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女事件:中华文化本来没问题 都是共产党搞坏了?》(一个律师的笔记本 2022-02-27)报道:
「前红朝中华社会」的乌托邦想像悖离历史且有害
一个律师的笔记本 2022年02月27日
《红楼梦》的读者很容易把注意力都放在那几个光彩夺目的女性角色身上,却忘了其他女性身陷巨大的黑暗。(图为《红楼梦》第八十回香菱挨打,清代孙温绘。)
倒不是要为红朝说话,但有一点还是要澄清:对女性的掳掠与买卖,在那个社会是源远流长的现象,并非始自红朝。像是《红楼梦》故事一开始,小女孩甄英莲就横遭拐卖,几经流转,再变成侍妾香菱。「甄英莲」(真应怜)这个名字,就暗喻著「平生遭际实堪伤」的命运。
这个情节,反映了人口拐卖普遍存在的恐怖现实。《红楼梦》的读者很容易把注意力都放在那几个光彩夺目的女性角色身上,却忘了其他女性身陷巨大的黑暗。当代政权的确有其问题,但若把一切社会现象都归因于政权,反而会掩盖更深层的问题。
当然,如果要质疑,可以说《红楼梦》只是「假语村言」的小说,不能作为实证。这也没错,虽然我认为《红楼梦》是对中华社会的精彩描写,但小说终归是小说,那麽,就来看看记实性的记录。
举例而言,晚清名士赵烈文(曾任曾国藩的幕僚)在光绪8年(1882年)10月,曾经前往上海旅游shopping,此行除了买书、买药、买洋货,还有一个採购标的,就是买人,他在日记中自述如下:
「余此行意欲买妾,闻沪上人材之众,必易遴择」(《赵烈文日记》页2681,光绪8年10月12日)
随后,赵烈文找到一个「负累数百金,故不得已鬻妹偿付」的俞姓人家(《赵烈文日记》页2690、2698、2699),买下小他三十三岁的俞氏女。三年后,大概是觉得满意,于是又加购她的妹妹(《赵烈文日记》页2834、2841)。
交易当时,俞妹的年龄只有十岁,而且这还很可能是虚岁算法。该说人性未泯吗?赵烈文把她养了几年,之后才正式纳妾。在他的日记中,对这次纳妾作了下列记载:
「张设黛楼西间为合欢所…拟作诗志喜,甫十馀联,女盛妆出见,为之情移…经行之处,合家数十人夹道聚观,莫不啧啧称艳…盘旋左右,目不暇给,不意老来有此备福。」(《赵烈文日记》页3001,光绪15年2月13-14日)
从这段日记可以看出,赵烈文对于买下俞氏姐妹相当得意,而且显然不觉得这种作法有任何问题。不过,他「盘旋左右,目不暇给」的日子并不长。几年之后(光绪20年,1894),赵烈文旋即过世,至于俞氏姊妹下落如何?不得而知。
赵烈文生活的时代是晚清,到了民国,状况也未必好到哪裡去。这个时代去今未远,老辈的回忆录可以提供若干线索。以出身山东的作家王鼎钧为例,他在二战期间跟著学校逃难,行经河南乡间时走得比较慢,同行的表姐就叫王鼎钧在后面自己走,她要跟大队继续前进,因为「我是女生,不能掉队」。
女生掉队会怎麽样?王鼎钧直接给出答案:
「女生不能掉队。这次河南打仗,河南大学的女生被日军衝散,有几个女生落入土豪劣绅手中,起初当然也反抗,后来,就像张爱玲写的『小艾』,生了孩子,不言不语做母亲。」(《怒目少年》,页195-196)
看起来,这些逃难的女学生对于自己的「同胞」,几乎就跟对日军一样恐惧。由此可见,掳掠女性在当时很可能是普遍的社会现象,至少绝非罕见。
对于女性的掳掠与买卖,反映的是女性地位极低,形同供人处分的物件。在这样的社会中,即使不是被掳掠贩卖的女性,处境也说不上乐观。对于山东家乡的社会实况,王鼎钧作了如下描述:
「对娶进门来的媳妇要千方百计的找理由折磨她,直到她没有个性,没有自己的人格,做驯服的奴隶,这是做公婆的哲学。乡下小媳妇挨打多半因为在厨房裡偷嘴,而偷嘴是因为她天天都吃不饱,规矩大,饭桌上不敢多吃。每年到罂粟收成,鸦片烟膏随手可得,你就听见这一家的小媳妇服毒死了,那一家的小媳妇也服毒死了。」(《昨天的云》,页295)
而且,即使自杀,也不要指望乡里会有什麽同情:
「母亲谈了些小媳妇投井自杀的事…母亲说,谁家媳妇投井自杀,全村的人都骂死者,怪她弄髒了饮水,不骂那逼死她的丈夫或公婆。」(《昨天的云》,页193)
至于性暴力的发生,恐怕也并不少见:
「女子不可单独进入高粱田…高粱田是现代的蛮荒,裡面可以发生任何事情。一个男子,如果在高粱田里猝然遇见一个陌生的女子,他会认为女人在那里等待男人的侵犯,他有侵犯她的权利。」(《昨天的云》,页194)
综观以上记述,对于女性的掳掠也好、贩卖也好、虐待也好,在这样的社会早就行之有年,绝对不是始自红朝。质疑者或许可以说,这些都是个案或一家之言,但这种现象本来就不可能有通盘的量化统计。倘若没有统计的事就当作不存在,那就等于是无视现实。
就算是个案好了,这些个案也指出一个残酷的事实:贬抑女性,本来就是社会常态的一部份,根植于文化实践当中,乃至于加害者很可能觉得自己的作法是理所当然的,符合当地的文化价值。
这是一个社会性的共犯结构。如果不正视这一点,那反而会落入另一种迷思:「中华文化本来没有问题,都是XX党搞坏了」。这样一来,甚或会助长对于「前红朝中华社会」的乌托邦想像,不但悖离历史事实,而且有害无益。
的确,政权有作恶,但如果「只是」政权作恶,就无法解释为什麽基层社会竟然有这样绵密广泛的共犯结构,让掳掠或贩卖女性的现象一再发生。再强调一遍,我绝对不是说那个政权没有问题。
我是说那个社会本身就有很严重的问题。
※本文原标题:「平生遭际实堪伤」 社会性的共犯结构
引用资料:
赵烈文,《赵烈文日记》,北京中华书局2020
王鼎钧,《王鼎钧回忆录四部曲之一:昨天的云》,尔雅2005
王鼎钧,《王鼎钧回忆录四部曲之二:怒目少年》,尔雅2005
谢选骏指出:上文丝毫不提——明末清初的满洲鞑子,才是是贩卖妇女的急先锋。这些牲口还企图废止汉人的缠足,以便于他们随意掳掠驱赶和奴役压榨……这些东北畜生,公然开辟人肉市场,标价吆喝售卖,就像北美殖民地贩卖黑奴一样……这些恐怖的事情,只要读一读那个时代的作品例如《扬州十日》等等,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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