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记》证讹(2005年12月09日)报道:
1644年,清政权在北京建立,之后在继续和南明、李自成农民军进行的三方面角逐中,取得了初步胜利,乃于1645年初,命在陕西的豫亲王多铎率所部“相机即遵前命趋往南京。”开始了统一全国的战争。扬州战役是清军渡江前取得的第一个具有关键性的胜利。史可法被俘遇难,南明四总镇及左良玉部的溃降,导致南明沿江防线的全面崩溃,福王被擒,宣布了南明王朝基本结束。因此扬州战役在清初历史上成为影响深远的重大事件。历史工作者及关心明末清初历史的人士,自然要重视扬州战役的史实及其作用。由于这个时期的史料发现的很少,一部《扬州十日记》便受到了比较广泛地瞩目。
明末清初扬州人王秀楚在其所撰写以记录清军在扬州战役中进行大屠杀为主要内容的《扬州十日记》(以下简称为《记》)中说:“其间皆身所亲历,目所亲睹,故漫记之如此,远处风闻者不载也。”他根据身受目睹并进行“调查”后记录下来的清军在扬州战役中屠杀的人数是“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余,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与焉。” (博讯 boxun.com)
《扬州十日记》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一些有影响的书籍和萧一山著《清代通史》、《辞源》、《辞海》,《中外历史年表》、《清史编年》,科普通俗读物《简明中外历史辞典》、《上下五千年》等都予引用。国外,如苏联齐赫文斯基地也在其所著《中国近代史》中引用。诸书引用时都在不同程度上控诉清军在扬州的“屠杀”,并加以谴责。
历史是科学。科学是来不得丝毫虚假的。《记》中纰露很多,不能不使人对它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笔者学识有限,仅就《记》的真实性进行粗浅探索,并以管见就教于诸方家。
一 扬州并未形成南明和清两军的主战场。
战争中死人的多寡,主要是由战场的大小、双方投入兵力多少、时间的长短、战斗的激烈程度、使用武器的杀伤力以及军队纪律素质等诸方面因素决定的。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五月,南明诸臣在南京拥立福王为帝,建立了南明宏光政权。这个政权班底是由各种势力拼凑而成,马士英把持朝政,压制东林党。同时,面临着清军与李自成大顺农民军、张献忠大西农民军的威胁。内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更可法的战略意图是在加强防御的基础上向北进击,以图中原。崇祯十七年 (1644年)五月十三日奏设四镇,每镇额兵三万。东平伯刘泽清驻于淮北;兴平伯高杰驻于泗水;广昌伯刘良佐驻于临淮;靖南侯黄得功驻于庐州,史可法督师屯驻扬州,居中调遣,此外宁南侯左良玉率军十多万驻防武昌。
高、黄、二刘等四镇,拥兵自重,互相矛盾,皆欲抢占繁富的扬州。在清军渡淮前,四镇间已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夺战。高杰与南明睢州总兵许定国有隙,许定国遂手顺治二年(1645年)正月计杀高杰后率所部降清。扬州战役开始前,四镇中实力最雄厚的高杰便在自相残杀中瓦解了。南明军事主力之一,驻守武昌的左良玉,袒护受马士英倾轧的东林党,以清君侧为名,于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二十五日举兵讨伐马士英,向南京进攻,李自成乘机占领武昌。马士英于四月一日密诏史可法督军渡江入援。当清军已进入河南、安徽,行将夺取扬州时刻,左良玉不仅未能保守武昌反而掣肘南京。左良玉病死,其子梦庚续统大军于四月七日陷彭泽、东流,迫使南京仓促宣布戒严和急征黄得功、刘泽清、刘良佐三总镇兵入卫。迨清军攻取泗州渡淮,史可法退保扬州,连章告急求援时,二刘竞然借口入卫,径自率军南下。
置扬州危机于不顾的刘泽清并未入卫,反于二十一日降清。刘良佐亦于豫王进入南京后降清。这两镇大军亦未参加扬州战役。
黄得功奉命截击左梦庚于板子矶,左梦庚兵败降清。黄得功率所部兵驻芜湖。这一镇兵根本来到江北,当然不可能参加扬州战役。
四月十九日,多铎兵临扬州。史可法“檄各镇赴援,无一至者”,只有总兵刘肇基率四百兵驰援,斯乃车薪杯水。城内总兵李栖凤和监军副使高岐凤二人欲劫持史可法降清未遂,便连夜“拔营降清”,这对扬州城守来说,无异釜底抽薪。
南明布置在南京周围重兵数十万,经过一系列的自相残杀后,纷纷降清,吏可法实际上是少兵无援地孤守扬州城。
清军四月自归德(今河南商丘)分路南下,豫王率所部于十三日取泗州,十四日渡淮,十九日围扬州。守城兵将虽进行顽强抵抗,但双方兵力相差悬殊,并未经过残酷的争夺战。
二 对扬州府城人口密度的估算
王秀楚在《记》中记载被清军屠杀的扬州府人数时,说:“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余万,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与焉”,据此,当时死亡人数当在八十万以上。依王说,扬州府城居住人口最少也要有八十余万。这就需要有容纳八十万余人的生活空间。那么扬州府城的面积有多大呢?康熙十四年金镇主修的《扬州府志》卷一和雍正十一年重修的《扬州府志》卷五所记扬州府城沿革为我们提供了探索的数据:“周显德六年(959年)韩令坤始别筑新城,旧志所谓小城者也。宋初李重进毁之,复茸旧南半为城。南渡时诏吕颐浩缮修,乾道二年(1166年)又修,旧称宋大城。周二千二百八十丈,盖南渡后所增修也。淳熙二年 (1175年)知州郭棣请即前毁城遗址建筑。扬州乃有三城。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明人取扬州,令佥院张德林改宋大城筑西南隅守之。周九里,为一千七百五十七丈五尺,厚一丈五尺,高倍之。门五,东曰宁海(今日大东,又曰先春),西曰通泗,南曰安江,北曰镇淮.东南日小东,各有瓮城楼橹,敌台雉堞,南北水门二,引市河通于濠。嘉靖乙卯(1555年),知府吴桂芳以倭寇请于上官,接东郭建城,即宋大城之东南隅也。工方兴而迁去,后守石茂华继之,起旧城东南角循运河而东,折而北,复折而西,至旧城东北角止,约一十里,为一千五百四十一丈九尺,高厚与旧城等,今称曰新城,为门七,南曰挹江(今日钞关),曰便门 (今曰徐宁),北曰拱辰(今曰天宁),曰广储(初亦曰镇淮),曰便门(今曰便益),东曰通济(今曰缺口),曰利津(今曰东关),门各有楼,为敌台十有二,南北水门各一,东南即运河为濠,北凿濠与旧城濠连注于运河。”
说明:(一)旧称宋大城处,原来周长2280丈,经明朝张德林改筑后为周9里,计1757丈5尺,即称为府城处。 (二)市河东部为新城区,系明嘉靖乙卯筑以防倭寇者,周长约10里,计为1541丈9尺。
府志提供了城的周长,城池图提供了城为四边形的,但未说明边长。
在四边形中以正方形面积最大。按照正方形进行计算,其结果是: 府城区面积约2144760.25平方米。
新城区面积约1651255平方米。整个扬州府城的面积约为3795985.25平方米。
按照城池估算,城内的民房、官廨、寺庙、学校、厅堂楼阁、园院场桥等建筑物及河渠所占地约为60%。假如王秀楚所记被杀人数“八十万余”是实,不把清军、扬城生存者及其他方式死亡者计在内,这“八十万余”人的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仅4.7平方米,如将建筑物所占面积减去,则人均仅占有土地不足1.9平方米。这些人在生前,要摩肩擦背,死后要象柴禾一样地码起来。人在这样环境里是不能够进行生存活动的。更何况扬州的实际形状不是正方形的,其面积平方米数必定要小于上述数字,而人口采用了“八十万”这个最小数字。如果把城内面积数字减少而把“八十万”以外的数字加上,那么在清军入城前,扬州府内人一个挨一个也容纳不下了,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现在要搞清扬州府城内人口的确切数字是很难的了。但是通过对明清两朝扬州的编户丁口情况进行一个估算,求得人口的近似数字还是可以的。
说明:扬州府领属三州七县,它们是高邮州、泰州,通州,江都县,仪真县、泰兴县、宝应县、兴化县、如皋县、海门县。县附府治扬州府和江都县在同一境内。
(一) 自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迄万历六年(1578年)的185年中,扬州府所领三州七县的编户丁口,除成化十三年外,变化都不大。无论整个扬州府还是江都县一县的编户数与人口数的比例,基本是在1:5这个数字上下浮动。这和我国的多数比较发达地区编户丁口人数的比例基本一致。
(二) 万历六年(1578年)到康熙十四年(1675年)的近百年内,扬州全府丁口减少约42万人。万历以来,灾祸频仍,崇祯以来,战乱加剧,人民死走逃亡,人口大量减少是必然的。由于扬州府衙始终和江都县在同一处,就人口数字而言,府县为一。从江都县一县的登记来看,康熙前期和洪武时期的丁口数字基本持平而稍稍低于成化、嘉靖二朝。约减少了三万左右。
(三) 百年左右时间里,江都县减少人口约三万,扬州全府在百年左右时间里减少人口约42万。扬州府所领三州七县共十个单位,平均起来,每个单位减少约四万人。江都县所减少的人口数字也是接近的。
(四) 自洪武以来,全府丁口最多时是万历六年(1578年),也仅有81万余人。扬州府和江都县同在一城,府属除政府机构外,并不另有自己直辖编户丁口。就人口而言,府县为一,而江都县全部人口(包括郊外)从未达到过十万。
王秀楚在《记》中述说得很明确、具体,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笔者按:当年农历四月为小建,只有二十九天),其问皆身所亲历,目所亲睹,故漫记之。如此,“远处风闻者不载也,”他记述的是扬州城内的大屠杀,不是扬州府全境的大曙杀,而扬州城内从来没有过这么多人,也容纳不下这么多人,这是明明白白的。所以,即使把全城杀光,也不会超过十万人,更何况事实上不可能杀光。
三 清军可能投入扬州战役的兵力
在科学不发过的时候,战争使用的武器,主要是冷兵器,即刀枪弓弩。一般的每个士兵只掌握(使用)一种兵器,一般的不会比反抗一方手中的大棍、斧、锄强多少,因此稍具头脑的军事统帅都懂得要以大于敌人的兵力(个别的以少胜多的战例除外)去改击敌人;最少也要投入和敌人基本同等的兵力。所以对清军投入扬州战役的兵力进行核算,对于弄清扬州的“大屠杀”是很重要的。
(一)清军的总兵力
《清史论丛》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编,中华书局版)第三辑发表了李新达先生《入关前的八旗兵数问题》一文。据李先生考证,入关前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共有兵数约十四万六千余名,此外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沈志祥等统率的天祜兵,天助兵共一万余人,加上外藩蒙古兵、朝鲜兵以及随征子弟和奴仆等,“入关前清政权所能动员的总兵力可达二十万人之多”。
(二)清军入关的总兵力
据《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四“顺治元年四月丙寅”记载:命摄政王多尔衮为奉命大将军率师经略中原,“统领满洲、蒙古兵三之二,及汉军、恭顺等三王、续顺公兵”入关。李新达先生文章的结尾处也说:“在一般情况下,征调的兵额占八旗壮丁的三分之一左右,特殊情况下,则征调壮丁的三分之二以上。”入关经略中原,自然是特殊情况。按李先生对清军总兵力的计算结果,所抽调兵数当在十四万左右。徐鼐在《小腆纪年附考》卷五“吴三桂与闯贼战于一片石”中亦记为:“摄政王度势已迫,乃尽发骑兵而西,……全军始至合十四万骑。”魏源在《圣武记》中也记为“时流贼李自成将精锐二十万东击三桂,……三桂军其右,我军其左,尚不及贼阵之半,”
这些不同时间,不同态度人士的记载,认定入关清军总兵力为十二万到十四万这一数字大致是不错的。
(三)豫亲王多铎南下的总兵力
扬州战役清军主帅豫亲王多铎所统大军的兵力,是证明清军不可能屠杀“八十万余”人的重要依据。
摄政王多尔衮率大军进入北京,民心浮动,京畿地区人民反抗斗争风起云涌。保守京城,事关重要。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十一日,多尔衮命以京城之半屯兵。“以南城为民居,尽圈东城、西城、北城、中城为营地。左翼;镶黄旗在安定门内,正白旗在在东直门内,镶白旗在朝阳门内,正蓝旗在崇文门内;右翼:正黄旗在德胜门内,正红旗在西直门内,镶红旗在阜域门内,镶蓝旗在宣武门内。”,以八个整旗兵力拱卫京城。每旗按7500人计,共六万人。顺治元年(1644 年)十一月初三日,在京朝鲜官员任(纟+光)向朝鲜国王报告说:“且闻衙门之言,则累十万兵经夏屯留。”,两份材料都说明北京留有重兵,但两个数字之间相差四万,这和当时军事布署、军队调动频繁有关。当时留守京城的兵力,经常保持在六万到十万之间是可以肯定的。
在确保京城安全的前提下,清廷以平定抗清起义为首要战略目标,所以兵分多路出击,六月遣肃亲王豪格及石廷柱,巴哈纳等:“往定山东,河南”。遣都统叶臣等 “往定山西”。十月十九口,以“英亲王阿济格为靖远大将军,平西王吴三桂、智顺王尚可喜以所部随从.全军三万余骑经山西攻陕北。”二十五日又以:“豫亲王多铎为定国大将军,率军征讨南明,恭顺王孔有德、怀顺王耿仲明以所部随从,全军二万余骑,渡黄河南下。”
豫王大军击败李自成农民军后,自潼关分路南下。此前,南明兴平伯高杰兵发徐州时,曾致书刘泽清曰”清兵号称二十万,实七八千。”
多铎兵不会有二十万,但也绝不会只有七八千,那么豫王所统大军究竟是多少?具体数字虽难考订,但通过概算还是可以搞清楚约数的。
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多铎曾向清廷奏报说:“大军于四月初五日自归德府起行,沿途郡邑,俱已投顺,十三日离泗州二十里,令固山额真阿山率蒙古固山额真马喇希、富喇克塔及将士前夺泗北淮河桥,其守泗总兵焚桥遁,我军逐夜渡淮,翌日,追五十余里不及,十七日遣尚书宗室韩岱、梅勒章京伊尔德、护军统领阿济格尼堪、署护军统领杜尔德率师至扬州城北,获船百余艘,是日,大军距扬州城二十里列营,令署护军统领硕纳代、伊尔都齐、费扬古、吴喇禅、梅勒章京阿哈尼堪,署梅勒章京格霸库等,率师至扬州城南,获船二百余艘,十八日大军薄扬州城下,招谕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二十五日令拜伊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杨州城,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多铎的这份奏报基本是可靠的。因为妄奏虚报既会招致对自己的严惩,也对参战诸将的论功行赏影响甚大,而且,多铎也没有妄奏虚报的必要。依据多铎奏折及《清史稿》列传中涉及扬州战役的诸将领当时所任官职,可能带兵数量,爬梳分析,就可以对多铎的总兵力进行概算。
现将参战各将领的筒况摘抄如下:
尼堪:顺治元年(1644年)追击李自成至庆都,晋贝勒。顺治二年(1645年)随大军趋归德。定河南,五月从多铎克明南都。
博洛:顺治元年(1644年)从多尔衮入关,破李自成晋贝勒。后从多铎征河南,二年,破李自成于潼关,五月下江宁。
屯齐:顺治元年进贝子。从豫王多铎破“流寇”,平陕西、河南有功,二年五月从多铎下江宁,明福王由崧走太平,师还授固山额真。
拜音图:崇德七年(1642年)授固山额真。顺治二年,从多铎西征,败敌潼关,封一等镇西将军。复从南征,克扬州。
尚善:顺治元年(1644年)进贝子。二年,从多铎南征,平河南,下江南,并有功。
富喇克塔: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授正蓝旗满洲梅勒额真,旋授本旗蒙古固山额真。二年,从豫王多铎下江南,与马喇希等为前锋,克扬州。
马喇希:蒙古固山额真。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自归德渡河至泗北淮河桥,明将焚桥走,与拜音图以红衣炮攻克武岗寨。
佟图赖:汉军镶白旗固山额真。从豫王多铎西讨李自成,定河南。顺治二年(1645年)移师徇江南,先后克扬州、嘉兴。
李率泰:顺治元年(1644年)授刑部参政兼副都统。二年,移师南征,克扬州,下江宁。分领精兵三百徇苏州、松江。
韩岱:牛录章京。顺治二年(1645年)与梅勒额真伊尔德率兵南下,渡淮克扬州。三年授镶白旗固山额真。
伊尔德:一等梅勒章京。从豫王南征,与宗室尚书韩岱等将蒙古兵。自南阳下归德,至扬州,获战舰百余。
阿济格尼堪:一等梅勒章京。豫亲王多铎移师下江南,四月经淮安,遣阿济格尼堪率所部趋扬州,克城北,与亲军合攻,城遂下。
阿山:固山额真。一等昂邦章京。顺治二年(1645年)。豫王自陕西移师下江南,阿山及诸将从,与马喇希等取淮河桥,渡淮拨扬州。
阿哈尼堪:镶黄旗梅勒额真。大将军豫王南征,命阿哈尼堪会师,自河南下江南,攻扬州。
鄂硕:摆牙喇甲喇章京。二年随豫王南征,鄂硕将噶布什贤兵先驱至睢宁,败明兵,从博洛下苏州。
努山: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顺治元年(1644年)命努山将左翼噶至什贤兵,从豫王西讨李自成。二年,移师定河南,下扬州。
阿尔津:二等甲喇章京领摆牙喇章京。顺治元年(1644年)从豫亲王西破潼关,还定河南,进三等梅勒章京。
都尔德:署摆牙喇章京。顺治元年(1644年)从豫王西征,二年,自河南下江南。
顾纳代:摆牙喇章京。顺治二年(1645年)从豫王徇河南,渡淮,四月至扬州,率摆牙喇兵军于城南,获舟二百余,翌日薄城下,七日而拨。
图赖:超授三等公。顺治二年(1645年)正月,率百四十骑,直前抢杀刘宗敏部。四月至扬州,令图赖与拜音图,阿山攻之,克其城。
除上述外,还有未予立传的伊尔都齐、费扬古、吴喇禅、革霸库等将领从征。
从上列情况可以看到随豫王南下并参加扬州战役的将领中,可以单独掌握一个整旗的人,仅有五个。在这五个固山(旗)额真中,蒙古旗二人,汉军旗一人,满州旗二人。高级将领很少而中下级将领很多,这就从一个侧面反映清军兵力不会大。像副都领李率泰在“徇苏州”时,仅“分领精兵三百”,而图赖在“抢杀”骠悍的刘宗敏部时,仅有“百四十骑”,可以看出清军兵力之单薄。
豫王多铎亲统大军于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十八日,包围扬州城。二十三日,清军从泗州运来攻城之红衣大炮,尚未对扬州发动攻势。二十四日,试炮,轰扬州城。二十五是,多铎知史可法不屈,急攻城破。这里值得探讨的是多铎为何日急行百里赶到扬州后,兵围扬州七天而不攻?五次致书史可法,史皆不启封投入火中,多铎为何不怒不急?如果真是爱惜史可法,那为何在城破后而立斩之?主要原因是由于扬州城高,厚、濠深,清军兵力单薄,不宜强攻,采取围而不打的策略,直到攻城利器运到,不待即试射,随即城破。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实录”所载豫王兵数约二万余骑,是可信的,基本上是准确的。
四 几个可以说明《扬州十日记》不可信的问题
(一) 清军在入关之初的纪律状况
军队纪律是统治阶级政策的体现。清军在进入山海关之前,顺治元年(1644年)月二十三日,多尔衮与诸将誓约:“今入关西征,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如约者罪之。”在清军中豫王多铎是执法较严的,据顾炎武《圣安本纪》卷六记载:“豫王攻占南京后对违犯军纪,抢财物的清兵,曾进行严惩,豫王斩清兵抢物者八人,又示前日大内抢掠各物自行交还江宁县,藏匿者枭示。”就扬州而言,第一,清军未遇到顽强抵抗,炮轰城毁,既未进行残酷的争夺战,清军也未受到重大损失。第二,清军虽靠武力攻占扬州,但扬州一役关系到夺取南京,平定江南,招揽明臣,收拢人心,统一全国的大业,影响深远巨大,清廷不会顾及这一点。
还应当注意到,在屠城与否的政策上,清廷统治核心内部曾发生过激烈争论。朝鲜官员李(禾 +来)在回答国王李(亻+宗)时,曾奏报:“八王(指阿济格)言于九王(多尔衮)曰:“初得辽东,不行杀戮,故清人多为辽民所杀。今宜乘此兵威,大肆屠戮,留置诸王以镇燕都,而大兵则或还守沈阳,或退保山海,可无后患。”九王以先皇帝曾言,若得北京,当即徙都,以图进取,况令人心未定,不可弃而东还。两王议论不同,因有嫌隙云”。多尔衮以其政治家的远见卓识,置兄弟生隙于顾而否定了阿济格的野蛮浅见。如此,多尔衮是不会允许多铎采取屠城的野蛮行为的。
(二) 如前所述,不足三万人的清军,要在五六天内,手刃八十万余人,无论上下,老幼,病伤,平均每人要杀死30-40人,姑不论杀人者的心理状态,就武器而言,一把刀无论如何锋利、坚硬,也是不敷用的,这样大量的武器供应如何解决?五月二日持何物向南京进军的?
(三) 屠城的善后事宜如何进行?
据王氏自云:“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而死者,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余,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与焉。”这就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其一,焚化积尸八十万余具,必须搬移集中焚化,这样大的运输量从何处来呢?据雍正十一年《扬州府志》载,江都共有古今寺观六十三座(其中已有几十座不存在了),甘泉(县,雍正九年置,与江都县同在府城内)有四十八座,共有寺院百余座。如平均每寺有三十人,约有僧人三千名,僧人与居民数的比例是1∶30,即每30居民中有一是僧民,这种假设数字,肯定大于实际僧人数字。即便如此,这三千名僧人全部出动去运输集中如此多的尸体,也是不可能的。其二,扬州地处江畔,河流纵横,焚尸用柴量巨大,采自何处?如何运来?要焚多久?这些困难,在当时的物质条件下,不要说是战争时期,就是在正常情况下,也几乎是不可措办的,遑论焚尸的统计登记工作了。
从南明兵力,扬州守军,清军兵力,居民人数,“屠”后处置等几个主要方面考查,都证明王氏《扬州十日记》关于清军屠杀扬州府八十万余人的说法,是经不住推敲的。
五 《扬州十日记》一文自身的矛盾
五秀楚在这篇不足8000字的文章里,特别强调了这是他自己在扬州城内亲历目睹了这场大“屠杀”后记下来的,使人不能怀疑文章的虚假讹误,但经仔细读后,发现了很多自相矛盾之处,由于经不起推敲之处甚多,现仅举数例以证其讹。
(一)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十二日,大学士冯铨、洪承畴因皇上“一日之间,万机待理,必习汉文晓汉语,始上意得达而下情易通”,遂奏请选派满汉词臣向皇帝进讲六经。昭连在《啸亭杂录》卷二《启心郎》条记载说:“国初满臣不解汉语,每部置启心郎一员,以通晓国语(按即满语)之汉员为之,职正三品,每议事坐其中。”这都反映了清政权在北京建立之后,实行全国范围的统治,在语言文字上遇到的困难。1644年以前,清军虽曾数次入关,但停留时间都比较短暂,满汉语言障碍不可能迅速超越。迨豫王大兵进入江南地区,战事紧迫,没有学习汉语的条件,而且清军从未到过江南地区,江南(扬州)话比北方话更难于听懂,即便是讲汉语,用汉文的汉人,也不易听懂,更何况刚过淮河的清军。另外一方,即扬州人,多数人听北方话也会感到困难,时至今日,在南方和北方人之间,不是仍然存在着互相听不懂的情况吗?,更何况清军讲的是“满语”呢!王氏却在文章中多次提到听“满兵”讲话和他与“满兵”对答如流的讲话情节。如“一骑独指予呼后骑曰:“为我索此蓝衣者”。“卒固嘱我于诸妇曰:“看守之,无使逸去。””王秀楚不仅能听懂满语,并且能和“满兵”相问答,现将这段话摘抄如下:
红衣者熟视予,指而问曰:“视尔非若俦辈,实言何等人”?予念时有以措大而获全者,亦有以措大而立毙者,不敢不以实告,红衣者遂大笑谓黄衣者曰:“汝服否?吾固知此蛮子非常等人也。”(引者按:清朝服饰制度,普通人是不准也不敢穿黄色,包括明黄、杏黄和金黄的衣物的,这里却是说是穿黄色衣服,岂非大谬)复指洪妪及予问为谁,具告之。红衣者曰:“明日王爷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幸勿自毙。”命随人付衣几件,金一锭问:“汝等几日不食?”予答以五日,则曰:“随我来”。
从这段流畅的对话中,怎能感觉到这是“满兵”用“满语”于江南人第一次见面时的直接交谈呢!扬州人讲的话,不但清军将官可以听懂,“满卒”也听得懂。如记一“满卒”对其兄进行敲索时,其兄哀恳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当取献。”又如在“满卒”污辱妇女时,被辱妇女说:“此地近市,不可居”。在他妻将受辱时,他对“满卒”说:“妇孕多月,昨乘屋坠下,孕因之坏,万不能生,安能起来?”而这个从未到过江南地区的“满卒”对各类内容的扬州话都听得懂,是令人难以理解的。诸如此类的谈话,还有多处,不一一例举。
此处须说明一点,《记》中所能讲汉语的“满兵将”系指满州旗之兵将而非汉军旗之兵将。因原著通篇未涉及汉军旗兵将,同时《记》中多处明确写道:“领此者三满卒也”,“突遇众骑至,中一与卒满语一、二,遂舍予妇去”、“自相奋击,内一卒劝解,作满语”等。
(二)扬州城破后,南明总兵刘肇基曾率兵进行巷战,史书不乏记载。而王秀楚根据自己的“目睹”记二十五日城破时情况是:“予复至后窗窥城上,则队伍(指清军)稍疏,或行或止。俄见有拥妇女杂行,阚其服色皆扬俗。”紧接着他从家中出来,又看见“北来数骑皆按辔徐行,遇迎王师者,即俯首若有所语……迨稍近,始知为逐户索金也。”在硝烟弥漫、喊杀震天的战斗之际,清军竞携带妇女从容地走在城上,将士们挨户索钱,这是有悖情的。
按军事常识论,清军既夺取扬州,战役的目的已达到,自然应弹压保守之,而王氏在记叙五月初一的情形时,除描述了清军的抢杀外,并记有:“是日,兴平兵复入扬城而寸丝半粟尽入虎口。”到初二日,府州县均已任命了官吏,而记述初五日情形时,城内仍然是“往来打粮者日不下数十辈……,初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胜利之清军竞能容忍“兴平兵” 和土匪之流任意进出府城,对其肆意抢掠也不闻不问,这也予情理不合。
(三)王氏在其书中有三处提到清军将领,记叙亦颇详明。其一,四月二十八日,记其兄之遭遇时云:“伯兄亦来,云是日被动云负担,赏以千钱,仍付给令旗放还。”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清军并非毫无军纪的野蛮之师。其二,在同一天里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复闻有王姓将爷,居本坊昭阳李宅,以钱数万日给难民。”还些清军既是强盗——任意抢杀,又是菩萨——救贫赈灾,先当强盗,后做菩萨。以抢来的钱再施舍给原主。这样的记载不禁使人怀疑。其三,二十九日与他谈话的红衣青年将领,曾劝慰他“幸勿自毙”,还给他“几件衣服”和“金一锭”,当知道他家人已五天未吃饭后,就亲自将他带到一宅院,命人给他家烧鱼做饭,他吃饭后,还允许他把鱼和饭带走去喂受伤的哥哥。这又叫人怎么理解呢?
(四)王氏在四月二十六日记事中引用“满卒”话说:“我辈征高丽,掳妇女数万人,无一失节者”。这里不谈他何以能如此透彻的理解满语,就征朝鲜一事,史书记载颇详,后金(清)与朝鲜共发生战争二次。第一次是在天聪三年(1627年)正月,由贝勒阿敏率兵远征,距1645年已十八年,第二次是崇德元年(1636 年)十二月,这次是由清太宗亲征,两次征战,均无“掳妇女数万人”之事,即《李朝实录》也无此记载。且当时称“朝鲜”,不称高丽。
(五)自古以来,兵火相连。扬州烈火,王氏屡屡述及。令人不解者,如此空前的兵燹之后,城中竟然还存有“督镇(史可法)所储军粮,如丘陵,数千石。”未受任何损失,供清军用它来赈济灾民。《记》中甚至还有这样记述:“自念五日起,至此已五日,或可冀幸遇赦,乃纷纷传说洗城之说。城中残黎冒死缒城昔大半。旧有官沟,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昼伏,以此反罹锋,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辄结伴夜入官沟盘诘,搜其金银,人莫敢谁何。”观此,给人印象是清军只在城外活动,只是在白天活动,夜晚竞无守城之兵,城外不知为谁家之天下,竞会有人在清军“屠杀”的时候,夜入城内送死。这哪里是战争尚未完全结束的扬州城?
上述几点,仅举荦荦大端者,给观全文,矛盾重重,破绽百出,这样的记录,怎能成为严肃的史料?
像这样的文章,是怎样躲过了清严密的文网而得以流传下来的,不属本文讨论的范围,但它作为孤证,而能够在史学界广被引用,左右名家,影响海内外学界,这固然由于它是孤证,另外同辛亥志士的宣传有关,辛亥志士,为了推翻清王朝,建立共和,在进行革命宣传时,难免带有过激情绪,而至有的宣传夸大其辞。正像谢国祯先生所说:“大都凭诸传闻,横加丑诋,或者是出于个人的爱憎,随意喜怒笑骂,不甚符合于当日的事实。就是研究清史的专家也不能免”。王秀楚的《记》正好适应了当时宣传的要求,成为反对清政府的材料而被广为宣传利用。“又因史料尚未大量发现,但凭个人信笔出之,这也难怪”。但时至今日,仍在以讹传讹,必将给历史学研究工作带来很大干扰,在人们认识上造成混乱,所以证讹工作十分必要,应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谢选骏指出:人说“《扬州十日记》证讹”,我看这是“满洲人不敢面对《扬州十日记》”,所以尽管过去了三百多年,还要出来诋毁这本书籍,用严格的史学训练去苛求一个幸存难民的亲历记录。
至于上文作者故意隐瞒了《扬州十日记》是清末留学生在日本发现所得的事实,则属显然别有用心了。所以我认为,此文作者必为满清余孽。2005年12月09日发表的此文,明显针对半年之前发表的下文而来——
《扬州十日80万——清兵血腥屠城实录》(互联网文 2005年3月02日)报道:
史可法的“深更泪”并没有能保住扬州。满人对于以后发生的事情的记载显然是很坦率的:
十八日(1645年5月13日),大军薄扬州城下。招喻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二十五日(1645年5月20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
就时间而言,从5月13日开始的、到5月20日以攻破扬州城而告终的这场攻城战,无疑是短暂的。一般说来,在战斗中大炮是非常重要的,尽管并不绝对具有决定性。这种武器和中原地区的炮手们曾使清军初期战斗取得很大成功,因此清军就了解了这种葡萄牙重炮的重要性。的确,当多铎的先头部队驻扎在扬州北的斑竹园时,实际上是在等待后面的炮队。
史可法本人也非常知道这种现代化大炮的重要性。正是他在1643年建议,南京军械库的陈旧、笨拙的“神器”应该换成更为轻便的“三眼枪”(即三筒枪)。因而,在南京政权建立的头几个月里,史可法尽了极大的努力改装他的炮队。徐光启的学生陈于阶替他制造这种新的葡萄牙重炮。陈曾经在一个改变了他宗教信仰的天主教堂的铸坊学过这种技术。这样,在1645年5月20日开始的攻城战斗中,史可法由于沿石墙架在木制平台上的外国重炮而掌握了最初的主动权。
一旦多铎的士兵进入这些重炮的射程之内,那么就有成百上千的人被杀死杀伤。但是多铎不慌不忙地指挥自己的炮队向城墙西北角射击,随后清步兵一涌而上,通过大炮的火力网,一直冲到城墙根底下。在那里,史可法又掌握了瞬间的主动,因为他的弓箭手们直射城下的那些进攻者。很明显,此时多铎已经命令他的士兵不惜代价夺取西北角了。每当一名清兵倒在箭下,另一个便补了上来。很快,尸体越堆越高,一些清兵甚至不需要梯子就能爬上城墙。随着清兵越上越多,守城者便开始恐慌起来。城墙防御工事沿线的守兵们争着跳上木制炮台,以爬上最近的房顶,然后逃跑。在很多地方,过重的炮台坍陷了,那些守城士兵如果没有被压死,也在随后的肉搏战中被杀死了。
接着,这种恐慌在城里也蔓延开来。不管是因为叛徒的鼓动还是因为一些谣言(有人说,守军以为满军是黄得功将军派来的一些增援部队),主要城门很快被城内的人们丢弃不管了。随着清军的涌入,南明的士兵丢弃了他们的头盔和长矛,狼狈不堪地逃向南门,企图从那个方向逃走。另外一些人,知道这座城市已经被全部包围了,干脆就不抱有任何希望。曾经以日记记载了随后发生的灾难的王秀楚还记得。
就在守城的士兵丢盔卸甲,急忙在城中民房里寻找藏身之地时,史可法离开他在城北门的炮台,骑马穿过内城,直奔南门,他希望从那儿出去,然后从侧翼进攻满人。但为时太晚了,清军已经到达了城南门。史可法这时认识到,他已经失去了扬州,抵抗可能已是毫无意义的了。
一两天前,史可法曾面问庄子固,如果扬州城陷落,他是不是准备为主尽忠。庄子固不加思索地回答说,他会的。此刻,史可法真的请求庄把他自己杀死,但是庄子固不忍这样做。于是史可法猛然拔出自己的佩剑自刎。但是,他没有受到致命伤,只是倒在庄子固的怀里血流不止。史可法大声呼叫其养子助他速死,但是史得(德)威犹豫再三未能下手。结果从城北门逃来的败兵把他们席卷而去,后面有满人紧追不舍。混战之中,庄子固被杀死了,史可法被一个认出了他的清军将领捉住。史可法请求把他带到他们的指挥官那里去。
史可法很快就被带到豫王多铎那里。日记作者王秀楚几天以后这样描写豫王说:忽见一人红衣佩剑,满帽皂靴,年不及三十,骑马而来。身穿精美之锁甲护胸,坐骑华饰,多人随从,虽为满人,其体貌甚伟俊,下巴突出,前额宽大,其随员中有多名扬州人。是为满人总督和皇帝之叔父豫王。
这份材料没有告诉我们,多铎在20日审问史可法时什么打扮,但是有一点是容易想象的,即在身材魁梧、衣着华丽的满族王侯和粗壮、面色阴晦、仍然穿着带有血迹衣服的中原将军之间,实在有天壤之别。据温睿临关于他们见面的记载,豫王很友好地召见了史可法,说:
“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
史可法回答道:“我此来只求一死耳。”
多铎问道:“君不见洪承畴乎?降则富贵。”
史可法答道:“彼受先帝厚恩而不死,其不忠于尔国明矣。我岂肯效其所为?”
于是多铎命令宜尔顿将军“劝说”史可法屈服,但是三天过去了,史可法仍然拒绝投降,于是下令杀害他。在《实录》的简短记载中,说道:“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
《实录》给人一种有计划地处死这批人的印象,实际上是骗人的。大部分史可法的部属,如总兵刘肇基、骁将马应魁、幕僚何刚、天主教徒、炮队专家陈于阶,或是死于街上的战斗或是自杀。史可法的全部19名私人幕僚都遇难了。但是由于随后日子里发生的暴行(那是在中国历史上最为臭名昭著的大屠杀之一),他们的死难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
5月20日的城防崩溃后,扬州城居民只有听天由命了。尽管当时大雨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着烧香,准备着入侵者的到来,同时大量地隐藏他们的金银财宝。他们只是做了这些谨慎的准备,但是全然无力抵抗那些已接管这座城市的满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汉人。王秀楚写道:“众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缚”。
那些叛徒领着清兵在这座商业城市中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清兵们先是要银子,后来就无所不要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嚎叫声。那个夜晚火势蔓延开来,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到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
扬州变成了屠场,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复存在了。扬州城那些因美丽而闻名的妇女们,愿意把她们自己献给清兵,最要紧的是用身体赎回她们的生命。逐渐地,一股疯狂席卷了入侵者。任何女人不论愿意还是不愿意,都有可能被抓住,被成群的士兵轮奸。一些市民像奴隶一样为清兵服务,替这些入侵者做饭,打扫卫生。由于这种人的生命可以得到赦免,因此其余的人也极力想加入进去,但是被拒绝了。与此同时,大屠杀仍然在继续。
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
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战战兢兢地跑到街上,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杀死了。甚至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露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拦住,乱棒打死。
到5 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六天,这场大屠杀结束了。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又过了几天,那场雨——它使大火没有毁灭整个城市——终于停止了,太阳也出来了。当时的人们估计,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
谢选骏指出:这就是现在的满洲人不敢面对《扬州十日记》!为曾国藩两百年后和日本人三百年后分别实施的两次南京大屠杀,做出了恶劣的示范——满洲人、湖南人、日本人,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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