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网文《大众民主》报道:
大众民主(英语:Popular democracy[1])又称作“大众式的民主”(英语:Mass democracy)是一种基于公民投票以及大众意愿授权和具体化的直接民主概念,这一概念源于民粹主义政治哲学,由于大众民主是一种完全民主意义上的基于公众赋权的意识形态的民粹主义政治哲学,但它已经独立于民粹主义,一些人士甚至认为两者截然对立或者根本不相干。尽管“大众民主”这种表达自19世纪以来一直被使用并且可能适用于英国内战时期的政治生态,但至少这个概念(或其当前形式的概念)被认为是最近的并且直到最近才得到了充分发展。
《从精英民主、大众民主到民粹化民主——论西方民主的民粹化趋向》(2019-08-25 丛日云)报道:
西方民主本身的民粹化,包括民主制度、主流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的民粹化。民主内含着民粹主义的基因,即平等主义与个体主义,因而具有向民粹发展的内在趋向。越平等越好、越自由越好、越民主越好是民粹主义的三原则。从长过程来看,滑向这三个原则是民主的大趋势。民主的民粹化,导致西方古代民主的两次衰落。当代西方民主受上述三原则的影响,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民粹化了,并仍然在朝这个方向继续发展。
民粹主义之“民”:人民还是平民
在中文语境中,民粹主义(populism)主要是一个源于俄文的特别译名,被用来概括与俄国民粹运动有很大不同的一类社会运动和相应的政治思潮。
从字面上看,“民粹”一词令人摸不着头脑。当然,对民粹主义的误解或曲解不仅是名称的误导。实际上,民粹主义不是一般地诉诸于人民,而是以人民中的平民、下层或各种弱势群体来代表人民。在持平民立场的同时,更进一步将平民或社会底层身份视为道德理想的化身,将其价值、利益、文化、生活方式等作为道德标准,推向一个不合理的极端,是民粹主义所特有的。
民主与民粹主义都诉诸于人民,但在现实政治中,人民含义的具体落实是不同的。在民主制度下,以精英作为人民的主体,平民处于弱势地位,这是精英民主;精英与大众的平衡结构则是混和民主;以平民为人民的主体,精英处于劣势,这是平民民主或大众民主。但在大众民主的条件下,将下层平民(或弱势群体)神化并将其立场和利益诉求极端化,形成绝对化的道德判断标准的时候,就滑向了民粹式的民主。
俄文民粹主义(народники)的词根народ意为“人民”(people),英文将民粹主义对译为“peopleism”或“populism”。populism 的词根源于拉丁文 populus,意为人民或民众。在拉丁语中,populus是表示罗马公民团体的集合概念,所谓“罗马人民”(populus Romanus)就是包含着贵族与平民的罗马公民共同体。希腊文中民主的词根 demos和拉丁文中共和国(亦译为“民国”)的词根 publica,其基本含义也是人民。但是,人民的概念随平民力量的崛起而发生变化,由于人民中平民占多数,在民主制度下,当平民力量崛起之后,最终人民的内涵就落实为平民,平民即人民,人民即平民。事实上,demos和populus在城邦时代末期,其基本含义即为平民。
在古典作家那里,就有了对两种民主的区分,可谓区分民主与民粹化民主的先声。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民主政治(dēmokratia)进行了无情的抨击。这里的民主指的是雅典式民粹化的民主,而中文适当的翻译应该是“平民政治”。
民主与民粹化民主的明确区分,最早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理论中。亚里士多德区分了两种多数人掌权的政治,即politeia和dēmokratia(英译democracy)。虽然两者的共同特征在于多数人掌握权力,因而都属于广义的民主,但前者服务于全城邦的利益,属于正宗政体;而后者只服务于掌权者(即掌权的多数)的利益,属于变态政体。亚里士多德也没有给予多数人掌权的正宗政体一个特别的名称,politeia只是泛指政体的一般名称。这样,就给后人的解释带来了困难。对于politeia,后世有不同的译法,如混合政体、共和政体、民主政体等。笔者以为,前两者都非常牵强,译为“民主政体”更合适些。学界一般将dēmokratia译为民主政体,它也是后世民主(democracy)一词的源头。但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它只是民主政体的一个变态类型,译为“平民政体”可能更为恰当。在希腊文中,demos既是公民共同体,又特指平民。从亚里士多德对这种政体的描述来看,它应该特指平民。
其实,亚里士多德对此有过特别的说明。他认为,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平民是多数,但即使掌权的穷人是少数,仍然属于平民政体。亚里士多德笔下的平民政体就是穷人(他们一般是多数)掌权,以极端的和排他的方式追求穷人的利益。这可以说是民粹主义民主的古代形式。尽管这时候还没有形成平民崇拜的意识形态。
波利比乌斯沿用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将民主政治分为好的和坏的两种。但他却用dēmokratía(民主政体或平民政体,对应的英译是democracy)表示好的民主政体,用ochlocratia(平民政体或暴民政体,对应的英译一般为ochlocracy或mobrule)表示坏的民主政体。这种坏的民主政体具有民粹化民主的一些特征。它是一种病态的大众统治,是好的民主的蜕化堕落的形式。
从亚里士多德到波里比乌斯,民主概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波利比乌斯弃用亚里士多德那里模糊不清的politeia,而将亚里士多德的变态政体dēmokratía作为好的民主政体的名称,同时以ochlocratia取代了亚里士多德的dēmokratía作为坏的民主政体的名称。这就澄清了亚里士多德带来的混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波利比乌斯都把民主分为两个类型,我们可以将其中坏的民主视为现代民粹化民主的先驱。其共同特征在于,掌握权力的是平民或人民中的下层,追求极端的自由(放纵)和平等,并以极端的排他方式追求下层平民的利益,具有非理性的行为特征。
人民概念本身即有其重心不断下移的倾向,这同时是民主走向民粹的过程。
考虑到民粹主义的主流传统及其在历史上和当代的各种表现,民粹主义之民即为平民,populism应译为“平民主义”或“民众主义”“大众主义”更为恰当。当我们不得不沿用民粹主义这一约定俗成的名称时,应该记住,这里的民不是一般的人民,而是人民大众,或者是民众的下层,或者是人民中的某类弱势群体。
民主内含的民粹基因
民主本身即含有民粹的基因,具有朝向民粹发展的内在趋向。要防止民主走向民粹,或至少延缓这个进程,就需要正视这个基本事实。
民主内含的民粹基因就是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的内涵是,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内在价值,是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并因此在社会中应该获得同等的尊重、机会、权利和其他有价值之物。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的内涵是,每个人都是独立、自主的单元,在价值上自足圆满,构成社会的本原和基础,有能力和资格决定自己的事务,因此,它追求实现个人独立和自由的最大化。这两个原则是民主的基础和基本动因。
平等主义与个体主义虽然存在紧张关系,但两者还是互相推动、互相激励的。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一起成为推动民主的动力,与此同时,民主也是哺育这两者成长的摇篮。
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都有自我扩展、自我膨胀的内在趋向。平等向两个方向上自我扩展:一是垂直方向,即享受平等的人从社会的上层扩展到底层;二是水平方向,即平等的内涵不断扩大。平等在水平方向上的每一步拓展,都会在垂直方向上再一次展开。个体主义的扩展,表现为个体越来越多、越来越深、越来越彻底地脱离社会而独立。
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的扩展,在合理的界限内带来了民主的繁荣,也是西方文明活力和魅力所在。但突破某个界限,就成为民主的败坏性力量,甚至是文明衰败的因素。
西方现代文明的母体是基督教,她同时孕育了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
平等主义与个体主义在现代有过适当的也是成功的结合。在理论上,表现为古典自由主义;在现实中,表现为 17-18世纪的几场现代民主宪政革命。两者大致没有越界并达到一种平衡。其具体标志就是现代代表制民主的建立和基本人权得到承认和保障。它们创造了现代民主的黄金时代,也成就了西方文明数百年的辉煌。
但是,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并没有也不可能到此止步,它们都在不断扩展自己的内涵。越界的个体主义和平等主义相结合就是当代的民粹主义。
从民主走向民粹化民主的内在趋向
学界对西方民粹主义的研究,主要是将其作为一种社会运动和思潮来处理的,还没有学者将其视为制度形态、主导的意识形态和主流的政治文化,并对其基础进行分析。如果将民粹主义视为民主制度的一个可能的类型,或发现当代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倾向,对当代西方的民粹主义运动就会有全新的认识。
从民主滑向民粹是有迹可循的。一般说来,是沿着三条轨道向前推进的。
第一,平等主义不断扩展与泛化:由有限的平等走向无限的极端平等,形成“越平等越好的原则”,甚至形成逆向歧视。
第二,个体主义不断扩展其领域,直到突破各种限制,形成“越自由越好的原则”,由规范的(有限制的)个体主义走向放纵的个体主义。
第三,精英-大众平衡的民主走向大众民主,由民主有限(相对)的好走向民主绝对的好,直到形成“越民主越好的原则”,由追求政治权利的平等到追求政治影响力的平等、权力的平等分享。
吊诡的是,平等主义、个体主义和民主的发展,在总体上都是当代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对弱势群体权利和利益细致入微的保护,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水平的主要标志。但是,在这种高度文明的社会里,却容易患上现代文明病。如果脱离具体条件,以激进的方式,片面追求这方面的进步,就走入了误区。
由于民主制度内置了民粹的基因,从而具有走向民粹的内在趋向。从早期的精英民主走向大众民主,主要循着两个轨迹:第一,是参与权的扩大。第二,削弱精英的政治影响力,解除对下层民众参与的各种制约机制,拆除精英与大众间制度上的隔离层和过滤网。
现代民主向平民化民主的倾斜,是一路向前、不可逆转的过程。当平民借助人数优势支配政治生活并因此而获得道德优势之后,走向民粹民主只有一步之遥。
只不过,由于有前两次民主民粹化的教训,现代民主采取了多种措施以防止其民粹化。但毕竟,大的趋势难以逆转,走向民粹化民主的一天还是到来了。
当代西方民主民粹化倾向的主要表现
当我们说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倾向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民粹化已经是一个现实,而是意味着它是一个发展的可能趋向。判断这个趋向的重要依据,不仅是在民主制度和公共政策中已经存在的明显的民粹主义因素,更重要的是西方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已经将民粹主义的原则作为评判现实中的民主和规划未来民主改革方向的标准,朝向民粹主义方向的发展已经成为历史的惯性,几乎难以逆转。
当代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倾向主要表现在:
1.在政治价值观或政治意识形态领域,民粹主义三原则即“越平等越好、越自由越好、越民主越好”成为社会主流价值和意识形态。
这三个“越……越好”的原则主要是西方激进的左翼自由派的原则。他们按这个方向推动民主化改革,将民主推向民粹的方向。但是,这三个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西方社会被广泛接受的原则,特别是在精英阶层。正因为这样,左翼民粹主义亦即真正的民粹主义得到宽容,右翼反民粹的保守主义则被扣上民粹主义的帽子。
2.在政治制度领域,追求权力的平均分配,平民大众对政治的深度卷入和直接支配,形成大众对精英的压倒性优势。
现代的代表制民主给了下层民众平等参与权,但民粹主义者从参与的结果来衡量政治是否平等,他们要求政治影响力的平等,要求权力的平等分享。在现实中,朝这个方向的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权力分配的格局。另一方面,公众对政治生活更直接、更全面、更深入的参与,使得精英边缘化。
3.在政治文化或“民情”(托克维尔用语)领域,形成新的政治禁忌,即“政治正确”,从而形成不合理的社会下层或弱势群体的特权。
社会形成某种规则,以保卫弱势群体的权利,这是社会人道化水平提高的表现。但在西方社会,支持“政治正确”背后的逻辑,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没有合理的界限,也就是矫枉必须过正。
4.在公共政策领域,为了赢得选票,获得道德优势,无原则地取悦于下层民众或弱势群体。
虽然具体的公共政策不属于本文所讲的民主制度的民粹化范畴,但民粹主义政策如果成为常规、习惯,可视为民主民粹化的明显症候。
精英的民粹化:精英与下层民众的汇流
恪守民粹必反精英的教条,将右翼势力视为民粹主义、忽视或赦免左翼民粹主义,实际上忽略了当代政治的新特点。传统政治的焦点是经济问题,现在则转向了文化问题和生活质量问题,我们要综合这两条轴线来考虑社会划分。
社会的底层或弱势群体,亦即民粹主义的主要支持者,不仅包括经济上最低收入者和依赖福利为生者,还包括按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标准衡量的文化上的弱势群体并需要受到特别关照者。
左翼自由派精英既是在经济上出于后现代情怀关注最下层民众命运的精英,宽容和偏爱文化上各种弱势群体的精英,也往往属于文化身份上的弱势群体的一部分。这些激进的个体主义者以特定的后现代议题的弱势者的身份要求激进的平等。尽管他们属于精英阶层,但同时也是民粹主义者。与这些后物质主义的左翼精英相对的,则是持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大众。后现代的精英与社会弱势群体、边缘化群体汇合到了一起,甚至与反现代的势力合流,成为民粹主义的主力。
民粹化的精英是西方民主民粹化的领头羊。精英集团的民粹化,也是西方民主民粹化的重要表征,而精英集团整体上与社会底层和文化身份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结盟,则是当代西方民粹化趋势的一大特征。
谢选骏指出:不论精英民主、大众民主还是民粹化民主,都不是完美的;因为人是碳基生物,因此就有原罪,也因此需要明白,精英民主、大众民主和民粹化民主,都是罪人的统治——和贵族政治乃至独裁暴政,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尽管罪恶的程度不同,区别仅此而已。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过于美化精英民主、大众民主或民粹化民主,那么和儒家的圣人统治,有何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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