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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谢选骏:诺贝尔文学奖的神话与现实——谁在制造皇帝的新衣?高行健还是曹长青?



一,高行健的得奖对全体华人都是好事


2000年,高行健获得年度诺贝尔文学奖金(以下简称“诺奖”)的消息刚刚传来,就有朋友游说我写篇评论,因为1978年我曾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读过三年文学系的研究生课程;而我拖拖拉拉的,就一直耽误下来了。


不过我是始终认为:高行健的得奖对全体华人都是好事:


1,对中国共产党是好事:高行健曾经作为中共党员,比普通中国人得到了更多的培养机会,无论怎么说,他的获奖应该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历史成就。如果没有共产党员的特殊身份,他的道路显然无法直接通往诺奖的。虽然高行健1989年以后由于某种原因脱离了共产党,但是在共产党看来,这只能说明高行健“堕落了”。一个堕落了的共产党员现在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那么还拥有好几千万没有堕落的共产党员的这个庞大组织,当然会因为高行健的得奖而变得形象高大。所以我认为,中国政府对高行健得奖的不满是令人困惑的,很可能是表面的,姿态性的,甚至是暗中高兴的。有人甚至会说,“高行健再了不起,不还是我们培养的吗?并不是国民党培养的(台湾人),也不是英国人培养的(香港人),更不是其他国家培养的土生土长的华侨。你们看,还是祖国大陆伟大吧,一个在国内不起眼的人物,到了海外就能拿诺贝尔奖,而他的作品甚至是在国内打好基础的。”


2,对不喜欢共产党的中国人是好事:高行健虽然是共产党培养起来的,但他终于站了出来表明自己的反对立场,他的得奖因此表明国际社会对于共产主义的批判。这也是某些人认为的,诺贝尔文学奖已经政治化或是“和平奖化”。同时,这也表明了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已经取代了前苏联的角色,成为西方社会的头号假想敌;而高行健2000年得奖的政治意义,恰好等同于索尔仁尼琴1970年的得奖。稍微不同的是,高行健在国内对政治并非冷漠,不仅没有像索尔仁尼琴那样蹲过监狱,还是一个共产党员;他不是流放出来的,很可能还是“公派出国”的。


3,对中国(大陆)国籍的人是好事:高行健虽然已经不再是拥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而是拥有法国国籍的法籍华人,但他的获奖作品是用中国大陆的汉语写作的,甚至是在北京居住期间构思的,无论如何他的生活经历都是在中国大陆形成的,他的作品是在中国初具规模的,他也是依赖中国背景而在20世纪的最后一年,以象征性极重的方式,获得了西方世界边区的瑞典人的赏识的。200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首先是给予中国背景,免得诺贝尔奖因为中国的缺席而变得缺乏代表性,然后才落实到高行健其人的身上。


4,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是好事:高行健的获奖作品虽然在社会文化的意义与他们关系不大,但毕竟是用港澳台同胞的母语写作的,即使对海外的土生华人虽然不是同文依然还是同种,而且高行健的得奖表明国际社会对于海外华人的重视甚至是某种偏爱,已经超过对中国大陆的原住民。


5,对文学从业者(作家、评论家、研究家)和爱好者来说是好事:如果你觉得自己的作品比高行健更好,大可不必愤愤不平,而应该高高兴兴,因为你本人的货色已经达到并超过了“诺贝尔奖的水平”;如果你作为普通读者觉得高行健的作品不来劲也不必口出怨言,既然有那么多比高行健更好的中文作品已经问世,那么我们的文学兴趣应该有更多的机会得到满足了,看来我们的一生会越来越丰富了。


6,对那些丝毫没有文学兴趣的汉语读者或是非读者也是好事:至少我们有点新闻事件可供茶余饭后的谈论消遣了。


最后,一个综合的好处就是:我们所有的华人或叫汉语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母语来阅读诺贝尔得奖作品了,而不必再通过翻译,或仅仅是用外语来阅读与欣赏了。这种通过翻译或是通过外语的阅读,不可避免会因为隔膜而产生某种神话,某种脱离现实的过度想象。


以上是就积极方面而言,那么有没有消极方面呢?当然有。据不完全统计,半年以来,有关这次获奖事件的长短评论已经超过500篇,其中多为负面的、批评性的、表示大大失望的。


最近,为了配合高行健的港台之行,多维网站推出了曹长青的系列评论(以下简称“曹文”),其焦点大多集中在所谓高行健作品(以下简称“高作”)的“现代派”问题上。依曹文的意见,高作属于“伪现代派”和“伪个人主义”,根本上是一堆垃圾。


二,现代派文学有法定标准吗


曹文指出:〖首先《灵山》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小说,换句话说,它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说,更不是它的作者宣称的“现代派小说”。事实上,如果把“我”“你”“他”三个人称全部用“我”取代,对其要表达的内容毫无影响,因为作者反反复复解释的“我你他”之不同、之演变,在书中是没有的。也许正因为没有,作者才急需解释;但不管怎么解释,没有就是没有。如果把“我你他”全用“我”取代,唯一不同的是,那层故弄玄虚的雾气就不仅减弱,而是没有了。于是读者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雾气里究竟堆的是什么。概括起来,这个神秘的笼罩在雾气里面的《灵山》是由一大一小两堆垃圾堆起来的,百分之八十那一大堆是上述那些历史掌故、道听途说、民俗传说;百分之二十那一小堆是作者浅薄、且没有文采的泛泛议论与感叹。〗


作为对比,曹文提出:〖西方也有很多难读的作品,但即使被公认最难读之一的《尤利西斯》,它的故事梗概和人物结构等都不难概括。那么为什么《灵山》这么难概括呢?我又反来复去翻阅这本书之后才恍然大悟:当你面对一栋高楼大厦,无论它是何种建筑风格,属于哪种艺术流派,有多么复杂的结构,你都可以大致描绘出它的形象和基本特徵;但是如果你面对的是一堆废墟,这儿是半堵残墙,那儿是几块破砖,残墙旁倒著散架的家俱,破砖下压著散发著霉烂之气的文物,那么无论你怎样努力都很难把它勾画清楚。但是为什么人们不容易看清《灵山》是垃圾和废墟呢?作者的聪明就在这里:首先他不给人物起名字,用“我你他她”等人称变化给作品套上了“现代派”写作手法的光环,而由于很多读者对西方现代派不是很了解,就被他的“玄”给唬住了,以为这是现代派的抽象和深奥;其次,他给《灵山》解释出了“哲学”意境。而现在《灵山》则被耀眼的诺贝尔奖光环包围,更刺得人无法睁开眼睛看清楚。由于《灵山》中几乎没有任何细腻的心理刻划,里面没有意识的流动,却胡乱滚动著一堆和主人公脑子里想的东西完全没有关系的民俗、地志、景物等外在事物,而那种深入到潜意识层次的心理、意识活动描写则连影子都没有(这点我在谈高行健的模仿一文中会继续探讨),所以说《灵山》根本就没有现代派作品表现手法上的最主要特色,他所用的人称变换,只是一个极为外在的障眼手法而已,根本没有实际内容。〗


我们应该承认,曹文对高作的批评,还是以事实(作品)为依据,以法律(概念)为准绳的,但问题是,在文学批评的领域,法律甚至道德甚至文学理论,管用吗?如果法律道德文学理论管用,那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禁书,如果道德管用,那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畅销书,许多畅销书,就是以满足人的偷窥欲而一炮走红的。实际上在获奖之前,高作一点也不走红,甚至缺乏读者。那么,人们不禁要问:对于这样一些并非典型的“缺德垃圾”,曹文为何能提起批判的兴致呢?很可能,偏巧是因为这堆“垃圾”获得了2000年的诺奖?其实,曹文不是批判高作的垃圾的,而是批判这堆垃圾获得了诺奖。在曹文看来,这堆垃圾如此糟糕,不仅该与诺奖无缘,而且根本不配进入“现代派文学”的殿堂。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指出:曹文对“现代派文学”的理解是有缺陷的。


所谓“现代派文学”,不仅是“古典派”、“浪漫派”、“自然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等19世纪文学概念的对称,且是指“非传统文学”、“反解构文学”乃至“非文学的文学”。曹文罗列一大堆“现代派经典作家”的名单和作品简介,试图给现代派定义,提供某种普遍的范型;殊不知这样做本身就违反了现代派的基本特性,这样做法,无异是拿前现代派的老套来谈论现代派,试图把现代派异化为相反的东西。其实,从传统文学看现代派文学,那就是没有结构的非文学,甚至是垃圾。远的不说,如果用中国古典诗词的范型来看五四以后的现代诗歌,哪里算是“诗”呢?经常连韵脚都没有,说是“分行散文”抬举了,简直是----垃圾。再拿中国章回小说的范型来衡量五四以后以模仿西方小说为起步的新小说,那是连街头的说书也可能不如的,什么心理描写长篇的景物刻划等等,在秀才举人的眼中,大概不会比现在曹文眼中的高作,来得高明。


那么,曹文为什么会对高作如此苛刻呢?仅仅因为高作得了诺奖?还是如有些网友指出的,曹文经常拿名人开刀,以便获得新闻效应?


我想,除了这些因素,还有一个更根本的因素,那就是曹文本身的偶像化倾向,就其批判高作的现况看,其要害是对“现代派文学”进行了偶像化!


其实如前所述,在古典文学的范型看来,非结构的现代派文学本身就是不成文的“垃圾”。因为现代派并非简单的写作技巧,而是一个世界观,是“绝望的”、“反现实的”、“无目的颓废的”、“存在主义的”……总之你怎么描述它都行,但它偏偏不是可以定格化处理的,因为它本身就是川流不息,以致盲目疯狂的。现代派的这种特性,是由20世纪西方文明的总体性质决定的。甚至在音乐和美术领域也是。例如,传统美术以画得象为美,现代美术却以画得不象为美,毕加索的前后期就明显如此。而在19世纪的耳朵听起来,20世纪的主流音乐除了是“噪音”(相当于文学的“垃圾”、美术的“涂鸦”)之外,还能是什么?而其性质则一:无结构;感性至上,理性薄弱。


面对这样日新不已的现代派,曹文不知所措,企图通过古典方式来处理现代现象,也就是偶像化之。简单化模式化定格化,成了曹文批判高作的武器。但这是不灵的:人家自己已经宣告了无目的性,你怎么还可以拿无目的性来谴责他呢?你的谴责岂不成了一种表扬了吗?


实际上,不仅高作,所有现代派文学(甚至还包括现代派的音乐、美术以致现代派的哲学、宗教、政治)都或多或少具有以下特点:


〖《灵山》当然也不是传统小说,这点谁都看得出来,它简直是一部破碎到捡不起来的纪实杂烩。如果就这样把民间传说、掌故、地方志、道听途说堆砌起来,用抽象人称穿插一下,就叫“小说”的话,任何有一定汉语写作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作家”。以中国幅员之广阔,历史之悠久,地方志之繁杂、民俗传说之多,这种书可以写出成千上万本!诺贝尔文学奖每个月都发给中国人,也会应“发”不暇。〗


这些特点集中起来就是“无结构”,也就是没有形状,难以归纳。如现代城市中林林总总的“城市雕塑”,你能用传统的评论语言说它们到底是什么吗?是钢筋水泥碎铜烂铁不成体统的怪物----是“垃圾”,或是,“某种似是而非的感觉”。而这,就是现代文明。


三,高行健是真的逃避政治或无耻纵欲吗


我认识的一位流浪诗人对高作一味鼓吹“逃”,和脱离政治,相当反感。


我当时就对他说,你得同情人家的处境,过去不是有句口号叫“理解万岁”吗?人家高行健是中共党员(你是不是啊?对方回答“我连共青团员的入团报告都没有写过!”我说“那就是了?稹保?公开退党已经不易,他如不宣称远离政治才是正途,而作出一百八十度的反戈一击,那他又怎么解释以前积极入党时的所作所为呢?他宣称文学家应该远离政治当然不是真诚的,否则他这位杰出文学家就不会积极入党,而入了党也就成不了大作家了了。但是他这种故做姿态的冷漠,总比某些先是积极入党,然后热情反共,最后悄然回归的著名人物,还是要诚实一些吧。


谴责别人总是容易的,而自我谴责就难多了。有些人到处宣传“忏悔理论”,但他自己从不忏悔,原来推广忏悔活动时,还是要当领导,要主持别人的忏悔,而自己例外。这不能苛责他们,因为人性如此:我不太方便过激地谴责自己以前干过的事,如果不得不谴责,也只能模糊化,避重就轻。


好像那位好兵帅克故乡的戏剧家政客哈维尔说过“文学高于政治”之类的话。当然,身为文人而兼任政客,这番空谈可能有助于掩饰他本人的文学活动要比政治活动更为成功的事实,但是“文学高于政治”只是“文学要为政治服务”的翻版,是一枚伪币的正反两面。要害是对文学(或政治)进行了偶像化。其实,套用耶稣在《福音书》中“上帝的东西归上帝,凯撒的东西归凯撒”的思想,我们不妨说“文学归文学、政治归政治,是比较健康的”。文学充当政治的婢女和政治充当文学的婢女,都是病态的,谁无权骑在对方头上作威作福,更不应该以政治或是文学的名义来篡改历史、鱼肉百姓。简单说,哈维尔不该把他早年养成的恶习,翻身一变,就强行带入民主时代;因为主奴翻身易位,是无法实现真正的自由与解放的。


我们难道应该反其道行之,对政治、道德进行偶像化吗?


而曹文则哪壶不开提哪壶,偏偏捏人痛脚:


〖在揭露共产主义的文学作品中,昆德拉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作家之一。我以前一直认为他之所以没有得到诺贝尔文学奖大概是由于他的小说中议论太多,给人一种明显的说教感。但昆德拉的议论中不仅有对共产主义的深刻、建树性的认识,还有不少人生哲理。而高行健不仅没有对共产制度提出任何新的见解,即使对今天已经是常识或过时的观点,他还当作很新鲜的东西写在书里;有些认识则浅到无法评论的程度。例如:“新社会的乌托邦也同那新人同样是神话。如今,你听见人感叹理想破灭了,心想还是破灭得好。谁又高喊起理想,你便想又是个卖狗皮膏药的。我在这里只是为了清楚起见,举一个例子比较而已。《一个人的圣经》中那些对共产主义的议论和认识大抵都是这种水平。我由衷地希望同是住在巴黎的昆德拉千万别看到高行建的书。〗


我不清楚这位大名鼎鼎捷克作家是否共产党员,无法做评。但我们知道,在进入资本主义国家的海关时,人人必须申报自己是否纳粹党员或是共产党员,那么作为一个党员,如果你诚实回答是的,那么就可能受到特别待遇,甚至根本入不了关;如果撒谎隐瞒自己的党员身份,那就终身生活在自认不道德的阴影之下。所以这种尴尬不能不在他此后的人生,留下烙印。


近据报道,高行健在台北说,他现在只生活在当下云云。这当然和他年事已高有关,但更重要的可能是他不想面对过去,以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因为他毕竟是前共产党员。如果他不想忏悔和道歉,那么他除了忘掉过去,就只有像方励之当年在台北那样,要求东道主向他这位前共产党员道歉了。因此我想,有心者不妨研究一下米兰昆德拉的生平,他如果曾经是共产党员,就不可能不影响他此后的写作和人生态度。共产党员的身份,是决定性的。


回到高行健这里,如果他不是共产党员,大可不必表示要与政治无关,因为他已经与政治无关而且从来也没有在政治上得到好处。正因为在“入党做官”的中国,入党相当于“一个人的政治生命”,相当于开辟了自己得到特殊培养的途径,所以,不是三番五次地主动报告自己思想、经常汇报周围人的种种个人动态、积极向领导靠拢并具有出色的政治表现的人,是不可能获得入党机会的。为了入党,仅仅入党报告就需要“打”过几十次之多,他怎么可能不是热衷于政治的呢?所以当他表态说自己“对政治不感兴趣”时,并不是说历史,而是说当下,因为“往事不堪回首”了。


但曹文却批判高作说:〖任何一个对西方有一点了解的人都知道,西方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价值绝不是这种建立在绝对自私基础上的享乐主义。绝顶的自私不仅不是共产主义虚假公心的反面,而恰恰是共产文化滋养出来的恶果。经历了共产专制社会那种人生之后,作者得出的全部结论就是逃避和纵欲,这纯粹是一种“伪个人主义”。性自由当然是很重要的自由,但绝不是自由的全部。在高行健的书里,完全没有一个曾被专制禁锢过的文化人,来到西方后对能接触到自由的信息、读到人类一流头脑的思考、可以自由地思想和写作的那种巨大欣喜。书中主人公感觉到的全部自由就是生殖器的自由。他最沉醉的是“消失在女人的丰满润泽的大腿间”(427页),做“一颗精子,而且是一颗不孕的精子,只满足于在里面游动(35页)”;“是女人给你注入了生命,?焯迷谂说亩囱ɡ铮还苁悄盖谆故擎蛔印!保?143页)在这个“天堂”里,主人公禁不住用了三个排比句高喊“真是美妙得没治了…”“真美妙得没治啦!”“真美妙得没治啦!”(426□427页)作者的“圣经”就是女人的子宫,人生的全部美妙和意义都在于此。〗


显然,曹文上述的道理高行健不会不懂,那他为什么还是要如此表现呢?他完全可以像某些前共产党员那样,到了西方就摇身一变为自由民主战士,好象他从前在中国什么也没有干过那样来谴责他以前积极从事过的整人事业,而拒不做任何个人忏悔和历史说明,更有甚者,是拿自己以前的“资历”糊弄不明真相的海外读者,以求卖点。就此而言,应该说高还算是不错的。他最多只是自暴自弃,还不算是欺世盗名。


也许正因为这样,高作才出现了曹文所指出的这种颓废倾向:


〖碾碎个人生命和灵魂的那个专制制度的本质是没有人性,而作者所推崇的“自由”同样没有人性。如果书中的女人们都在尽享和“他”的肉欲的话,那别人无可指责。但他两本书中所有女性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怨恨。无论作者把她们安排得多么放荡,她们都是不断地抱怨“你”只是用“她”的身体,根本没有情;而“你”也毫不讳言,就是要“一种发泄的快感,不包含任何道义”(428页),即使是对妻子,也“只记得她的身体,此外都是陌生的”(327页)。而且作者在两本书中都无数次强调,绝不要对任何女人负任何责任。〗


那么,曹文又是如何理解高作的这一颓废倾向的呢?请看这里:


〖高行健完全可以写颓废,写堕落,赞美他所理解的自由,推崇他所主张的不负责任。但在这本书里有一个重大的问题,那就是作者自己严重的自相矛盾。如果他在书里完全没有对共产主义进行强烈的政治上和道义上的谴责的话,那么无论他怎么纯粹地描写赤裸裸的性欲和不对任何女人负责任的德性,我都不会去评论。但当他一方面谴责一种对人性的泯灭,另一方面却津津乐道另一种对人性的压迫,这就是不能容忍的自相矛盾了。明显地,高行健没有懂得一个道理,你不可以在一本书里一边强烈地谴责一种不道德的东西,同时又炫耀另一种不道德的东西,因为你在谴责的同时剥夺了自己的权利。〗


如果曹文对人性和文学有深入了解,当不难发现:高行健在书中“对共产主义进行强烈的政治上和道义上的谴责”,其实正是一种企图逃避个人责任的自我忏悔。


这在人性的深处,其实是与“纯粹地描写赤裸裸的性欲和不对任何女人负责任的德行”。完全一致的。记得1989年初,苏晓康对我说,“谢选骏,等情况再恶化(指批判电视片《河殇》的运动升级)我们几个(指电视片《河殇》的其他撰稿人)还可以开除党籍,而你只有直接下狱了。”我则反讽说,“现在时兴的就是被开除党籍,因为其效果和以前的入党是一样的----名利双收。”因为在1987年方励之等四人被开除党籍而名声大噪之后,不少共产党员就“见贤思齐焉”了。显然,这种时尚对八九民运兴起的促进作用,也是不宜低估的。学生的情况我不甚了了,在知识界,运动一起,绝大多数活跃份子都是共产党员!这种现象可能不是孤立的,所以值得注意研究。


在1999年4月号《纽约时报周刊》采访《河殇》四位撰稿人的文章中,苏晓康坦言他无法接受基督教,是因为他以前对毛泽东的信仰破灭后,已经无法再信任任何东西了。我想,苏晓康的这番自白,是真实的,并且不加伪装地说出自己这位前共产党员的内心状态。苏晓康曾称高行健改变了中国文学的语境,我想,这可能表明,两位前共产党员内心的共通吧。近闻高行健又在台北吐露心曲“没有主义,一身轻松”,可能就是时代嬗替之间那些压抑已久的共产党员,在脱党之后纵情声色的生活自白。这与他们当年的积极入党,都是为了追求更舒适的生活,无可厚非。


四,不要把诺贝尔文学奖偶像化


诺贝尔文学奖不是上帝的审判,不是历史的裁决,不是文学界的最高标准,甚至连基本共识也不是。所以毫不奇怪,不仅每一次颁奖都会遭到异议甚至非议,而且众所周知,获得该奖的次等作家要远远多于获得该奖的伟大作家。而同时,自从该奖设置以来,各国伟大作家的得奖率远远不到一半。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文学史的标准,许多该得奖的作家得不到奖,而许多不该得奖的作家却得了奖……正所谓“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看来世界上的乌鸦虽然种族不同,确实都可能是黑的。


但是且慢!诺贝尔文学奖代表文学史标准吗?非也。他们宣布过,文学史必须按照他们的评奖结果来杜撰吗?没有。那么,既然文学史不听他们的,他们为什么要听文学史的?


诺贝尔奖的这种特性,不禁使我想起了天主教会。天主教会可能由于历史悠久、经验丰富吧(姑且不论是否有上帝的旨意在其中),特别规定:圣徒的册封,必须等到该圣徒去世100年之后方得进行。这正如史学界有种不成文的惯例:当代人最好不写当代史,尤其不写自己亲身经历的的当代史。为的是避免自身的感情因素蒙住自己的眼睛,为的是留有充裕的时间以剥去不可靠的东西,并检验当事人的真伪。无论什么原因,具有2000年历史的天主教会的这一惯例,显然还没有被仅仅具有100年历史的诺贝尔奖委员会所采纳,因此诺贝尔奖总是急急忙忙地地颁发给活人,而且还每年必须都颁发一次,同时又不得每年多于一次(尽管有些奖项是可以合并获得的)----也就是说,如果那一年正好无人够格,也一定要找个人来颁发奖金;而这一年偏巧不只一个人够格,也只能颁发给一人(或一部分够格的人而不是全部的够格的人):这不是典型的削足适履吗?


这样看来,诺贝尔文学奖除了代表诺贝尔委员会的观点外,还能代表谁?他们又曾经声称代表过谁吗?没有。


想到这里,不禁为诺奖委员会抱起屈来:民主社会既然许诺人人都有言论自由,为什么唯独不给诺奖委员会言论自由呢?为什么诺奖委员会不能按照自己的好恶来决定奖项呢?其实,不管你高兴不高兴,该委员会从来都是仅仅代表自己的好恶而我行我素的,该奖并不是通过普选得出的,并不是由世界各族人民中的文学从业人员或是读者公投决定的。而现代解释学中的金科玉律“读者决定一切”,在这里也显然遭到封杀的。在这里,是“委员会”决定一切,也就是说,寡头决定一切。除非谁有能耐改变诺奖的投票体制,否则不可能“改善”它的投票结果。


那么,曹文对此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他认为:〖没有什么比“皇帝的新衣”更能准确地比喻《灵山》是什么东西了。由于非常巧合的因素的“编织”,它成了足以赢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丽服装”。那么这服装是怎么编织成的呢(其实它还在继续被编织著)?读者在我后面的文章和采访中或许可略见一斑。我非常希望读者,尤其是关心文学的读者,先认真(耐心)地去读一读《灵山》,看它到底是一本多么“无与伦比”的书,否则,瑞典文学院跟中国人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而中国人自己不去看这本用汉字写成的书,也跟著描述那衣服之漂亮,之新奇(已经有不少中国人开始炫耀他们看见了那件衣服有多么美丽,证明他们的审美已经达到了诺贝尔评委水准),这玩笑可就开大了。当然了,读者完全有理由怀疑我的判断,如果比尔.盖茨出于要表现和中国友好的愿望,慷慨地认定一个中国算盘为全世界最好的电脑之一,那么谁要挑战盖茨的判断,都得先想想自己是不是傻瓜。虽然这世界上总是发生一些完全超出人们想像的事情,但我绝对没料到今生今世可以见到一次“皇帝新衣”故事的绝顶美妙的体现。人家丹麦当年举国欢呼安徒生,而今天香港、台湾举行盛大宴会欢迎安徒生笔下那刚穿上“新装”的皇帝,我的天哪,以后谁还敢再写童话了?〗


曹文搞错了。


首先,高行健不是光着臀部的。也就是说他不是没有作品的。不论你认为他的作品多么差劲,那只相当于衣服相当难看,和没有衣服完全是两个概念。诺奖委员会并没有颁奖给一个没有作品的人。


其次,诺奖委员会并不是得奖者雇佣的裁缝,而得奖者更不是雇佣裁缝的皇帝。比喻当然是拙劣的,如果你一定要用比喻,那得奖者与其说是雇佣裁缝的皇帝,还不如说是裁缝雇佣的模特儿。你对服装设计不满意,不买不看就是了,跟被雇佣的模特儿生什么气?


这样看来,曹文一心想扮演童男子,似乎是文不对题的,因为根本是浪费表情。童子本应来指出真相,而不是制造一个更大的偶像,如诺奖应该神圣。曹文实际上是把雇佣模特儿的裁缝(诺奖委员会),封为世纪的主宰(皇帝);同时给该偶像披上的新衣则是“民主制度的绝对性”(如诺奖授予应该让多数人满意)、“科学精神和人文主义的真理性”(如评奖应该具有客观性)、“西方社会超人性的道义性”(所以瑞典人应该提出让中国人满意的评选结果,否则就是不地道)、“诺贝尔奖的客观性”、“新闻自由的公正性”等等等等。其实,诺奖委员会是由人组成的,是由一些和我们这样最普通的中国人一样的、有限的甚至是有罪的可怜苍生组成的。例如,诺奖委员会成员甚至也“做生意”,涉嫌和出版商利益挂钩等等。


我们所有的偏见、缺点和局限,他们也有;我们所有的无知、自私、贪婪,他们也有;我们为什么要以我们自己并不具备的上帝和绝对真理的标准,去要求别人?


我们怎么能够要求一些并不是很懂中文的瑞典人(就好像前不久一些并不是很懂中文的美国人,随便拼凑了一本《天安门文件》那样),按照我们中国人的口味和对中文的欣赏习惯,来作出反应呢?这不是强人所难吗?这不是要求别人具有超人的能耐吗?难道我们自己具备了按照瑞典人的口味和欣赏习惯,并以瑞典文来评判瑞典文作品的能耐吗?


所以我们要学习如何去饶恕别人,至少要体谅别人的难?Α>透咝薪〉媒钡母霭杆担俏颐怯兄ぞ菟得髋到蔽被岚浣备撸渴粢桓龆褡骶纾裨蛭颐蔷筒荒苤缚囟苑桨浣备桓鑫颐强床簧涎鄣那爸泄骷遥悄弥泄嗽诳嫘Α?


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以平常心来看待获奖事件,而不该继续制造子虚乌有的新衣,如前所述,这没有的新衣并不是诺奖委员会制造的,而恰恰是一切把诺奖及其委员会偶像化、绝对化、真理化的人们,如像曹文这样的作者一起制造的。


我想,这次诺奖事件给中国人的最大收益,除了终于解开国人期待诺奖的焦渴悬念外,就是破除了那困扰中国文人近百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神话,使我们回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现实中:诺奖就是诺奖,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诺奖就是诺奖本身,并没有什么皇帝的新衣。


2001年2月4日


附录


一篇文章引起的风波


曹长青


1986年底,我参与编辑的《深圳青年报》刊登了一篇“我赞成小平同志退休”的读者来信,随后我写了一篇“本报我赞成小平同志退休一文引起强烈反响”的追踪报道,并配发了“人民有议论领袖的权利”的专论。结果是《深圳青年报》因此被当局查封;83岁的邓小平没退休,33岁的我被迫“退休”了,并不被允许进任何报社。为了获得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几年前我来到美国。但没有想到的是,最近因为我的一篇文章对海外民运领袖胡平的观点有所批评,竟导致胡平不仅在他编辑的刊物上不刊登我的文章,还组织了九人向美国《世界日报》的台北老板写联名信,意在使我在该报上也发不出文章。


一篇批评文章引起这样的风波,实在出乎我的意料,我觉得有必要写出它的经过,因为它已超出了胡平与我个人之间的观点争论和怎样处理稿件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怎样看待言论自由的价值。


●用封住别人嘴的方式只能证明虚弱和无理


去年底,我发表了“知识分子和共产党”一文(《前哨》1995年12月号,《世界日报》周刊1995年12月3日刊出删节本),从对共产党本质的认识水平上,对原苏联东欧与中国大陆的知识分子做了比较,其中在谈到胡平时,对他写出《论言论自由》、一直传播自由主义思想的贡献做了充分肯定后,也指出《论言论自由》的局限性,例如从该文中大量引用的马克思语录中可以看出,“《论言论自由》虽然表达出当时中国青年知识分子最有深度的思考,但立论仍然没有脱离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通篇也没有质疑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这一使人民的言论自由被剥夺的根本原因。”


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文章在《世界日报》刊出的当天早晨,胡平给我打来电话,对这种评价大发雷霆,质问我“你读懂我的《论言论自由》了吗?你懂言论自由吗?”并连声向我喊到∶“我写《论言论自由》时,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我们就他的《论言论自由》是否有局限性进行了辩论后,我提到已写好另一篇文章要投给《北春》,其中也评价了他的《论言论自由》,他立即警告我说∶“别人假如说批评我的《论言论自由》还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之内,那作为《北京之春》的编辑之一,我认为这个就是低于发表水平。”胡平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当我把文章送到《北春》后,该刊经理薛伟打电话通知我,胡平不同意发表。后来又来电话说,在力争下,胡平同意下期发表,理由是要等胡平写出反驳文章后一起刊登。我当即表示既然胡平作为编辑先看到了我尚未发表的文章,他写出反驳文章一起登也可以,虽然这样做不公平,因为该刊的争论文章向来是一来一往。但为了等胡平就把我的文章压一期是不合理的。后来薛伟通知我,胡平终于同意这期发表了,但条件是我要删掉批评他在海外民运两次分裂中负有责任的那两段内容。我当即拒绝,认为胡平写出《论言论自由》,却不许别人批评他,是非常恶劣的。这样几经交涉后,这篇文章才在该刊的最末尾登了出来。


随后胡平在《北京之春》上发表了长达二万六千字的长文,对我近年来发表的文章加以全面批评。同时在连续两期《北京之春》上刊发了另外三篇点名批评我的文章,和五封点名批评我的读者来信,同时发了赞美胡平的读者来信。同时用这样多的篇幅点名批评一个人,在《北京之春》创刊以来是没有前例的。但即使这样,我仍认为,并向《北春》不止一次地表达了,即使《北春》整本都是批评我的文章,我也欢迎,只希望能发表我的回应文章,允许我答辩。但当我的“权利梦对人的腐蚀”投给该刊后,胡平和该刊主编于大海拒绝发表。于大海在电话中解释说这是编辑部的意见。我当即指出,民运圈的人对《北春》的情况都是了解的,所谓编辑部不就是你和胡平、薛伟三人吗。现在薛伟提前去台湾观选,决定稿件只有你和胡平。你说的“编辑部意见”是否包括胡平,于大海肯定地回答,“包括”。我又追问“那麽等于说胡平不同意发表这篇文章”,于大海回答∶“你可以这样理解。”随后于大海给我发来传真信∶“此文没有尽量对事不对人,故不拟发表。”如果以对事不对人的标准,胡平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就点了我的名字73次,怎麽我的答辩文章提到胡平的名字就是没有“对事不对人”了呢?作为《论言论自由》的作者,胡平在十几年前就写到,言论自由,主要是给批评意见和不同意见的自由,因为歌颂和附和,没有人会阻止。怎麽今天当别人批评到他本人的时候,他就完全忘记这个原则了呢?


在海外自由世界,人们对问题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只有专制社会才会舆论一致。而言论自由的最重要的原则是,言论只能以言论相对,不可以用言论之外的手段来解决。胡平不同意我的观点,完全可以用文章来反驳我,而不是用封住别人的嘴来保持自己的绝对正确。作为辩论双方,胡平比我有优势,我是自由撰稿人,要向报刊投稿,而胡平是杂志的主笔和有定稿权的编辑,他完全可以撰文作答(还可以赚稿费,胡平拿一份工资,还拿全额稿费,仅批评我的一篇就赚了近800美元)。用封住别人嘴的方式只能证明一个人的虚弱和无理。


●背后联名信不光明正大


而更恶劣的是,胡平在封杀了我投给《北春》的答辩文章后,于去年底到处打电话,发传真,组织联络了艾蓓、龚小夏、贝岭、吴国光、郭罗基、谢选骏、于大海、北岛等九人给台北《联合报》系发行人王必立写了联名信,指责《联合报》系属下的北美《世界日报》经常发表我的文章,“对若干民运人士及大陆学人和作家进行批评甚至人身攻击(常常是指名道姓),但极少刊出别人的回应文章和反驳文章。”明显给看不到美国《世界日报》的人一个感觉:曹长青净在骂民运人士、作家等。而事实是,我在《世界日报》发表的五十多篇文章中,几乎全是批评共产党的,只有四篇批评了所谓“民运人士、大陆学人和作家”,且批评的是他们为中共辩护、向中共下跪和撒谎的行为。


联名信的九人中,于大海在《北京之春》与胡平有利害关系;北岛是艾蓓挚友。其他人则都是被我批评过的——


吴国光:我在“有尊严地回家”(以下简称“尊严”)一文中曾批评他用给中共领馆打电话与民运划清界限的方式谋求回国;他则打电话到我家骂“他妈的X”。


贝岭:我在“尊严”一文中指出他当年曾获得上万民运捐款,而在民运低潮时、他从深圳出来后向报界公开宣称自己不是民运人士。他签名我并不奇怪,有点惊讶的倒是他为了报复批评过他的人,竟能和死对头北岛联名。


龚小夏:我的“尊严”一文并没有提及她,但她却对号入座,撰文为吴国光和她自己辩护,并说她曾回国在广州被拒,一直回不了国,声称还要给领馆写信等。但我撰文引用美国国务院的人权报告,上面写著:“龚小夏,显然她只是在1992年6月4日前夕被短暂拒绝进入中国,后来她就被准许回广东,接著离开中国也没有什麽问题。”我的文章也指出了虽然她曾多次撰文声称自己是“老反革命”,要民运资本,不忿新一代的“大名”,但在要回国时却装成个什麽政治都不懂的小傻妞。不仅矫情,更没有尊严意识。


郭罗基:在《争鸣》上发表文章名义推荐魏京生获诺贝尔奖,却在文章中大段批评魏京生当年在“民主墙”上张贴大字报指出邓小平是独裁者的做法是“激进”;并指责当年“魏京生不断向邓小平开火,把他推到了敌对的方面。”在批评魏京生的同时,郭却在文章中大段表扬自己当年如何不激进,有政治智慧与共产党合法斗争。因此我曾在文章中批评过他。另外我曾在哥仑比亚大学演讲时当面批评过他的“加入共产党不后悔”等观点。


谢选骏:吴弘达被中共逮捕时,这位《河觞》作者之一在《北京之春》编辑部公开指责吴弘达是美国特务。我当场问他有什麽根据,他说吴弘达拿的小型录像机就是间谍工具。我说怎麽没有看到任何一家美国报刊这样报导,谢反驳说,“美国媒体都是垃圾。”我后来在评论吴弘达事件时批评了谢选骏这种说法。


胡平为了拉“同盟军”,采取凡是曹长青批评过的我都联系,让他们在联名信上签名。竟然找到《叫父亲太沉重》的作者——


艾蓓:以周恩来的私生女的名义,写了一本《叫父亲太沉重》,在海外成为一时话题。但我读过发现该书内容胡编乱造,书中印了96幅照片,但没有一幅是艾蓓与周恩来或邓颖超的合影,而全是艾蓓本人扭怩作态的生活照。而且她也没有拿出任何证据证明她是周恩来的私生女。于是我撰文批评。


北岛:我正要撰文评论《叫父亲太沉重》,并批评艾蓓作假时,北岛来到纽约。我听说北岛要为此书写序而被艾蓓拒绝,因此打电话向北岛核实。北岛说“这是胡说八道,没有的事儿。”他同时问我为什麽问这件事。我因为在中国时就与北岛相识,因此毫无戒备地告诉他,我正在写一篇文章批评艾蓓冒充周恩来私生女。北岛立即劝我不要写,他说,艾蓓确实是周的私生女。我问他怎麽知道,他说∶“我猜出来的。”因为艾蓓在和他谈话时有过暗示。本来如果北岛有令人信服的证实艾蓓是周的私生女的证据,我就准备不写,因为我们必须服从真实。但北岛的这个“证据”实在是荒唐。但我也没有与他争辩,只是向他和盘托出我的具体写作计划和内容。他反问我说:“如果她不是周恩来私生女,为什麽共产党组织了一大批文章要出笼;共产党都派了刺客来。”我问北岛消息来源在哪儿,实在觉得他相信这种故事有点可笑。他则没有回答。他的电话放下不到一小时,突然有个女人打来电话,劈头就说“我是艾蓓,你吃惊吗?”我虽然回答“我不吃惊”,但心里还是有点惊讶,因为我与艾蓓既不认识,更从未谋面。而当时媒体把她的书炒成大新闻,很多记者想采访她,不是找不到,就是被她拒绝,现在她竟主动给我这个陌生人打来电话,当然让我感到意外。艾蓓说话直言快语∶“听说你要写文章批判我,北岛把你刚才和他的电话内容都告诉我了。”我当时很感不解,怎麽北岛能做出这种事。后来才知道,北岛与艾蓓的关系不是一般。我回答艾蓓说∶“我刚才是曾告诉北岛,要写文章批评你的书,并对你是周恩来私生女一事提出质疑。”艾蓓马上激动起来,高声质问我说∶“共产党要暗杀我,他们派来的杀手已到了旧金山,难道你也要参加他们迫害我的行列吗?”至此我知道了北岛的消息来源。那麽艾蓓的呢?她说是旧金山中共领馆的人告诉她的,她说∶“有两个中共领馆人员几天后就会叛逃,他俩会向全世界公布暗杀我的计划。”(时至今天,两年多过去了,既没有所谓两个领馆人员叛逃的新闻发生,艾蓓也活得好好的)“现在枪已抵在了我的腰眼上,难道你还不知道吗?”我当即告诉她∶“我不知道,而且我也不相信。我是记者,我只能写出我调查出的真实。”艾蓓听后,连哭带叫地喊道∶“记者也是人啊,也有人性的一面啊!?”在这一个多小时的电话中,她一会哭,一会喊,千方百计劝说我不要写文章。最后看到不起作用,她说∶“那我最后只有一个要求,你在文章不提北岛行不行?我给你跪下求你了。”我听到这种“要求”感到很可笑,就开玩笑地说,在电话里也看不到你下跪啊。


艾蓓到底在电话那端下没下跪我不知道,但诗人北岛,却为了他的女友,不仅帮助编织所谓周恩来私生女的谎言,还与艾蓓一起签联名信背后整人,灵魂先下跪。这位踌躇满志等著拿“诺贝尔文学奖”的大诗人倒是为将来的报道事先提供了花边新闻。


如果胡平认为自己暗地里拉人写联名信的做法正常,找些和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没有被我批评过、与我没有私人恩怨的人签名,也算有本事,现在这样做是不是太掉“民运领袖”的身价?


要拉九个人也可以,既然他们全都是能写文章的文人(有诺贝尔文学奖侯选人的阵容应该是够强的了),邀请他们每人写一篇批评我的文章,在《北春》上发半本,我也认为他们光明正大,以文对文,还算君子。而对这种拉帮结伙、背后搞人,用言论以外的手法对待言论,我不仅不怕,更不齿!


●因为没发他的全文,就要求撤编辑的职


我的“知识分子与共产党”发表后,胡平不仅在他的刊物上发表两万多字的长文批评我,然后不刊登我的回应文章,还另外写了万余字专门批评我的这篇文章,同时投给了香港《前哨》和《世界日报》周刊。“周刊”把他的这篇万余字长文摘发了三千多字,没有照发全文,胡平对此非常不满,在一个月内,连续给《世界日报》台北的老板王必立,《世界日报》总社长马克任,社长李厚维,总编辑李子坚等各级负责人写了11封(!)告状信,指责“周刊”主编“缺乏起码的编辑水准和基本的职业能力。”“我要求把曹长青的文章和我的文章交给一批有关的专家学者审 A看一看究竟是谁的文章更不具发表资格。”“《世界周刊》就是要为曹长青一个人提供特殊服务┅┅《世界周刊》实际上是┅┅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如此下去,《世界周刊》必将遭到所有海外真正的有识之士的无情唾弃,几十年联合报系的光荣成就就将毁于一人之手!”胡平并在信中要求撤换周刊主编,“应改由其他更具水准的人士负责编辑。”


按照胡平的标准,报纸没有全文登载他的反驳文章就应撤编辑的职,那麽胡平作为刊物的编辑,把别人的答辩文章一个字也不发,是不是胡平应该写信给《北春》主编,要求撤胡平的职呢?既然胡平要求专家鉴定他和我的文章谁水平高,那麽他为什麽不敢把我的文章和他的一起登在《北春》上,让读者鉴定呢?胡平在他的文章中一再强调曹长青头脑简单(他总怕读者看不懂,我都感觉他写的真累),那麽发表曹长青的简单化的、浅薄的文章不更使他在胡平的复杂和深刻面前相形见黜吗?正确而深刻的东西是不用担心读者大众不理解和不接受的。反对共产党的人,就别老像共产党似的担心大众分不清毒草香花。而同样在九人联名信上署名的于大海主编,为什麽不在自己的刊物上实践自己对别的报刊的要求呢?对这种因为没有全文照发他的文章,就背后给老板写信要求撤编辑的职,砸人家饭碗的做法,《世界日报》很多知道这件事的编辑记者都很气愤,其中有人感叹说,“民运人士真是惹不起,来到海外还搞共产党背后整人那一套。”对于胡平为此事不断打电话纠缠,《世界日报》社长说∶“因为一篇文章你就要求我们撤编辑的职,这个要求我们报社上上下下都不会答应的。”


●找到当事人,让他们收回说过的话


由于胡平拒绝刊登我的回应他的文章,我只好把它投给了其他报刊,《前哨》发表了减缩本,《中国之春》发表了全文。面对我在文章中陈述的事实,善于著文撰字并经常在他自己编的刊物上发表洋洋万言的胡平,不是著文回应我的文章(据《中国之春》主编讲,他们曾委托于大海邀请胡平写回应文章,并留了版面),而是给我在文章中引述的当事人打电话,施加压力,试图让他们收回在接受我采访时曾说过的话。胡平的太太王艾打电话给林樵清劝他收回对我讲过的话,并说,“跟曹长青走没有政治前途。”(他们把曹长青当成了有“总统梦”的胡平)胡平和王艾还分别给我文章采访过的白梦打电话,让他“站出来讲话”。白梦回答说∶“我对曹长青说过的话,我不能收回。因为我确实是那样讲的,而且也是同意他引用发表的。”


胡平的这种背后“小动作”最近已到了走火入魔的荒唐地步。他的太太王艾打电话散布说∶“曹长青和他太太都是中共派来的特务,我们周围的朋友都这样认为。”理由是曹长青经常在报上批评民运人士,尤其是批评了一直反共的胡平。


最近由于我连续写了几篇批评胡平的文章,被有些朋友问道我是否与胡平有个人恩怨。其实我和胡平的私人关系直到我批评胡平的“见好就收”理论之前一直是不错的。八九民运前我从洛杉矶到纽约开会曾在胡平家的客厅里住了半个多月;九零年我和妻子搬家到纽约,第一站也是落脚胡平家,为此一直很感激。胡平的第一个太太精神不太好,我曾到处打电话帮助找精神科医生;胡平离婚后我还给他介绍过女朋友。胡平和现在的太太结婚后,我也和妻子一起送去了玫瑰花和落地台灯祝贺。王艾和胡平发生了家庭矛盾也曾向我们夫妇求助。


也有人认为我对胡平太不客气了,应该以和为贵。是我对胡平太苛刻了吗?《北春》曾发过不少严厉批评我的文章(包括胡平本人的),我都从不曾激烈反应,也很少回应,更不可以想像打电话骂批评我的人。我认为有批评是完全正常的,如果批评的有道理,我则额外多一个学习、改正的机会。如果我认为批评的没道理,我可以撰文反驳,因为以文对文才是言论自由的原则。而胡平错在他用了文章以外的手段来封住别人的口;错在他用写文章反驳我的精力,去拉帮结伙,甚至做工作劝我采访过的当事人收回他们说过的话。这些做法都是惊人地超出我的想像。


如果这种事是任何其他人做出来的,都不会令我如此愤怒。因为虽然我认为胡平的《论言论自由》没脱离马克思主义框架,但我仍认为它讲明白了什麽是言论自由的关键,那就是绝不可用权力或行政手段来对付言论。胡平的做法使我想起几年前报道的一个美国著名神父,他的严谨和对上帝的虔诚令众信徒十分钦佩,但突然有一天人们发现他和一个妓女多年偷情,人们被欺骗的感觉和由此产生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


●只有专制者才压制批评声音


一个曾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读书的中国留学生告诉我,他上第一堂课时,教授问大家,“什麽自由最重要?”有人说是“拥有私有财产的自由”,有的答是“新闻自由”,也有人认为是“选择的自由”。最后教授说,这些回答都不准确,“最重要的自由是言论自由。因为没有言论自由,你们连回答我的问题的机会都没有。”而在两百年前,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的作者杰佛逊在权力中心、并遭到报纸辱骂轰炸的时候还能说出:“在有政府无报纸,和有报纸无政府之间,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这就是美国能有今天这样成熟的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因。而胡平在离总统位置还遥遥万里、仅仅是一家民运刊物的编辑,有这样一点小小的权力时,就千方百计地在他编辑的刊物上压制批评他的声音,并阻止别人在其他报刊批评他。而自认为代表作是《论言论自由》的胡平,不觉得他的做法是在为中国民运的历史提供一个典型的黑色幽默吗?


——原载洛杉矶《中国之春》杂志1996年9月号



曹长青是移花接木、造谣生事的丑闻作家?反正,他曹长青挺是不厚道的。


老张


一九九五年夏天,我路过《北京之春》编辑部,看见里面坐着一个矮小的中年人,满面怒容,正和编辑部人员激烈争论,质问为什么不发表他的文章。当时谢选骏先生也在座。


后来我看见这个矮小的人走过来向谢选骏自我介绍说自己叫曹长青,我那时刚到纽约不久,看过他写的一些专门批判民主运动参与者的文章,知道他喜欢用极高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别人,但那时我还不知道他还喜欢专门以“名人丑闻”为写作方向,所以也就没有注意他。


后来我看见谢选骏似乎对他的主动接近表示友好有点漫不经心,只是随便他攀谈几句。谁知这可能触怒了曹长青。


原来,那天曹长青正在火头上,脸部肌肉因为仇恨而抽搐,再加上他深度近视,眯缝着小眼睛,和他那又瘦又老的样子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他好像一个火药桶,一点就着,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突然一把拉住谢选骏,说他自己是吴宏达先生的好朋友,要和谢选骏谈谈吴宏达的事情,估计一下中国当局会如何处置吴宏达。


我听见谢选骏对他说:“我对吴宏达问题根本不懂,只是在报纸上看了鳞半爪,说吴宏达被中国当局在新疆扣留了。”我想,既然曹长青是吴宏达的好友,又十分关切吴案的结果,一定是知道一些什么特别的内情,所以我就问曹长青有关案情,以便和他讨论这个问题。


于是谢选骏接着我的话问曹长青:吴宏达从美国去中国,怎么需要绕道新疆进入中国?这样不是要多花很多旅费吗?


曹长青却出卖自己的朋友说,吴宏达有的是钱,是去中国执行特别任务的。他秘密进入中国,因为新疆口岸是小地方,比较松懈,容易蒙混过去。我很奇怪,就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曹长青说,吴宏达被禁止入境中国,所以只能用秘密方式潜入。后来谢选骏也对曹长青说,既然你说中国当局禁止吴宏达入境,他为什么一定要冒险秘密潜入呢?曹长青告诉他说,这是因为吴宏达需要到中国监狱里秘密拍摄影片,好拿到海外来派用场,他在美国有一个很大的基金会。


谢选骏就问曹长青如何携带录相设备呢?曹长青说,“吴宏达的录相设备是从海外秘密带进去的。”“那被海关查到了吗?”“那是肯定的了。”“那就不妙,中国当局以此来控告吴宏达犯有刑罪了”“中共的法律是非法的。”“你是和我谈中国当局大概会如何处理吴宏达事件呢,还是和我来讨论中共法律的对错?你的逻辑要清楚。”也许谢选骏的话太直率了,曹长青突然大怒,脸色发青,嘴唇哆嗦,大声吼叫说,“你说吴宏达犯有间谍罪?”谢说,“我又不是法官,怎么会说吴宏达犯有间谍罪?但是你说他这次秘密携带录相机入境,而且以前曾经成功地偷拍过秘密设施,中国当局可能以此给他定罪。”曹长青说,“全世界的报纸都说中共逮捕吴宏达是错误的,你怎么给中共辩护?”谢说,“看来你不仅逻辑混乱,连头脑都是不清楚的。是你曹长青自己告诉大家吴宏达以特别方式秘密携带录相设备进入中国,如果吴宏达本人听见我们今天的谈话,他也无法怪我,而只会认为你曹长青出卖了他这个朋友,把吴宏达事件的内幕拿到来公布。这件事和我有什么关系?你今天有病,但不要发疯。”


这时《北京之春》的编辑们过来劝架,说“有话好好说”。曹长青说,“我一定要把今天的情况写出来,登载在《世界日报》上!”当时我就想,“很多北美华人都认为《世界日报》可信度并不很高,你有本事就把文章登到《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上面去,才算没有白来一趟美国!要不然你老是用中文炒作‘中国人全是混蛋’的批判文章,和你在深圳‘体验生活’的时候写的党八股有什么区别呢?”


上述谈话,很多人可以作证。但是到了曹长青笔下,却遭到彻底篡改,变成了这样的伪造:


“吴弘达被中共逮捕时,谢选骏这位《河觞》(字都写错了,应该是“河殇”)作者之一在《北京之春》编辑部公开指责吴弘达是美国特务。我当场问他有什么根据,他说吴弘达拿的小型录像机就是间谍工具。我说怎么没有看到任何一家美国报刊这样报导,谢反驳说,‘美国媒体都是垃圾。’我后来在评论吴弘达事件时批评了谢选骏这种说法。”(旧金山《中国之春》一九九六年九月号)


我后来也想过,曹长青如此胡编乱造是否因为那天在《北京之春》编辑部因为文章不能发表而气疯了,所以见缝插针到《中国之春》上大骂《北京之春》,顺便迁怒于人,结果连记忆力都发生错乱?我想,可能曹长青这个人在美国压抑得太久因而心理病态甚至精神错乱,不要理他,免得抬举他了。所以许多朋友告诉我现在有一种“曹长青病态现象”,就是挖掘名人隐私来卖钱,甚至不惜扭曲事实、造谣诽谤。


我和这些朋友说,曹长青简直颠倒黑白,我要问问他怎么回事。这些朋友都说,“你怎么和曹长青争论问题啊?他正好找不到写作素材呢。曹长青这个人可危险了,他对好朋友都下套,他到处给人打电话,然后秘密录下音来,以便将来能“派上用场”,添油加酱之后就可以做成“名人丑闻”的大菜,至少可以混点稿费,可能还有别的特殊用途。尽管这种窃录行径在纽约是违法的,甚至可能被告以致定罪、坐监,但曹长青为了特殊目的而甘愿承担这个风险,曹长青告诉别人说他经常在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阅读法律书籍,虽然他的英文不怎么样,但是他很用功,为了出名绞尽脑汁,日益思索,他要研究明白如何打击别人又可以逃避法律制裁,他的研究结论是:美国许多“丑闻作家”都是以这种揭露名人隐私的方式大获成功,并且取得了优厚的经济报酬。


看来,曹长青确实是一位善于移花接木、造谣生事的丑闻作家,而且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就拿《中国之春》上的那篇文章来说吧,大家想想,谢选骏怎么可能在《北京之春》编辑部大骂“美国媒体都是垃圾”?因为这样一来岂不是等于当面辱骂《北京之春》也是垃圾了吗?可是当天和《北京之春》发生纠纷的不是谢选骏,而是曹长青啊。显然,曹长青是在用别人的的嘴发泄自己对美国的媒体(包括他发表不了文章的《纽约时报》)的仇恨,同时,又用他自己辱骂美国媒体的脏话来抹黑别人,一箭几雕!这样阴险的手法,不是所谓“文革遗风”,就是“《深圳青年报》败笔”。


另外,他还通过伪造别人的谈话而辱骂了他自己声称如何尊敬的“朋友”吴宏达——即使他不是有意借此机会宣布“吴弘达拿的小型录像机就是间谍工具”,也不应该再度利用别人的不幸来说是非,曹长青这样通过伪造其他人的谈话来把自己的朋友说成是“美国特务”的做法,实在是太不厚道了。


现在吴弘达也死了,所以我想起了这个事情。如果他在阴间还有知觉,就让他找曹长青算账罢!


2016年5月发自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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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ught for 17s 《謝選駿全集》第1200卷存在,是謝選駿(Xie Xuanjun)本人自出版的龐大數位/紙本系列作品之一。  xiexuanjun.blogspot.com 基本資訊作者:謝選駿(1954年生,中國旅美學者、自由撰稿人,曾參與《河殤》相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