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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像罗素那样四处钻营、领一份诺贝尔奖来度日。

西方哲学史第三卷


第二十三章 拜伦

 


十九世纪和现在的时代比较起来,显得理性、进步而满足;然而当代的一些和这相反的性质,在自由主义的乐观时期也是许多最出色的人物所具有的。如果我们不把人作为艺术家或发现者来看,不作为投合或不投合自己的口味的人来看,而是当作一种力量,当作社会结构、价值判断或理智见解的变化原因来考察,便觉得由于最近的事态发展,我们的评价不得不重新大大调整一番,有些人不如已往看来重要了,而有些人却比已往看来重要了。在比已往看来重要的人当中,拜伦应有一个崇高的位置。在欧洲大陆上,这种看法不会显得出人意料,但是在英语世界,大家可能认为这种看法很奇怪。拜伦发生影响的地方是在欧洲大陆上,寻找他的精神苗裔也不要在英国去寻找。在我们大多数人认为,他的诗往往是低劣的,他的情调往往是华而不雅的,但是在国外,他的情感方式和他的人生观经过了传播、发扬和变质,广泛流行,以至于成为重大事件的因素。 

拜伦在当时是贵族叛逆者的典型代表,贵族叛逆者和农民叛乱或无产阶级叛乱的领袖是十分不同类型的人。饿着肚子的人不需要精心雕琢的哲学来刺激不满或者给不满找解释,任何这类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只是有闲富人的娱乐。他们想要别人现有的东西'并不想要什么捉摸不着的形而上学的好处。虽然像中古时讲共产主义的叛逆者那样,他们也可能宣扬基督徒的爱,但是他们这样做的真实理由非常简单:有钱有势的人缺乏这种爱造成了穷人的苦难,而在叛乱的同志们之间有这种爱,他们认为对于成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斗争的经验使人对爱的力量感到绝望,剩下赤裸裸的恨当作推进的动力。这种类型的叛逆者假若像马克思那样,创造一种哲学,便创造一种专门打算证明他的党派最后要胜利的哲学,而不创造关于价值的哲学。他的价值仍旧是原始的:有足够吃的就是善,其余的事情是空谈。没有一个挨着饿的人可能会有旁的想法。


贵族叛逆者既然有足够吃的,必定有其他的不满原因。我所说的叛逆者并不包括暂时不当权的派系的首领,只包括那些自己的哲学要求超乎个人成功以上的变革的人。也可能权力欲是他们的不满的潜在根源,但是在他们的有意识的思想中却存在着对现世政治的非难,这种非难如果充分深入,便采取提坦式无边无际的自我主张的形式,或者,在保留一些迷信的人身上,采取撒但主义的形式。这两种成分在拜伦身上都找得到。这两种成分主要通过他所影响的人,在不大可以看作贵族阶层的广大社会阶层中流行开。贵族式的叛逆哲学,随着成长、发展、而且在接近成熟时发生转变,曾经是从拿破仑败亡后的烧炭党到1933年希特勒的大得势一连长串革命运动的精神源泉;在每个阶段,这种叛逆哲学都在知识分子和艺术家中间灌注了一种相应的思想情感方式。


很明显,一个贵族如果他的气质和环境不有点什么特别,便不会成为叛逆者。拜伦的环境是非常特别的。他对最幼小时候的回忆就是他父母的争吵;他的母亲是一个残酷得叫他害怕、庸俗得让他卑视的女人;他的保姆兼有恶性和严格无比的加尔文主义神学;他的跛脚让他满心羞惭,在学校里阻碍他成为群体的一员。度过了一段穷苦生活后,在十岁时他突然作了勋爵,成为纽斯提德府的业主。他继承的是他的叔祖父,他那位叔祖父"恶勋爵"三十三年前在决斗中杀了一个人,从此以后四邻见弃。拜伦族向来是个放纵不法的家系,他母亲的先辈哥登族甚至更是如此。这孩子在阿伯丁的一个贫巷的污秽中生活过之后,当然为自己的爵号和府第而欢欣,一心愿取得他祖先的性格以感谢他们给予的土地。就算近年来他们的好斗心让他们陷入了困境,他听说在前些世纪好斗心曾给他们带来了名声。有一首他的最早期的诗《离去纽斯提德府的时际》(On Leaving Newstead Abbey),叙述他在当时的感情,那是对曾经在十字军中、在克雷西、在马斯顿荒原作过战的祖先的仰慕之情。他用这样的虔诚决心来作诗的收尾:


他要像你们一样生,或者要像你们一样死:


尸体腐坏后,愿他的骨骸和你们的混在一起。


这不是一个叛逆者的心情,却让人联想起模仿中古采臣的近代贵族"恰尔德"哈洛尔德。当他作大学生时,初次得到了自己的收入,他写道他感觉自己独立自主像"自铸钱币的德意志邦主似的,或者像一个根本不铸钱币、却享有更宝贵的东西即'自由'的柴罗基人酋长似的。我欢喜欲狂地提到那位女神,因为我的可爱的妈妈真是太暴虐了。"拜伦后来写出了大量歌颂自由的崇高诗篇,但是我们必须知道,他所歌颂的自由是德意志邦主或柴罗基人酋长的自由,并不是普通凡人想来也可以享有的那种劣等自由。


他的贵族亲戚们不管他的家世和他的爵号,对他敬而远之,使他感觉自己在社交上和他们不是同群。他的母亲是人所厌恶已极的,大家也拿猜疑的眼光来看他。他知道她是庸俗的,暗中害怕他自己有同样的缺陷。由此就产生了他所特有的那种势利与叛逆的奇妙混合。假如他作不了近代派的绅士,他就要作一个像他的参加过十字军的祖先那种风格的大胆的采臣,或者也许要作像皇帝党首领那种较为凶猛的、但更加浪漫风格的大胆的采臣——他们在踏步走向光辉的灭亡的途程中一面诅咒着神和人。中世纪的骑士小说和历史成了他的礼仪课本。他像霍恩施陶芬皇族一样作孽犯罪,又像十字军战士一样,在和回教徒战斗时死去。


他的羞怯和孤独感促使他从恋爱中寻找安慰,但是由于他不自觉地是在寻求一个母亲而不是在寻求一个情妇,所以除奥古斯塔外,所有人都使他失望了。1816年他对雪莱自称是"美以美会教徒、加尔文派教徒、奥古斯丁派教徒",他一直没摆脱开的加尔文派信仰使他感觉自己的生活方式是邪恶的;但是他对自己说,邪恶是他的血统中的遗传祸害,是全能的神给他注定的恶运。假若事实当真如此,既然他·必·须出色,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罪人,敢于做超过那些他想轻视的时髦登徒子们的勇气以外的越轨的事。他真挚地爱着奥古斯塔,因为她是属于他那个血统的——属于拜伦家的伊实玛利族系的——而且更单纯地也因为她对他的日常幸福有一种作姐姐的亲切照顾。但是这还不是她要献给他的全部东西。由于她的纯朴和她的亲切的温和性情,她成了供给他极愉快的孤芳自赏的悔恨的手段。他可以感觉自己堪和最大的罪人匹敌——是跟曼弗里德、该隐、几乎就是跟撒但同等的人。这位加尔文派教徒、这位贵族、这位叛逆者同样都得到了满足;


这位由于失掉人世间唯一还能在心中引起怜爱柔情的人而伤痛的浪漫情人也满足了。


拜伦虽然感觉自己可以和撒但匹敌,却从来不十分敢把自己放在神的位置上。傲慢的发展过程中以下这一步尼采做到了,他说:"假使有众神,咱不是神怎么能忍受!·所·以没有众神。"注意这个推理中没吐露的前提:"凡是伤咱的自尊心的事情,都必须断定是错的。"尼采和拜伦一样,也受了宗教的教养,甚至程度更深,但是因为他具备较高明的理智,所以找到了一条比撒但主义高明的逃避现实的道路。不过尼采对拜伦始终是非常同情的。他讲:


"悲剧就在于,如果我们在情感和理智中有严格的求真方法,我们便无法相信宗教和形而上学里的教条,但是另一方面,通过人性的发展,我们已经变得十分娇弱敏感地痛苦,需要一种最高的拯救和安慰的手段。由此便产生人会因为他所认识的真理而流血至死的危险。拜伦用不朽的诗句表达出这一点:


知识是悲苦:知道得最多的人


必定最深地悲叹一条不祥的真理——


知识的树不是生命的树。"


有时候拜伦也偶而比较接近尼采的观点。但是一般说拜伦的伦理见解和他的实际行动相反,始终是严格传统式的。


伟大人物在尼采看来像神一样;在拜伦看来,通常是和他自己在战斗的泰坦。不过有时候他也描绘出一个和"查拉图士特拉"不无相似的贤人——"海盗",他在和部下们的交往上,更掌握他们的灵魂用那制人的手段领导卑劣的人心,使之寒栗昏乱。


就是这位英雄"过分憎恨人类以至于不感觉痛悔"。这里的一个脚注断然地讲这"海盗"是符合人性实际的,因为汪达尔人的国王干瑟里克、皇帝党暴君艾济利诺和路易西安纳的某个海盗都表现出同样的特性。


拜伦搜寻英雄,并不是非限于东地中海各国和中世纪不可,因为给拿破仑加上一件浪漫主义的外衣是不难的。拿破仑对十九世纪时欧洲人的想像的影响深极了;克劳泽维茨、斯当达尔、海涅,费希特和尼采的思想,意大利爱国者的行动,都受到了他的精神感召。他的阴魂在整个时代昂首阔步,这唯一强大得可以起而反抗工业主义和商业贸易的力量,对和平论与经营商店倾注一阵嘲笑。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打算被除这个幽灵,但是劳而无功,因为这鬼怪从来也没有比现在势力更大了。


在"百日江山"期间,拜伦公开表示他希望拿破仑胜利的心愿,当他听到滑铁卢的败绩时,他说:"我真难过死了"。


只有一度他暂时对他的英雄感到了厌恶:那是在1814年,当时自杀(在他认为)要比退位来得体面。那时候,他从华盛顿的美德寻求安慰,但是拿破仑从埃尔巴岛一回来,这种努力就不再需要了。当拜伦死的时候,在法国"许多报纸上讲本世纪的两大伟人拿破仑和拜伦几乎同时弃世了"。卡莱尔在当时认为拜伦是"欧洲最高尚的人士",感觉他好像"丧失了一个弟兄";他后来喜欢上歌德,但是仍旧把拜伦和拿破仑相提并论:


"对于你的那些高尚人士来说,以这种或那种地方语言发表某个这样的艺术作品,几乎成了必需的事。因为正当地讲,除了说这是你在跟恶魔堂堂正正开始交战以前同它的争论而外还是什么呢?你的拜伦用诗和散文及大量其他东西发表了他的《乔治勋爵的悲伤》:你的波拿巴特以惊人的大气派上演了他的歌剧《拿破仑的悲伤》;配的音乐是大炮齐鸣和满世界的杀人叫喊;他的舞台照明就是漫天大火;他的韵律和宣叙调就是列成战阵的军士的步伐声和陷落中的城市的声响。"的确,再往后三章,卡莱尔发出断然的号令:"合起你的·拜·伦,打开你的·歌·德"。但是拜伦是渗在他的血脉里的,而歌德始终是一个志趣。


在卡莱尔看来,歌德和拜伦是对立人物;在阿尔夫雷·德·缪塞看来,他们是往快活的高卢灵魂中灌注忧郁毒素这场罪恶勾当里的同谋犯。那个时代的大多数法国青年似乎只是通过《维特的悲伤》(TheSorrows of Werther)认识歌德的,根本不认识奥林帕斯神式的歌德。缪塞责备拜伦没有从亚得里亚海和贵丘里伯爵夫人得到安慰——这话不对,因为他在认识她以后就不再写《曼弗里德》了。但是《唐璜》在法国和歌德的比较愉快的诗同样少有人读。尽管有缪塞的恶评,从那时以来大部分法国诗人一向以拜伦式的不幸作为他们吟咏的最好材料。


在缪塞看来,只是在拿破仑以后拜伦和歌德才算世纪的最大天才。缪塞生在1810年,是属于他在一首关于法兰西帝国的盛衰荣辱的叙事抒情诗里形容的"concusentredeuxbatailles"(两次战役之间孕育的)那个世代的一人。在德国,对于拿破仑的感情比较分歧。有像海涅那样的人,把他看成自由主义的强有力的传播者,农奴制的破坏者,正统主义的仇敌,让世袭小邦主发抖的人;也有一些人把他看作基督之敌,以高贵的德意志民族的破坏者自命的人,是一个彻底证明了条顿美德只有靠对法国的难消解的憎恨才能得到保全的不义之徒。俾斯麦完成了一个综合:拿破仑总归还是基督之敌,然而不是单单要憎恶的、而是应效法的基督之敌。尼采承认这个折衷,他怀着令人毛骨悚然他喜悦讲古典的战争时代就要到来了,这恩惠不是法国大革命而是拿破仑给予我们的。就这样,拜伦的遗产——民族主义、撒但主义和英雄崇拜,成了德意志精神复合体的一部分。


拜伦并不温和,却暴烈得像大雷雨一样。他讲卢梭的话,对他自己也用得上。他说卢梭是


在炽情上


投下魅惑、由苦恼


绞榨出滔滔雄辩者……


然而他知道


怎样给疯狂加上美装,在错误的


行动思想上涂抹一层绝妙的色调。


但是这两人之间有着深刻的区别。卢梭是感伤的,拜伦是热狂的;卢梭的懦怯暴露在外表,拜伦的懦怯隐藏在内里;卢梭赞赏美德,只要是纯朴的美德,而拜伦赞赏罪恶,只要是霹雳雷火般的罪恶。这种区别虽然不过是反社会本能的反抗中两个阶段的区别,还是很重要的,它表现出运动正在发展的方向。


必须承认,拜伦的浪漫主义只有一半真诚。有时候,他会说波普的诗比他自己的诗好,但是这个意见多半也只是他在某种心情下的想法。世人向来一味要把拜伦简单化,删掉他的广大无边的绝望及对人类的明言轻蔑中的故作姿态的因素。拜伦和许多其他著名人物一样,当作神话人物来看的他比真实的他重要。看作一个神话人物,特别在欧洲大陆上他的重要性大极了。


谢选骏指出:从二十一世纪的观点看,拜伦的女儿可能比他还更重要——


《思想主权》(872):“埃达·拜伦1815年出生在英国伦敦,是诗人拜伦与安娜贝拉·米尔班克的女儿。但在其出生后不久,父母便离婚,尽管拜伦苦苦请求,但米尔班克却禁止拜伦看望女儿。在严格的家庭教育中,埃达受到了文化和科学知识的熏陶,并得到了包括伦敦大学首席数学教授A·德·摩根在内的诸多优秀数学家的指点。摩根还向她引见了当时英国最著名的天文学家兼数学家玛丽·萨默维尔。埃达准确地对分析机的作用和前景进行了分析和预见,例如制图和制作音乐,以及进行庞大的、重复的大型计算。于是,埃达担当起为分析机编制程序的任务。埃达首先为计算拟定了算法,然后拟定了程序设计流程图,这也被后人认定为一个计算机程序。”谢选骏指出:诗歌死亡,电脑诞生,这似乎是“文化转向文明”的象征;也是人类现在阶段“精神现象的轴心”:诗歌死亡,电脑诞生。

不过在二十世纪的时候,青黄不接,那时我还在穷乡僻壤读这拜伦——


《雅典的少女》


Maid of Athens, ere we part,

Give, oh, give back my heart!

Or, since that has left my breast,

Keep it now, and take the rest!

Hear my vow before I go,

Zoe uml; mou sas agapo.

By those tresses unconfined,

Wooed by each Aegean wind;

By those lids whose jetty fringe

Kiss thy soft cheeks' blooming tinge;

By those wild eyes like the roe,

Zoe uml; mou sas agapo.

By that lip I long to taste;

By that zone-encircled waist;

By all the token-flowers that tell

What words can never speak so well;

By love's alternate joy and woe,

Zoe uml; mou sas agapo.

Maid of Athens! I am gone:

Think of me, sweet! when alone.

Though I fly to Istambol,

Athens holds my heart and soul:

Can I cease to love thee? No!

Zoe uml; mou sas agapo

诗歌译文

雅典的少女啊,在我们分别前,

把我的心,把我的心交还!

或者,既然它已经和我脱离,

留着它吧,把其余的也拿去!

请听一句我临别前的誓语: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我要凭那无拘无束的鬈发,

每阵爱琴海的风都追逐着它;

我要凭那墨玉镶边的眼睛,

睫毛直吻着你颊上的嫣红;

我要凭那野鹿似的眼睛誓语: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还有我久欲一尝的红唇,

还有那轻盈紧束的腰身;

我要凭这些定情的鲜花,

它们胜过一切言语的表达;

我要说,凭爱情的一串悲喜: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雅典的少女啊,我们分了手;

想着我吧,当你孤独的时候。

虽然我向着伊斯坦堡飞奔,

雅典却抓住我的心和灵魂:

我能够不爱你吗?不会的!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还有著名的《哀希腊》(The Isles of Greece)——

1

The isles of Greece, the Isles of Greece!

Where burning Sappho loved and sung,

Where grew the arts of war and peace,

Where Delos rose, and Phoebus sprung!

Eternal summer gilds them yet,

But all, except their sun, is set.

2

The Scian and the Teian muse,

The hero's harp, the lover's lute,

Have found the fame your shores refuse;

Their place of birth alone is mute

To sounds which echo further west

Than your sires' 'Islands of the Blest.'

3

The mountains look on Marathon —

And Marathon looks on the sea;

And musing there an hour alone,

I dream'd that Greece might still be free;

For standing on the Persians' grave,

I could not deem myself a slave.

4

A king sate on the rocky brow

Which looks o'er sea-born Salamis;

And ships, by thousands, lay below,

And men in nations; — all were his!

He counted them at break of day —

And when the sun set where were they?

5

And where are they? and where art thou,

My country? On thy voiceless shore

The heroic lay is tuneless now —

The heroic bosom beats no more!

And must thy lyre, so long divine,

Degenerate into hands like mine?

6

'Tis something, in the dearth of fame,

Though link'd among a fetter'd race,

To feel at least a patriot's shame,

Even as I sing, suffuse my face;

For what is left the poet here?

For Greeks a blush — for Greece a tear.

7

Must we but weep o'er days more blest?

Must we but blush? — Our fathers bled.

Earth! render back from out thy breast

A remnant of our Spartan dead!

Of the three hundred grant but three,

To make a new Thermopylae!

8

What, silent still? and silent all?

Ah! no; — the voices of the dead

Sound like a distant torrent's fall,

And answer, 'Let one living head,

But one arise, — we come, we come!'

'Tis but the living who are dumb.

9

In vain — in vain: strike other chords;

Fill high the cup with Samian wine!

Leave battles to the Turkish hordes,

And shed the blood of Scio's vine!

Hark! rising to the ignoble call —

How answers each bold Bacchanal!

10

You have the Pyrrhic dance as yet,

Where is the Pyrrhic phalanx gone?

Of two such lessons, why forget

The nobler and the manlier one?

You have the letters Cadmus gave —

Think ye he meant them for a slave?

11

Fill high the bowl with Samian wine!

We will not think of themes like these!

It made Anacreon's song divine:

He served — but served Polycrates —

A tyrant; but our masters then

Were still, at least, our countrymen.

12

The tyrant of the Chersonese

Was freedom's best and bravest friend;

That tyrant was Miltiades!

O! that the present hour would lend

Another despot of the kind!

Such chains as his were sure to bind.

13

Fill high the bowl with Samian wine!

On Suli's rock, and Parga's shore,

Exists the remnant of a line

Such as the Doric mothers bore;

And there, perhaps, some seed is sown,

The Heracleidan blood might own.

14

Trust not for freedom to the Franks —

They have a king who buys and sells;

In native swords, and native ranks,

The only hope of courage dwells;

But Turkish force, and Latin fraud,

Would break your shield, however broad.

15

Fill high the bowl with Samian wine!

Our virgins dance beneath the shade —

I see their glorious black eyes shine;

But gazing on each glowing maid,

My own the burning tear-drop laves,

To think such breasts must suckle slaves

16

Place me on Sunium's marbled steep,

Where nothing, save the waves and I,

May hear our mutual murmurs sweep;

There, swan-like, let me sing and die:

A land of slaves shall ne'er be mine —

Dash down yon cup of Samian wine!


以及它们的源本《恰尔德·哈罗德游记》和《唐璜》——哎,那时,我也在写诗。

虽然,我现在读起拜伦,还会觉得眼睛酸酸——因为想到中国也需要像希腊那样获得光荣独立……但我从来不觉得拜伦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像罗素那样四处钻营、领一份诺贝尔奖来度日。


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

思想的价值是超越于哲学的

西方哲学史第三卷


第二十二章 黑格尔

 


黑格尔(Hegel,1770-1831)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那个运动的顶峰;虽然他对康德时常有所批评,假使原来没有康德的学说体系,决不会产生他的体系。黑格尔的影响固然现在渐渐衰退了,但已往一向是很大的,而且不仅限于德国,也不是主要在德国。十九世纪末年,在美国和英国,一流的学院哲学家大多都是黑格尔派。在纯哲学范围以外,有许多新教神学家也采纳他的学说,而且他的历史哲学对政治理论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大家都知道,马克思在青年时代是个黑格尔的信徒,他在自己的完成了的学说体系中保留下来若干重要的黑格尔派特色。即使(据我个人认为)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部是错误的,可是因为他是某种哲学的最好代表人物,这种哲学在旁人就没有那么一贯、那么无所不包,所以他仍然保持着不单是历史意义上的重要地位。 

他的一生没有多少重大事件。在青年时代,他非常热中于神秘主义,他后日的见解多少可以看成是最初他以为是神秘洞察的东西的理智化。他起先在耶拿大学当Privatdozent (无俸讲师)——他曾提到他在耶拿战役开始的前一天在耶拿写成了《精神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Mind)——然后在纽伦堡大学当Privatdozent,后来又在海德堡大学作教授(1816-1818),最后从1818年至逝世在柏林大学作教授,在以上各大学都讲授哲学。他晚年是一个普鲁士爱国者,是国家的忠仆,安享公认的哲学声望;但是在青年时代他却藐视普鲁士而景仰拿破仑,甚至为法军在耶拿的胜利而欢欣。


黑格尔的哲学非常艰深,我想在所有大哲学家当中他可说是最难懂的了。在开始详细讨论以前,对他的哲学先作一个一般勾画,或许有些帮助。


由于他早年对神秘主义的兴趣,他保留下来一个信念:分立性是不实在的;依他的见解,世界并不是一些各自完全自立的坚固的单元——不管是原子或灵魂——的集成体。有限事物外观上的自立性,在他看来是幻觉;他主张,除全体而外任何东西都不是根本完全实在的。但是他不把全体想像成单纯的实体,而想像成一个我们应该称之为有机体的那类的复合体系,在这点上他与巴门尼德和斯宾诺莎是不同的。看来好像构成为世界的那些貌似分立的东西,并不单纯是一种幻觉;它们或多或少各有一定程度的实在性,因为真正看起来便知道各是全体的一个方面,而它的实在性也就在于这个方面。随着这种看法,当然就不相信时间与空间本身的实在性,因为时间和空间如果认为是完全实在的,必然要有分立性和多重性。所有这一切,最初想必都是在他心里产生的神秘的"洞察";他的书中提出来的理智精制品一定是后来才有的。


黑格尔断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但是他讲这话时,他的"现实的"一词并不指经验主义者所要指的意思。他承认,甚至还强调,凡经验主义者所以为的事实,都是不合理的,而且必然都是不合理的;只有把事实作为全体的样相来看,从而改变了它的外表性格,才看出它是合理的。尽管如此,把现实的和合理的同一看待,不可避免地仍旧要造成一些与"凡存在的事物都是正当的"这个信念分不开的自满情绪。


复杂万状的全体,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绝对"是精神的;斯宾诺莎认为全体不仅有思维属性而且有广延属性的见解被摈弃了。


黑格尔同历来其他曾抱有稍类似的形而上学观点的人有两点区别。一点是强调逻辑:黑格尔认为,"实在"的本性从它必须不自相矛盾这个唯一的考虑就能推演出来。另一个(与第一点密切相关的)区别特征是称作"辩证法"的三元运动。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是两部《逻辑学》(Logic)


,要想正确理解他对其它问题的见解的依据,这两部书不可不懂。


逻辑照黑格尔的理解,他明确地说和形而上学是一回事;


那是一种跟普通所说的逻辑完全不同的东西。他的看法是:任何平常的谓语,如果把它认作是限定"实在"全体的,结果它就是自相矛盾的。我们不妨举巴门尼德的学说:唯一实在的"太一"是球状的,作为一个粗浅的实例。任何东西如果没有边界便不会是球状的,而除非它外部有什么(至少有虚空间),它才可能有边界。因此,假定整个宇宙是球状的,便自相矛盾。(如果把非欧几里得几何抬出来,对这个议论未尝不可以有异议,但是这议论作为一个说明例子,也算可用了。)


或者,我们来举另一个更粗浅的实例——过于粗浅了,远不是黑格尔会使用的。你可以说甲君是一个舅舅,这没有明显矛盾;但是假使你要讲宇宙是舅舅,你就会陷入难局。所谓舅舅就是一个有外甥的人,而外甥是与舅舅分立的人;因此舅舅不会是"实在"全体。


这个实例或许也可以用来说明辩证法,辩证法是由正题、反题与合题组成的。首先我们说:"实在是舅舅"。这是"正题"。但是存在舅舅就暗含着存在外甥。既然除"绝对"而外任何东西都不真存在,而我们现在又保证存在外甥,所以我们不得不断言"绝对是外甥"。这是"反题"。但是这和"绝对"是舅舅的看法有同样的缺陷;于是我们被迫采取这个看法:"绝对"是舅舅和外甥构成的全体。这是"合题"。但是这个合题仍旧不圆满,因为一个人必须有个姊妹作外甥的母亲,他才能当舅舅。因此,我们被迫扩大我们的宇宙,把姊妹连姊夫或妹夫都包括进去。据主张,照这种方式,仅凭逻辑力量就能不停地驱使我们从有关"绝对"提出的任何谓语达到辩证法的最后结论,那叫作"绝对理念"。在整个这过程当中,有一个基础假定,即任何事物若不是关于整体"实在"的,就不可能实际真确。


这个作为基础的假定有一个传统逻辑上的根据,传统逻辑假定每个命题都有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按照这种看法,一切事实都是说某物具有某性质。所以可见"关系"不会是实在的,因为关系涉及的不是一件而是·两·件事物。"舅舅"是一个关系,一个人可以当了舅舅而不知道这回事。在这种场合,从经验观点看来,这人没有由于当了舅舅而受到任何影响;如果我们把"质"字理解为撇开他与其他人和物的关系,为描述他本身而必需的某种东西,那么这人毫不具有以前所没有的质。主语、谓语逻辑能够避免这种困难的唯一方法就是讲,这事实不单只是舅舅的性质,也不单只是外甥的性质,而是舅甥所成的全体的性质。因为除"全体"而外一切东西都和外部事物有种种关系,可见关于个别的事物无法谈任何完全真的事,事实上唯有"全体"才是实在的。这点从下述事实可以比较直接地推出来:"甲和乙是两个"不是主语谓语命题,因此基于传统逻辑来说,不会有这种命题。所以世界上不存在两个事物,因此唯独看作统一体的"全体"是实在的。


以上的议论黑格尔并没有明白叙述,而是隐含在他的体系之中,同样也隐含在其他许多形而上学家的体系中。


举几个黑格尔的辩证方法的实例,也许可以使这方法容易理解一些。他在他的逻辑的议论开头先假定"绝对是纯有";我们假定它就·是纯有,而不加给它任何质。但是不具有任何质的纯有是无;于是我们达到反题:"绝对即是无"。从这种正题和反题转入合题:"有"与"非有"的合一是"变易",所以说"绝对是变易"。这当然也不行,因为变易必得有什么东西变易。这样,我们对"实在"的见解通过不断改正以前的错误而发展,所有这些错误都是由于把有限的或有界限的某物当成好像可以是全体,从这种不适当的抽象化产生的。"有限物的界限不单是从外界来的;它自身的本性就是它被扬弃的原因,它借本身的作用转变成它的对立面。"


照黑格尔讲,过程对理解结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辩证法的每个在后的阶段仿佛在溶液里似的包含着在前的所有阶段;这些阶段没有一个被·完·全取代,而是作为全体中的一个因素而赋予它适当的位置。所以不历经辩证法的所有阶段,便不可能到达真理。


认识作为整体看,具有三元运动。认识始于感官知觉,感官知觉中只有对客体的意识。然后,通过对感觉的怀疑批判,认识成为纯主体的。最后,它达到自认识阶段,在此阶段主体和客体不再有区别。所以自意识是认识的最高形态。当然,在黑格尔的体系中必得如此,因为最高一种的认识一定要是"绝对"所具有的认识,既然"绝对"是"全体",所以在它自身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要它认识了。


依黑格尔的意见,在最好的思维中,思想变得通畅无阻,水乳交融。真和假并不像普通所想的那样,是判然分明的对立物;没有任何事物是完全假的,而·我·们能够认识的任何事物也不是完全真的。"我们能够多少有些错误地去认识";我们将绝对真理归于某一件孤离知识时便发生这种情况。像"凯撒是哪里出生的?"这种问题,有一个直截了当的答案,这答案从某个意义上说是真的,但是在哲学的意义上不真。按哲学讲,"真理就是全体",任何部分事物都不·十·分真。


黑格尔说:"理性即对全部实在这种有意识的确信。"这并不是说分立的人是全部实在;就他的分立性来说,他不是十分实在的,但是他的实在处在于他参与整体的"实在"。随着我们变得日益理性,这种参与也相应地增大。


《逻辑学》末尾讲的"绝对理念",是一种像亚里士多德的"神"似的东西。绝对理念是思维着自身的思想。很明显,"绝对"除思维自身而外什么也不能思维,因为除对我们理解"实在"的偏狭错误的方式而言外,不再·有任何旁的东西。据他说,"精神"是唯一的实在,它的思想借自意识向自身中映现。定义"绝对理念"的实际原话非常晦涩。瓦勒斯译之如的理念的统一言,就是理念的概念,这概念以理念的本身作为对象,而且从这一概念看来,客观世界即是一理念——在这客观世界里一切规定均统一起来了。)德文原文更难懂。


不过,问题的实质并不像黑格尔说的那么复杂似的。绝对理念是思维着纯思想的纯思想。这就是神古往今来所做的一切——真不愧是一位教授眼中的神。他接着说:"因此这种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想自己的理念。"


现在来谈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奇妙特色,这是他的哲学与柏拉图或普罗提诺或斯宾诺莎的哲学的区别。虽然终极实在是无时间性的,而且时间无非是由于我们没能力看到"全体"而产生的一种幻觉,可是时间过程却跟纯逻辑的辩证法过程有密切关系。事实上,世界历史一向就是历经从中国的"纯有"(关于中国,黑格尔除知道有它而外毫无所知)到"绝对理念"的各范畴而进展的,绝对理念看来在普鲁士国家即便没有完全实现,也接近实现了。根据黑格尔自己的形而上学,我不能了解世界历史反复辩证法的各个转变这一看法有什么理由,然而这却是他在《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A tory)中所发挥的论点。这是一个有趣的论点,它使人间事务的种种变革获得了统一性和意义。这论点也和其它历史理论一样,如果要想说来似乎有道理,需要对事实作一些歪曲,而且相当无知。黑格尔同他以后的马克思和施朋格勒一样,这两样资格都具备。奇怪的是,一种被说成是宇宙性的历程竟然全部发生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而且大部分是在地中海附近。


并且,假若"实在"是无时间性的,也没有任何理由说这历程后来的部分要比在前的部分体现较高的范畴——除非人当真要采取这样一种亵渎不敬的假定:宇宙渐渐在学习黑格尔的哲学。


据黑格尔说,时间历程按伦理和逻辑双方面的意义来讲,都是从较不完善到较完善。确实,这两种意义在他看来并不是真正区别得开的,因为逻辑的完善性就在于是一个密致的全体,不带高低不平的边缘、没有独立的部分,而是像人体一样,或者说更像有理性的精神一样,结成一个各部分互相依存、都一同趋向单一目标的有机体;这也就构成伦理的完善性。引几段原文可以说明黑格尔的理论:


"理念正如同灵魂向导默久里神,真正是各民族和世界的领袖;而精神,即这位向导的理性的、必然的意志,是世界历史的种种事件的指导者,而且一向就是。按精神的这种指导职能来认识精神,便是我们当前的工作的目的。"


"哲学为观照历史而带来的唯一思想即'理性'这一单纯概念;即理性是世界的主宰;即世界历史因而显示出一种合理的历程。这种信念和洞察在历史学本身的范围内是一个假说。在哲学领域中,它却不是什么假说。在哲学里由思辩认识证明:理性——这里不考究宇宙对神的关系,仅只这个名词就算够了——既是·无·限·力·量也是·实·体;它自身是一切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的·无·限·素·材与·无·限·形·式——即推动该内容的东西。理性是宇宙的·实·体。"


"这种'理念'或'理性',是·真·实、是·永·恒、是绝对·有·力·的存在;它显现在世界中,而且在这世界中除它和它的荣耀而外,再没有别的显现出来——这便是如前面所说,在哲学中已经证明的、在这里看作确证了的论点。"


"知性和自觉意志作用的世界,并没有委给偶然,而是必定表现为自知的理念的样子。"


这是"一个恰巧为·我所知的结果,因为我已经详细考察了全领域。"


所有以上引文都摘自《历史哲学》的绪论。


精神及精神发展的过程,是历史哲学的实在对象。把精神和它的对立物即物质加以比较,便可以理解精神的本性。物质的实质是重量;精神的实质是自由。物质在自己以外,而精神在自身以内具有中心。"精神是自足的存在。"这话如果不清楚,下面的定义或许比较能说明问题:


"可是精神是什么呢?它便是"一",是自身均一的无限,是纯粹的同一性,这同一性其次把自己同自己分离开,作为自己的另一个东西,作为和共相对立的'向自有'及'内自有'。"


在精神的历史发展中,曾经有三个主要阶段:东方人、希腊人与罗马人、和日耳曼人。"世界历史就是对无约束的天然意志的训练,使它服从于普遍的原则,并且赋予它主观自由。


东方过去只知道、到今天也只知道·唯·一·者自由;希腊与罗马世界知道若干者自由;日耳曼世界知道·所·有·者自由。"大家总会以为,在所有者自由的地方民主制恐怕是适当的政体了,但是不然。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同样都属于若干者自由的阶段,专制政治属于唯一者自由的阶段,·君·主·制则属于所有者自由的阶段。这和黑格尔所使用的"自由"一词的极其古怪的意义是分不开的。在他看来,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到此为止,我们可以同意);但是他总爱把这话倒转过来,主张只要有法律便有自由。因而,在他来讲,"自由"所指的可说无非是服从法律的权利。


可以想见,在"精神"在地球上的发展中,他把最高的角色指派给日耳曼人。"日耳曼精神是新世界的精神。新世界的目的是实现绝对真理,作为自由的无限自决——以自己的绝对形式本身作为其旨趣的·那·种自由。"


这是一种无上妙品的自由。这种自由不指你可以不进集中营。这种自由不意味着民主,也不意味着出版自由,或任何通常的自由党口号,这些都是黑格尔所鄙弃的。当精神加给自己法律时,它做这事是自由的。照我们的世俗眼光看来,好像加给人法律的"精神"由君主体现,而被加上法律的"精神"由他的臣民体现。但是从"绝对"的观点看来,君主与臣民的区别也像其它一切区别,本是幻觉,就在君主把有自由思想的臣民投到狱里的时候,这仍旧是精神自由地决定自己。黑格尔称赞卢梭把总意志和全体人的意志区分开。据推测,君主体现总意志,而议会多数不过体现全体人的意志。


真是个便当好用的学说。


黑格尔把日耳曼历史分成三个时期:第一篇,到查理曼止;第二篇,查理受到宗教改革;第三篇,从宗教改革以后。


这三个时期又分别叫做圣父王国、圣子王国和圣灵王国。圣灵王国竟然是从镇压农民战争中所犯的令人发指的血腥暴行开始的,似乎有点离奇古怪;但是当然,黑格尔并不提这样的屑细小事,而是正如所料,对马基雅弗利大发一通称赞。


黑格尔对罗马帝国灭亡以来的历史的解释,一部分是德国学校里世界史教学的结果,一部分又是它的原因。在意大利和法兰西,虽然像塔西陀和马基雅弗利那样的少数人也曾经有过对日耳曼人的浪漫式的景仰,但是一般说日耳曼人向来被看成是"蛮族"入侵的祸首,被看成是教会的仇敌:先在那些大皇帝之下、后来又作宗教改革的领袖。一直到十九世纪为止,各拉丁民族把日耳曼人看作是在文明上低自己一等的人。德意志的新教徒自然抱另一种看法。他们把晚期罗马人看成精力衰竭的人,认为日耳曼人征服西罗马帝国是走向复苏的重要的一步。关于中古时期神圣罗马帝国与教皇政治的纷争方面,他们采取皇帝党的看法;直到今天,德国小学生们都被教导对查理曼和巴巴罗撒无限崇拜。在宗教改革后的时代,德意志在政治上的软弱和不统一令人慨叹,普鲁士的逐渐兴起受到了欢迎,欢迎这使德意志不在奥地利的稍嫌脆弱的旧教领导下、而在新教领导下强盛起来。黑格尔在对历史作哲学思考时,心里怀想着狄奥都利克、查理曼、巴巴罗撒、路德和弗里德里希大王之类的人物。解释黑格尔,得从这些人的勋功着眼,得从当时德意志刚刚受了拿破仑欺辱这件事着眼。


德意志受到了高度颂扬,所以大家也许料想要讲德意志就是绝对理念的最后体现,超乎它以外恐怕不可能再有任何发展了。但是黑格尔的见解并不是这样。他反而说美洲是未来的国土,"在那里,在将要到来的时代,世界历史的主题要表现出来——或许〔他用典型的口气补充说〕以南北美之间的抗争表现出来。"他好像认为一切重大的事情都采取战争形式。假使真有人提醒他,美洲对世界历史的贡献或许是发展一个没有极端贫困的社会,他也不会感兴趣。相反,他倒说至今在美洲还没有真国家,因为真国家需要划分成贫富两个阶级。


在黑格尔,民族凭着马克思讲的阶级所起的作用。他说,历史发展的本原是民族精神。在每一个时代,都有某一个民族受托担负起引导世界通过它已到达的辩证法阶段的使命。


当然,在现代这个民族就是德意志。但是除民族以外,我们也必须考虑世界历史性的个人;那就是这种人:他们的目标体现着当代应发生的辩证转变。这种人是英雄,他可能违犯平常的道德律,违犯也不为过。黑格尔举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为实例。我很怀疑,依黑格尔之见,人不作战争征服者是否能够是"英雄"。


黑格尔对民族的强调,连同他的独特的"自由"概念,说明了他对国家的颂扬——这是他的政治哲学的极重要的一面,现在我们必须把注意力转向这一面。他的国家哲学在《历史哲学》和《法哲学》(Philosophy of Law)中都有发挥。


大体上和他的一般形而上学是一致的,但不是这种形而上学的必然结果;不过在某些点上——例如,关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他对民族国家的赞美达到了和他的重全体、轻部分这个一般精神不相容的程度。


就近代来说,颂扬国家是从宗教改革开始的。在罗马帝国,皇帝被神化了,国家因此也获得了神圣性质;但是中世纪的哲学家除少数而外全是教士,所以把教会摆在国家上面。


路德因得到新教邦主们的支持,开始了相反的做法。路德派教会大体上是信奉埃拉司图斯之说的。霍布士在政治上是个新教徒,发扬了国家至上说,斯宾诺莎跟他所见略同。前面讲过,卢梭认为国家不应当容忍其它政治组织。黑格尔是属于路德派的激烈新教徒;普鲁士国家是埃拉司图斯式的专制君主国。这种种理由本来会使人预料国家要受到黑格尔的高度重视;但是即使如此,他也算走到了可惊的极端。


《历史哲学》里说"国家是现实存在的实现了的道德生活",人具有的全部精神现实性,都是通过国家才具有的。


"因为人的精神现实性就在于此:人自己的本质——理性——


是客观地呈现给他的,它对人来说有客观的直接的存在。因为'真的东西'是普遍的意志和主观的意志的统一,而'普遍的东西'要在国家中,在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普遍的与合理的制度中发现。国家是地上存在的神的理念。"又:"国家是理性自由的体现,这自由在客观的形式中实现并认识自己。


……国家是人的意志及其自由的外在表现中的精神的理念。"


《法哲学》在论国家的一节里,把这个学说阐述得稍完全一些。"国家是道德理念的现实——即作为显现可见的、自己明白的实体性意志的道德精神;这道德精神思索自身并知道自身,在它所知的限度内完成它所知的。"国家是自在、向自的理性者。假使国家(像自由党人所主张的那样)仅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存在,那么个人就可以是国家的成员、也可以不是国家的成员了。然而,国家和个人却有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关系。因为国家是客观的"精神",而个人仅以他是国家的成员而论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伦理性,国家的真意和目的便在于这种结合。倒也承认可能有坏的国家,但是这种国家仅只存在而已,没有真的实在性,而理性的国家本身就是无限的。


可见黑格尔为国家要求的位置跟圣奥古斯丁及其旧教后继者们为教会所要求的位置大体是相同的。不过,从两点上看旧教的要求比黑格尔的要求要合理些。第一,教会并不是偶然造成的地域性社团,而是靠其成员们信以为有无比重要性的一种共同信条结合起来的团体;因而教会在本质上就是黑格尔所谓的"理念"的体现。第二,天主教会只有一个,国家却有许多。尽管把每个国家在对国民的关系上做成黑格尔所说的那样专制,要找出什么哲学原则来调节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总有困难。实际上,在这一点上黑格尔放弃了他的哲学空谈,而拿自然状态和霍布士讲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作为后盾。


只要"世界国家"还不存在,那么俨然像只有一个国家似地来谈"国家",这种习惯是要造成误解的。在黑格尔看来,所谓义务完全是个人对国家的一种关系,所以便没留下任何借以使各国的关系道德化的原则。这点黑格尔是承认的。他说,在对外关系上,国家是一个个体,每个国家对于其它国家是独立的。"由于在这种独立性中,现实精神的'向自有'有其存在,所以独立性是一个民族最基本的自由和最高的光荣。"他接着论驳会使各个国家的独立性受到限制的任何种类的国际联盟。公民的义务(就他的国家的对外关系来说)完全限于维持本国家的实质的个体性,即独立与主权。由此可见战争不全然是罪恶,不是我们应当尽力废止的事情。国家的目的不单是维持公民的生命财产,而这件事实便构成战争的道德根据,因此不应把战争看作是绝对罪恶或偶然的事情,也不应认为战争的原因在于某种不该有的事。


黑格尔并不只是说在某种事态下一个民族无法恰当地避免进行战争。他的意思远不止于此。他反对创设将会防止这种事态发生的机构——例如世界政府,因为他认为不时发生战争是一件好事情。他说,战争是那样一种状态,即我们认真理解现世财产物品的空虚无益。(这个见解应当和相反的理论,即一切战争都有经济原因,作一个对比。)战争有一种实际的道德价值:"战争还有更崇高的意义,通过战争,各国人民的伦理健康就在他们对各种有限规定的固定化的冷淡上保全下来。"和平是僵化;神圣同盟和康德的和平联盟都错了,因为由众国家做成的一个家庭必定创造出一个敌人。国与国的争端只能由战争来解决;因为国家彼此之间处于自然状态,它们的关系既不是法的关系,也不是道德关系。各国家的权利在它们个别的意志中有其现实性,而每个国家的利益就是它自己的最高法律。道德与政治不成对比,因为国家是不受平常道德律约束的。


这便是黑格尔的国家说——这样一个学说,如果承认了,那么凡是可能想像得到的一切国内暴政和一切对外侵略都有了借口。黑格尔的骗见之强显露在这点上:他的国家理论同他自己的形而上学大有矛盾,而这些矛盾全都是那种偏于给残酷和国际掠劫行为辩护的。一个人如果迫于逻辑不得不遗憾地推论出他所悲叹的结论,还可以原谅;但是为了肆意鼓吹犯罪而违反逻辑,是无法宽恕的。黑格尔的逻辑使他相信,全体中的实在性或优越性(这两样在他看来是同义的)比部分中的要多,而全体越组织化,它的实在性和优越性也随之增大。这证明他喜欢国家而不喜欢无政府的个人集群是有道理的,但是这本来应当同样让他不喜欢无政府式的国家集群而喜欢世界国家才对。在国家内部,他的一般哲学也应当使他对个人感到更高的敬意,因为他的《逻辑学》所论述的全体并不像巴门尼德的"太一",甚至不像斯宾诺莎的神,因为他的全体是这样的全体:其中的个人并不消失,而是通过他与更大的有机体的和谐关系获得更充分的实在性。个人被忽视的国家不是黑格尔的"绝对"的雏型。


在黑格尔的形而上学中,也没有任何不强调其它社会组织而独强调国家的有力理由。在他不重教会重国家这件事情上,我只能看到新教的偏见。此外,假如像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社会尽可能地组织化是好事,那么除国家和教会而外,还必须有许许多多社会组织。由黑格尔的原理来推论,必须说每一项对社会无害而且能够因协作而得到振兴的事业都应当有适当的组织,每一个这种组织都应当有一份有限独立性。


也许会有这种反对意见:最后的权力总须归属某个地方,除归属国家而外不可能归属别处。但是即使如此,这个最后的权力在企图苛酷得超出某个限度时如果不是不可抗拒的,这仍旧是好的。


这就使我们接触到评判黑格尔的全部哲学时的一个基本问题。全体比部分是不是有较多的实在性?是不是有较多的价值?黑格尔对这两个问题都作肯定的回答。实在性的问题是形而上学的问题,价值的问题是伦理学的问题。一般都把这两个问题看得似乎不大区别得开,但是在我认为把二者分离开是很重要的。开始从形而上学问题说起吧。


黑格尔以及其他许多哲学家的见解是这样:宇宙任何部分的性质深受这部分对其它各部分和对全体的关系的影响,所以关于任何部分,除指定它在全体中的地位而外,不可能作任何真的陈述。因为这部分在全体中的地位随所有其它部分而定,所以关于它在全体中的地位的真陈述同时就会指定其它每一个部分在全体中的地位。因此,真陈述只可能有一个;除全体真理而外别无真理。同样,除全体以外,没有完全实在的东西,因为任何部分一孤离开便因孤离而改变性质,于是不再显出十分真的面目。另一方面,如果照应当抱的看法,就部分对全体的关系来看部分,便知道这部分不是自立的,除作为唯一真正实在的该全体的部分而外,不能存在。这是形而上学学说。


如果这形而上学学说是对的,那么主张价值不寓于部分而寓于全体的伦理学说必定是对的;但是如果形而上学学说错了,它却未必也错了。并且,它还可能对某些全体说来正确,而对其它全体说来不正确。这个伦理学说在某种意义上对活体来讲显然是对的。眼睛一跟身体分离开便不中用;一堆disjectamembra(断裂的肢体)即使在完整时,也没有原属于未取下这些肢体的那个肉体的价值。黑格尔把公民对国家的伦理关系看成类似眼睛对身体的关系:公民在其位,是有价值的全体的一部分,但是孤离开就和孤离的眼睛一样无用。不过这个类比却有问题;某种全体在伦理上是重要的,并不见得一切全体在伦理上都重要。


以上关于伦理问题的讲法,在一个重要方面是有缺陷的,即没有考虑目的与手段的区别。活体上的眼睛·有·用,也就是说,有当作手段的价值;但是它并不比和身体分开时有更多的·内·在价值。一件东西如果不当作其它某东西的手段,为了它本身而受到珍视,它就有内在价值。我们是把眼睛作为看东西的手段来评价它。看东西可以是手段,也可以是目的;让我们看到食物或敌人,这时是手段,让我们看到我们觉得美的东西,这时就是目的。国家作为手段来说显然是有价值的:


它保护我们不受盗贼和杀人犯的侵害,它修筑道路、设立学校,等等。不必说,它作为手段也可以是坏的,例如进行一场非正义的战争。关于黑格尔我们要问的真正问题并不是这个,而是问国家作为目的来说是不是本身即是好的:公民为国家而存在呢?还是国家为公民而存在呢?黑格尔抱前一种看法;来源于洛克的自由主义哲学抱后一种看法。很明白,只有认为国家具有属于自己的生命,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人格,我们才会把内在价值归于国家。在这点上,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和价值问题有了关联。一个人是具有单一生命的复合全体;


会不会有像身体由各器官构成那样,由众人格构成的一个超人格,具有不等于组成它的众人格的生命总和的单一生命?如果像黑格尔的想法,能够有这种超人格,那么国家便可能是一个这样的东西,而国家就可以像整个身体对眼睛的关系一样,高居我们本身之上。但是假若我们认为这种超人格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怪物,我们就要说社会的内在价值是由各成员的内在价值来的,而且国家是手段,不是目的。这样,又从伦理问题转回到形而上学问题。由下文可知,形而上学问题本身其实是逻辑的问题。


这里争论中的问题远远比黑格尔哲学的是非问题要广;


这是划分哲学分析的敌和友的问题。试举一个实例。假定我说:"约翰是詹姆士的父亲。"黑格尔以及所有信仰斯墨茨元帅所谓的"全体论"的人要讲:"你必须先知道约翰和詹姆士是谁,然后才能够理解这个陈述。可是所谓知道约翰是谁,就是要知道他的全部特性,因为撇开这些特性不谈,他和其他任何人便无法区别了。但是他的全部特性都牵连着旁的人或事物。他的特征是由他对父母、妻子和儿女的关系,他是良善的或不良的公民,以及他隶属的国家来定的。你必须先知道所有这些事,才谈得上你知道'约翰'二字指的是谁。在你努力要说明你讲的'约翰'二字何所指时,一步一步使你去考虑整个宇宙,而你原来的陈述也会显出说的并不是关于约翰和詹姆士这两个各别人的什么事情,而是关于宇宙的什么事情。"


这话讲起来倒满好,但是一开始就难免遇上一个反对意见。假若以上的议论当真正确,认识又是怎么会开始有的呢?


我知道许许多多"甲是乙的父亲"这种形式的命题,但是我并不知道全宇宙。假使一切知识都是关于整体宇宙的知识,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知识了。这一点足以使我们怀疑上述议论在什么地方有错误。


事实是,为正确合理地使用"约翰"二字,我用不着知道有关约翰的·一·切·事·情,只须知道足以让我认识他的事情就行了。当然他和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有或远或近的关系,但是除那种是所讲的事情的直接主题的关系而外,这些关系全不考虑,也能如实来谈他。他或许不仅是詹姆士的父亲,也是吉美玛的父亲,但是为知道他是詹姆士的父亲,我并不需要知道这一点。假使黑格尔的意见正确,我们不提吉美玛就不能把"约翰是詹姆士的父亲"所指的意思说完全,我们应该说:"吉美玛的父亲约翰是詹姆士的父亲。"这样恐怕还是不够;我们总得接着提到他的父母和祖父母,以至于整个一套家谱。但是这就使我们陷入荒唐可笑的境地。黑格尔派的意见不妨叙述如下:"'约翰'这词的意思指对约翰来说为真的一切事情。"但是作为一个定义而论,这话是循环的,因为"约翰"这词出现在限定短语里。实际上,假使黑格尔的意见正确,任何词都无法开始具有意义,因为根据他的理论,一个词的意义即它所指的事物的一切性质,而为叙述这一切性质,我们便需要已经知道一切其它的词的意义。


问题抽象地讲来是:我们必须把不同类的性质区别开。一件事物可以具有一个不牵涉其它任何事物的性质;这种性质叫作·质。也可以具有一个牵涉一件其他事物的性质;"已婚"就是这样的性质。也可以具有一个牵涉两件其他事物的性质,例如"是妹夫"。如果某事物有某一组质,而任何旁的事物都不恰恰具有这一组质,那么该事物就能够定义成"具有如此这般的质的事物"。根据它具有这些质,凭纯逻辑推不出来有关其关系性质的任何事情。黑格尔以为,如果对于一件事物有了充分知识,足以把它跟其他一切事物区分开,那么它的一切性质都能够借逻辑推知。这是一个错误,由这个错误产生了他的整个巍峨堂皇的大体系。这说明一条重要真理,即你的逻辑越糟糕,由它得出的结论越有趣。

 

谢选骏《思想主权》指出:

(552)

“思想主权”的观念,可以粉碎黑格尔的“世界精神”、粉碎黑格尔世界精神的最高体现——普鲁士王国和柏林大学——粉碎其后继者希特勒的第三帝国及其御用文人:列宁主义国家作为黑马(黑格尔——马克思)的旁门左道,也随同第三帝国一同远去……“思想主权”是能动的、创造的,“世界精神”是被动的、印刻的。

(857)

斯拉夫化的普鲁士王国豢养的哲学奴才黑格尔,其奴化思想的表面是来自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第一篇第五章:“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谢选骏指出:结果自然就是“凡是存在就是合理的”了,强权就是公理了,“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了……《法哲学原理》和《小逻辑》的变奏,说明这不是一句心血来潮,而是自由意志的系统工程。国家犬马和教会犬马在此竟然一拍即合。

“黑格尔鼓吹,奴隶可以通过他的劳动改变世界,同时也改变他自己;而奴隶主却陷入了完全依赖奴隶的境地,由于不能通过工作改变世界,奴隶主无法实现他的真正自我。”谢选骏指出:黑格尔哪里懂得,奴隶主的工作就是“管理”奴隶,奴隶主的真正自我就是通过奴隶改变世界、创造更加高级的文明;而奴隶“通过他的劳动改变世界同时也改变他自己”,却是假象,因为那只是在实现奴隶主的意志。

黑格尔无法理解思想的价值是超越于哲学的。正如德国人无法理解自由的意义是超越于经济的。

(1102)

希特勒对黑格尔的迷信,是其战败的重要原因——为米折腰的老黑吹捧自己的主子普鲁士王国为中央贵国,却轻视美国和俄国为边缘蛮国,但是百年之后国际形势丕变,麻雀变成了凤凰,希特勒这个内陆的乡巴佬和斯大林、毛泽东等山民一样从来没有见过大海,还想两线作战,终于被开化了的边缘蛮国夹碎了;而斯大林和毛泽东却由于甘居二流而逃过一劫。在这种意义上,列宁、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等山民,就不及克伦威尔和拿破仑这些海水里泡大的岛夷。

(1211)

列宁称赞黑格尔语录,说“罪恶推动历史进步”;社会需要坏人,坏人制造事端、推动社会发展——“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说的其实是“坏蛋,只有坏蛋,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后来这个坏蛋登上了天安门,不再是人民了,结果梦想成真地富贵了,于是躲到中南海作威作福,不再能成功地创造历史了。


十九世纪思潮,并不像罗素说的那样简单



第二十一章 十九世纪思潮

 


十九世纪的精神生活比以前任何时代的精神生活都要复杂。这是由于几种原因。第一,有关的地区比已往大了;美国和俄国作出重要贡献,欧洲比以前多注意到了古代和近代的印度哲学。第二,从十七世纪以来一向是新事物主要源泉的科学,取得新的胜利,特别是在地质学、生物学和有机化学方面。第三,机器生产深深地改变了社会结构,使人类对自己在关于自然环境方面的能力,有了一种新概念。第四,针对思想、政治和经济中的传统体系,在哲学上和政治上出现了深沉的反抗,引起了对向来看成是颠扑不破的许多信念和制度的攻击。这种反抗有两个迥然不同的形式,一个是浪漫主义的,一个是理性主义的。(我是按广义使用这两个词的)。 

浪漫主义的反抗从拜伦、叔本华和尼采演变到墨索里尼与希特勒;理性主义的反抗始于大革命时代的法国哲学家,稍有缓和后,传给英国的哲学上的急进派,然后在马克思身上取得更深入的形式,产生苏俄这个结果。


德国在知识上的优势是一个从康德开始的新因素。莱布尼兹虽然是德国人,差不多总是用拉丁文或法文著述,他在自己的哲学上简直没受到德国什么影响。反之,康德以后的德国唯心论也正如后来的德国哲学,深受德国历史的影响;德国哲学思想中的许多仿佛奇特的东西,反映出一个由于历史的偶然事件而被剥夺了它那份当然势力的精悍民族的心境。


德意志曾经赖神圣罗马帝国取得了国际地位,但是神圣罗马皇帝逐渐控制不住他的名义上的臣属。最后一个有力的皇帝是查理五世,他的势力有赖于他在西班牙和低地带的领地。


宗教改革运动和三十年战争破坏了德国统一的残局,留下来许多仰承法国鼻息的弱小公国。十八世纪时,只有一个德意志国家普鲁士抵抗法国人获得了成功;弗里德里希号称"大王",就是为这个缘故。但是普鲁士本身也没能够抵挡住拿破仑,耶拿之战一败涂地。普鲁士在俾斯麦之下的复兴,显得是恢复阿拉利克、查理曼和巴巴罗撒的英雄的过去。(对德国人来说,查理曼是德国人,不是法国人。)俾斯麦说:"我们不要到卡诺萨去",这流露出他的历史观念。


不过,普鲁士虽然在政治方面占优势,在文化上却不及西德意志大部分地区先进;这说明为什么有许多德国名人,包括歌德在内,不以拿破仑在耶拿的胜利为恨。十九世纪初,德国在文化上和经济上呈现异常的参差错杂。东普鲁士还残存着农奴制;农村贵族大多浸沉在乡陋愚昧当中,劳动者连最初步的教育也没有。反之,西德意志在古代一部分曾经隶属于罗马;从十七世纪以来,一直处在法国的势力之下;它被法国革命军占领过,获得了和法国的制度同样自由主义的制度。邦主们当中有些人很聪慧,他们在自己的宫廷里模仿文艺复兴时代的邦主,作艺术与科学的奖励者;最著名的例子是魏玛,魏玛大公即歌德的恩主。邦主们当然大部分都反对德意志统一,因为这会破坏他们的独立。所以他们是反爱国的,依附于他们的那些名士有许多人也如此,在他们的心目中,拿破仑是传布比德意志文化高超的文化的使者。


十九世纪当中,新教德意志的文化逐渐日益普鲁士化。弗里德里希大王是个自由思想家和法国哲学的崇拜者,他曾殚精竭力把柏林建成为一个文化中心;柏林科学院有一个知名的法国人穆伯杜依①作终身院长,可是他不幸成了伏尔泰死命嘲笑的牺牲品。弗里德里希的种种努力和当时其他开明专制君主的努力一样,不包括经济上或政治上的改革;实际的成绩无非是集合了一帮雇来捧场的知识分子。他死之后,文化人大部分又是在西德意志才找得到了。


德国哲学比德国文学及艺术跟普鲁士的关系要深。康德是弗里德里希大王的臣民;费希特和黑格尔是柏林大学的教授。康德几乎没受到普鲁士什么影响;确实,他为了他的自由主义的神学,和普鲁士政府还起了纠纷。但是费希特和黑格尔都是普鲁士的哲学喉舌,对准备后来德国人的爱国精神与普鲁士崇拜合一作出了很大贡献。在这方面他们所作的事情由德国的大史学家们,特别是蒙森和特莱奇克继续下去。俾斯麦最后促使德意志民族接受在普鲁士之下的统一,从而使德意志文化里国际主义精神较淡的成分获得了胜利。


在黑格尔死后的整个时期,大部分学院哲学依旧是传统派的,所以没多大重要意义。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在英国一直盛行到十九世纪近末尾时,在法国,直到略早些时候为止,它也占优势;然后,康德和黑格尔逐渐征服了法国和英国的大学,就各大学里讲专门哲学的教师来说是这样。不过一般有教养的大众几乎没受到这运动什么影响,所以这运动在科学家当中没有多少信徒。那些继续学院传统的著述家们——在经验主义一侧有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德国唯心主义一侧有洛策、济格瓦特、布莱德雷和鲍赞克特——没有一个在哲学家当中完全数得上一流人物,换句话说,他们大体上采纳某人的体系,而自己并不能与某人匹敌。学院哲学以前一向和当代最有生气的思想常常脱节,例如在十六、十七世纪,那时候学院哲学主要仍是经院派的。每逢遇到这种情况,哲学史家就比较少谈到教授们,而多涉及非职业的异端者了。


法国大革命时代的哲学家们大多数把科学与种种和卢梭关联着的信念结合在一起。爱尔维修和孔多塞在结合理性主义与热狂精神上可看作是典型。


爱尔维修(1715-71)很荣幸地让他的著作《精神论》(DeL′Esprit)(1758)遭到了索保恩大学的谴责,由绞刑吏焚毁。边沁在1769年读了他的作品,立即下决心一生献身于立法的原则。他说道:"爱尔维修之于道德界,正如培根之于自然界。因此,道德界已有了它的培根,但是其牛顿尚待来临。"詹姆士·穆勒在对儿子约翰·斯图亚特的教育中,把爱尔维修当作典范。


爱尔维修信奉洛克的"心是tabularasa(白板)"的学说,他认为个人之间的差异完全是由于教育的差异:按每个人来说,他的才能和他的道德都是他所受的教导的结果。爱尔维修主张,天才常常出于偶然:假使当年莎士比亚没有被发觉偷猎,他就会成为一个毛织品商人了。爱尔维修对立法的兴趣来自这个学说:青年期的主要教导者是政体及由此而生的风俗习惯。人生来是无知的,却不是愚钝的;教育把人弄得愚钝了。


在伦理学上,爱尔维修是功利主义者;他认为快乐就是善。在宗教方面,他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是激烈反教权的人。


在认识论上,他采取洛克哲学的一种简化讲法:"由于洛克的教导,我们知道我们的观念,从而我们的精神,是赖感官得来的。"他说,身体的感性是我们的行动、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感情和我们的社交性的唯一原因。关于知识的价值,他与卢梭意见极不一致,因为他对知识评价非常高。


他的学说是乐观主义的学说,因为要想使人成为完善的人,只需要有完善的教育。他暗示,假使把教士除掉,完善的教育是容易求得的。


孔多塞(1743-94)的见解和爱尔维修的见解相仿,但是受卢梭的影响比较多。他说,人权全部是由下述这一条真理推出来的:人是有感觉的生物,是可以作推理和获得道德观念的,可见人不能够再分成治者与被治者,说谎者与受骗者。"这种原则,高洁的悉尼为它献出了生命,洛克把他的名字的威信寄附在它上面,后来由卢梭发挥得更加精严。"他说,洛克最先指出了人类认识的限度。他的"方法不久就成为所有哲学家的方法,正是由于把这个方法应用到伦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上,他们终于能够在这些学问里走了和自然科学几乎同样可靠的道路。"


孔多塞非常赞赏美国独立战争。"简单的常识教导了英国殖民地的居民,在大西洋彼岸出生的英国人和在格林尼治子午线上出生的英国人持有完全相同的权利。"他说,美国宪法以人的天然权利为基础,美国独立战争使涅瓦河到瓜达耳基维尔河的整个欧洲都知道了人权。不过,法国大革命的原则"比那些指导了美国人的原则更纯正、精严、深刻"。这些话是当他躲开罗伯斯庇尔的耳目隐匿起来时写的;不久以后他就被捕下狱了。他死在狱里,但是死情不详。


孔多塞是个信仰妇女平权的人。他又是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的首创者,可是这理论在他讲来却没有马尔萨斯讲的那些黯澹的结论,因为他的人口论和节育的必要是同时并提的。马尔萨斯的父亲是孔多塞的门徒,这样马尔萨斯才知道了人口论。


孔多塞比爱尔维修还要热狂,还要乐观。他相信,由于法国大革命的原则普遍流传,所有的主要弊病不久全会化为乌有。他没活到1794年以后,也许是他的幸运。


法国的革命哲学家们的学说减低了热狂性并且大大精严化之后,由哲学上的急进派带到了英国,这派人中边沁是公认的首领。最初,边沁几乎专注意法学;随着他年纪大起来,逐渐他的兴趣扩大了,他的见解日益带颠覆性。1808年以后,他是一个共和主义者、妇女平权的信奉者、帝国主义之敌和不妥协的民主主义者。这些意见中有若干他得自詹姆士·穆勒。两人都相信教育万能。边沁采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当然是出于民主感情,但是这一来就势必要反对人权说了,所以他直率地把人权说叫作"瞎说八道"。


哲学上的急进派跟爱尔维修和孔多塞之类的人有许多地方是不同的。从气质上讲,他们是有耐性的人,喜欢详细制定自己的理论。他们非常侧重经济学,相信自己把经济学当作一门科学发展起来了。在边沁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存在着偏于热狂的倾向,但是在马尔萨斯或詹姆士·穆勒则不存在;热狂倾向被这门"科学"严格制止住,特别是被马尔萨斯对人口论的黯澹讲法严格制止住了,因为按照马尔萨斯的讲法,除在瘟疫刚过后以外,大部分雇佣劳动者的所得必定总是可以维持自己及家族生存的最低数目。边沁主义者和他们的法国前辈之间的另一个重大分歧点是,在工业化的英国,雇主和雇佣劳动者有剧烈的冲突,引起了工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在这种冲突中,边沁主义者大体上说站在雇主一方反对工人阶级。不过,他们的最后代表人物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逐渐不再固执他父亲的严峻教条,随着他年纪的增长,他越来越不敌视社会主义,越来越不坚信古典经济学是永久真理了。根据他的自传,这个缓和化过程是由读浪漫派诗人的作品开始的。


边沁主义者虽然起初带有相当温和的革命性,却逐渐不再如此,一部分是由于他们在使英国政府转向他们的一些看法上有了成功,一部分是由于反对社会主义和工会主义日益增长的势力。我们已经提过,反抗传统的人分理性主义的和浪漫主义的两类,固然在孔多塞之类的人身上,两种成分是兼有的。边沁主义者几乎完全是理性主义的,而既反抗现存经济秩序又反抗他们的社会主义者也一样。这种社会主义运动直到马克思才获得一套完全的哲学,在后面一章里我们要讲他。


浪漫主义形式的反抗和理性主义形式的反抗虽然都出于法国大革命和大革命之前不久的哲学家们,但是两者大不相同。浪漫主义形式在拜伦作品里可以见到,那是裹在非哲学的外衣下的,但是在叔本华和尼采的作品中,它学会了哲学用语。这种反抗的倾向是牺牲理智而强调意志,耐不住推理的束缚,颂扬某些类的暴力。在实际政治中,它作为民族主义的盟友是很重要的。它在倾向上对普通所说的理性明确地抱着敌意,即使在实际上也不尽然;而且往往是反科学的。它的一些最极端的形式见于俄国的无政府主义者,但是在俄国最后得势的却是理性主义形式的反抗。德国永远比其它任何国家都容易感受浪漫主义,也正是德国,为讲赤裸裸意志的反理性哲学提供了政治出路。


到此为止,我们所考察的各派哲学向来都得到了传统上的、文学上的、或政治上的启发。但是,哲学见解另外还有两个根源,即科学和机器生产。第二个根源在学理上的影响是从马克思开始的,从那时起逐渐重要起来。第一个根源从十七世纪以来一向很重要,但是在十九世纪当中有了种种新的形式。


达尔文之于十九世纪,犹如伽利略和牛顿之于十七世纪。


达尔文理论分两部分。一方面,有进化说,主张各样的生物全是由共同祖先逐渐发展出来的。这个学说现在大家普遍承认了,在当时也并不是新东西。且不提阿那克西曼德;拉马克和达尔文的祖父埃拉司摩斯都曾经主张过它。达尔文为这学说供给了极大量的证据,而且在他的理论的第二部分,他相信自己发现了进化的原因。这样,他便使这学说空前受人欢迎,并且获得一种以前所没有的科学力量;但决不是他首创了进化说。


达尔文理论的第二部分是生存竞争和适者生存。一切动植物繁殖得太快,以致自然界无力供养它们;因此每一代都有许多个在达到生殖年龄以前就死掉了。由什么来决定哪个将生存呢?当然,有几分是纯运气,但是还有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动物及植物一般讲与其亲代并不完全相同,在每一种可测量的形质方面,或有余、或不足,稍微有些差别。在一定的环境里,同种的个体为生存下去而竞争,对环境适应得最好的有最大的生存机会。所以在种种偶然变异当中,有利的变异在每个世代的成熟个体中会占优势。因此,一代又一代,鹿越跑越快,猫潜近活食时越来越悄静,长颈鹿的脖子越变越长。达尔文主张,如果时间充分长久,这种机理过程可以说明从原生动物到homosapiens(人类)整个漫长的发展。


达尔文理论的这一部分向来很受人反驳,大多数生物学家认为要附加许多重要的限制条件。然而这和写十九世纪思想史的历史家没有多大的关系。从历史观点看来,有趣的是达尔文把哲学上的急进派特有的那一套经济学推广到了生物全体。根据他讲,进化的原动力就是自由竞争世界中的一种生物学的经济。促使达尔文想到了生存竞争和适者生存为进化根源的,正是推广到动植物界的马尔萨斯的人口学说。


达尔文本人是个自由主义者,但是他的理论却具有对传统自由主义有些不利的结论。一切人生来平等,成人之间的差异完全是由于教育,这种学说和他强调同种个体间的先天差异是不能相容的。假使像拉马克所主张的、达尔文本人在一定限度内也愿意承认的那样,获得形质是遗传的,那么和类如爱尔维修的见解之间的这种对立本来可以略有缓和;可是除某些不大重要的例外不算,自来好像只有先天形质才遗传。因此,人与人的先天差异就有了根本的重要意义。


进化论还有一个结论,跟达尔文所提出的特别机理过程无关。假如说人和动物有共同的祖先,假如说人是经过如此缓慢的阶段发展出来的,曾有过某些生物我们不知道是否该划为人类,那么便发生这个问题:在进化的哪个阶段上,人类(或人类的半人形祖宗)开始一律平等呢?Pithecanthropus erectus(直立猿人)假使受过适当的教育,就会和牛顿做出同样好的成绩吗?假使当初有谁控告皮尔当人侵界偷猎,皮尔当人就会写出莎士比亚的诗篇吗?一个对这些问题作肯定回答的坚定的平等主义者,会发觉他不得不认为猿猴和人类地位相等。而为什么止于猿猴呢?我不明白他可怎样去反对那种赞成牡蛎有投票权的议论。进化论的信徒应当坚持,不但必须谴责人人平等的学说是反生物学的,而且必须谴责人权说也是反生物学的,因为它把人类和动物区别得太截然不过,自由主义也有另外一面,由于有进化说而大大巩固了,那就是进步的信念。因为这个理由,而且因为进化论提出了反对正统神学的新论据,所以只要世界情势还容许有乐观主义,进化论就受到自由主义者的欢迎。虽然马克思的学说在某些点上是达尔文时代前的旧东西,他本人倒想把他的书题献给达尔文。


生物学的威信促使思想受到科学影响的人们不把机械论的范畴而把生物学的范畴应用到世界上。认为万物都在演化中,一个内在目标是容易想像的。许多人无视达尔文,以为进化证明了宇宙有目的的信念是正确的。有机体概念被认作是探索自然律的科学解释及哲学解释的秘诀,十八世纪的原子论思想被看成过时了。这种观点最后甚至影响了理论物理学。在政治上,当然造成强调和个人相对立的社会。这和国家的权力逐渐增长是谐调的;和民族主义也是谐调的,因为民族主义可以引用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说,把它应用于民族而不应用于个人。但是到这里我们就涉及广大群众在理解得不完全的科学学说启发下所产生的科学以外的见解的范围了。


虽然生物学对机械论的世界观向来是不利的,近代经济技术却起了相反的作用。一直到十八世纪将近末尾时为止,和科学学说相对而言的科学技术对人的见解没有重大影响。随着工业主义的兴起,技术才开始影响了人们的思想。甚至在那时候,长期以来这种影响多少总是间接的影响。提出哲学理论的人一般讲和机器简直不发生什么接触。浪漫主义者注意到了工业主义在一向优美的地方正产生的丑恶,注意到了那些在"生意"里发了财的人(在他们认为)的庸俗,憎恨这种丑恶和庸俗。这使他们和中产阶级形成对立,因而有时候他们和无产阶级的斗士结成了一种仿佛什么联盟。恩格斯颂扬卡莱尔,却不了解卡莱尔所希求的并不是雇佣劳动者的解放,而是他们服从中世纪时他们曾有过的那类主东。社会主义者是欢迎工业主义的,但是想要把产业工人从服从雇主势力的情况下解放出来。他们在自己所考察的问题上受了工业主义的影响,但是在解决问题时所运用的思想方面,受的影响不大。


机器生产对人的想像上的世界观最重要的影响就是使人类权能感百倍增长。这无非是自有史以前人类发明武器减轻了对野兽的恐惧、创造农耕减轻了对饥馁的忧虞时便已开始的一个过程的加速。但是这个加速度一向非常之大,因而使那些掌握近代技术所创造的力量的人产生一种簇新的看法。


从前,山岳瀑布都是自然现象;而现在,碍事的山可以除掉,便利的瀑布也可以创造。从前,有沙漠有沃乡;而现在,只要人们认为值得做,可以叫沙漠像玫瑰一样开鲜花,而沃乡被科学精神不足的乐观主义者变成了沙漠。从前,农民过他们父母、祖父母曾经过的生活,信他们父母、祖父母曾经信的信仰;以教会的全部力量还无法根绝各种异教仪式,所以只好把这些仪式和本地的圣徒拉上关系,从而给它们加上基督教外衣。而现在当局能够指令农民子弟在学校里应当学什么东西,在一代之间可以使务农者的思想情况变个样;据推测,这点在俄国已经做到了。


因而,在掌管事务的人们中间,或与掌管事务的人有接触的人们中间,滋生一种权能的新信念:首先是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中人的权能,其次是统治者们对那些人的权能,他们尽力通过科学的宣传术,特别是通过教育,支配那些人的信念和志向。结果是,固定性减小了;似乎没一样改变办不到。


大自然是原材料;人类当中未有力地参与统治的那部分人也是原材料。有某些老的概念表示人相信人力有限度;其中两个主要的就是"神"和"真理"。(我的意思并非说这两样·在·逻·辑·上有关连)。这种概念有消逝的倾向;即使没遭到明白否定,也失掉了重要意义,只是表面上还保留下来。这套观点整个是新东西,无法断言人类将要怎样去适应它。它已经产生了莫大的变革,将来当然还要产生其它大变革。建立一种哲学,能应付那些陶醉于权能几乎无限度这个前景的人,同时也能应付无权者的心灰意懒,是当代最迫切的任务。


虽然有许多人仍旧真心信仰人类平等和理论上的民主,但是现代人的想像力受到了十九世纪时根本不民主的工业体制所促成的社会组织型式的深刻影响。一方面有实业巨头,另一方面有广大的工人。民主制度的这种内在分裂,民主国家里的一般老百姓尚未认识到,但是这一向是从黑格尔以来大部分哲学家的首要问题,而他们在多数人的利害与少数人的利害之间所发现的尖锐对立,已经通过法西斯主义有了实际表现。在哲学家当中,尼采恬不知耻地站在少数人一边,马克思则衷心诚意地站在多数人一边。或许边沁是唯一打算调和利害矛盾的重要人物;因此他招来了双方的忌恨。


阐述任何一种关于人类关系的圆满的现代伦理时,最重要的是承认人对于人类范围外的环境的权能必有的限度,承认人对人彼此间的权能宜有的限度。

 

谢选骏《思想主权》指出:

(112)

哲学就好像“思想模具”,它制造世界观,就像厨房制作蛋糕一样;有各式各样的口味,因此需要各式各样的蛋糕。

十九世纪的维也纳,是中欧的核心地带,是欧洲种族最为混杂的“文明边缘地带”——所以在这个名叫“维也纳”的大烤箱里,就产生了各式各样的蛋糕。

二十世纪的纽约,取代了十九世纪的维也纳,成为世界文明的核心地带:作为全球种族最为混杂的“文明边缘地带”,它的创新能力无可匹及——所以在这个名叫“纽约”的大烤箱里,就产生了各式各样的蛋糕。

(152)

专家治国还是鞋匠治国?苏格拉底的挖苦在十九世纪的亚伯拉罕·林肯(美利坚帝国的国父)和二十世纪的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朱加什维利(苏联独裁者斯大林)那里,成为现实——这也是一种预言,一种逆反式的预言:国家主权好像是在反驳思想主权说,“鞋匠为什么不能治国?!我偏要出两个鞋匠给你看看。”毛泽东也在中国出了两个太阳,于是现代南北朝就随之出现了。

“哲学家帝王”是思想主权与国家主权的合璧?但愿这不是鞋匠治国的钻戒:虽然可能更加地耀眼。哲学家的伟大,就在于他敢于谈论自己完全不懂的东西。例如普罗提诺,竟然把生物学和心理学也都列入了哲学的名下。

我看到,许多思想的结晶都来自师承的力量,那是师生合作的产物,例如《论语》、《庄子》、柏拉图的《对话》、甚至近代瑞士人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年)的“结构主义奠基作”《普通语言学教程》也是如此:来自学生的记载和补充以致必不可免的重新阐释。

至于《福音书》和《佛经》就更是如此了。从其后学衍生出来的许多版本,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给。

现在我还想到了普罗提诺(Plotinus,又译柏罗丁;204年—270年)、新柏拉图学派最著名的哲学家,更被认为是新柏拉图主义之父……也是如此。例如,有关普罗提诺的记载,都来自其弟子波菲利(Porphyry,公元232—304年)于301年所编纂的普罗提诺的《六部九章集》(The Six Enneads))的序言中。师徒俩人其言其行,涵盖百年:204年—304年。

人们仅仅看到:《六部九章集》是普罗提诺五十四篇论文的汇总,是以“非体系”的方式写出的“体系”。每篇论文都围绕某个具体观点而演绎“体系”的全部内涵,其思想的“密度”、多层次叙事的“维度”、文字所无法掩饰的生命“力度”以及“自我”直观的“深度”叹为观止。普罗提诺淋漓尽致地诠释了理性所能够达致的颤栗,使“神秘”不因为表述的“神秘”而真正地“神秘”,并以哲学的方式呈现了宗教所要溯及的情怀。

人们却不知道:《六部九章集》思想的“密度”、多层次叙事的“维度”、文字所无法掩饰的生命“力度”以及“自我”直观的“深度”、以及淋漓尽致地诠释了理性所能够达致的颤栗,使“神秘”不因为表述的“神秘”而真正地“神秘”,并以哲学的方式呈现了宗教所要溯及的情怀……这都非个人力量所能及,而是来自师承思想所具有的跨度。

(471)

“时间是弯曲的”,这并不是二十世纪的欧美科学,而是十九世纪从印度哲学和波斯宗教里的古董里获得的“东方信仰”……而中国的四季循环的天子和阴阳消长的周易,也说明了类似的轮回思想与明暗之争,其实也是人性的一个组成部分。“时间是弯曲的”,因为人的思想是弯曲的。

(472)

一个“无神论者”如果没有破除对于时间的迷信,那他就是一个“伪无神论者”,就像《时间简史》的作者霍金那样。结果就会成为事实上的“时间崇拜者”,甚至成为“魔鬼崇拜者”,被捆绑得无法动弹。

(481)

从语言和人种的角度,而非从历史传承的角度,欧美的知识阶层在十九世纪所接受的佛教概念、欧美的大众在二十世纪所接受的瑜伽训练……所代表的“东方宗教进入西方世界”,其实也是顺理成章的——这是“回归雅利安系统”;甚至“人类源于猿猴”也是一种印度思想:印度猴王哈奴曼(Hanuman)是印度史诗《罗摩衍那》里的神猴,拥有四脸和八手,曾为解救阿逾陀国王子罗摩之妻悉多而与罗刹恶魔罗波那大战;而神猴救助的悉多之夫罗摩甚至是“大神毗湿奴的化身”。猴王哈奴曼传到中国就成了神通广大的孙猴子。“回归雅利安系统”,与其说是一种进化, 不如说是一种退化,尽管猴王哈奴曼与进化论这两者都是人的观念而非宇宙的真实。

(571)

请注意:是十九世纪的英国人(牛津大学教授F.H.布拉雷德),而不是二十世纪的德国人(纳粹分子)首先建议——精神病患者和遗传疾病患者及其子女应该都被杀掉;而1907年美国印第安纳州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对“关押在收容所里的傻瓜”实施新的严厉处罚、对其进行绝育手术——这比美国总统切斯特·艾伦·阿瑟于1882年5月6日签署的《排华法案》还晚二十五年,何况《排华法案》还进入了《美国法典》,不仅仅一项州法律。美国的《印第安人绝育法》直到1932年才被废止,而《排华法案》1943年12月17日通过《麦诺森法案》(Magnuson Act)才予以废除,这仅仅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中美成为战时盟国了。这些歧视性法律的立与废,是“思想决定种族比例”的显著证据——《印第安人绝育法》和《排华法案》的废止,加速了白人比例的下降过程;“西方国家的没落”转化为“欧洲文明的死亡”:第二次世界大战不过是上述思想的物化形态。

(594)

弗洛姆1955年出版的《健全的社会》宣称:“十九世纪上帝死了,二十世纪人也死了。”——其实上帝和人都没有死,死亡的仅仅是欧洲文明自己对于上帝和人的信仰……帝国已死的空虚感弥漫欧美世界;而“上帝已死”不过是“帝国死亡”的一个隐喻。

“在十九世纪的德国,父亲刚过世、母亲随即再嫁的孩子非常有可能死亡;令人惊讶的是,孩子的死去通常发生在母亲再婚之前;根据这个结果,或许可以推测,年轻的寡妇为了拓宽自己再婚的前景而选择杀害自己的孩子,因为没有孩子的寡妇比起带着拖油瓶的寡妇来说,有着更好的再婚条件。”谢选骏指出:多么野蛮的德国,仅仅在一百多年前;而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在这种野蛮社会里产生的野蛮思想。

“巴拉圭的阿彻族人之中,一个孩子的父亲如果去世的话,就会大大增加他在十五岁以前的死亡可能性,死亡的原因通常是被那个与寡妇结婚的男人蓄意杀害,这些男人也很坦然地表示,他们不想耗费自己的资源来抚养其他男人的孩子。”——如果在母系社会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美国黑人社会中,也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男人不必对家庭负责供养。

“在欧洲,妻子婚后改随夫姓的习俗,正是父系社会的产物。父系社会的一个特点,是男性保持稳定,而女性要加入新的家庭或部落。这似乎与人的本性相反,比起女人,男人难道不是更愿意过动荡的生活吗?”谢选骏指出: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的印象,新的研究表明,男子成家后多在居住地周围,而女子反而倾向于嫁到远方;不仅人类如此,猿类也有这个特点……男人的远走他乡,多是出自被逼无奈的冒险,而不是天性使然;所以苏秦说,假若当初家有二亩薄田,他就无法佩上六国相印了。

谢选骏指出:十九世纪思潮,并不像罗素说的那样简单。

康德一点都不与主同在

西方哲学史第三卷


第二十章 康德

 


第一节 德国唯心论一般 

十八世纪的哲学处于英国经验主义派的支配之下,洛克、贝克莱和休谟可以看成是这派的代表人物。在这些人身上存在着一种他们自己似乎一向不知道的矛盾,即他们的精神气质和他们的理论学说的倾向之间的矛盾。按精神气质来讲,他们是有社会心的公民,决不一意孤行,不过分渴望权势,赞成在刑法许可的范围内人人可以为所欲为的宽容社会。他们都和蔼可亲,是通达世故的人,温文尔雅、仁慈厚道。


但是,虽然他们的性情是社会化的,他们的理论哲学却走向主观主义。主观主义并不是一个新倾向;在古代晚期就存在过,在圣奥古斯丁身上最为坚断;到近代,笛卡尔的cogi to(我思)使它复活了,而在莱布尼兹的无窗单子说里便达到了暂时的顶点。莱布尼兹相信,即使世界的其它部分绝灭了,他自己经验里的一切也会不改变;尽管如此,他还是致力于旧教教会与新教教会的再统一。类似的自相矛盾也出现于洛克、贝克莱和休谟。


在洛克,自相矛盾还是在理论上。由前面的一章我们知道,洛克一方面讲:"因为心灵在其一切思维与推理方面,除只有自己默省或能默省的各个观念而外别无直接对象,所以很明白,我们的认识只和这些观念有关。"又说:"认识即关于二观念相符或不符的知觉。"然而,他仍主张我们有三类关于实在的存在的知识:关于我们自己的存在,直觉知识;关于神的存在,论证知识;关于呈现于感官的事物,感觉知识。


他主张,·单·纯观念是"事物按自然方式作用于心灵上的产物"。这点他怎样知道的,他不解释;这主张的确超出"二观念相符或不符"以外了。


贝克莱朝着结束这种自相矛盾走了重要的一步。在他说来,只存在心及其表象;外部的·物界废除了。但是他仍旧未能理解他由洛克继承下来的认识论原理的·全·部后果。假使他完全前后一贯,他就会否定关于神的知识和关于他自己的心而外的一切心的知识了。作为一个教士和过社会生活的人,他的感情阻止他作这样的否定。


休谟在追求理论一贯性上毫无所惧,但是他感不到让他的实践符合他的理论的冲动。休谟否定了自我,并且对归纳和因果关系表示怀疑。他认可贝克莱废除物质,但是不认可贝克莱以神的表象为名所提出的代替品。固然,他和洛克一样,不承认任何不具有前行印象的单纯观念,而且无疑他把"印象"·想·像成因为心外的什么东西,结果直接使心有的一种心的状态。然而他无法承认这是"印象"的·定·义,因为他对"因为……,结果……"这个概念是有异议的。我很怀疑他或他的门徒是不是曾经清楚认识到关于印象的这个问题。很明显,依他的看法,"印象"既然不能据因果关系下定义,恐怕就得借它和"观念"赖以区别的某种内在特性来定义了。因此他便不能主张印象产生关于在我们外面的事物的知识,这是洛克曾主张的,也是贝克莱以一种修正形式主张过的。所以,他本来应当认为自己被关闭在一个唯我主义的世界里,除他自己的心灵状态及各心灵状态的关系以外,一概不知。


休谟通过他的前后一贯性,表明了经验主义若做到它的逻辑终局,就产生很少有人能承认的结果,并且在整个科学领域里废除掉理性相信和盲从轻信的区别。洛克预见到了这种危险。他借一个假想批评者的口,发出以下的议论:"假若认识在于观念之间的相符,那么热狂者和理智清醒的人就处在同一个等位上了。"洛克生当大家对"热忱"已经厌倦的时代,不难使人们相信他对这种批评的答复是妥善的。卢梭在众人又转而对理性渐渐有了厌倦的时候登场,使"热忱"复苏,而且承认了理性破产,允许感情去决断理智存疑不决的问题。从1750年到1794年,感情的发言越来越响亮;最后,至少就法国而论,"热月"使感情的凶猛的宣讲暂时终止。在拿破仑底下,感情和理智同样都弄得哑不则声。


在德国,对休谟的不可知论的反作用所采取的形式比卢梭原先加给它的形式要深刻得多,精妙得多。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发展了一种新哲学,想要它在十八世纪末年的破坏性学说当中保卫知识和美德。在康德,更甚的是在费希特,把始于笛卡尔的主观主义倾向带到了一个新的极端;从这方面讲,最初并没有对休谟的反作用。关于主观主义,反作用是从黑格尔开始的,因为黑格尔通过他的逻辑,努力要确立一个脱开个人、进入世界的新方法。


德国的唯心论全部和浪漫主义运动有亲缘关系。这种关系在费希特很明显,在谢林(Schelling)更加明显;在黑格尔最不明显。


德国唯心论的奠基者康德,虽然关于政治问题也写了若干有趣的论文,他本人在政治上是不重要的。反之,费希特和黑格尔都提出了一些对历史进程曾有过深刻影响、而且现在仍有深刻影响的政治学说。若不先研究一下康德,对这两人就都不能了解,所以在本章里讲一讲康德。


德国的唯心论者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在开始详细讨论之前可以一提。


对认识的批判,作为达成哲学结论的手段,是康德所强调的、他的继承者所接受的。强调和物质相对立的精神,于是最后得出唯独精神存在的主张。猛烈排斥功利主义的伦理,赞成那些据认为由抽象的哲学议论所证明的体系。存在着一种从以前的法国和英国的哲学家们身上见不到的学究气味;


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是大学教授,对着学术界的听众说教,他们都不是对业余爱好者讲演的有闲先生。虽然他们起的作用一部分是革命的,他们自己却不是故意要带颠覆性;费希特和黑格尔非常明确地尽心维护国家。所有这些人的生活是典范的学院生活;他们关于道德问题的见解是严格正统的见解。他们在神学上作了革新,然而是为了宗教而革新。


有了这几句引话,我们再回过来研究康德。


第二节 康德哲学大意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一般认为是近代哲学家当中最伟大的。我个人不能同意这种评价,但是若不承认他非常重要,也可说是愚蠢无知。


康德整个一生住在东普鲁士的柯尼斯堡,或柯尼斯堡附近。虽然他经历了七年战争(有一段时期俄国人占领东普鲁士)、法国大革命以及拿破仑生涯的初期,他的外在生活却是学院式的、完全平稳无事的。他受的教育是武尔夫派传述的莱布尼兹哲学,但是有两个影响力量,即卢梭和休谟,使他放弃了这种哲学。休谟通过对因果性概念的批判,把他从独断的睡梦中唤醒过来——至少他这样讲;但是唤醒只不过是暂时的,他不久就发明了一种让他能够再入睡的催眠剂。在康德说,休谟是个必须予以驳斥的敌手,然而卢梭对他的影响却比较深。康德是一个生活习惯十分有规律的人,大家惯常根据他作保健散步经过各人门前的时间来对表,但是有一回他的时间表打乱了几天;那是他在读《爱弥儿》的时候。他说读卢梭的书他得读几遍,因为在初读时文笔的美妨害了他去注意内容。虽然康德素来受的教养是虔诚者的教养,但他在政治和神学双方面都是自由主义者;直到恐怖时代为止,他对法国大革命向来是同情的,而且他是一个民主主义的信仰者。由后文可知,他的哲学容许诉之于感情,反抗理论理性的冷酷指令;少许夸张一点说,这不妨看成是"萨瓦牧师"的一个学究式的翻版。他所提的应当把人人看成本身即是目的这条原则,是人权说的一种;从他讲的以下一句(关于成人又关于儿童的)话里流露出他酷爱自由:"再没有任何事情会比人的行为要服从他人的意志更可怕了。"


康德的早期著作比较多涉及科学,少关系到哲学。里斯本地震之后,他执笔讨论了地震理论;他写过一个关于风的论著,还有一篇关于欧洲的西风是否因为横断了大西洋所以多含水汽的问题的短文。自然地理是他大感兴趣的一门学科。


康德的科学著作中最重要的是他的《自然通史与天体理论》(General Natural History and Theory of theHeavens)


(1755),这本书在拉普拉斯星云假说以前倡导星云假说,论述了太阳系的一个可能起源。这个著作的若干部分带有一种显著的密尔顿式的庄严。此书有首创一个确有成果的假说的功绩,但是没有像拉普拉斯那样提出支持该假说的郑重道理。


他的假说一部分纯粹是空想的东西,例如所有行星都有人居住,最远的行星上有最优秀的居民之说;这种见解为地球谦虚,应当称赞,但是并没有任何科学根据。


康德有一段他一生中最为怀疑主义者的议论所苦的时期,当时他写了一本奇妙著作叫《一个睹灵者的梦,以形而上学的梦为例证》(Dreams of aGhost-seer,Illustratedby theDreams of Met-aphysics)(1766)。"睹灵者"就是瑞典宝利,他的神秘主义体系曾以一部庞然巨著公之于世,这书共售出了四部,有三部买主不明,一部卖给了康德。康德把瑞典宝利的体系称为"异想天开的"体系;他半严肃半开玩笑地表示,瑞典宝利的体系或许并不比正统的形而上学更异想天开。不过,他也不完全藐视瑞典宝利。他的神秘主义的一面是存在的,虽然在著作中不大表现;他的这一面赞美了瑞典宝利,他说他"非常崇高"。


他像当时所有旁的人一样,写了一个关于崇高与美的论著。夜是崇高的,白昼是美的;海是崇高的,陆地是美的;男人是崇高的,女人是美的;如此等等。


《英国百科全书》上说:"因为他从来没结婚,他把热心向学的青年时代的习气保持到了老年。"我倒真想知道这个条目的笔者是独身汉呢,还是个结了婚的人。


康德的最重要的书是《纯粹理性批判》(TheCritique of PureReason)(第一版,1781年;第二版,1787年)。这部著作的目的是要证明,虽然我们的知识中没有丝毫能够超越经验,然而有一部分仍旧是先天的,不是从经验按归纳方式推断出来的。我们的知识中是先天的那一部分,依他讲不仅包含逻辑,而且包含许多不能归入逻辑、或由逻辑推演出来的东西。他把莱布尼兹混为一谈的两种区别划分开。一方面,有"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别;另一方面,有"先天"命题和"经验"命题的区别。关于这两种区别,各需要讲一讲。


"分析"命题即谓语是主语一部分的命题;例如"高个子的人是人"或"等边三角形是三角形"。这种命题是矛盾律的归结;若主张高个子的人不是人,就会自相矛盾了。"综合"命题即不是分析命题的命题。凡是我们通过经验才知道的命题都是综合命题。例如,仅凭分析概念,我们不能发现像"星期二是下雨天"或"拿破仑是个伟大的将军"之类的真理。


但是康德跟莱布尼兹和以前所有的其他哲学家不同,他不承认相反一面,就是说一切综合命题通过经验才知道。这就使我们接触到上述两种区别中的第二种区别。


"经验"命题就是除借助于感官知觉而外我们无法知道的命题,或是我们自己的感官知觉,或是我们承认其证明的另外某人的感官知觉。历史上和地理上的事实属于这一类;凡是在我们对科学定律的真实性的认识要靠观测资料的场合,科学上的定律也属于这一类。反过来说,"先天"命题是这样的命题:由经验虽然可以把它·抽·引·出·来,但是一旦认识了它,便看出它具有经验以外的其他基础。小孩学算术时,经验到两块小石子和另外两块小石子,观察到他总共在经验着四块小石子,可以这样帮助他去学。但是等他理解了"二加二等于四"这个一般命题,他就不再需要由实例来对证了;这命题具有一种归纳决不能赋予一般定律的确实性。纯数学里的所有命题按这个意义说都是先天的命题。


休谟曾证明因果律不是分析的,他推断说我们无法确信其真实性。康德承认因果律是综合的这个意见,但是仍旧主张因果律是先天认识到的。他主张算术和几何学是综合的,然而同样是先天的。于是康德用这样的词句来叙述他的问题:


如何可能有先天的综合判断?


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及其种种结论,构成《纯粹理性批判》的主题。


康德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是他非常自信的解决办法。他寻求这个解决办法费了十二年功夫,但是在他的理论既然成了形之后,只用几个月就把他的整个一部大书写成了。在第一版序言中他说:"我敢断言,至今未解决的、或者至少尚未提出其解决关键的形而上学问题一个也没有了。"在第二版序言里他自比哥白尼,说他在哲学中完成了一个哥白尼式的革命。


据康德的意见,外部世界只造成感觉的素材,但是我们自己的精神装置把这种素材整列在空间和时间中,并且供给我们借以理解经验的种种概念。物自体为我们的感觉的原因,是不可认识的;物自体不在空间或时间中,它不是实体,也不能用康德称之为"范畴"的那些其它的一般概念中任何一个来描述。空间和时间是主观的,是我们知觉的器官的一部分。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确信,凡是我们所经验的东西都要表现几何学与时间科学所讲的那些特性。假若你总戴着蓝色眼镜,你可以肯定看到一切东西都是蓝的(这不是康德举的例证)。同样,由于你在精神上老是戴着一副空间眼镜,你一定永远看到一切东西都在空间中。因此,按几何学必定适用于经验到的一切东西这个意义来讲,几何学是先天的;但是我们没有理由设想与几何学类似的什么学适用于我们没经验到的物自体。


康德说,空间和时间不是概念,是"直观"(intuition)的两种形式。("直观"德文原字是"Anschauung",照字面讲是"观看"或"观察"的意思。英文中"intuition"一字虽然成了定译,却并不完全是一个圆满的译法。)不过,先天的概念也是有的,那就是康德从三段论法的各个形式引申出来的十二个"范畴"。十二个范畴每三个一组分为四组:(1)关于量的:单一性、复多性、全体性;(2)关于质的: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3)关于关系的:实体与偶性、原因与结果、交互作用;(4)关于样式的:可能性、存在性、必然性。空间和时间在某种意义上是主观的,按同样意义讲,这些范畴也是主观的——换句话说,我们的精神构造是这样的:使得这些范畴对于凡是我们所经验到的事物都可以适用,但是没有理由设想它们适用于物自体。不过,关于"原因",有一处自相矛盾;因为康德把物自体看成是感觉的原因,而自由意志他认为是空间和时间中的事件的原因。这种自相矛盾并不是偶然疏忽,这是他的体系中一个本质部分。


《纯粹理性批判》的一大部分内容是从事说明由于把空间和时间或各范畴应用于未经验到的事物而产生的种种谬见。


康德主张,这一来,我们就发现自己困于"二律背反"——


也就是说,困于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每个都是显然能够证明的。康德举出四种这样的二律背反,各是由正题和反题组成的。


在第一种二律背反里,正题是:"世界在时间上有一个起点,就空间来说,也是有限的。"反题是:"世界在时间上没有起点,在空间上没有界限;就时间和空间双方面来说,它都是无限的。"


第二种二律背反证明每一个复合实体既是由单纯部分做成的,又不是由单纯部分做成的。


第三种二律背反的正题主张因果关系有两类,一类是依照自然律的因果关系,另一类是依照自由律的因果关系;反题主张只有依照自然律的因果关系。


第四种二律背反证明,既有又没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者。


《批判》的这一部分对黑格尔有了极大影响,所以黑格尔的辩证法完全是通过二律背反进行的。


在著名的一节里,康德着手把关于神存在的所有纯属理智上的证明一律摧毁。他表明他另有信仰神的一些理由;这些理由他后来要在《实践理性批判》(TheCritique of PractiA calReason)里讲述。但是暂时他的目的纯粹是否定性的。


他说,靠纯粹理性的神存在证明只有三个;三个证明即本体论证明、宇宙论证明和物理神学证明。


按他的叙述,本体论证明把神定义成ensrealissimum (最实在的存在者);也就是绝对属于存在的一切谓语的主语。


相信此证明妥实有据的那些人主张,因为"存在"是这样的谓语,所以这个主语必定有"存在"作谓语,换句话说,必定存在。康德提出存在不是谓语作为反对理由。他说,我纯粹想像的一百个塔拉,和一百个真塔拉可以有全部的同样谓语。


宇宙论证明讲:假如有什么东西存在,那么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必定存在;既然我知道我存在;所以绝对必然的存在者是存在的,而且那一定是ensrealissimum(最实在的存在者)。康德主张,这个证明中的最后一步是本体论证明的翻版,所以这个证明也被上面已经讲过的话驳倒了。


物理神学证明就是大家熟悉的意匠说论证,但是罩上一件形而上学外衣。这证明主张宇宙显示出一种秩序,那是存在着目的的证据。康德怀着敬意讨论这个证明,但是他指出,充其量它只证明有一位"设计者",不证明有"造物主",因此不能给人一个适当的神概念。他断定"唯一可能有的理性神学就是以道德律为基础的、或谋求道德律指导的神学。"


他说,神、自由和永生是三个"理性的理念"。但是,纯粹理性虽然使得我们·形·成这些理念,它本身却不能证明这些理念的实在性。这些理念的重要意义是实践上的,即与道德是关连着的。纯然在理智方面使用理性,要产生谬见;理性的唯一正当行使就是用于道德目的。


理性在实践上的行使在《纯粹理性批判》近尾有简单论述,在《实践理性批判》(1786)中作了比较详尽的发挥。论点是:道德律要求正义,也就是要求与德性成比例的幸福。只有天意能保证此事,可是在·今世显然没有保证了这一点。所以存在神和来世;而且自由必定是有的,因为若不然就会没有德性这种东西了。


康德在他的《道德形而上学》(Metaphysic of Morals)


(1785)中所揭述的伦理体系,有相当大的历史意义。这本书里讲到"定言令式",这术语至少作为一个短语来讲,在专业哲学家的圈子以外也是大家熟知的。可以料到,康德跟功利主义、或跟任何把道德本身以外的某个目的加到道德上去的学说,不要有丝毫牵涉。他说,他需要"一种不夹杂半点神学、物理学或超物理学的完全孤立的道德形而上学。"他接着说,一切道德概念都完全先天地寓于理性,发源于理性。人出于一种义务感而行动,才存在道德价值;行动像义务·本·可·能指定的那样,是不够的。出于自私自利而诚实的生意人,或出于仁爱冲动而助人的人,都不算有德。道德的真髓应当从规律概念引申出来;因为虽说自然界的一切都按规律而行动,可是只有理性生物才有按规律的理念而行动、即凭意志而行动的能力。客观的原则这一理念,就它对意志有强制性而言,称作理性的命令,而命令的程式叫令式。


有两种令式:说"如果你想要达到如此这般的目的,就必须这样那样地做",是·假·言令式;说某种行动与任何目的无关,总是客观必然的,是·定·言令式。定言令式是综合的和先天的。康德从规律概念推出它的性质:


"我一想到一个定言令式,就立刻知道它包含着什么。因为除规律以外,该令式所包含的只有准则要和此规律一致的必要性,但是此规律并不包含限制它自己的条件,所以剩下的仅是规律的一般普遍性,行为准则应符合这普遍性,唯有这种符合才把该令式表现为必然的。因此,定言令式只有一个,实际上即:·只·按·照·那·样·一·个·准·则·去·行·动,·凭·借·这·个·准·则,·你·同·时·能·够·要·它·成·为·普·遍·规·律。"或者说:"·如·此·去·行·动:·俨·然·你·的·行·为·准·则·会·通·过·你·的·意·志·成·为·普·遍·自·然·律·似·的。"


作为说明定言令式的作用的一个实例,康德指出借钱是不对的,因为假使大家都打算借钱,就会剩不下钱可借。依同样方式能够说明盗窃和杀人是定言令式所谴责的。但是也有一些行为,康德必定会认为是不对的,然而用他的原则却不能说明它不对,例如自杀;一个患忧郁病的人完全可能想要人人都自杀。实际上,康德的准则所提的好像是美德的一个必要的标准,而不是充分的标准。要想得到一个·充·分·的标准,我们恐怕就得放弃康德的纯形式的观点,对行为的效果作一些考虑。不过康德却断然地讲,美德并不决定于行为的豫期结果,而决定于行为本身为其结果的那条原则;假如承认了这点,那么就不可能有比他的准则更具体的准则了。


康德主张,我们应这样行动,即把每一个人当作本身即是目的来对待,固然康德的原则似乎并不必然伴有这个结论。


这可以看作人权说的一个抽象形式,所以也难免同样的非议。


如果认真对待这条原则,只要两个人的利害一有冲突,便不可能达成决定。这种困难在政治哲学中特别明显,因为政治哲学需要某个原则,例如过半数人优先,据该原则,某些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可以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牺牲。假如还要有什么政治伦理,那么政治的目的必须是一个,而和正义一致的唯一目的就是社会的幸福。不过,也可能把康德的原则解释成不指每个人是绝对的目的,而指在决定那种影响到许多人的行动时,所有人都应当同样算数。如此解释起来,这原则可以看作为民主政治提出了伦理基础。按这种解释,它就遭不到上述非议了。


康德在老年时代的精力和清新的头脑表现在他的《永久和平论》(PerpetualPeace)(1795)上。在这本著作中,他倡导各自由国家根据禁止战争的盟约结成的一种联邦。他讲,理性是完全谴责战争的,而只有国际政府才能够防止战争。联邦的各成员国的内部政体应当是"共和"政体,但是他把"共和"这个词定义成指行政与立法分离的意思。他并不是说不应当有国王;实际上,他倒讲在君主制下面最容易获得尽善尽美的政府。这书是在恐怖时代的影响之下写的,所以他对民主制抱着怀疑;他说,民主制必然是专制政治,因为它确立了行政权。"执行自己的政策的所谓'全民',实在并不是全体人,只是过半数人;于是在这点上普遍意志便自相矛盾,而且与自由原则相矛盾。"这话的措词用语流露出卢梭的影响,但是世界联邦作为保障和平的手段这种重要思想不是从卢梭来的。


从1933年以来,因为这本著作,康德在本国不受欢迎了。第三节 康德的空间和时间理论


《纯粹理性批判》的最重要部分是空间和时间的学说。在本节中,我打算把这个学说作一个批判性的考察。


把康德的空间和时间理论解释清楚是不容易的,因为这理论本身就不清楚。《纯粹理性批判》和《绪论》(Prolegomena)


中都讲了它;后者的解说比较容易懂,但是不如《批判》里的解说完全。我想先来介绍一下这个理论,尽可能讲得似乎言之成理;在解说之后我才试作批判。


康德认为,知觉的直接对象一半由于外界事物,一半由于我们自己的知觉器官。洛克先已使一般人习惯了这个想法:


次性质——颜色、声音、气味等等——是主观的,并不属于对象本身。康德如同贝克莱和休谟,更前进一步,把主性质说成也是主观的,固然他和他们的方式不尽相同。康德在大多时候并不怀疑我们的感觉具有原因,他把这原因称作"物自体"或称"noumena"(本体)。在知觉中呈现给我们的东西他称之为"现象",是由两部分组成的:由于对象的部分,他称之为"感觉";由于我们的主观装置的部分,他说这一部分使杂多者按某种关系整列起来。他把这后一部分叫作现象的形式。这部分本身不是感觉,因此不依环境的偶性为转移;它是我们随身所带有的,所以始终如一,并且从它不依存于经验这个意义上讲是先天的。感性的纯粹形式称作"纯粹直观"(Anschauung);这种形式有两个,即空间和时间,一个是外部感觉的形式,一个是内部感觉的形式。


为证明空间和时间是先天的形式,康德持有两类论点,一类是形而上学的论点,另一类是认识论的论点,即他所谓的先验的论点。前一类论点是从空间和时间的本性直接得来的,后一类论点是从能够有纯数学这件事实间接得来的。关于空间的论点比关于时间的论点讲得详细,因为他认为关于后者的论点根本上和前者的情况相同。


关于空间,形而上学的论点总共有四个。


(1)空间不是从外在经验抽引出来的经验概念,因为把感觉归于某种·外·界事物时先已假定了空间,而外界经验只有通过空间表象才有可能。


(2)空间是一种先天的必然的表象,此表象是一切外界知觉的基础;因为我们虽然能想像空间里没有东西,却不能想像没有空间。


(3)空间不是关于一般事物关系的推论的概念或一般概念,因为空间只有·一·个,我们所说的"诸空间"是它的各个部分,不是它的一些实例。


(4)空间被表象为无限而·已·定的量,其自身中包含着空间的所有各部分;这种关系跟概念同其各实例的关系不同,因此空间不是概念,而是一个Anschauung(直观)。


关于空间的先验论点是从几何学来的。康德认为欧几里德几何虽然是综合的,也就是说仅由逻辑推演不出来,却是先天认识到的。他以为,几何学上的证明依赖图形;例如,我们能够·看·出,设有两条彼此成直角的相交直线,通过其交点只能作一条与该二直线都成直角的直线。他认为,这种知识不是由经验来的。但是,我的直观能够预见在对象中会发现什么的唯一方法,就是预见在我的主观中一切现实印象之前,该对象是否只含有我的感性的形式。感觉的对象必须服从几何学,因为几何学讲的是我们感知的方式,所以我们用其它方法是不能感知的。这说明为什么几何学虽然是综合的,却是先天的和必然的。


关于时间的论点根本上一样,只不过主张计数需要时间,而把几何换成算术。


现在来一一考察这些论点。


关于空间的形而上学论点里的第一个论点说:"空间不是从外界经验抽引出来的经验概念。因为,为了把某些感觉归之于处在我之外的某东西〔即归之于和我所在的空间位置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某东西〕,而且为了我可以感知这些感觉彼此不相属而并列,从而感知它们不仅是不同的,而且是在不同的地点,为此,空间的表象必定已经作成基础〔zumGrunde liegen〕。"因此,外界经验只有通过空间表象才可能有。


"处在我之外〔即和我所在的地点处于不同的地点〕"这话是句难解的话。我作为一个物自体来说,哪里也不在,什么东西从空间上讲也不是处在我之外的;这话所能够指的只是作为现象而言的我的肉体。因此,真正的含义完全是这句话后半句里所说的,即我感知不同的对象是在不同的地点。一个人心中出现的心象就等于一个把不同外衣挂在不同木钉上的衣帽室服务员的心象;各个木钉必定已经存在,但是服务员的主观性排列外衣。


这里有一个康德似乎从未觉出来的困难,他的空间与时间的主观性理论从头到尾都有这个困难。是什么促使我把知觉对象照现在这样排列而不照其它方式排列呢?例如,为什么我总是看见人的眼睛在嘴上面,不在下面呢?照康德的说法,眼睛和嘴作为物自体存在着,引起我的各别的知觉表象;


但是眼睛和嘴没有任何地方相当于我的知觉中存在的空间排列。试把关于颜色的物理学理论和这对比一下。我们并不以为按我们的知觉表象具有颜色的意义来讲物质中是有颜色的,但是我们倒真认为不同的颜色相当于不同的波长。可是因为波动牵涉着空间与时间,所以在康德说来,我们的知觉表象的种种原因当中,不会有波动这一项。另一方面,如果像物理学所假定的那样,我们的知觉表象的空间和时间在物质界中有对应物,那么几何学便可以应用到这些对应物上,而康德的论点便破产了。康德主张精神整列感觉的原材料,可是他从不认为有必要说明,为什么照现在这样整列而不照别的方式整列。


关于时间,由于夹缠上因果关系,这种困难更大。我在知觉雷声之前先知觉闪电;物自体甲引起了我的闪电知觉,另一个物自体乙引起了我的雷声知觉,但是甲并不比乙早,因为时间是仅存在于知觉表象的关系当中的。那么,为什么两个无时间性的东西甲和乙在不同的时间产生结果呢?如果康德是正确的,这必是完全任意的事,在甲和乙之间必定没有与甲引起的知觉表象早于乙引起的知觉表象这件事实相当的关系。


第二个形而上学论点主张,能想像空间里什么也没有,但是不能想像没有空间。我觉得任何郑重议论都不能拿我们能想像什么、不能想像什么作根据;不过我要断然否认我们能想像其中一无所有的空间。你可以想像在一个阴暗多云的夜晚眺望天空,但这时你本身就在空间里,你想像自己看不见的云。魏亨格曾指出,康德的空间和牛顿的空间一样,是绝对空间,不仅仅是由诸关系构成的一个体系。可是我不明白,绝对空虚的空间如何能够想像。


第三个形而上学论点说:"空间不是关于一般事物关系的推论的概念或所谓的一般概念,而是一个纯粹直观。因为第一,我们只能想像〔sichvorstellen〕单独一个空间,如果我们说到"诸空间",意思也无非指同一个唯一的空间的各部分。


这些部分不能先于全体而作成全体的部分……只能想成·在·全·体·之·中。它〔空间〕本质上是唯一无二的,其中的杂多者完全在于限度。"由此得出论断:空间是一个先天的直观。


这个论点的主眼在否定空间本身中的复多性。我们所说的"诸空间"既不是一般概念"一个空间"的各实例,也不是某集合体的各部分。我不十分知道,据康德看这些空间的逻辑地位是什么,但是无论如何,它们在逻辑上总是后于空间的。现代人几乎全采取空间的关系观,对采取这种观点的人来说,无论"空间"或"诸空间"都不能作为实体词存在下去,所以这个论点成了无法叙述的东西。


第四个形而上学论点主要想证明空间是一个直观,不是概念。它的前提是"空间被想像为〔或者说被表象为,vorgestellt〕无限而·已·定定量。"这是住在像柯尼斯堡那样的平原地方的人的见解;我不明白一个阿尔卑斯山峡谷的居民如何能采取这种观点。很难了解,什么无限的东西怎样会是"已定的"。我本来倒认为很明显,空间的已定的部分就是由知觉对象占据的部分,关于其它部分,我们只有一种可能发生运动之感。而且,假如可以插入一个真不登大雅的论点,我们说现代的天文学家们主张空间实际上不是无限的,而是像地球表面一样,周而复始。


先验的论点(或称认识论的论点)在《绪论》里讲得最好,它比形而上学论点明确,也更明确地可以驳倒。我们现下所知道的所谓"几何学",是一个概括两种不同学问的名称。


一方面,有纯粹几何,它由公理演绎结论,而不问这些公理是否"真实";这种几何不包含任何由逻辑推不出来的东西,不是"综合的",用不着几何学教科书中所使用的那种图形。


另一方面,又有作为物理学一个分支的几何学,例如广义相对论里出现的几何学;这是一种经验科学,其中的公理是由测量值推断出来的,结果和欧几里德的公理不同。因此,这两类几何学中,一类是先天的,然而非综合的;另一类是综合的,却不是先天的。这就解决了先验的论点。


现在试把康德提出的有关空间的问题作一个比较一般的考察。如果我们采取物理学中认为理所当然的观点,即我们的知觉表象具有(从某个意义上讲是)物质性的外在原因,就得出以下结论:知觉表象的一切现实的性质与知觉表象的未感知到的原因的现实性质不同,但是在知觉表象系统与平原因的系统之间,有某种构造上的类似。例如,在(人所感知到的)颜色和(物理学家所推断的)波长之间有一种相互关系。同样,在作为知觉表象的构成要素的空间和作为知觉表象的未感知原因系统的构成要素的空间之间,也必定有一种相互关系。这一切都依据一条准则:"同因,同果"及其换质命题:"异果,异因"。因此,例如若视觉表象甲出现在视觉表象乙的左边,我们就要想甲的原因和乙的原因之间有某种相应的关系。


照这个看法,我们有两个空间,一个是主观的,一个是客观的,一个是在经验中知道的,另一个仅仅是推断的。但是在这方面,空间和其它知觉样相如颜色、声音等并没有区别。在主观形式上,同样都是由经验知道的;在客观形式上,同样都是借有关因果关系的一个准则推断出来的。没有任何理由把我们关于空间的知识看得跟我们关于颜色、声音和气味的知识有什么地方不一样。


谈到时间,问题就不同了;因为如果我们坚守知觉表象具有未感知的原因这个信念,客观时间就必须和主观时间同一。假若不然,我们会陷入前面结合闪电和雷声已讨论过的那种难局。或者,试看以下这种事例:你听某人讲话,你回答他,他听见你的话。他讲话和他听你回答,这两件事就你来说都在未感知的世界中;在那个世界里,前一件事先于后一件事。而且,在客观的物理学世界里,他讲话先于你听讲话;在主观的知觉表象世界里,你听讲话先于你回答;在客观的物理学世界里,你回答又先于他听讲话。很明显,"先于"这个关系在所有这些命题中必定是同样的。所以,虽然讲知觉的空间是主观的,这话有某种重要的意义,但是讲知觉的时间是主观的,却没有任何意义。


就象康德所假定的那样,以上的论点假定知觉表象是由"物自体"引起的,或者也可以说是由物理学世界中的事件引起的。不过,这个假定从逻辑上讲决不是必要的。如果把它抛弃掉,知觉表象从什么重要意义上讲也不再是"主观的",因为它没有可对比的东西了。


"物自体"是康德哲学中的累赘成分,他的直接后继者们把它抛弃了,从而陷入一种非常像唯我论的思想。康德的种种矛盾是那样的矛盾:使得受他影响的哲学家们必然要在经验主义方向或在绝对主义方向迅速地发展下去;事实上,直到黑格尔去世后为止,德国哲学走的是后一个方向。


康德的直接后继者费希特(1762-1814)抛弃了"物自体",把主观主义发展到一个简直像沾上某种精神失常的地步。他认为"自我"是唯一的终极实在,自我所以存在,是因为自我设定自己;具有次级实在性的"非我",也无非因为自我设定它才存在。费希特作为一个纯粹哲学家来说并不重要,他的重要地位在于他通过《告德意志国民》(Addressesto theGermanNation)(1807-08)而成了德国国家主义的理论奠基者;《告德意志国民》是在耶拿战役之后打算唤品德国人抵抗拿破仑。作为一个形而上学概念的自我,和经验里的费希特轻易地混同起来了;既然自我是德意志人,可见德意志人比其他一切国民优越。费希特说:"有品性和是德意志人,无疑指的是一回事。"在这个基础上,他作出了整个一套国家主义极权主义的哲学,在德国起了很大的影响。


他的直接后继者谢林(1775-1854)比较温厚近人,但是主观程度也不稍差。他和德国浪漫主义者有密切关系;在哲学上,他并不重要,固然他在当时也赫赫有名。康德哲学的重要发展是黑格尔的哲学。


谢选骏《思想主权》指出:


(163)

德国人作为工匠和士兵是杰出的——这也包括德国人作为“哲学的工匠”如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年)和“音乐的士兵”如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年)——但作为思想主权的仆人和文明话语的掌握者,德国人却失败了,所以他们无法统一世界,本国还遭到瓜分蹂躏……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德国人像浮士德博士一样,把自己出卖给了魔鬼,试图以此获得统治世界的权力,而没有谦卑地承认自己本该是思想主权的器皿。就像康德那厮,虽然他的名字叫做“以马内利”(Immanuel),意思就是“与主同在”(“GOD is with us”),但基督教传统上认为这是耶稣的另外一个名字,康德一点都不与主同在,而竟然敢用这样的名字,他的狂妄由此可知。为了掩盖这一点,毫无知识或别有用心的中文翻译们都把康德的名字翻译成“伊曼纽尔”,而不是“以马内利”。

(257)

“即使原始人也有这样一个直觉:有生命的东西都有一个看不见的本质,而这个看不见的本质又受制于一个看不见的过程。”谢选骏指出:这就是“思想主权的产物在反观思想的主权”;这也是康德的“物自体”的基础。

(349)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坚持这一论点:土地的最先获得及其开采需要彼此独立的分析。”谢选骏指出:显然,这种论调在后殖民时代听起来比较合理,因为德国当时并无海外殖民地,因此不需要哲学家、法学家们来为血腥的殖民活动制造理论、予以辩护。

(350)

“康德在1760年代的一个学生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1744─1803年)可能从康德那里听到了这一说法:‘财产即自由。’”谢选骏指出:这也许是因为,“康德自己就是一位马具匠人的儿子,他完全是凭借自己的才能爬上当地大学的学术阶梯,然后逐渐引起别人的注意,最终蜚声于他从未闯入的外部世界。”康德显然知道中国人喜欢说的“一文钱噎死一个英雄汉”的道理;不过,在康德匿名写文章严厉批评赫尔德的著作《关于人类历史哲学的思想》之后,赫尔德便转而反对自己的老师,因为出身贫贱的康德之所以能够成功,也得力于他是个名利都要的学霸。不过,我也想借此问问康德的门徒:阶级斗争算不算劳动?杀人放火算不算体力劳动?谋财害命算不算脑力劳动?

(551)

康德曾被称为“哥尼斯堡的中国人”,这与其说是赞扬他的博学,不如说是挖苦他的虚伪:康德不信上帝却谈论上帝,显示他是一个典型的马基雅维利式的绅士。而十八世纪的“中国人”又是什么呢?刻薄地说,其实就是“清奴”、“辩猪”,宽容地说,是些“工蚁”、“应声虫”、“牵线木偶”。难怪“波兰杂种”尼采也认为康德用普鲁士人的思路表达了满清人的思想,并因此正在毒害德国人……是“哥尼斯堡的中国人”。其实德国人还需要毒害么,德国人还不够有害么?甚至尼采自己,虽然只是半个德国人,作为半个“发狂的康德”:他还是一头栽进康德的“物自体”里面,用“错误的肯定”代替了“不可知论”;用“强权意志”表达了康德的“物自体”。

(853)

“康德对于科学所进行的阐释,质疑了‘独立于人类理解者之外’的‘正确’或‘客观’知识的可能性。”谢选骏指出:这就构成了一切现代知识的起源:科学仪器是人类感官的延伸;科学知识是人类理解的延伸;科学不过是人的思想,而非客观事实。

“康德认为我们无法知晓我们自身之外的目的,认识不能够离开心灵方式而进入‘物自体’,正如我们不能离开我们的视觉而看见什么,不能离开我们的听觉而听见什么,我们只能假设存在知识进而阐明之:判断力规定了我们的知识。”谢选骏指出:康德是贝克莱的学生,德国哲学是英国思想的二道贩子。有人自称“研究广袤的宇宙、探索事物的本源”,其实他不过在研究自己的感觉。

(2249)

用康德的观点去看康德:康德所以流行,不是因为他讲述了正确的东西,而是因为他的讲述投人所好了。(“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依赖于我们的心灵结构。”——别人对于康德哲学的认识,同样依赖于别人的心灵结构。)人都是会死的,何况附属于人的感觉?人都是会疯的,何况附属于人的理性?

法国疯子掀起了美国革命

西方哲学史第三卷

第十九章 卢梭


让·雅克·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78)虽然是个十八世纪法语意义上的philosophe(哲人),却不是现在所说的"哲学家"那种人。然而,他对哲学也如同对文学、趣味、风尚和政治一样起了有力的影响。把他作为思想家来看不管我们对他的功过有什么评价,我们总得承认他作为一个社会力量有极重要的地位。这种重要地位主要来自他的打动感情及打动当时所谓的"善感性"的力量。他是浪漫主义运动之父,是从人的情感来推断人类范围以外的事实这派思想体系的创始者,还是那种与传统君主专制相反的伪民主独裁的政治哲学的发明人。从卢梭时代以来,自认为是改革家的人向来分成两派,即追随他的人和追随洛克的人。有时候两派是合作的,许多人便看不出其中有任何不相容的地方。但是逐渐他们的不相容日益明显起来了。在现时,希特勒是卢梭的一个结果;罗斯福和丘吉尔是洛克的结果。 

卢梭的传记他自己在他的《忏悔录》里叙述得十分详细,但是一点也不死心塌地尊重事实。他乐于自表为大罪人,往往在这方面渲染夸大了;不过,倒也有丰富的外在证据说明他欠缺一切平常道德。这件事并不使他苦恼,因为他认为他永远有着一副温情心肠,然而温情心肠却从来没阻碍他对最好的朋友有卑鄙行动。下面我仅就为了理解他的思想和影响而必须知道的事情讲一讲他的生平。


卢梭生于日内瓦,受的是正统加尔文派信徒的教育。他的父亲因为穷困,兼干钟表匠和舞蹈教师两种职业;他在婴儿时代就死了母亲,由一个姑母把他抚养长大。他十二岁时辍了学,在各种行业里当学徒,但是行行他都憎恨,于是在十六岁的时候从日内瓦逃到了萨瓦。因为没有生活手段,他去到一个天主教神父那里,扬言想要改宗。正式改宗式是在都灵的一个公教要理受讲所中举行的,过程历时九天。他把他的动机说成是完全为了报酬:"我不能假装不知道我就要做的神圣行为其实是盗贼行为。"不过这话是他又改奉新教以后写的;有理由认为若干年间他是一个信心真诚的天主教徒。


1742年他公开宣称过他在1730年所住的房子曾经仗某主教的祈祷而奇迹似地逃过了一场火灾。


他腰揣着二十法郎被赶出了都灵的公教要理受讲所之后,当上一个叫德·维齐丽夫人的贵妇的男仆,可是那夫人三个月后就死了。她死的时候,人家发现卢梭保有一个原来属于她的饰纽,这其实是他偷来的。他一口咬定是某个他喜欢的女仆送给他的;旁人听信他的话,女仆受了处罚。他的自解很妙:"从来也没有比在这个残酷时刻邪恶更远离我了;


当我控告那可怜的姑娘时,说来矛盾,却是实情:我对她的爱情是我所干的事的原因。她浮现在我的心头,于是我把罪过推给了第一个出现的对象。"这是照卢梭的道德观讲,怎样以"善感性"代替一切平常道德的好实例。


在这次事件之后,他得到了德·瓦朗夫人的接济;她和他一样是由新教改宗的,是一个为了在宗教上的功劳而从萨瓦王领受年金的妩媚贵妇。有九个或十个年头,他在她家里度过大部分时光;甚至她作了他的姘妇后,他也叫她"maman"(妈妈)。有一段时间他和她的杂役共享着她;大家生活得和睦之至,杂役一死,卢梭感觉悲伤,却转念安慰自己:"算了,反正我总会捞到他的衣裳。"


他早年曾是个流浪汉,徒步周游,尽可能地谋一个朝不保夕的生计,如此度过了许多时期。在这种插曲当中,有一回,他的一个共同浪游的朋友的癫痫病在里昂大街上发作了;


正当发作时,卢梭趁着人群聚起来,抛下了他的朋友。另一回,有个人自称是前往圣墓途中的希腊正教修道院院长,他当了那人的秘书;又有一回,他混充詹姆士二世的党徒,自称是名叫达丁的苏格兰人,跟一个有钱的贵妇人闹了一次桃色事件。


不过,在1743年,他其一个显赫贵妇的帮助,当上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那是个叫孟泰居的酒棍,他给卢梭委派了工作,却忽略了付给他薪金。卢梭把工作干得很好,那场势在难免的纷争并不是他的过错。他去巴黎争取得到公断;


人人承认他理直,但是长其没作任何处置。尽管最后他领到了他应得的欠薪,这次迁延的苦恼跟卢梭转向憎恶法国的现存政体也有关系。


他和黛蕾丝·勒·瓦色同居大约就在这时候(1745),黛蕾丝是他在巴黎的旅馆中的佣人。他此后终生和她一起生活(不排斥其它艳事);他跟她有了五个孩子,他全部送进育婴堂。向来谁也不明白,是什么东西引动他接近她。她又丑又无知;她读写全不通(他教她写字,却不教她阅读);她不晓得十二个月份的名称,不会合计钱数。她的母亲贪得无厌;两人一同把卢梭及他的全体朋友们当收入之源来利用。卢梭声言(不管是真情还是假话)他对黛蕾丝从来没有半点爱情;她晚年贪酒,曾追逐过少年养马夫。大概他喜欢的是这种优越感:感觉在财力上和智力上都毫无疑问比她优越,而且她是彻底倚赖着他的。他与大人物为伍总不自在,从心底欢喜贫贱愚直的人;在这点上,他的民主感情完全是真诚的。尽管他至终没和她结婚,他把她几乎当其子般看待,所有赞助卢梭的名其贵妇都不得不容忍她。


他在写作方面的首次成功,在人生路上到来得其迟。狄戎学院悬赏征求关于艺术与科学是否给予了人类恩泽这一问题的最佳作。卢梭持否定主张,获得奖金(1750)。他主张科学、文学和艺术是道德的最恶的敌人,而且由于让人产生种种欲望,还是奴役的根源;因为像美洲蛮人那种素常裸体的人,锁链如何加得上身?可以想见,他赞成斯巴达,反对雅典。他其岁时读过普鲁塔克的《名人传》,受了很大感染;他特别仰慕莱库格斯的生其。卢梭和斯巴达人一样,把战争中的胜利看成是价值的标准;可是他仍旧赞美"高贵的蛮人",虽然老于世故的欧洲人在战争中是打得败他们的。他认为,科学与美德势不两立,而且一切科学的起源都卑鄙。天文学出于占星术迷信;雄辩术出于野心;几何学出于贪婪;物理学出于无聊的好奇;连伦理学也发源于人类的自尊。教育和印刷术可悲可叹;文明人以别于未化蛮人的一切一切全是祸患。


卢梭既然其这其论文获得了奖金,骤而成名,便照论文中的处世法生活起来。他采取了其素生活,把表卖掉,说他不再需要知道时刻了。


这头一篇论文里的思想,在第二其论文《论人间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Discourse on Inequality)(1754)中精心作了发挥,不过这其论文却没有得到奖金。他认为"人天生来是善的,让种种制度才把人弄恶"——这是跟原罪和通过教会得救之说正对立的一说。卢梭同那个时代大部分政治理论家一样,也谈自然状态,只不过带着几分假定口吻,把它说成是"一种不复存在、或许从未存在过、大概将来也决不会存在的状态,不过为适当判断现今的状态,对它仍需要有正确的观念。"自然法应当从自然状态推出来,但是只要我们对自然人无知,便不可能确定原来给自然人所规定的或最适合自然人的法。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服从自然法的那些人的意志必定自觉到他们在服从,而自然法必定直接出于自然之声。


卢梭并不反对关于年龄、健康、智力等的·自·然不平等,只反对由传统惯例所认可的特权造成的不平等。


市民社会及由此而其的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从私有制中找得到。"第一个圈出了一块土地,想其说'这是我的',而且发觉大家愚蠢得信他的话的那人,是市民社会的真正创始者。"他接着说,一次可悲的革命带来了冶金术和农耕;五谷是我们的灾难的象征。欧洲因为有最多的五谷,有最多的铁,是最不幸的大陆。要消除这个祸患,只须抛弃掉文明,因为人性本善,野蛮人·在·吃·过·饭·以·后与自然万物和平相处,跟所有族类友好不争(我自加的重点)。


卢梭把这其论文送给伏尔泰,伏尔泰回复说(1755年):


"我收到了你的反人类的新书,谢谢你。在使我们都变得愚蠢的计划上面运用这般聪明伶巧,还是从未有过的事。读尊著,人一心想望四脚走路。但是,由于我已经把那种习惯丢了六十多年,我很不幸,感到不可能再把它拣回来了。而且我也不能从事探索加拿大的蛮人的工作,因为我遭罹的种种疾患让我必需一位欧洲外科医生;因为在那些地带正打着仗;而且因为我们的行为的榜样已经使蛮人坏得和我们自己不相上下了。"


卢梭与伏尔泰终于失和倒不在意料之外;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竟没有早些反目。


卢梭既然成了名,在1754年他的故乡城市记其他来,邀请他到那里去。他答应了,可是因为只有加尔文派信徒才能做日内瓦市民,于是他再改宗恢复原信仰。他先已养成了自称日内瓦清教徒与共和主义者的习惯,再改宗后便有心在日内瓦居住。他把他的《论不平等》题献给日内瓦市的长老们,可是长老们却不高兴;他们不希望被人看成仅仅是和其通市民平等的人。他们的反对并不是在日内瓦生活的唯一障碍;还有一层障碍更为严重,那就是伏尔泰已经到日内瓦去住了。伏尔泰是剧作家,又是个戏迷,但是由于清教徒的缘故,日内瓦禁止一切戏剧上演。当伏尔泰一心想使这禁令撤销的时候,卢梭加入了清教徒一方的战团。野蛮人绝不演戏;柏拉图不赞成戏剧;天主教会不肯给戏子行婚配礼或埋葬式;波须埃把戏剧叫做"淫欲炼成所"。这个攻击伏尔泰的良机不可失,卢梭自扮演了禁欲美德斗士的角色。


这并不是这两位大名士的第一次公开不和。第一次是因为里斯本地震(1755)惹其的;关于那回地震,伏尔泰写了一首对神意统辖世界这件事表示怀疑的诗。卢梭激愤了。他其论道:"伏尔泰外表上似乎一贯信仰神,其实除魔鬼外从来什么人他也不信,因为他的伪神乃是个据他说从恶作剧找寻一切乐趣的害人神祗。一个荣享各种福惠的人,却在个人幸福的顶峰打算借自己未遭受的一场重祸的悲惨可怕的影像使他的同类满怀绝望,就这人来说此种论调的荒谬尤其令人作呕。"


至于卢梭方面,他不明白有任何理由对这回地震如此大惊小怪。不时有一定数目的人丧命,这完全是件好事情。况且,里斯本的人因为住其层高的房子所以遭了难;假使他们照人的本分,散处在森林里,他们本来是会逃脱灾难免受伤害的。


有关地震的神学问题和演戏的道德问题,在伏尔泰和卢梭之间造成了激烈的敌意,所有philosophes(哲人们)都各袒护一方。伏尔泰把卢梭当成一个拨弄是非的疯子;卢梭把伏尔泰说成是"那种鼓吹不敬神的喇叭手,那种华丽的天才,那种低级的灵魂"。不过,高雅的情操不可不有所表现,于是卢梭写信给伏尔泰说(1760):"实际上,因为你一向那么愿意我恨你,我所以恨你;但我是作为一个假使当初你愿意人爱你、本来更配爱你的人那样恨你的。在我的心对你充溢着的一切情绪当中,只剩下对你的华丽天才我们不得不抱的景仰,以及对你的作品的爱好了。如果说除你的才能外,你没有一点我可尊敬的地方,那非我之过。"


现在我们来讲卢梭一生中最多产的时期。他的长其小说《新爱洛绮思》出版于1760年;《爱弥儿》(Emile)和《社会契约论》(The Social Contract)都是在1762年问世的。《爱弥儿》是一本根据"自然"原则论教育的著作;假使里面不包含《一个萨瓦牧师的信仰自白》(The Conession of Faith of Savoyard Vicar),当局本来会认为是无害的书,可是那一段"自白"提出了卢梭所理解的自然宗教的原理,是新旧教双方正统信仰都恼火的。《社会契约论》更带危险性,因为它提倡民主,否定王权神授说。这两本书虽然大大振扬了他的名声,却给他招来一阵风暴般的官方谴责。他只好逃离法国。日内瓦万万容不得他;伯尔尼拒绝作他的避难所。最后弗里德里希大王可怜他,准许他在纳沙泰尔附近莫底埃居住,该地是这位"圣王"的领地的一部分。在那里他住了三年;但是在这段时期终了(1765),莫底埃的乡民在牧师率领下,控告他放毒,并且打算杀害他。他逃到了英国去,因为休谟在1762年就提出来愿为他效力。


在英国最初一切顺利。他在社会上非常得志,乔治三世还给予了他一份年金。他几乎每天和柏克(E.Burke)见面,可是他们的交情不久就冷到让柏克说出这话的程度:"除虚荣心而外,他不抱任何原则,来左右他的感情或指导他的理智。"


休谟对卢梭的忠诚最长久,说他非常喜爱他,可以彼此抱着友谊和尊重终生相处。但是在这时候,卢梭很自然地患上了被害妄想狂,终究把他逼得精神错乱,于是他猜疑休谟是图害他性命的阴谋的代理人。有时候他会醒悟这种猜疑的荒唐无稽,他会拥抱休谟,高叫:"不,不!休谟决不是卖友的人!"


对这话休谟(当然弄得非常窘)回答道:"Quoi,moncher Monsieur!(什么,我亲爱的先生!)"但是最后他的妄想得胜了,于是他逃走了。他的暮年是在巴黎在极度其困中度过的,他死的时候,大家怀疑到自杀上。


两人绝交以后,休谟说:"他在整个一生中只是有所·感·觉,在这方面他的敏感性达到我从未见过任何先例的高度;然而这种敏感性给予他的,还是一种痛苦甚于快乐的尖锐的感觉。


他好像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其肤,在这情况下被赶出去和猛烈的狂风暴雨进行搏斗。"


这话是关于他的性格有几成和真相一致的最善意的概括。


卢梭的业绩中有许多东西不管在别的方面如何重要,但与哲学思想史无涉。他的思想只有两个部分我要稍许详细说一说;那两个部分是:第一,他的神学,第二,他的政治学说。


在神学上他作了一个大多数新教神学家现已承认的革新。在他之前,自柏拉图以来的每一个哲学家,倘若他信仰神,都提出支持其信仰的理智论据。这些论据在我们看来或许显得不大能够服人,我们可能感觉只要不是已经深信该结论真实的人,谁也不会觉得这些论据有力。但是提出这些论据的哲学家确实相信它们在逻辑上站得住,是应当使任何有充分哲学素质而无其见的人确信神存在的那种论据。敦促我们信奉神的现代新教徒,大部分都轻视老的"证明",把自己的信仰基础放在人性的某一面——敬畏情绪或神秘情绪、是非心、渴念之情等等上面。这种为宗教信仰辩护的方式是卢梭首创的;因为已经家喻户晓,所以现代的读者如果不费心思把卢梭和(譬如说)笛卡尔或莱布尼兹加以比较,多半会认识不到他有创见。


卢梭给一个贵族妇人写信说:"啊,夫人!有时候我独处书斋,双手紧扣住眼睛,或是在夜色昏暗当中,我认为并没有神。但是望一望那边:太阳在升其,冲开笼罩大地的薄雾,显露出大自然的绚烂惊人的景色,这一霎时也从我的灵魂中驱散全部疑云。我重新找到我的信念、我的神、和我对他的信仰。我赞美他、崇拜他,我在他面前匍匐低头。"


另有一次他说:"我信仰神和我相信其它任何真理是同样坚定的,因为信与不信断不是由我作主的事情。"这种形式的议论带私人性质,是其缺点;卢梭不由得不相信某件事,这并不成为另一人要相信那件事的理由。


他的有神论态度是十分断然的。有一次在一个宴会上因为圣朗贝尔(SaintLambert)(客人之一)对神的存在表示了怀疑,他威胁要离席。卢梭怒声高叫:"Moi,Monsieur,jecrois enDieu!(我吗,先生,我是信神的!)"罗伯斯庇尔在所有事情上都是他的忠实信徒,在这方面也步他的后尘。"EeDtede l'EtreSupreDme"(太上主宰节)想必会得到当年卢梭的衷心赞许。


《爱弥儿》第四卷里有一段插话《一个萨瓦牧师的信仰自白》,是卢梭的宗教信条最明白而正式的声明。虽然这段自白自称是自然之声向一个为了引诱未婚女子这种完全"自然的"过错而蒙污名的善良牧师所宣明的话,可是读者很诧异,他发觉自然之声一开始讲话,满口是出自亚里士多德、圣奥古斯丁、笛卡尔等人的议论的大杂烩。的确,这些议论都剥除了严密性和逻辑形式;这是以为这一来讲这些议论便有了口实,而且也容许那位可敬的牧师说他丝毫也不把哲学家的智慧放在心上了。


《信仰自白》的后半部分不像前半部分那么促人想其以前的思想家。该牧师在确信神存在以后,接着讨论为人之道。他讲:"我并不从高超的哲学中的原理推出为人之道,可是我在内心深处发现为人之道,是'自然'用不可抹除的文字写下的。"由此他接着发挥这种见解:良知在一切境况下总是正当行为的不误向导。他结束这部分议论时说:"感谢上天,如此我们便摆脱了整个这套可怕的哲学工具;我们没有学问也能作人;由于免去了在研究道德上面浪费生命,我们在人的各种意见所构成的广大无际的迷宫中便用较低代价得到一个较为可靠的向导。"他主张,我们的自然感情指引我们去满足公共利益,而理性则激励自私心。所以我们要想有道德,只须不遵循理性而顺从感情。


这位牧师把他的教义称作自然宗教,自然宗教是用不着启示的;假使大家倾听了神对内心所说的话,世界上本来就只有一种宗教。即使神特别对某些人作了默示,那也只有其人的证明才能够知道,而人的证明是可能错误的。自然宗教有直接启示给各个人的优点。


有一段关于地狱的奇文。该牧师不知道恶人是不是要受永罚苦难,他有几分傲然地说,恶人的命运并不引起他的很大关心;但是大体上,他其于这个看法:地狱的痛苦不是永绵不尽的。不管尽不尽,反正他确信得救不局限于任何一个教会的成员。


使法国政府和日内瓦市议会那样深感震惊的,大概就是否定启示和地狱了。


排斥理性而支持感情,在我认为不是进步。实际上,只要理性似乎还站在宗教信仰的一边,谁也不想到这一招。在卢梭当时的环境里,像伏尔泰所主张的那种理性是和宗教对立的,所以,要轰走理性!何况理性是奥妙难懂的东西;野蛮人甚至吃过了饭都不能理解本体论证明,然而野蛮人却是一切必要智慧的宝库。卢梭的野蛮人——那不是人类学家所知道的野蛮人——乃是个良夫慈父;他没有贪婪,而且抱有一种自然仁慈的宗教信仰。这种野蛮人倒是个方便人儿,但是假如他能理解了那位好牧师信仰神的种种理由,他知道的哲学想必要比我们料想他那样纯其天真的人所能知道的多一些。


其开卢梭的"自然人"的虚构性质不谈,把关于客观事实的信念的依据放在内心情感上,这作法有两点缺陷。一点是:没有任何理由设想这种信念会是真实的;另一点是:结果产生的信念就会是私人信念,因为心对不同的人诉说不同的事情。有些野蛮人其"自然之光"相信吃人是他们的义务,甚至伏尔泰笔下的野蛮人,虽然理性之声使他们认为只应当吃耶稣会士,也不算满惬意的。对于佛教徒,自然之光并不启示上帝存在,但的确宣示吃动物的肉是不对的。但是即使心对所有的人诉说了同样事情,那也不足以成为我们自己的情感以外存在着什么事物的证据。不管我或者全人类如何热烈想望某种事物,不管这种事物对人的幸福多么必要,那也不成其为认定这种事物存在的理由。保证人类要幸福的自然律是没有的。人人能了解,这话是符合我们的现世生活的,但是由于一种奇妙的牵强附会,恰恰就是我们今生的苦痛被说成了来世生活较好的道理。我们切不可把这种道理运用到其它方面。假若你向一个人买了十打鸡蛋,头一打全是臭的,你总不会推断下余九打一定其好无比;然而,这却是"内心"当作对我们在人世间的苦痛的安慰而鼓励人作的那种推理。


在我来说,我宁愿要本体论证明、宇宙论证明以及老一套货色里的其它东西,也不喜欢发源于卢梭的滥弄感情的不逻辑。老式的议论至少说是正经的,如果确实,便证明了它的论点;如果不确实,也容许任何批评者证明它不确实。但是新派的内心神学免掉议论;这种神学是驳不了的,因为它并不自称证明它的论点。其实,为承认这种神学而提出的唯一理由就是它容许我们耽溺在愉快的梦想中。这是个不足取的理由,假如在托马斯·阿奎那和卢梭之间我必得选一个,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位圣徒。


卢梭的政治学说发表在1762年出版的他的《社会契约论》里。这本书和他的大部分作品在性质上大不相同;书中没有多少滥弄感情,而有大量周密的理智议论。它里面的学说虽然对民主政治献嘴其殷勤,倒有为极权主义国家辩护的倾向。但是日内瓦和古代共同促使他喜欢城邦,而不喜欢法国和英国之类的大帝国。在里封上他把自己称为"日内瓦公民",而且他在引言中说:"我生为自由邦的公民,自主国的一员,所以我感觉,不管我的意见对公众事务其的影响多么微弱,由于我对公众事务有投票权,研究这些事务便成了我的本分。"书中屡次以颂扬口吻提到普鲁塔克的《莱库格斯传》里所写的那样的斯巴达。他说民主制在小国最理想,贵族政治在半大不大的国家最理想,君主制在大国最理想。但是必须知道,依他的意见小国尤为可取,这一部分也是因为小国比较行得通民主政治。他说到民主政治,所指的意思如同希腊人所指的,是每一个公民直接参政;他把代议制政体称作"选举制贵族政治。"因为前者在大国不可能实现,所以他对民主政治的赞扬总暗含着对城邦的赞扬。对城邦的这种爱好,依我看来在大部分关于卢梭政治哲学的介绍文字里都强调得不够。


虽然这书整个地说远远不像卢梭的大多数作品华丽浮夸,但是第一章就是以一段极有力的辞藻其首的:"人生来自由,而处处都在枷锁中。一个人自认为是旁人的主子,但依旧比旁人更是奴隶。"自由是卢梭思想的名义目标,但实际上他所重视的、他甚至牺牲自由以力求的是平等。


他的社会契约概念起初好像和洛克的类似,但不久就显出比较近乎霍布士的概念。在从自然状态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个人不能再自己维持原始独立的时候到来了;这时为了自我保全就有了联合起来结成社会的必要。然而我如何能够不伤我的利益而保证我的自由呢?"问题是找出这样一种结社:它要用全部群力去防御和保护每个结社成员的人身和财物,而且其中每个人虽然与所有人联合起来,却仍旧可以单独服从自己,和以前还是一样自由。这就是以社会契约为其解决办法的那个根本问题。"


该契约即是"每个结社成员连同自己的一切权利完全让渡给全社会;因为首先,由于每个人绝对地献出自己,所有人的境况便都相同了;既然如此,谁也没有兴趣让自己的境况给别人造成负担。"这种让渡应当是无保留的:"假若个人保留下某些权利,由于没有共同的长上在个人和公众之间作出裁决,每个人既然在某一点上是自己的法官,会要求在所有各点上如此;自然状态因而会继续下去,这种结社必然会成为不其作用的或暴虐专横的。"


这话含有完全取消自由和全盘否定人权说的意思。的确,在后面一章中,把这理论作了某种缓和化。那里说,虽然社会契约赋予国家对它的一切成员的绝对权力,然而人仍有他作人的自然权利。"主权者不能给国民强加上任何于社会无益的束缚,它甚至连想要这样做也不可能想。"但是什么于社会有益或无益,主权者是唯一的判定者,可见,这样给集体暴政只加上了极薄弱的对立障碍。


必须注意,在卢梭,"主权者"指的不是君主或政府,而是作为集体和立法者的社会。


社会契约能够用以下的话来叙述:"我们每人把自己的人身及全部力量共同置于总意志的最高指导之下,而我们以法人的资格把每个成员理解为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结社行为产生一个道德的、集合的团体,该团体在被动的场合称"国家",在主动场合称"主权者",在和其它与己类似的团体的关系上称"列强之一"。


以上对社会契约的表述里出现的"总意志"这个概念,在卢梭的体系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关于这个概念,下面我即将还有话要讲。


据主张,主权者不必向国民作任何保证,因为它既然是由组织它的那些个人构成的,不能有同他们的利害相反的利害。"主权者仅仅其它实际是什么,就一定应当是什么。"这个论调对不注意卢梭的其特殊的术语用法的读者来说是容易造成误解的。主权者并不是政府,政府他承认可能是专制的;


主权者是个多少有些形而上的实体,是国家的任何有形机关未充分体现的。所以,即使承认它完美无缺,也没有想来会有的实际后果。


主权者的这种永远正确的意志即"总意志"。每个公民作为公民来说分担总意志,但是作为个人来说,他也可以有与总意志背驰的个别意志。社会契约不言而喻谁拒不服从总意志,都要被逼得服从。"这恰恰是说他会被逼得自由。"


这种"被逼得自由"的概念非常玄妙。伽利略时代的总意志无疑是反哥白尼学说的;异端审判所强其伽利略放弃己见时,他"被逼得自由"了吗?莫非连罪犯被关进监狱时也"被逼得自由"了?想想拜伦写的海盗吧:


在蓝色深海的欢乐的波涛上,我们的思想也无边无际,我们的心怀也自由得如大海一样。


这人在土牢里会更"自由"吗?事情怪就怪在拜伦笔下的高贵海盗是卢梭的直接结果,然而在上面这段文字里卢梭却忘掉了他的浪漫主义,讲其话来像个强词夺理的警察。深受卢梭影响的黑格尔,采纳了他对"自由"一词的误用,把自由定义成服从警察的权利,或什么与此没大差别的东西。


卢梭没有洛克及其门徒所特有的对私有财产的那种深切尊重。"国家在对它的成员的关系上,是他们的全部财产的主人。"他也不相信像洛克和孟德斯鸠所鼓吹的那种权能分立。


不过在这点上,也和在其它若干点上一样,他后来的详细讨论和前面的一般原则是不尽一致的。在第三卷第一章里他说,主权者的职责限于制定法律,行政部门即政府,是设立在国民和主权者之间来确保二者相互呼应的中间团体。他接着说:


"假若主权者欲执掌政务,或行政长官想立法,或者假如国民拒绝服从,混乱就要代替秩序,于是……国家陷入专制政治或无政府状态。"如果考虑到用字上的差别,在这句话里他似乎和孟德斯鸠意见一致。


我现在来讲总意志说,这学说很重要,同时也含糊不清。


总意志不等于过半数人的意志,甚至和全体公民的意志也不是一回事。好像把它理解为属于国家这东西本身的意志。如果我们采取霍布士的市民社会即是一个人这种看法,我们必须假定它赋有人格的种种属性,包括意志在内。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就面临一个困难,即要断定这意志的有形表现是什么,关于这件事卢梭未加以说明。据他讲,总意志永远正当,永远有助于公共利益;但是,并不见得人民的其议同样正确,因为全体人的意志与总意志常常有很大分其。那么,我们怎么能知道总意志是什么呢?在同一章内,有一段像是解答似的话:


"在供给人民适当资料进行其议时,若公民彼此不通声其,则诸细小分其的总和永远会产生总意志,所作的决定也永远是好的。"


卢梭心中的想法好像是这样:每个人的政治意见都受自私自利心的支配,但是自私自利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所特有的,而另一部分是社会的全体成员通有的。如果公民们没有彼此帮衬的机会,他们个人的利益因为你东我西,便会抵消,会剩下一个结果,就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这个结果即总意志。卢梭的概念或许可以借地球引力来说明。地球的每一个质点朝自己吸引宇宙中每一个其它质点;在我们上面的空其吸引我们向上,而在我们下面的大地吸引我们向下。然而所有这些"自私的"引力只要相异就彼此抵消了,剩下的是一个朝向地心的合引力。在幻想上不妨把这理解为当作一个社会看待的地球的作用,理解为地球的总意志的表现。


说总意志永远正当,无非是说因为它代表各色公民的自私自利心当中共通的东西,它必定代表该社会所能做到的对自私自利心的最大集体满足。这样解释卢梭的意思,比我向来能想出的其它任何解释似乎都更符合他的原话。


依照卢梭的看法,实际上对总意志的表现有碍的是国家内部存在着下级社团。这些社团要各有自己的总意志,和整体社会的总意志可能抵触。"那样就可以说,不再是有多少人投多少张其,而是有多少社团便只投多少其。"由此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所以,若要总意志得以表现,必要的是在国家内部不可有部分性社会,而且每个公民应只想自己的思想:这真是伟大的莱库格斯所确立的崇高无伦的制度。"在一个脚注中卢梭引了马基雅弗利的话来支持自己的意见。


我们看这样的制度实际上会必然造成什么情况。国家要禁止教会(国家教会除外)、政党、工会以及有相同经济利害的人们所组成的其它一切组织。结果显然就是个体公民毫无权力的一体国家即极权国家。卢梭似乎领会到禁止一切社团也许难办,所以又添上一句补充的话:假如下级社团·非·有·不·可,那么愈多愈好,以便彼此中和。


他在书的后一部分中讨论到政府时,认识到行政部门必然是一个有自己的利益和总意志的社团,这利益和总意志多半会和社会的利益和总意志矛盾。他说,大国的政府虽然需要比小国的政府强有力,但是也更需要通过主权者约制政府。


政府的一个成员具有三种意志:他的个人意志、政府的意志及总意志。这三者应当合成crescendo(渐强音),但事实上通常合成diminuendo(渐弱音)。并且,"事事都协同从获有支配他人之权的人身上夺走正义感和理性。"


因而,尽管"永远坚定、不变和纯洁的"总意志无过无误,所有那些如何躲避暴政的老问题依然存在。关于这类问题卢梭要讲的话,不是偷偷重复孟德斯鸠的说法就是坚持立法部门至上;立法部门若是民主的立法部门,就等于他所说的主权者。他最初所提的、他说得俨然解决了种种政治问题的那些一般大原则,等他一俯就细节问题时便无影无踪,原来那些原则对解决细节问题是毫无贡献的。


由于此书受了当时反动派的谴责,结果现代的读者本指望书中会见到比它实际含有的学说远为彻底的革命学说。可以拿关于民主政治的言论来说明这一点。我们已经讲过,卢梭使用民主政治一词时他所指的意思是古代城邦的直接民主制。他指出,这种民主制决不能完全实现,因为国民无法总是聚集起来,总是忙于公务。"假使真有由众神而成的国民,他们的政府就会是民主的。这样完美的政府不是人类分内的东西。"


我们所说的民主政治,他称作"选举制贵族政治";他说,这是一切政体之中最好的,但不是适于一切国家。其候必须既不很热也不很冷;物产不可超出必要量过多,因为若超出过多,奢华恶习势在难免,这种恶习限于君主和他的宫廷比弥漫在全民中要好。由于有这些限制,给专制政体便留下广大的存在范围。然而,他提倡民主政治,尽管有种种限制,当然是让法国政府对此书恨入骨髓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大概是否定王权神授说,因为把社会契约当作政治起源的学说暗含着否定王权神授的意思。


《社会契约论》成了法国大革命中大多数领袖的圣经,但是当然也和《圣经》的命运一样,它的许多信徒并不仔细读它,更谈不上理解它。这本书在民主政治理论家中间重新造成讲形而上的抽象概念的习其,而且通过总意志说,使领袖和他的民众能够有一种神秘的等同,这是用不着靠投其箱那样世俗的其具去证实的。它的哲学有许多东西是黑格尔为普鲁士独裁制度辩护时尽可以利用的。它在实际上的最初收获是罗伯斯庇尔的执政;俄国和德国(尤其后者)的独裁统治一部分也是卢梭学说的结果。至于未来还要把什么进一步的胜利献给他的在天之灵,我就不敢预言了。


谢选骏《思想主权》指出:


(345)

“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谢选骏指出:这个语义矛盾的句子是因为卢梭没有想到思想主权和国家主权的分野:用我的话来说,那就是:人,生而具有思想主权的自由,但无往不在国家主权的枷锁之中。

“人,生而具有思想主权的自由,但无往不在国家主权的枷锁之中。”谢选骏指出:这足够了吗?这还不够,事实上,人不仅生而具有思想主权的天然自由,而且在生下来以前就具有先天的思想能力和思想权力:因为人是思想主权的产物,这已经遭遇了注定;而且人还能意识到这一注定,并把它表达出来。

(553)

十八世纪法国革命、十九世纪全欧革命,是由于各国王室相信了卢梭之类的“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奴役中”的谰言,以身试法、放纵无度,抛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带头作乱、引发天下大乱……然后第三等级起而效尤,于是烈火燃遍了世界——这哪里是什么“资产阶级革命”,明明是“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滕文公下》)中国两千多年前就经历过了的老皇历。

卢梭无病呻吟,他其实根本不用到新大陆等“别的地方”、“他人之地”,去寻找“高贵的野蛮人”——“高贵的野蛮人”:就在欧洲,就在巴黎,就在卢浮宫、凡尔赛,在法国王室内部;当然也在律师楼里,在三级会议,在银行家的办公室里……“高贵的野蛮人”不仅带来了文明,也带来革命与战争。

(843)

“卢梭是个永不安宁的流浪者,热衷于下层社会生活和贫民的享乐;他两次改变宗教信仰,没有一次郑重其事,他背叛了所有的情妇,与所有的朋友争吵,抛弃了他所有的孩子……在断言原始社会人类的自然美之外没有提供任何的新东西;伏尔泰憎恨这些思想,他在读过卢梭的文章以后说,人应该像动物一样‘四肢爬行’。”谢选骏指出:但伏尔泰还是小看了卢梭,他不知道还有一种“人面兽心”的根深蒂固;否则就无法解释卢梭为什么会有那么深远的影响,甚至在美国宪法里都搭上了自己的印记。

(844)

“卢梭宣扬‘自由’的热情,让许多读者难以明白他的思想有多么不自由;革命者拿起1762年文章的开场白:‘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谢选骏指出:但结果却给更多的人带来的奴役,并使得精神病人从此主导了西方社会的主流价值;不是这些革命心里真的不明白,而是因为他们需要“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从殖民者到无产者,都是如此贪婪。自由主义者强迫别人赞同他们,而根本不管这违反了他们自己的教义。强迫的自由,就成了奴役;强迫的解放,就成了镇压;强迫的革命,就成了反革命。

(845)

欧洲“自由主义者”造成的真实景观:高贵的野蛮人在卑贱的文明人的手下,遭到屠杀:“美洲土著休伦人(Hurons)作为典型的高贵野蛮人,先是被欧洲人大量屠杀,随后被欧洲人带来的传染性疾病真正地摧毁。”这是一种进化呢?还是一种退化?当然我们知道,进化不同于进步,有时是一种退步,甚至是全面的堕落。

(846)

神话的精神:“休伦神话的醉人潜力,经过不知名作家提炼成喜剧,于1768年在巴黎演出……他们的美德全都胜过英国人……休伦人鼓动民众攻陷巴士底狱。”

谢选骏指出:这等于预演了21年之后(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序幕!这就是历史的报应、印第安亡灵的诅咒。但是在此之前,过了还不到十年,1776年美国就宣告独立了!

类似的一和历史事件——2001年的九一一恐怖袭击的飞机撞楼设计,也是首先出现在美国电影场景之中的。


浪漫主义不敌国家权力

西方哲学史第三卷


第二篇 从卢梭到现代



第十八章 浪漫主义运动


从十八世纪后期到今天,艺术、文学和哲学,甚至于政治,都受到了广义上所谓的浪漫主义运动特有的一种情感方式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连那些对这种情感方式抱反感的人对它也不得不考虑,而且他们受它的影响常常超过自知的程度以上。在这一章里我想主要就一些不确定算是哲学上的事情,简单讲一讲浪漫主义观点;因为这种观点乃是我们眼下要涉及的一段时期中大部分哲学思想的文化背景。 

浪漫主义运动在初期跟哲学并不相干,不过很快就和哲学有了关系。通过卢梭,这运动自始便和政治是连在一起的。


但是,我们必须先按它的最根本的形式来考察它,即作为对一般公认的伦理标准和审美标准的反抗来考察,然后才能了解它在政治上和哲学上的影响。


这运动中的头一个大人物是卢梭,但是在有些地方他只是表现了已然存在的潮流倾向。在十八世纪的法国,有教养人士极其赞赏他们所谓的lasensibilit(善感性),这个词的意思指容易触发感情、特别是容易触发同情的一种气质。感情的触发要做到彻底如意,必须又直截又激烈而且完全没有思想的开导。善感的人看见一个困窘的小农家庭会动心落泪,可是对精心擘划的改善小农阶级生活状况的方案倒很冷淡。


穷人想当然比有钱人要多具备美德;所谓贤哲,认为就是一个从腐败的朝廷里退出来,在恬淡的田园生活中享受清品乐趣的人。这种态度作为一时的心境来说,几乎在历代诗人的作品中都找得到。《皆大欢喜》(As You Like It)里的流亡公爵表达了这种态度,不过他一有办法便回到他的公爵领地;唯独抑郁多愁的杰克斯是真心欢喜那森林生活。甚至浪漫主义运动所反对的一切人当中的十足典型波普也说:


谁把愿望和心计囿于几块祖留的田亩,甘心在自己的地上呼吸乡土气,谁便有幸福。


在培养善感性的那些人的想像中,穷人总都有几块祖留的田亩,靠自己的劳动产品过生活,无需乎对外交易。是的,他们总是在凄惨的境况里把这些田亩逐渐失掉,因为上年纪的父亲不能再劳动,狡媚的女儿又在害着痨伤症,奸恶的受抵押人或混账的领主不是正准备攫走田亩,就是准备着夺去女儿的贞操。在浪漫主义者看来,穷人决不是都市里的,决不是工业界的;"无产阶级"是个十九世纪的概念,也许是同样浪漫化了的,却完全是另一种东西。


卢梭讲求已经存在的善感性崇拜,使它有了一个要不然就不会具有的幅度和范围。他是个民主主义者,不但按他的学说来讲是,按他的趣味来讲也是。他一生在长时期中是一个四处漂泊的穷汉,接受一些论穷困程度不过稍亚于他的人的好意照顾。他在行动上常常用糟到家的忘恩负义来回报这种关怀,但是在情感上,他的反应却是最热忱的善感性崇拜者所能想望的一切。他因为有流浪人的好尚,觉得巴黎社交界的种种拘束让人厌腻。浪漫主义者们跟他学会了轻蔑习俗束缚——最初是服装和礼貌上的、小步舞曲和五步同韵对句上的习俗束缚,然后是艺术和恋爱上的习俗束缚,最后及于传统道德的全领域。


浪漫主义者并不是没有道德;他们的道德见识反倒锐利而激烈。但是这种道德见识依据的原则却和前人向来以为良好的那些原则完全不同。从1660年到卢梭这一段时期,充满了对法国、英国和德国的宗教战争和内战的追忆。大家深深意识到混乱扰攘的危险,意识到一切激烈热情的无政府倾向,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和为达到安全而必须作出的牺牲。谨慎被看成是最高美德;理智被尊为对付破坏性的热狂之辈顶有力的武器;优雅的礼貌被歌颂成抵挡蛮风的一道屏障。牛顿的宇宙井然有序,各行星沿着合乎定则的轨道一成不变地绕日回转,这成了贤良政治的富于想像性的象征。表现热情有克制是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上流人最确实的标记。在法国大革命当中,浪漫主义前的贵族们默不作声地死去;罗兰夫人和丹敦是浪漫主义者,死时伴随有华美的辞句。


到卢梭时代,许多人对安全已经厌倦,已经开始想望刺激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让他们把刺激足足尝个饱。当1815年政治界回归平静的时候,这又是那么死气沉沉、那么僵硬刻板、与一切蓬勃生活那么敌对的一种平静,只有丧魂落魄的保守派耐得住。因此,像太阳王治下的法国与法国大革命时代前的英国特有的那种在思想上默认现状不存在了。


十九世纪时对神圣同盟体制的反抗分两种。一方面,有既是资本家的又是无产阶级的工业主义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的反抗;这种反抗几乎完全没沾到浪漫主义,而且在许多方面又返回十八世纪。这种运动以哲学上的急进派、自由贸易运动和马克思派社会主义为代表。与此完全不同的是浪漫主义的反抗,它有的地方是反动的,有的地方是革命的。浪漫主义者不追求和平与安静,但求有朝气而热情的个人生活。他们对工业主义毫无好感,因为它是丑恶的,因为苦心敛财这件事他们觉得与不朽人物是不相称的,因为近代经济组织的发展妨害了个人自由。在革命后的时代,他们通过民族主义逐渐进到政治里:他们感觉每个民族有一个团体魂,只要国家的疆界和民族的界限不一样,团体魂就不可能自由。在十九世纪上半期,民族主义是最有声势的革命原则,大部分浪漫主义者热烈支持它。


浪漫主义运动的特征总的说来是用审美的标准代替功利的标准。蚯蚓有益,可是不美丽;老虎倒美,却不是有益的东西。达尔文(非浪漫主义者)赞美蚯蚓;布雷克赞美老虎。


浪漫主义者的道德都有原本属于审美上的动机。但是为刻画浪漫主义者的本色,必须不但考虑审美动机的重要,而且考虑趣味上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得他们的审美感和前人的审美感不同。关于这方面,他们爱好哥特式建筑就是一个顶明显的实例。另外一个实例是他们对景色的趣味。约翰生博士(Dr.Johnson)对江浦街比对任何乡村风光更喜爱,并且断言凡是厌腻伦敦的人一定厌腻生活。卢梭以前的人假使赞赏乡间的什么东西,那也是一派丰饶富庶的景象,有肥美的牧场和哞哞叫着的母牛。卢梭是瑞士人,当然赞美阿尔卑斯山。


在他的门徒写的小说及故事里,见得到汹涌的激流、可怕的悬崖、无路的森林、大雷雨、海上风暴和一般讲无益的、破坏性的、凶猛暴烈的东西。这种趣味上的变化多少好像是永久性的:现在差不多人人对尼亚加拉瀑布和大峡谷比对碧草葱茏的牧原和麦浪起伏的农田更爱好。关于人对风景的趣味,游客旅馆本身供给了统计上的证据。


浪漫主义者的性情从小说来研究最好不过了。他们喜欢奇异的东西:幽灵鬼怪、凋零的古堡、昔日盛大的家族最末一批哀愁的后裔、催眠术士和异术法师、没落的暴君和东地中海的海盗。菲尔丁(fielding)和斯摩莱特(Smolleit)写的是满可能实际发生的情境里的普通人物,反抗浪漫主义的那些现实派作家都如此。但是对浪漫主义者来说这类主题太平凡乏味了;他们只能从宏伟、渺远和恐怖的事物领受灵感。


那种多少有点靠不住的科学,如果带来什么惊人的事情,倒也可以利用;但是主要讲,中世纪以及现时的中古味顶重的东西最使他们欢喜。他们经常跟过去的或现在的现实完全断绝了关系。在这点上,《老舟子吟》(The Ancient Mariner)是典型,而柯勒律治的《忽必烈汗》(KublaKhan)也很难说是马可波罗写的那位历史君主。浪漫主义者的地理很有趣:从上都到"荒凉的寇剌子米亚海岸",他们注意的尽是遥远的、亚细亚的或古代的地方。


浪漫主义运动尽管起源于卢梭,最初大体是德国人的运动。德国的浪漫主义者们在十八世纪末都还年轻,也正是当年轻的时候他们在自己的看法上表现出最富有特色之处。那些没有幸运夭折的人,到末了让个性泯没在天主教的齐一模式中。(一个浪漫主义者如果原来从出生是个新教徒,他可以成为天主教徒;但若不是这样,就不大能当天主教徒,因为他必须把天主教信仰和反抗结合起来。)德国浪漫主义者对柯勒律治和雪莱起了影响;与德国的影响无关,浪漫主义观点在十九世纪初叶在英国流行开。在法国,自王政复辟以后,直到维克托·雨果,浪漫主义观点大盛,固然那是一种弱化的浪漫主义观点了。在美国,从梅厄韦尔(Melville)、索娄(Thoreau)和布洛克农场可以见到近乎纯粹的浪漫主义观点;稍有缓和的,从爱默生(Emerson)和霍桑(Hawthorne)也见得到。虽然浪漫主义者倾向于旧教,但是在他们的看法上的个人主义方面,总有一种什么牢固不拔的新教成分,而且在塑造风俗、舆论和制度方面,他们取得的永久性成功几乎完全限于新教国家。


英国的浪漫主义的端倪在讽刺作家的作品里见得到。在谢立丹(Sheridan)的《情敌》(Rivals)(1775)中,女主人公决意宁为爱情嫁一穷汉,而不嫁给一个有钱男人来讨好她的监护人和他的父母;然而,他们选中的那个富人化个假名,伪充贫穷向她求爱,赢得了她的爱情。贞·奥斯丁(Jane Austen)在《诺桑格府》(Northan-gerAbbey)和《理智与情感》(SenseandSensibility)(1797-8)中嘲笑了浪漫主义者。《诺桑格府》里有这么一个女主人公:她被1794年出版的瑞德克里弗夫人(Mrs.Radclieee)写的超浪漫主义的《乌铎尔佛的奥秘》(Mysteries of Udolpho)引入了迷途。英国第一个·好·的浪漫主义作品就是柯勒律治的《老舟子吟》——姑且撒开布雷克不谈,因为他是一个孤独的、瑞典宝利教派的信徒,难说是任何"运动"的一部分。《老舟子吟》发表在1799年;柯勒律治不幸由魏志伍德家供给了钱,翌年进了格廷根大学,沉溺在康德哲学里,这并没使他的诗进一步工练。


在柯勒律治、华兹渥斯(Wordsworth)和骚济(Southey)成了反动者之后,对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憎恨暂时遏止住英国的浪漫主义。但是不久拜仑、雪莱和济慈使它又复活了,且多少可说支配了整个维多利亚时代。


玛丽·雪莱的《弗朗肯士坦》(Erankenstein)是在阿尔卑斯山的浪漫情调的景色中与拜伦谈话的灵感启发下写成的,其内容几乎可以看成是一部寓言体的、预言性的浪漫主义发展史。弗朗肯士坦的怪物并不像俗语中把他说的那样,是·不·折·不·扣·的怪物,他最初也是个温良和善的生灵,渴望人间的柔情;但是,他打算得到一些人的爱,而他的丑陋倒激其那些人的恐怖,于是逼得他凶暴愤恨起来。这怪物隐着身形观察一家善良的贫苦小农,暗中帮助他们劳动。最后他决意让他们知道他:


"我越多见他们,我要求得到他们的庇护和照顾的欲望越强;我的心渴望为这些温良可亲的人所认识,为他们所爱;看见他们把和美的容颜含情对着我,便是我的极度奢望了。我不敢想他们会怀着轻蔑和恐怖躲开我。"


然而,他们真这样躲开了。于是他首先要求创造他的人创造一个类似他自己的女性,等这件事一遭到拒绝,他便致力把弗朗肯士坦爱的所有人一个一个杀害,不过,甚至在这时候,当他完成了全部杀害,眼盯着弗朗肯士坦的尸首,那怪物的·情·操依然是高贵的:


"这也是我的牺牲者!杀害了他,我罪恶满盈;我此身的这位可怜的守护神受伤到底了!哦,弗朗肯士坦!你这宽宏大量、舍己为人的人啊!我现在求你饶恕我又有什么用?是我,毁灭了你所爱的一切人,因而无可挽救地毁灭了你。天哪!他冰凉了,他不能回答我的话……当我把我的可怕的罪孽总账浏览一遍时,我不能相信我还是从前那个在思想中对善德的美和尊严曾充满着崇高超绝的幻想的生灵。但事实正是如此;堕凡的天使成了恶毒的魔鬼。然而连神和人的那个仇敌在凄苦悲凉当中也有朋友伙伴;可是我孤单。"


这种心理如果剥除掉浪漫主义形式,毫无不现实的地方,要想找类似的实例也不必要去搜寻重洋大盗或汪达尔人的国王。旧德国废皇在窦恩对来访的某个英国人慨叹英国人不再喜欢他了。伯特博士在他写的一本讲少年犯的书里,提到有个七岁男孩把另一个男孩弄到瑞珍特运河里淹死。这孩子的理由是无论他一家人或他的同年辈的孩子们,对他全不表示爱。伯特博士以好意对待他,结果他成了一个有身分的公民;可是并没有一个伯特博士来担任改造弗朗肯士坦的怪物。


可怪罪的倒不是浪漫主义者的心理,而是他们的价值标准。他们赞赏强烈的炽情,不管是哪一类的,也不问它的社会后果如何。浪漫爱情,尤其在不如意的时候,其强烈足以博得他们的赞许;但是最强烈的炽情大部分都是破坏性的炽情:如憎恶、怨忿和嫉妒,悔恨和绝望,羞愤和受到不正当压抑的人的狂怒,黩武热和对奴隶及懦弱者的蔑视。因此,为浪漫主义所鼓舞的、特别是为拜伦式变种的浪漫主义所鼓舞的那类人,都是猛烈而反社会的,不是无政府的叛逆者,便是好征服的暴君。


浪漫主义观点所以打动人心的理由,隐伏在人性和人类环境的极深处。出于自利,人类变成了群居性的,但是在本能上一直依然非常孤独;因此,需要有宗教和道德来补充自利的力量。但是为将来的利益而割弃现在的满足,这个习惯让人烦腻,所以炽情一激发起来,社会行为上的种种谨慎约束便难于忍受了。在这种时刻,推开那些约束的人由于内心的冲突息止而获得新的元气和权能感;虽然他们到末了也许会遭遇大不幸,当时却享受到一种登仙般的飞扬感,这种感受伟大的神秘主义者是知道的,然而仅仅有平凡德性的人却永远不能体验。于是他们天性中的孤独部分再度自现,但是如果理智尚存在,这自现必定披上神话外衣。神秘主义者与神合为一体,在冥想造物主时感觉自己免除了对同俦的义务。


无政府的叛逆者做得更妙:他们感觉自己并不是与神合一,而就是神。所谓真理和义务,代表我们对事情和对同类的服从,对于成了神的人来讲不复存在;对于旁人,真理就是·他所断定的,义务就是·他所命令的。假使我们当真都能孤独地过生活而且不劳动,大家全可以享受这种自主状态的销魂之乐;既然我们不能如此,这种乐处只有疯子和独裁者有份了。


孤独本能对社会束缚的反抗,不仅是了解一般所谓的浪漫主义运动的哲学、政治和情操的关键,也是了解一直到如今这运动的后裔的哲学、政治和情操的关键。在德国唯心主义的影响下,哲学成了一种唯我论的东西,把自我发展宣布为伦理学的根本原理。关于情操,在追求孤独这件事与炽情和经济的必要之间,须作一个可厌的折衷。D.H.劳伦斯(Lawrence)的小说《爱岛的人》(TheManWhoLovedIsA lands)里的主人公鄙夷这种折衷越来越甚,最后冻饿而死,但他是享受着完全孤独而死去的;可是如此程度的言行一致那些颂扬孤独的作家们从来也没有达到过。文明生活里的康乐,隐士是无从获得的,想要写书或创作艺术作品的人,他在工作期间要活下去,就必须受人服事。为了依旧·感·觉孤独,他必须能防止服事他的人侵犯他的自我,假如那些人是奴隶,这一点最能够圆满完成。然而热烈的爱情却是个较为困难的问题。一对热情恋人只要被看作是在反抗社会桎梏,便受人的赞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恋爱关系本身很快地就成为一种社会桎梏,于是恋爱的对手倒被憎恨上了,如果爱情坚强,羁绊难断,就憎恨得更加厉害。因此,恋爱才至于被人理解为一场战斗,双方各在打算破入对方的"自我"保护墙把他或她消灭。这种看法通过斯特林贝利(Stringberg)的作品,尤其还通过劳伦斯的作品,已经众所周知了。


按这种情感方式讲,不仅热烈的爱情,而且连和别人的一切友好关系,只限于在能把别人看成是自己的"自我"的客观化的情况下才可能存在。若别人是血缘亲属,这看法就行得通,关系越近越容易做到。因此,人们强调氏族,结果像托勒密家系,造成族内通婚。这对拜伦起了怎样的影响,我们知道;瓦格纳在济克蒙特和济克琳德的恋爱中也流露出类似的感情。尼采喜欢他的妹妹胜过其他一切女子(固然没有丑事),他写给她的信里说:"从你的一切所言所行,我真深切感觉我们属于一脉同根。你比旁人对我了解得多,因为我们是出于一个门第的。这件事和我的'哲学'非常调和。"


民族原则是同一种"哲学"的推广,拜伦是它的一个主要倡导者。一个民族被假定成一个氏族,是共同祖先的后嗣,共有某种"血缘意识"。马志尼经常责备英国人没给拜伦以正当的评价,他把民族设想成具有一个神秘的个性,而将其他浪漫主义者在英雄人物身上寻求的无政府式的伟大归给了民族。民族的自由不仅被马志尼看成是一种绝对的东西,而且比较稳重的政治家们也这样看了。这一来在实际上便不可能有国际合作了。


对血统和种族的信仰,当然和反犹太主义连在一起。同时,浪漫主义观点一半因为是贵族观点,一半因为重热情、轻算计,所以万分鄙视商业和金融。于是浪漫主义观点宣称反对资本主义,这和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社会主义者反对资本主义完全不同,因为前一种反对的基础是厌恶经济要务,这种反对又由于联想到资本主义世界由犹太人统治着而进一步增强。拜伦很难得偶而也屈尊去注意像什么经济权力那种庸俗事,那时就表达出上述看法:


谁掌握世界的平衡?谁统治


不论是保皇党的还是自由党的国会?


谁使西班牙的没有内衣的爱国者惊醒?


(这使旧欧洲的杂志全都叽叽喳喳起来)。


谁使旧世界和新世界处于痛苦


或欢乐之中?谁使政治都变得油嘴滑舌?


谁使拿破仑的英雄事业变成幽灵?——


犹太人罗斯柴尔德和他的基督教友培林。


诗句也许不大铿锵悦耳,但是感情十足是现代感情,所有拜伦的信徒向来都发出了回响共鸣。


浪漫主义运动从本质上讲目的在于把人的人格从社会习俗和社会道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种束缚一部分纯粹是给相宜的活动加的无益障碍,因为每个古代社会都曾经发展一些行为规矩,除了说它是老传统而外,没有一点可恭维的地方。但是,自我中心的热情一旦放任,就不易再叫它服从社会的需要。基督教多少算是做到了对"自我"的驯制,但是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认识上的种种原因刺激了对教会的反抗,而浪漫主义运动把这种反抗带入了道德领域里。由于这运动鼓励一个新的狂纵不法的自我,以致不可能有社会协作,于是让它的门徒面临无政府状态或独裁政治的抉择。自我主义在起初让人们指望从别人得到一种父母般的温情;但是,他们一发现别人有别人的自我,感到愤慨,求温情的欲望落了空,便转成为憎恨和凶恶。人不是孤独不群的动物,只要社会生活一天还存在,自我实现就不能算伦理的最高原则。


谢选骏《思想主权·附录二 主权》指出:



(一)

古希腊就有了“主权”的概念,指的是那些拥有权威的人,与直接的最高统治权不同,这个权力由执政官(或“行政官员”)所保留。英文中的主权(sovereignty)一词,因其拉丁文的本意即最高权力。

让·博丹(Jean Bodin, 1530年─1596年)被认为是现代主权概念的创始者,他在1576年所著的论文Six Books on the Republic里形容主权是一种超越了法律和国民的统治权,这种权力由神授或自然法而来。从这里他也先行定义了君权神授说,指出“主权是一个共和国所拥有的绝对和永恒的权利”。主权是绝对的,因此是无法被分割的,但也并非不受任何限制:它只在公共的领域行使权力,而不是在私人的领域。它也是永恒的,因为对它的拥有者而言,主权并没有期限存在(而掌权者则有其期限)。换句话说,主权并非一个人的财产:在本质上,它是无法被割让的。

这些特色都决定了主权概念的形式,这些概念在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理论里也可以找到,例如在让·雅各·卢梭(1712年─1778年)对人民主权的定义中,都与这些概念相符合,差异仅在于卢梭认为只有人民才能正当的行使主权。同样地,主权是无法割让的—卢梭谴责对于主权的起源和行使间的区分,在这种区分上成立了君主立宪制和代议政制。尼可罗·马基亚维利、托马斯·霍布斯、和约翰·洛克也是发展主权概念的重要人物。

卡尔·施米特(1888年─1985年)将主权定义为“决定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乔治·巴塔耶(Georges Bataille)所提出的非正统的主权概念也影响了如雅克·德里达等思想家。

主权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简言之,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也是对内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来源,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当今主权的概念正因为其至高无上的排他性,外交官不断援引之;跨国组织及企业设法规避之;政治学家、宪法、国际法学者等学者仍争论之,讨论全球化及国际及区域组织对主权概念的影响。

主权观念也形成了民族主义。


(二)

政府(行政)部门权力、司法管辖权及立法权的行使需要主权为依据。在民主制度里,主权属于国家的全体人民,称为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人民主权可以藉由国民大会等形式直接的行使。更普遍的是由人民选举代议士参与政府的代议政制,也是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和其旧殖民地所采取的形式。人民主权也能藉由其它形式行使,如英国和其联邦所采取的君主立宪制。代议制度也能混合其它的行使方式,如被许多国家采用的公民投票制度。

在其它的形式如君权神授、君主专制和神权政治下,主权则被定义为一种永恒的起源,为一种由上帝或自然界所赐予的权力。

另一个较正式的区别则是法律与主权的关系,法律的条文(如果立宪正确的话)是能够在现实上应用并执法的,即使与人民的民意相违背也亦然,只有经过立宪的程序才能正式更改。严格地说,任何违反这个原则的行动都构成了革命或政变的罪行,不管其动机为何。

在宪法和国际法上,主权的概念也赋予了一个国家的政府有权对其疆土和地理领域拥有彻底的控制权,在他们掌控的各种机构(如法庭)下拥有司法的审判权,而不是透过他国的指令和管理。至于判定何种特定实体才属于主权的问题则不属于精密科学,反而时常是外交上的争论议题。

“主权”国家的主权权力是单一还是多元的?它在事实上是否真正代表了所谓“公民”的利益,而把保护公民作为它的惟一的或是重要的职能?若然如此,它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的?与霍布斯的专制主义观点相反,洛克认为,那种关于任何共同体的最高的或合法的权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任意剥夺臣民的权利的主张,都是荒谬的。他抛弃了霍布斯的有关国家主权是最高强制权力的概念,相信政府只有在接受人民的信托,征得人民的同意时,才是合法的,有效的,强调主权最终属于人民。

可以说,分散和限制国家权力是政治自由主义传统的基础,洛克拥护多数规则和代议制政府,这同后来的标榜自由主义的精英主义者还是很不相同的。鲁迅的“大众”观念,大体上符合传统自由主义的多数规则;但是这个多数,仅只是作为与政府少数官员相对立的全社会的代表或象征而存在的。离开这个前提,多数则未必是可靠的,甚至是可怖的,尤其在它已然形成某种绝对霸权的时候。


(三)

20世纪初,政治多元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流派开始形成。这一理论认为,民族国家其实也是众多社会团体之一,并不具有权力的独立性,而其他团体,自然也不是由国家授权产生的,它们完全以独立于国家的地位而存在。国家能否超越其他团体而获得优先的地位,则应决定于它对于国民的在实质上而不是形式上是否具有代表性。

1930年代广有影响的英国社会主义者拉斯基坚决反对使用“国家主权”的概念,他认为,国家主权仅仅是其命令被国民接受的可能性,与其他如教会、工会等的权力无异。国家对公民的制约力,并非服从政府的法律义务,而是遵守社会正义的道德义务。在他看来,个人是人类行为的最高仲裁者;主权属于个人,而不是国家。与这样的政治哲学密切相关的现代宪法学说,无一不将所有秩序、法律和法令的道德渊源推向个人公民,而不是社会结构的某一个极点;它们强调的是,所有国家行为都不能违反基本人权。罗尔斯在设计他著名的“万民法”时,声称首要的步骤是为国内社会制订正义原则。这一原则,包括“军队不得用于对付自己的人民”,“有序的法治”等等,总之是为了限制国家的漫无限制的国内自主,即对国内人民随心所欲的权利。他说:“主权权力也为国家授予了一种自主权以对付自己的人民。按我的观点,这种自主权纯属谬误。”他同时指出,“人权的作用更其明显地联系着国家国内主权权利的变化,这乃是适当确定及限制政府国内主权势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于主权的道德根基存在着非常多不同的观点,这些不同的观点也转变为各种不同的制度: 

君权神授说的支持者主张君主拥有神授的主权权力,而不是经由人民们的同意。这个理论成为了君主专制制度。 

建构主义者认为,主权是三十年战争结束后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时为了不让教宗干涉内政而提出来的理论。 

主权民主是建立在人民主权的概念上。与卢梭的看法不同,代议政制允许将主权的行使过程从人民本身转移至议会或政府上。议会主权(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指的便是在代议民主制里,最终的主权属议会所有,而不是行政的权力。 

无政府主义者和自由意志主义者否定国家或政府的主权,无政府主义者通常主张的是特定的个人主权,认为个人本身拥有他自己的主权,也就是意识的形成基础。如尼采所证实的,一个人的意识超过了他自己的身体。 

一些支持民主全球化的人士则认为国家应该让出一些权力给世界政府(比联合国更具权力的全球性政府),由世界上的人民所控制,而不是依据国与国之间的准则。 

主权在法律上的主要基础便是对司法管辖权的独占权力。

更具体地,经过主权实体所做出的决策,不可能被地位更高的权力机构所驳回。除此之外,通常认为主权的另一个法律基础便是在现实上对于其权力的行使,而不只是在法律上拥有那样的权力。换句话说,仅宣称拥有主权或是仅行使主权权力都是不够的,主权要同时具备这两个要件。

(四) 

主权原则的含义和意义。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其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要尊重对方的主权,尊重对方的国际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换言之,国家是独立的、平等的,各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各国自行决定自己的命运、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其他国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略和干涉。现代国际法确认上述内容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和现代国际法的基础。这就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基本含义。 

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详尽阐述了主权原则的内容,其中心是各国主权平等。该宣言规定,主权平等包括下列要素:①各国法律地位平等;②每一国均享有充分主权之固有权利;③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④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⑤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⑥每一国均有责任充分并一秉诚意履行其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共处。 

在国际实践中,只有互相尊重国家主权,才能使国家主权原则得到切实的保障。相反,如果各国可以互相干涉,可以恣意侵犯,可以借口主权性质不同而兵戎相见,国际关系就要混乱,国际法也就无法存在了。因此,将国家主权原则比作各国保护自己生存,反对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法律盾牌,是完全正确的。 

国家主权原则对国家、对国际法都有重要意义。国家主权原则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特别是二战之后,几乎所有的国际文献都确认了这一原则,包括《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将此原则列为首位,也说明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在国际法上,主权指的是国家的权力行使。在原则上主权是合法行使权力的根据,在实际上则是拥有行使权力的实际能力。外国政府承认了一个国家的领土也就承认了其主权,又或者也可能拒绝做出承认。

例如,在理论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都宣称其政府主权包含整个中国大陆和台湾。虽然一些外国政府承认中华民国为合法的国家,但大多数国家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论如何,在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大陆行使其权力,中华民国也在台湾行使有效的政府权力。由于外交大使只能派遣至其他主权国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通常也和台湾有著实际上的外交关系,但并没有在法律上的外交大使往来,而改称为“办公室或代表处”—如美国在台协会等,而不是称为大使馆。

(五)

在联邦制的政府里,例如美国,主权也是州政府所持有的独立于联邦政府外的权力。

问题在于个别的州—尤其是那些分离为美利坚联盟国的州是否拥有主权,美国国内对此引发许多争论,尤其是在南北战争后的一个世纪里。

依据约翰·考宏的理论,在地方州当初加入联邦时所签下的协议中,如果其他联邦成员违反了这个协议,那么他们便能脱离联邦而仍保有其主权。考宏的理论促成了分离的理论基础,刚好就在南北战争爆发前夕提出。不过,在考宏提出的“无效”(nullification)理论中,地方州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他们认为违反了宪法的联邦法律。但同样的这些南方州也拒绝北方的非蓄奴州拥有类似的无效权力,他们坚持联邦政府应该在所有州执行逃亡奴隶法,拒绝让非蓄奴州拥有收容逃亡奴隶的权力。无论如何,逃亡奴隶法是在宪法里明定的,要求所有逃跑至其他州的奴隶和囚犯必须被遣返回原本的州。 

依据联邦党人文集的理论:“任何批准了宪法而加入联邦的州,都被视为是一个主权形体,独立与其他所有州之外,而且只有在出自其自愿的行动下才会与联邦连结。在这种关系下,新的宪法(原本)是一个联邦体制,而不是一个国家体制。”接著文集的作者又检查了宪法的其他观点,其中一些则使联合政府高出了地方州,并总结道“所提议的宪法,也因此严谨地,既不是一个国家的宪法也不是一个联邦的宪法,而是两者的综合。”(Federalist No. 39) 

在各州批准宪法后的半个世纪,出现了几次宣称分离权力的情况,几个州也曾考虑过分离联邦(如1812年战争中的新英格兰)。直到后来1840年左右,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和约瑟夫·斯多里(Joseph Story)等人开始发布他们的理论,主张分离是非法的,并主张美国是一个拥有至上地位的主权国家,超越其下各州的地位。这些理论也影响了林肯,他后来宣布“没有州可以只因为他们各自的动机而合法地脱离联邦”。

部落主权指的是美国联邦所承认的印第安人部落所拥有的权力,部落有权在其区域内(有时也在区域之外)行使有限的司法权力。 

在世界上的一些地区,如魁北克和印度克什米尔,“主权”一词成为了国家独立的同义词(指的是在当地的“国家主权”或民族自决的权力,也就类似伍德罗·威尔逊1918年提出的十四点和平原则)可与之相较的还有毛利人用以形容主权的“Tino rangatiratanga”一词。 

在国际法下罗马教廷被承认为一个主权的形体(与国际法的实体梵蒂冈是分离的),虽然土地面积极小,但也拥有一小块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的内飞地。 

一个相当独特而经常引起争议的问题,在于医院骑士团也是一个拥有内飞地的微型国家(自从1869年两名骑士获得治外法权,也就成为了“主权”的领域),但主权的权利从来没有被宣告过,几个现代国家仍然与骑士团维持完整的外交关系(也就是最有名望的骑士团部),联合国也给予其观察员资格。 

如同一个国家的元首(无论主权是否在其手上)能被国内的几个重要人士同时担任一样,主权的司法权在一个政治区域里可以被两个或更多的既定权力所分担,尤其是在如共同管领(condominium)的形式,或者如安道尔的多重公国。

(六)

对于主权的理论根基存在些不同观点:

国民主权说、人民主权论

人民主权论又称为国民主权说,主张国家主权归全体人民所有,政府应由人民产生并服从人民的意志。亦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理论基础来源于启蒙运动,伴随18、19世纪民权思想而来。洛克、鲁索等人依自然法及契约论观点,否定君权神授说、主张主权属全体国民,国民公意即是国家主权之所在。虽其后被国家主权说、法律主权说等理论挑战,但仍是现今主流的主权论点,并驳斥法律主权说(国会主权说);盖因国会既由国民选出、无法背离公意,即代表国民行使主权的机关。

国民主权之体现,除了国会以外,亦可经由全体公民投票表达公意。既使采“国会主权”(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的英国及新西兰,仍不免以全国公投解决重大争议。

法律主权说亦称国会主权说。19世纪英国学者奥斯汀(John Austin)认为“法律乃主权者之命令”,主权者可为一人,亦可为多数人。由于当时英国国会至上,因此被其它学者引申,既然法律由国会制定,则主权者当是国会。19世纪末学者戴雪(Albert Venn Dicey)集其大成,提出主权可分成“法律主权”和“政治主权”,法律主权决定法律上国家最高意志,政治主权为国家最高权力之所在,故具法律、政治最高权力的英国国会拥有主权,即“国会主权”。

国家主权说又称国家法人说。法国大革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主权本质上全属于国家”为滥觞。盛行于19世纪、20世纪初的德国,盖因那时国家统一之需要,将原德意志邦联各主权邦国统合为一个联邦国家。在国家主义思潮下提出主权归于国家,国家为法人、有人格意志、权利义务的主体之学说来凝聚向心力。日本著名宪法学者美浓部达吉受其影响,提出“天皇机关说”,认为国家是法人,天皇为法人下的机构,但后来不见容于高举皇国大纛的军国主义者而遭政治迫害,直到二战结束才平反。

君主主权说以君权神授说为典型。16世纪法国学者博丹认为理想制度是由君王总揽主权,向上帝负责。17世纪英国学者霍布斯则是在《巨灵论》(利维坦)中表示,人在自然状态下,避免伤害别人或被别人伤害,将所有的自然权力也就是主权,交付给一个绝对的威权、一个巨灵,即是君主,让它来维持内部和平和进行外部防御。

团体(组织)主权说

国家纵有主权也是由多方运用,关键在于人与人因利益结合为团体,去影响权力分配及运用。所谓主权,其实由多元竞争的团体掌握。

主权否定说

除无政府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者否定国家的主权外,由于国际体系互动频繁,使主权的最高及不可分割性遭到挑战;例如美国、欧盟都是各成员让渡部分主权组成一个国家或组织。因此主权不过是个概念,逐步被多元协商、妥协的共识,甚至由超强霸权取代(可参考德意志帝国的形成)。

谢选骏指出:我觉得罗素的《西方哲学史》把“浪漫主义运动”纳入范围,而没有谈谈对现代欧洲哲学影响至深的主权问题,是十分怪异的。也许他的本意就是奔着文学奖去的。这样一来,就把《西方哲学史》变成了《西方文学史》了。毕竟,世界上似乎还没有一笔丰厚的“法学奖”,比得上“诺贝尔文学奖”。

但是毕竟,就其对于哲学的影响力量而言,浪漫主义是不敌国家权力的……所以,我在这里就给主权补补课吧。

企图证明上帝,结果陷入了怀疑论

西方哲学史第三卷


第十七章 休谟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76)是哲学家当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因为他把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由于把这种哲学作得自相一致,使它成了难以相信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代表着一条死胡同:沿他的方向,不可能再往前进。自从他著书以来,反驳他一向是形而上学家中间的一种时兴消遣。在我来说,我觉得他们的反驳没有一点是足以让人信服的;然而,我还是不得不希望能够发现比休谟的体系怀疑主义品味较差的什么体系才好。 

休谟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Treatise of HumanNa ture)是1734年到1737年间,他在法国居住的时候写的。前两卷出版于1739年,第三卷出版于1740年。当时他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他没有名气,而且他的各种结论又是几乎一切学派都会不欢迎的那种结论。他期待着猛烈的攻击,打算用堂堂的反驳来迎击。殊不料谁也不注意这本书;如他自己说的,"它从印刷机死产下来。"他接着说:"但是,我因为天生就性情快活乐天,不久便从这个打击下恢复过来。"他致力散文的写作,在1741年出版了第一集散文。1744年,他企图在爱丁堡大学得到一个教授职位未成;在这方面既然失败,他先作了某个狂人的家庭教师,后来当上一位将军的秘书。他有这些保证书壮了心气,再度大胆投身于哲学。他略去《人性论》里的精华部分以及他的结论的大多数根据,简缩了这本书,结果便是《人类理智研究》(Inquiryin to Human Under stunding)一书,该书长时期内比《人性论》著名得多。把康德从"独断的睡梦"中唤醒过来的就是这本书;康德好像并不知道《人性论》。


休谟还写了一本《自然宗教对话录》(Dialogues Concern ing Natural Religion),他在生前未予发表。按照他的指示,这书在1779年作为遗著出版。他写的《论奇迹》(Essay onMira cles)成了名作,里面主张奇迹这类事件决不会有适当的历史证据。


在1755年和以后若干年间出版的他的《英国史》,热中证明托利党员胜过辉格党员,苏格兰人优于英格兰人;他不认为对历史值得采取哲学式的超然态度。1763年他访问巴黎,很受philosophes(哲人们)器重。不幸,他和卢梭结下友谊,和他发生了著名的口角。休谟倒表现得忍让可佩,但是患有被害妄想狂的卢梭坚持跟他一刀两断。


休谟曾在一篇自拟的讣闻即如他所称的"诔词"里,叙述自己的性格:"我这个人秉质温和,会克制脾气,性情开朗,乐交游而愉快;可以有眷爱,但几乎不能存仇恨;在我的一切情感上都非常有节度。即便我的主情——我的文名欲,也从来没使我的脾气变乖戾,尽管我经常失望。"所有这些话从我们对他所知的一切事情都得到了印证。


休谟的《人性论》分为三卷,各讨论理智、情感和道德。


他的学说中新颖重要的东西在第一卷里,所以下面我仅限于谈第一卷。


他开始先讲"印象"和"观念"的区别。它们是两类知觉,其中·印·象是具有较多的力量和猛烈性的知觉。"我所谓的观念,意思指思考和推理中的印象的模糊心像。"观念,至少就单纯观念的情况说,和印象是类似的,但是比印象模糊。


"一切单纯观念都有一个单纯印象,和它相似;而一切单纯印象都有一个相应的观念。""我们的所有单纯观念在首次出现时全是由单纯印象来的,这种单纯印象与该单纯观念相应,而该单纯观念确切代表这种单纯印象。"在相反方面,复合观念未必和印象相似。我们没见过带翅的马而能想像带翅的马,但是这个复合观念的·构·成·要·素全是由印象来的。印象居先,这件事的证据出于经验;例如,生来瞎眼的人便没有颜色观念。


在种种观念当中,保持原印象的相当大程度生动性的观念属于·记·忆,其它观念属于·想·像。


书中有一节(第一卷,第一编,第七节)《论抽象观念》,开头一段话和贝克莱的下述学说显著一致:"一切一般观念无非是附加在某个名辞上的个别观念,该名辞让这种观念得到比较广泛的意义,使它在相应的时候回想起和自己类似的其他个体。"休谟主张,当我们持有"人"的观念时,这观念具有"人"的印象所具有的一切个别性质。"心若不对量或质的程度各形成精确概念,就不能形成量或质的任何概念。""抽象观念不管在代表[印象]时如何变得一般,本身总是个体的。"这理论是一种近代的唯名论,它有两个缺点,一个是逻辑上的缺点,一个是心理学上的缺点。先说逻辑上的缺点。休谟讲:"当我们在若干对象中间发现了类似点时,我们把同一个名称加到所有这些对象上。"一切唯名论者都会同意。但是实际上,像"猫"之类的通名,和共相猫一样不实在。唯名论对共相问题的解决,就这样由于应用自己的原则时不够彻底而归于失败;错在把这种原则只用到"事物"上,而不同时用到言语上。


心理学上的缺点至少就休谟方面说比较严重。他所讲的整套理论,把观念看成印象的摹本,其弊病就在于忽略·含·混·性。例如,我见到过一朵什么颜色的花,后来想起它的心像时,这心像缺乏精密性,意思是说有好几种彼此非常类似的色调,它可能是其心像,用休谟的术语讲即"观念"。"心若不对量或质的程度各形成精确概念,就不能形成量或质的任何概念",这话是不对的。假如你见到过一个身高六尺一寸的男人。你保留下对他的心像,但是这心像对于再高一寸或更矮一寸的人多半也会合适。含混性和一般性不同,但是具有若干同样的特征。休谟由于没注意到含混性,陷入不必要的难局,例如关于下述这件事的难局:是否有可能想像一种从未见过的色调,介乎见过的两种极相似的色调中间。如果这两种色调充分相似,你所能形成的任何心像会同样适用于这两种色调以及中间的色调。休谟说观念来自观念所·确·切代表的印象,这时候他逸出了心理学的真实情况以外。


正如贝克莱从物理学中驱走了实体概念,休谟从心理学中驱走了·实·体概念。他说,并不存在"自我"这种·印·象,因此也没有"自我"这种观念(第一卷,第四编,第六节)。


"就我而论,当我极密切体察我称之为·我·自·己的时候,我总要碰上一种什么特别知觉,冷或热、明或暗、爱或憎、苦或乐的知觉。在任何时候我从不曾离了知觉而把握住·我·自·己,除知觉而外我从不能观察到任何东西。"他含着讥讽的意味承认,也许有些哲学家能感知他们的自我;"但是撇开若干这类的形而上学家不谈,对人类中其余的人我可以大胆断言,自我无非是一簇或一组不同的知觉,以不可思议的快速彼此接替,而且处于不绝的流变和运动中。"


对自我观念的这种否认非常重要。我们来确切看看它主张什么,有几分站得住脚。首先,自我这种东西即便有,也从未感知到,所以我们不能有自我观念。假如这个议论可以被承认,就必须仔细地叙述一下。谁也感知不到自己的脑子,然而在某种重要的意义上,人却有脑子这个"观念"。这类"观念"是知觉的推论,不属于逻辑意义的基础观念之类;它是复合观念和描述性的——假如休谟讲的一切单纯观念出于印象这个原理正确,事实必当如此;而假如否定了这条原理,我们势不得不回到"生得"观念说。使用现代的用语,可以这样讲:关于未感知事物或事件的观念,永远能够借感知的事物或事件来定义,因此,用定义来代替被定义的名辞,我们永远能够不引入任何未感知事物或事件而叙述我们从经验所知的事情。就我们目前的问题来说,一切心理的知识都能不引入"自我"而叙述出来。并且,如此定义的"自我",只可能是一簇知觉,不是新的单纯"东西"。我想在这点上彻底的经验主义者谁也必定和休谟有同见。


但是并不见得单纯自我是不存在的;只可说它存在与否我们不能知道,而自我除开看作一簇知觉,不能组成我们的知识的任何部分。这结论剔除掉"实体"的最后残存的使用,在形而上学上很重要。在神学里,它废除了关于"灵魂"的一切假想知识,在这点上很重要。在对认识的分析上也重要,因为它指明主体和客体这范畴并不是基本的东西。在这个自我问题上,休谟比贝克莱有了重大的进展。


整个一本《人性论》中最重要部分是称作《论知识和盖然性》的一节。休谟所谓的"盖然性"不指数理概率论中所包含的那类知识,例如用两只骰子掷出双六的机会等于三十六分之一。这种知识本身在任何专门意义上都不是盖然的;它具有知识所能具有的限度之内的确实性。休谟讨论的是靠非论证性推论从经验的资料所得到的那种不确实的知识。这里面包括有关未来的我们全部知识以及关于过去和现在的未观察部分的全部知识。实际上,一方面除去直接的观察结果,另一方面除去逻辑和数学,它包括其余一切。通过对这种"盖然的"知识进行分析,休谟得出了一些怀疑主义的结论,这些结论既难反驳、同样也难接受。结果成了给哲学家们下的一道战表,依我看来,到现在一直还没有够上对手的应战。


休谟开始先区分出七种哲学关系:类似、同一、时间和地点关系、量或数的比率、任一性质的程度、相反、和因果关系。他说,这些关系可以分为两类,即仅依存于观念的关系,和观念虽毫无变化而能使其改变的那种关系。属第一类的是类似、相反、性质的程度和量或数的比率。但是空间时间关系和因果关系则属于第二类。只有第一类关系给人·确·实·的知识;关于其它各种关系我们的知识仅是·盖·然·的。唯独代数和算术是我们能进行一长串的推理而不失确实性的科学。


几何不如代数和算术那样确实,因为我们不能确信几何公理正确无误。有许多哲学家设想,数学中的观念"必须凭灵魂的高级能力所独有的纯粹而理智的观点去理解",这是错误的。休谟说,只要一记起"我们的一切观念都是照我们的印象摹写出来的",这种意见的错误立现。


不仅仅依存于观念的三种关系,是同一、空间时间关系和因果关系。在前两种关系,心不超越直接呈现于感官的东西以外。(休谟认为,空间时间关系能够感知,而且能形成印象的一部分)。唯有因果关系使我们能够从某个事物或事件推论其它某个事物或事件:"使我们由一对象的存在或作用确信它随后有、或以前有其它什么存在或作用,产生这种关连的唯·因·果·关·系而已。"


休谟主张没有所谓因果关系的·印·象,由此主张产生一个困难。单凭观察甲和乙,我们能感知甲在乙上方,或在乙右方,但是不能感知"因为甲,结果乙"。已往,因果关系向来或多或少被比作和逻辑中的根据和论断的关系一样,但是休谟正确认识到这个比法是错误的。


在笛卡尔哲学中,也和经院学者的哲学中一样,原因和结果间的关连被认为正如逻辑关连一样是必然的。对这见解的第一个真正严重的挑战出于休谟,近代的因果关系哲学便是自休谟开始的。他和直到柏格森为止、连柏格森也在内的几乎所有哲学家相同,以为因果律就是说有"因为甲,结果乙"这样形式的命题,其中甲和乙是两类事件;此种定律在任何发达的科学中都见不到,这件事实好像哲学家们并不知晓。但是哲学家向来所讲的话,有很多能够转换说法,使之可以适用于实际出现的那种因果律;所以,我们目下可以不睬这一点。


休谟开始先讲,使得一个对象产生另一对象的力量,不是从这二对象的观念发现得到的,所以我们只能由经验认识原因和结果,不能凭推理或内省来认识。他说,"凡发生的事物必有原因"这句话并不是像逻辑中的命题那样具有直观确实性的话。照他的讲法:"如果我们就对象本身考察各对象,绝不超越关于这些对象我们所形成的观念去看,那么并没有意味着其它对象存在的对象。"据此休谟主张,必定是经验使人有了关于原因和结果的知识,但不会仅是彼此成因果关系的甲乙二事件的经验。必定是经验,因为这关连非逻辑关连;


而由于我们单只从甲中发现不了任何东西会促使甲产生乙,所以不会仅是甲和乙二个别事件的经验。他说,必要的经验是甲类事件和乙类事件经常连结这个经验。他指出,在经验中当两个对象经常相连时,我们·事·实·上的确从一个去推论另一个。(他说的"推论",意思指感知一个就使我们预料到另一个;他并不指形式的或明确的推论。)"大概,必然的关连有赖于推论",倒过来讲则不对。换句话说,见甲使人预料到乙,于是让我们相信甲乙之间有必然的关连。这推论不是由理性决定的,因为假使那样便要求我们假定自然的齐一性,可是自然的齐一性本身并不是必然的,不过是由经验推论出来的。


休谟于是有了这种见解:我们说"因为甲,结果乙",意思只是甲和乙事实上经常相连,并不是说它们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关连。"除一向·永·远·相·连在一起的某些对象的概念而外,我们别无原因和结果的概念。……我们无法洞察这种连结的理由。"


休谟拿"信念"的一个定义支持他的理论,他认为信念就是"与当前的印象有关系或者相联合的鲜明的观念"。如果甲和乙在过去的经验里一向经常相连,由于联合,甲的印象就产生乙的这种鲜明观念,构成对乙的信念。这说明为什么我们相信甲和乙有关连:甲的知觉表象和乙的观念·就·是关连着,因此我们便以为甲和乙关连着,虽然这个意见实在是没有根据的。"各对象间并没有发现得到的一体关连;我们所以能够从一个对象的出现推论另一个对象会被经验到,除根据作用在想像力上的习惯而外,也没根据其它任何原理。"在我们看来的各·对·象间的必然关连,其实只是那些对象的诸观念之间的关连,休谟多次反复了这个主张;心是由习惯·决·定的,"予我以必然性观念的,正是这种印象,也即是这种·决·定。"使我们产生"因为甲,结果乙"这个信念的各事例的反复,并没赋予该对象什么新东西,但是在心中造成观念的联合;因而"必然性不是存在于对象中而是存在于心中的东西。"


现在谈谈我们对休谟的学说应如何来看的问题。这学说有两部分,一个是客观部分,另一个是主观部分。客观部分讲:在我们断定"因为甲,结果乙"的场合,就甲和乙而论,实际发生了的事情是,一向屡次观察到二者相连,也就是说甲后面一向立即跟着有乙,或很快地跟着有乙;我们完全没有理由说甲后面·一·定跟着有乙,或在将来的时候会跟着有乙。


而且无论甲后面如何经常地跟着有乙,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设想其中包含有超乎"先后顺序"以外的什么关系。事实上,因果关系能用"先后顺序"来定义,它并不是独立的概念。


休谟的学说的主观部分讲:·因·为屡次观察到甲和乙连结,·结·果就:·因·为[有]甲的印象,·结·果[有]乙的观念。但是,假如我们要按这学说的客观部分的提法来定义"因为……,结果……",那么必须把以上的话改一个说法。在以上的话里代入"因为……,结果……"的定义,变成为:


"一向屡次观察到:屡次观察到的二对象甲和乙连结的后面一向屡次跟着有这种场合:甲的印象后面跟着有乙的观念。"


我们不妨承认,这段陈述是真实的,但是它很难说具有休谟划归他的学说的主观部分的那个范围。他三番五次地主张,甲和乙屡次连结并不成为预料两者将来也会相连的·理·由,只不过是这种预料的·原·因。也就是说,屡次连结这件事的经验屡次和一种联合习惯相连。但是,假若承认休谟学说的客观部分,过去在这种情况下屡次形成了联合这件事实便不成为设想这种联合将会继续、或设想在类似情况下将形成新的联合的理由。实际是,在有关心理方面,休谟迳自相信存在有一般讲他所指责的那种意义的因果关系。试举一个实例。我看见一个苹果,预料我如果吃它,我就会经验到某种滋味。按照休谟的意见,没有理由说我总得经验到这种滋味:习惯律能说明我的这种预料的存在,却不足以作它的根据。然而习惯律本身就是一个因果律。所以,我们如果认真对待休谟的意见,必须这样讲:尽管在过去望见苹果一向和预料某种滋味相连,没有理由说要继续这样相连。也许下次我看见苹果我会预料它吃起来像烤牛肉味道。目下,你也许认为未必有这回事;但是这并不成为预料五分钟后你会认为未必有这回事的理由。休谟的客观学说假若正确,我们在心理界的预料也和在物理界一样没有正当理由。休谟的理论无妨戏谑地刻画如下:"'因为甲,结果乙'这个命题意思指'因为[有]甲的印象,结果[有]乙的观念'"。当作定义来说,这不是个妙作。


所以我们必须更仔细地考究一下休谟的客观学说。这学说有两部分:(1)当我们说"因为甲,结果乙"的时候,我们有·权说的仅只是,在过去的经验里,甲和乙一向屡次一起出现或很快地相继出现,甲后面不跟着有乙或甲无乙伴随的事例,一回也没观察到过。(2)不管我们观察到过如何多的甲和乙连结的事例,那也不成为预料两者在未来某时候相连的·理·由,虽然那是这种预料的·原·因,也就是说,一向屡次观察到它和这种预料相连。学说的这两个部分可以叙述如下:


(1)在因果关系中,除"连结"或"继起"而外,没有不可以下定义的关系;(2)单纯枚举归纳不是妥实的论证形式。一般经验主义者向来承认这两个论点中的头一个,否定第二个。


我所谓他们向来否定第二个论点,意思是说他们向来相信,若已知某种连结的为数相当庞大的一堆事例,这种连结在下次事例中出现的可能性就会过半;或者,即使他们并没有恰恰这样主张,他们也主张了具有同样结论的某一说。


目前,我不想讨论归纳,那是个困难的大题目;现在我愿意讲,即便承认休谟的学说的前半,否定归纳也要使得关于未来的一切预料,甚至连我们会继续抱预料这个预料,都成为不合理的东西。我的意思并非仅仅说我们的预料·也·许错误;这一点是无论如何总得承认的。我说的是,哪怕拿明天太阳要出来这类的我们最坚定的预料来讲,也没有分毫理由设想它会被证实比不会被证实的可能性大。附加上这个条件,我回过来再说"因果"的意义。


和休谟意见不同的人主张"因果"是一种特殊的关系,有这种关系,就必然有一定的先后顺序,但是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却未必有这种关系。重提一下笛卡尔派的时钟说:两个完全准确的钟表尽可一成不变地先后报时,然而哪个也不是另一个报时的原因。一般说,抱这种见解的人主张,固然在大多数情况我们不得不根据事件的经常连结,多少带危险性地推断因果关系,我们有时候能够感知因果关系。关于这点,我们看看对休谟的见解有哪些赞同理由,有哪些反对理由。


休谟把他的议论简括成以下的话:


"我认识到,在这本论著内至此我已经持有的、或今后有必要提出的一切奇僻誖论当中,要算目前这个奇论最极端了,全仗牢实的证明与推理,我才能够希望它为人所承认而打破人们的根深蒂固的偏见。在我们对这学说心悦诚服之前,我们必须如何经常地向自己重复这些话:任便两个对象或作用,不论彼此多么有关系,仅只单纯的看见它们,决不能使我们得到两者之间的力量或关联的观念,·此·其·一;这种观念系由于两者结合的反复而产生的,·此·其·二;这种反复在对象方面既毫无所揭露,也毫无所引起,却靠它所显示的常例转变只对心灵发生影响,·此·其·三;所以这种常例转变与灵魂因而感觉到、但在外界从物体却感知不到的力量和必然性是同一个东西。"


通常人指责休谟抱有一种过分原子论式的知觉观,但是他倒也承认某种关系是能感知的。他说:"我们不可把我们所作关于·同·一·性,关于·时·间与·地·点的关系的观察的任何部分理解成推理;因为在这些观察中,心灵都不能超越过直接呈现于感官的东西。"他说,因果关系的不同处在于它使我们超越感觉印象以外,告诉我们未感知的存在。这话作为一个论点来说,似乎欠妥。我们相信有许多我们不能感知的时间和地点的关系:例如我们认为时间向前和向后延展,空间延展到居室的四壁以外。休谟的真正论点是,虽然我们有时感知到时间和地点的关系,我们却从来没感知因果关系,所以即使承认因果关系,它也必是从能感知的各种关系推断出的。于是论争便化成一个关于经验事实的论争:我们是否有时感知到一种能称作因果关系的关系呢?休谟说"否",他的敌手们说"是",不容易理解双方任何一方怎样能提出证据来。


我想休谟一方的最有力的论据或许从物理学中因果律的性质可以得到。好像,"因为甲,结果乙"这种形式的单纯定则,在科学中除当作初期阶段的不成熟提法而外,是决不会容许的。在很发达的科学里,代替了这种单纯定则的因果律十分复杂,谁也无法认为它是在知觉中产生的;这些因果律显然都是从观察到的自然趋势作出的细密推论。我还没算上现代量子论,现代量子论更进一步印证以上结论。就自然科学来讲,休谟·完·全正确:"因为甲,结果乙"这类的说法是决不会被认可的,我们所以有认可它的倾向,可以由习惯律和联想律去解释。这两个定律本身按严密形式来讲,便是关于神经组织——首先关于它的生理、其次关于它的化学、最终关于它的物理——的细腻说法。


不过休谟的反对者,纵然全部承认以上关于自然科学所讲的话,也许仍不承认自己被彻底驳倒。他也许说,在心理学内不乏因果关系能够被感知的事例。整个原因概念多半是从意志作用来的,可以说在某个意志作用和随之而起的行动之间,我们能够感知一种超乎一定的先后顺序以上的关系。突然的疼痛和叫喊之间的关系也不妨说如此。不过,这种意见据生理学看来就成了很难说得过去的意见。在要动胳臂的意志和随之而起的动作之间,有一连长串由神经和肌肉内的种种作用构成的因果中介。我们只感知到这过程的两末端,即意志作用和动作,假若我们以为自己看出这两个末端间的直接因果关连,那就错了。这套道理虽然对当前的一般问题不是能作出最后定论的,但是也说明了:我们若以为感知到因果关系便料想真感知到,那是轻率的。所以,权衡双方,休谟所持的在·因·果当中除一定的先后继起而外没有别的这种见解占优势。不过证据并不如休谟所想的那么确凿。


休谟不满足于把因果关连的证据还原成对事件的屡次连结的经验;他进而主张这种经验并不能成为预料将来会有类似连结的理由。例如,(重提以前的一个实例)当我看见苹果的时候,过去的经验使我预料它尝起来味道像苹果,不像烤牛肉;但是这个预料并没有理性上的理由。假使真有这种理由,它就得是从以下原理出发的:"我们向来没有经验的那些事例跟我们已有经验的那些事例类似。"这个原理从逻辑上讲不是必然的,因为我们至少能设想自然进程会起变化。所以,它应当是一条有盖然性的原理。但是一切盖然的议论都先假定这条原理,因此它本身便不能借任何盖然的议论来证明,任何这种议论甚至不能使它带有盖然真确性。"·未·来·和·过·去·类·似这个假定,不以任何种的论据为基础,完全是由习惯来的。"


结论是一个彻底怀疑主义的结论:


"一切盖然的推理无非是感觉作用的一种。不独在诗和音乐中我们必须遵循自己的趣味和感情,在哲学里也一样。我如果确信一个什么原理,那不过是一个观念,比较强力地印在我的心上。我如果认为这套议论比那套议论可取,这只是我由个人对于这套议论的感染力优越所持的感情作出决定而已。诸对象没有可以发现的一体关连;而且我们从一个对象出现对另一个对象存在所以能得出任何推论,根据的也不是旁的什么原理,无非是作用于想像力的习惯罢了。"


休谟对通常认为的知识进行研究的最后结果,并不是据我们料想他所期求的那种东西。他的著作的副题是"在精神学科中导入实验推理法之一探"。很明显,他初着手时有一个信念:科学方法出真理、全部真理,而且只出真理;然而到末了却坚信因为我们一无所知,所谓信念决不是合理的东西。


在说明了支持怀疑主义的种种论据之后(第一卷,第四编,第一节),他不接着批驳这些论据,倒进而求助于人天生的盲从轻信。


"自然借一种绝对的、无法控制的必然性,不但决定了我们呼吸和感觉,也决定了我们作判断。我们只要醒着,就无法阻止自己思考;在光天化日之下把眼睛转向四周的物体,无法阻止自己看见这些物体;同样,由于某些对象和现在的印象惯常关连着,我们也忍不住对这些对象有一个较鲜明、较完全的观察。凡是曾费苦心反驳这种·绝·对怀疑论的人,他实际是作了没有敌手的争辩,努力靠议论确立一种能力,而自然在以前已经把这种能力灌注在人心中而且使它成为无可避免的能力了。那么,我所以如此仔细地发挥那个荒诞学派的议论,其用意也不过是让读者理解我的以下这个假说是正确的:·关·于·原·因·与·结·果·我·们·的·一·切·推·论·无·非·是·由·习·惯·来·的;·信·念·与·其·说·是·我·们·天·性·中·思·考·部·分·的·行·为,·不·如·说·是·感·觉·部·分·的·行·为·比·较·恰·当。"


他继续写道(第一卷,第四编,第二节):"怀疑主义者纵使断言他不能用理性为他的理性辩护,他仍旧继续推理、相信;同样,尽管他凭什么哲学的议论也不能冒称主张关于物体存在的原理是真实的,却也必须同意这条关于物体存在的原理。……我们尽可问,·什·么·促·使·我·们·相·信·物·体·存·在?但是问·是·不·是·有·物·体,却徒劳无益。在我们的一切推论中,这一点必须认为是不成问题的。"


以上是《论关于各种感觉的怀疑主义》这一节的开端。经过一段长长的讨论之后,这一节用以下结论收尾:


"关于理性和感觉双方的这种怀疑主义的疑惑,是一种永远不能根治的痼疾,一种不管我们如何驱逐它,而且有时也好像完全摆脱了它,但偏偏每时每刻又来侵犯我们的痼疾。


……唯有不关心和不留意可以作我们的一点救药。因为这个理由,我完全信赖这两点;而且认为不论此刻读者的意见如何,一小时以后他一定会相信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双方都是存在的。"


研究哲学对某种气质的人说来是个惬意的消度时间的方法,除此以外没有研究它的理由——休谟这样主张。"在一切生活事件中,我们仍应当保持我们的怀疑主义。我们如果相信火使人温暖,或相信水让人精神振作,那无非因为不这样想我们要吃太大的苦头。不,如果我们是哲学家,那就只应当是依据怀疑主义的原则,出于我们感觉照那样想的一种倾向。"假如他放弃了思索,"我·感·觉我在快乐方面有损失;这就是我的哲学的来源。"


休谟的哲学对也好、错也好,代表着十八世纪重理精神的破产。他如同洛克,初着手时怀有这个意图:明理性、重经验,什么也不轻信,却追求由经验和观察能得到的不拘任何知识。但是因为他具有比洛克的智力优越的智力,作分析时有较大的敏锐性,而容纳心安理得的矛盾的度量比较小,所以他得出了从经验和观察什么也不能知晓这个倒霉的结论。


所谓理性的信念这种东西是没有的;"我们如果相信火使人温暖,或相信水让人精神振作,那无非因为不这样想我们要吃太大的苦头。"我们不得不抱有信念,但是任何信念都不会根据理性。而且,一个行为方针也不会比另一个方针更合理,因为一切方针同样都以不理性的信念为基础。不过这个最后结论休谟似乎并没有得出来。甚至在他总结第一卷的各个结论的那一章,怀疑主义最甚的一章中,他说道:"一般讲,宗教里的错误是危险的;哲学里的错误只是荒谬而已。"他完全没资格讲这话。"危险的"是个表示因果的词,一个对因果关系抱怀疑的怀疑论者不可能知道任何事情是"危险的"。


实际上,在《人性论》后面一些部分,休谟把他的根本怀疑全忘到九霄云外,写出的笔调和当时任何其他开明的道德家会写出的笔调几乎一样。他把他推赏的救治方剂即"不关心和不留意"用到了自己的怀疑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怀疑主义是不真诚的,因为他在实践中不能坚持它。可是,它倒有这样的尴尬后果:让企图证明一种行为方针优于另一种行为方针的一切努力化为泡影。


在这样的自我否定理性精神的后面跟随着非理性信念大爆发,是必不可免的事。休谟和卢梭之间的争吵成了象征:卢梭癫狂,但是有影响;休谟神志正常,却没有追随者。后来的英国经验主义者未加反驳就否定了他的怀疑论;卢梭和他的信徒们同意休谟所说的任何信念都不是以理性为基础的,然而却认为情胜于理,让感情引导他们产生一些和休谟在实践上保持的信念迥然不同的信念。德国哲学家们,从康德到黑格尔,都没消化了休谟的议论。我特意这样讲,尽管不少哲学家和康德有同见,相信《纯粹理性批判》对休谟的议论作了解答。其实,这些哲学家们——至少康德和黑格尔——


代表着一种休谟前型式的理性主义,用休谟的议论是能够把他们驳倒的。凭休谟的议论驳不倒的哲学家是那种不以合理性自居的哲学家,类如卢梭、叔本华和尼采。整个十九世纪内以及二十世纪到此为止的非理性的发展,是休谟破坏经验主义的当然后果。


所以,重要的是揭明在一种完全属于、或大体属于经验主义的哲学的范围之内,是否存在对休谟的解答。若不存在,那么神志正常和精神错乱之间就没有理智上的差别了。一个相信自己是"水煮荷包蛋"的疯人,也只可能以他属于少数派为理由而指责他,或者更不如说(因为我们不可先假定民主主义),以政府不跟他意见一致为理由而指责他。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观点,人不得不希望有个什么逃避开它的方法才好。


休谟的怀疑论完全以他否定归纳原理为根据。就应用于因果关系而言,归纳原理讲:如果一向发现甲极经常地伴随有乙,或后面跟着有乙,而且不知道甲不伴随有乙或后面不跟着有乙的任何实例,那么大概下次观察到甲的时候,它要伴随有乙或后面跟着有乙。要想使这条原理妥当,那么必须有相当多的实例来使得这个盖然性离确实性不太远。这个原理,或其他推得出这个原理的任何一个原理,如果是对的,那么休谟所排斥的因果推理便妥实有据,这固然并不在于它能得出确实性,而在于它能得出对实际目的说来充分的盖然性。


假如这个原理不正确,则一切打算从个别观察结果得出普遍科学规律的事都是谬误的,而休谟的怀疑论对经验主义者说来便是逃避不开的理论。当然,若不犯循环论法,这原理本身从观察到的齐一性是推论不出来的,因为任何这种推论都需要有这个原理才算正当。所以,它必定是一个不基于经验的独立原理,或由这种独立原理推出来的原理。在这个限度内,休谟证明了纯粹经验主义不是科学的充足基础。但是,只要承认这一个原理,其它一切都能按照我们的全部知识基于经验这个理论往下进行。必须承认,这是严重违反纯粹经验主义,非经验主义者的人或许问,如果一种违反是许可的,为什么旁的违反就得禁止。不过这些都是由休谟的议论非直接引起的问题。他的议论所证明的是——我以为这证明无法辩驳——归纳是一个独立的逻辑原理,是从经验或从其它逻辑原理都推论不出来的,没有这个原理,便不会有科学。



谢选骏《思想主权》:

(840)

“休谟指出:感觉并非除它自身以外的任何意义的证据——引起人们感觉的物体其实质是一个无法眼见的假设。”

谢选骏指出:就人对物体所做的解释的不完整性而言,确实如此;这不是“主观唯心主义”,而是指出了人类认识的主观局限性。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才是明智的标志。

“休谟把怀疑主义分为两类,一种如勒内·笛卡尔所代表的‘先行怀疑主义’,该主义对那些不依‘先行’绝对正确标准作依据的一切信仰都加以怀疑;一种是休谟自己所代表的‘后果怀疑主义’,该主义承认由于感官错误所带来的‘后果’,并主张用理性来纠正这些错误后果,‘明智的人把信仰建立在充足证据之上’。”

谢选骏指出:对于我个人而言,我更接近休谟而不是笛卡尔,毕竟休谟比较晚出,更为周全一些;但我更加知道,信仰说到底是无法证明的,更不用说“把信仰建立在充足证据之上”了;而且,信仰的价值就在对于没有证据的事物的确信不疑,这种确信不疑能够给人无比的勇气,而且往往能够创造人间奇迹。这就是我比休谟高明的地方。

高明的人如想美化一下休谟,则可以认为“把信仰建立在充足证据之上”就是尽量让信仰减少来自常识的质疑和阻力。但事实上呢,常识往往不是信仰的证据,而是信仰的对手。休谟还是太古旧了。

(841)

“休谟认为这么一种‘秩序’能够被辨认为‘人的大脑的创造’,而不是客观实际本身;在休谟看来,‘秩序’是喜欢秩序的人类大脑的产物,而不是自然的客观呈现本身;它是人类的建构,而不是自然世界自身的内在特征。”谢选骏指出:休谟故意忽略或是没有弄懂的一个事实:“自然的客观”和“人类的建构”其实具有统一的渊源,那就是思想的主权。这就是“思想主权”高于科学和宗教、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地方。

(842)

休谟说,哲学是智者的宗教,宗教是群众的哲学(大意如此);而谢选骏则认为:哲学是“把有限的,无限化”,宗教是“把无限的,有限化”——分离的哲学因此通向虚无主义,整合的宗教因此通向实在论……如此说来,哲学可谓浪子,是青年的生命扩张;宗教可谓悔改,是晚年的生命归宿。

“休谟试图通过自然神学证明上帝存在,且能论述清楚上帝的特点,结果却陷入了怀疑论的困境;看来,使用传统的自然神学的方法,几乎毫无可能证明到底是只有一个上帝,还是有多个造物主,还是根本就不存在上帝。”

谢选骏指出:休谟忘记了自己名言,结果试图调和少数人的哲学与多数人的宗教。但是上帝是无法得到人类的证明的,这在某种意义上正好说明上帝超出人力之外,人类的智能因此无法捕捉到上帝的本质。

(2159)

“语言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公众事物。”(休谟)

——谢选骏指出:因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结果;难怪等到社会瓦解之后,语言就无法释读了。即使同一个民族,等到某个朝代结束以后,人们对前面一个朝代的语言,也会进行不同的释读。

(2160)

雨果《悲惨世界》:“语言在人的心里,从思想走到良心,又从良心回到思想的时候,才是一种灿烂无比的神秘。”——谢选骏指出:他意识到神秘的存在,却不知道语言、思想、良心,都统一于思想的主权。


谢选骏:中央文革来到美国

  《“你好日子不多了!”川普批评者担心遭报复 或走或隐居…》(纽约资讯 2024-11-12)報道: 据NBC News 11月11日报道 川普政府前官员奥利维亚·特罗伊(Olivia Troye)曾在今年8月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演讲谴责川普。最近,她在登机时,一名乘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