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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

谢选骏:中华民国是禅让的结果


网文《<清室优待条件>新论》(2007-08-19)说:
对于1912年南北双方通过的《清室优待条件》(以下简称《优待条件》),史家们仅把它作为辛亥革命不彻底的一个论据一带而过,而且对其评价过于简单化,带有偏见。笔者以为有对其重新评价的必要,特撰此文,以就正于学界师友。
一、《优待条件》的产生及其评价
很多史著持如下观点:《优待条件》是“袁世凯炮制的”,“是中国资产阶级对封建反动势力的又一次妥协”,清王朝结束统治后其皇室受到优待是“极端荒谬的”。事实果真如此吗?
《优待条件》是在南北议和中正式提出的,而首先提出者是革命政府代表伍廷芳,他说:“改为民主,于满洲人甚有利益,不过须令君主逊位,其他满人皆可优待,皇位尤然。”袁世凯的代表唐绍仪立即表示赞同。当时清王朝已是山穷水尽,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想获取革命成果,革命派想借袁之力推翻清王朝,所以双方议定:清帝必须逊位,给皇室以优待。
对清室优待到什么程度呢?伍廷芳首先以探询的口气提出:“仿日本待朝鲜之例何如?”唐绍仪断然回答:“以外国君主之礼待之。”
此外,还讨论了清帝逊位后的居住地点问题。伍廷芳提出的优待清室的意见同黄兴的主张基本一致。虽然袁世凯方面对清室的优待略高于革命方面,但革命军政府抱着“清帝让位,则诸事易商”的态度,所以没有过于坚持。
走投无路的清皇室迫于形势又经过几次御前会议的争吵,终于同意退位。1912年2月9日,南京临时政府向袁世凯递交了经临时参议院修正后通过的《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史称《清室优待条件》。其中规定:大清皇帝辞位之后,1、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2、岁用 400万两(元),由中华民国拨用;3、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4、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5、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由中华民国支出;6、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7、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8、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同时还发表了《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和《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主要规定:“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2月12日,清室接受《优待条件》,颁布《退位诏书》,正式逊位。同时,双方将以上文件列于正式公文,照会各国驻京公使,转达各自政府,“以昭大信”。从此,中华民国的首都中心存在着一个没有帝王权威,却不失帝王尊严的小朝廷——逊清皇室。
由上述可见,《优待条件》不是袁世凯单方面炮制的。那些曾与清王朝不共戴天的革命派首先提出并最终通过了《优待条件》,这就反映出它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而不是个人意志的产物,而且有其积极作用。
(一)当时险恶的国际环境迫使南北双方优待清室,以尽快地完成政权更替,避免招致列强干涉。首先,俄日两国伺机制造动乱,其他列强也有军事干预的可能性。俄日两国都认为这是实现侵华企图的大好时机,1911年10月23日,俄国总理大臣约见日本驻俄大使,建议两国援助清政府,扑灭革命,进而按俄日密约,“分割”满洲和蒙古。而实际上俄国已经开始在中国蒙古地区制造“独立”。11月12日,日本陆军大臣训令关东都督:必要时可以使用兵力保护南满洲的日侨及日本利益。于是驻奉日兵“拟暴动时即起而干涉”。
当然,由于俄日两国都担心“采取断然措施时,德美两国或将出面干涉”[8],因此决定暂事观望,但报界已纷传“日俄协商,扶皇统、仿德制、建联邦”。假若革命进一步拖长并发生较大的混乱,则难免为俄日干涉提供机会。此外,其他列强驻华海陆军也都进入戒备状态,一旦某地发生侵害外人生命财产的事件,就可能导致列强的军事干预。而当时中国大部地区处于各独立政府控制之下,中央集权已不存在,旧的秩序已被打破,各地方政府都难保不会发生侵害外人利益的事件,从而给列强以干涉的借口。因此,他们都迫切希望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
其次,以英国为首的多数列强要求中国尽早结束无政府状态。除日俄等少数别有用心的国家外,其他列强多关心在华势力范围、商务、债权等利益,尤以英国为甚,英国还担心中国局面拖延下去会改变列强在远东的势力平衡,所以在华英国公使、各地领事积极从事调停。南北议和期间,上海的英俄美日法德六国领事照会双方,命令“尽速成立和解,停止现行冲突”。他们还恫吓,“除非能够实现调解,否则将出现帝国立即分裂”的局面。当时一些立宪派甚至革命人士也认为:“彼今之尚未实行干涉者,一则战祸之为日浅也,久乱不治,斯干涉继之矣。”处于这样的国际环境下,各派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尽快结束清王朝的统治是南北双方的迫切愿望。为此,双方一致同意给清室以优厚的待遇。可见当时的国际环境不允许中国进行一场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而中国资产阶级也没有把革命进行到底的能力,所以优待清室以尽快完成革命就成了南北双方的唯一选择。
(二)国内秩序混乱、财政危机的局面迫使南北双方必须优待清室,以尽快建立民国,早日拨乱反正。中国资产阶级不论在政治还是经济上都没有雄厚的基础,是个软弱的阶级。尽管革命派发动了这场革命,但当他们面临混乱局面时又因难以控制而忧心忡忡。当时旧的秩序已被打破,新的秩序尚未确立,到处流传着各种谣言。在北方,“富裕的中国人继续以惊人的速度离开北京,连大学学生也受到影响,许多教室几乎空无一人;甚至小店主阶级也在离去。”汉人害怕满人报复而出走,满人害怕将来的下场而出走,两个月内避离北京的人数达40万。在南方,各地发生了抗交捐税、抢掠富户、围攻衙署等事件。在经济上,由于清政府信用的丧失,官吏士民“大量提款使政府银行处境困难”,“财政恐慌就要在北京发生了,国库储备的白银不足100万两,可以肯定,它无力支付官员的俸禄。”
南方新成立的中央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更大。独立的各省各自为政,不但不上缴财政,反而伸手要钱,各海关早被清政府抵押给了外国人,孙中山想通过抵押大企业来借外债的办法又遭到民族资产阶级的强烈反对。这导致大批军队领不到军饷,“每日到陆军部取饷者数十起。……前敌之士,犹时有哗溃之势”。陆军总长黄兴穷于应付,“寝食俱废,至于吐血”。“无所得钱,凭何革命”在资产阶级心目中,这确实是极大的难题,于是,他们提出优待清室,以期早日实现共和,完成革命。
(三)《优待条件》使清室放弃了孤注一掷的冒险企图,决定留在北京,从而避免了国家分裂,也使日本军阀的第一次满蒙独立计划破产。在决定清室命运的御前会议上,亲贵们“做出了要拼命的姿态”,提出了种种冒险计划:有的主张“将王公封藩,分踞各地进行抵抗”,有的要“找外国人帮忙”,有的甚至“已组织了满族警察和贵胄学堂的学生,(准备)对北京城的汉人实行报复。”另外,此前就有王公考虑过将清室迁回东北的传说。驻奉天的日本领事也发现赵尔巽派人加紧修整奉天故宫,1911年12月中旬,铁良、张人骏还秘密地潜往奉天,进行活动。
东北是清王朝的龙兴之地,历朝皇帝都极为重视,此时东北也是全国惟一的一个形势对清室较为有利的地区。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和掌握奉天军权的张作霖仍忠于清室,在东北有势力范围的俄日两国都是君主国,都反对革命并乐于看到中国分裂。于是肃亲王善耆和日本人川岛浪速勾结起来,日本外务省电示驻奉天领事: “万一满洲朝廷蒙尘前往南满洲方面,应极力加以保护”。日本军阀甚至暗中计划由川岛浪速和少数军人在清室逃经热河时,“劫夺宣统皇帝,以他为中心,搞满蒙独立”,建立依附于日本的傀儡政权,“保留大清之名,暂据满蒙,以养实力,俟民国自相扰乱时,再进入中原。”这就是日本军阀至为恶毒的第一次满蒙独立运动。
还应指出,清室一旦决定撤回东北,袁世凯根本无力阻挡。当时北京警察中满人居多,数量达1.2万人的禁卫军虽改由冯国璋统领,但多数士兵和中下级军官仍为满人。而北洋军则已开往前线,与革命军对峙。所以清室一旦孤注一掷,南北双方想极力避免的国家分裂就可能出现,那无疑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悲剧。
实际上《优待条件》对清皇室起了巨大的分化作用。御前会议期间,该条件业已提出,多数皇族处于矛盾之中,认为孤注一掷“胜了固然好,要是败了,连优待条件不是也落不着了吗?”依《优待条件》退位,虽无政权,尚有尊号,强硬到底,一旦失败,就会蹈英法君主上断头台的覆辙。在皇室中有影响的奕劻、载沣更是这样认为。所以主张强硬的人越来越少。
由于清室最终决定接受《优待条件》,留在北京,就使得日本军阀的满蒙独立计划失去了借口,潜往东北的肃亲王善耆也难以打着清室的旗号进行活动。加之英国以“此种活动亦不符合满洲皇帝之旨意”来劝阻,日本政府不得不命令川岛等人暂时停止满蒙独立活动。
可见《优待条件》对保障国家统一起了多么大的作用。
(四)、《优待条件》对维护民族团结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团结与否关系着国家的安定、统一。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书》中指出:“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24]但是,满蒙两族能否与其他民族合为“一人”,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民国对清室的处理。当时,多数满族人不仅把清室视作民族的象征,而且也作为生活的依赖,加之对革命派民族主义的狭隘理解,十分惧怕革命。承德一带旗兵聚众哗变,北京的“禁卫军官兵以为皇室当然灭亡,满族亦归消灭,无不激昂反对,以致议和条件迟迟不能发表”[25]。北京的旗人还警告冯国璋说:“公等苟受其愚,将来身受之祸,恐有不忍言者。”
至于蒙古王公由于和清王朝关系的深厚也纷纷表态“独立”。1911年底,由喀尔喀亲王那彦图牵头,由24位王公世爵副署,以“蒙古全体代表”名义致函袁世凯,恫吓他“倘从共和之请,代表等恐蹈库伦之续”,还解释说“库伦所以宣言独立者,非叛大皇帝,……实以改为民主之讹传,恐失其统于一尊之效。”他们还在御前会议上猛烈抨击了奕劻、溥伦等人,使得几次御前会议都未取得一致。当然,他们最关心的与其说是清王朝,倒不如说是自己的权力、地位。所以,由于后来也得到了优待的许诺,又在面临压力的情况下,逐渐放弃了顽固立场,最后表示“今惟全听御前会议如何解决,如决定共和,我蒙古自无不加入大共和国家。”从当时的历史条件看,通过优待清室来团结满蒙两族是必要的,也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优待条件》,就没有《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没有大清皇帝“尊号仍存不变”,就没有蒙古“王公世爵概仍其旧”。中国资产阶级在消除民族不平等现象的同时也充分照顾了少数民族的利益。
另一方面清帝也在《退位诏书》中劝诫满蒙回藏人等“此后务当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睹世界之升平,胥享共和之幸福。”这场以民族革命作为一个内容的革命不但没有导致民族的争斗,反而协调起来,这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它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各民族的宽广胸襟。
由此可见,《优待条件》既不是“极端荒谬的”,也不应简单地认为是“对封建反动势力的又一次妥协”。它的产生是必然的,也是有益的。后人不应苛求前人,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当时中国的特殊国情,充分估计当时中国革命的难度。正是《优待条件》的提出,使清皇室发生了分化,并使之尽快退出历史舞台。中华民族在保持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尊严的同时,迅速地进入到共和时代。因此,其积极意义应该肯定。

二、是《优待条件》还是民国领导者鼓励了复辟
当然,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优待条件》会表现出一定的消极影响。对此,一些论著常引用陶菊隐的观点:《优待条件》“为国内国外的野心家留下了一个制造中国变乱的傀儡工具”。另外,也有论著认为:“小朝廷成为复辟势力精神的和政治的中心”。
只要对陶菊隐先生的观点加以深思,就会发现说服力并不强。因为即使不给清室以优待,只要不把清皇族斩尽杀绝,他们就会有成为野心家制造动乱工具的可能性,这和是否优待关系并不大,这类例子在中外历史上并不鲜见。比较起来,认为小朝廷是复辟势力“精神中心”的提法是有道理的。小朝廷的合法存在的确会对复辟势力产生一定的鼓励作用。
世界上很少存在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物,关键在于执政者懂得并会运用趋利避害这个道理。《优待条件》会使复辟势力受到一定的鼓舞,但也会使其在活动时有投鼠忌器的顾虑。“所有这些特权,可以看成是阻止皇帝参与复辟活动的一种保证。”民国政府可以利用该条件的存废来影响和制约复辟派,同时借优待条件来控制清室。可见,《优待条件》能产生多大的消极影响主要取决于民国对清室的控制程度。那么,民国政府是怎样控制逊清皇室的呢?下面回顾一下《优待条件》之下的民“清”关系。
从1912年《优待条件》生效到1924年被废止,中华民国和逊清皇室的关系可以1916年袁世凯去世为界,分为两段:前一段是控制、限制;后一段是置之不管、姑息纵容。
袁世凯对逊清皇室采取了又笼络又限制的办法。每逢传统节日及清室庆典,都派员致贺,又接连发布了《禁售排满及诋毁前清书籍令》、《保护旗人公私财产文》、《保护皇室宗庙陵寝令》等。光绪的崇陵如制妥修,如数拨给皇室经费,还许诺要将《优待条件》列入宪法。但袁世凯对逊清皇室也有很大限制。他是“阳示尊崇、阴实监视”。如把紫禁城中举行大典的三大殿收归民国,1913年又敦促皇室履行《优待条件》第三款,拟将小朝廷迁往颐和园。1914年底制定了《善后办法》,主要规定:清皇室应尊重中华民国统治权,除优待条件特有规定外,凡一切行为与现行法令抵触者,概行废止;清皇室文书通行民国纪年,不适用旧历及旧时年号;清帝谕告及一切赏赐,但行于宗族家庭及其属下人等,废止对官民赐谥及其他荣典,清皇室不得对人民使用公文告示及行政处分;慎刑司应即裁撤,宫内执事人役及太监犯罪应送司法官厅办理;清皇室所用各项执事人等同属民国国民,除遇宫中典礼外,应一律服用民国制服,并准其自由剪发。这个《善后办法》是对《优待条件》的重大修正,它限制了清室的特权,将逊清皇室完全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袁世凯的这些措施是趋利避害的办法,但其目的却未必是从国家、民族的利益出发,因为不久他就搞起了“洪宪帝制”。
袁世凯死后,政权更替频繁,战乱不断,内忧外患纷至沓来,民国政府自顾不暇,遂对清室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甚至一些政府军队要员都参预复辟清室的密谋,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历史事实表明,与其说是《优待条件》鼓励了复辟,毋宁说是民国政府鼓励了复辟。请看此间的一些怪现象。
(一)民国政府对各种复辟势力姑息纵容,甚至一些民国将吏也参与了复辟活动。民国初年,那些失去往日权势、地位的遗老在各地组织了“诗会”、“酒会”、“读经会”,以联络感情、组织力量。他们公开发泄对共和国的仇恨,半秘密地图谋“匡扶”,而民国政府却视而不见。复辟势力中的死硬分子公然不承认《优待条件》,在内蒙、东北勾结外国组织复辟武装,策划军事行动,民国政府却听之任之。更奇怪的是掌握中华民国军政大权的领导者中有很多亲清派。如陆军总长王士珍、两广巡阅使陆荣廷、东三省巡阅使张作霖、副总统冯国璋等。而另一些民国官僚则是复辟势力的中坚,并以他们为主形成了复辟势力的两个中心。一个是徐州的张勋,为了复辟清朝,民国后他“不肯断发易服”,还拥有两万余人的武装,多年苦心策划,把徐、兖一带搞成了独立王国。另一个是天津的徐世昌,他是北洋元老,对民国政界有影响力,虽然宗社党把他视为口惠而实不至的“卑劣之人”,但紫禁城里“人们一提起徐太傅,总要流露出很有希望的神情”。这极大鼓舞了全国的复辟势力,紫禁城的末日反而呈现出“夕阳无限好”的景象。
(二)民国政府对逊清皇室实行无原则的优待,尤其是在张勋复辟之后包庇清室,失去了一次对其加以限制的机会。中华民国某些总统曾接受过逊清皇室的贿赂,徐世昌竞选总统,清室居然提供了300多万元的活动经费。清室对他们的贿赂其用意首先是为了确保《优待条件》能继续得到履行。他们上台后便投桃报李,对清皇室倍加优待,不但不再提迁居颐和园之议,连《善后办法》也置若罔闻,于是小朝廷敢于招收阉人、公开赐谥,并继续在紫禁城中“暂居”下去。
这种无原则优待突出表现在张勋复辟后对清室的包庇上。当然,这次复辟事前逊清皇室并未参与策划,在京的皇族更是始终置身事外,连溥仪也是复辟当天才知道此事的。因此,这一事件史称张勋复辟而不是宣统复辟。但是,逊清皇室接受了复辟这也是事实,张勋逃入荷兰使馆后,逊清皇室还老老实实地拟好了“退位诏书”。此时,如果民国政府修正《优待条件》,加强对清室控制的话,不但能顺应一般的民意,而且中外旧势力都没有干涉的理由。但段祺瑞在讨伐复辟之初就把清室开脱在外,把打击矛头指向张勋。接着,民国领导者授意清室收回“退位诏书”,发表和他们口径一致的内务府声明,否认参与了复辟。实际上张勋复辟是民国领导者阴谋的产物。无论是段祺瑞,还是冯国璋,他们不仅事先完全知道张勋的计划,而且自己也都盘算过复辟的可能性。他们对复辟的“讨伐”,只是为了扩大本集团的利益,并不是真正维护共和,所以他们得势后自然不会去限制逊清皇室。
由上可知,主要是民国政府而不是《优待条件》鼓励了复辟。
以上现象的出现并不奇怪。辛亥革命后中国虽然进入了共和时代,但在思想和政治上并未彻底清扫封建余孽,很多人的思想并未跟上时代的节奏。正如陈独秀所指出的:“我们中国多数国民口里虽然是不反对共和,脑子里实在装满了帝制时代的旧思想。……不过胆儿小,不敢像筹安会的人堂堂正正的说将出来,其实心中见解都是一样。袁世凯要做皇帝,也不是妄想,他实在见得多数民意相信帝制,不相信共和。就是反对帝制的人,大半是反对袁世凯做皇帝,不是真心从根本上反对帝制。……现在袁世凯虽然死了,袁世凯所利用的倾向君主专制的旧思想依然如故,要帝制不再发生,民主共和可以安稳,我看比登天还难。”陈独秀所说的“旧思想”,就是当时中国旧势力的基础,而要消灭这种旧思想,则还要经过艰巨漫长的努力。再者,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帝制,但政权却落入北洋军阀手中,他们所追求的仅是私利,根本无暇为国家、民族作长远设想。像徐世昌之流没搞出个清室复辟已深感愧对故主,还能期望他们会对逊清皇室加以控制来趋利避害吗?
最后,还应指出,虽说从清帝退位到伪满洲国建立复辟活动一直未停,但逊清皇室不计后果全力投入到复辟中去,还是1924年《优待条件》废止以后的事,特别是1928年东陵事件以后。此前,溥仪还未成年,周围年迈的师傅、昏聩的皇室亲贵和唯利是图的内务府大臣们大多成了维持现状派,有的人甚至对复辟完全失望。他们最关心的是《优待条件》的存废,只要它不废,他们就有了生活来源和地位保障。所以每当政权更替之时,他们都四处奔走活动,以保证《优待条件》的继续履行。1917年宪法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内务府组织了一次请愿活动,上书众参两院,要求民国政府兑现袁世凯的诺言,把《优待条件》列入宪法,并为此宴请政府官员,给各界名流去信,但未能如愿。内务总长范源濂特咨复清室,作一说明和保证:“关于清皇帝优待条件及待遇蒙满回藏各条件,本属缔结条约性质,曾经临时参议院议决,当然永远发生效力,其加入宪法与否,效力均属相等,不必再议。”以上事例也可说明《优待条件》对复辟有一定的限制作用。
三、《优待条件》的废止与溥仪潜往东北
1924年10月22日夜,第二次直奉战争中直军第三军总司令冯玉祥突然发动北京政变,软禁了贿选总统曹锟,导致了吴佩孚的垮台。接着,又于11月4日由摄政内阁匆匆“修正”了《优待条件》,次日,北京警卫司令鹿钟麟带兵入宫,勒令溥仪签字接受并立即出宫。在压力下,溥仪离开紫禁城,暂住其父府中。 11月6日,北京市民奉命挂起了国旗,以“庆祝‘一个名副其实的共和国’诞生”。
溥仪被逐出宫的当天,摄政内阁向新闻界公布了《优待条件》修正后的内容:“今因大清皇帝欲贯彻五族共和之精神,不愿违反民国之各种制度,仍存于今日,特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左:第一条,大清宣统帝从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力。第二条,自本条件修正后,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家用50万元,并特支出200万元开办北京贫民工厂,尽先收容旗籍贫民。第三条,清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选择住居,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第四条,清室之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酌设卫兵妥为保护。第五条,清室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民国政府当为特别保护,其一切公产应归民国政府所有。”以上条件既然规定溥仪的地位等同于平民,自然谈不上是什么优待,况修正后的条件除第三条外,也未曾履行。所以《优待条件》实际上己被废止。
摄政内阁是否有权“修正”《优待条件》?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此前民国政府一直把该条件视为“缔结条约性质”的法律文件,只有国会有权决定其存废。摄政内阁的这一举措是明显的越权违宪行为。更何况这个内阁对内政令不出北京一步,对外又得不到列强的承认。
当然,假如摄政内阁一举解决了逊清皇室这一遗留问题,后人是不应以此来“苛责”的。但是,这一问题远未解决,矛盾正在激化。
虽然从表面上看摄政内阁采取的是不同于以往优待的“革命”措施,但问题在于驱逐出宫后越发不加控制,产生的危害实际上比以前还大。请看《优待条件》的废止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一)客观上把溥仪从宫禁的隔绝、王公的束缚以及对民国的义务中解放出来,从此,他在遗老的包围下,在仇恨民国、复辟清朝情绪的驱动下,伺机而动。溥仪出宫时,年满19岁,此前,他生活在深宫,处于生父载沣的严格照料之下,外人难得一见。载沣办事讲求“依例”,他和内务府大臣们“只有退保,决无进取打算”,“已经成了彻底的维持现状派”。他反对复辟的冒险尝试,多次打消了溥仪出洋留学的念头并阻止了溥仪逃出紫禁城的计划。而这些束缚在出宫后就不存在了。遗老不经任何手续就可“觐见皇上”,提出五花八门的计划。“由于不受宫廷的限制,这种难分真假的遗老人数,确是方兴未艾。”尽管载沣仍试图恢复对溥仪的影响,但很快发现“简直没法办,只好听彼等所为罢”。溥仪逃入日本公使馆后,载沣曾劝他离开,但被拒绝。从此,溥仪就处在遗老的包围之中,在他看来,这些遗老不仅有高于王公的“才干”,而且有不同于王公的敢于冒险的“魄力”,因而倍加信任。从溥仪到日本公使馆直到潜往东北,郑孝胥、罗振玉等遗老起了很大作用。加之由于《优待条件》的被废止,不仅使溥仪及其遗老更加仇视民国,而且也使他们解除了对民国的义务和顾忌。此后的复辟活动显示出不择手段和不计后果的特点,直到溥仪潜往东北。
(二)客观上使日本帝国主义有机可乘,去笼络、控制溥仪。日本此时虽尚无利用溥仪的明确目的,却一直“把他视为一笔沉睡的财富”,表现出了惊人的热情。溥仪出宫的当天,日本公使联合英国、荷兰公使,紧急拜会了摄政内阁的外交总长王正廷,警告他必须保证溥仪的安全。同日晚,日本使馆副官中平常松进入北府(载沣的王府),建议溥仪立即前往日本兵营,因遭载沣反对而作罢。但日军骑兵却到北府一带“巡逻”,监视在那里执行软禁溥仪任务的国民军,还把信鸽送入北府,以备报警之用(载沣未收)。于是,溥仪“对日本人的感情又发展了一步”。不久,日本又利用孙中山即将到京,北京谣言四起的机会,策动溥仪逃进了日本公使馆。当已成惊弓之鸟的溥仪和师傅们到达时,受到了“空前”的接待。芳泽公使不停地鞠躬,连呼“陛下”,让出了自己的寝室,又倒出了一座楼房。于是,遗老们大为兴奋,陈宝琛激动地对王国维“诵檀弓之言曰:‘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从此,日本帝国主义开始豢养溥仪,以备作为侵略中国的工具。
1928年,国民党的北伐胜利了,蒋介石陶醉在“统一”的欢呼中,溥仪似乎已被遗忘,此时被日本人“保护”在天津日租界里。遗老们也大多对复辟绝望了。同年,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团第12军军长孙殿英公然将东陵洗劫一空,其中乾隆和慈禧的陵墓被盗掘。
这个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大规模盗掘前代陵寝的事件,不论在法律、伦理还是民族关系上都是不能容忍的。溥仪所受的刺激,比“被驱逐出宫时还严重”。他嚎啕大哭,席地而眠,但是蒋介石最终未予处理,尽管溥仪声言要复辟报仇,也没有理睬他。中华民国的领导者没有意识到他们永远失去了争取溥仪的机会。
1931年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占领东三省,接着准备扶持溥仪建立傀儡政权。在溥仪离开天津前夕,国民政府突然主动决定恢复《优待条件》,国民党监察院委员高友唐专门到天津劝说溥仪:国民政府愿意恢复《优待条件》,恢复帝号,每年照付优待费,或者一次付给一笔整数,可由外国银行作保。至于住的地方希望选择上海,假使想回北京,也可以商量,出洋也可以。总之,可以在东北和日本以外的任何地方“自由选择住居”。溥仪断然拒绝了,他说:“国民政府早干什么去了?优待条件废了多少年,孙殿英渎犯了我的祖陵,连管也没有管,现在是怕我出去丢蒋介石他们的人吧,这才想起来优待,我这个人是不受什么优待的!”溥仪早已不对国民政府抱任何信心,他相信了日本人的“诺言”,决定回到“祖宗发祥的地方”,“领导”那个日本人即将为他建立的“国家”。
溥仪的英文教师、顾问庄士敦在离华回国途中,分别受到张学良、宋子文的接见。他们希望他说服溥仪放弃满洲的计划,但庄士敦同样对国民政府持不信任态度,直率地拒绝帮忙。
一切都已无法挽回,中华民国的失误是导致溥仪决定孤注一掷的一个原因。
1931年11月10日,溥仪在日本军人的武装护卫下,离开天津潜往东北。次年3月9日,在长春就任伪满洲国“执政”。至此,东北三千万人民的亡国血泪为中华民国与逊清皇室的关系画上了一个鲜红的句号。
3月12日,中华民国发布逮捕溥仪的命令。
结束语
当然,伪满洲国的制造者不是溥仪,而是日本帝国主义。但是,关东军之所以拥戴他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他们认为溥仪有其他中国人不具备的特点:“出身于名门而又德高望众”;“家世属于满洲系统”;“同张学良、蒋介石都不能联合”;“可以同日本合作”。于是就使用欺骗和恫吓等手段促使溥仪潜往东北,接着,日本海军在上海挑起了“一·二八”事变。总之,日本“以满洲事变和成立满洲国为铺路石,军部加强了政治发言权,法西斯主义抬起头来,……自那以后,侵略逐步扩大,日本就接连不断地迈上了从日中战争到太平洋战争的15年战争之路。”
可见,溥仪此举给国家、民族造成了多么大的危害,中华民国对《优待条件》的忽视又是一个多么大的失误。
当然,溥仪成为日本侵略中国的工具有其本质上的主观决定因素,并且也可以说这是主要的,对此,本文不拟论述。但是,他走上危害国家的道路也是有个过程的。他不止一次地想过要出洋留学,或者做个寓公,真正不计后果地投入到日本人的怀抱中还是 1924年《优待条件》被废止以后,特别是1928年东陵事件以后的事。中华民国在处理同逊清皇室的关系上犯了掉以轻心的错误,先是实行无原则的优待,听其自行其事,甚至姑息纵容。接着又断然废止《优待条件》,许其“自由选择住居”,任其勾结外人,直到九一八事变之后才想起重新优待,然已落于日本野心家之后。总之,笔者认为:在辛亥革命中给清室以优待是必然的,也是有益的。《优待条件》消极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民国对逊清皇室的控制程度。即使认为在共和国内长期保留皇帝及其小朝廷是不妥的,也应在法制范围内妥善解决。
无论如何必须承认溥仪地位的特殊性,因为这个特殊地位是历史遗留的,必须尊重历史,通过不同程度的优待来控制他,这样做对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不给中外野心家以可乘之机都是有益的,后来的历史也证明了不如此后果是严重的。虽然溥仪孤注一掷最终逃脱不掉失败的命运,但中国人民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资料来源:《近代史研究》1994)
谢选骏指出:上文喋喋不休,说了许多“奇怪”和“失误”,却没有看到这些现象后面的实际——中华民国是禅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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