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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谢选骏:马来西亚也是一个纳粹国家


《马来西亚回教》报道:


马来西亚号称是一个多元宗教的国家,而回教(伊斯兰教)是马来西亚马来人和其他土著为主信奉的宗教。截至2013年,有大约61.3%(1950万)马来西亚人是回教徒(穆斯林)[1]。逊尼派(特别是沙斐仪学派)是该国回教的最大教派,传统上回教法的立法依据主要来自于沙斐仪学派[2]。《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三条规定,回教是马来西亚联邦宗教[3][4],但《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十一条同时保障其他宗教和平传播和国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该国的法律制度以及判例是依据英国的英美法系,仅有回教徒受到回教法管辖,并且仅限于家事法与宗教信奉相关事务。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明定伊斯兰教是马来西亚的联邦官方宗教,但宪法同时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尽管有人提出马来西亚是一个回教国(Islamic state),但马来西亚究竟是世俗国还是伊斯兰国家,仍有许多争论。 [5][6]


背景


《马来西亚宪法》草案原本并未明文规定该国的官方宗教,当时马来西亚九位州王一致认为,回教足以成为各州的官方宗教。里德委员会草拟联邦宪法的法官阿都哈密(Abdul Hamid)坚决支持使回教作为国教,因而使回教成为马来西亚联邦官方宗教[7]。根据《马来西亚宪法》第一百六十条,所有马来族都是回教徒。 [8]马来西亚法律以及《马来西亚宪法》明文规定,若一个人并非回教徒,不得成为马来族。 [9]


历史


位于吉兰丹道北的甘榜罗越清真寺是马来西亚最古老的清真寺之一,历史可追溯到18世纪初

阿拉伯商人于7世纪初把回教传入马来群岛、中印半岛和中国[10]。 在此之前居住在马来半岛上的人们通常是信仰印度教或佛教。 柬埔寨的占族皈依回教,其来源可追查到回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同伴哲赫什。 公元674年,阿拉伯人将回教传入苏门答腊沿海地区[11]。


印度回教徒商人也在12世纪将回教传入马来半岛。 近期改信回教的印度商人的传教,使吉打国王苏丹慕查法沙一世成为首个皈依回教并建立苏丹王朝的马来统治者,这时据说是回教首次立足马来半岛。 13世纪,新加坡王国最后一位国王拜里米苏拉在马六甲皈依回教,改名依斯干达沙(Iskandar Shah),并建立马六甲苏丹王朝。


当今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领土沿海地区的人们和平地皈依回教,并融入原有信仰。 到了15和16世纪,回教已成为大多数马来人的宗教信仰了。


教派


馬來西亞回教徒於布城參與聖紀節(回教先知穆罕默德誕辰)遊行,2013年。


沙斐儀派

伊斯蘭教遜尼派的沙斐儀學派是獲得官方與法律認可的教派。清真寺在馬來西亞普遍常見,從宣禮塔發出的召喚,每日都可以聽到五次。政府機構以及金融機構每逢星期五都會休息兩個小時,讓回教徒僱員前往清真寺進行禮拜。然而,部分州份如吉蘭丹、登嘉樓、吉打與柔佛[12]的公定休息日定在星期五和星期六,而非星期六與星期日,方便穆斯林在星期五進行禮拜[13][14]。


其它教派

馬來西亞當局常常打壓其它回教教派,並實施嚴格的管制,其中包括什葉派[15]、被禁的澳爾根派[16]、阿赫邁底亞派等等。


文化


回教在馬來文化裏占核心及主導地位。馬來語有大量詞彙源自於阿拉伯語,即回教的通用語言。可是,馬來語也含有源自其它語言的借詞,包括葡萄牙語、漢語、荷蘭語、梵語[9]、泰米爾語、英語以及法語。由於回教根深蒂固地影響馬來人的生活,因此馬來人與回教息息相關,回教儀式亦為馬來文化的一部分。


開齋節(Hari Raya Aidilfitri)為馬來西亞回教徒的逢年佳節,是回教徒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子。


馬來裔穆斯林女性通常會穿上蓋頭(tudung hijab),日常生活中的穆斯林婦女通常會穿戴上頭紗(tudung,也稱hijab),但是這並不是必須的。平常不穿戴頭紗的穆斯林女性包括國會議員拉菲達與首相馬哈迪的夫人。由於阿拉伯遊客劇增,馬來西亞的旅遊景點可見到外國穆斯林婦女穿着尼卡布。某些馬來西亞學府,例如馬來西亞國際伊斯蘭大學強制規定必須戴上頭紗,不過非回教徒女學生一般只需要在腦後戴上一塊寬鬆的布。


有些人認為,戴上頭紗顯示阿拉伯文化對馬來回教徒文化的影響,並指出吉蘭丹州政府以「非伊斯蘭」為由禁止馬來傳統皮影戲[17]。


馬來西亞的全國法特瓦理事會(National Fatwa Council)於2008年11月發出禁令,禁止回教徒練習瑜伽,聲稱其會「腐蝕」回教徒心靈[18]。同一理事會亦對鬼魂等超自然生靈發出禁令[19]。回教徒向已逝世非回教徒,尤其是基督徒表示哀悼時,禁用「願逝者安息」(英語:Rest in peace)這樣的慰問。[20]


政治

馬來族的定義

《馬來西亞憲法》規定,馬來族必須是回教徒,否則在法律上,不得成為馬來族。[9]換句話說,馬來族若“叛教”,將喪失在憲法上的特權,包括土著的地位,被大學錄取時不再享有平權法案帶來的優惠,購買車輛與房地產時也不再享有折扣。一名馬來西亞非馬來族公民,如果其中一名家長改信回教,其在法律上就符合成為馬來族的資格,亦可以享有土著在《憲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新經濟政策等的所有特權。不過,皈依回教者應當「經常講馬來語」,並遵循馬來文化。[9]馬來西亞高等教育教材獲得政府批准的一本課本上說道:「這就是為什麼,當一名非馬來族皈依回教時,被說是已『成為馬來族』(masuk Melayu)。由於該人與馬來人關係密切,因此被自動認為會說流利的馬來語,生活也過得像馬來人。」[21]


馬來西亞的回教因此與當地馬來人關係密切;一位回教學者予以批評,稱馬來西亞的回教「仍然是某個社群中的事,而馬來西亞回教徒並未了解普世的伊斯蘭精神的實際意義」[22]。


回教法法律制度

在馬來西亞,民事法庭與回教法庭並存,回教法庭以回教法處置所有案件,但所處理的僅限於回教家事領域的法律事務[23]。回教法院所審理的案件包括離婚、叛教等等[23]。然而,在某些個案中,涉及叛教案者交由馬來西亞聯邦民事法院進行審理。非回教徒並不受到回教法管轄。[23]


回教黨對伊斯蘭的濫用

在政壇上,反對黨回教黨對伊斯蘭教的濫用層出不窮,對此首相馬哈迪·莫哈末曾表達反對人們利用宗教名義撈取選票,籍以分裂穆斯林社會[24][25]。


參考資料

 〈The Future of the Global Muslim Populati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全球回教徒人口未來發展),皮尤研究中心,最後訪問於2014年8月22日。

 Michael G. Peletz,《Islamic Modern: Religious Courts and Cultural Politics in Malaysia》(當代回教:馬來西亞宗教法院與文化政治),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2002年。ISBN 0-691-09508-6

 《馬來西亞聯邦憲法》(2010年重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第三條。

 Wu Min Aun、R. H. Hickling,《Hickling's Malaysian Public Law》(希克林之馬來西亞公共法律)。八打靈再也:培生馬來西亞,2003年,第35頁。ISBN 983-74-2518-0.

 〈稱馬國並非世俗國 首相署部長言論再起爭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紅點新聞,《聯合早報》,2014年6月17日。

 佚名,〈是回教國還是世俗國?馬來西亞政界掀起軒然大波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普世社會科學研究網,2007年8月14日,最後訪問於2014年9月26日。

 Wu、Hickling,2003年,第19、75頁。

 《憲法》,第一百六十條,第二款。

 Faridah Abdul Rashid,〈Research on the Early Malay Doctors 1900-1957 Malaya and Singapore〉(對早期馬來醫生的研究——馬來亞與新加坡(1900年-1957年)),Xlibris Corporation,2012年,第85-86頁。ISBN 978-1-4691-7243-9

 T.W. Arnold, 1913/1997, The Preaching of Islam, Delhi: L.P. Publications, p. 294, 294 nt.2; Dru C. Gladney, Hui Muslims in The South Asian Studies, California, vol.16, No.3, August 1987, page 498, p.498 nt.8.

 W.P. Groeneveldt,《Notes on the Malay Archipelago and Malacca》。巴達維亞:W. Bruining,1877年。

 Reme Ahmad,〈Friday and Saturday are weekend rest days for Johor from Jan 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周五周六從1月1日起為柔佛州公定休息日),《海峽時報》,2013年11月23日。

 〈Malaysia's southern state changes weekend to Friday-Saturda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馬來西亞南部州份改定周五周六為休息日),《雅加達郵報》,2013年11月25日。

 Jason Ng,〈Move To Alter Weekend Days Sparks Confusion In Malaysian Stat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馬來西亞柔佛州更改公定休息日引發混淆),《華爾街日報》,2013年12月2日。

 〈Malaysia escalates human right abuse against Shia Muslim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馬來西亞逐步侵犯什葉派人權),聖裔世界大會通訊社,2014年4月22日,最後訪問於2014年9月25日。

 Adrian Morgan,〈Malaysia: Heretical Islamic cult return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馬來西亞:伊斯蘭邪派回返),斯佩羅新聞,2006年12月5日。

 Jonathan Kent,〈Malaysia's clash of culture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馬來西亞文化衝突),BBC新聞,2005年8月6日。

 Vijay Joshi,〈Muslim clerics issue fatwa against yoga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當局回教機構發出對瑜伽的禁制令),《獨立報》,2008年11月24日。

 〈Malaysia issues fatwa on ghost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馬來西亞對鬼魂發出禁令),半島電視台,(最後修訂於2007年4月13日),最後訪問於2014年9月25日。

 〈Muslims not encouraged to use 『RIP』, says National Fatwa Council〉(全國法特瓦理事會:不鼓勵回教徒使用「RIP」),雅虎新聞(馬來西亞),2014年4月17日,最後訪問於2014年9月26日。

 Mahdi Shuid、Mohd Fauzi Yunus,《Malaysian Studies》(馬來西亞的研究),朗文,2001年,第55頁。ISBN 983-74-2024-3

 Wu、Hickling,2003年,第98頁。

 〈Syariah laws in Malaysia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馬來西亞回教法),《婆羅洲郵報》,2010年8月9日。

 首相:不容以宗教名义捞取选票,全力捍卫回教真理. 《星洲日報》. 1999年8月31日 (中文).

 PM: I'II not allow misuse of Islam. New Straits Times. 1999-08-31 (英語).


谢选骏指出:综上所述,可以说马来西亚是一个“种族主义国家”了。人说“马来西亚却是世界上为数不多利用法律来保护特定族群的国家,这在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我看这种说法大错特错了!纳粹德国就是这样一个“利用法律来保护特定族群的国家”。好在它已经灭亡了!但是现存的许多穆斯林国家,都还是这样的纳粹国家,这其中也包括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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