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到底算不算亲人?》(神奇阅读)報道:
长久以来,人们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夫妻算是亲人吗?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夫妻关系的实质和亲人的定义。
夫妻是指男女合法的婚姻关系,夫妻关系同时也是一种有次序的家庭角色关系。
那么什么才算是亲人呢?
社会学给出的定义是:亲属(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配偶、亲戚(与自己家庭有婚姻关系的家庭或其他成员)、知己(关系最为亲近者)。
从广义上来看,夫妻无疑是亲人关系。那么,从心理学角度看又如何呢?
现代社会中夫妻双方平等、相互尊重,夫妻关系着重于双方的感情维系,在现代平等主义价值观持有者看来,夫妻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合作关系,男女双方共同维持着一个家庭。
现代社会的这种夫妻关系是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而来的。
从古代到近代中国,在儒家意识形态主导下,女性被教导要遵从“三从四德”,不论是在人格还是经济方面都依附男性,婚后夫妻关系也是完全的依从附属关系。
社会学的观点也认为,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当一个女性嫁给一个男性,也就意味着她嫁给了对方所在的家庭或家族。
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曾经说过,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夫妻是一个共同体。
传统大家庭中,维护婚姻关系稳定、遵从伦理道德约束、繁衍子孙后代等才是最重要的,两性关系居于其他任务之后。
随着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国家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妇女受教育权,越来越多的现代女性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机会增加,人格独立、恋爱自由等观念深入人心。
为了爱情而走入婚姻的人越来越多,传统婚姻中的依附关系渐渐转变为平等与合作的关系,家族利益和延续变成了次要,情感与现实责任的结合则是现代夫妻关系的主调。
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越久,爱情也就自然演变成了一种亲情,历久弥新愈加可贵。
社会文化可以塑造家庭与婚姻关系以及生活方式,社会观念的进步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夫妻双方的角色和地位。
随着现代家庭观念的转变,大家转化为小家,传统大家庭中的各种束缚也就随之解除。
除此之外,个体的认知和需求也随着社会上人本主义思潮的觉醒而占据主导地位。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模型认为,人的需求就像是一个金字塔,从底层到塔顶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交往需要、尊重和归属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
人都是受这些需求的支配来活动。
正如前文所说,现代社会中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成风。
当成熟的男女个体满足了低层次的生理与安全需要之后,社会交往需要和尊重与归属的需要自然居上,寻找意中人组建家庭顺理成章。
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抱着美好的愿望踏入婚姻组建家庭后,还会婚内出轨移情别恋,甚至是貌合神离但选择不结束这段婚姻呢?
对于这两个问题,心理学上有两个解释。
虽然我们认为现代社会中男女双方是为了爱情走进婚姻,但是社会进化论观点认为,资源置换的观念是写入人类基因的。人类的原始祖先中已经出现了男女分工的概念,形成了社会角色分工。
男性为了延续自己的基因会尽可能多的与年轻女性繁衍后代,而女性为了后代更好的存活会挑选那些能力强资源丰厚的男性。
忠诚并不是一段关系里最重要的,现行的一夫一妻制也是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才定下来的。
对于另一种貌合神离却不会离婚的现象,也可以用“沉没成本”和认知失调来解释。
“沉没成本”是指人们在决定是否做某一件事情时,不仅会考虑这件事情的预期价值,而且也会考虑过去在这件事上的投入。
其中已经发生且不可收回的支出,例如时间、金钱、精力等都算作这件事的沉没成本。
婚姻中的沉没成本无需多说,感情、精力、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等以及来自双方家庭和社会中方方面面的压力,确实会让双方不敢说离就离。
认知失调是社会心理学家塞利格曼提出来的概念,当一个人的态度和他的行为不一致时,会引发紧张、焦虑等心理压力,我们就说他处于失调状态。
人们因为爱情走入婚姻,又因为爱意消亡而关系破裂。
解决失调状态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一条就是减少选择感。
例如婚姻失败的人会想,离婚会给双方和孩子带来很大的伤害,还要承受随之而来的各种压力,所以虽说我们的婚姻已经破裂了,但是除了在大庭广众之下假装恩爱之外我也别无他法了。
这种想法会减轻失调感,这也是很多人心安理得互不干涉的原因之一。
纵然一段婚姻中会有各种不如意,但是 上述情况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婚姻是幸福美满的。
将夫妻置于家庭和社会的大范围之内,夫妻关系无疑是一种亲人关系。
就算是单独拎出来看,若是夫妻双方品格高尚,情比金坚,互相做对方坚强的后盾,一起扶持着走过风风雨雨,相濡以沫几十年,谁又能说这不是亲人呢?
谢选骏指出:人問“夫妻关系,到底算不算亲人”?——看來夫妻算是一種親屬關係。
《前妻算是法律上的亲属吗》(2023-08-01 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報道:
不算。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之间直系亲属关系会消灭。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可以结婚。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不算,没有关系,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之间直系亲属关系会消灭。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旁系血亲是指除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有两个: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综上所述,没有关系,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之间直系亲属关系会消灭。
谢选骏指出:人問“前妻算是法律上的亲属吗”……人説“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之间直系亲属关系会消灭”。——而現代社會的婚姻法,無不允許大家離婚……如此看來,夫妻只是一種暫時的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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