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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6日星期四

谢选骏:人对死尸的恐惧程度根据亲疏而定


人对死尸的恐惧程度根据亲疏而定。
例如,人最害怕哺乳动物的尸体,对一只老鼠的死尸,比对一条大鱼的死尸,更为敏感。
人对昆虫的死亡作不敏感,而在哺乳动物中,和人越像的动物,其死亡就越让人们印象深刻。其生理原因可能是,越接近自己的动物,其死因就越是可能威胁人类。而且,越接近自己的动物,其尸体就越可能造成人类的传染病。

同样的道理,人对与自己属性越为接近的种族,对其尸体最为敏感。
如此看来,人应该对自己亲属的尸体,最为恐惧。
因此,人们发明了葬礼。葬礼就是用来美化死者的。
从《人类死亡学》第十七章“人类死亡的安葬方式”,可以看出这一特点:
    从灵魂观念的出现到有意识地安葬死者,而后形成固定的葬俗,其间经历了十几万年的过程。原始人类最早有意识的埋葬,始见于旧石器时代的中期,普遍安葬见于新石器时代。对死者有意识的埋葬表明原始人对自己集团成员的关怀,也是原始宗教观念的反映。本章将论述人类对死者尸体的处置,安葬的葬法、葬式与葬制,葬具与坟墓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墓室中的建造、装饰和石刻等,将归纳在死亡的艺术篇章中介绍。
第一节 人类对尸体的处理方式
    人死亡之后,埋葬之前大多都要对死者尸体进行处理。世界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时代的做法各有不同,但总的原则是对尸体进行清洗、防腐、修饰,以表示对死者的尊敬与怀念,此外还有请求死者对生者的庇护保佑的意义。
    一、古埃及尸体的防腐措施
    古埃及人擅长对尸体的处理,金字塔中的木乃伊闻名遐迩。古埃及人的死亡观念中,一个人能否永生,主要取决于肉体外壳能否被保存完好,为此,对尸体特别注重采取防腐措施。防腐处理时,先从尸体的头部取出脑、从体内取出除心脏之外的全部内脏器官,清洗内腔后放上香料,然后把尸体放入泡碱中经过70天,用至少15种不同的材料如蜂蜡、肉桂、葱、各种树脂等对尸体进行处理。然后给尸体戴上饰物,在腹部切口贴上一层厚金箔,再用经树胶和树脂浸透的亚麻裹尸布将尸体裹起来。脸戴面具是木乃伊的特色,一般人面具是用麻布制成的,而法老和贵族的面具是用金字制成的,最后再用白布殓衣覆盖起来。这种防腐工作进行的时间长,程序复杂,一般从死亡到安葬要花两个半月以上。
    除了古埃及之外,智利北部阿利卡的木乃伊防腐法也很普遍,在这里,千年古尸到处可见。据测定,在阿利卡出土的木乃伊中,有一具竟有7千多年的历史,其年代比古埃及最古老的一个木乃伊还早3千多年。除了复杂的防腐过程外,当地干燥的地理环境,也使阿利卡成为可靠的天然护尸地。
     二、形式各异的尸体处理方法
    (一)尸体处理的基本方法
    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对死者尸体的处理有着不同的办法,基本的原则在于净化尸体。宗教视尸体为搬运灵魂的工具,肌肉被视为是可以丢弃的,而骨头则被视为具有永久保存的价值。许多民族和天主教、基督教的尸体处理过程是洗尸、施膏与修饰,有时要将口与窍填充,或是为尸体穿上衣服或用布匹、皮革包裹尸体,有的甚至在尸体上绘画或加上装饰陪葬物。还有的民族用种种方式表示对尸体的抚爱或尊敬,例如将尸体放在活人腿上加以抚摸,甚至与尸体躺在一张床上。有些民族先把尸体予以干燥后放入坟墓中永久保存,印度尼西亚及美拉尼西亚有以火或烟烧烤尸体的习俗,南美洲部分地区以及现代美国的部分地区,尸体干燥防腐的办法仍然广泛地被使用。
    (二)注重骨骼的处理
    许多民族有再度埋骨的习俗。尸体被埋在土中若干年后,骨头与肉身分解,再将尸体挖出来,把骨头清理干净。经过这种处理后,才把骨头放置在其最终的长息处所。美拉尼西亚特罗布里恩群岛的岛民用亲人的头骨作为汤匙及其他生活用品,认为这样做才是孝道;其后将这些骨头放在岩洞内,作为骨头永久栖身场所。有些民族则把尸体放在水里,直到肌肉腐烂消失为止。这些做法似乎类似尸体的埋葬,实际上并不是埋葬。所有这些习俗,都是为了提供一个暂时存放尸体的处所,直至尸体只剩下骨头,然后把骨头经过净除并放到种种类型的藏骨坛中,才算作埋葬。中国南方这种尸骨处理习俗也很常见,如广西壮族就有死后三年洗骨埋入坛中的习俗,其实是检骨葬或洗骨葬的一个步骤。
    三、尸体处理中家属的心理
    在尸体处理过程中,家属的心理情感表现复杂。有学者认为多数家属对死者怀着深切的爱,从而毫无厌恶和恐惧,尽心尽力地对死者尸体进行清洗等处理措施,这也是宗教信仰的核心。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K.Malinowski)却认为,在对尸体处理时,亲人大多表现的是对死者的怀念、对死尸的反感和对死者鬼魂恐惧的矛盾心理。他在《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一书中说:“一面是对于死者的爱,一面是对于尸体的反感;一面是对于尸体的人格所有的慕恋,一面是对于物化了的臭皮囊的恐惧。这两方面似乎是合而为一,互相乘除的。这种情形,在当前行动的自然流露上可以看得见,在丧礼的程序上也可以看得见。最近的亲属,如母之丧子、妻之丧夫、子女之丧双亲,不管在尸体的装殓或处置上,也不管在葬后的礼仪或祭祀上,都是具有某种程度的反感与恐惧同真诚的爱恋混在一起,从不曾单有消极的素质表现出来或者是占了优势。”这种矛盾心理可能与金钱、财产、道德等等多种因素有关。

第二节   死者尸体的安葬方法
    死者尸体的各种葬法,是在相关死亡观指导下的处置尸体的具体操作。中国传统意识,人死之后,肉体变为“尸”,精神演成“魂”与“魄”,“魄”附于“尸”之上同归于土,“魂”则归于天堂或地狱,人死便成了“鬼”,“鬼”即“归”也。中国的丧葬文化由此即重视“尸”的安葬问题,也重视对“魂”的各种安排。现今葬法常用的方式当属土葬和火葬,富有现代气息的水葬和树葬正在提倡。
     一、土葬与火葬
    (一)土葬
    人类早在旧石器时代就有土葬的尸体安葬方法。土葬是信奉基督教、伊斯兰教及犹太教的民族最普遍的葬法。中国古代除汉族外,匈奴、突厥等民族也多以土葬为主。有人推测,土葬最原始的原因是始于对动物行为的模仿,因为许多动物都有埋葬同类或异类尸体的行为,如大象。而大象之所以这样做,据分析是为了驱除死尸的恶臭气味,净化环境,以利生存。人类最初埋葬尸体,也可能是基于此目的的一种本能的物质性行为。后来萌生了鬼魂观念后,才逐渐演变为精神性行为,成为生者畏惧死者而采取的一种处理死者的办法。中国孟子则把远古时代由弃尸不埋,到有意识地埋葬死者这种转变的原因,归结为人们出于对死去亲人的怜悯。
    (二)火葬
    古时火葬,是将死者尸体放在篝火上当众焚烧后,将遗骸收拾起来,再进行埋葬,这种仪式至今仍在印度广泛进行。火葬后骨灰的处理,有的经一定仪式后洒弃荒野,有的贮藏于陶瓮,有的弃之于水,也有埋葬在地下的。考古证实,火葬习俗自新石器时代就遍于世界许多民族,最初目的是尽快消灭尸体,希望灵魂能挣脱尸体的束缚,轻松自在地升入天堂。
    最重视火葬的是印度尼西亚的巴厘人。每当火葬时,成千上万的群众围观,高耸入云的祭祀塔和熊熊燃烧的大火,称为巴厘岛上的一大奇观。巴厘人认为,未经火葬的死者灵魂污秽不堪,将会给活人带来灾难。如果不在一定时间内为死者举行火葬,死者的灵魂就无法升天,成为无所归宿的幽灵。
    中国秦代的仪渠人就有火葬的习俗,但当时的汉族一般崇尚土葬,把火葬视为异端,焚尸常常被看作最大的耻辱和最严厉的刑罪。汉代以后由于佛法东移,僧侣多火葬,随着佛教在中国的传播,火葬也传入了汉族地区。由僧侣开始,先是信奉佛法的人,后传至一般百姓,到了唐、宋时代火葬已比较流行。尽管宋、元、明、清的统治阶级把火葬视为丧伦灭理的行为,屡次厉禁,尽管如此,民间仍有火葬流行。
    因为火葬有许多优点,比土葬科学、卫生、经济、方便,所以火葬现在已成为流行的丧葬方式,愈来愈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二、天葬、悬棺葬和腹葬
    (一)天葬
    天葬又称风葬、鸟葬、裸葬,这种方法在许多民族中流行,具体方式略有不同。有的把尸体放在悬崖或树上,让鸟兽吃掉。有的如原始印第安人将尸体放在露天的尸架上,待肌肉全部化尽,再将骨骸收集起来,装在树皮桶里,放在专为收存尸骨而建造的一间屋子里。袄教教徒崇拜火,故而不便火葬,而把死者的尸体停放在空旷处让白兀鹫和野兽啄食,被啄食光的遗骸晾干之后再把它收敛起来埋葬。伊朗玛兹达教视死人为“不洁”,为了不让死人触及圣洁的自然元素──土、水和象征光明的火,玛兹达教实行“天葬”,即把尸体安置在特制的一种圆塔式建筑“达克玛”上,任凭猛禽啄食。“达克玛”顶层呈凹状,四周有台阶,中央为井穴;塔顶分三层,外层置男尸,中层置女尸,内层置童尸。由专营此术者,将尸体移于其上,均赤身露体,任凭鹰隼啄尽尸身,骨殖则投入井穴。
    中国藏族的天葬习俗文明遐迩。天葬,藏语称“杜垂杰哇”,意为“送(尸)到葬场”,又称“恰多”,意为“喂鹫鹰”。在天葬场,司葬者按一定次序肢解尸体,待鹰鹫食尽尸肉后,再将骨架等捣烂,拌糍粑投以喂鹰。若尸体被完全吃光,说明死者已升入极乐西天。蒙古族也崇尚天葬,蒙古人将死人的尸体放在荒郊野外,面孔朝天,盖上一方写有经咒的布。三天后亲戚家属前去探视,如果尸体被鸟兽吃得所剩无几,就认为死者生前行善,灵魂已经升天。
    现在美国有了真正的天葬,那就是“太空坟场”或称“太空葬”。1986年美国成立了天葬公司,利用休斯敦空间服务公司研制的“科内斯塔二型”火箭,将载有数千骨灰盒的“天葬卫星”送入高空轨道,让其在冥冥太空中漫游。这些骨灰在距地球3040公里的高空轨道上能呆6300万年之久。据说日本还计划在月球上建造坟场,也可算做天葬的一种。
    (二)悬棺葬
    悬棺葬又名崖葬,是中国古代南方濮越民族的一种特殊葬俗,被认为是世界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迹。方法是利用天然岩缝或人工木桩把棺木悬置于峭壁之上,或者放置于天然或人工凿成的岩洞之中,葬地多选在面临江河的绝壁高崖上。其葬具多为船棺,长度为2~3米,宽约半米多,形体似一只船,头尾翘起,仓为棺柩,安放尸体。古濮越人惯于水上生活,善于用舟,故死后以船为棺安葬,并且与其先民习惯居住在山洞有关。他们认为船棺可以运载灵魂到一个适当的场所,不让它与活人纠缠、捣乱,而本身也会得到安宁。
    (三)腹葬
    将尸体食入人的腹中,是为腹葬,又称食葬,是古代一种奇特但并非罕见的葬法。据考古学、民族学资料,原始先民为了达到“使尸体早一点消灭”的目的,对死人尸体的处理方式,最早很可能是将尸肉吃掉。早在人类直系祖先的南方古猿时期就已经流行这种处理死尸的方法,许多学者认为北京猿人也存在过“同类残食”的现象。
    这种做法在后世民俗中有许多遗存与变异。《墨子·节葬》记载:“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刳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这与近代苗族、瑶族流传的丧葬习俗出现之前“分食尸肉”的做法是一致的。世界上的一些原始部落,亲人死后要举行“人体圣餐礼”,认为吃了亲人的尸肉,能得到死者的保佑。澳大利亚南部的一些部落还存在着腹葬,由死者的亲属吃掉尸体的一部分。委内瑞拉南部的雅诺马米人,不直接食尸体,却把火化后的骨灰碾成粉末,拌到沸腾的笆蕉汤内,在仪式上由死者的亲朋好友们喝掉。据说这样可使死者的部分灵魂升华为云,进入天堂。华裔日本旅行家芥川玲司于1970年,在坦噶尼喀西北部贝拉尔部族目睹了食葬的情形:先是族长带领大家向遗体告别,经过一番仪式之后,族长将死尸切成一块块的肉块,并将它们按一定的规矩,分给在场的表情严肃的全族人吃掉,约两个小时左右遗体就被全族人分吃一光。它们认为,生吃遗体,是表明死者在死后仍能返回本部族来,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与全族人永世同在。
    从人类学史的角度来看,腹葬与人类的生存有极大的关系。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人类为了生存不得不同类残食,所以,吃掉死者身上的可食之肉是很自然的事情。随着时代的发展,后世的腹葬葬式又渗入了诸多信仰、崇拜的因素,成为带有巫术性的一种文化现象。弗雷泽将腹葬归入“顺势巫术”,他在《金枝》一书中写道:“我们发现一个很普通的风俗,把神当圣餐吃,或是吃代表神的人或动物,或是吃人形或动物性的面包。从原始的观点看,这样吃神的躯体的理由是相当简单的。野蛮人大都认为吃一个动物或一个人的肉,他就不仅获得了该动物或该人的体质的特性,而且获得了动物或人的道德和智力的特性。”
    三、水葬、树葬与植树葬
    (一)水葬
    美拉尼西亚人盛行各种形式的水葬,如把尸体沉到水中,或者用小船放到海上去。各国的海军、水兵一般也是水葬。中国西藏及其临近地区也流行水葬,葬时用牛驮尸至江边,喇嘛诵经后把尸体抛入江中。云南傣族对暴死、难产死、凶死、童丧者实行水葬。中国沿海还有置棺海滩,任海潮浮棺入海而水葬的。现代社会中,开始流行将火化后的骨灰抛洒在江河湖海的安葬方法,也可以算作水葬方式之一种,与传统整个尸体水葬相比,已不存在污染问题。
    (二)树葬
    又称“挂葬”、“空葬”、“悬空葬”,也有归纳于天葬或风葬的,是种古老的葬式类型。把死者的尸体置于深山野外的树上,在树杈上架以横木,然后将死者置于其上任其风化;也有的将死者悬于树上或陈放于专门制作的木架上。古代文献记载较多:《魏书·失韦传》载:“失韦国,......父母死,男女聚哭三年,尸则置于林树之上。”以往鄂伦春族人死后,用靴皮将尸体裹起,择日舁出,架于树上。待皮肉腐烂,骨坠下,然后拾起埋土中。据葬式和木架结构,树葬可分为悬尸于树、缚尸于树、置尸于台和悬尸于架等类型。一些学者认为树葬与游猎经济有着密切联系,也有学者认为树葬来源于树居。
    (三)植树葬
    这是一种新的葬法,也称为绿色安葬。最早由中国的一位护林员倡导的。80年代,湖
北鄂西山区的森林防护员林勤励在临终前对儿女提出,自己死后要埋葬在山头,不用棺木,然后在上面栽上一棵树,该浇水时浇点水,让它成长起来,为山区增添绿色。[1]1993年,英国布赖顿议会倡导用一种易于分解的纸质棺材,将死者安葬在作为大自然保护区的的新型公墓里。死者安葬后,人们就在墓地上撒下野花的种子,再种一棵树。自此之后,绿色安葬就在许多国家流行开来。现在中国一些城市提倡火化后的植树葬,得到了积极的反响。

    四、二次葬、瓮棺葬与复合葬
    (一)二次葬
    二次葬又称为检骨葬或洗骨葬,即人死后,等到死者的软组织皮肉腐烂脱尽,把骨骼收拾起来再葬一次。文献中有不少二次葬俗的记载,至今广西壮族民间二次葬仍很盛行。土葬后3或5年时开坟验骨,尸骸腐朽时才能捡骨,否则虚掩棺盖,复培土待来年再来捡骨。捡骨时,将骸骨按蹲坐姿势放在陶瓮“金坛”内,再另埋入土中。所谓洗骨葬,是将遗骨掘出放于水中洗净再置于瓮中或木匣内埋葬。这种葬法在广西瑶族或汉族中仍有流行,台湾也有此葬俗者。
    (二)瓮棺葬
    瓮棺葬是将尸体或骨灰殓入瓮具之中,而后或埋入地下或投入水中,此葬式和制陶文化相联系,属于二次葬的一种。中国半坡遗址氏族公共墓地中,小孩墓葬76处中73座是用陶瓮作葬具的。如上所述,至今中国的瑶族、壮族还有行瓮棺葬的。现代也有火葬后将骨灰盛入陶瓮中择地深埋的,这与瓮棺葬的文化习俗意义不同,仅是一种为了既不占用耕地、又保持传统土葬习惯的解决新旧观念交替时期两难问题的措施而已。
    (三)复合葬
     复合葬是指先后采取几种形式埋葬死者的葬俗,方式很多。有的先火葬再土葬、水葬;有的先天葬再土葬;有的先土葬再树葬等。例如先火葬再水葬者,“王死七日而葬,有官者三日,庶人一日,皆以函盛尸,鼓舞导从,舆至水次,积薪焚之,收其余骨,王则收金罂中,沉之于海;有官者以铜罂,沉之海水;庶人以瓦,送之以江。”朝鲜族有葬俗,先行土葬,数年后再挖坟捡骨进行火葬,最后把骨灰撒入江河水葬。这就包括了土葬、火葬和水葬三种形式。
    五、存尸与冷冻
    (一)存尸
    印度尼西亚松巴岛居民有保存整尸不葬的习俗。人死后就用土布包上几十层,以坐姿将尸体安放在一块牛皮上。有的人家在屋里存放好几具尸体,有的甚至存放了十几年、几十年。即使有许多层布包裹着,腐烂的尸臭仍时而可闻,但子孙们不作任何回避,仍照常祭祀。这种显然不合卫生的存尸风俗,据推测可能是祖先崇拜的一种形式,死人仍像活着的时候一样影响着生者的生活。
    (二)冷冻
    最早实行冷冻葬法的是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他们居住的地区天寒地冻,掘地挖穴绝非易事,火化则燃料缺乏,其它葬式也无法使用,所以将死尸以特制的棺木盛殓,浮厝于冰雪之上。这说明人类的葬式,不仅与宗教相联系,而且与当地当时的生活环境及生产条件紧密相连。
    现代的遗体冷藏不仅仅是单纯的保存尸体,而是期望未来医学的发展能够“起死回生”。目前在美国的冷冻遗体有几十具,都存放在纽约人体冷冻学会的地下室里。遗体冷冻的方法是,当一个人死时,立即把他的血液抽出,注入一种化学液体药水,使尸体既不收缩也不枯萎,保护血管及器官免受深冻的损害,人体被冷冻到-199℃的低温后,装进不锈钢制造的盛有液体氮的容器内保存起来。
    六、其它安葬方法
    (一)竖穴壁安葬
    古印度、伊朗有竖穴壁安葬的方法,人们把死去的贵族埋葬在很深的竖坑底下,上面再用土丘盖上。而对平民百姓,则根据他们的身分被简单地埋在土中。
    (二)洞葬
    洞葬在新石器时代大量出现,就是把尸体葬在天然或人工挖掘的岩棚、石崖内。例如马里的多贡族,由登山能手攀上山崖,用绳子系上尸体吊进深深的山洞之中。悬棺葬也应属于洞葬的一种。
    (三)塔葬
    塔葬,多用于佛教僧人圆寂后的存尸方法。僧人死后,在地上立石塔,塔形如鸟卵,故把埋葬僧人的石塔称为“卵塔”。
    (四)树皮葬
    中国云南金坪牛塘寨的黄苦聪人盛行树皮葬,有人死时,即派几个人外出剥树皮,用来包裹尸体,再到墓地掩埋。实际是土葬的一种,只不过盛殓尸体的殓具不同而已。
第三节  人类死亡的葬式与葬制
    葬式是指尸体在葬具中安置的姿势。葬制则是有关丧葬的规制,诸如单身葬还是合葬,是单独建坟还是实行氏族、家族、公共墓地制,丧葬的等级(墓穴、棺椁、殉葬、陪葬)等等。相比较说来葬式受自然环境、生存形态、文明程度以及宗教信仰的影响大些;葬制则受社会形态、社会意识的影响大些。

    一、死亡的葬式
    (一)仰卧直肢葬
    自古至今最常用的葬式,认为死亡是肉体的长眠,而以死亡时的自然状态入睡,这样可以使死者更好地安息。
    (二)屈肢葬
    为古代人类葬式之一,在新石器和青铜器时代均有流行。又分卧式屈肢葬和蹲坐式屈肢葬两种。在历史文献中,屈肢葬不乏记载。至今云南、四川、台湾的一些少数民族还残留屈肢葬俗。其意义可能是为了节约墓地或节约人工;或是认为屈肢合乎休息或睡眠的姿态;或是屈肢葬时用绳子捆绑死者为了阻止死者灵魂跑出来向活人作祟;或是由于这种姿势像胎儿在子宫内的样子,有死后回到子宫里的象征意义。
    (三)俯身葬
    为古代奇特的葬式之一,出现时间早,分布较广,延续时间也长,但多零散发现。对其意义说法不一,主要与当时人们的宗教观念和生活习惯有关。人们认为此种葬式可以使死去的人更快地转入地府,回归本源。
    (四)坐姿葬
    伊特鲁里亚人在安葬男人时采取坐姿,下颏托在膝盖上,石棺的高度要在 1.5米以上。而安葬女人,则取卧姿,墓深只需60公分。
    (五)折头葬
    意外死亡者,被认为是恶魂附体所致的死亡。人虽然死亡,但是恶魂还在死者的尸体之内。为了制服恶魔,就将头颅强制地折于背后将其埋葬。
    (六)捆尸葬
    也由于意外死亡恶魂附体,所以将尸体的四肢被紧紧地绑在胸前,以制服恶魂。
    (七)倒立葬
    小亚细亚的古鲁人安葬死者的方式极为特别,他们把死者倒立在墓穴中,其意义不明。
    (八)葬尸方向
    古代民族对死者安葬的取向、死者头部的朝向都极为重视,多与宗教信仰有关。在中国中原地区基本都是头向朝西,大约和佛教的西方极乐世界有关。穆斯林在安葬死者时,规定死者面部一定要朝向圣地麦加。基督教规定在安葬死者时头要向西,这可能与耶酥在安葬时尸体的头朝向西的传说有关。还有人认为人死后灵魂回老家,所以将死者头朝老家方向。
    二、死亡的葬制
    (一)单身葬
    最原始、最通行的规制之一。人大多一个一个死去,自然也就一个一个安葬。
    (二)丛葬
    这是个宽泛的概念,分指多个死者安葬在一具棺木或一窟墓穴中。可由几种类型:一是同性而葬,即性别相同者安葬一处;一是男女分边合葬,即男女同葬一处,但依性别划出界线。丛葬有一次完成的,有的则是第一次单身葬,第二次检骨丛葬。丛葬者可能是同一氏族中相近时间内的死者。如侗族葬俗,在村寨外建一座小木屋作停放棺材的地方,待死人多了,一同下葬。前述伊朗宗教玛兹达教,把尸体安置在圆塔式建筑“达克玛”上,分别置放男、女、童尸,故也属丛葬的方式。
    (三)合葬
    合葬专指有婚姻关系的死者合葬在一起,如夫妻合葬、夫妻妾合葬,是专偶婚姻的产物。商代就有夫妻合葬的遗址,“并穴合葬”、“异穴合葬”、“同坟异穴合葬”等,属于非同穴合葬的类型。后来发展的是同穴合葬,即夫妇中一人死后先入坟,若干年后另一个也去世了,就重新掘开墓穴,男左女右,并置棺椁,棺木上横搭一红布带,有代表夫妇婚姻契约的意义。中国西南少数民族,还有夫妇同棺而葬的,如白裤瑶的崖葬就是如此。关于墓室合葬则比较常见,如皇室陵墓中的墓室合葬,明朝十三陵、清朝东陵,均为此种情况。
    三、随葬与陪葬
    随葬是指将一些生活用品随同死者一起安置在地下坟墓中;陪葬是指将活人杀死后随同死者一起安置在地下坟墓中。这两种死亡安葬形式都与人类死亡社会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关,反映了社会经济和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
    (一)随葬与陪葬的起源
    人类初始的随葬的原因,是相信有个死后世界,在那里死人是活着的,需要随葬些食物、武器,供死者营养、狩猎、作战。随葬的另一个原因是感情色彩,为了表达对死者的恋情,随葬些死者生前用过、喜欢的东西,以此来减轻感情的痛苦和弥补生前对死者的歉意,企图使死者在阴间过着比生前还要好的生活。从世界各个民族的墓葬史来看,随葬或陪葬是随着个体安葬形式的出现而出现的。随葬与陪葬的另一目的是对死者及其家族地位、财富的炫耀。
   (二)随葬与陪葬的内容
    随葬的物品多为各种各样的日常生活物品,如陶器、瓦灯、油盒、首饰、武器等,供死者以类似于生者生活的方式存在。古埃及,人们对陪葬品毫不吝啬,他们相信死者在到达死亡之地的旅途中需要大量物品。坦卡家陵墓中随葬大量的财物,有马车和马、休息用床和典礼用床、安乐凳子、匣子和箱子、权杖和手杖、整套武器、首饰、玩具、宗教礼仪用品及贵重器皿,肉类、禽类、各种酒、粮食等不计其数。世界上许多民族在安葬他们的统治者和首领时,都要在墓中放置一些马、马车、贵重物品及装饰物。有的古代宗教葬礼还要以人陪葬,如古墨西哥的米斯特克人在安葬贵族时,要将他的侍从一起埋葬。在挖掘巴比伦王乌尔的陵墓时,发现为他陪葬的有35人。中国自秦朝以来,随葬和陪葬规模宏大,秦始皇兵马俑为世界瞩目,为秦始皇陪葬的人估计达3000人之多。
第四节  人类死亡的葬具与坟墓
    葬具指盛死者遗体或遗骨(骨灰)的器具,如棺、椁、骨灰盒等。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对死者采取装裹措施,都要将遗体或遗骨盛放在一定的器具里进行安置。坟是指埋葬死者尸体墓地地面上突起的土丘。上古的墓是没有坟丘的,即没有凸起土堆,《礼记·檀弓》说:“古也,墓而不坟”。到了春秋、战国之际才出现了有坟丘的墓葬,起坟丘的初始目的是为了使人能够识别墓地所在。
    一、安置死者的葬具
    由于各地区、各民族所处自然环境、宗教信仰、葬法习俗及科技水平的不同,他们所使用的葬具就表现出不同的时代色彩。同时,从葬具的材料、加工方式、形状规制等方面,也反映出地方性、时代性、及信仰观念等。
    (一)简易葬具
    在物质资料不发达的远古社会,或在文明社会中的贫苦死者,或是在特殊环境情况下,多使用树皮、草帘或苇席等简易物品作为葬具安葬死者,用这类葬具安葬死者的葬法俗称“软埋”。
    (二)棺类葬具
    瓮棺与陶棺是古老、原始的葬具之一。新石器时代制陶技术发达,当时的瓮棺大多用来掩埋夭折的婴幼儿,或是用来进行二次检骨葬。古代黑海沿岸的丧葬中,小孩子死后不装棺木,而是先打掉双耳罐的罐颈,再把婴尸放入其中。中国汉代以后,一度出现与木棺形制类似的陶棺,但可能因烧制难度大,未能普及。
    石棺与石椁则属于以石头为原料制作葬具的方式。石棺可用整块巨石打凿,也可在墓地坑的坑底、四壁铺竖石板。用石头垒筑石室、石棚、石墓来安葬死者,也属于石制葬具。古埃及法老墓中,先把护有金面罩的木乃伊放在形状一致的银制棺材里,再把这具棺材置于黑花岗岩石棺之内,最后再将这只石棺放入里外都绘有神的方形石棺。
    随着金属冶练技术的发展,出现了金属棺。金属棺多为铜制,此外还有金、铁等,但因价格昂贵或易于锈蚀,故都未能普遍使用,远不如木、石制葬具普及。匈奴领袖阿提拉葬在层层相套的金、银、铁3只棺椁里。广西、贵州少数民族有铜鼓葬者。
    历史悠久、最为普及的还是木质棺。除一般棺椁外,还有特殊的形制,如独木棺、船棺等。中国汉族讲究内棺外椁,棺是直接盛尸体的,椁则是包在棺外边的大棺材,贫穷人家则只能单用棺。棺木以柏、樟木为上乘,一般用榆木、柳木、杉木等。棺内要装裱,棺外要油漆、彩画,甚至加用绸锻制作的棺罩。西方的棺木注重装饰,或用丝绒包裹棺材。
    其它棺类还有玉棺、锡棺、钛棺、玻璃棺、水银棺、水晶棺以及顶端装有化学制冷设备的棺木。对战争中阵亡者或要作长途运送的死者,多使用锌制棺材。因放射致死的人则应用铅制棺材。
    (三)骨灰盒
    随着火葬的普及,骨灰盒已逐渐代替棺材用来盛殓死者的骨灰。骨灰盒有木质、陶质、玉石、有机、金属等各种材质,可寄放或埋葬于公墓,为现代最流行葬具。
    二、坟墓
    随着坟墓制度的出现,有了许多有关坟墓的名称。特别在中国,坟墓制度繁杂,坟墓有坟、墓、丘、冢、陵、山等之分,这些都是埋葬死者的地方,统称为阴宅或墓地,但其大小及形式是有区别的。
    (一)坟墓的种类
    中国对坟墓有坟、墓、丘、冢、陵、山类别之分。坟的本义为土堆,屈原《九章·哀郢》中有“登大坟以远望兮”的句子,此处的“坟”即为土堆成山岗之类较高的地方。后来,坟与墓连称,即为死者的墓地。坟的高低、大小则是墓主人地位等级的高低、身份的贵贱、财富多寡的具体体现。上古时代,墓是王者葬地的通称,后来凡是葬人的地方都可称为墓,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与“粉”、“丘”、“冢”、“陵”等结合起来,才能表明墓主人的身份、财富及权势等。
    丘的本义是土山,称丘的墓一般都比较大,多是王公贵族的墓地,如赵武陵王的墓称灵丘、吴王阖闾的墓称虎丘。王公之墓曰丘,臣子之墓曰封,帝王之墓曰陵。冢的本义为山顶,后来称高坟为冢。陵的本义为大土山,帝王的坟墓本身高度毕竟有限,为了显示帝王的威仪,就用高不可仰视的大土山作为坟墓的称呼,这样帝王墓地的宫殿就称为“陵寝”。山的本义为石头山,秦代称帝王墓为山,所以山也是帝王墓的专称,不过用的时候较早,后来多以“陵”代之了。
    (二)兴修坟丘的原因
    在墓之上兴修坟丘的原因很多。一是为了识别墓葬的处所。中国从春秋时期起,宗族社会单位已然瓦解,有些个人或家庭流动迁徙,客死异乡,为了不忘记葬地位置,就垒土为坟以示标记。二是防止人为的破坏。虽然可在墓地上进行建筑,但荒郊野外很易遭到人为的破坏,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堆土为坟。三是受民族习惯的影响。南方吴越民族早就有“土墩墓”和“石室土墩”墓的做法,渐对中原产生影响,接受了吴越墓的墓外形状。四是社会等级表现的需要。社会的发展,封建等级制度的完善,要求人们在墓葬的制度上也有相应的表现,只有以突出于地面的坟丘的高低、宽窄、大小才能表现出来。
     三、墓地
    (一)墓地形制的发展
    死者墓室形制的发展与人们的住宅有明显的关系,棺材、墓坑或墓室的形状大多是按照活人生活的房屋形制炮制而成。从出土的兵马俑坑来看,《史记》记载的犹如豪华宫殿的秦始皇坟墓并非虚传:“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久之。”[1]汉代出现的洞室墓,其规模形制表明它是模仿生时房屋建筑式样的。汉代以后,时兴在砖墓、崖墓上雕横楣、画藻井、置瓦当、砌窗棂、设耳室。唐代帝王——
墓室则仿皇帝内宫形制、装饰。明代蜀王朱氏墓有大门、前庭、二门、正庭、正殿、中庭、后殿、左右两厢和耳室,还以巨大的石料砌成门殿等,这与当时王府的建筑形制基本相同。墓室形制体现了为“事死如生”的丧葬原则服务,为体现墓室主人生前的地位权势服务。所以,墓室形制的发展实际上就是宫殿建筑和居民建筑形制发展的缩影。
    活人住的房宅讲究风水,即地势环境,墓地也要讲究风水。同阳宅一样,人们相信阴宅墓地有风水,会给子孙后代带来运气,否则就要倒运。如果墓地“前有洿池,后有丘陵,东有流水,西有长道,谓之正穴”,则为“风水宝地”。实际上,风水在其封建迷信的背后,也有其科学之处。坟墓所在地的地下水位的高低、地气的干湿、土层的厚薄及土质的砂粘,都与棺木、尸体能否长期保存有关。墓地环境选择的另一个意义就是把人们或神仙生活的环境,也同样安排给死人,使他们长眠的环境也和活人或神仙一样。
    (二)现代墓地的特点
    现代西方墓地则很少类似中国的形制。埃及法老的金字塔和印度泰姬墓陵属于东方习俗。西方多为公墓,教堂是著名神职人员的墓地。许多国家都有陵园或称公墓,较为集中地埋葬一些人,有着森严的等级。世界上最大的墓地是俄罗斯圣彼得堡的皮斯卡列夫公墓。莫斯科共有61处公墓,总面积达15000公顷。其中最著名的有新处女公墓,主要安葬党政要员及社会名流,如米高扬、赫鲁晓夫、果戈里、契诃夫等。红场克里姆林宫宫墙下的墓地则多安葬国务活动家,大约150人之多。美国的阿灵顿公墓有23万人埋葬于此,多为执行公务的牺牲者。法国巴黎有安葬作家巴尔扎克、音乐家肖邦等名人的拉雪兹神甫墓地,安葬法国历代君主的圣但尼大会堂,安葬伏尔泰、卢梭、雨果等名人的先贤祠等。伊朗的尼沙普尔死难者公墓,葬有两伊战争期间牺牲的400名年青人,一排排紧紧相靠的墓碑全由铝合金制成,墓碑上嵌有装玻璃的小龛,龛里则摆放着饰有假花的死者照片和一本小巧的可兰经。中国武汉市辛亥革命纪念陵园、北京八宝山公墓、石家庄白求恩烈士陵园,也是著名的陵园墓地。许多陵园墓地体现了各自国家地区的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并折射出死的意义和衬托出生的价值,有着较大的艺术价值和深刻的教育意义,以至成为旅游胜地。
    (三)墓地规制
    世界上许多地区或民族坟墓的组合和排列有着一定的规制,从一个侧面反映社会阶级、宗族的组织情形,并体现了该社会公众宗教、宗族和道德意识。以中国为例可以有氏族墓地、村社墓地和家族墓地的区别。最原始的墓地规制是氏族墓地,即氏族所有的成员死后公用一块墓地,而且布局规整有序,墓坑排列井然。村社墓地是指同一个村落的人不分家族都安葬在同一个公共墓地,至今云南崩龙族的村落就有这种村社墓地,现代农村的公墓或骨灰堂,也具有这种性质。传统上持续最久的墓地型制是家族墓地,并受到历代法律和道德习俗的保护。家族墓地的被占、祖坟的被掘,是家族莫大的耻辱。家族墓地只接纳同一血缘的死者,而村社墓地则是对笼统的地缘关系的肯定。家族墓地坟墓的安放顺序,如同家谱一样,依男性来计算世系、排列墓次,成为中国传统家族制度的缩影。
    (四)墓志铭
    墓志铭,一般是将文字刻在石质的物体上,来表现生者对死者一生行为品德的总结和评价。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墓志铭体现的是人类的表现欲,或是死者生前的表现欲,或是生者的表现欲,即通过对死者的颂扬来表现作为死者后代的荣耀。东西方各个民族皆有墓志铭的习俗,但是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以及对死者不同的评价,墓志铭的内容有较大的差异。
    东方墓志铭以中国为代表,较多采用长文来叙述死者的生平、善行和人品,以求彪炳青史。但武则天的无字碑却以无字的方式,要求后世对她作出评价。这些墓志铭较易流于程式,表现出矫情。某些西方的墓志铭却有不少言简意赅的文字。有的表达出达观的人生态度,有的表现出某种幽默,有的显得寓意深刻,这可能是不同的民族性格所造成。例如德国数学家鲁道夫的墓碑上,刻着他计算出的圆周率;科学家波兹曼的墓碑上刻着著名的热力学公式;德国科学家康德的墓碑上刻着自己的名句:“在我头上者群星的天空;在我心中者道德的法则。”;萧伯纳的墓志铭是:“无论我活多久,这种事迟早会发生的。”表现一种豁达;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墓碑上写道:“恕我不起来了!”表现出一种幽默。一位美国黑人母亲为她的14岁的“打工仔”的儿子题写的墓志铭,仅仅两个字:“收工!”这两个字体现了人间的全部苍凉和感叹,实在令人为之动容。可以说每个人的生命过程,最准确最生动的归宿,莫过于这“收工”二字了。
    (五)盗墓的防止
    坟墓是为了死者的安宁而设,然而由于对灵魂的崇拜和对死者的敬畏,随葬和陪葬制式的采用,使得坟墓成为文物财宝集中的处所,所以导致盗墓现象的产生。为使死者安宁,人们一直设法防止坟墓的被盗。为此,古埃及法老坟墓所在的金字塔中,特地修建了一些假墓室和陷阱。成吉思汗的坟墓隐藏在广阔的草原牧场下,他的墓地因为没有任何人知道究竟在哪里而没有被迁移,也没有被盗。杀掉参与建造陵墓的人,被认为是一种防止盗墓的最好方法,所以秦始皇陵墓和匈奴首领安季拉墓地的建造者全部被杀。哥特人首领亚拉里克死后,为了修建他的坟墓,在河上筑了临时水坝,拦断河流,在露出的河底下挖好坟墓,放入装有亚拉里克尸体的金棺后,再把水坝毁掉,河水重新流下将国王的坟墓掩盖起来。
第五节  人类死亡安葬的社会意义
    人类对死者尸体的处理、对尸体的安葬,以及由此衍生的坟墓陵寝规制,明显地受着经济发展、宗教文化、科学技术以及民间习俗的影响,随着地区民族的不同而有着其不同的社会意义。
    一、灵魂崇拜的具体表现
    人类对待尸体之所以讲求葬法葬式,究其根源,还是一种灵魂崇拜的具体表现。远古时代,灵魂观念未出现或灵魂崇拜尚不发达时期,人们弃尸体于野外,盖上一些树枝,不积土为坟,不植树为标记,亦无服丧期限之规定。《周易.系辞传》云:“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灵魂观念萌生后,人们便根据灵魂与尸体关系的种种想法,以及关于灵魂阴间生活的幻想,来安放尸体,于是产生了各种葬法葬式。
    二、表现对魂魄认识的差异
    人类葬法葬式之所以千差万别,主要是由于人们对神魂与形魄之关系认识不同所造成的。鬼是神魂还是形魄所变,或者是形魄、神魂共同变幻而成,古代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看法是,人死之后,肉体变为“尸”,精神演成“魂”与“魄”,“魄”附于“尸”之上同归于土,“魂”则归于渺渺天堂或冥冥地狱,所以,人死便成了“鬼”,“鬼”即“归”也。中国丧葬文化因此重视“尸”的安葬和对“魂”的安排,于是在葬法中就有土葬、崖葬,又采取在棺椁中放置石灰等方式,以使“魄”的寄寓之处“尸”能尽量地延续时日,免受各种人为的或野兽的伤害。另一种看法是,人死后魄随肉体消灭而消灭,只有魂离开肉体变成了“鬼”,这样,尸体便变得无足轻重。为了能使灵魂迅速升天,就希望尸体尽快化消,唯恐给灵魂增加负担,于是出现了火葬、天葬、树葬、水葬等葬式葬法之。
    三、克服对死亡的恐惧
    人类由埋葬而引发的葬礼与哀悼的习俗,实际上是帮助人们克服死亡恐惧的方法。学者认为,死者的埋葬、葬礼及哀悼习俗有三个主要目的:一是死者的尸体必须加以处理;二是许多社会相信,死者的灵魂须经过丧葬仪式的协助才能达到安息的地方;三是家庭因死者死亡而中断了的各种社会关系,必须经过重新调整或塑形。当然,也应该承认埋葬是人类的本能,人们想躲开死者腐烂的尸体,同时又眷恋着死者活着的情形。
    四、企求对生者的庇护
    人在死亡之后,常见的安置处所是土葬,而土葬的陵园、坟墓以及墓室等的建筑、绘画、雕刻等,还有相应的祭祀礼仪,固然表现出生者对死者的尊敬和怀念,但在祭奠和怀念的深层,则是寓意着企求死者对生者的庇护保佑。生者用认为死者满意的方式来取悦于死者,以化解生前与死者之间的怨恨,增强与死者之间的亲情,希冀死者的在天之灵对自己的遗属后代予以保护。
     五、维护社会等级制度
    人类死亡安葬方式,如棺椁厚薄大小、坟墓的高度、葬礼的规模等都以上下尊卑而有所不同,这些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等级制度,维护家族等级制度。孔子时期对坟丘的高低大小及形状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规定,使之能够体现墓主人的身份、地位、财富和权势。在整个丧葬过程中,无不贯穿着明尊卑、别亲疏、序人伦的道德要求。由此,死的称呼也不相同:《礼记·曲礼下》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表面上看是“事死如事生”,表示对死者的尊重,但实际上死者是无法看到和体验的,本质还是做给活着的人看,使活着的人面对已成神灵的死者,再一次明确男女之别、长幼之分、尊卑亲疏的不同。
     六、反映社会发展状况
    死者尸体的各种葬法,是在相关死亡观指导下的处置尸体的具体操作。而这些死亡观又是与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连的,于是,在安葬方式上的操作,自然就会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例如在原始社会人类的安葬方式较为简单。到了封建社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得安葬的材质、制式、规模都有所进步。坟墓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土丘,而是包括反映建筑、文化艺术等在内的复杂的综合体。及至现代社会,文明的进步、唯物思想的主导,人们对死者安葬的观念有了极大的飞跃,对坟墓之类传统的安葬方式有了重大的观念改变。一具小小的骨灰盒,甚至将骨灰洒在江河湖海,回归自然,成为安葬的发展趋势,这些显然是由于社会发展趋势所使然。
……
《人类死亡学》第十七章“人类死亡的安葬方式”,写得十分周详,但是它没有指出人对死尸的恐惧程度根据亲疏而定的。例如,人最害怕哺乳动物的尸体,对一只老鼠的死尸,比对一条大鱼的死尸,更为敏感。
人对昆虫的死亡作不敏感,而在哺乳动物中,和人越像的动物,其死亡就越让人们印象深刻。其生理原因可能是,越接近自己的动物,其死因就越是可能威胁人类。而且,越接近自己的动物,其尸体就越可能造成人类的传染病。同样的道理,人对与自己属性越为接近的种族,对其尸体最为敏感。因此,人们发明了葬礼。葬礼就是用来美化死者的。

谢选骏:乌托邦是原罪的产物——从莱布尼兹370-300周年看中文媒体



(一)

网文《纪念莱布尼兹逝世300周年》(自由亚洲电台,美国时间)说:
今年11月14日,是德国思想家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年7月1日-1716年11月14日)逝世300周年。莱布尼兹是历史上罕见的天才,罗素称他是“千古绝伦的大智者”。
   
莱布尼兹是哲学家、数学家。关于他在数学上的成就,只提两件事就够了:一、莱布尼兹和牛顿同时各自独立地发明了微积分,二、莱布尼兹发现了二进位制。除了哲学、数学,莱布尼兹研究的领域还涉及物理学、法学、语言学、逻辑学、生物学、地质学,以及机械和外交。由于他在诸多学科都卓有成就,因此他又被誉为十七世纪的亚里士多德。还需一提的是,莱布尼兹对中国的科学、文化和哲学思想也十分关注,他是最早研究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德国人。
   
在这篇短文里,我只打算讲讲莱布尼兹的一个哲学思想,即“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莱布尼兹认为,我们这个世界是上帝创造的。既然上帝是全知全善全能,那么,他创造的这个世界必定是最好的世界,是一切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什么叫“可能的世界”?按照莱布尼兹,一个世界若与逻辑规律不矛盾,就叫可能的世界。譬如说,上帝可以把世界造成球形,也可以把世界造成方形。球形世界和方形世界都是可能的。但是上帝不可能造成一个球形的方形世界,因为球形的方形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是不可能的。球形的方形世界是不可能的。可能的世界当然不止一种,可能的世界有很多种,无限多种;而上帝既然是至善,他创造的世界必定是最好的世界,是一切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可是,你一定会质疑:我们的世界有那么多罪恶,怎么能说它是最好的世界呢?对此,莱布尼兹的回答是:是的,我们这个世界有很多罪恶。那么,一个没有罪恶的世界果真就是更好的世界么?要让这个世界没有罪恶,就要把人造成不会做坏事的造物,就要剥夺人的自由意志。因为上帝不可能造出这样一种世界,其中,拥有自由意志的人总是选择做好事,而永远不选择做坏事。上帝叫亚当、夏娃不要去吃禁果,结果亚当、夏娃还是去吃了。这说明上帝不可能既赋予亚当、夏娃自由意志,同时又使他们只做上帝希望他们做的事,不去做上帝不希望他们做的事。可见,只要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人就可能去做坏事。要么,上帝给人自由意志,这样的人必然既会做好事也会做坏事,这样的世界必然会有善也有恶;要么,上帝使人成为只能做好事不能做坏事的造物,让世界只有善而没有恶,那就意味着不给人自由意志。上帝认为,一个有自由从而有罪恶的世界要比无罪恶但也无自由的世界更好。因此,我们这个世界是最好的世界,是一切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人有自由意志,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这就说明,一个十全十美、也就是只有善没有恶的社会是不可能的,人间天堂是不可能的。
   
追求完美社会,看起来是人类一个根深蒂固的愿望,其实却是一个虚假的愿望。一个十全十美的社会状态是和人类的本性根本冲突的。一旦把人类置于一个完美社会之中,人类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反叛。因为完美社会取消了不确定性,从而抹煞自由意志的存在,所以人类会拒绝它。(谢选骏指出:不确定性只能增加生命的多样性,和自由意志毫无关系。)
   
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致力于在人间建立天堂的人,往往造就了地狱。因为他们立志要消灭一切恶,因此就不能不去压制人的自由,剥夺人的自由,于是他们就建立起古拉格。理想中的乌托邦,往往在现实中成了了古拉格,原因就在于此。(谢选骏指出:压制别人的自由,剥夺别人的自由,正是某些人所追求的自由。)
   
包括共产主义理想在内的种种关于完美社会的理想,之所以是行不通的乌托邦,之所以一旦强力实行必定导致古拉格,原因就在于此。
   
自由社会不完美,完美社会不自由。我们肯定自由世界,并不是因为自由世界没有问题。我们知道,自由世界有很多问题,只要有自由,就会有问题;自由世界甚至不排除自我毁灭的可能性。但是我们依然要肯定自由世界,只因为它有自由,只因为自由是人的本性,所以我们要说,自由世界就是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谢选骏指出:所谓最好的世界,本身就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
……
谢选骏指出:这篇文章不明白,所谓“完美社会的理想”本身就是一种原罪的产物。因为其保罗在《罗马书》中早就说过了: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二)
网文《纪念伟大哲学数学通才莱布尼兹逝世三百周年》(共识网,中国时间2016年9月14日)说:
莱布尼兹的这个人物,国内的认识往往限于和牛顿共同发明微积分和二进制。通过学习,对这个旷世全才有了一些认识,特别他对中国古代哲学的高度评价特别认为八卦也是二进制的独特见解认为具有很高的品位。今年是他逝世300周年。在研究莱布尼兹的成就的时候,阅读他了他的发表在巴黎皇家科学院刊物上关于二进制论文的时候,才发现他和我国古代的伟大著作易经有如此密切的关系。然而三百年来,不为国人所知道而被淹没。国人对易经的看法固然很重视,认为这是“哲学中的哲学,经典中的经典,学问中的学问”,认为是中国文化的源头。从数学上发现易经的二进制逻辑的运用十分准确熟练。但是又没有明确提出数学理论。更加超前的是将二进制用于建造八卦知识平台。八卦的组合变换可以用二进制运算翻译出来。许多卦的变化可以通过二进制运算得到。其方法和今天的信息科学基本方法不谋而合。可以说惊世赅俗,石破天惊。虽然当时的中国科学家没有给出二进制的公式表示,但是发明了独特的二进制图形表示法,其效果和公式推导完全一致。二进制图形表示及其和十进制的换算方法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和数学家的伟大创造。从文献来看,孔子就掌握其思想,但是不明确,带有神秘色彩。到了宋代哲学家邵雍就完全解密出来了。在此基础上画出了伏羲先天八卦图。
易经有六十四卦每卦有六爻。从二进制角度看,六爻就是6比特。六十四卦就是6比特组合的穷尽。今天能够看到的八卦图文献就是宋朝在哲学家邵雍创制的伏羲先天八卦图。其中的方图就是六十四卦的二进制图形表达。说明邵雍已经掌握了从十进制到二进制的转换,分毫不差。孔子说“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他又说:“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邵雍创制的伏羲先天八卦图中的方图,把六十四卦按照二进制方法进行排列。不就是“易立乎其中”了吗?作为二进制的发明人莱布尼兹看到以后,惊讶无比,几乎要跳起来了。他早已向巴黎皇家科学院递交了二进制的论文但是嘱咐不要发表,当他看到八卦图以后,要求立即发表他的论文,并且加上副标题,八卦就是二进制。所以今天我们可以说,易经八卦是二进制逻辑的知识系统。对于这个特点的发现和阐述将大大有利于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
……
这篇文章体现了一种流行的“文化自信”,其实也是“文化自大”。

(三)
上述两文,分属美国与中国两大阵营,虽然各为其主,但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9月14日”这个并非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716年11月14日死亡)逝世300周年的日子,同声哀悼。此中奥妙,也许只有他们自己明白。
我们可以找到的理由似乎只有这个:
第十届莱布尼茨国际会议“——为了我们的幸福或他人的幸福”
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3日
地点:德国汉诺威莱布尼茨大学
保护伞:下萨克森州总理史蒂芬·维尔
第一轮通知
即将到来的第十届莱布尼茨国际学术会议将于2016年举行。这一年拥有若干个与莱布尼茨相关的纪念日: 莱布尼茨诞辰370周年、逝世300周年、国际莱布尼茨学会成立成立50周年。此外,2016年也是汉诺威大学更名莱布尼茨大学十周年。在汉诺威,更多围绕这些纪念日展开的活动即将拉开帷幕。
值此莱布尼茨逝世300周年之际,莱布尼茨生命晚期的计划和活动将得到特别关注。因此,在以“为了我们的幸福或他人的幸福”为主题的大会上,理应专注于莱布尼茨思想的后续发展和实效性,以此来强调莱布尼茨对推动人类共同的利益发展而做出的努力。
自2011年大会之后,又有数千页的以前未出版的莱布尼茨著作问世,从现在到2016年编辑出版工作会有更进一步的进展。期望会议中的诸多报告将以这些尚待研究的资料为主题。从哲学视角来看,莱布尼茨的理性概念本身包含有实践理性的因素。鉴于对于目的性的研究不能完全依赖彻底的概念分析,莱布尼茨的理性概念将会受到特别的关注。将理性划分为科学理性和伦理(即实践理性)是当代面临一个问题,而莱布尼茨曾试图通过恢复二者的统一性来解决这一难题。
除了这一主要焦点,本次会议同样欢迎对所有莱布尼茨不同领域的研究。
主办单位诚邀世界各地有兴趣的研究者、专家及朋友参加本次会议。请于2015年11月14日前提交报告题目及简要。大会同意接受的报告人应在2016年3月31日前提交报告的电子文档或可供复印的打印稿(最多10页),会议召开之前报告集结出版。
(四)
然而在此之前,已有网文《一个千古绝伦的大智者—— 纪念莱布尼茨逝世300周年》(微博,中国时间2016年6月13日)问世:
编者按:      
今年(2016年)是莱布尼茨逝世300周年。他生于德国,成名于法国,因与牛顿的微积分“优先权之争”而与英国学术界纠葛……多才多艺的莱布尼茨在数学、哲学、物理学、语言学等领域卓有成就,并倡导成立了欧洲多家科学院。他是历史上少有的通才,被誉为17世纪的亚里士多德。1716年11月14日,在因痛风和胆结石引发的腹绞痛卧床一周后,莱布尼茨孤独离世,“只有他的秘书和挥舞铁铲的工人听到泥土落在棺木上发出的声音”。
1、初出茅庐的年轻人
英国哲学家怀特海早年在剑桥大学攻读数学,后来留校做了一名讲师,历时三十载;之后,他到伦敦大学帝国学院担任了为时十年的应用数学教授。期间,怀特海对包括哲学在内的诸多领域广泛涉猎,收获颇丰,以至于退休后立刻被哈佛大学聘为哲学教授,开始了另一段辉煌的学术生涯,直到76岁高龄才离职。十年以后,他在波士顿辞世。怀特海早年写下三卷本的《数学原理》(1910-1913,与弟子罗素合作),而《科学和现代世界》(1925)则是他晚期的代表作。在这部几乎无所不包的自然哲学论著中,怀特海把17世纪称为“天才的世纪”,并以此来为其中的第三章命名。
1646年7月1日,莱布尼茨出生在德意志东部名城莱比锡,他的父亲是莱比锡大学的伦理学教授,身为教授千金的母亲是他父亲的第三个妻子。他出世时,父亲已经年近半百了,比起同时代的其他天才人物来,这个家庭更像书香门第。老莱布尼茨亲自培养幼子,以至于八岁那年,他便如饥似渴地阅读已故父亲留下的各种拉丁文著作了。不到15岁,莱布尼茨便上了莱比锡大学攻读法律。他在20岁那年递交了一篇出色的博士论文,因为年纪太轻(黑格尔认为是学识过于渊博)被拒,加上此前母亲已去世,他永远离开了故乡。第二年年初,纽伦堡的一所大学授予他博士学位,但他并没有接受该校教授职位的聘书,为了更好地了解世界。那以后,莱布尼茨也没有接受任何一所大学的正式聘请,但这不等于说,他对政治的兴趣胜于学术。
据说莱布尼茨是在大学学习欧几里得《几何原本》时,对数学产生浓厚兴趣的。不过,和前面谈到的那三位法国人一样,莱布尼茨也是在业余时间从事研究工作的。究其原因,17世纪的大学仅是教会的附庸,而哲学仍是神学的奴婢。与此同时,“大多数数学家处在亚里士多德的经院哲学阴影的笼罩之下,数学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与学院相对抗的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学者”。我们可以用笛卡尔来与莱布尼茨作一比较,两人都喜欢旅行,只不过前者以军人的身份,后者则作为政客的幕僚;前者在驻扎异国时萌生了解析几何的思想,后者是在肩负外交使命时完成了微积分学的发明,而他们取得这两项举世瞩目的成就时都不到而立之年。
必须指出的是,在莱布尼茨20岁那年,他还递交过另一篇论文《组合的艺术》,帮助他获得了在莱比锡大学讲授哲学的资格,同时使他成为近代逻辑学的先驱和创始人。这篇论文的主要内容是在命题中使用组合的理论,这一理论成为构成一切命题的一种基本方法。更重要的是,这一方法后来被应用到人类思想的表达和真理的阐释中。莱布尼茨首先确认,所有命题都是主词—谓词形式,如“树叶是绿色的”,他毕生都坚持这一假定,并把它不断发展,我们在后面谈论逻辑学时也会提到。也就是说,牛顿只是发明了“连续”的微积分学,而莱布尼茨不仅用自己的方法独立做到了这一点,同时还开启了另一个方向的数学分支——“离散”的组合分析,尽管后一个思想直到19世纪乃至20世纪才变得真正重要起来。
2、巴黎时期的数学家
如同其他跨越多个领域的天才一样,莱布尼茨也把他的青年时代奉献给了数学。不过,我们今天很难相信,这样一位天才人物对数学最初的热情,竟然来自于一种政治野心。在莱布尼茨出生以前,欧洲刚刚经历了宗教冲突和民族运动勃发的“三十年战争”时期,虽然这场战争起始于波西米亚,损失最惨重的却是西班牙和德意志,尤其是后者,在倍受邻国的蹂躏之后,丧失了大部分人口和土地。不过,存活下来的众多地方诸侯的力量反而得到了加强,他们基本上摆脱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统治,取得了实际上的主权。那时候的德意志就像两千多年前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那样,每个诸侯下面都有首相、大臣和一批谋士。
大约在莱布尼茨取得博士学位的第二年夏天,他在一次旅途中遇到了美因茨选帝侯(有权选举罗马皇帝的诸侯,美因茨因为谷登堡在那里发明活字印刷术闻名遐迩)的前任首相。这位睿智而开明的首相尽管已经卸职,仍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他对这位学识渊博、谈吐幽默的年轻人印象深刻。在他的诱导下,莱布尼茨随同前往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那儿当时属于美因茨的郊外(如今这两处地方的关系刚好颠倒了过来)。其时,法国已成为欧洲的主要力量,太阳王路易十四的势力如日中天,随时可能进犯北方邻国。有鉴于此,身为选帝侯法律顾问助手的莱布尼茨除了帮助庇护人编撰一部民法以外,还不失时机地献上一条锦囊妙计。
这条妙计是:用一个让法国征服埃及的诱人计划去分散路易十四对北方的注意力。随后,26岁的莱布尼茨便被派往巴黎,在那里度过了四个年头。虽然那时候笛卡尔、帕斯卡尔和费尔马均已过世,但莱布尼茨却幸运地遇到了荷兰来的数学家惠更斯(他的父亲碰巧也是外交官),后者也是钟摆理论和光的波动学说的创立者,当时是拿了路易十四的年俸来到巴黎。莱布尼茨很快意识到自己在科技落后的德国所受教育的局限性,因此虚心地学习,其中对数学的兴趣尤甚,并得到了惠更斯的悉心指导。由于莱布尼茨的勤奋和天赋,也由于那个时代的数学基础十分有限,当他离开巴黎的时候,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数学发现(原先的计划则被搁置脑后)。
莱布尼茨第一个重要的数学发现是二进位制,他用数0表示空位,数1表示实位。这样一来,所有的自然数都可以用这两个数来表示了,例如,3=11,5=101。他本人后来确认,中国人在三千年前的《易经》64卦里就藏匿了这个奥妙。与此同时,莱布尼茨也研制成了机械计算机,他改进了帕斯卡尔的加法器,以便用来计算乘法、除法和开方,而当时一般人都还不大会乘法运算。其中一台被他带到伦敦,另一台被汉诺威图书馆收藏,还有一台被用作俄罗斯的彼得大帝送给中国皇帝的礼物(这件礼物似乎下落不明)。值得一提的是,莱布尼茨并没有把自己创立的二进位制用于他研制的计算机。
莱布尼茨在数学上的最大贡献无疑是在无穷小的计算方面,即微积分学的发明。这是科学史上划时代的贡献,正是由于这一发明,使得数学开始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生活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给后来喜欢数学的人提供了成千上万的工作岗位,就如同20世纪电子计算机的出现一样。不幸的是,莱布尼茨不得不与英吉利海峡对岸的牛顿分享这一荣誉。事实上,他们两人是独立完成发明的(牛顿或许更早发明,但莱布尼茨发表在先),并且所用的方法也不同。牛顿使用的“流数法”有着运动学的背景,其推导更多是属于几何学的,而莱布尼茨则受到帕斯卡尔的特征三角形的启发,他的论证更多地用到了代数学的技巧。
正是由于代数学方法的使用,加上莱布尼茨本人对数学形式有着超人的直觉(这种直觉对他的哲学研究也大有裨益,而牛顿的后半生的主要成就是在《圣经》和神学的编年史方面),使得我们今天熟知的微积分学教程基本上采用了他的表述方式和符号体系。除此以外,莱布尼茨还创立了形式优美的行列式理论,并把有着对称之美的二项式理论推广到任意个变数上。当然,最让我们感到愉悦的可能要数他从巴黎来到伦敦旅行期间所发现的圆周率的无穷级数表达式,即有了这类公式,自古以来对圆周率的精确计算的人为竞争(祖冲之曾领先西方11个世纪)便永远结束了。
3、逻辑学和形而上学
在巴黎逗留时期,莱布尼茨除了潜心数学王国之外,不忘学习和研究新哲学,他设法接触到两位法国前辈帕斯卡尔和笛卡尔未曾发表的著作,并亲自动手把它们抄下来。据说,笛卡尔的《指导我们心智的规则》在作者身后半个世纪才得以在阿姆斯特丹出版,依据的正是莱布尼茨当年的手抄本。可是莱布尼茨并非笛卡尔的追随者,相反,他是反笛卡尔主义的,尤其在物理学方面。更有甚者,虽然他成名于巴黎,但出于对本民族的热爱(在他的一生里法兰西一直构成对德意志的威胁),他始终是反法的。除了试图向路易十四献上远征埃及的诡计以外,他还曾提出由西印度群岛(比如古巴)的糖做成的廉价朗姆酒去切断法国白兰地的销售,以此削弱法国的经济实力。
另一方面,虽然由于“优先权之争”莱布尼茨与英国学术界闹得很不愉快,但他始终对英国人怀有好感。莱布尼茨十分赞赏一度旅居巴黎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论断——所有推理都是计算,这或许是他发明计算机的一个动力。同样,这一论断也推动了他在逻辑学方面的大部分工作。逻辑学是研究人类思想的符号系统的,它融会了数学家和哲学家的智慧。亚里士多德创立了三段论和换位理论等古代逻辑学基本原理,但那是直接的而非推理的形式。莱布尼茨则重视建立在思想字母表上的普遍语言,一般的推理演算和一般方法论,同时成功地用数学方法解释了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
莱布尼茨意识到命题的内涵和外延之间的不同,并认同内涵的独立性,这意味着,即使没有独角兽,“所有独角兽都有角”这类命题仍是正确的。更重要的是,莱布尼茨建立了纯形式的逻辑演绎系统,在一篇名为《真实加法的计算法研究》的论文中,他给出了24个命题,包括今天我们熟知的一些逻辑学结果。例如,A在B中,B在C中,则A在C中;A=B且B≠C,那么A≠C;A⊕B ≠ A+B,等等。除此以外,他还指出代数的某些内容有着非算术的解释。这一逻辑数学化的设想在两个世纪以后由英国逻辑学家布尔实现了,他建立起了逻辑代数,即今天所说的布尔代数,从而又和莱布尼茨发明的二进位制发生了联系。而在20世纪,也有一位英国逻辑学家图灵被誉为“电子计算机之父”。
在逻辑学之后,莱布尼茨致力的研究目标是形而上学,康德称其为是所有科学和哲学的女王。下面两种说法是被普遍认可的,形而上学是对存在物的探求,形而上学是对世界整体的研究。从词源学上讲,形而上学(metaphysics)意即“物理学之后”,这是亚里士多德的一位弟子在编辑老师遗留下来的著作时命名的。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字的形容词置于绘画和诗人两字前面时分别译成“形而上”和“玄学派”。在莱布尼茨40岁的时候,他的哲学思想突然变得清晰起来,不仅区分了必然真理和偶然真理,还给出了真理的充分理由原则和实体的同一性原则。他的形而上学思想体系除了逻辑学以外,还包括语言学、物理学、生物学和生理学诸方面的观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
由于美因茨选帝侯及其前任首相的先后过世,莱布尼茨失去了经济来源,不得不离开了巴黎。他应下萨克森的腓特烈公爵之邀,北上到汉诺威担任法律顾问兼图书馆馆长,同时为公爵撰写家史。那一年他批评了笛卡尔关于运动规律即力学的描述,成为新的表述方式的创始人,这种新的表述被称为动力学。加上他对原子论和牛顿时空理论等的批驳,堪称那个时代走在前沿的理论物理学家。几年以后,他改进了自己的二进位制理论,提出了位置分析这一拓扑学的基本原理,成为后来非欧几何学的一个重要工具。在语言学方面,如同前文所提到的,莱布尼茨确认,所有命题都是主词—谓词形式;除此以外,他还给出了世人所称的“莱布尼茨法则”,即相同的表达能够相互替换。当然,这又要返回到他的逻辑学命题。
莱布尼茨声称,宇宙是由无数不同程度上与灵魂相像的单子组成的,这种单子是终极的、单纯的、不能扩展的精神实体,是万物的基础,这就是他著名的单子论。这意味着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已,生物与非生命存在物的区别也是如此。笛卡尔认为,人与其他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只有人类拥有意识和理性。对此莱布尼茨并不反对,但他却指出,引发我们行为的因素通常是潜意识,这就意味着我们比自己所想象的更接近于动物。他还相信存在着一种潜意识的精神状态,任何知觉都是由许多人们无法意识到的微知觉组成的。莱布尼茨认为,所有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任何单一实体都与其他实体相联系”;同时他又指出,“每个实体都自成一个世界,除了上帝以外不依赖其他任何东西。”
莱布尼茨是个多才多艺的人,除了前面谈到的数学、逻辑学、物理学、语言学以外,他广博的才能还影响到地质学、植物学、法学、历史学、神学等各个领域,甚至对古代中国的历史和宗教也有着深刻的研究,可以说他(先于伏尔泰)是第一个对中国文化真正感兴趣的西方大思想家。莱布尼茨认为古代中国的“礼”、“道”、“太极”等因素构成了支配宇宙的一种精神力量,他对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提出的中国传统形而上学可以与基督教相统一的观点十分欣赏,并亲自撰文予以捍卫(可惜他并未指出这一传统的形而上学和儒家学说缺乏严密的逻辑体系)。巧合的是,在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之后,让莱布尼茨毕生倾力而为的第三个目标是,他所信奉的路德新教和天主教这两种对立宗教的统一,可惜这一努力注定是徒劳的。
4、德意志民族的崛起
直到17世纪下半叶,英国的科学和德国一样仍比较落后,有一件事可以说明这一点。1673年,莱布尼茨因为带了一篇论文和一台自制的计算机到伦敦作了不到三个月的旅行,便被英国皇家学会招募为外籍会员;而尽管莱布尼茨在巴黎居留了四年,并在那里完成了主要的数学发现,但是直到1700年,巴黎科学院才选举他为外籍院士(这并非他敌视法国的后果,牛顿也是在那一年才当选)。也正因为落后,才发生了莱布尼茨与牛顿之间所谓发明微积分学的“优先权”之争。由于在这场争论中,法国人始终站在莱布尼茨一边,使他在英伦倍受责难的同时(英国数学界此后中断了一个多世纪的对外学术交流),在欧陆名声大震。
在莱布尼茨之前,已有过四个伟大的德国人,他们是15世纪的活字印刷术发明人谷登堡、版画家丢勒、宗教领袖路德和16世纪的天文学家开普勒,前三位分别是技术革新家、艺术家和宗教改革家,其中丢勒被认为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中最有数学天赋的。开普勒虽然从事科学研究,并没有在人文和思想领域产生多大的影响。事实上,由于开普勒长期旅居国外,加上缺乏个人魅力,生前和死后的影响力都非常有限。不仅如此,他的个人生活也极为不幸,第一个妻子和最喜爱的儿子分别死于精神病和天花,他的第二次婚姻更为悲惨。据说他本人去世的时候,正在前往雇主家领取拖欠的薪水途中。我们可以说,是莱布尼茨开启了近代德国的科学和哲学,他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难以估量的影响力赋予了大器晚成的德意志民族智力上的自信。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停下来插上几句,远在莱布尼茨降临人世之前,中国已有过不止四位世界级的伟人,比如孔子、老子(他们作为思想家和哲学家获得了最广泛的敬仰)、秦始皇(德意志民族因为缺少此类人物迟迟未能统一)、忽必烈(如果说他的祖父成吉思汗是蒙古人的骄傲的话,那么作为定都北京的元朝皇帝的他理应属于中国,就如同希腊人心目中的马其顿英雄亚历山大一样)、蔡伦(造纸术的重要性甚于印刷术或行星运动定律)、李白(其酒神气质和艺术成就均在丢勒之上)。虽然作为个人他们中有的历史地位或知名度超过了莱布尼茨,可是较为单一的成就只能在某个方向树立起一座丰碑,无法引导一个民族向上的智慧。对任何民族来说,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莱布尼茨都是难以企及的一个人物。 
在世界主要文明中,惟有日耳曼民族的起源不祥,他们确切的史料起始于纪元前半个世纪罗马人的征讨。即便到了16世纪以后,日耳曼人仍是一盘散沙,整个民族处于分裂和混乱之中。虽然罗马皇帝中有几位流淌着日耳曼人的血液,但并非纯粹意义上的德意志人,且因通婚和趣味爱好等原因,在精神上趋同于外族。例如查理五世,他一度拥有欧洲最大君主的气派,可是内心里却把自己看成法兰西人或西班牙人。路德的宗教改革之后,北方人大多有了新的信仰,而南方人则在新教和天主教之间摇摆不定。大约在莱布尼茨步入中年后,普鲁士邦才开始崭露头角,1701年,腓特烈一世就任普鲁士国王并定都柏林(40年后他的孙子腓特烈大帝继位,大大拓展了疆域),日耳曼民族才逐渐变得强大起来(尽管离开德意志的统一仍然十分遥远)。
作为一名全才的科学家、哲学家、外交家和社会活动家,莱布尼茨理所当然地成为柏林科学院的创立者和首任院长,彼得堡科学院和维也纳科学院也是在他的倡导下成立的,据说他还通过传教士给中国的康熙皇帝写信,建议成立北京科学院。虽说康熙被认为是最有数学头脑的皇帝,他却未予采纳。莱布尼茨充分认识到,学者们各自独立从事研究既浪费了人力又收效甚微,因此他竭力提倡集中各方面的人才。据说为了建立柏林科学院,他通过自己的学生、奥古斯都公爵的女儿对她的丈夫——未来的腓特烈一世施加了影响。很快,柏林科学院便成了欧洲最有影响的四个研究机构之一,它先后吸引了18世纪最杰出的两位科学家——欧拉和拉格朗日。在此以前,莱布尼茨还领衔创办了近代科学史上影响深远的拉丁文杂志——《学术纪事》。
诚然,德意志的崛起依赖于普鲁士王国的强盛。但在莱布尼茨逝世后的72年间,德国接连诞生了康德、费希特、黑格尔(与贝多芬同年出生,那年歌德因为没能在莱比锡大学取得法学学位转入斯特拉斯堡大学)、谢林、叔本华等大哲学家,德意志思想界可谓群星璀璨。康德被誉为近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他是一个纯粹的人,把整个生命奉献给了心爱的事业。但康德的哲学在很多方面受到了同胞哲学家沃尔夫的影响,后者是莱布尼茨的得意弟子,师徒俩的思想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相比之下,德意志在科学方面的兴盛略迟一些,可是,在比黑格尔晚七年出生的数学王子高斯(他承认莱布尼茨在数学上拥有最高的智力)成年之后,世界数学中心也从法国转移到了德国,从巴黎转移到了哥廷根。从那时起直到现在,除了两次世界大战中断以外,德国一直是走在世界文明前列的强国。
5、忙忙碌碌的异乡人
在莱布尼茨生活的年代,他被公众看成是一个典型的文艺复兴晚期的人文学者。而他本人则是一个乐观主义者,相信所处的世界是所有世界中最好的。尽管如此,莱布尼茨并非全知全能,例如,他一直渴望在文学上取得成功,在整个一生中,他都为自己创作的诗歌(大多用拉丁文写就)感到骄傲,但这只能是一厢情愿。更有甚者,莱布尼茨并没有(像笛卡尔、帕斯卡尔或牛顿那样)完成一部特别为人称道的学术专著,而只是通过笔记、信件和文章留下一些片言只语的思想。这一方面因为他是个业余的学者,仅仅利用闲暇时间钻研学问;另一方面在于(如同罗素分析的那样)其哲学的二重性,即经常用形而上学和逻辑学来表达同一思辩,尽管逻辑学的著作要到他身后两个世纪才出版。
作为一个尚且落后的民族蓦然出现的一位科学和哲学明星,莱布尼茨身上难免沾上一些不大容易被人原谅的陋习,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爱慕虚荣。晚年他一度被五个王室——汉诺威-不伦瑞克、纽伦堡、柏林、维也纳和彼得堡同时雇佣。而他本人也不断提出一些远超出其社会地位的惊人计划。例如,他认为通过引进丝织品的生产,德意志的经济就可能振兴,为此亲自在院子里栽下意大利的桑树种子;他建议在柏林建立一个公共卫生体系、一个火警服务系统;同时,他还指导王宫的花园设计,提议在维也纳修建路灯、国家银行、瘟疫患者隔离病房,以及制订多瑙河河流管理计划;他倡导的研究项目包括在俄国和美洲之间地峡的存在性、斯拉夫人的起源和他们的语言等等。
或许是因为莱布尼茨被形而上学左右了头脑,同时又把许多时间和精力花在讨好权贵等世俗事务上,包括乘坐破旧的四轮马车在欧洲崎岖的山路上奔波,他终生未婚(尽管他与许多皇室女性有密切的关系,并为各国王子和公主穿针引线,同时自称为王位继承人问题专家),就像他所景仰的古代先贤——泰勒斯、赫拉克利特、柏拉图、海亚姆,他的同代人或智力对手——笛卡尔、帕斯卡尔、斯宾诺莎、牛顿,他的后世同胞——康德、叔本华、尼采那样。虽说对莱布尼茨那样的智者而言,独身生活或许更为快乐。不过我可以推测,他那颗高傲的心必定受到过某一位公主或夫人的伤害。在莱布尼茨年近50岁时,他把自己的生活描述成充满困惑的。传记作者则把他写成是认准了目标以后就不放弃的人,和他通信的对象数以百计,这些信件显示,“他是一位性情急躁但却尽可能快地表达自己思想观点的知识分子”。
1716年11月14日,一个毫无特殊意味的日子,莱布尼茨在因痛风和胆结石引发的腹绞痛卧床一周后,逝世在他的秘书和马车夫面前。此时他的第二任雇主腓特烈公爵及弟弟奥古斯都(其夫人苏菲是莱布尼茨的崇拜者)已先后过世,奥古斯都的长子乔治·路德维希也因联姻而于两年前继承英国的王位移驾伦敦。而莱布尼茨因为与牛顿之间的“优先权之争”,更由于自己的年迈老朽,并没有能够(像当年美因茨选帝侯访问伦敦那样)随邀前往,他的孤独感日益加深。与此同时,因为莱布尼茨的异乡人身份、时髦而雅致的打扮、频繁而引人嫉妒的国际旅行,他也被那些留在汉诺威的元老和议员同事们憎恨,以至于拒绝出席他的葬礼。莱布尼茨最后下葬在一座极为普通的墓地,如同E·T·贝尔所描绘的,只有他的秘书和挥舞铁铲的工人听到泥土落在棺木上发出的声音。
将近一个世纪以后,拿破仑的军队侵入了德国,在汉诺威皇家图书馆里,法国人发现了大量莱布尼茨遗留下来的手稿,其中就有预备呈献给路易十四的那条征服埃及的锦囊妙计。其时,这项宏伟的计划已在几年前被拿破仑实施,据说他获悉莱布尼茨早就有此想法时非常懊恼。果然不出后者所料,这项意在威胁通往印度的道路、切断大不列颠财路的军事行动在取得短暂胜利之后即以失败告终。不仅如此,埃及的军事失利还直接导致了法军在亚平宁半岛的全线溃败。另一方面,倒是拿破仑手下的几位士兵在亚历山大港附近的罗赛塔偶然发现了一块刻有三种文字的石碑,帮助后来的考古学家破解了古埃及象形文字之谜,进而揭示出了包含几何学在内的古埃及文明。 
(五)
有趣的是,对于莱布尼兹的纪念,首先是在微博上开始的,这也许是网络时代的一个特点。
但是,我发现,各派各处的华人,虽然各为其主,但似乎都有对于名人崇拜,例如,几乎没有一个人,说莱布尼兹一个不字。名人都被偶像化、乌托邦化了,这更是原罪的突出产物。
这就是在莱布尼兹诞生370周年、逝世300周年的时候,所看到的中文媒体。

谢选骏:中国封建制度


经典的中国封建制度在于先秦。
这种政治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
中国以上的“封建”即“封土建国”,即天子把自己直接管辖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诸侯再分封卿大夫,诸侯和卿大夫在自己的领地上有相当的自主权。分封是让他们建立封国和军队,协助统治。
(一)封建大义
“封建”一辞,最早见于春秋时富辰之说:“周公吊二叔之不咸,固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封建制度”中“封建”的原始含义,即“封”土而“建”国,“封”之本义起始于“丰”字,在殷墟甲骨文与金文中,其字形状如“植树于土堆”,故“封”是“疆界”“田界”之意。“建”乃由“封”而来,“建”字可见于金文,指“建国立法”;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封建”,简单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诸侯,而使之建国于封建的区域。这是上古时代部族联盟对各部族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种制度化管理方式。由此可见,所谓封建,自应有部族以来已有雏形。但封建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有人主张始于西周,有人主张始于商朝,有人主张始于夏禹。
古代汉语对古代中国的中原王朝,所封之地称为“诸侯”(“诸侯国”、“封国”或“王国”),统治诸侯(王国)的君主称为“诸侯王”、“君”或“王”,也使用“诸侯王”的称谓。同时,汉语对欧洲从中世纪起的君主制国家也称为“王国”,君主称为“国王”,尽管两者有诸多不同,但从纯粹的土地分封来看两者都是一致的。
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尧舜时期则有“协和万邦”,万邦均以天子为共主。《尚书·禹贡》又记载夏禹举行“分茅裂土”的仪式,分赐土地给诸侯。夏朝时还分封了斟灌、斟鄩、缯国、褒国等同姓诸侯。商汤灭夏后,分封夏朝的后人于杞国,还分封了费国、孤竹国等诸侯。商王武丁在位时,他的大臣侯雀、侯告以及王后妇好、妇井等人都拥有封地。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周室鉴于当时诸侯之众而又各据要津,后世必为共主之患,乃用兴灭国、继绝世之名义,封建诸侯,分封姬姓和功臣到各要地,利用各地原来的氏族部落建立国家,势力始自上达下,周天子正式成为天下共主,周朝的封建规模正式完成。传说中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周族立功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周朝时期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然而西周时各诸侯国的军队并不由国君掌握,而是在周天子的守臣手中。如《左传》:“齐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国氏和高氏就是掌握齐国兵权的守臣。东周诸侯国军队为国君所掌握,直接导致了周室的衰微。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名存实亡。从这时起,大国兼并小国后,多以其国土置县,封建制度逐渐式微。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国家政权实行中央集权制,取消“封建制度”,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历史上自秦汉开始直至最后一个清朝,地方管理基本以郡县制为主。
封建制度是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社会政治制度。唐代柳宗元在《封建论》文中认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柳翼谋认为,由封建制而入郡县制,“以一政府而统制方数千里之中国,是固国家形式之进化,抑亦其时思想之进化也”。封建社会发展成为一国政府体系统一治理的完全大一统社会,可说是社会进化(包括产业、商业、科技、交通、军事、行政、思想等发展)的必然结果。封建社会变为大一统社会,世袭贵族和全民阶级制度被取消,代之以官僚选拔和行政制度,确立了广大人民之间的平等原则;而基层民间自治机制,仍得以延续发展;在中央则采用君主集权制,直至民国。
(二)历代封建
商代封建
民国时期的学者胡厚宣,通过收集殷墟甲骨文和商晚期金文,写成《殷代封建制度考》一文。
经胡厚宣总结,商王武丁分封了邶、庇、黎、铁、奄、薄姑、权、梅、潜、索、萧、宋、桐、京、钟离、钟吾、繁、戴、沫、髦、御、时、苑、艾、施、邓、瓦、亘、长勺、尾勺等众多同姓诸侯。
据清华简记载,楚国的始祖季连娶了商王盘庚的女儿妣隹,也是商朝分封的诸侯。
殷墟甲骨文中有“杞侯”、“竹侯”、“应侯”、“多伯”、“告子”等称呼,可见商代已有各种爵位,但当时的“侯”、“伯”、“子”之间是平等的。
杞国是夏朝后代的封国,崇国是商朝在西面最大的属国,孤竹国是位于河北卢龙和辽宁西部的重要诸侯国,沚国国君则帮助商王处理过不少政务。
商朝曾出现“比九世乱”的局面,诸侯割据混战。后来的商王盘庚和武丁修缮德行,同时又消灭一些不服从王室的诸侯,重新分封给别人,使得商王朝出现了中兴的局面。
商代的分封制与周代的分封制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商朝时可以分封女性,而周朝时不可以。
西周封建
周武王实行第一次封建,原因有三:首先是为了安抚殷民,同时加以监视;其次是进行武装移民,藉此扩展势力;还有就是笼络人心,以巩固周朝的统治。
封建实际上是分封诸侯,即将土地分给诸侯去建立他们的管辖范围。周初第一次封建的经过和内容,主要有以下数项:
1、武王克殷后,自动退出殷都,封纣王的儿子武庚到那里,继续管理商的遗民;
2、武王在殷的附近,分封自己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目的是监视武庚,称为“三监”;
3、武王定都于镐京后,又分封亲属和功臣为诸侯,这些封国大多数集中于黄河南岸。
西周建立四年,周武王就死了。他的儿子周成王年幼继位,由武王的弟弟周公旦代理政事,这种做法称为“摄政”。三监不满,便散布谣言,说周公会对成王不利,又怂恿武庚共同起来叛乱,史称“三监及武庚之乱”。
周公亲自领兵东征对付三监,用了三年的时间,把乱事平定下来。后来他在雒邑(今河南洛阳)营建东都,并将其作为统治东部地区的政治和军事中心。又把参加武庚叛乱的“殷顽民”迁到那里,且派驻重兵加以监管。周公又制定礼乐制度,藉以维系国家和社会的秩序。
周公平定了三监之乱,实行第二次封建。目的有三:
1、分化殷地遗民,防止殷民再次起来叛变;
2、巩固周朝的统治,作为王室的屏藩;
3、扩大统治范围,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周初第二次封建的内容主要包括:
1、把殷人旧地分封为宋、卫二国,以方便统治;
2、大封亲属和功臣,作为王室的屏藩;
3、周公特意把第一次封建的一些封国向东移,部分更远至东方海边,藉此扩大统治范围,并将殷人的封国包围其中,以防其再生叛乱。
其中如将姜尚之子吕伋封在山东的齐,召公奭之子于燕,加强对东方的控制。
分封诸侯的作用
周武王和周公总共分封七十一国,其中姓姬的诸侯占了五十三个,可见周初两次的大封建,所分封的诸侯多数是周王的同姓子弟,其次才是功臣。在封建制度下,周王又称为“天子”,具有高高在上的权威,分封诸侯的作用,就是要他们作为中央的屏藩。
此外,诸侯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等五等。诸侯必须服从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纳贡品,定期朝见天子,并带兵随天子作战。
西周还建立了一套宗法制度,配合和维系封建制度的发展。宗法制度规定天子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其他儿子则被分封为次一级的职位,即诸侯、卿大夫或士。这两种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周朝的统治。
周朝封建制度的瓦解
周天子在地位上的变化,是其封建制度瓦解的主要原因。封建制是以天子为首,由上而下的系统。自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后,因其弒父之嫌及诸候不再拥护,地位日降,终至“王命不行”,乃诸侯崛起之时,霸政时代开始。为迎合需要,郡县萌芽,世卿世禄式微,上下阶级被打破,平民地位上升,经济教育权力下放。宗法随时间淡化,封建面临崩溃。及至三家分晋,战国开始,上述情况发展更盛,改变趋势锐不可挡。“周初千八百国,至春秋之初,仅存百二十四国。春秋诸国,吞并小弱,大抵以其国地为县。因灭国而特置县,因置县而特命官,封建之制遂渐变为郡县之制。”在秦灭六国之战后,秦朝废封建,置郡县,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制度。
西汉封建·封国与郡并行
西汉建立之初,汉高祖把七个协助他对抗项羽的功臣封为异姓王(与皇室不同姓氏的诸侯王),“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后来用谋反的罪名或其他办法削平了这些封国,改封皇室子弟于七王旧地,作为藩王、诸侯王。至于其他地方,则仍采用秦代的郡县制。
这种“郡国并行”的情形,使诸侯王国对中央构成威胁,埋下了西汉政治危机的伏线。
平定吴、楚七国之乱
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期间,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民生有所改善,国家一片兴旺。但诸侯王势力日盛,渐渐变得骄横跋扈,汉景帝为了加强中央权力,实行削藩政策,引起了诸侯王的不满,于是导致吴、楚七国之乱的发生。汉景帝派将军周亚夫平息了叛乱,并且削减了诸侯王的权力,使他们成为只食俸禄的闲员,不再治理人民。从而,中央集权统治的根基更加稳固了。
削减诸侯王国的势力
吴、楚七国之乱平息后,诸侯的权力已被削弱,不过他们仍拥有辽阔的领地,经济力量也很大。汉景帝死后,汉武帝承袭了其父的削藩政策,颁布“推恩令”,容许诸侯把王国的土地分封给他们的子弟,使诸侯王的力量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不再对中央构成威胁。

(三)评价封建
唐朝文学家及政治家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力陈封建之害:周代因封建制,使得诸侯强盛,尾大不掉,“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最后造成“周之败端”。“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且“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
南宋大儒朱熹对封建制度曾作评论:“若论三代之世,则封建好处,便是君民之情相亲,可以久安而无患。”对比而言,评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
明清之际的陆世仪认为:“古之为治者,治心、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一而已矣。自秦以吏为师,始有所为吏治,汉复以萧何继之,于是吏治二字,至今习以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变封建为郡县始。不行封建,吏治不可得而去也。不去吏治,三代不可得而复也。”
清人袁枚说:“先王有公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治。后世有私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乱。无先王之心,行先王之法,是谓徒政。”
清人李富孙指出,封建制使得“诸侯可骄不可叛,故周室得以久安”。秦代废封建改郡县,是“矫一时之弊而适贻后世之害”。李富孙说,“柳子之论,直一偏之见,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为利者大。既昧前世之利而不知后世之为害更深。”
相对于君主专制制度,封建制度诸侯与贵族有限的自主权可以制衡君主的权力。封建制下有“国中之国”的称号,一旦被封国之王势强,而中央势弱,则可能造成地方割据。郡县制下,如果皇帝昏庸势弱,则可能被权臣外戚获得权力,造成政治风险,比如两汉末年。封国诸侯和郡县官员,前者是治理自己所属的土地,后者是代皇帝治理国家的土地,两者的权利和责任不同,压力来源也不同。
封建制利于文化、政治、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多样性,各封国间的竞争也利于各方面内部因素的优胜劣汰,有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此外,由于政治的多样性,使得战火和政治风险相对不易蔓延,有利于文化的保护。郡县制利于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交流和整体性,但各方面缺乏外部竞争机制来进行客观的优胜劣汰,而内部竞争依赖上级裁决,结果由上级的利益和素质决定,无法客观公正和切合实际。郡县制君主缺乏外部竞争压力,官员唯上是从,士民无从选择,国家高度依赖中央和君主个人,使得政治风险加大。
(四)
谢选骏在《王国时代的智慧全书》第419节“中国自古缺乏庇护法规”里写道:
黄帝纪元2163年
公元前535年
鲁昭公七年
七年春季,周王朝历法的正月,北燕和齐国讲和,这是由于齐国的要求。十八日,齐景公住在虢地。燕国人求和,说:“敝邑知道罪过,岂敢不听从命令?请求把先君的破旧器物用来谢罪。”公孙皙说:“接受他们的归服而退兵,等待有空子再采取行动,可以这样做。”二月十四日,在濡水边上结盟。燕国人把燕姬嫁给齐景公,送给他玉瓮、玉柜、玉杯。齐国没有取得胜利而回国。
楚灵王做令尹的时候,打了国王用的旌旗去打猎,芋尹无宇砍断旌旗的飘带,说:“一个国家两个君主,有谁能忍受得了?”等到楚灵王即位,又建造章华宫,接纳逃亡的人安置在里面。无宇的守门人逃到章华宫里。无宇要抓他,管理宫室的官员不肯,说:“在国王的宫里抓人,这罪过就大了。”抓住无宇而进见楚灵王。楚灵王准备喝酒,无宇申诉说:“天子经营天下,诸侯治理封疆,这是古代的制度。边境之内,哪里不是国君的土地?吃着土地上的出产,谁不是国君的下臣?所以《诗》说:‘普天之下,无不是天子的土地。沿着土地的边涯,无不是天子的臣仆。’天有十个日子,人有十个等级。下边以此事奉上边,上边以此祭祀神明。所以王统治公,公统治大夫,大夫统治士,士统治皂,皂统治舆,舆统治隶,隶统治僚,僚统治仆,仆统治台。养马有圉,放牛有牧,各有专司以应付各种事情。现在官员说:‘你为什么在王宫里抓人?’不在王宫,又在哪里抓他呢?周文王的法令说,‘有逃亡的,要大肆搜捕’,因此就得了天下。我们的先君文王制订惩罚窝藏的法令,说,‘隐藏盗贼的赃物,和盗贼同罪’,因此就得到直到汝水的疆土。如果按照那些官员的做法,这就是没有地方去逮捕逃亡的奴隶了。逃亡的就让他逃亡,这就没有奴仆了。这样,国家的工作恐怕就会有所缺失了!从前武王列举纣的罪状通告诸侯说:‘纣是天下逃亡者的窝藏主,是逃亡者聚集的渊薮。’所以人们致死也要攻打他。君王开始求取诸侯而效法纣,只怕不可以吧!如果用两位文王的法令来逮捕盗贼,盗贼是有地方可抓的。”楚灵王说:“抓了你的奴隶走吧。有一个盗贼正受到恩宠,还抓不到呢。”于是就赦免了无宇。
《王国时代的智慧全书》第419节看到了“中国自古缺乏庇护法规”,这是先秦封建制度与欧洲封建制度的重要不同。这是由于中国向来缺乏宗教的独立地位。
相比之下,日本的封建制度也比先秦的封建制度较多一些宗教(神道天皇)的独立性。这是日本比中国容易现代化的因素之一。

谢选骏:天才政治家君临美国

谢选骏:天才政治家君临美国

网上评论指出,《一年亏1万亿,才是天才!》:
前纽约市长朱利安尼,因为挺川普受到炮轰。
纽约人爱戴的前市长朱利安尼,这两天饱受炮轰,因为他替川普辩驳,说川普一年赔钱近10亿美元之后,而能翻身到如今约40亿美元的资产,这是「天才生意人」。
朱利安尼带领纽约市走出萧条,恢复纽约市的繁华,纽约能在「九一一恐袭」后挺立不倒,朱利安尼功不可没。纽约人尊称他是「美国的市长」。
事出纽约时报披露的,川普在1995年的个人报税表。那是他与第二任妻子梅波斯合报的个人税,其中一项是他在2014年的损失,他填了9.16亿美元。因此,他在那一年就免交联邦税,而且,纽时估计,他大约在那之后的18年都可以继续享用这笔巨额损失的报税减免,而不必交联邦税。
这就像在2012年的总统大选时,共和党候选人罗穆尼被民主党指称有10年没有报税,明知这是可笑而没有根据的攻击,罗穆尼没有立刻回击,他后来提出了报税证明,但是,已无法完全扭转他没有报税的抹黑印象。
川普的做法与传统共和党好好先生的做法不一样。他自己回击,他也找他的支持者一起反攻。
纽时在这篇爆料川普个人报税资料的报导中,轻描淡写提到,美国税法是准许川普做出这样的报税减免的。换言之,川普是合法的避税,而没有违法的逃税。但是,纽时并没有强调川普的做法的合法性。川普立刻就推文,说明了这一点。
朱利安尼是在川普出马参选共和党总统提名时,就公开支持他的政治人物,因此在这样重大的政治炸弹爆发的情况下,他成为主流媒体竞相邀请对此做出回应的节目佳宾。
朱利安尼对ABC说,川普对税法的理解,「是经济天才,总比她(喜莱莉?克林顿)来治理美国的好,她唯一能生产的是她的电邮替FBI制造了很多工作」。
朱利安尼被刻画成,他说“川普比一名女性更适合做美国总统”。看,朱利安尼歧视女性。
克林顿本人3日在俄亥俄州竞选时,把朱利安尼的话拿出来做题目:“是什么样的天才,会在一年里会赔了10亿美元?”
华盛顿时报在2014年8月4日报导,司法部督察长办公室(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发现,国务院在六年里有60亿美元的滥帐,不是纪录不详就是没有记录,而这60亿美元的开支,多半是在克林顿任国务卿时出的问题。
此外,美国的国债,在2009年1月欧巴马总统上任时,是10.6万亿美元,现在已达18.96万亿美元。不到八年,多欠债8万亿美元。
克林顿说的对,一年赔10亿美元,比起六年不见了60亿美元,或一年亏1万亿美元,谁才是真正的天才?
……
这个问题其实是多余的,在谢选骏看来,一年赔10亿美元和六年不见了60亿美元或一年亏1万亿美元,都是“天才”!

两个必选一个,天才政治家君临美国,这已然是无法逃避的历史宿命。

2016年10月2日星期日

谢选骏:《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要加问号来读

谢选骏:《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要加问号来读
(一)
司马迁说撰写《史记》的目的是“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宋邵雍认为:“学不究天人,不足谓之学。”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哲学即“天人之学”。天人关系论,是中国古代思想界十分关注的一个基本论题。
在秦汉以前,历代中国哲学家无不把“穷天人之际”作为他们思想学说的基本内容与最高目标。无论是商周之际的“以德配天”,《易经》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还是孟子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荀子的“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制天命而用之”,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天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折射出古代哲学家对天人问题的极大关注。但总的说,传统的天人关系论始终在现象界打转,祇是触击到本体论(Ontology)但没有深入本体论,更没有从本体世界反转过来颠覆现象世界。因为天人合一的“天”,并非本体,而是现象,天人合一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正如古代中国的上帝也并非创造者而祇是管理者。所以魏晋南北朝以前历代对天人关系的探讨,大致不出荀子“明天人之分”与董仲舒“天人感应”两路主张。佛、道二教兴盛以后,思想界出现了一些新概念、新命题的讨论,儒学思想却因缺少新意而呈衰微状,天人关系论也颇受冷落。直至宋明的“性天一理”,王夫之的“尽人道合天德”,依然大致如此。
在中国文明中,首次从现象世界出发,进入并探讨本体世界的奥秘,并反转两个世界、力求在二者之间建立可以认知的逻辑联系者,当推佛经。人若得照光明世界即本体界,反观自己陷入的障碍世界即感官界,则不免洞悉人生意义的虚幻性质,结果产生了否定感官世界的消极态度。这样的消极,是由感官的本性(有)被本体的本质(空)所洞彻之后,产生的恍然自失。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是积极的,是悟通了感官世界和现象世界的虚无。这可举出那部二百多字但影响深远的《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为例:
观自在菩萨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照见五蕴皆空
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
色不异空
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舍利子
是诸法空相
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
不增不减
是故空中无色
无受想行识
无眼耳鼻舌身意
无色声香味触法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无苦集灭道
无智亦无得
以无所得故
菩提萨埵
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心无罣碍
无罣碍故
无有恐怖
远离颠倒梦想
究竟涅槃
三世诸佛
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
是大神咒
是大明咒
是无上咒
是无等等咒
能除一切苦
真实不虚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
即说咒曰
揭谛
揭谛
波罗揭谛
波罗僧揭谛
菩提萨婆诃

我第一次读此经文,正在日本流离颠沛,一天晚上信手拾来,展卷开阅,顿觉豁然开朗,惊叹世间竟有如此文字,可以贯通现象与本体,反转两者及其关系,助人颠覆现象世界,进入本体的光明。
“心经”的心,具有中心、核心的意思,也指人的本心、真心。正如佛教学者夏莲居先生总结的:二百多字的《心经》可浓缩为“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等二十五字;再可浓缩成“观自在菩萨”五个字;再浓缩可剩一个“照”字。在我们看来,所谓“照”,就是观照、理解、反转、颠覆现象世界与本体世界的关系,虽然尚未直接进入本体的神秘。如此,可说《心经》确是大乘佛理的要领。
在汉文大藏经的阿含部、本缘部、般若部、法华部、宝积部、涅盘部、大集部、经集部、密教部、律部、释经论、毗昙部、中观部、瑜伽部、论集部、经疏部、律疏部、论疏部、诸宗部、史传部、事汇部、外教部、目录部、古逸部、疑似部等将近三千经卷中,最有哲学意味并深入本体世界的,当属般若部,而般若部的翘楚又当推那部简短的影响深远的《般若波罗密心经》。有一种说法认为,六百部的般若经可以浓缩为一部五千字的《金刚经》,而《金刚经》再可浓缩为二百六十字的《心经》,《心经》的一个“照”字,可以概括六百卷大般若经,所谓“破微尘出大千经卷”。

(二)
这个固然好,但我那时还不懂得:要对《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的每一句,都加上一个问号。这样才更为深刻。如果仅从肯定的方面去读,品位也就太是低下了。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罣碍?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为什么这样说呢?
为什么对《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的每一句,都应该加上一个问号来读,这样才更为深刻呢?
因为《般若波罗密心经》(Prajbaparamita)自称为智慧,而不称为信仰;自称为人间的知识,而不自称为天国的启示——这样,就不可带有肯定的绝对主义,而只能交付相对的怀疑主义与搁置判断了。否则岂不流于虚妄不真与狂妄自大?如此虚妄不真,就不是君子日新其德的知识了;如此狂妄自大,就不是触类旁通的智慧了。

谢选骏:基督教为什么不是偶像崇拜?

谢选骏:基督教为什么不是偶像崇拜?
偶像崇拜通常指对任何一种人物的崇拜,与一神论的独一真神(上帝)相对,因为偶像是人手所造的物体。在亚伯拉罕诸教中,被认为是一项主要的罪,有时导致激烈的破坏偶像运动。
“破坏偶像主义”便是会破坏宗教图像或反对宗教敬仰的教条、常规或态度,对宗教图像持较激烈的反对行为。
然而各个宗派之间关于什么才算是偶像没有统一意见。在其它宗教里使用祭祀图像是被允许的,但是“偶像崇拜”一词常常被回避,或是自然地被否定。
一般的反对崇拜偶像,则称“无偶像论”,与崇拜偶像相反。反对偶像崇拜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不能接纳很多其它宗教如佛教、道教、印度教等众多民间信仰的主要原因。
被认为是偶像崇拜或是有类似嫌疑的,包括制造各种神灵的形象,或是宗教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如先知、圣人、神职人员,制造人或动物的形象,使用宗教或世俗符号。神学家将概念推而广之,包涵了将任意非神灵的事物神化,这也包括世俗生活中的事物,而不仅仅是某一具体图像。例如,天主教义中称:“偶像崇拜不单单是指异教的错误信仰。只要是人类将所造物抬高到上帝的位置,不论这是其它神灵、或是魔鬼(如拜撒旦教)、权势、享乐、种族、祖先、国家、金钱等,都被认为是偶像崇拜。”
值得注意的是,佛教本来也反对偶像崇拜的,但为了迎合信徒需要才有佛像的,而神道教实际上没有偶像,却是真正的多神教。而在一神教内部对于圣像也有分歧的,犹太教和伊斯兰教还有基督教中新教几乎完全排斥圣像的,即使新教的十字架上多没有基督受钉像的,但天主教和东正教在历史上经过大争辩,发生过圣像破坏运动。但是制造偶像的人们辩护说,这是为了方便文盲记忆圣经典故,而且当时印刷术尚未发达。
在中国传统宗法性宗教的制度支配下,自远古直至清末,中国宗教很早的就分别满足天子唯一可进行祭天的精神崇拜;及满足朝臣以下社会有偶像的需求,所以也造成了多数汉族普遍跟基督徒和伊斯兰教徒不愿意了解对方的根本原因之一。
在《新约》中,希腊词汇出现在保罗书信、《彼得前书》、《约翰一书》、和《启示录》中,并被用作贬义,视为恶习。十二使徒遗训和使徒法令要求远离“偶像的污染”。希伯来文中偶像崇拜包括 avodah zarah(拜外邦神)和 avodat kochavim umazalot (对天体和星座的崇拜)。
在现代语境中,偶像崇拜不仅仅局限于宗教概念。它也指社会现象,即产生爱好的感觉,并对其崇拜。该词被广泛用于演艺圈中。
由此可见,偶像崇拜是有限者的一种毛病,并非基督教教义所固有。因为人是视觉动物,离开视觉几乎不能思考。所以可以说:基督教不是偶像崇拜。

谢选骏:“我思故我在”翻拍了《约翰福音》前三句话(完整版)

  • (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翻拍了《约翰福音》前三句话“1.太初有道,2道与神同在,3道就是神。”,形成一句简练的格言:“我思、故、我在”。“我思、故、我在”之所以著名,是因为它翻拍了“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虽然现在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谢选骏指出:1“(我)思”翻拍了“太初有道”,2“(我)在”翻拍了“道就是神”:因为神是一切存在的源头。3“故”隐含“道与神同在”,作为“太初有道”与“道就是神”之间的过渡和连接。因为“道”见证了“神”的存在,正如“思”见证了“我”的存在。人本主义在笛卡尔的这个翻拍过程中悄然取代了神本主义,但即使如此偷梁换柱,脱胎而来的痕迹依然十分明显。在谢选骏看来,正因为“我思、故、我在”承袭了“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的陈述,所以也就顺利切入了欧洲人习惯的思路,同时又因为推陈出新的表述而让不明就里的人们拍手叫绝。)

  • 为什么盐能消毒且有营养?因为人类原先可能是在海水中长大的。为什么思想能使人活跃并富有能力?因为人是思想所创造的——不是我们创造了思想,而是思想创造了我们。
  • 不是我们创造了思想,而是思想创造了我们——所以不是“我思故我在”,而是“思我故我在”:我们被思想主权驱动,所以便被创造产生了。
  • 网文《关于人类的起源》说:
  • 1、人类生命起源于何处

    我们从哪里来?人类生命起源说一直是科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据最新出版的《新科学家》杂志报道,地球生命可能起源于淡水池塘,而不是学术界普遍认为的深海热源附近。据报道,圣克鲁斯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研究人员认为,淡水比咸水更有可能孕育生命。他们说:“尽管已知的最古老生物化石是海洋生物的,但生命实际上起源于淡水池塘。”

    科学家们认为生命起源的第一步是:能自我复制的化学物质———后来发展为DNA———被一种叫作泡的薄膜围绕。查尔斯·阿佩尔与他的同事合作,已经能够使用早期地球的物质成分在淡水的条件下制造出这种泡,而在咸水的环境下却不能得到相同的结果。

    报道说,研究结果对海洋起源学说提出了质疑,但与达尔文的理论有几分相似。一个世纪以前,达尔文在他的个人书信中曾经猜想,生命起源于“富含氨和磷的有机盐、光、热、电等相关物质的小池塘中。”人类生命形成后,多数科学家都同意人类祖先源于非洲的观点,但对人类第一次走出非洲之后的发展过程却持有不同意见。美国科学家最近提出了一种人类进化的新观点,认为人类曾经三次走出非洲。

    科学界一般认为,大约200万年前,现代人类的祖先直立人就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开始从非洲向世界各地扩张。这就是人类第一次走出非洲。有一些人提出,直立人离开非洲后,现代人就在世界不同地区兴起。但也有人认为,约在5万年前又有一批人走出非洲,完全取代了欧亚大陆的早期居民。美国华盛顿大学的科学家艾伦·坦普尔顿提出,也许上述两种意见都有一点道理,事实可能居于两者之间。后期的非洲移民对人类基因特征有很大影响,但他们是以通婚的形式实现的,而非以武力手段完全取代原来的居民。

    坦普尔顿在最新一期英国《自然》杂志上报告说,他研究了世界不同地区居民的DNA序列,将常染色体、性染色体和线粒体上的10个区域的信息相结合,比较多个基因的差别,研究其变异过程。他的结论是,直立人离开非洲之后,在40万至80万年前又有一次大规模非洲移民浪潮,第三次则发生在约10万年前。他还发现此后存在某种从亚洲回归非洲的趋向。一些科学家对坦普尔顿的意见表示支持。但也有人持怀疑态度,认为他的染色体分析方法存在缺陷。有的考古学家说缺少与之相符的考古证据。但是,另一重大发现,为人类走出非洲作了更好的注释,因为科学家发现一名希腊裔妇女和美国原住民有着同样的祖先,追溯出人类共同的祖先“夏娃”可能是非洲黑人!

    Discovery频道“真正的夏娃”特别节目追溯人类血缘的整个过程,犹如一个活生生的科学侦探故事。世界的顶尖科学家,藉由尖端科技研究,证明现今人类的部分粒线体DNA都和15万年前一位非洲妇女相同,这名被称作“夏娃”的非洲妇女,并非当时惟一的女人,但是却拥有惟一存活的最成功的粒线体DNA。粒线体DNA提供了化学能,是决定身高与瞳孔颜色所不可或缺的遗传基因,透过最先进的DNA研究,部分科学家更大胆颠覆了原先对人类全球迁徙的看法,认为全球人口的形成,是因为非洲祖先南进亚洲的结果。

    2、祖先栖息在哪里

    关于人类起源于非洲的看法有很多,在非洲发现了人类远古的足迹。因此,正统的理论认为人类的发源地在非洲。但是,通过对非洲狒狒所携带的一种标志基因的研究,可以断定人类不大可能发源于非洲,至少,不会是发源于非洲的大陆地带。

    1976年,三位美国癌症专家在研究非洲狒狒身上携带的一种病毒时获得了一个惊人的发现。他们发现在很久远的年代,这种致命的、传染性极强的病毒曾在非洲的灵长目动物中引发了一种毁灭性的大瘟疫。在与瘟疫进行惨烈搏斗的过程中,非洲灵长目动物的体内逐渐培育出一种可以抵制该病毒的遗传基因。三位专家发现,尽管这种病毒后来逐渐失去了危险性,但曾起到抗病毒作用的那种遗传基因至今仍存留在所有非洲灵长目动物的体内,而起源于其他地区(如亚洲和南美洲)的灵长目动物则不携带这种基因。可以说,这种基因是所有非洲灵长目动物的一个“标记”。通过研究,一些科学家发现人类体内并不存在这种基因,他们从这个有力的依据中得出结论,人类最早的发源地并不在非洲,在亚洲的可能性更大。

    然而,伊莱恩·摩根认为,仅仅根据在基因问题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并不能完全把非洲排除在外,她仍然认为后来进化成人类的那些古猿最初是生活在非洲丛林中的,只不过因为某种原因它们离开丛林来到了一个与大陆隔绝的水乡泽国。在那里,它们用了几百万年的时间完成了向人类的进化,后来又回到了大陆之上。为了给这一设想寻找依据,伊莱恩来到非洲进行考察。可以断定,如果古猿们真的作过伊莱恩所设想的那种迁移,它们肯定是出于被迫,而不是出于自愿。它们不可能主动来到有水的地方开始学着吃力地站起身子过日子。尽管在许多年后它们的后代最终习惯了这种直立姿势,但是当时的它们是不会情愿放弃自己已经很适应了的丛林生活的。同理,在完成第一次迁移之后的几百万年里,那些古猿的后代已经适应了水中生活,当然也不会情愿回到阳光灼人、猛兽横行的陆地上去。也就是说,它们迁回陆地的举动也是被迫作出的,尽管再过几百万年后,它们的后代又能过惯陆地生活了。

    迫使古猿进行迁移的最大可能的原因就是自然环境发生了变化。没有任何一片陆地的自然环境可以完全保持稳定不变,而在从坦桑尼亚一直延伸到埃塞俄比亚的东非大裂谷地区,自然环境的不稳定性更为明显。这种不稳定性的影响极为显著,它意味着生活在这里的任何物种要么去顽强地适应环境的变化,要么在环境变化时被无情地淘汰。在非洲大陆,恰恰有这样一个自然环境变化无常的地区,在这里,环境的变化完全有可能促使生活在此的古猿作出伊莱恩所设想的那种迁移。地质学家研究发现,在大约700万年以前,当时还被森林所覆盖的埃塞俄比亚北部阿法尔地区(在非洲大裂谷的北端)发生了地壳下陷,从而形成了一个内海。这个内海的北端连通红海,南端连通亚丁湾,它把一块陆地从大陆分割开来,变成了一个岛屿。后来,由于地质运动,阿法尔海的两个出口都被阻塞,它变成了一个内陆咸水湖。在以后的几百万年时间里,那个咸水湖逐渐干涸,最后成为一片盐碱地,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盐碱地层达几千英尺厚的达纳基勒沙漠。今天,这片广阔的盐碱地带的东西为达纳基勒高地,这就是当年被阿法尔海从大陆隔离出去的那个长满森林的岛屿。

    根据地质学家的上述分析,伊莱恩·摩根作出了这样一个推测:在阿法尔海形成的时候,一群猿猴被隔离到了现在是达纳基勒高地的那个岛屿上,并在这种独特的环境下开始了向人类的进化。正因为这里与世隔绝,所以当那场瘟疫在非洲大陆的灵长目动物中肆虐时,它们才幸免于难,这就是为什么它们没有产生那种标志基因的原因,也是它们的后代———人类———不具有这种基因的原因。在海岛上,当海水上升时,它们被迫过一种半水生的生活。后来,海水减退,达纳基勒岛重新与大陆连为一体时,它们又回到了陆地上。由此可见,在埃塞俄比亚北部地区很可能会找到一些极具研究价值的化石。这些化石作为考古学上的发现,也能为生物学家研究人类某些特征的形成原因提供实物资料。事实上,近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将注意力投向这一地区。1995年12月,一群来自意大利和厄立特里亚的科学家在盐碱度极高的达纳基勒沙漠地区(以前为阿法尔海)进行了一次考察。他们在这里发现了一块头盖骨碎片化石,一块髋骨碎片化石和一块指骨化石。经确认,这些化石的产生时间大约在200万年以前,它们是在这一地区首次发现的古人类化石。一位科考队员、来自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的地理学家厄内斯托·阿贝特兴奋地说:“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海湾和半岛:人类最早栖息的地方新西兰奥克兰半岛和普伦提海湾如果从地理概念上来加以描述是鲜为人知的,但其文化上的意义却非同小可,半岛和海湾创造了最早的生命,进而产生了人类最早的文明,一片流动的水域就是一条连绵不绝的生命线,文明线。这三帧原始土著雕刻艺术作品仿佛确证着人类生命的文明进程。

    3、他们生活在海里吗

    目前在学界“经典的”现代人类起源理论就是人类进化论。根据这个理论及当代考古成果,一般学者将人类进化的时间表分为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为:古猿阶段:生活于1400~800万年前;南猿阶段:生活于400~190万年前;猿人阶段:生活于170~20万年前。我们在这三个阶段中发现有两个年代中断期:在“古猿”和“南猿”之间有400万年的中断期;在“南猿”与“猿人”之间也有20万年的中断期。这是因为,在这两个中断期内,没有找到任何能够证明关于人类起源的中间过渡物种化石。

    这个事实的存在,成为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之一,同时也给达尔文的学说提出了疑问。化石显示———按照进化论的学说———人类进化的历史非常久远。为了学术研究上的方便,一般学者将1974年在东非大裂谷发现的遗骸视作人类化石的起始。这副名叫露西的遗骸化石大约生成于350~380万年前,属于身材十分矮小,用双足行走的原始人,而脑容量只有400毫升,尚不足现代人类脑量的1/3,从这个意义上说,露西还算不上人类。之后大约160~170万年前,“直立猿人”开始出现在地球上,直到40万年前左右,人类似乎毫无变化———至少没有化石显示不是这样。然后,“直立猿人”绝迹,接着被古人类家所称作的“智慧人”———即人类进化中的第四阶段———开始非常缓慢地出现在地球上。

    然后,如何确定“智慧人”阶段时期,在学界争论最大,其原因之一:这个阶段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现代人类的直属物种;另一个原因则与前三个阶段的“化石断档”现象一样,是因为得不到化石上的支持。正如罗杰·李文在《人类的进化》中所写道的那样:人类究竟何时开始过渡到比较有智慧的形式,实在很难确定。有些学者认为,这个过渡牵涉到脑容量的扩大和头盖骨的变薄,早在40万年前就已经开始。可惜的是,这个时期并未留下足够的化石,以致我们不能确定这期间究竟发生何事。

    其实,这个问题在达尔文1859年发表《物种起源》时,他本人就注意到了,因为他发现化石资料还显示不出进化的脉络,因此便用“地质记录的不完全”回避了这个问题。如果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因为“地质记录的不完全”尚属有情可原,那么在经过一个半世纪后的今天,地质考古学家们的足迹早已踏遍了地球的每个角落,人们获得了无数古猿化石,而惟独这三个断档期的化石仍然一无所获,这显然不能再用“地质记录的不完全”或“巧合”这样的理由来搪塞了。于是,学界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1960年,英国人类学家阿利斯特·哈代提出了一个全新的、令世人惊奇的“海猿理论”。在这个理论中,哈代认为化石断档期人类的祖先并没有在陆地上生活,而是生活在海洋之中。这意味着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有几百万年的水生历史。哈代说:地质史表明,800~400万年前,在非洲东部和北部曾有大片地区被海水淹没,所以迫使部分古猿到海洋中生存,并进化为海猿。几百万年后,地壳再次变动,海水退却,本已适应了海洋生活的海猿于是不得不重返大陆,这就是人类的祖先。为了说明这个观点,哈代收罗了大量的证据,这些证据所反映的特征在陆地的灵长目动物身上明显缺乏,而在海豚、海象等水生哺乳动物身上却十分明显。哈代的证据包括:

    ①除了人类之外,陆生灵长目动物均有浓密的皮毛,惟独人类与水兽一样,皮肤十分光滑,缺乏体毛;

    ②陆生灵长目动物均没有体下脂肪,而人类却有很完善的体下脂肪,这一点与水生海兽相似。这个特点明显是为适应水中生活而形成的;

    ③人类具有泪腺分泌泪液及排出盐分的生理功能,这种功能在其他陆生灵长目动物中找不到共同点,惟有水生哺乳动物独有;

    ④人类所具有的正面性行为,仰卧睡觉及出汗等生理现象,其他陆生灵长目动物身上没有,而与水生动物类似;

    ⑤所有的陆生动物都有极精细的盐分摄入和调节机能,一旦盐分缺乏,就会影响到它们的生存活动。而人类却和水生海兽一样,对体内盐的摄入没有调节机能,这说明人的进化基因的该项功能是在海水中定型的。因为在海水中,不需要调节盐分的摄入量;

    ⑥人在潜水时,体内会产生一种所谓“潜水反应”的生理机制:肌肉收缩、呼吸暂停、心跳变慢、全身脉血管血流量减少。此时,富含氧气的血液不再输入到皮肤组织、骨骼及其他器官,而是全部集中至维持生命最重要的机体———大脑和心脏,使它们的细胞得以在数分钟内不致死亡,这种现象与海豹等水生动物的潜水反应十分相似;

    ⑦人类女性在水中分娩没有痛苦,而人的初始阶段———婴儿,则喜欢水,并伴有游泳的本能,这说明人类与水的关系非同一般;

    ⑧人体含有70%左右的水分,大大超过所有陆生灵长目动物体内水分含量。

    哈代的“海猿理论”问世后,得到了很多人类学家的支持,但也出现了反诘的声音,反诘的理由主要包括:

    ①海猿在海洋中生活了400万年,并获得了一些适合于水中生活的海洋生物特征,但重返陆地后,为了适应陆地的生活条件,也应该丢掉这些不适应于陆地生活的特征———如不能对体内盐分进行精确的控制等,为什么在重返陆地后的几百万年中这些特征没有丢失?这显然是违反进化规律的;

    ②对于造成的400万年的化石断档,“海猿理论”仍没有给予很好的解释。因为现在人们在大量发现海洋生物化石的同时,却从来没有找到过海猿的化石。显然这一理论又陷入了另一个方式的化石断档现象;

    ③根据分子人类学研究的理论则得出,人与猿开始分化的时间距今500~400万年,这一点并不支持“海猿理论”。

    鉴于二者难以调和的矛盾,于是一种折衷的“海陆双祖先复合理论”又诞生了。这种理论认为,人类祖先,一个是古猿,一个是海猿。对400万年的化石断档期他们提出的解释是,古猿与海猿在这期间发生了基因重组,于400万年前产生了“南方古猿”,而这种重组发生的时间极短,只用了几代到十几代的时间便完成,因而在较长的地质时期没有留下化石。这个理论看起来既可以说明人类化石进化的断档现象,又能说明人类为何有很多海洋生物的特点。然而,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及分子学上的支持,并没有得到很多学者的支持,便被搁置一边。正当争论困扰着人类学家时,从中国传来的研究结果似乎又再次支持了“海猿理论”。

    1999年3月,中国科学院古生物研究所的周民博士提出的理论认为:从鱼类到人类事实上是脊椎动物的进化史,而人类及所有陆地脊椎动物都应隶属于硬壳鱼类,在鱼类向人类进化的漫长历史中,每一个体的发育史都会重演整个进化历史。例如,婴儿在胚胎发育阶段会有腮裂现象,显示出鱼类的特征。再如,初生的婴儿在水中会充满了自信,他会睁着眼睛在水中潜游,然而一旦踏上陆地,并立刻充满了恐惧,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学会在陆地上行走。硬壳鱼是如何上岸的?周民博士对这一个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绘:由于受到了干旱的威胁,这些鱼类为了适应环境,不得不爬上陆地,开始可能还会得到水源,但由于水源的不断枯竭———我们在前面的内容中提到,地球存在过这样的时期———水中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劣,迫使它们发展成为两栖动物:一边适应全新的陆地环境,一边沿习着在水中产卵的老习惯。之后,羊膜被进化出来,硬壳鱼在繁殖上摆脱了对水的依赖,羊膜为胚胎提供了水的环境,蛋壳又保护着受精卵,这标志着陆地爬行动物的形成。以羊膜长到母体内为标志,爬行动物发展为哺乳动物。胚胎在母体中更减少了对外部环境的依赖,同时恒温在哺乳动物上形成,进一步确立了在自然中的竞争优势。大约在1400~800万年前,最早的人类直系物种同时向三个方向进化,逐渐进化成大猩猩、黑猩猩和人。而人与大猩猩的生物基因上最接近。周民的理论备受学界的关注。因为在现代脊椎动物中,硬壳鱼类有5万多种,几乎占全部海洋物种的98%以上,而以鲨鱼为代表的软骨鱼类总计只有700多种,因而软骨鱼类进化的机率和选择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大英博物馆古脊椎动物学权威学家阿尔伯格博士对此评论说:周民所展示的原始硬骨鱼具有意想不到的特征组合,它将迫使人类重新思考脊椎动物的进化史。然而,尽管周民的理论再一次显示了人类与海洋的亲密关系,但它仍没能合理说明古猿在进化过程中的化石断档现象,而只是对“海猿理论”极为精细的发挥。

    无论如何,“化石断档”现象,都是人类学家不可回避的问题。

    4.难道从非洲走来

    人类如何起源,起源何地,历来分歧颇多。目前,又流行一种观点认为,人类直接起源于非洲,然后走出非洲,在世界各地继续演进。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人类学家阿兰·索恩领导的小组在美国《全国科学院学报》上介绍说,他们是对从一具标号为“蒙戈人”的遗骨中提取出的迄今最古老的人类遗传物质进行分析研究后,提出了现代人类起源的新看法。1974年,古人类学家在澳大利亚东南部新南威尔士州蒙戈湖附近发现了这具“蒙戈人”的遗骨。20多年来,古人类学家针对这具遗骨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并随着检测技术的更新,不断得到新发现。科学家发现“蒙戈人”时,研究的重点之一是测定他的生活年代。

    最初,科学家推断他生活在距今2.8万年。此后,科学家根据C14年代测定法得出4万年的新数字———这个数字是碳测定法能够得到的最古老数字。近年来,科学家更多地将DNA(脱氧核糖核酸)测试技术用于考古。阿兰·索恩等人成功地从“蒙戈人”的骨骼中提取出DNA,并进行了分析测试,得出“蒙戈人”最新的“年龄”———死者生活在距今约5.6~6.8万年前。索恩称,这是迄今为止科学家们从古人类遗体中提取出的年代最为久远的DNA。

    索恩研究小组在研究中还有更大的发现。他们在报告中提出,对从“蒙戈人”骨骼中提取的DNA进行测试后发现,它与早期现代人类的古老的DNA在遗传上没有联系。索恩小组宣布,这一结果表明,在澳大利亚出现的早期现代人,其演化路线独立于非洲古人类之外。这一新的发现对目前学术界流行的“出非洲说”直接形成挑战。当前的古人类学界对从猿到人的进化步骤存有多种理论,一种较为流行的理论将此进化过程分成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和智人四个阶段,其中智人被认为是现代人类的直系祖先。而得到众多科学家认可的“出非洲说”认为,现代人类的共同祖先是起源于非洲的直立人。150~200万年前,这些直立人进化为智人,并于距今10~15万年前走出了非洲,分散到其他地区。他们及其后代逐渐取代了当地的直立人,最终进化为现代人类。这种观点的推崇者、斯坦福大学的研究人员彼得·昂德希尔等人最近还在美国《自然遗传学》杂志上发表文章说,他们对人的等位基因标记测试的结果,反映了人类数万年来从东非迁移到中东,然后到达南亚和东南亚,接着来到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最后进入欧洲和中亚的过程。

    但索恩研究小组则认为,现代人类的起源可能要比想像中的复杂得多。索恩等提出的名为“地区连续性”的现代人类起源新理论认为,起源于非洲的直立人在过去150万年间不断地迁徙到非洲以外的其他地区并形成不同分支,这些分支通过混血繁衍,在10~15万年前分别在非洲、欧洲、东亚和西亚等地进化为现代人。但是,索恩认为,对“蒙戈人”的研究成果表明,澳大利亚很可能也是人类的起源地之一。现代人究竟是源于非洲,还是像索恩等人提出的在非洲、欧洲、亚洲等地分别产生?在当前的科技条件下,线粒体DNA测试是古人类学家最为推崇的方法之一。
    线粒体仅存在于生物的细胞质中,含有一定的遗传物质。在人的受精过程中,由于卵细胞中含大量线粒体而精子中含量极少,因而个体细胞中的线粒体可认为仅来自母亲,可用线粒体DNA来研究母系遗传。线粒体DNA在遗传给下一代时并不发生变化,除非产生随机变异。变异发生的几率相对稳定,因此可以作为研究人类进化史的“分子钟”。通过这种方法,众多科学家都坚持认为,现代人都源于非洲,并且不断提出新的论证。

    最近,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科学家在英国《自然》杂志上报告说,他们选取了53名来自不同地区、种族、文化的试验者,对他们的全部线粒体DNA进行研究比较,据此绘制出现代人的“家族树”。从“家族树”中可以发现,约12~22万年前,生活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一群人是现代人类的共同祖先;大约在2~8万年前,大批人走出非洲迁徙到世界其他地区,取代了这些地区原有的人类。但这些研究的可靠性存在争议。存有异议的科学家指出,运用DNA技术的古人类学家通常只关注占线粒体DNA序列7%的“控制区”,其他区域的变异情况却被忽略了。

    目前,索恩研究小组基于他们的研究成果,更倾向于支持“地区连续说”这种完全不同于“出非洲说”的理论。索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无论从‘蒙戈人’的遗骨结构,还是DNA测试结果,都能证明‘蒙戈人’同非洲完全没有关系。”索恩小组通过对“蒙戈人”的研究,还对一度流行的生活在欧洲等地区的“尼安德特人”是人类祖先的观点提出不同看法。提出“尼安德特人祖先说”的人类学家,通过对1856年以及此后在德国西部的尼安德特山谷发现的距今约4万年的尼安德特人遗骨的研究,得出有别于“出非洲说”的理论,认为欧洲等地也可能是人类起源之地。索恩小组的研究认为,“蒙戈人”和“尼安德特人”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因此,“蒙戈人”不是“尼安德特人”的“迁移后代”。对此,索恩表示:“‘蒙戈人’就是‘蒙戈人’,他起源于澳大利亚。”对于索恩小组的研究成果,目前考古及古人类学界还存有异议。1974年,最早在新南威尔士州蒙戈湖附近发现“蒙戈人”遗骨的古人类学家吉姆·鲍勒,在得知索恩的研究结论后表示,人类学关于人类起源的学说很多,索恩的新观点无论对澳大利亚还是世界古人类学研究“都是一个重大突破”。但是,这个理论是否能最终成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这就是远古的人类祖先,据说,他们从非洲走来在世界其他地区发现的,据认为是源自非洲的“蒙戈人”小档案
    出生地:澳大利亚东南部新南威尔士蒙戈湖附近
    发现时间:1974年
    年代:距今约5.6~6.8万年

    5.中国发现的化石质疑进化论

    进化论的理论认为,最早的脊椎动物代表是鱼类。鱼类进化为两栖类,两栖类进化为爬虫类,爬虫类进化为鸟类,哺乳类,以至今天的人类。按照这个进化顺序,地球上应先出现两栖类,然后才会出现爬虫类。可是事实是不是如进化论者所说的那样呢?

    进化论是1859年达尔文提出的一个假说。他当时主要根据动植物的某些形态和器官功能相似而提出来的,并没有化石做根据。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把这归之于当时的“地质记录不全”,他这样说也是寄希望于后人能有更多的化石发现予以验证。140多年过去了,古生物学有了长足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化石发现,客观事实使人们对进化论提出质疑。化石向我们展示的都是突然出现的某种有机体,没有逐步进化的任何痕迹。这些有机体一旦出现,基本上就不再变了,那怕过了几百万年,不管气候和环境如何变化。远的不说,就拿近年来在中国的几起化石发现来说吧,就给进化论以巨大的冲击。

    20世纪50年代,中国地质部地质博物馆,地质学家胡承志先生在贵州兴义一带调查地质,采集到几块动物化石,带回北京经古生物专家杨锺建教授鉴定,认为是早期的爬虫类,定名为胡氏贵州龙。生活在距今约2.4亿年前的早三迭纪,是迄今已知最古老的爬虫类化石。另据1999年3月1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中国古生物家在辽宁省北票市发现亚洲最古老的蛙类化石,取名“三燕丽蟾”,生活在中生代的早白垩纪,距今约1.2亿年(目前世界上已发现的最古老的蛙类化石距今不超过1.6亿年)。又据最新报导,中国科学家又在北京以北400公里处发现蝾螈化石,距今约1.5亿年,化石保存很好,甚至连一些内脏都清晰可见。据研究人员说,现代蝾螈的头骨及腕骨的细节跟化石里蝾螈身体组织一模一样,说明1.5亿年来,它并未像进化论者所说发生进化。报导还说,这个蝾螈化石,比其他地区发现的类似蝾螈的化石早0.85亿年,也就是说,这是目前发现的最古的蝾螈化石,那比贵州龙———爬虫类也要晚9000万年。若按进化论的理论,爬虫类是由两栖类进化来的,蛙类和蝾螈都是两栖类的代表,也就是说,它应该出现在爬虫类之前,而不应出现在爬虫类之后。但是在中国发现的化石事实却和进化论的理论相反。在2.4亿年前的早三迭纪就出现了爬虫类———贵州龙,直到1.2亿年后的白垩纪,才出现两栖类———三燕丽蟾,9000万年后才出现蝾螈,也就是说,爬虫类出现在前,两栖类出现在后,两栖类比爬早类晚出现9000万年到1.2亿年,爬虫类怎么会是由两栖类进化来的呢?那不等于说孙子比爷爷早出生1.2亿年吗?

    再就80年代在云南发掘的“澄江化石群”来说,属古生代的寒武纪,距今约5.3亿年。已经包括海绵动物、腔肠动物、节肢动物、脊椎动物等在内的40多个类群的100多种动物,涉及当今动物界大多数门类,还有无法归在现有种群的6类灭绝类群,被称为“寒武纪生命大爆炸”,因为在寒武纪以前,地球上只发现有简单的生物,如藻类等。这么多门类的生物,突然在寒武纪出现,而且在寒武纪以前的地层里找不到他们的祖先,对此又怎么解释呢?地质发展史,古生物发展史,一再证明地球上各个时期的不同生物出现往往是突发性的,而且一经出现就不再变化。如海百合、海豆芽,已经在地球上生活几亿年了,看不出它有什么演化的痕迹,而且突发性地出现也往往突发性地消失。如上古生代的蜓科(纺垂虫)化石,从石炭纪开始出现,到三迭纪就消亡了。地质学家用它来确定地质时代,称作标准化石。再如恐龙在中生代空前的繁荣,到白垩纪末就突然灭绝了。如果说,一种动物是由另一种动物进化来的,它应该是连续性的漫长过程。那么这种过渡型的中间型的化石应普遍存在,不难发现,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已经发现的所谓过渡型的化石,也多似是而非,可以这样解释,也可以那样解释,甚至牵强附会,所以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如曾经一度把文昌鱼说成是脊椎动物的祖先,后来又被否定了。

    自1861年在欧洲发现始祖鸟化石以来,关于鸟类是不是由恐龙进化来的,就争论100多年。近来在中国辽宁省发现的鸟类化石,不仅没有结束这场争论,反而使争论更加激烈了。

    6.苏皖地区是人类起源的中心之一吗

    人类真的起源于非洲吗?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人类研究所李传夔、尤玉柱、徐钦琦和计宏祥4位人类学家经过多年研究后,最近提出:以江苏省双沟为中心的苏皖地区是世界人类起源中心之一。在2002年南京召开的有中外百位著名人类学家参加的双沟国际科学考察年会上,中科院向新闻界通报说,李传夔教授1977年在双沟松林村东南处化石地点发现一件至今在亚洲时代最早的长臂猿化石,这件长臂猿左侧上颌骨,在远古时代由于流水作用而造成了破损,上面仅保留三颗臼齿,但其完全不同于非洲、欧洲和亚洲已发现的其他长臂猿。第二年李传夔教授在《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学报上发表题为《江苏泗洪中新世长臂猿类化石》论文,并将其命名为双沟醉猿。

    根据化石所处地层的多达65种伴生动物化石,判断双沟醉猿时代为中新世,距今约1000多万年前。在此还发现了江苏省境内最早的距今约4万年前双沟下草湾古人类化石,与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十分相近。专家们结合新近又发现的古动物群化石作出了惊人的新的推测:下草湾人是北京猿人后裔,是现代中国人祖先之一,江苏省双沟是人类起源中心之一。专家们指出,双沟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早在1000多万年前就吸引四面八方动物,形成中新世最大的动物群落。在我国众多的中新世化石地点中,双沟地区动物种类名列前茅。古人类学家认为,从哺乳动物进化到人类,应经历5个阶段:灵长类———人猿超科———中新世古猿———南方古猿———人类。而这些阶段的“代表”全都在广义的双沟地区发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灵长目动物———娇齿兽,世界上最早的人猿超科动物———曙猿,以及中新世的双沟醉猿和其他古猿,都是在双沟地区被发现的。所以古生物学家认为,双沟地区是新生代世界生物进化,或人类起源的中心之一。专家们指出,近30年来,我国发现了一大批中新世古猿类。

    除云南外,就是苏皖,即广义的双沟地区。在双沟至少发现了3种古猿类:双沟醉猿、江淮宽齿猿和人猿超科未定种。他们研究认为,我国双沟地区和云南是中新世古猿类的两个进化中心。直立行走是从猿到人的决定性一步。而从森林转化为草原环境是实现从猿到人转变的必要条件,双沟地区经历过的从森林转化为草原的环境变迁最有利于“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科院吴汝康院士和已故贾兰坡院士曾研究双沟下草湾人股骨化石,认为下草湾人是晚期智人,与现代人已非常接近了。

    7.“扎赉诺尔人”是印第安人的祖先吗

    扎赉诺尔位于中国东北满洲里市以东29公里和海拉尔市以西168公里的地方,它的东、南、北部是巍然矗立的呼伦贝尔高原,西部是气势磅礴的高尔真山丘陵,南与碧波荡漾的扎赉湖毗连。自1927年开始,在扎赉诺尔的地下发掘出了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1933年,顾振权发现第一个人头骨,日本古人类学家远藤隆次把这个人头骨定名为“扎赉诺尔人”,从此以后,“扎赉诺尔人”就成了古人类学和考古学上的专用名称。1943年日本考古学家嘉纳金小郎发现第二个人头骨,1944年我国考古学家裴文中又发现第三个人头骨。从1973年至今的十多年内,又连续发现了12个人头骨和完整的猛犸象骨架等。在地下12.9米深的地层中,发现了箭头、圆头刮削器、石叶、石片、石核、野牛、马、鹿、羚羊等化石。经科学测定,距今约11000多年前,就已经有人类在这一带劳动、生息、繁衍。

    有些学者认为,由于发掘时的地层混乱,年代尚待进一步研究,总之,“扎赉诺尔人”遗址约在5万年至1万年之间,属于中石器时代。从对“扎赉诺尔人”头像的复原,我们可以大略地窥见他们头部的形态:颧骨突出,门齿呈铲状,内侧成弧形,眉弓粗壮,是典型的原始黄种人的特征。古人类学认为,在晚期智人阶段即“新人”、“真人”阶段(出现于近5万年内),原始人的体质形态与现代人类已没有多大区别了,现代世界上三大人种,黄种(蒙古利亚人种)、黑种(赤道人种)、白种(欧罗巴人种)在这个时期已经形成。三大人种相互间的区别只是外在的标志,至于智力和体力,则一切人种都是一样的。关于三大人种形成的问题,是很复杂而至今还没有得到最后彻底解决的大问题。

    原始扎赉诺尔人对石器的制造和加工有了较大的进步,已具有较高的劳动技巧和活动能力。他们改善了打击、琢削、压削和修理石器的方法,因而制出的石器更加多样,更加精细美观,对称均匀,锋利适用。特别重要的是他们已懂得制造复合工具和复合武器,在木棒上装上石矛头而制成的矛,装上木棒的鱼叉,在木柄上装上石斧的斧等等。他们尤其善于把精制的石片嵌入骨柄中,制成带骨柄的刀或锯,适于剥削兽皮或树皮,他们懂得利用骨针和骨锥,把兽皮缝制成衣服,不再完全赤身裸体了。制陶术的发明,是“扎赉诺尔人”处于新石器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他们把一团粘土做成陶坯,然后再用火烧。陶器的出现便利于储存液体,并且使他们有了煮熟食物的器具,是他们生活发展中一大进步。

    “扎赉诺尔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许多学者认为,扎赉诺尔很可能是原始黄种人迁徙的中转站,东往朝鲜、日本迁移,成为朝鲜人、日本人的祖先。有些学者认为,大约距今5万年前,“扎赉诺尔人”的祖先从亚洲的东北部经过现在的白令海峡进入美洲。古地质学的研究证明,当时白令海峡有一条把亚洲与美洲相连接的陆桥,“扎赉诺尔人”就是通过这条可以通行的陆桥到达美洲的,由北向南逐渐散居,分布于美洲各地,成为美洲印第安人的最早祖先,并且形成了具有各种不同文化和不同语言的部落和部族。由于印第安人自古有爱用红色染料涂抹脸部和身体的风俗习惯,因而过去欧洲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印第安人是红种人。事实上,印第安人根本不是红种人,而是属于黄种人。他们的皮肤呈棕黄色,头发色黑而硬直,宽面圆颅,两颧骨突出,眉弓粗壮,这些体格形态上的特征与“扎赉诺尔人”很相似。究竟“扎赉诺尔人”是不是美洲印第安人的最早祖先?至今仍然是一个谜。

    过去国内外许多学者认为,细石器文化起源于贝加尔湖边,由于天气变冷而向南传播,因此“扎赉诺尔人”是从贝加尔湖边迁移来的。但不少学者对此种说法持怀疑和否定态度,他们认为“扎赉诺尔人”是从我国南方迁移去的。究竟谁的说法准确?至今尚未定论。

    总之,“扎赉诺尔人”的真相到底如何?他们究竟是怎样起源的?怎样向亚洲各地、向美洲迁徙的?这至今仍然是无法解开的谜。如果这些谜能够得到准确的答案,就有利于进一步去解开黄种人的起源和迁徙之谜,以及美洲印第安人最早祖先之谜。

    8.血型是由进化决定的

    最近,科学家经过研究,对人类血型的形成提出了新的看法:

    我们的4种血型———O型、A型、B型和AB型———并不是在所有的人身上同时出现,而是由于不断进化和人们在不同气候地区定居下来后逐渐形成。

    在寒冷的年代,由于草原上可供吃用的东西匮乏,游牧部落不得不去适应新地形所能提供的新食物。由于新的饮食结构出现,人的消化系统和免疫系统也会随之有所变化,紧接着血型也会有所变化。

    O型血的历史最为悠久。它大约出现于公元前6万至4万年之间,当时的尼安德特人吃的是简单的饭食:野草、昆虫和从树上掉下来猛兽吃剩下的果实。而4万年前出现了克鲁马依人,他们以狩猎为生。在猎光了所有的大野兽后,他们从非洲向欧洲和亚洲转移。

    A型血出现在公元前2.5万年至1.5万年之间。当时,我们以果实为生的祖先逐渐变成杂食。随着时间的推移,农耕成为住在现今欧洲土地上的人们的主要生产方式,野禽野兽开始接受驯养,人的饮食结构随之发生变化。就是现在,绝大多数A型血的人都居住在西欧和日本。

    B型血出现在约公元前1.5万年至新纪元之间。当时东非的一部分人被迫从热带稀树干草原迁徙到寒冷而贫瘠的喜马拉雅山一带。气候的变化便成了催生B型血的主要因素。这种血型一开始出现在蒙古人种身上,随着他们后来不断向欧洲大陆迁徙,结果今天有很多东欧人都是这个血型。

    人体的4种血型中最后出现的为AB型,它的出现还不到1000年的时间,是“携带”A型血的印欧语民族和“携带”B型血的蒙古人混杂在一起后的产物。AB血型的人继承了耐病的能力,他们的免疫系统更能抵抗细菌,但他们易患恶性肿瘤。

    科学家估计很快会出现第5种血型。完全有可能出现一种新血型,比如说C型。只有这种有新血型的人才能在人口过于稠密、自然资源所剩无几的严重污染世界上生存下来,因为这时原先那4种血型,也就是说,有好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人将抵挡不住这种日益加剧的生态灾难,他们会很快消失。

    9.人类祖先曾经和恐龙们共存

    2002年,美国多位科学家公布了关于人类祖先的最新研究成果:大约在8000万年前,所有灵长类动物(包括人类)共同的祖先,曾经和恐龙们共存,一起生活在同一史前时代———白垩纪。

    该研究结论在世界最权威的科学杂志《自然》发表后,犹如在世界科学界投入了一颗炸弹。这项通过最新研究方法得出的惊人结论,或许将整个改写生物进化发展史。这项发现对生物发展史具有绝对重大的影响。

    此前,科学家一直约定俗成地认为,灵长类动物的祖先大约起源于5500万年前,这是基于对年代最古老的灵长类生物化石进行碳分子研究得出的结论,依赖的是灵长类生物的古化石记录。

    早先的研究认为,当灵长类生物的先祖诞生之时,恐龙早就已经灭绝了。美国芝加哥菲尔德博物馆的科学家们,利用一种全新的科学分析方法———“基因比较法”,得出的最新研究数据,将这个时间大大提前了3000多万年,灵长类动物的祖先竟然曾与恐龙生活在同一个时代!这项研究得到了哈佛大学、华盛顿大学、芝加哥菲尔德博物馆、英国和瑞士等科学协会的众多研究机构和科学家的支持与合作,研究范围跨越古生物学、人类学、数学等多种领域,研究地点从加利福尼亚的研究中心到南美、北欧、甚至瑞士的阿尔卑斯山脉。

    美国科学家塔瓦内和他的同事们通过一种精确的新方法,终于缝补上生物进化史上最大的一块碎片———在恐龙灭绝后和灵长类生物诞生前的巨大的空白。科学家们通过无数次的基因比较,弄清了现存灵长类生物DNA存在的每一个微妙差别。通过比较不同灵长类生物的DNA差别,科学家们发现,两种基因代码的差别越小,它们“分家”的年代也就越晚。通过反复比较、测算,科学家们得出了灵长类生物从拥有“共同祖先”到“分家”的准确年代:从出现最早的灵长类生物到如今,时间过去了8000多万年。

    基于这项研究,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学的布赖尔·海基等进化生物学家进一步认为:人类的祖先———最早的灵长类生物,曾跟史前最大的爬虫———恐龙们生活在一起。在恐龙灭绝之前,灵长类动物和其他一些哺乳生物已经生存了几千万年,而恐龙灭绝大约发生在6500万年前。塔瓦内的研究小组还暗示,最早的灵长生物可能身材矮小,喜欢夜间活动,生活在热带丛林中。但是,如果灵长类祖先真的存在那么早,那么,在距今6500万年使恐龙灭绝的那次大灾难之前,众多的灵长类生物(包括人类)的祖先已经进化发展了3000万年,并且和恐龙一起经历了那次致命的大毁灭。

    科学家们认为,那次灾难源于一次地外陨石与地球的相撞,几乎消灭了当时地球上所有的物种。但是,塔瓦内推论道,它们当中的一些灵长类生物也许劫后余生,逃过大难,并且其中的一支繁衍生息了下来,进化成后来的人类。当然,这些都只是科学推测,没有化石来证明。科学家们还没有发现哪怕一块属于那个年代的化石。

    事实上,科学家们也许根本无法用事实证明:这些从来不为我们所知的人类“近亲”曾经那么早地存在过,跟恐龙决斗过,被陨石毁灭过。除非哪一天,古生物学家们终于发现了恐龙时代灵长类祖先的化石,事实才能大白于天下。

    10.进化走到尽头了吗

    将来的人类会是什么样的?会不会和我们现在有很大的区别?生物学家们在这一问题上的争论由来已久。有相当一部分科学家认为,我们现在的生命形式已经达到了进化发展的终极水平,进一步的大变化将不可能再发生了。

    自然力量一直在起作用

    有人认为,随着进化的继续,人类的智慧水平会逐渐下降,而神经系统则会越来越发达;另一些人则持相反意见,认为人类将越来越聪明,而体格则逐渐变弱;而以伦敦大学史蒂夫·琼斯教授为代表的科学家则认为,在目前西方社会的生活模式下,曾经对现代人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神秘进化力量已经失效了。人类的进化演变已经到了停止的时候。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这一论调的。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斯特林格教授认为,人类仍然受着自然力量的影响和支配,正是这一力量,创造了30亿年来在地球上繁衍生息的无数物种。“5万年前石器时代的弱小欧洲人在一夜之间被轻巧、高大、聪明的非洲人取代。这个进化故事告诉你,人类一直都在向着更大更强的方向发展,自然的力量一直在起着作用,你无法知道我们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自然选择力量正在消失

    在这一场争论中,双方都把理论依据的核心放在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上。根据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个体能够活得更长,从而繁衍更多的后代,使得这一物种得以延续下去。例如,一种有蹄动物,有些脖子长,有些则脖子短。随着时间的发展,在这种动物生活的地区,树叶逐渐被吃光。而长脖子的动物由于能够吃到更多高处的树叶,所以能活的更长,有更多的后代,最终进化成长颈鹿。而那些脖子短的,则逐渐走向了灭绝。琼斯教授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这种自然选择的作用却在逐渐地消失。“在以前,人们的寿命长短和繁殖能力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截止到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伦敦的死亡率总是大大超过出生率。有一半的孩子还没有成年就已经夭折了,也许是因为他们缺乏抵抗疾病的基因。但是现在,孩子长大成人的概率却达到了98%。可见,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进化得足够好了。”另外,和过去相比,混血现象增多进一步阻碍了进化的发展。琼斯教授举例说:“在过去,两个不同城市的人很少有机会组建家庭一起生活。但现在,来自不同地方的人进入大学学习,在那里遇到自己的伴侣。他们要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自己的父母、祖父母越来越远。也许,这样可能产生一种棕色皮肤的人种,但除此以外,物种变化已经几乎不存在了。”

    发展中国家还有自然选择

    但是,这一论点成立的前提是,在西方发达社会中,人们的基本物质需要可以得到满足,医疗保健水平也已经相当发达,因此自然对人类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小。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一观点却不那么适用。对此,琼斯以爱滋病为例进行了阐述。在琼斯看来,“目前在非洲,几乎所有的猩猩都携带着人体免疫缺损病毒(HIV),但它们却不会感染爱滋病。就在几千年前,情况却大不相同。当第一批猩猩感染上爱滋病毒的时候,成千上万的猩猩死去,只有一小部分能够免疫的才得以存活。而活下来的这些猩猩,就是现在这些有免疫功能的猩猩的祖先”。“由此可以推测,人类的情况也会大致相同的。只要进化的过程在继续,1000多年以后的非洲,人类将可以携带HIV,但他们却不会感染上爱滋病”。

    人类进化要靠自己

    琼斯的观点得到了部分科学家的支持。位于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的沃特教授认为,自然对人类进化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只有人类自己的生物工程学才能使进化演变产生巨大变化。“通过生物工程学,人类可以改变自己的身体,从而延长自己的寿命。当人们可以活到150岁,而其中100多年都有生殖能力的时候,人类就会发生巨大变化。人类会繁衍许多子孙,人类的进化将开始转变”。但对于他们的这一观点,生物学界还是有许多不同的声音。很多人始终认为,进化无时不在,而人类自己的干预是不协调的。明天我们会是什么样子?也许,只有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
  • 谢选骏指出:“人类进化要靠自己”,但进化论并不能解释所有问题。因为在人类自己的后面,绵延着永不止息的思想主权。
  • 不是我们创造了思想,而是思想创造了我们——所以不是“我思故我在”,而是“思我故我在”:我们被思想主权驱动,所以便被创造产生了。

谢选骏:中囶商品也会走线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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