


若按程朱的理解,孟子的性善论言人物未生之时其性为善,而人物已生具有形气之后,性善为形气所污坏,岂不又成为恶了吗?因此戴震声称孟子言人无有不善,而程朱不过言人无有不恶。戴震的思想旨趣很清楚,即反对程朱“分理气为二本而咎形气”,[27]直接为人的形气皆美张目。此其最具现代性之处,足以成为后世张扬个性和情欲之渊薮,故多为现代学人所亲近。然而,无论戴震或现代学人,恐怕没有意识到他坚持的不再是性善论,而是人善论。他以“人无有不善”反对程朱之“性无有不善”,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人物未生时之性善,可见“性”在他那里丧失了形上的根据义。程朱理学精深的形上性学系统被放倒之后,戴震只能平平地就人而言善,其思想品格降低了无数个段位。现代学人理解不了程朱,只能在戴震这里拾牙慧,实在不见得高明。戴震由情而言性,性也只是情,由于性并无实质性的内容,性善只能以心知懿德而言。因性的根据义落空,性善之论几乎变得无足轻重,理论的重心完全倒向了心知这一边,心知又是否能在戴震的理论中担负起力挽狂澜的重任呢?


四、有血气则有心知


因失去了性在根据义上的保障,戴震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善如何可能。他说“凡血气之属皆知怀生畏死,因而趋利避害”,这完全是荀子的论调。可荀子笔下的趋利避害是“争夺生”“残贼生”“淫乱生”的景象,到了戴震这里却画风突变,变成了“己知怀生而畏死,故怵惕于孺子之危”,“一人遂其生,推之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戴震似乎并未意识到这种突变,但他有自己的论说方式。其云:


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给于欲者,声色臭味也,而因有爱畏;发乎情者,喜怒哀乐也,而因有惨舒;辨于知者,美丑是非也,而因有好恶。声色臭味之欲,资以养其生;喜怒哀乐之情,感而接于物;美丑是非之知,极而通于天地鬼神。声色臭味之爱畏以分,五行生克为之也;喜怒哀乐之惨舒以分,时遇顺逆为之也;美丑是非之好恶以分,志虑从违为之也;是皆成性然也。有是身,故有声色臭味之欲;有是身,而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伦具,故有喜怒哀乐之情。惟有欲有情而又有知,然后欲得遂也,情得达也。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达,斯已矣。惟人之知,小之能尽美丑之极致,大之能尽是非之极致。然后遂己之欲者,广之能遂人之欲;达己之情者,广之能达人之情。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斯已矣。欲之失为私,私则贪邪随之矣;情之失为偏,偏则乖戾随之矣;知之失为蔽,蔽则差谬随之矣。不私,则其欲皆仁也,皆礼义也;不偏,则其情必和易而平恕也;不蔽,则其知乃所谓聪明圣智也。[28] 


情与欲在戴震的思想中多不作区分,两者对应血气,知则对应心。以上描述在“故有喜怒哀乐之情”之前,均无大碍;自“惟有欲有情而又有知,然后欲得遂也,情得达也”始,皆让人生疑。有欲有情则欲得遂、情得达,遂己之欲而能遂人之欲,达己之情而能达人之情,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人的形气由是大美。与荀子笔下全然不同的完美世界来得未免有些轻易,仅仅因为“又有知”,这个知小能尽美丑、大能尽是非,然后就够了。戴震说,“理义者,人之心知,有思辄通,能不惑乎所行也”,又说,“恃人之心知异于禽兽,能不惑乎所行,即为懿德耳”,还说,“孟子言‘人无有不善’,以人之心知异于禽兽,能不惑乎所行之为善”,[29]等等,从禽兽的弱肉强食到人世间的“道德之盛”,人的心知足以改变一切,而且“不惑乎所行”就够了。戴震当然明白人世间不可能一帆风顺,他也有提到欲之私、情之偏、知之蔽,只可惜很快就以“不私”“不偏”“不蔽”带过去了,仿佛这其实无伤大雅。传统儒家丰富的心性工夫论,就这样被戴震一笔勾销。由于知对应心,这意味着戴震将善的全部保障都押在了心上。


戴震的思想充满着批判性,大概可以说自孔孟之下,无一不批判。他最常用的批判武器是天下惟血气心知之一本,所有批判的对象或者析血气心知为二,或者在血气心知之外增一本。其云:


天下惟一本,无所外。有血气,则有心知;有心知,则学以进于神明,一本然也;有血气心知,则发乎血气之知自然者,明之尽,使无几微之失,斯无往非仁义,一本然也。苟岐而二之,未有不外其一者。[30]


他虽分说血气与心知,但心知的确亦由血气而来。在儒家传统中,心以精爽著称,但心之精爽究竟属形上之体还是形下之质,其实微妙难言。对于戴震而言,心之精爽没那么复杂,“凡血气之属,皆有精爽。其心之精爽,巨细不同”,或者“人之异于禽兽者,虽同有精爽,而人能进于神明也”。[31]很明显,心与作为血气而言的耳目口鼻只是精爽程度不一样,心在本质上也属于血气,故曰“有血气,则有心知”。合血气与心知为一本,没有比这更彻底的了。但心毕竟大不同于耳目口鼻,戴震有云: 


盖耳之能听,目之能视,鼻之能臭,口之知味,魄之为也,所谓灵也,阴主受者也;心之精爽,有思辄通,魂之为也,所谓神也,阳主施者也。主施者断,主受者听,故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心之官则思。”是思者,心之能也。精爽有蔽隔而不能通之时,及其无蔽隔,无弗通,乃以神明称之。[32]


血气之精爽成就了耳目口鼻之能,心之精爽成就了思,心无蔽则无不通,故以神明称之。由血气之欲到心之神明,可谓一气呵成,差别仅在于精爽程度不一样。固如是,戴震言,“人之气禀气质异于禽兽,心能开通,行之不失”,“所谓人无有不善,即能知其限而不逾之为善”云云,[33]皆因心与气禀、气质本就一体,无有冲突,故得如此轻易。


戴震既然反对“理宅于心”,主张理在事物之中,那么心如何可能认识事物之中的理?如其所言,“今谓心之精爽,学以扩充之,进于神明,则于事靡不得理”,是心之精爽在学的配合之下,會g识事物之理。为了阐明心的这种认识能力,他将其比作“如火光之照物”,并详解之曰:“光小者,其照也近,所照者不谬也,所不照所(斯)疑谬承之,不谬之谓得理;其光大者,其照也远,得理多而失理少。且不特远近也,光之及又有明暗,故于物有察有不察;察者尽其实,不察斯疑谬承之,疑谬之谓失理。”戴震以火光之大小与明暗不同,解释心对事物之理的认识有多少与得失之别。其以火光为喻,清晰体现心与外在事物之理的关系,但这一比方本身更透露出心认识事物之理类似于目之视物。所谓“心之神明,于事物咸足以知其不易之则,譬有光皆能照,而中理者,乃其光盛,其照不谬也”,[34]心之能思与目之能视同构,符合从血气到心知一气呵成的思维定式。然而,一个思想家本该致力于将人心之能与耳目口鼻之能区别开来,因为后者属于本能,人之为人需要揭明根本不同于本能之处。戴震为了反对程朱理学的“如有物焉”,却沉迷于糅合二者,由此导致人心识理与目之视物都无法区分开来,更遑论其余。


有学者认为,“说戴震义理是以情絜情的,其实并没有真的把握住戴震的思想”,但是否意味着“真正赖以建立起价值世界基础的其实是他依赖的经学传统”,恐怕还不一定。至于说,“圣人所作的‘仪文度数’即是圣人有见于天地之条理,而为天下万世立的法,是圣人由此来治天下之情的。所以,无论是学习经验世界的条理,还是训练血气心知以达于智,都需要学”。[35]这种分析固然不错,只是与荀子的思路显得很一致。不妨对两者略作比较,或许能看得更清楚。戴震对心的理解的确与荀子相近,其论心对耳目口鼻而言属“阳主施者”,而“主施者断”“以神明称之”,与荀子所言“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荀子•解蔽》)高度类似。尤其在心的认识上,荀子以“虚壹而静”著称,其为论心何以知道,云:“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荀子•解蔽》),亦清晰呈现心与外在万物之道的关系。与戴震的火光照物之喻相比,荀子的心更像镜照万物,心所达到的大清明境类似于镜子不受任何干扰,原原本本地朗照万物。戴震强调心之失在蔽,更与荀子以蔽为心术之公患而专注于论解蔽如出一辙。荀子劝学堪称经典,戴震声称“惟学可以增益其不足而进于智,益之不已,至乎其极,如日月有明,容光必照,则圣人矣”,对学的推崇毫不逊色于荀子。但戴震终究不是荀子一路,相似度再高也抵不过一处根本差别。荀子以礼义为外在而出自圣人,此最为戴震所诟病,却正是荀子心论得以成立之本。荀子以极大的思想能量阐明圣人制礼作乐而成就人间秩序,有了这个保障,人心通过“虚壹而静”而认识礼义世界就有了可靠性。戴震不承认礼义外在于人性,所谓对治天下之情,就难免滑向“以情絜情”的思路中。他彰显的“学”,也达不到荀子的那种力度,在“以情絜情”的影响下,总是变得很轻易。戴震将礼义收归人性,看起来是维护孟子内在化的路线,实则将礼义世界坍陷于人心之中,而人心又陷溺于血气之中。在这种局面下声称“仁义礼智非他,心之明之所止也,知之极其量也”,[36]实属空口无凭,一个复杂的礼义世界不可能如此轻易被打开。戴震的心知终归有负自己整个理论的重托,人心完全陷溺于血气之中,根本支撑不起儒家的礼义世界。


五、理一以贯之 


戴震的心、性、情皆因反对理之“如有物焉”而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其中性消解在情之中,心又陷溺于血气,整个心、性、情的系统只剩下血气之情欲,理也不过是情欲中的某种尺度。在人的形气、形质、气禀、气质层面,既失去性的保障,又没有心的工夫,自始至终皆血气之情欲,理还能呈现一种怎样的面目呢?程朱理学原本通过对《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分判出阴阳为形下之气,所以一阴一阳者为形上之道、之理,并由“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周易•系辞》)一语获得印证,天理一以贯之的形上存在方式十分醒目。戴震毫不含糊地针尖对麦芒,反对形上形下之分,反对理气之别,反对太极两仪之辨,总之就是反对天理的这种存在方式。他对“之谓”“谓之”作出别解,对“形而上”“形而下”作出曲解,对“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作出歧解,以达到破形上之天理的目的。戴震坚称,“一阴一阳之谓道”中“之谓”是“以上所称解下”,故阴阳即道;而“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中“谓之”是“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故并非以形上形下言道器,而以道器别形上形下之实。他接着将“形”定义为“已成形质”,然后将形而上、形而下曲解为“形以前”“形以后”,由此阴阳因尚未成形质故称形而上,而器具则有质可见故称形而下。对于《周易》中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周易•系辞》),他坚持“以太极指气化之阴阳”,连汉唐期间常以太极指阴阳未分之前的元气或混沌都不能接受,而反对“后世儒者以两仪为阴阳,而求太极于阴阳之所由生”。[37]“两仪”只能指阴阳二爻,“仪”不是“匹”的意思,而指模拟。对于戴震而言,“两仪”一旦指阴阳,就给了“太极”以阴阳之所由生的可能,免不了指向“如有物焉”的天理,而以太极指阴阳二气,就杜绝了这种可能性。戴震对于天理的防范,对于“如有物焉”的忌讳,所费心思之深,令人惊叹。而在有的学者看来,可能更令人尴尬,因为程朱理学并未视理“如有物焉”,分歧只在于,“他们分辨形而上者(如理)与形而下者(如物、器),但戴震不接受这种分法”。[38]这表现在他对“形而上”“形而下”做出全新的字义疏证。


失去了天理一以贯之的保障,各种具体事物的分理又会是怎样的面目呢?戴震举孟子论孔子集大成时谓“始条理”“终条理”,后引《中庸》(三十一章)“文理密察”、《礼记.乐记》“乐者,通伦理者也”,并郑注云“理,分也”及许慎的字解,其义皆同。万事万物中有各种不同的分理,这自然不假,阐述这种种分理并不难,难的是如何阐明万千条理存在一个一以贯之呢?程朱理学的“理一分殊”旨在解决这个难题,戴震却说,“古人所谓理,未有如后儒之所谓理者矣”,将矛头直指程朱后儒不但言分殊,还言理一。分殊之理很分明,但其条理一贯性在程朱理学之前一直不够明晰,有待揭明。这才有明道所称“自家体贴出来”的“天理”,条理的一贯性由此灿然分明,却被戴震当作“如有物焉”猛烈攻之而后快。戴氏将其全部思想能量都放在如何破“如有物焉”的天理上,若如其愿,万事万物中纷繁复杂的分理丧失条理一贯性,其引《周易》“易简而天下之理得”,这个“易简”将如何理解?[39]孔子作为集大成者又如何可能?认识事物的道理在于不被纷纷扰扰的事物所羁绊,并让事物按不同的关联呈现一种清楚的秩序。是道理让不同事物之间发生关联,而道理何以能起到这种作用,在于道理本身一以贯之。明白事物的道理,就能不被纷繁复杂的事物所牵引,同时因道理本身的贯通性,随着明白事理的积累,道理自身的贯通性得以彰显,人就不会陷入无穷无尽的未知事物之中。否则,必然陷入庄子所言“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庄子•养生主》)的困境中。


戴震以“如有物焉”的名义反对程朱理学的天理,并非放弃了理一以贯之的主张。令人吃惊的是,戴震不仅主张万事万物之理一以贯之,甚至嘲笑程朱理学之心具众理以应万事,是“一事之来,心出一理应之;易一事焉,又必易一理应之;至百千万亿,莫知纪极”,[40]恰恰缺失一个一以贯之,所以才提出“理一分殊”的说法。戴震居然不认可程朱理学“理一分殊”系统本身的一以贯之,这很不可思议。他的理由是,“理一分殊”体系属于“以一贯之”非“一以贯之”,由于天理的存在“如有物焉”,仅以外在的方式强加于事物之间而获得贯通。戴震这一理由的依据来源于他最为擅长的字义疏证功夫,通过仔细辨析《论语》中两言“一以贯之”非“以一贯之”,断言前者表达不同事物之间的道理本来就可以相互贯通,后者则强加一个外在的“理一”贯通万事万物之分理。若单从字义分辨上看,似乎也不为无据。但戴震想要清楚地阐明不同分理何以就一以贯之,离开“理一”还能有什么办法吗?为了论说事物之理一以贯之,他一方面说,“精于道,则心之所通,不假于纷然识其迹也”;另一方面又说,“一事豁然,使无余蕴,更一事而亦如是,久之,心知之明,进于圣智,虽未学之事,岂足以穷其智哉”。两个方面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心精于道,全乎圣智,自无弗贯通,非多学而识所能尽;苟徒识其迹,将日逐于多,适见不足。”[41]明白事理离不开多学而识,却并非徒识其迹。事理有豁然贯通之时,一旦心无不贯通,那就不是多学而识所能比的。戴震此论与程朱理学的“理一”论差别在哪里呢?就两者想要达成的贯通义而言,其实并无二致,差别就在于是否愿意将这个“理一”给揭明了。


不同分理之间存在一个一以贯之,这个“一”戴震明确表示认可,但如何理解这个“一”呢?程朱理学以“天理”之名揭明这个“一”的存在方式,使得不同分理一以贯之获得了明确的根据。戴震以为如此必然导致“如有物焉”的后果,决不能赋予“一”这样一种存在方式,“一”显然不以任何方式存在,却能被心所理解。所谓“心之所通”“一事豁然”“无弗贯通”等,既讲“同归”于“仁至义尽”,亦讲“一致”于“心之明尽乎圣智”,这种理一以贯之的意思看起来特别清晰。就抵达这种一以贯之的效果而言,其与程朱理学的“理一”思想相比,并不能看出在字义上以“一以贯之”与“以一贯之”所揭示的那样悬殊差别。但要为这种理一以贯之提供可靠的根据,程朱理学的“理一分殊”就是儒家思想内部的逻辑必然。戴震屡屡指责程朱理学的“理一分殊”未能摆脱佛老思想的影响,拿一个类似于老子所言“抱一”强行加在分殊之理上,说明他看不出这种思想的内在逻辑。戴震声称:“语知之约,致其心之明而已;未有空指‘一’而使人知之求之者。致其心之明,自能权度事情,无几微差失,又焉用知‘一’求‘一’哉?”[42]程朱理学的“理一”就是一个“空指”,只能让人冲着这个理去知、去求而不知权度事情。程朱理学有没有这种理论风险呢?也可以说有,但批评必须基于提供一种更好的理论系统,至少要显示出风险更低。程朱理学为了阐明理一以贯之而开辟艰深的“理一分殊”体系,戴震却将道理本来就相互贯通付诸不证自明。不以任何方式存在的“一”却又能被心所认知和理解,这究竟如何可能,戴震并未为此作过任何论说。不作任何根据上的阐明,当然也就没有任何理论风险。所谓理一以贯之,又一次掏空了实质性的内容。可以说,戴震在心、性、理这些核心问题上,对于其中最关键的论说都付诸阙如,仿佛一切都只是为了防范“如有物焉”,从而使得其全部理论根基十分脆弱,只有血气心知上的情欲落在了实处。戴氏一句“夫人之生也,血气心知而已矣”,[43]真实地透露其思想之整体风貌。


若一定要肯定“戴震从文字训诂出发,挖掘《孟子》的思想蕴涵,将宋儒悬空的理学,下落到人伦日常生活之中,从而将儒家理欲之辩引导到了一个新的境地。这使得他‘以情说理’解读孟子获得了原创性极强的思想史地位”,则恐怕难以避免陷入“儒家原典自身的思想蕴涵与社会蕴涵,在原有文本中的经历,已经走到头了”这种悲观局面。[44]基于一种现代性启蒙的立场肯定戴震,必定回过头瓦解戴震这种传统解经的方式,乃至否定经典解释本身。毕竟,源自现代西方文明的启蒙叙事已经够宏大和完备了,实在没有必要回到中国传统经典中,通过各种解释为现代性启蒙寻求一些注脚。由是,基于传统的思想脉络而非现代性的启蒙视野,重新审视戴震的哲学思想,或许能为避免这种颠覆性的传统虚无主义提供一点思考。


注释:

1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0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19页。

 

2 陈荣捷:《中国哲学文献选编》,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586、585页。

 

3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何文光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0页。

 

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4页

 

5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4、1、54页。

 

6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10页。

 

7 程颢、程颐:《二程集》,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44页。

 

8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32、219、254页。

 

9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0卷,第328页。

 

10 以上所引参见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53、59页。

 

11 陈荣捷:《中国哲学文献选编》,第586页。

 

12 参见干春松:《“心之所同然”:戴震的“人性论”与实践解释学》,《船山学刊》2021年第1期,第54-68页。

 

13 以上所引参见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1、2、4页。

 

1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18页。

 

15 陶清:《戴震哲学思想研究——以〈孟子字义疏证〉为个案》,《孔子研究》2016年第5期,第131-139页。

 

16 参见陈立胜:《恻隐之心:“同感”“同情”与“在世基调”》,《哲学研究》2011年第12期,第19-27页。

 

17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18页。

 

18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4页。

 

19 参见曾海军:《论好恶之情》,刘小枫、甘阳主编:《经典与解释》第52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9年,第180-193页。

 

20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55页。

 

21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2页。

 

22 以上所引参见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29、6、25、18、6页。

 

23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38页。

 

2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32页。

 

25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34页。

 

26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34页。

 

27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15页。

 

28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40-41页。

 

29 以上所引参见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28、29页

 

30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19页。

 

31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5、6页。

 

32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5页。

 

33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37、38页。

 

3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5、7页。

 

35 盛珂:《经学与理学之间的戴震》,《哲学研究》2018年第8期,第61-67页。

 

36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6、28页。

 

37 以上所引参见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22-23页

 

38 陈荣捷:《中国哲学文献选编》,第594页。

 

39 以上皆引自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1页。

 

40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54页。

 

41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55页。

 

42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56页。

 

43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19页。

 

44 参见任剑涛:《经典解读中的原创思想负载一一从〈孟子字义疏证〉与〈孟子微〉看》,《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1期,第41-50页。


谢选骏指出:戴震穷尽一生研究《孟子》,纠缠于细枝末节,却始终不知《孟子》的首恶——那就是篡改十伦为五伦,砍掉了中国宗教的头颅,使得宋朝以后奉他为宗的儒家,变成了无神论者的无头僵尸。由此可见,乾嘉学派有眼无珠,明秋毫而不见舆薪,此之谓乎!后来学者,更不及此,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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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嘉时代在中国学术史尤其是经学史地位一向为人瞩目,但其思想史地位却十分低落,乾嘉文人扬州学派汉奸贵夷贱华跪舔满清当婊子,与清朝统治者的牌坊一唱一和。


“异端”的正统论:乾嘉文人扬州学派汉奸贵夷贱华跪舔满清

自章太炎、梁启超以来,治清学者通常将乾嘉汉学分为以惠栋为首的吴派和以戴震为首的皖派,而扬州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多被归入后者。较早将扬州学派作为乾嘉汉学的一个独立学术流派来进行专门研究的是张舜徽。[1]自上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观点已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一般认为,扬州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汪中、王念孙、焦循、阮元、凌廷堪、王引之、刘文淇等。


扬州学派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经学方面,而对于史学则几无建树可言。不过,扬州学派中的某些人物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与众不同的史学观念——尤其是其“异端”的正统论,却值得我们做一番认真的探究。其中最为典型者,自非凌廷堪莫属。


凌廷堪(1755—1809),字次仲,安徽歙县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进士。凌氏早年主要活动于扬州,以经学名家,尤精于《仪礼》,被视为扬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凌氏一生没有史学著作传世,但据与其交谊甚笃的江藩说:“君读书破万卷,……于史,则无史不习,大事本末,名臣行业,谈论时若瓶泻水,纤悉不误。地理沿革,官制变置,《元史》姓氏,有诘之者,从容应答,如数家珍焉。”[2]他的史学观念主要散见其诗文中,因此很少引起后人注意,直至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论及其史观,并以“反民族观念之历史论”为之定性,此后凌氏异端的正统论始广为人知。


在凌氏《校礼堂文集》中,有多篇文字显示了他对宋、金双方的政治倾向。如《金衍庆宫功臣赞并序》、《书金史太宗纪后》两文,就完全是站在金朝的立场上,对女真君臣极尽溢美之辞,对南宋则屡加贬斥,并为金太宗天会六年(1128)不用宗翰之言,遣师南伐而停止对陕西用兵,坐失灭宋一统之机深感惋惜。[3]凡涉及到宋金和战问题时,凌氏总是一味地主和反战。如宋孝宗隆兴初张浚锐意北伐,遭到丞相史浩阻挠,明张时泰《续资治通鉴纲目广义》因称史浩为南渡大奸,凌氏对此不以为然,认为隆兴北伐之失败不可避免,“幸而金世宗厌兵息战,仅以称侄纳币得免。否则,光尧(乾隆)、寿皇(孝宗)不为昏德(徽宗)、重昏(钦宗)之续者几希矣”。[4]其主旨是为主和派史浩辩解。


在《读宋史》一文中,凌廷堪甚至有这样的高论:“靖康之时,不幸而用李伯纪(纲)之言,而东都旋亡;绍兴之际,幸而不用胡邦衡(铨)之言,而南渡仅存。”[5]即认为北宋之亡国是李纲坚持抗战的结果,而南宋能够幸存则是因为没有采纳胡铨反对绍兴和议的主张。显而易见,这是在替秦桧翻案。对于元、明两朝,凌廷堪所表现出来的政治倾向也极为明显,他慨叹元顺帝不能重用扩廓帖木儿,“遂令明祖坐大而有天下也”。[6]看这口气,分明是偏向元朝的立场。


最能明确反映凌氏夷夏正统观念的文献,是他作于乾隆五十年(1785)的一首《学古诗》:


史以载治乱,学者资考究。胡为攀麟经,师心失所守。拘拘论正统,脱口即纰缪。拓跋起北方,征诛剪群寇。干戈定中夏,岂曰无授受?蕞尔江介人,弑篡等禽兽。荒淫无一可,反居魏之右。金源有天下,四海尽稽首。世宗三十年,德共汉文懋。南渡小朝廷,北面表臣构。奈何纪宋元,坐令大纲覆?兔园迂老生,永被见闻囿。安得如椽笔,一洗贱儒陋。[7]


这首诗意欲全盘颠覆传统的夷夏正统观,凌氏所针对者是在中国史学上极具争议性的两个问题:第一,南北朝正统之辨。自东晋南北朝以来的南北正闰之争,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下成为历代士人华夷观念的一种表达方式,而是否承认北魏王朝的国家法统,乃是南北正闰之争的焦点所在。凌廷堪一反前人的夷夏正统观,强调拓跋魏授受有自,力主北朝正统论。第二,宋金正统之争。南宋与女真王朝的正统性之争,自始就是与种族问题纠缠在一起的,因此成为元明清时代反复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虽然历来颇多争议,但无非是独尊宋统说和南北朝说两种观点的分歧而已。而凌廷堪则主张独尊金统,他举出宋乾隆曾向金朝称臣一事,以否定南宋政权的政治合法性。


凌廷堪的这些诡异论调,大概平日在朋辈间早就有所表露,故就在他写出这首《学古诗》的前一年,阮元为他离开扬州而作的一首送别诗中,对他的正统观已有这样的评价:“读史魏金进,论统晋宋削。”[8]即指凌氏进北魏、金朝于正统而斥东晋、南宋为偏闰,这与《学古诗》的夷夏正统观恰好可以相互印证。阮元与凌廷堪结交于乾隆四十七年,两人很快成为过从甚密的挚友。[9]阮元在这首诗中对凌廷堪表现出十分赞赏的态度,且有“具识无差池,持论少迕遌”之语,似乎表明两人的见解很接近——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迹象,因为阮元也是扬州学派的一位重要人物。


在凌廷堪为数不多的史论作品中,倒有不少涉及夷夏正统观的内容。看得出来,他所关注的重点主要是汉族政权与异族政权相对峙的历史时期,而他的政治倾向和文化立场则总是偏向异族王朝,难怪乎被钱穆称之为“反民族观念之历史论”。


无独有偶,在扬州学派另一位代表人物焦循的笔下,也可以看到类似于凌廷堪的异端正统论。


焦循(1763—1820),字里堂,甘泉(今江苏扬州)人,嘉庆六年(1801)举人。乾隆六十年秋,焦循赴金陵参加乡试时,时为山西布政使谢启昆幕宾的胡虔赠给他一部《西魏书》,此书题为谢启昆撰,实出于胡虔之手。成书于北齐时代的魏收《魏书》,以东魏为正而西魏为伪,故不载西魏事,《西魏书》即由此而作。但当时有人对此书的义例提出批评:“正统之传,自汉、魏而晋、宋、齐、梁,以至于陈。作《西魏书》,是无梁、陈也。”这种意见代表了自宋以后已成主流的南朝正统论。然而焦循对此却颇不以为然,遂作《西魏书论》予以辩驳:“夫魏,自晋世开基,历年永久,与有河洛,视梁、陈以篡窃得国,短促偏安,有以过之,岂梁、陈所得而统之乎?亦犹辽之承于唐,传金及元,非宋所得而统也。”[10]焦循强调北魏王朝的正统地位,倾向于北朝正统论的态度,与凌廷堪的观点可谓吻合无间。


不仅如此,焦循对辽朝的正统体系也提出了不同于前人的看法。在他晚年的一部笔记《易余籥录》中,就此做了更详细的阐释:“辽太祖以春正月即皇帝位,是年夏四月丁未,朱全忠废其主自立为帝,是天以辽继唐也。与其以朱温继唐,不若以辽继唐。”[11]根据《辽史》的记载,太祖耶律阿保机于唐天祐四年(907)正月称帝建国,[12]而同年四月朱温废唐自立。在焦循看来,如此巧合,岂非天意?可知辽之于唐乃系一脉相承。这就是他提出的“以辽继唐”说的理据所在。按照这一逻辑,自然会得出“辽之承于唐,传金及元”的结论,于是宋朝的正统地位就这样被一笔抹杀了。反观前代,金朝虽以异族入主中原,却自认其正统源之于宋而非辽;元初的金朝遗民虽有意偏袒辽金,也充其量不过是把两宋和辽金视为南北朝而已。[13]“以辽继唐,传金及元”的正统体系,惟独出现在乾嘉时代。可见焦循夷夏正统观的基本倾向,与凌廷堪并无二致。


乾嘉时代最为极端的异端正统论,大概无能出乎黄文旸之右者。黄文旸(1736—?),字时若,号秋平,江苏甘泉人。工诗词,通声律之学,尤精于词曲,曾任扬州词曲馆总校,辑有《曲海》二十卷。因其主要贡献和影响均在戏曲领域,不以经学见长,故不入乾嘉汉学家之流,也从未有人将他列入扬州学派。不过考虑到黄氏身为扬州人,且与扬州学派中的许多重要人物皆有师友之谊,其学术旨趣也比较接近,故不妨将他与扬州学派诸士人视为同道。


黄氏著作今存于世者,仅有《扫垢山房诗钞》十二卷,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曾撰有《通史发凡》一书。乾隆四十六、七年间,两淮巡盐御史伊龄阿奉旨于扬州设词曲馆,检校词曲中字句违碍者,黄文旸被聘为扬州词曲馆总校,凌廷堪任分校,两人曾在一起共事两年。[14]黄氏《通史发凡》大约就作于此时,凌廷堪《书黄氏〈通史发凡〉后》介绍了此书的情况:“《通史发凡》四卷,甘泉黄君秋平撰。黄君将为通史,属草未竟,此其例目也,秘不示人。乾隆辛丑夏,余在扬州,借而读之。”[15]此文写于乾隆四十六年,当时《通史发凡》尚未完稿,凌廷堪看到的是一个仅有四卷的“例目”。后来嘉庆七年阮元为黄文旸《扫垢山房诗钞》所作序中也提到此书:“谈者谓秋平为诗人,不知秋平者也。秋平研穷六经,融贯诸史,……尝苦古来正统之说纷然莫定,撰《正统通志》若干卷,吾友凌次仲好之而为之叙。”[16]很显然,此处所谓《正统通志》就是指《通史发凡》,书名之异则可能是阮元记忆有误。据成书于乾隆六十年的李斗《扬州画舫录》说,黄文旸著有“《通史发凡》三十卷”,[17]所记最为确凿。


《通史发凡》一书今已不存,但根据凌廷堪的介绍,可以对此书的义例及内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它是一部编年体史书,专为改造历代正统体系而作。该书以汉、曹魏、西晋、后魏(即北魏)、北周、隋、唐、辽、金、元为正统,“凡十代,以正统系之,外此诸国,悉目之为僭盗”。如蜀则曰益州盗刘备,吴则曰江南盗孙权,皆附于《魏纪》后;东晋则曰江南盗司马睿,宋、齐、梁则曰江南盗刘裕、萧道成、萧衍,皆附于《后魏纪》后;陈则曰江南盗陈霸先,附于《周纪》后;北宋则曰汴州盗赵匡胤,附于《辽纪》后;南宋则曰降将赵构,附于《金纪》后。黄氏独创的这一正统体系,就连凌廷堪看了之后都觉得有些过分:“世固有矫枉过正如是者乎!……自宋人正统之论兴,有明袭之,率以私意,独尊一国,其余则妄加贬削,不以帝制予之。黄氏矫其弊可也,乃于昔人所推尊者,皆斥之为僭盗,为降将,岂非过正乎?”[18]


乾嘉文人汉奸跪舔满清认贼作父


乾嘉时代士人的上述种种堪称诡异的正统论,在当时人眼中也许不以为奇,但在后人看来却不免有怵目惊心的感觉。凌廷堪、焦循、黄文旸等人身为汉族文人,为何会持有那样一种近乎偏执的文化立场和历史观念?究竟应当如何理解这些论调背后的心态和动机?


很简单,跪舔献媚满人统治者而已。把这个问题复杂化的,要么心肠坏,要么脑子蠢。


从凌廷堪、焦循、黄文旸等人整体的历史观念来看,都无一例外地偏向于异族政权。譬如对于南北朝正统之辨,他们均主张北朝正统论,强调北魏王朝的政治合法性。对于元、明两朝,凌廷堪所表现出来的政治倾向也极为明显。至于黄文旸《通史发凡》所创立的正统体系,更是刻意要以历代异族政权来取代中原王朝的正统地位,以至于被内藤湖南称之为“戏谈”。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在谈及凌廷堪的史学观念时,有“反民族观念之历史论”的评价,且谓“其治史之意,所为深异于船山、亭林、梨洲诸老而适成其为乾嘉之学者,则又深心治史之士所当引以猛省深惕者也”。[27]凌廷堪本不以史学著称,晚清以来,他的那种不合时宜的夷夏正统观几乎已经不为人知,经钱穆揭出后,方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蔡尚思对凌廷堪的史学观念也有类似的评价:“就主观与情感方面来看,固未免太没有民族国家的观念!”[28]直至近年,王文锦在《校礼堂文集》的点校前言中仍然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凌氏当汉族饱受欺压奴役之时,读书论古,每每为异族统治者着想,是非颇谬于人民,诚可谓无民族观念者矣。然民族观念淡薄乃乾嘉学者之通病,又不独凌廷堪一人而已。”[29]


萧公权在其名著《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对凌廷堪的史学观念有如下一段评述:


凌氏于异族政权每加拥护,异族功臣每加赞许,而六朝以后之汉族政权一致加以蔑视诋毁。如五胡十六国之“汉奸”张宾、王猛均受赞许,南宋主和之秦桧、史浩悉为翻案。惜金不灭宋,叹元亡于明。凡此惊人之贱华贵夷论,清世宗《大义觉迷录》对之当犹有逊色。……纵非有心取媚满人,而“认贼作父”,究为其学识之一玷。夫以一时名家如凌氏者犹不能脱清廷奴化政策摧抑士气之影响,则专制政府之压力诚深远可畏。[30]


此书1945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据作者自述,知其成稿于1940年。萧公权斥凌氏“认贼作父”,认为他“取媚满人”。


简又文在谈到清代民族主义思潮源流时,对凌廷堪加以痛斥:“更有伪儒辈,不惜曲学阿世,取媚时君,……若乾嘉间之凌廷堪,其始作俑者乎!”最为其深恶痛绝者,仍是凌氏之异端正统论:“其论史则讥宋儒之主严辨正统者为‘贱儒’,及盛倡贵夷贱华、外夏内夷,一反《春秋》大义之说。……其最为颠倒是非、荒谬绝伦而遗臭后代者,则为其所作之《学古诗》。”[31]这是今人对凌氏最严厉的批判,并将其反传统的夷夏正统观明确指向“取媚时君”的动机。


这种解释不仅仅针对凌廷堪一人,同时也被推及于其他乾嘉士人。如台湾学者何泽恒在分析焦循主张“以辽继唐”说的动机时,就曾推测“里堂(焦循字)之于辽金元,岂亦有任公所谓‘为时君计’之意存焉乎?”[32]是亦以为焦循有“取媚时君”之意。又如朱维铮对钱大昕有这样的评议:“据说他是为考证而考证的典型。……但翻开《潜研堂文集》,见到他所谓秦桧非汉奸辨的文章,却不由得吃一大惊,难道他竟然把考据作为迎合清统治者心意的手段么?”[33]所谓“秦桧非汉奸辨的文章”,是指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八“宋季耻议和”条,此乃朱氏记忆偶误。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说法与前人的“取媚时君”说显然也是同一种思路。


满人统治者试图用虚伪表态篡夺华夏道统:以满清乾隆为例


乾嘉时代汉族士人坚持异端正统论,满清统治者却表面上坚持华夏正统文化立场,以此扭曲盗取华夏道统,满清乾隆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这很像当下,在统治者数十年鼓励下,很多大小文人都在侮辱“新中国红朝和毛主席”,不如此怎能投机升官发财呢?看似荒谬的是,统治者却表面上依然把太祖头像挂在城楼上,还定期开放着广场上的纪念馆,为什么他们内心痛恨,表面上又打着太祖旗号呢?无他,担心自己丢掉这个威力无穷的道统后,会被其他人拾起来消灭他们。所以,立牌坊当婊子实属无奈,总不能直接挂婊子牌坊吧,他们自己也知道,见不得人。


例证之一:有关宋金和战及岳飞、秦桧的评价问题。


乾嘉史家对于宋金和战的评议,以钱大昕、赵翼二人的观点最具代表性。钱大昕曾论及绍兴和议之得失:“宋与金仇也,义不当和,而绍兴君臣主和议甚力,为后世诟病。厥后张浚、韩侂胄志在恢复,讫无成功。及金人为蒙古所困,真西山奏请绝其岁币,嗣是金人索岁币,连岁犯边。以垂毙之金与宋决战,宋犹未能得志,其国势积弱可知矣。然则从前之主和,以时势论之,未为失算也。”[39]这段话的主旨是认为绍兴和议“义不当和”而不得不和,意谓权衡宋金双方国力,和议实为上策。民国以后,钱氏的这一观点颇遭史家非议。柴德赓质问道:若照钱大昕的说法,岂非主张抗金的岳飞乃是不识时务者,而秦桧等人倒是有先见之明了?[40]王锺翰则称钱说“为后世抗战必亡的投降派论调之先声”。[41]朱维铮甚至怀疑钱大昕“替秦桧翻案”是在刻意迎合清朝统治者。


赵翼对宋金和战的看法,与钱大昕的上述观点完全同调且犹有过之,《廿二史劄记》卷二六“和议”条云,当时反对和议者乃是“知义理而不知时势”之辈,徒然空言误国,而只有与金朝议和才是保全南宋政权的惟一正确选择。这样的言论自然更不能为后人所接受,故仓修良谓此说无异于为民族败类张目,[43]以至于有学者将赵翼的这段史论痛斥为“汉奸哲学”。[44]需要指出的是,钱、赵二人的史学观念与凌廷堪辈一味倾向北族王朝的异端正统论固然有很大区别,但显而易见,他们在讨论宋金和战问题时是没有什么民族观念可言的,这就是他们的上述言论招致后人批评的原因。


关于宋金和战及岳飞、秦桧的评价问题,明代丘濬就曾贬岳飞捧秦桧。明王鏊《守溪长语》“丘濬阁老”条曰:


濬,琼州人,学于子史,无所不闻,而尤熟于国家典故,议论高奇。人所共贤,必矫以为非;人所共否,必矫以为是。能以辩博济其说,亦自恃其才,故对人语滚滚不休,人无敢难者。其论秦桧曰:宋家至是,亦不得不与和亲,[45]南宋再造,桧之力也。论范文正则以为生事,论岳飞则以为亦未必能恢复。其最得者,黜元不与正统,许衡不当仕于元,亦前人所未发也。[46]


丘濬的这些言论见于明代中后期的多种史乘笔记。明代中期骆问礼《震泽长语论丘文庄》一文指出,《世史正纲》谓韩世忠、岳飞等虽极一时之选,然“藉此诸人,制虏人之死命,长驱中原,以复祖宗之境土,恐亦未必能也”,据此可知“武穆未必能恢复之说,是诚有之”;又谓“论范文正则以为生事”句,“其所谓多事,或专指一事,则人非尧舜,安能毎事尽善”云云。[49]另外,“黜元不与正统,许衡不当仕于元”之说,亦见于丘濬青年时代所作《许文正公论》。


针对丘濬的上述言论,满清乾隆曾写下一段史评文字予以驳斥,见于《评鉴阐要》卷一一:


论古贵有特识,固不当剿说雷同,亦岂可独徇偏见。丘濬谓岳飞之未必能恢复,论虽未当,尚从南渡时势立言。若范仲淹处置西夏,苟且许和,其失在于畏事,而并非多事。所见殊为枘凿。至于秦桧误国之罪,妇孺咸知,而忽许其有再造功,颠倒是非,实足骇人闻听。濬学问尚称淹贯,所补《大学衍义》,自诩其可见施行,何不近人情,乃至于此![51]


乾隆三十六年编成的《评鉴阐要》一书,是将乾隆历年为《历代通鉴辑览》所写的御批汇集而成的。“始馆臣恭纂《辑览》时,分卷属稿,排日进呈,皇上乙夜亲披……”,后来收入《评鉴阐要》的御批多达七百九十八则。[52]今检《历代通鉴辑览》卷一○六弘治八年二月乙卯“武英殿大学士邱濬卒”条下有小注云:“(丘濬)性褊隘,著书议论亦多偏激。尝讥范仲淹多事,谓岳飞未必能恢复,秦桧有再造功。闻者无不骇其言。”[53]上面所引乾隆御批显然就是针对这条注文而写的。可能正是在看到乾隆的这条御批之后,四库馆臣在为《大学衍义补》所撰提要中,对丘濬的上述言论进行了批评:“濬闻见甚富,议论不能甚醇。故王鏊《震泽纪闻》称其学问该洽,尤熟于国家掌故,议论高奇,务于矫俗,能以辨博济其说。如讥范仲淹多事,秦桧有再造功。”[54]


对于丘濬的这些与众不同的言论,自明以后,“士人有信有訾”,[55]虽以批评者居多,但像满清乾隆这样对之大张挞伐者却是前所未有的。最不能为乾隆所容忍的,是秦桧于南宋有再造之功的说法,故斥之为“颠倒是非,实足骇人闻听”。反观乾嘉史家对于宋金和战以及岳飞、秦桧诸人的评价,其间表现出来的巨大反差令人印象深刻。


例证之二:由元代杨维桢《正统辨》一文引起的夷夏正统之辨。


乾隆四十六年(1781),在编纂《四库全书》的过程中,围绕着杨维桢《正统辨》的评价问题,曾发生过一场意味深长的争论。元至正间所修宋辽金三史,采取了“三国各与正统”的纂修义例,《正统辨》就是专门针对这一问题而作的。按照杨维桢的主张,宋辽金三史理应取《晋书》之义例,“挈大宋之编年,包辽金之纪载”。元人论宋辽金正统者往往会涉及一个敏感的问题,即蒙元王朝的正统性究竟是来自于宋还是来自于辽金?这实际上是承中原王朝之统还是承北族王朝之统的问题。杨维桢力主独尊宋统,倡言“论我元之大一统者,当在平宋而不在平辽与金之日”。《正统辨》在当时是一篇很有影响的文章,被陶宗仪收入《辍耕录》,并对此文给予高度评价:“可谓一洗天下纷纭之论,公万世而为心者也。惜三史已成,其言终不见用。后之秉史笔而续《通鉴纲目》者,必以是为本矣。”[58]四库馆臣对《正统辨》谈及如此敏感的问题颇感忌讳,故乾隆四十六年正月抄讫的文渊阁本《辍耕录》一度将此文删去,并在书前提要中对杨维桢的正统论予以批驳:“第三卷中载杨维桢《正统辨》二千六百余言,大旨欲以元承南宋之统,而排斥辽金。考隋先代周,继乃平陈,未闻唐宋诸儒谓隋承陈不承周也。持论殊为纰谬。……今删除此条,用昭公义焉。”[59]恰巧乾隆在抽查文渊阁本《辍耕录》时看到了这篇提要,他对四库馆臣的正统论大不以为然,于是便专门写了一篇上谕来理论这个问题。


乾隆的这篇上谕主要针对四库馆臣的正统论阐发了他的两点意见,其中之一是有关南北朝正统归属问题的:


夫正统者,继前统受新命也。东晋以后,宋、齐、梁、陈,虽江左偏安,而所承者晋之正统。其时若拓跋魏氏,地大势强,北齐、北周继之,亦较南朝为盛,而中华正统不得不属之宋、齐、梁、陈者,其所承之统正也。至隋则平陈以后,混一区宇,始得为大一统。


南北朝正闰之争关乎隋唐王朝的政权合法性来源,以魏(北魏、西魏)、周、隋、唐一脉相承的北朝正统论,是隋唐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这是由周隋禅代、隋唐相承的历史大势所决定的。尽管也有不少汉族士人坚持传统的南朝正统论,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所主张的正统王朝谱系均为东晋、宋、齐、梁、周、隋、唐。[60]持南朝正统论者之所以要将陈排斥于正统王朝之外,不外乎两个原因:其一,通向隋唐帝国的“出口”毕竟在北而不在南,闰陈而正周,才能将南朝统系与隋唐统一王朝衔接在一起;其二,侯景之乱以后,北方士人对衰乱已极的南朝已经不抱任何希望,南北正闰的传统理念随之开始发生转变,而后杨氏代周,政权转入汉人之手,更坚定了北方士人认同周、隋正统的信念。与前人相比,满清乾隆为了表现自己表面上捍卫“中华正统”:就连隋唐时代力主南朝正统论的汉族士人也从未将南朝之陈视为正统,而乾隆居然认为南朝正统一脉相承以至于陈,直至文帝灭陈之后,正统始归于隋。


这篇上谕重点阐发的另一个问题,便是杨维桢《正统辨》所讨论的宋辽金正统之辨:


(杨维桢)欲以元继南宋为正统,而不及辽金,持论颇正,不得谓之纰缪。……即唐之末季,藩镇扰乱,自朱温以讫郭威等,或起自寇窃,或身为叛臣,五十余年之间,更易数姓,甚且称臣称侄于契丹。然中国统绪相承,宋以前亦不得不以正统属之梁、唐、晋、汉、周也。至于宋南渡后偏处临安,其时辽、金、元相继起于北边,奄有河北,宋虽称侄于金,而其所承者究仍北宋之正统,辽、金不得攘而有之也。[61]


由元修三史而引起的宋辽金正统之辨,其实主要是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究竟应当将两宋与辽金视为南北朝呢?还是应当独尊宋为正统呢?杨维桢《正统辨》就代表着后一种主张。对于这两种明显带有华夷文化立场的观点,满清乾隆选择支持后者。在他看来,南宋虽曾向金朝称臣称侄,但作为北宋法统的继承者,其正统地位是无可质疑的;甚至就连早已被宋儒列入“绝统”或“无统”的五代,也被乾隆尊为正统,其理由是:五代诸国虽曾有向契丹称臣甚且称儿皇帝者,但因其继承了中原王朝的法统,故也不能不以正统视之。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在宋辽金正统之辨这个问题上,独尊宋统乃是乾隆始终一贯的主张。早在乾隆三十八年,他就对此发表过明确见解:“夫宋虽南迁,正统自宜归之宋。至元而宋始亡,辽金固未可当正统也。”[62]乾隆四十七年四月,乾隆在为《辽金元三史国语解》所作的序中,再次明确否定辽金王朝的正统性:“夫辽、金虽称帝,究属偏安。”[63]可以说,这种主张反映了他坚持华夏正统的基本文化立场。


由杨维桢《正统辨》引起的这场有关夷夏正统之辨的争论,最后以这样一种方式收场:乾隆谕令馆臣,不但《辍耕录》中所载杨维桢《正统辨》不必删除,而且还应将此文补入杨氏《东维子集》,并让馆臣把他的这篇上谕分别冠于《辍耕录》和《东维子集》卷首,“以昭天命人心之正,以存《春秋》、《纲目》之义”。


作为满人统治者的乾隆,在涉及夷夏正统观的问题上,为何总是极力否定北族王朝之法统,坚持华夏正统的文化立场呢?其实乾隆在乾隆四十六年正月的上谕中已经正面回答了这个问题:“我朝为明复仇讨贼,定鼎中原,合一海宇,为自古得天下最正。……然馆臣之删杨维桢《正统辨》者,其意盖以金为满人,欲令承辽之统,故曲为之说耳。不知辽、金皆自起北方,本无所承继,非若宋、元之相承递及,为中华之主也。”[64]乾隆非常清楚四库馆臣所忌讳的是什么,可他并不讳言本朝的异族出身,因为他对清王朝的正统性另有说法。在乾隆看来,清朝与辽、金这些北族王朝之间既没有任何传承关系,也没有任何共同点,清王朝的政治合法性乃是来自于中原王朝。正因为如此,乾隆才会选择表面上坚持华夏正统的文化立场。


满清乾隆表面上捍卫“中华正统”的姿态与凌廷堪、焦循、黄文旸等乾嘉士人所倡异端正统论,看似处于夷夏正统观的两个极端,实际上都是为了维护满人的异族统治。有些幼稚文人看到这种反差,以为两者真的立场相对,殊不知,这本来就是异族统治下常态,是统治者玩弄的手腕。


满清乾隆作为满人统治者首领,为了维护小集团的统治,采取了桃代李僵的篡夺方式,以维护华夏正统的名义,试图拿到华夏正统的解释权,篡夺汉人法统,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而作为汉族文人的凌廷堪诸辈,很有汉奸自觉,为献媚满人,极端跪舔历代异族政权。


汉奸们其实都是很精明的投机者,精明程度远超现在不少优质文人,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投机目的、策略和分寸。他们当然知道,无论他们的主子怎么作秀,他们都必须表现的更极端,他们的表演唯一目标观众,就是满人统治者——能给他们权力、财富、地位的满人统治者。他们内心非常清楚,这时跪舔蛮夷哪怕达到极致,也只是招来满人得意的不满:“这几头奴才实在太忠心,不了解我满人愚弄统治汉人的手腕,态度是好的,站队是对的。”


正是因为满清这种上层统治者和中层官僚为了维护异族统治,无所不用其极的秀下限,才让满清在近代如此堕落,炎黄文明险些倒在这个坎上,如果没有炎黄志士奋起抗争,直到在毛主席带领下成立新中国,我炎黄谈何文明复兴?


作为炎黄文明的后人,当满清那耻辱的一页掀去后,当反思为何炎黄文明会被一小群蛮夷鼠辈统治,为何会出现如此众多汉奸。而与反思同步进行的一件小工作,就是应该修个历代汉奸碑,把凌廷堪、焦循、黄文旸等这帮都列上去,再把洪承畴、尚可喜这些汉奸后人恬不知耻建的纪念馆,改为汉奸批判馆。


谢选骏指出:赵翼是个典型的汉奸文人,因为他需要维持其满鞑狗官的地位。不仅如此,他还自称是赵宋的后代,如此真是这样,难怪两宋皇帝都那么苟且偷安了——因为他们赵家的基因确实有问题!

谢选骏:GDP与国民财富不成比例

1、GDP是个生产概念,它从生产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总量,只要是本国领土范围内生产活动创造的增加值,无论是由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创造的,均应计入本国的GDP。GNP是个收入概念,它从收入分配的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总量,或者说是一个总收入。


2、GNP比GDP更能反映一个国家真实的经济状况,因为GDP是国土原则,GDP包含了外国公司在本国创造的收入,而这些收入最终要流入外国。


3、进入90年代后,并用国民总收入GNI取代GNP,各国仅对外公布GDP与GNI数据,GNP数据已基本不再统计和发布。一般认为GNI就是GNP。


4、1994年,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及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共同颁布了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93SNA)中,统计术语GNI取代GNP,国民总收入(GNI)即为原来所说的国民生产总值(GNP)。


《GDP与GNP的同与异》(中国统计信息网2010-08-27)报道:


一、GDP与GNP的概念


在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时,有两个重要的总量指标,分别是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和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简称GNP)。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全部最终成果,它等于所有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之和。由于GNP的名称与其反映的内容不是很相符,所以联合国在1993版《国民核算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简称SNA)中已经将其改为国民总收入(Gross National Income,简称GNI),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等于所有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考虑习惯,本文暂用GNP概念。


二、GDP与GNP的联系与区别


GDP与GNP之间的联系体现在GNP是以GDP为基础,做适当调整计算出来的,GNP等于GDP加上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净额。


其中: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是本国常住者从国外获得的资本和劳务收入。具体来说,它是本国资本对外投资或参与国外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利息收入、红利、投资收益以及本国居民在国外工作(一年以下)获得的劳务收入;支付国外的要素收入是本国对国外支付的资本和劳务收入。具体来说,它是外国资本对本国(我国)投资或参与本国生产活动而从本国获得的利息收入、红利、投资收益以及本国支付给外籍员工(一年以下)的劳务收入。因此,从数量关系看,GNP的主要部分源于GDP。


GDP与GNP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核算的内涵有所不同。GDP是个生产概念,它从生产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总量,只要是本国领土范围内生产活动创造的增加值,无论是由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创造的,均应计入本国的GDP。GNP是个收入概念,它从收入分配的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总量,或者说是一个总收入。这个总收入的基础是GDP,GDP既是一个总生产成果,又是总收入的起点。由于本国常住者在国外进行投资或创办企业获得了一部分生产要素收入(资本和劳务收入),如果资本收益再投资了,或利润和劳务收入直接汇回国内了,就要加到本国的GDP上,形成GNP,否则就不能加到本国GDP上,不计算做GNP。反之,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人从本国(我国)获得了资本和劳务收入,且将收益再投资或将利润和劳务收入汇回去了,则在计算GNP时要从我国的GDP中扣除,否则就不需要扣减。这种计算方法是国际上通行的。


可见,GDP与GNP有些差别,但差别并不大。由GDP转化为GNP就是一个国家的初次分配总收入。


三、我国GNP的核算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按照西方国家的核算原则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同时计算GDP和GNP,在实际的运用中更多地使用GNP。1992年我国建立了在SNA框架下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规范了核算原则和核算方法,继续计算GDP和GNP,但在实际运用中主要使用GDP。主要原因是:首先,GDP是从生产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总体的经济状况,能更好地反映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总成果。用GDP来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规模和产业结构更直观。而GNP是个收入的概念,它无法在总量下面分出产业结构,不便于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管理体制下进行产业结构调控。其次,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是在国家和地区层面上同时开展,对地区而言,GNP数据的准确程度受基础资料制约较大。


在数据生产上,1980年以前,由于对外经济活动规模较小且资料缺乏,我国并没有单独计算GNP,直接以GDP等于GNP。1980年以后,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国际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才开始单独核算GNP,并在《中国统计年鉴》上公布。计算GNP所需的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净额取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从数量上看,1981年至1994年,GDP与GNP两者间的差额很小,均未超过100亿元。1995年至2004年,由于利用外资的规模逐步扩大,而我国对外投资的规模还很小,我国对外支付的要素收入大于我国从国外获得的要素收入,因此GNP持续小于GDP,年度之间两者差额在300亿元至1500亿元不等,一般约占当年GDP的1%。从2005年起,由于我国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对外投资大幅增加,我国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大于对国外支付的要素收入,GNP超过GDP。尽管如此,我国的GNP与GDP之间差距仍然不大,2009年的GNP仅比GDP多295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0.87%。


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同时计算和公布本国的GDP和GNP数据。比如,日本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日本的GNP均大于GDP,两者差额约占GDP的3%;美国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美国的GNP均大于GDP,两者差额约占GDP的1%。


四、GNP的作用


GNP反映的是一国常住者留在本国的总收入,它与国籍没有直接关系,不是中国人的总收入。GNP仍然强调常住者,这个常住者与国籍无关。如果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生产,只要它赚取的利润没有汇回去,也没有进行再投资,这部分收入仍计入我国的GNP,只有当它把利润汇回国,或者在我国进行再投资,这部分利润才从我国的GDP上扣减,形成GNP。同样地,我们也要把我国在国外投资获取的利润且汇回我国的部分加在我国的GDP上,形成GNP。很明显,GNP虽然是一个收入概念,但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只反映了国人的总收入,而是常住者的总收入。


根据分析目的不同,通常国际社会对GDP和GNP这两个指标均有不同程度关注。在分析各国的经济增长时,一般更关注GDP,在分析各国贫富差异程度时,一般更关注GNP或者人均GNP。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常根据黄金与外汇储备、进口额、出口额占GDP的比例等因素来决定一个国家在基金的份额,进而决定一个国家在基金组织中的投票权、特别提款权及向基金借款的份额。而联合国则根据一个国家连续六年的GNP和人均GNP来决定该国的联合国会费,从而决定该国承担的国际义务和享受的优惠待遇等。


所以,对于GDP和GNP两个指标,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哪一个指标更好或哪一个指标更差,两者都有各自的用途,在分析常住者的生产成果时使用GDP,在分析常住者的总收入时使用GNP。


谢选骏指出:上文说“GDP与GNP有些差别,但差别并不大”,值得商榷。因为,实际上,GDP与国民财富是不成比例的。尤其在中国,GDP与GNP不一样的地方是,它包含了大量的外国财富,因此它与国民财富不成比例的。也就是说,对于像中国这样的依赖外国投资的外贸主导型性的经济体而言,


而对于大型的外向投资国而言,它的国民财富实际上远远超出了它的GDP统计数字。



谢选骏指出:既然“GDP与国民财富不成比例”,那么中国大陆为何还要执着于此呢?每年公布的都是“GDP”增速,而不是实际的国民财富的增速呢?显然,这是为了营造一种虚假的经济增长的繁荣状态。而实际上,民国收入是远远跟不上这个GDP增速的,因为GDP中大头的是属于外国投资者的。


谢选骏:GDP与国民财富不成比例


《GDP与GNP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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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国内生产总值)和GNP(国民生产总值),都是国际上通行的用来衡量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其中,GDP指的是在一国国土内所有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和资源等,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并实现销售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它包括本国企业在本国内投资带来的产出,以及由外国企业在东道国投资(即FDI)所带来的产出;GNP是指由一国国民所拥有的生产要素,在一定时间内生产并销售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它仅包括本国国民(企业和个人)在本国和外国投资带来的产出,并不包括外国人在本国投资带来的产出。

中文名GDP与GNP有何不同所属领域经济学

从根本上而言,两者并不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它们都是对一国一定时期内产出水平的衡量。但从GDP和GNP的含义仍然可以看出,它们之间存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前者是根据属地原则来衡量一国财富的,后者则是根据属人原则来衡量一国财富的。

一般情况下,当一国处于资本流入大于流出的发展阶段时,它的GDP会大于GNP;反之,当一国处于资本流出大于流入的阶段时,GDP则会小于GNP。就当前世界的主要资本流动方向来看,欧美日发达国家是主要的资本净流出国,而发展中国家则是主要的资本净流入国。这意味着,对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而言,用GDP统计出来的产出水平,会大于用GNP统计出来的产出水平。但这是否就表明,用GDP统计出来的发展中国家产出水平,无法真正反映该国的实际产出效率呢?

实际上,与GNP相比,GDP的统计指标,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一国经济发展所具备的生产效率和竞争能力。如上所言,GDP是由属地原则决定的产出指标,也就是所有由GDP统计出来的产出,必须依附于一国国土之上。这意味着任何产出———无论是本国居民生产投资带来的,还是由外国居民生产投资所带来的———的实现,都必须和这个国家的各种要素相结合,包括这个国家的劳动力、土地、资源、市场以及制度,从而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与GNP相比,GDP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较好地体现了一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与GNP相比,GDP的规模体现了一国经济对资本的吸收能力。一国要将资本投入转化为有效的最大产出,必须在软硬件上具备相当的基础。具体而言,硬件包括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人才队伍的培养、消费能力的积累等;软件则包括社会文化制度的健全、市场机制的完备、消费意识的转变、产品品牌的建立等。所以无论是派生于国内自有资本,还是派生于外国直接投资,GDP增长都是和一国的投资环境息息相关。只有好的投资环境,才能带来GDP的不断增长。

其次,与GNP相比,GDP的质量体现了一国各种生产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程度。要素禀赋优势的比较,是当前全球资本流动配置的依据所在。资本只有在和国家的优势资源相结合的情况下,才能产生最大的产出。在一定发展阶段,大量引进外资,并将它与本国的优势资源相结合,无疑可以较大地提高本国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解决就业、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管理能力、减少资源能源消耗等。因此,GDP的有效增长,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本国各种要素资源的利用程度和利用效率。

最后,与GNP相比,GDP的结构体现了一国的真实社会福利水平。一般而言,在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们会对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公平正义等福祉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将促进经济重心从“物”到“人”的逐步转变,促使产业结构从以制造业为主向以服务业为主的逐步转变。如何更好地改善国民的生存环境、提供更多的公共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发展等等,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而这些都需要进一步优化GDP的结构,才能得以实现,包括单位GDP能耗的降低、产业结构的调整、再分配机制的构建等。GDP结构的合理变迁,无疑可以较好地推动本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谢选骏指出:根据上说所言,共产党中国在进行“经济统计”的时候,采取了“属地原则”,而非“属人原则”,所以它宣传的都是见地不见人的“GDP”,而不是以人为本的“GNP”——在我看来,这种“唯物主义”态度,造成了严重的收入失衡和分配不公,使得中国大陆这个“世界第二经济体”的多数居民依然生活在赤贫线之下——2021年的每月收入不到二百美元。


谢选骏:长平之战百万雄师迄今为止缺乏考古证据支持



《长平之战赵军兵力被夸大十倍?这些战国军事背景知识先了解一下》(冷兵器研究所 2019年05月23日)报道:


冷兵器研究所发表《都说古代打仗几万几万的死人,那么多尸体都哪去了?》一文后,有读者表达了这样的疑问:赵国真能投入45万大军参战,最多只有数万战斗兵,其余的都是民夫吧?此说看似有理,却跟战国的社会背景不合。


长平之战是战国最惨烈的战争,没有之一。赵国因为这场惨败失去了争天下的资格。而关于此战赵军的阵亡人数,秦、赵、韩、齐、燕等国官史都有提及。具体记载如下——《史记·秦本纪》:“(秦昭王)四十七年,秦攻韩上党,上党降赵,秦因攻赵,赵发兵击秦,相距。秦使武安君白起击,大破赵於长平,四十馀万尽杀之。”《史记·赵世家》:“廉颇免而赵括代将。秦人围赵括,赵括以军降,卒四十馀万皆阬之。”《史记·韩世家》:“(韩桓惠王)十年,秦击我於太行,我上党郡守以上党郡降赵。十四年,秦拔赵上党,杀马服子卒四十馀万於长平。”《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齐)王建立六年,秦攻赵……秦破赵於长平四十馀万,遂围邯郸。”《史记·燕召公世家》:“(燕武成王)十三年,秦败赵於长平四十馀万。”《史记·六国年表》:“(秦昭王)四十六年,王之南郑。四十七年,白起破赵长平,杀卒四十五万。”“(赵孝成王)六年,使赵括代廉颇将。白起破括四十五万。”


这里隐藏着一个先秦诸侯的记事传统。《左传·隐公十一年》曰:“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先秦诸侯对国际大事的态度是,该国前来通报就记载,否则就不书。无论战争胜负,都是如此。灭亡者和战胜者不通告其他诸侯,列国就不将此事记入史册。各国记录的赵军阵亡人数完全一致,显然是秦赵通告诸侯的结果。既然连赵国都说自己丧师四十余万,跟秦军统计的数字并无出入,可见秦赵双方都认可这个战果。这个统计结果不应该被什么“逻辑推理”轻易推翻。因为推理者十有八九不熟悉战国军制和赵国国情。


战国后期的列强都建立了郡县普遍征兵制,国家制土分民,按户收税征兵,对户籍的控制力比后世王朝强很多。列国平时是以现役吏卒组成的常备军戍卫京师和边疆,战时征发各郡县的材士(预备役)扩充兵力,这叫“兴兵”。战国军队并不像其他朝代那样分为战卒和民夫。民夫只是服徭役者的俗称,而包括厮徒负养等后勤人员在内的所有参战者,按当时的习惯都称为“卒”。所以赵国宣布死了四十余万“卒”一点毛病都没有。在普遍征兵制背景下,只要是没有阵亡伤残的战国成年男子,一生至少服过两年兵役、参加过几场战争。这些沙场幸存者只要没到免老的年龄,都是“兴兵”的征发对象。他们即使作为后勤人员应征入伍,也是带着武器的,武力值足以在兵击格斗中完虐承平日久的现代宅男。


所以,无论赵军的后勤人员比例多高,秦军都不可能将其视为某些现代人想象中“手无寸铁的民夫”。那是兵农分离时代的特征,不该与兵农合一时代的情况混为一谈。另外,还有些人质疑赵军规模的理由是赵国人口没那么多。其依据是王育民教授的《中国人口史》认为战国盛时总人口为2000万。这个数据被引用得最广。但葛剑雄教授的《中国人口史》认为战国人口的峰值可能在4000万至4500万之间。退一万步讲,即使采信战国人口峰值为2000万的说法,也不足以否定赵国的动员能力。因为战国七雄均把六尺以上至六十岁的成年男子作为役龄人员,秦汉军语称之为“胜兵者”。史书称秦楚两强“持戟百万”,指的不是现役兵力,实为现役军队数量和可征发预备役数量的总合。在战争状态下,胜兵者会大量转化为征伐军的甲士。故而战国人习惯用“带甲多少万”来指代该国的动员能力。


胜兵者在总人口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汉书·西域传》里记载了西域各国户数、口数和胜兵者数。比如,大月氏人口40万,胜兵者10万;康居国人口60万,胜兵者12万。西域游牧政权的胜兵者最高占总人口的30%左右,但以20%多更常见。农耕政权的胜兵者比例是10%-25%不等。参考这组数据,我们姑且取胜兵者占总人口20%的比例。2000万战国总人口可以产生400万胜兵者,七雄平均可分得57万多胜兵者。但长平之战时的赵国是仅次于秦的强国,比很多诸侯的规模大,即使不像秦楚有百万胜兵者,也不可能低于57万的平均线。特别是韩国上党郡吏民投降赵国后,赵国额外增加了十七个县的人力资源。


秦昭王说“赵卒之死于长平者已十七、八”(《战国策·中山策·昭王既息民缮兵》)。已知赵军死于长平者有45万,若以折损八成人马来倒推,赵国约有胜兵者56万余,数值偏低。若以折损七成人马倒推,则有64万余胜兵者。这个数值可能比较接近实际情况。其实,数十万人规模的大战在战国时代的次数不多,长平之战是几百年不遇的大决战。赵国征发七成胜兵者参战并不是常态,而是个极限爆发。赵国在战后仅存大约19万胜兵者,也跟后来邯郸保卫战兵力不足的情况对的上号。


在长平之战的九年后,燕国派两路大军攻打赵国。“其孤未壮”的赵国派廉颇率8万兵力在鄗地迎战燕将栗腹,乐乘以5万兵力在代地阻击燕将庆秦,居然以少胜多,反而包围了燕国首都。两路赵军合计13万,且士兵多为老弱之人。由此可知长平、邯郸血战确实伤亡巨大,绝不可能只死了数万战卒。否则赵国完全可以像赵武灵王灭中山时那样投入20万大军(赵奢和田单讨论兵法时说:“赵以二十万之众攻中山。”)。赵国是靠着“民皆习于兵”的尚武之风撑过了最危险的时刻。


谢选骏指出:上文主要依据都是故纸记载与逻辑推理,缺乏考古证据的支持,似乎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的研究里。



《长平之战:秦赵投入百万兵力了吗?考古发现驳斥西方学者质疑》(网易 2021-12-23)报道:


长平之战,被史学界称为中国最早的、规模最大、最惨烈的包围歼灭战,秦赵两国一共出动百余万兵力,最终秦国白起击败赵军,坑杀四十万赵军,秦军亦伤亡近20万,即双方伤亡超过60万。长平之战,让人感受到战争血腥残忍之余,也让人了解到古代战争规模并不弱于今天。然而,对于长平之战百万参战人数的战争规模,诸多西方学者却认为不可能。


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布莱斯·埃曼萨认为:“唯一的证据只是来自书面记录,而直到公元前210年,秦朝的总人口也不过2000万,所以这个数字(长平之战百万兵力)并不合理”。

换言之,埃曼萨认为长平之战存在虚构记载,当时中国国情不可能存在百万战争规模。那么,战国晚期七雄之间的战争规模,真的不可能达到百万吗?


公元前270年,秦国攻赵,被赵将赵奢(赵括之父)击败,于是秦昭襄王改变策略,采用“远交近攻”的策略:首先攻魏,然后转向韩国。


公元前262年,秦国攻打并占领了韩国野王(今河南沁阳),把韩国的上党郡与本土的联系完全截断。韩王愿意将上党郡献给秦国,但上党郡郡守冯亭不愿降秦,而想利用赵国力量抗秦,于是就将上党郡十七城献给了赵国,赵孝成王考虑之后接受了上党郡,秦国自然非常不满,由此引爆了长平之战。


公元前260年,秦昭襄王命令左庶长王龁率军攻打并占领了上党,上党百姓纷纷逃亡赵国,赵军在长平(今山西省晋城高平市)接应上党的百姓,双方在长平一带爆发战争。赵将廉颇因为初战失利,于是退至丹河东岸,修筑壁垒,赵军自此龟缩不战。


通过这些历史记载,可以明确两点内容:一是秦赵两国统帅,都出现过更换,秦国之前是王龁,后来更换为白起,赵国先是廉颇,后来更换为赵括;二是长平之战实际打了三年左右,赵国接收上党郡之后,又被秦国王龁打下,说明广义上的长平之战早已爆发,《史记》记载“上党降赵,秦因攻赵”,说明上党郡降赵之时,秦赵已经爆发了战争。


这一时间跨度非常重要,给了秦赵两国充分的召集兵力时间,双方慢慢征集部队,最终形成了一场大规模会战。


公元前260年农历七月,赵孝成王中了秦国反间计,赵括统率二十万援军来到长平,接替廉颇为主将。秦昭襄王获悉赵军更换主帅,也秘密将主帅更换为白起。白起到任之后,将赵军主力分割成两只孤立的部队,同时切断赵军的粮道。与此同时,秦昭襄王获悉秦军取得战略优势,于是就亲自到河内郡,征集部队准备一举歼灭赵军,《史记》记载秦昭王“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最终,长平之战中秦军聚集了六十万兵力!


公元前260年农历九月,赵军主力已经断粮四十六天,外界救援粮草又运不进来,于是赵军开始突围,赵括亲率精锐部队强行突围失败被杀。失去主帅的赵军陷入了绝境,迫不得已之下向秦将白起投降,最终白起坑杀了40万赵军,只留下年纪尚小的240名士兵放回赵国。


通过这一段记载,可以看到:一是为了灭掉赵国精锐,秦国后来又征调了很多兵力,甚至河内郡及其附近的“十五岁以上”的青壮年集中到长平战场,目的是拦阻救赵援军与粮草;二是四十万赵军被围,赵国肯定不会无动于衷,必然会派出兵力打破包围圈。因此,长平之战的实际参战规模,即便没有百万,估计也相差无几。


长平之战规模到底有多大,按照西方学者的认知,得用考古来证实。但目前关于长平之战规模的考古成就,最有名的是这三处:


1,1995年在高平市永录乡将军岭下发现“永录一号坑”,但仅发掘遗骸130多具。


2,2011年在高平市永录乡后沟村附近,发现200多平方米的尸骨坑遗址。


3,2020年,在高平市南王庄村,发现约0.6米、长度超过20米的带状尸骨层。


根据晋城市长平之战文化研究会李俊杰会长的经验:“长平之战的尸骨,第一个特点大部分的头颅是小头颅,第二个特点骨头是红色的。这也是我父亲传给我从民间技术角度进行的判断。”因此,这三处遗址,尽管还有专家质疑是不是长平之战的,但李俊杰认为就是。然而,不管是不是长平之战的尸骨,但这三处都离历史上记载的“四十余万”相差甚远,四十万的尸骨去哪了,难道真如西方学者质疑的那样——长平之战参战规模被严重夸大?


其实,考古发现的诸多踪迹,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史书记载,最典型的一个是:发现尸骨遗址之处,均处于“城北五十里,东西二十许里”的核心区古战场范围之内,而这一区域之内各地出土尸骨,说明此地的确爆发过一场大规模战争,之所以没有发现大规模尸骸,可能是被古人整理过了,可能是还未发现。而且,当地还有数个与战争有关的地名,如围城、弃甲、箭头、王何、王降、哭头等。


查阅高平相关历史文字记载可知,宋代运判马城曾“以前后左右沟壑数十里暴露之骸毕集而掩葬”,金代高平县令王庭直将“岸崖颓裂,露骨数车……尽载于坟围”,明代高平县令许安遇将高平城附近之骨骸掩埋后,刻“掩骼记”碑立于城南关。古人入土为安思想,已经重新安葬了很多尸骨,规模非常之大,而这些很可能就是长平之战的遗骨,或许因此如今才难以找到大规模的遗骨。


秦赵两国之所以能支撑如此大规模战争,与战国时代的征兵制度有关。


春秋时期,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其中一个原因是只有“国人”才有资格打仗,而“野人”连参军的资格都没有。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这时就打破了“国野”之别,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打破阶层固化。因此,春秋战国都普遍采用征兵制,但征兵的对象却有所不同,战国时代的征兵对象扩大到了全民,包括奴隶与农民,越到战国后期,国家生存压力越大,征兵力度也越大,此时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增强兵力。


根据《中国人口史》推算,公元前210年时,华夏人口大约2500万至3000万之间,西汉初年人口大约1300万。因此,战国后期的中国人口必然在3000万以上,经过秦始皇一统六国战争之后,人口下降到3000万以下。


如果以10%—15%的兵民比来看,3000万人口,就是300万—450万兵力,战国七雄平均每国可以征集41万—74万兵力。所以学者统计认为,在战国后期,秦楚皆带兵百万,而其他五国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史书上记载的战国战争规模,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参战次数频繁且间隔短,都证实了长平之战的百万战争规模不足为奇。


以此来看,秦赵长平之战的百万参战规模,也就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了;反过来说,长平之战后,直到赵国灭亡,秦赵就没有再爆发过类似长平之战的超大规模的战争,根源在于长平一战,打掉了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来建立的精锐根基,让原本能与秦国争霸的赵国变成了二流国家。


言而总之,当西方史书上将几千人的战争誉为史诗级战役的时候,中国早已爆发过了几十万、上百万规模的战争,只是由于偏见与傲慢,西方学者却不太愿意承认这一点。相信随着地下文物的不断“挺身而出”,长平之战的战争规模,也将会真相大白。


参考资料:《史记》、《山西发现疑似2000年前长平之战尸骨坑 厚度约0.6米》


谢选骏指出:长平之战是否真有百万雄师,那要看看地下有无四十万赵国降卒的遗骨——但是迄今为止,确实没有发现类似的考古证据支持。至于将来有是没有,只有天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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