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自然宗教对话录》报道:
《自然宗教对话录》(Dialogues concerning Natural Religion)是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创作的宗教神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779年。
这本书的主题是驳斥当时流行的宗教假设,也就是宇宙设计论,设计论是当时宗教理论的中心支柱。休谟接受了柏克莱的观点,认为一切知识都以经验为来源,而经验是没有客观内容的。因此,在心灵面前,除了知觉以外,就再也没有任何事物了。休谟得出这样结论:世界上存在的只有心理的知觉、感觉,此外是否有真实的存在,那是不可能知道的。休谟的不可知观点是彻头彻尾的。他不仅怀疑客观实体在物质上的存在,同时也怀疑它在精神上的存在。
《自然宗教对话录》代表休谟晚年较成熟的哲学思想。该书一直是讨论有关用来证明上帝存在及其属性特点的证据的性质的经典作品之一。
内容简介
在第一篇里斐罗和克里安提斯争论了怀疑论的优点之后,休谟描写斐罗和正统的狄美亚同意人类的理性不适于领会神的真理。他们一致同意下面的观点:神性的存在是无可怀疑的。斐罗总结了这个情况,他断言,人们的观念全部以经验为基础,人们没有任何关于神的属性和作用的经验。这样,最高存在的性质是不可领会的和神秘的。
克里安提斯立刻予以反驳并陈述了休谟在整个《自然宗教对话录》中详加分析的理论。克里安提斯坚决认为,人们所具有的关于自然世界的闻识和明证能够使人们推断上帝的存在和性质。他然后表述了所谓的“设计论论证”,这种论证在古代和近代的神学讨论中十分流行,但是它以伊萨克·牛顿爵士的表述形式变得极端大众化了。克里安提斯则称,看着世界,你将会看到,它无非是一架区分为许多小机器的巨大机器。所有的部分都彼此配合,所以这整个巨大的复合体和谐一致地运行着。这种贯穿于全自然之中的手段对于目的的适应与产生于人类设计和理智的适应精确相似。因为自然的对象与人类的产物彼此相似,所以人们根据类比推出其原因也必定是彼此相似的。因此,自然的作者必定与人的心灵是相似的,虽然他必定拥有更为巨大的能力,因为他的产物更为伟大。
创作背景
休谟在他那个时代以“伟大的不信仰宗教者”闻名,他在1751年左右着手写《自然宗教对话录》。他把他的手稿给几个朋友看过,他们因其反宗教的内容而劝他不要出版。在几年内,他数易其稿,最后,在1776年他去逝之前才改定此稿。他非常挂心于落实此著会在他死后不久出版。休谟最初在他的遗嘱中,要求他的朋友,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安排出版《自然宗教对话录》。当斯密予以拒绝时,休谟改变了他的遗嘱,指示他的外甥,如果出版社在他死后两年还未出版此著,就由他来处理此事。此著最终于1779年出版。
作品思想
《对话录》是采取对话的形式写成的。采取这种形式写作学术著作,无疑会受到古代柏拉图等人的影响。从休谟本人来说,在这部有关哲学和宗教问题的,最晚完成的著作中,之所以采取对话的形式,这也由于他后来认识到,这种写作形式具有自身的优点。这一认识体现在1751年3月10日致友人埃利奥特的一封信中。在这封信中,他在提到已将写完的《对话录》寄给收信人时,还谈到他为什么要采取对话的方式来写这一著作。他说,他对此的想法是:运用对话的方式,使得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持有不同看法的人,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并相互进行驳难,这有助于人们认识,并避免或克服一些“流行的错误”。
《对话录》中的对话人有三位:克里安提斯、狄美亚和斐罗。他们分别代表了宇宙设计论者、天启论者和休谟本人的观点。在对话中,休谟的代言人斐罗站在怀疑论立场上,对克里安提斯所代表的宇宙设计论,及狄美亚所代表的天启论观点的错误,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当然,作为对当时实际情况的反映,狄美亚和克里安提斯之间也进行了一定的斗争。
在《自然宗教对话录》中对“自然宗教”的辩破主要环绕着两个重要的议题:设计论和神义论。休谟对“设计论”的辩破主要在《自然宗教对话录》的第二至四篇;对是“神义论”的辩破则主要在《自然宗教对话录》的第十至十一篇。
在休谟的“自然宗教”讨论中,除了“设计论”外,还有“神义论”。所谓“神义论”是“指为上帝的公正性进行辩护的学说。源于希腊语theos(神)和dike(公正)。其目的是为了协调基督教的上帝全能和仁慈的教义与世间存在的罪恶现实的矛盾。该学说最早由古罗马奥古斯丁较系统的提出。认为上帝只创造善的东西,恶并非出自上帝。只有当本质上为善的人类滥用了上帝赋予的自由而变得腐败和堕落时,世界上才有恶出现。“神义论”的说法主要是维护着人普遍心里既有宗教倾向的心理,在《自然宗教对话录》中,狄美亚说:“每个人亦可谓是在他自己的心里感觉到宗教的真理;是由于他感觉到自己的懦弱和不幸,不是由于任何的推理,才引他去追寻人及万物所依赖的那个“存在”的保佑。生活中即使是最好的景况也是如此的懊恼和烦厌,所以未来始终是所有我们的希望和畏惧的对象。我们不息地向前瞻望,又用祈祷、礼拜和牺牲,来求解那些我们由经验得知的,足以折磨和压迫我们的不知的力量。我们是多么可怜的生物啊!假如宗教不提出些赎罪的方法,并且平服那些不息的刺激和磨难我们的恐怖,那么在这人生的数不清的灾难之中,我们有什么办法呢?”甚至乎,连一直抱持怀疑主义的斐罗也指出:“我确是相信,使每个人得到确当的宗教感的最好的而且实在是唯一的方法就是对于人类的悲惨和邪恶作恰当的描述。为着这个目的,一种雄辩和丰富的想象的才能,比起推理和论证的才能来,更为需要。因为不是有必要去证明每个人内心的感觉吗?有必要的只是使我们,假如可能的话,更亲切地和更锐敏地感觉我们内心所感觉到的。”换言之,个人在内心的宗教倾向是缘于从人类面对世事的悲惨与无奈而产生的,“神义论”的说法正好是巩固宗教中的上帝的神圣性及解释世间的悲惨问题,为个人在内心的宗教倾向作出了一个既能保存“上帝”的完善性质,又能平衡经验中的“恶”悲惨之出现。
然而,在《自然宗教对话录》中却认为“神义论”的说法也是有问题的。
从观念来说,“神义论”是荒谬的,即“上帝”既然是完美的,又怎可能容许“恶”与悲惨的出现呢?斐罗说:“我们承认他的力量是无限的,凡是他所意欲的都实现了,但是人类及其他动物都是不幸的,足见他并不意欲人及其他动物的幸福。他的智慧是无限的:他从不会在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中出错,但是自然的历程并不倾向于人类或动物的幸福,足见自然的历程并非为这个目的而设的。在人类知识的全部领域中,再没有比这些推论更可靠,更无谬误的了。”“他愿意制止罪恶,而不能制止吗?那么他就是软弱无力的。他能够制止,而不愿意制止吗?那么他就是怀有恶意的。他既能够制止又愿意制止吗?那么罪恶是从那里来的呢?”这样看来,“神义论”至少不能为“上帝的属性”作出恰当的说明。
休谟在《自然宗教对话录》中通过对设计论、神义论的批判,竭力把道德属性从“上帝”那里撤除。而且,休谟在《自然宗教对话录》中不仅仅是把上帝请出了道德领域,他也把一些重要的原则引入了伦理政治领域。
首先,休谟让自然神论者克里安提斯提出了“真宗教”的标准:“宗教的正当职务在于规范人心,使人的行为人道化。灌输节制、秩序和服从的精神;由于它的作用是潜移默化,只在于加强道德与正义的动机,它就有被忽略以及和这些其他动机混淆的危险。当它自己独立一格,作为一个独立的原则来控制人类,那么它就离开了它的正当范围,而只变成内乱和野心的掩护了”。其次,休谟让怀疑论者斐罗在上述标准之外作了一个补充——做一个哲学上的怀疑主义者是做一个虔信的基督徒的第一步和最重要一步,斐罗的意图,一方面要防止克里安提斯在设计论上得出超出因果联系的结论,尤其是把道德属性赋予上帝;另一方面要防止正统神学中那些傲慢的独断论者。
后世影响
《自然宗教对话录》代表休谟晚年较成熟的哲学思想。这本书的主题是驳斥当时流行的宗教假设,也就是宇宙设计论(简称设计论);设计论是当时宗教理论的中心支柱,驳斥了设计论,客观上就给予宗教本身以一冲沉重的打击。休谟对宗教的批判既影响了法国启蒙思想家,为他们所利用和受到他们的重视;也影响了康德,把康德“从独断的迷雾中惊醒”,康德也认为上帝的存在与否不能从理性得到证明,它只能是信仰的对象。设计论流行于18世纪,经过休谟的批判,康德的传播,设计论在学术思想界再也站不住脚,此后也就不再有人以这一类的论证来证明上帝的存在。
作者简介
大卫·休谟(David Hume),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是经验主义哲学心理学代表之一,欧洲近代不可知论的主要代表。1711年5月7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卒于1776年8月25日。11岁进爱丁堡大学。1729年起专攻哲学。1732年刚满21岁就开始撰写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1734年去法国自修 ,继续哲学著述。1748年出使维也纳和都灵。1749年回家乡,潜心著述。1751年移居爱丁堡市。1763年任驻法使馆秘书;1765年升任使馆代办。1767~1768年任副国务大臣。1769年8月退休返爱丁堡。
谢选骏指出:我看休谟是个苏格兰人,在英国人手下做官实在不易。苦熬一生都不敢出气,死到临头还要嫁祸于亚当斯密。谁知亚当斯密同样是个苏格兰小人,和大卫休谟一样奸诈,才不肯上当替他出气。于是休谟又赖上了自己的侄子还是外甥(英语人都不区分),替他这个死人背上了黑锅。虎毒不食子,休谟猛于虎。
《“凡人”休谟》(周保巍 2018-03-28 澎湃新闻)报道:
[美]欧内斯特·C. 莫斯纳,《大卫·休谟传》,周保巍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10月出版,750页,138.00元。
终其一生,“做一个哲学家,但在您所有的哲学中,您依然是一个凡夫俗子”,一直是休谟信奉不逾的哲学和人生信条。而莫斯纳教授这部已成经典的《休谟传》的最大价值,同时也是其最为成功之处,便在于它在不世出的、早慧的哲学天才(休谟在二十八岁便出版了划时代的哲学巨著《人性论》)这一传统的形象之外,为我们复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活色生香,充满人间烟火气的“凡人”休谟:一个“食不厌精、脍不厌巨”的饕餮之徒(Eaterati),一个精于做美酒煨老羊肉,并在餐后吃三种不同风味冰激凌的美食家,一个因身量肥硕而被狄德罗误认作是“饱食终日的伯纳丁僧侣”的大胖子;一个自言以搞恶作剧为毕生志业的斯威夫特传人,一个生性欢愉,骨子里氤氲着一股孩子气(infantine),甚至某种轻薄气的智者,一个在日常生活和书信中善于插科打诨、嬉笑怒骂,并发明了成千累万的俏皮话和解颐妙语之人;一个信奉“美德就是其自身的酬报”,并主张“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一个人总应倾力去做好事”的“好人大卫”(le bon David),一个顾念亲情之人,不仅将终身未嫁的妹妹一直带在身边,而且为侄儿们的教育和升迁慷慨解囊,一个对穷苦人仁善备至之人,不仅为其兄长家的园丁推荐伦敦的名医,向生活困顿的盲诗托马斯·布莱克洛克(Thomas Blacklock)馈赠全额薪俸,而且还在遗嘱中给身为“家中暴君”的女仆额外支付了三年薪俸;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厉行节俭,从不给佣人小费之人,一个头脑精明,善打惠斯特牌(whist),并精于股票和公共债券投资之人,一个在与书商打交道的过程中长于盘算(曾建议其书商“最好不要让市场一直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而是要等到供不应求的时候才择机出版”),并最终为自己赢得了经济独立之人;一位虽才大如海,文思泉涌,写得一手锦绣文章,但却终生难以洗脱来自于莫斯乡民那种鄙陋口音之人,以至于蒙博多勋爵(Lord Monboddo)做出如下尖酸刻薄的评论,“休谟临终前所忏悔的不是他的异教信仰,而是他的苏格兰腔”;一位虽自制力超群,但并非清心寡欲、对女性素所不敏之人,一个虽“好与女子调情,而决不使未嫁姑娘的母亲发急,或已嫁姑娘的丈夫拈酸”的登徒子;一位绝非困守书斋、见识鄙陋的酸腐学究,而是博闻广识,人情练达、世事洞明,在“智识”“社交”和“事功”之间保持一种完美的平衡,以过一种“混合的生活”(a mixed kind of life)为最高理想的启蒙文人。
恋爱中的大卫
在中文学界,对于休谟,似乎有这么一个刻板印象,也即认为休谟形如泥塑,呆若木鸡,生活波澜不惊,一辈子不结婚,没有多少浪漫的谈资和故事,很平庸。但看过莫斯纳的《休谟传》之后,大家就会发现,这纯属捕风捉影的无稽之谈,事实绝非如此。若休谟的一生果真如此索然寡味、了无生趣,那他也不会勾起眼高于顶、月旦人物甚为严苛,但依然保持一颗童心的钱锺书先生的兴致。1931年格莱格(Greig)的《休谟传》甫一出版,钱先生立马就写了一篇书评,并在文中称:“休谟之所以不朽,诚然是因为他的哲学。但是,他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不仅以哲学自限。于哲学家的头衔之外,他还有许多旁的头衔,例如:史家、文家、政治家、经济家、买空卖空的商人,猪——伊壁鸠鲁豚笠里最肥的猪。”其实,在其跌宕起伏、摇曳多姿的一生中,仅就与女性的情感纠葛而言,休谟虽远不如卢梭、鲍斯威尔(James Boswell)那般不拘行迹、放浪形骸(不仅出入风月场所,而且还在日记中津津乐道其中的细节),但却也并不像其终生挚友亚当·斯密那般守身严正、不解风情。
虽然休谟曾一度声称“对于女人这样一个主题,我的了解是极其肤浅的”,“在所有神圣的天体中,只有女性的运行轨迹是最无常的”;虽然休谟一向认为,与书籍相比,“妻子并不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并在其兄长约翰成婚时,曾含蓄地表达了他的如下疑虑:“对于这次婚姻的后果,我想他是无法进行精确的计算,并加以合理预期的。您想,即便是一个数学家,他又如何能确定一位贤妻和一个河东狮的准确界限呢?”但就总体而言,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休谟总是喜欢女性并乐于与她们打交道,而且终其一生也深得女性的欢心,诚如其“自传”所言,“我尤喜与谦和的女子作伴,而我也没有理由为她们待我的态度感到不快”。这绝非是休谟的自谀之词,因为基思大使的女儿安妮就曾这样评价休谟道:“我和我的姐妹们都属于与大卫·休谟交往密切的那个圈子,他是一位最悦人的同伴,是有史以来最温柔、最仁慈之人。在社交中,其礼节之质朴与和悦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在家庭生活中,他充满了魅力!总之,在我所认识的人中,他是最有价值和最讨人喜欢的人之一。”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正是在与这些年轻女性交往的过程中,休谟也曾情愫暗生,并演绎出几段颇有兴味的风月佳话。
据传,早年,休谟曾喜欢上爱丁堡一位“系出名门、魅力四射的年轻女士”,并向其表白过。但由于那时的休谟仍籍籍无名,而且又是乡绅之家的次子,按规矩根本就没有多少遗产可以继承,于是,遂遭到那位女士的嫌弃和断然拒绝。后来,在休谟功成名就之后,那位女士颇有悔意,遂托人向休谟说项,称她已改变了心意,休谟冷冷地回应道:“我也改变了心意。”
休谟的第二段风月情事发生在都灵。在1748年随圣克莱尔将军的军事代表团出使都灵王庭的时候,休谟疯狂地迷恋上一位年轻漂亮、活力四射且古灵精怪的意大利贵妇——杜文南伯爵夫人(Countess of Duvernan)。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那位伯爵夫人虽不喜欢休谟,但却乐得与他调情,并有意要捉弄他一番。于是,有一天,她特意将休谟约到自己的闺房,并事先安排好两人共同的朋友詹姆斯·考菲尔德躲在幕后,以让他亲眼见证这位伟大的哲学家是如何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并在她的撩拨下又是如何地神魂颠倒、情欲难耐。据传,当休谟屈膝跪倒在伯爵夫人的面前,并张口结舌地倾诉着他快要被爱情窒息而死的时候,那位夫人虽机智但却略显残酷地回答道:“君何出此言?这分明只是您身体机能的正常运转而已!” 而不厚道的考菲尔德更是将这一滑稽场景形象地喻为一个大笨熊在向一只意大利灰狗求爱。
休谟的第三段恋情最让他刻骨铭心,也最为世人所周知。作为英国驻法使馆的秘书,也作为 “不列颠的头号文人”,此时的休谟早已名满天下,而其热恋对象也不再是籍籍无名之辈,而是当时法国名动天下的沙龙女主人(salonniere)巴芙勒伯爵夫人。巴芙勒夫人容颜绝代、魅力超凡,虽然当时已年近四十,但却有着二十岁少女的清新面容,故而常常被比作“一尊精美的德累斯顿瓷器”。除了美貌,巴芙勒夫人还以博闻强识,机趣、喜好诡辩和富有文学品味而著称于世。她英文读、写、说俱佳,并在巴黎引领亲英之潮流。两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伟大导师”和“美丽的女弟子”之间的不伦之恋。巴芙勒夫人称休谟为“我亲爱的导师”,而休谟也称巴芙勒夫人为“我温润可人的学生”,并自诩亏欠巴芙勒夫人“无数恩情”,因为正是她将自己从“对世事的漠不关心中拯救出来”。在这段关系中,休谟虽出于被动,但也显然是动了真情。他曾情意绵绵地写道:“年纪和天性上的冲淡,曾使我心如止水,对万事万物都少有兴致。正是您魅力四射的谈话和您活力无限的性格,又让我的心灵重获盎然生机。”“在我的一生中,人们绝无法说服我挣脱您乐于递给我的双手。您或许可以将我大卸八块,剁成肉泥,但像我们国家那些执拗的动物一样,我将死命地黏住您,您摆脱我的任何尝试都是徒劳的。”在炽烈爱情的驱使下,休谟甚至一度曾打算与巴芙勒夫人私奔,并在某个有着古老荣光的希腊小岛上安度余生:“难道我们就不可以住在某个希腊的小岛上,在一片宁静丰足之中呼吸着荷马、萨福(Sappho)和阿克那里翁(Anacreon)所曾歆享过的空气?”但令人遗憾的是,巴芙勒夫人对于休谟的爱更多地是出于虚荣,她所贪慕的正是休谟当时在巴黎的盛名:正像霍拉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所说,“威士忌、理查逊(Richardson)(写《帕米拉》的那位小说家)和休谟,是此地唯一流行的三件物什”,也正如查尔蒙特勋爵(Lord Charlemont)所指出的那样,当时巴黎名门闺秀的香闺“如果没有了休谟的光顾,就仿佛缺少了点什么,就好像对于一种高贵的生活方式而言,认识我们的哲学家是不可或缺之物”。但巴芙勒伯爵夫人内心所真正贪恋的,却是身为法国王妃的世俗荣耀,并一心图谋由孔蒂亲王的情妇,转正为其明媒正娶的妻子,只是将休谟作为退而求其次的备胎。巴芙勒夫人爱情世界里这种“二等公民”的地位,让休谟倍感挫折和羞辱。在这种情况下,一向崇尚人格独立的休谟不仅立即中止了与巴芙勒夫人的暧昧关系,而且在卸去大使代办的公职后,再未涉足法国半步,尽管巴芙勒夫人一再邀约。
只是到了晚年,休谟才遇到了一段虽温馨感人,但却让人唏嘘不已的真爱,而其对象正是苏格兰财政法院首席法官罗伯特·奥德(Robert Ord)之女南希·奥德(Nancy Ord),一位可爱迷人、正值青葱妙龄的英格兰女士。两人一见倾心,而就休谟曾专门委托南希帮其挑选新房墙纸这一举动看,休谟也确曾动了与其成婚的念头:“我现在正忙于建房,这是人生中的第二件大事,如果说迎娶新娘是人生头等大事的话——我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对于当时风闻的休谟即将结婚的消息,一位匿名人士忿忿不平地写道:“为了迎娶一位凡尘女子(a mere mortal),休谟甚至不惜要离弃他那不朽的情人,他的历史缪斯,这实属一件憾事!难道一个男人竟会弃全世界的欢呼和崇敬于不顾,而甘愿成为一个女人的私产?”虽然传言已经沸反盈天,但休谟终因惮于自己的年岁和日渐衰老的身体,不得不心怀遗憾地作罢。但在临终前,休谟不仅在遗嘱中向南希小姐馈赠了购买戒指之资,而且还在病榻上给她写了一封催人泫然泪下之信:
过不了多久,您可能就要失去这个世界上最深爱和敬重您的一个人。我亲爱的南希小姐,请以同情和仁善之心接受这个宣告吧! 我知道,对于像我这样一位行将朽木之人,居然不可自抑地爱上您这样的妙龄女子,这实属荒唐之举。但是,在您身上,我看到了那么多不同凡响的才德,这难免让人情不自禁地心生爱意,故而我也就原谅了自己的鲁莽和不慎。而您待我又是那样地亲切温柔,这我又怎会感受不到呢?在我的一生中,这既是最适得其所的一次爱恋,也固然是最后一次爱恋。我知道,在捧读此信时,您必然是双眼噙满了泪水,而在写此信时,我也是泪眼模糊。
休谟辞世后,南希终身未嫁。
斯威夫特的传人
正如莫斯纳所言:“如果每一位小丑都希望化身为哈姆雷特,那么,为什么哈姆雷特就不能希望偶尔客串一下小丑呢?”实际上,终其一生,休谟一直怀揣着“小丑”的梦想,并以斯威夫特传人自居(曾打算续写《格列佛游记》)。在给友人的信中,休谟曾这样写道:“难道您不认为,对我而言,在有生之年保持着对于优游闲散和插科打诨的嗜好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吗?”
如果说,在休谟看来,“世人并不热衷于接受真理(how little disposed the World is to receive truth)”,如果说“大多数世人都甘受摆布和愚弄”(So great dupes are the generality of mankind),如果说人们的行为更多地受制于天性、激情、习惯而非理性,如果说人们总是更偏好“轻松而明显的哲学”(relaxed and obvious philosophy)而非“精确而深奥的哲学”(accurate and abstruse philosophy),那么,在与“理性与美的敌人”作斗争的过程中,在与那些“头脑愚钝、心地冷酷者”做斗争的过程中,怀疑、机智和反讽便成为最佳的武器:如果说怀疑可以揭露各种形而上的独断学说、毫无根据的党派偏见、愚昧无知的宗教迷信和虚矫浮夸的宗教狂热在智识和逻辑上的错谬不实,那么,机智和反讽则进一步地凸显出了它们在道德和实践上的表里不一、虚假可笑。针对“悭吝”这一不可救药的恶德,休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更愿赞成那些以机智幽默抨击悭吝的人,而不是那些以严肃的方式去治疗它的人。对染上了此种恶德的人,好心好意几乎毫不凑效。”
在《休谟传》中,莫斯纳以其如椽的大师手笔,为我们成功地复原了休谟这一本真洒脱、桀骜不逊、涉语成趣的智者形象。虽然生活于一个新生的商业社会,虽然一直致力于经济独立,但休谟从未被金钱和物质利益所驯化。在晚年,当书商以高价诱使他续写《英国史》时,休谟虽斩钉截铁但又不失幽默地回绝道:我必须拒绝这种提议,“原因有四:我太老,太胖,太懒,太富”。休谟也从未被权力所驯化,诚如他自己所说,当时的英国,虽然民权党把持了一切有利可图的权位,但他“从不献媚邀好于权贵”,他既不讨好辉格党,也不讨好托利党,而是始终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超越立场,“无论是议论政治,还是品藻人物,我都允执厥中(moderate)”,“在对事上,我更偏向于辉格党的原则,而在对人上,我更认同于托利党的偏见”。休谟甚至也不为政治所驯化,在给友人的信中,休谟写道:“我既不厌惧,也不希望从别人那里获取任何东西,无论是攻击,还是恩惠,我都无动于衷。我不仅不会因为政治上的考虑而牺牲真理和理性,我甚至都不愿为政治上的考虑去牺牲一句笑话……我宁愿被视为一个风趣之人。”正借助于这种“头脑清明,对一切事都保持怀疑”的怀疑主义心智,正凭借着这种以笔为投枪和匕首,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急智和机趣,让休谟不仅在生前成为爱丁堡、伦敦和巴黎社交界的宠儿,而且在身后也成为后人们所一直津津乐道的不朽传奇。
据传,有一次,当休谟与华莱士夫人乘船共渡福斯湾时,一阵狂风袭来。平日里欢快自如的华莱士夫人由于害怕溺水,不禁失声尖叫起来,而自幼患晕水症的休谟也不禁脱口而出道:我们或许很快就要葬身鱼腹了!“那它们会先吃谁呢?”华莱士夫人绝望地哭喊道。“您干嘛哭啊,夫人,那些鱼要是贪吃鬼的话,肯定会先吃我;那些鱼要是美食家的话,肯定会先吃您。”还有一次,休谟与几位年轻的女士在亚当夫人家喝下午茶。由于谈得兴起,身量肥硕的哲学家不知不觉间将椅子压塌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待挣扎着爬起来之后,大卫一本正经地训斥道:“年轻的女士们,请您们告诉亚当先生,让他务必为重量级的哲学家(heavy philosopher)多准备几把结实点的椅子。”
当然,有时候,休谟的玩笑难免开过了头,遂成为一种十足的恶作剧,而这正应了他关于自己性格的那句自我刻画:“好人而以做坏事为目的。”据载,某个星期天上午,在出门散步的时候,我们的哲学家遇到了爱丁堡鼎鼎大名的银行家詹姆斯·亨特·布莱尔爵士(Sir James Hunter Blair),他们夫妇二人正在去教堂的路上,于是遂好心地邀休谟同往。“什么?”休谟回答道,“与你们一道去教堂?!那些税吏和兑换银钱之人可是被用鞭子逐出了神的殿堂!不,不,我绝不会与这样的人一道进教堂的。” 还有一次,在参访因弗拉雷时,休谟受邀陪同伊丽莎白·汉密尔顿夫人一道去教堂听布道。由于整个布道是以不合理的怀疑主义为题,汉密尔顿夫人遂不怀好意地评点道,“这是讲给您听的,休谟先生”。但不曾想,在布道结束时,那位牧师又说道,“现在,我的朋友们,我要对首席罪人(the chief of sinners)说几句话”。——“这是说给您听的,夫人!”休谟不失时机地反唇相讥道。
但是,休谟也并不缺乏自嘲精神,比如他常常拿自己的肥胖来打趣:“为什么总是胖子,而不是瘦子,成为人们打趣和取笑的对象?这到底应归咎于人类的怯懦呢,还是应归咎于人类的仁慈?也许我们胖子通常并不像你们瘦子那样富于急智,所以,人们认为取笑我们或许更容易些。也许,我们胖子是一群比较友善之人,人们认为在取笑我们的时候不会有多大的风险。”不仅如此,休谟也不惮于拿自己不幸的个人际遇来开玩笑。有一次,看到来访的休谟兴致颇高,查尔蒙特勋爵遂好奇地追问道:“大卫,什么事这么高兴啊?”“什么事?老兄,”休谟回答道,“我刚刚听闻了我这辈子所听过的最为开心之事。虽然言词锋利,但说得妙极了。在早上的一个聚会中,我抱怨世人待我甚薄(ill treated),我过去所遭受的责难不仅严苛,而且极不合理:我写了那么多书,尽管其中当受谴责的内容只有寥寥数页,但就因为这几页,我受尽了责骂,并几乎要被碎尸万段。这时,在场的一位素不相识的哥们直言道:‘你让我想起了一位故旧。他是一位因犯了伪造罪而被判处绞刑的公证人。在临刑前,他悲叹判罚的不公:尽管过去所签署的合法公文成千累万,但现在却因区区的一行字而被绞死!
但政治和宗教才是休谟真正所钟情的调笑对象。作为一名文学上的智者,休谟的意图是不言自明的,也即以“机趣”和“反讽”为工具,来解构当时不容挑战、不容怀疑的各种主流的意识形态和党派偏见,如政治上的辉格主义及其“古代宪制”神话,如“各种主义中最恐怖的詹姆斯二世党人主义(Jacobitism)”。对于世人根深蒂固、党同伐异的“派性”及派系斗争,休谟曾这样哀叹道,“在所有的激情当中,派系之争(faction)对道德的巨大破坏作用仅次于狂热(fanaticism)”,“一旦一件事情沾染上派系之争的色彩,即便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演变成一桩大事”。休谟还进一步指出,就算哪一天“上天”开眼,并有幸取消了辉格党和托利党,那么,人也会以最微不足道的理由重新站队——譬如重新划分为“胖子党”和“瘦子党”,并继续相互倾轧。而对于“詹姆斯二世党人主义”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苏格兰的玛丽女王,休谟更是不惜以“荡妇和杀人犯”相称。据载,休谟苏格兰律师公会图书馆的同事沃尔特·古道尔(Walter Goodall)是一位狂热的詹姆斯二世党人,他平生有两大嗜好:一个是苏格兰的玛丽王后,一个是杯中物。有一天,当休谟走进图书馆时,发现沃尔特正枕着他的论文手稿醉醺醺地鼾声大作。怀着欢快的心情,休谟蹑手蹑脚地走近,并将嘴凑近沃尔特的耳边,然后声竭力嘶地高喊道:“玛丽女王是一个荡妇,她谋杀了自己的亲夫。”沃尔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在半梦半醒、睡眼惺忪之际纵身扑向休谟,一把掐住其喉咙,将其推到图书馆的另一头,并不停地大喊:“休谟是一个下作的长老会牧师,正如其前辈谋杀了玛丽女王的人身一样,他现在又来谋杀她的人格。”
而当时盛行的各种宗教迷信和宗教狂热更是休谟火力全开的对象。休谟曾公开声称,“教会是我素所憎恶的”,而“教士也是确当的取笑对象”。休谟认为,与社会上的大多数职业在实现个人志向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利益不同,神职人员要实现自己的个人志向,“往往只能通过促进愚昧、迷信、盲信和假虔诚的欺骗行为”。正基于此,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行文著述中,休谟总是以讥刺宗教为乐。据传,在休谟的晚年,一位信仰极其虔诚的蜡烛商之妻,不请自来擅自闯入休谟家中。她不仅粗暴地对休谟的怀疑主义之恶做了一番长篇大论,而且还祈祷他能认识到自己生活方式的错谬。在询问过她的谋生方式后,休谟回答道:“好心的妇人,既然你如此热心地希望我能受到内在光亮(inward light)的启示,那么,我恳请你也能给我提供一些外在的光亮(outward light)”(意指卖蜡烛给休谟)。于是,拿着一笔两英石的蜡烛订单,那位妇人便欢天喜地地走了。
而休谟所讲述的两段改宗基督教的故事更是让人忍俊不禁。第一段故事是这样的:一位英国传教士成功地让一位美洲印第安人皈依基督教,并将其带到伦敦展览。在经过一番教义培训之后,这位印第安人被邀参加圣礼。牧师随后问询道:“好的,我的孩子,你是不是更真切地感受到上帝的爱!……你的灵魂是不是变得更加温暖?”——“是的,”那位小个子休伦人(Huron)回答道,“葡萄酒确实不错;但如果是白兰地,我相信我的灵魂将更会更加适意。”另一个故事是讲:一位在莫斯科服役的著名将军在巴黎养伤时,带来了一个他俘虏来的土耳其年轻人,名叫穆斯塔法。索邦神学院的一些学者认为这个可怜的土耳其人由于缺乏教养而遭到咒骂是一件憾事,于是便极力诱惑穆斯塔法该信基督,并以此世的大量美酒和彼世的天堂为允诺,以作为对他的酬赏。这些诱惑太大了,根本无法抗拒;因此,在受到充分的训导和教义问答训练之后,他最后同意接受洗礼和主的晚餐。然而,牧师为了让一切都稳妥可靠,仍然继续他的训导;于是,在第二天见面时,牧师便又问一些寻常的问题:“有几个上帝?”“一个都没有。”本尼迪克特(这是他的新教名)回答道。“什么!一个都没有?”那位牧师惊叫道。“当然,”这位诚实的改宗者说,“你一直告诉我只有一个上帝;可是昨天我已经把他吃掉了啊。”
这也正印证了休谟的如下判断,教会和教士之所以心怀戒备、草木皆兵,以至于不能承受哪怕一丁点的嘲弄和冒犯,其真正的原因即在于:“他们实在荒唐可笑。”
混合的生活
诚如莫斯纳自己所言,绝大多数读者对于休谟本人的兴趣,要远远大于对其思想的兴趣,故而,在这部休谟传中,“人占据了主要的舞台,而其观念只是为其行动提供了理据”。持平而论,仅就对休谟思想体系的厘定、辨析和诠释而言,莫斯纳并没有花费太多的精力和笔墨,也谈不上有多少原创性的贡献。但莫斯纳真正的不同凡响之处在于:在历史上,他首次以丰赡详实的史料,酣畅淋漓、行云流水般的叙述,为我们逼真地呈现了休谟相互交织的、多重的、复调的生活,也即哲学的生活(philosophical life)、社交的生活(sociable life)和行动的生活(active life)。
作为一名精研人性的哲学家,休谟对于“人”有着自己独到而复杂的理解:首先,人是一个“理性的动物”(reasonable being),这就意味着人必然要在某种程度上从事抽象的理论化活动,也即过一种青灯古卷式的哲学生活(或曰沉思的生活);其次,人还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sociable being),这意味着,在纯粹的理论思辨之外,人必然还要“享受可意的有趣的交游”(agreeable and amusing company);最后,人还是一种“行动的动物”(active being),故而在哲学和社交之外,人还不得不从事某种“职业和事务”(business and affairs)。在休谟看来,要实现这三重人性规定,并进而成就整全的人生,“哲学”“社交”和“事功”(职业和事务)这三者必须互为奥援,缺一不可。也就是说,人们必然要过一种“混合的生活”(a mixed kind of life),因为“自然似乎指示给我们说,混合的生活才是最适宜于人类的,它并且秘密地警告我们不要为这些偏向中任何一种所迷惑,免得使他们不能适合于别的义务和享乐”。唯有经过这三种生活样式的反复涵育和历练,才能成就休谟所心仪的那种理想人格:“他对于书籍、社交和职业(books, company, and business),都能够有相当的才能和趣味;他在谈话中仍能保持文雅的文章(polite letters)中那种明察和幽雅;他在从事于职业时仍能保持正确的哲学(a just philosophy)所自然给人养成的那种忠实和精确(probity and accuracy)。”正如亚历山大·蒲柏在称颂朗吉努斯时所写的那样,“他自身的范例强化了其全部的法则;他自身就是他所描述的那种伟大的崇高”,而休谟自己也正是他所推崇的这种“混合的生活”的完美典范。
如果说一个哲学家的生平是由其作品所写就的,那么,可以肯定,熟谙休谟哲学生活的读者当不在少数。而与之相较,熟谙休谟的社交生活和行动生活(也即休谟所从事过的“职业和事务”),并能透彻地理解这种社交生活和行动生活对于休谟哲学之意义的读者,恐实属寥寥。而在这部《休谟传》中,透过一种精细的工笔勾勒,莫斯纳不仅为我们详尽无遗地展示了休谟跌宕起伏、摇曳多姿的行动人生和社交人生,而且也为我们进一步地思考休谟的哲学赖以在其中孕育、生长的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思考休谟的“哲学”和“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仅就职业和事功而言,休谟的一生堪称传奇,而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苏格兰“屌丝”的成功逆袭之路。也即由一个不谙世故,屡以文字冒犯老板的商行学徒,一个孤苦无依、备受欺辱的权贵之家的家庭教师和贴身随从,一个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随军副官,一个求职屡遭否决、灰心丧气的大学候任教师,一个待遇寒薄、寄人篱下的图书管理员,成功逆袭为一个待遇丰厚、身份光鲜的大使秘书,并最终荣升为北方部的副国务大臣,一个以政治为业,每天在国务大臣官邸接收和处理来自“整个欧洲、亚洲、非洲和美洲的所有机密信息”的“小政治家”(petty statesman)。而在这一过程中,休谟也逐渐地褪去其身上那种鄙陋的乡野气,由一个天真质朴、羞涩讷言的乡村青年,摇身一变为一个谈吐不凡、机敏权变、应付裕如的社交高手,活跃并流连于爱丁堡、巴黎和伦敦三地的精英社交圈,并在一种觥筹交错、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平静地享受着理性的盛宴”。对于休谟身上的这种显见的“社交性”(sociability),一位到访的英格兰绅士曾这样评价道:“苏格兰的哲学家既不故弄玄虚,也不故作深沉,他们知无不言,自由地表达他们的情感,没有任何的伪饰或保留。这种恢弘的性格在休谟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他从不冒犯任何人。可是,当谈话涉及到道德或宗教上的特定主题时,他自由地表述自己的真情实感,并带有一种让人性增辉的力量和尊严。”
但是,在莫斯纳对于休谟行动人生和社交人生的这种详实而妙趣横生的描摹之下,我们尚需进一步追问的是,对于休谟的哲学而言,这种跌宕起伏的职业生涯,这种觥筹交错社交生活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对于休谟哲学思想的发展到底有何种影响?
首先,它帮助休谟洞悉人心,熟谙世事,并为其“人性科学”的建构提供了第一手的实验材料。正如休谟在《人性论》的“序言”中所申明的那样,要确立一门和自然科学“同样确实、而且更为有用”的“人性科学”,我们必须“审慎地观察人生现象”,并“在世人的日常生活中,就着人类的交际、事务和娱乐去取得实验材料”。正是在多种职业生涯和人生际遇的历练中,在各色社交场所与三教九流人物的斡旋交涉中,休谟逐渐地熟悉了人性法则,洞彻了人性中各种隐晦的线索和错综的情节,并进而锤炼出对于人类行为之隐秘动机的高超解读能力,以及对于人类经纶事务如神谕般的判断力,从而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力透纸背、屡验不爽的理论断言:“鼓吹爱国,笼络人心,一向为僭主篡权大开方便之门;阿谀逢迎,总是包藏着背信弃义的祸心;常备军队,无非是通往专制统治的桥梁;赞美上帝,不外使教士们坐收世俗之利。”
其次,它让休谟的哲学植根于人类生活,植根于日常经验和日常实践,从而成为一种“常识哲学”,成为一种“对日常生活系统化、经过校验的反思”,而不是纵情于“热烈的想象”,从而沦为充满了各种凌空蹈虚的诡辩、虚幻不实的假设和玄奥微渺的推理的“虚妄的哲学”(false philosophy)和“夸饰的哲学”(extravagant philosophy),成为既与世人无关,也不为世人所理解的东西。在休谟看来,这种虚妄和夸饰的哲学之所以大行其道,其罪魁祸首便在于哲学家与日常生活的悬隔。如果哲学家过着一种独学无友的生活,“困守于高等学府和斗室”,“与世事和良伴相隔绝”,那么,“他所得出的种种结论将变得不切实际,如同它陈述的文体风格一样令人费解”。“的确,一个人若在其所有的论证中从不参照经验,或从不在大众的生活和交谈中探究那种经验(唯有在普通的生活和交谈中才能发现它),我们还能指望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呢?”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休谟指出,“一个纯哲学家的为人,是不常受世人欢迎的……因为他的生活同人类远隔了,而且他所沉醉于其中的各种原则和观念也都是人们一样也不能了解的”。
最后,它还成为极端怀疑主义的解毒剂和有效的矫治手段。虽然休谟主张,“在人生一切事务中,我们仍然应当保存我们的怀疑主义”。因为唯有秉持这种怀疑主义的心智,我们才能克服人类心灵所固有的“因循的惰性”“鲁莽的暴戾”“高度的妄想”和“迷妄的轻信”。但是,如何才能将这种怀疑主义保持在合理健康的范围之内,而非走过头,以至于不仅摧毁了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一切推理,而且也破坏了日常生活中的所有信念和行动,并最终陷入一种“哲学的忧郁症和昏迷”呢?显然,在休谟看来,唯有在由行动和社交所构成的“日常生活”中,人们才能找到克服极端怀疑主义的不二法门。
最幸运的是,理性虽然不能驱散这些疑云,可是自然本身却足以达到那个目的,把我的哲学的忧郁症和昏迷治愈了,或者是通过松散这种心灵倾向,或者是通过某种事务和我的感官的生动印象,消灭了所有这些幻想(chimeras)。我就餐,我玩双六,我谈话,并和我的朋友们谈笑;在经过三、四个钟头的娱乐以后,我再返回来看这一类思辨时,就觉得这些思辨那样冷酷、牵强、可笑,因而发现自己无心再继续进行这类思辨了。
虽然极端怀疑主义的各种诡辩和玄奥的推理,可以在斗室中繁盛,但一旦人们走出房间,“置身于日常生活事务”,那种过度怀疑主义的结论便“烟消云散了,正如夜间的幽灵在曙光到来时消失去一样”。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因生活和生存之必须而“不得不行动,不得不推理,不得不信仰”的人们,必然会将极端怀疑主义的教义抛之九霄云外,转而诉诸“常识”,诉诸“日常生活”的逻辑,就像休谟所指出的那样,人们——包括那些极端的怀疑主义者——之所以仍然相信“火能生暖,水能提神”(虽然理性的解证并不能证明这一点),那只是因为他们如果作其他的想法,那是注定“会吃大亏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休谟指出,“最能推翻皮浪主义或过分的怀疑原则的,乃是日常生活中的行动、事务和工作”。
谢选骏指出:共产党的报纸说,大卫休谟是个“凡人”,我看大胃修魔是个奸人——他怀疑一切却不怀疑自己的贱欲,就像卡尔马克思一样。
【谢选骏全集24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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