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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5日星期四

谢选骏:刘少奇死有余辜



《李悔之:刘少奇率先提出“党可以不受法律约束”》(2021-07-30 李悔之新浪博客)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国家主席刘少奇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但分析人士认为他也是罪恶历史的推波助澜者。


 (一)执政党不受法律的约束


  1955年1月间,张鼎丞(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刘少奇汇报工作后,刘少奇作了许多指示,他说:“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


  1955年7月间,刘少奇又在北戴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指示说:“我们的法律是要保护人民去同敌人斗争,而不能约束革命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条法律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足,就要考虑废除这条法律。”


  从刘少奇的上述指示来看,他认为法律是由党领导制定的,明确把执政党置于法律之上。这种观点与“执政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法治理念相距甚远。实行的结果,就是导致在“反右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随意破坏法制,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二)政法机关必须掌握在党的手里,作党的驯服工具


  有关这方面的文件和指示非常之多,下面引述几例:


  1955年7月间,张鼎丞和梁国斌(最高检察署副检察长)在北戴河向刘少奇汇报工作(彭真在座),刘少奇说:“宪法已经规定了,逮捕和起诉都要经过检察院。如果不经过检察院批准,捕人是违法的。所以检察院要很快把批捕、起诉全部担负起来。党委决定要捕的,检察院要闭着眼睛盖章。这样做也可能有错,这在党内可以讲清楚,但对外,都要由检察院出面担起来。……如果检察院不做党的挡箭牌,民主人士就会利用这点来反对党,结果可以说等于是检察院反党。”他强调说:“必须告诉检察院的同志不准闹自由主义,不能因为你们闭着眼睛盖章,有了错案就说‘这个案子不是我批的,我不负责’。如果有人这样讲,就是泄露了党的机密,就是和党闹独立性。检察院要做党的挡箭牌,在党内可以讲清楚,对外,就要讲这些案子都是经过检察院批的,都由我负责。这样才对。不然,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要受党纪的制裁。”刘少奇还再三强调:“检察院必须掌握在党的手里,这个机关同公安机关一样,同样是党和人民同反革命分子作斗争的锐利武器,必须掌握在自己人手里。必须保证检察机关在组织上绝对纯洁。”


  1955年9月19日,罗瑞卿(时任公安部长)在全国21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讲话中说:“公安、检察、法院都是党的工具,是党的保卫社会主义建设、镇压敌人的工具,这点必须明确。但是在宪法上又规定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所以,关于检察院和法院在对内和对外的讲法上要分开。当然,如果有些检察院、法院的同志以法律上的规定来对抗党的领导,那就错了。凡是对这点认识上有偏差的,必须纠正。”


  1957年9月4日,在中央法律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罗瑞卿发言中批评“某些司法、检察、法院强调司法独立,垂直领导,不听党委的话。”会议最后由彭真做总结,要点有三:1 政法部门普遍存在着右倾思想。2 反右派斗争。右派分子在政法战线上的进攻极为猖狂,攻击我们是“以党代法,党政不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3 党委的领导。政法机关这个专政的武器必须牢固地掌握在党的手里。党委应当领导政法机关的全部工作(包括所有案件),各级政法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委(包括中共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绝对领导,加强向党委的请示报告。


  1957年10月8日,彭真在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言,第二部分是“关于政法工作问题”,他说:“在司法行政和法院系统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一部分人想借口‘司法独立’来摆脱党特别是地方党委的领导,同党分庭抗礼。”


  1958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就召开第四次全国检察会议向中央写了一份报告,其中谈到:“经过一年来的反右派斗争,全国检察机关共挖出右派分子一千五百多人(注:此前,检察系统的干部编制最多时为四万三千人)。”会议批判了片面强调垂直领导,忽视党的领导或者把党的领导抽象化的错误路线,进一步强调:“检察机关必须完全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做党的驯服工具。必须听党的话,党叫做什么就坚决做什么;党不允许做的事情,就一定不要做。会议认为党的领导的问题,是检察机关最根本的问题。”


  从1958年6月23日至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重点是揭发批判“司法部党组所犯的严重错误”,把司法部党组全体成员6人及正司级党员干部3人共9人打成“反党集团”(此案直到1978年12月才由中共中央宣布平反)。最后形成的会议文件认为:“司法战线近几年曾犯过违反党的方针的严重的原则性错误,主要是右倾的错误,而思想受资产阶级法律观点的影响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会议认为,“主张审判独立就是反对党的领导,是以法抗党,是资产阶级旧法观点借尸还魂。”


  会议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向中央报送的《关于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中,特别强调:“人民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的驯服工具。……法院工作服从党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党对审判具体案件以及其他一切方面的指示和监督。


网民哀嚎:


MaoIsSnake 24分钟前

那时离文革还早,全共党都是这种看法,从统计学上但说刘没意义,只能说全共党从意识形态的本质上是反法制的!

习大海 29分钟前

妈的,老子原以为此人是受害领导人呢,原来是这么个丧尽天良的王八。死得其所,活该!千年前古人就知道宣扬"王子犯法 与民同罪"的进步理念了吧,虽然实施效果可疑,但至少人家宣传上是那么讲。刘王八竟然公然泯灭人性 狂开历史倒车,真的是该死。

WWGK 今天 08:48

这件事情不能简单这么看。当时所有的人特别是刘少奇说话必须看毛的脸色,他必须贯彻毛的意图,不这么说是不行的。毛推行他那一套是不断的变本加厉,周、刘在毛有形无形的敲打下,甚至不得不创造一些名堂来迎合毛的意向,讨毛的欢心。

lary 今天 08:18

这就是为什么刘少奇最后死于党的无法无天的必然结果。

integrity001 今天 08:08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王岐山在加州拥有一条街的房子而不被起诉。党说不许起诉,检察院就闭着眼睛。

党说起诉许大午,检察院就编一个理由,然后闭着眼睛盖章。所以今天共产党还是毛刘时代的共产党,一点都没有变!共产党之所以可以为所欲为,是因为他们控制了一切舆论,弄瞎了人们的眼睛,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的五毛小粉红。什么时候共产党倒台取决于什么时候中国人民的觉醒。

麻辣戈壁 今天 06:35

求仁得仁,死得其所。共匪这艘贼船上,无论无论谁整死谁,都没有无辜者。

gmuoruo 今天 05:45

老毛诛刘,难得做了件好事。

司机 今天 05:02

死得其所,真是 出来混的的,总归要还

frank_ly 今天 04:44

证明了:共产党是社会的毒瘤,不属于正常社会细胞。

OB 2021年07月30日 15:24

刘少奇 is as evil as Mao. He deserve the punish.

Next 2021年07月30日 14:39

刘贼自投罗网,死有余辜

阿妞不牛 2021年07月30日 13:50

这是列宁的原创:无产阶级实行专政,也就是我们布尔什维克不会用什么法律来束缚自己的手脚。

镢头 2021年07月30日 11:39

刘少奇作了许多指示,他说:“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 刘当时做梦也没想到,他后来变成了敌人,被打击和消灭掉了。和刘一样转眼间由无产阶级革命家,变成了叛徒,内奸,工贼的现行反革命而被消灭的,有一长串了:彭德怀,贺龙,陶铸……赵紫阳



谢选骏指出:上文已经知道,刘少奇被毛泽东整死,可以说是“两只老狗互咬模式”所致。上文没有报道,连“毛泽东思想”这个祸害中国大陆的垃圾桶,都是刘少奇这个王八蛋做出来的,难怪毛泽东忘乎所以,兽性大发,还要顺便搞搞刘少奇的小老婆王光美。总的来说,刘少奇可谓“助纣为虐,死有余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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