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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

谢选骏:排华法案违反人权吗


佚名网文《排华法案》报道:


美国1882年签署的法案

《排华法案》是美国于1882年5月6日签署的一项法案。它是根据1880年对《柏林盖姆条约》(en: Burlingame Treaty)的修订而制定的。条例的修订允许美国暂停入境移民,国会很快就执行了这一决定。该法案是针对大量华人因中国的内部动荡和有机会得到铁路建设工作而迁入美国西部所作出的反应,是在美国通过的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直到1943年才被正式废除 [6] 。

2012年6月18日,美国众议院全票表决通过,美国正式以立法形式就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道歉。2012年通过的议案为无记名表决。

中文名排华法案外文名Chinese Exclusion Act签署时间1882年5月6日根    据《柏林盖姆条约》影    响美国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废除时间1943年12月17日签署国家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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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时代背景

2 后续影响

3 主要内容

4 法案条款

5 中方反应

6 法案废除

7 官方道歉

8 道歉法案

? 事件简介

? 正式立法

? 相关评论

时代背景编辑 播报

华人是在1848-1855年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中开始大量进入美国的。一直持续到随后的一些大的劳工密集的工程,例如跨大陆铁路的修建。他们中的大多数来自在太平天国运动后陷入贫困的华南地区,来美找寻着他们的财富。起初,那里有着充足的表层金,所以华人的到来被容忍,如果不算是热情接纳的话。然而当容易获取的金的储量缩小,淘金竞争加剧的时候,对华人的憎恶也随之加剧。本土主义者团体开始声称,加利福尼亚的金子是美国人的,而后开始对外籍淘金者进行肉体侵害。华人们在被强行驱逐出金矿之后迁入了城市,主要是旧金山,从事薪酬劳动和仆役。随着美国经济的衰败,针对华人的憎恨被州长约翰·比格勒政治化,他将美国的不幸归咎于华人苦力和1864年和1869年间签约建造中央太平洋铁路(Central Pacific Railroad)的华人劳工。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反华人组织是白人至上组织,它在全国大约有60个分部。

最初加州政府并不支持排华,因为华人的税收填补了政府的赤字。后来,政府财政富裕了,便不再反对排华。在1860年之前,华人是加州最大的移民团体。因为华人大部分都是健康的成年男子,所以尽管这些华人提供了廉价的服务,但却没有使用例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权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华人来到加州,暴力经常在一些城市例如洛杉矶发生。到了1878年,国会决定制定和通过排华法案,但遭到了时任总统海耶斯(Hayes)的否决。在排华的狂热时期,加州甚至在1881年宣布将当年3月6日作为假日用以大规模的游行来支持排华法案的制定。

排华法案最终于1882年通过。而加州进一步通过了各项后来被认为违反宪法的法规,从而加深了对华人的排斥。法规通过后,大多数华人家庭面临着独自留在美国还是回到中国和家人团聚的抉择。全国尤其是加州的报刊开始抹黑和指责华人导致了白人失业等很多问题。警察也以各种机会逮捕华人。尽管当时对华人的厌恶极为广泛,但一些资本家和企业家由于经济因素抵制排华法案。

后续影响编辑 播报

1882年,美国国会受理了共和党参议员约翰·米勒(John F. Miller)提交的排华法案,为此,美国国会作了激烈辩论。

主张排华者的主要依据是:华人有诸多的恶习和偏见,不可能在生活上美国化,更不可能接受美国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之上的伦理道德标准;而且华工的大量涌入,造成了同美国工人抢饭碗的紧张态势。反对排华者的理由则是:排华违背了中美《蒲安臣条约》中的自由移民政策,而且违背了美利坚共和国“自由、平等”的立国原则。最终,排华主义获得了国会多数票的支持。

1882年5月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史上第一个限禁外来移民的法案———《关于执行有关华人条约诸规定的法律》,即通常所谓的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

排华法案是美国历史上对移民最为严厉的限制之一。排华法案在十年内禁止那些被雇佣为矿工的华人劳工进入美国,否则将遭到监禁或者驱逐。许多华人仅仅因为他们的种族而遭到残酷殴打。少数非劳工的华人想要移民美国必须获得来自中国政府的许可证明,然而这是极其困难的。

法案也影响到了已经在美国定居的华人。任何华人离开美国后想要再次进入美国必须要获得许可。而且法案剥夺了华人移民的美国公民权,从而使华人永久孤立。法案通过后,在美华人鲜有机会与家人重聚或是在他们的新家园开始家庭生活。

其1884年修正案更收紧了允许先前到来的入境移民离开美国和回国的规定,同时阐明,该法适用于一切华人而无论他们的国籍为何。法案通过10年后的1892年,该法案被所盖瑞法案(Geary Act)所延续,并且没有终止日期。

许多人强烈支持排华法案,包括了劳工骑士团(Knights of Labor)和一个工会。它认为实业家使用华工会导致工人薪水降低。而在众多劳工和左派组织中,世界产业工人组织(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是唯一一个例外。它于1905年成立之初便公开反对排华法案。

华人移民被认为带有不道德和不卫生的生活习惯,并通过压低工资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而事实上他们也是群体暴力的受害者。且不论1868年的《蒲安臣条约》,1882年的法案本是临时性通过的,可是到了1902年却成了永久性的。从1910年到1940年,设于今天在旧金山湾的天使岛国家公园(Angel Island State Park)的天使岛移民站(Angel Island Immigration Station)作为华人移民的处理站。在那里达到30%的华人移民被遣返中国。 [1]

主要内容编辑 播报

法案拒所有华人劳工于美国之外十年。其1884年修正案更强化了允许先前到来的入境移民离开美国和回国的规定,同时阐明,该法适用于一切华人而无论他们的国籍为何。1888年的斯科特法案(Scott Act)扩展了排华法案,禁止华人离开美国后再次返回。1892年,该法案由《基瑞法案》(Geary Act )延长十年。法案在1902年被西奥多·罗斯福推动延伸后,更被取消了时限。它要求每一个华人居民登记和获得居住证明,没有证明的华人将遭到驱逐。该法案是针对大量华人因中国的内部动荡和有机会得到铁路建设工作而迁入美国西部所作出的反应。它是在美国通过的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法案条款编辑 播报

1882年《排华法案》原文:(引自美国国家图书馆)

第126章。—执行与中国有关的某些条约规定的行为。

CHAP. 126.-An act to execute certain treaty stipulations relating to Chinese.

鉴于美国政府认为,中国劳工到美国来危害美国境内某些地方的良好秩序,因此,

Whereas, in the opin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coming of Chinese laborers to this country endangers the good order of certain localities within the territory thereof: Therefore,

美利坚合众国参众两院在国会通过本法后九十日内,至本法通过后十年内,华工来美的时间为,特此暂停;在暂停期间,任何中国劳工不得来美国,或在上述90天期满后,不得留在美国境内

Be it enacted by 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n Congress assembled, That from and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ninety days next after the passage of this act, and until the expiration of ten years next after the passage of this act, the coming of Chinese laborers to the United States be, and the same is hereby, suspended; and during such suspension it shall not be lawful for any Chinese laborer to come, or, having so come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said ninety days, to remain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2.任何船只的船长明知而将任何中国劳工从任何外国港口或地方带到美国境内,并将其着陆或准许其着陆即属轻罪,一经定罪,每带一名中国劳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SEC. 2. That the master of any vessel who shall knowingly bring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on such vessel, and land or permit to be landed, any Chinese laborer, from any foreign port or place, shall be deemed guilty of a misdemeanor, and on conviction thereof shall be punished by a fine of not more than five hundred dollars for each and every such Chinese laborer so brought, and may be also imprisoned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one year.

3.上述两条不适用于在1880年11月17日在美国的中国劳工,或在本法通过后的90天期满前已在美国的中国劳工,且在登上该船前应向船长出示上述两条须向该船只抵达的美国港口的收集者出示本法下文规定他是本条所述劳工之一的证据;上述两条亦不适用于任何船长的船只,而该船长的船只须驶往非美国港口,因遇险、恶劣天气或在前往外国港口或地点的航程中触碰美国任何港口而在美国管辖范围内;但所有被带上或登上该船的中国劳工,均须在离开港口时随船离开

SEC. 3. That the two foregoing sections shall not apply to Chinese laborers who were in the United States on the seventeenth day of November, eighteen hundred and eighty, or who shall have come into the same before the expiration of ninety days next after the passage of this act, and who shall produce to such master before going on board such vessel, and shall produce to the collector of the port in the United States at which such vessel shall arrive, the evidence hereinafter in this act required of his being one of the laborers in this section mentioned; nor shall the two foregoing sections apply to the case of any master whose vessel, being bound to a port not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come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reason of being in distress or in stress of weather, or touching at any port of the United States on its voyage to any foreign port or place: Provided, That all Chinese laborers brought/on such vessel shall depart with the vessel on leaving port.

4.为了正确识别在1880年11月17日在美国的中国劳工,或者在本法通过后的90天期满前已经进入美国的中国劳工,为了向他们提供适当的证据,证明他们有权按照1800年11月17日中美条约的规定,自由地出入美国,任何该等中国劳工离开美国的地区的海关署长,须亲自或由代理人登上每艘载有该等中国劳工并已清关或即将从其地区驶往外国港口的船只,并在该船只上列出所有该等中国劳工的名单,而该名单须记入为此目的而备存的登记册内,登记册内须述明每名该等中国劳工的姓名、年龄、职业、最后居住地、体格标记或特性,以及识别每名该等中国劳工所需的一切事实,而该等登记册须安全地存放在海关;而每名如此离开美国的华工,在接获该名单时,有权并在接获署长或其代理人的申请后,免费领取由署长或其代理人签署并盖上其办事处印章的证明书,格式为库务署须订明,该证明书须载有获发给该证明书的中国劳工的姓名、年龄、职业、最后居住地、个人描述及身分证明事实的陈述,并须在所有详情上与上述名单及登记册相对应。如果中国劳工在收到证书后应在出发前离开该船,则应将证书交给船长;如果该中国劳工在离开港口前未返回该船,则证书应由船长交给海关总署署长取消。本协议规定的证书应使被签发证书的中国劳工有权在生产并将证书交给该中国劳工寻求重新入境的地区的海关总署署长后返回美国并重新入境;该中国劳工在返回美国时向海关总署署长交付该证明书后,海关总署署长应安排将该证明书送交海关并正式注销。

SEC. 4. That for the purpose of properly identifying Chinese laborers who were in the United States on the seventeenth day of November, eighteen hundred and eighty, or who shall have come into the same before the expiration of ninety days next after the passage of this act, and in order to furnish them with the proper evidence of their right to go from and come to the United States of their free will and accord, as provided by th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dated November seventeenth, eighteen hundred and eighty, the collector of customs of the district from which any such Chinese laborers shall depart from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in person or by deputy, go on board each vessel having on board any such Chinese laborer and cleared or about to sail from his district for a foreign port, and on such vessel make a list of all such Chinese laborers, which shall be entered in registry-books to be kept for that purpose, in which shall be stated the name, age, occupation, last place of residence, physical marks or peculiarities, and all facts necessary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each of such Chinese laborers, which books shall be safely kept in the custom-house; and every such Chinese laborer so departing from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be entitled to, and shall receive, free of any charge or cost upon application therefor, from the collector or his deputy, at the time such list is taken, a certificate, signed by the collector or his deputy and attested by his seal of office, in such form as the Secretary of the Treasury shall prescribe, which certificate shall contain a statement of the name, age, occupation, last place of residence, personal description, and facts of identification of the Chinese laborer to whom the certificate is issued, corresponding with the said list and registry in all particulars. In case any Chinese laborer after having received such certificate shall leave such vessel before her departure he shall deliver his certificate to the master of the vessel, and if such Chinese laborer shall fail to return to such vessel before her departure from port the certificate shall be delivered by the master to the collector of customs for cancellation. The certificate herein provided for shall entitle the Chinese laborer to whom the same is issued to return to and re-enter the United States upon producing and delivering the same to the collector of customs of the district at which such Chinese laborer shall seek to re-enter; and upon delivery of such certificate by such Chinese laborer to the collector of customs at the time of re-entry in the United States, said collector shall cause the same to be filed in the custom-house and duly canceled.

5.本法第四条所称中国劳工在美国境内,欲经陆路离开美国者,有权要求并免费领取,向希望通过水路离开美国的中国劳工签发与本法第四节规定类似的身份证明;现规定毗邻该中国劳工欲前往的外国的地区的海关总署署长有责任应该中国劳工的申请,免费或自费发出该证明书,并将该证明书记入他为此目的而备存的登记册,依照本法第四节的规定。

SEC. 5. That any Chinese laborer mentioned in section four of this act be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desiring to depart from the United States by land,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demand and receive, free of charge or cost, a certificate of identification similar to that provided for in section four of this act to be issued to such Chinese laborers as may desire to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by water; and it is hereby made the duty of the collector of customs of the district next adjoining the foreign country to which said Chinese laborer desires to go to issue such certificate, free of charge or cost, upon application by such Chinese laborer, and to enter the same upon registry-books to be kept by him for the purpose, as provided for in section four of this act.

6.为忠实执行前文所述条约第一条和第二条,除劳工外,每一个根据该条约和本法有权进入美国并即将来到美国的中国人,均应被中国政府认定为在每种情况下,该身分须由一份根据上述政府的授权而发出的证明书证明,该证明书须以英文写成,或(如非以英文写成)附有一份英文译本,述明该项权利,而该证明书须述明姓名、职衔或职级(如有的话)及年龄,被签发证书的人的身高、所有身体特征、以前和现在的职业或职业、在中国的居住地,以及该人有权符合本法所述的在美国境内的条约。该证明书应为其内所载事实的表面证据,并须向其内所指名的人抵达的美国地区港口的海关署长或其代理人出示。

SEC. 6. That in order to the faithful execution of articles one and two of the treaty in this act before mentioned, every Chinese person other than a laborer who may be entitled by said treaty and this act to come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who shall be about to come to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be identified as so entitl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each case, such identity to be evidenced by a certificate issued under the authority of said government, which certificate shall be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or (if not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accompanied by a translation into English, stating such right to come, and which certificate shall state the name, title, or official rank, if any, the age, height, and all physical peculiarities, former and present occupation or profession, and place of residence in China of the person to whom the certificate is issued and that such person is entitled conformably to the treaty in this act mentioned to come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Such certificate shall be prima-facie evidence of the fact set forth therein, and shall be produced to the collector of customs, or his deputy, of the port in the district in the United States at which the person named therein shall arrive.

7.任何人明知而虚假地更改或代替该证明书上所写的姓名,或伪造该证明书,或明知而说出任何伪造或欺诈的证明书,或假扮该证明书上所指名的人,即当作犯有轻罪;一经定罪,处一千元以下罚金,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SEC. 7. That any person who shall knowingly and falsely alter or substitute any name for the name written in such certificate or forge any such certificate, or knowingly utter any forged or fraudulent certificate, or falsely personate any person named in any such certificate, shall be deemed guilty of a misdemeanor; and upon conviction thereof shall be fined in a sum not exceeding one thousand dollars, and imprisoned in a penitentiary for a term of not more than five years.

8.从任何外国港口或地方抵达美国的任何船舶的船长,应在交付货物舱单的同时,如果没有货物,则在依法报告船舶入境时。除须报告的其他事项外,在任何中国乘客降落或准许降落前,向该等船只抵达的地区的海关总署署长交付并报告一份在任何外国港口或地方登上该等船只的所有中国乘客及所有该等乘客的单独名单当时在船上。该名单须显示该等乘客的姓名(如该等乘客是因该政府的业务而旅行的中国政府认可人员,或该等乘客的受雇人,则须注明该等事实),以及该等乘客的姓名及其他详情,而该名单须由船长按照与货物舱单有关的法律。任何该等船长故意拒绝或疏忽遵从本条的条文,所招致的罚则及罚则,与拒绝或疏忽报告及交付货物舱单所订定的罚则及罚则相同。

SEC. 8. That the master of any vessel arriv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any foreign port or place shall, at the same time he delivers a manifest of the cargo, and if there be no cargo, then at the time of making a report of the entry of the vessel pursuant to law. in addition to the other matter required to be reported, and before landing, or permitting to land, any Chinese passengers, deliver and report to the collector of customs of the district in which such vessels shall have arrived a separate list of all Chinese passengers taken on board his vessel at any foreign port or place, and all such passengers on board the vessel at that time. Such list shall show the names of such passengers (and if accredited officer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raveling on the business of that government, or their servants, with a note of such facts), and the names and other particulars, as shown by their respective certificates; and such list shall be sworn to by the master in the manner required by law in relation to the manifest of the cargo. Any willful refusal or neglect of any such master to compl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section shall incur the same penalties and forfeiture as are provided for a refusal or neglect to report and deliver a manifest of the cargo.

9.在任何中国乘客从任何该等船只上降落之前,署长或其代理人应着手检查该等乘客,并将证书与名单和乘客进行比较;任何乘客不得违反法律从该等船只上降落在美国。

SEC. 9. That before any Chinese passengers are landed from any such vessel, the collector, or his deputy, shall proceed to examine such passengers, comparing the certificates with the list and with the passengers; and no passenger shall be allowed to land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such vessel in violation of law.

10.船长明知而违反本法任何规定的每艘船只,应被视为被美国没收,并应在该船只可能进入或可能被发现的美国任何地区被扣押和没收。

SEC. 10. That every vessel whose master shall knowingly violate any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shall be deemed forfei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and shall be liable to seizure and condemnation in any distric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to which such vessel may enter or in which she may be found.

11.任何人明知而由陆路带入或安排由陆路带入美国,或明知而协助或教唆他人进入美国,或协助或教唆不合法有权进入美国的任何中国人的船只在美国登陆,均须当作为轻罪,一经定罪其中,处一千元以下罚金,并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SEC. 11. That any person who shall knowingly bring into or cause to be brought into the United States by land, or who shall knowingly aid or abet the same, or aid or abet the land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any vessel of any Chinese person not lawfully entitled to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be deemed guilty of a misdemeanor, and shall, on conviction thereof, be fined in a sum not exceeding one thousand dollars, and imprisoned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one year.

12、任何企图通过船只进入美国的中国人,都要向海关移民官出示此法案之前列出的证明文件,否则将不准进入美国。任何在美国境内的中国人如被发现身份非法者,经美国法院裁决确为非法入境后,将经由总统签署命令驱逐回中国。

SEC. 12. That no Chinese person shall be permitted to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by land without producing to the proper officer of customs the certificate in this act required of Chinese persons seeking to land from a vessel. And any Chinese person found unlawfully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be caused to be removed there from to the country from whence he came,by direction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and at the cost of the United States,after being brought before some justice,judge,or commissioner of a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found to be one not lawfully entitled to be or re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13、此法案并不适用于任何中国政府的外交以及其他官员的以政府公务为由的入境请求。此类官员将被认可为持有本法案列出的证明文件。另外,本法案亦不适用于此类中国官员随从的私人以及家庭侍佣。

SEC.13. That this act shall not apply to diplomatic and other officer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raveling upon the business of that govern- ment,whose credentials shall be taken as equivalent to the certificate in this act mentioned,and shall exempt them and their body and house- hold servants from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as to other Chinese persons.

14、自此法案生效日期起,任何州法院或联邦法院不得给予中国人美国公民身份。若有法律与此法案相悖者,以此法案为准。(1924年,美国通过了《限制移民法》,按照规定,中国也有100名配额可以加入美国国籍,但排华法案使得这一配额名存实亡。在华人被剥夺平等工作机会以及拥有土地和经商、受教育等权利情况下,留居在美国的华人活动只能局限在华人社区,集中居住在“唐人街”,靠经营洗衣店、餐馆、杂货店等下层卑微艰苦的服务业为生。)

SEC. 14. That hereafter no State court or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admit Chinese to citizenship; and all laws in conflict with this act are hereby repealed.

15、出现在此法案中的词组“中国劳工”,指被一切熟练或非熟练的中国工人,以及一切被矿主雇用的中国人。

SEC.15. That the words "Chinese laborers",wherever used in this act shall be construed to mean both skilled and unskilled laborers and Chinese employed in mining.

美国总统切斯特.阿瑟签署 1882年《排华法案》

中方反应编辑 播报

清政府自1876年起曾不断对美国迫害华侨提出抗议。对此,美国政府或以不能干预地方事务来推脱责任,或干脆不予置理。处于列强压迫之下的清政府,明知美国排华后果严重,也不敢采取报复措施,反而步步退让,于1884年与美国签定新的条约,10年内禁止华工赴美。这一条约标志着清政府承认美国排华法案的合法性,使美国政府更加感到中国软弱可欺,排华益发肆无忌惮。1904年 4月27日,美国国会通过将所有排华法案无限期延长的议案,激起中国人民极大愤慨,于1905年爆发了抵制美货运动,迫使美国政府下令放宽教师、学生、商人和旅游者的入境限制,但华人仍严禁如旧。1924年和1930年又连续颁布新的移民规定,杜绝华人进入美国。

法案废除编辑 播报

后续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美两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排华法案成为中美关系的障碍。经F.D.罗斯福总统提议,美国国会1943年12月17日通过了《麦诺森法案》(Magnuson Act),或称排华法案废除案,从而废除所有排华法案。该法案允许已经在美居住的华人成为已归化公民,并且不会受到驱逐出境的威胁,并允许每年105名华人的入境移民限额。

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65),又称《麦卡伦-沃尔特法》(McCarran-Walter Act)通过(遭杜鲁门的否决,但最终被国会推翻)。该法案修订和合并了先前关于移民、归化和国籍的法律。它去除了种族作为移民和归化的障碍,使一些原本不具备资格的国家拥有每年至少100名签证配额。

然而大规模的华人移民并没有随之到来,直至1965年的《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65)的通过。在参众两院通过后,1965年10月3日,美国总统林顿·B·约翰逊(Lyndon B. Johnson)签署该法案。这项新法彻底废除了国籍配额制,取而代之的是东西半球限额:东半球为17万名,西半球为12万名,而任何一国每年的限额为2万名。但与自1921年以来的一些做法一样,基于某些条款使有些移民可以不受配额限制入境。新法扩大了可以不受配额限制入境的家庭成员类别,并为公民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甚至持永久居住身份的外国人的家属保留了大部分配额。至此,中国人才得到形式上与别国相同的待遇。

尽管排华法案在1943年就被废除,但在加州,华人禁止与白人通婚的规定直到1948年才被废止。而在其他州,类似法规仍在施行,直到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一致裁决禁止跨种族通婚的法案违宪。

虽然该法案很久之前就被废止,但是它却长期以来是《美国法典》的一部分。即便是今天,虽然它所有的部分都被废除已久,但是其第8篇第7章题名为“排除华人”(Exclusion of Chinese)。它是第8篇(外国人和国籍)的15章里完全针对一个特定国籍或族群的唯一的章节。

美国加州众议院司法委员会2009年6月23日通过编号ACR42的重要提案。提案内容是督促加州政府针对美国历史上歧视华人的排华法案,郑重表达道歉。

2012年6月18日,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对排华法案致歉。

官方道歉编辑 播报

2011年以来美国亚华裔国会议员正积极运作,促政府就逾一个世纪前曾通过的“排华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进行官方正式道歉。此愿望若能实现,将是对美国历史上华裔所受不公正待遇的正式平反,也将标志着华裔在美国社会地位的上升和政治力量的提高。对此,美国《侨报》22日刊发评论分析了美国迟迟不道歉的原因,并呼吁国会正视该问题,尽早就“排华法案”向美国华人道歉。

评论指出,美国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布朗承诺,将与另一位民主党参议员范因斯坦一起,要求国会就“排华法案”向美国华人道歉。这是继2009年加州议会和旧金山议会通过决相关议案,以及众议员赵美心为民间就“排华法案”要求国会道歉背书后,美国主流社会有人第一次公开表示国会应为“排华法案”道歉。评论分析,美国国会并非不肯为其历史上的错误进行道歉。1988年,美国政府就二战时将日裔美国人关进集中营进行道歉,并对每人赔偿2万美元。1993年,克林顿对夏威夷土人,就派兵支持推翻夏威夷土著王朝道歉。2006年美国政府对曾经的黑奴制向非裔美国人道歉。2010年美国政府再次向对印第安人的不公平待遇道歉。

国会迟迟不对排华法案道歉究其原因:一是,虽然也有极少数美国议员和人权团体对此表示谴责,但美国总体上对“排华法案”对华人造成的损害缺少反省,即便在总统罗斯福将之称为“历史性的错误”后,多数美国人对此采取了忽视的态度。二是,美国仍然有一些人对华人存在偏见。第三个原因是,华人普遍缺少争取自身权利的努力。很多华人第二代,对“排华法案”的历史没有多少认识,在过去几十年,很少华人会提及这段对华人祖辈不公正的历史。华人传统陋习,如耽于内耗、一盘散沙、疏于抗争等,也是重要原因。当年日裔美国人从集中营放出来后,就在民权团体的支持下,通过各种渠道,向国会施压要求道歉,才得到后来的道歉赔偿结果。非裔美国人也是如此,夏威夷土著和印第安土著,争取自身权益的努力一直延续至今。事实证明,如果不去争取,道歉永远不会来临。

布朗等国会议员提出的承诺,是在中国崛起的背景下,美国主流社会开始认识到华人的重要性。根据统计,美国华人已接近400万,2020年有望达到600万,成为美国第三大少数族裔。华人在美国政治选举中,逐步开始改变形象,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各种选举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华人社团也开始团结起来,全美有100多个华人社团联名请求众议员赵美心为此背书,推动国会对华人道歉。

最后,评论表示,“排华法案”是美国移民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其后果既无助美国华人融入主流社会,也使一些华人始终对美国保持戒心。同时,也对美国的自由民主立国精神和人权捍卫者形象不利。因此,国会应正视该问题,尽早就“排华法案”向美国华人道歉。

美国国会华裔女众议员赵美心等2011年5月26日向国会参众两院提交议案,要求国会正视1882年排华法案等一系列迫害华人法律,并正式致歉。简简单单一条议案,听参与其中者娓娓道来,却发现其中凝聚着众多参与者多年心血。他们呼吁美籍华人,勿忘1882,努力推动国会通过这一议案,为这段耻辱历史彻底画上句号。

道歉法案编辑 播报

事件简介

美国参议院2011年10月6日晚以全票通过一项法案,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法律表达歉意。推动法案通过的华人领袖7日表示,这一法案通过为美国华埠了结了百年耻辱,带来了迟到的公正。 美国众议院将于当地时间2012年6月18日下午4点就“排华法案”道歉案进行表决。

这一法案由参议员黛安·法因斯坦和斯科特·布朗等人联署提出。法案说,许多华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来到美国,为美国经济发展、西部开发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却遭受到种族歧视与暴力侵害,美国政府还通过排华法案等歧视性法律,对华人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法案认为,这些法律与美国独立宣言中人人平等的理念不符、与美国宪法精神不符。对这些排斥华人的法律与其造成的不公正,参议院表示深深的歉意,并表示将致力于保护华人等少数族裔享有与其他美国国民相同的民权与宪法权利。

法案通过后,布朗表示,尽管道歉并不能补偿过去这些歧视性法律为华人带来的伤害,但承认过去犯下的错误仍然非常重要。法因斯坦此前说,她希望道歉法案能让人们了解过去那段历史,为受到排华法案伤害的华人家庭带来慰藉。

议案最早推动者之一、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主席薛海培10月7日对记者说,听到法案在参院通过的消息后他激动不已。他说,这一法案的通过为美国华人洗雪了百年耻辱,带来了迟到的公正。他说,法案在参议院通过之后,下一步就是推动众议院版本的道歉议案通过。众议院版本的道歉议案由华裔女众议员赵美心联合众议员朱迪·比格特与麦克·科夫曼提交。薛海培希望能在5月促成其通过。薛海培认为,推动国会通过道歉议案只是这件事的第一步,下一步他还希望推动白宫方面对此作出表示,并在华裔社区开展长期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华人了解自己祖先在美国的历史,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 [2]

正式立法

2012年6月18日,随着众议院全票表决通过,美国正式以立法形式就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道歉,美国华人历史掀开新篇章。

华盛顿时间18日下午,美国众议院就《排华法案》道歉案进行口头表决,结果全票通过,加上11年10月参议院业已全票通过,就此美国正式以立法形式向曾经排斥歧视华人的做法道歉。

一直参与推动《排华法案》道歉案的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主席薛海培表示,美国华人及亚裔社区完成了要求国会就《排华法案》道歉的历史使命,这是美国华人期待已久的一天,也将是美国华人崭新的一天。 “如今我们可以告慰来美先辈的英灵,他们遭受的歧视和苦难成为后代成长和进步的精神食粮,历史和心灵的伤痛从此可以开始愈合。”薛海培说。 [3]

相关评论

美国华人对道歉议案看法不一,有的认为道歉议案只是一种政治姿态,是一种面对现实的妥协,对那些受过伤害的人实际意义不大;但是也有人认为,相较于一些从不为历史道歉的国家,美国参议院的道歉还是很值得肯定的。

“但应该看到,这可不是美国政治家的‘良心发现’。在这近70年当中,一系列因素推动了今天的道歉。”潮龙起介绍,20世纪60年代之后,美国民权运动兴起,少数族裔开始伸张自己的权利。“排华潮”从法律上和社会氛围上都被打破。

一方面,美国本土的华人群体在发展和提升。他们从“劳力阶层”逐步转变为“知识阶层”,从低等行业上升到实业与金融业,从不敢“发声”到参政、争取政治权益。

另一方面,进入美国的新华人移民也不再是“猪仔”。潮龙起介绍:“到现在,美国共有400万华人,是亚裔移民中的最大族群。这些华人移民有的来自中国内地,有的来自港澳台地区,有的来自东南亚国家。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和掌握的技能、拥有的财产都有明显的提升。”

“让别人道歉,归根结底还是靠实力。19世纪后期,美国排华潮涌动时,清政府也曾与美国交涉。但‘弱国无外交’,交涉也没用。现在华人力量壮大了,再也不容小觑。” [4]

1、美国众议院对全票通过对1882年《排华法案》表示遗憾,是一个难得的进步; “遗憾”二字,不足以承载和慰藉那段华人移民的血泪史; “不记名”与“口头表决”,并不是一个国家严肃反省历史的应有的态度。相较而言——美国曾就二战期间日裔美国人被关进集中营、武力推翻夏威夷土著王朝、黑奴制、印第安人不公平待遇等数个“历史罪孽”作出过国家道歉——那么,也就不难想见,此次所谓表示“遗憾”,其实远未达到国家道歉的程度。

2、正如1882年《排华法案》的出台主要是出于现实利益考量一样;正如1943年废除《排华法案》同样是出于现实利益考量一样;2012年美国众议院通过对《排华法案》表示“regret”(遗憾)的决议案,也同样有它切实的现实考量——据据华尔街日报中文版6月19日报道:无党派机构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周二公布的调查报告《亚裔美国人的崛起》(The Rise of Asian Americans)显示,2010年美国亚裔人口增长至1800万左右,为1980年时的四倍,占美国人口总数的6%。亚裔是美国人数增长最快、受教育程度最高、收入最多的族裔。——《排华法案》只是美国当年对亚裔移民种族歧视的一个开端。——这也正是美国众议院决议案将“regret”(遗憾)的对象限定在“美国华人”范围内的缘故。

3、综上,拟人化盲目赞美某架国家机器,是很危险的。 [5]

要奥巴马就《排华法案》道歉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打开白宫"我们人民"网站,数千名华人正在联名请愿,要求美国总统奥巴马为1882年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道歉。要达到让奥巴马道歉的目的,这场请愿需要在20日之前征集十万个签名。截至北京时间今天下午4点,请愿签名的人数为1881人。

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先后通过立法为《排华法案》道歉之后,全美400万华人要等的一声"对不起"只差美国总统奥巴马。

围绕美国1882年通过的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美国华人团体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联名请愿活动。按照白宫此前的承诺,如果签名人数在规定期限内达到10万人以上,则白宫将会作出正式回应。此前,在美国华人的不断努力下,美国国会已经正式通过立法道歉。美国华裔议员赵美心说,这条路走得很长,很不容易,但是,还没有结束。

赵美心:我们这条路走得很长。我希望奥巴马总统能够至少发布一份声明,通过各种方式。我们当然会敦促奥巴马政府就发生的事情做出一定的表态。

赵美心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华裔女议员,她的家族就曾亲身经历排华法案带来的屈辱。

赵美心:我的祖父在上个世纪之交来到这里,他试着生存下去,但是他一无所有。那个时候中国人是不可以购买土地的,他们不被社会团体接受,他们不能成为美国公民,不允许入籍,也没有投票权。

惨痛的经历促使几代华人向美国国会和美国政府讨说法。然而令人失望的是,白宫至今仍未就此作出任何表态。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主席薛海培:从1882年到190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系列针对华人的恶法,践踏了美国立国的自由民主精神,违背了美国的宪法准则,是美国历史的污点。排华法案它禁止一般华人进入美国,禁止合法在美的华人成为美国公民,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排华法案还要求华人随身携带身份证,否则会被递解出境。它对华人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华人人数锐减,大量华人家庭破裂。,许多国家相继对本国版本的排华法案做出道歉,比如说加拿大几年前正式向加国的华人道歉,并给予赔偿,澳大利亚政府也曾经为该国历史上对华人的歧视道歉,但是美国政府从来没有对此做出过道歉。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与白宫沟通,他们认为在的亚裔传统月里,由奥巴马代表美利坚共和国发布总统公告进行道歉意义重大。

《排华法案》给几代美籍华人留下了深深的伤疤。直到1943年,为了推动美国战争目标的实现,在罗斯福总统的敦促下,美国国会撤销了此前的议案,允许中国人成为美国公民。

如今的美国,在制度层面和法律层面已经摒弃了种族歧视,甚至已经有了一位黑皮肤的总统,这和一百多年前,制定排华法案的时代,的确已经有天壤之别。但同样不能否认的是,在美国,对于少数族裔,美国社会心理层面戴着的有色眼镜还没有完全摘下来。

在美国这个大熔炉里,华盛顿经济政策研究所奥斯汀说,就算你是美国出生的亚裔,也会被假设为外国人,而非真正的美国人。过去两年,在美国长期失业人口中亚裔所占比例最高。奥斯汀表示,种族偏见也是亚裔长期失业的原因之一。而在华人聚居的纽约皇后区2011年上半年就有2975位华人被警察拦截搜身,对此纽约市长布隆伯格给出的理由是:

布隆伯格:纽约警察在市区进行搜身检查,不是因为种族问题,而是为了降低犯罪。

但在统计中显示,在被拦截搜身的人当中,99%的人没有带枪。被逮捕的只有7%。纽约市长候选人、现纽约审计长刘醇逸说,这就是种族歧视。

刘醇逸:数十万民众被拦截搜身,事实上这其中几乎每个人都是有色人种,并没有证据证明,这种做法降低了犯罪率。这是一种种族歧视 [1] 。

词条图册

更多图册 

参考资料

1  数千华人联名请愿 要求奥巴马就《排华法案》道歉   .新华网[引用日期2013-04-06]

2  美国参院通过议案为排华法案道歉  

3  美国会为排华法案道歉 美华人历史掀开新篇章   .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2012-06-19]

4  专家评美国就排华法案道歉称并非因其良心发现  

5  美国就《排华法案》致歉   .腾讯.2012--6-20[引用日期2013-03-24]

6  美国侵犯难移民人权的事实真相   .新华网.2023-03-30

排华法案

排华法案的概述图(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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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后续影响

3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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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方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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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官方道歉

8 道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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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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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华法案

排华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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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指出: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排华法案》,还可以借口政治原因,因为那时候中国正在满蒙禽兽的胯下呻吟。但是到了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美国国会还不废除这一法规,显然就是种族主义的表现了。种族主义违反人权吗?如果违反,那么排华法案就是违反人权的了。


佚名网文《美国历史上排华的若干原因》(2018-06-15)报道:


按语:自19世纪中期以来,在美国的华人屡遭以白人为主的其他族裔的排斥。从普通的劳工竞争到一般性城市限制性条例再到一系列《排华法案》,美国社会掀起了一股排华浪潮。不计其数的华人遭到迫害,这与美国人一贯所奉行的自由民主和人权原则是相悖的。排华的原因不仅是社会经济、种族差异的问题,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还与文化冲突、特定的经济环境、实用主义哲学、华人自身观念等原因有关。美国1882年《排华法案》是其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针对某个国家的排斥法案。十多年前我就对这个问题感兴趣,但一直未写出一篇像样的文章出来,只是做过一些资料的收集工作。读过沈己尧先生所著《海外排华百年史》和张庆松所著的《美国百年排华内幕》,以及一些文章(作为阅读清单罗列在文后)。本文就这些资料的阅读进行一些梳理,谈一谈美国历史上排华的若干原因,兼及他国,供参考。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张庆松《美国百年排华内幕》1998年版封面


中国人到海外谋生定居由来已久,虽然明清两朝均实行“海禁”政策,但仍有许多中国人冲破“封锁”到邻近的国家,主要是东南亚国家。除了移民东南亚,晚清时期也有华人登上北美大陆。据文献记载,最早到达美国本土的中国人是1785年跟随一个美籍船长定居于马里兰州的三名中国船员。最早到达美国本土的中国女性是1834年作为展品运到美国的梅阿凤。[1] p. 214 19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人移入美国谋生或定居形成了高潮,此后到美国的中国人越来越多。19世纪下半叶的五六十年间,到达美国的华人就有32.2万人(根据旧金山圣地亚哥华人历史学会提供的资料统计,2001年11月),其中既有招募来的华工,也有被拐骗来的“猪仔”,以及一些商人、工匠、仆役等。[2] p. 41到美国的华人通过他们的辛勤劳动和智慧为当地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正如美国著名的华人历史学家周策纵1969年为《海外排华百年史》作序时指出的,“海外华人的处境十特殊。华人在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大的集团,然而到了海外,除了新加坡等少数国家和地区之外,他们就成了少数集团了。由于政治、经济、宗教以及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凡是少数集团所受到的歧视和排挤,海外华人现在或将来都可能最多。” [1] p. 260


前往旧金山的华人移民


在19世纪末的美国,美国人(包括其他欧洲移民)突然提出“华侨必须滚蛋”、“黄祸”、“中国的威胁”的口号。在旧金山,通过了许多针对华侨的城市条例,如1870年的“行人道条例”禁止肩挑者走行人道;1871年的“立方空气条例”要求每个成年人至少要有五百立方英尺的空间;1873年的“辫子条例”,强迫所有犯人都要剪掉头发,1873和1876年的“洗衣业条例”规定洗衣店无马拉货车者必须缴纳巨额的执照费。一帮暴徒开始袭击华人,抓华人辫子。1871年7月,数以千计的暴徒冲入唐人街,劫杀华侨,焚烧商店、住宅、三天始告平息,被捕暴徒因华侨不能上法庭作证而无罪释放。1877年和1878年,加州出现了由克尼领导的沙地党(Sand Lots),疯狂鼓吹反华。1879年加州起草了第二宪法时,反华行动达到了全州的规模,而且还蔓延到西部各州。在洛杉矶的一次暴动中,至少杀死22名华人,用本人的辫子吊在电灯杆上者就有50名。1885年,怀俄明州石泉煤矿发生了对华侨的大屠杀,死者28人,伤者不计其数。在俄勒冈州的道格拉斯巴尔,32名华侨在睡梦中惨遭杀害。1886年,西雅图发生了最大规模的排华暴乱,强迫华侨离境。华人从达科马、特鲁基、安提俄赫、尤列卡、朱诺以及许多其它城镇中被赶了出来,在西海岸几乎找不到容身之地了。[3] pp. 306-307


漫画:“华人必须滚出去”


那么,在美华人为什么会受到排斥?为什么会出现如美国1882年排华法案这种直接针对中国人的排斥行动?我就阅读所见进行综合概括,提出一些分析视角。


一、排华政策


所谓“排华政策”,也就是美国排斥华人主要因为当地政策使然,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为。这种排华政策,为当地人排斥华人找到了依据,使他们的行为具有某种合法性。美国宪法通过后一年内,第一届国会在1790年制定了美国的第一个“归化法案”。在这个法案里,“白人”第一次正式出现在美国的法律条文中。这个法律规定,有资格得到美国国籍的人必须是“自由的白人”(free white persons)。这就为以后排华提供了历史依据。正是依据这些,1882年美国国会颁布第一个《排华法案》,规定10年内不准华工及其家属(不包括留学生、商人和政界人员)入境来美。1894年又颁布了第二个排华法,再限制10年。这种法案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它使得最初因为劳工阶层引起的问题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政策,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向某个种族实行限制移民的法律。“它也标志着对华人的迫害已经由地方政府转到了联邦政府的手中。”[4]因此,在以后的美国人心中,排斥华人就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了。


二、劳工差异


绝大多数华人移民在美国的职业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劳工。他们大部作为矿工、木工、筑路工、农场工人、果农、菜农、制鞋工、搬运工、餐馆工、洗衣工和小生意人生活于美国。少数华人经营进出口业、古董店和小百货店。也有人经营餐馆、茶馆、糕点房和中药房。还有很少的人成为教师和医生。大部分华人在美国干着又脏又累的劳动,而要求的工资却很低廉,这往往容易与其他的底层劳工产生矛盾。1873年发生并席卷全美的经济危机,就突显了这一矛盾。在美国劳工举行罢工时,华人往往被雇来做替工。因为华人并不挑剔工作,也没有高的报酬要求,他们反而更容易找到工作。于是,华人被劳工阶层指责,说他们把工作从白人手里夺走,破坏工人运动,等等。结果,白人劳工阶层形成了一个反华组织“工人党”,并举行一连串反华集会和示威游行。一些流氓地痞乘火打劫。华人在西部到处受到攻击,驱逐和谋杀。反华分子的目标,就是要把华人从加州和西部地区清除出去。[4]


三、文化冲突


文化方面的冲突造成海外排华是许多学者讨论的焦点。文化方面的冲突必须从三个角度来思考,其一,是早期美国对中国文化的不了解导致排华;其二,是中国人自身持有一种文化优越感,以至于在不被同化的情况下惹火上身;其三,是不同文化本身就存在一个融合同化、认同共存的问题,而这种融合同化、互相认同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被称为“华人马丁·路德金”的王清福(Wong Chin Foo)认为,排华运动的根源是美国人对中国和华人文化了解太少。美国人用“异教徒”、“偶像崇拜者”、“未开化的人”等侮辱性语言称呼华人。


因此,王清福游历美国并作了一系列演讲,一方面试图消除美国人对华人生活习惯的误解,如“华人都喜欢吃老鼠和猴子”等一些不实传闻,更多时间用在解释中国人的宗教信仰。王清福把矛头直接指向美国在中国的传教团。他认为,对华人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各种偏见和歧视,是由美国传教士们一手造成的。他们为了在美国国内筹到更多国外传教经费,便故意渲染、散布所谓中国人落后、野蛮和迷信的言论。而这些就成了排华煽动者攻击华人的理论根据。[4]另一方面,华人移民带给美国的文化是多方面的:首先,他们有一种传统的敬业精神,工作刻苦认真,要干就一定要干好。当时他们无论在修铁路、农业种植与园艺、手工艺以及厨师等工作上普遍受到称赞。华人受人赞扬的另一点是华人的家庭责任感。他们极为俭朴,攒钱就是为了养家,他们的最大愿望,就是尽心尽力供子女读书使之成材。对子女的严格管教和子女出其不意对长辈的恭顺,也为人们称道。华人还带来了各种民间艺术,拉琴、吹笛、歌舞、杂技、雕刻等,中国的中草药和针灸医术在当时也十分普遍。这些一方面说明华人为当地所作的贡献,同时也说明,在跨中美文化的环境中,早期移居美国的华人并没有完全放弃自己的中华本土文化。[2] pp. 52-53


第三个角度正如杜维明教授指出的,不同的文明可以沟通交流,融合并存,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他说:“发掘传统资源,不只是民族再生的课题,也是人类自救的当务之急。启蒙心态(特别是人类中心主义和科学主义)为一切生灵所带来的危机,要靠全世界各种文明来共同化解。基督教、伊期兰教、佛教、犹太教、道教、神道教乃至民间宗教,都有传统资源可以提供。”中华文明,当然也有滋养现代精神的源头活水。但是,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的沟通,要有一定的历史条件;华人与其他民族的融合,要有一定的社会环境。[2] p. 50在19世纪末叶,“弱肉强食”论和白人优越论高唱的年代,华人要么被认为不可同化,要么被认为不足同化。[5] p. 8


四、实用主义


美国人在独特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普遍形成了独立、自由、效用至上等观念,在此之上产生了强调行动与效果的实用主义。实用主义反过来又使这些思想观念具有更概括的哲学形式,使之变成更自觉的社会意识。于是,有学者提出从美国人的“实用主义”出发来研究排华原因。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在美国之所以发生大规模的排华运动是因为美国自建国以来就存在的实用主义思潮作祟。美国人本着实用的原则来选择移民。建国初期,众议院领袖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移民政策必须有选择的和有限制的人。他曾经发表了下面一段代表保守派观点的演讲:


“当我们在考虑开放式归化法律的好处时,我们也必须认真考虑如何防止这个权利被人滥用的问题。不可否认,我们期望用尽可能多的优越条件,来吸引各国那些有价值的人们来我国定居,并同我们分享甘苦。但是为什么我们有这样的期望呢?这是因为我们要增强我们社会的财富和实力。那些得到美国的公民权,却又不能增加我们社会的财富和实力的人,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人。我不希望任何人能够得到这样的权利,除非他们能够真正地为美国带来财富和实力。”[4]


“除非他们能够真正地为美国带来财富和实力”,这不正是赤裸裸的“实用主义”哲学吗?另一方面,华人赴美也有其“实用主义”的一面,即“赚钱-生存”的哲学。他们往往生活简朴,但经常寄钱回家,一俟稍有积蓄,即返回“唐山”,毫无落地生根之意。


五、种族歧视


上文已指出,国内许多学者都认同种族歧视是美国排华的重要原因。美国历史学家劳伦斯·福克斯(Lawrence Fuchs)在他的美国种族关系史巨著《美国万花筒:种族、族群和公民文化》(The American Kaleidoscope: Race, Ethnicity, and the Civic Culture. 1990)指出,美国从殖民地时期起就培养并发展了一种“美国民粹文化,”——一种对种族和文化多元的宽容和赞同的态度。但是,中国人和其他亚洲民族被固定在“侨民”的地位,因而在许多年里在这种“民粹文化”中被排除了出去。所以,种族歧视不但体现在排华法案中,而且贯穿了它的形成、发展和执行的全部过程。它是排华法案的根源和动力。由于种族歧视的存在,华人被侮蔑为“拖着长辫的怪物,被指责为剥夺了当地居民的工作机会,华人的勤奋被指责为破坏劳动法,华人的饮食、餐饮被指责为噪声、空气污染源,破坏了建筑格局和周围环境。华人还被指责为享有过多现成公共设施(教育、交通、文化)而没有做出投资或贡献。劳伦斯·福克斯还提到19世纪中期后出现的一大串歧视华人的名词,比如,“苦力”(Coolies)、“中国佬”(Chink或者Chinaman)、“中国小子”(Chinee)等。美国劳联主席塞缪尔·冈珀斯(Samuel Gompers)在其臭名昭著的小册子《排华的若干原因》中解释道,“美国白种人与亚洲人的种族差异永远不会消除,优等白人必须通过法律排斥低等亚洲人,如属必要,可以诉诸武力。”斯坦·斯坦纳引述了加利福尼亚工人党的一段声明:“我们宣布,白人男女以及小伙子和姑娘们,不能跟任何一个中国苦力……像家人一样共同生活在这个伟大的共和国里。”[6] p. 165


六、经济危机


1882年美国排华运动是在经济危机发生以后。所以排华的原因与经济危机的发生有密切关联,许多学者也指出了这一点。如沈已尧在《海外排华百年史》说道,经济危机一发生,“劳力供过于求,白种工人即抨击华工工价过低,影响了白种工人的收入,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水准,因之辱打和掠杀华工,以及集体驱逐华工等恐怖事件相继而起。”[5] p. 8正如陈晓燕指出的那样,“每当美国社会爆发严重的经济危机时,华人总是备受排挤。”并举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后的例子予以说明,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大爆发,美国首当其冲,股票市场在1933年7月跌到最低点。洗衣业华人在美国谋生的主要职业之一,也是华人被排斥出制造业等行业后从事的一个基本与美国白人无争的行业。当时在纽约市有洗衣华工17000名左右,华人洗衣馆几千家。在持续的经济萧条中,纽约市于1931年颁布新法令,规定所有洗衣馆每年必须领取新牌照,牌费10元,另交500元作为顾客衣物保证金。这对于一般家庭式经营的小规模华人洗衣馆来说是一项负担。华人洗衣馆为了生存而降低了洗衣价格。此举受到白人洗衣馆的敌视……为排挤华人洗衣馆,消除竞争对手,白人洗衣馆开始攻击华人洗衣馆不整洁、不卫生,不买工人保险,违反工人保险条例等。[7] p. 72


七、社会变化


从美国历史上看,华人地位的起落,是美国社会变化的结果。美国社会经济的变革对华人社会地位有着直接的影响。在19世纪,西欧资本主义的势力几乎扩张到世界各个角落。美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则刚刚起步,处于发展初期。北美新大陆是一块通过自由移民而得到开发的殖民地,没有现成的人力资源可供奴役。对于移民定居地乃至统治者登陆之后最紧迫的事情,就是要开荒种地,进行基础建设。这就需要对被统治的劳工移民作必要的让步,给予他们更多的自由与宽容。其时被招募来的华人移民为这种基础建设付出了艰辛劳动,在这种劳动密集型时期,他们的社会地位尚可保证。当美国经济发生重大变革,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化时,很多劳动力密集型的手工操作企业逐渐让位给以机器操作为主的新企业。这时,无技术、以出卖劳力为主的华人,便受到排斥与迫害。成为经济转型时期的牺牲品。一个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是与他们的职业身份和经济地位有着密切关联的。[2] pp. 45-46


八、经济-文化综合因素


美国华人遭受排斥还可以从经济和文化两方面同等地考虑,两者同时成立,不可偏废。1882年发生在美国的排华浪潮的重要背景是经济危机,当地人因为华人跟他们抢占了工作或财富而嫌恶华人、排斥华人、打击华人。但是,试想,在当时美国也存在日本人等亚裔人口,为什么他们更多地排斥中国人?这就要联系到经济-文化综合因素。一方面,中国是贫穷落后的国家,华人没有一个经济、政治、军事强大的母国(尤其是在1882年时),不能得享“母仪子贵”;另一方面,前面已经说到大部分华人到美国是做苦力、做小商贩,经济实力软弱,经济地位低下。所以,纵然华人带去了中华文化,但他们所代表的中华文化不会受到当地社会的欢迎。哈佛大学著名中华文明史专家杜维明教授指出,东西文明是可以相容并存,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但是,不同文明的兼容互惠,是有前提、有条件的。如果社会条件不成熟,或是具有负面的作用,不同的文明会发生对抗,甚至冲突。由于华工经济地位没有得到改善,他们所代表的中华文化也就不会得到美国社会的欢迎。[2] p. 50经济-文化综合因素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九、华人的“夷夏观”


中国人自古以华夏作为世界的中心,华夏而外称为“夷”、“胡”、“蛮”之类。所谓“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为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8]中国人强烈的优越感十分明显:华夏为内,夷狄为外;华夏为尊,夷狄为卑;华夏为上,夷狄为下;以夏变夷为顺,以夷变夏为逆。长久以来,这种传统的“夷夏观”几乎成了中国人的一种的思维定势。所以,当华人走出国门后,也以身为华夏人而自豪。自然而然地,在当时,华人眼里,不论欧洲人还是北美大陆人都是“夷人”。既然如此,大部分华人往往只把美国当作发财致富的地方,而从不忘记返回故乡,崇尚“实用”的美国人认为把华人留在大陆与白种人同享财富和公共设施是不值得的,于是嫌恶华人。另一方面,华人长久以来以为中华文明博大精深舍我其谁(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如此),所以行为处事上难免表现出华夏为尊,夷狄为卑,也就遭到不懂中华文化或所知甚少的外国人的误解和敌意了。


另外,华裔除了由祖宗遗传下的优良传统之外,还有不良“传统”造成的劣根性——害怕官府、畏惧衙吏,对政治冷感、漠不关心,甚至受到不公平待遇也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自私自利,一盘散沙,难于团结,大都只顾自己赚钱谋生;由于教育水平低下,有些年轻一辈更不知所为,讲究排场铺张浪费,炫耀财富,盲目地认为自我的“优越感”,令人侧目和反感。这些方面也造成了当地居民对华人的误解和排斥。说到一盘散沙,我也想起《黄柳霜:从洗衣工女儿到好莱坞传奇》里谈到的一个细节,当年正值黄柳霜在好莱坞大红大紫之时,但不仅普通中国人不待见她,就连当时的“网红”宋美龄也不待见她。曾经有位对东南亚华人社会比较熟悉的老师谈到华人社会时指出,现在年轻一代华人华侨讲究生活排场,作风相当奢靡,同土著居民低下的生活状况相比,很容易遭到非议和攻击。因此,排华的原因还应该注意到华人自身的问题。


注释:


[1] 黄润龙. 海外移民与美籍华人[M]. 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 李小兵、孙绮、李晓晓. 美国华人:从历史到现实[M].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


[3] 陈碧笙. 世界华侨华人简史[M]. 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


[4] 张庆松. 美国百年排华内幕(网络版)[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5] (美)沈已尧. 海外排华百年史[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6] 陈依范. 美国华人史[M]. 韩有毅 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


[7] 陈晓燕. 近代美国排华根本原因辨析[J]. 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3).


[8] (宋)石介. 徂徕集(卷十). 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 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拓展阅读:


(1)李晶:《美国利益集团与排华问题:1905—1906》(《史学集刊》,1993年3期,67-70);


(2)陈晓燕:《近代美国排华根本原因辨析》(《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3期,68-73);


(3)梁茂信:《论19世纪后期美国对华移民政策》(《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6期,1-7);


(4)庄锡昌:《美国对华人移民政策的演变》(《历史教学问题》,1998年第4期,3-6);


(5)刘莲芬:《试论19世纪后半期美国的排华问题》(《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3期,23-27)、《19世纪美国排华大案初探》(《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44-48),《清政府就排华大案与美国政府的交涉》(《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3期,64-68);


(6)陆甦颖:《从排华浪潮看19世纪下半叶美国的人权状况》(《历史教学问题》,1999年3期,43-46);


(7)吴金平:《排华法下的中国移民与美国移民官员》(《八桂侨刊》,1999年4期,41-45);


(8)赵晓兰《从民族融合角度阐释美国排华原因》(《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3期,20-25);


(9)刘英俊《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初探》,(《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85-89)。


谢选骏指出:排华法案违反人权吗?显然违反。不能借口那是公民决议的,因此就主张它天然地合乎人权。否则,就和蓄奴派的观点一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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