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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星期一

谢选骏: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精神病理学的标本

网文《精神现象学》(Phanomenologie des Geistes)报道:


《精神现象学》是德国哲学家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创作的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07年。 

全书以客观唯心主义立场,叙述了意识从自发到自觉的各个发展阶段,即“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伦理精神”、“宗教”、“绝对知识”,并把这些阶段说成是人类意识在历史中所经历的发展阶段的缩影。该书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并猜测到了逻辑和历史的统一,但始终把“绝对精神”作为自己哲学的最基本的概念,让逻辑和历史统一于“绝对精神”。该书初步建立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轮廓和基本概念。

《精神现象学》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阐述自己哲学观点和方法论原则的第一部纲领性巨著。《精神现象学》总结了黑格尔以前的哲学家们的哲学研究成果,宣告了未来哲学的大纲。它的出版标志着黑格尔和F·W·J·谢林在哲学上的彻底决裂。

内容简介

《精神现象学》一书包括序言、导论和正文。在在长篇序言中,黑格尔表明了其哲学的主要原则。导论阐明作为意识发展史的“精神现象学”的根据和方法。正文共八章,分为三大部分,论述意识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部分包括第一至第五章,论述个体意识;第二部分为第六章,论述群体意识:第三部分包括第七和第八章,论述绝对本质意识。

创作背景

18世纪末19世纪初是一个新事物不断出现的转折时期,其中法国大革命是黑格尔哲学赖以产生的主要时代背景。在法国大革命中,各个政治派别先后快速的轮替,表现了现代性所表达的那种过渡性和暂时性的特征。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以“现代”概念将古希腊罗马世界与日耳曼世界区分开来,体现了黑格尔对于社会世界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的一种时间上的体验与历史观念,并且将这种体验自觉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

另一方面,当时的黑格尔因为德国各邦的散漫,他认为“德国不能够真正被称为一个国家”,需要在政治、军事、财政方面建立一个有领导、有权力的统一的君主政府。他赞赏法国大革命,拥护拿破仑所代表的新时代的精神,认为法国大革命唤醒了法兰西的民族意识,将个人从旧制度旧礼俗中解放出来;拿破仑破旧立新的做法也将原本既定的规则不断破坏,使世界呈现出一种颠倒的现象。对于如何通过确立规范从而重建社会秩序,让德国真正成为一个国家,他把知识当作唯一救星,认为出路在于认识支配历史发展的“世界精神”。而写作《精神现象学》,就是为了分析考察人类意识发展史,描述意识如何从个体的感性知识逐渐上升到最高的哲学知识,把人类意识追求真理的历程展现为一个体系。

写作出版

1802年,在德国耶拿大学任职讲师的黑格尔开始酝酿进行思辨哲学体系著作的编写,在与友人的信件中提及打算在1805年秋天出版。在他原本的规划中,是预计围绕思辨哲学体系的四个组成结构进行编写,即精神现象学、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精神现象学为这个体系的第一部,而以逻辑学和两门具体的哲学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为第二部。故而,在1807年初版的《精神现象学》封面上印有“科学的体系,第一部,精神现象学”等字样。由于他的《逻辑学》(即《大逻辑》)后来写成时,部头很大,独立成书,而1817年在海德堡大学任教期间他才刊行他的《哲学全书》,包含逻辑学(即《小逻辑》)、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大部分,这才完成了他当时计划要完成的体系。

1805年,黑格尔升任耶拿大学副教授后,于同年冬季开始编写,至1806年10月13日耶拿大战前夕的深夜完稿。书的长序则是在1807年1月写成。黑格尔出版《精神现象学》时,年37岁。在黑格尔生前没有出过第二版。当他于1831年开始修订这书,仅订正了三十多页时,他就因感染霍乱病去世,到1832年才出第二版。

作品思想 基本原理

“实体即主体”是《精神现象学》的基本原理。黑格尔是客观唯心主义者,他把精神看作不依赖于个人主观意识的、绝对的宇宙实体,宇宙万物的本质和基础,支配历史发展的规律,认识的绝对真理。他认为,这种精神实体不是静止不动、毫无生气的东西,而是“活的实体”,能够自己运动的、积极追求和实现一定目的的东西,即“主体”。它不是直接现成真理,而是-种运动,在运动中展示它的本性,表现它的内容,实现它的绝对真理。人类的意识对它的认识,实际上就是它自己认识自己的过程。所以,意识发展史、“精神现象学”,就是这个精神实体积极能动地展现自己的历程。

推动原则

异化是这个体系的推动原则。黑格尔把人类意识的发展,理解为精神的“自我创造”过程。他所谓的创造,是指作为“实体——主体”的精神,从自身之内产生出对立的因素,把自己变成外在于自身、与自己对抗的东西。这就是“异化”。精神的异化、是把自己转变成自然,转变成认识的对象。异化是对自己的否定。精神进一步发展,又克服了这种否定,认识到在对象中所发现的本质不过是它自己的本性,于是重新回到自身。这就是异化的“扬弃”。通过异化和异化的扬弃,精神展现出它自身所包含的丰富内容,对自己的认识也从抽象贫乏变为具体充实。整个意识发展过程就是异化和克服异化、产生矛盾和克服矛盾的过程,从低级到高级,从片面到全面,从相对到绝对,直到最终达到克服一切异化,结束一切发展的绝对真理。

真理问题

黑格尔认为真理是一个过程,包含三方面内容:

1.真理不是孤立和静止不变的东西,是存在于概念和事物发展之中的有机统一体;

2.真理不是作为直接知识而存在的,真理是绝对的;

3.真理与错误是相辅相成的。

意识 个体意识

黑格尔认为,意识是指“主观精神之内的意识”,是主体对客观对象的认识。意识的最基本形式有感觉、知觉和知性三种形式,它们被称为“感性确定性”阶段。“感性确定性”阶段是人的认识中的被动因素,所认识的真理还缺乏意识的自为存在,人和外界的关系中,决定的一方还是外界,而不是人。继而,作者论述了自我意识,认为“自我意识就是欲望”,欲望是真正属于人本身的能动因素。人一出现在世界上,就带有社会性,因为人的欲望只有通过他人才能得到满足。随后,作者论述了理性,认为,在自我意识的阶段,主体虽然是向往自由的,但是却不能达到自由,因此,意识必须向最高的理性发展。在理性的阶段,意识已经返回到自身,并认识到自身。黑格尔指出“理性就是意识确知它自己既是一切实在这个确定性”,这个确定性所包含的真理是:“我即是我,我的对象和本质就是我。”

社会意识

黑格尔认为个体意识达到了理性的阶段后,只能说是个体初步达到了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但是,这并不是真正的统一。个体要让自己达到真正的主体与客体统一,应去接受社会意识检验。社会意识是一种客观的精神,为此,他考证了欧洲三个时期的意识形式。第一个时期是古代伦理世界,意识是真实的精神。黑格尔认为,那时人与神两条规律支配着古代世界,国家和家庭、人的规律和神的规律相互排斥,这种冲突构成了古代世界的悲剧性。第二个时期是近代世界,意识是自身异化的精神。在这里,自身异化了的精神达到了自己对立的顶峰,引致自由主体性的觉醒,精神恢复了元气,振奋了活力,产生了道德精神。第三个时期是以德国道德哲学为特征的时代,意识是对自身具有确定性精神。在这种精神中,绝对的自由从现实的王国过渡到了精神的王国。

绝对本质的意识

由于人的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以及社会意识范围都是很有限的,而宗教和绝对知识这两种意识形态范围才是无限的,可以使主观和客观达到最终和谐统一,因此是绝对意识。宗教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然宗教,精神就是自然物本身:第二个阶段是艺术宗教,精神表现在人的艺术作品中:第三个阶段是天启宗教,耶稣就是绝对的精神。绝对知识也是绝对意识的一种,其主体是人,特点是用概念来把握概念,与宗教有着区别和联系。作为科学的绝对知识就是精神在时间中形成的“关于它自身的真知识”。随着意识达到科学的阶段,整个现象学的辩证运动也达到了最后进程。

后世影响

《精神现象学》论证了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基本原则,展现出成熟的辩证思维方法,为黑格尔后来创立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奠定了基石,因此它被马克思认为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在著作中,黑格尔除了对劳动本质、异化在历史进步中的作用、资本主义社会利己主义等方面进行了解释,对西方哲学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书中对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的批判,为后世人本主义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辩证法思想也被马克思所吸收,成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品评价

德国哲学家卡尔·马克思:《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

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精神现象学》也可以叫作同精神胚胎学和精神古生物学类似的学问,是对个人意识各个发展阶段的阐述,这些阶段可以看作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过的各个阶段的缩影。

中国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赵敦华:《精神现象学》体现了逻辑、认识论和历史三者的统一。

作者简介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1831年),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他是对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异常深远影响的思想家。他出生在斯图加特一个高级官员家庭之中。1788年~1793年在图宾根大学读哲学和神学。1793年~1801年在瑞士和法兰克福等地做家庭教师。1801年到耶拿大学当讲师。1808年~1816年任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1816年~1817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1818年他应普鲁士政府聘请任柏林大学教授,主持哲学讲座,开始形成自己的学派,1830年任柏林大学校长。

谢选骏指出: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类似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属于幼稚的心理学著作,但是它的出版毕竟晚了二十多年,因此从心理学发展的角度看,更为成熟与细致,从一般心理学转向了特殊心理学——也就是精神病理学。由于喜欢黑格尔哲学的马克思、恩格斯大都是精神病理学的家族成员,所以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堪称是“精神病理学的标本”了。


再过半个世纪,到了1879年,德国生理学家威廉·冯特终于在莱比锡大学建立了第一个心理实验室,标志着现代心理学的开端。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现象学”与胡塞尔的“现象学”有什么异同?》(2022-03-19)报道:


精神现象学


黑格尔的“现象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本质区别在于。黑格尔把“现象”视作精神在“自我认识”时被“中介”出来的“过程”。而胡塞尔把“现象”视作“无可还原”的“原初直观”。

但他们相同之处在于,他们只是分别企图改造康德哲学的“概念”与“直观”两个概念,打破康德为“内在形上学”划下的界限,成就“遍历一切可能经验”的“绝对知识”。从而消解“物自体”的存在。

精神现象学不是现象学。黑格尔在《小逻辑》一书中就说过:“在我的《精神现象学》一书里,我是采取这样的进程,从最初、最简单的精神现象,直接意识开始,进而从直接意识的辩证进展逐步发展以达到哲学的观点。”黑格尔在这本书里从感性确定性的辩证过程“进展到感性确定性里的真的东西,并且通过这种过程造成它的经验。也就是说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和经验有关的。

胡塞尔的现象学是和经验无关的,胡塞尔自己在《纯粹现象学通论》一书中就明确的指出:“与此相反,纯粹的或先验的现象学将不是作为事实的科学,而是作为本质的科学被确立。”“经验的科学是关于‘事实’的科学。”所以最大的区别就是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与经验科学无关的现象学。

有一次课间我在哲学系楼里,碰见之前上过的现象学导论课的老师,他听说我当时在上《精神现象学》,就略带狡黠地问了我这个问题,如他所料当时的我没能答上来,并如他所愿我一直记住了这个问题。后来才知道,胡塞尔本人也被人问过这个问题,然而当时他也没答上来。当然这并非因为胡塞尔的水平和我一样,而是因为他压根没读过黑格尔。

将胡塞尔从数学引上哲学道路上的挚友马萨里克和导师布伦塔诺二人都极度敌视德国唯心论而欣赏英国经验主义,难怪胡塞尔早年并不是很重视康德(但其实旁听过)而是有比较强的经验主义和心理主义的感觉。所以这个比较的问题本身可以说就是比较奇怪的,按道理来说两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东西是不应该被放在一起比较的。

这里要提到另一个哲学家——海德格尔。我们都知道他是胡塞尔的学生,现象学家,但却又深入到西方哲学传统理路中并且精通德国理念论(我个人认为这个翻译要比“德国观念论”更好)。在写作《存在与时间》之后,他在弗赖堡大学讲授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后来讲课内容被整理为《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这个小册子。在这个小册子的导言中,他集中探讨了黑格尔科学体系的结构和《精神现象学》在整个科学体系中的内在任务,并隐约中对比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没有明示的内容我会试着补充并标注)。因此,不如借这个问题的机会整理一下海德尔格尔对此的一些思考,我想这对于哲学的学习者一定是大有裨益的。

黑格尔的「科学体系」

海德格尔认为,必须将《精神现象学》置于黑格尔科学(哲学)体系中来理解。黑格尔的科学体系经历了从现象学体系(《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到后来的哲学全书体系(《小逻辑》-《自然哲学》-《精神哲学》)的发展。在后者中,归属于精神现象学的内容相对于《精神现象学》一书已经被大大阉割了,乃至“精神”这一部分已经被划出了《精神哲学》中精神现象学的范畴。但现象学体系里对何为“科学”的思想精髓仍然被继承了下来(而且在海氏看来,黑格尔科学体系的发展恰恰体现了这一精神)。因而对精神现象学的理解,也将我们引向对黑格尔哲学体系核心问题意识的进一步追索——即如何建构一个作为“科学体系”的哲学。

在这里海德格尔回到了科学与哲学在思想史上的关系问题。海氏批判了当时一些流行的哲学(新康德主义,Neo-Kantianism)对哲学以及科学-哲学关系的理解。自笛卡尔以来,自然科学的兴起引发了哲学对其使命的迷惘,哲学逐渐将自己视为“科学之科学”。在海氏看来这个称谓并不具有什么赞赏的意义,不过意味着承认哲学剩下的唯一任务就是为自然科学知识作最后的辩护。通俗地说,这意味着哲学真正沦为了科学的婢女。

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的现象学运动标着西方哲学对新康主义思潮的首次积极回应,而黑格尔则早就从西方哲学的传统理路中开辟了一条完全不同于当时有关哲学的流俗意见的对于哲学的思考道路。他在《存在与时间》中提出的对哲学的重要理解——西方哲学的主导问题就是要追问:“存在者是什么?”,而对于“存在者作为存在者”这一问题,则必须要通过“逻格斯(理性)作为逻格斯”来把握。胡塞尔和黑格尔,正是在用不同的方式试图回应这一西方哲学共同的问题。海氏说,“哲学是不是科学或一般科学,不是由随便某种知识理想所决定的,而只能由事实内容及其首要的或最终的问题,关于存在的问题之内在必然性所决定”。

对哲学之本质的理解在胡塞尔那里获得了一种独立而根本的形态,海德格尔引用胡塞尔的话,“我要恢复哲学最原初的概念,自从最初由柏拉图确定了其表述以来,我们欧洲的哲学和科学就都以之为基础,并给它赋予了一种永恒的使命”(《一种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而对于德国理念论而言,尤其是对于黑格尔而言,哲学仍然要作为科学则意味着哲学应该以获取无限知识的方式去克服有限知识,黑格尔写道“真理存在于其中的真实形态,只可能是真理的科学的体系。我给自己提出的目标就是,使哲学接近科学的形式——能够抛掉爱智慧的名声并成为现实的知识。”(《精神现象学》序言)。在海德格尔的哲学谱系中,这正是二者精神的最为接近之处。

对黑格尔来说,真正的科学只能是与体系相关的,是“最高的学问之整体”,这一思路最早源自费希特的知识学。海德格尔在此提供了一组概念——「相对知识」与「绝对知识」。对于黑格尔而言,「相对知识」既不意味着知识的量的局限性,也不意味着一种“关于…的知识”的相对性(海德格尔在这里似乎在暗示现象学中的意向性关系),而是意味着“在知的活动中停留在所知那里”,“在知的活动中融于所知的东西”。即便这样的知识知道了一切可知的存在者但仍是“相对的”,黑格尔把这种固执于其所知的知识叫做「意识」(Bewu?tsein)。而融于诸物的意识一旦以某种方式从诸物那里挣脱出来,并对自己有所知,那么它就在知的活动中成为了「自我意识」(Selbstbewutsein)。

海德格尔在此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这样的「自我意识」是不是也是一种「意识」,也就是仍然停留于这样一种所知之中?他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对于黑格尔来说,「自我意识」的解脱正是「意识」在认知过程中的一种“自行脱离”,这种「否定性」才意味着「扬弃」,也就是在较高阶段中对较低阶段的否定性的保存。「自我意识」并不是强加于「意识」之上的一种知识,二者的否定性关联具有一种内在必然性。而正是对于二者之必然性的认识,使得「自我意识」发展为了「理性」。海德格尔这样总结「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这三者的含义:“1.知识的每一种形式;2.与诸物相关,不把自己本身认作知识;3.自我意识意义上的意识”。(被庸俗化为了正反合)

因而可以看出,在黑格尔的科学体系中,所有被限制的事物都正是与绝对无限的事物相关联的被限制的事物,在这里,“自由的理性与其活动是一回事”。科学体系的为真性并不借助自明的逻辑形式或被给予的意识经验而得到证明,而是通过科学体系根据其内在必然性的自我发展得到证明(这个结论我兴许给的过早了些,读者诸君请阅读完后文后再来琢磨品评)。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导言结尾处说:

它(「意识」)将以趋向真正存在的方式达到一个点,在这个点上,它将摆脱其假象,不再与异样的,只是对于它或作为他物而存在的东西纠缠在一起;或者说,在这个点上,“现象同时成为本质”;意识的展现恰恰就在这个点上与真正的精神科学同时发生;而最后,当意识把握了它自己的这种本质的时候,它就将标明绝对知识本身的本性。

胡塞尔和黑格尔的「意识经验」

海德格尔在这本书里提到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意识经验」,这个问题更直接地与胡塞尔现象学和黑格尔现象学的区别相关。黑格尔现象学的第一个标题的原文是“意识经验的科学”,这里的「科学」如前文所述则意味着「绝对知识」。那么「意识经验」究竟意味着什么?

为了与黑格尔作对比,海氏最先提到了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他认为这本书探讨的核心问题就是经验是如何可能的,“经验在这里意味着现成存在者(自然)的理论知识之整体”,其哲学则在经验之上、超出经验而建立起来。对于意识来说,经验是外在自然的被给予物,(以下不是海德格尔的想法 ,大多来自我的现象学课,x1-x2)(x1) 这一观点是通过笛卡尔的哲学革命被确立为近代哲学基点的,并得到了英国经验主义者的发挥。无疑,胡塞尔早期的意向性概念和现象学还原,继承了笛卡尔的衣钵。当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时期)进入到与被给予事物的直接相关关系,将纯粹内在性的意识经验作为研究对象,而不顾及事物的实体性质时,其所圈定的场域似乎是一个典型的「我思」的变体。但是要注意到,对胡塞尔而言,经验内容的被给予性(giveness)在另一个侧面必然伴随着意识的意向性活动(intentional acts)对其显现的参与,这意味着心理现象(Psyche Phenomenon)也绝不能够像休谟那样被把握为纯粹的内时间之流,以至于混淆了「essence」与「facts」的本质差异。

弗雷格曾经批评过胡塞尔早期的研究方法为「心理主义」,这一定程度上误解了胡塞尔,但也促进了胡塞尔的方法论自觉和理论转向。在这之后,胡塞尔系统反思并批判了「心理主义」,他认为这一研究范式要么预设了心灵和物理概念的本体论统一而走向「行为主义」,要么也将心理活动变成了「偶然性的经验」,这也意味着知识的为真性条件依赖于「心理知觉」。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的第五研究中修改了「intentional consciousness」的理论位置,将现象学的为真性基础界定为「自我奠基」。这意味着胡塞尔宣称现象学不依赖于任何预设的本体论前提,而是依赖于「ideal language」这类在意义意向中被充实的、在与意识的「corelaiton」(意味着在在意识的参与下形成)关系中被给予的逻辑法则而进行「自我奠基」。胡塞尔彻底告别了其早期摇摆于「心理主义」和「逻辑主义」之间的状况,在那时,真理要么依赖于「知觉」要么依赖于逻辑的「自在真理」的明见性。

胡塞尔在晚年著作《欧洲科学危机和超越论的现象学》中曾说,“当自我从自己能动的发生中把自己构造为那些持续着的自我特性的同一基底时,它就进一步地把自己构造为那些持续着的自我特性的同一基底时,它也就进一步地把自己构造了一种固定的和持续的人格的自我”,类似的论述也可以在《笛卡尔式的沉思》中找到。「人格的自我」和「同一的基底」,意味着胡塞尔在其早年通过本质还原悬隔经验自我的基础上向另一个方向挖掘,试图在先验层面上发现意识通过主动构造形成的主体性结构,同时将历史因素引入现象学之中(这也成为后来现象学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理论基点)(x2)。

让我们回到海德格尔对黑格尔的讨论:黑格尔的经验概念不同于“当今的现象学的经验概念,其(黑相比于胡——笔者注)基调并没有定在通过直观来证实这样的意义特征”。《精神现象学》的第一个副标题“经验的科学”既不意味着生物学、历史学之类的经验科学,也不意味着现象学对于经验的理解,而是“形成对某物的经验,以至于这个某物得到证实或经验,就是说,它不是最初看起来的那样,而事实上变成了其他东西”。在这里,意识不是待观察的经验客体,毋宁说它是一个造成经验的主体,反过来它又在经验本身中被把握,意识作为主体形成的经验无非就是作为它自己本身的经验。意识一旦从「相对知识」中解脱,意识到「对象」是一种「为意识存在」的事物,这种被意识到的存在就成为了「知识」。在这里,意识的经验本身发生了变化,它从在对象上形成经验,到后来变为其他的东西,形成一种“新的真实的对象”。海德格尔用一句话概括道,“经验就是意识的经验,只有当意识是经验之主体的时候,经验才是可能的”,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序言中说:

而经验恰好就被称为这种运动,在其中直接的东西,无经验的东西,即抽象的东西(相对的东西),无论是感性的存在还是仅仅被思维的简单东西,都自行异化,然后通过这种异化返回到自己,而以此方才表现出其现实性和真理、也才成为意识的财产。

经验的运动就是「精神」的“绝对的不安”,因而对黑格尔来说现象学,也就是现象性的存在、显现所意味的“出场”,只能是以「精神」的方式,“精神的现象学”不可以被理解为针对精神的现象学研究,这里的“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语属格而非宾语属格。与两种知识的否定性关系一样,海德格尔认为这里的「显现」也是双重的:一种是“自行显示的出场”,另一种则是“在自行显现中对着(拉开距离的否定性)已显现的,并这样作为假象而现实的东西的出场”。在这二者之间,现象性存在的显现发生着分裂,「非」与「是」又结成「同一」,在这种矛盾的经验中某物得到自我证明,意识由此被证实为作为精神的存在。

总结

《精神现象学》与当今意义上的意识现象学,即胡塞尔的现象学——无论在主题上还是在处理方式上,尤其在基本问题的提出和意图上——毫无关系;如果这种意识现象学不仅为一切想得到的科学之普遍科学性提供证据和证明(如新康德主义一般,笔者注),而且先验意识现象学还肩负按照意识的方式考察和论证普遍意义上的人类文化结构之使命的话,那么,《精神现象学》就更与之毫无关系。

——海德格尔《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导言第四节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并不是一部关于各种意识形态或世界观的类型学或形态学的无聊汇总,而是“意识”作为“精神”根据其内在必然性进行运动(这必然导致了从结局回到起点,或起点包含着终局,海德格尔认为这恰恰不是黑格尔科学体系的弊病),在这个运动中建构一个科学体系、根据主体经验的构造运动得到自我证明。显然,在写作这部著作时,海德格尔带有着对早期胡塞尔及其理论源头的批评态度,在引用胡塞尔后期的观点时,他试图将现象学对哲学的解释重新引回到他在《存在与时间》中提出的西方哲学的“存在者之问”的主题,而《精神现象学》则成为了这一主题最好的例证。即便如此,海德格尔并没有阉割黑格尔的哲学,他把黑格尔现象学的精髓和科学体系的整体样貌用不长的文字初步地呈现给了我们:通过「相对知识」与「绝对知识」的概念,以及对「意识经验」概念(也就是整个哲学的基础架构)在不同哲学体系下的探究(康德/胡塞尔-黑格尔的对比视野下),我们得以初步窥探黑格尔哲学的根基。有趣的是,齐泽克在《延迟的否定——康德、黑格尔与意识形态批判》中的一段话似乎也表明他同意海德格尔对康德与黑格尔之间关系的这一判断:

黑格尔的“绝对观念论”不过就是将康德的“批判”(《纯批》中对主体先验统觉的揭示,笔者注)推向极端,其结果是:“不存在元语言”;我们永远不可能不偏不倚地(无论是外在客观性,如心理主义的行为主义;抑或依赖于内在自明性,如逻辑主义和知觉主义,笔者注)测量出知识的表象与知识自身之间的距离。……由此确认了观念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张力,每一个观念与这一观念所显现的不可还原的他者之间的关系(「相对知识」及其自我逃离,笔者注),在感性的、外在观念的经验中的遭遇已经是一种内在观念的张力(意识经验不是被给予的客体,而是造成经验的主体,笔者注),也就是说已经包含着对这种“他者”最低限度的观念的确定性(意识主动构造对某物的经验,以至于这个经验通过否定性与断裂得到内在的证实,笔者注)。

——《延迟的否定》p.p.22

编辑于 2022-03-20 06:11


从思维方式上看,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用的是辩证逻辑做思考。

胡塞尔的现象学归根结蒂仍然是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

而且我觉得,胡塞尔的现象学非常注重感觉材料,也就是经验(当然是还原后的经验),经验与其本质相辅相成,互相成就,同等重要。黑格尔则不是很看中经验,它的哲学更加注重的是抽象概念的运动,相比之下个别偶然的经验不过是精神的外化,是次一级的层次。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实体”的演化历程;胡赛尔的现象学是前概念、前语言、前反思的“当下化”、“在场化”的观照。即“从其本身的原初给予”,也类似于古人的思维方式,如中医看人的“精气神”,而西医则是概念化的一些数据指标。


谢选骏指出:海德格尔没有注意到,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前心理学的”,胡塞尔的《现象学》是“心理学中的”;因为,在我看来,海德格尔本人也是一个精神病理学的标本。


《为什么<精神现象学>被视为黑格尔第一部成熟时期的作品?》(广西师大出版社社科分社  2022-09-28)报道:


《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从籍籍无名走向誉满天下的这段理智历程的第一步,它在1807年的出版标志着黑格尔“成熟”哲学的开始,也被作为黑格尔思想发展的分水岭。

今天的文章来自斯特恩的哲学经典导读《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文章中介绍了《精神现象学》一书在黑格尔生平和作品中的位置。作者认为,《精神现象学》之所以被视为黑格尔第一部成熟时期的作品,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精神现象学》在黑格尔生平和作品中的位置


文 | 罗伯特·斯特恩


《精神现象学》在1807年的出版标志着黑格尔“成熟”哲学的开始:他此前书写和出版的一切东西都被归为其早期或预备作品。《精神现象学》被作为黑格尔思想发展的分水岭,其理由有三。

第一,一般认为,黑格尔是通过这部作品而开始作为一位后康德德国理念论的独特人物崭露头角的,他在该著中开始偏离了这个时期的其他哲学家。

在他早于《精神现象学》发表的那些作品中,黑格尔似乎满足于追随他更早熟的朋友和导师谢林(1775—1854)的指引。

黑格尔与谢林的交往始于他们的学生时代,那时,他们二人以及荷尔德林(1770—1843)都就读于图宾根大学的天主教神学院,荷尔德林在很久以后最终被认为是德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他在这个时期也影响了黑格尔。

黑格尔不动声色的优点使他在图宾根的同学中间赢得了“老人家”的绰号,他的名声建立得也很慢,相比之下,谢林的崛起则要迅速得多:他的《先验理念论体系》(1800) 很快就被视为超越了费希特(1762—1814)的后批判哲学,谢林推进费希特哲学的方式与费希特推进康德批判哲学的方式同样激进。

谢林和黑格尔在离开图宾根之后都命途暗淡,先后(黑格尔是在1793年,谢林是在1795年)都做了有钱人家的私人教师;不过,谢林在1798年23岁的时候就被任命为耶拿大学教授,并作为《先验理念论体系》以及其他一些作品的作者而成为知名人士;黑格尔则做私人教师一直到1801年,这一年,他父亲去世留下了一笔遗产,使他能够在谢林的邀请下追随后者去往耶拿。

在那里,他以一篇关于自然哲学的论文获得了私人讲师(Privatdozent,大学无薪教师)的资格,这篇论文讨论的主题与谢林关注的话题关系密切;黑格尔在获得了执教许可证之后,开始与谢林一起开课。

黑格尔以真名发表的第一个作品就写于那一年,该作品的标题“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纯粹是描述性的,显得有点笨重。

在1802年,黑格尔与谢林携手编辑了一本哲学期刊,名为《哲学批判杂志》,在这本刊物上,他发表了自己的第二篇主要作品《信仰与知识》,他也为该刊第一卷撰写了一个长篇导论,题为“论一般哲学批判的本质,尤其是它与当前哲学状况的关系”。

在这些论文里,黑格尔似乎把他自己定位为谢林的一个追随者,他把这位朋友的立场推崇为后康德哲学的最大希望。

这一时期出现在《哲学批判杂志》的其他作品还有《怀疑论与哲学的关系》(1802)、《论处理自然法的科学方式》(1802—1803),它们的主题和论证都没有特别明显的谢林色彩,但它们自身也没有特别独特的地方。

谢林在1803年离开了耶拿,先是去了维尔茨堡(Würzburg),后又在1806年去了慕尼黑;随着谢林的离开,黑格尔开始更加公开地批评他的这位朋友的立场,最终与它渐行渐远(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研究,请见Lukács1975:423–48)。

不管怎样,黑格尔在这个时期的名气还相当小,这使得他无法像谢林那样离开耶拿另谋高就,最终,在1807年3月,他被迫完全地离开了学术圈,做了班堡(Bamberg)一份报纸的编辑。

就在这一年,他出版了《精神现象学》,他希望这本书可以确立起他本人作为一位思想家的地位,从而使他恢复学术生涯。(然而,正如平卡德[2000a:403]指出的,较长的时间之后,人们才明确地认识到《精神现象学》的原创性,“在它出版了十年之后……【黑格尔】还在努力说服公众,他的哲学推进了谢林的哲学,而不只是后者的另一个版本”。关于《精神现象学》最初是如何被接受的说明,请见平卡德该著第256—265页。)

然而,《精神现象学》代表了一个分水岭,这不仅因为,在黑格尔发表的作品中,我们在这部作品里边首次明确地辨识出了黑格尔与谢林之间的一些关键性区别;还因为,黑格尔正是在这部作品里才对他的前辈们关心的那些问题最终(在37岁的时候)开始自己独特的探究,才开始采取一种被辨识为“黑格尔式的”观点。

因此,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里边针对各种问题所提出的观点是他在成熟时期出版的作品里始终捍卫的,而在《精神现象学》之前的作品中提出的那些观点则依然是不断变化的。

因此,在这部作品与其后的那些作品之间存在着一种相当大程度的思想连续性:第一部作品是《逻辑学》,它分为三卷,分别出版于1812年、1813年和1816年。

黑格尔在1808年离开班堡,去往纽伦堡担任一个高级中学的校长,这部作品就是在此期间写就的。

第二部作品是《哲学科学百科全书》,黑格尔于1817年被任命为海德堡大学教授之后出版了该著的一卷本第一版,而到1830年第三版的时候它已经被增订为三卷本了。

第三部作品是黑格尔在1818年离开海德堡,担任柏林大学教授三年之后的1821年出版的《法哲学原理》。

最后是黑格尔关于美学、宗教哲学、历史哲学以及哲学史的讲演录,它们是在黑格尔1831年去世之后,由他的学生们编辑出版的作品。

而无论是他在1793—1801年的前耶拿时期作品(它们更加关注伦理和宗教问题,以及时政问题),还是他在1801—1806年的耶拿时期的发表作品(它们关注于对其他思想家的批评),都只可能被视为在《精神现象学》及其后的那些作品中得到了完全发展的哲学立场的萌芽。

黑格尔在耶拿和班堡的早期职业生涯中还在苦苦拼搏以求名望,而到最后在柏林的岁月里则已功成名就,那里的人们街谈巷议时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黑格尔会怎么看?”(请见Pinkard 2000 a:612),而《精神现象学》正是黑格尔从无籍籍名走向誉满天下的这段理智历程的第一步。

《精神现象学》之所以被视为黑格尔第一部成熟时期作品的第三个原因是,它在黑格尔思想中被赋予了一个体系性的地位,他的早期作品中基本上是没有这种体系性的。

黑格尔非常坚持体系建构的必要性,他宣称,“哲学的真理若离开了它们的相互支撑和有机统一,就是没有价值的,因而必须被视为没有根据的假设或个人的确信”(EL:§14,p.20)。

黑格尔哲学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包含了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Geist)哲学这三个部分,它的第一个出版的版本是1817年的《哲学科学百科全书》,早前出版的《逻辑学》是对该体系第一部分的具体阐述,后来出版的《法哲学原理》则具体阐述了该体系第三部分中题为“客观精神”的这一篇所处理的一些伦理和政治话题。

但是,黑格尔在1801年到了耶拿之后,就已经开始尝试阐述一种严格缜密的哲学体系,因此,尽管该研究计划在这个时期并没有最终完成(他的思想在《哲学全书》的各个版本之间也还有不断的发展),但到开始写作《精神现象学》的时候,黑格尔已经在以一种体系性的方式来思考。

因此,尽管《精神现象学》的发表要比《哲学全书》的出现早一些年头,但黑格尔在写作它的时候正致力于它之前的那些思考,因而它也受到了同样的关切和基本思想的塑造。(黑格尔在耶拿时期的讲座材料和未发表笔记中做出了一些早期的尝试,力图提出一种令人满意的哲学体系,今天我们可以在Jenaer Systementwürfe[《耶拿体系草稿》]中看到它们,它们分别是1803—1804年、1804—1805年以及1805—1806年的三个体系,请参见JS I,JS II以及JS III。)

此外,《精神现象学》揭示了黑格尔的体系关切,这不仅因为,他在耶拿的时候已经以这种方式来思考;还因为,他在这个时期也感觉到了,无论他要完成的是什么体系,它都需要某种导论,而《精神现象学》就旨在充任这个角色。

黑格尔最初计划的是,在1806年的复活节出版一个篇幅150页左右的体系导论,同时出版该体系第一部分“逻辑学”的单卷本;但这个出版计划永远都没有实现,相反,他迅速地完成了《精神现象学》,它成了一部篇幅大得多的独立作品。

他最初给这部作品起的题目是“意识的经验的科学”(它是为早前的计划[篇幅较小的体系导论]设想的题目),但在校样阶段,他把它改成了我们今天熟知的题目。


然而,该书第一版的出版商觉得把两个题目都印出来要更加合适,因此,该版的题目就成了“科学体系第一部分:精神现象学”,而在“序言”和“导论”之间还插了一个副标题,有些印本上的副标题是“意识的经验的科学”,有些印本上的副标题则是“精神现象学的科学”,这也是黑格尔的犹豫不决给出版商造成的混乱。

黑格尔除了试图在该书的题目中标示出它在他的体系中的地位之外,在“序言”中也凸显了《精神现象学》作为一部必要的导论作品的角色,如果我们要以黑格尔得到了完全发展的哲学科学所要求的那种方式看待事物,我们就需要了解这部作品:

科学从它那个方面要求,自我意识应该把自己提升到这个以太,以能够—以及(现实地)—与科学一起生活,在科学之内生活。反过来,个体也有权要求,科学应该至少给他提供能够抵达这一立场的梯子,科学应该在他自身之内向他显明这一立场……当自然的意识把自己直接托付给科学的时候,它是在被它不知道是什么的力量驱使着尝试,这次它试着用头来走路;意识被期望运用的那种迫使它采取这个异乎寻常的姿势来在它里边活动的强力,是一种它完全没有为之做好准备的、看起来完全没有必要的力量。不管科学就其自身而言是什么,当它与一个直接的自我意识发生关系时,它就把自己呈现为一种颠倒的姿态;或者说,由于这个自我意识在它自己的确定性中拥有其现实实存的原则,因而,科学对它就显得不是现实的,因为自我意识自己本身实存于科学之外……这部《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就是科学本身或知识的这一生成过程。

《精神现象学》建构了一个“梯子”,它可以用来把我们带向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所致力的那种哲学体系的立场,可以用来把我们带向在后来的《哲学全书》中得到了阐述的那种哲学体系的立场,因此,这部作品有权利被视为对我们恰切地理解黑格尔成熟的体系性作品来说至关重要的一部作品,而他此前发表的作品都不具有这个地位。

然而,尽管所有人都承认,《精神现象学》就其原创性、深度和复杂性及其体系意义来说,都标志着黑格尔哲学生涯中的一个转折点,但黑格尔自己的有些评论使得一些人警告说,我们不应该指望把《精神现象学》毫无保留地置入他的最终哲学图景(有些人继而主张,黑格尔最后的哲学图景引入了一些糟糕的元素,早前的《精神现象学》里边幸好没有它们;另一些人则继而把《精神现象学》贬低为对黑格尔最终立场的一个误导人的指南)。

出现这种争议的原因有几个。第一,尽管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以及它的各种标题和副标题里都明确地强调了该书的体系重要性,但他后来在介绍这个体系的时候,似乎对该书的角色做了低调处理(例如,他在评论自己计划中的,然而至死都没有完成的《精神现象学》第二版时说,它不会再被称为科学体系的“第一部分”。请参见SL:29)。

第二,《哲学全书》的第三部分《精神哲学》包含了很长的一个部分,在其中《精神现象学》开头几个部分(“意识”三章、“自我意识”章以及“理性”章的一部分)的内容差不多以同样的形式再次出现了,这或许表明,《精神现象学》现在或许已经失去了它作为一部自足的、独立的作品的地位。

第三,令有些评论者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如果黑格尔是打算用《精神现象学》作为《哲学全书》的导论的话,那他本该用《逻辑学》§§26-78节的“绪论”来充当这个角色。

在这些学术问题(它们很难得到确凿的回答,请参见Forster 1998:547-55, Stewart 2008 )的背后,存在着一个更深的、更有意义的关切,这就是,《精神现象学》的写作非常仓促,这使它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一种考虑不周、未加统一的性质(特别是围绕着书名页、“序言”和目录的那些令人困惑的地方),该性质使得此书失去了作为对黑格尔立场的稳固陈述的地位。

在这方面,《精神现象学》的创作故事乃是一个哲学的传奇。

黑格尔被迫非常仓促地完成了这本书,因为他的朋友弗里德里希·伊曼努尔·尼特哈默尔已经做了担保,如果他到1806年10月18日还不能够完成手稿的话,尼特哈默尔就得补偿出版商的损失。

而就在黑格尔全力以赴达成这个承诺的时候,拿破仑的军队也包围了耶拿,黑格尔把一部分手稿交给一个邮差,这个人穿越了法国人的战线才赶到班堡的出版商那里。

黑格尔虽然在耶拿战争的前夜完成了手稿(除了“序言”),但他没敢寄出最后一部分文稿,因而也就错过了约定的截止日期(尽管耽搁的责任不在于他,而在于那场战争)。

考虑到写作这部作品时非同寻常的情形,如下这个问题就很自然地浮现出来:这部作品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看作是为我们提供了对黑格尔立场的一个连贯的、规划恰当的说明?

黑格尔自己似乎至少承认了,《精神现象学》需要进行修订,因此他已经计划了该书的第二版,就在去世之前,他已经开始着手准备这个工作——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他依然觉得有必要出版《精神现象学》的第二版,这个事实本身或许就暗示了,对他来说,《精神现象学》从来都没有丧失它作为在其体系中扮演了独一无二角色的一部重要作品的地位。

黑格尔在1807年1月16日写给尼特哈默尔的一封信里表达了他对这部作品的不满意,这封信是他在通读了清样之后写的:“我常常衷心希望自己可以清除船上到处都是的碎石,使这艘船更加迅捷。在很快就将到来的第二版里边——如果上帝保佑的话!——一切都会变得更好。”(HL: 119-20)

考虑到黑格尔自己显而易见的不安,如下观点(它以不同程度的复杂性和学术上的精微性得到了表述)总是可以得到某种支持:《精神现象学》不能被视为一个统一的、组织恰切的作品,因此,它也不该被视为对黑格尔最终观点的一个可信的陈述。(请参见Haym 1857: 243 里边的著名评论,“《精神现象学》是一部由历史学带来了困扰和错乱的心理学作品,也是一部由心理学带来了毁灭的历史学作品”。关于对这个话题很有帮助的简要讨论,以及当前学界的更多参考文献,请见Pippin 1993: 53-56。)

毫无疑问,对于任何一种对《精神现象学》的解读来说,最大的挑战或许就是要显明,如何能够把它理解为一部连贯的、组织良好的作品,如何能够把其中的那些杂七杂八的论题整合进一个令人满意的、统一的哲学构想。

我承认,《精神现象学》不是完美无瑕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黑格尔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但我还是主张,它在目标和方法上依然具有一种潜在的统一性,一旦我们澄清了它的整体性进路,就可以揭示出这种统一性。

我希望,随着我们遍历全书,一旦我们把握了黑格尔如何把《精神现象学》理解为他体系的导论,把握了他期望那个体系作为一个整体所要达成的东西,这种统一性可以变得更加清楚。

谢选骏指出:人说——黑格尔迅速地完成了《精神现象学》,它成了一部篇幅大得多的独立作品。他最初给这部作品起的题目是“意识的经验的科学”(它是为早前的计划[篇幅较小的体系导论]设想的题目),但在校样阶段,他把它改成了我们今天熟知的题目。然而,该书第一版的出版商觉得把两个题目都印出来要更加合适,因此,该版的题目就成了“科学体系第一部分:精神现象学”,而在“序言”和“导论”之间还插了一个副标题,有些印本上的副标题是“意识的经验的科学”,有些印本上的副标题则是“精神现象学的科学”,这也是黑格尔的犹豫不决给出版商造成的混乱。

——我看不仅黑格尔,而且所谓“德国的理念论哲学或观念论哲学”,在我看来都是在心理学门外不得其门而入时刻的苦苦挣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就是这种精神病理学的标本。

人说——“《精神现象学》是一部由历史学带来了困扰和错乱的心理学作品,也是一部由心理学带来了毁灭的历史学作品。”

我看——上述说法有点入门了,但还是不够,还必须承认——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就是精神病理学的标本,黑格尔本人就是那个《精神现象学》背后的精神病理学的标本。他毒害了整整一代人,让共产主义的幽灵笼罩了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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