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选骏(Xie Xuanjun 1954年-),中国旅美学者、自由撰稿人。1978年凭借著文革前连小学都未毕业的学历,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当时中国年龄最小的研究生之一。1981年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主要研究内容集中在哲学、历史、神话、宗教。1987年受邀参与中央电视台政论纪录片《河殇》的撰稿工作,1988年完成第一稿,1989年六四事件后,《河殇》遭到禁播、查封、批判,幷被定为“反革命暴乱的蓝图”——谢选骏也因参与《河殇》的制作过程而受到牵连入狱,以后不能继续举办讲座、发表文章、出版书籍。但谢选骏没有选择放弃,相反,用了三十五年时间,孤军奋战至今——完成《谢选骏全集》三百六十卷。其中的主要著作为《神话与民族精神》、《五色海》、《天子》、《新王国》、《现代南北朝的曙光》、《全球政府论》、《思想主权》、有关基督教的十卷书籍,以及《外星看地球》60卷、《硅基時代》60卷。其中谢选骏自认最有创见的著作是《思想主权》,他把《思想主权》比喻为其著作的塔尖——因为【思想主权】的概念,来自圣经记载的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以上是对于《维基百科》的修正。】】
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
谢选骏:以夷变夏的历史解读——《经与史:华夏世界的历史建构》
经与史:华夏世界的历史建构
致漂流瓶的发现者
序 经与史
壹 原始丰饶
一 巫与德
二 邑与国
三 无形态战争
四 秩序的涌现
贰 历史的黎明
一 天命无常
二 封建与宗法
三 军事殖民与地缘政治
四 周礼社会的各等级自由
叁 通向盛夏之路
一 诸夏与夷狄
二 文明共同体的宪制秩序与世界秩序
三 游士与启蒙者
四 礼崩乐坏
肆 革命时代
一 军国主义与群众的解放
二 暴秦与历史的终结
三 贵族的反动和毁灭
四 天汉与诸夏的灰烬
伍 严冬将临
一 秋收时节的世界帝国
二 儒士与法吏
三 新莽与王道的最后破产
四 家族征服帝国
陆 蛮族的世界
一 汉魏君统在江东的传承与灭亡
二 蛮族与士族
三 吏治国家的复活与强化
四 部落与军户
柒 优孟衣冠
一 士族的没落与科第的兴起
二 蛮族佣兵的兴起和没落
三 残唐五代的藩镇、宪制与共同体
四 东亚世界体系
捌 吏治国家的没落
一 士绅社会的荣耀与残缺
二 蛮族输入秩序
三 流氓无产者的天下
四 垂死文明的战利品争夺者
玖 东亚的地方化
一 新春秋时代的世界秩序:殖民主义在远东
二 诸夏沦为蛮夷
三 新战国时代的挑战者、顺应者和投机者
四 罗马与万国
跋 读史早知今日事 什么是中国? 中国和历史上的华夏文明是什么关系?未来中国应是怎样?中国应如何处理与世界的关系?这是探讨中国问题的前提与关键之所在。在这个问题上,不少先贤都付出 过艰苦的努力,各美其美,也不少佳作,但遗憾的是,全书贯之以宪制为维度撰写中国史的作品,却未曾得见。
著名青年学者王晓渔在评价刘仲敬的《民国纪事本末》时曾提到:刘仲敬是休谟六卷本《英国史》的译者,如果能以宪制的维度撰写一部宪制中国史(不仅是中国宪制史),会很让人期待,这不仅仅关乎过去。
现在,摆在读者面前的《经与史:华夏世界的历史建构》一书,我们可以确信地说:这就是我们希冀的一部真正的宪制中国史。这是一次重建认知结构的尝试,以 “经”与“史”为主轴,借助源远流长的两希(希伯来和希腊)文明价值和日耳曼-撒克逊宪制体系,厘清华夏文明(兼及远东诸文明)盛衰成败的线索。
我们这里完全可以自信地说,本书必将传之久远!
内容推荐
本书从夏商周三代谈起,一直到清朝结束前夜,以“经”与“史”为关键词,选择各朝代在社会、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关键点,以勾勒出其时代面貌,将中国古代 文明置于世界大历史的视野中,以一种全局性的理解,讲述华夏世界及中华文明的演进过程。
“经”意味着正统性,是衡量价值的准绳;“史”意味着基于“经”的价值裁断和历史建构。在认识图景中,“经”是诸文明的限度,是认知图景的栋梁,文明本身 就是经义展开其内在可能性的过程,会有自己的青春期和严冬,会面临衰亡和再造。只有正确的历史认知才能避免对文明再造造成伤害。
本书眼界开阔,其言语充满智慧性,读之酣畅,给读者们攀登华夏文明的梯子以诸多启发。
作者简介
刘仲敬,长于新疆,而独以川人自属。尝操宋慈故业,而自授史学。刀下阅尸,笔下著史,足可谓神来转身。昔以文言译休谟《英国史》四卷,开华文先河;著述《民国纪事本末》,亦可堪奇书。
刘仲敬《经与史:华夏世界的历史建构》第二章:历史的黎明
1,天命无常
“化行南国”是周人针对江汉软腹部的侧翼包抄。“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是殷商在鬼方、羌方势力范围的总崩溃,对周人的重要性相当于后金攻取辽阳。观兵孟津事件如果存在,主要是针对东方诸侯的试探性外交活动。黎国的灭亡是牧野之战的热身运动,军事路线几乎完全相同。《牧誓》证明真正的军事行动只能信任少数核心盟国,后者全都来自西土。士师和夫子的训练和组织方式显然非常简单,只能适用于高度默契的小团体。师尚父像鹰一样飞翔在牧野上空,使他的盟军赞赏不已。这是羌人-牧羊人从羊群捕食者学到的战术:迅速的袭击和更加迅速的撤退,集中打击掉队者和弱者,避免正面进攻密集的阵形。这种方式能够奏效,说明对方军队的业余性质很强。纣王肯定没有迦勒底人已经发明的重装步兵方阵,武王也没有晋文公和士会进退有度的六师。周人不是凭籍封建制度征服东土,而是在军事殖民的动态运动中塑造了封建制度。
无论如何,武王最初没有修改世界秩序的计划。他似乎宁愿以武力仲裁者自居,在大邑商拥立新君。他的胜利有赖于殷商贵族的分裂,后者很可能将西部联盟视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仆从。纣王、萁子、微子、东夷的纠葛暗示,殷商所出的环渤海文化圈正在经历严重的危机。纣王无视持续两朝的西部败局,发动针对东夷的大战。后者原本是殷商的亲近者和支持者,后来又是复国战争的同盟者和大后方。殷商保守势力有理由期望:纣王的毁灭是结束危机的捷径,由此不难恢复美好的旧时代。武王在战前和战后都把自己描绘成古老习俗的维护者和修复者,谴责纣王信任新人和妇女的轻率倾向,自然不会毫无考虑。他如果真有改朝换代的期望或能力,就不会乞灵于这一套“保卫盘庚宪法”的理论了。周人晚出的材料将殷商描绘成相当堕落、不断堕落的族群,并不强调任何君主的邪恶负有特殊责任;但武王使用的材料坚持只有纣王及其违宪任用的平民和妇女有罪,声称宗室和贵族、尤其是微子一系亲周派都是忠实善良的人。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这场战争更多地具有内战和政变的性质,微子一系和周人大概早有默契。他们如此仇恨革命的亲属,宁愿让羊人(羌)及其姻亲(周)洗劫中商。
殷商保守派贵族对西部联军的看法,可能更接近于周平王和申侯对他们召来的蛮族盟友的看法。武庚的复辟政府很高兴看到革命君主和平民暴发户的垮台,指望西伯及其蛮族朋友满足于已经得到的奖赏。联军很好地完成了废昏立明的任务,应该回家了。三监入朝,可以视为新政府对功臣的奖赏。入朝就是诸侯对朝廷的承认,后来周平王对郑伯、虢公的奖赏与此非常相近。如果武王真的以为自己的地位高于朝歌,本应该征召殷商宗室入周为卿才对。微子后人迁宋以后,就承认了入周觐见的义务。姬性宗室这时入朝,更像是承认武庚政权的合法性,希望以重臣身份从内部控制新政权。武王平静地撤回关中,似乎认为预定目标已经实现。三监最初的说法(《史记》、《汉书》、《淮南子》、《逸周书》)将武庚包括在内(霍叔在《商君书》和古文《尚书》中取代了武庚),更加令人怀疑:武王所谓的监护可能不是周人对前朝的监护,而是殷商保守派政府及其蛮族盟军对纣王革新派残余势力的监护。武王回到宗周后,同样认为殷商仍然享有天命,以致敬畏之心形于辞色:“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
在这种情况下,大邑商的新政府继续以世界统治者自居。三监觉得自己是新朝重臣,浸淫京师的高级文化,地位高于留守西部的穷亲戚,永远不会回去了。殷商两朝封国迁移的惯例是:新邦并不认为自己从属于老家的亲族,甚至不一定履行结盟和援助的义务。直至东周初年,虢公和东虢的关系仍然如此。殷商之际,封建制度尚未建立,各邦的关系更加松弛和混乱。三监对丰镐的贰心本来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周公的愤怒反倒更像别有用心的僭越。武王去世,幼子登基。东方的长辈在外交方面自行其是,即使在封建制度确定以后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周公其人是否确实存在,镐京黑暗的政治长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不得而知。(传说的周公以前,周人没有确定的继承权制度。)我们即使完全信任宗周新政府的指控,东方诸侯的罪行也只是散布流言。殷商-三监的“叛乱”至多是一场外交革命,疏远保守派的主要支柱----西部联盟,重修环渤海圈各邦的旧谊。武丁以来,殷商的外交政策始终在东西之间来回摆动。没有一方能长期占上风,纣王似乎就是因为没有掌握好平衡才灭亡的。牧野之战时,东方诸侯没有给他任何支持。
所谓的“平叛”更像镐京方面的突然袭击,动机可能就是打破东西方交替和平衡的旧制度,树立后来《大东小东》抱怨的西部单方面优势。东方联盟的主力不是三监和大邑,而是奄、蒲姑和海岱各邦,颇能说明这次政变的真实性质。《大诰》宣称,殷商内部的保守派将会继续支持周人。果然,管、蔡和武庚几乎不战自溃。这说明殷商核心区的内部分裂多么严重,纣王的私智给自己的世系留下了灾难性的遗产。海岱文化圈才是真正的战场,他们和殷商保守派的矛盾显然超过了殷周矛盾。西军灭国五十,在海滨诛杀殷商最后一位英雄飞廉。奄人抵抗了三年,战争的惨烈显然远远超过了牧野。徐方降而复叛,终西周一朝始终构成镐京的心腹大患。徐偃王敢于跟周室分庭抗礼,汉东诸侯割地而朝的罗曼司一直流传到战国。东方人长期怀念他“行仁义而亡国”的英雄壮举,仿佛不列颠遗民怀念亚瑟王。
这一次,宗周全面谴责东方的享乐主义、平等主义和武断统治。从这些罪名看,东方文化已经发展到“文艺复兴”式的熟极而弊阶段。他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魅力无穷,对管、蔡这样淳朴的乡下领主构成无法抗拒的诱惑。周人没有可能跟他们竞争,只能以理性和节制的名义予以排斥。他们的阶级制度已经崩坏,解放平民和妇女的革新家变得很有诱惑力。纣王以聪明绝顶著称,特别擅长提拔不守规矩的寒人,用诡诈的讼师手段歪曲习俗,从而对墨守成规的旧贵族施加残酷的专政。后者领教了刻骨铭心的痛苦,才会在此后的几十年内宁愿拥护保守的蛮族,也不愿让革新派有机会卷土重来。周人从他们的阶级斗争得出结论,一定要坚守健全的贵族政治原则,不能给“没有律法的下等人”翻身机会。他们的君主和新人已经尝到了通过践踏习俗、扩大武断权力的甜头,开始着手将臣民变成逆来顺受的被动居民和压榨对象。周人从中吸取教训:必须坚持个人武断所不及的稳定规范(“若恒”),规范必须源于普遍性传统才能稳定(“明德”),安定人民的规范依靠共同体习俗、而非私人判断(“乂民”)。后来的儒家支持礼治、反对名法,依据就是这些托名周公的经典原理。我们在这里特别要警惕常见的望文生义,因为礼治其实更接近西方所谓的习惯法只能发现、不能制定,名法更接近西方所谓的绝对主义武断立法、不顾成例。
三监之乱导致一系列地缘政治的剧变。卫国以世卿领袖的资格,永镇漳水流域。微子的世系取代纣王的世系,守护宋国宗庙和殷商发源地,永远断绝了革新派复兴的机会。东方大国奄和蒲姑的灭亡解放了她们长期压制的土著,使海岱的文明体系一度岌岌可危。因此,新诸侯齐、鲁的军事殖民不可或缺。齐人与莱夷的战争从太公望开始,直到景公一朝才大功告成。成周的营造格外重要,不仅因为地缘形势,而且因为洛邑构成了此后军事殖民的样板。武装殖民团由周人贵族和若干殷商氏族组成,后者的族长以世卿身份列席贵族团体;但其他殷民继续维持原有的祭祀、习俗和组织方式,周人的礼法对他们没有约束力。殖民团在战略要地建国(城)定居,无意干涉土著的习俗或建立混合社区,直到殖民地根基稳固,土著的精英阶级产生模仿周礼的冲动。于是,周礼构成封国各族群上层文化的熔炉。贵族团体不难相互沟通,而平民社区仍然长期泾渭分明。多种异质文化的交错和各等级的分治构成了春秋黄金时代的基本动力源。战国绝对主义将各族群和各等级碾成高度同质化的原子以后,华夏文化的生命力也就随之枯竭,从反面证明了礼乐文明的价值。
从殷遗民的角度看,殷周之变的杀戮并不是重要问题。至少,这几场战争并不是殷人习惯的战争更残酷。新秩序将他们的神圣宗族变成了嵌入封建制度的等级,这才是天崩地析的巨变,将他们的德性论和宇宙观置于无以为继的地位。他们变成了周礼社会的诸侯和公卿,巫术体系需要重大的简化和改造。《尚书》相关的各篇暗示:周人最初愿意让他们保留原有的氏族组织和生活习惯,但必须接受宗法制度和贵族政治的基本原则。礼乐是富有弹性的开封建体系放性体系,允许各族群的习惯法各自伸张自己的正义;但周式婚姻和继承制度构成的枢纽,事实上没有人能够长期自外而不损害阶级地位。宋人在春秋时代已经变成周礼的最忠诚维护者,孔子觉得很难依据他们的礼法判断殷礼。殷商传统给他们的民族性格留下了痕迹。战国诸子普遍认为他们愚蠢固执,是不可救药的形式主义者。鉴于战国的智者大多是炫耀私智的理性主义者,这种看法实际上意味着宋人特别虔诚、信念坚定。也就是说,“尚鬼”文化留下了自己的种子。
2,封建与宗法
周礼社会的封建关系从属于宗法关系,等级并不需要契约维护。只要礼法尚能发挥作用,同侪审判就是多余的。审判是亲亲之义失败后的紧急补救措施,正如战争是审判失败后的紧急补救措施(大刑用甲兵),性质上类似普通法所谓“法律不限制亟需(necessary)”的亟需,只能是武断的准战争权力。如果社会还能维持秩序,那就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举行审判。如果审判举行,那就证明秩序已经不可能维持。“刑”是周礼共同体针对外邦人的政治措施,只存在是否有效的问题,不存在是否公正的问题。公正意味着人人各得其分,这是礼学的内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体现了周代城邦的军事殖民本性,共同体孤悬在野人-土著-庶人的汪洋大海当中。贵族只有在叛国状态下才会脱离共同体,沦为刑法的对象。“大刑用甲兵”体现了兵刑文化,是礼法文明的必要补充。刑法既然属于政治的指南和兵法的旁支,当然不需要太具体的规范。相反,礼法的疏注永远不会有尽头。
宗法是各等级和各族群的衔接点,在数百年的互动和演进中自我强化,依靠血缘纽带的原始力量,反而成功地造成远东历史上第一个超越血缘的文明共同体----诸夏。王国维说:“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 这里的道德必须理解为“婚姻和继承权制度的柔性规训”。周人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全都是多族群镶嵌的马塞克,没有宗法就不能片刻安宁。周羌世婚联盟是这种结构的原型,早在剪商成功以前就已经构成西部联盟的内核,犹如罗马-萨宾联盟之于意大利同盟。封建东土是西部成功经验的放大,确实解决了殷式殖民主义无法解决的血缘-巫术-德性边界问题。多元文化遗产的相互刺激对百家争鸣颇有贡献,遗风余韵及于战国。后人佩服宗法制度异乎寻常的生命力,才会觉得很有必要发明一个莱库古式的文化英雄,将周礼和封建的产生完全归功于他,甚至连东征的战功。他们为了衬托周公的伟大,不得不降低成王的年龄和地位,反而留下了一系列破绽。
天子为大宗,诸姬为小宗。诸侯为大宗,世卿为小宗。世卿为大宗,大夫为小宗。王室的血缘呈阶梯状下降和扩展。同姓不婚,天子与诸侯、诸侯与诸侯、诸侯与世卿、世卿与世卿、世卿与大夫、大夫与大夫互为甥舅。
各族群精英阶级的血缘呈网络状混合,网络之下的平民退出了公共事务。任何新族群加入网络,只需要少数精英接受礼乐,大多数民众无需改变习俗。礼乐将仲裁权交给了周文王的继承者,保证宗周的和平笼罩各诸侯。任何一方如果不肯像楚人一样自认蛮夷,就不能擅自发动违礼的战争。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因为仪式和战争本来就是一回事。天子的仲裁权源于天命,是他们以德配天的奖赏,不是固有和永恒的。“天命靡常,唯德是辅。”“明德”之道在于“保民”,人事的性质大大加强。巫史由法术实验室的技术员变成政治箴言馆的管理员,不再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法术的操作权,政治重要性和自恋的性格锐减。西周一代的“史”发言,通常从援引先例开始,对照当前局势,通过格局的相似性预见未来。“资治通鉴”意义上的史学不仅直接起源于这种政治算命技术,而且根本目标仍然在此。
嫡长子继承权构成宗法制度的核心,非如此不足以建立正统性的客观标准,确定权位和产业的合法性。殷商和西周早期的继承制度缺乏稳定性,因此无法形成正统主义的规范性条件。君主对僭主的排斥,直接对应嫡长子排斥庶子的权利。在一夫多妻制的东方,宗法制度是阻止恶性竞争的主要壁垒。周人早在唐太宗之前,就明白了“大位不可以智取”的重要性。正统主义意味着人力对天意的敬畏、功德对出身的敬畏、智慧对原则的敬畏,恰好就是僭主政治“唯才是举”、“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兵强马壮者为天子”的反面。礼法是培养敬畏的学校,观念的柔性约束渐渐沉淀为制度的刚性约束。习俗渐渐内化为本能,“从心所欲而不越矩”的礼乐黄金时代就开始了。嫡系继承人既是殷周王室、诸侯公卿的血胤交汇所钟,又是公族和小宗共同的德性源泉,犹如一棵参天大树,将不断分支的树根深入越来越深的地下,盘根错节的潜在势力远远超过了地面上的有形力量。扶植公室的分枝往往消耗了公室原本可以独占的资源,使后者貌似软弱无力;然而只要分枝没有凋残殆尽,无论多么强大的突然袭击都不可能砍倒大树。绝对君主制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不能理解这种软弱的强大,因为他们强大的软弱完全依靠攫夺保护自己的缓冲力量。他们践踏脚下的散沙,因此觉得只有自己强大;然而因为他们脚下只有散沙,所以经不住任何觊觎者突然袭击。宗法制度将有机性赋予原本不会存在的共同体,绝对君主制依靠有机体瓦解为散沙释放的能量生存。
在当时人的观念中,世职的财产性质比物质资源更强。法器和武器密切对应血缘的德性和荣誉,私有性质极强。土地和食物的公共性质反而比较突出。土地供应并不紧张,分配单位是诸侯或氏族。井田制虽然并不可靠,但迁移和重新划分土地实属司空见惯,很难想象个人拥有脱离氏族的绝对土地所有权。 “染指于鼎”的故事说明:贵族举行分享野味的宴享,符合礼法;如果个人独享,反而不合传统。西周封建依托血缘纽带,接近早期罗马,而非西欧封建。氏族和邦国都对土地享有某种模糊的权利,但氏族内部的权利边界模糊不清。周天子行使的仲裁权在性质上属于族长权,正义取决于当事各方在宗法-血缘树上的相对位置,物权的性质并不重要。私人所有权在战国时代登上历史舞台,主要依靠绝对君主富国强兵的变法。他们希望通过强化原子化个人对君主的直接依附,瓦解封建地方和血缘共同体的横向纽带,从而巩固郡县制的垂直管理体系。这种演化模式同样类似罗马,社会自由与政治自由负相关:共和国依靠小共同体对其成员的专制,维护大共同体的自由;个人依靠帝国的专制,摆脱了族权的束缚。
西周宗庙和族庙强调祭祀程序的简单朴素,将殷式和蛮夷的祭祀贬为“淫祠”。“淫”是夸张和过分的意思,没有色情的涵义。殷商需要宰杀三十各羌人的祭祀,现在献一匹马就算超高规格了。太庙满足于献牛,公妃的陪葬品不过肉酱而已。人殉有时死灰复燃,但每一次都遭到当时士大夫违背礼法的谴责。《诗经》将三良的殉葬描绘成惊人的暴行,其实殷王的葬礼通常都要十倍于此的武士自愿殉葬、百倍于此的人牲强制殉葬。不过,周人的文野之别远迈殷人。《诗经》的世界绝不是华夏的全部,更不是民间或底层,而是有教养的国际主义上流人士价值观。底层有更野蛮、原始、黑暗的力量,时时浮出水面,引起孔子阶级兄弟的反感。伊川野祭的故事告诉我们,礼乐文明的规训其实非常脆弱。郑卫之声之所以“淫”,原因肯定不是后世附会的私情题材,《诗经》充满了这类歌谣。“缺乏节制”的解释本身就浸淫周礼式的节制,巧妙地回避了说明“哪方面太过分”的必要。也就是说,问题内容属于这一类:即使谴责都会造成恶性示范的效果,只有不提才能消除坏影响。希腊密仪、酒神祭都是释放本能的野蛮仪式,在迷狂中撕裂野兽、吞吃生肉,甚至同样地对待人牲。萨满密仪召唤野兽精灵附体,行径同样怪诞、邪恶、血腥。桑间、濮上恰好就是类似希腊萨提尔、西伯利亚邪灵出没的场所,最适合厌恶外来文明的土著举行祖先的密仪。只有布尔乔亚的大学师生才会一厢情愿地以为:这里像未名湖和珞珈山一样,天然就是周朝小资谈情说爱的圣地。
民间的祭祀并不都是淫祠,家祭和社祭都属于礼乐文明能够规训和吸收的类型,构成地方性知识的蓄水池。国人的家祭和土著的家祭都是祖先崇拜,只是前者的谨饬肃穆更多体体现了贵族文化的自尊而已。社祭是乡人维系共同体的活动,通常以祈请风调雨顺为目的。乡人的概念就是平民放弃政治义务的产物,在殷商时代还不存在。远古的丰产仪式也需要血祭,但到周初已经越来越文明。诸侯允许“社”发展为有机共同体,构成下层国人和野人的文化联接点。周初,野人所居称遂不称乡。也就是说,族群差异仍然大于阶级差异。然而,春秋初年的国野之别已经变成了阶级差序的一部分。贵族阶级消失后,家祭和社祭遍及全民,余波延及两汉,构成大宗族重建的立足点。家祭程序简易,逐渐构成贵族文化的模仿和过渡。社祭粗鄙的功利主义有利于糅合来源不同的地方神谱,创造想象的地方共同体。礼乐文化灭亡后,这些散漫的民间组织实际上发挥了保存原始丰饶的功能。
宗法封建制将周人的势力范围纳入了虚拟的大家庭,自始就怀有借助亲亲、尊尊之义,降低战争烈度的动机。民兵训练虽然保存在地方四时祭祀的程序中,但形式多于实质。“六师”或“八师”的贵族性格和荣誉性质,直到春秋初年仍是平民可望而不可即的机构。女性完全退出了战争。殷人征发族人,人数超过全邑所有壮年男性。墓葬显示他们几乎人人经常使用和修理武器,巫史和女性都习惯于实战。周人大规模征发民兵,已经是春秋末季封建解体时期的事情,从来不曾征发妇女。《诗经》描绘的村社春秋二祭其实已经包含了后人艳称的“寓兵于农”训练,但气氛异常宁静和平,没有一点血腥或狂热的气氛。《七月》的生活周期内,没有给战争预期留下丝毫余地。殷人为狩猎占卜,比占卜风调雨顺更积极。周人恰好相反,狩猎捕鱼只是耕作的补充。无论上流社会还是村社,周代神灵的胃口都变小了。
殷商大部分时期,周人和大部分诸侯接受殷商的战争模式。狩猎的规模经常超过战争,如果这两者还能有任何区别的话。殷王时刻关怀各地诸侯狩猎的成绩,祭祀片刻不能缺少这些酒池肉林的原料。寻常田猎捕获的猛兽和人牲往往多达数百,诸侯的类似进贡络绎不绝。鬼方的大规模战争留下斩首数千,俘虏上万的骇人纪录。①这样的战绩在西周和春秋时期消失了,直到战国中叶才重新出现。西周时期,这种大规模狩猎的纪录都在边区,为数寥寥无几。捕获四白狼四白鹿就值得载入史册了。我们可以合理推测:西周的农业人口极大增长,淹没了天然狩猎场。农业群体依靠和平生殖优势和官方扶植的文化殖民主义,淹没、甚至替代了好战而人口不蕃的狩猎者群体,给中原居民的性格、体格、宗教生活和行为模式带来了深刻持久的影响。封建主义-礼乐文明和这种变化互为因果,互为表里。
西周-春秋天子和诸侯的祭司-国王性格即使仍然存在,也已经大大淡化。封建制度将巫史定义为领主的家臣。“家事无猜,其祝、史不祈。”金文资料可以印证的乐师、医师地位相似。大部分真实存在的地官也是封建系统的一部分。保、傅、师、司马、尉氏、箴尹、士师、司直、司寇属于卿-士系统,纵非全部世袭,也是贵族的禁脔。只要任职者在官职之外另有特殊势力,官制就无法具备官僚制度的真正精神。关中出土的铭文资料显示:王畿的贵族通常既在王室办公机构附近的住宅定居,又在乡下的采邑扮演领主的角色。宰、寺、竖、府、雍、甸、阍属于家臣系统,然而封建制度的仆人往往也是世袭的,不可能没有特殊资格。如果说西周存在官僚帝国或官僚帝国的萌芽,地官和天官同样不能合格,只有封人之类“边境或领地代理官”可能构成封建制度的漏洞和补丁,为后世郡县制度留下了某种伏笔。当然,以周人的标准,除了军事后勤和军工生产部门,殷人的职官全都属于天官。周人的地官系统日益复杂,在人数和影响力方面都凌驾于天官之上,虽然尚不符合后世吏治国家的标准,至少可以视为一条通向吏治国家的走廊。后人托古改制,发明理性官制,取周不取殷,自然也有其道理。
3,军事殖民与地缘政治
宗周到成周的交通线构成周人殖民东土的枢轴,西六师和殷八师分别戍卫这两大焦点。这里的“殷八师”不是殷人的武装,而是因戍卫洛邑(殷遗)得名。这条道路穿过战国时期著名的崤函峡谷,大队人马的物资的转运极其困难。编钟铭文宣称,天子本人的旅途耗费了四十四天时间。这条要道通过大片无人区,两侧散布着许多不服王化的部族。相反,洛邑通向卫国的道路却是一派文明景象。这条道路沿着太行山南下,直抵黄河。据说,周公的二子在这里建立了凡国和胙国。文王的二子在原、雍二邑守护王畿的北门,直到落入晋人之手。这里就是日后光武起家的河内。他出于类似成王的理由,在黄河北岸部署黎阳大营,拱卫南岸的京师。成周的东迁政府放弃了河水北岸的据点,从此就一蹶不振。晋人一旦打开了太行山的门户,就迅速兼并了狄人灭卫后盘踞的殷商旧地,成长为超级大国。在河水南岸,东西二虢守卫成周两翼。虢公世世入朝为卿,充分证明了王室对他们的信任。在西周灭亡的惨变中,他们没有辜负历代先王的厚望。
殖民点从两周枢轴开始,向南北两侧呈扇形展开。唐叔(晋侯)和鄂侯(南阳)拱卫成周南北,绥靖玁狁和淮夷。后者不是封国,而是殷商旧族。在纣王的暴政时期,周文王和鄂侯同时遭到迫害。周人化行南国,几乎与此同时。显然,两国早就是剪商联盟的伙伴。没有鄂侯的保护,宗周通向江汉的通道就没有安全可言。成周建立后,南阳就是洛邑的软腹部。兵车长驱直入,没有任何天然障碍。一千多年以后,这种可能性仍然使曹公感到恐惧。鄂为大国,汉阳诸姬形同附庸,犹如波西米亚之于德意志。尤其可怕的是,鄂人垄断今天的大冶铜矿产区。江汉青铜器生产的技术优势,主要是在他们统治时期形成的。这种优势对当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生产的意义,相当于十九世纪皇家海军对智利硝石的垄断。周鄂特殊关系一日尚存,楚人就不能横行汉东,淮夷就不能染指上游。
周人笼络鄂侯,无微不至。鄂侯御方鼎的金文说:天子将玉、马、矢赏赐给肱股重臣,还邀请他赴宴、会射。鄂侯作王姞簋包括两件器身,一件器盖,均铸有铭文:“鄂侯作王姞媵簋”和“王姞其万年子子孙永宝”,纪念天子迎娶鄂妃。鄂侯好铸宝器,本身就是炫耀实力的举动,因为同样的技术可以铸造兵器,他们又不缺乏战略物资----铜矿。正因为这样, 鄂人一旦反目,即成心腹之患。二者实为一事两面。厉王不君,鄂人怀贰。鄂侯御方引东夷、淮夷内犯,成周最大的噩梦终于出现了。周人罕见地忘记了礼仪性战争的规范,授权西六师和成周八师“无遗寿幼”。 拥有巨大兵工厂的邦国并不容易征服,王师无功。禹鼎告诉我们,天子只得依靠强藩的援助。武公以公车百乘、徒驭千人,虏鄂侯。此后,周人再也不敢将战略要地封赐外藩。宣王封元舅于南阳,以实江汉。平王东迁后,仍然不顾民怨,命令国人戍卫南阳。在这些事件中,南翼的重要性和封国的军事殖民意义暴露无遗。
海岱在周人心目中的地位,犹如战国人士心目中的南方和美国人心目中的西部----有穷而无穷。王师诛飞廉于海隅,只是一次无以为继的炫耀性扫荡,根本不足以绥靖这片海洋般无边无际的地区。齐鲁封建东土,犹如西方姬羌联盟的镜像。齐国是前线探险家,承担了深入莱夷后方,准备长期抗战数百年,缓解大后方的压力。鲁国是东方诸侯的大本营、成周在殖民地的复制品,犹如法兰西与魁北克、英格兰与弗吉尼亚。滕国和郕国拱卫曲阜,他们的国君都是鲁国的宗族,从而实现了血缘和地缘的相互锁定。十几个姬姓诸侯守护曲阜与洛邑之间的道路,包括蔡、曹、茅、蒋、应,一路通向成周东门的东虢。这条新干道刻意绕过了亳邑-殷宋,后者原本是殷人在河水南岸的道路网中心。宋、陈、许、杞都是旧路网的核心节点,历史都比周人及其诸侯更加古老。在新的地缘布局中,他们都陷入了阑尾的位置。鲁、蔡诸姬在北方夺走了他们交通枢纽的地位,淮、汉诸姬在南方隔绝了他们的殖民前景。他们在周人安置的历史养老院内沉沉睡去,直到异军突起的楚人吞噬淮、汉诸姬,才爆发二度民族主义的热忱,企图在泗上诸侯的小天地内建立属于自己的微型国际体系。
汾水谷地是传说的唐虞发源地,似乎跟史前时代的周人颇有渊源。殷商覆亡前夜,这里沦为一系列残暴战争的台风眼。殷商讨伐西北蛮族的战争、周人辅弼殷商讨伐西北蛮族的战争、周人剪除殷商诸侯的战争相继扫过。如果这里曾经有过古老文化,现在也已经沦为蛮夷蹂躏的灰烬。晋国深入敌后,扮演了北方的前线探险家角色,而且地缘形势远为险恶。晋人身后没有鲁国这样的大本营。周围的霍、魏小邦形同附庸,发挥不了辅车相依的亲邦作用。晋人保卫两周,两周却不能支援晋人。王灵不及,拜戎不暇。然而,这支孤军无比重要。汾水河谷和渭水河谷是彼此相通的双子系统,几乎没有天然屏障可言,顺流而下就能轻易渡河,由汾水流域进入渭水流域。没有唐叔一系的牵制,戎人不难逆转牧野之战的路线,将战争带进王畿。相形之下,虢国以东的河水反而更难渡过。晋人非常清楚自己的特殊性,不大尊重宗法制度,始终跟戎狄文化关系暧昧。曲沃形成尾大不掉的格局,最终造成小宗灭绝大宗的惨变,远在东方诸侯发生类似事变之前。名法之学发源于这种异端的环境,并非偶然。不过,即使是晋国,战争的酷烈程度仍然远不及殷商时代。晋人表现出色时,也不过斩首二百余人、虏获兵车百余辆而已。
封建不是成、康设定的固定规划,而是动态展开的长时段运动。分封必定导致次级分封,这种指数型扩展正是封建的目的之一。然而,制度的成功经常构成制度解体的主因。王畿很快就陷入加洛林王朝式的困境,渭水流域不再有建立新采邑的空间了。殖民主义必须不断拓展,直到遭遇无法抗拒的阻力。厉王开创的做法是征发贵族的产业,填补赏赐造成的亏空。他最终遭到贵族集团的放逐,毫不足怪。封地的枯竭深刻地改变了天子和诸侯的关系,将仲裁者变成了掠夺者。厉王和荣夷公的专利政策显然不是孤立的暴政,而是挽回财政颓势的绝望尝试,很可能是国家社会主义的第一次尝试。穆王不顾祭公谋父忠谏,讨伐谨守传统的戎人。结果戎人不朝,开启了西方和北方的长期边患。然而,最大的打击来自南方。昭王南征不反,构成极限来临的最初征兆。周人立国形势,以西临东。江汉是最早和最重要的殖民区,南金(铜矿)的来源。楚人占据冶炼基地对周人造成的长期威胁,不逊于周人化行南国之于殷商。
宣王短暂的中兴以全线惨败告终,太原料民暴露了王室的虚弱和封建的瓦解。仲山父声称:“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牧协职,工协革,场协入,廪协出,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于是乎又审之以事,王治农于籍,搜于农隙,耨获亦于籍,狝于既烝,狩于毕时,是皆习民数者也,又何料焉?” 宣王不予理睬,从反面证明这些旧制度早已名存实亡。人民寡少,当然不是人口减少的结果,而是王室直辖领地分封殆尽的结果。不过,王室的加洛林化并不意味着封建的结束。强大的诸侯取代天子,继续展开多中心的次级封建,直到他们陷入类似的困境。封建的绝境就是封建的最大成就,意味着居民点和文明体系最终覆盖了所有可供垦殖的土地。
大夫秦仲在渭水上游败死,周人丧失了泾河上游的高地。楚人伐鄂、伐申,周人丧失了鄂赣边界的铜矿。至此,犬戎和楚人为周人划定了边界。军事殖民的空间封闭之日,就是封建体系的内乱开始之日。没有封地的诸公子如果不能开拓新邦,就会在亲邦掀起破坏性的政潮。宣王不得不两次武力干涉鲁国的继承权,春秋时代的精神已经初见端倪。他一死,更加可怕的党争就在镐京宫廷内展开了。异性联姻曾经是周人同化和拓殖蛮夷的有效手段,现在变成失败者依靠蛮夷亲邦发动宫廷政变的捷径。幽王的亲邦褒国和平王的亲邦犬戎都是王畿内的半蛮族依附者,并不是漆之战或龚之战的入侵者。他们为自己的保护人效力,打击敌对的朋党。畿内诸侯之所以没有像前两次战役一样发兵迎击,不是因为遭到当时根本不存在的烽火戏弄,而是因为他们在王后党和嫡子党之间犹豫不决。“周幽王娶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盘。褒姒嬖于王,王与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缯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平王及其党羽将政变歪曲为入侵,无疑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角色。
平王弑父的胜利激起了虢公的强烈反制,后者扮演了正统派领袖的角色。虢人宗族起源于控制渭水上游的战略要地(今天的宝鸡),克商以后又获得了两周走廊(今天的三门峡)的封地。王子余臣在正统派诸侯的支持下据携称王,距平王袭取的镐京不过数十里。“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平王和犬戎的联盟犹如身陷虢人两翼包围的陷阱,没有丝毫安全感可言。平王在这种地缘绝境下仓促东迁洛邑,无异于当时的敦刻尔克大逃亡,稍有迟缓就要全军覆没之虞。洛邑虽然也在虢国(三门峡)和东虢(荥阳)的夹辅之下,但他的盟友晋、郑已经对两国形成了反包围。相反,狭窄的渭水谷地缺乏远交近攻的条件。他将绝地留给犬戎,其意义相当于宣王将陇西沦陷区留给秦仲。如果依附者能够站住脚,就会不利于敌人;如果站不住脚,王室也不会受到更大损失。虢人果然大举进攻关中,给弑君者的西方盟友以沉重打击,同时将自己的后方暴露给弑君者更加危险的东方盟友。
两个朝廷的对抗持续了十一年或二十一年,才以弑君者的胜利告终。成周朝廷将自己反正已经无法享有的仲裁者权威廉价出售给野心最大的诸侯,购买了“晋、郑焉依”⑤的有利地缘形势。郑人剪除了东虢,为洛邑解除了肘腋之患。晋人和虢人结成世仇,几次交换他们在朝廷中的位置。斗争延续到晋献公时代,才以正统派孓遗的毁灭告一段落。东方诸侯在鲁国的示范下消极抵抗成周朝廷,直到携王遇害才无可奈何地放弃。自然,平王不可能因此而恢复宣王、幽王的信誉。诸侯相并、亲族相弑的时代开始了,解决了正统派无法解决的加洛林困境。礼乐中心和封建中心一起,从王室移向大诸侯。血泊中诞生的马基雅维利新人依靠践踏封建成例,重新获得了开疆拓土的力量。国际体系随着封建的解体而诞生,在斗争和混乱中发现了自己的规则。
4,周礼社会的各等级自由
近代社会的政治和法律自由直接源于西欧封建的各等级自由(liberty),宗教自由与liberty无关。liberty最正确的翻译不是“群己权界”,而是“私性契约特权”。封建之治,有私无公。罗马之公法,唯普世教会能用之。今人所谓列国,皆以近代各邦规模、版图逆推所得。时人心目之中,实无有界之英格兰王国或其他王国概念。王国不外乎国王及其同侪、各等级之多层次、多节点契约网络。各种特殊契约纵横交错,酷似大脑神经元网络,绝不如官僚科层制度之尊卑有序、单向流动。近代民主社会之多元性、网络性、去中心性,皆西欧封建之遗。自科层理性观之,无往而非野蛮混乱。司法讼费之外,朝廷别无正供。采邑之入,仅奉业主-国王私家之费。王事孔急,草率求助于若干自治团体,双方拟定各种特殊契约而已。
据谢尔登考证:自治市镇代表奉召赴御前,其初不以国会为名,亦不议王家大计或外埠之事。王有信用威望,市镇自然乐捐。筹款是否影响、如何影响第三方,则干卿底事、何预我邪?爱德华一世召集通国自治市镇,非但应召者不以为异;雄主之心,亦不过以为筹款多多益善而已。国会日后积累先例、蔚为巨川,在座诸公无一有此预见。终爱德华一世朝,下议院竟无集体行使同意权之例。各地代表仍然各自立约,不知何谓王国事务、何谓公共事务。卡特研究国会档案,断定各郡各市集体议事之例自爱德华三世十六年始有之。然此后各等级独立行动、目无余子,亦属司空见惯。集体议事仅以习惯为法源,依靠时间积累而渐次加强。欲求制度设计之规模优劣,则无从说起。甚至国会起源时间,武断确定于撒克逊入侵与都铎王朝之间任意一点,皆不患无词。
国会职能、议程,亦无非各种历史特殊事件积累而成。原始部落积累习俗,个人生活积累经验,皆无异于此。路径有异,积累自然不同。所谓自发秩序生成,不外乎如是。所谓不可复制性、不可重复性,亦不外乎如是,无需深文高义。吾人以英人所谓“健全常识”观之,任何科层制度之文明进步皆有自杀性。路径程序标准化肯定导致大多数个人和特殊经验知识损害或流失,得之于明者失之于暗。官僚帝国富其宫廷、弱其草野,终至早熟而先衰,拱手让位于草昧宽简之邦。学府先取知识于经验,终至理论谋杀经验,亦有其自然之理。文明取秩序于混沌,而混沌始终大于秩序。秩序一旦化为强制,混沌反噬指日可待。蛮族奉天承运,为混沌之代理人、自由之复辟者,其兴岂曰幸致?
周礼社会之礼法、等级,不幸鲜有私性契约性质。礼乐本身蕴涵广义的习惯法因素,但周礼社会宁愿选择实用政治学和伦理学的发展路径。或者不如说,先在条件使她很难有其他的选择余地。历史进入轴心时代:两希(希腊-希伯莱)文明已经非常古老和丰富,华夏文明仍然非常年轻而单薄。从时间上看,华夏文明只有两希文明的一半长。也就是说:东亚文明和两希文明的关系更接近于中美洲文明和华夏文明的关系,一开始就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诸子百家仅仅相当于斯多葛派和其他各家哲人的学说,但明显缺乏形而上学和自然哲学的内容。相应地,东亚一开始就没有任何独立于政治的权力或组织中心。她没有教会和神学利益集团,没有自治或独立的城市,没有契约社会和法学家阶级。罗马帝国在其官僚化和东方化最严重的时代,以上三种力量仍然存在。蛮族入侵时期,以上三种力量保护了社会中间组织。蛮族入侵只是毁灭了官僚组织,恢复了多国体系,带来了比罗马迄今已知的历史和考古证据告诉我们:人类文明在六千年前产生于肥沃新月地带,也就是今天以色列到伊拉克的地区。耶利哥出土的小麦、宫室和城墙比半坡村的半地窖式村落古老得多。亚伯拉罕时代的乌尔城邦市民住在前后花园围绕的洋房里,西汉长安的列侯没有这样的待遇。大洪水时代的乌鲁克共和国,国王、贵族和平民展开了一系列雅典式、英格兰式的宪法斗争。一千年多后,文明扩散到希腊和印度。再过一千多年,文明扩散到欧洲和中国。第三个一千多年过去,文明扩散到西非和美洲。此后,新文明没有产生。我们有理由相信:除了肥沃新月地带,所有的文明都是在原生文明的直接或间接刺激下产生的。西欧封建是人类最古老、最丰富文明的嫡系继承者,保障多中心化的三种力量是她得天独厚的遗产、而非自我作古的创造。华夏文明位于人类文明的边缘地带,年龄只相当于两希文明的一半,文明积累远为单薄。晚清士大夫为了保护误置的虚荣,试图将古典华夏描绘成古典诸文明平起平坐的一员,因此给诸夏设置了有失公正的苛刻标准。殷商没有犹太-基督教和罗马法的深厚沉淀,周礼社会的习惯自然产生不了普通法。
周礼社会的贵族训练包括庠、序、辟雍、泮宫多种名目。战国以后的儒家解释说:庠是国人的乡校,序是土著的乡校,辟雍是射、御的竞技场,泮宫是乐、舞的会所。祭祀、武士和社交的内涵融为一体,人格和举止互为表里。他们通常会主持家族的祭祀、封地的祭祀,组织同侪的民社。三者都有柔性规训小共同体的意味,然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礼制具有类似西欧的“司法国”功能。毕竟,礼乐的教育意义多于法律意义。礼乐教人怎样适应最适社会地位,可以造就优秀的仲裁者,但自身并不构成仲裁的具体依据。春秋时期的成文法产生以前,各地肯定存在针对类似情况的习俗或惯例;但周人的阶级复杂性较低,没有分化出法学利益攸关集团。从演化模式的角度考虑,没有利益集团守护的演化路径最有可能废弃。相反,礼乐产生了强大的教育利益集团。儒家和这种集团形成了演化意义上的共生关系,挤占了习惯法利益集团一度似乎有可能占据的生态位和演化路径。
周礼社会的仲裁位于德教和甲兵之间,三者都以德性-巫术思维为基础。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是契约的后继,产生于确定的因果关系。交感巫术依靠内外环境的相关性模拟,对因果性的概念极为陌生。周礼的仲裁需要以下的条件,才能达到最佳效果。礼乐发挥精神熏陶和指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具体情况的自由裁量权。裁量依据仲裁者对当事人性格和环境的综合模拟,裁断纯乎一心,优先考虑对人的规训后果,而非具体事务的后果。因此,周礼以粗不宜细。惯例的积累和细密化对礼乐的艺术-巫术效果有害,基于德教巫术的仲裁者艺术只能是一种依靠经验习得或传授的秘传心法。仲裁者应该具备巫师和艺术家的特征,而非法学家的特征。两条路径在起点相去不远,在终点就无法沟通了。原始礼法类似原始习惯法,犹如草本植物的幼苗出土时类似木本植物的幼苗;但习惯法每隔百年就会上升到新的高度,礼法却始终在相当于、甚至低于周礼的层次上横向蔓延展开。我们必须注意:真正的巫术绝对不是什么骗局,严格的程度不在科学之下。巫师在其经验训练的范围内,个案操作的效果并不比实验技术员更糟,问题在于不能重复和积累,因此集体效果不如实验人员,而且层次永远停留在初始水平上。例如:如果你根据体液学说或阴阳五行学说鉴别不同性格类型,相应地推断社交和博弈后果;就不能付诸实验证据,但推断的效果不见得会因此不可靠。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擅长用交感巫术知人论世,面对缺乏这种天赋和能力的其他人,经常能够获得重大利益。这种人如果生活在另一种社会中,很可能变成巫师。巫术思维不是周礼社会独有的特征,而是几乎所有原始社会和早期文明普遍的特征。在这方面,中美洲文明尤其酷似早期华夏文明。殷商的模式如果延续至近代,就会非常接近阿兹特克人。人类相信普遍性规则或契约,其实是非常困难和违反自然的事情。几乎所有儿童都是交感巫术的信徒和语言魔法的巫师,无需任何训练。相反,理性思维才是训练的产物。甚至许多教育薄弱和意志薄弱的成年人都会经常退回到巫术思维中,面临重大压力的情况下尤其如此。目前已知的普遍性规则或契约传统,大部分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追溯到犹太人的一神教和律法传统。古代犹太人以此为认同标识,感到自己不同于多神教、巫术和人治的东方邻邦。然而,隔绝巫术思维的华夏文明几乎是一个不可想象的概念。谁能想象一种用肺呼吸的鱼类呢?这种生物如果存在,大概应该属于某种遭到误解的鲸类吧。
早期希腊罗马存在强大的氏族组织。族长和家长在小共同体内部行使仲裁权,不逊于周礼。习惯法天真地信任家长对其亲族天然的善意,允许他们享有近乎无限的自由裁量权。然而,习惯法的演化动力并非来自族内纠纷。城邦和各部族、部族与其他部族、公民(家长)与其他公民的纠纷不断衍生更加复杂的习惯,迫使模糊的旧习明确化。城邦不是模拟和放大的家族,不能以族内仲裁的方式处理这些问题。雄辩家、律师、法官的演化升级不可避免,造成了不可逆转的路径依赖。随着国家的强大和血缘共同体的瓦解,类似周礼的族内仲裁体系连极其次要的作用都消失了。周礼的基本精神在于家国同构,否则周文王及其继承者根本没有能力廉价维持“西周的和平”。较之规模相近的希腊罗马城邦,周代城邦内部的组织复杂度不高。诸侯和天子都是宗法家族的同构扩大,犹如马里亚纳海沟的巨型阿米巴xenophyophore,规模超过了某些多细胞生物,但内部结构仍然缺乏分化,初期演化的路径妨碍了后期的结构深化。
日耳曼人习惯法得以汇集和体系化,得益于多重司法权威的竞争刺激。十一世纪以前,政教二元性和教廷对罗马法的改造意义重大。教会法的示范作用足够强大,垄断作用又不够强大。政出多门的封建法庭大多依靠诉讼当事方的讼费为生,有总结和改良司法程序、尽可能吸引客户的强烈动机。亨利二世的普通法改革在这方面堪称典范,但绝不是唯一的典范。如果说宗法封建是一座整齐有序的阶梯金字塔,西欧封建就是一座三维网络构成的迷宫。前者只要确定了亲亲关系,就能确定相互的权利义务。宗法的目的之一就是杜绝跨越层次的多重联接,保证差序的稳定性。后者肯定包括大量跨越层次和节点的联接,许多节点的权利义务不能依据血缘关系确定。多层次契约关系相互锁定、相互冲突,不断制造宪法危机。任何领主都要有所准备,为不同契约义务的优先级顺序解释权而发动战争。差序永远不会稳定,封建网络会像神经元网络一样自行演化产生新的联接。联接密度跨越阈值的时候,系统就会发生相变。相反,宗法金字塔的单线差序性为以后的官僚金字塔准备了原型。血缘的尊卑结构解体后,武断的尊卑结构取而代之。在这两种情况下,契约及其解释都是不必要的。西欧封建是司法国,宗法封建是德化国。
周礼社会的贵族是精湛的巫师-表演艺术家,通过魅惑和催眠效应调节观众的心灵。节制和均衡的魅力超过力量和热忱,故曰“先王耀德不观兵”。文王的仲裁权不是基于古老的判例,而是依靠礼让之风的熏陶。各国君主无法抗拒德性的巨大魅惑,竞相以体贴和蔼的举止提升阶级地位,从而解决了战争解决不了的领土纠纷。大臣的任务是夔理天地,发挥自身的德性感染力,像优秀的音乐家调节舞者的步伐节奏一样,诱使各等级心悦诚服地各安本位。仲裁是德教不足的证明,必须以柔性规训代替自愿效仿。甲兵是仲裁失败的证明,必须以刚性规训代替柔性规训。然而,即使战争也是德教魅惑法术的一部分。惩罚的严厉程度并不取决于主角演员的罪行轻重,而是取决于广大观众的剧场效果。罪人可能得到与其罪行不相称的宽大或严惩,只要这样有利于德性影响力的最大化。纣王这种人之所以众恶所归,主要是演出的需要。最重要的是,没有任何罪行仅仅属于个人。观众如果窃窃私语,那是导演或指挥艺术不够精湛的缘故。共同体出现任何混乱,都怪在上者德性不足。他应该根据交感巫术的原则,演出符合扰乱性质和程度的忏悔仪式。这些仪式能够恢复天地德性循环的平衡,犹如人牲能够平息殷商祖灵的怒火,血祭能够防止阿兹特克太阳的熄灭。
周礼社会的平民村社生活在不同节令祭祀规范的节奏中,祭祀包含教化村民配合天地德性循环的意义。春季不宜杀生,夏季不宜储藏。逆时而动,就会上干天和。他们将符合时令的物产送给领主,换取他们的保护;但他们没有自己的法庭或议事会,他们的习惯也约束不了领主。他们享有消极性质的自由,免除了高级政治的责任或负担,自己的社会组织不会解散重组。即使在易君、亡国、迁移的剧变中,他们的氏族和民社都会保持原状。他们不需要通过各等级会议之类的制度参与政务,只需要保护自己免遭其他等级的干扰。他们的军事义务即使存在,也是若有若无的。村社的祭祀往往不同于封国,像防火墙一样保护了他们自己的生活。野人和平民的区别是含混而暧昧的,很可能所有的平民都是野人浸染封国礼乐的结果。近郊的前野人融入封建体系较深,仅此而已。
周礼社会的百工地位介于国人(贵族)和野人(平民)之间,负责武器和其他战略物资的生产。殷商对战车和青铜武器的生产实施管制,周人也不例外。“国有六职,百工居其一焉。” “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 2003年庄李M9墓葬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三鼎二簋、两马一车随葬,说明他们享有“士”的待遇。“殷民六族”之类的匠户构成技术人员的核心,像封建家臣一样世袭。他们人数虽少,但位居要害之地,组织模式和行动模式酷似贵族领导的附庸、家臣。楚人以子西、昭雎为工尹,以掌百工。这种管理模式相当于前任国务卿奉命主持原子能委员会,普遍大臣不能望其项背。推翻周厉王的政变中,他们和国人一起行动。推翻卫庄公的政变中,他们扮演了国人的领导者角色。王子带发动的政变中,他们发挥了核心作用。悼王不得不“盟百工于平宫”,争取他们的合作。他们在封建解体的混乱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不亚于1917年的彼得格勒铁路工会和1989年的波兰团结工会。
谢选骏指出:为什么要说《经与史:华夏世界的历史建构》是“以夷变夏的历史解读”?因为此书主要是依据现代人对于欧洲历史的理解来建构中国古史及其传说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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