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选骏(Xie Xuanjun 1954年-),中国旅美学者、自由撰稿人。1978年凭借著文革前连小学都未毕业的学历,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当时中国年龄最小的研究生之一。1981年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主要研究内容集中在哲学、历史、神话、宗教。1987年受邀参与中央电视台政论纪录片《河殇》的撰稿工作,1988年完成第一稿,1989年六四事件后,《河殇》遭到禁播、查封、批判,幷被定为“反革命暴乱的蓝图”——谢选骏也因参与《河殇》的制作过程而受到牵连入狱,以后不能继续举办讲座、发表文章、出版书籍。但谢选骏没有选择放弃,相反,用了三十五年时间,孤军奋战至今——完成《谢选骏全集》三百六十卷。其中的主要著作为《神话与民族精神》、《五色海》、《天子》、《新王国》、《现代南北朝的曙光》、《全球政府论》、《思想主权》、有关基督教的十卷书籍,以及《外星看地球》60卷、《硅基時代》60卷。其中谢选骏自认最有创见的著作是《思想主权》,他把《思想主权》比喻为其著作的塔尖——因为【思想主权】的概念,来自圣经记载的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以上是对于《维基百科》的修正。】】
2020年7月12日星期日
谢选骏:英国通过并吞印度才成为帝国
网文《英国是怎样从王国上升为帝国的?》说:
一个流传甚广的谣言就是英国的“印度女皇/皇帝”这个头衔是继承自莫卧儿帝国的皇位。
但实际上根据 Royal Titles Act 1876(An Act to enable Her most Gracious Majesty to make an addition to the Royal Style and Titles appertaining to the Imperial Crow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its Dependencies.),以及据此发布的诏书,“印度女皇”这个头衔是跟莫卧儿帝国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的。
Royal Titles Act 1876的法理基础如下:
1. 指任头衔的权限属于英王王权( 联合王国国玺,Great Seal of the United Kingdom)。这条直接援引自《1800爱尔兰联合法案》第一条:
...[and] that the royal stile and titles appertaining to the imperial crown of the said United Kingdom and its dependencies...should be such as His Majesty by his royal proclamation under the Great Se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shall be pleased to appoint.
2. 维多利亚女王现有的头衔是“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信仰的守卫者”
3. 根据《1858年印度规管法案》,英属东印度公司被撤销,印度政府由英属东印度公司信托管理,移转到以女王名义的英国政府管理。根据该管治的变化,上议院俗职和灵职议员和下议院建议女王应采用合适的头衔。
随后女王根据本法发表诏书,宣布创设“印度女皇”这个头衔:
...our present style and titles are "Victoria,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Queen, Defender of the Faith:" and which Act also recites that...theretofore vested in the East India Company in trust for us, should become vested in us, and that India should thenceforth be governed by us and in our name, and that it is expedient that there should be a recognition of the transfer of government so made by means of an addition to be made to our style and titles : and
which Act...by our Royal Proclamation under the Great Se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to make such addition to the style and titles at present appertaining to the Imperial Crow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its Dependencies as to its may seem meet ; we have thought fit, by and with the advice of our Privy Council to appoint and declare...the following addition shall be made to the style and titles at present appertaining to the Imperial Crow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its Dependencies : that is to say, in the Latin tongue in these words: "Indiae Imperatrix;" and in the English tongue in these words: "Empress of India."
无论怎么解读《1876年王家头衔法案》和这份诏书,都是找不到任何一丁点莫卧儿帝国的痕迹的。“印度皇帝”这个头衔是由英国枢密院建议,由英国两院批准的成文法确定,由英王的权能予以创建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印度皇冠反而是低于联合王国皇冠的。
顺便说句联合王国皇冠(Imperial Crown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继承自英格兰皇冠的。英格兰由亨利八世在1532年《禁止上诉法》(An Act in Restraint of Appeals)通过发明历史的手段升格成帝国:
Where by divers sundry old authentic histories and chronicles, it is manifestly declared and expressed that this realm of England is an Empire...
推荐阅读对英国君主的翻译为什么是「国王」或「女王」,而不是「皇帝」?
中世纪的帝国从本质上是一个神学概念,神圣罗马皇帝是first among equal的地位,在政治上是诸国国王是平等,只是享有某种仪式性的尊荣权。《禁止上诉法》中的升格帝国是神学意义上的,目的是消灭罗马天主教会及其代表的罗马帝国的普世性,从而割裂出圣公会。
而随着《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撕碎神圣罗马帝国神学上的优越感,之后称帝的帝国基本只需要兵强马壮和获得国际承认即可。这点拜占庭倒是早早就看穿了,统帅Imperator(Autokrator)才是皇帝本质,奥古斯都和凯撒都是商品。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的称帝其实就不讲究什么罗马法统,帝俄和拿破仑倒是多多少少附会罗马情结,至于奥地利、德国、大英、巴西和墨西哥。称帝的目的就纯粹是基于国内政治目的,不外乎是满足君主的虚荣心或者作为俾斯麦的政治勾当之类。
维多利亚女王称帝的动机确实是希望获得Empress这个称号,她本人直接希望加冕成为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和印度女皇,迪斯雷利担心变动英国的头衔会造成麻烦所以建议采取印度女皇的头衔减少阻力。但是都跟什么莫卧儿什么的完全没有关系,当时正是英国人自诩高等文明,用炮舰全世界在履行“白人的负担”和卖鸦片的时期,怎么可能自降身份去附会莫卧儿帝国呢?
所以“印度皇帝”的所谓法统就只有一个,那就是英国的国内法,追根究底是《1800年爱尔兰联合法案》,英王钦定的。当然国会的决定权也很重要,要根据英国的成文法和习惯法去产生。
随着印度女皇的加冕,大英殖民帝国正式把自己命名为“大英帝国”,并在外交和政治场合使用。以下为《凡尔赛和约》:
如果涉及海外自治领和印度一般是这么表示的——所以你要指“the United Kingdom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the Dominion of Canada and 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and the Union of South Africa and the Dominion of New Zealand and India”这个政治实体的时候,这个政治实体在国联和海峡委员会这种国际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那这个政治实体的名字是很明确的:British Empire, 大英帝国
虽然“大英帝国”British Empire这个词确实存在,英国也具有真正帝国的实力,但事实上英国从来没有在一个最正式的官方场合称自己为British Empire,各代君主也没有宣称自己是大英帝国皇帝( British Emperor,Emperor of British)——虽然在各种半官方或官方的资料中,英国也经常用empire,imperial 这样的和帝国有关的术语——但“大英帝国”,更多只是对于强大英国的俗语和通称,因为从来不存在这样一个法理上的British Empire,维多利亚女皇最盛时的头衔也仅是“维多利亚陛下,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信仰的守卫者,印度女皇”。
维多利亚是女皇没错,但只是“印度女皇”(Empress of India),不能因为她是印度女皇,英国也就自动升级成了帝国。就像最初,普鲁士王国的统治者称国王,但是他们同时统治的勃兰登堡,不能同时随之升成勃兰登堡王国一样。事实上,欧洲大陆上所有的皇帝和帝国的称号,或多或少都和罗马帝国有关,但与神罗帝国关联不大的有实力的统治者并不一定要求成为皇帝,就像当年路易十四,就并没有让法国成为帝国。乔治三世当年曾被建议使用 Emperor of the British Isles这个称号,但他没有答应,只使用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国王的称号。但在国内事务中,与帝国有关的词语还是经常出现的。比如各种勋章,直接就是Comman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所以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原本已经强大到完全不需要一个帝国的虚衔。面维多利亚女王之所以选择升级成为女皇,有一个原因便是因为其女儿维多利亚·阿德莱德·玛丽·路易丝公主,她是维多利亚的长公主,后来嫁给德国的腓特烈-威廉,而腓特烈-威廉之父威廉一世在1871年已自称德意志皇帝,腓特烈-威廉也由王储变为皇储。所以一旦腓特烈-威廉登基,维多利亚长公主就会顺理成为德意志皇后。但是她的母亲的头衔却仅仅是女王。
虽然英国才是真正强大的“日不落”,但依照欧洲古老的礼宾习惯,女皇(Empress、同皇后)仍然是要比女王(queen,同王后)更尊贵,所以英国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便竭力推动,希望维多利亚女王能够接受印度女皇的头衔,这样就不会出现女儿比母亲更尊贵的情况——虽然这仅仅是文字功夫,但在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便开始使用Empress of India的头衔,而1888年,维多利亚长公主果然成为了腓特烈皇后。但无论如何,此后英国历代君主的签名也依然是Rex Imperator,即国王-皇帝,而并非简单的皇帝。因为英国在法理上,始终只是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皇帝的称号,只是基于印度而已。所以,以法统而言,根本不存在“大英帝国”British Empire这个政体。
英国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爱尔兰独立前全称是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她自始至终都没正式成为帝国,不是她能力达不到,而是在欧洲的传统贵族体系中她的资格不够。但可以承认的是,在十九世纪中下叶一直到二十世纪前期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是实实在在地承认英国“大英帝国”资格的,这就是由实力决定的,由遍及世界大大小小的殖民地和对海上贸易的控制权决定的。要知道西班牙或葡萄牙建立殖民帝国时西班牙葡萄牙君主也只是国王或女王——你的殖民地再广大,在欧洲贵族体系中也不过是更有实力更有钱罢了,地位是升不了的,跟小国王室地位平等,除非当拿破仑。
从凡尔赛条约可见(Treaty of Versailles/Preamble)。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E BRITISH EMPIRE, FRANCE, ITALY AND JAPAN,
these Powers being described in the present Treaty as the Principal Allied and Associated Powers,
BELGIUM, BOLIVIA, BRAZIL, CHINA, CUBA, ECUADOR, GREECE, GUATEMALA, HAITI, THE HEDJAZ, HONDURAS, LIBERIA, NICARAGUA, PANAMA, PERU, POLAND, PORTUGAL, ROUMANIA, THE SERB-CROAT-SLOVENE STATE, SIAM, CZECHOSLOVAKIA AND URUGUAY……”——THE BRITISH EMPIRE其实和FRANCE, ITALY,JAPAN等简称是并列的,还有美国的简称就是USA(但条约中不能缩写,即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可不是the America或者the North America,否则大英帝国的加拿大领地表示不服。
“His Majestythe King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of the British Dominions beyond the Seas, Emperor of India by:
The Right Honourable David Lloyd George MP, First Lord of His Treasury and Prime Minister;
The Right Honourable Andrew Bonar Law MP, His Lord Privy Seal;
The Right Honourable Viscount Milner GCB, GCMG, His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The Right Honourable Arthur James Balfour OM, MP, His Secretary of State for Foreign Affairs;
The Right Honourable George Nicoll Barnes MP, 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
——看清楚第一行,条约是如何称呼英王的,只称印度皇帝。
英王国(UK)正式名称: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君主为王或女王(King or Queen)。
大英帝国(British Empire)指代(看清楚是指代并不是正式名称):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of the British Dominions beyond the Seas,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并不列颠海外领地,君主为王或女王(King or Queen),并印度皇帝或女皇(Emperor or Emperess of India)。
British Empire 只是英国统治地域的统称,和France是并列的,因为France是法国统治地域的统称,虽然他也有殖民地,但法国此时废除了君主制,其正式名称是République fran?aise。有人会说应该是Britain和France并列吧,然而Britain(准确说是UK,United Kingdom )通指不列颠群岛即联合王国,不包括英国海外领地,不能指代英国当时的真正实力,而British Empire才包括了不列颠群岛和海外领地,这才指代英国称霸全球的真正实力,大英帝国解体后才是UK,而不是British Empire 和France并列。
其中,印度本不过是英国海外领地的一种,但印度被分离出来无非可以折腾出一个印度皇帝,不然印度和加拿大有什么区别?有人会说英国女王自称印度女皇和莫卧儿帝国皇帝没关系,这是不知道历史。
“During the following century Mughal power had become severely limited, and the last emperor, Bahadur Shah II, had authority over only the city of Shahjahanabad. He issued a firman supporting the Indian Rebellion of 1857 and following the defeat was therefore tried by the 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 for treason, imprisoned and exiled to Rangoon.The last remnants of the empire were formally taken over by the British, and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ct 1858 let the British Crown formally assume direct control of India in the form of the new British Raj.”
简单翻译就是莫卧儿末代皇帝巴哈杜尔·沙二世被流放,英国完全控制印度,1858年印度管理法案使印度正式归于英国王室控制,英国女王加冕成为印度女王(Queen)。——莫卧儿帝国没挂掉,英国女王能称印度女王吗?直到 the Royal Titles Act 1876,维多利亚女王才正式加冕为“印度女皇”(Empress of India),但这个称号欧洲贵族是不认同(是认同不是承认)的,不过是英国议会自娱自乐而已,虽然英国及其海外领地包括印度香港等都认同。
在传统欧洲贵族体系中,英国应该一直都没有帝国资格的,因为要成为帝国其君主需要成为皇帝或者他有本事统一欧洲(其实就是打败欧洲所有的皇帝竞争者)。而欧洲的皇帝传承看似混乱其实还是有律可循的。
这就要从罗马帝国分裂说起,罗马帝国分为东西罗马帝国,也就产生了东罗马帝国皇帝和西罗马帝国两个皇帝帝位。奥斯曼土耳其攻占君士坦丁,东罗马灭亡,东罗马帝国皇帝资格随着东正教逃亡到俄国(西边可是天主教,认自己为异端,再回想回想十字军东征的到底是谁?只能往东边逃),被俄国获得成为沙皇俄国。虽然欧洲鄙视俄国,但也不得不承认人家沙皇资格是货真价实的。
而西罗马帝国皇帝资格在查理曼统一欧洲后继承且被教廷承认,后来843年《凡尔登条约》一分为三后,东法兰克继承帝位,就是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也就是德意志第一帝国)。不少人以为德国称皇帝是自吹自擂,实际上人家本来就有这个资格,而且其实力后来也是一次一次被证明。而法兰西(西法兰克王国)国王路易十四只敢自称太阳王可就是不称皇帝,原因很简单,他没能力把神罗干趴下,反而差点被围殴,顶多就一欧洲霸主。1806年拿破仑勒令弗朗茨二世于8月6日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尊号,仅保留奥地利皇帝称号,神圣罗马帝国瓦解为奥地利帝国、莱茵邦联等,并强拉教皇到巴黎给他加冕,这才有了拿破仑皇帝及其帝国。后来普鲁士在普法战争中打败法兰西第二帝国夺回了帝位,威廉一世得以建立德意志第二帝国。
到1918年11月9日,德国君主制被推翻,建立共和制,西罗马帝国皇帝传承终结。
而在1917年,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退位,东罗马帝国皇帝传承终结。
回到正题,这两个皇帝帝位跟英国实在扯不上关系,因此英国王室作为欧洲贵族的话只能是王爵,她又不曾征服欧洲过,最多靠打败了莫卧儿帝国而抢来一个非欧洲的印度皇帝,但那是印度体系,欧洲贵族体系是不会承认的。所以英国从来都没有正式作为一个帝国过,但有一段时期在世界范围内世界各国和地区都承认英国强大得足够成为一个帝国,她在欧洲只是个王国,但在世界却是日不落帝国。这里的帝国不是爵位而是地位!
所以准确的问法应该是,英国如何从欧洲边缘岛国发展成为日不落帝国?
谢选骏指出:英国如何从欧洲边缘岛国发展成为日不落帝国?还不是靠占领了印度?当然,你可以说大英帝国不是莫卧儿帝国的继承人,因为英国还有其他海外领地;但是要没有印度这块大饼吃下肚子,英国哪里有资格自称帝国呢?总不能像日本那样,才吃进去几个小岛半岛就号称“大日本帝国”了,难怪就此打住,无法扩大了。但事实也很明显,自从英国吃下印度以后,就开始走向没落了,不到百年,所有的殖民地都输光了。印度就像个老妖婆,吸光了英国的精气神,让精力充沛的恶棍变成了举步维艰的绅士。而老妖婆自己倒抖了起来,开始学着英国,想靠印度人自己建立帝国了。这很像孔雀王朝在马其顿人撤退之后,开始建立帝国;笈多王朝在贵霜人撤退之后建立帝国……但这种月光式的帝国,毕竟缺乏内在的传统,难以为继的。说到底,印度缺乏中国式的统一意识。中国的“天下”“天子”“中央”,就是统一意识的内核,它渗透在一切“汉字”之中。我在1975年的时候发现,这是任何一个现代社会都没有的特殊现象。这是任何主义都绕不过去的。这也是任何一个外来征服都无法摧毁的思想,于是外侵的势力只能反过来利用“天下”“天子”“中央”这些思想,以便统治“使用汉字的人们”。所以,中国很难征服,只能“入主”,日本人、苏联人不把首都搬到中国,结果就无法控制中国;所以他们无法像英国人控制印度一样控制中国——因为印度人没有中国的“天下”“天子”“中央”这些思想。印度人只有神话。但是,谁控制了印度,谁却能成就帝国,而不仅仅是一个神话了,即便是像英国那样的蕞尔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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