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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穆罕默德多妻不构成穆斯林四个老婆的理由



《12岁女童也不放过 塔利班组成“性侵团”》(2021-08-25 ETtoday)报道:


塔利班接管阿富汗至今已逾10日,尽管该组织不断声称他们将维护女性权利,不过女性受迫害的新闻仍时有所闻。阿富汗女权活动人士透露,有塔利班成员目前正组团挨家挨户地“寻找新娘”,并不顾他人意愿,绑走了一位年仅21岁的未婚女子,并集体性侵了这名女子。


据《太阳报》等外媒报导,塔利班在控制阿富汗后,有不少成员组成了被当地人称为“性侵团”的小组,将目标对准15岁以上的少女,挨家挨户地物色新娘。报导称,“性侵团”甚至连12岁左右的女童也不放过,只要看上了目标,就想要将她们绑回去做老婆。


阿富汗女权活动人士伊瑟尔(Fariha Easer)最近在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时,讲述了一个发生在阿富汗东北部省份巴达赫尚(Badakhshan)的一个悲惨故事。一个月前,塔利班的“性侵团”敲开了一户人家的门,要求这个家庭的父亲交出他21岁的女儿。


她指出,“他们告诉女孩的爸爸,他们的其中一人是个毛拉(穆斯林清真寺领袖),塔利班想为他订婚,所以男人必须交出他的女儿。”尽管女孩的父亲并不同意这无理的要求,但这位21岁的未婚女子还是在深夜被绑走了。


这名父亲去向地方官员求助,却被告知官员们也无能为力,他只好眼睁睁地看著女儿落入魔掌。3天后,女孩被放回价值,但父亲却得知,与女儿结婚并发生关係的不仅仅是被称为毛拉的塔利班,女儿每晚都会被至少4个人集体性侵,让他悲痛欲绝。无奈之下,这名可怜的父亲只好带著女儿们躲起来。


伊瑟尔愤怒地表示,“他们不断说他们已经改变了过去的行为,但他们没有,什麽也没改变,他们也不会改变。他们就是暴力的化身,只会不断地侵犯人权和杀人。”


谢选骏指出:穆斯林为何可以合法性侵?据认为这是来自其教主穆罕默德的言传身教——


《穆斯林为什么可以有四个老婆?》(2021-08-26 地球知识局)报道:


每当提起一夫多妻,古有中国帝王后宫佳丽三千,而今则仍有穆斯林一夫四妻。


值得注意的是,伊斯兰教是三大天启宗教中唯一一个在正式宗教经典中允许一夫多妻的宗教,在横向比较中显得尤为特殊。不仅如此,这种地区习俗甚至一直遗留到了现在,这在全世界的比较中也是非常特别的。


但其最初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男性的欲望,而是为寡妇,孤儿和其他弱势妇女提供生存保障。


那么,这种古老习惯的源头在何处?这些嫁给同一个男人的女人们又该如何相处?其中又有多少我们难以想象的秘辛呢?


古已有之


与伊斯兰教诞生在相似地理环境中的犹太教在其经典——《希伯来圣经》中多次提到了一夫多妻的例子:有40余位重要人物拥有一个以上的妻子,其中先知亚伯拉罕在妻子撒拉无法生育的情况下,又娶了撒拉的埃及使女夏甲为妻,而在此之后以色列王国第三位国王所罗门则拥有多达700位妻子。


不过《希伯来圣经·申命记》在第17章第17节中曾明确指出,国王不应该积累大量的金银财宝,也不应该拥有太多的妻子与马匹。


至于犹太人的闪米特亲戚阿拉伯人,信奉多神教的他们在这一方面更不受规范束缚。在伊斯兰教出现前的阿拉伯半岛上,各种类型的婚姻关系“应有尽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甚至还存在群婚、买卖婚、契约婚与临时婚等规范不一而种类繁多的婚姻类型。


彼时阿拉伯人的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出于部落的需要缔结的,如维护部落内成员的关系乃至不同部落间的关系。


婚姻关系大概可以分为表亲,部落内部和部落外部


沙漠部落虽有自己的规矩,但相比城里人还是灵活得多


至于配偶的数量,则没有什么限制,一个男子可以只娶一个妻子,也可以多娶几个。


主要家庭还是一夫一妻,毕竟男女比例是相对稳定的


最多四个


令人眼花缭乱的婚姻制度在穆罕默德开始传播伊斯兰教之后逐渐发生了变化。


25岁的穆罕默德自己先是在595年作为上门女婿入赘了大自己15岁的富商寡妇赫蒂彻,直到25年后赫蒂彻去世后,穆罕默德开始疯狂再娶,陆陆续续与多位女子成婚,不过这些女子与穆罕默德结婚的具体时间存在争议。根据宗教历史记载,穆罕默德同时拥有4位妻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包括已故的赫蒂彻在内的这十几位妻子中,只有阿伊莎是处女,其他都是寡妇。这一定程度上表明穆罕默德多妻并不为了沉湎女色,而是另有目的,如通过姻亲壮大穆斯林社群以及减轻当时穆斯林社群的负担。


当时穆罕默德及其信徒的地盘还很小,相比个人享乐,最重要的还是“紧密团结”自己身边的人,在625年3月的乌侯德战役中,保卫麦地那的穆斯林军队因军中弓箭手擅离职守,而遭到来自麦加的阿拉伯多神教徒骑兵突袭,死伤惨重,穆罕默德本人也受了伤,前额与嘴唇被石头击中,多颗牙齿被打落。


是役过后,由于众多穆斯林将士阵亡,留下了许多无人照顾的孤儿和寡妇,这成了当时穆斯林社群急需解决的棘手问题。


面对此情此景,一段《古兰经》从穆罕默德嘴里脱口而出:“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么,你们可以择娶你们所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们的女奴为满足。这是更近于公平的。”(妇女章第3节)


这段经文于是成为了穆斯林最多可以娶四位妻子的宗教依据。


人总是会根据自己的需求找重点和依据,想要坐拥四妻的伊斯兰男性,便会认为自己很好地实践了“先知”的嘱咐,而“先知”也在这段话中规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是丈夫要确保各妻室享有公平待遇,否则限娶一位。


具体来讲,穆斯林的多位妻子都有合法的地位,不分先后,没有类似中国古代的“正房”、“二奶”、“三姨”、“四妾”的等级差别(一夫一妻多妾制)。并且婚后,所有妻子及其子女在日常生活、开支分配等方面都要公平对待,如丈夫给第一位妻子送了个LV的包,则不可给其他三位妻子送Coach的包,否则就是不平等对待了,同时也不可一直只找第二位妻子过夜,而冷落其他几位妻子。


一个固定规模的资源,多人争抢和一人独享,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至于那些无法做到公正对待多位妻子的男子,《铁尔密圣训集》第1150段记载称,穆罕默德对此直言:“假使一名男子有两位妻子,而他没有公平对待她们,那么在复生日他会被劈成两半。”很具有宗教威慑力。


天平尚有误差,何况是理性与感性并存的人类,如何处理多边关系是一门玄学,搞不好就会美梦变噩梦。


正因如此,伊斯兰教法仅将一夫多妻定为“允许的行为”,而不是受鼓励的可嘉行为,更不是强制性的义务。一个穆斯林在宗教层面优秀与否,与其有多少妻子没有关系。


不过古代无论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稳定的一夫一妻已是美满,毕竟多养一个人对于穷人可太难了。


总的来看,一夫多妻只是穆罕默德为解决乌侯德战役过后寡妇与孤儿照料问题的临时方案,具有很强的限定性。且他给一夫多妻设置了严苛的条件,不公正对待便不可再娶,和外人想象中三妻四妾滥情逍遥的生活有很大的区别。


少有多妻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在实际生活中,即便是古代与近代,一夫多妻的穆斯林占总人口的比例少之又少。


如在奥斯曼帝国,大部分男子都只有一个妻子,只有小一撮人有多个妻子。曾在16世纪下半夜游历奥斯曼帝国的德国东方学家萨洛蒙·施威格甚至直言,基本看不到一夫多妻的人。


当然,欧洲人想象中的奥斯曼不是这样,那一定是一个后宫三千极尽奢侈腐败的异教徒宫廷,但这难道不是欧洲贵族自己想要的么?


而在之后的18世纪,君士坦丁堡富裕家庭甚至会看不起娶多个妻子的精英阶层男子。与此同时高级官员假使想与奥斯曼公主结婚,那么他必须抛弃自己的妻子乃至女奴。


“没有一个有品德的男士会娶几个老婆,哪怕他身为穆斯林拥有这样的权利。”曾于1717年造访奥斯曼帝国的英国贵族玛丽·蒙塔古·沃特利夫人如是写道。


一对多的男女共同生活体系,本就让女性失去了与男性平等的选择权,和在家庭中所占的资源分配比例。


至于南亚次大陆,在中世纪的北印度,大多数普通穆斯林男子也只有一位妻子,除非首位妻子无法生育,那他们才会考虑再娶,毕竟结婚成本不低,日常开销也不是免费的,可见一夫多妻事实上是少数人的特权。


斋普尔最后一任大君曼·辛格二世和他的第三任妻子,不过都是在印度颁布《印度婚姻法》之前娶的。


随着工业革命大潮袭来,列强在用坚船利炮叩开伊斯兰世界大门的同时,也将启蒙运动后的新思想输入进了穆斯林社会。自20世纪起,越来越多的穆斯林国家开始限制一夫多妻,如土耳其便在1926年成为首个在法律层面禁止一夫多妻制的穆斯林国家。不过土耳其的禁令完全是世俗层面的,因其在独立后意欲全盘西化,以此脱亚入欧。


自1926年起,土耳其就把一夫多妻归为犯罪行为,但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库尔德人集中的东南部,一夫多妻制仍大量存在,而涌入的大量叙利亚难民也让这一现象有所增加。


而在1956年,突尼斯则以宗教理由禁止一夫多妻制,该国政府对此解释称,《古兰经》一方面限制了一夫多妻制的实施,因而其实质上不支持此般婚姻制度,且明显打算随着时间推移将其彻底废止;另一方面,《古兰经》要求丈夫平等对待所有妻子,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故一夫多妻眼下应当被禁止。


时至今日,虽然仍有数十个穆斯林国家裁定一夫多妻制合法,但实际上均以对其实施了严格的限制。


包括伊拉克、阿尔及利亚、黎巴嫩、摩洛哥、约旦、科威特与孟加拉国在内的多国,允许穆斯林女性在结婚前,便在婚约中添加禁止在本婚姻关系期间再娶妻的条款。而伊朗与巴基斯坦则要求穆斯林男性在再次娶妻之前要征得首任妻子的同意,并向法庭出示证据。


至于马来西亚,该国的规定则更为严格,假使一名穆斯林男子想娶第二任妻子,那么他不仅要获得首任妻子的同意,还需要宗教机构的背书。


一旦被允许娶了多个妻子且家庭和谐的话,还会得到政府高达300美元的奖励。


除了法律层面的限制,难以平衡的情感更是阻碍了穆斯林男性一夫多妻。


阿联酋沙迦美国大学英语系副教授拉娜·拉达维博士(Dr. Rana Raddawi)在2016年调查了一百余位处于一夫多妻关系中的阿拉伯女性,结果显示,她们深陷嫉妒与愤怒的感情泥潭之中。


拉达维直言,一夫多妻制甚至称不上是上个世纪的习俗,它应该早就被废止了。


2011年,马来西亚甚至出现了一个“听话妻子俱乐部”,声称通过教妻子如何服从丈夫来促进和谐家庭,而且要求妻子要做一流的妓女,为丈夫提供爱意,照顾和一流的床笫之术。


不单单拉达维如此认为,时年40岁的索菲亚是沙特阿拉伯的一位家庭主妇,已结婚20年,“当我听到丈夫娶了第二任妻子的时候,我当场扇了他一个大头耳光。他对此无可奈何,因为他心里也很惭愧。”


时年25岁的撒拉来自阿联酋,是一名会计师,“在我晓得丈夫娶了第二任妻子的隔天我就去递交了离婚申请。我可无法忍受与她人共享丈夫。我快气死了。”


在一夫多妻家庭中,女性难免会嫉妒,不适以及没有安全感。正因如此,在当今的伊斯兰世界中,其实也鲜有一夫多妻的家庭。


如在埃及,拥有多个妻子的家庭仅占全国家庭总数的千分之几。埃及人口统计中心早先的一项统计表明:娶两个妻子的埃及男性只占总男性人口的1%,娶满四个的更是只占0.03%,且学历越高,娶妻越少。在人口超1亿的埃及,拥有博士头衔而娶了多个女子为妻的男子总共只有几十人。


而在经济发展水平更差的也门,已婚妇女中也仅有7%处在一夫多妻婚姻之中。


至于富得流油而观念相对保守的海湾国家,这一比例也没有高到哪里去,如卡塔尔的每10个家庭中也只有1个多妻家庭,比例也相当之低。


“对我而言,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情感承诺,而且也是基于爱情、信任与忠诚的。实际上,一夫多妻与通奸只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罢了。”拉达维说道。


相信这也是很多现代人对一夫多妻制的普遍想法。


网民哀嚎: 


不必当假 48分钟前

“一夫四妻”能保证在3/4作战阵亡率情况下还能不缺男孩,准备下一次战争。二次大战后如果前苏联采取同样政策,迅速恢复人口就不至于衰退那么快。


谢选骏指出:穆罕默德多妻不构成穆斯林四个老婆的理由——因为那只是一种战时救济的行为。所以和平时期的土耳其帝国,也无法维持四个老婆的开销。只有在战时,可以通过收罗寡妇和掠夺女奴,无偿地获得四个老婆,以便扩充穆斯林的奴隶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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