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政治学》(连清川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稿 2013年7月5日)报道:
现在,似乎变成了一场对峙,一场道德与人品的决胜时刻。
战场的一边是动物保护人士,再精确一些,爱狗人士;战场的另外一边,是反对动物权益者,或者再精确一些,反恶狗人士。几乎没有什么灰色地带或者中间界限。而且,诡异的是,这场战争几乎变成了一场纯民间的战争,官方虚悬其上,作壁上观。
这场争端必须从广西玉林的荔枝狗肉节开始说起,尽管其实争端由来已久。6月21日传统的玉林狗肉节从一开始就争议重重,但那个时候,天平是偏向动物保护人士的。上万条狗当街被屠宰,惨状自然不堪目睹,因此,在那时,人们对于“无辜”被屠宰的狗似乎有更多的同情心。
但是,形势很快就发生了逆转,动物保护人士已经陷入了被重重攻击的境地之中,微博上甚至连那些以家国天下为己任倡导自由人权的公知们,都已经偏向了反狗阵营。缘由就在于近期集中发生了多起藏獒或其它烈性犬咬人致人死伤的惨剧。
《北京晚报》6月30日发表了一个综合性的报道,包括大连、四川泸州和贵州遵义5-6月间发生的三起极端案例。网络上还有一段山西运城小女孩被藏獒追咬,后被路人救起的视频记录,画面中看见一只藏獒追咬小女孩,一直到女孩完全没有动静。在视觉震撼的效果之下,这段视频传播极广,我相信即便是那些动物保护人士或者爱狗人士,也讷讷难辩。
于是由此,对于养狗是否合理,或者动物权益的事情又到了一个死结。双方都难以说服对方,惟有认为对方道德败坏人品低劣而已。爱狗人士指责对方没有慈悲同情之心,对于同为动物的狗也能痛下杀手,简直不配为人;而反狗人士对于对方嗤之以鼻,以为这些妖人们把狗的权力至于人之上,看着如此惨烈恶状,居然也能无动于衷,实在也是形同畜生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北京“悄悄地”进行着一场对于大型犬(身高超过35厘米)的扫荡。说是“悄悄”,只不过因为官方从未公开宣扬,也不见于任何媒体报端,微博上爱狗人士喧嚣咒骂,自然无济于事。但其实,6月22日《纽约时报》驻北京记者杰安迪(Andrew Jacobs)已经报道了这场打狗运动。自然,在有限的能够搜索到的信息中,这场扫荡所针对的乃是违禁的大型犬与无证的宠物狗:官方有充分的法律理由,或言,名正言顺地进行这场屠杀,并且携公众对于烈性犬伤人反感之势,动物保护人士有口难言。
我所居住的上海市,有着一套完整的养狗条例。不过,法律规定与具体执行相差甚远。总结来讲,具体执行中有几项关键性条件:房产证(或者租赁证明,面积必须超过市区平均居住面积两倍),四户以上邻居的同意,警署的同意。还有各种信息差异很大的一点:大狗(烈性犬)不给养。
我居住的小区附近有大量的犬只。我没有调查其中到底有多少有正式狗证的。我还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其中有很多禁养的烈性犬。这套程序走下来,保守估计是两个月,并且如果你真的按照所有的规定来做的话,你未必做得下来。但是,中国的事,你懂的。
在传说中,上海也在打狗。但是我没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个传闻。而且,我所知道的,历来的打狗,从来就不是针对那些未经证实是否的确有杀伤力的所谓“烈性犬”,而只是针对那些没有狗证的。多数情况下,也就是罚款了事。哭天抹泪的,基本上都不是那些攻击性很强的狗的主人们,多数是那些舍不得一年花2000块钱办狗证的老人们,或者那些不幸出门没有带狗证的人们。
打狗永远不像在消除隐患,打狗永远像在收钱。
再回到玉林狗肉节的事情上来。官方说,从来没有组织过狗肉节,但是也不能反对。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苦笑说,你要是敢干涉他们吃狗肉,他们会提刀杀人的。(6月25日《羊城晚报》)。
我确切地知道中国的确是有吃狗肉的传统的,并且我几年以前还在吃。但是我也确切地知道,吃狗肉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与国际趋势并不协调的一种“恶习”。我并不认为那些喜欢吃狗肉的人真的都是些罪恶的人,因为我确切地知道我有几个好这一口的朋友,人品是多么地正派,为人是多么地善良。但是,保留吃狗肉的传统与提倡动物权益之间,却并没有根本的矛盾。因为如今在世界上被普遍认可的“动物福利”运动,并不是禁绝人们合理地进食动物,而只是要求给予动物合理人道的待遇,其中包括了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包括哪些饲养成为“肉狗”的狗,也应当享有这样的福利。
这是人类对于自己的期许。因为人类已经知道了“人是万物之灵”乃是一种僭妄的概念,而如果人类要永续性地发展并且寻求幸福的话,就必须学会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其中就包括了动物。这也是人之所以成为人并且如果可能还能进步的一种趋向。因此,桂林狗肉节这种违反自然法则、违反人类天性、违反现代精神的运动屠狗,不管政府的参与程度多大,他们都应该积极并且坚决地进行干预和阻止。这是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不管,就是渎职。
恶狗伤人这件事,看起来像是狗主自己的事情,却同样只能充分说明了政府不作为所带来的恶果。在国外恶犬伤人这件事情也同样并不罕见。但是恶犬的主人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甚至会带来牢狱之灾。
饲养宠物乃是公民的自由。但是一个公民的自由必须不妨碍别的公民的自由和安全。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对于饲养宠物这件事也同样适用。政府对于公民私人事务要进行干预,就必须有合理的原则与有效的执行。譬如,如何让每一个有意饲养宠物的公民都能够简便易行地获得饲养证?如何引导规范公民控制宠物?何为恶性犬有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北京和上海范围广泛的禁养犬种中,有多少经过论证是烈性犬?狗伤人甚至死人,狗主应该负何等的刑事责任?
管理不是收钱,责任并不是打狗。这是最基本的政治常识。
一种缺乏质询与制度化的政治就是这样,它在所有的范围内与常识和公民为敌。在玉林狗肉节这种应当禁止的恶习上,它不作为;在恶狗伤人应该追究狗主责任时,它规避了;在公民养狗的流程上应该简便合理上,它只管收钱;在必须细致管理和日常维护的服务中,它只管粗暴打狗。
一边是那些力图与现代接轨,保护与爱护动物,提倡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良好公民;另一边,是痛恨恶狗伤人,富有慈悲与同情心的良好公民。一种坏的制度与执行,把两边良好的公民变成了势不两立对峙的战团,这就是一种恶狗政治学。在动物福利制度缺失上,在恶狗伤人流布上,首恶,全都是公权力。
连清川为IBTimes中文网总编辑。
谢选骏指出:环顾地球村里,除了恶狗,还有宠物;恶而狗咬人,宠物魅人——
网民嚎叫:
中共有个最大的反对党:宠物党。目前的中国,宠物权大于人权,养宠物的人享有比普通民众更多的公共服务权利和政治权力。这已成中国显著的社会不公平议题。一旦养宠物,就有高于其他公民的社会地位。宠物主们集结而成的政治组织(#宠物党),已干扰了中国的政策,导致中国狂犬病发病率堪比最不发达国家!
除了猫狗宠物,还有政治宠物和权力宠物——例如拿了陈水扁二十万美元国务机要费的八九学生王丹等人,活到老吃到老的“海外政治宠物”或解放军少将毛新宇、环球主编胡叼盘、各种文工团演艺界等,属于“国内权力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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