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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

谢选骏:郭沫若捏造西周奴隶社会


《王肃作伪和郭沫若受骗背后的现实逻辑》(2014年4月3日《法人》)报道:   
张军
湖北经济学院新闻系主任、教授,出版有《鄂豫边区政权建设史》《民国学人散说》《民国那些大师》等学术专著;另创作有《蒋介石五大主力兴亡实录》(大陆版、台湾版)《血战大武汉》《陈诚:1940-1943》(大陆版、台湾版)等多部长篇纪实文学作品。2010年11月受哈佛大学邀请进行学术访问;2011年3月在凤凰卫视[微博]制作的纪录片《凤凰大视野·雄关漫道》中担任评说嘉宾。
当学术被乔装打扮并被用作某种利益工具时,它蒙住的是世人一时的眼睛,不可能是人们永久的心灵,真相必以本来面目示人
王肃是何许人?他作了什么伪?郭沫若是一代考古大家、学界泰斗,他受过谁的骗?他又因何而受骗?确实,要把这些弯弯绕绕的事情说清楚,还真得需要一点耐心。
官场势力何以让王肃以假乱真
先说说王肃的人和事。王肃字子雍,是东汉末年的著名经学家。那时候,经学分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这两种不同的经学派别因对五经——《诗经》《尚书》《周易》《礼经》《春秋》的看法大相径庭,而争持不下。汉武帝时期,今文经学家董仲舒提出“推明孔子,抑黜百家”。具体来说,也就是今文经学因此被立为官学,成为官方统治经学,盛极一时,而古文经学则门前冷落,势衰道微。
西汉末年,这一状况渐有改变。原因就在于,首先是古文经学家刘向、刘歆父子受令为国家整理图书,一批古文经学因此被整理了出来,加之刘歆与西汉末年掌握实权的外戚王莽关系很好,古文经学由此被立为官学,地位大为提高;更重要的是,这时期,古文经学出了一个超绝千古的大学问家郑玄。
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今山东高密)人。此人年少时即喜爱经学,精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礼记》《左氏春秋》《古文尚书》等。如此博学,他当然颇为自负,因而二十岁左右时,他即认为山东一带已无人能够教他,于是就干脆西入函谷关,师事马融。马融是当时的大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他为人旷达任性,不拘礼节。郑玄在马融门下共三年。郑玄学成回去之后,一方面授徒传经,弟子自四方来者多至数千人;另一方面则遍注群经,“所注《周易》《毛诗》《仪礼》《礼经》《春秋》《论语》《孝经》《尚书》《中候》《乾象历》,又著《天文七政论》《答临孝存周礼难》,凡百余万言。”古文经学一时在山东一带广为传播。
郑玄以古文经学为主,兼治今文经学,学问极为广博,凡天文历象、草木虫鱼、礼乐制度、文教赋税、酒膳饮食、农商医卜等,无不了然于胸,且又能融会贯通,时人称他为“囊括大典,网罗众家”的学界领袖,在流传至今的《十三经注疏》中,直接取用郑玄之笺注的就有四种,间接取用他所笺注的亦有两三种,特别是他笺注的《仪礼》《礼记》《周礼》,更为历代注解家所依重。
常言说,树大招风。郑玄的学术地位和成就,自然引起了王肃的不满和忌恨,王肃常常在自己的著述中故意与郑注唱反调,凡是郑注不同于他人解说的地方,王肃多采他人之说,以驳难郑玄。
不仅如此,王肃还依附政治力量来排挤郑玄的学说。当时司马懿的两个儿子司马昭和司马炎势焰熏天,渐有取代曹魏皇权之势,而王肃的女儿又是司马昭的小妾,王肃遂依靠司马氏的力量,压制郑玄的学说,以便把自己抬到经学权威的位置。
更可恶的是,他为了彻底打败郑玄的学说,竟借“圣人”孔子及其子孙之口,伪造《孔子家语》《孔丛子》《圣证论》等,以为自己的思想确立理论根据。他借孔子后代孔安国的名义,编造的《古文尚书》,经东晋豫章内史梅赜之手上奏朝廷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认为是真的。直到清代康熙时,考据学家阎若璩用他的深厚而扎实的功力,以一篇《尚书古文疏证》,才揭开了《古文尚书》的真面目。也就是说,王肃的伪书,骗了后人一千五百余年!
郭沫若受骗是出于政治需要吗
现在该说一说郭沫若上当的事了。
事情的起因是,1971年,北京故宫博物院举办“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展览”,其中新疆地区提供的两件文物引起了世人的关注:一件是背面为察合台文的诗笺,写有白居易的《卖炭翁》诗,署“坎曼尔元和十五年抄”;一件是作于元和十年的三首诗,署“纥坎曼尔”。其一为《忆学字》:“古来汉人为吾师,为人学字不倦疲。吾祖学字十余载,吾父学字十二载,今吾学之十三载。李杜诗坛吾欣赏,讫今皆通习为之。”其二为《教子》:“小子读书不用心,不知书中有黄金(1309.30, -1.50, -0.11%)。早知书中黄金贵,高招明灯念五更。”其三为《诉豺狼》:“东家豺狼恶,食吾馕,饮吾血。五谷未离场,大布未下机,已非吾所有。有朝一日,天崩地裂豺狼死,吾却云开复见天。”
据说,这两件文物是1959年10月,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物馆的同志,在若羌县米兰古城(唐时属安西都护府)考古时发现的。
元和是唐宪宗李纯的年号,元和十年至十五年即公元815年至820年,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年前的新疆,竟然有了反映民族感情融洽、反抗阶级压迫和学习进步诗人诗作的汉文抄件,这个影响该是何其巨大!
身为中国科学院院长,同时又是历史研究巨擘的郭沫若当然欣喜异常。他在看过原件之后,就将这两件文书命名为《坎曼尔诗笺》,并于1971年12月19日写下《〈坎曼尔诗笺〉试探》(1972年4月30日又补写了两则“追忆”)一文,发表在《文物》1972年第2期上,《坎曼尔诗笺》由此成为轰动一时的考古界乃至整个学界的重大成果,《唐诗选》《全唐诗补逸》(孙望主编)、《全唐诗续补遗》(童养年主编)等均录入了“坎曼尔”创作的这三首诗,当时的中小学课本也选入此诗作,甚至后来的高考也将这些诗歌作为考题。
但盛名之下,质疑亦随之而来。先是历史学家张政琅认为,“坛”、“谷”等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才推行的简化字,何以出现在唐朝?“东家”喻指“地主”也不是唐时的称谓。继而肖之兴于1980年11月18日在《光明日报》上发表《关于〈坎曼尔诗笺〉年代的疑问》一文,认为“坎曼尔所写正楷,使用的不是唐朝通常的字体”;“馕”字作为简化字,出现很晚,民国时期编写的《辞源》《辞海》都没有收入该字;坎曼尔是“伊斯兰特有的名字”,而伊斯兰教直到十世纪后半叶才开始传入新疆,如果坎曼尔真的是九世纪的新疆居民,怎么会提前取个伊斯兰教的名字呢?此外,肖之兴还提出,《坎曼尔诗笺》的背面是察合台文,它是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才逐渐形成的文字,汉文书写应早于察合台文,但从诗笺书写的墨迹来看,汉字墨迹渗透了察合台文,书写时间应晚于察合台文,于理不符;且元和年间的前后相当长时期内,米兰为吐蕃人占据,回纥人尚未进入天山之南,此地既无汉人,又无回纥人,何来书写汉文诗的诗笺呢?!
应该说,张、肖二人的说法理由充足,推断合理,但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和郭沫若的巨大影响力,他们的观点并未得到学界的认同。
此事直到十年后的1991年,中国社科院杨镰经过八年的调查取证,终将此事弄了个水落石出!原来,这两件所谓的文物确是作伪的“产品”,制造者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物馆的L先生(真名叫李征),参与者是其同事S先生(真名叫施惠昌,时任博物馆保管组负责人),S先生在杨镰耐心劝说下,还写了一份作伪经过的说明(此时L先生已去世),原文如下:
“新疆自治区博物馆从西大桥搬到现址以后,L同志就曾叫我代抄过诗篇。大约是1961年到1962年上半年之间,一次L来找,让我把一些诗句抄在两张纸上,他还把要抄的内容用另外一张纸写好给我看。抄这个做什么用,我并不知情。大约十年以后,想不到它竟成了‘文物’,印在书的封面上。他当年写诗的纸也没有保存下来。为了不继续贻误后人,我便把上述情况告诉了杨镰同志。所谓‘坎曼尔诗笺’,是我应L之求,无意中书写的”。
至此,所谓“坎曼尔诗笺”,真相大白!所有关于“坎曼尔诗笺”的疑团也因此烟消云散!
然而,另一个疑团却又在人们的心中陡地生起,那就是以郭沫若的学识和历史鉴别能力,这位甲骨文[微博]界的“四堂”之一(郭沫若、董作宾、王国维、罗振玉是甲骨文界的四位卓有影响的人物,因他们的字号中均有一个“堂”字,故有“四堂”之说),何以栽在两张漏洞百出的残纸片上呢?
是他没有察觉到这中间的问题吗?看来不完全是。因为在《〈坎曼尔诗笺〉试探》中,就简体字问题,他已有所发现,不过却曲予周说道:“诗中有几个简笔字。如‘诗坛’‘五谷’等,从唐代以来一直流传到现代,民间简化汉字的生命力于此可见。”对李白和杜甫的诗歌流传情况,郭沫若应该更有发言权,因为1971年,他曾出版过专著《李白与杜甫》。他应该和其他研究唐代文学的人一样都清楚:人们对文学作品的认识、接受,往往是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比较、思考、过滤和认可的过程的。李白、杜甫在世时,他们在时人中的文学地位远没有今天这么高,李杜作为唐诗的最高成就的代表是宋朝以后的事,至于说白居易那就更在其次的了。也就是说,在李杜诗歌尚未时人所认可的情况下,一个维吾尔族诗人何以有如此高的鉴赏力和预判力,认定他们的诗作代表着唐诗的最高成就?且还李杜连称?这看来不是用郭沫若一时疏忽大意而受骗就能掩盖过去的,这里当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隐含其中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位史学大家马失前蹄呢?现在人们的一个普遍看法就是:郭沫若是为了政治宣传的需要而有意“受骗”的。此话怎讲?首先,从国际形势来看,自从中苏两党爆发“九论”之后,中苏两国的关系也随之恶化,双方之间边境冲突不断,中国境内的一些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在苏联人的鼓动下蠢蠢欲动,不时制造紧张的民族关系,一些苏联学者甚至抛出“中国的北界是万里长城,西界从来没有超出过甘肃和四川”的谬论,大有借机分裂中国的企图。
其次,从国内形势来看,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琴弦还紧绷着,反映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文艺作品还是“社会主义文艺路线”的主旋律,而《坎曼尔诗笺》的主体内容既符合民族团结、反击“苏修帝国主义”宣传的需要,又符合反抗阶级剥削和压迫的政治的需要,自然会得到郭沫若的特别青睐。
正因如此,所以他对“坎曼尔”的三首诗给予了高度评价:“第一首《忆学字》写祖父孙三代学汉文的经过。开头一句‘古来汉人为吾师’,表示了民族感情的融洽,甚素朴,非常动人。”“第二首《教子》是坎曼尔教训自己的儿子。把这首诗和前一首联系起来看,足见坎曼尔的祖孙父子四代都在学习汉文”。“元和十年上距宝应元年(公元762年)李白之死五十三年,大历五年(公元770年)杜甫之死四十五年,而李杜的诗歌已为西域的兄弟民族所‘欣赏’,文化普及程度的深且广,难道不会使人大大地睁开眼睛吗?”“第三首《诉豺狼》是痛骂恶霸地主的诗,非常痛快,也非常尖锐,有声有色,诗没有押韵,但确是一首绝妙好辞。”
对于“坎曼尔”所抄的《卖炭翁》,郭沫若认为,这“可能是《卖炭翁》新乐府存世最古抄件”。“元和十五年即公元820年,于时白居易(公元772-847年)还生存着,年四十八岁。白居易的诗在他生前已大受欢迎,远传至高丽和日本。相传新罗王愿以百多金购买白居易的一首诗,现在又得到西域坎曼尔的抄件,我看倒不仅价值百金,直可称为无价之宝了。”他进而赞扬道:“坎曼尔这位兄弟民族的古人是值得尊敬的,他既抄存了白居易有进步的意义的《卖炭翁》,又还有他自己做的痛骂恶霸地主的《诉豺狼》,有这双重保证,无论怎么说,他应该是一位进步的知识分子。还有他那种民族融洽的感情也是高度令人感动的。狭隘的民族主义或大民族主义,在他的心坎中,看来是完全冰消雪化了。”
就这样,一个子虚乌有的“坎曼尔”,连同几首人为制作的《坎曼尔诗笺》,配合着政治宣传的需要,被论证成了真的“国家一级文物”了,学术也成了骗术的代言人了。尽管我们不能说作伪者的原意就是坏的,它与今天许多做假文物以牟利也不同,郭沫若的受骗更有客观原因使然,然而,学术追求的是真,假的终究还是假的。当学术被乔装打扮并被用作某种利益的工具时,它蒙住的是世人一时的眼睛,不可能是人们永久的心灵,真相还是会以它的本来面目呈现给世人的。在这一点上,王肃作伪也好,郭沫若受骗也罢,其结果最终都是一样的。
谢选骏指出:上文揭露郭沫若作伪始末,其实,郭沫若的作伪,主要领域还不在此,甚至不在甲骨文和其他考证,而在于“历史理论”方面。例如,郭沫若为了迎合毛泽东,竟然捏造了“西周是奴隶社会”的胡说。对此郭沫若劣迹,我早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发现了——
《古代中国没有奴隶制社会——质疑郭沫若的史学研究》
[原编者按:本文是谢选骏先生 1972 年 10 月间的旧作,这是首次发表。中共建政后曾经多次发起有关 “ 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 ” 的讨论,目的是用马列主义的社会发展五阶段论强行肢解中国历史,以便为自己暴力夺权的行为制造理论根据。谢选骏这篇文章则指出中国先秦时代没有马克思所说的奴隶社会,而秦汉以后的社会主流却是马克思没有涉及的 “ 无封建的封建社会 ” 。因而本文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列主义的理论可以适用于中国。]
谢选骏
一,缘起
最近,我读了《红旗》杂志1972年7期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一文,受到启发去思考一些问题,但读完之后察觉这篇短文对问题的解答其实引出了更多的问题。
首先,该文谈到西周中叶有“五名奴隶等于一匹马加一束丝”的行情,因此得出西周亦是奴隶社会的结论。但是我们根据破四旧运动的扫荡所剩余下来的一些零星资料,也不难发现,意大利威尼斯共和国早在13世纪,经过自己的海外营业所,在威尼斯经营奴隶贸易,而奴隶主要是在外高加索收买的。但它那时已初具所谓“资产阶级国家的雏形”。可是这样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竟然拥有大规模奴隶贸易,也肯定有大规模的奴隶生产,因为奴隶主是不会让奴隶们吃干饭的。我们不禁想知道:当时盛行奴隶贸易的意大利各个共和国,都是“奴隶制”的吗?而后来随着15世纪地理大发现而来的,是黑奴贸易的盛极一时,但史家们也并不因此而称北美殖民地或美利坚合众国为“奴隶制社会与奴隶制时代”,相反却说它是“资产阶级共和国”;但是按照同样的逻辑,一定要依据奴役现象的存在,来定义西周是奴隶社会,是不是有些奇怪?是否有些没有“一视同仁”?
其次,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它的社会制度在18世纪基本上被定义为“属于封建的”,但是其社会生活中的奴隶贸易和奴隶占有却是普遍存在的,如果奴隶贸易和奴隶占有就是“奴隶制”的特征,那么,一个社会是否可以同时属于两个社会?因此可以叫做“半奴隶半封建社会”?就像近代中国被叫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如此推演下来,非洲、美洲和澳洲的土著民族是否生活在“四分之一原始社会、四分之一奴隶社会、四分之一封建社会、四分之一资本主义社会”中?
最后,18世纪下半叶俄国女皇卡德林二世在位时曾将80余万农奴赠予她的宠臣,当时俄国“国家农民”(类似斯大林时代的“集体农庄庄员”)的数量反不及“私人农奴”之多。但当时的俄国已被现代的研究者认为“处于封建制度即将灭亡”之时。有不少证据表明,西周的“奴隶”和俄国的“农奴”其实是一回事,正如俄国近代的农奴与欧洲中世纪的农奴是一回事──如果西周算是“奴隶社会”,那么欧洲中世纪为什么就一定是“封建社会”,为什么古希腊罗马就一定是“奴隶社会”,为什么古希腊罗马和欧洲中世纪之间就有了一个截然的“历史分期”?
二,质疑之一
我们认为,西周封建制下的与秦汉官僚制下的奴隶交易和农奴拥有,其实与近代俄国和中世纪欧洲的上述情况有很大的类似。那么,能不能因西周甚至汉代仍有大量官奴、私奴的存在,而断其为“奴隶社会”?正如能不能因为美国与俄国有大量奴隶交易和农奴拥有而断其为“奴隶社会”呢?
平心而论,不论哪一个朝代,不论在哪一种经济基础之下,奴隶(指丧失自由或遭到无偿的强迫劳动者而言)的来源,主要是战争俘虏(希腊罗马尤其这样),其次为罪犯与囚徒,还有自卖者与被卖者。换句话,不论哪种经济基础都没有截然的分界,只有大体的政治概念上的分类而已。就连近代美国“早期资本主义社会”还存在相当数量的“白奴”,白奴不是种族奴役的产物,不是殖民地的产物,而是债务奴隶。后来经过司法改革,欠债的无赖可以坐牢,从而成为公共奴隶,但不可以成为私人奴隶。在后来,欠债而无其它违法行为的,也无须坐牢,所以现在谋求破产保护的人数急剧增加,不少无赖甚至故意这样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但即使如此,监狱里的罪犯还是没有自由,我们是否可以根据监狱里的奴役现象来定义现代社会为“半奴隶社会”呢?可见“奴隶”这词的字义也在不断更新,“奴隶制”的根本定义似乎也不容易捉摸了。“奴隶制”如此,“封建制”也经常被弄得模棱两可。例如下文即将谈到的“无封建的封建制”就是这样。
但社会发展史上究竟有无一条“普遍真理”呢?这正是郭沫若的文中所谈到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与封建农奴的原则区别,不很显著。”但事实既然不很显著,那么如何作出这一区别并进而作出定义呢。郭沫若用了一段毛主席语录来作为论据说明问题:“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的矛盾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对此仔细体会了许久,仍是不得要领。
恩格斯曾经写道:“封建主义的基础是农业,它对外征讨主要是为了取得土地。”(马恩全集21卷450页)这样看来,农业奴隶主与封建主的区别,就更小了。其实在一个民族内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之间的经济分野皆非截然的,甚至现代社会也还有奴隶制的遗迹,那就是监狱制度和强迫劳动,但不能因此说现代社会也是“奴隶制”的。
实际情况既然如此错综复杂,那么如何定义一个社会的“制度”呢?理论家们认为,这就须看“主流”。结果国家本质取决于政治革命的分野。即使在奴隶制的罗马国内,封建的生产关系也在滋长着,不过无一个政治与社会的革命来促进它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尽管罗马末期有许多封建性因素,但罗马帝国仍只能算奴隶制国家了。于是恩格斯的上述教导被作为研讨这一问题的宗旨,一切问题就这样“迎刃而解”了。
取得土地既是封建主义的特征,而不是奴隶制的特征,那么根据周初的论工行赏的分封土地就足以证明周代是封建制国家,因为奴隶制国家是不该把“土地与农奴的封赏”列为主要的统治方法的。
三,质疑之二
退一步讲,如把周初的大封建解释为“部落殖民”,也是不妥的。首先,原始部落并不懂得也无能力进行有计划的殖民,他们只会本能的掠取和占领较富庶的地区,而非有意识地展开殖民活动。其次,殖民开始于城市文明,以古希腊罗马而论,殖民有两种:1、由国家推行,在于解决内部矛盾与增加国家能力,预防外部敌人的威胁入侵等等。2、人民自行集合,由于生活艰难而寻找出路所致。但不论是前后哪种类型,殖民地即使在名义上都不是“总督”的私产。总督只是中央行政的代表而已:与周初的大封建有天渊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大封建不是委任管理,而是论功封赏。总督再有全权,显然不包括主权,毕竟与公侯伯子男的主权在握相去甚远。且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的民间往来甚密,不像周初王室与封侯各国之间的交往主要是官方层面的。周初大封建则与欧洲日耳曼中世纪初叶封建领主对其附庸大加封赏有本质的类似。
而所谓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在殷周时代是土地国有制,“国有”这个概念,往往指“政权所有制”,如“国王所有”、“全民所有”等。像殷代的“国有”可能表现为“全民(公社)所有”;在周初则表现为“国王(天子)所有”。殷代的全民所有与近代的全民所有,形式不尽相同,但同样不是私人占有;而是组织占有、单位占有。二者之间的区别就是组织的区别、单位的区别。
周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明,这是典型的封建制,不同于秦汉到清末的无封建的“封建社会”是允许土地买卖、人口流动的。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内部,并不存在欧洲意义的“自由民阶级”;即使奴隶主也缺乏欧洲意义的法权保障。但无论如何,允许土地买卖、人口流动的“无封建的封建社会”比起不允许土地买卖、人口流动的封建制,还是拥有较多的自由;社会各个阶级由于商业关系和金钱的润滑作用,也较为平等。
四,质疑之三
相对于欧洲的法治传统,人治的中国在殷周间所谓“百工”、“百官”者,不仅是国家与王朝的官职,而且是为领主们管理庄园与手工业的高级家奴,这一特点在比殷周更为原始的近代彝族社会也可看出。不论殷代可能的“奴隶制”与西周的典型“封建制”,其官僚阶级与“百官”职能和秦汉以后官僚社会的官僚阶级与“百官”职能,是有所不同的。因为秦汉之前的中国是类似欧洲与日本“资产阶级革命”之前那样的封建社会。在先秦的官僚阶层和王权之间的封建贵族,在秦汉以后基本上荡然无存。
对现代彝族社会的观察,可知黑彝(主人)和白彝(奴隶)的对比是15%与85%之分。最初多数奴隶主之间并无统一的领袖,更谈不上领袖的“专制”了。黑彝(主人)和白彝(奴隶)之分基于种族区别,因此在理论上,每个自由民都可以成为奴隶主;奴隶主只能在其份内行使权力。对殷周的考古也可多少印证:主人与奴隶的区别和种族背景有关,主要不是起源于阶级分化。
在我们看来,阶级斗争很可能是在种族斗争中形成的,而不是相反,“是阶级斗争造成了民族斗争”。对外征服导致对内压迫,日后,由于对内(被俘的敌人即奴隶)阶级斗争、对外(尚未被俘的奴隶即敌人)民族斗争的加剧,需要统一首领以保障主人的私有财产,因此强有力的大奴隶主作为首领才出现了。形式多异、内容实同的对外目标,是无论怎样伟大的首领都不得不盯视的。
在这种意义上,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没有分封土地的惯例,其掠夺对象主要是奴隶而非土地。且以某一民族或是奴隶主集团为权力中心,因而很少出现“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向心现象。否则,为什么周灭殷后即使给予“殷顽”许多土地及奴隶而没有进行暴力专政,殷顽仍是积极反抗,不肯就范呢?因为他们过去就是有土地、有奴隶的统治民族,所以不满意殷亡后被剥夺的处境。
其实就从殷王对于农业生产的参与和关心来说,也可说明他和庄园有密切的关系,甚至他本人就是大庄园之主。可以想见他的领地一定很大,而领地一大,他就不会亲自下田了,正如现代的无产阶级领袖也不会自己劳动的。如把殷末土地实际上的私有制、伴随奴隶掠夺而来的私有制解释成马克公社式的东西是不科学的,无论如何马克公社不发达的生产力,既不能供应奴隶主中央们的挥霍,也不够支付边区扩张的战费。马克公社的普遍存在和理论家们所说的“庞大的专制王权”(殷末),也是不相适应的。
五,思考之一
使得人们误认先秦中国也是“奴隶制”国家,可能是由于某些历史现象的相似性造成的错觉。尽管欧亚大陆的东西两端民族的多种条件如国际交往、文化传统、民族精神、地理环境、人口物产皆有差异,但相对于它们之间的民族如印度次大陆、两河流域、北非等地宗教传统占据上风而言,中国和欧洲的政治传统和历史意识确实相对突出。
举出一个例子。
古代罗马社会发展,表现在政治上分为三大阶段,即王政时代、共和时代、专政时代。我认为同样被目为“奴隶社会”的殷代和先殷时代,也存在三个类似的阶段:
1、王政时代:类似于罗马的王政时代,殷代王政时代的传说成分也是压倒一切的。其大致为商汤及其前代的数百年间,也包括传说中的夏代。王政时代的奴隶掠夺战争可能还不致于太激烈;但随着奴隶掠夺战争的日趋激烈化,“王政制”即酋长制,将被“共和制”即多酋长制代替。因为“王政”时代掠奴战争不致太激烈化,所以有可能同时出现几个王政国家。例如殷和先殷可能并存过几个王政制国家,严格的说就是酋长制下的部落。
例如──
A、“有易杀殷侯子亥”,可能就是当时的一场“国际战争”。(《大荒东经》曰:“有困民国,句姓而食,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郭璞注引《竹书》曰:“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克之,遂杀其君绵臣也。”)
B、“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可能就是当时的三国演义。(据《竹书纪年》:“帝泄元年辛未,帝即位。十二年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殷侯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中叶衰而上甲微复兴,故殷人报焉。”)
C、“伐蒙山有施氏进妹喜”,可能就是当时的“国际和亲”。(《国语·晋语一》说:“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妺喜女焉;妺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
D、商自陑征夏邑,克昆吾。大雷雨,战于鸣条。夏师败绩,桀出奔三朡。商师征三朡,战于郕,获桀于焦门,放之于南巢。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竹书纪年》帝癸三十一。《诗·商颂》:“韦、顾既伐,昆吾、夏桀。”《诗·商颂》笺:“昆吾、夏桀同时诛也。”详孔疏。《尚书序》:“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
在先秦,所谓“侯”与“夷”,多指其它部落而言。尤其先殷时代频繁的奴隶掠夺战争,是文明累积的必要前提,存留迄今的古代战争的零星记载,可以印证这一点。而“王政”其实就是要限制奴隶掠夺战争,缔造更为普遍的秩序,更为和平的秩序,那就是贸易与交换的秩序。这一秩序在商汤时达到顶点。所以殷人被称为“商”也许不是偶然的,“商”而非“战”,正是对于奴隶制度的限制,正是王政时代的要素。
2、共和时代:殷代共和显然不同于罗马共和,有其实而无其名,主要体现为各个贵族领主之间的势力均衡。力量的均势造成了王政的衰落和实际上的共和状态,其实也是一种寡头政治,和二十世纪的中国有某种相似。这种格局下的“王”,处于无权与徒有虚名的地位,和二十世纪的“人民”有某种相似。殷代共和大致在殷初至殷中叶即商汤之孙太甲到小乙之间的400余年间,这期间古代酋长的王政制崩溃了。可以想见,由于殷代“奴隶制”比古罗马奴隶制更为原始,且文明程度也不像后者那样因为吸取了诸多先进民族的现成文化而显得较高。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了贵族领主的共和与支持,“伊尹放逐太甲”是如何进行的,而太甲最终得以还都又作何解释?显然,伊尹和太甲各自得到了一些高级贵族的坚定支持。随着文明的扩张和内外矛盾的尖锐化,国家需要加强,因此帝制将代之而兴矣。例如:伊尹放逐太甲,且太甲复归后依然事事以保衡马首是瞻,意味着王权的投降。王位虽未倾覆,却向权臣们屈服了。随后数百年战争,都是王权不振的结果。而要振兴王权,就必须除掉权臣伊尹。所以关于伊尹的命运,就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竹书纪年》说,太甲元年,辛巳,王卽位,居亳。命卿士伊尹。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但沈约的按语却说:“伊尹自立,盖误以摄政为真尔。”)七年,王濳出自桐,杀伊尹,天大雾三日,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但沈约的按语又说:“此文与前后不类,盖后世所益。”)参照《竹书纪年》沃丁八年“祠保衡”的记载,沈约的说法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
3、帝国时代:由武丁至帝辛间的200余年间,此时君权加强,到殷末时即使政治危机尚未到来,但这时君权也已达到高点。由于蛮族不堪压迫和对领土的要求,便联合起来武装入侵商朝。连年战争和狂饮乱舞削弱了帝国,国家就从顶点一下子跌落。虽然殷代没有古罗马那样的“奴隶制”,但要一下子消灭它也是不容易的。例如殷顽就大有人在。鉴于此,周人便并行了两种经济制度,分别管制殷顽及其盟友和周人自己的封建体系,作为“帝国制”向封建制的转化。前者如王师克鬼方(《竹书纪年》武丁三十四年:“王师克鬼方,氐羌来宾。”[《太平御览》卷八六五])“四十三年,王师灭大彭。五十年,征豕韦,克之。”(《竹书纪年》)正如郭沫若所说:“在他(周文王)的祖父(即古公亶父)的一代,周人还是穴居野处的原始民族。并没有怎样进步的文化,就是文王尽管是一族的长者,而他还亲自看牛放马,种田打杀。”(《青铜时代》71页)可见关于周初的文治武功,多少含有周朝末年甚至是现代人的理想成分。其实那时的民族是只会按照自己当时的面目,而不是按照我们现在的社会发展理论去改造世界的。
六,思考之二
古罗马发展史上有王政、共和、帝国三阶段,使得罗马的奴隶制经济发展完全。不像殷代文明的发展遭到周人的外来征服的强行中断,因此相对十分原始。考其原因,无非是外国的先进文化由于地理障碍等原因,没有能对中国文明的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所幸世界历史上除了中国几乎无一民族国家能从原始社会连续地发展到现代社会,几乎所有民族与国家比较灿烂的只是一个时期、处在某种特定的经济制度之下。像那些曾经给与欧洲国家的发展以重大影响的埃及、巴比伦、腓尼基等“奴隶制”国家,都比古希腊与罗马社会来的原始,可见吸收外国现成的文化比单独自己创造文化,其进步要快速得多。
中国先秦的井田制与分封制度,正类似于欧洲中世纪初的庄园制与封建制度。两者同样是在“多民族”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发展过程与其结果则存在“小异”。郭沫若文中也谈到,列国兼并、诸侯国内阶级斗争的剧烈情景,也正与英国12世纪封建王权的加强相类似,不过前者表现为诸侯间的兼并、以达统一,后者表现为由王权去达到统一。实质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而要求打破封建状态。析其不同的原因,因为中国地大,能力不大的周室反能控制小片发达地区。以致大片不发达地区(控制权在诸侯)发达后,即在多方面超过周室,以致王室不能驾驱;英国地小,王室得以控制大片土地以战胜诸侯。此外,欧洲封建制的崩溃是由于城市的发展,周代末期的春秋时代,封建制的崩溃是由于农业的广泛发展,荒地的大量开垦使得诸侯势力的发展出现失衡。以致周朝王室不能像欧洲王室那样去利用封建领主与“第三阶级”的矛盾来扩充王权。
那时的中国是先秦封建制与秦以后的“无封建的封建社会”交替的时代,虽然将齐国的商业都会临淄,在前期发展和后期发展的两种状况来断言那就是革命前与革命后的两种状况并无充分根据,但仍可想象在先秦社会发生过封建制向无封建的封建社会的转化过程。
郭沫若《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一文说,“春秋和战国之交,恰好是古代社会的发展由量变与到质变的时期,当时的整个中国都沸腾了。天子倒楣了,诸侯起来,诸侯倒楣了,卿大夫起来,卿大夫倒楣了,陪臣执国命,一直发展到陈胜、吴广以农民起义而称王。刘邦、项羽以破产户和游手好闲者而做到霸王与皇帝,在历史舞台上短短的两百多年间,翻腾着轩然大波,这决不是什么和平过渡”;但在我们看来,这也完全可以是封建制向无封建的封建社会的革命脉动,而不必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巨大变造。
其主要原因,与其说是资本活动的增加、商业的繁荣所致,不如说是列国争霸所致。否则,如何解释秦汉以后中国社会资本活动和商业繁荣的持续增加,却再也没有引起如此巨大的社会变革呢?
七,思考之三
在秦汉以后的中国,由于政治统一的时间远远大于地方自治的时间,工商阶级即使在商业活动中也无法获得独立的、主导的地位,而不得不听凭政治领导如土地领主和军阀势力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这也使得中国的地主、官僚兼有欧洲商人的特点,这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这些特点对后代中国的发展,影响颇大,不能忽视。
表现在土地关系上则为废除多级领主间的赏赐制度(实由分封领土──分取封建社会的主要生产资料),而得以自由买卖(一般而论,封建制的土地不得买卖)为资本的发展在农村打下了基础。如果不承认以上事实,则对于中国秦汉以后2000余年“无封建的封建社会”难于理解。
例如王莽政权,正是鉴于西汉的“无封建的封建社会”土地可买卖、人口可流动而导致的中间阶层消解、社会两极分化,为了缓解社会僵硬化的趋势,而实施了一些“社会主义改造”。后来中国特有的土地危机,每每激发这样的企图:恢复早在春秋时代就已开始消亡的封建社会主义如井田制。结果即使得逞于一时,也终因时迁事异而遭惨败。所谓“得逞于一时”,也是借助于蛮族入侵的,如五胡尤其是鲜卑的均田制,以及蒙古和满洲的圈地运动(以及日本的军管和苏联的国营)。而像西晋的分封诸王由于缺乏这样的蛮族社会基础,很快就导致“八王之乱”的政治惨剧。
此外,周代还确立了父终子及且是长子继承的传位法,这象征着封建制的金字塔结构以王权作为自己的冠冕。而在殷代,只是在它的末期才确立了父终长子继承的习惯,而此前兄终弟及甚至王族内婚的传位法一直都是根深蒂固的。那时的君王本身负有军事掠夺战争的直接任务,这就要求比较有能力的王族中人来担任君王,而不像后代那样平庸的皇帝可用宰臣辅佐。随着社会专业化程度的上升,西周的封建制度,在春秋战国已彻底瓦解了,战国兼并战是政治军事与意识形态的综合斗争。最后导致“无封建的封建社会”的来到。
世界多民族的具体发展过程是多歧多异的,因多种发展条件不同,就更显千变万化、不可捉摸了。即使“从野蛮到文明”这一主轴的发展进程及其形式,也并不确定。文明经常倒退,黑暗战胜光明。不论急缓、长短、明显、暧昧,生死往复的机会大体上其实是均等的。
八,比较之一
本来,如按希腊的先例,部落社会的多利斯人侵入克里特、迈锡尼等奴隶制国家以后,继续其旧制发展,也如落后的满清入侵先进的明朝以后,继续其旧制发展──落后的周人征服并接管了先进的殷朝统治,仍将在其旧制的基础上向前继续发展。很难设想,落后的周人能够“在奴隶制的基础迅速发展出先进的封建制来”。因为这在“社会发展”的逻辑上无法讲通。因此范文澜主张殷代是奴隶制、西周是封建制,在“社会发展”的逻辑上无法讲通。尤其考虑到,即使殷代存在“奴隶制”,也比罗马奴隶制原始,其发展与危机无法与罗马的高度成熟相提并论;甚至没有企及克里特与迈锡尼奴隶制的发展程度。
恩格斯所说:“最后如果说他们能把那种在他们的故乡已经实行的比较温和的隶属形式──在罗马帝国奴隶制也日益转化为这种形式──发展起来,并提高到普及地位,而这种隶属形式,正如傅立叶最早指出的,给被奴役者提供了一个使自己作为阶级而逐渐获得解放的手段,因此之故,这种形式大大胜过奴隶制──在奴隶制下,只能有单个人不经过过渡状态而立即获得释放(古代是没有用胜利的起义来消灭奴隶制的事情的)。而中世纪的农奴实际上却作为阶级逐渐实现了自己的解放──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一切不归功于他们的野蛮状态,又归功于什么呢?”(《马恩全集》21卷,177-178页)但是这种“野蛮带来解放”的情况,恐怕只是一种理论家的想象,否则成吉思汗就是文明人类的最大功臣了。事实上,野蛮带来的就是野蛮,而不是解放。流动的多利斯人野蛮地摧毁迈锡尼文明,不像周人毕竟臣服在殷朝之下很长一段时间然后才入主中原,这种差别多少有点像蒙古人与满洲人的差别。
殷代自武丁以后中央政权就渐失天威,即使青铜器也显示出颓败的风格,可以想见统一的文化、军事、经济、政治等中心并不稳定。由于殷代文明尚未发展到成熟和腐败的地步;并且周人少,殷人多,周治殷更加不易。周人采用殷朝及其与国较能接受的封建制(分封农奴连同土地给大姓大族),而不用阶级斗争的方法消灭殷朝“多士”的特权,确立了中国政治的妥协传统。为了降低反抗,需要一个越长越好的过渡期,这过渡期当在穆王时结束。可以说,周初的“分封”便由此而产生了,到周穆王以后更加确立起来。
以下取自《今本竹书纪年疏证》(王国维)的大事记,可以看出殷末周初各个“封建国家”之间的角逐:
太丁四年,周公季历伐余无之戎,克之,命为牧师。
五年,周作程邑。
七年,周公季历伐始呼之戎,克之。
十一年,周公季历伐翳徒之戎,获其三大夫,来献捷。王杀季历。王嘉季历之功,锡之圭瓒、秬鬯,九命为伯,既而执诸塞库。季历困而死,因谓文丁杀季历。
帝辛元年,命九侯、周侯、邘侯。
九年,王师伐有苏,获妲己以归。作琼室,立玉门。
十七年,西伯伐翟。冬,王游于淇。
二十一年春正月,诸侯朝周。
二十三年,囚西伯于羑里。
三十四年,周师取耆及邘,遂伐崇,崇人降。
三十六年春正月,诸侯朝于周,遂伐昆夷。西伯使世子发营镐。
四十一年春三月,西伯昌(周文王)薨。
四十四年,西伯发(周武王)伐黎。
五十一年冬十一月戊子,周师渡孟津而还。王囚箕子,杀王子比干,微子出奔。
五十二年庚寅,周始伐殷。秋,周师次于鲜原。冬十有二月,周师有事于上帝。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从周师伐殷。(《唐书历志》引《纪年》:“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
十二年辛卯,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
王亲禽受于南单之台,遂分天之明。立受子禄父,是为武庚。夏四月,王归于丰,飨于太庙。命监殷。遂狩于管。作《大武乐》。
十三年,巢伯来宾。遂大封诸侯。
十四年,王有疾,周文公祷于坛墠,作《金縢》。
十五年,肃慎氏来宾。初狩方岳,诰于沬邑。冬,迁九鼎于洛。
十六年,箕子来朝。秋,王师灭蒲姑。
成王元年武庚以殷叛。周文公出居于东。
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入于邶以叛。秋,大雷电以风,王逆周文公于郊。遂伐殷。
三年,王师灭殷,杀武庚禄父。迁殷民于卫。遂伐奄。灭蒲始。
四年,王师伐淮夷,遂入奄。
五年春正月,王在奄,迁其君于蒲姑。夏五月,王至自奄。迁殷民于洛邑。遂营成周。
六年,大搜于岐阳。
七年,周公复政于王。春二月,王如丰。三月,召康公如洛度邑。甲子,周文公诰多士于成周,遂城东都。王如东都,诸侯来朝。冬,王归自东都。
八年春正月,王初莅阼亲政。命鲁侯禽父、齐侯伋迁庶殷于鲁。冬十月,王师灭唐,迁其民于杜。
九年,肃慎氏来朝,王使荣伯锡肃慎氏命。
十年,王命唐叔虞为侯。越裳氏来朝。周文公出居于丰。
十一年春正月,王如丰。唐叔献嘉禾,王命唐叔归禾于周文公。王命周平公治东都。王锡韩侯命。
十三年,王师会齐侯、鲁侯伐戎。
十四年,秦师围曲城,克之。冬,洛邑告成。
十九年,王巡狩侯、甸、方岳,召康公从。
二十四年,于越来宾。
二十五年,王大会诸侯于东都,四夷来宾。
以上几个步骤是殷周政权交替的关键之处,也是“封建制确立的关键”。经过一百多年的斗争,终于确立了中央王国与地区方国之间的分野与秩序。
上述大概分法虽然缺少严格的考古资料的佐证,但古人的历史资料本身是不可能为了“预表”后人的历史观念而造作出来的。当然,东西方历史现象的“实质”即使相近,它们的发展过程、表现形式及其激烈程度,也必然互异。此外,周初由于畜奴制与封建制的并行,在二者交替过程中,各种战争尤为复杂与激烈,如周王室与徐、淮、楚等殷的原先属国之间的斗争。周成王的孙子──昭王就是由于讨伐不纳贡的楚国而“崩于汉”的(《初学纪》七引《纪年》:“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那时还在西周盛世呢。到穆王以后,由于封建制确立和巩固,诸侯国日益巩固强盛,中央王权反而更加衰落。而诸侯国之间为了彼此争夺土地而进行的战争,逐渐成了主流。中央王权为了扩张文明而进行的讨伐性战争,日益后继无力。而当封建制下的诸侯国系统开始有计划地兼并土地和属民的时候,封建制也就逐渐走向崩溃;而秦汉以后成为主流的郡县制也就逐渐形成了。
九,比较之二
在其他国家,如信仰回教的奥斯曼帝国和彼此分裂的基督教欧洲的交往中,奴隶贸易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北非的回教徒大肆掳获欧洲的基督徒、作为奴隶贩卖到土耳其的宫廷和军队,包括奴隶在内的大批基本商品的运转,主要取决于“封建国家”彼此之间或其内部的社会分工。这是具有讽刺意味的:“奴隶贸易”是“封建国家”的日常业务!“奴隶贸易”并不仅仅属于“奴隶制社会”。
这多少与殷王朝与一些地方部落国家的关系相似。例如殷末的社会繁荣,很大程度依靠对于东南夷的掠夺战争。到了周代,诸侯国之间的、诸侯国与周王室之间的贸易运转,也和当时的国际、国内的社会分工紧密联系,而和掠夺战争互相配合。其实发动掠夺战争的一方也是在进行国际贸易:出口自己的战斗力,进口敌人的战利品。
中国封建制比较典型的是周代,其晚期商业活动要比欧洲早期封建时代的商业活动还要频繁。但总的来说,中国工商业阶级相对缺少独立性,自治城市的传统几乎没有。不像欧洲,封建制的瓦解更迭的主要结果就是工商阶级的解放,与农奴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奴隶的解放)。春秋末年庶人地位的提高,有军功者可进升为“士”的事例,以及“民为贵”的思想,也并不能给与中国的平民以近代欧洲那样的机会。尽管封建等级制度在秦汉以后日益瓦解,但工商阶级的发展及其权利的扩大,远远不及王权和官僚机构的加强那样快。结果王权和官僚机构结合,造成“无封建的封建社会”。
相反,如果中国工商业阶级能够发展到政治合作的地步,如果中国工商业阶级有力量反击“无封建的封建社会”下的王权和官僚,而不是由于被样样官办甚至宦官专政彻底击垮的话,中国早该在汉代而不是明代就可以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当然,这种“资本主义”必然与欧洲近代的资本主义具有大不相同的内容。例如,虽然缺乏大机器生产与大工业革命,但仍然具有重商的性质,不失为“资本主义”的性质。从生产工具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二值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逻辑的。如俄罗斯从十三世纪开始,铁的使用才开始广泛,用铁制造犁头、犁刀和巴齿,而此前由于铁的昂贵,这些东西是用橡木制造的。这是十三世纪的俄国在农具技术方面的最大成就,而在11世纪以后俄国已开始成为封建国家。相比之下,公元前的古希腊与古罗马,虽为“奴隶制国家”,但已盛行铁器。并且希腊世界甚至由氏族制向奴隶制的过渡期间,即开始了铁器的广泛使用。由此看来,即使没有大规模的机器生产,也可能产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国家结构。而且,资本主义开始时也并没有大机器生产,只是在十九世纪的蒸汽机带动的大工业革命之后,才有了大机器生产。
十,没有结束的问题
由上可见,周代中国是一个由无数农奴与不自由的手工业者集合而成的“拼盘式的封建国家”,工商业的发展是随之而来的,像十九世纪以前的俄国和中世纪的欧洲。但就目前文献可考的范围讲,周代中国的社会形态还是封建制度的,没有证据表明它是“奴隶制”主导的。至于周代以前的殷代,也很难依据奴隶的存在而论断它是“奴隶社会”,就像无法认定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和民主改革前的俄国是奴隶社会。
就封建制度而言,可以说周代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发展起来的,至于“封建生产方式”与“封建经济”除了是从分封建国这种制度下派生的以外,并无实质意义。从全中国历史来看,封建制度商鞅变法以后就大体瓦解了,而基本结束于汉武帝的“推恩法”。后来入侵中国的少数民族不同程度地复活过封建制度,但为期甚短的
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问题,即地中海世界许多奴隶制国家都是被蛮族摧毁的,而不是自己进化为封家国家的。其内部原因可能基于:如果这奴隶社会尚未发育完全,入侵的蛮族将代其发展下去,但这奴隶制国家如果已临末路,则将就此寿终正寝。但殷与周之间的纷争好像与此不同,多少有些“争霸中原”的意味,所以周鉴于殷的弊病而实行改革,不同于蛮族入侵的掠杀优先。
在郭沫若的著作中,由于过度注重阶级斗争,而缺乏文明演变的观念,因此无法就以下问题获得深入的研究和有效的澄清:
1、殷周间的语言、风俗有何具体差别?是后来逐渐消除了民族差别,抑或原来就只是方言方国的差别?
2、殷周两族间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的区别,是否使之可以划归两个独立的民族?
3、周对殷的入侵到底具有“掠夺性质”,还是“反抗性质”?是侵略战争还是反侵略战争?或者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而在我们看来,孔子距离殷亡已经500余年,尚且被视为殷人后裔,想必殷周之间的区别原先并不是方国性质的,而是要大得多。由此可以推测,方国系统也就是典型的封建制度,是在周文明普及之后逐渐形成的。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范文澜等人会误解西周封建制度成形之前的殷代,是“奴隶制”的──范文澜照搬欧洲封建制度之前的希腊罗马奴隶制,到西周封建制度之前的殷代了。
197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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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
苏联科学院编《世界通史》第一卷,三联书店1959年版
《世界史纲》(The Outline of History),威尔斯(H.G.Wells,1866─1946年)著。
《马恩全集》21卷
郭沫若《中国青铜时代》、《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
吕振羽《简明中国通史》、《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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