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运杀人魔 被判四个死刑》2015-3-7 报道:
去年发生的台北捷运杀人事件经大半年审讯,新北地方法院昨午终于宣判,廿一岁被告郑捷被控的四项杀人罪,以及廿二项杀人未遂罪罪成,合共判处「四个」死刑。法官判词中直指郑捷性格如豺狼兇残,认为难以教化,应与社会永久隔离。事发后曾扬言不后悔的郑捷昨在庭上首次表达悔意,而在得悉被判死刑后一脸木然。到场旁听的死者家属不少都当场痛哭,认为司法总算还死者公道。
宣判前夕,近期保持沉默的郑捷父母撰写求情信,为郑捷的过错向受害者及其家属、社会各界道歉,希望可给郑捷一次机会。信中表示,他们与儿子关系和谐,不明白事发原因,愿与儿子一同接受心理辅导,防止同样事件再次发生。
判决书斥恶性「重大至极」
然而,求情信无助开脱,昨日法庭判决书怒斥郑捷兇残如豺狼,其作案手段、情节、所生损害及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均显示他恶性「重大至极」;指郑捷当时见乘客尖叫哀号、奔逃闪避,无心生怜悯之心,继续杀人。
申请不出庭被拒即发脾气
此外,法院认为他作案后无丝毫愧咎,态度恶劣至极,人神共愤,难以教化,应与社会永久隔离,故主刑部分的四项杀人罪,均处以死刑,褫夺其公权终身,「以昭炯戒」。郑捷可于判决后十日内提出上诉,若不上诉,案件最快或于今年底定谳。
据了解,郑捷于判决前曾有数段插曲,先是本周二晚上因吃不饱,在就寝时间违规偷吃杯面;宣判当日上午,他又透过律师申请不出庭听取判决,被拒后即在看守所发脾气,需大批警力才能将他押解上庭。宣判后,郑捷据报一面木讷,亦有指他曾嘴角微扬,疑是微笑。
闻判木然死者家属愤慨
郑捷的委任律师黄志豪表示,合议庭不该违法提郑捷出庭听判,且审判过程粗糙,很多应调查事项未调查。黄表示不认同判决,律师团会等收到判决书后,再开会研究。
案中女死者李翠云的弟弟李瑞昌,昨听到判决后表示欣慰,并指郑捷律师的辩护令人愤慨,反斥对方「想出名」。另一名死者潘碧珠的丈夫邱木森则于宣判前痛批郑捷,称事发至今从没看过对方有任何道歉或愧咎,表明不会原谅他。
谢选骏指出:一个罪犯怎么会被判四个死刑呢?原来,中华民国使用的《六法全书》,基于现代法律。相比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废除了《六法全书》以后,进入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运用原始法律和长官意志进行判决。
可以和上述台湾捷运杀人事件的“郑捷罪案”进行对照的,是著名的“张君案件”。
张君,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潮乡花林村人。和超级杀人狂毛泽东属于同省籍贯。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在重庆、湖南、湖北三省市等地制造系列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案,被称为中国“第一悍匪”,不愧为“毛主席的好学生”。2000年9月,张君被警方擒获,2001年4月21日 ,张君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20日 执行死刑。
张君12岁时,母亲被查出患有子宫癌,病中她常念叨,想吃一碗肉丸汤,这成了张君当时最大的愿望。张君攒了一个学期凑足5角钱,跑了30多里路为她买回一点点肉,然后学姐姐们的样子亲手做了一碗肉丸汤,终于给母亲了却了心愿。
由于家穷,到高中一年级张君就辍学了,没事干张君就开始打架,渐渐地在当地竟有了点“名气”。当时,张君最爱看电影《少林寺》、最爱练武。
1983年张君因打架斗殴被送少管所,那时张君17岁。之后历时6年张君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50人,抢劫现金、首饰价值600多万元;定期拉着团伙成员苦练各种犯罪技能,公然叫嚣与警方斗狠,制造了渝湘鄂系列持枪杀人抢劫,且屡屡逃脱警方追捕。
犯罪经历
1998年10月,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在湖南汉寿县聂家桥乡白马湖村野鸡窝山,持械杀死1人;同年12月19日,张君、赵正洪开枪杀死1人,抢得出租车1辆;同年12月20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王雨持枪冲闯湖北省公安县治安检查站和收费站,致2人死亡;
2000年8月下旬,张君、赵正洪、李金生在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枪杀1人致其死亡;
判决
秦直碧
此次抢劫中,矮个“女子”便是秦直碧。秦直碧已经快50岁了,但“头脑简单,胆子大”,张君于是就勾搭上她作自己的情妇,并很快使她成为自己的同伙。
全鸿燕
35岁的全鸿燕1995年下岗后,在重庆开起了出租车。1993年3月初识张君时,37岁的全鸿燕刚离婚。张君说要学车,请全鸿燕当老师,出租车照常打表计费,这样他骗取了全鸿燕的信任,两人开始同居。
张君将全鸿燕的住所作为窝藏枪支的据点,又于2000年7月带她去常德,逼她向一个无辜青年开枪。全鸿燕“沾血”后,便死心塌地跟着张君了。
杨明燕
张君情妇中最年轻、最漂亮的一个,她不但与张君“结了婚”,并且还为张生下了一个女儿。杨明燕是涪陵人,1991年参加工作,先在福利印刷厂当铸字工。
1995年,杨明燕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离开单位,开起了餐馆。2001年28岁的杨明燕本是涪陵区社会福利院的一名护士。
1996年,张君与杨明燕在涪陵一歌舞厅认识,不久,两人在涪陵区办理了结婚手续,张君用的是一张名为“龙海力”的身份证。此前,张君与前妻肖月娥办了离婚手续,杨明燕未结过婚。
严敏
严敏,重庆市涪陵人。她是第一个投入张君怀抱的。1995年参与张君在重庆渝中区和平路抢劫杀人案的严敏个子很小。进了看守所后,她一直遵守监规,服从安排,表现较好。
严敏在看守所有一段自述,这里记载如下:“我很早离婚,一个人带着女儿,就靠在外面做点小生意谋生,生活相当不容易。我是先陷进了张君设下的感情陷阱。他开始是以一个款爷的身份出现的,他出手大方,又满嘴甜言蜜语,我以为找到他后,这一辈子都有了依靠,于是我的感情防线被冲破了。设下感情陷阱后,随即又设下债务陷阱。他找我借了1万多元钱,这使我无法离开他。待将我“套牢”后,他就开始威胁我,叫我跟他去作案,否则就杀死我全家,就这样,我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陈乐
2001年25岁的陈乐,有着初中文化,幼年丧父,母亲务农。由于家庭条件不好,16岁便辍学,17岁便先后只身到广西、广东打工,1998年厌倦了漂泊生活的她回到了家乡,并在舞厅“坐台”。
1999年下半年,因张君看上了她的姿色,陈乐也看好张君的一表人才和腰缠万贯的老板气派,将当时化名为“陈强”,并自称做电器生意的张君,两人姘居在一起,她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张君的情妇。
社会评价
2000年,曾轰动全国,杀人无数的张君栽在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文强手里,文强也是因为破获张君案而成为西南警界响当当的人物。虽然之前也数次破获大案立功,但大多数重庆人还是在张君案之后才知道了文强这个名字。文强一直自称是最了解张君的人,甚至批评许多媒体对张君的报道太“浅薄”,还准备在退休后要写一本关于张君的书。
张君被文强逮捕时,对文强说了这样一句话:“你有一天也会和我一样,只要你挡不住诱惑你也会走上我这条路”。岂料一语成谶,10年后成为现实。文强落马,重庆人几乎同时想起了当年张君对文强说的这句话。
谢选骏指出:张君的罪恶不比郑捷小,为何只判一个死刑?因为台湾运用的法律追求正义,按照罪行来量刑;大陆的法律追求实际,按照需要来量刑。例如同样的罪行(贩运枪支),竟然因为参与案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量刑,很是匪夷所思。而从实际效果来看,一个死刑和四个死刑是一样的,所以无需判处四个死刑。但是,张君的罪恶又实在“第一”,一个死刑的惩罚太少了,结果呢?就是需要多多判处一些相关人员的死刑。
《张君的四个情妇三个被判死刑一个被判死缓》(2001年4月22日 南方网)报道:
全泓燕(死刑)
罪行:被告人全泓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张君共谋抢劫出租车,选定抢劫作案地点,并与张君共同枪杀无辜,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又受张君指派,两次非法运输弹药,并在其住所内藏匿霰弹猎枪7支,猎枪子弹800发,军用子弹1201发。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运输弹药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全泓燕及其辩护人关于全泓燕故意杀人系受张君胁迫的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被告人全泓燕为加入张君犯罪集团主动接受张君对其进行犯罪技能训练,共同持枪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非法私藏的枪支弹药数量大,情节严重。被告人全泓燕为共同实施杀人抢劫,参与选择作案地点后,而未实施,属犯罪预备,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全泓燕积极参与张君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系是该犯罪集团成员,且在其直接参与实施的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被告人全泓燕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判决:被告人全泓燕(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非法运输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
严敏(死刑)
罪行:被告人严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共同持枪抢劫1次,致1人死亡,劫得人民币50000元,又受张君指派,非法运输军用子弹110发,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枪劫罪、非法运输弹药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和非法运输弹药罪的罪名成立,其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严敏受张君胁迫参与抢劫,严敏有立功表现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及合议庭调查核实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其辩护人关于指控被告人严敏非法运输枪支、手雷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严敏伙同他人持枪抢劫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人死亡,情节特别严重,其非法运输的弹药,数量大,情节严重。被告人严敏犯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判决:被告人严敏(女)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个人全部财产,已追回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386元予以追缴。
秦直碧 (死刑)
罪行:被告人秦直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3次参与张君组织的共同持枪抢劫犯罪活动,致4人死亡,3人重伤,7人轻伤,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262000余元,抢劫出租轿车3辆,并接受张君指派,3次非法运输枪支弹药,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枪劫罪、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秦直碧关于在武汉广场和重庆朝天门抢劫案中其事前不明知的辩解,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其辩护人关于秦直碧在该两次抢动中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与秦直碧在该犯罪集团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符,均不予采纳。被告人秦直碧多次参与持枪抢劫财物,数额巨大,致多人重伤、死亡,并抢劫银行,情节特别严重,其非法运输枪支弹药多次,情节严重,被告人秦直碧积极参与张君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的抢劫犯罪活动,系该犯罪集团主要成员,并在其直接参与实施的共同抢劫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被告人秦直碧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判决:被告人秦直碧(女)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追回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6935元予以追缴。
杨明燕(死缓)
罪行:被告人杨明燕接受被告人张君安排,为张君犯罪集团非法运输54式手枪7支,子弹3盒,霰弹猎枪8支,被告人杨明燕明知张君及其犯罪集团成员在武汉广场抢劫后为张君销毁作案工具,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包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明燕及其辩护人关于对运输的枪支弹药以及武汉广场抢劫案后为张君销毁的物品系作案工具不明知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辩护人关于指控杨明燕所运枪支造成的危害后果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杨明燕所运枪支数量巨大,情节严重,鉴于被告人杨明燕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系受张君指使,以及参与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的具体情节可酌情从宽处罚。
判决:被告人杨明燕(女)犯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谢选骏指出:台湾大陆虽然同文同种,即使不谈政治差异,但法律差别如此巨大,难怪台民恐惧遭受大陆统治。现代南北朝的统一,目前仍是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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