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孟泳新博士<严家祺联邦制运动的终结>——严家祺联邦制运动与中国民主运动是二个完全不同性质的运动——严家祺联邦制运动应该从中国民主运动中分离出去——严家祺联邦制运动的终结》报道:
2019年9月博讯焦点登刊了一篇文章赵云龙《未来中国应建立五权分立的联邦制》又一次地鼓吹严家祺的联邦制。
严家祺鼓吹联邦制至今已有三十年头了。由于严家祺其人在六四中名气,曾经也使联邦制风流一时,但台湾的学界普遍不看好而慢慢变得无声无息。刘晓波0八宪章发表,严家祺又动了心,再一次地在网上重唱一遍联邦制的旧文,还以为是全世界都支持了严家祺要搞的联邦制了,严家祺的逻辑,实在无法恭维!诺贝尔和平奖播发给刘晓波,按诺贝尔奖委员会褒奖有关规定和已故的诺贝尔奖褒奖历史事实,都只是褒奖获奖者为世界和平、科学发展、文学繁荣所作出的贡献,而绝不可认为是对获奖者的全部的建议、论点、提案和思想作出了对与错的世界性判决,绝不可将诺贝尔奖委员会视为是世界上的宪法法院。像诺贝尔奖委员会褒奖给屠呦呦,并不意味着,诺贝尔奖委员会承认或否定中国的中医什么。诺贝尔奖委员会褒奖给莫言以文学奖,并不意味着,诺贝尔奖委员会承认或否定中国言论管制制度。
这几年在网站上连续出现了很多反对联邦制的言论,但却未见严家祺的一篇正面回答的文章。我也写过好几篇文章加入其中,但至今未见严家祺的回答。鬼知道,是严家祺承认了其联邦制是不合中国的国情呢,还是所有的反对联邦制的言论在严家祺眼中都是不值得一驳呢。本来,此事自然我也不必插手多嘴,但看到自从严家祺提倡联邦制以来,中国人思想界圈圈中已经出现了极其严重的形势,这就是,目前不仅已经有新疆有人要求独立建国,四川省也已经有人要求独立建立蜀国,现在连上海市也已经有人要求独立建立上海国,看来,中国快要成为千国万邦了,还搞什么民主呢?凡有良心的有知识的中国人就不能不站出来说一说自己的心理话。否则凡是搞中国民主运动事业的朋友们都会被中国共产党人视为闹独立闹分裂的反叛分子呢!
(1)严家祺提倡联邦制思想推理过程与理由是错误的,让人没法接受。
严家祺提倡联邦制至今为止提出的唯一的一个理由,这就是,在目前世界上除了中国的所有大国都是实行联邦制,故所以,中国也应该实行联邦制。
在这一思想推理过程的中间,严家祺故意地隐没或者没有讲出的其思想推理过程与理由的大前提是,世界上所有大国都应该实行联邦制。
大前提是,世界上所有大国都应该实行联邦制
小前提是,中国是世界上的一个大国
结论是, 中国也必须实行联邦制
这里面有许多不解之处,怎么严家祺讲的大前提中提到的大国仅仅是指的就人口而言的大国,而不是为中国的楷模与对应模仿的民主国家呢?!严家祺到底想要中国成为民主国家呢还是继续做人口大国呢?!
其实,我们首先要确定,实行联邦制或实行单一制,对于中国实现民主国家的大目标没有什么本质与必然的联系。实行联邦制或实行单一制,也就是说,实行单一制的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主国家,像英国与法国是欧州历史上最早实现单一制的国家,也都是共认的民主国家。另外,目前日本英国,并不是共和国,还是君主国,但也可以成为共认的民主国家,这点也应该是搞政治学的严家祺所知道的吧!请诸位注意,并且需要时刻记住,我们现在搞的是中国民主运动,而不是搞的联邦制运动,请严家祺不要挂羊头卖狗肉,要牢记中国民主运动的宗旨究竟是干什么的。
(2)印尼的宪政制度是与其传统的观念和政治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如同袁世凯称帝时的那样在世界上或者在美国都有许多有头有脸的鼓吹者一样,在世界上或者在美国现在也有许多鼓吹者跟着鼓吹中国应该实行联邦制。在袁世凯称帝的当年还有过像德国皇帝日本天皇美国教授呢,但这次鼓吹中国应该实行联邦制的外国汉子却没有什么多大的来头了。这就是说,决定的因素绝不是在外国人手中了。
由张小山翻译王天成(此人是联邦制的鼓吹者)审校的《阿尔弗雷德?斯泰潘:联邦制与民主:超越美国模式》(《民主中国》2016一6一15)一文写道,对于我们这些有志于传播和巩固民主的人,无论是作为政策制定者、人权活动家、政治分析家,或民主理论家,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重新考虑联邦制的潜在风险和收益。最大的风险是,联邦制安排可以为种族民族主义者动员他们的资源提供机会。
事实上,根据我的判断,诸如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尼日利亚、中国和缅甸等国家,如果要在将来变成稳定的民主国家,它们将不得不建构出可行的联邦制度以包容文化多样性、获得强健的能力发展社会经济,以及符合公民平等的普世标准。
例如,考虑印度尼西亚这个案例。它似乎满足一个联邦国家的所有指标。它拥有超过200万(?)的人口,其领土包含超过2000个有人居住的岛屿。它拥有许多语言、族群分化和多种宗教。因此,它在几乎所有与联邦制相关的类别中靠近顶部的类别。如果印尼成为一个民主国家,人们可能会想到,它将必须着手处理联邦制或非集权化的问题。然而,在苏哈托倒台后,我参加过一个印尼政治、军事、宗教和知识分子领袖人物的会议,大部分的与会者(尤其来自军方的)因荷兰殖民地统治末期的分裂主义冲突而坚决反对联邦制。印尼至少应该考虑我所说的局域联邦制(federacy)来处理像亚齐和伊里安查亚的特殊管辖区。局域联邦制(federacy)是介于单一制国家和联邦之间的唯一变种。它是这样一个政治体系:一个原本单一制的国家与属地的、族群区域、族群或文化上有明显的的群落发展出一种联邦关系,同时这个国家的所有其他部分仍保留单一制。丹麦与格陵兰,以及芬兰与Aaland群岛,就是这样一种关系。
从以上的文章可以看出,一是文章的作者阿尔弗雷德?斯泰潘是位充满着弥赛亚救世主义理想的联邦制鼓吹者,二是向世人介绍有二亿人口的印尼实行着单一制,对此他从内心里表示疑惑和不解。
为此我查了一下有关印度尼西亚宪政制度的文章。
有一篇是梁智俊杨建生(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所写的《印度尼西亚宪政制度初探》(2010-7-9),他们写道——
“国家结构形式
目前世界上国家结构基本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而复合制国家在当代主要是指联邦制国家。在行政区划上,印尼现行宪法第十八条规定:“印度尼西亚大小地区的划分及其行政机构体制将参照国家政府组织的协商原则并顾及一些特殊性地区的传统权利,以法律明文规定。”目前印尼地方政府分为省、县、乡和村四级行政区,其中一级行政区33个(包括30个省、雅加达首都特区、日惹和亚齐达鲁萨兰2个地方特区),二级行政区410个。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印尼全国只有一个统一的立法机关(人民协商会议和国会)、一个中央政府和一部宪法,公民也只有一个国籍,在国家内部中央与地方属于隶属关系。同时,现行宪法第一条第一款非常明确地规定:“印度尼西亚是共和体制的单一国家。”由此,可以说印尼在国家结构形式上属于单一制的国家。”
那么为什么印尼在国家结构形式上要实行单一制的国家呢?
该文章说“印尼宪政的特点(一)受传统观念影响较大
从印尼的政治民主来看,印尼的宪政制度与其传统的观念和政治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并成为了制约或推动印尼宪政制度发展的不可忽略的因素。综合归纳而言,对印尼宪政影响最大的是以下几种政治文化:
1、和谐的大一统观念。这个观念的来源之一是皮影戏表演方式。皮影戏的操纵者是整个表演的中心,他们认为幕就是整个可见的世界,那些被操纵的皮偶就是地球上的万物。对应于印尼的宪政,反映在其在价值目标追求过程中,当出现了意见分歧或者有多种意见时候,他们采用的是兼容并蓄、广而统之的价值观。”
这里讲明了,印尼的宪政制度是与其传统的观念和政治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就是关键的关键所在。
(3)中国的宪政制度发展取决于其长年历史的发展过程、传统的观念和政治文化传统。
这一点实质上是每一个国家宪政制度发展、也是其他各种制度发展的共同的规律。当然,也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在考虑制度变革时所必需考虑到的。因为问题涉及面实在太大太广,在这里是无法都讲,仅能讲一条。在世界上目前所有存在的国家中,唯独中国历史是二千多年连续不断的,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实行大一统的天下制度,以后,此大一统的天下制度一直持续到今天,细心的政治学家还能领会出这中间细微的变革,这留到以后再谈了。这对差不多同样土地面积的欧州在二千多年后才刚刚迈出了欧州同盟统一的第一步。这是谁都不能否定的历史事实。
(4)一体化是目前欧州同盟实现统一的最终目的。
中国实行的大一统制度,同样的目标在欧盟的目前以及以后的一个非常长的时间内被称为一体化,因为中国实行的大一统制度,这是早已成为“完成时”,而欧盟目前实行的一体化制度则是为了未来欧州实现统一的必要进程,是一个“未完成时”。
1945年,戴高乐的顾问亚历山大·科耶夫撰写了一份才华横溢的《法国国是纲要》,文中指出:随着技术环境尤其是经济规模的变化,单一民族国家已经“不够大”了,只有那些由若干加盟民族国家构成的“帝国”才有可能在国际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1950年6月20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六国在法国外交部召开会议,商讨法国外交部部长罗伯特·舒曼对于欧洲煤炭和钢铁生产计划的建议,即“舒曼计划”。在此基础上,1951年4月18日六国签订了《巴黎条约》,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 欧洲一体化从一开始就跨越了自由贸易区阶段,于1968年7月1日实现了关税同盟,于1993年基本建成欧洲统一大市场,于1999年1月1日欧元顺利启动,也就是,经历了煤钢联营、经济共同体、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四个发展阶段,根据先经济后政治的原则,正从经济一体化向政治一体化过渡,欧盟自称为是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联合体。但请不要忘了在世界的东方还有一个人口多四倍的一体化程度更高的大一统的中国早出二千多年前就存在着。
至于对任何的一种制度而言,都有它的优点,也有它的错点,请不要随意夸大和缩小,问题关键在于,采取合理的措施使扩大优点的效益。
(5)也许有人会说,中国民主运动也需要一部宪法吧?那提出联邦制,也不正为了此目的吗?的确是的,从学科内容而言,联邦制是从属于宪法的一个内容。但是严家祺的联邦制运动却从提出方法、提出程序、实际执行而言,则是地地道道的如同创立了严家祺新宗教说一般。
从严家祺联邦制的提出方法上讲,严家祺提出联邦制一开始起,就从不解释其理由原因,好像这就是唯一的真理,你们只须执行罢了!(这真像当年陈独秀的言论与心理!)要说理由嘛,那就是,世界各大国,都是搞联邦制的,中国只有搞联邦,才能实现民主国家的目的。
从严家祺联邦制的程序上,严家祺一提出联邦制之后,没过几年好家伙马上起草抛出了中国联邦宪法。
从实际执行效果看,严家祺一提出联邦制之后,马上就有网站跟进,凡是反联邦制的稿子一概不登。我就是有过这样的经历。
(6)毫无研究世界各国宪法发展的历史,特别是近百年来德国宪法发展的历史(特别强调德国,是因为一是中国的法律体制与德国一样同属于大陆系,二是在一百多年来中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从属于大陆系的德国引进的法律思想之多是世界各国之首。三是就目前而言,德国的基本法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先进的最成熟的最丰富的,四是目前台湾使用宪法是张君劢结合了魏玛宪法精神和中国实际的传统所创造的,并为公认为民主宪法),毫无研究中国近百年来宪法发展的历史,联邦制运动的倡导者严家祺及其拥护者怎么不会翻车呢?!
张君劢,1887年生人,10岁进入广方言馆(即外国语学校)学习,1906至1910年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学专业,23岁获学士。1913年3月入柏林大学攻读政治学。1920年跟倭伊铿(190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学习哲学,特别是康德哲学,1930年赴德国讲学。
我在这里简单介绍张君劢的求学经历,是为了说明,有志于社会科学、宪法研究的人,想要在社会科学、宪法研究中作出成绩的话,必须提高自己的学养,对社会各类事项的历史发展的了解,以及提高自己破题能力。这里讲的学养,无非是讲,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的人,从事于社会科学研究的人除了要求他们学好学会自己的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外,还需要他们学习哲学。学习哲学,按我的经验,最主要指的是康德哲学,还有法哲学、历史哲学、逻辑学(也就是常说的形而上学)。
在中国大陆出来的人一般都把哲学只认为是马克思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在我年青的时候还有自然辩证法),那不能称作为哲学,而只是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在共产党的理论内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哲学与法律,因此谁都讲清,谁是法哲学与法律的学科最高权威学者,至今谁也交不出一部共产党的宪法史与法律通史来,因为谁也无法解释清楚,共产党废除六法的后果和镇压历史反革命的法律依据,也解释不通,为何在49年建国后各次政治运动不断,一直到出现了文化大革命以及发生六四惨案,故我早已说过,中国人所讲的马克思主义的软肋则是法律,欲想认清当代的一切中国问题的关键所在于法律,法哲学和法哲学史,(《张君劢VS胡适》 北京之春, 2014年11月5日) ;辩证法,其为列宁称为高等数学的逻辑学,其实那是纯粹的谬论,我认同的是被列宁称为初等数学的逻辑学(常说的形而上学)。对上面说我的建议只能简单地解说一下。有了这四方面的知识,不仅你对事例的性质的理解,还是对别人在同一事例的认识也可以作出你的比较分析时都能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举个例子,何兆武他就缺了法哲学这一大块的最最起码的知识,故他无法对国共之争的事、特别是镇压历史反革命事件看个透亮。
因为张君劢有如此丰富的学养,故能为中国的历史作出不可磨灭的功绩。 举二个例子说说。一是因国民党共产党二党之邀1946年张君劢在起草宪法时,将三民主义从原先的民族、民权、民生改为民有、民治、民享。我可以说,变动的意义连七十年后的政治学家严家祺也未必讲得清楚。二是张君劢反对中国搞联邦制,曾写过《联邦十不可论》(1916)。他在四六宪法中借用联邦制的优点改为我用,将传统的大一统中中央政府统一全面掌管了全国所有省市县所有官员的任命大权,改成了各级主要官员由国民通过各级议会选举而产生,这就成了后来台湾省市县地方选举的特色,但全国还是保持着政令上的大一统。这是许多西方政治学家和严家祺们所不认识的。而大陆共产党却是仍旧采用着传统的大一统的方式,全国官员一贯制。这是因为共产党实行其一党专政的必然。
由于历史的缘故和德国宪法思想的发展(特别是吸取“魏玛宪法”失败的经验教训后德国重新制定了基本法,而“魏玛宪法”则是张君劢起草46宪法的主要参考版本),我在《二评胡锦涛的“以人为本”》说了这样的一段话,
“ “魏玛宪法”还有二点必须要指出的遗憾:
1、没有规定以人的尊严为本,没有相应的保障条款
2、宪法的优位性观念缺失,没有违宪审查制度,没有设立具有司法权性质的、享有独立审判权的宪法法院。”
为了要“力求做得最好”的原则,我在1998年发表了《中国民主宪法设计》。可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超过之。却还有些人在那里还要强行要求讨论联邦是否呢?!
(7)严家祺联邦制思想的来由是陈独秀的中共二大之决议
八九年过后的几年,我见到了一份由来德国的台湾留学生办的杂志上登载着严家祺的回答,为何你想到中国应该搞联邦制这一问题的(孟泳新注释,即,你的联邦制思想从何而来?),严家祺答曰,是中共二大的决议上写着中国应该搞联邦制。(孟泳新注释,即,此思想是从中共二大的决议而来。由结合对严家祺一生思想发展之轨迹的追究,任何人都可以得出,严家祺在提出联邦制时思想的背后,或者用逻辑学的角度讲即思维推理的大前提,尽管直接没有用言语说出来,那就是他心中确认了中共二大的决议是“科学”的,也就是说他心中早已确认了,陈独秀在五四新文化时期所提倡“科学”和民主是中国的发展之必由之路,列宁斯大林在中国倾销的马列主义是“科学”的学说。)严家祺,也不问问,中共二大的决议上写着中国应该搞联邦制,这思想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严家祺,也不进一步加以思考,为什么 中共二大的决议上写着中国应该搞联邦制,为什么中共毛泽东四九年建国时全国又不采用联邦制呢?对后面的这一问题我还专门写了《孟泳新:列宁联邦制理论和中共的民族政策演变及现况》(【 民主中国首发 】 2016年3月9日 )一文给予深入的分析,对中共毛泽东民族由自决权向民族区域自治、联邦制向民主集中制单一制的转变的过程和真正原因,为此我还总结了四点原因。
(8)严家祺联邦制运动与中国民主运动之间的主要区别点
严家祺联邦制运动与中国民主运动之间的主要区别点可以略梳理几条,
严家祺联邦制运动不反对共产党建党宗旨,不反对马克思列宁斯大林主义,不反对毛泽东思想正统地位,不反对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不反对胡适的实用主义哲学,胡适的科学主义,不反对陈独秀的所谓的民主,不反对陈独秀胡适的新文化运动,还要发起第二次新文化运动。严家祺直到今天还在到处贩卖实用主义,科学主义,陈独秀的肤浅、幼稚的民主观念。严家祺不反对王沪宁,从来不批王沪宁,反而到处宣传,严家祺是中共七头之一的王沪宁的恩师。严家祺就是只认共产党有错而不认共产党有罪的。
讲到底,严家祺的观念可总结为,只将共产党划分为两个派,早期可分为斯大林毛泽东派与托派陈独秀派,现代可分为邓小平派与胡耀邦赵紫阳派,严家祺的集中意愿是要求大家站在胡耀邦赵紫阳派的立场上去反对共产党的另一派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这样中国就可以达到民主的目的了。
而中国民主运动则要求,实现以人的尊严为本 ,坚决批判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实质上主要是斯大林主义),坚决批判毛泽东思想,坚决批判共产党建党宗旨,坚决批判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坚决批判胡适的实用主义哲学和科学主义,坚决批判陈独秀的所谓的民主,反对陈独秀胡适的新文化运动,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反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坚决废除无产阶级专政,坚决要求审判中国共产党,坚决要求审判毛泽东,坚决要求审判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王沪宁犯下的历史罪行。在中国创建起自由民主的国家秩序。补充一句,就王沪宁而言,除了编制三个代表、以人为本、习近平思想所谓的共产党意识形态这几条罪行外,他还是2008一2009年度迫害刘晓波案的主管元凶。
(9)“在中華共和國創建期推行聯邦制,政治風險太大,暫不採用聯邦制原則。”
近三十年来,我曾经化费了很多的时间对这一民国初年问题域进行研究,这就是,对孙中山梁启超等人在辛亥革命之前为推翻清朝建立民国的准备,以及辛亥革命之后出现的乱相局面,探讨出现的乱相局面的缘故等等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以及多年思考为什么梁启超会在辛亥革命之后这段时间中能有惊人的处处都正确的举措呢这一个问题,
在历史实践中,比较就孙中山与梁启超对各次现实斗争中出现的各类首要问题的态度与行动,比如按年顺序有,外蒙古事件,讨论制定宪法问题,宋教仁(1882年一1913)遇刺事件与二次革命,是否参加一战,袁世凯称帝事件与孔教入宪事件,蔡鍔护国战争,院府之争,张勋复辟,宣布参加一战,陈独秀创办新青年,梁启超赴巴黎与巴黎和会,五四事件……
辛亥革命之前各路精英对此,有的仅仅只思考了第一步,其他的各步伐不是无所作为,尽是小错大错,甚至特错,像孙中山一样,却还总以为,老子是辛亥革命之唯一大功臣,舍我其谁 。而梁启超却思考好了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为中华民族屡建功勋。
在这一点上,即三十多年以来中国民主运动各路精英的头脑中所思所想的,与辛亥革命之前的形势相比较,有着一个同构性,那就是,在严家祺眼中独见到的是,中国的问题唯有以大陆与台湾实行联邦制方可实现全国统一这一问题似的,要知道,严家祺倡导联邦制已有三十年了,除了浪费了民主运动仅有的大部分的财力和精力以外,还带来了像严家祺这样的政治家所根本未法解决的局面,目前不仅已经有新疆有人要求独立建国,四川省也已经有人要求独立建蜀国,现在连上海市也已经有人要求独立建上海国,看来,中国快要成为千国万邦了,还搞什么民主呢?如果当中国亿万百姓知道了,你严家祺心想的民主运动原来是中国的五千年来最大一次的、最彻底的一次全国大解体的话,请问,中国民主运动还能取得几个中国人的信任和拥护呢?!
请各位注意,当严家祺见到那么多地方要求纷纷独立建国,并要求不成为你严家祺联邦国中的一个老实的成员邦时,你严家祺有什么高见与智慧来面对之?但我们却未见严家祺在此时站出来,对此时的局面作一严肃的说明,要记住,千万不要整天想着,你严家祺当上了中国联邦之父是多么的荣光,是多么的光宗耀祖,但你严家祺对各地独立建国无可奈何时,这就意味着,你严家祺离开分裂中国的独夫民贼的称号不远了,赶快,醒醒吧!至今,在中国民主运动中仍然还有不少的有名人士像徐文立冯崇义等人还为严家祺捧臭脚,抬桥子,鼓吹联邦制,三十年过去了,徐文立冯崇义等人,是否该清醒了吧!
这一个问题,即大陆与台湾实行联邦制方可实现全国统一,只能算作中国民主运动的小小的问题,这个小是指的重要性上的次要,对中国民主运动来说,有许许多多比大陆与台湾统一更为严重紧迫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特别是中国的民主怎么搞,中国的宪法该怎么写,我在《《二零一八宣言》导读(二)》 中提了很多问题,民主中国在成立后是否必须首先设立中国宪法法院,设立了中国宪法法院的最最首要的任务是不是组织中国五千年历史上的首次最有历史价值意义的历史大审判,即对毛泽东共产党的历史大审判,这一任务如何去完成?如何清除民主集中制的流毒?等等。像我在 《《二零一八宣言》的《八问》》写上这样的几句话,读了芮虎万润南2018年6月14日访谈录,万润南回忆起六四后民运情况,也是如此。连民运高层(如万润南等人)都搞不清楚中国民主运动要抓的最主要问题在哪,更无从下手,如何去推翻共产党的极权统治了。在这样的时侯而严家祺却抛出了毫无实用价值的联邦制,整天做起成为中国联邦之父的美梦,而白白化费了无穷的民运精力和时间。三十年过去了,严家祺就是根搅屎棍子,搅得中国民主运动一事无成,一团糟,严家祺,应该给中国民主运动作一个交代!
故所以,在二十多年前发表的《中国民主宪法设计》中我对联邦制问题有以下的一段议论——
“9.實行地方區域自治制度原則
1)中國不適合實行聯邦制原則,其理由是:
其一,實行聯邦制原則要求有一個同質前提。
其二,從國際政治實踐來看,聯邦制無法解決民族分裂的問題。實現聯邦制只會加速民族分裂。
其三,聯邦制在其理論、實踐上有其自身的缺陷性,在中國的推行時有許多具體的困難,而在創建期主要戰略任務應放在政治經濟實行全面改革和民主政治的創建上,所以,在中華共和國創建期推行聯邦制,政治風險太大。由此考慮,暫不採用聯邦制原則。”
“在中華共和國創建期,暫不採用聯邦制原則。”这就是我的主张。
谢选骏指出:我们知道,联邦制的功能原本都是为了统一而不是为了分裂——那么,“中华联邦制”如何不是分裂中国而是统一中国呢?在我看来,“中华联邦制”统一中国而不是分裂中国,必须避免“中华苏维埃联盟制”的陷阱,而采取“中国文明整合世界”的思路,扩大“中国”的概念为“全球民族”,而不是缩小“中国”为“支那民族”——如此一来,中华联邦制就不是“分裂中国”而是“统一中国”了。可惜的是,迄今为止的中华联邦制都是中华苏维埃制的后代,所以气息奄奄,难成大器。而苏维埃联盟制又是从蒙古呼拉尔联盟发展过来的,毁灭文明,昙花一现,何足道哉。这不,苏维埃联盟制度在中国搞出了一堆自治区、州、县等等,让中国陷入了没完没了的纠纷和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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