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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

谢选骏:杀人献祭为了促进土地的肥力

网文《“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人牲、淫祀与东亚大陆的“宗教战争”》(知乎编辑 2017-12-10)报道:


东亚大陆,东滨大海,西接高岭,北临戈壁,南尽丛林。在这样一片广袤的历史舞台上,曾经有无数部落、族群与文化类型兴衰起伏,彼此争斗融合,其中大多数被历史车轮碾为齑粉,逐渐消隐灭亡,成为今天我们中国人熟悉的中原汉族本位的大一统史观中一个个不起眼的脚注。正如《1984》所描述的:“谁控制过去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就控制过去”,任何积淀而来的史观都有其强烈的现实政治意义,虽然无可厚非,但却遮蔽了对历史的真正理解。有时候,对历史的探究就像是福尔摩斯的探案历险,绕过精心设置的迷阵,解开尘封已久的谜团,如此方可跳脱现实的拘囿,从千年历史的维度看清今世之源流。


蒙昧时代的人类饱受天灾人祸的蹂躏,野兽、灾害、疾病、战争、饥荒都可以轻易夺取个体的性命,甚至毁灭一个族群。同时人类智识的发展,使他们面对子孙繁衍、万物生长、日月升降、风雨雷电这些近乎神迹的现象时产生了无尽的好奇心,总想探究背后的规律,获取合理化的解释。人类对周遭环境和自身命运几乎是不可控的,要消除这种深深的无力感,就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对世间运作规律进行合理化解释的思想体系,原始信仰由此应运而生,巫术就是蒙昧时代的“科学”。世界各民族不约而同都遵循“对等回报”的原则,上帝也好、祖先也好、太阳神也好,既然赐予了阳光雨露,保佑了作物丰收,养育了人间万物,那回报神灵就需要生灵的献祭,包括粮食、牲畜特别是人。在古人看来,“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是神恩的集中体现,也是最高级的祭品,因此活人献祭就成为古代民族的通例。梅尔·吉布森导演的《启示录》生动描绘了美洲玛雅文明的献祭仪式,战俘被带到金字塔上,涂上蓝色的染料,然后被剖心砍头献祭给神灵。


在欧洲,古罗马的凯撒在《高卢战记》中则如此描述凯尔特人的祭祀仪式:“他们用匕首刺死人牲,根据死亡的痉挛和内脏来预言未来……在祭祀世界巨人的仪式上还要挖取处女的心脏。”《金枝》中写道:“这些人牺都由德鲁伊巫师或祭司来杀祭,其方式有的用箭射死,有的在木桩上钉死,也有用下述办法活活烧死的:立起柳条编的、或木制或草扎的巨大偶像,将活人、活牲口或其他动物放在里面,然后引火点着巨像,一起烧掉。”1973年的英国邪典电影《异教徒(The Wicker Man)》焚烧柳条人的献祭仪式就是遵循凯尔特人的古老传统。


凯尔特人所代表的古欧洲信仰被后来的基督教文明所代替,但古代信仰中的很多符号、仪礼、节日都被吸收转化,为基督教增添了挥之不去的异教色彩。例如在早期基督教传统中,认为人生来有罪,因此纪念生日本身就是一种恶行。公元1世纪原本流行于伊朗地区的密特拉信仰传入罗马并逐渐大行其道,密特拉作为太阳神,它的生日就是12月25日,后来基督教就将这个异教节日吸收进来,安到耶稣头上,变成了圣诞节。《达芬奇密码》直言基督教没有什么新创的东西,基本都是吸收了埃及、伊朗、罗马等近东地区的宗教信仰融合杂糅而成。


原始社会的中国和其他民族一样都是活人献祭的忠实拥趸。农耕社会普遍信仰地神或者农神,即中国的“地母”、古希腊的盖亚(Gais),一般形象为丰乳肥臀的怀孕妇女,象征着大地的丰饶、生命的孕育,和原始图腾符号中的青蛙、鱼具有同样的含义。


当时的中国北方盛行血祭,认为只有用人血灌注入土地祭祀地母,才能使土地保持肥力,不断获得丰收;南方则盛行猎头,直到上世纪50年代云南佤族仍有猎头祭谷的习俗,这是整个南岛民系的共同传统,不仅盛行于中国南方、东南亚,还传布到南太平洋诸岛。原始社会末期黄河流域还流行一种砍头之后用头盖骨做杯子的风俗,后来被草原民族所承继,至今仍能在西藏密宗文化中见到余绪。

随着原始社会崩解,奴隶制国家建立,商代成为使用人牲的鼎盛时期。特别是盘庚迁殷后,天神、地袛、人鬼,无所不祭。据学者统计,根据甲骨卜辞中的记载以及殷墟遗址祭祀坑的挖掘,商代目前已知使用的人牲、人殉、奠基牲总数估计就有15000多人[1],其他已经湮没于历史长河的更是不可胜数。


杀人祭祀不仅盛行于中原,在四夷也广为流行。《左传》僖公十九年,“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用”字在甲骨文中就是献祭人牲之意。《墨子·鲁问》说:“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有意思的是,杀食长子为祭品的习俗,竟然共同散布于史前各民族,《旧约·出埃及记》第13章,摩西向以色列人传达神谕时讲到:


日后,你的儿子问你说:“这是什么意思?”你就说:“耶和华用大能的手,将我们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那时法老几乎不容我们去,耶和华就把埃及所有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杀了,因此我把一切头生的公牲畜献给耶和华为祭,但将头生的儿子都赎出来。

这些被赎出来的头生子需要在手上作记号,在额上作经文,进行一种象征性的献祭。[4]


根据对甲骨卜辞的研究发现,商代武丁时期人牲的数量最大,杀祭次数最频繁,以后逐渐减弱,至帝乙、帝辛时期为数最少。而且武丁时期的人牲大多是男性青壮年,而商代后期则多为成年女性和少年幼童。[5]说明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人的劳动价值开始凸显,战俘逐渐转化为奴隶,不再被大规模食用或杀祭。《诗经·大雅》中如此描述周文王伐崇的战役:“是伐是肆,是绝是忽,四方无以拂”,据学者考释这些词句皆是杀俘陈尸,祭祀社神之意[6],可以看出周代前期杀俘祭天仍是被认可和被赞美的行为。但随着周代封建宗法制国家的建立和巩固,姬姓诸国逐渐强化了统一的文化认同和行为规范,以往部落方国之间普遍的征伐屠杀被一套封建宗法礼治所代替,统治者不再看重鬼神和天命,而是更注重人世间的德行、秩序和理性,殷商时期充满神秘、恐怖、暴力的神巫之国慢慢消隐。


从春秋时期的“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再到战国时期的“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宗周诸侯之间的君子之战演变为灭国之战,国家被迫转化为一部高效运转的官僚-战争机器,必须把整个社会的战争资源都彻底动员起来,进行理性化的“数目字管理”。商鞅指出:


强国知十三数:竟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欲强国,不知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7]

在生死存亡的国际竞争面前,不仅虚无缥缈、难以验证的巫术被抛弃,就是封建宗法礼治也已“礼崩乐坏”,此时各国关注点在于提高行政效率和战争潜力,最受欢迎的是各类技术型人才,比如廉颇白起式的职业军官、李悝商鞅式的技术官僚、苏秦张仪式的外交辩客、甚至是吕不韦式的豪商巨贾、荆轲聂政式的游侠刺客,至于“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儒生则被蔑称为“六虱”,空言仁义无济世道,如丧家之犬奔走各国而不得其用。频繁激烈的战争产生对人力资源的极大渴求,无论是前方搏杀的战士,还是后方提供粮食的农夫,都需要对人的价值进行最合理的配置、最大化的利用。杀人祭天不再是被赞美的壮举,而被认为是一种暴行。前引《左传·僖公十九年》“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事情发生后宋国的司马子鱼就批评道:“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左传》记载的三次杀人献祭,都引起诟病批评,由此也能看出“微言大义”的《左传》作者所具有的倾向性态度。春秋战国时期,这种人本的、理性的、现世的思想观念滋生壮大,涌现出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诸子百家,这些思想的共同点就是用经验哲学而非超验宗教的视角来审视、探究周边世界,并提出认识、控制、改造这个世界的各种理论,对超验世界普遍秉持一种“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的保留态度。中国也由此脱离了其他民族的主流发展轨道,没有从巫术进化为宗教,而是出现了“大分流”,更早进入了理性化的文明时代,从“巫官文化”直接转变为“史官文化”,日神精神(代表理性与控制)开始压倒酒神精神(代表欲望和放纵)。


但神巫的消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理性主义取得了中原王朝的统治地位,但周边四夷如荆楚、巴蜀、岭南、滇黔等边缘地域仍保留了古老的信仰和传统。东汉时期,佛教的传播,道教的兴起,都开始与古老信仰产生诸般复杂的联系。既有冲突:建立五斗米教的张道陵就曾向巴蜀地区的传统巫教发起挑战,据《汉天师世家》记载,张道陵于“汉安二年七月一日登青城山,山有鬼城鬼市鬼众,分为八部,日为民害,各有鬼帅领之,及至,鬼帅率其属迎敌”,张道陵大战众鬼帅,制服“外道恶魔,诛绝邪伪”。[8]


又有融合:《宋史·丁谓传》记载,丁谓曾劝女巫刘德妙说:“若所为不过巫事,不若托言老君言祸福,足以动人。”于是刘德妙投身道门,摇身一变成为一名道士[9]。《夷坚志》记载巫师做法的咒语就是:“龙树王如来,吾是北方壬癸水,收斩天下火星辰,千里火星辰必降。急急如律令!”[10]巫、佛、道在此融为了一体。


如果说崇尚天人感应、更重视外在客观效果的巫术是人类认识改造客观世界理论架构的1.0版本,那么成文化、体系化、更注重内心精神体验的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就是2.0版本。原始巫术起源于技术落后、生产力低下,以及由此引发的人对周边环境及生存命运的深刻无力感,因此它重视的是通过特定的祭祀仪式去获取神恩,化外界异己力量为助己力量,从而按照自身意愿获得环境的改变和命运的重新控制,人神之间由此形成一种有来有往、可以客观衡量检验的赤裸裸的交易。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力水平提升,人类具有更丰富的物质资源,对周遭环境的认识和控制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此时兴起的宗教关注的不再是祈求雨水丰沛、作物茁壮、部族安宁、家人健康等相对已经解决了的现世问题,而是人类需求层次提高之后产生的精神痛苦、灵魂迷茫、信仰缺失等超验问题。宗教不提供人神之间的交易,它提供的是一套在精神层面实现解脱和超越的解决方案,而且经过历代神学家的修补完善,这套方案的理论体系愈发宏大复杂,基本实现了内部逻辑自洽,不会像巫术一样因为做法失败而失去信徒的追崇,宗教比巫术更加不可证伪,也更加高级和有生命力。


宗教提供了精神超越的方案,但仍有大量宗教难以满足的现实需求,比如疾病、灾害、求财、求子等等,这些都为巫术保留了广阔的生存空间。正如我反复强调的,唐代以前的中古中国,政治架构更类似于中原王朝对四夷的殖民统治,朝廷在边缘地区构筑起统治节点,征收税赋压制叛乱,但对所治地方的社会结构、文化信仰、民族构成没有兴趣去了解,也没有力量去改变。以广东为例:


(唐代)广州城内的政府,与中原王朝体系保持密切联系。但是,广州城外,是个由本地力量控制的“蛮荒世界”,对于这个“蛮荒世界”,广州城里没有多少人理解,也没有多少人打算理解。[11]

在城外中原文明鞭长莫及的“荒蛮世界”里,远古的巫术信仰得以长久保存。《汉书》“地理志”云:“楚人信巫鬼,重淫祀”,南方各地杀人祭祀的古老习俗直至唐宋时期仍很盛行,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12]


桂广诸州……杀人以祭鬼,病不求医药。(《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三)


(荆南松滋)邑多淫祀,以人祭鬼,谓之采生。(《莆阳比事》卷五)


愚民无知,至于杀人以祭巫鬼,笃信不疑。湖、广之风,自昔为甚。……今浙东又有杀人而祭海神者,四川又有杀人而祭盐井者。(《宋会要辑稿》礼二〇之一四)


杀人祭祀之奸,湖北最甚。(《夷坚志》三志壬卷第四“湖北棱睁鬼”)


湖南之俗,好事妖神,杀人以祭之。(《墨客挥犀》卷二“郴州秀才”)


盖传岭南妖法采生祭鬼者,前已杀数人矣。(《夷坚志》补志卷一四“莆田处子”)


对于散布在各地民间社会的远古信仰,历代统治者一概斥之为“淫祀”,不遗余力加以打击。汉代禁绝“巫蛊”之术,魏晋南北朝宋武帝永初二年(421)“初禁淫祀,除诸房庙”,陈后主太建十四年(582)“僧尼道士,挟邪左道,不依经律,人间淫祀妖书诸珍怪事,详为条制,并皆禁绝”,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13]到了唐代,狄仁杰、李德裕等名臣都以禁绝淫祀、移风易俗而备受推崇,垂拱四年(688)狄仁杰任江南巡抚使节,“吴楚之俗多淫祠,仁杰奏毁一千七百所”;长庆年间(821-824)李德裕为润州刺史,针对 “江岭之间信巫祝,惑鬼怪”的习俗,“除淫祠一千一十所”,并“谕之以言,绳之以法,数年之间,弊风顿革”。[14]春秋战国“大分流”之后,远古的神巫信仰丢掉了在中原地区的统治地位,但却在边疆地区的民间社会中完整保留了下来。唐代以前,中原王朝对南方地区施行的是一种具有浓厚贵族色彩、封闭且高高在上的殖民统治模式,中原文明躲藏在城墙之内,城外的“蛮荒世界”依旧鬼影重重,遵循古老的信仰与风俗。虽然历代都在禁绝“淫祀”,但力度并不大。


而到了两宋,特别是南宋时期,“王朝中心的南移,急剧地扭转了华南历史的进程。从此,王朝政权不再把广州当成摆满奇珍异宝的百货店,而开始认真地希望把广州的精英整合到王朝之内。”[15]南宋政治文化中心的南移,对南方地区政治控制力度的不断增强,中原文明开始从城内走向了城外,开始接触、侵入和改造地方社会,地方社会原有的信仰传统才会以“淫祀”的面貌进入了中原王朝的视野,“南部各地的地方性传统,包括祠神信仰与中原汉族文明、儒家文化的冲突才变得十分激烈。”[16]这种冲突的结果最终塑造了晚期帝国时至今日的基本面貌,“中国所以成为今日现象者,为善为恶,姑不具论,而为宋人所造就,什八九可断言也。”[17],“中国的近代史,自宋代即开始了。”[18]


“闽俗人情浮动,信鬼而尚巫,如迎赛闯神、崇奉五帝,则尤为淫祀之尤也”[19]


《宋史》“刑法志”谈到:“左道乱法,妖言惑众,先王之所不赦,至宋犹重其禁。凡传习妖教,夜聚晓散,与夫杀人祭祀之类,皆著于法,诃察甚严。”有学者从宋代各类文献中搜集到数十道诏令与一百多则地方官打击淫祀的事例,分布在两宋三百多年时间,各路都有具体事例,这些记载比历代总和还要多。[20]之所以在宋代,官府打击“淫祀”的力度突然加大,实际上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走出了中古时期的唐宋两朝,技术进步、经济繁荣,特别是随着收入的增加,教育投资增大,社会识字率进一步上升,带来了对书籍等印刷品的旺盛的市场需求,促进雕版、活字等印刷技术的革新,这几大因素相互推动、螺旋上升,最终量变引发质变,一个新的大规模、平民化的知识分子阶层开始兴起。“两宋登科者,北宋约为61000人,南宋约为51000人。这些数字的总和数倍于宋朝以前和以后的历朝科举登科人数”[21],“十二世纪,举人的数目即有二十万人,在十三世纪更增达40万人。加上各高等学府、地方学校和私人书院中在学的学生,宋代知识分子的人数是十分可观的。”[22]


这个 士大夫阶层成为晚期帝国真正的主人,他们既是刹帝利,科举做官掌握权力;同时又是婆罗门,具有独特的意识形态认同——儒教。虽然早在汉代董仲舒就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倡议,但儒生并没有就此获得统治地位,对于统治者而言从来都是“霸王道杂之”。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的传入,道教的形成,玄学的兴盛,一步步蚕食儒家的思想阵地。先秦仅有散乱政治伦理教条的儒家在更为体系化、哲学基础更为雄厚的宗教面前节节败退,唐代韩愈就认为儒家的道统由尧舜禹汤传给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给孔子,而“孔子传之孟轲,轲死不得其传焉”,道统在孟子之后就断了,宋代朱熹则认为周敦颐、二程直接上接孟子的道统,中古时期存在近千年的儒家道统的空白期。最终是宋儒实现儒学的再度复兴,成功虽然离不开理学大师们自身的努力,但也必须考虑历史的进程。自汉末大分裂以来,隋唐再次实现华夏一统,统一帝国必须寻找构建符合自身的意识形态体系,佛教、道教等宗教毕竟出世色彩太浓,并不适合用来指导现世生活。儒家因此被历史再度垂青,在宋儒手中,儒家充分借鉴其他思想资源,建立了精妙的本体论(理气、太极)和认识论(体用、格物致知)基础,并在这种更为坚实的哲学基础之上推导构筑起儒学的政治-伦理理念大厦。儒学不再仅仅是先秦政治伦理教条的杂乱无章的堆积,它拥有了坚实的哲学基础,更为体系化,在与佛道竞争中笑到了最后,成为了晚期帝国的“国教”。


理学所倡导的理想社会秩序,成为深受理学影响的士大夫阶层心目中的“理想国”,他们无论是在朝为官,还是在乡为绅,都不遗余力地充当起捍卫儒家理想的卫道士,以及推广儒家理想社会秩序的急先锋。建立书院学校,构建礼仪宗族,制定推行家礼、族规、乡约,传播《三字经》、《弟子规》童蒙读物,塑造“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敬惜字纸”的社会观念,儒教逐渐由士大夫阶层滴涓、渗透进入平民阶层,借助政府力量逐渐由中原推进扩展到边疆社会,晚期帝国最终被儒教征服了,以儒为主、佛道杂之的中华信仰体系开始成型。


在这样一个信仰体系当中,完全没有了古老神鬼们的栖身之所。在历代儒教“卫道士”的打击摧毁之下,古老信仰的庙宇或者被改为学校,或者被其他国家承认的新神所占据。“淫祠随处毁,学校逐乡建”[23],这是绵延千年的文明扩张史,是一场史官对巫官、官府对民间、中心对边陲的宗教战争。虽然不断禁绝,但民间信仰就像巨石之下的小草,仍然顽强地发芽生长,但在重压之下有所变形。很多民间信仰借助了成型宗教的外壳装饰,伪装成佛教、道教的某些支派,借用了佛教、道教的宗教术语,以保护自己不被官府禁查。直到今天,画符烧纸、转轮治病、叫魂超度、辟邪送祟,传承自殷商的古老巫术以传统文化、正统宗教的名义再度复兴。柳宗元就深刻指出,之所以巫术屡禁不绝,是因为“力不足者取乎神”,当人民深感自己的力量难以克服生活中的种种磨难,走投无路之际,必然投入各路神灵的怀抱。电影《武状元苏乞儿》中,丐帮帮主苏乞儿这样告诉皇帝,“丐帮有多少弟子不是由我决定的,而是由你决定的,如果你真的英明神武,使得国泰民安,鬼才愿意当乞丐呢!”周星驰都懂的道理,当政者不会不懂吧?


[1] 林中泽:《早期基督教习俗中的异教因素》,《世界宗教研究》2011年第6期。


[2] 黄展岳:《中国古代的人牲人殉问题》,《考古》1987年第2期。


[3] 《考古》1961年第2期,转引自黄展岳:《古代人牲人殉通论》,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第75页。


[4] 王凤霞:《上古的人牲报祭与相关文学事象——古代中国和以色列宗教祭祀文学之比较》,《人文杂志》2002年第5期。


[5] 黄展岳:《中国古代的人牲人殉问题》,《考古》1987年第2期。


[6] 王凤霞:《上古的人牲报祭与相关文学事象——古代中国和以色列宗教祭祀文学之比较》,《人文杂志》2002年第5期。


[7] 《商君书·去强第四》。


[8] 引自羊华荣:《道教与巫教之争》,《宗教学研究》1985年第0期。


[9] 引自李小红:《宋代的尚巫之风及其危害》,《史学月刊》2002年第10期。


[10] 洪迈:《夷坚志》,支志丁卷四,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996页。


[11] [香港]科大卫:《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卜永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9页。


[12] 引自刘黎明:《〈夷坚志〉“建德妖鬼”故事研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13] 引自李刚:《魏晋南北朝政府对宗教徒参政及对淫祀左道的政策》,《宗教学研究》1990年第Z1期。


[14] 引自刘礼堂:《唐代长江流域“信巫鬼、重淫祀”习俗考》,《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年9月第54卷第5期。


[15] [香港]科大卫:《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卜永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6页。


[16] 皮庆生:《论宋代的打击“淫祀”与文明的推广》,《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第23卷)。


[17] 严复:《致熊纯如函》,《严复集》第三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68页。


[18] 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页。


[19] 胡建伟:《澎湖纪略》,台湾大通书局1984年版卷二第36页。


[20] 皮庆生:《论宋代的打击“淫祀”与文明的推广》,《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第23卷)。宋代禁毁淫祀的史料还可参见杨建宏:《略论宋代淫祀政策》,《贵州社会科学》2005年5月第3期,第152页。


[21] 王瑞来:《从近世走向近代——宋元变革论述要》,《史学集刊》2015年7月第4期。


[22] [美]钱存训:《印刷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作用》,《文献》1991年第1期,第154页。


[23] 魏野:《东观集》卷四《上解梁潘学士十韵》,四库1087册,第367页。



《读后感》(千叶)报道:

你好啊,我认真阅读了你的很多文章后,感觉很精彩,很久没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严谨深刻的内容了。读完这篇文章,有些问题想与你交流一下。如果方便,可以私信我个微信号吗? 😁


首先,文章称统治者长期打击民间的巫蛊之术,这确实是历史事实。许多儒家士大夫也坚持反对民间的低级迷信,甚至历朝历代也都有一些儒家学者是反对任何形式的迷信,如王充、范缜等,而荀子是站在一个完全政治功利的角度来理解迷信这种精神现象,这也反映至少他本人并没有“以为神”。然而这些有着无神论倾向的儒家学者从来都是极少数,更没有产生真正能否定自然迷信的思想。而儒教尽管否定民间巫术,但儒教本身的精神却谈不上“理性”、“人本”,也并不比其他的巫术高明太多,这种低级不是与近代西方的启蒙精神比要不理性,不人本,即使与同时代的西方精神宗教相比也是如此。儒教本身不如说正是一种变相的巫术。如柳宗元死后被认定是能支配柳州自然灾害的神灵,并得到国家册封,而韩愈对此十分坚信。对此,黑格尔在《宗教哲学讲演》中说:“巫术立场发展出了一个具有庄严宏伟的面貌的有组织的君主制度。”,“在中国,个人的意志和经验意识在现实世界中是至高无上的”。因此,文章中所谓的“正统儒教与民间巫术的两千年对立”这一观点从根本上是站不住的,儒教的这种反巫术必然是不可能成功的,它与官方的控制能力本质上无关,因为儒教自己本身就与巫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打着X旗反X旗”非常容易,这只说明这面旗本身就有问题。(稍后将说明为何基督教是真正地克服了自然迷信)


而儒家的“人本”同样是值得怀疑的。例如,中国历史上有着大量的食人记录,而这些食人记录里,有相当多的动机是出于儒家伦理而非生存问题,如自宋代以来,就有大量“孝子孝女”与儿媳自愿或不自愿地割自己的肉为父母公婆治病(自唐朝以来在医学中运用人肉的例子大大增加,如《本草拾遗》中载“人肉治羸疾”,这恰恰是非常低级的)或仅仅是满足食欲。而《资治通鉴》也记载隋炀帝抓捕了斛斯政并将其肢解焙烤,且令其他人吃下去;杨国忠在马嵬驿被士兵杀死后也被分食,这些人不能说是完全没受过儒家熏陶,但他们仍然认为这是一种可行的行为,这表明儒家伦理至少没有对食人行为进行有力的制约。尽管儒家并未明目张胆地让人以孝之名去食人,但不论孔子或是《礼记》,其对“父母之仇”的态度都是“不共戴天”,报仇的方式是上不封顶的。而历史上因“孝”而吃人或被吃的例子比比皆是,往往能得到官方的褒奖,这完全可以证明儒家伦理的毫不人本。


与西方同时代相比,儒家的这点“人本”和“理性”就更显得落后。如公元前621年的《申命记》中,就规定了犹太人之间每七年必须无条件豁免一切债务,且犹太人不论男女如果卖身给犹太人为奴,在第七年应无条件让其自由,且必须把羊、五谷、酒赠送给他(她),雅典在公元前594年的梭伦改革中,就宣布废除了债务奴隶制,禁止今后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同样是公元前的罗马斯多葛派,也提出了“奴隶也应享有人人平等”的理念,并且这一理念并非空想,而是最终发展出普世价值和真正的人道。儒教的“仁义礼智”说的很好听,但实际中却产生了视妇女为奴隶的纳妾制,以及纷繁复杂的酷刑并一直延续到清代。孟德斯鸠的“政治奴隶制”概念正是对这一现象的精辟总结,即“在专制的国家,人民生活在政治奴隶制之下,所以民事奴隶制比在别的国家更容易为人们所容忍”(《论法的精神》)。故可知,文章中“中国也由此脱离了其他民族的主流发展轨道,没有从巫术进化为宗教,而是出现了‘大分流’,更早进入了理性化的文明时代”这一观点同样是站不住脚的:中国不是更早进入文明时代,而是压根就没有进入文明时代,不是从巫术分流为理性(把理性与宗教对立起来是有问题的),而是成为一种变相的巫术,当然了,从儒教“天”这一概念的普遍性和纯粹性而言,确实比原始巫术高级。


第二,文章称“宗教提供了精神超越的方案,但仍有大量宗教难以满足的现实需求,比如疾病、灾害、求财、求子等等,这些都为巫术保留了广阔的生存空间。”这种观点是默认了宗教理应满足疾病、灾害、求财求子的需求,也默认了理性和宗教是对立的,是从一种彻底的实用功利角度看待宗教,而忽略了这些需求只是儒教中国人对宗教的需求而并非普世的。在西方精神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中,实际上早就否定了信教能得到感性物质利益这一动机。如犹太人对上帝的恐惧,就完全不同于中国人的那种零碎的、个别的、特殊的、偶然的恐惧(譬如出于担心自己贫困、没孩子、得病等),而是“对主的绝对的、普遍的恐惧”,只有这种恐惧能带来智慧,因为它能把人从特殊的、偶然的恐惧中解放出来。基督教同样也是借助“圣子”这一点来打破信徒的幻想,即凡人认为耶稣作为神是不会死的,但耶稣也被钉死了,意在否定了此岸的肉体的人也具神性,否定了偶像崇拜,因此那种通过外在的、感性的仪式手段是不可能肉身得救,到达彼岸的(这从根本上否定了迷信和巫术),连作为神的耶稣都会死,凡人的肉体更加是易碎脆弱的。这恰恰将得救这件事提升到精神的高度,从而决定性地超越了自然意识(未能彻底超越自然意识是巫术的土壤)。正是由于这一点,使得西方宗教相比儒教国家并没有出现如此大规模的迷信和偶像崇拜(近期的例子就是同属儒教国家的那位三岁会射击六岁能骑马的将军),当然也没有出现“巫术的广阔的生存空间”。顺便说一句,把道教和基督教放在一起是不公平的,道家或道教一直存在着迷信永生不死,升天成仙的观念,这种思维水平与基督教相差甚远。


欢迎交流~!

2018-08-17

《作者答复》


感谢这么用心的回复和交流!不知道你是否把我所有文章都看过了,这些文章并不是分离的,而是从不同侧面阐释我的想法。我试着从几个方面回答你的想法:


1.首先希望能从中国本土角度出发思考中国历史。近现代史有一个著名的冲击—反应模式,无论中外学者都应用这种模式很多年,蒋廷黻和胡绳的两本近现代史著作殊途同归,实际上都是西方中心主义的。近年来很多学者开始反思这种理论范式,更注重研究中国本土近代化早期(明清)的历史运动轨迹,从本土角度出发思考历史,尤其是“新清史”。所以,某种意义上我不赞同你论述中的西方中心主义,这不是因为我是民族主义者,有着什么可笑的民族自尊心,而是这种视角遮蔽了认识中国历史运动轨迹的丰富可能!西欧的现代化爆发更类似于人类社会的突变,中国没有现代化,日本、印度、土耳其等国同样没有现代化,甚至所谓的东欧俄罗斯的现代化也是次生的,被动学习的,原生现代化只是西欧少数国家的历史变态,所以我们必要像李约瑟一样苦苦追问为什么中国不行,真正要问的是西欧为什么行。


2.既然现代化爆发于欧洲,我们就很难截然分清现代化和西方化之间的区别。到底西欧国家的哪些要素(家庭结构、要素禀赋、国际竞争、新教伦理?)推动了现代化,而哪些要素实际上是障碍,目前仍没有定论,所以我们在将西欧国家的某些特定要素——比如某种特定的宗教形式——与现代化挂钩时要十分谨慎。


3.我的文章特别强调本土立场、本土逻辑、本土视角,而且要有历史的意识(此处手动加黑😄)。就本篇而言,我试图探讨中国宋代新儒学革命之后对古老的民间信仰的对立和斗争,我并没有任何价值判断或者评分好坏优劣的意图。这场革命以后,中国进去了自己的“近代化“进程,只不过是以中国的方式,它的大部分形式与唐代以前的中古乃至先秦的上古时代是完全不同的,这是我各篇文章的主题,只不过不同篇章涉及不同领域。


4.中国的新儒学革命既是思想革命,更是社会革命。它从佛道手中偷来了大量本体论和认识论,将仅为散乱伦理教条的儒家拼凑构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思想体系,其他文中均有论述。这个体系与宗教有明确区别,尽管明代后期的心学有近佛近禅的倾向,但在清初大儒们的努力下又拨了回来,远离了宗教倾向。儒家始终关注的是现世的政治—伦理规范,而不是超越性的精神世界,这点上我讲它是人本的、理性的,我认为是没问题的,这些词汇不能用现代化的思想框架去理解,必须放在本土或者与其他国家(西欧除外)的比较语境中才能理解。


5.晚期宗教和原始巫术的斗争纠缠在基督教历史中从未断流,从早期圣父们与近东宗教的斗争和吸收,再到与凯尔特文明、北欧文明、俄罗斯文明的征服,在基督胜利的背后和底层我们总是能够发现前基督时代的信仰遗迹。你的某段论述实际上就是我文章所说的,宗教是试图解决精神性问题,它强调的是信仰本身而非物质回报,但原始巫术还有很大市场,它一直流行在各民族底层,从未断绝。


6.必须把总体的思想倾向和某些具体的社会实践分开,中国存在的食人历史并不能证明儒家的虚伪,正如欧洲直到18-19世纪人肉仍是药铺公开售卖的重要药材,也说明不了基督教的什么问题。


7.我多年读书的体会时,我们对西方的认识太浅薄了,中世纪、近代早期、近代晚期几乎不是一个西方;同样我们对中国的认识也太浅薄了,上古、中古以及明清几乎不是一个中国。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一样,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尽管速率更慢),简单论断几百年的西方怎么样,或者中国怎么样,都是很危险的。

再次感谢交流,希望共同努力一起加深对我们所处世界的认识!

2018-08-17


谢选骏指出:这不是我的意见,是人类学的研究结论——农民杀人祭祀,期盼土地肥沃,例如佤族的人头祭,迦南人和美洲原住民也是如此……为此还有杀自己的孩子献祭的。至于现代,殖民者也相信大屠杀可以促进社会发展——于是阶级斗争和种族斗争的说法被发明了出来,并且披上了社会科学和生物科学的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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