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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9日星期日

谢选骏:诈骗活动就是“第四次分配”



《两类诈骗专坑华人 钱到你账上了也不一定是你的》(2021-12-18 纽约华人资讯网)报道:

 

“每天都有人被骗,每一天,骗子通过网络APP,通过聊天软件,通过推特等骗人。所以无论如何大家要提高警惕,不要把钱打给网上认识的人。”法拉盛警察局社区助理帕米拉·玛奇告诉纽约华人资讯网记者。


年关将近,针对华人的网络诈骗愈加猖獗,美国亚裔社团联合总会在一个月之内也接待了多位上门求助的金融诈骗事件受害者。该会会长陈善庄说:“我都建议他们报警,但是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报警,多数都是哑巴吃黄连,这其实是也是很多骗子专门对华人下手的原因。当然,很多骗子自己也是华人。”


第一类诈骗:换汇陷阱


有不少华人在美国工作,都有定期把钱打回国内的需求;同时,也有定居美国的华人需要把国内的财产分批次带到美国的需求。如果双方都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把美元换成人民币打回去需要身份证、手续费以及报税的压力,让不少人感到为难;而把国内的钱换成美元则会受到每人每年固定限额的限制。


因此,民间的换汇市场长期且大规模存在,也衍生出专门从事换汇中介服务的产业。中间人视情况约定抽取一定比例(如1%到3%)的手续费,然后主导需要人民币的一方用Zelle或者PayPal等App将美元打到指定账户,再让需要美元的一方用支付宝或者微信将人民币转给指定账户。


由于私人中介本身不具备正规金融机构的监控能力,对存在明显问题的交易可能并不会提醒客户,一旦出了问题也难以承担起责任,从而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李一(化名)也是通过换汇才知道,不同付款平台的规则不一样,PayPal有个大“坑”,到了账一个多月的钱也可能被对方撤回去。而对于“亲戚朋友转账”类型的免手续费的转账,PayPal也是不对转账的接收方负责的。


2021年8月到9月,李一通过中介王二(化名)跟需要换人人民币的张三(化名)进行了多次交易,最初是用Zelle接收美元,然后自己用支付宝将相应的人民币转到张三提供的“国内朋友”的账户上。


最后的一次是通过PayPal收到张三打来的5000美元,谨慎的李一也是在确认钱到账之后,将等额的人民币打给了对方。过了几天,他将钱从PayPal账户中转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上,PayPal账户余额为零。


一个多月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李一突然发现,10月28号那天,自己PayPal的账户余额变成了-5000,红红的数字分外的扎眼。“近期交易”一栏中,张三发起了收款请求,钱被退了回去。通过王二,李一也才知道,他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还有多名通过PayPal跟张三交易的人钱都被退回了。


李一PayPal上的余额变成了负数。(受访者提供)


受害者们陆续联络起来,并建起了一个微信群,共同向PayPal申诉。据不完全统计,被张三通过PayPal收回打款的人至少有十余人,涉及金额十多万美元。


由于张三向他们转账的时候,是选择的免交手续费的“亲友转账”,因此PayPal的申诉处理回复一律是“很不幸,这次交易不受PayPal卖家保护政策保护”,然后就是客服催着账户已经变成负数的人们还钱,因为PayPal已经把钱退回给了打款人。


PayPal的回复:很不幸,这次交易不受PayPal卖家保护政策保护。(受访者提供)


接着,受害者们又通过中介王二,找到了张三及张三的家人。得到的解释是,张三遭了杀猪盘,已经通过换汇的方式将其家人联合账户里面的钱四十多万美元尽数换成人民币打给了网上认识的人。而银行发现了账户的异常后,主动联系了张三的家人,并启动了追回程序,将“未授权的交易”款项追了回来。


但是银行通过跟PayPal交涉能追回的,只是张三打给和她换汇的这些人的美元,并不能追回骗子通过即时到账的支付宝拿走的人民币。张三的家人甚至怀疑李一等受害者也是跟杀猪盘一伙的,联合起来骗了张三的钱。


“是PayPal单方面决定退回打款人钱的,都没有来问过我,它单方面认为交易是未授权的然后决定自己先退钱给打款方,凭什么要我来承担它的损失呢?”李一觉得不服气,然后跟其他多数受害者一样,一直拖着没有“还钱”给PayPal。


12月初,没有给李一等人任何辩解的余地,PayPal又给受害者们群发了催款邮件,言辞激烈地说:“我们将会把你的账户转给ACI-US,ACI-US会通过这个邮箱跟你联系还款事项,如果别人也用这个邮箱的话,那别人也或许会看到这个邮件。”


如果受害者们不愿意PayPal将自己的债务信息转给ACI这家收债公司的话,那就得在2022年1月6号之前还钱。


PayPal的最后通牒——还钱,不然就转给收债机构。(受访者提供)


到底要不要把钱打给PayPal,然后自己承担损失,以避免PayPal一方采取措施影响到自己的信用记录?或者坚持维权到底?李一等受害者陷入了纠结。


第二类诈骗:本票骗局


因为有很多华人在日常的工作、经营活动中喜欢现金交易,其中也有一部分人想尽量少报税,所以手里存着过多的现金。每当需要花大笔钱的时候——比如买车买房,自己的银行账户里没有那么多钱可以转账,也不太敢突然用大笔现金去买银行本票。


于是,找别人代买本票,也是十分常见的操作。


长期帮社区居民维权的美国亚裔社团联合总会连日来已经接待了多起因为向私人买本票遭受大额资金损失的受害者。其中有跟熟人介绍的卖家交易后,卖家携款跑路的;有前几次交易都很顺利,突然最后一笔大的“翻车”的;也有交易看起来成功了,票也存进银行甚至钱都到账了,过了几天居然“跳票”的。


“当面点清,离柜不认”是很多华人对银行交易的基本认识,然而这真的不一定。骗子也会通过华人认识上的误区和银行系统的低效率来实施诈骗。


12月7日这天,多名受害者来到美国亚裔社团联合总会寻求帮助。他们通过中间人张某付给刘某现金,由刘某去富国银行(Wells Fargo)购买银行本票交给他们,张某抽取1%的“中介费”。刘某通过张某收了多达数十人共计51万现金,于11月24日这天去李堡(Fort Lee)的富国银行开局了多张本票。


结果几天后,这些本票纷纷“跳票”,据中间人张某的解释,是刘某第二天持身份证去银行撤回了交易。而多名律师和金融从业人员都表示怀疑——银行本票是银行用自有资金出具的,购买本票的人在买本票的时候就已经把钱划给了银行,而不是信用承诺。除非本票本身就是假的,这件事可能从一开始就是精心设计好的骗局。


已经存入账户的本票被撤回。(受访者提供)


受害者们一开始也不相信本票是假的,毕竟已经存入银行了,钱也显示到账了。他们认为银行有义务在第一时间辨明本票的真伪。


然而事实却并不是这样,根据富国银行自己发布的信息,“银行可能需要数周的时间来发现一张支票是假的”,因此,根据银行的解释,辨别支票真伪的第一责任是客户自己。


在富国银行的网站上,银行列出了几大类型“有问题”的支票,并提醒人们,但凡有一个答案是“是”,你都不要去兑换这张支票,因为可能在银行辨别支票真伪的几周时间之内,你都有可能被骗子把钱骗走了。


这几种类型的情况分别是:


别人给您的钱是否多到超出您的预期?


您是否被要求以特定的方式存入支票?


您是否被要求使用即时付款方式(例如汇票、礼品卡、电汇或移动支付)给对方汇款?


您是否被要求立即付钱给对方?


寄支票的人会一直催你付钱吗?


一言以蔽之,支票交易需要在客户确定是有保障的,至少始终可以找到对方的情况下进行,并不适合陌生人之间进行“一锤子买卖”的交易。


事实上,富国银行自己也并不是第一次因为在支票问题上的“不负责”受到质疑。


受害者也不仅仅是中国人。据CBS报道,早在2016年,家住北卡罗莱纳的詹姆斯·西蒙在网上买自己的摩托车。摩托车本身卖675美元,但是他收到买家寄来的一张2200美元的支票。买家让他取出钱后留下675美元,然后把剩下的1475美元和摩托车都交给一家“搬运公司”,这家“搬运公司”会负责把车寄给他。


然后詹姆斯于10月6日将支票存入富国银行,第二天就显示钱已经到账,他把现金取了出来后,按照买家的要求将1475美元打到了“搬运公司”账户上,然后等着搬运公司上门取货。结果6天之后,富国银行才通知他,发现支票是假的,完后钱需要还回来,损失应该由詹姆斯承担。


詹姆斯也觉得不合理,他认为银行应该确保支票是真的之后,才放款出来才对。但是银行的解释如其官网的解释一样——客户自己需要对支票来源的可靠性负责。


银行一方在接收CBS采访时说:虽然银行尽可能的想要保护客户——正如保护银行自己一样,但仍然消除不了这种可能性——支票后来被发现是假的。我们已经很努力地想在第一时间确定支票的真伪,但是客户应该首先只接受来源可靠的支票,且在存入之前确保支票是真的。如果客户遇到的诈骗,我们也很乐意协助调查和提供帮助。


富国银行解释:支票在存入后才被发现是假的导致钱被收回的情况不可避免。


对于这些类型的骗局,法拉盛警局的社区助理帕米拉·玛奇说:“永远不要打钱给陌生人,永远不要跟网上认识的人做交易,不要为了方便或者节约手续费找私人换钱,为了小利益可能遭受大损失,不要心存侥幸。”

 

网民嚎叫:

花蜜蜂 今天 06:49

为什么不直接在自己是美国银行自己的账户和中国的银行自己的账户之间作现金兑换交接?!绕弯子干什么?!

谢选骏指出:“受害人”为何不敢报案?因为他们的钱不能见光——这就叫做黑吃黑啊啊。由此可见,诈骗可谓“第四次分配”。那么,什么是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呢?


网文《三次分配》报道:


共同富裕背后的深意:什么是三次分配?为何当下提出?怎样落实?


共同富裕要来了?第三次分配,对普通人的生活有什么好处?


东西问·中外财经对话:三次分配该怎么做?


三次分配(又称为:第三次分配),有别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主要由高收入人群在自愿基础上,以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1] 

随着社会发展进入不同阶段,三次分配的占比会有所变化,但是它依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初次分配、再分配的一个补充。


理论背景·概念提出

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这个概念是20世纪90年代由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提出的。他认为,通过向市场提供生产要素所取得的收入称为第一次分配。政府再把人们从市场取得的收入,用税收政策或扶贫政策进行再分配,就是第二次分配。而第三次分配是指人们完全出于自愿的、相互之间的捐赠和转移收入,比如对公益事业的捐献,这既不属于市场的分配,也不属于政府的分配,而是出于道德力量的分配。随后,这一概念被学界逐步接受,相关的研究也日益增多,并最终被党中央的文件所采用。

中央精神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强调,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中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截至2021年8月,中国中等收入人口为4亿,到2035年有望达到8亿。巨大的市场,既是中国的机遇,也是世界的机遇。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中等收入群体在整个收入结构中占主体,也就是事实上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由于群体间差距小、利益趋同,需要做的调高和托底的工作少,社会矛盾较小,有利于社会稳定。

基本内涵

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根据土地、资本、劳动力、数据等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根据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贡献决定的要素价格来进行要素报酬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的基本原则。发挥市场在初次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可以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做大蛋糕,体现了效率优先的原则,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

再分配

再分配(二次分配)是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征收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在各收入主体之间以现金或实物进行的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与初次分配不同,再分配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政府,强调公平的原则,具有通过国家权力强制进行的特征。除了公平的目标外,再分配也通过教育、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创造机会平等的养教环境,以提升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次分配

三次分配有别于前两者,主要是企业、社会组织、家族、家庭和个人等基于自愿原则和道德准则,以募集、捐赠、资助、义工等慈善、公益方式对所属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是三次分配的中坚力量。

中国国内早就开展了大范围的社会慈善活动,大量高收入人群都已经开始积极投身公益,比如学校教育的捐赠、健康事业的捐赠,还有一些针对灾区的捐赠等,增长速度和规模已经很大,具有良好的基础。同时,更重要的是,中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法律体系,为税收激励体系、三次分配等提供了很好的支持。 

特征特点

“第三次分配”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第三次分配的动力机制是基于社会机制的爱心驱动,区别于第一次分配是基于市场机制的利益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基于行政机制的强制性调节。慈善是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形式。

第二,第三次分配的目标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而第一次分配的目标是利用市场的激励机制有效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第二次分配的目标是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平衡发展与社会公平。

第三,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力量,第一次分配的主体是市场参与的各要素主体,第二次分配的主体是政府,而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民间社会力量,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当然,第三次分配和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政策扶持与监督管理。

第四,第三次分配的客体不仅包括社会力量捐赠的财产,也包括社会力量所提供的志愿服务,通过奉献时间、技能或专业知识,为弱势群体提供所需要的服务,提升弱势群体物资与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幸福感。第一次、第二次分配的客体主要以财产分配为主,这也是第三次分配区别于第一次、第二次分配的重要内容。

三次分配,是在人们的道德、习惯体系下,一些高收入群体通过慈善公益方式实现对于低收入群体的帮扶。三次分配离不开两大体系。一是激励体系,包括社会道德舆论、税收体系,特别是财产税、遗产税和捐赠税收减免政策;二是保障体系,需要有效的信托法律制度,同时,还要有一些非营利性法人,特别是慈善团体承担慈善捐赠的收集、转移和分配等活动。 

历史沿革

随着时代变迁和环境变化,在中国人们对慈善事业和第三次分配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

1949年到1978年,“慈善”被解释为剥削阶级欺骗、麻痹人民的手段,社会对慈善持否定态度;

1978年到1994年,慈善事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对慈善的态度从否定转向模糊,开始设立基金会吸引社会捐赠,尤其是海外捐赠;

1994年到2004年,社会对慈善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从否定、模糊逐步转向鼓励。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官方媒体开始使用“慈善”一词。也正是在这一时期,提出了“第三次分配”的概念;

2004年到2019年,政府进一步认识到慈善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党的文件中,这是第一次明确将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2005年,政府发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开始制度化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2016年随着《慈善法》的出台,我国慈善事业领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2019年至2021年,党和国家对第三次分配和公益慈善事业的认知更为深刻,将其作为收入分配调节、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制度安排

强制性的再分配不同,三次分配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是三次分配的中坚力量,这是构建三次分配基础性制度安排要考虑的首要因素。

首先,推动三次分配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法律和制度体系。中国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与社会公益事业相关的法律,可根据三次分配和共同富裕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其次,三次分配,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发展。与之相关的主要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条例,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需要,可考虑制定出台社会组织法,促进社会中介的发展。再次,要完善制度,创造氛围,鼓励各收入主体参与公益活动、进行慈善捐赠,出台和健全鼓励三次分配的税收制度、社会荣誉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最后,社会道德和社会信任是三次分配的根基,信息公开、规范运作、监督管理是三次分配健康繁荣的关键。

三次分配体系的构建应该明确划分政府和社会的边界,坚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政府的功能是三次分配制度的设计者、社会组织的管理者和监督者,而不应该成为三次分配的直接参与方。

三次分配基础性制度的建设,一方面为三次分配的发展、完善和健全提供制度基础和政策支撑,另一方面也对三次分配形成制度约束,有助于各收入主体、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三次分配的参与方对三次分配形成稳定的预期。

社会意义

共同富裕

第三次分配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践证明,平均分配并不能有效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而且由于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反而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决定劳动要素的报酬,实现了第一次分配。第一次分配追求效率,通过竞争机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而,第一次分配的缺点在于容易导致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因此,需要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开展脱贫攻坚、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第二次分配。如果第二次分配的比重过高,不仅会抑制社会的内生动力,而且可能会导致养懒人、财政不堪重负等问题,最终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因此,还需要基于自愿和爱心基础的慈善事业,对收入和财富分配进行有效调节。总的来说,第三次分配与第一次、第二次分配是相互补充的关系,通过发挥三次分配对收入和财富的共同调节作用,有助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精神文明

第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分配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其具有收入调节的功能,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开展慈善教育启迪爱心;通过实施慈善项目或活动,为人们搭建奉献爱心的平台,促使爱心转化为善行。市场经济的功能在于通过竞争机制有效配置资源,但其局限在于容易引发“公地悲剧”和贫富差距,正因如此,才更需要通过发展慈善事业,弘扬责任意识和利他奉献精神,弥补市场经济的局限。客观地说,第三次分配的规模非常有限,2019年,我国内地社会捐赠总额为1509.44亿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仅为0.15%,占财政总收入的0.79%。即使是慈善事业最发达的美国,2020年慈善捐赠总额4714.4亿美元,占GDP的比重2.2%左右,占财政收入的6.4%左右。然而,慈善事业或者第三次分配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资金的规模,更在于其道德与价值层面的功能,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社会道德滑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活力

第三次分配有助于保持社会的活力和创新力。第二次分配是国家利用行政手段对收入分配结构的强制性调节。提高第二次分配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往往意味着税收的提高和福利水平的提升。一般而言,第二次分配的比重过低,不利于发挥政府的调节功能,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但第二次分配比重也不是越高越好,比例过高,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税赋,抑制社会的活力。以高税收和高福利为特征的福利制度,曾经给西欧福利国家带来了严重的财政负担和福利危机,这种福利模式,“鼓励人们紧紧抓住其国家提供不起的福利待遇不放,非但不能使人们增强信心,反而使人们对未来产生担忧,使人们更关心捍卫现有的东西,而不是去创造还没有的东西”。

比较而言,第三次分配更有利于激发社会的活力和提升国家竞争力。一方面,第三次分配是在不增加税赋的前提下,基于自愿和爱心驱动,实现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更有利于激发企业和个人的发展动能。而为企业减税,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国内外经验表明,通过发挥慈善组织的灵活性和创新性的优势,能够及时发现社会的新需求或未被满足的需求,并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模式,更不容易出现养懒人的现象或者培养“等靠要”的“贫穷文化”,可以在促进公平的同时,保持社会的创新活力。

三次分配对于促进共同富裕是一种很好的途径,也是人类发展的文明方向。

对于三次分配,可以间接完善一些基本的激励体系和保障制度,从而解决各种慈善和捐赠活动日益高涨与人们整体的经济规模还不相匹配的问题。同时它激励富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

三次分配的再度提出,并且上升到国家战略体系层面,意味着下一步围绕慈善事业,中国要完善相应的激励体系、保障体系及立法机制。这个激励体系必然包括捐赠涉及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同时,中国还会有一些更细致、更具体的监管举措,比如审核资金来源,看是否符合慈善标准、慈善法。 


谢选骏指出:诈骗活动就是“第四次分配”,就是“未经权威机构认可的分配活动”。“未经权威机构认可的分配”,还有“第五次分配”盗窃、“第六次分配”抢劫等等——似乎暴力程度越高的,获得分配的数额反而越低。当然,共产党的革命那是例外——因为那不是分配了,而是全部拿走没收了,连同人体一起禁锢起来。




《拜登議程遭毀滅性打擊:真的傷害到很多美國人》(2021-12-19 美國中文網)报道:


代表西維州的國會參議員喬·曼欽周日在“福克斯周日新聞”節目上宣布,他不會投票支持總統拜登的“龐大”氣候變化和社會開支法案,這基本上扼殺了白宮的首要立法優先事項。


“我不能投票支持這項立法,我不能。我嘗試了壹切可能的方法,但我無法得出支持它的結論。”他說。


“對於這項法案,答案是壹個不。”曼欽繼續說,“我已經嘗試了我所知道能做的壹切。”


曼欽的最新言論意味著民主黨人希望他可能會改變主意的大門已經關閉。


曼欽表示,他壹直在“勤奮地”制定該法案,與拜登、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眾院議長佩洛西和其他同事會面,以尋找前進的道路,但他說他仍然非常擔心通貨膨脹、29萬億元的聯邦債務以及由Omicron變種引發的病例激增。


“當妳以現在的方式遇到這些事情時,我總是這麼說,如果我不能回到西維州的民眾身邊,我就不能投票。”他說。


曼欽表示,他反對該法案的決定不會讓拜登感到意外。


“他知道我有顧慮和我遇到的問題。”他說,“我們都應該將註意力集中在新冠變種上,(病毒)正在以許多不同的方面和不同的方式影響我們。變種再次影響了我們的生活。”


曼欽還警告說,通脹上升可能“真的傷害到很多美國人”,尤其是低收入或貧困的美國人。

网民嚎叫:

百年未有之大骗局 10分钟前

难得民主党还有唯一一个头脑清醒的。让民主党极左折腾下去,美国很快墨西哥化南美化。

Heheho 33分钟前

不通过这个法案确实会伤害到很多坐吃福利的。不过要是通过了,坐吃山空,美国很快会变成委内瑞拉,会伤害更多的美国人和以后几代人。至于气候变化,这本来就是一个大骗局,白左把自己想象成上帝,要把世界捏成自己想象的,只是蚍蜉撼树而已。

Sans2000 今天 10:34

共和黨有Rino (Rhinoceros),民主黨有Dino (Dinosaurs)。

谢选骏指出:民主政权的掠夺方式就是不断突破举债上限——债留子孙,自己先爽,让大富豪更加富起来!民主党和共和党都在竞赛挥霍,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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