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谢选骏全集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谢选骏:中國人不想過中國人的日子


《利玛窦笔下的明朝人日常生活,你愿意回去过这种日子吗?》(2020-04-01 佚名)報道:

   

1582年8月,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从澳门登陆,来到了明朝时期的中国。在往后的二十多年里,他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广泛了解中国的民族与风俗。利玛窦从澳门一路向北,先后去过了肇庆、韶州、南昌和南京,最后到达北京,见过万历皇帝,并死在那里。晚年时,利玛窦用意大利语为其他传教士写了大量介绍中国的信件,向欧洲人讲述这个古老的国度,这些文件后来被另一个传教士金尼阁汇编到了一起,取名为《基督教远征中国史》, 一般被称为《中国札记》。


利玛窦作为一个外国人,如实地记载下了在明朝时的见闻,透过这本《札记》,我们可以了解到明朝人的一些 生活日常,在读过之后,你是否会思考这么一个问题:假如可以穿越回明朝,你愿意过这种生活吗?




利玛窦与徐光启


明朝人重视繁文缛礼,以至于在上面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导致私人时间与空间都很有限。日常生活主要忙于各种社会交际。


古代的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当一个外国人来到这个神秘的国度之后,必然会被当地的人的各种礼节所吸引。对于明朝人来说,礼节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多到了繁琐的程度。就连利玛窦这个洋人也惊叹道:“ 他们的礼仪那么多,实在浪费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


明朝人穿着袖口很大的衣服,他们在见面的时候会互相行礼。双方都把手缩在袖子里,然后互相弯腰作揖,同时压低声调重复地说“请”,以此来表示尊敬。如果是第一次见面或者是久别重逢的话,那么除了作揖之外,还需要触地磕头,被跪拜的一方往往是长辈或者上级,他们会微微向前躬身或者点头作答。因此,对于古人的生活方式来说,跪拜与作揖是每天必须做的事情,所谓“晨昏定省”,这种礼节占据了人们大部分的时间。如果你真的向往古代的生活方式的话,就必须得有足够的耐心去完成繁文缛礼。


古人间的交往非常注重礼节,假如有亲友来家拜访,那么在他走后,主人家就得准备回访,即使是没有要紧的事,也得抽空到对方家里去坐坐,不然就会被视为失礼。在拜访之前,得先派门房去对方家里呈递一份拜帖,上面写有自己的姓名以及几句问候的话,以便对方事先做好接待事宜。 对于古人来说,整天宅在家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几乎每天都有这种回访的社会义务,或者到朋友家吃顿饭、或者到上司家喝杯茶,以便建立起人情关系。假如你连续两天不出门,人家就会认为你生病了,然后登门来拜访。当然了,每次拜访都不能空手而来,必须携带一些礼品,以表示敬意。


因此,古人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对于贫困的百姓而言,没有经济实力来支持繁文缛礼,也就失去进入上流社会社交圈里的机会,一辈子只能像牲口一样耕田种地——古人的生活并不美好。




社交礼节占据了生活的大部分时间


明朝人饭桌上的饮食文化。尊卑等级无处不在,以喝为主,以吃为辅,一天内可能会有七八次饭局。


在读《水浒传》时,我们都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好像古人一天要吃七八顿饭一样。例如第三十八回写 宋江一日正与差拨在抄事房吃酒,差拨提醒他要送人情给节级,宋江不以为然;之后那个节级果然来索要,争执之下,宋江才得知这个节级就是戴宗,于是二人便进入江州城, 在一个临街酒肆里吃饭,喝得正欢时又遇上了李逵,三人同坐一席喝酒。席散后李逵自去赌博,宋江因怕他闹事, 又邀请同去浔阳江边的琵琶亭酒馆再吃一杯。之后因宋江有意吃鱼,李逵便下楼与张顺赌斗。宋江因见李逵吃亏,急忙劝解了二人,大家 又继续上楼重新开席。傍晚时分,张顺送给宋江两尾鲤鱼。宋江回到牢城后,一尾赠给了管营, 留一尾自吃,结果四更天起来害肚子。总计下楼,宋江一天至少吃了五顿饭!


那么古人真的有这么大的食量以至于一天要吃三顿以上吗?在利玛窦的《中国札记》中也给出了解释,原来古人的饭桌文化以饮酒为主,吃食物反而是次要的。


明朝人的宴会说起来更像是酒会,在富贵人家那里,几乎每天都会举办,因为 明朝人认为宴会是表示友谊的最高形式。在客人登门以后,主人会将其引至前厅拜茶,双方互相寒暄几句,然后再进入餐厅去就坐。在全体用餐之前,主人会拿起一只碗并斟满酒,然后从餐厅走到院子里,朝南方向将酒洒在地上,以表示敬天。之后再回来向每一位客人鞠躬行礼,邀请入座,命仆人斟上酒。主人便双手举起酒杯,然后慢慢放下来,邀请大家共饮。古人用来喝酒的杯子很小,但他们并不是一口喝净,而是采用啜饮的方式,一口一口的喝,重复四五次才喝完一小杯。在这样做之后,仆人才将菜肴端上来,所有人都举起筷子夹菜,吃完一口后便放下,以示意仆人继续斟酒。利玛窦说:“ 吃喝的仪式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但是喝要比吃的时间多。”


了解完古人吃饭的过程后,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们用餐时间那么长,用餐次数那么频繁了。




明朝人的宗法观念浓重,十分注重孝道,而且规定同姓之人,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也不得通婚。


从西周开始,中国就一直是一个宗法社会,“家天下”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明朝的各类道德书籍无不以孝道为核心,要求子女必须遵从父母及长辈的教诲。每一个家庭都有着严格的规矩:规定孩子们在长辈面前必须侧着身子坐,学生对于老师也是如此。


明朝人一般结婚得比较早,但子女们的婚姻是由父母操办的,无须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有时候才会征询他们的意见。 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男子所娶的妻子,其家境必须跟自己相仿,要考虑门第或财产。富贵人家里,男子虽然只能娶一个由父母指定的妻子,但他们还能自由选择纳妾。只有你要钱,随时可以支付一百锭的金子从穷人家里买小老婆。因为纳妾是男子的自由选择,而且挑选的标准一般是姿容,所以在明朝时期,许多人并不爱自己的妻子,反而更喜欢小妾。但是在长辈与礼法的制约下,他们也不能够随意更易正妻与小妾的地位,就连当朝的万历皇帝也无可奈何。


在古代,中国人还有一个重要的婚姻原则必须严格遵守,那就是 同姓之人不得通婚,尽管他们之间并不一定有血缘关系。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就相信“同姓通婚,其生不藩”的说法。耐人寻味的是,这并非出于血亲关系上的考虑,因为许多人依然为他们的孩子指定母系的亲属为配偶,这在明朝见怪不怪。




古人的日常生活以礼法为中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我们当地人因为对古代缺乏了解,所以常会将其美化。许多人追求汉服之美,向往文明礼仪的大明国度,这种偏好古典的审美倾向自然无可厚非,但历史的真相还是要说清楚。


鲁迅在《老调子已经唱完》中说:“ 中国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是用很多人的痛苦换来的。无论是中国人,外国人,凡是称赞中国文化的,都只是以主子自居的一部分。”这话说得虽然有过激之嫌,却也是大实话。熟悉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古代的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却又讲“礼不下庶人”;虽说汉服之美,然而大部分百姓穿的只是粗劣布衫;上层士大夫对洋人显摆琴棋书画,却掩盖不了全国大部分人口都是文盲的事实。


从跪拜、作揖到等级森严的餐桌酒文化,无不显示着中国文化里的糟粕部分——那就是要让人卑下,让人挺不起腰杆子来。


古代社会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人们被祖传的礼节弄得头昏脑涨,忙于应酬各种无聊的社交,被宗法社会压缩得毫无个人空间。假如让你回到明朝,不仅玩不了手机、打不了游戏,甚至连睡个懒觉都有怠慢礼法、忤逆长辈的嫌疑。珍惜当下,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的日子才是最重要。


谢选骏指出:人問“利玛窦笔下的明朝人日常生活,你愿意回去过这种日子吗”?——我看大部分中國人不會想去過這種日子,所以說“中國人不想過中國人的日子”。因爲中國人現在的生活,都是西方式的了;甚至連“堅決反對西化”的中國共產黨,它們的那套陳詞濫調,也不是中國人的了,而是馬摁裂死的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谢选骏:歸化外族的寫作者不得不委曲求全

[“党天下”与“族天下”之辨——评余英时前辈《戊戌政变今读》](2009-06-23 芦笛)報道: 近读余英时前辈的《戊戌政变今读》一文,受益良多,然对主要论点不敢苟同。 如我理解不错,该文认为戊戌变法失败是满清王朝的特殊性使然。清廷实行的是“外在普罗(external p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