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选骏(Xie Xuanjun 1954年-),中国旅美学者、自由撰稿人。1978年凭借著文革前连小学都未毕业的学历,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当时中国年龄最小的研究生之一。1981年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主要研究内容集中在哲学、历史、神话、宗教。1987年受邀参与中央电视台政论纪录片《河殇》的撰稿工作,1988年完成第一稿,1989年六四事件后,《河殇》遭到禁播、查封、批判,幷被定为“反革命暴乱的蓝图”——谢选骏也因参与《河殇》的制作过程而受到牵连入狱,以后不能继续举办讲座、发表文章、出版书籍。但谢选骏没有选择放弃,相反,用了三十五年时间,孤军奋战至今——完成《谢选骏全集》三百六十卷。其中的主要著作为《神话与民族精神》、《五色海》、《天子》、《新王国》、《现代南北朝的曙光》、《全球政府论》、《思想主权》、有关基督教的十卷书籍,以及《外星看地球》60卷、《硅基時代》60卷。其中谢选骏自认最有创见的著作是《思想主权》,他把《思想主权》比喻为其著作的塔尖——因为【思想主权】的概念,来自圣经记载的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以上是对于《维基百科》的修正。】】
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
驳王希哲《谢选骏主义》书
谢选骏
一、“谢选骏主义”
我在10月10日发表《诺贝尔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一文的隔一日,王希哲先生就发表了专文,为我总结出一个“谢选骏主义”。
王希哲曾在1996年和刘晓波共同署名发表《对当前我国若干重大国是的意见(致国共两党的双十宣言)》一文,之后却只身外逃,让刘晓波一个人承担责任,被判三年“劳动教养”,关押在大连市劳教所。现在王希哲又就刘晓波事务发言,对王希哲的看法置之不理似乎不大合适,但仅仅批评王希哲又容易扩大论争,这在目前的情势下显然会干扰了正确的方向,所以并不合宜。因此我想,要澄清王希哲所制造的混乱,最好的方式就是发出一个《“刘晓波六四天安门基金会”倡议书》,以正视听。
二、周公与成王的比喻
王希哲在他那篇有关“谢选骏主义”的文章中,把谢选骏比作制作礼乐的周公,又把刘晓波比作周成王,把六四亡灵比作成王的弟弟叔虞……并进一步引申说,刘晓波说“这个奖,属于六四亡灵”,相当于成王对弟弟叔虞说“桐叶封汝”……王希哲并和古圣贤过不去,挖苦周成王兄弟应该就在那片桐叶上去称王,不必履行诺言真的册封一个领地。王希哲还转而诅咒说,既然主张“诺贝尔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就应该“去阴间找一名亡灵来分奖”。
王希哲的这些想象和比喻极其失当,完全歪曲了谢选骏思想。因为谢选骏的行文中和意识里,完全没有涉及到“分奖”的问题。在逻辑上,“分奖”根本是不可能,因为诺贝尔奖首先是一项荣誉,荣誉怎么“分”呢?所以,刘晓波说的是“诺贝尔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刘晓波没有说“诺贝尔和平奖分给六四亡灵”。
三、王希哲眼睛里只有钱
看来,王希哲所说的“分奖”,其实指的是“分奖金”、“分钱”。你看王希哲,眼睛里只有钱,所以谈到诺奖时他脑子里想到的全是奖的“金”这一面,而完全忽略了奖的更大价值在于其荣誉的一面。这样才能理解王希哲所提出的“分奖”概念。此外,王希哲似乎不懂,诺贝尔奖能够产生的经济能量,其实并不是那区区百万美元奖金本身,而在于别的方面,那才是决定性的。
正因为王希哲眼睛里只有钱,所以他只能看到小钱和死钱,所以他才煞有介事地把《关于成立刘晓波和平诺贝尔基金委员会的倡议书》这篇“五毛同志的恶作剧”拿来,假戏真唱,用来当作一个真实材料来攻击谩骂说:“(谢选骏《诺贝尔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发表)第二天就有人依仗着谢选骏的这篇歪理,来企图抢刘晓波的钱,共刘晓波的产了。”
王希哲难道真的笨到这种地步,看不出来正是因为谢选骏《诺贝尔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一文“一石激起千层浪”、刺痛了五毛队长的神经,他们才如此迫不及待地炮制出了这篇低水平的伪作?
四、王希哲追捧五毛作品
王希哲视而不见,这篇五毛作品《关于成立刘晓波和平诺贝尔基金委员会的倡议书》,十分粗制滥作,连“诺贝尔和平奖”是什么都弄不明白,结果把“诺贝尔和平基金委员会”写成了“和平诺贝尔基金委员会”;这就把“诺贝尔和平奖”变成了“和平诺贝尔奖”。如此可笑的低级错误,王希哲都看不出来,真是应该立即退休了。
王希哲还视而不见,这篇《关于成立刘晓波和平诺贝尔基金委员会的倡议书》的五毛作品,缺乏基本常识,丝毫不懂“和平诺贝尔基金委员会”这样的名字是侵犯了诺贝尔的名誉权,是违法犯罪的设想。看来,这篇东西绝不是海外的写手弄出来的,否则不至于如此缺乏国际常识。看来,王希哲本人虽然离开中国十几年了,却没有丝毫长进,脑袋还留在国内,真是可惜了自由世界的资源。
五、诺奖的整体不可分割
而在我看来,诺奖是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不仅荣誉不可分,就是连“属于六四亡灵”的奖金也不能分。
按照“诺贝尔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的承诺及其逻辑,这个已经“献给六四亡灵”并“属于六四亡灵”的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及其奖金,不仅不能分,更不能被活人所用,因为它已经是“属于六四亡灵”的了,谁要是动了,谁岂不是自己也变成了亡灵?谁要是动了邪念、用了这个钱,他就是不怕千百万六四亡灵缠上了他,他难道不怕这个属于亡灵的钱会给他带来适得其反的恶果吗?谁敢做这样大逆不道、而且自找晦气呢?
我相信,不仅别的人不敢做这样的事情,就是天安门母亲们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谁会在官司尚未了结、冤案尚未平反的时候,就动用属于自己不幸去世的亲人们的东西来自己享用呢?
如此说来,这笔钱岂不是要作废了?
不然。
六、比“实用”更大的作用
这笔钱作为“六四亡灵”之奠仪,本身虽然不能实用,但可以发挥比“实用”更大的作用。那就是以它为核心,号召、筹集更多的善款!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由外国人操办,一年都可用“中国人权”的名义募集几百万美元。如果刘晓波以“诺奖获得者”这一身份,为六四亡灵请命,那么他号召出来的善款,绝不会低于外国人操办的“中国人权”。以这样的基础作为核心,一定可以召集更多更多的善款!多的不说,就是再穷的人每个人捐款一百,积沙成塔就可以在十三亿人口的中国聚集起一千三百亿! 如果说现在这样做并不现实,那么退一步,就算《零八宪章》的一万多个签署人每人捐助一百,也有一百多万了!足以和诺贝尔奖媲美了。 如果这样也不行,那么再退一步说,即使筹款的效果不甚理想,那也可以保护其本金不被别有用心的黑暗势力使用各种特殊手段予以消耗、歼灭。
七、“刘晓波六四天安门基金会”
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应该帮助刘晓波成立一个以他为终身主席的“刘晓波六四天安门基金会”。这个基金会不须动用诺贝尔奖的本金部分,在启动之初可以适当运用其利息部分,采取透明化的管理方式,弃绝黑箱作业,向有关对象公开具体的救援帐目,以期获得更多的善款来改善中国人民的处境。就这样,由其他善款的积累来维持运作,用滚雪球的方式逐步推进,顺利完成“刘晓波六四基金会”的人道救援工作。 我在此宣布,我个人首先为此捐出一百美元作为基金。我也号召大家为此捐款,“从我做起”、“见微知著”,开创中国历史的新局。 将近二十年以前,我曾捐款一百美元给天安门母亲。今天,我还愿意再捐款一百美元给拟议中的“刘晓波六四天安门基金会”。而基金会的第一要务,就是营救刘晓波,让他早日获得自由。王希哲,你是否打算追随谢选骏的这个主义,也捐上一百美元呢?如果你真的那么爱护晓波,现在还愿意为他做点实事,就请不要吝惜这一百美元,来和我一起开始这个活动吧。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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