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原始思维与心理结构》(佚名 2017-05-03)报道:
相似和接近是两条非常重要的联想律。
联想就是从一个观念想到另一个观念,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早在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发现了联想的规律,总共有三条:相似律、接近律和对比律。相似律是指从一个观念可以想到另一个与之相似的观念,接近律是指从一个观念可以想到另一个与之在空间或时间上接近的观念,对比律是指从一个观念可以想到另一个与之相反的观念。对比其实就是相似的特例,因为只有相似的东西才有可比性,相似中的不同才能形成对比。
联想律显然不是亚里士多德发明的,原始人都懂联想律,并在联想律的基础上创造了巫术。根据马林诺夫斯基的研究,原始巫术主要有两种:模仿巫术(Imitable magic)和交感巫术(Sympathetic magic)。模仿巫术的基础是相似律(也称象征律,Principle of Symbolism),交感巫术的基础是接近律(也称感应律,Principle of Sympathy)。
模仿巫术又分两种,一种是“同类生死巫法”,如仿照某人形状做一个木偶,这个木偶就与某人同类,假如置此木偶于死地,便象征某人也已死亡。另一种是“同类相疗巫法”,这是最早的巫术医学产生的原则,即“吃什么补什么”,吃动物的某一部分,便能补救人的某一部分。
交感巫术也有两种,一种是“顺势巫法”(homoeopathic),认为从人体分出去的各部分,仍然能够继续相互感应,如头发、指甲、眼睫毛、眉毛、腋毛等等,虽然离开了人体,仍然与人体有密切关系,如果施术于头发、指甲、眉毛等,就能影响于人体。另一种是“接触巫法”(contagious),凡是曾经接触过的两种东西,以后即便分开了,也能够互相感应,譬如一个人的脚印、衣物因为曾经接触过这个人的身体,施术于脚印、衣物就能对这个人产生影响。
在语言学中,词性相同的词被归为一类,可以互相替换(substitute),它们之间的关系称为“聚合”(selection),而词与词互相结合组成词组、短语或句子的过程称为“组合”(combination)。不难看出,聚合就是相似,组合就是接近。
著名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家雅各布森借用修辞学的概念,把聚合称为隐喻(metaphor),把组合称为转喻(metonymy)。隐喻俗称比喻,就是拿一个类似的东西打比方,如用比翼鸟和连理枝比喻夫妻恩爱,用火象征热情,用曲线代表波浪;转喻又称换喻,就是用相互之间有联系的一个东西代表另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可以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因果关系或前后关系,如用白宫代指美国政府,用一片废墟表示火灾、地震或战争,用宽衣解带暗指性行为。
弗洛伊德通过研究梦而发现了无意识。他指出,梦和无意识的工作方式主要有两种:凝缩和置换。凝缩(condensation)是指把不同的东西凝聚或压缩成一个东西,它所依据的是相似性和因果联系;置换(displacement)也称“移位”或“易位”,是指用一个东西替代另一个东西,它超越了相似性和因果联系的限制,更为自由,更加任意,是空间性、共时性的联系。
法国后现代精神分析家拉康认为,凝缩就是隐喻,置换就是转喻,从而得出了“无意识具有类似语言的结构”的结论。如果拉康所说的“语言”只是一个比喻,泛指各种符号,那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心理活动、语言、思维和梦都属于符号或信息活动,当然具有“类似的结构”;如果他所说的是一般意义上的语言,那就不对了,因为语言是意识的产物而梦是无意识的,语言是交际的工具,梦是自编自演、自我欣赏的心理剧和内心独白,语言力求精确,梦却总是模棱两可的。
相似、聚合、隐喻和凝缩比较容易理解,而接近、组合、转喻和置换需要再做一些解释。接近有偶然和必然之分,偶然的接近没有太大的意义,而必然的接近说明两者本是一体,是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它们是互补的。两个词之所以能够互相组合,是由它们的词性所决定的,词性决定了一个词可以与什么词结合(互相补充而成为整体),不能与什么词结合。转喻源于接近,而置换是用互相之间有联系的一个东西替代另一个东西。因此,接近、组合、转喻和置换的实质就是互补。
按相似原则,可以把意象组织起来,最底下是个别化的意象,如鲁迅、长江、上海等,中间是一般性的意象,如人、河流、城市等,最上面是高度概括性的意象,如物质、精神、存在等。在由相似原则建立起来的意象网络中,下位的意象与上位的意象之间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同级的意象之间是相似关系。在逻辑学中,个别概念被认为是一般概念的外延,因此,相似关系也称外延关系。外延关系可以用“是”(“is a”或ISA)来表示,如鲁迅是人、长江是河流、上海是城市。
按接近原则或互补原则也可以把意象排列起来形成一个网络,最底下是肉眼所看不见的微小事物,如电子、原子、分子等,中间是各种大小不等的意象,如人、动物、树木、房子、汽车等,最上面是巨大的天体,如地球、太阳系、宇宙等。在这样的意象网络中,上位的意象与下位的意象之间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同级的意象之间是互补关系。整体包含局部,这种关系可以用“有”来表示,如人有五脏六腑、自行车有把手和轮子。
上述两个网络在心理中是结合在一起的。这样一来,个别意象所具有的相同的局部就被移植到一般意象上去,譬如麻雀、鸽子、乌鸦都有翅膀能飞,而它们都是鸟,于是有翅膀能飞就成了鸟的共同属性。当所有的共性都被拿走以后,每个意象就只剩下个别属性了。这些个别属性是一个意象与其它意象的区别所在,因而也是它的本质属性。在逻辑学中,事物所具有的本质属性被称为“内涵”。据此,我们把按互补原则而形成的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称为内涵关系,与按相似原则形成的外延关系相对。
需要注意的是,意象网络或意象结构是因人而异的。互补网络与个体的经历有关,一个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猫抓老鼠的人就不会有“猫抓老鼠”的意象,在他的意象结构中,猫和老鼠没有任何联系,不具有接近和互补的关系。相似网络也与个体的经历有关,有的人不承认鸭子是鸟,有的人认为鲸属于鱼,有的人把飞机和天鹅归为一类,有的人把人一分为三:男人、女人和孩子。
现代认知心理学非常重视对“知识结构”(又称命题网络、故事格局)的研究,这对了解人的知识结构和意象结构都是很有帮助的。不过,认知心理学过分强调理性,许多理论假设都是从现代逻辑学、物理学、生物学和考古学的成果中推导出来的。自性的组织形式和意象结构更接近于“原始分类”。
英国人类学家利奇发现,普通英国人对动物的分类与科学的分类法截然不同,他们把动物分成:(1)野生动物,(2)狐狸,(3)猎物,(4)饲养的动物,(5)供赏玩的动物,(6)害兽。这就是原始分类,它是以人的需要和动机为依据的分类。食、性、自我保护、防御、抚幼、休闲、娱乐是人的基本需要和动机,因此物品往往被分为食物、药物、毒物、生活用品、交通工具,而不是木制品、陶瓷品、金属用品,动物被分为食用动物、观赏动物、野生动物、害兽,而不是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人被分为性对象、朋友、亲戚、敌人、陌生人,而不是工、农、兵、学、商。
综上所述,意象的组织原则有两条。第一条组织原则是相似,也称主观原则或逻辑原则,相当于联想律中的相似律和巫术中的象征律,是模仿巫术(同类生死巫法和同类相疗巫法)的心理学基础,在语言学中称为聚合,在修辞学中称为隐喻,在逻辑学中称为外延,弗洛伊德称之为凝缩,按相似原则建立起来的意象网络可以反映个别和一般的关系,下位意象与上位意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用“是”来表示。第二条组织原则是互补,也称客观原则、现实原则或接近原则,相当于联想律中的接近律和巫术中的感应律,是交感巫术(顺势巫法和接触巫法)的心理学基础,在语言学中称为组合,在修辞学中称为转喻,在逻辑学中称为内涵,弗洛伊德称之为置换,按互补原则建立起来的意象网络可以反映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上位意象与下位意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用“有”来表示。
谢选骏指出:看看上面的陈述,就知道“社会科学”和“模仿巫术”及其基础的相似律(也称象征律,Principle of Symbolism)的密切关系了。
网文《交感巫术(sympathetic magic)》报道:
英国人类学者弗雷泽(1854-1941)把交感巫术称作为顺势巫术(或模仿巫术)和接触巫术的总称。
他认为原始巫术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以“相似律”为基础的“顺势巫术”或“模仿巫术”,在这种巫术中,巫师仅仅通过模仿就能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另一种是以“接触律”为基础的“接触巫术”,施行这一巫术也就是通过曾为某人接触过的物体而对其本人施加影响。弗雷泽把上述两种巫术统称为“交感巫术”,因为它们都建立在这样的信念基础上,即认为通过某种神秘的感应,就可以使物体不受时空限制而相互作用。
分类介绍
交感巫术分为两种巫术,一种是人体分出去的部分,仍然能够继续得到相互的感应,叫做接触巫术(contagious magic),例如:头发、指甲、眼睫毛、眉毛、腋毛等,虽然离开了人体,依然和人体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施术在其上,就能影响于人体。
另一种则是举凡曾经接触过的两种东西,以后即使分开了,也能够互相感应,这叫做顺势巫术(Homoeopathic magic),施术于脚印、衣物,这些脚印、衣物也能与人体互相感应,受害者将受影响。
“如果我们分析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便会发现它们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巫术根据第一个原则即“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够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从第二个原则出发,他断定,他能通过一个物体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体曾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基于相似律的法术叫做“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基于接触律或触染律的法术叫做“接触巫术”。
《四大类巫术之交感巫术》(迪尔凯姆)报道:
交感巫术是以感应律(Principle of Sympathy)原则确立的。即施术给此一物,而同样的另一物却感受到了魔术力。这种巫术称之为交感巫术(Sympathetic magic)。
交感巫术又分为两种巫法。一种是人体分出去的各部分,仍然能够继续得到相应的感应,叫做“顺势巫法”(homoeopathic)。头发、指甲、眼睫毛、眉毛、腋下毛等等,虽然离开了人体,仍然与人体有密切关系,如果施术于头发、指甲、眉毛等,就能影响人体。
还有一种是凡是曾经接触过的两种东西,以后即使是分开了,也能够互相感应,这叫做“接触巫法”(contagious)。一个人的脚印、衣物因为曾经接触过这个人的身体,施术于脚印、衣物,这些脚印、衣物也能与人体互相感应,其人将受影响。
从现在的观念看,古人的原始意识未必体会到这两种巫法的统一性,就心理分析而言,这种巫术称为“交感巫术”,因为它只不过是两种联想的不同的误用。前者是因“相似”的联想而发,后者则是因“接触”的联想而发;前者,把相似当作了同一,后者,则把接触看作永远连接。
从现存文献来看,交感巫术的特征是这样的,即在许多情况下,顺势巫法与接触巫法是交织在一起表现的。某人接触过的东西,如衣服,或原来属于某人的东西,如头发、指甲等,受到了巫术的影响,他们的本主也就会受到影响。如果它们被火烧,本主就会觉得热不可耐;如果它们被冰冻,本主就会觉得全身战栗;如果他们被毁灭,本主就会性命难保。
正因为一个人曾经接触的东西,尤其是曾经属于一个人身体某一部分的东西,对这个人有很大影响,所以人们对于处理这些东西都是十分小心谨慎的。在以前,有些禽兽是人们怕见或忌见的,这些禽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招致人倒霉的。如乌鸦,出门望见它便以为不吉利,有“乌鸦叫祸”之说,又有“猫头鹰叫孝”之说。另一类不但可怕而且能成精,如狐狸。在民间传说中,他们有各种报复人、迷惑人、伤害人的本领,而且特别喜欢攫取人身上与生命有关的东西。《云笈七签》卷四十七云:“凡梳头及发爪,皆埋之,勿投水火,正尔抛掷,一则敬父母之遗体,二则有鸟曰鸺鹠,夜入人家取其发爪,则伤魂。”为什么头发、指甲被鸺鹠取去,人的灵魂会被认为受其伤害呢?因为它们是人身体的一部分,它们的遭遇会影响到本主。这就是巫术观念的传承。
头发指甲不能被禽兽得去,更不能被会施法术的人得到,否则,本主会丧失性命,或者他的自主权被剥夺,或者他的心为人所颠倒支配,唐代有这么一段传说:“人逃走,取其发于纬车上却转之,则迷乱不知所适。”头发旋转不已,人的心也就要迷乱,这可以说是本主与头发同感说的例证。
又如有一个词叫“结发夫妻”。为什么会有这个词呢?民间有这样一个风俗:新年梳头时,将鬓边的头发分出一股,另外从新郎头上取发若干根,同编成一个小爪髻,那新郎的头发并不是无关紧要的,其实是与新娘生命相关的,他既把如此宝贵的头发给了新娘,就好像给了她一张保单。头发相结,心也相连,从此以后他们成为恩爱的夫妻。这种风俗便是来自交感巫术的观念。
这样,交感巫术便有一种复叠型的特征,以此类推,男女双方的衣服复叠一起,也就会互感爱情。高山族的巫术中便有这样复叠型的例证:
“巫师不仅可以为人消灾除病,而且还能教唆鬼神蛊惑人心,使人改变意志和感情。布衣人的巫师神通广大,村里常有小伙子爱上一位姑娘遭到冷遇而求助巫术者,巫师挥动茅草,唱诵默祷以后,窃取男女二人的上衣,复叠在一起,然后拿水果和茅草放在叠合的衣物旁边,一边高声朗诵咒语,请神成全琴瑟之好。巫术之后,巫师托第三者想方设法拿水果给那位姑娘品尝,姑娘从此会一改冷若冰霜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去恋爱那位小伙子。据说,巫术既可以把素昧平生的男女撮合成一对鸳鸯,也可以使形影相随的夫妻变成冤家,各分西东。巫师的申通可以说无所不能,因而,人人敬畏。”
这种恋爱巫术,便是复叠型的。总之,顺势巫法与接触巫法都需采用复叠的交感魔力。
交感巫术又表现了多种形态。例如先秦的脚印巫术,汉魏南北朝的治水求雨、性爱求子、和气催眠的巫术。敦煌唐人的煮石巫术与理石巫术,还有石粉巫术。唐代的求偶、代死、男女换衣增爱巫术。宋代的燃目求雨、身夹木片、活人休死妻巫术。元明之际的《感应类从志》,历代鱼的交感巫术,等等。
谢选骏指出:按照上述“交感巫术”的观念分析,则董仲舒的“天人感应”也有“交感巫术”的影子,而今人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与人,岂不也有“交感巫术”的影子?
“社会科学”因此包括了很多巫术,不仅和模仿无数有关,还和“交感巫术”相关——它们一起为政治巫师服务。
但是我看,“交感巫术”也不能完全否定,例如,现代刑侦技术就是利用人体的某些遗留部分和人们的密切接触物,来影响了人们的命运……以后我想,完全可以依据这些人体资料来设计特殊的武器,向现在还不明确的领域发起攻击!这不就实现落实了原始巫术的“幻想”吗?其实那不是幻想,而是思想主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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