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均富”的口号是一个政治骗局》里,谢选骏写到,以1973年至1995年美国为例﹐扣除通胀一般人实际收入上升36%﹐但蓝领阶级工人收入扣除通胀实际收入下降14%﹐即80%美国人收入上升了﹐20%美国人收入下降了﹔新增收入大部分集中在居于社会上层20%人口手中﹐其中64%更集中在5%人口上。换言之﹐社会愈富有﹐财富愈集中在20%人口手中﹐其中50%或以上的财富﹐集中在少数5%人口手中。经济愈繁荣,富者必然愈富﹑贫者生活水准亦提升﹐但所占社会资源比例反而下降﹐所以不可能产生“均富”现象。可见,“均富”的口号其实是一个政治上的骗局。
那么,在“均富”口号的祖国台湾呢?现在情况如何呢?
《贫富差距百倍 这地方最富家年均入471万》(2017-07-05 中央社)说:
不患寡而患不均。根据财政信息中心发布104年度综所税申报资料,所得在前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为新台币471.5万元,最后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仅4.7万元,差距仍达百倍,为历年次高。
进一步分析所得前5%家庭的年所得来源,其中每户的薪资所得平均为286.8万元,股利所得平均约123万元,分别是最穷5%家庭的198倍、97.5倍,显见最有钱的家庭成员不仅高薪,也有相当高的投资所得,进一步拉开贫富差距。
财政部统计,104年度综所税申报户数约613万户,申报综合所得总额约5.7兆元。然而,最有钱的前5%家庭,申报所得就占了综合所得总额的25.3%,等同囊括4分之一的全国所得。
贫富差距也体现在城乡落差上。台北市跨国企业聚集,高薪职缺多,因此每户平均所得达132.6万元,居全台之首。新竹县市则因新竹科学园区座落,平均薪资较高,因此新竹市每户平均所得为129.2万元、新竹县110.8万元,分居2、3名。
但农业为主的嘉义县、南投县、屏东县等,家庭平均年所得分别仅73.2万元、73.3万元、73.8万元,分居倒数前3名,凸显城乡资源分配不均。
不过,财政部强调,综所税申报所得资料未包含免税所得(如农、林、渔、牧所得)、分离课税所得、未达课税门槛免办结算申报所得,以及地下经济所得(如摊贩等)等及移转性收入,导致申报资料无法呈现完整所得状况,与实际所得有差距。因此,财政部指出,直接以课税用途的申报所得计算所得差距倍数显已失真,无法客观呈现所得差距的真实状况,相关数据应以主计总处公布资料为准。
谢选骏指出:从“均富”口号的祖国台湾之实际情况,可见“均富”的口号确实是一个政治骗局。但是,均富的口号还有有点用处的,那就是给伤口上撒盐,对穷人进行挖苦,要他们自强,否则他们就是不齿于人类了——因为,“国家社会已经均富了,你们为什么还是这样穷?”其潜台词无非就是——因为,“你们是人渣,不可救药了。”这不是伤口上撒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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