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谢选骏全集

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

谢选骏◆仰望基督、受苦的上帝◆第四章神学思想

第四章神学思想






(190)



百叶窗,透露、折射出自然之光;灵魂的百叶窗,透露、折射出基督之光。这光是真光,尽管百叶窗开关的程度与形态不等,所以透露、折射出的真光也不等……但这并非智者的“开光”,而仅是百叶窗的屏障所致。



以系统神学取代了律法,难道是一种进步吗?难道新约与旧约的区别,就是圣徒代替先知、长老代替拉比、牧师代替祭司?



愿我们洞开百叶,迎纳真光。愿我们洞开百叶,赞美真光。



(191)



说起“开光”,不禁要说到中国宗教。



在佛教的术语里,“开光”已经成为一种巫术行为:“佛像落成后,择日致礼而供奉之,谓之开光。亦曰开眼,或曰开眼供养。《佛说一切如来安像三昧仪轨经》曰:‘复为佛像,开眼之光明,如点眼相似,即诵开眼光真言二道。’”相关的民俗认为,开光了的佛像就灵;不开光的佛像就不灵。这与萨满教的巫术不谋而合。



开光,又称开光明、开眼、开明,就是新的佛像、佛画完成后,安置于佛殿、佛室之前,所举行的“替佛开眼”的仪式。《禅林象器》上说:“凡新造佛祖神天像者,诸宗师家,立地数语,作笔点势,直点开他金刚正眼,此为开眼佛事,又名开水明。”在佛教中,经过开光的佛像, 就有了宗教意义上的价值,受到佛教徒的顶礼膜拜。开光时,将佛像安好,先诵经及咒语,“奉请佛菩萨安座”,然后才请“高僧”为佛像开光说法。《黑谷灯语录》中说:“开眼者,本是佛匠雕开眼,是事开眼;次僧家诵佛眼真言,诵大日真言,而成就佛一切功德,此谓开眼也。”



在比较高级的解释中,“开光”就是为佛像举行一种“说法”的仪式,这种解释认为:所谓“开光”就是主动把自己的心灵开一道缝,让佛法的智慧和光辉透进来,照亮我们混沌愚痴顽固不化的心,从而能使我们在佛菩萨的引导下忏悔过去累劫以来的深重罪业,最终达到各自不同的学佛心愿。其具体仪式如下:主持者先拿新毛巾向佛像做一个擦拭佛像的动作,说一首偈语,赞颂佛菩萨的功德;其次用镜子向佛像正面对照,说几句寺院、佛像完成的因缘;然后拿起朱砂笔,再说一首偈语,然后将朱砂笔向佛眼的方向作一个“点”的动作,大喊一声“开”,开光就算完成了。开光时,“由于佛菩萨的功德不同”,所以主持者所说的“法”也有所不同,并且主法者常常会提到为佛像开“六通”,即眼通、耳通、鼻通、舌通、身通、意通,让佛像具有六种“神通”:1、点眼眼通,真见无所不见;2、点耳耳通,妙闻遍及十方;3、点鼻鼻通,普嗅法界诸香;4、点舌舌通,演说妙法无穷;5、点身身通,分身尘尘刹刹;5、点意意通,能鉴三世群机。



但是实际上,这些“神通”只是后来附会的高级解释;而开光的原始仪式是源自道教以及更早的萨满教民俗的,由于佛教在流传过程中,受到中国民间原先的“鬼神迷信”的影响,所以便接受了开光这种仪式,这也是佛教中国化的一种表现。所谓“鬼神迷信”,也就是萨满教巫术或受其影响的民俗,例如洪秀全表面上是个基督教徒,实际上是个萨满教徒,他们的“拜上帝会”其实就是“迎神赛会”,他们用降神活动代替了崇拜活动。而在当代中国,萨满教的影响、鬼神迷信的变相,依然存在,其表现之一就是《老子与圣经》一书所体现的,以《道德经》去解释《圣经》,企图将萨满教的鬼神迷信直接灌注到“中国化的基督教”里去。参照一下佛教之前的中国,开光是用人血的,后来改用鸡血,佛教兴起后主张不杀生,所以改用朱沙。而现在《老子与圣经》一书的作者竟然又在《上帝与中国》一书中说,中国古代是信奉圣经里的上帝的,这里的萨满教性质就太严重了。把基督教解释成萨满教,或者反过来把萨满教解释成基督教,这显然是一种诬蔑,因为上帝是不会让人杀人祭祀的。把基督教解释成萨满教,或者反过来把萨满教解释成基督教,显然破坏了基督教在中国的健康发展的前途。这是一种倒退。



回过头看,印度传来的佛像落成仪式,显然不同于后来中国流行的、具有巫术渊源的“开光法会”。最早见于北宋太平兴国五年(980年)的佛像落成仪式记载,是北印度乌填曩国传法大师施护在开封太平兴国寺译经院译出的《佛说一切如来安像三昧仪规经》。该经指出,佛像塑画雕造完成后,就要举行安像庆赞活动。首先选择吉日良辰和结界胜地,其次在此处设置伴盖、幢幡、香花、水果、灯明等佛供,接着由身著庄严如法的阿诸梨起身入佛堂安像,并同弟子们一心观想如来一切圆满之相。然后合掌作礼,以净香花等供于佛前。再是入定心,离疑念,诵咒三遍,请一切佛安住于此,受此香花、灯、果、饮食等供养。复次,安置佛像坐西向东,并用黄布覆盖。阿诸梨作观想佛如一聚火,如来真身诸相圆满,然后以奄阿牛三字安于佛之身上。把“奄”字安于顶上、“阿”字安于口上、“牛”字安于心上。若是金、石、铜等佛像,就要涂上香油,用草刷子刷干净,然后用歌舞妓乐赞颂,僧人复颂香油真言。再用盛满香水和五宝五药花果的净瓶,灌浴佛像,僧众齐诵偈赞,并作歌舞妓乐。若是画像,要用镜子照之,再以前述五种净火涂于镜,沐浴镜中影像。再依次吟诵著衣真言、安耳真言、安发髻真言、安指甲真言、安此须真言、献涂香真言、安庄严真言等等,然后依灌顶仪规将佛像置入曼荼罗,诵本尊真言三遍。一切供养仪具足后,开眼师用笔作点姿势,这是为佛像开眼之光明,再诵开眼光真言三遍。这时,佛像即已开光。诵完开眼光真言后,令施主入曼荼罗,齐诵护摩真言、增寿真言、息灾增益真言,使众生普获吉祥。这时,阿诸梨即教化施主结缘,施利增福,金银财帛等随布施。复次,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也施以财物,令福德更具圆满。曼荼罗之内所供财物,必须都归阿诸梨,其他人不得享用。当这套仪规全部完成后,即可收坛。这就是所谓“密宗的开光”。



具有巫术渊源的“开光法会”,则不仅在佛像落成仪式上,也在其它场合举办。中国各地的道教道观、佛教庙宇等,在“初请神佛”时,一定要进行“开光点晴”。“开光点晴”的对象,不仅有神、仙、佛、灵,还有动物!甚至还有无机物体,如乾隆钱、八卦牌、化煞罗盘、水晶球、文昌塔等等。区别在于,有机物的对象既开光又点睛,而无机物的一般吉祥物,如乾隆钱、八卦牌、化煞罗盘、水晶球、文昌塔等等,只开光,不点睛。



佛教的开光仪式最为繁杂,不过,现在大多失传了。道教的开光仪式也很繁杂,而且,派别极多,有正一道、茅山道、天师道等等。例如仅仅正一道的开光法,就有如下繁琐的步骤:请神、开光、点睛、回神、送神、定神等几步,点睛分九步:点眼、点耳、点鼻、点口、点额、点心口、点背、点手、点足。点睛所用的“神沙”是“师父”传下来的种子,不知传了多少千年。神沙是红色的,古代是用人血的,后来改用鸡血,后来佛教主张不杀生,影响了道教,所以改用朱沙。这里明显可见萨满教的影响是多么深厚,其“神沙”的“种子”不知传了多少千年,而所谓“师傅”其实就是“萨满”。



以下“关于开光的知识介绍”,更加可以看到“开光”的萨满教的背景:



1、开光的种类:佛教、道教、堂口、五杀(煞)。



2、开光的方法:主要有单独开光和群开两种。五杀捆绑八字开光只能是单独开光,佛教、道教、堂口都可以群开,也有单独开的。



3、开光的效果比较:五杀捆绑八字开光的效果要好的多,因为开光的时候是和个人的八字捆绑在一起的,所以对化煞避灾、防小人、官职提升、考学、婚灾等重大的事情的效果很是明显。但是其弊端在与时效性强,开光目的达到以后,一般就不能再佩带了,否则就可能有害,这是要特别注意的。五杀开光一般要连开七日,特殊的情况还要加持,要在子时进行,开光期间要沐浴,换内衣,不能探视病人,探监,参加葬礼,女性有的项目还要注意经期等。



群开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寺庙里进行的,有时候堂口里也有,主要的优点在于香火旺盛,有的佛光就会威力很大,这时可能存在的问题在于:



(A)他并不一定适合您,这就是为什么有的明明配带的佛像是开过光的,但是却没有什么作用,让明眼的人一看,什么也没有。这就是这个佛虽然是开过光的,可是他却和你无缘,自己走了,你佩带的就不过是个工艺品了。



(B)还有可怕的是有的开光以后有了法力,但是这个佛很讨厌你,就像人和人不对眼一样,这时候他就会对你有害,有时候会和你处处作对,这样的结果就更适得其反了。



(C)也有的人开始佩带的不过是个工艺品,可是带了一段时间发现很灵验,这时候找人看,就可能发现有佛光了,这就是您和这个佛特别有缘分,他也会找您的,这时您的佛就会对您特别的好,处处事事的帮助你。(群开的时间一般的很短)



4、人有好恶、佛亦有善恶,不管善恶只要是对您有利的,对您来说就是好的,所以大家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命局,进行合理的搭配,就像根据季节变换衣服一样进行合理的调整才是对的。



特别提醒:购买开光物品一定要慎重的看看是否适合自己的命局,一定不要胡乱购买、佩戴、摆放!



从上述可以看出,萨满教侵入佛教的结果,是“佛菩萨”的“鬼神化”,甚至“恶鬼化”,佛竟然具有害人的恶意。在萨满教那里,萨满们声称能够跟灵魂交流来诊治深受魔道所害的人:有些社会区分能治病的萨满和害人的巫师(白萨满和黑萨满);其他的相信所有的萨满都有治疗以及害人的力量;也就是说,萨满在有些社会也被认为有能力害人。萨满在社团里通常享有极大的权力和声望但也可能被怀疑害人而招致恐惧。大多数萨满是男人,但也有些社会里女人会成为萨满(在旧挪威拉普人文化里,只有女人才可以,男人做萨满被认为是不体面的)。



批评者认为:有的佛教徒忘记了开光的涵义,偏重追求仪式的隆重,这是执事废理;另一极端认为开光仅是一种仪式,没有什么实在价值,这是执理废事。现代一般的开光活动,趋向形式与迷信,把开光的哲理意义丧失掉了。



如果说一尊佛像,请一位法师来给开光就灵了,不开光就不灵了,那么看来,佛像还不如法师管用。最可笑的是,荣毅仁在无锡建造灵山大佛,却请了不信佛的“最高领导人”去亲自点睛、开光。



中国人无论是做哪一行哪一业的都喜欢“图个吉利”。甚至佛教、基督教这样的高级宗教,一旦传到中国,也都多多少少退化为祈福、保佑平安的仪式。结果是中国教徒对待“开光”的理解,集中体现了他们对待宗教的态度:开光的方法多种多样,虽然形式不同,但是最终结果都是追求“灵验”。而且要用自己的“诚”,去换取神佛的“灵”。所谓“莫道天宫远,诚心福自来”。“要想神像灵就需要‘开光’了。开光是通过一定的方法,使得神佛与神像或神位能够沟通起来,我们在给神像上香上供,就能使得神佛享受到我们的供奉。我们祈求时,虽然对着我们的神像,但是内心的祈求是要到神佛那里的。让此像‘灵’,就需要这尊像里包含有此神的一点信息,用现在科学家流行的话叫‘磁场’、‘气场’。就比如孙悟空一根毫毛变出那么多猴一样,按照经书上记载,神佛们是化身亿万的,无数化身。有赞美观音菩萨的诗“千处祈求千处应,苦海常坐度人舟”,赞美太乙救苦天尊“千处请师千处降,爱河常作度人舟”。开光的方法各门各派传承不一,有的人用镜子,有的人就不用镜子;有的人用朱砂点眼,有的人就不点眼;还有的装内脏有的不装。这个不是谁对谁错,是方法不一而已。开光必须请寺庙道观的人或者学过法的修行者来进行,否则不知神像上占据的是神明还是邪物,也不可以依样画葫芦,自己拿支笔学别人去点眼等。”



从开光仪式的情况看中国宗教界,不难发现“宗教宽容”的传统导致了泥沙俱下的混乱。混合主义导向了混乱状态。混合主义是中国宗教的一大特点,这是因为缺乏“宗教裁判”的概念,没有“清理异端”的行动,致使邪门歪道“沧海横溢”,邪教人物成就了“英雄本色”。



从“开光”想到中国宗教的未来:“开光”体现出来的混乱及其包容的混合主义习俗,从反面显现出来宗教裁判的必要作用;宗教裁判是灵魂的清洁剂,是健康的精神生活必不可少的程序。



(192)



在中国宗教的包围下,我们不禁想到《以赛亚书》感叹说:“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伟大的先知,你的悲哀已经陈旧,现代人的罪恶,还要超过你那时的。在当前这个时候,我对神职人员的问候是:“你们所传的,你们自己信吗?真的信吗?你们所信的,是不是仅仅是你们的职业与饭碗?”其实,以赛亚在自己的时代,还是受到世俗的尊崇的,据说他是大卫王的后代,出身王室,系亚玛谢王的兄弟——亚摩斯的儿子即马西雅王的堂兄弟,妻子也是女先知。以赛亚在王宫里做先知,历经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诸王;不像先知阿摩司,仅仅是个平民出身的牧羊人。而现代中国的基督教传承,很少有“上流社会”人员的参与,而多数是由平民出身的牧羊人担任“教会领袖”的。他们很少受过教育,或仅仅受过教会学校的教育;因此基督教在中国迟迟无法进入上层建筑的领域。



基督,我罪深重,皈依已有半年,可如今还是喜欢异教的读物,内心尊崇敬畏你,行为却悄悄迷恋别的东西,并以对你的尊崇敬畏来遮掩对于别物的迷恋,再以对别物的迷恋来支持对你的尊崇敬畏……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怎么阅读圣经味同嚼蜡,对教父们的作品浅尝辄止,对“等而下之”的解经作品、通俗读物,更是兴趣阙如。然而却爱不释手那些谈论信仰主题的假基督徒、反基督者的作品──尽管我一边阅读一边斥责,尽管看穿了他们的魔鬼伎俩但却还是捧读不辍。这怎么解释呢?是想从相反的方向来学习福音的真理?



通过自我分析,我觉得这可能是一种“精神断裂现象”。也就是说,我在信仰上虽然成了基督徒,但在文化上还没有成为一个基督徒,从而形成了某种精神断裂的现象。在信仰上我喜欢基督,但在文化上我还是喜欢人文主义的东西。这可能就是有人批评的“文化基督徒”?不过我觉得他们说反了,应该说是“文化非基督徒”才更加准确。



“神学是一种诗歌”(艾利基纳,John Scotus Erigena ,810─877年),当然,这不是寻常的诗歌,而是赞美诗。但是,有的神学家把神学变成了什么?变成了训诂讲章。正如从训诂讲章是很难寻觅诗歌意境的,从堆积如山的解经著作,我们也无法得到神的启示。因此,好的神学生终须扔掉神学的“小学”,直接进入启示的“大学”。



“以肯定和否定的方式来谈论神,都是无效的”,因为“神是不可理解的,即使天使也不知道他的本质”。──我喜欢这样的说法。尽管《约翰一书》说过神的一个定义,“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



“回到圣经”的运动已经迫在眉睫,让它先从我们自己身上开始:信仰的秘密,就在于使人重新变为“孩子”(甚至不知道福音的孟子都知道使人重新变为“孩子”的重要性:“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儿童主日学、青年查经班……的作用就是“洗脑”,让人得以用赤子之心,朝拜上主。



(193)



与使人重新变为“孩子”的赤子之心相反,十九──二十世纪以来的“神死”思潮,却是企图理解上帝的狂妄努力。这种努力可以上溯到奥古斯丁的过于拟人化、理性化的三位一体观念,当这样僵硬的上帝观念无法容纳“科学事实”时,西方神学的大厦便嘎嘎作响甚至轰然倒地,实证主义的瘟疫因此进袭灵界,“神死”的精神黑死病从此席卷西方社会的内心世界。



十五世纪开始的文艺复兴,使欧洲艺术失去了“灵”。这实际上是欧洲人与欧洲社会同时也失去灵魂的“艺术表现”。十七世纪以后,欧洲社会更是进入群魔乱舞的时代,其典型之一就是三十年战争,宗教借口下的互相仇杀。



中古时代,画的是灵魂;十五──十八世纪,画的是形体,形体的美感和形体的沉沦;十九世纪以来,画的是形体的破碎。灵魂何时开始重返美术的世界?



人们区分一种思想或行为是不是“胡闹”,往往是从其后果或“效果”来判断的,对艺术作品也应该如此。我们不应该从艺术的过程来判断艺术的价值。如果过程胡闹而效果奇佳,人们反倒誉之为举世瞻仰的伟大成就。从另面说,属灵的事很难得到属世的证明——否则,“奇迹”就不再是奇迹了,因为“奇迹”不是别的,正是对属灵的事,提出属世的证明。在这种意义上,“正因为它荒谬,所以我才相信”的断言,确实道出了信仰的秘密:“正因为信仰在属世的意义上如此荒廖,我才相信它是真正属灵的”。



一千五百年来的多数时期,西方的多数基督徒是以“天上的超级自我”这一投射方式,来看待神和定义神的。这难道不是潜入基督营垒内的异教思想?正是这一来自北欧蛮族的、“潜入基督营垒内的异教思想”,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科学主义的热孵下,终于破壳而出,演出了“权力意志乃是宇宙本原”这样的北欧海盗宣言,尽管这一宣言是由一个牧师的儿子、德国和波兰的混血儿、梅毒患者尼采先生给说出来的。



在耶稣被犹太人伙同罗马人杀害以后五百年不到,475年,西罗马帝国崩溃。又过了五百年,975年,西欧开始复苏。又过了五百年,1475年,葡萄牙人绕过好望角。又过了五百年,1975年,葡萄牙帝国完全解体。再过五百年,2475年,会发生什么?欧洲文明再度崩溃甚至完全毁灭?



自从诺斯替派和奥古斯丁以来(甚至在主前的库姆兰教派那里),摩尼教的二元论(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的永恒斗争),就渗入希腊──罗马世界,甚至渗入基督教。尽管基督的福音极少以致毫无黑暗之子的存身余地,但教父信众甚至教会官员们却相信魔鬼的存在——尽管他们也崇拜上帝,并企图靠这崇拜来抵制魔鬼。“信魔鬼”并不等于“拜魔鬼”,有时还可以表现为“恨魔鬼”。



二十世纪以来的西方社会,名为基督教,实为巫教与科学的混和,殖民掠夺、世界大战、集中营、跨国公司,一一无视上帝、敬拜巫教与科学。它的文化也是如此。无视灵魂,敬拜肉体,体育和影视明星俨然是“新时代的教父与教母”──



这一切都从所谓“新教伦理”开始的,也就是从变相的希腊异教的复活开始的。甚至是从天主教的圣徒灵物崇拜开始的,也就是从披着基督徒外衣的偶像崇拜开始的。法国神父,与其说是耶稣基督的代表,不如说是圣母马利亚的代表?巴黎的教堂,到处都是马利亚的影子,而圣子耶稣,反而成了一个婴儿,一个“不成熟的需要保护的救主”。“人若不变成孩子的模样,就不能进入天国。”耶稣的这一说话也许是“圣母和圣子”造型的属灵依据,但基督毕竟不只是人,而是神、是与人迥异的超然。



有关圣子耶稣基督的“神人一性论”的观念,已被宗教的历史经验是条死路。“耶稣基督具有百分之百的神性和百分之百的人性”这样不合逻辑的启示,才是道路、真理、生命。神人一性论过于妥协,过于属世,和诺斯替派适为两端,因此无力抵御伊斯兰教的冲击?而诺斯替又过于脱俗,无从建立强大的教会并影响属世的工程。结果只有既坚持“神人二性的各百分之百”、又坚持“父神、子神、灵神的三位一体”这样矛盾离奇的启示,才能保持强大的内部张力?仿佛满弓,箭在弦上,时刻警醒。如此看来,所谓“基督教”,乃是主的福音和各国、各族原有文化相结合之后的“混合”产物,是某种“混合主义”的历史文化现象,因此与福音不同,基督教,不论什么派别的,都是有其时间性质、空间限制的:



有犹太人的基督教(初期教会),有希利尼人的基督教(东正教),有罗马人的基督教(天主教),有日耳曼人的基督教(新教),所以半拉丁化的英国就只能拥有“半新教”。有埃及人的基督教(科普特教),有巴比伦──波斯人的基督教(景教),甚至还有中国共产党人的基督教(“三自”和“爱委”)!而在日耳曼边区的巴伐利亚和奥地利,由于其日耳曼特性的相对衰微,日耳曼特性十足的新教,就难以立足。



就上述意义而言,超越时空的“主的福音”,与限于时空的“人的基督教”显然不同。人的基督教,只是基于人的罪性而不得不产生、不得不接受的一种迫不得已的产物。是“取法乎上(主的福音),仅得其中(人的基督教)”的结果,如若我们仅仅“取法乎中(人的基督教)”,那么就只能“仅得其下”,其下,就是偶像崇拜、文化崇拜、固守律法的仪文……



当中国基督徒和他人的基督教接触时,一定要效法耶稣,把福音从律法仪文、他人的基督徒中脱出,在圣灵的帮助下直接吸收福音,从而形成“我们的基督教”。否则我们就只能是“二传手”,甚至是“吃洋教的”。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参照一下希腊人的历程。例如殉道者游斯丁,这位早期的护教士。他是最早把希腊哲学和基督信仰起来结合的教父,由于竭力辩论真道,其思想被认为是基督教哲学的开端。尽管在他之前的犹太教学者斐洛就已经论述过神学与哲学的关系,并提出哲学应该服膺于神学的观念,但游斯丁的思想却开辟了基督教神学的新路。



游斯丁相信哲学的使命是探求真理,“哲学实际是最伟大的产业,而在上帝面前是最有荣誉的,惟有它才把我们引领到他那里,并使我们与他同在”(《与推芬的对话》第二章)。游斯丁向人们证明基督教价值的至上性和合法性,运用希腊哲学阐述信仰,除去希腊世界对基督教的误解;运用希腊哲学调和文化和信仰的的冲突,将信仰带到反教的人群中去。当然,游斯丁的有些看法比较过分,带有混合主义的特点,他对苏格拉底的作法和思想表示赞许,例如苏格拉底借理性和研究,教导年轻人,拯救他们离奇希腊宗教虚假的神祇崇拜(《第一护教辞》第五章)。在此意义上,苏格拉底、赫拉克利特等异教哲学家竟然被他看作是基督之前的基督徒,游斯丁说,“他(基督)是全人类分享了的道;而凡曾按道过活的人都是基督徒。” (《第一护教辞》第四十六章)这明显混淆了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之间的关系。



游斯丁的“道种论”是很怪诞的。他片面地认为,基督之道在基督未降生以先,就成为种子播撒在每个人的心灵里,而上帝给予希腊人的礼物就是哲学,透过哲学的思考让人通往上帝。这个说法的荒谬在于,他不懂《箴言》第八章所预表的基督,也不管基督自己说在亚伯拉罕以前就有了基督。为了补救自己的漏洞,游斯丁不得不回过头去论证,哲学让少数人靠近信仰,其观念与信仰相似,但如果没有基督教的信仰,哲学就变得没有安全和裨益了。在《与推芬的对话》第八章他表示,愿意在基督之中、在真理怀抱里,成为哲学家。



游斯丁并不完美,但是没有他,就不会有后来的欧洲基督教。



(194)



二十年来(1974—1994年),我不断寻求英雄的业绩,最终结果是不断失望。这一过程是和我自己写作《天子》的过程互为表里的。我把自己的全部失望都写在天子里面,企图用书写来弥补现实的缺憾。1991年,《天子》初成,于是我放心地离开了中国。1994年,《天子》出版,我却陷入了精神真空。到1996年我发现,终极英雄的印记早就在我自己身上了,那就是圣子基督的救赎。



臣服于圣子基督耶稣,可以使人得到由衷的平安。无限的暧流,款款进入,托住灵魂,一种升天的感觉,一种融化在宇宙的境界。意识到圣子基督耶稣的存在,承认圣子基督耶稣的主权,可以使人获得真正的自由、真正的力量。



在当代中国大行其道的尼采宣言,虽然充满了反基督教内容,其实却为耶稣提供了见证。如果注意到这一精神现象即尼采宣言的流行,就可以发现这也是阐扬耶稣真理的一个契机,尤其是尼采本人的结局,突出说明了人如果没有了上帝其处境会变得多么可怕。人道主义的僭妄和背弃仁慈救主的后果,不用等到来世就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尼采所批判的基督教式的善良(“奴隶道德”),实际上是任何大规模社会(如城邦和部落以上规模的社会)得以形成和构建的基本要素。



在城邦社会,恶可以是美德,它代表优秀、力量、骄傲、狡黠、智慧、不择手段地争胜……因为对统合规模如此之小的社会,恶的征服已经足够。希腊城邦、中国殷商时代、两河流域文明的军事强权,都是崇拜强力、血腥的。所以,希腊城邦只能采取殖民分裂的模式,但也因此无从组合更大规模的社会。中国殷商终于被德化了的周人所征服,后者以“天听自我民听”的政治意识,组建了更大规模的社会。两河流域的强权,最后只有创立了摩尼教的波斯和创立了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得以幸存下来。一个十分明显但却遭到忽略的事实就是:所谓“轴心时代”其实都是帝国时代的总结:如孔墨显学、摩尼教基督教,或是更大帝国的前兆,如佛教耆那教、苏格拉底。



意大利诗人但丁,就好像已经是个“在救恩之外的人文主义者”了。他的《神曲》竟然依据自己的好恶,乱排天堂──炼狱──地狱的名单,把异教徒维吉尔和自己心仪已久的相思女人捧入天堂,反过来倒把他自己不喜欢的许多信徒下在了地狱里。这个诗人不守本分,好像在扮演上帝,但谁给了他这样的权柄?难怪但丁以后,欧洲的基督教在文艺复兴的名义下,逐步沦陷于敌基督势力的魔掌中。此后新大陆“发现”五百年来的世界,欧洲列强以类似城邦希腊的方式,张扬异教的恶,压抑基督的善,他们靠更强大的技术力量来弥补善的匮乏。当然比起希腊罗马的前辈,他们已有一千五百年福音的浸润,故得以建立规模更大的殖民地。



福音所宣告的天国如《主祷文》所示,是通过神的能力“降临”的,而非如但丁《神曲》所示,是通过我们的努力“爬升”的。神的能力所降临的天国,乃是“上帝恩典”的原始出处及其本质要义所在:它既不是我们可以争取的,也不是我们可以拒绝的──这是基督福音中的天国,和佛陀、穆罕默德、犹太(卡巴拉)教等的“乐土”之不同。



当尼采“魔鬼附体”时说,“其实只有一位基督徒,但他已死在十字架上了,福音死于十字架上。”而当他没有被魔鬼附体的时候应该知道,基督是神,而不是作为人的“基督追随者”——基督的福音并不是死在十字架上,而是从十字架的血中诞生。退去吧,撒但,不要用基督徒的言行作尺度,来衡量永世长存的基督!



克尔凯廓尔(Soren Aabye Kierkegaard,1813-1855年)是一个比尼采还要典型的案例。他虽然不是“牧师的儿子”,却是一个“虔诚教徒的儿子”,甚至傲慢地认为自己“两个原罪”,“两个原罪说”显然比“一个罪魁说”更能放大自我。说来十分奇怪,克尔凯廓尔大力批判现代社会,但现代社会却最终热情拥抱了他。克尔凯廓尔所谓“信心的跳跃”,也是一个异教徒的东西,类似一个北欧海盗的赌博宣告。他把上帝看作北欧神话里的深渊,把信仰上帝看作毫无把握的赌命冒险,仅凭海盗的勇气,他冒险跳入茫茫大海……这完全违背了主的教导:“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翰福音》十五章6节)。主还通过他的拣选,把遵行吩咐的门徒从仆人变成了朋友:“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或作该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翰福音》十五章12—19节)



克尔凯廓尔违背主的教导,公然让人们去选择上帝、选择信仰,这表明在他的精神世界中,北欧神话比福音真理更为突出。他的学说之所以具有影响力,正是近代西方社会异教昌盛、异教大举进入基督教的结果。但是这样的昌盛并不与救恩同在,所以比克尔凯廓尔晚了三十一年的尼采才会进一步说“耶稣基督是唯一的基督徒”之类的“魔鬼话语”。这种魔鬼观点现在十分流行,这表明,犹太人“怀疑基督”的毒素,已经进入了欧洲人的内心深处。难怪尼采死后一个世代(三十年),具有四分之一犹太人血统的希特勒要“痛改前非”、洗面革心、一意孤行、大举灭犹。在心理学上,希特勒的灭犹,非常接近克尔凯廓尔的虔诚,都是为了对付自己身上的“原罪”。也很接近佛洛伊德的“弒父”,这正是所谓“同性相斥”、“同室操戈”的典型案例。犹太人和罗马人这一罪恶的联合体,作为现代欧洲人的先行者,企图先杀死耶稣基督的身体,后玷污耶稣基督的圣名,最后诱导人类背叛上帝、走向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全面专政道路,而纳粹主义不过是马列主义的一个变种。但愿神能饶恕他们──因为基督不是基督的门徒,基督更不是最后一个基督徒。



基督怎么能是基督的门徒?耶稣基督怎么能是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怎么能把仰望基督的亚伯拉罕当作自己的祖宗?《启示录》记载说:“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为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二十二章16节)很明显,在《启示录》这里,“又是他的后裔”的前提,是“我是大卫的根”——只有从“我是大卫的根”的意义上,去理解“又是他的后裔”一语,“又是他的后裔”才是可以理解的。



基督徒所面对的上帝不是深渊,而是永生的桥梁,根本无需北欧赌博式的“信心的跳跃”。上帝是通往彼岸的唯一凭藉,而根据人类败坏的天性,按照《约翰福音》,基督说“不是你们选择了我,而是我选择了你们”,因此,人完全无法选择上帝而只能被基督拣选。那么看来,“信心的跳跃”所选择的,更可能是魔鬼而不是上帝,这已经由两次世界大战给不幸证明了。从宗教改革到世界大战,可以证明这个“信心的跳跃”所获得的,确实是深渊和深渊里的撒但,但决不是基督的和平、上帝的怜悯。



求主原谅我这样论断人,因为这样的论断,毕竟不是我的职业。



(195)



卡尔·巴特(Karl Barth,1886—1968年)所谓“我们要一手拿着圣经,另一手拿着报纸”的说法,当然体现了二十世纪的心思和神学主流的实况,但是,这正是一边事奉上帝一边事奉玛门的心思和实况,因而是一种犯罪的心思和两边讨好的实况,是神学的风派。在这方面,卡尔·巴特为我们提供了典型的案例。好在感谢上帝,现在到了二十一世纪,报纸的时代已经快要结束了。



卡尔·巴特的“新正统派”(Neo-Orthodoxy)是“打着红旗反红旗”的能手,其本质是以颂扬基督的方式来继续钉住基督。彼拉多不也颂扬基督是“犹太人的王”吗?新正统派不也颂扬基督“超越历史”吗?“新正统派”就是用世俗方法埋葬基督的“神学上的本丢·彼拉多”——一口粗鄙的罗马猪。



难怪有人批评说,“从外表看来,新正统派好像是在宣扬真道,引领新派的人归回真神,但仔细观察一下,并不如此。新正统派虽然引证圣经,并且使用正统神学所常用的名词,如十字架、悔改、信心、神的道等等,但他们却对很多名词有新的解释。巴特本人所受的是新派神学训练,他虽察觉新神学的种种漏洞,而有返回正统派的倾向,但他所作的并不彻底,他一方面接近了正统神学,但另一方面又不放松新神学的种种基本观念,他企图返回正统信仰,又不愿舍弃一个新派学者的模样,他飘荡于二者之间。新正统派也是如此,他们的思想非常微妙,他们沿用圣经的名词却予以新的解释,使很多信徒一时不能察觉其伪,甚至很多信仰纯正的神学生初听时也不能分辨其虚,直到后来被这种思想灌输日深,欲脱而不能自拔了。”



为什么保罗在希腊化的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中间传福音的效果,要超过十二门徒?首先我们注意到,希腊化的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十分相似,因为所谓希利尼人已经不但是希腊人,而且是地中海东部世界说希腊语的各个种族的大杂烩,有些接近现代的“英语民族”,广义地说,也可以是把希腊化的犹太人包括在希利尼人里面了。其次我们注意到,保罗作为一个具有罗马公民身份的改宗者,要比我们现在能够想象的复杂得多,他决不单单从犹太教的传统出发的,他早就不是一个单纯的犹太人了,否则就无法解释他的罗马公民身份,那绝不会是罗马人主动的白白给他的。最后我们注意到,保罗懂得希腊语,这就不可能不受希腊文化的影响,而且不可能不是希腊文化影响的结果。在上述基础上,保罗蒙神恩典皈依了福音真理,因此他对希腊化世界的复杂居民尤其是其中的知识阶层,当然也就具有了文化的亲和力和说服力。



按照这个思路考察一下,为什么早先的摩尼教徒奥古斯丁,后来成为影响最大的拉丁教父?同样,因为他比正统的基督教人士尤其是出生于基督徒家庭的人们,更深地进入过异教的文化,所以更能说服形形色色的异教徒的皈依。



由此我们知道,正统的神学教育和福音事工,对已然的信徒当然具有巩固信心的作用,但对未然的、潜在的信徒,则隔着一条文化的鸿沟,而渡过这条鸿沟的使命,责无旁贷地落在那些曾经深入过本族文化、异教思想、抵抗甚至反对过福音、然后在圣灵带领下皈依耶稣基督的“改宗者”身上。



中国的基督教化,需要大量的改宗者,而说服他们皈依基督的任务,落在了那些先前的改宗者身上,这更甚于需要传统的神职人员和家族生来信徒。因为前者是从异教文化中幡然悔悟的,具有“双方的体验”,更有能力实现文化的沟通。其结果不是所谓“中国文化的基督化”,而是“福音进入中国”。



(196)



从来就没有什么“伟大的神学家”,而那些越是被人们吹捧为伟大的,就越有可能对恩典进行割裂、对上帝进行曲解、对基督进行亵渎。因为做得越多,犯的错误可能越大,岂不是需要格外的警惕?我们的觉悟是:在某种意义上,只有放弃神学的坚持,才能重新回到神那里去。我们的呼吁因此是:放弃神学和教派的分歧,在基督里合一。



许多所谓“基督教思想家”所做的工作无非就是:调和基督教与异教的思想。但是弄得不好,“基督教思想家”就成了“披着福音外衣的异教思想家”。说到底,福音不是人的思想,而是上帝的启示;“讨论”甚至“论证”福音,弄得不好就会从上帝的启示中堕落,堕落到人的思想。



基督教神学在二十世纪的完全堕落,追究下来甚至在早期的教父学那里已经有迹可寻。教父学,与其说是基督精神还不如说是希腊──罗马思想的表达,是从福音向哲学的妥协。这样的神学,弄得不好就会偏离神。偏离真理。这样的神学,表面上是阐述启示的内容,其实却败坏了启示的精髓。越伟大的神学体系,就可能偏离神的真理越远;正如越庞大的辐射光圈,距离本体光源越是遥远。我们的口号因此是:取消神学分歧。唯有取消神学分歧,才能回到耶稣基督的救赎中。



神学只是人的争论,不代表神的旨意。神学,就其本意是,人对神及其启示的理解与知识,也就是“人间的有关神的学问”,神学的本质因此是人的学问,而不是神的学问。就人的罪性来说,即使神学也不能逃避人的污染。这样一来,各种“人间的有关神的学问”与其说是体现了上帝的伟大、荣耀,不如说是体现了人的猥琐、卑怯——尽管,那是人在仰视上帝的伟大与荣耀时,所体现出来的猥琐与卑怯。



信仰上帝的是羊,是弱者;信仰自己的是狼,是强者。信徒一般都安心做羊,但许多神职人员却不是这样,他们想扮演牧羊犬的角色,结果一有私心就变成了狼。欺上瞒下的神职人员们也许无法理解,有的时候羊比狼更强大,上帝的羔羊基督则是羊里面最强大的。



信仰自己的狼,其实何尝不是外强中干?他不得不独自承担自己很难承担的重任。更加过分的事,作为头狼的领袖有时还要扮演上帝,在自立为神的闹剧中趋于癫狂,最后死到临头,不得不灰溜溜地趋于崩溃,就是像教皇那样的超级神职人员,也常常不得不承认失败而退下舞台。



(197)



我的亲身经历似乎是在说明这一点奇怪的悖论:对神学问题思考得越多,就越表明了对上帝的不信靠状态。神学理论似乎只是为了克服疑惑、说服理性、清除怀疑而设计出来的;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彷徨,我们才钻研神学命题。



希腊教父奥里根(Origen of Alexandria,185-254年)拒绝使用自己的器官,以免分散对于基督的皈依和注意。保罗强调,如果守得住,就不必结婚,如果守不住,才结婚。我们是否该像他们拒绝使用生殖器官一样,拒绝使用我们自己的理性器官,以避免用自己的带罪的理性去判断上帝?其实耶稣并不指控性欲,他还特别怜悯妇女。因为耶稣是无罪的,他的做法肯定与众不同。保罗则对性欲语带讥诮,并比较轻视妇女。从保罗下面出来两个分叉:奥古斯丁与奥里根。他们都是“禁欲”的大师,一为拉丁型的,一为希腊型的:前者放纵过度,以致于变态;后者自我阉割,以致于反常。如果奥古斯丁把性欲视为罪的核心要素这一看法是对的,那么他显然还忽略了其他更重要的罪性:贪婪,例如体现在现代都市居民身上的对于钱的占有欲。实际上,性欲之所以为害,是在于其失去控制,这在本质上应该属于贪婪而不是性欲本身。



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所以他没有人的嫉妒,也不对妇女抱有敌意,还特别怜悯弱势的妇女,耶稣身上的人性与神性因此是平衡的。保罗虽守律法,但毕竟是人,他的人性无法像耶稣那样与神性平衡。奥古斯丁与奥里根更是等而下之,只能以人性去冒充神性。至于我们现代人,作为每下愈况者,只有赤裸裸的人性,有时甚至像人文主义者那样在炫耀兽性。



用哲学和“自然理性”去证明信仰和“启示真理”是徒劳的,甚至南辕北辙的,如利玛窦等辈然。在有关信仰的问题上,必须“置之死地而后生”,即先判决理性的死刑(方法是指出其有限性),然后再在精神真空中确立信仰的恰当位置,而不可高抬理性或否认理性,那反而会使人莫衷一是、鼠首两端。



在理性还没有清除、限制或至少退居二线的地方,信仰只是矗立在沙滩上。三位一体、道成人身、上帝的意志、预定、拣选、复活、不朽……等等,当然超越人的理性可以把握的范围。但利玛窦却认定上述启示并不违反理性,据说他还是从托玛斯·阿奎那等人那里学来的。可是他们怎么知道的?如果说他们的理性可以断定超越理性的启示真理是不违反人的理性的话──那么这种说法本身就十分违反理性,而且更为致命的是,这种说法竟然把启示真理置于人的理性之下──至少也是把启示真理与人的理性相提并论了。



(198)



尼采这个牧师的儿子曾敏锐地观察到:“一部《新约全书》连一个笑话都不曾有过。”确实,圣经和有些传道人在解释圣经时喜欢运用的油嘴滑舌的腔调很不相同,这可能让牧师的儿子大失所望甚至大惑不解了,所以尼采如果不想承认他的父亲误解圣经,就只能去批判圣经。结果,和他通常谈论福音时的结果一样,他总是从一个正确的观察出发,通过错误的分析,导出乖谬的结论:“凭这一条也就等于批臭了这本书!”(《权力意志》187)可是我们知道,圣经不苟言笑正是其高贵身份的体现。早在三千年前的中国,周成王时代,“君无戏言”就是一项政治常识。周武王的儿子周成王登位时还是小孩,曾经和他弟弟叔虞玩笑,“削桐叶为珪”,许诺把唐这个地方赐给他作封地。结果,史官听到了,就请成王择日封侯。成王申辩说自己只是说着玩的。史官回答说君无戏言。叔虞就这样得以封侯,成为后来晋国的始祖。由此可见,《新约》的不苟言笑并不值得大惊小怪,那是王者的特征,何况圣经还是神的话语,圣经的神是万王之王,圣经作为神的话语,比君王还要尊贵一万倍,怎么可能随意言笑?



要说起“极端”或“超然”来,基督耶稣也要比尼采更胜一筹。即使在“超人”意义上,尼采也只不过是耶稣的比较拙劣的模仿者。在“狂”的意义上,尼采自知超不过耶稣于是就疯了。临死之前他悲叹:“如果世界上有上帝,而我们不是,这叫我们怎么受得了!”唉,可怜的尼采,摹仿耶稣,画虎不成反类犬。



在本体论上,尼采的“权力意志”只相当于“耶和华”,是动态的、创造的、报应的、复仇心切的。而“耶稣基督”却是尼采始终看不明白的,所以他便以权力意志强加给基督的救赎。但实际上,与其说基督是创造世界的,不如说他是审判世界的,因此基督也是“取消主义”的主宰——救主不是来延续这世界,而是来为这世界划句号。



还有一个犹太人弗洛伊德,推出所谓“生本能”(性欲的融一性的兴致)与“死本能”(破坏与杀灭的侵略性),我认为这是出自“剽窃但歪曲了耶稣的生死观”的两个方面:即“爱主你的上帝”与“背上十字架跟从主”。但是“爱上帝”与“背上十字架”两者源于一:不是源于恨世界,而是源于爱上帝。而被魔鬼附体的、私淑尼采的弗洛伊德,所提出的“死本能”的理论,却是惑于十字架上的真理,因而发出的歪曲性的撒但理论。我认为“背上十字架”的“死本能”,是世界的净化剂;仰望十字架不是什么“恋尸癖”,而是把灵魂交给上帝,热爱属灵的永恒生命。佛洛伊德的“死本能”的理论,是对“背上十字架”的审判。相反,蔑视死亡的能力,才是公义的上帝在浊恶的泥土本性上,为人类打下的印记: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并吹了一口气。这口气使得人的生命具有了一种抵御权力意志的潜力。“背上十字架”的“死本能”,是从属于“爱上帝”的“生本能”的,是人的灵体要求返回宇宙故乡的冲动──犹太人佛洛伊德哪里能理解这一点呢?



(199)



德国犹太人马克思·韦伯(Max Weber 1864-1920年)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所谓的“新教伦理”,是以新教形式售卖的赎罪券。在这种伦理下,那些英国新教徒可以通过武装抢劫、贩卖鸦片来发家致富。这些国教份子加清教份子的总和,到了北美也没有闲着,贩卖黑奴、华工,创建世俗文明,忙得不亦乐乎,这说明他们信奉玛门的程度,要大大超过信奉上帝的程度。



而主说过,你不能既事奉玛门又事奉上帝。这让我们特别看透了韦伯所谓的“新教伦理”,其实是“披着福音外衣的希腊异教”、“名义上崇拜上帝,实际上崇拜玛门”——这是对商业神、技艺神、财神甚至妓女神的综合崇拜,然后盗用父神和耶稣基督的名号掩护之──这样的”新教伦理“,是比直接的异教和玛门崇拜、巴力崇拜,还要堕落的“信仰”。



另一个德国犹太人卡尔·马克思在其《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喋喋不休地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苦难的抗议”。这种多少有些语无伦次的话,显然出自典型的无信仰者对信仰的胡乱揣测。宗教里的苦难,实际上是超现实的苦难,是以现实手段无法解决的“生命限制”及其苦难,如老、病、死,以及更重要的,是对死后前途的疑惑。这是因为,灵魂的纠葛面对现实世界的基本怀疑,而不是对于现实苦难的抗议──凡此种种,卡尔·马克思这种钱串子只能理解“现实的苦难”,而完全不懂“超现实的苦难”。我以前认识一个人,他大言不惭地宣称:别人需要求主帮助的事情,他自己都能完全办到,根本不需要“信教”……但过后不久,他所赖以为生的一个女人就死了,从此他就一贫如洗了。



面对现实的苦难,可用社会改造甚至人性阉割等残暴的现实手段予以解除、减缓;相形之下,宗教式的解决倒像是“麻醉剂”甚至是“鸦片”——但是,面对超现实的苦难,甚至面对自然过程例如人的死亡、自然变动等等被叫做灾难的过程,一切现实手段就变成了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所以我们看到,社会主义阵营的独裁者们,临死的时候也都变得十分脆弱,甚至趋于疯狂,发动一个又一个谋财害命的政治肃反运动,以此减轻五十岁开始的临终焦虑。这是因为,他们所皈依的卡尔·马克思等类的共产主义论断,全是出自对于灵性世界甚至人性世界的茫然无知。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卡尔·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又是一个语无伦次:无情的世界里怎么会有感情的叹息?世界既有能够叹息的感情,可见这世界里并不是无情的。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那么,谁是未受压迫的生灵?未受压迫的生灵有无叹息?他们的叹息又是什么?是哲学?是艺术?是科学?还是魔鬼的谵语?在我们这些看破了马克思主义的人看来,宗教不是叹息,而是克服叹息、接受现实。而且,任何宗教和某种生灵是否受到他种生灵的压迫,并无因果关系,因为宗教所面对并力图解决的问题其实是死亡和生命的去处,而并不是这个现世世界内部的压迫与反抗。受压迫的生灵可能是无神论者,而压迫者也可能是宗教虔信者——所以解决这个现世世界内部的压迫与反抗的问题,是通过政治、军事、经济等物质手段,而不是通过宗教这样的精神手段。除非,是在那些自己不信却诱使别人相信的神职人员那里,宗教才构成了一种政治手段。



在德国哲学里,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年)的不可知论与其说得益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不如说受惠于基督教的启示真理:这一点在康德的前辈、英国的爱尔兰人乔治·贝克莱主教(1685—1753年)那里表现得更显著也更清晰。启示的真理,直指人心的局限及罪性所构成的“理性”,故必定超乎这局限之外、罪性之上;因此启示的真理不可能是“哲学性的”,如原始佛教那样,也不在儒学“同心圆思想”的局限中,而只能是“永恒的生命”。



上帝之子并未受到压迫,他却自愿下降、道成人身,与我们分享苦难,并独自实现救赎之功。他是宇宙之情,是有情世界的终极见证,所有人类的感情,也必见证他。不懂宗教的人在谈论宗教的时候总是最可笑的:“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卡尔·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里面首先需要指出的错误是:“没有获得自己”(即没有犯罪之前)和“再度丧失了自己”(即经过救赎而顺服上帝),不该作为贬义而应该视为上帝赐予的恩典并分享了上帝的荣耀。这里面其次需要指出的错误是:不是“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而是“与更高者合一的意识”,造成了宗教的起源,是所谓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其实来自于“在基督里”这一实际的状态。



凡此种种宗教意象,其实都不是卡尔·马克思这个犹太教的叛徒之子所能理解的高级状态,于是他便以“卑贱者的自己”去猜度一切高贵,甚至推己及神。所以,卡尔·马克思笔下的“宗教”,显然仅指他的犹太老爹所能理解并背叛了的仪文、律法系统;而无法包括连他自己这个犹太小子也甚为不解的生命之道。



(200)



保罗的顺服基督,也不是什么莫名其妙的事,更不是尼采所谓的“由于仇恨而造伪币”。恰恰相反,保罗的顺服基督,是基督生命活生生的确证;如果只是出于犹太式的仇恨,他只会残害更多的基督徒,而不会改弦更张、传扬福音。我认为保罗没有明显篡改基督,而是通过自己的书信,使得基督的神秘比较容易被通常的心智的所理解和接受。



西部教会对多纳派的武装镇压,开了恶例,后遗症严重,三百年后导致北非沦陷于伊斯兰,正如东部分教会对诺斯替派的镇压,导致西亚和小亚细亚的全部沦陷。于是,伊斯兰成为“基督教”的洗涤剂。命运就是如此“仁慈公义”的,早先在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之间,也发生过如此的安排。在这个意义上,伊斯兰的“圣战”是对天主教和东正教的一种历史性回应,是以恶制恶的“范例”之一,多少有些近似上帝用巴比伦王来惩罚犯罪的以色列人。就这种意义说,执剑的穆罕默德的前辈该是执棍的奥古斯丁而不是保罗,更不是耶稣。因为基督的福音不是奥古斯丁的神学,更不是穆罕默德的可兰。耶稣基督在这个世界是“失败主义”的,是被压迫者的最后希望,而非奥古斯丁那样投靠官府、镇压信徒的“圣人”,也非穆罕默德那样掌握刀抢、谋财害命的“先知”。



(201)



伯拉纠派认为“所有人皆生而无罪,都是由于后天的犯罪而堕落”的观点,多么接近共产主义学说。然而,这种神学上的错误必定会像共产主义那样导致社会性的破产,例如共产主义天堂就成了现实世界的地狱。如果说,人们终究无法克制自己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犯罪,那么怎能说他在先天上就是纯洁无辜的呢?人性怎么可能像是马克思之流所说的那样,是一张白纸呢?



保罗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罗马书》第三章10—18节)我对此的理解是:天性的力量远大于信仰的力量。在同一的信仰外表下,隐藏着多么不同的天性!这是无法简单归之于“伪装”或“面具”的。但无论怎么悬殊巨大,天性的、罪性的力量之大,毕竟使一切因律法、因事奉的称义,都流产了。而强行称义的结果,只是“伪装”,只是“面具”。对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来说,剥下伪装与面具,从而露出狰狞的天生罪性,固然坏恶;但是,这真的比戴上伪装与面具的“信仰”还更坏更恶吗?



保罗思想的核心,是神性的基督,即复活之后的耶稣,这是以他所亲见的异象为契机的。而福音书(尤其是三本“对观福音书”)中的耶稣言行,主要是属于复活前的、“天上地下的所有权柄都交给我了”之前的时代。和十二使徒亲自见过的受难与复活之前的耶稣不同,保罗很少提及人子耶稣的种种事迹,因为他并不直接知道耶稣生前、复活之前的种种事迹。但是保罗却成了最后的和最重要的使徒——保罗的例子似乎说明,不经历一次彻底的精神崩溃、心理崩溃,就无从更加有效地改宗,没有彻底的认罪、悔改,也就无法完全接受基督的福音。否则,对福音的信仰也是缺乏根基的、不巩固的。正如一个社会,不经历一次彻底的文化崩溃,也就难有文化的重构——福音必须直接注入了人的生命,方能救助人的生命;植物必须自己扎根,方能在陌生的土地上真正成活。



(202)



“能量守恒的原则要求永恒轮回。”(尼采《权力意志》1063)这是多么幼稚的“科学主义+死亡恐惧”!尼采主义是一种“科学佛教”?是达尔文主义加上了释迦牟尼?



在我看来,永恒轮回是彻底的虚无主义,无中心(无上帝)、无结果(有轮回永恒),是耶稣在《福音书》里所说的那种应该砍下来扔到火里烧掉的“不结果子的树”。而尼采的“权力意志”、“重估一切价值”、“我不是一个人,我是炸药”之类,又无一不是对耶稣福音所作的夸张、拙劣地模仿;由于尼采在很大程度上退回到了希腊─印度—波斯等“雅利安异教形式”,这一模仿也就变得有些邪恶了,“超人”成为“日耳曼精灵崇拜形式”的死灰复燃。“权力意志”结果就还原为“邪灵”;“重估一切价值”结果就还原为“另一种福音”;“我是炸药”则是剽窃了“我不是来致太平,而是来动刀兵”。



至于“超人”,十分类似《启示灵》上的“敌基督”。敌基督是注定要被扔在地狱的火中,焚烧到永远的。难怪预告敌基督的尼采先知,自己也遭遇到如此悲剧的一生。愿上帝饶恕他,并使他的灵魂得安息。阿们。我发现,有些事件还真是不好说,例如1978年在美国首次主演科幻影片《超人》的克里斯托夫·里夫,在影片中扮演旋转地球、逆转时间的“超人”——结果,此公1995年在参加一次马术比赛时“发生意外”,脊椎严重受伤,全身瘫痪,《超人》系列电影被迫停拍。



(203)



卡尔·巴特(Karl Barth,1886—1968)瑞士的新正统神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这位“二十世纪神学界的巨人”,其神学却是尼采“上帝已死”论的“瑞士变种”。瑞士作为“洗钱乐园”,也同时培养了一堆神学上的诡辩家。瑞士人虽然身处内陆山地,很少向海外移民,却在欧洲各地充当佣兵。于是卡尔·巴特这位披着基督教神学外衣的尼采主义者,以雇佣兵的观点为他的同胞推卸罪责说:“人们寻求神的全部努力已归于失败,神高踞于世人之上”,是与人的思想毫无相通之处的“绝对的另一体”。这是什么神学?我认为是“雇佣兵神学”。“神能够也的确不时进入人间,但人却不能靠任何理性的思考或神秘的修炼而洞察神的奥秘。”这实际上也是一篇“佣兵自供”,表明这些“金发碧眼的野兽”“企图洞察神的奥秘”——他们已经不仅是凯撒的俘虏,而且是撒但的俘虏。近代欧洲的雇佣军、殖民者,放弃了十字军的精神,一步一步地“复兴”了北欧海盗的路,自我放逐到了人文主义、科学主义的炼狱之中。上帝并不与人隔离,相反是阳奉阴违的欧洲殖民者,以自己的罪再度背叛了上帝,并用机巧的物质文明为手段,把自己包裹起来,隔绝了上帝的救恩。



巴特的学生范布伦(Padvan Bruren)称,基督的复活并非神迹,只是“爱的感染”的故事。这种说法真有犹太式的精明。但这种精明能帮助我们渡过死亡线吗?如果不能,那么灵魂会连同感官世界一同死去。“神就是爱”固然不错,但这爱必能体现为、必能生发出复活的神迹。否则上帝怎么能是上帝呢?否则爱又怎么能是爱呢?如果连复活的能力都付之阙如的话,上帝怎么能是上帝呢?当然,范布伦也有真的聪明之处,例如他说,上帝并没有死去,死去的只是上帝的话语。但在我们看来,死去的也并非上帝的话语,只是对上帝话语的陈旧理解——因为上帝的话语也是永生的:“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马太福音》二十四章35节)



人文与科学是必要的,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却是有害的。人文与科学帮助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却极力掩盖人们的无知。而认识自己的无知状态,才会因此萌生对上帝的敬畏、信靠和爱:对神的这一态度,是属灵知识的开始,也是属世知识的极境。但属灵知识并不等于“神学”;因为《传道书》说了,“认识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尽管,犹太人在属世知识方面的贡献,是零;但他们在保存圣经方面的功绩,怎么说也不过分。我有时候在想,上帝真是奇妙,他怎么就选择了犹太人这样的守财奴来保存圣经?真的,世界没有一个民族在金融投机上比犹太人更加有害的,但也没有一个民族在经典保存上比犹太人更加有益的,单凭这一点,就不应该灭犹,而只能限犹。让犹太人从事精神财富的看管工作,这样才会让世界走向精神充实,而不是走向投机破灭后的经济大萧条。



(204)



利玛窦的传教策略是“先理解,再信仰”;这在那个时代的中国社会,基于明末社会儒学强势与福音弱势,以及托玛斯·阿奎那哲学的流行及其与儒学外表上的兼容性等等,这一传教策略也许是可行的;而如今,许多情况都改变了,尤其是中国人已经处于巨大的精神真空之中——我们因此必须确立“先信仰,再理解”的原则。尤其鉴于科学主义的猖獗垄断,福音已日益难以被现代心灵所理解和接受了。



现在,我们需要确立一种新的意识:没有信仰的灵魂是死魂灵——在这种意义上,新柏拉图主义如普罗提诺斯倡导的“灵魂至上”的灵魂决定论,可以说是是一种思想犯罪。因为人的灵魂并不能救赎自己,更不能使人从奴隶变成皇帝或从人变成神;因此,决定者不是灵魂,而是上帝,是“把不能看见的上帝表明了出来的”耶稣基督。



不错,按照普罗提诺的看法,对那些灵魂已从肉体世界脱离开的人而言,整个宇宙中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但我们还知道普罗提诺所不知的真理:在整个可见的宇宙之上,却有一个不可见的超然之主,他在隐秘中,令人敬畏。如果不能知道他,我们的灵魂即使能“从整个感官世界解放出来”,也是徒劳无益的,进一步说,这种解放甚至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从普罗提诺到使徒保罗,从新柏拉图主义到基督的福音,在哲学上也许只有一步之差,但这一步正是濒临死亡线的分界:是信靠自己的灵魂,还是信靠自己的灵魂所托付的主?而仅信靠自己的灵魂,想必不能得到救恩——因为灵魂如理性,不能选择自己的归宿,而只能被万能的主所拣选。否则就会像卡尔·巴特所抱怨的那样——“人们寻求神的全部努力已归于失败”,这才是宇宙的真相。



(205)



我们尊敬圣母玛利亚,但不崇拜她,这样才符合福音书的精神。像天主教那样把马利亚这“妇人”(尽管是最伟大的妇人)当作神明来崇拜,甚至将她置于耶稣基督之上,似乎有点古代的迷信、异教的返照。但是,怀疑和否认童贞女生子则是步入另一种谬误。因为无罪的圣子基督不能被定义为亚当的子孙,也不能被定义为罪人亚伯拉罕和大卫等人的子孙;而是作为永生上帝的超时空、超历史的独生圣子,前来救赎的。所以耶稣即使在人们面前,也自称“人子”,而不自称“亚伯拉罕的子孙”或是“大卫的后裔”。“亚伯拉罕的子孙”或是“大卫的后裔”只是别人对他的称呼,一种比喻式的称呼。“人子”在旧约中,是神对先知的一个称呼。耶稣自称人子,就是代表神在说自己。



为什么基督可以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而我们却不可以这样说?因为至少还有两位就是圣子和圣灵都是良善的。神的善是属灵的,而人的善只能是属世的:属世的善在属灵的善面前,是不能称善的。在我们面前,基督是圣善的,圣母是值得特别尊重的。圣善的灵体是超乎属世的善恶之外的,只位于“善恶的彼岸”,以永恒轮转的光,引导失散的部落。复归于他的,恶也是善;悖逆于他的,善也是恶。中古天主教曾经因为它的“圣殿化”(不是在耶路撒冷如犹太教,而是在它自己的万恶汇集的罗马)而日趋腐败,现代基督教(清教、改革宗、信义宗以及圣公会等)也有日益严重的圣殿化倾向,甚至许多地区教派也在极力搜刮地皮,建立自己的“圣殿”——而圣殿化也就是那种受到圣子耶稣一再谴责并预言其必遭毁灭的权力化倾向。



圣子耶稣曾预言耶路撒冷圣殿的坍毁,连一块石头也不能剩下。这是上帝在看人间的神殿时的必然感受。而圣子耶稣的教会则是建立在永不毁坏的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它”,因为这样的教会是建立在基督的权能上。相反,没有圣灵的圣殿则是建立在众人的掌声与执政者的权柄上,是媚俗与镇俗的奇怪混合体。



(206)



十足的“肉欲”不仅是性欲,但都是发源于贪欲,而不是像奥古斯丁这个亢奋的圣徒所体验的,一切贪欲中肉欲和性是最放肆、最不可抑制的。也许我们的天性、文化、遭遇不同于他,也许我们受到的启示不同于他;反正我们的见证是:贪欲阻碍人的皈依更甚于“肉欲”和性欲,因为奥古斯丁的“肉欲”也就是性欲,只是一时的,而贪欲却要持久得多、隐蔽得多;而过分的“肉欲”和性欲,其实也是由于内心的贪欲造成的。我们的体验和耶稣的教导是比较接近的——“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太福音》十九章23—24节)但是对于色鬼,耶稣却没有相应的悲观论述。



养生的奥秘在于“均匀的衰退”,也就是延缓某一个器官早衰,更不能让它首先坏掉。因为我们既然不能长生不老,那么在“消耗器官”的意义上,就要学会“取长补短”,让所有的器官均匀地衰退、坏死,这样就能延长总体的寿命。千万不能学习秦始皇,为了长生不老,服食仙药,结果中毒,破坏了特定的器官,反而过早身亡。甚至在精神领域也是如此。要达到精神健康,一定要注意均衡,不要试图通过极端行为来延长属灵的生命,因为生命的原则就是持之以恒。神职人员的贪欲如果比俗人更甚,就更加有害。教宗、主教、神甫、牧师、传道人等——他们比之平信徒是地位越高、越为不肖。他们不仅以虚假的见证玷污了主的圣名,而且他们用言行不一,歪曲了主的道路。犯罪是一回事,盗用主的名义犯罪是又一回事,而且是更为严重的一回事,是无法以忏悔来钩销的“自动增长的欠债”。



一个人不能既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按照原来的道理,牧师传道和教授讲课的区分在于:前者事奉的是上帝,后者事奉的玛门(或曰“财神”);但是现在的事实是,牧师们一边传道一边盘算收入,这样的牧师其实比“售业”的“教售”都不如,简直无异于神汉。这样一来,“基督教”的牧师比之异教的神汉,其实更深地背叛并侮辱了上帝——他们的“传道”比之街头小贩的叫卖假货,还要可悲。



我们盼望这样一个时代:牧师不拿薪水,没有人为了攫取收入而四出“传道”,而神学院学生也不必缴付学费,当然也不能免费地又吃又住,结果招来了一帮蠹虫。在那美好的时刻,信仰的系统的“义”,从商品系统中的“利”全面退出,主的道路得以用完全的形式表明了出来。“因信称义”是:由义的道路才会坚定信仰;由利的道路只能败坏信仰。



传道者在精神上必须是“业余的”,这不是说他不应该专业化或精通上帝赐予他的能力;而是说他不应该把传扬上帝之道,作为谋财的工具,作为自己衣食住行的来源。谋财害命,害命谋财,谋财者怎能不害命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谋财者怎能不走向灭亡呢?我们需要某种“废除了职业的神职人员的基督教”,亦即某种纯净的、没有寄生阶层从中阻挡信徒亲近神、亲近圣子基督的基督教。这意味着福音“第三度大复兴”,“也许是以中国为主要基地的复兴”?



按照福音书的记载,耶稣本人的传道显然是业余的,尽管其能力远远高于一切收费的文士与职业化的法利赛人,但我们从未听说他靠此为生,相反,他亲自拿饼喂饱所有的听众。他清洁圣殿,掀翻叫卖者的摊位,我觉得这是有象征意义的:不是耶稣和小贩们过不去,而是他在扫荡文士和法利塞人的害人生意。



使徒保罗也是凭借自己的双手而不是靠自己的嘴皮来挣饭吃的。凭手挣饭吃和凭嘴挣饭吃,有什么不同?本来没有什么不同。但在“传道”的问题上却有了很大的不同:所以禁止用传道来牟利,正是为了保证“传道的真实性”而不得不采取的“分别为圣”的措施。假如为了“传道”的美名而说谎、做假见证,这岂不等于是为了谋财而去害命?如果传道都不收费,那么骗子们就会因为无利可图而退出传道领域了。



使徒保罗凭借自己的双手而不是靠出卖福音和基督来挣饭吃的——这是效法基督,所以他传扬的是真基督。相形之下,开办文法学院的奥里根和干脆当上主教奥古斯丁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多少都是把“传道”当作一项有利可图的“事业”甚至是生意来做的。尤其“圣徒”奥古斯丁,他对基督徒进行的迫害,没有个人利益的考虑在内是解释不了的。



亚西西的法兰西斯(Francis of Assisi,Giovanni Francesco Bernardone,1182—1226年)就比较好,他不仅不从福音事业中获益,而且舍弃所有的财富给比自己更穷的人,以此与主同行。这对那些冠冕堂皇的神职人员,靠推销福音吃饭甚至卖主发财的,都是个绝妙的讽刺。有了“衣冠禽兽的假圣徒”作为对比,我们才知道世界上确实还有“贫穷的真圣徒”的存在。



当依靠施舍的牧师比乐捐善施的信众更富财物的时候,他到底在讲述上帝之道还是在表演敛财之道?他真以为“牧师”的意思,就是应该通过“宰肥羊”来过上物资充裕的生活?可是,开名牌车的牧师要进天国,应该比骆驼走得还要慢。按照福音书的意思,财主要进天国,比骆驼过针眼还难,因为此生的豪华房屋,应是通向地狱的道路。





(207)



在属世的即属物质的、属肉体的意义上,甚至诸神也会衰老,难逃劫运;在属灵的即灵界的、灵体的、灵魂的意义上,上帝都是超越时间的,因而是人们无法应对更无从理解的。基于空间的人类知觉、囿于时间的人类理性,面对抽象的上帝而不是具体的诸神,只能有朦胧的感觉。即使顺服、敬畏、崇拜等积极作为,也是和“无法逃避”的认知紧密相连的。



在“宗教改革”的意义上,穆罕默德(Mohammed,570—632年)可以说是马丁·路德的先驱,尽管穆罕默德不像马丁·路德那样托庇于德国王侯、仰人鼻息,而是自己组织武装,就像二十世纪的第一木乃伊列宁一样。传说中穆罕默德的形像,就是一手执利剑,一手举《可兰》(Al─Qur'an)。和基督教初期的“和平征服”不一样,伊斯兰教的扩张与征服自始至终都是伴随着铁血的。就是这样一种血腥扩张的“宗教”,就是这样一种走样翻版的“上帝”信仰,与“黑暗的中世纪欧洲”对峙的同时,却奇迹般地发展了科学和宽容了艺术,使阿拉伯帝国与唐宋帝国达到同样繁荣昌盛的水平,成为当时世界文化的两大中心。穆斯林也许会把这阿拉伯沙漠里冒出的奇葩归功于“真主的伟大”,但是我们倒也发现,这与宗教改革以后欧洲社会的迅速世俗化和欧洲文明的持续繁荣,确实相像,而且都维持了四五百年。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有关上帝的信仰在中世纪的阿拉伯世界和宗教改革以后的欧洲并未摧残科学和艺术?而在早期基督教的欧洲却会造成一个“黑暗时期”?可见,这里有另外的因素起了作用。我认为,导致欧洲黑暗时代的主要是蛮族入侵,而不是基督教。这也与中国的情况相类:导致北朝中国黑暗时代的是五胡乱华,而不是佛教。同样,何以上帝的信仰在现今的美国社会并未阻碍科学与艺术的发展,但在现在的伊斯兰教地区却阻碍科学与艺术的发展?显然,这和它们各自的社会状态复杂相关,而非一个宗教问题。



还有一对相似的宗教运动经常被人讨论,但其实却没有触及要点:



1、罗马教会与东正教会封闭希腊的雅典学院并焚烧了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图书馆,对世俗文化进行迫害与禁闭;



2、伊斯兰圣战者炸毁阿富汗古代遗迹(例如大佛像)、破坏各种现代化设施,对世俗文化进行迫害与禁闭;



看来上述行为自有其社会演变方面的内在原因,并非单纯的宗教教义所致:无论是当时新兴的基督教,还是现今古老的伊斯兰,都受到宗教以外力量的干预。否则就无法理解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何以发生,因为当时秦国并未接受任何神学信仰。根据同样的理由,希特勒和毛泽东的焚书运动,也是出于政治原因,而非宗教原因。按照这个分析,基督教的上帝观念在近代不再为难科学与艺术的发展,可能也不是出于神学的力量,而是社会演变的因素导致的。进一步说,上帝观念的起伏变化,也是社会演变的一个结果,而不单单是宗教运动。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年)的事例突出说明了这一点:他作为近代“宗教改革”的发起人,本是天主教奥斯定会的教士,发誓独身,后来为了和一名修女结婚,他转而鼓吹灵魂得救只须信仰,不用善行,并进而放弃誓言、发起“宗教改革”。这就表明,宗教原因在宗教改革中的作用,远远不及宗教以外的因素那么强大。



马丁·路德生于农民家庭, 父亲叫汉斯(Hans),母亲叫玛格丽特(Margaret),他的父亲来历不明,其姓氏被人称为Luder、Ludher或Leuder,连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姓什么。这大概是因为他曾多次犯法、逃亡、遭到判刑,需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所以在本乡被人藐视、厌弃。因为他的父母经常打他,人们因此传说马丁·路德是一个恶魔和一位妇人所生的孩子,尤其他晚年曾说:“我的双亲待我极其严厉,使我变成十分的怯懦”,他举例说明,有个早晨曾被连续鞭打十五次。



1505年,当路德经过荒野差点被雷电击中,恐惧之中他向圣母玛丽亚祷告,并发誓说:“若果今次大难不死,就会成为一名天主教修士。”此事之后路德就不理其父的反对,进入了奥古斯丁修道会,当时其父汉斯含泪骂他:“去荣耀你在天上的父吧,不用再理会我这个父亲了!”后来,他年老的父亲诱惑他成家立业,他起初说:“神若乐意,他可以改变我的心。但至少目前我不想娶。我并非不懂爱情,然而我害怕日日等候异端者的刑罚和死亡。” 可是他最终受不住诱惑,觉得应当结婚。怎样能够既结婚破戒又不必等候异端者的刑罚和死亡?显然,只有改变宗教的教条本身。从此以后,马丁·路德走上了“宗教改革”的道路。由于私欲作怪,在路德翻译《圣经》的中,多处篡改原文,例如《路加福音》中耶稣的话语路德都敢删除:“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十四章26节。“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中的“妻子”被马丁·路德偷偷删除了, 以便于为马丁·路德的背约娶妻的窃贼行为,扫平理论道路。



为了得到政治支持,这个窃贼不惜宣布:皇帝和王侯比教宗更有召集大公会议的权力。因为他很清楚,这些王公都很想获得“良心的自由”,一边摆脱宗教的束缚、一边争夺精神的权力。从1517年开始宗教改革,到1525年足足用了八年时间,马丁终于如愿以偿地结婚了。可见马丁·路德并无真实的信仰,他为了破戒结婚连《圣经》都敢于篡改,还有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干不出来?而整本圣经的倒数第三节明明写着这句话:“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示录》二十二章19节)马丁·路德对此视而不见,说明他已经成为目无上帝的无神论者了,基督教不过是他发家致富的工具罢了。



马丁·路德褒贬圣经、割裂圣经甚至批判圣经,如将《希伯来书》列为“次经”甚至“伪书”,这是与英王享利八世在1534年和罗马教会决裂,出自同样的原因:想要结婚。而且马丁·路德甚至更加邪恶,因为他的私欲是以发誓独身的修女为对象的。他自己当然发过独身的誓言,不然在那个时代他是吃不上“教会饭”的。这样背誓的人,明明自己的行为是原罪的充分体现,却因为要给自己的卑鄙开出通行证,而以宣扬“因信称义”来判断圣经本身的真伪!这表明马丁·路德完全是把圣经当作“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加以利用,他根本不信那上面记载了神的启示。马丁·路德的做法流毒深远,有时与路德会的教徒谈话,觉得他们崇拜马丁好像更甚于崇拜耶稣,他们竟然觉得耶稣的工作是遥远而抽象的,而马丁的工作却是具体而实在的。为此,他们就不惜攻击基督教派(如天主教徒)为异端。这是十分可怕的同室操戈。



由于马丁·路德这个敢于篡改圣经的“改革家”强调“皇帝和王侯比教宗更有召集大公会议的权力”,结果在他死后九年的1555年,残酷流血的宗教战争的交战双方,彼此在奥格斯堡所签订的和约,就达成了一个荒谬的协议,其内容可以综合成三点:



1、根据1530年所定的奥格斯堡信条,路德教派在日尔曼帝国境内的地位与天主教相同。



2、帝国境内各地区的宗教信仰应该由诸侯领主来决定,而不是由一般百姓自行决定,假如有人不愿意接受该地区诸侯所选定的教派,那麼他们必须离开这地方到他想去的地方,而不必改教。



3、凡是神职人员兼任诸侯的主教或修道院的院主,只能私自个别改信路德教派,而在改信路德教派之後,他也就丧失了他的封地,因为土地并不属于他们继承的产业。



可见,路德所谓“良心的自由”,之室王公大臣们的权力,而非平民百姓的权利。这无疑开启了现代世界宗教难民和种族清洗的先河。格斯堡和约签订以后,根据条约的内容,由封建领主而非圣经来决定百姓的宗教信仰,也就是说,一般百姓没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他们信仰宗教,得受封建领主的控制,而领主的子孙又可随意更换教义。在领地之内,领主要百姓信什么教派,百姓就得信仰什么教派。从此以后,“属谁管辖,便信奉谁的宗教”这一句话,就成了德国公民的习惯。在这个意义上,纳粹主义在德国兴起是十分自然的,希特勒是马丁·路德留下的遗产,马丁·路德蓄意“改革”教会的结果,是造成了教会的永久分裂。



至于路德本人的个性,他自己也承认自己“粗野、狂暴、激烈、好战”,在人们眼中,路德不但火爆,而且是一个好酒成性的醉鬼。 在政治上,路德更与天主教联手迫害再浸礼派的信徒,宣扬“要受浸的就让他们浸死”,结果再浸礼派的很多领袖都被投入河中惨死。这样一个酒色暴徒所主导宗教改革运动,显然会偏离正轨,所带来的最明显的恶果就是建立了各种互相敌对的教派。宗教改革运动所带来的第二个重大结果是在欧洲广泛进行了持续的宗教战争,其血腥程度叫人难以相信,例如从1618年到1648年的德国三十年战争,使德国死了八百万人,从此德国的天主教人数“变”为少数,而德国自己也分裂为无数的小邦,直到两百年后才组成德意志联邦,直接引爆了两次世界大战。路德宣称要使德国教会摆脱罗马的政治权力,结果却把各国的教会放在世俗君王的权力之下,这注定使得基督教分裂成无数的派系。



但愿我们所说的,不是凭着一己的意念贸然行事,求主怜悯我们,栽培我们的灵命,也赐给我们信心。



(208)



卡尔·巴特以来的现代神学,从总体上说来是令人反感的。这些“神学”一方面是对魔鬼掌权的二十世纪的病理反应,另方面它本身也足以引起正直灵魂的呕吐。对其“呕吐”的诊断,并非理论性的总结,而是生理性的描述:拜读这些“神学”的主要功用,是可以帮助人们减肥。



十九世纪尤其是二十世纪以来的西方神学,已经堕落为“魔学”。它们是在上帝的光环下注入魔鬼的怀疑乃至魔鬼的形象。神学家们以这种方式讨好掌握权柄的各行各业的暴发户:财阀、党阀、军阀、学阀乃至新闻阀、影戏阀、宗教阀。



两次世界大战暴露了欧洲现代文明的敌基督性质。从而也显明了欧洲三种教会(东正教、天主教、新教包括英国国教)的历史性失效。



正如罗马、马其顿、巴比伦等帝国征服对以色列所构成的“轮奸”,显明了犹太教的失效、法得赛人的罪,并导致了旧约时代的终结。这有点像文天祥的殉难和中国社会的屈服,暴露了儒学精神作为中华支柱的倾圯。



杜维明认为,儒学只有在这些异国文化中扎根,才能以康庄的姿态回到中国。但是新的儒学是否还有生命力,并不会像杜维明所说的那样,主要取决于儒学是否能经过纽约、巴黎、东京最后回到中国。但是根据我的研究,按照历史的惯例来看,任何宗教、哲学、意识形态如果能在异国扎根,那么就会在本国绝种。就像佛教在印度绝种、基督教在以色列断根一样。我认为,儒学是从汉武帝的南征北战中产生的;新的儒学,更可能是从“中国文明整合全球”的“新文化之战”诞生的。



即使基督教,也不是所谓对话的产物,而是殉道者的血形成的。西方人对上帝的极力背叛、对耶稣基督的曲线出卖,在二十世纪的显赫“神学”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演。神学界的脱衣舞,比纽约街头的色情行业,还要尽兴。这是否预示着,欧美的教堂将像耶路撒冷的圣殿那样沦为废墟。看美国南方的教堂在1990年代已经浓烟四起,烈火弥漫了……



如果把西方人群体看作一个整体,那么就其社会主流而言,无疑已经背离了主的福音。现在,基督教的良善更多是作为一些风俗习惯而不是作为一种信仰,存留在欧美社会,即便如此,也还是处于衰减而不是增进之中。



中国的基督徒,应该和西方的基督徒联盟,作为主内兄弟,应该和西方的教会结为肢体;但同时也应该和西方的主流社会保持距离,应该清醒地看到:西方主流社会五百年来的物质进步,或多或少都削弱了福音的社会影响,而不能相反。如果有人因为羡慕甚至觊觎西方的世俗文明,而采取了“信奉基督教”的手段,作为一个爬近现代文明的阶梯——那是缘木求鱼。中国的基督徒应和这样的吃教者划清界限。我们应该看到,西方的强盛源于殉教者,而不是吃教者。



五百年来的欧美社会,不仅犹太人影响日增以致像美国也变成了“半犹太化”的国度;而且在欧洲文明的沉沦过程中,欧洲和美洲的各种基督教会也已不同程度地“犹太化”,以至于“时代主义”这种荒谬绝伦的教义,竟然登堂入室成为北美各种查经班的教材。回头看看古代的犹太社会,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表面尊崇上帝,其实则通过谋杀基督而断绝了他们与上帝的关系。再看看现代的欧美社会,天主教、东正教像是撒都该人,而其他新教各派像是法利赛人,再加上半信不信的文化基督徒像是文士——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表面承认上帝,背地却远离基督的神性。这样,基督教就遭到了“犹太化”,其必然结局就是“遭遇犹太人的下场”。



(A)



卡尔·巴特比较深刻的地方在于,指出了唯有通过耶稣基督的中保作用,人方能实现与神的和解,并因这样的复和而顺服神,从而重获我们业已失落的价值。如果不实现“以人为中心”向“以神为中心”的反动,我们就无法继绝世,因为人的有限不可能把握神的无限。但是显然,巴特关于神人关系的神学深受尼采甚至黑格尔“上帝已死”的影响。再往前溯,则看见康德的本体论,再往前,则有诺斯替派的灵体世界和柏拉图的理念。──这样的人—神关系可以满足理性的究诘、拷问,但却满足不了人的感情饥渴: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正义的上帝而且是亲切的上帝。而这,只有耶稣基督所显示的上帝才能带给我们。



(B)



美国“神学家”瓦汉尼(Galrel Vahanian,1927──)在1957年出版了《上帝之死》他所描述的“后基督教时代”,并非普遍实况,而是“魔鬼的子孙们的自供状”,严格地说,那是“希望西方社会堕落到前基督教的水平”。也许上帝将兴起新的民族,以取代文士化和法利赛化了的“西方基督教世界”?



(C)



有一种观点认为,朋谔斐尔(Pietrich Bonhoellen,1906─1945年)也就是上述意义的“魔鬼”,这位牧师和他企图杀死并最终杀死了他的希特勒,堪称“对立的统一体”。朋谔斐尔对基督福音的“非宗教性解释”,其实仅仅是注释了那位与主同钉在十字架并嘲弄基督的强盗:“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马太福音》二十七章40节)但是,朋谔斐尔一类的“神学海盗”们听着:圣子正是因为不救自已,方能救世界,并代赎众人的罪。这是你们这些维金海盗的后裔永远也不能领悟的奥秘──因为你们祖先的血腥殖民,已经拒绝了上帝的恩典、基督的救赎,你们这些末代子孙最后连眼睛都会瞎掉,视而不见上帝的荣耀。



(D)



加尔文说,“由于原罪和败坏,我们必须承受上帝的忿怒。”然而,这种说法过于简单化了,一笔抹杀了亚当夏娃犯罪以后,神给人的许多恩典。仁慈的主不会和加尔文一般见识来让人承受神的忿怒,神不会加害人,不会一味报复。相反,是人自己的罪使得自己与上帝隔绝,自陷于魔鬼的掌握并乐此不疲。我们是在罪恶中寻求生命的意义;但这并不是上帝的安排,而是我们背离上帝而尝到的苦果。另一方面,加尔文的“全然败坏”说,则比他的“上帝忿怒”说较为可取:“所有的人都是从罪中怀胎的,出生时是可怒之子,他不爱慕一切得救的善事,反而倾向邪恶,死在罪中,做罪的奴仆;他得不到圣灵更生的恩典;他不愿意也不能向神回转,以更改自己败坏的本性,或为更改这种本性而交出自己。”在这种意义上,加尔文自己和一个普通的罪犯,并无质的不同。“基督徒”与“异教徒”、“无神论者”,并无质的不同。



(E)



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43年),这个“德国新教神学家”,生于现今的波兰属地,却比尼采更甚地代表了普鲁士精神——此外他不仅是牧师的儿子,而且自己还做了牧师。但结果如何?一点也不长进。施莱尔马赫认为,宗教的恰当根源既不是知识,也不是道德,而是“情感”(Feeling)。他以“无限的人性”来取代基督的救恩,以“激情与品德”顶替十字架的道路,“意志与教育的力量”变成他的偶像:这是一位披着神学外衣的尼采主义者,而且是假托上帝的、先行的尼采主义者。



施莱尔马赫认为:对未受教育者只应讲道,而写作是提供给受教育者的(假定他们无法满足于讲道)──就技术层面而言,这似乎有其合理性。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接下去说:对受过教育但无智慧者只应提供短小的体裁、简洁的思想;而长篇钜制只能与智者、天才、受过极高教育的专家们分享?



施莱尔马赫还认为,基督教的根子并不在犹太教之中,而是不可还原地、无法解释地在那位“被弃者”基督之中,在基督身上,普遍败坏与救赎的基本观念,通过更高的中介而第一次展现。……所有的有限者都需要一个更高的中介以便与上帝保持一致。施莱尔马赫强调宗教是人对绝对者(神)的意识,而不是神对人的启示,因此他的理论被认为是“对人的神化”。他用发现代替了启示,用宗教意识代替神的话语。可见,施莱尔马赫真是一位“新教神学家”,他对宗教的看法与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这一系列人物的叛教哲学十分接近。



施莱尔马赫还是一位披着神学外衣的社会主义者,因为他竟把人的原罪归结为所谓“社会性”的。他以“养成的习惯”来取代“遗传的罪”,无形中否定了基督的属灵救赎的必要性、独一性,而使基督徒退化,滑向旧约的弥赛亚道路和属世的拯救。当然,施莱尔马赫如此主张,具有那个时代的强烈色彩,如当时的法国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的《新基督教》之类亦是如此。但两百年来的历史足以证明,这种社会主义的狂想是救赎意义的死路,向善的人们早该回头了。



(209)



在我们看来,有限者就是不完善的“有罪者”。耶稣基督不是有限的,圣子同时是神与人,既参与神圣本质,又参与人的本性。“无人知父,只能知子,父把一切都向子启示。”(“没有人看见过上帝,唯有父怀里的独生子,把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这样一位自称上帝的基督,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因为他不仅仅是先知、导师,甚至不仅仅是天子、神子,而是上帝都住在他里面。犹太人杀死了人类的救主,救主则通过复活显示了他对全人类的救赎。现在的欧洲人则背叛了人类的救主,欧洲人背叛福音的确据,是“超人”观念所代表的世俗化浪潮。超人继续发展下去其实就是敌基督。超人比人类更杰出,正如人类比动物更杰出;但超人不能逃避死亡,所以超人还不足以成为撒但,只是撒但的俘虏、撒但的门徒。超人又如何?不还是某种肉体吗?尽管是“更高的生命类型”,总不能逃脱死的阴影、魔鬼的权势;但在罪的方面,超人只能比人类还更堕落;正如人类比动物更为堕落。没有罪恶,不足以成为人类;罪恶不大,不足以成为超人。超人既然位于“善恶的彼岸”,就可以为非作歹、放手发动群众,直到堕落为撒但的俘虏、撒但的门徒。



“超人”观念并不只是某位哲学家的幻想与病态。实际上,“超人”的理论与实践已经支配了二十世纪欧美社会生活的主流。超人哲学的本质,是对人文主义者和科学主义的登峰造极地综合;而人文主义者和科学主义者,发展下去都会是偶像崇拜者、撒但教徒。



──人怎么会堕落到“超人”那种地步呢?



──那不是出于人的力量,而是由于魔鬼的势力。



是的,若不以“魔鬼”的概念,则无以解释人的堕落、疾病、衰老以致变态与死亡。堕落的天使!不仅是撒但魔鬼;而且潜伏在每个人身上,咬啮义人正如咬啮不义的人,直到人们彻底胜利或彻底失败。



牧师的儿子尼采揭发说:基督教倡导“奴隶道德”。应该承认他所揭发的是一个真相?但问题是:人在神面前,连做一个奴隶都不配,所以成为神的奴隶还是抬举了人。在神面前的奴隶道德,比在人面前的主人道德,更加具有强势——主奴关系还是一种人际关系,与神人关系是无法等同的,所以只有骄傲的使徒才有资格宣称自己是“基督的奴仆”,以为自己高于世间的万有。



尼采对基督教的批评歪打正着,倒使我想起:在基督里做奴隶,应比在人间做超人,更有悬念,也更加刺激,更有挑战性,更合乎“做人的尊严”。属世的超人必死,属灵的基督永生。所以,还是让我们匍匐在基督面前,口称十字架上的圣子耶稣是主吧。和各种宗教、哲学、理论无不具有其渊源(如马克思主义具有空想社会主义、费尔巴哈哲学、李嘉图经济学等三大渊源)不同,基督的福音是“全无人间的渊源”的,圣经学者到今天也弄不明白,耶稣到底属于什么教派的。由此可见,基督的福音却是来自天上的启示,能够降临在这罪恶的撒但国度,实在是我们的福气,而这一降临事件本身就是一个明显的奇迹。



犹太人最为恐惧这圣子的奇迹,千方百计要抹杀他,为此甚至不惜倒向无神论。例如马丁·布伯(Martin Buber,1878—1965年)就是一个典型的病例。其学说的罪恶性在于,抹煞了上帝的灵性,从而模糊了神圣与凡俗的界限,又通过诋毁上帝的客观性,企图使神蜕化为“人的幻觉”。上帝仅仅是“你我他”关系中的“你”吗?当然不是。因为上帝是“我”的主宰、原生者、创造者。上帝不是人的对话者,而是人的创造者与毁灭者——连这个前提都不懂,还谈什么哲学、宗教?



连这个都不懂或不想懂的人——他活着,就是一种受罪,也是一种犯罪,是一种对基督受难的健忘和抹杀。基督的福音完全胜利了吗?没有,基督要我们脱离这世界,可惜从基督教被封为国教的那时代开始,对福音的公然篡改就开始了,直至把基督“封为”其实是贬为“属世的君王”。奥古斯丁的“上帝的城”最终就会显形为“撒但的国”——以基督教的名义,对纯正的基督徒进行反攻倒算。新教徒们不就是据此引申到另一种逻辑,把罗马教会比作“大淫妇”和“撒但”吗?而布伯一类的敌基督的犹太人这种公然的篡夺神圣,是从对属灵者的放逐、以致屠杀入手的,最终的目的是把属灵的基督修正为属世的基督,也就是把基督篡改为撒但。



(210)



害人者终必害已,动刀的必死于刀下──这首先不是来自他人的报复,因为别人有时可能根本不知道有人害了他;其次不是来自上帝的惩罚,因为仁慈的上帝经常不以苦难来惩罚任何人;最后这是来自人的罪行自身所造成的反的力量。这种惩罚是来自堕落本身——这多少有点像是“自杀”。堕落的人既然和撒但为伍,自然只能享受魔鬼的待遇,而走正路的人则可以免受灭亡的命运。



“摩西呼求耶和华,耶和华指示他一棵树。他把树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耶和华在那里为他们定了律例,典章,在那里试验他们,又说,你若留意听耶和华你神的话,又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留心听我的诫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为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出埃及记》十五章25—26节)对别人尤其是对曾经坑害过我们的人,要心存怜悯,也感谢基督的恩——是基督使我们从中得以认识上帝的爱。我们之所有时显得比别人好一些,不是由于我们的能耐,而是由于上帝爱我们,并使我们从他的爱中获得了自己的尊严。是尊严和基于尊严的想象力,使我们还没有彻底堕落为撒但的奴仆。



(211)



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义”字当先。义字当先,就是简单,就是该简单的时候一定要简单。就是面对不该后悔的事情具有死不悔改的意志。这就是“永恒的青春”。就是重新像小孩子的样子,简单、任性、执着。“你们若不变成小孩子的样子,断不能进天国。”──基督说。



“自己创造一个宗教”,固然伟大,可以彰显自己不同凡响,甚至精妙绝伦。但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宗教是救不自己的。正如一切人造物在关键时刻都救不了人。否定基督并“不难”,解析上帝更“简单”,但是,在这种名为否定、解析的破坏之后,我们所能得到的,只是一个荒芜、冷漠、无助的世界。



是“信”耶稣还是“玩”耶稣?——这是信徒和文士(“文化基督徒”)之间的根本区别。当一个人写作或翻译说“耶稣本人不曾赋予自己的死任何明显的意义”(E·云格尔:《死论》83页,1995年4月上海三联版)时,表明他肯定只是“玩”的文士(“文化基督徒”),而不是“信”的门徒。



(212)



以人的智慧去“研究上帝”、“考证耶稣”,难道可能不沦为一种犯罪行为吗?而且是一相当大的罪行?神学,就这样使自己不幸沦入了罪大恶极的行列。“读神学”,经常是在“读那些亵渎神的撒但语言”;所以,基督从不教门徒去读神学,只教门徒爱上帝、爱邻人、传福音。难道我们还不能从基督的行事中,获得最终的启示吗?



(213)



“文化基督徒”的实际含义是:文化侵入福音,从而形成一种相当劣质的基督教,这就是魔鬼的“文化”对基督徒进行腐蚀的活生生的案例。然而正如基督说过的,一个人不能既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我们怎能事奉基督又事奉文化呢?文化基督徒试图瓦解对基督的属灵信仰,其方式是把信仰属世化。他们把信徒对永恒生命的盼望篡改为“怕死”,并进而断言“耗尽一生去为死作准备,这简直荒唐透顶”。谁说过信仰基督是在玩弄“死亡艺术”?但无可否认,信仰基督确实是“救我们脱离这个罪恶世代的唯一道路”。基督的救赎是赐人以属灵的生命,但其前提是信徒必须憎恨并抛弃属世的生命,然后才可能尽心尽力地追随基督。



(214)



人只有通过恐惧之门方能变得更坚强?正如人只有通过死亡之门方能进入永恒的生命。怯懦则不同,怯懦是被恐惧压倒,成为死亡的俘虏。勇敢的人不是因为迟钝、弱智,而是因为属灵的信仰,使他越过属世的迷恋,欢欣鼓舞地越过死亡线、义无反顾进入上帝的国。



(215)



当马丁·路德宣称“我不知道我有何罪孽,也不知道我有何圣洁。我一无所知,只知道上帝的权柄在我心中”(《认信》)时,他已经背弃了基督的救恩,他说的“上帝”肯定不是耶稣基督的“天父”,因为基督的上帝首先就是要教我们认清自己的罪,以便倒空自己来迎谒基督的救赎。马丁·路德阉割了基督教最本质的东西即末世论和基于末世论的“离弃这个世界”的倾向。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与其说是一种“进”不如说是一种“退”──是向肉欲、家庭、财富的让步,是把罪恶打扮为圣洁,结果把“脱离这罪恶世代”的呼召,篡改为“投入这罪恶漩涡”的嚎叫。



(216)



巴斯卡有关人的高贵性的看法,是否受到诺斯替派(Gnostrcism)的影响?因为若非“原先的宇宙灵体的本性”这一角度去观察,受缚于物质奴役的人类,何来高贵?



好的神学,帮助人与神交流;坏的神学,诱人背离主、否认耶稣基督的真实性。奥古斯丁和阿伯拉尔(Peturs Abalard,1079—1142年)不约而同地认为:精神的渴望(和反抗的精神),是产生一切罪的最深刻的本源,相形之下,肉欲反倒只是罪的第二个根源……这一方面是对的,因为即使在我们的肉欲中,毒害我们最烈的也是所谓“精神渴望”即心理因素,相形之下,单纯的肉欲既不会很强烈,也不会很持久──是想象力激化了肉欲。邪恶的想象力,往往就成了“撒但的化身”和“魔鬼的代言人”。



当然,另一方面,这两位神学家也都不约而同地有着黑暗的果子。这种矛盾的困境,是否对他们伟大、光荣、正确的神学系统,有某种我们连想都不愿意去想的催化作用呢?这样的理论果实,是否就是“教父学”?!



有不少冒牌的“神学著作”,尽管可能是“出自魔鬼的笔下”,但依然可以让我从中读到了基督的救恩,因为基督的恩典已经胜了魔鬼的狡辩。这时,上帝的作为依然显现出来:我们不是凭自己的理性批判去鉴别、发现魔鬼的陷阱,而是借着基督的爱的恩典之光,一眼洞穿了有人故意编织的谎言。



说到底,人可以“蒙圣洁”,但却不能“是圣洁”。因为这世上没有一个义人,一切圣洁只能来自上帝和把他表明出来的耶稣基督。人可以“蒙耶稣的宝血洗净”,但不可能“已被耶稣的宝血洗净”,因为我们还在不断犯罪,只能“因信称义”,无法“因信是义”。



“文化基督徒”只是思考基督,而非信仰基督。而唯有信仰先于思考者,才是真正的基督徒。如果要随时准备以思考的结果来决定信仰的取舍,这叫什么信仰?这叫什么基督徒?──这叫“文化活动”,这叫“文化基督徒”:限于自己的理性的判断的人,当然不能算是基督徒。



(217)



法国女作家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1909—1943年)的遗书《在期待之中》,是一部令人生厌的、纠缠不休的作品。是这位女士力图玩弄神秘?仿佛唯恐自己的罪业不够深刻或是高耸?但奇怪的是,中文版译者,却将之纳入“基督教学术文库”。如此捉弄“基督教学术”,结果使之成了“反基督”的代号,这是不幸的。因为这不诚实,虚伪如魔鬼的谎言。



光明正大的反基督者,应该公开向基督宣战,而不该潜入基督的营垒内部作乱。当然,这种“不该”中的不诚实性,正是典型的敌基督的魔鬼手段,是邪恶意义的“应该”。所以,热爱基督的人也要认清魔鬼的方法论!那就是“今生的盼望”。今生的盼望者,他(她)们的方法论,是一种苟合的产物,是从属于他(她)们的生计的。同时,我们还要感谢基督,让我们从文化基督徒的“淫行”中,也看到我们自已的罪性。这罪性就是为了彰显莫名其妙的自我而与魔鬼无条件地“行淫”,并为了这一需要而在必要的时候利用基督,从而玷污了基督教的名誉。敌基督者敢于杀死上帝的圣子,还有什么恶事做不出来?当然,我们虽然憎恨他们,但自己也不是什么好货,迄今还在罪的捆绑中,继续参与钉死基督的罪行。这十字架不在各各他,就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如果不能像保罗所说的那样钉死了自己的罪和旧我,就会钉死了基督的样式,使自己再成魔鬼的奴仆。



(218)



天主教比东正教更为强势,这也许也得力于它的“二传性”,即,希腊语《新约》是一传的福音,拉丁语《新约》则为二传的福音,而从拉丁语翻译过来的现代欧洲各国语言的福音则为三传。二传者何以反而具有更强的灵性?因为再传的过程,尤如灵魂突破肉体的过程,尤如从死里复活的过程,使神的福音得以更多地摆脱人的语言的限制?



人们总结说,东正教的崇拜重点在基督复活,天主教的崇拜重点在基督受难。但明显的现象是,强调受难的天主教比强调复活的东正教更为强势,甚至更有侵略性。看来受难的主题比复活的主题更为深入,更能激起人的敬畏、怜悯、顺服和爱。



福音的三传,由拉丁语向欧洲各民族方言的移位。福音的四传,由欧洲方言(如英语)向中文和各种殖民地也就是“第三世界”的语文移位……从传播学的角度看,每一次转译,都给基督的灵性以一次新表达、新转型的机会。于是,基督的信息就曲曲折折地进入了现今的中文里面。从今以后,当基督徒跪在十字架前,以中文书写赞美神的话语,充满身、心、灵的就不仅是幸福的自我感觉,而且把中文世界的传承也都纳入基督里面了。



圣灵赐人特别的光,可以穿透希伯莱语这个迦南语族的屏障,使迦南语族以外的“外邦人”得以亲近上帝、信从基督。



圣灵赐人特别的光,要以穿透希腊语的外壳,使整个地中海沐浴在福音的再度传扬中。



圣灵赐人特别的光,可以穿透拉丁语的封闭,使欧洲蛮族青出于蓝,把基督的爱推向整个地球。



圣灵赐人特别的光,可以穿透欧洲海盗商人的语言,使福音与当今世界上最古老最复杂的语言例如中文也都契合。福音的传播或许可以借此得到原教旨意义的复兴?基督恩典的丰盛,要超过古老中文的复杂:如果这两者结合起来,就会产生全球奇迹?



全球奇迹不把现在的基督教与福音等同起来,全球奇迹不把信徒也就是“承认基督是主的罪人”与基督等同起来,全球奇迹不把“基督教的历史”与“基督指引的未来”等同起来。人是供神审判而不是来审判神的,凡逾越了这一界限而试图判断上帝者,就等于处在地狱的煎熬中,何须等待来世的另一个地狱?



(219)



罪的起源问题,是《圣经》没有作出解答的一项奥秘,甚至连饶舌的奥古斯丁也无法凭藉他的希腊哲学与波斯宗教对此联想并印证……罪的起源问题——这也许是上帝的一项永恒的秘密?



只是通过亲身经历,我们还是可以多少知道一点:是运动产生了罪,尤如生命产生了废气与粪便。剧烈的运动,容易产生剧烈的罪,所以我们看到,大天使、“天使长”也许正是在剧烈的运动中堕落为撒但的。



人是上帝创造的“宠物”,因为上帝按照自己的样子造了人类,后来还给人吹了一口气,于是特别赐人能力掌管天地万物,但我们却滥用了这种宠爱,从而堕落为仅次于“撒但魔鬼”的“罪人”。



我们追随撒但,想与上帝平起平坐,偷食智慧果,为自己设立了理性,这“理性的原罪”时刻阻碍我们,使我们永远不能重返上帝的国。此外,人们还崇尚运动、酷好战争、喜欢游行,甚至热爱流离颠沛的命运:人们甚至以悲剧为美,要和上帝分庭抗礼,建立地上的国家,罪大恶极者还想建立地上的天国,结果无一例外是建立了人间地狱。奥古斯丁想在这个世界分出一个上帝的城市,建立耶稣都没有计划的事业,但是他拔高自己的结果,仅仅是得到了一个迫害基督徒的罗马国教组织。



殊不知,连过度的善也会结恶果,例如“福利国家”。而过度的繁荣就会造成泡沫经济,产生社会腐败。有运动的有限性,而有限性也正是一种罪性。运动产生罪,在运动中失去平衡,就产生罪恶。只有普遍的(超空间)、永生的(超时间)上帝,才是无限的,并因无限而是完满的,并因完满而是无罪的,并可以消融一切的罪。相反,从上帝分离出来的任何运动,都会形成有限,并因有限而形成罪。这甚至对天使也不例外。所以有人认为,天使没有意志和理性,只是机械地执行上帝的命令。而违反此律因而产生了自己的理性和意志的“大天使”、“天使长”撒但,一旦以其自由意志来自行判断甚至定夺某事,甚至创建某事,难免不会偏离正轨,甚至为非作歹、叛离上帝。



冲突、斗争,表明运动得很激烈甚至过份激烈,于是便不可避免地陷入罪中。在这种意义上,越有能耐的人,运动量越大,犯罪的潜能与机率亦大,其罪亦大。而顺服上帝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是为罪的消弥,是为上帝的独生子,是为救我们脱离罪恶、进入天国的圣子耶稣基督。在他的示范面前,我们需要反省罪,克制运动本身。



(220)



俄国人列夫·舍斯托夫(1866─1938年)在《约伯的天平》一书中说,尼采的《善恶的彼岸》是在叙述“古代的生长在天堂里的树的故事”,这种说法在现象的描述方面,颇为贴切,实际上却遗漏了人类命运的本质:自我们从伊甸园堕落以来,再也恢复不了超越善恶的自然本性,因此永生的上帝才差遣他独一爱子来,救赎并审判这个趋向恶而不是趋向善的世界。这就是区分善恶的智慧所招致的恶果,是这样的“趋向恶的状态”而不是“上帝的愤怒”,使人受苦。而哲学家们如舍斯托夫笔下的尼采号召人们抛弃羞耻感所带来的行为后果,但这完全不能帮助人们恢复伊甸园般的天堂地位,只是激发了更多的人间暴行,从而增加了而不是减少了苦难,因为堕落以后的人类,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再也无法回到堕落以前的状态中去了。



《约伯的天平》解释说,新柏拉图主义的祖师爷普罗提诺对诺斯替派的学说十分气愤,因为普罗提诺是因为热爱世界而后才去鄙视世界的。……如果这种说法真实无误,那么人称诺斯替派为新柏拉图主义的变种,显然是诬枉的。完全鄙视世界的思想,是直接从耶稣基督传来的“神的话语”,因为甚至连“高尚的犬儒派”也还是喜欢太阳,甚至热爱生命,他们不过是想过一种更加自然的生活罢了。基督则把自己及自己所表达的“我父”与“世界”完全对立起来。在这种意义上,诺斯替派显然较为贴近福音而非较为贴近新柏拉图主义。由于诺斯替派强调脱离世界追随基督的属灵性质,结果受到了情欲为泯的“教会团契”的排斥,从而诬告他们是新柏拉图主义。也许可以说,新柏拉图主义仿佛古典文明的夕阳,诺斯替派则像是朝阳,它朝向正午的太阳,那就是基督的福音:这可是一个跨越了黑夜子午线的本质区别。



黑夜,就是世界;驱散黑夜的光,就是基督。



新柏拉图主义在面临黑夜时,返身向后眷恋白昼;诺斯替派则在抛弃黑夜后,面向真光;这可是一个本质的区别,后来演化为异教徒与基督徒的区别。诺斯替派的局限是:他们钻研神学,就好像在钻研哲学;他们理解上帝的话语,就好像在理解占星术和科学;他们读属灵的福音书,就好像在阅读属世生活的指南。于是他们就为斯宾诺莎那样的从犹太教中叛离出来的思想家制造了靶子,说什么上帝的意志与理性和人类意志与理性之间的天壤之别,就像是“星座犬”与“动物犬”之间的差别那么大。但斯宾诺莎可能没有意识到,他的讥评依然是渎神的,就在于天上的星座“犬”,与地上的能吠的动物“犬”,都是属世的、物质的、终将朽灭的;而上帝的意志与理性却是属灵的、永生的。



不错,有些神学家们败坏了上帝的声誉,因为他们即使贵为圣徒和教皇,同样具有人的罪性。他们不扮演上帝的代表还好,一旦扮演就不免露出沐猴而冠的丑态了。但哲学家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号召人们“回到太一”,自己却以思辨远离宇宙本原。世上有不少神学教授也是如此,他们对上帝的论证本身,就是在背离上帝,且使听众离上帝更远而不是更近了。



他们诡辩说,这其实也是一种用途:让属灵的服役于属世的。何以见得呢?他们解释说,原来,属世的经过属灵的净化,就仿佛经过一次洗浴、休眠,可以更大的活力投入属世的争战——所以我们看到西方物质文明之所以能够如此庞大的体系,是因为有其持续深入的属灵修炼作为“犯罪基础”的。





(221)



德国宗教史学家哈纳克(Adolf Harnack,1851—1930年)说,“宗教思想的内在力量从来保证不了它在世界的统治权。”(《教义史》第272页)。这是符合实际的,但是不仅如此。哈纳克和绝大多数德国人似乎一样,他们理解不了:事实上,宗教思想的内在力量恰恰在于它弃绝了世界的统治权!这就是上帝的东西和凯撒的东西之间的根本区别。



苏格拉底和耶稣相仿,也是为了自己的真理,被群众和统治者的世界联盟给杀害的。苏格拉底死前还在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真理,是为了传播?还是为了克服自己的恐慌?耶稣则在判决之后沉默不语,因为对他来说,上帝的真理已经自明,何须多说?耶稣像羊在剪毛人的手下无声无息,因为他是世界的救赎主。他的救赎已经降临,宣告福音的时刻已经终结,所以他保持高贵的沉默?除了神秘的“十架七言”(The Seven Last Words of Christ),但十架七言并非“说给人听”的哲理,而是“自言自语”的启示。



(222)



耶稣有一百只羊,如果丢了一只他就暂且放下这九十九只羊,去寻找那一只迷失的羊。这就是超越功利的爱,这就是可以为羊舍命的好牧人。那么,如果明天的世界上总共有一百亿人口,基督会不会为了等待最后一亿个罪人而延缓其余的人得救呢?按照我们人类的思考和担忧,如果无穷等待下去,那岂不是谁也不能得救了吗?



我窃以为,耶稣所说的一只迷途的羊,并不是指弱智、白痴、顽冥不化者、生性恶毒者;而是暗指像使徒保罗那样的人。基督不仅不放弃他们,还要特别拣选他们,迫使他们负上重轭甚至死在十字架上——因为仁慈的主并不是护短的主,更不是奖励恶人的主。



而耶稣所说的一百只羊,也不是世界上全部的羊,而只是世界上属于耶稣的羊。被基督的爱专门寻找回来的迷途羔羊啊,在属世的意义上,将要有祸了!被主寻找回来的迷途羔羊,将要注定不得安宁——不得不经历千辛万苦,成为一头猛狮,从事属灵的战斗,充当基督的前卫,直至精疲力竭而死。基督的爱,使得迷途羔羊不畏艰险,因为基督的印记已经打在迷途羔羊的灵魂深处。



(223)



苏格拉底说,“不能使好人遭到不幸。”但在耶稣看来,也许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好人也不可能不遭到不幸。世人都亏欠了神的荣耀,连一个义人也没有。“不幸”只不过是罪人们所受到的报应或命运。人若不能悔改,脱离自己的罪,永生上帝的儿子也无从救他。这就是人类的命运:白白赦免已经有了,但人们却不去领取。这就好像乐透大奖已经揭晓号码,但却无人前往领取一样奇怪。



笃信上帝的人为什么也会失败并落得悲惨的结局?斯宾诺莎如是质疑。其实答案并不需要很复杂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成功,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遭遇最终的失败。再者,上帝的赐福却有属灵的一面,如果想用这属灵的赐福需要属世的失败来得到,那就是最大的收获了。如果反过来行事,用属灵的赐福去交换属世的利益,那就是最大的不敬、顶尖的不诚,就足以抵消属灵的祝福而绰绰有余了──哪里还有资格提问“笃信上帝的人为什么会失败并落得悲惨的结局”?



看看十字架上的基督吧。就能明白犹太人斯宾诺莎试图理解福音,但却“犯了方向性、路线性错误”。这些错误对人的认知能力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但强以为解,然后反过去指控上帝,岂能不是一项大罪呢?另外我们也要知道,福音是很难被人“精确理解”而更多只能猜测的,任何宣称他“理解了福音并可以分析解福音”的凡人,非愚即诬。即使这个人对于希腊语的造诣很深,又如何能够打通神人之间的本质壁垒,越过永生的上帝而登上讲坛呢?解经师们要当心,信口雌黄可能有祸。



“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的拦阻人认识上帝的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并且我已经预备好了,等你们十分顺服的时候,要责罚那一切不顺服的人。”(《哥林多后书》第十章3─6节)自胜者强。自胜者必将心意夺回,归向耶稣、顺服基督。只有彻底顺服基督,方可征伐得胜——攻破一切拦阻上帝的营垒,兵不血刃地扫荡不顺服者,奉耶稣基督的名,把荣耀归于上帝。



“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哥林多前书》第八章)



最为可怕的是“知识”还不是“理性”;理性还可以是中性的,知识却无法中立,知识常常是“极具倾向性的判断”与“结论”。因此,理性是从智慧果产生的一项能力,知识却是从这种能力分离出来的不同后果,所以不同的文明会产生不同的知识系统。在神学上,知识可以分为两类果子:一是属上帝的、属灵的果子;一是属撒但的、属血气的、属世的果子。属世的爱,排拒前者而迎纳后者;属灵的爱,排拒后者而迎纳前者——不同的爱所据以排拒或迎纳的工具,则为“理性”。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自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书》十三章4─8节》)这样的爱,只能来自上帝,并通过耶稣基督表明出来。人可以转借这样的爱,但人力或人的修炼功夫却无法保持这样的爱。人无法恒久忍耐,除非他已经信了并看见了耶稣复活这一“上帝与人和解的凭据”。人没有能力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因为人只喜欢不义,不喜欢真理──除非,他已经看见并信了基督的爱。永不止息的爱是慈爱,这是基督的爱,这样的慈爱使人包容,这样的包容使人相信,这样的相信使人盼望,这样的盼望使人忍耐。所以使徒保罗说:“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借着神事、奇迹、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加拉太书》十二章12节)使徒的凭据,不是出于自已,而是来自上帝,来自那死在十字架上、并从死中复活的主。



“凡事包容”的“包容”,不是“纵容”,而是“包括”、“容纳”。在基督的“永不止息的爱”里,我们一去不返的青春与健康被包括、容纳了。在基督永不止息的爱里,我们横遭践踏的亲情与团聚被包括、容纳了。在基督永不止息的爱里,我们业已失去的故土和祖国,也被包括、容纳了。一切已死的,被永生的主永远记念、存留。



二十岁开始我就相信耶稣是基督,但是在四十二岁以前一直不信他是独一圣子。保罗说得真准确:“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哥林多前书》十二章3节)在这种有“神的灵感动”却没有“圣灵感动”的中间状态下,在那样的时候,我想起自己的往事尤其是美好的往事,就会生出淡淡的惆怅,因其一去不返,就会生出一种焦虑以致绝望,因而极想人为地创造出一番英雄的业绩予以弥补。后来我终于得到“圣灵感动”、信了耶稣不仅是基督,而且是独一圣子,于是念及基督灵体的无限,就常在基督里感念一切并包容业已逝去的一切。我因此知道,在独一圣子永不止息的爱里,超越佛教的一切法、一切相,一切早已毁灭的宇宙往生、以及尚未生出的律法,都已得到了记录。



独一圣子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17节)而且“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同上18节)圣哉基督,永恒的活泉、永恒的光。基督以其无限的包容,记录一切;以其无限的爱,记念并复活一切良善甚至不那么良善的。在这种意义上,上帝的审判也是一种包容、成全,是基于记录的。为了这样的工作,为了体现“无限积极的爱”:独一圣子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224)



人的罪,首先表现为“从上帝那里叛逃”,这是从我们远古祖先的命运中就开始了的。就我们自身即“这些承受着罪的负债的个体”而言,罪表现为“对上帝的无知”,以及“虽然知道却行不出来”,即使徒保罗所说“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马书》第七章21─23节)凭我们自己的努力,无法摆脱这样的罪;这时,上帝的恩典降下,“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罗马书》第一章16─17节)普罗提诺等“新柏拉图主义”仿佛夕阳;而基督受难则是文明的子夜,诺斯替教派像是朝日,朝向正午的太阳,虽然它还不是正午的太阳。



基督受难时,圣殿的大幔从中央裂开……遮蔽救恩的传统屏障被永生上帝的儿子的爱,彻底击溃了!难怪垄断圣殿权柄的大祭司对上帝的圣子恨之入骨,因为大祭司认为耶稣的行为侵犯了大祭司的传统特权。



如果没有基督的福音的教化,罗马帝国的臣民包括被看作那些下贱的犹太奴隶会是一群多么可怕的牲口啊。不仅欧洲蛮族是这样,捧着旧约的犹太人也是这样。而尼采的梦想就是恢复他们的兽性、兽行,但这些并非尼采这位东欧杂种的病态头脑胡思乱想出来的,而是确确实实存在于耶稣所受的耳光、鞭刑、十字架之中的史实。



三自教会的赵紫宸发问说,一个人只要相信耶稣是童贞女所生和相信耶稣复活,但过着毫无见证的生活,就可以进天堂吗?……



让我来尝试回应这个挑战:一个人只要真的相信耶稣是童贞女所生并愿意相信耶稣复活这一奇迹,他就不可能过着毫无见证的生活,因为这样的信仰本身就是见证的生活,且是至高的有见证的生活,如,高于法利赛人的“守律法”活动。一个人只要真的相信耶稣是童贞女所生并愿意相信耶稣复活这一奇迹,他至少就会比他自己的以前,要稍好一点,从而也就不可能过着“毫无见证的生活”。一个人只要真的相信耶稣是童贞女所生并愿意相信耶稣复活这一奇迹,他就不可能提出赵紫宸这样的问题。



(225)



施洗的约翰是最后的和最大的先知,因为他是为基督铺平道路的。凡耶稣以后自称先知的,而不自称基督奴仆的非愚即诬。“我不是先知,但愿我也不要被称为先知──我只是基督的奴仆,一个极普通的奴仆,我的最高愿望,是死后能归入基督。愿我的所思所言,凡是精采的,都不是出自我,不是出自先知的智慧,而是出自住在我里头的圣灵。阿们!”



上述看法使我认识到使徒保罗很重要,他做了基督的奴仆,而不只是用基督来炫耀自己。这样,他为后来的基督徒做了一个良好的示范。告诉后人,在基督面前,不可僭越,不可轻狂。“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哥林多前书》第九章16节)只有被基督如此征服如保罗者,才可能摆脱了魔鬼的控制,才算得救,可称为义。只有拒绝世界如保罗者,才可能在事实上以基督的灵征服世界,因为“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十六章33节)。“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哥林多后书》十二章7—9节)所以,我们必须遵循保罗的软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我们若要回到主的基业,就要舍弃自己的意志。意志是极深的原罪,它产生过度的即不合上帝意思的运动,从而引起尘世罪恶的风暴。愿我们偃旗息鼓,把主权交还给主。



“我们救主的伟大,在降生时,并没有显明,但在显然被他的仇敌镇压之后,现在却大放光明。”(奥里根:《救主的伟大》)救世主受难的时代,正是他取得伟大胜利的时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为救赎如此众多的灵魂而死,从而显明他是上帝的圣子。



(226)



“做保罗的学生还是做耶稣的学生?”这对我们根本不构成一个问题。因为我们连做保罗的学生都不配,怎有能力直接来到耶稣的教导前?保罗教导我们谦卑,匍匐在基督面前称臣。没有这种态度,我们便读不懂上帝的话语,或干脆僭越起来,自命为先知甚至冒充救主了。



但这非常危险。因为这将彻底切断我们的救恩。我们祈求永生上帝的圣子,免除我们的僭越,还给我们一个罪人和必死者的可憎面目吧!



“上帝已死”并非十九世纪初叶的普鲁士军国主义者黑格尔所说的某种时代精神,而是发生在独一圣子基督耶稣被处死刑的主后一世纪的血淋淋事实。但一千八百年后的欧洲十九世纪,人们已经无法理解“上帝会死”这一残酷的事实,他们只看到上帝的复活,而且仅仅是在死后的第三日。当然这三日也许就是人间的三千年,于是主后两千年来,世界生出许多可怖的故事、暴行,面具脱落,人类本质的面目崭露出来。



于是马丁·路德这类人物就起来臆测神意了,断定“上帝禁止人们升入神圣的高度”,好像他们真的明白上帝的心意。但我们知道,仁慈的主宰给人自由,且给的是真自由。甚至对于智慧果的食用后果,他也只是发出预警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第二章16—17:“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而没有设置断然阻止的障碍。后来在生命树前头,才设置了这样的障碍。结果,在整本圣经中第一次出现了“死这个”字。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这些自己断送了自己前途的、被叫做“人”的族类,还能继续升入神圣的高度吗?确实,鸡毛落入火中而不能不自取灭亡。但是我们不能继续升入神圣的高度,并不是因为神的禁令,而是因为亚当夏娃的堕落。我们的限度,也许是由我们的泥土质地决定的,而不是上帝的那一口灵气决定的?



《约翰福音》“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上帝,唯有父怀里的独生子,把他表明出来”一语,见证了福音的本质。由基督所表明的上帝,不再是高不可攀的、以万物为刍狗的、令人恐惧的,而是仁慈的、关切人的,令人怀有无限盼望的。上帝的圣子基督,是人与上帝之间的中保与桥梁:“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尼采预告的现代权能者们,从思想家、科学家到政治家、宗教家、社会组织家、生物工程家……为什么都以不同的形态发疯而死呢?是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终极盼望。尼采说,“如果世界上有神而我们又不是神,这叫我们怎么受得了。”这就是失去盼望者的痛苦宣告。人要是不承认自己只是泥土,就无法免除这样意图为王的痛苦。吸毒致幻的美妙功能,是在于让人忘记自己只是泥土,结果却是让人马上变成了瘫软在地的泥土。



反过来看这宣告──“如果世界上没有上帝,我们自身就是上帝”,用时髦的僭主语言翻译一下就是说:“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我们是自身命运的主宰”。可是问题来了:如果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的主宰,那么我们最终将知道,我们主宰的世界后面,势必弥漫这令人窒息的空虚——因为我们迟早会失去对于周围事物甚至失去对于自身的控制。我们对自己的局限性,已经一目了然:生活的陈腐已经刻入我们的骨髓……如果没有上帝、如果我们自己就是上帝,这个世界就将毫无希望了,我们的世界除了逐渐变成垃圾场之外,没有别的出路。



一个完全没有盼望、没有明天、也不能更新洁净的垃圾场,对任何一个稍为高贵的灵魂来说,都是不能忍受的、也不值得活下去的。没有了“望”作为纽带,“信”和“爱”就会松懈以致解体。“望”,就是“盼望未知的世界”;“信”,就是信仰上帝;“爱”,就是表象为爱上帝、爱人如己的“生命原力”。



(227)



“无限丰盈的上帝并不因为自己还需要什么,才将被造的世界造出来,而是为要使这世界借着参与享受他的美意。他看见自己所造的都喜乐,并且在无限丰盈的他里面寻得一个不满足的满足,他也就喜欢自己的作品。”(圣马克西姆《论爱》第三部46节)



爱到这样的地步才知道爱的妙处:为逼迫你们的人祷告,为伤害你的人祈求上帝的宽恕和爱。──这是奇妙的、接通神能和上帝之光的“心理学”。因为,当我一旦开始如此潜心祷告,突然间发现那“逼迫者”和“伤害者”不见了!原来,并没有人在逼迫我、伤害我──只是“那人”对“这人”进行了某种“过分反应”罢了。如此一来,逼迫和伤害就都不再存在了。由于我没有受到逼迫和伤害,我就不再感到痛苦,于是首先得到了上帝宽恕和爱。这样一来,虽然我为那逼迫者和伤害者祷告了,但得到益处的却是我自己——因为当我为逼迫者、伤害者祷告的时候,上帝的宽恕与爱已经降临在我自己的身上了。所以说:“爱上帝的人,其心不与事物相斗争,也不与事物的观念相斗争,而是与那些相连的情欲相斗争。例如他斗争的对象不是一个女人,也不是伤害了他的人,也不是这些人在他心里的表象,而是与这些表象相连的情欲。”(圣马克西姆《论爱》第三部40节)



总结一下,可以归纳出两条常见的错误:



(一)错误的反应:不信上帝的人,不会对自己的情欲宣战,而且通过与事物和人的斗争,而张扬并满足自己的情欲。这是所谓“现实主义者”、“行动派”、“领袖”,他们甚至奉行“与人斗其乐无穷”的野兽哲学,这一哲学被智者如此断句来读:“与人斗,其乐无,穷。”



(二)错误的方法:信了上帝但还不爱或爱得不够的人,并不直接对自己的情欲作战,而是力图通过与“事物和人的观念”相斗争,来平衡自己的情欲,为之解套。这是所谓的“理想主义者”、“思想家”、“大师”。他们的方法是通过观念的战争,摧毁或抹煞或歪曲事物和人的本来样态,以此来控制世界,而不是着手消灭自己的情欲。



“在祈祷时,心要排除对一切人事的单纯观念,和对一切受造物的思虑,免得你因思想小事而不能升到那较万物都伟大的上帝。我们若真爱上帝,就可藉着这爱抛弃情欲。对他的爱就是选取他,舍弃尘世;选取灵魂,舍弃肉体;轻视一切尘事,藉着克己、爱、祈祷,和赞美歌等,持续地献身于他。”(圣马克西姆《论爱》第三部49─50节)



我们的奋斗和骄傲,是来自死亡恐惧,越害怕死亡,就越有奋斗的动力:他要在这行将朽灭的世界上,立身扬名,打上自己的印记。越敏感死亡,就越容易骄傲:他意识到,自己的成效、成绩甚至成功,多少能够克服一点死亡恐惧和虚无主义。所谓贪官的“五九现象”,也就是在六十岁退休之前的疯狂盗窃,也是基于同样的原理。但是这样的奋斗与骄傲,最终是建筑在沙滩之上的。死神迟早来到,收拾一切,片瓦不留;没有英雄,包括大老,能逃此劫。只有基督里的生命,可以脱离死神的判决,因为基督之道已经判决了死神并战胜了死神。



这样的生命将被上帝记念,并因基督的收容,而消除了死亡恐惧,对于他来说,奋斗和骄傲,以及一切基于“反抗死神控制”的英雄业绩,岂不都成了多余的?所以我们要尽心尽意地爱上帝,因为属世的奋斗的基础已经瓦解且变得多余,所以我们还应爱人如己,因为属世骄傲的基础,已经瓦解且变得多余。——于是,赞美代替了奋斗;顺服代替了骄傲。



“在我们永续奉献上帝,而将灵魂之情欲部分加以监视,就会发现我们不再蒙受思念的打击了;现在我们就能更熟练地轻视它们,并割断他们的起因,就变得更有清楚的认识……”(圣马克西姆《论爱》第三部51节)



实际上,当人“在基督里”,也就是在基督永恒生命的无限包容与成全下,一切思念都被包容,并无须切断;灵魂的情欲部分不是被故意轻视或压抑,而是引导成为对于上帝的赞美。例如,在皈依圣子耶稣并信他“与永生上帝同在”之后,我对以往生活如母亲在世和去世的种种情景的思念,就不再显得焦虑,而是变得相对释然。因为主的圣灵已经覆盖一切悲剧的印迹,并使之变成纯粹的记忆。我们仿佛已在永生上帝的记忆中被吸收,吸收成为一个可以重新打开的密码,并装入一个永恒的磁碟中……这不是墓碑、遗骸或名字,而且是那些可以永远鲜活的一切。



(228)



上帝的旨意使罗马教会(中译为“天主教”)后来居上,超过拜占庭教会(中译为“东正教”)而蒸蒸日上,遍传世界,也许是出自这样的启示:《新约》是以希腊语首先记录的,因此骄傲的希腊人难免步上先前记录了《旧约》的希伯莱人的后尘,因而更容易趋于自满、停滞、颓废、堕落。这也正如后来的拉丁人陷入天主教无法自拔,不能像日耳曼人那样在宗教改革上开风气之先。



由此可见,神不偏待任何人与任何民族,创造谁与启用谁,往往也是成就谁与废去谁的前奏。上帝给每个人与每个民族都保留了一次机会:属于他的也仅仅属于他与上帝发生密切关系的一次机会,除此之外,神如何会偏待任何人与任何民族呢?



日耳曼人包括日耳曼人、拉丁人、凯尔特人三种民族混血而成的英格兰人又如何呢?应该说他们虽然比较生番,在信仰方面比熟透了的拉丁人还不如。例如物理学家伊萨克·牛顿(Isaac Newton,1642—1727年)1727年3月20日去世时,据说其墓碑上竟然刻上了如此亵渎的话:“让人类欢呼这样一位如此伟大的人曾经荣耀地存在于世界。”这听起来就好像是在赞颂耶稣基督。而这位物理学家牛顿偏偏又是怀疑三位一体说的,他认为那是不可理解的。这是因为,这个科学人材依赖经验与逻辑,只相信自己的感官观察与理性综合,不相信超越逻辑的启示、超越感官的神迹。他以自己一介凡夫俗子,而否认耶稣的神性,自己觉得这就是优越了。然而否认基督,不仅违背《圣经》,而且破坏人的最后盼望——现在有人竟然称这样的牛顿为“基督徒”,称牛顿所信仰的仍为“上帝”,这才是真正令人无法理解的。这样溢美,使得牛顿所起的破坏作用远远大于一个无神论哲学家或是直接否认上帝的科学家──这就像一个推销员如果用冒牌货来为一家名牌公司作推销,会比直接赞美敌对公司,更加有效地败坏本公司的信誉。



而“牛顿的神学努力”,是典型的“鞋匠治国”。其污七八糟的结论如否定基督的神性,否定三位一体的真理等等,是典型的“外行试图领导内行”。为这些污七八糟的结论,这位严谨的物理学家甚至不惜篡改神学历史,公然制造伪证。这足以说明,把物质世界和属灵天国混为一谈,甚至套入相同的模式加以探讨,有百害而无一利,是为死路,是为地狱之旅。



法国神甫让·梅叶(Jean Meslier,1664—1729年)在他的《遗书》(Le Testament de Jean Meslier)中,也表明了类似的荒唐——吃宗教饭神甫自己,竟然对基督教作了全面的批判!这不论从哪个方面说,都可以证明他是个骗子。当然,撇开异常的情绪不论,其逻辑和理性是相当清楚的——他的意见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基督教完全荒谬。”但我也看到了,基督教的这种荒谬性,正是对荒谬人生的反制,也是人生荒谬的最佳的解释与彻底消解。“正因为它荒谬,所以我才相信。”——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人生更加荒谬的呢?



让·梅叶神甫的《遗书》攻击耶稣基督是“宗教狂热病者”,这就是属世的吃教者,对属灵的基督──被吃者——永生上帝的圣子,唯一可能的“评价”?梅叶神父当然不会狂热,所以他用诈骗的方式偷吃教会的饭,然后背地里出卖基督,这真是“一举两得的神职人员”。老实说,我看不起这种人,他们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如同垃圾,连老鼠都不如。这样的神职人员既不忠义,又不诚实。老鼠还可以用作动物实验,这样的神职人员却只能污染环境,因为现行法律不允许拿他们派其它用途。而这位梅叶神父比较普通的“一举两得的神职人员”的唯一可取之处,就是留下了他的《遗书》,让人们可以从神职人员的无耻谰言里,从其反面,看见耶稣基督这位被吃者的信实与爱。



在如何识别神职人员—宗教骗子的问题上,有种做法值得参考:在美国,有一种“宗教工作者签证”叫做“R1”,就经常遭到宗教骗子们的冒充申请和诈欺滥用。宗教工作者签证因为遭到滥用的情况层出不穷,几度被迫暂停签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政府设计了新的R1签证规定。新规定的最大改变就是申请人必须提交移民局审批同意的“I-129表”。这使得申请宗教工作签证的人和申请其他类别工作签证的人一样,必须先经过一道常规的审查,从而取消了宗教工作签证的申请者们原先享有的一项豁免权:原先外籍申请人士并不需要持有获准的I-129表,就可以前往美国使领馆申请R1(宗教)签证,这就给骗子留下了漏洞。。新规定也对“宗教工作者”的资格加以定义,那就是“终身从事宗教工作的人士”。美国政府的这一改弦更张提示我们:如果连常规的道德与法律都不遵守,那么那些所谓“宗教人士”,几乎可以肯定就是“宗教骗子”。对付他们,必须收紧篱笆。像是梅叶神甫这样的吃教者,不好好工作却批判被他吃了的基督,真是太不应该了,简直是一种丧心病狂。



(229)



巴赫的音乐,比中世纪的圣乐是一个堕落,正如拉斐尔的圣经画像是中世纪圣像的堕落。然而,即使中世纪的圣歌比起使徒的赞美诗,也还是一个下坠(如果不是“堕落”的话);世上最美最壮烈的的音乐,则是耶稣的《登山宝训》和“十架七言”。



从福音的观点来看西方音乐在巴赫以来三百年的发展,是一部相当典型的“灵魂堕落史”:从“对天堂的追思”如巴赫,堕落到“对罪性的礼赞”如贝多芬,再堕落到“异教的魔鬼颂歌”如瓦格纳,再堕落为“地狱的呻吟”如现代派音乐。最后,音乐本身消失在一片噪音之中如“当代音乐”。听了这些“实验音乐”,连鸡都不下蛋了。



父、子、圣灵,信、望、爱。上帝和灵界的存在是信仰的基础;耶稣基督的复活是盼望的基础;圣灵的运行则是爱的基础。我们全部生活乃至全部生命的基础,是福音。如果有什么力量在现在和今后的日子里,从我们的生命和生活中抽去福音,那么这一“抽去”,则无异向我们宣战,因为这无异于切断了我们命脉,这种措施不论出于谁的企图,都是绝对不可以被一个想要保持健康状态的灵魂所接受的。进而言之,无论这种抽去的企图伪装得多么巧妙和无害,都是不可接受的杀戮行为,都需要彻底地拒绝他。





(230)



弗洛伊德在《摩西与神教》中,指出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即犹太一神教与阿顿(埃及太阳神)崇拜之间的历史渊源。然而,他的结论却是灾难性的,具有魔鬼般的诡诈与狠毒。他把基督的福音说成是“保罗所创立的新宗教”,这显然是受了尼采的影响;而他把人类的原罪解释成为是对杀父行为的忏悔——这就是在亵渎上帝了,因为我们在天上的父,是不可能像我们的肉体之父那样有罪并有限的。



现在知性的扩张也带来了灵性的透彻,我们对于事情的理解已经超过了弗洛伊德:一神教在阿肯那顿的太阳崇拜中,还是对感官宇宙的礼赞;而到了耶稣的福音,已成为对感官世界的诅咒、对末日的预言:“有人谈论圣殿,是用美石和供物妆饰的。耶稣就说,论到你们所看见的这一切,将来日子到了,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他们问他说,夫子,什么时候有这事呢?这事将到的时候,有什么预兆呢?耶稣说,你们要谨慎,不要受迷惑,因为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又说,时候近了,你们不要跟从他们。你们听见打仗和扰乱的事,不要惊惶,因为这些事必须先有,只是末期不能立时就到。当时耶稣对他们说,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地要大大震动,多处必有饥荒瘟疫。又有可怕的异象,和大神迹,从天上显现。但这一切的事以先,人要下手拿住你们,逼迫你们,把你们交给会堂,并且收在监里,又为我的名拉你们到君王诸侯面前。但这些事终必为你们的见证。所以你们当立定心意,不要预先思想怎样分诉。因为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驳不倒的。连你们的父母,弟兄,亲族,朋友,也要把你们交官。你们也有被他们害死的。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然而你们连一根头发,也必不损坏。你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或作必得生命。你们看见耶路撒冷被兵围困,就可知道他成荒场的日子近了。那时,在犹太的,应当逃到山上。在城里的,应当出来。在乡下的,不要进城。因为这是报应的日子,使经上所写的都得应验。当那些日子,怀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降在这地方,也有震怒临到这百姓。他们要倒在刀下,又被掳到各国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践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满了。日月星辰要显出异兆。地上的邦国也有困苦。因海中波浪的响声,就慌慌不定。天势都要震动。人想起那将要临到世界的事,就都吓得魂不附体。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云降临。一有这些事,你们就当挺身昂首。因为你们得赎的日子近了。”(《路加福音》二十一章5—28节)



宗教改革常在政治上引起巨大的风险,有时导致亡国,如埃及十八王朝法老阿肯那顿所推行的一神教运动,再如迦勒底王那波尼德的命运更为典型:他推动众神序列化运动,却导致祭司阶层叛乱,让波斯人居鲁士得以成功入侵、执掌了巴比伦王权,改革家自己却沦为阶下囚。在另些时候,宗教改革却带来政治上的巨大收益,如马丁·路德之反叛公教,增加了德国境内日耳曼王公们的独立性;而在某种意义上英国国教的胜利,则使英国在随后几百年间跃登世界霸主地位。



从上述两极化的例子似乎可以说:宗教改革对统一政权和中央政权是不利的,而对分离主义、地方政权则是有利的。



阿拉伯人从拜占庭人那里承袭了希腊科学、罗马法律的丰厚基础,难道他们的伊斯兰教真的没有抄袭基督教的内容?穆罕默德就自己承认受到基督福音的教化。但实际上,耶和华神的坛,要以未经雕凿的石头来筑。这与阿拉伯神庙中陨石,完全不是一回事,而且那里的神庙里供奉着三百六十位神。退一步说,即使阿拉伯宗教与圣经旧约信仰真的同出一源,但既然否认了基督救恩,就是变节者,也是无法获得永生上帝的喜悦的。另方面,伊斯兰教在北非、西亚之取代基督教,除了基督教内部的腐败之外,也是得力于阿拉伯人在社会上的纷争和政治上的分裂倾向,有如希腊文明的广布也与希腊式的纷争、分裂结下不解之缘。欧洲近代的殖民扩张史,也有这个特点。然而这种“分头扩张”模式,发展到一定规模就会发生大面积撕裂与全局性冲突,需要再由罗马或秦那样的集中兼并来予以整合。



后来罗马式的统一,在西欧被蛮族打破,反而激发了基督教的活力;而东欧的基督教板块由于拜占庭的统一沿袭,反而抑制了基督教的活力。许多东方的基督徒居住在北非、西亚等原先的闪、含民族的故土,他们宁愿接受阿拉伯式的分裂混乱也不愿接受拜占庭式的统一秩序,结果连带也就接受了伊斯兰教的保护。由此可见政治对信仰的反作用力,有时是危险而具有伤害力的。



“宗教改革”的积极方面是重新回到《圣经》尤其是回到耶稣基督;并取消了日积月累下来的中介性的圣徒与机构所起的阻隔作用。其消极方面则是打开了世俗化的闸门,使肉欲合法化了。“家庭价值”的恢复,几乎成为“背叛基督”的同义语,而混同圣职与世俗职业的结果,是败坏了教会,把传道义务变成了一项业务,甚至是一门生意。而对此情此景我们应该切记:新约的本质是末世论与基督再临;基督徒的盼望与忍耐是基于此。所以保罗说:“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因我们见证神是叫基督复活了。”(《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4—15节)



(231)



真正的信仰是不可“讨论”的,因为一进入讨论,必不可免要运用逻辑的、理性的乃至科学的方法,而这并不能深入信仰的堂奥,只能捕捉其浮光掠影,故“执者失之,为者败之”,通过科学论证最终把信仰贬作了某种“伪科学”。



信仰的奥秘,就是在抽象的过程中避免虚幻化、避免导致上帝否定论及其虚无主义;在寻求实在的主宰、客观的而不是精神的主宰的同时,避免落入偶像崇拜即“殉葬具象”这一陷阱。



每一个新宗教的诞生,都可在不同程度上视为是一次信仰抽象化的过程。每一次宗教改革,都不失为信仰对象的一次灵性化洗练。这并不是所谓“精神现象的进化过程”,而是“上帝启示的递进过程”;是“外来”的,而非内生的。



抽象化是灵性化的结果,所以每一次抽象化之后,又还伴之以更新的具象化,但这不同于偶像化。,如耶稣基督和他所传达的上帝之爱,确实更新了的具象,但却启示更抽象、更为灵性化了的上帝。



信仰发展的历史,就是“信仰抽象化的过程”。从巫术运用到万物有灵是一层抽象化;从万物有灵到多神教是二层抽象化;从多神教到唯一上帝是三层抽象化。这是一个角度的观察。



从物形神的崇拜到动植物形崇拜是一层抽象;从动植物形神的崇拜到人性人形神的崇拜是二层崇拜;从人性人形神的崇拜到灵性无形神的崇拜是三层抽象。这是从视觉的角度观察。



信仰的抽象化,不仅是文明或人性的改变所致,且是上帝的启示与约法的易化。我们应把这样的抽象化表白出来。按照这个思路去观察,所谓“原教旨主义”,就是清除信仰历程中积攒下来的传统、灰尘、组织性的包袱等等,重返祖辈的精神,吸纳上帝的灵性,以生出新枝、激出活力。而这,又往往是以反抗父辈的陈腐为驱动力的。



如果我们没有一点“原教旨主义”,那么对于注定沉沦的人类来说,抱怨自己的命运就如同被奴役被驱赶的动物抱怨自己不曾生而为人一样徒劳无益,因为有关肉体的一切都被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与上帝隔绝开来,尽管还可以接触到上帝发出的光和爱。只要上帝尚未另行判决,肉体的结局无非就是死亡。如果认为人们的兽行或是恶行可以影响甚至改变这一命运,则无异于说人们可以侵犯甚至支配上帝的主权。而这显然是荒谬绝伦的,即使发动文革、残害苍生,也无法增益自己的寿命于丝毫。



(232)



在基督的福音照耀之下,犹太教并非宇宙一神教,而只是某种部落宗教;这种部落宗教承认多神存在,但却禁止部落权柄下的部落民敬拜别的神,这是它与普通的部落宗教的不同之处,也是它曾经受到神的恩宠的证明,但这并不等于可以反过来证明,犹太教是所谓的“纯粹一神教”。



其实犹太教的灵性低落,并非受到律法主义的桎梏,而是因为先天不足。在属灵意义上,犹太教仅仅是“特殊启示的预备”,其功能是“预备主的路,修直他的道”,而非特殊启示本身。所以在基督纪元之后,犹太经书《塔木德》之中,旧约先知书的精神消失了,因为先知书本来就不是为犹太人预备的,而是为圣子耶稣的来临预备的。基督已经出现,拒绝他的犹太人一并归于无用,沦为毒蛇的种类、魔鬼的子孙。



上帝的特殊启示,只是基督的救赎,这是全部圣经的唯一中心。因此初学圣经者,切忌从摩西五经起读,更不可从犹太史书和律法以及《雅歌》之类起读。读圣经、接纳上帝的启示,要先读新约、后读旧约;在新约中要先读福音书,后读使徒行传、书信和启示录——如此才不致迷路。



有的人“传道”时,教人研读新约,却不按顺序从福音书起读。他们的理由是说因为基督的灵性太强,非初学者可以参透消化,所以初学新约者,宜从使徒行传和保罗书信起读,而后再读福音书和启示录。……在我看来,这种“以奴仆的身份去仰望基督”也许是有点道理,但是也有很大的危险:可能被师父在其中“上下其手”、给与误导,结果使初学者反而误入歧途了。由此可以理解,基督福音的三位一体说,并不是“从一神论立场的后退”,而是史无前例的进步——因为福音宣布了耶稣基督是通往唯一上帝的唯一道路;而不是在禁止敬拜别的神的同时,承认他神的存在。



基督教的精神与犹太教的精神是多么南辕北辙!前者以复活节为代表,后者以逾越节为代表,尽管二者就差几天。复活节是赐人生命的,它的前提是倾倒上帝之子的血;它不同于逾越节,逾越节是杀人生命的,其前提是流敌人的血。因此,复活节的精神是宇宙一体的、无限开放的、仁爱的;逾越节的精神是部落至上的、狭隘封闭的,复仇的。



从逾越节到复活节,应该说巴比伦被囚的经历和先知书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被掳被囚不仅让犹太人意识到“选民”的本质为何,且让他们有机会阅读广泛并且参与世界进程,从而帮助他们朝向真正的一神教,耶稣基督的福音。



基督纪元后形成的所谓“拉比犹太教”作为法利赛人的产物,抽去了巴比伦之囚哺育出来以色列先知的“圣经信仰”。而许多人对犹太教的美好错觉,其实是来自巴比伦和波斯的先知年代,甚至是来自希腊和罗马的基督年代。



基督徒视撒都该人、法利赛人为异教徒,这是理所当然的。正如基督徒视希腊哲学家、欧美人文主义者为异教徒,一样是理所当然的。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诵读《旧约》,就和欧美人文主义者诵读“古典作品”一样,丝毫不能使人得救——唯有“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马太福音》二十一章9节)



伊斯兰教对东方教会的征服,与其说是基督的福音在世界的掌权者那里的再次挫折,不如说是“希腊人的社会在政治上的再次失败”。先前,希腊语世界已然在罗马人手中被征服;再早,希腊人也臣服于马其顿之铁蹄——是希腊语世界的分离倾向,招徕了《可兰经》的祸乱,至于拉丁语的世界,回教势力连西班牙这一块骨头都不能完全啃掉,反而输在西班牙八百年复国战争上,最后还让西班牙人趁机冲出了欧洲、占领了美洲和北非。在日耳曼语和斯拉夫语世界,伊斯兰教的入侵也只能擦边而过,没有沾到多大便宜。



(233)



1、崇拜一神,并非一神教。“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出埃及记》二十二章20节 )——这才是一神教。因为一神教不是一种宗教习惯,而是一种宗教意识,是专诚的归顺:“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别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从你口中传说。”(《出埃及记》二十三章13节)



2、一神教因为专心一意而产生了“精神聚焦”的结果;因此其信奉者能够体现更大的行动力量。“你要谨慎,不可与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约,恐怕成为你们中间的网罗,却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出埃及记》三十四章12—17节)



3、在一神教的外表下,犹太人的《塔木德》隐藏了律法崇拜、欧洲人的宗教隐藏了圣徒崇拜。对此,《申命记》的下列告诫迄今仍是有效的:“惟有耶和华他是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他从天上使你听见他的声音,为要教训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见他的烈火,并且听见他从火中所说的话。”(第四章35—36节)“你若忘记耶和华你的神,随从别神,事奉敬拜,你们必定灭亡。这是我今日警戒你们的。”(第八章19节)



上帝的旨意,行在属灵的国度;上帝的旨意,也审判属世的国度。上帝的旨意,并不建设属世的国度,更非属世国度的有机部分。在这种意义上,一切长治久安的方略也许都不合乎上帝的旨意,除非,它是弃绝世界、走向天国的呼吁。所以我们看到:没有一个伟大的帝国可以寿终正寝。



众人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翰福音》第六章28—29节)──这就是说,信仰不仅是一种思想,而且是一种行为:信仰不仅是一个首要的行为而且是一个最终的行为。而人对神的最大奉献,就是自己始终不渝地信神,并信神所差遣的圣子耶稣基督。信神,这本身就是在为神工作了。如果有外加的工作当然更好;假如没有,信仰本身,就是在参与上帝的事工了。



神的形象,显现在仪式和祈祷之中,他是感性、感情、感动、感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而理解神的启示,则需要更多诉诸人的思辨理性。但是,如果仅仅阅读启示和话语,却不参与仪式也不进行祈祷,上帝的完美也是不会向我们全然显明的。



(234)



1、《路加福音》记载: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差你们出去的时候,没能钱囊,没有口袋,汉有鞋,你们缺少什么没有?“他们说:“没有”。耶稣说:“但如今有钱囊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能刀的要卖衣服买刀。我告诉你们,经上写着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他们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二十二章35─38节)



2、《路加福音》又记载: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球如大血点,滴在地上,祷告完了,就起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因为忧愁睡着了,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睡觉?起来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二十二章44─46节)



3、《路加福音》还记载:耶稣对那些来拿他的祭司长和守殿宫并长老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我天天同你们在殿里,你们不下手拿我。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二十二章52─53节)



上述三段记载,表明圣子耶稣离去的日子,就开始了黑暗势力掌权的时期,这迄今已经将满二十个世纪了。主的门徒不但要祷告,而且要带上两把刀,和钱囊、口袋……为的是独立面对魔鬼掌权的局面。这是遵主遗训。



有两种信仰,一种是立足于以往的陈旧的科学或未来的科学幻想(“伪科学”、“前科学”)之上,这也被人们称为“迷信”。还有一种则是立足于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基础之上的信仰,其精髓是:“正因为它荒谬所以我才相信”,其存在的依据不是:“荒谬的信仰总比没有信仰更好”;而是“人生才是最大的荒谬。”面对人生的荒谬,积极好于消极,虔诚好于玩世。



第一种信仰是为大众准备的,因为他们的心智无力区分科学与信仰的关系是二元互补而非一元互证的;所以他们便习于用物性的科学来论证灵性的信仰,或反之用灵性的信仰来引导物性的科学——结果不但束缚了物性的科学,而且搅乱了灵性的信仰。



第二种信仰则是为得救的灵魂准备的。他们深知,在物性科学的极限之外,才是灵性信仰的所在——因为信仰是关于灵界(即灵魂之乡、上帝的国)的奥秘,并不与科学相重叠,更不会与科学冲突。



巫术与宗教的根本区别:巫术所求者,为属世的、物质的此岸福利;宗教所求者,为属灵的、天国的彼岸福份。在这种意义上,“气功”和道教的修炼显然更多巫术的性质,较少信仰的内涵。



我们并不确知死后的归宿,但是因为我们信上帝、望圣灵,爱基督,所以可以放下自己,一切托付给主,相信“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既然主能为我们舍已,当亦能引领我们往天国的路,且给我们合宜的安排。



在我看来,异教徒──无神论者──拜偶像者,这是人性堕落的几个步骤。超自然力──永生的上帝──耶稣基督,这是灵性知识的三阶段。仅仅承认超自然力,是拜偶像者;承认永生的上帝而不认识耶稣基督的,是异教徒;唯有在承认超自然力、承认永生上帝的基础上,也承认耶稣基督者,方能得到完全的救恩。



以上三阶段,皆不在科学的视界内,然亦不在其外,因为它不是科学视界可以分割衡量的,因此,科学的“发展”也许是和信仰的“抽象化进程”一致的。另外一面,但信仰抽象化亦伴随信仰的具象化,直到落实在基督流血的十字架。其实,即使在科学发展中,其抽象的包容性也是和具象化过程相辅相成的,例如天文学扩大追溯了宇宙的起源,而生物学也缩微钻研了基因的演化。



(235)



传道的人格与做见证的人格:前者是以道或上帝的代言、代表乃致“化身”自居,并以“道的方式”说话和教训他人,但并不把自己放进去——这是许多华人传道人容易扮演的角色,因为他们承袭了儒家的私塾教师的传统。私塾教师就是首先把自己放进去,然后再从中引出道的奥秘来——这样,即使他对道的“引出”并不成功,但毕竟他还是取得了一个成功,那就是把自己“放进道里”去了,而且是亲身实在的、具体入微的:所以很多华人基督徒喜欢听见证的故事,而不喜欢听讲道。不过耶稣在世的时候犹太人也是如此的,所以耶稣对他们说话多用比喻。



基督教与佛教的共通之处似乎是:否定并消除了“可见的上帝”论,从而演化出了“肉眼无法看见神”这一高级宗教的观念。但接下来的推论就不同了。佛教说,只要掌握了宇宙的法,人人都可以达到宇宙的真理,成为类似神的不朽存在;但基督教则转向另一极端:只有一位永生的、不可见的神,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并注定死亡,除非他接受永生神的儿子──基督的救赎。在这种意义上,诺斯替教实际上比较接近佛教的类型:企图通过掌握宇宙的法则来获得天国的奥秘。然而基督并不与佛同等,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是通往上帝之国的阶梯。而佛却是自我认定中的终极状态,是无神论者的目的本身。佛与基督的这一区别,决定了“人可能成佛却不可能成基督”。为什么在佛教看来人通过修炼可以成为终极理想和目的本身,但在基督教看来人却连成为天国的阶梯都不可能呢?显然,这是因为基督教的阶梯是基督,却要大于佛教的终极也就是佛,更不用说基督教的终极即上帝了——上帝位于佛教的大劫之外,而且高于佛教的整个宇宙。与佛教相比,基督的福音似乎把人贬得很低;然而,这种貌似贬低实为还原的判断,却解放了对人的一切束缚,从而赐人完全的自由与生命。



人是有限的,所以人可以成为的东西也必是有限的。佛是人可以成为的东西,所以佛必然是有限的。有的宗教认为人也可以成神,但是人可以成神的那种“神”,只是中国意义的、鬼神意义的“神”,或是日本意义的、神道的神——那是“精神”意义的神,因此也是有限的神,必非终极的真神。许多“华人基督徒”,信的其实还是这种意义的“神”;他们心目中的耶稣基督,就像一位儒家传统中的模范教师。



如果一个人的眼界很高,他的人生起点也就很高,这时他会发现:要是我们不是尘土一般的罪人,而是类似莎士比亚所颂扬的那种半神──那么时光流逝、香消玉殒的终局,尘世的人生除了“悲剧”也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之外,还能剩下什么?



如果一个人的眼界很低,他的人生起点也就很低,这时他会发现:要是我们都是罪人且注定归入死灭──那么人生的结局就是坏得不能再坏,人生连悲剧都算不上,因为人生本来就是尘土的张扬,毫无价值。如此一来,拒绝悔改的人演出的是闹剧,部分悔改的人演出的是喜剧,完全悔改的人演出的才是正剧。



明白了“人生剧目”的上述区别,让我们放低自己的眼界,并首先认罪吧。认罪是放下重担的第一步,也是力量生长的第一步,更是迈向“新造的人”的第一步。那新造的人就是悔改的人。



(236)



真正的信仰必定具有目的论的性质。即,较之必然论是更进一步的必然论。当人们念唱主祷辞中的“国度、权柄和荣耀,全是父的”,就深受感动,因为即使金玉满堂、留芳百世,也都是“莫之能保”的虚空;因为“一切全是父的”,一切全是由于父的怜悯而暂时借给我们的。不需多几时,我们就不得不将所有的一切连同我们自己的生命,归还给永生的天父。



过去,我喜欢“以直报怨”,相信“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的公正性。现在,我知道“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的祷告”并不等于简单的“以德报怨”——因为以德报怨乃是主权在我,裁判在我;而“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的祷告”却是主权归于上帝,通过爱、祷告、宽恕,把裁判的权柄还给上帝,让上帝审判一切也断定是非,让上帝判决恶人也处理恶行。在我看来,为敌人祷告,是以宽恕的心,把他的言行上达于天,让神去决定其命运。以上帝的处置为本位,而不是以自己的“直”为本位,顺服上帝的意思,而不是发挥自己的“德”——我们不是上帝的代表,你们不是上帝的代表,他们不是上帝的代表,因此所有的人都不可自比基督,不可窃据定罪与赦罪的权柄。我们可以为敌人祷告,把裁决权交给上帝,但我们无权赦免他们。



基督徒视耶稣基督为上帝的同在,并相信基督的再次来临为世界的末日。在此信仰上,信基督再临之前耶稣的一切话语依然具有有效性与支配性。如,耶稣对他那个时代的抨击,也是对我们这时代的批判:“当众人聚集的时候,耶稣开讲说,这世代是一个邪恶的世代。他们求看神迹,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约拿怎样为尼尼微人成了神迹,人子也要照样为这世代的人成了神迹。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路加福音》十一章29—31节)



一种错误的看法认为:圣子耶稣的话语只适用于他的生前和受难、死亡时;耶稣的复活、福音的传播,已使耶稣的话语成为过时的。这种错误看法所以他们认为圣子耶稣批判“法利赛人”的话语,不适于用来教育“基督教徒”;圣子耶稣预告圣殿拆毁,不适于预告当今世界;仿佛“天国近了,你们必须悔改”的声音,已经完全成为“过去式”。正是这种过去式,使得基督的福音成为多余的教条,于是让信徒们产生了“上帝已死”之类的绝望。



然而按照耶稣的话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3节),而照《罗马书》八章的说法,即使连天使也无法把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开来:“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然而,为什么天使可能隔绝我们与上帝的爱呢?是因为天使可能会有的“反面见证”?就像撒但曾经做过的?是因为教会成员们(“肢体”)的犯罪行为?是因为教皇的权欲膨胀?是因为教父们的异端见解?是因为改教者们的一己邪说?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卑鄙无耻?其答案正如安瑟伦体会先知以赛亚的话之后所说的那样:“除非你有信仰,你便无法理解。”我之所以渴望窥见我的心所相信和热爱的真理,因为我不是为了拥有信仰而去寻求理解;而是我先被信仰给占有了,然后被迫才去寻求理解,以便给自己的信仰状态,寻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237)



按照印度教的经典《薄伽梵歌》,其精神境界是“不吃白不吃”,崇拜印度—波斯精神的“德国—波兰人”尼采,亦如是也。按照佛教经典《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其精神境界是“吃了也白吃”。《薄伽梵歌》与《般若波罗密多心经》一长以短,南辕北辙,但两者的共通之处都是心灵深处的虚无主义。这是一种与《福音书》对天国的向往,完全背反的精神趋向,所以印度的宗教缺乏基督教那样的扩张力量;而佛教也是传到印度以外的地区,才重新获得了传播动力的。



这给我一个前所未有的典范:多做事,少讲话;唯有“放弃自己的文化使命”者,方能“成全文化的使命”。同理,唯有不以“福音化身”自居并自吹自擂自己是“神的代言人”,才真是基督徒。真基督徒所传的,才是上帝之“道”,而不再是“自己的表现欲”和“今生的骄傲”。所以传道者,在张开嘴以前,先闭上嘴:在传道以先,先灭掉自己的欲念。



“在张开嘴以前,先闭上嘴:在传道以先,先灭掉自己的欲念”——从这一角度看,在仰望上帝时,鼓吹“百家争鸣”的“多元化”,乃是撒但布下的诡计。这是在挑动纷争、奖励骄傲、达到分裂教会肢体的暗算。此外,想让基督的福音仅仅成为各派中的一派的人,鼓吹“兼容并蓄”,就不是真的传道者,甚至不是基督徒,而仅仅是吃教者,是“披着狼皮的羊”:“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第七章15节)。这样的吃教者,并不想让基督的福音成为社会精神的主流,因为他害怕这样的努力会使他暴露,现在就丢失了饭碗,但是有一天基督教的力量真的扩大了,他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最积极的国教派,直接插手政治事务。这种混世魔王不是真信福音,更不在真传福音,他们的因循守旧或为非作歹,都是在“为稻梁谋”。



基督教的职业化,乃是福音的大敌;而要排除基督教的职业化,就需要一些“魂游象外”的经历。如彼得在约帕城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看见异象,有一物降下;保罗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看见主向他说话。缺乏魂游象外的经历者,难以成为完全的基督徒,因为假如没有了更高更大更美更久的“天国”作为替代,谁能不依靠甚至贪恋这个不断流失的“唯一世界”和日益腐化的“唯一肉体”呢?一切美味佳肴都会瞬息腐化,唯有魂游象外的奇异,可以摒除一切言语,让圣灵永驻我心。真实的基督徒,更加需要奇迹的激动、异象的支持,作为天上降下的灵粮。



(238)



边缘化的处境也许倒是灵魂的一个转机。在边缘化的人群中,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灵性反而变得活跃起来。当然,灵性也可以分为圣灵与邪灵。耶稣是在边缘化状态下生长的,穆罕默德也在边缘化中,释迦弁尼则是从主流退往边缘化地带,进行身与心的双重退隐。拿撒勒是以色列内部的边缘地区,而以色列又是罗马世界的边缘。耶稣在拿撒勒又处于双重的边缘:木匠的家庭、流亡的身份。圣子就是这个世界放逐者。再看其它方面:穆罕默德是阿拉伯─犹太─拜占庭─波斯的边缘;释迦弁尼是雅利安─达罗毗荼─中国世界的边缘;一如孔子是周鲁与殷商的边缘。边缘地带不一定造就边缘化,但唯有“主流的边缘”,方能重新集结再入主流、再造主流的灵性,灵性的活跃于是造就了伟人。在政治意义上,英格兰也是欧洲的边缘,所以才能建立现代世界的典范。甚至连近现代“基督教世界”的独裁者也都是一些边缘人:拿破仑是科西嘉人入主法国,希特勒是奥地利人入主德国,斯大林是格鲁吉亚人入主苏俄。在中国,越人边区出现了洪秀全与孙中山,苗人边区出现了毛泽东,蒙古边缘出现了“陕甘宁边区政府”这样一个怪胎。



《马太福音》第六章6─8节:“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你们不可效法他们,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这是耶稣基督在《登山宝训》中的话,仿佛说活了边缘人群的精神世界。四千字不到的登山宝训,颠覆、更新了人类历史。建立在登山宝训基础上的《新约》,不能被当作仅仅属于世界的“信史”,而应被视作属于灵界的“见证”——不仅《新约》具有如此超然的灵性,反观《旧约》亦然。



旧约历史,说到底非希腊意义的城邦史如《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或中国意义的世界史如帝国时代的《二十四史》,当然更不是非归类于现代世界史名目之下的国别史、族别史、部落史。旧约历史,是“以‘人的历史’为线索的‘神的启示’”。上帝的启示在此终于使得“世界的信史”成了“灵界的见证”——因此与新约相比,旧约虽然多了一层世俗历史的“地区史”的外貌,但它的指归却不是历史的:既不是希腊式的“历史科学”,也非中国式的“资治通鉴”,而是“神的启示”。作为上帝的启示而非世俗的历史,希伯莱的“历史的见证”与希腊的“历史的科学”中国“历史的借鉴”是全然不同的,不仅着墨不同,运思也迥异。在见证意义上,没有任何其他史籍可与旧约相比;同理,任何人也无法通过有意识的修史活动,把一部异教的历史改编成旧约那样的启示性见证。若强以为之,则难免僭越之嫌,最终亵渎圣灵。



旧约如此,新约亦然。企图从属灵的福音中归纳出属世的历史,终归枉然,所以形形色色的“耶稣传记”都是支离破碎的。“给神的作见证”是一个特别的角度,新约与旧约在见证而非历史的意义上,并无对峙,而有互补:律法与恩典,复仇与宽恕,等等。为什么新约并不废掉旧约?显然,包容式的成全比废除式的成全,更符合基督的爱人如己的灵性,也更有助于确立尽心爱神的传统——所以,新约对旧约的包容成全,开辟了解释学的新纪元。弥纶天地之学、启示新约旧约,是为基督道成人身的要旨。



《旧约》末了的话:“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免得我来咒诅遍地。”(《玛拉基书》第四章5—6节)继起的《新约》则在双重意义上成全了《旧约》的末句。耶稣的福音不仅体现“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而且预言父母和儿女互相反对,宣告了“刀兵时代”的来临。与此同时,耶稣基督并不咒诅世界,而是以自己的血,救赎了该受咒诅的遍地灵魂。



新约与旧约因此冲突吗?并不冲突,而是完美结合了。新旧约之间中断了四百年之久,这个“沉默时代”发生了许多事,许多体现了“咒诅遍地”的事。两代人和解的日子已在犹太社区完全飘逝了,犹太人甚至杀害耶稣基督,因此不得不被扔在地狱的火里。但即使这样的刑罚也不足以使犹太人悔改,为救世人,上帝以爱的恩典代替了咒诅的责罚,神的公义超越了民族的界限,上帝的救恩已经临到其他民族。《四福音书》末了的话:“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的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翰福音》二十一章25节)



(239)



福音,在神学信仰上是“神的启示”;在社会学上和文明交流史上,则可以被分析为“边缘化”的产物,所以,流亡者们不必害怕边缘化。边缘化最能接纳天地正气:社会边缘化的程度越深,就越是接近大自然,就越能得到神的启示;而“被人间完全抛弃”,就成了“做上帝儿女”的最佳条件。



“预定论”被认为了不起,是因为它一方面暗示了“上帝永恒计划”的确定性,另方面又预示了得救的灵魂存于上帝永久的记忆中。然而,预定论作为一种神学理论而非神的启示,其本身又是有限的,正如人对上帝属性的任何表述一样的有其限制。不信请看《约拿书》这一神的启示──上帝竟然是可以因人的行为而改变其既定判决的!由此可见,说“上帝不变”和“上帝多变”一样,都是人的有限性与上帝的无限性相印证时,发生的“不确定的表述”,甚至是“片面的总结”。



我读《约拿书》有这样的感动:不可对上帝说“假如你欺骗了我”。既然主权在神不在人;那么主当然有权作出任何改变而不算欺骗。何况从主权的意义讲,掌握主权的神,从来也没有作出过改变。作为人,面对这样至高的主权,不仅该顺服,而且应无怨,因为这样的顺服无怨,是对至高者的事奉。此外,我们应该理解,上帝确实会临时改变他预定的东西,至少在我们人类有限的眼光看起来是如此的,因为耶和华不在他自己的计划之下。



再读《约拿书》有感:上帝是会改变其意志和“既定计划”的。所以我们不可以说“上帝欺骗了我”,因为主权在神不在人。人应当顺服上帝的改变,并衷心赞美这一改变,不论这对我们个人意味着什么。说穿了,“只有人自己觉得自己重要。”当专业的神职人员或业余的宗教骗子紧紧捂住你的脑袋说“你很重要”的时候,他或她是在夸大你的重要性、满足你的虚荣心,上演一齣古老的“狐狸和乌鸦”的闹剧。相比之下,反倒是“上帝遗弃的人有福了,因为上帝曾经重用过他”。



三读《约拿书》:爱人如己,意味要爱仇敌,爱万恶的尼尼微人。尘土般的人类虽如过江之鲫一般毫无价值,我们也要为这样的人祷告,何况神还垂听他的话。要记住,做上帝的仆人,这件事本身就是苦行,且是不求回报的苦行。



四读《约拿书》:之所以不可对上帝说“为什么欺骗我”,是因为(一)上帝并没有许诺一定满足我们任何属世的盼望,相反,那只是魔鬼的诱惑。(二)自从人类犯罪以后,除了死亡和苦难以及最终的沉沦、失丧以外,上帝并没有其他的许诺曾给我们。除非,我们接受基督的宝血和他所传的福音。而接受这一福音,即意味着把上帝的东西还给上帝。



但我们知道,旧约的神在《约拿书》中已开始改变态度,宁愿抛弃自己的先知,也不再执行“屠杀尼尼微全城人民”的审判与惩罚,《新约》的神,已经出现在《旧约》的字里行间。外邦人的光,早在保罗和耶稣来到人间之前,就出现了。当然这个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约拿书》的神秘性:如果以常人的理性来揣度上帝,则只能在两个错误中择其一:一、并非上帝全能、全知、始终一贯的;二、上帝背弃与约拿之间的约。新旧约全书中类似这样的神秘比比皆是。所以,我们的理性必须服从信仰。但是《申命记》二十九章29节说得好:“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号称最早收集新约书卷的记录者的马吉安(Marcion,100─165年),却不幸是个异端,因为他否定基督道成人身、受难及复活,但是却十分奇怪地颂扬耶稣基督“平静、温和、良善而卓越”,“显现了另一个神的存在,他从未被犹太经典提到过”。为什么马吉安如此表态?原来,他是为了否定《旧约》具有的神的启示的地位,因此他对《旧约》横挑鼻子竖挑眼,挖苦神以一时好恶,屠杀整个民族,并对此感到“震惊”……还说“这个好战、态度摇摆不定且自我矛盾的犹太神创造了世界及其罪恶”。马吉安140年前后在罗马提出,要收集和重订新约书卷。受了诺斯底派的影响,他对照旧约与新约两书,就认为有“两位神”。于是他只收集路加福音与保罗书信,且是经过他的剪裁的。他写成一套自己的正经,结果教会为了抵制他的影响,不得不起来作出决定,何为正统的新约正经。之后出现的正典书单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 Canon),是二世纪末时罗马教会的新约收集,里面没有提到彼得前后书、雅各书、希伯来书四卷,而奥里根(185—254年)引用过的二十七卷书,则提及彼得后书、雅各书、希伯来书、约翰二、三书、启示录是有争议的。到了四世纪初,教会史家优西比乌(Eusebius)说类似的争议仍在持续之中。到367年,教父亚他那修为免混乱,为了清楚救恩、敬虔教义、分辩正典,正式给东方教会,提出了二十七卷为正典,不多不少;可是西方教会到了397年在迦太基会议上才接受。



虽然教会迟至397年才定出正典的清单,可是保罗书信与四福音,却早就被公认接受了,例如保罗书信的清单在144年马吉安的目录里就已经存在了。虽然并不清楚四福音书的精确的收集年代,但在140年左右它们已被视为与旧约有同等权威的书了。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100—165年)提及福音书,认为那是使徒有关主的回忆录。他的学生特提安(Tatian)编辑了最早的一本四福音合参(Diatessaron)。教父们的著作大都显示,200年前后,四福音作为正典已被各个教会接受了。



有人说保罗书信成于福音书之前;这显然并不确切——因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就说:“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3─4节)《哥林多前书》在保罗书信中,还属早期(55年前后)。如果这里的保罗所说的“圣经”真的仅指《旧约》,不包括《新约福音书》,那么如何解释他的上述言论?在我看来,保罗对于“基督的奥秘”确实体会甚深:“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9节)“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十五章32节)因为“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十五章14节)可见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是十分艰苦地过着宗教生活,不像现代人这样,仅把宗教作为一种止痛剂来使用。



(240)





《使徒信经》比《尼西亚信经》简明扼要,且有权柄,更多出一条“下在地狱”一语,表明耶稣不仅是天上、地下的掌权者,且是地底下的主宰,也表明基督与世人一同经历了最大的苦难、上帝的遗弃——上帝也通过基督与我们始终同在。这无疑给我们无所不在的信、望、爱,因为即使是在地狱深处,我们也不孤独。在耶稣受难的面前,谁重要谁不重要、谁受上帝青睐谁受上帝击打苦待的争论,都是多余的了。



《彼得前书》三章十八节论耶稣基督说:“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这可以被理解为:“按肉体说他被治死,下到阴间,第三天复活;按灵性说他从来就没有死过,始终坐在全能永生上帝的右边。”也许由于我们的软弱和肤浅,我们必须坚持这样的信仰:人是生死二元的,但基督则是生死一体的。



箴言二十五章:“将事隐秘,乃神的荣耀;将事查清,乃君王的荣耀。天之高,地之厚,君王之心也测不透。”(第2─3节)反过来,也由此可知,即使可以查清的,也只是君王的事理;上帝的事理,则始终不是凡人可以明晰的。上帝要把终极的奥秘向人隐藏,因为多数人是注定不能得救的?



说到《箴言》,最让我震撼的还是第八、九两章中,对于耶稣基督的预表:



“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耶和华还没有创造大地,和田野,并世上的土质,我已生出。他立高天,我在那里。他在渊面的周围,划出圆圈,上使穹苍坚硬,下使渊源稳固,为沧海定出界限,使水不越过他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那时,我在他那里为工师,日日为他所喜爱,常常在他面前踊跃,踊跃在他为人预备可住之地,也喜悦住在世人之。众子阿,现在要听从我。因为谨守我道的,便为有福。要听教训,就得智慧,不可弃绝。听从我,日日在我门口仰望,在我门框旁边等候的,那人便为有福。因为寻得我的,就寻得生命,也必蒙耶和华的恩惠。得罪我的,却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恶我的,都喜爱死亡。”



每次读到上述的经句,我都能感受到一种“充满平安”,好像听到了天堂的乐音,好像能够仰望基督高天之上的作为。这正应了耶稣后来的自我宣告:“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翰福音》第八章58节)。可见,早在复活升天之前,基督已经有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8节 )的荣耀——而以下的赞美主要是人类的眼睛所看见的见证:“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立比书》第二章6—11节)



更加奇妙的是《旧约·箴言》以下一节中所讲的吃饼、喝酒,正与后来《新约·福音书》中基督耶稣的圣餐,十分相似吻合:“智慧建造房屋,凿成七根柱子,宰杀牲畜,调和旨酒,设摆筵席。打发使女出去,自己在城中至高处呼叫,说,谁是愚蒙人,可以转到这里来。又对那无知的人说,你们来,吃我的饼,喝我调和的酒。你们愚蒙人,要舍弃愚蒙,就得存活。并要走光明的道。”(《箴言》第九章1—6节)



(241)



诺斯替派认为:神并未创造物质世界,因为神不可能与低劣的物质有任何关系。在诺斯替派看来,创世不过是宇宙的无限时间中某一段的杰作,创世者、造物主(demiurge)是对至上的神感到嫉妒,而意欲成为神圣世界的中心,因此他便堕落,用叛逆的行动,创造了世界。他“创世而没有知识,造人而对人一无所知,生出大地却对之不了解”。但是,宇宙无限时间的另一产物──智慧或曰神圣理性(logos)已降临驰援,道成耶稣的人身,带领人类弃绝物质的世界,重回神的怀抱。因此,新约的来源是至上的神(God head),旧约的来源只是创世者、造物主(demiurge)。



诺斯替派的义理,源于柏拉图的理念,有时可谓精妙绝伦,结果反而后继无人——因为如果按照这样的纯粹理性走下去,在地上是无从建立稳固的教会组织的。其实在柏拉图那里,所谓神根据理念“创造世界”的说法,仅出现在《蒂迈欧篇》里,这个“制作神”希腊语叫做demiurgos——本是一个日常用语,意思是给老百姓干活的工匠。在其他一些对话里,柏拉图的神并不是这种人格神,而更像后来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最高形式(理念)。柏拉图所谓神根据理念“造世界”的那个“造”,是“制作”不是“创造”,我严重怀疑那是来自埃及的工匠造世的神话。所以连柏拉图自己也说,《蒂迈欧篇》的内容只是一个概然的故事(神话,eikos mythos),其中的造物主只是一个文学形象。



(242)



福音的“宣道层次”是可以言说的,其“奥秘层次”则是无法言说的。这两者对人类灵性具有不同的作用:有“宣道层次”而无“奥秘层次”,则使人浅薄、庸俗,沦为今世之子;有“奥秘层次”而无“宣道层次”则使人趋于空疏、僭妄,成为穿凿附会的经师——所以我们需要祷告,求主帮助我们,沟通这两个层次、达到超言语的心灵交通;我们尤其需要的是行动,用好的性为来沟通这两个层次,在人群中,做光明使者的仆人。



我也知道,在一切属世的智慧中,虚无主义在智力上是最为优越的了。而《薄迦梵歌》式的“尼采主义”,就是在此智慧下保持“旺盛的行动能力”的不二法门。然而,这一切并不能保障人的平安,更不能使人接近上帝的天国。即使属世的智慧之极,也无从助人进入属灵的天国。进入天国这种超然之举,只有看似愚拙的福音能够达到,因为人必须懂得“放弃自己”,而后“神的能力”得以注入。



按照我以前在《五色海》系列书尤其是其第二卷《荒漠·甘泉──文化本体论/南方赤色──夏天的书》中所表达的学说,世界的本体乃是“浑蛋”。浑就是浑一、浑沌、太一、太极;蛋就是圆融、就是零、就是一切的始基。现在,通过基督所表明出来的上帝,我正式宣布放弃上述虚无主义的宇宙论。无情的宇宙,在主的荣光中,霎时充满无芒的光明,淡而均匀的光明笼罩宇宙,天堂般的感觉降临人间。



有人评论说,“人们参加神秘的宗教仪式,不仅是去学习经典,更不是去研读神学讲章,而是去经历某种神秘的事物,如接触基督的受死与复活。”可是在主日崇拜中,我们为什么会注重“讲道”甚于注重“仪式”呢?我们为什么舍本逐末?注重仪式,就是重新经历与主同呼吸、共命运的神秘;而美丽精采的讲章我们却可以在其他任何时候随处聆听。尤其因为,耶稣复活其实要比道德教训更有神性,因为道德教训是可以复制甚至曲解的,而耶稣复活却具有直接的驱魔力量。



许多人相信耶稣的道理并敬拜之;但却不相信基督的复活如亲眼目睹般。我自己也会经常这样。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人们注意聆听神学讲章、却回避神秘崇拜的原因所在了。有些教派甚至回避跪拜,这是因为他们实际上并不绝对相信奇迹,而只是有条件地接受教诲。这样的教派甚至畏惧过于虔诚的信仰,因为许多人只在嘴里敬拜神,心和肢体依然属于世界──我自己也经常会这样。然而基督的奥秘,却常常无法用明确的语言说出来,而要透过象徵仪式的表达。北非教父奥古斯丁开始的“拉丁神学传统”,其基础大部源于自我表现,而非领悟上帝的启示?这样一来,除了人能表现的罪性以外,其神学中还有什么呢。所以,拉丁神学传统就注定了要以忏悔为中心了。于是,当这样的神学传统在喋喋不休地谈论“上帝”的时候,实际上只是在谈论“自己罪行的审判者”。然而,上帝的光明千变万化,绝对不是常人可以认清的,更不是只有审判者这样一个角色。因此,拉丁人嘴里经常充满对于上帝的歪曲,其根源就是上述的偷梁换柱。当然,拉丁神学在谈论人的堕落时,经常倒是特别深入和贴切的,这同样是源于上述的偷换所造成的意外效果。例如,奥古斯丁的、信仰的三位一体:“坚信(Retineo)、沈思(Contemplatio)、喜乐(Dilectio)”,比之保罗所说的信望爱(信心、希望、爱),更富于拉丁人特有的气质。



神秘事物是令人难以理解的事物,例如著名的“圣伤”或曰“圣痕”现象。那是指一个人身上突然出现有如耶稣基督当年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头部、手部、脚部和身上所受到的那种伤痕。历史上有许多虔诚的教徒身上都曾经出现这种“圣痕”,而第一个有记载的“圣痕”出现在圣法兰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i,1182—1226年,又译为圣方济各)身上。那是在

1224年,四十二岁的圣法兰西斯在在意大利安微尼亚山上祷告和禁食期间,身上便出现出血的伤口,直到死前都周期出血。不过类似的“圣痕”并不全都出现在信徒身上,据编年史记载,其中有瘤状肿块、有穿透性的出血伤口、也有像青伤一样的小红色斑块,有圆形的、有椭圆形的,甚至还有正方形的。一千多年来教会和科学家一直试图解释这种现象。有一个细节需要注意:圣伤和圣痕,大都出现在手心部位,但是根据考古发现,古代十字架的受刑者其实被钉的部位不是手心,而是小臂末端的手腕两根骨头之间。近来有研究指出,历来的耶稣受难图和雕像都显示长钉贯穿的部位是在耶稣的手掌,但人体的手掌无法承受全身的重量,所以实际上长钉贯穿的地方更可能是手腕而不是手掌。我想说的是,对于我们无法理解的神秘事物,应该保持沉默。



(243)



属灵的天国(“上帝的国”),与其说是一个接近“空间”的概念,不如说是一个接近“时间”的概念。“天国”几近“上帝的永恒”——因为上帝的国并无物质世界的空间,而是在毁灭了物质世界及其空间形态的条件下,通过末日及末日审判,所呈现的“纯粹的爱”,即无间隔的爱、无间隔的一体化、无间隔的永恒过程。



(244)



“百科全书式的”并非一个褒词,因为既然是“百科”,那么百科中的某科就可能包含了“魔鬼的学问”,否则在逻辑上,百科全书岂不独缺一门而变得不完全了?而魔鬼的一科,又足以玷污、败坏其它的九十九科。“魔鬼学”并非异想天开:这不是“神学”的一部分,而是为“敌基督”服务的。



(245)



在不同教会的纷争中,“使徒统绪”之有无,构成了一个争议的题目。



有使徒统绪,不能保证教会的灵性;但没有使徒统绪,更不能保证教会的灵性,相反倒可以保证教会的灵性先天不足。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仿效基督,作为神子,依然受人的洗礼,以尽诸般的义。



我们应该承认:后来的犹太教(而不是先前的旧约信仰)是一种原始的人本主义,其要义是来谋求人的属世幸福,并用律法来保障这一谋求的实现,因此,亲近上帝不是出自悔罪的感动,而仅仅是为了被动地守约祈福,为了继续换取上帝的祝福──这种思想是相当感性而缺乏灵性的。



我们同时还应该承认:犹太教的人本主义的原始性,可以部分治愈虚无主义的单相思,或填充理性主义造成的空虚。正如属世的存在,可以赋予属灵者某种形式,使得俗务也获得某种精神的、乃至属灵的样式和价值。



伊斯兰教可以视为“犹太教的闪族传人”,这不仅体现在二者种族背景的相似(闪族与割礼)和语言背景的相似(重视诗歌等表达手段),而且体现在他们都拒绝了十字架,拒绝了基督的奥秘和救恩:他们只知道崇拜先知和族长,而不知道崇拜上帝亲自的显现。犹太教已经成为化石的信仰,而伊斯兰教乃是一种“国际性的、跨越族际的犹太教”,这使得阿拉伯人成为一种新的犹太人。现在的“阿以冲突”,不仅是同室操戈、兄弟阋墙,而且血腥程度越演越烈,这都是因为,在核对难兄难弟太相像了。



阿拉伯人之得以成为一种新的犹太人,伊斯兰教之得以成为新的犹太教,不是因为上帝对之有什么特别启示,而是因为穆罕默德及其部落和一千五百年以前的亚伯拉罕─摩西及其部落之间的处境,十分相似。那都是一群刚刚抵达行将腐烂的文明区域边缘地带的蛮族游牧者。他们亟需新的信仰在文明与野蛮间,作出富于活力的动态平衡。但由于缺乏亚伯拉罕的启示来源,伊斯兰教又是犹太教的堕落形式。这是由阿拉伯人内部的兄弟阋墙、自相残杀的古老闪族传统决定了的。当然,在普世性和国际化意义上,伊斯兰比犹太教具有更新的扩张性质,比较开放包容,又不那么狭隘,所以说它是“新的犹太教”,是十分贴切的。



(246)





在基督里,天国虽然是在我们无法争取也无法拒绝的状态中降临的,但却是一道窄门,只接纳那些受到拣选的人们,被拣选者是被“降临下来的天国”“纳入其中“的,而不是通过自己的选择、努力升入天国的。在属世的人们看来,这就是所谓的“被提”。换言之,如果我们最终能够进入窄门,我们这些尘土就在无形中圣化了,因为我们现在站立之处就成了上帝之国的一部分。国度,于是和立足者的性质互相一致──悔改者进入的就是天国;相反,拒绝悔改者因为自己的处境,使得自己的祖国沦为地狱。



(247)



地狱和天国往往只有一步之隔。有时,地狱和天国甚至并存于一个世界。例如,从某种角度看,一个不再信神的人,如果他还沿着“清教徒的工作伦理”的轨道疯狂行,就难免不使自己沦为“撒但的得力干部”,如大祭司、文士和法利赛人以及“后基督教的欧美人士”,都是这样一些假冒伪善的干部。他们工作得越起劲,他们在撒但的陷阱陷得越深。按照同样的道理。一个不再信神的国家如拒绝圣子基督的以色列,如果还坚持其“选民观念”的传承,认为他们居住的那个地方还是“受到拣选”,那么他们的天国岂不就是偶像崇拜者的天堂?这也可以从侧面说明,何以现代西方世界的中心,其间流行的异教与邪教,反而特别猖獗。



地狱和天国往往只有一步之隔。有时,地狱和天国甚至并存于一个世界:



1、罗马帝国政府对纯洁派的迫害,从反面刺激了伊斯兰教的贪欲,迫使北非、中东、甚至东南欧地区纷纷易帜。



2、拉丁世界里西欧蛮族的贪婪,使十字军兄弟阋墙,分裂了拉丁与希腊教会。



3、日耳曼地区的“宗教改革”更分裂了拉丁世界世界的基督教,使之每下愈况,穷斯滥矣。而新大陆则给无神论者和各种旁门左道大开方便之门。从此一步步,基督的教会就在“时代主义”的精神下,被敌基督的魔鬼,四马分之。



教会分化瓦解的四大悲剧阶段:(一)罗马国教镇压虔诚派;(二)希腊教会与拉丁教会分裂;(三)拉丁教会内部的日耳曼人发起宗教改革;(四)殖民主义扩张的全球运动。



基督的爱,要求我们弥合上述四大悲剧所撕裂的教会。这样的创伤若不痊愈,若不能跟自己的兄弟和解,外部的福音广传,有什么益处呢?“把福音传回到耶路撒冷”,结果回头发现,自己的教会已经易帜,那才会大吃一惊——这不是危言耸听,伊斯兰教不就是这样起来攻陷了一块又一块基督教领地吗?



如果教会不能联合,那怎能体现基督的爱?怎能对得起基督的血?怎样领悟基督的言?中国教会如能体现这样的联合使命,那就要在“普世合一”的使命中,首先克服自己最为显著的特点——纷争、分裂、自立为王等恶习。求慈爱的父子圣灵赐给我们这样能够兼容的爱心。



(248)



世界上多了一位珠光宝气、儿孙满堂的牧师,就少了一份福音的见证;多了一位行为乖离、巧颜令色的神甫,就少了一份教会可信性的证明。“宗教、宗教,多少罪恶假汝以行”的流行性看法,无疑削弱了信仰的属世基础,大概因为利用别人的信仰来为自己牟利的“反面见证”太多了,以至于世俗法律都对宗教活动作出了种种限制,瓦解中的宗教组织纷纷落水。但我相信,宗教组织的这种败坏,消灭不了神在人身上为自己保留的神秘空位、壅塞不住受到拣选的灵魂道路。



伟大的圣徒似乎都把世界和上帝视为不可妥协的一个对立。换言之,要想得救,个人必须弃绝世界以及与生俱来的自然感情,因为自然和基于自然的感情都是引导我们走向灭亡的。文艺复兴要调和天堂和人世,而天主教改革则试图将之再度分离。上帝也许使宗教改革之后的西方基督徒更有效能更加强大,但似乎并没有使他们更为快乐。极端者甚至相信,除了少数预定的中选者以外,多数人命定遭到永恒的诅咒。



(249)



(1997年11月6日)



巴斯卡的著名命题说信仰是一个赌博:“我们不可能知道神是什么,也不知他是否理性所能认识。无限的混沌分开了我们和神。在这无尽距离的尽头,一枚被抛起的硬币不是正面便是反面落下。你将如何下注呢?”应该说,从这里判断,巴斯卡的神学从教会所接受的影响,要大于从圣经所接受的影响;而其思想的名气,显然来自法国当时盛行的怀疑主义和科学主义。



我太不赞同巴斯卡的上述论断,理由如下:



1、不是空间上的、物性上的“无限混沌”使我们与上帝隔绝,而是灵性上的罪恶使物理上的可以没有的距离成为无法逾越的天堑,从而隔绝了我们与主的交通。



2、凭我们自己和自己的理性,虽然不可能知道神是什么;但上帝的恩典已经通过圣子耶稣,把我们应该知道的奥秘,表明给我们了。存心否认这一点的,或是因为执意要死在罪恶中,或是因为茫然无知,或是因为忘恩负义,或故意说反话以彰显自己的才智。



3、凭我们自己和自己的理性以及我们的实际能力,我们实际上不大可能投出那枚“信心的硬币”,就像我们没有能力实行“信心的跨越”一样——因为我们没有能力选择上帝,只有幸运被上帝选择,或不幸而不被上帝拣选。这个道理其实是很简单的:人的理性和选择通常只能判断自己能包容的,因而也是比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力更小的对象,或是投资给更大对象的某一微小的局部。而上帝却超出人的经验范围,换言之,在人的经验范围以内的,通常只是神的某些踪迹(规律、法则或神迹、奇迹),而不可能是神本身,更不可能是神的全部。而根据科学的原理,不了解一个事物的全部,就无法对一个事物的局部,作出结论。



4、神学原理和科学原理往往相反:在我们信从上帝之前,实际上已经受惠多年了;否则,任何人也不会拥有“寻觅永生上帝”的原始动机——是上帝先爱我们,而不是我们具有认识上帝的能力。



从信仰的角度看,简单说来,巴斯卡乃是代表了“现代性堕落”,代表了文明的病,是“从信徒的简朴,沦落到学究的惶惑”。



巴斯卡的名言“人的高贵性在于他有思想”,迷惑了我信主以前的生涯。年过四十我才明白:思想能力和思想活动,不仅是人的高贵性,也是人的危险性,是人的生命所面对的诱惑和陷阱,因此人要好好活下去,就要懂得避开一些诱惑和陷阱,其中包括思想的诱惑和思想的陷阱。年过四十,这也是巴斯卡没有活到的年龄——巴斯卡如果活得长一点,可能改变自己的想法?而更多地信靠永生的主?



《主祷文》中“让我们免受诱惑”一语,落实在我身上,首先就是“让我免除思想的诱惑”;而“救我们脱离凶恶”一语,落实于我则为“救我脱离自我设计的牢狱”。巴斯卡三十多岁就病死了,这是一位着手脱离上帝的“现代人先驱”,而我四十多岁才开始醒悟,并走向再度信赖救主的“后现代”。



(250)



流俗所谓“一跺脚、一闭眼、一跳河就信了基督教”的说法,就属于巴斯卡“信仰赌博论”的翻版,本质上是不信者的聊以自慰。可是此论流毒之广,竟从法国的上流社会跨越半个地球,传到了中国的下层民间,还经历了三百年的时间跨度,中间还有丹麦人克尔凯廓尔等人的喧嚣。



还有一种说法,也是信仰赌博论的变相,叫做“先信了再懂”,意思是先发愿去信,然后再求理解。这种说法貌似虔诚,实际上却是强人所难:试想,“懂了”的人都未必“能信”——即理解了教义也并不能导致信仰“基督所表明的上帝”,何况不懂,又何从去信?又去信什么?除非是假装相信,除非是为了“吃教”而摆出一副真信的模样来。我们根据亲身经历知道:信仰不是人力可以造就的,而是来自上帝的恩赐,那是高于我们的道路和意念注入我们的结果。人力造就的信仰,必因人力而瓦解;教会培养的信徒,必因教会的失误而迷惑。



(251)



历史,是指种族与文明的过程,不是指上帝显现的过程;因为上帝显现的过程,是超越时空的。在这种意义上,历史不过是“人类堕落的记录”,是亚当与夏娃犯罪以后的产物。当然,如果是在“最后审判”人类罪恶的意义上,历史也不失为“上帝的意志逐渐显现的过程”。



这一点异教徒就不能明白。拒绝了圣子耶稣的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在这一点上也是如此不明白,它们所体现的“历史乐观主义”,体现为极其肤浅的“上帝的信徒必胜”论,实际上玷污了上帝的灵性,使之与人间的成王败寇、美丽罪恶,等同起来。



(252)



如果耶稣不具备神性,当然无法复活;如果耶稣没有复活,那么上帝将失去最好的见证。



现代人面临的难题是:人的心智已经开窍,无法再像希腊哲学家皮浪所说的那样变回为猪,在惊涛骇浪中安然自得地吃东西。皮浪(Pyrrhon,前360—前272年)古代希腊怀疑主义的奠基人,皮浪生于希腊城邦爱利斯,早年是画匠,后来改学哲学,曾经参加亚历山大的远征,到过印度。他认为由感觉和理性得来的知识都不可靠,要认识客观世界是不可能的,甚至客观世界是否存在也是可疑的。人既不能从自己的感觉也不能从自己的意见来说事物是真的或假的,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不发表任何意见,搁置判断、不作任何判断。最能代表他哲学的是一个故事,说,一次皮浪在船上遇着风暴,同船人都很害怕,他却指着仍在安静吃食的一头猪说:聪明人应该像这猪一样无所动心,此后人们用皮浪来代表怀疑,称之为怀疑主义之父(the father of Scepticism)。但实际上,从伊甸园中放逐出来的人,无法再在茫茫宇宙中重获安全感,即使皮浪也罢。他既然不是猪,就无法摆脱人的烦恼。于是,可使流放中的人们获得平安的途径就只剩下一种:回归主的怀抱,回归心灵的伊甸园。这样,无情的宇宙可以变回有情,爱的情谊注入焦黑的大地。由此,人的平安不是“变回低等动物”,而是“向前获得主的庇护”。除此以外,人们就只有寻求“毒品的上瘾”或其他的替代物,以缓解自己的恐慌。



“三位一体说”可以理解为“神学上的技术手段”,用以处理“圣子耶稣是神”与“唯一的天父”之间的关系。因此,三位一体说在《新约》中没有明确记载是可以理解的。但耶稣是神的启示,确在《新约》中,如《马太福音》二十八章记载:“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这里的“父子圣灵”是何指呢?耶稣本人的宣告可以说明:“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约翰福音》十四章)。“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这是“道成肉身”的蓝本;“父子圣灵”这是三位一体的蓝本。



耶稣是神与人之间,不可代替的中保。耶稣复活,是神的能力,这使他完全不同于先知。进一步说,而历史上也许不乏祭司、君王、先知,甚至不乏这三者的结合,因此就有许多人起来冒充他们,如穆罕默德和各种邪教祖师、异端首领——但为人类救赎而受死,并从死里复活者,唯有耶稣。这就是三位一体说的力量所在?



可以被上帝“流出”、“绵延”而非“创造”、“无中生有”出来的宇宙──世界──人,该是多么神圣啊。然而,可以流出、绵延而非“创造”、“无中生有”出宇宙──世界──人的上帝,岂不是变得十分脆弱了?这就是泛神论与一神论的区别:“流出”、“绵延”世界的,是泛神论;“创造”、“无中生有”世界的,是一神论。泛神论的神是脆弱的,泛神论通过弱化神的本质,来加强了世界的价值——而这个泛神论的世界却是靠不住的,所以泛神论是一种比较原始的世界观。



不同质的神与人,上帝与宇宙,怎能流出流入呢?更何况,上帝根本不与宇宙同质,否则就无法创造宇宙了。由此可见,柏拉图、普罗提诺等人的“流出说”、斯宾诺莎等人的“绵延说”,本质上都是亵渎上帝的,是比较原始的泛神论,是“化身神话”的理论表达。更何况按照流出说和绵延说的假定推论,上帝不仅是流出、绵延了基督、圣灵和一切天使,也流出和绵延了人类和遭到污染的世界──如此一来,上帝岂不是与被造的、物质的、有限的、罪性的存在,列为同等了?这样一来,人这个在神面前不堪入目的存在,哪里还有机会得到提升或“净化式的还原”而自动升天、回到灵界呢?无论多么聪明的人,也无法通过任何自我修炼得以完善。换一个假定来看,只有在一神论之下,才会有慈爱的天父格外垂恩,让我们变质、脱胎换骨,变成新造的人、进入新的存在状态,也就是“上帝的国”。

谢选骏◆仰望基督、受苦的上帝◆第五章思想神学

第五章思想神学




(253)



思考神学的最终结果,就是取消了神学思考。



教义与仪式像是山,遵循教义、履行仪式,仿佛登山:在山上,观看日出日照,气象万千,清晰无碍。不在山上,而在一马平川遥看日出日落,也可得全景,但必须前无崇山,后无峻岭,必须目无遮拦;但那还是缺少了几分唯独在崇山峻岭间方可蕴藏的磅礴气韵——所以,对局限、捆绑下的人生,教义和仪式是必不可免的功课。一方面可使恐高的人们有所依凭,一方面可以帮助人们登上更高的境界、观看更大的景色。



(254)



“有法利赛人,和几个文士,从耶路撒冷来,到耶稣那里聚集。他们曾看见他的门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没有洗的手,吃饭。(原来法利赛人,和犹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遗传,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从市上来,若不洗浴,也不吃饭,还有好些别的规矩,他们历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铜器,等物)。法利赛人和文士问他说,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遗传,用俗手吃饭呢?耶稣说,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如经上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们是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拘守人的遗传。又说,你们诚然是废弃神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耶稣又叫众人来,对他们说,你们都要听我的话,也要明白。从外面进去的,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有古卷在此有,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耶稣离开众人,进了屋子,门徒就问他这比喻的意思。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是这样不明白吗?岂不晓得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因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厕里。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又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马可福音》第七章1—23节)



神学家们的布道,鲜有不以人的吩咐当作神的道理去教导人的……这样的布道会,名义上拜上帝、拜基督,其实是在自我张扬、假传圣旨,到头来也是枉然。曲终人散,荒塚也无。



基督的福音,不是人类的耳朵能够明白、人类的嘴巴能够议论的。耶稣曾经借用人类的语言来打开人类的心,但人的心最终是受到物欲摆布的,是“油蒙了的”,只能片面曲解神的话语。或从“好”的方面,或从“坏”的方面……但总无法真正从“神”的方面──因为神的超然,超乎我们的理解甚至想象。“讨论福音”,本是不得已的“心灵医治”过程,但企图以此固化神的旨意,甚至让自己扮演神的代言人,乃是对上帝的小瞧和冒犯。



有的人力图在《福音书》中耶稣所讲述的大量比喻中,寻找天国的奥秘;有的人力图在《启示录》中发掘耶稣本人并未说过的微言大义,以便由自己掌握通往上帝之国的钥匙。然而,耶稣本人对此是怎么说的呢?他为什么要讲些深奥的话?为什么说些比喻?这些比喻的所指究竟是什么?《马太福音》十三章10─18节,《马可福音》四章10─12节,《路加福音》八章9─10节,都记载了耶稣本人的答案,而以《马可福音》所记最为简洁:“无人的时候,跟随耶稣的人,和十二个门徒,问他这比喻的意思。耶稣对他们说,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



原来,耶稣的比喻是为那些注定不能得救的人们“预备”的,是用来“隔离”上帝与罪人的烟幕。更准确一点说,那些比喻是用来分别为圣的尺子。这样看来,“研究”耶稣的比喻,实属无益:因为那本来就是为了隔离上帝与其不予赦免者的屏障;而企图“破译”这些神的话语,不仅会在技术上流于穿凿附会,而且在神秘的意义上可能会得罪上帝,因为这会泄露了上帝有意隐藏起来的秘密真理。



可是,这类“研究”、“破译”之多,汗牛充栋,且构成不少讲道辞的核心。这样的“讲道”岂能不是对牛弹琴?因为这些传道人既然已把自己的听众列为基督不愿赦免的、“听比喻的”人们了,又再向他们讲解天主故意隐藏的意义,岂不是莫名其妙。



耶稣曾经明确说过,只有少数的人才能进入永生的窄门;多数人是油蒙了心,不能进窄门,不能进入上帝的国。(《马太福音》第七章15—15节:“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他又说有关末日的事情,连他也不知道,只有父知道。如此看来,《启示录》也有可能是为非信徒的读者们准备的?让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但愿以上所思,不是对圣言的曲解,而仅仅是我自己的猜测。



神学和“神学研究”,十分生动地表达了有限的人在面对永生上帝时的困扰、有限,和最终的无能为力、无答案状态。越真实的神学,就越难有确定的答案——它最多只是试图作出答案:它知道,真理就是人最终无法理解的东西,真理就是上帝的奥秘。



“神学问题”本质上不是理论问题,而是生命问题。有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理论,有什么样的恩赐就有什么样的神学——所以仅仅通过辩论去“解决神学问题”,只能添乱。神也可以命令魔鬼进入宗教领袖的心,例如让他顽固地禁止中国礼仪,就像十八世纪以后的欧洲人,开始大规模地贩毒和贩奴,并以上帝的名义背叛基督,结果摧毁了基督福音的一个个园地──这本是恩典,可以使中国人早一点脱离苦海。但由于失去了这个机会,中国人不得不在十九世纪的屈辱中接触基督教;并从此种下了冲突的诱因。



“以上帝的名义背叛基督”,其方式就是把“为人流血牺牲的福音之爱”,变成了“要人流血牺牲的世界之恨”。这种明火执仗的传教活动本来是伊斯兰教的擅长,结果在八百年复国战争中传给了西班牙人,又被西班牙人带到美洲和其他殖民地。这种以恨为基础的传教活动,往往不是发自基督的福音,而是出于人类的贪婪——因为人的语言,说到底只能比较准确地复述福音而无法比较正确地讲解福音,所以说,“牧师一讲道,上帝就发笑。”



(255)



宗教起源于“越过死亡线”的努力。如果不是面对死亡并意识到了不可思议的神秘,活在感官世界里的人们就产生不了恐惧,就产生不了宗教的敬畏之情。恐惧和随之而来的敬畏与崇拜,是宗教的起源,而死亡事件和神秘意识本来就是一体两面。



(a)宗教并不是“死亡恐惧”的唯一后果,因为死亡恐惧还可以表现为麻木不仁、残酷无情、寻欢作乐、纵欲堕落。



(b)宗教并非含义浮泛的“超越死亡”的姿态,而是具体入微的“越过死亡线”的努力;而崇拜行为所力图突破的,则是受到极端限制的“困境”,一个终极陷阱,例如“死期将至”即是。



就人的精神活力来说,对人自身最有利的状态是“适中”,如不能适中,则先天过剩比先天不足更加危险,因为过剩的精力会反过来淹没甚至杀死人的自身,或至少使他四处碰壁、多愁善感甚至悒郁终生,因为他过剩的精力格外使他容易看穿感官的虚妄、肉体的无益、光阴的飘逝,以及光明后面的全部黑暗……而耶稣基督的福音,恰恰适合此种人格的救赎。福音可以平衡人的精神、减除焦虑,使之平安喜乐、趋于健康。



如果按照某些自由派神学家否认耶稣基督神性、奇迹、复活、救赎的说法,那么我从主后1974年初读圣经、喜欢耶稣的时候算起,就是一个“基督徒”了。然而不是那样的。凭着自己的经历我知道:这样的“基督徒”是没有生命的,也没有平安喜乐。这样的基督徒所理解的“福音”,只是高超权威的“人的话语”罢了。而从“神的话语”的角度看,科学是越新越好,神学是越旧越好:而“回到耶稣基督里”,则是一切真理的总汇。如果承认奇迹和启示就活生生地在我们身边,而不仅仅是存在于《旧约》经典或《福音书》、《使徒书信》中——那么,福音对我们所展示的道路、真理、生命,就不再只是一种哲学或是“宗教”了。这样的福音是活的,决不只是宗教,它是“上帝的话语”。



自由主义神学,是从福音淡出的神学,因而是向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属世文明的大肆让步,因而是犯罪的神学或“神学的犯罪”?“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约翰福音》十六章2节)这句话也可以从另一个方向来理解。所以,在神学领域必有征战,因为这是主所预言的。虽然从人的角度看,神学争论很大程度上倒像是“精力过剩之无情宣泄”的结果,是那些不能“活在基督里”的人们,在极力宣泄自己、标榜自己时,所发出的“自我喧嚣的不和谐的音程”:言甚易,行甚难;怯于行的人们就兴起神学的纷争,有意无意掩盖自己无法“活在基督里”的困窘。甚至可以说,所有神学争议,都是撒但挑起的。其内部根源,是利用人的虚荣、属世的骄傲,来为人的犯罪天性和种种劣迹,横加辩解。上帝的诫命本是简单明了的,但是结果上帝的儿女在复杂的神学争议中,所看到的并非上帝的话语,而是撒但的诡计。



教会是否一个社会?教会与社会之间有无区别?教会与社会的区别,正如主日与其余六日的区别。教会因此既是社会,又不是社会。教会因此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特殊的社会”,是“一个奉献给主的社会”。因此,“世俗的城”与“上帝的城”的提法,多少有些摩尼教的味道,很可能是叛教者奥古斯丁从摩尼教里带入基督教的。尽管叛教者奥古斯丁后来又从摩尼教营垒中再度背叛,重新成了一个基督徒——但他显然比较能够理解摩尼教的善恶二元论的概念甚至更能体会叛教者的感情,难怪奥古斯丁自己最后也成了多纳特纯洁派的敌人。



由于奥古斯丁也深知他周围的教会组织不配称做“上帝的城”,所以他就把天上地上的圣徒一起拉来,作了他的教会拉拉队。甚至连主也不能幸免为他背书。但这样一来,那些利用教会的人们,岂不等于直接冒犯了万能的神?岂不是迫使天国堕落成为“世俗的城”?这样的“教会”,其罪行显然并不小于耶稣基督亲自动手清理之前的犹太会堂。



(256)



耶稣基督生前没没无名,死后声震寰宇:



1、“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二十八章)



2、“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力比书》第二章)



从人的观点看,属世的名声和赞誉,足以导致虚脱,甚至败坏灵性的根基;而外在的抑制,倒能让生命更趋充实;唯有死后的名声,才不会软化灵魂的成长。凡此种种因果,都是由人的肢体中的“另一个律”也就是犯罪的律的压力,所决定的。这不同于神的律的另一个犯罪的律,是由泥土产生的,而不是由神口中的气产生的:所以,追求灵魂生长的人,也应远离属世的成就,以免过早结束了生长的潜力;追求永恒生命的人,也应闭耳不听剧场的掌声,就像至高者也会拒绝倾听恶人的祷告。热衷于群众的掌声,就会变得油蒙了心,再也听不明白上帝的语话。而“拒绝掌声”,这是对人的罪性的“反制措施”。



现代的教会组织是属世的,但福音却是属灵的,人组成的教会怎能垄断上帝的福音?基督徒的基本属性是属世的,基督的基本属性却是属灵的,属世的羊群怎能代表属灵的牧人执行神圣的权柄?别说普通的羊只,就连“头羊”也无法代替牧人,引领羊群脱离死地。



就描述而不是就审判的意义说,看看历史的成败之鉴也许是令人寒心的:号称“公教”的天主教传统,实际上是由大迫害时期的叛教者及其宽容者,以及这两造的后人,所缔结的神圣同盟。以严格著称的拉丁教父、希波主教奥古斯丁,实际上也是宽容叛教者的宣传活动家。相反,拒绝接受叛教者的“多纳特派”(Donatism),反而全军覆没,成为异端!这可能因为,奥古斯丁本人就是一个叛教者,曾经的摩尼教徒。



早先,多纳特派就是在北非形成的,因四世纪迦太基主教多纳图(Donatus Magnus)而得名。多纳特派是四世纪在戴克里先时期的迫害之后出现在北非的,他们认为圣礼的功效,受到施礼教士的影响,所以施礼教士不能是叛教者。但当时的罗马教会却认为人人都有罪,教士也没有例外,上帝却能藉着有罪的教士施行圣礼,将恩典赐下。多纳图声称,教会是义人的教会,罪人无份;罗马教会让叛教者受任主教,已成“罪人之子”,不能列入圣教会;只有义人施行的圣事才有功效。由于过分纯洁,结果该派自己却被目为分裂派的异端。在311年,教士开其里安在迦太基被罗马教会按立为主教。多纳特派认为参加按立者中有一个名叫腓利克斯的人在迫害期间曾经叛教,因此这次按立应该无效,于是312年在迦太基另又按立教士马约里努为主教与之对抗,这样一来教会就分裂了。应双方要求,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us I Magnus,全名Flavius Valerius Aurelius Constantine,272—337年)于313年在罗马召开教会会议,会上宣布腓利克斯无辜,并作出有利于开其里安的决定。这使得教会的分裂难以弥合了。多纳特派当时遍布北非,在每个城市都有罗马建立的教堂与多纳特教派的教堂相对而立,都有罗马委派的大主教和多纳特教派的大主教对立。314年,君士坦丁一世在高卢南部的亚尔勒召开会议,东方教会的主教也到会了。这次会议不仅继续支持开其里安,而且将多纳特派定为异端。这就使得“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教会分裂演变为暴力冲突,最后导致强力压制。该派下属教会曾有三百名主教,与容纳叛教者的罗马教会分庭抗礼,多次被罗马教会绝罚,并因此遭到罗马帝国政府的武力镇压。当伊斯兰教进入北非时,惨遭镇压的北非基督教徒已经没有力量保护教会了,北非的基督教会终于被伊斯兰教淹没了。七世纪阿拉伯人占领北非后,来自罗马的迫害压力消失了,多纳特派的抗议随之消失。



著名的拉丁教父奥古斯丁就支持使用暴力手段来镇压多纳特派,奥古斯丁站在罗马教会的镇压政策一边,著文反驳多纳特派,例如其后期著作《论洗礼》(400年)、《驳多纳特派》(400年),《答比提良的书信》(401—402年),以及《纠正多纳特派》(417年)。奥古斯丁认为:“彼得主持洗礼,是上帝在主持洗礼,约翰或犹大主持洗礼,也是上帝在主持洗礼。”不过圣经上却没有说上帝让犹大出卖耶稣,而是说是魔鬼进入了犹大的心。(《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才能杀害耶稣,是因他们惧怕百姓。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他去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他们欢喜,就约定给他银子。他应允了,就找机会要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把耶稣交给他们。”)尤其是,奥古斯丁没有解释,为什么犹大可以主持洗礼,而多纳特教派却不可以?可惜的是,罗马教会后来根据“教父权威”维护的“正统教义”,基本上就来自这些含混不清的著述。这就使得基督教营垒内部两败俱伤。这种恶例一开就难以收拾,使得国家暴力成为宗教分歧的裁判。到伊斯兰教开始扩张时,内部裂痕就使基督教处于明显的劣势。难怪有人曾经评论说,“就我们现今所知的基督教而言,其创立者已不再是公元一世纪的耶稣基督,而是公元四世纪的君士坦丁一世。”



延伸观察一下,一千多年后的十六世纪在日耳曼及其影响所及的地区所兴起的“新教”各派,其实都是从罗马教会的两造人即“叛教者”和“宽容叛教者”中分化出来的。至于那些秉持不宽容立场的“多纳特派”等纯洁派,早已大都斩杀殆尽,其残余,消失在伊斯兰教的征服中。



多纳特派的命运提醒我们,纯洁派好像历来都是被其反面力量的“投降派”打败的,教条主义、理想主义,永远败给机会主义、现实主义。不仅基督教如此,后来的伊斯兰教也是这样。因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为什么要划分门户和教派呢?只要是奉耶稣基督的名,遵循属灵生命的道路,就应该彼此尊重,停止攻击,联合起来,结成更大的而不是更小的教会。仁慈的主不愿遗失任何一只羊,只有当所有的羊都回来,主才再临,施行审判。而我们的工作就是在主再来之前,集合所有的羊?



在上述原则下,如何对待背叛基督的叛教者?处罚还是谅解?尤其是如何对待那些在背叛基督以后又重新发表信仰告白的“前叛教者”?是加倍处罚还是加倍谅解?在上述原则下,应该说,这是属于上帝的主权而不是人或人的组织如教会的主权。当然使徒的教会应该例外,因为主曾经亲自授权给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十八章)除了主所授权的人,后人不可以就此而审判他人,只可以据此原则审判自己的叛教罪是“罪无可赦”。不过奇怪的是,罗马能够接纳叛教者悔改,为什么不能接纳多纳特教派呢?



上帝的奥秘当然无法穷尽,甚至无从究诘。凡欲穷尽上帝者,无异是在质疑上帝;凡欲究诘上帝者,无异是在拷问神秘──这样的僭妄者,怎能免受上帝的责罚呢?毋宁说,这样的穷尽即是自我的穷尽;这样的究诘即是已然的受罚。所谓“愚拙”,也并不总是好的。如十个迎接新郎的童女中,五个愚拙的没有预备足够的灯油,五个聪明的却预备了足够的灯油。主的仆人在信仰上虽应该“愚拙”,但在实践信仰的技术上,却应该是聪明的、儆醒的。



(257)



福音的核心是基督:



(1)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权柄原文作门)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当下,耶稣嘱咐门徒,不可对人说他是基督。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十六章)



(2)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他。(《约翰福音》十四章)



(3)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主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

(《马太福音》二十六章)



(4)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二十八章)



综上四则可以说,凡信靠基督的,就得着生命;凡背离基督的,就失丧生命。“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十一章)



从以上章节还可以得知,“社会福音”的实质,是把属灵的基督“变质”为属世的耶稣。说得严重一点,这岂不是要从“生命”反向退到“真理”、再退到“道路”,最后连道路也迷失了,消失在茫茫荒野里?这样一来,社会福音就变成了“今世之子的福音”,是典型的“另一种福音”。社会福音这个属于世界的福音而不是战胜世界的福音,企图把“道路─真理─生命”的层进,退化为“生命─真理─道路”,它宣传的显然是“另一个耶稣”。



(258)



真正的信仰,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吗?若然,则真正的信仰者几希!十二门徒在耶稣复活前纷纷逃离甚至叛卖;司提反看见天门开了、人子在上帝右边,才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保罗则亲见了主复活后的光明形象,才终生无悔地追随他。前贤尚且如此,我们又何尝能稍好一点呢?



神的话语与人的话语,特殊启示与普遍启示的区别何在?在于耶稣基督。然而,圣子基督不在现场的世代呢?我们该如何信他呢?通过祷告?生活在启示时代的人,如何区分普遍启示与特殊启示?后于启示时代的人,如何跟从启示、跟从对于启示的理解?──如果神不对我们亲自显明,保罗和摩西的困境就是永恒的?如此,则真像巴斯卡所言“信仰是人生最大的赌博”?因为我们看不清楚、听不清楚,却不得不走路,甚至不得不跳下断崖……



所谓“罪”,不是欲望本身,而是欲望和实现欲望的能力、欲望和承受欲望后果的能力之间的“反差”:“反差”越大,“罪”越大。伟大的人总是“欲望更大的人”,但并不都是罪更大的人;为什么?因为伟大的人一般都有伟大的能力,可以承受“业”的积累,不至于使得“业”完全成为“罪业”甚至“罪孽”。而模仿伟人却又没有伟人的能力与担当的人,才会积累罪业罪孽,成为“罪更大的人”。罪是上述的反差与失衡,人人都由于贪婪和软弱的双重性而无法免除罪──所以灭罪的恩典仅仅存在于主的救赎与恩典中。而减罪的道路却也在于——降低自己的欲望、减少贪婪,同时提升担当能力、消除罪的积累——这个双向运动中,当然这也先得求主的恩典。



“魔鬼的俘虏”常常以为自己是自由的、“具有控制局面的能力”的,甚至是可以“主宰一切”的。这就是魔鬼的狡猾之处,也是它吸引人的地方:它从不让伟人们觉得受它控制,反而给人可供驱遣的错觉和助力感。它鼓动人的自尊和虚荣,使人自以为是,并在自以为得计中,趋于放纵以致灭亡。这就是所谓“自由的陷阱”、“伟人的代价”。相反,上帝倒像是给人纪律和限制的,而不以自由来鼓动人的贪欲。上帝不以“自由”的枷锁来捆绑人,反要人谦卑,放弃自由。凡舍弃自由的,方能得到自由;凡依靠自由的,必失去自由?



(259)



“道成肉身”的概念,是不是向希腊的多神论甚至其他异教的偶像崇拜论的某种妥协?若不是,那么“道成肉身”就必须置于“三位一体”中。父神──子神──灵神的一体,是福音之所以是福音(上帝的话语)而不仅仅是先知预言的关键所在——三位一体论因此是耶稣崇拜的永恒磐石。



不是“宗教体验”,而是“属灵的体验”!所谓“宗教”,只是属世者们在面对自己难以思议的属灵现象时,从外部所作的体认和概念化。这些现象,既包括人的言行方面的,也包括社会及自然领域,还包括超自然即超理性方面的。现代人所谓的“超自然”,只是“超理性”、“超经验”之代称。现代人所谓的“自然”,只是自己的科学可以观察和理解的总汇。在此视野以外的,皆被归类为“超自然”。



说到底,“信仰问题”是无法讨论的——因为这不是一个“语言沟通”的难题,而是一个“生命交流”的课题;有生命的人如何与无生命的人们交流?“信仰”一词,实在是无生命者(即所谓“非信仰者”)强加给有生命者(即所谓“信仰者”)的一个概念。活人无法把生命注入死人,只有上帝和圣子耶稣基督能做到这一点——把生命与“信仰”赐给无生命“无信仰”的败叶。



参与教会的活动,首要之处不是自己“喜欢其中的人”或是他们的言谈仪态,而是来向主奉献一颗爱主的心。自己是来崇拜神秘的,不是来寻求同伙的,如果这样,就永远不会对教会失望,就能领受主的恩惠平安。更进一步,为了主的缘故,还应忍受一切自己本来不喜欢的人和事;再想想,本来也就不一定是自己对。



(260)



有的怀疑论者说,《旧约》的真理大多是属世的,所以它赞颂聪明、智慧和现世的成功。《新约》的真理大多是属灵的,所以它赞颂愚拙和来世的福份——这是大卫、所罗门与施洗的约翰、圣子耶稣之间的分野……据说这是因为《旧约》时代的犹太人还不懂得肉体复活这种“埃及思想”,不懂得灵魂不死这种“巴比伦思想”,不懂得逻各斯这种“希腊思想”──所以无法体会道成人身、三位一体的救赎真理。



如此分析圣经,不是我斗胆敢做的。但是我知道,不是所有的道路、真理、生命都是良善的,唯有主所启示的道路、真理、生命,才是让人活在天堂里。而被属世的道路、真理、生命等“压力”所征服的人,无异于活在地狱里:而征服者的差异,往往也是基于被征服者的质地。



如此看来,分析福音书,不论用结构分析、来源分析、背景分析等文学、哲学、社会学等方法,都是极大的罪。分析福音,不仅是道德之罪,而且是生命之罪;那无异是以人的知识与理性去论断福音,其潜台词是把福音贬为“人的作品”。而分析福音也就是践踏福音之后,被毁灭的不会是福音,而是我们得救的最后希望。正如僭越上帝、亵渎基督的恶果,是如此一来我们就得直面永恒的虚空。这才是我们必须承受的最大灾祸。



这个世界是有限的、不完美的、充满罪恶的;因此,被它所俘虏的人,终必发现自已的努力全数落空,尤如捕风捉影。因此,跌入这个世界的陷阱,即是“在地狱中”。地狱并不是无限仁慈的上帝特意打造的,更不是上帝用来施加报复的。报复是小人发泄怨恨所干的事,君子尚且不为,何况上帝呢?地狱是魔鬼利用神的烈怒营造的,是魔鬼营造的”另一种天堂“。犯罪的人受了魔鬼的诱惑,跌入地狱,甚至是背负地狱,因为地狱不是别的,正是他的罪的化身。这样的人,即使无限仁慈的主,也拉他不进上帝的国。背着一座地狱的人,即使勉强立在上帝的国中,也还是在地狱里。就像一个病人即使在健康的人们中间,也还是一个病人。而且,唯其在健康的人们中间,才格外显出他是病人,才格外显出他的可怜与无助。



如果有人反对上帝的原因主要是出自反对专断,那肯定是个误解。因为“专断的上帝”乃是原始人所理解的上帝,而耶稣基督所表明的上帝则是仁慈的,而无神论者反对上帝的更深刻原因则是想自己扮演上帝,但那肯定最终要落空的,因为任何人凭自己的全部力量,都无法跨越死亡线哪怕一步。“跨越死亡线”乃是信仰的奥秘,所以《哥林多前书》十五章说:“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



如果灵体有“知觉”,也必定不同于我们日常经历的、肉体的知觉,所以连耶稣复活后也会变容,以致有些门徒无法认出他来。这是极大的奥秘。由此可见,灵体的知觉可能很难与肉体的知觉沟通的。我们所谓的“灵魂不死”也是如此:它无法与“肉体活着”划上等号,哪怕是最遥远的等号。



(261)



对灵魂不死的信念,激励许多英雄行为,并使得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使灵性的人与感性的原人、理性的智人区别开来……若无此一信念,社会将完全沦为商场与黄金榜;若无此一信念,人要么是野兽要么是家畜:不论其为骄傲的狮子,还是谄媚的狐狸,或是自残的牛羊。



信心不是基于信念,相反,信念是在信心上发育起来的。信心是源于某种号称神秘但极为真实的经历,表面上,它是对末见之事的确认,其实不是的,这“未见之事”(如上帝、基督、救恩、爱)早已通过号称神秘但极为真实的经历,镌刻在灵体上,尽管这灵体“现在堕落在肉体的陷阱中”。



肉体复活比灵魂不死,具有更大的确定性以及随之而来的安全感。



(一)复活后的肉体经过变容,实际上就是不死的灵体。



(二)肉体复活与灵魂不死相比,免除了灵魂的飘离之苦。



对于流离失所和心惊胆战的人们来说,“肉体复活”比“灵魂不死”是更大的奇迹,也需要更大的盼望与更久的耐心。对于那些性情急迫的人们来说,灵魂不死比肉体复活更多一些新奇的体验。而对于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们来说,切近另一个世界并获得再度创造的机会,才是“回归上帝”的真正含义。



(262)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按新译为“你们决不会死”)──这通常被认为是“谎言之父”对人类散布的第一个弥天大谎。然而,从耶稣基督的救赎所展现给人的复活来看,蛇所说的就不是谎言,而是预言了?甚至被包含在上帝对人的永恒承诺里面了?那一天,义人与不义的人都要一起复活,接受最后的审判。



不过我们还是要警告自己,不要议论神秘的事物。如果我们的知识、理性、“逻辑的力量”可以判断上帝的奥秘,那我们岂不是要比上帝还高大、神通、永久了?可是,任何议论上帝的人,最终免不了遭到上帝的审判,而人的死亡事件就是一个至为明显的受审。而这个名叫“死神”的审判者还不是上帝自身,在“死神”上面还有高于这审判的至高者,以及支配这一审判的意志或“机制”。



《以赛亚书》二十六章说,“死人(原文作你的死人)要复活。尸首(原文作我的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来。”这个关于复活的描写,我以前猜测是“明显受到巴比伦史诗和埃及《死者的书》等影响的,而《以赛亚书》无论在旧约意义还是在新约意义,都有承先启后的重要位置……不过后来我发现,其实在《列王纪下》第八章就有复活的描写:“基哈西告诉王以利沙如何使死人复活,恰巧以利沙所救活,她儿子的那妇人为自己的房屋田地来哀告王。基哈西说,我主我王,这就是那妇人,这是她的儿子,就是以利沙所救活的。”《列王纪下》十三章记载:“有人正葬死人,忽然看见一群人,就把死人抛在以利沙的坟墓里,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死人就复活,站起来了。”《诗篇》七十二章也说:“你是叫我们多经历重大急难的,必使我们复活。从地的深处救上来。”



由此可见,“上帝的话语”是世界性的,并不局限针对某一部落,而“摩西五经”也不仅仅是所谓“犹太传统”。正如上帝是宇宙性的,并不偏袒普遍堕落的人类。例如,被上帝任命“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记》第一章26节)的人类,是偷食禁果前的未经堕落的原始人,而非堕落成性的现代人。



(263)



敌基督者就是罗马皇帝、古代诸王和现代各国的总统?假先知就是犹太大祭司、宗教组织的首领、假传圣旨的传道人?在末日,他们将作为首恶份子率先被取去,活活扔在地狱里受苦?殉道者们被他们施加的刑罚不过几个小时,而他们被末日判处的,却是永恒的火……



这些神秘的事情,应该不是我们这些尘土一样的人所能明瞭的。羊群的任务是荣耀上帝、见证基督,而不是议论主人家里的事情。当然人类组成的“羊群”不是任人宰割的草食动物,而是具有双重食谱的杂食动物,必要时他也要开荤的,他要食肉,而且是新鲜的、甚至是活生生的肉。有时羊群也会激动起来,活活咬死敌基督者。金发的文艺复兴、碧眼的启蒙运动、多毛的科学主义等异教野兽,很可能最终不是羊的对手。



耶稣基督的受难与复活似乎显明了:人们还是需要社会的,因为他“必须通过社会去认识上帝”。然而现在,既然上帝已经通过社会显明了,谁还在乎社会如何?人之所以需要父母,是因为他必须通过父母方能敬拜基督,现在,基督已经荣耀,人就不该跟随父母去背叛基督,反而唯愿社会的弃儿成为基督的仆人。



“在上帝的荣耀里分别为圣”;在基督的至大救赎中,一个个人被奇妙地拣选了──这才是“个人主义”的最深的核心。滥竽充数是难以蒙混过关的,个人必须直面上帝的公义审判。上帝对不同的材料,因此也有不同的拣选。



(264)



“爱人如己”一语中的那个“人”,是信主的人,还是包括恨主的人?如果有人公然反基督,这样的人算不算“人”?还是仅仅算作“死人”?信徒是否应该爱这样的人?这样的人仅仅是一时一地的油蒙了心,还是已经列为魔鬼的扈从?或是已被追讨、应该拖到基督面前予以处决?“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扔在海里。”(《马可福音》第九章)我们的“信”,不仅是属灵的印记,也是抵达神国的桥梁。没有桥,是到不了彼岸的。



“耶稣因为将近耶路撒冷,又因他们以为神的国快要显出来,就另设一个比喻说,有一个贵胄往远方去,要得国回来。便叫了他的十个仆人来,交给他们十锭银子(锭原文作弥拿,一弥拿约银十两),说,你们去作生意,直等我回来。他本国的人却恨他,打发使者随后去说,我们不愿意这个人作我们的王。他既得国回来,就吩咐叫那领银子的仆人来,要知道他们作生意赚了多少。头一个上来说,主阿,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十锭。主人说,好良善的仆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来说,主阿,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五锭。主人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又有一个来说,主阿,看哪,你的一锭银子在这里,我把他包在手巾里存着。我原是怕你,因为你是严厉的人。没有放下的还要去拿,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主人对他说,你这恶仆,我要凭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严厉的人,没有放下的还要去拿,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为什么不把我的银子交给银行,等我来的时候,连本带利都可以要回来呢? 就对旁边站着的人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他们说,主阿,他已经有十锭了。主人说,我告诉你们,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作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吧。耶稣说完了这话,就在前面走,上耶路撒冷去。”(《路加福音》十九章)其实,上帝对人的爱和基督对人的救赎,还是有条件的,这就是“信”。你必须信他,他才能救你,否则,即使连神的力量也力所不及于恶。例如,地狱就是上帝的弃地,他撒手不管,让恶治恶,以毒攻毒。坏东西都沉沦一处,就会彼此残害,不遗余力。



(265)



“客观的救赎论”相信,是基督的受难,改变了上帝对人的态度,从而开辟了新约时代的恩典,以此救赎了信主的人类。“主观的救赎论”相信,是基督的受难,使信主的人得以与上帝建立了一种神秘的、内在的关系,从而救赎了信主的人类。我相信,基督的受难,他为多人所流的立约的血,同时具有这两方面的功能,既改变了上帝对人的态度,又改变了信主的人,从而开启了“无法中断的救赎过程”。



凡领洗者,无论出自什么动机,从此就与基督立了约,并因此带有上帝的印记。这样的人即使背叛了基督甚至否认基督,也抹不掉身上与灵里的印记,结果只能得到加倍的灾难。领洗者的属世命运从此改变,或者更好,或者更坏,但无法回到前此的轨道去了。警醒!凡与基督立约的人,如果不能因此得救,就会沉沦得更深。



信仰的感动虽然不是情绪,但有时却像情绪一样发生波动,坚定与摇摆周期性地出现。怎么办呢?信仰高涨时应该乘胜追击、扩大战果,与圣灵取得最好的交流。信仰衰退时应该多多祈祷,求圣灵帮助,承衰起弊,重振旗鼓!总之,绝对不能后退,要死守底线,才能等候转机,重获祝福、继续挺进。尤其在任何困苦或诱惑中,决不背叛圣子基督,不可忘记他的受难。



(266)



宗教改革后形成的“新教”,并非创造了什么新的东西,而只是引伸了公教(天主教)中的某些意涵,使之较为醒目罢了。即使公教,也承认上等痛悔无需经过告解,即可获得赦罪;又承认在特殊情况下,普通教友乃至外教人都可以给人付洗,等等。凡此,经过引伸都会导致“宗教改革”。



这样思量一下新教,并非贬低了它而实为抬举了它:日耳曼新教、拉丁公教、希腊正教,都是从原始福音和保罗书信中引伸出来的,说到底不该有任何新内容,只是侧重点不同,否则就等于说它们都是异端了。另外,它们所包容的文化成分,也因民族的区别,而当然也有所不同。新教、公教甚至正教,在中国应该携起手来,开辟一个“福音在远东的世纪”。如此之后,它能兼并外教而同化之,而不是遭到外教的同化、异教的同化。



从“兼并外教而同化之”的角度,而不是从“遭到外教的同化、异教的兼并”的角度,看“新教、公教、正教是三个不同宗教”的观点,那显然是撒但的也就是挑拨离间者的作为,其目的就是处心积虑地分化瓦解基督的门徒,使之同室操戈、三败俱伤



新教、公教、正教,在圣子耶稣基督的名下联合起来!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侈谈什么“崇信基督”?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他们的其他好行为,又怎么可能是真诚无私的呢?自立教派,无异结党营私。“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分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这一等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那一等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立比书》第一第二章)



如果说,欧洲的正教、公教、新教之分,还有地理、民族、历史等方面的原因,那么中国人内部又是依据什么来如此区分?显然就只是出于嫉妒分争,甚至是沦为撒但的奴仆去吃“洋教”。除此之外就毫无理由解释这种分立山头的行径——甚至毫无地理上、民族上、历史上的理由,毫无理由的行为,怎么可能是好行为?中国的基督徒们,离开制造嫉妒分争的撒但!团结起来,让死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让我们超越一切派阀跟从基督吧!



(267)



用理性的逻辑来宣讲和注释《福音》的工作都失败了。其要义,并非由于福音是“非理性”的;而在于,上帝的奥秘是不可以通过人类理性(哪怕是“纯粹理性”)而参透、把握的。执者失之(失丧之),为者败之(败坏之);而不失不败者,却是似乎“满纸荒唐言”的《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



在器官比喻的意义上,大脑的理性就好比生殖器的性欲,都同样使我们从上帝分离。亚当是因为性欲,因为信任夏娃而不信上帝,才走上犯罪的道路。夏娃则因为利益的考虑,听从撒但而不听从上帝,而堕落尘寰。放弃利益是艰难的,正如放弃性欲的艰难。但我们至少应该承认,利益的诱惑乃是属灵事务的负担,而非资源。



在主的祭坛前我低头默念“恩典─罪性─赎罪”,泪珠滚动。我多次亏欠了上帝的荣耀,要以余生来不断赎罪。──这是我从今开始的座右铭。但我也已知道,人自己赎取不了自己的罪,所以只有信靠基督的救恩。“不甘寂寞”就是“犯罪的天性”之别名。诱惑、贪婪、纷争、淫荡、残忍,都是从中生出的。



永生之后的人,可否获得穿上裤子的权利?如果可以,那真是“亚当犯罪─基督赎罪”的最大功效。复活并获得永恒生命的人,当不止重获亚当的福份,应是犹有过之:人类永不能回到伊甸园了。要么天堂,要么地狱;要么进入灵体世界,要么消逝于滚滚红尘,沦为尘土与物质。这就是唯物主义所揭示不了的真相。



我的犯罪的天性却说:宁愿穿上裤子死去,也不愿脱掉裤子而活。这是就属世的意义说。就属灵的意义说,我们却不得不脱掉裤子站在上帝面前接受审判——因此,我宁愿不穿裤子进入灵体世界的天堂,也不愿穿上裤子进入物体世界的地狱。可惜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是为了属世的价值,牺牲了属灵的意义,因为我们是受肢体中犯罪的律的支配的。



谁愿充当伊甸园里的亚当?不穿裤子,没有“自尊”……没有“隐私”。人都不太情愿脱掉裤子、暴露私处,所以没有“不自私”的人。而裸泳和裸体的人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能意识到“裸”。正如“不自私”的人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能意识到“私”。这就是“无私”的真相:经常是为了隐藏更大的私——因为我们身上的罪性已经深不可拔了。我们受到肢体里犯罪的律的支配,宁愿在遭到“罪的污染”后,再去接受主的救赎;而不愿一开始就远离罪,不愿陷入纯洁,不愿“从来没有经历过罪”,生怕吃亏。而能拒绝撒但的连续诱惑、长达四十天,并能终其一生主动献身、深入这“从来没有经历过罪的无限虚空”的,唯有圣子基督。



(268)



人是用尘土做出来的;那么天使是用什么做出来的?──这是上帝的奥秘。因为用尘土做出来的人,如何能够知晓上帝的奥秘、天使的质地?所以,我们必须谦卑。有所不为,有所不知,正是得救的标志。吃下智慧果而后死去;这是生命在世上所能遭遇的最悲惨的命运,也是一切悲剧意识的开始。如果一,不吃智慧果,人即便即将死去,也不会因如此醒觉而充满如此深的绝望、痛苦。如果二,吃了智慧果而不死,人就会更加虚骄、轻狂,尽管大大玷污上帝,自己却因能够不受限制终而沦为魔鬼。



爱上帝,要常存两个心:(1)敬畏心;(2)感恩心。对于中国信徒来说,有敬畏而无感恩,只是儒家,为属世的顺民;无敬畏也无感恩,也只是儒家,为属世的暴君。唯有敬畏心与感恩心并存,才能走近上帝的施恩宝座。“我愿意在上帝的领域放弃我的理性;正如我愿意在权力的领域放弃我的肉欲;我愿意为了上帝而放弃理性,正如我愿意为了权力而放弃肉欲。”



(269)



用《圣经》去解释甚至代替科学,何异于用上帝去解释甚至代替魔鬼?耶稣基督说,上帝的东西归于上帝,凯撒的东西归于凯撒。这不是二元论,不是诺斯替主义,而是区别自然与人造、永恒与暂时、灵性与物性、救恩与灭亡的钥匙——所以说,“信仰的东西归于信仰,科学的东西归于科学。”



人的罪孽、社会的戾气,不仅源于罪的天性,也来自恶恶相报的罪的积累。坏的社会,就是“在爱的领域负债太多”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在爱的方面债台高筑,在恨的方面却高利贷横流,试问,这个社会的居民,能够不在败坏的天性以外还要加上腐化的行为方式吗?而败坏的天性加上腐化的行为方式,就是中国社会的生存主流。



(270)



诺斯替派(Gnosticism)对于福音的理解,在哲学上高明,但就信仰功能说却脱离了大众。他们的见证可能有真实的一面,但否认道成人身却是一个绝大的错误。高等的灵体为了把人从物质即罪的捆绑中解放出来,为什么不能降高为卑、舍身求义呢?唯其如此,才是基督,才能破除魔法,打通灵体返归上帝的道路。我们必须坚信天父、圣子耶稣基督、圣灵这“圣三位一体”的客观性,方能得救。如果我们仅仅认为圣三位一体是人的主观的产物,那就无可救药法了——因为人类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得社会的解放都不可能,又怎能依靠自己获得生命的救赎呢?



“耶稣和门徒出去,往该撒利亚腓立比的村庄去。在路上问门徒说,人说我是谁。他们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先知里的一位。又问他们说,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耶稣就禁戒他们,不要告诉人。从此他教训他们说,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耶稣明明地说这话,彼得就拉着他,劝他。耶稣转过来,看着门徒,就责备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于是叫众人和门徒来,对他们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马可福音》第八章27节─第九章1节)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秦始皇的一生是失败的”,因为他之寻求长生不老药,无异承认其毕生功业的无效性,而蓬莱的虚无,是对他自命“皇帝”甚至“皇天上帝”的最大反讽。毛泽东也是秦始皇的一个较新和较为低贱的翻版。他们面对死亡时的时候,不是早已成功的王侯,而是永远失败的贼寇。相比之下,基督的使徒们虽然殉道,却拥抱了成功的人生,因为他们要的就是这个结局:“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神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神的右边。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众人大声喊叫,捂着耳朵,齐心拥上前去。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他。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圣子耶稣接收我的灵魂。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阿,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扫罗也喜悦他被害。”(《使徒行传》第七章)强盗们杀害千百万人,为的是自己千方百计地逃避死亡;而在受害的司提反而不是害人的扫罗们身上,生命的虚无终于被生命的圆满所填充,所以,殉道也就成为人间最大的恩典。这也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不足称道之处,他们只要别人殉道,而不能自己殉道;相比之下,被人杀掉的慈运理就好得多。至少他还用生命证明了他自己是相信自己所说的。



慈运理,又译作茨温利(Ulrich Zwingli,1484—1531年),瑞士改教者。由于深受人文主义影响,反对教会传统、赎罪券和尊敬马利亚。原追随马丁·路德,后来自成一派。慈运理反对马丁·路德在信徒聚会中保留如唱诗、圣餐等仪式,因为马丁·路德认为在圣餐礼仪式中,基督的确是亲自降临,而慈运则认为圣餐礼只是一种象征的记念仪式。慈运理神学的中心是以“神”为中心,而不是以“基督”为中心,结果导致其作品《论神的照管》一书的自然神论倾向。1522年,三十八岁四五慈运理和十位神甫,联名向教区请求准许自由结婚,未获批准;慈运理与一寡妇安娜 (Anna Reinhart) 秘密结婚,两年后才举行公开婚礼。1531年,瑞士的改革各邦,与决定追随罗马天主教的各邦,发生战争(Kappel War),四十七岁的慈运理作为苏黎克的首牧,戎装参加,任随军神甫,10月11日受伤,后被人用石头打死。据说慈运理本性和平,因反对雇佣兵文化而涉入政治。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是充满讽刺意味。但无论如何,他总算用自己的生命注解了自己的神学。



(271)



十字架、洗礼、圣餐、弥撒,不是象征性的文化,而是疏通物质拥塞、凝聚宇宙灵体的“神人一性的载体”——所以我们不能像慈运理那样无视基督的奥秘。1529年,慈运理至玛尔堡 (Marburg),与路德讨论教会体制上的意见。那是腓力王子 (Philip Landgrave of esse)为了策划改革运动的联盟而促成的,他们在腓力的城堡内进行了四天的对话,得以在十四项信仰问题上达成协议。但是在圣餐意义的解释上双方却意见相左。路德不承认天主教的“化质说”(Transsubstantiation),但坚持基督在设立圣餐时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6节),应该按字面领受;他把这句话用粉笔写在桌面上,并反复引用,这主张后来称为“合质说”(Consubstantiation);意思是说:经过祝谢后,在领受的时候,圣餐的饼与酒,有基督同构性质的同在。慈运理则以为这句话中的“是”字,应该作“象征”解释;否则主也说过自己“是羊的门”,“是葡萄树”,如此解释岂非可笑?因此,他一再引用主所说:“叫人活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第六章63节)。结果对话仅仅为此分歧而难以达成共识,结果散伙。人们叹息说,“否则宗教改革和以后欧洲的形势,将大有不同。”不过在我看来,这只是表面的原因,实际上,因为这两个“领袖”都是罪人,他们应该知道自己是不配议论基督的奥秘的。这两个改教者,一个和修女淫乱,一个和寡妇通奸,活画出了宗教“改革”运动本身就是一个罪人的运动,因此宗教改革所造就的新教教会,不会比罗马教会好得太多,更不可能是真理在握的。如果宗教改革家们不是那么私欲膨胀,可以适当认罪悔改、谦卑一下,他们就不会在杀戮的道路上走得那么远了。



也许不是每一个十字架,每一次洗礼、圣餐、弥撒都携带灵体的神能;但十字架、洗礼、圣餐、弥撒确实具有神的能能力,却是不能否认的。路德派与腓力派关于救恩是“圣灵独自工作”与“圣灵与人同工”的分歧,也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圣灵并不外在,圣灵进入人的内部。救恩就是圣灵进入人的内部以后所发生的奇迹。而上帝给人的恩典又多少,圣灵进入人的内部就有多少。



(272)



改教派被中文翻译为“基督教”,以别于翻译为“天主教”的公教——虽然迅速发展,但内部裂痕却日益扩大,结果进一步的分裂日益明显。路德的助手墨兰顿(Philip Melanchthon, 1497—1560年)是一位温和派,一面寻求与天主教和解,一面接受加尔文派对圣餐的说法。墨兰顿的神学很早便与路德有歧见,特别是他对人的自由意志的看法,接近路德攻击的人文主义者,同时他也相信人的善行是救恩的一部分,虽然人不能靠善行得救,但他却强调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墨兰顿的看法显然比路德更为良善一些。在我看来,所有的教会都会散伙,只有耶稣基督的福音不会消失;所有的信徒都会背叛,只有十字架的灵依然荣耀。基督教史表明:继绝世者,唯有福音书。唯有福音书,不断浇灌干死的教会与了无生气的信徒,方能起死回生、在在展示神秘的见证——那是我们浅薄的头脑迄今无法了解的奥秘。神学家们试图解开这些奥秘,结果只是让自己跌倒。



(273)



“你若问我为何知道主活着,因他活在我心。”——“敬虔派”的这种观念也是错误的,因为主是永恒的圣灵,而不仅存于我心,也创造了所有的人。“你若问我为何知道主活着,因我活在他里面”——这样的回答也许稍好一些。按照某种并不正统的看法,物质世界本身就是宇宙灵体的堕落形式?但这种看法起码承认了主的创造和人的堕落。灵体遭到罪的羁縻、捆绑,所以即使连最美最良善的人,也是“堕落的天使”。超越物质,根本不在人生的可能性之内──人们如何能在地上、以罪人的材料来“建立”神的国度?除非,那仅仅是一种“伪装”,一种演戏,一种排练,就像反复叛教的“圣奥古斯丁”一样。所以福音书教导说,在心里杀人了,就是杀人了;在心里犯奸淫了,就是犯了奸淫。所谓“犯罪”,原来就不是单指某一行为本身,而是兼指执行某一行动时所持的不当动机和由此动机引起的内心不安,包括犯罪的兴奋和心理的担忧。这一“罪性”,是杀人与执法、奸淫与婚姻的区别——因此,人所能做的,是“因信称义”,而不是“追求生命的完美”。“信”所导致的“平安”,就是人所谓的“义”。信就是义。为什么钞票作废会引起社会崩溃?就像1947年到1948年之间在中国发生的事情那样。因为钞票作代表的“信”没有了,社会的道义也就消失了。



钞票崩溃以后,社会必定退化,按照中国的例子,三十年之内一直退化到了“新新石器时代”,于是无神论成为新的宗教。在这种意义上,无神论是良心的堕落,无神论是灵性光焰的最终死灭,无神论是人的物质化所构筑的理性地狱,无神论使人沦为行尸走肉、沦为食色二性的“两脚畜生”。



(274)



“我信仰,以便去理解”。错。“我理解,以便去信仰”。更错。对我来说,理解并不能导致正确的信仰,而只能导向彻底的怀疑论;信仰并不能导致理解,而只能导向顺服,即导向一条既不追问、也不求理解的“十字架的道路”──对我来说,“我信仰,仅仅为了活下去,活在基督的庇护所里。”在这条道路上,没有炼狱。也就是说,没有第二次机会可使堕落的天使、物化的灵体重获永恒的灵体生命。这样,我们必须直面另个世界,或是灵的复归于天国,或是灵的殒灭在地狱。──人必须选择是否接受一个“变形的时空”、“全新的维度”。



心理学是无法揭示灵魂的奥秘的——因为“理是人掌握的,心却是掌握人的”。



1、让别人流血,而自己却来收获,在常人的罪性里这才是理,是“律法”的惯性;



2、让自己流血,以赎世界的罪,在耶稣基督的道路上这才是心,是“圣灵”的工作。



福音超越心理学的终极界限,其奥秘也许在于,兼容了理性中“对偶的”以致“两极的”观念:“天使─魔鬼”,“犯罪─赎罪”,“灵─肉”,“天堂─地狱”、“恩典─惩罚”、“神─人”、“敌对─和解”、“贪婪─清心”——并在这一“对偶的两极”之间,刻划人的生存处境。这就满足了人内心的最深刻的贪婪和清心的双向性:既免不了犯罪又想逃避惩罚的人性,所以最终需要福音所代表的恩典与赎罪。



面对这样的“内在矛盾”,想要理解福音就不能试图诉诸人的理性,而是需要明确得知:凭人的理性不可能理解神的意思,除非神赐下了揭开奥秘的恩典。神的恩典,成为人类理性的避难所。相比之下,道教和佛教都是诉诸人的理性,来说明人具有某种“超自然性”,在他们那里,超自然性仅仅被视为“不受自然性的奴役”;而比较纯粹的儒家则在根本上回避另个世界的奥秘。法利赛人以及各种“统治着的意识形态”,则以人的虚荣遮蔽了神的荣耀,他们拒绝恩典,使自己沦为“比黑手党更坏的犯罪集团”。其结果是,他们以上帝的名义犯罪,并以神秘的荣耀来美化自己的罪行。



而我们的理解,就是理解“我们是无法理解神秘事物的”,我们的理解,就是知道上帝的奥秘不是人类的总体理性加起来就可以分解、消化、总结、归纳的某个系统──因为人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并吸入上帝的灵气,但那神秘的超然其实并不被包括在我们的肉体以内,而是暂时储存在我们以内但终将绵延在我们以外──我们如何能“吃透”他?如此看来,试图理解甚至讲解上帝,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大地僭妄。最后,我们的理解就是:“勇敢接纳至高者并顺服他”乃是正确道路的开始。



(275)



基督论的必然性、救赎是必要的:我们理性的触须太发达了,因其“过度延伸”而直面了宇宙的虚无,结果“人生荒谬”的结论,赤裸裸摆在面前,令人无法卒读。当各种社会面纱和感官蒙蔽,被理性的拷问一片一片地无情撕裂的时候──若无基督的救赎,我们如何获得必然性?如何得到必要的救赎?也就是说,如何抓住人生的意义?



科学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科学是万万不能的。科学可以解决人的基本问题,如生存问题和知识问题;但不能解决人的高级问题,如去向问题、幸福问题、有关意义的问题。在科学无能为力的地方,神的恩典降临了:神的恩典不是“人造的”而是“造人的”。大自然可以解决人的生存问题,但只有当“爱我们的上帝”的时候,才能获得去向和幸福:终极意义的诞生。在这个终极意义里,我们可以获得平安——科学利刃分析分解破坏无遗之后的重新诞生的平安。



(276)



神,是没有欲望而能生存的本体?但是人,却是没有欲望就活不下去的现象。没有了食欲与睡眠欲,没有人可以活过一周、一月。然而,有了欲望就有了局限,有了局限就有了罪的根源。这罪不仅是宗教意义的罪恶,而且是存在物本身就具有不完满性的性质。不完满,就会导致宗教上的罪恶,乃至道德和法律上的罪行。一个有关“区别”的疑问是——如果出于误解上帝的旨意而犯了错误,明察秋毫的神会区别有意冒犯与无心得罪吗?如果因为从未听说福音而不知基督,是否和那些知道福音却一味否认基督的同罪呢?



福音的力量何在?在于它是对人世价值的根本颠覆,是对人类罪性的倒悬审判,是对一切权力机构的根本蔑视,是对一切权能者的响亮耳光,而不是无关痛痒的批评、匡正、改革等等。奇怪的是,这样的颠覆与审判竟然“成了”!甚至成了流行的以致统治的思想。这里面的转折是怎样实现的?这个最大的奇迹是怎么能够屹立不摇的?这如果不是“神的作为”还能是什么呢?



没有信仰的人说,他自己决定拒绝上帝。我知道,这是一种缺乏生命、很不真实的说法。人能凭藉自己的意志作决定,来选择上帝吗?当然不能。既然不能,那么,人能凭藉自己的意志作决定,来拒绝上帝吗?《约翰福音》说,是主拣选了人。而当这“拣选令”下达后,相应的安排和启示也就随之而至,使人根本无从拒绝:既没有机会拒绝,也没有力量拒绝。



用理性主义证明上帝的存在与基督的救恩,很容易剌激甚至导致理性主义的反证,因而以人的理性去证实上帝与证明上帝,是同样偏差、迷误终致有害的。上帝的存在只能以上帝的亲临来证明,基督的救恩只能以耶稣的代赎来证明。所以,不可反驳的论据乃是恩典本身。



人与上帝的关系,在基督教里与在犹太教里相比,获得了本质的突变:由报应观到救赎观,由律法论到恩典论的飞跃。而这一切“新约的消息”,都是由耶稣基督带来的,并由圣餐礼中的饼与酒,作出见证的。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17节)主如是说。主是如何成全律法和先知的呢?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捶胸。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人又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马太福音》十一章11—19节)主的成全乃是生长与收割之歌;律法和先知因此只能是被主所成全和完善的。如果没有主,律法和先知岂不成为空洞无益的摆设?



传教,既不是功利性的,也不是公益性的,因为它追求的目标,不属于这个世界而属于天国。而教会制度下的“传教”,为了鼓励传道人的积极性,遂不免将“事业”的因素导入属灵的追求,结果事与愿违,在属灵的名下,填入属世的货色。



“上帝的行动是很慢的,但上帝的行动是坚决的。”上帝的意志,常在似是而非的世事之后,显露出来,惊世骇俗,好得超出任何智者的最大想象,尤其在经历了如此苦难的劫后余生……上帝的恩典常在属世的苦难中体现,有时这可以被我们的经验所证实,有时则不能,因为我们的经验乃至理性,不是高于“恩典──苦难”,而是低于它;所以无法理解貌似变幻不定的“恩典──苦难”,而且我们的经验乃至理性,还是由“恩典──苦难”一手铸造的。



(277)



恶是“异化”的产物?人的罪性仅仅是由于“文明的压力”扭曲人性而造成的病态?当然不是。史前时期的人没有罪性?当然不是。否则,文明的罪恶史,是靠什么魔掌揭开的?而我们也可以亲眼看到,在尚未异化的小孩身上,已有“恶的萌芽”,那就像罪的芥菜种,那迟早长成参天大树。



人不是“孤独的”,因为我们在基督的爱里,“与万有同呼吸”。人生不是“荒谬的”,因为基督的爱把我们带出死亡的陷阱。人的逆旅何需流泪?圣子耶稣已为我们流血:我们把悲伤交给他,他从我们的绝望中,提炼出来残余的灵性。



1、舍弃自己,是为了救自己的灵魂。──这并不可耻,因为这是罪性的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2、舍弃自己,是为了改造社会、再造历史。──这是次一等的境界;这是把基督的福音属世化,是社会福音派的作为。



3、舍弃自己,是为了激励他人、博取赞誉。──这是伟大的道德表率,是慈善家和高级市侩。



社会福音派也许有理由给基督的使徒统统扣上诺斯替派的帽子,因为基督的使徒来不是来拯救这个世界,而是救人的灵魂脱离这个世界的沉沦过程。难道这就是“诺斯替主义者”吗?我做不到,是因为我信得不够,而不是因为我不信:“耶稣对他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亲立时喊着说,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有古卷作立时流泪地喊着说)”(《马可福音》第九章23—24节)



我请求上帝帮助坚固自己的信仰。可是上帝坚固人的信仰的方式,有时会是“令人觉得可怕”。尽管事后看来,在这可怕中透露出无条件的慈爱与智慧。而相反,人的罪性所喜悦的赏赐,却往往是令人趋于软弱的。从《圣经》中可以引伸出一切,但不必引伸出一切。作为上帝的话语,《圣经》应该比属世学问的总和还大,但是我们有无能力准确无误地理解《圣经》?难道充满罪性的人,真能像上帝启示《圣经》那样来理解《圣经》吗?也许有人能。但我知道自己不能,我知道自己在《圣经》面前的“十分无知”的状态。



祷告是用来救灵魂,不是用来救肉身,除非因灵魂的错失而致疾,否则不要试探上帝、滥用恩典。但我相信,祷告不仅可以救灵魂,也可以救肉身。尽管肉身总想干扰上帝的计划,而正确的祷告却不该干扰上帝的计划,更不企图改变上帝的计划。同样,祷告“求主带领”是对的;但不可“求主给我”,而如果“求主给我”时,一定不忘加上一句“但要按主的意思,不要按我的意思”。



(278)



重要思考:所谓“在基督里”,不是经由神秘的内省所激发主观的体验,并在此体验的交感中,与基督同在。所谓“在基督里”,是经由虔诚的祈祷所得到的客观状态,并在此状态的影响控制下,进入基督圣灵的笼罩。所谓“在基督里”,也就是通过祈祷,呼求主的庇护,求主垂怜。那不是控制主,而是受主控制、求主庇护。主所赐予的“客观改变”,而不仅仅是“主观宁静”,作为恩典使我们得以投身于基督,从而排除魔鬼的播弄。



“在基督里的平安”不仅是主观体验,也是基于一连串的客观事件。对这些事件作为积极反应,不是为了荣耀自己,而是为了荣耀“在自己身上显示出来的上帝的作为”──这两者有时似乎很难区别开来,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却是:荣耀自己的行为往往是会让别人感到不舒服的,而荣耀“上帝的作为在自己身上所显示出来的能力”,却能让别人也感到愉快——人人都是罪人,人人都不喜欢另一位罪人出来与他对垒、叫阵;但是,谁能与上帝分庭抗礼呢?谁能最终拒绝上帝的恩惠呢?



(279)



为自己作恶,容易;为别人作恶,不易。因此,连为别人作恶如“劫富济贫”、“为人民谋幸福”等,都仿佛成了某种善行。行善给别人看,容易;行善给自己看,不易。因此不计毁誉地行善,也就成了“对上帝的奉献”。行这事的人,无异于“上帝的无名祭司”:他的尊贵远在罗马教宗、犹太祭司之上。上帝──基督可以没有我们,我们却不可以没有他。消解福音,其实不是理论,而是对于生命的犯罪,这是“生命之罪”,而不仅仅是“道德之罪”、“律法之罪”。



(280)



佛洛伊德在《摩西与一神教》中猜测,说一神教可能起源于埃及。即使真的如此也并不奇怪;作为文明起源最早的民族,埃及人得到上帝的恩宠──独一真神的某些启示对他们来说是自然不过的事。可惜的是,埃及主流社会却最终消受不了这生命的真理,结果上帝便重新选择了在埃及为奴的犹太人,让他们传扬特殊启示。这正如后来新约时代,犹太人主流社会消受不了耶稣的福音,结果上帝便拣选了希利尼人和罗马人,继续传播生命的真理。以后被拣选的,依次是日耳曼人(新教)和非欧民族,一一来到福音面前。埃及人得而复失的故事,特别能帮助我们理解犹太人得而复失的处境,同时也让我们自己警醒:每一个信徒都面临着得而复失的危险。



(281)



安息日是为罪人设置的,以便我们在每周五天或是六天的犯罪生涯之后,有机会通过崇拜上帝来洗刷一番自己的罪恶,然后轻装上阵,再度投入每周的“工作日”。这样,这些工作中的毒素得以部分消解,不至于一下子就把我们毒死。我们的工作具有的犯罪性质越严重,我们的生命就越需要安息日的洗刷。但是安息日对于圣子在人间的工作来说是完全不必要的,所以当圣子耶稣并不“为罪人安排的”遵守安息日的规矩时,犹太人竟想以此为藉口杀死他,是十分荒谬的事情。犹太人这样忤逆,主要是因为圣子耶稣通过“不守安息日”,揭露并审判了犹太人每周“工作日”里的犯罪生涯。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十二章8节、《路加福音》第六章5节)从此以后,安息日的形式就废去了,安息日的精神发扬光大,成为礼拜日,流布全球,滋润亿万不断迁徙中的人民,并在流徙的命运中坚毅人们的心。通过礼拜日,万众流民们得以与主亲近,并在这亲近中重回生命的本源、重建社会的组织。



(282)



不论我们的灵魂是否消灭,三位一体的上帝是永存不灭的,这是比灵魂不灭更为重要的事实。陀斯陀也夫斯基不能理解这种圣洁,所以他说,“能够鼓舞人的唯一思想,就是灵魂不灭的思想。”但是我却想说:“主啊,我把灵魂交给你了。至于如何审判,那是你的权柄。无论如何判决,我都甘心接受。”——这是因为我意识到:只要上帝存在着,我们的毁灭相应并不可怕。我的最大恐惧乃是,上帝并不存在,这一切都是我们自己幻想出来的。为了克服这样的恐惧,我需要坚持认为,按照福音的启示,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耶稣的“十架七言”:“1、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2、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3、看哪,你的儿子;看哪,你的母亲。4、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

(Eli Eli lema sabachthani,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5、我渴了。6、成了 。7、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







十架七言指基督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临死前说的七句话,散布在四本福音里:



1、“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4节)



2、“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3节)



3、“妇人,看哪,你的儿子。看哪,你的母亲。”(《约翰福音》十九章26—27节)



4、“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马太福音》二十七章46节,《马可福音》十五章34节)



5、 “我渴了。”(《约翰福音》十九章28节)



6、“成了。”(《约翰福音》十九章30节)



7、“父啊,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6节)







(283)



在教会里,在一切哪怕仅仅是宣称“是主的殿堂”的地方,与形形色色的人和平相处──这不是好心肠,而是对主的义务。但我常常不能尽这义务,因此深感愧疚,我于是求主赐我力量,凡事忍耐,凡事祈祷。况且我的罪性常蒙住自己的眼,对人和事做出错的判断和同样是罪的反应。



回顾一下自己的历程,感受尤深。从我十三岁上开始“自我觉醒”的时候起,我就不相信自己的理性而相信“命运”了。我相信是命运造就了理性,所以不同的命运造就了不同的理性,造就了不同的头脑及其决定与理论。但那时候我一直认为命运是无名的。好几年以后我读了圣经才拍案惊奇,原来我的观点竟和《使徒行传》里的雅典人一样:



“保罗站在亚略巴古当中,说,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我游行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遇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本有古卷作血脉),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我们既是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十七章)



感谢主!我后来知道,我的命运其实早被基督掌管了,掌管我的道理就是福音。现在我希望自己能够永远跟随基督。这样,我如果有理论,那理论就是放弃一切神学的争辩,如同放弃一切嫉妒、纷争、结党;“我”因此仅仅愿意“在基督里”。



有一个俄国人说过,“雄辩术就是灵魂走向灭亡。”(列夫·舍斯托夫《在约伯的天平上》)这也是对一切神学争论的一个提醒。我们也可以由此想到:越好的、越雄辩的神学,就是离开灭亡越近的灵魂所发出的?



(284)



人必须自觉:基督已经来了,人类哪里还有成为弥赛亚的可能性?如果任何人有说,那就是典型的僭妄了,那就是洪秀全主义,那就是摩门教,那就是穿新鞋走老路,那就是不必要的野心、浪费和最终的堕落。上帝已经表明,新约之后,只有一位弥赛亚,那就是耶稣基督。



1、“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第七章15节)



2、“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就是羊的门,凡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羊却不听他们。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翰福音》第十章)



(285)



所谓斯多噶派(Stoa),据说其词源“Stoa poikile”是“屋顶的柱廊”,由于这个学派在雅典的一处画廊集会讲学而得名。这派的创始人是芝诺(Zeno of Elea,前五世纪)。斯多噶学派以为世界既是物质也是理性。人的灵魂是物质的,是世界理性的一部分,所以人应该顺从理性,一切变化都是世界理性的表现,都是注定而不是偶然的,因此有必要相信预言和占卜。罗马时期的塞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前4—后65年)代表后期的新斯多噶学派。据说斯多噶学派有些思想被教父们吸收了。



(286)



也许由于教父们、神甫们、牧师们、传道们的思想来源相当驳杂,所以现在,连“上帝已经死了”也构成一个神学(“神死神学”)。这种“信仰死亡”状态,实际上在古代希腊世界就出现过,于是从苏格拉底到斯多噶派的哲学,类似于现代的存在主义哲学,也曾在古典时代蜂涌而出。但上帝究竟死了没有?当然没有。我有一个简单然而有效的论据就是:就算上帝已经死了,作为尘土所造的人,也是不可能知道的;反过来说,尘土因为没有扫帚打扫自己,就断言扫帚并不存在或扫帚已经死亡,岂不十分可笑?



我相信,在人们普遍认为“上帝已死”之后,那至高者就会以更强大、更普遍、更永恒的方式──向人类临在。那时,一个新世界就会诞生了。──在古代罗马帝国,耶稣基督所表明的方式就是这样。我相信这样的事件,在今后几个世纪内还会在全球范围上再现,并把几百年来背叛基督的罪恶事业,钉在主殉难的十字架左右两边,在已被粉碎的传统上帝形象之后,呈现一个更强大、更普遍、更永恒的宇宙之主。



(287)



记念十字架上的耶稣是必要的,但崇拜十字架上的遗体或遗物却是误导,因为连耶稣都已经把灵魂交给上帝了。难道“正教”或“公教”就是以如此这般的甚至更为低下的对圣徒们的遗物崇拜,来批判诺斯替派的吗?天主教的遗物崇拜几乎成了一种偶像崇拜,背离了原初的福音,却可与奥古斯丁等人的“神学”互为表里。



(288)



上帝的启示当然会间接投射到历史中。历史继续发展,上帝的启示启示按理说也会不断涌现?其实不然,因为耶稣基督已经被定义为最大的、最终的启示。这并不矛盾。事实上,基督的圣灵就在我们身边,并不断干预我们的生活。从他复活后,所有的启示都指向“基督复临”的正式登场,在此之前的“历史关系”,只是一种准备。



(289)



神学不同于福音,不同于神的话语;神学是人的罪性在思考永生上帝时。留下的印痕。例如所谓的“两极有神论”,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是人用犯罪的思想在思考真神的样式。同时,其“两极论”也是对三位一体论的剽窃、扭曲、学院化。“两极有神论”以美国神学家查尔斯·哈茨霍恩(Charles Hartshorne,1897—2000年)为代表,他在1925年担任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年)教授哲学的助手,并从怀特海那里学到许多东西。1928年至1955年他担任芝加哥大学教授,对创立“过程神学”和芝加哥学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的主要著作之一叫做《神的相对性》。他反对“古典有神论”,认为其观点既不一以贯之,也不令人满意。在他看来,古典有神论只体现了神的完美的一个方面即其绝对性和不变性,而没有体现神的另一个方面即其相对性和可变性。他反对那种认为上帝决定了一切事件和一切细节的古典万能论,认为上帝只是创造了秩序和自由之最佳平衡的条件,在一定条件下 ,受造物乃是决策的受造物,决定了事件的细节。他还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坚持认为,上帝的存在既是有限的也是无限的,既是暂时的也是永恒的,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他的这种观点又被称为“两极有神论”或“新古典形而上学”。



从“两极有神论”中我们不难看到,神学经常被人的骄傲作为工具来使用,从而让神学家自己玷污了主的荣耀。让我们摒弃这样的神学,一如我们摒弃自己的骄傲。让我们看见上帝的荣耀,一如我们看见自己的罪恶——因为我们渺小!因为我们短暂!因为我们摇摆不定;以致我们认为:神也渺小!神也短暂!神也摇摆不定!



(290)



基督反对僵死的制度?基督也授权使徒布道,并让没没无名的教会立在永远的磐石上……但那是否因为,那时的使徒与教会毫无权势,因而其活动乃是属于十足的“非制度”甚至“反制度”的反体制运动?



作为“神圣意义的无政府论者”,假设使徒们也活在今日,他们是否会唾弃制度化的神职人员,一如唾弃犹太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是否会蔑视掌握权力的教会组织,一如蔑视那些盘踞在耶路撒冷圣殿里的撒督该人呢?主预言圣殿被毁,难道仅仅是针对耶路撒冷的神学蠹虫?



主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腊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第一章8节)神岂能成为任何人的旗帜、任何组织的轴心?神岂能被纳入任何结构,甚至成为其润滑剂?神岂能被纳入任何思想体系,甚至成为思想体系的原动力?



(291)



有时我真的怀疑,那些认为别人在“遭到上帝惩罚”的人们,是否自己在幸灾乐祸?我是这样理解“惩罚”的:其实是由于仁慈的主赏赐太多,结果小信小器的人们盛不下丰盛的恩典,因而滥用糟蹋了恩典,结果演为“灾祸”、“惩罚”。所以我私自认为,不仅“失败是成功之母”,而且“成功是失败之父”。所谓“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格言其实只是“成功是失败之父”这一现象的一个极其肤浅的解释,因为使人走向失败的,并不是骄傲的态度,而是成功的事实。成功者是不可能改变以往的努力方向的,他只会继续“把革命进行到底”,直到把事情搞砸为止。这样的事例你可以总结出很多……而这并不是仁慈的主在惩罚这个恶人,而是恶棍自己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的。



“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帖撒罗尼加后书》第二章)这种恶劣现象,有从古代贵族出身的皇帝,也有现代痞子出身的僭主,每下愈况。敌基督的人最容易成为人渣,因为世界上没有比伟人更容易沦为人渣的。未来的伟人想要摆脱人渣的命运,只有依据《圣经》、回到耶稣、宏扬福音,所需要的第一步工作,可能就是清理自希腊教父尤其是拉丁教父以来的全部西方神学系统,至少是过滤他们,使之归正。我们需要的是简单的信仰而不是复杂的说理、辩论。“取消神学”,也就是取消人的僭妄,就是那种企图充当上帝的代言人的僭妄。“妄”与“妾”,仅半步之差。



“僭妄”,就是男人之罪(僭)和女人之罪(妄)所做恶事的狡诈联盟。它以表面张狂的僭,来掩饰内里的虚弱的妄。而人的最大僭妄,就是试图建立神学的系统,即建立语言的巴别塔,如奥古斯丁等教父所作的那样。结果使系统神学,变成了系统僭妄、系统犯罪。



(292)



真正的神学与其说是某种(有关上帝的)知识系统,不如说是(对人类自身的)终极无知状态的发现与认可。在这一点上,苏格拉底可能要比许多“神学家”有更深的神学意识,虽然他还不完全清楚知道,能够救赎人的,必非知识,而是信仰。



(293)



“牧师一讲道,上帝就发笑。”太多的讲道者,以属世的内容去阐释属灵的话语,以“为你祈祷”的许诺,去代替“为神奉献”的道路,这是新的生命?显然不是。这只是穿新鞋走老路、以旧酒灌新瓶。这也不能怪罪他们,因为他们需要讨好听众,讨好“施主”,讨好他们的“衣食父母”。尽管和佛教不同,钻入基督教营垒内部的吃教者,把施舍叫做“奉献”,把衣食父母叫做“信众”与“羊群”;但他们的行为却与和尚、道士别无二致——而那使人发笑的讲道,就根植在人的罪性中。



(294)



“属世的恩典”是一个可疑的命题。在属灵的心看来,属世的事务都容易陷入罪;而恩典的属灵性质可以让人真正平安而毋须付出任何金钱交易的代价。这恩典是救人脱离罪恶的世代,而不是让人更深更甜地陷入灭顶之灾。



(295)



为了建立属世的教会组织而修改甚至变相否定属灵的福音,这样的代价是否太大了?为了与诺斯替派划清界限,有些人是否夸张了自己在尘世的属灵程度?所有的封圣者或是“属灵领袖”在其殉道之前,真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了?如果没有,他如何活在基督里?也许我没有权利思考这些问题。但我相信,唯有死亡且是殉道的死亡,才能使人真正归入基督。“活着的圣徒”是废话称号,是过分的透支。而一个人如果自称圣徒与圣洁,不啻侮辱基督,不啻站在撒但的陷阱里,以张狂的言语玷污神的荣耀。



(296)



神学不是太阳,而只是向日葵;神学是人对神的思索、赞美,甚至是怀疑、亵渎;但无论如何,神学都不是一个光源。作为人的学问,神学是不该受到崇拜而只应接受理解和审视的。而福音则不同,那是神的启示。“理解福音”也许是人的一项不得已的事,但人需要明白:理解者最终无法区隔自己的理解和福音的含义,最终甚至因此而背离了福音。诚如古人所说,“执者失之,为者败之。”当我们理解了“我们不配理解福音”时,我们离福音不是远了,反而可能是近了。



(297)



信仰并不以属世的错误方式救人,而是以属灵的正确方式救人,例如“被提升天”──既然如此,信仰是否如同梦幻呢?那也不是。因为真实的信仰是需要信徒付出代价的,是要信徒通过行为来体现和兑现的。信仰的极致是“他虽杀我,我还要信靠他”(《约伯记》第十五章13节的直译,和合本的译文是:“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这可能为了适应中国人的习俗。)——如此这般的信仰,方可战胜死亡和一切痛苦的经历,然而进入基督的荣耀。这样的信仰本身,就是得到救赎的标记。而一旦有了这样的信仰,人本身就已经得救了。



(298)



属世的幸福不能证明信仰的正确,属世的苦难不能证明信仰的谬误。撒但的活动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与否,撒但的作为可以操纵属世的幸福和属世的苦难,但这并不能用来证明或证伪上帝的恩典。否则,人们的“见证”好像在恭维上帝,其实落在撒但的谎言陷阱里,其结果当然不是归入属灵的基督,而是归入属世的假先知、人欲的假基督。



(299)



属世的生命如何嘲弄死亡?那不过是种“阿Q精神”罢了。“过程哲学”不过是庸人的自慰,因为属世的“过程”将被无情地折断,并扔到坟墓,“扔进历史的垃圾堆”。属世的生命只能被死亡所征服。“生命的体验者和玩味者”最终体验的是到死亡、玩味四大皆空的苦涩,这在那些“伟人”传记的末尾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而属世的生命若要超越自己、达到属灵的状态,就要超过死亡线,达到死海的彼岸,与永恒合一,那是终极意义的“在基督里”。



(300)



死亡恐惧本身,就是“人背离上帝”的一个体现?顺服上帝,应该而且必须落实为“顺服死亡”。在这一点上,中国古人也许比许多现代人更加现代化,那就是把个人的死亡看作秋天的落叶一样自然。“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第六章23节)——死亡乃是上帝为限制人的罪行和败坏,而替人的灵魂所设立的一道防线、一个保护伞。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应该热爱死亡一如热爱生命:既然无论生死都是来自上帝,那么我们真信上帝的话,就不该那么畏惧死亡。相反,我们应该在死亡的规定中,看到上帝的仁慈与纪律。这就应了保罗所说的:“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立比书》第一章20节)



(301)



“无辜受罚”的冤枉感,使人相当痛苦;“备感无助”的孤独感,仿佛魔鬼加在人心上面的关键咒诅,时时折磨人、使人怀疑上帝的全能与公义。基督来为我们舍己,破除了“备感无助”的咒诅,同时宣告我们不是“无辜受罚”,而是罪有应得,但因着“信耶稣基督是独一的圣子”而可以得救。基督的宣告解脱了受缚于肉欲的灵性,并使我们可以和上帝重新和好。



(302)



为什么“传达有关上帝的信息”,有时“反而使听者更加远离上帝”?我觉得,这倒不完全是由于“语言表达不当”,而是由于“行为动机不纯”,结果使人怀疑他这是为了获得语言控制、压制别人而实行一种夸夸其谈,其实所说的也是虚谎。在这种意义上,“强说上帝”比“不说上帝”,效果更糟。尤其考虑到,许多人表面上在谈论上帝,实际上在卖弄他自己的优越感,或企图混淆视听。甚至许多根本不信上帝的人也在谈论上帝,许多自称无神论者的人则用“上帝”一词来表达某种莫名其妙的东西……而今日有多少“神学家”、“宗教研究者”,更在大学的课堂上如此这般地强说上帝?



(303)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如此奇怪的现象:感官苏醒、亢奋,灵魂就睡着、休克了;只有当感官睡着、休着,灵魂才觉醒、活动起来……──以上所说是“二元论”吗?当然不是。自认为“有灵魂的人”可以回忆一下,就会发现,自己的一生就是这样在感官和灵魂的纠缠与对抗中,一步步走过来的。而我信主以后才发现:若无基督的属灵赐福,灵魂就无法支配感官,并命令它在某些时刻“行出基督的样子”来。尽管我们无法经常保持这一样子,无法真的像基督那样活在上帝的恩典中。



(304)



上帝可以被人召唤吗?人真的能够降神吗?生有时,死有时,上帝的计划可以因为人的愿望和祈求而改变吗?归入基督的人,可以心存妄念去利用上帝的爱、以求达到自己属世的欲求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基督徒与崇拜偶像的多神教徒,还有多大区别呢?



按照基督的福音,人要得着上帝的恩典,必先舍已,达到相当无我的客观性。而这种客观性与作为生物属性的主观人性本身,是存在冲突、不可并陈的。因而,能够舍已的人,必先拥有一个强大的、帮助自己走向客观的效忠对象,一个永生的且不可能被证伪过程所摧毁的对象──这就是“把上帝表明出来的耶稣基督”:“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第一章17—18节)



(305)



在人的、属世的、属血气的意义上——真理是“可传而不可受”的;人无法“进入真理”,而只能“可望而不可即”。“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哥林多前书》十二章3节)只有这样的上帝可以赐给人真理(被神的灵感动),并赋予人进入真理的契机(被圣灵感动):在与永生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爱的契合中,进入属灵真理的堂奥。



“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正当那时,耶稣被圣灵感动就欢乐,说,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阿,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耶稣转身暗暗地对门徒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我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路加福音〉第十章)



(306)



《圣灵》是“上帝的默示”,这不等于说圣经是“上帝的话语”。既是上帝的默示,就必须透过某种人类语言传达、转述,如希伯莱语、希腊语、拉丁语、德语、英语、中文等,仅仅英文的圣经译本就有几十种之多,这里面不可能完全协调一致。因此,如何反过去,透过人的语言了悟上帝的默示,就需要一个相当大的觉悟了。这个大的觉悟,非有上帝的特别恩典,而不可能达到。



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上帝的特别恩典,也就是圣子耶稣基督“永不止息的爱”:“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书》十三章)面对这样的爱(Charity)也就是慈爱,我们就有了一种使命,那就是要把福音即上帝的默示,通过我们自己的语言,说得得体:不是说得天花乱坠,而是说得恰到好处。



(307)



福音!而不是福音派!不是“我传福音”,而是“福音传我”!“我传福音”,难免会把我们自己的罪性带入我们所传的福音中,使之失去纯粹。失去纯粹了的福音,会激起而不是消泯听者身上的原始罪性;传这样的“福音”,难免会激发其他人身上的罪性,结果遇到他们的反感甚至抵制。反之,福音传我的意思,就是纯粹的、自己呈现的福音,令人莫之能御的神的大能,具有冲决一切罗网的能量。



播种在人,发芽、成长以致最终的收获,则在上帝。传福音只是播种的工作,至于福音能否发芽,何时成长、收获如何──全在神的掌握中。



“你们中间有嫉妒分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有说,我是属保罗的。有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吗?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但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因为我们是与神同工的。你们是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我照神所给我的恩,好像一个聪明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谨慎怎样在上面建造。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哥林多前书》第三章)



传福音:尽人事、听天命,无法计较后果。这样做,是因为爱上帝,而不为了取悦人众,传福音的最高境界因此只能是:“让福音自己呈现到人的心里。”



爱上帝超过爱世界的人,重灵魂超过重肉体的人──终于从“属世的战争”转向“属灵的争战”。所以当他面对世人时,清心、谦卑,不是因为他缺乏进取心,而是因为他的进取性转向了:“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立比书》第三章)谁敢欺侮这样的人,谁自己就会招灾惹祸。



(308)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第一章18节)这句话否定了犹太人的选民地位?否认了《旧约》的“特殊启示”地位?甚至改变了《旧约》中关于摩西和其他先知朝见上帝之记载的含义……?



问题可能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我们看到这句话是承接上面一段话说的:“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翰福音》第一章17节)而《约翰一书》对此的解释则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第四章12节)



由此我们不能认为,“《旧约》只是典型的普遍的启示”,而非独一的特殊启示。其特殊性,使它超前于其他民族所获得的普遍启示,尽管我们知道,唯有圣子耶稣基督所表明的道路、真理和生命,才是人类历史中独一的特殊启示,是足以同化一切民族与万般文化的外邦人的光。



(309)



《约翰福音》如此记录了耶稣的话:“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十六章33节)在此之前,《约翰福音》还有记载说:“世人若跟恨你们,你们知道是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十五章18—19节)由此二处看来,灵界确实是与世界对立的,而不仅仅是与世界并存的。基督的恩不是世界的点缀物,而是助人、救人、拣选人的,帮助受助、被救、得到拣选的人们,就得以脱离世界、进入灵界。从这个唯一的道路,所得到的真理,即“有关永恒生命的奥秘”。



在上述两处经文里,基督的意思十分明确:



(1)这个世界不是为我们准备的,而是为恨基督、叛上帝的人们准备的,所以基督徒在世上必然遭遇更多的苦难。



(2)基督不要我们进入这个世界,更不要我们得到这个世界;而要我们追随他,脱离并战胜这个世界。



(3)不被世界所恨的,就不是基督的门徒。



从《福音书》的这一特点,去看《保罗书信》的不同,可以发现以下差异:



(1)《福音书》是教人做上帝的儿女,《保罗书信》是教人做基督的奴仆。



(2)《福音书》给人自由,《保罗书信》则给人自律。



(3)《福音书》的重点是爱,《保罗书信》的重点是顺服。



(4)《福音书》的努力方向是十字架和迎接上帝的国;《保罗书信》的努力方向是教会组织和迎接基督再来。



当然,我的上述说法肯定是不完整的,只是个人感受。但使徒保罗作为基督的仆人,和基督本身所说的重点毕竟有所不同,我想这一点连保罗自己也不会否认。而一个完全的基督徒,也还是需要经历“从《福音书》向《保罗书信》转辙”;一个完全的基督徒,不仅不能否认《保罗书信》的权威性,更不能借口“唯有红字”(“红字”是耶稣语录)而割裂整本圣经。从《福音书》到《保罗书信》的其转机为,还是“以基督的心为心”:“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立比书》第二章)



我们默念这段经文,就不难知道:谁没有经历十字架的苦难,就不配称为基督的使徒。花言巧语的讲道,花拳绣脚的活动,是不能说明“耶稣基督的恩已经与我同在”的。而使徒保罗和使徒彼得一样,后来都经受过了十字架的考验。



(310)



“禁欲主义”是个充满误解和误解的提法,弄得不好还是大俗人等对于属灵行为的诬蔑。实际上,在基督里的人,“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既然已无世界之“欲”,自然也就无需要“禁”。相反,“禁欲主义”一词,倒可能是拜物者对属灵者的指控。属世者恨恶属灵者,因而指控属灵者为“恨世者”。



据此,我们可以区别一下“肉体的犯罪”与“灵魂的犯罪”:肉体的犯罪经常甚至必然玷污灵魂;但灵魂的犯罪却直接导致烈火中的灭亡而不是“烈火中的永生”。肉体的犯罪违背了律法;灵魂的犯罪则是拒不认罪悔改——例如,否认上帝、拒绝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进行的舍己救赎,就是一种典型的灵魂犯罪。



(311)



所谓“创造者”,若非是指上帝,而是仅指人类甚或某人,则其“创造”很可能接近“犯罪”。所谓“创造”,如果不是出自上帝,则一定是与犯罪等同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神所创造的!甚至连男人最喜欢的女人,也是神所创造的而不是喜欢她的人自己创造的。而男男女女所生的孩子,也只是“经过”孩子的父母,而非出自孩子父母的任何创造:这其中哪怕是“丝毫的加工”也没有。如果有的话,不仅十分危险,而且大多数不会得到好结果的。



(312)



为什么从“属世的观点”看,基督教尽管“充满自相矛盾的地方”甚至“不乏语无伦次的胡说”,结果它还能广布四海、流行五洲?这实在是因为:人有“属灵的需要”,且一切属世的“常识”终于被这一需要所压倒。所以,劝人舍弃生命的福音,反倒成了赐人以生命的福音。



其实人的“自己”是复杂的,而“上帝之道的奥秘”却是简要的——那就是放弃自己,学会顺服。顺服了,就得简要,就能理解,并因此进入“上帝的话语”,也就是进入“上帝永恒的国”。百般忍耐……为耶稣的名,为基督的灵。尤其要忍受来自伪善者的攻击。忍受伪善比忍受凶恶,需要更大的耐心、更多的祈祷。因为伪善是隐蔽的因而是两重的凶恶。因为伪善后面必定隐藏了处心积虑的阴谋。耶稣基督最恨伪善,唯有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可以战胜伪善。这胜利的前提是:决不以伪善来应对伪善。



(313)



就我们作为人的性情、习惯总之就我们的“血气”来说,是必定要对侮辱我们的挑战做出反击的。但无奈我们成了基督徒,做了耶稣基督的仆人,就要学习“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于是为基督受辱,乃是我的荣耀——这其中包括:为耶稣的名,忍受不信神的伪善者们的侮蔑,并被号称信神的“法利赛人加税吏”们一再盘剥。



(314)



有许多罗马教皇或是其他许多的“教父”、“教派首领”、“宗教团体负责人”,不失为“法利赛人加税吏”的活典型。他们不仅自己假冒为善,假祷告、假见证、假布道,而以耶稣基督甚至天父上帝的名,向人收取十一奉献,这些“双重税吏”。比以凯撒的名向人收税的“单重税吏”,吸取的税额有过之无不及。



(315)



[1997年9月7日]



“基督教徒”并不一定是“基督徒”,基督教徒多而基督徒少;而即使少有的“基督徒”也肯定不是“基督”,甚至连“小基督”这个原始基督徒的美称也算不上。基督徒是罪人,尽管他的罪由于主的怜悯而被覆盖遮蔽,甚至蒙恩得赦,但他还是通过“肢体的律”在经常犯罪,甚至每天犯罪。所以爱上帝者,切忌看人不看神,切忌因神职人员的罪行、因基督教徒的罪行、因基督徒的罪行,而放弃对永生上帝的信、望、爱。而当我们斥责别人的罪行时,不可忘记我们也是与罪人同等,而不是与基督同等的。所以需要时时祈祷,事事依靠。不仅为自己祈祷,更要为他人祈祷。当然,这不是作为一种生意的“公开代祷”,不是有口无心的敷衍。



信仰并不能完全改变一个人的性情,但可以缓解人的天性倾向。不错,有的教徒比非教徒“更坏”;但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个教徒的信是真的,这个“更坏”的教徒现在要比他信上帝以前,肯定会多少好一点。除非他是为了别的目的假装相信,如果那样,他当然就会变得更坏,他其实并不信,只是在靠“信仰”、“见证”、“传道”,招摇撞骗混饭吃。在这种意义上,以信仰来点石成金固然不易,但仅仅是修理修理顽石,总还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能够做到的。



(316)



上帝的教会不同于凯撒的社会?当然。那么,教会是“反社会”的?当然。不幸的是,这一点“当然”只是在教会被社会取缔的年代,才是当然的。每当社会开始容纳教会的时候,每当教会合法化甚至荣誉化之际,社会病毒就侵入教会,有时使教会遭到病毒感染的程度,还要甚于普通社会──视其被权力腐蚀的程度而定。这种惨状,并不是上帝的罪过,而是人的信仰的双重性所决定的——是人在利用上帝的仁慈、进行额外犯罪的“信教”过程中经常体现的加速堕落。



(317)



神甫不该是神棍,牧师不该是神汉:基督的传道人,怎么可以为“凯撒的英模报告会”作出见证?神甫与神汉的区别:自己不悔改而只是教人悔改的神父,就是神汉;自己不悔改而只是教人悔改的牧师,无异于神棍。



上帝的真实性,并不需要属世的业绩予以支持;福音的活动,不可沦为稻梁者的计谋。信靠上帝并不是信靠任何人,其中也包括不是任何“圣人”。如果神职人员比非神职人员还要“混得好”,他的品德就该被打个问号。



(318)



有些神职人员要求别人在教会关系中不可奉行社会准则,但自己则大肆运用社会准则即利字当头的准则,且暗渡陈仓,青出于蓝。这样,这些神职人员就给牧师的儿子尼采这类攻击“基督教是奴隶道德”的人,提供了行为的见证。这可悲的坏见证,可能正是尼采的父执一辈给他留下的遗产。当然,神职人员的罪恶也从另一面为上帝作了见证:即只有上帝和基督是纯洁的,除此之外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义人。人和人多是彼此利用,行不出完全的爱;在吃教会大锅饭的人中间,尤其容易发生这种流弊──这是人类罪性的必然体现;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每时每刻需要上帝的救赎。



(319)



基督徒的灵性,首先表现他在上帝面前的卑微、顺服。当他认罪的时候,是以上帝的完美与基督的爱,为座标的。在创造了生命的上帝面前,人是不可救药地堕落,并注定要灭亡。除非回归创造的本原,人的一切挣扎只是越来深地越背离创造的本原,不仅徒劳无益,而且越陷越深地进入黑洞。



(320)



心里犯罪的,比行为犯罪的,有时更坏。因为行为犯罪的,有时还是出于他的某种不得已,心里还有悔恨或动摇。而心里犯罪的,虽在行为上并无体现,但那只是因为胆小怯懦。例如有人制造强盗理论,鼓吹抢劫财物并到财主家里去强奸妇女,而且还要杀掉财主甚至斩草除根………这种理论,实与强暴无异,而且事实证明可以造成更大恶果。因为强暴犯的罪行,还有他肉体上的“苦衷”,但理论家的罪行,虽是内心犯罪,却通过言论的煽动激发了一种更大的贪婪,使得社会落入万劫不复的“革命过程”。这样的内心犯罪,不仅体现了更大的怯懦,而且体现了更强的卑劣。例如反覆无常的犹太人卡尔·马克思,就应该对这一系列焦叫作“社会主义革命”的恶性发展,承担责任。而我们由自己所经历的革命历程也不难得知:心里的犯罪,比行为的犯罪,往往造成更大的破坏。



(321)



基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26节)中文版在翻译的时候,为投合俗见和中国社会的家族崇拜、血亲苟合,就把“若不恨自己的……”篡改为“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从而掩蔽了福音的真相。这种翻译,不是“程度问题”,而是“性质问题”。翻译者连圣经都敢篡改,还有什么不敢的?好在他们毕竟还有良心,没有掩盖自己的改动,而是记录了自己的改动,这就算是圣灵的工作,就像圣经记载了的大卫王和所罗门王的历历罪恶。



其实在这里,耶稣基督并不是在煽动憎恨,而是指明了一个事实:人若没有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绝望到憎恨自己的家人而且也对自己完全绝望的地步,他就没有能力来成为一名基督的门徒。如果勉强做了,结果还是不妙,因为一开始就有回头的余地,信心说到底是假的,是没有牢固根基的。



也就是说,憎恨世人、家人、自己,是信靠上帝的前提,而非结果。而成为基督的门徒之后,倒要在信靠上帝的前提下,学习如何爱人如己了。那时,“凡是信上帝的,就是我的父母兄弟姐妹了。”



(322)



圣经把人的死亡从一个生物性质的宿命,变成了一个神学性质的偶然事件。这样,人的死亡是从他的犯罪和堕落开始的,而结束于基督的救赎和末日的审判。这样的死亡观念,是作为宇宙生命的一个插曲而被理解的。这样的死亡观,就从魔鬼的掌握下,释放了人的灵魂,并给他完全的盼望和切实的道路。



(323)



基督,是宇宙生命的主宰、永生上帝的儿子,使无情无义的宇宙,变成有情有信的教会、有望有爱的家庭。



从这个角度去看教会的合一与分离,那么我们应该说:教会的合一是好的,只要它是一种生长;教会的分离也是好的,只要它是一种生长。我们应推动中国教会的合一,因为它已经分离得够深、够久的了。我们应推动中国教会的生长,因为它已从一开始就是分离的,并因长期分离而趋于彼此敌对了。



(324)



每个人都该有一个灵魂,每个基督徒都该被救。所以,老人和病人可能比年轻人和健康的人,更有着被救意义的急迫性,因而有着相对更大的被救的价值──不要嫌弃他们,因为每个信主爱主的灵魂,在慈爱的天父那里都是等值的。



(325)



信福音是有福的,传福音却被人当作可耻的。为什么?因为传福音的对象往往是不信者,而对于不信者,传福音有时像是往癞皮狗身上泼圣水,时时让人觉得讨厌——不仅泼的人难受,被泼的也不舒服。我们不信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最讨厌的就是有人摆出一副教师爷的架式,居高临下地教训别人,这或被人认为他所泼洒的圣水是假的,否则为何如此廉价、浪费?这仿佛渎神行骗,这当然可耻。如果被人认为圣水是真的,那就糟蹋了圣水,这同样可耻。我不信的时候,遇到这样的催化就十分反感,心说:“这么好的东西你怎么不自己留着,反到拿来硬塞给我,你要是真的如此慷慨无私,为什么不把你说的没有价值并且应该拿出去送人的现金直接给我?你反而要向别人索取献金,还要说是‘给上帝的奉献’,可是你们并没有把这些‘给上帝的奉献’为上帝存着,而是自己拿来挥霍浪费,最好的也就是应付日常开销了。可见你们虽然打着上帝的旗号,其实只是一伙招摇撞骗、来历不明的冒险家。”



保罗不以福音为可耻,他传福音“看神不看人”,他传福音是对耶稣的爱所作出的回应。如果仅仅是为了被传福音而又拒绝福音的“癞皮狗”,或为了貌似中立冷静理性的批评家,他如此“厚颜无耻地传福音”断无此理。



(326)



福音运动可以而且往往分成三个部分:一、以教会为动力的布道、查经、敬拜、团契等等。二、大众传播媒介的宣传。三、学校教育中的圣经课程。



第一部分仅仅需要“宗教自由”及其前提:政治民主化。第二部分则需要更广泛的社会支持与协进。第三部分则必须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在这种意义上,一个扎实的福音运动至少在中期需要某种“国教”地位的辅助,在长期而言,辅助的作用将显出巩固的效果。



(327)



“赈灾给传教工作带来了转机”,确实,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们,终于拥有了比之头脑清醒的时候更加接近良善真神的机会。这种情况也使得我们省悟:尘世的苦难比尘世的福利,更有助于福音的传播尤其是福音的深入、扎根。为了福音和灵魂的救赎,灾难性的代价也许是美好的。实际上,福音的流传本身就是向“国破家亡者”提供了“最后的晚餐”。



(328)



“信仰的真实”不同于“经验的真实”。它是独特的,基于经验的真实,但又外于并高于那普遍存在的经验的真实。“信仰的真实”与“经验的真实”之间的关系,多少相似于“特殊启示”与“普遍启示”之间的关系。因为信仰的本质,是“对那没有看见之事的相信”,而不是“对这已经看见之事的相信”。例如,我们相信那从来就没有人看见过的上帝,并爱他。这种“信仰的奥秘”不仅削弱不了我们信仰的真实性,反而说明了我们信仰的独特性。



相反,混同两种真实性(经验与信仰),相似于混同两种启示(特殊与普遍);以信仰的真实去冒充经验的真实,结果是贬低了信仰,结果就会产生“假见证”,其途径是使信仰重新堕落为一种“经验”,如果这种堕落过程被系统化了,就会产生“伪科学”。



(329)



最好不要和娶妻生子、日领斗金的神职人员谈论信仰问题;因为他们的专注性不够,他们的“奉献”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掩饰这一点,他们其中的更甚者则进一步牺牲了自己的真诚,还把自己打扮成基督一般的“圣人”。其实,他们连成圣的硬件都阙如,遑论灵性等软件?



说得极端一点,无灵性的“基督徒”有时还不如有灵性的异教徒,因为“无灵性”或“灵性差”,是一种不幸的天赋:一个有灵性的异教徒要转变为一个有灵性的基督徒更容易一些,而一个无灵性的基督徒要转变为有灵性的基督徒,也许更难。还因为一个基督徒如果已经蒙主恩典、得到救赎,尚无灵性,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得救呢。相比之下,如果一个有灵性的异教徒只要福接触基督的福音并归信之,他就更能蒙得上帝的恩典。



(330)



教会和社会,属灵原则和属世原则,不仅并不重合,有时还正相反。所谓“好人受害,坏蛋得利,这也体现了上帝的公义”──正是就属世原则的眼光观察所得出的结论。而用属灵原则来衡量,好人所受的害(属世的害),正是所蒙之福(属灵的福);坏蛋所得属世的利,必将招致属灵的祸。上帝的公义并没有错。我们不可能取得属世属灵的双重胜利、让上帝和撒但同时喜欢我们。正如人不能既拥有权力、又抗拒腐蚀。



(331)



上帝的公义是“纯粹属灵”的原则,它有时在这个世界显现,成为真确的现世报;有时则并不在这个世界显现或显现为相反的东西──不是因为它虚无而是因为它太久远,无法用属世的、短期回报的眼光窥探之。



说上帝与罪人一起经受苦难……这样的“神学”是我们无法苟同的,因为这样的神学回避了上帝的公义的审判。这样的神学如果成立,那么上帝是否也被置于被告席上了?苦难与死亡一样,乃是罪的工价,是罪人的权利与收获,上帝怎么要与罪人分享恶的果子呢?但是,圣子耶稣基督降卑为人了,他代表神来与我们一起受苦并以此救赎我们脱离预定的灭亡。要是没有基督的救赎作用,集中营里的罪人并不因其身在苦难,就变得圣洁了;正如教堂里的神职人员并不因其身居要位、身着道袍,就变得圣洁了。在基督的救赎面前谦卑,就是把罪人自己缩到最小、降到最低,以便让神秘的旨意自身呈现、由上帝亲自说话。否则,再大的罪魁都是僭越了神秘,罪魁所说的话,就只是他自说自话,而与上帝无关。



(332)



“信心”是白得的,并不需要刻意地“放弃自己”,更不需要把自己的欲望全都打扮成为“奉献”。因为信心不是修炼的结果,不是“道行”,不是善行的报酬。但即便这样简单的信心,许多人也还是无法信,更无法行,因而无从得到基督为人们所赎取的赦免的恩典。是因为圣灵还没有赐给人们足够的信心?还是因为他们的天性中就没有这样的品质、缺乏这样的恩赐?因为我们确实知道,即便连信心的能力也还是上天所赐的,无法自己建立起来的。



(333)



有信心的人,看起来似乎比较傻:他在属世的福利方面,常常迟到,不善于抓住机会,因为缺乏投机能力而吃亏受损,甚至被人愚弄欺侮。除了坚持到底的信心或是“惰性”、“迟钝”外,他近乎一无所能。然而,正是这一点点坚持到底的信心,使他永远都“晚五分钟退出战场”、能在关键的时刻点石成金──作为上帝的特别怜悯而赐给他一些属灵的恩典!



上帝经常拣选、重用无能之辈以成大业,为的是彰显自己的大能?难道,上帝还需要动用这样的反衬法?应该不是。事实也许是:自以为无能的人、安贫的人、清心的人,他们较为谦卑,因而得以敞开自己、体认上帝的意念、接通宇宙的能量,因此而成大业。他也因此较能功成弗居,归荣耀给全能的神。



(334)



“怀疑”一词在《新约》希腊文中的原始意义是“同时走两个不同的方向”──近乎中文里的“首鼠两端”。这种无信的鼠行,不仅是理性上的智慧,而常是本能中的紊乱;不是策略性的假动作,而是内心的分歧动摇。在这种意义上,“怀疑”离死不远;而且“怀疑”也就近乎死亡的权势狠狠地打在人身上的印记。



在生命的转折关头,切忌怀疑,切记“要回到《圣经》,一切从零开始”。犹太人仅仅知道“认识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而我们却拥有超越律法和先知的救主,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他的新约和通过他所显示的旧约,大于我们所有人的“自我的总和”,当然也大于所有的自我所总结出来的“宇宙”、“自然”、“实践”、“经验”、“理性”、“科学”的总和……因为上述所有这些引号中的东西,也还是我们的感知及思想。而我们的感知及思想,再是伟大、光荣、正确,又怎能大于上帝的启示呢。所以,回到《圣经》,就是接通了上帝的能量;打开《圣经》,就是扭动了神奇的开关。



缺乏自信,当然表明一个人信仰的不坚定,因而说明他还处在不完整的恩典状态。但什么是自信呢?相信自己是圣徒?是纯净无罪的人?当然不是。因为我们知道:谦卑的罪人,比之自以为已经得救的圣徒,更接近上帝的国。这也正是基督降临世界的“奥秘”:生在马槽里,长在流亡中。



对于普通人来说,属灵生命的成长具有三个阶段:(一)欲火攻心;(二)心如死灰;(三)透出圣灵的光采。如果上述的描述是对的,那么“圣灵的光采”,就是从“欲火攻心的困境”中演化出来的:在这困境里,属世的生命凋谢了,变出死灰,再由死灰朝向福音,并因信福音和圣子耶稣基督而进入上帝的国,哪怕只是一时进入,也由此透出圣灵的光采。



(335)



是“福音”还是“系统神学”?福音是上帝的,系统神学则是人的。福音是上帝“说”给人听的;系统神学则是人说给人听的。神学家再高明,也还是人,且是罪人。如果忽略甚至否认了这一要点,福音岂不沦为一种“教化”或“律法”?与儒家何异?与犹太教何异?披戴基督的神学家,不可以假冒儒家式的“圣人”,否则便是僭越了,因为那样的圣人在上帝的国里,并不存在。



传福音也应该是“述而不作”的,因为万理虽殊,却皆备于福音,故“写作”、“创作”之类的传道,实为灵命尚不成熟时刻的现象,就像我现在所做的。如果成熟了,就无言了,除了口称耶稣基督是主以外,就应该保持静默了。同时,“写作”、“创作”之类的传道,也是为缺乏灵命或灵命不全者预备的,为的是让我们从一个幼稚的、并不完全状态中,开始出发。



在《福音书》中,魔鬼也为基督做了见证,他把耶稣带到高山上接受诱惑与考验……因为魔鬼也还是在上帝的掌握中。这正如“失败”也是“成功”的见证和通往成功的路标,因为失败为成功彰显了“广泛的排他”。一次次失败,为人杜绝了错误的带领,从而启示给人圣子的道路,也就是上帝喜欢人走的那条正路。



失败是成功之母,成功是失败之父。





(336)



地极。复活的耶稣、永恒的基督要门徒传福音到地极:“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使徒行传》第一章7—8节)但什么是“地极”呢?让我们看看《使徒行传》以前的新旧约是怎么说的。



1、《诗篇》七十八章8节:“他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



2、《以赛亚书》四十二章10节:“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海岛,和其上的居民,都当向耶和华唱新歌,从地极赞美他。”



3、《马太福音》十二章42节:“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



由今日的地理眼光来看上述地极,似乎并不很远,绝对到不了中国,更加到不了美洲。那么,传福音的使命应该已经结束了。所以,现在又有人编出了“把福音传回耶路撒冷”的说法,以资鼓励。然而,当福音传回了耶路撒冷又如何?再度重新解释“地极”?



与其如此出尔反尔,还不如我们现在就把“地极”定义为一个心理意义的极限:地极不仅是地理上的遥远之处、已知世界的尽头,而且是心理上的不毛之地。例如,一个不信主的家庭,就是某种意义的地极;往日的挚友若仍没有真心归主,也可以视同陌路的地极。所以,在现代的地理观念、交通技术下,传福音到地极,不一定要走很多里程,但却要走很多心路。如此看来,借口“福音布道”的旅行、声称“短宣”的观光,在现代的通讯工具如即时通讯、视频会议面前,其实都已失去了必要的意义。



如果一个人的家人、挚友尚未信主,他又何必千里迢迢、外出传道呢?先消灭你周围的死角吧。先让上帝的光照亮你熟视无睹的幽暗。如果我们的社会还不是基督的国度,那么我们的地极就在我们自己的脚下,我们的福音就需要输送给一切抗拒救恩的人们。否则,我们的“福音布道”怎能不是一种旅行的借口?我们的“短宣”怎能不是变相的观光呢?





(337)



“骗子的独霸”好呢,还是“骗子之间的势力均衡”好呢?



由于断章取义耶稣的话“你们是以外貌(原文作凭肉身)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约翰福音》第八章15节),基督教养成了“奴隶道德”;由于隐藏了“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第八章16节),所以在真的基督徒之间,有许多骗子在横竖穿行,甚至装神弄鬼。于是有的教会成了骗子独霸的天下。但难道启蒙运动和科学主义好吗?启蒙的科学,不是消灭了骗子,而是传染甚至制造了更多的骗子,“人的天生的平等权利”,于是就是人人都可以成为骗子甚至强盗的权利,而在此以先,唯有僧侣可做骗子,唯有王公贵族可做强盗。人的罪性的这一“解放”,这也是“解放军”、“解放阵线”之类称谓的本质所在,使人人可成地痞流氓,于是造就了“骗子之间的势力均衡”。这一“制衡”最终带来了什么结果?带来了世界大战与阶级斗争,带来“人对人像狼一样凶狠”的地狱。



(338)



耶稣基督是父上帝的儿子,仅是暂时成为了“比天使小一点”的人类成员(《希伯来书》第二章9节),但他终究是高于天使的(《腓立比书》第二章9─11节)。因此,《旧约》上的一切人物,莫不是小于他。在这种意义上,“预表”难道不是多余的?难道不是显明给不信的人看见的?其实,对于一个信徒来说,过于牵强附会旧约的救主论,反倒在无形中削弱了基督的神性。如果一味穿凿附会地解释,反而意味着缺乏内在的信心?认耶稣基督为主,是出于一种神秘的感动,无须也无法完美地证明。正如耶稣本人说过的:“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第八章14节)因为我们既然并不真正知道圣子的全部奥秘,又如何为他作出完美的见证呢?我们仅仅知道:耶稣是圣子,因此不可用人的标准来衡量他。



“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或作你叫他暂时比天使小)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既叫万物都服他,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或作惟独见耶稣暂时比天使小)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希伯来书》第二章)



许多为基督做了“反面见证”的人们,他们的通病是:以赞美上帝来荣耀自己。与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同的是,好见证的第一要义是要认自己的罪,并以此荣耀基督和他所表明的永生上帝,因此好见证都是可怕的悔罪录。不是卢梭式的自我炫耀,也不是奥古斯丁式的半炫耀,而是彻底放弃炫耀。这也许不是人可以完全做到的,但必须把它列为一个理想、一个标准。如果我们连这个理想都失落了,我们的得救就完全没有盼望了。



而通过赞美上帝来荣耀自己的神汉们、神棍们,只在吃饭的时候做盐、只在数钱的时候做光──说他们是法利赛人,还算是抬举了他们;他们最多只是现代冒充撒都该人的痞子——从“无神论的痞子运动”脱胎而来“吃洋教的痞子运动”,他们就像他们的祖先过去崇拜斯大林一样崇拜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好在敬拜上帝毕竟不同于敬拜真佛,因为上帝赐给人们的平安是不会因为任何神职人员的劣行而消失的。“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第七章15—20节)



(339)



为什么神学院教育经常会破坏人的信仰?如果说一个神职人员在准备或开始接受神学院教育时已经真的具有了纯正信仰,结果上完了神学院以后却失去了这种信仰,那么我们只能说:“神学教育”的后果之一就是“分解了神秘”。而人的卑贱性一旦失却了神秘感作为“威慑作用与向心作用”,卑贱就难免显露其原质的恶态,并蔓延之,膨胀之。“卑贱是卑贱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最后变成了:“卑贱是高尚者的通行证,高尚是卑贱者的墓志铭”。下里巴人显然比阳春白雪更有大众市场,这与“窄门原理”也是不谋而合的:“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马太福音》第七章13—14节)



(340)



“宗教”可能是令人崇拜魔鬼的,唯有福音才引人崇拜上帝。



崇拜魔鬼的宗教,会依赖教士的“作法”、仪式与布道;崇拜上帝的福音则仰赖基督的圣灵、苦行与祈祷。教士、仪式与布道,对教化群众即不进窄门的多数人,也许是有益处的;但对预定进入窄门的少数人,则难免会演化为灵魂的毒药?



“每种宗教的背后都有一股其所代表的灵界势力”──这样的说法是否带有多神教甚至泛神论的性质?无疑,承认灵界势力的多元化,就近乎多神论,正如承认魔鬼在灵界(而非世界)的统治,就近乎魔鬼教了。而承认一个无秩序的灵界,就是泛神论;接近这样的灵界并与之交流,唯有通过巫术的“作法”。在这种意义上,有人也把“极端的灵恩派”归结为一种降神巫术。例如,他们认为自己“崇拜”的时间一到,歌舞声乐一起,神就降临了,并与他们同在。批评者认为,这岂不是把圣灵与泛神论的怪力乱神等同起来了?岂不是把一神教与多神教混合使用了?实际上,这就是华人基督教界盛行的“ABC神学”、“混合主义”一再顽强表现的劣根性。



苦难是一种恩典,“为上帝而受苦”,更是一种超级的明显的恩典。这样的恩典与祝福,在那种专为恶人和被遗弃者准备的地方,更加显现出启示的意味。为上帝而受苦,不是所谓“替上帝受苦”等渎神的说法,而仅仅是“被上帝击打责罚”了。那时,杀了他就是终极地爱他。那时,被杀就是殉道的开始。



(341)



人的历史似乎表明:每过若干年、经过一个生长和腐败的周期,社会就需要一次“因信称义”的运动,以便把人的灵性和信仰,从律法和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赋予人们那基督所应许的“真自由”——否则,信仰将被传统窒息。



“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翰福音》第八章)由此可知,“因信称义”是革命性的,“拘泥传统”是日常性的,二者必须互为补充,方成生命的原理。二者如果彼此隔绝、不能互补,反而各走偏锋,那么,革命将成为杀戮,传统将成为死水。



(342)



以前,我们是死亡恐惧的俘虏,于是也就成了“权力意志的奴隶”,直到耶稣基督亲自来释放了我们。《希伯来书》说得好:“他因着上帝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第二章9─18节)我以前就是这样因为怕死而几乎终生沦为魔鬼奴仆的。尽管,我这个奴仆是爱好反抗的,但在特立独行的外表下,却终年生活在劳碌中。



后来我信了耶稣,因为“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耶稣到了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就问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有古卷无我字)他们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权柄原文作门)”(《马太福音》十六章)“他用右手按着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启示录》第一章18—19节)



(343)



“如果耶稣基督并非上帝的同在”──这样的假设使我惶惑以致恐惧!为了消灭这样的恐惧所包含的苦难,请接受我们的信仰吧。这不是药与鸦片,而是饼与酒,是世界创造的原理,是宇宙生成的能量。这真理创造了我们,并使我们真的有恩典、有平安。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第一章14节 )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第一章9—13节)



圣子耶稣的伟大力量轰击我的灵魂,使我深感内疚。我配得上“是从神生的”吗?



我对主说:“主一再显示我是负债累累,主是要我明白自己的真实处境:罪恶、堕落、卑微、渺小,无可救药。我知道自己欠主太多,也许主是要我终身的轨迹囚禁在这意识中,不再去行那些不合主的心意的事情?”



(344)



神性、神之所以为神者(“Godhead”)是伟大的,但却经常被目为虚无的;而且越伟大就越虚无,越虚无就越无法证伪。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人性和神性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唯有父怀里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才赐人以虚无之神所无的爱,以及恩惠与平安,所以圣子基督因此成为神人之间的永恒中保。在泛神论者看来,老子的“道”几乎就是神了,而有些“中国基督教徒”受到影响,也指认“老子之道”为神一样的存在;但这“道”却远离基督,没有十字架的救恩。因为体现老子之道的圣人,只有权变,没有爱;只有赢取的光环,没有流血的荆冠。



开国皇帝和亡国之君,以及在二者之间的过渡的若干承平之主,除了名号方面的承袭外,其他的行为、性格之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甚至连遗传素质也因为杂多母系的掺入而迥然相异……初期的使徒与现代的教会领袖,也有类似的相异:播下了龙种,生出了跳蚤。



至于耶稣基督,更不在此列,因为他是圣子,他的奥秘我们人类无法完全通晓。但我们知道耶稣的话语是无欲的、纯净的,仿佛与这世界脱离了,完全是“圣灵在说”,完全不看环境,仿佛神圣的独白。与此相应,旧约的“人子”(Son of Man)一词是上帝用来称呼特定的先知的,而新约的“人子”则是耶稣用来自称的,由此可见,“人子”的意义就是“耶稣代表神在称呼自己并发言”,所以耶稣称呼自己用的是“人子”这一“第三人称”。保罗的话语里还有人类的欲望,批判世界、介入世界,可以看出:保罗是“怀着圣灵在说”,而不是“圣灵在说”,在这种意义上,使徒作为“器皿”的含义显明了:人的最高境界只能是“怀着圣灵”而不是“道成人身”。



人的最高境界是做神器皿而不是成为神。所以即使保罗这样的人,其书信可以列入圣经的人,也只是“怀着圣灵在说”,而不是耶稣式的“圣灵在说”。一个明显的例子在《哥林多后书》十一章:“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但我想,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我的言语虽然粗俗,我的知识却不粗俗。这是我们在凡事上,向你们众人显明出来的。我因为白白传神的福音给你们,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这算是我犯罪吗?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尤其其中“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一节,明显与《加拉太书》第一章不同:“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本来,我们没有资格作出上述议论的,因为我们连“怀着圣灵在说”的状态也无法充分理解。但我知道,圣子和人类之间也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从我们的身上,可以长出上帝的器皿,但不能长出上帝的本质。在人的身上,这体现为“生长的过程”,而不是“生就的结果”。在过程意义上,算命、相面等方术,是无法断言人的一生的。凭借人的方法、技术,如何预测、控制上帝的意志呢?所以人的方术在神的面前就成了妖术。但“成为外邦人的光”──这却是基督徒的义务。“外邦人”,也就是异教徒,这也包括“我们身边的外邦人”,甚至“我们家庭中的外邦人”。这“邦”,就是信仰的国度。我们要做光,照亮一切“不信基督是主的外邦人”,哪怕他是我们的至亲好友,我们也要冒着得罪他们的风险,照亮他们黑暗的内心世界,哪怕仅仅一闪 。但是除了上帝的能力,谁能赐人以这样的风险、这样的幸福呢?



(345)



新约时代,与其说是以耶稣降生为始的,不如说是以基督复活为始的。基督复活,表明新约的基督取代了旧约的弥赛亚,“普世上帝”观念取代了“部落神明”的观念。耶稣的诞生,还可能与旧信仰并存;但耶稣的复活,却无法与旧信仰并存了。耶稣受难时门徒四散,因为他们还是以旧约的头脑来看待新约的启示,结果未能理解基督的“救赎”福音,面对“救主失败”而产生了怀疑、恐惧,结果他们被失败主义给驱散了。基督的复活,则表明旧约的应许已有新的精神形式。门徒在“救赎”观念的引导下,获得了新的动力,变成勇于殉道的圣徒。什么是圣徒?勇于殉道的才是圣徒。正是以此,他们才可能重整旗鼓,变溃散的逃命,为“传福音到地极”。这不是使徒们的能耐使之然也,而是“上帝的计划如此安排”。



急流勇退、安于“边缘化”的处境,把“被抛弃和被遗忘的状态”,视为自己理所当然的命运──这是一个真基督徒的肖像。所以圣子耶稣对众人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十四章)只有在这如此绝决以后,靠着主的恩典——变腐朽为神奇、化边缘为中心、以囚牢为王座……的奇迹,方能实现。实际上,两千年来的欧洲蛮族,就是如此靠主得活,并一步步走向胜利扩张的。



新约时代,并不废弃旧约,而是让旧约为新约作见证。这是耶稣基督亲自制定的“征服战略”,这当然首先是其神性的表露。如果没有神迹奇事、甚至不以神迹奇事为核心,福音就不成其为福音了,基督教也就不能成其为基督教了。如果没有神迹奇事、甚至不以神迹奇事为核心,基督的奥秘、上帝的计划,也就是一句空话,而不再是救赎的背景了。总之,如果没有神迹奇事,福音只是一种高明的人生哲学,甚至可以被人平庸成为一种教化,一种“奴隶道德”,甚至被山沟里的马列主义论断为“一种阿Q式的遁辞”。



由此可知,“基督教—科学”、“成功—神学”这些词组是多么混淆视听。基督教科学、成功神学有害于纯正的信仰。能救肉体的东西,未必能救灵魂;能救肉体的东西,往往害了灵魂。在寻常情形下,如果以信仰为衣食父母,来救肉体,那么这样的信仰原本具有的救灵魂的神迹便被冲淡了,姑且不说全然失效了。难怪为了保全纯正的信仰,许多时刻必须苦行,因为肉体的苦行者,更容易赢得属灵的战争。



(346)



福音是上帝对人的启示,因此也是“上帝在世界上的活动”。福音是上帝本质的表达,但并不直接是上帝的本质:大多数福音章节是说给人听,且不能让人们听得太明白。福音是道路与真理,而人们就要通过福音,重返上帝的国,重新回复人们早先经历的较高的阶段、伊甸园的状态——也就是尚未被罪污染的状态。以此拥抱永恒的生命:不仅是“不死”,而是是“在上帝里”、“在永恒中”、“与圣子在一起”……



这样的祈祷不同于咒语,它不是巫术,不是降神仪式,而是与主宰者的属灵交流,不仅是汇报,而且是倾听。祈祷不仅是承认上帝的主权,且是把这种主权一次次地归于上帝,只求他的国与他的义,请求由他来作主、作裁决。相反,咒语则是人企图通过法术,把主权操控在自己手里,无视并企图干预神的裁决,因而形成了“僭越”与“亵渎”。



“神的本体”和“神在世间的活动”,用人的思想和语言,就被旧约表述为“上帝”和“天使”、被新约表述为“圣父”和“圣子──圣灵”。据此,神在西奈山向摩西所显现的,并非其本体,而只是天使?所以《约翰福音》才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第一章8节)天使所传达的还是神的某一部分的奥秘;正如圣父通过圣子耶稣向人类传达的福音,并非其全部奥秘,而只是其愿意启示给人的那些,即人们可以承受的那些。



混合主义者们认为,不同的宗教所崇拜的实际上同一位神。但这是明显违背圣经的。不同的宗教所崇拜的,并不仅仅是神的“不同方面”、“不同位格”;因为按照圣经所说,除了至高者之外的其他,很可能就是偶像和魔鬼。这使基督教与佛教等其他信仰具有深刻的差别:佛教容纳一切信仰要素,基督教则排斥一切违背圣经的信仰要素;佛教承认自己的经典是人写的,可以修正并增加;基督教则认为自己的经典是神的启示,不容改动和补充。有的宗教表面上崇拜的是神的幻影,其实崇拜的是人的自我投射,这还会带来很大的恶果。至于崇拜偶像乃至魔鬼的,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地上便发生了“属灵的争战”,而不是欧洲“宗教改革”那样的同室操戈。至于现在中东流行的“圣战”,倒是比较接近“属灵的争战”。而从“属灵的争战”这一角度看,在属灵的意义上消除犹太人和回教徒的历史谬误,是每个基督徒对圣子耶稣基督所负担的不可推卸的义务。



谈到宗教改革,不得不谈到“新教”。一个神职人员不仅结婚,还生儿育女、组织家庭,却同时声称“正在事奉神”,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消费信徒们奉献给神的金钱和礼物,甚至转赠这些“奉献”给自己妻子儿女……这岂不是变相地售卖赎罪券吗?这岂不是变相地以神自居?这岂不正像《罗马书》上所说的,在事奉自己的肚腹:“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十六章18节)已经被玛门吃过的供物,还可以“把自己献上,当作活祭”吗?如有传道人如此声称,那是在敬神还是在渎神?



对此,《腓立比书》一针见血地重申“肚腹说”指出:“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圣子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第三章18—20节)人性中有罪恶性的一面,也有神圣性的一面。以神性的、净化的准则检视人,则人人都是罪人;以罪性的、堕落的标准检视人,则人人可为尧舜。社会风俗中有相对善的一面,也有相对恶的一面:如果社会风俗推崇罪性、奖励恶行,则人人趋向犯罪;反之,如果社会风俗推崇神性、奖掖爱心,则人人趋近善行。



如此看来,仅仅“传福音到地极”还是不够的,因为那并不等于“令人信服”。还要鼓励良善的风俗,建立一套相当的社会体制,从而净化人性。即,减少恶行,增加善行;抑制罪性,激发神性。而这确实有待福音的“国教”地位。当然由于人性的趋恶倾向,由于肢体中另一个律的作恶多端,国教化还是会被人利用,造成大量的副作用,但这不是国教化本身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国教化还是必要的,如果没有国教化,问题只会更糟,不会更好。国教化应被视为“不得已的选择”。



“神职”不该是一项可选的职业,而应是不可选择即无从推委的的独一事奉。否则的话,所谓“神职”或打着类似的“事奉上帝”的旗号的谋生系统,该是一个充满更多虚伪和更多诈骗的行业。结果现在这个行业里,克扣他人的报酬、连合同也不遵守的现象,却多于商业机构。上帝尚且与人立约,并遵守这样的约;何况人与人之间呢?神职人员更该守约,否则,与假见证何异?



即使“事奉神”是真的,而不是一项生财之道甚至是谋财害命,也要谨防过多的事务阻碍了自己对上帝的感恩、对基督的记念。要谨防现代的“事务”像古代的“仪式”那样,流于“就事论事”的状态,否则,“基督教活动”与“邪教活动”、“异教活动”的区别在哪里?仅仅是旗号的差异?



以基督的福音为旗帜、为号召,举办各种社会服务、人道关怀,亦当如是切记——切忌迷失在服务、关怀之中,而忘记了神的救恩。因为这些关怀本身毕竟救不了人,而迷失在这些服务之中,则无异于误导了人的灵魂,最后则害了人的生命。



教阶制,本来是为管理人众而设的,所以它与政治体制颇为相像。但我们不要忽略:教阶制效忠的对象,并非政治体制的效忠对象,如那些有限的、血气的君王、人民或宪法,而是上帝及其属灵的国度——所以,教会的效忠对象若是指向人及其传统,便大错特错了。



(347)



信仰是可讨论的吗?信仰是可以交流的吗?──不是在信徒与上帝之间,而是在信徒之间,在性格与能力完全不同的这样的信徒与那样的信徒之间?说到底,信仰是可讨论的吗?在我的经验中,信仰是交流不了的,也是无法与人讨论的——这是信仰与科学不同的地方。神秘的电流原来就在语言之外,而且只存在于神─与人之间,并不存在于人与人之间。



《罗马书》第七章经常遭人曲解甚至断章取义:“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圣子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许多传道教人读经,读到下面就嘎然中止,然后仿佛圣灵在握;“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圣子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岂不知,保罗的重点却还在下面:“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很明显,即使在保罗这样的使徒身上,肉体也不能不顺服罪的律,更不用说一般的基督徒,更不用说那些“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神职人员了。基督徒与常人的区别仅仅在于:他还能在内心顺服神的律。但在肉体对肢体的律也就是罪的律的屈服方面,他能比常人能好到哪里去呢?除非,他紧紧依靠耶稣基督。就是说,上帝的恩典再大,我们也无法与上帝同等,无法做到无罪;我们所能达到的,只能是在注定沉沦和灭亡的定罪状态下,被主的恩典所遮蔽和赦免罢了。同样,基督的爱虽是万能,但人与神之间还是有逾越不了的界限。主基督,上帝的纯净羔羊——人无法与他同等,因为他与上帝同等。“使人升格为基督”,那是佛教、道教、儒教式的幻想,在中国人中特别流行;但这既不合乎人的本性,也不合乎上帝的本性,起码不合圣经所启示的那种上帝的本性:“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罗马书》八章1节)不被定罪,并不是无罪状态,而是有罪却获得赦免的状态,这是基督徒要能达到的最佳状态。



当有的人用一种类似佛教的辩证法,说牧师的儿子尼采只是反对基督教,却不反对“基督性”的时候,我看他要么出于无知,要么出于亵渎。很明显,尼采这个牧师的儿子经常以“权力意志”的想法来“分析”耶稣基督,结果他把耶稣与凯撒等量齐观,视为权力意志光谱的另一极端。也就是说,这几乎等于是在把上帝与魔鬼等量齐观,把上帝与魔鬼放在了权力意志色谱的两个极端。这其实是摩尼教、拜火教甚至包括奥古斯丁的二神观念在起作用,是黑白之战,而不是什么基督性。很明显,基督的基本特性就是爱,而尼采这个牧师的儿子却没有爱,只有恨。尼采没有基督性就像他背叛自己吃过的基督教一样,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德国小人,一个有着波兰血统的德国边境小人。



(348)



关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问题,可以拿去问问人,考考专家们对圣经的熟悉程度。尤其在美国华人教会中,这是一个热门话题,尤其是神职人员和普通信徒之间敏感话题。神职人员大体上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为他们希望保持对信徒的影响力、控制力;信徒则多数倾向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为他们希望摆脱别人的影响和控制。这两个极端之间,绵延着许多中间形态的观点和理论……于是,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既是一次得救的,又不是一次得救的……”,比如我们每礼拜五晚上参加的查经班,其教会是不设立牧师的,合乎《马太福音》的教导:“你们……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二十三章10节)但即使如此,主持者更多的时候还是带领信徒或“慕道友”读使徒书信而不是读福音书,甚至经常还不是读保罗的书信,而是读更守纪律的希伯莱书、彼得书、约翰书等等,这些书信显然要比保罗书信更注重信徒的行为,而保罗书信虽然表明“因信称义”,但与福音书相比,也更注重如何说服人、如何展开并调理教会生活……



《马太福音》整个二十三章是耶稣全面声讨神职人员的檄文,不仅适用于当时,而且和神的所有启示一样,适用于所有时代,让我们好好重温:“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有古卷在此有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说,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三部对观福音,好像比约翰福音更多记载了耶稣基督对神职人员的痛斥,他谴责文士、诅咒法利赛人;而约翰福音则常常以“犹太人”做为遗责对象……我甚至猜想,福音书斥责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否也兼有影射早期教会中的“行为主义的倾向”?愿上帝怜悯我这样的猜想,并给我们力量,让我们明白圣经的含义永远常青。圣子耶稣基督也谴责只是查考圣经而不肯到他面前的人。《约翰福音》:“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第五章39─40节)。



也许,保罗书信中的“得救”本身就像福音书中的“生命”一样,具有双重意义。“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圣子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书》第五章5节)这里的“可以得救”,一指“信耶稣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二指“我们的行为与这样的信仰相配”。正如耶稣基督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马太福音》十六章25节)一语,前一个生命与灵魂,是指肉体的生命,后一个生命与灵魂,是指永恒的生命。但行文中几乎故意地不予区分,结果显出不同凡响的神韵。若然,则保罗所自述的“向着标竿直跑”,显然是指后一个意义的得救,在这种意义上,谁能说“我已经得到了”?“本乎恩”不是无条件的,它的前提是“你的信救了你”(第一个意义的得救、“信耶稣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因着信”则需要不断努力以达到基督般的完全(虽然这不可能完全做到),以实现第二个意义的得救(“我们的行为与这样的信仰相配”)。



现在再来看看“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句话,其中第二个“得救”,也许就是第二个意义的得救、客观事实上的得救(“我们的行为与这样的信仰相配”),如果得救者能行出基督的样子来。但也许还只是第一个意义的得救、主观感觉上的得救(“信耶稣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如果得救者行不出基督的样子来。行出基督的样子来,很有可能进入天堂、得永恒的生命;行不出基督的样子来,免不了还是归入灭亡、和地狱结缘。但即使如此,感觉上的得救也比无信仰者所面对的虚空要幸运多了,毕竟获得了心灵的平安。



我知道自己有了“主观感觉上的得救”,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客观事实上的得救”,尽管我希望得到这样得救。但即使如此,我也已经感到了基督的真实、救恩的可贵。感觉上的得救,就已经救了我,使我得以进入事实上的得救,可以忍受这百无益处的尘世生涯。感谢基督,给不同的人以不同的造就;而对一个自己知道自己堕落和败坏的人,这就提供了属灵的盼望。



“分别为圣”并不是圣,“因信称义”并不是义。只是由于基督的仁慈而蒙恩,因而蒙得了一层圣、蒙得了一层义。卑贱的、必死的人们,本不值得上帝的救赎,只是由于仁慈的父怜悯了,以耶稣基督作了赎价,方才赦免了人的罪。因此,人们切不可因为“归入耶稣基督”而有所自许,以致于自我赦免。



这种所谓的“自我赦免”就是以为:“我们归入基督后,上帝就有义务赦免我们。”这种“自我赦免”把赦罪的权柄从基督那里,偷换到我们自己手上。自我赦免等于是在说:“我们可以变得和神一样圣洁。”这话似曾相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这是蛇在《创世记》里诱惑夏娃时说的:“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第三章)。



在我看来,一个完全的人,是一个蒙恩拣选的人,是一个并因蒙恩而心存感动以致矢死追随耶稣基督的人;这必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罪人和百分之百的圣徒”,正如耶稣基督是一个“百分之百的人子和百分之百的神子”。圣徒不是人本主义的“圣人”,而是“圣子耶稣的门徒”,也是圣父圣子圣灵这三位一体所属的使徒。



愿主饶恕我们这样的讨论,并愿主的怜悯与我们同在!《罗马书》十一章说得好:“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但愿这段使徒书信也是我这本《仰望基督》的全书提旨。

谢选骏:中囶房价需要回到2012年以前

《中国房地产业量价持续下滑 替代者能否填上增长和就业窟窿》(陈岩 BBC中文记者 2024年4月15日)报道: 房地产是过去20年拉动中国经济内需的火车头。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下滑还在继续。房产数据机构克而瑞表示,2024年第一季度,百强房企累计实现操盘销售金额7792.4亿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