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圣女贞德的审判》(Procès de Jeanne d'Arc)是美国于2007年上映的电影,由罗伯特·布雷执导,Floren Philip领衔主演。该片是影史上第4部根据圣女贞德传奇改编的影片,是布列松继《越狱者》《扒手》后,在结构主义及简约风格的特色上最圆熟的作品。
主要奖项
获戛纳电影节评委会特别奖、人道精神奖
剧情简介
本片是影史上第4部根据圣女贞德传奇改编的影片,是布列松继《越狱者》、《扒手》后,在结构主义及简约风格的特色上最圆熟的作品,圣女贞德的含冤莫辨,透过导演丰富的电影语言说得十分清楚,布列松一向重视电影的声音、影像、语言及结构的功用,本片可以说是体现他这个电影意念的重要作品,他说:“当我制作《圣女贞德的审判》时,我要求我所挑选的女孩一刻也不要想她曾经或可以是贞德,仅此而已”。
幕后制作
影片没有任何多余的剧情点缀,整个处理方式冷静得令人不寒而栗,比如贞德似乎被塑造成一个大学哲学系学生,她回答审讯如同抢答老师问题。有些细节有浓厚的性虐待之嫌。影片以贞德被烧焦的尸体镜头为终结。影片的冷静朴素风格有布烈松的一贯特色,但对一般观众而言不好亲近。
读者评论《圣女贞德的审判》(pyl2002,2007-02-06)这样说道:
要想看得懂电影《圣女贞德的最后审判》就要明白其中的宗教因素和历史背景。日本一位电影评论家,为了评论布列森电影中的宗教背景,精心研究了几年的天主教,当然这种行为有待商榷,毕竟人生不过几十年,如果是皈依天主教那就有另当别论了。不过要想真正明白电影的背景和宗教问题,还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
圣女贞德的故事发生在英法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期,这场战争在历史上被称为“百年战争”,经历了大约一百一十年的时间,贞德就出生在这场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当时法国节节败退,法国的最后一壁垒奥尔良,被英军团团围困,马上要失守。贞德受到上帝的启示,女扮男装,觐见了当时的王储。经过贞德的努力,最终获得了王储的支持。贞德身佩收藏在图尔城圣·卡特林·德·菲尔布瓦教堂里的宝剑,高举着绘有圣人画像的旗帜,冲刺在战争的最前面,鼓舞了当时的法国士兵,大家同仇敌忾,保卫了奥尔良,王储在贞德的拥护下加冕为王,这就是历史上的查理七世。
当时的法国不但受到了外敌的侵略,还有内战的困扰,最后贞德在查理七世的背信弃义下,在公比爱城下被叛军捕获,并以以一万金镑的代价把这位童女卖给了英国人。由于战俘不能判刑,所以英国人将贞德交付于亲英的巴黎大学,并由红衣主教皮埃尔·科雄(Pierre Cauchon)率领主教组成四十四位法国神甫审判团,对贞德进行审判。
“你们可以审问她,但是不能判她火刑,这不是一场公平的审判”
由于审判中政治因素明显大于宗教因素,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贞德使用巫术,是极端异教徒。当时在政治的利益下,审判团是在维护英国和法国叛军的角色。
科雄带领的审判团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诬陷贞德。
一,贞德坚持是受到了上帝的指引来领导法国军队,她看见了圣米逛勒,能够聆听圣女卡特林娜和圣女马格丽特的教导。贞德坚持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在上帝的旨意下进行的,是上帝的声音指导了法国反抗英国的战争。她坚持自己受到了默启。
科雄认为贞德是个女巫,是极端异教徒。他们审问贞德是从什么地方认定她听见的声音来自于圣女卡特林娜和圣女马格丽特,他们甚至于问贞德在看见圣米逛勒时,他是否赤身裸体。贞德回答他们说:“你以为上帝没有衣着给他穿吗?”
审判者还在宗教问题上设陷。
质问:“你是否觉得自己受到上帝的恩典?”而贞德回答:“如果没有的话,希望上帝能赐与我;如果我已得到,希望上帝仍给予我。”
这个问题是一个学术上的陷阱。当时教会的教条是没有人可以肯定他自己受到上帝的恩典,如果她做出肯定答覆,那她就证明了自己是异端邪说。而如果她的答覆是否定的,那她就承认了自己是有罪的。贞德用没有读过书的智慧回击了学识丰富的教甫;学富五车的主教们用这样一个明显违背基督教义的问题来诱惑贞德,本身已经叛逆了基督“博爱”的教义,其为了政治利益不择手段的做法令人汗颜。
二,《圣经》中规定“男人不允许扮成女人,女人不允许扮成男人”。贞德是以女扮男装的装扮出现在法国的历史上,引导了法国的反抗外来侵略的战争。
审判利用歪曲《圣经》上的规定,因为《圣经》规定有例外的情况。科雄全然不顾法国的历史背景和贞德肩负的历史使命,教条地引用《圣经》上的规定来审判贞德的“莫须有”的罪状。
贞德在签署“忏悔书”后被主教勒令穿上了女裙,但是却引来了男人的窥视和不良行为。贞德重新换上女装,并向科雄控诉,但是没有得到公平的待遇,反而被陪审团恼羞成怒,将贞德判了火刑。
电影中的审判者在狱室外通过墙上的小孔偷窥贞德,用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来找到一切有利的时机来构陷,这完全是在政治上想谋利的急功近利的手段。
三,贞德能够聆听圣人的声音,是因为本身还有圣洁的身体,基督教认为只有圣洁的身体才会有圣洁的灵魂,具有圣洁身体的人才能够侍奉上帝的事业。贞德能够收到默启,是因为她还保持着圣洁的身体。科雄指示一群妇女对于贞德的身体进行了检查,得出的结果并不有利于教会的审判。
签署“忏悔书”的贞德换回女装后,反而引来了教会委派的看护贞德的男人的袭击。电影中并没有在这方面给出更深的揭示。贞德因为保持着圣洁的身体,这是构陷贞德是异教徒的最大的障碍。在英国的授意下,有人想要破坏贞德的圣洁,这样的话,贞德就不能够聆听圣人的声音,法国神甫要为英国达成了心愿。
审判是不公平的,由于受到了外界人民的高呼和反抗,科雄将后期的审判地点改在了贞德的狱室里面进行,由光明的大厅转到阴暗牢狱,导演暗示出了,这场审判背离了人民的心声,是黑暗的,不见光明的审判。
审判团里面的成员由于无法忍受这种不公平的,有着政治利益的宗教审判,纷纷离席。其中的神甫告诉贞德审判团有一半的人的持有相反的意见,不同意将贞德判火刑。贞德在审判过程中提出这个问题时,科雄大为光火,严声厉问是谁偷漏消息给贞德。在他的授意下,记录员没有记录贞德提出的问题,这场打着宗教幌子的审判已经完全没有了宗教的教义在里面。
贞德要求教宗出面,由教皇来审问贞德,却被科雄拒绝,因为这样一个明显违背基督教义的审判,肯定是不会被教皇批准的,审判将会被停止。事实证明,在贞德被烧死23年之后,在母亲和兄弟的努力下,教会重新审判,认为贞德没有违背教义,非议异教徒。
“逃跑是一个囚犯的自由”
对于这样一个有着自由理想的圣人,简单的监狱并不能阻挡她对于自由的向往和对于所谓的教诲审判的默然。贞德试图逃跑过几次,又一次甚至是从高塔上纵身跳下,但是没有死只是受了伤。在审判中科雄问到了贞德的逃跑,贞德用这样的一句话来回绝科雄的蔑视。
(二)
上面是电影,下面话说“审判圣女贞德”史实,大致如此:
贞德在卢瓦尔-沙里特(La-Charité-sur-Loire)度过了没有战斗发生的11月和12月,接着在隔年3月前往Lagny-sur-Marne,并在5月13日前往贡比涅以抵挡英国和勃艮第人的攻势。在1430年5月23日的一场小规模战斗中,贞德被俘虏了。当她下令军队撤退回贡比涅城时,她处在军队的最后方以确保所有人都退回了城里,但就在这时贡比涅城因为害怕英军跟着闯入,没等到所有部队撤回便将城门关下,贞德与剩余的后卫部队便遭到了勃艮第人俘虏。
当时有关俘虏的惯例是,只要俘虏的家人能付出赎金便能将他赎回,但这次勃艮第人不想这样做。许多历史学家指责查理七世没有努力进行援救。她试图逃跑了好几次,有一次甚至从70英尺的高塔跳了下来,摔在干燥了的护城河的柔软泥地上而没有受重伤。在一番谈判后,菲利普公爵将贞德交给英国。在法国北部博韦的一名主教皮埃尔·科雄(Pierre Cauchon),在这些谈判和稍后的审判中担任关键的角色,他是英国的强硬支持者,并认为自己有责任确保贞德会遭受惩罚。
指控贞德为异端邪说的审判是出自政治上的目的。贝德福公爵宣称法国国王的宝座应该属于他的侄儿—英国国王亨利六世的,而她则破坏了这一切。审判的程序于1431年1月9日在鲁昂展开,由英国占领政府主导,审判的程序在许多方面都显得杂乱无章。
温彻斯特的红衣主教在审问贞德。(由Gillot Saint-èvre所绘,现存巴黎卢浮宫)
总结一些主要的问题,担任法官的科雄主教的审判权只是法律上的假设(legal fiction),他是因为亲英国的立场而获得了这个职位。
英国政府资助整场审判的花费。神职的公证人员Nicolas Bailly,也只是被任命以收集对贞德不利的证词,却没有提出半点反面的证据。也因此整场审判缺乏根本的公平基础,无论如何贞德都将被定罪。
审判的纪录证明了贞德有着卓越的才智。纪录中最著名的一段质问是:“妳是否觉得自己受到上帝的恩典?”而贞德回答:“如果没有的话,希望上帝能赐与我;如果我已得到,希望上帝仍给予我。”
这个问题是一个学术上的陷阱。当时教会的教条是没有人可以肯定他自己受到上帝的恩典,如果她做出肯定答覆,那她就证明了自己是异端邪说。而如果她的答覆是否定的,那她就承认了自己是有罪的。公证人Boisguillaume后来证实了当时法庭在听到了贞德的回复后“那些质问她的人全都目瞪口呆”并且只得暂停了那天的审问。这一段质问后来非常知名,在现代成为了许多领域的题材。
几个法庭的人员后来证实很大一部分的手抄纪录都被更改了(更改的对贞德不利)。许多神职人员都是被强迫参加的,包括审问官Jean LeMaitre,其他一些人甚至遭到来自英国人的死亡威胁。依据审讯的规定,贞德应该被监禁在由修女所看守的教会监狱,但英国人却将贞德监禁在一般由士兵看守的监狱中。科雄主教也拒绝了贞德希望教宗出面的要求,因为这很显然会让他的审判停止。
最后法庭总结了贞德的12项罪行指控,但这些指控都和在审判中的纪录相互矛盾。[31]在各种方式逼迫之下,不识字的贞德没有意识到死刑的逼近,签下了一份她完全看不懂的公开弃绝书(abjuration, 等于直接认罪),但法庭在官方留下的纪录上却是另一份不同的文件。
当贞德签下弃绝书时,弃绝书上也声明同意穿着女性的服装(自从离开家乡以来,贞德始终穿着男装)。几天后,依据目击者的说法,贞德在监狱中被一名英国贵族试图强奸未遂。她重新开始穿着男装,要不是为了防止骚扰,或者就如同Jean Massieu作证所言的,因为她的裙子被偷走而没有衣服可以蔽体了。
死刑于1431年5月30日在鲁昂进行,目击者描述了死刑的那一幕。贞德被绑在火刑柱上,她不断的祈祷着,并向旁边的牧师请求让她握着一个小十字架。最后火被点燃,几分钟后,一切都结束了。英国人将烧焦的木炭拨开,暴露出焦黑的尸体,以向人群证明她的确死了,接着又燃烧了尸体一次,以避免她的骨灰被人收集。
英国人将剩余的灰烬都扔进了塞纳河。负责点火的刽子手Geoffroy Therage后来形容他当时:“……非常害怕烧死了一位圣女而会被打入地狱。”
(三)
1945年8月8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美、苏、英、法四国政府在伦敦正式签署关于控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议,并通过著名的《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作为审判的法律依据。据此,盟国政府在德国东南部的历史名城纽伦堡组成国际军事法庭,对22名被控犯有密谋罪、破坏和平罪、战争罪、种族屠杀罪以及反人类罪的纳粹德国主要战犯进行审判。同时,控方还起诉了纳粹党政治领袖集团等六个组织,以达到彻底清除纳粹思想。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又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 ,俗称纽伦堡大审或纽伦堡审判(英语:Nuremberg Trials,德语:Nürnberger Prozesse),是盟军根据国际法和二战后的战争法举行的一系列军事法庭。 这些审判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对纳粹德国政治、军事、司法和经济领导人员的起诉。他们策划、执行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了大屠杀和其他战争罪行。由于审判主要在德国纽伦堡市举行,故被称为纽伦堡审判。这些判决标志着古典国际法与现代国际法之间的转折。
第一组也是最为人所知的一组审判是国际军事法庭前的主要战犯审判。 这组被英国参与审判的法官之一——诺曼·伯基特描述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审判”。审判在1945年11月20日至1946年10月1日期间举行,法庭的任务是审判第三帝国中最重要的24名政治和军事领导人——尽管马丁·鲍曼是被缺席审判,而罗伯特·莱伊在审判开始一周内自杀。
阿道夫·希特勒、海因里希·希姆莱、威廉·布格多夫、汉斯·克雷布斯和约瑟夫·戈培尔都在1945年春天自杀,以免被捕,唯独海因里希·希姆莱在自杀前被捕。 克雷布斯和布格多夫在希特勒自杀两天后在同一地点自杀。1942年,莱因哈德·海德里希被捷克游击队刺杀;1945年,约瑟夫·特博文在挪威用炸药自杀,所以他们并不包括在内 。阿道夫·艾希曼逃到阿根廷,以避免被盟军俘虏,但被以色列情报部门摩萨德俘获,并于1962年绞死。赫尔曼·戈林被判处死刑,但在处决前一晚自杀,作为对他被俘虏的一种藐视。霍尔蒂·米克洛什在1948年纽伦堡举行的威廉大街审判中出庭作证。
国际军事法庭开展的第一组审判,其主要战犯审判的被告共22名,均为纳粹德国的军政首领。另外,包括德国内阁在内的6个组织也被调查和判决,其中3个判决为犯罪组织,另外3个无罪。除了这22名被告和6个团体外,美国根据盟国管制理事会于1945年12月20日发布的管制委员会法第10条,对其余部分战犯进行第二组审判,即纽伦堡后续审判,其中包括医生审判和法官审判等共12场审判。
此次审判中,罪行的典型性和法庭的构成都代表着法律上的一种进步,联合国随后将其运用于发展有关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战争问题的具体国际法理和推动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
(四)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战犯审判在历史上似乎从无先例的。所以有人说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批走上绞架的侵略分子”——
1945年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明确强调,首要战犯诉讼案的被告不能以他们对此项法规的无知作为他们免受刑罚的理由,因为不是没有给他们提出法律教训和发出警告。他们中间的那些最危险分子,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批这样有组织的侵略分子,也是第一批走上绞架的侵略分子。处决这批最危险的分子对各国人民来说是一个鼓舞;同时,保持着高度警惕性的各国人民也希望,这些侵略分子是登上他们不得不建立起来的绞架的最后一批人。
对策划破坏和平的战争和密谋活动的指控和判决与破坏和平罪这一起诉理由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事实上策划战争和破坏和平的密谋这两件事是实际发动侵略战争和进行侵略战争的必要前提。所以,在“破坏和平罪”总的犯罪构成中,上述两点实际上发生在进行侵略的罪行之前,因而也就被列为第一点起诉理由;战争罪则被列为第二点起诉理由。无论是从逻辑上说,还是按时间次序,这样排列都是正确的。但是,在对首要战犯进行判决的时候,不得不把这两点统统考虑进去,因为所有这些战犯既是密谋的最初策划者,又是实际进行战争的领导人。当然,要把参与侵略犯罪活动的负责人与那些准备这一侵略罪行的负责人区别开,不单纯是一个法律的技术问题,这一区别对于判决的惩戒作用和预防作用有着重大的意义。
另外,这也是判决不能不考虑的纳粹专制机构会带来的新问题。不言而喻,当法西斯独裁国家垮台以后,这一独裁政府的后台老板和指使者都想尽快甩掉他们从前的帮手,只想将那些对发动新的侵略战争肯定有用的人保护下来,而其中首先是军事头目。不难看出,这一滔天罪行的辩护律师们都希望能按雅尔赖斯所说的那样把纳粹国家描述成是由希特勒个人担负全部责任的一个独裁政体,这样,在希特勒(以及希姆莱和戈培尔)自杀以后,够得上判刑的也只剩下戈林一个人了。
过去,有人曾以法律形式对罪恶的希特勒政权提供了帮助,将来也有人会以法律形式帮助未来的效法者,使他们解除担心会受到的类似清算的后顾之忧。这些法律形式之一就是反对条例对共同犯罪范围所作说明的论战。事实上,历史现象已经表明,为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和为其他某些地方的战犯审判所收集的证据也已证实,即使在决策权力最高度集中的情况下,企图依靠武力建立世界统治而在进行准备和付诸行动的时候,必须要有一批共同密谋参与这一行动的同伙。与提出的军事任务相适应,在这批参与者中间不可缺少的是执行武装任务的军事头目。此外,同样不可缺少的是组织严密、无条件服从命令的部队,这些部队均由上述这一伙人所统治,因而他们又拥有千千万万疯狂的帮凶。此外,属于这一独裁范畴的还有经
济方面的既得利益者,这些人为了从侵略中获得好处而乐意通过物质上的支持以资助侵略集团。但是,他们只让少数靠得住的人作为他们在政界的代理人,特别是雇佣那些在危急关头懂得及时撤身的人(沙赫特式的人物)来办事。被吸收到主要人物圈子中的欺骗群众的最高级专家(戈培尔、弗里切)按其性质也同样从属于上述体制的范畴。就这意义而言,将主要负责者与那些虽然是自愿和坚决的、但是却不负有总的责任的俯首听命者和不负责任地滥用权力的追随者相区别,可以理解这是战后国际刑事司法面临的新课题。为此,国际军事法庭条例根据现行的国际刑法中密谋这一概念(第六条第一款),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的形式,即所谓的组织犯罪或集团犯罪(第九条)。
(五)
但是,更加细心一些就不难发现,纽伦堡审判并非绝无先例,因为此前四百年发生的审判圣女贞德的过程,就和纽伦堡审判具有某种相似。
例如,首先,贞德和纳粹都是作为战俘受到审判的。其次,贞德和纳粹都被预先定罪,然后审判。第三,审判贞德和纳粹都是为了落实对方的战争责任的。最后,审判贞德和纳粹之后,都是把死刑受刑人的骨灰秘密倒入河流予以毁灭。
特尔福德·泰勒在一篇悼念杰克逊的文章中谈到了1945年4月在美国国际法学会上展开的一场辩论。辩论的题目的是:《法在各国人民之间的作用》。文章说,美国副总统芬奇当时曾声称,没有一个法庭会审判希特勒无罪,因而,所有的审判不过是可笑的官样文章。美国最高法官斯通和当时的政治家科德尔·赫尔都同意芬奇的这一看法。法官断言,辩护方面绝不会像起诉当局那样有这么多的时间提出证据,实际辩护方面得到的时间要多得多,这就是说,一项行政命令会更好些,因为命令是不加掩饰的、简单的,完全不是作为司法部门的合法行为,而是公开表现为一种政治上的强迫措施。
拿破仑就是未经法律手续而被囚禁在圣赫勒那岛上的——但是纽伦堡大审判没有遵循“拿破仑模式”,而是遵循了“圣女贞德模式”。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拿破仑不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他只是一个传统的凯撒式的个人野心家。
确实的,有人把圣女贞德领导的抗英运动,形容为欧洲历史上第一次民族主义运动。如果这样看,纳粹主义也许就是欧洲历史上最后一次民族主义运动——如果欧盟能够正常运作下去的话。
那么,电影《审判圣女贞德》是对纽伦堡审判的反思吗?似乎不是。至少并不明显。显然,电影《审判圣女贞德》并未达到如此纵深的历史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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