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不幸已不能亲自进行这个第三版的付印准备工作。这位大思想家——现在,连反对他的人也拜服他的伟大了——已于1883年3月14日逝世。
我失去了一个相交四十年的最好的、最亲密的朋友,他给我的教益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现在,不论出版这个第三版的任务,还是出版以手稿形式遗留下来的第二卷的任务,都落在我的身上了。在这里,我应该告诉读者,我是怎样履行前一项任务的。
马克思原想把第一卷原文大部分改写一下,把某些论点表达得更明确一些,把新的论点增添进去,把直到最近时期的历史材料和统计材料补充进去。由于他的病情和急于完成第二卷的定稿,他放弃了这一想法。他只作了一些最必要的修改,只把当时出版的法文版[21]中已有的增补收了进去。
在马克思的遗物中,我发现了一个德文本,其中有些地方他作了修改,标明何处应参看法文版;同时还发现了一个法文本,其中准确地标出了所要采用的地方。这些修改和增补,除少数外,都属于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即资本的积累过程那一篇。旧版的这一篇原文比其他各篇更接近于初稿,而前面各篇都作过比较彻底的修改。因此,这一篇的文体更加生动活泼,更加一气呵成,但也更不讲究,夹杂英文语气,有不明确的地方;叙述过程中间或有不足之处,因为个别重要论点只是提了一下。
说到文体,马克思亲自彻底校订了许多章节,并且多次作过口头指示,这就给了我一个标准去取舍英文术语和英文语气。马克思一定还会修改那些增补的地方,并且用他那精练的德语代替流畅的法语;而我只要把它们移译过来,尽量和原文协调一致,也就满足了。
因此,在这第三版中,凡是我不能确定作者自己是否会修改的地方,我一个字也没有改。我也没有想到把德国经济学家惯用的一些行话弄到《资本论》里面来。例如,这样一种费解的行话:把通过支付现金而让别人为自己劳动的人叫做劳动给予者,把为了工资而让别人取走自己的劳动的人叫做劳动受取者。法文travail〔劳动〕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职业”的意思。但是,如果有个经济学家把资本家叫做donneur de travail〔劳动给予者〕,把工人叫做receveur de travail〔劳动受取者〕,法国人当然会把他看作疯子。
我也不能把原文中到处使用的英制货币和度量衡单位换算成新德制单位。在第一版出版时,德制度量衡种类之多,犹如一年的天数那样,马克有两种(帝国马克当时还只存在于泽特贝尔的头脑中,这是他在三十年代末发明的),古尔登有两种,塔勒至少有三种,其中一种以“新三分之二”[22]为单位。在自然科学上通用的是公制度量衡,在世界市场上通用的是英制度量衡。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一部几乎完全要从英国的工业状况中取得实际例证的著作来说,采用英制计量单位是很自然的。这后一种理由直到今天还有决定意义,尤其因为世界市场上的有关情况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而且正是在那些有决定意义的工业部门——制铁业和棉纺织业,至今通用的还几乎完全是英制度量衡。
最后,我说几句关于马克思的不大为人们了解的引证方法。在单纯叙述和描写事实的地方,引文(例如引用英国蓝皮书)自然是作为简单的例证。而在引证其他经济学家的理论观点的地方,情况就不同了。这种引证只是为了确定:一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思想,是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什么人第一次明确地提出的。这里考虑的只是,所提到的经济见解在科学史上是有意义的,能够多少恰当地从理论上表现当时的经济状况。至于这种见解从作者的观点来看是否还有绝对的或相对的意义,或者完全成为历史上的东西,那是毫无关系的。因此,这些引证只是从经济科学的历史中摘引下来作为正文的注解,从时间和首倡者两方面说明经济理论中各个比较重要的成就。这种工作在这样一种科学上是很必要的,这种科学的历史著作家们一直只是以怀有偏见、不学无术、追名逐利而著称。——现在我们也会明白,和第二版跋中所说的情况一样,为什么马克思只是在极例外的场合才引证德国经济学家的言论。
第二卷可望在1884年出版。
弗里德思希·恩格斯
1883年11月7日于伦敦
【谢选骏指出:从1867年7月25日的第一卷第一版到1883年11月7日第一卷第三版,拖拖拉拉十六年的时间,马克思都无法完成《资本论》的第二三卷,这说明他知道自己的“剩余价值”理论根本无法成立。但是,十六年工人运动的重复捧场,已经使得资本论的剩余价值的谎言,成为了“伟大的”理论。谎言到理论需要十六年成长——这也合乎一般思想传播的频率,需要半个世代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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